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更新说明
先祝大家端午节快乐!记得吃粽子哦!
然后说明一下端午节的更新安排,由于放假期间外出比较多,事情繁琐,也比较累,所以假期三天,每天就只有一更了。
放假结束就恢复双更~
节日出行,大家要注意安全,尤其开车的筒子,特别注意道路安全~
再次祝节日快乐!
新文《红袖闺香》
新书《红袖闺香》热乎乎地出炉了
简介:
她从小被程家收养,成为程家少夫人,却在新婚之夜便被抛弃。守着程家三年,丈夫带着新妇回来,第一件事便是将她休弃,净身出户,赶出程家。
寒冬腊月,她冻死路旁。
老天开眼,不仅让她重回人间,还获得异宝灵泉一眼。酿香水,做胭脂,发家致富,红袖闺香,带着包子越过越红火。
熟料极品纷纷涌出,有人要抢她产业,有人要她身败名裂,更有人妄图夺走她的儿子。
侯爷,你曾说过,愿为我遮风挡雨。那么现在,就请你做我的靠山吧!
新书存稿很肥哦~~而且写的是陶苏最擅长的题材,让宫廷、权谋神马的见鬼去,种田养包子调戏侯爷过日子才是王道啊~
1、逃难
罗子骁觉得自己真倒霉。
真的。
好端端地做个告别旅游,居然就遇到了地震;地震也就算了,居然就莫名其妙地碰上了传说中的穿越;穿越也就算了,为什么这个猪一样的女人在现代纠缠他还不够,换个时空还要阴魂不散地跟着他。
罗子骁厌恶地瞥了一眼左前方那个娇小的身影。
“子骁,快走吧,天好像要下雨了。”
顾常乐回头呼唤,婴儿肥的脸颊微微嘟起。
罗子骁迅速地收起了厌恶的表情,成功地没有让她发现自己的真实情绪。
“下雨又怎么样,你觉得我们现在的样子,还能更倒霉吗?”罗子骁没好气地看她一眼。
顾常乐站住脚,等他走上来平行了,才仰着头道:“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不过做人嘛,还是要知足常乐,我们穿越前没死在地震里,穿越后没死在洪水里,我觉得这已经老天给我们最大的幸运了。”
顾常乐,从小就信奉妈妈教给她的人生哲理——知足常乐,并在这条理念的指引下,快乐地生活了二十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娱乐文化公司做了个编剧,并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同公司的罗子骁。
当然,她并不知道,在半年恋爱之后,外表俊朗清高、内心世俗功利的罗子骁已经厌倦了这段毫无激情的恋爱,顾常乐的单纯在他眼里就是傻缺,她每天挂在嘴边的知足常乐更是被他视作胸无大志不知进取。
罗子骁决定跟她分手,但是考虑到太突然的分手可能会让顾常乐心怀怨愤,两人同家公司,如果因此造成什么不良影响,说不定会对他的前途不利,所以罗子骁决定带顾常乐去做一次告别旅游,在旅游途中跟她摊牌,换个环境换个风景,也许能将负面影响减到最低。
可惜,分手的话还没说出口,他们就遇到了8级大地震,并被神奇地震到了这个历史无记载的大庸王朝。
更加倒霉的是,他们两人一起穿越,既没有像别的小说中那样成为王公子弟、豪门二代,也没有成为落魄贵族、失意文人,哪怕连个有屋有地的农民都没混上。
他们成为了大庸百年一遇的大洪灾的受难者,一穿越过来就被决堤的洪水冲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村庄里,尚未领略古代风土人情,就亲眼见证村庄被滔天大水夷为平地,然后就成了背井离乡无家可归的灾民狂潮中的一员,哦不,是两员。
发生洪灾的是大庸的河东三省,本次受灾人群超过二十万,是大庸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
河东三省历来是灾难频发的地方,洪灾、旱灾、地震,各种灾害每隔数年总会发生一次,这次的大洪灾也是史无前例,造成数以万计的灾民向附近的省份迁徙流亡。
顾常乐和罗子骁就混在其中一支超过千人的灾民队伍里面。在这支队伍里,不论从前是地主老爷还是长工佃户,不论是富家小姐还是农妇娼妓,不论是书生文人还是武夫泼皮,如今都是雷同的样貌。
看不出颜色的混满泥水、汗水和脏污的衣服,被连日的饥饿、疲惫煎熬得透出菜色的肌肤,因长途跋涉而佝偻虚弱的身体,最雷同的是大家的眼神,茫然、消沉,偶尔因发现食物而冒出一丝绿光。
这是一群失去了家园,不知未来在何方的乞丐。
顾常乐和罗子骁跟他们也没有任何的分别,他们从头到脚都看不出一丝现代人的痕迹,因为泥浆、脏污、草屑已经让他们跟周围的任何一个人没有分别。他们同样没有食物,没有钱财,尽管有着不同于古人的现代见识,但他们现在一样沦为乞丐,为了最起码的生存而挣扎。
这支队伍的目的地是百里外的泸州,听说那里正在赈灾。
走了整整一天,却粒米未进的顾常乐,已经有些撑不住了,脚下虚软得像是踩在棉花上。一个流民经过她时,撞了一下她的肩膀,顾常乐毫无反抗之力地摔倒在泥地里,而那个流民却一脸麻木地继续往前。
周围所有行人都在麻木地往前,在饥饿和生存面前,没有人会留意到这样的小事。
连顾常乐自己,都没有一丝要骂人的欲望。
她只是摇摇头,甩掉脸上的一坨泥巴,然后鼓起力气,叫了一声:“罗子骁。”
罗子骁回过头,木然地看着她。
顾常乐试图站起来,但连试几次,还是摔回了泥地里。
罗子骁无奈地叹口气,拖着脚步走回来,将她拉了起来。
“你自己小心点吧,我没有力气再管你了。”他忍耐着心里的厌烦,皱着眉说。
顾常乐却没有注意到他的神情,只是愣愣地看着路边。
罗子骁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一辆骡车停在路边,虽然颜色陈旧,车子也并不显得华贵,但在这群靠两条腿跋涉了几百里路的灾民来说,却已经是十分扎眼的存在。
一个穿着青色衣裤,鬓边插一朵绢花的妇人站在骡车下面,手里捏着一块土黄色的帕子,帕子里鼓鼓囊囊。
她就那样站在路边,看着眼前络绎经过的灾民,一双眼睛在灾民中间逡巡,偶尔露出一丝精光。
这时候,一个枯瘦如柴的老汉拖着一个似乎已经快晕过去的小女孩,踉踉跄跄地凑到了这个妇人跟前。
“您行行好,看看我这孙女儿……”老汉嗫嚅着冲妇人躬身作揖。
妇人略略皱眉,扫了扫那小女孩。
老汉赶紧用本来就脏的袖子在小女孩脸上擦了两下,好歹露出了她的面容。
妇人又捏了捏小女孩的胳膊,点了点头,手上的帕子一翻,露出了一个黄面馍馍。
那个馍馍只不过手掌大小,却让附近的一群灾民都驻足,大家盯着那个馍馍,发出咕咚咕咚咽口水的声音,眼里也流露出极度的渴望。
老汉一把抢过馍馍,连谢谢都说不出,整个就往嘴里塞,刚咬了两口就被噎得咳嗽起来。
“爷爷……”小女孩虚弱地叫了一声。
老汉眼泪刷一下流下来,在脏污的脸上冲刷出两道痕迹。
“跟着这个婶婶去,有饭吃……”老汉说了一句,便哽咽起来。
妇人招了招手,驾骡车的车夫便跳下来,一只手揽起小女孩的腰,像扔麻袋一样把她甩到车上。小女孩似乎意识到什么,呜呜地哭起来。
老汉似乎又舍不得了,下意识地往骡车伸手。
“既然卖了,就别后悔。”
妇人冷冷地说着,然后又将几个铜板丢入老汉怀里,老汉慌乱地接住了,将脸埋到了衣襟里。
车夫将小女孩塞入骡车,女孩的哭声很快便消失了。
顾常乐怔怔地看着这一幕,木木地道:“这就卖掉了……”
“卖掉了好歹能活命。这种时候,人命本就比草芥还不值钱。”罗子骁淡淡地说。
顾常乐拧过头,忍着心里的隐痛,道:“那小女孩会被卖到什么地方去?”
“也许是卖去大户人家做丫鬟,也许是被人买去做童养媳,也许……”罗子骁没有再说下去。
也许被卖入窑子,一辈子进了火坑——顾常乐知道他没说完的是什么话。
可是又能怎么样呢,那个老汉未必是为了自己活命,小女孩跟着他,只能饿死,卖给那个妇人,至少还有条活路。
从那个老汉开始,又陆续有几拨灾民将儿女卖给了那个妇人。妇人并不是来者不拒,她只买了小女孩,小男孩则一个不要。由此很多人也都猜到了,这妇人做的人口生意,不会很干净。
收了四五个小女孩之后,妇人便不再停留,上了骡车,沿着跟流民行进方向垂直的道路远去了。
人口买卖,竟是这样地简陋这样地仓促,一个馍几个铜板,就决定了一辈子的命运。
对此,顾常乐和罗子骁却说不出任何的话来。
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
如果再找不到吃的,更多的更丑陋的画面还会出现,他们无力挽救,也无力反抗。
入夜之时,流民们走到了一处竹林边,大家一哄而入,涌入竹林寻找还能果腹的东西,笋、地衣、草根等等,只要能塞入嘴里只要能咬得动,他们就会疯狂地争抢起来。一路上的奄奄一息,仿佛就为了这一刻的爆发。
顾常乐和罗子骁运气不好,只挖到一点点草,两人对视良久,却仍然没有勇气将它塞入嘴里,最后还是送给了一个带着襁褓婴儿的妇人,换来的也不过是一句谢谢。
夜很凉,裹着潮湿的衣物,每个人都胡乱找个地方瘫下来,饿着肚子准备熬过这一夜。
到了第二天早上,也有人瘫在那里,再也没有站起来。
又走了一天,只喝了一点石坑里积下的雨水,罗子骁终于承受不住了。
“我受不了了!”他恶狠狠地将自己扔在泥地里,再也不肯往前走。
顾常乐站住脚,双手撑着膝盖弯着腰,一下一下地喘气,泛着白皮的嘴唇一张一合:“再坚持一下吧,我听他们说,明天就能进入泸州地界了,到时候就能看到人烟了。”
罗子骁道:“那又怎么样,前面的几拨灾民已经把沿路的村落都乞讨遍了,我们经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没有人愿意施舍食物给我们,就算到了泸州,没有钱,一样买不到东西吃,一样会饿死。”
顾常乐道:“没有钱我们可以挣,你我都是年轻人,有手有脚,总不会饿死的。”
罗子骁冷笑:“挣钱?怎么挣?你是准备去当饭店伙计,还是卖身做丫鬟?”
顾常乐沉默了一下,要她一个堂堂大学生,去做卑贱的奴仆,总归是有心理落差的。
“总会有办法的。”
她直了一下腰,已经被雨水和泥水泡软的衣领松了一下,一根链子从里面滑了出来。
罗子骁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这是什么?!”
他一下子弹起来,伸手一把抓住了顾常乐胸口垂下的一条金链子,一枚温润滑腻的玉佩被他攥在了手心。
2、征夫
俗话说:男戴观音女戴佛。一般人戴玉,女孩子戴弥勒的总是比较多。
从顾常乐领口滑出来,被罗子骁一把攥在手里的就是一块温润细腻的玉佩,整体色泽为白色,丝丝翠绿缠绕。罗子骁眼力不差,看出这玉不是凡品,至少也是和田、黄龙一类的品质,尤其玉佩上弥勒佛的雕工,栩栩如生,绝非市场上一般玉佩的雕工可比。
何况,用来串连佩戴这块玉佩的又是一根黄金链子。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这金链玉佩都是值大价钱的。
“顾常乐,你可以啊,居然还带着这样的好东西。”罗子骁两眼放光,眼里仿佛要伸出一只手来。
顾常乐却一把抢过玉佩,慌乱地塞回衣领里,末了还左右看了看,深怕财物露白,被别人惦记了去。
罗子骁一骨碌爬起来,凑到她耳边,神秘道:“有了这东西,等到了泸州,咱们至少吃喝是不愁了,只消将它一变卖……”
没等他说完,顾常乐已经脸色一沉。
“住口!”她轻声呵斥道,“罗子骁,这玉佩是我的传家宝,我绝不会把它卖掉的。”
她脸上全无平日的温柔小心,反而全是严肃和庄重。
这是罗子骁第一次遭遇她的冷脸,不由一愣,继而一股羞愤怒气便从胸口升腾起来。
顾常乐这才意识到自己语气好像有些太重了,忙又放柔了嗓音,小声道:“子骁,不是我小气,这块玉佩是从我曾祖父就传下来的,对我来说,是非常珍贵的东西,我决不能将它随便卖掉。请你理解我,好不好?”
虽然她小心解释,但罗子骁仍然没有好脸色。
“就算是传家宝,难道还能比我们两条人命更重要吗?”他冷冷地盯着顾常乐,眼里全是怀疑。
顾常乐为难道:“我们家祖辈都将这块玉佩视若珍宝,它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值钱的物件,还是我们顾家的传承。况且,况且我们想活下去,也未必没有其他办法……”
罗子骁却已经没有耐心听她说下去了,他拍拍自己身上的泥巴,站起来,冷冷道:“你不用多说,反正东西又不是我的,你不想卖,我难道还能强迫你吗,哼!”
他转过身,径自朝前走。
顾常乐愣愣地站在原地,用手捂着胸口衣领,她跟罗子骁恋爱半年,这也是头一次被他这样冷待。罗子骁一定以为她是小气舍不得,但是……但是这块玉佩的确是他们顾家的家传之物,她不肯卖掉,难道有错吗?
常乐咬了咬下唇,但是看着罗子骁远去的背影,又觉得自己像只被抛弃的小猫,最终还是拔腿追了上去。
然而任凭她如何开解,罗子骁对她一直冷冷的,再也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
两人随着灾民人流,失魂落魄地朝前走,神情与旁边所有人也没两样,一样都是饥饿过度的木然,一样都是对未知生活的茫然。
天色将暗之际,人流又走到了一处河岸边,不知是谁先停下了脚步,所有人都如被蛊惑了一般呆呆地看着河水。
浊浪滔滔,正是这河水冲垮了他们的家园。
如今这河岸,原本也曾是良田村庄,洪水肆虐过后,河水回落,如今竟也成了泥泞不堪的河岸。
暮色四合之际,这样一群上千人的队伍安静地站在滚滚河水边,有种说不出的悲怆和肃穆。
顾常乐和罗子骁也站在人群中,极度的饥饿让他们手脚无力,长途跋涉的疲惫也压弯了他们的腰。
就在这时,人群中忽然发出一声喊。
一个妇人冲出人群,直向那河水扑去。
“娘——”一个稚嫩的男童悲吼一声,向那妇人背影冲去。
旁边立刻有人将他一把抓住。
“别去啊别去啊……”
男童被人抓在手里,挣扎了几下,眼睁睁地看着那妇人被浑浊的河水吞没,河水不过翻起一朵浪花,照旧滔滔向东。
男童张大了嘴,嚎啕起来,声音之凄厉,令所有人都心头震动。
从旁边人口中,顾常乐和罗子骁得知,那原是五口之家,老公公、丈夫、妻子、女儿和儿子。丈夫丧生在洪水中,老公公在逃难途中也饿死了,妻子卖掉了女儿,换来一点粮食,试图养活儿子,可是卖女的罪孽却让她深深自责,今日看见这河水,想起自己好好的一个家都因这洪水破败,伤心、悔恨交织,生出轻生之念,竟而突然投水自尽。
那男童若非被原来的邻居抓住,只怕也要步那妇人后尘。
只是如今他一家子都已经去世,只剩他一个小男孩,今后的命运如何,也实在令人唏嘘。
可能是被那妇人之死触动心肠,人们深怕再待下去,自己和亲人也会萌生死意,在一些人的带动下,大家都重新抬起脚步,沿着河岸,艰难地向西走。
然而,比起站在河岸边的安静,此时的人群却更加地沉默。
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只有惨白的月光洒在河面上,反射出辚辚的银光。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这一段泥泞的河岸,难道大家今晚又要露宿街头了吗?
天上几声闷雷滚过,又要下雨了。
洪灾本就是因为连日大雨,洪峰过后,也仍然阴雨连绵,这一群人在路上,已经饱受风雨折磨,对于今夜的凄风苦雨,似乎连埋怨老天的力气都没有了。
许多人都倒在烂泥上,再也不肯往前走一步,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地方,若是待上一宿,说不定又要饿死几个冻死几个,但是他们真的太累太累了。死在路上和死在这烂泥里,又有什么分别呢。
连罗子骁都泄气地坐在了泥地里,在现代的时候,他还是一个有着轻微洁癖的男人,每次去饭店吃饭,都要将碗筷涮个几遍的,如今竟也完全不顾泥地脏污了。
顾常乐呆呆地站立着,茫然四顾,暗淡的月色之下,只看见无数高高低低的黑影和人头。
远处似乎闪烁出几点火光。
她眯了眯眼睛,又用手揉了揉,睁得大大的。
真的有火光,而且不只是几点,越来越多的火光,宛如一条长蛇般,向这边蜿蜒过来。
事实上不止她一个人看到了这片火光,但是没有人因此而发出什么呼喊。有人来又怎么样,一队过路的行人,又改变不了他们这些灾民的命运,大家陌路相逢擦肩而过,谁也不会记得谁。
可是那火光越来越接近这批灾民,直到在灾民外围停下。
顾常乐踮起脚尖,眼看见那火光是一个一个的火把,即便在细密的雨丝中也不会熄灭。火光下,是一个个干练的汉子,还有一人骑在马上。
灾民们不知这群人来做什么,但凡有力气的,都朝他们看着。
马上那个人就在这样的气氛下高声说道:“泸州刺史有令,为安抚百姓,整修河堤,特公示泸州境内,凡应征参加河堤工事,不论男女,一经上工,每日两餐……”
听到“每日两餐”这句话后,再也没有人在乎他后面说的是什么了,所有人的眼中都迸射出强烈的狼光。
3、欲望
九龙河是贯穿大庸王朝版图的最大河流,这条河孕育了两岸无数地方,堪称大庸的母亲河。宛如顾常乐等人原先所知的黄河一般,九龙河上游经过一土质疏松的高原,挟带大量泥沙,自西向东,进入中游后地势趋平,水势减缓,泥沙沉淀,导致中下游河床一年高过一年,自大庸建国以来,每到大雨年间,九龙河便常常泛滥成灾,成为吞噬生命最多的河流。
今年的洪灾尤其严重,九龙河中下游决堤共三十几处,单泸州境内,被洪水冲垮的河堤便有五处。不过泸州属于大庸比较富裕的地方,建筑多用砖石结构,房屋毁损率远低于附近州县,同时泸州地势较高,洪水决堤之后,顺势向下,从泸州主要人口聚集区旁边擦过,因此虽然当时的情况看着凶险,但实际受灾人口倒还不算多,毁掉的只是一部分良田而已,虽然经济损失也很重大,但比起邻近州县,实在已经是受灾程度最轻的了。
也正因如此,泸州才有能力进行赈灾。
不过灾民需要赈济,冲垮的河堤也需要修缮,都是需要钱和人的,泸州刺史便想出了以工代赈的方法,征兆灾民修整河堤,一来可以约束人群,避免灾后动乱,二来灾民们有了饭吃,也达到了赈灾的目的。
洪灾后的天气总是反复无常,一时阴雨连绵,一时又烈日暴晒。
此时顾常乐和罗子骁就在酷日炎炎的河堤上挥汗如雨。
虽然两人都从未干过这样的苦活累活,但生存面前,一切矜持都得抛开,罗子骁这个清高的大少爷也只能跟一帮粗野村夫一起搬木头搬石料扛沙包,累得全无人形,光着的两条胳膊被雨水泡了,又被烈日一晒,已经有好几处脱皮发红了。
将一根大木头扛到地方,往地上一扔,他便倒在地上呼呼直喘气。
没等他喘两口,一根细细的鞭子便呼一下打在了他的背上。
“啊哟!”
他仿佛被蝎子蜇了一般地跳起来。
“臭小子想偷懒是不是!”打人的汉子,尖嘴猴腮,衣领歪斜,一手捏着鞭子,一手却捏着个梨,“告诉你,孙爷爷奉命督工,敢有偷懒的,就别想吃饭!”
罗子骁背上火辣辣地痛,两眼喷火地瞪着他。
“你瞪什么瞪!不服气?找打是不是!”这孙汉子提起鞭子,再次恶狠狠地向他抽来。
罗子骁赶忙跳开,孙汉子犹自辱骂不休挥鞭不止,罗子骁累得手脚麻木,胡乱躲闪中又挨了几下,被旁边一起扛木头的伙伴拉住了才逃开。
孙汉子追了两步没追上,朝地上呸了一口唾沫,骂了句“不知死活的狗东西”,便咬着多汁的梨子,大摇大摆地沿着河堤走去,看见不顺眼的便又骂骂咧咧。
拉走罗子骁的伙伴远远看着,便叹息道:“你何苦跟他过不去,不是自找苦吃吗?”
罗子骁背上胳膊上都起了几道鞭痕,尤其怒气不平,恨恨道:“他凭什么打我,我累死累活,休息一下又怎么了。”
伙伴道:“这话你能跟他说!他本就是个泼皮闲汉,如今刚做了督工,正是得意的时候,你一头撞上去,他可不就那你耍威风了。”
罗子骁不甘道:“他本来也是跟我们一样的灾民,还厚着脸皮向我讨过吃的,怎么上工没几天,倒成了咱们的督工了!”
伙伴轻声道:“你还不知道?这段河堤的工事原是泸州刺史的小舅子管的,那闲汉不知从哪里偷了些财物,送给刺史小舅子,这才换来一个督工的好差事,不用跟我们一样做苦活。你要是有钱,你也送去,就不必跟我们一起吃苦挨打了……”
刚说到这里,那孙汉子又转过来了,伙伴赶忙拉着罗子骁低头走掉,继续去干活。
但他刚才说的话,却已经在罗子骁心里翻江倒海起来。
他堂堂一个现代白领,原本是多么地养尊处优,莫名其妙地到了这大庸朝,又碰上这场洪灾,吃苦受累忍饥挨饿不说,还要被这种泼皮辱骂殴打。这种泼皮混混,在他眼里,连狗屎都不如,论样貌才学见识,他罗子骁哪一样不比这河堤上的任何人强,凭什么要这样卑颜屈膝、苟延残喘似的活着。
他心里一团火熊熊而起,摆脱眼前困境的渴望也再一次地充满胸臆。
“一定要想个办法……一定要想个办法……”
然而他们这些人,在上工之前都是有登记的,为了更好地组织他们干活领饭食,泸州刺史的小舅子将他们编为十人一队,以队为单位安排干活、吃饭和休息,队员基本朝夕相处,若是贸然消失了一个,必然引起注意。
最要紧的是,就算逃离这里,免去劳作之苦,他一样是无处可去,手头没钱,若不打工,一样饿死。
“要是有钱就好了……”
罗子骁一面搬着木料,一面喃喃低语。
这时一阵锣声响起。
“哐哐哐……”
“开饭了!开饭了!”
河堤上的众人立时都将手头的活儿一扔,呼啦啦地往同一个方向跑去。
十几个妇人推着板车,车上装着木桶,一下子就被这些人给围得水泄不通。
“吵什么吵什么!都给我排队!”
那孙汉子挥舞着皮鞭,将两个抢饭吃的人兜头抽了几鞭子,大家便不敢再胡乱哄抢,都老老实实地排起了队伍。
离板车不远的地方放着一张圈椅,椅子上坐着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孙汉子维护好了秩序,便一溜小跑地来到这男人面前,点头哈腰地问好。
这男人正是泸州刺史的小舅子,他微微睁开眼睛,对孙汉子道:“行嘛,你还算会办事儿。”
孙汉子满脸谄笑,从男人旁边的仆从手里抢过一把大蒲扇,举起来给他挡住阳光。
罗子骁站在队伍之中,冷冷看着在那男人跟前献媚的孙汉子。
“那就是刺史的小舅子啊……”旁边有人羡慕地叹息。
“咱们要是也有几个钱,孝敬给那老爷,也就不用这般吃苦受罪咯……”
罗子骁听着旁边人们低声的交谈,手指渐渐捏紧。
凭什么一个泼皮混混可以不用干活,天天耀武扬威,而他一个有知识有学识有能力的大学生,却要挨打挨骂,顶着烈日,做这种粗鄙不堪的苦活累活呢。
他比孙汉子有本事多了,若是能有个机会……
刚想到这里,后面有人推了他一把。
“喂,到你了。”
罗子骁回过头,见顾常乐站在木桶后面,左手一只碗,右手一只大勺,微笑着问他:“想什么呢?连吃饭都顾不上了?”
4、一碗汤
(清明出门忘记带稿子,欠了三更,今天全部补上~)
顾常乐是跟罗子骁一起被征来做工的,但是她一个女孩子,没什么力气,搬石头搬木料一样也干不了,好在她会做饭,便跟一些妇女一起被征去做了厨娘,负责给河堤上的这些工人煮饭。
给这么多人煮饭,虽然都是大锅饭大锅菜,但也不轻松,不过比起罗子骁来,顾常乐的日子显然要好过多了。
此时,顾常乐低头从木桶里给他舀饭菜,特意给他的碗里装得满满的,又比别人多拿了一个馍给他,低声道:“多吃点,才有力气干活。”
罗子骁伸手去接,见她的手白白净净,自己的手却又脏又黑,还又干又硬,指甲缝里全是污垢,不由心里生出十分的不甘来。
他的手原来可比女孩子的手还漂亮,顾常乐还一直被他取笑手丑呢,如今她倒像个小姐似的,他却成了最卑贱的农民工了。
罗子骁心里怨愤,嘴上不说,接过饭食便走开了,连个眼神也没给常乐。
常乐被他的冷漠弄得微微一怔,只当他干活太累,也没往心里去,继续给后面的人盛饭。
罗子骁端着碗,拿着馍馍挑了一块石头坐下,跟旁边的人一样狼吞虎咽起来,不小心吃到一些沙子,嘴里一片涩,立刻吐了出来。
再一看,自己手上全是泥沙,粘在馍馍上;再看碗里的菜汤,青菜萝卜一堆东西混在一起,一点儿肉末都看不见。
换在从前,这样的饭食给猪吃都不配,他罗子骁大公子,居然沦落到吃猪食吗。
他抬起头,又往孙汉子的方向看去,孙汉子此时不知是不是哄得那舅老爷高兴了,竟被特意赏了白米饭,正哗啦呼啦吃得欢,晶莹的米饭在阳光反射下,发出耀眼的诱惑的光芒。
凭什么……
旁边忽然有人从他手里一把抢走了馍馍。
罗子骁惊怒地看过去,只见那抢走他馍馍的汉子瞪着眼睛道:“怎么?不服?”
他当然不服了,那是他的馍馍。
可是对方粗壮的胳膊、硕大的块头,还有一脸凶狠的表情,让他心虚极了,不敢说什么,只能站起来,挪了个地方。
汉子看着他挪开,不屑地呸了一声,大口大口地咬起馍馍来。
“一定要改变处境……”罗子骁心里发狠。
他再次抬头看去,那大腹便便的舅老爷已经站起来了,仆从们有人给他打伞,有人给他扛椅子,前呼后拥地离去。
“要是有钱就好了……”
这个想法再次从心底冒出来,罗子骁眯起眼睛想了想,然后将头一转,望着发完食物,正跟妇人们一起收拾碗筷木桶的顾常乐,暗暗做了个决定。
天已经黑透了,尚未完工的河堤上空荡荡,堆积的材料在夜色中黑影幢幢。
离河堤不到两里的地方,扎着一大片帐篷,散发着群居的气味。
顾常乐从一顶帐篷里钻出来,手里抱着个东西,借着微亮的月光,踩着泥泞的小路,走到了一棵老槐树下面。
树下已经有人在等她了。
“怎么才来?”罗子骁皱眉不悦。
顾常乐在他旁边坐下,喘了口气道:“今天活儿多,干得晚了些。”她从怀里取出东西,却是一只小陶罐,揭开罐子,顿时香气扑鼻。
“今天是猪蹄莲藕汤。”
管饭食的张妈,跟刺史小舅子有关系,她男人也是河堤上的督工,因此她给工人们做的饭食虽然不怎么样,但经常给自家人开小灶,炖点好吃的。若是有做得多的,顾常乐或讨或偷,总会弄一点来,给罗子骁补补。
“干了一天活,累坏了吧,快趁热喝了吧。”
她像往常一样把罐子递给罗子骁,罗子骁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口,装作不经意地看了一眼,忽然道:“你后面是不是有人?”
顾常乐忙转头去看,就在她刚刚转头的刹那,罗子骁飞快地往罐子扔了什么东西。
只见风萧萧兮,野草摇摆,常乐便笑道:“只是野草,没有人。”说罢便回过头来,就见罗子骁专注地看着她。
“怎么了?我脸上有脏东西吗?”顾常乐只觉他的目光有点灼人,仿佛他们刚谈恋爱时那样地看她,便有点不好意思。
罗子骁幽幽道:“我才发现,你也瘦了好多,煮饭也很累吧?”
顾常乐被他这么一关心,顿时心里甜丝丝的,道:“是不轻松,不过总比你在河堤上干活要好多了。”
罗子骁将陶罐递上来道:“你也该吃点好的补补,别尽想着我。”
自从穿越以来,罗子骁一直心情不好,对她也没有好脸色,今天是头一回这样关怀她,她忙道:“不用不用,你干活辛苦,还是你喝吧。”
罗子骁便板起脸道:“听话!”
他知道顾常乐的性格,每次他表现出大男子主义的时候,她就会温顺乖巧得像小猫一般。
果然顾常乐被他一喝,心里愈加甜蜜,便接过陶罐来,喜滋滋地喝了两口。猪蹄莲藕汤自然是香喷喷的,今天的汤喝在嘴里,却仿佛更有一种甜味。
顾常乐喝了几口,还想再给罗子骁,但罗子骁非要她喝完不可,她愈发以为他是关心她,便咕咚咕咚真的喝了精光。
“我要回去了,出来太久,会被张妈发现的。”她收拾了陶罐,准备走。
罗子骁却拉住了她道:“再坐一会儿,咱们很久没好好说话了。”
顾常乐被他揽住腰,心里一甜,只当他真的想念她了,便顺从地靠着他的身体坐了下来,尽管罗子骁衣服脏得很,她却一点儿也不嫌弃。
罗子骁将她揽在怀里,轻声道:“常乐啊,咱们来到这里也有些日子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该怎么办?”
“以后?你是说修完河堤以后吗?”
“嗯。”
“我想着,修完河堤,咱们就进泸州城去,我听张妈她们说了,泸州很繁华,只要肯勤奋,没有找不到工作的。张妈的侄子就开着一家酒楼,我已经问过她了,酒楼正在招人,男女都可以的,咱们便先找份工作,养得活自己就行,然后再慢慢地找更好的机会。生活总会越来越好的,你说是不是?”
罗子骁听着她的话,只觉天真得可笑,让他一个堂堂大学生,做过公司管理层的人,去酒楼做跑堂打杂的伙计,看人眼色受人气,亏她想得出来。
顾常乐犹自不觉,又叙叙地说着她从张妈那里打听来的事情,泸州城哪里有合适的房子租,哪里有别的工作找等等,一面说着一面便觉得眼皮越来越重。
“子骁,我怎么有点困了……”
“白天干活累了吧,困了就睡。”
“可是,可是我还得把罐子放回去……”
“有我呢……”
顾常乐还想说什么,但眼皮越来越重,意识也越来越轻,终于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罗子骁静静地等她睡熟了,这才将她放倒在石头上,默默地看了一眼,然后伸手从她衣领里掏出那根系着玉佩的金链子,解下来握在手里。
“你宁愿要我去洗碗端菜做酒楼小弟,也不肯当了这东西换钱过日子。既然你这么无情无义,就别怪我心狠了。”
月光将他的脸照的一片清白,罗子骁平静的面容下透出一种暗含狰狞的神色。
5、被卖
顾常乐觉得自己好像是飘在水上,身子底下很有规律得一晃一晃着。
她睁开眼睛,只觉身体很软,喉咙里干得厉害,努力了好久才发出嗯的一声。
然后就觉得旁边有几道视线射了过来。
她想动一下,却发现自己手脚都被捆住了,像个虾米似的侧躺在木质的地面上,抬起头,只见光线昏暗,狭小的空间里,好几个女孩子横七竖八的,也同她一般被捆住手脚,有人是躺着的,有人是坐着的,每个人嘴里都塞着布团。
顾常乐这才意识到不对劲。
她环顾四周,发现这好像是一艘船的船舱,两边的船壁上开着狭小的窗户供透气,饶是如此,舱里还是能感觉到明显的潮湿闷热。
这是怎么回事?她不是在泸州河堤的灾民帐篷里吗?还跟罗子骁在一起的,怎么会在这里?
顾常乐心里充满了疑窦。
她蠕动了一下,开口道:“这是哪里?”
方才因为她醒来嗯了一声而看过来的几个女孩子,嘴上都塞着布团,无法回答她的话。
顾常乐喉咙里干得很厉害,又道:“有水吗?”
几个女孩子都默默地看着她。
她又是无奈又是着急。
终于有个青衣服的女孩子,举起捆住的双手,咚咚咚地敲起身边的船壁来。
很快,先是响起一阵细碎的下楼梯的脚步声,然后船壁中的某一块刷一下被拉开一道门,一个妇人低头进来,哟了一声,道:“醒了。”
她走上来,扶起顾常乐,把她从躺着的姿势变成坐着的姿势,却没有解开她的捆绑,然后从地上的一个陶罐里倒了一碗水,扶着她的头喂了下去。
顾常乐咕咚咕咚喝完,喉咙里终于舒服了很多。
“这是哪里?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儿?”
妇人轻笑:“你们醒来都是先问这些。看来你那表哥果然也不是你的真表哥了。”
“表哥?”顾常乐一怔。
妇人道:“就是把你卖给我的那个男人呀。”
“卖我?”顾常乐悚然一震,“谁卖了我?”
她人是单纯,却并不蠢笨,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处境,满舱都是跟她一样被捆绑着的妙龄女子,再加上这妇人只言片语的提示,还能想象不到是怎么回事么。
“是罗子骁卖了我?!”
她想起那一陶罐的猪蹄莲藕,罗子骁异常的关心,莫名沉重的眼皮……难道,是罗子骁卖了她?
妇人从腰上抽出一条布带,道:“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做我们这行的,从来都是一锤子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人,此后大家各奔东西,再无相见之期。我不管你从前是什么人,到了我的手里,就得乖乖地听话,不要折腾也不要闹腾,寻死觅活这种手段在我这里都没用,你若是闹,只能给自己找苦头吃。”
顾常乐沉下脸来,道:“我被卖了多少钱?”
妇人正在给她说教,没想到她问的会是这个,微微一怔之后,笑道:“你这姑娘倒是有趣,告诉你也不妨,这个数。”她抬起手,伸出大拇指和食指,比了一个八。
“八十两?”
妇人喷笑:“八十两?官家小姐也卖不到这个价。”
“八两!”
顾常乐惊呆了,她不是第一天来到这个时代,对银钱已经有了概念,以购买力论,跟人民币相比较,一两相当于人民币一千块,八两就是八千块。
八千块,罗子骁就把她给卖了!
“我不信我不信!”她猛地摇头,忽然察觉到脖子上有点轻,低头一看,从小佩戴到大的玉佩不见了。
顾常乐睁大了眼睛,满脸的不敢置信。
怪不得!怪不得!
他竟然拿走了我的传家玉佩!他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畜生!畜生!怪不得他八千块就把我卖了!我的玉佩和金链子,八万块也不止啊!
罗子骁!
此时胸中如同一团火在燃烧,顾常乐说不出自己是悲愤还是怨恨,只觉自己被罗子骁狠狠地背叛和抛弃,他还偷走她的传家宝,偷走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他不是畜生,是禽兽!
如果罗子骁在面前,她恨不能咬下他身上的肉来。
罗子骁!罗子骁!你怎么可以!你怎么可以!
“好啦好啦!恨也罢怨也罢,都是你自己的事,总之到了这里,就得认命。”
妇人完全无视顾常乐喷火的眼神和狰狞的脸色,这样的表情她见得多了,她经手的女孩子,哪一个最开始的不是三贞九烈,到最后还不是乖乖地屈服。
她一面说着一面貌似温柔地将布带整理成一个大大的布团,用手一捏顾常乐两颊,常乐便不由自主地张开嘴,然后她便将布团用力塞了进去。
“唔唔……”
顾常乐瞪着她,妇人却拍了拍她的脸,又摸了摸她的肌肤,道:“细皮嫩肉的,长得虽说不是十分美,难得有一股书卷气,不似那乡下丫头。”
她笑了笑,又道:“若不是我暗访过那些灾民,确认你跟你那表哥是受灾了逃来的,似你这样身份不明的,我倒不敢收呢。如今看来,说不定能将你卖个好价钱,北方那些老爷们,最喜欢鲜嫩的女孩儿了。”
她用手掩嘴窃笑起来,在满舱女孩子或惊骇或麻木或绝望的眼神中,飘然离去。
顾常乐怔怔地想了半天,终于颓然地往后一靠,身子颓然地瘫了下来。
罗子骁居然卖了她。
现在想来,他早有预谋了吧。故意让她喝汤,汤里也许早被他放了什么蒙汗药一类的东西,难为他,在河堤上居然还能弄来这样的奇药。
他药翻了她,偷走她的玉佩,又将她卖给人贩子,是想永生永世地看不见她吧,是想一个人从此逍遥吧。
可是,他难道不知道,她被卖到人贩子手里,就是进了火坑,从此生活将水生火热吗?
他当然知道,他当然知道。
他就是要将她卖的远远的,那妇人说是去北方,自然会离泸州越来越远,这样举目无亲的时空,人海茫茫,她怎么还可能再碰见他。
哈哈,哈哈。
好一个罗子骁!
好一个罗子骁!
被布团塞住的嘴,被撑得很大,脸颊又酸又痛;被捆住的手脚,手腕和脚腕也被粗糙的麻绳磨得生疼,血液循环不顺畅,让她的腿有一些发麻。
可是这些难过和疼痛,比起她心里的伤痛来又算的了什么。
罗子骁!
我那么喜欢你,那么在乎你,为你付出真心,你居然就是这样回报我!
好!很好!
你最好祈求老天,不要让我逃出生天!否则,我穷尽一生也会找到你,向你要回我的传家之物,向你讨回这笔债!
6、机会
浪涛拍打着船壁,包括顾常乐在内的十名女孩子,被一个一个地带出了船舱,来到甲板上,开始了她们每天一次的放风时间。
应该怕长久的捆绑弄坏了她们的身体,所以每天那妇人都会放她们到甲板上待小半个时辰。
现在顾常乐已经知道这个妇人叫做鸢娘了。
鸢娘的生意贯通南北,只不过她卖的货跟别人卖的不一样,别人卖的或许是布匹茶叶,她卖的却是一个个活色生香的大姑娘。
北地胭脂往南卖,南国佳丽往北贩。
这一趟他们是往北走,目前船行的水路是属于胭脂江的中段。胭脂江是雁江的分支,雁江贯通南北,与九龙河呈八字形分布在大庸的版图上,而胭脂江就好比是从雁江上叉出来的一条腿,脚尖擦着九龙河的边缘踩入大海。大庸的地势北高南低,大江大河往往都走南北向,由南方入海。
常乐在这条船上已经待了十天了。
放风的时候听鸢娘和船上的人谈话,知道再过三四天就能从胭脂江汇入雁江,然后再走大约五天,就能到达大庸的第二大城市、全国最繁盛的商贸核心——华州。
第一大城市是大庸的京都——庸京。
这十天里,她和其他女孩子一样,白天就被捆着,到了晚上,鸢娘会在晚饭饮食中下药,她们吃完之后就会浑身无力,除了睡觉什么也干不了。而到了放风的时候,鸢娘也会先让她们都喝一杯水,水里也下了类似于软骨散一类的药物,喝水之后她们虽然还能行走,但却没有多余的力气作别的。
这一切监视的手段都十分熟练,显然鸢娘一直都是这样控制被拐卖的女孩子的。
其实就算没有下药,放风的时候,也没有哪个女孩子能够逃跑。一来是鸢娘的手下很多,每次都会严密地跟随监视这些女孩子,不让她们有机会出幺蛾子;二来是船行江心,无处可逃,除非跳水,但且不论女孩子们会不会水,即便会水,跳船之后,也自有鸢娘的手下跳下来扑捉,这些汉子们可都是游泳健将,在水里抓个人易如反掌。
这十天里不是没有女孩子逃,但每一个试图逃走的都会被抓回来;也有的女孩子绝望之下试图寻死,但根本没有死的方法,绝食、撞头、咬舌,每一种方法,鸢娘都有应对之道。
而最终令女孩子们死心的是一个叫桃花的女孩子。桃花很烈性,多次试图逃跑,也寻过死,是这批女孩子里最为难驯服的一个。但是桃花最后一次逃跑被抓回来的时候,她破口大骂,将各种最难听的侮辱词汇倾泻在鸢娘身上。
被骂的过程中,鸢娘一直微笑,一句反驳的话也没有,但等桃花骂累了之后,她随意地鸢娘叫出三个手下轮流奸污了桃花。
就当着所有女孩子的面。
当夜过后,桃花就再也没有出现。
大家不知道桃花是不是死了,但她被奸污的画面,深深地扎根在所有女孩子的脑海中,成为她们挥之不去的心魔。
这就是逃跑的下场!
鸢娘用一如既往的温柔声音对她们说,但没有人还以为她真的温柔。温柔的表象下面,是最为狠毒残酷的心肠。
常乐也很恐惧。
她不是恐惧于桃花的死,而是恐惧于未知的命运。鸢娘会把她们卖到哪里去,她们又会面临什么样的遭遇。
她相信,就算不逃走,就算保存这条性命,被鸢娘卖掉以后,她们的命运也不会比桃花好到哪里去。
桃花死了,她们却还要活在人间地狱。
坚信这一点的顾常乐,人生第一次积极地开动起她的脑筋,把二十多年的人生经历能够赋予她的知识、能量、经验全部调动起来,试图反抗这可能是生命中最大危机的困境。
她的娃娃脸总让人以为她是无害的,她的单纯和知足常乐也总让人以为她天真没有心机。
其实这只是人生处境不同而已,当你每天活在安全无害的世界里,你自然不会时刻露出尖牙利爪。而当你面对诸如国破家亡、亲人被屠、清白不保、尊严丧弃等等一系列艰难遭遇的时候,哪怕是再天真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也会化身成蛇蝎心肠的复仇天使。
顾常乐正是如此。
逃!
一定要逃!
可是怎么逃,什么时候逃,怎么确保逃走的成功性,这是她真正要思考的。
逃,就必须一次成功。
没有一次成功的,桃花的今天就是她的明天。
好在常乐有一个秘密,是鸢娘他们所不知道的——她会水!
她的老家在江边,从小就是泡在水里长大的,江边的孩子不用人教就会游泳。如果身体正常,她相信自己跳船逃生,有一线机会。
但是她面临的问题有两个。
第一个是药力。跳船只有在放风的时候才有机会,而在放风之前,鸢娘给她们喝的水是下了药的,她想保持体力逃生,就必须做到不喝药且不被发现。
第二个是鸢娘的手下们。顾常乐亲眼见过他们抓捕桃花,固然桃花是在喝药之后跳水,没有足够的气力,但是鸢娘的手下们的确都是游水的好手,她即便体力正常,也未必能游得过他们。
所以机会很重要。
她必须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跳水,这个机会所需要的时机,必须是她逃走之后,鸢娘和手下们无法立刻追捕的,这样她才能争取到游泳逃远的机会。
机会不知什么时候会出现,但机会来的时候,她必须有所准备。
顾常乐不去费心想机会的事情,她先想着解决药的问题。
她很快想到了办法。
在一次放风的时候,她故意碰翻了甲板上的一只水桶,因为药力的关系,女孩子们都是手脚无力的,摔一下绊一下很正常,没有人怀疑。
而她之所以碰翻水桶,是因为水桶上挂着很多块抹布,在短暂的混乱中,她偷偷藏起了一块。
用来做抹布的布料都很吸水。
常乐将这块抹布藏在了身上。
然后就是耐心地等待。
船又走了两天以后,从胭脂江汇入雁江,抵达双江口码头后,机会终于来了。
7、逃生
双江口是胭脂江和雁江分叉口,从南方入京的货船,都要在这里靠岸,换成陆路进华州。
所谓天下十富,八富华州,庸京固然是大庸王朝的京都,天下第一大城,但他的大主要是因为一个贵字,皇室之贵,权利之贵;而华州才是真正的富甲天下,悠久的历史沿袭和优越的地理位置让他成为大庸最为庞大繁盛的商贸核心,并以此为核心辐射全国。如果庸京是大庸的政治中心,那么华州就是大庸的经济中心了。
而华州跟双江口的直线距离其实只有不到两百里,但雁江很戏剧性地在两地之间拉了一个大弧,一下弯出去三百多里,所以如果从双江口还仍旧走水路进华州,虽然水路比陆路速度快,但一个近一个远,反倒陆路先入华州。
而且从双江口到华州的水路,是最拥挤的河段,因为华州距离庸京,大约是六百里的水路,从双江口往北,整条雁江都没有分支,只有这唯一的一条水路,各地的漕运船只,各地的商船货船,各地的入京客船,都要从双江口进入雁江北段,大小船只拥挤在这段水域上,普通船只还必须给漕船让行,这一让之下,行程更慢,所以绝大部到华州的分商用船只,都是在双江口靠岸的。
由此双江口也变成了水陆汇聚的大码头,因为码头上常年停泊等待靠岸的船只实在太多,所以每每行船至此,便感觉江面突然间窄了一半。
鸢娘的船在胭脂江上行走时两边都是空空荡荡,一进双江口,立刻便被南来北往的船只夹住了。
而顾常乐这些女孩子们一天之中唯一的一次放风机会也被取消了。
船在双江口的河段上慢慢地往前行,行一段停一段,因为来去的船只太多,现代有堵车,双江口的这段江面上就是堵船了。
顾常乐这些女孩子们虽然是被软禁在船舱里,看不到外面千帆竞发又千帆受堵的壮观场面,但是在舱里一样感受到忽停忽行的无奈,船舱里又闷,好几个女孩子都是面容惨淡,显然很不好受。
顾常乐旁边的一个女孩子就受不住,哇一下呕吐出来,原本还用布条塞着嘴巴的,呕吐物一冲出来,将那布条也冲出去了。
船舱外本就有人守候,听到舱里异动,立刻钻进来,一股酸臭味扑鼻而来。
“他娘的,臭死了……”
那人立刻去叫了鸢娘,鸢娘来了一看,那女孩子犹自呕吐不止,顿时皱眉:“还不快把她架出去。”
她的手下立刻过来将那女孩子拉起来拖出去。
“给她喝点水,吹吹风,看紧点。”鸢娘犹自嘱咐。
顾常乐立时心中一动。
吹吹风三个字本身,便如同一股小风吹进她的心里,下意识的,她察觉到这可能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趁着鸢娘等人都注意那女孩子的时候,她弯腰将鼻端往那滩呕吐物靠近。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若有人呕吐,别人原本不想吐的,闻到那种酸臭难闻的气味也很可能吐出来。
顾常乐本来就觉得胸闷难受,这时候被这强烈的气味一冲,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哇一声果然也吐了一地,跟那女孩子一模一样。
鸢娘听得后头动静,回过脸来,见地上呕吐物又多了一堆,两堆混在一处,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眼见得其他女孩子各个都像是要吐的样子。
“把她也架出去。”
她立刻叫人把顾常乐也扶出去,同时快速地叫人来打扫收拾,又打开船壁上方的气窗,气窗狭小,连三岁小儿都钻不出去。
顾常乐昏头昏脑地被架出去,也没有被如愿地拖去甲板上,只是被弄到了上层的一个房间里。这房间颇大,又有大窗子,空气流通,自然比船舱里舒服多了。常乐被放在一张椅子上,软软地坐着。
在她前头吐了的女孩子也在这里,已经被松了绑,一个妇人正给她擦完脸,又漱了口,然后从一只白瓷茶壶里倒了一杯水,盯着她喝了。
然后妇人来到常乐跟前,也是一样地给她松绑、擦脸、漱口,然后又同样倒了一杯水给她。
而常乐在喝的时候,却留了一个心眼,双手端着茶杯,装作喝的样子,借着袖口的遮挡,却将杯里的水一滴不留地倒入了袖口之中。
袖口里藏着她事先弄来的抹布,这一杯水并不多,无声无息地倒入抹布之中,全被抹布吸了。
将碗还给那妇人,常乐不动声色地捏紧了袖口。
妇人见水都喝完,没有说什么,径自提了倒水的茶壶,走出房间,在门口说了一句:“看好她们。”
便有人应了一声,走进了两个汉子,立在门口。
常乐定了定神,观察着在她前面过来的那个女孩子,那女孩儿原本还好好地坐在床上,此时却是软软地瘫下去,靠在床头,弱弱地喘息。
果然被下了药。
双江口这种人来人往的是非之地,鸢娘果然十分小心谨慎,只是让她们在这里透透气,都要给她们喂药,防止她们逃跑。
常乐心跳有点加快,她装作也身体发软的样子,“艰难”地站了起来。
门口的两个汉子立刻警惕地看过来。
常乐心头狂跳,脸上却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道:“我想去窗口站一站。”说着身体一软,整个人趴在椅背上,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
两个汉子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走过来,一把抓住她,将她提溜到了窗口,让她坐在靠近窗户的床沿上。
“多谢。”常乐一副瘫坐的模样。
那汉子见她这个样子,显然是药力发作了,露出一丝哂笑,退开了两步。
常乐见他并不走远,心里有些失望,却又不敢露出着急的神色,只好转过头,对坐在床头的那女孩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女孩儿弱弱地看她一眼,淡淡道:“绿荷。”
“哦,我叫常乐。”顾常乐顿了一顿,见人家不理她,无话可说,只好闭上嘴。
她多看了那绿荷几眼,见对方虽然虚弱苍白,但俊眉修眼,特别是鼻尖一颗细细的美人痣,很是漂亮,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儿,倒像是个大户人家出来的。
这时候,刚才给她们松绑喝水的妇人去而复返,又来到了房门口,对两个汉子道:“休息够了,把她们俩带回去。”
她在说话的时候,两个汉子很自然地会扭头看她。
时间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有时候花再多也不够做完一件事情,而有时候抓住了那一瞬间,就能扭转命运。
就在两个汉子都扭头去看那妇人的这个短暂而要命的时刻,顾常乐一跃而起,就像她脑海里千百遍幻想预演过那样,义无反顾地撞破窗户,如同奥运会比赛上的跳水运动员那样,毅然决然地坠入水中。
8、贵人
入水的一刻,顾常乐觉得自己仿佛回到大海的美人鱼。
在老家的江里,跟一群孩子比赛扎猛子,比谁扎得深游得远,这一刻,她无比感谢那群经常拉着她比赛的伙伴们,关键时刻救了她的命。
身后船上自然响起了数声惊呼,紧跟着就有重物入水之声。
她知道那是鸢娘的打手跳水来抓她。
不能回头!
全力向前游!
常乐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去管,快速地滑动胳膊,闷头只顾往前游。
身后的划水声越来越近,她的心跳也越来越快,胳膊仿佛灌铅一样变得僵硬又沉重。
不要怕,不要紧张,顾常乐加油!
她一面给自己打气,一面睁大双眼观察周围的环境。
如果换成只有水流滚滚的胭脂江上,只怕她早已被追上抓回去了,但是这里不同,这里是双江口,这里拥堵着许许多多的船只,这许多的船只便如同一个有一个的障碍物,可以阻挡后面追赶之人的视线。
她努力地划水,绕过一艘船的船头,然后一个猛子又扎了下去……
……
……
顾常乐的突然跳水,自然让鸢娘等人又惊又怒,守在房间里的两个汉子当场就跟着跳入水中去追,但这么多船只的阻挡,让他们发挥不出速度的优势,而那顾常乐会游水已经让他们大吃一惊,她游水本事居然还不弱,更是超出他们的预想。
两个汉子跟在顾常乐后面游啊追啊,绕着江面的各色船只,像捉迷藏一般,绕到最后,却居然把人给跟丢了。
更糟糕的是,这些船只并非停着不动,而是不断向前行的,两人在江面上左冲右突地找了半天,最终还是一丝儿人影也没看到,最后只能无奈地游回自家船上。
鸢娘自然少不了大发雷霆,顾常乐逃走,给她造成的损失倒不算什么,可是这事情的影响非常恶劣,做她这种人口生意,最怕的就是见光,如果这个女孩子只是自己逃跑不可怕,就怕她去报官告发船上有拐卖人口的船只,到时候鸢娘就要惹来大麻烦了。
当然,这个时候的顾常乐根本没有心思去管鸢娘的死活,此时她正扒在一艘船的船舷,跟着船一起动。
她感到自己似乎已经逃脱了,追她的人已经消失很久。
或许,她已经安全了?
就在她心中生出侥幸的时候,头顶上一个声音如同闷雷一般炸响。
“什么人?!”
顾常乐下意识地抬头,见船上一个双目如电的汉子正弯腰盯着她,而随着他的一声呼喝,旁边又冒出来好几个人,其中一个径直跳入水中,一把揪住了她。
“啊……”顾常乐被他一抓,便如同被老鹰叼住的小鸡仔一般,还不小心呛了口水。
那人拖着她,在船上同伴的帮助下,将她抓上了船。
顾常乐被扔在甲板上,一群人围住了她,盯着她看。
发现她的那个双目如电的汉子道:“你是什么人?”
此时已近傍晚,顾常乐浑身湿透,被风一吹,瑟瑟发抖。
“我,我……”
那汉子旁边一人拧着衣服上的水,随口道:“我看她形迹可疑,怕不是刺客。”
刺客!
这个词汇一下子刺激了顾常乐的神经。
“不,我不是刺客!”她脱口而出。
“既然不是刺客,为什么潜在船侧窥视?”
顾常乐苦涩道:“我没有窥视你们的船,我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快说!”
将她团团围住的汉子们个个身形矫健、孔武有力,面对她这个来历不明的人士表现出十二分的警惕和怀疑。
常乐不知该从何说起,不过踌躇一会儿,那个将她从水里抓上来的汉子便再次伸手攥住了她的胳膊。
“我看此人形迹可疑,又言辞闪烁,必有歹意,不如先行捆绑囚禁……”
“不要不要!”
常乐立刻惊叫着忙去挣扎。
“怎么回事,乱糟糟的,打扰夫人休息了!”
这时,人群之外传来一个声音,包围着常乐的这群人都是脸色一正,回头看去。
人群分开一条道路,一个中年妇人走上前来,见了人群中的顾常乐,露出一丝疑惑,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哪里来的生人?”
这妇人长相颇具亲和力,声音也并不严厉,但说出来的话却显得很有分量,常乐注意到旁边的汉子们在她面前都是微微弯腰,神态恭谨。
其中一个汉子道:“袁管家,属下方才巡视,发现此人躲在船舷下,形迹可疑,似在窥视我船,便将她擒了上来,正在审问。”
被成为袁管家的妇人便仔细看着顾常乐。
顾常乐见了这些人对这妇人的恭谨,揣测这船想必是哪位达官贵人的私船,这位姓袁的妇人大约是主人的女管家,这些汉子想必也是主人的护院卫士之流了,看这些人对袁管家的恭敬程度,袁管家看着四十多岁的样子,像是有权之人。
她赶忙对袁管家道:“冤枉啊,这位大娘,我不是坏人,是被人拐卖的好人家的姑娘,我刚从拐子手里逃出来,欲跳水逃走,偶然靠在船舷上,并非故意潜伏或窥视。”
袁管家本来就打量她的样子不像,又听了这些话,便微微露出一丝笑意,对周围汉子道:“你们也谨慎太过了,看她这个样子,弱不禁风的,不像个坏人。”
常乐赶忙点头如捣:“是啊,我是好人。”
袁管家又道:“不过咱们夫人身份不同寻常,你们谨慎些也应该,这样吧,我去请示了夫人,你们且将她带到茶厅去,看夫人如何安排。”
汉子们便应了。
顾常乐看着袁管家离去,又被那个抓了她的汉子提起来,一路将她提溜进了船舱。
这船比起鸢娘的船来又大了许多,船舱也有好几层,外面看着普通,里面的布置却十分地精致舒适,显然这主人家非富即贵。
顾常乐被放在一张椅子上,湿透的衣裳很快就把屁股下的椅垫给弄得湿漉漉了。
这会儿太阳已经下去,天色都黑了,这茶厅两壁开窗,风透衣裳,更增寒冷。只是面前两个汉子瞪着铜铃一样的眼睛盯着她,把她当个杀人越货的强盗一样提防,她也不敢提什么要求,只好老实坐着。
等了也不知多久,就听见脚步声响,那袁管家虚扶着一个妇人走进来,身后还哗啦啦跟着一群人。
顾常乐顿时吓了一跳,赶忙站起来。
9、金夫人
那妇人一看见她便笑起来,说道:“不过是个小姑娘,哪里像个歹人的样子,你们这一大伙子人倒把她吓得不轻,都退了吧。”
“夫人……”一个汉子还待进言。
夫人摆手道:“知道你们忠心,这样吧,留下两个人在这儿,其他都出去。”
“是。”众人又退出茶厅。
这夫人在袁管家的服侍下在椅子上坐了,见顾常乐一身湿漉漉跟落汤鸡似的,又缩着身子,便知道她冷了。
“夜里凉,松竹,你快带这姑娘先去换身干净衣裳。”
“是。”
她口里叫松竹,却是那袁管家答应,常乐便知道这袁管家全名叫袁松竹了。
袁松竹领着常乐从茶厅的后门出去,沿着一个短短的楼梯下到下一层船舱,带她进了一个房间。
常乐见这房间是个卧室的样子,干净齐整,房里有一个跟她一般年轻的女孩子,见她们进来,便将一套早已准备好的衣物递给袁松竹。
袁松竹对常乐道:“这是咱们下人穿的衣衫,姑娘可别嫌弃。”
常乐看那衣裳的料子十分细密绵软,做工也很细致的样子,忙道:“这衣裳比我穿的好多了,我哪里会嫌弃呀。”
袁松竹便微微笑了一下,对那女孩子一点头,两人一起退出房间,还细心地带上门。
从逃生到被抓上这艘船,常乐的神经一直都紧绷着,然而先是前面那位夫人说话温和,现在这位袁松竹又亲和细心,常乐感觉到她们主仆似乎都极为良善,那根神经便也慢慢地松了下来。
等到换好了衣服,身上干燥轻松了,心情更是轻快了不少。
她做了一个深呼吸,脑中整理好了待会要应对的措辞,便拉开了门,对袁松竹道:“多谢袁管家,我已经换好了。”
袁松竹点点头道:“那就请姑娘随我来吧,夫人有话要问。”
“是。”
常乐又跟着她回到茶厅里。
那夫人这会儿已经在喝茶了,听到她们进来,也并没有抬头,只是很优雅地继续着喝茶的动作。而偏偏她这样的态度,并没有让人觉得高傲,反而令人感觉有种自然流露的富贵气派,至少常乐的感觉就是,此时此刻,喝茶就是夫人理所当然该做的事情。
一面这样感觉,常乐一面观察着夫人的形貌。
大庸的服装类似于汉服,这位夫人身上穿的便是深紫色的双绕曲裾,交领和下裙是浅紫色的,宽大的袖口上绣着浅紫的卷草纹;头上的盘发乌鸦鸦,插着一支金镶玉的笄,发髻正中间插着一柄玉梳,玉梳上嵌着三粒宝石,中间是红的,旁边两粒是蓝的。
此时夫人已经放下了茶盏,常乐便看清了她的模样,面如满月,眉毛略微疏淡,眉尾微微下垂,一双眼睛里既有经历世事的睿智,又有年长者对人的宽容忍让;她的皮肤很光滑,一点儿不像上了年纪的人,但常乐感觉她怎么也应该比袁管家年纪大的样子,大约是保养得太好,真实年龄真是看不出来。
这夫人的相貌,就跟庙里的观世音菩萨那样,特别的慈眉善目,让人一见之下,便情不自禁地生出孺慕之情。
顾常乐不自觉地脸上便带了一丝笑意。
“坐吧,别拘束。”夫人微微抬手,示意她坐。
常乐应了一声,规规矩矩地坐在椅子上。
虽说这夫人看着很亲和,但无形中却有种上位者的气场,让她放松之余又不自觉地想要端正自己的形态,不敢失礼。
袁松竹就站在夫人身后,她的样子让常乐不自觉地想起各种宫廷剧里站在皇后和太后身边的那些忠心耿耿的老嬷嬷。
“我姓金,你称我金夫人就是了。你叫什么名字?”
夫人一开口,就把常乐的注意力给抓了回来。
常乐忙道:“是,金夫人。我姓顾,叫顾常乐。”
“顾常乐,知足常乐,嗯,是个好名字。”金夫人微微点头。
常乐道:“是呀,我妈……我娘给我取名字的时候就是取知足常乐四个字的意思。”
金夫人道:“我听松竹说,你自称是从拐子手里逃出来的,你原是哪里人?怎么落到拐子手里的?”
常乐事先已经想好了说辞,此时便叹气道:“夫人应该知道,上月九龙河发洪灾,淹了好些个地方,霸州、常州、泗州受灾都特别严重。我原就是霸州人,父母从小将我许配给了一户姓罗的世交人家,男方叫罗子骁,与我同岁,原打算明年就叫我们成婚,哪成想九龙河发洪水,我的家乡一夜之间成了汪洋大海,我们两家六口人,只逃出来我和罗子骁两个,父母们都丧生在洪水之中了。”
这些话都是她跟罗子骁商量好的说辞,在泸州被征夫的时候,会做简单的人口调查和登记,他们就是这么回答的,因此现在说得很顺,金夫人和袁松竹都听得很认真。
九龙河洪灾天下皆知,霸州的确是受灾最严重的地方,她们并无怀疑。
“洪水退了之后,我们寻不到父母的尸体,家园田地也尽都变成了泥泞荒滩,没法子,只好跟着其他乡亲们一起逃难。到了泸州的时候,那里的刺史以工代赈,征夫整修河堤,我与罗子骁便应征而去,他在河堤上做工,我就做了厨娘。原想着我们相依为命,等熬过了这段苦日子,我与他便去泸州城寻个营生,安顿下来,然后成亲,把日子过下去,谁知道……”
常乐说得义愤起来,眼睛红红的,情绪有些激动。
金夫人和袁松竹原本听着她的经历,很是同情,听到她跟罗子骁相依为命的时候,又有些感叹,但“谁知道”这三个字话锋一转,立刻让她们好奇起来。
“谁知道罗子骁竟是个衣冠禽兽,他害怕这样的苦日子,竟诳我喝了蒙汗药,将我卖给了拐子!”
金夫人和袁松竹虽未发出惊呼,却也是悚然变色。
常乐又是委屈又是愤恨,捏着拳头道:“他把我卖给了一个叫鸢娘的人,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胭脂江上了,鸢娘买了以我在内的十几个女孩子,要把我们运到北方去发卖,不知是给人做妾做奴还是卖入烟花之地。他们看守得很严,每天还给我们喝药,让我们全身无力,没法子逃跑。”
她将鸢娘囚禁她们的办法还有害死桃花震慑她们的手段都一一说出来,这些都是她亲身经历,说的时候亦是十分详细,听得金夫人和袁松竹都惊讶非常。
“居然有这样狠毒的拐子。”金夫人气愤道,“当今素以仁爱治国,轻赋税薄徭役,本朝百姓生活富足远胜前朝历代,不想竟还有人靠拐卖女子牟利,手段又如此毒辣冷酷,当真是丧尽天良。”
她说话时声音并不如何高,但却威严十足,透出一丝杀伐果决之气,袁松竹和其余两个伺候的人脸色都是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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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行一善
金夫人不说话,就没人敢出声。
常乐不适应这样的氛围,嗓子里痒得厉害,忍不住咳了一下。
登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朝她射过来。
金夫人的表情一下子便如冰川解冻,眨眼间春回大地。
“怎么了?我瞧着你脸红得很。”
“啊?是吗?”顾常乐摸了摸自己的脸。
袁松竹走过来,用手背探了一下她额头和脖子的温度,道:“怕是受了惊吓,又泡了水又吹了风,这会儿有些发烧呢。”
顾常乐也觉得鼻腔里头闷闷的,头有点晕。
金夫人道:“可怜的孩子,小小年纪便连遭厄运,松竹赶紧带她先去休息,叫人熬些姜汤来。”
袁松竹道:“是。”她拉着顾常乐的胳膊道,“跟我来吧。”
顾常乐站起来,觉得还应该说点什么,却又不知说什么好,金夫人摆手道:“去吧。”
她只好朝金夫人蹲了蹲,行了个自己也不知是什么礼的礼,跟着袁松竹下到下面的船舱去了。
袁松竹给她安排了一个房间,小而精致,像个亲切的幼儿园老师一样安排她躺到床上,又给她捂被子,又叫人煮姜汤。
顾常乐想起金夫人那句“小小年纪”,又见袁松竹对待她的态度,忍不住问道:“袁管家,你看着我有多少岁了?”
袁松竹笑道:“左不过十六七岁,小姑娘家家的。”
顾常乐愣怔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她知道自己长了张娃娃脸,其实已经二十好几的人了耶,居然被看成十六七岁。
她忍不住心里有点乐。
袁松竹道:“还瞪大眼睛做什么,快睡吧,病人就得多休息。”
也许是她的笑容实在太亲切和蔼了,顾常乐头晕晕的,身体热热的,眼皮重重的,被她一哄,就忍不住闭上眼睛,没多会儿就睡过去了。
袁松竹一直等到她睡实了,才轻声叫来一个丫鬟在这边候着,自己则踩着木质的楼梯,返回到茶厅里。
这会儿金夫人仍旧在椅子上坐着,只是身边人都遣散了,不留一个。
“她睡了?”
袁松竹道:“是。”一面应着,一面已经走到了金夫人跟前。
“夫人,那孩子说的话,你都相信吗?”
金夫人抬眼看她,嘴角带着微笑:“你觉得呢?”
袁松竹道:“她说话流利,言辞之间也并无古怪,表面看着没破绽,都像是真话。不过夫人身份不同常人,这无缘无故出现的生人,还是应该小心些的。”
金夫人就笑了出来,道:“我这次是微服,又没有显露身份,何况我一个退居幕后的老太婆,谁会对我有企图?”
袁松竹想了想,也微笑道:“是奴婢多心了。”
金夫人伸出一只手,袁松竹便赶紧把自己的手递上去,让她握着。
“你也是忠心。”金夫人捏着她的手,对她露出一个亲近的笑容,道,“既然如此,还是叫人去查查这孩子的底细吧,若真有那样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一并端去了也好。”
“是。”袁松竹应下了,准备待会儿就吩咐人去办。
金夫人向后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放在腿上,视线投在天花板上,似乎在思索什么。
袁松竹跟随她多年,一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便说道:“那女孩儿不知底细,夫人却仍肯收留她在船上,想必也是觉得她面善吧?”
金夫人看着她,笑道:“你知道我信佛,素日吃斋念经的,其实倒不如做些善事的好。这女孩儿若是真如她所说,却是个清白孤苦的孩子,收留了她,也就是积德了。”
袁松竹点头道:“夫人积德行善,为的也不是自己,而是这大庸的江山。”
金夫人眼眶微红,叹气道:“这就是天威难测了,当今皇上是能君,却偏偏在子嗣上不能如意,想来也只怕是杀伐太过的缘故。我身为太后,不能插手政事,便只能为他行善积福,盼望他能子嗣绵延,有了皇子,前朝**都能安心,这大庸的江山才能稳固。”
袁松竹感叹道:“太后总有操不完的心。”
金夫人笑了笑:“其实就是看着那孩子可怜,心软罢了,却扯到国家大事上去,自己想想也是好笑。”
袁松竹也笑起来。
她是金太后的陪嫁丫鬟,从金太后入宫便跟随她,自然知道金太后的确是个慈善的人,尤其年纪大了开始吃斋念佛后,更是奉行日行一善,而当今无子则是她心头最大的记挂,但凡能够积福积德的,都会不遗余力地去做。收容一个顾常乐,又有什么稀奇。
如果顾常乐听到她们的这些对话,皇上、太后的,一定惊愕极了,她随便扒一条船,居然就扒住了当朝太后。
人之命运,确实无常。寻常老百姓,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遇上宫里出来的贵人。但顾常乐而言,穿越本身便已经是最大的奇遇了,如今阴差阳错地碰上金夫人,也不过是奇遇之上再加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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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出三江口,在华州停留了两日。
顾常乐那日跳水,又吹了冷风,加上惊吓着急的,果然是病了,发烧鼻塞流涕浑身无力。金夫人船上带着大夫,给她看过,也开了药,一连吃了两天。
因为养着病,她就不知道船上发生了什么事。
这两天中,金夫人派人出去,又动用了华州的官府,搜查经过三江口的船,果然发现了顾常乐所说的人贩子鸢娘的船只,不仅解救出被鸢娘囚禁的十多名女孩儿,更从鸢娘口中证实了顾常乐的身份。
鸢娘所知的顾常乐,一方面是罗子骁交代的,一方面是从泸州河堤上的灾民口里问来的,自然跟顾常乐所说吻合。
如此一来,金夫人、袁松竹等人便对顾常乐的话毫无怀疑了。
以金夫人的身份,华州官府破获这等贩卖人口的大案不过两日功夫。解决了这件事情,金夫人的船离开了华州,重新上路。
顾常乐也因“面善”之故,加上她本就无亲无故,便留在了船上。
一路往北,沿着水路继续进发,又走了半个月,庸京已然指日可达。
这天晚上,袁松竹把顾常乐叫到了茶厅里,金夫人在茶厅见她。
在金夫人的示意下,袁松竹对常乐道:“常乐,你在这船上也待了半个月了,如今也知道我们夫人是庸京人士,明天咱们的船便会抵达庸京,现在我们要问问你,上岸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顾常乐一听就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在船上养病的这些天,她也都已经想好了,她与罗子骁分道扬镳,在这时空她就是无亲无故的孤家寡人,若想安安稳稳地活下去,总要找个生计才行。
而大庸王朝的户籍制十分严格,不管是租房子也好、找伙计也好,哪怕是给大户人家做丫鬟,像她无法落实户籍的人都是极为麻烦的。
既然如此,与其到外面去碰运气,眼前这位善良和蔼的金夫人,岂不正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主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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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太后
“常乐原是孤女,侥幸从拐子手里逃脱,承蒙夫人搭救,又收容我这些时日。如今常乐无依无靠,夫人若不嫌弃,常乐愿意给夫人做丫鬟,伺候夫人。”
顾常乐说完这些,便眼巴巴地看着金夫人。
金夫人和袁松竹听她这么直白的话,不由都是失笑。
金夫人道:“到底是个孩子,话都说不圆滑。”
袁松竹忍着笑,对常乐道:“我们夫人的身份可不一般,想做她的丫鬟也不是这么简单的,必须从洒扫的粗使丫鬟先做起,做满两年,才有资格做烧煤守夜的三等丫鬟;三等丫鬟做满两年,无过错的,才有资格升做饭煎药的二等丫鬟;二等丫鬟也做满两年,夫人若是看你顺眼合意,才能升任端茶递水的一等近身丫鬟。”
顾常乐嘴巴张得能吞进一个鸡蛋,惊讶道:“光这么算下来,就得做六年啦!”心里暗想,六年后她就成快三十岁的老姑娘了。
金夫人和袁松竹都哈哈大笑起来。
金夫人道:“你这孩子真是单纯得可爱。好啦好啦,松竹是逗你的。”她整了整脸色道,“你真想做我的丫鬟?”
常乐忙正色道:“当然是真的。我看得出,夫人你不是一般人,想必家里非富即贵,我虽然生在民间,没有伺候过人,难免粗笨一些,但是我会很努力地学习,一定会做一个让你特别满意的好丫鬟!”
金夫人转头对袁松竹笑道:“没听过做丫鬟还要努力学习的。”
袁松竹也笑道:“这才是赤子之心呢。”
金夫人便微微点头,道:“所谓日行一善,我既然收容了她,总要好人做到底,若是让她下船去,这么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孩子,又要去哪里呢。罢了,反正咱们家里大,多一个也不多,就带回去吧。”
袁松竹道:“既然是夫人决定了,那自然是好的。”
顾常乐听着她们的对话,心中雀跃不已,倒不是她犯贱,要上赶子给人做丫鬟。这些天她在船上,跟金夫人的丫鬟奴仆们混的熟了,才知道做丫鬟可不是那些样板戏里地主老财家的苦哈哈,在大庸,给大户人家做丫鬟都是职业性质的,不用签传说中的卖身契,只要签一定期限的契约就行了,比如有三年一签的,也有五年一签的,跟现代的公司招聘很像。
其实中国古代的奴仆也并不都是卖身契,像宋朝的时候,做小妾还有非终身的呢,简直都称得上职业化了。
而且给大户人家做丫鬟,工钱比在外面用工要多得多,如果主人家好,活儿就也轻松,契约年限一到,若是离开了,主人家多半还会赏一些银钱。除此外,在大户人家工作过的女孩子,找婆家也容易,因为受过熏陶,见识不一般,很多人家都愿意娶去做正房娘子。
这对于急需安身立命的顾常乐来说,实在是一个最好不过的选择了。
此时金夫人明显是愿意收留她,常乐自然欣喜。
不过袁松竹却脸色严肃地对她说:“常乐,你也听见了,夫人心善,愿意收留你。但是我必须把话说在前头,夫人的身份非同一般,你将来做丫鬟的地方也不是一般的大户人家可比,进了这地方,首要的就是忠心,若有背主的行为,绝不轻饶;其次就是办事严谨利落不偷懒,除此外最重要的还是嘴严,若是长舌妇一般爱说是非,那是绝对不可容忍的。”
她说话的同时,脸色也是十分地郑重,眼睛里更是放出严厉的光芒。
顾常乐心头一震,收起了那份欣喜和轻松,道:“袁姑姑放心,我一定会按照你的要求做好的。”
袁松竹紧紧地盯着她的眼睛。
常乐眼神清澈,心中无愧,虽然觉得她的目光厉害得不可直视,但仍是努力地与她对视着。
半晌,袁松竹的神情才蓦然一松,眼神瞬间放柔。
常乐呼出一口气,整个身体也松懈下来。
“好,既然如此,那你跪下吧。”
袁松竹一句话,又让她的身体重新僵硬起来。
跪,跪下?
常乐先是惊愕,继而又恍然,醒悟起这大庸一样是封建社会,奴仆给主人下跪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既然想给人家做丫鬟,依靠这棵大树,就必须克服现代人的心理障碍。
常乐心里斗争着,别别扭扭地跪了下去,等到膝盖挨到地面了,抱着死也死得彻底的心态,干脆跪了个磁石。
袁松竹道:“接下来你听清了,我要告诉你,咱们夫人真正的身份。”
常乐两只耳朵都竖了起来,心里仿佛击鼓传花一样快速地打起鼓来。
“咱们的夫人,乃是当今的亲母,大庸王朝的太后!”
啥?!
常乐猛地抬头,不敢置信地盯着袁松竹,紧跟着又把惊愕的目光投向稳稳坐在椅子上的金夫人。
金夫人嘴角噙着微笑,仪态万千。
天哪!她居然是太后!
常乐的嘴巴再次张大得能放进去一个鸡蛋。
袁松竹道:“顾常乐,你要去的地方,就是大庸的皇宫。从今天起,你就是大庸皇宫正式聘用的宫女了!”
“宫,宫女?”顾常乐差点把舌头给咬下来。
她的失态,让袁松竹微微皱眉。
金夫人微笑道:“怎么,你不愿意做宫女?”
“不是不是!”顾常乐下意识地先否认,然后又期期艾艾道,“做宫女,是不是就得一辈子待在皇宫里了?”
她傻乎乎的样子,让金夫人失笑。
袁松竹也无奈道:“你倒是想呢!咱们宫里可没那个闲钱养你一辈子。”
顾常乐惊喜道:“不用做一辈子吗?”
金夫人道:“凡进宫的宫女,只要不犯过错,满二十三岁以后,都可以申请外放;若是你想继续待在宫里,也可以继续留任,将来若要嫁人生子,也自有上司或你的主子替你安排。”
顾常乐欣喜道:“真的吗?”
原来做宫女的自由也蛮多的啊!
金夫人见她一会儿犯愁一会儿又开心的,哭笑不得。
倒是袁松竹,拉下个脸道:“多少人想尽办法托关系走门路也要进宫,你倒好,知道能出宫倒是开心得不行。我看你这么不情愿,倒不如不用进宫了,自找出路去吧。”
顾常乐赶忙道:“不不不,我愿意进宫,我愿意进宫。袁姑姑,你可别真不管我呀!”
见她这样单纯好逗,金夫人和袁松竹都忍不住笑出了声来。
一片笑声中,逆水行舟,庸京城已是赫然在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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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进宫
庸京,大庸王朝的第一大城市,也是政治权利中心所在。拥有五百万常驻人口,八百万流动人口的大城市,庸京城拥有古今中外所有大城市的明显特点。
繁荣、富庶,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双重发达。
坐在马车里的顾常乐,趴在车窗边上,仰望着路边古色古香、造型各异的建筑,浏览着路面上的车水马龙,穿着古代服饰络绎不绝的行人,摆着小摊跟后世现代一样熟练吆喝的小商人,到处都充满着生活的气息。
陌生的人群,熟悉的城市文化。
顾常乐惊叹着庸京这座城市的瑰丽与精彩。
“瞧你呀,进了城门两只眼睛都不够看了吧。”
听见身后的戏谑,常乐终于转回身来,同车的女孩子手里打着双钱结,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正笑眯眯地看着她。
这就是那日把自己衣服拿给常乐换的女孩儿,是太**里的二等宫女,叫红璃。
红璃长得一张丰满的椭圆脸,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常乐跟着金太后的日子,大多数时候都是跟红璃一起,所以混的最熟。
“红璃姐姐,你打的什么呢?”顾常乐好奇地看着红璃手里的丝线和类似中国结的东西。
中国结是现代人的叫法,是个统称,红璃手里打的就是其中的一种。
“亏你还说要学做丫鬟,连这个都不认识,赶明儿还是跟我学学吧。这个叫双钱结,代表财源亨通的意思。”红璃一面打着结,一面笑说。
常乐眼睛一亮:“这个是财源亨通的意思啊?打给谁?”
红璃随口道:“给紫玉姐姐呀,她是太后身边的一等宫女,你待会儿就能见着了。”
给女孩子送中国结,总是以姻缘呀、平安呀一类的居多,怎么送个代表财源的双钱结呢,常乐疑惑之下好奇地询问。
红璃便笑起来:“你不知道,紫玉姐姐是阖宫出了名的爱财,我送她双钱结,她才高兴呢。”
常乐奇道:“既然她是太后的一等宫女,身份自然不低了,难道还会缺钱吗?”
红璃斜睨着她道:“你不是心心念念在宫里做上几年,求太后放你出宫去嘛?许你有这样的心思,就不许别人有这样的心思了?紫玉姐姐如今正是为她将来做打算,早早地存起钱来,以后出了宫,日子才好过。”
常乐眼睛大亮:“原来紫玉姐姐也跟我想的一样啊?”
咱们都是追求自由的女纸呀!
经红璃这么一说,还没见面,常乐便已经对这个传说中的紫玉起了好感。她暗暗想着,自己也得像紫玉一样早点做打算才好,不说别的,日后若要出宫过自由生活,单是一个钱字,总是少不了的。
说话间,马车外面人声远去,渐渐安静起来。
常乐挑开窗帘一看,不知何时车队已经过了闹市,正从一个宽敞的广场上经过。
往车后看,还能见到闹市一角,往车前看,却已经是恢弘古朴的宫墙了。
常乐在现代的时候去过横店影视城,在秦王宫、清明上河图之类的景点都看见过城墙,这庸京皇宫的宫墙比起这些来更加巍峨高耸,经历过风雨的外墙呈现出坚实可靠的土黄色。
身在车内,常乐看不见进宫时所经过的宫门名字,只觉马车走到门内时,一股凉意侵袭而来,继而便是光线一亮,马车折向,沿着一条长长的甬道行进。
走了也不太久,马车再次折向,又进一道门,穿过一个广场后折向,又经过一道门,如此这般也不知进了几重院落,最终到了一个四方的广场,广场四面均有门,车队直接朝前,一直走到正门处,便停了。
“下车吧。”
红璃拉着常乐下了马车,跟一群宫女们站在一起。
此时已经能够感觉到皇家气派和庄重了,常乐虽然有很多很多好奇,但却不敢在这时候询问,只能紧闭着嘴巴,看着头顶宫门的名字——丹凤门。
金太后也在袁姑姑的搀扶下,下了马车。
丹凤门下早已立了一群莺莺燕燕,打头站的环肥燕瘦,一眼扫去都是二三十岁的样子,群雌粥粥,常乐一眼看不过来,只觉或娇艳或清丽或端庄或雅致,眼花缭乱,因距离比较远,面目都看不清。
不过风格比较统一的是,所有人穿的好像都不是太艳丽,基本都是以素色居多。
见金太后下了车,当中一个穿着淡黄色宫装的女子率先走上来,躬身参拜,口中道:“恭迎太后回宫。”
她身后的一群莺燕们就一起跟着喊恭迎。
“都起来吧。”
金太后随手一抬,那黄衣女又是第一个起身,不等太后发话便笑吟吟地走上来扶住了她的胳膊。
“太后可算回来了,您老人家一去两月,臣妾可挂念得紧呢。”
这女子声音清脆,语速偏快,常乐只能看到她的后背,但也能感觉到她声音中自然透出来的精明与伶俐。
“就属你嘴甜,没我这个老太婆在,你们还不都撒了欢。”
金太后笑语嫣然,看来这女子在她心目中颇有分量。
她们说话的时候,袁松竹便在其他妃嫔身上浏览了一圈,眉头微皱,原本扶着金太后的手轻轻地用力了一下。
金太后回过头来,看了看妃嫔们的穿着,也微微皱眉,道:“怎么都穿得这样素?”
妃嫔们原本都是笑脸迎人,一听这话,都敛了笑容,有的脸上便露出哀戚之色来。
金太后又道:“怎么不见尹淑妃?”
大家愈发地低头不敢与她对视。
金太后心里浮出一丝不祥的预感,脸色一冷,转头看着黄衣女。
黄衣女小声道:“尹淑妃,前日刚小产……”
即便常乐所在的位置是金太后的背后,也能感觉到她的身体瞬间一僵。
现场的气氛变得很冷。
察觉到身边的红璃低头皱眉,常乐心里好奇得很,在袖子底下拉了拉红璃的手,红璃微微侧脸,竖起食指,示意噤声。
金太后不发话,场内便无人敢出声,所有人都是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丹凤门下明明五六十号人,却安静得落针可闻。
时间一长,常乐便觉得心头闷闷的,有些透不过气来。
这就是皇家威严!
好在最后金太后终于开了口。
“又一个小产——哀家这一走,果然有人撒了欢。”
她话音凉凉的,不见喜怒,但周围众人的脖子却低得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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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集体宿舍
金太后最终也没有说什么,但是丹凤门下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初入宫门的常乐,都能感觉到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征兆。
进了丹凤门,金太后换了肩舆坐着。
黄衣裳的女子就站在肩舆边上,笑道:“臣妾送太后回宫吧。”
她身后的其他妃嫔们也都眼巴巴地看着,或期盼或羡慕。
金太后用手撑着额头,不说话。
站在另一侧的袁松竹便道:“太后车马劳顿,十分疲累,想静静休息,丁贵妃和众位小主,都不必相送了。”
丁贵妃脸上笑容一僵,再看金太后全无表示,心中暗受打击。
袁松竹便示意太监将肩舆抬起,红璃、常乐等宫女侍从们都赶紧列队跟好,一行人就在丁贵妃等人的躬身目送下,穿过人群。
走了没多远,常乐悄悄地往后看了一眼,见那黄衣裳的丁贵妃似乎不甚高兴,脸色拉得老长,周围的妃嫔们表情不一,有的似有庆幸,有的微露嘲讽,有的如丁贵妃一般眉头深锁。联想方才的“小产”一词,不由暗暗猜测,这恐怕又是一出宫廷争斗的戏码。
她正胡思乱想之际,前面却不经意撞到了人,忙回过头来,红璃正瞪着她。
“小心点。”
红璃小声警告,常乐赶忙收敛心神。
原来是肩舆停了下来,金太后正跟袁松竹说了什么,袁松竹微微点头,然后转身穿过队伍,向丁贵妃等人走去。
妃嫔们立刻都精神一震,丁贵妃心中隐隐期待起来。
袁松竹走到丁贵妃面前,先略略弯腰行礼,然后道:“皇嗣痛失,太后十分哀痛,明日将入大佛堂闭关诵经,为皇室祈福,丁贵妃身为妃嫔之首,若能一同祈福,更显虔诚,太后口谕请丁贵妃明日早晨一同前往大佛堂。”
丁贵妃脸色一变,心里一下子变得冰凉,半晌才应了声是。
袁松竹便折返回来,肩舆重新抬起,常乐跟着太后一行人慢慢远去,只觉身后那群妃嫔之间的气氛,因为太后的这一个口谕,又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这皇宫深院,果然随便一句话,都大有深意啊。
常乐便在这样的稀里糊涂中,跟着众人到了金太后居住的长寿宫。
长寿宫占地颇大,进门便是一个硕大的庭院,地下铺着青砖,院子里放着几口大缸,缸里开着白莲。
肩舆停在正殿门口,袁松竹扶着金太后下来。
正殿门外早候着一群人,打头的是个粉红衣裳、尖尖瓜子脸的宫女,此时便率先走下来,扶住太后另一边的胳膊,道:“太后累了吧,水都备好了,先洗漱了再休息吧,午饭已吩咐厨房,做的清单一些,不见荤腥。”
金太后赞赏地看了她一眼。
袁松竹道:“还是你最心细,知道太后听了淑妃小产的事,心里难过。”
这宫女便微微一笑,两人一起扶着金太后进去了。
门口一众宫女侍从,等着太后的身影消失在门内,这才散开,三三两两地各有去处。
常乐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见没人管她,不知道该怎么办,赶紧拉住红璃,道:“我怎么办呢?”
红璃看了看门内,轻声道:“太后这会儿心里不痛快,顾不上你,你先这儿等等,我去叫紫玉姐姐来。”
常乐道:“方才那个,便是紫玉姐姐吗?”
红璃点头,叫了一个小宫女把她的行李拿去放了,自己则进门去叫紫玉。
常乐便只能在门外站着,视线透过正门,看到殿里面,只觉洋处处精致,虽然不见奢华,但各种细节都透露出高档来。
不多会儿,紫玉跟着红璃出来了,开口便道:“你就是顾常乐?”
常乐忙道:“是的。常乐见过紫玉姐姐。”
紫玉上下打量起她来。趁这功夫,常乐也观察了一下对方。
紫玉穿着一袭淡粉色曲裾,绣着白色的小花,下面是浅黄色的裙子,很是素雅,巴掌大的瓜子脸,下巴很尖,眼睛却是一双丹凤眼,微微眯起,十分地锐利。
常乐只觉她的眼神有些厉害,不敢看对方太久。
紫玉打量了她半晌,才微微点头道:“袁姑姑同我说过你的事了,既然你已是孤女,太后慈善将你带回宫,也是你的造化。不过其他宫女都是经过严格筛选才进来的,言行举止都经过悉心的调教,你贸然进宫,什么也不懂,若直接安排差事,少不得要犯错,败坏了长寿宫的名声……”
因红璃说紫玉爱财,常乐原以为她是个圆滑之人,没想到说话这般不客气,透出十二分的清高和厉害,心理的落差让她对紫玉下意识地产生了心理防线。
“……这样吧,红璃,你带她先去见过顾嬷嬷,然后去尚宫局、尚仪局学习宫里的礼仪和规矩,并给她登记造册,这些日子便先做院子里的洒扫,不得做出门的差事。”
紫玉干脆利落的吩咐完,红璃点头答应。
常乐赶忙道:“那我住哪儿呢?”
紫玉面无表情道:“你先领三等宫女的月银,住所自有红璃给你安排。”她又看向红璃。
红璃道:“上个月小梅放出宫,她的床铺还空着,就叫常乐用吧。”
紫玉点头,这就算把顾常乐给安排妥当了,扭头便回了正殿。
常乐暗暗咋舌,这紫玉姐姐真是雷厉风行,一股子女主管的味道。
红璃道:“跟我走吧。”
顾常乐便拎着自己的一个包袱跟在她后面,红璃一面走一面给她介绍长寿宫各个宫殿建筑的布局和用途。
不多会儿,走到了一处四合院里,院子中间晒着许多女孩子的衣物。红璃领着她走到东厢房,推门进入。
房中无人,顾常乐左右一看,三间房连通的格局,左右两边都是大通铺,每边六个铺位,各配着一溜儿衣柜和一个大梳妆台,中间则是张大圆桌。
大通铺上整整齐齐地放着被褥,都是统一的样式规格,叠得方方正正,只有右边通铺窗沿下的那个没有被褥,只有一领席子。
红璃朝那个位置一指道:“那就是你的床铺了。”
顾常乐张大眼睛,愣愣地看着那空着的铺位,脑袋一片空白。
这不就是个集体宿舍嘛!十二个人一间,比大学宿舍还要拥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