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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神医全文阅读

作者:2K布丁     嗜血神医txt下载     嗜血神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嗜血神医全文阅读

第一章 人贩子

    “医生!医生!”一个满头大汗的妇人,抱着一个婴儿跑进一家叫做“血析”的诊所,一个前扑,差点摔倒在诊所的接诊台前,要不是接诊台后面的医疗助理手脚麻利,搞不好就得摔个大跟头。

    “怎么了?孩子病了吗?”助理一边把妇人扶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一边拔开襁褓观察起婴儿。

    “我家孩子一直哭,我怎么也哄不好,开始我以为是饿了,可是他不吃东西,就是一直哭,嗓子都哭坏了,后来都抽筋了,我也不敢耽误,别人说你们这看病可准了,我这不赶紧就来了嘛。”妇人一边安抚着怀里婴儿,一边说道。

    “好,你先等一下,我马上去找我们杜大夫。”

    很快,里面出来一位二十七八岁模样的年轻男子,相貌很英俊,黑黑的头发修剪的干净立落,微薄的嘴唇,挺直的贯通鼻子,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异常纯净,像是雨水洗涤过的天空,不染丝毫尘埃。他穿着一身白大褂,胸前戴着一个制作精致的名牌,写着“医生杜林”,白大褂带着微风,衣角稍稍飘起,竟然逸散出一种仙风道骨的正气。

    他快步走到妇人跟前,先是看了妇人一眼,问道,

    “你是孩子的母亲?”

    “是啊医生,快看看我家宝宝吧,他都这么哭了一天了,再哭就哭坏了啊!”妇人用刚刚擦完额头上汗水的手扯住了医生的袖口。

    杜林皱了皱眉头,让小护士去拿几张面巾纸,让妇人擦擦汗,然后看了看婴儿,说道:“大姐,你跟我来,孩子我来抱,我抱他去里面做检查,提前和您说明一下,我们诊所主要的诊疗手段都与血液有关,一会儿可能需要取孩子一点血,你没意见吧?”

    “唉呀,只要你能让孩子别再哭了,咋地都行!”妇人一副很着急的样子,把婴儿放到杜医生手里,回头看了看门外,门外有一个男子正在焦急的打电话,看年纪大概是孩子的父亲。

    杜林医生一边往里面的诊室里走,一边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一样对助理说:“哦对了,小卉,给你李哥打个电话,就说他的体检结果出来了

    ,带上他那几个兄弟一起来一趟,他们几个的身体有点问题我要当面细说,记住了吗?”

    那个叫小卉的医疗助理,盯着杜医生看了半秒,点点头,去导诊台打电话了。

    诊室的环境很整洁,可以说是一尘不染、一丝不苟,地上铺着纯白色的地板,干净得让人不忍下脚,窗户擦得几乎看不见玻璃,连桌上绿植的叶子都被擦得没有一丝灰尘,桌子上放着一沓空白的诊断便笺,还有一支钢笔,如果你手上刚好有一个量角器,就可以测出诊断便笺、钢笔的延长线与桌子边缘的夹角一定是无限接近于九十度角,总之让人感觉这个房间的主人要么是有洁癖,要么就是强迫症。

    杜医生让妇人坐在桌旁的椅子上,然后把诊断便笺和钢笔轻轻推在一边,把婴儿放在桌上,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一次性的采血针,在婴儿的耳垂处轻轻一点,然后挤出一滴血液,用一个装有针头的塑料吸管吸取这滴血液,对妇人说,“请稍等。”

    然后转身进入到里间屋,反手把写着“化验室”的门关好、上锁。

    化验室里,有好几台看上去就很专业的仪器,但这位杜医生却没有把血样放进仪器里进行分析化验,而是,把塑料管的一头放进了嘴里,轻轻一挤,把血样挤出来吃掉了!吃掉了!!!

    只见杜医生像品尝美酒一般,闭上眼睛,十分享受的让那滴血液在嘴里停留了几秒,然后喉节一动,把血滴咽下了肚!

    随后,他到饮水机旁接了半杯水,漱了漱口,开门来到外间。

    “大姐,稍等一下,结果很快就出来,不过这个孩子哭了这么久,而且哭得这么辛苦,出了这么多汗,现在最紧要的是给孩子补水。”

    说完,杜林从墙角的一个冰箱里拿出一小瓶淡红色的液体。

    “这个是补水剂,别看是红色的,但补水效果很好,我给孩子喂一点,放心我不收钱。”

    “那多不意思,谢谢杜医生啊!”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但这个妇人却也没有丝毫想付钱的表示。

    到了妇人的首肯后,杜林医生用一个一次性注射器从小瓶中抽出5毫升的液体,然后拔掉针头,直接将液体从婴儿的嘴角推注进了口中,说来也怪,仿佛这液体是琼脂甘露一般,刚刚还哭闹不止的婴儿,一尝到这液体的味道马上安静下来,非常配合的让杜医生把这液体推进嘴里,最后还意犹未尽的伸出小舌头把注射器出口舔了又舔。然后伸出小手,看那意思是想让杜林医生抱。

    看到这一幕的妇人惊讶不已,杜林医生微微一笑,

    “奇怪吧?自从这个孩子落到你手里之后,既不愿意让你抱,还一口东西都不吃,一口水都不喝,现在却愿意喝我的药水,还主动找我抱,是不是很意外?”

    “你说什么,我不明白你说的意思。”听到杜林的话,这个妇人有些慌张,眼神乱飘,一把从桌上抱起婴儿。

    “我们不看病了,我们要走!”说完就要夺门而出。

    “恐怕你现在是走不了了。”杜林医生笑了笑,用利如鹰隼一般的眼睛盯着妇人。

    “怎么着,你们这是诊所,又不是绑票的,怎么还不让人走了?”妇人紧紧抱着婴儿,一脸的防备。

    “你可以试一试,门没锁。”杜林医生说完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那妇人也不客气,直接拧开门把手,就要往外走,却被一个穿着黑皮夹克的高大男人堵了回来。

    “哪儿去啊?”那个黑皮夹克嘴边带着一抹邪笑,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人。

    “你们要干什么?想绑架吗?”那个妇人把胸前的婴儿再次抱紧,“我告诉你们,我老公就在外面,你们要是再不让我走,我就要喊我老公报警了!”

    “哦,外面那个货是你老公?那我得告诉你一声,他已经被我抓起来了,另外,我就是警察。”说完从裤子后面的屁股兜里掏出一副手铐在妇人面前晃了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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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吹牛的中医

    妇人脸色狂变,举起手中的婴儿往房间离门最远的角落处一扔,转身就往窗口跑,想从窗口跳出去逃走,只可惜,杜医生平时太干净了,把窗户玻璃擦得铮亮,以致于这个妇人根本没发现窗户是关着的,一头就撞在了玻璃上,只听“哗啦”一声,妇人狼狈的摔在窗台上,碎玻璃渣子掉了一身,不知哪里被割破了,衣服上到处都是血迹。黑皮夹克男人过来,一把把她从窗台上扯了下来。

    而那个被妇人扔向墙角的婴儿,此时正老老实实的窝在杜林医生的怀里,舒服得快要睡着了。

    如果现场有一架摄影机,记录当时的情形应该是这样的:妇人向墙角扔出孩子,转身向窗户跑,中间经过桌子,桌边站着抱孩子的杜林医生……等等!孩子不是刚刚被妇人扔到墙角去了吗?怎么跑到杜医生怀里去了?完全是两个方向嘛!如果把摄影机记录的内容慢放10倍,你会发现,在妇人扔出孩子的一瞬间,杜林医生的身影一虚,然后手里就多了个孩子。慢放20倍,就会清楚的看到,杜林医生飞快的跑向墙角,一把接住被扔过来的孩子,然后又飞快的跑回原处,用正常的播放速度看来,就像是瞬间移动一样。如果你还是无法想像,那就参考一下闪电侠,或者快银。

    只可惜,现场没有摄影机,而另外两个在场的人,一个忙着逃跑,一个忙着追,也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

    黑皮夹克把手铐一头铐在妇人手腕上,另一头铐在没了玻璃的窗框上,然后大马金刀的在椅子上坐下。

    “怎么着老杜,这对儿鸳鸯犯什么事儿了?让我来抓他们?”黑皮夹克自然就是刚才杜医生让小卉助理打电话叫来的那个“李哥”。此人名叫李宪,是中湖市刑警队的队长,也是杜林的朋友。

    “你不知道他们犯什么事儿也敢抓人,就这么相信我?”杜林笑道。

    “你们警察冤枉好人!没理由就抓人!”一边铐着的妇人不干了。

    “把嘴

    闭上!”李宪队长喝斥她,“我们局长让我抓谁我可能得掂量掂量,我们家老杜说抓谁,我立马就抓,一准儿错不了!”说完一脸谄媚的转向杜林,“是吧老杜?”

    杜林没说话,回头问那个铐在窗边的妇人。

    “你说这个孩子是你的?我不相信,这个孩子肯定不是你的!”

    “你凭什么说孩子不是我的?你有什么证据?”

    “很简单,你有严重的黄疸,很严重,你现在出汗都是黄色的,”说完杜林抬起了袖口,“这个黄色的印渍是刚刚你用擦完汗的手扯我袖子时留下的,很明显的黄汗,我估计你的黄疸应该是乙型肝炎造成的,看黄疸的程度,这个病程一定不低于两年,而这个孩子只有三四个月大,也就是说怀他的时候你已经得了肝炎,正常的女人怎么会在肝炎还没好的情况下去怀孩子呢?所以只有一种可能,你不是孩子的亲生母亲,这是你偷来或买来的孩子!”

    “老杜,那如果要是养母子的关系呢?”李宪插话道。

    “对啊,这是我干儿子!”妇人很会顺杆儿爬。

    “就算是你干儿子,你也舍不得给他喂安眠药吧。”

    “你怎么知道?”妇人大惊失色。

    “我验过他的血液,他的血液里有微量的安定成分,不过安定有成瘾性和依赖性,属于精神科二类管制药物,国家有严格的管控措施,药店是不可能会卖的,连一般的二级医院都不敢轻易开这个药,估计你是从非法渠道购买的。你很倒霉,买的这个是过期药,安定的有效成分已经很少了,所以孩子还是哭闹不止。另外,”杜林推了推大圆眼镜,“忘了告诉你,我除了会用西医的方法看病以外,我还是一个中医!从中医上说,每个人身上都有不同的‘气’,健康人身上的‘气’和病人身上的‘气’是有很大区别的,而且不同人身上不同的‘气’可以被其它人沾染上,甚至长时间的接触,还会因为身边的人而使自

    己的‘气’改变,但很明显,这个孩子身上的气和你身上的气一点都不相容,只是沾上了一点点而已,也就是说,你和这个孩子接触的时间不可能超过两天!”杜林再次推了推眼镜。

    “还有一点,从面相上看,这个孩子天庭饱满,眉间有淡淡的紫气,可知,这孩子家里不算大富大贵,也一定是一户小康之家、中产阶层,父母宫光滑,无沟无纹,说明他的父母近期也应该是身体健康,没病没灾,可再看看这对男女,一看就是穷苦命,重疾命,哦,还有牢狱命。”

    “说实在的,老杜,”李宪把双臂放在桌面上,把头垫在胳膊上,饶有兴趣的看着杜林,“我特奇怪你到底是从哪儿学的这些玩意,你懂西医,我不奇怪,毕竟我是见过你医学院文凭,中医你也懂,可你懂就懂呗,非吹牛b说自己是和那个孙什么……”

    “孙思邈!”

    “对对对,和那个孙思邈学的中医!我再没文化也知道这姓孙的是唐朝人啊,你说你就不能换一个师父吹吗?还说看相是和刘基他师父学的?你和刘基刘伯温是师兄弟!你妹的,还刘基,你搞基得了呗!”

    “我强调两点,第一,孙思邈确实是我的师父,刘基也确实是我师兄,请不要对他们不敬,第二,请不要把你那几年没洗过的衣服袖子往我的桌子上放。”

    “我就喜欢你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样子。”李宪坐直了身子,往椅背上一靠,“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你好了,有时理性得像一台没有感情的机器,有时候说出的话却完全不着调。”

    “那你可以挑着听。”杜林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块洁白的毛巾,认真的擦着刚刚李宪趴过的桌子。

    这时,外面传来几个人的声音,“李头儿,你在哪儿呢?李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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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是吸血鬼

    “这儿呢,才tm来?老子都把人按住半天了你们才到?”李宪照着进来的人就是一脚。

    不过被来人轻松躲过,笑嘻嘻的说道:“头儿,不是兄弟们慢,是您太快了,谁让您就在附近呢?”

    “少废话,一对鸳鸯,外面门上那个你们肯定看见了,另一个在窗户那铐着呢,基本可以确定是人贩子,押回去赶紧审,孩子没事儿,所以让兄弟们审的时候下手轻点,别弄出外伤来。”

    警察间有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对一般的嫌疑人千万不要在讯问时动手,但有两种情况,上面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就是对诈骗老年人钱财和拐卖妇女儿童的嫌疑人,只要不见外伤,可以“适当的”给他们几下。

    把这两个人贩子带走之前,杜林开了一张处方,塞给李宪,让他照方给那个女人贩子抓药,先把肝病治好。

    李宪知道杜林这个人“只救生死,不断善恶”。

    “还不谢谢杜医生!”

    “谢谢……”

    很快,那个孩子的亲生父母在警察的带领下来到诊所,李宪悄悄问杜林:“这两个是亲的?”

    杜林点点头,没说话。

    这对夫妻听说是杜林识破了人贩子救下了孩子,赶忙过来千恩万谢,杜林也赶紧把婴儿还给母亲,不过好像婴儿不太高兴,一直伸着小手想让杜林抱。

    婴儿的母亲问道:“那两个人贩子为什么要带我的宝宝来诊所呢?是宝宝真的生病了吗?”

    “这个你不用担心,其实孩子没生病,他不停的哭,不吃不喝,其实是自我保护的一种表现,他被人贩子拐走后,换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面对的也是两张陌生面孔,心里生出一股急火,就不停的哭,心火旺,熬心血,所以越哭火越旺,后来我给她喂了一剂补肾水的药,肾水压住了心火,所以暂时不哭了,现在见到了亲生父母,急火一退就更没事了,这几天注意让孩子别热着,多喝水就行了。”

    送走了那个婴儿和他的父母还有李宪,天色也已经晚了,杜林伸了个懒腰,打发走了护士小卉,在里面关上了诊所的卷帘门,然后来到诊所的楼上。

    这是一栋

    三层的建筑,单层面积有一百五十多平米,一楼是诊所的门诊,二楼是静点和理疗,三楼就是杜林的私人空间,也是他的家。

    据说,除了杜林自己,从来没有人上过三楼,当初成立这间诊所时,也是杜林自己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箱一箱往楼上搬东西,搬了好几天才搬完,然后又是连续十几天彻夜不休的关进门整理房间,总之,神秘得像是特工一样。

    杜林打开房门,伸手又按开了灯光。

    如果有别人一起上来的话,那么这个人一定会十分惊讶!

    虽然每个人都以为这里是杜林的住处,但灯光下的三楼,一点不像是住人的地方,倒像是一座小型的——图书馆!整个三楼完全是一排紧挨着一排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现代的塑封皮的书,也有一些铜版纸书皮的旧书,还有相当一部分是蓝色布纹纸书皮的线装书,甚至还有一卷一卷的竹简!

    一个本该是住人的地方,全是书就够奇怪的的了,更奇怪的是,这里没有床!连沙发也没有!只有一个像秋千一样的吊篮坐椅,而且看大小怎么也不像是能睡人的样子。

    杜林坐在吊篮里,悠闲的晃荡着,从坐垫下面掏出一本厚厚的日记本,翻开第一页,上面用一种像汉字,又不是汉字的文字写着……

    (由于作者是第一次写连载文,水平有限,为了叙述方便,本文会用第一人称来写回忆的部分,而故事的主线会用第三人称,两种叙述角度可能会随时切换,请各位看官谅解。)

    我叫杜林,至少在近十年是这个名字。

    我也是一个吸血鬼,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是。

    其实吸血鬼只是大众普遍认可的说法,我更愿意叫自己是“渴血症患者”。

    我不记得我的准确年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具体是哪年哪月出生的。

    我只隐约记得,父母说过,我出生时正赶上改朝换代,大周的杨相国把宇文皇帝赶下了龙床,自己当了皇帝,现在反查历史,那我应该是出生于公元581年左右,因为正是那年,隋文帝杨坚建立了隋朝。

    按照现代社会的说法,我的生命经历了隋、唐、宋、元、明、清、

    民国、新华夏共1400多年的岁月。

    当然,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吸血鬼。

    在我十几岁时,我生了一场大病,当时我头疼欲裂,周身的筋骨肉肤仿佛都在扭结抽搐,满腔的血液好像要沸腾起来。

    村里的老人说我撞了邪,找来神汉给我驱邪,那神汉搞了一碗黑狗血泼到我脸上,我突然觉得血的味道无比香甜,拼命的用手把脸上的狗血往嘴里划拉,之后便安静了不少。

    从那之后,我便很少吃东西,或者说对从前常吃的东西没有了食欲,父母见我不吃东西也不吵着饿,身体也没什么大碍,也就乐得省了一个人的粮食,不再管我。

    直到十几天后,我再次发病,那个神汉再一次来帮我驱邪,这次黑狗血也不好使了,神汉只好一狠心,割破手掌,用自己的血装了半碗向我泼来,我眼前一亮,冥冥中一股力量驱使着我,在那半碗血泼到我脸上之前,一把抢过神汉手里的血碗,一张嘴将那些血全都喝下了肚,然后将碗里的残血舔了个一滴不剩……

    从此之后,只要我一犯病,就得喝人血,开始是神汉的血,后来发现谁的血都行,只要是人血都能缓解我那莫名的疼痛,我的父母便每过十天半月便给我放半碗血喝。再后来父母实在受不了割肉放血的疼痛,便到处找村子里刚好有“小日子”的女人……

    疼痛的问题虽然暂时解决了,但我突然发现我不再长大了,弟弟妹妹们的个头很快都超过了我。

    他们娶妻嫁人了,我还是十几岁的样子。

    他们的娃娃快有我高了,我还是十几岁的样子。

    我爹娘老死了,我还是十几岁样子。

    我弟弟妹妹们也陆续老死了,我还是十几岁的样子……

    乡里乡亲觉得我是妖怪,把我赶到村子附近的山上自生自灭,没有了人血,我就抓兔子、抓野鸡,不过这些动物的血只能让我在一两天时间里不犯病,效果没有人血好。在五台山上苦熬了一年多以后,我遇到了我这漫长一生中第一个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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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师父

    他叫孙思邈,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就是在都城长安名动一时,被皇帝亲自征召,却辞官不做的名医,以为他只是一个隐居山林的土郎中。

    他在山中采药时,偶遇犯病的我,听到我一直在念叨“血……血……”就用药铲割开胳膊放血给我喝,我疯狂的扑在他的胳膊上吸血,血不流了就用牙咬,直到我喝饱了血,神智才清醒过来,此时他已经失血过多,满脸苍白,气若游丝。

    对于救命恩人,我当然不能就让他这么死了,于是我情急之下,同样用药铲在手上割了一个口子,把我的血反过来喂给他喝。

    说来奇怪,他喝了我的血之后,马上精神大振,不但脸色红润了起来,整个人看起来都年轻了几岁。

    从那之后,我便留在孙先生的身边,一边让他研究如何才能治好我的“渴血症”,一边跟他学医术。

    我遇到孙先生时,他已经七十多岁,在那个时代,能活到五十多岁都算是长寿了,七十多岁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九十多岁了,但奇怪的是,自从他喝过我的血之后,身体便一日好过一日,一年胜似一年,虽算不上是返老还童,但也确是延年益寿。

    山中一日,世上千年。饶是我的血能让人延缓衰老,但师父毕竟还是肉身凡胎,在收我为徒七十年之后,还是驾鹤西去了。

    那一日,师父坐在草庐中,喘着粗气,头上满是粘稠的大汗珠子,我一见就知道,这是中医上说的“气如牛、汗如油”,出现这种症状就代表这个人命不久矣了。我紧紧握着师父的手,泪如雨下。

    师父满脸慈爱的对我说:“徒儿,为师知道大限将至,你也不必过于悲伤,生老病死,天道使然,为师一介凡人,自不会超脱天道,倒你是这痴儿,七十年来,相貌始终不曾衰改,着实让为师好生奇怪。”

    说完师父又喘了几口粗气,接着说道,“为师此生有一件幸事,一件憾事,幸事就是遇见了你这痴儿,借你神血之力,苟活了一百四十余年,终于完成了《明堂针灸图》、《千金要方

    》和《千金翼方》等书,了去了毕生心愿。那件憾事,便是没有给你治好那‘渴血症’,让你受这不入轮回,脱离天道之苦。”

    “师父,这都是徒儿的命,助师父著书立说是命,不入轮回不老不死也是命。徒儿也有一幸事,一憾事,幸事即是遇到师父,师父不似世人般,皆视徒儿为妖魔邪祟,对徒儿一视同仁,救徒儿于水火,授徒儿以医术,教徒儿立德行,憾事则是徒儿之血不能助师父长生不老,天地同寿,不能让徒儿永伴师父左右……”

    “痴儿!休要妄言!”师父白眉一立,“你当长生不老、天地同寿是甚幸事?生死循环,因果相依皆是天道,你不病不老、不衰不死已是悖天之事,难不成还要让为师陪你一道逆天而行?”

    “徒儿知错,师父切勿动气。”

    “为师归天后,你将为师毕生所著医书送至长安城太医院你大师兄刘神威后人处,让他们帮为师将这些医书广传天下,以解苍生疾苦。”

    “徒儿遵命,定将医书交于刘师兄后人手中,并助他一臂之力。”

    却见师父摇头,“不可,将书交给神威后人之后,你马上要再寻一处避世之地,切不可贸然入世,不然你身上‘神血’之秘万一被外人知晓,你将陷入万劫不复境地。”

    “师兄后人也知不得吗?”

    “神威虽得为师真传,医术高明,但为人骄狂,喜功名、好官爵,这也是为何当年太宗皇帝召我进宫,我推辞不就却举荐神威替我为官,神威如此,想必他的后人也不会是心性惇良之辈。现今,武后把持朝政多年,武氏外戚早有谋反之心,天下行将大乱,你虽有‘渴血症’,但你的力气(指力量)、脚力(指速度)却远超常人,在乱世也足以自保,而乱世之中是不会有人在意你不老不死这非常之事的,故尔要切记,今后,何处乱,你便去何处,记住了吗?”

    “徒儿记下了!”我点头应允。

    “医书虽是我心血之作,但最让为师看重的却是‘医德’,还记得

    为师为何将医书取名‘千金’吗?”

    “师父您说过,大医精诚,无欲无求,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尊,人命至重,有贵千金。”

    师父点点头,“徒儿你要记住,医者乃为普惠众生,旦凡生灵,只有生死,并无贵贱,哪怕病人是大奸大恶之人,也需尽心医之,只救生死,不断善恶,惩恶扬善自有朝廷法度在,法度不行,还有天道,还有因果,吾辈只需尽好医者本份即可。”

    “徒儿记下了。”

    “你去吧,在草庐后给为师挖一浅坑,待为师大去之后,以席覆体,以木为碑,节俭为要。”

    “师父!不可啊!”我当然不忍心让师父遗体在地下被虫吃鼠咬。

    “无妨,为师苟活了一百四十余载,早年喜老庄,晚年参佛法,此间生死早已看破、放下,身体发肤实乃皮囊而已,不足惜之。”

    我只得含泪答应,“弟子谨遵师命。”

    等我挖好坑回来时,我师父孙思邈已安然离世。

    在和师父学医时,我便知道我将会活得很久很久,为了不让记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我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因为害怕日记丢失后被人发现我的秘密,我向师父学习了回纥文,每当我身边发生了值得记录的大事,我便用回纥文将之记录下来。

    久而久之,我记下的日记越来越多,此后的一千多年里,我逐战乱而迁徙,在乱世中,我什么都可以丢掉,但这些日记都被我妥善保存了下来。

    偶而也有人见过我的日记,不过早在唐朝末期时回纥就被黠嘎斯人(今天柯尔克孜人祖先)灭国,分裂后的各部要么汉化,要么伊斯兰化,回纥文成为一种无人使用的“死文字”,这些日记就算被人看到,也无法解读,所以千年来,没有人知晓我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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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尝血识疾

    千年的岁月里,我的容貌终于有了一些变化,从刚开始的十五六岁,变成了现在三十岁左右的样子,由此我也总结了一个规律,渴血症带给我的,并不是永远的不老不死,而是衰老的速度比普通人慢一百倍,普通人一年长一岁,我则是一百年长一岁……

    新华夏成立后,日子越来越太平,要找战乱只能去国外,但我此时却不想去过那种生活了。

    第一,我习惯了华人的生活方式,不愿意去国外生活,第二,冷兵器时代,我超越常人的力量、速度、反应和**强度,可以在战场上保证自己的安全,但随着时代的前进,现代战争中使用的武器越来越先进,大口径的子弹、大威力的炮弹,都可能对我造成伤害,我在战场上不再是无敌的,为了安全,我只好远离战场,努力去让自己适应太平日子。

    近三十年,我越来越觉得,没有一个合法的真实身份,在这个社会里实在是寸步难行。于是,借着人口普查的机会,我假装一名失忆找不到家人的黑户,在民政部门办了名叫杜林的一个新身份,并参加了高考。

    凭着千年来积累的知识,我轻松的考入了中湖医科大学中医学院,学习中西医结合专业。

    中医自不必说,我完全可以给这些教中医的老师当老师,所以我把主要精力放在西医上。

    毕业后,我在中湖市开了一家诊所,主打的就是验血断症,这还要从我的一项天赋说起。

    早在师从孙思邈先生学医时,我便发现,我可以通过品尝一个人的血液,清楚的知道这个人得了什么病,准确率百分之百,我称之为“尝血识疾”。

    这也是千年来我谋生的手段之一,我混迹于各朝各代的战争中,专门在军队里做医官,既能很容易得到人血,又能救助伤员。新华夏成立后,几十年都没有战争,我便只好开诊所了。

    由于近年来中医势微,人们大多相信西医的化验结果,所以我也投其所好,搞了一个“验血断症”的噱

    头。

    西医化验有大医院,中医治病也是老中医更吃香,我一个小年轻开的小诊所,这两样都不占,自然没有什么生意。

    不过千年来我也积攒了不少的财富,挣不挣钱的并不重要,能治病救人自然最好,实在没患者我还可以借机“贪污”血袋。中湖市规定全市评级在b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必需常备四种血型的血浆各一个单位,也就是200ml血液中提取的血红蛋白,大约100ml,再加上20ml的抗凝血剂,总量就是120ml,四种血型就是480ml。这些血液差不多足够我用两个月,只要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随便开几个需要输血的处方,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用”掉这四个单位的血浆。

    为了这个“b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评级,我可是花了大价钱,采购了好几台世界先进水平的血液分析仪和化验设备,有的设备甚至比市里的三甲医院还先进,搞得那几个来评级的卫生局专家暗自摇头,就差在评级报告里写上“此诊所老板人傻钱多”了。

    千年来的经验告诉我,没有不开张的油盐店。很快,中湖市刑警队在查一起案件时需要对犯罪现场留下的一滴血样做一个分析,由于提取到的样品过于微量,市里乃至省里的鉴定中心都做不了,听说本市正好有这么一家“人傻钱多”的诊所,购买了最先进的分析设备,于是刑警队派人带着样品来找我,也就是前面说到的那个李宪,当时他还只是副队长。

    我记得那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一家三口惨遭灭门,凶手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没有指纹、没有脚印、没有毛发、没有凶器,什么都没有。现场发现了一截被水煮过的手掌,警察推测,可能是在搏斗中,一名死者抓伤了凶手,凶手怕警察会从指甲缝里提取到血迹或是皮肤,就干脆把这只手砍了下来,用开水给煮了。不过警察们还是在水龙头的开关上找到了一小块血迹。

    我十分佩服发现那块血迹的警察,也就是李宪,因为那块血迹只有小米粒儿那么大的一滴,可以说是肉眼难辨。一般

    来说,这么微量的血迹是不具备化验价值的,因为量太小,甚至不足以让一般的仪器识别出来,可是这一小块血迹是整起案子唯一有价值的线索,也就成了破案的救命稻草。

    市局刑警队的头头问遍了全市乃至全省各大鉴定中心,都说无法分析那么微量的样本,无意中听说我的诊所引进了一批最先进的血液分析仪器,便到我这里碰碰运气。

    那块血液样本确实是太小了,如果不是李宪指给我看,我真以为他给了我一块空白的玻片(样本载体,玻璃制品)。

    我对李宪说:“我能分析,但这么小的量,我需要进行稀释,稀释之后恐怕就没有了,证据就没了,你们能接受吗?”

    李宪看着我,犹豫了几秒,问我:“你有把握吗?”

    “我对我自己有把握,只是不知道你对我有没有把握。”

    李宪咬了咬牙,“妈的,像你这种自信的人我见得多了,一种是有本事真自信的,一种是没本事装自信的,不过我看你不像后一种,老子今天信你一把,你验吧,没了就没了,反正你这儿要验不了,留着也没什么卵用。”

    “好,你等着,很快就好。”

    我拿着玻片,进了化验室,把门一锁,把两片玻璃分开,在有血迹那一面舔了一下,虽然血量微乎其微,但对于血液极为敏感的我,还是马上分析出了这滴血液主人的身体情况。

    我把玻片往垃圾筒里一扔,在化验室里的电脑上操作了一会儿,做了一份假的化验报告。

    “给你,”我把那份假报告递给李宪,“结果出来了。”

    李宪看了一会儿,一脸尴尬的把报告又还给我,“您受累,直接告诉我结果就行,您这纸上单看每一个字儿我都认识,连一块儿我一句话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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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送锦旗

    “这份血样的血浆蛋白很低,这会造成血浆内胶体渗透压降低,血液内大量的水份,会从血管渗出进入身体内,形成水肿和水钠潴留,一般这种情况会发生在重度肾小球肾炎患者的身上,但得了这种病的人身体会很虚弱,之前你说案发现场死了三个人,两个成年人,一个孩子,那么有两种可能,要么这个凶手有同伙,要么这个凶手是一个十分强壮的人,强壮到哪怕得了这么重的肾炎照样能杀三个人。”

    “前半句我一个字儿都不明白,不过后面我听明白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现场只有一个人。”李宪很肯定的告诉我。

    “那么可怀疑的范围的小得多了,从血浆蛋白的数值上看,这人的肾炎已经对肾脏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肾衰竭已经很严重,肾脏已经无法正常工作,为了清除血液中的代谢废物和多余的电解质,他现在肯定在定期做血液透析,也就是人工肾,而且很可能在等着换肾。”

    “那我来总结一下,”李宪掰着手指,一边说一边数,“嫌疑人有严重的肾炎,已经达到肾衰竭的程度,需要定期透析,可能在排队换肾,而且身体强壮,即使重病也有独立作案的能力。”

    我点点头,“没错!”

    “啪!”李宪一拍巴掌,“换肾!换肾需要一大笔钱,作案的动机也有了。”

    “动机是你们警察的事,我就不好说了。但我还要提醒一句,换肾的价钱可不低,这个凶手的身体每况愈下,为了尽快凑齐换肾的钱,他很快会再次犯案,你们要抓紧时间了。”

    “太感谢了,”李宪握着我的手,看了一眼我胸前的名牌,“杜医生是吧?您可算帮了我们大忙了,非常感谢。您放心,不要小看我们警察的能力,您把嫌疑人的排查范围一下子缩小了这么多,那我们要是再短时间还还破不了案,岂不是太丢人了?”

    “那就祝你顺利破案了。”

    “等这个案子破了,我让我们领导给你们送来个大锦旗!”

    “不必客气。”

    几天后,两辆警用越野车闪着

    灯,拉着笛来到诊所门外,好几个警察在门口磨蹭了半天,就是不进来,我主动迎出去,见李宪陪着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好像在等什么。

    我把李宪叫到一边,问他干嘛来了?李宪说,根据我提供的线索,他们很快就抓到了凶手,是一个得了肾病正等着换肾的健身教练。今天,为了表示感谢,由市公安局一个副局长带队,来送锦旗,给我长脸的。

    我说那就送呗,还等啥呢?他说,让我先等等,先和他们副局长聊聊天。

    就这当口,周围的街坊见有热闹看,连忙围上来。

    “唉,这是咋了?”

    “不知道啊,一大早上的,警车就堵门口,估计不是什么好事。”

    “别是这诊所治死人了吧?”

    “那可不好说,不管咋地,以后可别来这个诊所看病了。”

    “切,好像真有人来看过病似的,我就在街对面开药店,从来都没见过这家诊所正经接待过啥病人,就前几天来过一警察,待了一会儿就走了。”

    华夏人就是这样,喜欢看热闹,而且在不明真相时往往就往坏处想。

    直到围观的群众站了里三层外三层,李宪才从车里拿出一面大红锦旗,交给那位副局长。副局长郑重其事的将锦旗交到我手中,上面写着八个烫金大字——“技术精湛助警追凶”,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中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赠谢血析诊所杜林医生。

    我心想,这些公安局的领导还真有办法,生怕广告效果不好,非得等老百姓围得够多了才表明来意,真要是就几个人看到送锦旗这事儿,最后还不一定让这些人传成什么样儿呢。

    然后就是各种摆poss拍照,举锦旗拍,握手拍,单人拍,和副局长拍,和副局长还有李宪等人一起拍,折腾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算是把这些官老爷送走了。

    晚上李宪又来找我,说是要找我喝酒,我想了想,以后如果真的生意不好,给刑警队做点血液检测也不失为一条创收的新路子,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本以为他会带我去一个上点档次的饭店呢,可实际上,他开着一辆“便衣警车”(没涂装,没灯具那种),把我拉到了北城半月湖边的一个大排档,点了花生毛豆,还有一大盘麻辣小龙虾,然后又拎来一整箱大绿棒子啤酒。

    “你酒量怎么样?”李宪一边用牙开着酒瓶一边问我。

    我一边用纸巾擦着桌上的碗筷,一边说:“一斤吧。”

    “我去,挺能喝啊,不过我今天陪不了你白酒,喝白的明天早上起不来,咱还是整啤的吧!”一边说一边先给自己倒了一杯,“太渴了,我先整一口。”

    “我说的就是啤酒!”我淡淡说道。

    “噗……”李宪没憋住,刚喝进嘴里的一大口啤酒喷了出来,我下意识举起手里正在擦的盘子,伸长胳膊挡在了李宪的嘴前,及时救下了我的衣服还有刚刚端上来的酒菜,不过这一口酒也一点没糟践,全都原封不动的反弹回了李宪的脸上。

    我在纸巾盒里抽出几张纸巾递给李宪,“给你,把脸擦了,浪费。”

    “浪费酒?”

    “浪费菜!”

    “你说话可真逗,嘿嘿……”李宪一边擦脸,一边好像想起了什么,“不对啊,你刚才的反应速度快得有点不像话啊,我这儿没忍住刚喷出嘴,你那边盘子都挡到我面前了,这不是武侠小说里说的‘后发先至’吗?”

    我用筷子夹起一颗花生扔进嘴里,一边嚼一边说,“普通人的神经反应时间是半秒,也就是从大脑接收到外界信息,然后做出判断,再通过神经系统给肢体下达命令,最后肢体执行这个命令,这个过程大约需要0.4到0.5秒左右,受过专业训练的运动员可以把这个数字提高到0.2秒,百米短跑世界级运动员听到发令枪声到离开起跑器的时间,大约是0.15秒左右,而我的反应速度是……”我咽下这口花生,“0.0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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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还会看面相?

    “我去,这算不算传说中的超能力?”李宪一脸惊讶。

    “算是吧。”我心想,如果这算是超能力,那我的超能力可太多了。

    “看招!”李宪冷不丁把手里的一根筷子向我甩来。

    李宪做为一个刑警,不是退伍军人,也想必是警校的高材生,手上的力量和速度当然是远超常人,不过他这一下看似迅捷的突袭,在我的眼里和慢动作没什么区别。我不紧不慢的伸出两根手指,在筷子刚刚离开李宪手的同时夹住了它。当然,我说的“不紧不慢”,在李宪看来,我几乎是在他的筷子出手之前就以肉眼难辨的速度伸出两根手指,等在了筷子的必经之路上。而旁人看来,就好像是他把一根筷子快速的放到我手指间一样。

    “杜医生,你这不是反应速度太快,这简直就是未卜先知啊!”

    “唉,你们看那边那俩傻x干啥呢?拿个筷子比比划划的,哈哈,真xx傻!”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在旁边一桌响起。

    循声望去,临桌几个混混模样的人正对着我和李宪指指点点,发出阵阵嗤笑。

    “我x,这年头什么人都敢和小爷我玩笑吗?”李宪腾地站起身,“你们几个tm说谁呢?”

    一个穿着花衬衣沙滩裤的小混混一摔筷子站起来,“就tm说你呢,傻x,咋地?”这人皮肤黝黑,二十来岁,五短身材,长相猥琐,目露凶光,满脸戾气。

    “有种你再说一句?”李宪手指着那个小混混。

    “我就说了,傻x!傻x就是你,你就是傻x!你还敢打我咋地?”

    “我x!”李宪伸手抄起了凳子,上去就要开干。

    “别忘了你的身份!”我提醒了李宪一句,意思是让他直接告诉对方你是警察,他那边自然就认怂了,省得还得打一架,没想到他竟然没听明白,还小声和我说道。

    “没事,杜医生,我今天没带枪,开的车也不是警车,不会有人知道我一个警察在外面打架的。”

    我:“……”

    “坐下!”对面一个背对着我们的男人冲那个小混混吼了一嗓子,“老老实实

    吃饭,少tm给我惹事儿!”

    说完,那个男人站起来转向我们,一拱手,“二位,对不住,是我兄弟嘴贱,二位见谅,您二位的饭钱算我账上,算是给二位赔礼了,对不住,对不住。”

    说话这人,身高足有一米八五,体格健壮,国字方脸,光头立眉,额角有一条手指长的伤疤,虽是赔着笑脸,但配上这条伤疤之后,怎么看都流露出一股狠劲儿。

    “哦,那算了,以后让你小弟管管他那张嘴,饭钱什么的就算了,我也不差那几个钱。”江湖规矩,既然对方都主动息事宁人了,李宪要是再不依不饶那就是他不地道了。

    “多谢二位。”伤疤男人一拱手,转身又坐了回去,小声骂了那个惹事儿的小混混一句:“真打起来把警察招来,耽误了晚上的大事儿,我弄死你……”

    他以为他的声音很小,我们肯定是听不见的,但却瞒不过我的耳朵。“这位先生,我有句良言相劝,不知能不能听我一句。”

    伤疤男人再次起身,“您请说。”

    “先生印堂有淡淡的黑气,不过并不明显,劝您一句,最近可能运势不太好,如果想干什么重要的事儿,最好先缓几天,等运势旺一些再办。”

    “你tm咒谁呢?装神弄鬼的!”还是那个花衬衫的小混混跳起来表达不满。

    “多谢这位小兄弟关心,不过我这人不信命,只信自己。”伤疤男人再次拱手,然后转身坐下,招呼同桌人赶紧吃饭。

    我小声对李宪说:“一会儿给你们的人打电话,找人跟着这伙人,他们今天晚上要犯案,而且估计还是大案。”

    “你怎么知道?”李宪也压低了声音。

    “那个脸上有伤疤的男人,眼珠向外凸,印堂有凹陷,耳上有尖,在相学里,这叫‘猫耳’,耳朵长成这样的人,性格隐忍,心中多藏秘密,对他人极不信任,破坏性也强,多有牢狱之灾,最重要的一点,他脸上有一股紫气,说明他近期可能要进一笔大财,你觉得他和他那几个小弟像是一伙靠正经生意能发财的人吗?刚才我听到他和他小弟说,晚上要办大事儿,所以我怀疑他们这伙人晚上可能要作案。”

    李宪盯着我脸看了一会儿,“你是医生还是看相的?”

    “都懂一点儿,中医讲究‘望闻问切’,‘望’就是望气,也包括观面相,面相好的人,一生顺风顺水,不会得大病,而有些人的面相不好,比如眉低眼高,面色暗沉无华,就是肾气不旺,容易得泌尿系统的疾病,鼻孔朝前,面红耳赤,则可能得心脑血管疾病的几率较大。所以,好的中医都得懂一点看相。”我神神秘秘的对李宪解释道。

    “你这个解释,连我都不敢信,你觉得我和我队长说,我队长能信吗?”

    “那怎么办?难道就这么放任他们去犯罪?”

    “要不,我去跟着他们吧,反正我晚上也没啥事儿,他们要啥也不干,我就当溜弯儿了,他们要真干点啥案子,我就直接抓人了。”

    “你?”我看了看李宪的身材,虽不算瘦弱吧,但和那个伤疤男一比,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再说他才一个人,那伙人可有五六个呢。

    “我怎么了?别小看我,我可是我们那届警校毕业生的搏击冠军!”李宪一脸的自得。

    “随便你吧,不过你要去可抓紧,那桌可吃完了。”我向那桌人呶呶嘴。

    “那我可就不送你回去了,你一会自己打车回家吧。”李宪说完就起身去结账。

    我也没打算和他客气,本来就是他要请我喝酒,这酒也没喝,饭也没吃几口,付钱的是他,吃亏的也是他,反正我是个“吸血鬼”,不吃饭也不饿。

    那伙人上了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向城外方向开去,李宪也开着车跟了上去。我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告诉司机跟着李宪的车,那个司机看了我一眼,“玩跟踪?车上是你老婆?”

    “那车上是个男人。”我十分佩服中湖的哥的想象力。

    “你老婆的情人?你跟踪他干嘛?犯法的事儿我可不干!”

    “那男人是我情人,可以吗?”

    “我去!好基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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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湖间星苑

    “你到底开不开车?”再耽误一会儿,李宪的车就跑没影儿了,虽然以我的速度追一辆车完全不是问题,但我可不想在人来人往的市区干那么惊世骇俗的事儿。

    “行行行,这就开。”司机一脚油门,引擎发出一声怒吼,出租车猛地蹿了出去。

    李宪跟着面包车,我跟着李宪,一直开到了城郊一个高档别墅区附近。

    这个叫做“湖间星苑”的别墅区,是中湖市最有名也是最贵的一处高档小区,据说刚开盘时就达到了八万元一平米的天价,现在的价格已经达到了十二万一平,而且还是有价无市,没有相当的身份地位,再有钱也买不到。

    我远远的下了车,打发走了司机,站在离小区门口几十米的树林边观察着,现在虽然已是深夜,但小区门口灯光很亮,只见李宪和门口的保安说了几句话,然后出示了证件,那个保安就马上放行了,我正打算找个没人的地方翻墙进去,却看到保安躲到岗亭的阴影里,看看周围没人,鬼鬼祟祟的掏出手机,我连忙借着树林的阴影跑到近处,隐隐听到保安好像在用手机给什么人通风报信,“警察”“只有一个人”“早做准备”等字眼儿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等那个保安挂断电话,马上一个剑步冲到他跟前,一掌劈在他的后颈,将他打晕,然后就把他放在岗亭的阴影里,然后轻轻一跃,跳过两米高的栅栏门,向李宪离开的方向追去。

    再说李宪,离开大排档之后,他一路跟着那辆五菱宏光开到“湖间星苑”的门外,越想越觉得可疑:伤疤男人那伙人怎么看也不像是和这种高档小区里的住户会有什么交集,而奇怪的是,他们到了门口,竟然有保安主动给他们开门!难不成他们之中还真有人是这个小区的业主?

    李宪把车开到小区门口,放下车窗让保安开门。

    “对不起,我们小区是封闭式管理,外来车辆不能入内。”保安一本正经的回答。

    “前面那车怎么进去了?”李宪问。

    “那车,”保安停顿了一

    下,“那车里的人是我们小区的业主。”

    李宪怎么也看不出那一伙人里有人会住这种高级小区,他开门下车,掏出警证,“我是中湖市公安局刑警队的,我想进去找人核实点事情,请你配合我的工作。”

    见到了警证,那个保安不敢阻拦,只能开门。

    但李宪不知道的是,他前脚刚进去,后脚这个保安就拨通了一个电话。

    “大哥,我是小五,有个警察进小区了。”

    “嗯?走漏风声了?”电话那边问道。

    “不像,只有一个人,一辆车,没看到别的警察,说是进去找人的。”

    “一个人?穿警服了吗?”

    “没有,便衣的,看着不像是冲咱们来的,不过也不好说,大哥你们那边还是早做准备吧。”

    “我知道了,小五你在门口给我盯住了,有情况马上通知我。”

    “好嘞!”

    刚放下电话,这名保安只觉得脑后一痛,就失去了知觉……

    湖间星苑是个高档别墅小区,所以里面的建筑并不像一般的住宅小区一样中规中矩,规则排列,而是沿着湖岸的走向次第修建,从而也导致别墅间的道路蜿蜒曲折,七拐八弯,估计很多业主刚刚入住时都会迷路找不到自己家。

    由于刚在在门口耽误了一会儿,李宪进了别墅小区后就失去了那辆五菱宏光的影子,只好在小区里一圈一圈的绕,但小区的道路实在是太复杂,找了十多分钟也没看到目标,如果这个时候有一架无人机在头顶俯瞰,就会发现李宪绕了这么半天,其实差不多都是在兜圈子,只是在这个小区离湖岸较远的那一侧转悠,而那辆五菱宏光正停在紧邻湖边,风景最好的那栋别墅附近。

    这栋别墅占地面积巨大,光建筑的主体单层面积就得有三百多平米,地上三层,下面还有一层半地下的车库。别墅外,花园泳池、绿草浓荫,围栏围起来的

    面积少说也有一千五百平米,说是这个小区里最好最贵的别墅也不为过。

    车上下来三个人,一个穿着小区保安的制服,另外两个都穿着蓝色的工作服,上面印着“动物监督”的字样,那个“保安”按响了门铃,过了一会儿对讲器里传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

    “这么晚了,是谁啊?”

    保安对着对讲器的摄像头说:“你好,我们是小区保安,刚才接到业主的电话,说看到有一条蛇进了你们家的院子,我们马上联系动物监督所的同志过来看一下,尽快找到这条蛇,防止有人受伤。”

    “哦,你等一下。”声音变小了一些,好像是对讲器那边的人正在和别的人说话,隐约可以听到“是保安,认识的,说咱家院子里进蛇了,动物监督所的人要来抓蛇。”

    一个更小的声音说道:“那快点让他们进来,我最怕蛇了!我不管,让他们今天晚上必须把蛇抓走,不然我睡不着觉,我上楼了,你盯着点。”

    “好的太太。”声音变大,“你们进来吧。”

    说完围栏上的大门“咔”的响了一声,自动打开,三个一起进了院。

    没错,这三个人中,有一个是这个小区里货真价实的保安,不过另外两个所谓动物监督所的人却是伤疤男人和花衬衫假扮的。

    进入院子之后,三个人假装在草坪里找蛇,这时伤疤男的手机响了。

    这个电话就是前面提到的,小区门口保安报信的电话。

    伤疤男简单说了几句后,马上示意另两个人不要在外面演抓蛇的戏了,直接进行下一步行动。保安去敲别墅的门,说外面没找到蛇,提出要进入别墅里面继续找,再次骗开门之后,三个人凶相毕露,保安和花衬衫男人,合力控制住刚刚开门的保姆,伤疤男人则掏出一把尖刀冲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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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绑架还是寻仇?

    刚到二楼,伤疤男人就看到走廊尽头一个人影闪身进了房间,正在关门,伤疤男人一个箭步冲到门前,赶在门被反锁之前一脚将房门踹开。只听“妈呀”一声,一个穿着粉色睡衣的女人被门板弹出老远,一个屁墩儿坐在地上,连疼带吓,哭得一塌糊涂。伤疤男人上下打量起这个女人,她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二十四五岁,像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身材高佻,此时坐在地上,睡衣的下摆翻起,露出了裙下春光,看得伤疤男人脸红心跳的,不过往女人脸上一看,顿时没了兴趣——本来应该是个挺漂亮的人儿,这个时候却是满脸惊恐,涕泪横流,哭得眼睛鼻子都皱到一起去了。

    伤疤男人环视一圈这个房间,整个房间以蓝色调为主,卧室中间放着一张双人床,旁边还有一个婴儿床,里面睡着一个五六个月大的小婴儿,看房间的装饰风格,估计是个男孩,刚才踹门那么大的声音都没把他吵醒,但现在让伤疤看了几眼之后,婴儿好像感应到了危险一般,直接醒来,开始撕心裂肺的哭。伤疤男人皱了皱眉头,骂了一句,“真tm烦人”,随手在床上抓起一个枕头扔在婴儿床里,不偏不倚,正好压的了婴儿脸上,哭声马上小了下去。

    伤疤男人把地上还在哭的年轻女人像提小鸡一样拎起来,恶狠狠的给了她一个耳光,“闭嘴,再哭弄死你!”

    那女人吃痛之下,刚要把哭声在提高一个八度,一听后面的话,连忙把嘴捂住,不敢出声。

    男人点点头,“嗯,听话就好,听话就能少吃点苦头。”然后把女人往肋下一夹,走到楼下。

    楼下的大客厅里此时站了好几个人,仔细一看就是五菱宏光那几个人,这家人的保姆已经被绑成一团,嘴也被一块抹布堵上了。伤疤男人把肋下的女人往沙发上一扔,另外几个人连忙过来把她也绑上,花衬衫还淫笑着趁乱在年轻女人的大白腿上摸了好几把,女人也不敢喊,只能含着泪忍住不哭。

    伤疤男人在茶几上拿起一个手机,问那个年轻女人:“你手机?”

    女人点点头。

    “给你男人打电话。”

    “我还没结婚,哪有男人啊,呜呜……你们别杀我……我没男人你们找错人了。”

    “你是没结婚,但你可不是没男人,要不然,你卧室里那个小崽子是怎么来的?赶紧,给段木林打电话!不然,我先弄死那个小崽子,再弄死你。”伤疤男人用尖刀的侧面在那年轻女人脸上拍了拍,冰凉的触感,几乎让女人吓得失禁,再也不敢隐瞒。

    “我马上打,马上打。”

    很快电话接通,等了几秒,却被对方挂断了,女人一脸委屈的看着伤疤男人,“他给挂了……”

    “再打!”

    “哦,哦……”电话响了几声再次被挂断,“大哥,段木林晚上要是和他老婆一起睡,是不会接我电话的,我只是个见不得光的小三儿……”

    “妈的,熊种,怕老婆还有胆子找小三儿!”伤疤男人掏出自己的手机,“用这个打!”

    “唉……”

    这一次电话没有被挂断,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哪位?”

    “段哥,是我……呜呜呜……”女人听到自己情人的声音,没忍住又哭了起来。

    电话另一边沉默了两秒,“啊!老王啊!你这是换号啦?啥?张总来中湖了?就在你的会所?那一定得见一面啊,必须得见,多晚都得见,你让张总等着,我马上就到,五分钟!五分钟后我再给你回电话!等着我啊!”

    拿着电话的伤疤男人,冷笑道:“好演员不一定挣大钱,但挣大钱的个个都是好演员呐!”很显然电话那一头叫做段木林的男人是在他的原配老婆面前演了一出独角戏,防止老婆怀疑。

    这时一个在院子外面望风的小弟跑进来,“大哥,刚才小五说那辆车冲咱们这边开过来了。”

    伤疤男人眼珠一转,“别慌,这警察肯定就是路过,不然不可能只有一个人,咱们这样……”

    李宪在小区里转来转去,始终都没找到那辆五菱宏光,心里想了想,要不可能是杜林搞错了?不过

    再一想,刚才那辆车能那么顺利进入小区实在是让人奇怪,能在这个小区里住的业主,任何一家的车轮子都比那辆破五菱宏光值钱。

    刚想到这里,他突然看到前面的路边,一辆与周围环境严重格格不入的车停在那里——五菱宏光!

    其实如果让李宪有时间顺着这个思路继续想下去,以他的智商和经验,他马上就能想到:如果那辆车有问题,那把这辆车轻易放进小区的那个保安也一定有问题,而保安知道他是警察,那么那辆车上的人也一定已经很快就会知道有警察在跟踪他们,那么就一定会有所防备,他这样冒冒失失闯过去,就是自找麻烦。

    可惜这个时候出现的五菱宏光让李宪没有时间多想,直接把自己的车开到五菱宏光的前方,然后下车围着五菱宏光转了一圈,四下寻摸了一圈,看到旁边这户别墅栅栏门开着。

    李宪看看手表,夜里11点半了,这个时间还不关门着实不正常。

    站在院门口往里看了看,院子没人,别墅的门虚掩着,只开了一个小缝,透出了一道灯光。

    李宪走进院子,把门推开,只见一个年轻女人和一个岁数大一点的女人被绑着,坐在地上,旁边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壮汉,手上还拿着一把尖刀,正是刚才在大排档遇上的伤疤男人。

    李宪下意识的手用掏向肋下,一摸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今天没带枪。

    “别动!”那个伤疤男人看李宪的表情就知道这个警察没带枪,心里更加觉得吃定了这个小警察,“再动我可就要伤人了,你别逼我。”

    “好好好,我不动,你别伤害人质。”李宪举起双手,不敢造次,毕竟那个男人手里有人质。“你想要干什么?绑架还是寻仇?”

    正在此时,男人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他看了看来电显示,“我想干什么,你听听就知道了。”说完接起了电话,并按下了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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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孩子死了!

    “你怎么回事?大半夜的给我打什么电话,不是告诉过你晚上不要打电话吗?让我老婆知道怎么办?”电话那边传了一个男人焦急又烦躁的声音。

    “段老板,别来无恙啊?”伤疤男人说道。

    “嗯?你是谁?”

    “段老板真是贵人多忘事,忘了十二年前的事了吗?”

    “十二年前?”电话那边沉默了几秒,“你到底是谁!”那位叫做段老板的人声音陡然高了八度,隔着电话都听得出他内心的惊恐。

    “段木林!十二年真是够久的了,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伤疤男人狞笑着说道?

    “你是……老三?小江?”

    “还小江?十二年了,早tm是老江了!不错,就是我,江水生!”我们终于知道伤疤男人的名字了,“姓段的,十二年前我们哥们三个一起做的案子,警察来抓咱们,你带着金子先跑了,我和二哥进了监狱。行,我们不怪你,毕竟跑了一个总比三个都被抓了强,我和二哥盘算着,你要是能带着金子在外面站稳了脚跟,我们哥俩儿放出来那天也有个去处,所以始终都没把你供出来。可你呢,这十二年来你一次都没去看过我们哥俩儿,哪怕你打发人给我们带个口信儿也行啊?可怜二哥啊,二哥他到死都没等到你的消息!”

    “二哥……他……死了?”电话那边的段木林声音颤抖了起来,“我对不起你们哥俩儿,但我真的有苦衷,咱们见面细谈好吗?老三你在哪?我去找你……不对啊,我都忘了,刚才那个电话也是这个号码打来的,怎么会有小慧的声音?”

    “你是得来一趟,不过不光你人要来,还得给我带300万来,要现金,别说你没有,我不相信,你一个集团公司的董事长不会连300万都拿不出来,我给你六个小时的时间,现在是半夜十二点,明天早上六点我要见到你和钱,你别耍花样,你的女人和你的小王八蛋儿子都在我手里,你要是敢耍花样,你就等着给你儿子和姘头收尸吧。”

    “好好好,老三你别冲动,我马上去筹钱

    ,筹到多少我先给你送去,不够300万我会再想办法,你放心,我不会报警。”

    “记住!六点!”江水生也就是伤疤男人,挂断电话,看了一眼李宪,“你刚才问我什么?寻仇还是绑架?看到了吗?两样都是,既是寻仇也是绑架!”

    “你不怕他报警吗?”

    “你觉得我要怕他报警,我还会大大方方让你一个警察在一边听着吗?他现在发达了,全是靠他老丈人家里的支持,现在我绑架的是他背着老婆包养的情人,还有和情人生的私生子,你说他敢报警吗?报了警的话,他老婆马上就得知道,到时候可能就不是他给我钱赎人,而是他老婆给我钱让我撕票儿了,哈哈哈哈!”

    “刚才你说十二年前你们认识,十二年前发生过什么事儿?”

    “知道这么多,你不怕我杀你灭口啊?”江水生戏谑了看着李宪。

    “你不会杀我的,要杀你早就动手了,从你刚才的行为来看,既不算寻仇,也算不上绑架。如果那个段木林最后给了你钱,也无非是他早年欠你一个人情,现在用金钱补偿你罢了,只要你收到钱之后放人,那我们警察就算明知道你这是绑架,段木林只要没报案,并且说明是自愿给你钱,警察好像还真没法抓你,所以你也没必要杀我灭口。交易完成,你把我一放,最多就是个非法拘禁,而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撑死了法院也就判你个拘役或者管制,像你这样在监狱里呆了十几年的人,法律玩得比我还溜呢,我说的没错吧?”

    “漂亮!”江水生拍了拍巴掌,“分析得非常对,所以现在对你来说,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最安全的,知道了太多,反而对你不好?”

    “那倒也不一定,我能坐下吗?”李宪指了指沙发,江水生点点头,“你说你是十二年前进的监狱,我看你的样子,不太像是刚放出来。”

    “我出来两年了。”江水生说道。

    “那你就是当时被判了十年,”李宪掰着手指头,“听你刚才提到了金子,我猜你们可能是抢劫了金店,抢劫罪如果没有伤人

    ,那刑期一般是三到十年,按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最高刑期不超过十年的罪名,追诉期为十年,也就是说,十二年前你们犯的案子追诉期已经过了,所以你现在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也无妨嘛。”

    “好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就给你讲讲我和段木林之间的这点恩怨吧。”

    “也别干讲啊,要不你把这家主人先放了,给咱们弄点吃的,为了跟踪你们,我刚才在大排档什么都没吃,现在又折腾了这么久,早就饿了。”李宪揉了揉肚子。

    “你这个警察也是真有意思,行,”江水生向旁边的小弟一挥手,“把那个保姆放了,让她给咱们做点吃的,你在旁边盯着。”

    “好嘞大哥,我还真有点饿了。”那个小弟一脸不好意思,其他几个小弟也一起笑了起来,气氛突然变得轻松了不少。

    “把那位女士也放开吧,孩子也需要人照看嘛。”李宪一指旁边的年轻女人。

    “嗯,好吧,”江水生沉吟了片刻,“二子,你把这个女的放了,让她去楼上把那个小崽子抱下来。”

    “好咧!”那个花衬衫答应了一声,给年轻女人松了绑,和她一起上了楼。

    江水生点着了一支烟,也给李宪点了一支,“十二年前,段木林、我二哥还有我,是最好的哥们儿,那时候岁数小,也没什么正经营生,就想着挣大钱,吃香的喝辣的,但又不知道干什么能挣大钱,于是就打起了抢劫的主意,打算抢一个金店。主意是二哥出的,计划是段木林定的,我主要就是出力,那天抢劫很顺利,我和二哥动手,段木林在外面接应,我们抢了一大口袋金首饰,然后找了一个小出租屋躲起来。那天,段木林去山上藏金子,……”

    “啊!~~~我的孩子!~~~~”一声凄厉的尖叫在楼上传来,“大哥,不好了,出大事了,那个小崽子没气了!死了!”那个叫二子的花衬衫男子在楼梯口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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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除了我,谁也救不了!

    “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江水生慌了,就像刚才李宪说的,只要第二天一早段木林把钱送来,他们把人一放,大家一拍两散,再无瓜葛,他也不算是绑架,段木林的秘密也得以保守,但现在如果孩子死了,那性质就全变了。

    江水生和李宪两人几步跑上楼梯,来到婴儿房内,只见那个女人抱着婴儿,一边哭一边拼命拍打着婴儿的胸口,那婴儿小脸青紫,一看就是窒息导致的缺氧。女人一见江水生,放下婴儿,疯了一样扑了过来,

    “是你杀了我儿子!你把枕头扔在我儿子头上,把他活活憋死了!”

    李宪过去用手指摸了摸婴儿的颈侧,对江水生摇了摇头,

    “江水生,现在出了人命,要么你杀了我,要么我拘捕你,你没有别的选择了。”李宪站直了身体,从身后掏出一副手铐。

    “那可不一定。”说话的并不是江水生,许久没有出现的杜林不知何时出现在房门口。

    “是你!”江水生马上就认出了之前在大排档劝他近期不要干什么重要事情的年轻人。

    “杜医生?你怎么在这?”李宪以为杜林早就回家了,却没想到他出现在这里。

    “别说废话了,再晚这孩子可就真没救了。”杜林双手分开围在婴儿周围的众人,感觉他好像没怎么使劲,但几个人却觉得一股难以抵抗的巨力袭来,将他们轻松的推在一边。

    只见杜林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而精致的盒子,手掌大小,明显是金属质地,却看不出是什么金属,表面没有花纹,只有经年累月反复把玩留下的岁月痕迹。他把小盒子放在地板上,轻轻一按盒子侧面的一个按钮,只听轻微的几声机簧声响,盒盖竟神奇的自己打开了,里面露出了两扇活页,像卫星的太阳能板一样自动向两边延伸开来,几十根粗细长短各不相同的针灸针整齐地排列在盒底、盒盖,还有两边伸出的活页中。

    盒子正中心还有一个圆形的小盒子,一根白色棉线从中间伸出,“突”的一下自动燃烧起来。

    从杜林来到婴儿身边开始,右手始终放在婴儿的胸前,一刻不停地做着胸外按压,帮助婴儿的心脏工作,等那个神奇的小盒完全开启后,杜林看也不看,直接从小盒里抽出一根又细又短的小针,在火苗上轻轻燎了几下,稍等几秒,等针变凉后,准确而迅速的插在婴儿鼻侧的迎香穴上。

    然后,如法炮制,沿嘴角向下,依次将四五根小针扎入了婴儿的身体,而且这一切动作只由左手单手完成,右手的按压始终没有停顿。

    观察了两分钟,婴儿还是没有反应,杜林用左手翻开婴儿的眼皮看了看,皱了皱眉头,反手在小盒里抽出一根最粗的针,说是针,其实已经快和烧烤店用的铁签子差不多粗细了。

    杜林左右看了看,目光锁定了李宪,“李宪,你过来帮我做心脏按压,按照我刚才按压的频率和力道,一下都不能停!”

    “好的,”李宪把手铐塞回后腰,转头对江水生说,“你最好盼着这个孩子能救回来。”

    江水生苦笑一声,“我恐怕是除了孩子他妈以外,最希望孩子能救回来的人了。”

    李宪也没理他,按照杜林的指示,一下一下的给婴儿做胸外按压,而杜林则抓起婴儿的左手,用那根粗粗的钢针向左手的虎口扎去。

    刚要扎上,旁边瘫坐着的年轻女人像突然回了神一样,疯狂的推开杜林,“你要干什么?你怎么用那么粗的针扎我儿子?刚才你用小针扎他我就不说什么了,现在用这么粗的针是要干什么?”

    “我是在救你儿子的命,让开!”杜林命令那个女人道。

    “不行,绝对不行,我不许你扎我儿子!他才五个月,怎么能用那么粗的针扎他呢?”年轻女人想一只护崽的雌狮,伸开双臂挡着杜林。

    “女士,你要相信杜医生,而且这里是郊区,要送医院就太远了,眼下这种情况,你也只能相信杜医生。”

    “你真能救我儿子?”年轻女人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

    “这么说吧,如果我救

    不了你儿子,这个世界就没人救得了他了。”

    “咳,”李宪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我就是说说,你不用这么装13配合我。”

    “我没开玩笑,除了我,谁也救不了这孩子。”

    说这句话时,杜林的身上散发出一股舍我其谁、不容质疑的气势,那女人一见杜林这样,马上不敢再说什么,听话的闪到一边,老老实实看着去了。

    打发走了年轻女人,杜林再也不敢耽搁,抓起婴儿的小手,一针就扎在左手大姆指和食指中间那一块肉的正中间,力度很大,竟直接把那块肉插穿了!

    奇怪的是,虽然钢针穿过了整个手掌,但拔出之后,却并没有流出多少血,虽然刚才李宪已经判断婴儿死亡,死人自然是不会有血液流动的,但李宪现在正给婴儿做胸外按压呢,理论上,血液应该随着按压的频率向伤口外涌出。

    可事实上,那里只有一个粉色的小小的洞而已,杜林一手将婴儿的右手高高举起,另一只手握着婴儿的左臂,从肩头开始用力向下捋,一直捋到手掌,终于有几滴黑红色的血液从手掌针眼处流出,杜林顺手将那几滴黑血抹在自己的手心里。

    随着那几滴黑血的流出,婴儿的小鼻子翕动了几下,竟然有了自主呼吸,李宪离婴儿最近,马上感受到了婴儿的变化,用手摸了一下颈侧动脉,惊喜的喊道:“有心跳了!呼吸也恢复了!”

    “宝宝!宝宝!”年轻女人连忙扑过来,抱起婴儿。

    “哇~哇~哇~”婴儿大哭起来,还把小手举起来,给妈妈看,仿佛是在向妈妈告状,某个坏人用大粗针扎破了他的小手手。

    就在所有人都将注意力放在婴儿身上时,杜林趁大家不注意,偷偷把手心里那几滴黑血舔进口中,细细品了品味道,脸上还流露出一种舒爽的表情,杜林心道,“婴儿的心头血还真是难得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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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段老板

    此时婴儿的脸色也恢复了正常,年轻女人说要给孩子喂奶,几个大男人识趣的下了楼。

    “你怎么在这?”李宪一边擦着头上的汗,一边问杜林,刚才他又紧张又忙着给婴儿做胸外按压,这会儿是一脑门子汗。

    杜林倒是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就好像刚刚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我一直在你身后跟着,而且你没到这栋别墅之前,我已经早就到了,只不过这些人没发现我罢了。”

    “这位小兄弟是位高人啊!”江水生感叹道。

    “江先生不必客气,我只是个医生,救人是本份。”杜林淡淡说道。

    “不不不,我说的不光是杜医生救人的手段。刚才在大排档,你劝我近期不要办大事,我没听你的,结果差点出了人命,要不是杜医生你及时出现,我恐怕……”江水生看了李宪一眼,“现在已经被这位警官抓进去了。”

    “哟,我还以为你会把我灭口呢?”李宪笑道。

    “怎么会,我都蹲了十年大狱了,可不想再回去接着蹲。”

    “大哥,门外又来了一辆车。”外面的小弟进来报信。

    “这段老板来的够快的。”江水生脸色沉了下来。

    “小江,哥哥来了!”人未到,声先至,门外传来一声洪亮的喊声。

    进来这位穿着一身对襟唐装,穿着一双布鞋,中等身材,四十岁左右的年纪,一脸贵气,一看就是一副大老板的样子。

    “哥哥向你请罪来了,小江兄弟,这几位是?”段木林看着旁边的李宪和杜林。

    “介绍一下,这位是杜医生,这位警官……”江水生突然想起还没问过李宪的姓名。

    “我姓李,中湖公安局刑警大队的。”

    “啊?”段木林很意外,他觉得江水生绑架了他的情人和私生子,怎么还弄了个警察在这里,而且看上去还挺友好,再说还有个医生在场,绑架犯、警察、医生?这是个什么组合?

    “我来给段老板解释一下吧。”李宪把整件事前前后后给段木林说了一遍。

    “这可真是机缘巧合啊,谢谢二位,特别是要感谢这位杜医生,感谢

    您救了犬子一命。”段木林对着杜林深深鞠了一躬。

    “段老板不必客气,医生本份而已。”

    “小江,这些年你和你二哥替我受苦受罪,段哥我对不起你们,是我不讲义气,如今哥哥我还算有几个臭钱,如果不嫌弃,哥哥车里有100万现金,这张银行卡里还有200万,这些是给你的,两天之内,我会再筹50万,麻烦你代我交给你二哥的家人。”段木林拿出一张银行卡,对江水生双手奉上。

    旁边江水生带来的几个人眼睛都直了,这位段老板也太大方了,我们要300万,你要拿350万,一般人被勒索了都想方设法砍价,他不但不砍价,还主动加价!

    “等一下!”江水生刚要伸手接过银行卡,杜林说话了。

    “两位先听我说句话,好吗?”杜林示意段木林和江水生先坐下。

    “杜医生想说什么?”两人还有李宪都坐在了沙发上,等着杜林的下文。

    “和二位相逢就是有缘,所以我也不想看着本应是好兄弟的二位缘尽于此。段老板的生意我也有所耳闻,没记错的话,这片别墅小区就是段老板开发的对吧?”

    “是的。”

    “段老板全名叫,段木林,从五行上说属木,江先生名字是水生,带水,水生木,段老板与江先生交好,对您的事业是有帮助的。”

    “杜医生还懂五行命理?”段老板十分惊奇。

    “他啊,可神了,他刚才光看面相,就算出这位江先生进过监狱呢!”李宪在一边说道。

    “略懂一些罢了,如果不信,段老板回想一下,这个别墅小区从选址到拿地,再到施工建设、开盘售买,是不是一直都十分顺利?”

    “确实是啊,我十年前进入房地产这个行业以来,这个楼盘是的开发是最顺风顺水的。”

    “这个小区叫‘湖间星苑’,临水而建,以湖为名,又与你的命格相合,所以一定会赚钱。同样是从五行上来说,金克木,段老板不适合做与金属有关的生意。”

    “对对对,杜先生真是神了,我前几年做过贵金属的期货生意,赔了不少钱。”段老板已经不叫“杜医生”了,改叫“杜先生”,因为

    杜林说的话实在是和医生这个职业不沾边儿。

    “你叫段木林,‘段’字与折断的‘断’字同音,能断木的,还是金属,所以你发迹是离不开金属的。十二年前你和江先生等人抢劫了金子,这笔金子是你的第一桶金,但金子与你的命格相冲,注定是招祸的金子,所以你们很快就被警察找到,虽然保住了金子,但代价就是你失去了江先生和他二哥这两位能旺你运道的好兄弟……对了,江先生,您过世的二哥叫?”

    “我二哥叫江玉河。”

    “果然,三个字两个带水,另一个‘玉’字也是润水之玉,也应该是段老板的贵人。你之后很快将金子出手,然后你应该遇上了你命里另一个贵人,我猜应该是您夫人?”

    “真是巧到家了,我爱人叫于丽萍,萍字也带水。”

    “嗯?不对,萍字虽然带水,却是水上浮萍,有形无根,不对不对。”杜林摇了摇头。

    “哦,对了,我岳父家是做河沙生意的。”

    “那就对了,河沙为水之根基,有根之水更加利于木命。”

    “按杜先生的意思,小江兄弟要是收了我这几百万,那我和小江兄弟之间的缘分就尽了,我也就彻底失去了这位我命中的贵人。不如这样,小江,你以后就进入我的公司,我从我的公司占股里给你百分之一,以后你就是我们段氏集团的股东,愿意在公司里干啥就随意,不愿意干就闲着,就算是公司的吉祥物、财神爷,怎么样?”

    “行是行,可那我的这些小兄弟们?”江水生还是那么的讲义气,当年为了保护段木林和二哥一起扛下了罪名,今天面对着从天而降的泼天富贵,还是没有忘记身边这些兄弟。

    “好办,这几个兄弟明天都去公司的保安部报道。”段木林大手一挥。

    “杜大师,”从开始的“杜医生”,到之后的“杜先生”,这会儿段木林已经开始叫上“大师”了,“帮我看看家人吧,后辈儿孙命格如何?”

    “本来我是不想说的,不过既然段老板问起了,我也不能骗你。你,没有儿孙,至少目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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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想要孩子,找我!

    此言一出,几个人都愣住了,不约而同看向楼上,恰巧那个叫小慧的年轻女子给婴儿喂完了奶,刚好走到楼梯口,听到了杜林的话。

    “你,你胡说,怎么没儿子,我怀里抱着这个不是儿子吗?”小慧气急败坏的说道。

    “他肯定是某个人的儿子,但一定不是段老板的。”杜林语气十分肯定。

    “杜大师,杜医生,请您说清楚,到底你看出什么了?”段木林的声音有些颤抖,他和妻子结婚多年,始终没有孩子,医生说是他妻子宫寒所致,所以段木林虽然和妻子关系很好,但为了段家有后,还是找了一个情人,结果这个情人倒是很给力,刚好上几个月就怀了孕,生下了现在她怀里抱着的男婴,今天听杜林在话里的意思,这个男婴不是他的种,怎能不让他紧张呢?

    “我的职业有很多,但医生是我最主要的业务,比如中医,我看你的脸色虽然红润饱满,但两颊肉薄,而且这里皮肤颜色发青,说明你肾气不足,精气不旺,不容易让妻子受孕。再从面相上看,你子嗣宫有断纹,说明命里无子,但这纹上还有痣,有痣就是‘有子’,说明你又是有子的命,听起来矛盾,其实这其中的意思,就是要看机缘,机缘对了,就是无子变有子,机缘不对,就是现在这样,看似有子,实则无子。”

    杜林看了一眼那个叫小慧的女人,“从她的面相来看,眼睛细长,眼尾有弯,眼周红润,形似桃花,这样面相的女人,嗯,说好听点,就是让人不太省心吧。”

    段木林盯着小慧,咬着后槽牙问:“孩子到底是不是我的?”

    “老公,你宁愿相信一个外人,也不相信我吗?他就是胡说八道的,什么有断纹,还说我是桃花眼,那都是封建迷信,他就是个神棍!”小慧恶毒的看着杜林,狠不得用目光将他千刀万剐,即使他是刚刚救了自己儿子的医生。

    杜林没说话,他也不屑于反驳,本来命理面相这种事儿就是信不信由你。

    不过李宪在一边不乐意了:“刚才杜医生救你儿子时你可不是这个态度啊,怎么?被人揭破秘密脸上挂不住了?”

    “什么秘密?我有什么秘密?这孩子就是我和我老公生的!凭什么他说不是就不是了,还说什么面相啥的,都是不科学的东西!”

    “你要科学啊,科学我们也有,杜医生,你的诊所能做亲子鉴定吧,咱们用科学的方式证明一下吧。”李宪拍了拍杜林的肩膀。

    “可以,我诊所的设备能做亲子鉴定。”杜林点点头。

    “我才不去呢,你自己诊所的东西,当然你想让他出什么结果就出什么结果了。”小慧还是嘴硬。

    “够了,一会儿天亮了,就带着孩子和我去省城,省城的大医院总不会做假吧,如果检查出来这孩子不是我的,你就等着吧!”段木林这样说倒也不是不相信杜林的话,他心里也不愿意相信这孩子不是他的,他这样一方面是给小慧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一方面也想看看杜林说的到底准不准。

    小慧抱着孩子回房间了,楼下几个人聊着天,保姆给这些人煮了面,折腾了一宿,所有人都饿了。

    段木林端起碗随口问保姆,“给小慧也送一碗去吧。”没验明孩子正身之前,毕竟还是自己情人。

    保姆说:“我去了,不过我敲门里面没答应,我就给你们端来了。”

    “嗯?”段木林起了疑心,放下碗亲自上楼敲门,还是没人应门,拧了拧门把手,是反锁的。段木林让保姆找来备用钥匙,开门一看,房间里空无一人,小慧和孩子都不见了,房间里抽屉柜子都开着,几件婴儿的衣服散落在地上,阳台的门开着,一条床单做成的绳子绑在阳台的大理石栏杆上,一直垂到楼下,借着微微晨光看到后面花园的门开着。

    “妈的!那个贱人跑了!”段木林气急败坏的下楼,对众人说道。

    “没事,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这个时间段,本来就没什么车,这个别墅区还这么偏僻,就更不可能有车经过,她跑不远。”江水生放下面条,对之前骗保姆开门那个保安说,“小四,用你们的对讲机问问各个出口的保安,看没看见那个小慧出去。”

    “好的。”那个保安

    答应一声,开始在对讲机里呼叫同事。

    “大哥,南门的保安说,刚刚看到小慧抱着孩子出了南门往南跑了,就两三分钟之前。”

    “段哥,怎么处理?”毕竟这是段木林的家事,江水生也不好自做主张。

    “肯定是心虚了,看来这个孩子真的不是我的,不过让我当了这么久的便宜爹,我也不能轻易放过她,让保安追上去跟着她,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个野种的亲爹是谁?”

    “然后呢?”李宪抬眼皮问了一句,“你想把人家怎么样?”

    按段木林的想法,肯定得让这对狗男女吃点苦头,不过他忘了这还一位警察同志呢,“那我要点经济补偿不犯法吧?”

    “你一个大老板还差这点小钱吗?算了吧,想生儿子,还是多多行善积德吧!”杜林说话了。

    “既然杜大师给他们说情,那算了吧。”段木林只好咽下这口气。

    “段老板也不用灰心,想要孩子的话,我可以帮你。”

    “对啊,杜大师肯定有办法,您给我指条明路吧。”段木林又燃起了希望。

    “回头带你夫人一起去我的诊所,我给你们开几副药,回去吃一段时间,应该会有效果。”杜林放下碗筷,“大家也忙活了一宿了,李宪你也要上班,段老板也得忙生意,江先生也放下执念以后和段老板一起安心做生意吧,帮各位解决了一桩陈年旧怨我也算功德圆满,谢谢这位保姆大姐的面,我就先告辞了。”说罢起身就要走。

    “我开车送杜大师。”段木林连忙也起身。

    “不用了,你和江先生多年不见,还是和他聊天叙旧吧,我和李宪一起走。”

    “我还没吃完呢。”李宪嘴里含着面条,恋恋不舍。

    “别那么没出息,我一会儿请你吃包子去,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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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刘伯温

    回城里的路上,李宪问杜林,“你还真会算命?”

    “嗯?”杜林没明白为什么李宪突然问这么一句。

    “刚才在大排档,你说那个江水生今天晚上会得一笔大财,本来我以为是勒索那个段老板得到的一笔钱,只要我掺和进来他就得不着了,没想到,最后他竟然得到了段氏集团的股份,反倒得了一笔更大的财

    !看来你真是能掐会算啊!”

    “我说过,我是中医,中医应该懂一点面相命理。”

    “少来这套,你懂得可不止一点,干我们这行的,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接触过,看相算命的我也见过几个,那些老江湖和老百姓装得高深莫测的,一见我们警察,个顶个儿的唯物主义者,他们那套全是话术和骗术,你这个可像是真本事。”

    “我和你说过,我和刘基刘伯温是师兄弟,你不信呐!”

    “我信你个鬼,我历史再差也知道刘伯温是明朝人,你上哪和他当师兄弟去?”

    “不信拉倒。”杜林摊摊手,不说话了。

    (改换第一人称)

    之后,在我的治疗下,段木林和他夫人终于造人成功,段老板对我千恩万谢,非要给我的诊所捐钱,我并没有接受,而是让他帮忙在市里领导面前说几句好话,帮我的诊所拉点业务。

    段氏集团在中湖市甚至是全省来说都是纳税大户,所以段木林的话在市领导面前还是相当有份量的,再加上之前那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的破获也要归功于我的“检测”结果。

    于是我的“血析诊所”成为了中湖市公安局证据检测中心的特约合作单位,我也成了公安局的“特聘专家”,今后市公安局的血样大部分都要拿到我这里进行分析和检测,当然不会是义务劳动,特聘专家可以不给钱,但检测费用还是要给的。

    今天李宪又和我聊起来我会看相算命的事,他还是不相信我和刘基是师兄弟,说实话,有时我也觉得这个事儿挺神奇。

    孙师父告诫我,哪里乱,便去哪里,我一直谨遵他的教导,逐战乱而行,到了元朝末年的时

    候,我就参加了农民起义军——红巾军。

    那时我只是红巾军朱重八部的一名小兵,虽然以我的能力当个将军都绰绰有余,但我深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只说自己懂医术,留在后方当了一个小郎中。

    治一治头疼脑热、跑肚拉稀,给战斗中受伤的伤员包扎伤口,或是切个胳膊、锯个大腿什么的,当然主要也是为了不缺血喝,趁人不注意随便找个晕迷的伤兵,或是抱个切下来的大腿就解决了。

    一日,朱将军和刘基先生一起到伤兵的账篷看望伤员,那个刘基先生看到我眼睛马上瞪得老大,而我却并不知道为什么。

    随后他把我带到他自己的军账,问我到底是什么人,我很紧张,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他说他二十年前曾在元中都(今北京)一家药店见过我,当时我就是二十多岁的样子,二十年过去,我竟然还是这副样子,让他很惊讶。

    我只能推说他认错人了,但刘基非常肯定的说,他绝不会认错,因为他也并非常人。

    他从小就能过目不忘,只要他看见过的事物,都会记住,从未出错。他曾去过一家书店,看了一本有关天象的书,看完之后竟能倒背如流,书店老板大为惊奇,要把书送给他,他却说,我已熟记于心,再要书何用?

    我当时第一反应是“要不要杀人灭口?”在那个乱世里,让一个人消失太正常了,但刘基的下一句话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观你面相,你竟然看不出你的命道,只看出你有至少数千年的寿元!”

    我大惊,他竟能看出我的寿命?数百年来,也曾有不少算命先生给我算过命,不过他们之中要么是江湖骗子,要么是水平稀松平常的泛泛之辈,少数两个有点真本事的,也最多是看不出我的命运,只是说我的寿命很长,而眼前这位刘基先生竟能看出我的寿命是至少数千年,这可是数百年来从未见过的高人。

    也许他能够帮我解开我的不老不死之迷。

    “刘军师,您确实没有认错人,看我的命理也没有看错。”我向他承认自己得了一种可以不老不病不死的“渴血症”,并

    恳求他不要告诉别人。

    从此后,我被刘基收为记名弟子,名为师徒,实则互有所图,我想在他那里学习天文地理、奇门遁甲、阴阳顺逆、星斗分野,而刘基则想利用我长达数百年的阅历,帮他推算朱重八的气运。

    几年间,刘基助朱重八打败陈友谅和张士诚,脱离红巾军首领韩林儿,自立门户,举起“明”字大旗招揽各地明教教众,很快打败了元朝政权,统一了中原,这也就是后世常说的“三分天下诸葛亮,一统江山刘伯温”。

    刘基要经常陪在朱元璋(朱重八改名了)身边,便把我安排在他的师父铁冠道人张景和的身边,所以我名义上是刘基的徒弟,而事实上我应该算是张景和的徒弟,和刘基算是师兄弟。

    这个张景和也是一代奇人,据说和武当山张三丰关系不错,并称“元末两真人”。

    当初,朱重八只是红巾军一员普通将领,势力远不如韩林儿、刘福通和张士诚、徐寿辉等人,加之长相又丑,其貌不扬,但当朱重八慕名来请刘基出山辅佐抗元大业时,张景和不但极力劝说刘基答应朱重八,而且自己亲自出山,帮了朱重八不少的忙。

    张景和会看相,而且极擅长结合一个人的面相对此人的未来做出预言。

    他第一次见到徐达时,徐达还只是三十出头的年轻人,张景和说他,“两颊鲜红,目光如火,今后必定官至极品”。

    当时朱重八的起义军主要是在江淮一带活动,用评书里的话讲,只是“十八路诸侯、七十二路烟尘”中,不起眼儿的一股中小势力,以后是真的能一统江山,还是别的势力吞并,谁也不好说。所以无论是当时在场的人,还是徐达本人都没有太当回事,只当是一句恭维话,徐达还连连作揖道谢。怎料张景和摇头叹息道,“可惜只得中寿,享年不永”,搞得徐达很是尴尬。

    最终的结果大家后来都知道了,大明朝立国后,徐达果然官至极品,封魏国公,可谓是富贵至极,但年仅五十四岁就被朱元璋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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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张景和

    还有一件事,历史上都说大将军蓝玉是因功高震主被朱元璋硬安上一个谋反的罪名害死的,这里我要说一句公道话,说他谋反还真不是冤枉了他。

    起义军入金陵城后,蓝玉曾用车拉了几坛酒去拜访张景和,当时还是我开的大门。张真人没有换衣服,只是穿着比较随便的青衣小褂出内宅门相迎,连一双正经鞋都没穿,只穿了一双草鞋。

    蓝玉虽然也是穷苦出身,但在起义军里当上将军之后,开始越来越讲究规矩排场,见张景和便服出迎心中不爽,便出言讽刺张景和:“久闻张先生文采出众,我出一上联,请张先生对一下联,‘脚穿芒草迎宾,足下无履’。”

    “足下”看似是在说张景和脚下,但其实也是蓝玉对张景和的称呼,这种称呼多少有一些不尊重,相当于现代语言中“你这人”的意思。

    “无履”是“无礼”的谐音,这个很容易理解,整个上联翻译成白话就是“脚上穿个大拖鞋迎接客人,你这人真没礼貌!”

    张景和见蓝玉手上拿着一个椰壳做的酒杯,马上对道:“手执椰瓢作盏,樽前不盅!”

    “樽前”是“尊前”的谐音,“尊前”一般用于写信的开头,类似于现代语言中“尊敬的领导”之类,而当时张景和虽无官职,但在朱元璋面前的地位其实要比蓝玉高一些,而张景和反过来称蓝玉“尊前”,就有点现代社会里“大官管小官叫领导”的意思,说白了,也是一种讽刺。

    但这个下联有些让人难懂,因为这个下联译成白话是“手里拿个椰子壳当酒杯,领导您连个酒盅都没有。”乍一看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好像就是两个人之间斗嘴,蓝玉讽刺了张景和一句,张景和还了一句嘴,但说得云山雾罩,大家伙没听明白。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张景和这下联的真意。

    明朝建立后,蓝玉做为太子朱标妻子的舅舅,对朱标这个外甥女婿可谓是照顾有加,朱元璋为了让太子地位稳固,也刻意扶植蓝玉的势力,做为未来朱标继承皇位后的左膀右臂。

    可惜,朱标虽然宅心仁厚是一位当好皇帝的料,但福薄命浅,英年早逝。新立的皇太孙朱允炆根基太浅,朱元璋担心这个孙子镇不住蓝玉这个“舅姥爷”,于是开始打压蓝玉。

    蓝玉为人好大喜功,专横跋扈,有一件事就可证明。我听闻,他北征蒙古草原上的元朝余孽得胜后,要入喜峰口关隘回中原,因为抵达时是夜晚,守关兵丁说得等到明天早上才能开门,结果蓝玉大怒,下令炮轰关门,纵兵毁关,可见其是多么的骄横。

    在这次北征中,蓝玉还玷污了北元后妃,导致元妃自杀而死,朱元璋因此对其大加斥责,本来是要封他为“梁国公”,后来改为“凉国公”,一字之差,代表的是封地由富庶的河南变成了荒凉的甘肃,实际上就是在给蓝玉提醒儿。

    可是,因为蓝玉之前骄纵惯了,见朱元璋对自己不再重视,所以便生出了谋反之心。朱元璋是什么人,蓝玉这点小心思当然瞒不过他,直接派人搜集蓝玉谋反的证据,把蓝玉一家老小以及和他交好的军中将领家小一共一万五千人全数处死,本来蓝玉是要凌迟碎剐的,后来念及他既是大儿媳妇(朱标正妻)的舅舅,又是十一子蜀王朱椿的老丈人,所以改为剥皮实草。

    张景和那一句“手执椰瓢作盏,樽前不盅”其实就是对蓝玉下场的一句预言,“不盅”其实就是“不忠”的谐音,在朱元璋手下做事,忠心耿耿都有可能被杀,更何况你“不忠”呢?

    我刚到张景和身边时,他已经六十多岁,为了能多和他学一些命理相术方面的知识,所以我有时会偷偷在他的饮食中加入一点我的鲜血,帮助他延长寿命。

    说是“偷偷”,但我一直相信,他早就知道这件事,只是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他知道我需要用活人鲜血维持生命,所以借着开国功臣之师,又是朱元璋朋友的身份,假借研究丹药为名,定期帮我收集鲜血,所以这几十年里,我也就安心在他身边学习相术。

    一直到洪武二十七年,也

    就是张景和一百岁这一年,他和我商量:

    “徒儿,我算准五年内金陵城将有大变局,你我师徒二人,应早做准备。”

    我师兄刘基刘伯温早在二十年前就已去世,我是张景和唯一在世的徒弟,老先生想避祸事、得善终只能和我商量。

    “师父想远走高飞,避开此间祸事?”

    “正是,为师明日乔装出城,西出潼关,之后你在府中挂起谢客牌,就说我病了,二个月后是九月初八,你扮做我的样子,在城中寻一座桥,跳桥假死,然后在城里隐居,等我回来。”

    “您还回来做甚?”

    “天机不可泄露!”

    三十年多来,我最烦他说这句话,可能会算命看相的人都这个毛病,动不动就说“天机不可泄露”,真不可泄露的话,你一开始就不说行不行?总这么说半句留半句的多让人着急。这也是为什么后来这几百年里,我无论干什么营生也不去给人算命的原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九月初八,我依言穿上师父的衣服,用白灰染白了头发,找了一座桥跳入水中,然后闭气在水里游了五里,在远处上岸,绕路回到真人府,假装没事一般。

    金陵府派人报信说,张老神仙无端投水,陛下下令寻他的尸体,却遍寻不获,让我节哀。我假惺惺哭了几声,拜谢了皇恩,又说张真人已死,做徒弟的理应让出御赐的真人府,借机在城里找了一户普通民宅,隐居起来。

    从此后,金陵城内每隔一两个月就会发生一起伤人案,伤者多是无家可归的乞丐,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先被人打晕,割开手臂放了些血,然后又将伤口包好,怀里还多了一两银子。

    一时间全城的乞丐不但不害怕,反而阻挠官府查案,还主动把手臂洗得雪白干净,巴不得下一个被放血的就是自己。

    (如果觉得作者写得还可以,请各位读者动动您那招财的小手,收藏、推荐、红票票,随便哪个,点一点,好不?)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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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神医介绍:
他是医生,他是神探,他是阴差,他还是吸血鬼。隐世不出1400年的他,终于决心入世谋生。一手出神出化的医术,一手招鬼搜魂的密法,还能顺带帮警察破案,帮逝者洗冤。但他始终追求的目标只有一个破解他不老不死、嗜血维生嗜血神医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嗜血神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嗜血神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