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穿越到聊斋世界
大脑昏昏沉沉,浑身使不上半点力道。那种感觉就好像整个人在水中游几个小时,上岸后完全脱虚了一般。
我被车撞了……没死!
虽然眼睛无法睁开,四肢软弱无力,但是张浩脑海中还带着几丝清醒。现代医学条件这么发呆,只要自己大脑能够思维,应该可以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刚一思考,脑袋又剧烈疼痛起来,里边突然多了很多凌乱的记忆。记忆中这具躯体的主人叫常晋,是个文弱书生,前不久外出游学归来,刚到家就生了一场大病。
“不是吧……这梦怎么如此清晰,莫不是被鬼东西附身了?”
脑袋清醒已经半日,张浩仍然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一定是做梦,只要睁开眼睛,梦中的一切都会消失。
想到这里,他吃力的动了动脑袋,眼睛微微眯出一丝。
“哥,哥,你醒了!!”这时,清脆的少女声音在床头响起。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穿破旧长衫的少女兴冲冲望着自己,继而眼眶中浮现出几滴泪珠。
不是梦!!看清楚少女的身影,张浩的心完全沉下去。根据梦中人记忆,这少女叫常小小,是常晋的妹妹。
常父常母在两年前相继因病去世,只剩下他们两人相依为命。
“哥,你昏迷半个月,终于醒了,快吓死我……”这半个月来,少女心中承受着巨大压力,生怕哥哥会像父母那样,一旦病了,再不会起来。如今见他醒来,少女趴在床头哇哇大哭,发泄着心中的压力。只是她却不知道,床上那具躯体早已经换了灵魂。
张浩张了张嘴想解释,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自己恐怕是回不去了,那么该怎么面对家人,又如何生活下去?
混乱中,他再次昏昏沉沉睡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张浩终于再次从梦中醒来。这次他感觉身上有了些许力气,下意识睁开眼睛,只见几缕阳光从破烂的木头窗棂中透进来。
旁边,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坐在木墩上,脑袋靠着床边睡熟。
果然穿越了吗?回想起自己前世无聊时曾经看过的一些小说,张浩心中仍然慌乱不已,还期望自己是在做梦。
他下意识抽了下鼻子……屋子内弥漫着淡淡的草木灰味道。
这种气味他很熟悉,前世小时候寄宿在农村外婆家,村里人都用木柴做饭。每到饭点,整个村子上空都飘着袅袅炊烟,煞是好看。
张浩努力扭头在房间内寻找那些让自己眼熟的东西。房间很小,粗糙的墙壁用黄土坯做成,上边没有半点装饰,用手一摸,全是尘土。
至于天花板……没有天花板,抬头能看到房梁和椽子,甚至屋顶上还有个破洞,从缝隙中勉强能够看到一线天空。
仔细打量过自己居住的地方后,张浩忍不住苦笑一下,确认了自己的确穿越的事实。
既来之则安之,他虽然心中仍带有恐慌困惑,却已经开始思考怎么生存下去。
即使在现代社会,常晋性格中也有坚毅的一面,面临困境,斗志昂扬。
这具躯体原主人的记忆完全保存下来,父母早逝,家中只有妹妹……一幕幕在脑海中晃动,就好像看电影一样。
大燕王朝??张浩再次懵掉,似乎在地球历史上根本没有这个朝代存在。
只记得燕国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诸侯国,为七雄之一,后被秦国灭亡。
再有就是东晋时,鲜卑慕容氏称帝,国号“燕”,分“前燕”、“后燕”、“西燕”、“南燕”。
不过等他和脑海中记忆照应时,惊讶发现和自己前世所学的历史没有半点重合之处,从朝代到人物,完全陌生。
燕太祖秦少保提三尺剑开创伟业距今将近五百年,和所有王朝一样,度过了二百年兴盛期后,大燕王朝逐渐开始走向衰败。
如今天子大权旁落,各地诸侯纷纷拥兵自重,虽然没有人公开造反,但是目前这种局面却也不过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罢了。
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在这个世界上不仅有妖魔鬼怪显世,同样也有道法高人出没。相应的,儒学反倒没落下来。
再朝下回忆具体的事件,记忆中却什么也没有,只剩下那些之乎者也的八股文。
真是个书呆子,找不到有用的信息,张浩只能苦笑着摇头。即使在地球上,古人也知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味的呆在家中闭门造车,怎么可能读书有所得。
不过,这方世界比自己所知的地球历史要精彩许多。我既然来了,那就好好了解一番……张浩深吸一口气,悄然从床上跳下。却不料卧床时间太久,血脉早已经凝滞,下床时他脚下一个趔趄,差点跌倒在地上。
这具躯体真弱,难怪地球上人们常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张浩郁闷的看看自己的小身板,心中暗下决心,以后有机会还是要多锻炼身体。
“大哥……”没有想到这么小的动作把少女惊醒了。常小小揉了揉眼睛,接着兴奋的叫嚷:“大哥,你病好了,可以下地走了!!”
见他扶着墙壁慢行,少女又体贴的叫道:“大哥,你别下来走呀,赶紧躺床上养几天再说。”
望着对方关切的眼神,张浩感觉心脏处有些触动,下意识开口道:“小小,我没事儿,多走走恢复的更快。”
既然回不去,那么张浩这个名字也就不存在了。从今天起,我是常晋,眼前这少女就是我的亲人!两个人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好,好,你饿不饿,我给你做个鸡蛋汤。”小小询问一句,扭头就要离开。
“我不饿,你别忙乎,我出去走走就行。”常晋赶忙拦住她。虽然已经融合了原本躯体的记忆,村里村外的事情很熟悉,但他还是想亲眼看看自己到底处在何种世界。
快走出家门,小小又在后边急急叮嘱:“哥,你出门别在乱说话了!”
那神态,反倒像是她才是长辈。而常晋,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
虽然在原躯体记忆中,常晋早对居家环境有了清醒的认识。但当他站在院中,还是有些目瞪口呆的倾向。
这院子好破,连地球上八十年代的乡村都不如!地面上坑坑洼洼,到处是脏兮兮的鸡粪,几乎让人没有落脚的地方。更远些,一只芦花鸡领着鸡仔在竹竿堆中刨食,旁边地上还放着一对刚刚刮好的竹篾。
这应该是小妹的杰作,常晋前身算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自从父母去世,家中重担全部落在妹妹的肩膀上。
从记忆中得知,常家沟家家屋后都种有竹竿,村里人农闲时节会编些筐子拿到镇上卖。
想起妹妹那满是疤痕的双手,常晋忍不住在心中暗骂了自己一句:真混蛋,做哥哥的不但没有挑起家中重担,反而让妹妹白养活!
院墙是用细竹竿扎成的篱笆,院门则完全是用木棍捆绑而成的栅栏。这种门根本防备不了小偷,轻轻一推就倒。幸好门口还有条癞皮狗,见他走到门口,这东西立刻摇着尾巴迎上来。
见癞皮狗浑身脏兮兮的样子,常晋哪里会让它靠近,猛然一跺脚将对方吓退,然后迈步走出门去。
这时他才发现不仅自己家很破旧,周围其他人家也如此。
几个挑水的汉子迎面走来,远远地冲他打招呼:“秀才公,病好了?”
“好了,谢谢关心。”常晋鞠了个躬,扭身从旁边经过。记忆中,常晋并没有考取过秀才,这个称呼,不过是乡下人无知的敬称罢了。
“秀才公真是太客气了”几个汉子有些受宠若惊,赶忙闪身退到一边。
常晋心中一叹,虽然儒家已经开始没落,但在常家沟这个小村庄,读书人的地位还是非常崇高的。
走出一段距离,身后村民的议论声渐渐传入耳中。
“可怜的秀才公,这么有学问的人,为什么要和郭神婆过不去呢……”
“什么有学问,我看是读书读傻了,竟然敢惹郭神婆。那郭神婆是什么人,谁敢惹,我看镇里的刘老爷也对人家敬三分……说什么读书人不信鬼神,结果倒好,话没落地生一场大病,把家里的银钱花个精光,家里的几亩好田也被小小典让给了王麻子。以后他们兄妹俩儿怎么过?小小这丫头真命苦,摊上这么个哥哥。”
“秀才公也是为我们好,郭神婆每次祭祀河神都要各家出五十文钱,根本用得了那么多,剩余的钱都被她贪掉……”
“嘘,这话不能说,别被河神听到!”有胆小的汉子急忙让大家住口。
背后咬人耳朵瞎议论八卦的事情,看来在什么地方都免不了呀。常晋虽然不会和这些村民一般见识,但从他们的谈论中,总算想起生病的大致经过。
他算是因言生祸……青山镇有座河神庙,有个姓郭的神婆在那里当庙祝。这老太婆整天装神弄鬼糊弄周围那些愚昧的村民,而且每年都打着祭祀河神的名号挨家挨户收取银钱。村民稍有不从,郭神婆就会出言威胁,说是不听本庙祝劝告,迟早要有祸害。
第二章梦笔生花
说来也奇怪,往往她说过不久,那些人家都会有人生病,甚至有些一病不起。从记忆中得知,光前身就听到几例。
久之,周围村子没有人再敢拂逆郭神婆的意思,每到时候都会乖乖把银钱送上。前些日子,郭神婆又来常家湾收取银钱,这具躯体的原主人不知怎地大脑发热,大骂了郭神婆一顿。结果惹来祸害,随后在床上大病一场,直到自己附体。
真是读书读傻了,常晋忍不住在心中又鄙视一下原本的“自己”。人处于弱势时,没有必要给自己无缘无故树立强大的敌人。
没有能力解决问题却惹祸上身,那不叫仗义执言,而叫愣头青。
心里想着事情,常晋慢吞吞走到村口。
常家沟处在山脚下,不远处就是连绵的青山。和后世地球上不同,这方世界的深山老林尚未经过开发,里边豺狼虎豹众多。在常晋记忆中,老虎夜里进村调走猪羊的事情时有发生。正因为如此,村里几乎家家都养狗。
一旦有猛兽进村,家家户户犬吠声一片,极为壮观。
知道大山里危险,常晋并没有贸然进入。自己现在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如果真遇到豺狼虎豹被吃掉,那才叫冤呢。
初春时节,到处一片荒凉,除脚下浅浅的青草,也没有什么景色可看。
他在村边转了一圈,扭头朝家中走去。就这几步路,常晋却有些气喘吁吁。一方面是他平时缺乏锻炼,另一方面则因为大病初愈,阳气不足的缘故。
到家,妹妹刚好从厨房里端着一个粗瓷大碗出来:“哥,你回来的正好,我给你做了碗野菜鸡蛋羹,你快趁热喝了吧?”
大碗中飘着两个雪白金黄的鸡蛋,再加上几段碧绿的葱花,金黄色的香油……单闻味道,就让人食欲大增。这是正宗的土鸡蛋,营养价值极高,不像前世那些饲料喂养母鸡所产的鸡卵,吃到嘴里味也不对。
常晋伸手接过来刚要放在嘴边,却发现妹妹在门口眼巴眼望着,悄悄舔了下嘴唇。
他立刻明白过来,这是小妹特意给自己做的。至于她本人,根本舍不得吃。平时自家有鸡蛋,都积攒起来,然后拿镇上卖掉。
看到妹妹带着眼馋的目光,蜡黄的脸蛋,常晋有些心痛。小小刚十四五岁,这个年纪在前世地球上还没有上高中呢。那些女孩有吃不完的零食,看不完的漫画,穿不完的衣服。
而妹妹,这么小年纪却挑起生活重担,“自己”浑浑噩噩的读书,像把头埋在沙堆里的鸵鸟,根本不敢面对现实,一心想要考取功名。
混账东西,“自己”亏欠的太多了!虽然这些事情都是前身所为,但既然继承了这具躯体,那就要承担起以前种种。
“小小,我不饿,你自己吃吧?”常晋强忍着饿意把碗推回去。
“大哥,我不吃,特意给你补身体的”小小懂事的摇摇头。
推让再三见妹妹始终不接碗筷,常晋无奈开口道:“咱们一人一半吧,我正好尝尝小小的手艺怎么样……”
妹妹的手艺很不错,鸡蛋羹喝起来清香可口。喝了半碗,肚里总算有点着落,常晋重新坐回窗前翻阅书册。
“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他看了两页,而后合上书册,心中轻轻一叹:“这原本是西汉戴圣在《礼记·中庸》说的,现在却换成了另外一个人,看来我的确穿越到一个与地球不同的世界。不过这话倒说得好,形容目前的境况很恰当。如今儒学不兴,邪魔外道作祟,的确是亡国之兆。”
“不过儒学不兴,却是本身出了问题,不能适应世俗的变化,所以才日渐没落的!!”作为后来者,常晋更能以客观的眼光看待事实,而不像大燕王朝那些儒生,整天叫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在这方世界上,道法显圣,人们更崇尚神力武力。如果不是儒学还有些经世之道,恐怕早已经被统治者抛弃了吧。
这是世俗大势,可惜原本的常晋根本没有看到这一点,一味守在书斋中埋头苦读,以其将来能够金榜题名。
他没打算再这么死读下去,静静坐在书桌前思索了一炷香时间,这才拿起放在书架上的毛笔。然后又往砚台中倒了些清水,用墨条慢慢研起来。
一圈,又一圈……要想让墨汁均匀粘稠,研墨就不能马虎。在前世常晋为了生活打拼,哪有心思练习毛笔字,更别说有机会研墨了。
现在随着墨条在砚台内一圈圈滑动,他竟然变得心平气和。
最后深吸一口气,提起毛笔蘸墨,手腕动处,三个大字便清晰印在纸上:何为儒?
这是常晋刚刚心中的困惑,三个字写完,常晋几乎没有停留,接着又在纸上写到:儒者,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几句话在地球上华夏国很出名,几乎是个人都知道。可是现在看着这些句子,常晋哑然失笑。自己连肚子都填不饱,何以平天下,何以为往圣继绝学?
想到这里,他挥起毛笔把前面几个字涂抹掉。又在后边写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嗯?几个字写完,常晋忽然发现这些字好像比记忆中鲜活了许多,不再那么死板。
更让他诧异的是脑海中竟然出现了一只毛笔。乌紫色的笔杆,上边雕刻着几朵梅花,笔端毫毛莹莹发亮,泛出几丝玉泽。
这东西怎么也跟随自己穿越了,而且跑到脑海中?
常晋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件事情,当时他下班无聊,索性在古玩市场闲逛,无语中从小摊上发现了这支造型独特的毛笔。常晋心见猎奇,就掏钱买了下来。
哪知刚走出古玩市场,却遭遇车祸。
他闭上眼睛,仔细琢磨脑袋中那只毛笔,可是看了将近半个时辰也没有弄出名堂。
无奈,常晋重新提起手中的毛笔。起笔,却发现脑海中那只毛笔随之而动,闪烁着几团白色雾气。
落笔时,常晋只感觉胸中有股气息在奔腾回流,最后付诸于笔端。他手腕连连挥舞,毛笔在纸上走蛇龙舞,片刻就写出满满的一大张。
难不成真有梦笔生花一说,看着自己脑海中那只毛笔,他想起华夏历史上的一个典故。
南朝家江淹在被权贵贬黜到浦城当县令时,有一天在浦城郊外漫步,歇宿在一小山上。睡梦中,见神人授他一支闪着五彩的神笔,自此文思如涌,成了一代文章魁首,当时人称为“梦笔生花”。
后来神笔飞去,江淹的也文采不再。
心神动处,常晋深吸一口气,再次挥毫。
一口气尽,几个大字跃然纸上: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光寒十四州!字成,连自己都感觉其中蕴藏着一股莫可名状的杀伐气息。
看来真是脑袋中这只神笔的功劳,只是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体内。福或者祸……咦,这会儿工夫,笼罩在神笔上的白色烟雾变了,多了一缕赤色,仿佛点燃的香烛,袅袅升起,凝而不散。
没等常晋打量下去,小小却悄无声息的进来,手中还捧着碗:“大哥,你渴不渴,我给你倒了些水。”
“哦,谢谢。”常晋伸手接过来。
“自家人,有什么好谢的。”第一次见哥哥这么客气,常小小有些不好意思。这次哥哥生病好后,总给人怪怪的感觉。
等她扭头看到白纸上的字迹,啧啧称赞道:“大哥,你的字写得真好!”
“好在哪里?”常晋打趣道,从记忆中得知,小妹并不识字。
“反正就是好,怎么好我说不上来,只是有感觉,这字好厉害!”常小小再次开口道。
听妹妹所言,常晋敏锐发觉脑海中那只毛笔隐藏着很多秘密,或许会让自己的生活发生大改变。可惜他现在却依然过其门而不入,只能等待以后慢慢发觉。
“小妹,咱们什么时候吃饭?”常晋喝了几口水,发觉肚子更饿。这个饭点,家里差不多该做午饭了吧。
“离天黑还早着呢,吃什么饭?”没曾想小小脸上带着奇怪的表情反问。
“什么,晚上……”常晋突然回忆起来。现在是初春,地里没什么活,村里人大都是每家一天吃两顿饭的,只有到农忙时节才会变成一天三顿。
刚才那碗鸡蛋汤,应该就是妹妹给自己单独做的午饭了。
这会儿肚子饿的咕噜噜直叫,常晋实在没办法继续读书练字,只好拦住她问道:“小小,家里有什么吃的没?”
“没有,你想吃的话我给你做?”
“算了吧”常晋实在不想麻烦妹妹,只能找别的事情分散注意力:“你下午去干什么?”
“咱们家里粮食没了,我准备到村头挖野菜晚上吃。”
“我跟你一起去吧”常晋起身道。现在腹内空空,自己根本没有心思看书,不如出去转转,熟悉下周围的环境。
第三章解决吃的问题
常晋原本以为要费些口舌才能说服小小让自己陪同她一起出门闲逛,哪知道妹妹根本没有反对意见。
或者在她眼里,长兄如父,哥哥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
荠菜、黄花苗……这些在地球现代被人当成绿色植物的野菜,却只是村里人填饱肚子的东西。
常晋现在顾不上琢磨神笔的事情,而是要急切解决眼前吃的问题。
看到不远处那条半干的水沟,他心中一动,从土质上看,这沟中淤泥不浅,应该藏有不少泥鳅。
前世他曾经到一个叫刘家沟的小山村旅游,无聊时跟当地村民学会挖泥鳅,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小妹,咱们晚饭有着落了,我挖些泥鳅回家吃。”说完,常晋兴奋地脱掉鞋袜。
“大哥,你干什么,赶快上来。泥鳅那么脏,不能吃的。”小小在岸上着急的大叫起来。
“不能吃?”常晋先是困惑,继而想起来。貌似自己以前在哪本书上看过,在地球上宋朝以前很少有人吃泥鳅,大都把它当成一种药材。直到有年大旱,人们实在找不到食物,才开始捉泥鳅吃。
没曾想这里的人们也如此认识,难怪没有在水沟中见到翻动痕迹。
“小妹,放心吧,等泥鳅捉回去我做了你就知道,很好吃的……相信我的,没错。”常晋只能开口劝道。
他身上毕竟带有现代人的痕迹,此刻完全忘记书生身份。君子远庖厨,这句话早抛在脑后。
“那也不行,你以前不是常说,读书人不做这些斯文扫地的事情吗,怎么能干这种粗活?!”小小依然摇头。
“读书人,斯文扫地?!”常晋被这句话气笑了,差点破口大骂是“谁说的鬼话”
话到嘴边却醒悟是“自己”以前说过的,他只能讪讪而答:“现在我改了,别管那么多,捉泥鳅要紧!”
这片水沟中泥鳅资源相当丰富,没两分钟,常晋就挖到一条。可惜他手太笨,一不留神让那东西又钻入稀泥当中。
慢慢的,常晋总算找回经验,不时有泥鳅扔到岸上,而且个头都相当肥硕,大拇指粗细。
小小刚开始还不断呼喊哥哥上岸,最后玩心大起,完全忘记挖野菜这回事儿,开始在岸上拾拣起来。
半个时辰,篮子中装满活蹦乱跳的泥鳅。
常晋这才气喘吁吁上岸,他这具躯体太弱,刚做了点体力活,已经累得不能行。
将腿上的淤泥清洗干净,常晋帮小妹拎着竹篮赶回家去。
和预料的一样,小小对泥鳅能吃的事情抱有很大怀疑,说什么也不肯煮了吃。为了让她配合,常晋只能骗她说书中有记载,可以吃的,这才让小小相信。
水煮泥鳅,虽然只放了些盐巴和野菜,但是兄妹俩却吃得津津有味。
本想着一大锅泥鳅汤两个人根本喝不完,哪知道三下五除二,泥鳅汤喝个精光,只余下些骨头渣子喂癞皮狗。
重生到这方世界,常晋还是第一次吃了顿饱饭。
不知不觉,常晋穿越到这方世界已经将近一个月时间。
这些日子,几乎每天下午他都会领着妹妹到村外水沟中挖泥鳅吃。村里子藏不住事儿,很快也有人知道了这件事情。
能填饱肚子,没有人家会在乎泥鳅是不是很脏。
随后不断有村民加入其中,尤其是那些半大的小子,几乎天天泡在泥巴里。
万幸常家湾附近水沟众多,泥鳅一时半会儿也挖不绝,常晋几乎每次都能满载而归。
有了充足的食物,他的身体慢慢变得强壮。不但他,就连小妹脸色也日渐红润,多了几分少女的妩媚。
上大学时,常晋曾经报名参加了学校的武术社。里边有个哥们据说是武当派俗家弟子,经常在学校娱乐活动中表演武当剑法。常晋看的炎热,也跟着人家将基本套路学过来,一练就是三年。当时他兴致很高,为了学好这套剑法,还软磨硬泡,让朋友把自家珍藏的手抄本《太极十三剑》也借过来翻看。
后来毕业忙着工作,功夫才丢下。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管以后有什么打算,有个好身体是正事儿。
如今为强身健体,常晋又把这套武当剑法重新拾起。至于手中这柄宝剑,却是常晋前身为显摆花了上百文银钱购买的。
大燕王朝初立之时,曾经有人提起儒生应该“文可安邦,武可护国”,所以挂剑游学也是儒生的一个标志,只可惜他们大多手无缚鸡之力,身上佩戴的宝剑只不过是装饰品罢了。
常晋前身也如此,从记忆中得知,“自己”当时花那么多钱买这柄宝剑,很是肉疼了一把。
他初始练这套剑法为强身健体,如今练了月余,竟然慢慢发现自己真练出些名堂,浑身力气比以前增大一倍不止,舞起剑来唰唰作响,很有几分气势。
当然这段时间,常晋每天仍然读书笔耕不辍,并没有将学问丢下。
穷则思变,这些日子,他也在不断在思索自己未来的出路。曾经想过要经商,只是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最后喟然长叹。
在这方世界商人几乎没有地位可言,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最末尾,被人称为“贱民”。
再说自己也没有本钱,思来想去,唯有继续读书。
即使儒学没落,但读书考取功名仍是寒门中人唯一的出路,这也是为什么家境贫寒,父母生前还要坚持供自己读书。
不过目前最要紧的是弄些银钱,把自家的地赎回来。
因为给他看病,妹妹把自家几亩上好的田地典当出去。如果不能赎回,再过些日子,兄妹俩就要喝西北风了。
读书人能干什么营生?替大户人家教书,或者自己办一个私塾……这倒是个不错的注意,只是常晋现在还没有考取秀才功名,只不过是个童生罢了。在外界没有名气,即使想教书,恐怕也没有人家愿意请他教。
最后他只能自嘲道,百无一用是书生。暂时先去县城找个抄书的营生,凭借自己前身的一手好字,相信也能挣些银钱。
想到这里,常晋立刻将此事告诉小妹。
小小听后没有反对,在她看来,抄书才是读书人该干的事情。像哥哥前些日子那样下水捉鱼弄虾,虽然可以暂时填饱肚子,却有辱斯文,根本不是读书人该干的。常晋这些日子身上发生的变化她也看到,却没有多想,只当哥哥读书开了窍。
县城离常家湾不过四五十里,在古代这点路程根本不算什么。出村不过几里路就来到青山镇,不远处有一渡口,再远些堤上则立有河神庙。
看到河神庙,常晋就想到里边的庙祝郭神婆,如果不是她,自家也不会落到这步田地。他原本以为对方只是装神弄鬼罢了,这些日子慢慢了解才知道郭神婆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应该懂得一些害人的法术,否则不会掌管河神庙。
“哼,只听那郭神婆的所作所为,就知道这处河神庙是淫祭邪祀。他日我若执掌权柄,一定要把它捣毁掉。”
见那河神庙香火旺盛,前来朝拜的人络绎不绝,常晋不由冷哼一声,当即扭头不再看。
他已经了解到,在大燕王朝邪祭淫祀非常兴盛。这种祭祀最大的还出就是劳民伤财,主持的庙祝和乡绅往往借此敛财,造成百姓困穷。
粗略在心中算下便知,每户需要出钱五十文,这白水河两岸有数百户人家,每次便可以收几十两银子一年祭祀两三次,便可收得上百两银子。而祭祀所用的三牲酒礼几两银子就行,剩余自然被组织者分掉。
不但自己能算出这笔账,相信其他人也明白。可惜在这个道法显圣的时代,众人只是敢怒不敢言,生怕被神灵怪罪下来。
如今唯有忍耐,在没有获得足够实力面前,常晋只得按耐下心思。
乘舟渡河,上岸后他没有停留,一路朝通衢县城方向奔去。
大燕王朝现在虽然各地暴乱不断,但是通衢县城所处位置偏僻,附近倒没有兵祸,因此几个看守城门的士兵并没有对行人检查,常晋轻松走进城内。
这是常晋第一次进入古代城市中,前世他随团旅游也逛过一些古城。不过那些城市现代化雕刻太眼中,很难和眼前的景象相比。
他沿着街道一路逛去,有记忆指引,轻易而居找到自己就读的明阳书院。
这是一座五进院落,最前面一进院落供奉的是圣人和历代大儒。明阳书院学子由此门入门,都要先拜过古时圣人大儒。
常晋刚刚踏入殿内,就感觉脑袋轰的一下。他急忙抬头看向前方那几座泥塑的雕像。圣人居中,旁边则站立着几位先人大儒。
那些雕像略显木讷,但是常晋却感应到一股磅礴浩然的气息扑面而来,引得自己脑海中的神笔怦然而动,原本孤直的赤气竟然有动摇迹象。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常晋不明就里,一时愣在当地。
只见脑海中,赤气逐渐开始摇晃,似乎要离开常晋,飞入到面前那些雕像当中。
他本能感觉到不对,只是咬牙坚持。片刻就发现殿内空气愈发粘稠,带着巨大的压迫滚滚而来,让人忍不住心生膜拜之感。
“允升,你怎么来了……”正恍惚之间,后边有人拍了常晋一巴掌。
第四章夜宿山寺
眼前幻象顿时消除,常晋微微松口气,扭头看去,拱手朗声道:“原来是蒲兄,有日子没见”
此人名叫蒲玉裁,表字剑臣,如今已经四十好几,两鬓渐染寒霜了。蒲玉裁的经历特殊,原本是通衢县远近有名的才子。他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却不知怎地,后来屡试不第,考了二十多年也无所得,如今也在明阳书院就学,和常晋是同窗。以前常晋因为家中贫寒,面对同窗,心中难免带有自卑感,说话时唯唯诺诺,在书院内经常受人欺负。蒲玉裁屡试不第,自然也遭人耻笑。两人同命相连,所以关系倒也不错。
其实像蒲玉裁这样少年成名,到白头依然是秀才功名的读书人大有人在。大燕王朝以科举取士,看似公平,但是却也是把枷锁,让多少人为之蹉跎一生。
“我们出去谈吧”常晋很感谢对方在紧要关头拍了自己一把,赶忙拉着蒲玉裁走出大殿。
站到外边,顿时感觉那股压迫消失。
“允升不是一直在家中读书吗,今天怎么会到书院来,是不是读书遇到什么困惑?”蒲玉裁开口反问道。
允升是常晋的表字,在常家庄待几个月从没有人叫,现在听人提起,倒觉得有些新鲜。
明阳书院虽是官府创办,规矩却比府学要松懈许多。学生平时来去自由,并不要求日日在书院内候着。
“不是,我想求夫子给我找个抄书的营生,赚些银两补贴家用。”换做以前,这样的话常晋根本不会说出口。现在他倒没有扭捏,坦然说出自己的困境。
“哦?”蒲玉裁见对方神色坦然,心中微微有些惊讶,感觉他像变了个人似的,眉目之间带着几分英气。
叙完旧情,常晋辞别蒲玉裁,直接找到掌管抄书事务的夫子,领了几册藏书转身离开。
这个世界印刷术落后,很多书籍依靠抄写传世。为此,书院专门设有抄书的地方,这也算是为寒门学子设的一项福利。
每一册二十文,这几册书抄完能有上百文的收入。常晋小心翼翼将几册要抄写的书籍包好,辞别夫子,离开书院。
天色还早,常晋并没有立刻返回家中,而是在大街小巷闲逛起来。
他曾经在旁边摊位上看到一对漂亮的手镯,原本想买给妹妹,可惜囊中羞涩,只好作罢。
中午吃了几口随身携带的干粮,等太阳偏西,常晋才迈步朝家中赶去。
从常家庄到县城并非一条道路,期间有数条山道也可以通行。
为了快些赶回家中,他犹豫片刻离开官道,沿着山间小路行走。周围山中虽然豺狼虎豹众多,但大多都在深山中生存,而且白天很少到外边来,因此也不算危险。
当然换做以前常晋也不敢这么做,如今练剑月余,胆气倒增大不少。
出城时天气晴朗,哪知道走到半道上却风云突变,黑漆漆的乌云出现在天空,随即朝地面压来。眼看大雨即将落下,常晋只能急冲冲赶路,以期在下雨前赶到家中。
哪知道天不遂人愿,刚朝前奔出几里,天空已经哩哩啦啦下起小雨。
常晋这才惊慌起来,忙站在一块大石上朝四周看去。四周一片朦胧翠绿,最近的村庄也在十里之外,这让他后悔不已。
早知如此,自己就别抄什么近路了。
出来的匆忙,根本没有带纸伞,片刻衣衫已经被细雨浸湿。害怕雨水把包裹内的几册藏书淋湿,常晋只好紧紧抱在怀中。随即他脸上露出几丝喜意,隐约记得前面山中好像有座名叫卧佛寺的庙宇,自己可以去那里避雨,等雨停了再往家赶。
想到这里,他急忙掉头赶去。山道泥泞,好几次都差点摔倒。
一炷香后,常晋已经站在寺庙前。眼前这座寺庙早破败不堪,山门前完全被荒草覆盖,周围到处是野兽粪便。
看样子,寺庙已经荒废许久了。
想想也能够理解,如今道法显圣,大燕王朝的皇帝遵道厌释,释家自然变得没落。
再加上这座寺庙所处位置偏僻,平常更没有几个香客,不知道什么时候,寺庙已经没有僧人居住。
没有人居住更好,常晋也不想磨嘴皮子求宿。
他迈步进入殿内,才发现里边更破。佛像上满是灰尘蛛网,其中有遵泥胎更是跌下神座,化作一抔黄土。
地面上原本青砖铺地,现在却也从砖缝中长出半人深的蒿草,看那蒿草枯了又绿,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常晋手提宝剑,勉强清理出一丈方圆的空地。读书人不敬鬼神,他也没有替佛像打扫灰尘蛛网的念头,只是上前在佛龛下一阵摸索,果然找到火镰和香烛。
记忆中,这种取火工具是寺庙常备。
傍晚时分,大雨仍然没有停止的迹象。抬头仰望夜空,水雾沉沉,不见星月。
道路泥泞,一时半会儿肯定赶不回去。再加上这种天气,自己夜行很容易迷失方向,不如在这座寺庙呆一晚,等明天早上天晴再赶回家中。
湿漉漉的衣服黏在身上特别难受,常晋索性把刚刚清除的蒿草点燃。这样既可以烤干衣服,又能驱散蚊虫。
一切安顿好,他掏出干粮,坐在火堆前就食。
刚吃了几口,突然听到门口传来唧唧的叫声。
常晋闻声一惊,以为是什么猛兽看见火光寻来了,立刻手摁宝剑。随即又安定下来,只见一个湿漉漉的脑袋从门外露出。
原来是只黄鼠狼,那小家伙看到破庙里有人类存在,也很是吃惊,急忙缩回脑袋。
“外边下着雨,你还是进来避雨吧……”常晋看它的样子有些狼狈,起身朝里边挪了几分,算是腾出个位置。
他当然不会以为这黄鼠狼懂得自己的话,刚才只是下意识说出罢了。
哪知让他大跌眼球的事情发生了,那黄鼠狼竟然吱吱叫着跑进来,到跟前突然半立起后腿,两条前腿紧抱摇了摇,看样子像是对他拱手。
常晋心中很是惊讶,见黄鼠狼靠近火堆,他才反应过来,急忙回礼。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就这样一人一兽坐在火堆边烤火,默默无语。常晋刚要把剩余的干粮送入口中,又发现这小东西偷偷瞥向他手中干粮。
那目光,就好像是一个小孩子想讨要糖果,又不好意思。
“给你吃吧”接触到它的目光,常晋不由得想起当时喝鸡蛋羹时的情境,随手把剩余的干粮递过去。
小家伙也不推辞,双手捧着面饼啃食,片刻就吃个精光。
吃完,它那样子像是仍不满足,还一个劲冲着常晋吱吱叫。
“真没有了”常晋好笑的抖了抖布袋,里边空空。
“吱吱”小家伙叫了两声,突然转身离开。
正在常晋诧异之际,却见它拖着一条肥硕的野鸡进入庙内。到常晋跟前,小家伙抬起前爪指了指,然后扭身蹲坐在火堆旁。
“给我的?”常晋面带惊讶开口问道。他发现这小东西远比自己想象的要聪明许多,几乎无法捉摸。
黄鼠狼像是明白他的意思,忙点点头。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禽兽有时候比人更懂得感恩。常晋忍不住在心中感慨,随即挥动宝剑,拔毛破肚,三下五除二把野鸡拾掇干净。然后又找来一根木棍,架在火堆上烤。
他的烧烤技术不错,半个时辰后,鸡皮上滋滋冒着水汽,诱人的香味在大殿内弥漫。
这个时候,黄鼠狼再也坐不住,不住围着火堆乱转,嘴角还流出几丝口水。
“好了,咱们各分一半”感觉烤的差不多,常晋才手提宝剑,直接把野鸡分成两半。
分食完毕,常晋发现外边大雨早已经停止,夜空中显现出几分朦胧的月色。
他一时心有所感,索性捧起书册诵读起来。
本以为那黄鼠狼吃饱喝足后自会离去,谁知道小家伙反而趴在常晋脚下,竖着脑袋听他读书。
这让常晋啧啧称奇,忍不住问道:“你能听懂我读的东西吗?”
黄鼠狼连点了几下脑袋,也不知是真懂还是假懂。
常晋很快沉寂在书中,根本不再管这小东西。他以前读书浑浑噩噩,读完之后不解其意。这一个月来,常晋发现自己脑袋真的开了窍。一本书册,自己只要通读一遍,能够大致明白其意,读上三五遍,就可以背诵下来。
这在以前根本不敢想象,据他的推测应该是脑袋中那只神笔的功劳。
连读几遍,今天的任务才算完成。常晋现在仍没有睡意,索性将包裹中几册藏书连同笔墨纸砚掏出,就着烛光抄写。
第五章魑魅争光
那黄鼠狼见他写字,也好奇的凑过来想要查看。刚靠近常晋三尺远的距离,小东西猛然尖叫出声,闪退到三四丈外,躯体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你怎么了?”常晋疑惑的搁下毛笔,想要上前去安慰。
“吱吱”黄鼠狼仍然大恐不已,见他靠近,急速闪身后退,完全没有了刚才那种亲密。待退到庙门口,立刻转身逃走,片刻消失在荒草当中。
常晋一时莫名其妙,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貌似自己没有惹这小家伙呀。
很快他又把黄鼠狼抛在脑后,继续提笔书写。
抄书并不要求书法精美,主要是书写工整,不能有错漏出现。因此常晋写的并不快,用了足足一个时辰才抄了二十多页。
深山、破庙,周围再不时传来几声凄厉的野兽吼叫声……一般人遇到这种境地,心中大都会恐慌不已。
常晋却没有这种想法,前世鬼怪电影自己看的多了,对这种场景早习以为常。很多时候,人心先有鬼,而后鬼才生。心中若无鬼,即使有些许孤魂野鬼,应该也不能近身。
外界种种都在耳旁过滤掉,只余下毛笔书写沙沙声。
“梆梆梆……”这个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常晋心中一惊,笔尖轻颤,这页纸张算是毁掉了。
“谁?”他装着胆子开口问道。
这深山古寺,周围十几里地都没有人家,原本那只怪异的黄鼠狼已经让他惊讶不已。现在居然……自己没有做什么亏心事,但还是被这样突兀的敲门声惊到。
“我是城北史家女儿,日间约几个同伴游山,结果突遭大雨,在山中和同伴失去联络。不知公子可否行个方便,让我在这里住一晚上。”娇滴滴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随即木门打开,一个二八妙龄的少女从门口出现。
见到对方,常晋不由生出一种惊艳之感。对方身着淡青长衫,相貌俏丽,一双眼睛似乎带有勾魂夺魂的光芒,让人不由心猿意马。
不过只恍惚片刻,脑海中那股赤气猛然晃动,他立马清醒过来。双目悄然撇了一下对方裙边,心中顿时了然,开口朗声道:“你是鬼还是妖?”
那妖娆女子见他神色清明,神色也略微有些惊讶,目光流转,显现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情态:“公子说什么呢,我不过是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是妖怪?”
说完,她还舔了一下嘴唇。
“你说自己是雨前迷路,为什么不见纸伞浑身衣服依然干燥。而且夜晚在山道上行走,没有火烛照路,即使一个壮汉也会磕磕碰碰,沾染泥污。而你身上却很干净……更何况走这么远的山路,你鞋底怎么可能没有泥块?”常晋强忍着惧意回答。
他现在几乎可以确定,对方非人类,自己真的遇到鬼物妖怪了。
“呵呵,你这书生倒聪明,想不到我露出这么多破绽。我的确不是人,不过也没有歹意……”见被识破,对方笑盈盈承认下来,“长夜漫漫,能在此地相遇即使缘分,公子何必拘泥于彼此身份。不如你我一夜风流如何?天亮之后,再也不会相见。”
说话时对方顾盼生姿,似有迷幻之意。
这么漂亮的美女自荐枕席,而且不用负责任。一般书生碰到这种美事早上前动手动脚,常晋却愈发警惕:“姑娘,我并不是你想要找的那种人,还是请回吧。”
他从来都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儿,前世曾读过那些书生遇妖的种种传奇,却也知道里边书生大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自己被鬼怪吃掉,就是害的家破人亡。
眼前这女子显然也是这么打算的,自己千万不能被美色所迷惑,一不小心失了性命。
“书生不识好歹,我自荐枕席,你竟然推三阻四,不怕我吃了你?”青衣女子脸色一变,语气很冷,让人听得不寒而栗。
泰山压顶而不崩于色的道理常晋当然懂,可到跟前才知道常人根本无法做到。那女子淡淡几句话,却让他觉得后背冷飕飕的,似乎被人放置了一块寒冰。
“书生,你到底答应不答应?”见对方不开口,青衣女子又追问一句,“还是说,你真的不怕我?啧啧,我吃过那么多肉,还是第一次吃人肉呢?”
这问话刚刚说出,整个大殿内温度又下降了不少。常晋只感觉腿肚子发软,似乎下一秒钟就要双膝跪地。要不是他这段时间练剑不辍,身体强壮许多,单这几句问话,自己很可能就软瘫在地上。
噗,突然之间,地上的火堆熄灭,整个庙宇内一片黑暗。
呜呜……随即阴风阵阵从破烂的窗户中吹入,直吹得窗棂吱吱呀呀作响。
一刹那,几团碗大的鬼火显出踪迹。常晋前世在地球上也算受过高等教育,知道这些鬼火不过是白磷燃烧罢了。按说心中不应该恐惧,可关键这磷火忽闪忽闪,中间还夹杂着几声女子尖叫呜咽抽泣声,让人听得毛骨悚然。
“桀桀桀……”这个时候,背后突然又传来几声怪叫。常晋急忙扭过身去,却发现一个硕大的蛇头出现在身后。蛇信吞吐,还带着几分温热气息。
常晋能感觉自己的胆气在渐渐消亡,面临这种境地,他下意识将手放在宝剑上。
剑一入手,气势倒恢复几分,他咬牙朗声道:“对不起,我常晋自有读圣贤书,虽然算不上正直聪明,但还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你若继续相逼,别怪我不客气了!”
说完,他长剑一挥,寒芒闪烁。
此时此刻,自己心中唯有坚持,以其让对方打消念头,知难而退。如果自身胆气卸掉,恐怕就只能任由鬼怪为所欲为了。
似乎是配合着他的话语,头顶那股赤色运气陡然壮大几分。
“桀桀桀桀……”那蛇头一晃,又变成青衣女子,“书生,我倒是想看看你不客气是什么样子?”
“你!”面对这个伶牙俐齿的神秘女子,常晋一时倒不知该说些什么。从对方手段上看,自己肯定不是对手。
蓦地,眼前景物再发生变化。
常晋猛然发现自己身处在幽冥地狱当中,无数面色狰狞的鬼物纷纷扑来。处在这种境地,常晋反倒清醒几分,对方不想杀他,或者说不能。否则也不会耍这么多无用的花招,想到这里,他朗声笑起来。
“臭书生,你……你笑什么?”神秘女子有些摸不着头脑的开口询问。
常晋回答道:“我觉得你很可笑!”
“你说我可笑,为什么?”她柳眉倒竖,怒意顿生。
看对方这幅情态,常晋更加不惧:“你在这里装神弄鬼,反倒让我想起一个成语‘魑魅争光’。”
“魑魅争光,作何解?”青衣女子显然没听过这个成语,有些疑惑的反问。
“前朝大儒朱明义夜灯火下弹琴。忽有一人,面甚小,斯须转大,遂长丈馀,黑单衣革带。嵇视之既熟,乃吹火灭,曰:‘耻与魑魅争光!’”
“臭书生,你敢骂我”听到最后,神秘女子终于反应过来,狠狠的叫道,“我要杀了你!”
没等她动手,突然有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阿碧,别胡闹了!”
闻听那言语如天籁之音,常晋忍不住寻声看去,只见一白衣女子悄无声息出现在庙宇内。
她随手一指,地上火堆重新燃起。
眼前变亮,常晋终于看清楚对方的容貌。方才他觉得青衣女子已经是人间绝色,等现在看到白衣女子,却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形容。此人就好像是从仕女图中走出来的神仙一样,可远观不可亵玩。
“书生真是好胆色,我白素素佩服。”白衣女子嘴唇轻启,软绵绵的话语说出,“敢问书生,刚才我听你所言头头是道,当真心中没有半点惧意吗?”
“有,”常晋点头回答,心中记下名字,原来她叫白素素。
“哦?”这下两名女子全部愣住在,这回答出乎她们的意料。
“我心中虽有惧意,但更知道气为人胆。如果一旦失掉气势,后果更不堪设想。处在这种境地,能做的无非就是坚定自己的心念气势。”
“好一个气为人胆,你这书生倒是实诚。”白素素称赞一句,突然脸上露出惊意,“咦?!”随即她一个近身,伸手去抓桌子上常晋刚刚抄写的纸张。
那页纸刚拿在手中,猛然之间似有赤光闪过,随即嗤的一声,化作白烟。白素素惊呼连连,急忙后退两步,脸上写满惊讶。
常晋也呆立在那里,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书写的文字竟然对鬼怪有这种功效,难怪黄鼠狼看到后会惊退。是神笔的作用……他瞬间想到了脑海中的东西。
只是有些可惜,那文字似乎对眼前的鬼怪用处不大,至少她没有受伤。
第六章《十二重楼观想经》
“素素的确小瞧公子,最初以为你也是那种口是心非,满口道德文章的伪君子,而后觉得公子有君子风。现在才知道公子不但是至诚君子,读书也已经到了通明的地步,落笔间自有一番浩然之气,难怪能不被我妹妹迷惑。刚刚如果阿碧真有杀意,估计反倒要受伤。”
“浩然之气?!”常晋顿时愣住。
“吾善养吾之浩然之气”这是地球上亚圣说的话,他虽然日日诵读,却没有想到自己也有这种气息加身。
略加思索,他已经确定是脑海中那只神笔带来的。
这么说,那团赤气应该就是。自己白天拜见圣人时觉得不对,原来是引起共鸣。
“我曾听人提起过,读书人只要念头通达,心怀大义,到了极致自然会有浩然之气加身,神通出现。到那时,什么鬼神都不敢靠近。素素曾经不信,没曾想今日见到方明白自己眼界狭小。阿碧,还不给公子道歉。”
“这样呀……”常晋还是第一次知道浩然之气有这么大妙用。此刻,他真正知道脑海中那柄神笔是来之不易的宝贝,只是不知道具体该如何运用,总不会一直写字吧。
他完全镇定下来:对方说这么多,应该心中没有歹意。
“公子,阿碧失礼了。”这个时候,青衣少女有些不情愿的出言道歉。
没等常晋开口,对方又冷哼道:“好叫公子知道,我们姐妹虽然非人类,却也一心向道,日日吸食天地精华,祈求有一天能够内结金丹,证得大罗道果。所以从未欠下孽债,加害人类。刚才所作所为只是试探罢了,公子如果心存歹意,同意一夜风流,阿碧当即会转身离开,不过也要让你吃些苦头。”
白衣少女见妹妹道歉没有丝毫诚意,只好无奈的笑了笑,“希望公子不要介意,刚才的确只是试探。如今知道公子的为人,素素有一事相求!”
“请讲”见对方说话文绉绉的,常晋当即好奇起来,不知道自己一个文弱书生能帮上什么忙。
“我这里有一册《十二重楼观想经》,里边讲的是修炼之法,可惜文章深奥难懂,我们姐妹读书甚少,通读多日仍不解其意,希望公子能为我释惑。”
说完,白素素玉手一挥,一册薄薄的牛皮书籍出现在她的手上。
“仙翁曰:欲求神仙,当得至要。至要在养神行气,吾有一十二重观想之法,可练神魂……”
这部道经用隐语写成,难怪白素素姐妹读不懂,不过对常晋这个读书人来说却不是难事。粗略读了几段,他已经明白过来,原来是道家修炼神魂的秘籍。
里边讲神魂修炼如同登楼观景,每一层都有别样景致,凡此种种,从人仙到鬼仙,每一步拾阶而上,譬如登上第二层,纵身一跃,神魂才能脱离躯壳,成就鬼仙。鬼仙之上,尚有真仙太乙等诸多境界。
这修道方法写的玄妙,常晋不知不觉痴迷入其中,浑然忘记身旁还有他人。
等书籍看完,他才恍然,不好意思对白素素笑了笑。
“怎么样,公子,是否能够读懂?”白素素满脸期待的反问。
“理解倒是理解,只是不知道对错,你有什么疑问可以讲出来,我说给你听……”
对方既然这么放心把一本修炼秘籍交付自己,他也不会做出欺骗之举,而是用心回答,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没有半点隐瞒。
直到天明时分,白素素才将心中困惑问完。
重新讲解一遍《观想经》,常晋也觉得所得不少。见两人打算离开,他这才开口问道:“白姑娘,先前听你提起浩然之气,真有那么大威力吗?”
“呵呵,原来公子真不知,告诉你也无妨”白素素抿嘴一笑,低声解释,“人类乃万物之精,秉承大气运所生,所以天生克尽妖魔鬼怪。只是后来生于浊世,蒙蔽了气运,才能被其他东西所趁。不过人世间仍有两种人为我们所惧怕。第一种是读书人,如果念头通达,心中自然会生出浩然之气,令我们不敢靠近。还有一种就是经历过沙场的士兵,血气旺盛,杀意逼人,一般的妖怪鬼物也很难近身。”
“原来如此,受教了。”常晋也鞠躬感谢。
“不敢当”白素素躬身回拜,然后把一袋银子递了过来,“一日为师,终身为师。公子帮了这么大忙,可以算是素素的师傅。这点小小礼物,还望收下。”“这如何使得”常晋急忙推辞。
不等他再拒绝,白素素已经领着阿碧抽身后退,眨眼间在寺庙内消失。
如果不是面前放着一袋银子,常晋几乎以为昨晚发生的事情是大梦一场,先有黄鼠狼送上野鸡,再有美女请教学问。
他快步走到庙外,哪里还有对方的影子。
既然白素素离开,常晋也没有矫情。伸手拎起布袋,这里边应该有十几两银子,不多,但正好解去自家的燃眉之急。
只是收下这银子,他却有些怅然若失。到对方离开为止,他仍然不知道两人到底所属何类。
雨后清晨山间,举目望去一片翠绿,空气显得格外清新。常晋抽出宝剑,在大殿前站定,随即深吸一口气,只感觉浑身毛孔瞬间张开,如同千万口鼻,一起吞吐呼吸。
“呛”宝剑刺出,铿锵龙吟之声顿时响起。
常晋脚下猛跺,接着抽身旋转,手中那柄长剑寒气森森,尖锐的剑刃刺破空气,不断带动周围的水汽翻腾出一个又一个漩涡。
练了足足半个时辰,常晋才擦擦额头上的汗水,收剑入鞘。
早晨山间露水重,所以他并没有急着赶路。直等到半晌,太阳高升,山间水汽被蒸发掉,常晋才大踏步走出寺庙。
“吱吱”刚走几步,发现昨晚那只黄鼠狼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紧紧跟在后边。
“回去吧,不用送了”常晋冲它挥了挥手,继续前进。
哪知道小家伙依然不紧不慢跟着,瞧那样子,像是没打算离开。
常晋轰几次都没效果,无奈只得不管,自顾自走出大山,一路朝家中奔去。
眼看靠近村庄,那只黄鼠狼才跳到草丛中消失不见。
没到家门口,远远就听到院子里有吵闹声传来。其中一个是村长的婆娘,另一个女声不知道是谁,只是那声音很大很吵。
邻家常老三见到常晋,立刻拉住他道:“秀才公可算回来,赶紧去家里看看,邻村的赵媒婆打算给你妹妹说婆家,还有王麻子也来了!”
“什么?!”闻听此言,常晋双眼微蹬,大手不由摁住腰间宝剑。
常老三一惊,只感觉对面书生目光如电射来,刺得自己眉眼间生痛不已,如同被人拿着锋利的钢刀贴在肌肤上一样。
他吃惊之下,急忙松开手。
常晋没注意他的脸色变化,疾步走入自家院内。
只听得最初开口那尖锐的女声传来:“我说小小,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刘老爷是什么人你不会没听说过吧?家里有良田百顷,牛马成群,你如果嫁过去每天穿金戴银,吃香的喝辣的,什么事情都不用干,净享福了……啧啧,你看看自己的手,多白的手,现在这么糙,全是干活累的……”
“是呀,小小,你爹娘走得早,哥哥又是个不会操心的。听婶子一句话,就答应了吧。”村长家婆娘也从旁边开口劝说。
“郭婶,我不会嫁给刘老爷的,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小小坚定地声音从里边传来。
“常小小,你不要不识好歹,刘老爷纳你为妾是看得起你,以你家现在的条件,有钱赎回那几亩田地吗?”紧接着一个公鸭般的男声传来。
听声音常晋已经认出,屋里边肯定是刘胥吏家的狗腿王麻子,当初生病,自家田地正是抵押在他手中。
常晋此刻再也忍不住,站在院中大叫一声:“妹妹,我回来了!”
“哥,哥,你怎么才回来?”小小听到院中动静,急忙冲了出来,径直跑到他的身后,小手拉住衣衫,低声叫道,“我不想嫁人!”
看小丫头垂泪欲滴的可怜模样,常晋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放心,有哥哥在,谁也不能强迫你嫁人。”
听到他的声音,屋内三人也走入院中。
常晋一一望去,村长家的婆娘似乎知道理亏,面有羞愧之意,急忙低下头去,不敢与他对视。
倒是王麻子和赵媒婆笑盈盈打招呼:“常秀才回来了……”
伸手不打笑脸人,常晋强忍着恶意点点头:“你们可是稀客,今天到我家来干什么?”
两人对视一眼,赵媒婆上前几步道:“这不正说着呢,老身给你妹妹找个好婆家,咱们镇的胥吏大人刘老爷看上你妹妹,打算纳她为妾。刘老爷承诺过,只要娶了小小过门,就把你家前些日子典出的几亩田地还回来,而且还有十两纹银的聘礼……”
这赵媒婆四五十岁的样子,脸上抹了一层厚厚的粉,好像驴屎蛋上下层霜,说起来话来粉子噗噗直往下掉,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见她还要靠近,常晋急忙拦住她的话茬:“你们回吧,这事儿我不会答应。告诉刘胥吏,别奢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凭他也想娶我妹妹。”
虽然一再告诫自己遇事莫冲动,可听到赵媒婆所言,他又忍不住讥讽。
第七章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这个刘胥吏是什么人全青山镇都知道,此人现在五十多岁,奸诈狠毒异常,常晋又怎么可能把妹妹往火坑里推。
如果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还不如脑袋撞南墙而死。
“常晋,你不想活了,竟敢骂刘老爷!”这个时候,一旁的王麻子扯着公鸭嗓子叫嚷道。
“怎么?”常晋现在每日练武不辍,胆气渐生,倒也不惧王麻子。
“好,好,胆子真大,你家的几亩地是不是不想要了?”王麻子冷哼一声,开口反问。
“说到田地,我这里银两已经凑齐,你什么时候把地契送来……”说完常晋拿出白素素赠送的布袋,里边银子叮当作响。
幸亏自己运气不错,否则现在说话也不硬朗。
“是吗,”王麻子眼睛一闪,上前就要接过钱袋。
“慢着,什么时候带我家的地契过来,才能把钱拿走!”常晋自然不会傻到直接把钱送到对方手中,直接摁住手腕不让他动钱袋。
如果这狗腿子收了银钱不承认,自己岂不是徒惹麻烦。如此没脑子的事情,常晋不可能做。
王麻子确实有此意,抓着银子挣了几下手,暗叫这书生手劲儿真大。拽扯不动,他只能讪讪的放开:“好,我先回去,过两天就把地契给你们送来。”
“常秀才,你看小小的事儿?”赵媒婆好不识趣的又问了一句。
“滚”常晋实在不耐烦继续同他们纠缠下去,直接送客。
在前世地球上有这样一句话:“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五种都是黑心之人,经常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其中牙就包括媒婆和人贩子。这赵媒婆不是东西,他自然不会给出好脸色。
王麻子走时,盯着常晋冷笑一声,这才扭身出门。
常晋不是没有看到对方眼中的歹意,心中却不以为意,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自己如今不是没有本钱,怕他不成。
“秀才公,我……我也走了。”郭婶见事情不对,也急冲冲离开。
“郭婶慢走,以后不要什么人都往我家领。”毕竟是同村之人,以前多有照顾。虽然对方有些小算盘,但常晋却不愿失了礼节。
“姓常的……!好,好,老子这次让你死无葬身之地。”王麻子出了村子,狠狠多了两脚,眼中露出怨毒的色彩。
等王麻子三人离开,妹妹才哇哇大哭起来,连说自己刚才很害怕。
“好了,好了,没事,再哭就变成花猫。”常晋连声安慰,总算把妹妹劝住。
小丫头抹了抹眼泪,才询问起银子是从哪里来的。
“不用担心,这银子管我一个同窗所借,他已经言明,什么时候还都可以。”常晋宽慰道。
“那咱们就可以赎回田地了?”小丫头立刻兴奋地叫起来。随即她又开口道:“哥哥你还没吃饭吧,我给你做碗鸡蛋羹。”
田地有着落,小丫头不再像前些日子那样愁眉苦脸,一整天都显得特别兴奋,晚上做饭还特意炒了个鸡蛋。
常晋看的心中直叹息,手头十几两银子除了赎田外剩余不多,自己还是要想办法挣钱才对。
草草用过饭后,他继续挥笔抄写。
见哥哥忙碌,小丫头很听话的没有继续打扰,而是搬个凳子坐在油灯下纳鞋底。
两根灯芯用完,常晋看时间差不多,就想哄小丫头回屋睡觉。哪知没等他开口,柴门口突然传来一阵狗叫声。
随即邻居家的狗也狂吠起来,接着带动全村的狗大叫不已。
“哥哥,村里来野兽了?”听到那么大动静,小小立刻站起。
“别怕,有我”常晋握剑在手,出声安慰道。
“吱吱”这个时候,门外传来几下低沉的叫声。一个黄褐色的脑袋从窗户口弹出。
“什么东西?”小小又是一大跳,急忙抓住哥哥的胳膊。
“别怕,是黄鼠狼”常晋已经认出,原来是寺庙中那只黄鼠狼,它怎么找到自家的?听门口柴狗叫的方向,显然是冲这边。
常晋明白过来,原来是这小家伙把全村的狗都惊动了。
想到这里,他忙大声训斥一句:“阿黄,别叫。”
被主人训斥,那条癞皮狗才渐渐停止嚎叫。
那黄鼠狼在窗口来回探了几次头,最后又消失掉,这次却是从门口大摇大摆进入屋中。让常晋惊讶的是,它口中还拖着一只肥硕的野兔。看那兔毛上的血迹尚未干涸,应该是刚被咬死不久。
小家伙把野兔丢到常晋脚下,围绕他欢腾跳跃起来。
“送给我的?”常晋满是好奇的询问,他实在不明白这黄鼠狼怎么会盯上自己。
果然,小东西连连点头。
“哇,好可爱的黄鼠狼。”直到此刻,妹妹才从惊讶中清醒过来,急忙伸手去抱小家伙。
哪知道黄鼠狼很不给面子,浑身皮毛立刻竖起,口中尖叫不已。
“别怕,她是我妹妹,不会伤害你。”常晋有种感觉,这小东西应该会听自己的话。
和他猜想一样,黄鼠狼闻听此言,皮毛立刻松软下来,乖顺的像一只小猫咪。
“小小,我把这只野兔扒了皮,咱们等下炖着吃吧。”晚饭根本没吃饱,正好拿这东西当夜宵。
“嗯”小丫头也兴奋地点头。
话说在她的记忆中,吃野兔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就这样,兄妹两个忙乎了半天,热腾腾的野兔肉终于出锅。为奖励黄鼠狼的丰功伟绩,小小特意给这家伙弄了个肥硕的后腿。
填饱肚子,常晋原本打算上床睡觉。哪知道黄鼠狼却不依,冲他一个劲儿的低吼。
常晋最初不明就里,直到这东西叼出一本书放在面前,他才明白过来。感情野兔不是白送,这小东西想听他读书。真是一个奇怪的黄鼠狼!
无奈之下,常晋只好再添根灯芯,找了册儿童启蒙书籍读起来。
小家伙像昨晚一样,趴在他腿边一动不动,竖起耳朵静静听着。那模样,就好像是一个七八岁的孩童听故事那样认真。
给黄鼠狼读完,常晋倒是彻底没了睡意。他想找本书看看,寻找一遍发现屋子内的几十册书自己都读过,而且可以倒背如流。
正郁闷之际,忽然想起昨晚白素素让自己讲解的《观想经》。左右都是闲着,自己何不修炼一下,看看是否有效果。
《十二重楼观想经》乃是道家修炼神魂之法,按书中描述,修行如同登楼。每登临一层,都会看到不同的景色,境界自然提升到新的境界。
常晋第一次练习,自然按部就班,盘膝坐地,双手不断做着法诀,口中默念着咒语。
可惜练了足足半个时辰,却没有半点效果。自己根本静不下心,脑海中一团乱麻,甚至有头晕眼花的迹象。
是我没有修道天赋,还是练错了?常晋果断停止手上动作,坐在原地仔细思索书中描述的内容。
昨晚给白素素讲解,他已经将整本书印在脑海中。
这时桌子上的油灯燃烧殆尽,噗的一下熄灭。
常晋下意识抬头看去,只见头顶火星一点,轻烟袅袅。
他心中猛然一动,感觉自己抓住了关键。
观想……登楼……修行如登楼。自己何不在心中想象登楼看风景的情境?
他猛然想起自己前世到汴梁铁塔游玩的情境,“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常晋盘膝坐下,手中再做出法诀,这次没有思考咒语的事情。心中想象着自己此刻在登开封铁塔。
一步,两步……刚开始行走时特别轻松,哪知刚上到一半,脚步陡然变得沉重起来。再上几步,双脚发软发酸,他差点坚持不住想要停下。抬头看只剩下几步台阶就到第一层,常晋心中暗暗为自己打气,再次迈步踏出……冲入第一楼。
轰隆!
似乎一道霹雳打入脑海。
常晋只觉得身体内似乎有某种东西被击破,整个人说不出的轻松,刚才那种疲惫感完全消失掉。
舒服,浑身肌肉像泡在温泉中,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齐齐呼吸。
这种感觉正是《观想经》中所描述的,常晋心中顿时明悟,脸上露出欢喜之意。
等他睁开眼睛,却发现眼前的世界大不相同。
头顶那灯芯早已经熄灭,身处暗室当中,他却能够清晰看到四周的一切。
土坯墙、窗户、桌子,以及……扭身看向自己时,常晋再次呆住。他身上竟然携带着三团白色的火焰,大如鸡卵,其中还夹杂着一缕赤光。
这应该是阴火吧,想起观想经中的描述,常晋立刻明了。
其实有关阴火,后世地球上也有记载。人们常说人有三团火,代表着身体的健康状况。身体强壮,三团阴火自然灼灼其华,身体多病,阴火就会虚弱不堪。尤其是将死之人,阴火定会弱的只剩下一线。
人死如灯灭,说的就是这种境地。
能观阴火,说明自己已经到达了人仙一转。
扭头看黄鼠狼,常晋脸上再露出惊讶。这东西身上竟然也顶着三团阴火,而且比自己的似乎要更强大一些。
唯一的区别,就是那阴火赤光甚少。
第八章初踏修行路
这家伙果然不简单,应该也懂得修炼……看到如此情景,常晋哪里还不明白。同时他心中又困惑起来,不知道黄鼠狼为什么会特意盯上自己。难不成真是想读书明智?
唯一可以确定,小家伙对他并没有恶意。
想了片刻,常晋将这些疑问压在脑后,沉沉上床睡去。
见他上床,黄鼠狼也悄然窜入院中。这次癞皮狗倒没有叫嚷,刚才吃野兔时黄鼠狼特意将吃剩下的兔腿扔给它,现在癞皮狗已经认可了黄鼠狼的存在。
只见小东西迈步来到院子中央,扭头看了看天空的月亮,随即两条后腿弯曲,半蹲着身体,前爪合在一起。那模样,看上去宛如对着月亮参拜。
如果常晋现在在院子里,自然能够看到黄鼠狼天空不断有丝丝缕缕的云雾坠入黄鼠狼体内,同时身上的三团阴火也忽明忽暗……
大概过了两个时辰,黄鼠狼才重新站起。不过它并没有离开常晋家,反而扭身回屋,四处巡视起来。
有条老鼠刚从黑暗中刚探出脑袋,这家伙窜身过去,抬起一爪子,直接把老鼠拍死。
它捉了老鼠也不吃,直接扔在窗台下。
山村老鼠多,一晚上功夫,黄鼠狼居然捉了七八只老鼠,齐刷刷排成一排。
常晋昨天晚上睡得比较晚,原本以为会睡到日晒三更,哪知道天色刚明,他已经从睡梦中清醒过来。而且感觉神思敏捷,全身说不出的放松。
既然已经醒来,常晋没有再赖在床上,提起宝剑来到院中练了一遍剑术。
刚要回屋擦汗,黄鼠狼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领着他去窗台下看稀奇。
看到这么多死老鼠,常晋很有些惊讶,接着明白过来,应该是黄鼠狼的功劳。
有这家伙在,自家以后老鼠估计要绝迹了……这倒是个好现象。
过了一会儿,小小也起床做饭。昨晚兔肉还是剩下一些,小小就加水煮了锅肉汤吃。
吃过饭,常晋重新摊开书册开始抄写。往常只抄写半个时辰就觉得右手木麻,这次常晋手握毛笔足足写了一上午,仍然感觉精力充沛。
下午妹妹到村外挖野菜捉泥鳅吃,常晋忙着抄书,自然没有跟着。
一连十几日,他都是如此,白天抄书,晚上先给阿黄读一册书,然后再开始修炼《十二重楼观想经》。
原本以为自己很快就能进入人仙二转,哪知道现在常晋才体会到“雄关漫道真如铁”是什么意思。神魂观想之时,他只感觉整个楼体变得狭小,铺天盖地朝自己碾压过来。又或者周围好像有双看不见的大手,不断撕扯着神魂,想要将之撕成碎片。
这是修炼时产生的现象,《观想经》中对此也有叙述,所以常晋并不恐慌。
只是这种感觉很真实,他每踏一步都非常艰难,只能涌进全身力气和这种感觉抗争。
修炼完毕,他倒头就睡。不过到天明之时,人就会自动醒来,而且精神奕奕。
如果不是每次都感觉有神魂壮大的迹象,常晋几乎想要放弃。
这一日,常晋正坐在家中抄书,却见妹妹惊慌失措的冲进来,进屋就扑到他的怀中:“哥哥,狼,狼……”
“狼,在哪里,你没事吧?”常晋将她扶起,伸手已经摁到宝剑。在这个时代,野兽吃人的事情常有发生,前些日子,他还听人提起过,邻村一个樵夫进山砍柴,结果被豹子吃掉。
“我没事……饿狼被黄鼠狼赶走了……”小小气喘吁吁的回答。这会儿工夫,神色总算镇定几分。
“到底怎么回事?”常晋听得奇怪,又开口询问。
“村边的野菜被人采光,我就想着到山里边挖一些……”这些日子,虽然每天晚上黄鼠狼都会带着猎物前来家中,不是野鸡就是兔子,但这点野味并不能满足他们一天的吃食,所以小小每天还会出门挖些野菜和面煮汤吃。
“挖着挖着听到身后传来声音……我回头一看,是头大灰狼……当时吓傻了,也忘记跑……眼看那狼要扑上来,黄鼠狼出现,它不知道做了什么,大灰狼愣在那里一动不动……后来黄鼠狼照着大灰狼脑袋上眼睛上抓了一爪子……狼就逃走了,我才提着菜篮子跑回来……”妹妹的叙述七零八落,但常晋还是听出大概意思。
没有想到小家伙还有本事,连饿狼也不是对手。他愈发觉得这头黄鼠狼不简单,打算等这家伙晚上过来好好询问一番。
夜幕降临,黄鼠狼如期而至,口中仍然叼着一只野鸡。不过常晋却敏锐发现小家伙看上去萎靡不振,皮毛也比往日粗糙许多,没有那种油光可鉴的感觉。
见它这幅模样,常晋自然不好意思再询问下去,毕竟小家伙救了妹妹一命,不管它抱有何种目的,自己都应该感谢。
***
王麻子离开后,常晋一直在家等此人把地契送上门。谁知转眼已经过去半个月时间,对方仍不见影子。
常晋再等不下去,打算带上银子直接上门讨要地契。没等他动身,王麻子却带着村长直接找上门,皮笑肉不笑的道歉:“常秀才真对不住,我前些日子很忙,所以没有时间给你送还地契。现在特意送上门,你只要把银子交出,有村长作证,咱们就两清了。”
见这家伙言辞闪烁,常晋立刻觉得事情有些不对。他接过地契仔细查看,并没有发现动过手脚的痕迹。心中只得压下疑问,回屋把银子付给王麻子。
各自按押后,算是真的两清。
“常晋,你家私事完结,我这里却又一桩公事要你做,可不能推辞呀。”王麻子收了银子,开口冷笑道,“近日青竹山那头吊颈大虫又频频下山为祸,刘胥吏不忍看青山镇的百姓受害,打算派遣勇士捕杀大虫。前两天他已经发行文到各村,让每村派遣一个人,然后组队到山中捕杀大虫。啧啧,好像你们常家村派的就是你呀,是不是,常老爷子?”
说完,王麻子得意的看了村长一眼。
“秀才公,你看这事儿……按理说不应该让你去,只是……”村长陪着笑意,唯唯诺诺的回答。
没等常晋开口,小小已经冲过来叫道:“村长,为什么是我哥,他是读书人,怎么能进山捕大虫,这不是害人吗?”
“读书人怎么了,叫他一声秀才公,真当自己是秀才?想免徭役,等考上秀才再说吧。”王麻子嗤笑道。
大燕王朝有规定,凡考取秀才功名者可以免徭役。
常晋前身读书浑浑噩噩,不求甚解,所以考了几次都没有考上秀才,依然只是个童生。
村里人称他为秀才公,那不过是一种敬称罢了,没有任何意义。
正因为如此,王麻子才敢大胆欺上门。
***
“青山镇有三害,一害青竹山吊颈白头虎,二害白水河河神猪婆龙,还有破家绝户刘芝生。”
这首百姓暗地传颂的的歌谣常晋自然听说过,青竹山有条大虫,年年春秋季节下山吃人吃牲口。镇里边曾经数次组织猎户围杀,可是这大虫狡猾异常,结果猎杀都没有成功,反而有不少人丢掉性命。
至于白水河河神,每年都要全镇人兑钱置办祭品,所以很多百姓也把它视为一大害。
这前两害虽然让人头疼,但是都没有最后这个刘芝生心狠手辣。刘芝生是管辖青山镇的胥吏,有个姐夫在县城当差,所以在青山镇无人敢惹。
这个人坏事做绝,只要有人与之作对,他就会将县里分派下来的差役赋税转嫁到对方头上。镇里的百姓,有几户人家就因为这个家破人亡的。所以镇里人背地都管此人叫破家绝户刘胥吏,不过他有个姐夫做后台,青山镇的人只能敢怒不敢言。
常晋前些日子得罪刘胥吏,就预料到这个结果,没曾想对方会如此狠毒,根本是想致他于死地。放在以前,常晋自然不敢进山杀虎。只是现在练剑两月,心中胆气大增。并不害怕进山,在他看来在,自己真遇到大虫,至少能够自保。
院里吵吵闹闹声早把左邻右舍惊动,他们闻听要让常晋参加打虎队都面露同情之色。其中一个强壮的汉子实在忍不住,开口道:“王管事,这都乡里乡亲的,何必把人往绝路上逼?秀才公肩不能挑手不能扛,你让他参加打虎队,不是故意让他送命吗?”
说这事的人名叫常大壮,小时候常晋两人经常一起玩耍,只是长大后常晋读书,两人关系倒疏远了许多。
“不让常晋去猎虎,那就派你去怎么样?如果你愿意,我立刻回去请刘老爷重新改派行文。”王麻子阴阳怪气的反问。
常大壮刚要继续说些什么,却被身边人拉了一把。他无奈的叹口气道:“小晋,对不住了,做兄弟的也帮不了你。”
“还有谁想替常晋参加打虎队,你们只要报名,我立刻同意。”王麻子满脸得意望向院外众人,个个扭头,没有一个敢与他对视。
第九章自作孽,不可活!
“哥哥,咱们这地不要了吧?”这个时候,小小带着哭腔道。她虽然很想赎回田地,却明白事情轻重。即使没有田地,只要自己多编织些竹器拿到镇上卖,两人也饿不死。如果哥哥进山,绝对九死一生。
“没事”常晋深吸一口气,朗声答道:“谢谢各位叔伯兄弟关心,这差事我接下来,不就是进山猎虎,我常晋不怕!”
“好,好,你有种!”王麻子脸上的笑意顿时僵硬,吐了口唾沫道:“那秀才公可要记好,下月初五到镇上报道。如果到时候没去,刘胥吏就要从县里讨来公文捉你归案了。”
待此人走后,村里人也渐渐散去。大壮倒是想说些什么,又挠挠头离开。
常晋并不怪村里人,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刘芝生既然盯上自己,就算这次有人顶替徭役,估计要不了多久还会有新的差事。
“哥哥,你怎么能答应下来。要不我们多送些钱,祈求刘胥吏免了这次徭役。”
“放心吧,你哥哥没这么容易丧命。我现在天天练剑,寻常人三五个也不能近身,真上山遇到那大虫,我即使没办法将它击杀,逃命总可以吧?”常晋脸上满是轻松的笑意,眼底却隐隐透着阴厉。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嗯……”小丫头心思简单,听完哥哥的分析,总算安下心来。
天下胥吏皆可杀,在前世常晋曾经读到过一句话:“官如大鱼吏小鱼,完粮之民且沮洳,官如虎,吏如猫,具体而微舐人膏”
这里的吏,指的就是胥吏。这种人连正经官职都算不上,但是却是连接百姓和官员的纽带。
地球上,一般的百姓很害怕见官,在大燕王朝同样如此。一般官府有什么事情,都是有胥吏传达。
因此在普通百姓眼中,胥吏绝对算得上手眼通天的大人物。有官皮加身,胥吏欺负起百姓自是不会手软。而且这些人不但敢欺下,甚至还敢瞒上。
在大燕王朝,受胥吏蒙骗的官员多的去,有的甚至因此丢掉官职。
刘胥吏的想法常晋即使不动脑子也能想明白,如果是平常人直接派人杀了了事。可自己是读书人,虽然没有考中秀才,但毕竟和普通百姓有区别。如果真的被人明目张胆杀掉,书院也会派人来查看。到时候,真查出点什么,刘胥吏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进山猎虎不同,山中猛兽众多,一不留神丢掉性命正常。旁人明知道刘胥吏心存歹意,却也没有办法。
不过这刘芝生想害了他的性命,常晋自然不会束手就擒。
既然担心无用,那就平静接受。
到时候自然会让对方知道,书生亦有杀人剑!
安抚了妹妹,常晋已经将事情抛在脑后,捧起《四书集注》诵读起来。
从记忆中得知,要想考取秀才,必须熟读四书五经,并能以此写出八股文。不过这方世界的四书五经却又和地球上大不相同,最少需要几年时间才能熟读,县考、府考都从其中出题。
八股文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一定的规定。
常晋原身学做八股也有数载,只是个痴呆书生,捧起经义死读,不知道归纳总结,所以连考几次都没考上生员。
现如今有神笔的文气相助,他才对八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小题不算太难,难得是大题,大题八股很多是取一个经义段落作为题目,题意鲜明,这就需要对儒学经义有深刻的认识,还有学会归纳总结。而且同时它也限制了作者自有发挥,考试时大家破题类似,如果考官阅卷时间太长难免会视觉疲劳,很多文章都是匆匆而过。所以要想有所得,必须在破题时给考官留下深刻印象,让对方细心读下去,这样就成功了一半。
其次终篇结尾处也要下功夫,不能给人造成虎头蛇尾的感觉。
如此作文,相信考取生员应该不难。
不过常晋并没有将所有时间都浪费在八股文上。制艺八股只是进身之阶,说白了就是敲门砖。
真要相信其中的道理,那绝对是读书读傻了。
***
王麻子离开常家湾,一路来到镇上,径直跑到刘宅报告。
“老爷,那姓常的不知死活,已经答应参加捕猎队。”
“什么?”刘芝生很有些惊讶的反问,“他真的答应了?”
“没错,这小子答应的挺干脆”王麻子不知老爷为什么会是如此反应。在他看来,刘老爷这么做纯粹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一个小小的穷书生,直接让人做掉了事,用得着这么复杂。当然这些话只能自心中想想,老爷做事,不需要他多嘴。
“答应了也好,只要他答应下来,那就攥在我手心里,任我揉捏了。那几亩好田先寄存在他家,等常晋死后我自会取之,还有常家小娇娘,到时候我也要尝尝滋味……”刘芝生其实也觉得自己反应过度了。随即又想到常小小那姣好年轻的容貌,立刻感觉胯下火热起来。
前不久他在带人街上巡视,无意撞见常小小赶集,当时就记在心里,特意找人打听,才知道是一个穷酸书生的妹妹。
他正想使些手段,没曾想就听到那穷酸书生病倒的消息。于是刘芝生命王麻子找上门去,诓骗常小小把自家几亩田地抵押上,然后又为她介绍几个治病的庸医。
原本想着穷酸书生会一病而亡,可惜这小子命硬,竟然挺了过来。刘芝生见计划失败,只好找媒婆上门说亲。
哪知道这书生不识抬举,把自己骂了一顿,又不知从哪里弄来银钱,想要赎回田地。
到这一步,刘芝生自是不会再留情,只是这小子的童生身份还是让人有些顾忌。如果自己明着出手,说不定他在明阳书院那些同窗会出头抱打不平,到时候就给姐夫惹麻烦了。
思前想后他决定给那书生安排了个送命的差事,治下百姓服徭役一事,大燕王朝有明确规定,谁也说不出个好歹。
他原本想着那穷酸书生,一听要进山送命,肯定会服软,乖乖把妹妹和家田送上。哪知道对方脑子缺根筋,竟然应下了差事。
同意更好,自己安排好人手,绝对让他有死无生。
***
这一日晚上,常晋照例为黄鼠狼读了一段诗书,然后沉下心来修炼《观想经》。
经过近二十天的修炼,常晋现在已经可以在心中观想出完整的第一重楼,距离登门观景只差一线。他打算今晚争取一番,让自己进入人仙二转之境。
念想中,常晋迈着步子朝楼上登去。最初观想楼内种种异常艰难,如今经过一段时间适应,常晋已经显得从容不迫了,只有最后几个台阶,才会让人幻象丛生,似乎天上无数星斗齐齐坠下,或者修罗恶鬼铺天盖地涌来,最后又演化成几个袒胸露乳的绝代美人,口中娇喘连连,诱惑万千。
总之,种种幻象,让人难以捉摸。稍有不慎,就会迷失其中。
有泥洹宫中那只神笔帮助,常晋坚守本念丝毫没有动摇。只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到重檐外,透过窗子看景观。
等最后一步踏出,只感觉自己观想出来的念头急速晃动,宛如风中的不断摇摆的油灯,差点破灭掉。
好在有紧要关头,一道赤气生出,那神魂终于稳定下来。
站在楼内,念头伸出,立刻延伸出楼外十几丈远。此刻他虽然紧闭双目,却能够清晰“看到”屋内的种种,甚至院子里那只正在到处捉老鼠的黄鼠狼,门口,癞皮狗正啃着骨头……更远些的杨树上,一条花斑大蛇趁着夜色,悄无声息朝树枝上一个喜鹊窝游去。窝内的喜鹊浑然不知危险靠近……
仍然是幻象??看到这么清晰真实的景象,常晋一时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在梦中。他急忙睁开眼睛,迈步奔出屋门。
听到脚步声,黄鼠狼立刻噙着一只刚捉到的老鼠邀功。癞皮狗也停止啃噬骨头,冲着主人不断低吼。
心中刚有所想,常晋就感觉自己的念头神识仿佛划开稠密的空气,朝远处延伸而去,落在门外那株大杨树上。
果然,在那里他看到了一条大蛇。
原来不是梦,而是自己用神魂“看”到的。这应该就是观想经人仙二转的神通,常晋一时了然。
不管王麻子如何威胁,日子照样还是要过。
清晨小小很早就起床,利索将两个人的饭菜做好,然后喊哥哥出来吃饭。
常晋放下手中书册,扭头看着妹妹一眼,顿时愣住。
只见妹妹头顶有根白气袅袅升起,就好像寺庙里刚点燃的香火一般。这不是阴火,观想经中讲的很明白,阴火晚上可以显形,白天则隐迹,根本无法看到。
第十章气运一说
“怎么了,哥哥?”见兄长一直盯着自己看,小小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女大十八变,阿妹越来越漂亮了,等过些日子,哥哥一定为你找个好夫婿。”常晋哑然失笑道。自己能够望气,肯定也是修炼《观想经》具有的神通。
等等,望气?常晋敏锐的觉得自己抓到了什么。可惜这念头一闪而过,又消失在脑海中。
忙乎将近二十天时间,他终于几册藏书抄写完毕。
吃过早饭,常晋将书册包好,背上走出家门。
村外的农田中,不少农人正忙着耕田种地。看到忙碌的众人,常晋惊讶呆立在地边土路上。只见这些人和妹妹一样,头顶都冒着丝丝灰白气息,气息有粗有细,有强有弱。
这是怎么回事儿?他迈步向青山镇走去,路上不断仔细观察,发现其中一人头顶白气中带着一丝微不可查的赤色。这是第三次看到赤色,虽然很弱小,却明显和其他人不同。
论起赤色气流粗壮程度,自己泥洹宫那股粗如手指,袅袅升起三尺多高,风刮而不斜。其次是黄鼠狼,大概有三根香那么粗。
最次的就是眼前这位农人,只有一丝。
这气息应该是人人都有,常晋心中的惊骇渐渐平息,脑海再次冒出饭前想到的那个词。
望气!!这种神通在地球上应该称为望气之术,那些百姓头顶冒出的属于人气,和自己头顶赤色气焰一样,代表着一个人的气运,甚至可以决定未来的成就高低。
自己只是一介书生,就有赤色气运,不知道那些当官的、修行之人又是何种汽运?常晋一时脑海中冒出很多想法,回忆起前世也曾经从书上看过很多类似的记载。
比如魏文帝曹丕出生,“帝生时,有云气青色而圜如车盖当其上,终日,望气者以为至贵之
证,非人臣之气。”
司马睿之出生说的更为直白——“有神光之异,一室尽明”。
这的确是人气,人气有强有弱,应该代表着一个人的天赋气运等等,这也决定对方未来成就高低。
自己头顶是赤色气焰,最初应该是神笔带来的,而后随着修炼逐渐增加。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常晋又想起历史上的一句名言,原来这句话说的就是气运呀。
显然气运并不是一成不变,随着境界提升自然增长变化,寻常人应该也是如此。如果机缘巧合,自然可以突破自身的气运命格。
比如那梦笔生花的江淹,就是因为脑海中神笔突然消失,从此气运大减,文思不再。
又或者某某人突然买彩票中了上百万,这些怕都是气运加身的情况。
人仙一转观阴火,人仙二转查气运?不知道进入人仙三转,又会是何种神通。
常晋在心中不断猜测,迈步朝前走去。
步入城中,常晋也在观察街上行人头顶气运,发现绝大部分都是白气,有些甚至灰气都很弱,这些人大多患有疾病,随时都可能死掉。
嗯……那是什么?
沿着街道朝城中走出半里多地,常晋急忙停下脚步,抬头朝远处看去。
只见远处一片宅院上空,赤色雾气不断翻腾,宛如一方大印盖在上方。同时周围还有丝丝气流不断汇入其中,为这方大印增添几分威严。
相隔几十丈远,常晋也能感觉到气流中携带的威压,让他有种想要鞠躬的感觉。
他带着困惑,拦住一个从身边经过的年轻人:“这位小兄弟,那地方是什么人家?”
对方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开口回答:“你看清楚点,那是通衢县县衙!”
“哦,哦,是县衙呀,我知道”常晋讪讪的松开手。他自然知道此地乃是县衙所在,只是脑海中装着事情,一时竟然糊涂了。
县衙上方那股赤色大印应该就是通衢县的气运,它和治下百姓气运相连,丝丝灰白气息,则是整个通衢县的百姓所有,算是这片大地的根基所在。一个县治下的气运自然强大异常,难怪自己会感到不适。
这么说,县令应该也得到这种气运加身了。为什么一般的平民百姓,见到官员都会觉得自己很渺小,连话也说不囫囵,应该就是官身气运影响的原因。常晋看着,心生感叹,收回了神识,掉头远离县衙方向。
等接近明阳书院,他的感观也发生改变,能够清晰看到书院上方赤色气流冲天而起,虽然没有县衙浓厚,但色泽纯正,凝而不散,令人顿时心中生出煌煌之感。
记得当初在寺庙中,那白素素也曾说自己修炼出浩然之气,下笔有神。看来儒生饱读诗书,修身养性,等读到通明境地,自然也能够涵养出大气运。记得那白素素还说,如果这气运强大到某种境地,鬼神辟易、寻常妖魔根本不能近身。
思索到这里,常晋想起地球上的王守仁。他是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精通儒、释、道三教经意,而且能够统军征战,是历史上罕见的全能大儒。
据说他有次外出游学夜宿一间破庙,半夜有鬼显形,恐吓王守仁。守仁提剑而起,引吭长啸颂诗,一篇诗词尚未读完,竟然直接把那鬼物真的魂飞魄散。
现在回味,常晋羡慕不已,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将浩然之气修炼到如此境地。
正思索着,他突然感觉脑袋一阵眩晕,眼前直冒金星。
常晋急忙走到路边的茶水摊上,要了一碗茶仔细品味。过了一炷香时间,精神才逐渐恢复过来。
探查过自身的情况,他心中明了。这望气之法极其消耗神识,不可接连使用,否则就会伤及自身。
进书院交了前次领写的书抄,那夫子检验过后,立刻分发给常晋上百文银钱。有这么多钱,
他打算买些白面,剩余的钱则给妹妹买个首饰。小丫头长这么大,还没有带过首饰呢。
十几日的时光转瞬而过,这天小小鸡鸣是已经起床忙乎,然后喊哥哥吃饭。
不过小丫头明显精神不高,常晋吃过饭离开家门时又被她拉住:“哥,我怎么想都觉得心中不踏实。要不你再去向刘老爷求个情,咱们可以多使些银子,免掉这次的差役,再不把那几亩田地送出去,实在不行,我就给刘芝生当……”
“你胡说什么呢?”常晋瞪眼训斥道。
小小被他的声音吓了一跳,赶忙止声。
“放心吧,哥哥肯定会平安归来的”常晋手摁宝剑,轻松地回答道。自己如今进入人仙二转,想要击杀那白头虎妖或许困难,自保绝对没问题。
他没有让小丫头相送,而是独自一人迈步走出村子。路上不时有村民打招呼,不过他们看向常晋是大多面露不忍,显然都不看好这次进山猎虎。
常晋没有在意别人的想法,踏着朝阳直奔青山镇。
步入青山镇街口时,他无意中扭头看了一下远处的河神庙,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只见那河神庙上方赤气如柱,单从卖相上看,甚至比明阳书院上方还要浓烈几分。不过细看之下,却能发现那赤气中夹杂着丝丝黑雾,状如恶鬼,显然不是什么正经东西。
青山镇不大,只有两纵两横四条呈井字形的街道,刘宅就坐落在镇中央。这一带位置偏僻,除了外地收购皮毛的商人,根本没有其他人到来,因此镇中也不算繁华。
常晋无意欣赏街道两旁景观,直接到刘宅报道,第一次见到了刘芝生。这人长着对三角眼,满脸奸诈相,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鸟。
“你就是常晋?”在常晋打量对方的同时,刘芝生也吊着眼睛上下打量。他突然发现自己对这个年轻人不甚了解,以前听王麻子的说辞,对方应该是个穷酸书生。
但见此人站在庭中,眉眼锐利,沉稳如岳,随身而来的儒雅气度,根本遮掩不住,哪里像一个读书读傻的穷酸措大。
“禀刘老爷,我就是常晋”他不卑不亢的回答。
“好,你敢参加打虎队,肯定也是胆子不小。我现在不多说什么,只等你们凯旋归来时再庆功……”刘芝生并没有打算过多交谈,皮笑肉不笑交代几句就让对方离开。
出了刘宅,常晋见时间不早,索性走入路边一家酒馆。点盘熟牛肉,要碗浊酒慢饮。
原本以为刚才见面刘芝生会给自己一个下马威,哪知道对方根本没有多言。越是这样,他心中越发肯定,对方要在山中算计自己。
这个世界酿酒技术并不发达,没有经过特殊过滤,因此酒液看起来有些浑浊。随着大碗晃动,不少酒糟随之浮浮沉沉。白居易诗中的“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说的就是这种酒。
前世喝惯烈酒,常晋觉得这种米酒酸淡如水,很难喝出味道。他在想自己是不是找个机会把蒸馏烧酒方子弄出来,然后卖于酒家,换得几两银子。不过这是以后要考虑的事情,目前还是先把难关读过再说。
喝了几口,常晋有些失望的放下大碗,用筷子夹了片熟牛肉。
这个味道不错,正品尝着,常晋心中一动,扭头看着几个泼皮嘻嘻哈哈进入店内,径直朝自己所在的桌子走来。
他微微皱眉,知道祸事来了。
第十一章祸事来了
“小子,你就是常晋吧?”领头那脸上长着癞疤的年轻人一脚踩在凳子上,居高临下叫嚷道。
“我就是常晋,有事吗?”他淡淡回应。刚刚运起望气之术,这几个人都是灰白气息,显然只会些浅显的功夫,常晋又怎么会怕。
见对方神色淡然,癞疤脸一拍桌子,森然说道:“老子我就是马小四,在刘老爷手下当差。给老子听好,乖乖把你妹妹献给刘老爷,否则这次进山打虎,老子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怎么样?”
原来是刘胥吏养的狗,难怪叫这么欢。刘芝生奸诈异常,擅长背后阴人,怎么会在大庭广众下威胁。既然出口威胁,刚才在刘宅中岂不是更好,还能不落人口实。
略一思索,他就了然。肯定是这马小四想在主子面前邀功,擅自行动的。
还真让他猜着,刘胥吏看上小小的事情马小四也知道,他为此还专门打听过。知道常晋是个文弱书生,没有太大威胁。所以得知此人到达镇上的消息,立刻带着几个手下赶来。
对方叫的欢实,常晋却神色平淡瞧了对方一眼,继续抬筷子夹面前的牛肉。
见他蔑视自己,马小四顿时大怒,再拍桌子叫嚷道:“一个穷酸书生竟敢在老子面前摆谱,弟兄们,给我上,打死他!”
话刚落地,几个泼皮就围上来。
常晋也没有客气,手腕一抖,宝剑出鞘,眨眼间横在马小四勃颈处。
几个泼皮愣住,不知道该怎么办为好。
有一个机灵些的开口大叫:“干什么,快放了马哥!”
“放了马哥,不然让你今天出不了青山镇……”经他提醒,剩余泼皮纷纷叫嚷起来。
有手下支持,马小四瑟瑟发抖的双腿终于站稳,声色俱厉的叫道:“姓常的,有本事你杀了老子。看我这些手下不把你碎尸万段。”
“吆,一个泼皮还知道碎尸万段这个词。”常晋脸上笑意突然转冷,“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吗?”
说完他双目一凛,宛如寒星闪闪的剑芒,带着森然冷意。
马小四原本想要还口,接触到那目光,心中惊恐万分,只觉得全身汗毛竖起,后背脊柱处冷飕飕的,要说的话一下压在口中。
他猛然之间醒悟过来,就像牛大哥口中常说的话,光脚不怕穿鞋的,人一旦逼急了,什么都干得出来。
这姓常的知道自己进山是送死,肯定不怕惹事。此时万一把他激怒,自己就真成了剑下鬼,那太不值了。
何不先服软,等进山后和大哥他们一起收拾。
念头一生,马小四胆气再泄三分:“你……想怎么样?”
话出口,常晋能够对方头顶那股冲天白气立刻开始溃散。看来真像书中所说,人若无胆,气运必衰。
他抽回宝剑,反手照马小四脸上一个耳光:“带你这帮手下滚!”
“妈的,你找死?”眼看马哥被放回,那些混混又开始叫嚷起来。
“还不快滚?”常晋根本没有看此人,只是冲着马小四大声呵斥。声音一震,对方头顶白气再溃散几分。
“哦”这马小四浑浑噩噩,竟然下意识点头,然后急速朝后边退去。
在此人后退之时,常晋心中充满惊讶,似乎每退一步,马小四头顶白色气息都弱上半分。退到三丈以外,那白气已经沾染了两成灰色。
等接触到剩余几个泼皮的目光,常晋才恍然。原来如此,这马小四是他们的头领,几人心中自然带着敬畏。如今见他在自己面前唯唯诺诺,几个手下心中也没有了敬畏,所以气运不再相交,造成马小四本身气运迅速坠落。
其实马小四刚才如果硬着头皮不讨饶,常晋最多也打他一顿,并不敢下杀手。
毕竟众目睽睽之下,打人和杀人是两个概念。
他有胆气,却并不是鲁莽之人。如果真的当街杀人,怕只有逃亡一途了。只是马小四不知他心中所想,率先掉了胆气。
这次参加猎虎队的将近有二十人,由赵庄的赵猎户领队。这赵猎户据说早年曾在军中讨生活,也算是个狠人,后来因为杀敌冒功被赶出军队。
见到此人时,常晋悄然运起神识观察。发现对方头顶白气冒出三尺多高,中间还有几缕赤色,单从人气上看,要比其他人高出不少。
副领队是一个叫牛二的虬髯大汉,刚才那些猎户暗中交谈,常晋也曾运耳细听。牛二此人家中早年是在府城开武馆的,后来家道中落搬到青山镇上开了家猪肉铺子。
这牛二头顶人气仅比赵猎户低一线,也算是个厉害角色。而且他盯着自己看时,目光中透着阴狠凶戾,估计就是刘芝生找来暗算自己的人。
除他们之外,其余人气运都为灰白,根本不在常晋眼中。
令常晋意想不到的是,上午自己训斥过的马小四也在队伍中。他身边还站着个贼眉鼠眼的汉子,此刻瞪眼朝这里望,毫不掩饰心中的杀意。
“蠢材!”常晋暗骂一声,自己若有歹意,肯定不会写在脸上。哪会像对方这样张扬,摆明让人家提高警惕。
或许在他们眼中,自己只是个文弱书生,虽然有些拳脚功夫,但肯定不是三人的对手。
“好,现在时候不早,我们准备进山吧。刘老爷刚才已经告诉我,如果这次咱们能够杀掉那头做害的猛虎,每人赏二两银子。”赵猎户看人都到齐,清了清嗓子开口。
“赵头领,进山的事儿不着急,咱们是不是先把队伍分了?”牛二突然出声道。
“也好,你想怎么分?”赵猎户说这话时瞥了常晋一眼,回想起刚才在刘宅,刘芝生交代自己的话。
两人的恩怨他已经知晓,无非是那刘芝生看上了书生的妹子,准备收入房中。结果书生不同意,刘芝生暗生杀机,准备进山时派牛二做掉对方。
他知道如果不答应下来,刘芝生以后恐怕也会算计自己,只好不情愿的点头。毕竟这书生和自己非亲非故,没有必要因此得罪刘芝生。
现在见到常晋,觉得此人也算有些文气,有些可惜了。
“还是像去年一样,分成三队怎么样。我挑选三个人组成一队。剩余两队你随便分……”牛二朗声开口道。
“好吧”赵猎户点点头,再看常晋一眼。
“那就这样,董超、马小四,另外也让秀才公和我们一起吧。万一遇到什么危险,我也能够照应一下。是不是呀,秀才公?”说到最后,牛二还皮笑肉不笑的询问。
“你愿不愿意?”赵猎户扭头询问。他希望常晋主动反对,这样自己也好开口阻拦。
“愿意”常晋神色平淡的回答。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与其背后担惊受怕,不如加入其中,早些了结此事。
“那好,我们现在出发”赵猎户叹了口气,提着钢叉大踏步朝山中奔去。
翻过几座山峦后,一众人就进入大山深处,眼前的景色也随之改变。此刻已经是暮春时节,整片大山都弥漫着一种幽暗深邃的气息。和大部队在一起,常晋自然不担心牛二会突下杀手,所以心中相当放松,好整以暇的打量着山间风景。
远处郁郁葱葱松柏连成一片,脚下各色杂花掩映在青草中,溪流潺潺,鸟语花香。在前世地球上污染严重,这样的景致根本不可能看到。
当然有得必有失,深山中猛兽众多,寻常人根本不会进入其中。
路过山涧时,常晋甚至还看到几株桃树,上边的桃花盛开,煞是动人。
见他盯着桃树看,身旁一个猎户解释道:“秀才公不必惊讶,这山中的花开花落要比外边晚一些。”
“长见识了”常晋点头感谢,脑海中浮现出一首诗来。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眼前没有山寺,这首诗自然不算很应景。不过心中默念,确有一番风情含在其中。
又朝前走出几里地,赵猎户才下令大家在一处峡谷休息。然后他自己带着几个猎户探查猛虎的踪迹,顺便打些猎物晚上吃。
除了赵猎户带走那些,剩余人大部分都是拿锄头种地的百姓。进山猎虎本就不情不愿,现在连走几十里山路,早疲惫不堪。
得到吩咐,他们纷纷坐在地上休息。
常晋也有些疲惫,不过几个呼吸间,已经将疲惫驱走。
正闭眼思索着,心中一动,扭头看着朝自己靠近的马小四。
这人拿着皮囊,满脸冷笑走来:“秀才公,喝水不?”
“滚”常晋直接用一个字回答。
“好,姓常的,老子告诉你。这次进山你别想活着出去。”马小四脸色立刻变得狰狞,低声在他耳边聒噪几句,然后抽身离开。
第十二章发现毒地瓜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赵猎户等人扛着三头肥硕的野山羊归来。众人在牛二的指挥下手忙脚乱把山羊开肠破肚,大卸八块,然后放在架子上烤。
烤熟后,常晋也分的几斤羊肉。烤山羊肉带着股膻腥味,难以下咽。不过为了填饱肚子,应付即将发生的事情,他只能硬着头皮吃下去。
吃饱喝足,赵猎户又将剩余的人分成几组守夜,常晋也在其中。
他原本以为牛二等人会趁着夜色下手,哪知道一晚上平安无事,只有远处不断传来野兽嚎叫。
清晨众人将剩余的羊肉分食完毕,又在赵猎户带领下朝山中奔去。
这里距离大山外围有四五十里远,已经能够被称为深山。平时除了极少数猎户外,平常人根本不会到这里来。所以周围根本看不到人类的活动痕迹,举目望去,合抱粗的树木随处可见,脚下枯枝败叶足有三四尺厚。一脚踩进去,很难拔出。
穿过那片树林,眼前再次变得开阔起来。
不过道路依然难走,脚下都是半人深的蒿草。幸亏赵猎户经验丰富,很快找到一条山道,带领大家沿着山道前行。
听前面几个猎户交谈,常晋才知道所谓的山道乃是野兽在山间行走践踏出来的,并不是人为。
路过一片山洼时,常晋无意间扭头,顿时停住脚步,有些难以置信的望着不远处。
“咦,地瓜秧,这里竟然有地瓜秧?!”仔细看过草丛中那一大片匍匐攀援的藤蔓,他忍不住惊叫起来。
地瓜,又名红薯。前世地球上,常晋有次对地瓜好奇,特意上网查过相关资料。知道这东西是舶来品,在十六世纪时才传入中国。这东西产量极高,每亩多达数千斤。地瓜蒸煮烤都好吃,而且还可以切成片晒成地瓜干当储量,或者打碎过滤出淀粉做粉条。
其后几百年,一直是中国穷苦百姓的救命粮食。
没有想到在这方世界里,深山中也生长有此植物。可是常晋很快有困惑起来,他来到这方世界已经数月,从未见附近村子里有人种植过,而且前身记忆中也没有得到任何讯息。
听到他的惊呼声,周围的猎虎纷纷扭头看来。
其中一名猎户见他怔怔望着地上的藤蔓,就凑过来笑道:“秀才公真是博学,原来也认识毒地瓜呀。小心点,这东西有毒。”
“什么,有毒!你们吃过吗?”常晋再次惊叫起来。
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地瓜有毒的,本能感觉着说辞很荒谬。不过看对方脸上的表情,并不像是作伪。本能的,他感觉里边出现了偏差。
“秀才公说的稀奇,明知道是有毒之物,为什么要吃。这东西地下结卵,一个有白碗那么大,山里的野猪很喜欢吃。我们秋天捕野猪,经常挖些毒地瓜抛洒在山道上。野猪吃了毒地瓜,就会陷入昏迷当中,甚至还会倒地死亡。”
听对方说的言之凿凿,常晋有些不确定起来。或者在这方世界,很多东西都改变了。
“好了,大家不要再议论毒地瓜,还是继续赶路吧,争取晌午赶到鹰嘴涧。”赵猎户猛然喊一嗓子,将大家从那片毒地瓜秧前驱散。
一路走来,荒草间野兽的粪便明显增多。每次发现粪便,赵猎户都会亲自凑过去观察,并一一指点。这是狐狸留下的,那是野牛的粪便。不过他们寻找将近半日时间,并没有发现老虎的踪迹。
行至一处岔道时,赵猎户再次让大家停下来休息。
“赵头领,要不你们在原地休息,我带几个人去鹰嘴涧方向探查,看看那里有没有白虎的踪迹?”在队伍中间的牛二开口建议。
待赵猎户答应后,他扭头喊道,“走吧,秀才公,和我们一起去……”
见几人毫不掩饰的杀意,常晋立刻知道事情要结束了,当即点点头,提剑跟上去。
和他猜想的一样,几个人走出众人视线后并没有朝鹰嘴涧方向行去。虽然明白几人心中所想,常晋还是开口问道:“赵猎户不是让我们去鹰嘴涧吗,怎么往东南方向转?”
“让你跟着走就跟着走,哪有这么多废话”牛二冷哼一声,还是解释道,“这条是近道……”
常晋不再言语,右手悄然握紧宝剑。
又朝前走出两里多路,他双目骤然一缩,只见左侧的牛二双手不由紧了紧长刀,似乎在冲身后的董超使眼色。
该动手了吧?常晋突然指着侧面密林中大叫:“那是什么?”
三人正暗中无声交流,陡然听到喊叫声,只以为有什么猛兽出没,下意识扭头看去,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现。
牛二作为三人的头领,心思灵活一些,立刻感觉不妥。
下一瞬间,就感觉到身后有杀气袭来。他带着惊诧,急忙想要闪身避开。哪知道那宝剑来势急速,没等他转过身子就被刺中后背,鲜血狂喷而出。
“你……”直到此刻,牛二的话才吐出口,脸上写满不可思议。实在想象不到,一个文弱书生竟然会如此果断,突下杀手,根本没给自己反应机会。
一剑得手,常晋没有停留,飞起一脚踢出。
“通”的一声闷响,随即整个人就带着鲜血横飞出去,撞在两三丈外一块大石上,再徐徐跌下。
这三人当中,常晋只对牛二有些看重。此人毕竟祖上是开武馆的,拳脚功夫了得。而且看其人气运,白气粗如手指,显然是个不好惹的角色。
这样的人,必须趁其不备除掉。否则等他反应过来,联合其他两人,自己恐怕要吃大亏。
万幸两人距离太近,加之常晋出手飞快,这才没给牛二施展本领的机会。
这时董超和马小四终于反应过来,惊恐的大叫到:“姓常的,你想干什么?”
常晋根本没有回答的意思,趁两人尚未联手,他又一个欺身前进,挥动带着寒芒的宝剑照董超勃颈处刺去。
由于事发突然,董超腰间的宽刀尚未拔出。此刻见宝剑飞来,急忙挥手格挡。
只听得“噗”的一下,如同切开败革。董超的手臂立马被斩断,森森白骨露出,疼的他口中大声惨叫起来。
杀人者就要有被杀的觉悟,常晋当然不会同情,上前去又是一剑,割开董超的脖颈。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解决掉两人,他才松了口气。扭头看一眼尚在远处的马小四。此人现在傻愣在当地,嘴巴张大,看上去跟木雕泥塑一般,完全没有当初的猖狂。
等常晋踏步靠近,马小四总算反应过来,急忙抽身后退,口中尖叫不已:“你……你想干什么,敢杀人……知道牛大哥是什么人?”
常晋仍然不作回答,手提宝剑徐徐而行。那剑尖噗噗滴着血珠子,在山道上留下一条刺目的红线。
马小四再看常晋,只觉得此人极其恐怖。联想到山外那次相遇,他连还手的胆气也消失掉,只是不断后退,喊着:“秀才公,不管我的事,是王麻子找到牛大哥,让我们杀你的。饶命,饶命!”
说到最后,他的裤裆突然一湿,竟然吓得失禁了。
“是吗?”常晋冷笑一声,站在对方面前。
打蛇不死反受其害的道理他自然懂得,又怎么会因为怜惜放掉对方。手起剑落,利索解决掉对方的性命。
杀掉三人,常晋精神彻底放松。刚刚一番厮杀,看似容易,其实却也有诸多算计在里边,首先第一条就是出其不意。
牛二从小习武,能被刘芝生派来,自然不是庸人。如果不突下杀手,等牛二反应过来缠住自己,剩余两人前后夹击,那样想要解决掉他们,估计就要费很大事情了。
所以早在进山之初,他就定下计策,先诛牛二,再杀董超。至于马小四,他根本没有将对方当人看。
在原地略作休息,常晋才起身查看自身气运。他发现头顶多了股血黑色,那血黑气息宛如活物,不断吞噬着头顶赤气,片刻就有半分赤气消失。
好歹随着赤气减弱,那股血黑色也逐渐消散在半空中。
这是怎么回事?常晋心中大恐。等他目光投及地上的几具尸体,终于明白过来。这情形和释家所说的业力反噬应该很像。自己手刃牛二等人,自然会遭到他们的业力反噬。照这种消耗速度,如果自身气运得不到进补,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有赤气变成白气,最后成灰气……
难怪地球上有这么句名言“瓦罐不离井口破,将军难免阵中亡。”能当上将军,自身气运应该很强大,最后却难逃一死。原因恐怕就是杀戮太多,诸多业力缠身,慢慢消耗自身气运。气运强盛时尚可,一旦气运转衰,就只有死亡一途了。
开国将军难善终,大抵因为如此。
地上的尸体常晋并没有处理,而是任由血腥味随着山风飘散。
这山中野兽众多,相信用不了多久,会有猛兽闻着血腥味赶来。等野兽将尸体撕碎,自己就可以向赵猎户等人求救了。
果然不出常晋所料,没过多长时间,有几头饿狼循着血腥味赶来。这方世界的猛兽远比地球上厉害,连眼前的饿狼也如此。个头长得凶猛高大,浑身带着股凶悍气息。
第十三章一场杀戮人俱惊
这些饿狼看到地上的尸体,并没有第一时间扑窜过去抢食,反而在原地站定,齐齐望着远处的常晋。
领头那只半人高的大灰狼更是嚎叫连连,像是出声威胁。
常晋赶忙再朝后退了十几丈,算是给它们充分的空间发挥。
目睹人类离开,几头饿狼终于忍不住,扑上去对着尸体啃食起来。片刻就把头颅四肢撕咬的不像样子,牛二等人身上携带的剑伤也消失掉。
感觉差不多,常晋才迈步上前。刚靠近两丈,那只头狼又嚎叫起来。
原来这东西根本没有忘记远处的人类,它一边吃食,一边暗中警戒。常晋刚有所动作,就被头狼发现。随着两声嚎叫,有四只饿狼脱离队伍,冲他直奔过来。
没等自己动手呢,它们竟然来送死。
虽然这几头猛兽在四丈外徘徊,常晋心中却没有半点波澜。刚才宝剑下连斩三人,他已经对血腥没什么抵触。
抽剑出鞘,整个人便进入到空明的状态,心中撇除一切杂念。仗剑而立,宛如扎根在山间的青松,任凭风吹雨打,依然毫不动摇。
但凡在野外生存的猛兽对危险都有种与生俱来的敏锐感,常晋一动不动,这几头饿狼却在第一时间就从他身上感应到强烈的危险。因此它们并没有着急上前攻击,反而后退到四五丈外,不断低声嚎叫,交流。
刚刚斩杀牛二等人时,常晋并没有擦拭宝剑上的鲜血,此刻剑身上的鲜血虽已经凝固,但是狼鼻子敏锐,还是能够感觉到有股浓烈的血腥味在空气中蔓延。
对食物的渴望让它们并没有后退,磨蹭片刻,终于有一头饿狼忍不住食物的诱惑。躯体在山石间一弓,随即四肢下压,接着唰的一下,直接窜跳出一丈开外。动作快的不可思议,两个呼吸间,它已经来到离常晋不到两丈远的地方。随即又是一声怒吼,嘴巴大张,露出锋利的牙齿合身一扑,腥风四溢。
近在咫尺,那一股子山林猛兽独有的凶悍气息扑面而来。常晋仍然没有动,直到对方利爪离自己胸膛不到两尺远时。他才手腕抖动,宛如长虹贯日,剑身幽光闪烁,只听得空气中嗤嗤作响。
没等身前饿狼尚未反应过来,脑袋就被斩下,鲜血狂喷而出。
狼头滚落地上,仍然嘴巴开合,两只眼睛死死盯着常晋,似乎心有不甘的样子。
早在鲜血喷出之时,常晋脚下一跺,直冲剩余几头狼奔去,展开另一场杀戮。
见人类主动攻击,近处三头饿狼呈三角阵型,齐齐围来。这就是所谓的狼群战术。在所有的动物中,狼的配合猎杀最好。一旦围住猎物,它们立刻从四面开始攻击,让对方顾头不顾尾。
只可惜常晋不是丛林中那些愚蠢的猎物,他比丛林里任何猎物都要可怕的多。
在狼群形成包围的前一个瞬间,他脚下猛然点动,闪退到侧面。
随即和一道灰色的影子交叉而过,手中那把宝剑已经狠狠刺入饿狼的腹部。
立时间,硕大狼躯被刺穿,伴随着凄厉的哀鸣声摔出两丈多远,滚落在草丛中。只见那腹部露出深可见骨的伤口,腥臭的鲜血大股大股喷出。
抽搐片刻,彻底没了声息。剑锋所指出,狼头滚滚。这方世界灵气十足,剑术威力也比地球上增大数倍。常晋手握兵器,面对不断扑上来的饿狼没有半点慌乱,胜似闲庭信步。剑锋颤动,好似行云流水,刷刷刷,近身交接,一沾即走。
杀狼,只要一剑足够。
几个呼吸间,四头饿狼已经完全丧命在剑下,就连头狼也被他斩杀掉。
眼看头领被杀,剩余那两头的饿狼再也顾不上嘴边食物,掉头狂奔而去,几个呼吸间消失在山谷内。等眼前重新恢复平静,常晋才从身上掏出那枚竹哨,使劲儿吹起来。
山中寂静,这里又是山谷,回声很大,竹哨求援声能够传到七八里外。
大约过了两柱香时间,常晋就听到对面树林中传来噪杂的声响,跟着赵猎户急切的大嚷传来:“大家快点……小心,有血腥味!”
常晋好整以暇擦拭着剑身上的鲜血,他甚至还冲着来人挥手喊道:“我在这里!”
“秀才公,怎么只有你一个人,牛二他们呢?”赵猎户冲到跟前,急急的开口询问。
“在那里”常晋随手一指。
“这……”等他们转过挡路的大石,看到山谷中那一地血淋淋的尸体,顿时傻愣住。
良久,赵猎户才艰难的开口:“秀才公,到底是怎么回事。牛二他们……他们是被……”
“进入山谷时,牛二让我在原地歇息,自己领着董超二人去谷中查看野兽痕迹,结果遭遇饿狼。等我听到求救声赶来,牛二等人已经丧命,地上还躺着三头饿狼,还有一头受伤。我出剑杀了那头受伤的饿狼。”常晋波澜不惊叙述着并不存在的事实。
三人已死,自己想怎么说都可以。“是这样呀?”赵猎户凑近尸体查看,最后话中带着疑问。“就是这样,牛二三人被群狼所害,不知各位有什么看法?”常晋说完按剑四顾,最终把目光停在赵猎户身上。
对方是打虎队的头领,如果开口承认这个事实,那么就应该没有人提出怀疑。
“好厉害的书生,刘老爷这次恐怕要阴沟里翻船了。”赵猎户曾经在大燕王朝的军旅中讨过生活,而且还当过队正。只是后来犯下错误,这才被赶出军旅。
地上的尸体已经被狼群啃得七零八碎,以他的眼光却也能够看出,牛二等人是先被杀死,然后才遭到饿狼啃食,毕竟遭遇啃食的部位血液早已经凝固,而且其中一具尸体还能看到明显的剑伤。
只是接触到常晋的眼神,他心头不由一颤。按说自己在军中服役时手下也曾见过人血,与人对视应该不会畏惧才对。可是此刻只觉得常晋的眸中无限深邃,最深处隐藏着刺骨的杀意。
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不承认常晋口中所述的事实,接下来对方估计就会找机会杀掉他以绝后患了。
“的确是被饿狼所杀”话出口,赵猎户立刻感觉笼罩在自己身上的杀意消失。
他竟然真的想杀我……不知为什么,赵猎户感觉后背凉飕飕的。只是到现在他仍然不明白,仅凭书生一人,到底是怎么把牛二等人杀死的,而且自己没有受半点伤。那牛二从小习武,可以算得上青山镇有名的勇士。自己即使想要杀死牛二,也不可能全身而退。思索片刻,他将自己代入常晋的角色。换做他,只能先下手为强,趁众人不备解决掉牛二,剩余两人就不足为虑了。
这么说,眼前四头狼尸就是书生所杀……总之此人杀伐果断,果敢坚决,和当朝知晓兵事的大儒王九渊很像。
王九渊少年时曾经挂剑游学,夜晚投宿时误入一家黑店。无意中得知店家要谋害自己,于是他拔剑而起,斩尽店主一家老小,随即又放火烧了黑店,弄出桩无头的灭门公案。
我收刘老爷十两银子,先前给牛二制造机会,也算两清了。
此子以后肯定不简单,自己还是不要多事,就当什么也不知道吧。
“你们认为呢?”见赵猎户开口承认,常晋略微松了口气。如果对方口中提出异议,自己少不得又是一场杀戮。
毕竟事情已经做下,容不得自己手软。
“是,是被饿狼咬死的。”剩余的人有几个心中存疑,不过这种情况下,也只能点头承认。
“既然如此,那我们等下把这四头狼尸抬到青山镇卖掉。所得的银两大伙一起分了吧……”萝卜加大棒这个道理常晋也懂,威胁过后,当然要给这群人一些甜头。
不过他的话尚未说完,突然脸色大变,一股强烈到了极点的危机瞬间涌上心头!他这些日子一直没有停止修炼《十二重楼观想经》,神魂如今已经是人仙二转,就连五感六识也比常人敏锐几倍。
因此身后密林中刚有杀意发出,他心中就警兆大作,提前感知到危险存在。在常晋皱眉后的下一个瞬间,赵猎户也惊呼道:“大家小心,咱们被猛兽盯上……”
吼!
刺耳的嚎叫从密林中发出,直震得树上叶子哗啦啦作响,只见一条近两丈长的猛虎窜跳出来。那粗大的四肢宛如柱子,手腕粗细的尾巴好似钢鞭。脑袋上长着一片白毛,正是他们这次的目标,青山镇三害之一,吊颈白头虎。
它从密林中跳出后并没有立刻展开攻击,而是瞪大眼睛紧盯着对面的人群。
“老……虎……”一个率先反应过来的猎户用颤抖声音叫道。
这也太大了点!第一次见到猛虎的模样,常晋也吃惊不已。从个头上看,最少有七八百斤。而且浑身上下带着浓烈的血腥气息,看那样子,十有**已经达到了凶兽顶峰,只差一步就成为妖兽。
“快拿起武器,朝我靠……”这个时候,赵猎户抽出钢叉,大声叫嚷。
他的话刚喊一半,那吊颈白头虎已经动了。它四肢突然变矮,接着脊柱一弹一抖,皮毛发出刷拉刷拉的响动。几乎没等他们反应过来,那东西只一个扑窜跃出两三丈远,躯体一闪再闪,速度快的无与伦比,眨眼就来到一名猎户跟前。
此人完全吓傻在当地,连手中的兵器也忘了举起,就这么呆呆站在原地不动。
第十四章魑魅魍魉心生惧
见识不妙,常晋急忙挥剑冲过去,可惜他站的位置太远,到底晚了几分。赵猎户也有所发反应,钢叉直接飞扔过来。
那猛虎两只硕大的利爪直接印在猎户胸口,随即左右分开。
咔嚓声响,一百多斤重的大汉就好像破布一样被撕成两半,滚砸在草丛当中。
同一时间,吊颈白头虎也感觉到钢叉的危险。不过它并没有掉头转身,而是让铁棍似的虎尾竖起,猛然拍打,发出凛冽的嘶啸,正好击中那柄钢叉。
待常晋赶到,长剑泛着幽光,照猛虎勃颈处刺去。
吼!!这东西猛然张嘴嚎叫,近在咫尺,竟然真的他的耳膜嗡嗡作响,动作下意识慢了半分。
伴随着声音,白斑猛虎口中喷出一道黑气,那黑气落地生风,面前的碎石尘土、枯枝败叶齐齐卷起,直朝面前人类袭来。
处在危急关头,常晋并没有闪身躲避。他本能感觉到,这畜生速度比自己还要快上两分,如果抽身后退,很可能失掉气势,反被对方所伤。电光火化间脑袋空空,下意识宝剑一震,立时就有三道一尺来长的的剑光喷射而出,朝着猛虎的脑袋落下,完全不顾吹向自身的飞沙走石。
嗤!嗤!嗤!
那畜生也没有料到这种情况,等它感觉到危险时已经来不及跳开,只能躯体就势朝草丛中一滚。
可惜仍然慢几分,剑光入体,立刻刻画出三个大洞。
吼!
白斑猛虎发出第三声嚎叫,这次却相当凄惨。
对方躲开,常晋也忘了攻击,有些愕然的看着手中宝剑。情急之下他完全凭借本能而为,竟然让自身修炼的精气破体而出,形成剑芒。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剑术,而是道家神通!!
那畜生双目也流露出恐惧之色,紧紧盯着常晋。本以为它会继续展开攻击,哪知道却掉头狂奔而去。
这样一头猛虎,单是虎皮价值也在千两银子以上,常晋哪里会错过。当即提剑跟上,沿着血迹直追。
龙从云,虎从风。凶兽的速度快的不可思议。几个呼吸已经扑窜出四五十丈外。等常晋赶出山谷,它已经完全失去踪迹,连地上的血迹也找不到了。
怕再追下去发生意外,常晋只能扭身返回。
“怎么样?”见他回来,赵猎户赶忙站起身出声问道,语言带着几分恭敬。刚才的事情在电光火化间发生,由于陡然刮起大风,其他人纷纷闭上眼睛,没有看到事情的经过。赵猎户则不同,他曾上战场厮杀过,知道生死攸关之时绝对不能闭眼,所以目睹了常晋宝剑刺虎的过程。尤其是最后关头那几道剑光……秀才公是修道者,难怪可以轻松杀掉牛二等人!
他猜出几分,却不敢开口询问。只是将疑问压在心底,当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
“让那畜生逃掉了”常晋很有些遗憾的回答。
三人被饿狼咬死,一人被吊颈白头虎所杀。至此,捕猎队已经有四人丧命。见此情景,赵猎户自然没有继续寻找虎踪的打算,只是让派两人下山报信,然后又吩咐剩余人带上狼躯和尸体回转。
***
青山镇,刘宅书房内。
此刻刘芝生正捧着一册账本,盘算最近几个月的收入。突然听到外边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随即听到急促敲门声传来。
他不由皱了皱眉头:“谁?”
刘宅有规矩,自己在书房算账时,任何人不得打扰。
“老爷,是我,大事不好!”王麻子急冲冲推门入内,开口急叫道,“刚刚镇上传出消息,打虎队回来了。那穷酸书生没死!”
“没死,到底怎么回事?牛二他们呢,怎么办事的。”刘芝生猛然从书桌前站起,脸色大变。
“牛二和董超都死了,还有马小四,听说他们和常晋一起进山探路,通通被饿狼咬死。”王麻子又回答道。
“怎么这样?一起探路,常晋没事,牛二他们全死了?”刘芝生声色俱厉的喊叫道:“赵猎户呢,把他给我找来!”
“赵猎户他们还在山中,只派两个人回来传信”
“那你现在给我滚到镇口等着,等赵猎户回来,马上让他来见我!”
“是”见主子脸色难看,王麻子应答一声,急忙抽身离开。
等手下脚步声消失,刘芝生重新坐在书桌前想把剩余的账目清理好。可是刚提起毛笔,他又想起刚才的事情。
越想心中越急躁,最后抓起砚台扔在地上。
穷酸书生没事,牛二他们反被饿狼咬死。这件事情肯定不对,他敏锐察觉里边有问题,只是想不明白中间到底出了什么茬子。
等打虎队回到镇上,一伙人抬着四头饿狼得意洋洋游街,引来围观的百姓无数。最后众人又将狼皮卖给镇上一家皮货店。由于狼皮损害过大,四张狼皮只买了几两银子。
赵猎户原本想给常晋分一半,却被他拒绝掉。
常晋只拿一两银子,剩余的钱财让赵猎户等人均分掉。
游街结束,王麻子立刻拉住赵猎户,言说刘老爷要见他。
这一幕自然被常晋看在眼中,不过他相信对方不会乱说什么。此人既然没有当场拆穿自己,就说明和刘胥吏关系不大。
王麻子直接将赵猎户领到书房,那边刘芝生已经阴沉着脸等候。见两人到来,他当即厉声问道:“在山中到底发生什么事情,是不是常晋杀了牛二他们?”
赵猎户躬身回答道:“刘爷,小的也不知。牛二领着秀才公几人离队寻找虎迹……得到秀才呼救,我立刻带人赶过去,牛二他们已经被饿狼啃得七零八碎,不成人样了。”
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这位经常行走山林的老猎人心中仍然有些后怕,实在想不到书生那么大的杀性。
“好,你辛苦了,跟着王管家下去吧,顺便让账房支一两银子。”
“多谢刘老爷。”赵猎户躬身离开。
过了片刻,王麻子重新返回书房。
“姓赵的没有说实话,牛二等人的死肯定和常晋有关,这穷书生哪来那么大本事,你当时在常家庄为什么不调查清楚?”刘芝生现在困惑连连。正因为想不明白,心中才会恐惧。
“老爷,小的刚才有件事情忘记告诉你。听打虎队的人说他们进山遇到那头吊颈白斑虎了,后来是常晋把老虎赶跑的。”
“什么!?”刘芝生一下软瘫在座椅上,良久才抬头道,“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对方敢杀牛二董超,应该也知道这件事情是自己指使,肯定稍后会找上门来。与其担惊受怕,不如早些了解此事,自己也能睡个安稳觉。此人一日活着,他就一日不敢安睡。
“老爷,咱们报告县衙吧,让他们下来拿人。”王麻子开口建议道。
“不行”刘芝生直接否决掉。赵猎户刚才说的很清楚,牛二等人尸体被饿狼咬的不成模样,完全看不出其他痕迹。
没凭没据自己让县里派人来抓常晋,对方是读书人。虽然这个书生身份不值钱,但毕竟是明阳书院的学生。一旦事情闹大,惊动明阳书院,他们肯定也会派人询问。到时候自己做的很多事情怕就瞒不住了,所以只能在下边悄无声息解决掉才好。
牛二是他手下最大的依仗,此人已死,剩余的几个地痞无赖完全上不了台面。而且事情不确认的情况下,让那些地痞去完全是送死。
“这样,你去河神庙找郭神婆,让她出马。”刘芝生沉吟片刻,最后开口道。
“老爷,你是想?”王麻子明白过来。
这郭神婆手段诡秘莫测,连刘芝生也忌上三分。记得以前镇上有个老军户得罪郭神婆,第二天就无声无息死掉。
县衙派人下来查验尸体,最后也没有查出个所以然然。
如果能够请动她,相信这次杀掉常晋易如反掌,不会再出现差错。
分了银钱,打虎队解散,常晋知道妹妹肯定在家担心着,所以也没有在青山镇停留,直接奔家而去。
离村口还有半里多地,就看到一个身影站在高坡上张望,正是妹妹。
小小此时也看到哥哥,兴奋地大嚷,接着跳下高坡,冲自己奔来。
到跟前,小丫头将他前后左右看了个遍,这才开口问道:“哥哥,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情,这不平安归来了。”见小丫头如此关切,常晋心中生出不少暖意。他知道,这方世界还有一个人关心着自己。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我这些日子天天祈求河神保佑你平平安安,果然有效果。”小丫头双手作揖,念叨个不停。
常晋虽然对所谓的河神不感冒,但也不愿扫妹妹的兴。只是举举手中的东西道:“我们进山杀了几头狼,狼皮卖掉分钱,我分的一两银子,就在镇上买了些猪肉和白面,咱们回家做饭吃吧,走这么远的路,我早饿了。”
“嗯,我这就回家给你做饭。”
小丫头赶忙将猪肉接过来,她又想拎起面袋,却被常晋制止。这半袋子面有二三十斤重,妹妹正长身体的时候,可别累到。
第十五章顿悟得剑心
小小一刻也闲不住,到家立刻钻进厨房做饭。
等两人用过饭菜,小小想起正事:“对了哥哥,你前天刚走,书院就派人捎来口信,说是书院近日要进行季考,让你不要忘了。”
听妹妹一说,常晋才想起再过两日就是明阳书院的大考之日。
这方世界的书院到底和地球古代不同,虽然对学生管理松懈,但每隔数月都要考试一次,以测试每人是否用心读书。
对于大考,常晋自然不害怕。他这些日子手不释卷,想要通过大考绝对是易如反掌。
只是他心中有些郁闷,刚在家中休息一夜,明天又要离开。
晚上等妹妹睡熟,常晋提剑步入庭院。
白日在山中击杀吊颈白头虎,自己情急之下一剑刺出,居然释放出剑气!这已经不是武术的范畴,而是传说中的道法。
回想起当初翻阅手抄本《太极十三剑》的情形,一段注释从记忆深处冒出来。
“由术入法,再由法入道,练到极致,可一剑破万法!!”
自己平日除神魂修炼,并没有修炼其他法术。这剑势可以算是自然领悟。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有些自喜,看来自己的天赋还不算低呀。
常晋按下喜意,重新在院中修炼起来。一剑在手,整个人气势马上发生改变。
长剑在夜色中泼洒,脚下动,全身动。整个人迈着步伐蹿腾跳跃,宛如行云流水,将周围数丈方圆的空间完全笼罩在里边,泼墨不进。
练到最后,常晋低吼一声,手中长剑直刺而出,一股森森阴寒之气迸发,刺得前方空气形成碗口大的漩涡延伸到远处。
只是,那剑尖仍然没有赤色剑芒吐出。
怎么会这样?常晋看着宝剑,心中很是困惑。他不甘心的又尝试一次,结果仍没有改变。
方法没有用对……他停止动作,站在院中仔细思索击杀猛虎时的情境。
面对凶兽攻击,他根本来不及多想,脑海中一片空灵。在那样的状态下,一剑挥出,赤光闪烁,将猛虎斩伤。
如果自己当时稍生退意,估计就没有那种气势。
是了……常晋渐渐明悟,那一剑应该是在生死搏杀时使出来的。当时自己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一心只想斩杀那只凶兽。所以才会精气神合一,心意纯粹空明,自然生出气势。
势之所向,义无反顾!
过了半个时辰,常晋重新拾起宝剑。这次他并没有急着挥剑,而是挺身站在庭中,口鼻间不断呼吸吐纳,将体内一丝丝灵气引导出来。很快,四肢百骸就传来酥麻感。
等气势积攒到顶峰,他脚下一跺,借势生力。然后脊椎猛抖,骨骼大筋刷拉拉作响,一剑刺出,嗤嗤声响,剑尖直接破开粘稠的空气。
即便在黑暗中也能清楚看到,那剑尖外一道赤芒喷出,足有二尺多长,将空气刺出一片片波纹荡漾,似水波涟漪。
吸气收剑,再看几米外的地面,却见露出一个碗口大小的浅坑。
果然如此,常晋脸上不悲不喜。
剑术一道,在于锐意进取,容不得那些弯弯曲曲的心思。举手不留情,当场不让步。有这种势气,即使遇到再强大的敌人,也敢拔剑进攻。
常晋不知道这么理解剑术对不对,却明白从今晚起,自己剑术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只是他心中又有新的疑问产生,按道理来讲《十二重楼观想经》和自己所练的太极十三剑都属于道家功法,泥洹宫中那杆神笔却明显带有儒家浩然之气。道儒原本应该有所冲突才对,可为什么自己并没有感到两种之间互相排斥。
常晋又在庭院中练了几遍,感觉时间不早,这才回房睡觉。他练剑之时,黄鼠狼一直在旁边看着。等常晋离开,这小家伙才凑到地面那个深坑前,两只小眼睛盯着看了许久,最后露出敬畏的目光。
一夜无梦,早晨常晋吃过饭菜,又提起宝剑,背着书匣离开。
就在常晋前去通衢县城的路上,那边刘胥吏也刚刚用过早餐,见王麻子到来,他立刻将对方带到书房,有些着急的询问道:“你给郭神婆说好了吗?”
人越老胆子越小,如果放在一二十年前,刘芝生自然不害怕常晋闹腾。可是现在自己家大业大,顾忌太多,反倒放不开手脚。昨天打虎队解散后,他又派下人找那些猎户挨个打探,得出的消息让刘芝生震惊不已。他们遇到了那头白虎,居然真是常晋出手赶走的。
一个穷书生怎么会有那么大本领?不过这个问题如今已经不那么重要。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保住自己性命。
“郭神婆答应了,不过说事成之后,要五十两银子做河神香火。”王麻子又开口道。
“这个老巫婆,竟然敢落井下石。”闻听此言,刘芝生破口大骂。他这些年虽然****的良田不少,但是一年下来,收入也不过百来两银子。这两天为安抚牛二等人的家属,他就要花费几十两银子。现在这郭神婆张口要一半,等于自己一年没有收成,怎么能叫他不肉疼。
不过骂归骂,刘芝生还分得清事情轻重缓急,最后咬牙道:“你给她说,我答应了。只要能让那穷酸书生死掉!”
“知道了,老爷”王麻子闻言扭身离开。
进入县城,常晋没有在街道上浪费时间,直朝书院奔去。
“允升,允升,这里!”尚未踏入书院大门,就听到远处有人喊自己的表字。常晋忙扭头看去,发现有个年轻儒生在学院外一株大树下招手。
“原来是清远兄呀,你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进去?”常晋走过去拱了拱手。此人名叫王启年,字清远。常晋在阳明书院求学,只和寥寥数人熟悉。其中一人就是王启年。他家住在城外王家村,父亲是那一带有名的员外。
王老爷子一心想让儿子读书考取功名,可惜王启年实在不是读书的料。每次学院季考,王启年都是最差一等。
按说两人身份有别,王启年和他不应该相熟才对。从记忆中得知,这主要是因为学院的几个书生曾经作诗讽刺王启年,常晋看不下去,出言相助,这才让王启年引为知己。
王启年并没有回答常晋的问话,反而盯着他看了好久,像是发现什么稀罕东西。
“清远兄,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吗?”常晋被他看得有些发毛了,心中暗暗揣测,这位仁兄不会有断袖之好吧,如果是这样,自己可要离远些。
“前些日子碰到蒲玉裁,他曾说允升变化很大,现在我看你,果然像是换个人一样。快告诉愚兄,最近遇到什么好事不成”王启年啧啧称奇道。
“清远兄说笑了”常晋这些日子白天读书练剑,晚上修炼《观想经》,如此几个月,一身气度自然不同往日。现在仅仅是随便这么一站,就有番儒雅果敢的气度。
“你小子不说就不说,赶紧进去吧。我已经应过名,现在还进去干什么,刚刚季先生见到我就开始唠叨,想想这个头疼。”王启年对读书毫无兴致,自然不愿再进书院受罪,“愚兄在这里等你,你快去应个名,这么些日子没见,等下叫上剑臣兄,咱们同去酒店喝上几杯。”
“也好”换做以前,常晋自尊心作怪,可能会推三阻四。现在他身上有些银钱,自然不怕聚会。
等常晋应完名再出来,王启年身边已经围了几个同窗,其中就有蒲玉裁。相互打过招呼后,几个人相约来到一家酒楼,要了个包间,点了些酒菜喝起来。
说实话,常晋穿越到这方时间,还是第一次参加同窗之间的聚会。
书生聚会,自然要和常人不同。
不知谁先提起,众人一致同意喝酒行酒令。
待酒满上,为首一个姓赵的童生张口就来:“田子不透风,十字在当中。十字推上去,古字赢一锺。”
随即蒲玉裁道:“回字不透风,口字在当中。口字推上去,吕字赢一锺。”
再有人回答:“囹字不透风,令字在当中。令字推上去,含字赢一锺。”
这种小儿科的酒令自然难不倒常晋,轮到他时也是随口而出:“困字不透风,木字在当中。木字推上去,杏字赢一锺。”
最后轮到王启年,这货皱着眉头凝神苦思,却是一无头绪。
大家立刻起哄起来,纷纷叫嚷道:“说不出酒令,那就受罚喝酒。”
“快喝酒,喝酒!”
被大家一激,王启年红着脸一拍桌子:“谁说我想不出,有了,你们听好‘日字不透风,一字在当中……’”
刚说半句,又戛然而止。
“下面两句呢?”有人见他停下,催促道。
王启年仰头将杯中酒喝个净光,接着说道:“一字推上去,一口一大锺。”
“好”
“妙!”
众人闻言,纷纷大笑起来。
这个王启年,真是个妙人,常晋也听得差点笑出眼泪。
这顿饭吃了将近一个时辰,最后几人才醉醺醺离开。
常晋辞别众人,在城东一座寺庙内找了间客房住下。阳明书院内虽然也安排有房舍,不过都是两人睡一间房。常晋晚上起来还要练剑,多有不便,所以干脆推辞掉。
如今道法显圣,再加上大燕王朝的皇帝喜道厌释,所以寺庙显得香火稀少,只余下一个老庙祝在这里守候。常晋投宿时特意运起神识观察神台上的释祖雕像,发现白气居多,连白水河河神都不如,显然是无人烧香拜释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