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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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的时间,已经足够让一种原本就会深入人心的东西普及开来,话剧这东西宋庆从前就挺喜欢,虽然在那个时代中,话剧不像是电影电视那么红火,但在这个没有影视剧的年代,用通俗语言来进行表达的话剧,将会是最为受欢迎的剧种,这年代还没有相对通俗易懂的京剧,大明的国粹是昆曲,是一种老百姓甚至低级知识分子都听不懂的曲种,因此话剧在中下阶层人士中优势极大,在徐州境内几乎一经推出,就迅速的风靡开来,那些主要演员自然也成为了大家心目中的偶像。
林慧就是在这个契机之下,从一个普普通通,只是长相还不错的军户家女儿,迅速经过几个华丽转身,变成了如今整个徐州中青年男子的梦中情人,最初的时候她多少还有些惶恐,但如今已经逐渐适应下来,甚至开始享受起这种感觉。
她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这种聪明不单单是在学习表演方面的,在为人处世方面同样能够体现出来,尽管她已经成了名角,但在文宣队里面却丝毫没有架子,哪怕是对那些跑台拉大幕的,她也都是表现出像最初时候那种客气。
虽说随着大家地位的逐渐拉开,早先那种亲昵已经不复存在,但能够表现出客气来,已经是非常难得的品格了,毕竟阶层这个概念从人有了智慧开始就存在,从前几千年是如此,只怕再过几千年的未来,也不会有什么改变,而处在高阶的人能够表现出客气来。哪怕这种客气很多时候都是刻意为之,但也足够称得上品格高尚了,谁都会认同这种观念的。
同时,她还成为了小狼狗的干妹妹,亲切的叫对方为狼姐,而且还不是她主动凑上去的,小狼狗平时总是冷着脸,除了宋庆和丁魁、薛五等少数人之外,对谁的话都不多,但却挺喜欢看话剧的。每次看话剧时候笑容都会多一些,也因为看多了话剧,对那个曾经扮演过自己,后来逐渐开始扮演其他角色,并且成为名人的林慧很感兴趣,还认了对方做干妹妹。
这进一步让林慧的地位直线提升,小狼狗在宋庆的体系中虽然地位只能算是中等,但一个女孩子在几乎完全由男人构成的队伍当中混到这个位置,已经算是很奇迹的事情了。而且从宋庆往下都对她很不错,因此在这个体系中算是个很特殊的存在,绝对超过一般的百户官甚至是千户官,某些时候甚至宋庆都没她高。能够成为她的干妹妹,林慧在文宣队已经成为了台柱子般的存在,加上她自己在戏剧方面确实是有天赋,进步速度飞快。哪怕是队长在演出之前都要询问她的意见。
而今天林慧同样非常高兴,因为要演出的剧目是她自己编写,并且得到宋庆和丁魁批改过的。这对几个月前还只是普通女孩的她来说,简直像是做梦一样,宋庆和丁魁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毋庸置疑,如果单独算起来的话,那就是皇帝和大学士,而她再如何红火,也只是个文宣队的演员而已,哪怕这方面天赋很不错,那个剧本写的也很好,但双方身份差距实在太大,写出来的东西竟然能够让两位大人物亲自批改,并且最终能够编排成话剧演出,这对她来说是一种莫大的承认和激励。
非但如此,更让她没想到的是,大风月刊还特意报导了这件事,这大风月刊是宋庆三个月前开办的刊物,最初只是在军队内部中流传,主要介绍一些军队内部的个人先进事迹之类,还有些各种商路的小道消息,但在宋庆有意无意的纵容之下,这些东西开始逐渐流进了市面上,随即引发了整个徐州的阅读热潮,第三期上头也就开始增加了徐州城内的一些新闻。
知州马辉最初想在这上头找茬儿来着,但人家宋庆也没专门开个什么报馆卖这东西,军队内部有自己的一本专门介绍先进事迹的刊物无可厚非,哪怕说话也轮不到他,那得是兵部尚书甚至当朝宰辅才有资格说的,因此也只能不了了之。
但经过他这么一闹腾,大风月刊反倒是更加红火起来,不少茶馆都是专门给说书先生加了钱,再说过每日的评书之后,再给大家讲一段这大风月刊上面的事情,差不多就能够把一个月时间耗过去,等待下月出新的,茶钱肯定能多赚不少。
当然,作为一个小姑娘,林慧本身是不关心这些的,她只知道第三期的大风月刊上有专门介绍她的文章,从她当初是一个普通的军户家女儿讲起,慢慢讲到她加入文宣队,其间如何努力学习,随后怎么成长为一名合格并且优秀的文艺兵,为广大官兵演出精彩剧目,最后还提到了她勇于超越自我,不满足于单纯的演戏,自己也写了剧本,宋庆和丁魁还专门做了批改,并且进入了排练环节,而她的新剧目就将要在今日演出,简直就是一篇完美的励志故事,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不光是别人,她自己都难以忘怀,那本大风月刊她已经收藏了,打算永久保留下来,而今天就是她那出剧目《徐州人》的首演,已经画好了妆,坐在后台等待开演的她非常激动,不过她也怕太激动了上台忘词,正在逐渐平复心情。
剧场内外两个天地,内部现在还没有人进来,只有后台的演员们在安静的忙碌着,但外头却已经炸了锅似的,因为今天是首演,也就是说只有文宣一队的剧团会演这出曲目,其他的团都要等到明天才行,因此这几个月培养出来的话剧迷们都是蜂拥而来,但文宣一队专用的大剧场也只能容纳八百人,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超大规格。是拿原来一处酒楼改装的,可即便是这么大的地方,也依然挡不住疯狂的人群,这里头至少一般人是来看林慧的,可见偶像的力量无穷。
最初一场的票早已经卖没了,人群中没买到的不时发出喝骂声,但听说后头还要加演几场,立刻闭了嘴巴老老实实接着排队,程浩和两个同伴也在后头排着,刚刚追过来那个小公子则在另外一侧的队伍里面。那股好奇劲似乎还没过去。
排着排着,程浩忽然觉得人群开始躁动,他以为票又卖没了,正要踮着脚朝前看,却发现这种躁动似乎来自后面,刚刚转过头去,就听身后有人说道:“赶紧看啊,老宋将军和老王大人来了!”
宋将军?程浩下意识的注意到了这三个字,却忽略到了那个老字。直到他看见一个虎背蜂腰,年纪大约四十出头的汉子走上前来,这才觉得这应该不是宋庆,便朝身旁的人打听道:“这位老宋将军跟宋庆将军是何关系?”
“父子啊。公子是刚来徐州吧?”那人多少有点惊讶,因为在徐州地界不知道宋虎的人也非常少,几乎就是个稀有品种,见程浩轻轻点头。便扬了扬下巴道:“那个大胡子的就是宋虎将军,也叫老宋将军,后面慈眉善目的是老王大人王昌。他儿子是小王大人王坚,崇祯英雄传知道不?就是使熟铜双锏,也用开山大斧的那个,两位老爷子准是来看话剧,不过今天出来的晚,又是有新剧目要开演,这位老大人怕是有的排了!”
“怎么,他们也要排队?”程浩难以置信的问道。
“是啊!”那人理所当然的说道:“公子别不信,徐州就这个规矩,宋将军定的,哪怕是他自己想要看个话剧,或者去什么地方吃饭,遇到排队的也得老老实实排着,说这叫什么官民一体,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挺给咱老百姓脸面的!”
话音刚落,宋虎和王昌衣襟像个普通人似的排进队尾,还摸出些糖炒栗子来,不时分发给身边的人吃,宋虎性格分外豪爽,王昌则是那种绵软但亲切的性子,两人排进队中没多会儿,那附近的欢声笑语便响彻起来。
程浩最初时候还以为这两人是故作姿态,可见了这一幕之后,他真的没法再继续保持自己的判断,排在宋虎身后那膀大腰圆,满身油腻的家伙一看就是个屠夫,却毫不在意的跟宋虎勾肩搭背,再后面那个篾片相公也敢跟王昌因为戏词的事情呛起来,这一切都说明了眼前所有都是真的,根本没人在故作姿态,这两个老的是真能跟市井中人打成一片。
老的如此,小的还能差多少吗?何况这规矩本来就是宋庆定下来的,他自己肯定也是遵守,这样的官还能叫做狗官?程浩心中存在着极大的疑问,因为他在这里看到了和整个天下都不同的事情,哪怕是当年的海瑞海青天,也不会跟老百姓这样熟不拘礼的打成一片吧?至少他不觉得有哪个屠户敢拍海青天的肩膀,也不觉得哪个落魄文人敢跟海青天犟嘴。
沉默片刻,他终于买到了票,所谓的票是个木头片子,上面刻着徐州第一剧场的字样,买的时候他也问题清楚了,到时候直接把票给门口的收票员就行,然后就可以进去,这法子倒是真挺新鲜,在外头可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而且跟茶馆那种喝茶听说书不同,完全是为了看这个话剧才来的,票钱也都是为这个花的,若是到了里面再想买些点心,你还要另外再花钱,这让程浩对这个话剧更加有了兴趣,因为既然要你单独花钱,人家就肯定有本事让你觉得值回票价,况且徐州人如此趋之若鹜,甚至还有不少外乡人专门过来看,可见也是很不错的东西,到时候一看便知。
两个时辰之后,终于轮到他们这批人了,程浩和两个同伴带着极大的好奇心走进剧场,同时仔细观察刚刚走出来的人群,这些人脸上表情各自不同,但全都非常满足,很多人都在跟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讨论着剧情,这让他们这些新来者的好奇心更加强烈,偶然偏过头时,却见那小公子也交了票进来,正好坐在他旁边的那个位置上面,还冲他点了点头。
这已经说不清是双方第几次见面了,程浩是大家子弟出身,若是人家一直没什么反应,他自然不好主动搭讪,但那小公子先行表达出善意,他当然也不会失礼,很客气的拱了拱手,说道:“兄弟这也是头一次来徐州?”
“对啊,你也第一次来吧?”小公子似乎非常喜欢跟陌生人交谈,言谈举止都很热情。
倒是程浩久历江湖,做事都会留个心眼,随口撒了个小谎道:“正是,在下是从湖北那边过来的,经营些小本生意,听说如今徐州富庶,想必生意是很好做的,因此过来看看,不知公子来此间有何贵干?”
“找宋庆啊!”那小公子却似乎没心眼似的,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之前在江南跟宋庆见过一面,当时就说要来徐州找到,不过后来有事耽搁住了,如今总算有了空闲,便先来徐州看看,随后再去军营那边找他!”
“原来公子竟是跟宋将军认识!”程浩顿时有些意外,虽说刚刚见到了宋虎和王昌,都是跟宋庆最为亲近的,但那都是些大人物,哪怕他们能够跟徐州当地百姓打成一片,那也是不折不扣的大人物,尤其是对自己这样某种程度来说居心叵测的人来说,是根本不能够接触的层面,因此在此见到另外一个据说认识宋庆,却又属于能接触范畴的人,对他来说很难得。
只是再如何难得,他也没能说上几句好话,因为演出任务安排很重,没多会儿剧场的下一场演出便开始了,众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到了舞台上面,那小公子更是如此,他自己也对这话剧很是好奇,便礼貌的招呼了几句,集中精力看起了话剧。(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章 女儿身
这出名叫《徐州人》的话剧,着实倾注了林慧不少心血,她父亲只是个大字不识的军户,而且几年前就去世了,她家大哥林大河跟着宋庆当兵,隶属李备的步兵队,而且还只是个从事辅助工事的杂兵,虽然也有些收入,但赚不了多少钱,二哥林二河天生一副好身板,但因为老大去当了兵,他就只能在家里务农,剩下还有个正在读书的小弟弟。
万幸的是她娘是读书人家出身,虽然她的外公只是个不得志的老学究,但却教会了子女读书识字,林慧识字也是她娘教的,正是靠着这点墨水,她才能够写出了《徐州人》的话剧,再次成为文宣队里面的风云人物,因此她发自内心的感谢宋庆和丁魁,也万分珍惜这一次的机会,刚刚那场演出的成功,也成为了她情感上的一次宣泄,她差一点就哭了出来。
不过缓和过来之后,林慧也正式进入了状态,有了第一场的成功,接下来的演出都要简单多了,再次开场之后,她扮成徐州的一个小姑娘,重新登上了舞台,开始了属于她自己的表演,这种本色演出让她表现的熟稔有余,台词也几乎没有什么拗口的地方,其他人对于这种完全讲述徐州老百姓普通生活的故事也都很感兴趣,没多久便看入了迷,台下不时有人在高声喊好,台上的演员们受到鼓励,表演也就更加出色,完全一整套的良性循环,在剧场中逐渐成为了主流。
其实说是徐州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但《徐州人》这出话剧还是跟军队沾着,因为整个徐州现在基本上就是个大兵营,方方面面的民生基本都跟大军头宋庆有关,而宋庆手下最多的就是兵,加上徐州人天生好武的民风。想不跟军队扯上关系很难,况且徐州人似乎也不排斥这种事情,从打宋庆崛起之后,当兵在徐州绝对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反倒是不少人都盼着宋庆再出去打几仗,将官位往上提那么一下,能够升到副将的级别,能做到总兵官自然最好, 然后再来一次扩大军队。
《徐州人》的剧情就是跟军队挂钩的,但并不是当初入卫京师。因为这个题目大家已经用烂了,目前剧组里面的主流是创作大凌河之战的剧本,以及后面的山东平叛,偏偏林慧自己写的这个与以上题材毫无关系,而是在宋庆回来之后的事情,是关于宋庆升任参将之后的大扩军,一个普通农家子弟去当兵的更是,而她自己则饰演这个农家子弟的青梅竹马。
剧情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宋庆的大扩军展开之后。家家户户都在报名参军,而那时候男主角刚刚跟林慧饰演的女主角订了亲,林慧很不理解自己未婚夫要参军报国的理想,两人因此走向分歧。但男主角最终还是去参加了宋庆的军队,并且在剿灭土匪的战斗中屡立战功,两人的关系也从最初的不理解变成了互相支持,男主角在最后一场‘打完了仗我就娶你’的战斗中丧生。林慧恸哭之后加入了宋庆的军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文艺兵,用自己的表演激励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杀敌报国。
剧情虽然简单。但其中所蕴含的动力却很强,而且目前徐州参军的热潮逐渐高涨,偏偏宋庆还不招兵了,很多年轻人等的是望穿秋水,这剧目等于是将年轻人的心声说了出来,无论是男主角父母的反对,还是未婚妻的不理解,包括在招兵处的一段与军官的对话,都像是徐州本地年轻人的心声,因此非常容易让他们进入角色,也属于绝对的政治正确。
正因为如此,这剧目才轻而易举的红火起来,很多年轻人都是看的热血沸腾,尤其最后男主角牺牲的时候,不少人甚至流出了泪水,大声唱起了徐州兵们经常唱的几首非常规军歌,整个剧场的气氛也在那一刻达到顶峰。
当然,最后剿匪牺牲这段基本属于瞎扯,徐州境内的土匪都是宋庆养活的,邳州那边的也差不多了,谁要是敢弄死宋庆的兵,那就等着抄家杀头破寨子吧,只是观众们是不管这么多的,他们只知道徐州又多了一个英雄,在剿匪战场上战死的英雄,为他们这些普通人幸福生活付出生命的英雄,值得他们发自内心尊重的英雄,对于英雄,徐州人是不吝惜欢呼声的。
宋庆对于剧情真假之类的根本没感觉,上辈子电视剧有多少是真的?只要能够调动民心士气就行了,其他的都可以按下不提,这其中不少段落都是他自己改的,很多撒狗血、催人尿下的台词,都来自于几百年后,这时代的人能够按捺得住才怪,哪怕就是程浩这种久历江湖的人,也被这话剧小小感动了一把,虽然没有流泪,但却是唏嘘了好半天。
正唏嘘着,程浩却发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景象,坐在旁边那位小公子正在用手帕擦着眼泪,这派头其实倒是也不能说有什么奇怪,那小公子明显就是江南过来的,江南士子素来儒雅,做派当然跟他们这些武人不同,拿张织工精巧的手帕擦眼泪也很正常,但问题是那张手帕上绣着的图案明显就是女孩子的款式,上面的香气也在不时表达着这一切。
难道是个女子不成?
虽说这年代的读书人们有些脂粉气很正常,甚至有的专门就喜欢用这种比较女式的东西,有些严重的连做派都是女性化的,据说当年的晋人之风也是如此,但女性化和真正的女人总归还是有区别的,只要仔细看都能看得出来。
程浩江湖经验丰富老道,顿时便留意上了,如果只是个普通人的话,即便女扮男装他也没多少兴趣,但那个小公子却说自己认识宋庆,而且这一次也是专门为宋庆而来,这样的人如果是个女子,那对他的意义可就太重大了。
他不远万里来到徐州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李婧儿这个女子嘛,如今若是发现李婧儿所深爱的宋庆有别的女人,这无疑是个很重大的收获,当然这个道理他自己也知道站不住脚,他可是土生土长的明朝人,脑子里根本没有什么一夫一妻的固定制度思维,这年代的大明朝只要你有本事,别说是三妻四妾了,你就是有一个团的女人都没人能管得了你。
但人的思维有时候是根本不按照道理走的,程浩现在就是想知道这个小公子是不是女的,其他一切都跟他没关系,他的双眼一直都在盯着那个小公子,直到对方擦过了眼泪,慢慢站起身离去,他也才忽然反应过来,赶忙带着两个同伴跟着一起离开,但这一次却不再是漫无目的行走了,他有了自己的目标,继续跟着这个小公子在街上溜达。
小公子根本没有发觉,别说他根本没这个心思,就是有也发觉不了,程浩武艺非常不错,虽然没有做过什么专门的侦查训练,但盯梢这种基本功却是有的,而且之前大家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朝着同样的方向走,哪怕就是明目张胆的再走到一起,甚至是聊聊家常之类的,对方也不会有什么怀疑,因此这盯梢行动从大一开始就是近乎于光明正大的。
可跟着跟着,程浩的情绪却愈发低落,因为这个小公子非常像是女人,甚至在他心中已经给对方定调了,按理说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应该觉得兴奋而已,因为他发现了宋庆跟另外一个女人很可能有不同寻常的关系,但同时他也知道即便是这样,他自己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三妻四妾的传统思维在这一刻又回来了,面对这种状况,他没有丝毫值得高兴的地方。
他只是替李婧儿感到不值而已,尽管那个小公子跟宋庆的关系还没有任何凭据,但他还是发自内心的替李婧儿感到不值得,居然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了一个有其他女人的将军,却不能喜欢上全心全意的他,这该是傻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来的?
走着走着,小公子再次停下,似乎发现了他,随即大大方方的走了过来,稍有些生涩的拱了拱手道:“这位兄台,你知不知道这徐州还有什么地方好玩的?我打算再去逛逛呢,要不我们一起去?”
“这……”程浩很想说自己不知道,事实上他也确实不知道,但看到对方那张毫无防备,而且充满热情的俊俏脸蛋,尤其还确定了对方是个女子之后,他却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回绝人家,就好像他在李婧儿面前说不出半句硬话,面对着这个女孩子,他同样没什么反抗之力,这不是爱慕造成的,完全是他从小所受的教育影响,让他在这方面能力极低。
他忽然在想叶莲当初的话,宋庆可是在认识李婧儿没多久之后,就带着人家逛大街去了,为什么宋庆就能做得那么好?而他在面对一个自己没有丝毫爱慕之意的女孩子面前,也依然表现的如此拙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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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读者说感情戏部分,感情戏不会是主流,但有些地方需要用这个引出来,比如说程浩对宋庆恨意,以及未来的冲突源头之类,多少需要这么一个原因才行。(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一章 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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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浩最终还是没有拒绝那小公子的要求,跟着对方一起行动,向着前方更加繁华的地段走去,他们要去的地方是徐州城西门外,据说那里的繁华程度甚至超过了州城里面,因为那地方是宋庆的老营所在地,虽然大部分军队都从那里搬出去了,但是当地还有碧波池这个徐州首屈一指的销金窝,以及伴随碧波池所衍生出来的一系列娱乐场所,城内的华明池虽然也是类似的娱乐场所,并且所有人也是宋庆,但大部分人还是喜欢到碧波池来,毕竟这里来往的大富豪和官员更多一些。
作为江湖人物,而且是出身大户人家的江湖人物,程浩从来是不缺银子的,只是他不缺钱归不缺钱,从也从来没有享受过什么非常奢华的待遇,毕竟江湖人风里来雨里去的,早已经成为了平时生活的习惯,他自己也根本就没动过那个心思,反倒是觉得稍微清苦一点的生活,对自己的江湖生涯更有好处,只要保证能够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就行了,其他都无所谓。
但从第一脚迈进碧波池开始,他这种想法完全被颠覆了,从前他觉得没那个必要,是觉得即便是奢华生活也就是那么回事,跟大碗吃酒肉没多大差别,无非是多几个菜,酒更好一些,吃饭的房子更大些而已,但真正到了本时空绝对能名列前茅的奢华所在,他才明白自己过去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完全是用井底之蛙的心态来窥测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
如果是从前的碧波池,他惊讶归惊讶,但还不至于到了失态的程度,但如今的碧波池已经升级换代了,而且这是第三次升级。宋庆从前做这个买卖的时候没多少钱,同样也没多少时间,脑子里面很多想法都没来得及弄进去,那时候也确实是没有多少资金进行扩建和再装修,但成为了徐州独一无二存在之后,他无论是时间还是银子全都够用了,立刻开始启动碧波池的升级换代计划,这也是华明池原本跟这边生意差不多,但现在却逐渐被赶超过去的原因,那边还只是在第二代呢。
碧波池现在应该算是四代版了。除了保留最初时候的那片区域之外,在外头又扩大了三倍有余,几乎把这边半条街全都给占了,后面也扩出好大一片荒地,如今算是徐州城中最大的单独建筑,远远超过知州衙门和徐州卫指挥使衙门,如果把整个徐州都算上的话,怕是只有宋庆在野外原先土匪寨子附近建立的新营地能跟这边比了,地皮大的确实是有些怕人。
拿到了大地皮。宋庆当然不会有丝毫浪费,迅速开始投入使用,购买自江南的各种本时代奢侈品全部放了进去,同时还加上了他自己操作的一些东西。比方说高级台球桌,高级桌上足球机器之类,总之以这个时代工业能力能够做到的玩意,差不多都放到了他的碧波池之中。也让这个地方抓钱的能力膨胀到了极限,成为超出徐州,整个江北最大的销金窝。
不管是江北。甚至江南也有不少人慕名而来,那些江南的大富豪自然还是要比江北人有钱,他们也乐于花钱,尤其碧波池中虽然奢华,但也有儒雅清净的会所地段,是那些大富豪们最喜欢去的地方,宋庆构造那些会所的时候,完全都是按照江南经典园林做出来的,那些地方在江南基本都是属于私家的,你要不是人家朋友,或者受到邀请的话,根本就没机会进去看,如今在徐州地界只要花钱就能够享受到这种高级服务,也难怪江南那些大富豪们趋之若鹜,大把大把撒钱。
程浩如今就是被这样的地方惊呆了,哪怕他没有去那些价格让人望而生畏的会所,只是在碧波池的大众开放区中溜达,就已经觉得一股金银奢靡之风扑面而来,毕竟能够来到这个地方的人,那都是冲着花钱甚至糙钱来的,随便哪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人,放出去都是个中小财主,他家里虽然也是大户人家,但也就跟这帮人差不多,而且还是不那么喜欢花钱的类型,冷不丁来到这种不拿钱当钱的地方,当真是有些不适应,某种程度上甚至是被震撼到了,觉得自己所在之处不是人间。
公众开放区从来都是最热闹的,尽管混在这个地方的人不是最有钱那种,但却是最能够折腾的,当然这种折腾不是闹事,宋庆的地盘没有人敢于闹事,哪怕江南过来的也一样,谁都知道宋庆跟魏国公目前是连在一起赚钱的,甚至南京镇守太监都有一份,这种大人物富豪们根本就不敢得罪,惹了人家直接找帮人把你全家杀了,然后给你安排个通匪的罪名,你一点办法都没有,不知道多少代人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家业,估计也都要被宋将军和魏国公、镇守太监三家平分了。
因此富豪们来到碧波池都非常老实,但却可以玩的很疯,因为这是宋将军自己定下的规矩,在公众开放区可以放开了玩,只要别干扰到他人就行,随后这里就变成了喜爱热闹富豪们的天堂,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这里喝酒聊天,要么则去打打台球,再喜欢动动身子骨的,也可以去后面那个球场去打门球,也就是足球篮球不好做,否则现在球场也能弄出来。
这种热闹人聚集的地方,当然是少不了美女的,宋庆这边也丝毫不管什么风气问题,反正徐州内外如今都是他做主,那知州马辉虽然跟他不对付,却根本没胆量也没本事正面对付他,更别想从这种小事上头找茬儿,否则那些大富豪们第一个就不干,因此在这片区域每天也会有不少美女走来走去,都是从各处青楼妓馆高价挖过来的,还有的则是双方合作请过来的,要么弹唱歌舞,要么跟人吃饭聊天,总而言之是将大明朝各处娱乐场所的功能都集中到一起了,还升级了好几倍。
再次见到如此多的美貌女人,程浩的脸色又变得难看了,刚刚还只是一个女人,如今却见到了这么多,而且这些女人都是属于宋庆的,虽然他没亲眼看到宋庆对这些美貌女人做什么,但潜意识中已经做出了判断,这个本朝名将在这方面显然很不检点,因为这碧波池是宋庆最有名的产业,在这里出现如此多的美女,跟他难道就没有一点瓜葛吗?
这说出去也没人信啊!
可偏偏宋庆还真跟这些女子没有一点瓜葛,他现在每天的时间都不够用,通常都是从早上忙到晚上,那时候也就没什么心情去娱乐场所了,通常都是洗洗之后倒头就睡,好用足够的精力来迎接第二天同样繁重的工作。
但这样的人在大明的确是很少,少到几乎很难让人相信,反正宋庆自己知道的也就是两个,一个是他自己,另外一个是住在紫禁城里面的崇祯皇帝,从这个角度来讲,他俩还真是同病相怜,也正因为如此,加上考虑到健康问题他决定抽个时间出来透透风,顺便看看自己最值钱的产业,偏偏还就选中了今天,所谓无巧不成书,大概也就是这个道理了。
程浩内心天人交战之时,门外却再次传来一片喧哗,有人高声喊道:“宋将军来来,大伙儿快看,宋将军来啦!”
他顿时激动起来,几步冲出门去,却发现自己已经落后了,不少客人已经先他一步抢到了好位置,就等着看看宋将军的风采,那小公子更是仗着身子灵活到了门口,凑到了宋庆身边,很是亲热的喊道:“宋庆,还记得我吗?”
这一声可是着实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如今不是几年之前,敢于当着宋庆喊宋庆的,整个徐州怕是也就四个人,宋虎,王昌,宋李氏和孙伯平,其余人哪来这么大胆子,可偏偏宋庆却丝毫没有动怒的意思,只是最初时候犹豫了下,随后便是满面笑容的拱拱手道:“我道是谁,原来是影怜公子,你不是说几个月之前就要过来嘛,怎么拖到今日才来徐州?”
后面的话,程浩没兴趣听下去了,两人果然是认识,那就肯定有不同寻常的关系,作为爱慕李婧儿的人,他觉得自己有义务给李婧儿讨个公道,几步走上前去,对宋庆说道:“我叫程浩,武当派的。”
“武当派?”宋庆先是一愣,随后点点头道:“不错,名门大派啊。”
这平淡的语气让程浩呆住了,随即心中又多了几分苦涩,因为按照他的惯性思维,别人听说他是武当高徒之后,总是会好生夸奖一通,先是夸武当派,随后是夸他自己,总而言之他已经习惯了在鲜花和掌声中穿梭,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平淡的语气,可也就是这种语气让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对方是朝廷三品大院,大明的将军,而他只是个江湖草莽而已。(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二章 单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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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了自己和对方身份上的差距,并没有让程浩觉得沮丧,苦涩过后便是浓浓的战意,反倒是那两个跟着他一起来到这里的同伴,脸色已经变得不太好看,从前他们见过的官员大多都是那些胆小懦弱之辈,要么则是很干脆的穷凶极恶,总之都是被这两种特质所包含在内的,因此他们从来都不会觉得惧怕,甚至还会多几分鄙视,这也是支撑他们狗官理论的依据,在这种依据之下,江湖人物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在某个局部之中,肆无忌惮的对抗官府,对抗他们所仇恨和蔑视的狗官。
但宋庆的特质完全相反,在任何时候他给人的第一印象都是非常强大的,一米九上下的身高,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要算是大个子,常年锻炼出来的坚实肌肉,哪怕在外衣的包括之下,依然能够看出磅礴的体型,从前便显得英气纵横的脸上,还留下了箭头擦过的浅浅伤疤,怎么看都觉得不是一般人,哪怕在徐州这个全民好武的地方都格外显眼。
可偏偏就是这么个人,浑身上下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杀气,就像之前宋虎和王昌出现的时候一样,宋庆所到之处大家都是很亲热的围上来,这根传说中的狗官完全相反,也颠覆了那两人的固定思维,这当官的怎么可能会又威武又和蔼?这完全就不符合逻辑嘛,所谓事有反常即为妖,两人已经觉得浑身上下不太舒服了,看向宋庆的眼神也变得有些闪烁。
宋庆身边虽然没有家丁,但护卫还是有的。都是那些对他异常忠诚的娃娃兵,这批孩子经过一年多的训练,早已经被洛小北练的警惕性十足,平时走在宋庆身边的时候,眼神从来没从附近的人身上挪开过,尤其是那些明显看起来眼生,又不像什么良善之辈的,都是他们重点关注的对象,就比如眼前的两个人,都属于需要小心防范的范畴之内。
那两个也是闯荡江湖多年的。经验无比丰富,立刻发现自己被人盯上,于是心中更加不安,但这种不安在宋庆身边那些少年郎眼中成为了最大的疑惑之处,已经有不少人从四面八方凑了过来,只要这两人稍稍有些异动,火铳和刀剑都会在第一时间对准他们,反倒是一直都在盯着宋庆的程浩,现在看起来没什么异样。属于最没有危险的那个。
直到程浩走近两步,那些少年郎才反应过来,已经堵住了他前进的去路,领头那个直截了当问道:“你要做什么?将军爱民。不等于什么人都能靠近他,尤其是你这种江湖人,有事情最好还是说清楚,否则别怪我们刀剑无眼!”
“小萝卜。没事,让他过来吧!”宋庆却觉得无所谓,眼前这人的确有些战意。但却不是杀气,应该对自己没什么威胁,哪怕就是真想动手也无所谓,对方又不是鳌拜和祖大弼这种任务,近了身又能把他如何?
小萝卜认识宋庆很早,只是当初因为年纪太小,身子又瘦弱,所以没像洛小北他们那群孩子似的跟着宋庆混,直到两年前长到了十八岁,这才跟上了自己几年前就目为偶像的宋将军,他跟洛小北差不多,也是对宋庆的话奉若圣旨,听说让对方过去,虽然心中很不情愿,也很不放心这个带着宝剑的家伙,但还是老老实实的让开了路,只是那双很大的眼睛却死死盯着程浩,尤其盯着他那只可以拔剑的右手,片刻都不肯放开,同时还朝身旁几个同伴比了个手势,让他们小心从事。
与之相反,宋庆自己却大大咧咧的拱了拱手,说道:“这位武当派的老兄,不知道找宋某有什么事情?难不成是来这边投军的吗?老兄出身名门,若是真肯投军,宋某至少一个百户虚位以待,我这边有不少沧州地面儿的侠客,本地那些招降的土匪也不少,对江湖人物从来都是敬重的,其他地方那些乱七八糟的习惯,在我这边都不会有,老兄大可放心便是!”
“我不是来投军的!”程浩原本已经强行将自己的怒气压了下去,如今见宋庆觉得他是来投军的,还要给个百户,却是没来由的感到一阵搓火,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对方身为朝廷大将,招兵买马理所当然,而且这地方招募江湖人物的事情,他之前也曾经听说过,按理说确实是要比其他军队好得多,其他军队很多都忌讳江湖人,对他们很不信任,哪怕是招收了,也都只是极少的一部分江湖败类,还很少出现大批量的武林人士充斥军中,这的确是个很稀罕的事情。
如果从这个方面来讲的话,宋庆这边其实是很不错,从一个江湖人的角度出发,军中能够给出这样基本平等报国之地,他应该觉得高兴才是,哪怕他自己没有投军的念头,也该为其他江湖同道高兴,可他偏偏就高兴不起来,反倒是有种说不出来的耻辱,凭什么你宋庆就能随口给我安排官职?凭什么你就能表现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来?
凭什么?
程浩脸上逐渐罩住了一层青气,也变得有几分狰狞,再次朝前走了一步,说道:“我不是来投军的,我是来找你比武的,早听说宋将军武艺精湛,乃是天下有数的高手,今日程某特意来徐州领教一下,未知将军肯赐教否!”
“比武?”宋庆先是一愣,随即笑着摇摇头道:“没兴趣,你老兄看看这附近谁像是武艺高强的,只管去找他们比就是,宋某平日军务繁忙,累得跟灰孙子似的,今天难得有点闲工夫,还要在这边好好逛逛。可没兴趣跟人家比武,也就不陪老兄了,影怜公子,你这也是头一次来徐州吧?想去哪里逛逛,咱们就按照当初在南京城说好的,宋某全程奉陪!”
影怜公子满脸喜色,正要寻思着去什么地方玩,程浩却先一步站到她前面,遍布煞气的双眼盯住宋庆,语气咄咄逼人道:“怎么。宋将军这是怕了?难不成你这偌大威名都是吹出来的不成?”
“哎,你这人怎么这样说话啊?”宋庆还没搭腔,影怜公子已经先一步窜了出来,指着程浩道:“之前看你还算是个知书达理的人,没想到竟是瞎了眼,你是这么个无理取闹的人,人家凭什么要和你比武啊?”
她这一说,周围的徐州人也都已经叫嚷起来,宋庆如今就是徐州人最大的依仗。也是徐州人最大的荣光,那些到其他地方做买卖的,跟各地同行吃酒聊天,人家介绍当地有什么知名人物。或者著名景致特产,徐州人直接一句我们有宋庆,大部分人就没词了,因此宋庆的名声实在是太大。很是给他们这些出去做事的人长脸面,因此大家也都是着力维护,消息传回到徐州本地来。百姓们更是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荣誉,听说有人要找宋庆的茬儿,火气也都冒到了头顶。
徐州这地方民风好武,自然就刚烈暴躁的多,鼓噪一阵之后,已经有几个拿着家伙的准备上来动手,宋庆却是轻轻一笑道:“我不愿意比武,是没那个时间,也没那个兴致,宋某名声不小,若是谁听说了都要来跟我比武,而我又每次都要应承,那一天到晚的也就没时间做其他事情了,我还是那句话,你老兄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找其他人,我徐州民风好武,有的是好身手好本事的兄弟,保证能让你老兄尽兴,如果说你觉得我是怕了,那也随便你怎么想,反正我是没兴趣!”
说完,宋庆转过身子,对影怜公子做了个请的手势,径直朝着前方走去,那些护卫们忙也都跟上,转眼间已经转出人群,就要向另外那条街拐过去了,程浩却是气的脸色发青,因为刚才宋庆最后那番话说的已经很不客气,摆明就是说自己是个大人物,没时间陪他这等江湖人私斗,这原本也是事实,况且最初时候宋庆也很客气,只是被他缠的不耐烦,说话口气这才重了些,只是程浩此时已经迷失心智,所有一切都变成了对方看不起自己,再想想李婧儿的事情,更是让他无可忍耐。
“姓宋的,你站住,今天你想比也得比,不想比也得比!”程浩的嗓音已经有些沙哑,神情中满是狰狞,宝剑呛啷一声出鞘,人如同一只大雕般飞了出去,几个瞬息之间,已经冲到了宋庆跟前,劈手便是一剑刺出。
宋庆依然没有动手,只是站在原地看着,身旁那些护卫却是刀剑齐出,其中两个还拿着短兵手铳,乌黑的枪口对准了程浩,只要稍稍有什么危险动作,立刻就要点燃放出,将程浩打成蜂窝,或者干脆用兵器大卸八块。
可程浩却似乎根本没看到周围的人,只是一心要往宋庆边上凑,他的长剑刺出之后,被两柄长刀架住,人也被四面八方的刀剑围拢,却依然还是打算给往前方冲,闹的宋庆身边那些护卫有些不知该如何做,因为他们没遇到过这种状况,眼前这人似乎傻了似的,完全不怕被他们的兵器划伤,他们从前见过那些疯狂的,直接杀掉也就是了,根本不需要任何犹豫。
他们同样也见过那些懦弱的,本打算刺杀宋庆,最终却被他们逼了回去,唯独程浩是个例外,这家伙看上去没那么疯狂,但也绝对没有害怕,反倒是有种非常奇怪的执着,执着到让他们这些精锐护卫都觉得惭愧,有人甚至在进行对比,觉得自己将来保护宋庆也要做到这个程度,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算得上真正忠勇的护卫,才配留在宋庆身边。
最后,连宋庆自己都看出问题了,直接将身前的小萝卜隔开,问程浩道:“好吧,看你脾气这么倔,我同意跟你打一次,但是你必须要告诉我,究竟为什么要跟我打,看你这模样,跟我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似的,肯定不是什么狗屁的慕名而来,你必须要给我讲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宋某自问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也不怕你说出实情,如何?”
“等打过了之后,我自然会告诉你!”程浩说罢,也不再朝前猛冲,直接摆出个太极剑的起手式,将身上气息尽量收敛住,他是个武当弟子,武艺套路讲究的是以静制动,而他目前的状态很难完全安静下来,见宋庆同意比武,也开始刻意的让自己放松,否则以这个状态进行比武的话,只怕没多久就会败下阵来,他虽然说什么宋庆怕了,那也无非就是激对方出手而已,至于说宋庆的武艺问题,他虽然还不太清楚底细,看战绩是不会骗人的,宋庆这彪悍气势也是不会骗人的。
见对方使出了起手式,宋庆也不客气,立刻叫人去把他铁枪拿来,这铁枪他从来都是随身携带,就是为了防备不时之需,毕竟如今家大业大了,也在无形之中得罪了不少人,这两年之中就经历过三次刺杀,因此现在出门的时候身上带着雁翎刀,另有人帮他背着那柄用惯了的浑铁枪,程浩的本事不弱,他也能够看得出来,因此出手就是最熟悉可靠的兵器。
拿到长枪之后,宋庆整个人也完全变了,从那个乐呵呵的高大汉子,变成了战场上杀人无数的威武将军。
程浩那边也在观察宋庆,见对方拿出了长兵器,立刻将门户紧收,摆出一副严防死守的架势来,谁知道宋庆拿了铁枪之后竟不动手,就那么乐呵呵的看着他,片刻之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主动找对方比武,到最后甚至口出恶言,死乞白赖的要打,如今刚刚开始就摆出防御架势,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顿时有些脸红,只得主动开始了进攻,一剑向宋庆刺去。(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三章 战败
见程浩一剑刺来,宋庆心中暗自得意,太极剑的防御可是不那么容易被攻破的,若是对方严防死守的话,他也没那么容易攻得进去,一般对手可能还好些,这个程浩他之前观察过,绝对不是什么好应付的对手,宋庆虽然自信可以胜过对方,但现在可是当着徐州父老的面跟挑战者打,如果拖得太久的话,他自己也没面子,因此还是放开来互相进攻为好。
想要互相进攻,其实主要就是让对方进攻,因为他宋某人的打法里是不存在被动防守一说的,因此他耍了个小心眼,就等着对方攻过来,反正程浩是个挑战者,而他是个守擂的冠军,如果程浩始终不进攻,摆出那副防御架势的话,那他也呆在原地不动,如果这么耗下去的话,丢面子的肯定就不是他,而是作为挑战者却始终不敢放手一搏的程浩了。
现在看来,这个方法果然非常管用,程浩长剑一闪,便开始主动进攻,向他前胸方向刺来,宋庆也不客气,立刻后退两步,也用长枪向着对方刺去,程浩的长剑尺寸确实是很长,比起一般宝剑要长了一尺左右,但跟宋庆的浑铁枪比起来,却依然属于不折不扣的短兵器,如果双方正面对上的话,他吃亏是肯定的,估计人还没冲到地方,便被宋庆戳死了。
程浩虽然不算久经沙场,但江湖私斗经验却非常丰富,见势不妙使出个龙转身来,以双脚为轴心,身子平放着转了个圈,硬生生避过了宋庆的浑铁枪,同时继续朝前攻去,剑法也不再是之前那种慢悠悠的太极剑,而是换成了一种宋庆不认识的进攻剑法。速度非常之快,角度也很刁钻,宋庆也不敢怠慢,立刻将长枪撤了回来,舞动的风车一般护住全身,同时寻找可以将对方逼退的方法,只是程浩进攻起来同样也很凌厉,一时半刻之间,他还真找不到什么能对方的方式。
一击得手,程浩信心大增。继续风驰电掣的表演,周围的人群也都散开,给他腾出地方来,因为没有人相信宋庆会被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武当侠客击败,虽然这人目前看起来占据上风,但大家也都不会担心,反倒是仔细观赏起来,这毕竟是个非常高水平的比武,徐州作为武术之乡。很多人对这个都是非常感兴趣的,甚至有不少人开始教导起了自己的孩子。
时间一久,程浩开始觉得有些心烦气躁了,因为宋庆的确是在他进攻之下没什么还手之力。但他却根本攻不进对方的防御中去,偶尔有什么冒进的举动,立刻会被宋庆一枪戳回来,好几次都险些被戳伤。这也逐渐刺激的他加大攻势,破绽一点点的流露出来,宋庆则一直都是心平气和的在跟他过招。同时观察他出剑的方式,为等会儿的反击酝酿情绪。
又过了快一炷香的工夫,程浩的攻击终于缓了下来,他的体力已经下降了,因为他很不适应这种打斗方式,确切的说是不适应宋庆的打法,哪怕他平时的江湖搏斗经验极为丰富,也没有遇到过这种对手,这让他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按照江湖中人的打斗方式,双方基本上都是短兵相接,而且会用出很多漂亮的招式来,很少有使用长枪大戟这种兵器的,同时也没多少人会用什么古朴但实用的招数,因为这种打法在江湖上会被人家鄙视,哪怕这种打法非常好用都不行。
某种程度上,这就是街头篮球和正规篮球的区别,街头篮球花俏好看,但真正的实用性却比不上正规篮球,现在两人的打法就是这个路数,程浩的武艺绝对相当不错,但各种花俏路数太多了,如果那些多余动作都拿掉的话,他虽然同样打不过宋庆,但却场面却会比现在好看得多,至少宋庆不可能悠哉悠哉老太爷似的防守着,同时还有心思琢磨反击的事情。
但问题是这些习惯他根本就改不掉,武林门派教授弟子的时候都是这样,不单要有杀伤力,同时还要比较好看,甚至还要给招数取上很好听的名字,尤其武当这种名门大派,更是要注意这些东西,否则会被人家说成自甘堕落,为了杀伤力而不顾体面,这方面反倒是不是那些小门派自由,更加比不过只需要杀伤力的军队,因此在这上头吃亏很大。
而宋庆就是专攻杀伤力的,他上辈子学的什么散打之类就是纯粹的攻击招数,这辈子也基本上都是在战场上面度过,所用的都是这种只注重杀伤力,丝毫没有花俏套路的武艺,哪怕在防御的时候都是一样,只需要当初对方最致命的一击,完全不理会那些看起来很厉害,最终却没什么杀伤力的招数,因此应付起非常轻松,完全感觉不到什么压力。
就这样,他把程浩的力气消耗差不多了,这其实也是个策略,最初时候宋庆想要对攻来着,但就像他之前所说,今时今日的他地位已经非比寻常,尤其在徐州这一亩三分地上,那几乎就是战神一样的存在,输掉比武他倒是觉得不可能,但对攻很可能会造成某种程度上的两败俱伤,程浩一介江湖草莽无所谓,他手下万把大军,自己还肩负着抗击后金的重任,可不能在这种无聊的比试上出问题,真要是伤到什么地方的话,那可就太不值得了,因此最后便采取了防守,让对方放开来攻。
如今这个方法的效果果然很不错,程浩已经开始没劲了,宋庆从来都是个机会主义者,这种好机会当然不会放过,立刻转守为攻,他招式本来就是大开大合,以力量和速度取胜,如今双方的气势和力量此消彼长,正是他反击的最好时机。
铁枪从之前的铁锁横江,变成了毒龙出洞,转眼间完成了从守转攻,迅速向程浩发起攻击,而程浩也正是在此时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他几乎根本没办法抵挡这种攻势,之前宋庆一直都在防御,以至于他没能够冲锋的了解对方攻击的方式,以及那种排山倒海的凶猛程度,如今在一瞬间却都感受全了,仅仅三招过后,他竟然觉得自己有些抵挡不住。
这种感觉是很直观的,宋庆力气很大,枪法也不像普通枪法那样只用刺的,横扫的动作很多,甚至还有直接当成狼牙棒似的猛砸,当然这和兵器也有很大关系,他的浑铁枪重量比起一般长枪要重上好几倍,遇到真正的重兵器都不吃亏,更何况程浩的长剑是个绝对以轻灵见长的兵器,打起来能够占上很大便宜,被宋庆猛击几次之后,顿时觉得虎口发麻。
作为一个以剑术精湛,身法灵动为主的侠客,遇到力量型的对手之后,最好的打法其实是消耗对方,但现在程浩却是被宋庆反消耗了,如今虽然醒悟过来,但宋庆本身速度也不慢,那柄重量可观的铁枪在他手中好像竹竿子一样,根本没有半点使用重兵器的痕迹,耍起来好像是杂技演员耍花腔似的,在这样的双重打击之下,程浩的危机越来越重,他觉得自己几乎喘不过气来,每次接下宋庆的猛击,都要深吸一口气,可这口气还没调整过来,第二次就又接踵而至,让他缓不过手来。
连续十几次之后,程浩终于顶不住了,在宋庆使出个力劈华山,将长枪从头顶处狠狠砸下来之后,他的长剑终于被从手中打脱,人也被强大的惯性带到了地上,他用尽全力想要往上顶住,不让自己做出类似狗啃屎之类的耻辱性动作,事实证明他成功了,但成功之后的效果反而更差,他的确没有狗啃屎,却做出了单膝跪地,被宋庆死死压住的更加耻辱性动作。
胜负已分,徐州人几乎是雷鸣般的喊着好,那影怜公子更是像自己赢得了比武一般,穿着一身儒生服原地蹦高,惹得不少人哈哈大笑,至于跟着程浩来的那两个同伴,此时已经是面如土色,他们原本只是跟程浩来徐州看看,根本不知道老大要跟宋庆比武,因此在出现这件事之后,脸色就一直都不太好看,都在想着要如何收场,尤其是万一程浩侥幸赢了,他们要如何离开徐州的事情,他们可不相信宋庆这等大将军如果输了比武,会那么轻易放他们走路。
现在程浩输了,他们倒是不必担心这个问题了,但新的问题同样出现,从来都心高气傲,出道之后几乎就没受过什么挫折的程浩,在被宋庆这个强大存在近乎耻辱性的打败之后,会不会做出什么疯狂举动来,如果做出来了他们要怎么办?
很快他们就需要去思考这个问题,并且实施他们的想法了,因为程浩战败之后双目通红,也没再去找自己的长剑,直接朝着宋庆猛扑过去,却被毫不客气的宋庆一个窝心脚踹了出去,飞出两丈多远,重重的落在地上。(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四章 出路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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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脾气挺不错,但同时也很暴躁,主要是分对谁,也分在什么情况之下,如果是对自己的亲朋好友,他从来都是很亲切甚至很搞笑的角色,这一点身边的人都有印象,徐州城中很多流行的新颖笑话,或者是荤段子之类的,都是从宋庆口中传出去的,这一点他甚至可以为好丽友代言了,绝对是交朋友的第一选择,而且是非常贴心非常温暖的那种类型。
对于不太熟悉的人,他不会有类似的反应,但同样会很有礼貌,只要你不招惹他,他绝对会对你非常客气,但如果你招惹他了,甚至把他招惹到厌烦,那就另当别论了,只不过这种情况随着宋庆地位上升,变得逐渐稀少,他不喜欢大明官员那种注重地面,绝对不跟百姓打成一片的方式,反倒是展现出非常罕见的亲民风格,经常会跟认识或不认识的百姓们互动,宋虎知道儿子这是在收买徐州民心,对这一点也非常配合,没事就到大街上逛逛,让大家体验下搂着老宋将军肩膀啥感觉。
可饶是宋庆如此亲民,程浩还是完成了这艰难的挑衅工作,成功的将宋庆激怒,其实之前比武的时候,宋庆火气已经逐渐消除下去,不然也不可能在开始阶段只守不攻,但当程浩兵器被打掉,却迟迟不肯认输,依然不管不顾的冲上来拼命时,在宋庆看来就属于无理取闹了,因此他毫不客气的伸出了脚,重重的踹在对方腹部,将程浩踹飞出去。
落地之后,程浩几乎像是傻了一样,半天都没能爬起来,两个同伴生怕他再做点什么威胁自身安全的事情。赶忙一左一右扑了上去,明里是去查看他的伤势,暗地中却是在控制他的动作,不能让他再有什么冲上去死拼的可能性,因为那样很有可能就是真的死拼,拼完了再死,甚至没来得及拼,就被宋庆身边那帮子护卫杀死,然后再把他俩的性命都搭进去。
两个同伴的迅速出动起到了作用,程浩被成功的控制住了。或者说他被宋庆那一脚踹的失去了力气,也被踹的清醒过来,知道这里是宋庆的地盘,自己再上去拼命几乎就等于找死,而且作为武当派的高徒,他根本不应该做这种死乞白赖的没品事情,因此在挣扎过一阵之后,他终于老实了下来,随后便看到附近有不少兵丁已经向这边靠拢。为首的是个带着大毡帽,手执鬼头刀的大汉,他知道这人是薛五,同样在崇祯英雄传上有过大量篇幅的家伙。最后一点斗志也被消灭掉了。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究竟为什么要跟我比武了吗?”宋庆一脚将程浩踹翻,知道对方已经没什么反抗能力,将长枪交给刚刚赶过来的丁魁。又向薛五打了个眼色,让他布置周围人的警戒,自己则向着程浩走了过去。说道:“看你这样子,恨我似乎都快恨到骨子里了,但我不觉得自己曾经得罪过你,也不觉得得罪过武当派,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
程浩此时喘气都有些费劲,加上刚刚被宋庆两次耻辱性击倒,根本就不打算说话,倒是身旁那两个同伴生怕再次激怒宋庆,赶忙说道:“宋将军,其实不怪程大哥,他是因为婧儿姑娘才来找你的!”
“婧儿?李婧儿?”宋庆立刻反应过来,抬手将其中一人拽到身前,急不可耐的问道:“你们认识李婧儿?”
“我们结伴了好长一段时间呢,都跟婧儿姑娘是朋友!”那人见宋庆神色惶急,知道要往这上头攀扯,才能有生还的希望,赶忙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出来,涉及到程浩喜欢李婧儿的桥段时,则基本上一眼带过,随后还回到了丁魁关于叶莲的问题,见宋庆眼神逐渐和缓过来,这才算是松了口气,叹道:“也不怕宋将军见怪,程大哥对婧儿姑娘出自真心,只是婧儿姑娘却一心想着将军,叶莲女侠也都是念着丁大人,程大哥这次带着我们来徐州,本来就是想看看将军究竟何等英雄,能让婧儿姑娘如此念念不忘,但来了之后不知为何突然要找将军比武,这我们之前也不知道,还请将军千万不要怪罪。”
原因很简单,情敌见面打一架再正常不过了,宋庆听过之后反倒没了火气,这程浩出身名门,长相也是很不错的,白衣胜雪,长剑如龙,自有一番潇洒和雅致,李婧儿跟自己已经好几年没见面,在这种优秀人才的追求下,还能够把持得住,这对他宋某人的魅力绝对是一种肯定,至于程浩过来找茬打架,这个他也完全能够理解,换了他估计做法比这更加激烈,很有可能带兵直接把对方全家都干掉,与他相比的话,程浩绝对属于是优秀典范了,值得大明朝的广大青少年学习。
明白事情真相之后,宋庆也不打算再留着这三个人,他决定派人去打听一下李婧儿,反正陕西那边有魏勇呢,到时候估计不难打听得到,不过这些事情跟眼前的三个人已经没什么关系了,看看他们应该也没什么威胁,便叫薛五送他们出城,往后爱去哪去哪,他虽然很理解情敌的举动,但也没义务跟这人做朋友,程浩的确是出身名门,但就从最后那一下拼命来看,风度还是要差了几分,属于那种宋青书之类的人物,顺风顺水之后输不起,这样的人他根本没兴趣结交。
程浩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带着两个同伴,在薛五半护送半看管的送行中离开徐州,宋庆也没心思在街上闲逛,带着影怜公子直接回了在城西的住所,只是处在半兴奋半烦恼状态中的他,没有发现影怜公子神情的变化,那是一种对于未知的畏惧感,同样也是对已知的落寞,她并没有在徐州停留太久,第二天一早便返回南京,宋庆虽然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但也没有强留,只是派洛小北沿途护送,顺便在南直隶打听一下,看看这个影怜公子究竟是谁家的少爷,往后好继续结交。
同时,他也将李三郎派去了陕西,并要他联络到魏勇,帮忙一起去寻找李婧儿和叶莲,如果换做两年之前,宋庆八成自己直接带人去陕西了,但如今家大业大,很多事情根本就身不由己,也只能派手下去做,而他自己在短暂的休息之后,还需要继续去投入到几乎看不到头的各种事务当中,感情方面的事情也只能暂时放下,只有在每天晚上准备入睡之前的那点时间里面,他才能够去想一想,有时候忙到太晚,就连这都是奢侈,这可能也是权利所带来的无奈。
与他不同的是,程浩在离开徐州之后,便一直都在与河南方向徘徊,跟宋庆的一场比试之后,几乎将他这么多年的信心全部给打没了,从前那种非常崇高的信仰,无论对于武当派的,还是对于他自己的自信心,全部在一瞬间被粉碎掉,行走的途中他甚至一句话都不说,让跟随他的两个同伴总觉得他得了什么失魂症,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这位带头大哥。
道理很简单,他们也知道这对程浩意味着什么,在追求李婧儿失败之后,他或许还能找些借口,比如说宋庆遇到李婧儿更早之类,但在堂堂正正的比武之中输给宋庆,这对他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江湖人物比起官场中人来说,唯一强势的恐怕也就只有武功,其余功业和钱财方面完全没法相比,而现在程浩在自己最擅长的地方输掉了,还是被打到惨败,这种打击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他们甚至觉得如果换成自己的话,八成这会儿已经在考虑用什么方式自杀更加痛快了。
走了四五天的时间,他们并没有走出太远距离,如果全速往东前进的话,他们在两天之内就能够再次进入徐州,如今则是在夏邑府的东边,程浩的精神状态终于出现了好转,也开始跟他们两人说话,但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他们不知道应该去什么地方,按照道理说的话,他们应该回去找原先的队伍,但程浩却觉得非常丢脸,因为一旦找到了队伍,自己去徐州的事情肯定会被提及,到时候肯定对面子是个极大打击,而他又真的不想撒谎,所以目前不能回去原来的队伍。
但如果不回去的话,他又真的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从前那种行侠仗义的生活曾经让他痴迷,但在见识到了宋庆的威风之后,他觉得那些什么都不是,无非是江湖人的自娱自乐,他已经开始渴望做出改变,哪怕做不到下一个宋庆,也要做出类似的排场和功绩,但这些又不是一时半刻能够做到的,他甚至都不知道起步的时候究竟该去做什么。
思考了两天之后,他依然没什么好办法,只好叹口气道:“先往西边走吧,到时候看看再说。”(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五章 一路前行
程浩的性格是个矛盾体,一个名门大派弟子常见的矛盾体,其实简单来说就是个宋青书,从小就受到精英教育,也将扬善除恶作为自己人生的中心思想,从广义上面讲算是个很不错的好人,但这种人最大的缺点,或者说是弱点,就是没办法接受失败,因为从小就顺风顺水,门派和自身能力加在一起,导致他们很少会受到挫折,多少年顺下来之后,他们根本就不能接受一丁点不如意,更不要说被强大力量迎头一击,甚至动摇他们多少年来建立的坚固自信,这都是不可能接受的。
倚天屠龙记里面,宋青书在不断被张无忌和现实打击之后,就变成了后来那个杀死师叔的背叛者,甚至到了最后都没能完全醒悟过来,解决也是相当不值得,为一个完全不爱他的女人而死掉,当然他自己觉得很值,但从养育他多年的父亲和门派来说,这绝对是个非常不值的事情,也是值得所有江湖青年俊杰警惕的事情,几乎就是个典型的反面教材。
如今这个程浩也是武当派,模板似乎跟宋青书差不多,也是因为女人,也是被情敌沉重打击,并且这个情敌比起张无忌来更加恐怖,张无忌最多就是个武林大派的教主,宋庆可是手下上万兵马,甚至还有一座城池的朝廷大将,一个完全可以站在阳光下接受人们崇敬的光鲜角色,而他程浩比起宋青书来却还差的太远,人家好歹还是武当三代首徒呢,他却只是个不知多少代的弟子,最多只能算是精锐弟子,跟宋庆相比的话天差地远,完全不存在什么可比性,也别指望能够报仇。
事实上程浩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因此在离开徐州之后,他才显得无比消沉,几乎整个人都废了,好不容易找回点魂魄来,却又为未来将去何方而感到迷茫,只能一路朝着西边继续走,漫无目的的走,直到他们到达了夏邑,见到了官兵正在在追赶流民,程浩胸中那股积蓄很久的怒气再次爆发出来。他毫不犹豫的抽出了宝剑,疯子一般怒吼着杀向那些官兵。
见程浩动手,两个同伴自然也毫不示弱,他们虽然在宋庆面前一点底气都没有,但好歹也都是成名许久的江湖侠客,要说没火气也是不可能的,只是这种火气在宋庆面前完全被压制住了,并且压制的很辛苦,只是在徐州时候不敢爆发出来而已。如今好不容易见到了印象中的那种官兵,也是可以随便他们打杀的那种官兵,情绪理所当然的被彻底释放了出来。
被追赶的流民有五六十人,追赶他们的官兵则有五个。还有十来个衙役,这股力量对付老弱妇孺都有的流民没问题,但对付三个武艺不错的侠客就不够看了,尤其这三个侠客还都是含怒出手。战斗力明显飙升,没多会儿工夫,五个官兵已经被斩杀殆尽。十来个衙役也死了五个,其余的见势不妙立刻掉头逃走,转眼间便已经不见踪影,只剩下那些流民还在原地傻站着,程浩也没心思继续追杀,在面前死去官兵的衣服上擦拭宝剑上的鲜血,同时问那些流民道:“你们谁是领头的?”
“小人是,小人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走了出来,尽管也显得面黄肌瘦,但在这些流民中却算是健壮了,全体队伍中也只有他和另外几个小年轻有兵器,几柄破旧的腰刀,勉强倒也算是能够依仗的武力了,只是遇到全副武装的官兵和衙役时,却依然没有任何抵抗能力,只能带着这些老弱妇孺漫无目的的仓皇逃窜,如果不是刚好遇到程浩等人,只怕这些人都要死在官兵手中,那汉子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过来之后直接跪倒在地,边磕头边道:“小人多谢三位大侠救命之恩!”
“不必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是我辈生平所愿!”程浩面色严肃的说了这番话,他正在试图用这种方式找回自己曾经的自信,而且目前看来效果还不错,这让他的心情好了一些,也有兴趣主动做些别的,看看这伙儿流民确实是凄惨到了极点的那种,便问那汉子道:“河南这边怎么也开始追杀流民了,不是只有陕西那么做嘛,他们为什么追你们?”
“这个小人也说不好,好像说是因为什么闯王吧。”那汉子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确认道:“对,是闯王,说是陕西那边的闯王到了山西,然后马上要从山西来河南,怕我们这些流民都去跟闯王,所以官府就要对我们下刀子!”
“闯王?闯王是什么?”程浩从前一直都是在长江以南行侠仗义,来到北边的时间还并不久,因此还并不太清楚最近这一两年刚刚声名鹊起的闯王,目光扫向另外两个同伴时,他们也都是一无所知的摇着头,表示完全不知道这个人。
倒是那汉子双眼放光的说道:“闯王就是陕西那边过来的,好像叫高迎祥,从前也是穷苦人出身,给人家卖马的,后来活不下去了,就带了一批人揭了杆子,在延庆府那边跟官兵打,如今听说已经快到河南这边了,官府都是怕得很,既怕闯王过来杀了他们,也怕我们这些人投了闯王,所以这段日子都把我们往徐州和凤翔府赶,不出去的就直接杀了!”
若是平时,听说官兵如此害民,程浩少不得要怒骂几句,但今天却是个特例,因为闯王这个人让他很感兴趣,确切的说是闯王所做的事情让他很感兴趣,换个什么被人来做也是一样的,关键人家做的可是真正的杀官造反,比其他这等江湖人小打小闹要强得多,他也不禁想起了自己跟宋庆的差距,除了武艺不如人家之外,其余很多地方也都比不上宋庆。
而两人之间相差最大的,似乎还是权位,宋庆是朝廷大将,麾下兵马过万。让他这个江湖豪侠面对人家根本没有一点自信,只是想要变成宋庆那样的大人物,他这个年纪似乎也有些晚了,哪怕此时立刻投军,要做到参将天知道得等多少年,别看宋庆年纪轻轻的就做了大官,那可都是跟后金搏命拼出来的,这一点哪怕程浩不喜欢宋庆,都不得不佩服人家。
同时他也很清楚,宋庆能够混到今天。除了沥血奋战之外,也少不了各种运气,明军跟后金作战已经多年,比宋庆官大的不知道打死多少,当初的刘大刀不但官位更高,本事也比宋庆不差,一样被人家打死在战场上,因此这种事情很多时候要看命运的,宋庆有这种命。他程浩就未必也能有这种好命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打死在战场上,连尸首都未必有人收敛。
但此时他看到了另外一条道路,就是那汉子所说的闯王。如果没有判断错的话,那是个真正造反的家伙,而且目前实力也算不弱,但从自己没听说过对方名字来看。起事应该也没几年,如果此时过去投靠的话,凭借他一身不错的武艺。加上出身名门大派,应该能够得到不错的地位,若是能够带着一帮江湖侠客,以及几千上万流民过去的话,只怕职位会更高。
想通此节,程浩眼前豁然开朗,胸腔中的郁闷之气也逐渐消散,他忽然知道自己最近这些日子的烦恼在何处了,同样也知道究竟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了,他朝前迈了一步,很郑重的问那汉子道:“如果我能够带你们去找闯王,你们愿意跟着我吗?我身边不止两个弟兄,在西边还有不少人,我可以把他们都叫过来,之后大家一起去北边找闯王!”
“没问题,我愿意跟着大侠,我们这些人反正都没有家了,跟着大侠也是个出路!”那汉子显然很豁得出去,随后便转头对身后的流民们喊道:“大伙儿都听真了,这位大侠要带着我们去找闯王,我刘成已经决定跟着大侠了,你们谁如果愿意一起跟着,那就继续一起走,若是有不愿意跟着的,我也不拦着你们,你们现在就可以离开,我还能再送你们一段!”
没人愿意离开,尽管这些人并非都是从前的旧识,但在这个逐渐开始乱起来的年头里,大家能够在逃荒甚至逃命中凑到一起,那就是上辈子注定的缘分,刘成等几个精壮本身就是整个队伍的护卫队,如今再加上那三个身手不凡的大侠,大家当然不会放弃跟随这种队伍前进,至于说要去找闯王什么的,这跟他们没多大关系,如今这世道能活下去就不错了,去什么地方找什么人,他们并不是很在乎,唯一在乎的就是明天要吃些什么,如何才能够继续活着,把这天杀的世道挺过去。
当天晚上,另外两个同伴便一路向西边行去,他们的任务是将原本失散的队伍找回来,当然这个失散的队伍不是李婧儿她们那支,而是后来跟着程浩出来的那批人,大约有几十个江湖豪客,以及两千多人的流民,尽管流民数量不少,会遭到官府的进攻或是追击,甚至有可能会成为比较大的目标,但程浩还是决定多带些人,因为只有这样,到了闯王那边才会有地位,他原本也并不太在乎这个,觉得独行侠的生活非常不错,但在宋庆那边受了刺激之后,已经意识到了人多的重要性。
很幸运的是,那支队伍距离他们并不是很远,在程浩去了徐州之后,队伍的临时头领不知该往什么地方去,因此也开始朝着徐州方向缓慢行进,现在也在夏邑附近,只不过是在西边而已,那两个被程浩派出去的同伴没多久便找到了他们,随后便将已经扩大化了的队伍带了回来,当他们找到程浩时,发现这边的队伍也已经扩大到了五百多人。
足足几十名侠客,以及三千多流民的大队形成了,立刻便成为了附近官兵的捕杀目标,明廷为了防止河南的流民们跟很有可能进入这里的高迎祥等人合流,对其采取了非常严酷的命令,要么把人赶到临近地区,比方说徐州或者南直隶,要么就干脆就地消灭,反正这年头流民的命不是命,杀干净了还能多些土地出来给活着的人更重,也没人会去心疼他们。
三千多人的规模,已经足够对一般的中小县城形成威胁了,官兵们自然不可能放过,从这支队伍合流开始,已经有好几支官兵小队盯上了他们,只是碍于程浩这边人数太多,暂时还没有动手,只是远远的吊着,等待官兵大队汇合过来,再一起进行剿灭,只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程浩带着人一路往北边开进,却在不知不觉中进了林子,随后迅速的消失掉了。
这么多人进入林子,按理说应该并不难找,但官兵却多少有些犹豫,因为一旦脱离了官道之后,他们的安全基本上也就没什么保障了,如果想要斩杀这些流民,就必须要按照人家的路线走,也就是说他们同样也会面临对方反扑,以官兵目前只有三百出头的人数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太容易的事情,流民虽然好对付,但太多了也容易蚂蚁咬死象,更何况还有程浩等明显不是一般人的江湖豪客在,贸然追进林子里面,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几个低级军官心里面也没什么主意。
不过在商议之后,他们还是决定进入林子去看看,毕竟这是三千多流民,若是就这么大摇大摆的继续往北边前进,他们这些人全部都脱不了责任,虽然进去的危险性很大,但如果三百人聚在一起,估计也没多大问题,如果到时候真的被对方埋伏,大不了掉头就跑,反正左不过就是一片树林,占地面积并没有多大,这种地方总不能跑不出去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六章 闯字旗
“大哥,官兵进林子了!”说话的是刘成,这个跟着程浩没多久,却迅速体现出很大作用的河南农民,此时正握着一把破旧的腰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进入林子的官兵,丝毫不掩饰眼神中的仇恨,恨不得将这些官兵碎尸万段。
作为一个曾经还算勉强温饱的佃户,刘成对官府的痛恨程度极高,这种仇恨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出现的,从前他虽然觉得官府不是东西,或者是帮狗东西,但在这帮狗东西的统治下,他基本上还能有口饭吃,骂骂咧咧的也就过去了。
随着一年旱季,庄稼严重歉收,欠下的租子换不上,他也被本家的地主老爷逼得没了退路,爹娘被活活饿死,婆娘在地主家俩狗腿子来搬东西时跟人家厮打,最后被打死在院子里,刚刚跑出去借钱回来的他正好碰上,不由分说拿柴刀将那两个狗腿子砍死,随后拿着借来的钱逃之夭夭,后来还被本县的衙役们追了好一阵子,勉强才算逃了出去,遇到这支队伍。
在这只队伍里面,他遇到了太多命运跟他几乎相同的人,虽然各自的故事不同,但有一条却是统一的,他们都是被这世道逼到无路可走,逼不得已成为流民,可即便是混得这么惨了,官府也没打算放过他们,从前各处还会偶尔有施粥之类的事情,等到西北那边逐渐乱起来之后,流民便成为各处州府严防死守的对象,根本不许他们向城池方向靠近,只要发现有类似企图出现,立刻就出动兵马进行驱赶,有些甚至干脆围起来杀,侥幸活下来的则成为货物一般的奴隶,被到处贩卖着。
刘能就是经受了太多次这样的事情。因此才对官府恨之入骨,如今能够跟着程浩这样的人打官府,他显得格外兴奋,毕竟这种事情他已经想过太多次了,只是之前没那个本事,也没那个力量,如今这种不可能变为可能,他自然会加倍卖力。
三百多人的官兵进入树林,开始四处搜寻那些流民们,几个带队的小军官都走在最后面。生怕前头出什么问题,只是他们这种谨慎并没能换来好运,因为从打他们进入林子开始,就已经被完全控制住了,当他们走到中间的时候,忽然发现身后有动静,随即便看到几百上千名流民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迅速将他们团团包围,并且在几十名侠客的带领之下杀了上去。官兵们一来猝不及防,二来人数也真的相差太多,唯一比流民们强的武力,也在侠客们面前丧失殆尽。
不过一炷香的工夫。三百官兵被杀了个干净,流民们则阵亡了快七百人,但无论是程浩还是流民们自己,根本就没人在乎死掉了多少人。他们只在意杀掉了多少官兵,随后队伍中最强壮的人捡起了官兵的兵器,成为了除了侠客们的第一批武装分子。他们迅速走出了林子,朝着下一处目标走去,半天之后队伍重新扩大到了三千多人,并且开始和另外一支官兵交战,程浩也差不多摸出了门道,他的队伍正在像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哪怕途中遇到阻碍,也会毫不犹豫的碾压过去。
他的目标在北边,因为他已经很聪明的意识到了,自己正处在一个转职的过程当中,从行侠仗义的江湖大侠,转职为流民的头目,将来如果顺利的话,将转为流寇或者农民军的头目,而这个行业中做的最好,本事和势力业最大的舵把子闯王高迎祥,目前就在北边的北直隶附近混着,他如果想要在本行业发光发热的话,最好就是带着部众去跟高闯王一起干。
至于说自己这个名门正派出身的精英弟子,整天屈尊降贵的跟一群泥腿子厮混,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后悔的,他想变成和宋庆一样的人,这条路从官场上走基本上走不通,那就只能从流寇的方向走了,虽然这同样不容易,而且如果将来流寇们被朝廷剿灭了,他百分之百会被杀头,但他顾不得那么多了,他有强烈的渴望,渴望变得更加强大,能够对抗宋庆的强大。
同时他还有个非常理想化的想法,他想要让这世界上的穷人都过上好日子,至少不要像现在这样温饱无着,朝不保夕,整天被官兵拿刀子追杀,如果这个想法被宋庆听到,保证会笑掉大牙,因为这种事情几乎是到了宋庆那个时代,才算是基本实现,但依然会有讨饭的穷人,也依然存在战争和杀戮,根本就不可能完全实现,纯属一个理想主义者不切实际的臆想。
但就是这种臆想,让程浩觉得浑身都充满力量,他也在用这种力量支撑着自己,支撑着整支队伍,开始他们最初阶段的征程,到北边去寻找闯王高迎祥,随后开始他们争霸天下的路途,为天下的穷人打条活路出来。
程浩带着近百侠客,三千多流民,以及非常理想主义的梦想,向着北边挺进的时候,同样也有个人,正带领着自己的部众围着北直隶境内打转,确切的说是在寻找可以突围出去的地方,作为闯王大军的先头部队,他被左良玉的兵马咬住已经有段时间了,但一时半刻还没有找到对付左良玉的方法,只能在北直隶西北方向徘徊,勾着左良玉向他靠拢,为大部队争取时间,因为按照之前军议商定好的策略,大部队打算渡过黄河,需要找人引开左良玉,而他就成了这个任务的不二人选。
说是不二人选,主要由于他自己的坚持,四年前他刚刚起事,一直都跟着王左挂的农民军,不过没多久之后,王左挂贪图富贵投向朝廷了,之后他又跟着张存孟,也就是江湖人称不沾泥的大匪头,一年之后张存孟战败,也投靠朝廷了,他依然非常倔强的带着自己的小队伍前进,却发现陕西境内愈发混不下去了,因为三边总督换成了洪承畴这个老不死的。
洪承畴确实是有本事,没多久就将陕西境内的农民军打的七零八落,而他也愈发感觉此地无法久留,终于在不久之前投奔了他的舅父高迎祥,暂时被称为闯将,只不过大外甥和闯将两个名号不能给他带来任何特权,对于跟着高迎祥的那些老弟兄来说,三十岁的他只能算是个新人,再没能做出什么成绩之前,没人管他是不是闯王的大外甥,他只是个新人而已。
没奈何,他只能选择用这种比较玩命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对整个团队的价值,以期能够在这个非常讲究实力,无能者会被第一时间抛下的组织里面留下来,并且逐渐向上爬,爬到再没人能够轻易把他抛弃的地位,甚至是更高的地位。
他骑着一匹还算不错的军马,腰上挂着把刀,头上戴着招牌式的大毡帽,下巴上有茂密的络腮胡子,乍一看就是宋庆手下头号大将薛五,但如果在几年之后,他的名声比薛五大得多,甚至比宋庆还要大,几乎整个大明没有不知道这个人的。
他是李自成,他喂自己袋盐……
现如今的李自成,还不是几年之后的闯王,他目前在闯营之中的地位比较艰难,虽然舅舅高迎祥对他不错,但其他头领对他并不怎么样,也就是张献忠还适当表现出点善意来,其余的当家都觉得他是个没什么太大用处的人,毕竟他虽然在这个团队中是新人,但在陕西的名头其实也不算小,很多人还是知道他的,尤其知道他跟过两个老大,两个老大最后都投靠朝廷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简直就是个灾星,跟上谁的队伍,谁的队伍就会很快被官军击败,而且这种说法很有市场。
没奈何,他目前只能在太行山附近溜达,试图吸引左良玉部队的注意力,同时给大部队创造些机会,他回头看了看背后的闯字旗,又看了看远处的左良玉部队游骑,狠狠咬了咬牙,突然间拔出腰刀,朝着那伙儿游骑兵冲了过去,身后同样早已经知道此行任务的部众也都咬牙切齿的开始冲锋,向着那些明显没有料到的官兵展开冲锋,片刻之间便打到了一起。
战局没什么悬念,李自成部下有两千多人,那伙儿游骑总共才二十多个,哪怕农民军这边不少都是跟着打顺风仗的,但人数上的绝对优势还是让他们很快解决了对手,当然在李自成的安排下,他们特意放走了两个去报信的。
随后,他迅速带兵朝着周围的小股官兵靠近,准备继续攻击下一个目标,只有这样才能让犹如镇山石龟似的左良玉动起来,给大部队以突围的机会,让他们有时间在太行山脉进行调整,随后展开既定的南下策略,至于担任诱敌任务的他能不能活着回去,那就要看运气和他自己的本事了,大部队中除了高迎祥之外,不会有谁担心他的安危。(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七章 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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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很会打仗,这一点他自己从前还没发觉,但自从真正走上杀官造反这条很有前途的道路之后,他就发现了自己在这方面的天赋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别的农民军将领从乱打一通到稍微有点章法,估计都需要好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绝对部分根本就没来得及进化,就被官兵在不知道什么地方干掉了,能够留下来的都是绝对处于少数的聪明人。
而他即便在聪明人中都算是学得快的,除了最开始那一仗没有丝毫经验,只靠着一膀子力气和一腔血勇,带着同样傻乎乎的兄弟拼命往前冲之外,他再没有打过什么稀里糊涂的仗,作为一个曾经的邮递员,尽管文化程度不算高,但他还是认得几个字的,意识到学习军事知识的重要性之后,往后凡是有机会,他就会千方百计的找兵书去读,这点跟宋庆其实很像,宋将军在回到本时代之后,考虑到时代的独有性之后,也是拿着《纪效新书》猛看,寻找适合本时代的一些战法。
正是通过这种疯狂阅读,李自成在军事水平上的进步非常之快,他也非常会运用自己学来的东西,就比如说现在这种类似游击战的打法,就是他自己总结出来的,每攻击一个地方之后立刻撤退,当大队官兵赶到的时候,他早已经带着人不见踪影,直到下一个比较弱的目标出现之后,他和重新整备好的队伍才会再次出现,并且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动攻击。
连续十几次攻击之后,左良玉的部队已经快被折腾疯了,左将军本人也已经气成了半疯,因为他完全不知道对方在什么地方。尽管每一次收到情报,那个什么闯将都在附近,但当他率领大队人马赶过去的时候,对方早就没影了,他只能继续派出人马在附近寻找,随后再次得到报告,说受到了闯将的袭击,等他再次带人过去时,对方也再一次的消失了。
唯一留下的,就是他几十上百不等的部下尸体。这种损失虽然并不算大,但积少成多的话,也非常让他受不了,痛定思痛之后,左良玉决定集中兵力追击对方,无论如何也要让这个什么闯将付出点代价,最好直接将对方干掉,如今不比头些年,他左良玉在中原各处战将中已经不再是最为受宠的那个人了。现在名头最大的是徐州宋庆,这让他心里面非常不爽,但宋庆跟他完全不相统属,他就是想撒火气都找不到人。只能通过剿灭流寇来给自己重铸声威,这个闯将就是最好的目标。
只是当他集中人马展开追击的同时,基本上也就算是中计了,这正是李自成想要达成的目标。让他彻底的调动起来,不能像个大石龟似的堵在河北进入河南的门口,给高迎祥等人的大部队争取调动时间。好给这位左将军致命一击。
不过这么一来的话,李自成的生存环境也变得愈发恶劣起来,左良玉部下将近两万人马,而且有一部分是参加过大凌河之战的,只是跟宋庆他们打的不是一条线,是在西边跟后金另外一部作战,虽然没取得什么辉煌战果,但也算是正经打过硬仗的,以这帮人为核心基础,扩充出如今的部队,战斗力还是很强的,至少比起一般官兵来说强出不少。
左良玉本身也是宿将,带着大队追击一阵之后,发现这么追也不是个办法,便将部队分成好几股展开追击,反正他手上兵多,分开追击每一股也都有三四千人,这几批部队出发时候向四面八方展开,确定李自成活动的范围之后,再开始向中心处合拢,同时也要注意清剿附近活动的其他流寇,最终做到将李自成团团围住,并且在合拢的时候彻底剿杀干净。
这战法绝对很不错,李自成还真没办法对付,他手上只有两千人,单独对付任何一股都要被缠住,而一旦被纠缠上之后,其他官兵会用最快速度赶来,农民军本身移动速度就不算太快,拖家带口非常麻烦,被包围之后基本上就别打算能跑出去了,很快就给李自成带来了麻烦,他只能尽量往南边跑,毕竟左良玉已经动了起来,南边的防御反倒是松了不少。
几乎与此同时,程浩也带着自己已经扩充到五千来人的队伍,进入了北直隶境内,这五千来人中有一千多人拿到了兵器,其余的大多是些木棒锄头之类,但好歹也已经算是一支队伍,而且跟官兵打了快有十次,基本具备了战斗经验,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刚刚进入北直隶境内,就跟左良玉部处在最南端的三千多人遭遇到了,双方刚一见面便展开了大战,很快便纠缠到了一起,没过多久之后,程浩就发现自己这边的人马根本打不过对方,最初时候还能坚持,但很快便败下阵来。
这才是真正的官兵,程浩发现自己从前对官兵的认识都是错的,他之前遇到的都是小股官兵和衙役的组合,而且都不是什么很强的部队,直到碰上魏勇之后,才算是长了次见识,之后见到宋庆的部队,虽然觉得非常精悍,但因为没有正式交过手,也就没有很直观的认识,如今跟三千多正规军硬碰到了一起,他总算是尝到了成建制官兵的厉害,当真不好对付。
不过他也算是正经打过几仗了,途中同样找了些兵书来读,对于打仗跟江湖斗殴的区别已经很了解,很清楚自己手下这些流民的弱点,根本不敢在后阵看着,直接带了几十名侠客,以及那一千多有兵器的冲了上去,反复冲了几阵之后,总算是将对方进攻的势头顶住,同时也让那些没兵器的多少得到些勇气,顺便得到些战死官兵的装备,得以继续战斗下去。
战斗再度展开,程浩的流民们却似乎经过一场洗礼似的,尽管依然打不过对方,但好歹不再一冲击溃了,而且随着官兵的死亡,越来越多的流民捡到了兵器,哪怕是一块盾牌,也比只拿跟木棒强的多了,而且随着战斗时间的增加,那些没死的慢慢也都学会了该如何去打,虽然始终都在步步后退,但至少在现阶段还没有完全失败,也就被有被打到崩溃。
程浩心中又欣慰又担心,欣慰是因为他路上很多关于如何打仗的教导没有白讲,队伍中很多人还是用心听了的,否则不会坚持到这个时候,担心则是因为哪怕很多人都在学着打仗,但现在显然还非常欠缺经验,如果对方只有一千人的话,他敢保证能够安全撤退,还能够学到不少宝贵的战斗经验,但对方现在是三千人,他不觉得能够活着逃出去多少人。
正在此时,官兵的身后却传来一阵躁动,不时有人大声喊着流寇来了,随后瞬间乱了起来,到处都是人仰马翻的景象,程浩虽然不知道来的是何方人马,但也能听到流寇二字,他目前对自己这拨人的定位就是流寇,因此能判断出是友军到了,立刻挥舞着宝剑大声喊道:“弟兄们,是咱们的友军到了,一起把这伙儿狗官兵杀干净啊!”
本队还存在友军?与那些流民不同,侠客们多少知道点底细,从来没听说过这支队伍还有什么友军,不过既然当家的这么说,对面也确实像是出现友军的样子,那么只管跟着冲杀也就是了,毕竟大家谁也不会嫌自己这边人多,哪怕对面的友军一个都不认识,只要能够帮着一起杀官兵就行了,至于那些流民兄弟们更是不管这些,眼看着刚才还威风八面,始终在压着他们猛揍的官兵突然乱了阵脚,后头似乎让谁捅了腚眼子,这种好机会当然要抓住,因此都是咬紧牙关向前猛冲。
前后夹击之下,左良玉部下终于顶不住了,带队的军官见势不妙,立刻领头先跑了,其余人马当然也不会留在这里送死,忙跟上长官的步伐拼命逃走,没跑掉的几百人则被两边的流寇们夹住,最终全部被消灭在这里。
程浩记挂着对面那支队伍,来不及去看战果,快步朝对面冲了过去,快到地头儿时候发现对面那军将头戴大毡帽,下巴上全是络腮胡子,手上还拿着一把长刀,看上去威风八面,但更诡异的是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面。
“薛五?”程浩先是一愣,心中有种‘怎么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投贼了’的荒谬感,待来人凑近一些之后,他才发现这个并非薛五,虽然两人打扮样貌都有几分相似,但此人比起薛五来少了几分杀气,多了几分厚道,同时也多了几分说不出来的沉稳气质,让人一见之下便觉得信服,再看看此人身后的闯字旗,程浩顿时激动起来,问道:“前面来的可是闯王?”
李自成老远便已经看到了这支队伍的领头人,见对方武艺高强,姿容英伟,知道不是普通人,赶忙飞身下马,很客气的拱拱手道:“在下闯将李自成,闯王乃是李某的舅父!”(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八章 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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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浩很激动,因为他终于找到了组织,尽管不是闯王高迎祥,但见到了闯王的大外甥也很不错,而且这外甥看上去非常靠谱儿,长相跟宋庆手下头号大将薛五差不多,他对薛五的印象非常深刻,毕竟这人是送他出徐州的,某种程度上认知甚至比宋庆还要深,同样他也知道薛五的武艺极高,行军打仗的本事估计也不错,因此看到这种相当类似的外貌,他也下意识的感觉对方是个很有本事的人,事实证明他的判断非常正确,李自成若是没本事的话,这时代也没几个有本事的人了。
只是李自成本人目前却还不那么自信,听说程浩出身武当,还真是有几分佩服,当即便攀谈起来,待得知对方打算去投靠高迎祥之后,态度变得更加亲热,毕竟这位程大侠给他的印象非常不错,而他现在也急需要在闯营内部有个盟友,从这个方面来讲,同样作为新人,甚至没有一个当老大的舅舅,程浩可以说是他天然的盟友,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想到这里,李自成的态度更加亲热了几分,不停的给程浩介绍目前闯营的情况,以及他们要跟左良玉继续打游击的现实,程浩倒是没什么意见,来到这边之前,他多少也了解过一些目前的战局,知道闯营正在跟左良玉捉迷藏,试图绕过或者沉重打击这位名将,随后渡过黄河向河南进发,如今听李自成这么一分析,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点点头道:“程某既然来投靠闯王,那就要为闯营出力,若是李闯将不嫌程某这些人累赘。咱们便一起对付左良玉,好歹为闯王他们多争取些时间,若是对方再像这次似的犯糊涂,说不定还能够让我们捡个便宜,狠狠打那左良玉一顿,他毕竟不是宋庆,没那么难对付!”
“怎么,程兄弟见过宋庆?”宋庆名头太大,大到李自成也是久闻其名,之前听说程浩去过徐州。就很想打听一下,如今再次谈起,立刻忍不住问道:“久闻那宋庆兵马精悍,不知是否属实?”
这问题程浩其实心中是挺回避的,毕竟他在徐州的境遇并不太好,甚至是有些狼狈,但名门正派弟子的自尊心,却让他无法去罔顾事实的说人家坏话,更何况这位闯将是跟朝廷对着干的。若是把虚假情报提供给人家,将来这要是遇到宋庆的队伍,说不定会因为轻敌冒进而吃大亏,那他这个谎撒的可就有些太过分了。因此还是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此!”
“比起左良玉部如何?”
“十倍之!”程浩毫不犹豫的答道。
“这么厉害?”李自成却有些不相信了,这一路上他已经见过不少官兵,除去左良玉的队伍之外,也就是那个叫魏勇的游击还行。其余差不多也就那么回事,人数差不多的时候,打他们那些流民还行。一旦差上两三倍数量,基本上也就没什么本事了,若是说宋庆所部强过左良玉十倍,这种队伍岂不是要翻天了?他们这些农民军还有什么可混的?
不过虽然不信任,但他掩饰的却很好,毕竟人家程浩好歹也去过徐州,此番估计也是提醒他若是遇到宋庆不要轻敌,宋将军偌大威名,肯定也是有几把刷子的,很配合的点了点头,便将话题扯到了其他地方,聊起接下来他们该做的事情。
因为双方都是流民部队,尤其最底层的那些人,都有着相同的血泪史,因此融入起来非常之快,没多久便已经合成一股,程浩很主动的让出了指挥权,他很有自知之明,只看刚刚作战的时候,就能看出李自成在这方面比他强出太多,他只会几十上百人的江湖私斗没问题,但这种两军交战的大事,目前还正在学习之中,一时半刻之间真的不能担当大任。
而且这位李闯将为人很不错,给他感觉像是个厚道的老大哥,很有江湖大豪的风范,最初时候还没感觉到,等待两人一路交谈之后,程浩便很为之心折了,交出指挥权也就理所当然,李自成也没有亏待他,直接任命他为自己的副手,事无巨细都要跟他商量过才会去做,也算是充分尊重了这位武当派出身的侠客,两人的配合相当默契,几乎有点相见恨晚。
双方合流之后,目标却依然没有丝毫变化,还是要准备对付左良玉,因此队伍根本没在原地停留多久,便继续向着西边前进,并且在第二天早上再次遭遇另外一伙儿官兵,只是这次的遭遇不是双方对攻,而是农民军先发现了对方,并且展开偷袭,经过多次大战锻炼出来的四千多人,很快便占据了上风,在对方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便将全部兵力投入进去。
被偷袭的左良玉部队也是三千人上下,因为失了先机,导致整场战斗都有些喘不过气,最终只得愤愤的脱离战场,向着大队方向靠拢过去,李自成和程浩再次获胜,只是这次他们没有继续向西,而是掉过头去往东边前进,程浩曾经很不理解的问过李自成,为什么要做这种很容易被堵上的事情,李自成也很坦然的将自己在闯营的处境说了,两人最后达成一致,继续沿巨鹿向冀州方向回旋,将左良玉的队伍彻底吸引过来,同时给闯营那边报信,让他们迅速通过太行山。
这么做的效果是很显著的,左良玉在两支部队都被打了之后,已经将这个一直都在跟自己纠缠的对手恨透了,哪怕不顾高迎祥的队伍,也要先干掉这个闯将,因此将队伍重新调了回来,开始在巨鹿一代进行围剿,李自成和程浩的日子也开始不好过起来,最初他们还能够利用广袤的地势跟对方绕弯子,但北直隶很大范围都是平原,并没有多少能够让他们绕着跑,打游击战的地方,因此没过多久他们便失去了机动性。开始被动的跟一些搜索部队打了起来,并且暴露出自己的行踪。
左良玉也算是宿将,自然不会放过这种机会,立刻带领大队向巨鹿方向靠拢,李自成却在此时终于得到了高迎祥的下一步指示,让他带领自己的部队向河南武安方向快速行进,并且在那里不惜一切代价拖住左良玉,等待大部队来增援。
李自成知道,自己那位舅舅是打算玩把大的,也是在给他这个大外甥创造机会。尽管这个机会非常危险,但只要能够在这种大战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成功的将左良玉拖在武安附近,并且最终还活着出来了,那么再次回到闯营的时候,他将真正在其中拥有一席之地,闯将的名号也不再是空头炮仗,会真正有自己嫡系的大队人马,这是个非常好的机会。
这种机会李自成当然不会放过。立刻找来程浩商议,程浩也知道机会千载难逢,没有半点反对意见,点点头道:“大哥尽管下令便是。小弟和那几千好兄弟的命,就都托付给大哥了,只要能够在闯营有咱们这一号,多危险都值得!”
李自成很是感动。此时他还不是几年之后那个声名显赫的闯王,只是个几乎在闯营无法立足的新来者,他们这支队伍大部分人都是程浩的。他手下只有一千七百多,占了四成左右,如今程浩却是将自己和所有弟兄全部都交给他,而不是在遇到这种很大程度可能全军覆没的任务时退缩,这种情谊的确值得铭记,他努力缓和了下自己的情绪,才没让那两行老泪落下来,重重的叹了口气,却在瞬间重新恢复振奋,拍拍程浩肩膀道:“此事若成,你我便是同生共死的兄弟!”
程浩也很感动,这种感动是他在江湖生涯中从未体会过的,被送出徐州的时候,他曾经跟薛五短暂的交流过,交流的内容自然是宋庆,让他感兴趣的是,薛五对宋庆并没有他所熟悉的那种江湖义气,但只要说起宋庆的时候,对方的眼神总在放光,似乎那个名字能够给他带来力量,这让他久久都没能够想明白,究竟什么方式才能够维系相互之间的这种关系。
但是现在他忽然明白宋庆和薛五之间的那种默契了,那并不是江湖人所说的义气,而是在一起久经大战之后的袍泽之情,是能够把自己后背交给对方的信任感,也是他一直想要得到,却始终没有机会得到的东西。
看着手提长刀纵马去安排行军的李自成,程浩知道那种东西他也即将拥有了,只要这一仗打下来没有死,眼前这个已经被他叫做大哥的李闯将,就是他完全可以信任的人,这个穷苦出身的汉子,拥有着和宋庆很相似的气质,尽管他还没有见过闯王高迎祥,但他却觉得即便是闯王本人,也未必能够拥有这样的气质了,这是一种非常难得领袖气质,足以让他这样的江湖豪侠毫不犹豫的跟上脚步,为了同一个理想而奋斗,为了同一片天空而殊死搏杀,这样的人就是天生的领袖。
两天之后,他们的队伍再次被左良玉追上了,这次不再是三千人的队伍,而是整整一万四千人上下的大军,前锋的马队将他们追的好像丧家之犬一般,漫山遍野的到处逃窜,程浩有好几次都想回过头去拼了,最终却都被李自成拽了回来,安慰他的只有一句,只要熬过了这段时候,大家就能去找左良玉报仇,到时候新仇旧恨一起清算,绝饶不了那个狗官。
程浩选择了相信,因为他没有更好的选择,回头拼命倒是痛快,但也是必死之局,左良玉的部队战力不弱,人数更是他们的快四倍,装备程度也要比他们这些农民军强出太多,硬拼根本没有丝毫胜算,反倒是会将大事耽误了,没奈何他也只能继续跟着李自成跑,途中又遭遇了好几次追杀,原本四千上下的队伍,被打的只剩下一千出头,连之前跟随他一路前行,丝毫没有折损过的大侠们,也已经在乱军之中战死了十几个,损失惨重程度让他咋舌,对左良玉的恨意也达到顶峰。
五天之后,对方再次追了过来,这次连李自成都觉得有些难办了,一千多人马也不知道能够坚持多久,若是援兵再不到来,只怕到不了今天晚上,他们就会被左良玉的大军全部消灭掉,但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继续朝着武安县方向疯狂加速,等待着高迎祥等人的大队人马到来,这也是他们唯一的出路,因为到了这个时候,哪怕是想要反击都没能力了。
沿途且战且退,兵力在逐渐的减少,程浩手中的长剑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官兵,他身上的力气快要消耗光了,唯一能够支撑他继续向前的信念,就是依然在远处跑着的李自成,他也不知道究竟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已经将那个刚刚认识不久的大哥当成主心骨了,但只要看到那顶大毡帽依然还在前头晃荡着,心里面就觉得有底气,再次杀掉一个向他靠近的官兵,程浩几步冲上前去,正好赶上一个弯道,农民军们总算也缓过口气,逃过了这一次的追杀,但剩下的人也只有七百多个了。
万幸的是,这七百多个都是能打的,无论是李自成身边那些老弟兄,还是程浩带来的侠客,总之都是些战斗能力最强大的,老弱之类早已经死在途中,或者不知道丢在什么地方了,因此这些人虽然数量较少,但逃命的能力却很强,几乎没有会拖泥带水耽误大部队行军速度的人,照这样看的话,应该还能够坚持一阵子,前提是左良玉今天不要继续派人突进追赶。
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仅仅半个时辰过后,左良玉的前锋队伍再次赶了上来,这次来的只有一千多人,但全是一水的骑兵,如果不是李自成已经带了他们爬上一座小山,只怕对方一个冲锋,农民军便有可能全军覆没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九章 中伏
一千多骑兵冲了过来,最终却很郁闷的在山脚下打转,他们也没想到这些流民居然突然往山上钻,骑着马自然是没办法上去的,这山头虽然不算陡峭,但却没什么开出来的山路,到处都是荆棘丛生,根本就没法上去,有心下马往上攻,又怕对方有什么阴谋诡计,绕来绕去的没什么进展,最终只得暂时离开,回去找左良玉复命,等待大部队到来了。
他们这一离开,山上的人也顿时松了口气,程浩和李自成下意识的坐在了地上,不时拍着自己的胸口。
“我们现在在这里!”没多久,喘着粗气的李自成拿出一份明显是自己画的粗糙地图,指着某处位置道:“就是这边,再往西边走二十里地,就是磬口山了,闯王跟我们约好的也就是这个地方,只要能够到达这里,大家就有救了!”
程浩下意识的点着头,也懒得再去看什么地图,反正到时候跟着跑就是了,李自成这人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但打起仗来相当的贼,逃跑也是非常娴熟,不知道是不是当过邮递员的原因,这人似乎天生认路似的,途中好几次快要被官兵追上,都是他用敏锐的嗅觉带领队伍进入只适合少数人进入的地段,从而成功的在对方追赶包围中逃出去,到现在程浩已经对他形成盲目信任了,反正李闯将特征非常明显,到时候只要跟着那个大毡帽跑,再加上老天爷赏脸,一般都能够逃出去的。
休息了一小会儿,队伍再次出发,向着传说中的磬口山前进,没多久左良玉的人马也重新出发,再次黏上了他们。而李自成的目光中却没有了之前的焦急,反倒是带着几分期盼,似乎前面有什么东西,可以缓解他们的危局似的。
程浩不知道李自成和高迎祥之前到底适合约定,但他在江湖行走多年,看人上头却是很准的,见李自成这般模样,知道援兵怕是就在附近了,也跟着兴奋起来,又跑了快一刻钟的工夫。身后左良玉的大队赶了上来,正要将他们合围的时候,突然间远处杀出一彪人马,高大的闯字旗也立了起来,跟着周围忽然间传来剧烈的喊杀声,无数兵马从四面八方出现。
左良玉原本非常兴奋,那个犹如苍蝇一般总围着他的李自成总算被逼到了绝处,只要再追赶一阵子,绝对能够将对方那几百号人斩尽杀绝。跟着就是还在北边的高迎祥,以及另外一路的张献忠等人,只要将这些流寇都杀干净了,估计他也就能升为总兵了。到时候也让天下人知道知道,这大明朝的战将就不止一个宋庆,还有他左良玉这号人物呢!
就在此时,周围的喊杀声让他呆住了。他忽然发现自己似乎进入了一个兵家大忌的地方,这两边都是半高不高的小山坡,进入此地的道路还不算太宽。而现在他的部队已经进来大半的,若是有人忽然在这里发动袭击的话,他几乎就要陷入进退不能的地步,这么重大的事情他其实早该发现的,但因为这几天追的顺手,根本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因此全军上下都有些松懈,以至于从他到那些军官们,没有任何人发现这个问题,就这么傻乎乎的追了进来,随后便中了埋伏。
最重要的是,他真的没有想到,高迎祥会从这个地方冒出来,对方不是应该还在太行山附近吗?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武安县附近?为什么又会准确的捕捉到他们进入这个峡谷的瞬间?难不成所有一切都是对方安排好了的?
与他不同,李自成却非常兴奋,这一切就是安排好的,而他的任务就是将对方代入这个略有些狭窄,但绝对适合埋伏打仗的峡谷,只要能够把左良玉的兵马给引进来,他就算是大功告成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反击,或者说叫做报复,把最近这些日子所受到的委屈,憋在心里头的怨气和恨意,全部报复到左良玉麾下的部队身上去,为战死的那些弟兄们报仇。
高迎祥骑在马上洋洋自得,他本人非常喜欢李自成,小时候也总觉得这外甥将来说不定会有大出息,但随着自己起兵造反,一切全都变了,终于跟官兵交手或者逃窜的生活,让他早已经忘记了那个曾经给他印象不错的外甥,谁知道老天爷有意让他家人团聚,外甥也走上了这条杀官造反之路,没两年之后还特意带着部众来投奔了他,这让他怎么能不高兴呢?
只是他高兴的稍微早了点,闯营其他的老兄弟们不那么好应付,那些人不觉得李自成是个什么难得的人才,只把他当成个带着两千部众投靠的新人而已,而农民军中最不值钱的就是兵力,如今天下乱成这样,流民到哪里都能够随便划拉出一大堆来,若是李自成带来了两万人马还好,可他身边就两千多人,也实在是没法引起那些老兄弟的重视。
没奈何,他只能先给李自成安排一个闯将,然后让他伺机立功,慢慢在闯营中树立起自己的威望来,然后再逐渐获得比较高的位置,而这次诱敌左良玉就是最好的机会,尽管这机会的危险性比较大,但李自成自己很愿意做,高迎祥也很赞成让她去做,农民军的江湖地位本身就是朝不保夕,整天都被官府追杀的,想要短时间内在其中获得地位,你不冒点风险是根本不可能的,现如今一切都证明了当初的决定完全正确,李自成确实是有能力完成这种任务,也的确是个难得的人才。
看着四面八方的大军用石头和弓箭向左良玉部猛攻,高迎祥自己也觉得心情分外舒畅,这些农民军最近一直都在被左良玉所威胁着,对这个凶名远播的家伙早已经恨之入骨,如今好不容易等到一个痛打落水狗的机会,都是拥挤最大努力向对方展开攻击,左良玉部队原本还算是训练有素,但突然遭遇这种事情,也是有些措手不及,瞬间便乱了起来。
左良玉自己也被困在峡谷之中,他这人作战不像宋庆喜欢走在前头,但同时也不喜欢在偏后的位置徘徊,中间位置是他觉得最安全的,而此时他的部队进来了一大半,他则处在进入峡谷的部队较偏后的位置上,这个位置遭遇攻击不算太强烈,因此倒是也有能力指挥作战,只是他发现无论自己怎么指挥,似乎都没办法改变命运了,毕竟他的队伍所处位置非常糟糕,几乎完全就是被动挨打的节奏,仓促之间也根本没法组织反击,想要避免更大的损失,撤退就是最好的方法了。
“将爷,不能留在这里了,撤吧!”几个军官凑了过来,都是满脸惶急的看着左良玉,他们知道这位将军的牛脾气,只要性子上来了,什么都能不管不顾,生怕这次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还要跟对方接着打,因此都在第一时间上来劝说。
左良玉也确实是牛脾气上来了,不过这几年的时间一直在做副将,他自己也在思考着改变,毕竟副将已经是很高的位置,不能什么都按照从前的习惯去做,该去思考一些全局性的东西了,因此他也在有意识的压制自己的牛脾气,这次中伏之后,本来打算第一时间让部队向两边山头冲锋的,但最终还是忍住了这种不切实际,不顾伤亡的打法,如今见手下都在劝说他撤兵,再看看前方被檑木炮石打得一团乱的部队,最终还是咬了咬牙道:“叫弟兄们撤回来,后队赶紧清出地方,先退出这条峡谷再说,另外叫人留神那些流寇,别出了峡谷还被人家钻空子,那老子的脸面就丢到家了!”
手下军官很快散了出去,各自去做不同的事情,后队方向也很快清出了地方,让前面部队缓缓的向外面撤去,每撤出一部分人马,就会在峡谷口处摆开阵势,严防高迎祥的人马追出来,可防住了前面却防不住后面,刚刚撤到一半,正是最混乱的时候,几个哨探却急匆匆的从后面赶了上来,脸色惶急的禀报道:“启禀将爷,流寇从后头杀上来了!”
“后头?怎么可能,高迎祥的人马不是都在这里!”左良玉万般难以相信,哪怕他此时在这里中伏,但也都是追击李自成太过执着,这才被高迎祥在此设伏,沿途路上的侦查却从来没有耽误,后方根本不可能出现高迎祥的部队。
几个探马喘了口气,接着道:“将爷,来的不是高迎祥的兵马,是八大王的,贼人好像是分了兵,这一路从东边又杀了回来!”
“张献忠?”左良玉话音刚落,身后已经是喊杀一片,数不清多少人马冲杀过来,为首一将满口美髯,面色焦黄,手拿一柄长杆朴刀,身后几人护着八大王旗紧随冲锋,正是名声直追高迎祥等寥寥数人的巨寇张献忠。(未完待续。。)
第四百章 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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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良玉真有些慌了,若是只有高迎祥一支兵马,虽然比较狼狈,但他自信安全撤出去还不成问题,好歹他一万多兵马也不是吃素的,流寇人数虽然多,但战斗力却未必真有多强,可如果加上张献忠那一路的人马,而且还是在这种危急关头被人家前后夹击,后果真的有点不堪设想了,好在此时大部仍在,左良玉毫不犹豫的叫人断后,自己先领着三千多核心精锐撤了出去,其余的则按部就班撤退,最后能够出去多少,那就要看运气了,反正只要那些精锐还在,队伍就能重新拉起来。
主将选择了先行撤退,而不是跟将士一起奋战到最后,对军心士气自然是极大打击,好在左良玉的部队也已经适应了这种情况,哪次真遇到打不过的,将军从来都是带着精锐先走,剩下他们这些自己突出去,因此倒是都有准备,军官们慌忙带领各自的队伍向外突围,只是这次他们着实小看了农民军的决心,人家就是打算将他们大部全都灭杀在这里,因此周围布置的如同铁桶一般,连续拼杀了快两个时辰,只逃出去四千多人,其余全部都被斩杀在峡谷附近,损失可谓惨重之极。
激战过后,会师的农民军放声大叫,这可是他们揭竿起义以来打的最漂亮一仗,歼灭五千多官兵,左良玉的部队被打掉了将近一半,已经算是伤筋动骨,短时间内再没能力过来对付他们,而周围的明军距离他们也都比较远,现在正是他们大步阔进的时候,高迎祥立刻将头领们都召集在一起,很快便制定了出兵怀庆、彰德,并且直取卫辉的计划。
李自成因为诱敌有功。总算是得意在核心圈子里露一小脸,而程浩也作为他的副手被高迎祥接纳,算是为自己的理想之路迈出坚实一步,农民军们短暂休息一日,立刻向怀庆方向进军,当地根本没有防备,还以为流寇大队正在北直隶跟左良玉部纠缠,被攻击的时候阖府上下完全没有布置什么抵抗,甚至连守城的各种器具都没准备,很快便被攻了下来。
左良玉武安县大败。流寇攻破怀庆的消息,迅速在周围各处传开,宋庆所辖的徐州紧挨着河南,当然是第一时间得到消息,事实上他也一直都在等着这个消息,按照他自己的记忆,今年大概就这个时候,农民军们会有一次很重大的行动,算是车箱峡之前最后一次大胜。而且成功的威胁到了河南、北直隶和山西,有一部分甚至朝着凤阳和徐州方向过来。
这种机会他当然不可能错过,眼看着后金就要第二次入寇了,他手下这两年招募的兵马还没个真正练兵的地方。如今赶上流寇进入河南,当然要关注一下,随时准备接收调令,然后带着自己的队伍去河南甚至北直隶参加围剿战斗。
在上辈子那个世界的历史中。徐州方面不知道是否也参加了围剿,但可能性肯定不算太大,因为当时徐州没什么强兵。卫所的队伍去了还不够添乱的,最多也就是分守徐州参将可能会去,但似乎也没看到过什么记载,因为即便去了肯定也不会是主力,毕竟流寇的主力不在徐州,他们就算出去也是客军,还是很弱的客军,不会担当什么大任。
但这辈子却不一样,徐州如今兵强马壮,说是江南江北这片最强大的势力也不为过,这还是加上数量来计算,如果不算数量只算质量,绝对是大明能排进前三的队伍,之所以这么说,还是因为有不少没打过仗的新兵加入,拖了那些精锐老兵的后腿,要是都按照老兵计算,宋庆敢说他的兵马就是大明第一,甚至比起后金的真夷部队都不差几分。
这样一支队伍驻扎徐州,离着流寇肆虐的地方几乎也就几日的路程,上头不可能视而不见的,因此在得到左良玉战败,周围明军暂时来不及对流寇进行抑制的消息后,他便立刻叫人将队伍全都聚拢起来,同时挑选精兵强将,准备前往河南跟流寇作战,他的部队几乎整天都在训练,执行能力非常之强,不过半天工夫便已经集结完毕,只等着开拔命令。
第二天的中午,宋庆正在军营中吃饭,洛小北带着个年轻军官兴冲冲的跑了过来,一进帐子便兴奋的说道:“将军,调令下来了,这位是郧阳巡抚卢大人的信使,带着兵部调令过来的,让咱们直接去河南堵住那些流寇!”
“郧阳巡抚卢大人?卢象升大人?”宋庆多少有些意外,本以为要等到过了年之后,在后金兵第二次入寇时候,才能够跟这位武功奇高的文官见面,谁知道如今两边便已经有了接触,见那年轻军官眉清目秀的,心中先多几分好感,问道:“你们卢大人现在何处?左良玉将军那边如何了?还有整个河南和北直隶方向的战局,你知道多少都先告诉我!”
“是!”那军官显然非常善于言辞,直接说道:“卢大人如今还在北直隶,是追着陕西那边流寇过来的,但粮草出了点问题,目前只能在北直隶停驻,其余朝廷兵马大部也都在北直隶,等着兵部那边供应粮草,河南附近除了当地兵马之外,只有左良玉将军的败兵,大概还剩下七千多人,支撑自己的地盘倒是不成问题,但短时间内没法跟流寇再打了,所以卢大人跟朝廷建议,调将军的徐州兵进入河南,好歹先将流寇南下的势头阻住,随后大军再进行合围,彻底诛灭这些流寇!”
宋庆点了点头,继续问道:“流寇现在大概有多少人马?”
“这个说不好。”那军官皱皱眉头,显然有些为难,叹道:“将军有所不知,这些流寇扩充兵力的速度极快,往往前一仗打的他们只剩下几千人了,没几天就又变成上万甚至几万人马,如今流寇大部都在河南和北直隶交界处,到处攻破村寨,拉队伍的速度只怕比从前更快,朝廷兵马又没人能挡住他们,怕是等将军到了的时候,该有十几万人马了。”
“这么多?”宋庆没有说话,洛小北却有些惊讶,作为宋庆心腹中的心腹,他是知道将主最近心思在哪里的,本以为调令过来之后,大军就可以拉出去练练,只是没想到要面对十几万人马,而且朝廷其他队伍基本都指望不上,卢象升那边怕是也要过两个月才来,等于最近这段时间他们要用不到一万人马,去对抗十几万的流寇,这简直是有点强人所难了。
那年轻军官却笑着解释道:“洛百户不必担忧,那些流寇之所以拉队伍快,就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操练,十几万的流寇大多是寻常的百姓从贼,真正能打的就那几千老贼,只要能够顶住他们头几轮,流寇自己打着打着就没劲了!”
“没错,主要就是那几千老贼,也就是流寇们自己说的老兄弟,其余的都是填人命用的,一般官兵可能未必好应付,我们却不用怕,一通火铳大炮打过去,有多少人也攻不过来!”宋庆很自信的附和了年轻军官的话,同时接过调令来,对他说道:“你回去告诉卢大人,宋某这一两日就会出兵,也要跟河南当地官府,还有左良玉将军那边都知会一声,徐州兵过去毕竟是客军,只听我一个人的指挥,我们也只负责不让流寇南下,其余如果还有事情的话,到时候再派人过来协调!”
“下官明白!”年轻军官知道这些军头的习惯,除非你是督师,否则别指望指挥他的部队,卢象升虽然是巡抚,但像宋庆这样天下闻名的将军,也是要客客气气对待的,更不要说左良玉之类的将官,更是别打算能够指挥着徐州兵去打仗,这一点到时候他自然也会跟各部都打好招呼,否则真因为这个闹起冲突来,怕是最后还要杀他的头。
用过午饭,年轻军官骑着快马离去,宋庆则开始布置起出征前最后的事情来,比方说谁出征谁留守之类,因为如今他在徐州已经根深蒂固,哪怕马辉看他很不顺眼,却也不敢招惹他,加上宋虎和王昌都在这里看着,也不担心出什么意外,因此这次出征的将领倒是可以多些,留下为人稳重的周陵看家就行,丁魁薛五都可以带着过去,其余中下层军官更是如此,毕竟明年这时候怕就要准备跟第二次入寇的后金打仗了,多带些人出去见见世面,对打后金肯定是有好处的。
再有就是邳州卫,胡捷那边也拉了四千多人马,一直都跟这操练,如今效果也还算不错,这次同样可以带个两三千人出去打一打,算是给即将到来的大战做个历练,让自己麾下整个体系大部分人都运动起来,免得明年这个时候临战露怯。
其余的,就只有一边打一边再看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一章 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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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出兵速度非常快,毕竟闯军如今依然处在被追赶甚至被包围的状态,虽然这伙儿人肯定灭不掉,将来甚至能够把大明朝推翻,但如果这时候去的晚了,肯定也赶不上什么好菜,这趟出兵的目的也基本上就白搭了,因此要兵贵神速才行。
所谓的兵贵神速,就是留下两千人守卫徐州营地,再留五百人守着老营,其余一万两千大军全部开拔出徐州,向着河南方向挺进,这一万两千人中有两千是邳州卫的,三千是孔有德和耿仲明的乞活军,其余七千人是宋庆的队伍,也就是正式在编的人数,其余守卫徐州的两千五百人是不在编的,如果朝廷巡查的话,会发现徐州乡民组织的团练非常之多,跟正规军差不多的团练有两千五百多号,稍微差一些的团练则达到六千多人,分散在州城和周围四县之中,拱卫乡土安全。
经过几年的上下折腾,拳打脚踢,宋庆已经将徐州京营的铁桶一般,外头的消息可以通过他驻外那些情报机构源源不断传进来,但徐州内部的消息如果他不想要传出去,那就完全传不出去,哪怕是知州马辉想要传消息都不行。
马辉这两年在徐州过的非常凄惨,在跟宋庆结仇之后,他在徐州完全处在一个被孤立的状态,别说军队和卫所方面没有半点势力,就连州城之内都没什么人搭理他,甚至在本该完全属于他的一亩三分地州衙里,他现在也属于绝对被孤立的人,因为当初那些他安排下去的人,在权衡过利弊之后,还是都选择了向宋庆靠拢。因为宋庆是个本地人,而且在本地的势力太过根深蒂固,马辉则不过是个流官,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走人了,为他得罪势力庞大的宋庆父子实在太不值得。
当然,最关键的是马辉根本赢不了,他跟宋庆的实力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也就没人上他那条破船。
一万两千大军出徐州,按理说该是挺费劲的一件事情,但因为宋庆部下训练水平极高。而且又是距离徐州本地不远,出城之后到处都有土匪出来表忠心,又是给大军开路,又是帮忙运粮食给养,甚至还有专门派人帮着推大炮的,因此行军速度非常之快,到最后宋庆干脆从各个土匪寨子里面拉了一千人出来,专门当做辅兵,按月给发工钱。让他们跟随大军出征。
这个举措得到了徐州西部土匪们的双手欢迎,毕竟干他们这行从来都是靠天吃饭,尤其宋庆把整个徐州都吞了之后,他们的生意基本上也没多少了。虽然每月宋庆都会送来跟他们原来抢劫所得差不多的银子,但是作为一群有追求的土匪,每天总是在寨子里混吃等死也不太好玩,因此很多人都打算出去闯闯。最好能够像东边的同行似的,给宋将军跑腿帮忙。
翻山鹞子李云聪如今在土匪中已经成为传奇,他现在是宋庆手下的总旗了。而且还兼职在文宣队做事,没少往各种话剧和宣传稿里面夹带私货,时不时就会有个叫李云聪的角色出现,让没事进城看话剧的土匪们十分羡慕,如今看有机会跟着宋庆去打仗,而且不用打生打死,只是帮忙抬抬东西,顿时成了人人都想加入进去的美差,大家争先恐后的跟着大队走。
有了土匪们帮忙,行军速度自然快捷无比,没多久便已经进入河南归德府,归德知府跟宋庆常有生意往来,下属官员们也都是经常跟徐州方面走动的,两边交情相当不错,因此大军在府城外面休息,知府派人送来不少劳军酒肉,算是让将士们好好吃喝了一次,宋庆也得到了最新的军报,农民军现在已经攻下了怀庆和彰德两府之地,正在左右夹击卫辉府。
怀庆和彰德陷落,卫辉府被攻打,自然是情势紧急,开封府那边也是一日三惊,风声鹤唳的,倒是归德府因为中间隔着开封,而且又毗邻徐州,算是有个强援,因此没那么紧张,知府大人还有兴致跟宋庆聊木器家具生意的事情,好生款待了徐州大军一日,这才恋恋不舍的把人送走,并言道若是宋庆有事,只管叫人来通知他们,归德府方面一定全部照办。
既然军情紧急,宋庆也不在路上继续耽误,径直过了开封府,到达卫辉府边界处的沙门镇,才发现情况比自己想象的要糟糕很多,在宋庆印象中那些农民军这次在河南只是打下两府之地,随后虚晃一枪便回了北直隶,但只看眼前的状况却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对方在河南地界混的非常不错,卫辉和开封交界处倒是还有官兵在活动,但明显处于绝对劣势。
一万多大军动静不小,进入卫辉之后,周围的小股农民军不敢与这等庞然大物交战,便迅速脱离战场,向着府城方向逃去,宋庆也不追赶,甚至没有跟去府城那边,而是有条不紊的朝新乡方向前进,快到县城的时候,发现两支兵马正在交战,官军方面只剩下几十号人,似乎还是个运粮队的,农民军方向则有上千人围攻,没多久便将粮食抢了个干净,随后扬长而去,因为跟自己这边没多大关系,宋庆也懒得派人去追,本打算径直过去,谁知道死尸之中竟然爬起来一个活着的军官。
这景象确实是有点诡异,毕竟此地刚刚打完了仗,农民军们落荒而逃,官兵则在最后一刻被全歼,本以为这里该是一片静寂,谁知道在死人堆里面突然爬出来一个,整个行军队伍都下意识的呆住了,等着看那个幸存者想要做什么。
幸存者推着一辆被抢劫干净的粮车前行,他的身上似乎没有受伤,但是步伐却非常缓慢,似乎一直都在犹豫着什么,慢慢走向道路旁边的那棵歪脖树,随后站在粮车上面。将自己的腰带解了下来,往树上那么一抛,紧紧系上个扣,好像还试了试尺寸,跟着就将脖子放了进去,双脚那么一踹,人已经空荡荡的挂在了树上,随着凉丝丝的风在空中飞舞着。
到了这个时候,谁都知道他在做什么了,准是丢了粮食没法交差。弟兄又都死干净了,一时想不开要寻短见,若是没看见也就罢了,但既然看到了,宋庆当然不会不管,立刻目视虎尔哈,虎尔哈早已经张弓搭箭准备好了,见宋庆目光游移过来,立刻便射了出去。锋锐的箭矢破空而出,正中那套在幸存者脖子上的腰带,腰带应声而短,幸存者也落了下来。
所谓好人做到底。既然把人救了下来,当然要仔细聊聊,宋庆下马走了过去,来到那人身边先掐了掐人中。又捏了捏鼻子,折腾半天之后,发现人还不醒。嘴角微微上挑,直接抡起胳膊抽那人一个大嘴巴,幸存者总算悠悠醒转,见身旁围满了陌生人,迷迷糊糊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我这应该还不是在阴曹地府吧,劳烦打听一句,是谁救的我?”
这种事情当然谁都不能抢主将的风头,众人手指纷纷指向宋庆,本打算让主将享受一下救命之恩的谢意,谁知道那位幸存者满脸悲呛,哆哆嗦嗦的指着宋庆道:“谁让你救我的?粮食被流寇抢了,弟兄们也全都死干净了,就剩我老哥儿一个,我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如今被你救了下来,等会儿还要再死一次,你这不是折腾人吗?你会有报应的……”
全场哑然,这年头倒是也不是没有过类似事件,但发生在他们眼前的却还是头一次,尤其宋庆地位比较尊贵,好不容易救了个人,人家居然还是一心求死的那种,大伙儿都非常尴尬,半晌宋庆有些好笑道:“你也不用自杀了,不就是丢了些粮食,到时候我补给你就是了,反正我们也是过来平叛的,回头我跟你长官说,他不会怪罪你的,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那位幸存者唉声叹气半天,总算回过了神,见宋庆等人衣着不俗,全部都是军官打扮,多少也踏实了些,脸色逐渐恢复正常,甚至还带了一丝傲然道:“提起我的名字来,你们最好站稳当了,免得等会儿吓出个好歹!”
宋庆毫不客气的给了他一脚,说道:“哪儿那么多废话,让人打得跟烂酸梨似的,问你叫什么,赶紧说!”
幸存者也不在意,继续吆五喝六道:“提起我来你们可能还不太清楚,但提起我家祖父来,包你们如雷贯耳!”
“呦呵,还是名将之后啊?”宋庆倒真是来了兴致,往那人身旁一蹲,问道:“到底是哪家的少将军啊?”
“家族姓宋名坤,外号宋大刀!”
“谁?宋坤?”宋庆顿时愣住,旁边丁魁和洛小北等知道底细的也都很好奇的向他看去,宋坤是宋庆的爷爷,宋虎的老子,当年在徐州也算是一号人物,被人知道没什么稀奇,问题是宋坤只有一个儿子,也就是如今的宋虎了,宋家倒是在外头有些堂兄弟什么的,但亲生的却绝对不可能再有,如今冷不丁遇到个说是宋坤孙子的主儿,确实是很让人浮想联翩。
难不成那没见过面的老头子,当年还是个风流人物,在河南这边也留有后代不成?宋庆发现自己脑子有些不够用了,看看周围都是自己人,非常慎重的走近了两步,继续问道:“那不知道您父亲贵姓?”
“提起我父亲来,那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幸存者无比自豪的拍着胸脯道:“家父乃是人称宋老虎的徐州卫佥事宋虎,你们是什么地方过来的,也该听说过我父亲的名字吧?”
全场惊呆,所有人都用更加怪异的眼神看向宋庆,宋庆则觉得自己快崩溃了,怎么救了个人,还给自己家救出家庭矛盾来了,从打他穿过来之后,一直都觉得那个爹是绝对的老实人,没想到这般浓眉大眼的家伙,居然还在河南藏了个私生儿子,他两辈子还真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更不知道要如何面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问道:“那不知你老兄高姓大名?”
“提起我的名字来,你们也应该是知道!”幸存者趾高气昂道:“在下便是崇祯英雄传上头号英雄,江北第一条好汉,分守徐州参将宋庆宋鹏飞!”
这次轮到宋庆发愣了,他眉头紧皱,大脑飞速转动,各种嘈杂念头都被扔了出去,脑子里只留下了一个问题……
我是谁?!!
片刻之后,他想明白了,面带微笑的看了看那位幸存者,吩咐已经乐到满地打滚的洛小北:“小北,先将那厮暴打一顿,再告诉他我是谁,最后问清楚他到底是谁!”
过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洛小北面色古怪的过来了,笑道:“大人,打是打过了,但那人还是不太老实,他倒是知道您是宋庆,也承认不是您,可他说自己是您亲戚,一直都住在河南这边的亲戚,叫做宋英。”
“亲戚?”这下宋庆还真是有些不敢下判断了,平日里宋李氏总说他是宋家的独苗,不过偶尔一家三口聊起来时,也说到过他家在河南还有些亲戚,都是早年分家时候迁过去的,这些年来往不多,但大家都还知道对方的存在,眼前这家伙挨了打之后,还依然坚持跟自己有关系,而且他是朝廷军官,很多事情一查就能查出来,说不定还真跟自己沾亲带故。
没奈何,他只能重新回去,很认真的对那个鼻青脸肿,据说是他亲戚的家伙说道:“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如果真是我亲戚的话,就把来龙去脉都给我说清楚,如果被我查出来不是的话,我直接一刀把你宰了,反正你刚才也打算上吊了,被我救下来纯属意外,正好我也可以弥补下过失,直接送你上西天!”(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二章 遭遇
作为一个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自然人,宋庆自然是有亲戚的,哪怕他从前经常被宋李氏形容为宋家的一棵独苗,那也是因为很久之前分了家,他们留在徐州的这一支最近两代都是单传,而且跟留在河南的那一支联系并不紧密,跟据说前往西北的那支更是早就已经断了联系,都不知道对方是死是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宋庆的确算是徐州宋家的一棵独苗。
即便是这样,他依然是有亲戚的,眼前的这个宋英,还真就是他的亲戚,按照辈分来计算的话,应该是他堂侄子,哪怕那人岁数明显要比他大,但从辈分上头计算,还真就是堂侄子,宋英的爹宋毅跟宋庆才是同辈,而宋虎则应该算是宋英的堂爷爷,河南宋家这边人丁还是比较多的,家里面足有五十多丁口,在河南这边自成一系,不少人都在军队混差事。
这些事情宋虎其实多少知道点,但因为两边一直都没什么联系,因此没怎么和宋庆说过,如今听这宋英说评书似的婉婉道来,才算是勉强有了些了解,在四代之前,当时宋庆的嫡系曾祖因为觉得在河南混没啥前途,觉得徐州是个好地方,因此带着家眷离开河南,到了徐州,那时候徐州还算是运河途径之处,在江北是一等一的繁华之所,便将家安在了这里,再也没有回过河南,河南那边剩下的宋家子弟们自然也没有再去联络过他们,两边就在知道对方存在的情况下各自过活。
除此之外,据说还有一支跑去了西北,也有说是在四川的,更是跟另外两家都没有过联系,在这个念头算是非常少见的事情了,毕竟大明朝路引之类的规矩非常严格,能够在这上头无所顾忌到处跑的。都不是什么安分守己的人家。
宋家也确实是不算安分守己,据说蒙元时候当过土匪,后来大明天子鼎定江山,才从土匪转成了军人,但从前那股子江湖气却依然很难改掉,一代代在军中都算是不错的人才,虽然没出过什么大官,不过在草莽之中多少有些名望,就比如宋庆的爷爷宋大刀,以及他爹宋老虎之流。如果不是他横空出世的话,家人勉强也能算是个小土豪人家,至少过日子不发愁。
另外一支在河南混的也还不错,集体住在城郊的大宅子里头,很多人依然在开封宣武卫军中混差事,这个宋英就是个百户,算是家中混的比较不错的,这一趟是出来给卫辉府的官兵运送粮草,谁知道才从宣武卫中出来没多长时间。便被闯军的小股部队发现,手下都被杀了个干净,他自己因为装死才逃过一劫,可当敌军撤走之后。他发现粮食全都没了,失去军粮的惩罚肯定不会太小,尤其是在这种时候,估计都可能杀头。他这才想到了死,谁知道刚巧被路过此地的宋庆救了下来。
“那么,大侄子。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请你认真回答!”听了宋英一通白活,宋庆基本上已经确定这就是自己亲戚了,态度多少也和蔼了些,人家好歹也是而是五六岁的人,又一直都管他叫小叔儿,他当然也要给大侄子些好脸色看,不过给玩了好脸色之后,他还是很认真的问道:“既然你这也是正经有官职的,为何要冒充为叔的名号啊?”
“啊?”宋英下意识的停顿了住了,看宋庆满脸坏笑,知道肯定不是为这事生气,这才说道:“小叔儿威名远播,大侄子就是结果来用用,没事吓唬一下周围的土匪,这次不是上吊自杀嘛,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跟官兵也用了这一手,谁知道这冒牌的还碰上您这真神了,还望小叔儿大人大量,千万别跟您大侄子计较,就饶了我这一次吧!”
“行了,反正都是自家人,这次就算了,往后可不许再打我的名号唬人,这次是我亲自带队,往后若是遇到我手下弟兄,保不齐一发火儿直接将你杀了,到时候再说什么可都晚了!”人家话说到这个份上,宋庆自然也不好责怪,只是有些不解的问道:“大家既然都是亲戚,那你们为何不来徐州找我们?两边离得这么近,来一趟花不了多少时间吧?”
“这个,大概是不方便吧。”宋英多少有些难为情,见宋庆一副必须要知道原因的模样,也只得吐露实情道:“咱家人都是个牛脾气,若是您家那边跟我们差不多,也是百户总旗之类的,大家倒是还好见面,可小叔儿和堂爷爷如今都是大官,我们要是过去找您,显得多攀附权贵似的,家里那些老头子们才低不下这个头,就是小侄也觉得不太合适。”
明白了,宋庆非常能够理解这种情绪,可能终归是一家人的缘故,他爹宋虎也是差不多的脾气,虽然不会主动表现出来刷声望,但骨子里却是非常排斥跟什么富贵人家结交的,这可以理解成为不会混人脉,也能够理解成为一种骨子里的傲气,也正因为如此,在宋庆不断立功之前,宋虎就是个总旗,无论如何都升不上去,都是拜这脾气所赐。
话说到这份上,宋庆对自己这个大侄子的印象反倒是好了起来,而且宋英明显属于能下狠心那种,丢了粮食既没有逃走,也没有选择上山当土匪,而是自己找了根绳子悬梁自尽,也算是跟这帮运粮食的弟兄们同生共死了。
不过宋庆既然在这里,当然不会让他去死,安慰了宋英一阵,便提议道:“要不我看你也别回去了,直接跟着小叔儿的队伍走,回头卫所和家里头我都让人去送个信,你对这边比较熟,算是给我当个向导,到时候如果立下军功,就跟我去徐州混,那边如今都是咱宋家的地盘,总比在这头寄人篱下的好,若是家里头有意思,大不了一起都过去,我跟你们指挥使打过招呼就行,反正他肯定有空额能吃,我再给他笔银子,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你觉得怎么样?”
“我没意见,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小侄若是过去了,也不靠小叔照顾,自己有身武艺,也能杀出个前程来,河南这边一直承平,根本就没仗打,小侄这也是久疏战阵,因此才被这些流寇给埋伏了,否则不至于输这么惨!”宋英倒是很看得开,先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不过随即话锋一转道:“小侄这边没问题,家里头那些老头子们我可就说不准了,他们破脾气太倔,未必就真能去徐州,若是小叔真打算把他们带走,到时候估计还得亲自过去一趟,成不成的我现在不敢保证。”
“没问题,到时候我亲自去一趟!”宋庆这还真不是说说而已,从前是觉得自己家没什么亲戚,所以一直没往这方面打算过,如今既然冒出这些亲戚,还都是在军中混的,当然要利用一下,这年头讲究的就是宗族概念,自己如果有家有业了,帮助同族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否则传出去肯定会被人家戳脊梁骨,各种风言风语都会不断袭来,风评这东西基本就没了。
况且宋庆如今还真的需要宗族势力的扶持,毕竟他现在这么一大摊子事情,宋虎一个人根本就管不了太多,本身也不太想管,若是能够把这些族人都拉到徐州去,跟着宋虎一起做事,往后肯定会方便很多,因此才动了这个念头。
不过这终归是往后的事情,现在要面临的是跟农民军交战,并且将他们从河南境内驱逐出去,宋庆也没再继续耽搁,直接朝着新乡方向前进,当天晚上便在新乡城南二十里扎营,并且派出探马四处搜索,当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虎尔哈带着人折返回来,飞身下了战马,大大咧咧道:“将军,对面有大概五万多兵马,打的是什么八大王的旗号!”
“八大王?张献忠?”宋庆下意识问道,见虎尔哈满脸茫然,估计他一个东海女真的猎户,也不知道将来会驰名天下的八大王,不过既然这个旗号打出来了,应该也不会有人冒充,便立刻下令道:“流寇就在前面,全军拔营起寨,过去会会那什么八大王,此人据说是流寇的大头目之一,比起闯王高迎祥来也不差几分,今日正好拿他练练手!”
众军轰然应和,徐州如今当兵是件很吃香的事情,虽然没到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程度,但小伙子们也都是以参军为荣,加上宋庆用文宣队不时的灌注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观念,因此部下都是些好战分子,在徐州本地操练日久,早就想要出来会会天下英雄,如今好不容易等到个机会,还是流寇中很有名的八大王,无论新兵老兵都是无比兴奋,迅速向着新乡靠拢。
没走多久,第二批探马也回来了,八大王的队伍似乎也发现了他们,正在朝这边靠拢,看样子是打算打一仗。(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三章 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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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民军中很有威望的头目之一,张献忠自然有着自己的想法,同样也有着自己的骄傲,对于闯王高迎祥,他是非常佩服的,觉得这是个很忠厚的仗着,也是自己同乡的老前辈,更是自己造反道路上的指路明灯,航行舵手。
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也从来都没打算一直奉闯王为主,而是打算自己做出一番事业来,就好比说这次攻打卫辉府他就没有跟着大队,而是自己带了五万人绕到南边来,一方面寻找机会攻击卫辉府城,另外一方面到处打劫官兵的运粮队,捎带手的再灭几个村子,卷走一些无家可归的穷人,或者制造一些无家可归的穷人卷走,总之就是这么个套路,流寇管用的套路,依靠着这种套路,他们根本就不发愁兵员的问题,只要那几千核心老兄弟们都在,其余的兵力随时能够征召到。
除了这些之外,他也想再立下一次大功,让自己在整个农民军中的地位继续提升,为此他特意派人到处搜索大队官兵的消息,打算再打一次向之前击溃左良玉部队那样的仗,随后就发现了宋庆的队伍,五万大军迅速向这边扑来。
双方都是快速朝着对方所在位置出击,因此很快便凑到了一起,张献忠拿着长杆朴刀,骑在一匹黄骠马上,等待着手下哨探回报,同时盘算着对方究竟是什么地方的人马,自己又该用什么方法去击败,揭竿也算有几年时间了,他已经从最初见了官兵就跑,发展到跟官兵乱打一通,如今更是到了可以毫无畏惧之心的跟官兵对阵。甚至想着如何击败对方。
从这一点上来说,农民军的发展也确实是够快,已经马上就要接近正规军的战斗水平,甚至比起一些相对废柴的卫所来更加强大,这也是他们能够在中原各处纵横驰骋的原因了,只要不遇到那少数几支非常强的兵马,他们都能应付过来。
当然,宋庆倒是也不担心什么,这批农民军基本上都是被洪承畴等人给追过来的,之前还去过四川。正赶上秦良玉回到川中不久,同样也是被白杆兵一阵打得大败,不得已才又撤回了中原,按照这种战斗力推算的话,徐州兵马对付他们不成问题,某种程度上甚至不能算是交战,只要对方人数别太多,应该可以用到碾压这个词,或者势如破竹这个成语。
只是张献忠现在显然不知道这些事情。哨探查明情况,立刻向他回报,说前方应该是徐州过来的兵马,为首四面旗号是宋、胡、孔和耿。他倒是也想到可能是宋庆的兵马,却并没有太当回事,因为官兵只有一万多人,而他足足五万多兵。加上之前击败的左良玉同样也能算是官军精锐,估计跟宋庆的水平也差不多,只要小心谨慎些。应该能够取得胜利。
带着这样有些轻敌大意的心思,五万大军遭遇了宋庆的徐州兵,当双方无限接近之后,宋庆的战意也被成功的激发出来,他已经好久没有打过这么大规模的仗了,自从平定了山东那边的叛乱之后,他还从来没打过这么大的仗,看到前方密密麻麻的人群,他浑身都开始颤抖,这种类似蛇精病的状态,他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似乎不知不觉就爱上打仗了。
对面的张献忠同样很激动,南征北战的这些年头里面,他已经见过不少明军,因此对其高低上下之分非常清楚,见徐州兵那边阵列严整,军装气质也都是簇新的,兵器更是闪闪发亮,顿时便生出抢上一票的念头,若是自己的部下能够有哪怕几千人换上这种兵器,战斗力估计能够提升一倍以上,这支明军还真是自己命中的福星,上赶着给他送来兵器,若是等会儿大战的时候,对面那个叫宋庆的能够侥幸不死,自己也可以考虑饶上一条性命,只要对方能够效忠他八大王便是。
只是当双方全部停止前进之后,两边的做派却全然不同,流寇们虽然已经打过不少阵仗,但本质上依然还是乱哄哄一片的劲头,打起来之后也是以毫无规律的冲锋为主,反正他们人数众多,也根本不把那些新晋入营的当回事,到时候一窝蜂冲上去就行,除了在四川时候遇到秦良玉的白杆兵外,还没有谁能够不怕他们这种打法,哪怕洪承畴都不例外。
徐州兵那边却是在停下之后立刻开始排兵布阵,乞活军的一千弓箭手顶在最前面,防止对方不按规矩出牌,刚刚列阵就开始冲锋,其余火铳队,长枪兵,火炮队等则各自开始寻找自己的位置,当整座军阵列队完毕之后,弓箭手们很自觉的撤到了第三队列,将最前面让给了火炮和火铳部队,等对方真正快冲过来的时候,才是他们这些弓箭手发挥威力的战场。
前提是,对方真的有能力冲过来。
这不是盲目自信,经过两年多的扩充,宋庆手下部队已经有了二十门野战炮,还有四千火铳兵,这么强大的火力,除非对方是骑兵冲锋,纯步兵攻打的话,他不信谁能够冲得过来,对方倒是也可以用火铳火炮跟他对打,但他绝对不相信八大王张献忠能够打这么阔气的仗,要知道他打这种仗都是省着来的,否则绝对不止才四千火铳兵,一万才是他希望的数字。
他的猜测也没错,对面的张献忠显然不可能打这么阔气的仗,八大王甚至连火铳是什么都没太大印象,之前交战的队伍大多数都是陕西兵,陕西那地方经济条件不大好,官兵也没多少用火器的,哪怕有也在武库里面存着,出阵时候还是大刀长矛,川兵同样也是如此,尽管已经回到家乡,但秦良玉所部的贫困依然没有解决,饶是跟宋庆做着生意,赚来的钱大部分也都给将士们置办其他东西了,军械方面依然没什么太大改善,因此打仗时候自然也是用不起火器的。
种种原因,导致张献忠根本没见过这玩意,也看不懂对面到底摆了个什么阵势,为什么好几千人拿这个烧火棍站到最前边,也不知道究竟想要做什么,其实他多少听说过点什么火铳的事情,但脑子里根本没有成型的印象,因此也懒得在琢磨,大手一挥,两万拿着钉耙锄头粪叉子的流民便冲了上去,从气势上头看,倒也算是比较完足的,但也仅仅是气势上面。
对方大兵冲锋,徐州兵这边则全都傻掉了,之前听说对方有五万人马,有些新兵多少还有些犯嘀咕,虽然在百战百胜的宋将军带领之下,他们打败仗的可能性不大,但估计也会打的挺艰苦,可如今见到冲上来这么一群叫花子似的人物,大伙儿都有些愣住了,他们甚至在怀疑这究竟是否在打仗,按照徐州那边的步兵操典来说,这几乎就是不折不扣的自杀行为。
新兵们心里头犯嘀咕,已经都晋升为军官的老兵却没那么多想头,他们早已经习惯了战场上的一切,只要宋庆那边下达了开战命令,他们的脑子里就只剩下将敌人杀光这一件事情,至于敌人是什么人,又是什么一副扮相,跟他们半文钱关系也没有,他们只知道打完仗的时候,敌人都会变成一具尸体,只要能够达到这个目的就行,其余的根本不需要考虑。
两万兵马浩荡冲来,队形密集的让火铳兵的带队军官喜形于色,他最喜欢这种傻乎乎抱团冲锋的家伙,这意味着他们跟火炮几乎不用瞄准,就可以很轻松的收获大量生命,仅仅一个瞬间,火炮已经抢先表达了自己的存在感,十二门大炮被他们大老远从徐州拖到了河南,中间可是费了不少力气,如今总算能够派上用场,炮兵们也都兴奋得满脸放光。
第一轮的射击结果非常不错,十二门炮全部命中目标,除了两门只是擦着边过去之外,剩余十门的炮弹几乎就是从人堆里面穿过去的,像十个保龄球同时击中球瓶,几乎突然而起的惨叫声,也成功的接替了剧烈的爆炸,残肢断臂在空中不断飞舞,原本还算齐整的冲锋阵型,突然之间像被耙子刮过似的,开裂处十道非常明显的缝隙,血肉模糊的缝隙。
张献忠人在后阵,原本还期待着自己人冲到对面大杀特杀的景象,谁知道居然看到这么一幕,差点惊得他从马上掉下来,之前异常充足的信心,突然间随着阵势的空洞也降低了不少,他忽然觉得这仗恐怕没有自己预计的那么好打了,原因主要在于对面的十二门大炮,这物件他还是知道的,虽然没有真正被轰击过,但心里也清楚这玩意实在非人力所能抵挡。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宋庆手下最强的不是这十二门只能发射实心弹,操作速度又比较缓慢的大炮,而是那四千杆火铳,那才是足以让农民军伤筋动骨也冲不上来的大杀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