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血脉之密
除了这些职业带来的能力,约翰这一次晋升为超凡,终于开启了自身血脉带来的一项能力。
这是属于血脉中的特殊能力,从其效果来看,约翰将其命名为满月之拥。
满月之拥的效果是当他处在满月的夜晚之时,会受到人物等级与所有属性和技能+1的增幅。并且每经历一次满月,就会壮大一部分血脉力量,其具体表现就是每一次满月之后,他都会额外获得一个月左右的生命力,延缓衰落并且身体素质也会略微提高。
从血脉中感知这个能力的作用之后约翰就觉得自己体内隐藏的超凡血脉绝对要比自己想象的强大。
“别的不说,光是每个月都能获得一个月的额外生命力,这是什么效果?这相当于别人过一年涨一岁也就是消耗了一年的寿命,而自己只需要晒晒月亮,就能获得双倍的寿命,而且二三十年之内都不会有衰老的迹象。”
“不算这个逆天的能力,前面那个人物等级与所有属性和技能+1的增幅虽然只是临时的,大概只有满月那三五天晚上才能实现,却也可以大大的提升自己的战斗力,关键时刻或许还能以此阴人取得胜利,绝对是十分强大的一个能力。”
位面征战回归,从老师那里知道自己有着一定程度的精灵血脉,约翰就很好奇的研究过自己身上的变化。
要知道精灵可是真正的白银种族血脉,所谓白银种族的意义就代表着他们通常一成年就可以获得白银阶位的实力。
不说源自海森赛尔家族的隐藏血脉,之前自己在任务世界回归后兑换的那份精灵之血,可不是布兰登骑士那种人类觉醒的混种超凡血脉,而是真正纯血精灵之血,比那些稀释了不知道多少辈的血脉是不是要浓厚的多?
约翰觉得即使五方炼形法筑基的过程更多的是利用超凡之血或器官的特性来增强自身,并不会赋予自己太多超凡血脉,但是恐怕得到的成果估计也不会低于克劳斯这样海森赛尔的嫡系血脉。
而精灵恰恰是诸多超凡种族中,受到银月眷顾的一类,按照范达尔老师的说法,他们与月光的亲和度很好,在夜晚的月光下无论体力还是魔力的恢复速度都有所增加,并且还有着天生的昏暗视觉,在微光的黑暗环境下也可以如同正常人白天一样视物。
之前他已经发现,自己这个身子对于月光却是十分敏感,这是前世所不曾有过的新奇体验。在前世也有种种特殊血脉者,一般被称为超能力或者特异功能,但因为处于末法时代,一般都只是比普通人另类一点,并没有电影里变种人那种强大破坏力。
而现在第一种血脉能力出现了,日后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实力的增长发掘出更多的能力。
“有意思!这是要我往兼职术士方向发展吗?”
当然约翰对此也没有什么反感就是了,因为术士的能力都是源自于血脉,基本不用这么特别修炼,算是最不耽误本职业的一种兼职,也十分适合作为隐藏的底牌。
而他此世的血脉不确定能够追溯到什么高度,但是血脉带来的天赋能力都是随着实力的提高而自主觉醒出来的,也不用他操什么心,权当做辅助或者留一个后手也很不错。
既然自身血脉对月光最为敏感,那么约翰就觉得明晚可以招引太阴之力降下,试试能否在非满月的情况下,用太阴金锁阵的效果代替满月激活自身的血脉。
不过现在马上就要天亮,约翰还得忙活关于招收萨尔瓦托兄弟成为自己侍从的事情。虽然他已经通过子母牵魂法完全控制了这两只新生的吸血鬼,但是面子工作还是要做的,既然答应了要收对方作为随从,那就要说到做到,才能让两只吸血鬼打从心底臣服。
……
天还没亮,海森赛尔公寓里就已经忙活起来,马车等事物很快都准备好了。约翰今天难得的没有早起去治安所报道。因为今天他要做的是一件大事情,所以旷工一天也无所谓。
身为职业者,大家头天晚上大战第二天继续忙碌都没有什么疲态,即使是刚刚开启灵性力量的克劳斯一晚上不睡也是精神奕奕,当然约翰觉得自家少爷更多的是见识过超凡大战后的兴奋状态,估计兴奋劲儿过了就会感到疲累。
约翰叫上马克和布兰登,三人穿上正装,由山姆驾车去镇上先后去邀请几位重要人士。
除了见不得光的亚瑟三兄弟,他身边倒是已经多了这么多可用之人。
除了镇长和老法官等几个镇上有限的大人物,其他人用不着约翰亲自上门邀请。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上门跟老萨尔瓦托商议这个事情。
想来老萨尔瓦托听到这消息不但不会反对,反而会蹦起来仰天大笑三声吧。
确实如他所料,对于约翰的来意,这位中年贵族后裔无疑是欢喜极了。
能够成为一名世袭骑士的侍从,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的两个儿子已经加入到贵族预备役,以他们家族贵族后裔的身份,多花点钱获得一个终身的荣耀称号不是难题。
这对于一心想要恢复家族荣光的老萨尔瓦托来说别说只是去约翰那做侍从,就是做牛做马天天皮鞭凉水,他也是舍得。
虽然将来能够获取的只是荣誉封号,但是很多底层贵族都是这样一步步走上来的。他相信终有一天家族能够重归世袭贵族行列。
所以原本觉得只是招收侍从,又不是册封骑士那种大事,约翰只打算请几个见证人举办一场小型的仪式,现在老萨尔瓦托兴奋之下,决定给镇上一笔捐赠,租用下议会大厅,免费为人们提供食物,让全镇的人差不多都能来参加这场盛会。
于是老萨尔瓦托兴冲冲的带着管家和仆人们忙活起来,将镇上所有餐馆、旅店的食物都包了下来,还额外从霍恩等人的家里借用了他们的厨师,不过一个小时之后,镇议会外面的小广场上就弥漫起食物的香气。
将约翰送回公寓之后,由马克和布兰登两个继续给一些中流人物送去邀请函。这些人的身份与约翰不对等,就不用他一一上面亲自邀请了。
作为这次仪式的主角,雷蒙·萨尔瓦托和他的弟弟斯蒂芬·萨尔瓦托心情无疑是复杂的。
之前迫于约翰以家族传承和死亡的威胁,让他们不得不选择臣服,但是内心里无论是性格放荡不羁的雷蒙还是沉稳如同兄长一样的弟弟斯蒂芬,都不甘于失去自由。
好在约翰并没有强迫他们成为卑微的奴仆,而是更类似家臣的侍从,一旦有着骑士侍从的正式名分,那他们就属于贵族预备役,再加上他们原本贵族后裔的身份,无疑让萨尔瓦托家族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距离重归贵族行列只剩下一步,社会地位完全发生改变。
想到父亲祖父几代人的追求,雷蒙和斯蒂芬两兄弟也不是那种极度自私之辈,顿时也算是大半接受了约翰的这种半强迫的好意。并且乐天派的雷蒙很快就进入了心情兴奋的状态,毕竟成为一位贵族也是他从小的愿望,尤其是那种传说中英勇无畏的骑士。
第一百零四章 家族来信
上午十点的时候,镇议会大堂高朋满座。
作为以矿产和林业为主的雷姆镇在城市人眼中就是偏远蛮荒之地,还是第一次有这种盛大的场面。
所以不光是礼堂里坐的满满当当,外头更是人头攒动,有着至少上千号人围观。再加上闲来无事的玩耍儿童,几乎除了家里有活走不开的少数妇女,整个雷姆镇的人都来围观这场难得的盛况了。
约翰这一次站在了主席团的中央,周围是克劳斯、镇长、法官和老塞尔瓦托等见证人,下方萨尔瓦托兄弟恭敬的站在那里等候。
看了看时间,正好十点十分,于是向充当司仪的布兰登一摆手,后者立马上前高声宣布。
“各位雷姆镇的绅士们……”
作为正式骑士的他嗓门之大,声音足以传遍方圆数百步,连礼堂外的群众都听得真真切切,一时间就连众人的议论嘈杂声都被他一个人的声音压住了。
这就是骑士的根本力量,“气”或者说生命本源之力的基本运用技巧。
在众人见证下,两个年轻的萨尔瓦托也因为现场的气氛而感觉热血沸腾,这是他们被转化之后就很少有过的现象。
“伟大的骑士之王见证,以萨尔瓦托的名义,我发誓成为约翰·沃克的骑士侍从,善待弱者,勇于战斗,一生侍奉我的主人,追随在他的身后永不背叛……”
两兄弟单膝跪地面向约翰,因为不是骑士效忠的宣言,所以两兄弟的誓言很简单,在约翰将佩剑分别搭在他们肩膀上之后,仪式就算完成了。围观的众人给与一阵热烈的掌声,其中以老萨尔瓦托和老伍德一家最为狂热。
萨尔瓦托家族的家教还是过得去的,或者说因为家族人丁单薄,又有着兴盛家族从新晋升贵族行列的共同愿望,所以萨尔瓦托家的人无论是上代还是这一代,兄弟之间的关系都十分亲密和睦。
这两人之间的感情和牵绊约翰看在眼里,觉得完全不输于他和克劳斯这样从小一起长大的关系。
毕竟他与克劳斯名义上是君臣,而人家是真正的亲兄弟。
相比性格狡黠甚至有些恶劣的哥哥雷蒙,只有十七岁的斯蒂芬稳重的更像一位兄长,约翰明白只要一方认可了成为自己的侍从,效忠于他,那么另一方自然也跑不了,无法扔下兄弟独自逃离。
约翰让他们以家族的名义发誓效忠,这在贵族中是十分严肃的誓约,类似过去封臣对君主的效忠,一旦背叛,那么就会迎来所有贵族阶层的唾弃,从小被家长用贵族思想教育养大的两兄弟虽然各有性格特点,但是骨子里这种观念还是不会改变的。
所以约翰才会让他们以家族的名义发誓。
而在此基础上有加入了骑士之王这位神祇的见证,那就更免除了他们背叛的可能性,要知道在有真神显圣的超凡世界,违背向神灵发出的誓言,其后果是极为严重的。
作为海森赛尔家族的一员,当然要顾忌自家的信仰阵营,所以尽管白鹰联邦国教是新教中的清教,约翰却根本没有像其他新教与旧教国家的贵族一样,宣誓时念诵光明之主的尊号,而是以神圣帝国贵族通常的信仰对象骑士之王作为见证。
这也算是政治正确。
虽然约翰本身属于无神论者或者是有信仰,但前世信奉的是家国祖先与自我,也就是传承了几千年的敬天法祖思想,这一点中土玄门修行者乃至大多数普通人都是如此。这辈子信仰的则是骑士美德和家族荣誉。
但是这个世界显然是有着真神存在的,所以约翰不能拿神灵随便开玩笑,只好找到骑士之王头上。
因为排开其它的神灵,这位文艺复兴时期封神的新神红胡子巴巴罗萨、前神圣帝国皇帝腓特烈一世大帝本身怎么说也算是海森赛尔家族的祖先了,自己虽然不虔诚,但偶尔求告一下祖先,想必这位掌管着骑士、贵族与王权的神灵并不会因此小气的惩罚自己吧?
……
经历了简单而不是隆重的仪式过后,就是大家欢庆的时刻。
作为贵族派的大本营,虽然受联邦东部几十年内如一日的共和思想宣传的影响不能说没有,但是肯定没有东部五州那些地方那么严重。
贵族身份和荣誉在当地人看来依旧是高于生命的存在,大家不免对于萨尔瓦托这两个小子纷纷投以羡慕的目光。
很多镇上的年轻人自问也算是优秀的,都有些嫉妒和不服气的端起酒杯朝着新晋的两位敬酒。
好在成为血族之后,身体消耗功能已经完全不同,除了酒水等液体别的都不能消化,但是要想让自己喝醉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于是广场上很快多了一些喝醉的青年们,反而萨尔瓦托兄弟一个个脸色都没有变过。
“羡慕吗?”
约翰跟镇上诸人应酬完了之后,来到广场边上一脸艳羡望着场中大杀四方意气风发的萨尔瓦托兄弟的小菲尔身后,对这位他的小根班问了一句。
菲尔回过头见是自己的长官,顿时有些脸红,不过还是连连点头,羡慕之意溢于言表。
约翰拍拍他的肩膀:“好好干,等你的实力达到了我的要求,你也会有这种荣耀的时刻。”
菲尔顿时跟打了鸡血一般,走路都发飘了。
从儿子口中得到这个好消息的老伍德夫妇也是欢喜过了头,当场宣布他们枫叶旅店今天提供的食物全都免费,不再向老萨尔瓦托收取费用,并且还宣布多加一头烤羊,有他亲自掌厨。
然后在场白吃的镇民们顿时又是一阵欢呼。老伍德的手艺在镇上也算是出了名的,一般有什么宴会镇上的大人物们都会选择老伍德来负责主菜,家里养的厨师都要退居二线。
如果说老萨尔瓦托是因为重归贵族行列有了希望才这般欢喜的话,那么几代都是平民甚至农奴身份的伍德家就是欣喜若狂了。
自家儿子有机会成为以往在旧大陆帝国里那种贵族老爷,即使只是见习贵族的骑士侍从,那也是人上人了。
在封建王权的国家,没有一定的身份,很多事情都与你无缘,平民想要往上爬是很难的,虽然近些年跟白鹰联邦一样,各国大多都放宽了政策,平民也可以进入大学读书接受教育,但是那种幸运儿基本上是万里挑一,联邦这样的共和国家也不比王权国家强多少,虽然没有贵族,但是很多知识都是垄断在资本家手中的。
能够成为骑士侍从就是平民晋升阶级的一个最快的途径,这一点王权国家反而要比共和国家更强一点,每年都有为数不低的出色年轻人被地方贵族收为侍从,有了这些晋升的途径,很大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让阶级不再封闭而是流动的。
激励了一下自己的小学徒,在外人眼中古板而优雅的约翰警长难得放开姿态,打算与民同乐,跟大家一同庆祝一次,不过还没等他喝第二杯的时候,克劳斯就表情复杂的打断了他难得的兴致。
看着克劳斯身后,那是一个身穿着牛仔装的骑士。
在一个本地治安员的带领下,这位来自金沙港的信使找到了克劳斯的面前,将一封他那位叔叔的亲笔信交给了克劳斯。
第一百零五章 重返金沙港
“克劳斯少爷,家主需要您尽快回信,并希望您与沃克骑士赶回金沙港。”
前来送信的信使如此这般的说。
看其风尘仆仆的模样,约翰一挥手,吩咐马克给这位骑士取来一些食物和饮品。
信使感激的看了约翰一眼,然后就坐地大吃起来。
连续不停奔行了数百里,中间只在马上匆匆吃了一些干粮和清水,即使以他3级游荡者的实力也不免感到饥饿疲累。没有什么比热腾腾的美食和一杯带着泡沫的麦酒更让人舒服的了。
对于这个游荡者,约翰并不熟悉,这也不奇怪,这些神秘的家族附庸一般都是在某处秘密培养训练,跟他们这些家臣子弟训练的地方不在一处。
游荡者是一种类似于敏捷类的战士职业,人们对这个职业的第一印象就是小偷、盗贼和刺客。
不过实际上游荡者们彼此间的差异很大,有些习于潜行,有些则是拥有三寸不烂之舌的骗子,有些是斥候、渗透者、间谍、外交人士或恶棍。
他们的共通点为多才多艺且适应力强。一般而言,游荡者以速度和灵巧见长,善于使用匕首、刺剑、弓弩和各种机关陷阱,也有一部分游荡者会掌握些许施法技巧,运用诡计、潜入宝窖、通过致命陷阱、取得军事机密、骗取守卫信任,或拿到某个倒楣鬼的钱包这都是游荡者的拿手好戏。
不过通常贵族与政府部门手下的游荡者们更多的是充当战场的伺候和情报人员的身份,身份上自然要保持神秘。
克劳斯与约翰两人此时正在看信。
克劳斯的那位亲叔父,卢西安·梵·海森赛尔在信件中开篇还是贵族那一套客套的问候,然后话锋一转,提到了属于克劳斯的那座矿场出事了。末尾又在信中特别点明要让克劳斯和约翰两人一同尽快赶回家族。并且信中还有一个家族用来隐秘联系的暗语,显然事情并不止信上所说那些,那个暗语表示着还有一些是无法在信上直接说明的重要情况。
不光不能属于纸面,甚至连信使口述的方式都不可以,显然这事关于绝密。
克劳斯和约翰对视一眼,略带忧虑的说:
“竟然是矿场出事了,看来我们得赶回金沙港一趟。”
约翰明白自家少爷的意思,一个矿场而已,并不是金矿银矿,而是普通的铜矿,在西部州,最出名的还是金矿。当然现在铜矿还比较有价值,起码比铅矿铁矿更值钱。
而克劳斯那位叔叔并不是给不起金银矿,甚至更稀有的矿产资源家族也有不少,但是怀璧其罪的道理这个世界的贵族还是了解的,不到那个份位,就不能越级占有更优质的资源,这是旧大陆贵族用上千年的生死存亡经验得来的教训。
克劳斯既然放弃了继承权,明眼人都会认为他并不受海森赛尔家族的重视,就会有一些人大胆的去挑衅家族权威,或是觊觎金矿的利益,或是某些人试图以伤害克劳斯的方式对海森赛尔加以试探。所以这也算对克劳斯他们的一种保护。
对约翰两人来说,重要的不是那个出事的铜矿,而是卢西安信里隐含未说的事情。
能够把他们这样相当于变相被分家流放的家族成员召回,显然并不是什么小事情。
约翰还以为他们会在雷姆镇一直待上几年时间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回到金沙港。
不过世事无常,他在前世已经习惯天南海北的跑案子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的感觉了。通常很多案件都不会局限于一省一地,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很可能会涉及到外省的调查甚至省外潜逃嫌疑人,所以对此已经有了抵抗力。
因为不知道此去金沙港会是什么事情,约翰也不知道需要的时间长短,所以他没有跟镇议会辞职,而是留下马克作为代理警长,毕竟治安所这份差事虽然不大,却也每个月能给他们带来二百镑以上的收入,加上家族在走私链上雷姆镇的部分已经移交给克劳斯作为他的私人产业,那更是每年数千镑的收益,雷姆镇这边自然不能放弃。
因为前二十年赏金猎人经历的积累,马克就职短短几天已经具备了2级骑士的实力,并且还在隐隐往3级突破,这样的实力对付一般匪帮和赏金猎人这个实力和他丰富的经验足够了。
有他坐镇在雷姆镇,短时间一年半年的绝对没有问题。
这一次前往金沙港,约翰决定带上亚瑟、布兰登、山姆当然还有新收的侍从,成为骑士的侍从,萨尔瓦托兄弟自然要时刻跟随骑士身边服侍。何况不把这两个吸血鬼带在身边,约翰也不能安心返回金沙港。
至于乔和达西尔两人,因为范德林三兄弟目标太大,所以就留守雷姆镇外的龙爪森林老巢,也是与马克互相帮衬,出了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马克也有两个强力帮手。
带上亚瑟也是出于他丰富的经验和对超凡界的了解,能够给自己需要的意见。
说来现在约翰手下也有一股不小的力量了,三位德鲁伊狼族追随者的范德林帮算是暗势力,战斗力不俗,但是因为联邦范德林帮家喻户晓的通缉令,无法放到明面上来,
而新收服的萨尔瓦托兄弟背后的家族就不同了,虽然在旧贵族联盟之中只是排在末位的小家族,但也是能够影响一个城镇的小土豪,在让他在官面上的实力增长了不少。很多不方便又不严重的事情都可以交给他们处理。
再加上超凡强者布兰登和骑士修行已经走上正轨的马克,约翰认为自己起码在龙爪森林包围的雷姆镇与黑水镇这一片应该没有别的势力可以对抗了。
即使是外来的过江龙,也有老师范达尔这尊大神坐镇,什么牛蛇鬼怪来了都能给你镇压下去。
按照老师传授的秘术,他们这一脉自然平衡派的巡林客就跟德鲁伊的稀有传奇进阶职业翡翠之王(翠木王)一样,到了大师级黄金强者的关卡,就可以选择一片森林或者丛林来作为自己的领地,他们保护与维持这片森林的平衡与生长,而森林则回报他们以力量,形成属于他们的独特领域,最终以晋升为当世传奇。
这就相当于图腾精魂或者守护灵那种类神存在。
他们这一脉进阶职业为丛林之主,约翰当时听了这段秘闻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不是咱们中土玄门中五等仙里的地仙吗?”
不过约翰觉得范达尔对丛林之主这种传奇职业的描述要比长生不朽与日月同辉的地仙远远不如,大概应该相当于玄门鬼仙或者人仙那个层次。有一定超脱却又没有完全超脱。
所以在金叶森林的范达尔和不在金叶森林的范达尔实力是有很大差距的。
不在金叶森林范围,范达尔只是一个剑术强大一些的大师级巡林客,半施法职业会让他比同级别的人类战士要强一些,却也有限。因为战斗时刻,生死就在争分夺秒的瞬间,根本不会给你时间去准备法术,大威力的法术一般都不可能瞬发,能瞬发的低环法术威力对战局影响也不大。
靠的还是本身剑术和能力。这一点约翰已经深有体会,之前如果不是一帮手下顶在前面,他也没办法一连串的施法。
在跟镇长等人打好招呼,安排好雷姆镇的事情后,准备离开前夜,约翰派亚瑟去金叶森林给老师送了信,化身巨狼的他脚程最快,且熟悉森林环境,换做别人恐怕信还没送到人倒陷在森林里了。
马车、马匹和行礼都已经准备好了,只待亚瑟返回他们一行人就会启程上路。
第一百零六 蒸汽与机械教会
金沙港是西部第一个大城市,也是唯一的大城市。
一开始时,这里的经济实力还不如东部一个县城,以出口农产品矿物为主要经济来源,因为金矿的发现,聚集了将近五万的移民人口,其它还有数万分布在周围几个小城镇和据点上,在这片足足可以分封数个王国的广大土地上竟然只有不足十万人,由此可见新大陆北半部分的西部是如何荒凉。
当然如果算上本地土著的话,那样金沙州怎么也有数十万人口,但是当地很多土著都是原始野蛮的部落,没有跟中南部那样形成土著帝国那种文明,甚至还有少数猎头族和食人族存在,与他们有着土地生存之争的联邦殖民者们想要在这里立足没有几十万人口根本不可能,当初光是这西部一个洲的拓殖垦荒,其中一路上至少埋葬了数万移民的尸骨,才勉强打开一点局面。
说起来还是联邦政府的锅,当时金沙港发现大型金矿,联邦政府急于在斯巴尼亚人手中抢夺金沙港,所以当时借助了土著人的力量,结果夺取了目标之后却翻脸不认账,不但不承认之前许下的承诺,反而以保护金矿为名,发动联邦军队针对周围的土著部落进行屠杀,吃相可谓极为难看。
然后不甘受骗的土著联合起来反抗联邦军队,结果人数虽多但缺乏装备和纪律性的土著联军无法形成有效规模,所以扔下了无数具尸体被驱赶出这片生存的土地。说起来至今仍旧是北陆土著诸多部落心中最大的痛。
等到当时的金矿开采殆尽,南方庄园主联盟被半强迫半驱逐到西部开拓的时候,土著部落对于同样是联邦人的贵族派依旧十分不友好,在争夺土地方面,双方结下了很深的仇怨。
不过除了武力更喜欢说服的贵族派到底在西部站稳了脚跟,并且跟土著面前维持面上的和平,历经开发二十年过去,金沙港已经从斯巴尼亚人手中的一个殖民点,成长为人口多达二十万,金融工业农业发达的大城市,隐隐成了继工业之都克莱斯勒、金融之都富兰克林以及美食之都新波尔多这三座联邦东部规模最大的城市之后的联邦第四大都市圈。
要知道以上三个城市可都是人口三十万以上的新大陆排名前五的大城市,其中克莱斯勒更是因为工业聚集,人口高达上百万,是新大陆之最。
当然也因为工厂太多,克莱斯勒也跟布鲁克的首都伦堡一样,被人们戏称为雾都,并且以此为荣。
虽然高层们也知道这种工业发展带来的雾霾是有毒的,对人体有着很大伤害的,但是下层工人的命又不值钱,反正富有的人都会居住在没有雾霾侵扰的郊区和乡村里的别墅与庄园,为了高额的工业利益,常年在住所和城市之间跑这点代价也完全是值得的。
不过有压迫就有反抗,约翰他们所处的自然阵营其实就是反对工业发展的主力阵营,只不过他老师范达尔用前世的说法比较佛系和宅,很少离开自己那片森林去管外面的事罢了。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势力也不认同各国主导的蒸汽工业革命。
比如眼前这一群人。
当约翰一行人骑马乘车,不远数百里终于在第三天看到了金沙港的城市,进入城区的时候,就见到一群人在街上游行。
不过不是示威抗议什么的行为,而是对于一种宗教或者组织的宣传。
“蒸汽至高,机械万岁,加入我们的大家庭吧,机油和煤气的味道会让你迷醉,钢铁齿轮转动的美妙音响会让你感到幸福!”
因为城区人群见多,下了马的布兰登和化妆后的亚瑟走在前面开路,约翰与克劳斯以及薇妮则乘坐在马车里,此时的小女仆正一脸好奇的看着窗外那规模庞大的城市布局和数量众多的人群,不时露出一脸惊叹之色。
出身瘟疫世界那种中世纪世界的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城市和这么多人。伯恩斯领的首府黑森林镇已经是那一带规模最大的城镇了,却也不过万把人而已。不要说布兰登和薇妮了,就是本世界人的亚瑟也是看的十分好奇与惊叹。因为他们从东部一下船就被人盯上污蔑为盗贼,所以其实这几年来根本没能好好逛一下新大陆的大城市,顶多趁夜潜入大城市里走一圈罢了。
为了安全起见,一应物资都是靠着中间人去购置。
只有山姆和马车里的约翰与克劳斯三个不动声色,山姆是根本没有那个表情,克劳斯和约翰则是对金沙港太熟悉了,这里是他们长大的地方。
“先生,看一看我们蒸汽与机械教会的理念吧!”
前面穿着工人装,手拿传单的游行人员给了布兰登一张传单,然后继续向着行人宣扬他们的理念。在约翰看来这还是一种很原始的传教方式。
布兰登看了一眼,虽然认识上面的字,但却觉得完全难以理解,便低头将传单通过车窗交给了约翰。
约翰拿过传单一看,只见上面画着前世蒸汽朋克风由诸多蒸汽机械组成的宣传图案。不由一笑,显然出身于中世纪环境的布兰登对于他们这个世界的新兴事物很难理解。
实际上这玩意儿就是本地人也不见得会理解。
一旁的克劳斯扫了一眼嗤笑着说:
“是蒸汽与机械教会那帮家伙。没想到西部也有他们的身影了……”
约翰知道克劳斯对他嘴里说的这些人并没有恶意,而是这些所谓的蒸汽与机械教会的人在本世界人眼中实在太过于荒唐了。
不过前世见过太多大小宗教和各色理念的组织的约翰却并不那么认为。
这个组织他之前在东部求学时也曾遭遇过,甚至报纸上都有过他们很多报道。当然报纸更多的是嘲讽的报道。
因为这是一个并不供奉真神,只信奉蒸汽机械真理的组织,最开始发展的时候,一般都是少数机械工和工程师加入,所以就算在城市里游行,政府方面也不会视为非法组织,即便是诸神教会也只是将其当做某某工会组织一样并不会视为威胁。
只是随着蒸汽工业的蓬勃发展,尤其是新大陆这边是诸神教会的盲区,贫困的人们更需要一个心灵寄托,这就给了这个组织发展壮大的契机。
现在这个没有神的教会已经有了正式在册的多达十数万人的信徒,这是一股足可以颠覆一个国家政权的可怕数字,所以白鹰联邦政府现在已经对这个组织有了很大的警惕,开始派遣秘密人员潜入其中监控,并且各方面限制这个教会的发展壮大。
不过约翰也没想到,他和克劳斯不过离开金沙港不过几个月时间,这个教会已经从联邦东部工业地区蔓延到了以商贸矿产和农牧产品为主的西部金沙港了。
从这一点看来,雷姆镇施展是太小了,并且消息也过于闭塞,除了靠近森林这一好处之外,并不适合一个势力的发展。
心里感叹一句:“雷姆镇还是太小了啊!”
虽然辖区面积足有数十平方布里,相当于约翰前世半个县那么大,但是那大多数都是矿区、林区或者荒野之地,真正的小镇建筑面积仅有五百多布亩,也就是前世的一千五百亩左右。
看起来也不小了,但是人口有限,发展潜力不足。
所谓浅水养不了蛟龙的道理就是如此,之前约翰还打算在雷姆镇就近靠着老师的庇护成长起来,至少也要到青铜巅峰,接近高阶职业的白银强者之时才独立出去闯荡。
不是约翰为人太过于保守,而是在这陌生的超凡领域,稍有不慎就是身死魂灭的下场,所以不得不谨慎保守一些。
现在因为家族的问题不得不返回金沙港,约翰觉得自己或许应该在金沙港也暗地里扎下根来,毕竟狡兔尚且三窟,自家势力的发展也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第一百零七 海森赛尔的秘密
马车在山姆的操纵下,驶进了位于金沙港城区最高点的比利山。
说是山,其实就是城市里一片低矮平缓的丘陵高地。
这里正式名称是半山区,又被本地人称为比利山庄,是金沙港最知名也是最神秘的贵族区。
相比城市东区那有着各种装饰奢华的临街公寓的富人区,这里属于丘陵山地,地势较为平缓,地下是坚实的花岗岩层,不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可以说是建造住所最优质的地方了。
半山区位于金沙港中心偏北的位置,既能俯瞰整个金沙港城市,又有着足够的隐蔽性,围着整个半山区修建了一道坚固的围墙,将这里与外界封闭起来,保护了**,正常只有向南的一个大门出口,其他地方都有着安保人员时刻轮班巡逻守卫。
海森赛尔的庄园就建在比利山庄最核心的地区,比周围那些贵族庄园要高出几尺的地势令海森赛尔庄园隐隐彰显地位。
马车进了庄园,约翰等人就见到了克劳斯的叔父,现任家族族长卢西安·梵·海森赛尔,和未来的族长、马克的堂弟,亨利·梵·海森赛尔。
两个人竟然都出来迎接克劳斯,显然他们之间的亲情关系根本不似外面传言的那样叔侄不合、兄弟争斗。
“叔叔,还有小亨利,久违了!”
克劳斯是真的有些想念这两个亲人了。
约翰也在旁躬身施礼。
“卢西安大人,亨利少爷!”
卢西安对着约翰点头。
“辛苦你了,约翰!”
他自然知道克劳斯是什么性子,所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一切问题自然都压在约翰身上,他对于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家臣也是视为子侄来看的,毕竟家族人丁稀薄,他们这一脉到这一代只有克劳斯亨利两兄弟,多一个有着相同血脉的支持者就是极为重要的助力了。
这也是他的父亲,克劳斯的爷爷当年为什么会主动接纳约翰这一支私生子并且安排王国授予他们父子爵位的原因所在。
然后亲切的拉着克劳斯的手。
“好好,平安就好,这一次回来就多住一段时间,雷姆镇那边的事情可以交给手下去办。”
亨利则上前来给了克劳斯胸口一拳,然后又给了克劳斯一个大大的拥抱。
这是一个比克劳斯小三岁的刚满20岁的年轻人,从前这小子就很亲克劳斯这个身边唯一的兄长,最喜欢跟着克劳斯和约翰屁股后面疯跑。
只不过随着年纪大了,开始接触家族继承人必须的严格教育,这种感情就减弱了一些,不过亨利仍旧对于克劳斯有着很深的兄弟感情。
毕竟克劳斯主动放弃继承人身份,两人之间就没有了最直接的冲突,这让亨利既感激又对克劳斯抱有歉疚。
所以像他们这种竞争关系的大家族兄弟竟然没有龌龊兼职是稀有动物一般,让人不敢相信。
一见面亨利也欢喜中带着不满的说:
“克劳斯,你可以把小字去掉吗?”
克劳斯闻言顿时笑道:
“哈哈,是我口误,我们的亨利也是大男人了……”
语气中带着调侃的味道。
熟悉他们的约翰自然知道克劳斯在笑什么。
那就是因为从小家教甚严,亨利虽然跟几个姑娘有过暧昧,但是都是止乎于礼,顶多亲亲碰碰,从没有踏过那一步,所以还算是处男,克劳斯以前就喜欢拿这个开玩笑。
毕竟作为金沙港知名情场浪子,不说千人斩,也起码有过几百个情人的克劳斯自然有资格鄙视亨利这个小处男。
亨利没好气的白了这家伙一眼,然后又给了约翰一个拥抱。
“欢迎回家!”
约翰也轻拍了一下亨利的肩膀,然后微微一礼,关系好归好,毕竟他是海森赛尔家族的家臣,对于新族长继承人还是要有必要的礼节。
继承了海森赛尔家族不羁性格的亨利活跃的对克劳斯说:
“等明天晚上,我在老地方给你举办回归晚宴,金沙港这些家伙们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克劳斯对此不置可否,相比在那帮二代圈子里的争风吃醋,现在成为超凡者的他有了更高的追求,以前那些行为如今看起来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幼稚。
他可以很自傲的对那帮纨绔说,你们见过吸血鬼和狼人吗?你们见过超凡者大战吗?
这些爷爷都见过!
看出了克劳斯的变化,卢西安父子都有些惊讶,要是以往的克劳斯估计早就叫着要让那些其他家族的年轻子弟为他的回归震撼了。
前者觉得应该是这一趟让克劳斯这个侄子变得成熟了,一时间十分的欣慰,后者却跟克劳斯更熟悉,不由得问道:
“你这是怎么了?这不像是你啊克劳斯……”
克劳斯跟约翰对视一眼,约翰轻轻点点头表示同意。来时他们其实已经商量过关于超凡者这个问题是不是向卢西安他们透露了,约翰对此也是赞同的,毕竟相比他们,海森赛尔家族绝对是一个不可力抗的庞然大物,有这种金大腿不去抱,难道还要自己辛苦闯荡不成?
何况现在正式成为金叶领主范达尔唯一弟子的他在身份上也算是与家族对等,不会出现什么不公平的狗血剧情。
然后就见克劳斯一脸骄傲的对他的叔叔和堂弟说:
“我现在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尼古拉斯·梵·海森赛尔如今已经是一个强大的超凡者,再参与那些小孩子玩的把戏就有**份了……”
“什么?”
亨利还有些懵懂,不过卢西安却是大惊失色。
看看大厅周围的仆人距离都很远,便叫上儿子和克劳斯、约翰三个一起来到更加隐秘的书房。
坐下之后,这位家主直接发话。
“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你竟然会成为超凡者,莫非是觉醒了家族的血脉?”
显然卢西安作为这一代的海森赛尔家主,对于超凡领域并不陌生。
“什么超凡者?父亲你们在说什么?”
亨利有些着急的追问,显然他这个家主继承人却对此并不了解。
卢西安叹了口气,对儿子解释道:
“超凡者就是你喜欢看的那种奇幻小说里的骑士、勇者、精灵、恶魔等等具有超凡能力的职业者圈子。”
这下子轮到亨利长大了嘴不敢置信,然后回过神来就是惊喜的叫道:
“莫非咱们家族也是跟勇者传承类似的那种超凡者家族?还有克劳斯你怎么成为超凡者的?我也要成为超凡者……”
克劳斯笑着安抚自己的堂弟。
“别急,咱们慢慢说,我今天跟叔叔和你坦白,就是准备将成为超凡的方法教给你们,也算是为家族增添一份传承,不过我看你不一定能用上我们这个,叔叔想必也有着超凡传承的秘密,只不过还没有告诉你罢了。”
卢西安闻言点点头,又摇摇头说:
“没错,我们海森赛尔家族历史悠久,是神圣帝国现存最古老的四大家族之一,确实有着超凡传承,不过我们作为分家,传承的部分只有关于剑术的那一份,至于更高深的神秘力量则保存在主家的王国王室手中,每一代年轻人在合适的时候都可以去主家接受传承,以保证家族力量与血脉的传承。只是我的上一代你们的祖父跟主家那边有了一些矛盾纷争,所以从我和克劳斯父亲开始,就已经将近三十年没有去主家接受传承了。”
克劳斯和亨利包括约翰听了这才恍然,怪不得两兄弟作为嫡系血脉,卢西安明知有超凡的存在,却一直没有跟他们提起过,原来里面还有这样的故事。
第一百零八章 星界与位面
随后卢西安话风一转,满脸笑容的对着克劳斯说:
“这一次说起来也是你们的机会,我把你们叫回家族其实就跟这个有关,时隔多年主家那边终于来了信,你们包括约翰这一次都有机会去王国接受家族传承了,不过克劳斯你先说说你们成为超凡是怎么回事?我记得你们的祖父说过,已经成为超凡职业者的族人再来接受血脉传承,很可能会得到更多的好处,我让你们从小接受剑术训练也是如此。”
然后又没好气的看了自己不争气的儿子一眼:
“不过剑术修炼晋升超凡比较困难,我们家族向来不以擅长剑术闻名,传承的也是属于施法侧的神秘力量,剑术修炼需要达到精深的时候才能获得超凡力量,也就是约翰这些年做的比较好,两位剑术教官都对你颇为称赞,你们两个连达到入门职业的门槛都没有,如果克劳斯的方法能够有效,那么对你们未来的发展将会带来无可限量的好处。”
克劳斯听了也收起了玩世不恭,脸色严肃的说道:
“叔叔,其实并不是我获得了超凡传承,而是约翰意外从古书中发觉的秘密,我只不过是沾了约翰的光得以入门,但是走的是施法者的路,而不像约翰,不但剑术入门,法术也厉害,已经是正式的超凡者了。”
“哦?”
卢西安听了既惊且喜。
看着约翰说道:
“约翰你真的成为正式超凡了?”
约翰对于卢西安这个不可能害他的长辈自然不好隐瞒太多,于是将自己这一路走来,包括从古籍中得到传承的“故事”讲述了一遍,然后感叹的说:
“说起来也我的是运气,不但成功的进入一次位面征战,获得了不少好处,还成功拜范达尔老师这样的强者为师,成功就职巡林客,这些积累加在一起,才让我突破6级成为青铜阶位的超凡者。”
自然关于转世重生的事情需要隐瞒,于是他编出的故事跟说给克劳斯他们听的一样,就是得到了一本来自神秘东方世界流传过来的古籍,晚上看了一眼之后就陷入沉睡,然后脑中多了许多超凡传承,醒来那本书已经消失不见。
这个故事并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因为按照他的老师和亚瑟的说法,很多神秘侧的魔法书等物品都是有着这样的神奇,并且分析他所得到的那本古书应该就是某一施法职业的学派流传下来的传承之书,一般只有有缘人才能看到并且领悟其中传承。
所以说脑补是一种很强大的能力,他只是三分真七分假的起个头,别人就自己将他的故事给完善合理了。
亨利这小子听着约翰的讲述恨不得以身代之,这不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冒险生活吗?
而卢西安则是真真正正需要重新看待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了。
“约翰,没想到你竟然会有这样的机缘,我可以肯定,就算整个王国甚至大部分神圣帝国的年轻人里,你所取得的成就也是数一数二的,更不要说联邦这片超凡荒漠一样的国家了。或许我应该请求王国那位陛下,我们海森赛尔的族长大人为你做出特别的培养,原本我是打算让你跟克劳斯和亨利他们一起去罗德里格斯学院进修,看看能不能拜一位强大施法者为师,不过现在你有了更好的老师,那位金叶领主的威名我也听闻过,家族能够帮你的已经不多了。而让你拿出自己的传承给亨利这一事也有些不合适了,我也不会为难你,免得让你惹的你那位老师生厌。”
约翰自然不会为此就骄傲孤高,而是谦虚的对卢西安施礼。
“这都离不开家族从小的培养,我除了老师传授的巡林客传承,还有几门自己另外取得的超凡传承,为亨利少爷拿出一门适合的传承并不算什么。”
亨利闻言顿时惊喜的叫出声来。
卢西安也是十分感激。
还要再说什么,克劳斯则开口支持约翰的决定,毕竟他们家族里这些人都是关系亲密的亲人,互相之间也不必说那些客套话。
卢西安这才作罢,只得把感激留在心里,然后对三个年轻人说:
“对了,这一次叫你们回来除了接受家主血脉传承这一事,还有另外一件事情。主家那边发布了一个任务,需要家族中的年轻人出力参与,不过鉴于这个任务的危险性很大,所以那位陛下并没有强制大家参与,都是出于自愿,我知道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但是并不希望亨利参加,已经回绝了那边,不过你们两个是不是要参加,还是要看你们自己的意思。”
克劳斯好奇的问道:
“到底是什么任务,这么神秘的吗?”
卢西安笑着说:
“其实你们已经算是知道了,这个任务就是约翰方才说过的位面征战!”
三个年轻人听了这才恍然,原来是这种任务。也就是他们曾经不了解,一般大一点的势力只要不是那种暴发户,对于位面征战这种存在都应该有所了解。不过真正掌握详细情况的也只有那些列强国家和历史悠久的超凡组织。
之前听约翰讲了,他们才了解到所谓位面征战大致的情况。
亨利其实对这种去往其他世界冒险的事情十分有兴趣,不过上面有老爹压着,根本不敢反抗。
现在听了卢西安的进一步讲述,约翰他们对于位面征战的内情和起源有了更详细的了解。
原来这个世界在主物质世界之外,还有诸多如同繁星一般数不清的世界,这些位面跟主物质位面不同,都是星界之中因为各种原因诞生的世界,对主世界来说,它们是虚幻的,但是进入到那些世界里,一切就都是真实的。
这一切就被称作多元宇宙。
如同约翰前世科学观测的星辰天体运转,星界位面也会与主世界有相遇交汇的时刻,具体多久无法计算,只知道大概在几百年前,人们发现会有人在随机的某个地方意外的被卷入星界位面之中,然后到了时间就会被星界位面排斥出来。
不少活着出来的人都从这种被称为“位面降临”的两个世界交汇的机缘中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好处,于是还处于超凡禁绝、诸神黄昏年代的黑暗中世纪时期一时之间冒出了大批的超凡者,诸神教会和各国势力于是纷纷投入这种位面征战之中,甚至这些也是导致后来文艺复兴革命展开的源头。
不过因为位面降临的不确定性,使之难以被某一个势力长久掌握,直到超凡势力和诸国世俗王权崛起,推翻了光明教廷的绝对统治地位,进入到文艺复兴时期和大航海时代,几大强国和教会等势力才逐渐摸索出位面降临的规律,并各自把握一个或多个大大小小的位面世界通道,等待降临之机。
几百年过去了,一些中小国家和势力能够传承下来,多多少少也掌握了自己的位面世界通道,埃姆斯丹王国作为神圣帝国的邦国之一,大树底下好乘凉,本身实力也不弱,自然也掌握着这种固定的位面通道。
第一百零九章 风险与机遇
“不过这一次对于你们需要参加的任务,却并非是之前就存在的固定通道,而是需要进入一个新发现并且即将开启的位面通道。”
在卢西安看来,既然克劳斯和约翰两个现在都已经正式接触到了超凡领域,那么正好让他们选择是否代表家族进行这次的任务,毕竟相比毫无战斗力的亨利,成为超凡者的他们自保能力更强,尤其是约翰已经有过一次位面征战的经历。而这一次参与的都是年轻一辈,以约翰的实力,不说万无一失,起码也十拿九稳了。
要知道位面征战虽然收益极大,一个普通士兵可能经历一次位面征战任务就可以一跃成为高高在上的正式超凡职业者,掌握国王也要给与礼遇的超凡力量。但是与之相对的风险也是极大的,普通人的实力十有**都是炮灰和诱饵,是为队伍中真正的超凡者做垫脚的牺牲品。
这里面他也有着一点私心,他的儿子亨利是继承海森赛尔家族白鹰联邦分支家主位置的嫡系继承人,有着远大的前途,如果回归王国的话,那至少也能得个伯爵的头衔和一块不小的封地,事实上现在作为族长的他就保持着埃姆斯丹的伯爵爵位,而且还受旧大陆各国和新大陆除了白鹰联邦之外大多数国家的认可。
所以他并不想送儿子去位面战场上冒险,就算将家族的两大超凡高手派出去保护,本身没有足够的实力,也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毕竟位面征战的不确定性才是最可怕的,尤其是这种未知的星界位面。
“主支那边这一次在王国境内发现新位面降临的通道,这是十分难得的机会,但是风险也很大,因为白鹰联邦这些年都在新大陆各处肆无忌惮的夺取位面通道,我们埃姆斯丹国土虽小,但作为军力在新大陆诸国之中也是排在前三的存在,所以联邦政府只能暗自搅乱,而不能明面上动武,以免惹出旧大陆列强的干预和新大陆各国的抵制,这一次,白鹰联邦的间谍也获得了进入位面的凭证,主家那边的意思是见到他们最好能够将其消灭在位面世界之中。”
“另外王国迫于压力,不得不引入布鲁克和桑蒂斯两国的人手参与此次任务,你们与对方两国的队伍在面对白鹰联邦的人手时属于同一阵营,可以互相帮助,但是也要谨慎提防,尤其是布鲁克,不要看对方作为王室的亲戚,那一家子可不是什么善类,毕竟不是一个国家,人心难测。”
卢西安这番话却是老成之言,约翰暗自点头。前世没见几次世界大战其实都是欧洲那帮子亲戚杀来杀去,最后让大洋另一边的国家捡了便宜成了世界霸主。所以在国家利益面前,那点亲戚关系根本就不值钱。
约翰自然很容易想明白对方的想法,也看出虽然这位族长有私心,但是对于克劳斯也是真的关心。这也是人之常情,不需要上纲上线去指责什么。
从克劳斯叔叔口中了解到这些,他对于这种冒险不但不害怕,心里面反而跃跃欲试!
位面征战啊!
这要是在前世对于他们这些渴望超凡的修行爱好者来说是多么大的机会?
相当于中土玄门传说中古时候那些诸神征伐和派遣天兵天将出征的神仙之战一样的活动,绝对是令人兴奋的盛事,毕竟他生活的时代洞天福地都已经绝迹,修行者最高也不成先天,根本难以突破物质世界的界限去往域外一探。
甚至就连传说中的灵界、冥土的存在都无法确定。
而在这个世界,虽然超凡隐匿,可这种位面征战对于各大势力来说却不是秘密,而且竟然连凡人都可以参加,那是何等的机缘?
他可是在刚刚开启灵性力量进入一个低魔位面回归之后,就差不多晋升先天。
有过一次经历的约翰明白这是自己的一次机会。
“只要参与一次位面征战,即便仍是瘟疫世界那种低魔位面,至少也可以抵得上自己闭门造车的十年苦练,现在我已经是青铜职业者,那么一次位面征战结束回归,说不得也能晋升青铜巅峰,甚至摸到白银这种高阶职业者的门槛……”
那种实力,在超凡界也算是一方小霸,在新大陆这边不说横着走,起码不惹事也不会有人主动招惹,不说他的实力,光是他的背景就足够震慑住绝大多数人了。
在诸神高举星空,传奇不出的今天,一位黄金强者那就是镇国一级的力量,可以说约翰觉醒胎中之迷后的一连串遭遇里,能够拜得范达尔这位半精灵强者是他最大的幸运。
前世一些里也描述过跟多类似的情况,比如什么探索灵境、秘境寻宝之类的剧情,没想到现在海森赛尔家族竟然也能够拿得出这种放在小说里只能由大宗门、道派来分配的这种名额。
看来他当初没有选择脱离家族绝对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想想也是正常,毕竟海森赛尔家族再衰落,也还有一顶王冠在头上,虽然他们白鹰联邦这支当初是从本土政变时候分裂出来的分家,但是克劳斯的爷爷辈与现在的老国王还是亲兄弟呢,血缘可谓是极近,虽然老一辈闹翻了,但克劳斯现在要是在王国之中,那也算是王室子弟,继承权大约也是排在前五,甚至前三,没办法,谁让海森赛尔家族血脉单薄,上一代还好,到了克劳斯这一辈,整个家族所有年轻男性都不超过一巴掌的数。
而老国王更是子嗣艰难,据闻曾经有一位王子英年早逝,现在膝下就只有一个女儿,虽然王国并不排斥女性继承人继承王位,但这位克劳斯的堂姑姑已经人到中年,据说因为年轻时异常流产而导致无法生育,可以说是绝嗣了,自然是很难继承王位的。
因此就算老国王一意孤行让王女继位也不可能,作为家族式的国家,海森赛尔主家掌握王国大权,联合几个封臣贵族家族一同统治王国,如果选择那位公主作为王储,那些封臣家族估计都要造反。
说不定到时候埃姆斯丹王国不出二十年就要分崩离析了。
不过这些距离他跟克劳斯都很远,现在眼前最重要的就是这次家族传承和位面征战任务,尤其是后者,对于缺乏安全感、希望继续提高实力的约翰来说却是瞌睡遇到了枕头,来的正好。
第一百一十章 密议
在金沙港的海森赛尔家族大本营里,克劳斯一家和约翰讨论关于此次家族任务的时候,远在新大陆中部坠星海的一座大岛上,也有人在谈论到他们。
带着中世纪风格的一座宫殿里,已经须发皆白的老者高居王座,下方的首相正在汇报一些国务。
一个身穿华丽宫装的美艳女子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看到同样年纪不小的首相,这才收敛一些,对着父亲和首相微微施了一礼,带着些许歉意说:
“首相,是我冒失了。”
老首相却只是笑笑没有丝毫生气。
“殿下,我的事情也差不多完了,不耽误你和陛下说话。”
对于这位王国的长公主殿下这些年的遭遇,他也是心怀怜悯的。
老国王看着首相告辞离开宫门,这才对自己的女儿说:
“说吧,海伦娜你有什么事情?”
海伦娜公主这才有些不满的开口说:
“白鹰联邦那边的卢西安拒绝了他儿子参与这次任务,不过倒是推举了两个年轻人过来。”
老国王不置可否的指了指自己头上说:
“这一次开放这个新位面,除了迫于白鹰联邦的压力,不得不叫来布鲁克与桑蒂斯两国分担压力,也是想要考察这批年轻人,挑选这顶王冠的继承者,既然卢西安不舍得自己的儿子,那就失去了这个机会。”
海伦娜公主笑道:
“我看马库斯那家伙的儿子也不错,虽然风流了一点,但是无论长相和资质也都符合一位见习王者的条件,如果他能活着回来,那就接到宫里来好好培养一番,毕竟也是维克多叔叔的长子嫡孙,如果不考虑布鲁克王室的态度,这小子却是王室血脉最亲的继承人,说是除我之外的第二继承人也不为过。”
老国王有些疲态的挥手说:
“那就按你说的办吧。当年虽然我跟维克多翻了脸,但是多少有些做戏给外人看的成分,为的是给海森赛尔家族多保留一条后路,毕竟那帮共和派和资本家恨不得我们王室成员都死绝了才好,放一支嫡系血脉打入他们内部也是一场算计。”
海伦娜公主语气中则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接过这话说:
“可惜白鹰联邦里的贵族派系源自各国,本身就各有矛盾人心不齐,几次政变都失败,浪费了大好的时机,最后还被发配到蛮荒的西部,不然哪里轮到那帮罪犯流氓的后代掌权?”
“这也是没办法的,除非他们之中出一个天生的王者,或许可以带领一盘散沙的他们战胜那些资本家,再塑王权的荣光。”
“那这次我就亲自去看看,考察一下马库斯的儿子是不是合格的人选。”
“去吧,把怀特也带去,有白狼保护你我也放心些……”
见父亲脸色不太好,海伦娜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劝慰老国王休息,然后就转身离去。
女儿走后,老国王看着宫殿上方天窗外的璀璨星空,有些失落的自言自语。
“时不待我,不知道我死后是归于冥土,还是化作星辰在那夜空闪烁?”
……
海伦娜公主回到自己的宅邸,她的丈夫赛伯乐侯爵迎了上来。
“陛下的身体怎么样?”
赛伯乐侯爵怀特·厄里芬是埃姆斯丹王国四大世袭贵族之一的厄里芬伯爵家族族长,厄里芬是欧罗巴北方神话传说中的巨狼,所以怀特年少成名时,也被称为埃姆斯丹的白狼。
现在人到中年的他是王国陆军上将,白狼军团的指挥官,也是王国超凡武力方面的支柱之一。
这位白狼年轻时就一直仰慕海伦娜公主,可惜当时家族强迫他与另外一位外国贵族小姐结婚,而海伦娜也正在一场热恋之中,于是怀特就只能结婚生子,直到海伦娜公主遭受情伤并且意外流产的五年之后,他的原配也在回娘家探亲的海路上因病拖了半年就去世,怀特才开始排除万难,不顾世俗与各方阻碍,追求到已经一心在宗庙侍奉祖先并且走上法师之路的海伦娜公主。
因为迎娶了公主,他的爵位封号也被提升到了侯爵,并且被国王加赐了赛伯乐的王室庄园。
别看庄园不大,但是对于国土狭小的埃姆斯丹王国来说,一个有着富裕出产的庄园面积并不比一个镇子小,并且在经济利益上还要超过掌握两三个小镇的贵族领主。毕竟城镇的收益对于领主来说只有税收和属于自己的产业才是自己的,而一个庄园上上下下都是贵族领主自己的。
海伦娜公主拉着丈夫的手来到花园,清退了仆人侍女,坐下笑道:
“还行,父亲至少能坚持到明年,如果不是没有继任者,他早就可以回归祖先怀抱进入安眠了。”
听起来好像这位公主对于父亲的死并不伤心,实际上对于他们这些传承久远的贵族来说,死亡并不是一件让他们十分畏惧的事情。
毕竟各家基本都有自己的祖先,这些祖先如果是知名的或者强大的,都会如同分封贵族一样在冥界或者其它外层面占据一席之地,后代死后若非进入神的国度,便会被家族祖先接引到自己的地盘以祖灵的状态存在。
只要后代不绝嗣,祭祀不停止,这些祖灵就会一直存在,所以对他们来说死亡不是终结,总有机会可以想见。
这是从中世纪以前的古老年代就一直传承下来的传统,虽然在黑暗的中世纪时期称霸就大陆的光明教会屡屡打击这种祖先祭祀行为,认为荣耀与祭祀应该全部归于他们的主。
但是在各国王室与贵族暗地里反抗下,这种行为曾经近乎绝迹,可还是流传了下来,直到文艺复兴时期魔力复苏超凡回归,教会的权柄被打破分裂,这种祖先祭祀就更加扩散开来。
“这一次位面征战实际上也是一场试炼,父亲旨在几位年轻的血亲之中选出一名优秀的继承人,原本父亲是有意于卢西安的儿子亨利的,但被卢西安拒绝了,而我比较看好维克多叔叔的长孙,马库斯的儿子克劳斯那个小子,我看过画像,他跟父亲年轻时长得可真像……”
女人基本上都是感性的,即使贵为公主也一样,要不然当初海伦娜也不会被那个人伤得那么深,最后发觉一切只是敌国的一场阴谋,而她也因此失去了作为母亲的机会,所以这位长公主殿下对于外国势力参合王国的事情分外不能容忍,心里也就越发倾向着与自己血缘关系最近的家族成员。
两夫妻没有注意到,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一只黄豆大的甲虫就停留在回廊下方其中一株鲜花之上,忽然甲虫振翅飞起,晃晃悠悠的飞离了花园,发出的轻微嗡嗡声就算靠近了也挺不明显,就算被发现别人也会不以为意。
在距离花园不远的转角处,一个女仆悄然将甲虫收回了发间,然后故作自然的离开原地。
不久之后,一只体型比鸽子稍大的鹰隼状鸟雀飞离了公主府,朝着更南边的方向而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血瞳
比鸽子大不了多少的鹰隼在飞离公主府邸几十步的半空时候,忽然嘎一声尖叫,然后凭空坠落,被一只娇嫩的纤手摄到掌中。
“小东西,你的主人很小心呢,不过她的运气不好,让我看看是谁这么大胆子,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刺探公主殿下的秘密……”
说着,这道娇小的身影顿时化为虚影消失不见。
训着气息,一个穿着红黑相间的哥特风衣裙,外表看起来好似洋娃娃一样的少女如风一般在公主府中穿行,很快,她就来到一排侍女的住处,在其中一个房间停留下来。
“就是这里了……”
哐当。
一声砸门的巨响,房门被那娇嫩的小手所携带的无法想象的巨力破开,露出里面一个惊慌失措的侍女身影。
“塞、塞尔玛……大人!”
少女缓缓走上前两步,轻声细语的说道:
“你知道我是怎么对待奸细和叛徒的吗?”
那侍女浑身颤抖,已经说不出话来,这不光是因为对方身上的威压,还有对于这位血族女伯爵传闻中的可怕手段的恐惧。
虽然看起来笑靥如花,如同一个十五六岁的美丽少女一般清纯天真,但是了解她情报的人都会忍不住对这位曾经埃姆斯丹王国著名的刽子手、恶魔审讯官、光明教会黑暗生物通缉榜上常年排名前三十的吸血鬼女伯爵感到无限的恐惧。
活了一百多年的塞尔玛别看年龄在血族中仅仅是小字辈,但是实力却跟那些几百岁的老血族差不多甚至更强,犯到她手里的犯人除非真的清白无罪,基本就没有能够完好无损的活着出来的。
看着眼前的奸细一幅被吓傻了的模样,塞尔玛撇了撇嘴。
“无趣,我还以为你能嘴硬一下,让我好好玩玩呢。”
说完就跟小鸡抓老鹰一般,将这个瘫软在地的侍女抓起来,消失在当场。
主人房那边,回到房间的夫妻俩刚感觉到什么,就听到轻轻的敲门声。
“进来。”
然后海伦娜就和丈夫见到自己的女仆长,王国宫廷首席女官,背地里还有其它隐秘身份的塞尔玛小姐提着一个比自己还大一号的侍女走了进来。
将已经半死不活的鹰隼和其腿上绑着的信件抛到桌子上,女仆长没有说话,但是饱经世故的白狼赛伯乐侯爵当场就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于是不由脸色难看。
而海伦娜公主则还没反应过来,疑惑的问:
“亲爱的塞尔玛,这是怎么了,我记得她应该是负责花园的一个侍女吧?”
怀特·厄里芬则起身拿起那只鹰隼,手中闪过绿光,给它治疗了一下,让这鸟儿重新恢复活力,然后双眼与鹰对视,片刻后就将这鹰隼放飞出去。
毕竟这东西也是被人类驯养的无辜动物罢了。
白狼这才拿起解下来的迷信一看,发觉上面都是胡乱拼凑的数字,不过作为军方将领的他自然知道这是一种用密码本来传递情报的方式。
“看来我们的敌人手伸的可真够长的,如果今天不是塞尔玛发现了,恐怕我们王国的内部就跟筛子一样,什么秘密都不能保证不外泄……”
如果不是自家这位长辈觉察到不对,或许还会有更多的秘密随时泄露出去,一些王国大事计划如果提前被对手知道,那后果将是极为严重的。
海伦娜也不是傻子,顿时明白塞尔玛这是发现了敌方间谍或者内部奸细。
“这……确定了吗?”
他的丈夫被称为白狼的男人点点头,脸色不善的说:
“人可以说谎,但是心灵单纯的动物却不会,方才那小家伙的记忆里至少已经为这个人传递过三次情报了。每一次都是飞向南方大陆的沿海方向。”
海伦娜公主顿时脸色带着寒意,没想到过了那么多年,那些野心家仍旧不放过自己,放过这个国家。
“塞尔玛姑姑,她就交给你了,我需要她所有的情报。”
话里的意思就是她只需要情报,别的都不在乎,让自己的女仆长问出情报就把这个奸细处理掉。
塞尔玛微微一笑将人带出去,然后两夫妇就听到隔壁房间传来一阵悦耳的欢吟声。
片刻之后重新回到长公主身边的女仆长好似没有丝毫变化,唯有那一双红唇更加鲜艳起来。
塞尔玛轻轻开口向两人汇报:
“她说了实话,一个只经过基础间谍训练的普通人而已。但是她也不知道背后的主使者身份,只知道是一位大贵族从小培养他们这一批孤儿长大,然后分别作为死士和间谍使用。估计这也是背后黑手故意为之,即使暴露了身份也无法知道对方的存在。”
“她从十二岁开始潜伏在王国已经有七年,前面五年都没有动作,直到两年前,收到了对方的联系,近两年间传递过3次情报,今天就是依靠一种类似德鲁伊的能力来操纵一种甲虫,窃听了殿下与侯爵大人两位在花园的谈话。而她在发出鹰隼的同时,也命令甲虫将消息隐秘传递出去,至于甲虫会到哪里,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海伦娜听了脸色更难看了,显然她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之前跟丈夫交谈里已经提到了王位人选的问题,无论敌人是谁,秘密恐怕都已经泄露出去。
赛伯乐侯爵在旁听了眉头一动说:
“听起来,这倒像是奥德斯和波斯那边的贵族常用的做法。”
然后又摇头说:
“不过这些年奥德斯和波斯已经落后了时代,腐朽衰落的太多,国内叛乱频繁,他们全都自顾不暇,不可能把触角伸到新大陆这里来,那么就是跟他们常年接触的周围几个国家,马西顿半岛诸国现在都在奥德斯的统治下不太可能,马克利王国虽然跟帝国矛盾不小,但属于自己人也不会下这种黑手,最有可能的就是伊凡帝国、斯巴尼亚和波尔杜迦三家了。”
海伦娜公主忽然想到什么,指着南边说:
“你还忘了桑蒂斯,南陆和中陆曾经都是斯巴尼亚和波尔杜迦的殖民地,延续他们那里的贵族作风一点也不让人意外。”
侯爵顿时一愣,然后说:
“这倒是有可能,不过除了桑蒂斯的贵族,其他国家应该没有实力做出这么大的局面,而桑蒂斯皇室跟我们可是盟友。”
随后侯爵又马上明白自己说的话里的问题,皇室与他们是盟友,不代表对方国内其他大贵族跟自己也是盟友,而且在国家利益面前,盟友什么的也都是拿来卖的。
第一百一十二 克劳斯的感情债
海伦娜则有些急切的对自己的女仆长说:
“塞尔玛,王宫和父亲这边你要多注意,将可能隐藏的蛀虫都清理一遍,我和怀特需要尽快赶去白鹰联邦一趟把人带来,以免那些家伙对我选定的人选做出什么伤害。”
“殿下,还是我去吧。”
塞尔玛红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担忧。
海伦娜是自己看着长大的,虽然已经是三十几岁的妇人了,但是性情仍旧好似少女一样,即使有着高阶法师的实力,没有经历超凡世界的复杂,也很容易被人坑了。
自己对外表现出来的是假天真,是伪装麻痹给敌人看的,而这位长公主殿下则是真的单纯,好在经历早年的轻伤,现在的海伦娜已经成熟了不少,但正是这样才更令人感到心疼。
海伦娜摇摇头拒绝这位名为女仆长,实为自家长辈的提议。
旧大陆的古老贵族除了供奉祖灵和培养超凡者,自然免不了秘密的豢养一些血族,这些血族很多都是冀望获得长生的家族先辈或者一心侍奉家族的家臣,有的甚至从家族建立开始就传承到现在几百上千年,这种强大的底蕴是新兴贵族和资本家们无法可比的。
塞尔玛其实就是她五代之前的一位姑姑,缺少母爱和姐妹的海伦娜一直将其视为母亲和姐姐一样来对待。
不过雏鸟早晚要离巢孤飞,所以海伦娜拒绝了对方的好意。
“不了,有怀特跟我一起也不用担心什么,你实力强但是身份敏感,但自从富兰克林那老家伙耐不住对死亡的恐惧选择转职成巫妖之后,像你这种高阶血族正是他觊觎的目标,你也不想被浑身干扁的老家伙捉去当暖脚丫头吧?”
听了自家公主殿下的调侃,塞尔玛好像想到什么可怕场面一样,顿时觉得有点恶心。
“那好吧,富兰克林虽然本身传承不全实力不济,但是他阴险的诱骗了历代白鹰联邦优秀将官中的超凡者转化为他的死亡骑士军团,确实十分的不好对付。”
于是也就不再劝说。
死亡骑士没有鲜活的血肉,属于不死生物,血族的能力在面对这些力量强大又免疫精神能力的家伙时确实收到不少克制。
想到反正以公主殿下和白狼侯爵联手的实力,就算自己作为白银阶的黑暗种族也无法力敌,在新大陆这种超凡界的穷乡僻野估计也没有几个对手。
对此这位隐藏在埃姆斯丹王室背后一百多年的血族女伯爵就放心了不少,然后又在心里一声叹息。
一场情殇打击了海伦娜的灵魂,没想到却因祸得福,那些年不问世事,淫浸在施法领域,现在已经成为了11级的高阶法师,在白银强者里也算是小有名气。
而他的丈夫白狼赛伯乐侯爵更是埃姆斯丹王国的军中支柱,等级高达14级的高阶野性德鲁伊,手底下还有一只有狼类魔兽组成的签订契约的白狼战队,算是埃姆斯丹王国最顶尖的战斗力之一。
时也命也?
……
在金沙港著名的烟草与枪炮俱乐部,此时名流汇聚,亨利为克劳斯举办了他的回归晚宴。
这所俱乐部名为烟草和枪炮,实际上是西部贵族派的年轻子弟们交际的地方,吸烟和玩儿枪只不过是点缀,更多的是承办宴会和沙龙,外加贵族最喜欢的狩猎活动。
这个俱乐部是十年前一位寡居的旧大陆贵族夫人开办的,带来了旧大陆弗兰茨的新奇玩法和翡冷翠、鹰堡等名城的流行风物。
从开办以来就一直风靡金沙港多年,克劳斯几年前正是这个俱乐部的风云人物。
时隔三年,克劳斯的回归让同龄和小几岁的年轻贵族子弟们都忍不住骚动起来,毕竟金沙港第一情圣的名号他们就算没见过,也是闻名已久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对克劳斯报以欢迎或者好奇等善意态度的。
“这不是克劳斯吗?怎么从你那穷乡僻壤受不了,忍不住回金沙港来了吗?”
话的这位是克劳斯的老对头了,说起来原因也是因为争风吃醋,毕竟他们这些贵族家族子弟除非是敌对家族,不然也没有什么生死大恨。
只不过克劳斯做的有些过分,泡上了他心怡的姑娘不说,还残忍的在一个月后选择分手。
最可气的是人家姑娘在分手之后,竟然还对克劳斯心心念念,这让身为追求者、本来就争强好胜的年轻人怎么忍?
“本杰明,你小子还记得那事啊!既然人家兰尼小姐不喜欢你,何必苦苦吊在一颗树上,放弃这大片的森林呢!”
克劳斯笑着对自己这个前情敌调侃的说话,逗得周围一些男男女女一起笑出声来。
叫本杰明的年轻人其实也早就放弃了曾经追求的那位,多年苦苦追求的生涯让这个已经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明白,舔狗不得好死的道理。
所以智商在线的他在最后的念想也被断绝之后,就果断的选择听从家族安排娶妻生子,现在孩子已经两岁了。
只不过他还是见不惯克劳斯那副臭屁骚包的模样,忍不住怼了一句罢了。
不过是曾经的争风吃醋,对于他们这些年轻人来说基本没什么隔夜仇,所以大家也就是相逢一笑。
不远处还有一位正脸色复杂的看着与众人高谈阔论、一直是人群的焦点的克劳斯。
亨利推了推约翰小声说:
“嘿,看那边是谁……”
约翰抬头望去,就见大厅一角有一个长相绝对在八十分以上的美丽女子正在望向这边,准确的说是在看着克劳斯。
对方大概年纪二十五六,大家都在一个圈子混,知情人明白这位应该算是此次宴会主角克劳斯的前女友。
是克劳斯跟约翰两人一起去联邦东部的罗德里格斯学院求学时交往的贵族派出身的小姐,曾经在一年多前跟克劳斯两个几乎要发展成谈婚论嫁的程度,双方家族也都有着联姻的意思。
不过这一切都随着克劳斯主动放弃家族继承权,选择接受叔叔安排的资产分家独立之后就烟消云散。
然后这位就果断的抛弃了克劳斯,转投另一位出身中等家族,但是却是第一继承人的年轻男人身边。
这段感情让克劳斯也是很受伤,他可是难得认真一回,却换来这样的结果。
虽然此后看起来他还是跟以往一样风流不羁,但作为身边最亲密的人,约翰还是能够看出克劳斯内心的不好受。
自然约翰对于这位也就没有好脸色。
对亨利回说:
“不必理会,对方应该不会主动过来。”
对于这位恨屋及乌的约翰心中十分鄙视。
如果对方是受到家族逼迫而放弃克劳斯也就罢了,但是这位小姐只是被长辈一劝,就明白自己日后是做一个大家族的普通贵族子弟的妻子好,还是做一个中等家族家主的夫人更好,在两者之间很快选择了后者。
这就过于现实了,要知道卢西安对自己这个侄子还是很大方的,虽然分给克劳斯的不是家族主要的产业,但是其价值恐怕完全不比那位小姐选择的丈夫人选背后的家族资产来的要低多少。
只不过这位小姐被虚荣迷了眼,放弃了克劳斯这个优绩股,事后也难免会心生后悔,所以现在看到克劳斯容光焕发的重新归来,心情自然会十分的复杂。
而她那位未婚夫,论长相也算是比较出色,只是跟克劳斯一比,那就差得远了。
即使是能力,克劳斯虽然看起来是纨绔,可也是罗德里格斯学院毕业的,在这个年代绝对算是高材生了。
不过那位前女友没敢上前,他的未婚夫却发现了不对。
今天会晚一点
清晨的阳光洒在老式的木质公寓房间里。
厚重的松木床上,满头冷汗的男人眼皮微颤,睁开了湛蓝色的眼睛。尽管脑袋尚有昏沉,但往常的生物钟还是让男人在往常的时候醒过来。
一股汗味混合着烟草味道的男性气味映入鼻尖,对这具身体来说很熟悉,并不感觉难闻。
环视房间,有着木制地板,木框穿衣镜,床边椅子背上搭着昨天换下来的外衣,而一套比较整洁的蓝黑色制服挂在床角的衣帽架上,上面绣着徽章。显然是某个职业的专有制服,看见这些,当了十几年警察的熊野觉得十分熟悉和亲切。
入目的是一间典型的十九世纪中期布鲁克风格的房间。白鹰联邦才从布鲁克殖民地独立几十年,自然到处都保留着布鲁克的痕迹。
床下是一双中筒的牛仔马靴一样的皮靴,牛皮材质显得比较硬挺,熊野没有穿鞋而是光着脚活动着僵硬的身体,甩了甩昏沉的脑袋,有些陌生又熟悉的摸到洗漱间里,洗漱间里也有铜制水龙头与浴桶。不过马桶还是需要拿到外面倒的那种。
来到镜子面前。一方红衫木镶嵌的老式玻璃银镜里,投射的是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看着镜子里的略带憔悴,眼中还有一些血丝的一张面容出现。
熊野惊讶的说道:“咦,我这是重生到洋人身上了吗?不,这种情况应该是转世,毕竟我有着这一世从出生到现在的经历……”
一种在新大陆极为少见的古老东方语种从约翰的口中熟练的吐出,觉察到不对的约翰意识不由为之震惊。
对着镜子脸色大变道:“不,我是约翰·沃克,是海森赛尔的一员……”
脸色再变:“嘿嘿,这应该就是论坛里所说的转世之后的胎中之迷吧?竟然让我的转世之身又诞生了一个灵魂?亦或是我的真灵经历转世之劫,自行衍生出一个自我?不对,这个也是我,只不过是真灵沉寂这些年自发形成的意识,呵呵,真是有趣!”
然后那张带着自信微笑的面容四下看了眼说:
“圣历1850年?按地球公历上算,这时候应该是道光那老儿走的年份,也是咸丰那病秧子登基之年,可惜世界不同,大清国也应是没了吧?”
“不过也不足为奇,轮回之秘即使神仙也无法参透,我不过意外被卷入时空裂缝,不出意外才是意外……”
……
镜子里的人不停的变换表情,虽然是同一张脸,但是任谁都可以看出是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就好似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一般。
过了好一会儿,那张带着神秘莫测笑容的脸才渐渐消失,换成了原来那张略显古板但是带着年轻朝气的平凡面孔。
“我就是我,既是前世的人民警察熊野,也是这一世海森赛尔家族私生子的后裔,前族长管家之子,世代效忠海森赛尔高贵血脉的家臣,王国世袭骑士。同时我也是如今家族长孙克劳斯·梵·海森赛尔的贴身男仆与侍从,也将是未来克劳斯少爷的管家!”
见到那一张陌生表情的脸孔消失,约翰松了一口气。
自己还是自己。
只是觉醒了前世记忆或者说从胎中之迷清醒过来罢了。
因为有着这一世二十几年的鲜活记忆和人生,熊野或者说约翰很快就接受了事实,毕竟转世就意味着新生,这一世的生活和经历对他来说是最鲜活的,也最适合这个世界的,前世三十几年的记忆仿佛隔了十分久远的年代一般,不过经过了之前的短暂融合,他现在的性格多少还是受到一些影响。
约翰也知道,现在虽然自己觉醒了前世记忆,灵魂要比普通凡人更强大一些,但是也不会超出普通人很多,不过前世他们一帮人在网络和现实里追求的超凡力量、神仙或者魔法,没想到被他以这样的情况证明了。
毕竟能够转世为人,那就说明灵魂是真实存在的。这是很多神秘与超凡的存在基础。
方才那两幅面容变换,只是前世今生两个人格互相之间的冲突,是因为前世记忆骤然觉醒,不由自主的带入前世的人格罢了。
想到昨晚发生的变故,约翰就眉头皱起。
即使没有觉醒前世的记忆,他也能察觉到不对头。他维持面无表情只是习惯,为人有些木讷也是从小接受贵族管家培养造成的性格,并不是说他傻。
而前世多年警察经验让他更是从中嗅到一种阴谋的存在。
“能促使灵魂出窍的手段虽算不得直接杀人,只是一个不懂修行的凡人灵魂离体之后十有**是无法返回,便只有消散一途,这岂非跟谋杀也没有多少区别?”
“到底是谁跟我有仇?”
约翰往楼上房间方向看了一眼,暗道:
“或者说我只是附带,而克劳斯少爷才是主要目标,昨晚我的昏迷只不过是一场意外,而我只是代人受过而已。”
打开水龙头,舒缓的水流淌出,用凉水拍了拍脸,精神了不少的约翰回到起居室床上坐下,开始整理脑子里的记忆。
前世他叫熊野,出身地方一个政府大院里的家庭,父辈和同辈不是从军就是从警,虽然算不上权贵家庭,但是从小到大也是衣食无忧,而他从小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也让他养成了坚定的性格和强硬的作风。在警校和警队中都是一板一眼的常年生活,让他心灵中多少都有着空虚,而跟一帮好友们谈玄论道天南海北的胡侃,就是他最大的业余爱好。虽然这种封建迷信的爱好多少跟他的职业不符。
而这个世界在这辈子的记忆中可以窥见一丝痕迹,很显然是有着超凡力量存在的,这样前世渴求超凡不得的他感到一种莫名的兴奋和向往。
两个世界的不同和两份记忆与人格的冲突,让他现在都有些出现神志错乱的感觉。
比如自己挂在墙上的治安官制服,与地球现代警服的简洁不同,在他看来就有点像前世十八、十九世纪时期的那种西方军服,正在从古代军服像现代演变的时期,实际上他所在的白鹰联邦各地治安官的制服都是仿制联邦军服设计的,只不过警徽各有不同罢了。而联邦军服则仿制于前宗主布鲁克皇家海军和陆军。
“不过,布鲁克此国与前世英吉利在记忆中倒是有着**分相似,同样都是君主立宪制,同样有着广袤的殖民地,就是不知道此世历史发展会不会也与前世近似类同?是巧合吗?”
约翰对此无从所知,不过他更关心的却是自己的修行问题。
比划了一下现在的身形,自己的身高记忆中是六尺二寸,这个世界的尺跟前世英尺相差仿佛,所以大概是接近一米九的个头,比前世还要高出小半头。
“嗯!底子还算不错……”
约翰满意的说道。
那么这个高度无论在这个世界还是前世都算是高人一等的高度了。而且身体常年锻炼也很健康强壮,用玄门常识来说,元气充足修行起步也更容易,要是摊上个病秧子的身子,也无法承受高强度的锻炼,就算修炼估计也难有成就。
这让约翰感到十分满意。
虽然按照中土修行界古老的说法,只要不是残疾或缺陷,身高长相并不能决定修行成功,但是形态美丑对于修行中人来说还是会有影响的。
修行中人向来多是风姿出色,与众不同的。
“但所谓相由心生,虽不是绝对,但也有十之六七的影响,比如形貌丑陋之人除非是那种诙谐豁达、游戏风尘的世外高人,不然经年累月之下,多半就会养成自卑或者愤世嫉俗的脾性,在修行路上也容易因嫉妒招惹是非,这就是所谓的人劫。细数各自的仙侠里,因为口角与意气之争而陨落的修行者历来并不在少数。虽然小说当不得真,但也总有几分借鉴的意思。”
约翰前世在论坛里混了**年,也算是老江湖了,这一点基础的常识还是了解的。
“最关键的是这个世界与前世末法时代的环境完全不同啊!”
推开浴室的的小窗户,约翰深吸一口气,以往没有发觉,现在觉醒前世记忆,顿时感觉到这个世界环境的不同之处。
深呼吸中一丝丝带有活性的气体被肺部吞吐,发生着这个身体此前习以为常,但现在却觉得十分微妙的变化,说明这个世界的灵气要远比前世充裕的多。
古之仙人餐风饮露,采日月之精华,以之修炼神形,灵气这东西就是修行的基础条件。
约翰马上就大约的推测出,这个世界的灵气浓度至少是前世普通环境下的数十倍之多。毕竟前世除了个别地方,世间已经很少能够感觉到灵气的存在,他们这些修行爱好者也是完全修炼不出什么超凡神通。不过感应灵气的方法还是有的,正式有着灵气存在的证明,不然论坛是也不会有着数以万计的爱好者在苦苦追寻超凡与长生,早就都放弃这种妄想了。
“这虽然比不得魏晋年间那种仙道盛世,但是也差不多相当于宋元之际了吧?”
前世论坛上不少大神都发帖阐述影响修行界活动周期的决定性因素,正是灵气的波动,用西方的话来说就是魔力潮汐或者元素潮汐。
“宋元年间,那可是天仙地仙尚留人间,洞天福地也存于世的年代,人仙鬼仙满地走,明清时期的真人和高道,在那种环境也不过稍稍出挑的小辈而已。”
“看来这辈子的世界要比前世颇有不同啊!”
约翰关上窗户,看着往日熟悉的洗漱间的镜子感叹道。
玻璃镜在前世十九世纪时还是很贵重的物品,一般都是西洋舶来品,虽然没有明末和清初时候那般动则几千两银子的天价,但这么大一块,也得值几百两吧?这可是普通百姓一辈子也见不到的财富。
而约翰两辈子也都不是那种不理俗事的富家纨绔子,对于镜子价钱自然有所了解,虽然这面大镜子在前世看来也就百八十块,但在这个世界,这一面半人高的镜子至少也要几个金磅,换算一下也相当于前世同时期清国那边也要几十两白银了。
根据久远的记忆,庚子赔款时好像一两库平银等于0.15英镑或0.75美元。而这世所在联邦的金磅价值估计在前世十九世纪中期的英镑和美元之间。
在这辈子的印象中,寻常人家也用不起这样的大块玻璃镜,一般平民人家的女主人都是便宜的豆腐大甚至巴掌大的小镜子而已。
脑子里思绪万千的约翰如同往日一样完成洗漱,清理了自己的仪容,脱下昨晚一直穿着的带着烟草味道和汗味的衬衣,换上一套干净的治安官警服,挺拔的身体穿上一身帅气的深蓝色制服配上牛皮警靴,虽然面相不算英俊,但这一身装扮让整个人顿时精神起来。
“果然是人靠衣装,还是警服穿起来舒服啊!”
阿米利亚,新大陆,北部白鹰联邦,无论地理位置还是国家构成都类似前世著名的自由灯塔,北美的花旗国。
别看前世他是个忙得没有个人时间的警察,但是在那资讯发达的年代,世界各国局势多少都有所了解,起码“落樱神斧华盛顿”、“黑叔叔解放者林肯”这些老美知名人物就算小学生历史课本上都有学过。
这个世界虽然并不相同,但是跟前世同期的美利加一样,都是刚刚独立建国没有几十年的十九世纪中期,所以脑海里的记忆却也有很多借鉴之处。
有着这辈子二十年的经历,有了历史先知的借鉴,所以约翰对于这个世界的情况并没有感觉多少不安。
约翰稳稳的迈出新生的脚步走下楼去。
“就让我在这个世界走出一条超凡之路吧!”
第一百一十三章 剑术表演
此时看出了自己未婚妻的异样,本来听过那些传闻的德雷克·哈顿就一直心中不忿,现在更是一股怒火直往上涌,他如同愤怒的公牛一般鼻孔冒气的站到未婚妻前面,眼神直盯着克劳斯。
约翰见对方可能会情绪失控,心中暗道不妙。
倒不是怕了对方,而是未免惹出什么麻烦,被人借题发挥。毕竟他可是知道,还有着未知的敌人隐藏在暗中在针对他们,于是站过来冷冷看着这位头上发绿的年轻贵族子弟。
“这位哈顿先生,你这个样子是想要跟我决斗吗?”
约翰摸了摸腰间的随身佩剑,有些玩味的说着。
德雷克·哈顿虽然有些气急败坏,不过也只是性格冲动一些,能够被作为家族继承人培养,显然也不是傻子。
在背后未婚妻轻轻一拽之下,就借坡下驴的狠狠瞪了克劳斯一眼转身离去,明显是不吃眼前亏,做了缩头乌龟眼不见心不烦。
不少他怂,实在是面对约翰这个克劳斯的贴身侍从,他还真有些虚,因为约翰身高力壮,一手剑术在年青一代圈子里也是十分有名,不知道多少人对克劳斯能有这样忠诚且有能力的家臣羡慕的不行呢!
而且今天被对方看了一眼,就不知怎么的心中胆怯发寒。
虽然对方是海森赛尔的家臣,但是也是埃姆斯丹王国的正式骑士,可不是海森赛尔这个分支封的,所以就算把他痛揍一顿,只要克劳斯不开口,即便出于他背后的家族的逼迫,海森赛尔家把约翰驱逐出去,对方也能回到埃姆斯丹去过他的骑士老爷日子,何况海森赛尔家族一向以护短著称,估计就算自己挨打,家族也会息事宁人,最大让对方道歉并赔偿一些财物罢了!
可他是那种缺钱的人吗?
白挨一顿揍可不是他的风范,于是在约翰面前只能灰溜溜的败退。
解决了这个宴会的小插曲,克劳斯的回归晚宴无疑办的十分成功,向金沙港的上流社会宣示了他的回归。
而约翰在烟草和枪炮俱乐部也有着一些谈得来的朋友或者说簇拥者。
原因就是他那一手漂亮的剑术。
接下来的时间,约翰应几个老朋友之邀,上台为大家打了几场表演赛。
虽然每个对手都远不是他的对手,严格来说甚至都不能在他剑下走过三招,不过约翰很给他们留面子,尽量让对方多多展示自己的剑术招式然后才将其击败,而不是上来就三招将人搞定。
这种以表演为主的花俏剑术看起来确实十分精彩,赢得了满堂喝彩,让所有人都感觉不虚此行。
只不过约翰却对自己的佩剑有些不满。
“这普通钢剑还是差了一点……”
虽然也是用上好的钢材由优秀的铁匠打造的单手剑,但是几个朋友手上每一位的佩剑都不输于他的,还有两个使用的是家族传承下来的古董剑,无论锋利程度还是坚硬程度都远远超过普通冷兵器,约翰发现佩剑在几次跟对方交击的时候,都留下了不少细微的豁口,开启灵视后发现对方的剑上有着一层淡淡的灵性光芒,显然已经能够归类于超凡武器之列了。
想到以后自己无论是巡林客职业还是前世的剑仙之道,都需要使用剑来作为主武器,那么这种很容易损坏的普通钢剑就怎么看都有些碍眼。
所以寻一把超凡武器或者炼一把法器宝剑就势在必行了。
回来的路上他就在思考这个问题。
“世俗的古董剑价格都是动辄上百金镑,寻一把超凡武器,在超凡隐匿的现在估计得看运气,而且价格肯定不能便宜了,以自己的资产,如果不向家族求助是不可能拿下的,那么就剩另外一个选择了。”
这个选择就是自己炼剑。
幸好他所得的半篇浑元剑经中,虽然缺失了炼气部分的形神篇,但是炼剑的部分倒是记得很清楚。
这个炼字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剑术,一个是剑本身。
剑术修炼是用来行走江湖对敌的技击手段,是入门的剑仙门徒必须修行的技艺,不然还没等剑法炼成人就没了,或者炼成了飞剑用来对敌却招式粗略,反而被人斩杀,那就白费了一番心血。
所以别看这剑术技击之道是入门的技艺,但是对于剑仙甚至很多修行者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一门手艺。
而且技近乎道的说法虽然例子很少,但也不是不可能出现,高深的剑术修为在对敌的时候也是占了很大便宜的,所以剑仙之辈才往往被称为最擅长杀伐的修士。
说白了,剑术就是一种护道降魔的手段,跟大多数法术技艺都没有区别。
至于另一种炼剑,那就是祭炼剑器本身了,按照玄门自古的说法和浑元剑经上的记述,这里一般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比较方便的做法,就是选择年代久远或者有名气的名剑宝剑之类的剑器为基础,进行祭炼温养使其成为有灵性的法器飞剑,好处就是难度低,因为那种古剑名剑能够流传下来,多少都会有些特意之处,而像越王勾践剑、始皇帝剑等象征国家王权的帝王佩剑本身更是承载了一定程度的王朝气运,传说一旦炼成这种飞剑,甚至不输于仙神法宝,但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温养的时间比较长。
另外一种是求长辈以天材地宝等材料直接炼制法器飞剑甚至法宝仙剑,缺点自然是得看长辈是否乐意和有没有合适材料,优点自不用说,没看蜀山剑仙之中,李英琼基本没什么修为的凡人一个,就是得到了仙剑或者说长眉祖师的认可,都能用紫郢剑发挥出强大的威力斩杀妖物。
两种方法如何选择,其实已经不必去说了。
因为现在想求后者,约翰也知道没有那个条件。
光是天材地宝他目前对这个世界的超凡界就是一知半解,一时间也不知到哪里能寻到。
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第一种了。
这个世界的名剑古剑之类的到不难寻找。
因为蒸汽工业的发展,蒸汽动力的热武器已经逐渐取代冷兵器成为了战场上的主要手段,虽然蒸汽火枪有着诸如“无法减小体积”、“填装慢”等尚未解决的难题,最轻的蒸汽火枪也至少要二十磅左右,而各国列装的军用火枪大多都在重数十磅、长四到五尺的体积,但是一发蒸汽子弹就可以击杀一个训练有素的强大骑士,所以战场上已经没有原始冷兵器发挥的余地。
当然再好的武器也需要人来发动,所以各国以此发展出了诸多新式的战法,而狙击手和重装蒸汽骑兵等兵种也应运而生,这给了如弓手、猎人和骑士等原始兵种和职业新的选择。
而类似剑术之流,就沦为了贵族防身和锻炼的一种集杀伤力和娱乐性为一体的竞技品种。
曾经所谓的神兵利剑也就成为了上流社会男士们除了雪茄、名酒之外的第三大奢侈品收藏种类。
第一百一十四章 侯爵之剑
这辈子在没有觉醒前世记忆时,他也系统的学过剑术,主攻的是源自于神圣帝国宫廷的白鸦剑术,这种宫廷剑术随着神圣帝国的贵族通过联姻广泛传播于欧罗巴大陆各国王室,双头鹰堡也因此有着下半身堡的名号。
所以白鸦剑术也是很多神圣帝国地区邦国的通用军中剑术。
因为这个世界大多数的军官基本上都是贵族出身,所以基本上都接受过白鸦剑术和类似的剑术。
海森赛尔家族本是埃姆斯丹皇室血脉分支,本身也是出身神圣帝国的老牌贵族,自然不会缺乏这种底蕴。
而且按照之前卢西安这位家主所言,他们传承的白鸦剑术是属于真正能够通过剑术进军超凡领域的真传,而不是外界那种删减版。
有了在瘟疫世界得到的几分超凡骑士传承,现在回想起来,约翰发现他从小练习的白鸦剑术那呼吸和走位却是跟骑士呼吸法有很多相近的地方,只不过在调动生命能量也就是“气”的效率上,不及那几门骑士呼吸法。
有着这样的基础,加上前世的浑元剑经剑术已经练的逐渐醇熟,约翰认为自己走修炼剑术辅修术法的道路肯定会突飞猛进,不久之后实力就会有着飞跃式的进展。
这对于应对未来时刻可能出现的潜藏危机很有帮助。
毕竟在应对危机上,剑客的反应速度肯定是远超于法师术士之流的,而一个剑客还会施展各种法术,那绝对会让来袭的敌人大吃一惊的!
前提是他要有一把能够在战斗中不会轻易折断损毁的佩剑。
约翰本身是有多支佩剑的,但是除了今天带来的一把钢制的制式单手剑,最好的一支也就是属于几十年前一把神圣帝**工厂出品的军官佩剑,更多的是礼仪性质,比一般铁剑优秀,但是也不配作为剑仙入门的法器飞剑坯子。
忽然约翰想到克劳斯倒是有一把传承了两个世纪的收藏品,一般是作为秋猎等社交场合佩戴的佩剑,平时基本没有动用过,就收藏在海森赛尔庄园他的房间,这一次去雷姆镇倒是没带着。
约翰想来倒是可以把这剑拿来试试。
毕竟这似乎是一位神圣帝国旗下某王国侯爵的随身佩剑,是请宫廷铸剑师打造的精品,传世两百年应该具备一定的灵性。
马车上,约翰对身边的克劳斯说:
“少爷,可否将您那把尼古拉斯侯爵的佩剑借给我,我感觉最近剑术有一些突破,需要一把趁手一些的单手剑。”
“是吗!那恭喜你约翰,那剑是你的了,作为我对你剑术进步的礼物。”
果然克劳斯毫不在意的就把剑给了约翰,当初之所以溢价买下了这把剑,不是因为他喜欢收藏这些,相比刀剑什么的,他更喜欢名画美酒和美人。
只不过因为这剑最初的主人跟他名字相同罢了。
尼古拉斯的昵称就是克劳斯,他的正式名称也是尼古拉斯·梵·海森赛尔。当然这不是全名,贵族的全名一般都跟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这是当初克劳斯少年时期学习纹章学的时候对作为伴读的约翰的吐槽。
对他来说,约翰是比他那个堂兄弟亨利还要亲近的人,关系就如兄弟一样,是真正可以依靠的,不要说一把可有可无的收藏品了,就是要他的全部身家也不是不可以。
当然他相信一向理智的约翰就算真的要他的全部身家,那也一定是有他的原因,所以一柄佩剑而已,他更关注的是约翰的剑术进步并对此感到高兴。
一个有着高超剑术的正式超凡者在保护自己,想想就觉得幸运。
回到庄园,得到尼古拉斯侯爵佩剑之后,约翰忍着没有当场查看,而是目送克劳斯回房,才坐到自己房间二楼的阳台,抚摸着剑身,静静的感应这把侯爵之剑。
炼剑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一般都要背着别人,据说这是一种传统,为的是避免沾染他人的气息导致剑器通灵之后灵性不纯。
约翰也不知道真假,但是第一次炼剑还是按照规矩来。
尼古拉斯侯爵佩剑是典型的神圣帝国贵族单手剑样式,长有三布鲁克尺出头,宽有二指余,比前世电影里江湖厮杀用的剑略宽,比战场上的剑又窄些,前者是为了方便隐藏,后者则是怕战场上被敌人武器斩断所以加宽加厚。
这样的单手剑最适合作为随身佩戴以防御突然袭击,有一定承受能力又相对轻便。
相比普通军用佩剑的四面剑身,这把剑有着不同前者的六面剑身,正反两面剑脊部分被打造为两个光滑如镜的平面,上面有着错金的装饰纹路,除了带着一点类似包浆的历史痕迹感,竟然历久弥新的没有丝毫损坏与锈迹,一点看不出这是两百多年前的古董,两边的剑刃则是类似大马士革钢的花纹钢,剑刃银白看起来泛着幽蓝的光芒。
绝对是一件难得的凶器,以前只挂在墙上用来欣赏收藏绝对是暴殄天物。
约翰抚剑感叹:
“不愧是一方诸侯的佩剑,虽然时间过了很久,但是还是残留了一点超凡的气息啊!想来当时锻造这把佩剑的宫廷铸剑师也不是普通人。二百年前应该正是超凡复苏文艺复兴的鼎盛时期,很可能这把剑也曾经是一把强大的超凡武器呢!”
约翰不由为自己的好运气点赞,没想到第一个到手的佩剑,就是一把曾经的超凡武器,这将会为自己的炼剑过程大大的缩短时间。
虽然估计这把剑被赋予的超凡力量就是坚固和锋利,或许还有其它的效果,不过都已经随着时间磨灭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本来佩剑上锁附着的超凡力量也在流逝,到了他的手里已经所剩无几,估计过个十年八年就会彻底沦为凡物,到时候就需要放到专业容器里精心保养才能够继续保存完好下去了。
“不过这点也足够了……”
约翰看得出那些超凡力量都集中在剑脊处的装饰花纹之中,这一部分也是可以利用的,而且剑本身就被最初的主人十分喜爱,无形中精神感染了长剑本身,灌注了自己的念头,再加上历代收藏者的爱护,已经算是诞生了一些微弱的灵性的宝剑,本身材质除了铜铁,还有一些金银和些微其它的特殊材料,质地也算是上乘,目前来说足够他入门使用了。
“万事俱备,现在开始吧!”
将自己的灵性触觉也就是念头蔓延到手中佩剑上,开始沟通整合其中灵性,这是在佩剑中打上自己的气息,留下自己的种子,让其成为他的所有物。
这是一个需要时间的过程。
第一百一十五章 闹鬼的矿洞
作为旁门出身的修行者,约翰的优势就是入门容易且修为速成,早早就开启了灵性力量,所以不必如正统剑仙派的入门弟子那样还需要辛苦打磨肉身至少一年半载,多的甚至三年五载,达到炼精化气阶段,然后才能用可怜的真气来洗练剑身以求能够与之灵性相合。
约翰直接霸道的用自己相当于前世先天修士的灵性力量,用前世的说法就是法力灵机来温养这把宝剑。
得益于玄门的传承,对于灵性力量的运用技巧上,他已经超越这个世界大多数超凡职业者,灵性触觉直接征服了剑中灵性打下自己的印记。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这把侯爵佩剑就隐隐成为了与约翰气息相连的法器坯子。
“接下来就是水磨工夫了,好在这把尼古拉斯侯爵之剑原本底子很好,估计能够节省我大半的时间。”
约翰估摸着原本他要炼成剑器,即使有一把名人古剑,估计也要三年光景才能成就法器飞剑,现在这把侯爵佩剑因为有着超凡的底子,大概自己应该能在一年之内就完成。
如果舍得用宝玉、灵水等稀有灵性材料作为洗练剑器的材料,那么这个时间或许还会进一步缩短。
不过约翰手底下勉强能够成为灵玉的就是那几块被布鲁克殖民者成为北极石的上等碧玉,这些现在是他仅有的可以称得上超凡材料的东西,用来作为消耗品洗炼飞剑有些糟蹋了,拿来炼成法器或者制成服食仙饵不香吗?
“看来有机会得上亚瑟说的金沙港的地下黑市里的超凡交易据点看看。”
忙完了炼剑的事情,转眼一夜过去,第二天吃过了早餐,约翰趁着庄园的管家还没有进入一天的工作时,主动找上前去。
他终于想起了,这一次回到金沙港除了家族的召唤,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处理,那就是归于克劳斯名下那个铜矿的事情。
在向管家询问铜矿发生什么情况后,这位为海森赛尔家族服务了二十多年的管家给了约翰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
“闹鬼?”约翰一脸古怪的说道。
竟然是灵异事件,不过在他这个黑风山出马弟子和超凡职业者的地盘搞事情,话说那个什么幽灵鬼怪是认真的吗?
“是的,约翰骑士,矿洞里确实出现了诡异的事情,连续失踪了两个矿工之后,所有矿工都不敢再进入矿洞了,现在矿场已经处于停滞状态,家族这边派了人手还请了附近的牧师过去驱魔,不过那位牧师据说也被吓坏了。”
闻言约翰顿时明白,这位负责家族明面上事务的管家显然应该不知道超凡界的存在,或者隐约能猜到但出于身份并不会对此深究。
所以他才会提出找牧师驱魔的说法。
亚瑟跟他提起过,联邦这边因为以清教为国教,虽同样信仰光明之主,但是无论光明教会还是新教教会都不承认清教的地位,所以原本大多就是贫民出身的清教徒之中并没有系统的超凡传承,获得超凡力量的神职人员极少。
即使有,大多数也是民间的驱魔师或者灵媒,甚至是猎魔人那种职业,而不是旧大陆那边盛行的牧师、祭司。
显然他们之前找到的那位牧师就仅仅只是个牧师,就是那种只会念经布道的凡人牧师。
不然牧师的神术可以说是不死生物与亡灵这类存在的克星,但凡是正式就职的牧师都会有一两个专门针对不死亡灵的神术,真有鬼怪绝对不会让其像那位牧师那么狼狈。
“稍后我就亲自去看看吧!”
鬼怪什么的他还是很好奇的,虽然已经是正式超凡者了,但是除了范德林兄弟和萨尔瓦托兄弟他们,非人的超凡生物他还真没见过几个。
听了约翰的话,管家则劝道:
“约翰骑士,我认为你最好还是找一个私家侦探去探查一下,无论是真有鬼怪还是有人搞鬼,金沙港的侦探们还是很有能力的。”
这一点约翰倒是不否定,他觉着这个世界的现在很像是前世西方世界侦探小说风靡的那个年代。
大概从二十年前第一本侦探小说出现,到现在几乎每一份知名报纸上都连载过侦探小说,可以说就跟前世网络小说一样大热。
而近几年从布鲁克刮来的这股侦探风随着那些侦探小说的大卖,可以说风靡了整个新大陆,起码从联邦各大城市的私家侦探注册数量,短短时间就达到了超过上万人以上的程度就能够证明这一点了。
要知道当前整个联邦的人口才刚刚突破五百万。这还是有着大量旧大陆移民的关系。
虽然号称上万私家侦探里面肯定是鱼龙混杂,估计至少七成以上都是眼见这行利益丰厚而混进来的,真正有能力的侦探估计不足三成,但是就是这两三千个侦探也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了,平分到各个城市,基本上每个联邦城市都几乎有着二三十人左右。可以说这一行的竞争逐渐开始激烈。
“这样也好,管家先生,不知道你对金沙港的店铺有没有了解,我打算在街上置办一些产业。”
管家有些意外的看着约翰。
金沙港的房价可以说是西部三州之最,而约翰算是他看着长大的,虽然可以从家族拿一份年金,但是也只不过一个月十镑,对于普通人是很大一笔钱了,足够一家三口吃饱喝足生活一年,但是对贵族子弟来说只能算一般。想要买房置产这点钱根本拿不出手。
不过想到约翰已经跟着克劳斯分家分到了雷姆镇那边,他便明白了什么,心里暗道果然还是走私这种生意最赚钱。
于是介绍说:
“金沙港最好的商业街是在富人区的爱隆大街,平均店铺价位在一千到五千金镑之间,而中产聚集的克林顿区也有几处小的商业街,平均价位在五百镑左右,不知道约翰骑士你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约翰想了想说:
“我想要一间最好临街,但是又相对隐蔽的店铺,准备开一家古董店,顺便经营一些少见的货物,面积不用太大,有三千尺就行。”
约翰故意在少见这个词上加了重音,管家顿时露出一副了然的表情。
这里的房屋面积都是用源自布鲁克的尺来计算,一千尺大概相当于前世三十多平方米,三千尺就大概百平米。
在地广人稀的新大陆,这个面积确实不算很大。
管家想了想,说:
“那爱隆大街的店铺就不适合了,那边过于热闹,我推荐克林顿区的温斯莱街,这里多数是一些古董店、珠宝店和定制成衣店等等店铺,消费较高,只有中产和富商还有贵族才会时常光顾,也很少有外来人和平民进入,不会像爱隆大街那边人群聚集,倒是很适合约翰骑士你的要求。”
约翰回想了一下温斯莱街的情况,他曾经也跟克劳斯去过几次,印象中倒是十分安逸清净,来往的也都是有礼貌的绅士小姐。
于是满意的冲管家微笑道谢。
管家则热心的又叫他等等,片刻后递给他一张纸单。
作为金沙港的地头蛇,海森赛尔家族自然有着关于本地侦探的情报,可以轻易分辨出哪个是有实力并且严守职业规则的优质侦探。
翻了翻管家给他提供的名单,约翰决定去温斯莱街看看店铺的同时,顺便去几家侦探事务所瞧瞧。
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古董店去选址,一方面顺便找个靠谱的侦探社发布委托。
“金沙港这边的事情还没有准备好,矿场那边倒也不急,就先雇佣私家侦探去探探情况,反正多停工几天的收益克劳斯也损失的起。”
第一百一十六章 店铺和掮客
之说以决定在金沙港开一个古董店,约翰其实是打算借由古董店的名义,收集一些奇怪物品,在其中获得一些可能存在的神秘之物。
前世看过很多小说里的捡漏剧情,他想着虽然捡漏不常见,自己也不见得那么运气,但是如果是作为固定店铺常年收集这些奇怪物品,那么瞎猫碰上死耗子也能碰上一些吧?
不用多,只要一年半年的碰到一件超凡物品,那么就能收回整个店铺的投资了。
而且超凡物品还可以给自己或者手下一帮人来使用。
这简直是一举数得,所以有着前世头脑的约翰深深为自己想的这个点子感到满意。
说到底还是穷闹的。
虽然属于他自己的财产,加上这两个月在雷姆镇的油水,已经有着上千金镑的积蓄,但约翰觉得在超凡界自己也不算是富人,因为据他侧面了解,超凡侧的物品随便一些炼金材料,价值就动辄十几金镑,比一个普通工人一年的收入还多,一件效果普通的超凡物品可能就上百甚至几百镑的高价,算起来他这些年攒的一千多个金镑还真算不得什么。
……
一辆没有家徽的普通贵族式马车从海森赛尔庄园侧门驶出。
毕竟此行除了去看店铺,约翰还有意到金沙港的地下黑市探探行情,所以不方便使用带有家族标志的马车,那样太扎眼了。
马车上除了闻听要去见识超凡侧交易场所的克劳斯之外,就只有亚瑟和布兰登两个,萨尔瓦托兄弟虽然可以白日出行,但是因为身份敏感,说不定就会被什么超凡职业者给发现,到时候难免惹出一些麻烦,就让他们在庄园留守。
实际上带上乔装之后亚瑟也是有一定风险,毕竟不说满大街都是他的通缉令,起码各个赏金猎人公会的据点都是常年高悬,不过亚瑟相对来说是他们之中最熟悉金沙港超凡侧环境的人,还需要他来带路。
其实亚瑟也只是进入金沙港的黑市几次,都是趁夜乔装去跟销赃的庄家交易,范德林帮名声听起来响亮,实际上日子过的也是苦哈哈的,什么超凡物品根本买不起,更多的都是拿那些抢来的赃物换取粮食等必需品。
就是这样,还被那些黑心的庄家压价压的极低,没办法,除了他们,亚瑟他们也找不到别的出货途径,联邦对他们的封锁还是很严密的。
不过再怎么,亚瑟也比他要强,起码知道涉及超凡物品的黑市途径,要是他自己面对这么大的城市,估计一两个月也找不到进入的办法。
进入黑市的时间是在入夜之后,还有大把的时间,所以一行人先行前往克林顿区的温斯莱街瞧瞧店铺。
马车进入温斯莱街之后,约翰发现这里环境不错,虽然比不上花团锦簇的半山区,也比不上繁华热闹的爱隆大街,但是可容四辆马车并行的宽阔街道都是石板铺就,整洁明亮,路上行人也脚步悠闲,一个个衣冠楚楚,少见行色匆匆之辈。
街道两旁更是时常见到手拿黑木棍的巡警,也不见一个乞丐,显然是被这些巡警给驱逐出去了。
克劳斯也忍不住说一声:
“相比热闹繁华的爱隆大街,我还是喜欢这边的氛围啊!”
约翰点点头。
确实,克林顿区作为靠近半山区和富人区的一个城区,属于中产阶级扎堆的地方,也就是所谓的体面人,而一个城市强大与否,看的不是底层民众也不是上层那一小撮权贵富豪,而是位于金字塔中段的中产阶级的数量。
在金沙港,年收入在一百镑以上到一千镑之间的人群就是中产阶级了,超过这个界限就可以算作富商了。
当然前提是他们要有自己的房子,不然克林顿区的房租平均一年就要几十个金镑,估计只有挣几百镑的中产家庭才能在这里租的起房子,并维持体面的生活。
所以克林顿区的人们职业一般以政府雇员、医生、律师、生意人这些为主。
约翰来到温斯莱街之后没有自己瞎看,而是找到了这边营业的店铺挨个进去看了看,最后在一家画廊里找到了一个穿着黑色礼服正装,但是料子略显陈旧的中年男子出来。
“马拉是吧,我打算在温斯莱街寻找一间店铺,我的预算是五百镑,如果交易成功,你会有十金镑的佣金,价格比对方要价每压低二十镑,事成之后你就多三镑的额外奖励……”
这个名为马拉,有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就是类似早期的房产经纪,当然他们属于为中上层服务的掮客,不光涉及房产。
这种掮客的存在可以追溯到中世纪以前的古神圣帝国时期,是一个十分古老的行当了,有需求就有市场。这是经济学的浅显道理。
约翰没有找家族熟悉的掮客,因为那样或许并不省钱,这些掮客在金沙港这样的城市里数量不少,所以很容易找到。
他方才就是在画廊里见到马拉在为双方拉线,只不过那个交易没有成功,等他们事情结束约翰才上前搭话。
马拉在听了约翰要求的同时,那对略带狡猾的眼睛也在小心的观察着这队人马。
马车是没有标识的普通贵族马车样式,不过两个主事的人身上的衣服虽然样式简单,却不普通,无论裁剪还是料子都是上品,另外三个应该是随从仆人的模样,不过也都带着不凡的气质,显然这是一队肥羊。
当然也意味着背景深厚不好惹,所以他需要掂量一下。
于是在小胡子马拉的带领下,约翰一连看了三家出售的店铺,不过不是面积不合适,就是位置不合适。
最后他们在温斯莱街北一个通往其它街区的路口驻足下来。
这次看的是一间紧靠温斯莱街,但严格来说已经不属于温斯莱街的店铺,就位于那路口内侧的第三间,虽然距离温斯莱街只有十几步远,但是这边的人流量明显减少,不说门可罗雀,也是小猫三两只。
“这里是?”
小胡子马上回答:
“先生,这里是水仙花街与温斯莱街交汇的地方,水仙花街以公寓住宅为主,住的居民收入都不错,所以相对安静平和,不过靠近温斯莱街这边的部分也有不少店铺,但是都是以餐馆、皮具、杂货铺这些生活相关的店铺为主,这间出售的店铺位置算是这附近数一数二的了,逛温斯莱街的绅士小姐们偶尔也会到这里看两眼,或是找个餐馆茶馆坐坐。”
“所以这里的价格要比其它水仙花街的店铺贵一点,但是要远远比温斯莱街的价格便宜,这座二层临街小楼价格只有温斯莱街店铺平均价的一半,方才看的几间店铺光是楼下的部分就要五百金镑,而这里整栋小楼只要三百八十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