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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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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苏醒

    清晨的阳光洒在老式的木质公寓房间里。

    厚重的松木床上,满头冷汗的男人眼皮微颤,睁开了湛蓝色的眼睛。尽管脑袋尚有昏沉,但往常的生物钟还是让男人在往常的时候醒过来。

    一股汗味混合着烟草味道的男性气味映入鼻尖,对这具身体来说很熟悉,并不感觉难闻。

    环视房间,有着木制地板,木框穿衣镜,床边椅子背上搭着昨天换下来的外衣,而一套比较整洁的蓝黑色制服挂在床角的衣帽架上,上面绣着徽章。显然是某个职业的专有制服,看见这些,当了十几年警察的熊野觉得十分熟悉和亲切。

    入目的是一间典型的十九世纪中期布鲁克风格的房间。白鹰联邦才从布鲁克殖民地独立几十年,自然到处都保留着布鲁克的痕迹。

    床下是一双中筒的牛仔马靴一样的皮靴,牛皮材质显得比较硬挺,熊野没有穿鞋而是光着脚活动着僵硬的身体,甩了甩昏沉的脑袋,有些陌生又熟悉的摸到洗漱间里,洗漱间里也有铜制水龙头与浴桶。不过马桶还是需要拿到外面倒的那种。

    来到镜子面前。一方红衫木镶嵌的老式玻璃银镜里,投射的是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看着镜子里的略带憔悴,眼中还有一些血丝的一张面容出现。

    熊野惊讶的说道:“咦,我这是重生到洋人身上了吗?不,这种情况应该是转世,毕竟我有着这一世从出生到现在的经历……”

    一种在新大陆极为少见的古老东方语种从约翰的口中熟练的吐出,觉察到不对的约翰意识不由为之震惊。

    对着镜子脸色大变道:“不,我是约翰·沃克,是海森赛尔的一员……”

    脸色再变:“嘿嘿,这应该就是论坛里所说的转世之后的胎中之迷吧?竟然让我的转世之身又诞生了一个灵魂?亦或是我的真灵经历转世之劫,自行衍生出一个自我?不对,这个也是我,只不过是真灵沉寂这些年自发形成的意识,呵呵,真是有趣!”

    然后那张带着自信微笑的面容四下看了眼说:

    “圣历1850年?按地球公历上算,这时候应该是道光那老儿走的年份,也是咸丰那病秧子登基之年,可惜世界不同,大清国也应是没了吧?”

    “不过也不足为奇,轮回之秘即使神仙也无法参透,我不过意外被卷入时空裂缝,不出意外才是意外……”

    ……

    镜子里的人不停的变换表情,虽然是同一张脸,但是任谁都可以看出是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就好似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一般。

    过了好一会儿,那张带着神秘莫测笑容的脸才渐渐消失,换成了原来那张略显古板但是带着年轻朝气的平凡面孔。

    “我就是我,我既是前世的人民警察熊野,也是这一世海森赛尔家族私生子的后裔,前族长管家之子,世代效忠海森赛尔高贵血脉的家臣,我是如今家族大少爷克劳斯·梵·海森赛尔的贴身男仆与侍从,也将是未来克劳斯少爷的管家!”

    见到那一张陌生表情的脸孔消失,约翰松了一口气。

    自己还是自己。

    只是觉醒了前世记忆或者说从胎中之迷清醒过来罢了。

    因为有着这一世二十几年的鲜活记忆和人生,熊野或者说约翰很快就接受了事实,毕竟转世就意味着新生,这一世的生活和经历对他来说是最鲜活的,也最适合这个世界的,前世三十几年的记忆仿佛隔了十分久远的年代一般,不过经过了之前的短暂融合,他现在的性格多少还是受到一些影响。

    约翰也知道,现在虽然自己觉醒了前世记忆,灵魂要比普通凡人更强大一些,但是也不会超出普通人很多,不过前世他们一帮人在网络和现实里追求的超凡力量、神仙或者魔法,没想到被他以这样的情况证明了。

    毕竟能够转世为人,那就说明灵魂是真实存在的。这是很多神秘与超凡的存在基础。

    方才那两幅面容变换,只是前世今生两个人格互相之间的冲突,是因为前世记忆骤然觉醒,不由自主的带入前世的人格罢了。

    想到昨晚发生的变故,约翰就眉头皱起。

    即使没有觉醒前世的记忆,他也能察觉到不对头。他维持面无表情只是习惯,为人有些木讷也是从小接受贵族管家培养造成的性格,并不是说他傻。

    而前世多年警察经验让他更是从中嗅到一种阴谋的存在。

    “能促使灵魂出窍的手段虽算不得直接杀人,只是一个不懂修行的凡人灵魂离体之后十有**是无法返回,便只有消散一途,这岂非跟谋杀也没有多少区别?”

    “到底是谁跟我有仇?”

    约翰往楼上房间方向看了一眼,暗道:

    “或者说我只是附带,而克劳斯少爷才是主要目标,昨晚我的昏迷只不过是一场意外,而我只是代人受过而已。”

    打开水龙头,舒缓的水流淌出,用凉水拍了拍脸,精神了不少的约翰回到起居室床上坐下,开始整理脑子里的记忆。

    前世他叫熊野,出身大院里的家庭,父辈和同辈不是从军就是从警,虽然算不上权贵家庭,但是从小到大也是衣食无忧,而他从小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也让他养成了坚定的性格和强硬的作风。在警校和警队中一板一眼的常年生活,让他心灵中多少都有着空虚,而跟一帮好友们谈玄论道天南海北的胡侃,就是他最大的业余爱好。

    而这个世界在这辈子的记忆中可以窥见一丝痕迹,很显然是有着超凡力量存在的,这样前世渴求超凡不得的他感到一种莫名的兴奋和向往。

    两个世界的不同和两份记忆与人格的冲突,让他现在都有些出现神志错乱的感觉。

    比如自己挂在墙上的治安官制服,与地球现代警服的简洁不同,在他看来就有点像前世十八、十九世纪时期的那种西方军服,正在从古代军服像现代演变的时期,实际上他所在的白鹰联邦各地治安官的制服都是仿制联邦军服设计的,只不过警徽各有不同罢了。而联邦军服则仿制于前宗主布鲁克皇家海军和陆军。

    “不过,布鲁克此国与前世英吉利在记忆中倒是有着**分相似,同样都是君主立宪制,同样有着广袤的殖民地,就是不知道此世历史发展会不会也与前世近似类同?是巧合吗?”

    约翰对此无从所知,不过他更关心的却是自己的修行问题。

    比划了一下现在的身形,自己的身高记忆中是六尺二寸,这个世界的尺跟前世英尺相差仿佛,所以大概是接近一米九的个头,比前世还要高出小半头。

    “嗯!底子还算不错……”

    约翰满意的说道。

    那么这个高度无论在这个世界还是前世都算是高人一等的高度了。而且身体常年锻炼也很健康强壮,用玄门常识来说,元气充足修行起步也更容易,要是摊上个病秧子的身子,也无法承受高强度的锻炼,就算修炼估计也难有成就。

    这让约翰感到十分满意。

    虽然按照中土修行界古老的说法,只要不是残疾或缺陷,身高长相并不能决定修行成功,但是形态美丑对于修行中人来说还是会有影响的。

    修行中人向来多是风姿出色,与众不同的。

    “但所谓相由心生,虽不是绝对,但也有十之六七的影响,比如形貌丑陋之人除非是那种诙谐豁达、游戏风尘的世外高人,不然经年累月之下,多半就会养成自卑或者愤世嫉俗的脾性,在修行路上也容易因嫉妒招惹是非,这就是所谓的人劫。细数各自的仙侠里,因为口角与意气之争而陨落的修行者历来并不在少数。虽然小说当不得真,但也总有几分借鉴的意思。”

    约翰前世在论坛里混了**年,也算是老江湖了,这一点基础的常识还是了解的。

    “最关键的是这个世界与前世末法时代的环境完全不同啊!”

    推开浴室的的小窗户,约翰深吸一口气,以往没有发觉,现在觉醒前世记忆,顿时感觉到这个世界环境的不同之处。

    深呼吸中一丝丝带有活性的气体被肺部吞吐,发生着这个身体此前习以为常,但现在却觉得十分微妙的变化,说明这个世界的灵气要远比前世充裕的多。

    古之仙人餐风饮露,采日月之精华,以之修炼神形,灵气这东西就是修行的基础条件。

    约翰马上就大约的推测出,这个世界的灵气浓度至少是前世普通环境下的数十倍之多。毕竟前世除了个别地方,世间已经很少能够感觉到灵气的存在,他们这些修行爱好者也是完全修炼不出什么超凡神通。不过感应灵气的方法还是有的,正式有着灵气存在的证明,不然论坛是也不会有着数以万计的爱好者在苦苦追寻超凡与长生,早就都放弃这种妄想了。

    “这虽然比不得魏晋年间那种仙道盛世,但是也差不多相当于宋元之际了吧?”

    前世论坛上不少大神都发帖阐述影响修行界活动周期的决定性因素,正是灵气的波动,用西方的话来说就是魔力潮汐或者元素潮汐。

    “宋元年间,那可是天仙地仙尚留人间,洞天福地也存于世的年代,人仙鬼仙满地走,明清时期的真人和高道,在那种环境也不过稍稍出挑的小辈而已。”

    “看来这辈子的世界要比前世颇有不同啊!”

    约翰关上窗户,看着往日熟悉的洗漱间的镜子感叹道。

    玻璃镜在前世十九世纪时还是很贵重的物品,一般都是西洋舶来品,虽然没有明末和清初时候那般动则几千两银子的天价,但这么大一块,也得值几百两吧?这可是普通百姓一辈子也见不到的财富。

    而约翰两辈子也都不是那种不理俗事的富家纨绔子,对于镜子价钱自然有所了解,虽然这面大镜子在前世看来也就百八十块,但在这个世界,这一面半人高的镜子至少也要几个金磅,换算一下也相当于前世同时期清国那边也要几十两白银了。

    根据久远的记忆,庚子赔款时好像一两库平银等于0.15英镑或0.75美元。而这世所在联邦的金磅价值估计在前世十九世纪中期的英镑和美元之间。

    在这辈子的印象中,寻常人家也用不起这样的大块玻璃镜,一般平民人家的女主人都是便宜的豆腐大甚至巴掌大的小镜子而已。

    脑子里思绪万千的约翰如同往日一样完成洗漱,清理了自己的仪容,脱下昨晚一直穿着的带着烟草味道和汗味的衬衣,换上一套干净的治安官警服,挺拔的身体穿上一身帅气的深蓝色制服配上牛皮警靴,虽然面相不算英俊,但这一身装扮让整个人顿时精神起来。

    “果然是人靠衣装,还是警服穿起来舒服啊!”

    阿米利亚,新大陆,北部白鹰联邦,无论地理位置还是国家构成都类似前世著名的自由灯塔,北美的花旗国。

    别看前世他是个忙得没有个人时间的警察,但是在那资讯发达的年代,世界各国局势多少都有所了解,起码“落樱神斧华盛顿”、“黑叔叔解放者林肯”这些老美知名人物就算小学生历史课本上都有学过。

    这个世界虽然并不相同,但是跟前世同期的美利加一样,都是刚刚独立建国没有几十年的十九世纪中期,所以脑海里的记忆却也有很多借鉴之处。

    有着这辈子二十年的经历,有了历史先知的借鉴,所以约翰对于这个世界的情况并没有感觉多少不安。

    约翰稳稳的迈出新生的脚步走下楼去。

    “就让我在这个世界走出一条超凡之路吧!”

第一章 副警长约翰

    anewbroomsweepsclean.新官上任三把火——白鹰联邦谚语

    …………

    “早,警长先生!”

    见到身形挺拔、气质出众的约翰走来,餐馆的女招待连忙报以热情的笑容。

    “早,珍妮,还是老样子。”

    如往常一样,下楼到公寓对面餐馆里,冲着胖胖的餐馆女招待叫了两份早餐。

    早餐并不复杂,但是却很丰富可口。

    新鲜出炉的煎蛋配牛肉馅饼,再加上一杯鲜牛奶,还有餐馆特色的小菜腌黄瓜,酸甜开胃又解腻,让人忍不住胃口大开。

    煎蛋是按约翰以往的习惯做的半凝固的蛋黄,比太阳蛋略老,却也滑嫩不噎人。即使没有觉醒前世记忆前,约翰也受不了那种旧大陆贵族们类似生吃的做法。

    牛肉馅饼并不是前世那种包馅儿的炊饼,而是斯巴尼亚千层饼做法,一层肉馅一层饼皮擀到一起然后煎熟切块来卖的。据说这是当年东方还是草原帝国时期,东西方道路还未隔绝时由东方大陆传过来的做法,只不过这里的厨子不太适应皮包馅的做法,便改成现在的方式。另外还有罗马馅饼,则是将馅料铺在饼皮上烤制而成,在觉醒了前世记忆的约翰看来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鲜嫩的牛肉带着胡椒粉的香气,混合了辛辣的洋葱,咬一口汁水饱满,味道很合约翰的口味,无论前世和今生。

    前世约翰在警校时就喜欢吃京城一家馆子里北方口味的猪肉大葱馄饨和小馅饼,换成牛肉和洋葱虽然有所区别,但却让他感到了熟悉的味道。

    “应该雇个厨娘,把馄饨包子饺子都整出来才是!”

    约翰一边吃着,一边心里想到。作为北方人的他虽然也喜欢米饭,但是面食却是少不了的。

    在餐馆吃完自己那一份,带着刚出炉的另一份送到公寓厨房,然后约翰准时的敲响了自家少爷的房门。

    不多时,一个大概二十出头带着宿醉模样的金发青年穿着褶皱的衣服打着哈欠走出工作室的门。

    原本灿烂的金发现在睡得像某种动物的窝,眼袋惺忪,下巴还带着稀疏的胡茬,显然精神不佳,但是无疑这是一张放在前世娱乐圈里也是可以称得上俊脸的面孔。

    来人比约翰矮了一寸左右,大概六尺身高,身材也略单薄一些,但也是挺拔健康,细看下去,虽然一个棕发一个金发,而一个略显平凡,一个却颇为英俊,但两人的五官面容看起来却有着三分相似。

    这就是海森赛尔家族前任族长的独子,家族名义上的嫡长子,尼古拉斯·梵·海森赛尔。当然贵族嘛,正式名称都很长,所以熟人都称呼他为克劳斯。

    “早,约翰。”克劳斯打了个哈欠说道。

    然后突然反应过来,惊喜的叫道:

    “感谢诸神,约翰你没事了,这太好了!”

    克劳斯说的是昨天的意外事件,约翰竟然在辅助自己做实验的时候意外吸入药剂挥发物而昏死过去,当时可把他吓得不轻。

    因为约翰这个家臣在父母都离世并且被家族流放的今天,已经是他生活中离不开的得力助手甚至可以说是他人生的支柱。

    一旦失去约翰,他都不知道未来该怎么活了,是不是哪天就会死在酒精或者女人的肚皮上,当然更多的可能是还没来得及玩死自己,就已经被一些看他不顺眼的人给干掉,尸体抛到阴沟里去了。

    所以他昨夜连忙请来镇上的医生和神父,都没能让约翰恢复知觉,于是绝望之下就想利用炼金术试试能不能唤醒约翰,一直熬到凌晨才累的趴在桌子上昏死过去,没想到一早起来就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早,少爷,我睡得太久了,已经没事了!早餐已经准备好了,热水已经烧好,请您洗漱后准备用餐吧。”

    约翰仍旧用以往的语气说话,神态还是那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但是眼神中却比以往多了一丝活跃。

    只顾着欢喜的克劳斯并没有发现自家贴身侍从的细微变化,仍旧沉浸在失而复得的惊喜之中。

    觉醒了前世记忆,并不代表约翰就会放弃现在的生活。

    原本的约翰从记事起这二十年来一直对于克劳斯怀有复杂的感情,有忠诚、有亲情也有一丝丝嫉妒,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但是克劳斯从小就十分优秀,聪明好学,而且长相英俊很有女人缘,少年之后因为家中变故导致自暴自弃,但也是联邦上层有名的风流人物,他自己则因为真灵沉睡的关系,性格略显木讷,学什么都慢一头,唯有肯吃苦和在身体素质方面要比克劳斯强。

    现在得到前世记忆了,约翰也没想要离开克劳斯离开海森赛尔家族,毕竟这二十几年的感情不是假的。而且他孤身一人在这危险的世界也不能活的如意,反倒不如维持原状,借助海森赛尔家族的力量强大自己,到时候再做选择好了。

    或许对前世来说贴身男仆这种伺候人的活计听起来并不怎么光彩,但是在他这辈子的观念中,在这个世界,即使新大陆资本阶层壮大,但也不过是新生的特殊权贵阶层罢了,贵族在哪里都仍旧是人上人,实际上目前联邦的资本家里至少也有一半以上是贵族出身,剩下也有三成直接或者间接与贵族相关,真正平民出身的只占两成,而旧大陆那边更是贵族阶层的天下。

    当然,因为历史因素,那两成下层出身的资本家现在却是占据了联邦的统治阶层,起码联邦东部五州都是其基本势力范围。而贵族资本家们却被排斥到西部南部等荒僻地区。

    同样,贵族身边的管家和贴身男仆那是地位很高的一种职业,这一点知道前世历史的约翰十分清楚。他目前的情况就相当于大清时候满蒙权贵身边的伴当或者侍卫,熬到了年份资历,外放五品六品官员是轻松如意的事情。大名鼎鼎的钮钴禄中堂就是十全老人的侍卫出身,据说模样生的清俊不俗,伺候年纪不小的弘历尽心尽力,很得那位欢心,才一步步坐上宰辅之位。

    当然约翰不会拿自己跟那种佞臣相比,而是说明贵族身边的家臣地位也不是平民可以相比的。

    所以他现在绝对是这个世界广大民众羡慕而无法触及的高地位人士,并不会有低人一等的感觉。

    毕竟这个世界也不似前世那样全天底下人都是权贵的奴才,甚至不是旗人连做奴才也不得的情况。而此世贵族阶层的制度,更似春秋年间各国国君、诸侯、公子与身边的追随者、门客的关系,注重血脉与能力,地位因主君而高贵,立下功勋被封为贵族也是常有的事。

    总的来说,跟霓虹国战国时期开始的封建武士阶层类似,只要你有个好出身,想要成为贵族并不困难,难得是如何获得封地和世袭爵位。

    而约翰明白自己恰恰就是如此,因为管家和贴身侍从一般都是挑选世代家臣的后代来充任,平民想要进阶很难,如果没有合适的,也是从别的贵族家庭次子之流挑选。

    约翰明白自己的身份用前世的说法就是海森赛尔家族的家生子和同族,本身就出身贵族或者相关阶层,地位就不同于普通平民,接受的也是平民得不到的精英教育。

    像约翰自己这样本身就具备海森赛尔家族血脉的家臣那地位就更不同于普通家臣,更是主人最信任的家臣与得力助手。甚至有时候要比他们的妻子和兄弟都亲近。毕竟贵族的婚姻大多时候可能都是利益交换的联姻,而贵族与其追随者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是可以延续几代十几代人的忠诚羁绊。

    如果他们这支海森赛尔家族仍旧保留着封地的话,约翰知道像他自己这样的情况,等少爷继承了家业,他怎么也能混个世袭骑士或是爵士的封号和庄园采邑,从预备役成为真正的贵族。

    约翰从小跟克劳斯一起长大,可以说不是兄弟胜似兄弟,何况作为私生子后裔的约翰认真来讲与克劳斯隔着不过两代,属于一个曾祖父的堂兄弟,也是有相近的血缘。

    起码感情要比克劳斯和他那几个亲堂兄弟要更亲近,互相之间就连对方身上有几颗痣都知晓,这种能够托付生死的亲密关系确实也只有亲兄弟可比了。

    这让前世没有什么兄弟,只有几个死党好友的约翰体验到了什么叫亲情的味道。

    因此约翰从心底来讲,并没有觉得现在的身份如何低人一等,前世虽然三十出头就做到了警队队长的位置,但并没有让他养成颐指气使的性格,那么继续做海森赛尔家族的忠臣也没有心理障碍。

    相反如若他现在就反出家族,张扬的建立自己的势力,那才是取死之道。

    要知道从今生的经历记忆里知道,这个世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起码一个武侠小说里那种习武几十年可以做到百人敌的一流高手,要是遇到警察的蒸汽火枪,也难免被乱枪撂倒。

    ……

    心情欢喜雀跃的清理完个人卫生,克劳斯换了一套贵族日常装扮,来到餐厅看着丰盛的早餐,不由得拍拍约翰肩膀笑道:

    “赞美你,约翰,失去你我不知道怎么活啊!”

    知道自家少爷自从老族长去世之后就性格大变,向来言行放浪,鄙视那些古板的贵族礼仪,但约翰并没有因此觉得失礼,反而这种类似平民兄弟的交流状态让他心中一暖,保持着日常回应也没怎么在意,只是微微回礼道:

    “这是我应该做的,少爷请用餐吧!”

    为克劳斯添了一杯新鲜温热的牛奶之后,约翰就对方的唠叨关心下,开始清理昨晚留下的烂摊子。

    待克劳斯用完了早餐心情愉快的走出家门,准备去放松一下,毕竟昨晚的刺激对他来说太大了,他急需美人温暖的怀抱放松一下自己紧绷的神经!

    送克劳斯出了门,约翰也穿好装备齐全的一身治安官警服,面无表情的准备出门。

    因为他知道自家少爷这个正牌治安官也就是本地警长不到月末结算薪水或者有什么大案发生时,是不会出现在治安所的,酒馆和镇上名媛、交际花们开办的沙龙才是克劳斯少爷每天上班的地方。

    所以为了守住这些家底,维持他们二人在雷姆镇的地位以及海森赛尔家族的权威,他这个副警长就必须在治安所撑起场面。

    “联邦西部可不是什么人人都是谦谦绅士的善地,而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丛林,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强硬和实力才能在群狼环伺之下保证自家的地位。不然稍有软弱的一面露出,那么就会被那些鲨鱼一样的各方势力吞的渣都不剩。”

    有了前世思维的约翰心中有着紧迫感,对于目前的状况更加的了解了。

    在西部,路边的阴沟与常年缺人的矿场就是失败者的结局,当然或许像克劳斯少爷这样英俊的青年还会有第三条下场,有资格被卖到大城市里那种特殊的俱乐部里供那些贵妇和绅士们玩乐。后者比前者哪个凄惨,那就见仁见智了。

    所以约翰自从跟克劳斯两个人被家族发配到这个富裕但是远离大城市的雷姆小镇之后,就一直有着紧迫感与危机感。

    反倒是本应该当家做主的克劳斯这些年也习惯了约翰的照顾,依旧每天醉生梦死的浪荡样子,唯一上心的正经事可能就是他那炼金药剂实验了吧!

    毕竟克劳斯出品的助兴药剂当初在联邦东部学院和西部金沙港的圈子里可都是很有名的。

    不过这家伙却不知昨晚的实验就差不多要了他的小命,而让自己最亲近的兄弟约翰有惊无险的获得新生。

    约翰在心里感叹一句自己的劳碌命,不过却也激起了一股斗志。

    毕竟前世为了打击黑势力布局好几年他都能玩儿的转,更是对付过难缠的悍匪和狡猾伪装的人贩子,他就是什么都不做,一些地痞小混混看到他就要腿肚子打颤,而眼前的麻烦不过是一些偏僻地区的小镇上的地头蛇而已,他就不信自己有着前世记忆,大风大浪都见过了,在这小小的浅水沟里还能翻了船不成?

第二章 西部小镇雷姆

    anhourinthemorningisworthtwointheevening.一日之计在于晨。——联邦谚语

    …………

    来到马厩,一个面相朴实的中年马夫已经牵着约翰的坐骑洛克等在门前。

    他们在雷姆镇的住所虽然比不上海森赛尔家的庄园,但是也是占地面积近1.5亩的大小,这个世界的联邦亩制算起来要比前世的公亩大十倍,大概相当于四分之一英亩,一联邦亩约等于前世一千一百平方米,所以他们这公寓要比很多别墅连院子面积都大。

    不过地广人稀的白鹰联邦除非是大城市或者低下有矿,不然土地是不值钱的,值钱的反而是上面的建筑。

    洛克是一匹三岁的青年白色卢西亚马,虽然肩高不算太高,但一身白毛看起来也很神骏。

    家里这两匹血脉优秀的卢西亚马是刚到镇上时,一位矿商送给克劳斯两人的上任礼物,那位背后与海森赛尔家族走的比较亲近,所以在两人一到就表示了善意。

    克劳斯选择了更出色的一匹纯黑色卢西亚母马,母马稳定性好,脾气也不如公马暴躁。

    于是矮一头且刚刚成年的洛克就成了约翰的坐骑。

    “早安,先生!”

    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男人牵着洛克过来,带着笑容尊敬的行礼道。

    约翰点头回应。

    “你也早,查侬。芬妮身体怎么样了?”

    “谢谢先生关心,芬妮只是有些着凉,喝了您说的姜茶已经基本全好了!”

    中年人脸上露出感激的神色。

    早上的梳洗喂马工作由雇佣的仆人查侬完成,这是他们来到雷姆镇后雇佣的本地农夫,是斯巴尼亚和当地土人的混血,为人老实憨厚,每天早晚过来打理,也只是做一些清理脏污的杂活罢了,而农夫的妻子则被一同雇佣负责房间卫所和衣物清洗工作。

    约翰摆摆手示意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个世界的人们早就知道了生姜的作用,那是在几百年前从东方大陆那边传过来的。不过由于生姜也属于香料,在大航海未开始的年代,香料的价格可以与黄金相提并论,也只有贵族能够用得起,所以没有广泛传播出去而已。

    但是对于查侬来说,雇主的一点点恩惠对于他们家那就是救命一样的大恩。

    要知道生病对于他们这种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负担,甚至拖得时间久了小病变大病,更会直接拖垮一个家庭。

    这个世纪的医疗条件约翰也知道,除了给贵族王室服务的高明医生之外,民间的医生多数跟屠夫类似,那些研究草药药剂的还好些,基本都有一些炼金术的基础,往往对小病都有效果,即使没用也吃不死人。

    可大多数医生都是采用专门给人放血的疗法,有个头疼脑热不是放血就是灌鸦片,不光上面灌,下面也灌。一些疾病没有治好,估计倒是能治好便秘。

    另外教堂的牧师也会为人治病,但除了少数使用草药之外,基本上就是卖一杯圣水,然后各安天命,实际上类似安慰剂。

    就是这样的治疗,也要花费不菲的医疗费用。根本不是普通人家承受的起的。

    约翰雇佣查侬夫妻两个人的收入只是一周十二森特,虽然不多但是一森特的小银币也能购买七八磅的小麦粉了,对于他们这种家庭来说已经是极好的额外收入。所以在为克劳斯两人服务的时候都十分尽心。

    至于约翰两人入口的饮食和茶水都是由约翰一手负责的,没办法,在陌生的地方必须要保持一定的谨慎,免得不知不觉遭了算计。

    约翰直接牵过缰绳亲昵的抚摸了洛克一会儿,就翻身上马离开大门,朝着镇门口商业街位置的治安所而去。

    约翰从小接受的贵族教育,骑术是最基础的重点之一,毕竟不会骑马怎么能当贵族骑士为上层领主作战?

    此时一身笔挺制服的约翰此时骑在高头大马之上颇有些白马王子的风范。

    卢西亚是斯巴尼亚的地区,而新大陆西部和南部的几个州曾经都是斯巴尼亚帝国的殖民地,只不过随着第一殖民帝国的衰落,这几处殖民地都先后被布鲁克帝国和后来独立的白鹰联邦给侵占,所以卢西亚马在联邦西部很常见。

    而像约翰他们这两匹那都是马中名品,等闲商人都承受不起的那种,所以就越发引人注目。

    当然在约翰的记忆里,白鹰联邦数量最多的还是夸克马,这种马是布雷克殖民者从本土引进的两个马系的公马与曾经殖民者留下的被原住民放养的母马杂交而成的。

    虽然夸克马的外表没有太出色的表现,起码比卢西亚马看起来顿时显得矮矬矬的,但是却因为价格便宜、繁殖率高、用途广泛等优点而发展起来,无论是赛马、牧用还是役使农耕驾车都十分得力。

    而且相比东部联邦核心地区的绅士夫人们,出门就是乘坐马车,在西部,马匹才是西部地区人们出行的最佳工具。

    尤其治安所还要负责巡逻镇上与矿场,以及大小案件侦办,要是没有马匹那岂不是要跑断腿?

    ……

    白鹰联邦是属于共和制的联邦国家,标榜着自由与民主,所以内部要比王权国家松散的多,但又比邦联的联盟国家严谨一些,各州政府自由度很高,只有外交与战争时才会受联邦政府辖制,因此每一州都有自己的军队与警察,而州内各市郡也是如此,互相之间并不直属。

    治安所就是每一个村镇所必备的治安单位,是联邦最初级的武力部门。并且治安所只受所在村镇的议会或者公所任命,而不受上级市郡指挥。

    雷姆镇的治安所同样是镇议会出资建立,警长和警员都是由镇上出资聘请,维护的只是雷姆镇的利益,不对上面的市郡负责,而克劳斯和约翰这两位正副治安官作为上等人,自然也在镇议会有两个席位。

    所以约翰明白自己两人空降下来,实际上是阻碍了某些人的路。因此才被当成眼中钉。

    约翰也明白治安官的薪水只有每月十二个金镑,一金镑可是能购买一吨左右的精制小麦粉,按照购买力水平对比十二金镑大概相当于他前世的月入数万元,对平民来说算是十分可观的薪资了,但是对某些人来说根本不值一提,他们在乎的是治安官的地位。

    毕竟一个地区除了镇长、法官和税务官,剩下的在官职权力上最高的也就是治安官了,尤其是野蛮与危险尚存的西部地区,治安官的权力又比相对安全的联邦东部更加放大了。

    再者就是作为治安官,跟其他官员一样,镇上的一应私下的交易买卖都会有他们的一份抽成,单份来说并不算多,但架不住以量取胜,每月的收入何止薪水的十倍?

    “要知道联邦**官一个月的明面上收入也不过五十金镑呀!”

    约翰有些感叹的咂咂嘴。

    “果然资本主义国家就是油水多!”

    这些油水才是让人真正眼红的收益,如果有条件有资本的话也可以在这些生意里插一脚,光是带出来的泥水就比每个月的抽成还要多出数倍,几乎比一个刚刚加入中等规模门槛的商人忙活一年到头所有产业所获的纯利。

    “几百镑可不是几百块,听起来不多,但是确确实实属于这个世界的富人阶层啊!不能用前世的金钱观念来看,要知道一金磅价值就相当于清帝国的几十两库平银,而清朝中早期平民一年能有几两银子结余就已经算是富裕家庭,从中就能大致了解几百金磅的购买力了。”

    约翰在心中对比了一下,几百金磅足够他在西部第一大城市金沙港中产街区购买一栋小公寓,就相当于前世洛杉矶或北上广中等价位的房产。单价怎么也得七八万一平米吧?

    “这么说我每个月收入岂不是能换一套燕京四环的小户型房子?那可是至少几百万呐……”

    约翰下意思的将克劳斯那份也算在其内了,毕竟家中经济一直是他来掌控的。

    当然他也知道世界不同,很多东西不能通用。

    不过海森赛尔家族给克劳斯和他安排的这两个职位的用意应该就是如此。

    尽管是被家族变相的流放,但怎么也是家族嫡系成员,无论出于感情还是面子关系,都不能安排的太过于不堪。

    要知道雷姆镇可以说是西部地区小镇排名前三的富裕地方,不但本身有着丰富的矿藏和森林资源的固定收益,附近的林区和矿区里还有着某些昂贵的特产,因此背地里更是联邦东西部走私链条上的一个关键位置,从就算是海森赛尔这样联邦西部排行前三,整个联邦能排列前十的富豪家族都忍不住参与其中,其中的利益之大,就可想而知了。

    约翰未觉醒胎中之迷前,从正式入驻雷姆镇治安所之后的这两个月就一直紧绷着一根弦,兢兢业业的维护自家的利益和威严,毕竟相比起家族分配的那些股份和不动产,治安官的抽成才是他和克劳斯两人日常生活的最大依靠。

    两个多月过去也不敢放松,但还是被人抓住了机会,制造了昨夜的变故。

    不过现在觉醒了前世记忆之后,反而心里放松了下来。

    因为这些世俗的财富权力在眼界不同的约翰心中已经不值一提,虽然还没找到获取超自然力量的门路,但是前世作为一位玄门修行爱好者,有着诸多道友的交流心得和修行知识在身,想必在这真正具备灵气和超凡力量的世界趟出一条路来不是问题。

    ……

第三章 挑衅者

    ajokenevergainsanenemybutlosesafriend.戏谑不能化敌为友,只能使人失去朋友。——联邦谚语

    “早安!沃克先生……”

    “早……”

    一路上遇见熟人,约翰都会淡淡的扶帽点头打着招呼。

    这辈子虽然性格冷淡了点,但是该有的礼节却一点不缺,这是身为未来贵族管家的本能。

    这个世界联邦语言习俗里好像没有说长不说副的说法,但是那个意思相比也是有的,一路上遇见打招呼的人都是称他警长或者姓氏带先生,并没有人故意在警长前加上副的称谓。

    到了治安所门前,已经有几匹马栓在门旁马厩里了。

    “早安!长官!”

    一个年轻的警员干净利落的像约翰行礼,虽然已经是成年男子的身高体型,但脸上些许雀斑让他看起来还带着几分稚气。

    “早安,菲尔你还是这么早。”

    约翰露出一丝微笑的打着招呼。

    来人是菲尔·伍德,一个热血的年轻小伙子。

    他是雷姆镇枫叶旅店老板的次子,从小就向往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不过联邦士兵的待遇可并不算好,甚至可以说比较遭,战斗力在国际上也是有名的渣。

    再加上白鹰联邦的制度自由过了头,民众们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为国奉献的想法,所以老伍德夫妇坚决不准许菲尔从军,于是退而求其次便为他安排了镇上治安员这一职位。

    因为治安员这种警察单位虽然不算军队,但也算是跟军队沾边,所以小菲尔十分有干劲儿,才来一个多月竟然每天都是来的几乎最早的警员,干活也从不叫苦叫累。

    对于这个脸上还带着雀斑的年轻小伙子,约翰之前虽然自己也没有大了几岁,但是确实十分喜欢,而离开家族之后,约翰手底下确实没有得用的人手,所以打算将其收为自己的心腹,在安排上多有照顾。

    尽管这引起了一些其他警员的嫉妒,但是菲尔却丝毫不觉得被排斥,他家就是雷姆镇的坐地户,想要欺负他也要看看镇上居民答不答应。能够在西部安居的可都不是普通人,没有两把狠劲根本就死在了当年大迁徙的陆上了。

    所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菲尔有着自己的底气,丝毫不惧的努力跟在约翰的身后学习。

    因为从小接受家族培养的约翰有着军队训练的经验,一举一动都跟大多数出自神圣帝国的贵族一样带着军人作风,这很让同为神圣帝国移民的菲尔崇拜。

    “稍后跟我一起巡逻,下午就不用你巡逻了,可以跟我到后面练练剑术,虽然现在有了蒸汽火枪,但是作为治安员难免会遇到近身搏斗的时候,一个好身手能让你活得更长……”

    “是!长官……”

    菲尔兴奋的大声回答。将自己的配枪带好,跟在了约翰的身后。

    约翰看了他的样子摇头一笑,作为副警长,约翰并没有随身携带蒸汽火枪,毕竟那家伙很沉不说,体型也很笨重,可以与前世二十世纪那种带弹鼓的轻机枪相比,随身带着很不方便。反正他身上有一把佩剑就足够对付大多数状况了。

    也只有菲尔这样第一次接触蒸汽火枪的年轻人才会爱不释手的时时刻刻带在身上,恨不得睡觉也搂着睡。

    之前约翰副治安官已经教导过他两次,一次是近身徒手搏斗的基础架势,一次是追击中保持体力的呼吸节奏,这都是贵族或者军队中才能学到的知识。

    菲尔目前已经锻炼的不错,今天约翰长官终于要教他剑术了,这怎么能不令这个毛头小伙子感到兴奋,走路都带着雀跃。

    自从在巡逻集市时见识过约翰单人一剑杀得一伙上来故意挑事的地痞落花流水的勇猛风姿之后,他就对于约翰这种既实用又帅气的剑术心心念念了好久,现在可以说是终于得偿所愿,怎么会不感到兴奋?

    “呦,我们的骑士老爷要训练他的侍从了吗?别忘了我们白鹰联邦可是共和国,训练的再怎么出色也得不到爵位,要我说贵族这种腐朽的阶层就应该扫进垃圾堆里,全世界都实行我们先进文明的共和制度才是……”

    说话的名叫安东尼·班德拉,是治安所中两队治安员的队长其一。此时班德拉带着两个跟班警员也来到治安所门前。

    这家伙跟约翰很不对付,时常风言风语嘲讽挑衅几句。

    菲尔在旁边听了这话不由对来人怒目而视,仿佛护主的忠犬一样只要约翰发话就会冲上去用拳头教训一下这家伙。

    约翰皱皱眉,他也是来到雷姆镇上任一周以后才大致摸清了镇上的情形。

    名义上两队治安队都归治安官也就是警长的克劳斯和他这个副警长管理,实际上小小的治安所不过二十余人,里面却是充斥着雷姆镇背后各方势力安插的人手,而班德拉就是被镇上其中一股势力推上位的,他们几个一向与空降过来的自己两人不对付,当然对于克劳斯这个西部掌权家族之一海森赛尔家的大少爷对方不敢怎么招惹,但是对于作为跟班的约翰·沃克来说,那就时常会故意挑衅或者作弄一下。

    只不过约翰未觉醒前,是一幅古板冷淡的性子,虽然对这家伙有所不满,但也仅仅是嘴上训斥罢了。而这小子也不敢闹太过分,不然接受过军事训练的约翰可以轻松把他按在地上胖揍一顿。

    安东尼这名字听起来就知道是旧大陆南方地区的,在那里大街上叫一声安东尼,起码十个能有三五个回头看你。而金沙港原本是斯巴尼亚人开发的殖民点,后来被联邦从独立后的海加尔共和国那里夺取过来,所以当地有着大量的斯巴尼亚裔包括斯巴尼亚和当地土族的混血后裔。与约翰前世的某墨情况类似。

    安东尼·班德拉就是一个斯巴尼亚人和土人的混血,黑发褐眼,肤色要比斯巴尼亚人略深一些,在这欧罗巴人种高人一等的世界,安东尼继承了父亲的斯巴尼亚姓氏,一直以自己的斯巴尼亚血统自傲,对于另一半血统来源的土著们却很蔑视。

    对于这位的作死挑衅自己的行为,约翰并不生气,甚至有些好笑。

    要知道之前他都不惧挑衅,现在觉醒了前世记忆,无论是自身武力还是借助职务之便,收拾一个小小的警员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别说他现在还没有获得超自然能力,光是凭借前世的经验和这世接受的军事训练,对付这样一个小卒子一只手就可以。

    毕竟这家伙也只是小镇地痞一样的存在,打群架最多会两手王八拳罢了。

    只是他不想一觉醒就招惹麻烦。

    于是约翰仍旧与往常一样冷冷的注视这家伙,直到对方心生怯意主动偃旗息鼓,这才往大门走去。

    眼神杀还是很有用的。尤其对付这种色厉内荏的家伙。

    不过在进入治安所之前,他故意经过安东尼·班德拉身边,用肩膀撞了他一个趔趄。

    “你!”

    在安东尼·班德拉敢怒不敢言的注视下露出一丝不屑的表情,约翰大步离开治安所。在转身的同时,一根自然脱落的头发已经被他悄然捏在手里。

第四章 杂草?灵草?

    离了治安所大门的约翰暗自叹了口气。

    如果现在他就有超凡本领,那么也不用还悄悄取对方头发这种行为,直接用超自然力量给与惩戒即可。

    至于为什么要取那家伙的头发,自然是为了试验一些前世的东西!

    前世虽然没有学到什么真正的玄门**,但是一些旁门左道的东西倒是掌握了不少,谁让他们太阴法会里都是那样的人才呢?

    听听会里几位道友都叫什么?

    “五鬼天王”、“半神巫妖”、“太乙混元罩得住”,还有他自己的“黑风大王”,听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修行人,其中五鬼天王那货跟约翰自己一个大院长大,研究的是号称圣门实际上就是各种小说故事了反派,名为圣门实为魔教的法门。

    更有白鹿仙人车晨这位真正的旁门教主、太阴派掌门存在,为大家带来了不少理论知识。

    所以他们太阴法会收集的玄门正法虽然不少,但是对旁门左道的东西却是最精深。只是可惜前世是万法禁绝的末法时代,以至于他们空有那么多秘籍,却一点法术神通都没练出来。

    就是不知道前世失效的法术,在这个世界是否可以成功?

    从治安所里出来,约翰带上还在兴奋状态中,一脸崇敬的看着他的菲尔,准备进行每天早上的巡视。这是约翰的习惯,其实治安所每天都有警员在早晚巡逻,不过自从他这个副治安官上任以来的坚持定期巡视,上行下效,在他的以身作则之下,确实让整个治安所上下风气为之一正,并得到了镇议会的认可和镇民的尊敬。

    雷姆镇居民于是明白约翰是一位真正的贵族绅士,而且是有能力的绅士,而不是那种从大城市里来的浪荡富家子。没错,指的就是克劳斯。

    毕竟一位负责任的官员总比贪婪还无能的官员更让人信服。而约翰的行为也确实让雷姆镇的犯罪事件比之前减少了三分之一,即使是黑帮,除非是那种无脑中二组成的黑帮,也是喜欢稳定秩序的环境的,尤其是本地黑帮多数都是沾亲带故的,所以约翰这位治安官很快就在雷姆镇站稳了脚跟。

    这并不光是依靠海森赛尔家族的威势,更是靠着约翰自己的能力。

    骑着洛克一路小跑,被关在马厩一个晚上的洛克也是很兴奋,奔跑在郊野道路上时不时发出欢快的嘶鸣。

    前世约翰可很少有这种机会策马奔跑,所以心情也好了不少。

    约翰跟菲尔先去了矿场,这里的矿以铜矿为主,伴随着少量银矿和煤铁矿。

    跟矿场的护矿队巡逻人打了招呼,对方表示这几天都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然后约翰调转马头赶往镇东部的林场和伐木场。

    林场实际是属于一位金沙港富商的种植园,种的都是相对珍贵的经济树种,而伐木场也是对方的产业,根据联邦法令,西部的森林都是无主之地或者说是国家土地,只要交给州政府和镇上一笔税金,就可以随便砍伐,而想要购买土地就更容易了,一亩土地都不足一个金磅,林地山地更是便宜好几倍,讲究一些的还掏真金白银来像本地市政府购买,而吃相难看的直接扔给相关官员一笔贿赂,然后就可以大笔一挥划下大片的土地到自己名下。

    至于土地赎买金到哪里去了?那些政客们自然有很多办法填平,跟前世的十九世纪的花旗国和英吉利等国一样,这各时期的白鹰联邦官僚**的情况十足的令人咋舌,只有想不到没有官员们做不到的捞钱手段。

    且这年代根本没有后世的环保之说,林地木材就更廉价了。

    要知道排除荒漠、冰原、湖泊等地带,整个新大陆北半部分,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是被森林所覆盖,其中隐藏着人类难以触及的危险。

    联邦建立至今,或者说从旧大陆殖民者上岸开始计算,也没有探索完这片大陆全部地区的二分之一。

    即使地球那边,北美的木材资源也是丰富的让人羡慕,比水泥砖石之类建材都要便宜好多,所以那里的人们更多的是住木质房屋,这正跟约翰前世国家倒过来。

    “而现在,以新大陆现有的人口数量,或许人们砍伐的速度还没有每年自然扩张的森林速度更快吧……”

    约翰心里暗道,记忆里忽然跳出前世那个年代为了流浪猫狗就赤身**在街头抗议的画面。

    “这等行为在这个世界估计会被当做疯子送进疯人院,或者被教会当做异端给烧死吧?”

    好笑之余,两马已经出了林场外围,约翰突然勒马,下马来到路边,伸手拽起一株青绿泛黄的野草。

    这野草模样好似前世的白茅,不过略有区别,或许是穿越转世带来的福利,让他的灵魂已经不同,约翰竟然可以敏锐的感知到这草的特殊性。

    拿在手中更加明显,他方才的感觉确实没有错,这草显然略带灵性气息,要比周围的植物都更具灵气。

    “虽然微弱了点,放在小说里的仙侠世界就是普通路边杂草,可在前世灵气断绝的环境,这就是万金难求的灵草啊!”

    心中有了想法,面色不动的将这茅草别在马鞍上,继续上马巡视林场。

    这一幕在一旁菲尔的眼中,他们的副警长大人只是突发童心的拾起一株路边野草罢了。

    毕竟沃克先生虽然是一位真正的贵族绅士,但他也不过23岁,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只不过平常的沉稳作风总是会让人忘记他也是个年轻人。

    菲尔自认为的想着,然后继续狗腿的拉着缰绳跟上约翰。

    骑着马绕着镇外一圈,途径了矿场和林场,花了他半个多钟头,然后就顺路由小镇南端最热闹的风铃街赶回治安所。

    风铃街其实没有固定名字,只不过因为一开始有一家杂货铺老板的女儿喜欢在自家门檐下挂满自制风铃而得名。

    因为正好在镇子入口地区,所以扎堆的开了一排店铺,还有行走摆摊的游商与小贩,因此成了雷姆镇的商业街。

    从现代视角来看,虽然这个商业街跟大城市里的没法比,但也算是名副其实,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集市所在。集市上五花八门,几乎卖什么的都有。

    约翰的想法就是趁着巡逻返回的时候看看能不能买到自己所需的材料。

第五章 集市与枫叶旅店

    风铃街集市里最多的还是卖马匹和枪械的,毕竟危险的西部几乎人手都要有一把武器,而蒸汽火枪虽然没有普及到民间,但不少在外讨生活的只要手里头富裕一些,都会置办上一把,毕竟生命有时候比钱更贵重。

    其次应该就是卖酒水的最多了。

    据约翰所知,这里可以买到从金沙港最上等的溪谷葡萄酒到雷姆镇自产的松木酒在内的大多数品种。

    松木酒最初产自金沙州最北端的小镇红松镇,名为松木,实际上是用红薯和甘蔗酿造的,因为色泽棕黄,颜色近似红松木,并且酿造时也加入了本地的松子,带有淡淡的松木清香,因此被命名为松木酒。

    这种酒液因为口感香醇清甜,酒精度高但并不刺口,并且能够长久保存,越是陈酒越是香醇,所以受到下至水手、伐木工等普通劳动人民,上到军官、绅士等上流社会男性的喜爱。

    以至于西部各地区都有仿制,山寨这种行为可不是前世的专利,但是公认的只有红松镇原产地的最为上等,雷姆镇的松木酒算是次一等,但是比较有特色,价格也不便宜,只有那些粗制的仿制品才会便宜到几个铜子就能喝上一小杯。

    森特是白鹰联邦最小额的币种系列,有硬币和纸币两种,可互相兑换,八分之一森特俗称铜子,主要以铜铸造,但也含有微量白银,因为面额最小只设硬币。

    一森特是最常用的银币,也有纸币,不过在西部这种小额纸币并不常见。虽然联邦政府大力推行纸币,但是普通人还是喜欢亮晶晶的金银币,所以除了大额商业买卖,民间多见的还是金属硬币。

    二十森特和五十森特因为铸造起来的话体积过大所以只设纸币,两枚五十森特面额的纸币才能兑换一枚联邦金镑。

    这套货币体系是联邦独立之后为了摆脱布鲁克帝国金融统治而设立的,免除了布鲁克传统的十六进制而选择更方便计算的十进制。

    因为联邦并不缺乏金银矿藏,所以很快就流通全国乃至新大陆南北各地。

    在集市里转了一圈,约翰有些失望。

    能见到的只是普通的世俗之物,像方才发现的灵草那样具有灵性的物品一个也没见。

    不过约翰还是购买了一批东西,准备今天晚上就去使用。

    完成了这些,约翰从衬衣口袋掏出纯银镀金的怀表,看看已经是中午时分,便回头对小跟班菲尔说:

    “走,今天就到这,我们到你家去吃午饭!”

    “好的长官!”

    克劳斯八成在哪个沙龙吃过了,自然不用他去安排午饭,于是约翰就带着菲尔去了他家的旅店。

    枫叶旅店是一座木质建筑,或者说雷姆镇乃至整个西部地区,都是以木制建筑为主,毕竟森林资源过于丰富,木材不值钱,反而需要大量劳动力加工的石材和砖则相对成本昂贵,整个雷姆镇也只有教堂和镇议会大厅是采用了半石制半木制的建筑。

    旅店招牌上刻着一面大大的枫叶,下面用白油漆画有刀叉和床铺。

    跟前世古时候的客栈一样,一般情况下,联邦地区的旅店都是兼营餐饮,为旅客提供食物酒水的,约翰来枫叶旅店就是为了解决午餐。

    虽然习惯了自家公寓对面的餐馆味道,但是从治安所到枫叶旅店明显要比回公寓那边更近,而且枫叶旅店老伍德的招牌菜枫糖烤小羊排和杂蔬土豆汤也是雷姆镇有名的美食,对于以布鲁克人和泽曼人为主联邦帝国来说,烹饪这种技艺太过于高超了,泽曼人还好些,起码有熏香肠、红酒烩肘子之类的特色菜品,布鲁克人除了下午茶比较出名,剩下的就都是黑暗料理了。

    约翰尝试过几次布鲁克厨师做的本国特色“美食”之后就彻底对这个民族的美食细胞失望了。

    当初那道烟熏火鸡肉配沙丁鱼奶酪派让他至今想起来仍感到有些反胃。尤其那一颗颗好似死不瞑目的鱼头与死鱼眼,还有腥臭的腌制沙丁鱼与酸臭的山羊奶酪配合的可怕到难以言喻的味道!

    “沃克先生,快请进,今天我丈夫刚刚在肉铺那买回二十磅刚宰杀的新鲜小羊排,还有南边岛上产的香料,虽然比不上东印度的香料群岛,但也是上品了,以前可只有贵族老爷才吃得起……”

    菲尔的母亲伍德夫人,一位腰身可以与水桶媲美的典型泽曼妇女热情的一边唠叨着一边将约翰和儿子迎了进来。

    “老约翰,沃克先生来了,快把你拿手的小羊排准备好……”

    伍德夫人的吆喝声直接透过前台传进后厨,一幅典型泽曼壮汉模样的中年人穿着已经被油污弄脏的麻布围裙跑了出来,这就是枫叶旅店的老板,二十年前移民新大陆的神圣帝国邦国农民老伍德,处于泽曼人的特点,五十多岁的老伍德明显看起来要年轻一些,而伍德夫人则跟大多数泽曼人妇女一样生了孩子后一过三十就开始快速发福和衰老。

    虽然时常见面,但老伍德还是坚持热情的对约翰施礼。

    约翰也温和的制止老伍德,

    这是一种旧大陆神圣帝国那边平民觐见贵族的礼仪,放在布鲁克帝国那边,约翰的身份也能当得起一句先生,这个此本意是指勋爵之类的乡绅,大多数是地方低级贵族,后来才被文化同源的白鹰联邦这边引申为有教养有身份的绅士。

    而在神圣帝国那边,王权深入人心,自然不是君主立宪的布鲁克可比,爵士、骑士等底层贵族那可都是地方上真正的领主。

    这样的礼节让本地那些跟他不对付的人看了肯定要背后嚼舌根子,毕竟他从三岁跟着有骑士封号父亲随家族迁移白鹰联邦后,就是白鹰联邦人,而不是埃姆斯丹贵族预备役了。虽然海森赛尔家族的贵族头衔还在,但在联邦不但不被承认,反而会让那些资本家们因为嫉妒而产生敌视。

    对于约翰对儿子的照顾,伍德夫妇都是十分感激的,几次过来用餐都是想要免除餐费,不过约翰秉持自己的做人原则次次都拒绝,依旧按照定价付款。

    所以伍德夫妇只有以最热情的服务和随餐赠送的饮品上下功夫了。

    很快在厨房忙活的老伍德就亲自端上热腾腾的食物和清爽的饮品。

    烤的正好的小羊排配上香甜的枫糖,还有迷迭香和百里香以及黑胡椒等香料,这一盘即使在物价很低的西部,也要十几个森特,其中一半都是花在香料上面。

    要知道即使这些年旧大陆得到了天竺地区的香料货源,新大陆也发现适合香料种植的中部香料群岛,半个世纪以来,西方世界的香料供应大大提升了数十倍,但是香料依旧价比金银,不是一般平民家庭可以承受的起的,也就是节日或者生日的时候或许会咬咬牙使用一点。

    而对于贵族和资本家来说,香料依旧是他们每日用餐必不可少的消耗品。

第五章 剑术训练

    品尝着鲜嫩的小羊排,香料的香气配合肥瘦相间的羊排肉,即使出身大家族对,从小接受相关培训,对食物要求很高的约翰也不得不承认,老伍德这一手确实很优秀,光凭这一道菜就可以应聘一般贵族的厨师了。

    “怎么样?沃克先生……”老伍德也不理会大堂里那几个酒鬼常客,直接在约翰这桌旁边作陪,请他为自己第十几次的改良菜品配方做出评价。

    约翰咽下美食,对老伍德回答道:

    “很美味,尤其今天的香料配比特别出色,羊肉也十分鲜美,可以媲美国王宴会的菜肴了。”

    对于约翰的夸赞老伍德笑的极为开心,对着不远处桌上的食客们大声的炫耀着:

    “我就说我伍德的手艺是雷姆镇最棒的吧?沃克先生都说可以跟国王宴会上的美食相比了……”

    几个食客闻言笑闹着起哄,不过他们虽然看着眼馋,但也舍不得吃十几个森特一餐的枫糖烤小羊排,桌上好些的只是普通的烤羊肉和杂蔬土豆汤,加起来才不到一个银币,剩下的还可以卖一杯麦酒解解馋。对于只是伐木工或者矿场员工的他们来说已经是很丰盛的午餐了。

    约翰细细的品味今天的特色菜品,除了小羊排,另外的配上了鲜鱼肉的玉米浓汤也很浓香可口,却没有一点腥味,有的只是新鲜海鱼嫩肉的鲜甜。一百里之外的海港运来的鲜鱼在雷姆镇也是很贵的食材。

    只不过觉醒前世记忆的约翰对于汤,更喜欢前世的滋补鸡汤或者清汤之类汤水的口感,而不是用牛奶和奶油煮制的黏稠浓汤。

    品玩了玉米浓汤,约翰接着拿起水晶杯子喝了一口里面的薄荷柠檬水,清凉酸甜的饮料让他的口腔为之清爽,缓解了主菜和浓汤的油腻。

    因为被作为管家培养的约翰是从来不会酗酒的,事实上除了少量饮用葡萄酒和香槟之外,他这辈子十分自律,前世白酒洋酒那样的烈酒根本不会沾口,所以伍德夫人一般是送上她手榨的橙汁或者薄荷柠檬水,这种饮品一般只有大城市里的酒店餐馆才会配备,价钱可不比一般葡萄酒和烈酒便宜。

    尤其是在这个冰窖无法普及的时代,西部地区大部分是炎热地带,金沙洲在西部以南靠海地区,与东部相连的中部地区更是有着广大的沙漠,即使冬天也只有几天才能降到冰点左右,所以这样的天气新鲜的水果根本难以长久保存。

    老伍德之前也是听了约翰的指点,才花了大代价才在冬天时候从联邦北部寒冷地区的布鲁克殖民地运回冰块,放到地窖里密封为冰窖。

    结果现在除了少量高档食材与酒水,剩下大部分都用来储存给约翰准备的水果和日常店里所需新鲜宰杀的牛羊肉了,反正以雷姆镇的消费水平,他们枫叶旅店又主打平民阶层,又不是什么高档餐厅,一年到头也用不到几次冰窖里的食材,不如用来保鲜易变质的肉类鱼类,这倒是让旅店食堂的成本大大节约,从前用不了一天就要变质的鲜肉现在最多能够支持一周。光是这些,就已经把冰窖的建设费用赚出来了。

    再喝了一口冰凉的薄荷柠檬水,约翰忽然道:

    “我这有几种制作汤水的配方,据说是传自遥远的东方世界,伍德大叔你可以参考一下,或许能发掘出更美味的汤品。”

    然后在伍德父子惊喜的表情下,将前世熬制高汤和排骨汤、人参鸡汤三个常见汤品的做法大致给老伍德讲述一遍。

    老伍德见猎心喜,抱歉的对约翰告辞一声,就兴冲冲的跑去厨房研究新的菜品去了。

    惹得伍德夫人一阵叫骂。

    父亲一走,菲尔因为将要学到向往已久的剑术,兴奋的边吃边跟约翰交谈,

    约翰一边跟小菲尔交谈,一边心里暗自点头。

    冲对方这个知恩图报的样子,他这些日子对菲尔的照顾就不白费。

    再者伍德一家跟他都是泽曼人。

    所谓泽曼人,其实是布鲁克语对欧罗巴最大的主流民族的称呼,其分布地域位置几乎囊括了整个欧罗巴大陆中北部,还有北海诸国以及部分弗兰茨人也都属于这个民族分支,包括布鲁克本土三岛的布鲁克人也都是由泽曼人分离出来的民族。

    不过除了神圣帝国及其诸多邦国范围,剩下那些地区已经不再以泽曼人自居了。

    而出身神圣帝国北部邦国的伍德一家跟出身神圣帝国西部沿海低地王国埃姆斯丹的海森赛尔家族无疑有着相近的归属,所以对于伍德一家约翰觉着可以比较放心的培养。

    相比起性格散漫难以约束的欧罗巴西南部地区的人,被称为北地人的泽曼人无疑更加朴实严肃,因此泽曼雇佣兵也是世界知名且靠谱的强兵。

    至于伍德一家,就更不用说了。

    虽然夫妻两人离开欧罗巴到新大陆闯荡十几年,在雷姆镇创下了一份对于平民来说很优渥的产业,但是对于那些上等人来说,就跟沙滩上的城堡一样,一根指头就能推垮。

    所以对于约翰的青睐老伍德夫妇十分欢喜,尤其约翰出身的海森赛尔家族可是埃姆斯丹的王室,虽然现在已经失去了欧罗巴的国土,但是埃姆斯丹王室冠冕仍在,在新大陆依旧有着自己的领土,跟旧大陆诸多王室和贵族也保持着联姻,所以等级观念还维持着旧大陆那样的伍德一家心里早有着对约翰效忠的念头。

    饭后,休息了半个小时,约翰便带着菲尔来到他家旅店的后院,拿着准备好的两把木剑,指导菲尔进行最基础的剑术训练。

    “我所修炼的主要是流传于神圣帝国宫廷的白鸦剑术,这是一门由军用剑术改良的宫廷剑术,但并不是说它就是以表演为主,从神圣帝国宫廷流传出去之后,白鸦剑术就是旧大陆各国贵族军官所流行修炼的实用剑术,无论是用于战场厮杀还是单人决斗,都是十分优秀的高明剑术。”

    约翰一边说,菲尔一边听的双眼冒光,脑中不时幻想自己学会高强剑术大杀四方的景象。

    “看好了,现在我就传授给你白鸦剑术的基础训练方式,等你掌握这些,就可以学习真正的剑术招式了。”

    ……

    “握剑要有力,又不可太紧张,基础剑术就是要挥剑平直,那些花哨的招式是以后才会需要的,现在你的眼跟手臂要试着跟剑保存一条直线,几个基础招式也要平直有力。”

    基础剑术其实很简单,难得就是坚持,所以比较聪明的菲尔很快就掌握了要领,剩下的就是常年坚持的训练了。

    等到一段时间之后,用剑养成了良好的习惯并且力度也达标,就可以着手真正的战斗招式的训练了。

    这一过渡阶段长可能一两年,短的也就几个月甚至十几天就可以完成。

    这要看受训者的天赋与毅力如何。

    看着在一边流着汗水却坚持训练的菲尔,约翰不由感叹,这一世六尺多的身高比前世的自己还要高出几分,如此身高在前世北方和老毛子那里也比较少见,也只有平均身高最高的尼德兰和德意志地区可以常见,而菲尔虽然还不满十八岁,却已经比自己还高半个头了。

    排除人种关系,他知道这是因为前世早年物资贫乏,老百姓普遍摄取的营养不足,所以身高体质都难免不足的原因。在他之后的几代年轻人,现在已经很多都个子蹿起来,一米八只是平常。

    不像七八十年代时期的人物资还不那么充沛,逢年过节才能改善一下。

    要都跟眼前的菲尔一样天天牛羊肉为主,小麦粉和土豆为辅,又不缺少蛋奶瓜果,那肯定也壮的像小牛犊一样。

    在雷姆镇,即使最底层的贫民家庭,虽然家徒四壁,但只要肯卖力气,也能混个饱饭吃,起码掺了黑麦的小麦面包和煮土豆还是不缺的,偶尔一周还能吃些杂碎或者肉。

    这是社会资源更加丰富的关系。

    “前世古人习武都是三分练七分吃,所谓穷文富武便是如此。伍德家经营旅店这上好的牛肉羊肉自是不缺,鱼肉蛋奶也是平常,前世过去的地主大富之家也不过这样罢了,有这样的底子,或许我还真能培养出一个武道方面的优秀底子呢!”

    约翰棕色的眼睛微微眯起来想着。

    棕色微卷的头发和典型的泽曼人硬朗面孔看起来虽然严肃且不算英俊,但是这一时间却很和气。对着苦练的菲尔报以鼓励的笑意。

    约翰觉得这小家伙应该用不上一年,最多一两个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毕竟传统的泽曼人在欧罗巴诸多人种之中有名的最是吃苦耐劳,勤奋再加上相对出色的天赋,让小菲尔可以尽快的入门达到下一阶段。

    而自己也该着手超凡之路的入门准备了。

第六章 重走修行路

    趁着菲尔锻炼的时候,约翰吩咐他不可训练过量,便回到治安所巡视了一圈儿,没有发现需要处理的问题,就一个人走上热闹的风铃街。

    雷姆镇其实面积不大,跟前世华夏的小镇相比仅有三千人左右的雷姆镇,放在前世那就是一个大点的村子,但在地广人稀的联邦尤其是刚刚开发不足二十年的西部地区,论规模却是排的上前面的大镇了。

    小镇上除了风铃街之外,并没有多少值得去逛的地方,毕竟规模有限,支撑不了那么多商业街区。

    所以镇上人无论休闲还是购物,都要到镇门口这一段街上来,就让雷姆镇显得很是繁华。知道的都明白这只不过是虚假的繁华而已。

    约翰再次踏上风铃街的街上,治安所其实就在镇门口,跟风铃街紧挨着,走几步就到也不用骑马。

    他这是准备为自己下一步开启修行之路做准备。

    集市上虽然没有具备灵性的超凡物品,但是也有他今天晚上用得上的东西。

    花了几个森特银币,约翰买来了本地的四色鲜果。

    虽然除了橙子、苹果,其他两样都是前世没有见过的品种,但是只要颜色不同,就都能用得上,品种对他来说无所谓。

    看着手中的篮子,约翰忖道:

    “还需要七根枝杈的栎树枝条,当然这边好像没看到有栎树,不过新大陆橡树不少,柞树橡树都是同种属的植物,应该可以用橡树代替。”

    寻找七个枝杈的橡树枝条并不困难,只是需要一些时间和运气罢了。

    约翰没有那功夫去野外寻找,便直接在集市上找了一个脸熟的小贩,将事情委托给他,约定东西到手后就给自己送到治安所去。

    这种跑腿的活赚的可比他摆摊要容易多了,小贩满脸欢喜的收摊离去。

    做完了这些,约翰又买了一些蜡烛、精油、香薰之类宗教祭祀才会用到的物品,然后看到街角一个幼小的身影,便对其招手。

    “沃克先生下午好!”

    穿着破旧不合身衣服的小男孩学着大人的模样给约翰行礼。看起来就像一个小乞儿。

    约翰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没有丝毫嫌弃的说道:

    “这两天没有饿着吧?”

    “谢谢先生,上次您雇佣我们给的报酬还有一些,我们每天都吃了两顿饭呢!”

    有些脏兮兮的小约翰满脸感激的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身影。

    小约翰是镇上的孤儿,父亲曾经是猎手,不过一次意外导致受伤严重,最后不治身亡,而他出生就没见过母亲,靠着每天在镇上帮忙打零工,还有邻居们的帮衬一个人活到现在。

    作为治安官,约翰早就注意到这位跟自己同名的孩子,并且暗中将其发展为自己的线人,依靠几个这样的耳目,约翰才能这么快就了解镇上大小势力的一些消息,通过杂乱的信息分析出自己想要的情报,维持住雷姆镇的稳定秩序。可以说这里面也有着这几个孤儿的功劳。

    现在觉醒了前世记忆,约翰惊讶的想到,这不是以前看过一部英剧里的办法吗?之所以工作那么忙还能看剧,其实是跟他之前的一段感情有关。有一个喜欢追剧和写同人小说的宅女前女友,就是不怎么看,耳濡目染的也了解不少剧情。毕竟作为侦探名著之首,那本小说作为警察他也很有兴趣。

    小约翰这样的孤儿对于约翰的帮助也很感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虽然小家伙们或许不知道这句话,但却能明白约翰这样做的道理。

    尤其是小约翰,约翰看中这小子的聪明伶俐劲儿,曾经想过在他满十二岁时就正式收为自己的侍从,接受他的教育。

    如果不是约翰说过在外人面前不能表现太亲近,小约翰或许早就向崇拜父兄一样表现的亲昵了。

    约翰问了一些目前这队孤儿密探的情况,然后就拿出上午采的那株茅草道:

    “我需要这种野草,你发动镇上的孩子,尽可能的给我挖来,一磅草我给你二十森特。”

    茅草的分量可是很轻的,即使是鲜草一磅也要一篮子多。

    他要这草是打算晒干了用来制作符纸,无论是画符还是剪纸成兵等术,有灵性的符纸都是必不可少的,相比前世末法之劫世界灵气枯竭,约翰认为这个世界至少有着前世元明时期的灵气水平,用论坛里的说法就是可以称为“低魔世界”或者“中魔石世界”。

    所以才会在路边也能发现这种含有低微灵气的草木,虽然算不上什么好材料,但是架不住基数多。而且有一就有二,这世界上肯定还会有更多的没有发现的超凡之物。

    有着这样的资源,约翰起码觉得自己在超凡入门方面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他们太阴法会的名字就是来自于道友车晨的太阴派,而太阴派则属于旁门符箓派,再加上黑风山的传承虽然是出马仙之路,可这类民间教派传承最为混杂,佛经念咒有之,请神扶鸾是牌面,自然也不缺一些旁门法术和符箓之术,所以一些基础的制符之术他还是了解的。

    跟小约翰交代好,约翰就回了治安所,而之前招惹他的安东尼那伙人已经不见了。估计是借口巡逻去了。

    约翰也不去管他们,只要不耽误治安所的运转,大事上不出纰漏,他就不会开除这些家伙。

    毕竟这都是那些有心人安排进来的,就算赶出去一批,也会再来第二批,反而不如把这些熟悉的放在眼皮底下看着。

    觉醒前世记忆的他现在一心扑在超凡之路上,小小的镇治安所已经不被他放在心上。

    因为他明白即便世界不同,有力量的人到哪里也都可以混得开。

    “警长,有个小贩来治安所,说是你叫他来的。”

    在下午即将下班之时,一个值班的警员过来请示。

    约翰点点头。

    “没错,把他带到我办公室来。”

    警员行礼之后就退出门去,不多时,之前那个小贩就被领了过来。

    “警长先生,您委托我找的东西找到了!”

    小贩带着怯懦和希冀的对着约翰弯腰行礼。

    约翰从办公桌后站起身,伸手接过那支明显刚刚折下来还带着鲜嫩绿叶的橡树枝杈,检查了一下心下满意。

    于是扔下一张闪亮的五十森特纸币在桌上。

    “不错,这是你的,多的算是赏你的!”

    小贩满脸笑意的拿起纸币,千恩万谢的离开。

    这可是半个金磅啊!他摆摊十天也赚不到这么多。

    手里拿着七根枝杈的橡树枝,约翰算算东西也收集齐了,于是就交代剩下的警员今天的值班等事,独自一人离开治安所。

    作为副警长,提前下班是不用跟别人打招呼的,因为他就是治安所的二把手,而一把手则是不管事的克劳斯。

    何况联邦官员只要做好分内的事,晚上班早下班或者借助职务之便捞取一些好处都是这个时代的惯例,即使国王也不会管,更不要说制度更加松散的联邦了。

    虽然有着前世记忆,但其实因为末法的原因真气法力皆无,对于修行方面其实他也是一头雾水。

    好在记忆里修行入门的方法不止一种,一个不成再试其他的就好。

第七章 重走修行路 二

    公寓二楼房间里。

    约翰将书桌清理干净,铺上一张白麻布充当祭坛香案。

    其实正经道人做法摆香案是要铺黄巾的,据说这一做法源自古时候的太平道也就是汉末造反那个黄巾道,然后就被天师道继承了下来,流传天下道门。

    不过按照前世好友车晨的说法,这些不过是形式罢了,最多能够让施法者产生仪式感,从心里因素上增加一些法术仪式的成功率。

    包括香烛和道袍、法器之类的都是增加仪式成功率的辅助之物,真正可以通灵的法师并不需要多少外物就可以通过自身完成简单的仪式。

    所以颜色什么的就不重要了。

    前世接触过那么多玄门各派正宗法门,但是因为末法时代诸法禁绝,几乎九成九的法门皆都失效,所以他对于这些秘籍也都是进行参考而已,并没有系统的去修炼,这就造成他现在满脑子修炼知识,但是成系统的却只有寥寥数门。

    其中最完整的就是自身从小获得的无相仙法。

    听名字很高大上,其实放到前世,很多人都听过,就是起源于东北的民间教派萨满巫师那一套,也就是俗称的跳大神。

    当然前世的熊野传承的是正宗的东北出马仙秘传黑风山一脉的秘法,乃是结合了唐时尸解之法而成的一门专门以阴神成仙的旁门左道之法,跟一般跳大神的还是有区别的。

    相比前世一帮道友,约翰自己论修行天赋和传承都并不算出色,大概处于太阴法会诸人里垫底的位置。

    前世小时候的熊野曾经经历过一次丢魂的劫难,家里遍寻名医而无解,后来还是请了一位当地有名的大仙来看,那位也是有些本事的,虽然在末法年间无法发挥出超凡神通,但是一些障眼法和迷神之术类似催眠等小术却是运用的熟练,不然也不会名声在外。

    也是熊野命不该死,竟然误打误撞被那位大仙救回来了,然后其人感叹熊野命大且有福,而自己一直以来也没有个传人,便提议收熊野为传承弟子,实际上也是有看重熊家家世的原因。

    大仙借口熊野经历此难需要修行调养才能恢复正常,所以熊家人心中不愿也没有反对,于是八岁的熊野就这么接受了六年的萨满教巫师教导,直到他的老师去世。

    这也是后来当了警察的熊野会加入修行论坛这种地方的原因所在了。

    在这个并非末法的世界,他这一套修行法门自然也似乎可以实现。

    “不过我却并非想要做个阴神鬼仙的尸解之仙啊!在真正玄门中人看来,鬼仙者,不过守尸之鬼罢了,前路几乎断绝,根本不可能得证纯阳。”

    萨满教的传承大多数都是糊弄凡人的伎俩,真正有本事的则是供奉大仙然后尸解以身而替那一套,在前世自然是无法修炼,反倒是一些迷神法之类的小术对他前世办案时时常能够发挥奇效。

    但是熊野并不想抛弃肉身去当所谓的大仙。

    大仙说是仙,其实就是阴神,以世俗信仰为锚,让阴神法体能够长留阴世冥土,一旦信仰这个锚出了问题,那么一切存在自然也就烟消云散。

    除此之外,熊野记忆中掌握最全面的修行道路那就是半部剑经。

    那浑元剑经只有一半,乃是前世玄门修行界最后一位有记载的剑仙,明代著名剑客毕坤所著的真本,而不是世间流传的后人仿制之物。

    男孩子多少都有些武侠梦,而剑仙更是武侠梦的终极追求。

    所以熊野也跟当时太阴法会里几个对剑仙之术感兴趣的爱好者们一起参研了这半部剑经。

    可惜这半部剑经只有炼剑、身法、罡诀、咒文等部分,并没有剑仙一脉最根本的炼气之法。

    他也只能慢慢依靠自己记忆里的残缺法门将其补完,可以想像这不会是一条短时间能够完结的过程。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前世警察的工作太过于繁忙,不似会里几个道友都是空闲时间很多能够用来研究各种法门。

    “既然不想走无相仙法这条路,那么就只有在半部浑元剑经上寻摸了!而且对于剑术方面,这辈子还有着优势,白鸦剑术虽然目前还没有看出什么超凡特性,不过这十几年的修炼也给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修炼剑仙法入门应该更加容易!”

    “不过单纯的剑术只有术,而没有练法,自然无法突破人体极限达到超凡境界,所以这个身体想要入门还是需要一些外物来辅助。这就要用到前世了解的那些玄门知识了……”

    以他这辈子对超凡存在的了解,他能隐约接触到超凡已经是很幸运的了。

    约翰这二十年的经历让他隐约知道,这个世界也有着独特的超自然力量体系,只不过隐藏在暗中并不为大众所知,只有一些古老的家族和政府高层对此有着深入了解,像克劳斯和他这样被排除在家族核心之外的古老家族成员也都一知半解,

    所以此世超凡的信息应该是隐秘的,不为大众所知而存在的,这就让他想要寻找超凡入门途径的想法大为困难。

    好在前世作为修行爱好者,这方面的知识却是不缺。

    据他记忆里所知,海森赛尔家族或许就有不止一位的超凡者,虽然约翰因为年龄关系和老族长的去世,对其中内情并不了解,但是还是隐隐知道家族中那几个护卫都并非一般,他的身手在一帮年轻人之中也算是比较出色的了,但是手持利剑在当初一位培训自己的教官手底下却走不了三招,当时以为是教官经验丰富和身手老练,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无论在气势上还是力量上,即使现在已经成年的自己都差了对方很远,显然训练他们剑术的教官本身就蕴含着超越凡人的力量。

    不然也不会在身体走下坡路的四十多岁的年纪仍旧保持着巅峰的强大战力。

    另外在家族的藏书中,约翰也隐隐了解过一些超凡领域的知识,知道无论战士还是剑手,当年能够超越人体极限之后就可以进入一个崭新的领域。

    只是那时候对于他的训练是集中在礼仪、经营等方面的管家培训,接受基础军事训练只不过是增加一点自保之力罢了。

    后来老族长去世,新族长上任,克劳斯少爷都成为了家族的边缘人,就更不要说他这个贴身侍从和未来管家了。基本上属于放任不管的状态,想要深入了解家族隐秘自然是不可能的。

    以克劳斯和他这样处于上流社会阶层的身份都无法明确知晓超凡者的存在,就更不要说被统治的广大普通平民了。

第八章 重走修行路 三

    事实上也是如此,这个世界除了各种市井传闻,并没有真正超凡世界的确切存在证明。

    即使联邦的报纸们为了追求销量,时不时登载一些奇异秘闻之类的,大众们也都会当做故事来看。

    显然是有人或者说是各国政权都在有意的封锁超凡的消息。

    约翰如果不是觉醒胎中之迷之后,对灵气环境的敏锐感觉,和回忆起曾经在家族的经历,也不敢确定这个世界就具备真实存在的超凡力量。

    不过现在有了前世一整套超凡理论和多门传承,约翰对于曾经在家族错过的那些可能接触超凡的机会,也就不怎么在意了。

    毕竟海森赛尔家族向来不是以武力出名的家族,他们跟同为神圣帝国邦国的金狮王国王室维斯特巴赫家族一样,都是以出产俊男美女和艺术家著称。

    再加上欧罗巴名城翡冷翠的统治者梅迪斯家族。

    这个家族就跟他们的家徽美人鱼一样,有着少见的声音方面的天赋,历代都有知名的歌唱家,所以也有人戏称梅迪斯为海妖家族,说他们有着海妖的血脉。

    海妖是一种传说中有着美丽人身和鱼类下半身的智慧生物,据说会在礁石上唱着美妙的歌声诱惑出海的水手跟他们欢爱,最后剩下新的海妖后裔。也有说那些水手最后都被海妖吃了的传言。与美人鱼相比海妖就好像是前者的邪恶版。

    这对于梅迪斯家族无疑是一种蔑称,所以只是私下的传言而已。

    这三家因为代代成员几乎都是容貌出色天资不凡,本各自又都是老牌贵族与一国王室家族,因此是欧罗巴诸国王室最受追捧的联姻对象。

    尤其是在一些大国的王子公主因为政治原因不适合联姻的情况下,三大家族的年轻一辈就更抢手了。

    白鹰联邦这一支海森赛尔就是主支埃姆斯丹王室的旁支,只不过加入了白鹰联邦,身上的爵位就得不到联邦的认可。但是几十年下来,这一支也成为了联邦有名的财阀,单以实力来论还要排在联邦前十。

    贵族能够延续数百上千年存在下来,优势就是一向未雨绸缪,从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就算跟神圣帝国属于对立关系的布鲁克和弗兰茨两国内也有着神圣帝国贵族甚至皇室的分支传承。甚至神圣帝国皇帝还身兼着布鲁克贵族的封号,那位陛下论血缘关系,还是布鲁克那位年轻女王的表舅舅。但这并不能影响国与国之间的较量。

    不光是海森赛尔,其他老牌贵族也都会这么做,以保持家族能够永久传承下去不被灭绝。

    所以在约翰印象中,海森赛尔家族即使具备真正的超凡传承,也应该并不以武力见长,而他对自己前世的玄门传承和积累也很自信,毕竟是经历几千年文明的进步而依旧保存下来的东西,一旦到了充满灵气的环境,肯定会如鱼得水,似蛟龙入海一般。

    与其去追求家族中毕竟不可能全力培养自己且不以武力见长的超凡传承,还是依靠自己前世的秘密更加稳妥。

    想到这里,约翰不由冷笑一声。

    心中暗忖:“虽然因为血脉的原因,我这一世倒是对海森赛尔家族忠诚的很,而家族对我这样的家生子也很信任呢!但是我忠诚的是前任族长这一支,而现任族长恐怕也不会对我委以重任。毕竟我和克劳斯名为主仆,实际关系比他和亨利少爷更亲近,更像一对兄弟。”

    觉醒了前世记忆的约翰现在自然不会像原来那样单纯,前世这种家族内斗的事情他虽然因为家里人丁稀少没有亲身经历过,但见也见过不少,内中精彩还要超过那些宫斗宅斗大戏。

    即使海森赛尔家的权力变更并没有人们印象中豪门争权那么黑暗肮脏,只不过是意外导致,家族成员基本不说相亲相爱,也都关系过得去。这是因为本身历代海森赛尔们都是天**漫的人,权力**本就不重,又经历了几十年前那场政变而不得不抱团取暖的关系。

    可掌握了权力之后,再怎么淡然,人心也会不知不觉的改变,即便现任族长没有变,其身边的人为了保住权力不会再次回到克劳斯这一支手里,也会有意无意的打压他们。

    约翰明白现在克劳斯和他两人就被“发配”到了远离家族核心的偏远地区其实是一件好事。毕竟新族长还美其名曰分家,给克劳斯置办一份丰厚的产业。

    确实,金沙港繁华大街的三间店铺,附近城镇的一处中等规模的铜矿,家族航运公司的十分之一股份,以及数座面积之和达到三万多顷的种植园和牧场,这些在普通资本家来说甚至是一般实权贵族来说都是极为丰厚的财富了,就可以看出现任家主对于克劳斯这个侄子确实很照顾,毕竟这些产业也相当于家族百分之五的财富了,关键这是由克劳斯个人支配的财产,以后即使是他这个族长也不能随意剥夺。

    但是相对于海森赛尔家族庞大的产业,这些除了航运公司的股份,基本都没有涉及到核心,从其中也可以看出,现族长也是在边缘化克劳斯这个前族长的嫡长子、名义上的联邦海森赛尔家族的第一继承人。

    尽管克劳斯少爷本身也没有接掌家族大任的想法,但是以现族长为首的一方显然更希望自己的儿子、克劳斯的亲堂弟亨利少爷能够继任,这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了。

    而克劳斯也没有什么野心,所以甘愿接受家族的安排来到雷姆镇这个偏僻但是相对繁华的西部小镇,做一个属于人上人的治安官。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或许他们主仆二人就会在这个小镇养老了,但是一场有意的阴谋却让约翰提前觉醒了前世记忆,这就让事情有了不可预知的变化。

    “不过无论我选择什么道路,启灵这一步都是不可缺少的,那就开始吧!”

第九章 自然献祭

    约翰在室内,按四象方位点燃了蜡烛,桌案上则类似供灯一样用克劳斯喝酒的水晶杯点燃了之前买的月见草香薰精油。

    一股淡淡的植物挥发油香气开始弥漫房间。

    四色鲜果被供奉在香薰油灯的四角,跟四象方位的蜡烛对应。

    而约翰则手持橡树枝杈,站在香案前念念有词踱步而舞。

    这些材料前者代表春夏秋冬四季,后者代表七宝妙树,这可不是小说里那种西方教圣人的法宝,七宝妙树自古就存在于中土玄门,属于上古祭祀巫祝之流使用的一种祭祀道具或法器。

    这些是来自于车晨给他们讲述过的太阴派传承祭祀仪式,原本是祭祀他们门派供奉的奉天福灵白鹿大圣,后来被车晨改称自然献祭。因为白鹿的信仰是来自曾经草原和北方民族所信奉的苍狼白鹿,属于自然圣灵的原始崇拜,用西幻的说法就是自然泛意识的一部分,或者说盖亚意识,祭祀祂跟祭祀自然大道没有多少区别。当然如果换做是中土其他道门,称呼可能就会换成东华大帝、青木神君、东王公等尊号。反正这些神祇尊号都是古人对自然的崇拜而产生的,完全可以代表自然泛意识。

    这个献祭仪式的最初作用是向自然大道和白鹿圣灵献祭,获得祝福,后来经过车家最后一位教主修改,变成了直接向自然意识祈求获得力量加持。

    当然美中不足的就是这种源自萨满教的仪式一般都需要唱跳尬舞,好在现在公寓里也没有别人,不然被发现了约翰觉得自己这辈子二十年来的人设都要崩塌了!

    令人尴尬的仪式之后,约翰便虔心向本世界的自然意识祷祝。

    可能是世界不同的缘故,前世那位车道友从小到大不知试过多少遍都没有反应的仪式,却在约翰完成祷祝的瞬间发生了变化。

    就见无论是四方的蜡烛还是香案中央的精油灯都不由无由来的猛地火苗一蹿。

    然后约翰就感觉冥冥中仿佛有一股宏大亲切的目光在注视着自己,一股带着青草和春天一样气息的力量灌注到自身,恍惚之间,约翰好像接受到一股信息,并且觉得自身好像发生了某种奇妙的变化。

    “果然只要不是末法世界,自然泛意识或者说天道就是存在的!”

    接受了脑海中那股信息之后,约翰顿时面露惊喜之色。

    他的仪式成功了!

    虽然自然意志给与他的信息并不是某种语言,而是让他自然而然就明白的真正意义上的“信息”片段,就如同佛门所云他心通一般。

    “从信息的内容上来看,这个世界的自然泛意识或许还没有觉醒为前世所说的盖亚那个阶段,应该还是懵懵懂懂无自我意志,只能按照法则规律自我运转的程度,类似一段计算机程序!”

    了解了那段信息的实际内容,约翰有些意外。

    信息里的大致意思就是第一次献祭被接受了,并且回馈给他一个能力,以后再次献祭,就需要为世界清除有害存在来作为祭品,才能获得进一步的奖励。

    “有些类似游戏里德鲁伊道路的修行啊!”

    约翰摸着下巴思忖着。

    然后再次展颜笑道:“管他什么道路呢!老子现在也算是超凡入门了……”

    笑罢他平复了一下心情,开始感受自己获得的超凡能力。

    然后一股自我的念头似乎活了起来,突然自脑海中蹿出。

    “这就是开启灵性之后的感觉吗?”

    所谓启灵,是开启灵性的意思,用道门的说法就是于冥冥之中开启那一“玄关一窍”,成功突破人体后天的限制返照先天,才算是正式进入修仙门径。

    用西方的说法就是开启人体自身的宝藏,获得掌握灵性这种超自然力量存在的基础。掌握了灵性的运用,才算是超凡入门,不然即使力量在强大,也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

    灵性可以说是所有超凡力量的基石,就算以肉搏为主的近战超凡职业,也必须掌握初步的灵性力量才能发觉自身的生命能量,以之强化**,获取超凡异能。

    此时他已经感觉自己与仪式前的不同。

    不但思维活跃了许多,那一股诞生出来的“念头”更如同活物一般可以任由自己操控。

    “来试试自然泛意识给与的能力。”

    按照约翰自己的理解,这是一种作用在视觉上的能力。

    当他把那股灵性念头移动到自己双目位置时,顿时双眼一涩,忍不住流出眼泪闭上眼睛,然后又是一阵清凉拂过,再张开眼,眼前的环境也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这,就是灵气或是魔力吗?”约翰长大了嘴一幅不敢置信的模样。

    看着周围漂浮的如同尘埃一般的点点亮光,空气中存在着无法数清的细微粒子,以往是根本无从看到,只能因为觉醒胎中之迷后灵魂发生改变,才会被动且模糊的感应到这些光点,现在却能通过肉眼观察。

    不过这些光点仿佛是一个个爱答不理的少女,你不主动搭讪,她们就会随着呼吸自动吞吐进体内,然后大部分又经过肺部循环吐出来。

    可你要是主动进攻,却会发现根本无法命令这些光点靠近。

    “有意思,看来古人说言吸风饮露,采日月光华,还真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

    “这能力倒是类似玄门的灵眼、天眼之类法术神通,既然能够通过开启的自我灵性看到肉眼凡胎见不到的景象,那不如就叫灵性视觉简称灵视好了!”

    研究了一会“灵视”这个启灵之后获得的新能力,约翰将目光转向了自己身体内部。

    试着将那一缕灵性意念沉入心里,慢慢的,一种恍惚状态下,他似乎能够能够感应到在自己脑海中某个位置有着一个被点亮的小小空间。

    等到他的那缕意识进入到这个空间之后,就发现虽然在灵性感应中如同茫茫大洪里的一朵萤火一般漂浮不定且十分渺小,但当他的注意力集中到这里的时候,就会发现这是一片至少有三层楼一样的空间,当然这是相对于他那点意识念头来说的。

    相比空间里绽放着蒙蒙白光,空间之外则是如同无尽星空深渊大海一样的虚无世界,而空间里的白光就是这片空间存在并且稳固的基础。

    “这应该就是玄门道家传闻中的神庭祖窍泥丸宫,也就是上丹田了吧!西方将之命名为意识世界倒也没错,这里确实像一片未知的世界,或者说包括周围的无尽虚空都是我的意识世界,而目前这一处光亮空间就是我所开发出来的意识空间,或许这就是我的灵魂之所在!”

    此时开启灵性状态已经研究了大概一顿饭功夫,约翰就觉得有些精神疲惫,不得不退出这个状态,瞬间眼前的世界都恢复到正常。

第十章 厌胜术

    “呼……”

    吐出一口浊气,约翰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起身在卧室活动了两圈。

    “看来这灵性也不能过度使用,我目前开启灵性视觉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十五分钟,不然恐怕会损伤根基。”

    想到这里,约翰静卧到床上,按照前世静坐的诀窍,很快进入休息状态。

    这也是他上辈子修炼不成功带来的副产物,在现实中对自己有用的小窍门之一。

    这种休息状态类似于冥想,是从道门静字诀中实验出来的方法,可以让人快速进入静心守念的状态,也可以进入医学领域上的深度睡眠状态。

    此时约翰只是想要休息恢复一下消耗的精神,所以选择的是前者。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被一阵叮叮当当的门铃声吵醒,约翰睁开双眼,看到四周的蜡烛已经残泪堆积,桌子上燃烧的精油早已经燃尽,只留室内还有着渺渺余香。

    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仪表,约翰快步走下楼梯。

    来到前院,隔着铁门就可以看见门外几个小小的身影。

    “沃克先生,您要的茅草已经采来了……”

    小约翰放下摇着门上铜铃的手,稚嫩的声音在门口喊道。

    “你们这么快就采回来了吗?不是没吃午饭就去了吧?”

    看着几个小家伙一脸被说中了的表情,约翰摇摇头道:

    “拿你们没办法,我又不着急,快进来吧……”

    打开门,约翰让几个小家伙进来。

    除了约翰之外,其他几个也都是镇上的孤儿,此时走进被仆人打扫的干净整洁的院子不由有些胆怯。

    “到这边来。”

    看看左右无人,约翰将几个孩子叫进大堂。

    虽然不怕外人看见,但是约翰却深知自己的敌人不少,镇上到处都是各个势力的眼线,要是让人看到他们与自己在外面交易,或许会给几个孤儿带来一些麻烦。

    “坐,不用紧张!”

    进了公寓大堂,约翰让有些局促的几个小家伙在餐桌上坐好,从餐边柜里取出几包饼干糖果,并且冲了热奶茶给他们几个。

    “辛苦你们了,先喝一杯吧!”

    然后热情的让小约翰给大家分配糖果饼干。

    几个小家伙又是拘谨又是欢喜,大多都舍不得吃,只尝了一小块。

    要知道随着新大陆和天竺地区这两大产糖地区的发现,这个年代饼干糖果这些点心已经不再是贵族们才能享用的奢侈品,但是依旧不是普通平民可以日常享用的贵重食品。一磅最便宜的饼干价钱就能买十磅以上的小麦粉,何况约翰拿出来的还是很高档的奶油坚果饼干。

    请示了约翰之后,几个小家伙就小心的包起来放到怀里,准备回去慢慢享用。

    倒是香浓的奶茶带不走,只好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不时露出满足的表情和天真的笑声。

    一旁的约翰则看着小约翰他们带来的麻布袋和篮子里装的茅草,分量大概有二斤上下,不过因为茅草体积大才显得很多。

    这已经很不容易了,前世这个年纪的孩子很多那都是小祖宗,不要说干这样的累活,就是吃个饭都要家里哄着。

    约翰并不打算让他们明天继续,毕竟这种带有灵性的茅草也不是路边常见,如果想要搜寻更多,就要往远处去找了,那对于这些孤儿来说太过危险。

    于是约翰在一众孤儿有些失望的表情里说道:

    “很不错,这种茅草我这个月暂时不需要了,下次需要再通知你们。”

    一个月时间也应该足够附近这些草再生长出来,毕竟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嘛!

    “这是你们的报酬,小心些藏好了不要被别人看见!”

    接下来约翰掏出一个钱袋,倒出里面闪亮的银币,足足四十森特让几个孤儿都不由欢呼起来。

    “谢谢沃克先生!”

    在对约翰感谢施礼之后,几个孩子才开始分钱。

    至于约翰担心的财不露白的事情,作为其中年龄最小的也在镇上讨生活至少有一年的孤儿们,自然都经验丰富,有自己藏东西的小把戏,这也是为了避免那些大孩子和黑帮混混的勒索而学会的经验。

    生活不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并不是一种赞美,而是一种苦难。

    送走了欢天喜地的小约翰他们,约翰将茅草铺倒大堂窗后阳光可以照射的地方晾晒,然后抓起一大捧新鲜茅草走到二楼自己卧室。

    只见他坐在书桌前,手指灵活的就用茅草编制起来,很快一个人形的轮廓就浮现眼前。

    “虽然还要晒干了才好处理成半成品材料,但是新鲜的也不是就不能用。”

    最后用一根茅草收为,一个手脚四肢俱全的茅草人就完成了。这还是他小时候用稻草和狗尾巴草扎蚂蚱与兔子练出来的手艺。

    虽然比不上那些专精草编竹编的老手艺人们,但是也似模似样。

    做完了这些,约翰将之前偷偷摘取的那根头发拿出来,放到草人的脑袋处与茅草编织在一起。

    然后开启灵性视觉,口中念咒,拿着草人对着四方分别一拜,同时将一缕灵性在草人身上激活。

    顿时在灵视状态下,他可以清楚的看到原本蕴含着淡淡绿色灵性的茅草小人随着施法的结束发生了变化。

    一股带着淡紫色的诡异灵性从草人头领那里诞生出来,正在缓慢吸取周围的淡绿色灵性慢慢壮大。

    “成了!”

    将草人供在充当香案的书桌上,约翰嘴角微翘,眼睛露出亮光。

    既然证明压胜术在这个世界有作用,那么想要对付一些凡人,他就有着不下数十种法子可以让人死的不知不觉,亦或者生不如死。

    厌胜术又称魇镇术,是前世旧时民间一种具有迷信色彩的避邪祈吉习俗。

    厌胜或者魇镇的意思为以诅咒厌伏其人,魇为梦魇,胜是取胜,镇为镇压。

    是一种流传已久的巫术行为,汉武帝时宫廷爆出的巫蛊事件其实就是厌胜术的一种,通常人们都是利用它来加害他人。

    最有名的厌胜术不得不说古代的工匠了,据说是因为古时的工匠地位低微,很多无良雇主会对其肆意欺压,克扣工钱,当他们深感不忿时便会在施工期间以“厌胜术”进行报复,在屋内埋藏一些称之为“镇物”的物品。当雇主入住新居后,受到镇物的影响全家人的运程便会变差,轻则家宅不宁,时有损伤或惹上官非;重则就要患上恶疾、遇上灾劫、孩童夭折,最坏的情况下甚至会家破人亡,在普通人看来是一种非常恶毒的诅咒。

    车道友家传的太阴派据说就是隐藏民间以工匠为业的古老教派,对这种旁门术法十分精通,约翰前世也跟着了解了一些,现在就挑了一个最容易施法的厌胜术来试验一下,也算是惩戒一下那个总挑衅自己的小人了。

    接下来就要看这个草人的变化了,因为理论上来讲,没有开启灵性的凡人也可以以此方法来诅咒别人,不过效果就微乎其微了。

    这类厌胜术如果不付出法力、祭品等作为诅咒的代价的话,是需要连续祭拜三天才可以发挥出最大效果的。

    就跟那钉头七箭书一样,需要连续祭拜七天才能收取目标的三魂七魄。

    当然他这只不过源自鲁班经里的一种压胜术,顶多会夺人精气、运气,让人身体虚弱或者倒霉一段时间罢了。

    如果是太过有伤天和的那种邪术禁术,作为施法者的约翰自己也会有着强大的反噬。

    这也是为什么除非被所祭祀的神灵眷顾,不然一般巫觋的寿命都很难活过正常人,因为他们的生机都消耗在施法之上了。

    源自古老巫觋的法门就是这么诡异,这也是巫觋最后被方士与炼气士所建立的仙道所取代的原因所在。

第十一章 霉运与命案

    次日上午。

    治安所里。

    与早早就来巡视的约翰不同,安东尼·班德拉这个二组队长直到上午十点以后才慢悠悠的走进治安所大门。

    当然在这个规矩还不那么严谨的时代,作为队长的班德拉确实有迟到早退的权力,这是一种没有明文规定的潜规则。

    前提是他没有影响治安所的正常工作和耽误大事。

    约翰也不好拿这个事情拿捏对方。

    尤其是看班德拉这家伙脸色略显苍白,走路有些有气无力的样子,他完全可以借口今天生病了才迟到的原因。都不用伪装直接就是本色出演了,就算官司打到镇议会上去,那些议员老爷也会站在班德拉那边。

    而且心里有着算计的约翰也没有抓小辫子的意思,而是暗中仔细观察对方的面色。

    灵性视觉开启之后,明显看到安东尼·班德拉整个人的生命光谱或者说生命之火要比周围其他警员黯淡一些,这也可以用他流连酒色亏空了身子做解释,毕竟周围能当上警员的基本都是年轻力壮的壮小伙。

    但是对方头部那一缕盘旋着的淡紫色灰暗气息可做不得假。

    此时这股气息正在缓慢的以肉眼难辨的速度在吸取班德拉的体内的灵性之光。

    “啊……”

    然后约翰就见到正在倒热水冲咖啡的班德拉惨叫一声,一只手被装满热水的杯子烫到。

    “该死的……”

    安东尼·班德拉咒骂一声。

    “咳咳……”接着在喝完兑了凉水的咖啡之后,坐在办公桌上抽烟,被烟斗呛到,一阵剧烈的咳嗽。

    引得底下的警员暗自偷笑。

    过不了多久,正待午休大家要吃午饭的时候,安东尼·班德拉突然肚子咕咕叫,不是饿的那种,就见他捂着肚子脸色难看的就往后方跑,那里是治安所的公厕的方向。

    “噗嗤!”

    正主离开,终于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然后笑的人越来越多,整个场面十分喜庆。倒是班德拉的几个亲信有些尴尬。

    毕竟班德拉作为雷姆镇矿业联合会推出来的在治安所的代言人,所以平时行事难免嚣张了些。自然让除了他手下那几个,其他警员都没少受气,对于这位都很不待见。

    此时见到平常装模作样的班德拉一连串的倒霉,自然乐得开怀又解气。尤其菲尔·伍德这小子笑的最大声。

    见到之前这连续一幕的约翰暗道:

    “果然,古人诚不欺我,这厌胜术还有吸取对方气运降低运势的效果!”

    运气这东西听起来虚无缥缈没有一个可观测的标准,不过运势降低,人就会倒霉这是肯定的。

    理论上来讲,这种厌胜术的原理是通过某一联系来掠夺被施咒目标的气运和生机,掠夺了的东西是可以被施术者纳为己用的。

    不过略有洁癖的约翰可不愿意将别的男人的生机融入自己体内,虽然可以短时间内全面提高自身的精气神。

    不过气运这玩意比较虚无缥缈,他对此比较好奇,也乐得如此了。

    当然无论是掠夺生机还是气运都会有反噬,但是约翰想到昨晚的自然献祭仪式,暗道:

    “老子现在也是被自然大道眷顾的人了,这点反噬完全不用放在心上。”

    等作为诅咒媒介的草人成熟之后,或许会给他带来一枚鲜美的果实。

    当然,三天过后,无论结果如何,约翰都会把那草人处理掉。

    厌胜术或者说魇镇术传承自远古巫觋之流,大可咒人死命,小可乱其神思,针对这样一个小人,且不说能不能做到,约翰也不可能动用类似钉头七箭书那种死咒,只不过小惩大诫罢了,没想要他的命。毕竟前世在纪律部门遵纪守法习惯了,即使骤然掌握了超凡力量,也不会出现日漫里反派角色那种心态失衡出现谁惹自己就要谁死的情况。

    想到这里,约翰关闭了灵性视觉,以免消耗太多灵性,毕竟自己比凡人多出一半的精神力和灵性也经不起长时间消耗。

    他也没想到自然献祭成功后,获得的第一个好处会是这个。

    虽然开灵之后,他也有办法掌握类似的灵眼法术,不过这种天赐的灵视能力严格属于神通之类,却是类似于自身诞生的血脉神通,之消耗自身精神灵性,不需消耗法力魔力什么的,而且念动之间就可以使用,无需咒语法诀等动作,这就方便许多了。

    一般也只有修为达到一定程度的高人才会具备这样的本事。

    “可能是这个世界的天道意识要远比前世末法世界沉寂的天道更加活跃的原因吧!”

    约翰对于自己这一个灵视的能力很满意,很多情况下一些灵性材料或者宝物光靠自身灵性感应是很难准确辨认的,没有灵性视觉这种直观的观察方式更方便。

    正在思考着修行的事情,忽然一个巡逻的警员慌张的跑进来。

    “长,长官,镇外出现了尸体……”

    约翰眉头一皱。

    “喘口气,慢慢说,什么尸体?”

    受约翰冷静的声音影响,那警员双手扶着桌子,平复了一下因为剧烈运动而急促的呼吸,然后满脸惊慌的说道:

    “不只一具尸体,都在靠近林场那边的路上。”

    包括约翰在内的警员们全都脸色凝重,既然出现尸体,那就是命案了。

    “希望不是咱们镇上的人……”

    一个三十多的老警员不由掏出胸口的光明圣徽祈祷了一句。

    这是一位老好人,虔诚的光明教会信徒,也是治安所一组的队长。之所以能力不出色还能当上这个位子,约翰有过了解,是因为他本身就是雷姆镇的老人,在教会中人缘也不错。

    约翰指着老警员说道:

    “汤姆,你去带人保护好现场,不要让镇上的人去围观,以免引起恐慌。”

    然后又对刚刚从厕所回归,脸色苍白的瘫在座位上的二组队长道:

    “班德拉,嗯,你好像有些不舒服。”

    这话让方才还没笑够的警员忍不住还想发笑。

    想到自己的惨样被对头看了个正着,班德拉闻言脸色不免有些发黑。

    “那你就负责安排人在镇内巡逻和驻守治安所吧,快,大家行动起来!”

    这么安排其实也是为了安东尼·班德拉好,免得现在处于霉运阶段

    从他对两人的称呼上就能看出远近,在联邦一般称呼名字表示亲近,而称呼姓氏更多的则是正式的场合或者是虚伪的客套。

    老警员汤姆已经一声行礼带人直奔治安所马厩。

    而安东尼·班德拉则是尤其无力的应付一声。

    约翰见状冷哼一声,也带着跟班菲尔直接起码追上已经出发的一组警员们。

    这是他上任以来第一个大案子,一定要办的敞亮,让人寻不到一丝错误,这样才能让他立足更稳,安心投入修行而不会被麻烦打扰。

    何况见猎心喜的他更想要看看,在这西方近古时代的犯罪案件跟现代那边有什么区别。

第十二章 范德林帮

    西部地区不是前世东亚地区那种人多地少的地方,雷姆镇算是周围最繁华的城镇之一了,但是常驻人口也不过三千人,跟前世大一点的村子差不多,每年交易季的时候才会有大批外来人口进入,可以让小镇人口达到上万。

    地广人稀的西部荒野之中有着诸多的危险,除了独行大盗或者对自己实力有信心的赏金猎人,一般人在西部是很少单人外出的。

    不过相对封闭的雷姆镇却是西部少见的和平地区之一。

    一般镇上发生的案件不是谁家的风干火腿被偷了,就是两个酒鬼斗殴的鸡毛蒜皮的小案子,而黑帮之间的冲突一般都会在内部处理,一旦麻烦到治安所的警员,那就是掩盖不了的大事情了。

    平时镇上的人最多的就是从报纸上看到哪里又有一只商队被抢了,损伤了不少货物等等。

    因为西部与东部有茫茫大山和沙漠阻隔,所以以目前的科技水平,想要修建贯通东西的蒸汽铁路所需要的花费乃是一个天文数字,即使联邦政府十分想要用一条铁路来将已经游离于联邦东部五州之外的西部三州重新纳入联邦政府的管辖之下。

    所以这片土地上最多的不是延绵的马车商队,就是多如牛毛的劫匪。

    好在劫匪大多数都不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凶残家伙,还会给俘虏们留下一身衣服,和带不走的马匹车辆,起码没有扒光他们的底裤。毕竟这些流通西部各地的商队也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不能涸泽而渔不是?

    在约翰所知的一些内幕消息来看,雷姆镇之所以相对和平,那是因为这是走私路上最重要的一个资源点和中转站,各大势力因为利益的关系都会自发的克制自己、维护和平。

    毕竟一个乱起来的雷姆镇没拖一天,就代表着大量金磅的流逝,这是那些走私商背后的势力所不允许的。

    当然除了野兽和劫匪的威胁,在西部,荒野里还有一些匪夷所思的传说,比如土著人部落的萨满巫师们都会施展一些诡异的法术,还有各种神秘可怕的怪物传说。

    这些对约翰来说不但不感到害怕,反而觉得很是好奇。

    出了命案,自然要他们治安所出动。

    一匹匹治安所的警队马匹纷纷离开镇门,惹得镇上各方势力都纷纷侧目,还没等他们有所行动,另一些警员则开始在镇上关键地点巡逻,于是只能在暗自猜测是出来什么样的大事。

    当约翰感到事发地点的时候,治安所警队的七八骑马已经将路边的一块荒草地包围起来,设下木头石头做成的简易警戒带。

    这些做法,都是两个月以来,约翰根据大城市警察侦探那一套给这些乡下治安员培训的结果。虽然主要经验的出处,是来自于流行于布鲁克然后蔓延新旧两个世界的侦探小说。

    不过管他来自哪里,好用就行了。

    看着一组的警员将现场保护的不错,约翰满意的翻身下马,皮靴踩到西部荒野特有的带着砂石的黄土地,来到警员们形成的圈子里。

    “就是这里吗?”

    面对副警长的询问,上前来迎接的汤姆脸色难看的点头说道:

    “是的长官,不过你要有个心理准备。”

    约翰看包括汤姆大叔这个经历不少的老警员在内的其他警员都是脸色不好,已经可以想象案发现场的模样肯定不怎么样。

    不过前世尸体、血腥什么的他都见多了,毕竟是干这一行的,所以他摆摆手示意不用在意,直奔被他们包围的中心而去。

    看到那几具尸体的模样之后,约翰不得不承认,场面确实十分不堪。

    “这是?”

    看着如同被野兽撕烂的尸体,约翰不由眉头一皱。

    由于他上辈子是城市里的刑警,接触的命案大多都是人为,所以倒是很少见到这类野兽杀人的情况,或者说很多警察都是如此,毕竟前世城市周边普通野生动物已经不多了,更不要说那种猛兽了。在现代社会即使是森林公安那边也很少见到始于野兽袭击的。这不知道是一种进步还是悲哀。

    约翰灵敏的耳朵就听到身后的警员们纷纷议论。

    “应该跟范德林帮那些家伙有关。”

    “没错,看这样子就知道是他们,要知道我们雷姆镇这边可没有狼群,那些怕热的大狗们可都在爱德华王子港以北的地区活动呢!”

    “那可是真正杀人不眨眼的凶徒啊……”

    ……

    “范德林吗?”

    范德林帮约翰知道,他在没有来雷姆镇的时候就已经在报纸上和人们议论中听说过这个黑帮的大名,或者说恶名。

    据说这是一个盘踞在距离雷姆镇最近的一座小镇黑水镇北部荒野里,居无定所的一个以类似游牧部落或者说狼群一样的黑帮势力,最喜欢游荡在两镇之间的商路抢劫来往的走私队伍,一些生意背后的大佬多次组织赏金猎人去围剿都没能奈何这个帮派,因此范德林帮在雷姆镇甚至金沙港和首府一带都凶名赫赫。

    三位帮派头目的悬赏一直挂在各大酒馆的名单上,让那些在西部以此为生的赏金猎人们又爱又怕。

    爱得是那高达四位数的金镑悬赏数额,怕的是那伙凶徒的强大和狠辣。据说被范德林帮击杀的赏金猎人很少有能得到全尸的,全都被猛兽袭击一样被撕裂成碎块的惨状。

    “不过范德林帮活动的地点是二百里外的黑水镇一带,活动范围最近的也要与雷姆镇有着几十里距离,而且还有着大片森林阻碍,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在雷姆镇外靠近镇子这么近的地方活动?”

    要知道西部最不缺的就是因为中部沙漠而延绵过来的黄土荒原和大片浓密的森林。

    雷姆镇与黑水镇之间,除了通过两条公路在南方交汇能够通行来往之外,其它地方因为大片森林的阻隔,普通商队根本不可能穿越,尤其是名叫金叶森林的一座足有前世数十万平方公里大小延绵西部三州区域的巨型狭长森林,横亘两镇之间的就是金叶森林的一部分。

    想到这里,约翰不由心中一动,不动声色的开启了灵视能力。

    就见在灵性视觉之下,眼前被野兽撕烂的尸体上赫然残留着一些淡淡的绿色的灵性。

    约翰忍不住走上前去,伸出手指,在其他警员惊讶的目光中轻轻接触了其中一具尸体。

    在雷姆镇人的眼里这位虽然不算大城市来的那种富家纨绔子弟,是个有本事的,但是以往约翰平常时刻注意仪态,甚至表现的有些洁癖的样子,可不像是能够近距离接触在他们看来也是这般可怕血腥尸体的人。

第十三章 镇议会的陈述

    约翰此时可不在乎警员们惊讶的眼光,而是眼中闪过一幅了然,收回手用手帕用力擦了擦。

    “果然,这范德林帮能够存在这么久而不被赏金猎人剿灭,甚至那些恨他们咬牙切齿的黑帮和走私商人都拿他们毫无办法,如果说范德林帮本身就掌握着超自然力量,这就可以说的清了!”

    “毕竟那些走私商人背后都是手眼通天,至少也有强大的靠山才能立足这条极为赚钱的商路,就是调一支州驻军过来也不是难事,怎么会被一个小小的匪帮弄得毫无办法呢?”

    “只有本身具凡人无法抵抗的超自然力量,并且潜伏于人类聚集地之外的荒野,且有选择的作案,才会让西部三州政府都没有办法一直逍遥在外!”

    约翰心中念头转动,忽然发现几具身体拜访出的形状有些奇怪。

    “这是?”

    “你们都退后!”

    当约翰吩咐所有人散开之后,一个人不顾仪态的跃上附近一株斜叉枝干的大树上,爬到十数尺的高度从上方俯视几具尸体所在,不由得脸色一变。

    等警员们见到他们的副警长从树上下来,脸上神色变换的样子,不由都好奇起来。

    “长官,您看到了什么?”

    菲尔不由好奇的问道。

    “你自己上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停了约翰的话,菲尔手脚麻利的三两下就蹿上了树端。

    “菲尔,你看到什么了?”

    底下有警员忍不住好奇问着。

    “好像是一个单词啊!”

    接下来几个警员都跟好奇的猴子一样轮流上树观察。

    然后下来聚在一起拿着树枝在沙土上画着,讨论这几具尸体摆放形状到底是什么单词。

    不过因为他们大多数都没上过学,学问最好的汤姆和菲尔一个也是从教会学到的布鲁克语,一个是从家里学会泽曼语和布鲁克语,但大多都是只能说和听,很多单词都写不出来。

    这年代的教育基本上都掌握在贵族手中,平民的识字率只在百分之十左右。

    这已经是文艺复兴运动二百多年以后的极大成果了,要知道在黑暗的中世纪时期,平民根本一点获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全部都是农奴和文盲。

    “长官?您说这摆的是什么单词啊?”

    最后还是菲尔开口向约翰询问。

    约翰目光有些深远的看着西南方他来的方向,那里是西部最大城市金沙港,口中吐出一个词。

    “复仇!”

    …………

    “铛铛铛……”

    雷姆镇议会大厅前的铜钟被敲响,时隔两个月,镇议会再次召开。

    听到钟声的人们议论纷纷,不明白这次突然召开的议会是因为什么原因。上一次在年尾之外召开的议会还是两个月前老治安官因病去世和新治安官人选的事情。

    议会有点类似法庭,下面是一排排木质坐椅,上面是类似讲台的首席台。

    或者说这里本身就是充当镇法庭的功能。毕竟镇议会经费有限,不可能重复性的建立多处类似功能的建筑。

    议会大厅平时充当镇法庭,重大事情发生时用来开议会也是很合适的选择。

    此时首席台主位空缺,左右两旁相对的平时充当陪审席的位置,现在坐着几位衣冠楚楚穿着礼服手拿文明杖的绅士。

    不过从对方或者彪悍或者痴肥的体型来看,一股浓浓的草莽气息暴露出来,就知道这些不会是真正受到良好教育的绅士。

    而约翰和克劳斯此时也位列席上。后者刚刚被约翰从某个交际花的“沙龙”上请出来,现在还有些无精打采的。

    不多时,白发苍苍的镇长劳雷尔先生在侍从的陪护下到场,在场的主人都起身迎接。

    “镇长先生……”

    老镇长摆摆手。

    “各位绅士们,事情有些紧急,相比你们都得到我们的约翰警长送来的消息了吧?事关雷姆镇的安危,客套话就不用说了,现在召开雷姆镇议会,无关人员请到门外等候。”

    镇长先生别看已经衰老的好似风一吹就倒下一样,但是说话还是中期十足而且做事雷厉风行,怪不得在雷姆镇建立的这三十年来,一直把持着镇长的位置无人可以撼动,各方势力也都要给他足够的脸面。

    据说雷姆镇的和平秩序,当初就是由这位镇长大人牵头一手建立的。

    包括法官、税务官、治安官和诸位议员在内的所有镇议会成员们很快就座,然后在为首的镇长主持下会议开始。

    “约翰警长,你是此次事件的亲历者,就有你来为大家讲述一下事情经过。”

    面对老镇长的吩咐,约翰站起身来,面色稳重的对着议会成员们开始讲述案件的经过。

    “今日中午十一时左右,午休之前,负责巡逻林场的警员科里来报,在镇外道路旁发现了几具形貌可怕的尸体,似乎是被多只野兽撕咬的不成样子……”

    “警员们到了现场,严格的按照我所培训的警员行为守则封锁了现场,并且保存现场尸体和证物的完整……”

    “……最后,据我在高处观察,几具尸体是被人有意摆放成几个字母的样子,而那五个字母组成的就是一个泽曼语单词,复仇!”

    约翰的陈述完了,无论是满脸横肉的议员,还是大腹便便的议员,都忍不住惊呼出来。

    “各位,保存安静,真是范德林帮吗?”

    老镇长劳雷尔敲击着桌子,后半部分是对约翰问的。

    约翰点头。

    “确实,根据尸体的表现和那个单词所表达的意思,可以确定是范德林帮的人做的,至于这么做的目的,我推测应该是向谁在示威!”

    范德林帮一般并不会杀人,但是面对想要至他们于死地的赏金猎人却绝不留情,这些被巨额悬赏冲昏了头脑的赏金猎人的结局,往往是以被野兽撕咬的不成样子的尸体暴露在人们面前。

    虽然官方一直没有给出确切的解释,但大家比较认可的理由就是范德林帮在以这种用野兽残害敌人尸体的残忍行为来向外宣示与他们为敌的下场。

    但是约翰却从那几具尸体上面残留的灵性力量得出不同的结论。

    或许……

    没有理会约翰的深思,议员们对此开始争吵起来,他们都是各自势力的代言人不假,但是这么多年下来也习惯了在镇上身份带来的权势和便利,一个个更是置办了不少产业,一旦雷姆镇出现问题,甚至维持的和平秩序崩散,那他们的一切都几乎会被打回原形。

    不过议员们的争吵并不能解决问题。

    其中只有老镇长沉着脸不说话,克劳斯是对此真的没有感觉一幅无聊的样子,反正作为海森赛尔家族的成员,就算治安官的位置没了他也可以继续被家族安排更好的地方。

    而约翰则是真的觉得这些人的争吵毫无意义,根本就跟前世某岛议会一样跟菜市场抄家一样。弄不出个实际结果来。

    “好了!你们只会无意义的争吵和推卸责任吗?”

    劳雷尔怒声道。

    以老镇长多年积威,倒是让这些家伙停止了争吵。

    老镇长有些头疼的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看向约翰道:

    “约翰警长,你是联邦著名学院的高材生,还为我们镇治安所带来了大城市的先进警察制度,我想问问你对此事的想法?”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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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荒野中,牛仔,劫匪,警长形成一条食物链!城市与乡野里,狼人、吸血鬼、异怪隐藏在阴暗中窥伺。这是超凡者的西部之旅。新兴的联邦城市金沙港,资本的力量与贵族的权力进行较量,隐秘的力量在暗中酝酿,一切都始于一位修行爱好者的转世重生。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