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书书名以及狗的问题
书评区看到有读者说养狗不如养家丁什么的,我是这么考虑的,初期因为人手缺乏,又没有对上最强的敌人,养些狗帮着打群架或者剿匪,算是一个便捷的路子,而之后则狗的功能可能就会淡化,但依然是个不错的噱头,毕竟飞鹰走狗一直都是古代形容猛士的词,试想想大军出马,主帅身边跟着几条猛犬,好歹也显得拉风一些。
说白了,当初这个设定的意思,就是存在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甚至有点面子工程的意思,可明末各路军阀林立,宋庆好歹也要有个说出去的字号或象征,这些狗或者狗营的作用就在这里了,那位读者说的没错,真遇到高手可能作用不大,但普会有宣传甚至神话效果。
最后,明末战争其实主力还是发展火器之流,我也没指望说带着几十万条狗横扫天下,这不科学……
第一百一十九章 浪漫(上)
父亲和王昌的心情,宋庆倒是可以理解,毕竟这年代人结婚都早,十六七岁就当爹当妈的大有人在,宋虎好像也就是二十出头生的宋庆,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晚婚晚育的典型了,王昌据说当年曾经有个孩子,只不过没有保住,王坚是后来生的,因此才比宋庆大了不多,所以父辈的情绪他完全可以体谅,哪怕是他自己,现在也多了些别样的心思。
毕竟李婧儿条件很好,虽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官宦小姐,可那也是名门高第出身,峨眉派自从建派以来,在武术界的地位虽然没能达到最高,但也绝对是前几名晃荡的,更何况这姑娘长相不错,性格更是宋庆最喜欢那种假小子,如今人家显然对自己印象挺好,双方还有那么一段不打不相识的缘分,若是真的能成,他当然也是不会拒绝的。
只不过目前来看,这位女侠客似乎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啊,人家约自己出来的目的很单纯,完全就是为了逛街,顺便给让自己帮忙拿东西,这就是个苦力的待遇,虽然男朋友在某种程度上跟苦力也差不多,可自己不还没这个名分嘛。
不知不觉中,宋百户开始像个怨妇一样,为自己的名分纠结了,李婧儿却丝毫没有发现异状,大大咧咧的在街上走着,看到好吃好玩的总要过去看看,跟上辈子见过那些爱逛街的小女孩没有任何区别。
不过这姑娘看的多,买的却少,刚才停留的一些地方,应该都找到了些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最终却只买了个头花,其余的都是拿起来之后端详好久,最终恋恋不舍的放下,估计也是囊中羞涩导致。
宋庆如今俨然大富翁,哪肯让这种事情发生,刚才那些来不及了,接下来的路上,只要李婧儿看上什么,都强着跑过去要买,却被人家姑娘婉拒,以他对李婧儿性格的了解,很清楚自己如果硬要去买,最后保证被人家当成炫富,说不定印象分因此直线下降,最终只得作罢,等待其他机会,争取在开战之前,让自己在李婧儿心中留下些不可磨灭的印象。
其实真要弄出点不可磨灭的印象,倒是也很容易,只需要宋庆豁得出去,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这姑娘抱住,然后狠狠地亲上一下,保证就不可磨灭了,如果更加行为艺术一些,在大街上来这么一下,以这个年代的风气来看,估计李婧儿终生都忘不了这件事,宋庆这个名字以后对这姑娘会有很特殊的意义,哪怕几十年之后临死时,恐怕都难以忘怀。
只不过要是那样的话,自己怕是活不到那一天了,李婧儿保证当场拔出宝剑,将自己这个人面兽心的登徒子砍为肉泥,甚至还要在那摊烂肉上狠狠吐上一口唾沫,再踏上一万支脚,叫自己永世不得翻身。
这种事情想想就好,千万不能当真!
宋庆收敛住自己的情绪,继续老老实实跟着,走了快两条街,李婧儿忽然说道:“宋庆,你饿吗?我请你吃东西?”
“饿倒是有点饿了,不过还是我请你吧!”宋庆实在是没法适应这姑娘的思维方式,无论哪朝哪代,请吃饭这种事基本上都应该是男人掏钱吧?
“你请我也行,无所谓!”李婧儿很痛快的点了点头,随后笑呵呵道:“我和师姐之前去过一家,做的菜很好吃,我就带你去那家吧!”
“无所谓!”宋庆原话照搬,摆摆手道:“你带路,我管结账就是!”
两人一路前行,途中路过不少京城有名的好馆子,宋庆几次三番都已经准备进去,最终却全都是擦肩而过,直到快走到头,李婧儿才笑着指向前面那间很不起眼的小门脸道:“就是那里了,师姐之前带我来过一次,这里的菜比峨眉山上厨子做的好吃多了,师姐也说这里做的好吃,那天去完我就一直想要过来!”
宋庆暗中摇头苦笑,看样子这峨眉山上的厨子应该拉出去砍头了,不过想想也是,峨眉派可是尼姑门派,虽然也有俗家弟子,但出家人还是占了大多数,做菜自然都是素的,而且估计味道也不怎么样,来到京城之后俩人估计也是没钱,那位师姐只要带师妹来这种小馆子,谁知道姐妹俩吃的还都挺开心,这样看来自己在徐州卫可算是享尽人间宏福了。
走进店门,正忙碌着的伙计立刻凑了上来,他似乎认得李婧儿,估计也是年轻女子出来吃饭的太少,来这种小店的就更少,满脸堆笑道:“这位姑娘前几日来过吧?怎么着,觉得小店菜色不错,这是又领朋友来了?”
“对啊!”李婧儿笑得很甜,似乎也很有面子,指着宋庆道:“这是我朋友,还照那天的菜再来一份!”
店小二这才发现宋庆,见这厮身长八尺,一身军官打扮,英俊脸孔中带着几分杀气,吓得立刻就要跪下磕头,这里虽说是官比狗多的京城,可这种小店平日里来的都是街上闲汉,等闲几个巡街的锦衣卫就能收拾他们,如今看到个军官,哪里还敢怠慢,生怕对方觉得自己不够恭敬,动作要多麻利有多麻利。
宋庆手快,一把将人拦住,指着店内水牌道:“别跪了,上你店里的招牌菜,都要这姑娘爱吃的,再给来壶老酒!”
“是,大人先坐,小的这就去办!”小二赶忙把两人引到位子上来,用手巾板擦了擦椅子,忙不迭跑去后厨安排酒菜,片刻之后端了一盘酱牛肉,一盘松花蛋出来,又端过壶茶水,边沏边道:“大人和姑娘先用点凉菜,后厨那边已经给您炒上了,片刻工夫就好!”
宋庆摆摆手,示意不用他在这边伺候,这小二也有眼色,看出这位军官老爷的狼子野心,虽然为这姑娘暗自惋惜,却也没敢再耽搁,老老实实跑去别桌伺候客人了。
只不过他这一走,宋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上辈子在这方面也算挺不错的,各种类型基本都接触过,可从来没有谁告诉他,该如何跟一名峨眉女侠交往,脑子也从来没往这方面想过,如今真让他遇到了,顿时便有些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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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来乍到
远处喊杀震天,近处喘息连连。
宋庆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在玩命的朝前奔跑,说实话他很想停下来,可巨大的思维惯性,以及不可抗的物理惯性,让他不得不继续保持这种很消耗体力的行进方式,而且他还发现了一个问题,他必须要继续跑下去,因为如果他不跑的话,身后那些同样腿脚极快,满脸惶恐的家伙,很有可能会将他一脚踹翻,然后无情的从他身上踏过去。
出于为自己小命着想,他开始很努力地往前跑,顺便思考一些问题。
思考的内容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上次还有意识的时候,他刚刚从健身房出来,跟一个漂亮妹子聊得非常愉快,然后路边突然停下一辆路虎,下来个和他岁数差不多的男青年,接下来妹子似乎低声说了一句:那是我男朋友。
几乎与此同时,那位男朋友不知从什么地方变出一个啤酒瓶子,劈头盖脸砸了过来,宋庆原本打算解释一下自己和妹子的纯洁男女关系,于是下意识的没有闪避。
再后来,他就到这里了。
这是什么地方?看周围人的打扮,应该是古代吧?我穿越了?
这年头出现类似状况,首先就应该猜穿越,您要是猜个剧组拍戏什么的,只能说您out了。
没等他想明白,铺天盖地的记忆流开始倒灌入脑。
宋庆,男,十六岁,白身,大明徐州卫总旗宋虎之子,家中独子,这一次是跟着队伍来进山剿匪的。
这宋庆天生胆小,虽然是军户子弟,却从小不敢见血,家中杀鸡都要躲得远远的,生怕那些飞溅的血液惊吓到自己,若只是胆子小些倒也罢了,那些整天之乎者也的书生们,大多也都是胆小之辈,人家照样可以科举做官,什么都不耽误,可偏偏这宋庆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读书肯定是没指望,想让他将来从军,继承老爹的官位,看起来希望也很渺茫。
老爹宋虎算条好汉,虽说这徐州卫承平日久,他也没正经上过战场,但好歹自幼便习枪棒,一身武艺也能拿得出手,加上年轻时候火气旺盛,在徐州城里面也打出过名号,等闲泼皮无赖听说宋老虎的威风,都是不敢造次的。
徐州卫和大明其他卫所不同,只为拱卫徐州而存在,不像其他卫所那样到处分设,而是全部人马都集中在城郊,宋虎便在城中买了房子,安了家眷,这些年总旗做下来,名声一直很是响亮。
可临了临了,却出了个废物儿子,实在是让他放心不下,虽说自己还在壮年,但大明自打进了崇祯年,这天下是越来越不安稳了,去年的时候建奴还进攻了京城,皇上杀了袁崇焕,虽说这些消息距离徐州都还太远,可宋虎总觉得不那么踏实,有心抬举自家儿子做个小旗,偏偏宋庆的性子软的面条一般,打死也不愿意从军,只愿在家里玩乐。
今日这一趟,是宋虎下了狠心,不顾浑家宋李氏的劝阻,硬生生将宋庆带来军中,跟着他一起出兵剿匪的,谁想到情报出了岔子,原本只以为是十几个毛贼,谁知道竟然有五十多人,还有不少硬手。
徐州虽说自古出好兵,但官军久不操练,平时摆摆架子还行,遇到狠茬儿之后一触即溃,先头队伍就这么败了下来,而宋庆所在的第二梯队也被裹了进来,打都没打就跟着开始逃命,无论长官如何喝止,就是刹不住队伍。
其他人还只是跑,宋庆却是一边跑一边叫爹,惹得那些卫所的官兵边跑边笑,这宋家的怂包软蛋名声又响了一层。
宋庆初来乍到,还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有些奇怪,他一开始被人追赶,下意识觉得自己穿成什么贼人了,或者干脆就是两拨流氓打架,他这拨打输了而已,可要是刚刚接收的记忆没错,自己这边好像不是什么匪徒,何况这些人的衣衫虽说都破旧了些,但好歹也是穿着相同,这年头能够有统一服色,彼此之间还能有些上下级从属关系的,似乎只有官兵。
“我说,我们为什么要跑?”宋庆鼓起勇气,对旁边突然加速,正打算超过他的汉子说道:“我们不是官兵吗?”
“官兵才要跑啊!”那汉子看傻子一样看着他,怪眼一翻道:“宋庆,别以为你爹是总旗,那些贼人就会对你手下留情,刀枪可是不长眼的,再说若是被他们活捉了,说不定找你爹要一大笔钱,你家就等着赔干净吧!”
官兵才要跑?这什么世道?
宋庆虽说读过些历史,但大多是囫囵吞枣,大事大名知道一些,可细微之处则不太了解,徐州虽说也算是大城,但真正惊天动地,广为人知的事情,恐怕还要追溯到刘皇叔入住徐州,以及吕奉先缢死白门楼之类的事情,卫所官兵战斗力的问题,他多少倒是也听说过,可还是没有想到,居然会差到这个地步,你打不过建奴也就罢了,连本地土匪都打不过吗?
说起来倒是也不怪这些官军,卫所中精兵强将还是有些的,只不过都在指挥使、指挥同知等诸位大人手中,这一趟只说是剿灭一些蟊贼,没人太当回事,因此只派了个两个百户带兵过来,排在前面的也都是些普通军户,这些人平日里连基本的训练都没有,伺候庄稼个顶个是把好手,但打仗就不那么擅长了,加上贼人中有几个敢拼命的,因此才一触即溃。
明白所有事后,宋庆心中多出了几分念想,自己上辈子虽说没当过兵,但好歹整天在健身房里折腾,格斗训练之类都是不少,器械也会使用几样,至少手中这长枪就正经找老师学过,可这辈子却似乎是个窝囊废,如果照这样下去的话,八成往后就一事无成了,能不能保住老爹这个总旗的身份都不好说,自己好歹一条长大汉子,以后总不能喝西北风吧?
再者说,如今是崇祯二年,距离满清入关虽说还有十几年的时间,可是年底貌似就是己巳之变的开始,天知道徐州卫有没有派兵勤王,若真是被派到京城去了,稀里糊涂的死在战场上,那可就成了穿越者最大悲剧了。
若是想过好日子,自然不能再像现在这样窝囊,现在还算有点时间,若是能够抓住机会,好好表现一番,好歹先当个小官,战场上无论如何也多几分保障,总比一个普通军户的身份要好些。
心中定计,腿脚上便慢了几分,旁边那汉子本已经超了过去,见宋庆逐渐慢下来,倒是没有丢下他继续逃走,而是骂道:“宋庆,你他娘傻啦?赶紧跑啊!你爹是让我照顾你,可要是刀架在脖子上了,我可也顾不上你了!”
“那就别跑了!”宋庆再次确认了一下,自己这个身体还算健壮,不有信心大增,一把拽住前头那汉子,按照记忆中的印象喊道:“丁魁,你自己回头看看,三十几个人被五个人追,你好歹算条汉子,他娘的不觉得丢人吗?”
第二章 奋力一击
的确,追击官军的只有五个贼人,原因有些不太好出口,因为贼军追着追着分兵了,官兵疏于训练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哪怕是这种小规模的逃跑,居然也逃不到一起来,跑着跑着就分成三股,虽然大方向还是一致,可却已经分散开了。
贼人倒也都是贴心人,原本就只有五十上下,居然很配合的还兵分三路,各自去追寻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宋庆他们这边都是粉嫩新人,贼人目光老道,一眼便看出端倪,干脆只分了五个人追杀过来,也就彻底惹怒了宋大少爷。
这年头大家营养都不算好,官军面黄肌瘦,贼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宋庆上辈子一米八五,这辈子也有一米八上下,托那个做总旗的老爹福气,一向吃的还算不错,不说顿顿有鱼有肉吧,至少能管他饱,隔三差五还能切几块肉打牙祭,因此比起一般军户来确实壮实不少,虽说顶着个窝囊废的名头,但至少看上去还像那么回事,属于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典范。
再看看那几个贼人,一个个都跟小萝卜头似的,自己身边虽说也都差不多德行,但好歹也有三十几个人,六七比一的比例被人家追的像兔子一样,宋大少爷实在有些不能忍。
一把拽住丁魁,宋庆收住脚步,将手中长枪朝前一戳,大喝一声道:“所有人都他娘的站住了,再有敢跑的,老子一枪戳你个透明窟窿!”
因为是总旗的儿子,无论在哪总是会被人照顾一二,因此这次逃命的时候,宋庆也是跑在前面的,这冷不丁一站住,顿时将后面的人也都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停下脚步,那五个贼人追的正来劲,却发现目标们忽然都停了下来,正寻思是不是有什么诡计,却见个面皮白净的后生拿起了长枪,站住了脚步,正在歇斯底里的叫嚣着什么。
最初贼人们还有些戒备,可当他们将那人看仔细时,立刻便放下了心,方才逃走的时候,宋庆吓得兔子一般乱蹦,这一路上喊的那几声爹也让大家记忆犹新,有嘴快的还应了几声,这会儿见此人故弄玄虚,顿时放声大笑起来,领头的瘦子挥起手中长刀,晃晃悠悠的走上前来,坏笑道:“我的儿,可是来找爹爹了?再叫一声来听!”
他说的促狭,其余贼人顿时又是一阵哄笑,卫所的军户本也想笑,猛然想到这牵扯到了颇有盛名的宋老虎,便硬生生忍住了,只是憋得十分辛苦,心中也有几分叫苦,方才一路奔逃时还好,如今既然被人家赶上了,怕是没那么好逃走,这要是被贼人捉了,少不得要叫家人过来送钱,大伙儿本都不算富裕,如今又要添上这么一笔,顿时对宋庆有些不满。
可还没等众人发作,只见眼前银光一闪,雪亮枪尖已经刺出,正中那瘦贼咽喉,那贼原本正在大笑,突然被枪尖戳进喉管,顿时便卡住了,最后那几声竟像是老鸭被人卡住脖子一般,嘎嘎的分外难听。
大股大股的血沫子顺着喉管和口腔往外喷出,瞬间便将那贼人脚下印得殷红一片,所有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住,半晌没人发出声响,哪怕是下手杀人的宋庆,也被自己这个举动惊呆了。
他是打算反抗来着,可也没想到出手就杀了人,当初跟着那师父练习枪术的时候,从来都是扎的木人,可无论戳中心口还是咽喉,都只会发出砰的一声响动,可如今却杀了人。
这事,闹的似乎有些大,好在如今他是官兵,杀贼是合理合法的,只不过有些恶心而已,总算上辈子没少和人打架,血腥气倒是见得多了,因此除了第一次杀人在心中略微恐惧,觉得有些恶心之外,倒是没别的毛病。
可别人就不这么想了,宋庆的怂包软蛋形象在双方都已经深入人心,如今冷不丁来了这么一手,顿时将所有人震住了,半晌没人敢说话,也没有人敢随意挪动脚步,刚刚还热火朝天的追击场面,竟出现了难得的和谐。
冷场,寂静。
过了一会儿工夫,宋庆终于将那股恶心劲压了下去,看己方都被自己吓呆,贼人也都没反应过来,重重的吸了口气,犹如野兽般的大声喊道:“杀!”
一声大吼,长枪再次送出,这次却直取对方胸口,那贼人最初没反应过来,待到回过神来时,雪亮枪尖已经到了胸口处,他本能的想要避开,可身子却好像僵住了一般,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目送枪尖刺破衣衫和皮肉,随后感受了一下心脏处的剧痛,眼睁睁看着大股大股的血液喷射而出,跟着眼前一黑,软软的倒了下去。
干净利索,毫不拖泥带水,两枪结果两条人命,此时还是夏日时节,徐州这江北地面气候炎热,可见了这机器一般的杀人手法,所有人都觉得寒气入体,似乎那滴着血的枪尖有什么魔力,只要他们稍一动弹,就能直接戳将过来,要了他们的性命,而长枪的主人宋庆,更是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宋庆原本就身材高大,连续被两个贼人的鲜血涂满全身,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尊巨大的魔神塑像,那些军户早已看得呆了,有几个胆子小的,上下牙甚至开始打架,他们实在没法想象,一直都给人软弱印象的宋庆,怎么会突然之间变成杀神。
连杀两人之后,宋庆胆气大盛,卫所那些孬兵也被鼓起了士气,毕竟眼前这个满身是血,手上握有两条人命的家伙,是他们的伙伴,哪怕先前再怎么瞧不起宋庆,现在也将这个杀神当成了己方的依靠。
丁魁有些胆怯的看了看旁边的‘血人’,咽了下唾沫,种种吐了口气,这才磕磕巴巴的问道:“宋,宋庆,你说咱咋办?我们都听你的!”
“我方才不都说了嘛,三十几个人被五个人追,你们不觉得丢人吗?”宋庆毫不理会面前残存的三个贼人,转头对丁魁和其他军户道:“若是觉得丢人,就跟着我一起杀敌,将这三个都做掉,这样我们丢人的事情就没人知道了!”
说完,他再次端起长枪,冲向了第三个贼人,丁魁看疯子一样看了片刻,抽了抽鼻子,似乎在欣赏着空气中的血腥气味,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拿起长刀跟着宋庆向前冲去。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不久前还被人撵得兔子一般的三十几个军户,转眼间成了追杀猎物的猎犬,恶狠狠的朝另外那两个贼人扑去。
贼人原本就人少,因为宋庆这路太过怂包,追击他们的也没有硬手,不过片刻工夫便被了账,宋庆一人独杀四个,另一个被丁魁和一名军户合力杀死,其余军户虽然没杀到人,但拳打脚踢的也都算动过了手,胆气壮了不少。
见军心可用,宋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长枪交在右手,左手伸出二指,对着正在追击友军的另外一股贼人喝道:“跟着我冲上去,灭掉那一股,回去我找我爹给你们请功!”
第三章 大不一样
连杀四人的成绩,在卫所军户们看来,这已经就是人上人了,指挥使大人那些家丁们偶尔出来闲逛,在众人奉承中吹嘘自己的辉煌战绩,往往也就是五六条人命的样子,虽说大家都知道那是高手,但终归也只是听说,没有真见到来的贴实。
今日宋庆不同,那可是当着众人的面连杀四人,给人的感觉是非常不同的,当他发号施令的时候,众人也下意识的没有驳回,而是老老实实地听话,跟着他一起冲了过去,丁魁下意识的朝队伍里看了看,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个小旗。
人再如何高级,终归还是动物,潜意识里那种服从强者的血液从未淡漠,尤其是在这种犹如斗兽场一般的地方,这种感觉会更加强烈,丁魁也有这种感觉,只觉得跟着宋庆,自己就说不出来的踏实,可究竟为什么会这样,他却说不清楚。
三十几人的队伍拼命冲锋,宋庆冲在最前,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下意识的想要吼叫两声,却不知是刚杀完人不太适应,还是因为在跑动中让嗓子变声,竟然发出了类似斗犬一般狂吠,他微微有些脸红,正要想办法发出些正常声音,背后却传来了类似的叫喊声,最先只是丁魁一个人,接下来竟像是感冒传染一样,三十几人全都像疯狗似的狂叫起来。
三十几条疯狗的威力是很可怕的,对面那伙儿贼人刚刚赶上军户,正要大杀特杀,忽然见身后来了这么一群人,当时便愣住了,人对于自己认知之外的东西,总是会有恐惧情绪的,面对这些人形疯狗肆无忌惮般的冲锋,贼人的队伍迅速乱了起来,本该冲上来止住宋庆等人势头,到头来却谁都没有动弹,任凭这三十来人冲杀进来。
“有意思!”宋庆也没想到,自己这无心之失,竟然会造成这种效果,也就没有再去喊什么杀贼口号,端着长枪冲入人群,照准一个傻呆呆的贼人就是一枪。
上辈子练枪的时候,他那个师父曾经夸过他几句,说他眼睛贼准,而且出枪又快又稳,再加上他自己练的勤快,长进到也是不小,可即便是对着那些死板的木人去戳,他也没能精准到百发百中的地步。
可今日不知是怎么了,对着活人去戳,竟然是枪无虚发,先前四枪结果四条人命,如今这一枪直取胸口,竟然又是枪到功成,毒龙出动一般戳进去,带出点点血花,枪尖拔出来的时候,贼人的鲜血再次喷发而出,宋庆却已经不闪不避,任凭那些血液落在自己身上,毫不犹豫的冲向了下一个人,跟在后面那些军户见他神勇,也都狰狞着冲杀过去。
先前被追杀那些军户总算反应过来,他们原本已经打算投降,反正都是徐州本地的贼人,至不济就是要些钱,不至于坏了性命,可如今见官军忽然神勇,自然也不甘心束手待毙,虽说这带头人是宋庆,让他们觉得有些奇怪,不过此时却顾不得那许多,也不知谁第一个冲了上去,其他人也都纷纷效仿,将这货贼人里外包夹,长枪大刀招呼上去。
约莫一盏茶的工夫,贼人被他们杀个干净,卫所的军户伤了十几个,却没一人丧命,受伤那些要么手上刚刚有了人命,要么也砍过了人,正在踌躇满志的时候,虽说伤口疼痛,却是咬着牙硬挺,谁都不肯叫嚷一声,生怕被旁人看不起。
宋庆呼了口气,将目光投向第三股贼人,那边却已经打了起来,或者叫一面倒的砍杀,他闷哼一声,对身旁一个矮个子军户说道:“小萝卜,你带几个人,先把受伤的弟兄送回去,然后再跟我爹说,让他马上派人过来,剩下那股里面有不少硬茬子,我们未必对付得了,而且山上不止这些人,还是多叫些弟兄过来稳妥!”
“是!”小萝卜看偶像似的看着宋庆,听说有命令给自己,兴奋地挺了挺胸,招呼几个老弱军户,将受伤的人拢在一处,互相搀扶着朝大队那边走去。
没走出多远,大队已经赶了上来,从百户王昌以降,个顶个都是一脑门子汗,也都是听说这边情形不对,这才急行军赶过来的,只不过以明军的操练水平,这样的急行军跑下来,整个队伍已经散乱得不成样子,虽说只有百多号人,可竟然能分成四股,宋庆老远见了稀稀拉拉的大队,心中暗自腹诽,难怪逃命都能逃成那样,原来却是有传承的。
好在队伍虽然稀烂,勇士总还有几个,一马当先的就是自己老爹宋虎,虎爷这趟本是带儿子过来练练胆量,本以为不过几个蟊贼,几十人上去冲杀一通,让宋庆跟着大队跑跑,好歹算是出了一趟兵,也能练练胆子,谁想到竟然出了岔子,他自家儿子自家知,生怕真有个好歹,立刻报上百户王昌,王昌和宋虎一向交好,当下也不怠慢,会和另一位百户赶了上来。
谁知刚走到一半,就看小萝卜老远跑了过来,虽然气喘吁吁,却没半分焦急之色,反倒是很兴奋的喊道:“大人,大人,咱打赢了,宋庆大哥杀的血葫芦一般,那叫一个威风!”
宋虎脑袋翁的一声,他没听清楚什么威风,只听到说儿子血葫芦一般,至于是杀人还是被杀,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显然就是后者,宋老虎一生英雄,却惟独这个儿子总让他放心不下,如今被人砍成这样,哪里还按捺得住,大吼道:“小萝卜,我儿宋庆如何了?”
“宋大哥这会儿估计带着弟兄们去救另外那两伙弟兄了,他让我先来给各位大人报信!”小萝卜异常兴奋,仿佛那些贼人都是他杀的一样,扯着脖子喊道:“宋大哥好像杀了七八个人,贼人都被吓傻了,跑的到处都是,这会儿大人们过去,多半已经完事!”
“什么?宋庆杀人了?”宋虎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一把抓住小萝卜肩膀,非要对方再重复一遍,直到得到完全可靠答案之后,才有些匪夷所思的松开了手,低语道:“这怎么可能?”
“可能不可能的,过去不就知道了。”王昌倒是没那么多想头,直接带着人朝山那边赶去,宋虎在原地站了一阵,见大队都已经快要出去二十来丈,这才猛醒过来,拎起自己的大刀快步跟上,脑子里却一直都是宋庆杀人的事情。
上百人赶到近前,正好看到军户们在打扫战场,救治伤号,周围则躺了一地的贼人尸体,到处都是鲜血染过的痕迹,还有些被砍断的木杆,打坏的刀矛,可见这里刚才的战斗规模,宋虎心中记挂儿子,第一个冲了过去,心慌意乱之下,脚底却有些拌蒜,连续几个踉跄,眼看就要摔倒在地,却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稳稳托住,总算没有丢丑。
宋虎稳住身形,先是闻到一股呛鼻的血腥气,赶忙抬起头来,只见扶着他正是儿子宋庆,眼中几乎要垂下泪来,慌张道:“我儿伤到何处了?千万不要慌张,爹这就给你找大夫来,这事都怪爹爹,往后爹爹再不叫你出来干这拼命的勾当了!你伯伯叔叔死得早,老宋家可就剩咱爷俩了,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否则咱老宋家就要绝后了!”
“爹,我没事,这不挺好的嘛。”宋庆笑嘻嘻的看着自家老爹,努力维持出一个温和的氛围,殊不知脸上全是血液,笑起来要多狰狞有多狰狞,见宋虎脸色愈发难堪,赶忙说道:“这血都是那些贼人的,孩儿身上一点伤都没有,爹爹放心就是,不信您仔细看看!”
第四章 百户
宋庆这一说,宋虎总算反应过来,儿子确实不像有什么事的样子,再将方才那话一琢磨,一双环眼顿时圆睁,将宋庆上下打量许久,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杀人了?”
“嗯。”宋庆淡淡的答道。
“几个?”
“七个。”
“嘶……”宋虎觉得自己脑子有些不够用了,自家这儿子什么秉性,他自问一清二楚,这次情报错误,卫所这边的军户们打败,死了快二十个人,本以为自己儿子没死没伤就已经是贪天之大幸了,谁知道居然还杀了人,更没想到居然一下连杀了七个,这种事宋虎觉得自己都做不到,这个窝囊废儿子怎么可能做到?
可你若说是假的吧,宋庆身上的血倒还好说,那种连杀几人之后的精悍气势却作不得假,何况丁魁那些军户此刻都围在宋庆身旁,一副忠心护主的猛犬姿态,似乎谁要敢对宋庆不敬,这些人立刻就扑上来一样。
宋虎也是老江湖,一下就看出状况,丁魁这些人似乎也跟出来时候不太一样了,虽说看向自己的眼神依旧充满尊重,但却不再是从前那种畏畏缩缩的感觉了,反倒有种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意思。
杀人了,真的就不一样了。
宋虎自己也杀过人,记得那时候好像一夜之间从少年长成了大人,无论心智和胆量都是成熟了不少,儿子和丁魁这些人看起来也都差不多,只不过宋庆这一下子实在长得太快,几乎都让他这当老子的认不出来了。
正不知要说些什么,身后百户王昌却走了过来,也是满脸惊愕的模样,看了看浑身是血的宋庆,叹道:“宋庆,你真的杀了七个人?”
宋庆知道自己这番给人印象太深,只好苦笑着说道:“大人不信可以问这些弟兄。”
丁魁立刻站出来道:“大人,宋庆确实杀了七个人,都是一枪毙命,要么是心口,要么是咽喉,我等都是大开眼界,否则也不会打退贼人!”
“好!”王昌大喜过望,赞道:“卫所中的人都说你胆小怕事,可见乃是以讹传讹,如此勇猛的好汉,哪里会是胆小之人,咱徐州卫可是有年头没出过这等人物了,你小子如今可比你爹都威风!”
这话前头能听,后面却是绝对不能认的,尤其见宋虎脸色变得有些发青,宋庆赶忙道:“大人谬赞了,宋庆这些本事都是爹爹教的,爹爹这次带我出来,就是为了历练一下,此番侥幸杀了几个贼人,哪里就比得上他老人家了!”
宋虎脸色立刻好看多了,轻轻摸着自己的大胡子,有些自得的说道:“你也不必妄自菲薄,这一次打得不错,为父很是高兴,大人也是看在眼里的!”
这话有两番意思,一个自然是老子英雄儿好汉,另一层却是提醒王昌,自家儿子如此威风,是不是该给个位置做了。
王昌这人比不得宋虎勇猛,但为人处世方面倒是精练,立刻听出话里的意思,他平素与宋虎交好,对手下另一个总旗薛平则好感不多,而眼下手里正好空出个小旗的位置,宋庆既然如此勇猛,补上自然没有问题。
只是这小旗的位置却不归宋虎,而是在薛平部下,前头那小旗刚刚病死不久,家中生了两个闺女,这父死子继的事情自然没指望了,宋虎与薛平素来不睦,若是自己强自将宋庆安排了,怕是会有些干碍,天知道薛平会怎么想,因此心中颇为犹豫,清咳两声道:“杀贼七人,自然会有升赏,不过此时贼人尚未剿灭,还是等回去再说吧。”
这话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倒是没人反对,贼人虽说大部被歼,可终归还是逃了一些进山,尤其逃走的里面都是骨干,若是不剿灭这些人的话,怕是过不了几日,这伙贼人又能重新聚起来,这一趟卫所死伤不小,若是还不能彻底根除,怕是方方面面就难以交代,听王昌这么一说,另一位百户孙德也是点头,啧啧嘴道:“都来说说看,剩下这些贼人,我们又该如何剿灭,总要有个章程才好,否则怕是还要吃亏。”
最后那队溃逃的军户已经撤下来了,总共死了八个,受伤的六七个,其余人也都是满脸惊惧,恨不能大哭一场的样子,不过倒是也能确认,那些贼人已经逃进山中,似乎还有几个人在放哨,应该是留在山中不动,等着官兵攻打了。
可若是攻山的话,怕是这损失依然小不了,军户们的本事就这么大,今天已经算是超常发挥了,若不是有宋庆的突然爆发,这会儿怕是已经损兵折将,无法再战了,若是平地厮杀还好,可贼人既然上了山,怕就没那么好对付了。
王昌和孙德不会带兵,可军中的根底还是心里有数的,知道无法强求,一时间也有些拿不定主意,其余宋虎等四个总旗自然都是束手无策,偏巧宋庆脑子一转,嘴角忽然翘了起来,王昌是个眼贼的,立刻问道:“宋庆,你可有什么好办法,若是有的话赶紧说说,还能算你一功!”
“大人,他一个小孩子家,哪里会有什么主意。”宋虎生怕宋庆坏事,将好不容易建立的良好印象荒废掉,立刻斥道:“逆子,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还不速速退下!”
他这边着急,旁边总旗薛平却是阴阴一笑,说道:“宋老虎,你急个什么,说不定你家宋庆真有什么好主意呢,让他说说看怕什么。”
“就是这个道理,反正是个孩子,说错了也不会有人怪他。”王昌笑道:“宋庆,你可是已经有了什么妙计?”
“妙计不敢当,不过倒是有个小主意。”
“哦?还真有主意?”王昌大感意外,饶有兴致的问道:“说说看,这局面该如何处置?”
“是!”宋庆之前就观察过地势,也对这伙儿贼人有过了解,如今王昌和那孙百户问起来,立刻便说出一番计较,众人听罢齐声大赞,便是宋虎也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这个几乎不敢相认的儿子。
第五章 断水断粮
宋庆的方法其实并不复杂,无非就是俗称的绝户计,也就是后世拆迁大队的绝活,断水断粮!
他指了指不远处贼人藏身的那座山头,很自信的说道:“那土山上头除了石头就是树皮,这伙儿贼人都是到处游逛惯了的,根本没有山寨,也就没有储备,我们在这山下围而不攻,想来他们也坚持不了几日,只要大人严加防范,到时候不必耗费一兵一卒,就能将这伙儿贼人一网打尽,唯一可虑者就是我们的粮草是否敷用,这点小人可就做不得主了。”
王昌却是听得两眼发亮,右拳在左手上重重一锤,赞道:“好办法,这附近的村子大多归咱徐州卫管,让他们支应些粮米不成问题,再说这里距离州城不远,大不了去买些东西也就是了,反正没几日工夫,这点东西咱还支应得起,只是这断水断粮真的那么管用?”
“自然管用的很!”宋庆信心十足道:“这些贼人若真是什么江洋大盗,这招倒是未必管用,可他们无非都是些山民,属于吃了上顿不想下顿那种,到时候饿了直接到附近村子里去抢就行,这种人您还指望他们有什么耐心,能和咱卫所的人打什么持久战吗?这山总共就几条路,只需要在每个路口派人守护,中间放几个眼尖的弟兄盯着,凡是有人偷摸下山的,一概给他打回去,贼人知道厉害,就不会轻易犯险,又想着咱们说不定一两日便走了,估计也不会急着下来,可等他们发现不对头了,怕是这身子也饿的没什么力气了,那时候若是冲下山来,凭咱卫所这些弟兄,还怕对付不了?”
“好主意,就这么办!”王昌大概在脑海中过了过画面,也想到了贼人先是心存侥幸,过几日见官兵还没撤走,自家却饿的走不动道,要么主动投降,要么饥肠辘辘的下山拼命,最终都逃不过一股成擒,或者全军覆没的结局,心中大为惊喜,再看向宋庆的时候,已经有了点‘此子有勇有谋’的感觉。
事情既然定下,众人也都放松不少,王昌和孙德立刻撒出一些骑马哨探,又在大山周围布置几处守卫,其余人等则在此驻守,一旦贼人企图下山,立刻就能前往支应,宋庆也总算是能休息一阵,好好来梳理一下自己目前的状况。
他其实早就想要静下心来想想事情,奈何之前实在是没有机会,如今好不容易停下休整,立刻在路边找了块大青石板坐了下来,脑子开始盘算着自己今后的日子该如何去过。
给满清当顺民的事情,他肯定是不做的,可给大明殉葬,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主意,至于闯王和八大王那些人,更加不是值得依靠的人物,可若是自己来做,他一个公司白领,健身狂人,似乎也真没多少信心。
初来乍到,虽说继承了前任的记忆,可前任本身就是个宅男,知道的事情也不太多,也就是徐州城和卫所里面还熟悉些,暂时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好歹先在这里站住了脚,反正自家老爹是个小军官,和百户的关系似乎也很不错,只要多剿杀些贼人,给上面的孝敬及时一点,慢慢升上去应该也不成问题,这是他目前最大的优势,也是唯一可以借助的地方。
徐州这地方虽然不临海,可旁边就是淮安府,顶上则是山东,与扬州、苏州、杭州和应天府等地离得也有不远,州内诸县也都算得上富裕,虽说比不得江南,但在这大明朝内也能算是中等偏上,只要在这里打开局面,建立些班底应该不成问题,不过他一个总旗之子,哪怕这一次立了功劳,也只能做个管带十人的小旗,想要达到目的怕是也不容易。
正琢磨间,老爹宋虎走了过来,先是很认真的看了看他,见宋庆身上全是血污,但却说不出来的恬静,不禁叹口气道:“你这孩子啊,爹爹也摸不准脉门了,原本稀松软蛋一样,谁知道真上了战场,却是如此勇猛,方才我都听丁魁他们说了,你小子好像杀神附体一般,先前我还有些不信,可如今看了你这副样子,倒是真的信了,你爹当年头一次杀人的时候,可没你这般镇定,连续好几天都不安稳,走路睡觉总是踏实不下,你倒是看不出有这些毛病,当真是出息了!”
“爹爹过奖!”对于自己这个老爹,宋庆是打从心里佩服的,虽说这种记忆很可能来自于前任的残存,宋虎确实算条好汉,而且为了让他这个儿子出息,平日里管教也是不少,只不过前任实在太面,总是练不出胆子来。
宋虎是个纯粹的武人,说不出什么道道来,哪怕儿子如今大变样,也只是随便夸了几句,又嘱咐他不可骄傲,早些休息之类,便背着手离开了,宋庆也只是笑笑,转头便去找丁魁等人。
这一仗打出威风,宋庆俨然便成了年轻军户们的主心骨,见他朝营帐这边走来,纷纷站起来迎候,丁魁作为和宋庆最熟悉的人,也理所当然成为了小头目,乐呵呵道:“宋大哥,弟兄们都等着你过来呢!”
“哈哈,聊什么呢?”宋庆上辈子做公司中层小领导,这种关心下属,或者说叫拉帮结派的事情做的得心应手,人还没到,笑脸已经先到了,朝众军户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往地上一蹲,同时示意众人也都蹲下,若不是身处大明朝,说不定就要掏出盒烟来给人发发了。
见他言语亲热,丁魁等人也都觉得有面子,反正众人暂时也都住在一起,干脆进了营帐闲聊,聊的内容自然是今天这场大战,至于宋庆从前那些丢人败兴的事情,却是再也无人提起了。
大山的封锁已经开始施行,就这般连续过了三日,宋庆左右闲来无事,索性就跟着丁魁这帮人混,他现在是斩杀七人的好汉,军户们也都愿意和他结交,三日工夫下来,都已经称兄道弟,好似亲生一般,宋庆将前世所学拳脚拿出来施展几下,将这些军户彻底压服,终于成了带头大哥,虽说这些人还都不归他管,但至少人望是已经有了。
到了第三日傍晚,宋庆估摸着贼人粮米耗尽,怕是要趁夜下山,便找上自己老爹说了,宋虎自己估计的也差不多,对这儿子又多几分看重,立刻禀明百户王昌,往各处调送兵马,宋庆原本想要请缨去山口,王昌等人却不肯放,这些贼人眼看穷途末路,万一冲下山来拼命,自己这边派出去不少人马,宋庆这等好汉自然要留下来拱卫安全。
见王昌和孙德如此安排,宋庆也没反对,他知道自己这一趟风头已经出了不少,没必要在这种事上头跟长官对着干,留下来还能显得自己懂事些,也便拱手应命。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不知是否炊烟将香气带到了山上,在山中坚持了三天的贼人们终于忍受不住,怪叫着冲杀下来。
第六章 大功告成
贼人下山拼命,这早已经在宋庆预料之中,不过他还是低估了卫所官兵的战力低下程度,作为这次表现不错的队伍,之前跟着他杀过人的那些,被安排守卫在大山两面,而另外两面则是归给了另外一位百户孙德的手下,可岔子也就出在这里了,孙百户属下弟兄没经历过那一趟刻骨铭心的杀贼之旅,战力自然谈不上提升,败退下来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事实上当贼人冲过来的时候,孙百户的部下们还是反抗过的,毕竟之前宋庆打得那么好,这些人没看到过之前的溃退,也就下意识认为贼人没多大本事,加上对方又在山上饿了几天,想来精气神都不会太好,他们也就没当回事。
可没想到这些贼人原本就是同类中的悍勇者,又知道这一次官兵要置他们于死地,加上两三日没吃过饱饭,早已经如同饿狼一般,为首几个能打的冲在前头,手执各色兵器,哇哇怪叫的冲向孙德手下军户,并在第一时间斩杀四人,其余的军户全都吓住了,甚至有几个胆小的当场尿了裤子,也不知谁发一声喊,数十人掉头就跑,只恨爹娘少给生了两条腿。
阵势一乱,再想重新聚拢可就没那么容易了,何况这些军户急于逃命,也没人打算重新聚拢,慌不择路之下,唯长官论的思维占据了上风,一群人都冲着孙德和王昌等军官的营帐跑来,军官这边刚刚得到消息,还没等要布置,便已经被自家溃兵冲乱了阵脚,王昌等人怎么都拦阻不住,贼人再跟着往下一冲,转眼间便冲到军官这边。
宋虎见势不妙,挥舞大刀冲了上去,截住两名贼人厮杀,剩下勇武些的总旗小旗也都开始迎敌,可其余那些贼人却没人挡得住了,见王昌和孙德穿着不同常人,知道这是大官,立刻朝这边扑了过来。
王昌和孙德武艺都不算高,何况此时猝不及防,王昌好歹还拿了把刀,孙德手中只有一根不知何处寻来的马鞭,哪里抵挡得住,被个高壮贼人一脚踹翻在地,眼看一柄大刀迎头砍来,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可转眼之间,孙德却发现自己没死,又慢慢睁开眼睛,却见那贼人已经死了,此刻喉头上戳着杆长枪,握枪的正是据说威武不凡的宋庆,孙百户顿时松了口气,人还没爬起来,上官威严已经恢复,肃然道:“宋庆,速将贼人杀退!”
“小人遵命!”宋庆也不犹豫,立刻又提枪扑了上去,正好看到王昌被两名贼人包夹,左支右绌十分狼狈,见人从之中长枪不好施展,干脆擎在手上当标枪投了出去,虽说偏了几寸,可也将两名贼人拦了一下,王昌顺势退了出去。
见王昌脱险,宋庆总算松了口气,他倒不是多在乎这个王百户,只是自家老爹和对方关系不错,自己的前程多半也要着落在这人身上,王昌好歹算是有交情的,真要是死在这里,宋虎和薛平都脱不了干系,就算是最后使了银子,新上任的百户怕是也难和王昌一样好交流,因此保住此人性命很有必要。
王昌刚刚退出战圈,丁魁等军户便杀了过来,他们驻守的地方距离这里也不算远,听说出事之后立即赶来,顿时将那些贼人围住,总算是遏制住了溃败势头,宋庆也不去管那长枪,拔出腰间长刀,领着刚刚被聚拢的溃兵冲了上去,和丁魁两边夹攻,快有一盏茶的工夫之后,总算是将这些饿极了的贼人全部制住,除了杀掉的之外,还多了五名俘虏。
宋虎看着最后一个贼人被军户们绑好,长长出了口气,再看向自己儿子的时,目光中又多了几分欣慰,今天这阵势他自己都有点害怕,尤其自己出战之后,营地里竟然没人能挡得住这些贼人的抢攻,若不是宋庆站了出来,怕是今天两位百户的性命都要交代在这里,到时候他们这些手下人能不杀头就是朝廷开恩了,官职前途什么的怕是都要丢得一干二净。
其余人等看向宋庆的目光也有些不同,这些人先前只是听说宋庆勇猛,却并没有亲眼见过,如今可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力挽狂澜,几乎是将他们这些人从死地里拽了出来,这种亲眼所见,亲身经历的事情,给人的感触就要大太多了。
“贤侄啊!”王昌之前还叫着宋庆名字,待到见他亲手杀人,立刻便换了称呼,笑眯眯道:“你王坚兄弟在家中对你多有提及,早就想要结交于你,只是之前一直没个机会,这一趟回去之后,你来伯伯家吃顿酒,我也绍介你们兄弟二人相识,你们都是年轻人,往后还要多多照应才是,就像我和你爹这样,彼此多帮衬着些,不知你意下如何?”
王坚是王昌家的老大,王昌两个儿子一个闺女,小儿子王定年纪尚幼,倒是王坚和宋庆年纪差不多,也是十六岁整,只是王坚一来有家世,二来本事颇高,平日里很看不起宋庆这号窝囊废,哪里就多有提及,还想要结交,无非是王昌见宋庆如今本事大涨,眼看就要有番前程,这才提前来给自己儿子拉拉关系。
不过宋庆倒是不会拒绝,毕竟他自己的前程要着落在王昌手上,提前和人家儿子打好关系也不错,何况王坚本身武艺不俗,若是真能处下交情,往后少不得有些用处,便顺杆爬道:“小侄也多闻王家大哥之名,一直想找机会结交,回去后您只管招呼,小侄随叫随到!”
“好,好一个随叫随到!”王昌一副老怀大慰的模样,摸了摸自己下颌处三缕短髯,笑道:“行了,这边不用你忙和,交给他们就是,你早些去休息,明日一早咱们就回转卫所!”
“谢大人!”宋庆应了一声,却没有就此离去,而是帮着军户们一起收敛尸体,救治伤员,忙了好一阵子才结束,不少人看在眼里,又是暗自点头,都道这宋庆如今勇猛非凡,偏生又很会做人,没有半点倨傲,将来怕是真有一番前程。
第七章 回转
第二天一早,王昌和孙德便带领军户们回转卫所,这一趟出兵原本以为只是一两日的工夫就能解决,谁知道竟然耽误了整整五天,众人操心家中老幼,早已经是归心似箭,如今好不容易可以回转,自然麻利得很,不到一刻钟的工夫就已经收拾停当,两位百户大人一声令下,众军户们便排着稀松的队列,抬着伤号和死者尸体,晃晃悠悠的向卫所方向行进。
徐州卫距离这里其实并不太远,否则周围的村子也不会老老实实的跟官兵供应粮食,说白了就是怕这些近在咫尺的兵大爷过来捣蛋,加上军户们急着回家,速度自然也快,走了快三个时辰,老远已经能望见卫所了。
对于这个徐州卫,宋庆还是很陌生的,虽说继承的记忆当中有过一些片段,但前任原本就是个宅男,也说不上有多熟悉,因此他多少还是有些好奇,不时拉着丁魁问东问西,好在丁魁也是熟人,知道从前的宋庆什么模样,倒也没什么怀疑,将卫所中的事情一一道来,倒是让宋庆多了几分踏实,至少不再担心回去之后说出什么话来,让人觉得自己被妖怪附体了。
回了卫所,王昌和孙德分开,宋庆父子这一路自然跟了王昌,王百户也不急着赏赐,先放众人回返家中,另着人将这次死者的家眷请来,想必也有好一番安抚,宋庆事不关己,也懒得理会,跟随老爹回转到家,刚刚走进院门,就见母亲宋李氏迎了出来,他正要酝酿情绪叫上一声娘,只听得耳边一声嚎哭,宋李氏已是扑将过来,泪珠滚滚道:“我儿,你这是伤到哪里了?”
宋庆知道是自己这身血衣将宋李氏惊了,赶忙解释一番,宋李氏先时还不信,待到看仔细了,这才相信宋庆确实没有受伤,不过这番怨气却无论如何都消不下去,转头对满脸自得的宋虎喊道:“宋老虎,这就是你的主意,我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们老宋家就绝后了!”
这话听着耳熟,貌似三天之前宋虎也是这么对自己说的,不过此一时彼一时,见识过儿子的本事,宋虎这会儿得意得很,大大咧咧道:“我儿武艺出众,胆子又大,这一次杀了七八个贼人,能有什么事情?倒是你从前整日将他关在家里,多少出息也都惯得没影了,往后他就在军中历练,早晚能做到老子这个位置!”
“做到你这个位置?真以为自己是个多大的官!”宋李氏嘴巴如刀,毫不客气的讽了一句,转头再看宋庆时,却又带了几分慈爱,将眼泪一把抹掉,笑道:“我儿果然是出息了,你爹当年可没你的本事,不过往后这样的事情还是少搀和的好,这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战场上刀枪无眼的,真要是伤了可怎么办,老赵家可就是你一根独苗!”
“娘放心,孩儿省得了!”
门口说过了话,一家三口回到家中,宋李氏忙着去厨房收拾饭菜,宋虎则将宋庆叫到跟前,正色道:“我儿,这次你立下大功,按理说是要升用的,可如今卫所中唯一出缺的小旗却在薛平那厮属下,若是你真被分过去了,那厮怕是会借故找茬,为父平素与他不睦,如今心中自然也没个章法,还是要问问你自己的意思,若是不愿去的话,为父就去找王百户,为你多弄些赏银下来,总归不会亏待了你!”
“孩儿愿去!”宋庆毫不犹豫道:“咱家是军户,功名都在刀枪上,薛平虽说和爹爹不睦,但终归卫所就这么大,他还能仗势欺了我去?再说不是还有爹爹呢,只要孩儿行得正做得端,不怕他薛平找事!至于说多要些赏银,多要又能多出几两来,再说这年头只要做了官,将来还怕没有钱吗?若是这次舍了这个机会,日后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碰上,银钱却是花掉就没了,实在是有些不值!”
升赏的事情,宋虎先前还只是问问,没指望宋庆能有什么主意,可此刻见他侃侃而谈,连什么做了官还怕没有钱的话头都说了出来,一时间竟是听得愣住了,半晌才叹口气道:“长大啦,这一次真是长大啦,也罢,为父豁出去这张老脸,定要为你把这个小旗的职位争过来,他薛平往后要是敢整你,老子就跟他拼命!”
宋虎是个急脾气,既然定下章程,立刻就要去做,吃过午饭之后,便独自一人出了门,临走时还拿了些银子,不必说定是去找百户王昌,帮自己去讨要这个小旗了。
小旗虽说只是军户中最小的官位,手下只管着十个人,可在底层军官眼中,却依然是一桩买卖,是买卖就有好处可捞,自己虽说立下功劳,但若是太不懂事,一点好处都不肯出,人家王昌又凭什么将这职位给自己?
何况这个小旗是在薛平属下的,自家老爹又和薛平关系极差,若是真接任了,等于是在薛平的人里面按了一颗钉子,真要是两边出点什么事情,薛平手下五分之一的人全都不听他的,反倒是要跟他对着干,若是不把好处给王昌送到位,他怕是也不会松这个口,他再如何看好自己,毕竟也是上官,手下两个总旗的平衡工作一定是要做好的,不会轻易偏向于谁。
宋虎这一去,时候当真是不少,也不知如何据理力争,花费银钱,到了快傍晚的时候才算回来,国字脸上全是笑容,还没进门便喊道:“我儿,事情办下来了,明日王百户会宣布任命,过两日就过去上任,我倒要看看他薛平的脸色!”
听说事情定下,宋庆也松了口气,忙道:“多谢爹爹操持,孩儿明日晚间便去王百户家,顺便和王坚兄弟聊聊。”
“你这孩子真的长大了!”宋虎再次发出类似感叹:“本来我还说,你若是想不到此节,明日任命之后,晚间我带你再去趟王家,你倒是想在前头,这样也好,明日晚间你自己去,你是子侄辈的,有些话也比我好说,总之要让王百户知道,咱们宋家父子都是一心跟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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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小旗
自家这位老爹人不傻,虽然看起来粗豪,但心机也是有的,这是宋庆几次接触之后得出的结论,尤其在宋虎嘱咐他去王家,要让王百户知道,宋家父子都是一心跟着他的之后,他就知道这位宋老虎不简单了。
宋虎若只是个寻常莽汉,决计想不了这么周全,尤其这话还是让自己去说,宋老虎则是徐州卫的好汉,自然不能太过奴颜婢膝,而自己是子侄辈的,姿态放低一些,谁都不会说什么,这样既不会丢了自己的面子,又会让王百户对他父子二人放心,以后再借着这个机会多走动走动,几次下来估计就能成为百户大人的自己人,往后有好事自然能轮上。
至于那位薛平薛总旗,家里倒是也有个儿子薛明,却是个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虽说比不了那些豪族的公子哥,可没事也总领着徐州卫的几个泼皮无赖在州城里闲逛,说是人嫌狗不待见绝不过分。
宋庆这次得到的总旗,原本就是薛平给薛明预备的,薛明今年十九岁,早就想要在卫所里得个身份,只有从前没有机会,便只能一直忍着,这次好不容易有了个位置出缺,谁知道半道上被劫了胡,也不知究竟作何感想。
若是从前的话,宋庆和薛明倒也真不好说谁高谁低,毕竟窝囊废和泼皮本身都不是什么典范人物,可如今窝囊废来了个大变样,泼皮那头就立刻显出不妥了,否则这一次宋庆也不会得到这个总旗。
毕竟对于王百户来说,这个位置给谁都行,两边肯定也都会有孝敬,又都是手下总旗的儿子,条件基本一样,非要做选择的话,就只能在本人上面看了,而在这一点上头,宋庆无疑要比薛明强出太多。
第二日上午,王昌手下的军户们便开始集结,虽说徐州卫因为拱卫徐州的关系,没有单独设立千户所这些机构,大家都是住在一起的,不过毕竟人数众多,彼此之间也还都有区分,王昌这边都是住在徐州城西南,各家房子紧紧挨着,联络起来也是方便,这次刚打完仗,知道有不少事情都要说明,听闻百户大人相召,各家纷纷赶了过来,片刻工夫便都到齐。
王昌走上场院中间的土台,目光威严的扫过下面人群,直到将所有人的窃窃私语全都压制下去,这才清了清嗓子道:“这一趟咱们出去剿贼,没堕了徐州卫的威风,各家有死伤的,我已从千户大人那里要来了银钱,今日便发下抚恤,立下功劳的,自然也要升赏,有道是死者为大,便先从战死的各家开始吧,等会儿念到名字的,都过来拿抚恤!”
所谓天大地大,吃睡最大,为了让自己将来吃得更好,睡得更踏实,也为了家里的老人、女人和孩子,哪怕是家里男人战死的悲痛,也不能够阻止军户们领抚恤的热忱,何况这年头人命不值钱,不定哪天有个毛病,人就一命呜呼了,相比之下战死至少还会有抚恤拿,虽说军户们依然没从失去男丁的悲痛中走出来,不过拿钱倒是十分痛快。
王昌自然不可能自己站在太阳底下晒着,便找了个亲随跑上去唱名,自家找了片树荫乘凉,见宋庆也站在人群之中,轻轻朝他点了点头,然后微笑示意,宋庆很明白,这是表示自己的总旗不成问题了。
果然,抚恤发过之后,王百户再次腆着肚子走上土台,看看众人似乎都有些意犹未尽,不过却没什么怨愤神色,也算放下了心,徐州卫素来承平,这一次可是死了人的,而且死了十几个人,他这个百户压力也很大,眼瞧着没人闹事,心中踏实不少,再次清了清嗓子,对众军户说道:“方才已经说了,死了伤了给抚恤,这立了功劳的,自然就有升赏了,宋庆!”
“小人在!”宋庆立刻从人群中站了出来,先朝站在王昌身边的宋虎看了一眼,随后大步走到台前。
王昌微微颔首,余光瞥过另一位总旗薛平,慢悠悠的开口说道:“薛总旗,你手下有个小旗出缺,是这么回事吧?”
薛平顿时觉得有些不妙,有些磕巴道:“回,回大人话,是有个小旗出缺,不过……”
“别不过了,宋庆此次立下大功,我们这些做官长的岂能不赏,那个总旗的位置就归他了,没问题吧?”
王昌虽然一直带着微笑,但语气中流露出来的却是绝对的不容置疑,他毕竟是整个徐州卫资格最老的人之一,而且有风传说快要做千户了,薛平虽说心里千万个不愿意,最终却还是没敢说出来,眼含怨恨的看了看宋庆,又看了看得意洋洋的宋虎,最终还是只能认栽,拱手道:“没有问题,一切全听大人吩咐!”
“好!”王昌显然非常高兴,他跟薛平没什么交情,而薛平为了给儿子谋小旗,还专门找过他几趟,原本还不知道如何回绝,如今有了宋庆,正好可以堵上薛平的口,至于说宋家父子和薛家父子的矛盾,那就不是他这个百户要操心的事情了,两边闹的再僵些才好,他这个百户正好坐收渔利,见宋庆依然站在台下,笑笑道:“宋庆,明日一早,你就去上任吧,既然得了官,往后就不能像在家里一样任性了,凡事要为朝廷效力,要为咱徐州卫效力,你可听明白了?”
“小人明白,多谢大人提携!”
“行啦,事情就说到这里,都散了吧!”王昌说罢,几步走下土台,哼着不知什么小调儿离开,可下面的军户们却没离开,争着过来恭喜宋家父子,宋虎原本就威望崇高,如今儿子又得了小旗,宋家立刻就有上了个档次,普通军户自然要过来结个善缘,即便是有些身份的,往后相处的日子也还多,提前过来打个招呼,恭喜两句,也都愿意凑趣。
唯一不高兴的,大概也就是薛平了,薛总旗不止是不高兴,几乎有些出离愤怒了,只不过他在军户中人缘并不太好,不像宋虎又有用力,人又四海,反倒有些小家子气,平日里军户们也没少受他的气,加上薛明那恶少也是人嫌狗不待见的,此刻见他吃瘪,众人心头无不安中高兴,薛平自己大概也知道这些,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第九章 王坚
热闹一通,宋家父子回转家中,宋虎作为过来人,儿子如今刚刚做了小旗,自然要提点几句,见宋庆脸色如常,并没有少年人得志的狂妄,多少也放下了心,笑道:“你这小子倒是绷得住,爹当年被抬举做小旗的时候,可足足高兴了好几天,还请了那些弟兄喝了顿酒,热闹好一阵子才算完,你这趟有什么打算?”
“请客是一定的,不过孩儿往日交游不广,这请谁不请谁,还要爹爹做主才是。”
宋虎大笑道:“你啊,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原本蔫头耷脑个孩子,一夜之间竟像变了个人,若不是别的地方还都一样,我都要怀疑你是不是我儿子!”
“爹爹说哪里话,我不是您儿子又能是谁?”宋庆也跟着笑,心中却多少有些后怕,看来自己这一趟表现的确实够乍眼,连老爹都怀疑起来,好在如今这个勇猛果敢的印象已经建立起来,往后倒是不必绷着,想想自己即将上任,又问道:“爹,这小旗都要做些什么事情?薛总旗那边恨咱父子要死,想必不是肯告诉我的,孩儿要预先做些准备,别再被他拿住把柄,真要是发作起来,那毕竟是他的地头,到时候别说爹爹,怕是王百户都不好说话。”
“无妨,小旗的事情简单,等会儿我告诉你便是。”宋虎微一沉吟,开口说道:“晚上你不是要去王家嘛,和王家那个小子好生聊聊,只要能和他处好了,轻易别被拿住短处,薛平便不敢动你!”
“孩儿明白了!”宋庆心道,果然还是要从王家这边下手,看来晚上这一趟,任务还真不轻。
宋李氏是个豪爽性子,对这些事情兴趣不大,只是儿子得了官,她自然也跟着高兴,小旗虽说不是什么大人物,好歹手下也管着人,宋李氏家里是卖酒的小买卖人,虽然不算富裕,但多少也有几个钱,之所以能嫁给宋虎,就是因为当初宋虎做了总旗,手下有一帮兄弟帮衬,觉得将来能是个依靠,如今儿子也做了总旗,她心中当然欢喜。
到了晚上的时候,宋庆特意错过了饭点,在家囫囵吃了几口东西,和爹娘招呼一声,便朝着王家方向走去。
作为众人的领导,王家的房子是最显眼的,也是整个百户唯一带大院子的,宋庆往日从这里经过时,都要用欣羡的目光多看几眼,如今改头换面,目光却依然没变,作为一个白领,他完全不能想象,住在将近三百平米的地方是什么感觉,而眼前他要去的王家,就是这个待遇,而且是完全接地气的那种,换做后世就是一套别墅房,显得还挺豪华。
借着月光,他回头看了看不远处自家的房子,虽然也比一般人家强出不少,可比起这里却差了许多,叹口气道:“人都是逼出来的,生物老师诚不欺我,天天看着这大house,这是逼着人上进啊!”
“宋庆,你来了?什么耗死?你家有耗子?”
正感叹着,王家院子里出来个人,宋庆眯着眼一瞧,正是王昌家的公子王坚,这王坚身为百户之子,武艺本身不错,加上为人又很仗义,在卫所中很有面子,本百户中的年轻人自然也有唯他马首是瞻,不过宋庆之前是个宅男,和这位王公子却是没什么交情,如今在此见了,又是带着任务过来交好的,立刻上前两步,拱拱手道:“王兄,小弟来了!”
“来了就好,看拳!”
话音刚落,一记冲拳便撞了出去,宋庆猝不及防之下,被打了个正着,胸口处传来一阵隐痛,却没问为什么打他,而是标着膀子冲了上去,和王坚拳脚相加,转眼间便斗在一处。
这王坚的拳脚学自军中,虽说卫所早已不堪使用,但多少还是有些老军,手上有几分本事,加上指挥使大人那些家丁,没事也经常在徐州城里晃悠,和王昌等人俱都熟稔,有时候也会教授几招。
王坚性格刚强,素爱习武,也肯下苦功夫,手段自然是不凡的,不过宋庆却也不差,一来他这个身体本身不错,二来格斗经验丰富,加上刚刚多了几条人命,出手却是要多了几分狠辣凶悍,两人在黑暗之中呼喝斗战,堪堪十几个回合下来,王坚竟然有些力不能支,将宋庆横扫过来的拳头架住,顺势跳出圈子,哈哈大笑道:“从前只听说你这人窝囊,这一趟却听爹爹说,你比你那老子都英武,我当然是不肯信,因此才偷着出来和你较量较量,想不到还真是出手不凡,咱徐州卫何时出了你这等人物,我竟是孤陋寡闻了!”
“逆子,你知道就好,别以为徐州卫的少年郎中就你一人是英雄好汉!”王昌的声音适时响起,好像是无意中才出现的一样,几步走出院子,露出一张笑脸,说道:“宋庆来了,进屋里说话。”
“谢大人!”宋庆拱了拱手,又朝王坚示意,这才有进院子。
王坚却没那么客气,他这人性子直的很,从前宋庆软弱,他自然不会有什么交集,可如今宋庆武艺与他相若,凶悍上甚至更胜几分,他立刻便显得格外亲热,一把揽住宋庆臂膀,朝家门方向走去。
进了王家,宋庆那套‘人都是逼出来的’理论再次升华,按说他家不算穷困,可也就是比起一般人稍好而已,而王家却已经有几分富户的模样了,这还只是一个百户,若是升到了千户甚至更高,那又该是何等模样?
王坚的母亲,也就是王昌的浑家是个老秀才的女儿,为人很是守礼,见了宋庆一面,随意夸赞几句之后,便回了自己屋子,外面的厅堂被三个男人占据,王昌命人拿来点心茶水,三人边吃边聊。
其实王昌没什么好聊的,宋庆今晚过来的目的他一清二楚,无非是想要得到自己的支持,可王坚的兴趣却很大,毕竟他在徐州卫里算是武艺顶尖的人物,许久没有遇到过对手,如今好不容易碰上一个,而且比自己还要生猛几分,自然要好好聊聊,宋庆原本以为这王家公子也是个纨绔,如今看来竟是误会了,慢慢也有了兴趣,开始和他谈论起拳脚枪棒。
两人越聊越是投机,转眼间竟是过了一个时辰,宋庆看看天色不早,怕耽误王家人休息,便向王家父子告辞,王坚虽说意犹未尽,可也知道时间晚了,只得送他出来,不过让宋庆有些意外的是,王昌竟然也亲自送了出来。
看样子,效果似乎不错,宋庆心中暗自想到,他知道这是王昌觉得自己和王坚投机,想要给儿子找个帮手,将来继承了自己的百户位置,身边也好有人帮衬着,不至于被人欺负。
不过这也正和他的心意,王昌若真是这个打算,肯定会给自己诸多方便,那薛平想要找茬儿,只怕也没那么容易,带着这种成功的喜悦,宋庆返回家中,盘算起了自己做官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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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狗营的构想
平心而论,一个卫所的小旗,实在不是什么大人物,别说是徐州卫的,哪怕你就是京营的,甚至是锦衣卫的人,小旗都不是也不会是什么大人物,毕竟这个职位只管着十个人,上头一层层的官多了,只要是个官,基本都能管着你。
不过话说回头,小旗再如何小,终归也是军官,手下有十个人可以指挥,比起从前被别人指挥,总归是个进步,况且只要踏入了这一步,自己也算是迈进权力机构了,将来如何打拼升迁,都要靠眼前这个小旗作为基础。
而且官位虽说一样,也要分你怎么去做,给别人一个小旗官位,估计也就是带着十个农夫,可给他宋庆一个小旗,至少也能带出十个能打的汉子来,倒不是他如何夸口,实在是这年月没人想着练兵,只要他稍稍努努力,立刻就能见到效果。
除此之外,他还打算建立一个狗营,虽说叫营的名头大了些,但至少也可以先建立个狗大队嘛,上一次剿灭土匪的过程中,他那几嗓子无意中发出的狗叫,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大串狗叫,起到了极好的作用,不但提升了自己这边的士气,同时也把敌人成功吓住了,这才让他们几乎毫无阻碍的冲到了对方面前,拿起兵器来大杀特杀。
所谓怂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自然就怕神经病的,自己之前那次突击,完全就是神经病的状态,至少对方将他们当成神经病了,这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这还只是一群人,如果换成一群真正的猛犬,效果估计还会更好,宋庆已经在自己脑海中构筑画面了,当他再一次遇到敌人的时候,先放一群大狼狗过去,等敌人腿脚发软,他也领着手下杀到了,破敌易如反掌啊!
宋庆这人上辈子脾气就急,尤其遇到好玩的事情,更是一刻不能耽搁,何况这狗营关系到他自己的前程,定了主意之后,当时就去找了丁魁,打听这周围哪里有好狗。
剿灭山贼这一趟,丁魁对宋庆已经敬若神明一般,眼看对方升迁,正寻思要找个由头套套交情,宋庆便寻上门来,当然不会错过机会,何况他自己也是飞鹰走狗之人,对这里面的事情门儿清,当即领着人直奔徐州城南。
此时的徐州城,比起万历年间已经多有不如,不过终归是江北名城,倒也说得上热闹,不过宋庆毕竟是从那个物质生活极其丰富的时代过来,虽说见了这古色古香的地方,多少也有些歆慕,却也没什么太大反应,倒是让丁魁对他更是刮目相看,有些好奇的问道:“宋庆,啊不,宋小旗,这徐州城你以前来逛过?”
“好像来过几趟吧,记不太清了。”宋庆这辈子是个彻头彻尾的宅男,虽说卫所离着州城不远,可他还真拿不准究竟来没来过,知道是自己这副淡然的样子引起怀疑,赶紧转开话题道:“那地方都有些什么狗,价钱高不高?”
“狗这东西有好有差,价钱自然也是有高有低,瞧你要什么样的了。”丁魁这一路上都有些奇怪,这会儿正好问起道:“你要狗干什么用?你家不是有条护院的大狗吗?”
“当然是练兵用了!”宋庆也不隐瞒,当即将前因后果说了一通。
这学狗叫的事情,丁魁也是当事人之一,最初听了还不以为然,可仔细想了想,这确实是个办法,徐州卫的模样他再清楚不过,若是不出些新招,怕是别想练出好兵来,只不过如今根本没人会想什么练兵的事,虽说北边的建奴一直都在折腾,不过这里毕竟是江北,距离那些东西还远着呢,这时候没人觉得会有什么威胁,笑笑道:“按理说呢,咱们这些做军户的,是该在这上头用用心思,不过祖祖辈辈多少年都是这副德行,你操这个心干嘛?咱徐州除了剿剿贼之外,根本就没仗可打,手下人也都是帮着官长们种地,你若有这个工夫,倒不如想想看如何操持农活,想什么打仗啊?”
宋庆淡淡一笑,却没再多说什么,这时候的明朝人自然不会想到,仅仅在不到一年之后,建奴就会兵临京师,把煌煌天朝的遮羞布一块一块扯下来,最多再有十几年,这里的人要么战死,要么剃头当顺民,只是如今没人会想到罢了。
不过这对他来说也是个机会,彼时天下勤王兵马齐聚京城,若是能在那时露一小脸,往后的日子自然会好过许多,不过战场上兵凶战危,没有过硬的本事,上去只能是找死,而徐州卫承平日久,兵卒多不堪用,别说比建奴了,就是比起九边兵来也是多有不如,练兵固然是正道,可最初时候想要打开局面,却不得不另辟蹊径了,也就是他想要操持的这个狗营。
州城内比起卫所来自然热闹不少,两人一路上买了些零嘴,一边吃着一边朝城南走去,丁魁对这里似乎很是熟悉,走了一阵之后,便领着宋庆拐进一处狭窄的小巷子,跟着在里面七绕八绕,再次转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一个小空场里,宋庆拿眼粗略一扫,立刻看出这是个露天的赌场,不过这些东西他没兴趣,他的兴趣在于赌场角落处的那些狗。
整整十五条狗,大多是那种黑底白肚的苏犬,还有少部分北边的折耳狗,而且都是身形巨大,动作也很矫健,看样子年岁应该都不很大,若是论起凶狠的话,这些狗自然是比不得那些高原上的獒犬,但这些土狗却有一桩好处,就是容易驯服,而且非常听话,一句话总结的话,只要你能跟它混好了,那是让咬谁就能咬谁,而且咬急了战斗力不弱。
中国古代养狗讲究‘韩卢宋鹊’,这个韩是指战国七雄之一的韩国,其国土主要包括今山西南部及河南北部,开始都城在阳翟,也就是河南许昌和禹州一代,后又迁都新郑,‘卢’则是指当时韩国的一种黑色的名犬。
宋并不是大宋朝,而是是春秋时的宋国,代表人物就是那位傻实在的宋襄公了,‘鹊’则是当时宋国的名犬。
这两种狗其实就是土狗的祖宗,大部分后来被叫做中华田园犬,这种狗优点非常多,聪明、忠诚、无体味、无涎水、体形不大不小、被毛不长不短、抵抗力强、要求低、易饲养,很多地方其实跟中国人是完全一样的,只能说什么人养什么狗,而眼前这十几条狗基本都是这个样子,看的宋庆大为满意,朝丁魁点了点头道:“就那些了,问问什么价。”
“等着!”丁魁心中多少有几分得意,虽说杀贼时候被宋庆吓了一跳,不过既然进到这徐州城里来,自然就显出他了,晃晃悠悠几步过去,摸摸这个逗逗那个,折腾差不多了,朝里面那间土坯房子喊道:“孙胖子,有生意了!”
片刻之后,屋内打开,走出个身材高大的胖子,打着哈欠骂道:“你个杀千刀的丁老驴,聒噪个鸟啊,不知道胖爷正睡觉娶媳妇呢?”
“少他娘废话,你这整天灌马尿的东西,这辈子也想娶媳妇?”丁魁毫不客气的反唇相讥,一指宋庆道:“这是我们卫所的宋小旗,来你这里买狗!”
“哎呦,还是位小大人啊,失敬失敬!”小旗虽说是官,可绝对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孙胖子这等闲汉也不在乎,嘴上说着失敬,却也只是松松垮垮的拱了拱手,又抻了抻懒腰,这才问道:“不知小大人要买什么狗?是看家护院啊,还是抱在手里头玩的,我还敢跟你放这个话,满徐州城数我这里的狗最多最好,想要什么样的都有。”
宋庆指了指周围那些健壮土狗,说道:“就这些,给我照这样子来二十条。”
“二十条?”孙胖子晃了晃脑袋,又狠狠拍了下脑门,终于确定自己没有听错,好奇道:“小人多问一句,您家院墙有多大,要用二十条狗看家护院?”
“这不是看家护院用的。”
“那干什么用的?”
“杀人。”
宋庆语气淡淡的,俯身抱过一条土狗,那土狗原本在狗群中一直呲牙咧嘴,明显是此中王者,可到了他的手中,初时还挣蹦两下,很快便老实下来,让老于此道的孙胖子看得一呆,再仔细回忆一下刚才最后那两个字,冷汗顿时吓留了下来。
第十一章 收狗
能在赌场周围做事的,没一个简单人物,这孙胖子虽说不是赌场的人,不过三教九流的人接触多了,见识自然也远非一般人可比,先前还没太把宋庆当回事,可听说要什么杀人的狗,他却猛然心中一突,再看向宋庆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貌似忽略了什么,本以为这就是个什么卫所的小官,来买几条狗养着玩的,可现在才发现,这家伙似乎没那么简单。
好浓重的杀气!
孙胖子曾经见过身负人命官司的大盗,毕竟这里的赌场是徐州有名的三不管地方,官府查案一般都不会到这里来,因为很多独行大盗,过江强龙,甚至是山上的土匪们,都喜欢没事过来赌两把,只要不在城里面惹事,衙役们自然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反正每月赌场这边自有一份不菲的孝敬,除非上头催拿,否则谁也不会在这里拼命抓贼。
作为这里的老户,尤其又经营了一个酒肉铺子,孙胖子的店里来过太多强人,他也对这些人身上的气质太过熟悉,而眼前这个卫所的小旗身上,露出来的就是这么一股气质,甚至比一些积年老匪更加彪悍,他正了正脸色,咽了口唾沫,嘴角也挂了些笑容,这才重新客客气气的问道:“还不知道这位大人在何处公干?”
“不是跟你说了,这是我们卫所的宋小旗!”丁魁也是精细人,见孙胖子前倨后恭,顿时猜到对方心思,也迅速找到了狐假虎威的感觉,大拇指一挑道:“头几日我们出去剿匪的事情你知道吧?宋小旗一个人杀了十几个贼人,整个人都被那些贼人的血染红了,如今宋小旗可是徐州卫头号人物,你孙胖子还不尽尽地主之谊?”
“应当的,应当的!”孙胖子脸上顿时堆满了笑容,卫所虽说管不到他,小旗也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一个能够杀死十几名贼人的好汉,他这种江湖人物无论何时都是需要结交的,更何况宋庆如此年轻,将来说不定也会有番前程,此时不过是客气客气的事,若是能结下番善缘,日后说不定就有用得到的地方,忙道:“咱们先看狗,等弄齐了之后,就去我那小店坐坐,老孙这辈子最重英雄好汉,像宋大人这样的豪杰人物,我可是要好生敬上几杯酒的!”
“既如此,生受你了。”宋庆也不客气,微微点了点头,转头又朝那些狗走去,依次挑选起来。
这一次来,他没指望买走太多,如今狗这东西虽说没有后世那么值钱,但这毕竟不是路边的草狗,这大明朝也是有斗狗这么一说的,孙胖子这里虽说没有上佳品种,但勉强也算入眼,一次太多他可没那么多钱。
加上他如今只是个小旗,手下不过是个弟兄,而且还都没见到面,现在弄一大堆狗回去,也确实不好安置,便选了八条最精壮,问孙胖子道:“就这八条了,总共多少银子?”
“价钱嘛……”孙胖子略一沉吟,他如今正是要和宋庆套交情的时候,自然不好收的太多,可宋庆选的又确实都是好狗,太少了自己也肉疼,挠挠头道:“宋大人眼光好,挑选的自然也都是好狗,这八条要不您给四钱银子如何?”
“四钱银子?你抢啊?”丁魁顿时怪叫起来。
孙胖子抹了抹头上的油汗,略有些不好意思道:“老丁,真不是我老孙狮子大开口,这确实是好狗,四钱银子确实不多,不信你问宋大人!”
“这确实是好狗,价钱也是公道,不过嘛……”宋庆心中稍一盘算,就知道孙胖子这个价钱还算实在,一钱银子兑换人民币的话,历朝历代都不一样,明末大体出不来六七十块这个圈子,而上辈子买条小土狗,差不多四五十块钱的样子,他这八条狗卖四钱银子,应该算是良心价了,不过宋庆这人杀价上瘾,还是说道:“这价格还能不能再降一些,我也跟你明说,我要这些狗是练兵用的,往后还要大宗购进,只要你这里的狗够多够好,往后我就都从你这里买,那这头一次交易,你还不给我个优惠价?”
“宋大人此话当真?”孙胖子这话其实问的并不实在,宋庆所谓的拿狗练兵他并不相信,但他此刻要卖对方个好,也不差那几分银子的事,完全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见宋庆颜色诚恳的点了头,便故作惊喜道:“既然如此,那我给大人再降一些,三钱半如何?”
“痛快,孙兄果然是爽快人!”宋庆果断奉上高帽一顶,脸上迅速变出几分惭愧,问道:“小弟来得急,方才忘了问孙兄大号,还请恕罪!”
“嗐,啥大号不大号的,咱叫孙进,宋大人叫我孙胖子便是!”孙胖子也显得格外开心,指了指不远处那间小饭铺道:“走走走,今日老孙请客,去我那小铺子里喝两杯,宋大人千万要赏光!”
“既如此,恭敬不如从命!”
孙胖子的招待很是殷勤,不过开在赌场里的小馆子,自然也别指望吃到什么太好的东西,不过是一些寻常二荤铺的肉食,酒也比寻常村酒强不了多少,但对于宋庆来说已经足够了,至少他认识了一个能为他提供好狗的地头蛇。
告别孙胖子,两人也没在州城中多逛,直接返回了卫所,出城没走多久,老远便看到几个泼皮正在前面哄闹,还不时传来什么‘打死他’之类的话,宋庆是个好事的性子,这等路见不平的事情当然不肯错过,几步走上前去,却发现自己误会了,泼皮们确实是在打着什么,但打的不是人,而是一条似乎刚出生不久,就已经不见爹娘的小狗。
这下顿时热闹了,宋庆还没说什么,他带着的那几天狗已经先吠了起来,那几个泼皮先时还没注意,被八条狗一通狂吠,这才发现有人过来,再看宋庆生的异常雄壮,丁魁也算条汉子,又有八条大狗助威,心中略微有些胆怯,不过为首那个还是咬了咬牙,晃悠着身子走了过来,问道:“小子,别多管闲事,赶紧走开!”
一个脏字没有,这估计不是泼皮们的文化修养提高了,而是自己这边威慑力较大的缘故,宋庆心中冷笑,朝前大仄仄的踏了两步,问道:“你的狗啊?”
“你说什么?”
“我问你是不是你的狗?”
“不是!”
“不是你们打它干嘛?”
“好玩啊!”泼皮头子说了几句,痞气又重新上来,叉着腰道:“你是哪里来的?爷爷的事情,用得着你管吗?别以为身边带几条大狗就能吓唬谁,惹毛了爷爷都给你宰了,正好够吃几……,哎呦!”
话还没说完,那泼皮头子胸口便挨了一脚,几乎将他五脏六腑都踹移了位,足足飞出去一丈多远,摔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其余几个见老大吃亏,赶紧过来帮忙,却被宋庆三拳两脚打倒两个,丁魁也趁乱打翻一个,剩下那两人本想助阵,奈何被八条大狗围住,根本脱不得身,还要时时小心被咬,最后干脆跪倒在地,哀求宋庆饶命。
宋庆也不废话,一脚踏住那泼皮头子的胸口,问道:“现在呢,还好玩吗?”
那泼皮头子脑袋晃悠的波浪鼓一般,哀告道:“不好玩了,爷爷饶命,小人再也不敢了!”
“滚蛋!”
“是,小人立刻就滚!”
几个泼皮迅速爬起身来,一道烟似的消失在视线之内,宋庆拍了拍手,这才慢悠悠的走到那条被打得惨兮兮的小狗旁边,轻轻将它抱了起来,笑道:“挺不错,这下又赚了一条,老丁,给它取个名字吧。”
“取名字?”丁魁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这年头普通百姓人家的孩子都没个像样名字,又何况是一条狗,再说你这刚买了八条大狗,都还没给取名字,路边捡了个小东西,却上赶着要想个名字,也不知到底什么心态。
宋庆却没想那么多,只觉得看这小家伙格外顺眼,无视了其余八个大家伙似有似无的幽怨目光,眼珠转了几圈,还没想出个头绪,偏巧天色突变,空中响了个雷,顿时有了主意,笑道:“这赶上打雷,你又这么狼狈,干脆叫雷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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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上任
雷狈,听起来像是个挺狡猾又挺威风的名字,不过当两个人和九条狗回到卫所的时候,丁魁觉得这个名字给自己或者宋庆安上最合适,因为打雷下雨又狼狈的形象,放在他俩身上非常合适。
各自回家之后,宋庆换上了身干爽衣裳,又给九条狗拿干部擦了擦身子,这才仔细端详起自己这一趟的收获来,偏巧宋虎本人也是个爱狗的,宋李氏虽是女人,家里原本却也是个小豪强,性子与男儿一般无二,不然当初也不会看得上宋虎这粗豪大汉,因此对狗同样挺有兴趣,一家三口围着新来的九条狗不停打转,摸摸这个看看那个,玩的不亦乐乎。
唯一有些失落的,估计只有原本那条叫来福的看家狗了,自从来了九个同类之后,来福深感自己面临失宠的命运,已经叫唤了半天,不过考虑到敌我数量对比,倒也没敢做出什么欺生的事情来。
晚饭时候,一家三口吃得正热乎,宋李氏拿过了酒,本想给爷俩一人满上一杯,可宋虎却一把将酒壶夺了过来,直接放在自己身边,对宋庆道:“明日就要上任,今晚就不给你酒喝了,省的误了时辰,被薛平那厮挑理。”
“爹爹放心,孩儿省的!”
“明日到了那里,无论他给你什么人,哪怕是老弱病残,你也先都接下来,有什么事情回来咱再商量。”说到这里,宋虎脸上豪气顿生,咬着牙道:“往日你不争气,薛平没少在我勉强显摆,说自己有个好儿子,武艺只在王坚之下什么的,如今你出息了,看他还有什么话说,他那儿子本就是个不学无术的东西,仗着有几手功夫,自封了个什么花太岁,在州城和卫所里领着一群泼皮,整天惹是生非,哪比得上你真刀真枪拼回来的功劳,若是他薛平敢为难你,为父定不与他干休!”
“既如此,孩儿多谢爹爹了!”宋庆脸上挂着笑容,他知道薛平肯定不会给他什么好兵,但上辈子见过的练兵之法太多了,只要这些人不是真的有残疾,或者脑子有问题,他就有信心练出些模样来,因此也不担心什么,吃过饭后陪着爹娘聊了几句,便抱着雷狈早早回到房间睡了,其余那几条狗则都进了院子,迅速和来福打成一片,成为宋家的新成员。
第二日一早,宋庆穿了小旗服色,雄纠纠气昂昂往门口一站,让宋虎好生看了一番,得到满意答复之后,又拿了宋李氏给他煮的两个鸡蛋,这才迈开大步出了家门,直奔薛平那个总旗队所在的小校场。
到了地头一看,校场空无一人,宋庆看看日头,确定应该是这个时间,不过随即恍然大悟,自己这是按照操典上的规定时间来到,可这年头除了真正打仗,否则绝对没人会按时到达,当下也不在意,直接找了个大石墩子坐好,哼着小曲等待薛平等人的出现,足足等了半个钟头,薛总旗才领着三五个跟班,以及十名派给宋庆的军户姗姗来迟。
薛平很缺德,不过也不算太过缺德,派给宋庆的不是什么传说中的老弱病残,但也绝不是什么壮年军户,而是整整十个只有十五六岁的瘦弱少年,领着人过来的时候,本打算看看宋庆那副难看脸色,如有机会还可以借题发挥一下,办对方一个目无长官的罪名,谁知道宋庆却似乎没事人一般,客客气气的向他道了谢,脸上居然还挂着几分笑容。
薛平心中冷哼一声,嘴上却道:“宋庆啊,我和你爹是老交情了,往后在老叔手下,一切全都好说,有什么需要的只管开口,千万不要客气,老叔还有些事,就不在这里陪你了,你先熟悉一下自己的弟兄吧!”
宋庆乐呵呵道:“宋庆多谢老叔,出门的时候我爹还说,您和他是老交情了,到了您这里,您肯定会格外照顾我,往后要麻烦您的事情还多着呢,您只管去忙着!”
这话说的客气,可薛平听着却总觉得有些不太舒服,尤其宋庆又强调了一下他和宋老虎之前的老交情,还有什么格外照顾,往后要麻烦的事情还多着呢,这些怎么听都像是一语双关,可明面上却没有任何破绽。
薛平这人虽说心术不正,可言语口舌上却并不擅长,虽说心里别扭,可又找不出什么话来顶回去,只得狠狠看了看抢走自己儿子位置的罪魁祸首,冷哼一声领着手下走人。
他这一走,校场上的气氛顿时松弛起来,来的这些都只是十五六岁的半大小子,虽说知道宋家和薛家似乎不怎么对付,不过他们却不在乎这些,之前剿贼他们可都是亲身参与者,有的甚至还跟宋庆一起杀过贼,对这位新近崛起的好汉最是佩服,薛平前脚才刚离开,这些人后脚便一拥而上,将宋庆围在中间,唧唧喳喳的问起他之前杀贼的事情来。
这一次薛平原本只想扔过来些老弱,可那些老人伺候庄稼都是好手,干脆就把这些并不强壮的少年送了过来,可宋庆却不在乎这个,若是真送来些强壮汉子,怕是一时半刻之间还拿不下来,可眼前这些少年郎都是自己的崇拜者,收服起来再容易不过,加上还有两三个之前跟着他一起战斗过,没几句话便迅速打成一片,好不容易才又安抚下去。
“弟兄们,我说两句!”宋庆清了清嗓子,自己走到后面的小土台上,看了看下头整整十个瘦弱的身板,脸色逐渐严肃起来,说道:“我宋庆是谁,你们想必也知道,我从前什么模样,估计不少人心中也有数,至于我这个官职是如何得来的,在场有几个跟我一起杀过贼的弟兄可以证明,都是一刀一枪拿命拼回来的,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不过我现在说这话什么意思,想必你们就不是太清楚了。”
十名少年一脸求知欲的看着宋庆,显然不太清楚这话究竟什么意思,宋庆也不卖关子,直接说道:“其实很简单,我这人喜欢硬汉子,尤其是那种敢上前拼命,关键时刻顶得住的硬汉子,如今跟了我,我能让你们享福,但在享福之前,你们要先吃苦,我的操练方法和别人都不一样,等会儿你们都把名字给我报一次,然后正式开始操练,我把话说在前面,顶不住的你可以放弃,该种地种地去,薛总旗那边我自会去分说,至于留下来的,晚上我请他吃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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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练兵之法
大明的军户日子很苦,苦到让人难以想象。
从打太祖朱元璋洪武二十一年开始捣鼓出这东西起,军户们的苦难日子几乎就没有停止过,最初太祖时候有仗可打,军户们的待遇还好些,后来赶上靖难之役和成祖北征,也还算说得过去。可自从天下承平之后,军户们的日子可就一天不如一天了,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不说,一代代的军户们还都成了军官们的契约奴,说这词可能有点过分,但归根到底就是这么一回事,大明朝的路引制度非常完备,一个人一辈子几乎不能挪动地方,军户匠户这些职业也都是代代相传,爷爷当兵爹就当兵,爹当兵儿子长大也要当兵,除非你立下军功升上去,否则一辈子就帮着官老爷家伺候庄稼吧。
十名少年不知道自己过得这么苦究竟因为什么,不过却有一个很朴素的概念,作为一名军户子弟,吃苦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太正常了,谁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哪怕他们还不是很高壮,但绝对没有人认为自己吃不了苦。
可半个时辰之后,他们真有些顶不住了,究其原因,则在于新任小旗大人的那套据说与众不同的训练方法,其实他们没怎么看到训练,宋庆只是让他们在大太阳底下站军姿,一站就是半个时辰,要求纹丝不动,谁稍微挪动一下身子,甚至动动手臂腿脚,马上就是一棍子下来,挨了几次打之后倒是没人敢动了,但总这么站着也确实让人受不了。
如今虽说是春天,但徐州可是江北,气温比北方要高些的,这帮半大小子原本就吃不饱饭,再像根桩子似的站上半个时辰,无论心理还是体力上都有些受不了,好几次都有人想要退出,但想到宋庆答应过的炖肉,却又硬生生的忍了下去。
宋庆很清楚,自己这个方法管用,炖肉这东西上辈子对他来说自然不是什么稀罕事,即便是到了明末,他作为总旗的儿子,隔三差五的也能吃上一些,可对于这些最普通的军户子弟,怕是一辈子也吃不上几回肉,有这个重大利润刺激着,这些小子只要不是太过窝囊,应该都会坚持下来,这也是半大小子比那些成年人好训练的地方,都太经不住诱惑。
连续坚持了两个时辰,所有人都已经接近虚脱,宋庆知道这种事情不宜过急,这些孩子从前根本没经过这种训练,两个时辰可相当于四个钟头了,再继续下去怕是会出事情,便点了点头道:“行了,不用站了。”
话音刚落,十名少年顿时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坐倒在地,有两个甚至直接躺下了,宋庆心中其实多少有些佩服,按照他最初的预计,可能会有至少两个人最终撑不住离开,没想到居然全都挺过来了,看起来这些古代军户的意志力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差劲,忍耐能力姑且不说,至少没有人当软骨头退出。
其实这倒是他想左了,这些孩子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首先就是炖肉的强烈诱惑,而且华人从古至今都是很能吃苦的民族,加上这些军户从打跟了他那天开始,某种程度上几乎成了宋庆个人的私产,只要能够过得了薛平那一关,他寻个由头把人杀掉都没事,更不要说让他们在这里站什么军姿了,种种原因叠加之下,没有一个人中途退出。
“休息半个时辰!”初次训练效果不错,宋庆心中很是兴奋,脸上却半点都没带出来,依然冷飕飕道:“我说话算话,等会儿休息过了,我就带你们去吃炖肉!”
“谢大人!”十个少年有气无力的答道,但那种异常的兴奋却依然无法掩饰,吃肉这种事情对他们这种身份的军户来说,完全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天大好事,有几个甚至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就等着宋庆带他们走人。
将将一刻钟之后,所有人都已经重新站立起来,两只眼珠冒着红光,宋庆也懒得再等下去,直接领着人离开校场,到卫所中的一个熟食铺子,要了二十个馒头,还有两大锅炖肉,自己也不动弹,只让那些孩子们吃。
店老板也是卫所中的老人了,见此也不奇怪,但凡新官上任时候,一般都会请手下弟兄好好吃上一顿,宋庆他是认识的,对于这位突然从窝囊废变成杀神,然后升为小旗的事情,他自然也是知道的。
在他看来这无非是收买军心,只不过拿出上好的白面馒头和炖肉给这些小崽子们吃,未免太浪费了些,不过终归不是花他的钱,他也懒得多说,只在一旁饶有兴致的看着宋庆。
十个少年都在长身体的时候,东西虽说不算少,也也敌不过这些能够吃穷老子的半大小子,不过片刻的工夫,馒头和肉便一扫而空,甚至连那略有些咸的肉汤,也被众人分食干净,吃过之后却依然意犹未尽。
这炖肉宋庆也尝了一块,并不是什么美味佳肴,不过是将肉放入锅里煮熟,加上些盐巴酱油之类,香料什么一概没有,可即便是这样,也是十名少年这辈子吃的最痛快一回,有心想要再吃些,却也知道自家位份摆在这里,再来一份的事情显然是不太现实,不过那种充满强烈馋欲的眼睛,却齐刷刷的看向宋庆,其中意味不言自明。
“他娘的,一群吃不饱的饿死鬼!”宋庆笑骂道:“我要说天天能这么吃,我敢说你们也不敢信,不过往后跟着我练兵,只要你们练的好,隔些日子吃上这么一顿,倒是也没问题,不过前提是你们要让我满意,让做什么就要做什么!”
“是,庆哥,啊不,是宋大人,我们一定好好操练!”为首的孩子头洛小北站起身来,学着不知从哪里看来的姿势,有些笨拙的单膝跪下,大声喊道:“小人愿为大人效死!”
有第一个带头,其余孩子自然知道该做什么,不过眨眼工夫,小小的熟食铺子已经跪满了人,宋庆先是看了看满脸惊愕的老板,随后微微抬了抬手,笑道:“都起来吧,我还用不着你们效死呢,给我好好操练便是,今日就到这里,明日还是老规矩,不过都给我按时辰来,谁来晚了直接就是十军棍,都听明白了吗?”
“小人明白!”
“散了!”
宋庆说罢,大踏步的走出熟食铺子,十个孩子也都急匆匆的跟上,只剩下那老板一个人在店里面发呆,半晌也没说出话来,虽说他觉得宋庆太过败家子,不过这收取军心的手段倒是立竿见影,这年头的军户早已不是国朝之初,你给他讲什么驱除鞑虏根本没意义,绝对不如吃几块肉的效果更好,只不过徐州承平日久,根本没有人肯在军户身上下这个血本。
即便你真的收了军心,也不过才十个人,就算将来升了职,手下弟兄多了,也真练出些本事来,可你又哪里有用武之地?这里又不是北边,没建奴让你打,费这个劲也不知究竟图的什么。
不过这对他倒是好事,若是宋庆真能兑现自己的诺言,往后他家的生意肯定是要红火了,老板一边腹诽着宋庆的败家,同时也期盼这家伙能够真的言而有信,顿时陷入了精分状态之中,久久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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