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昏暗的房间里,只有宽大的显示器闪烁着莹莹的光。
在盛夏烦闷的夜晚,低沉的背景音与屋外的蝉鸣交织在一起,却反而诡异的透着静谧的感觉。
显示器上一行行文字安静的浮现,如同烙入灵魂的铭文一般。
你曾住在巴克利,那是潘德西南方一块遥远的大陆。你的父亲曾是……
【一名骑士。】
当你还是一个孩子时,你的日子过得不错。你的父亲是一位武器大师,因此常常受到聘用。
他拥有非凡的武艺,并且耐心的交给了你一切技巧,你成为了一个用剑和骑枪的高手。
你的父亲粗鲁、冷酷但是公正。
你的母亲是潘德的一个小贵族,她几乎从不提及她的过往,不过她透露了和你父亲第一次相遇的情形,当时你的父亲解救了被绑架的她。
你的父亲只提到过一次自己曾经所属的骑士团,那是酒后,他说过一次骑士团被烈狮王所放逐。
但他拒绝回答任何有关骑士团的问题,甚至是骑士团的名字。
他说他宁可永不再提。
在你的少年时期,你几乎没什么空闲时间,因为你的父亲……
【常年在外,你只得独自生活。】
作为一个从小在街头长大的男孩,无论做什么都是为了生存。
你乞讨、偷窃和为团伙工作挣得物资,在充满暴力的世界里日复一日的求生,离法律界限和恶意人群经常只有一步之遥。
在仿佛一成不变的生活中,你迎来了新的变化。你有机会成为……
【一名赏金猎人。】
事情不可能一成不变,你在某种力量的指引下成长为一个男人,你身边的整个世界似乎都变了。
不愿如同芸芸众生劳苦奔波就为了蝇头小利,你在那些隐秘的角落自食其力,在该死的法律之外偷偷赚取财富。
你依靠自己的身手做一些不怎么合法的交易,也偶尔做一些窃取或是抢劫的买卖……这些危险的行业让你获利颇丰。
不过如命中注定一般,一切都突然发生了变化,你必须离开巴克利前往潘德,因为……
【你收到了父母去世的消息。】
他们的死是如此的突然与暴力,凶手的身份也不明。
而无数的敌人也想要置你于死地,领主甚至发布了对你的通缉令,你只得离开巴克利前往潘德,以求不被那些恶贼找到。
你带上了父亲的佩剑——那是一柄足以护身扬名的传家宝,订了一张前往潘德大陆的船票,只身离开了熟悉的故乡。
根据你所听说过的关于潘德的一些传闻,你决定……
【乘坐一艘菲尔兹威的商船前往雾笼城。】
……
眼前的显示器开始模糊,意识也迅速的向黑暗中坠落。
迷糊中,李昂似乎听到了有人呼喊自己名字,但那声呼唤伴着蝉鸣转瞬即逝。
他坚持着动了动手指,显示器上一个选项被选中。
随后,他便在界面切换的那一瞬间,陷入了长久的黑暗。
那个被选中的选项是……
【直面人生,无法存盘或退出!】
……
第1章 得加钱
雾笼城。
作为潘德大陆西海岸最大的贸易城市,菲尔兹威联盟的首都,雾笼城毫无疑问是一座充满活力的城市。
街头巷尾那些‘有活力的社会团伙’也足以证明这一点。
街中人群往来如潮,工匠们生意红火,混迹街头的‘手艺人’割钱包的生意也很不错……叫卖声与喝骂声不绝于耳。
城中心的竞技场更是人声鼎沸,或许这是雾笼城建城五十多年以来最热闹的一段时间。
因为烈狮王国向雾笼城派来了缔结盟约的贵族使团。
对于菲尔兹威联盟的维迪斯首领而言,与烈狮王国结盟,意味着他的统治权得到潘德大陆上层阶级的承认。
这也意味着这位联盟首领从此将冠以“维迪斯大王”的名号,菲尔兹威这个由海盗和偷渡者构建的贸易联盟也将成为王国。
因此,为了这两国结盟的重大‘历史事件’,维迪斯首领与烈狮王国共同在雾笼城举办了一场盛大的竞技赛事。
而且还罕见的整饬了治安——往常街边随处可见的,贩卖各种诡异药物以及奴隶的‘红色兄弟会’成员,全都被驱逐到了城外。
李昂站在竞技场顶层角落的休息室里,俯视着城内熙攘的人群和停满了一整条街的使团车队,长吐了一口气,摘下了头上的链甲覆面盔。
这是他几个月来第一次在人前取下这顶遮盖面目的护具。
因为马上就要轮到他上场了。
这是一次规模空前的竞技大会,只能佩戴指定的护具与兵器,不能用自己的装备参赛。
烈狮王国为了这两国合办的赛事,甚至还拿出了许久不曾颁发的开拓者男爵证书,作为对冠军的奖励。
成为一名开拓领主,这可能是这个贵族统治时代实现阶层跃迁的唯一方式……但通常能成为开拓领主的,也是贵族的子孙。
普通人可承担不起领地开拓的耗费与风险。
当然了,能参加这种竞技大赛的,通常都不是普通人。
李昂也是个特别的家伙。
他已经在竞技场里呆了半年了,现在甚至已经成了竞技场的常驻剑士,而且一直带着覆面盔。
这主要是为了避开红色兄弟会的耳目。
这个横行于潘德各地,规模庞大的黑势力组织,正在不遗余力的派遣刺客追杀他。或者说,是在追杀这具皮囊原本的主人——里昂·格里芬。
而次要原因嘛……他要赚钱。
“李昂先生,与往常的小打小闹可不同,这次可是笔好生意……”
身后,一个大腹便便至少三百斤的胖子满脸堆笑的看着李昂。这是雾笼城中心竞技场的老板,也是这次赛事的承办人。
李昂左右看了看,这隐秘的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人。
“是让我输还是让我赢的生意?”李昂对这种‘生意’已经见怪不怪了,这半年里他已经做了很多次这样的生意,就连那顶覆面盔都是来自于这样的交易。
“看到那边那个穿红色护具的人了吧,他是福歇尔少爷,阿尔玛公爵的……私生子。”
老板指了指下方的竞技场。
场边,一个金发白皙的贵族公子正在几名侍从的帮助下穿戴护具,大概是被制式的皮罩衣弄疼了脖子,贵公子一脚踹在一名侍从脸上,将侍从蹬了个跟头。
私生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自然也不可能拥有爵位和领地。但估计这位私生子很受公爵大人的喜爱,因此公爵用了这样的方式,让他有可能获取到开拓者男爵证书。
对于烈狮王国最大的领主而言,去蛮荒地带建立一个开拓男爵领,让这位私生子成为开拓领主,拥有合法的封地和爵位,实在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儿。
反倒是开拓证书不容易拿到——由于国境连年被克里斯帝国侵占,失去封地的贵族可不少,狼多肉少之下,烈狮王国已经好几年没有颁发新的证书了。
“这么说来,你是要我帮那位公子哥拿到这次大赛的冠军?难怪前几场一直是编队做战……”
李昂撇了撇嘴,这种编队战,是将参赛者分为几组进行混战,留到最后的一组可以全员晋级,是高手带‘朋友’取得好成绩最好的方式……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没错,阿尔玛公爵愿意为此付出一千第纳尔,只要你能带着福歇尔少爷打进决赛——他之前雇佣的大剑士在上一场比赛里受了伤,而且我也必须变更他的编队成员了,要不然就太假了……”
老板油腻的胖脸已经笑成了一朵花,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拖过来一个红色木箱。
箱子在木制楼板上发出沉闷的摩擦声,显然分量不轻,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沉重的木箱悄无声息的弄到楼上来的。
老板将木箱打开,露出里面满当当的金币。
金币啊,这是世上唯一能让每个人都真心热爱的好东西,它的魅力胜过一切。
李昂伸手抓起一把,看着黄澄澄的金子,体会着那沉甸甸的手感,眼里流露着迷醉的光芒,宛如手中握着的是绝世美人的……心房。
这样的绝色,足有一千个,实在是让人难以抗拒。
“那就这么说定了,只要福歇尔少爷能进决赛,你就能拿走这笔巨款。”
胖老板显然是个合格的商人,他从李昂的眼神与表情中,似乎看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模样……
这小子大概以后也会建起一个竞技场……
“唉……算了!”李昂不舍的看了看手里的金币,松手让它们从指缝间漏下,一个个落回到箱子里,发出清脆的响声。
“为什么?这可是一千……”老板大惊失色。
他无法理解,如果他还能年轻几岁……嗯,如果他能有李昂这样的身手,那他一定会自己披挂上阵的。
一千第纳尔,这可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而且,那位私生子少爷的决赛对手,多半也接了同样的生意。
李昂抬头看向胖老板,指了指竞技场墙上悬挂的红底金狮旗帜:“这次大赛的冠军奖品可是开拓者男爵证书!”
“那意味着我能以爵士身份,重新举起我父亲留下的骑士旗帜,将承载了无数光辉与荣耀的骑士徽记重新树立在潘德大陆!这将是我迈入贵族阶层最好的机会!你明白吗?”
老板的额头微微见汗,他知道在同等装备条件下,眼前的年轻男人的确有可能拿到冠军,这半年来的每一场比赛都证明了这一点。
但随后,胖子老板便听到了铿锵有力,令他叹为观止的强音……
“得加钱!”
老板擦了擦肥脸上流下的汗:“一千五百第纳尔,不能再多了……”
“一千八!公爵大人至少给了你两千第纳尔对吧?”
李昂一句话便让胖老板破了防。
“行吧,成交……李昂先生,你可真是……”
胖老板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现在觉得这小子以后大概能在很多个城市建起连锁竞技场。
李昂回过头看向胖老板,指了指场边穿好了护具正在蹦跶的福歇尔:“不过这家伙真的很弱啊,说不定没人碰他自己都能坠马……你确定这家伙夺冠不会被人怀疑?”
老板又一次擦了擦秃顶上的汗:“公爵家的少爷,别人就算怀疑了又怎么样呢……倒是你自己,别大意,对手可不弱。你得把福歇尔少爷带入决赛,咱们的交易才能完成。”
只是胖老板不知道,在李昂的眼前,有一个旁人看不到的界面。
上面显示着一些潘德人即便看见了也不会懂的数据。
铁骨:7
强击:7
……
单手武器:552
双手武器:537
长杆武器:541
弓箭:335
弩:67
投掷:53
……
第2章 比赛掌控者
与李昂曾经在游戏中的选择一样,他这具皮囊是一个覆灭的骑士团成员的儿子。
少年时期生活不错,也曾受到父亲严格的教导。但好景不长,在他尚未成年时,他的父母便常常离开家不知所踪。
于是这个男孩逐渐混迹街头,以偷窃、盯梢、刺探情报,或是接一些不怎么合法的活儿谋生。
为了生存,与红色兄弟会走得很近。
但就在他刚成年不久,父母便被杀害,凶手不明,唯一知道的,是他被领主通缉了。
而曾经血色兄弟会的‘弟兄们’,似乎也一定要致他于死地。
他只能离开巴克利,跨越大海前往潘德。
但刚下船就被潘德的血色兄弟会敲了闷棍,似乎潘德的黑势力也在针对他。
好不容易逃进了竞技场,却已经奄奄一息。眼见就要嗝屁的时候,李昂这个来自异界的灵魂接盘了这个倒霉蛋的人生。
一同带来的,还有骑马与砍杀系统——或者说是半个骑砍系统。
于是重伤的李昂奇迹般的在几天内痊愈了,并且身手在飞快的变强。
因为在竞技场中,李昂发现,与游戏中一样,熟练度是可以用草人和箭靶不断练习的。
甚至每一天的劈砍练习之后,他都能直接看到身体的变化。
肌肉变得柔韧,棱角变得分明,原本清瘦的脸也渐渐变得刚硬,越来越有男子气概。
既然这具皮囊一直在被追杀,于是李昂决定就在竞技场练练级,把熟练度练够,并且攒点装备再出门。
毕竟外面到处都是红色兄弟会的人,而且李昂觉得,自己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是开了完全伤害,并且是无存档直面人生……
在潘德,这种120%的难度可没法单独出门,更何况还在被人追杀。
还是苟一点比较稳当。
好在不断的练习之下,熟练度的提升非常快,虽然这骑砍系统只有一半——无法看到力量智力这些基本属性,只能对一部分个人技能进行加点。
但锻炼中仍然可以攒到可用技能点数,而且都被李昂加到了铁骨与强击上。
7强击,7铁骨,以及不断飞速增长的熟练度,使他可以经常打假赛挣外快,为自己搞些防身装备。
也让他在竞技场打出了不小的名声——仅限于竞技场内部知道的,被称为“比赛掌控者”的名声。
无论是每个月的竞技大会还是每天都有的真剑格斗,他从不夺冠,只管挣钱。
冠军奖金并不会比打假赛更高,而且冠军太容易被人盯上了——对于一个正在躲避追杀的人而言,出名并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半年过去了,攒够了装备的李昂也有了离开雾笼城的打算。雾笼城太混乱,菲尔兹威本就是海盗、走私商人、奴隶贩子共同建立的国度,是红色兄弟会的乐园。
而这次两国合办竞技大赛,红色兄弟会的恶棍们被暂时驱逐,正是捞一票就走的好机会。
李昂当然也想要开拓者男爵证书,但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半年的他已经明白,这证书即便拿到手,自己也很难保住,反而会给自己招来更多的敌人。
除非手里有一支足够强的部队。
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真理与道德都只存在于枪杆子里。
竞技场中,号角长鸣。
红色烈狮旗帜与绿色的巨熊旗帜一起升起,八位选手入场。
第一组比赛开始了。
这场比赛分为了佩戴不同颜色护具的四队,每队两个人。
胜出的一队将进入半决赛,然后相互厮杀,胜者进入决赛。
而第二组比赛的另外八个人,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决出另一个进入决赛的选手。
这样的赛制,显然是在为某些付了钱的大人物提供方便。
李昂的队友当然就是福歇尔。
由于是与烈狮王国合办的比赛,这场赛事使用了烈狮王国贵族们喜欢的骑枪。
参赛者的装备都是一样的,竞技场提供的普通马匹,制式骑枪与短斧,这分别是烈狮王国与菲尔兹威人所擅长的兵器。
也是李昂擅长的。
但李昂手持着骑枪入场时,却面无表情,额头青筋直跳。
因为福歇尔……他入场之前试了试骑枪的重量,尝试着刺了一下,结果差点闪了腰,于是只好直接换成盾斧。
李昂见状深深的叹了口气,偷偷撇了撇嘴,这木制的比赛专用骑枪,重量不过五公斤,大多数人都能用得动……
显然福歇尔不属于‘大多数人’。与彪悍强壮的李昂相比,这位公子哥显得羸弱不堪,满身白腻的肥肉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力量,似乎连单手举盾都有些费劲。
精神头倒是挺好,看到对手就打算往上冲。
李昂克制住想骂街的冲动,看福歇尔这摇摇晃晃的骑马姿势就知道,真上去了多半是个被一刀秒的货色。
可这货偏偏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虽然这场竞技用的是木枪,但危险也是存在的,事实上竞技场上经常死人,尤其是用骑枪比赛的时候。
毕竟潘德有句众所周知的俗语——骑枪之下众生平等……
而竞技比赛只有两种方式让人出局,要么扔下兵器投降,要么被打到失去战斗力。
而这位私生子,看起来可不太像那种会理智投降的聪明人。
自己要价还是太低了,这难度比自己想象的高多了……
于是李昂将骑枪一横,拦住福歇尔:“先别动,等他们先打起来再说!”
说着还牵着福歇尔的马缰倒退了几步,打算避开对面几组对手的视线。
福歇尔有些不满,公鸭嗓叫唤起来:“你在害怕吗混蛋!你居然害怕!”
李昂好悬没把手里的枪朝这不知好歹的家伙捅过去,但为了第纳尔还是忍住了气:“得有点战术啊福歇尔阁下!真正的高手都是靠智慧赢得比赛……只有野猪才会见人就冲锋。”
福歇尔也停下了,大概是觉得自己至少不能是野猪,看了看对面,问李昂:“那,你的战术是什么?”
“战术就是……你先到烈狮旗帜下面去躲着,我冲锋过去先干掉一两个……”李昂目不转睛的盯着竞技场对面,却发现其他选手已经厮杀在了一起,战术自然是随着战场瞬息万变的,此时却是应该冲锋了。
福歇尔盯着李昂翻了个白眼:“好吧野猪阁下,我看你表演……”
福歇尔被挡了这一会,现在大概热血已经下头了,嘴里咕哝着某些不怎么文雅的字眼,自顾自的挪到了竞技场边缘的红底金狮旗下。
骑在马上刚好与旗帜差不多高,身穿红色护具,金发金须的福歇尔瞬间有了一层保护色,不认真看几乎注意不到他。
这就对了,雇主不坏事,自己才能放心赚钱。
李昂往回兜了一圈,在马提起速度之后,抬起骑枪向呼喝声不断的战场冲去。
耳边呼呼的风声掠过,李昂已经冲过了半场,正在混战中的其中一个人发现了他,举起盾牌迎了过来。
对手的速度不够,但长枪有明显的后收,看起来是要迎面对戳拼准度。
可李昂并不打算搏命,牵着马偏了偏方向,绕开了此人,长枪平举着直接突入了混战中的人群。
他真正的目标此时背对着他。
“蓬……”
一声可怕的闷响之后,一个倒霉蛋直接从马上被戳飞出去,落在地面不省人事。
骑枪冲刺正中后心,这家伙显然直接出局了。
全场观众欢声雷动,贵族老爷们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充满暴力的场面。
第3章 打得最假输得最真
李昂的骑枪被也崩掉了枪头,他索性举起骑枪朝着人多的方向扔了过去,把骑枪当投矛使,将战场搅乱。
随后,抽出短斧,驾马往之前那个举着盾的家伙身后绕了过去。
对手驱马转了半圈打算防守反击,但李昂快速的贴近了身。接战距离太近,又没有速度加持,持着三米长的骑枪显然是没什么杀伤力的。
可就在他手忙脚乱的换斧头的时候,李昂的攻击已经到了眼前。
“嘣嘣嘣……”
对手身手还是很不错的,匆忙间连续的用盾牌格挡住了好几次攻击,却没注意到身后另一队的选手冲过来就是一枪——这与李昂刚才的行为如出一辙,只是冲刺的速度没那么快,没把人戳飞而已。
李昂伸手一捞,从缓缓倒下的对手身上夺过骑枪,再次远远的绕开了。
这下,其中一队还有两个人,另两队都只剩了一个人,战局很自然的变成了两队打一队——而李昂和福歇尔在场地的另一边看戏。
全场观众此时嘘声一片——显然是在嘘李昂。
但楼上包厢里的胖老板和另一个金发老头倒是轻轻的鼓起掌来。
胖老板站在侧面毕恭毕敬,显然那个金发老头就是马歇尔的老爹阿尔玛公爵。
“这小子打得挺聪明……黑发黑瞳……他是哪里人?”阿尔玛公爵眼里似乎有了些欣赏。
胖老板陪笑着回答:“从巴克利来的冒险家,据说是某位骑士的后代。虽然他的黑发黑瞳看起来有些奇怪,但巴克利什么人都有……”
阿尔玛眯起了眼:“黑发黑瞳的骑士我倒是认识一个……应该不会吧?”
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往事,皱起了眉头,手指敲打着扶手陷入沉思。
护手上,金色的狂狮纹章随着手指的动作颤动着,似乎要择人而噬。
场中的战局已经接近尾声,此时场地里又有两个倒霉蛋倒下了。
而剩下的两个对手,其中一个已经带了些伤,似乎已经无法骑马。
李昂这才招呼了福歇尔一声,再次纵马冲锋。
而福歇尔举着盾牌骑马往受伤的那位倒霉蛋靠近。
对手也举盾提枪朝着李昂迎面冲来,显然是个勇悍之人,知道只要解决了李昂,多半就能赢得此战的胜利。
毕竟福歇尔那个一眼就能看穿的菜鸡,在高手眼里真的不值一提……
两人似乎就要呈现观众们最喜闻乐见的场面,两名骑士如同决斗般举枪对冲。
观众们显然被这样的场面唤起了热血,全场站起开始呼喊,有人将鲜花抛掷到场中,场面热情如火。
但李昂显然并不喜欢这样的名场面——稍有闪失就会嗝屁,而且很大概率会两败俱伤。
再说这是竞技比赛,并不是代表了尊严与名誉的骑士决斗。
所以他在即将接触之前,稍稍错开角度,然后提前一枪戳中了对方的马头……
马头的位置可比人要靠前得多——而且马匹可不会用盾格挡。
对手脸上的表情从坚毅变成了惊愕……
马匹仅仅发出了短促无比的痛苦嘶鸣便一头栽倒,马前蹄在泥地里蹬出了深深的坑。
而全速冲刺带来的强大惯性,直接把马背上的对手远远的抛飞了出去,躺在十米开外痛苦呻吟。
尘土飞扬,全场寂静。
随后,全场观众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嘘声,显然对这种毫无荣誉感的猥琐打法非常不满。
但李昂头都没回,扔下碎裂的骑枪再次掏出短斧,赶在福歇尔之前一斧头撂倒了那个受伤的倒霉蛋。
福歇尔不满的朝李昂吼叫:“你干什么?蠢货!他是我的!”
李昂瞥了他一眼,话里带着嘲讽:“他可是上届真剑格斗的冠军,最擅长以伤换伤,跟他打过的人大多都会带点残疾……”
福歇尔往那人的身后看了一眼,果然,被那个家伙打败的人有一条腿已经反向扭曲了……
私生子少爷咽了口唾沫,不说话了。
而此时,号角声再次响起,显然被马匹抛飞的对手已经主动认输退出了比赛。
那是个明智的聪明人。
他们顺利晋级了。
观众的嘘声更大了。
但包厢里的阿尔玛公爵却鼓掌笑了起来,似乎自言自语般的说:“这绝对不是他的孩子……他可没这么无耻……”
最困难的多人编组混战顺利的结束了,胖老板眉开眼笑。
因为下一场半决赛,是李昂对战福歇尔。
鉴于李昂这半年来所表现的武技与演技,看样子是妥妥的皆大欢喜,第纳尔似乎已经到手了。
李昂和福歇尔两个人也都显得很轻松,毕竟两人都觉得,他们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中场休息时,李昂又一次找到了胖老板。
“下一场还有赌局吗?”
胖老板愣了愣:“当然,每场都有……下一场最高接受200第纳尔,但参赛选手可不能买自己输。”
“那……现在买福歇尔晋级能赚多少?”李昂搓着下巴,眼里全是亮晶晶的金币模样。
“买你赢的人很多。所以,买福歇尔少爷至少能赚500第纳尔……”
李昂皱了皱眉头:“才这么点?那个草包的底细很容易看出来吧,我还以为至少会是一赔五以上?”
胖老板耸了耸肩:“可是竞技场内部的人都买了你输,冲抵了不少赔率……这半年来,谁不知道你李昂阁下一向不夺冠,每次半决赛以后打得最假,输得最真……”
李昂咧了咧嘴:“那你帮我下注200,赌赢的钱我就不要了,把你的爱丽丝送我如何?要不然福歇尔可未必能赢……”
胖老板看着明目张胆讹诈自己的李昂,眼里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随后在一声长叹中化为了深深的叹服。
这么不要脸的人,比自己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这个年轻人肯定会成为全大陆的竞技场大亨……
“行吧……反正我现在也已经骑不了她了。唉,我挚爱的爱丽丝……你可得对她好点……”
三百多斤的胖老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从他的视线角度肯定看不到自己的脚。
爱丽丝是一匹漂亮的金鬃马,李昂打它的主意不是一天两天了。
第4章 我的第纳尔啊
“无敌是多么……多么寂寞……”
眼见一切顺利,李昂哼着歌下楼,半决赛要开始了。
半决赛的赛制是步战,双手剑对抗。
一方面这样可以增加一些观赏性,另一方面嘛——大概是胖老板考虑到福歇尔那蹩脚的骑术和力量,明显不适合骑枪对决。
就像李昂说的,万一他自己坠马了怎么办?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场所有人都觉得不会有意外的半决赛,却意外的出了状况。
福歇尔原本表现得很英勇,举着双手剑冲过来就是一顿乱砍,而李昂原本也很配合的在左右格挡,做出一副节节败退的样子。
但不巧的是,上一场比赛中,被李昂一枪刺翻的那匹马在倒地前刨出来的坑,导致福歇尔一脚踩空,扭倒在地……
而更不巧的是,福歇尔踩空时刚好在做一个全力挥斩的动作——结果不仅是李昂,就连场边隔得近点的观众都听到了清脆的“咯嘣”一声。
然后,福歇尔扔下了剑,抱着脚痛苦的哭嚎……
这下子李昂打得再假输得再真也没用了,因为这场比赛只有双手剑这一种武器。
而在任何战斗或比赛中,扔下所有武器,都只有一种意义——表示认输。
全场观众,包括包厢里的公爵与胖子老板,还有李昂本人,都一动不动,目瞪口呆的看着这诡异的场面。
直到侍从入场,将站不起来的福歇尔抬走之后,胖老板才满脸愁容的宣布李昂晋级。
“我的第纳尔啊……”
李昂一点胜利者的喜悦都没有,嗓子里发出恶魔听了也会心颤的哀鸣。只觉得无数的小钱钱长出了翅膀离他而去,连同爱丽丝一起,飞向了远方。
“唉,这不能怪你……谁知道会出现这种事……”胖老板也很沮丧,作为承办人,他显然也会损失无数的小钱钱,而且也要承受阿尔玛公爵的迁怒。
好在阿尔玛公爵是烈狮王国的公爵,还不至于决定他这个菲尔兹威商人的生死。
“如果拿到冠军,再把开拓者男爵证书送还给阿尔玛公爵行不行?”李昂在考虑如何不会惹怒一个实权大公。
胖老板摇头:“这是贵族院代表国王发出的奖励,怎么可能随便送给他人?再说福歇尔的腿扭折了,一个瘸子拿到开拓者证书也没意义了,阿尔玛公爵也已经离开了。”
李昂甩了甩头,看了看胖老板:“算了,下注买我赢得冠军……能下多少下多少!”
胖老板盯着李昂:“决赛对手可是烈狮王国的雷曼勋爵,全大陆有名的狂狮骑士!现在没有了与福歇尔少爷的约定,雷曼爵士一定会全力以赴……而且……”
“而且什么?”
胖老板沉重的叹了口气:“阿尔玛公爵要求决赛改为具装决斗,要用自己的装备对抗。你的身手没得说,但狂狮骑士的装备比你好太多了……这不是竞技,而是作战,你说不定会被杀的。”
李昂咬了咬牙,想了想损失的小钱钱,如果拿不到这场比赛的胜利,那么之前下的注——自己所有的积蓄都会化为乌有。
而且,按这些贵族的习性,反正只要没达成目的,那自己就已经算是罪人了。
以那位私生子少爷的恶劣脾性来看,自己多半已经被迁怒上了。
阿尔玛公爵本人倒多半不会亲自出面,但那些打算巴结公爵的舔狗们,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弄死自己!
而阿尔玛公爵要求具装决斗,这本就是打算要了自己的命……
所以现在只能夺冠!
拿到开拓者男爵证书,并且在危险来临之前,赶紧跑路去烈狮城完成登记,获得开拓领主身份。
预备役男爵的身份能挡住明面上的危险,贵族之间不会明里致人于死地,只会暗中下黑手。
至于暗中的……那就再说吧——车到山前虽然不一定有路,但至少先把眼前抗过去再说。
“你真的要买自己赢?”胖老板觉得自己要再次重新审视这个年轻人了。
李昂点点头:“我还能拿出500第纳尔,这次我的赔率应该很高吧?”
胖老板点点头:“一赔五,没几个人看好你……李昂,无论输赢你都得离开这儿了,一路小心。”
李昂深深的看了胖老板一眼,上前抱了抱他圆滚滚的肚子:“多谢你这半年的照顾,安德鲁。作为回报,我应该帮你解决点问题……如果我赢了,赢的钱全归你,你把手里那一队梅腾海姆战俘和爱丽丝给我就行,就当我买下他们。”
“……那群家伙可是正经的梅腾海姆剑士!他们的价值远不止这些钱!”
胖老板显然有些不乐意。
“可那些梅腾海姆人你也使唤不动不是么?与其让他们闲着浪费粮食,还不如卖给我。”
那群来自梅腾海姆的剑士身手很是强悍,十几个老乡聚在一起抱团,安德鲁老板拿他们没什么办法——这些家伙是在海上被海盗袭击,坠海之后才被俘的,他们并不怕死,被卖到竞技场以后拒绝做任何事。
结果安德鲁老板只能眼睁睁看着这群壮汉成天躺着摆烂,不给吃喝他们还要闹事——竞技场一时半会搞不定这群家伙,为此已经折损了不少人手了。
“行吧……但愿你能赢。”
安德鲁想了想,纠结了一会,终究还是答应了。
……
决赛的号角吹响,李昂再次戴上了他的链甲覆面盔。
身上是一套还算不错的轻链甲,这是一个月前用一场划算的失败换来的。
左手拿着一把老旧的骑士长剑——这是原主父亲的遗物,剑柄的纹章都已经磨平了。
但没有持盾,右手持着一柄样式普通的加长骑枪。
坐骑是一匹常见的黑色旅行马。
而他的对手雷曼爵士,全身板甲银光锃亮,狮骑士团的全套装备远非普通战士能比,盔上有长长的红色缨羽,标示着这是一位未尝败绩的骑士。
手中的狂狮钢盾与重型骑枪威慑力十足,背后还背着镀银巨型阔剑,光看卖相就觉得杀气腾腾。
马也披着重甲,罩住了整匹马身,马铠与罩衣上的狂狮纹章张牙舞爪,令人生畏。
装备差距太大了,怎么看都是一场一面倒的比试。
但李昂并不觉得自己没有胜算。
因为——骑枪之下,众生平等!
第5章 真不想夺冠的
雷曼爵士显然是个干脆利落的人,刚一上场便开始冲锋,速度越来越快。头上的长缨随着冲锋向后飘扬,具装铁骑迎面而来,带来渗人的压迫感。
李昂斜着骑马加速,让开了雷曼的冲锋,开始兜圈子。
轻甲对重甲,双方的重量、势能、防御力差距都太大了,对冲等于送死。
他只能仗着装备轻便,负重轻,马匹灵活,不断的躲避雷曼咄咄逼人的冲锋突刺。
两匹马开始一追一逃,偶尔交错接近时,相对速度也不会太快,刺来的长枪也都被李昂准确的用剑和枪锷格开。
李昂一次次的成功格挡,让雷曼爵士意识到这个年轻人拥有高明的技巧,必须拉高速度重枪冲刺,才能以力破巧。
于是,雷曼一次又一次的全速冲锋,高速加持下的骑枪是无法格挡的,只能闪避。
一次又一次惊险的躲闪之后,李昂终于听见雷曼的战马开始喘着粗气。
他开始有意识的与雷曼拉远距离,微微俯下身,举起骑枪向雷曼做了个邀战的动作。
这是骑士决斗邀请!
原本嘘声一片的看台上终于响起了掌声,看来这个滑溜的年轻人终于要正面对决了!
雷曼再次迎面冲来,而李昂稍微斜着带了带马匹,保持了一点点角度对冲过去。
他不是想故技重施,雷曼的战马身披重甲马铠,可不是那么好破的。
他只是要让双方在两马交错时位于雷曼的反手位置。
——这对于两个右手持枪的人都是反手位置,反手驾枪更容易保持平衡,这是正常的对决方式。
但李昂在此时突然将左手的剑咬在嘴里,把骑枪交到了左手上!
他没有持盾,换手很容易……
而且,他将两马的行进路线,控制在了反手刺不到的距离!
就那么一点点距离,真应了一寸长一寸强!
雷曼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他可没想到对手能有这一招,看那枪尖的稳定程度,明显李昂左手用枪也是一把好手。
那肯定,毕竟这500多的熟练度又不分左右手……
但雷曼爵士不是左撇子,他可没法换手作战,他只能让马匹尽量靠近李昂的路线。
可是,已经在追逃转圈中冲刺了数轮的战马早已疲惫,反应没那么快……
而且这种高速对冲,双方相互接近不过是瞬息之间。
李昂的左手骑枪已经斜着探出。
雷曼知道这个距离自己反手刺不到李昂,索性全力举盾防御护住头部,打算扛过去。
但令他意外的是,骑枪并没有刺到盾牌上,反而命中了他的腹部,并且还有一个明显的上挑动作!
“嘣!”
“咯……咯……”
巨大的骑枪崩裂声响起,随后便接连响起沉重的铁罐头以及兵器坠落到地面的声音。
雷曼爵士被一枪戳下了马,但那身板甲防御力确实不错,除了腹部凹下去了一点,没见到别的外伤。
李昂在骑枪崩裂的一刹那就松手丢开了骑枪,拿下嘴里衔着的剑,开始调头。
他本就没有选择攻击对手全力防御的面部,他只求将对手打下马。
穿着七八十斤的板甲坠马,无人帮助之下几乎再也不可能重新骑上去。而且伤害说不定比自己砍对手几刀更高……
李昂的装备对付轻甲还行,可面对狂狮骑士板甲,长剑木枪基本上只够刮痧。
所以被打下战马的雷曼并没有认输。
他呻吟着爬起来,嘴里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摘下背上的双手剑,重新作出了战斗姿态。
可是李昂已经骑马调头兜了个圈,俯身用剑轻轻一挑,就在距离雷曼几步之外,将雷曼掉落的骑枪挑到了自己手里……
这显然是有预谋的!
雷曼爵士摇头苦笑着,疯狂的咳嗽起来。
咳出一口带血的痰以后,他抛下了巨剑,摘下头盔慢慢走出了场外。
爵士认输了!
全场观众一阵喧闹,他们似乎比雷曼爵士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这个身经百战未逢败绩的狂狮骑士,竟然认输了?
雷曼爵士是识货的,在对手拿到自己的骑枪之后,他虽然不甘心,但也只能选择认输。
穿着重甲步战,是很难避开骑枪冲锋的,何况他落马时确实受了点内伤。
他自己的重型骑枪可不是李昂那种一戳就断的一次性损耗品,而是坚韧的战场枪,就算穿着再硬的板甲,命中了也会死的……
全场目视着雷曼走出场外,鸦雀无声。但很快,掌声与嘘声一同响起。
显然以弱胜强的戏码满足了观众的心态,但输掉的赌注也让他们愤怒不已……
这似乎是一场让大多数人都不太满意的决赛。
赢得了冠军的李昂也一点都不开心。
他真不想夺冠的。
因为夺冠后的他,必须将面目展露在所有人面前。黑发黑瞳在潘德极为醒目,红色兄弟会的眼线肯定已经发现了他。
再说,这次的冠军没有奖金。
而且,他要去大陆中心的烈狮城贵族院,才能兑现这场比赛的奖励——用开拓男爵证书进行登记注册后,才能成为一名待考察的开拓领主。
这一去上千公里,只怕是危险重重。
……
竞技场底层的囚室外,胖老板安德鲁将一张羊皮卷交到了李昂手里。
“那群梅腾海姆人就在里面,他们可不怎么好管束……”
李昂点点头进了门,他现在迫切的需要一些战士。
这本是用来关押角斗奴隶的地方,厚重的大门坚固无比。
里面有十几个精赤上身,平均身高接近两米的壮男。
安德鲁买下他们,原本是为了让他们成为竞技场的摇钱树,可惜这群壮男不怎么听话,吃饭相当积极,事却从来不办。
安德鲁派人‘教训’,结果反倒折损了不少打手。
打算饿他们几顿吧,结果这群家伙把竞技场里的狮子和短吻鳄都给吃掉了……
现在看来,那些狮子和鳄鱼给他们带来了充足的营养,一个个都仍是膀大腰圆肌肉发达的猛男样子。
此刻,这群猛男或坐或站的靠在一起,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座肉山。
如果说肌肉是一种罪,那这群人恐怕个个都罪恶滔天。
第6章 梅腾海姆大剑士
这些肌肉男来自一块布满火山群的遥远土地——梅腾海姆。
那是巴克利帝国曾经的殖民地,在百年前梅腾海姆伯爵带兵抗战取得独立之后,便成为了有名的‘佣兵营地’。
到潘德讨生活的梅腾海姆佣兵为数不少,他们很少使用弓弩,而喜欢持双手重剑步行作战。
他们不骑马,有流言称这是因为马脸会让他们想起自家的黄脸婆,但事实上是因为梅滕海姆崎岖的地形不适合骑马或组建骑兵团,因此他们都不会骑术。
由于国内遍布火山与铁矿,梅腾海姆的冶金技术相当发达,他们铸造的重甲和双手大剑即便放在任何地方都是顶级货色。
但在潘德大陆的贵族眼里,梅腾海姆人依然只是一群蛮人——虽然他们作为佣兵勇猛无畏,但这些身材高大的步战粗汉确实不符合潘德的骑士美学。
眼下,这十几名壮男齐刷刷的盯着面前的黑发青年,目光里带着蔑视与嘲弄。
李昂身高一米八,这半年的锻炼让他拥有了一身彪悍的肌肉,在潘德已经是很出色的猛男。但站在这群壮男面前,仿佛是一群大鹅旁边混进了只小鸡仔。
“伙计们,你们现在是我的人了。”李昂扬了扬手里的羊皮卷:“谁是你们的头儿?”
这群壮男跟没听见一样,眼神里的嘲弄之色更明显了。
“啊哈?没人会说话?看来你们更喜欢当奴隶而不是当真正的战士……”李昂也不打算废话,直接招呼门外的安德鲁:“我们走吧,把门锁上,回头找个贵妇人卖掉他们,想必会有个好价钱……”
一个梅腾海姆人拨开同伴,站了出来,凶狠的盯着李昂。
此人相比其他大个子显得并不算魁梧,大概一米九的样子,在这群梅腾海姆人中算是身材矮小的。
但身上的肌肉堪称汹涌澎湃,这使得原本算得上强壮的李昂在此时显得瘦弱不堪。
这个猛男的体重恐怕是李昂的两倍,可他走路的姿态却并不显得笨重,反而显得颇为轻盈。显然是个将力量与灵活平衡得很好的高手。
“做什么样的战士?如果是以佣兵身份作战,我们死而无怨。但如果是上角斗场对付野兽任人取乐,我们宁愿死。”
他的额头有一道疤,斜着划过了半边脸。声音像金属摩擦一般刺耳,但却极为清晰,很符合经常在战场上发号施令的基层队长的特点。
这显然就是这群人的头儿。
嗯,还能讲道理,那就好说。而且有荣誉感,那就更好了。
“我买下了你们,当然是为了让你们以佣兵身份为我作战。我甚至会为此支付酬劳——当然,可能会比市场价稍微低一点,直到收回我购买你们的成本。”
李昂盯着这人的眼睛,严肃认真的说。
刀疤脸也盯着李昂的眼睛认真听着,点点头:“作为佣兵当然可以,只要有饭吃,酬劳什么的也无所谓……但我不能再让兄弟们陷入必死的战斗——我不会再让他们跟随一个不值得依靠的懦夫。除非你能证明你的能力,巴克利人。”
看来这群人曾经跟随了一个不靠谱的雇主,这才导致他们落到这步田地。而且他们国家的历史导致他们对巴克利人没什么好感。
李昂想了想,看着这个刀疤脸:“你们当中身手最好的人是谁?我们可以用更公平的方式来决定。”
刀疤脸依然面无表情:“公平的方式?你指的是什么?”
李昂咧嘴一笑:“剑术。让你们梅腾海姆人最擅长的双手剑来决定,如果我赢了,你们跟我走,并且发誓效忠。如果我输了,那我就放你们走,给你们自由,如何?
刀疤脸咧了咧嘴算是笑了笑,眼里的寒意退了不少:“好办法……能和梅腾海姆大剑士比双手剑的大陆人可不多……”
李昂转头看向门外的安德鲁:“帮个忙,找几把双手大剑来。”
竞技场里最不缺的就是兵器了,虽然全都是粗制滥造的货色,但大都非常结实耐用,用来比武绰绰有余。
没多久,便有几个小厮扛着好几把兵器过来。
刀疤脸用手挨个颠了颠,选了把轻重合适的,朝李昂点了点头,长剑竖起行了个剑士礼:“梅腾海姆大剑士,克洛泽。”
“李昂,巴克利人。”
李昂挑都没挑,随手捡了把剑,便行礼示意自己准备好了。
其实李昂心里已经在暗喜了,这家伙居然是个大剑士,这可是真正的精锐!
这房间很宽大,大剑也足以施展,一群人远远站开围成了一圈,将中间的空地留给了两个即将比武的人。
两人相对而立,距离五步左右,同时降低了重心,双手持剑斜着指向身侧的地面。
随后又同时踏前一步,卡住了距离。
克洛泽举剑轻刺试探了一下,但李昂眼都没眨,任由长剑刺到眼前,然后又看着克洛泽闪电般的将其收了回去。
这是克洛泽吸引他出手的虚招,但李昂并没有趁机出手,而是牢牢的卡住了位置,往前挪了小半步。
他比对手矮了不少,臂展比克洛泽短,因此要将距离先拉得相对近一点。
克洛泽也退了半步,这是个经验丰富的剑士,额头那道斜贯面门却并不致命的伤疤,也证明了他是个擅长利用自己身体优势的高手。
但这一退,李昂却极其突然的俯身突进,反手挥剑隔开了克洛泽的阻击,然后直接贴近到一步之内——这已经是不适合用大剑的距离了,用匕首倒是很合适。
克洛泽也不能再拉开距离,因为两把剑正交叉在两人身侧角力,这刚好是两个人都使不上力气的尴尬位置,谁退缩谁就会失去先机。
但李昂突然侧身将双手一抬,一声短促却令人牙酸的剑刃摩擦声后,剑柄精准的命中了克洛泽的下巴。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站得稍远的安德鲁甚至完全没看清两人的动作,只看到刚一接触,克洛泽就被击退了几步。
倒退几步差点摔倒的克洛泽重新站定,龇牙咧嘴的揉了揉下巴,脸色极为阴沉。
第7章 海盗
克洛泽是身经百战的战士,曾多次在生死之间徘徊,他也从来没有轻视过任何对手。但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如此轻易的被一个巴克利人打败,而且是在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双手剑上。
用剑柄攻击对手,这不是什么少见的招数,但难的是用得如此随意和自然,就像是那把剑已经与对手合为了一体。
可那明明是对手随意捡起的一把劣质剑啊?
很显然,这个大陆人是真正的用剑大师,对于力量、技巧以及距离、位置的理解,都远在自己之上。
作为一名大剑士,他清楚自己刚才被剑柄击退后,对手有充裕的时间冲上来一剑砍翻自己。
但对手只是站在那里等待,等待自己休息片刻后继续作战。
对方对于胜利的信心,也在自己之上。
同时拥有这种剑技与必胜信心的人,克洛泽只在梅腾海姆决死队中见过——那都是年岁不小的大剑师,在剑上浸淫了大半辈子的老兵。
但面前的年轻人看着顶多二十岁,就算从娘胎里就开始练剑,也不应该有如此技艺。
再说,拥有如此剑技的大陆人,早就应该声名显赫了……
克洛泽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臂上高高隆起的肌肉,再看了看体格比自己小了将近一半的李昂。
决定胜负的并不一定是技术,还有力量。
而论起力量……克洛泽觉得,两人的体型已经充分的表现出了差别。
虽然这种情况下再次挑战有失名誉,但无论如何,为了族人的自由,克洛泽还是决定再试试。
他竖起剑低下头,重新行礼表示歉意后,手中的大剑如同风车一般抡了起来。
这是人随剑动的舍身战斗方式,一时间剑影重重风声大作,克洛泽强悍的力量挥舞起巨剑,当真营造出了挡者披靡的效果。
如果在战场上,他恐怕确实可以用大剑砍断身前的一切东西——人、马亦或其他什么。
但这气势汹汹的剑光很快便在“嘣”的一声巨响后化为乌有。
克洛泽呆呆的看了看虎口崩裂空空如也的手,难以置信的盯着面前依然双手持剑的李昂。
李昂仅仅是用一记转身斜斩,便将他手里的剑砍飞到了一边。
这显然是绝对力量的胜利。
其他围观的梅腾海姆人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谁也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竟然能在力量上压制克洛泽。
那‘瘦小’的身体下,怎么会藏着如此可怕的力量?
这不科学!
“铁神在上!”
克洛泽扑通一声单膝跪地。
所有梅腾海姆人也都齐刷刷的单膝跪地,开始吟诵起他们独特的神明。
而随后,克洛泽将已经明显弯成了弧形的巨剑捡起来,双手捧在头顶,递向了李昂。
“我们向钢铁之神宣誓效忠于您,您的剑锋所指,即是我们的战场,李昂阁下。”
李昂接过剑,带着十几个肉山般的大个子,牵着金鬃马离开了竞技场。
身后是胖老板安德鲁与几名小厮复杂的目光。
相当复杂——因为李昂带走了那几把大剑……虽然只是几把粗制滥造的铁胎剑,但光那几十斤铁料就值好几十第纳尔!
不过安德鲁显然没打算去讨回来,他知道李昂现在穷得叮当响,自己多半是要不回来的。
再说,那些梅腾海姆人对他可不怎么友好……
而且,李昂身后跟着十几个光膀子壮男的样子——怎么看都觉得怪怪的,感觉像是得到了某家贵妇人的召唤前去送‘货’的……
嗯,贵族间常见的某种不可描述的生意……
李昂自然也觉得这场面多少有点怪异,但他已经来不及考虑那么多形象问题了,他必须立刻离开这里。
他当然是要带走这些大剑的,毕竟这群光膀子的手下现在什么装备都没有——这也就是在温暖的西海岸,要是在北境,只怕会被冻死。
所以要抓住任何机会弄点‘战利品’,毕竟这群肌肉男手里要是没武器,也没法保护自己。
他弄来这些人手,本就是是为了自身的安全。
潘德这地方,除了决斗场上以外,其他地方可从来都不崇尚一对一……身手再好也架不住群殴,红色兄弟会和遍地的盗匪以及异教徒可都不会和他单挑。
而且,他还要去烈狮城注册为开拓领主,才能保证自己不会被某些贵族当街弄死。
但领地开拓并不是什么简单的娱乐活动,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比如装备,比如粮食,比如房屋建筑。
这需要海量的第纳尔。
可是李昂现在兜比脸还干净。
而雾笼城他现在又不敢多呆,再逗留一会指不定会发生什么‘意外’呢。
李昂带着这群新入伙的手下快速的离开了雾笼城往东而去,一路上却颇有些发愁——得搞钱啊!没钱寸步难行,连去烈狮城的盘缠都还没着落呢。
可一路上都是荒野,连个村子都没看到……
只有荒凉的丘陵与森林。
正在他考虑着这群猛男饿了会不会把爱丽丝给吃了的时候,克洛泽突然像是看到了什么,低声说了一句:“有人……是那些人!”
李昂还没反应过来,一群梅腾海姆人便如临大敌般进入了紧张状态,甚至开始寻找掩体。
“怎么回事?”
李昂有些懵逼。
“好像是那群海盗……”克洛泽低声的解释着情况。
雾笼城是天然良港,城外沿海也有很多地方可以停靠船只。
事实上整个菲尔兹威联盟——现在是王国了,除了部分西海岸本地贵族,其他的上层人物原本都是来自凡斯凯瑞的海盗以及奴隶贩子和走私商人。只不过现在都洗白了,曾经的军阀、黑道大哥和非法商人如今都成了领主了。
所以,在西海岸附近见到海盗,那太正常不过了。
但问题是,他们已经向东走了足有十几公里,克洛泽是在山谷里看到了这群海盗——这地方距离海边足有二十公里,并且周围没有城镇村落!
那这有点不正常了。
海盗怎么会跑到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聚集?
这群海盗一个月前在附近海域打劫了克洛泽的雇主,雇主丢下他们跑了。而不愿投降的克洛泽他们,被海盗撞碎了船,坠海昏迷,然后被就近卖到了雾笼城。
众所周知,如果做了一票生意,结果苦主逃脱了,那一般海盗应该都要避避风头。
但避风头肯定是在城里或者镇子里,毕竟——有更多人的地方才能藏得住人。
除非,这地方是海盗的秘密据点?
周围的梅腾海姆猛男们一个个咬牙切齿的相互确认着,表示这就是那群令他们沦为战俘奴隶的海盗。
因为那群海盗身上,背着他们引以为傲的武器——梅腾海姆双手剑。
而李昂却突然兴奋了起来……
在海上,凡斯凯瑞海盗确实罕有敌手。
可现在是在陆地上!
还是山地!
自己身边这群猛男,可是从全境都是山地的梅腾海姆来的!
嘿嘿……
“伙计们,你们想不想把自己的装备夺回来?”
第8章 拿你的头盖骨当碗使
看到了自家的大剑,也看到了洗刷名誉的机会,梅腾海姆猛男们当然不会怯战!
一群人偷偷摸摸的往山谷里靠了过去。
看起来这确实是海盗的藏身处,隔得近了之后,李昂看到了一个山洞。
几个海盗正在山洞外烧火,似乎是在煮汤,炊烟袅袅,有野蘑菇的鲜美香味传来。
嗯,夕阳斜挂,确实是到了饭点儿了……李昂的腹部应景的传来一阵鸣叫。
而随后,如同传染一般,更多代表了饥饿的声音传来,梅腾海姆猛男们肚子里的声音此起彼伏。
他们看着那个吊在火堆上的大陶罐子,眼里泛着绿光——似乎他们对于吃饭的渴望,要远远大于夺回装备……
李昂突然理解了克洛泽所说的“只要有饭吃”……
两个光膀子的壮男看起来确实是相当饥渴了,提起手里的粗劣大剑就打算冲上去硬刚,但随后就被李昂一把扯了回来。
李昂让这群饥渴的猛男先藏在土丘后面,自己也下了马,打算先上前打探一下情况——他准备搞搞偷袭。
这种危险的活儿他其实是不乐意干的,但谁让他这群手下没装备呢……这群人可是花了那么多钱换来的,要是在这儿有了战损,那可都是自己的损失!
自己这身链甲虽然不算什么优质产品,但好歹有些防御力,而且链甲是青灰色的,正好可以作为山谷里的保护色。
所以,在有可能搞偷袭的情况下,那肯定就别刚正面了。
但这个海盗营地显然布置了暗哨,李昂刚摸过去还没靠近,便听到山谷上方有人在问:“好像有人?那是谁!”
出师不利,离山洞口还有好几十米就被发现了……
朝发出声音的地方看了看,却没见到人,传来声音的位置是山腰上的一小片树林。
当然,说是山,其实也就只是个十几米高的土坡而已。
李昂手抖了抖,却没抽出剑来,而是装作一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我……我路过这里,能不能买点吃的东西……”
说完还摊开手表示没有恶意。
克洛泽还是很聪明的,趴在后面见李昂没有拔剑,反倒是在吸引海盗们的目光,便带了两个人从土坡后面绕了过去。
山坡上的树丛中钻出来一个手持轻弩的海盗,看了看李昂的样子,又往李昂身旁扫视了一圈,然后将弩箭对准了李昂。
火堆前的几个海盗也站起身来,抽出了兵器,慢慢的向他围了过来。
李昂突然感觉到不对,因为这些海盗没人说话,眼神也很警惕。而山腰那个手持弩弓的海盗,已经瞄了好几秒了!
这些海盗没有上当……不好!
李昂很突然的就地一滚,耳边听到‘嗖’的破空之声,回头一看,一只弩箭深深的扎在自己刚才站的地方。
“干掉他们!”
李昂大喊,随后抽出佩剑朝离得最近的海盗冲了过去。
偷袭不成,那就只能硬刚了,这些海盗警惕性比他想象中高多了。
一个海盗高声喊着:“我要拿你的头盖骨当碗使!”
几名海盗朝着李昂冲了过来。
但随后,一群光膀子的壮男从土坡后面翻了出来,嗷嗷叫着冲了上去,迎向了那几个海盗。
山腰上的弩手正在重新装弦,却被克洛泽从身后扑了出来,一剑砍成了两段。
随后克洛泽从山上冲了下来,直接冲到了山洞门口,刚好堵住了一群听到动静出来查看的,衣衫不整的家伙。
李昂知道梅腾海姆人来自遍布群山的地方,山地作战想必很强悍。但他发觉,自己仍然低估了这些梅腾海姆猛男的战斗力。
他完全可以直接正面冲的……
这些梅腾海姆人在山坡上奔跑如飞,十几个白花花的光膀子猛男在山里四处穿梭,令人眼花缭乱……
虽然没有披甲,虽然只有五个人手里有剑,但在这种山地,海盗们就像几只小鸡一样被这群猛男轻而易举的击溃,而且跑都跑不掉。
李昂甚至都可以闲在一边看戏,就差嗑瓜子了。
没过多久,战斗便结束了,海盗们完全失去了战斗力,而自己的手下竟然没有任何战损——除了一个倒霉蛋被尖锐的石头刺穿了脚,其他人基本毫发无伤。
李昂心情愉快的吹起了口哨,他现在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而这群光膀子的猛男在战斗刚结束,便开始齐刷刷的喝上了香喷喷的蘑菇汤,完全无视了火堆旁边横七竖八的海盗尸体。
李昂嫌弃的撇着嘴,找了个干净的头盔装了汤进山洞去了——这群吃货的吃相实在是太难看了,很容易让他以为自己身在猪圈。
山洞里确实存了一部分粮食与军械,有很多都是梅腾海姆猛男们原有的装备——都是一些宽大的步兵罩甲和双手剑,以及步兵锤。
这些钢甲防御力很不错,但是非常重——这正是梅腾海姆装备的特色,粗犷但实用。
只是,这实用性仅是对梅腾海姆人而言。
因为这些钢甲全都做得很宽大,只适用于梅腾海姆人那庞大的体型。
大概也正因为如此,这些铠甲才没被马上卖掉——太大了,多数潘德人穿着都不合身,一时半会不好出手。
无论如何,这十几个光膀子猛男终于找回了他们熟悉的装备,这只队伍看起来终于不再像是去贵妇人家里送货的‘生意人’,而是一只军队了。
只是克洛泽仍然不怎么满意,搜检战利品时面色相当狰狞。
李昂大概能猜到他心情不好的原因——同样的铠甲足有三十套,但他手下却只有十几个梅腾海姆人了。
这里的海盗也只有十几个,大多已经没气了——这群梅腾海姆人下手相当黑,尤其是克洛泽,手下基本没有活口。
李昂心里一阵肉疼,早知道这群混蛋在山里这么能打,他应该卖掉自己的链甲换成几把钝器,比如步兵锤之类的——这样海盗大概能少死一些,毕竟抓到的俘虏是可以作为奴隶卖钱的……
可现在,仅存的两个俘虏,一个躺在山洞里——那个海盗应该是早就受了伤,根本没有参战。
对于李昂而言,这家伙大概是没什么用的了,因为他只有一条腿,卖不掉的……
而另一个,是个被铁镣铐住了腿的年轻人。
看着挺老实,长得还颇为……清秀。
而且,他不是被李昂一伙人铐住的——他原本就在山洞里照料那个受伤的海盗。
不会吧,这些海盗难道是……李昂和克洛泽看着这个俊俏的年轻人,两人对视了一眼,眼神都有些不太正经,显然都联想到了某些比较前卫的事情。
第9章 想当骑士的医生
那个可怜巴巴的年轻人穿着破旧的贵族长袍,显然是海盗的俘虏。
看到李昂后,他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低声赞颂着创世女神:“达米亚在上!先生!感谢您拯救了我……”
李昂有点迷,在这片大陆半年,竞技场里来自什么国家的人都有,他也算是对各国信奉的神灵有点了解。达米亚可不是菲尔兹威或烈狮王国的信仰。
“你信奉创世女神达米亚?那你应该是巴克斯人——但那该是在大陆的最南端,你怎么会出现在西海岸?”
年轻人忙不迭的点头,脸上有了笑容:“感谢达米亚……原来西海岸还有人知道创世神!先生,您的朋友似乎受了伤?我想我可以帮忙……”
“你是个医生?”
克洛泽也收起了那不怎么正经的眼神:“那就太好了,我这里有个脚受伤的倒霉蛋……”
说完,将躺在山洞里畏畏缩缩的那个断腿海盗一把掀开,将那张床榻腾了出来,回头喊道:“卡恩,把萨默尔扶进来……”
可怜的断腿海盗被掀到地上,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
年轻人皱了皱眉:“这位……先生!你不该这样对待一个手无寸铁的伤者!”
克洛泽回过头,眼神有些尖锐:“孩子,你得知道,他现在仍然是我们的敌人……”
李昂在中间挥了挥手:“行了行了,克洛泽,先把这个可怜的家伙拉出去审一审,看看有没有什么重要的情报……你不介意先帮我朋友看看脚伤吧,年轻的医生阁下?”
年轻人不安的看了看地上的海盗,又看了看克洛泽和李昂,犹豫的点了点头。
克洛泽像抓小鸡一样,单手就把地上的海盗拎着来到了山洞外,扔到了火堆旁。
还没来得及审讯,那海盗就已经哭喊起来:“你们想知道什么?我全都告诉你们,别动手……”
李昂端着汤慢慢喝着,在山洞里找了个干净地方坐了下来,看着年轻人为那个叫萨默尔的梅腾海姆剑士包裹脚上的伤。
“你叫什么名字,医生?”
年轻人做事的时候很认真,手法也相当专业,头都没回的答道:“我叫安森,我是博识城神学院的学生,不是医生……”
安森来自艾希科曼,那是南方的一个大城市,而且,他是个小贵族的儿子。
只不过,失去了封地之后,他的父亲成为了一名商人。
他家里一心希望他能成为一名高贵的神官——他们一家都是创世女神达米亚的忠实信徒。
于是,安森被送进了博识城的神学院。
但就如同所有的家庭一样,他的父母并没有询问这个年轻人本身的梦想……
安森难以忍受神学院枯燥的诵经与抄写,他也亲眼见到了神职人员对下层民众毫无怜悯,甚至人前道貌岸然,人后男盗女娼。
他不愿与这样的神职人员为伍,所以他偷跑出来,寻找自己的梦想。
他依然信仰并尊敬达米亚女神,但他渴望成为一名骑士,一名兼有八种骑士美德的真正的骑士。他觉得,博识城的光辉十字骑士团,大概能满足他的梦想。
但不幸的是,他在博识城上错了船……一艘挂着光辉十字旗帜的船。那艘船带着他沿着萨瓦河穿过了半个大陆,来到了西海岸——那是一群海盗,那面十字旗只是一次成功的伪装。
幸运的是,在神学院的那些年,安森学了不少医术,于是他成了海盗们的临时医生——至少在他父亲交出足够的赎金之前是如此。
据安森所说,这个营地原本有差不多五十名海盗,但李昂他们只遇到了一小半——因为更多的海盗又去博识城了。
安森也不知道他们一直往返博识城是为了做什么,但看起来不太像是为了往他家里送信要赎金——这些海盗并没有让他写信求救,送个信也不需要那么多人。
也正是因为海盗头子不在这里,所以遇到任何陌生人他们都会直接攻击……
“那你现在怎么办?打算回家吗?”
李昂问道,他和安森聊得还不错,这是个彬彬有礼并且善良正直的年轻人。
安森摇了摇头:“回家就得去神学院,我不想回神学院……李昂先生。”
李昂赞许的比了个大拇指:“坚持自己的理想是一种美德。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的队伍刚好缺少一个医生。”
安森叹了口气:“如果有可能,我更希望作为一名骑士而不是医生……感谢您的收留,李昂阁下。”
李昂笑了笑,神色有些诡异:“光辉十字骑士团本就是以医术出名的,但听说他们现在不给平民医治了?你打算成为这样的骑士?”
安森愣了愣,摇了摇头:“不,救治平民也应该是骑士的本分。无论别人怎么样,我是想成为真正的骑士。”
李昂看着依然在一丝不苟为伤者包扎的安森,终于认真的点了点头:“真正的骑士……你会如愿以偿的。”
说完将手里的汤一饮而尽,扔下头盔,从山洞角落里扒拉出一根铁丝,开始捅那个铐住安森的脚镣。
对一个现代人而言,这种简陋的单簧锁真的很容易打开。而且,这也是‘里昂·格里芬’少年时混迹街头的绝技。
‘嗒’,一声清脆的卡簧声音响起,安森揉着脚脖子道谢:“谢谢你,李昂先生……”
李昂却面容惊奇的站了起来。
因为,他的骑砍系统竟然一直都没有任何提示。
他等待许久的那句‘安森加入了你的队伍’一直都没有出现。
队伍名单里,依然只有一名大剑士和十二名梅腾海姆冒险家。
而安森脸色复杂的看着李昂手里那一小截铁丝,看向李昂的目光带着些不可思议。
“大人,外面那个海盗似乎知道些奇怪的事情,但他只愿意告诉医生……”
克洛泽进来,看到已经包扎好的手下,看向安森的目光有了一丝暖意。
李昂看了看安森,目光却有些复杂。
安森走出山洞,蹲在那个海盗面前。海盗朝他附耳低语了一阵,随后便眼巴巴的看着他,眼里充满了求生欲。
安森沉默了一会,朝海盗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回头对李昂说:“他希望你能饶他一命……”
李昂奇怪的咧了咧嘴,问地上的海盗:“你明明知道我才是这里的头儿,为什么要找安森谈条件?他可做不了主。”
海盗龇牙咧嘴的露出一个大概算是笑容的表情:“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信守诺言……如果你杀了我,他就什么也不会告诉你。”
潘德没人是傻子,连一个海盗都明白怎么做是对自己最有利的。
李昂看了看安森:“你来决定吧,未来的光辉骑士。”
安森愣了愣,随后俯下身去含胸行礼:“那么,请您饶恕他,他已经残疾,无法为恶了。”
李昂点点头,笑了。
他听到了期待已久的提示音——‘安森加入了你的队伍’。
第10章 分头行动
安森从那个断腿的海盗口中得到的消息,是关于一个‘宝藏’的消息。
消息据说来自博识城的一个图书抄写员——这些每天与老旧古书打交道的人确实偶尔会有惊人的发现。
而这次,那位抄写员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秘密关系着曾经狮鹫骑士团从未被人发现过的古老驻地,或者说一个古老遗迹。
那些海盗不断去往博识城,并驱船在大陆的一条条河流里来往,便是为了探明这个驻地。
古潘德王国曾统治着这片大陆的全境——时至今日,这片大陆依然以潘德命名。
而狮鹫骑士团曾是古潘德王国的国立骑士团,也曾是这片大陆最强的骑士团,没有之一。
但据说一百五十年前,在迦图劫掠者与烈狮公爵阿尔弗莱德的合谋之下,狮鹫骑士团全数战死在了长河镇。
狮鹫骑士覆灭后,烈狮公爵窃国称王,摧毁了忠于潘德皇室的所有力量,建立了烈狮王国,而支持他的狮骑士团成为了国立骑士团。
狮鹫骑士团从此被烈狮王国宣布为非法武装,从此大陆中再也见不到那个拥有无数传说的黑底白狮鹫纹章。
而他们的神秘驻地,也就一直被岁月埋藏,无人知晓。
狮鹫骑士团,这样的传奇势力所留下的秘密基地,会有多少珍宝藏在那里?
光是想想就觉得很有吸引力。
而那些海盗们,在付出了长久的努力之后,确认了那个驻地的大概位置——大概是在长河镇附近某条河流的源头。
但长河镇附近的河流数不胜数,他们至今也没找到,所以又一次去了博识城,希望能从那个抄写员哪里找找有没有什么被忽略的情报。
李昂理解海盗们渴望找到宝藏或得到一个隐秘驻地的心态,但却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为了一个传说中的‘神秘驻地’,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千里探寻,这是海盗还是探险家?
简直不务正业……
他只是默默的记下了此事,等将来遇到合适的机会再说。
眼下最重要的事儿,是去烈狮城登记为开拓领主。
这支得到了不少战利品的队伍如今焕然一新,士气与精神头都比以往好了许多。
但李昂却要提前一步单独出发了——他必须赶在阿尔玛公爵之前抵达烈狮城,到贵族院完成登记。
这是安森的建议。
作为一名贵族子弟,即便不是烈狮王国的人,安森也依然比李昂或是克洛泽他们更了解贵族们的行为方式。
李昂如今仍然顶多只能算是平民,他父亲所在的骑士团已经覆灭,甚至有可能早就被宣布为非法骑士团——否则不至于一生闭口不谈。
如果他在阿尔玛公爵或是那个私生子之后抵达烈狮城,那么他手里的开拓男爵证书很有可能在阿尔玛大公的几句闲话之下被宣布无效——乌尔里克国王想必也很希望如此,毕竟贵族已经太多,而领地却一直都不够用。
但这种事通常不会是公爵的一封信或一个命令能解决的,他也必须去和国王当面说,由国王下达命令。毕竟贵族院办法颁发的证书代表了国王的权威。
而且,通常情况下这种迁怒并不会导致什么针对性的灾难后果——至少不会派人截杀。毕竟也没有得罪多深,只是没能实现私生子的愿望而已,算不上什么仇恨。
所以,赶在阿尔玛公爵的车队回到烈狮城之前,到贵族院登记为开拓领主,大概不会有什么问题。
真正想要他命的,应该是红色兄弟会的人,所以离西海岸这种混乱的地方越远,反而越安全。
李昂觉得安森说的有道理,于是骑着爱丽丝孤身上路,连夜飞奔。
他们约定在长河镇附近重新集合,以便于在长河镇采购物资。
李昂一点也不担心自己这些手下会丢下他跑路——他在队伍面板里能看到他们。
这个无法看到人物基础属性的半吊子系统,队伍面板的功能倒并没有打什么折扣。
爱丽丝确实是匹好马,就在第三天的中午,李昂便跨越千里,来到了烈狮城外。
烈狮城是烈狮王国的首府。
但它曾经的名字,叫做卡瓦拉——这是古潘德王国创建者的名字。
它曾经是古潘德王国的首都。
城墙高达十五米——这几乎是一座无法从外部攻克的雄城。
事实的确如此,这座城曾经易主三次,每次都是从内部被攻破的……
虽然烈狮王国已经立国一百五十年,但从远处看,这座雄城的城墙上,仍然依稀能看到巨大的狮鹫浮雕轮廓——只是被刻意铲平了,然后在其表面重新绘制了张牙舞爪的狮子形状。
但无论如何,这里的治安比雾笼城强多了……
至少街头上没看到什么鬼鬼祟祟的小团伙。
城门的守卫也并没有阻拦李昂,甚至没有让他停下来检查——他们也许是觉得,能骑着金鬃马爱丽丝入城的肯定是个贵族,没必要自找麻烦。
这也是李昂一直想要这匹马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爱丽丝有多么出色的速度和耐力,而是因为它卖相好。
李昂在宽阔的街道里一路狂奔。
目的地自然是烈狮城贵族院,统管烈狮境所有贵族封地事宜的官方机构。
贵族院其实不太好找,这很不符合传统——据说一百多年前的潘德贵族院是城中心的最高建筑,在城内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看到其高高的穹顶。
但自从第一代烈狮王,也就是烈狮公爵阿尔弗莱德窃国称王之后,那栋全烈狮境内的最高独立建筑,从此就成为了他家族的私产——如今也是乌尔里克国王的私产。
而新的贵族院嘛,在国王大道旁边的支路——藏在深深的巷子里,基本上与小贵族们的寓所没什么分别。
或许这是因为以前的潘德贵族院里藏有大量文书,不敢为人所知;
也或许是为了使得官员们更平易近人,减少贪腐;
但李昂觉得,这大概是烈狮王不想让国境内出现更高的建筑,以免有人‘在他们之上’。
毕竟窃国者之所以能成为烈狮王,就是因为‘不甘人下’。
看了看城中心那栋高耸的足有三十米以上高度的恢弘建筑,李昂摇摇头,沿着国王大道一路问过去,总算是找到了贵族院的大门。
正门上方刻着一个神色肃然、身披长袍、一手持长矛,一手端法典、肩上站着一只猫头鹰的女神。
这是古潘德人主神,也是如今烈狮王国的官方信仰——秩序与热忱之神,尤诺米亚。
雕像很精致,但却有些不协调——原本尤诺米亚的胸前,应该有代表日月时序的吊坠,但这个雕像却将其换成了一个狮子头。
连主神的形象都改……这拍马屁的功力显然是极为高绝了。
只是,不知这没有了日月时序的秩序之神,还愿不愿意保佑这号称继承自古潘德正统的烈狮王国。
第11章 狡诈是一种美德
除了这个精美的女神雕像之外,贵族院看起来确实与旁边的贵族私宅没什么两样……
门外甚至都没有马厩。
李昂自己动手将爱丽丝拴在门口的石制马桩上,踏上了台阶。一个跨剑把门的年轻侍从看了李昂一眼,慢条斯理的迎了上来,对他露出礼貌但毫不热情的微笑:“先生,这是贵族院。”
大体上,会孤身一人到贵族院这种地方来的,不是落魄贵族,就是来攀亲戚打秋风的。所以那笑容看起来相当敷衍。
“李昂·格里芬,为登记封地而来。”
李昂从脏兮兮的马鞍袋中掏出了一个火漆封印的卷轴,想了想又收了回来,重新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羊皮纸递了过去。
侍从似乎有些意外,挑了挑眉接过羊皮纸,一边看羊皮纸一边重新扫视着李昂。
“请跟我来,李昂阁下。”
将羊皮纸交还给李昂后,侍从的脸上的微笑似乎稍微真诚了一点,但眼神中明显有一丝疑惑。
能在贵族院门口担任侍从的,通常都是训练有素的骑士扈从,有资格携带燕尾旗的那种。
事实上他们都是贵族家的少爷——大多是无法继承家业的庶子或旁支,在这里学习一堂名为“谦卑”的课程。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脸上都只会露出那种淡淡的礼貌微笑。
只不过,这种谦卑,仅仅只面向其他贵族。
当然,也包括开拓领主——敢来登记为开拓领主的,要么是大贵族的子侄,要么是手握强兵的财阀,通常都是很有实力的家伙。
但像李昂这样孤身前来,看上去既不富也不贵,但却打算登记为开拓领主的家伙,那可少见得很——要么是活腻了的自大狂打算去蛮荒之地送死,要么是家里有实力但故作低调。
无论哪一种,在这些侍卫眼里都属于‘别得罪也少接触’的对象。
侍从将李昂领到贵族院的二楼,敲了敲一扇雕着繁复花纹的木门。
门内传来一个平和的声音“进!”
侍从推开门,很有礼貌的探身行礼,伸手示意道:“先生,里面请。”
这是一个朴实的房间,除了墙边高大的书架以外,就只剩下一个红木桌案与两张面对面放置的靠背椅。
正对着门的那张椅子上,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瘦弱老人。
“请坐,阁下。”
老人头都没抬,正专心往一个羊皮卷的封口处倒火漆。
李昂安静的坐下,将那个有着烈狮纹章的证书放在桌面等待。
看着老人将戒指摘下,用戒面在火漆上印出一个双狮盾面纹章。
门外的侍卫见状,也自觉的进来双手接过那个羊皮卷:“这是回信吗,伯爵大人?”
“对。”
老人挥手让侍卫离开,重新戴上戒指,拨弄了一下桌上的开拓男爵证书,却并没有打开,两眼饶有兴致的看着李昂。
“我是奥登。年轻人,你打算成为开拓领主?”
李昂愣了愣。
奥登……
他听说过这个名字——事实上这也是李昂能清楚记得的那寥寥几个贵族名字之一。
奥登·弗莱彻伯爵,三十年前以开拓领主身份,自王国东北的迦图草原崛起。
他在迦图草原边缘建起了险峻的勇盾堡,以此为根基为烈狮王国拓土百里,并挡住了多次迦图大军与迷雾山蛮族的袭击。
其中一次,甚至是以不到五百人的孤军,守住了迦图数千大军的围攻,战绩彪炳。
正是因为勇盾堡的存在,迦图的草原民族才无法大规模进入烈狮王国境内劫掠。
这是三十年来所有开拓领主的标杆。
他的名字,即便在千里之外的雾笼城也是大名鼎鼎。
李昂本以为这样一个有着卓越战功的将军,应该是凶悍强壮的形象,却没想到竟然是如此瘦小,且面目和善得甚至有些慈祥。
但这样的名将,为什么会成为贵族院的行政官?
“年轻人,我曾经和你一样,是个踌躇满志的战士,但新开拓一个领地其实很艰难……非常艰难。”
似乎是看出了李昂眼里的疑惑,奥登微微的笑了笑:“我经历过,知道其中的困难——当然,我也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不过,一个人老了以后,总是会有一些事变得不一样……”
“您的意思是……?”
李昂更疑惑了,他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妙。
奥登更笑意更深了,双手交叉放到了桌上,目光炯炯的盯着李昂,说话变得直接:“我刚刚发出的那封回信是给我女婿雷曼的。”
狂狮骑士雷曼?菲尔兹威那场决赛的对手!他是奥登的女婿?!
李昂惊讶的站起了身。
“请坐下,年轻人,别那么沉不住气……雷曼给我的信里说了你们遇到的意外情况,事实上他对你的武艺相当欣赏。”
什么意思?李昂心里更加不安了。
“我本想让雷曼与阿尔玛公爵建立良好的关系,这关系到他的前途,我想你懂的。但我和雷曼都是尊重规则的人,既然结果已经如此,那么我们会向你表示祝贺。不过……”
一个‘不过’……让李昂刚刚放回肚子里的心又悬了起来。
奥登露出了一个嘲弄般的诡异笑容,接着说道:“不过考虑到阿尔玛一家人睚眦必报的恶劣性格,我觉得你大概需要一点额外的帮助?”
作为一名出色的剑士,李昂的观察力是非常出色的,绝不会逊色于面前的老将。
他从奥登刚才奇怪的笑容里,看到了一丝复杂的情绪。
“您与阿尔玛公爵有矛盾?”李昂敏锐的嗅到了奥登话里隐藏的信息。
奥登愣住了,定定的看着李昂。
好几秒之后,他才摇着头,感叹着:“难怪雷曼说你是个狡诈的家伙……对!我和阿尔玛有点分歧。想必你能看出来,我并不喜欢呆在这地方与文书作伴……但阿尔玛向国王推荐了我,而国王的信任与邀请,我却不太好拒绝。”
这就对了,除非是为了把人吓住然后招揽对方为自己办事,要不然奥登根本没必要说这么一大堆的废话。
看来,奥登这个本该领军作战的名将,被阿尔玛用贵族院的行政事务绊住了手脚。
“感谢您的称赞,对于一个开拓领主而言,狡诈是一种美德——我能帮您做些什么?”
李昂开始直入主题。
奥登也点点头,看着李昂赞叹了一声:“狡诈确实是一种美德……”
“你有两个选择……成为开拓领主去边境建立自己的领地,但必须是在长河森林附近。或者,成为我麾下的骑士,驻守我的勇盾堡,作为回报,我会给你一个村子作为骑士领。”
成为开拓领主可能未来会更有前途,但一切都要从零开始。而且长河森林距离勇盾堡不远,周边非常危险……奥登大概是要把自己的封地登记为长河森林——在登记封地以外的地方无论怎么开疆拓土,都是不被承认的。
而成为奥登麾下的骑士,这是最低等级的正式贵族身份,只是未来的前途,得看奥登·弗莱彻的家族能走到哪一步。但这样可以得到奥登伯爵的庇护,还能直接拥有一个骑士领。
还真是难以抉择的选项。
第12章 无耻也是一种美德
李昂沉默了一会,突然问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阿尔玛大公在图谋您的领地?”
奥登惊奇的瞪大了眼睛:“真是聪明的小子!没错,他在和我争夺长河镇的控制权,我的领地也经常被他勾结匪徒骚扰。但我人在贵族院无法脱身……可惜我只有一个女儿,要不然我倒真想让你也成为我的女婿!”
李昂看了看奥登的大鼻子小眼睛,又看了看他的地中海发型,心里对雷曼爵士充满了同情——这副尊容生出来的女儿……
幸好他只有一个女儿。
“我选择成为开拓领主。但我愿意与您结盟,伯爵阁下。如果您愿意的话……”
没有再犹豫,李昂给出了自己的选择。
奥登点了点头:“那么,我希望你在经过弗莱彻村的时候,干掉盘踞在那里的一伙匪徒……”
匪徒?
想必应该是阿尔玛公爵的人吧……
弗莱彻村以奥登的姓氏为名,那显然是奥登的核心领地。
看来,在与阿尔玛公爵的私下对抗中,奥登伯爵处于下风。
这大概和他缺少直接继承人有一定关系,一个没有根基的新晋贵族,偏偏又没有儿子,上了岁数以后自然容易被人惦记。
“既然有匪徒残害村庄,那我当然义不容辞……不过,您为什么不让雷曼爵士……”
“雷曼是狮骑士团的副团长,在他成为大团长之前,不能与其他高级贵族有直接冲突。”奥登摇了摇头,神情多少有些无奈。
李昂明白了。
狮骑士团是国立骑士团,大团长需要由所有高级贵族一起选出,所以雷曼爵士需要和阿尔玛大公保持相对良好的关系。
而且,作为狮湖城领主,一百五十年前正是阿尔玛公爵的家族帮助‘窃国者’阿尔弗莱德得到了狮骑士团的投效。阿尔玛大公对狮骑士团有很高的话语权。
沉默了几秒之后,李昂突然咧嘴笑了起来:“愿意得罪一个实权大公的人应该不多吧……”
奥登似乎嗅到了什么不好的味道,眼神犀利的盯着李昂。
但李昂露出了狐狸般的微笑:“大概,我是最好的人选?甚至是唯一靠谱的人选?既然是这样,那能不能赞助……哦不,借我一笔军需费用,免得我对付那些匪徒时出现什么困难……”
奥登的口气不再温和:“你这是打算敲诈我吗?!”
“不不不……贷款,贷款而已……”
奥登翻了个白眼:“小子,有没有人说过你有点无耻?”
“多谢您的称赞……”李昂行了个骑士礼。
奥登大怒:“在你心里无耻也算是一种美德吗?!”
两人开始对视。
一个怒目圆瞪,一个微笑咧嘴。
“一千第纳尔够了吧!记得要还!”
奥登终于吹胡子瞪眼的吐出一句话。
“一定还,一定还……”李昂陪着笑,态度相当好。
奥登捏了捏拳头,脸皮抽搐了一下,终于拆开桌面的证书,提笔写上了‘长河森林’,然后盖上了贵族院的钢戳。
“如果遇到危险,你可以到勇盾堡或者我治下的村镇求援——但同样的,如果我的领地出现危险,或是遇到一些我的人不方便出面的时候,希望你能提供帮助。你将因此获得弗莱彻家族的友谊……但要记得还钱!”
“好,一言为定!”
其实,李昂原本计划中的开拓方向,本就是长河森林……
他跟克洛泽他们约定的碰头地点都是在长河镇。
长河森林确实很危险,迦图游牧民族、迷雾山蛮人、诺多精灵等等多方势力都会出现在那附近。
但同样也是因为很危险,杀手或异教徒之类的暗面角色反而很少在那里出现。
李昂担心的是来自背后的匕首,他其实并不畏惧阳光下的战场。
离开贵族院时,已经是傍晚,天边的火烧云正在吞噬着为数不多的光亮。
李昂身上多了两样东西。
一个小小的开拓领主徽记,和一个巨大的钱袋。
送他出门的依然是那个面带微笑的年轻侍从,那一千第纳尔也是侍从交到他手里的。
大概是没想到李昂跑来贵族院不但没有“意思意思”,反而从贵族院带走了钱,侍从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热情,甚至主动打算帮李昂将钱袋扛到了马背上。
但李昂拒绝了他的好意。
金子啊……
一大袋金子!
李昂很享受金子抱在怀里那种沉甸甸的感觉……他感觉和抱着一个魔鬼身材的仙女基本相当。
但事实上他随手揣进怀里的那个小徽记,远比这袋金币值钱得多。
那是个狮子形状的银质徽记,代表李昂拥有了预备役男爵身份,大体上与骑士身份相当,从此可以将旗帜的燕尾剪去,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
当然,这是需要审核考察的,如果领地没有成功建立,爵士身份也会被收回的。
多年以前,只要在边境随便建个木头城堡糊弄一下就能通过审查,但如今可行不通了。
现在这年头,审查的标准变得很复杂。
占据的土地必须在国境以外,领地内要有长期居住的人口,还要有足以保护居民的军队和建筑。
并且要有平坦的道路通往领地,还得确保周边不出现太多盗匪。
毕竟负责实地审查的使臣也得确保一路安全……
李昂敲……借来的这一千第纳尔,其实只够辎重与建材的购置。
之前在海盗营地搞到的战利品,基本都是海盗没来得及出手或者留着自己用的,只有那多出来的十几套梅腾海姆步兵甲相对比较值钱。
但那些宽大的装备,海盗们用了一个多月都没能卖得掉……落到李昂手里,自然也没那么容易变现。
再说也要考虑手下这些梅腾海姆人的感受,所以只能让克洛泽他们带着慢慢行动。
看了看已经暗下来的天色,又算了算克洛泽他们的脚程,李昂打算先找个旅店住一晚,赶了几天的路,实在是人困马乏。
“冒险者”旅店——或者说酒馆。
这年头的旅店和酒馆是一体的。
这似乎是潘德大多数城市都会有的招牌,但肯定不是什么连锁酒店……
毕竟连锁店的概念在商业更发达的巴克利大陆都还只是刚刚兴起,潘德这边基本上还没有这个概念。
刚‘降临’这片大陆时,李昂就曾经设想过开个连锁酒店,但后来因为身受追杀实在不方便,再加上雾笼城可怕的治安环境,放弃了这个想法。
因为这年头的旅店,是小偷以及‘有活力的社会团伙’常待的地方。
而且几乎每个酒馆都能找到红色兄弟会的杀手和奴隶贩子——这是他们招揽业务的地方。
所以,李昂特意挑了这个位于国王大道旁边,估摸着相对安全的旅店。
走进旅店时,李昂也很是小心翼翼。
不仅是因为有可能遇上想要他命的杀手,还因为,他身上带的钱太多了……
但是,但是……
无论是刻意小心还是毫无防备,人只要足够倒霉,总是会有意外发生的……
第13章 你瞅啥
这个旅店是一栋木制的小楼,分为两层。
底层是酒馆,提供餐饮,有宽大的吧台和不少桌椅。
吧台边上有几个酒客正在喝酒吹牛,桌椅上也坐了不少居民,看起来很和谐的样子。
但李昂刚一进去,就碰上了一个醉醺醺的家伙端着杯麦酒迎面而来。
尽管他已经尽力避让了,但那踉踉跄跄的家伙仍然把手里的麦酒撒了他一身,甚至还一把抱住了他,喉咙蠕动着,眼看就要吐出点什么。
李昂自然是条件反射般一把推开了这个醉鬼,然后盯着对方那威慑力十足的嘴,考虑着要往哪躲避……
醉汉愣了一会,使劲咽了两下之后,倒是没吐,反而问出了一个熟悉的问题:“你……你瞅啥?!”
李昂几乎是下意识的回答:“瞅你咋地……”
结果这醉汉直接拔出了身上的剑:“……混蛋!我要宰了你!”
这特么可真是无妄之灾……
天地良心,任谁听见这句经典问句都会这么回答的……
这个醉得两眼朦胧的家伙连路都走不稳,手里的剑胡乱挥舞着,引得酒馆里一阵哄闹,然后一大群酒客鸡飞狗跳的四处躲藏——这醉鬼的剑使得那叫一个随心所欲信手拈来,完全不知道下一秒他会刺向什么地方……
有个穿着贵族长袍的男子似乎被剑尖划了一下,像只鸡一样尖叫着连滚带爬的钻到了吧台后面躲了起来。
李昂叹了口气,找准机会一脚把那酒鬼踹翻,然后扭住了对方的手腕,准备收缴其手里的兵器。
可没想到那酒鬼似乎已经喝得完全没有了痛感——他在手腕被反扭的情况下,竟然还不依不饶的将剑刺向了李昂。
而且力量出乎意料的大。
没办法,李昂只好退后躲避,然后转身拎了把椅子砸劈头盖脸砸了过去。
结果那醉鬼大概也是下意识的举剑打算格挡,却被椅子像锤子般的将剑刃给敲进了面门……
醉鬼摇摇晃晃的倒下了,头盖骨上嵌着他自己的剑。
血倒是没流多少,但白里透着红的浆水正沿着剑身的血槽慢慢流淌——显然是活不成了,脑浆子都打出来了。
酒馆里安静了。
安静得落针可闻。
李昂也懵了,这情况算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
整个酒馆的人全都盯着李昂。
但反倒是吧台后面躲着的那个穿贵族长袍的小白脸先开了口。
“出……出人命了?!啊!杀人啦……”
随后,他拖着长长的尖叫声手舞足蹈的窜出了酒馆,身法之快,令李昂叹为观止……
酒馆老板也从吧台后面出来,看了看地上倒毙的醉鬼,又看了看有点郁闷的李昂,倒是说了句公道话。
“我觉得你大概可以享有那混蛋的武器和钱包,毕竟你避免了更多人被砍开头盖骨……但一个店里出了人命可不是什么好事,所以,你最好带上那混蛋的尸体立刻离开这里。”
李昂无奈的叹了口气,酒馆老板不想惹事是正常的,那个大喊大叫跑出去的小白脸大概很快就会招来城防军。
虽然在这个时代,贵族以自卫的方式杀个把平民算不得什么大事。但他只是预备役男爵,平时的作风也在审查考核范围内,他可不想在这节骨眼上陷入人命官司里。
无奈之下,只得把那具尸体拖上马,离开了酒馆。
带着尸体显然没法出城,李昂只好往小巷子里钻,打算在城里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把那酒鬼埋掉。
可是,人倒霉的时候,真的喝凉水也塞牙……
就在李昂趁着夜色将尸体带到城墙边的一处草地准备挖坑时,身后的墙角钻出来一大群黑衣蒙面人,站成一排堵住了唯一可以通行的小巷子。
领头的家伙提着油灯,甚至大大咧咧的上前仔细照了照李昂的脸。
“看看这黑发黑瞳,这肯定就是‘那个人’了……啧啧,没想到还有个鼓鼓囊囊的的钱袋……真是双喜临门啊……”
这声音,跟那个尖叫着跑出酒馆的小白脸完全一致……
这群人是红色兄弟会的杀手!
李昂抽出了剑,很认真的反思了一下,难道是自己下午敲诈奥登伯爵的事儿,已经无耻到神明也看不下去了?
要不然为什么倒霉的事儿会接连发生在自己身上?
毕竟穿越这种事都已经发生了,潘德大陆没准儿确实是有神灵的……
嗯,今后得谨言慎行。
得让女神至少不讨厌自己!
以后尽量别在有神明雕像的地方敲诈勒索……
站起身,环顾了一下周围提着各式兵器的黑衣蒙面人,李昂决定使出平生所学的最强技能!
——跑路!
将马背上的尸体一把掀到地上,李昂飞身上马,长剑劈砍着夺路而出。
没办法,三十六计就是他学过的最高深的计谋。
一个打十几个这种事,除非是别无选择,否则还是尽量少干……
受伤了会疼,血流多了会死,这可不是玩游戏了啊。
立即跑路,这实在是个英明的决定。
一群黑衣人似乎没想到李昂反应这么快,而且这么坚决。匆忙间打算拦截,却已经被爱丽丝撞出了一个缺口。
乌漆麻黑的小巷子里,马匹的速度其实提不起来,但好歹并不会比人跑得慢。
身后的蒙面杀手们开始扔飞刀,但在七弯八绕的巷子里,飞刀只能在墙壁上扎出一个个小小的火花。
马匹在某些特定场合下,是远远优于摩托车之类的交通工具的。
因为马在无人操控的情况下,通常不会自己撞墙——即便是在黑夜里。
李昂现在就完全没有操控,他知道自己牵引缰绳反而有可能会让爱丽丝做出错误的行为。
他只是不断的轻轻磕着马腹,驱使爱丽丝继续跑。
爱丽丝也确实争气,在小巷子里绕了没一会,便来到了一条大街上,顺利的甩掉了身后大部分蒙面劫匪。
这已经是条陌生的大路,旁边是石制的房屋基座,有火把插在墙壁上,火光摇曳着,照亮了这一小段路。
房屋非常高大,顶部似乎有个望台,望台横着伸出了一杆旗帜,上面有金色的狮子纹章。
李昂在看到那面旗帜时便停下了马,回过头,咧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看样子女神是喜欢我的!”
身后的黑衣人渐渐停下了脚步。
事实上能追到这里的人已经只剩下三个,其中一个的动作相当眼熟,大概就是那个逃离酒馆时“身法卓绝”的小白脸。
几个红色兄弟会的家伙面面相觑,似乎不确定还要不要继续追杀。
而李昂却直接大喊了起来:“来人啊!杀人啦!”
这音调,和那小白脸跑出酒馆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
第14章 什么破事都能碰上
望台上很配合的传来了声音:“什么人!”
三个杀手似乎惊了,猫着腰打算一哄而散……
他们也意识到了,这栋高大的房屋,可能,大概,好像是狮骑士团的驻地!
但,望台上射下来的两只弩箭阻止了他们逃跑的脚步。
“都别动!居然有人敢在这里闹事?”
随后,一群穿得像铁罐头般的壮汉从房子里涌了出来,将几名劫匪和李昂团团围住。
这地方,是烈狮王国国立骑士团——狮骑士团的礼堂!
三个家伙被扯下了面巾,领头的小白脸本来试图说话,但被一名骑士一拳打落好几颗牙齿之后乖乖的捂着嘴蹲下了。
三个黑衣蒙面人和一个外乡人,骑士们觉得这事情基本上不需要调查了……
所以,在验证了李昂的贵族徽记之后,一名骑士礼貌的询问李昂发生了什么事,完全没搭理几个都快尿出来的罪犯。
李昂瞟了一眼噤若寒蝉的三个劫匪:“我看到他们在那边抢劫杀人,然后他们大概打算干掉我这个目击证人……”
轻描淡写的就把那个醉鬼的人命官司直接栽到了这群倒霉的杀手头上。
在这种场合,一个贵族说的话,自然是比‘劫匪’值得信任的……
于是骑士们押着几个‘劫匪’,打算去搜一下同党。
作为‘差点被灭口’的苦主,李昂自然是要带个路的。
但就在他们重新走进巷子,找到那具尸体的位置时,所有人都震惊了!
地上只有少量血迹,那具尸体已经不见了!
或者说,那具尸体的血肉,不见了。
现场只留下了一具完整的人皮,但里面完全没有血肉骨骼——就像一个空空的蝉蜕!
这张皮上,除了面部七窍的孔洞,以及头顶曾经被剑劈开的伤口,没有别的破损之处。
这不太可能是人力所为,没有人能在这么短时间里剥出这样完整的人皮。
“堕落者!”
领头的骑士大惊失色,脱口而出。
趁着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探查那张空荡荡的人皮时,那个身法风骚的小白脸瞅准机会逃进了漆黑的小巷。
但包括李昂在内,已经没有人有心思追他了。
抢劫之类的小事在此时已经不值一提,没人相信那小白脸会和传说中的魔鬼‘吞噬者’与‘堕落者’有关系。
而如果这个小白脸和那张人皮真的有关系,那追过去只怕也是送人头……
骑士们神情凝重的迅速回头汇报。
随后,狮骑士团如临大敌般展开了对异端恶魔的调查,一队队骑士被派往城内各处。
李昂也被一名骑士客气的送走。
他现在心里有点发麻,潘德大陆竟然真的有堕落者这种存在?
那么……异端所崇拜的魔鬼,难道也是存在的?
——据说异端崇拜者一直打算用活人祭祀,从异界召唤恶魔。看这情形,似乎他们成功了?
毕竟,自己也算是从异界穿越而来的……
从另一些异界过来个把魔鬼,想来也是有可能的。
真是片充满危险的土地……
要是遇上了恶魔,自己那点技能和熟练度够不够跑路的?
似乎还要对那些异端和神秘信仰有些了解才行啊……
一路胡思乱想着,发觉似乎走到了熟悉的地方,抬头一看,他竟然又一次回到了“冒险者”酒馆门口。
心里有些发毛的李昂看了看漆黑的街道,又看了看灯火通明的酒馆,叹了口气走了进去。
人对于光明的向往,其实与飞蛾没什么区别。
光亮确实能给人带来心理上的安全感。
夜已经深了,店里没几个人。
地面也已经干干净净,似乎这里从未发生过任何暴力事件。
酒馆老板正在收拾吧台,见李昂去而复返,有些惊奇的咧着嘴:“先生,你是迷路了吗……”
李昂‘憨厚’的笑了笑:“我要住店。”
老板一脸不可思议的摇着头:“你确定事情解决了?”
李昂掏出两枚金币扔在吧台上:“挖坑埋人我可是专业的……再来点热食。”
老板盯着金币看了看,又看了看李昂,终于还是在第纳尔的魅力之下屈服,捻起了吧台上的金币,扔下了一把钥匙。
“行吧,别再惹事。你去楼上3号房间,吃的我一会给你送上来……”
李昂确实也不愿意再惹上什么麻烦,今天的意外已经够多了,他直接上楼,进了旅舍房间。
而就在他准备关门的时候,对面的房间门打开了,一阵香气袭来,随后一个身段婀娜的女子出了门。
看了李昂一眼,女子微微笑了笑,走向楼下,姿态优雅。
这是个极具魅力的女人,身材凹凸有致,看起来既让人觉得瘦弱,又让人觉得丰盈……
面孔也很精致,即便以李昂的眼光,都觉得非常出众。
而且主要是有一种难以言述的气质……
仅仅只是一秒的对视,这种气质便让李昂心里直接联想到了最常见的家具——床。
这使得李昂一时没舍得关门——与一个正常男人的心态一样,他从背后多看了两眼,直到女子消失在视线中。
楼下传来了妩媚的声音:“老板,请帮我个忙……”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个声音,李昂心里涌出了一只狐狸的形象。
这是个狐狸般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通常意味着麻烦。
李昂关上了门,不打算招惹是非。
……
老板敲门给李昂送食物来的时候,已经过去至少一个小时了,李昂都已经脱掉链甲躺在床上了。
“抱歉耽搁了一小会,这是你要的热食。”
老板颇有些歉意,毕竟按正常效率,十分钟就足够做好一顿饭,而李昂“宽宏大量”的一直没有催促,让他有些过意不去。
潘德的餐饮水平相当简陋,在李昂看来只是勉强把食材弄熟了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味道可言,与之对应的,便是做饭速度通常相当快。
“你这一小会儿可够长的……”
李昂吐槽,接过食物开始埋头大吃。
但老板在离开前,似乎看到了什么,停下了脚步,看着李昂放在床头的行头,似乎想说点什么。
“还有事吗?”李昂打算赶人。
“阁下似乎是一名开拓爵士?”老板站在一旁有点尬的强行搭话,眼神一直盯着枕头边那个小小的徽记。
李昂有点抑郁,你都看见开拓贵族徽记了还问,明显是有事相求吧……今天怎么这么多破事啊?我真的是得罪了秩序女神尤诺米亚吗?
“有什么事直接说吧,我现在没心思客套。”
老板尴尬的陪着笑:“阁下,如果您是一名开拓领主,我想您大概愿意谈笔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