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八章 对手变盟友
高斯伯爵说的这些话,或许是本土回复内容里最好的消息了。
就连传奇圣者的伯顿骑士也是点头说道:“这真是一个好消息,泽曼人的加入对我们的计划将有很大的助力!”
在场的各人听了都是把郁闷转为兴奋。
别看他们之前一幅瞧不起神圣帝国来人的模样,实际上在心底对于那些泽曼人可是十分忌惮的。
布鲁克人虽然不算是超凡界的新手,也有着千年以上的底蕴,但是那要看跟谁比,在超凡力量方面他们就连老对手,海对面的弗兰茨帝国都要差了一些,毕竟阿尔弗雷德家族本来就是从斯图亚特家族分裂出来的,力量当然赶不上坐拥一大帝国的鸢尾花王朝,还是当年得到了亚瑟王的传承宝库才追赶上来,但是一直也没能够超越。
这些年虽然以掠夺古董文物为名,在全世界范围内大肆的搜刮土著文明的遗迹去收集超凡宝物,还建立了有着世界第一博物馆之城的布鲁克皇家博物馆,但是人家弗兰茨人同样也不落后,早早有样学样的紧跟着布鲁克人一起挖宝,派遣探险队到世界各地,广撒网多敛鱼。
所以布鲁克人的超凡力量比之弗兰茨尚且有些差距,就更加不如继承了古魔法帝国也就是古神圣帝国传承,又在文艺复兴浪潮中占据地利与人和,获得最多好处的神圣帝国了。
事实也是如此,别看他们这边光是在拜火教这里的代表团中,就有着一位传奇圣者与两位黄金镇国,在马尔格达总督区还有另外一位传奇和多位黄金,而神圣帝国来到东方次大陆这里的只有一位传奇和四位黄金。
但是光是人家一位传奇**师,只要准备充足,就足够拖住他们一方两大传奇,谁让施法者在能力全面方面远超一般职业呢!
剩下的黄金强者之间就变成了四对五的情况,布鲁克帝国这边虽然占据人数优势,可是他们心里也没底啊!
不说别的,单说那位埃姆斯丹的王储殿下别看是新晋镇国,但是根据情报,布鲁克这边可是知道对方曾经就战胜甚至杀死过白鹰联邦那帮帝国叛徒的一位黄金。
且还不是一般黄金,而是能够发挥伪传奇力量,并且身边还有两大黄金黑骑士护卫的不死巫妖。这就相当于以一敌三啊!
光是这份战绩,就让他们五位黄金彻底没有了底气,谁也不敢妄言可以战胜那位年轻的过分的黄金强者。
所以对于神圣帝国那些人的加入自家队伍共同作战,布鲁克代表团的人既庆幸,又兴奋。
因为这对他们的计划来说,绝对是一股极大的援助。
原本还计较帝国答应神圣帝国趁火打劫条件,对此有些不满和牢骚的几个人,此时心里都觉得这场交易可以说是划算了。
不但凭空化敌为友,得到了一股强大的助力,也会让拜火教这边的任务再无阻碍。
……
事情确实如布鲁克人预料中的一样,当两个强国的代表们在经过了一次碰头之后,再次开启谈判,琐罗亚斯德教这边的态度立马就发生了转变。
布鲁克人都是成年人了,也没有因为拜火教这边的态度变来变去而出言嘲讽,换做弱者是他们,夹在两个大国之间估计也会这样的表现。
尤其对方还有着一位密特拉的神眷者存在。
而神圣帝国这边,也对于这种昨天还是对头? 今天就是即将在一起奋战的盟友的情况感到有些感慨。
这还真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
果然国与国之间只有利益,而无关交情和仇恨!
就连作为百年世仇的布鲁克与弗兰茨两国在某些方面都能合作,就更不要说最近这些年表面上没有什么大过节的布鲁克与神圣帝国了。
达成了协议之后? 布鲁克代表团这边就迫不及待的说话了。
“**师阁下,克劳斯陛下,还有各位先生们? 马尔格达总督区已经给我们传来了命令,他们那边已经开始针对天竺教各派发动攻势,目前还不配合的几个教派都在我们的攻击范围之内。距离我们最近的金轮教派和林伽教派就是分配给我们的目标? 不如我们各自选择一个目标如何?”
听着这边的传奇伯顿骑士发言? 约翰隐秘的用神性视觉看了这位一眼? 悄然无息的分析出了这位布鲁克老牌传奇的实力。
结合神圣帝国的情报,还有自己看到的情况? 约翰知道了这位伯顿骑士是一位走守护路线的传奇骑士? 据说是得到了当初亚瑟王麾下圆桌骑士团中某一位传奇的传承。
约翰在心里分析,这位布鲁克的传奇骑士战斗能力不说? 起码也在传奇强者的水准之上,但是因为掌握这守护领域? 想必防御能力绝对堪称个中强者。
当然如果给伊格拉姆**师足够的情报和准备时间的话? 以法师职业的多面手能力? 绝对可以战胜、起码拖住两位伯顿骑士这样的传奇。
但是两方突然遭遇情况就不好说了? 以伊格拉姆和伯顿这样的老牌传奇来说,更多的可能应该是互相都无法奈何,是个不胜不败得结局。
如今两边从敌对转合作,也算是一场幸事。
神圣帝国这边的最强者伊格拉姆**师此时也代表其他人开口。
“当然,伯顿骑士,既然已经达成协议,这也是我们的任务,就是不知道战利品问题如何划分?”
伯顿骑士豪爽的说道:
“当然是各凭本事,谁打下来的战利品就归谁所有,不得因为争抢战利品发生冲突。”
显然他们来之前已经私下里商议过了这样的问题,同样是背后依靠大帝国,即使知道战利品价值不低,布鲁克自己这边也不好因为这点问题导致合作出现差错。万一影响了帝国大计那就得不偿失了。
对此伊格拉姆**师也满意的说道:
“很好,那么就请贵方先选吧!”
见到神圣帝国的人谦让,布鲁克人简单商量了几句,很快就选择了人数较少,但是实力更强的金轮教派。
那么林伽教派自然就是约翰他们的目标了。
“既然目标已经定下,那么我们今晚就出动,争取黎明之前将目标解决。”
“没问题……”
……
互相约定好,回到住处之后,那位米斯特拉梯也带着手下亲信祭司过来拜访神圣帝国等人。
双方坐下之后,正好有米斯特拉梯这位地头蛇在这里,约翰就客气的开口问:
“米斯特拉梯殿下,不知道你对金轮教派和林伽教派这两个教派知道多少?”
第六百九十九章 梅林传奇
米斯特拉梯很热情的为约翰这个信仰主神的神眷者解答疑惑。
“金轮教派我了解的不少,这是一个以金轮做为法器而出名的教派,虽然也是天竺神系的成员,但是背后信仰的神灵是灵界法王,又名金轮法王。”
约翰听了这名字心里就是一阵好笑,当然这个金轮法王跟他上辈子小说里那个不是一人。
米斯特拉梯继续说:“这个金轮法王是一位传奇级别的神灵,也就是伪神,生前是一个不信奉神灵的苦修者,在这天竺地区是比较少见的修行者。这位在天竺神灵之中排名只在中游,不过因为依仗个体实力还算强,并没有跟那些黄金神灵一样依附在天竺神系几个大神麾下,所以就成了布鲁克人优先打击的目标。”
“据我所知,实际上天竺神系中那几位大神基本上都跟布鲁克人沟通过了,反正谁统治天竺他们的信仰都不会被影响,所以在布鲁克人威逼利诱之下,给的好处又到位,已经有超过一半的天竺神与布鲁克人达成了协议。另外的就算没有答应,也都是在犹豫当中,不会对布鲁克人有什么动作。”
“只有那些没有跟脚的传奇境界自立一派的神灵和其教派,才会莽撞的选择与布鲁克人对着干!”
约翰点头,这就是中土玄门所说的不识天数。没有那个实力和背景。却还自命不凡的做着称尊做祖的梦,劫数来临这样的存在第一个就是化作灰灰。
约翰也附和的说道:
“这些神灵确实很明智,作为当世三大强国之一的布鲁克,尽管没有我们帝国那种背后靠着骑士之王陛下这位正神的底气,但是能够灭杀半神的力量只要舍得,我觉得咬咬牙还是能拿的出的。”
米斯特拉梯所说跟布鲁克人给他们的情报大致相同,不过米斯特拉梯说的更加详细一些。
那边**师伊格拉姆也点头插言说道:
“说的没错,传言那位传道法师跟布鲁克人也有些不清不楚的,虽然人家是半精灵,还是凯尔特人圣王亚瑟王的老师,但是凯尔特人王朝早已经消亡,这位游荡在布鲁克三岛的半神跟布鲁克人勾搭在一起也不算意外。”
约翰当然知道伊格拉姆说的是哪位,有些好奇的问道:
“那位传说继承了某位魔法神的神职,虽然是半神,但是却有着微弱神力以上的实力,据说只是眷念着曾经的爱人才不想离开主世界高举王座升上星空,这是真的吗?”
梅林的名号,在另一个世界也是鼎鼎有名。
而在这个世界,梅林是古代凯尔特人的大贤者,也是传说中的英雄王亚瑟王的老师,而不是上辈子电视剧里演得是亚瑟王年轻时的仆人,那部剧约翰纯粹是跟追剧的前女友一起看了几集,就知道是腐国一贯的卖腐剧集。
他了解梅林更多的是从那个风靡全世界的巫师童话小说里知道的,那里的巫师将梅林当做是巫师的上帝一样的崇拜。
所以约翰对这位传说中的法师或者说巫师之神的故事十分感兴趣,不知道两个世界不同,两边的梅林又会有什么不同。
伊格拉姆闻言笑道:
“传说吗,当然是有真有假,最贴近真实的情况是那位因为惧怕某位神灵或者强大的邪魔,所以才不敢离开物质世界去星界开辟神国,一直游荡在布鲁克三岛? 至于祂跟祂曾经的情人之间香艳凄美的传说,我只能说现实可能比传说更加离奇,你们都知道那位曾经被他的情人女巫薇薇安给囚禁的故事吧?”
约翰等人全都点头,这段故事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就连米斯特拉梯这位远在天竺的拜火教圣子都在早年听说过这段传说。
伊格拉姆神色古怪的对众人说道:
“囚禁这段确实可以说是真的,不过那位不光与薇薇安和其它魔女和女巫之间是情侣关系? 跟他的学生亚瑟那也是即是师徒又是伴侣关系? 就是因为太风流,才会被女巫囚禁起来。”
约翰闻言不由也笑的古怪起来。
没想到那位传说中的巫师梅林还这么风流,不过想到那位的身上有着魔怪或者说是妖精这种精类生物的血统? 确切的说梅林的父亲一方的血脉是来自名为梦淫妖的血统? 所以梅林会有这样的性格与行为,也就不让人意外的。
传说梅林的母亲是在睡梦中怀上了孩子然后生下梅林的。而梦淫妖这种生物又以放荡著称,最喜欢迷惑类人生物在梦中与其相交。
自然精灵一族这个种族旗下分支众多? 最常见的就是除了外表更加美丽英俊? 与人类看起来没有什么区别的精灵? 或者说高等精灵和其后裔。
其次就是矮妖精、花妖精、皮克精等妖精。
而梦淫妖和湖中仙女则是其中数量相对稀少,但是实力却是十分强大的品种。这类精灵人类通常都认为它们是强大的魔怪? 实际上它们跟弱小的花妖精其实是属于近亲。
要知道囚禁梅林的薇薇安和她的姐妹们被称为女巫和魔女? 其实都是属于湖中仙女一类的自然精灵。
这种天生魔力强大的生命才有力量去囚禁作为半精灵传奇巫师的梅林。
约翰听完伊格拉姆的讲述,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觉得那位殿下之所以不敢高举王座,应该是跟他所具备的魔法相关甚至有关,据我所知,具备魔法神职的真神可都是一方神王至少也是中等神力以上的真神中的强者,比如北海那位大神,据说就在世界树之下倒吊了九天九夜领悟了魔法的力量,还有伟大的密特拉也有着智慧与魔法的权柄。”
说到这里,那位米斯特拉梯也跟着一脸崇敬的点头。
伊格拉姆闻言也思考说:
“你说的似乎有些道理,作为正统法师,无论是传承自古魔法帝国还是奥术帝国,我们都是信仰奥术真理而不信神灵的观念,所以那位凯尔特的贤者以传道法师自称,大家也都没有反对,因为对方确实这些年都在四处传播魔法。但是如果那位真想成为魔法之神,那么绝对会受到主世界百分之八十以上得主流施法者反对,其中最强大的就是我们奥术体系,所以那位至今没有高举王座,说不得也与这个原因有着几分联系!”
几人说着都没有提梅林之名和对方的神名,为的就是避免被对方感知到,毕竟梅林可以说是主世界最广为人知的一位半神强者,他的故事在欧罗巴地区广泛的传播,半神也是真神,一旦提起祂的名字很可能就会被对方感应到。
第七百章 林伽教派
说完了那位传说中的巫师之神,自称为传道法师,已经点燃神火在人间游荡的半神梅林,约翰又把话题转移到布鲁克人给他们安排的任务上面。
“殿下,那个林伽教派是什么情况?”
米斯特拉梯闻言脸色有些古怪的说道:
“说起林伽教派,也叫做阳力教派,这个教派的人都比较邪门,他们崇拜的是男人的生育器官,或者说是天神湿婆的那个东西,因为在天竺神话之中那是象征天神湿婆创造世界和孕育万物的圣物林伽,所以这个教派都是崇拜林伽、喜欢与男性双修,与另一个以修行欢喜之道而闻名的明王教派类似,或者说这两家教派其实就是同出一源,都是崇拜林伽的教派,只不过另一个是喜欢男女双修而已。”
约翰闻言不由惊问道:
“那在这个教派背后岂不是有那样一位大神坐镇?”
天竺的三相神在前世也是大名鼎鼎的,即使不了解那边宗教的中土人,多多少少也都听说过名字。毕竟进入信息化时代,网络的便捷让人们可以了解到更多从前只有专业学者才了解的内容。而网络小说的出现则让很多年轻人都可以学到一些国内外的各种知识,或多或少都有。毕竟作者写小说也要查资料可不一下嘛,那可不是在水字数!
见到约翰似乎对自己的说法理解错了,这位拜火教的圣子马上解释说:
“并不是,那位天神湿婆是古天竺早期时代的创世三神之一,已经两千年没有展现神迹,据说那三位都早已陨落,所以我才敢称呼其圣名,当前的天竺教派各大主神最高也不过是半神,都是古天竺后期的时代出现的神灵,根本不可能是那种传说中的创世神灵。”
然后他又表情有些尴尬的说道:
“实不相瞒,当年林伽教派的大祭司曾经上门来想要与我进行双修,不过我的心灵与身体已经完全献给了伟大的光明与智慧之密特拉,所以直言拒绝了对方,之间闹得不是很愉快,此后我们圣地也与这个教派很少有联系,所以具体情况知道的不多,只知道他们信奉的神灵也是一位传奇级别的伪神,不过这位林伽神应该不是真正的天生湿婆的那个器官所化,不然也不可能仅此威能。”
约翰心里好笑,没想到这位米斯特拉梯还受到过同性的骚扰,不过面上还是感激的说道:
“多谢殿下,这些情况已经帮了我们大忙了,时间紧迫,为了避免目标有所准备,我们就暂且先不打扰,等完成了任务再来叨扰!”
米斯特拉梯顿时笑道:
“那我就在此预祝各位凯旋而归!”
接下来自然没有别的,约翰与传奇**师和几位黄金一起坐上了拜火教安排的马车朝着东北部的方向而去,一边商议着晚上的行动计划,一边等待着夜幕的降临。
之所以会乘坐马车,就是因为与布鲁克人约定的发动时间是晚上,林伽教派所在土邦距离拉瓦哈尔其实总共不过一百多里,如果让他们自己赶路? 恐怕用不了半个小时? 所以反而不如慢慢做马车前行。
即使道路并不平坦宽敞,乘坐着马车也只是花费四个小时就来到目的地。
而这时候,天色还有两个小时才会入夜。
实在是拜火教到底是超凡组织? 而这个世界也是超凡世界? 所以给他们提供的马匹都是具有一丝超凡魔兽血脉的角马后裔,在宗教气氛浓烈的天竺帝国,这边的超凡者施展力量时虽然会尽量避开凡人,但是却远比其他国家那样宽松,着银色因为天竺帝国原本就是一个比较封闭的国家? 又是政教一体的由神灵把控的国度,所以当初诸神签订超凡公约的时候对他们的约束就比较宽松。
但是同样天竺境内的超凡者一旦去了外界,那样要严守超凡公约? 不可在凡人面前泄露超自然力量的存在。
此时拉车的马匹看起来跟平常的马匹没什么两样? 只是头部额头的位置微微有着凸起? 摸起来硬硬的好像里面是一个骨包一样。
看起来丑丑的不似那么神骏,实际上这些马的力气却比一头状牛还大? 速度和耐力更是普通战马的两倍,问了车夫才知道? 这是天竺一带特有的马种。
不然以天竺这种还停留在中世纪的乡间路况? 普通马车至少也要七八个小时大半天下去,才能跨越一百多里的路途,而且还没有减震系统那种。
现在有了超凡血脉的马匹和附加了神术力量的马车,旅行起来就舒适多了。
到了地方,车夫就恭敬的告辞返回,他们几个黄金一样的强者,完成任务之后就不必再做马车了,想要回归拉瓦哈尔,还不是用不上一炷香的事情。
“到了,我们先进入城里观察一番如何?”
约翰提议,他对于这种异域风情的城市可是比较好奇,前世虽然去过不少地方,但是大多是执行任务,哪有那个世界去观赏游玩。
其他人闻言都将目光看向**师伊格拉姆。
在其他人面前,约翰并没有动用镜花水月的招式,尽管在场的都算是同一阵营的盟友,可是盟友归盟友,并不是所有时间都是盟友。
夫妻都可能离异,更不要说他们这才见面几天的盟友了,暴露太多实力难免会引起某些人的注意。
尽管约翰其实已经不在乎一般情况的威胁,但是他却怕麻烦啊!
虽然这一次神圣帝国本土的回复狠狠的夸奖了他,约瑟夫皇帝那边更是给了他更大的自由度,显然对约翰之前临时加价的行为感到满意,因为他为神圣帝国多赚了十几万平方里的富饶殖民地,而且是布鲁克人经营成熟得殖民地。
但是这种关系在有着些许被害妄想症,对这个世界大多数人都抱有穿越者特有的警惕心理的约翰依旧不打算在这些盟友面前暴露太多秘密。
所以这一次就由**师伊格拉姆阁下辛苦一些,为大家施加隐身法术,然后一行五人大摇大摆的走入了林伽教派所在邦城。
一进入到这座城市,到处就都可以见到竖立在街边、屋角等各处位置、各种形状的柱性物。
这些石雕或者木雕的林伽也就是该教派崇拜的男性那东西,如此公然展示在大街上,绝对会让一些外来的女性为之眼红,但是在这里或者说在天竺这个奇葩的国度,这其实不过是平常状况而已。
据说天竺这边还有那种整个建筑群落都雕刻着各种男女交流形态雕像与壁画的特殊神庙,那场面才叫人不禁惊叹,竟然还有这种姿势和配对。
眼前这些只不过是街上形态各异的大丁柱而已,相比起那些来简直是弱爆了。
第七百零壹章 林伽教派 二
进入到这个邦城范围,除了那些林伽雕像让约翰等人奇怪之外,还有就是这边的男人们似乎都喜欢裸露身体,大多数人上身都是赤膊,下身这是半截短裤,将胯下的位置用布带绑的激凸起来,似乎是在炫耀自家的本钱一样。
更有甚者干脆就披上一条坎肩一样的布片就算衣服了,下身只有用红布缠着,以此来彰显自身的男性魅力!
神圣帝国几人也都算是见多识广了,但是仍旧为这个奇葩的城市里的人们感到古怪。
“果然,天竺帝国实际上是由一个个土邦所组成,每个地区都受到当地信仰的教派影响很深,几乎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音,出现这样的情况也不意外。”
约翰说完自己也笑了。
实在是这个林伽教派的信徒们太过于奇葩了,就好像是前世在漫画里才会出现的奇葩国度一样。
不过这些其实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他们几个现在就是要趁着太阳还没有落山,去林伽教派的总部踩点,为夜里的行动做准备。
无论是古今中外,偷袭这种行动往往都是喜欢在夜里进行的,这是因为人类原本就不是夜行动物,所以这种习惯就从上古延续至今。
虽然约翰觉得布鲁克人定下的晚上行动的计划,其实对于他们来说并不会增加多少成功率,因为但凡成为正式超凡的人类,身体素质都超越普通人,本身的视觉和感知能力都会大大的得到加强,虽然夜晚肯定不如白日那边,但削弱的也十分有限。
不过想到布鲁克人可能也是出于政治角度来考虑,毕竟夜里行动黑灯瞎火的,本地的天竺人也不会因此而发生混乱,甚至出现为了护卫神庙而冲击他们这些行动人员的现象。
这么看来,夜里行动也不是没有优势的。
等待的时间是让人感觉会很漫长的,好在同行的最差的也是黄金强者,这点时间还是耐得住的,不会有普通人那样的躁郁症之类的行为。
林伽教派这座城市跟约翰见过的天竺城市大同小异,虽然贫民居住的地方难免污水不堪,但是但凡涉及到神灵的地方,那都是被打扫的近乎一尘不染。
“你们发现了吗?每每有行人走过,他们发现神庙门外的石砖有了落叶与灰尘,都会主动伏身清理,还会洒上清水再擦拭干净。”
约翰感叹的对身旁四人说道:
“而且这种清理活动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去做的,起码也是有一些身份的平民,或者富商,才能为神灵献上自己的一份虔诚,那些不可接触的贱民则连靠近神庙都不可以。每年只有少数几个时候,会有神灵的祭司去贫民聚集的地方为这些贱民主持祭祀活动,以收割他们的信仰,也是为了安抚这些贱民的心理。”
“我之前去了好几个天竺的城市,而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遭受着这种非人的对待,却让那些贫民们甘之如饴,每一次有祭司过来,都觉得是神灵对他们的天大恩赐,甚至将自家女儿或者儿子风险给祭祀大人享用那都是天大的幸运!”
双头鹰家的霍尔长大了嘴,不敢置信的说道:
“怎么会有这样的国家,这是一个畸形的国家!”
显然这位年轻的黄金还是见得少了,也很少在民间行走,反而烈岩剑圣和**师伊格拉姆就经历的多了。
就见哈姆大师摇摇头,对霍尔说道:
“这是这个国家的习俗和秩序,我们也不能干预。希望布鲁克人殖民统治之后,会给天竺人带来更好的生活吧!”
“呵!”
约翰闻言却是笑了一声。
前世印度人被英国人殖民之后的生活他也不是没有在历史文章里见过? 根本没有什么改变。
或者有? 那也已经是二十世纪后期之后了,一些印度人倒是因为移民英联邦或者其他国家反而过的更加幸福,而且因为本身的地位关系,根本不想要再次回到阿三国那个下层人的地狱。
伊格拉姆听了也是摇头不语? 活了一百多年,他几乎走遍世界各地,天竺这边虽然奇葩,但是他也没有受到多大的触动,并且他明白布鲁克人过来不是为了解放天竺人民的,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殖民统治,榨取更多的利益,所以只能与天竺帝国上层合作,对那些底层民众几乎不会有任何改变。
一边观察着本地的情形,等待行动时间,约翰心里也在考虑天竺这边的情况。
天竺帝国的修行圈子十分的奇特,在各个教派之中但凡有突破进入黄金的强者,一旦觉得自己寿命不足,天赋也不能在有限的时光里突破更高层次,这次强者就会主动转化为神灵,当然这是天竺特有的神灵,有些类似中土玄门的那种阴神、鬼神,是以灵体成道的路子。
这种神灵虽然不是完全无法晋升,但是一般到了传奇就是头了,极少有能够突破成为半神的,一来信仰资源是有限的,天竺神系里各大小神灵都等着米下锅,你一个新晋神灵当然没有多少竞争力。
二来这种神灵状态很像英灵,受到信仰桎梏的情况比较严重,即使领悟了更高层次的领域或者神性力量,没有足够的信仰之力也无法凝聚神职。
总的来说,在约翰看来,天竺超凡界就好像是一处大的湖泊,尽管面积很大,但也不是大海,浅水养不了太多蛟龙,一旦发展到某些屏障,就会出现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事情,然后无限循环下去,在上层的总是那几个名额,发展潜力几位有限。
在他看来就跟天竺的世俗社会也被阶级所桎梏,失去了很多上升渠道一样,这一切其实都是由神灵或者说这种特殊宗教信仰格局所带来的。
不过正是这种奇特的超凡格局,却给了他们这些人很好得机会。
要知道一般超凡者即使到达了黄金甚至传奇圣域的境界,也是很难触摸到神性力量的,只看伊格拉姆作为老牌的传奇**师,依旧没能融合一道神性,这位老法师有没有神性或者相关物品约翰不知道,但是对方没有融合神性他是十分肯定的,因为这是出于神性生命之间的那种特殊感应。
不过在天竺这里,只要你有机会攻破一个神灵的神庙,甚至杀死神灵,那么肯定是会有神性力量甚至是神职领域力量的巨大收获。
第三百六十六章 布局围剿食人族
一系列法术仪式下来,那一缕黑紫色的死魂毒素被约翰用自己的魔改版金光咒产生的神圣能量,结合在神性血脉与精灵血脉加持下的自然之力,分多次净化干净。
深扎在灵魂之上纠缠不朽的诅咒被去除,埃斯波西托顿时感觉浑身一轻,就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一样的清爽舒畅。
整个人不由舒服的呻吟出来,可以听得小女生脸红的那种。
好在在场的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汉子,倒是没有嘲笑这家伙的意思。
静一法师也只关注埃斯波西托的诅咒被解除的好情况,这也让她这个超凡世界名声颇为响亮的女法师,也为之心里大松了口气。
“总算没有辜负至圣法师的嘱托了……”
而解除这种死魂毒素,对约翰来说也是一种新的尝试,起码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第一时间就能想到解决方法,可以说埃斯波西托这只小白鼠配合的也是十分合格。
而且在他看来,埃斯波西托这家伙也算是命格不好,类似天煞孤星那种。
从谈话中了解到,这位从小就父母双亡成为孤儿被亲戚收养,但是每一家收养他的结果都不怎么美好,兜兜转转好几个家庭,最后成长到成年,从医学院毕业之后,他便独自一个人生活,沉浸在医术中甚至连女朋友都不想去找。
而就在他以为一生可能就奉献给医术了以后,没想到去遭遇到可怕诅咒这种事情。
不过这在约翰来看,也是一种否极泰来的表现。
前半生受尽苦难,现在得遇机缘和贵人,虽然死魂毒素是对凡人无解的诅咒,但是对埃斯波西托来说也是祸福相依的一场机缘,不然怎么可能得遇静一法师这样的存在,包括遭遇约翰自己和以后可能出现的其他法师甚至是至圣法师那样的存在,这对埃斯波西托来说都是相当于贵人。
所以虽然做到这些要比举手之劳更麻烦一点,但是约翰也不介意施舍一点恩惠,提前跟一位有一定可能会是至圣法师继承人的未来法师打好关系。
就是这样,约翰才会选择出手,无偿的帮助埃斯波西托解除死魂毒素的诅咒。
一旦未来这家伙发展好了,无论怎么样,这个救命之恩的天大人情他也是必须要认的。
静一法师眼见事情已了,便对约翰一礼说道:
“感谢道友的慈悲,我需要回去向至尊法师复命了,如有时间,欢迎阁下到圣地香格里拉去做客,对于其他修行者,法师圣地向来是包容并蓄,大家可以公平公开的在一起交流。”
约翰当然对至圣法师和东方法师这个群体十分感兴趣。
因为他可以看出,这些法师其实就是东方修士的一种,不过跟道士不同,而更类似炼气士与武僧的结合体,不过中土原本是没有武僧的,那是发源于唐到了明清才兴起的职业,倒是有着更古老的玄门护法以及衍生出的兵家之道,也是以肉身为主的修行之路。
所以他分外想要与这些法师接触一下,但同时心底也有一些疑虑和顾忌。
因为他不知道那位至圣法师对于自己这样的主世界穿越者们的态度如何,万一人家将自己视为入侵者随手消灭了呢?
面对比真神更强大级别的存在,约翰明白自己根本没有一点还手之力。
因此约翰只是口头上答应,并没有把话说死。
“好,我对法师圣地也是十分向往,等忙完了这里的事情必定会去拜访静一法师。”
静一法师见到约翰答应自己的邀请,于是笑着拿出一枚带着南亚风格的吊坠说道:
“这是我们圣地的信物,只要道友到了尼泊尔,亦或是纽约与香江,就会有法师来接你去往圣地。”
约翰接过东西,对静一法师道谢。
静一不再说什么,伸手在空处画了个圈,顿时一阵火花闪现,凭空出现了一道圆形光圈,静一一摆手,对着约翰告辞,便带着埃斯波西托踏入光圈消失不见。
留在原地的约翰看着消失的火花,一脸向往的自语:
“这是传送法术啊,跟电影里的基本没有两样,就是不知道有没有镜像空间?这门法术我是志在必得的,看来还真是必须要去香格里拉一行呢……”
既然心中已经做了决定,约翰就叫来还没有睡的内管家,列出单子吩咐他明天要做的事。
一夜无眠,炼气冥想一整晚的约翰第二天精神奕奕的一大早就开始忙活起来。
已经打算离开开罗,这个临时的小窝也就不用保留了,反正他在这个世界也只是过客。
在尽量保留富余空间的情况下,约翰将这段时间收集到的有用之物全都开始安排仆人打包,然后整齐的收入主牌空间之中。
于此同时,他也开始大把撒钱,想趁着临走之前的这段时间,能在开罗收集更多的超凡之物。
另外约翰也买通了一些报纸和英国殖民当局的军政官员,针对南非那个食人土著部落的情况进行鼓吹造势。
于是在约翰高价收购古物的一周之后,伦敦方面就已经下令驻南非的军队和英联邦下属的南非联邦出动军队,针对那个在欧洲媒体上引起轰动的土著食人部落进行围剿。
而约翰也已经遣散了仆人,变卖了宅院和拿不走的资产,买通了殖民地军官,作为冒险者,跟之前那个曾经潜入食人部落的冒险队伍一起上了军舰,配合南非英军方面的战斗。
说白了探险队其实就是被英军征召了充当向导。面对大英帝国的强势,探险队是由欧洲各国成员组成的私人队伍,也没有能力拒绝。
而约翰对外的身份是冒险者和考古学者,在他巧妙的安排下,英军方面认为他是冒险队的精锐人手,而冒险队却认为他是英军请来的专家,倒是让他在队伍里混的不错,两边对他都态度很好。
当然,这也跟约翰超高的魅力亲和力和很难不让人生出好感的外表与风度有很大关系。
就这样,约翰随着军舰一起来到了南部非洲第一大港开普敦。
这里也是南非联邦的首都之一。
作为连接欧洲文明世界和非洲大陆南部的最大港口,开普敦确实十分繁华。
或者说设施与建设都比不过欧洲那边的著名港口,但是论规模和经济产值,在黑非洲这里却只有历史悠久的开罗港以及苏伊士运河才可以与之相比。
来自南部非洲的各种自然资源尤其是金矿,通过一艘艘的货船运往英格兰,成为大英帝国工厂里的原材料,然后又转化成工业成品,通过海运销往包括南部非洲在内的世界各地的殖民地与其它国家。
不过上岸走了一圈之后,约翰却发现了这种繁荣之中暗藏的隐患。
且不说被武力征服的布尔人与英国人之间无解的矛盾,就是伦敦政府放任缺少劳动力的南非联邦政府大肆雇佣本地土著人,在几十年后,就足以给南非政府致命一击。
第三百六十七章 雨林阻路
并不是约翰杞人忧天,或者敌视南部非洲这些土著人,因为在他前世的历史中已经证明,这些非州土著人完全就是干啥啥不行、破坏第一名的强者。
原本作为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很多方面都排在世界前列甚至是第一的南非共和国,在土著人推翻白人当政之后,很快就败坏的一塌糊涂,经济倒退到殖民地时期,沦为各国收割的蛋糕,社会秩序急速堕落,成为了黑非洲治安最坏的国家之一。
之所以不是最坏,是因为黑非洲还有不少土著国家比它更烂,由此可见土著人这种天性的威力,这里面固然有多个欧美国家放任做局在里面的因素,但是土著当政一连串的莫名其妙决策无疑是要占大多数原因。
约翰觉得靠这些土著人管理的话,起码一百年之内,这些黑非洲国家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改观。
至于一百年之后,或许科技已经发展到能够全面接管社会秩序的程度也说不定。
总之上岸走一圈之后,约翰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
但是他并没有跟别人讨论,更不会上赶着去向英国人示警。而且估计即使示警人家也不会在意,反而会认为你危言耸听、多管闲事。
这个时代的英国佬可不都是那种有着长远目光的睿智之人,大多数都还沉浸在日不落的余晖和二战击败德国的胜利当中想当自傲。
另外他也没有忘记,自己现在只是个假的英国人罢了。
很快,英军驻非洲部队就出动了五百人的军队,再加上两千人的南非联邦军队,其中有着五百的印度仆从军和一千的本地土著仆从军。
大部队就在探险队这个向导的指引下,转乘内河军舰与渡船,朝着上游的位置而去。
走了百公里左右的水路,前方河道已经变得狭窄且崎岖,无法再通过船只前行,于是大部队全部下船步行。
好在距离目标位置已经不远,不然队伍里那些龙虾兵大爷们肯定是怨声载道了。
什么事情都怕比,如果是跟欧洲国家的军队作战,这些英军肯定会毫不放松警惕,十分的重视。
但是接到讨伐土著部落的任务之后,这些英军就成了大爷,尤其是队伍里还有着大半的仆从军,自然是什么脏活累活都是仆从军去做,他们只是每天聊天打屁,还不停抱怨伙食。
对此不光英军自己,就是探险队的人也都习以为常,因为这时代的军队纪律一向如此,仆从军那边的情况更烂。
只有领略过前世华夏军队牢记使命、坚韧不拔的纪律和这辈子埃姆斯丹王**队严肃勇武的情况的约翰,才会对此暗自摇头腹诽。
这样的队伍,甚至只要给他五百个埃姆斯丹王国陆军,即使凭借远比英军步枪笨重的蒸汽火枪,也能将他们一举击溃。
那些仆从军虽然数量多,但是对于英军来说其实起不到多少助力,面对敌人的进攻反而容易变成猪队友,引起战场的混乱与溃败。
就这样又前进了大概三十公里,中途还休息了一晚,大部队才来到了位于食人部落数公里外的一片森林面前。
“麻烦了!”
英军指挥亨利上校看着眼前的森林皱眉说道。
大英帝国的陆军虽然跟皇家海军一比是后娘养的,但是作为顶级强国,军队战斗力至少也不输二流列强多少,当然这里指的并非是那种国小但是全民皆兵的那种。
可以说英国陆军比法国陆军差,但是也不会差太多,甚至要比西班牙陆军那种列强尾巴的肉鸡要强一些,更不要说列强之耻辱的意呆利陆军了。
但是对于任何陆军来说,除非是当地的土著,不然任何人面对这种热带雨林的地形地貌,也堪称是军队行军的噩梦,即使在二十一世纪,科技那样发展的年代,人们也无法通过行军来征服原始森林。
倒霉的一点就是,除了沙漠化严重的北非,黑非洲很多地方都多热带雨林地貌,所以欧洲殖民者在非洲可是吃过不少的亏。
虽然探险队早就告诉他们那个食人部落是位于热带森林之中,但真正面对之后,却不成想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麻烦。
英国陆军也不是白给的,起码那些指挥部的军官们都知道眼前的困难,于是开会集体商讨,还叫来了探险队的向导和约翰这个专家。
“哈奇斯队长,你们队伍当初是如何通过这片森林的?”
面对指挥官亨利上校的询问,探险队的队长,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德意男人哈奇斯皱着眉回答:
“上校,恐怕我们探险队的经历是无法复制的,最开始我们是沿着河道做小船向上游行进,希望能够如同很多前辈一样,在沿岸发现存在金沙的河床。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这边,幸运的找到了少量的金沙,但发现有金沙的几条小溪上游都是穿过森林的方向,好在我们小队只有十几个人,通过这里的猴子,发现了一条狭窄的小路,即使这样,通行的也是十分艰难,穿越这不足五公里的森林,差点就损失了两个队友才找到那个部落。如果是我们现在这么多人的话,很难保证不会有人倒在中途,而且这个数字绝对不会太少。”
几个英军指挥官听了这话,对此也是脸色不好。
忽然环视一圈的亨利上校看到在场的唯一没有为之皱眉的人就是约翰,反而脸上带着轻松的微笑。
不由心中一动,问道:
“约翰先生,你是专业的考古学者和探险家,不知道你有什么办法?”
约翰既然打算借助军队的力量去解决那个食人部落,为自己扫清障碍,所以是故意做出这幅样子,听了亨利上校的话,马上不慌不忙的说:
“上校,我确实有把握横穿这片森林,虽然这里属于热带环境,但是据我观察,这里的森林还算不上真正的热带雨林,比刚果那边的可怕原始地貌状况要好的多,只要部队能够听从我的指引,不去好奇随意行动,那么我能保证队伍里面大部分人的安全,至于外围,肯定是会有一定风险的,毕竟这里也是类似雨林的环境,潮湿和**滋生了大量的毒虫和沼泽,这些都是比凶猛的野兽更可怕的威胁……”
几位英军军官也算是经历过战争的精锐军人,自然明白约翰说的在理。
再强大的野兽,也比不上人类的武器和智慧,即使是霸王龙猛犸象那种庞然大物,面对数千人的集火,还有十二挺机枪和一个排的两门小炮,估计也得被打成肉泥。
当然这里说的是正常的那种,不是电影金刚骷髅岛那里的变异怪物。
反而是隐蔽难以提前发觉的各种毒虫以及无法确定位置的沼泽,才是这片热带森林里最危险的存在。
听了约翰的肯定回答,亨利上校做出决定道:
“既然约翰先生可以保证寻找到正确的道路,那么我们大英帝国陆军也无所畏惧,至于外围可能出现的损失,我想麦克维尔中校你手下的土著仆从军先天适应这种环境,应该能够承担得起开路这个简单的任务!”
第三百六十八章 黄金部落
名为麦克维尔的中校,是南非联邦方面的指挥官,手下除了五百白人部队,剩下的都是仆从军,包括五百人的印度仆从军与一千的黑非洲土著仆从军。
当然麦克维尔他们也知道自家只是从殖民地部队过度来的正规军,靠的就是仆从军作为炮灰,那五百人都是类似建工的存在,战斗力也就比土著强,所以根本就不敢跟亨利上校争权,很配合的接受命令。
亨利上校的意思很容易理解,那就是让本地土著仆从军去拿人命开路,为大家趟出一条安全道路来。
不出意外的,亨利上校的做法得到在场所有人的认可,毕竟在这个时代的欧洲人心目中,黑非洲土著人还不算人,只是一种可以消耗的资源。
约翰当然不会、也没有力场去可怜这些土著人,何况又不是他自己做的选择,他不会跟上辈子网络上那些圣母一样,可怜这个、可怜那个,结果到头来咱们自己反而被人家坑了反咬一口,也没有人可怜咱们,反而更多的是幸灾乐祸。
至于西方殖民者和黑非洲土著之间的问题,就让他们去斗吧。
既然英军指挥部方面不出意外的同意了约翰的提议,那么约翰也没有故意敷衍了事,他直接开启灵视,然后放出自己的灵能念力和自然气息,如今他实力大增,灵能念力已经可以感应直径一公里范围内的情况,而在各种自然环境之中更可以获得成倍的状态加持。
再加上体内浓郁的自然气息,原本似乎危机四伏的半雨林状态的森林,现在都在向着他展现出勃勃生机和善意。
“我们出发……”
没有细心的去聆听此处自然生命的声音,约翰颇有些意气风发的当先指挥方向,而在他身前开路的,就是一些黑皮肤的本地土著仆从军。
这些持着长矛、棍棒和砍刀的土著仆从军虽然看起来有点懒散,但是其实并不会觉得这种开路的活是在为难他们,因为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早已经习惯了穿越丛林,在野外打猎和采摘为生。
后面则是拿着哨棒背着老式燧发枪的印度仆从军,这些头上包着“白布”,浑身散发着咖喱味的印度人虽然总喜欢偷奸耍滑,但服从性尚可,是大英帝国最佳仆从军,此时也狗腿且专心的盯着开路的土著仆从军。
队伍最中心,才是英军与南非联邦的白人部队。
当然印度仆从军们还需要帮助白人部队搬运军需,虽然此次讨伐食人部落因为地形限制,属于轻装上阵,但是有仆从军帮忙,反正英军他们是不可能自己上去抗弹药补给和推炮车的。
在地形复杂多变,且根本找不到明确道路的热带森林之中,由于约翰的指导,讨伐队伍其实行进的并不算困难,相比探险队之前的情况,都可以称得上是轻松了。
对此亨利上校很高兴的赞赏了约翰这位专家。
“这是我应该做的,前面还有不短的路,还是要谨慎一点。”
约翰谦逊的说了一句,然后就继续引领在前。
其间因为不准开枪,以免被食人土著部落听到有了准备,在经过某些地段的时候,一共有十几个土著仆从军因为毒虫、鳄鱼等危险状况而损失掉,对此英军指挥部方面十分满意。
因为这要比他们想象中的损失小的很多,就连仆从军的土著们也都表示满意,就算是他们这种常年进入森林狩猎的,每一次也都要损失几个人,反正部落里也很能生,对他们来说这都不算什么。
如果是换做白人部队,遇到这样的非战斗损失,估计早就群情激奋的炸锅,叫喊着要返回了。
在继续行进了三公里之后,约翰忽的在一颗溪流边上的大树之下停下脚步,伸手在溪水中一捞,漏掉大部分沙子,顿时有三两颗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的沙粒停留在手心。
然后约翰三两步登上十几米高的树冠,然后便看到前方隐藏在密林之中,如同一个个伤疤一般的圆形地区。
那里面有着数百上千个用木头、干草、树叶与石头大减的“房屋”,或者说窝棚,窝棚之间的空地上还缓慢燃烧着篝火的烟气,不时还有身材低矮的棕黑色皮肤的人形生物正在活动。
“就是那里了吧?”
约翰利落的跃下大树,对一旁等待结果的亨利上校点头说道:
“上校,我想我们已经到了,前面应该就是哈奇斯队长他们发现的那个部落。”
之前就见到约翰举动的亨利上校兴奋的跺着脚追问:
“能看到敌人有多少人数量吗?”
约翰想了下,回答说:
“根据我的估计,这个部落大概人数应该在几千人以上,排除妇女和孩子,至少也有一千人以上甚至是两千人的成年战士。”
这个数字没有吓倒一众军官,因为与殖民地土著有过多次战斗经验的他们知道,手持冷兵器的土著除非在特殊的地形里,不然面对现代化的热武器部队,通常只有被屠杀的份。
现在他们在暗土著在明,讨伐队伍占据了优势,不需要考虑胜负,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尽量多歼灭一些食人土著。
做完了战斗安排的亨利上校也来到大树下的溪水边,拿着军刀挖了些砂石,不多时,就在其中挑出一颗绿豆大小的金色沙粒出来。
“先生们,我们要发财了!”
一众军官和士兵乃至探险队的人全都兴奋起来,眼中看向前方带着贪婪。
“这些该下地狱的食人族,必须要将它们全部消灭……”
“没错,这些不是人,都是魔鬼,是上帝派遣我们前来消除这些罪孽。”
……
虽然不乏有对食人族的厌恶,但是约翰明白调动这些人战斗**的最大因素还是黄金。
南非殖民地被英国人抢到手之后,肥了多少官员和贵族?甚至不少士兵和商人也跟着捞了一笔。
这个例子已经让英国国内和国外很多人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布尔战争这可还没过多少年的,一个一夜暴富的例子就在前面,怎么可能不让这些士兵军官们感到兴奋?
虽然大家都明白最后打下这处金矿产地,得力最大的也不是他们,但是作为出力者,在场的士兵都人人有份,可以喝一口头汤,光是缴获土著们已经开采的黄金,应该就足够他们暴富起来了。
实际上这一次行动,尽管有约翰花了钱在其中鼓动,但英军方面之所以这么利落的在一周之内就采取行动,为的不是别的,就是因为探险队带回来该土著部落所在可能有一条新的黄金矿脉的消息。
要知道换做别的事务,消息从埃及传到伦敦,议会那些老爷就得为之扯皮争吵个十天半月的,有时候两三个月不出结果也不鲜见。
等命令从伦敦再转到南非联邦那边,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而这一次之所以这么快就有了反应,还是黄金动人心,不光是伦敦的大佬们和其家族,就是军方内部也有不少人希望跟曾经攻占布尔人的金矿一样,因此而发家致富。
所以消息在确认当天,就通过有线电报传到对岸最近的城市,然后一路传回欧洲,再从法兰西传回对岸的伦敦。
面对利益,伦敦政府方面也难得发挥了高效率,所以才有将近一个月后,约翰他们今天这一行。
第三百六十九章 图腾血树
此时正是正午时分,虽然土著们不是现代社会那种一日三餐制,但是这个时候因为太阳很大,气候炎热,所以也都懒洋洋的在部落呆着,或者晒晒肚皮和晒晒吊,或是在窝棚里、树荫下、空地处等各处地方,跟部落的女人去做一些有益身心的运动,一时间整个食人部落除了到处可以见到不堪入目的景色,以及炮火连天的声音,倒是显得安逸的很。
殊不知,一场灭顶之灾已经降临到这个罪恶的部落头顶上。
“咻咻……”
不知道是哪里打响了第一枪,随后就是连续不断的枪声弹雨,原本或者睡懒觉或者嗮太阳或者正在肉搏战的土著们被一下子打懵了。
然后被击中没死的土著发出的哀嚎惨叫,惊醒了那些还没反应过来的土著。
接着就听到杂乱的一阵阵叽哩哇啦的叫喊声。
显然食人部落方面也明白这是发生了敌袭。
只不过以土著文明的制度,一时间根本做不到集合部落里的战士去组织反击,只有数以百计的成年土著男人提着匆忙抓起的身边各种简陋武器,朝着部落外敌人袭击的方向冲去,尽管骤然遭到袭击,但火药武器的攻击显然没有吓住这些凶残的食人部落战士。
只不过文明的差距让第一批土著战士很多都连十几步都没有跑出去,就倒在了冲锋的路上。
这时候,部落中央的位置突然传来一声高亢的尖利叫喊。
然后一片猩红的淡淡光芒从中央方向扩散开来,段短时间之内就将整个部落范围笼罩。
所有被猩红光芒笼罩的土著人顿时都变得双目赤红,浑身肌肉臌胀,如同愤怒的公牛一般,鼻孔喷涌着热气,就提着武器朝着部落聚居地之外的方向冲去。
而这时候,一些步枪子弹击打在这些发狂的土著身上竟然只能击打出一个小血洞,穿入不足一两寸的深度,并且很快就被蠕动的肌肉给挤出皮肤,然后伤口很快就发生凝固,不再有鲜血涌出。
“这?这是巫术……”
指挥部这边,南非联邦的最高长官麦克维尔中校顿时不敢置信的惊叫出来。
作为黑非洲国家的军官,他常年跟土著打交道,倒是见过不少本地的巫师祭司之类的存在施展过一些巫术,但是最多也就是恶心一些的虫子毒药或者诅咒什么的,放在战场上并没有太大的威力。
中了枪,那些巫师也一定会死。
像今天这种大范围并且对战场有着直接影响的巫术,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过。
“快,机枪手自由射击,炮兵排准备开炮!”
亨利上位虽然震惊,但是曾经在美洲那边服役,也去过印度与东南亚殖民地,现在在黑非洲驻军任职的他是在场军官中,资历最深的那个,可以说是见多识广,明白不能任由这些发狂的土著冲上来,不然这一次讨伐任务的结果可能会惨不忍睹。
所以第一时间就命令在阵地后方预备着的机枪手与炮兵排开火。
“砰,砰砰……”
“轰、轰轰!”
“哒哒哒哒……”
火炮和机枪的轰鸣声从多个方位响起。
讨伐队伍是按照亨利等军官商定的半包围攻势,在食人部落南方一共设下四个阵地,形成交叉的火力点。
所以在食人部落发动了自己的超凡力量之后,后方的火力支援顿时也发挥了现代文明的科技之力。
约翰看了一眼主阵地前面炮兵连推着的两门小炮,他对这玩意儿也算了解,这东西就是近代战争史里也算小有名气的一种超小型的火炮,由马克沁发明的超大号马克沁机枪,俗称砰砰炮的小炮了。
砰砰炮这玩意其实就是最初由马克沁设计制造的大号马克沁机枪,只不过口径超越了20毫米,所以被归类为火炮行列。
确实也是,20毫米以上口径的炮弹,只要中了一发,整个人不是被打成破碎的布娃娃,就是从中间被一炮两断。
虽然没有机枪连续发射的火链看起来更具威势,但是如果单论个体弹头的威力,当然的口径更大的砰砰炮才更出色。
尽管后者炮车加上炮身也要二百多公斤重,但是到底是火炮,而且射速快威力也远超普通枪弹,在英布战争的时候可是大放异彩,曾经布尔人用马车拖着,打的英军抱头鼠窜。
吃一堑长一智,英军回过头来就在南非乃至很多殖民地驻军都加装配备了这种武器来对付当地土著叛乱。
只有超过二十毫米的口径,让它比大多数火炮的炮弹都便于携带,一个排操作两门砰砰炮携带上千发炮弹对于这样一场小规模的战斗正合适。
只不过现在的砰砰炮在威力和定位方面有尴尬,打人速度不如机枪,打建筑物根本破不了防,英军内部也在准备淘汰这种被时代淘汰的武器。
约翰还知道如果历史没有跑偏,那么就在未来过几年,英军便会开发出40毫米口径的新式砰砰炮,并且成为了二战时期最有名的防空武器。
另外英军其实还有日俄战争展现出不凡效果的迫击炮这种武器也在服役,不过因为迫击炮炮身虽小,可大量炮弹十分沉重不好携带,所以这一次还是选择了砰砰炮这种跟机枪类似、可以有车轮推着走的轻便火炮作为主力,迫击炮筒只带来两门,炮弹也只有一车。
反正有骡马和土著仆从军帮忙推动炮车,所以尽管这一次讨伐任务地形对他们不利,却也带上了这些火炮。
事实证明这一个决定是十分正确的,机枪和砰砰炮的火力支援,瞬间给打了鸡血一样的土著战士来了一场深刻的教训。
约翰看着现场的状况也不免摇头。
遭受了迎头痛击的土著虽然悍不畏死,依靠部落的超凡力量,曾经也打败过一些小规模的民间探险队和打劫过商队,但是那都是枪支少不成规模的情况,哪里经受过这种大规模的集火?
再勇敢悍不畏死的战士,也不能以血肉之躯来面对机枪和炮弹,在冲上前面的战士惨死近半之后,剩下的土著人全都迟疑和胆怯了。
超凡力量的效果有时候也不能阻挡灵魂中本能的恐惧。
就在土著们陷入绝望的时候,部落中心位置,一股血光冲天而起,如同燃烧的火焰一般,所有人都忍不住停下动作,抬头望着那一颗冲天而起,如同传说中的妖魔一样的血色巨树。
“这,这是这个部落的图腾吧?”
约翰也有些震撼的看着那个可怕的巨怪。神性血脉和心灵力量的示警都让他知道对面存在的恐怖。
巨树怪物挥舞着笼罩血焰的树枝,仿佛上古巨人一般,数十米高的身躯迈动着根须纠缠的沉重双腿,在轰隆轰隆的脚步声中,不知践踏毁掉了多少土著窝棚,顺带着还误伤和踩死了数以几十计的土著人。
不过作为发动这个恐怖树人的部落祭司来说,此时却已经顾不得这许多了,因为只有打退了入侵的敌人,才能挽救部落的危机,不然部落都已经被毁灭了,这些部落的人还不是要死?
第三百七十章 恐怖树人
讨伐部队这边,在场除了惊慌失措,甚至不少都把枪扔了的士兵,最多的就是如同没头苍蝇一般乱跑或者干脆把枪往地下一丢,然后颤抖惊惶朝着巨树叩拜的土著与印度仆从军。
如果说土著敬畏这个巨大树人是因为黑非洲本土万物所化图腾信仰的缘故那还说得过去。
但是那些远渡重洋而来的印度仆从军竟然也会如此表现,那就不得不说一下印度地区传统宗教信仰的原因了。
话说四大文明古国,其实信仰体系都比较复杂,但是其中作为多神信仰的代表,中土文明和印度文明又是神灵体系最多最繁复的两个。
尤其是印度文明,先后被多个文明所征服过,所以其神灵体系也复杂到让初学者崩溃的地步。
种种历史原因导致印度这边教派林立,除了统一划归为婆罗门教的,另外还有佛教、星月教、锡克教等多种宗教的各种不同分支,可以说一个地区就是一种宗教,甚至每过一个村庄或小镇,信仰的教派也都完全不同。
这也导致印度人对于宗教方面十分注重,已经与种姓制度一起融合到他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所以见到这种恐怖的堪比神灵的怪物,这些仆从军无法反抗,恐惧过头了产生臣服和信仰,当场跪地叩爆也就不足为奇了。
讨伐军方面,唯一能保持一定理智的就是指挥部这边的亨利上校和少数军官,以及那五百英军之中一部分精锐士兵。当然还有见多识广的探险队一行。
士兵之中以胆大心细的炮兵和遇事就喜欢释放金属风暴的机枪手为主,这些士兵见惯了生死不说,经受的训练也比普通士兵更严格,换句话说,打炮打的久了,敌人的炮弹在耳朵边爆炸都能气定神闲继续装弹,这才是最优秀的炮兵。
当然这些人还做不到那种舍生忘死的地步,但是面对敌人出动的可怕怪物,这些炮兵与机枪手们惊骇之余,也从心底升起了一股不服输的念头。
于是战场上就有着数道金属风暴以及速射炮弹,朝着树人怪物拦腰击去。
噗噗噗噗……砰砰砰……
当前人类相对顶尖的杀伤性热武器,在面对这等层次的超凡怪物的时候,也难以发挥出决定性的效果。
虽然每分钟上千发的机枪弹可以撕毁一切挡路的血肉之躯,但是击打在树人身上的时候,也只是打的木屑纷飞,对于身高数十米的巨大树人来说,最多损伤一些表皮,根本无伤其本体。
而砰砰炮倒是能够在树人身上炸出一个个浅坑,可相对于巨人庞大的体型来说,那点伤害也是杯水车薪。
估计就是把炮弹打光了,顶多也就是打烂树人几个纤细一些的树枝罢了。
亨利上校见到这样的结果,顿时从心底升起一股凉气,但是他完全没有表现出来,还是面色狰狞的大喊:
“我不相信打不死它,给我把迫击炮架起来,向着怪物双腿发射。”
数十米高的树人从两公里意外的食人部落核心走来,即使相对动物,作为植物的树人动作要迟缓一些,也不用几十步就可以来到讨伐军阵地面前,现在已经走了一半的距离,亨利上校明白以他们的腿脚速度,根本逃不开树人的追击,所以干脆就破罐子破摔,看看是树人先过来把他们踩死,还是他们的炮火厉害!
原本只是当做后备武器有备无患的带来的两门迫击炮这时候成了讨伐军的救命稻草。
只是其中一个炮兵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怎么,两次填装弹药都没能成功,而且越着急越错,炮兵排上尉排长看不下去一脚踢倒这个家伙,亲自填装好炮弹,然后校准方向,喊着口号。
咻咻!
两枚3英寸(76.2毫米)口径的迫击炮弹分别击中了目标,这不是操作的炮兵技术很高,迫击炮本来就不以射击精度著称,只是一种近程火力,而是因为对面的树人目标太过庞大,就是离着两公里用步枪子弹都能扫中,更不要说迫击炮了。
讨伐军带来的还是英国第一门迫击炮,在1917年投入使用的斯托克斯迫击炮,一战结束后英国用于军事的资金大幅减少,该炮持续使用多年而毫无改进。知道一九三零年才会开发出新的版本。口径还是不变的三英寸,对比德军的100毫米甚至120毫米的重型迫击炮在战场上就有了差距。
但是72毫米的炮弹,对于人类来说,依旧是擦着就死,挨着必亡的致命武器。
两枚炮弹先后命中树人左腿的中上部,还有右腿的小腿部,前者在树人大腿粗炸出一个轿车大小的破洞,但是由于树人大腿有一栋居民楼房那么粗,这点伤口并不影响对方的行动。
倒是在小腿部位爆炸的那枚炮弹虽然没有正面击中,可斜插着树人小腿爆炸,却正好撕裂了组成小腿支撑力的几根扭曲在一起的树根“大筋”。
这下子失去了右腿小腿的支撑力,树人下一步顿时没有站稳,巨大的体重将伤了三分之一的小腿给当场压断,整个树人推金山倒玉柱一般,如同高楼大厦倒塌,朝着右前方斜着倒了下去。
轰隆隆……
倒下的树人在食人土著部落所在激起了漫天尘土飞扬,并且压垮了无数窝棚,和砸死了不止上百个没有来得及逃跑的土著。
就在讨伐军们认为终于击败怪物,开始欢呼的时候,只见树人竟然双手撑地,如同野兽一般朝着数百米外的讨伐军阵地爬去。
欢呼声戛然而止,军官们马上惊慌焦急的催促着炮兵继续,讨伐军最高指挥官的亨利上校眉头深皱,显然明白光凭两门迫击炮的威力恐怕解决不了这个怪物,于是开口呼喊道:
“迫击炮继续,瞄准怪物手臂,机枪和砰砰炮辅助打击,一定要把怪物挡在阵地前面……”
……
此时的阵地指挥部,已经没有了约翰这个探险和考古的青年专家的身影。
方才一见这个恐怖的血色树人出场,约翰就知道这一次的讨伐军弄不好要凉。
如果是有几门中型或者重型火炮在现场,或者仅仅一艘内河炮舰,几门不超过八十毫米口径舰炮的火力,都可以凭借强大的火力击毁树人,最差也能打退这个食人土著部落原始图腾神灵化身的巨怪树人。
当然这是因为目标太大如同靶子的树人移动能力也不出色的关系。如果换做一个人形黄金强者,那么一个人完全可以毁灭一艘皇家海军万吨级别的主力舰。
这时期的战列舰虽然强大,可巨舰大炮再强,那也要打到人才可以。
但是讨伐军只有两门比机枪大不了多少砰砰炮和两门三英寸口径的迫击炮,约翰不认为这些能够对付一个至少有着黄金强者实力的图腾本体。
第三百七十一章 搜刮祭坛
在约翰的灵视中,血色树人大部分都带着浓郁的血色灵光,这是血祭带来的扭曲污染的力量。
显然这个食人部落所供奉的原始图腾,应该就是这一株可怕的血色巨树了。而核心区隐隐闪现金光,说明这个图腾已经具备了些许神性力量。
但是这并不是说它就是神灵了。
本质上这株血色巨树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地方,只是活的就一些的老树而已,但通过数百年以上持续不断的血祭,以及食人部落的常年祭祀,这一株巨树已经被血祭与信仰之力侵染成为通灵的邪物。
是的,血祭的力量一般不是诞生邪神,就是诞生邪物,而且往往还是后者居多,因为凡物登神是一条万分困难的道路,无数智慧的人类强者千年来都不一定出一个,何况这些没有智慧被愚昧土著祭祀而诞生的图腾。
图腾神灵虽然称呼为神,实际上只不过是一类伪神,其中强大的或许可以达到半神的层次,但是多数因为祭祀祂们的都是原始文明的土著部落,信仰愿力的数量和质量都很有限,可以说通常千百年也不可能达到传奇境界,如眼前这个巨树图腾一样,最多也就是获得黄金的实力罢了。
而且这还是信仰之力堆积和血祭力量污染造成的结果。
约翰知道以自己的手段,除非是底牌尽出,或许还有实力跟这个图腾邪物正面周旋,依靠神圣力量与自然之力对邪物的克制能力,最终周旋个一段时间,可能会取得胜利。
毕竟图腾一般都是自然灵或者因信仰而生的,懵懵懂懂没有真正智慧的存在,如果是一个人类黄金强者,那么约翰肯定早就躲得远远的了。
不过尽管有那个实力,但是约翰并没有上来帮助讨伐军去硬抗图腾巨树,那样岂不是傻了?
所以他趁机潜行绕过土著部落,从一旁的森林里绕了一圈,悄无声息的潜入到土著部落最核心的地区,他们的祭坛所在。
约翰可没忘记,当初哈奇斯探险队的人曾经说过,现在属于他的那只黄金祭瓶,就是取自这个食人部落的祭坛之上。
那么关于这个食人部落最核心的超凡隐秘,很大概率也是位于那个祭坛之中。
至于讨伐军的生死,约翰并不怎么在意,如果等自己搜刮完了这个部落的宝贝,或许看在一路上相处还算愉快的情分上,会出手解救他们于绝境。
很快约翰就来到了食人土著部落中央位置一片空旷的区域外,这里被一圈巨石围成一个圆圈,圆圈中央有一个硕大的巨坑,应该就是那个血树图腾原本存身扎根的位置了。
巨坑周围,还有几座被损毁不少的建筑,可以看出应该是举办仪式和存放珍贵物品的地方。
约翰几个闪身,就来到巨坑近前,然后灵能力量涌动,周围翻倒的石头泥土等物全都凭空漂浮起来。
他的念力强度并不比一般心灵领域的白银职业者差,所以有着这样的方便条件,自然不会浪费时间的去一点点动手翻找。
很快无用的杂物泥土等等就被约翰直接用念力排斥到十几步外的位置,剩下的带有灵性力量的物品全都漂浮在他眼前。
不论三七二十一,约翰直接将这些收入主牌空间,没有浪费时间去当场检查,反正他灵视扫过一眼,就知道这些东西虽然价值不少,但是还远远没有自己所得到的的黄金祭器那样珍贵。
“看来真正的秘密和好东西,应该都在那只图腾邪物或者那个部落的祭司身上了……”
约翰自言自语了一句,然后再次转回头奔向身后的战场。
此时讨伐军和食人部落方面的战斗已经进行到了最关键的时刻。
靠着双手爬行的血色树人虽然被连天炮火机枪给阻拦打断,但是依旧前进了数百米的距离,眼看伸手就能摸得到讨伐军指挥部最前面的阵地。
而讨伐军方面也在收拢部队,指挥无用的仆从军护卫着英军与白人部队缓缓后撤,只有前排的炮兵和机枪手们顶在前面,后面则是指挥部的军官们压阵。
倒不是军官们不想一同战略性撤退,而是一旦他们撤离,那么恐怕机枪手和炮兵们也要崩溃,失去火炮机枪的压制,大家就一起完蛋了根本跑不掉。
所以在亨利上校的铁血命令压制下,这些军官倒是没有第一时间逃跑。
现在就是两边拉锯中最关键的时刻,而讨伐军那边带来的对树人杀伤力最大的迫击炮,一车炮弹已经剩下不足十枚炮弹,眼看就要哑火了。
到那时,树人都不需要站起来,只要爬着把手伸过来,就能一巴掌把整个讨伐军指挥部压成肉泥。
在这种关键时刻,亨利上校的命令威胁和军法的严苛,也阻止不了军官们的求生**,在几个南非联邦军官带头逃跑的情况下,剩下的英军军官也不管不顾的跟着跑了,只剩下亨利上校和少数两个满脸迟疑的军官还在原地。
当最后一枚炮弹被打光,两门迫击炮彻底哑了火,见到炮兵们满脸渴望的看着自己,亨利上校无力回天的挥了挥手。
“走吧……”
得到命令的炮兵和机枪手们如获大赦,顿时扔下武器头也不回的往后跑去。而另外两个军官早已经都快没影了。
失去了讨伐军最后的火力压制,血色树人此时的状态看起来也不太妙,不但双臂被打断了多处,头颅位置也是破败不堪。
但是作为植物生命,实际上这些都不算什么,只要有一条枝叶根须尚存,给它一定时间估计也能恢复过来。
前提是仍旧有足够的土著部落来信仰祭祀它。
何况现在血色树人也只不过损失了不足百分之三十的肢体而已。
面对树人的擎天巨手袭来,亨利上校也不是那种死板的不战即死的愣头青,在炮兵们跑路之后,就马上也跟着逃离指挥部阵地。
只是这个身穿军装,一直站在指挥部指挥的上校比较倒霉,明眼人都能够看出他肯定是敌人的指挥官,而化身树人的图腾血树或许没有那个智商,可部落的祭祀却不是傻子。
此时这位浑身有着五颜六色布条和羽毛装饰的祭司,正处于下半身融入到树人心脏位置的状态,身前还有一根根肋骨一样的粗壮根须将他保护起来。
这个脸色画着古怪油彩的祭司正双目赤红,满脸恨意的盯着亨利上校逃跑的背影,很明显,这位祭司是将其当做了罪魁祸首。
口中念出一段古怪的咒语,然后挥舞着缠绕着树藤、顶端是五颗骷髅头的恐怖法杖,朝着亨利上校的方向一指,顿时一道如同幽灵一般的灰绿色光影就似灵蛇一样飞速蹿到亨利上校的背后。
被这道光影击中的亨利上校顿时痛苦的闷声一哼,然后就浑身变色的倒在地上。
就在这个土著祭司打算进一步操控树人将亨利上校捏死的时候,一道带着白金色能量的剑光出现在他眼前。
第三百七十二章 御剑与五鬼
土著祭司惊叫一声,树人心口位置的根须瞬间蠕动,将祭司整个人陷入到树人躯干之内,紧接着剑光斩到树人心口,发出刺耳的切割声。
被迫击炮击中也只不过一个轿车大小的坑,现在却被这一道似乎虚幻的剑气给分割出至少三尺深十数尺长的伤口,流出来血一样的粘稠树汁。
这对巨树来说也算是不小的损伤了,而且关键是那种白金色光芒竟然如同火焰一样,附着在伤口处缓缓燃烧与蔓延,使得巨树根本无法合拢伤口。
被白金色光焰灼烧的血色树人发出震天的嘶吼,剧烈的在原地挣扎起来。
按说这种伤口对巨树来说根本不算致命,但是却意外的引起这只树人的激烈反应。
实际上,确实因为约翰附着的变异金光咒神圣力量最为克制这种因为血祭而诞生的邪物。
如果是一般火焰,不要说燃烧了,就是泼上了汽油,也根本无法伤到树人,被这些树汁接触就能熄灭,但是这股带着神圣力量的白金色火焰与树人肢体遭遇之后,那就如同麻布沾染了灯油再遇明火一样,非得燃烧殆尽,不死不休才行。
见到自己的力量如此克制这个树人,约翰丝毫没有趁树之危的不好意思,正好血色树人已经被讨伐军枪炮轰击的成为了半残,趁着树人移动困难,如此白白送给他的靶子怎么能不好好利用一下?
于是就见约翰身似惊鸿,围绕着树人巨大的身躯不停的闪现,来自浑元剑经的身法和忍界位面的瞬身术结合的效果分外超群,等闲白银战士都无法锁定他的身影,更不要说只能在地上翻滚的巨大树人。
以对方目前这种状况,约翰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不用费多少力气,就能把这只被污染变异的图腾邪物磨死。
无非只是要多花一点时间罢了。
不过很显然,图腾树人虽然没有多少智慧,但是对方身体上那个土著祭祀却不是傻子。
眼见这种情况对他们极为不利,于是土著祭祀叽哩哇啦一阵乱叫,之前被树人砸的坚实的泥土也挡不住如同钢索一样坚韧的粗大树根挖掘,一时间泥土翻飞,树人退化消失不见,约翰面前就只剩一株足有数十米高的血色巨树。
这家伙竟然干脆的让树人不再维持当前形态,凭借着皮糙肉厚,直接硬抗约翰几次剑气,在当场扎化身为一株参天大树根。
变成巨树形态之后,这血树图腾的防御力又再次增加近乎一倍,约翰试着连续几剑下来,也只能造成不足之前一半的伤口,但是很快伤口就被树干分泌的一层血色粘稠树汁给翻涌覆盖,合拢了下去。
就连剑气上面附带的神圣力量也被一股血光能量给冲刷中和下去,原本树身各处燃烧的白金色光焰此时纷纷熄灭。
一见到那股带着浓郁刺鼻的血腥气的血光,约翰就眉头一皱,明白情况再次发生了变化。
“这种通过多年血祭了至少上万人的血祭力量是一种极具污染与侵略性的力量,几乎不亚于在主世界那边遭遇过的白衣主宰那样的上古邪物污染腐化出来的力量。”
“关键是这血树图腾作为向来以生命力著称的植物图腾,想要将对方数百上千年积累的血祭力量和信仰力量消磨干净,估计是有的磨了,这跟我之前的计划不符啊!”
于是约翰很快把目标转移到了血色巨树树干位置那个露头窥伺的土著祭祀身上。
“这株图腾巨树本来是没有多少智慧的,既然这样,消灭了你这家伙,应该就更好解决了吧?”
说罢,约翰不再犹豫,手中再次出现第二把剑器。
跟之前一直在手的唐直刀单面开刃的银色鬼切不同,乃是一柄金色单手剑,正是他的另一把黄金武器无想剑。
“去!”
就见他将无想剑往空中一抛,手掐剑诀喝道。
无想剑顿时化作一道金光,朝着巨树环绕飞行过去。
这还是约翰第一次在人前动用御剑之术,虽然以他在玄门体系尚且属于道基有成,阴神刚见雏形的境界,现在还做不到十里之外取人首级,更做不到御剑飞行,但是百步之内,飞剑杀敌已经可以轻松如意了。
这还多亏了自身灵能念力的加持,不然御剑之术也不是那么好修炼的,至少也要一两年的勤学苦练才能达到现在的成就。
如果有中土人在场见到眼前这一幕,肯定会大喊“飞剑”或者“剑仙”!
不过在场没有跑路的还活着的讨伐军方面基本没有几个,就是见到也只会不明觉厉,而土著们更是没有一点见识,让约翰这番表演缺少了观众。
虽然没有捧哏的,可是约翰施展起御剑术来依旧心气高涨。
“这可是御剑之术呀?前世多少道友一辈子苦求而不得,没想到我也有成为剑仙的一天……”
当然得意归得意,约翰也没有忘了正事,在飞剑侵扰那个不停在巨树体内钻来钻去的土著祭祀的时候,又取出了刚刚祭炼好没多久的黄金祭瓶。
“五鬼何在!”
约翰轻轻一拍瓶身喝道。
然后就见五道灵光从瓶口钻出,化作五个人形发光灵体,浮现在约翰身前。
五鬼浮现之后,当场就朝着约翰伏身叩拜。
“见过法主!”
约翰看着形貌个不同的五鬼心里也是十分得意的。
这五个灵体名为五鬼,实际上类似修士阴神的存在,在境界上已经超越了自己目前,单以神魂修为来论,可以比拟阴神境有成但尚未大成的阴神修士。
并且他们五鬼都能虚实自由转化,除了没有固定的信仰来源,就跟一般道教护法神没什么区别。
除了中年黄肤汉子模样的金鬼王庚,还有凯尔特人模样的红发赤鬼菲尼克斯,金发碧眼如同黄巾力士的黄鬼汉斯,浑身黑袍水手模样的阿拉伯裔玄鬼费萨尔,以及毛发旺盛如同壮熊一般的青鬼雷奥。
这里有的是让他们诞生的那个死者生前原本的名字,也有约翰根据特征取的新名字。
约翰抬手指着巨树命令:
“去把那害你们生前遭难的邪神祭司拿来见我。”
听到约翰的话,被灌输了部分记忆和道德伦理等认知的五鬼顿时怒从胆边起,恨由心头生,看向那个在巨树躯干不停躲避飞剑袭击的土著祭司如同杀父仇人一般。
虽然他们保存的“前身”记忆很少,但也心怀那股怨念才转化为怨灵,再加上恨屋及乌,一切以约翰意志为主旨的五鬼自然也对这个祭司十分的痛恨,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第三百七十三章 圣光普照
五鬼化为五道五色灵光,顿时将巨树躯干环绕起来,加上约翰的无想剑在旁窥伺,那个土著祭祀很难找到机会脱身。
因为他本身还是个人,是人就不能不呼吸,这家伙又没有练过中土的闭气功、龟息功之类的法门,自然无法在树干之中存在太久,每隔一会儿必须露头透气才能保证自身或许足够的氧气。
不然就算他在巨树图腾体内形成一个空腔,留存一定的空气,只要但凡有一个针尖大的透气孔,也会被无想剑给“察觉”,然后动用剑气刺破树身。
除了呼吸之外,他也不敢不露头就那么放任敌人围攻巨树图腾。
如果是一般凡人也就罢了,就算是放火把整片森林都烧成白地,伟大的巨树图腾也不会有一点伤害。
但是对方那种白金色的火焰却让土著祭司十分的忌惮,弄不好连他都要跟巨树图腾一起被烧死。
所以目前战况就这样僵持起来。
土著祭司躲藏在巨树躯干中时不时的露头,飞剑和五鬼攻击巨树的同时,也在时刻找机会抓住那个狡猾的祭司,双方看起来都拿对方暂时没有办法。
约翰见到这种状况,也微微皱眉。
他倒不是耗不起,有不知疲累的五鬼配合,有了休息的时间,他能够跟这个狡猾的土著祭司耗到明年今日去。
但是这么空耗时间可不是约翰的性格,何况讨伐军这边他也需要去收尾。
能救几个是几个,顺手而为罢了,毕竟也是性命一条,而且他现在这个身份还想要继续用下去呢。
以今天的例子来看,利用世俗和军队的力量达成自己的目的无疑是一个既方便又高效的做法,而且还不会影响太多既定命运,引起这个世界意志的警惕。
要是没有先前那一阵炮火轰击,对上这样的图腾邪物,他也不可能如现在这么的轻松。
所以约翰不再只是在旁边操控飞剑,而是命五鬼继续跟那土著祭司纠缠,自己靠近巨树三十步内,主动施展起法术来。
第一个施展的就是一道翠绿色带着柔和的光线,从他双手中绽放直射巨树躯干。顿时这道只有拳头粗的光线却如同高热的激光打在木头上一样,将巨树击了个对穿,打出一个拳头大的孔洞出来。
他现在巡林客等级为10级,排除玄门法术和类法术,巡林客的自然法术方面他掌握着5环法术一个,4环法术两个,3环三个,2环四个,1环5五个,0环的戏法有9个。
这个自然净化就是3环法术其中的一个。
这是一个射线法术,可以释放出一道蕴含浓郁自然力量的光线,对不死生物造成很大的伤害,而对非自然存在的异怪,则就跟正能量对上负能量生物一样,可以造成强烈的致命伤害。
虽然不能拿来对付自然存在的生物,比如普通人类,但是对付那些黑暗、亡灵、扭曲异怪等存在却是一道杀手锏。
而眼前的血树图腾已经蜕变为邪物,正是这个法术所克制的目标。
一发完成,约翰还不满意,马不停蹄的再来第二发。
这一次是一团赤红色的火焰如同流星坠落一般直接打击在方才自然净化光线击穿的部位。
剧烈的爆炸让巨树躯干二十尺范围内都布满了烈焰,当场被炸的一片狼藉。
这是他掌握的两个四环法术之一的焰击术。
焰击术,又称圣焰打击,掌握这个法术的德鲁伊等自然施法者可以召唤出一团神圣的火焰打击自然的敌人。
所以看起来是赤红色跟一般火焰法术没有区别,实际上里面依旧蕴含了一些偏向正能量的力量,对于巨树的伤害不下于之前的自然净化光线,毕竟这是一个4环法术,尽管没有自然净化这个3环法术那样凝聚,但爆炸的力量也不小。
对于异怪类和不死生物等存在的杀伤力,还在火球术这个奥术施法者最出名的3环范围破坏法术之上。
看到这一击的效果,约翰摇摇头,并没有太满意。
实际上他升级之后,更希望能够获得自然领域4环法术中的转生术与冰风暴这两个强**术。
前者约翰已经见过并且亲身体验过白狼怀特·厄里芬这个便宜姑父使用过,虽然这种复活法术限制很大,但是却不用像牧师的复活法术那样,需要向神灵祈求,还必须付出钻石等价值高昂的大块宝石作为献祭材料。用好了简直不要太划算。
而且施法等级也要比牧师最低等级的复活术还要低上一环。
至于冰风暴,那可是当年他那个年纪玩某魔兽单击游戏里面最强大的控场法术之一,而且约翰觉得这类涉及天气的法术对于自己进一步掌握风、水等自然神性力量有着很大的好处。
可惜或许是自己体内来自海森赛尔家族两大血脉源头的另一部分属于巨龙的血脉过于霸道强势,所以这几次升级,他从自然之中获取到的法术基本上抽中火焰法术的几率是很大,除了3环,每一环都免不了具备一个火焰法术。
约翰手上不停,心里暗道:“怪不得双头鹰家族跟那么多欧罗巴王室与贵族联姻,竟然依旧可以保证每一代都有出色的家族血脉传人,这巨龙的血统果然霸道……”
现在他除了唯一一个5环法术没有动用之外,巡林客法术基本上没有其他可以对巨树图腾造成伤害的了,而这个5环并不是攻击型的法术,出乎意料的不是治疗法术的晋升版本,也不是火焰类法术,而是一个防御类法术。
至于另外一个4环法术,就是之前的治疗轻伤、治疗中伤等系列法术的高级版本治疗重伤了。
两次法术攻击,已经对巨树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中央躯干的位置都被炸出三分之一的缺口来,但是这种伤害对于巨树图腾来说依旧不是致命的。
约翰接着又来第三发,口中狠狠的说:
“我就不信了,这样三重法术攻击,还逼不出你来……”
这一次他换了玄门法术,直接靠近巨树,口中念诵金光咒。
雄厚的法力开始急速燃烧,换来的则是爆发出一幢如同正午太阳一般恢宏的白金光芒,将方圆数十步的范围笼罩。
而巨树粗达数十尺直径的树身正好在这个笼罩范围之内,被光明照射的表皮位置,开始燃起来一朵朵白金色的光焰火花,尽管树身不停的涌动着血色光芒来抵御这种光焰的焚烧,但是作为巨树,它已经不再如之前的巨人一样可以自由活动,只能发出一阵阵如同灵魂之中响起的惨嚎。
冲天的光焰笼罩着巨树,将其燃烧成一株高楼一般的火炬,隔着数十里外估计都能看到。
不过这附近几十里内除了土著,也就只有那些讨伐军的幸存者而已,约翰也不怕引起什么世俗震动。
这是他成为白银以来,第一次如此不计消耗的全方面发动金光咒,威力果然如玄门传言,这门法术虽是入门法咒,却上限十分广大。
“估计要是传奇境界的元神人仙施展起来,或许能够真正在世间召唤出一尊小号的太阳来净化万魔吧?”
此时的图腾巨树就遭到了约翰不计损耗的燃烧灵能法力,释放出来这一招金光普渡的大招来。
看约翰那双手高举的姿势,玩过风靡一时的街机格斗游戏的80后90后们见到了,肯定第一印象就是,这不是大蛇吗?
没错,除了没有袒胸露背和画几圈纹身,约翰施展这招的姿态无论是姿势还是效果,都完全酷似那位游戏里的反派boss角色施展大招时的模样。
当然,约翰也不可能中二的喊出“让一切都归于无”的羞耻口号吧,不然就更像了。
第三百七十四章 灰烬遗宝
约翰的大招爆发,就连手底下的五鬼也都远远的躲了开。
虽然他们已经被约翰净化祭炼过的纯净的灵体,不会受到金光咒镇魔驱邪的力量克制,但到底还属于阴灵一类,无法像成就了元神的人仙那般承受这种太过炽烈的神圣力量,更不要说真仙才有的纯阳元神了。
如此这般,作为受到神圣力量克制的血树图腾这个邪物,自然情况糟糕到无法形容。
整株巨树几乎化为一杆巨大火炬的血树图腾,忍不住自发的再度变身成为树人状态,企图通过活动身体甩掉这些可怕的火焰,远离这颗带着致命威胁的小太阳。
但是一切都只是徒劳而已。
现在这尊血树图腾也根本不指望体内的土著祭司来想办法了,生死关头,激发了他本能的反应,而事实上那个土著祭司此时也根本无法可想。
在约翰施展这招圣光普照被包围在巨树体内瓮中捉鳖的时候,他就已经心知不妙,但是一连打出好几串的诅咒、巫毒之类的邪恶法术,结果都是还没有离开巨树图腾体表不远,就被炽烈的神圣光辉给净化掉了。
没办法,谁让神圣力量不但克制不死亡灵、黑暗生物、异怪邪物,对于他这种掌握的巫毒、负能量力量的邪恶施法者也是克制的死死的,除非他能够强大到接近或者达到黄金级别的实力,不然一应邪恶法术就是榨干了他全部施展出来,根本也是房子大火却用茶杯来救火,杯水车薪而已。
圣光普照的过程持续了足足三分钟,即使以约翰的深厚法力,也不禁浑身大汗,毕竟这种大范围的持续性法术,消耗可不是单一一个高强度的攻击法术可以相比的。
等光明散去,再看场中的血色巨树,已经完全失去了原本的雄伟巨大,原本数十米高的身躯和硕大树冠,在白金色光焰的焚烧下,已经气化缩水了百分之之八十以上,现在就只剩下十几米高的一根光秃秃的树干,还外表碳化的严重,就跟一根烧好的木炭一般凋零。
而缩水如此严重,一方面是变异金光咒带来的神圣能量的灼烧,一方面是血树本身的血祭污染能量也成为了火上浇油的燃料,被神圣能量点燃才造成现在的结果。
作为被该食人部落供奉了至少数百年以上的巨树图腾,这个血树巨树的存在就是这个部落人口的精神象征。
在火炬光芒大放的时候,周围的幸存者们全都震撼的说不出话来,然后在巨树被烧成木炭之后,所有土著人都崩溃了。
有趴在地上嚎啕大哭的,有疯狂发狂攻击周围人的,也有失去希望呆滞无神,甚至还有不少以各种方法自杀的,估计就算时候讨伐军不回来打扫战场,这些食人部落的土著也不会剩下太多。
如果这时候,有酋长或者大祭司之类的人出来主持,或许还有可能挽回土著们崩溃的情绪,但是所谓酋长在第一时间,就跟部落里的勇士一起倒在了冲锋的路上,不是被机枪扫射,就是被砰砰炮炸死。
而那位土著祭司,只看原本如同一栋大楼粗的高大巨树现在只剩下两三人合抱的一根木炭,就知道躲在树身里的土著祭司结果如何了。
在外面全是大火炽焰的情况下,原本躲在树身中是为了安全的土著祭司实际上成了叫花鸡一样的存在,而且还是烤糊了的叫花鸡,已经与他的图腾神灵合为一体,一同化做了焦炭,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消耗过大的约翰缓了两口气,喝下了几只营养剂,然后才精神一震,体力和灵能法力都在短时间内快速回复。
这种营养剂是约翰特别按照前世果味饮料风格的开发的营养剂,外表看起来就是彩色的,很是让人喜欢,味道更是如同果味汽水,清清甜甜十分爽口。想来要是做成饮品应该很受小孩子和女士的欢迎。
关键这种果味营养剂可不光是外表好看口感好喝,本身更是青铜级别的营养剂,一支便可以恢复一个青铜施法者自身大概五分之一的精神、体力与魔力,对于白银职业者也不无小补。
所以约翰之前在学院里通过超凡交易市场出手了一批,短短时间就被超凡者们炒到平均二十金镑一只的高价,价格远超于普通青铜营养剂。
不光是味道可口,最大的原因还是这种营养剂的效果比较全面,本身也比一般青铜营养剂更优秀。
感觉恢复了一成左右灵能之后,约翰朝前挥手,原本作为焦炭柱子的血树图腾顿时一触即溃般化作一堆焦炭,不知道的还以为谁家煤堆呢!
不过焦炭脱落之后,现场依旧还立着一根如同打磨的黄杨木一般光滑细腻的不规则木柱,大概有十尺左右高,最粗的地方有大腿那么粗,最细的位置也粗如儿臂。
约翰用念力将这跟木柱抬起送到手边,一把握住另一手轻抚表面,发觉质地如同黄玉一般且入手沉重,估计密度不输于前世那些价格昂贵的硬木。
“这应该是这个图腾剩下的一截树心吧?”
约翰觉得自己猜测的应该没错,这种通了灵的树木也有趋利避害的天性,在遭受到毁灭性打击的时候,比如会选择抛弃大部分身躯,将最核心的生机保存着某处,就例如被山火焚毁的树木,被砍掉躯干的树桩,来年或许就会从残枝或者根部再次发出新芽,焕发生机成为新的一株大树。
这样一根集合了这尊巨树图腾可以说很大一部分生命精华的树心,绝对是一件价值连城的超凡材料。
因为按照超凡材料的等级来论,这树心至少也是黄金级魔兽身体上的最有价值一部分那种宝物。
而血树图腾本身的价值还远远不是黄金级魔兽可以相比的,经过多少年的血祭力量和信仰力量浸染,本身已经具备了神性,蜕变成为不输于传奇生物材料的情况。
同时在取下这根树心的时候,地上堆着的散落木炭里面也出现了不一样的闪光。
约翰好奇的直接用念力将一堆木炭灰烬托起,这些也都是比较有利用价值的超凡材料,无论是用来炼丹还是制墨,都是数量稀有价值不低的炭材。甚至单纯的在野外点燃,也有驱散野兽毒虫和不死亡灵等存在的妙用。
毕竟应该很少会有人舍得用黄金基本的珍稀树木去烧炭来。
然后约翰又费了些力气,挖掘出了巨树残留的没有被焚化的树根,果然在其中有找到了不少有着很大的价值的材料。
第三百七十五章 返魂香与贤者之石
首先是血树图腾的那些树根,因为埋在地下,所以残留的相对较多,大概有着十几根的样子,只是被传导下来的神圣力量净化之后,退去了邪恶的血祭污染力量,剩下的就是强大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效用。
这些树根尽管比之前的树心要差一些,但本身质地坚韧,又具有绝佳的法力传导性,就是用来制作法杖类装备的极品主材。
无论是神术施法者还是奥术施法者,都对这种可以大幅度增益法术效果的法杖十分渴求。能够拥有一根绝对是人生赢家。
而在主世界,因为超凡材料产能有限,很多高端材料都不会流通到市场里去,所以这样的材料打造的法杖更是价值千金。
这里的千金是用白鹰联邦和布鲁克金镑来计算,那么购买这样一支法杖绝对会让普通中产倾家荡产,因为通常他们住在中产街区的住宅或是公寓也就值这个价钱。即便是这样,也往往有价无市,一杖难求。
由此可见,施法者们是多么的烧钱,也证明这些材料是多么昂贵。
另外树根榨取的汁液也是用来配置药剂尤其是恢复性药剂的极好材料。
不过这些树根对于约翰来说并不算特别看重,法杖的话他并没有怎么用过,就算用有那根树心就足够了,再多的只不过是钱罢了,并不具备巨树树心那种不可替代的价值。
真正让他感到惊喜的则是从巨树图腾残躯碳灰之中,分离出来的七八块暗红色如同石榴石一般的晶体。
“太美了!”
约翰忍不住赞叹一声。
这些晶体外表有点像仅仅经过粗略打磨的宝石原石,在阳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晕,看起来让人感到十分的迷醉,如果是巨龙或者女人,估计当场就会扑上去抓着不放,因为实在是这些疑似宝石的东西太过于迷人了。
这东西一入手,约翰就明白里面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和神性力量。
不过他作为超凡界的半个新丁,也有点叫不准这东西到底是什么,于是将这些东西与树心和之前在祭坛坑里找到的材料全都放上系统的祭坛一一检测。
结果出来之后让约翰大为震撼。
其他材料也罢了,最多也不过是图腾巨树树根那种等级的超凡材料,唯有那根树心和这七八枚血色宝石,才是此行最大的收获。
看着自己的命运之力还有一点存量,约翰直接付出一点作为代价,将这批材料全部纯化,制作成为材料卡牌。
去除了杂质的材料牌出现在约翰手中的时候,他已经激动的合不拢嘴。
首先就是那根树心,并不是他之前以为的比巨树图腾树根更高级的法杖材料,而是名为返魂香的一种木质香料。
所谓返魂香,香如其名,就如同传说中的仙家金丹一样起死回生的妙用,只不过金丹能够救治**,生死人肉白骨,而这种木香却在点燃之后散发出的香气可以救治一切灵魂层面的问题,包括神魂重创也可以短时间内恢复完整,即使严重到只余一丝残神,也能通过燃起返魂香重塑元神。
如此宝物,绝对称得上稀世奇珍了。
即使对于真正的仙人和神灵来说,这也是极为难寻的救命宝物。
对于约翰来说,这东西让他关注的不是救命之物,最重要而是这东西可以补全灵魂。
是的!
补全灵魂,从字面意义上来讲,就不是那种单纯滋养神魂补充精神力量的意思,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从根本上去补全灵魂本源。
因此当约翰见到这些返魂香的属性介绍之后,才会面色变得大喜。
他一直以来都对克劳斯有所愧疚,不但是因为当初没有尽到自己家臣的责任,让敌人成功刺杀了克劳斯这个主君,另外的也是因为自己占据了克劳斯的身份,原本克劳斯才是名正言顺的海森赛尔家族选定的王位继承人。
虽然这里面属于海伦娜的责任更大一些,毕竟是她这个姑姑没有跟约翰商量,就自作主张的直接动用了转生法术和血脉融合仪式。但是约翰却不能怪她,毕竟海伦娜也是为了家族大业,何况当时克劳斯已经死去,灵魂残缺无法挽回,这种做法也不算杀生害命,抢占克劳斯的身体。
不过终归约翰明白自己是占据了克劳斯的身份,才有如今的命运,一切的前提都是由此而生。
当时苏醒之后,他心中便下定决心,一定要成就真神,因为只有登神之后,才有凭空创造生命的伟力,才能补全克劳斯的灵魂将他复活。
无论是出于忠义道德,还是他们之间二十年的兄弟感情,这都是约翰必须要做的,不然心结难解、无法释怀。
依靠他现在的实力,用玄门借尸还魂、傀儡术或者命运卡牌其实都可以马上就“复活”克劳斯,但是这种复活是不完整的,并且复活之后的克劳斯也就不再是那个克劳斯了。
“现在有了这东西,加上藏在雷姆镇公寓地下那具不死者之躯,我已经有了八成的把握可以成功复活克劳斯!”
所以如何能够不让他欣喜?
至于不久的将来复活了克劳斯,这个王储的身份要不要还给克劳斯?
约翰自己是很愿意卸下这副重担的,然后努力投入修行之中,争取成功成就传奇甚至更高的领域,再接着,就是想办法跟前世一帮道友相见,甚至有回归地球去看一看的愿望。
虽然他最在乎的亲人都已经去世,但是也有几个感情不错的亲戚,就算道友们都不在地球了,回去看看也算是他心中一个不大不小的执念。
不过约翰明白恐怕威廉三世和海伦娜夫妇他们应该都不会让自己做出这样的选择,因为自己不但成功的突破成为白银,更是多位祖灵们看中的王位继承者,并且还具备了神性,这让他能够在黄金面前无所阻碍,甚至有着足够的寿命追寻传奇的道路,并且看护海森赛尔的家族伟业数百年以上。
一个黄金强者都可以成为镇国级的存在,即使超凡公约限制传奇强者不能随意出手,一个活着的当世传奇也足以是和武器一样的世俗最强威慑性存在。
所以约翰并没有思考这些让人烦恼的问题,到时候如何抉择,还是等复活了克劳斯之后看看他的意愿吧!
相比返魂香,另外一种血色宝石的宝物,带给约翰的惊喜差了一些,但是也依旧让他受到了震撼。
这些宝石被系统命名为生命之石,原因是里面含有了大量的甚至可以说是巨量的浓缩生命力,这不光是来自于巨树庞大的生机,更有数百上千年来,所有被血祭给巨树图腾的无辜祭品们生命力的结晶,经过信仰浸润,神性力量影响,才会产生质变,形成这样的血色宝石。
这种生命之石堪称是万能灵药,受伤了只要摸一下就能很快恢复,体质虚弱只需佩戴即可强壮如牛,要是炼化其中一缕血气,甚至能多活上百年的寿命。如果始皇帝得到这玩意儿,估计现在的中土还是大秦的天下吧?
约翰也不是那种孤陋寡闻之人,对于这种宝石的印象十分深刻,因为无论在前世,还是这辈子的主世界超凡传说里,都听到过这种宝石的传闻,只不过在两个世界的传说里,这种宝石都被称为贤者之石,它也有着炼金术士的圣杯、第五元素、点金石等别称。
第三百七十六章 尼可·勒梅
说到贤者之石,就不得不提起一位约翰上辈子传说里,西方古代最伟大的唯一炼成了贤者之石并以之获得漫长寿命的大炼金术师,尼可·勒梅。
尼可·勒梅,即是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他出生于法国,是14世纪的著名炼金术师。
其最著名的贡献在于据说制造出了炼金术师的魔法石——贤者之石,并用它成功的将水银变成了黄金。
因此,他也被视为欧洲炼金术的始祖。
另外,据说他可以利用魔法石而和他的妻子永远长生不老。这位人物如果不是修行圈子里的,普通人一般都是在英国某童话魔幻系列小说中了解到的。
据说尼古拉斯·弗拉梅尔活到了八十七岁,最后于1417年卒于老家,后人在挖开他和他妻子的坟墓后,却没有发现尸体。因为传说他和他的妻子已成为长生不老之人。
人们传说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知道怎样制造贤者之石,而几个世纪以来都有人声称见过他,因为据说他能永生。
在后世的巴黎,还有以他和他妻子佩雷内尔名字命名的街道。
这些都是前世约翰了解的信息,当年在修行论坛上,不光有着道家外丹术的狂热爱好者,也有一些道友在研究西方炼金术,因为炼丹术和炼金术,在本质上有着很大的关联。并且也有西方炼金术是在古时候由阿拉伯人学到了东方炼丹术,然后传到了西方世界的这一说法。
总之在各种的传说和神话中,贤者之石常会以不同的形态出现,甚至是固体、液体或者粉末,并且被认为是鲜血一般的颜色。而东方炼丹术之中的“金丹”的概念,也与贤者之石极为相似。
金丹在道教还没有存在的年代,就被上古方士们称之为“大丹”、“神丹”、“大药”,据说炼制金丹的原料除了不死草等神药之外,也可以用神灵或者强大妖魔的血肉来代替,后来在论坛里大家讨论分析,觉得这些材料应该都是带着神性力量或者说大道法则具现化的强大生命能量产物。因为只有精神与**两方面都达到完美,才能获得不死之身。
约翰打量着指尖捏着的血色宝石,想到在炼金术士们的描述中,贤者之石具有的特征。
古代炼金术师巴兹尔·瓦伦丁认为,贤者之石的“颜色为近似深红的肉红色,或者是最近石榴红的红宝石色,它的重量要比人们根据颜色推断出来的重要重的多”、“在由大自然完成和形成的最后完善阶段,它应该像腊或黄金那样会融化,外观为半透明和透明之间,这就是我们的圣石”。
而眼前的宝石正是跟描述中的基本类似,即使捏在指尖,约翰也能感觉到一股浓郁的生命能量在向他身体里辐射,这种能量是无害的完全正面的,一时间让他浑身细胞都雀跃了起来,仿佛新生一样充满了活性,原本之前放大招的消耗从精神到**,短短几个呼吸之间便已经完全恢复过来。
“真是神奇……”
约翰知道这还是因为自己本身已经是神性生命,神性血脉力量带来的强大体质不但无病无灾,本身也时刻处在最巅峰的状态,如果换做是普通人,基本上体内都会有一些毛病,那么在触摸这生命宝石的一瞬间,就会有病治病、没病强身,整个人焕然一新。
所以约翰觉得这些图腾血树残留的生命宝石,就应该是贤者之石,因为有一种传说里,贤者之石的炼制方法就是要吸取成千上万的人类鲜血和生命,才能炼制成让人长生不老的红石。
而这些图腾血树经过血祭和吸取了数以万计的人类鲜血、生命与灵魂,最后在被神圣能量焚毁之后留下的结晶,与这种传说中炼制邪恶版本贤者之石的做法基本类同。
只不过传说里的贤者之石不但可以延长使用者的寿命,还具有点化其它元素成为黄金的能力。
只是约翰发现,手里这些天然的或者意外诞生的非人为制造的贤者之石,好像并没有那方面的能力。
对于没有制造黄金的能力,约翰也不感到失望,因为自己能获得这七块生命宝石已经是走大运了。
其中两块大的生命宝石都有核桃大小,里面蕴含在巨额且精纯的生命能量,还有一丝神性力量,是七块生命宝石之中最珍贵的,约翰通过系统了解,这些神性应该就是生命法则衍生的神性,这可是极为高端的神职领域,对于真神来说都有着很大的价值,对超凡者来说,那更是无可估量。
另外五颗都要小的多,也没有形成真正的神性力量,但是也同样具备着远超世间生命个体程度的强大生命能量。
可以说但凡流传出一颗,毕竟可以跟武侠小说里的神功秘籍、天材地宝一样,让人杀得血流成河。
所以约翰谨慎的将其收到主牌空间之中保存,然后才举目四望,身形一闪,消失在原地。
……
在远离食人部落战场的一公里外,哈奇斯探险队的一队人此时正满脸绝望的东倒西歪,瘫倒在林间一片沼泽旁边。
说起他们来,也算是够倒霉的。
上一次从这个食人土著部落活着回来,并且成功盗取了黄金祭器等宝物,然后在返回欧洲的路上,就近在市场相对繁荣,对于他们这种探险队和那些走私商人来说是个比较不错的销赃地的埃及举行了拍卖会。
没想到就是这场让他们赚了不少的拍卖会,引来了后面这一系列的麻烦。
说起来还是约翰这家伙的锅,如果不是他在暗中花钱雇用媒体和买通英国在埃及方面的官员,鼓动伦敦政府对讨伐这个食人部落有了兴趣,那么哈奇斯探险队的这些人也就不会被半强迫半利诱的再次出现在南非,为讨伐军们充当向导。
哈奇斯探险队能够在圈子里存活超过十年,并且还有着良好的口碑,靠的不是别的,就是靠他们能够抑制住自我的贪婪之心,懂得见好就收,并且也在遵守世俗道德观念,不会因为利益而做出一些违背善良的恶行来。
只是这一次,哈奇斯觉得自己的队伍恐怕是彻底栽了。
在巨树图腾出现的第一时间,哈奇斯探险队的这些人就十分乖觉的马上跑路,因为他们不受军法限制,指挥部的军官们忙着安抚部队和弹压土著仆从军和印度仆从军那边的骚动,也没有功夫去理会他们,所以探险队一行人成功的跟着一些逃跑的仆从军一同跑出了阵地。
只是还没等他们停下来在自我认为的安全距离等待观察多久,马上就迎来的第二波的大溃逃。
见势不妙的探险队只能凭着经验,朝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在这片半雨林的原始森林中穿行。
不过很快他们就倒霉的遇到了一只外出狩猎返回的土著队伍,在对方的突然袭击之下,探险队当场损失了两位精锐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