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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九儿许云鹤     明犬txt下载     明犬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十章 集结

    崇祯二年十月,皇太极率十万后金兵绕道蒙古,很快便突破喜峰口长城,随即攻陷遵化,京师顿时震动,立即宣布戒严,同时诏令各路兵马勤王,而正在山海关附近的袁崇焕部,得知消息,也是快马加鞭的朝着关内猛赶,并在后金部队抵达之前两天赶到蓟州,袁崇焕欲将来犯之敌阻挡在蓟州至通州一线,在此展开决战,以确保京城的安全。

    在这个时候,崇祯皇帝应该还保留着对袁崇焕最后的一丝信任,给予他组织各支勤王军的权力,以方便他指挥军队,清军入关后出口有三:遵化、山海关、密云,于是袁崇焕向崇祯建议刘策回镇密云,侯世禄守三河,满桂守顺义,尤世威回昌平以保皇室陵寝,袁崇焕本人则亲率关宁军驻蓟州,并向皇帝表示“必不令敌越蓟西”的决心。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皇太极在得知袁崇焕亲自坐镇蓟州后,玩了一招避实击虚,并没有率兵抢攻,而是趁夜绕过了蓟州,加上崇祯皇帝活了二十来年,可能忽然觉得自己还有点军事才能,又开始插手蓟州防御,将侯世禄调到了通州,导致三河无人防守,出现了足够让后金兵纵横驰骋的大片空白带,并且始终没有人过来补上。

    满桂也没有按照先前商议好的进驻顺义,而是选择驻扎在了城外,与后金军偏师交战,之后很痛快的一触即溃。由此导致蓟州防御无纵深,被后金军轻易穿插而过,跟着后金兵逼北京,袁崇焕在发现被后金军越过防线后,并未对其进行追袭,而是经另一条道路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北京,总而言之,这仗打的一直都挺憋屈,却也相当符合双方实力对比。

    六天后,袁崇焕抵达北京广渠门外,提前后金部队到达北京城外两天。

    可问题是,京城终归还是被包围了,对于即位之后以雷霆手段铲除魏忠贤,迅速巩固自己威严,并且正在自己皇帝事业初次高峰期,一切都是顺风顺水的崇祯皇帝来说,京城被建奴包围,这几乎就是不可能原谅的耻辱,宋庆完全能够理解这位年轻皇帝的愤怒情绪,换了谁都一样会很愤怒,而送给他这种耻辱的除了皇太极之外,还有那个说要五年平辽的袁崇焕。

    对于袁崇焕这个人,宋庆印象并不深刻,上辈子对这人有两种评价,一种是满清之友,一种是大明忠臣,可无论是哪一种,都不能掩盖他被杀纯属活该,作为一名帝国治下的臣子,连皇帝性格都摸不清楚,就跟人家随口吹牛逼,最后还把君上置之死地,换个脾气好些的你也得丢官去职,赶上崇祯这种年轻气盛暴脾气的,被干掉也就理所当然了。

    归根结底,还是大明朝这两百来年间文臣和皇帝的斗争导致,太祖成祖的时候皇帝太猛,加上勋贵力量很大,因此文臣很受压制,等到英宗土木堡之后,皇权几乎衰落到谷底,勋贵们也在大战中被一扫而空,文臣则趁机做大,开始了和皇权对抗的历史,其实按说这是件好事,两边互相制约,可以防止被昏君败坏了江山社稷。

    问题是文臣这个团体歪嘴和尚太多,一本好经念着念着就拧巴了,导致皇帝和大臣们成为针尖对麦芒,而没有形成良性竞争力,出现一个强势些的皇帝,文臣就被太监们死死压制,出现弱势些的皇帝,则皇命不出宫禁,宋清不知道袁崇焕作保证时候怎么想的,不过肯定没太把崇祯当回事,觉得这就是个小年轻,糊弄两句完了,真到时候不能五年平辽,最多也就是上表请辞,你还能把我怎么样不成?

    可他却没想到,崇祯这个年纪轻轻就能把魏忠贤阴掉的皇帝,又岂是易于之辈,在感觉自己被骗,而且面子大失之后,这位年轻气盛,且又刻薄寡恩的皇帝,立刻就动了杀心。

    通常形容年轻人的特点,除了朝气蓬勃之外,估计还得有敢想敢干这个词,崇祯就是其中的典型,那是说杀就杀,丝毫不带犹豫,谁求情都不管用,按照日子来算,袁督师的死期也就差不多快该到了。

    而在此时此刻,宋庆却没时间去多想这些了,自从接到京师的勤王调令之后,整个徐州上下已经开始了总动员,无论是代表官府的州衙,还是代表军人的徐州卫和徐州左卫,一切事务全部停止,全力为勤王部队服务。

    徐州这地方从文化上看属于南方,但从地理上看却是北方,而作为一支北军,他们的参战几乎是必不可少的,虽说是天下兵马勤王,可边军大部还要防御自己负责的地区,能够下大力气赶过来的可能也就是关宁军,其余宣大等地自己都要面临严峻挑战,恐怕也抽不出多少人手,真正负责戍卫京城的,除了京军三大营之外,其余的估计也就是他们这些地处内部的军队,而徐州人好武这件事可谓天下皆知,如今和北边动起手来,任谁也不会放着他们不用的。

    有鉴于此,徐州卫和徐州左卫的大人物们虽说万般不情愿,可也没有丝毫办法,只得命令麾下各部开始集结,原本除了宋庆几乎没有人在使用的校场,如今也被各部兵将充分利用,热火朝天的操练起来。

    在早已经佃农化的卫所之中,除了宋庆这种神经病之外,没什么人愿意操练,可如今不操练确实不行,和辛苦比起来,还是自己的小命更加重要一些,毕竟这不是进山剿匪,而是去和北面的顽敌作战,对方既然有本事攻到京城去,战力之骁勇可想而知,徐州卫如今早不复昔日盛况,这大战在即的自然也要操练一番,所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好歹能找回点军队的感觉来,不至于带着一群手拿兵器的农夫跑去京师送死。

    作为徐州卫下辖的千户所,王昌王千户自然也不敢怠慢,好在如今公认最能打的宋庆所部都在他的麾下,相比起其余的千户所来,他这边几乎已经能算是徐州的最强战力了。

    因此,王千户此刻除了有种大战在即的紧张之外,倒是还多了几分建功立业的心思,在徐州这承平地方呆久了,想要军功何其之难,若是这一次真有机会砍上几个建奴脑袋,到时也不枉他们出兵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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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战旗

    各部都在紧张操练的时候,宋庆却很悠闲的端详着自己的军旗,这是一面和大明卫所各部旗帜所不同的军旗,上面有一个大大的义字,还绣着一条狰狞猛犬,定名叫做狗旗,正好搭配宋庆的狗营。

    这旗子的规制也跟现在的角旗不同,是长方形的,宋庆来到这边之后,最受不了的就是那种角旗,虽说这东西上辈子也能看到,但他总觉得没有长方形的旗子看起来霸气,尤其在起风的时候,长方形的那叫随风飘扬,角旗却像是个蝌蚪在游动一般,小尾巴总是一颤一颤的,因此在制作这面民团旗帜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让人用了长方形。

    而之所以要特意给徐州义勇制作旗帜,是因为他们也要参战了。

    说起这徐州义勇参战的事情,在卫所里几乎可以算个新闻,因为在这之前,几乎没有什么人会想到,这支跟朝廷几乎没什么关系的,但又确实很能打的队伍,居然还真的主动参加勤王军,着实出乎很多人的预料。

    这个很多人,不但包括徐州的百姓们,而且也包括指挥使大人等高层人物,因为这不是他们委派的活计,而是宋庆自动请缨要去参加的,当时真的出乎了很多人的预料。

    那日得了军报,宋庆便和宋虎赶去了王家,到了那边自然也是商议如何出兵,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谁都知道徐州卫早晚要上去,也就是个时间的问题,因此大伙儿商议的内容也不过是如何操练,到时候又该如何选派人马。

    这些东西,宋庆根本就不关心,也轮不到他一个代百户关心,连王昌也要等上面命令下来之后,才能够具体做出本千户所的措施,他到那边不过充个样子,聊了一阵便先告辞,来到骡马槽外集合起了义勇队伍。

    此时消息也已经传到了这边,最初义勇们觉得和自己没什么关系,可当宋庆来到之后,宣布自己打算带着义勇北上勤王,大伙儿才突然发现,这件事情似乎也跟他们牵扯上了,当时就有人反对道:“大人,咱又不是朝廷的军马,勤王和咱有什么关系?徐州卫和徐州左卫一万多人,怎么也轮不到咱们吧?”

    “对,如果只是选派的话,肯定和你们没有关系,毕竟你们只是民团,保家守土有责,但这种事应该是官军做的,跟你们确实没有多大关系,不过……”宋庆说到这里,忽然话锋一转道:“当年的大宋,恐怕也有人这么想,金国打辽国,跟我有什么关系?金国打河东,跟我有什么关系,金国打了东京汴梁,还是跟我没什么关系,可如果打到你家了呢?其他地方的人也觉得和他们没关系,可你希不希望他们过来救你?”

    底下一片鸦雀无声,有几个人嘴唇动了动,可最终还是没说出什么来,因为这个道理很简单,这时代虽说还没有什么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口号,但大家都是大明人,如今京城被人围了,即便不说皇上安危如何,可那些百姓也确实都是同胞,徐州这地方又多出热血汉子,让他们说出不管不问的话来,他们还真是很难说出口。

    这年头人心还没烂到家,忠孝信悌大家都懂,这种硬邦邦的大道理,不是你想驳就能驳的。

    见自己的话似乎有些效果,宋庆立刻乘胜追击,摆出一副类似董存瑞炸碉堡的姿势,挥拳大喊道:“老子是大明军人,这一趟肯定是要顶上去的,哪怕在京城战死了,也不负这一身武艺,更不负这一腔热血,徐州义勇乃是民团,不归朝廷节制,我这个团总也只是代为管理而已,因此我不会强迫大家,只求看到愿与我同生共死的兄弟!”

    小孩子是最容易被鼓动起来的,宋庆话音刚落,洛小北便第一个站了出来,反正他是军户,如果抽调的话,同样很可能被调往京城,见宋庆如此豪迈,这个从来都以宋大人心腹走狗自诩的小子,毫不犹豫的走上几步,朝着身后依然有些犹豫的义勇们喊道:“愿意跟着大人上前线杀敌的,都走到我这边来,不愿意的可以站到旗杆那边去!”

    所谓的旗杆那边,其实是从打擂台开始定下的规矩,在那之后的操练过程中,宋庆直接使用了竞争制度,每天各项操练综合排名最末的队伍,要到旗杆西侧去站上半个时辰,算是作为惩罚,而站在那里的人也就成为了失败者。

    在这种时候,如果选择站到了那边,毫无疑问就成为了怯懦和胆小的代名词,这些义勇年纪都不很大,骨子里也是一腔热血,加上之前跟着宋庆出去剿匪,可以说手上都是沾了血的,本身并不缺乏勇气,只是对于民团跑去京城勤王这件事缺乏兴趣,如今见已经到了这般田地,自然不会有人退缩,不知谁开始带头,片刻之后纷纷都站到了洛小北身后。

    不知道,这算不算道德绑架啊……

    宋庆心中嘀咕一阵,却很快将这个念头驱散,在内心深处说道:打吧,早晚都要打,上辈子的事情已经不可挽回,只希望在这个时空,能靠着这些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给子孙后代和这个国家,打出一个不一样的未来……

    “今天的操练到此结束,给你们两天假期,都回家去看看,如果家里面不让你们跟着我北上勤王,那我也无所谓,不过两天之后就不必回来了,省的到时候大家脸上都不好看,全体都有,解散!”说罢,宋庆转过身去,大步流星的离开校场,洛小北和丁魁等人则开始继续他们的训话,随后解散了义勇队伍,只是不知道两天之后重新集结时,还能够剩下多少人。

    不过宋庆对自己的魅力还是有些信心的,更加对自己手下这些徐州儿郎们有信心,他估计除非是家里面寻死觅活的拦着,否则大部分人估计都会重新回来,毕竟北上勤王除了兵凶战危之外,同样也是一项壮举,对于武风颇盛的徐州百姓来说,能够用自己的武力去保卫大明的京师,去保卫皇帝陛下,同样会让他们感觉到热血沸腾,这辈子没有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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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临别众生(一)

    不出宋庆所料,当两天之后再次集结,所有的人都回来了,有些据说是跟家里父母争执半天,最后自己跑出来的,还有些却是母亲默默流泪,父亲却壮怀激烈,最终被双亲含情脉脉送出来的,宋庆尽量让自己不去想发生在这些普通家庭中的事情,因为他怕自己会忍不住伤感,进而产生自责,毕竟这些人可以不用去,是他要把这些徐州儿郎带上战场的。

    没错,这是个本不属于他们的战场,哪怕十几年后社稷倾覆,可那也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这些人如果不去的话,至少可以好好享受十几年宝贵的时间,可如果跟了他上战场,很有可能会提前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这狗日的世道……”宋庆忽然有些恍惚,如果自己没有来到这个时代,只是在原本的时空中过着小日子,或者干脆去强汉盛唐的时节,没事搞搞发明创造,也不用想什么江山社稷之类,不知道会有多好……

    不过很快,他就成功的安抚住了自己,他想起上辈子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具体情节他记不清了,可里面那个师长说过句话,一直都忘不掉,那个师长说:做人的根本是要拿命来换的,至少我们撞上了这么个年头……

    没错,自己这才是真的‘撞’上了这么个年头,宋庆有些自嘲的笑了笑,走到队伍中间,无论是否熟悉的义勇,都要拍拍肩膀,问问姓名,顺便鼓励两句,哪怕他的记性其实不算太好,只能够记住那些最拔尖的。

    全部问候过之后,宋庆嘱咐洛小北等人继续操练,自己则去了指挥使衙门,通报姓名之后获准进入,见到了指挥使大人,并且陈述了自己打算带领徐州义勇们北上勤王的事情。

    指挥使孙伯平惊呆了,他本以为宋庆这一趟过来,是来给他送银子的,至于送银子的原因,无非是抛不下这么大的家业,不想去京城那边打仗,刚刚宋庆等待的工夫,他内心深处也在挣扎,因为他知道这小子很能打,手上也有人命,虽然两人没见过面,但宋庆如今名声响亮,能赚钱还是其次的,最广为人所熟知的,就是这个十七岁孩子的勇猛无敌。

    对于这样的人才不参加勤王军,作为指挥使来说自然是很不情愿的,不过宋庆平日里对他从来没有断了孝敬,所图除了平日里生意上的照顾之外,也就是关键时刻自己能通融通融,如今人家求上门来了,又是这种关乎性命的事情,他实在没办法直接作出决定,因此只得先把宋庆叫进来,和对方好好谈谈,然后看看究竟送来了多少买命的银子。

    可谁想到,人家孩子没打算临阵脱逃当软蛋,反倒是决心北上抗敌,而且要带上了除了自己百户所部的军户之外,还有那几百在剿匪中出尽了风头的徐州义勇,这消息实在是太难让人适应了,以至于孙伯平半晌没缓过神来,直到宋庆说起第二遍后,才将信将疑的问道:“宋庆,你刚刚是说,你要带着手下的徐州义勇参战?”

    “正是!”宋庆语气铿锵道:“我徐州承平日久,如今天下人只知边军,早已忘了我徐州的勇士,因此属下决定这次除了本部军户之外,还要带上徐州义勇,在京城天子脚下,在天下的勤王军面前,好好的和建奴干上几场硬仗,既能让天下人知道咱徐州将士的勇猛,还可彰显我徐州军民上下一心,共赴国难的壮举!”

    “说得好!”孙伯平闻言大喜,他正愁怎么把宋庆手下这些徐州义勇忽悠上去了,毕竟谁都知道这帮人能打,哪怕宋庆自己不去,手下这些战力同样也可以为国效力嘛,只不过徐州义勇可是民团,成立到现在除了让卫所给提供些武器,还在最初时候给了些酒肉之外,人家可没拿过朝廷一文军饷,全都是宋庆自己养活着的,如今让人家北上勤王,未免说不过去。

    可现在一切都解决了,不但宋庆这个猛将会去,他手下那几百号很能打的徐州义勇也都会去,而且人家孩子话说的多好啊,既能让天下人知道徐州将士的勇猛,又能彰显徐州军民上下一心,共赴国难的壮举,前面那句倒也罢了,毕竟天下人这概念太大,而且做到指挥使这个位置,名声什么的其实已经看得很淡了,最关键是能够彰显军民上下一心,共赴国难。

    彰显这个给谁看?当然是给皇帝和各位阁老看了,这可是去京城解围,说不定有能够见到天子的福分,若是到时候真打得不错,简在帝心不敢说,至少也能让皇帝陛下记住自己,记住在徐州卫有这么个能干的指挥使。

    想到这里,孙伯平越看宋庆越是顺眼,忍不住爆了个粗道:“他娘的,宋虎生了个好儿子!”

    “谢大人夸奖!”宋庆毫不客气的领受下来,见孙伯平满面笑容,立刻提起了自己的要求:“大人,徐州义勇平日操练靡费皆由属下承担,如今既然进了咱这勤王军,您看卫所是不是也该把他们的伙食包下来了?”

    “额……”孙伯平的笑容顿时冻结在脸上,没好气的楞了半天,一拳锤在宋庆胸口上,笑骂道:“你这混张小子,你爹当年在我手下当兵,那是个多实在的汉子,怎么就生出你这么个儿子来?”

    宋庆嬉皮笑脸道:“您刚刚可还说,我爹生了个好儿子呢,您是大人物,朝令夕改的可有损威严。”

    “行了,滚蛋吧,咱徐州卫的事情我心里有数,除了你们之外,也就是我们这些官长的家丁亲卫还算能打,这一趟少不了让你们出力,吃喝上头绝不会亏待你们!”

    “那军饷呢?”

    “滚!”指挥使大人义正言辞,宋庆带着屁股上的鞋印落荒而逃,刚刚出了指挥使衙门,脸上笑容已经消失不见,他知道外面的事情已经搞定,现在要搞定的则是家里面,那里可是还有个老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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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临别众生(二)

    对于宋李氏,宋庆的印象一直不太深刻,因为和看上去颇为威武,本身在卫所中也算一号人物的老爹老说,他这个便宜娘则显得普通的多,既没有什么过人的姿色,平时在家里面话也不多,每日只是给父子俩准备饭食,要么就在收拾屋子做家务,或者去洗一些脏掉的衣服,她从来不问宋庆在外做什么,大事上也没什么主意,总而言之在宋家的存在感并不太高。

    尽管宋庆已经在心里接受了她,平时也会喊她声娘,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难开口的,自己上辈子的父母已经无从孝敬,而穿越过来又夺走了人家原本的儿子,那么做个孝子就是应当应分的事情。

    可即便宋庆如何适应了这个家庭,对这个存在感实在太低的娘,也依旧是没什么感觉,每日都只是笑呵呵的叫声娘,吃饭时多给宋李氏夹几筷子菜,这个任何方面都很平庸的女人就会觉得很幸福,于是更加拼命的去干家务,去伺候作为家中顶梁柱的宋虎,以及自己最心爱的儿子宋庆,从来没有过任何一句抱怨的话,在她眼中宋庆能够见到的只有爱。

    也正是因为如此,宋庆才清楚这次北上勤王,会让宋李氏承受多大的压力,宋庆并没有兄弟姐妹,宋虎倒是有几个亲戚,可彼此间来往也不算多,若是父子俩同时随军出征,家中就只会剩下她一个人,这种丈夫和独子离她远去,而且还不知道旦夕祸福的生活,天知道她要如何承受下去,若是这次真出了什么好歹,恐怕宋李氏也就活不下去了。

    到了家中,果然见宋李氏正坐在床头抹眼泪,宋虎则是闷着头不说话,宋庆见气氛尴尬,便轻轻咳了一声,随后露出笑脸,蹲在宋李氏膝下,语气柔和的说道:“娘,放心好了,您儿子如今也是经过阵仗的人,爹更是咱徐州卫有名的勇士,就是真有人战死也轮不到咱家,不过是到京城打个呼哨,几个月工夫就回来了,不会出什么事情的!”

    “可娘听人家说,北边那建奴凶得紧,都是吃人的,要不怎么就打到京城了……”

    “妇道人家懂什么,尽说些丧气话,我和庆儿乃是大明军官,这次又不是去游山玩水的,而是为国征战,是咱老宋家祖坟上冒青烟了!”宋虎话到一半,见妻子脸色愈发凄凉,不禁也有些堵得慌,哑着嗓子道:“你也不必担心,建奴虽然勇猛,可咱大明也不是吃素的,何况到时候天下勤王大军齐至,未必就有的可打,也说不定转一圈就回来了。”

    父子两个连番安抚,总算将宋李氏暂时劝住,又去忙活不知什么家务了,宋庆本打算过去帮帮忙,也算尽尽孝道,可见宋虎几次欲言又止,心中有些好奇,便问道:“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哪有,别胡说!”宋虎面色一红,想要摆出老子威风,却发现平时百试百灵的变脸,今日却有些不大灵光了,只得侧过身去,嘴里嘟囔着:“哪有的事,你爹我能有什么心事?”

    宋庆笑笑道:“您这辈子改不掉的直脾气,有什么心事脸上都能看出来,跟娘那边您开不了口,可您就我这么一个儿子,如今好歹也算是长大了,有什么心事还不能跟我说说?”

    “嗐,其实也没啥……”宋虎略有些尴尬的摇了摇头,脸上带着几分愧色,低着头道:“我本想去找指挥使大人,叫他给你通融通融,这一次就别跟着过去了,毕竟你是家中独子,本就可以商量,若是我在前线出了什么事情,你也好给咱宋家留条根,可几次这话到嘴边了,却又说不出口,人家都在那商议该怎么打,我却给儿子求情……”

    宋虎说到这里,一直紧紧皱着的眉毛忽然松开,居然露出了有些孩子气的傻笑,轻轻转过了身,双手拍在宋庆肩头,用前所未有的温柔语气说道:“我儿,你爹就这么个没用的人,当初你性子软弱,爹怕你将来被人欺负,如今你倒是出息了,爹又怕你哪天死在别人手里,可如今到了这个关头,爹却还是护不住你,爹心里头堵得慌,你不怪爹吧?”

    “不怪,就跟你说的一样,咱爷儿俩都是大明军官,如今社稷有难,我们这些当兵不上谁上?”宋庆咧着嘴笑道:“再者说了,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就咱爷儿俩这身本事,总在这徐州卫窝着,到什么时候是个头?说不定这次到了京城,三下五除二砍几个建奴脑袋,让皇帝老子看了高兴,给咱家封个大官,那可就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哈哈,这就对了,咱宋家没有孬种,到了京城也是好汉一条!啊不,是两条,我儿如今也是好汉!”宋虎确实是个直肠子,原本那点忧愁和愧疚,被宋庆几句话就打消掉了,立刻又恢复成平日那般豪气,大笑着从里屋出去,朝着厨房方向喊道:“儿他娘,赶紧做点吃的,都快饿死了,吃饱了还要去练兵,等着到北边找皇帝老子要封赏呢!”

    看着这个似乎什么都满不在乎,似乎只要有自己在,天塌下来也不会伤到家人,永远都充满好奇的父亲,宋庆也只是笑,他对这个父亲除了亲爱之外,余下的就只有敬重,不单是敬重人品,更是敬重这种勇赴国难的豪情壮志。

    如果自己没有穿越过来,他不知道宋虎能否升上百户,可宋庆却敢拿自己脑袋打赌,十几年后若是宋虎没有提前病死,那就肯定是抗击建奴战死的,一个民族再如何软弱,也总会有那么几根宁折不弯的脊梁。

    而这个脊梁,往往就在这些不起眼的小人物身上,至于那些开口闭口家国天下的,除了史可法等寥寥数人之外,其余的怕是都觉得水太冷,投不进那初夏的西湖。

    此去大有可为!

    宋庆在心中默念着这句话,学着宋虎方才的几下霸王步,缓缓走出里屋,也是朝着厨房方向喊道:“娘,我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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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临别众生(三)

    大战在即,徐州卫的每一家其实都差不多,和宋家一样,丁魁的家里面,如今也是一副伤离别的景象,只不过丁魁的老子却没宋虎那么看得开,他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军户,没有宋老虎那般本事,更没有宋老虎那般豪情。

    作为一个普通热,他只是想要一家人踏踏实实的过日子,虽然丁魁这孩子一向不打听话,如今更是成了卫所中有名的土霸,让他这个当爹的觉得愈发不踏实,可这并不代表他不喜欢这儿子,更不代表他能够看着儿子北上勤王而无动于衷。

    丁家俩儿子一个闺女,丁魁是家中长子,自然是要随军出征的,而且即便不调他出去,做为宋庆的头号心腹,他一样也要跟着徐州义勇们出发,因此这北上勤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再也不会更改了。

    老二丁茂和妹妹丁春,都不说话,闷闷不乐的坐在床头,听着老爹絮叨家里面的事情,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都是些陈谷子烂芝麻的往事,无非是丁魁小时候多调皮,哪次闯了祸之后,被他怎么收拾。

    往日提起这个来,丁魁保证不愿意,他本身就属于思维佻脱那种人,早就进化成半个陶渊明了,觉得家里人根本不知道他想什么,说的事情也跟他不在一个档次上,因此每当老爹絮叨他,他总是会不软不硬的顶上两句,然后转身离开。

    自从跟了宋庆之后,丁老爹虽说担心,可也知道儿子出息了,因此并不怎么絮叨他,只是如今很有可能一去就再也见不到了,老爹又开始了自己独特的絮叨,可丁魁却也没有离开的意思,更加不想去顶撞,他知道老爹这是拙于言辞,只有用自己最擅长的说话方式,来表达对他这个儿子的担忧,并在心中祈求神佛保佑,能让自己活着从京城回来。

    跟丁家的絮絮叨叨比起来,洛小北家中倒是没什么人说话,他爹依然是那副窝囊相,娘也说不出个道理,俩哥哥都是土里刨食的军户,给介绍去碧波池那边做事也不敢,倒是排老三的姐姐性子有几分泼辣,不过终归是个女儿家,凡事也拿不得主意,更是没法给家里做什么事,这个家里的大部分开销,其实都落在他这个最小的儿子身上。

    可如今洛小北要去打仗了,若是真有个三长两短,这个刚刚好起来的家,恐怕又会恢复到从前那般模样,洛家三个儿子,按规矩要抽去一个,爹娘原本打算从老大老二里找,可那俩实在是胆小的很,听说后都是大哭不止,最终也只能再次把这个扛起全家的任务交到小儿子身上,那个从前被认为不稳重的小儿子,如今已经成为了全家无可替代的顶梁柱。

    爹娘心中是有愧的,两个哥哥同样觉得愧对弟弟,可一辈子老实度日的他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出自己的愧意,他们不像洛小北那样充满朝气,充满着心狠手黑的疯狂气质,同样也不像洛小北那般口齿灵便。

    这种特质在原本的洛小北身上还只是初现端倪,并不如何明显,可自从他跟了宋庆,体内各种特殊因子都在短时间内被激发出来,并且伴随着一次次行动而愈演愈烈,以至于如今在家中,除了三姐洛小南之外,其余人都不大敢和洛小北说话,哪怕他在家中年纪最小,哪怕他自己的话也不多,可那种羊群中住进了狼的感觉,却是愈发的严重了。

    宋庆从前也打听过洛家的状况,得到详实信息之后,觉得洛小北能够出生在这种家庭里,并且这么多年没被磨平了性子,完全就是个异数,或者说是基因突变的现象。

    洛小北本人对于北上勤王打建奴,并没有什么紧张情绪,他是宋庆的死忠,不但是行动上忠于宋庆,心理上也同样忠诚,自从这消息散开之后,他在太多人脸上见到过畏惧、伤悲、恐慌,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情绪,却从来没有在宋庆的脸上看到过这些,这让原本被周围气氛闹得有些没跟没底的他,也慢慢变得正常起来,根本就没太当回事。

    他不明白什么叫做榜样的作用,只是单纯的觉得宋大人不怕,他就不应该害怕,这才是一个忠实走狗应该有的状态,见爹娘嗫嚅半天还是无话,便将碗里的几口饭扒拉掉,转身回了兄弟三个的房间,直接倒在最尾端的角落,盖上被子昏昏睡去,不知到了什么时候,他隐隐约约听到两个哥哥在自己耳边轻轻说道:“老四,哥哥对不住你……”

    那一刻,经常被宋庆形容为狼崽子的洛小北,竟然忍不住想要哭出声来,没有人知道这个十六岁孩子承受了多大的压力,一次次跟着宋庆去做玩命的勾当,一次次疯狂的冲向自己的敌人,然后得到从前想都不敢想的钱,吃着从前只能在远处观望的好馆子,每次在血腥和酒肉银钱的刺激过后,都会有一种恍如隔世的空虚,让他霎那间不知所措……

    我是家里的顶梁柱,宋大人也是,所以我不能哭,更不能让他们看见我哭,洛小北心中默念着这几句话,假借翻身的时候,将眼眶里流出的泪水蹭在了被子上,甩开了脑子里所有的杂念,用心的睡起了觉。

    这样的一幕,几乎每一天都在每一个家庭里发生,每个人都有不能输的理由,每个人同样也有坚强活下去的动力,尽管他们不知道十几年后的那场大变,可世道艰难从来都是如此,他们赶上了这个年代,就像是先贤和后代们也赶上了属于自己的年代,所有人都在为这个苦难民族的生存和延续,贡献着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哪怕他们自己对此并不知情。

    可无论是和情绪,是和缘由,日子终有过完的一天,喝过了乡亲父老的壮行酒,远征将士们豪气干云的迈开了前往京城的步子,却在走出熟悉的街道之后,亦步亦趋的转过头去,希望能够再一次看看前来送行的家人。

    大明崇祯二年十一月,徐州卫并徐州左卫共计五千七百人马,在卫所最大的校场誓师出发,北上勤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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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北上勤王(一)

    时间已经进入十一月底,天气一天一比一天寒冷,在徐州的时候,宋庆就觉得要比上辈子冷得多,可到了真正的北方地界之后,他才发现先前所经历的都还不算什么,这里才是真正让人煎熬的地方。

    他在徐州这个江北之地已经生活了快有一年,早已经适应这个气候更像江南的地方,冷不丁跑到北方来,还赶上个什么小冰河时期,真的是有些受不了,如果不是身上穿的足够厚实,怕是路上就会感冒。

    这还是他身子健壮的缘故,那些比较瘦弱的兵卒,走到一半就已经开始出现疾病,几乎每天都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得了风寒症,吸鼻涕的声音几乎就没有停止过,宋庆也真正体验了一把这个时代的艰辛,他们这些有供给的军队都是如此,天知道那些生死凭天命的百姓们要怎么活下去,也难怪后来那么多人造了反,除了**之外,天灾同样是个很重要的原因。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行军队伍走到现在,依然还算得上军容齐整,尤其他手下的军户和义勇们,在徐州时整日本宋庆操练的像狗一样,出来之后却真的能够显出效果,其余军户每天走上一半路程就会受不了,他们却能够用完满的精神状态走完全程,扎营的时候也显得井然有序得多,让不少军官都看直了眼珠,甚至还有过来讨教练兵之法的。

    还在徐州的时候,其实不少人对宋庆做代百户是颇有微词的,毕竟他太过年轻,现在也还没满十八岁,大部分人在这个岁数还都是普通一兵,哪怕是接了老子任的,最多也不过是个小旗,可如今人家却已经成为了代百户,而且谁都知道这个代字存在不了多长时间,只看王昌根本没有认命新百户,就能够大概看出这位新晋千户的意思来,就是要扶持宋庆上去。

    而且扶持宋庆还不止是王昌,指挥使和指挥同知等几位大人,似乎也对这种情况乐见其成,更不要说宋庆手中还有个民团,如果只计算武装力量的话,他几乎能是个千户了,若是加上他手下那群江湖人,怕是比一般千户的势力还大一些。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让很多中层军官对宋庆不太服气,认为他年纪太轻,难以服众,更加难以驾驭这么多手下,若是在徐州时候还好,可如今北上勤王,那是要见真章的,很多人对这个名气很大的徐州义勇并不太看好,更加不看好宋庆的领兵能力,临走时候还有人专门找过指挥使孙伯平,却被孙伯平直接赶了出来,说路上一切都能见分晓。

    到了路上一看,不少中层军官红了脸,那个一直不被她们看好的宋庆,居然能够将手下士卒操练成这般模样,如果说这还不算能力的话,他们这些人直接回家种地就好了。

    至于说宋庆指挥打仗的能力,这个暂时还没有验证过,不过宋庆本人很能打,这一点大伙儿全都知道,中层军官也没多少真研究过兵书战策的,下意识的就把将领能打和能指挥打仗混在一起,得出一条宋庆应该也很会打仗的结论。

    另外,宋庆部下的构成也很让人觉得新鲜,因为他们除了几百号人之外,还有二十几条大狗,最过分的是这些狗居然还都穿了衣服,每日很应景的跟在义勇们身边,看上去煞是威风。

    狗还只是一方面之外,关键是旗帜也很怪异,首先造型是正方形的,这在此次出征的队伍中算是独树一帜了,好在徐州义勇原本就是民团,规制和卫所有所不同,倒是也没人在意,不过旗子上绣着的那条狗,就着实让人感到好奇了。

    好奇,不是好笑,旗帜上的大狗宋庆可是足足让绣娘们改了三次,最终做成了这个恶狗扑食的模样,总之造型非常威猛,而这个时代也恰恰有犬马之劳的词儿,军中汉子们又尤其喜欢战马和大狗,因此没人瞧不起这旗子,反倒是有不少人觉得羡慕,若不是朝廷对旗帜早有规定,怕是路上就要有人对自己的军旗做些更改。

    宋庆此刻却没在想这些,而是想起了徐州的事情,临走的时候买卖交给了苏小乙,他没多嘱咐别的,也不打算派那些没有被抽调的军户盯着,因为只要他能够活着回来,自己的东西依然是自己的,若是战死在北边了,那自然一切皆休。

    再有就是那位周老爷,或者说是两位周老爷,自己这一趟若是时间不长还好些,若是真拖上几个月半年的,怕是周老爷就要动些别的心思了,他倒是嘱咐过苏小乙,自己没回来前不要与人相争,守住自己家业即可,也不知道就能能否做到。

    还有城北的孙满祥,城东的廖洪,说起来自己过来时间还是短了些,若是能够有两年的时间,哪怕是一年多的时间,他也能够将徐州外围彻底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不会像现在这样人在前往京城的路上,心里头却还要惦记着家里的事情。

    一句话,终归还是要在前线打得漂亮,并且将自己全须全尾的带回去,若是自己能够立下功劳,甚至上达天听,等回到徐州之后,一切问题都将不是问题,他会很轻松的彻底掌握徐州外围,甚至还能向城内拓展势力。

    正琢磨间,前面丁魁已经小跑着过来,嘴里吐着凉气道:“庆哥儿,快到济南府了,前头有安东卫和灵山卫的人,大人让各部原地休整,等会儿一起吃饭!”

    “灵山卫都到了?”宋庆多少有些意外,安东卫虽然也靠着海,但勉强还能算是内陆卫所,灵山卫和威海卫一样,那可是正经防着海边的,居然也派人出来勤王了,可见这次各处对这勤王大业的重视程度,大明的权威在这时候还是挺好使的,不过似乎也正是从这一次之后,天下各处指挥使和总兵们开始拥兵自重了,也不知究竟是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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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北上勤王(二)

    事实上,不光是灵山卫和安东卫,连威海卫都派人出来了,而且每一家的人数都不少,加在一起也有七千来人,如今都停在济南府城外,等待徐州的两个卫所,也不知是不是要作为邻居和地主招待一下客人。

    不过片刻之后,宋庆做客济南的梦想破灭了,五个卫所整整一万三千上下的官兵,吓得济南知府城门紧闭,用最快速度派人送来了各种酒肉食物,来派来一群城内的士绅,带着不知道多少银钱来犒军。

    这份钱出徐州的时候,其实宋庆也收到过一部分,都是当地父老出的钱,只不过徐州那边大伙儿似乎关系比较密切,送钱归送钱,却没什么明显的恐惧情绪,可到了山东这里却完全变了样,本地官员见了所谓官兵,都是一副如避瘟疫,如临大敌的姿态,就差没直接派人把他们打发走了,不过估计也就是因为不敢而已,否则怕是早就把他们直接轰到京城去。

    山东这边几个卫所似乎也习惯了,反正酒照喝,肉照吃,钱照拿,不进城就不进城,倒是徐州卫这边多少有些不适应,宋庆其实倒也知道如今官兵什么德行,去沛县剿匪的时候,同样也经历过这样尴尬的一幕,只是如今大军北上勤王,弟兄们都是一副踌躇满志,伸张天地正气的心思,却以大明官军之身,在大明之土被大明官员拒之门外,确实会有些丧气。

    只是这终归是山东境内,不是他们徐州老家,纵然有些不满,也只能先忍了,人家山东本地的兵马都没说什么,他们这些客军就更没法说,好在济南府也是名城,知府估计也怕把这些丘八们惹毛了,因此送出来的酒肉着实不少,各部扎营之后便开始埋锅造饭,片刻之后各种香气便飘散开来,原本因为不能进城而积攒下来的怨气,也就随之冰雪消融。

    山东人好客,当兵的更是豪气,偏巧徐州这边虽然总被人当做南方,但豪气汉子却是从来不少的,两边的营寨离得不远,吃饱喝足之后,便有不少人开始互相串起了门子,宋庆刚刚吃了个溜圆,这会儿却是懒得动弹,便找了块大石头坐下,享受了一下越来越珍惜的日光浴,正在浑身舒畅的时候,却听对面有个大嗓门喊道:“徐州卫那边的,哪个是宋百户?”

    “小北,去问问怎么回事。”宋庆心中好奇,却实在懒得自己去问,没精打采的吩咐道:“这里是人家的地盘,过去之后别惹事,问明白了就回来,听见没有?”

    “大人放心,小的明白!”洛小北微微一笑,转身便朝那边跑去,片刻之后又返了回来,身边已经是跟了几十号山东兵,看那样子颇为不善,丁魁是个老成人,立刻朝薛五、马强等人使了个眼色,徐州义勇们也有几十号人围了上来,将宋庆夹在核心,薛五手中拎着大刀,老远便喊道:“那边山东的弟兄,不知找我家大人有何事?”

    “听说你家大人乃是徐州卫头一条好汉,咱想见识见识!”山东兵那边领头看样子也是个百户,身量比宋庆还要高些,模样倒是和薛五有几分相似,相貌颇为粗豪,连鬓络腮胡子,眉宇间透着杀气,看上去便不是好相与的,一路走来虽说歪歪斜斜,可却透着一股子霸气,来到近前先将众人扫过一遍,这才拍拍胸口道:“本官乃是灵山卫百户田英,不知道哪位是宋百户?”

    “你找哪个宋百户?我还是我爹?”宋庆依旧是那副懒洋洋的模样,笑容也一直留在脸上,慢条斯理道:“徐州卫有两个宋百户,我爹自然是好汉,我可是赖汉一条,田百户不要找错了人。”

    “只找叫宋庆的,那是你爹?”

    “噗嗤!”丁魁最先忍耐不住,捂着嘴好一阵笑,其余人等也都毫不客气的哄笑起来,宋庆虽说治军严厉,但平素却没什么架子,只要你有本事,就能拿你当成自家兄弟,因此底下人虽然畏他怕他,却也爱他敬他,这种时候根本不管什么长官威严,先笑痛快了再说。

    宋庆自己也是笑了几声,慢慢站起身来,对那田百户道:“我瞧你老哥好歹也得三十上下了,可听说过谁自家给自家做爹的吗?我就是徐州卫宋庆,也别说那虚头巴脑的话,想比划比划是吧?那就来吧,正好闲的没事做呢!”

    他这一站起来,慵懒之气一扫而空,手里那些人命聚集成的煞气则取而代之,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尊钢铁塑造的杀神一般,虽然身量比那田英矮些,可气势上却隐隐还有过之,两厢平衡起来,倒可以算是旗鼓相当。

    那田英显然也是身上有人命的,立刻便看了出来,下意识的抽了抽鼻子,露出满意地笑容,点点头道:“不错,果然是条好汉,今日总算可以打个痛快!”

    两人都是军中猛将,而且在各自的卫所里也都很有名气,消息立刻传了出去,不到片刻的工夫,这边就聚了快一千号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包住,不时有人大声加油助威,过会儿工夫居然连两边的高级军官都注意到了,徐州卫这边两个指挥使全都凑了过来,跟着就是指挥佥事,还有王昌等千户,宋虎等一群百户,山东那边三个卫所也都快来齐了。

    这么多人瞩目,原本一场很普通、最多有些闻名斗气性质的比武,立刻就上升到徐州卫和山东卫所之间孰高孰低的性质上,两边的大人物们倒是没有明说,不过却有不少高级军官直接开赌,丝毫没把军规什么的放在眼里,指挥使也根本不管,似乎还有些乐见其成的意思,宋庆心中不免苦笑连连,本以为就是比划比划,看来还不得不使出真本事了。

    那田英显然也是这个心思,用同样懊恼的目光看向宋庆,两人还没开打,竟然先有了些同病相怜,心有戚戚然的感觉,倒也是一桩奇事,不过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自然也无路可退,田英这人锐气很盛,当即也不客气,朝宋庆拱了拱手,大喝一声已经攻了上来,硕大的拳头直取宋庆面门,方才还一片嘈杂的营地,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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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北上勤王(三)

    宋庆和人动手,无论是比武还是厮杀,都喜欢先发制人,他从来不觉得先发制人是什么鲁莽行为,相反倒是觉得这是一种自信,是对自己实力的自信,相信只要自己竭尽全力出击,就能够击败任何对手,因此不想浪费时间,更懒得去先摸清对方底细,直接杀过去就行,这种简单粗暴的行为模式,一直都是宋庆做事的惯例,并且一直无往而不利。

    只不过简单粗暴的先发制人,并不意味着他粗枝大叶,相反他是个非常仔细的人,每一次主动进攻时,都会留心算计着对方可能作出的反应,同时判断自己下一步应该如何去做,是进攻还是防御,或者要用什么小策略,提防对方什么变化,只不过这些算计全都掩饰在了他那副庞大身躯之内,因此有不少人都觉得他是个一勇之夫,匹夫之勇的典型。

    也只有丁魁这种跟他太熟,或者王昌那样对他仔细观察过的,才知道宋庆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绝对不会小看他,更加不会看轻他的先发制人,因为在他主动出击之后,往往会有各种事先埋伏好的小手段出来,让人应接不暇。

    只是今天宋庆的机会显然被夺去了,对面的田英性子比他还急躁,已经抢先打了过来,宋庆倒也没有先机被夺走的沮丧感,反倒是微笑着开始和对方过招,先用胳膊将田英拳头架住,体会了一下对方那比起自己不差多少的力量,随后展开身法,慢慢悠悠的和对方游斗起来,不过十几招的功夫,他就已经把对方的底子全摸透了,基本做到了然于心。

    这田英和自己差不多,最擅长的应该也不是拳脚,看他右手虎口处粗厚的老茧,估计是常年握刀的积累,至于说拳脚方面,这人其实还不如薛平,薛总旗虽说也是手下败将,但拳脚功夫可是很齐整的,说是武艺精熟都不过分。

    只不过薛平和自己想必,力气上面差太多了,因此总会有些缚手缚脚,所谓一力降十会,薛总旗当初之所以摆阵,有很大原因是输在了力气和气力上,硬碰硬的根本招架不住,加上年纪也比较大,最终被宋庆击败。

    不过这田英力气却真不小,而且看模样也就三十上下,正是强壮的时候,宋庆知道自己如果和对方来硬的,估计最后取胜没问题,但自己怕是也要受伤,而且两个力气很大的人死拼,最后很有可能是两败俱伤,因此倒不是在招式上头找找便宜,看看能否用个巧劲将对方击败,看这田英也是条好汉,估计败了之后不至于无理取闹,觉得自己胜之不武。

    作为一个行动派,心到手到是宋庆的一贯准则,心中刚刚想到这里,拳法已经焕然一新,先前那种大开大合的招式不见了,转而和田英转起了圈子,绕着这高大汉子到处溜达,遇到攻击也不还手,最多将对方拳脚架住,然后继续大绕特绕。

    这种打法田英显然很不适应,宋庆身高一米八多,他却比宋庆还要高些,差不多要有一米九了,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里也算绝对的高个子,更不要说是这个时代,也绝对是巨人般的存在。

    而具有这种身高的特点有两个,第一个就是你很能唬人,一般人别说跟你动手了,看你都会很害怕,真打起来同样也会觉得非常吃亏,毕竟你手脚都比别人长些,自然也就能多占便宜,只要力量足够,让对方不敢近身,你就可以通吃了。

    但第二个特点就比较麻烦了,因为一旦遇到和你武艺相当,力气也差不多的,这身高就成了很大的问题,因为太高意味着你下盘不稳,宋庆上辈子认识个一米九的姑娘,平常出去只能穿球鞋,高跟鞋走几步就能摔跤,更不要说跟人打架了。

    田英就是如此,如果宋庆只跟他硬碰硬,虽然下盘需要注意,但还没那么严重,可现在宋庆开始绕圈子了,他立刻发现自己根本跟不上人家,每当他出拳的时候,最初宋庆还要格挡一下,到后来根本就打不着人,反倒是宋庆通过偷袭打了他几下,这让他觉得分外郁闷,有心想说对方胜之不武,却始终张不开这个嘴,因为最初时候宋庆已经展示出了自己的力量和武艺,根本就不比他差,如今人家这不过是转变了策略而已,完全在比武规定范围之内,他又能说什么?

    比武进行了快一盏茶的工夫,围观的差不多都看出来了,宋庆这就是在跟对方耗着,然后寻找一次将田英击倒的机会,山东那边几个卫所长官已经在叹气了,这田英在整个山东都是有名的好汉,因此没有谁觉得他拿不下徐州卫的一个百户,可现在看起来恐怕还真的危险了,徐州卫这边也不知从哪蹦出个怪物来,竟然比起田英丝毫不差,脑子更是远远超过。

    又过了几个回合,宋庆转到田英背后,却突然听了下来,早已经被绕得不厌其烦,正寻思抽冷子打闷棍的田百户大喜过望,下意识的转过身去,抡圆了就要打上一拳,却听身后长官喊道:“田英小心,别转过去!”

    田英只是性子莽撞些,人却并不傻,否则也练不出这一身好武艺,那长官喊出声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不对了,宋庆应该是给自己下了套,可他身躯太过庞大,转身动作已经做了出来,再想调整根本不可能,宋庆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当他将身子彻底转好,右臂还抬在空中时,前面身子已经是空门打开,站在他面前五尺开外的宋庆突然暴起,一个转身侧踹撞了过来,巨大的力量将田英瞬间击中,强烈的疼痛感也随之传来。

    田英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飞起来了,而周围的景物正在快速移动,不知道究竟飞出去多远,总之当他落地的时候,听到周围不少袍泽弟兄们齐声叹息,还有人在痛骂自己押错了宝。

    他知道,自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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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风声鹤唳(一)

    宋庆和田英的战斗只是个小插曲,就像是徐州卫所与山东的相遇,同样也是个小插曲而已,这一趟的主旋律是勤王,所有军队的最大任务是将后金兵堵住,不能让京城和皇帝陛下受到袭扰,这才是他们该做的事情。

    田英是个挺不错的人,无论是武艺还是品行都很不错,在被宋庆用并不太光明正道的方式打败之后,他没说什么胜之不武,更加没有说宋庆使用阴谋诡计,而是傻呵呵的坐在地上笑着,拍拍手说老子认输,老子请你喝酒去。

    这种豪迈做派,自然很对宋庆的胃口,两边的高级军官们也都很有面子,虽说是田英输了,可他这番做派却没丢山东卫所的脸,而宋庆胜了之后风度也很高,亲自将田英拉了起来,言语之中也很客气,完全没有胜利者那种骄纵姿态,这都让人印象颇佳,一场有可能引起两军尴尬的比武,就这样在无形中化为乌有,甚至双方还因此更加亲近了些。

    宋庆和田英的交情也在后面两天疯狂增长,田英这人是个直肠子,而且特别服有本事的人,两人后面又较量过一次,这次却是比的兵器,田英那口大刀上下翻飞,最后却被宋庆一枪指在咽喉上,堂堂正正的赢了一场,自此之后对宋庆更是佩服,每天都要跑过来喝酒吃肉,因为是在山东境内,还充当了半个导游,给徐州卫的军户们指点各处风景。

    只不过,这种日子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当徐州卫赶到京城的时候,十二月上旬已经过了一半多,山东三个卫所的兵马在半路上就接了调令,去了别的地方,分别的时候,田英居然还落泪了,一副舍不得阶级兄弟的意思,倒是让宋庆很不好意思,毕竟他跟这大汉交情不错,可终归也没怎么走心,只是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人而已,想不到对方却真拿他当兄弟了。

    好在他这方面经验非常丰富,立刻给田英下了赌约,约定双方在京城比赛杀敌,谁杀的敌人越多,等将来再见面的时候,输掉的那个就要请客吃饭,田英对这个赌约很感兴趣,总算是止住了嚎哭,和宋庆击掌为誓,活蹦乱跳的走了。

    双方分别之后,徐州两个卫所则继续前进,一路走到京城东面,这才接到命令,叫他们就地扎营。

    可还没等营帐扎好,老远便看到一阵黄褐色的烟尘卷起,摆明是有骑兵过来,孙伯平不敢怠慢,立刻叫人摆开阵势,同时派出探马过去查看,没过多久探马回来,身后还带了一大片留着金钱鼠尾的辫子兵。

    这还是宋庆头一次见到这个时代的后金部队,也是真正感觉到清宫戏不可信,那条又粗又黑的大辫子都是骗人的,前期和中期根本没那扮相,眼前的金钱鼠尾才是真迹。

    或许是见徐州卫人多,营盘又摆的扎实,而己方人数方面确实不占优势,这里也没有被攻陷过,还算是明军的地盘,在徘徊了一阵之后,最终还是没有发起进攻,而是射了一轮箭之后,耀武扬威的离去。

    宋庆注意观察了一下,不少徐州卫的军户们都是跺着脚大骂建奴猖狂,可却也有不少人松了口气,甚至还有露出畏惧神色的,这些人都是头一次见到后金的军队,想来也算是感受到危险气息了,抛开个人感情不谈,这个时期的后金军的确强大,哪怕放到全世界都是有数的强军,而明军大多承平日久,有数的边军也都被后金打怕了,很难鼓起勇气来。

    也难怪他能够在这里见到人家的骑兵队,按照他那不太扎实的历史功底,只记得后金应该是打下了永平和遵化这些地方,然后兵锋直抵京师,可照眼下这局面看来,恐怕还没那么简单,南边一些地方到处都是人家的游骑。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大军就地扎营,然后熟悉周围环境等等,宋庆对这些非常看重,主动请缨去做,孙伯平当然不会拒绝,让他领着手下军户和徐州义勇一起出发,先把周围的敌友关系探听明白再说。

    孙伯平有自己的考虑,这一路上的行军他都看在眼里,宋庆手下无论是卫所的军户,还是新近建立的徐州义勇,其军纪和战力都为徐州卫之冠,尤其很多人都是见过血的,甚至有不少直接杀过人的,比起其他大部分卫所军户强出不少。

    同时,宋庆的人也是眼前唯一派出去就能打的队伍,方才的后金兵马他也看到了,凭良心说他没什么把握,如果派出其他队伍,万一再遇到后金的骑兵队,说不定人家瞧你人少,直接就扑上来了。到时候什么结果谁都能想象得到,如果没有几倍于敌人的数量,他可不敢去跟后金打仗,更加不想消耗手上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只能把最强战力当探马用。

    宋庆倒是没那么多想头,在真正见到后金的兵马之后,他和这时代其他军官最大的不同,就是他想要主动求战,而不是躲在后面避战,让其他部队先去消耗,他心里很清楚自己或者汉人最大的敌人是谁,反正早晚都要打的,那就不如早点动手,即便是打不过,也好知道对方强在何处,己方弱在何处,这样才能够逐步改进战力,最终战胜对方。

    当然,敢打想打并不等于找死,若是周围有上千号人马的后金兵,打死宋庆都不会只带着几百号人出去,不过这附近应该还没到那份上,也就是些过来查探情况的游骑,就像刚才那一股,人数都在百八十人上下,有的甚至更少,这样的队伍若是撞上了,不妨就和对方打一次,除了能够锻炼自己的队伍之外,也好看看后金兵的战斗力究竟有多强。

    唯一有些不方便地方,就在于他手下没有骑兵,无论是当初的军户,还是后来的徐州义勇,都是实打实的步兵,因此也只得找孙伯平又要了些探马,也不用跑出太远,只在队伍周围游荡即可,遇到突发情况立刻过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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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风声鹤唳(二)

    离开徐州卫的大营,宋庆的情绪立刻紧张起来,尽管他上辈子胆子就大,这辈子更是做了不少杀人放火的事情,可那终归是在徐州乡间的勾当,对手最强的只怕也就是苏小乙那伙儿人了,其余盗匪甚至都不在话下。

    可如今是打仗,而且不是剿灭什么流寇,是对阵这时代亚洲最强大的部队,甚至是世界最强的部队之一,他手下这些只见过血,却还没有经过大阵仗的队伍是否能行,他心里也没什么底气,如今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看看究竟能发会到什么程度,这支部队毕竟是自己发家的本钱,早晚要拉出来和人家比划比划的,因此虽然心中没底,却也只能硬着头皮上来。

    探马早在出发时就已经先放了出去,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人回来报告情况,直到离开大营快五里地,暂时还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周围虽说有人发现了后金的游骑,但大多只是单纯的刺探消息,哪怕见了他们这些放单的探马,也没有过来攻击的意思,老实些的各自离开,胆子大些的则大声叫骂几句女真话,然后十分傲气的离去。

    截止到目前,接到的消息还都算不错,后金那边似乎刚刚过了第一轮攻势,现在正在休整,或者策划下一轮的进攻,当然也应该有一部分人正在劫掠,而且各地明军也已经逐渐抵达京城,近期内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攻势出现了。

    连续两天的时间,宋庆一指领着自己的人手在附近巡逻,虽然总是会遇到游骑,但并没有爆发战斗,这让他在松了口气的同时,也觉得有些可惜,毕竟这是大战之前的宁静,也是可以练练兵的好时机,可以让部队对后金军多少有个印象,若是错过了这段时间,等将来真的打起来时,恐怕就没那么好应付了。

    丁魁却没这么轻松,自从那天见过后金那百十人的骑兵队后,丁大官人就一直心里打鼓,觉得这一趟怕是凶多吉少,今日领兵出了门,走到半途中的时候,就瞅个空子跑到宋庆身边,先是重重的叹了口气,随后才满是哀愁的说道:“我托人去其他地方打听了一下,京城附近就要开打,据说已经有其他地方的兵顶上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咱们!”

    说到最后那句的时候,丁魁明显有些没底,呼吸都变得粗重了些,宋庆笑道:“怎么,觉得不踏实了?”

    “能踏实吗?”丁大官人愁容满面道:“那天的后金兵你也不是没看见,咱们徐州卫算不错的,可遇上人家的兵,我觉得三五个能打一个就不错,而且我听说那边很多都是骑兵,加起来就是六条腿,六条腿打两条腿的,怎么算都是人家赢啊,这两天我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遇上那些后金的马队,到时候真打起来,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回徐州了。”

    “现在有多少人这么想?”宋庆多少觉得有些意外,原本出征的时候,大家士气还都挺高,包括在路上跟山东的卫所一起,那时候似乎也没这么多事,可自从那天遇到后金的骑兵队后,似乎士气一下子跌落下来,平时挺活泼的人,这会儿也都显得有点闷了,更不要说那些原本就有些惧意的,如今连丁魁都是这种看法,看样子自己还真是小看这问题了。

    事实上丁魁自己也不知道有多少这么想,不过连续两天的出巡,虽说没有遇到敌情,但士气越来越低却是真的,便大概将自己看到的东西讲了讲,末了得出一个结论来,如果再不想想办法,到时候真遇上敌军,只怕会被人家一击即溃。

    “明白了,你去叫探马过来。”

    “啊?”丁魁有些不太明白,指着刚刚回报军情,正准备再次出发的探马,问宋庆道:“你刚才不是已经问过他了?还有什么事情?”

    “你去叫就是了。”

    “好,听你的。”丁魁转身朝那探马跑去,片刻工夫回转过来,先把人交给宋庆,然后站在旁边看戏似的说道:“人带来了,你打算干什么?”

    “你这是病,得治!”宋庆白了他一眼,转头对那犹自不知何时的探马说道:“你再出去一趟,见到有后金骑兵的,就给我叫过来,直接叫到这边!”

    “把后金骑兵叫过来?”那探马似乎没太听明白,又显得有些为难,摇摇头道:“大人那后金骑兵见了我们之后都是离开,我怎么叫过来啊?”

    “骂人会不会?”宋庆怒其不争的喝道:“见了他直接开骂,他要是听不懂汉语,你就朝他比划手势,反正是看不起他那种,再不行脱了裤子朝他撒尿,我不信他就能忍得了!”

    “这……”探马显然是个很正派的小伙子,听说这么下作的手段,脸顿时红了,可看宋百户似乎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脸上要多严肃有多严肃,只能艰难的点了点头,转身向战马跑去,一边跑还一边松开了裤带……

    “多实在的兄弟啊,我徐州卫有这种人才,何愁打不过后金!”

    丁魁对这话不作任何评价,眼观鼻鼻观心的盯着地面。

    队伍再次出发,行进的速度特意放慢了不少,宋庆骑在马上,大声讲起了荤段子,而且都是二十一世纪的明朝改良版,当兵的除了酒肉武艺之外,估计也就好个婆娘话题,几个段子讲过,士气顿时恢复不少,尤其其中的一个还涉及到了后金妇女,让不少性格奔放的汉子敞开笑了一回,不时有人大声喊道:“大人,咱什么时候也跑到辽东打一场,抢他们几个婆娘回来!”

    这种效果让宋庆很满意,他知道这么丑化敌人不太合适,可如今队伍里很多人对后金兵有强烈的畏惧心态,如果不用这手的话,怕是一时半刻还真没法改的过来,见众人情绪高涨,也大声笑道:“你这话老子记住了,等将来去辽东打仗,老子一定带上你,让你抢几个婆娘回家暖床!”

    “谢大人赏!”糙汉子们再次哄笑,不知谁带头唱起了徐州当地半荤半素的小调,片刻之后整个队伍都跟着嚎叫起来,让原本还有些担心的丁魁目瞪口呆,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么简单粗暴的方法,居然会有如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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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风声鹤唳(三)

    作为一个拥有络腮胡子的文艺青年,丁魁做事从来都是很讲究方式方法的,可自从跟了宋庆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开始往粗糙的方向发展了,当然宋庆本身没要求他做过什么,可身在这个团体里面,他不可能不受影响。

    如果只是潜移默化倒还罢了,可偏偏丁魁这人特别敏感,他几乎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变化,却又对此无能为力,甚至不知道这种变化究竟好还是不好,每当他想要重新找回那个文艺青年时,却发现自己很头疼的问题,被宋庆用简单粗暴的方法轻易解决,那种纠结感就开始困扰着他,直到下一次试图回潮的想法出现,以及再一次被现实打压,才算是一个圆满轮回。

    这次也是如此,丁魁心中一直在念叨着宋庆的方式太粗暴,可偏偏效果又真的不错,他再一次纠结了,同时他也很想看看,那个探马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凭借跟宋庆很长时间的经验,他已经差不多猜到过程是什么样了,现在只想印证一下自己的思路,顺便看看效果究竟如何。

    过了一阵之后,探马终于回来,他歪歪斜斜的骑在马上,裤带依然是松垮着的,身后则跟着两名后金的骑兵,正在用女真话不知道骂着什么,总之看起来是被激怒了,而且愤怒程度很高。

    见手下办事得力,宋庆表示满意,老远便朝那探马喊道:“尿了?”

    周围军士不明就里,见那探马裤带歪斜,顿时便是一阵大笑。

    “回大人话,没尿!”纯洁小探马面红耳赤的为自己正名,随后老老实实禀报道道:“本来想尿来着,可前头那个似乎听得懂汉话,我艹到他第三辈儿祖宗的时候,他就已经朝我冲过来了……”

    “行了,没你事儿了,回到队列里歇着,把裤带给我扎好了!”宋庆大笑一阵,指着那两个不知是否还应该继续靠近的后金骑兵,朝情绪明显不错的手下们喊道:“知道你们以前没见过这些鞭子兵,一路上又听了不少传闻,心里头一直没底,今日就叫你们见识见识,看看这些辫子兵跟我们有什么不一样的!”

    说罢,宋庆纵马提枪,在众人目瞪口呆中冲了过去,直取那两个还在犹豫的后金兵,丁魁几次想要把人叫回来,最终却还是强忍着住了口,他也想知道后金兵究竟战力如何,如今他们本事最大的就是宋庆,虽说叫长官亲自出手不太合适,可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没看那薛五也在阵中看着,想等着瞧胜负呢,自己武艺只能算是勉强可以,这种事还是别搀和的好。

    两个后金的骑兵也很意外,他们刚刚没找谁没惹谁的骑着马溜达,忽然蹦出一个明军哨探来,其实这种哨探最近几天见得多了,不过对方都没有要过来的意思,他们知道这附近有明军大队,因此也没有交手的意思,只是会做出些侮辱性动作,或者隔着老远骂上几句,对方胆气壮些的会还嘴,胆子小些的干脆立刻跑开,这早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成自然的东西。

    可今天过来这个却属于另类,不知道是黄汤灌多了,还是脑子不清醒了,非但没有离开,反倒朝他们破口大骂起来,偏生这俩中有一个还是勉强能听懂汉话的,听了几句之后总算反应过来,就此展开追击。

    来之前他们不是没有想过,对方是打算把他们引过去,然后聚而歼之什么的,可出于对自己武艺和马术的自信,两个后金骑兵根本就没当回事,人少了直接杀掉,人太多的话也能逃得出去,因此毫不犹豫的追了过来。

    追到这边之后,发现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有七八百人的队伍正在等着他们,只是对方一直没有要过来包围的意思,他们也就暂时没动,想看看这伙儿明军究竟要做什么,谁知道居然看到这么瞠目结舌的一幕。

    今天这些明军都疯了吗?有一个朝自己这边破口大骂,甚至要解开裤带的还不够,现在居然还有一个打算过来送死的?看那架势是要和我们单挑?

    三国演义这书已经出现不少时间了,在大明这边一般都当做是小说评话,可在后金那边很多人却当做兵书,在后金那种半军事化的地方,推广起来特别方便,很多人都能知道几个其中的故事,也对那里面的大将耳熟能详,单挑这个词汇自然更加不会陌生,眼见宋庆纵马提枪冲来,两个后金兵对视一眼,那懂些汉话的双腿一夹马腹,抢先迎了上去。

    在关外和明军的关宁军打了多年,后金兵却是越打越强,若是攻城可能还要小心些,这种野战没人拿明军当回事,反应慢的那个心中十分懊悔,抢得头筹的自然就是志满得意,可冲出去之后他却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忘了些东西。

    兵器!

    没错,就是兵器,那后金兵手上只有把马尾刀,而宋庆却是拿着大枪的,若是步战还好些,可如今却是马战,未免会有些吃亏,可他对自己的马术和武艺很有自信,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即逝,根本没有想要后退的意思,那样肯定会被同伴嘲笑他胆怯的,后金兵咬了咬牙,右手已经将刀狠狠攥住,慢慢的抬了起来,只等两马错蹬的时候砍出去。

    在他心中,终归是对宋庆存在鄙视情绪的,如果是换成一个拿着长枪的后金兵,他保证不敢如此大意,可眼前这个是明军,见到他这副要拼命的架势,怕是还没等到两马错蹬,身子骨便已经软了吧?

    出于习惯使然,他在最后那段距离的时候,下意识的嚎叫起来,作为一个曾经的野女真,当年他在林子里打猎时,就喜欢用这种叫声吓唬那些狼虫虎豹,然后在上前拼命,效果一直都很不错。

    可今天却有些奇怪,除了他这模仿野兽的古怪声音外,他还听到了一阵狗叫,他用余光扫了扫周围,并没有发现有狗,对方阵中倒是有几条,可却很老实的闭着嘴巴,那这声音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难道是,眼前这个人?

    想到这里的时候,那后金兵已经觉得不太对头,作为一个不错的猎人,他天生就对危险气氛很敏感,可当他意识到这一点,并且确定发出狗叫的就是眼前之人时,一道略有些暗淡的银光,已经从斜刺里飞了过来。

    两马错蹬,宋庆的长枪依然雪亮,枪尖上盛开了一抹殷红,在这肃杀的气氛之中,慢慢变成一种略带诡异的亮色,而从他身旁经过的马匹上,却已经没有了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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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士气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世界上没有人是不怕死的,区别只在于你要怎么做,跟我冲和给我冲会呈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当官的掉头就跑之后,基本上也就不必动员士兵了,大家都知道应该怎么做。

    通常来讲,带兵打仗也就这么三中做派,可宋庆现在却超出了这个范畴,他的做法很让人瞠目结舌,你们站在那里看着,看我给你们冲一次,顺便让你们见识一下后金兵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又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丁魁已经想到了开头,可还是没想到结局竟然来的这么快,而且这么轻而易举,那看起来比野兽好不了多少的后金兵,就这么被宋庆一枪戳下了马,倒在地上连哼都没哼便死透了。

    长官以身作则,下属自然知道怎么去做,不过这里明显狼多肉少,几百号人全冲过去并不现实,那后金兵骑着马呢,而且现在显然已经被宋庆吓住,正琢磨着是否要拨马而走,末了公推薛五出来,向那幸存的后金兵发起挑战。

    如果是单挑的话,后金兵从来不会怕谁,见只有薛五一人大跨步走来,连匹马都没有,也便从马上翻身滚下,气势汹汹的走了下来,宋庆脸上毫不变色,心中却多少有些惊讶,若是这场合换了明军,别说是一个人了,有几十上百也给吓跑了,可这后金兵就是敢过来,而且竟然还敢放弃可以让他逃生的马匹,只凭这战心来看,两边便不是一个档次。

    念及于此,宋庆大喝道:“薛五,老子一个回合,最多给你五个回合,必须把这建奴斩了!”

    “大人放心,属下用不了五个回合!”薛五单手握刀,身子略有些斜的站在原地,空出来的左手缓缓抬起,指着那后金兵道:“贼奴还不过来送死!”

    那后金兵不懂喊话,可猜也能猜出大概什么意思,看宋庆没有插手的意思,也不见他如何胆怯,哇哇大叫着便扑了过来,手中马尾刀高高举起,朝薛五脑袋劈去。

    可还没等刀身下落,薛五已经动了,他宽大的躯干并没成为速度的阻碍,反倒显得像只灵活的怪猿,迅速抢到对方面前,双手紧握刀柄,猛地向上一台,竟是在那后金兵身上从下到上砍出一条血线,随后前脚为轴转了过去。

    沃茨奥!宋庆现在就想说这句话,这他娘就是居合剑的中国大刀用法啊,不过日本刀相对较轻,而且还要借助刀鞘的摩擦,在没有刀鞘并且刀身较重的时候,恐怕也只有薛五这种力量型能够玩得出来。

    被这招砍中,那后金兵显然是没救了,似乎有些不敢相信的看了看薛五,又看了看,自己身上崩出来的血浆,双眼逐渐失去神采,身子慢慢软倒在地,几乎就在同一时间,身后的军户和义勇们响起了如雷般的喝彩声。

    宋庆也是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将大枪别在马上,对薛五道:“你这是跟倭人学的手段吧?”

    “大人好见识!”薛五也有些意外,不过很快便归到了能者无所不能的理论之内,有些得意的笑道:“当年跟着家父学武时,家中曾经养着个倭人的剑客,因为兵器不合,也没跟他学过什么,只是见他那居合术有些门道,便想法子移到了自己这大刀上面,不过这招只是单对单时候有用,人多便没法使了,算是个江湖把式,比不得大人军中杀敌的枪术使用!”

    “很不错了,后金兵没一个好对付的,刚才若不是仗着兵器长,那厮又轻敌的缘故,我也没把握一枪毙命。”宋庆很是赞赏道:“等回头有时间的时候,把你这手教给用刀的兄弟,关键时候也能保住条性命!”

    “属下一定尽力!”薛五拱手应命。

    “嗯,回去吧。”宋庆朝他点了点头,再次看向手下七百人马,果然见之前的颓丧气势减轻了不少,毕竟是两个辫子兵在他们眼前惨死,而且每个都是一招毙命,无形中让他们增添不少信心,更是树立了一种观念,这些鞭子兵也是人,中刀中抢同样也会死掉,有了这个观念之后,虽然依然知道敌人不好对付,但总不至于像见到恶鬼似的毫无抵抗意志。

    “都看见了,宋大人和薛头领斩杀两名真夷!”洛小北反应最快,人也很是机灵,最初还不太明白怎么回事,这会儿却已经看出端倪,立刻在人群中抢先喊了出来,并迅速冲出队伍,和李三郎一人一个扑向尸体,顷刻间割下首级,高高举过头顶,队伍中胆大些的立刻跟着狂叫起来,胆小些的则慢慢去适应这有些恶心的场面。

    可无论是胆大还是胆小,这支徐州卫和民团的混编队伍的确发生了变化,他们敢于作战了,沿路上又遇到几拨后金的游骑队伍,宋庆只是长枪一招,大队人马便迅速压了上去,各种污言秽语和狗叫声不绝于耳,直到将那些游骑吓走为止。

    “这就不错,若是再有支百八十人的队伍过来,让咱们打一打,那就更好了!”宋庆骑着马走在最前面,似乎在喃喃自语,可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偏向丁魁那边的,见对方眼神依然闪烁,便哧哧笑道:“老丁,我可比你小不少呢,后面那些弟兄基本也没有比你大的,都知道你是我的心腹,可要做出个样子来让大伙儿看看啊!”

    “你就那么想打不成?”丁魁苦笑着道:“这可不是在徐州剿贼,这是在打辫子兵,方才你和薛五那个根本做不得数,若是人人都是你这般身手,我自然是不担心,可咱们的人有几个能比上你们,真要是撞见对方大队,那会死多少人?”

    “那怎么办?不打的话,我们难道站在那里被人家砍?”宋庆语重心长道:“**哈赤当年不过是李成梁家奴,可如今他的儿子都能打到京城来了,能到京城就能到山东,天知道下一次会不会打到徐州,到时候你还不打吗?”

    “这……”丁魁本能的想要反驳,可却不知道该如何驳起,因为他很清楚宋庆的话是对的,后金这一次能打到京城,天知道下一次能否打到山东,山东下面可就是徐州了,到时候自己还能怎么办?继续逃避吗?

    正在恍惚间,远处探马再次跑了回来,依然是那个裤带松弛的小伙儿,兴奋中带着几分紧张,老远便朝这边喊道:“大人,前方出现敌军马队,应该是来时遇到的那一股,差不多有百八十人,朝咱这边过来了!”

    “总算来了!”宋庆吁了口气,脸上竟然浮现出几分略带神经质的色彩,转过头去道:“老丁,你看好了,这一仗只要咱俩不死,手下这批弟兄不死,咱早晚就是天下第一强兵……全军列阵,准备迎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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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终于到来的战斗(上)

    宋庆练兵极严,从来都是肉包子加大棒的组合,还引入了竞争机制,以至于听到列阵号令,所有人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队列位置,将长枪高高举起,各处军官则拿着兵器站在身侧,用最快速度检查自己部下的状态,几乎已经成为了一套机械化的动作,每个人根本不必指挥,脑子里自然会浮现整套动作要领,并且毫不犹豫的去把自己负责的部分做好。

    顷刻之间,七百多人的队伍排列整齐,远远望去犹如群山峻岭,森森树林,虽然还没有到不动如山的程度,却也算得上是一支强兵,最重要的是他们见过血,哪怕只是徐州附近的土匪,可那终归也是人命。

    宋庆已经从马上下来,站到了队伍的最前排,尽管他的马术还算不错,骑在马上也会占些便宜,可如今所有人都在地上站着,他这个领头的自然不能搞什么特殊,这是狗营成建制之后的第一场硬仗,他要让手下的弟兄们觉得,他这个长官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而且一直会顶在最前面,只有这样弟兄们才会跟着他前进,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如今在徐州卫中,宋庆的人马最出名的并不是狗营,而是双枪兵这个名号,这个双枪兵自然不是步枪和烟枪,而是长枪和短枪,因此自己搞不到火铳,而且考虑到中国人体力较差的问题,宋庆没有选择四米长枪,而是用了差不多三米上下的那种,扛起来非常拉风,专门用来克制骑兵,除此之外每人身后还背着一杆短枪,大概一米三四左右,用作近战肉搏,他其实想要把短枪换成大刀,但考虑到价格问题,只能暂时放弃,反正他自己擅长用枪,干脆就让手下跟他一起练习枪术。

    当然,他还精挑细选处八十名精于进展搏斗的,每人分发长刀和盾牌,开战前现在前方挡箭,敌军骑兵冲过来时迅速后撤,将前端让给长枪兵们,等到混战时再重新杀出,这些东西几乎耗掉了他最近几个月四分之三的收入,有些还是孙伯平白送他的,这打造军队的艰难,宋庆算是真心有了体会。

    至于他自己用的,依然还是那杆两米上下的铁家伙,只不过背上的却是五根标枪,从数量上来说达到六杆,倒是绝对够资格充任这支双枪兵领袖的。

    片刻之后,方才探马看到的后金马队出现在眼前,虽然无法判断究竟是否最初见过的那一伙儿,但人数上的确是差不多的,大概在八十到一百出头之间,最前面的七八个人披着铁甲,其余的则都是皮甲。

    这一支,大概就是深入北直隶南部的游骑主力了,之前遇上的最多不过七八人或十几人,有的甚至只有两三人,如此多的数量聚在一起,显然是起到居中调度作用的,也就是将这支游骑打垮之后,附近基本就肃清了。

    “举枪!”宋庆大声喊道:“未经号令不得擅自出战,敢有逃跑者一律斩首!”

    逃跑的暂时还没有,方才宋庆和薛五大显神威,将军心提上来不少,如今对方虽说都是骑兵,但人数却只有他们十分之一多点,因此众人还都满怀信心,尤其看到宋庆站在最前面,更是像有了主心骨一样,将手中长枪高高抬起,等待着下一步的命令。

    对面的后金兵马显然也很意外,这支八十来人的队伍已经在附近游荡了好几天,最初的时候是有一百多人的,不过经过几次和明军的厮杀,付出了二十来人的代价,可死在他们手上的明军却有五六百。开始的时候还有刚刚赶到附近客军不明就里,和他们打了几场,可在死伤惨重之后,最近几日已经没人敢再跟他们对抗,只有超过千人的大队才敢勉强对峙,人数少些的从来都是掉头便走,他们则在追杀一阵之后收缴兵器和财货,算是赚的钵满盆满,这一趟入关当真好收成!

    若非嫡亲哥哥是牛录,只怕这样的好差事也轮不到自己,额尔瑾看了看马脖子上挂着一串明珠,有些兴奋的咽了咽唾沫,再看看眼前那支几百人的明军,轻蔑的笑容浮现在脸上,这大概又是从哪里赶过来驰援的队伍了,看样子还不知道自己的厉害,等再把这支兵马拿下,差不多也就该回去了,之前在遵化抢的那几个婆娘还没受用,天知道会不会被哥哥捷足先登,后金可没有兄弟妻不可欺的规矩,更何况又不是自己的老婆,只是几个抢来的明人女子,被夺走的可能性很大。

    若是自己也能当上牛录就好了!

    想到这里,额尔瑾再不犹豫,将手中那把抢来的雁翎刀高举过顶,双腿狠狠一夹马腹,连句鼓舞士气的口号都没有,便风驰电掣的冲了过去,而手下的后金兵马也确实不太需要口号,这一路上他们只在重复三件事,冲锋、杀人和抢东西,这根本就不需要谁去动员,只要将对方杀败之后,就又能够添上一笔进项,这种好事没人不愿意做,只会怕没别人抢的多。

    八十多名骑兵的冲锋是很可怕的,宋庆原本以为,只有千军万马才会有那种磅礴气势,可今天却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那种一往无前的决心,哪怕只有十几个人,看上去也会是惊涛骇浪。

    对方的气势起来了,或者说一直就没弱下去过,现在要看的就是自己这边了,他知道几个月的时间并不太长,可他已经竭尽全力去做了,并且多次带着这些人出去杀人见血,如今就是检验这段日子成果的时候。

    远处的后金兵已经开始射箭,八十名刀盾兵迅速将盾牌竖了起来,宋庆手下除了军户出身的士卒之外,大部分人都没甲,毕竟义勇是他自己掏钱养的,暂时还配不起那么多,因此除了刀盾兵顶在前面外,有棉甲的军士也都站在前排,那些只穿着战袄的则缩在后面,不时有箭头戳在盾牌上的突突声,不知哪个倒霉蛋运气太背,成为了第一个负伤者,被人一箭射中大腿,惨叫着倒了下去,后面的人迅速补了上来,并且将伤号抬走。

    几乎是转眼之间,后金骑兵已经冲到近前,为首的额尔瑾高举着雁翎刀,他似乎在冲锋途中就已经选择了身材打扮都十分扎眼的宋庆,怪叫着冲了过来,宋庆却是不慌不忙的从身后取过一根标枪,用尽全身力气朝前扔去,也不知是上天庇佑,还是百炼成精,那标枪犹如一束银色的光芒,于这暴土扬灰的战场上分外夺目,在两边军士的共同注目下,飞快的穿过并不太长的距离,随后精准无误的戳进了额尔瑾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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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终于到来的战斗(下)

    全场震惊,后金兵是震惊于自己的头领被人家一下干掉,临死前都还保持着冲锋杀敌的姿势,这一下心理落差极大的变化,让他们显然不能适应,虽然战马依旧未曾停歇,人心却如同坠落谷底。

    明军这边同样感到震撼,宋庆的武艺众人都是知道的,可刚才这一下实在太过诡异,那个原本还在跨马抡刀,面目狰狞的后金头目,竟然一下子被标枪戳子,瞬间从马上坠落下去,这同样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

    事实上连宋庆自己都觉得蹊跷,他本来就想吓唬吓唬那厮,稍稍阻住对方的速度,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戳中后面的人,叫马队在冲到最前端时出现混乱,谁知道自己的运气居然爆棚,一下子把人戳死了,而且还是直接戳中咽喉,这种高难度的技巧他平时练都没练习过,可真算是老天庇佑了,运气全都站在自己这一边,看样子今天这一仗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一击得手,宋庆没时间去看自己的战果,更没有时间去欣喜,放开嗓门大声喊道:“突刺!”

    后金骑兵士气受阻,马也下意识的慢了一拍,可两边距离却太近,根本来不及调整,第一排的明军接到命令,立刻用尽全身力气将长枪刺出,顿时便是一阵人嘶马叫,原本还有些气势的马队,瞬间便散了架,一股浓郁的血腥气扑鼻而来。

    这半年的工夫,宋庆手下算是徐州卫见血最多的队伍,对这种气味早已经适应,有几个神经格外粗犷的,甚至能在尸体旁边吃饭,根本就不在乎这个,那些普通的至少也不会因为点血腥气就反胃恶心,见原本耀武扬威的辫子兵,被己方这长枪阵阻住,顿时便兴奋起来,第一排开始拔枪,第二排则戳了过去,整个队伍保持着高昂斗志,毫不犹豫的开始前进。

    长枪阵若是站在那里,骑兵们多少还要应付些,可若是开始前进,这些骑兵失去了速度,立刻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有几个性急的开始疯狂踢踹自己的马匹,可人已经陷在阵中,除了让整个马队愈发混乱之外,起不到任何作用。

    反倒是宋庆这边都是步兵,脚下移动灵活,阵型也一直紧紧扎住,半年时间军棍和酒肉齐下,练就的如臂使指一般,比起机器也不差几分,前面一人中刀或者中箭,后面立刻就会有人补上,整个队形丝毫不乱,一往无前的层层推进,一直将后金马队全部退散,有些机灵的后金兵已经寻了个机会下马,抡起顺刀冲了过来。

    见对方逐渐开始下马,明军这边也逐渐将长枪扔到,初时那些刀盾兵再次冲了上来,先架住对方第一波攻势,其余兵马手执短枪开始加入战斗,因为时间太过仓促,鸳鸯阵之类的还来不及操演,因此这近身的肉搏战才是最大的考验,宋庆果断站到队伍最前排,身旁是薛五、洛小北和丁魁,带来那十几条狗也都围了上来,再后面则是已经换好兵器的狗营士卒。

    “杀!”宋庆也不耽搁,大声下令后自己便已经冲了出去,朝向距离自己最近那后金兵就是一枪,原本以为手到擒来,谁知那人身手灵便,竟然在千钧一发之际闪了过去,反过手来便来砍宋庆,宋庆反应也快,将长枪快速撤回,狠狠往地上一戳,用枪杆挡住了顺刀,可还没等他拔起,那后金兵已经将刀竖了起来,滑落着去剁他手指。

    宋庆不敢怠慢,先把左手撤了,右手在上面死死攥在枪杆,待那后金兵一刀落空,左手也重新找回位置,双臂用力撑起,巨大的身形腾空而起,竟在空中转了半圈,膝盖狠狠撞上对方的脑袋,巨大的力量将那后金兵头骨撞裂,整个人直接飞出去,倒在阵中生死不知,宋庆正要追上去看去,却见身旁两个义勇全被人家砍翻,鲜血溅得满地都是,眼见是不活了。

    果然是不好打!

    先前因为对方人少,这边打的一直还算顺利,加上出手的都是些头目级别的人物,一般士卒还真没和对方硬碰硬的打过,这次几乎是七打一的比例,竟然还是这般难打,这些白山黑水间走出来的民族,战力确实是够惊人。

    惨烈的搏杀刚一开始便到达顶峰,到处都有人在拿着兵器乱砍乱叫,或是斩杀别人,或是被人杀死,方才还一片灰蒙蒙的土地,片刻间便已经被染成殷红色,宋庆手执长枪,也不再为自己单独挑选对手,只要看到何处吃紧,立刻便扑上去迎敌,薛五等几个头目有样学样,也都朝着最紧要的地方扑去,哪怕丁魁这个文艺青年,此刻也是势若疯虎一般,满是是血的砍杀着敌人,平时那副大胡子艺术家的范儿早就丢到了爪哇国,取而代之的是个拿着钢刀的李逵形象。

    “他娘的,平时看着人模狗样,就差写出本红楼梦了,上了阵竟然这般狠辣!”宋庆略有些惊喜的看着阵中的丁魁,小声笑骂两句,再次投入战斗,跑去洛小北那群孩子身边,将一直在压着他们打的几个后金兵杀掉,看看自己这边士气已经慢慢攀高,顺势大喊道:“辫子兵不行了,大伙儿加把劲,争取把他们全歼,这些可都是真夷,脑袋值钱得很!”

    宋庆带兵严厉,但奖赏也素来丰厚,以至于手下都是些钱串子脑袋,辫子兵的事情他们知道不多,只是隐约听说首级换银子的事情,如今长官证实此事,下手来更是狠辣,他们原本就人多,先前已经有不少人以命换命的杀掉不少敌兵,后金兵的士气也基本上快打光了,被这些生在钱眼里的士卒一冲,终于还是垮了下来,不知谁起了个头,剩余那十几个全都落荒而逃,只是这些后金兵素质确实不错,哪怕是在逃命,身上兵器也都齐备,有的甚至还在回头射箭。

    “追!一个都不要放跑!”仗打到这个份上,哪怕不用宋庆下令,也没人想要放跑这些后金兵,杀疯了的狗营士卒如同潮水一般涌了出去,只是跑着跑着却发现,冲在最前方的是十几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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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白袍小将

    关于自己的狗营,宋庆曾经做过很多畅想,当然他没幻想者率领几十万只狗横扫天下,不过在几十上百人的斗殴中,这些狗起到的作用还真不小,如今自然想要试试在真正的战阵中,这些狗发挥的如何。

    方才因为众人打作一团,他也没机会仔细查看,可如今追击敌人的时候却发现,这些狗刚才似乎也参战了,有几个嘴角和牙齿处还在流着血,还有一条身上带了伤,应该是被顺刀划破的,不过看上去伤势不重,这会儿正追的来劲。

    狗这东西,还是要看如何去用,长枪大戟的战阵之中,作用显然是不大的,跟骑兵对冲更是没戏,反倒是用来侦察,或者是追击敌人的时候,作用当真不小,两条腿的毕竟跑不过四条腿,哪怕你拼死逃命都不行,那十几个后金兵跑出一阵之后,排在最后的两人就被五条狗扑住,被宋庆和薛五从后面赶上,一刀一枪了了帐。

    见明军军犬厉害,其余的后金兵奔跑更快,可无论他们怎么跑,都无法逃脱这些狗的追赶,过了不长的时间,又有几人被扑倒在地,做了追兵的倒下之鬼,只有最前面那几人体力充沛,还时不时回头将军犬驱散,这才一直逃了出来。

    宋庆心中也有些发急,方才因为追的上瘾,只留下少部分人看守死伤弟兄,如今已经跑出不短距离,他多少有点放心不下,而且这地方天知道还会不会遇上敌人,此时身后士卒队形早已经散了,若是再冲出来一支马队,只怕凶多吉少。

    又跑一阵,前方忽然升起一阵黄色烟尘,应该是有骑兵过来,宋庆心中一紧,立刻喊道:“全军止步,把阵势扎好,听我号令行事!”

    对于视军令如同酒肉和军棍的徐州卫来说,长官命令代表一切,宋庆以前没少玩紧急集合之类的把戏,早把这帮人吓成神经病了,如今听了号令,下意识便收住脚步,各自开始寻找自己的位置。虽说如今部队减员不少,让周围熟悉的人都不见了,可队列却也在顷刻之间完成,宋庆心中稍安,再看远处过来那支百十来人的骑兵队,却都是明军打扮,高高飘起的军旗上大书一个吴字,为首的乃是个银甲白袍的年轻小将,手中一杆长枪,见几个辫子兵正在仓皇逃窜,瞬间便冲杀过去。

    丁魁撇了撇嘴,凑到宋庆身边,小声问道:“庆哥儿,这可是我们的人,就这么让他们杀?”

    “无妨,反正我们也一直没追上,就当给友军送份礼物!”宋庆无所谓的摇了摇头,他这次斩获已经够多了,足有将近八十个首级,而且应该还都是真夷,哪怕回去给各部长官都分润一些,自己升官也是板上钉钉的,至少这代百户的代字肯定要撤下去了,如今徐州卫刚到京师,正是人生地不熟的时候,他这个活广告长官们不会薄待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看这白袍小将十分顺眼,虽然还不知道叫什么,但宋庆已经自己脑补了一番,并代入三国模式,这活脱脱就是个常山赵子龙的形象啊,至不济也得是个锦马超!

    如此骁将,断不可交臂而失之,宋庆立刻站出几步,抱拳拱手道:“在下徐州卫宋庆,追击建奴至此,多谢对面弟兄出手相助,敢问军中那白袍将军高姓大名?”

    白袍小将似乎也对宋庆这帮人很感兴趣,毕竟刚才也都看到了,那可是货真价实的辫子兵,这京城附近的战场上,似乎还没有明军追着辫子兵跑的先例,眼前这伙儿人却做到了,而且兵将浑身浴血,显然是正经厮杀过的,并非是跑出来捡便宜,这当真叫人有些意外,见宋庆礼数周到,也忙从马上下来,将长枪交给随从,先还了个礼,随后才自我介绍道:“在下乃是关宁军的吴三桂,见过宋兄!”

    沃茨奥!

    宋庆瞬间呆住,原本的笑容也凝结在脸上,好半天才缓过神来,问丁魁道:“老丁,刚才他说自己是谁?”

    “关宁军的,叫什么吴三桂,你耳朵怎么了?哎,你干嘛去?”

    在丁魁惊诧的目光中,宋庆缓缓向吴三桂走去,他没打算做什么太过惊世骇俗的事情,如今这个吴三桂可不是汉奸呢,而是对抗后金的主力军,关宁军中的后起之秀,真要是把人家一枪捅死,到时候关宁军来找后账,他可不认为徐州卫能够扛得住,而且他也不想做什么有罪审判之类的事情,只想看看这家伙究竟长什么模样。

    走到近处,宋庆目光炯炯,将吴三桂好一阵打量,这人虽然算不得多帅,但却是浓眉大眼,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果然是边关将门虎子的模样,也难怪最后能混上辽东总兵,可谁能想到,十几年后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叛变革命了……

    宋庆失神的时候,吴三桂也在打量着他,毕竟一个八尺大汉在什么年代都是受人瞩目的,尤其宋庆此时满身鲜血,眼神虽然略有些迷茫,但神情却颇为坚毅,也让吴三桂这见惯了大场面的年轻将领很是欣赏,再看看身后的徐州士卒,下意识问道:“不知宋兄遇到多少敌军?”

    “啊?哦,大概八十来个。”宋庆朝身后方向指了指道:“我们是出来巡逻的,一路上见过好几股游骑,大多是四五人的样子,要么跑了要么杀了,这一股还是最大的,刚才在那边打了一场,大部分都已经斩杀,剩下这几个怎么也追不上,幸亏吴兄出手相助,否则还不知要追到什么时候去。”

    “不知贵军伤亡如何?”吴三桂脸色已经有些变了。

    宋庆却没太注意,回过头冲丁魁喊道:“老丁,弟兄们死伤如何?”

    “不少……”丁魁闷声闷气道:“之前追的紧,也没仔细去算,估计怎么也得有二百上下,趁早回营便是。”

    “死伤两百来号?杀敌八十上下?”吴三桂心中顿时一惊,这几乎就是二比一或三比一的比例,关宁军最强的部队,最好的战绩,估计也就是这个比例,这徐州卫竟然如此强悍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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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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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介绍:
这一年,是大明崇祯二年。 这一年,建奴打到京师了。 这一年,一个穿梭而来的灵魂,成了徐州卫最有名望的年轻人。 这一年,宋庆带着心爱的猛犬,向北面的顽敌厉声咆哮,呲出了本以为退化掉了的獠牙! 我咬死你!明犬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明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明犬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