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其他小说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TXT下载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全文阅读

作者:Best Man     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txt下载     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六十二章 黄金之城

    午餐吃的差不多了,船长就询问道:

    “各位尊敬的先生,天气状况良好,前面不远就是金沙州边界第一个补给站,动力舱的燃料目前储备有余,足够我们飞行到下一个新弗朗明哥补给站,停留补给之后直飞海加尔首都,不知几位先生意下如何?”

    按照正常的流程,去往海加尔东部沿海的蒸汽飞艇全程大概一千三百多里,是需要停留五个补给站的,不过可能是他们这两伙乘客加起来不过十二人,本身飞艇就没有满员,这种为贵族服务的豪华舱可不会像公共马车那样使劲往里塞人,宁可空着也不会让船舱拥挤导致客户不满。

    实际上他们这艘就是双人豪华头等舱,每艘飞艇只出售两张舱票,各有一个舒适的小卧室,剩下的才是餐厅与随员的座位,五十金镑一位的票价,卖出一张票就已经回本还赚呢。

    还有那种单人豪华包舱的票,不过约翰觉得没必要摆那个派头,其票价是双人头等舱的三倍,有那个钱都能在克林顿区买一间单身公寓了。

    乘员本就没有满员,再加上约翰他们带的行李很少,又减轻了不少载重,所以飞艇飞行的速度比船长预想中的要快上不少,每一段航程燃料也能节省五分之一左右,这样就有足够的富余可以减少两个补给站,只在新弗朗明哥和海加尔首都两个补给站听了,最后抵达中陆东边的终点站。

    约翰听了跟亚当斯那边商量了一下,同意了船长的请示,这样也能让他们这一段旅程减少一天的时间,流出一些时间让他们去逛逛海加尔的首都。

    一夜无话,飞艇在新弗朗明哥州补给站停靠了一晚。

    时间有限,作为地头蛇的尼克·亚当斯也没有带约翰领略一下新弗朗明哥的第二天就早早上路。

    新弗朗明哥过去一半,就进入了中部大陆的区域。过了新弗朗明哥,则是海加尔最北边的弗朗明哥州。其实就是被白鹰联邦并吞之后剩下的地方,不是当初第一次与海加尔战争时抢不下来,而是剩下这一半土地更加贫瘠,就被联邦政府放弃了。

    中部大陆是连接新大陆南北两块大陆板块的桥梁,总体面积大概一百五十万平方里左右。

    进入中部大陆之后,坐在飞艇那不足二尺直径的封闭玻璃窗向下望去,入目的都是一片片荒漠和戈壁,唯一的绿色就是点缀在其中的仙人掌以及少数灌木丛。

    “黄金之国海加尔,这个贫瘠又富饶,占据了大半个中陆的国家。”

    约翰感叹着说着。

    海加尔虽然有着丰富的金银等矿藏资源,但是严酷的自然环境并不算是宜居之地,酷热和干旱时常侵扰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其国土百分之五十以上都是约翰他们看到的这种荒漠化的地貌。

    少年尼克听了也成熟的符合说:

    “是啊!每年都有不少难民偷渡到新弗朗明哥州,为我们带来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同时,也为我们的治安带来了不少隐患。”

    曾经这里是斯巴尼亚帝国殖民国,虽然斯巴尼亚人剥削的厉害,但起码可以勉力维持温饱。可海加尔被有心人鼓动着独立之后,好日子没见着,就一直就在帝制与共和制之间挣扎,这其中不乏白鹰联邦、弗兰茨共和国等国家在背后的操纵,当然也伴随着王权国家暗中出手与共和制国家的较量。

    无他,一切都为了利益而已。

    因此海加尔独立这些年来,基本上没有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国内动荡不安,也就导致民众苦不堪言。

    所以在白鹰联邦借口侵占了新弗朗明哥州这片原本属于海加尔的国土之后,这二十年来就不停有着海加尔的民众偷渡到仅仅一墙之隔的联邦西部三州之新弗朗明哥州的土地上。

    约翰看着少年说:

    “这也是必然会发生的情况,就如同水往低处流一般,相比地狱一样混乱的海加尔,我们所统治的西部三州对他们来说就跟天堂一样。”

    两人不由相视一笑,同为西部三州的统治阶级,自然要屁股坐正,即使像尼克这样只有十五岁的少年,这方面的培养也少不了,让他的三观也是很正的。

    虽然贵族派宣称的那些东西未尝没有洗脑的部分,可是关键贵族们做的那些事情确实为治下民众带来了好处,让西部三州的秩序一直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情况。

    反而联邦政府那边的政客们嘴上吹的炮声轰隆响,实际上各种法令不是不切实际,就是法令是好的可无法执行下去,资本家的节操面对利益的驱使,往往会把他们的下线拉的比你想象的要低,想想也知道结果会是怎么样了。

    花了几个小时,少年尼克已经看厌了广阔的荒漠景象开始打着瞌睡,终于在下午一点之前赶到了海加尔首都圣何塞的飞艇补给站。

    这条线路是来往新大陆东西方的固定线路,圣何塞就是其中最大的中转站,所以飞艇补给站场地上十分的繁忙。

    因为有着一个下午和一晚上的时间,不过船长特别提醒他们,这里的露天市场只有白天才营业。

    毕竟圣何塞的治安虽然不错,那也要看跟什么地方比,毕竟是海加尔,在圣何塞城市里还有在大片的贫民窟,几乎占整座城市的三分之二,剩下的那些才是圣何塞政府致力于打造的外国游客可以放心游览的安全区。

    这也是为了振兴首都的经济,这么多年执行下来,效果显然很好,现在光是圣何塞一地的税收,就抵得上整个海加尔一百多万平方里广大国土的一半还多。

    所以两人也都没有在闹哄哄的补给站多停留,下了飞艇之后尼克·亚当斯就跟充了电一样也不再困倦,兴奋的一起跟约翰他们雇佣两辆马车,就朝着露天市场赶去。

    这里的马车夫已经见多了约翰他们这样的客人,轻车熟路的赶着马车抄小道避过拥挤的人群,很快就到达了位于圣何塞市区的露天市场。

    这里原本是庆祝海加尔独立战争胜利而修建的广场,面积当时在新大陆是第一大的广场。

    只不过随着海加尔内部的动乱久不停息,民众对于政府的支持率也下降到了底点,甚至还会怀念被斯巴尼亚殖民统治的时期,所以对这个表彰革命胜利的广场自然也就没有了心中的敬意。

    不少日子过不下去的民众都会选择在礼拜日到广场上摆摊贩卖家里用不上的东西来补贴家用,其中不少甚至是政府官员的家人。

    起先还有当政者认为这样做有辱国家,派军警前去驱赶,但架不住法不责众,后来其中一届政府干脆就通过半部法令,命人统一安排民众在礼拜日下午摆摊,慢慢的就发展成现在的天天不休市的庞大规模,甚至有不少外地商贩专门以此为生,让圣何塞的人口数量骤然增加,成就了一种畸形的繁华。

    下了马车的约翰等人见到的就是如今这幅人群攒动摩肩接踵的场面,让很少一下子见过这么多人的少年尼克大为震撼。

    不过对于约翰来说就见怪不怪了,这里充其量也就是北方过年时的露天大集的水平,对于前世普通地级市都有好几百万人规模的火车站等公共场合,还是差得远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消失的两大土著帝国古文明

    圣何塞的治安说实话还不错,所以尼克·亚当斯只带了管家和两个护卫,反倒是约翰这边五人或者说三人两只吸血鬼全都出动。

    亚瑟和布兰登都是忠于自己的超凡追随者,是家臣不是奴仆,而萨尔瓦托兄弟也是他名义上的骑士侍从,是从故去的约翰那里接收的。

    所以也不好留在飞艇上看着他们出来玩。

    露天市场上足有上万人聚集,这种人群聚集的地区虽然免不了小偷小摸,但是治安还是不错的,到处都能看到穿着土黄色制服的海加尔士兵在维持秩序。

    是的,就是士兵。

    因为海加尔国内常年都有军阀混战,通常执政党你方唱罢我登场,一年换两三次政府都不出奇,所以军警不分家,没有固定的治安班子,每个政府上台都要提携自己派系的军队来接管圣何塞这座油水极大的黄金之城。

    毕竟海加尔虽然环境相对恶劣,国家也很穷,但是作为曾经的新大陆土著文明的两大帝国之一的国土,这个国家的历史底蕴还是很深的,尤其是首都圣何塞大部分地区治安还是相对好一些的,这里最出名的就是露天市场,经常有人因为在市场淘到了太阳帝国时期的古董而一夜暴富上了报纸。

    这就大大增加了人们去游览这座曾经太阳帝国的都城,现在海加尔的首都,有着黄金之城之称的圣何塞的**。

    基本上但凡途径圣何塞的旅人除非时间很紧,不然都会到这座城市最有名的露天市场去打卡。

    看这位亚当斯家的小少爷兴奋的样子,显然也是对此慕名已久了,约翰心里也不由产生了兴趣。

    捡漏什么的可是前世穿越小说里必备剧情!

    于是两人一边进入市场逛街,一边交谈起来。

    发现约翰话里各种知识信手拈来,比他从家庭教师和报纸上学来的那些知识还要丰富许多,而且还有很多令人眼前一亮甚至可以说发人深省的言论观点。

    于是尼克不由向约翰请教起来。

    乐为人师的约翰指着他们后方的金黄色石头建筑说道:

    “黄金城圣何塞,是继承了土著太阳帝国的都城黄金之城遗址上扩建的,是新大陆地区最大最古老的城市。没有之一。因为南边的丰收帝国的风俗是以祭坛和农田为中心建立聚居地,很少有大规模城市,仅有的几座也早就被殖民者们所摧毁。留下来的基本都是类似金字塔或者烽火台一样的祭台遗迹。”

    历史作为贵族的必修课,约翰还是掌握的不错,结合前世的丰富资讯与观点,这也是他之前可以跟特蕾西亚那位博学的女侦探讨论而不落下风的原因所在。

    “所谓新大陆两大文明帝国,众所周知就是也被称为黄金帝国的太阳帝国和丰收帝国。不得不说新大陆真是得天独厚的沃土,无论是南大陆的丰收帝国还是中陆的太阳帝国还有北陆的金沙港以及前些年刚刚发现的布鲁克殖民地北方的寒带金矿,黄金的产量都要超过旧大陆从中世纪到现在上千年之和了。”

    这个前世的玛雅帝国和阿兹特克帝国类似,同样喜欢用黄金装饰,不过前世美洲是三大文明,而这个世界的新大陆则只有两大文明。

    然后约翰又继续讲述:“两家并列为两大土著文明,文明程度之高已经不输于旧大陆中世纪时期的水平,甚至某些领域还要超过文艺复兴以来的欧罗巴各国。至于我们白鹰联邦占据的北陆,基本上都是一些更原始的大小土著部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文明。”

    “其中,太阳帝国位于中陆也就是现在的海加尔共和国所在,丰收帝国则位于南大陆中西部圣山一带。在旧大陆殖民者的杀戮下,如今两大文明已经基本沦为历史,只保留着一些发现与未发现的遗迹,只有南大陆圣山一带残存着丰收帝国的残余势力,在山区建立了新的首都,被斯巴尼亚殖民者称之为第二丰收帝国。”

    尼克很有课堂小学生模样的举手说:

    “这个我知道,去年的报纸上还报道过南陆诸国围剿第二丰收帝国的新闻。”

    约翰点点头,然后语气变得小了一些的说:“让最感兴趣的其实不是这些历史,那些考古学家和世俗眼中的古董对我们这样的超凡者来说只能是生活里的点缀,我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太阳帝国和丰收帝国遗留的超凡物品甚至传承。”

    这话不但让尼克好奇的心中如同猫抓一样,还成功的引起了管家等人的兴趣。

    约翰继续对尼克说:“这两个新大陆土著帝国在超凡界反而要比世俗世界更加著名,因为他们都掌握着堪称强大的超凡传承。比如被称为黄金之国的太阳帝国就擅长魔化傀儡和炼金药剂这两个方面,传说他们的黄金城是仅有的可以媲美古代奥术师创造的浮空城的飞行要塞,还有各种强大的黄金傀儡以及可以延长寿命的秘药,更是得到被称为新大陆两大土著神灵之一的羽蛇神这样强大的神灵庇佑。”

    “而丰收帝国的丰收之神掌握着农业、丰收和风雨的力量,也是与羽蛇神这位太阳神并列的土著神王。丰收帝国的超凡者们更擅长占星术、奥术、巫术和自然等领域的法术,据说他们曾经很早就预言过帝国毁灭和丰收之神的陨落,为此曾经做过很多尝试,现在看来基本都以失败告终,不然占据了大半个南陆的广大帝国也不会就此毁灭成为历史。”

    约翰的话引了尼克等人的阵阵惊叹。

    这些都是他从那位女侦探那里了解到的知识,虽然对方不是超凡者,但显然身份不一般,了解很多就算亚瑟和卢西安他们也不知道的信息。

    大家正说的兴起也听得过瘾,忽然听到后方传来一声惊呼。

    “克劳斯,你怎么在这里?”

    约翰回头找到说话的人,顿时眉头一皱,暗道麻烦来了。

    现在的约翰对于克劳斯这具身体带来的一些前身遗留麻烦感到颇为无奈。

    在金沙港那段时间,尽管他已经尽量深居简出,以避开克劳斯之前招惹的那些桃花债和很多“慕名而来”的女性搭讪。

    可是直到离开之前,还是会有相熟的贵族小姐不断来府上拜访,甚至还有打听他什么时候离开的消息,到时候准备长街相送的。

    如果不是他跟卢西安说了不希望被人打扰就没有大张旗鼓的送行,而是悄悄的只有他们几个家人,或许他就要被堵在路上迟迟上不了蒸汽飞艇了。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是那种性格略显严肃且内敛的,就拿当初去警校给学弟们讲课时来说,他可以是面冷心热的大魔王教官,但不会是那种跟学员们打成一片的知心大哥哥。

    尤其是面对女孩子,表现的就跟钢铁直男一样,对他来说女人实在是一种难以应付的生物,当初能够交到女朋友还是人家倒追的他,其过程可以说一波三折,现在想来还有些脸红和怀念。

    虽然他的前女友长得不是很漂亮,好吃懒做喜欢看帅气小哥哥,还是个沉迷追剧、活脱脱的宅女一枚。

    但是不得不承认,对于那段感情他还是感到很庆幸的,毕竟能够遇到那样可以互相迁就的对象,也是一种幸运。

    不过对于克劳斯这种招蜂引蝶的桃花债,活了两辈子的约翰也真是有些受不了。

    可惜事情往往是不想什么它就来什么。

    “格温小姐,真是巧啊……”

第一百六十四章 冤家路窄

    约翰的语气中带着无奈。

    但是在对面的那位耳中听起来却好似变成了惊喜与怨愤纠结的语气,心里不由默默有些喜悦的暗忖:

    “难道跟我想的一样,他对我还有感情?”

    不得不说人生三大错觉和人类的四大本质,放在哪个世界都是成立的。

    造成这种自我良好的错觉的原因,应该是这位姑娘从小就是那种类似灰姑娘,处于宫心计一样复杂家庭环境里,养成了高傲自私且心机颇深的性情。

    偏偏自认为自己会是灰姑娘那样,最终可以得到真命天子的爱。既享受被追求的感觉,矫情的若即若离,得不到或者失去后又开始怨天怨地。

    用约翰前女友那位性格豪爽的闺蜜,某东北大妞的话来说正合适,那就是有着公主的病,却没有那公主的命!

    转眼再看后面那位头上已经好似绿的放光的男士,约翰就在心里大叫:

    “麻烦啊!”

    很显然,疑似接盘侠的德雷克·哈顿已经发现了未婚妻的异样以及克劳斯等人的存在。

    这位年轻贵族顿时如同愤怒的公牛一般红着眼看向自己,约翰也没想到,这位克劳斯的前女友和她的未婚夫,竟然跟一样选择乘坐蒸汽飞艇来到海加尔,还恰巧在一个城市里遇见。

    他郁闷,那位绿帽男心里更加郁闷,他都已经准备离开金沙港,去打理家族东部那边的生意,就是为了远离克劳斯这个渣男,免得自己的未婚妻在金沙港呆久了会升起别的想法。

    没想到他都选择避风头了,这该死的渣男依旧阴魂不散的跟上了他们。

    看这位咬牙切齿的模样,估计吃了对方的心都有了,如果不是自知武力不占优势,对方可是有好几个身高力壮的侍从,他都有心上前饱以老拳去教训一顿那个花花公子了。

    约翰对此也只能无奈,秉持着克劳斯的人设,他不能选择退避,只能以王之蔑视瞧了对方一眼,然后就自顾自的跟尼克继续逛市场。

    他们刚来不久,还什么都没卖呢!

    见到“克劳斯”主动退让,那位哈顿家的继承人顿时颇为自傲的拉过未婚妻的手,显然是认为自己气势够足,逼退了那个花花公子。

    那格温小姐还待再说,却直接被未婚夫给拉走,只能频频回顾克劳斯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

    摆脱了前女友和她的未婚夫这样狗血倒灶的意外遭遇,约翰也不放在心上的继续逛这个新大陆知名的露天市场。

    作为在黄金之城基础上扩建的圣何塞城,这里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其他地方不是没有仿照圣何塞的成功例子开办露天市场的,但是一来没有一个土著帝国遗留都城这样丰厚的历史底蕴,随便地下挖三尺,都可能挖到几百年身上上千年之前的太阳帝国古物。

    二来那些国家也不可能跟圣何塞一样,倾一城之力甚至全国之力来打造这样一座经济支柱,海加尔是因为情况特殊,换做任何一个局势稳定的主权国家都不可能这样。

    所以无论是布鲁克的伦堡,还是弗兰茨的帕瑞斯,都只复制出了类似的古董跳蚤市场,而没有复制出圣何塞城露台市场这样的经济支柱。

    约翰他们已经游览了一小半的市场,这里都是露天摆放的摊位,一个个木头桌子组成了一个个回字形的长龙,形成了摊位组成的街道。

    市场里主要的是面向游客的出售各种古董文物和工艺纪念品的生意,也有不少小吃、食物和日用品等摊位,不过一般都是在外围偏僻的地方,除了吃货之外,基本都是出来购买生活物资的本地人在逛。

    就跟前世著名的古玩市场一样,这个世界的同类也是鱼龙混杂,基本上摆出来的都是一些仿制太阳帝国风格的工艺品和装饰品之类的,真古董不说没有,也不是一般人能发现的,你要相信了摊主的说法那才是傻了。

    在动用灵视的作用下,约翰倒是看出了不少带有超凡灵性光芒的物品,不过都太过微弱,对于凡人来说或许能起到一些辟邪或者祝福的效果,对于超凡者来说则效果可能微乎其微,他自然看不上,不过还是指点尼克买了下来。小家伙打算给自己的家人购买一些礼物,这些带有微弱效果的饰品也比较合适。

    如果是那种墓葬之类的冥器,或许超凡灵性更多,可却不适合被生人把玩。

    很快,约翰就发现了自己的第一个目标。

    那是一件看起来略显古旧的金黄色金属圆盘,大概有半寸厚,类似前世风水先生拿的吃饭的家伙什,就是那种标注着天干地支等刻度的罗盘。

    不过这个上面都是神秘的土著字母和符号,虽然看不懂,但是给人很有神秘的感觉。

    “这个怎么卖?”

    约翰指着那金属盘用斯巴尼亚语说着。

    作为贵族,除了本族的泽曼语和白鹰联邦通用的布鲁克语之外,还必须要学习古罗马语和弗兰茨语这两种贵族专用的高贵语言,可以说做一个贵族也很不容易了。

    曾经一位神圣帝国的皇帝为了更好的统治帝国,取了一位外国公主,还要照顾国内邦国的想法,一个人甚至要学习七种以上的语言。

    看到一身精美布料定制的便服打扮的约翰,那明显有着土著混血特征的小贩顿时知道肥羊来了,满脸堆笑的用口音略有区别的海加尔特色斯巴尼亚语说:

    “先生真是好眼光,这可是黄金之城出土的太阳帝国贵族祭祀物品,甚至能跟皇室扯上关系,而且这东西铸造可用了不少黄金,绝对很有收藏价值……”

    约翰摆摆手,不想听小贩的长篇大论直接说:

    “你说个价吧?”

    小贩伸出一根手指。

    “一百比索?”

    小贩顿时急说:

    “不不不,先生您说错了,是一千白鹰联邦金镑!”

    开玩笑,比索是源自斯巴尼亚的货币,现在是海加尔的法定货币,不过因为各地军阀势力割据,别看海加尔是产银大户,可各家铸造的银币成色各有不同,而且含银量普遍偏低,即使成色最好的比索也只不过兑换十几个森特而已,跟金镑完全没法比。

    所以本地人更喜欢布鲁克金镑和白鹰联邦金镑这些含金量十足的外国币种。

    尤其是白鹰联邦这样给人的印象是财大气粗最喜欢买买买的暴发户,每天都有这样的肥羊在露天市场扔下大把的金镑,让一个个海加尔家庭一夜之间富裕起来。

第一百六十五章 黄金星盘

    “一千金镑?”

    约翰似笑非笑的看着小贩,那目光让小贩微微有些闪躲的模样。但很快就故作坦然起来。

    “你可真敢开口,这是丰收帝国的占星盘吧?什么时候变成太阳帝国的祭祀物品了?而且这东西要是用大量黄金铸造的,也不会是这个重量吧?”

    两大土著文明虽然互相交融的不少,但是各自的风格还是保持着很大的特色,可以让人很容易分辨出来。

    小贩被他说的有些脸红尴尬,他不过是一个没上过学的小商贩而已,自然不了解在学术界也比较偏门的考古学知识,那些话也都是从市场里听来的吹嘘拼凑出来的套话而已,糊弄一下不懂行的外地佬罢了。

    不过在市场混了几年的小贩脸皮厚度也被锻炼出来了,虽有一点脸红可在炎热气候晒出的棕红色脸庞上一点也看不出来。

    他讪讪的笑了一下说:

    “先生真是博学,没错,这就是丰收帝国那些祭祀们的占星盘,虽然没用多少黄金,可也有黄金不是?先生您只需要三百金镑就能拿下这件稀有的丰收帝国古董占星盘,说不定还能大赚一笔呢……”

    一下子降了七成的价钱,看起来很有诚意。

    约翰摇摇头。

    语气不怎么在乎的说:

    “我喜欢收藏古董,不是贩卖古董,而且占星盘在丰收帝国可不稀有,一般身份高点的几乎人手一件,出土数量极多,你这件也就是掺了些黄金价值还能高点,五十镑,这是我最后的出价,你已经赚了不少,如果不卖那就算了。”

    看约翰的态度不像是作假,小贩迟疑了片刻,咬咬牙决定接受对方的出价,事实上这个价钱换成黄金都能让他打一枚金牌挂脖子上了,联邦金镑的含金量虽然比布鲁克金镑低,但是也是新大陆最硬挺的货币。而他的进货价也不过是几十个比索,还不到一个金镑。

    “先生,这是您的了……”

    当然小贩虽然觉得自己赚大了,但是面上还是一副亏了的神色,这是生意人的基本操作。

    约翰在周围人看冤大头的眼神中付钱拿下了这个金属占星盘。

    走开了不远,尼克有些好奇的问:

    “克劳斯,你这占星盘有什么特殊地方吗?”

    从这位海森赛尔家的大少爷一路以来的表现来看,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无知富少,既然花五十金镑拿下这件东西,那么肯定是有着别人没看出的东西在。

    约翰笑了笑为他这个小学弟解释。

    事实上他方才对小贩说的话有一部分是真的,但也有假的。

    生意场上就是一次次的心理战,你忽悠我我糊弄你,看谁本事高套路深而已。

    “这占星盘虽然是丰收帝国的特色,这个国家或者文明很崇尚利用星象来占卜,基本上上到贵族与祭祀,下到平民,几乎是人手一只占星盘。”

    “只不过平民用的都是泥土烧制或者木头、石头雕刻的,只有贵族才会用金属和动物牙齿和玉石类材料制成的占星盘。而这只黄金星盘虽然不是用黄金为主材制成,但是却比黄金更加珍贵,我一时间不能分辨出来这占星盘的材料,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其中无疑有着稀有的超凡金属成分。”

    在他的灵视视野中,那股内敛但浓厚的灵性光芒十分显眼,可以说即使这东西毫无超凡效果,光是材料他这次出手就已经值回票价了。

    受到约翰捡了大漏的刺激,随后尼克他们兴致不减的又逛了大半个市场,不过头上顶着肥羊两个字的约翰并没有再次出手。

    因为并没有发现看得上的东西。

    少年尼克除了一开始在约翰的指点下,购买了那三五件太阳帝国风格的吊坠和首饰等纪念品作为送给家人的礼物之外,自己还买了一张黄金面具。

    东西有点像黑大陆尼罗的法老面具,仿真人的轮廓,看起来是一位英俊男性的面孔,约翰抬眼扫了一下,没有发现任何灵性光芒,就当只是当地人仿造的古董,而且也不是纯金打造,是铜银镀金的成色,不过制造这东西的匠人手艺不错,倒是一个值得收藏的艺术品。一百金镑的价格也不算亏。

    面对约翰的评价,第一次自己购物没有打眼的尼克很是满意,越看这面具越是顺眼。

    回去的陆上也不收起就这么拿在手里把玩,不时还带在脸色比划一番。

    大家也只当小孩子玩儿心重,没怎么在意。

    露天市场实在面积不小,眼看天色已经泛黄,买完面具后时间不早了,尼克·亚当斯只能在管家的劝说下,依依不舍的离开市场,来到派人在圣何塞城里定好的旅店,准备休息一晚明天直接上飞艇离开。

    圣何塞除了大片的贫民窟,还是有很多好地方的,起码在住宿的地方来说就有好些家档次够高的旅馆和特殊美食餐厅。

    因为共乘一艘飞艇,为了方便行动也是两边关系逐渐亲密,尼克就做主为约翰他们一起定下这座旅店。

    这是一家有着几十年历史的斯巴尼亚风格高档旅店,装饰奢华带着南欧罗巴的风情和地中海风格的装饰,让人仿佛置身于旧大陆地中海国家一样的感受。

    他们住的旅馆有着风格温馨的茶餐厅,或者说咖啡厅,因为斯巴尼亚更流行从近东那边流传过来的咖啡习惯,而不是布鲁克主流的饮茶。

    约翰叫了一杯加了半杯鲜奶和糖的黑咖啡坐在柔软的座椅上,一边看书,一边品尝起自己的另类下午茶。

    不过很快他就坐不住了。

    因为巧合或者说冤家路窄的是,克劳斯那位前女友和其未婚夫竟然也是入住了这家旅馆,此时两个人就坐在情侣二人桌上,各自目光炽烈的盯着他的背影。

    尤其是那女的那种怨念中带着怀念,还念中还带着一缕柔情的复杂眼神,更是令约翰忍不住头皮发麻,颇有些坐立不安。

    如果不是定静功夫颇为不俗,估计现在都已经伪装不下去了。

    事实上他拿着书也是没看进去多少,毕竟被一个女人,还是一个身为前女友这种生物的女人目光盯着不放,换个人也会要觉得芒刺在背、坐立不安,尤其这个前女友还不是你真正的前女友。

    更别说这个前女友身旁那个男人如刀似火一样的眼神了。

    过了十几分钟,约翰终于忍不住回身对着那边说:

    “斯坦尼斯小姐,难得您的长辈没有教育过你,一直盯着别人看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吗?还有我现在与你一点关系也没有,比陌生人还无关,所以以后我们应该避免相见,见面也要装作视而不见,这对你我和各自的家族都更好的选择。”

    约翰也不称呼对方名字了,而是直接叫出姓氏,用在这里无疑是故意疏远的表现。

    那位格温小姐闻言脸色就是一白。

    原本她还想着,如果克劳斯真的对自己念念不忘,那么她也可以大方的跟他暗地里做个情人,同时也维持自己哈顿家族继承人未婚妻,将来的哈顿男爵夫人的身份。

    可残酷的事实却让她知道,被一个曾经追求过自己的男人如此不客气的言语攻击,尤其自己还对这个男人有些想法,余情未了,心中怀着再续前缘的念头,这是何等的难堪?

第一百六十六章 诡异面具

    对于这位格温·斯坦尼斯小姐,约翰是真的没有任何好感,用前世的说法来形容,这就是个绿茶婊。

    当初跟克劳斯交往时,就一方面吊着克劳斯,说欣赏克劳斯的艺术才华,花着克劳斯的钱去潇洒,一方面又对别人说希望能够找一个事业有成的另一半,克劳斯并非自己的良配。

    说白了还不是眼馋克劳斯的身子和钱?

    最后当然事业有成的备胎占了上风,毕竟人家德雷克·哈顿是真正哈顿家族的继承人,虽然哈顿家族只是一个男爵家族,实力和地位根本没法跟海森赛尔相比。

    而对比之下,克劳斯虽然是名义上的家族嫡长子,可谁让他爹早逝,轮到他叔叔作为族长掌权,虽然经济上没有少他的,但是明眼人都知道,那位海森赛尔大家长把自己的儿子亨利当做继承人进行培养,而克劳斯这个前族长之子那就成了放养的,不然也不会成为联邦有名的花花公子。

    他害怕克劳斯的侍从约翰,可并不害怕克劳斯这个花花公子,也没在圈子里听说克劳斯会剑术的消息,倒是这家伙在床上的剑术很是出名,时常被一些浪荡子们提起,作为大家闲谈时津津乐道的话题。

    现在对方孤身一人,一个侍从也不在身边,德雷克·哈顿自然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打算教训一下对方,让他知道自己拳头的厉害,然而在这花花公子的侍从赶来之前赶紧离开。

    可惜他不知道眼前的克劳斯已经换了芯子,就算让他双手也不是人家一合之敌。而且即便是原来的克劳斯,虽然战斗方面不行,可不代表他就人畜无害的任人宰割。出门在外,这个聪明的家伙可是通常都会带几小瓶自制炼金药剂用来防身的,其中一些的效果就连约翰听了都会忍不住背后发凉。

    比如可以让人痒到扒光浑身衣服的痒痒粉,或是让人产生如同吃了油鱼那种直肠润滑剂效果的强力泻药。

    想到如果这个绿帽男接盘侠落到克劳斯手底下,估计人虽然不会有什么大事,可下场绝对会十分凄惨,或许就会成为金沙港甚至整个联邦上流社会的笑料。

    可惜约翰现在没有那个心情整治对方,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情一直有些烦躁,不光是因为摊上这对男女感到厌烦,而是总感觉自己遗忘了什么,却又想不起来那种。

    所以在德里克·哈顿气势汹汹的走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准备出手教训一下对方,不过那边的斯坦尼斯小姐却惊呼出声。

    “不要,德里克……”

    听到未婚妻为这个浪荡子求情,德里克哈顿反而更是怒火中烧,正在那摩拳擦掌呢,约翰忽然见到了回房洗漱换衣服下来准备吃晚饭的尼克等人,眼中扫到了尼克手中一物,顿时精光一闪。

    心中惊叫:“我明白了!”

    哪里还有心思跟这吃醋的男人玩闹,起身轻轻一脚踹在德里克的小腹将其踢飞去十几步远,如同一张大饼一样摊在墙面上。

    “不,德雷克……”

    这时候格温·斯坦尼斯这个渣女再次惊呼出声,不过这一次为的却是自己的未婚夫。

    对于未婚夫被克劳斯一击踢飞老远,渣女既吃惊又感到心疼,同时也为克劳斯什么时候身手那么好感到疑惑与一种异样的兴奋感。

    所以女人的想法尤其是这种矫情绿茶渣女的想法你根本没法去揣测,因为这样的人脑回路都跟正常人是不一样的。

    事实上约翰方才那一脚用的是浑元剑经剑法篇里的柔劲,剑法篇要诀有提催灵闰妙工六字诀。讲究“一精气神,二刚柔力,三遐迩相当,四阴阳相济,五剑逢双刃与双锋,皆指其展转灵根;若敌大刀共大战,来回紧急隙间攻。”

    其中刚柔力就是劲道的运用,不光是涉及剑术,而是包含更全面的拳法技击之道,即使手中无剑,用在拳脚上也能伤人杀人。

    约翰自然不会打算杀了对方,事实上德里克哈顿从墙上滑下来之后,除了小腹有点痛,脑子有些晕之外,并无其它伤处与后遗症。

    只不过明白克劳斯这个花花公子也是不好惹的现实之后,这位男爵继承人顿时摇了摇头清醒过来,拉着未婚妻铁青着脸色一言不发就回房间拿出行礼,连退房的钱也不要了,直接离开这家老牌旅店租了马车住到隔着很远的另一家旅店里。

    那位格温小姐见到未婚夫那副模样刚想开口却被吓回去了,对于德雷克哈顿来说今天已经是有生以来最丢人的时候,这时候再说什么无疑是火上浇油。

    回到旅馆时除了约翰一行人的心情都很不错,购物**得到满足的尼克更是拿着他那黄金面具回房间换了衣服之后,就兴冲冲出来跟约翰一同共进晚餐。

    远远的见到方才那一幕的发生,尼克自然过来关切了一番。

    约翰摇摇头表示没事,有事也是那小子。

    然后他把目光放在尼克手中所持之物上,动用了全部灵性力量的约翰浑身都散发出一股淡淡的压迫感,目光仿佛蒙上一层荧光,在场的众人都感觉到了他的异样。

    虽然不是灵媒职业,但是约翰的灵性力量经过几次进化,这一次得到了命运主牌开启天赋星灵之心后,终于质变为强大而纯净的灵能力量,带来的压迫并不输于灵媒的灵压震慑。

    得到这股强大的灵性力量加持,约翰的视线顿时不再受到影响,紧紧的盯着那枚让其他人都隐隐无视的黄金面具。

    之前他的烦躁就是源自于这个东西,虽然觉得不对,可是却回忆不起来具体情况。

    “这个面具很诡异……”

    开口从尼克那里借来面具看看,伸手接过之后,一股金属特有的冰冷触觉传来,这更坚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尼克·亚当斯还没反应过来,那边管家却大惊失色,虽然不明白约翰说的是什么,但是听闻过很多事情的他还是一把拉住要上前靠近面具的自家少爷。

    只是警惕的看着约翰,但是对那面具却仿佛仍旧无视。

    而约翰特别观察自己两大超凡追随者亚瑟和布兰登两人的情况,发现强大如他们似乎也受到了某些未知力量的影响,关注点都不在他手中面具上。

    见到这一幕,约翰沉吟了一下。

    “我们到房间里去!”

    在旅店茶餐厅这公众场合解释显然容易引起混乱,于是一行人来到尼克包下的豪华套间。

    现在的年代虽然没有总统套房,但是一般高档旅店也有这种专门为随从很多的贵族们准备的大套间,装饰都是极为贵气,空间也十分宽敞。

    约翰在套间客厅站定,手持面具对着众人。但是在场的众人却好像他手中无物一样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等着他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七章 诅咒物品

    按说即便是普通物品,也不会一点灵光也没有。而且也不能让约翰有意无意的忽视它的存在。

    这就是这个面具的破绽之处,虽然它很好的瞒过了约翰的灵觉以及直觉,可面具最大的破绽就是世界上任何存在都是具备灵光的,区别只是路边的石头这些死物散发的灵光微乎其微,不仔细看根本不能发现而已。

    而各种生命则无时无刻都在向外散发着他们的灵光。用前世的说法就是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只要温度在绝对温度零度以上,都以电磁波和粒子的形式时刻不停地向外传送热量,这种传送能量的方式被称为辐射。

    这只面具却奇怪的连一丝灵光也不具备,就好像它并不存在与世界一样,反而突显出它的不正常,很显然是有一种诡异的力量在扭曲人们的认知,让人有意无意的都在忽视面具本身的存在。

    这一切都应该是在尼克买下面具然后把玩一段时间之后才开始出现的,说明这东西选定了尼克想要成为他的宿主以达到某些目的。

    约翰虽然潜意识里察觉了面具的不对,可被扭曲了认知,直接忽视了这一点,只是随着时间推移,心灵的警觉让他一点点的觉察一丝警讯,这也是之前这段时间他的心情为什么莫名的感到烦躁的原因所在。

    觉醒了星灵之心的约翰知道自己在预感或者说占卜方面,也有了一定的天赋,不然也无法运用占星台这个初始建筑的功能。

    想明白了这些的约翰直接对在场所有人问道:

    “你们看到我手中的物品没有?”

    众人有些面面相觑,都摇摇头。

    尼克少年特有的声音响起:

    “这是在说什么?明明手里没有任何东西啊?”

    约翰对尼克微微一笑,手中一股星光一样的冷色调光辉绽放,将面具整个覆盖,隔绝了它与外界的联系。

    “这一次呢?”

    众人见到约翰手中冒出光,然后突然就出现一只黄金面具,不由有些呆住。

    “这,这不是我之前买的那枚黄金面具吗?”

    果然,隔绝了它与外面的联系,这东西就无法影响他人了。之前他教训那个绿帽男之前远远看着走下楼的尼克,可能是因为距离远,受到的影响变弱,所以才一瞬间凭借自身强大的灵性力量而捕捉的到这东西,发现问题所在。

    想明白了原因,约翰严肃的对在场的人说:

    “看尼克对这东西喜欢的模样,我们对它的忽视肯定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这面具有着让别人忽视自身的能力,并且对某些人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很多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超凡界,一些诡异的物品尽量不要去接触,因为有不少东西都是魅惑人类的好手,或者以吸食人类血液生命为生,或者是觊觎人类的灵魂,甚至企图污染腐化持有者,尤其是后者,那更是涉及到扭曲邪恶的邪灵、魔物等存在,是违背世界规律的产物,也是必须铲除的祸端。”

    然后对着自己的骑士吩咐:

    “布兰登,你回忆一下,我们从市场回来尼克是不是一只拿着这只面具没有放手?”

    布兰登虽然以战斗擅长,可也不是满脑子肌肉的莽货,仔细回想起来,顿时脸色一阵难看,开口说:

    “主人说的没错,我也好想一直都在忽视这面具,这东西显然有问题……”

    那边亚瑟和萨尔瓦托兄弟也同样脸色的点头。

    老管家更是冒出了冷汗,汗毛倒竖感觉背后发凉。

    “这,这是诅咒之物,多亏了克劳斯少爷的发现,不然我们可能不知不觉受到影响,一直带着这东西到了东部都不会知道。”

    想到传说中那些拿了诅咒之物的人的下场,尼克亚当斯和他的随从们就不由一阵后怕。

    “天啊,这是格林先生的画像那样的东西吗?”

    尼克的一个随从叫叫出声来。空闲的时候,这些人也都会谈论时兴事件和名人八卦等事情打发时间。

    诅咒物品的传说作为贵族阶层的大家基本都听过。这方面贵族的八卦程度还要远超平民阶层,毕竟有钱有闲才有时间去八卦。作为贵族的身边人,这些随从和仆人们也自有一套灵通的消息网络。

    比如最著名的格林先生的画像。

    这是大家都听过的最经典的恐怖故事,源自一本一百多年前类似传记的幻想故事里的情节。

    传说有一幅被恶魔诅咒的画像,他的所有者劳伦·格林先生是十七世纪欧罗巴著名的美男子。

    虽然出身于小贵族次子,但是这位格林先生因为他的美貌闻名诸国,甚至有上层贵族准备将独生女儿嫁给他让他继承自家的爵位。

    由此可见这位古代美男子的魅力了。

    可是依仗着自身美貌获得众多青睐的劳伦·格林习惯了这种受人追捧不劳而获的生活,渐渐迷失了自己。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美貌渐渐在变样,这是他无法忍受的,再多的保养品也挽回不了青春和寿命,于是这位格林先生开始四处秘密寻找可以延长寿命和恢复青春的神秘物品。

    只是并非超凡者的格林先生找到的很多神秘物品都不是最想要得到的那些,知道一次意外,他的面容被火烧伤毁容,所有药物都无法医治,崩溃绝望之下,这位视美貌如生命的格林先生做出了一个可怕的选择,他向恶魔献祭了自己的灵魂,靠着一幅早年知名大画家给他画的画像恢复了年轻时的模样。

    而画像上的人脸则变成了他被烧伤毁容的面孔。从此这幅画就被格林先生盖上幕布束之高阁。

    焕发了青春的格林先生以全新面貌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引起的轰动可想而知。即使国王和王后也在探求他变得年轻的秘诀。

    可惜无人知晓这一切都源自格林先生跟魔鬼的一场交易。

    为了维持这种年轻和美貌,格林先生开始变得堕落并且邪恶起来,据说他后期做下了数以百计的凶案,谋杀了上百条人命去维持他的青春和容貌,直到他的秘密被发现,国王出动军队和教会一起行动,才杀死了身为魔鬼契约者的劳伦格林,不过他的那副出卖灵魂的画像却不知所踪。

    人们从他的遗物中发现了格林先生的日记,里面记录了早年为衰老忧愁时外出寻找神秘物品的经历,以及经历大火毁容之后的遭遇,还有为了维持美貌不得不连续杀人的过程,国王和教会命人将格林先生的大体遭遇书写成故事在诸国传扬以警示后人,告诉大家恶魔与魔鬼的话是不可信的陷阱。

    不过虽然有着这样的警示,仍旧有人为了各种原因和自我**去求助于魔鬼,最后博得个凄惨的下场。

    其中格林先生的画像这个被诅咒的物品在历史上也出现过几次,每一次都会带来一场灾祸。算是最知名的诅咒物品。

    所以大家才会对这种诅咒物品十分的忌惮。

    而有趣的是,当时有人整理了格林先生早期寻觅超凡物品时的日记,将其中有着各种奇妙生物与古怪遭遇的一个个小故事改编成了一本童话书,那就是至今影响了人们很多年,就连约翰这辈子小时候床头也有一本的《格林童话故事集》。

第一百六十八章 邪灵和献祭

    提起格林先生的画像,就会让人联想到格林童话故事集,而里面的很多故事在约翰看来,都跟前世那些著名的西方童话故事类似。

    其中一些妖精、矮魔、精灵和巨龙等等超自然生物,都是超凡界已经被证实确实存在的生物,所以那本童话故事集或许可以作为超凡职业者的入门参考。

    当然仅仅是参考而已,看看也就罢了,毕竟这些故事再怎么也只是故事而已,是整理者根据原稿改变的而已,如果真照着上面的说法去做了,那肯定不会跟故事里的人物一样的结果。

    手中提着黄金面具,约翰却是感觉到了一股十分隐秘的精神力量在时刻企图入侵自己的身体,但在他强大的灵能念力之下无法成功,显然这东西即使是诅咒物品,也应该是那种危险程度不是很高的存在,这让他心中升起了研究这东西的兴趣。

    当然约翰也没有占人便宜的习惯,拿着面具对尼克问道:

    “这东西对普通人甚至一般超凡者来说还是很危险的,不知不觉就会受到影响,放在你手里太过危险,所以还是让我把它处理掉吧!”

    随便在市场里买的这件面具竟然是诅咒物品这么危险的存在,管家自然不会让它继续留在自家少爷身边,送瘟神一样的表示任由约翰处理。

    约翰直接当着众人的面,手中灵能星光绽放,面具在光辉中坚持了一会儿,很快就消失不见。

    实际上他却是在其它人看不见的情况下,打开了系统面板,将这东西放置在卡牌抽取界面上的五星芒祭坛一角之处。

    “感谢诸神!”

    管家难得失态的拍着胸脯说着。

    见到诅咒物品被“净化”,在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毕竟这东西的诡异可是他们方才亲身感受。

    一同下楼去吃了一顿晚餐,就各自回房休息去了。

    就连精力最充沛的少年尼克经历了一天的事情,也没力气再跟约翰交谈请教了。

    回到属于自己的套间,四个侍从都被安排在外面的次卧,约翰扫视了一下房间,没有发现什么

    经历了诅咒物品事件,他也不免更加小心起来,谁知道那些为了争夺那个位置的竞争对手们会使出什么样的招数,要知道其中还有布鲁克王室子弟那种存在,可以动用的力量绝对不是他这个海森赛尔分家子弟可比的。

    好在并没有在这间豪华客房里发现什么问题。

    约翰坐到舒服的沙发椅上,再次打开系统界面。

    在物品安置成功后,抽牌界面里自然就给出了相关数据。

    “发现邪灵寄生物品,是否转化?”

    然后显示的是这个邪灵的具体能力。

    这是一个具有影响生物心灵的邪灵,选择符合标准的目标,一般是年轻英俊的男性,以诱惑凡人长时间持有,不知不觉间,慢慢汲取目标的一切,包括感情、记忆和灵魂,占据其身体伪装生活下去,最终会吞噬目标的灵魂,直到将宿主的灵魂完全消化,就会脱离上一个宿主重新化为一张面具寻找新的宿主。

    而被吞噬的受害者的一切都会在世界里被抹除消失,就连父母亲人都没有关于受害者的丝毫记忆。唯一证明受害者存在的证据就是,面具的面孔便是上一个受害者的模样。

    约翰见了这些数据不免脸色一变。

    “竟然是邪灵!”

    邪灵!

    是超凡世界一种特殊而危险的诡异灵体,跟幽魂、地缚灵这些受到负能量侵染而诞生的亡灵相比,邪灵更加强大且难以对付。

    这是一种源自世界之外的,或是本世界生命灵体受到外界污染的生命死后转化而来的,甚至是凡人的负面情绪如果浓郁到极点,也可能诞生这种扭曲的灵体。

    邪灵难以对付的就是因为它们的诡异和不死特性,一般对付亡灵的火焰和正能量等手段有用但是却无法彻底杀死它们,而这些东西是可以无限分化自身的可怕存在,消灭它们的时候一旦有一丝分身被遗落在外,那就有着再次复生的可能性。

    “原来跟那位格林先生的画像的传说有些不一样,所谓的诅咒物品就是邪灵寄身的存在……”

    约翰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不小的秘密。

    总体来说,这个面具邪灵的能力其实对他来说并不算太强大,危险性也比较小,当然这是对超凡世界来说的,只要似约翰这样有着强大心灵防御或者灵能力量的超凡者都可以抵御其侵蚀,只要不长久佩戴这邪灵应该拿他没有办法。

    可如果是世俗世界的普通人,那么这个面具的能力也是极为恐怖的存在。能够彻底抹去一个人存在的一切痕迹,即使没有什么攻击力,也是凡人无法抵抗的诡异。

    “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这种低级的邪灵竟然也有扭曲认知的能力,不知不觉就能让人中招。还好这只是低级的邪灵,不然我们这些人甚至包括露天市场乃至整个圣何塞这座城市的生命都将受到污染和威胁……”

    想到那些传说中的存在,约翰也不由得心里一颤。

    与邪灵对应的就是邪物,那是比邪灵更加强大且恐怖的存在,尤其是传说中的上古邪物,传说就连诸神都无法彻底灭杀,只能选择将之封印或者放逐。

    因为有着实体的存在,即便是普通的邪物威胁度也要高于高等级的邪灵,毕竟邪灵也需要一个寄托物存身才能存在于物质世界,不然就会被放逐到其它层面无法回归。

    这些都是约翰跟猎魔人约翰·萨尔瓦托探讨时,从对方那里了解到的魔物基本信息。约翰觉得这个世界的邪灵和邪物等存在,基本就是前世dnd系列中的上古邪物和其衍生体一样,更像是近代小说家杜撰出来的克苏鲁神话体系里的那些邪神,都是传播恐怖和疯狂的不可名状的扭曲存在。

    中土玄门则将类似的存在命名为邪魔,其中最强大的就是所谓的域外天魔。

    他记得第一次举行自然献祭仪式获得启灵时,从自然意识那里获取到了一段信息,那就是消灭或者献祭这种扭曲违背自然的存在,可以获得自然之父也就是自然泛意识的奖励。

    作为一位被自然眷顾的生灵,约翰觉得抱紧自然之父的大腿肯定是没错的,或许这寄身面具的邪灵他凭借自己的实力暂时无法将之消灭,但是却可以利用别的方法做到。

    比如命运卡牌带来的系统进行卡牌抽取。

    卡牌抽取是利用规则将放置进去的物品转化为符合游戏规则的卡牌进行装备使用。

    规则在他看来就是世界运转的法则,用玄门的说法就是天道,包含万物之规律,是一个世界最高层次的力量。

    虽然规则之下也各有等级,可看了一眼祭坛一角的黄金面具,约翰不认为这个邪灵寄生的面具能够强大到无视规则的地步,不然也就不会被自己给发现了。

    “这玩意就是再厉害估计也没到上古邪物那种程度,只是邪物中最底层的邪灵,没有肉身纯粹依靠面具而存在,在卡牌化的过程中,应该无法反抗系统规则化的处理吧?”

    想到这里,约翰略带一丝兴奋的先进行向自然之父祷祝,然后感觉到那股冥冥之中的意志降临的瞬间,就将手中黄金面具放置到系统抽牌的祭坛上。

    叮!

    类似前世某些游戏里的道具合成界面一样,五星芒的祭坛光芒闪耀,自行扣除了十多点次级命运之力。

    几秒钟之后,原本五星一角位置的面具和其它位置的材料消失不见,只留下中央一张缓缓漂浮着的银色卡牌。

第一百六十九章 群星海

    碧蓝的大海上,一艘乘载着数百名旅客的中型邮轮在朝着东方的海域行驶。

    这是一艘有着三根高高的桅杆和一根粗矮的铁烟囱以及两排明轮的风帆蒸汽混合动力邮轮。

    因为人们的保守和对新兴事物的不信任,其实主要还是怕死,所以各大邮轮公司采用的都是这样混合动力的船只,这个时代的人们认为这样的设计才更安全。

    这样一旦船上的蒸汽动力舱出现了问题,还可以依靠风帆继续航行,不至于跟无助的大澡盆一样,只能在茫茫大海上飘流,等待可能出现的其他船的救援。

    现在也只有几大列强的军队采用了全蒸汽动力的铁甲舰,因为军队的舰队通常都是集体出动的,出现损坏也可以得到其它战舰的帮助。

    也是因为现在只有几大列强才有强大的技术支持蒸汽动力的安全性,换做一些小国搞出来的蒸汽船,跑个几十海里就出问题都是常态。

    经历了前晚诅咒面具的惊吓之后,约翰和亚当斯家的人第二天早早就在餐厅汇合,吃了一顿早餐便一起上了飞艇完成了他们在中陆这最后一段路程。

    到了海加尔东海岸城市,这里是从西部去往联邦东海岸和南大陆以及旧大陆的主要出海港口和中转站。

    也是斯巴尼亚对登陆中陆土地的第一个登陆点,对这海加尔殖民的第一个据点。

    所以虽然波菲只是一座人口不过几万的小城,但是依旧是海加尔最繁华的第二城市。

    当天晚上,约翰因为正好赶上一班从波菲途径埃姆斯丹主岛然后去往旧大陆的邮轮,于是就只能在尼克·亚当斯的惋惜中跟这个小学弟分别了。

    因为亚当斯家一行人需要乘坐的是从波菲出发去往白鹰联邦东海岸的邮轮。

    依依惜别之后,约翰连夜购买了最贵的头等舱船票,依旧是那种带着随员房的豪华大套间。

    “现在已经进入群星海中央位置了啊!”

    约翰此时正坐在专属于他的头等舱私人露台上,头顶着太阳伞,桌上摆着水果拼盘和饮料,俯视着下方的甲板和海面。

    这就是头等舱的待遇,不然就得跟其他乘客一起在下面的甲板上欣赏海景了。

    群星海是新大陆最知名的一处近海,是位于中陆东侧,被南陆和北陆以夹角包围之间的这片内海,因为岛屿众多星罗棋布,就被最初的殖民者在海图上标注为群星海。

    群星海西北部是中大陆海加尔王国,西部是中大陆与南大陆相连的东西两片海洋之间最狭窄的巴马地峡,东部靠近风暴洋外海,南方则是南大陆斯巴尼亚殖民地哈曼北海岸。

    这里最出名的就是香料以及海盗了。

    广达数百平方里面积的海域内,有着三大群岛和数百个岛屿及上万岛礁组成,分布于两座大陆之间的凹陷组成的内海之中,如群星点缀,因此得名群星海。

    而这里的群岛因为气候炎热温和,十分适合种植香料,所以又被称为香料群岛。

    新大陆特产的金银,香料的种植所衍生出来的繁忙的奴隶和香料贸易,让这片海域成为了流淌着黄金的地方,海盗们如同海中鲨鱼闻着血腥味聚拢而来,因此诞生了独特的海盗文化。

    甚至还有一座专属于海盗组织的岛屿,那就是在波菲港以南小岛上的班图加港。

    据说那里是新大陆著名的海盗港,新大陆和旧大陆之间贸易和销赃的最佳去处。

    当然随着大型风帆战列舰的运用开始,新大陆的海盗潮流就逐渐走向了式微,各列强不会允许有一股掌控之外的力量存在于群星海,对他们的利益产生威胁。

    所以现在除了那些被海盗文化洗脑的小股海盗和各国在背后支持的海盗组织,基本上无法重现新大陆开发早期的那种海盗盛况了。

    此时约翰打发了四位追随者,独自一人坐在露台上欣赏海景,手里捏着一张在阳光下反射着银白色光芒,如同做旧金属古董的卡牌。

    这张卡牌上还闪烁着常人看不到的光芒,画面之中是一只如同活物一样的黄金色面具。

    “果然没有猜错!”

    看着新得到的这张白银卡牌,约翰心中暗道。

    在前天晚上抽牌成功,见到了祭坛中央的卡牌的同时,约翰就感知到一股庞大的力量灌注到自己体内,与此同时系统界面也出现提示。

    “检测到自然力量,是否将其转化储存?”

    约翰觉得只要自己接受这股力量,估计巡林客职业等级很快就可以升上一级,毕竟自己的各方面积累本就深厚,这样一股外来力量灌注进来,绝对会大大的推进自己的实力。

    现在的约翰已经是7级的巡林客了,并且灵能力量也提升一个小层次,跟巡林客职业一样突破了先天界限。

    灵能就是他的法力,可以用作玄门施法方面,也就是说他如果回到前世,那么立时就可以成为末法时代唯一的一位先天修士。这可是比国宝还稀少的宝贝疙瘩,只要暴露出来,绝对会被国家严密保护起来。

    当然切片研究什么的是不会的,但是肯定会让他想办法复制更多的修士为国效力。

    “替身面具:被邪灵寄生过的可怕诅咒物品。

    特性:

    伪装模仿:带上面具持有者可以模仿任何人形生物的外表,可被真视类、破除幻术等法术看破。

    身份转化:该面具曾经吞噬过数以十计的生命,其中最后三位人类宿主的残留保存的最完整,因此持有者每三日可选择化身其中一位的模样,该变化具有真实性,并且具备该身份一切记忆与技能,无法从精神和**方面被检测出伪装。”

    视线里浮现出手中白银阶位卡牌的具体属性,约翰对于这件装备还是很满意的,虽然不是战斗方面的,但是用来伪装潜伏或者逃脱都是极有用的物品。

    尤其那三个用来伪装的额外变身,约翰已经实验了其中一个变身,是一个有着红头发的年轻埃尔裔男性,那是一个出身埃尔岛军人家庭的孩子,成年后在一艘布鲁克海军巡逻舰上服役,这个寄身面具就是他二十年前带到新大陆来的。

    约翰选择变身之后,就从这个身份的记忆中得到了埃尔语和一套适合船上战斗的剑术与锻炼方法等相关知识技能,可以说收获不小。

    特别的是这三个身份都是无法被魔法神术检测出来的真实身份,关键时刻或许能起到大作用。

第一百七十章 星辰学派的传承物

    收起银色卡牌,约翰看了看怀表,估计邮轮到达他的目的也是明天早上了。

    虽然波从菲港出海到达埃姆斯丹主岛只有一千海里的航程,但邮轮不是军舰,在追求平稳的情况下,也得一天一夜才能抵达,这已经比得上那种一百年前发明的快速风帆飞剪船满不了多少了。

    而那种船身狭小的飞剪船不但装不了多少货,而且还颠簸的厉害,只有老水手才能经受得住,因为目标小速度快,一般都是走私船,乘坐那样的快船,邮轮上这些养尊处优的乘客们估计能顺利走着下船的没有几个。

    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就约翰所知已经隐隐超越前世十九世纪同时期的时候,目前旧大陆三大列强,主要城市已经都连通了蒸汽火车,军中也都有全蒸汽战舰舰队服役,再加上来往新旧大陆的远洋航线也因为蒸汽动力的逐渐成熟而缩短了距离和时间,这大大的促使了整个世界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进步,拉近了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以往从旧大陆前往新大陆,虽然已经在三百年前就给各国打通了航路,但仍旧时不时有船只沉没毁去,自从钢铁船壳和蒸汽动力的出现,不但通行两座大陆之间的时间更加的缩短了,安全性也大大增加,使得越来越多的旧大陆平民选择移民这边。

    至于一些外表猎奇的蒸汽科技造物,如挖掘机或者高达那种,约翰跟克劳斯一起在联邦最高的两座学府求学时就见过不少,只是这些发明目前还都停留在实验室里,有着很多技术方面的难题没办法解决,如果相关技术没有飞速发展的话,估计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内都不一定能实现。

    “可惜不能乘坐飞艇,不然只需要大半天时间就能抵达。”

    可惜归可惜,约翰也明白现在的飞艇不比前世那种可以环游世界,这个世界不但存在超凡力量,而且自然界对于人类也是极为不友好的,东西方两边那种绝地天险的阻隔且不去说,就是新旧两座大陆各个地区也不乏各种恐怖的自然现象,如白鹰联邦东西部之间那一片广达数百万平方里的可怕沙漠,金叶森林那种占据了西部三州几乎三分之一乃至布鲁克殖民地一部分的广大原始森林,还有沿海地区每年都会出现的风暴。

    这些都是人力难以抵抗的险地和自然灾害。

    由于处在新世界的中部,又有两座大陆包裹作为屏障,所以群星海可以说已经是极为少见的相对平静的海域,又有新大陆的超级内湖之称。

    即使如此,群星海上也有着陆地上不常见的大风和雷雨天气,只不过没有白鹰联邦东海岸与新大陆最南端那么极端而已,蒸汽飞艇因为惧怕风雨更适合在陆地近空飞行,在海上试航遭遇过几次危机之后,各**方以及飞艇公司果断放弃了海洋方向的航线。

    只有少数会冒险选择跨越那种短途的近海和岛屿之间。

    压下迫切想要赶到埃姆斯丹,窥探这一切事情发生的根源的念头,约翰再次拿出自己在圣何塞露天市场上买来的那只黄金星盘。

    抚摸着已经被细细擦拭干净的占星盘,约翰再一次试着往里面灌注灵能。

    可惜依旧是如泥牛入海,没有半点反应。

    之前他已经试过输入自然之力、灵能力量还有火烤水浸甚至滴血认主等等方法了,可是这只黄金星盘对任何能量都跟面对投怀送抱的女人一样来者不拒,吃干抹净之后却连一百块都不给,没有给与他丝毫回应。

    这不由让约翰感觉有一种自己被白瓢了一样的错觉。

    “再不给面子,老子就把你放进系统给炼了啊?”

    有些气恼的对这占星盘喷了一句,见到它依旧没有反应,如果不是灵视里发现这东西有着闪烁神秘符号的隐晦灵光,通过系统坚定得知这东西的来历,未免被系统转化之后会丢失其中保存的内容,他早就放进祭坛里转化抽牌了。

    于是约翰也不再磨蹭,打开系统抽牌界面,很干脆的将东西扔到其中一角。

    系统给出了具体属性,只有简单的一句话。

    “黄金十二宫星盘,特性:星象学派传承物品。”

    星象学派!

    好像的古代法师的一支流派,该流派十分神秘,留下的传说不多,约翰只是从那位女侦探特蕾西亚小姐那里听了一嘴,这个学派的星象法师好像与奥术师、旅法师并成为三大神秘进阶施法职业。

    如今奥术师似乎还有传承,但另外两者都早已经消失在历史之中。

    “看来这星辰学派的法师应该跟丰收帝国有着关联,不然也不会在来自丰收帝国的古董里发现他们的传承,就是不知道这星象学派的完整传承是怎么样的?”

    “算了,上面那些字符比前世的密码锁还要难解,想要破解找到星盘正确的开启方式,也不知道寿终正寝之前能不能做到……”

    转化!

    约翰默念一声,直接选择了将这占星盘进行了卡牌化。

    五星芒祭坛里光芒闪动,几秒钟之后,约翰本就为数不多的命运之力再次被消耗掉一部分,这还是两天前发现寄身面具改变了那位尼克亚当斯原本的命运之后又给了一些奖励,不然现在估计命运之力已经所剩无几了。

    “抽牌果然费钱!”

    约翰搓搓手,心中向伟大的自然之父祷念几句,然后开启了这张新卡牌的真面目。

    “金色的?”

    看到被解开的卡牌放出的光芒,约翰有些兴奋的叫道。

    这还是他第一次抽取出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黄金卡牌。

    排除实验的几次之外,其实正式抽牌也就这么几次,但是前世游戏的经验让他明白,能不能抽到好牌的前提,还是要看放上去的物品本身价值几何,以及命运之力是否充足。

    比如上一次抽取到的剑法篇虽然被评为黄金,只不过算是完整浑元剑经的残篇。

    当然那一缕虚无缥缈的运气也很重要,因为运气的好坏不能决定卡牌的本质,却能决定卡牌效果的大小。

    比如同样一颗火焰属性的能量物体,放到祭坛上可能抽取出连发火球术那种3环法术的大杀器,也可能抽出只能一次性使用的燃烧之手法术卷轴,说白了还是看脸。

    这也是约翰之前一直想要研究出那星盘自己开启的方法,而不是放到系统里来看运气。

    再点开卡牌属性介绍,约翰面露惊讶:

    “看来我的脸还是很白的嘛!竟然抽取出一套星象学派核心的高阶冥想法……”

    看着最上面的黄金十二宫冥想法的一行被系统转化成汉字的名字,约翰对于自己能够抽取出这一套冥想法还是十分庆幸的。

    因为这是一套最高可以走上传奇阶位的高阶冥想法,在超凡世界里估计是价值连城甚至有钱根本买不到的那种顶级超凡传承。

    如果抽取出的是几个星辰魔法,就算是9环那种好比禁咒的高度,或许他也会感到失望,因为星辰魔法也是需要计算的,就像天文学,向来不缺少测算部分。

    如果是奥术师或者普通法师的传承他恐怕还会更加失望。

    以为你无论是德鲁伊还是术士或者灵能施法者,他们的施法能力都是偏向与感性的,而法师和其进阶的奥术师则不同,法师的能力更多是来自于理性,作为一个法师你必须有着强大的逻辑性并且精通计算。

    用前世听论坛里一些跑团的道友说过一句话来形容最恰当,“如果你做不来一张高数卷子,那么你就不要妄想法师之路的大门会为你打开!”

第一百七十一章 黄金十二宫冥想法

    作为前世走体育特长渠道被警校录取的约翰,他的学习成绩虽然不能说差,但也绝对称不上好,只能说是处在学霸和学渣之间的那种为数最多的平庸中流罢了。

    别看他能够跟博学的女侦探侃侃而谈不落下风,但那都是前世经历与丰富资讯造就的见识,真让他做一套高数题,估计能得三十分已经是运气不错了。

    事实上走向社会的成年人回去做学生时代的卷子,尤其是数学类的,估计除非是一直从事相关职业的,不然十有**是做不来的。

    现在得了一套这个世界的冥想法,而且约翰发现星辰学派的冥想法跟自己经历主牌赋予的星灵之心变化之后的灵能力量十分合拍。

    “星辰学派修炼的是借助星辰之力与自身灵性力量融合的星辰魔力,跟我的星灵之心带来的灵能属性契合度应该很高,而且还不影响另一条自然之道的职业和玄门的修炼,莫非这是自然之父或者主世界意识有意安排的?”

    觉得有些巧合的约翰很快就放下这个想法,全心投入到参悟这套冥想法里面。

    冥想法说实话约翰不缺,前世网络上各种修行法门泛滥,甚至因为末法时期,曾经那些玄门大派的镇教之法都因此流传出来。

    不说他们加入的华夏修士联盟论坛这个组织,就是自己建立的小组织太阴法会里,也收集了各自具备的传承,其中最多最高深的,还要数太阴派末代教主的车晨的家传典籍了。

    所以约翰见过名字的道家玄门存神法、佛门和天竺教的观想法,乃至西方的冥想法都有不少。

    不过约翰前世公事繁忙,一年也就参加一两次聚会,没有那几个道友那么有钱有闲,所以真正尝试过的也就那么几个。

    他老师教的跳大神那一套是最熟悉的,但是因为是在心中观想某某仙家形象的观想法,所以反而是他最不上心的。这种法门说实话,在玄门修行界中算是比较低端且潜力有限的那种旁门左道。

    不像车道友家传的“上清紫府金莲坐神法”、“金刚夜叉明王观想法”这些法门,名字听起来首先就高大上,而且本身也是前人根据上清道和密宗正宗法门衍生出来的版本,据说上限直指天仙。

    所以约翰从觉醒之后,修行的一直都是前世玄门被称为大路货的光明观想法。正是因为是大路货,才更具备普适性,也没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光明观想法有很多种,本质上类同,只是名字和观想方式不同而已。

    比如明镜观想法,就是光明观想法中的一个变种,取明镜照应心灵,扫除烦恼外魔之意,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这句话其实是源自曾子“吾日三省吾身”的儒家修身理念,被神秀和慧能两位和尚融入到释家佛偈之中而闻名后世。

    古代道儒医不分家,当官不顺心或者考不上功名,就去当道士做医生的读书人比比皆是,而作为外来宗教的佛门融入中土的办法一开始也是走上层路线,各门儒家经典都读的精通,甚至还要超过很多科举的读书人,有共同话题才能有机会接触士绅阶层。

    其它还有圣光、神火等等名目,都是属于光明观想法的范畴,毕竟人类从诞生之初向往光明就是我们的天性!

    约翰修炼的名为燃灯法。

    所谓燃灯,不是封神演义里那位阐教副教主,后来归为佛门的燃灯古佛,而是中土自古就有的一种光明观想法门,小到烛火、灯火,达到晨光、烈阳,都是源自人类心向光明的美好愿望。古老修行者们以此方法心中观想光明,以达到驱除黑暗邪祟的效果。

    此法致力于在意识之中观想存思一盏金灯,也可以是青灯、油灯、宫灯,你要是想要观想宝莲灯也行,样式无所谓,关键是信念。

    当然这个燃灯法约翰参照前世见到的太阴派所传上清紫府金莲坐神法这门观想存神甚至可以通过香火祭炼第二元神的秘法,再加上之前他施展金光咒时的想法,就想到把自己这普通道家存神冥思的功夫升级一下。

    他的设想是要以神魂念头为灯芯,以香火信仰和杂念邪念为燃料,净化自身神魂,焚烧外魔,并且还能祭炼出一尊圣光元神分身作为护法神灵。

    本质上还是道家玄门那些祭炼护法神灵的路子,只不过其中性质略有不同罢了。

    而现在得到了星象学派的冥想法传承,约翰受到启发,一时间灵感如同泉涌。

    星象学派这种冥想法,跟前世的存神法、观想法修炼都有一定的重合之处,最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精神强度,也就是修炼灵魂或者说炼气化神的过程。

    不同的是,法师和巫师的冥想法一般在精神强度提升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要求吸收天地之中的各种能量粒子,精神力和能量粒子结合,就会形成各种魔力!比如死灵法师虽然也能施展部分正能量法术,但是魔力中总难避免融合负能量,而塑能系法师火球术用多了,魔力之中自然就亲和火元素。

    约翰原本就觉得自家的观想法完全可以代替这里的冥想法,但是见到了这门星象学派传承的高阶冥想法之后,他马上就放弃了原本的想法,决定以自己鼓捣出的燃灯观想法雏形为副,转修黄金十二宫冥想法为主。

    “这套高阶冥想法不但高奥,更是成套完整的传承,比自己一点点依靠前世玄门基础去摸索要来的实在多了。既然有通天大道为何不走,何必要去绕那羊肠小路的弯路呢?”

    约翰并没有并没玄门正道那种固执己见的观念,他是个实用主义者,别人的有用就可以拿来自己用。

    跟他故去的老师更像是爷孙俩也不像传统的师徒那样规矩森严,何况老头子也说了,他们黑风山萨满传承说出去就是跳大神的,也不好听,有机会修炼玄门大道,那自然上就可以了,不必在乎什么祖师什么传承那些鬼话。

    有了灵感的约翰顿时兴趣大涨,连夜研究这门冥想法的性质和特征,花了一夜时间,就初步将黄金十二宫冥想法了解了个大概,并且已经有了将燃灯法与祭炼护法神将第二元神的法门融入其中的构思,不久之后,就会有一门融合了两个世界特色的新冥想法现世。

    “以后就叫黄金十二神宫冥想法,或许等以后还能搞出十二个元神化身,让他们每个都穿上黄金圣衣,到时候那才叫酷呢!”

    作为八零后,小时候基本就没有没看过圣斗士的,天马流星拳与庐山升龙霸更是孩子们玩闹时用的最多的招式。相比后来那些偏成人风格阴暗的动漫,那时候的动画片才叫经典并且充满正能量呢。

    一想到那十二套华丽酷炫到没朋友的黄金圣衣,约翰觉得自己的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星图

    海上的夜晚,邮轮在月光下静静的航行,只有蒸汽机的嗡鸣伴随着船身破开海水的声音,并没有在岸边时那种海浪拍打海岸的喧哗。

    而约翰所在的头等舱这边属于邮轮的前方,原理噪音源头的船尾动力舱,因此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此时的约翰正在露台上铺着一块地毯席地而坐,就那么随意的坐着,而不是电视剧里常常看到的那种五心向天的盘坐。

    他这是冥想修炼又不是炼气,事实上玄门炼气也并不是都要求五心朝天的盘坐姿势的,比如约翰前世的一帮道友除了修行全真丹法的他那个发小,其他人都没有那么严格的规矩。

    静坐入定,冥思观想的法门约翰早已经烂熟于心了,他能够做到坐下不超过十五分钟的工夫就达到全无杂念、心无外物的入定状态。

    这里面的窍门普通人没有个几年时间去研究尝试,还真难以做到,除非你是那种天生精神迥异常人之辈。

    也就是俗称的精神病。

    前世当了十几年警察,约翰见过很多稀奇古怪的案子,明白确实有极少数的人天生就患有情感缺失,这样的人自然比正常喜怒哀乐俱全的普通人更容易进入入定状态。

    当然这样的人也是可悲与危险的,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家庭与社会环境,那么他很容易走上反社会反人类的犯罪道路,毕竟他并没有正常人的道德观念和情感羁绊去约束自己。

    修炼冥想法最大的难碍就是如何进入状态,相比普通人,这方面约翰有着深厚的基础,自然也就会而不难。

    剩下的具体操作就是在心中存想黄金十二宫星座的形象,于心灵世界留下它们的投影,并且成功勾连到十二宫星座的星光,让其在意识海中成型,并且时刻随着天空中的星座变化而变化。

    对于约翰来说,勾连星辰之力这一个可能在其他人印象里最难的一步,反而是很容易的简单事情,因为他被命运主牌赋予的天赋星灵之心的那一刻起,他便天生就亲近星辰之力,甚至他的灵能力量都因此发生变化,在性质上更加贴近星辰之力。如果把他扔在虚空星界里,他都能比普通人甚至黄金大师活的更久,无他,星界对他来说就跟鱼儿入水,而对别人来说就像是鱼儿上岸。

    对他来说修炼这套冥想法最困难的,反而是观想夜空里那黄金十二宫星座。

    因为这十二宫星座每一个的主星都是少则七八颗,多则十数颗,这还仅仅是肉眼可见那些最明亮的主星,还有数以百计的各个辅星和隐星。

    虽然十二宫星座的星辰总数是不变的,但是随着主世界四季变化,这些星辰的明暗变化也会导致十二宫星座就跟不停运转的星空一样变幻形状。

    “好在黄金十二宫冥想法传承中有着完整的星图,记载着这些星座的四时变化规律,不然要我每天夜里去一点点观察记录,岂不是麻烦死了?”

    约翰觉得一年功夫肯定是不够的,因为他无法避免夜晚阴天的天气星空被阴云遮盖。

    要是花费个几年才能把星图记录下来,那么这套冥想法约翰觉得也就不急着修炼了,他明白自己的首要任务就是增强实力完成家族试炼,再想办法为克劳斯复仇。

    等到月上中天,约翰才结束了上半夜的冥想修行,感觉到意识世界中灵魂所在的上空如同夜空一样闪烁的第一星座的星辰,他不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黄金十二宫冥想法是一套极为复杂繁琐的冥想法,约翰估计很多修炼此传承的前人估计想要完整的观想再现十二星座至少要数十年苦修才能做到,不过它的威力也确实大。

    完成了第一星座观想的约翰觉得自己的灵能至少提高了三成,并且隐隐与天空中的第一星座有着联系,随时可以沟通调用星辰之力降临,临时增加自己的战斗力。

    本来就根基深厚的他现在就是于青铜巅峰的职业者对战也完全不落下风甚至可以战而胜之。

    “即便是再面对曾经那个白银级的黑甲武士,估计我起码可以纠缠住对方几分钟时间,而不是像曾经那样只能狼狈求生了。”

    想到这里,约翰仰望星空。

    这世界人们通常认为夜空中的星辰都是诸神在天上神国的投影,但是占星学派和星象学派则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天上的星辰除了诸神的神国之外,也是星界无数世界在主物质界的投影,而这些星辰都蕴含着强大的力量,利用对应星辰的力量可以做到很多神奇的魔法。

    这类魔法就被称为星辰魔法,或者说星象学派魔法。

    跟传统的法师九大派系比较,星象魔法最基本的能力应该属于心灵术士的那种灵能法术,还有一部分可以被归类为预言学派和咒法派范畴。毕竟星象学派本身就是以占星术的预言而闻名,跟预言学派的法术在很多地方都有着重合,而咒法学派的法术就是以法咒召唤闻名,传说中的高深法术异界缚誓和星界之门,在星象学派中也是有掌握。

    普通星象学派的冥想法都是选择一颗最多是一个星座去在心中观想,当然一开始都是由一颗星辰入门,然后与星辰取得勾连,将其作为自己的命运主星,获得神秘而强大的星辰力量与法术。

    而黄金十二宫冥想法则不同,它竟然是同时观想十二宫的星座,这个世界是没有黄道这个地球围绕太阳公转的轨道的,但是却有黄金十二宫星座,这是在主世界夜晚可以观测到的最明亮最清晰的十二大星座,而其位置刚刚位于天空中央,如同一条玉带一样横穿整个主世界的星空,将群星一分为二。

    因此也被称为星河带、星河十二星座。

    奇怪的是,黄金十二宫在主世界并没有什么意义,也没有前世十二星座那种希腊神话传说中的故事。

    更不像其他星座和星辰,大多都是诸神的神国投影。

    所以有学者称这十二大星座是主世界在宇宙中的锚点,是主世界不会跟那些星辰世界一样漂泊于星界甚至堕落到下层界的原因所在。

    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甚至诸神教典里也没有相关记载。

    “那么从今天开始,你们就叫做白羊、金牛、狮子……”

    约翰按照前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十二星座的名称给黄金十二宫星座命名。

    黄金十二宫星座本身没有系统的形态,除了位置不变,在夜空中看去就跟十二座变化不定的星图一样,所以在这个世界只是用数字来命名,那么第一星座就是白羊座,依次排列,最后的就是宝瓶与双鱼座。

第一百七十三章 约翰老仙?

    看着手中的黄金星盘卡牌,约翰心念一动,卡牌自行化作了一只古朴的黄金星盘。

    除了用来存储星象学派的传承之外,这个占星盘也具有它最原本的功能,那就是占星术的占卜。

    经过系统卡牌化之后,这只黄金星盘上面的文字符号已经不再是难解的乱码,约翰可以轻松看明白上面哪个是代表黄金十二宫星座的符号,哪个是代表年月日与十二小时的数字,哪个是代表地水风火四大基本元素和太阳、月亮、灵魂等字符。

    其中象征太阳的符合赫然是太阳帝国最常见的伟大羽蛇神的圣徽,或许有人会奇怪,为什么丰收帝国流传下来的占星盘会有太阳帝国至高神的象征作为符号?

    一般人可能以为羽蛇神就是太阳帝国的专有,丰收之神则是丰收帝国的象征,在太阳帝国就不会见到丰收之神的神像。

    其实不然,这是一种谬误的认知,因为新大陆的主体民族基本都是旧大陆移民,还存在那种光明教会只尊一神,严禁其它信仰崇拜的霸道作风,受其影响,在固有印象之下,人们也会认为这种新大陆的主神信仰除了自身神系之下的从神,也会排斥其它神灵,尤其是伟力相当的另一位神王。

    然而事实上却是,两大土著帝国是共同尊奉这两位大神的,只不过丰收帝国以丰收之神为主,太阳帝国则奉羽蛇神为主。

    这个占星盘每一圈都被分为十二等分,每一圈都是可以转动的,当某一年某一月某一日,对应事件属于什么元素属性,指向哪一个星座都对应,那么得出的结果就是你想要知道的预言。

    比如风与水在某一环遭遇,那就代表可能会有降雨天气,如果再遭遇了火,则表示可能会有雷雨。

    这跟前世用天干地支和五行八卦去算命占卜类似,只是采用了不同的数据体系而已。

    “这倒是正好可以配合我的主牌初始建筑占星台使用,在占星台用占星盘占卜预测,没毛病!”

    说着,约翰起身回到卧室里,身形一闪就消失在原地,进入了主牌空间的占星台。

    占星台是用来占卜的,当然在主牌空间里并没有星象可以看,约翰猜想系统赋予的这个占卜机会应该是应用了更高等级的规则比如命运之力。

    所以在占星台上,作为主人约翰可以使用任意某一种占卜方式进行每天一次的占卜机会,比如水晶球、抽签、塔罗牌、蓍草、铜钱甚至是烧龟壳都可以。

    当然越复杂的方式得出的结果描述的也越详细准确。

    本来他是在金沙港已经吩咐手下人去买了一套塔罗牌准备用来占卜的,现在有了更好的选择。

    按照日期、时间、方向以及事件的各种属性代表的符号,开始一圈圈的拨动黄金星盘,最后中心的一圈指向了丰收之神的象征。

    “这是表示一切顺利,并且我此行会有大收获吗?”

    约翰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

    原本他就很有把握主家埃姆斯丹王室那边应该不会为难自己,并且有着外挂和越级挑战实力的自己应该能够战胜对手取得试炼的胜利。

    但是这一次占卜得到的预测也更加坚定了他的信心。

    重新回到头等舱观景台,约翰拿出自己的佩剑尼古拉斯之剑,开始用已经进化之后的灵能法力来祭炼这把上品法器的飞剑。

    看着璀璨星光一样的灵能覆盖到整个剑身,约翰不由笑着说:

    “用星辰之力修炼出来的灵能法力炼化飞剑,莫不是老天爷要安排我在异界开创一个星河剑派之类的门派?”

    “或者是星宿剑派?呸呸,我可不是星宿老仙……”

    一想到有一帮白皮甚至黑皮的弟子们齐声赞颂自己“约翰老仙,法力无边,飞剑救世,普渡联邦上西天”的羞耻口号,他就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赶紧把那画面从脑海里抹去。

    ……

    时间如流水般流逝,一晚上的功夫,约翰觉得自己的飞剑已经被祭炼的更加强大,已经隐隐到达了一个关键点,或许突破了这一个关隘,它就可以晋升成为真正的法宝!

    仿佛是感应到主人的想法,与自己心心相连尼古拉斯之剑的灵性也给与了回应,就如同几个通过子母牵魂术签订了主仆契约的追随者,不,应该是他跟布兰登那样被世界意志赋予的联系那样的紧密。

    这是一种类似灵魂层面的联系,但是并不会像子母牵魂术那样会对灵魂造成负担,签订的次数目标都有限。

    “这就是所谓的人剑合一吧?”

    一边吃着早餐,约翰一边感应着自己贴身悬挂着的佩剑。

    “等你突破成为法宝仙剑,就可以虚实转化,被我收入体内温养了,加油!”

    感觉到佩剑颤动了几下,仿佛跟他的主人一样兴奋,约翰露出一丝喜悦的微笑。

    早餐结束不久,就有侍者过来通报,邮轮即将抵达他们的目标,埃姆斯丹王国最后的一片保留地,安地列斯岛。

    安地列斯群岛,是由以安地列斯岛为主的诸多岛屿和岛礁组成的一片广大的群星海群岛。

    远方一片绿意葱葱的岛屿轮廓,那应该就是安地列斯群岛外围岛屿中的一部分。

    “不得不说,新大陆真是上天赐予欧罗巴殖民者的一块富饶的黄金之地,而群星海就是这片黄金之地上最耀眼的一颗明珠了。”

    收拾整齐的约翰等人一起站在观景台,约翰朝着东方望去说着。

    可能是想到了当初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的场景,也可能是想到了几百年前殖民者们征服新大陆的场面,亚瑟语气中带着怀念和向往的说:

    “说起来群星海诸岛这里还是殖民者最早登陆的新大陆土地,最早的航海家冒险家就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香料产地天竺,以及据说遍地黄金的东方大陆而从欧罗巴出海的,结果阴错阳差之下,最先找到的确实蛮荒一片的新大陆,但是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新大陆,见到群星海的这片群岛气候炎热温和,十分适合香料生长,于是在海岛上撒下了香料的种子,第二年就长出了茂盛的香料树种。”

    约翰点点头表示赞同的说:

    “所以旧大陆殖民者一开始并不是因为发现了新大陆的黄金白银,而是认为这里是适合种植香料的好地方,才开始派人占据,发现这边盛产黄金还是几年之后,跟当时还存在的太阳帝国土著势力有了接触之后的事情了。上天对于旧大陆人何其眷顾?这些巧合都让第一批登上新大陆的殖民者国家没有付出多少代价就赚到了几百年都消耗不尽的利益!”

第一百七十四章 抵达埃姆斯丹

    这时候,隔壁头等舱的观景台上也走出一位肤色微微泛红的中年绅士。

    两边观景台隔着不远,听到约翰他们的对话,见他们说的都是泽曼语,男人摘帽微微友善的点头一笑行了一个见面礼,也是表示自己并不是有意偷听。

    只听他用浑厚的声音说道:

    “先生们,别看群星海这里都是些岛屿,就认为这边很贫瘠了,其实这里的生存环境还要远超一般贫瘠的内陆地区,不但没有什么风暴地震之类的天灾,反而气候温和,土地相对肥沃,物产十分丰富。”

    然后嘴角略带一丝鄙夷的继续说:

    “那些土著每天只需要在下午到傍晚阳光不那么猛烈的时候出去狩猎,能猎到最好,不能也可以采摘一些野果回去,因为这里一年四季都有果实生长在树上,每次经过家门口的时候在地上撒点玉米种植,几个月后就能收获一批粮食,每天最多的就是安逸的晒晒太阳,一天就那么过去了。这是何等自在的日子啊……”

    “所以本地土著都养成了懒惰散漫的性格,这跟黑大陆的那些土著何等相似?这样富饶的土地就应该交给勤劳的民族来耕种放牧,自从我们泽曼人来到这里之后,安地列斯已经成为新大陆农业出产与土地比例最高的地区,每一亩土地的出产都是桑蒂斯和白鹰联邦的农场里的两倍甚至三倍以上,这是我们泽曼人用勤劳的双手创造的!”

    听着这位自豪的话语,在场除了布兰登这个异界来客之外,都是属于泽曼人,即使萨尔瓦托这对变成了非人的吸血鬼兄弟出身罗马贵族,可自从古神圣帝国被毁灭之后,就几乎没有纯正的罗马人了,所以他们家族也是属于罗马人与泽曼人的混血,更何况一直生活在泽曼人占主流的西部,虽然联邦法定语言是布鲁克语,但大家更习惯用泽曼语,各种习惯和认知也都趋于统一,说是泽曼裔也没有问题。

    而布兰登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约翰这个主人属于什么族群,他就是那个族群的簇拥,更何况泽曼人的性格与习俗都跟他曾经所在的环境类似,也就更有认同感。

    所以无论对方的话出于什么意思,也成功让一行人对这个中年泽曼人产生了好感。

    地位最高的约翰也朝着对方微微一礼,大声说:

    “先生说的没错,我们泽曼人自古就是勤劳勇敢的民族,我们对于埃姆斯丹也是慕名而来,希望这一次在这里能够有所收获。”

    中年绅士不出意料,以为约翰他们就是那种慕名来到埃姆斯丹有心移民的泽曼人,这种移民几十年来都见得多了,尤其旧大陆那边每逢战争或者灾荒年间,都会有数以万计的移民选择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讨生活,而埃姆斯丹就是泽曼人的第一选择。

    虽然移民优先选择就近的欧罗巴其它国家,真正选择去新大陆的并不算多,但是每年也有数万人来到新大陆,可以说埃姆斯丹本岛将近三十万人口几乎五层以上都是旧大陆来的移民,其中多半都是神圣帝国各地区或者邦国的民众。

    约翰还知道这种移民规模还是少的,要是像前世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那段时间,爆发了一系列战争和灾难,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那是爆发的移民潮才叫惊人呢!

    相比起来这个世界这种每年几万人的移民规模不过是小打小闹,甚至还不如前者的零头。

    前世花旗国就是因此而发展起来的,得到了数量众多的人口和各国的科学人才,一举奠定了几十年之后的世界霸主的根基。

    习惯使然,无论是作为贵族培养还是前世的职业习惯,约翰在第一眼见到对方的时候都忍不住观察了一下此人。

    典型的泽曼裔,身材高壮,金棕色头发和蓝黑色瞳孔,皮肤微微泛红,大概是常年呆在海上被海风日晒侵蚀所致,右手虎口有着茧子,可能是擅于使剑或者弯刀等单手武器,而衣服打扮虽然精致整洁,代表着身份不低,但难掩粗豪作风,说明身份不是军人就是水手那样的船上职业。

    于是约翰也乐得结交这位,顺便套一套埃姆斯丹目前的基本情况。

    在约翰的有意的亲近之下,他的四个随从也都是受过贵族教育的精英,很快明白主君的意思,说话时也就有意应和对方,一时间倒是与这个性格粗豪爽直的男人聊得很投缘。

    互相介绍后他们也知道了对方的姓名。

    弗朗克·冯·施瓦尼茨,是一个在埃姆斯丹王国海军服役的军人。

    看其的名字就知道是典型的神圣帝国贵族,姓氏前加的冯跟他们埃姆斯丹贵族的“梵”以及弗兰茨的“德”一样,都是表示尊贵的意思,说法语就是德,说泽曼语就是冯,说埃姆斯丹语就是梵,后者其实就是泽曼语的一种方言,又被称为低地泽曼语。

    最早的意义是一个介词,意思是来自哪里的,一般是贵族子弟用来介绍自己从哪里来,家族和封地所在何地的意思,在旧大陆古代,从骑士到公爵乃至国王,各级军事贵族都是有封地的,所以往往每个家族都是和自己的封地紧密联系的,在姓氏中就要标柱是来自哪一块封地的哪个家族的。

    而约翰也没有隐藏身份的意思,既然对方是埃姆斯丹王国内部人士,那么是别的国家派来的间谍的几率极小。

    毕竟在这里也生活了二十几年,约翰了解类似前世电影里那种卧底三年又三年,都快成老大了的情况在这个世界是很少见的。

    毕竟此世的情况类似前世西方世界1850年前后,不要说情报体系还远远没有成型,受骑士精神以及贵族特权的影响,正面对战才是战场最常见的情况,很少有战争会出现三十六计那些手段,可以说正直,也可以说是呆板。

    卧底和反间计这种前世国家几千年前都玩的烂熟的计谋在这个世界并不是常态,偶有出现也是某一方灵光一闪的想法。

    果然听闻约翰报出的姓名,顿时让这位海军出身的弗朗克就是一惊,然后展露笑脸,再次行了一个贵族礼,并且是下级贵族对上级贵族那种。

    毕竟海森赛尔的姓氏在埃姆斯丹王国的人们眼中就是神圣的,他们对这个家族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

    这是几百年的统治下来融入血统里的一种尊敬。

    而且作为埃姆斯丹的中层偏上的阶层,弗朗克虽然常年在军中服役,但是对于这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王位继承人事件还是有所耳闻的,没办法,谁让这是埃姆斯丹全民关注的大事件,就连在军舰上军官和士兵们也都是互相讨论,各有各的支持。

    而眼前这位王室分支子弟这个时候来到埃姆斯丹,显然不会有别的事情,就是为了那个位置去的。

    这个世界虽然没有“奇货可居”或者“炒冷饭”这种成语与俗语,但是提前跟君主继承人打好关系,冀望成为从龙之臣的做法还是很普遍的,毕竟这是一个君主制占据主流的王权世界。

    出身海军的人从来不缺乏冒险精神,作为底层贵族出身的弗朗克知道,这将是一个自己家族崛起的极好机会。

第一百七十五章 海军上校弗朗克

    “嘀…………”

    伴随着长长的鸣笛声,北极星号邮轮开始靠岸。

    眼前的港口比约翰想象中的要繁忙,支出海岸三十尺、长达三百尺左右的码头在港口有着六座,足可以停泊下脚下这艘排水量五千吨,船长一百八十尺大型邮轮。这个时代还没有前世那种万吨巨轮,想要造出泰坦尼克号那种游轮,至少也要再发展个三五十年。

    “我们乘坐的这艘邮轮是刚刚运营不到两年的新船,由布鲁克航运公司订购、布鲁克皇家造船厂出品的北极星号邮轮,算是当世最大的客货两用邮轮那一级别了。虽然几十年前就有万吨级的风帆战舰了,但那是已经被淘汰的木质战舰,目前除了最新的全钢蒸汽战舰,一般铁甲舰都不一定比北极星号大。当然军舰出于速度方面的考虑,设计都更狭长一些。同样长度的军舰排水量肯定是低于商船的。”

    那位弗朗克上校一边走下甲板,一边为约翰等人介绍说。

    此时每一座码头现在都泊满了船,约翰他们乘坐的北极星号等了半个小时才等到了一块泊位。

    现在是十月份,新大陆北部正值秋天,联邦以北的几个州都已经一片萧瑟下了霜,而这里还是一片温暖,轻柔的海风带来丝丝凉爽,约翰感觉大概气温也就是二十五六度的模样,只比前世最适合人类生活的温度高一两度。

    见到约翰伸出手去感觉轻柔微风的样子,弗朗克笑着说:

    “安地列斯这里只有夏秋两季,倒是比其它两处群岛凉爽一些,因为靠近南大陆,气候与欧罗巴和北陆都是相反的,所以现在这里算是刚刚开始进入了夏天。”

    真是得天独厚的环境。

    终于踏上埃姆斯丹土地的约翰心里默默的感叹一句。

    “勋爵,如果不介意的话,请乘坐我的马车前往王宫,正好我也要向国王陛下述职。”

    自从知道约翰的身份之后,这位弗朗克上校的称呼就变了。

    在封建制度下,勋爵原本是指拥有贵族地位的人,他们除了获封一定面积的领地,又拥有领民和农奴,而这些人更要向贵族宣誓效忠。这类贵族多属于世袭性质,并理论上拥戴君主,关起门来则是一个小王国一样自立。

    如今勋爵在布鲁克是对各级贵族的统称,而在其他大多数国家包括埃姆斯丹在内,勋爵是用来称呼那种出身贵族领主家庭,并且身为继承人的存在,以表示对他和他的家族的尊敬。

    约翰自然也不会拒绝这位海军上校的邀请,一位海军上校,对于海军规模有限,最高也只是准将的埃姆斯丹王国海军来说,上校已经是最顶层那一批次的军官,完全值得他去结交拉拢。

    反正他也要去雇佣马车前往王宫,因为这一次他的行动并没有提前通知埃姆斯丹王室,这是出于保密,毕竟有克劳斯被刺杀的前车之鉴。

    因此现在也就没有人来迎接,跟弗朗克一起去王宫,也免了去雇佣马车然后通报的麻烦。

    “当然,我的荣幸,正好我也还有很多问题要请教弗朗克上校。”

    一方有意结交,一方有意奉迎,两边的交流气氛很是融洽,从这位王国海军的上校军官弗朗克口中,约翰也得到了不少埃姆斯丹的基础情况以及目前的局势情报。

    埃姆斯丹的这次王位继承人之争,明面上是埃姆斯丹王室主支面临绝嗣的危机,暗地里其实有着更深层的缘由。

    相比广大的中陆,乃至比旧大陆还大的南北两块大陆这些岛屿显得十分渺小,但这里每年的经济出产总额甚至还要超过白鹰联邦与桑蒂斯帝国的总和。

    所以无论是白鹰联邦还是桑蒂斯帝国,或者旧大陆其它列强,都对这里虎视眈眈,只不过因为作为当下势头最盛的第一号列强布鲁克联合王国不想别人破坏群星海这里的平衡,将手插进群星海势力范围之中,所以阻挡住了最强的那几家,剩下的也就拿群星海各家势力没有办法。

    已经衰落的斯巴尼亚是最好下刀的鱼腩,毕竟他们已经有了几次成功了例子存在,包括前斯巴尼亚殖民地海加尔共和国的独立,以及南陆北面那几个独立之后建立共和体制的前斯巴尼亚殖民地,说起来斯巴尼亚也是倒了血霉了,摊上白鹰联邦这个恶棍邻居,不但侵吞了他们大片的北陆殖民地,吃不下南边还挑动他们独立,而且分成了五个国家之后,各自之间因为领土与资源的利益,都是互相攻击不停,纷争不断,从根源上杜绝了这些国家联合一起与白鹰联邦争夺新大陆霸主地位的可能性。

    不得不说早期几个白鹰联邦的首脑虽然各有各的缺点,但确实是眼光长远的阴谋家。玩的这一手确实很漂亮,直接减除了联邦未来可能出现的对手。

    可惜斯巴尼亚将最后的经济支柱卡巴纳这块殖民地捂得严严的,甚至不惜通过利益交换换取布鲁克的支持,布鲁克为了维持群星海地区的秩序,也选择帮助斯巴尼亚敲打了一下白鹰联邦,让他们把手缩了回去。

    而这时埃姆斯丹这边出现了王位传承危机,本来埃姆斯丹可以说是新大陆最大的一块硬骨头,白鹰联邦对埃姆斯丹的重视还在另一个名义上跟联邦并称的新大陆两大强国之一的桑蒂斯帝国之上。

    现在机会出现了,而看起来布鲁克也对埃姆斯丹王位有想法,所以正是他们破局的最佳时机。

    坐在马车往王宫而去的陆上,约翰透过窗口观赏埃姆斯丹主岛的景色,一边思考着自己所面临的局面。

    安地列斯群岛距离南陆北海岸大约一百多里,陆地总面积有一万余平方里,大概是前世三万平方公里出头的样子,跟弯弯岛差不多,地理位置也酷似,其中安地列斯主岛占了七成,面积比前世京城总面积还大不少。

    对比京城地区上千万计的人口,即使没有外部供给,按理说养活百万人是肯定没有问题的。

    不过出于岛屿地形,难免有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区,再加上粮食物资出产有限,所以总人口一直没能突破三十万,这还是多亏几十年来旧大陆移民的福。

    在斯巴尼亚统治时期,安地列斯是进出群星海的门户,地位非常重要!

    现在还有着斯巴尼亚人在东北角建立的三角形军事城堡,一共六层城郭,层层可防,坚固如新。

    历史上布鲁克人的舰队多次围困都未能攻陷这座要塞。

    曾经这里是所有从旧大陆被吹来的船的终点,良好的避风港。

    不过随着海加尔与桑蒂斯等地区的开发,有着广阔面积和丰富资源,关键是那里的黄金和白银,于是新兴港口取代了面积相对狭小的安地列斯的地位,这片群岛在二百年前被斯巴尼亚转让给了当时开始进入鼎盛时期的埃姆斯丹王国。

    经过埃姆斯丹王室多年经营,并清理了岛上少数土著与黑大陆奴隶,放养了骏马与牛羊,此后二百年间,这里便成为了埃姆斯丹王室的专属领地与度假之地,通过有幸游览过此地的人们回去后的宣扬,将这里形容成人类最后的净土,世界上最干净的地方,甚至旧大陆各国的上流人士曾经也都想过要来安地列斯来疗养度假的念头。

    如果不是距离太远的话。

    相比已经开发了上千年并且近年来逐渐因为工业污染变得肮脏的旧大陆城市,新大陆这边的原始风貌与纯净水和空气显然更加令人神往。

第一百七十六 马车里的交谈

    虽然国家不大,但是埃姆斯丹王国却被排在旧大陆移民新大陆目标国家的第一位,就是因为埃姆斯丹经济富裕,制度开明,外加人口稀少,而且被称为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

    岛上生活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旧大陆白人移民和后代,剩下的少数混血与黑大陆人也是仆从和奴隶。

    埃姆斯丹一向为人称道的就是很少产于贩奴产业,因为背后依靠神圣帝国这一老大,有着人口众多的优势,随便移民个几十万就足够他们消化一段时间的了。再有着依附于他们的土著人口,国内也不缺乏劳动力,何必产于贩奴,去跟波尔杜迦和斯巴尼亚以及白鹰联邦这几个主要贩奴国抢生意呢?

    没错,别看白鹰联邦自诩为文明、皿煮、自由的国家,但是其却是规模排在世界前三的贩奴大国,没办法国内缺少劳动力,旧大陆的移民数量无法补充人口缺口,国内的那些资本家们只能从便宜的黑大陆土著身上想办法了。

    所以白鹰联邦也是既当表子又立牌坊,嘴上宣扬废奴,污蔑贵族派庄园主奴役黑大陆土著的行为,实际上说一套做一套,背地里贩奴最多的反而是他们这些道貌岸然的资本家们。

    在新大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国家都是以欧罗巴人为主体,土著和旧大陆移民混血的地位要高于土著与黑大陆奴隶,因为运到新大陆的黑大陆女性本就少,加上在埃姆斯丹很少有男人会饥渴到去触碰肮脏的黑女,所以埃姆斯丹基本没有黑大陆的混血。

    主体民族占据绝对优势,那么埃姆斯丹王国内部也就没有那么多麻烦事,再加上国土面积少好管理,所以一直被评为新大陆第一安全国家,治安好的就连旧大陆列强国的民众都要羡慕。

    埃姆斯丹一年到头发生的凶杀案还不及白鹰联邦金融之都富兰克林一个区的零头,除了因为王国警察都是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的强悍青壮之外,也跟泽曼人民风相对淳朴,大多数男人性格勇猛坚毅或者说略显古板有关。

    按照约翰的印象,一般泽曼人有了冲突,男人们都是打一架就和解了,有仇当场就报了,而不会选择隐忍暗中伺机报复那种阴险行为。

    这跟约翰前世所在的地区情况有点类似。

    所以埃姆斯丹这边发生的凶杀案件,一般都是属于激情杀人,也就是冲动之下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像那种毒杀或者精神异常的连环杀手反而十分少见。

    从以往道听途说到现在亲自感受,约翰觉得自己很喜欢这个国家的氛围。

    他就喜欢这种干脆直接的国家和制度,前世做民警那一段时期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调解各种纠纷的日子,太心累了!

    最关键的是他想要向杀害克劳斯的敌人复仇,无论处于什么考虑,都必须拿下埃姆斯丹王位的继承权,这既能破坏敌人的阴谋,又可以让自己有着足够的权势去报复暗中的敌人。

    而且这个王位一旦落到别人的头上,那么不光是王室这个主支,就算海森赛尔在白鹰联邦和旧大陆那边的几个分支估计也都要遭受殃及。甚至有覆灭之危,尤其是对于西部一直有武力征服想法的白鹰联邦政府。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二十多年,对于海森赛尔家族的一草一木他都有着特殊的感情,更不要说眼见着海森赛尔家族覆灭了。

    所以这个位置就算他不想争,也必须要争。

    ……

    安地列斯的首府也就是埃姆斯丹的新王都巴巴罗萨就坐落在主岛海岸向内的一片高地之上,从港口距离王宫这段在地球只需要一个小时车程的距离,现在做马车大概需要三个半小时的路程。

    马车不急不缓的行走在宽敞坚实的石板路上,别有想法的海军上校弗朗克十分尽心的为约翰描述当前埃姆斯丹和周围国家的局势。

    “三大群岛除了我们安地列斯之外,最大的卡巴那群岛足有超过十二万平方里,目前属于旧大陆曾经最强大的殖民帝国斯巴尼亚帝国的专属殖民地。虽然第一个发现新大陆殖民地的国家是波尔杜迦,但是第一个占有卡巴纳群岛开发香料群岛的国家却是斯巴尼亚,国土很小的波尔杜迦很难跟曾经的宗主国斯巴尼亚竞争。”

    “海加尔王国从殖民地独立之后,卡巴纳群岛这里就成了斯巴尼亚帝国在新大陆中部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殖民地,这里出产的香料支撑着大半个斯巴尼亚的经济,重要性可见一斑,可以说是斯巴尼亚的禁脔。就拿海对面的白鹰联邦来说,这个国家早就对卡巴纳虎视眈眈很久了,只是被布鲁克一番敲打,才不得不放弃行动,而他们当年夺取斯巴尼亚其它殖民地包括西部和南部的时候,也没见布鲁克阻止。”

    “卡巴纳群岛主岛卡巴纳岛足有八万平方公里大小,还有两万多平方公里的伊思帕尼亚岛以及其他面积不等的多个小岛。不过卡巴纳岛的主体民族是斯巴尼亚裔和当地土著与混血,面积还相对平坦,所以受到重视得以开发,而伊思帕尼亚岛上如今生活的都是斯巴尼亚运来的黑大陆奴隶逃亡的后代,叛乱频发而且又是热带雨林和多山地貌,开发价值很低,除了外围适合种植香料,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都很难在这里大面积耕种,因此并不受到重视。”

    约翰闻言点点头,这跟他了解的信息差不多,但是更全面。

    “我记得卡巴纳也有不少泽曼人,不知道能不能争取他们的支持?”

    约翰这样问也是有原因的,斯巴尼亚王室在一百多年前还与神圣帝国王室为一家,那是神圣帝国最强大的时期,几乎统治着大半个旧大陆。包括曾经的低地王国埃姆斯丹也是这个老大帝国的一部分。

    百年前斯巴尼亚王位战争中,属于双头鹰家族的一方失利,有着鸢尾花家族血统的国王继位,双头鹰家族也因此失去了斯巴尼亚这顶皇冠和新大陆大片的殖民地,只能退守旧大陆神圣帝国本土和开发黑大陆的贫瘠殖民地。

    所以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卡巴纳这里也有不少神圣帝国出身的泽曼人定居。

    弗朗克听了想了下说:

    “倒也不是不可能,不过就算支持,估计也是口头上的,斯巴尼亚已经没落了,他们现在基本上自顾不暇,即使有想法也没实力帮助我们。”

    约翰对他的话十分赞同,作为第一任殖民帝国,难道斯巴尼亚人真的甘心将地位拱手相让?不,他们只是被迫充当布鲁克的小弟,换来布鲁克这头老虎的庇护,保住最后的殖民地不被其他豺狼吞食而已。

    国与国之间只有利益没有感情,布鲁克王室阿尔弗雷德家族还是他们埃姆斯丹王室的表亲呢,不照样对这个王位有着想法?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8952/ 第一时间欣赏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最新章节! 作者:Best Man所写的《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为转载作品,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介绍:
西部荒野中,牛仔,劫匪,警长形成一条食物链!城市与乡野里,狼人、吸血鬼、异怪隐藏在阴暗中窥伺。这是超凡者的西部之旅。新兴的联邦城市金沙港,资本的力量与贵族的权力进行较量,隐秘的力量在暗中酝酿,一切都始于一位修行爱好者的转世重生。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