第一章 来吧,很快就过去了
李府。
因为有人新婚的缘故,今天也算是热闹非凡,宾客,仆役,还有送嫁的队伍,司仪等吆喝声、嬉笑声混杂一起,在即便没有烟花爆竹的年代,也能把整个府里府外,都烘托得喜气洋洋,几乎人人的脸上,都挂满了笑容。
是的!
几乎!
李纵,字佩弦,今年刚满二十岁,加冠不到半年,此前一直未曾有婚配在身,然而,也就是在五个月前,他突然被告知,儿子,你父亲母亲给你相了一门亲事,对方也正是我们这一带炎澜县县令苏达礼家的三姑娘,名叫苏莺儿。
说起来,你说巧不巧,这事还是对方先提起,说是某日在外面见到了他,一番攀谈之后,女方觉得他还不错,于是就由其父母做主,上门提起这门婚事。
李纵想了想,好像的确之前是有那么一位姑娘,是上来问过路,不会吧?
说实话……
当时他也并没有把对方放在心上,倒不是说对方长得不够好看。
而是……
他也很纠结啊。
他知道在更繁华的地方,还有更多的古色古香的美女,但也知道,以他现在的身份怕是不行,所以就在一城之地这么一个小地方,他还暂时不想因为一颗树而放弃整片森林。结果没想到……他自己都还没有动手,女方竟然先对他动手了。
不是!
不都说古代女的十分保守的么,怎么,对方这么着急啊,这肯定是动用了父母的力量啊。
这让李纵直接就歇菜了。
不过也别看苏达礼只是个县令,像他们这种,祖辈往上再数,肯定都是至少当过什么丞相,皇帝身边的金吾将军之类的,再不济,肯定也都在朝廷中枢上任过重要职位,或是当过一方地方刺史,这里面的背景关系,可以说复杂着呢,甚至还可以往上追溯到二十四辈前。
而且,搞不好当年还是个诸侯王也不一定。
这就是世家的力量,也难怪,以前看一些文字资料,谁谁谁若是开坛讲学,有教无类,便能在历史的尘埃中,留下熠熠生辉的一面,像这种世家只与世家往来,当官什么的,都根本与平民百姓无关的社会,而能够有身怀大学问者,出来分享自己在世家当中所获得的资源,这当然值得敬重了。
只是,这些人怕也是会被世家戳脊梁骨吧。
扯远了,总之,现在李纵所处的社会,大概就是这么一个社会,世家横立,士族门阀观念严重,要不是对方家里的身份地位也差不到那里去,两人是绝对结合不到一块去的,这婚怕是推都推不了,至少,仅凭他自己,肯定是推不了的。
“那还能怎么办!”
“好像也只能是接受了。”
再低头看看自己英俊堂堂的相貌,果然,只有长得好看的人,才有可能会被人倒追,这却是一份前世完全没有经历过的特殊经历。
没错!
李纵本来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十五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原本的李纵撒手人寰,而他,另一个世界的李纵,却是穿越来到了这个世界的李纵的身上。
这个世界的李纵在家中排行第五,上面还有一个哥哥,三个姐姐。
哥哥现在在朝中当官,不大不小,而且已经成家立室,三个姐姐也已经全部都嫁出去了。现在家中就剩下他这么一颗独苗,还没有着落。
不过自今日起,他这颗独苗也不能幸免于难。
门外。
新娘已经被迎了进来。
这个时代婚礼大概可以分为开礼敬香、礼赞颂词、祈福、入喜堂、盥洗净手、同牢合卺、奠雁、夫妻对拜、敬拜天地四方诸神、敬酒天帝、结发为凭等十余步,基本上,此时也都还没有父母什么事,就只是夫妻二人,再加上婚礼司仪,然后再有一个丫鬟打下手,李纵基本上是跟着司仪的流程,对方说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切都完成以后,接下来,也该送入洞房了。
而往日里他的那些狐朋狗友,此时,便都应该在大吃大喝着了吧。
把门关上,虽说已经有见过一次面了,可也还是觉得有些不自在。
不过今天对方打扮得却是真的很漂亮,这倒是真的。
檀口微张,他仿佛也能从对方的细微动作表情之中,看出来,对方也是第一次。
那既然大家都是第一次,李纵反倒是不慌了。
而且……
感觉还可以把自己给装成老手。
随后……
李纵就一身轻松地来到了对方的身前,而对方此时,也正坐在床边上,这时,脑海中应该闪过两个选项,选项一,霸王硬上弓,奖励神级技能点数+1,选项二,先蹲下来逗一逗对方,从对方为什么提起这门婚事开始引出话题,只不过这个的奖励不太好,奖励搓衣板一个。
在思考了两秒后,李纵果断地选择了选项一。
还是霸王硬上弓吧,因为要是他表现得脾气太过于好了,以后会不会在家中站不起来。
然后……
首先是压着对方的肩,然后是一路顺移到对方的前臂、手掌,此时对方也因为被他往下推倒,而稍稍地有做挣扎,还好,这时候对方并没有说话,其实他也怕对方现在说话,因为一旦对方开口了,可能接下来,他们就会自动跳转到选项二去了,不过最终对方也都没说什么。
那天她都还挺主动地上来攀谈,为何今日却是不见了当初的那股勇气,是因为羞涩?还是矜持?可能两者都有,而之前为何又敢,那估计也是对方真的急了。
这就好比,你一旦到了三十岁还单着身,是个女的就行,活的就行。
苏莺儿今年已然十六,但是对于很多这个时代的女的来说,十六岁,别的小伙伴都成婚三年了。
如果是换做一般平民,朝中规定:年满十五岁,达到婚姻年龄的女子没有嫁人,朝廷就要强制帮女子寻找婆家。
苏莺儿也就是占了是世家的光,就是朝廷,也不敢拿她怎么样。
但始终,这么大了都不嫁人,还是很容易惹人闲话的。
可是附近十里八乡的,又没有能让她看上眼的,直到那天在名刹池畔,忽然见到一个英俊的少年,关键是这少年双手能开弓,而且似乎还很喜欢读书,因为路边就有他所带来的经书,于是当时就决定是他了!她鼓起勇气走了上去。只不过万万没想到……
这人也太粗暴了,眼神也太具侵略性了,怎么感觉还像是个坏人似的。
那天在池畔交谈之时,倒是没发现这点,只认为对方是个翩翩少年郎。
如今……
不过如今后悔好像也没什么用了,她闭着眼,来吧,很快就过去了。
第二章 忽然有意思起来了
十二月的天气很好,头顶是有规则排列的云层,天空是一条大鱼,身上是一列列的白云做鳞,间以蓝色的背景。
苏莺儿本以为她闭一闭眼,这洞房花烛很快就过去了,可事实上,却比她想象以及从她相熟的姐妹当中所听到的要长得多。
……
翌日。
两人在简简单单的交流过后,便去拜见了李纵的父母,李纵父亲这几天是告假回来的,此前一直在京师任比部侍郎,主要是管刑罚一类稽核簿籍的事。
这官好像听着没那么重要,但在朝中,那也绝对是清要之职,不容忽视。
“孩儿拜见父亲母亲。”
“家妇苏莺儿见过父亲母亲。”
“父亲母亲请喝茶。”
“好好!”
李纵他娘姜珍此时看着这位入门才一天都不到的儿媳,也是乐得笑开了花。可能李纵自己不觉得很特殊,那是因为他前世美女看多了。
只要我手机再往下滑,你十分钟之内就会被我给完全忘记。
可在这个时代,要出美女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苏莺儿,恰恰就是这一带最负盛名的美女。
谈颜值就太过于庸俗了,而且颜值这种东西,各花入各眼。北方人的审美标准,就不一定与南方的相同。
那就谈一些更加容易比较的。
据说她三岁学字,五岁学诗,七岁学画,九岁学绣,十二岁学织锦。到得及笄之年,已是姿容绝丽的书香闺秀,提亲的人络绎不绝。
姜氏那曾想到,自己这不成器的儿子竟然会被看上。
为何要说李纵不成器,因为如今都二十了,这人还不想出去打工,正如女的到了十五岁后,对自己的婚事就开始急了,而李纵,对于当官什么的,也是没什么兴趣。
这一年来,其父曾替他物色了几个不错的官职,都被他推掉了。
如今却是好了,虽说当官出仕没当成,但是,也算是成家立室了。
以后,来自家室的压力,将会推着李纵往前走。
就是李纵想不出去打工,那都不可能了。
“莺儿啊,既然嫁过来了,那以后李府就也是自己家了。”
“所以以后在府中就不要觉得自己是外人。”
“对,而且,日后我们家这不成器的儿子,就要靠你来照顾了。”
李纵父亲,讳希言,字申甫,此时也是十分满足这门亲事,捋着他的须根,算是给新妇下了一个任务。
虽说自己被说成是不成器,不过李纵也没有反驳。
他这两世为人,很多事情都看得很淡了。
穿越之前,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上班‘996’,赚的钱都不知道够不够以后拿来治病。
还好是孤儿,猝死穿越前,在那边也没有父母亲需要照顾。
穿越后好不容易能放松一下,怎么可能那么早就去上班嘛。
“父亲母亲说笑了,佩弦怎么可能是不成器之人呢。”
“你看,才进门第一天,就开始给自己夫君说好话了。不错不错!”
“希望你夫妻二人,日后能相互扶持,举案齐眉。”
“父亲,你盗用了我的成语。”
“举案齐眉是?”
然后李父便把某一天,李纵感慨自己父亲跟母亲真是举案齐眉的事给说了出来。
其实……
这成语本来背后的故事还是隐含约束女性的意思的。
但经过后世的引申,已经变成了夫妻之间相互扶持的一种表达了。
对了,李纵为了不反人类,还特意又将这个词解释成了,女的举案齐眉以后,男的也必须恭敬地接过。
就是把故事特意地说得和谐一点。
以表达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互相敬重,互相照顾。
‘听到原来是这么一个意思!’
听完了以后,苏莺儿也是点了点头。
“其实……”
这时李纵也是道:“也不必那般夸张,天天这样弄,会让人心很累的,因此,莺儿你听听就好。”
苏莺儿这边也是点了点头。
只是她却从未听说过有这么一个词,这倒是让饱读诗书的她,不由得对李纵刮目相看。
说起来……
她选中李纵并非是因为李纵有什么大才,第一个是的确好看,第二个颇有几分英武,第三,则是通过攀谈,发现对方说话方式、行为方式别具一格,跟那些庸碌之辈,也有着截然的不同。
当时的情况是她与父亲苏达礼去古刹烧香拜佛,首先看到李纵的是她,上去尝试问路的也是她,最后偷偷躲在暗处,观察自己父亲与他交谈的也是她。
苏达礼是见过李纵的,而且,还跟李纵在池畔边聊了几句。
其实不用聊,苏达礼也都对这个年轻人的第一印象十分不错了,当得知是李府五郎的时候,对这年轻人的感觉就更好了。
毕竟,这门当户对啊!
他女儿的心思他还不懂么。而且,自己女儿竟然主动让自己过来瞧瞧,这还是第一次。
只是苏达礼那曾想到,李纵根本不想出去打工。
他说自己暂时还没有出仕,正等机会。
其实哪是等机会。
他根本就不想去。
但苏达礼觉得他还年轻,前途依旧是无比光明的。
更别说,李纵有李父在,李父在京师当中,那也都是尚书郎级别的,想谋个好职位,只是愿不愿意的问题,几乎不存在任何难度。
因此当即,在池畔聊完了家常后,也没对李纵作什么考试。
只是回头让人去打听了一下李纵为人。
得知李纵小时也是个小天才,就是可能身子骨差了点。
五年前还得过一场大病,但前些日子在池畔相见,感觉身子骨却是完全不成问题。
估计是自从得过那场大病以后,就十分注重身子锻炼吧。
见他射过几箭,都箭无虚发之后,苏达礼心中已经有了定夺。
又回头问了问自己女儿,是不是就这个了。
苏莺儿从矮个子里拔高个。
其实几天过去,她老早就把李纵忘得差不多了。
只记得他很会射。
然后对他说话方式、行为方式别具一格还留有一点点印象。
最后从自身情况出发。
点点头。
就他了!
不然,在如今整个炎澜县,也貌似找不到比他还好的了,除非是把年纪范围再调整一下。找个跟自己年纪相距甚远的。
可那自不是她想见到的。
如今已经嫁入李府,昨晚也都那啥了。正如已经拉开撒手出去的箭矢,都回不去了。
倒是令她没想到,自己这一时任性找来的夫婿,竟然还读过她没读过的书。
而且,竟然还能从中找出举案齐眉这么一段故事。
这让她顿时耳目一新。
本来都没打算对方能有多么优秀,不过现在却是忽然有意思起来了。
第三章 为了不让老婆失望,我把自己装成了隐世名士
新妇见过了新郎父母。
接下来……
李父李母也没有让两人继续留在厅堂,反正这夫妻小两口的,该干嘛就干嘛去吧。
而李纵这边出来时也是领着苏莺儿,很自然地就握着她的手。
柔软的触感,从掌心,一直传达心窝。
虽说很多人都排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那是因为他们老婆长得不行。
而自己这老婆,姿容绝丽,又是大家闺秀。
甚至据闻还很喜欢读书写字。
他当然是不会排斥的。
甚至……
他这老婆,该也称得上是书香闺秀了吧。
都把颜值、内涵拉满了,这样的人,即便是到了京师,相信也难找。
李纵便是这样一个人,不是很主动,但是一旦关系真的确立了,就会对这个人无限好。
“还疼?”
明明李纵都没有明说。
但是不知为何,她却秒懂。
“有一点点,不过无碍。”
她仰头回道。
李纵想想也是,他昨天可是花了好长时间进行前戏,这时间可不是白花的。
“再等两天吧,估计就彻底没事了。”
虽然他自己其实也没有经验,但却至少比对方经验丰富地笃定道。
……
李纵说出这句话出来。
简直就是在作大死。
可能后面他也意识到了,也是赶紧扯开话题道:“听说你喜欢读书?可惜家中都是一些有关刑罚的书,估计不适合你看。”
“李家世代钻研刑罚,莺儿也曾听家父说过。”
“嗨,说什么世代钻研刑罚,只是因为除了这个,别的也干不来。”
“咳!我的意思是,做自己最擅长最有优势的事情,这样更容易成大事。”
“夫君……”苏莺儿唔了一声,又壮着胆子道:“夫君也学刑罚吗?”
“这倒没有。”李纵却是道,“我打小觉得这些书籍太过于苦闷,无聊,所以从不看。我大哥倒是比较喜欢,如果说要子承父业,那我大哥比我更有希望。至于我自己嘛……”
李纵开始综合穿越前和穿越后的资料,以好给现在的自己下一个结论。
“我自己的话,若说喜欢看书,其实谈不上,不过,我觉得看书是最适合拿来打发时间、消遣解闷。莺儿你觉得呢?”
这倒是说到苏莺儿的心坎坎里面去了。
其实她那么喜欢看书,也是因为可以拿来打发时间,消遣解闷。
当然!这却也只是一小部分的原因罢了。
书中可以获取知识、圣人道理,这些,难道,他就完全没有在意过吗?
“夫君看书只是为了打发时间?”
李纵:“差不多,至少不会是为了从中掌握什么道理,而去看。”
说着。
两人便已经来到一处凉亭。
却是院内的无水小亭子,全木质结构。
每年夏天。
李纵都喜欢在这里睡午觉。
纳凉。
有好的东西,当然要给自己喜欢的人分享。
这不!
他带对方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这里。
“这里是……”
苏莺儿显然也看出了这里的不同。
“我平常最喜欢来的地方,而且尤其是到了夏天的时候。因为两边都种树,还特意留了一条小巷子出来,凉风会从那边,然后吹到这里,最后再吹到现在我们所站的这个地方。”
古时没有空调、风扇,那就只有给自己打造最原始的空调。
其实道理也没有多大的道理。
就是地多,能自己给自己留一条凉风通道。
“这可是我最看重的地方了,一般人我都不带过来。”
“这就是我侧躺着看书的地方。你试试。”
苏莺儿被他拉了下来,坐下,然后半躺着,李纵便道:“躺下的时候,前面还有一片不小的绿植,眼睛看累了,望向远处,看看绿色的东西,对眼睛有帮助。而且,因为前方还留了不少的地,所以感觉也很开阔,能让人心胸都变得好上不少。”
李纵说着,便稍稍地让了让身子。
果然正如李纵所说,的确能让人心情都好上不少。
甚至……
这里还放着文房四宝。笔、墨、纸、砚,与景亭,前方的草地,融为一体,丝毫没有谁夺了主次,但主次又似乎隐藏其中,端的是十分清雅高幽的一个地方。
这倒是让苏莺儿有点完全没想到的。
不过也是,也不看看李纵穿越前是干嘛的,庭院设计。
到了这里,因为闲着也是闲着,就给自己设计了这么一个地方,以前都是给别人设计,现在终于都能自己设计自己享受了。
“夫君想必不是一个凡人?”
看过了这些之后,苏莺儿也是突然兴奋道。
忽然听此一问,李纵也是很快反应过来,勉强地道:“嗯……可能勉强能够这么一说吧。”
我是穿越过来的,我会乱说吗。
不会!
然后苏莺儿就开始有点更加兴奋了。
“那夫君是准备……”
一种高深莫测的隐士形象,顿时就被套到了李纵的身上。
“嗯……为夫准备什么?”
“你是准备什么时候出仕?而且将来打算要有如何一番作为?”
打住!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嘘!”
“嗯?”
“别说出去。”
“哦。”
然后扮出一副高深莫测,令人看不透状。
苏莺儿心底估计都乐疯了。
但是李纵却很惆怅啊。
如果他说我不是,我就是个普通人啊,那就会让对方失望。如果他说我是,那他就要一直装下去,很有可能未来某一天,就会露馅。
不过为了话题能够继续保留下去,他还是顺势而为。
为了不让老婆失望,我把自己装成了隐世名士。
“那夫君有什么本领?”
“箭射得特别准算不算?”
“……”
果然!
书香闺秀都不喜欢舞刀弄枪吗?
但是在这个时代,没有以一敌百的武力值,可就很危险了啊。
第四章 而且……我舍不得你
苏莺儿皱了皱眉头,她倒不是说不喜欢李纵射箭。
任何时候,男人强壮一点,能打一点,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只是……
他说的离她想的差距似乎有点大。
而再观她夫君的表情,她忽然觉得,夫君该不会真的只会射箭吧?
想想怕是了。
也不看看他箭无虚发,这得练多少年才能有这本领。
都这样了,哪还有时间读书。
当初初见的时候,倒是有见他带着一本书,但那本书,感觉也不像是那种被翻动得很频繁的那种。
然后夫君又还说,家中没有除刑罚以外的书。
唔……
嫁进来以后,之后大家便是一家人了。
或许……
早点知道对方的本性,其实也好。
……
然后苏莺儿便问道:“夫君喜欢读书吗?”
李纵:“为何有此一问?”
苏莺儿:“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所以我想知道知道。”
李纵:“说实话,不太喜欢。”
苏莺儿这边则是心想,‘果然是个武夫。’
难怪整天把射箭挂在嘴上。
她先是稳定了下自己已经有点崩的心态。
安慰自己道:‘没事,一文一武也挺好的。’
然后又接着道:“那你喜欢文,还是喜欢武?”
李纵:“武。”
这下苏莺儿的心态彻底崩了。
明明李纵长得也不是那种三头六臂的,甚至还有那些点文质彬彬,可为何,却是个武夫。
她还是有点不死心。
“那这些笔墨纸砚……”
说起这个,李纵就不困了。
“给你准备的。”
“听说你是书香闺秀,擅长读书写字,作诗作画。”
“就想着,怎么着,也得给你准备一个好地方。”
那个女人不想自己的男人幽默风趣,就好比这个时代,那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才高八斗。
然而好像……
事与愿违了。
“对了!”
“我还从别人那里重金求购来一方上等的好砚,你看喜欢不喜欢?”
苏莺儿看了看,的确是上等的好砚。
问题是……
罢了!
谁让她见到对方射箭的身姿,就动心了呢。
此事,似乎也怨不得对方。
至少……
夫君长得好看这一点是不会变的。
……
当苏莺儿还在失神的时候。
李纵这边已经玩了起来。
在已经铺开的白纸上,历来,文人写字那都是从上到下,从右往左。
然而……
接下来李纵的做法则是让苏莺儿大跌眼镜。
没错!
他是从左往右,从上至下。
而他的作品全部出来后,更是让她心如死灰。
“一朵两朵三四朵,五朵六朵七八朵。”
本来还以为他在写什么呢。
光是看这么两句,也看不出来什么。
但是等他写完了后面两句。
“九朵十朵十一朵,飞入草丛都不见。”
最后……
李纵还要在上面加个标题,《咏花》。
苏莺儿的胸顿时如同被一万吨的重锤给狠狠地锤了一下。
而震荡过后的余波,也是如同核弹爆发一样。
直击她的心肝。
为了令对方了解自己的水平,李纵真可谓煞费苦心。
不过这首由网友杜撰,进而盖到乾隆头上的诗,基本上,应该可以代表他最为真实的文学水平。
其实这首诗有很多版本。
比如说,有人就说,不是一朵,而是一片,把朵字都改成片字,这样一来,后面最后一句的韵脚才能压得住。
也有人说,这首诗真正的本体应该是:一片一片又一片,两片三片四五片,六片七片八九片,飞入芦花都不见。
取自《咏雪》,而非《咏花》。
据说是由乾隆写前三句,最后一句则由纪昀,也就是几乎八九十年代出生的人都知道的纪晓岚所作。
那么李纵为何要在这里偏偏取写得最烂的一首。
正如前面所说,这基本上代表了他最为真实的文学水平。
像是这种,低头不见、晚上也都睡一块的,把自己水平说得太高了,以后尴尬的只有可能是自己。
而且……
他觉得这还写得挺好的。
此情此景,简直完美符合他的心境。
“这是……”
苏莺儿其实已经大概猜到了,虽然书写方向、方法不同,不过她还是想先确认一下。
“我写的诗。”
“听说莺儿你诗写得也不错,你觉得我这首写得如何?”
苏莺儿认真地看着这首诗。
不能打击到他。
难怪炎澜县说大不大,却一直都没有听说过他的才名。
但是能把自己的才气隐藏至今,而一直未被人发现,她夫君也可以说是奇人了。
“夫君你的朋友一定都是些好人吧!”
虽然李纵觉得这话有点奇怪,不过确实,他感觉那些人都挺好的。
也是点点头。
认真道:“还行吧!跟我关系最好的,有三人。”
“一个是胖子,家里很有钱财,一个是瘦子,文采悟性还不错,不过也只比我高那么一点点,最后一个是矮子。”
然后……
苏莺儿也是想象出了三个文人学子,一个胖的,一个瘦的,一个矮的。
因为世家这个圈子,基本上,也就默认了是和其余世家相交,所以苏莺儿的第一印象便是,这三个人至少也都是世家出身,只不过一个胖,一个瘦,一个矮。
当这三个形象出现后。
苏莺儿顿时有了一种奇怪,但又一时间竟然觉得合理的感觉。
“夫君这叫什么话,为何要把朋友形容成胖的,瘦的,矮的?”
但说出这句话后,又想了想刚刚对方所写的诗,似乎也不难理解了。
“那夫君学射学了多久?”
苏莺儿想了想,还是别聊这些了。
然后李纵便想了想,道:“五年?”
如果不算上原主的十五年,他的确只学了五年。
而且,有些东西就是天生的。
他感觉自己射箭的本领,就跟天生就会的一样,每次把弓拿到手,就打心眼里觉得自己下一发必中。
“那夫君日后是想要上战场,杀敌建功?”
好吧!
以后她估计得做好留征辔,送离杯,独守空房,却思几时回的准备了。
这时李纵也是道:
“可能吧!只希望,永远都不会有那一天。而且……我舍不得你。”
其实李纵所说的每一句话,都真真假假的。
不过这一次最后一句,倒是可以确认是真的。
毕竟,对方是自己两世的第一个女人,虽然不见的如今就有多么深的感情。
但他也在想办法尽可能地维持着。培养,增进。
苏莺儿听罢,也懂了。
当下,就写下了一首充满着未来景象的诗。而且,水平不知道比李纵高了多少倍,然后老爷子,呸,是李父一听自家儿媳写了诗,他首先拿起李纵写的那首。
李纵三岁的时候写的都比这首好,所以这两人到底在干什么?可能是夫妻之间的乐趣吧。
李母也是如是道。
不过接下来……有一点却是让李母十分担忧的,从自家儿媳妇莺儿的诗中可以看出,李纵这是想从军啊。
这从军多危险啊,也不见得有时间在家,李父则是比较开明了,在大厅直接道:“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我们为人父母的,又能怎么办。”
苏莺儿也是没想到,才刚嫁进来第一天,这家里好像就要炸锅了。
而罪魁祸首,竟然就是她所写的诗。
第五章 引火上身
“你真要从军?”
“真要!”
“儿啊,你听母亲说。”
……
婚房中。
喜庆的气息似乎还没有完全散去。
然而,此时房间中,苏莺儿却不由得用手撑着脸,脸上挂满了愁怅。
厅堂中。
李纵与李父李母的对话,此时还在她心头萦绕。
没想到……
她都看得那么开。
不过……
她是真的看开?
她才刚刚入门不到一天,就被丈夫告知,他要去从军。
这即便是作为一个世家的新媳妇,怕都是不可接受的吧?
所以……
父母亲他们那样的反应,倒也不是不能理解。
可能是她对他的感情还不太深。
此时听得他想去从军,倒是比两位高堂,还要镇定许多。
“三娘三娘,刚刚是怎么回事?”
“听说李家五郎,也就是姑爷要去从军?”
这不!
这事很快也被吹到与她一起过来的陪嫁丫鬟小清的耳中。
小清那个着急啊。
从军那就等于是打仗,打仗那就意味着一年也见不上几次。
要是姑爷去从军了,那她们三娘子可怎么办?
面对自己从小一起玩大的贴身丫鬟小清,苏莺儿也是白了对方一眼。
一惊一乍的,这像什么话。
“三娘子,是不是真的?”
丫鬟小清又问道。
苏莺儿也是点了点头,道:“是真的。”
“那可怎么办?”
“姑爷怎么像个傻子一样,谁没事会想去从军?”
苏莺儿也是瞪了她一眼。
道:“别胡说!这是夫君的志向,作为妻子的我,理当在背后默默地支持他。”
但是丫鬟小清却不是这么想的。
“早知道就不嫁过来了。”
说完,又赶紧闭嘴。
……
然后在李父李希言的房中。
经过他的再三审问,儿子都说真要。
他这个为父的,也很难办。
他自然是不想看到自己儿子去从军的。
但若是他真要去……
“哎~”
叹了一口气,他只好提笔,给朋友送去一封信,看看能不能给李纵在州郡兵中,谋一份差事。
最好是那种,从军书记,不一定一直住在军营当中。
只是……
他儿子的性子,他清楚,他会同意吗?
又想了想,还是不得不搁下了笔。
如今天下大致可以分为天子军,以及郡国军。
天子军顾名思义,就是拱卫京师安全的。
属于中央军。
然后郡国军呢。
则是拱卫州郡或者是封国的军队。
前者的前程自然比后者大。
不过,郡国军有时候其实也是天子军的补充。
因此,这不能一概而论。
他倒是可以把儿子送进天子军中,可问题是,离家太远了。
郡国军倒是近一点。
甚至因为是地方军,所以不会有天子军那么严格。
可操作的空间大得多,一上来就给个高位,这样一来,让李纵不用住在军营,至少不用长时间跟莺儿分开。
为了自己这儿子,李父也可以说是操碎了心。
正当他想好,终于又准备下笔的时候……
外头。
此时也是很快便传来了李纵的声音。
只见李纵大声地说道:“父亲父亲!手下留情!”
自己父亲的性格,他太清楚了。
既然他说要去从军,他父亲肯定第二天就给他写好介绍信。
问题是……
“我开玩笑的!”
“你不会现在就给我写举荐信了吧!”
见到李纵飞扑进来,而且按住他的笔。
李希言也是不由得抬头望了望自己儿子。
他的头微微地往右仰了仰,看着李纵说道:“你方才说什么?”
“开玩笑的。”
“我说要去从军什么的,都是开玩笑的。”
这下就轮到李父不懂了。
问道:
“开玩笑?你这是何意?”
李纵便道:
“这不是随口说的。”
一边说,李纵一边找了块地,躺下。
又接着道:
“谁会那么蠢,去从军。”
李父:“你把话说清楚。”
“都是骗莺儿的。”
这就更是让李父听不懂了,你这好端端地骗自己妻子干嘛?
知道父亲一定不会懂。
李纵便道:“她问我有什么本领,然后我回答说我箭射得很准,之后她又问我喜欢文,还是喜欢武,那我当然说武,你是知道的,这五年来,我从未看过一本书。”
“逆子!你还好意思说?”
“诶诶,别激动!”
“然后她知道了我喜欢武,便又问我,‘那夫君日后是想要上战场,杀敌建功?’”
“我就说,或许吧。”
“然后她就觉得我将来肯定是想从军,这可不怪我。而且父亲你知道的,我根本不想出门,只想混吃混喝当个废物。”
他这话说完,老头子已经来到他身旁,而且用指节敲朝着李纵的脑袋就是来了一记猛的。
“痛痛痛!父亲,你这是想谋杀吗?”
李父也是被气得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不过还好,李纵却是知道的,这老头子身子骨还硬朗着呢。
“你这竖子!你还好意思把这个说出来?”
这时李纵也是觉得过分了,便慢慢认真起来,说道:“父亲,您别激动,虽说不出门,但是也不是说你儿子我就什么都不做。”
“那你说说你能做什么?”
李纵这时便道:“著书,我闭门著书。”
这答案倒是李父有点没有想到的。
李希言便道:“著书?”
“对!”
“你能著什么书?”
“如今还不好说,不过我自有考量。一年!不,半年!只要你给我半年时间,到时候若是真的不行,那就随便父亲替我安排出仕。”
“此话当真?”
“当真!君子一言,四条马都难追!我李纵,说话算话。不过这里我还有个小小的请求。”
“什么请求。”
“那就是暂时别跟莺儿说我不去从军了。你就表现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而且,不愿意让我去的样子,也不愿意替我引荐。”
李父完全不知道他想的是什么。
只能说……
他认真地看了看自己儿子,好像自打五年前的那场大病过后,他的性子就变了,许是也正因为曾经面对过一场生死,才让他变得如此不羁。
“也罢!”
李父便叹了一口气,“你母亲那边我会去说。你别自己引火上身。”
第六章 我练射箭又不全是为了那个
李父忽然明白了,他这儿子,可能有要考验自己妻子的意思。
但你成亲都成了,当下考不考,还有什么用?结果不好,你换不了,结果好,若是让对方得知,也还是有可能会引来埋怨。
事实上……
李纵却是并没有想那么多,难得以后多一个人跟自己玩,加上陪嫁丫鬟应该算是两人……
不过他父亲的话似乎也很有道理,可不能引火上身。
然后便一直念叨着‘引火上身’、‘引火上身’……
最后,一步步往回走了回去。
刚好回到自己屋里的时候,也差不多时候是午睡了,对于李纵来说,他午睡的时间一般比较随意。
“姑爷。”
丫鬟小清第一个发现李纵,也是连忙起身道。
“嗯!”
李纵也是打算暂时把事情都放一边,目光直接放到苏莺儿的身上。
苏莺儿这时也坐在妆台前,扭过头来,端的是姿容绝丽的书香闺秀,只是,因为可能受前面的事所困,现如今眉目间却是多了点愁绪。
“夫君,你回来了?怎么样了?”
李纵特意先等她说完,这才道:“嗨!别说了,父亲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同时,悄悄地观察着苏莺儿的表情。
苏莺儿的表情倒是没有出现什么明显的变化,一旁的小清听了,倒是忽然有点高兴了起来。
不过旋即又皱了皱眉头,道:“姑爷,你为何要去从军啊?”
这丫鬟也是心直口快。
“难道你就这样丢下我们三娘子吗?”
“小清!”
这时李纵也是已经到了苏莺儿的面前,替她揉揉都要皱起来的眉毛,苏莺儿倒是被他这么一弄,顿时脸红不好意思了起来。
“夫君,你这是在做什么。”
李纵便道:“你看,你眉头都深锁起来了,我们才成亲不到一天呢。”
还别说,真挺好玩的。
这时苏莺儿也是道:“若是夫君一定要去从军,那妾身……至少先让妾身有了以后,再……”
绵延子嗣啊!
这的确是个很大很大的问题。
不过难得她竟然比他还想得快。不愧是大家闺秀。
面对困难,竟然还能保持如此冷静。
而此时的她……
才仅仅不过是十六岁而已。
“唔……”这时李纵也是道,“放心,老头子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根本不可能答应我这么快就去从军,他与母亲还想抱孙子呢。而且……我也没说过我一定会去从军,我只是说可能吧。为什么你们都觉得好像我一定会去?”
听到这个,苏莺儿也是‘啊’了一声。
疑问的语音。
“可你之前……”苏莺儿。
李纵便道:“我从来都没有说过我一定会去。”
“那当时家翁问你,你真要从军,你又说,真要。”
“唔……我好像是有这么说过。不过我也没说我什么时候去。从一开始,我就说,‘可能吧’,而且我还说过,‘只希望,永远都不会有那一天’。‘而且……我不舍得你。’”
这下就是苏莺儿这个书香闺秀都绷不住了。
用小拳拳忽然打起了他来。
然后李纵便笑了,笑着说道:“你打我干嘛。”
“夫君你骗人。”
“我没有骗你们啊。是你们自己胡乱想,想到好像我立刻就要去一样。但是我好像从来都没有说过,我立刻就要去。我只说过真要!但是真要又不是立刻、马上。等到我六十岁,我再去。”
“太好了!”丫鬟小清忽然也是插一条脚进来,“刚刚三娘子知道姑爷你要去从军,脸都不知道苦成了什么样。而且,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三娘子以前有过这么苦的表情。”
“让我看看。”李纵这时也是听完了小清的话,转过头来,看向苏莺儿道,“我也想知道知道,苦成什么样了。”
苏莺儿禁不住他的打趣,只好扭过头去。
不过……
随后又被李纵扳了回来,而且自信秀美的嘴唇凑了上去。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就是小清看了,都得捂眼睛。虽然后面她又偷偷地睁开了。
而苏莺儿这边,一开始她是没有防备,然后进而是拒绝的,但是后面,又无力反抗了。
直到事后,这才反应过来,小清还在一旁看着。
还好的是,李纵这边却是背对着的。
要是在侧边,这可就有点不敢想象了。
之后苏莺儿便叫唤了一声‘小清’,说话的同时,她薄嫩的粉唇还有点红。
被他有点弄疼了。
“啊,三娘子。”
“出去。”
“哦哦!”丫鬟这才意识过来。
赶紧慌不择路,跌跌撞撞,路上差点摔三次地跑了出去。
顺带,再把门给关上,死死的。
对了!
还得坐在院门口,让其他人别进来打扰。
这时恰好有一个本身李府的丫鬟也是路过,这时小清便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伸开双手,大字型地道:“这里不能进去!”
然而,那路过的李府丫鬟也并非是想进去,人只是好奇,她叫什么而已。
毕竟,以后在府里就很可能经常见了。
小清已经出去了。
房中这边。
李纵也是继续把苏莺儿推倒,不过当然,却是没再做什么。
饶有兴致地打量了自己妻子一番。
昨晚太暗了,没看得太仔细。
之后,虽然早上也有机会看,但当时气氛不太好。
现在气氛倒是正正好。
苏莺儿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如此长时间且肆无忌惮地打量。
真的感觉他有点坏。
尤其是有时候笑起来时,总感觉他有点玩世不恭的感觉。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却又半点都不排斥,甚至还有点期待。
当然……
现在回想过来,苏莺儿也是不禁好看地皱着眉头,道:“可如果夫君你不从军,那你一身射箭本领岂不是没有办法得到施展了?”
这个问题问得好。
李纵便道:“莺儿如今就是我的猎物,又何须再去战场上找。”
“而且……我练射箭又不全是为了那个,有一部分,其实也只是为了强身健体。”
“五年前,我生过一场大病,不每天活动活动,恢复得不快。”
第七章 窸窣夜话
说着。
李纵便不再压着自己这妻子了,而且,感觉自己腰也挺累的,回到床上躺着,头枕双手,开始想别的事。
苏莺儿毕竟书香闺秀,以往任何事情,都是有板有眼的。
再看看李纵上床的动作,还有他把鞋随手一脱就直接丢到一旁。
唔……
怎么说呢,也得亏现在心情还不错,所以,还能忍受,而且,她越来越发现,除了射箭那会,感觉他像个正人君子,怎么如今,却是好像越来越脱离她预想的方向。
见李纵还在床上翘起了二郎腿,苏莺儿只能是过去默默地把他脱下来的鞋摆放好。
然后道:“夫君真的是行事不拘小节。”
“嗯?”
“夫君以前也是这样的吗?”
李纵见她的眼睛已经瞧向他的二郎腿的方向,这确实有些不雅。
因为出身书香世家,又是大家闺秀,可能苏莺儿对这方面,还是比较守规矩的,然而此时见到一个不守规矩的人。
这就跟她的感觉怎么说呢?
一天之内,她仿佛嫁给了四个夫君。
第一个,昨夜跟她没有说过一句话的夫君。
第二个,却是十分温柔,会牵着她手的夫君。
第三个,说自己想去从军只爱武的夫君。
第四个,也正是如今她所见的。
唔……
就之前所表现的那种温文尔雅、礼数好像一个下午不见,就直接换了个人的夫君。
最后……
可能还有一个,那就是估计还是喜欢她的夫君。
不然,这才一天下来,从‘疼吗?’、到特意为她准备很多东西,到‘舍不得她’,最后竟然还说‘莺儿如今就是我的猎物’。
就是最后这个,感觉有点太过于调戏。
所以说……
她夫君其实是这样的吗?
看上去好像有点吊儿郎当的,不过考虑到,他更喜欢习武。
这些似乎又都解释得通了。
他其实就是个吊儿郎当、喜欢射箭,不过倒却也应该是会真心实意喜欢她的人。
说白了。
婚后的第一天,除了见过李父李母,接下来更重要的,就是互相了解双方的为人。
现在,她感觉自己已经了解得差不多了。
有点跟传闻中的,似乎不太一样。
传闻中,小时候,李纵也是很聪慧的,而且能诗能文,可为何如今一看。
见到苏莺儿竟然帮自己把鞋放好。
刚刚想事情睁开眼的李纵也是一惊。
不过他却没有说话。
还是继续装死吧,然后……
李纵便侧着身美美地睡了一下午。
这一下午,苏莺儿也想了很多。
比如说也罢!
虽说她夫君竟然是这般模样,跟她想象中的,好像差距得有点远。
在她脑海中,当然是自己夫君能文能武,而且还很温柔。
本来,李纵早上的时候,还是很像的。
但是现在……
形象彻底崩了。
毕竟李纵是穿越过来的,所以有时候会比较随意,更别说,古代都是有丫鬟侍候的,就更是助长了他的懒散。
不过现在丫鬟、男仆什么的,因为知道两人新婚,所以都没有过来打扰罢了。
小清是陪嫁过来的,倒是不在这范围之内。
直到下午四五点,换算过来就是申时到酉时,李纵这才醒来。
有时候,太过于急迫,也不见得是好事。
……
本来打算是晚上一起吃的。
但是中午的时候,又发生了那么一件事,好好的,儿子说要去从军,这下好了,还是各吃各的吧。
李父已经跟李母说了,让李纵待在家里,哪都别想去。
而且,还吩咐李纵,接下来,好好读书写字。
李母这才稍稍地放心了些,只要李父这个家主不发话,李纵就出不去。
吃过晚饭。
李母单独找苏莺儿聊天,然后李纵这边,则也是做了五十个俯卧撑,五十个仰卧起坐,还有五十个跳绳,便早早洗漱完,去睡觉了。
院子里。
李母姜珍颇有几分惬意地拉着苏莺儿的手道:“唉,五郎有时候就这样,太过于任性了。不过他为人还是不错的。”
这一点,苏莺儿倒是知道。
至少……
也可以称得上是粗中有细吧。
“母亲,其实莺儿并没有在意。”
“唉,怎得好端端就要去从军呢,不过莺儿你放心,他父亲已经说了,决不允他去从军,而且勒令接下来好好地待在家里读书写字。罢了……还是不说这个了,还是说说你吧,你平常都喜欢吃什么,有什么喜欢的东西,若是府上有缺什么,你尽管开口,进了门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就不必那么见外。”
“这些莺儿自然明白,母亲可真是个好人。不过现如今,莺儿也没什么缺的,到时候若有的话,再找母亲。”
“这就对了!我这辈子也没什么所求,只望能早点看到五郎成家立室,所以接下来,就盼莺儿你了……”
都是些女人之间的谈话,说到生孩子,这对于苏莺儿来说,也是一个神秘的领域。
还好,两人却是浅谈即止。
等到苏莺儿被李母放回来,也差不多戌时最后半刻了,苏莺儿回来时见新房之内,连蜡烛都灭了,还以为李纵都已经睡了。
小清倒是很尽职,想进去帮她把蜡烛点好。
“三娘子,我先进去把蜡烛都点好吧。”
“不用了。”
苏莺儿也是拦住了她。
“可是……”小清。
“夫君都已经睡下了,若是此时点亮蜡烛,岂不是会吵醒了他。我自己进去就好。”
与此同时……
屋外的情况,李纵也都听在了耳中。
他只是灭了灯,但不见得真就睡了。
听到外面的动静以后,也是在床的里边留了很大的空位置。
等到苏莺儿窸窸窣窣地进了房间,而且准备在不惊扰到他的情况下,爬上床的时候。
这时,他的一双手就可以把对方给直接抱住。
“呀!”
刚趴下来,苏莺儿果然便惊呼了出来。而且,身体支撑不住,直接倒入到李纵的怀里。
苏莺儿虽说才十六岁,但是胸前却已颇具规模。
这一缓冲,倒也不疼。
“是我。母亲刚刚都跟你说什么了?”
“夫君你吓我一跳。而且,你这样……”
“先回答问题,母亲是不是跟你说,我父亲不会让我去从军,而且,还勒令我接下来要好好地待在家里读书写字。”
“夫君你怎么知道的?”
这时李纵便道,“这还用说,当然是你夫君我神机妙算。”
神机妙算么?
一开始苏莺儿可能会信,但是,他明明就是唯一知道事情经过的人,所以他当然神机妙算。
“还说了什么。”
李纵打乱了苏莺儿的思路。
李纵:“我母亲有没有说,她想早点抱孙子什么的。看到你我成家立室,然后我有一份稳定的差事,每天早上出去,傍晚回来,朝九晚五。”
居然还能知道这个。
这个苏莺儿倒是没想到。
在愣了愣以后,问道:“夫君你怎么都知道?”
“想不想知道原因?”
“你去偷听了?”
“这个倒没有。”
“那你如何知道?”
“这东西还用偷听么,想想就知道。”
李纵便想了想。
终究似乎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别看他这话很简单,但是在这个时代可不简单。
在信息爆发的时代,任何人的经历都可以编成故事,做成剧本、拍成电视剧,让观众观看,以获取经验。
而在古代,这些东西除非你自己亲身经历,又或是有人跟你说过,不然谁知道。
有些东西,作为穿越者,就是天然地比土著优越。
第八章 要试过才知道
说起来。
这感觉挺奇怪的。
虽说他们俩已经是夫妻不错,也把那事都做了。
但是在她看来,夫妻之道,不应该是正正经经,可为何她却总觉得,自己这夫君似乎有点不一样。
比如说……
今日早上拉她手的事就不说了。
你看现在……
又把她拉到他的怀里。
她夫君果然跟别的人有些不同。
至少……
在行为处事上,似乎并非那么得彬彬守礼。
“你在想什么?”
见苏莺儿不说话,此时李纵也是问道。
“妾身这是在想,夫君果然跟一般人不一样。”
“为何要这么说?”
“夫君行事往往不拘小节,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夫君……”
“我什么?”
“夫君让莺儿感觉有点……”
“你是不是想说,不是很认真,看着有点懒散,还有,只会射箭,不学无术,外加……流里流气,举止轻浮,品行不端?”
李纵搜刮了整个肚子,终于是大概把那层意思给传达到了。
而苏莺儿这边也是有点震惊地点了点头,因为他真的把自己给概括得很好。
震惊过后,道:“夫君你的确有点流里流气,举止轻浮,至于是否品行不端……这个似乎还谈不上。”
“莺儿果真是如此想的?”
“因为你第一天就拉着莺儿的手,而且还在小清面前那个什么,如今你又把莺儿拉到你怀里。”
……
李纵不得不反思,确实!
如果他是那种长得丑的,现在估计对方已经是百般不情愿了。
不过不情愿也没用。
世界上能互相喜欢的夫妻却是少之又少。
“话说,莺儿你为什么要选我?这炎澜县少说也有好几百的年轻才俊,本来你夫君我可是没有想过要成亲的,若不是那天与你见了一面,然后又与岳父交谈了两句,为夫总觉得,为何为夫才是被算计的那个人?除了莺儿你,我实在找不到第二个有可能是罪魁祸首的人。岳父最多只能算是个帮凶,我说的没错吧?”
还好屋子里暗,就算莺儿此时脸都滚烫着都不容易被发现。
接下来,苏莺儿倒是老老实实地把事情都交代了。
“你就因为我没有像别的人那样,一直看着你,你就非要选我吗。”
对于像是苏莺儿这样的美女,这个时代的人也是极为大胆的。
男的一定会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甚至说不定还会表示,若是不认识路,可以送她回家。
结果李纵倒好,语气平淡不说,而且,也更没有对她留恋一眼。
他的眼睛是纯净的。
身材又是魁梧的。
射箭、剑以及剑下面压着的那本书籍,都让她觉得,此人气质与别的人十分与众不同。
“懂了!”李纵也是道。
“下次我出门的时候,尽量避开莺儿你说的这几点,不然,我怕又有人上来与我攀谈,而且还让她父亲上来试探我,问出我家世,最后还强迫我娶她。”
李纵感觉自己胸前的肉被苏莺儿给捏了一下。
敢情,就算是书香闺秀,有时候,刻入到女人基因里面去的东西,还是不会变的。
“喔~有点疼。”
这时苏莺儿也是有点恼羞成怒地道:“谁让夫君你取笑我。”
“不过还行!”李纵也是道,“有人亲自送上门,就不用我自己去找。不过我们接下来还是说说……把你的脚也抬上来吧。”
等到把苏莺儿的半截身子也都挪进来后,李纵接着又道:“我们接下来还是先说说各自的情况吧。”
“譬如说……我,李纵,男,二十岁,喜欢的东西,射箭,更喜欢的东西,像射箭这样能锻炼身体的东西,讨厌的东西嘛……几乎没有。至于将来想做什么……现在还没有想好,所以现在是属于明明已经二十岁,却还需要父母亲养活,是个地地道道的啃老族。而且,现如今妻子也有了,所以现在的迷茫就是……以后拿什么养活自己,还有,你。”
说完,李纵也是深沉了一下,因为这的确是值得去深沉下来,思考的问题。
苏莺儿倒是没想到,李纵简简单单一句话,就把他的基本情况都概括出来了,甚至,在后面竟然还提出来一个终极问题。
所以说,这就是他如今所苦恼的?
虽说这在苏莺儿看起来挺觉得不可思议的,因为世家弟子从来不缺日后工作的地方,不过他倒是很纠结的样子。
“名词解释,啃老族的意思,就是不干活,吃父母的,用父母的,住父母的,简单地说,就差不多是败家子一样。对家里只有损耗,没有付出。”
见苏莺儿半晌不说话,而且还歪着头,李纵也是道:“我说的话有哪里不明白,可尽管提。”
苏莺儿便问道:“夫君为何要说自己是啃老族,而且,夫君你不能出仕吗?”
这个时代出仕很简单,只看门第,只要年龄一到弱冠,便可由吏部直接从家里铨选入仕,至于到底是当大官还是小官,反正就是谁的官位大,谁的子嗣就尽可能地往前靠一点。
所以在苏莺儿的脑子里看来,像是李纵这样,李父官位在朝中也不算低的人,当官出仕还不是随随便便的事。
然而……
这是这个时代的人的想法。
李纵的想法显然是不同的,第一,打工最重要是适合自己的所学的东西,第二,还要看自己喜欢不喜欢,第三,再看有没有前途,钱或者权,第四,平常的事儿多不多,别忙得跟条狗一样。
现在,李纵固然可以让他父亲给他安排出仕,但是以他的出身,可能并不能达到他想要的那种高度。
而且……
再怎么说,他也至少要别人来请他出仕吧,不然多丢脸。
所以想了想,他觉得,他现在的名望还有点不太够,就是他父亲把他塞进去了,也会显得格格不入,不如,还是另寻办法,或是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来做。
然后,他感觉著书就挺好的。
著书很容易出名,而且,还能试着自己卖书。
面对苏莺儿的提问,李纵也是道:“出仕,我觉得出仕不太好,我想干点别的,比如说自己著书立说。”
当李纵把这话说出来,苏莺儿也是忽然持怀疑的态度。
因为你要明白,一般能够著书立说的,哪个不是学富五车,而且大多年龄至少都是四五十岁的。因为你不到那个岁数,根本没有那个能力。
然后再看自己夫君,就是个只会拉弓射箭的莽夫。
他能著书吗?会著书吗?
“夫君你会吗?”
鄙视是有点鄙视,但似乎也有点期待,他说他会。
只见李纵这时便道:“唔……可能会吧,要试过才知道。”
说完。
李纵接着道:“我说完了,到你了。”
第九章 真就肆意妄为
这一晚真的就是心贴心的交流。
李纵跟对方说了自己著书的想法,而苏莺儿这边,也坚决了自己要相夫教子的决心。
当然,这都讲的是将来。
然后对于苏莺儿这种相夫教子的决心……
李纵既有点意外,但又觉得合乎情理。
毕竟,这大概就是这个时代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最高追求了。
……
“我倒还以为,你会说出什么,以后我要成为一个大才女什么的。”
李纵这话说完,苏莺儿当场也是‘啊?’了一声。
“你不是三岁学字,五岁学诗,而且对诗歌研究颇深么?”
“那你诗学好了,当个大才女不也是理所应当的事么?”
昨晚,两人一番交谈下来。
更是让苏莺儿发现她夫君脑袋里想的跟正常人都不同。
当然,三言两句。
你也很难说出不同之处在哪。
但就是觉得他很特别。
两人睡前最后说的内容,就是第二天的回门了。
先问出苏莺儿家里几口人,都有什么人,每个人都怎么样。
然后……
苏莺儿就把她两个哥哥的事都给卖了。
大哥是个比较木讷的人。
不过外表看上去可能会不太好相处。
二哥比较喜欢交友。
在炎澜县,也算是一方聚会组织小能手。
倒是颇有几分夫君所说的啃老族的意思。
然后李纵也是从中听出一点东西来了,大哥比较好解决,因为木讷即是不善言表,所以想来对方也不会怎么为难自己,但是这个二哥可能就有点麻烦了,更别说是这种外向型的,聚会组织小能手。
弄不好,到时候就要试试他的文才,万一到时候要他作一首诗,又或者是问他以往有没有什么大作,那他该怎么办?
所以,把苏莺儿放好,打算认真睡觉时,李纵也是赶紧看看有没有能拿来堵堵漏的。
可能这没什么必要,但也体现得出来,自己对这事的重视。
……
回门是从结婚当天开始算的。
所以到了第二日,这便算是婚后的第三天了。
李母已经把所有东西都打包好。
李母有点不太放心,于是又把平常就跟着李纵,为人比较精明的一个男仆给李纵带上。
如果路上有什么不懂的,也商量着来。
其实……
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无非就是陪苏莺儿回娘家吃一顿回门宴,时间大概是在中午。
然后,见见苏莺儿的娘家人。
把礼物留下,就可以走了。
据说回门是为了让新人不至于沉迷那事,这是千古一直流传下来的风俗。
也给新娘以恢复的时间。
还好岳父都已经见过,这倒是没什么问题,估计到时候见了,指不定还能重新找回一点熟人的感觉。
……
上午大概十点的样子。
两人带着礼物准时来到苏府。
而此时的苏府,清冷之中,又带着几分喜庆热闹。
据闻他这位岳父很有廉名,今日到来以后,倒是看得出来了。
整体来说,给人一种很清淡的感觉。
若是一般人家,早就大搞特搞了。
进了门,拜过了岳父岳母,然后很快两人就被直接分开。
李纵也不懂什么意思。
不过看岳母顾氏的表情,估计有什么悄悄话,要跟苏莺儿说吧,唔……该不会是讨论那天晚上的事吧,消除苏莺儿的心理阴影,自然而然,李纵便被留了下来。
而此时……
也见到了自己的两个大舅子。
“听闻妹婿年幼时也颇为聪颖,只是,为何近些年,却是从未听说过妹婿的大名?”
果然!
二哥一上来就发话了。
从表情上来看,倒也不见得是刻意针对他的,或许只是出于好奇。
李纵便道:“可能是近些年,没写什么诗,而且也极少与外人交流吧。”
“怎么说?”
李纵便继续道:“五年前,小弟得过一场大病,当时只在生死之间,之后,因为身子太过于虚弱,就抛弃了过去的以友为伴,四处同游的习惯,也是直至最近这一年来,才稍稍地会出一下远门。就跟那次在古刹池畔,就是近五年来出门最远的一次,没想到,就恰好撞上了父亲。”
“对,说起来,也是缘分。”岳父大人苏达礼此时也是捋着须根道,而且对李纵所说的父亲,感觉心里美美的,又道:“只是就连我也不曾想到,纵儿你竟然也有这般过去。”
这下李纵便开始深沉起来了,回道:“也是那一次之后,我的心境慢慢地发生了一些变化。以前其实我很喜欢热闹,不过现如今,则更喜欢清净一点。”
“哦?”
二哥顿时也是好奇了起来,“那你悟到了什么?”
李纵便道:“悟到什么倒是不好说,只不过,单纯只是性子比较喜好安静了。有点年纪轻轻,就过上了隐居生活的感觉。”
这句自嘲,倒是把岳父跟二哥两人都诧异到。
大哥这边也是终于抬起头,朝他看了过来。
大哥为人比较木讷,不过提出来的问题,却是颇为尖锐。
“因此,妹婿以后也将这样?”
他指的是,以后李纵就真的隐居了?
隐居不是不好,但是,也要替他妹妹考虑考虑。
“额……”
李纵也是不由愣了愣,才回道:“应该吧。”
二哥就有话要说了,“妹婿年纪轻轻,就没有想过要出仕,谋取功名?”
岳父苏达礼听了李纵的话,也觉得不大得劲。
他看好李纵,自然是看好他的年轻有为,未来潜力。
结果你跟我说,你要去隐居,这可不好。
这时李纵便只好道:“隐居也不是真的隐居,还是会去做一些事。”
二哥:“比如说……”
李纵便道:“小弟接下来打算潜心著书。”
一个才二十岁出头的人,看上去脸蛋还十分年轻的人,忽然说出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也是让在场的人,都不由讶然失声。
“咳!纵儿你要著什么书?”
李纵此时甚至能够看到二哥的脸上挂着滑天下之大稽的表情。
李纵便道:“大概是数学吧。”
“数学?”
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自古以来,古代君子的六门必修课。
当然,从排序就可以看得出来,数是排在最末的。
不过这其实也不难理解,其余的六艺,基本上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而且越来越得到壮大,反之数术,买东西知道不用被人坑会数数就行了。
当然,像是一片地有多少亩这些,可能在其他人看来,会更加高深一些。
但了不起,也就是一个乘法、算筹。
可以说,数术的确很重要,但是也没有那么重要。
一听到,三人便顿时觉得,李纵这路子真的是走得野。
对!
就是野!
太野了!
而且著这书出来好像也没什么用,甚至可能都不能换饭吃。
不过,也不能一开始就打击自己妹婿。
在明白了李纵说的数学,就是数术之后。
二哥道:“妹婿懂数术?”
李纵便颔了颔首。高考能拿一百四十多分的样子吧,不算是很天才那种,但是,成绩保持得还算是比较稳的。
“这些年来,可能钻研得比较多。”李纵回道。
大哥这时便道:“恕我直言,研究数术没有前途。”
“诶,阳鹏,你怎么能这样说话呢!”岳父还给他说好话呢。
李纵便也道:“小弟其实也知道钻研这个没前途。”
岳父于是说道:“那你为何还……?”
李纵便笑了笑道:“我与我父亲打赌,半年时间,如果我著书著不出什么东西,就任由我父亲安排我出仕。我即便不为自己,也会为莺儿将来考虑。著书只是我其中一条路,如若不成,我自会走上其他路。”
“好!妹婿没想到也是个实诚之人。”二哥便道,“不过我还是想知道,你著书的初衷是什么?因为这很有可能当不上什么高官。”
别人著书,那是官位以外的消遣,而李纵,若是把这个爱好消遣拿来当职业,这不得全家饿死。
然后李纵便道:“我著书立说,然后教人,收门徒,赚学费。到时学诸子,天下门徒三千,一人送上一封束脩,也怕是都够了。当然,钱财身外之物,我的终极理想是君王之友。”
“凭数术?”
大哥似乎颇有几分嗤笑的意味在里面。
不过也不怪对方,他说得的确是夸张了点。一般人但凡脑子正常点的,都不敢像他这么想。他这话一说,反而让人觉得他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
李纵也不生气,笑了笑,回他大哥道:“大哥可知道六十二乘六十八,积为几何?”
这一问,倒是把在场三人都给问住了。
不过这问题也不难,数字是大了点,但是算算还是能算出来的。
然后,大哥便看向了二哥,二哥愣了愣。
又看向上面的苏达礼。
这……
你说简单的乘法表以内的算术,或者是整十的那还好算一点,问题是,这六十二乘六十八,这好像不把算筹拿出来,不太好算啊。
当然,若是心算很强的人,则有可能直接在心里面模拟出算筹的运行,最终也能得出答案。
偏偏,苏家似乎并没有这样的人才。
又或者,本身就是不太重视而导致的。
这时李纵便道:“答案是四千二百一十六。”
“那么五十三乘五十七又是多少?”
大厅中雅雀无声,李纵便又道:“答案是三千零二十一。”
这下轮到二哥问了,“那九十九乘九十九呢?”
这时,便是李纵都不由得愣了一下。
二哥开始有点得意了,“这下你算不出来了吧?”
李纵此时也是不禁笑了笑。
在笑的时候,心中已经把结果得了出来,缓缓道:“答案是九千八百零一。”
“不对!你是瞎编的吧!”二哥这时反应过来了。
“若二哥不信,尽可找人去验算,算过以后,就知道小弟是不是瞎编的了。”
苏达礼也觉得惊奇,随后也是起身去让人把账房给找来。
好家伙,会数术并不算什么,但是能像李纵这样,随便脱口而出的,那性质完全就不一样了。
这不得十分聪颖之人,才能做到如此地步。
可见,李纵也是极为聪明之人。
很快,账房就到了。
是个看上去也差不多五六十岁的老人。
苏达礼把事情一说。
账房老先生听过以后,也是有些为难道:“家主,这数也太大了,我得回去拿算筹才能算得出来。”
“去吧。”
紧接着老先生便去拿东西去了,也不知道为何今日忽然就这么有兴致,摆弄起这个来。
路上,管家经过,还问他道:“诶!你这急匆匆的,这是要去哪?”
老先生便道:“家主忽地让我算一些数,我这是去拿算筹。”
这姑爷三小娘子第一天回门,拿什么算筹算什么数,这倒是把管家也给弄迷糊了。
进到大厅,跟苏达礼说,饭菜什么的都做好了。
然后……
干脆也是先吃饭。
还有,把女眷什么的,也都喊出来。
然后人数便一下子从三人,之后又增加到了十多人。
都让李纵见了一遍。
包括大哥的媳妇,甚至都有女儿了等等。
顾氏自然也出来了。
本来是想着回门时给女儿做心理辅导,倒是没想到,这女婿却似乎还挺懂的。
又或者说……
两人根本就没有深入,所以才不觉得怎么疼?
人多了以后,尤其是所有人都盯着自己,这也是让李纵多少有些尴尬。
不过好在,这回门宴吃起来,倒也颇为和谐。
相比起大哥的木讷,大嫂却似乎很喜欢说话。
至于二嫂……
感觉也都是不错的人。
饭吃完,账房这边数也早算出来了,只是因为刚刚在吃饭,也就不敢来打扰。
等到宴会终于散去,账房这才数都奉上。
“家主,结果都在这里了。”
苏达礼便打开看了看,又看了看李纵。
李纵再次报了一下答案,“全对!”
但一个九十九乘九十九还是太少了。
“如果你能算出九百九十九乘九百九十九是多少,我就真的服你了!”
二哥这时也是道。
李纵便道:“答案是一百万减两千加一。”
账房老先生自然不知道他们两个在争什么,但是九百九十九乘九百九十九,而李纵竟然能脱口而出,也是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张先生!麻烦你算一下九百九十九乘九百九十九。”
“这!”
张先生直接傻眼,二郎你这不是为难老朽吗?
“二郎,家主,不知你们先前在讨论的是……”
此时李纵的二哥便道:“我们在讨论数术。正好,张先生你擅长此道,你考考姑爷。”
“这,老朽不敢。”
“不过……方才听姑爷所言,答案是一百万减两千加一,这是何道理?”
李纵便道:“九百九十九乘九百九十九,可以看成是一千减一乘一千减一。一千乘一千是一百万,不管是一乘一千,还是一千乘一,都是要减掉的,最后则是负一相乘,所以要加一,因此,答案就是一百万减两千加一。”
由于四人根本没有那个知识体系,所以自然不容易理解李纵所说的话,但是凑数,凑数应该还是能懂的吧。
见众人还是一副不太理解的样子。
接下来……
李纵也是对老先生道:“麻烦老先生把纸笔取来。”
“好!稍等!稍等!”
不一会,纸笔就拿来了。
然后……
李纵便开始了演示。
首先从最基本的数字的表达开始。
这也是他著书立说的根基。
给众人演示了一番数字,以及数位,之后便是列出算式,当然,括号内跟括号内的运算相乘太为难他们的,因此,李纵也是从最简单的例子开始,只有一个括号,而不是括号乘括号。
“比如说21乘999,就是说有999个21相加,那么可不可以直接看成是1000个21相加,再减去一个21。而1000个21是多少,其实就是1000乘21,按照我们前面说的,十倍,就是在数字后面加一个零而已,所以1000乘21是两万一,所以这答案就是两万一,再减去一个21。而不需要把算筹全部都摆开来,慢慢算,一张纸,一支笔,足矣。”
二哥看完了以后,这下也是彻底服了,“妹婿大才!”
“姑爷此法,闻所未闻。”
“纵儿,你是如何想到可以如此运算的?”
李纵便不好意思地拱了拱手,“平时没事,喜欢瞎琢磨,所以才琢磨出这么一套东西出来。利用这种方法,可以让即便再困难的运算,都能变得非常简单。”
“可这六十二乘六十八又要如何算?我懂了!”二哥。
你又懂了!?
结果,把式子一列,根本不好算。
而其余人也都看着他,尤其是账房老先生,毕竟这可是他的老本行。
李纵便只好道:“你们只要记住,两位数相乘,在十位数相同、个位数相加又恰好等于十时,答案就是头乘头加一为前积,尾乘尾为后积。把两个积前后拼起来,就是答案。比如说22乘28,答案就是:2乘(2+1),也就是2乘3为前积,等于6,2乘8为后积,为16,所以,前后加起来,答案就是616。即两者之乘积为六百一十六。”
然后,二哥又不信邪地试了试,“果真如此!果真如此!”
“为何会这样!这里面到底蕴藏了什么道理?”
在他看来,这实在是太厉害了!
“纵儿你是如何得知这些的,我是说……这些道理是怎么来的。”
苏达礼眼放精光。
虽然这些东西不一定有用,但是真的很有学问。
而且……
让人感觉玄之又玄。
李纵便道:“道理本来就蕴藏在这天地之间,只是很少有人去留意和发现它。”
“果然!早就听闻纵儿小时候聪敏非常,此话真是半点不假。”
“老朽也替家主得姑爷这良婿而高兴。”
被人这么夸,李纵倒是不好意思起来了,“父亲说这个还太早了,我不过是懂点皮毛。”
“那妹婿你还没有其他的?这些,虽然很有意思,但却也好像没什么大用。”
账房的张老先生却是道:“就光是这些符文,我觉得,已经能派上大用了。”
李纵便道:“若是二哥感兴趣的话,我倒是可以教二哥另外一种不取巧,但却脚踏实地,而且几乎万能的算法。”
“哦!那你快教我!”
“急什么!整日里毛毛躁躁的!”苏达礼此时也是道,不过指责完一番自己的儿子后,又看向李纵这边,“为父也想知道,纵儿你若是不急,那就多待两天。”
李纵最后悔的就是没有拒绝这事,因为留下来后,就不能跟莺儿同房了。
两日后……
李纵这才从苏家被放了出来,苏莺儿这边也知道了自己父亲还有哥哥拉着夫君学数术的事。
说实话,数术有什么好学的?了不起,就是当个账房先生。
不过见父亲、哥哥都这么热衷,跟夫君的关系也都变得无比密切,倒也是乐于见到。
其实……
要不是也不能让李纵留下来太长时间,苏达礼还真想从李纵这里把李纵的东西都学完了,再放李纵走。
好在,李纵也答应了他,要是书著好了,第一时间拿给他,他这才罢休。
等到李纵跟莺儿都回去后。
苏家。
书房。
三人还在研究这竖式,这东西简直是神来之笔,它把原本十分复杂的运算变得极为简单。
如果只是平常的数术,当然没什么前途,然而,苏达礼感觉李纵凭借这东西已经可以成为一方大家。
虽说是比较冷门的数术方面,但那也是一名不可忽视的人才。
“你们怎么看?”
苏达礼问道。
大哥便道:“想不到年纪轻轻,便能够钻研出此道,着实让人觉得惊讶。”
“他之前说自己五年前得了一场大病,许是那时候感悟出来的。”二哥也是道,“为何我就没有一场大病呢?”
苏达礼便哼了一声,“你在说什么胡话。谁会希望自己生病的,不过,五年前的那一场大病,生死只在一念之间,的确很有可能是个转机。这孩子,将来可能不仅于此啊!不过如此一来,莺儿倒是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话说,苏莺儿怎的如此眼尖,竟然一找就让她找到了妹婿。”
“又算出来了,用这方法,加减乘除,真就肆意妄为。”
苏达礼搁下笔,揉了揉手,不过他上面的不是阿拉伯数字,而是文字。
其实文字也一样,反正,只要看得懂就行了。
第十章 始著书
出了苏府。
已经是两日后了。
“父亲,还有哥哥都跟你说什么了?”苏莺儿问道。
李纵也是笑着回道:“还好两天时间就把他们教会了,不然我都不知道出不出得了你们苏府。”
“教会?”苏莺儿歪了歪头,一副疑问的样子。
李纵便点了点头,“嗯,教会。”
“原来你在苏府待两天是要教父亲他们什么东西?”苏莺儿。
“不然呢,不是有跟你说过,我要著书立说么。”
“你是有说过。”苏莺儿。
“我这两日所教的,就是我想拿来著书的。”
这倒是让苏莺儿觉得有些意外。
“那是什么?能让父亲跟两位哥哥也这般入迷,一定不简单吧?”苏莺儿。
“其实……也不是什么很厉害的事,不过这一次回门总算是结束了,接下来,我们便可以回去安安心心地过我们的小日子了。”
苏莺儿一听,脸上也不由得一红。
不过对他所说的将来的日子,倒也充满了无尽的幻想与期待。
……
半天时间就回到家。
回来后,先是去拜见了父母。
把这两天的经过大致地说了说。
说全是因为他把著书的内容与岳父说了说,结果岳父就非要把他给留下来。
这倒是引来了李父的好奇。
“话说回来,你都还没有说过你要著什么书?”
“你决定好了给哪本经书作注了?”
以李纵这个年纪,难不成他还能自己写一本新书?
没想到,李纵却也是回道:“我打算自己写一本,不为哪本书作注。”
这倒是让李父更加好奇了。
“那你要著什么?”
李纵便道:“术数。虽为君子六艺之末,不过却是最为切务的学问。”
李父便皱了皱眉头,关键是,他从未见过李纵曾在术数当中有什么钻研。
“反正半年时间,父亲你到时候再看就是了。”
李父觉得也是。
然后再过两天,他也该回京了。
便道:“我打算把你母亲也带去京城。”
李纵便道:“那极好。”
“你自然是极好,没有了你母亲,你在家里还不猴子称大王。”
李纵:“父亲你怎么能这么想呢,我是高兴,高兴父亲跟母亲恩爱两不分离。”
李父这时便道:“总之,你自己留在老家,好自为之。”
李父也不跟他多说什么。
毕竟已经成家立室了,李纵应该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了。
因为他还有事要准备,李父就不多跟他说了,很快就把李纵给放了回来。
苏莺儿这边也差不多同一时间得知此事。
因为李母肯定会说。
“所以,接下来家里的一切,就要托你打理了。”
苏莺儿也没想到,这一上来,就是如此重要的任务。
不过也是迟早的事,便点了点头。
李纵过来领苏莺儿,李母还说,“还给你了,这一次我与你父亲一同进京,你要好好待莺儿,莺儿你有什么事,也可以给我们写信,到时候若是他欺负你,母亲亲自替你做主。”
“母亲开玩笑了,夫君又怎会欺负莺儿呢。”
“对!我捧在手心都怕她像雪那样化掉。”
“肉麻!”
就是李母听了都觉得受不了,直接把两人给赶走了。
出来后,苏莺儿也是道:“夫君这捧在手心里都怕化掉是什么比喻?”
“就是小心翼翼,生怕你有一点碰伤、擦伤。”
路过的丫鬟、仆人看了,也都直议论道:“这小两口的,也处得太腻了。”
“毕竟才新婚没几天,都这样。”
“那你的意思是说,不想看到这样喽。”
“我、我可没这样说啊,你可别血口喷人啊。”
两日后……
门口。
李纵目送父母离开。
这下好了!
终于都没有人管束自己了,李纵闻到了自由的气息。
当然,父母离开后,并不意味着他每天都可以睡觉睡到自然醒,这《数学》还是要弄出来的,而且,小学六年级的穿越者都大概能写出来。
父母离开后的上午。
很快,李纵便回到了之前给苏莺儿介绍的凉亭。
铺开纸笔,便开始构思了起来。
而苏莺儿这边,则是视察家里的环境,毕竟以后李府的吃喝用度什么的,都可能要她安排了,还有拿主意。
之前倒是一直都没什么时间。
嫁过来后,也是直至今日,才有时间慢慢地四处走走。
等到她都看完了以后,李纵这边,也才刚刚把序写完。
既然是一门学科,当然要写个序。
或者说是前言。绪论。
以便能够让读者更快地知道,一个,这部著作写的是什么,第二个,作者写这部著作的目的是什么。
而李纵的理由也很简单。
九数,历来让人觉得复杂,就是很多通才达学的大能,都未必能够明晰此道。
而李纵,是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够更轻松地学习数术,而著这部书。
刚刚才把序写完,就见苏莺儿这边后面还跟着小清过来了。
“夫君要开始写了?妾身没有打扰到夫君吧?”
李纵便道:“没有,莺儿来了,反而还可能让我更加思如泉涌。”
然后苏莺儿偏头一看,就见到了李纵写的序。
首先是开篇,说自己十五岁得了一场大病,无意间走入此道,之后发现了很多有意思的东西,关于数,有很多说法,比如说算术、算学、术数等,而他这里,则把这类型的东西,全部都归类为《数学》。
数学很难,尤其是一些古籍当中的,你还要进行咬文断句,一字之差理解错了意思,则所求相差十万八千里,所以他这里将会以最为平白的语言,最简单的符号,来对问题进行分析。
不过这是一本关于理论的书,所以,他会先从理论开始说起,当然也不用怕理论过于深奥,怕自己难以明白,就放弃,总之,这本书一开始的内容,还是很简单的。
若是博物君子,又或是对此道感兴趣的,此书一定不容错过。
苏莺儿很快便把整篇序都看完了,感觉写得倒也情真意切。
“夫君要著《数学》?”
“对!”
“可这东西好像著来也没什么用,而且研究此道的人,也并不多。”
“人是少了点。不过《数学》可是蕴含着天地至理在里面的东西。而且……这东西越是学到深处,作用就越大。”
之后李纵便不管苏莺儿,开始写正文了。
‘数,分实数和虚数,实数当中,又有有理数和无理数,有理数如整数1,2,3,无理数如根号2。’
‘不过鉴于若是想一言而说尽,需要花费的时间太多,这里只做一个简单的举例,让人得以理解。数的浩瀚。’
‘而接下来,我们将从最简单的实数,也就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数字开始说起。’
‘1、2、3、4、5、6、7……这是我为了日后运算方便,而造的全新数字表达方式。’
第十一章 明日,带你出去玩
当李纵认真起来以后,就再也顾不得苏莺儿那么多了。
而且越是往下写下去,便越是有一种写不尽的畅快的感觉。
等到他再次抬起头来,不知不觉,已是这一日黄昏。
甚至就是中饭,他都是扒了几口,随便对付了几下,真可谓废寝忘食。
而当他终于都意识到,时候不早,而抬起头来望向落日,眼睛微微眯起的时候。
桌案边上,地上,则已经铺满了他所写的东西。
因为刚刚写完的时候,墨迹未干,所以就不适合立刻叠放在一起。
没想到,却也因为这样,反而让他现在四周看着有点吓人。
小清见到他这般忘我的模样,也是吓了一跳。
这哪里是著书啊,这是疯魔了都。
而且一个人一天怎么可能写下这么多东西。
让小清过来添纸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甚至,前不久才刚刚进了一批纸,没成想,却是这般不经书写。
“夫君?”
苏莺儿也着实被他给吓了一跳。
毕竟,若非李纵的肚子里真的有学识。
这么多东西,是绝对写不出来的。
本来她还真以为,自己夫君真的只是个武夫,如今看来,倒似乎也不尽然,尽管他著书的内容,实是有些冷门。
“啊,一不小心,就写到黄昏时分了,而且还写了这么多。饭菜都凉了……”
活动了下自己已然有些僵直的腰,李纵也接着道:“看来,下次还是不能一下子写这么多。”
然后看向苏莺儿。
“一来,腰承受不住,二来,才刚新婚不到七天,就把莺儿给冷落了。”
这话倒是把对方给说得两脸一红。
一旁小清也是直呼,自己什么都没听到。
然后转身准备找个地方钻进去的时候,没留意差点就直接撞柱子上。
“夫君你在说什么,你看小清都……”
“没事,撞到了涂点药就好。有点饿了,饭做好了没?”
然后,两人便把地上的纸都收拾起来,不过因为不知道会不会把东西弄混了,苏莺儿也是事先问了问,就这么叠放在一起会不会太乱了。
李纵便道:“没事,我已经标上页码,再乱也能很容易重新排好。”
……
晚上。
烛光晚餐。
这还是他第一次感觉到,身为一家之主的那种强烈的责任感。
以前还有母亲在,似乎还能把自己给当小孩,但现在,好像家里的一切都得听他的了。
虽说食不言寝不语。
然而没多久,苏莺儿还是道:“夫君,家里的纸已经用完了。要出去购置吗,还有,要购置多少?”
两人采取的是分餐制,一人一张小食案。
听到了苏莺儿的话,李纵也是转过头来回道:“这纸有点不经写,而且也太贵了。我原本还想着出书呢,现在,能手写一本出来都差不多了。条件有些艰苦啊。”
别看李纵现在有个漂亮的老婆,然而这个时代各方面条件都差得离谱。
吃喝用度,即便是他这样的世家,过往遗留下来的田产也不少,而且家里还有个朝中当官的爹,每月都有固定俸禄,只是,也就是比别人吃得饱一点而已。
当然!其实不吃那么好,也还行。
毕竟后世大鱼大肉吃惯了,有时候也会试着吃得清淡点。
想了想其中的差距。
随后便是道:“不着急,明日,带你出去玩。反正,今日所写的东西,内容也挺多了。”
这话李纵倒是没有说谎。
他大概已经从10以内的整数,一直写到了无限大,又把分数、小数、百分数乃至负数的概念都提了出来。
而且,对这些数如何进行加减乘除四则运算等,也都写出了基本范例。
而这基本上就已经是小学的大部分内容了。
小学生可能需要数年的学习,但是李纵不得不考虑这本书的读者面。
所以,他编写得相对来说,要更加精炼、简洁一些。
当这部分关于‘认识数字’、‘认识运算符号’结束后。
接下来,自然便是竖式计算的方法。
前面只有横式,而且是直接给出答案的。
比如举例,23+47=70。
然而这个70怎么来的,或者说,学了这套体系有什么好处。
接下来……
便是就连算筹,都难以匹敌的计算方法了。
其实算筹并不差,尤其是在计算一些比较简单、而且小的数字的时候,它甚至可以说比这套数学体系,是更好的。
因为李纵的这套数学体系,你首先还要先学会十个基础数字呢。
而算筹,则只需要知道一根横着的棍子代表一,一根竖的棍子代表五,又或者是反过来,就行了。
算筹就如同数手指,基本的加减运算,反而比李纵的数学体系还要好,但是若是到了比较高深,或者数字比较大以后,即便只是算两位数以内的乘法,都会变成李纵的要更有优势。
而且……
李纵的这种方法,有一点是算筹永远也比不上的。
那就是验错。
算筹一旦动了,错了也就很难再进行重复验算,而且数字一大时,容易造成头脑混乱,而李纵的方法则能消除这些问题,每一步都能重复验算。
今有田广十五步,从十六步。问为田几何?
15×16=240(平方步)。
下面再列出一条竖式。
多么清晰易懂。
多么美丽的数学。
不过,其实李纵更习惯把广、从,说成是长宽。
因此,他的第二步,就是对这些东西进行重新定义,长方形,分长、宽,梯形,分上底,下底,高,而且有垂直、面积等概念。
不过这些已经是数学当中的小学几何学了。
在他写完了小学六年级所需要学习的大部分内容后,在这里的结尾。
李纵也是简单地罗列了一下这些几何图形的面积计算公式。
其中,就包括圆的公式。
以及,也简单地说了说,为什么长方形的面积是长乘宽,这里就需要明白,面是怎么来的,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
他这一天下来,基本上,就是完成了这些。
下面再要写的话,他暂时还没有想好。
不过如果是按照顺序的话,应该也到代数式了。
但此时他还没有想好代数式应该怎么写,或者说……
怎样才能结合实际来写。
第十二章 只不过帮对方算了个等差数列
其实古代女子出门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
不然也就不会有养在深闺这样的词。
只是,若是真的路上一个女子都见不到,却又是完全不可能的。
女子不能出门,其实就好比,路边不能摆摊一样。
属于是屡禁不止,而且随着生活条件变好。
就越是容易发生的事。
就算士族阶层不管如何去批判,都没用。
可能他家女儿就是私自跑出去游玩的一员。
这是一种大势所趋。
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必然。
更是人性的必然。
不过今日出门,还是让苏莺儿有点不自在,以往她出门,最多就是去人少的佛寺,去郊外少人的地方看景。
那曾像今日这般,先是游走在贩夫走卒之间,然后又来到饭馆此等人多嘈杂的地方。
大概也是感觉出来对方的不适。
李纵只好缩短了本来的行程,而且,在找位置的时候,也特意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的地方。
“我还以为你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呢?”
李纵便道。
“夫君对这些感兴趣?”
苏莺儿也是道。
李纵给她倒了开水,却是回道:“兴趣倒是谈不上兴趣,只是我著书要用到,就恰好过来看看。只是一天下来,却是半点收获都没有。果然数学这种东西,还是太过于脱离现实了。学来,好像作用不大。”
“啊,那……要不,夫君再去看看?莺儿一开始不知道夫君这是在办正事,还以为……”
“还以为我只是在闲逛,而且夫君的品味怎得如此低劣是吧,与市井贩夫走卒混在一块。”
苏莺儿脸上便是一红,她之前的确有这么想过。
李纵便只好道:“你夫君我虽不是什么高雅之士,可也不至于真的有那么差吧?不过这确实是我的失误,我还以为像你这样的书香闺秀,应该会喜欢体验一下那些从未体验过的事情,没想到……反而还适得其反了。”
苏莺儿便道:“主要是别人都朝这边看过来,莺儿觉得有点不习惯。”
李纵:“他们那是没有见过世面,当然会好奇,为什么这种地方会有莺儿这样的书香闺秀涉足,如果是换一身男装,估计就不会有那么惹眼了。”
不!看了看苏莺儿的胸前。
再看看她的腰。
估计还是不行,因为特征有点太明显了。
说不定还会被人怀疑,令郎的胸大肌为何如此浮夸。
“男装?”
李纵这时也是道:“当我没说过,喝水。”
“说实话,夫君是个有点奇怪的人。”
这时苏莺儿也是道。
“为何这么说?”
李纵。
“因为……夫君明明好像更加擅长射箭,但是却也能著书,而著书可以看成有点像是文人,可你又能与贩夫走卒混入其中。有时候感觉你是个君子,可有时候,你又流里流气,举止轻浮。”
“那你觉得我是个怎样的人?”李纵也是颇有兴致地问道。
“莺儿不懂。”苏莺儿摇着头。
李纵便道:“没关系,以后慢慢就懂了。”
而且,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个怎样的人。
他的潜力太大了。
说话间……
饭菜已经端上来了。
基本上就是开水烫野菜,肉也是煮烂再来点酱沾着吃。
可谓是十分原始的做法,绝对不蕴含任何添加剂。
在外面吃饭,而且还是如此新奇的环境。
像苏莺儿这样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
其实……
这已经是本县最好的饭馆了,消费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消费得起的。
来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与朋友、贵客商谈。
然后……
吃饭时,李纵也是恰好听到不远处有两个貌似的商人,在讨论织布的问题,其中一人道:“初日只能织五尺,不过一日比一日快,应该最迟不用一个月,就可以……”
虽然李纵并不能听到全部内容。
但是……
听了这话,不由得也是有了灵感。
这时苏莺儿也是看着李纵,问道:“夫君你怎么了?”
“没什么,你先吃,我过去看看。”
李纵说完,然后便朝着那两人走了过去。
紧接着,苏莺儿便见到了李纵好像问人家什么,那人也是一脸疑惑地看着他,只见李纵又解释了什么,估计是解释自己的来意,那人这才有点半信半疑地将对话继续进行了下去。
苏莺儿看着李纵跟其中一人交谈了不一会,然后李纵便仿佛给出一个答案。
那人最后也是一脸惊愕地看着李纵,好像不知李纵为何能如此笃定。
做完了好事后,李纵便回来了。
苏莺儿便问道:“夫君你过去说了什么?”
李纵便道:“没什么,只不过帮对方算了个等差数列。”
苏莺儿:“什么是等差数列?”
李纵便道:“等差数列,就好比你今日中午吃一碗饭,明日中午比今日中午要多吃一碗的三分之一,后日中午又比明日中午再多吃三分之一,如此类推,问一百天后的中午,你吃多少。”
苏莺儿脑子直接变成了一团浆糊。
李纵如果说十天,她还能一点点自己慢慢加,但是一百天以后,这就开始有点难度了。
然而,李纵都还没有问她,一百天后,加起来总共吃了多少碗,那可能更是会烧坏苏莺儿的脑袋。
当然,像是前面织布那种东西,不好说,每天织多少,应该跟积极性,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有关,他过去也只是随口一答,对方信不信是一回事,而且,他发现对方期望的,跟他回答的,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至少,对方似乎有点高估了自己了。
不过估计也是一笔不小的订单,此时拿下来才是最重要的,还管什么自己能不能到期交货。
就这样吧!
虽然这东西带着很多的不确定性,不过,李纵也只是想找个比较符合现实的案例。
而现在,他已经找到这个案例。
那边商量生意的两人被他这么一搅和,却是差点连生意都做不成。
不过好在,好说歹说以后,终于还是把李纵的话当屁放了。
毕竟一个陌生人所说的话,不足信。
第十三章 阴天评诗
吃过了午饭,从饭馆出来,下午李纵也不去找素材了。
因为这时代,民间所需要用到数学的地方,的确是少之又少。
于是,接下来干脆也是与苏莺儿一起漫步散心。
说到底,著书什么的,哪有苏莺儿重要。
“累不累?”
每座城池,都必然会有一块公共的娱乐区,同样,像是两人所在的小县城,也有那么一块地方。
此时,两人便不知不觉地来到城北这么一块地方。
柳树栽满了道路两旁,而顺着这条道过去,便可以看到一座楼。
这楼并没有很高大雄伟,因为在类似江南这样的地方,往往很多东西都是看着小而精致的。
李纵也就是客气一下。
没想到,苏莺儿还真说她有点累。
然后李纵便看了看四周,反正大中午的没人,便做了一个要背她走的姿势,说道:“上来。”
苏莺儿也是赶紧四处望了望,红着脸道:“夫君,这样不好吧。”
李纵想了想,觉得也是,从后面背着,那不就露出个屁股出来了,是有那么点不雅。
反正现在他体力还行,苏莺儿估计也没有多重,便趁着苏莺儿一个没注意。
直接将她横抱起来。
紧接着稳了稳以后,飞快地往前跑。
还别说,他这五年来的锻炼还是有用的。
几乎感觉不到什么压力。
差不多到地以后,李纵这才把苏莺儿放下。而作为一名出身名门望族的书香闺秀,苏莺儿哪曾有过这样刺激的经历。
走半道上,绣着鸳鸯花纹的鞋子都掉了一只。
本来苏莺儿是有点生气的,因为夫君没有经过她同意,就把她给抱起来了。
但是看到他发现她鞋子掉了以后,又立刻回去捡回来,还有点鬼鬼祟祟的,顿时又不忍心责备他了。
坐在一块石凳上,李纵给她把鞋子重新穿好。
“夫君实在是太冲动了。”她嗔怪道。
“还好没人看见。”李纵也是道,“不过莺儿你这脚怎么这么小。”
如果两人不是夫妻,这已经算是赤果果的调戏了吧。
好在现在两人却已经是夫妻了。
不过她母亲给她的压底箱却没有讲这方面的东西。
前两天回门,她母亲自然跟她说了许多,包括通过暗示的方式,问两人成没成。
得知成了以后,不过也是,正常来说,都会成的。
落红就是很好的标志,然后,又讲了一些其他的东西,以及让她不必担忧。
这些都是正常现象。
而这些东西可都是在女人之间代代相传的秘密。
“夫君总是这么轻薄。”苏莺儿接下来也是道。
李纵便道:“我只轻薄莺儿。”
这便算是默认了。
这男人,她实在是有点拿他没办法。
这就是长得好看的好处。
其实……
作为一个脸盲的人,又或者说正常来说,你要记住一个陌生人的长相,并不容易。
除非那个人长得很有特征。
之前,因为害羞的缘故,苏莺儿其实都不大能真的一窥李纵的全貌。
或者是完全记住这个人的细节。
不过现在……
苏莺儿倒是彻底记住了,她夫君的长相,就是那种很淡淡的,表面上看上去很翩翩君子,其实内里却是有点流里流气,举止轻浮的那种长相。
这是正与邪的结合。
而且……
当两者结合好,却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的那种。
或许是更多时候,他都是一本正经的,只有时不时才会蹦跶出那么一句,以暴露出他的本性。
也就是说,其实她夫君还算是比较克制的那种人?
苏莺儿心想,这时李纵也是道:“今天天气还不错。”
“阴天也不错?”
李纵便道:“就是阴天才不错,如果是出个大太阳,反倒是觉得这边的景色没什么稀奇的了。”
“夫君喜欢阴天?”
李纵:“还行,只要不下雨。”
李纵话音刚落,湖上便泛起了无数涟漪点点。
“呸!乌鸦嘴。”
李纵说了一句,然后便拉着苏莺儿的手,进了里面一座足有四层高的楼。
这楼没有什么高大上的楼名,不过上面走马楼三个字,已经足以说明这楼的高大、还有内里的宽敞。
这里几乎可以说是全县最高的地方了,属于是地标性建筑。
本地人当然很少来这里,毕竟大部分都还要顾及自己的生计,哪有那个闲情逸致。
但若是外地人来了,则必然要来这里看看。
说起来……
苏莺儿不就是外地人,虽说两地只隔了十里路。
“你应该没到过这里吧?”
李纵也是不太肯定地道。
“没有。”
苏莺儿回道。
“这就好。这里大是大,就是缺了一种文化底蕴,因为连阳县很少出什么有名的才子。”李纵说道。
“夫君也关心这个?”苏莺儿很快回道,她提着裙摆,上着台阶,抬头道:“我的意思,夫君你不是更喜欢射箭。”
李纵似乎明白她的意思了。
“你夫君我虽然在学文上没什么成就,对了,我著书是不需要学文的,但是,再怎么说,家乡的情况,还是要略知一二的吧。”
“这就是本县县令在这上面所提的诗。照我说,感觉差了点,没有那种让人一看就觉得很惊艳的感觉。”
到了二楼,便可以在墙上看到一些诗,这位县令是三年前来的,一来就着手修缮了这栋楼,而且,可以看得出来,这位县令十分喜欢提携后辈。
把后辈一些写得好的诗,都挂出来,以激励后辈发奋读书。
但李纵是什么人,他是那种见识过无数优美诗句的人,所以一般人写得再好的诗,在他看来,都有点不怎么入流,因为嘴巴已经被养刁了。
苏莺儿便轻轻地吟读起来,道:“莺儿觉得这诗写得并不差啊。首两句用典,写对离家越远的心切,又包含了来到这里之后,对清平治世的渴望,之后是登楼后所见的美景,尤其是这个静字跟练字,都用得极好。”
李纵也是重新打量起这首诗来,自己老婆都说得这么好,他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看走眼了,然后看了良久。
李纵还是道:“我觉得不行!”
第十四章 知我不如人
为什么李纵觉得不行,因为这些人写的诗,都有一种很难以言喻的晦涩感。
大概是此时的诗发展还比较早吧,又或者是时代离李纵所熟知的世界太远。
在遣词造句的时候,仿佛还停留在一些似是上古所流传下来的用词的习惯。
而这些东西对李纵来说,自然是觉得没什么美感,虽然看起来词藻华丽,堆金彻玉。
但诗歌的韵律一点都不优美,有些甚至就连是平仄,都仿佛不太注意。
这应该是一个就连古诗词,都比较缺乏的时代,没有佳篇,佳句倒是有一些。
当然,又或者说是他现在的眼界还太小了,就这么一个小县城,也并不能说明问题。
李纵随后接着道:“为何我会说觉得不行,因为太拗口。”
“凡是太过于拗口的诗,我都觉得不行。”
作为一个武夫,李纵当然要有自己的评判标准。
苏莺儿听他这么说,倒也不觉得意外。
反而还觉得,他这么说才是正常的。
下面便有意识地给李纵讲解起了这首诗:“这首诗虽说有些拗口,但是却是难得的佳作。”
“你看头两句,其实是化用了前秦王桀跟后赵潘岳的诗句……”
……
只能说李纵也算是比较虚心向学。
自己不懂的,别人与他说,他也不至于不耐烦。
不过听完了苏莺儿这么一解释,他顿时就懂了。
我就说你这句子怎么这么拗口,原来你也是抄来的啊。
别人常安,你就也望常安,别人视京县,你就换成视京室。
然后再说上一句,致敬先人。
“喧鸟覆春洲,杂英满芳甸。意思也就是喧闹的归鸟盖满了江中的沙洲,各色野花开遍了芬芳的郊野。”
李纵听着苏莺儿的解读,画面这才重现出来。
顿时也是不由得夸奖道:“莺儿果然不愧是书香闺秀,感觉听你这么一说,比他写的还好得多。”
“野花就野花,说什么杂英。莫名其妙!”
苏莺儿被他这么一说,倒是觉得好笑。
她哪里比的上这位县令啊,若不是刚刚看到了外面正好开着不少花,她其实也很难说清杂英是什么。
但是当你看过了窗外那些野花,再去看杂英这个词,岂不觉得他用得清丽脱俗?
而且……
她感觉这个杂英应该也是有出处的,只是她暂时还没想到而已。
所以明明这首诗真的写的很好,只是因为夫君什么都不懂,觉得有些晦涩,就自我放弃罢了。
……
有时候的确是这样。
以李纵的暴脾气,当然很难沉下心来,去看对方在这首诗上都用了什么。
所以说,他说这些诗词藻华丽,堆金彻玉也没有问题。
因为按照苏莺儿所想,这个杂英其实也是有出处,那这个出处,肯定又是不知道那本书上的了。
好好的野花你不写,非要去古籍里面找一个杂英出来。
这就好比高考作文,正路你不走,偏偏要走歪门邪道。
……
李纵笑着道:“所以说,看来之前是为夫看走眼了。没想到这县令还是有点东西的,若不是有莺儿你在,倒是差点就误会了对方到底会不会写诗了。”
苏莺儿对李纵这态度倒是很满意,回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夫君虽然不懂诗,不过却也能虚心向别人学习。”
李纵便揽了揽苏莺儿道:“主要是莺儿教得好,以后有机会,我也要写一首,比这首好的。”
这时苏莺儿竟然敢开始打趣他道:“夫君你是指‘一朵两朵三四朵,五朵六朵七八朵’那种吗?”
李纵顿时便忍不住了,“竟然敢笑话你夫君,看我不挠你痒痒。”
……
下午下了很长时间的雨。
不过这倒是给了两人不少独处的时间与空间。
李纵发现谈到诗,苏莺儿便不困了,因此,他便也跟苏莺儿玩起了游戏,这走马楼不是还有很多诗么。
李纵就建议,每人都给这些诗排个序,然后每人都说出为什么要这么排的原因。
他倒是想看看两人的审美差距相差了多少。
当然,像是这种对别人的诗评头论足的,自是不好的。
但只要不让写诗的人发现就行了。
品完了诗,双方也对对方的喜好十分清楚了。
果然两人的审美有着很大的鸿沟。
苏莺儿似乎更关注诗所表达的内容。
而李纵则更在乎诗的韵律。
必须要是那种简单又朗朗上口的,才会被李纵选上。
但苏莺儿就不是这样,她会很认真地去读懂诗所表达的内容。
与此同时……
估计还会产生一定的代入感。
因此无形中……
李纵也是给自己招来了全县的年轻才俊作为对手。
要知道文字这种东西,有时候也很危险。
‘所以说,我这是自己把自己给绿了?’
这就让李纵有点不淡定了,他哼了一声。
苏莺儿反应过来,还不等她明白怎么回事。
这时李纵也是道:“莺儿好像很喜欢面前的这首诗啊,为夫有点生气了。下次,我一定会写出比这首诗更好的诗来。”
这一次苏莺儿倒是没有嘲笑他,反而是点了点头,重重地‘嗯!’了一声。
笑得很好看地道:“夫君你一定可以的!”
诶诶!
我随便说说的。
你竟然这么轻易就信了吗?
那就让他不得不现在就露一手了。
抄什么好呢?
但是好像抄来的,不管怎么说,都很难跟此情此景相合。
难道要真的自己写一首吗。
不过可惜这里也没有笔墨纸砚。
就是想在纸上打个草稿,都不行。
而且……
相对来说,那些诗容易代入感更高。
很快。
李纵便有了主意。
当然是卖惨的诗代入感高。
然后李纵便看着面前的诗道:
“知我不如人,生来百病身。”
“世间多冷眼,残月绕星辰。”
你还别说,就这首诗的完成度。
可以说是很高很高了。
而且……
这首诗简直完美契合如今的场景。
原本苏莺儿看了这位名叫xxx的大才子的诗,都差点陷进去了,然而他的这首诗,却是把苏莺儿从虚幻中,又拉了回来。
李纵吟完了以后,也是问道:“我是残月,你是星辰,你觉得怎样?当然,你肯定不是某一颗,你就是天上全部。”
第十五章 霸气
‘知我不如人’,说的自然是李纵自己也知道自己比不上墙上的这些人。
‘生来百病身’,用夸张的手法,暗喻自己不是什么都会,什么都行,其余小毛病可能也有很多,总之,他并非什么圣人。
‘世间多冷眼’,描写对于他这种毛病多多的人,世间之人的态度。
‘残月绕星辰’,比把自己比作残缺的月亮,四周却环绕着无数星辰,暗喻苏莺儿的鼓励、支持,不离不弃。
以苏莺儿的书香世家的出身,哪里不明白他这首诗的意思,而且此诗一出,岂不比墙上的都好。
说完,李纵紧接着又道:“题目就叫做嫉妒好了。又或者吃醋也行。莺儿你也太喜欢看这首诗了。”
李纵看着墙上那首诗,摸着下巴,眉头直皱。这首诗到底哪里好了?
回味过来的苏莺儿当然立刻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上来就把李纵抱住,躲在李纵的怀里,仰头道:“夫君你又打趣我。”
李纵便也是霸气地道:“迟早这里有一半的诗,都是我写的。而且全部排在最前面。”
……
这一刻,苏莺儿顿时感觉李纵无比高大英武。
然而李纵心里却慌得一匹,果然,这世间有些事情,容不得你退缩。
抱了抱苏莺儿柔软的身子,道:“雨停了,回家吧。”
苏莺儿便点点头。
不过还是舍不得放开李纵的腰。
她还是第一次这么不自觉地、忽然抱上一个男人的腰。
即便这个男人现在好像已经是她丈夫。
嗅着他身上的阳刚气息,总有一种恋恋不舍。
不过李纵却没有感觉出来,他现在正在想,完了,回去以后,还是赶紧把已经尘封的记忆都唤醒吧。
不然时间一久,忘记得可能也就更多了。
……
今天早上出门前。
李纵便事先让下人去给胖子送了一封信。
让胖子支助些纸来。
等到两人回来后,胖子也把纸给拿来了。
当然,如果仅仅只是这么简单,也就不用特意去写一封信了。
李纵发现这个时代的纸质量差的,不好用来著书。
质量好的,又太贵了。
所以……
他想胖子看看能不能拿竹子来做纸。
附近一带也有一些山,山林中竹子有不少,他隐约记得《天工开物》当中记载过一种竹纸的做法,但是详细的却是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要把嫩竹放在水里灌水漂浸,而且还要泡一百天,当时他就觉得,这给他的印象很深刻,因为一百天啊,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一百天,不过这样耗时耗工做出来的纸,却又是值得的。
除了交代了这一点,李纵还交代了让他找个雕工不错的手艺人,因为他想尝试着做雕版印刷。
他做雕版印刷的理由很简单,他著书当然是希望更多人能看到。
现在大家一般都喜欢抄书,真就手抄的那种。
而他希望全天下都有自己的书,不然这著书,写了自己藏起来,哪有什么意义。
……
“五郎,小娘子,卫家今日午时已经遣人把纸都送来了。”
李府管家宁伯见李纵跟小娘子都回来了,也是上来迎接道。
“嗯,知道了。”
李纵点了点头。
“还有,卫家三郎有一封信给五郎你。”
说着,宁伯就从袖子里拿出来一封信,交到了李纵的手上。
李纵拿过信,道:“让人去准备热水,今天在外面走了一天,累了,泡个热水澡。”
“是!”
宁伯便停了下来,而李纵则继续带着苏莺儿往里面走去。
……
宁伯看着五郎。
真就是一位风风火火的少年郎。
不过这五年间,却是不知,五郎是不是得了洁癖,几乎每天都要洗澡。
现在专门都有分出一个人来特地给他烧热水了。
而在李纵看来,却仅仅只是世家子有钱人的生活就是这么地朴实无华。
然后热水好了……
李纵也是想让苏莺儿一起洗。
当然!
想法肯定是好的,不过,显然,最后两人还是没有这么做。
毕竟这太快了,苏莺儿还有点没适应过来。
……
等洗完澡。
把头发什么的都擦干,之后又拿了一个架子过来,把自己头发晾在上面。
李纵这才打开卫东明的信。
前面倒也很正常,就是问了问他无端端拿竹子做什么纸,手艺人已经给他在找了,过两天吧,然后,就问到他,他们三个还以为李纵至少要半个月,或是一个月才出门干正事,没想到现在才十天不到,李纵就开始干活了。
都是些没什么营养的废话。
李纵一目十竖地看完,就直接丢到一边了。
古代头发长就是不太好干,不过好在,他也早就习惯了。
当李纵把自己头发搭起来晾,而且还用手工加速吹干的时候,苏莺儿这边,也刚好洗完回来。
见李纵拿一个架子把自己的头发当衣服搭在上面晾,顿时也不由得觉得有趣。
她这夫君,有些行为,真的很是特立独行。
“洗完啦,来,让你一半。”
小清也在,便打趣道:“姑爷怎么好像染丝要晾干一样,把头发搭在上面。”
李纵便道:“这小清你就不懂了,这叫增大蒸发面积,干得快。缺点就是,不注意的话,会让头发变得弯曲一段一段的。”
苏莺儿毕竟也才十六岁。
虽说听不懂他的道理,不过,倒似乎也愿意尝试一下。
很快,就跟李纵坐一块,李纵挪了挪。
然后……
两人就这么把头发给晾着。
小清看到这,也是牙都酸了。
“哎呀~没眼看了,没眼看了!”
李纵跟苏莺儿两人听了,却是不约而同相视一笑。
“卫东明?”
很快,苏莺儿自然也是注意到了桌案上的信。
李纵便道:“就是之前跟莺儿你说的,我一个朋友。是个胖子,家里嘛,还算是有钱。”
“刚刚听宁伯说,夫君好像让对方送纸给我们?”
李纵便道:“嗯,因为他家就是做纸的。他那里的纸,相对来说,会更好。我接下来著书,得需要一些质量更好的纸。而且……画图好像也需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