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河中郡王
呼呼呼···狂风卷着大雪,尽情肆虐着大地。飞鸟走兽,也尽皆蛰伏不出。整个天地间,只剩一片单调的白。
但在一间装饰亮丽的房室里,紧闭的门扉,将寒意牢牢隔绝在外。同时房中的火炉,时刻不停的散发着温热。靠近门扉的地方,还因冷热空气的交汇而升起阵阵白雾。整个房间,也暖洋洋的像是春天。
只是此时此刻,房里呜咽声不止。地面上,也呼啦啦的跪了七八人。凭白的,让房中多了几分压抑。
“逸之啊!你快醒醒,快看看为娘吧!”,一位肤色很白的妇人侧坐在宽大的胡床边,眼泪婆娑的,甚是惹人忧怜。
正在睡梦中的李承绩,听到这不断放大的哭声。终是不耐的皱了皱眉,缓缓睁开双眼。
“呃,这是?”,面对映入眼帘的陌生妇人,他顿时有些反应不过来。毕竟他明明记得,自己昏迷之前,是在莫高窟的一间壁洞里。
怎么一觉醒来,就睡在古香古色的木床上?并且眼前,还多了一个戴头巾,颇具异域特色的妇人呢?
在他想着这些时,那妇人已发现他醒了。瞬时大喜过望,抱着他的上半身,很是庆幸道:“菩萨保佑!菩萨保佑!幸得我儿平安!”。随即抱住李承绩的脑袋,喜极而泣。
“呜---咳咳咳”,李承绩的脑袋被抵在妇人胸口,一时呼吸都不顺畅了。双眼泛白,不住地咳嗽。便本能的抬抬手,想将妇人推开。可惜身子也不知怎么了,像被抽空了一样,颇感无力。
于是只能大声咳嗽,表示自己的不适。
感觉到他的难受,妇人终是反应过来。赶紧将他放开,对着一旁的医官道:“你好好给吾儿看看,要是稍有差池,小心要了你的脑袋。”,刚刚还柔柔弱弱的模样,一下子就变得硬气许多。让迷糊的李承绩,差点以为不是一个人。
且这还没完!妇人跟着抚了抚他的脸,很是怜爱的哄道:“你要听医官的话。等娘亲从王帐回来,再喂你喝药。”,说着,就离开床侧。
瞧着大气不敢出的下人,她的语气也再次冷了下来。便听:“你们这些奴才,给我好好照顾少爷!若是有个三长两短,非要了你们的狗命。”。
“是!”,随着一片唯唯诺诺的应答声,美貌妇人也离开了李承绩的视线。
趁着这空挡,一阵寒风顺着打开的门扉,迅速溜了进来。被这么一吹,李承绩也猛然回过神来。
就脱口而出道:“呃,这是什么地方?”。
听到这话,医官有些不解其意。倒是侍候在一旁的丫鬟机灵,赶紧应声道:“少爷,这是河中郡王府啊!”。
“河中郡王府?”,李承绩本能的提高音量,不明所以道。
丫鬟有些急了,连忙解释着河中郡王府的原由。
这下,李承绩才知道河中郡王府乃是大辽中书令,河中郡王李世昌的府邸。自己则是他的第二子李承绩,字逸之。如今虚岁十三,正是舞勺之年,还未束发。
母亲的话,则是契丹贵族之女萧斥鲁斤。嫁到李家,改为李萧氏,并被尊为正妻。虽然他不是长子,但因他母亲的缘故,算是嫡长子。
这么听起来,自己似乎是个富贵命。
之后他又问了当前的年代,得知现在是大辽天禧二十六年。主上是耶律直鲁古,为德宗耶律大石的孙子。
虽然他的历史学得不咋滴,但是辽朝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他还是知道的。所以马上明白,当前可能是古代。
可是这个结果,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毕竟他只是昏迷了一下,怎么就莫名其妙的来了古代大辽呢?
就本着当特警多年的谨慎、小心,仍不确信。
但他也不再多问。因为言多必失,难免被人瞧出破绽。便任凭医官诊断,接受下人伺候。
其实他这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为在医官眼里,他已是失魂症的征兆了。忘记从前的事情,也就理所当然。
这样到了晚些时候,他那个便宜娘亲李萧氏,果然如约而来。
由于白日里醒来时脑袋比较迷糊,所以他也没怎么关注李萧氏的模样。现在细细端详,发现李萧氏鹅蛋脸,五官较为深刻。再看眼角稍稍一道并不显眼的鱼尾纹,估摸着,应该三十岁左右。
接下来,他在李萧氏的服侍下,很听话的将苦涩的中药喝完。引得李萧氏,连夸吾儿能干。这使李承绩推测,身体的原主人,可能是个被宠坏的公子哥。
本来他以为喝完药后,李萧氏就该走了。却没想到,李萧氏只让人端走药碗,自个儿却留下来给李承绩喂养人乳。
“别别别!”,李承绩小脸红红的,低着头不敢看道。
结果李萧氏身子一僵,很是不解的说道:“你从前不是最爱吃么?”。说着,还靠近了些。
“我的天啊!要不要这么奔放?不是说古人男女大防胜于防川吗?就是母子,也该避讳一点吧?”李承绩赶紧把脸撇向一边,心里叫苦不已。同时对身体原主人的鄙视,也如滔滔江水,川流不息。
毕竟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没断奶,实在太没皮没脸了。
“啊!啊!哎呦!头好痛!好痛!”,眼看着拒绝不了,李承绩皱着眉头,大声喊痛。
李萧氏吓得,赶紧喊医官进来。
瞧着她紧张的模样,李承绩心里瞬时涌出几分愧疚。
只是他也没办法!若不装病,根本就无法拒绝爱子心切的李萧氏。
等到医官来后,不由分说的给李承绩扎了几口银针。挨了痛楚,李承绩也就乖觉的不喊痛了。跟着医官又交待李萧氏,现阶段,尽量别让李承绩回想从前的事情。
不然很容易,落下头疼症的病根。
听到这话,李承绩心里一片心花怒放。因为这样一来,他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将从前的事情‘忘掉’了。
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免了他编造借口,露出自己是穿越者的马脚。
第二章 银色断指
呼呼呼···狂风卷着大雪,尽情肆虐着大地。飞鸟走兽,也尽皆蛰伏不出。整个天地间,只剩一片单调的白。
但在一间装饰亮丽的房室里,紧闭的门扉,将寒意牢牢隔绝在外。同时房中的火炉,时刻不停的散发着温热。靠近门扉的地方,还因冷热空气的交汇而升起阵阵白雾。整个房间,也暖洋洋的像是春天。
只是此时此刻,房里呜咽声不止。地面上,也呼啦啦的跪了七八人。凭白的,让房中多了几分压抑。
“逸之啊!你快醒醒,快看看为娘吧!”,一位肤色很白的妇人侧坐在宽大的胡床边,眼泪婆娑的,甚是惹人忧怜。
正在睡梦中的李承绩,听到这不断放大的哭声。终是不耐的皱了皱眉,缓缓睁开双眼。
“呃,这是?”,面对映入眼帘的陌生妇人,他顿时有些反应不过来。毕竟他明明记得,自己昏迷之前,是在莫高窟的一间壁洞里。
怎么一觉醒来,就睡在古香古色的木床上?并且眼前,还多了一个戴头巾,颇具异域特色的妇人呢?
在他想着这些时,那妇人已发现他醒了。瞬时大喜过望,抱着他的上半身,很是庆幸道:“菩萨保佑!菩萨保佑!幸得我儿平安!”。随即抱住李承绩的脑袋,喜极而泣。
“呜---咳咳咳”,李承绩的脑袋被抵在妇人胸口,一时呼吸都不顺畅了。双眼泛白,不住地咳嗽。便本能的抬抬手,想将妇人推开。可惜身子也不知怎么了,像被抽空了一样,颇感无力。
于是只能大声咳嗽,表示自己的不适。
感觉到他的难受,妇人终是反应过来。赶紧将他放开,对着一旁的医官道:“你好好给吾儿看看,要是稍有差池,小心要了你的脑袋。”,刚刚还柔柔弱弱的模样,一下子就变得硬气许多。让迷糊的李承绩,差点以为不是一个人。
且这还没完!妇人跟着抚了抚他的脸,很是怜爱的哄道:“你要听医官的话。等娘亲从王帐回来,再喂你喝药。”,说着,就离开床侧。
瞧着大气不敢出的下人,她的语气也再次冷了下来。便听:“你们这些奴才,给我好好照顾少爷!若是有个三长两短,非要了你们的狗命。”。
“是!”,随着一片唯唯诺诺的应答声,美貌妇人也离开了李承绩的视线。
趁着这空挡,一阵寒风顺着打开的门扉,迅速溜了进来。被这么一吹,李承绩也猛然回过神来。
就脱口而出道:“呃,这是什么地方?”。
听到这话,医官有些不解其意。倒是侍候在一旁的丫鬟机灵,赶紧应声道:“少爷,这是河中郡王府啊!”。
“河中郡王府?”,李承绩本能的提高音量,不明所以道。
丫鬟有些急了,连忙解释着河中郡王府的原由。
这下,李承绩才知道河中郡王府乃是大辽中书令,河中郡王李世昌的府邸。自己则是他的第二子李承绩,字逸之。如今虚岁十三,正是舞勺之年,还未束发。
母亲的话,则是契丹贵族之女萧斥鲁斤。嫁到李家,改为李萧氏,并被尊为正妻。虽然他不是长子,但因他母亲的缘故,算是嫡长子。
这么听起来,自己似乎是个富贵命。
之后他又问了当前的年代,得知现在是大辽天禧二十六年。主上是耶律直鲁古,为德宗耶律大石的孙子。
虽然他的历史学得不咋滴,但是辽朝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他还是知道的。所以马上明白,当前可能是古代。
可是这个结果,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毕竟他只是昏迷了一下,怎么就莫名其妙的来了古代大辽呢?
就本着当特警多年的谨慎、小心,仍不确信。
但他也不再多问。因为言多必失,难免被人瞧出破绽。便任凭医官诊断,接受下人伺候。
其实他这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为在医官眼里,他已是失魂症的征兆了。忘记从前的事情,也就理所当然。
这样到了晚些时候,他那个便宜娘亲李萧氏,果然如约而来。
由于白日里醒来时脑袋比较迷糊,所以他也没怎么关注李萧氏的模样。现在细细端详,发现李萧氏鹅蛋脸,五官较为深刻。再看眼角稍稍一道并不显眼的鱼尾纹,估摸着,应该三十岁左右。
接下来,他在李萧氏的服侍下,很听话的将苦涩的中药喝完。引得李萧氏,连夸吾儿能干。这使李承绩推测,身体的原主人,可能是个被宠坏的公子哥。
本来他以为喝完药后,李萧氏就该走了。却没想到,李萧氏只让人端走药碗。
“别别别!”,李承绩小脸红红的,低着头不敢看道。
结果李萧氏身子一僵。还靠近了些。
“我的天啊!不是说古人男女大防胜于防川吗?也该避讳一点吧?”李承绩赶紧把脸撇向一边,心里叫苦不已。同时对身体原主人的鄙视,也如滔滔江水,川流不息。
“啊!啊!哎呦!头好痛!好痛!”,眼看着拒绝不了,李承绩皱着眉头,大声喊痛。
李萧氏吓得,赶紧喊医官进来。
瞧着她紧张的模样,李承绩心里瞬时涌出几分愧疚。
只是他也没办法!若不装病,根本就无法拒绝爱子心切的李萧氏。
等到医官来后,不由分说的给李承绩扎了几口银针。挨了痛楚,李承绩也就乖觉的不喊痛了。跟着医官又交待李萧氏,现阶段,尽量别让李承绩回想从前的事情。
不然很容易,落下头疼症的病根。
听到这话,李承绩心里一片心花怒放。因为这样一来,他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将从前的事情‘忘掉’了。
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免了他编造借口,露出自己是穿越者的马脚。
在这之后,李承绩完全进入病患的角色。吃喝拉撒,全需要人伺候。就是翻个身,都需要别人帮着推一把。
这也是被逼的!
谁叫这身体的原主人那么作死。骑马就骑马吧,还非得骑没驯化的烈马。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人物,结果直接从马上摔下。右手、右脚,全都骨折。全身各处,还布满各种淤伤。
不在床上躺三五个月,是别想好了。
万幸的是,没摔成残废。不然穿越过来的李承绩,肯定哭都没地儿哭去。
这么想着,他又觉得自己没那么倒霉透顶。
再回想着现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朝九晚五的生活。突然发现什么都不用做的躺在床上,也是蛮难得的。特别是有时候,碰上什么特殊案件,还要通宵加班。连个好觉,都别想睡了。
那日子,忙起来真像个旋转陀螺。
当然,这也怪不得他!
谁叫刑警的工作那么特殊,他又那么优秀呢。但凡平庸一点,上面也不会经常抽调他去破案。像这次敦煌莫高窟的佛像失窃案,他就被省级领导给点名要去的。
结果一下子,给整成穿越了。
“哎!就当是种另类体验吧!反正自己的便宜老爹是个郡王,吃喝肯定是不用愁了。”,他暗自安慰道。好让心下,接收穿越的现实。
只是突然间,他想起了什么似的。猛然睁大双眼,一脸的惊疑不定。
“竹青!竹青!”。
听到呼声,坐在火炉边的丫鬟竹青,马上赶到床边。
“少爷,你是想如厕了吗?”,说着,就掀开被子,拿起夜壶。
由于李承绩起身不便,所以卧床以来,一直都没穿衣服。这被子一掀开,就完全是‘坦诚相待’了。好在近些天,他都是这样被竹青照顾的。因此现在,并不觉得尴尬。
“没!我是想问问。这几天,马场那边可传出什么异事?”。因为刚才,他突然想起自己在昏迷之前,捡到了一截手指。只是还没得及端详,里面就窜出一股电流,把他电晕了过去。
所以照这么推理,那手指很可能是促使他穿越的介质。一起传送过来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大的。
不过结合自己灵魂穿越的事实,他又觉得手指穿越过来的可能性不大。
这种矛盾心理反应在脸上,就是似喜而非。
竹青不知道有这层因果,就抿着嘴巴,仔细的想了一会儿道:“嗯···好像没有什么异事。这些天,夫人都命我好生照顾少爷,就没那空闲出府打听。”。
“哦!”,李承绩有些失望的应道。整个神色,都看着比较落寞。
竹青不忍,马上迟疑道:“要不,我让竹梅去打听?”。
李承绩眼珠子转了转,回应道:“这样吧!等竹梅未时来照看我时,你出府打听打听。如果时辰还早的话,可以去马场看看。最好在我摔下马的地方,仔细找找。说不定,那儿落下了什么东西。”。
尽管竹梅做事,更加细心、稳重。但是竹梅是李萧氏派来的,论忠诚度,是远远不及跟了有些年头的贴身丫鬟竹青。
所以将这事交给竹青去做,他也更放心。
“是!少爷!奴婢一定尽心打听!”,竹青径直跪在床侧,很认真的说道。那充满异域风情的碧色眼睛,都泛起了雾气。
这倒弄得李承绩,有些不知所措起来。其实他是不知道,一个主子对奴才有几分信任,就意味着有几分恩宠。这在奴才眼里,是看得极重的。
也是近些天,竹梅做事太周到了。以致性子相对跳脱的竹青,总觉得自愧不如。再加上李承绩都为自个穿越的事情郁闷不已,也就没觉察到竹青的变化。
所以竹青私下里以为,李承绩是对自己不满意了。一个人的时候,还偷偷摸了好几回眼泪。
这样等到未时,竹梅早早的就来将竹青替换下去。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李承绩心里也是忐忑不已。因为他也不知道,如果拿到了那根手指,还能不能回得去。
抱着这样的心思,他一下午都魂不守舍起来。就是睡觉,也很难静下心。
到底他心里,还是很渴望回到现代的。
毕竟那里有他的老婆、孩子,是他最大的牵挂。
以致李萧氏跟他说体己话时,都没心思回应。
这让李萧氏以为,自个儿子连亲娘都忘了。心里的难受,更是全表现在脸上。
一门心思等消息的李承绩,也没闲心理会。
俗话说,等待的时间是最难熬的!
在看到天色将近全黑后,即使拥有多年破案经验,早就做到心静如水的李承绩,也忍不住急躁起来。
直到吱呀一声,门扉被人从外推开。他才瞧见身上渗着寒气的竹青,疾步跑了进来。
李承绩正要说话,守在床边的竹梅,就很不客气拦下竹青,喝问道:“你怎么一身寒气的就冲进来了?不知道少爷身体有恙么?若是让少爷染了病气,看夫人不治你。”。
“我--我-我···”,竹青看看竹梅,又看看李承绩,急得眼泪花子都出来了。
“好了,竹梅。是我有要紧事交代竹青,让她径直进来的。”。
听到这话,竹梅只瞪了竹青一眼,就很知趣的退了下去。
待门一合上,李承绩就赶紧问竹青打听得怎么样。
得知竹青在没打听到什么消息后,就径直去了马场。也不多言,直接动用王府的命令,谎称李承绩有贵重物件,掉在马场了。引得马场的管事,赶紧召集下人,让他们将捡到的东西交出来。
于是一个打理草场的下人,很惶恐的交出一截怪异的手指。
这等做法,倒出乎李承绩的预料。因为他没想到,竹青还有这么机智的时候。
就夸了竹青几声,让她赶紧将手指拿出来。然后嘱咐几句,让她千万别说出去。
等房里就剩下李承绩一人时,他才用左手,慢慢打开包起来的绢布。心跳,也扑通扑通的,抑制不住的加快。当整只断指呈现在眼前时,他更是心都跳到了嗓子眼上。
便见这是一根银白色的手指,大约有两寸多长,表面泛着钢铁特有的金属光泽。以致看上去,就很有高科技的感觉。
“能不能回去,就看你了!”,李承绩默默的喊了一声,就一把抓起断指。
第三章 南宋年间
一秒、两秒、三秒······一分、两分、三分······
李承绩像个傻子一样,紧紧的抓着断指。神情也从激动、忐忑,渐渐变成失望、落寞。
直到手臂酸麻,他才叹了一声,兀自摊开手掌。冰冷的断指,也马上掉在床侧。感受着手心里的冷意慢慢散去,他心里像是有口气堵着一样,说不出的难受。
其实他早该料到会是这种结果!
毕竟接触断指的马场下人和竹青,都没发生异样。所以足够说明,断指送他回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只是他太想回去了!使得心里,依旧像赌徒似的,抱着某种近乎歇斯底里的奢望。
如今经过尝试,总算让他断了这念头。
就再次长叹一声,不愿多想了。
这么过了些天,他也慢慢接受现实。整个人,也试着融入这个时代。
这第一步,自然是了解这个时代的社会现状了。
李承绩便主动和医官、李萧氏、竹青、竹梅等人攀谈起来。且这还不够!他用促进记忆恢复的幌子,让李萧氏将府里的下人,都轮着唤进房间。就连灶房的厨娘,赶马的车夫,看门的司阍(门卫),都没落下。
因为这些下人,就是社会最底层的一类人。他们对社会的感触,也是最真实、最直接的。从他们身上,李承绩能最大限度的,了解大辽的社会现状。
看见自己的儿子如此积极的恢复记忆。李萧氏自然大力配合。就特别交待下人,无论李承绩问什么,都要老老实实的回答。
在这种情况下,李承绩像调查户口似的,详细的问了他们来自什么地方,家乡在什么方位,又有什么风土人情。若是有什么奇闻异事,也可以尽数讲给他听。
为了让下人们知无不言,提高积极性。李承绩还从李萧氏那里,讨了些铜钱来。和历史教科书上记载的差不多,这大辽的铜钱,也是外圆内方。并且铜钱表面,还刻着天禧通宝。
按照尺寸的不同,铜钱的价值也不一样。李承绩拿的是最低等的铅质小平钱,重量估摸着,只有三四克。拿到市面上,就是一文。与其相同尺寸的,还有青铜、银、铜鎏金三种小平钱。价值尺度,倒是一样。
除此以外,还有折二(两文)、折三(三文)、折五(五文)等尺寸相对较大的铜钱。
这些细分,倒是刷新了李承绩对铜钱的认知。
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在李承绩的金钱诱惑以及李萧氏的出言警告下,都竭尽所能的将自己知道的事情说出来。有的为了讨赏,还刻意去酒馆听说书先生讲些奇闻异事。
于是一个个进门之前,战战兢兢的下人。出去时,都一脸喜形于色。那些拿到钱的下人,还刻意将钱拿在手上显摆。引得一些没得到赏钱的下人,都暗恨自己嘴巴不利索。
李承绩就结合他们的信息,大致得出两个很重要的结论。
一个是现在的大辽,还是一个存在奴隶制的封建国家。人口买卖,得到了法律允许。并且此大辽不是史书中东到日本海,西至阿尔泰山,北到额尔古纳河、大兴安岭一带,南到幽云十六州的大辽。而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八世孙--德宗耶律大石,在原唐朝安西都护府旧址,东喀剌汗王国的土地上建立的大辽。
疆域内,还有西喀喇汗国、东喀喇汗国、高昌回鹘和花剌子模四个附庸国。
对于这些小国,李承绩是没什么印象。
不过根据这些信息,他大致推算出。如今的大辽,应该位于古代的西域,现代的中亚。
这就解释通了府里的下人,为什么多是介于黄色人种与白色人种之间的混血人种。五官相对柔和的汉人和契丹人,反而比例不大。说的汉话中,为什么夹杂着那么多听着像阿拉伯语,其实是波斯语的词汇。
吃的食物,也为什么以馕、面食、羊肉、马肉为主。大米的话,却那么少见。若不是他主动要吃大米饭,府里根本就不会购置。
另外府里女人虽穿着汉服,但大多数男子,却是上着窄衣,下着长裤。充满了游牧民族,特有的简洁、实用风格。并且女人在着汉服的同时,还会披纱巾、戴毡帽,带有明显的异域风情。
第二个重要结论,则是大辽的东边,还有西夏、吐蕃等国。原来的大辽故地,已被金国占领。并且大宋也尚存,只是丢了一半的河山,将都城迁到江南的临安了。
对于南北宋,李承绩还是知道的。所以一听到临安,就知道现在应该是南宋年间。
只是遗憾的是,他对古代史并不怎么熟悉。所以即使知道现在是金泰和四年,西夏天庆十一年,也推测不出公元纪年的确却年份。就连当前南宋的年号,他也估摸不出来。
到底如今的大辽和南宋隔得太远了!使得大辽这边,对南宋的消息知之甚少。
“哎!希望成吉思汗那老小子别那么早出娘胎吧!”,否则的话,他的富贵命,怕是也到头了。
因为南宋的时候,成吉思汗似乎已经在蒙古草原崛起。并且他的孙子忽必烈,还灭了南宋王朝,建立了大元帝国。中亚、中东、东欧等地,也被他的儿子们分散占领。
照这么看,大辽应该也沦陷在蒙古人的铁蹄之下了。
这样想着,他心下就有些郁闷。
不过幸运的是,从下人们的口述中,还没听到蒙古人的消息。就是旁敲侧击的询问,也都说北边最为强大的部落,是什么乃蛮人。
这让对前途担忧的李承绩,稍稍放下心来。
之后的日子,他就一心养伤。只盼着早日康复,好到外面瞧瞧。
毕竟百闻不如一见!
自己亲眼看到的东西,总比别人口述,要生动有趣得多。
这么冬去春来,天气也渐渐转暖。躺了近四个月的李承绩,终是下了床。
当第一次走出房门,享受着春日的暖阳时。他突然觉得,手脚健全,是一件多么幸运之至的事。
第四章 大辽都城
怀着激动的心情,李承绩先好好打量了一番郡王府。
不得不说,他老爹还是很有经济实力的。整个王府,占地有二十来亩。木构架式的房屋,有近百间。院落的话,有六进。虽然整体以传统汉人‘四水归堂式’布局为主,但建筑样式上,还是带有明显异域风格。
像第四进院子,就是土坯建筑的平屋顶。外廊较深,房屋中部留井孔采光。窗子的话,则相对较小。整个风格,类似于后世天山以南的‘阿以旺’民居。
不过最让他惊讶的,是王府的窗户都镶嵌了玻璃。
在他印象中,玻璃应该属于工业制品。在如今还属封建社会的中亚,不应该有玻璃出现。
还是竹青告诉他,这玻璃很常见。在城里,就有很多玻璃作坊。
其实这是李承绩孤陋寡闻了!
早在古埃及时代,就有玻璃珠出现。到了公元四世纪,古罗马人已把玻璃镶嵌到门窗上。再到十三世纪,意大利的玻璃制造技术已经非常发达。
而中亚这块地方,处在东西文化相互交融、相互贯通的十字路口。西方的玻璃制造技术,也早已通过波斯人,传到了大辽。
所以就现实来看,一点都不奇怪。
这么转悠了些时候,李承绩就想出府瞧瞧了。
便知会李萧氏一声,离开王府。
之前听府里人讲述,大辽的都城原是东喀剌汗国的都城--巴拉沙衮。只是自德宗以来,此城就被改为虎思斡耳朵。用契丹语来解释,就是‘强而有力的宫帐’。
至于原东喀剌汗国的都城,则迁移到了喀什噶尔。
对于这样的古代城市,李承绩是起了十足十的好奇心。就连马车也不坐了,直接步行上街。
只不过刚出府几步,他就后悔了。因为春日里,正逢积雪融化。土黄色的路面,全是坑坑洼洼的泥坑。
李承绩看着,都没地儿落脚。
好在出府时,李萧氏为了他的安全,特意指派了五个钦察部落的家丁相随。这是大辽最普遍的奴隶,相貌类似于后世的雅利安人。他的丫鬟竹青,就出自钦察部落。
只见这些家丁都长得人高马大,看着甚是强壮。
眼见李承绩面有难色,一个机灵点的家丁,马上蹲下身子,将其背在肩头。连衣服蹭上李承绩鞋底的泥浆,都满不在乎。
这让李承绩忍不住感叹,万恶的封建社会,真是太tm腐·化、堕·落了。自己好歹是个有思想,有内涵的进步青年,怎么能出门让人背着走呢?
不过看到泥泞的路面,他又以自己年龄还小的理由,暗自说服了自己。
这样来到通往城门的主要街道,熟悉的喧嚣声,率先涌入李承绩的耳朵。
便见街市上,穿着各色服饰的行人,来来往往。一辆辆马车,也行走其间。叽里呱啦的回鹤语,成了李承绩耳边,最常听的语言。
由于他对汉语和英语以外的语言,都不熟悉。所以无论是回鹤语、波斯语,还是大辽官方语言契丹语,都听着像鸟语。
使得当下,他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来到了异域。
也是大辽境内,无论是喀喇汗国,还是高昌回鹤,都盛行回鹤语言。再加上汉人和契丹人,在大辽的人口占比,并不算多。所以民间,最常用的还是回鹤语。
这样花了不到一个多时辰,他就把城里转了个遍。
总体来看,这大辽都城,就和后世的喀什老城差不多。只不过规模,比喀什老城要大。并且建筑样式,也不全是‘阿以旺’民居。像粉墙黛瓦的汉人民居、砖石结构的花拉子模城堡,就有不少。
商业的话,也不算发达。除了两三条街店铺林立,其它地方,都是相对冷清的民居。也可能是春日里,东来西往的各方行商,都还没到来吧。
毕竟古代的贸易,靠的大多是远道而来的行商。像大辽这联通东西之地,商业就更受行商的影响了。
这样走着瞧着,他就来到两丈高,用石块垒砌的城墙。也幸是河中郡王之子的身份,否则还上不了这属于军事要地的墙头。
站在高处俯瞰,整个城市的全貌,瞬时尽收眼底。
便见城市的主体色泽,是阿以旺民居特有的土黄色。少许盖着青瓦的汉人民居,则延绵成了几条青色的玉带。白色圆顶的清·真寺、飞檐斗拱的寺庙、尖尖塔顶的教堂,则是巴拉沙衮的地标建筑。
不过最吸引人的,还是河中郡王府所在的高官贵族住宅区。那里的建筑,都相对高大。且从外观上看,也较为赏心悦目。
这与普遍低矮,房屋密集的平民区,形成鲜明对比。
再转过身,一大片圆顶的帐篷,就出现在城外。以那规模,最少有近百亩。
并且越靠近中部,帐篷就越高大。等级上的差别,也就此显现出来。
根据家丁的介绍,那些帐篷是宫帐。大辽的皇帝、皇后以及皇亲国戚、部分契丹贵族,都在这些宫帐里。
只有部分像河中郡王一样的汉人,才在城里定居。
这倒让李承绩,颇觉奇怪!
因为他觉得,皇帝是九五之尊,应该住在高大、巍峨、又富丽堂皇的宫殿里。哪里像这样,住着结构如此简单的帐篷。即使从外观上看,那些帐篷也倒装饰华丽。可是和宫殿相比,还是差了档次。
这也是李承绩的固有思维习惯在作怪!
如果他熟悉辽朝的历史,就会发现,辽朝的皇帝,从不会在某个城市建造宫殿。也是契丹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习惯!使得契丹皇室,从来都是住在方便拆卸、便于迁移的帐篷里。
在金人未占领大辽河山之前,辽国历任皇帝,都是按照季节不同,前往不同地方居住。整个帝国的行政班子,也都跟着宫帐移动。
所以如今西迁的大辽,虽在巴拉沙衮建立了都城。但是契丹皇室该有的居住习惯,却依旧没变。
这和中原帝王将相,喜欢为自己大造府邸的居住方式相比,倒是节省了不少民力。
由于去年西辽南边的古尔王国进攻花拉子模,所以西辽特意出兵支援。大辽皇帝,也将宫帐,带去了南边。李承绩素未谋面的老爹,就是跟着皇帝去打仗了。
现在李承绩看到的,就是皇后和部分贵族的营帐。论规模,不及全盛时的一半。
这让李承绩对大辽,又多了一分了解。
第五章 六个兄弟
正是这时,一阵哒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便见一个戴着毡帽,披着雕裘的少年,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飞速向城门的方向赶来。因速度太快的缘故,很多行人、车辆都避之不及。
原本还算井然有序的街市,也立即变得纷乱起来。
就在李承绩暗自讶然间,那少年已骑着骏马,赶到了城下。
便听‘驭’的一声,少年像风一样,十分轻松的落在地面。
那些驻守的士兵,立即齐刷刷的行礼。
待来到墙头,少年瞬时扑向李承绩。脸上的激动之情,更是溢于言表。
“三哥,好些日子没见了!”,少年紧紧的抱着李承绩。因情绪过于激动,还重重的拍了几下李承绩的后背。
“咳咳咳···”,在床上躺了几个月,身子骨也弱了不少。以致李承绩立时招架不住,重重的咳嗽了几声。
那少年立时恍然大悟似的,快速将他放开。嘴里又是愧疚,又是激动道:“咿呀!三哥,是我莽撞了!”。
重重吸了几口气,李承绩才缓过神来。看着一脸喜气的少年,很是茫然道:“呃!你是?”。也是身体的原主人走得太干净了,所以他的脑子里,对李承绩之前的事情,是一点都不了解。
面对这热情似火的少年,也就像看路人一样的心态了。
听到这话,少年又是吃惊,又是失望道:“啊!不是吧?三哥连我小六都忘了?”。稍显婴儿肥的脸蛋,随着情绪波动,而晃了几许。
先前背李承绩的家丁见状,很是乖觉的上前一步,解释道:“扩巴斯少爷,你可有所不知了。自上次骑马摔着了脑袋,咱家少爷,就把从前的事情全忘了。”。
“那大哥、二哥,三哥也都忘了么?”,扩巴斯有些难以置信道。尽管他在府上,已听说过李承绩得了失魂症的事。但真正瞧见,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咱家少爷,连王妃都记不起了!”,家丁补充道。再看李承绩一如既往的茫然神情,扩巴斯脸上,流露出深深的失望。
见此,家丁又别过脸,冲着李承绩介绍道:“少爷,这是大辽虎威将军塔阳谷的第三子--扩巴斯。以前少爷,还经常带扩巴斯少爷上府里耍呢!”。
李承绩怅然若思,像是在消化家丁的话。
而扩巴斯则颇为无奈的感慨道:“哎!若不是你母妃拦着,我早上府看你了。”。由于李承绩是和扩巴斯等人一起跑马,才摔伤的。所以李萧氏就迁怒于扩巴斯等人,不让他们进府探望。
没办法,扩巴斯只好嘱咐下人,在李府门前候着。顺便打听点消息,好知道李承绩的大致情况。
正是这个原因!
李承绩一出府,扩巴斯就知道了。
只不过不巧的是!
李承绩在城内闲逛时,和扩巴斯刚好错开。使得过了一个多时辰,才在城墙上碰面。
既然别人都当自己是兄弟了,李承绩也不好表现得太平淡了。就出于礼节性的,表示一下热情。并好言好语的,为自己得失魂症,而不认识扩巴斯的事情,表示歉意。
虽有些失望,但扩巴斯对李承绩的身体痊愈,还是非常高兴的。就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自己对李承绩的思念。
到底是小孩子,只要多哄几句,心里的气性就放下了。之前还为李承绩得失魂症而有芥蒂的扩巴斯,也很快喜笑颜开起来。
这么聊了一会儿,李承绩从扩巴斯口中,得知他们结为异姓兄弟的,共有六人。按照年龄,他排第三,扩巴斯排第六。每个人的家世,也都不简单。
但仅以地位、权势而言,李承绩的家世,才是最显赫的。因为他爹不仅是中书令,还是南院枢密使。掌六品以下官员除授,兼掌礼部事。并且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衔。
以大辽祖制,算是‘汉宰相’。
正是地位甚高,当今圣上才封为河中郡王。
尽管官面上食万户,但实际上,不足十分之一。河中地界,也非大辽直接掌控之地。但是这份殊荣,却是任何物质奖励都比拟不了的。
况且郡王之位可以世袭!虽然会依次递减,但传到李承绩头上,国公是定少不了的。所以完全不需要李承绩多么努力,他老爹就帮他铺好了人生的康庄大道。
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实力拼爹。
当初得知自己有这么个高贵的出身后,李承绩对穿越到大辽,也没那么抵触了。
如今已到舞象之年的老大与束发的老二,都已随皇帝的行宫,离开了巴拉沙衮。老四的话,因其父是西喀剌汗国的沙黑纳(监督官)。所以在大辽未发兵花拉子模之前,就已随家人,去了西喀剌汗国的都城布哈拉。
如今还留在城里的,就只有他和老五、老六这三兄弟了。
正闲谈着,又一人一马,急速向城门口赶来。
等到了近前,一声三哥迅速从底下传来。
便见这少年长相和汉人极其相似,但是前额留着心型刘海,后面几乎剃光,耳朵前边与上面部分留下了头发,分别扎成几条麻花辫盘在脑后。
据扩巴斯介绍,这是老五移剌崇阿。其祖父是崇福十四年,从金国投奔过来的契丹贵族。如今他爹是重甲骑兵统领,万户长,极得皇帝信任。
在确认李承绩是真得了失魂症后,移剌崇阿,也流露出失望之情。不过有扩巴斯在旁边劝着,又有兄弟团聚的喜悦。移剌崇阿,也很快抛去心头的不快。
便就着扩巴斯的提议,去他名下的酒楼,大喝几杯。一是庆李承绩伤势痊愈之喜,二是解兄弟相思之苦。
如此真挚的兄弟之情,李承绩自然没有理由拒绝。
但考虑到他大病初愈,不能骑马。扩巴斯和移剌崇阿,也都没有骑马。三人并肩而行,不断说着趣事。让李承绩觉得,自己像是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
那老成的心态,也跟着年轻了不少。
第六章 酒楼之争
这样来到一品居门前,先前还兴冲冲的扩巴斯,突然踟蹰不前。
“要不,我们换别的地方吃吧?”,扩巴斯眼神躲闪,有些心虚的说道。
移剌崇阿不明所以,就下意识的反问道:“怎么了?这来都来了,怎么又要走啊?”。
李承绩倒是没问,左右看了看。见对面的望仙楼客来客往,一品居则门前寥落,便大致明白了原因。
就拍了拍扩巴斯的肩膀,笑呵呵的说道:“这自家的酒楼,自家人都不捧场。那说出去,岂不让人笑话了?”。说着,就率先踏进一品居的大门。
入内后,客人果真是寥寥无几。使得比客人还多的小二,都懒洋洋的打起呵欠来。这和望仙楼火热的场面相比,倒是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三哥,五哥,要不还是去我府上吃吧。正巧前些天来了个大夏庖人(厨子),手艺是真令人叫绝。”,扩巴斯强颜欢笑的建议道。那笑容,比哭都难看。
也是自上个月开店以来,他都让下边的人负责生意。所以平日里,根本没来这边看过。
今天刚好碰上酒局,便想带李承绩他们试试。也顺便,显摆显摆,证明自己有做生意的能力。
可惜的是,装·逼不成反打脸了。
到了这时候,移剌崇阿也看出扩巴斯的难堪了。就顺势解围道:“听说城西的永安坊开了家新酒楼,庖人是大宋那边来的。不仅炒得一手好菜,还养了一群娇·美动人的宋女。那个个啊,吹拉弹唱,样样精通。
连石抹留守,都去吃过酒呢!”。说话时,一脸的意动之色。以移剌崇阿十二岁的年纪,实在太不相称了。
如果放在现代,他肯定要被当成不良少年,好好说道说道了。
只是现在是古代的大辽,无论男女,向来都早熟。所以说这般话,实在太正常不过。
“也行!不过酒水钱,得让我来请!”,只要能离开这地儿,说什么扩巴斯都赞成。所以想都没想,就一口应承下来。
只是移剌崇阿却不干了,嚷嚷道:“凭什么啊?这地儿是我选的,钱定然是我来出啊!反正三哥大病初愈,我也该聊表兄弟之情。”。
“嘿!三哥明明是跟我来吃饭的,怎么换个地儿,就要你请啊?”,扩巴斯坚决反对。
“我是五哥,比你大,所以理应我来请!”,
“那我是老六,排行最小,更应该请二位哥哥吃饭了。”,
二人说着说着,就扯着嗓子,急吼吼的理论起来。那脸红脖子粗的,像要打架似的。
李承绩看着,顿时一个头两个大。就连番劝说,让两人好好说话。可是正在兴头上的两人,都是不服输的性格。以致不争个高低,就绝不罢休。
正昏昏欲睡的店小二们,终是被他们的大嗓门给吵醒了。可是怪异的是,个个都好整以暇的看着,完全是看戏的姿态。
要知道,食客在自家店里吵架,可是很影响生意的。
但是这群店小二,似乎完全没这个意识。
估计是平日里闲得太很了,所以看到别人吵架,也当成趣事来看。
所谓管中窥豹!仅从这一点,李承绩就看出一品居的经营问题。
为了避免被当成猴子看,李承绩就很没好气的大吼道:“行了!你们都别抢了。这顿饭,我来请。”。
说着,就转过身,来到一群呆头呆脑的伙计面前。
“你们给我来个包间,再把店里的招牌菜,都给我呈上来。”,然后又指了指围着扩巴斯和移剌崇阿的家丁们,吩咐道:“也给他们开一桌!好酒好菜,都给供给。”。
说完这句话,一群伙计才忙活开来。跟随李承绩的家丁们,也都连夸他心善。
由于原来的李承绩,在这二人面前,是很有话语权的。所以这么一吼,两人就很乖觉的不说话了。再加上李承绩不自觉的拿出做刑警时,拍板查案的气势。因此几次想要开口解释的扩巴斯,在看到李承绩的眼神后,都胆怯的闭口不言。
这么来到二楼的包间,洋洋洒洒的点了十八道菜,十余壶葡萄酒和白酒后。李承绩才起了话头,缓解气氛。
等到菜全部上齐,李承绩又亲自倒上三杯酒,喊了声举杯。
在酒精的刺激下,稍稍僵硬的气氛,也马上活跃起来。
不过让李承绩不满意的是,这一品居的十八道菜。不仅样式普通至极,就连口味,也都平淡无奇。几样招牌菜,更是吃不出胃口大开的感觉。
或许是这个时代,没后世那么多的调味料吧。所以做菜的时候,口感就差了不少。
李承绩这样想着,又灌了一大口白酒。论酒精度,这大辽的白酒是极低的。所以喝起来,寡淡寡淡,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对于喝惯了老白干的李承绩来说,是极不习惯的。
再试了试葡萄酒,味道也不怎么甘美。
李承绩心下,不免有些失望。
但是吃饭在于气氛!
眼见扩巴斯和移剌崇阿都吃得很尽心,他也不好露出味道一般的情绪来。就强装高兴,使劲的和他们喝酒。
不得不说,古代人喝酒,还真是从娃娃抓起。
别看扩巴斯和移剌崇阿都十二来岁,但喝起酒来,势头丝毫不输成人。即使酒精度很低,在连喝十大碗后,李承绩也觉得有些头晕脑胀了。
而扩巴斯他们,却还卯足了劲,拼命比酒。
知道这么喝下去,两人肯定要醉成一滩烂泥。李承绩便提前付账,主动结束饭局。
尽管价格有点贵,但在出府之前,李萧氏给了他好几贯铜钱。不然这顿饭,可能还真付不起。
这样下了楼,正巧掌柜也在。立时认出了自己的主子--扩巴斯,便非要将李承绩的饭钱给退了。
还是李承绩好一顿言说,才让诚惶诚恐的掌柜作罢。
到了街上,望仙楼的生意,依然非常火爆。人来人往的,让人看着都眼红。扩巴斯本就有气,又喝了些酒。立时就嚷嚷着,要去望仙楼‘说理’。
李承绩赶紧让人拦着,免得闹出笑话来。
却是这时,一声阴阳怪气的吆喝声突然在耳旁响起。只听:“哟!这不是一品居的背后大掌柜么?怎么喝得如此烂醉?”。
“嗨!指不定一品居生意惨淡,所以忧心买醉呢!”。一唱一和的,嗓门又大。使得不少过路人,都驻足观望。
这么一刺激,扩巴斯立即红着眼骂道:“老鼠张,我艹你老母!”。若不是李承绩让家丁拦着,扩巴斯肯定要扑上去打起来了。
第七章 党派之别
“扩泼皮,你说谁呢?”,被喊为老鼠张的少年,当即一脸温怒的问道。
李承绩回头一看,发现这少年,果真不负老鼠张的名头。因为那双眼睛,贼小贼小。即使瞪着眼,也像一条缝。
听移剌崇阿介绍,这少年是同知南院枢密使事张汰铭之子--张兴路。和北院枢密使之子、北院枢密都承旨之子、御史大夫之子等人,结成了一个小团体。
双方之间,那是向来水火不容。
并且他们的亲爹,在朝堂上,也结成类似于他们的小圈子。
这可不是简单的政见不同,而是牵扯到族群、信仰等更深层次的内因。像李承绩这边,基本是佛教、景教的信仰者。族群的话,也多是汉人或契丹人。
张兴路那边,就全是回·教的信仰者了。族群的话,也多以喀剌汗人为主。只有张兴路这种改信回·教的汉人,是个例外。
这么一说,李承绩也大致明白了。
显然是回·教势力在大辽朝堂的崛起,引起了其它教派的警惕。所以佛教、景教等当政者,就互相联合到了一起。
尽管李承绩不是一个政客!
但在他看来,这种事情,是弊大于利的。因为拉帮结派、互相攻歼。很容易演变成政治内斗,损耗国家实力。
再加上大辽是一个多种族的国家!
在上行下效的影响下,很容易将高层的敌对情绪,延伸到民间。像扩巴斯、老鼠张这些小辈,无疑是受了长辈的影响。
这样下去,是很容易造成族群撕·裂,统治不稳。
若再严重一点,就是内·乱了。整个大辽,肯定又是一片生灵涂炭。
所以就李承绩的个人观点,是极不赞同的。
当然,不能忽略的是。不同的政治党派,是有助于政治势力平衡。对于帝王来说,也意味着权利巩固。但这种帝王相术,需要有一定的政治手腕才能驾驭得了。
否则的话,就只会偷鸡不成蚀把米了。像明朝的党政,就是最经典的失败案例。
在他若有所思时,扩巴斯趁他和移剌崇阿分神的功夫,突然冲到老鼠张近前。嘴里还骂骂咧咧道:“老鼠张,看爷爷今天,不撕烂你的嘴。”。
当初一品居开张时,对面并没有望仙楼。后来老鼠张看一品居生意火爆,就有心给扩巴斯添堵。便用威逼利诱等各种手段,一下子将一品居的厨师、小二,都给挖走了大半。
就是账房、洗菜的伙计,都没落下。
因动作太快,使得一品居一时之间,都无法开张。
虽然后来在极短的时间内,扩巴斯找人填补了空缺。但无论是手艺还是待客之道,都远远比不上望仙楼的老人。
所以一品居的生意,就像坐过山车似的,迅速一落千丈。
如今扩巴斯这么生气,也是这个原因。
毕竟这是见不得光的阴损手段!白白吃了大亏,很难叫人服气。扩巴斯的性子又比较豪爽,自然憋屈万分。
便见扩巴斯像一头猛虎似的,一下子冲进簇拥着老鼠张的人群中。
要知道,老鼠张也不是一个人来的。他的身边不仅有为数不少的家丁,还有御史大夫之子阔其喀尔、宿卫司之子图尔干。所以扩巴斯,第一时间就被拦下。
长得像小山似的图尔干,还借机揍了扩巴斯一拳。
因望仙楼和街面,还隔着几层台阶。所以扩巴斯立即身子向后一仰,差点摔个狗啃泥。
好在移剌崇阿紧跟而上,才堪堪扶住了扩巴斯,免了皮肉之苦。
眼见得了便宜,老鼠张十分得意的讽刺道:“嘿!生意不好,就要拿我望仙楼出气么?还带了帮手!呵呵呵···连那个骑马都能摔的李无用,都带上了啊?”。
听到这话,李承绩觉得老鼠张不仅眼睛小,嘴还很臭。
毕竟全程,他可都是劝架者的角色。从始至终,也没骂过老鼠张一个字。怎么说着说着,他就躺枪了呢!
其实他是不知道!
原来的李承绩,可是经常仗着自己力气大,亲爹又地位高,故意让老鼠张吃瘪。无论做什么事儿,也总是压着老鼠张一头。
久而久之,老鼠张都快形成心理阴影了。
所以此次李承绩摔下了马,他是高兴得都合不拢嘴。自然要借着这由头,狠狠的挖苦李承绩一番。
也是这‘老鼠张’的名头,就是李承绩给取的。那还是一次宫廷盛宴,张兴路因被他爹逼着读书,所以得了严重的近视。使得看东西,总是不大清。
便被李承绩,当着许多王公贵族,高官大臣的面,给好好的逗弄了一把。
这老鼠张的名头,也就这么出来了。
因此张兴路最讨厌的人,还是李承绩。
“敢欺我六弟,骂我三哥,看爷爷不打死你。”,移剌崇阿作为统领之子,本就在亲爹的耳闻目染下,培养出了行伍出身的血性。所以见扩巴斯挨揍,李承绩又受辱,顿时就忍不住了。
便将扩巴斯交给家丁,奋然扑向老鼠张等人。
李承绩看着移剌崇阿这样为自己出头,心下也甚是感动。为了不让自己人吃亏,他也让家丁,都赶过去帮忙。虽说对付老鼠张等世家少爷,家丁们会束手束脚。但应付那些老鼠张的下人,就没那么多顾忌了。
这时候,一品居的掌柜,也带着小二赶了过来。
眼见望仙楼的伙计们都跑了出来,赶紧在李承绩的眼神示意下,一拥而上。
瞬时,望仙楼和一品居的街面上,就乱成了一团。
因巴拉沙衮的城民,大多在马背上长大。所以骨子里,就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胆气。看见这大乱斗,很多行人,都驻足观看。
某些不嫌弃事大的人,还搬着小板凳,优哉游哉的评头论足起来。碰见打得精彩的,还要叫几声好字。
为了替自己这边出口恶气,李承绩让家丁和掌柜们,尽量将人往一品居带。所以没多久,望仙楼这边就空了出来。趁此机会,李承绩带着那个背过他的家丁,偷偷潜入望仙楼。
等到一大群捕役赶过来,望仙楼已火光四起。
第八章 一笔小财
由于这件事,牵扯的都是身份非同一般的达官贵人之子。所以地位低下的捕役,也不知作何处理。便请留守行府尹事,赶过来主持公道。
为了两不得罪,留守行府尹事就采取和稀泥的方式。说教说教,就让两方人各自散去了。至于老鼠张怀疑一品居火烧望仙楼的事情,也被李承绩以一品居被砸,而倒打一耙。
这样争论下去,也就没有结果。
不过总的来说,还是老鼠张那边的损失较大。因为望仙楼被焚,一时半会儿,是别想开张了。
这样回到郡王府,李萧氏已听说了望仙楼聚众斗殴的事情。便对李承绩好一顿说教,令其注意身体。并对他和扩巴斯等人一起玩闹,表达了不满。认为他们在一起,就爱惹是生非。
说着说着,那是越说越气。最后还将李承绩,禁足一个月。
这期间,他是别想出府一步了。
虽然有些遗憾,但是李承绩,也正巧想避避风头。
毕竟他从望仙楼,顺走了不少银两。只不过当时走得匆忙,又忌讳人多眼杂。所以就随便找了块地儿,挖了个坑,埋起来了。
现在的话,正好将这些东西拿回来。
就等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才让刚调过来的家丁李大力,去将东西挖回来。
本来他是有从小跟到大的家丁。只是上次摔下马,被李萧氏认为护主不利。给直接打上三十大板,赶出了府。听说没几天,就冻死在了外头。
以致一时间,他的身边也没个贴身的家丁。
如今伤好了,李大力也通过背他,帮着去望仙楼顺东西,表现出了足够的机灵与忠心。所以李承绩,特意知会李萧氏一声,将其提拔为贴身家丁。算是他身边,所有家丁的头头。
这让那些跟着李承绩一起出去的家丁,都暗恨自己脑袋少了根筋。
要不然,指不定也能弄个家丁头头做做。
于是顺利的将东西弄回来后,李承绩就马不停蹄的统计。结果发现,收获还不小。其中银子有六十七两,以两千铜钱折合一两来算,就是十三万四千铜钱。再以七百为一贯,便是一百八十贯铜钱。再算上一起顺走的十六贯大钱,总共有一百九十六贯之多。
以当前的大辽消费水平,赶得上一般平民家庭的十年生活费了。所以这么看来,算是发了一笔小财。
也难怪古代那么多人喜欢打家劫舍!
其实也是他赶得巧!
当天正是老鼠张来收账的时候!所以掌柜的,早早就换好银锭。只是撞见了他们,老鼠张才没有及时拿走。
这下,却便宜了李承绩。
便给了李大力一贯铜钱,算是奖励他的功劳。惹得李大力,叩拜不已。
这让李承绩,顿时有些心虚。因为在他看来,这一贯铜钱,还算少了。毕竟没有李承绩,这钱是一分都没有。
到底他是个刑警,出于职业习惯,是做不出偷鸡摸狗之类的恶事。所以进望仙楼的初衷,只想着搞点破坏。
哪知道,这李大力比他狠多了。
不仅一把火烧了望仙楼,还顺便从柜台顺了点银子。等李承绩发现过来,已经为时已晚。
尽管他对李大力自作主张之事,进行了严厉的斥责。但是再把钱还回去,已是不可能了。就一不做二不休,将钱收下。
倒是苦了李大力!
本以为会讨得李承绩的欢心,却没成想惹来一顿训斥。
真像极了偷鸡不成蚀把米!
好在李承绩还是念着他的好,没将其打发出府。
所以提拔为贴身家丁,算是投桃报李。
说起来,也是李承绩对这时代不了解。
像李大力,作为李府买来的奴隶。做任何苦活累活,都是理所当然。一年到头,也不会有工钱。除了平日里家主的赏赐,就基本没别的经济来源了。
这陡然得了一贯铜钱,还真算得上巨款。
如此感激涕零,也就很好解释了。
之后李承绩又拿了一点钱,赏给竹青。算是报答他,卧床以来的照顾。结果又惹来,好一顿感激。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了然无趣了。
偌大的郡王府,也被他逛得没意思。就跑到李萧氏那里卖乖,好让其放自己出去。可惜的是,任何好话说尽,李萧氏都无动于衷。
这么没意思的待着,李承绩就想着找点事情做做。便让李萧氏,给自己安排一个功夫不错的家丁。不说要达到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程度,只要看着不那么弱不禁风,就足够了。
对此,李萧氏也是欣然同意。因为大辽国,本就尚武成风。若太文弱,是很容易被人瞧不起。何况李承绩又是中书令之子,地位显赫,自然不能输了气势。
这么一来,李承绩就进入了比较艰苦的练武岁月。
给他做师傅的,不是李府的家丁。而是李萧氏,特意从自己娘家请来的老部下--萧崇德。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李萧氏的娘家。
这可不是一般的契丹贵族,而是跟随德宗打过天下的开国功臣--萧斡里刺。曾被晋封为六院司大王,历经德宗、承天皇后等六朝,资历甚老。
在自己的大儿子被感天皇后弄·死,小儿子又与感天皇后私通的情形下。他愤然发动兵变,杀了感天皇后与小儿子。并将当今圣上耶鲁直鲁古,扶上王位。
只是经历这场剧变,萧家的小辈,就只剩下小儿子生前和正妻的女儿--李萧氏。
对于这孙女的疼爱,萧斡里刺也是无以复加。
李承绩的亲爹能有今天这番地位,也是娶了李萧氏,得到萧斡里刺扶持的缘故。
上次李承绩摔伤,宫里还特意派了医官过来。而李萧氏却对其加以颜色,也是仗着自己身份尊贵。
不然一般人,是不敢说出那番威胁之语。
如今随着萧斡里刺逝去,整个萧家,也是树倒猢狲散。偌大的大王府,也变成了空落落的鬼屋。只有像萧崇德这样一生追随萧斡里刺,又活到现在的少数人,还一直留在大王府。
第九章 文武双修
春日里,光线异常柔和。给粉墙黛瓦的郡王府,生生披上了一层薄纱。
某间小院里,裸着上半身的李承绩,正在一个老者的指点下,一板一眼的扎着马步。
这便是萧斡里刺的老部下--萧崇德。
只见其满头银发,面色肃然。仅静静的站着,就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这便是从军多年,特有的军人血性。
在李承绩偷偷打听他时,身子下意识的动了一下。结果一颗石子陡然飞来,狠狠砸中李承绩的屁·股。同时耳边,也响起一道略为深沉的说教声:“吸气!提气!站着别动!”。
配上萧崇德不苟言笑的眼神,活像地狱中走出来的阎罗王。
李承绩便定了定心神,乖乖的顶着太阳,安安静静的扎着马步。
好在春日的暖阳不大,长时间的晒着,也像置身火炉旁一样。传说中的春困,也就成了李承绩必须克服的敌人。
这样挨了好几石子后,李承绩才堪堪打消了睡意。
也是古话说得好,入门先站三年桩。所以但凡华夏武学,都必须从扎马步做起。一是锻炼腿力,二是修炼内功。
虽然李承绩这幅身体,之前就跟萧崇德学过武术。但生了一场大病,使得身体素质下降得厉害。再加上现代穿越来的灵魂,促使从前的武学技巧,忘了一干二净。
如今再学,也算是从头再来。
不过有从前的底子在,使得扎马步,也没想象中的艰难。
何况李承绩在穿越之前,也好歹在特训队里待过。不说每天一百个俯卧撑,就说周期性的二十公里越野长跑,就极其锻炼人。这不仅是身体,还包括意志。
所以就李承绩个人而言,对扎马步,是没什么挑战性的。
便趁这个机会,和萧崇德套近乎道:“太翁,你能说说和曾太公一起征战沙场的事么?”。
一般的老年人,就喜欢给小辈讲述曾经的光辉岁月。一是不服老,二是赢得小辈的尊敬,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特别是一些孤寡老人!因长期找不到诉说对象,就更喜欢逢人说事了。
像萧崇德,今年八十有一,乃是仗朝之年。身下又无儿无女,待在没落的萧家,应该最是孤独。
身为刑警,李承绩就对揣摩人心之事,进行系统性的训练过。再加上长时间的办案经历,积累了一定的实用经验。便想通过这方法,拉近彼此的关系。
其实萧崇德心底,本就爱屋及乌,对李承绩有颇多偏爱。只是从前教李承绩练武时,被其闹得快没了耐心。所以此次重回李府,就故意板着脸,疏远和李承绩的关系。
如今被李承绩这么一问,却是正中下怀。就清了清嗓子,回忆着曾经征战沙场的岁月。
根据他的说法,自己并不是契丹人。而是早些年,逃到塞北云内州的汉人后代。因东边女真人崛起,北方的草原部落,纷纷脱离大辽的掌控。
临近草原的云内州,就这样被部落劫掠。还是幼年的他,便被掳到了草原。
后来适逢德宗耶律大石败走可敦城。因没有粮食,便将他给那颜养的羊充军了。
为了逃避那颜的处罚,他就请求耶律大石等人将他带走。
当时萧斡里刺见他机灵,就将他带在身边。
这么些年,他跟着萧斡里刺南征北战。生生在西域,打下了一片天下。只是他一心忠于萧斡里刺,所以自始至终,都甘愿为萧斡里刺的家奴。
在整个萧家人丁凋零后,也依然舍不得离开萧家。
听到这些,李承绩既为其征战沙场,而不自觉心情澎湃。又为其忠于萧家,而心生敬佩之情。
毕竟以萧崇德的功劳,完全可以自立门户,成为一方大将。可惜的是,他选择终身生活在萧斡里刺的光辉之下。使得大辽的建国史上,少有他的只言片语。
能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也难怪李萧氏像对萧斡里刺一样的敬重他了。
同时李承绩,也对大辽建国的不易,有更深的感触。
因为当初耶律大石败走可敦城时,随身只带了两百人。至于粮食,也仅够三天。而整个行程,却有近两千公里。所以听着,就让人觉得钦佩不已。
正感慨万千,腿肚子就突然被抽了一下。却是刚才动了一下,被萧崇德撞见了。
这让李承绩,暗自感叹萧崇德的眼神不错。
到底都这么大年纪了!若是一般人,早就老眼昏花。可是这萧崇德,却依旧耳清目明。走起路来,也是硬挺得很。完全不像一般上了年纪的人,需要拄着拐杖。
可能这就是学武的好处吧!
让身体的各项技能,大大延迟了老化的速度。
不过这武术,还是从李承绩那个便宜太公那里传过来的。说是萧家曾经在中原,请了一位驻颜有术的得道高人。好让其教导后辈子弟,强身健体。
因遭遇家国突变,萧斡里刺就没藏私。将祖上传下的武术,一一教给了亲近的近侍。这样一来,也好增强自己的实力。
这么练到了晌午,李承绩的腿肚子,是又酸又痛。就当即坐在院子的石墩上,好放松放松。
体贴的竹青赶紧走过来,给李承绩倒上一杯温水。
这是李承绩的习惯!既不喝茶,也不喝这里的特产马奶酒。摸清他喜好的竹青,就按着他的脾性来。
这么修习了一会儿,他又拖着酸痛的双腿,前往书房。
那里有李萧氏给他请的教书先生!不仅有汉文,还有契丹文、回鹤文。
对李承绩来说,掌握这三种语言文字,是必不可少。因为汉文是繁体字,所以对他这习惯了简体字的现代人来说,有必要修习一遍。至于契丹文,是大辽的皇族文字。要想爬得更高,就必须掌握这一语言。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一种政治资本。回鹤文的话,是当前大辽民间,最普遍的语言。要想出门方便交流,就有必要掌握。
因此李萧氏,一次性就给他请了三位教书先生。这学习任务,也自然是极重了。
第十章 神秘钻戒
“阿--阿-勒···”,李承绩拿着一本回鹤语拓本,结结巴巴的念道。
“是阿牙勒,少爷。”,教书先生语重心长的提醒道。在回鹤语里,阿牙勒是女人的意思。可惜李承绩,就是记不住。
“哦!”,李承绩淡淡的应了一声,就指着男人的单词念道:“爱--巴”。
“是爱尔!”,教书先生再次纠正。
李承绩顿时有些不耐烦了,抱怨道:“阿西吧!”。
教书先生以为他又念错了,跟着纠正发音。
这下,李承绩想撞墙的冲动都有了。实在是他没想到,这学一门语言,竟是这么艰难。不说那满是类似汉字,却一个都不认识的契丹文。就说那全篇蝌蚪状,像极了后世蒙古文字的回鹤文,就让他一个头两个大。
即使曾经考大学时,煞费苦心的学习英语。也不像现在这样,让人这么头痛。
也是他在这之前,从没有接触过相关文字。使得学习起来,就颇感压力山大了。
看出了他的不耐烦,教书先生带着勉励的语气道:“李少爷,令公李中书,可是通宵汉、契丹、回鹤、波斯四类文书。在大辽,乃是名满天下的大学士。作为嫡子,可不能折了令公的颜面啊。”。
听到这话,李承绩也佩服起他这素未谋面的便宜亲爹了。
毕竟无论是契丹文、回鹤文,还是波斯文,都必须下一番苦功,才能熟练掌握。而要担起‘大学士’这一名头,则要用这些语言,吟诗作对,出口成章了。以后世的语言等级划分,至少是八级以上。
这么看来,他亲爹当这中书令,还真有两把刷子。
能被他太公萧斡里刺看重,也就顺理成章。
不过佩服归佩服,他的学习压力,可是一点都没减。就跟着教书先生,继续念着晦涩难懂的回鹤文。和熟悉的汉文不同,这回鹤文念着,舌头就跟打架似的,总是含糊不清。
这样学习着,一下午的时间就没了。
根据课程安排,每天下午,都只学习一门语言。这样间隔着,既提高学习效率,又留了充足的时间温习巩固。也避免了李承绩,在三种语言之中,快速来回转换。
万幸的是,李萧氏没给李承绩安排教授波斯文的先生,不然他的学习压力,就更大了。
便在教书先生布置了一定的抄写、背诵任务后,李承绩顶着稍稍头疼的脑袋,离开书房。
待回到自己的院子,李萧氏已让人备着饭菜等候了。
看到这,李承绩心里,不自觉的有些感动。因为在现代的时候,他父母因五.一二地震,而死得早。所以九年多来,也没体会到母子间的亲情。
如今被李萧氏这么宠着、护着,倒是有些不习惯了。
就埋头吃饭,用以掩饰自己的情绪。在这期间,李萧氏照例问了他的学习情况。不仅有身体上的,还有学问上的。得知李承绩感觉疲累,李萧氏还关心的问着,要不要休息几天。
对此,李承绩是连连摇头。
因为万事开空头难!等适应了这一过程,就不会觉得什么了。何况他的身体里,可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论对新事物的理解能力、接受能力,都远远不是同龄人能比。
所以累虽累,却完全没到吃不消的地步。
看到李承绩这么努力,李萧氏也欣慰不已。便告诫李承绩要向对太公一样对待萧崇德,并对教书先生,也要多注意礼数。且还信誓旦旦的保证,只要这样下去,李承绩承袭郡王之位,肯定是高枕无忧了。
对于这些,李承绩不懂。再加上赶着完成回鹤文先生布置的任务,就没心思往深处想。便狼吞虎咽的填饱肚子,赶回房间抄写文章。
一直等到夜半三更,李承绩才总算抄完了《福乐智慧》的前五个章节。脑海里,也有了一定的印象。只要再拿出时间,集中背诵,就应该记得下来。
在这过程中,李承绩对《福乐智慧》的大作者玉素甫·哈斯·哈吉甫,也有一定的了解。不仅知道他是一百多年前,喀剌汗国的著名诗人。还是巴拉沙衮的名门世家之后。
并且整部书,对喀剌汗国的政治、经济、法律、伦理、哲学、历史、文化、宗教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反映。用来了解喀剌汗王国的风俗民情,是最合适不过了。
除此以外,他还写过《百科书》和《政策书》两本著作,展现出了高超的艺术造诣和文学水平。
对于这样的文学大师,李承绩也是心生敬意。
便合上书本,打了个呵欠,伸了伸懒腰,起身出了房门。
当下夜深人静,下人们,也都睡了。就是有巡逻的家丁,也都萎·靡的打着盹。所以整个郡王府,都是静悄悄的。
李承绩来到院子,清冷的月光幽幽的洒满院落。使得目光所及之处,都布上了一层银霜。
因是春日里,又地处中亚。所以昼夜温差,十分显著。白日里还穿着薄衫,晚上就要披上雕裘了。李承绩忘了这一茬,就不免感到阵阵凉意。
便不愿多待,准备回房。
却不想,胸口突然涌出一阵温热。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快速升温。李承绩低头一看,就见自己的胸口,正散发着大片银光。
这可把他吓了一大跳!
还以为是死去的李承绩还魂了,就赶紧往屋里跑。等坐定下来,他又想想不对。便掏了掏内里的中衣,摸出一根断指。
原是他怕暴露自己,就一直将断指带在身边。同时也盼着,断指什么有反应,能将自己带回去。
结果到了今日,果真有了动静。
便见此时的断指,正套着一圈银色的光环。大小的话,就跟戒指差不多。李承绩用手触碰了一下,发现这光环是实体的。并随着时间流逝,慢慢缩小。
就慢慢往外捋,将戒指从断指上弄下来。
等彻底脱落,银光立即收敛。李承绩手心里,也多了一枚镶嵌着宝石的银色钻戒。看那尺寸,最少有三克拉。
第十一章 重大发现
“难道,这就是促使我穿越的真正原因?”,李承绩想着,就径直往手上戴。可惜的是,没有半点反应。
便丧气的摘下来,寻思着原因。
只是他对钻戒的来历一点都不了解,所以无论怎么想,都理不出头绪。就郁闷了好一会儿,才突发奇想的,将钻戒和断指,一起拿到了屋外。瞬时银光四起,钻戒像磁石似的,迅速将星星点点的月光吸引过来。
怕动静太大,引起旁人注意。李承绩又赶紧将钻戒拿回屋里。银色的光芒,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收敛下去。再套回银色断指,颜色很快变淡。
一分钟后,更是彻底消失不见。
李承绩用手摸了摸,也没发现断指上的钻戒。这就像隐身似的,让人完全发现不了它的存在。
如此奇异的事情,李承绩还真是头一次瞧见。所以整个人,也是处于迷糊状态。
等回过神来,就再拿到屋外。断指立即在月光的照耀下,重新显现出来。
这下,李承绩算是大致明白二者的关联了。
就很干脆的将钻戒取下,然后慎重的考虑了好半天,才一脸郑重的戴在自己的中指上。因为他心里,已经认定这枚钻是促成自己穿越的重要媒介了。所以戴在手上,重回现代的可能性很大。
至于这之前,钻戒一直没反应。很可能是钻戒没有能量,陷入了某种程度的休眠。这就像手机一样,没有电能之后,就彻底歇菜了。
这样想着,他给自己披了一件棉袍。并找了一块白手绢,包住钻戒。
再次来到屋外,月光又聚拢过来。只是因白手绢隔着,使得光芒暗了不少。
一阵阵像电流一样的酥麻感,也不断从中指传来。促使夜里的凉意,淡了不少。
也不知道等了多长时间,早已被电得麻木的李承绩,猛然被冻醒。
这才发现,自己正靠在石桌上睡着了。而手上的钻戒,也再次消失无踪。
这可把他紧张得,还以为有人见财起意,给偷走了。
不过环视一圈,他又觉得不对。因为当前天还是黑的,只是头顶的月亮,已被乌云层层遮蔽。使得整个夜色,都暗了不少。
所以这么看来,钻戒应该是失去月光后,又隐没了。
便放下心,回到房间。尝试着用烛火的光芒,代替月光。但遗憾的是,戒指对烛火的光芒完全不感冒。就绞尽脑汁,再做它法。
突然想起自己大病初愈时,宫里以及朝廷命妇,送来的礼品。
李承绩就赶紧来到后面的库房,好一番翻找。
也幸好当时李萧氏没收走,不然的话,他就是想拿,也要费好一阵功夫了。
这样蹑手蹑脚的,像做贼似的,生怕吵醒睡在左右偏房的竹青和李大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很快就找到皇后送来的夜明珠。虽然只有米粒大小,但是异常珍贵。
毕竟夜明珠,向来是皇室贡品。拿来赏赐人,足以体现出皇家对李家的重视。
就马不停蹄的打开锦盒,拿出夜明珠。
还不待有其它动作,中指上的钻戒就主动现身了。
米粒大的夜明珠,也像碰到磁铁一样,瞬间被吸了过去。
便见一大片银光宣泄出来,照亮了整个房间。但很快,又趋于黯淡。同时李承绩的脑海里,也响起机械性的指令。
只听:“种族:初代人类
血性:O型
生理年龄:13
心理年龄:33
身体发育:正常
智力:111.77······因原宿主失踪,进行重新认主。”。
迷迷糊糊的听到这里,李承绩眼前,就突兀的出现一块电脑屏幕大小的虚拟显示屏。自己的个人缩影,也在显示屏上自由旋转。同时各种数据,也一一陈列出来。
在他还没弄清这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显示屏上,又出现一个精灵模样的小人。那尖尖的耳朵,圆圆的眼睛、狭长的眼睫毛、瀑布般的紫发、前凸后翘的身板、薄如蝉翼的翅膀,十分栩栩如生。
“你好,主人,我是你万能神戒的仆人。”,说着,精灵模样的小人就向李承绩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
看到这,李承绩只有一种置身于科幻片的感觉。若不是看到周围的陈设没变,他还真以为自己又穿越了。
就结结巴巴的应道:“呃···这万什么戒是什么东西?”。
精灵像真人一样,立即惟妙惟肖的嘟了嘟嘴,萌气十足的纠正道:“是万能神戒,主人!”。跟着就把万能神戒的来历,向李承绩介绍了一遍。
原来这是公元3069年的产物,以李承绩的认知,算得上超未来了。由于那个时代科技超级发达,所以各种便于人们使用的高科技产品,就层出不穷。
像这万能神戒,就是一家高科技公司,特意开发出来的电子产品。主要的功效,就是科普知识,方便人们学习。里面收录了天文地理、生物化学等各方各面的知识。基本称得上,人类的百科全书。
听到如此牛逼的介绍,李承绩也不免有些激动。就一脸期盼的问道:“那你能送我回到2017年吗?”。
“呃!原则上可以,理论上也行,但实际操作有难度。”,精灵一本正经的应道。
不过李承绩却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追问道:“也就是说,还是有办法回去的,对吗?”。
“嗯,只要有时光机就行。”。
“时光机在哪里?”,李承绩的声音有些急切。
“2090年!”,精灵的回应,有些心虚。
李承绩一听,立即就忍不住爆了句粗口。实在是自己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似的。本来还抱着充足的希望,以为戒指能把自己送回去。结果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看出李承绩的失望,精灵又连忙安慰,表示自己有制造时光机的方法。但说到材料,李承绩是真想把精灵连同戒指一块儿炸了。因为精灵说的一大堆材料,他是连名字都没听说过。
什么三维立体光学仪器、等离子推进器、核聚变动力系统、纳米反重力钛合钢等科技感爆棚的东西,别说如今的大辽了,就说回到现代,都难以造出来。
所以制作时光机,也就成了空谈。
第十二章 感染风寒
“好了好了!别解释了。说了半天,就跟废话似的。”,李承绩很不耐烦的打断精灵的解释。
听到这话,精灵也只能一脸委屈的闭口不言。
这样过了近一炷香的时间,李承绩才眼珠子一转,出声道:“你实实在在的告诉我,长生不老药有吗?”。即使回不到现代,活到现代也可以啊。说不定,还可以凭借这漫长的岁月,自己制造出时光机来。
“有!但是···”,一听到这转折的话,李承绩的心就不自觉的提了起来。然后事实,果然如他所想的那样。必须达到三十世纪的科技水平,实现人类基因转换以及智能机械身体的有机结合,才能让人类,永远保持长生不老。
“那黄金能制造吗?”,李承绩没好气的问道。心里已对万能神戒的期待值,降到了最低。
精灵顿时有些为难,弱弱的回道:“根据二十九世纪的国际法则,不允许个人和或组织,制造具有货币职能的贵重金属。违者···”。
“那白银呢?”,李承绩接着追问。
精灵又把刚才的话机械性的重复了一遍。
“大炮总可以吧?”,李承绩的声音带着火气。
“可以制造,只需要······”。
听着如此复杂的条件,李承绩真是有些火冒三丈。就忍着怒气,再次问道:“枪不会也没现成的吧?”。
然后迎接他的,是精灵尴尬的肯定。
这下,李承绩终是没忍住。就顾不得用意识交流,吼出声道:“我是看出来了,你这破戒指就是块废铁。还什么万能戒指,我要上天,你咋不送我上天。我要成神,你咋不让我成神?
连个黄金白银,都变不出来。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万能神戒!
这牛皮,也不怕吹炸了?
难道说,你们三十一世纪的公司,都是靠虚假宣传,来售卖商品的么?”。
一顿吼完,精灵还没来得及说话,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就传了过来。
便听:“少爷,你在和谁说话?”,
竹青有些胆怯站在房门边上,身子都在颤抖。
而李承绩却没心思搭理她,而是急吼吼的用意识催促精灵:“你快躲起来,别让旁人看见。”。
哪知道精灵却很不以为然道:“没关系!这是虚拟影像。除非获得主人的许可,否则旁人是看不到我的。”。
听到这,李承绩才放心不少。再看竹青的眼神,果然略过了虚拟显示屏。
就吸了口气,沉声道:“没什么!只是做了场噩梦罢了!”。
“哦!”,竹青有些闷闷的应了一声,弱弱的疑声道:“少爷是得了梦行症么?”。也是看到李承绩大半夜的出现在库房里,又一个人自言自语,所以暗自推测,可能是梦行症。
当然,这也是她最愿意相信的解释。
“呃···”,李承绩本要说不是。但看到竹青用惊惧的眼神四处打量,就知道她在害怕什么牛鬼蛇神了。便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就是得了梦行症。
果然,在得到想要的答案后,竹青大大的松了口气。那瑟瑟发抖的身板,也硬挺了不少。跟着李大力也赶了过来,弄得李承绩,又是一番解释。
等回到床上,已是五更天了。
但是李承绩心里想的念的都是万能神戒,所以整个人,意外的没有丝毫睡意。便用意念,试着唤了精灵几声。
很快,脑海里就传来精灵熟悉的回音。
由于先前的接触,李承绩也大致明白,这万能神戒,很可能就是一枚类似百科全书的信息工具。里面储备了无穷无尽的知识,方便使用者随时随地的提取。
用‘知识就是力量’来比喻,还真称得上‘万能神戒’。
所以冷静下来后,李承绩也放弃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就为先前的不恰当语气,向气嘟嘟的精灵道歉。再互动起来,加深对万能神戒的了解。
这么说着说着,他倒是得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
像这枚戒指的原主人,本是有名的时空大盗。在回到2017年盗取珍贵佛像时,不巧碰上了赶来的时空刑警。然后打斗时,手指被切断。
这就有了他捡到戒指的事情。
至于穿越,则完全是手指表面,残留着大量时空之力。只是太过微小,不足以投送肉体。所以他一接触,灵魂就被摄走。
再穿越到大辽,完全是时空之力耗尽后,随即降落的一个时间节点。
听到这堪称科幻大片,又十分跌宕起伏的情节解释。李承绩也彻底无语了。因为他不知道是怪自己太幸运,才能捡到那枚断指。还是怪自己太倒霉,偏偏是自己捡到断指。
所以只能感叹:“时也命也!”。
带着这纷乱的思绪,他终是沉沉睡去。
等到日上三竿,他才被刺眼的阳光弄醒。
一想到萧崇德命他每日卯时日出,必须起床练功。他就紧张的,从床上一跃而起。但是脑袋不知怎么的,晕乎得厉害。跟着嗓子发痒,难受的咳嗽了几声。
整个身体,也像失去了力气。软绵绵的,倒回床榻。
与此同时,李萧氏半是心疼,半是自责的声音,也在耳畔响起。
“逸之啊!你就好好养病吧。练武的事儿,我已跟阿翁说了。耽搁几天,不打紧的。教书先生派下的功课,也等病养好了,再接着做。”,说到这,声音就夹杂着哭腔道:“哎,都怪为娘心急。不该那么催着你学武识字!现在好了,‘失魂症’未除,又添了‘夜行症’和风寒。要是再有个三长两短,为娘还有什么盼头啊···呜呜呜···”。
再看一旁欲言又止的竹青和李大力,李承绩瞬时明白,是竹青他们,将自己昨晚的事情,告诉了李萧氏。尽管他昨天已下了封口令,但看两人委屈又内疚的神情,显然是迫不得已。
对此,他稍稍一想,就想通了。可能是自己昨晚冻着了,受了风寒。以致一大早,就发了病症。心急的李萧氏,自然要问竹青和李大力原因。
‘梦行症’的事,也就瞒不住了。
第十三章 1204年
不得不说,风寒的体验还真是难受。
尤其是在这没有抗生素,医疗手段又极其简陋的大辽。得了场风寒,简直要人命似的。一连几天,都持续低烧。整个人,也是晕乎乎的。甚至有时候,李承绩都出现了幻觉。
这使得他,越发想念现代的好处来。
毕竟在二十一世纪,风寒就是场普通感冒。随便去药店买点感冒药,应付应付就过去了。
哪像现在,天天银针扎着,苦药喝着,却见效极慢。
等到好不容易烧退了,脑袋清醒了。喉咙却又痒痒的,咳嗽不止。连睡个觉,都能被一口痰憋醒。这样的经历,让他再也不敢染上风寒。
这样熬了差不多十来天,咳嗽总算止住了。再按照医官的吩咐,好好静养。虽然还有些头晕,但是没那么容易犯困了。
感觉到精神头不错,李承绩就用意念,和精灵小紫聊了起来。这是他给精灵起的名字,刚好和一头紫发的精灵很配。
至于聊的话题,就比较宽泛。什么人类进化史、中华文明五千年、未来科技、二十世纪的社会问题,都有过简短交流。使得他的眼界,开拓了不少。
但聊得最多的,还是大辽。
知道大辽天禧二十七年,乃是公元1204年。同时期的南宋,正是嘉泰四年。此时在位的,是智商低下的宋宁宗。而蒙古草原上,铁木真已经崛起。正准备进攻曾经臣服大辽,又归顺金朝的乃蛮部。
想到自己一下子回到十三世纪,李承绩不免有些感触。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再多感触,都已无用。就收起心思,继续了解着大辽的相关信息。
发现巴拉沙衮城,原是后世吉尔吉斯斯坦的托克马克市。在唐朝贞观年间,被称为碎叶城。
著名诗人李白,就是在这里出生,并生活了六年。
为与崛起东北的大辽区别开来,史学家们,将德宗耶律大石建立的大辽,称为‘西辽’。
无论是疆域还是国力,西辽都远远不能和前辽相比。整个直辖地,也只有北到伊犁河,南至锡尔河上游。西到塔剌思(哈萨克斯坦江布尔),东至巴尔思罕(伊塞克湖东南岸)的百余万平方公里土地。
其它地方,都由附属国和附属部落控制。西辽只有名义上的宗主权,而无实际的管辖权。这就和唐朝的羁縻制度类似,只空有一个名头!
像他爹的食邑--河中府,就是西喀剌汗国控制的城市。所以真正得到的食邑,也就一个子儿都没有。
这让他,多多少少,都有些失望。
毕竟他还以为,这大辽是个多么疆域辽阔的大帝国。自己老爹的河中郡王之名,又有多么高的含金量。
但现在看来,事实远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但这还不算什么!
接下来的信息,让他近乎绝望。
因为西辽的国运,竟然只有短暂的八十八年。从1124年算起,到1218年就结束了。整个疆域,也都被并入大蒙古国的领土。连同那些附属国,也都没幸免。
并且以契丹人的血统而论,早在1211年,就算亡国。因为当时的国祚,已被北方部落--乃蛮人窃取。
这么算来,距离亡国,只有七个年头了。
对于这样的结果,李承绩是吓到了。
毕竟他还做着子承父业,当个富家翁的美梦。
“艹,我上辈子是不是得罪了小人?怎么什么倒霉事儿,都让我撞见了?”,李承绩心里,暗暗骂道。
于是后面的时日里,他都显得无精打采。看上去,就像霜打的茄子。
这样的状态,对于病情的恢复,是极为不利的。所以本来渐好的身体,开始急剧消瘦。持续的低烧,也再次折磨着他的病体。
这让李萧氏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就到处求神拜佛,想方设法的让李承绩好起来。连本不怎么信的萨满巫师,都请来做法事了。
在这期间,扩巴斯和移剌崇阿也赶过来看往李承绩。原不怎么待见他们的李萧氏,态度也变得和缓不少。
只是这时候。李承绩已有求死之心。
因为他不想随着大辽一起,成为蒙古人的奴隶。所以宁愿先死,避开这悲催的结局。有可能的话,他还会回到现代。
那些电视剧里,不就是这么演的吗?
至于什么逆天改命,他还真没想过。因为历史总是有自己的惯性!若强行改变,很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到底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眼界,比大多数人要看得远一些罢了。
就在这种状态下,他整日浑浑噩噩的,人不成人。
直到一天夜里,脑海里突然出现一副诡异的画面。那是巴拉沙衮城,硝烟四起,到处都是喊杀声。街头巷尾,也到处是尸体。偌大的河中郡王府,更在漫天的大火中,灰飞烟灭。
然后画面一转,切换到一处出海口。一大片尸体,密密麻麻的堵在海面。远远的,都看不到头。
小紫的声音,也适时响起:“前一副是六年后的巴拉沙衮城,后一副是七十五年后的崖山。如果你死了,它们都会发生。但你活着,它们可能被改变。”。
“可-可历史就是历史,我有那个能耐改变吗?”,李承绩不自信的回道。他知道崖山指的是崖山海战,南宋遗民二十余万,齐齐跳海赴死。
崖山之后无中国的悲叹,也就此产生。
身为根正苗红的华夏人,他是很愿意改变这悲情的历史。但是他前生只是个安安分分的刑警。虽然有着一颗往上爬的雄心,但那更多的,是为了家人和自己。
现在让他去改变这成千上万人的命运,实在有些压力山大。
“你不试试,如何知道能成,如何知道不能?”,小紫反问道。
“这···”,李承绩依旧心有疑虑。
跟着小紫趁热打铁,告诉他宇宙中,有无数个平行时空。这大辽,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所以就算改变,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只不过,由此造成的蝴蝶效应,会促使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平行时空诞生。
第十四章 父子接触
这样的时空理论,二十一世纪也有很多专家学者提出过。所以现在听来,倒算不得新鲜。
李承绩听着,心下也并没有觉得有多意外。对改变历史的想法,也微乎其微。
毕竟改变历史大势,不是一个人、一句话就能完成的。
那蒙古人的铁蹄,也不是说阻止就阻止得了的。不然那么多的国家,为何都亡于蒙古人之手?连欧洲,都为蒙古人震动。
所以他很难想象,自己如何能凭一己之力,扭转历史大势。
就犹豫再三道:“我只是一个无权无势,受人庇佑的世家公子。哪里有什么力量,去阻止西辽的衰亡,挡住蒙古人的铁蹄?”。
“人定胜天!”,小紫说完这句话,就再没应声了。
李承绩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只有自己去找了。
尽管心结还没解开,但经过这次谈话,他的心里,至少没先前那么迷茫了。因为他知道,这平行时空里,历史是可以改变的。自己的命运如何,也取决于自己的选择。
但是心里的不自信,促使他怀疑自己,有没有那个改变历史的能耐。
就在他为此纠结不已时,竹青恰好按照惯例,来给他擦身子。
看其娴熟的动作,李承绩有些好奇的问道:“竹青,如果给你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你想过什么样的日子?”。
“我-我不敢有什么奢想,只愿留在少爷身边,平安终老罢了。”。时隔十余天,终于听到李承绩开口说话。竹青心里,忍不住有些激动。以致说起话来,都有些结巴。
“那换个说法。假如你有机会成为公主、国王、宰相或者大将军,你会选择哪个身份?”。
“这个的话,我会选择公主。因为这样,我就不会被人抓走,卖做奴隶了。”,竹青一脸憧憬的说道。
随后李承绩又问了李大力同样的问题,得到的是封狼居胥,成为不可一世的大将军。
听着他们的回答,李承绩心里,有了一丝明悟。
毕竟他们都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心里却依旧有着不相称的抱负。再想到自己的家世那么好,起点又那么高,却自满自足的做个富家翁。着实有些窝囊了。
即使面对亡国的危险,也依然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实在有失男儿的豪情。
“或许,我真该试试了?”,李承绩心里,暗暗做下了决定。
俗话说,这人一旦有了追求,就如同有了主心骨。本来无精打采的他,也瞬时有了活力。原本不愿配合医官诊治,也变得极为配合。
等到夏季初至,他的身体,总算恢复得差不多了。
正是这时候,他的便宜亲爹,终于随着朝廷大军,班师回朝。
据说此次朝廷大军,在花拉子模的地界,打了场大胜仗。窥伺河中地区的古尔王国军队,也被打得落花流水。五万人的军队,更是全军覆没。连古尔王国的苏丹什哈布·丁,都被抓住了。
最后还是通过西喀剌汗国的苏丹做和事佬,西辽皇帝才同意什哈布·丁缴纳赎金,返回原来的领地。
自此一战,古尔王国在河中的势力,是被连根拔起。窥伺河中的野心,也终是烟消云散。
对于这个国家,李承绩是不怎么了解。还是通过小紫,才知道这是一个地跨阿富汗斯坦、伊朗的呼罗珊、吐火罗斯坦、印度的旁遮普和恒河流域的大帝国。
与花拉子模统治伊朗三分之二领地以及里海东岸、咸海南岸,西辽统治中亚,形成一个三足鼎立之势。
如今西辽将这古尔王国打败,算是奠定了三方势力中的霸主地位。在中亚地区,再次彰显了强盛的国威。
所以此次班师回朝,整个巴拉沙衮的臣民,都奉诏前往城外迎接。好显示出,举国欢腾的气氛。
只不过李承绩因大病初愈的缘故,被李萧氏特意留在了家里。
待到将近晌午,郡王府外,就传来嘈杂的喧嚣声。
砰砰砰···炮竹炸响。咚咚咚···铜罗震天。
李承绩站在郡王府门口,远远看着一个长相儒雅的中年人。一马当先,昂首阔步的向自己走来。
他心里明白,此人就是自己的便宜老爹--李世昌了。
与其第一次接触,也就要开始。
便照着李萧氏的吩咐,规规矩矩的行了一番大礼。
虽然李世昌依旧不苟言笑,但李承绩明显的感觉到,李世昌的神色,柔和了不少。
然后是父子间的,一番寒暄。
这样没说几句,李世昌就开始考教李承绩的功课了。
李萧氏是知道李承绩的底子,所以就不无担心的道:“老爷,逸之大病初愈,又得了失魂症,好些东西都记不清了。”。
看李承绩瘦瘦弱弱的样子,李世昌倒是信了大半。毕竟他可记得,自己出去前,李承绩壮得像个牛犊子似的。
但是秉持着父亲的威严,仍要考教一番。
就选了一篇较为容易的文章道:“逸之啊!你把为父曾教给你的《孝经》开宗明义篇背一遍。”。
这让李萧氏,情不自禁的捏了把汗。
而李承绩,却很是淡然的开口道:“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接着又把其中的深意,洋洋洒洒的说了一遍。
这倒出乎李世昌的预料,便又考教了《论语》、《大学》、《中庸》等经书,发现李承绩全都对答如流。
李萧氏也一脸惊讶,不知道李承绩怎么全都会了。
其实这全靠小紫帮忙。
无论李世昌问什么,他都能让小紫第一时间,告诉自己答案。然后照着上面的内容,重复一遍罢了。
第十五章 惊鸿一蹩
只是这些,旁人都不知晓。
眼见李承绩如此有长进,李世昌是欣慰不已。
毕竟他可记得,李承绩从前,是非常讨厌读书的。那《孝经》的开宗明义篇,还是他逼着李承绩,才总算记住。至于《论语》、《大学》、《中庸》里的文章,更是从没答对过。
现在从善如流,真是令人惊喜。
便卸下强装的威严,语气和缓的叮嘱李承绩,要多多注意身体。等大好了,就可以驯服他特意从花拉子模,带回的汗血宝马。
这原是古尔国苏丹的坐骑!在生擒苏丹本人后,坐骑也就落到了大辽手里。知道李承绩爱马,李世昌就特意向皇上请旨,将那良马赐给自己。
作为当朝宰相、南院大王、大辽的肱骨之臣,皇上自然没有不允的。
于是这匹千金难买的汗血宝马,就这样辗转到了李承绩手里。
尽管直到现在,李承绩都没骑过马。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对汗血宝马的喜爱。所以听到李世昌将其送给自己后,心里的欢喜,是抑不住的。
不仅如此,李世昌还将十名古尔王国的俘虏,赐给李承绩做下人。这些都是身经百战,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将士。一身武力与胆气,自不必说。即便成了俘虏,骨子里的军人血气,也不是那么容易磨灭的。
一旦用好了,这些人就会成为一把杀敌的尖刀。
所以李承绩心里,对此事特别重视。甚至远远的,超过了汗血宝马。
只是当前脱不开身,不然他还真想找这些俘虏聊聊。
对此,李世昌是不知道了!
他是看着李承绩身子单薄,学问上又那么有长进,所以起了疼惜之心。便想赐点武力不错的下人,保其平安。
哪里知道,李承绩会如此重视。
感受着李世昌满满的呵护,李承绩心里,也涌出一阵说不出的暖意。从而使他对李世昌的初次印象,也变得极好。
之后一家人,又聚在一起吃了个团圆饭。除了李承绩的大哥李承业,因在皇上身边当近卫外。其它李家人,都到齐了。像极少露面的两个偏房小妾,以及尚在丫丫学语的三妹和四妹,都一起上了桌。
只不过,和宽大的餐桌相比,李家还是显得人丁单薄。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谁让李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祖父那一代,又只是个随军西迁的小军官。在巴拉沙衮的地界,完全是举目无亲。
若不是李世昌肯用工读书,又得到六院司大王萧斡里刺的青睐。现在说不定,还是个田舍郎。
这让李承绩对李世昌,又生出了许多敬佩之情。
因为李世昌能有今天的地位,很大程度上,是靠自己挣来的。虽然也有乘龙快婿的因素在,但是自己要是没点能耐,根本入不得萧斡里刺的法眼。
这样想着,他对自己的那个决定,也有更大的信心。
大概吃喝了半个时辰,一家人才欢欢笑笑的,各自散去。
李承绩也趁这个间歇,来到俘虏们的住所。
由于怕他们不服管教,所以李世昌,特意命人磨掉他们的锐气。便将他们关在空置的马厩里,着人严加照看。
李承绩来时,远远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
待来到近前,八十多个古尔国的俘虏,全都蓬头垢面。一身衣裳,也像是数个月没洗一样,脏得吓人。看上去,就像一群乞丐。
看到李承绩,每个人的眼里,都带着打量。甚至有桀骜不驯的,还故意瞪了李承绩几眼。
见此,李承绩很是大方的回敬过去。整个神色,没有半点惧意。
这样观察了将近一炷香的时间,李承绩心里,也大致有了底儿。就吩咐身旁的李大力,去厨房拿些吃食来。
同时对马厩里的俘虏道:“待会儿我就让人,给你们送来吃食。等养足了力气,我就会在你们之中,挑选十人做贴身护卫。不仅每天都能吃饱穿暖,还有五个金第纳尔的月俸。”。
在中亚,货币的种类繁多,促使货币制度,十分混乱。所以金银之类的硬通货,得到了最广泛的承认。这金第纳尔,就是金币的代称。
听到李承绩的话,俘虏们都默不作声。眼神中,甚至还带着深深的怀疑。到底李承绩的年龄太小了,使得说出的话,很难让人信服。
看到这样的结果,李承绩也不恼。知道这些人,都是非常现实的人。妄想几句好话就取得他们的信任,完全是痴人说梦。
便等着李大力抬来一大桶热气腾腾的馕,好整以暇的让人分发下去。
每日只吃半饱,饥不择食的俘虏们,顿时眼睛都绿了。个个凑到栅栏前,争先恐后的伸手讨要。惹得看守的护卫,是一顿骂一顿打。那皮鞭抽着,李承绩看着都疼。
不过他没阻拦!
因为这些俘虏,确实需要搓搓锐气。不然以后放在身边,用着也不省心。
就等俘虏们全都安静了,才命李大力继续分发。
可能是饿极了!俘虏们用脏兮兮的手攒着烫呼呼的馕,速度极快的往嘴里塞。有吃得急了,噎得都翻白眼。
本来李承绩还想趁热打铁,让这些人显示一下自己的武力。好让自己,挑出最心满意足的十个人。
但是李萧氏却派人来说,让他好好准备一番,晚上去王帐赴宴。
便只能嘱咐李大力,多多留意俘虏们的动静。
待到天色渐黑,李承绩已在下人的簇拥下,好好梳洗了一般。身上也穿着,十分剪裁得体的汉式礼服。照照镜子,倒真是个俊俏的少年郎。
因此次宫廷盛宴,是皇后为庆祝皇上得胜而归,特意组织的。所以但凡朝中六品以上的朝廷命官、各国来使,都要携家眷同往。
李承绩作为李家的嫡长子,自然有这个资格,跟李世昌去见见世面。
这样坐车来到东城门,一溜的豪华马车,将路堵了个水泄不通。如此热闹的场面,还是李承绩来大辽,头一次瞧见。就掀开窗帘,很是好奇的四处打量。
正当他这样东看西看的时候,一辆马车突然停在他的右边。
李承绩也瞬时,被马车里的人吸引住了。
那是一个穿着淡蓝色襦裙,梳着汉人头饰的女子。柳叶眉、瓜子脸,皮肤白皙,很是秀气。给人第一眼,就透着江南少女特有的灵气。
在这混血人种繁多、民风粗犷的巴拉沙衮,实在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