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踏上征途
“没有,上午就找不到了,我当时还没有在意,中午吃饭时我将院子都喊遍,也没有找到它。现在邢姐姐出门去找,肯定是跑出去被坏人捉走……”小小越说越担心,差点哭出声来。往常不管小白在什么地方,只要她喊上一声,小家伙就会出现在眼前。
这下有麻烦了……如果是常人捕捉虎崽,常晋倒不担心。凭借这东西的敏捷机灵劲儿,根本不可能捉到手。
常晋害怕的是那些修道者,自己能够看出小白的异常,相信其他修道者也能够发现。
他放出神识,快速将整个庭院过滤一遍,果然没有发现小白虎的痕迹。万幸的是,周围也没有其他异常气息,这让常晋安下几分心。
“找到了,找到小白了”这个时候,邢苏儿兴冲冲的跑进来。
“在哪里?”小小急声问道。
没等邢苏儿答话,便看到一个雪白的身影跳入院内,口中还噙着半只肥硕的野兔。
看着被啃噬掉半边的野兔,常晋哪里还不明白,这东西偷偷溜出城打猎去了。
常晋原本以为这小家伙噙回来的半只野兔是送给自己的,哪知道它径直奔到狗窝旁,将野兔送到柴狗身边,然后口中呜呜低吼着。
意思很明显,就是让母狗享用。
这小家伙,倒不算没良心。见到这情景,常晋虽然没有吃到炖兔肉,心中也很是欣慰。
热闹的县试很快散去,接下来常晋和王启年开始忙乎准备府试。
府试在两个月后举行,也没有多少时日。
两人已经商量好,去府城越早越好。一来可以熟悉熟悉环境,二来还可以早些准备好住宿,否则到时候各地学子纷至,想找家称心如意的客栈都难。
自己此番离去,家中只有妹妹和邢苏儿守家,两个女孩,怕出什么事情,常晋特意嘱托屠义方帮忙照看。
屠义方自然一口答应下来,特意派遣了两个鬼将日夜守候在常宅。
至于白虎,常晋打算等府试归来把它送到小倩处。小家伙如今牙口初长成,这几天不断溜到城外捕食,每次都会带些猎物归家。小小等人屡次教训,它都没有改正。
记得前世看明清话本小说,但凡描写古代学子,大都离不开“琴剑书箱”。在这方世界中同样如此,常晋背上略显沉重的书箱,和王启年踏出家门时,恍然觉得自己的身份好像变成了一个纯粹的书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就是儒者,负笈远行,用脚步丈量天地,不只有多少学子都是这样一步步走来的,这其中不知留下多少诗词,使得后人能够从中品味那种关山相隔、千里游学的悲壮与辉煌。
在琴剑书箱中,或许书箱最能体现古代学子的身份乃至梦想,它内部装载的不是一本本线装书籍,还有“黄金屋”、“颜如玉”等半生荣辱。
出了城,王启年雇的一辆马车早在城门口等候,三人坐上车子,迎着朝阳朝万山府城方向赶去。
通衢县距离府城直线距离二百多里,即使沿官道七扭八拐走也不过四五百里之遥,如果在后世地球开车,最多也就几个时辰即可赶到。而今他运起咫尺天涯的术法,也有如此效果。不过身旁有王启年相随,常晋并不愿在他面前过多展示神通。
更何况一路慢行,观便山川颜色,也别有一番风趣。
离县试结束不过数天,可短短几日时间,田野中已经变了颜色,透过车窗举目望去,到处一片翠绿,中间还夹杂着几点嫣红。
常晋坐在车内怡然自得,王启年却不是如此,片刻就昏昏沉沉睡去,一路上错过不少美景。
马车行进的速度很慢,到中午时刚过上台镇,他们用过饭菜后,略作休息,又钻进马车上路。
天快黑时,终于赶到一家酒店投宿。
这酒店常晋年前诛杀白虎时来过,虽然间隔数月,但店里的伙计对常晋还有印象,热情将他们迎进店里后,又主动讲起黄泥岗白虎消失的事情。
“好叫公子知道,如今黄泥岗很太平,那白虎已经被土地爷诛杀掉?最近两个月没有听说有人再被吃掉,连官府的榜文也撕掉了。”
“土地爷,你怎么知道?”常晋很有些困惑的问道。
“这个小的也是听附近猎户所说,黄泥岗上有座山神庙,是山神老爷给他们托梦的。”那店小二利索将桌子擦拭干净,请他们坐下。
难怪……常晋点了点头,表示知道。接着他又点几样饭菜,店小二应声离开。
“允升,你怎么会认识这里的伙计?”等对方走远后,王启年好奇的问道。
“哦,年前我闲着没事,曾经在附近游学过一次,”常晋自然不会说自己诛杀白虎的事情,只开口应付到。
由于酒店内客人稀少,很快他们点的饭菜端上来。常晋热情邀请马夫和小松上桌同吃,哪知道那马夫说什么都不答应。出门在外,小松也是谨守规矩。
无奈之下,常晋只好由他们去。
两人正吃着饭,却听到店小二大声叫道:“哪里来的道士,这个点上化缘。别进店,在门口等着,我给你弄些剩菜。”
“贫道不吃剩菜,喜食酒肉,你给我弄壶好酒,一只肥鸡,我立刻就走。”外边传来一个嬉笑声。
闻声,常晋心中一动,忙抬头看去。
“肥鸡美酒,你想的倒美。想吃可以,给钱,不然就给我滚”那店小二只当对方戏弄自己,拦住门口叫嚷道。
“呵呵,我没钱也吃得。”一个邋遢的身影在门口一闪,已经摆脱店小二的拉扯,快步进入店内。
此人正是数月前曾经在通衢县城遇到的邋遢道士,当时他一眼看出王启年身上带有邪气。
这道士进了酒店,径直走到常晋和王启年身旁,稽首道:“两位公子好,咱们又见面了!”说话时,他紧盯着两人头顶看,眼眸中精光一闪而没,然后又浑浊起来。
“你是……”王启年显然也认出此人,忙还礼道,“道长有礼了”换做以前,王启年绝对不会对一个道士如此客气。
只是经历过画皮一事,他对道学看法改变了几分。
“没曾想会在此地遇见两位公子,可否请老道喝一杯?”
“臭道士,赶紧给我出去,别耽误客人吃饭”这个时候,店小二才感觉手脚有了力气,急忙冲进来拉扯到。
常晋态度则和王启年相反,他原本对道院感觉不错,只是经过和城隍一番交谈后,对道院又有了重新认识。
对于神灵而言,此“道”无异于“盗”。
不过即使如此,面对这邋遢道人,实在让人难以生出恶感。
“伙计,这位道长我们认识,你再去添副碗筷吧”常晋开口吩咐道。
“好的,”店小二见状只得应声离开,而后取来碗筷摆放在桌子上。
“在下免贵姓王,这是我兄弟常允升。上次多有得罪,还未请教道长法号?”王启年又开口问道。
“贫道法号玄洞,”邋遢道人吃了几口饭菜,喝了两杯酒,看店小二站在身旁盯着自己,就使唤到:“小二,去给我盛碗饭来,两天都没有吃顿饱饭,早饿了。”
“道长,我家的粟米刚下锅,要等上一会儿才能煮熟呢,你先将就吃着吧。”店小二对着道士不怎么感冒,撇了撇嘴转身离开。走远了,嘴里还小声嘟囔着,“那里来的野道士,饿死鬼托生。”
道士显然听到这些话语,却不以为意。
三人喝酒闲聊,眼看喝的差不多了,玄洞睁着醉意朦胧的双眼说道:“两位公子都是有大学问之人,贫道偶的一副古画,想请两位公子指点一番。”
说完他从随身携带的布搭中掏出一副画卷搁置在饭桌上,徐徐展开。
常晋凝神望去,却发现这画卷和一般的书画大不相同,上边画着几个翩翩起舞的仕女,看上去窈窕婀娜,俱是绝色。站在正中那女子,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更是美不可言,恍若神女。
“两位公子觉得贫道这幅画怎么样?”
第七十七章欣赏古画
“不错,不错,如此逼真的仕女图我以前从未见过,和真人没什么两样……”王启年手指拂过画卷,口中赞叹不已。
“常公子觉得呢?”玄洞点点头,扭头问向常晋。
“确实很好,”常晋点头附和。连他也觉得这画中有说不出的韵味,那几名仕女目光流转,勾人心魂,仿佛真个要从画卷中活过来一般。
不知不觉,两人目光都被这幅仕女图吸引。恍然恍惚间,神摇意夺,浮思连绵,想入非非。忽然间他们的身子轻飘飘如驾云雾,已飞入了图画中。
常晋环顾四周,禁不住微微一怔,只见自己身处在考场之中,正手提毛笔刷刷书写,此刻才如泉涌,如有神助,写的十分顺手……
等揭榜之时,自是金榜题名,列为榜首。而后又是进士及第,得到当朝皇帝召见。
皇帝一番询问,常晋应答得当,最后被皇帝钦点为头名状元,更是将公主许配与他为妻。
状元郎成了驸马郎,一时京城传为美谈。
婚后,常晋领着新婚妻子回乡祭祖,而后被皇帝派往地方上为官。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常晋上任后勤政爱民,经常带领一帮下属去治下巡视,为百姓排忧解难,连断几桩冤案,被人交口传颂,人称“常青天”。数年之后,常晋政绩卓然,治下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被吏部评为头等。
皇帝得知后想将常晋召回京城升迁,当地百姓知晓,纷纷涌上街头,将常晋的车马拦住,强行挽留他继续留任。
常晋为治下百姓的爱戴感动,只能上书皇帝说明情况。待皇帝知晓此事,大加赞赏,赏赐下许多金银财宝。
其后十余年,常晋一直没有调任。他与公主婚后相敬如宾、琴瑟甚笃,有了两男一女三个孩子。
可惜好景不长,北国率兵入侵。皇帝命将军奉命迎敌,不料数次均战败。
随后北国雄兵更是逼近京城……满朝震动,皇帝急忙召集文武百官商议对策。那些大臣们商议半日,却束手无策。最后有人想起政绩卓越的常晋,向皇帝进言可命他为帅。
常晋接到皇帝的命令,立即率领数万大军出征。可惜他对兵法一道知之甚少,与敌交战,同样被打的一塌糊涂,手下数万兵马损失殆尽,连自己也险些当了俘虏。
皇帝很是失望,派人将他押回京城受审,撤掉一切职务,贬为平民,遣送回老家。
再回家乡,常晋却不再风光,反而遭遇乡人唾骂。想想自己一世英名尽毁,常晋心中羞愤难当,几欲自尽。
正在这时,耳畔传来一个声音:“常公子,梦已毕,该醒了!”
这声音虽小,却宛如黄钟大吕,直震在常晋的心头。他猛然一惊,清醒过来。
扭身看向四周,发现自己仍然处在小酒店内,面前画卷依旧。一股淡淡的粟米饭香钻入鼻孔,却是后院店家熬煮的黄粱米饭,刚刚做熟。
再看身旁的王启年,依然浑浑噩噩,双目痴痴盯着画卷,嘴角还留着一丝口水。
幻境……做梦?
常晋此刻心中絮乱纷纷,右手不由摁在宝剑上,冷眼道:“道长真是好手段!”如果刚才对方打算对自己不利,恐怕他死都不知道怎么死。
只是更让常晋差异的是,自己泥洹宫内的神笔不知为何,竟毫无反应。
“呵呵,”虽然对方面对杀机,玄洞道人却神色如常,“此幻化非贫道手段,而是常公子心中所想罢了。人生百年,不知常公子阅后有何感触……”
闻言,常晋脸上杀机渐渐消退,最后空剩下一句感慨:“黄梁犹未熟,一梦到华胥”
他现在已经完全知晓,眼前这位邋遢道人境界肯定要比自己高出许多,否则自己不会毫无察觉进入他这画卷的幻境中。
“黄梁犹未熟,一梦到华胥?”玄洞初闻时面露疑惑,随机恍然,“‘帝昼寝,梦游华胥之国’,公子这句诗深得我道门奥义。”
对邋遢道人这话,常晋不置可否,只是反问道:“道长,仕女图允升已经看过,不知道长到底为何而来?”
“贫道为缘而来”洞玄轻声道。
“为缘?”
“常公子刚才已经在画卷中看到,世俗种种,功名利禄,皆如过眼云烟。常公子既然有悟道之心,可愿皈依我道门,随赤松子游,不再受世俗墙篱束缚,求得一个潇洒自由。”
原来仍然想让自己当道士,记得初次见面时,玄洞就曾说过来死的言语,只是被王启年呵斥走。这就是传说中的度化……明白对方的来意,常晋有些纳闷的问道:“敢问道长,何为潇洒自由?”
“常公子如果想知晓,可随后跟老道一同前往。”说完那邋遢道人将碗中浊酒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又在王启年的肩膀上一拍:“痴子,还不快快醒来,”
语未毕,王启年面上就有了反应,惊魂未定,面如槁木,形状十分狼狈。
这幅神态,却又和常晋之前大不相同。他大骇,忙问缘故。
“我,我这是在哪里……小蝶呢?”王启年瞪眼望向四周,口中大叫道,惹得店中其他几位酒客纷纷扭头往来。
“王公子,你口中的小蝶可是此女?”玄洞面带笑意,伸手指向画卷中的一位仕女。
王启年顺着对方的手势细瞧,脸上再次惊惧不已:自己原本看那画中女子本是垂髫少女,此刻却已经变成妙龄少妇,发髻高束,与自己刚才恍惚间所见一模一样。
他不由得讶然惶惑,忙起身拱手,请玄洞指点迷津。
邋遢道人心中泛出几丝苦笑,原本准备度化常晋,结果正主没有反应,反倒是此人生了道心。可惜看他头顶白气缭绕,勉强只有一丝赤色,注定碌碌无为一生,这样的人虽有向道之心,却不是自己想要的。
所谓“道门洞开,有缘即来”其实这只是糊弄那些善男信女的一句空话。自古修道者多如牛毛,得道者凤毛麟角。对于道门而言,招收门人更讲究根基气运,所以则徒非常严格。试想收一个平庸之人为徒弟,这样的人不但不能够为道门供奉自身气运,反而要消耗道门之气。
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被收入门下。
反观常晋,初见他时,只是一个文弱书生,连秀才都不是,却有赤色气运,玄洞当时很有些惊讶,可惜有人在旁边搅和,他才压下心思。没曾想数月不见,此人头顶气运竟然白气全消,化为赤青。
趁对方心神坠入画卷中时,玄洞曾动用道家秘法偷偷探查此人根基来源,哪知道神识刚刚放出,立马遭到拦截。他感觉对方的命格混沌不清,根本无法追本溯源。即使以他的境界,也只能探查一二,其余无法感知。
这种情况不但没有让玄洞气馁,反而心中赞叹不已。
如此人物自己果然没有看错,很显然具有着大气运。
师门秘典中有记载,但凡人世间具有大气运的人物自会受到人道庇护,以防止其过早夭折。
如果有人动用秘法探查,则会受到天机干扰,乱其神识。
越是如此,玄洞愈发感觉此人气运深厚,收为徒弟的心思更甚。
如果能够将常晋收入门内,不但可以增加道门气运,就连玄洞本人也能得到莫大好处,甚至可以借助对方的气运帮自己渡过难关。
想到最近几个月治下的种种异变,显然是大乱将至。自己在世俗间找几个有大气运之人……
“还请道长指点迷津”见眼前这邋遢道人沉默不语,王启年再次急切的叫道。
“王公子着像了,所谓幻由心生,贫道何能解!”
王启年闻言,并无所悟,眼见对方故弄玄虚,不由生气,满心抑郁。
常晋却听得明白,显然对方是在推脱,只能暗自摇了摇头,不知该如何劝阻。
用完饭菜,王启年打算拉着邋遢道人去客房秉烛夜谈,结果被对方拒绝掉。这让他懊恼不已,又无可奈何。
倒是常晋虽和玄洞有约,却早早的睡去。
第七十八章起舞弄清影
约莫夜半时分,忽然听有人在自己耳边低声呼喊:“常公子,常公子,快快醒来”
那声音极近,仿佛贴在自己耳边。常晋醒来,发现屋内空无一人。他推开门去,看到道士站在中庭,头望黑蒙蒙的天际,不知在想些什么。
听到背后脚步声,玄洞扭过头来,道:“先前在酒馆内喝的不尽兴,常公子可愿意随我择一清幽之地,再饮几杯?”
“有何不可”常晋对这个邋遢道人也很是好奇,自然点头答应下来。
只见洞玄将手伸入随身携带的布搭当中,很快抓出一只打坐用的蒲团。那蒲团落地后立刻变大,片刻已经碾盘大小,很是让人觉得稀奇。
看到常晋眼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玄洞呵呵一笑:“常公子站上来即可,我带你去半空游玩一番。”
等他站在蒲团上,玄洞伸手一指,蒲团立刻飞起来,转眼来到半空。
能够驾驭法宝飞行,最少是真仙境界。没来由的,常晋想起了当初遇到的胡大海,那头狐狸也可以驾驭法宝飞行,不知他们境界孰高孰低。
虽然高空罡风猎猎,常晋面上却并没有半点惧色,这也让玄洞道人又高看了几眼。
殊不知他早已经到了鬼仙之境,阴神出窍如同家常便饭。这种境地,自然心中不惧。
不过更让常晋奇怪的是,泥洹宫中那只神笔不知能够遮掩灵气还是怎么地,连这道士也感应不出自己体内异常。
只是先前自己被那副画卷带入幻境,为何神笔毫无反应。
常晋心中很是不解,面上不露分毫。
那蒲团行之山顶上方时,玄洞又伸手一指,便降落在一块大石头上。
此时天上无月,夜色寂寥。
玄洞道人微微一笑道:“常公子稍等,待我再做些布置,”
说完,他从布搭中拿出一把剪刀,以刀剪黄纸,片刻就将那黄纸裁成圆形。只见玄洞手捏法诀,将黄纸抛入空中。
但见那黄纸迎风展开,悬停在半空之中,宛如一轮明镜。
少顷,纸镜中散发出丝丝幽光清辉,将周围十几丈方圆照的通亮。
抬头看去,仿佛真的圆月高挂。清辉明亮,把老树中栖息的几只夜鸟惊醒,远远地发出几声清脆的啼叫。
即使早有心理准备,常晋见到也忍不住口中啧啧称奇。道家神通,果然不可捉摸。尤其是那随身携带的布搭,好似百宝箱,什么东西都可以取出。
“常公子,此景如何?”见对方面上露出心驰神往色彩,玄洞得意的反问道。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常晋轻声吟诵。
玄洞道人出家前也曾饱读诗书,自然能够体会这首诗中的意境。春夜、明月、山鸟寥寥几句将周围的景物都囊括在其中,而且没有给人一种堆垒之嫌,反而觉得非常自然,读起来有股淡淡的道家清静自然在里边。
“好诗,公子果然道缘深厚”他细细品罢,忍不住称赞。在他看来,这种合情合境的诗句自然不可能是常晋事先准备好的。应该是随手拈来,偶尔得之。正是这样,愈发显得常晋文气斐然,有这大气运加身。
在心底,玄洞对常晋又高看几分,打定主意要将他收入门内。
“常公子这首诗让人闻之心动,当浮一大白”言毕,邋遢道人又伸手从布搭中取出一只酒壶和两只酒杯。
待清凉的液体倒出,立刻有股淡淡的酒香飘出,显然这是上好的佳酿。
“常公子,请”常晋伸手接过道:“谢道长赐酒。”端酒放在鼻下,酒水盈盈,香气扑鼻,让人闻之心生醉意。
他忍不住一抬手,满饮此杯。果然好酒!就这样,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对饮起来。这般快饮,壶中酒水却始终盈满,就是不见减少。见识过老道的种种神奇后,常晋也不觉得奇怪,只当是道家手段罢了。
喝到兴处,玄洞道人突然仰天大笑,用手指着半空那轮明月大骂:“贼老天,我还活着,你高高在上又如何……哈哈,终究只是算计……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虽然和邋遢道人只有两次见面,对方给自己的感觉始终是高深莫测,仙风道骨的形象。如今这般情态,常晋方才见他真颜色,不知又有什么伤心事情。
只是常晋也不劝阻,自顾自握杯慢饮。
良久,邋遢道人才清醒过来,眼神中多了几分寂寥:“常公子,这般良辰美景,虽有月光明照,奈何独饮寂寞,不如唤几个美人前来相陪。”
说完,他又将那副画卷从布搭中掏出,伸手一展,画卷中那些侍女便从其中走出,初始长不及一尺,待双脚落地,躯体猛涨,眨眼已与常人等高。
但见几个侍女纤腰扭摆,素手款款,在不远处翩翩作霓裳羽衣舞,其中一侍女且舞且歌:“仙仙乎,而还乎?而幽我于广寒乎……”
声音清脆,似洞箫吹奏。一首歌唱吧,那些起舞的侍女又重新返回画卷,最后消失不见。
余音袅袅,常晋片刻才清醒过来,刚要出声称赞,却发现这邋遢道人不知何时已经涕泪满襟,显然是刚才那首歌中勾起伤感往事。只是不知他为何时而伤感。
见他望向自己,玄洞也清醒过来:“常公子勿怪,老道失态了!”
“道长真性情,何怪之有。”常晋出口回应道。看得出来,这老道也是个有故事之人。
“今晚常公子喝尽兴了吗?如果尽兴,我送你回去吧。”重新返回酒店,常晋本以为对方会在再次提起收自己为徒的事情。
哪知道玄洞道人好似忽然忘记,直到离开也没有再讲。
第二天等王启年醒来时,四处寻找玄洞道长,发现对方早已经离开。
这让他大呼遗憾,连说错过了一段仙缘。
用过早饭,几人坐上马车继续赶路。出了通衢县县域,官道变得坑坑洼洼。他们的行进速度明显减慢。一连数日,终于赶到万山府地界。
只是看天色阴沉,几人着急赶路,傍晚时错过旅店,只得借宿在一户农人家中。
照这种速度,再有半日就可赶到府城。
晚上简单用过饭菜,常晋和王启年正坐在房中闲聊,忽然听得头顶一声轰隆,随即便感觉屋内泥土哗啦啦落下。
春雷一声发,惊燕亦惊蛇。
不知怎地,常晋感觉这声雷霆来的怪异,让人心头有种说不出的压抑感。
雷声响起没多长时间,豆大的雨点便噼里啪啦落下。
短短几个呼吸,院子里长满积水,就连屋里边也滴答滴答开始下起雨来。
这样一来,常晋更是没有半点睡意,索性推开窗子,站在屋内观雨。
雷雨天气,神识不敢外放,即使如此,他却也能感觉到随着雷霆响动,地底庞大的地气随之而动,在虚空中凌乱飞舞。
大雨雷霆响动半夜,直到黎明时方才停止。
等第二天几人推出门时,发觉院子里全是积水,至于门外道路,更是泥泞不堪。别说马车奔走,就是行人也难。
如果只有常晋一人,他自然不怕,可惜多了王启年主仆二人,只得停在这里等待天晴路干。他们几人呆在农户家中无所事事,倒是那当家的霍老根一大早就身披蓑衣,扛着铁锨去田里掏墒。昨夜一大场雨,田里肯定充满积水,如果不及早排除,几亩麦子要全部淹死了。
因此每场雨后,只要有田地的农户都会去查看。
到吃饭时间,霍老根仍然没有归来。主人未回,做客人的只能耐心等待。
不知道这道路什么时候可以通马车,几人这样白吃白住自是不好意思,饭前常晋特意拿出一两银子给那农家,算是交了伙食费。
霍老根家的婆娘见丈夫迟迟未归,忙派自家大儿子霍石头去田间找丈夫。
不料霍石头同样一去不复返,担心之际,却听到门外响起铜锣声,一个声音高声呼喊着:“大家快出来看呀,昨夜雷公发威,击毙一条蛇妖!”
听到这消息,附近农户纷纷奔走出门。
第七十九章白素素现身
常晋几人也随着人群来到庄前,只见远处四五个农人结伴归来,手中分扛着一条碗口粗的大蟒,足有一丈多长。
大蟒通体鳞甲都已经开裂,有几个部位还散发着焦糊的气息,看上去已经死的不能再死。
只是当常晋放出神识时,目光不由为之一凝。这大蟒并未真个死去,头顶还笼罩着丝丝赤色气流。那赤色气流虽然凝聚成云,却在不断消散,如果不及时救治,怕用不了太长时间就会真个魂飞魄散。
更让常晋感到惊讶的是这头大蟒体内妖气并不浓烈,更无邪祟之气,相反夹杂着几分中正平和的气息。
看样子,大蟒应该是吸收天地灵气来修炼的,属于得道妖物。只是不知怎地招来天雷轰击,坏了道行。
这个时候,周围农人议论声纷纷传来。从他们口中,常晋得知了霍老根发现大蟒的经历:原来他家有块田地靠近附近的淌水溪,早上去掏墒时无意中发现淌水溪旁水草丛中漂浮着一个东西。
霍老根带着好奇心凑到跟前看了一下,结果差点吓晕过去,一条丈余长的大蟒躺在哪里。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见大蟒没有动静,霍老根才装着胆子走到近处,用铁锨拍打几下,发现大蟒仍无反应,他彻底放下心来。
随即霍老根大声呼喊附近的农人过来看稀奇,初始看到这东西,不少人都吓了一哆嗦。得知它已经死去,才纷纷消了恐惧,而后一致商议将大蟒扛回去,让村里人也看个稀奇。
救还是不救?正在常晋心中难决断之时。那大蟒忽然睁开眼睛,躯体缓慢一抖。
“啊……动了,没死……”这动静将几个农人吓的乱跳,急忙将大蟒扔在地上,窜步到远处。
围观的百姓更为不堪,纷纷尖叫着朝后退缩。倒是王启年几人不及避闪,一下挪到了最前面。
只是一次挣扎,大蟒积攒的力气似乎耗尽,仍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是双目盯着常晋看,似乎在乞求援助。
哎……终究是心软。常晋在心底叹了口气,踏步走上前去。再耽搁下去,估计大蟒彻底要死掉了。
“允升,你要干什么,赶紧回来,它还没死!”王启年在身后尖叫道。
“我知道”常晋应声蹲下,伸手覆盖在大蟒的脑袋上,几个呼吸,体内的灵气已经丝丝涌出,渗透入蟒蛇躯体内。
在灵气感应下,他发现大蟒受到的创伤比想象的要严重许多,筋脉尽断,五脏六腑几乎完全破裂。换做一般的妖物,根本支撑不到现在。只是这大蟒体内已经凝结出内丹,虽然内丹同样破碎,却吊着一口灵气,让它没有死去。
在源源不断的灵气输送下,大蟒体内创伤一点点修复,躯体慢慢抖动起来。
“动了,真动了!!”远处的百姓惊叫连连,逃得更远。连带不少百姓看王启年几人也有些异样。
小松和赶马车的车夫终于忍不住,也闪身朝后退去。面对这样一条成了精活着的大蟒,正常人没有不恐惧的。
王启年此刻脸上泛着异样的光,最后咬紧牙关,居然没有退缩。
过了一炷香时间,常晋才站直身子。灵气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只能让体内的创伤恢复了三分。要想彻底治愈,恐怕还需要更多时日静养。至于魂魄受到的损伤,却不是自己能够救治的。
既然决定救下这条大蟒,常晋就打算救治到底。他本想将大蟒抬进农家院落里,哪知那些农人受此惊吓,根本不愿帮忙。连霍老根家也如此,生怕为自家招来祸害,不让他们再进门。
无奈之余,常晋几人只好踏着泥泞上路。
这种道路马车无法坐人,即使能坐王启年也小松也不敢坐在其中。常晋将那大蟒搁置在车内,万一这东西恢复过来,一口将他们吞下,那才死的冤枉呢。
最初车夫也不让常晋将大蛇放在马车上,他好说歹说,最后掏出二两银子,对方勉强答应下来。
官道上泥泞不堪,再加上几个人步行,半天时间才行出二十多里路。
中午休息时,常晋自告奋勇进树林打猎,没一会儿就提着两只肥硕的野兔归来。
车夫和小松负责烧烤,王启年终于得到机会,将常晋拉到旁边问道:“允升,你到底怎么想的,咱们总不能带着这条大蛇去府城吧?”
现在他发现常晋身上好像笼罩着一团迷雾,相当神秘,自己越来越看不懂了。
“放心吧,清远兄,我心中自有分寸,”常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你知道就好”王启年也不再多说什么。
屋漏偏逢连夜雨,下午他们刚赶出十多里地,马车竟然坏掉。此地离府城只有三四十里路,往日这条官道非常繁华,车辚辚马萧萧。
只是昨夜一场大雨,道路上全是泥浆,等到天黑也没有马车从身旁经过。
有了之前的经验,几个人也没有去农户家投宿,直接将马车挪到路边,又升起柴火过夜。
等柴火将潮湿的地面烤干,他们把柴火移开,而后又从车上取了被褥,铺在地上睡觉。折腾一天,王启年三人早疲惫不堪,虽然对那大蟒仍然心存恐惧,只是耐不住困意,很快便昏昏沉沉睡去。
倒是常晋神采奕奕,没有半点睡意,持剑为众人守夜。
这里虽是平原地带,但十几里外山林中有的是豺狼虎豹。初春时节,这些畜生在山中找不到猎物,大都会下山寻食,不可不防。
半夜时分,他忽地睁开眼睛。只见车门内飘出一个女子的身影,对方身穿白色素衣,衣袖款款走到常晋跟前。
阴神出窍……这大蟒的真实境界果然到了鬼仙之境。
常晋怔怔望着对方,根本说不出话来。这幅面貌他曾经见到过,就是当初在破庙中遇到那位让自己翻译道经的女子,白素素。
如果不是因为她,常晋也不会踏上修炼一途。
如今救下对方的性命,一饮一啄,皆是天定。
这女子显然也认出常晋来,款款下拜:“白素素谢过公子救命之恩”
“白姑娘客气了,你怎会落到这种田地?”常晋好奇的问道。此刻白素素虽然能够阴神出窍,只是观其头顶气运,依然凌乱不堪,摇摇欲坠。
“一言难尽……公子可记得当初素素让你翻译的那本《十二重楼观想经》,这是素素姐妹二人从乌山观内盗出来的。正因如此,该有此劫,昨日我们姐妹恰巧碰到乌山观的玄洞道人,被他一路追杀,我让妹妹先行逃开,结果自己被玄洞道人的雷霆法宝所伤,万幸当时天降大雨,我见机不对,钻入山溪当中,这才逃了出来,被公子救下。”
玄洞道人、白素素……听完她的讲述,常晋有些头疼,他感觉得到,自己好像牵扯到某种因果当中。
这种负面情绪一闪而没,常晋已经恢复过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等事情来了再说,总归不会逃避。
“先前我输送灵气时,发现你体内受创颇重,不知什么时间能够养好?”常晋想了想又开口问道。自己明日就要进府城了,带着这么条大蛇,显然不妥。
“公子放心,如今素素的伤势已经恢复四分,等下就可以给妹妹发讯息,如果她无事,很快会赶过来接我。”白素素明白常晋话里的意思,解释道。
“如此甚好”常晋点点头。
“常公子……”白素素话到嘴边,又犹豫起来。
“什么事情?”看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常晋不解的反问。
“常公子应该也是修道之人,为何会救下我等妖物?”白素素终于将压在心底的问题说出口。先前她虽然躯体不能动,神识却有几分是清醒的,自然知道常晋曾经为自己输送灵气一事。这让白素素大惑不解,寻常修道者碰到妖物,大都喊打喊杀,替天行道,而后取了妖物的内丹为己用。
这常公子倒是例外,不但没有趁自己虚弱的时候杀掉取丹,反而输入灵气救治。
“原来白姑娘为这件事情困惑,好叫白姑娘知道,在常晋心中,妖族和人类并无区别,其中都有善良邪恶之徒,不能一概而论。其实不单单妖族和人类,乃至世间万物,都有在这方世界生存的权利,哪怕是路边最卑微的一朵野花,也有绽放的权利。”
听完常晋的话语,白素素露出惊愕的眼神。她实在没有想到会从一名修道者嘴里说出这样的话语。
第八十章白素素报恩
“常公子,果然和其他修道者大不相同,难怪丫丫电子书有浩然之气。素素在人世间磨练十数年,还是第一次听人讲起‘哪怕是路边最卑微的一朵野花,也有绽放的权利。’为这句话,素素再次谢过公子。”她略显感慨的说道。这句话听起来简单,细细琢磨却大有深意。
“要说谢,我应该谢你才对,当初如果不是你拿出道经让我翻译,我不会踏上修道之路。”
“公子也练得是《十二重楼观想经》吗,为何我从你身上感受到不修道者的气息,如果先前不是公子替素素输送灵气,我几乎不敢相信?”白素素闻言,再次惊讶道。
“我能如此,另有原因”常晋略作解释,并没有把体内怀有神笔的事情告知。他不是傻子,现在自然明白那神笔的奇妙之处超乎想象。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还是懂的,别看白素素现在对自己和颜悦色,如果知道他身怀至宝,说不定就会起了心思。
见他没有多言,白素素也不追问,随后闲聊一通,才发讯息传给妹妹。
约莫过了一炷香时间,白素素脸上露出喜意,“公子,我妹妹正在附近寻我,马上赶到了”
不多时,便看到远处天际一道青光闪烁,径直来到众人头顶,随即那青光一闪而没,显出一个清秀美艳的女子来,正是最初在破庙中试探自己的阿碧。
“姐姐,你没事吧……”阿碧急急赶来,直窜到马车旁,根本没有看旁边的常晋。
“我已无大碍,多亏了常公子相救”白素素伸手一指道。
“常公子,是你……”阿碧这才注意到身边还站着一个男子,随即也认出对方。毕竟当初常晋曾骂她“魑魅争光”。
“阿碧姑娘,我们又见面了。”常晋上前行礼道。
“姐姐,一个弱书生,怎么救得你?”阿碧却不相信常晋救了姐姐,很是疑惑的看着对方。
“阿碧不得无礼,确实是常公子救了我,常公子也是修道之人,只是灵气能够隐藏罢了。”白素素开口略作解释。
“那就多谢你了,姐姐,此地不宜久留,那牛鼻子还在附近山上寻找,我们赶紧离开吧,待姐姐养好伤,我们定要杀上乌山观,将那群牛鼻子杀个干净。”见姐姐受创如此严重,阿碧脸上虐气骤现。
“阿碧不得胡闹”白素素对着常晋歉意的笑笑,“常公子,就此别过了,公子对素素的恩情天高海深,素素自是不会忘记,等来日养好身体,再行报答。”
说完,阴神又归于躯体,化作一条大蟒。
阿碧不知施展什么法术,带着姐姐冲天而起,很快在夜空中消失。
目送他们离开,常晋才返回到几丈外的火堆旁边。
王启年和小松等人睡得极死,根本不知道刚刚身旁发生的变故。
第二天醒来时,王启年安耐住恐惧朝车厢内看了看,接着大叫起来:“允升,大事不好,那蟒蛇不见了!”
“不见了岂不是更好,至少咱们不用再担惊受怕。”常晋呵呵一笑。
他说的轻巧,只是三人心中困惑连连,早上坐烤兔时,王启年仍然一个劲儿的询问大蟒去了什么地方。
被追问的不耐烦,常晋只好告诉他那蟒蛇昨夜已经恢复,趁夜色离开了,不知去向。
待吃过早饭,常晋挥剑将官道旁的一株小树砍到,又在马夫指引下做成车轴按上。这种湿木做成的车轴根本不耐用,跑个几十里就会散架断裂,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凑合了,一切等赶到府城再说。
几人仍然下马步行,过了泥泞地带才重新坐上马车。
临近中午他们在府城外十几里远的一个小镇用过饭菜,略作休息,才驶向万山府城。
***
一路行来,王启年都在吹嘘均州万山府城如何富庶繁华。什么遇仙楼的糖醋鱼,万禽阁斗鹌鹑,怡红楼的歌妓等等,惹得小松心动不已,极想见识一番。
别说他,听王启年不断在耳边聒噪,连常晋也有了几许期待,想看看万山府城到底是何景象。
说起来他也不是第一次来万山府城了,上次城隍请做客,常晋随鬼将来过一次,只是那次人在虚空中,再加上夜色迷茫,浮浮沉沉,常晋自然没有办法看清楚府城轮廓。
如今来到万山府近处,他也被这座恢弘高大的城池惊住。
万山府城虽然不是州府所在地,但富庶繁华程度比起州府也不多承让。城中百姓十多万户,再加上平时来往短住的商贾,人口足足突破百万。
另外万山府扼守南下北进的通道,自古以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因此城墙修的极为高大,足有五六丈高。
城墙下部用大长条石堆砌,上半部分则是精心烧制的大块青砖砌就,据说大燕王朝立国之初建造此城门时,燕太祖为防止此城门日后被攻破,特意派遣手下得力大将监督建造。所有的城砖侧面印有制砖工匠和监造官员的姓名,一旦发现不合格制品,立即追究责任。轻则坐牢充军,重则砍头。
所以整座城池修的及其坚固,历经数百年沧桑,如今南城门依然稳固如初。
城墙外挖有一条五六米宽的护城河,护城河水是引活水而入,有丈余深,将整座万山府城环护其中。
城内还修有共设三道瓮城,由四道券门贯通。各门均有可以上下启动的千斤闸和双扇木门。瓮城上下和左右马道下分设藏兵洞,可在战时贮备军需物资和埋伏数千士兵。
想要攻破这座城门,没有数万精兵根本不可能。
那城门修的也相当威严,上书“迎泰门”三个大字。
此刻常晋站在迎泰门口,下意识抬头朝城池上空看去,果见赤青色气流弥漫,那云气时而氤氲升腾,时而流动垂下,浮浮沉沉,流淌不已,就好像一个硕大的华盖笼罩着下面的土地。
看到此处,他不由在心中叹然一声:“好一座惶惶城池。”
王启年见常晋立在城门外久久不动,只当被这恢弘巨城惊呆,就伸手拍了他一下道:“走吧,别看了,城里更有意思。咱们先找家客栈住下,而后愚兄带你去城里边逛逛。”
他来过万山府几次,此刻自然充当向导。
虽然去年青华州发生洪大功叛乱,但是距离均州甚远,因此城门口虽有士兵执勤,却应付了事,那些车队只要交上些许进城税即可,至于车上是否有违禁货物,根本无人盘查。
两人跟随进进出出的骡马车队进入城池,穿过瓮城后,眼前显现出一条可以并行七八辆马车的宽阔大道。府城果然不是通衢县可以比拟的,街道上热闹异常,两旁铺面林立,叫卖声不断。瓷器店、绸缎庄、酒楼、杂货店、竹木作坊……恍然间,常晋好像来到了《清明上河图》画卷当中。
三人沿着青石板路慢行,只见街道两旁的商铺内不断有人进出。一路看来,常晋发现来来往往的行人精神都不错,倒有几分太平盛世景象。只是路过街尾巷头,却又能够看到不少乞丐栖息在其中。
他们大多衣衫褴褛,甚至还有袒胸露背的,个个骨瘦如柴,躺在污水旁边休息。
找了家客栈安顿好住宿,再结过马车费用,常晋本想趁此机会略作歇息,哪知道王启年的兴致很高,非要拉着他去鹌鹑街上长见识。
知道这货的脾气,常晋只好随他前往。
所谓鹌鹑街,顾名思义买卖鹌鹑的人比较多。
本朝皇帝徽宗喜欢斗鹌鹑,在位时曾命令各地进贡鹌鹑入皇宫。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在徽宗皇帝的带动下,斗鹌鹑迅速在大燕王朝流行开来,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纷纷加入其中。
如今一只极品鹌鹑,价值在千金以上。
其中玩的最疯狂的要数南越州吴王,他专门在自己的府中设有斗鹌堂,饲养有上千只鹌鹑,为此还找了十几个调教鹌鹑的高手替自己看管。
第八十一章斗鹌鹑
因为此事,有人专门为这位吴王写了首诗:“窄帽将军奕有神,闲携小卒玩鹌鹑。风流毕竟输丘壑,斗鹌堂前拥美人。”
这首诗虽然格调不高,却将吴王带着侍从小卒,拥搂美人斗鹌鹑的情形描写的淋漓尽致。不过在常晋看来,这里边有股“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味道。
先前对王启年的形容,常晋只当他是夸张,等真正到了鹌鹑街,才知道过之而不及。
街道两旁,几乎三五步远就能够看到一个卖鹌鹑的摊位。那些摊位前摆放着几层木头架子,架子上挂着竹编鹌鹑笼,排列整齐,足有七八十只。
一个买鹌鹑的小贩正卖力叫嚷,在他旁边还有几个财主模样的人凑在近前观察。
“允升,咱们也过去看看。”王启年一合折扇,走上前去。
等走到跟前,常晋才发现这摊位虽小,但饲养鹌鹑的鸟笼、布袋、食盆、水槽等样样俱全。万物有灵皆有气,常晋进入鬼仙境界时日不断,对于气运认识更加深刻。不但人类具有气运,就连动物乃至植物草木都有。只是它们体内携带的气运大多很微弱,只有一丝白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站在摊位前放眼望去,这些鹌鹑头顶的气息大都呈灰白色,唯独一只头顶白气浓烈,粗如檀香,显然这只鹌鹑不简单。这点也可以从旁边竹笼内的鹌鹑反应可以看出,两旁的鹌鹑下意识的朝远处躲避,根本不敢靠近。
不过这只鹌鹑羽色暗淡,带着不少白色麻点,而且躯体瘦小,猛然看上去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难怪没有人相中。
那小贩见他们靠近,只当生意来了,大声吆喝道:“两位公子,过来看一看,小人特意从正阳购得的鹌鹑,探花五十文一只,白堂,每只二百文。随便挑一只,拿到万禽阁斗上一把,如果赢了,那就是几两银子的收入。前天有位马相公从我这里购得一只白堂,连赢三场,赚了十几两银子……”
鹌鹑依据年龄和身上的羽毛分为四种:处子、早秋、探花、白堂。此**中,又只有白堂善斗。剩余三种都需要养,小贩看三人面生,故意欺他们。
常晋虽然对斗鹌鹑感兴趣,却并没有加入其中的念头,只是看了一眼那只瘦小的鹌鹑,摇摇头笑道:“斗鹌鹑,不懂。”
“文人斗鹌,可算得上雅事。斗一局凑个热闹!花不了几个大钱!”小贩继续推销。
王启年在斗鹌鹑上吃过亏,所以也不敢轻易下手,只是摇头。
见两人确实无意,小贩才扭头招呼别的客人。
“少爷,这鹌鹑也太贵了吧。等考完回家,少爷准小松几天假,我也提个笼子捉鹌鹑去。一晚上捉两只,一个月下来也有十几两银子进账。”离开摊位,小松啧啧赞叹。
“哪有这么容易,三五天能捉一只就不错了,而且捉到处子、早秋根本不能用,只能自己养着”常晋摇摇头道。说起捉鹌鹑,常晋懂得的真要比王启年多一些。从记忆中得知,常父以前就做过这样的事情补贴家用。
别看一只上好的价值几两银子,但捉起来特别辛苦。春夏两季树木草丛茂密,鹌鹑大多躲在庄稼地里,很难被捕捉到。只有等秋冬季节,四处凋零,鹌鹑转移在草丛灌木内,这样捉起来才容易些。
每天晚上,捉鹌人都要早早把编制好的渔网放在草丛旁边,然后用母鹌鹑做诱饵。母鹌鹑的叫声很容易把公鹌鹑引诱过来,最后一头扎入网中。运气好的时候,一网能捉到两三只鹌鹑。运气不好,三五天也没有一只落网。
即使捉到鹌鹑,也并不算银子到手,很多鹌鹑不适合争斗。善斗的鹌鹑极不易求,有人捉了半辈子鹌鹑,也碰不到几只善斗会咬的。
刚抓到的鹌鹑并不能立刻参与争斗,必须耐心调理把玩。
等将之把玩到放在手背上它也不会飞走时,这才算养熟了,可以和别的鹌鹑一争高低。其中花费的精力难以想象,
这些店内出售的鹌鹑,都是已经被人把玩好的,买下就可以参与战斗。
斗鹌鹑的过程很简单,双方各自将自己参斗的鹌鹑从布袋中拿出来亮相。围观的人可以凭借经验下注。
等周围人都下好赌注,主人便会拿出香喷喷的粟米引出鹌鹑。用草棍挑逗它们的羽毛,让双方慢慢靠近靠近。这是一个撩拨的过程,直到撩拨得两只鹌鹑忍无可忍,愤怒向前,嘴爪齐上撕咬战斗起来。
一般三五个回合,直打得血洒疆场。
获胜的一方,能够得到主人的美食奖赏。失败一方,主人花费在鹌鹑上的心血全部废掉。
“咬败的鹌鹑斗败的鸡”,鹌鹑只要被打败一次,大都会丧失斗志,不敢再和其他同类争斗。
很多时候,主人只要看到自己的鹌鹑有斗败的迹象,立刻就会将它们分开,然后认输。这样还能够让鹌鹑保留部分勇气,以利再战。
不斗时,主人会把鹌鹑重新放回布袋,以便让它们养精蓄锐。
看了几个摊位后,王启年终究按耐不住,想带着常晋去万禽阁赌一把。
常晋一口拒绝,直说他们主仆二人去即可,自己随便在街上转转。
见他确实无意,王启年说了声无趣,带着小松一头扎进万禽阁中。
常晋随着人流徐徐向前走,很快目光被摊位前的一个大汉吸引。
那汉子身高七尺,面色黝黑,头发如草,虽然穿着破烂,眉目间却带着几分英气。看他骨骼粗大,肌肉遒劲,显然是练武之人。
更重要的是,常晋竟然从他头顶感觉到一股粗壮本命赤气。不过看那本命赤气凌乱,应该属于没有修炼过神魂的武者。
这样一个武者,怎么会如此落魄。
没等常晋看清楚,只见大汉垂头丧气从人群中钻出来,跑到旁边一个卖鹌鹑的摊位上挑选一阵,掏了上百文银钱买下鹌鹑,又着急忙慌返回原地。
“朱老大回来了,朱老大回来了,大家让让。”
见大汉归来,围观的闲人纷纷让出道路,让他进入场中。
“还是五十文一场?”那大汉站出声询问。
“当然,今天咱们俩一定要斗个尽兴,不到天黑不能走人,否则就是孬种!”一个尖嘴猴腮的泼皮笑着言道。
大汉也没有二话,直接将新购得的鹌鹑放入盆中,随即用草茎逗弄几下。待对方放出鹌鹑,两个便立即冲在一起,相互厮杀起来。
周围二三十个闲汉伸着脑袋围成一个圈,紧紧盯着盆里争斗的鹌鹑。
“唧唧,唧唧!”两只鹌鹑扎着翅膀,口中带着尖叫,叮啄在一起!
常晋没有看场内的鹌鹑争斗,而是侧目微微打探旁边一个面色清癯的中年人,对方身着长衫,看打扮,应该也是个读书人。
此人头顶同样被赤气笼罩,不过那赤色中还有几缕乌黑,应该是业力缠身所致。
在这街头一连看到两个带有赤色气运的人,常晋并不觉得这是巧合。
就在他暗下打量对方的时候,场中分出胜负。
那姓朱汉子刚买来的鹌鹑落败,正在木盆内四处逃窜躲避。
见此情景,泼皮得意的喊道:“朱元昊,打架我没有你厉害,斗鹌鹑你不成,早点儿认输回去伺候老娘算了。今天你已经输给我四回,再这样下去,就要把衣裳一脱这里,光溜这身子回家!”
闻言,那些围观的闲人哄然大笑。
朱元昊面色涨红,捏紧拳头瞪眼看着对方。
“怎么,还想打我不成,这么多人可都在看着呢,你敢动我一指头,立马把你送官府,看你那瞎眼老娘谁照看。”泼皮显然有恃无恐,仍然喋喋不休:“给钱,给钱!”
“给你”朱元昊把手伸进衣衫中摸索一阵子,最后摸出一串铜钱来。
“还赌不赌?”
“赌,你等着”朱元昊梗着脖子回答一句,扭头挤出人群。
“好,有种”
“朱老大好样的……”
“屡败屡战,我就佩服朱老大这点”
看到这里,常晋禁不住摇摇头。很明显那几个泼皮给大汉设了一个套让他钻,那中年文士应该也和对方是一伙的。
很快,朱元昊又从旁边的小摊上购得一只鹌鹑,丢进木盆中争斗。
泼皮也将上一场的鹌鹑收回,另换一只参与争斗。
第八十二章虎落平阳被犬欺
朱元昊急匆匆挑选出来的鹌鹑自然不是什么好货色,头顶净是灰气,羽毛粗糙。反观泼皮手中的鹌鹑,白气盎然,显然是特意调教出来的。
结果没有任何意外,仅仅一个回合,朱元昊刚挑的鹌鹑就被斗败。
“还赌吗?”泼皮收了银子继续激将。
“赌”朱元昊像是一个不服输的赌徒,扭头又要往外挤。
“慢着,”这个时候,一直在场中未曾开口的中年文士突然出声说道:“元昊兄弟何必这么倔强,听我一句劝,到我们老爷手下做事吧。元昊兄弟只要点个头,你所欠我们老爷的几十两银子一笔勾销,而且另外有纹银相赠,怎么样?”
朱元昊抬头盯着对方看了两眼,腮帮子抖动几下,最后拒绝道:“谢谢你家老爷的好意,道不同不相为谋。”
“是吗,那欠账的事情……你不会是想赖账吧?”中年文士脸色变得阴沉下来。
“放心,今天天黑之前我一定会把钱还给你们。等着……”朱元昊说完又扭头旁边买鹌鹑的小摊上奔去。
不过这次他倒是谨慎了许多,盯着竹笼中的鹌鹑挨个看来,眉头越皱越深。
常晋原本以为这大汉只是好赌而已,通过刚才的寥寥数语,才知道事情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原来中年文士做这么个局,是想让此人就范。
虽然不知道这伙人什么来路,但看中年文士被业力缠身,应该不是什么好货色。反倒是那大汉显得光明磊落,不像是歹人。
既如此,何不帮他一把。
那边朱元昊已经选好鹌鹑,准备再次杀入人群争斗。
常晋站在外围,等对方往里边挤的时候,他忽然脚下一横。
朱元昊猝不及防,急忙身子一矮,双脚踏地站稳。不过猝不及防中右手一松,那只鹌鹑从掌心跌落在地上。
常晋脚步再往后一退,正好踩在那只鹌鹑身上。
“你找死!”在鹌鹑被踩死的刹那,朱元昊已经反应过来。伸出粗壮的手臂,一把抓住常晋的衣衫,另一只手则紧握成拳,照着他的脑袋就要落下。
突如其来的事故让场上众人都愣住,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算了,你也不是有意的。这都是命,我不打读书人,你走吧”片刻大汉又反应过来,垂头丧气道。
“不用我赔你一只鹌鹑吗?”见此人还算明辨事理,常晋对他的感观又好了几分。
“你想让我干什么……”未曾想闻听此言,朱元昊眼中竟然露出戒备的色彩。
这让常晋哭笑不得,他伸手指着地上那只已经死去的鹌鹑道:“我把你这只鹌鹑踩死了,再赔一只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那好”朱元昊犹豫片刻,还是答应下来。
“跟我来吧……”常晋扭身朝原路返回。
“朱老大,你不会是故意找个托,然后想溜吧?”这个时候,场中那泼皮反倒不依了。
“就是,赌不起就认输。”旁边几个帮腔的闲汉纷纷附和。
“你们如果不相信,可以找个人跟上来呀。”常晋扭头道。
“老六,你跟上看看,别让他们去万禽阁买鹌鹑”这个时候,中年文士阴沉着脸低声吩咐。他本能感觉到,这个突然出现的书生不简单。
“是”一个闲汉立刻应声跟上来。
常晋一路没有停留,直接来到最初看鹌鹑的那个小摊。
“公子,你又回来了?”那小贩见到常晋,立刻面带笑容,点头哈腰打招呼。
“这只鹌鹑多少钱?”常晋也没有废话,直接指着最初看中的那只询问。
“公子真是好眼力!这只鹌鹑别看其貌不扬,但是腿长。有句话说得好,鹌鹑腿长,气死老娘。另外公子再看它身上长有白毛……”
“别胡说八道,多少钱”常晋没工夫听他胡诌。
“这一排全是二百文”
“就它了”
“这位公子,”一直插不上话的朱元昊皱着眉头道:“价格都一样,你还不如选那只。”他手指的方向,
“就要这只,保你赢。”
见他如此,朱元昊也没有坚持,只是叹了口气道:“罢了,左右都是输,就它了。”
“哈哈”看到朱元昊手中捧出的那只鹌鹑,泼皮的几个手下哈哈大笑起来。
“朱老大,看来你是真的没银子了。”
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朱元昊将鹌鹑放入木盆内。
出乎众人的意料,这只看上去孱瘦的鹌鹑在战场上却凶猛无比,三下两下,竟然将泼皮放出的鹌鹑斗败,让看热闹的人大跌眼球。
当然,这其中不包括常晋。
接着进行第二场,结果依然如此,很多人开始惊呼起来。连旁边那摇着羽扇,镇定自如的中年文士也面露诧异之色。
两场皆胜,朱元昊也起了劲头,嚷着让泼皮赶紧下注。
那泼皮却没有应答,反而扭头看向中年文士。
“慢着,元昊兄弟”这时中年文士又出声阻止,“眼瞅着天快黑了,不如咱们赌一把大的。如果你这把赌赢,欠我们老爷的银子一笔勾销怎么样?输了,你就跟我走。”
“好”朱元昊倒也光棍,“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既然吴先生这么看得起我,那就赌最后一把,真输,算我朱老大倒霉,这条命就卖给你了。”
“元昊兄弟果然爽快,”中年文士一摆手,冲着泼皮叫道:“把墨玉请出来。”
“是,吴先生”泼皮应答一声,又从布袋中掏出一只鹌鹑来。
这只鹌鹑通体漆黑如墨,泛着油光,猛然看上去,还真有几分像是用墨玉雕琢而成的,难怪叫墨玉。
单从这卖相上看,也能看出不是凡种。再看鹌鹑头顶的气运,竟然和常晋挑选那只相差不大。
待双方松开手,两只鹌鹑又在木盆中争斗起来。羽毛飞舞,旗鼓相当。
“斗……”
“快上……啄它!”
周围人喊叫声一片,很是为这场战斗增添几分色彩。
结果没有出乎常晋的意料,几个呼吸间,朱元昊手中那只白点鹌鹑再次获得胜利。
“怎么可能……”周围几个泼皮脸上都露出吃惊的表情,尤其是那中年文士,更是扭头紧盯着常晋,脸上露出莫名的神色。
这只墨玉是他花了二十两纹银从别人手中购得,端的厉害非常。
为了设这个局自己花费上百两银子,没有想到机关算尽,反而被对方随手买来的一只鹌鹑给破掉,绝对不是巧合。
常晋自然知道对方在盘算自己的来历,心中却不以为意,而是细细观察鹌鹑的气运。
接连三场战斗,这只鹌鹑头顶原本粗如檀香的白气已经被灰色笼罩,显然在刚才战斗中,它自身气运消耗很大。继续斗下去,只会败亡一途了。
“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勇气说到底也是气运的一种。行军打仗,凭借的就是一股气势气运,只要气势不坠,自然勇往直前。但刚猛不可久,这样的气运往往只能维持一段时间,一旦消耗完毕,便如溃堤之水,倾泻而下,再无法挽回。
比如地球上的白马将军陈庆之,此人以七千余众手下护送元颢,有气运加身。自铚县至洛阳,一路转战三千里,他领兵前后作战四十七次,攻北魏城池三十二座,皆克,一路上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世人长叹不已:“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兵万马避白袍”。
随后气运迅速衰败……陈庆之准备指挥军队过河时,突如其来的山洪无情地冲走了他百战百胜的部队。从此再无战绩。
说到底,就是自身气运消耗干净,而且得不到补充。这只鹌鹑如果静养一段时间,气运肯定还会有所恢复,只是想要达到最初的巅峰,很难。
“朱大哥,你这鹌鹑卖不,我出五两银子!”
如今连胜三场,自然有人看出这鹌鹑不是凡品。
“五两银子,你打发叫花子呢,这鹌鹑要是拿到万禽阁,斗上两场那就赚大发了。朱大哥,我出十两银子,你卖给我吧。”又有人开口道。
此间了事,常晋也没有再看下去的心思,打算抽身后退,结果却被朱元昊拦住。
“这位兄弟,还未请教贵姓?”
“免贵姓常,你叫我允升就好了。”
“允升兄弟,今天谢谢你,这只鹌鹑还给你吧。”说着,朱元昊将那只鹌鹑递过来。
“哦?”对方的举动让常晋高看几分,他并未伸手接过,而是开口道:“既然如此,那就五两银子卖掉吧,正好拿钱去喝两杯,不知这位壮士是否可愿意。”
“随公子的意思,老八,五两银子,便宜你了。”朱元昊也是个洒脱之人,当即将鹌鹑送出。
钱货两讫后,他点了点手中银两道:“公子,去什么地方喝酒?”
“随意找家酒馆,喝几杯即可。”到哪里喝酒常晋无所谓,关键是和什么人喝。
“那公子跟我来,咱们去罗老三家的酒馆,你别看门帘小,做的酒菜地道。”
“行,就去那里。”
***
街边一家小酒馆内,常晋和朱元昊相对而坐。
朱元昊主动提起酒壶,将两人面前的酒杯倒满,而后恭敬的端起道:“多谢常公子出手相助,今天如果不是常公子,我估计就要上青龙山落草为寇了。大恩不言谢,这杯酒我敬公子。”
“哦……此话怎讲?”常晋诧异的问道。
“公子有所不知,先前逼迫我的那破落书生名叫吴申,人称智多星,是李天王的手下。去年洪大功叛乱时,李天王也在三秦州摇旗呼应,率领一众匪兵攻打州城,结果被朝廷大军击退。由于三秦州官兵追杀甚急,李天王无奈只好率领残存部众逃窜至均州境内,盘踞在青龙山中。
我朱元昊在万山府地面上也算有些名气。他们不知怎地听闻了我的名声,想拉我入伙。我因顾忌家中老娘年迈无人照看,一直没有答应。
后来老娘生病,急需银钱看病,那破落书生吴申正好碰到,便借给我几十两银子。等老娘病好,所借的银子也花个精光。
后来吴申三番五次上门讨债,又三番五次拉我入伙。本来我已动心,谁知他们前些日子故意设下圈套害我,害我在斗鹌鹑时又欠下不少银子。
加上之前那些,已经欠下近百两。今日便是还钱的最后期限,如果不是公子,我只能应了他们。”
第八十三章愚蠢的智多星
原来如此,听完朱元昊的讲述,常晋心中暗暗鄙夷,什么狗屁智多星,纯粹是脑子进水了。像朱元昊这样的武者,只能以诚意服人,岂可施展阴谋诡计。如此以来,即使招了对方上山,最后也是离德离心。
这顿酒喝的痛快,看天色不早,两人才互相通报了地址,分头离去。
等常晋返回店中,王启年主仆早已经赶回。见他进院子,立刻兴奋的叫嚷着,说是常晋没跟自己一起去吃了大亏,他下午手气非常好,赢了十几两银子。
对此,常晋只能无奈的恭喜一番。梳洗过后,他照理关上房门,开始一天的修炼。
结束修炼,常晋刚要上床睡觉,忽然心中有感,待神识放出,发现客栈后边的胡同中,几个身穿流里流气的汉子鬼鬼祟祟朝后门处靠近。
那模样,十有**是附近的小贼。常晋一时觉得有意思,放出神识仔细查看。
“三毛子,你确定是这里吗?”为首那个黑脸汉子低声问道。
“大哥,我从万禽阁开始盯着,他们一路进的客栈,就住在丁字二号房,绝对错不了。”三毛子言之凿凿的回答。
“丁字二号房”常晋微微一怔,这不是王启年和小松居住的房间吗。感情这几个毛贼是为他们而来的。
“大家翻墙的时候小心点,别惊动客栈其他人。那书生的包裹我看过,足有上百两银票,这票干完,咱们一人能分上十几两,可以到怡红楼快活几天了。”黑脸汉子叮嘱几句,率先翻墙入内。
听着几个毛贼的言语,常晋气的差点笑出声来。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不开眼的家伙,竟然把主意打到他们头上。
片刻,几个毛贼悄无声息来到丁字号客房。神识感应中,黑脸汉子用手指沾了些唾沫,“噗”的一声将窗纸捅破。随即他又从身上摸出一支黝黑的铜管,顺着那破洞小心翼翼深入房中。
原来是下迷药,常晋心神动处,阴身飘然而出,出现在王启年房中。他们主仆二人在府城逛了半日,困乏不已,此刻早躺在床上睡熟。
常晋随手撕掉一片宣纸,捏成纸球将那铜管的管嘴塞住,然后隐去形态飘出窗外,站在这几个毛贼身旁看热闹。
如今他仍然没有进入鬼仙二转,不过只差一线,这阴神驱物的本领也练出几分。大的物体搬运不动,弄几个纸片却相当轻松。
黑脸汉子不知道铜管已经被阻塞,憋着气息猛吹。吹了几口感觉不对,他才低骂一句:“***,有点邪门?”
话刚出口,迷烟倒灌,全被他吸入鼻中。
黑脸汉子尚不知晓,又凑过去要继续吹,结果扑通一声,歪倒在地上。
“大哥!”剩余几人见黑脸汉子悄无声息倒地,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纷纷大声惊叫起来。
这声音在宁静的夜色中尤为高亢,把周围房中的客人全部惊动。
前面守夜的店小二提着灯笼迅速赶来,随即扯着嗓子大叫:“抓贼呀,抓贼,掌柜的,店里来贼了!”
真够倒霉的,没有想到刚来府城不到一日就被盯上。
在周围房客围追堵截下,几个毛贼根本没有逃跑的机会,很快被摁在地上。
吵闹声将巡夜的士兵惊动,问明情况后,那些士兵们便直接压着毛贼离开。
如此折腾,不少人没了睡意,兴高采烈在院中谈起刚才的事情。
这么大动静,王启年主仆自然也被吵醒。等他知道是自己的财帛引来这几个毛贼,心中后怕不已,连说以后要小心谨慎。
不过这货只是嘴上说说,第二天上午在客栈休息半日。下午他便又按耐不住,拉着常晋要去遇仙楼游玩。当然害怕房内再招贼,他特意命小松在客栈内守着。
两人雇了马车,一直赶到碧水河边。碧水河乃是城中一条内河,最终汇入渎水。沿河两岸茶楼妓馆不计其数,也是万山府最繁华的地段。
待马车停下,王启年指着远处的一栋建筑,迫不及待介绍到:“允升,那就是遇仙楼,当年临南王曾在此地遇到神仙而不知,实在令人感叹。它也是府城经营规模最大的酒楼,高五层。楼内雕梁画栋,布置非常精致。愚兄前年曾来过一次,一顿饭花了几十两银子,不过算是物有所值。”
说到最后,王启年洋洋自得摇起折扇。
遇仙楼名声流传甚广,常晋就是在通衢县也有耳闻。
相传前朝临南王钟会曾在此地大宴宾客,席间有一跛脚道人打算化斋,结果被临南王手下拦住。那道士也不恼,自顾自在酒楼前席地而坐,然后招来一帮乞丐,请他们吃饭。
临南王几个手下只当这道士故弄玄虚,因此不予理睬。哪知道只见他从随身携带的布袋中不断取出一盘盘精美的菜肴,而且上边热气腾腾,分明刚出锅不久。
人人皆称奇,正当临南王几个手下诧异之际,却听酒楼内叫嚷起来,说是刚刚给临南王做好的饭菜不翼而飞。
几个手下这才反应过来,急忙上前将跛脚道士控制。
那道士并没有逃走,而是任由兵卒将他捆绑起来。
此事很快将临南王惊动,他听人详细叙述经过,知道道士非常人,急忙请进酒楼内。
道士不卑不亢,言及临南王在此设宴,自己没有什么好礼相送,特意奉上一壶美酒供大家享用,让众人不要客气,一醉方休。
当时楼上一众宾客心中存疑,不知道道士是何用意,那一壶美酒不过半斤,根本不够他们喝。
哪知道等下人端起酒壶倒酒,几十人敬完,壶中仍然酒水盈满,不见减少。
见此情景,临南王对这道士崇敬之极,想摆对方为师学道。
道士却哈哈大笑着摇摇头,言说临南王将来贵不可言,非道门中人。
言毕,道士从布袋中抛出一张黄纸。那黄纸见风飞涨,化作一只仙鹤。道士纵身跃上仙鹤,飘然而去。
没过多久,前朝皇帝仁宗突发疾病身亡。由于皇帝没有子嗣,急匆匆只得让皇弟临南王即位。
这结果正应了道士所言,临南王贵不可言。后来临南王下旨,将此处酒楼改名为遇仙楼。
也就是从那时起,道学开始显圣。
如今临南王已死数百年,但这遇仙楼名声却愈发响亮。据说府城那些官员宴会宾客,常常会选择这里,很多商贾和世家子弟不惜花费千金在此地宴请宾客。
不过这种地方虽好,去三楼以上观景,每顿却要几百两银子,根本不是一般文人墨客能够消费得起的。因此他们只能在接受邀请时上楼赴宴……很多文人以此为荣。能够被人请上去吃一顿酒宴,也成不少人言谈中的资本。
在王启年口中,这遇仙楼俨然已经成了府城的象征。如果没在此处用过饭,根本不算到过府城。
“清远兄,至于吗,不就是一个酒楼而已。”听对方将遇仙楼形容的跟一朵花那样,常晋有些好笑的开口道。遇仙楼种种神奇,不过是商家的营销手段而已。这方世界的人可能觉得很稀奇,不过作为一个后来人,前世自己在地球上见得多了。
“允升,你没去过,自然不知道。这遇仙楼绝非一般的酒楼,今日你跟着愚兄去见识见识……”
走到近处,常晋才发觉这遇仙楼的确不同凡响。楼高十几丈,这高度在前世地球上不显眼,只是周围那些商铺大多是二层阁楼。有了高度差,便显出遇仙楼一枝独秀,卓尔不群的味道。
进入门内,立刻有店小二迎上来,热情为他们安排座位。
按照常晋的想法,随便在遇仙楼大厅内找个地方吃些酒菜得了。前世在地球上几十上百层的高楼他不知见过多少,所以对遇仙楼登高望远并不热衷。
哪知王启年说什么也不同意,直言来府城一次不容易,不好好看看。关于遇仙楼上边几层的种种规矩他也只是听说,先前随父亲来过几次府城,只在楼下吃了一顿饭菜。
如今没了父亲在身边,王启年自然大胆起来,说要上楼请常晋吃顿好的,以谢县试援手之恩。
等上了二楼,王启年仍然心中不满,说是要是能上顶楼吃上一顿酒菜,那以后与人谈起才有面子。
感情这货花那么多银子吃顿饭,就为了显摆呀,常晋哭笑不得的说道:“那咱们直接上三楼得了”
“一般人根本上不去,看见他们了吗,”王启年略显遗憾的指着远处道。
只见通往三楼的木梯处还有两个仆人把手,显然是防止闲杂人等偷偷爬上三楼去。
“哦,上三楼吃饭都有什么讲究呀?”常晋随口问道。
“必须要有酒楼印制的名帖,或者经人介绍才可以。”
“没有他法?”
“方法倒是有,不过……”王启年话说一半,眼睛突然发亮:“我怎么把这个忘了,允升,有你在,我们肯定能上三楼,而且说不定吃饭不要钱。”
没等常晋明白过来,这货又开始冲着身旁的店小二大嚷道:“伙计,快把管事叫过来,再拿来笔墨纸砚,我这兄弟要写诗,写完我们要上顶楼观景……”
他的声音很大,惹来周围那些书生和商贾纷纷扭头张望。
“清远兄,慢着”见众人齐齐打量着自己,常晋本能觉得不妙,“到底怎么回事,你还没给我说清楚呢。”
“看见那些诗文了吗?”王启年伸手指着墙壁上裱糊的文人笔墨道:“遇仙楼有规矩,文士如果想上顶楼观景,可以在此作诗留念。只要得到管事的认可,即可去顶楼喝酒观景,如果诗词得到众人称赞,还可以免去酒资。凭允升你的本领,上顶楼观景,免酒资绝对没有问题。咱们来一趟府城不容易,允升你不留下点墨宝实在对不起自己的才华。”
他曾经看过常晋写的那句“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光寒十四州”,还有《咏柳》一诗,所以对此很有信心。
第八十四章惊动四座
周围那些酒客听王启年吹那么大,脸上纷纷露出讥笑,只当他们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十有**是小地方出来的,听人称赞几句就自以为才高八斗,想到府城扬名来了。
“清远兄,你小点声。”常晋哭笑不得的拉了他一把,这王启年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根本不知道藏拙。刚才那几嗓子,把周围用饭的客人全部惊动。
王启年说这话时恰好一个衣着华贵的年轻人进入楼内,迈步朝三楼登去。
为首那人衣着华贵,满脸傲气,听到王启年的话语,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随即冷哼道:“哼,两个土豹子不掏钱也想上三楼。真以为这遇仙楼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免资的吗?”
“你说谁是土豹子?,谁是阿猫阿狗!”王启年顿时面红耳赤,指着对方大声叫嚷起来。
“噢,我说的就是你,怎么着?土豹子!”那青年带着几分讥笑,站在木梯上居高临下望来。配合着话语,手中折扇还不住摇动。
“小子,谁裤腰带没束紧,把你给漏出来了?!”对方一再出言相讥,王启年也火气大增,忍不住反击。
这句粗话有些绕,却是王家有个下人最新创出的口头禅。王启年无意听下人谈笑时说起过,用在对方身上感觉很是恰当。
遇仙楼中的酒客大多都有些身份,这等粗话几乎都没听过。一时觉得新鲜,纷纷揣摩王启年这话是什么意思,有反应快的瞬间明白过来,接着噗嗤轻笑出声。
那青年脑子也不算笨,猛然合住折扇,指着王启年大叫到:“竟敢骂我,将两人打出遇仙楼!”
闻言,青年身旁的两个随从立刻挽起袖子走了过来。
常晋站在旁边,仍然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对付两个随从,根本不需要花费力气。
“干什么,干什么,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们竟敢殴打赴考的学子不成!?”王启年心中虽然惧怕,不过看常晋站在身旁,胆色又增加三分。
两个随从闻言,不由停下脚步。
“给我打,腿打折了算我的。”那青年好像完全没有顾忌,大声叫嚷道。
“各位公子,各位朋友,我是遇仙楼的掌柜刘明礼,”
这个时候,一个肥胖的身体挤进人群,冲着周围的酒客一抱拳。而后他又扭头对着木梯方向道:“马少爷,你消消气,消消气。何必和他们一般见识呢,给老刘一个面子。”
“遇仙楼本是文雅之地,岂能容这两个粗俗之人在此撒泼。刘掌柜,你还是把他们赶出酒楼吧。”那青年指着王启年二人道。
“马少爷,息怒,”肥胖掌柜面带笑意凑到常晋两人身旁,小声道:“两位公子,这位是马大人家的公子,你们得罪不起。”
“马大人?”王启年闻言,声音不由一顿,扭头看着常晋。如果管事所说属实,这样的人物自己的确惹不起。
“慢着”常晋摁住他的肩膀。说实话,他对这个所谓的遇仙楼并不是很感兴趣,如果不是王启年盛情相约,自己根本不会来。
只是现在,却不得不继续下去了。
无他,如果真就此服输被赶出酒楼,估计明天均州大街小巷就会传出笑料,两个外地来的土豹子,不知天高地厚,在遇仙楼大放厥词。结果被马公子斥责,灰溜溜的下楼。
如此,两人的名声算是毁掉了。
他没有理会马进等人,扭头看着管事:“刘掌柜,贵酒楼是否有规定。只要做出的诗词得到众人认可,就可以等三楼以上吗?我们还没有开始作诗,某些人不会真的怕了吧?”
“这位公子……”胖掌柜眉头微皱,声音开始变冷。在他看来,自己刚才已经算是给两人面子。哪知道这人不识抬举,依然胡闹。
凭借诗词可免费享用酒席只是个噱头,每年不知道有多少自命才华横溢的士子在此碰壁。这种书生他以前见过很多,都是自信满满来,垂头丧气离开。
此人真有才华,自己为什么以前从未听闻。
“今天我们不但要上三楼,而且要上到顶楼观景。拿笔墨来,我倒要看看自己的诗词是不是真的辱没众人!”
“好样的”围观的酒客突然传来一句突兀的声音,不知道是故意想看笑话还是真对马进咄咄逼人不满。
“掌柜的,既然有规定,何不让这位公子一展才华?”这时,有一个老儒生开口道。
“就是,现在赶人家出去算什么事儿……”
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掌柜的脸色愈发难看,强行驱逐酒客,这坏名声如果传出,算是砸遇仙楼的招牌。想到这里,倒不敢再强行驱除。
“刘掌柜,给他准备笔墨。”马进显然也想到这一点。
在刘明礼示意下,有伙计很快取来笔墨纸砚。
“各位,常某献丑了!”常晋在方桌前站定,扭头朝众人一抱拳头。接着他深吸口气,提起沾满墨汁的毛笔刷刷刷写起来。
“遇仙楼……”
有个脑袋凑到桌子前的书生轻声读出,众人心中微微一震:单从这诗名看,此人打算临场应景作诗了。
这种方式最考验人的才华急智,一般学子很少选取。寻常众人参加酒会,多半拿出自己旧时的诗词凑数。
“哼,真当自己是曹侍郎不成,可以七步成诗。”马进原本还有几分担心,此刻见对方竟然临场写诗,心中鄙夷了句。
前朝侍郎曹永才华横溢,尤善临场作诗,参加宴会,经常饮一斗酒的功夫便可做出诗来。有次参加宫宴,皇帝想看看传闻是否属实,就命他七步之内做出一首祝酒诗。
众臣皆以为如此短的时间,曹侍郎肯定无法做出。
哪知道七步过后,曹永竟然真的做出诗来:“天若不爱酒,天应无酒仙。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此中趣,勿与醒者传。”
听过此诗,众臣皆赞,称他为“七步成诗曹侍郎”。
马进心里的想法代表着周围不少书生,毕竟像曹永这样的人物,数百年不出一人,怎么可能偏偏让他们遇到。
这姓常的书生,多半要落败了。
常晋不管众人如何想,只是大笔挥动,刷刷写来。
“昔人已乘仙鹤去,此地空余遇仙楼。”
等那书生轻声将第一句念出,不少人脸色微微改变。这一句简单明了却蕴含大气,只寥寥数字,便将遇仙楼的种种神奇传说囊括其中。
“仙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从临南王遇仙至今,将近千年。读罢此句,众人似乎一下子跨越千年,从近千年前临南王请客时的高朋满座到今日众人相会在遇仙楼中。
“文以气为主”,这四句看似随手写出,却给人一种江流滚滚,顺势而下,一气呵成的气势,绝无半点滞碍。
马进脸色开始变得苍白,他知道自己输了。这样的诗词,真的无法厚着脸皮说不好。
写完四句,常晋略微沉吟。
“后边的,快些呀”有个酒客急着读下去,忍不住开口催促。
“嘘”此人刚出声,就被旁人拉住,生怕打断常晋的思路。
常晋并没有让众人等待太长时间,随即又吸了口气,将剩余四句全部写出: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通衢常晋常允升。
晴川阁、鹦鹉洲,这本就是府城的名胜,不少酒客都游玩过,此刻却觉得在诗中赋予了别样的含义。
此刻夕阳西下,遇仙楼外大江涌流,水汽袅袅,给人一种辽阔深远的感觉。
整个二楼完全寂静,不少人口中默诵揣摩着这首诗词。诗中将那种在外羁旅游子的感伤写的淋漓尽致,并不像一个青年人能够写出来的。可亲眼目睹了整个事件的发生,他们不能不相信。
虽然这首诗平仄不合,但却没有人挑这个小毛病。毕竟连七步成诗的曹永也说过“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
“好诗”最初开口读诗的那书生赞叹道,“此诗一出,怕是以后这遇仙楼不好写了……”
听他一说,众人才纷纷清醒过来,称赞声不绝入耳。
反观那马进,此刻脸色开始泛白。他能够想象得到,这样一首诗,也许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广为流传,而通衢常晋这个名字也会名动天下。等人们追究起这诗词背后的故事,恐怕自己就是那可笑的背景,给常晋起衬托作用。
文人墨客谈论起,十有**会说“当时马大人家的公子咄咄相逼,常晋气不过,提起毛笔,唰唰唰写下了这首诗……”
他心中恼恨之极,这姓常的让自己出这么大丑,一定不能此人好过。
众人正谈论着,忽然人群中传来嚎头大哭声,将他们吓了一跳,纷纷循声看去。
只见一位满头花白,穿有破旧衣衫的老儒生,站在那里大哭不已。
“赵兄,你为何如此伤悲?”旁边的同伴惊诧的问道。
“呵呵,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他低声念了两遍,忽然大叫到:“不考了,这秀才功名我赵某不考了。”
“赵兄,你发什么癔症!?”那同伙急忙拉扯住他。
第八十五章惊动四座2
“半山,你松开”老儒生挣脱他的拉扯,硬是挤进场地中间:“多谢常公子给我当头一棒。我赵界川做了半辈子学问,考取功名三十年却一无所得,连秀才也没有得中,无脸回乡见妻儿老小,一直羁旅在府城。本以为自己胸中满锦绣,只是时运不济的原因。如果一朝得中,便可衣锦还乡。
好一个‘白云千载空悠悠’读罢常公子这首诗,我才发现过去种种一直在梦中,浪费了三十年的光阴。
如今梦也该醒了,这功名我不考便是!!”
常晋目瞪口呆在那里,他实在想不到,自己一首诗,竟然让此人有这么大的触动,连功名也不打算考了。
这算什么……一语惊醒梦中人?
“刘掌柜,凭这首诗,这三楼我们可能上得?”见众人一致称赞,王启年得瑟起来,笑着反问道。
“上得,上得!”刘掌柜也是读书人出身,虽然于诗词一道不精,但也算读过几本诗书的,基本鉴赏能力还是有。他自然能品得出这首诗写的极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哪敢昧良心说话。
“慢着,常某又想出一首联句,写于大家评鉴!”既然已经得罪了马进,常晋没有再收手的打算。打了对方的左脸,何妨连右脸一并打了。
“哦?”众人立刻愣住。
一炷香的功夫能想出两首诗词,此人才华果然惊人。
不过在心底,众人也明白这第二首诗要想超过前者的可能极小。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尔得之。即使是前朝的诗人曹永也不可能在这么短郭明义的时间内写出两首好诗。
话是这么说,众人心中还是带着几许期待。尤其是刘掌柜,心思已经完全转变。能够想象得到,这首《遇仙楼》一旦流传出去,将会给酒楼带来多大的名气。
至于马进现在的心思,却根本没有人理会了。
略微沉吟,常晋又将毛笔落下,这次却是一起哈成。
登遇仙楼
白日依山尽,渎水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这首联句很短,只有二十个字。语言简单朴实,似乎信口拈来,但是读罢却让人有种渎水充盈在胸,浩浩荡荡,奔流而下的磅礴气势。
结尾一句更是点睛之笔,“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营造出的意境几乎引起场中所有人的共鸣,都想登上顶楼,站在极高处看遇仙楼外的风景到底如何。
连续两首诗都和遇仙楼有关。原本以为第一首诗已经绝到妙处,先前曾有人言“此诗一出,怕是以后这遇仙楼不好写了。”
没有想到这第二首竟然不逊于前诗,而且意境各有玄妙。
第一首诗还可以称为幸运,第二首则说明才华的确超人。只是让人疑惑的是,以前从未听过此人的名字。
一时间,众人心中猜测连连。
“常公子大才,请上楼!”刘掌柜现在已经顾不得马进了,亲自在前方引路。
目送二人上楼消失,猛然有一酒客大拍脑袋:“通衢常晋常允升,这位兄台可是本年通衢县试案首,做《咏柳》一诗的常允升?”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短短十几日时间,这首咏柳也传入府城,在士子之间引起不小的反响。只是关于作者,由于府城距离通衢县甚远,倒是能够记住名字的很少。是以刚才常晋在诗下留名时,根本无人多想。直到此刻,才有人反应过来。
虽然没有得到确认,但众人已经肯定了七八分。
??登上遇仙楼顶,凭栏远眺,夕阳西下,留下半江瑟瑟半江浅红。清风徐来,水波浩淼,江面几艘渔船穿梭,渔夫的歌声隐约于耳。
常晋见此美景,顿觉心旷神怡。
前世他爬过的高楼不少,只是周围大厦林立,没有明显的高度差,很难有这样意境。
在这种环境下吃饭,的确别有滋味。
随后刘掌柜亲自把酒菜端上顶楼,而且亲口宣布今天所有消费,全免。接着又送上一张名帖,言明以后只要常公子来酒楼吃饭,银钱照例全免。
刘明礼不是傻子,单凭这两首诗,遇仙楼以后想不挣钱都难。
明白他的心思,常晋和王启年自然毫不客气的接下。
虽然如今是一个道法显圣的时代,但世俗官府还是由儒家掌控,所以文风还算浓厚。文人之间聚会,往往以诗词歌赋相合。一般的儒生拜访文坛前辈,也往往拿自己最得意的诗词求评,以便得到对方的赞许,能够在士子间扬名。
所以儒生如果做的一首好诗,数日内就能传遍天下,广为人知。
王启年相信这两首诗一旦传开,常晋的名声将会猛上几个台阶。
他心中此刻充满羡慕嫉妒,恨不能马上变成对方。不过却也有自知之明,知道凭自己肚里那点墨水,想要做出一首流畅的诗词怕都困难。
随即一想,自己和常晋亲如兄弟,看到他扬名,自己应该高兴才对。
酒不醉人人自醉,王启年刚喝两杯就醉了,等从遇仙楼回来还一个劲儿嘟囔,“愚兄,这是愚兄一辈子喝的最痛快的一次酒了。自允升以后,再无人敢为遇仙楼写诗。”
一夜无话。
早上吃过饭后,两人正商量着去什么地方闲逛,却听到前面有人喧嚣,随即便看到酒楼伙计领着一个中年男子进入院内。看此人的穿着打扮,应该是一个商贾。
两人不以为意,刚要避让到旁边,见那伙计热情的呼喊道:“常公子、王公子,这是清风楼的郭掌柜,是专门来拜访二位的。”
常晋和王启年对望一样,眼中都露着疑惑,显然无人认识此人。
“两位公子有礼了,我是清风楼的掌柜郭寒山,不知这位可是写出‘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常允升常公子?”那郭掌柜快走几步,急忙冲着两人拱手。
“我就是,不知郭掌柜找上门有何事?”常晋还礼到。对方能认出自己,他丝毫不觉得奇怪。如今自己得神笔滋养,整个人气度已经和先前大不相同。而且做生意的商贾眼光独到,认人极准。
“实不相瞒,郭某上门却有事情相求,”郭寒山朝院内看了几眼,发现这里人来人往,根本不是谈事情的地方,又开口道,“不知两位公子是否有时间,郭某已经在清风楼备下薄酒,请两位公子去那里一叙,到时咱们再详谈。”
“郭掌柜,你有什么事情还是直说吧,我们还有事呢。”王启年不耐烦的问道。来人对常晋毕恭毕敬,对自己根本是无视,这让他有些郁闷起来。
“还请郭掌柜明言”对方莫名其妙而来,非亲非故,常晋自然也不会去赴宴。
见两人没有跟自己去的意图,郭掌柜才再次行礼道:“常公子初到万山府,昨天在遇仙楼两首诗词惊动四座,如今已经传遍整个府城。我家老爷看到这两首诗后很是赞赏,想请常公子也为我们清风楼作诗一首,到时我家老爷有二百两纹银奉送。”
说完,郭掌柜紧盯着盯着常晋脸庞。刚才交谈中他自我感觉对两个人已经有了初步了解,从两人的穿着打扮上看。旁边的王启年家中应该有些资产。而这姓常的书生,显然家境一般。二百两银子,足可以让他心动。
可惜让郭掌柜失望了,对方脸上始终平淡如一,没有半点惊讶。
到是旁边的王启年张大嘴巴问道:“多少,二百两?我没有听错吧,允升,你随便作一首诗词,就抵得上我家忙乎两年。”
“呵呵”常晋淡淡一笑。说实话对方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他的确有些惊讶。至于请他去清风楼吃饭,做首诗词二百两银子,显然是看中了他的名头。
对于郭掌柜幕后老板的眼光,常晋佩服。说实话,自己这个“文抄公”肚里积攒的诗词不少,随便拿出一首都可以传世留名。对方出二百两买诗一首,的确不算少了。
不过他却不能真个拿诗词换银钱,昨天遇仙楼作诗,还可以说是情非得已,传到士林当中,只能算是一段佳话。
如果为二百两银子写诗,这诗词做的再好,一旦传出,人们追根溯源,知道背后的事情,却只会鄙视。谈起他,自然会说通衢常允升,诗词做的很好,只是为人好黄白之物。
这样一来,自己的名声恐怕就要坏掉了。在这方世界中,一个书生如果有了恶名,怕是根本无法在士林生活下去。
二百两银子虽然不少,但比起自己的前途来又远远不如。因小失大之事常晋从来不会选取,他清了清嗓子道:“多谢郭掌柜看中,允升初来万山府,昨日在遇仙楼作诗情非得已,事后心中诚惶诚恐。府城才华超允升者车载斗量,如今允升岂敢再作诗献丑。郭掌柜的好意允升心领了,只是作诗一事只能敬谢不敏了。”
被推辞掉了……郭掌柜闻言有些发愣:是嫌钱少,还是故作清高?
想到这里,他又开口低声道:“我家老爷来前吩咐,常公子如果不满意,还可以再加银子。”
常晋闻言朗声大笑。到底是商贾,句句不离本行。
“哈哈,郭掌柜不必说了,允升还有他事,先走一步了。”
两首诗词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传播,随后的几日,整个府城都在听人谈论起这些诗词背后的故事。和马进想象的类似,虽然其中衍生出不少版本,但在这个故事中,他无一例外成为悲剧的配角。
“当时我就站在旁边,常公子本来已经保持低调,不想惹事,结果那马进不识抬举,一再出言相逼,常公子大怒,喊伙计拿来笔墨,刷刷刷连写了两首诗,直把马进惊得面似筛糠,两股战战……”
至于常晋,现在已经有人将“均州第一才子”的名头扣在他的身上。
第八十六章白骨累累复登临
不知怎地,常晋和王启年居住的客栈被人知晓。随后几日,不断有儒生登门拜访,切磋学问。更有一位庆云县考生,干脆直接在客栈开了间房,天天上门叨扰。
另外还有很多管家丫鬟之类的下人登门,随身携带自家小姐的诗贴,打算和常晋来一段才子佳人传说。
就连这家客栈的老板也跟着凑热闹,特意让伙计拿来笔墨纸砚,说是让给客栈写副字,房钱全免。
每天这么多人到访,常晋为了不给人留下一个持才傲物的印象,只好一一接待。暗地里却头疼不已,如此折腾,自己连读书的功夫都没有。
王启年沾了常晋的光,每日和这么多同窗应酬,初始还有些兴奋,后来也不厌其烦。
两人一商量,不能在这这里待下去,第二日结账悄悄搬离客栈。
随后在偏远地方找了家客栈,耳朵边这才没了喧嚣。
他们出行的时间比较早,距离府试还有两个月时间。按照王启年的说辞,这么长时间,自然要玩乐一下,将府城逛遍才好。
先前在通衢县时,王启年尚顾忌老父。
如今山高皇帝远,身旁没有人监督,他自然像脱缰的野马。
常晋知道他的性子,劝说几次见没效果,就不再多言。
至于常晋自己,每天大多呆在屋里边看书修炼。
前几日登临遇仙楼顶层,常晋心有所感,隐约觉得自己即将突破那层屏障。只是连日来不断有人打扰,他不能静下心来仔细参悟。
如今夜深人静,在房中盘膝而坐,这种感觉果然清晰无比。常晋此刻觉得自己身处在一座重楼内,艰难的沿着楼梯攀登。抬头望向上方,头顶漆黑一片,似乎有座万钧大山压下,想要将他的神魂碾压成碎片。
同时体内灵气疯狂涌动,隐隐要突破桎梏。
知道到了关键时刻,常晋牢守神魂,不敢有一丝一毫分心。《十二重楼观想经》,重在观想二字,往日所见所闻,都有可能重新浮现在泥洹宫中,制造种种幻象,干扰神魂。
因此冲关之时,必须小心翼翼,稍有不慎迷失在幻象当中,就可能神魂受损,境界大跌。
常晋体内有浩然之气相助,自认为能够抵挡种种幻象,只是事到临头,仍难免有些担心。
忽地,黑暗中出现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正朝自己徐徐走来。等走到近处,常晋已经认出对方是自己上山猎虎时斩杀的泼皮牛二。那牛二也看到了常晋,眼中露出怨毒的目光,口中桀桀道:“姓常的,没有想到你也有今天,我要杀了你!!”
“想杀我,来吧?”眼前幻象连连,常晋神魂却并没有迷失,相反清醒无比,只是冷冷的开口道。
“桀桀”又有恐吓鬼叫声传来,是董超和马小四二人。三人凑在一起,一步步靠近,转眼就到了十丈以内。
“秀才公好歹毒的手段,我不甘心呀!!”下一刻,胥吏刘芝生和王麻子相继出现在常晋周围,口中发出各种凄厉的叫声,环绕不绝。
常晋仍没有皱眉,谨守神魂。
忽地眼前又是一变,却是自己斩杀的术士南翁子出现了,随即是前任土地带领着无数阴兵齐齐围了上来……
常晋在原地屹立不动,任由这些鬼魂冲到近前,张口撕咬着自己的躯体。
种种幻象,令人不辨虚实,肉身传来剧烈的疼痛,好似大块大块的血肉被啃噬掉。连神魂也不断遭受撕扯,仿佛要脱体而去。
常晋继续无视这些,只是任由鬼物缠身,神识中不断体会观想经中的语句:“当自观身作一白骨人,极使白净,令头倒下,入臗骨中。澄心一处,极使分明。此想成已,观身四面,周匝四方,皆有骨人。……乃至见于无量无边诸白骨人,纷乱纵横,或大或小,或破或完。……谛观是已,当自思惟,正有纵横,诸杂乱骨,何处有我,及与他身。尔时行者,思惟无我,身意泰然,安隐快乐。”
这段经文刚刚在神魂中浮现,立刻喷射出数到青光,随即在脑海中组成符咒,直冲出体外。
咔嚓……泥洹宫中一道闪电划破黑暗,黑漆漆阴森森的空间中顿时雪白一片。这一刻,常晋只感觉身体嗡的一下,接着便听到围着自己啃噬的鬼物发出凄厉惨叫声。
那些鬼物阴兵的皮肉在青光的照射下迅速腐烂坠落,只余下累累白骨。外围的鬼物想要逃走,却避之不及。举目望去,无数白骨零散在地上,或头颅破碎,或颈椎折断,纷纷乱乱。
而后火焰大起,将这些白骨烧个干净……
常晋在火光中纵身一跃,顿时头顶凉风飒飒,说不出的舒畅。再环视四周,依然处在客栈当中,先前种种幻象皆已消失不见。
查看自身,发现阴神果然比往日凝重了许多,如同实质,通体被青光笼罩。他下意识伸手一招,书桌上的毛笔立刻跌跌撞撞飞起,径直落入手中。
先前阴神如气,常晋双手根本无法攥握物品。如今毛笔拿在手中,却可以清晰感应,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试过手握毛笔,常晋又动用神魂驱使起其他物品。砚台、书本等等……一时之间,不少小物件纷纷悬浮在空中,如果此刻有人进入房内,看到如此奇景,估计该大叫一声鬼呀了。
尝试过几次后,常晋四下看看,又瞄准屋内的桌椅板凳,继续凝聚神识,驱动桌子,不过这次却艰难无比,似乎那物体中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拉扯着神魂不断坠落。
最后在常晋咬牙坚持下,那套桌椅勉强被举起,悬浮在半空中,片刻又重新跌回地面,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动。
幸亏先前他早有准备,桌椅离地不高,因此这声音不算太大,没有将其他人惊醒。
试过桌椅板凳,常晋也找到了目前神魂驱物的极限,大概也就几十斤的重量,再大自己根本举不起。
神魂再动,常晋却是隔空抽出宝剑。神识刚延伸到那宝剑上,他神魂中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这感觉是先前驱动其他物体所没有的,血肉相连,神识刚发,宝剑立刻划出一道长虹,破窗而出,来到院中。
常晋阴神一闪,也出现在院内,片刻就带着宝剑飞上七八丈的高空当中。此刻虽然罡风猎猎,他却没有先前那种千刀万剐的不适感。
显然如今进入鬼仙二转,阴神也比先前提高了一个层次。
月华如洗,神识动处,宝剑上下腾飞,灵活无比,根本就好像仍然握在手中一样。
这样驱物效果,和《观想经》中的描述大相径庭。只是常晋并不感到奇怪,自己这柄宝剑日夜随身,不断以心神浸淫,早已经通灵。
如今以神魂操控,自然事半功倍,岂是一般的物体可以比拟的。
如此,应该和传说中的飞剑没有两样吧。
前世看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常晋就对里边的飞剑情有独钟,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够操控,却没有想到如今梦想成了现实。
心中想着,常晋神魂操控着宝剑朝远处奔去。夜色弥漫,远处点点灯火,却是河边的歌馆妓楼在夜夜笙歌。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不管在什么时代,富人的夜生活都是多姿多彩。
突然之间,常晋心中莫名惊悚起来。“不好!”一股无比恐怖的情绪迅速从神魂中蔓延开,其中还带着无边无际的威压。常晋几乎没有任何犹豫,阴神立刻掉头返回,直奔出两三里外,这才停在当空。
从此处俯瞰万山府,只见赤青黄三种颜色气流不断翻腾,笼罩着下面的城池。这些气运勾连四方,和点点白气融汇在一起,却又是无数百姓的贡献。
煌煌城池,民心如刀,果然厉害无比,气运之盛,即使鬼仙二转也不可轻易与之对抗,自己刚才的举动有些莽撞了。
先前阴神能够在乡村间行走自如,主要是那里的气运零散,根本无法阻挡阴神。至于县城当中,却又是因为自己得到土地敕符,有神道庇护。
此刻没了敕符,阴神和寻常的游魂野鬼没太大区别,自然为人道所不容。
想到这里,常晋扭头就要返回客栈,只是随即又停了下来。凝神朝远处细看,他发现这气运当中还有不少黑雾,应该是府城内的邪祟之气,只因此时天色黑暗,再加上惊慌错乱,是以刚才没能探查清楚。
按理说此地有乌山道院坐镇,一切邪祟鬼物躲避还来不及。实施情况却并非如此,这邪祟之气占了足足有两成半,比通衢县城还要高出不少。
显然此地的吏治,不敢让人恭维。
想起这几天在街头巷尾看到那些乞讨的流民,常晋已经恍然。
其实人道和神道没什么不同,都承载在万民之上。
第八十七章狼多肉少
民意如刀,水可载舟亦可覆舟,那些流民无衣无食,自然产生了怨念,进而滋生出邪祟之气。如果长期得不到宣泄,这些邪祟之气便会一步步侵蚀人道汽运,最后必然酿成大乱。
自古揭竿而起大乱天下者,其实都是这种怨念的体现。
在前世地球上,释道从来都不只是主流。即使这方世界,道院那些道人虽然法术神通广大,但是对治国之道并不精通。
所以他们高高在上也罢,却无法阻止已经腐朽的人道根基。
一叶落知天下秋,单从万山府城,常晋已经能够知晓一二。恐怕大燕王朝的江山已经千疮百孔,只要来一场暴风骤雨,很可能就会岿然崩塌。
只是不知道这场大乱到底什么时候来临,而自己又能做些什么。
带着重重疑问,常晋返回客栈,阴神入体,而后一跃而起。思索良久,他发现自己能做的不多。现在只有尽可能的提高实力,以便在乱世来临之际能够保护家人。如果有余力,还可以兼顾到更多……
就在常晋操纵阴神畅游之时,城西乌山观中,两个道人端坐在蒲团上。
其中年老的那名道士面前摆放着一枚龟壳,随着他的大手挥舞,丝丝灵气打入龟壳内。很快就看到龟壳表面变得光亮起来,显示出莫可名状的纹裂。过了片刻,那些纹裂又渐渐消退,龟壳重新恢复平静。
“师兄,这次推演结果如何,那李迎祥是否就是条潜龙?”见对方停手,年轻道人有些着急的问道。
“哎……”老道人叹了口气,失望的摇摇头道:“我推演过三次,这李迎祥的气运始终模糊不清,不过应该不是潜龙格局。”
“师兄,为防止潜龙早衰,其出生之时便受人道庇护,以师兄的推演之术尚不能看清楚他的气运演化,这本身就说明李迎祥有大气运傍身。去岁他来万山府,正是均州龙气大动之时,我也悄悄看过此人现在的气运,已成赤青之色,隐约成虎形……凡此种种,都说明此人确实有龙虎气,为什么师兄反而不确定呢?”
“玄坛师弟,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从我们注意到李迎祥起,师门就派人去李家祖坟查看过,并未在那里发现龙气勃发的迹象,而且李家祖坟格局甚小,潜龙虽隐,但却不能失了格局气度,否则根本不会有龙气隐藏。”
凤凰非梧桐不落,龙气也是同样的道理,非宝地而不聚。这个道理玄坛也懂,他沉吟一下,不甘心的问道:“也许是天授呢?”
龙气分为几种,或是皇子皇孙,自打娘胎里出来,血脉中就带有,或由山川河流地气凝聚而成,又或者是人道降下,称为天授……
其中前两种皆有脉络可循,唯独最后一种天授,根本无法捉摸,只能让人徒留下一句“人道难测”。
“那更不可能”老道坚定的否决掉:“天授之人,得人道庇护,其命格极贵,内含紫气。按照师弟你先前的观察,这李迎祥并非此类。刚才我虽然没有准确推算出他的气运演化,却也窥得一丝,此人身后黑气滔滔,显然是怨念杀劫所致。如果我没有猜错,李迎祥应该是一条伪龙,为王者先驱罢了。这样的人,初始气运大都极其强烈,宛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只是这气运来得快,散的也快,根本不值得师门下功夫……”
玄坛知道师兄在气运演化一道上高出自己甚多,听完分析已经认可了这判断,只是有些惋惜道:“如此以来,怕是要重新寻找真龙了,希望这次龙气变革,我们玉清道能够得享新朝气运。”
“我倒希望师门放弃这次争龙之事”老道闻言苦笑道,“如今大燕王朝十四州内道派凌乱,有争龙之心的足有十几个。人道难测,到底哪一个能押到真龙,谁也说不准。人道争龙,不成即死。道院在背后支持,牵扯自然过深,成功则罢,不成功怕是对自身气运也会大有损伤。”
玄坛也知道他说的有道理,点点头道:“师兄言之有理,只是如今道派与世俗牵扯颇深,却是不得不争了。”
“是呀”老道叹息道,而后起身来到殿前,怔怔望着远处的夜空。
一旦新朝鼎立,辅佐新龙的道派必然会打压其他道派。原因很简单,投入那么多资源谁会愿意和别人共享人道气运。
用世俗的话讲就是狼多肉少,人道气运稳定,而自从道法显圣,修道之人却急速增长,如此以来,资源自然不够用。
这一缺陷早在百年前已经出现……道法显圣之初,时时听闻有人修成地仙,二百年后,成就地仙的道人已经寥寥无几,近百年来,只闻有两三人。
其余大多在真仙之境徘徊。
不成地仙,长生无望。即使是真仙,也不过比常人多享百年寿诞罢了。到真仙境地,长生大道已经遥遥相望,谁人又甘心放弃,待二百年后,化作一抔黄土呢。
既如此,只能争上一争,为师门,也为自己。只要助人成龙,就可以借助世俗之力扼杀打压掉其他道派,从而独享新朝气运。
毕竟,死道友不死贫道。
老道心中如是想,不知怎地,却有一丝不安。人道难测,自己这看法是否就真的正确,冥冥中他感觉有双大手在拨弄着……只是不敢深想下去。
见他久久不语,玄坛也走到殿前,冲着无边的黑夜看了几眼,转换话题道:“师兄,这万山府城内邪祟之气日益增多,各种鬼物层出不穷,而且还有其他道派的人夹杂其中。咱们是否要清理一下……”
“算了,邪祟鬼物都是小事,如今最重要的是查找潜龙所在,且由他们猖狂吧。至于那些道人,多是一些散修。他们不知天命即将变革,如今还妄图聚在官员身边分享气运,根本就是找死,也不用理会。”
***
今日无事,吃过早饭常晋本想趁此机会买些糕点去朱元昊家登门拜访,哪知道却被王启年拉住询问:“允升,你今天陪我出去逛逛吧,来府城一趟不容易,哪能一直呆在家中。”
“陪你逛逛?”常晋听着新鲜。这些日子,王启年几乎每天都领着小松在勾栏瓦肆、妓馆画舫间转悠,甚至弄得夜不归宿,今天怎么会突然想到自己。
见对方脸上带着疑惑,王启年微微一愣,继而明白过来:“允升,你想哪里了,愚兄今天不是领你去喝花酒,而是去渎水江边逛逛,今天是河伯诞辰,那里有庙会,非常热闹。这样的场面可是非常难得,每隔三年才举行一次,咱们这次算是赶上。”
“河伯庙会?”常晋听了心中一动。万山府的城隍他已经见过,不知此地的河伯又是何种风采。
小松看常晋没有答应,也开口劝说道:“常公子,你就随我家公子玩一天吧。那河伯庙听说很灵验的,咱们可以到庙里祈求河伯老爷赐福,让两位老爷都能高中。”
“既然这么热闹,的确不容错过,咱们就去那里看看”常晋也点头答应下来。反正登门拜访一事尚未来得及和朱元昊说,推脱几日也好。
至于小松说的上香祈求赐福,他根本没放在心上。一句话,求神不如求己。明白了香火念力和气运后,常晋就知道类似的祈求很荒谬。
文脉气运和人道相连甚深,如果神灵强行干涉,必然遭到反噬。没有哪个神灵会为了凡人这么做。
三人来到大街上,叫了辆马车,快速朝渎水江边奔去。
大约过了一刻钟时间,马车忽然停下,那车夫扭头叫道:“两位公子,就在此地下车,前面百姓太多了,过不去。”
闻言,常晋将头探出车窗看去,只见不远处的道路上人头挤挤挨挨,热闹非凡。
“就到这里”王启年也点点头,抬手付了半钱银子。
渎水河伯庙会,三年举办一次,果然不同凡响。
道路两旁早早的被小商贩占去,摊位上卖什么东西的都有,什么衣帽扇帐、鲜鱼猪羊,糕点蜜饯,时令果品等等,应有尽有。尤其是哪些卖胭脂水粉的摊位,更是被妙龄女子围个水泄不通。
这些女子和常晋前世所见没两样,平时养在深闺,难得出来透透气,一旦有机会自然要血拼购物。
这种热闹的场面,常晋也是第一次看到,很快融入其中。
三个人走走停停,速度慢的像乌龟爬。半个时辰功夫,才走了不到二百米的距离。
“允升,咱们过去看看,前面围了那么多人,肯定有热闹可看。”
又朝前走出一段距离,王启年看到拐角处围了很多人,立刻来了兴致,领头朝里边拥挤过去。
围观的百姓太多,王启年垫了几次脚都没有看到。常晋放出神识感应到场中情况,哭笑不得起来。
看来不管什么地方,人们看热闹的心理都不会改变。
第八十八章神秘的老道士
场中只是两个车夫在吵架罢了……两旁被商贩占据,原本就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加狭窄。
两辆马车在路中间堵上,上方开始争吵大骂,各摆自己的后台。
看这情形,一时半会儿很难结束。
常晋奋力将王启年两人从人群中拉出,冲他们道,“是两个车夫再吵架,没什么可看的,咱们到前面去吧”
这种拥堵的场面,即使有神通也不好使。在他的带领下,三人费了一番功夫才走出那段道路。
再朝前走,道路宽敞起来,人流也没有先前拥挤。
这片区域主要是耍杂卖艺人呆的地方,锣鼓喧天,各种叫好声一片。
王启年很快又拉着常晋挤入一处热闹所在,这次他们的运气不错,竟然站到了靠中间位置。
只见场中一位老道士正冲着人群抱拳行礼,口中说着开场词,言语无非是来自什么地方,今日路过贵地,希望大家赏光,有钱捧钱场,无钱捧人场。
在他身后还有一位十三四岁的道童,手中拿着铜锣敲得正欢,脚下还放着一副扁担竹筐。
这年头,连道士也干起了卖艺的行当?而且还是在玉清道的地盘上。常晋初始有些不解,等看清楚老道士的修为,又有些明了,原来是散修。
对方啰啰嗦嗦说了一大通,早有人不耐烦,高声叫道:“我说道长,别光说不练呀,你有什么绝活赶紧使出来,如果表演的好,爷们儿绝对给钱。”
开口那人年纪和常晋差不多,身穿绸衣,显然是个富家子弟。
“谢这位公子捧场,不知你想看什么?”虽然对方出言不逊,但老道士并没有愤怒,反而笑着问道。
“你都会什么,说来听听?”
“贫道擅长颠倒生物,公子可否想看。”
“什么是颠倒生物?”哪位有钱人家的公子又开口问道。
“阳春三月吃西瓜,夏日炎炎降瑞雪,秋冬时节开桃花,这就是颠倒生物……”
“吹吧”
“胡扯……”
老道士话未说完,围观的人群就吵闹声一片,十个有九个不相信。
如果用灵气催发,这道士所说的倒有可能实现。只是常晋查看过对方头顶气运,两分赤一分白,显然刚到人仙二转,又怎么可能将灵气激发出来。
“各位既然不信,那贫道就先来个阳春三月吃西瓜。”
说完老道士吩咐徒弟从竹筐中取出一个瓦罐,里边放着半罐泥土。准备工作就绪,他又从竹筐中拿出一粒瓜子,郑重放入泥土中。
“各位看官瞧仔细了……”老道士大喊一声,随即往泥土中喷水,接连数次。
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株细嫩翠绿的瓜苗从瓦罐中破土而出,须臾间便长到了三尺多长。
“真的是瓜秧……”
“快看,开花了……真开花了……”
一时间,人群中惊叹连连。
连常晋也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望着场中。
他比这老道士高出数个境界,对方想要在自己面前施展障眼法,根本不可能逃过神识探查。更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整个过程中,老道士并没有激发灵气。
莫非是那水中?
常晋神识再探,那水不过是寻常的井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思索间,那西瓜花已经开败,结出铜钱大小的西瓜,又过了一炷香时间,西瓜涨到拳头大小。
等道士摘掉西瓜刨开,里边瓜瓤鲜红,很是引人口欲。
“好,道士果然有大神通……”
一时间,叫好声一片,很多人纷纷掏出铜钱碎银子往场中扔,连常晋也没有例外。
道童急忙拿起铜锣捡钱,老道士则笑眯眯的抱拳朝四周道谢。
***
乌山观中,玄明师兄弟二人端坐在蒲团上,紧盯着面前的水镜细看。
很快玄坛发出一声冷哼:“用这等鄙术糊弄凡夫俗子,简直丢我们修道人的脸。师兄切再次稍等片刻,我去会会此人。”
“师弟且慢,此人不过是求些钱财香火罢了,何必在意。如今人道劫难将临,如此作为只会招来杀劫,到时观其自灭即可,何必劳烦我等动手。”玄明捋了捋胡须,一副云淡风轻的姿态道。
“师兄所说我也明白,只是这些跳梁小丑最近愈发猖狂,根本不把我们玉清道放在眼中,就连刘知府也暗中笼络了几位散修,真的不用清理一下吗?”
“且由他们去吧,富贵不是这么容易得到的”同样的话题两人谈论过多次,玄明不想多言,而是饶有兴致看着水镜中的表演,“先前听师弟的话语,似乎知道这西瓜的来历?”
“恩,我被师傅收入门内之前刷杂的艺人表演过,此法看似神秘,说破了一文不值。将鸡卵钻孔,去蛋白存黄,再把官柱甘草各二钱研末拌之,而后连同瓜籽一起放入蛋壳内封口,平时埋藏在潮湿墙边,不可令干,待用时将瓜籽取出,喷水数次即可……”
“民间也有奇人呀”玄明听完,倒是啧啧称赞。而后道袍一挥,眼前水镜立刻消失不见。
***
“道长,阳春三月吃西瓜我算是见过了,现在爷们儿想吃桃子,你能不能给我变只桃来?如果真能变出来,这一锭元宝就是你的。”这个时候,先前开口的那位公子又叫道。
老道闻言面露难色,拱手道:“这位公子为难贫道了,现在桃花始开,叫贫道往哪里摘桃子,只是若不取来桃子,恐怕各位又觉得贫道法术不精,实在为难……”
旁边那道童接口:“师傅,既然答应人家,怎可反悔?”
道士皱了皱眉眉头,最后一咬牙道:“徒儿所言极是,此时寒春积雪,若要摘得桃来,人间恐怕已经无处可寻,只有九天之上,道尊的仙桃园中或许有。只是那仙桃珍贵,凡人吃了可以延年益寿,消除百病。怕是道尊轻易不肯赐下,为今之计,只有去仙桃园中偷得一枚了。”
那道童又睁大眼睛开口:“师傅真会说笑,道尊居住在九天之上,没有道路相通,怎么可以到达?”
道士自信满满道:“徒儿无需担心,为师自有办法。”
说完,只见他从旁边的竹筐中抽出一根麻绳,那麻绳粗如食指,约莫十丈有余,看上去并不显眼。
道士拿在手中,嘴上念念有词,而后掏出一张黄纸符箓,贴在绳子上。
这道士有两把刷子……周围人不觉得,常晋却能感觉到随着咒语念动,周围丝丝稀薄的灵气凝聚。这让他更加困惑起来,按说对方有此神通,不应该落魄到这般境地才对,怎么会跑到街头卖艺。
入世修行?或是其他……
正思索间,道士又有了变化。他伸手将绳子往半空一抛,那绳子上端就好像有人特意拉扯,迎风见长,迅速朝上空攀升,越来越高,渐渐没入云端,悬停在半空中,根本看不到绳头。
这一手,所有人都被惊到。尤其是王启年,眼睛更是瞪得浑圆。
在围观人的惊呆中,道士又吩咐身旁的道童:“徒儿,你过来。九天之上不易攀登,为师年老力衰,怕是上不去了。这偷仙桃的任务,还是由你完成。你只需沿着此绳一路上爬,便可直达仙桃园中。”
那道童闻言连连摇头,“师傅,我可不敢,这绳子太细,怎么可能爬到九天之上。万一徒儿爬到半空中,绳子突然断掉,徒儿岂不是要摔个粉身碎骨。不干,说什么也不干……”
这师徒二人一唱一和,将整个偷桃过程弄得一波三折,周围人完全被吸引,半点噪杂声都没有。
道士正色道:“徒儿,你刚才也曾说过,应人之声忠人之事,事到如今岂能半途而废。你赶紧上去吧,如果偷桃成功,相信各位看官重重有赏,到时有了这些钱财,为师就可以盖一间道院,你我师徒二人也不用再在风雨中奔波了。”
“好吧”道童点点头,抓住绳子迅速攀升,手移足动,好似蜻蜓点水般,转眼间没入云霄。
随着道童窜上蹿下,众人的脑袋也高高抬起,眼睛一眨不眨看着云端。
显然到这般田地,大都已经相信道士有神通。
先前那变瓜的把戏常晋没看出名堂,倒是这偷桃的过程他明白了七七八八。什么事情一旦知道谜底,再看过程就会索然无味。人仙二转,怎会如此神通,此时他心中疑问更多,耐着性子看下去。
第八十九章河伯庙内显异状
很快,就看到绳子剧烈晃动起来。老道脸色大变,急声叫道:“不好,我那徒儿偷仙桃被发现了!!”
此言一出,周围人的脸色也随之改变,纷纷为道童担忧起来。
小松胆子不大,此刻吓得甚至捂住自己的眼睛,不敢多看。
就在此时,有人忽然大声道:“道长快看,你徒弟回来了!”
听到喊声,不少眼见的人已经发现绳子顶端出现一个黑影,只有拳头大小。影影绰绰,并不甚清晰。不过看那动作,应该是道士的徒儿。
“快下来,快点……”不少人大嚷起来。
黑影急速变大,正是先前上去的道童。不多时,他已经降到离地三四丈高的地方。而后速度更快,扑通一声跌回地面。
“徒儿,你没事吧?”道士急忙问道。
“我没事,差点被道尊手下捉到,幸亏徒儿动作快。”道童大喘气着叫道。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那仙桃可否采摘来。”老道士又问。
“徒儿刚进仙桃园就被发现,只摘了一枚,”说着道童从怀中掏出一枚碗口大的桃子,上边毛茸茸的,底部还带着几片绿叶。看样子,的确像是刚摘下来不久。
老道士接过桃子,走到那富家公子面前道:“公子,桃子已经摘到,可以一验真伪。”
富家公子接过桃子,把玩良久才恋恋不舍递回,“的确是真的,这十两银子就送给道长了。另外不知这仙桃值多少银子,我买了,一百两可够……”
“公子说笑,此乃仙桃,怎么可以用世俗间黄白之物衡量。今日贫道将挑选几位有缘人,分而食之,分文不取。”老道士开口回答,脸上带着云淡风轻的笑意。
随着老道士的话语,围观的人再次轰动起来。争先恐后喊叫起来:“道长,我是有缘人……给我……”
一时间,场面混乱无比。
“大家静一静,是否有缘贫道说了算。”那道士快速将桃子分成几半,一一送入人群当中,那富家公子也分了一分,放在口中大吃起来,赞叹不已:“好吃,果然是仙桃!”
其余人无缘,只能眼巴巴的看着。
有不甘心的还试探着叫道:“道长,要不再让你徒弟去仙桃园一趟……”
“今日偷桃已经艰险万分,怎可再去”老道士连连摇头,“诸位如果想保平安纳福禄,贫道另有他法……贫道的祖师为大德真君,请几尊道像回去,可保平安……”
原来如此,常晋终于明白几分。
先前种种都是铺垫,不过是夺人眼球罢了。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香火念力。
这道人挺知道变通,如果开场之初说出传道,怕是没有多少人信服,经过这番表演,在场的人大都相信他有神通,效果自然明显。
而且常晋相信这道人的手段不仅仅如此,应该还有后招。
只是香火念力,关乎道统。老道士直接在万山府城传道,几乎是明目张胆挖玉清道的墙角。
此地离乌山观不远,应该早有人通知道院。不过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到现在为止并没有见玉清道的人出头。
几尊小小的道像,竟然卖出上百两银子。
“允升,我现在才知道天下奇人何其多也,以前在通衢县城,真是坐井观天了。”见老道人师徒离开,王启年急忙动身想要跟上去。
“清远兄,你这是干什么?”常晋忙拉了他一把。
“愚兄突然对修道有了兴致,跟上这道长,看看是否能撞上机缘。”
“机缘?!”常晋哭笑不得。两人来万山府城前在野外酒家遇到玄洞道人,当时王启年就有此念想。后来没听他提起,还以为王启年打消念头了呢,谁知道他今天仍念念不忘。
“清远兄,机缘哪是这么好撞见的。你对那老道了解吗,万一他是歹人怎么办?”
“这道士怎么会是歹人……”
“你忘了南翁子吗,知人知面不知心,只要对方打算在万山府传道,相信以后还会有机会见面的。
万一进错门,拜错师傅,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你真有修仙的念头,多观察一段岂不是更好。”常晋再次出声劝阻道。不知怎地,他虽然没有在这道士身上发现邪祟之气,心头却隐隐有几分不安。
听他提起南翁子,王启年热切的目光顿时消退。当初南翁子也这般仙风道骨,后来差点让他们没命。
允升说得对,先观察观察再说。
见对方暂且打消念头,常晋才松了口气。如果王启年执意要拜师修道,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清远兄,咱们还是去河伯庙看看吧。”
有了先前城隍相约之事,常晋还真对渎水河伯有几分期待,不知道对方是何等人物。
三人随着拥挤的人群一路前行,没多久就来到渎水河边,一座富丽堂皇的庙宇显现在众人面前。
今日是河伯诞辰,前来上香祈福的人自然不少。不少人装扮和常晋王启年一样,应该也是参加府试的书生。
说什么读书人不敬鬼神,现在越来越成为一句空话。
常晋已经养成习惯,每到一处庙宇,都会率先查看该处的香火气运。以检验对方是正神还是邪祟。当然他不像道院那样查验对方是否经过敕封,而是看是否有邪祟之气,有,则说明是邪神,香火念力纯正,在他眼中就是正神。
刚放出神识,常晋就惊呆在当场。
渎水河伯,掌管渎水上百里河域,几十条支流,甚至白水河也在其管辖范围内。
治下有数百万百姓,香火气运应该相当强大才对。来之前他以为渎水河伯最少也到了真神之境,最不济也像万山府城隍那样。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河伯庙上方气运竟然成赤白色,而且零散如烟,根本没有凝聚成形。
再看周围祭拜的百姓,丝丝香火飘入神庙,随即又悄无声息散去,半点都没有被吸收。
不会是……想到这里,常晋快步进入殿内。
只见一尊丈许的鎏金铜像在神坛上端坐,威武高大。只是运起神识查看,可以清楚看到这铜像上方气运同样凌乱不堪,没有半点灵性。
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此庙中根本没有神灵!!
没有神灵,自然谈不上敕符加持,那些香火念力成了无主之物,很快又重新飘散在虚空当中。
至于神庙上方的赤白气息,更多是神道的自我维护。
这怎么可能……看神庙外跪拜的百姓,显然信奉河伯的人不少,道院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个吸收香火念力的机会。
实在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更让常晋大惑不解的是此地竟然没有被其他鬼物妖类占据。
难不成此地敕符已失??如此也不应该呀,只要占据神位,同样可以吸收香火念力。
再耗费些时日,吸纳足够的香火念力,到时就能够凝聚出神道敕符,成就正神。
看着旁边那些善男信女跪拜叩头,常晋觉得有些可笑,连神灵都没有,不知道他们拜的到底是何物。
常晋有些庆幸今天王启年拉自己出来闲逛,不然他真不知道府城仙神二道如此凌乱,处处透着怪异。
祭拜完河神庙,王启年又要拉着常晋去街市上转悠,却被他拒绝掉,直说自己想到野外走走。
两人分开后,常晋叫了一条小船渡过碧水河。他原本打算登上钟山晴川阁揽胜,只是看山道上游人颇多,索性避开熙熙攘攘的人群,朝后山走去。
农历三月,暮春时节,山间一片热闹。到处被绿油油的颜色覆盖,好似给大山披上了一副绿缎,各色杂花点缀在其中煞是好看。
山溪旁的芦苇丛中,不是有苇莺飞进飞出,欢呼跳跃。
待他走到近处,又有一只野鸭嘎嘎叫着跑开。奔跑时小腿一瘸一拐,那动作像是受了伤,只要人朝前跑几步,肯定能够抓到。
从以前的记忆中得知,这只是表面现象,那野鸭刚刚肯定在草丛中孵蛋。做出如此举动,只是想把自己从鸟巢边引开罢了。
等跟随它左扭右拐到了远处,这东西绝对会纵身飞起,将人傻傻的丢在原地。
他放出神识,果然发现前方十几部远的一片蒿草中,有个野鸭窝,里边躺着七八枚带有麻点的野鸭蛋。
第九十章 偶遇小狐妖
步入后人迹稀山间愈发热闹起耳朵中蛙鸣声不身旁不远处的大松树几只松树正在枝头嬉戏打闹……
常晋也没有进入大山深只找了片无人的地方停下脚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歇顺便欣赏着眼前难得的美景。
在这个没有污染的时处处皆春色。而后世地球如此美景很少能够看到。
不知不到这方世界已经有一年时间。从最初的彷徨到接再到与刘芝生等人的抗斗郭神杀河神土地……常晋处在其中没怎么感觉。
如今闲暇下来细他倒觉得自己是个传奇也越来越融入这方世界。在这里他有自己的亲人朋更有需要探查的神秘未知。
想着想思绪便开始飘等他重新回过神发现时间已经不早。
拍拍衣服上沾染的草渣土常晋掉头朝山下奔刚走两他忽地又停扭头看着十几丈外的草丛。
只见一头半大的小狐狸从草丛中现出身跌跌撞撞朝他冲来。
这小东西身上大半皮毛呈红褐唯独脖子下有一圈白猛然看上就好像围了条围脖。
而且那皮毛油光发隐隐泛着玉泽。
在山中遇到狐狸很正只是没有想到遇到一只小狐妖。
对方头顶笼罩着几丝白更多则是黑色的妖气。
显然是刚修炼不境界只是人仙二转左右。这样的狐狸已经初通灵能懂人语。按理说应该多在深山当怎会跑到山外边来。
没等他想明那小东西也发现了常晋的存先是一急忙跳窜到附近的草丛探头探脑的打量着。一双很人性化的小眼睛瞪得浑里边带着几丝惊更多是透出一股无助的眼神。
试探几次见常晋没有动小家伙似乎确定不远处的人类没有恶终于试探着走上前来。
两只后腿蹬半支起身前爪合对着常晋一个劲儿的点头。
不是吧……动物都这么有礼貌?
常晋看的有些目瞪口记得第一次和小倩相遇时的情没曾想现在遇到的这只狐狸也如此。
他心中觉得好忙拱手还礼。
小狐狸冲着常晋吱吱叫了几而后又点点头。
这是……有事儿?
见面前的人类不解自己的意小狐狸着急起围着他转了两而后尖叫几扭身朝山中奔去。
跑了十几它又停下回头冲着常晋继续尖叫。
“你让我跟你进山?”这下常晋明白几看小家伙焦急的神似乎是山中有什么事情要他帮忙。记得有次小倩去县城找自也是这般动作。
“吱吱……”那小狐狸应该懂得人又点了点跟着低叫几声。
如果是一般人处在此种境怕是早已经惊呆。
常晋却不会如他接触的妖类众小倩、胡大还有白素素姐妹等。他们和平常人类没什么两因此常晋并没有多少偏见。只要对方头顶没有邪祟血他都不会带着有色眼镜看对方。
更何况很多时妖怪比人类更值得交更懂得感恩。
不知道这小家伙找自己有何常晋紧跟在后边奔去。
走出四五里小狐狸突然停冲着不远处尖叫两声。
吱吱……草丛中立刻传来回声。
这个时常晋才发现不远处还有一只皮毛颜色火红的狐狸。它的后腿被捕兽夹夹钢牙深入皮鲜血顺着伤口流将那片土地染成血色。
这种捕兽夹常晋以前在山中见由精钢打带有机咬合力量非常强用于捕捉大型猛兽所用。
这只小狐妖运气不不知怎地踩中。
如果是大型猛修炼后体魄自然强这捕兽夹倒也困不住。
只是狐狸不它们更多是修炼神并不以力量见根本挣脱不了钢牙的束缚。
不用小狐狸提常晋已经迈步上伸手掰开捕兽将另一个小家伙放出。至于这捕兽也被常晋使劲一拉成两半。
见同伴脱离危先前那只小狐狸立刻冲了过来。一阵低而后齐齐半蹲在常晋跟口中尖叫不已。
这是什么意他有些纳闷的看着两个小东西。
两只狐狸唧唧叫了一阵见常晋不为之所先前那只跳身离很快又消失在草丛反而将这只受伤的小家伙留在原地。
这下常晋更迷看小狐狸腿部的鲜血仍然流淌。他只好撕开半个衣替这只红毛狐狸包扎伤口。害怕它一瘸一拐的跳动影响骨头生常晋还特意弄了两根树棍固定。
整个过程红毛狐狸显得非常温并没有暴起咬甚至在常晋替它包扎伤口小狐狸眼中竟然露出了一丝人性的羞涩。
包扎完常晋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道:“好你现在赶紧回去别再出来让猎人发现了。
时候不他准备返回城中。
没等迈开步红毛狐狸又焦急的叫起似乎不想让他离开。
无常晋只得继续在原地等待。
一炷香时先前那小家伙重新返口中噙着一株竹竿粗细的植物根上边带着不少根顶端还有几片叶子。
来到常晋跟小狐狸将植物放在地又冲着他低叫。
这是什么东里边竟然有些许灵气……人参?
仔细打量过常晋才发现手中的植物是何物。
在这方世界中也有人参的存大多生长在深山老林那些地方多被虫蛇虎豹占很少有采药人能够到因此人参也显得比较珍贵。
常晋以前曾经在通衢县的药铺内见过人那些不过拇指粗也就十二十年的年里边虽然带有草木精气很和眼前这株根本没有可比应该有几十年的年份。
对常人来人参益气补血效果很好。只是如今以他的境这人参内含有的些许灵气几乎可以忽略不对他没什么大用。
不过两个小家伙围着自己又蹦又看这情常晋如果不收它们不会善罢甘休了。
“好我就收下了”
常晋笑着摸了摸两个狐狸的脑掉头出山。
走出老仍看到两个小家伙在大石头上相送。
等返回客王启年主仆已经在房中等见常晋手捧着一株人参归王启年很是惊忙询问他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
“和清远兄分开我去山上观无意中发现的。”常晋自然隐去了两只小狐妖的内容。
“不是这样也可以?早知如我也陪允升同去了。”王启年听过很是后悔。
马府后马进正一个人端坐在桌前喝着闷在他身还毕恭毕敬的站着位中年管家。此人面带阴名叫樊年轻时曾是一名大后来被官府抓到投入监以待秋后问马进之父知道此人勇就暗中将他救而后用别的尸体报了个病亡。
樊羽被救后就一直呆在马这些年私下替马家处理了不少麻烦。后来马进长马大人担心儿子惹出什么祸特意派樊羽保护儿子。
“樊那两个书生还没有找到吗?”马进灌了一口闷咬牙问道。这酒虽然是从遇仙楼中买来只是在自己家怎么都不是滋味。
马进生在官宦之从出生那一天每日不知道有多少人眼巴巴的来讨好自己。
然而在前些日突然冒出的两个秀才当中将他羞辱一番。随着那两首诗传众人得知背后的故事不知道有多少人暗中偷笑自己。
待父亲知道这个消更是将他狠狠训丨斥一连日来被裹足在根本不让出门。
人都是这将错误归结在别人身上容放在自身却很难。
马进也是如在他看来。遇仙楼一事纯粹是两个从通衢县来的乡巴佬书生不给自己面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下不了台。
这等奇耻大辱是可孰不可忍。每隔一马进对两个书生的仇恨就增加一恨不得亲手将两个书生杀掉。两人在这世上多存在一马进感觉自己的羞辱也加重一分。
尤其是那个常允只有将之扒皮抽筋打个魂飞魄自己才能解恨。
可是没曾想等他派人打探对方的消息这两个书生却突然在客栈消不知去向。
“少目前还没有消息。不过我已经派几个手下联系上城中的泼他们对府城大街小巷很熟相信用不了多长时就会找到二人。”樊羽弯腰道。
“你给那些手下只要谁先找到两个书生的消我赏银二十两。另外你在帮我联系好青龙山那帮贼到时候让他们进城将两个书生杀扔在碧水河里。看以后谁还敢惹少爷我……”想到恨马进眼眸闪过一抹厉色。
“少最好不要让那帮贼人出手。”
“为何?”马进皱着眉头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