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 隔壁的侦探社
约翰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这个地方无论位置还是房屋都符合他的要求,既有一定的人气又不太过于烦杂,面积超出他之前说的三千尺了,楼上楼下看起来至少有五千尺,也就是前世一百**十平米大小。
不过他不能给这小胡子看出心里想法,只是让他带自己去跟主人当面谈交易。
这是约翰第一个要跟店铺主人谈的店铺,所以小胡子很上心的按照记忆里的位置,找到了位于水仙花街不远处的店铺主人家里。
在获知一行人来意后,店铺主人露出一丝喜色。
他做生意失败正急需资金周转,要不也不会出售店铺这种保值的不动产。
一个想买一个想卖,双方一拍即合,约翰象征式的还了个低价,然后就让小胡子马拉这个掮客负责跟对方谈价。
最后双方以三百四十磅的价格成交,小胡子乐呵呵的拿到了自己的报酬,成交这一笔的佣金就足够他吃大半年的了。
原主人也急着拿到现金,于是一行人乘车赶往市政厅的房产管理处,海森赛尔的名头在这边还是很有用的,约翰只是跟办事的政府雇员打了个招呼,他们就不用排队直接在一间办公室里签订契约,然后对方拿到钱欢喜离去,约翰也拿到了房产证明。
一行人再次回到水仙花街,用钥匙打开门锁,约翰就开始打量这个属于自己的第一份房产。
之前他在海森赛尔庄园和雷姆镇的公寓虽然都有自己的房间,但是房产都不是属于自己的。
前世作为大夏人的他对于土地和房产这东西还是有着特殊感情的。
店铺的上一任租客是开咖啡馆的,所以室内的陈设还算雅致,不过那也是在平民阶层眼中才是,在约翰和克劳斯眼里就有些简陋寒酸了。
他们一个有着前世经历,那个世界进入新世纪之后,随便一家餐馆咖啡店的装修都要远超这个时代,而另一个则是从小锦衣玉食见惯了贵族优雅奢华的场面,对这种简陋的地方看不上眼。
“看来约翰你需要重新装修一边了。”
约翰点点头。
“确实需要,等回庄园后亚瑟你跟管家说一声,让他派一队人手过来帮忙。”
“是,大人!”
亚瑟躬身回答。
这个时代可没有前世那么多专业的装修队伍,那些手艺人除了跑单帮的,一般都是被大家族和政府养起来。
所以约翰也没打算从外面找工匠来装修的想法。
简单巡视完自己的第一个产业,约翰就把管家交给他的那份金沙港侦探名单拿出来,这上面都是经过半山区那些贵人认证过的有能力且嘴巴严实的知名侦探,应该还是靠谱的。
忽然他发现其中一间侦探社好像就位于自己的新房产不远的地方,对方是在温斯莱街对面,可以说如果不算拐角,那么两边就隔着三家店铺。
“就到这里看看吧!”
约翰指着名单上那个维多利亚侦探事务所的名字说道。
私家侦探一词,最开始是出自布鲁克本土,这个职业大概有着几十年的历史,作为蒸汽革命的发起国,第二个日不落帝国,布鲁克的社会发展最近百年来一直走在时代的前列。
而社会的发展也让内部矛盾剧增,平添了许多案件。
原本侦探这个名词是属于布鲁克皇家警察内部的职位,后来因为警力有限,社会上难免有一些专业和非专业人士在辅助警探办案上起到很大的作用,布鲁克王国有感于这类私家侦探的存在不但节省了警力和政府开支,对维护社会稳定更是起到了积极作用,于是就授予此类人的类似顾问的荣誉称号,由此慢慢发展为受法律认可的民间案件侦办人,这就是私家侦探的由来。
相比前世宋朝就有洗冤录这样经典的法医著作,将犯罪、侦察的理论与实案结合,全书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论述。
而这个世界直到私家侦探行业兴盛起来,民间才形成一股风气,有了以侦探为背景的小说作品,才因此发展出的对犯罪侦察和法医检验的相关专业书籍。
毕竟在西方世界,神权往往是压过王权的,所以仵作验尸、法医解剖那一套行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完全是亵渎尸体的禁忌,一直到中世纪黑暗时期结束,这个世界世俗的医学才从萌芽进入快速发展,而不是之前那种完全只知道放血和灌肠或者一味的喂病人鸦片等草药的巫医疗法。
当然即使是现今,用于医学的解剖人体等实验依旧被教会和不少民众们视为邪恶并且不被允许的行为,并污蔑这些先行者为邪恶的死灵法师,更不要说侦办案件时的尸检解剖了。
这方面神圣帝国和布鲁克帝国那边倒是得到了政府的暗中支持发展的不错,已经有了系统的初步医疗制度,而号称民主与自由的白鹰联邦这个共和制的国家反而因为国内清教徒的关系,对这一点在法律上尤为严禁,好在新大陆地广人稀,只要躲进自家庄园或农场、牧场里悄悄搞研究,即使有违法行为,别人也看不见。
总之在布鲁克形成制度之后,私家侦探这一行业很快就在欧罗巴大陆发展起来,虽然难免良莠不齐,但不得不说确实为这个世界查明了不少冤案,一时间对社会的安稳、秩序都有所提高。
新大陆这边与旧大陆交流不断,一些新奇的玩意儿自然第一时间就漂洋过海流传开来,即使在雷姆镇那偏僻的地方也有着几个打着私家侦探名号,实际上就是掮客和情报贩子的存在,而作为西部首府的金沙港,自然少不了真正的私家侦探存在。
一个称职的私家侦探是能够跟三教九流都有着联系的万事通一样的存在,起码在打探消息方面,都有着超过普通人甚至超凡者的优势,所以约翰决定雇佣一个合适的私家侦探来为自己打探铜矿的情况。
如果他或者说克劳斯现在还是海森赛尔家族在白鹰联邦分支的族长继承人的话,那么直接利用家族的情报渠道即可,犯不着冒着风险找外人来帮忙。
但是父亲的故去让克劳斯的身份变得尴尬起来,新族长明显有意让自己的长子继承家族之主的位置,而此前克劳斯和约翰两人也接受了这一现实,答应了家族的安排去负责雷姆镇那边的产业。
所以现在约翰并不能也不想去麻烦家族的人,尤其是这种可能涉及超凡世界的事情,还是自己处理的好。
第一百一十八章 美女侦探
当约翰克劳斯一行人走进隔壁的侦探事务所,负责接待他们的侦探却让他们愣住了。
侦探事务所也称侦探社,是一种近几年才在联邦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用约翰前世的说法应该属于第三产业行列。
严格说来侦探也属于服务行业,以客户的满意为最高标准。
所以一般的侦探都是那种身手不错,并且头脑灵活、交游广阔之辈,同时百分之九十九的侦探都是男性,偶尔有女性侦探,也都是那种胳膊上能跑马的女汉子,而像今天他们见到的这位带着知性与书卷气的女侦探却是世所罕见的。
“怎么,觉得我这样的女人不能做好侦探吗?”
“不,当然不,是我们失礼了,特蕾西亚侦探,我们此次是来委托一件调查任务,可能会出现一些危险,要是导致像您这样美丽的侦探受了伤,那就让我于心不忍了。”
克劳斯拿出他那一套情圣模式跟这位美女侦探搭话,不过以前无往不利的手段这一次却失效了。
“那么请坐吧,各位先生,茶还是咖啡?”
当前台的女雇员送上一壶红茶后,名为特蕾西亚的女侦探对克劳斯并不感冒,不假辞色的与在她看来真正的雇主约翰交谈起来。
“方才这位先生说的一点,各位先生大可不必担心,我们侦探社包括我在内共有两位侦探,另一位约翰侦探擅长体力与格斗,所以外出侦察会以他为主,而我主要负责案件分析,毕竟作为罗德里格斯学院人文学系毕业的学生,我自认可以胜任这些工作。”
克劳斯顿时面露惊喜的说:“哦!原来我们还算是同学,我与约翰是一年前从罗德里格斯学院毕业的,我是艺术系,他是军事理论系。”
社会上往往具有相同联系的人之间,就能够拉近互相的关系。
果然美女侦探听到了这个,顿时对两人尤其是克劳斯的态度有了一定的改观。
约翰见克劳斯将话题越带越偏,不由出声打断自家少爷。
“特蕾西亚侦探,我们此次来的委托是关于克劳斯少爷名下一座铜矿的,那里最近出现了一些事故,已经失踪了两人,并且传出闹鬼的传言,希望贵社能够为我们调查处真相。”
“闹鬼的矿洞吗?”
特蕾西亚对于这个案子显然十分有兴趣,一双美目闪过兴奋与好奇的神色。
“这个案子我们接了,请各位稍作等待,明天我们的约翰侦探会亲自去矿场侦察。”
从侦探社告辞,已经是下午时分,没办法,克劳斯难得遇见一个心怡的目标,所以一直缠着那位美女侦探说话,喝了一肚子茶水的五人在约翰的带领下在温斯莱街找了间比较上档次的餐馆,点了一大桌丰盛的晚餐,算是庆祝今天买房成功。
吃饱喝足在餐馆坐到入夜,约翰他们才坐上马车,在亚瑟的指引下驶出克林顿区,朝着金沙港西面的港口区而去。
亚瑟知道金沙港有着三个地下黑市,不过他熟悉的只有由几只黑帮组织的那个,具体位置就在码头区,这里是金沙港黑帮的大本营。
码头区位于金沙港的最西边,是所有外来船只停泊的地点,从半山区的位置去往码头区,必须要经过工厂区,也就是金沙港偏西南位置的一片区域。
这里各种工厂和作坊林立,属于新兴的城区,因为噪音和污染问题,所以被安排在跟其它城区有一段距离的位置,正好介于老城区和港口的码头区之间。
这个位置是经过实际测量的,可以让无论是从西北还是西南方向吹来的海风都无法将工厂区的污染物吹到位于高处的半山区,而只有城南的平民区才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实际上工厂区和紧挨着的码头区,就是金沙港所谓的贫民区所在,这里大多数都是年收入在5金镑以下的贫民阶层,不但生活环境恶劣,而且犯罪十分猖獗。很多码头工人和工厂工人都受到黑帮的控制,外人即使是地位很高的上层人士,也难以将手插入码头区,当然像海森赛尔这样爱惜羽毛的大家族也不屑于参与黑帮的肮脏买卖,即便有着走私等隐秘生意,那也是扶持代理人去精英,不会亲自下场脏了自家的手。
所以约翰也好,克劳斯也罢,尽管是在金沙港长大,可对于工厂区和码头区的情况都不怎么了解。
所以当马车驶入夜幕下的工厂区的时候,眼前的景象让他们都震惊了。
除了一条运货所需修建的宽大主道,剩下大多数都是狭窄拥挤的巷子,污水横流的阴沟。
一些趁着夜色回家的人也都是衣衫破旧,面容疲累苍老,一幅饱经风霜和生活磨难的样子。
对此约翰倒是虽然震惊,却也觉得在情理之中。
资本的发展自然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工业革命并非只有科技进步社会进步的荣光,也有着荣光脚下那血和泪与数不清的累累白骨。
克劳斯则长大了嘴,被工厂区的环境之恶劣给震撼住了。
“这,真是金沙港的城区吗?”
然后他没有得到回答,但是却也在心里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约翰则安抚说:
“这是社会发展所必然的结果,任何光鲜亮丽的城市都免不了有着对应的阴暗,金沙港这边还算好的,联邦东部那几个工业城市才更加可怕。”
一直生活在上流世界的克劳斯缓缓神,慢慢接受消化了这个现实。
那边布兰登则疑惑的问:
“主人,为什么街上一个孩子都看不见,即使在落后的乡村里,也会有几个孩子在外面玩耍,现在天还刚刚见黑……”
对于布兰登的疑惑,约翰只能叹息一句。
“这里当然也会有孩子,而且数量还不会少,只不过他们可没有正常孩子玩耍的权利……”
几个本世界的人他话里的意思了解不深。
前世虽然不是专业历史学生,可雾都孤儿、工业革命等相关的书籍和影视作品也看过不少。自然明白所谓的羊吃人和工业大发展对于处在社会底层的民众是多么的不友好。
前世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们,谁能够想到,在一百多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的资本家的工厂里,竟然还会有三四岁的童工存在?
而且这种现象还不少一个两个,是成百上千的一起出现。
在那个社会保障和法律都不健全的年代,普通成年工人的平均寿命都不超过四十岁,更不要说那些进入工厂的童工的寿命了,通常这些孩子都活不过二十岁。
过早的进入暗无天日的工厂中,必然会让这些孩子的身体遭受严重的摧残与破坏。
其中又以盛产绅士的不列颠最为疯狂。
作为工业革命的首发地,英伦三岛人口不多劳动力有限,为了降低成本,资本家们自然要将目光投向了妇女儿童。
第一百一十九章 贫民区的黑暗
一名成年男工的薪水,可以雇佣两名女工,可以雇佣七八名童工,年龄越小的工人就越是弱势群体,工厂主需要支出的工资就越低。
为了节省成本,无良黑心资本家们自然都选择大量雇佣女工和童工。而在羊吃人运动中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又为了生存不得不加入工厂成为工人。
相比成年人,童工明显更加容易管理,也不会有罢工游行等最让资本家厌恶的行为,也就谈不上武力镇压。
不同的世界,也有相同的现象。
血腥工厂,就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最真实的社会写照。曾经在东部求学的时候约翰也从报纸上了解一些,只是因为联邦的发展现在属于上升阶段,这一切都被代表资本家的政府给压了下去。
此时结合前世记忆,约翰已经可以想到,在那些不需要太高劳动强度的工厂里肯定充斥着大量的女工和童工。
而其中最让人怜惜的童工,除了底层民众迫于生计将孩子送进了工厂的那一部分,还有的就是从交易市场上买到的。
没错,别看白鹰联邦自诩为文明世界的自由皿煮国家,但虽然废奴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可变相奴役他人最厉害的,反而就是那些口口声声想要废奴的资本家和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客们。
这个时代,童工也是一种商品,孤儿院、教会的救济院、还有最可恨的人贩子,这些人就是最大的货源,还有极少的一部分是被父母卖掉的。
那些资本家一面高喊废奴和人道主义,在外界塑造出一副绅士的模样,又给教会和学校捐款,美其名曰资助贫困的孩子上学。
实际上另一面则通过疯狂压榨女工和童工在内的工人阶层,谋取染血的暴利。
这个年代的资本家主义体系国家,绝对要比封建贵族剥削的更加严重,如果说银行家是吸血鬼,那么这些投资实业的资本家基本上就是吃人的魔鬼,十个里面起码有九个完全符合下地狱的资格。
如果是前世,或许这种情况早晚会爆发革命,而在有着超凡力量的世界,这种情况恐怕就不只是爆发革命那么简单。
充斥着痛苦、恐惧与绝望等负面情绪的工厂区在约翰看来绝对是滋生邪恶的温床,一些邪灵、恶魔甚至邪神之类存在滋生的温床。
金沙港这种贵族派当权的西部城市都是如此,那么资本家的大本营联邦东部的血汗工厂里会是何等可怕的场面?
约翰通过灵视已经在工厂区的各处都看到了一些阴郁的黑暗灵光,这应该是负面情绪和污染物积累过多而引起的变化,如果放任不管,将来某一天绝对会孕育出可怕的存在,发生恐怖的大事件。
只是他不是这个城市的统治者,位卑言轻,也改变不了什么。
别看联邦那些大资本家拼命鼓吹资本主义的进步和美好,在约翰看来,这个制度那个主义通通都是一个套路,只不过剥削的阶层由皇帝贵族变成富商豪族罢了,而在资本主义国家,失去了制衡的资本家剥削的更加变本加厉。
所以在不可能达到古人畅想中的大同世界的条件的时候,哪个制度都是剥削。区别只是多少而已。
对此这辈子接受了二十多年贵族教育的约翰觉得封建帝制在这个时代或许更适合这个世界,起码旧大陆列强除了奇葩的弗兰茨,基本上都是王权国家。
加上身处的位置,他天然就是资产阶级的敌人。
他自信如果由自己来治理金沙港这样的城市,或者自己当国王皇帝的话,绝对可以让治下绝大多数子民百姓都吃饱穿暖。
这不光是他本身的智慧经验,还有从后世的经验教训中总结的近现代一二百年社会发展历史中吸取到的知识,作为穿越者,如果当了国王还不能让国家富足,那么也太丢光大穿越同胞的脸了。
何况作为存在超凡的世界,只要自身强大,有着绝对强大到可以翻盘的力量,谁不服就从**上消灭他就是了,至不济也就跟大青果一样,杀也能杀出个康乾盛世来。
然后约翰忽然想到回归金沙港第一天见到的场面。
心里恍然自语:
“怪不得那个蒸汽与机械教会在金沙港发展的还不错,原来是有这样的传教基础。”
……
一行人沉默的越过了工厂区,进入码头去之后,环境变得好了不少。
虽然两旁的房屋和街道都免不了破旧,但是却没有工厂区那种污水和垃圾遍地的情况。
当约翰看到码头区街上那些穿着灰色一幅,手拿扫把和垃圾篓的“环卫工人”时,他对于码头区管事的黑帮份子也不由生出了几分好感。
这明显是在模仿半山区和富人区那边来雇佣清扫工人维持街道的整洁,或许那些黑帮都是可以进监狱和遭绞刑的犯罪分子,但能够自发的维护自己生存的街区,也不算坏到了骨子里。
毕竟黑帮也是人,也想要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尤其是金沙港的帮派背后都有着一些贵族们的影子,一个个也都在模仿着优雅的绅士姿态,自然受不了肮脏的环境。
如果要他来判处天平两边两个人的罪孽的话,一边是黑心资本家,一边是黑帮份子,那么死的绝对是前者。
“约翰大人,前面就到了。”
亚瑟指着前面一个码头区很普通的小巷子说着。
就见除了巷子门口站着两个身上有着不知什么图案纹身,穿着水手服的壮汉,其它的跟别的巷口没有什么区别。
亚瑟下车上前去跟那两个面相不善的帮派份子交流了一下,然后对方就放行让马车通过。
很快,进入小巷的马车就无法继续前进了,因为前方的巷子开始变得狭窄。
约翰几个下了马车,将山姆留下来看守,一行四个在亚瑟的带领下继续朝着巷子深处行去。
“当当当!”
亚瑟在一处普通的民居前停下,敲响了半掩着的木门。
约翰敏锐的视觉注意到这民居的墙上画了一个三角和蛇形的图案。
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看起来肯普通平民没什么区别,大概四五十岁的老人出现。
亚瑟上前说出方才从两个守门人那里得到的暗号。
那老人用沙哑的声音说:
“进去吧,不要乱跑,斗篷在那边,需要面具每人要加二十森特。”
约翰看了看房屋一角木架上一排排的斗篷和面具,那只不过是普通木头刻出来的面具,一点也不美观,在街上摊位估计几个铜子都卖不出去,但是在这里却要二十森特银币的高价。
不过能来这种地下黑市的人也都不是差那点钱,所以约翰还是付钱给每人买了一幅面具。
毕竟隐藏身份要比那点钱重要多了。
披上斗篷带上面具的克劳斯觉得有些兴奋,他还是第一次参与这种冒险行动。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超凡世界的样子了。
很快一行人就通过暗门进入地下密道,然后转过一道木门,眼前瞬间变得豁然开朗。
“没想到金沙港地下还有这样一处广大的空间!”
克劳斯说出了大家心里的想法。
第一百二十章 黑市见闻
就见这座地下黑市是存在于一个深入地下至少二十尺的地下洞窟之中,这里明显是一处天然洞窟然后经过人工改造,面积不下上百亩,整体看起来就像在纸上画一个圈然后支出三条腿一样的结构。
黑市里人流不多,可能是因为刚刚入夜的关系。
约翰一行人刚刚进来,就有几个年纪各异的人围了上来。
“先生,第一次来吗?鄙人对这里十分熟悉,雇用我您绝对省心又省力……”
“雇佣我吧先生们,我在这里工作了七年,没有我找不到的货物……”
……
原来是一群以为顾客做向导为职业的掮客,这种人哪里都存在。
约翰也没有故意装明白人,直接点了一个看起来顺眼一些的青年,其他掮客见状都只能失望的退开,显然在这黑市里接活也是有着规矩的。不守规矩的人都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黑帮的人脾气可都不怎么好。
那个青年满脸喜色的自我介绍着:
“感谢先生雇佣,我是巧嘴杜克,您叫我杜克就好,虽然我在黑市只干了不到两年,不过我从来不会故意坑害雇主,巧嘴杜克的名声在这里也算响亮,一定会为先生们推荐最合适、价格最合理的货物。”
约翰不置可否的点点头,对于这种掮客的节操他并不会抱有太大的希望,不过目前看起来这个巧嘴杜克的样子倒是很诚恳,不会给人那种奸猾狡诈的感觉。
通过巧嘴杜克的介绍,大家了解到,这座地下黑市因为是码头区黑帮共同经营的,所以不光涉及超凡,更多的还是走私烟酒和武器等违禁品,还有大宗的粮食、物资甚至奴隶等交易。
其他的约翰不感兴趣,他只关心超凡侧的存在。
“听说这里有一些神奇物品交易,这是我们这一次来的目的,别的我们不想去看,并且你知道其它两处黑市的情况吗?”
听到约翰的问话,巧嘴杜克一愣,然后反应过来,眼前这位应该是一位超凡职业者,于是态度明显更加恭敬了。
“先生,其他两处黑市我只了解一个富人区的爱隆黑市,有幸为几位尊敬的先生介绍过里面的生意,那里都是关于神奇物品和药剂等存在的交易,必须有人担保才能进入,另外一个黑市则是传闻位于克林顿区温斯莱街的神秘交易会,据说都是一些强大的法师、巫师组织的秘密交易场所,我只知道名字,不知道具体地点,并不是我这样的小人物可以接触的。”
巧嘴杜克的介绍跟亚瑟了解的情况大致吻合,还补充了很多亚瑟不知道的细节,毕竟他们兄弟也只是偷偷潜入金沙港交易过几次,其他更多的时候都是对方带货主动去接头的森林附近交易的。作为联邦目前的头号通缉犯,范德林三兄弟并不会因为寂寞与好奇就选择冒险将自己暴露在危险环境里。
约翰一听顿时对杜克口中那个神秘交易会感兴趣了,一来这个黑市竟然就在自己刚买店铺的附近,二来法师和巫师等施法者组办的交易会相比超凡物资应该更加充足。
不光是约翰,克劳斯对此更加感兴趣,他可是要成为神秘高贵的施法者的男人,这种法师巫师的交易会最适合不过了。
很快,四人就在杜克的带领下,来到地下空间的其中一只腿的长条形区域内,这里在洞壁的两边都开凿出一个个小窑洞一样的铺面,可以看到上面摆放的各种各样的商品。
约翰不时开启灵视,眼神关注着这些铺面里的商品,其中大多数是一些炼金材料,本身并没有出奇的灵性,这些之前他家克劳斯在这几年研究炼金术的时候,也大多购置过。
不过虽然没有超凡灵性,但是约翰和克劳斯还是忍不住出手挑选了一批,因为克劳斯从约翰那里得到的几种关于骑士修炼所需的超凡药剂药油的配方里,除了作为主要材料的超凡灵性材料,这些普通炼金材料也是必不可缺的。
很快约翰就在店铺中发现了真正具有灵性的材料,那是一块赤红色的小石头,大概不过婴儿巴掌大,灵性视觉中却绽放着火热的纯阳气息。
前世跟一帮道友鼓捣各种修行之物的约翰一眼就认出,这不是道家玄门最常见的一种材料辰砂吗?
辰砂也就是朱砂,又称丹砂、赤丹、汞沙。这玩意主要是硫化汞矿物,含汞86.2%,在古代和近代工业上是炼汞最主要的矿物原料。而朱砂警晶体也可作为激光技术的重要材料。
同时朱砂还是药材,具镇静、安神和杀菌等功效。中国古代用它作为炼丹的重要原料。因过去以产在辰州的品质最佳而得名。
不过对于他们这些玄门中人来说,朱砂最大的作用就是用来画符和炼丹,因为朱砂天性纯阳,最为辟邪,前世道友家传门派太阴派里就有记载用朱砂混合硫磺、硝石等易燃易爆物制成的外丹雷火,可以对阴邪鬼物造成极大的杀伤力。
约翰见到这东西,觉得自己可以弄一些出来作为防身。
正巧克劳斯名下的铜矿出现闹鬼事件,如果真有幽灵鬼怪什么的存在,自己鼓捣出几发辟邪雷丸,绝对一发入魂。
“先生看重了这枚火金矿?”
店铺老板的声音打断了约翰的思绪。见到对方在这个红石头面前驻足有一会儿了,老板自然要主动搭话。
对于对方讲朱砂称为火金矿,约翰觉得倒是挺符合这东西的兴致的,朱砂本身可以提炼水银,自然含有大量的金属,而且属性纯阳燥热,称为火金矿完全合适。
这应该就是这个世界超凡界对于这种朱砂矿石的叫法了吧?
“不错,这东西怎么卖?”
约翰表现的像一个菜鸟一样的开口。
老板心中一喜,马上推销起来。
“五十个金镑,您就能把它拿走,要知道这东西可是克制幽灵怨魂这些邪灵恶鬼的宝物。”
听老板的说法,约翰就大致猜到这家伙并不知道朱砂的具体运用,或者说这个世界并没有前世朱砂画符的文化。
于是也就顺着对方说:
“嗯,东西不错,我正好要制作一枚护身符,十金镑,我就买了。”
像这种颜色正红,质地细腻如鸡血石的极品朱砂在前世那也是价值不菲,一般都是用来雕刻成印章、挂件、手串等等,可舍不得杂碎了磨成粉和成朱砂墨。
约翰也准备用这玩意炼制一件辟邪法器,打磨下来的碎料才会做成朱砂粉。
老板一听顿时脸色跟苦瓜一样,主动降了五金镑,然后约翰与他讨价还价,最终这东西以二十金镑的价格成交。
看老板眼中隐藏的喜悦,约翰明白自己这还是买贵了,但是对他来说,一件法器胚子的价格这点金镑无疑是很划算,也犯不着为了再压下几枚金镑就在这里跟对方浪费口舌。
第一百二十一章 缺钱的约翰
夜色渐深,当月亮升到天中的时候,约翰一行人就通过另一条密道离开了地下黑市,乘坐马车返回半山区。
不是他们不想继续在黑市里逛,而是手头已经没有足够的金镑了。
即使来之前已经有亚瑟的提醒,约翰自认为做足了准备,但他也小瞧了超凡材料的价格,只不过七八样物品,就已经将他带来足足五百金镑的钱花的几乎一干二净。
那可是五百金镑啊!他在水仙花街上买的那间二层店铺也只不过三百多镑。
克劳斯那边更是只带来二百镑的金票,让见猎心喜却又完全没有满足自身购物**的他感觉十分难受,不过在黑市里也不好表明我是海森赛尔家族大少爷的身份让人家给他赊账,只能等下次拿了钱再来了。
对此约翰不得不感叹着,贵族家也没有余粮啊!
即使他与克劳斯这样分家之后有了自己的收入,在贵族子弟中也算是富裕的人,也不得不为金钱发愁。
与之前玉石翡翠的捡漏不同,他所看上的材料大多数在这个世界也都是价值不菲的,这一点从克劳斯购买的那几样昂贵的超凡炼金材料就知道。
好在之前订购的玉石与翡翠矿石陆续到货,缓解了他在超凡材料上面的不足,黄金、玉石对玄门修士来说是一种近乎万能的灵性材料,且属性平和,很多材料都可以用金玉来代替。
在回去的路上,约翰想到他是不是要做一些超凡物品出去赚钱?
相比那些骗人的玩意,约翰对自己出品的护身符的前景还是很乐观的,以他的灵性力量,用玄门开光加持的方式制作的护身符并不需要超凡灵性材料,一般金银玉石都可以,虽然这样的临时法器都有着时效性的缺点,可能半年一年就失去效果了,但对比之前在黑市里看到的不少糊弄人的玩意儿,他这绝对是良心商品了。
想罢约翰就决定,等自己的店铺装修好了,就摆上一批自己炼制的护身符大赚一笔。
……
于此同时,远在白鹰联邦之南上千里的海外。
一座带有神圣帝国的硬朗和罗马奢华,以及一些哥特王朝冷峻华丽的宫殿里。
老国王威廉三世静静坐在王座上,听着下面首相的汇报。
“陛下,以上就是最终人选的确定了,等到那件事情开启的前两个月,就可以提前送出邀请函了。”
三世点点头。
“就这样吧!先把邀请函送到布鲁克王室手中,毕竟他们离的最远。”
国王的语气中带有一丝嫌弃,不过该有的国家礼仪不能缺少,还是吩咐首相这么做了。
等首相退下,一个看起来二十余岁,却分外成熟美艳,眉宇间有带着一丝幽怨与冷清的宫装女子从殿后推门走了进来。
正是准备前来跟国王告辞的埃姆斯丹王室长公主海伦娜。
“父亲,非要邀请布鲁克那边吗?就不能直接确立家族旁支的直系血脉为人选吗?”
查理四世看着自己的女儿,目光中闪过一丝疼爱与歉疚。
“这是我与几位大臣共同做的决定,白鹰联邦那边咄咄逼人,我们虽然不怕他们,但未免敌人搅乱王位的继承延续,我不得不选择把布鲁克牵扯进来把水搅浑。”
看起来似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实际上已经年近四十的海伦娜公主不满的说道:
“我理解父亲您和大臣们的做法,不过我放弃了王位,可不是为了让布鲁克王室来染指我们埃姆斯丹的神圣王冠的!海森赛尔家族成为贵族的时候,斯图亚特家还是弗兰茨海边的野蛮人,如果不是帝国在抵抗异教徒入侵上损失太大,还有弗兰茨和伊凡两国与帝国内部的野心家扯后腿,历代帝国皇帝陛下早就统一旧大陆,怎么会让布鲁克这个小小岛国成了日不落帝国?”
老国王无奈的笑着说:
“你说的都对,不过世界上没有早知道,这二百年来帝国也是被教廷与诸国有意无意的联手坑了,不过对方的结果也不算好,两次宗教战争已经打散了弗兰茨的元气,而他们两次推翻王权建立共和国之后,内部矛盾比外部还大,就更彻底失去了争霸大陆和世界霸权的机会。毕竟现在可没有波拿马那样的人出现了!”
“至于布鲁克,看似坐看大陆诸国战斗,趁机成为了殖民时代的最大赢家,但是本土狭小是他们最大的劣势,以小手挥舞大锤,总有一天要出现危机。作为其中最不光彩角色的光明教廷,不也是分裂成新旧两派和大大小小的派系了吗?就连教皇都两次被请出圣城被弗兰茨摆布,如今威信已经大失。外有各个正神和邪神教会时刻盯着,想要在腐朽的光明教廷身上咬下一口来。”
“可以说这场持续了二百年来的阴谋,基本上没有赢家!或许有赢家,那也是那位骑士之王陛下,毕竟帝国历代祖灵里,只有祂一位成功登神高举王座。”
听着父亲的分析,海伦娜说:“父亲,您说的这些我都明白,我就是心中有着怨恨……”
老国王慈爱的拍拍女儿的手:“既然你不满那些外人参与这场竞争,那么何不去帮帮那个你看好的小家伙呢?之前你不是说要去白鹰联邦考察一下他吗?”
海伦娜公主眼睛一亮。
“我现在不就跟父亲您告别来了嘛!这么说父亲您同意我作弊了?不,不应该说作弊,我这也是出于长辈对晚辈善意的帮助。”
“我的父亲您还是和年轻时一样睿智,应该是岁月让您更具智慧了。反正国内也没我什么事,这么多年了,我也应该出去走走了……”
威廉三世则伸手抚着爱女柔顺的秀发,作为一个法师,她有着足够的手段养护自己的皮肤头发不被实验室里的挥发物伤害。
“埃姆斯丹还是太小了,并没有镇国级的黄金大师那样的强者,血瞳和白狼两个需要有一个坐镇国内威慑白鹰联邦的超凡者,不然你把他们都带去最保险,这次你出去要多听怀特的意见,遇到危险不要舍不得保命的奇物。”
“父亲放心吧!塞尔玛最近要忙着清理王国内潜伏的毒虫,你知道我和怀特都不擅长这个,而且我都放弃了王位,估计不会有什么阴谋家会有兴趣谋害我。何况我还恨不得那些家伙出手呢!暴露出来的敌人总比隐藏在暗中的敌人更好对付,我和怀特也不是吃素的,就是大师级刺客,打不过想要脱身也容易。”
摸了摸自己的小腹,想到不能生育的情况,海伦娜眉间闪过一丝狠色。
目送爱女离去,威廉四世暗叹一声。
“国与国之间果然没有温情可言,如果当初没有心软……”
第一百二十二章 约翰·萨尔瓦托
既然决定贩卖自己制作的护身符增加经济来源,第二天起来的约翰就干劲十足的亲自找上海森赛尔庄园的管家,要了一队人手去装修他的店铺。
然后又带人来到维多利亚侦探事务所,他很想看看昨天特蕾西亚侦探说的那位跟自己同名的约翰侦探的成色。
克劳斯则完全对矿场的事情毫不关心,即使那是属于他的产业,现在全都被新到手的超凡材料吸引了注意力,吃过了早餐就泡在自己家里的实验室不出来。
当约翰留下亚瑟在店铺,自己带着布兰登去到隔壁侦探社的时候,正好另一位侦探也回到了事务所。
不过让他感到惊讶的是,这位约翰侦探竟然是一个熟人。
“萨尔瓦托先生?”
管家推荐他来雇佣一个资深的赏金猎人或者侦探去调查矿场的时候,他可没想到会有现在这些一连串的惊喜和意外发现。
那位美女侦探特蕾西亚的搭档不是别人,如果他没看错,这不就是两只吸血鬼的叔叔,老萨尔瓦托的弟弟,那位混迹金沙港的花花公子约翰·萨尔瓦托吗?
“我记得这位不是在贵族圈子里充当掮客的角色吗?怎么又会是一个侦探?莫非是冒充的?”
不过约翰现在成就了超凡,此时再看这位萨尔瓦托的浪荡子,却敏锐的发现了对方的非常之处。
手上的薄茧说明他是一位擅长剑术或者刀术的老手,身上带有一股淡淡的烟火味,那是常年使用蒸汽火枪的士兵身上才会有的气息。
于是约翰忍不住开启灵视,顿时就见到了对方超越凡人的灵性光芒和身上物品闪烁的浓郁灵光。
“有趣!”
原来这位雷蒙和斯蒂芬的叔叔竟然是一位超凡职业者。
就是不知道他见到自己亲爱的两个侄子都变成了吸血鬼会是什么心情?
见面的两人都很意外。
“您是,约翰骑士?”
见到这次的客户是熟人,约翰萨尔瓦托也有些惊讶,赶紧行了一个贵族礼。
一旁介绍的特蕾西亚则笑着说:
“原来约翰先生还是一位骑士大人,您昨天可没有说呢!”跟布鲁克的贵族阶层中,男爵和以上爵位都被称为勋爵,男爵以下的骑士与爵士都被称为爵士不同,神圣帝国派系的贵族骑士都是直接称骑士,而地方乡绅小领主的勋爵则就是爵士。
约翰看出这位美女侦探略有些开玩笑的意思,显然对自己的贵族身份也没有什么顾忌,而他也从对方那位前台女侍者的行走姿态和对方身上良好的教养与气质看出这位女侦探出身也不会低,至少也是某个贵族家族的嫡系子弟,才能培养出这样优雅知性的人来。
不过来白鹰联邦西部的贵族成员多了,自从贵族派在西部站稳脚跟之后,旧大陆一些关系不错或者混不下去的贵族都有兴趣到新大陆这边来淘金,他对此也没有多想。
“特蕾西亚侦探您不也没有问吗?”
然后两人都笑了起来,如果克劳斯看到这一幕定然会大叫有奸情。在他看来自己混迹情场多年的手段都没能让这位美女侦探产生好感,而此时这位却表现的跟约翰如老朋友一样的亲近,显然这是有原因的。
不然以约翰那副木头一样的性子,根本就不会讨女孩子欢心,怎么能让美女主动亲近?
约翰倒是没有想这么多,只是觉得眼前这位美丽的女侦探十分的投缘,或许跟对方有着前世那种性格爽朗的知性女青年的气质而感到熟悉,自然而然的就产生亲近罢了。
而特蕾西亚也完全没有觉得自己对眼前这个贵族青年的太多过于亲近了,对方虽然看起来显得有一点木讷,但身上那种神秘的气息和表现出来的对女性真正平等对待的态度,却让让她觉得心情愉悦且对这个人有了一丝丝的好奇。
她当然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好奇,就是她沦陷的开始。
至于那位约翰·萨尔瓦托侦探,明显是看出这两人的气场不一般,所以只是偶尔接话,没有傻傻的去主动打断他们之间的交谈。
以他的眼光,也看出眼前的贵族青年实力要比曾经见过时强大很多,上一次见面,这位克劳斯的贴身侍从还只是一个剑术不错的骑士,而现在面对这位自己却感到有着一丝压迫感,这是出于他职业特征的敏锐,很少会有出错的时候,这说明对方已经是不输于自己的超凡职业者,而想到对方的年纪,竟然在短短时间进步这么大,约翰顿时觉得自己十几年的修炼好像都修到狗肚子里去了一样。
当话题聊到了此次的委托任务,约翰不由对另一位约翰笑着说:
“没想到,萨尔瓦托先生竟然会是一位侦探。”
作为还算熟悉的熟人,约翰起身应该亲切的称呼对方为约翰的,但没办法,约翰这个名字在旧大陆算是最常见的几种名字之一,这个世界重名的人也极多,好在姓氏和中间名不同也容易分辨。
“我也没想到约翰骑士会成为我的雇主,当一个侦探是爱好,毕竟我也没有兄长的经商天赋,总不能当一个混吃等死靠家族供养的人。”
听着这位萨尔瓦托自嘲的解释,约翰不知他说的话里的真假,但是对方语气中的些许无奈却很真实。
对于约翰萨尔瓦托这种家族次子的境遇,约翰见得多了也是很了解,毕竟在这个长子继承制的世界,无论平民家庭还是贵族家庭,对于长子之外的其他子女都是一样的不公平。
一些受到父母喜爱的孩子还好一些,起码会想办法为其安排以后生活的道路,而那些不受待见的孩子就惨了,尤其是贵族家庭的孩子,从原来优渥的生活环境一下子沦落到平民待遇甚至比平民还不如的境况,那简直就是地狱一样的日子。
不过他见这位萨尔瓦托家族的上代次子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显然混的不错,起码一个超凡职业者在哪里都不可能吃不上饭。而他可是从克劳斯那里听说过这位不少的风流韵事,简直就是低配版的克劳斯,如果这位再有钱一点,颜值再高一点,那就能跟克劳斯竞争金沙港情圣的资格啦!
“萨尔瓦托先生还是很有能力的,毕竟能够在金沙港经营这么大一间侦探事务所,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约翰·萨尔瓦托则谦虚的说:
“哪里,这都是特蕾西亚小姐的功劳,连事务所都是特蕾西亚的产业,我也只是事务所的雇员而已,赚些辛苦钱罢了!”
约翰有些意外的看了眼前的美女侦探一眼,早就猜这位小姐身份不一般却没想到实力如此雄厚。要知道她这间事务所可是真正在温斯莱街,属于精华地段,周围不是经营艺术品的画廊、古董店,就是专供上流人士的高档珠宝店和成衣店,再加上这比自己店铺大了三倍以上的面积,起码也要两千金镑左右才能拿下吧?
这位美女不但是有能力的侦探,还是位富婆啊!
第一百二十三 猎魔人?
此时在前往红岩镇的沙土路上,一辆普通的贵族式马车朝着东南方向行驶着。
马车旁边还有两匹骏马在跟随着,其中一个就是约翰的动物伙伴洛克,另一匹则是一匹混血黑马,样子倒也不错,只是比洛克体型略小一些。
当然跟已经成为有二三级职业者实力的动物伙伴洛克不同,另一匹马只是普通动物,此时牢牢跟在洛克身后如同小弟一样。
这就是那位约翰·萨尔瓦托侦探的坐骑了,这位贵族后裔出身的花花公子兼侦探显然不会放着马车不坐而在外面骑马风吹日晒的,要知道金沙港属于金沙州南部,一年四季阳光可是很充足的。
虽然作为男人,粗糙一点也无妨,可为了金沙港的美女们着想,约翰·萨尔瓦托还是决定保护好自己这张脸。
至于为什么坐马车还带上洛克,那是因为约翰觉得把洛克关在马厩里是对天性喜欢奔跑的马儿的一种折磨,何况洛克现在已经是他的动物伙伴,有着不下于人类十岁孩子的智力,那就更不能跟普通马匹一样对待了。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放他自由活动。这一次出远门自然也是借机会让洛克可以自由奔跑一段时间放放风。
此时坐在马车里的除了约翰和布兰登,便是这一次负责侦察任务的约翰·萨尔瓦托了。
约翰摸了摸衬衣口袋里一枚硬物,看了坐在自己对面的骚包侦探一眼。
本来只是打算先雇佣侦探或者赏金猎人去红岩镇的铜矿探查一下,然后根据结果再做处理的决定,但是见到萨尔瓦托这个他所接触到的自己人之外的第二个超凡者之后,心里顿时有了些兴趣,并且对于闹鬼的铜矿他也想要看看,试一试自己新到手的朱砂护符和制作的辟邪雷丸对付鬼怪的效果如何。
不过看着眼前这位身穿一套贵族猎装,外面套着皮甲,为了方便活动只包裹住躯干、肩臂与大腿,腰上挂着一只短小精致的弩弓,背后背着一把钢剑,一把银剑,后者上面有着神秘的符文,且闪烁着灵性光芒,显然是一件超凡武器。
而这家伙背后还背着一只木质匣子,看大小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一只蒸汽火枪。
这幅打扮再加上约翰·萨尔瓦托一幅硬汉的模样,不由让约翰想到前世玩过的游戏里某著名打桩机。
再联想到对方的风流事迹,约翰忍不住开口问道:
“萨尔瓦托,你是个猎魔人对吗?”
约翰·萨尔瓦托对于约翰这突然一问顿时一愣,然后反应过来,有些警惕的看着眼前的大家族骑士。
“约翰骑士您怎么会这么问?”
约翰笑道:
“没什么,我就是看你的打扮好像有点像传说中的猎魔人,你我都知道大家都是超凡者,现在又没有外人,也就开诚布公的说,不必隐藏身份了吧?”
现在萨尔瓦托家族上了自己的船,可以说是他的附庸家族了,约翰对于这位萨尔瓦托家族的超凡者也很感兴趣,即使不能收服也要打好关系拉拢一番。
约翰·萨尔瓦托闻言顿时松了口气,想到对方可是有着西部第一家族之称的海森赛尔家族的一员,自己不过一个小小的超凡者,应该也没有什么值得觊觎的。何况他大哥之前可是来信说自家已经与眼前的骑士和那位克劳斯少爷形成了依附关系,自己两个侄子都成了对方的骑士侍从,也没有理由会坑害自己。
于是也就放松的说:
“没错,鄙人就是一个猎魔人,这个侦探也是我在金沙港这边的隐藏身份,更方便我去调查接触异怪和黑暗生物,您也应该听说过,我们猎魔人的修炼和晋级都离不开那些怪物身上的材料。”
约翰好奇的问:“我也只是在书上和老师嘴里听说过这个职业,听说猎魔人是十分古老且强大的战士,我见识过骑士、德鲁伊这些超凡者,本身也是一名巡林客,不过还是第一次见到猎魔人,不知道等任务结束之后是否方便交流一下?”
约翰·萨尔瓦托听对方随口就说出三个超凡职业,并且还都是强大不输于猎魔人传承的职业,顿时不由为这些大家族的底蕴感到羡慕。
不过他对约翰的提议还是感到有些为难,因为猎魔人早就衰落,曾经被光明教会背叛的他们经历劫难之后数量极其稀少,已经习惯于隐藏在世俗之间,萨尔瓦托家族传承的这支猎魔人学派一向少有人知,也算是一个秘密,而且猎魔人很少跟其他超凡者交流,顶多会跟一些巫师术士等施法者交易,所以他有些不习惯约翰这样的亲近。
约翰也看出了对方的迟疑,于是笑道:
“萨尔瓦托先生放心,我只是想要了解一些超凡界和异怪魔物的情况,并不是要刺探你的传承,当然如果能够交流一下剑术进行实战演练那就更好了。”
听到约翰说的是这样的交流,萨尔瓦托顿时松了一口气。
“那当然没问题,我随时恭候骑士大人您的指教。”
然后约翰·萨尔瓦托就转换话题说起正事,将特蕾西亚和自己收集的情况跟约翰这个雇主汇报了一下。
“跟很多西部小镇一样,这里原本是一个金矿点,曾经一拥而入数万淘金者,有的人骤然暴富,有的人横尸荒野,经历了一场血腥与残酷的狂欢之后,小镇也即将没落,如果不是在金矿采尽的时候意外发现另一条铜矿,再加上此地距离金沙港并不算远,也不会发展成今天这个样子。”
约翰听了点点头,对于这处家族分给克劳斯的产业他也有所了解。
“红岩镇的铜矿对普通人来说确实是个宝藏,虽然没有金银矿值钱,但是胜在细水长流,储量比金银那种稀少矿脉大了不知多少倍,估计以现在的开采技术水平,几十年也不一定能开采干净。”
要说新大陆南北中这三块相连的大陆里,可以说北陆是最得天独厚的,就跟他前世的北美类似。
不说东部那丰富的自然与矿产资源,即使西部地区是以广袤的荒漠和森林闻名,但是这里也有着最知名的金矿。
从发现第一处大型金矿以来,几十年来,无数人们蜂拥而至,在这里发展除了一个个以采矿业为生的淘金小镇,但是很多在金矿或者银矿采伐殆尽之后就荒废了下去,只有金沙港等大城市周围的居民区保存下来。
除了金矿,西部也有很多铜铁煤矿,只是煤矿的规模比不上东部而已,这两年工业上也发展很快。
淘金热的兴起也让西部地区人口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也让这里民风彪悍,治安混乱,犯罪与黑帮横行,而蜂拥而来的淘金客和冒险者也延续了殖民者与当地土著部落的仇恨,联邦当年甚至发布了臭名远扬的头皮法令,割下一个原住民的头皮就能换来一森特的奖金。
直到这十年来,贵族派们维护秩序,努力整治西部的治安,西部移民与当地土族的冲突才缓和了下来,实在是因为与土著的战斗中联邦政府损失了不少,毕竟土著文明虽然落后,但却也不是没有可战之力。
而西部三州也不想夹在土著与东部政府两边做无谓的炮灰。
第一百二十四章 调查
想起这些年来报纸上的那些新闻,约翰就明白白鹰联邦政府内部也根本称不上一条心。
国会那边的在野党和反对派当年也一直叫嚣着消减军费并以战事失利来攻击当时的执政党。
再加上南方派庄园主为首的阵营被东部资本家逼迫将资产转移到逐渐开发的西部之后,这些贵族出身的家族们与本地土著达成了协议,所以这十年来很少有两方大的冲突,反而因为与土著部落的交易中,西部各势力基本都得利不少,越发维护这种和平了。
毕竟很多西部珍贵特产都出产在偏远危险的地区,也只有自古生活在这片土地的土著人们才有本事大量获取。
这一次轮到东部联邦政府们看不下去了,多次想要在暗中搞事,企图挑起西部新的冲突,只不过最后都被西部联盟破解了。
海森赛尔作为在西部联盟中担任领袖的大家族之一,约翰自然多多少少都了解这些局势。
作为海森赛尔家族的一员,维护家族利益也是他的责任。
像这次的铜矿罢工事件,原本他和克劳斯也不用为一个铜矿那么着急,毕竟家族的任务和超凡的修炼相比一个铜矿的出产要更为重要的多。
但是铜矿虽是克劳斯的产业,可也是家族产业中的一环,铜矿的利润尽管远远不如航运、金矿和走私带来的收益高,但是作为实业的矿场出产的铜,却是家族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不说别的,光是以此养活的产业链条上的人就多达数千,一旦这些人失去了收入来源,人心不稳之下产生的后果若是被有心人利用,恐怕甚至会影响整个西部的大好局势。
正是明白这个道理,所以约翰没有耽误太多时间,雇佣了侦探调查的同时自己也亲自带人前来。这不光是因为其它原因,在经过贫民区见到的景象之后,约翰心里就一直对西部对家族面临的局面有着一些忧虑。
一行人急赶慢赶,赶在午饭前到达了红岩镇上。
与黑水镇和雷姆镇不同,红岩镇位于金沙港的南部,属于南金沙州地区,气候温热全年几乎没有冬天,最低气温还不到前世零上五六摄氏度,一年也就是有那么几天的冷天。
这里的产业以铜矿为主,海森赛尔家族虽然占据了一条大矿脉,但是周围还有其它矿场,所以就需要大量稳定的采矿工人,再加上距离金沙港很近,因此逐渐人口积累发展起来,成为西部人口规模数一数二小镇,人口仅次于一些中小型城市。
不过全镇都是依靠采矿也发展起来的,现在占了五层以上铜矿出产份额的小镇最大的海森赛尔矿场停业,整个小镇立即就显得萧条起来。
约翰他们没有第一时间去找镇上官员或者矿场的管事表明身份,而是在萨尔瓦托的建议下,先在红岩镇的一家酒馆暂歇。
酒馆里人不少,显然因为矿场的停工,很多家在这里的矿工都无所事事,只能在酒馆里消磨时光。
一行人推门进入,也没有引起多少关注的目光,红岩镇因为靠近金沙港,贵族打扮的富人并不少见,倒是一身猎装和皮甲的约翰·萨尔瓦托很是吸引了一番眼球,不过很多赏金猎人也会这么打扮,也就见怪不怪了。
而且下车前这位猎魔人已经把自己那一套武器装备都卸下,不然必然会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在女侍将他们点的食物和酒水上来后,约翰·萨尔瓦托一边如同真正的旅客一般品尝着食物和美酒,一边借机观察酒馆里的人,试图通过那些酒客的交谈里了解一些情报。
作为一个混迹贵族圈子的掮客和私家侦探,跟人打交道和探查情报这方面这位萨尔瓦托绝对是专业的,等他吃完了午餐,又上吧台那边转了一圈之后,就带着满满的收获回到座位上,低声给雇主约翰汇报说:
“约翰骑士,这次的任务恐怕真的有些问题,我从那些人口中了解了一点情况,按照他们的说法,确实很像是有鬼怪作祟。”
约翰点点头。
“这方面你是专业的,我们现在做什么?直接去矿场吗?”
约翰·萨尔瓦托也松了口气,他最怕的就是那些自以为是瞎指挥的雇主了,偏僻眼前这位的身份还得罪不起,好在这位骑士大人不是那种没有自知之明的蠢货。
“我打算这样做,现在矿场里找一个熟悉矿洞内部情况的向导,不然很容易迷路,耽误时间不说,还可能会有意外的威胁……”
对于约翰萨尔瓦托这样看起来就很靠谱的资深侦探与猎魔人,约翰自然没有去炫耀自己前世的办案手法,而是从善如流的听从对方的安排。
很快一行人就离开酒馆去往了矿场,此时的海森赛尔矿场已经只剩下管事和家族派来的一些人手。
约翰等人的到来,让这些驻守铜矿的人心中因为闹鬼事件的不安减轻的同时,也感到一些警惕。
感知敏锐的约翰和猎魔人明显觉察到了眼前等人隐藏的那一点点敌意,不过两人只是对视一眼,并没有说什么。
萨尔瓦托不说话是这里不关他的事。
但是约翰已经决定,闹鬼事件解决之后这矿场的管理层估计就要清理一遍了,这种对主家怀有敌意的,十有**是背地里有着贪腐的行为,至于是敌人的间谍到不怎么可能,毕竟矿场管事虽然不是什么重要位置,可安排的也是家族里的老人。
“本尼经理,现在我需要你安排两个熟悉矿洞地形的向导,我准备与萨尔瓦托侦探一起去调查一下闹鬼的事情……”
“我明白了,约翰大人请稍等。”
面对约翰的命令,矿场管事尽管有些为难,但是也没敢反驳,很快两个向导就带到了约翰他们面前。
一个是年纪已经四十几岁的老矿工,因为没有家庭,所以一直住在矿场里,没有跟那些惧怕鬼怪的雇佣矿工一起离开矿场在镇上厮混或者去别的地方的矿场做工。
另一个则是家族安排的人手,是矿队的小头目之一,看起来还算精明伶俐,约翰觉得这家伙应该是矿场管事那位本尼经理的人。
既然人已经到齐,约翰·萨尔瓦托也不拖延,直接跟约翰请示之后,就检查装备,留下冷面的山姆看守马车和马匹,带着几人一起下了矿洞。
约翰和布兰登是艺高人胆大,约翰·萨尔瓦托则对自己的实力和经验很自信,但是那两个向导则很有些惴惴不安。
毕竟闹鬼的事件他们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是矿里可是有不少人见过,并且也真真切切失踪了两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不得不令人感到恐惧。
尤其矿洞这种深入地下的幽闭环境里,更加重人们的恐惧心理。
对此约翰不得不出手,给了两人一人一个0环法术提升抗力,这个法术除了能够提升身体对异常状态的抵抗之外,也能提振精神,减少精神类负面状态的影响。
第一百二十五章 食尸鬼矿洞
“好了,现在带我们去闹鬼发生的那处矿洞吧!”
见识了约翰法术的神奇,两个向导果然不再那么畏畏缩缩。
“是大人!”
在两个被法术刺激的颇为兴奋的向导带领下,一行人快步前进,很快就接近目标区域。
那个老矿工指着前边对约翰恭敬的说:
“大人,前面就是事情发生的地方了。”
大家抬眼看去,就见前方是一处如同葫芦底部一样宽阔了不少的矿洞中转部分,对面有着三条狭窄一些的矿洞分支入口,里面黑压压的一片,即使几人手中火把的光明也照不到那里的黑暗。
觉醒了自身血脉之后,已经有了约翰能够在黑夜中视物的昏暗视觉,只要有一点光,就可以看到大致的情形。而如果变身成野性变身形态的话,更是有着黑暗视觉的能力,即使完全无光的状态也可以视物。
当然现在有着火把的余光,昏暗视觉已经足够他看清前方,自然也就不需要暴露自己的野性变身能力。
约翰回头看看萨尔瓦托,却见对方的瞳孔似乎在黑暗中变为了猫一样,也在目光盯着前方,显然也具备黑暗中视物的能力,想到这个侦探是个猎魔人,而大多数魔物异怪都喜欢潜伏在黑暗中,所以作为一种专门针对人类以外的异怪与黑暗生物的一种职业,猎魔人显然也会有着对应的能力,这也不奇怪。
“约翰骑士,我已经闻到了怪物的味道,应该是食尸鬼,不过好像还有别的气味,但是十分稀薄,暂时还分辨不出什么。”
约翰听了他的话笑说:
“原来是食尸鬼,那么我们还等什么,去把这些违背自然的不死怪物消灭吧!”
食尸鬼是一种常见的低等级不死生物,经常出没于墓地、战场或者其它充满死尸的地方,这些可怕的怪物会潜藏在黑暗中,借助周围的环境来掩盖自身的尸臭味,袭击没有提防的生物。
约翰从亚瑟和自己老师那里了解过,知道这玩意大致的能力跟前世游戏里的设定基本不差。
按照游戏里的设定食尸鬼只是挑战等级为1的不死类怪物,传闻它们是由人类尸体转化的不死生物,因而最喜欢人类血肉的味道,并且它们还会保持着生前的语言能力,有着一定的智慧。
不过这种低等级不死生物除了其感染能力和类似野兽的攻击能力,最可怕的就是其能麻痹接触生物的能力,但对于约翰他们这样的职业者来说并不算是什么厉害角色,尽量减少接触就是,反正以食尸鬼那恶心的外貌和气味,估计也不会有正常人想要与之接触。
所以大家并没有多么重视,在场的可是有着三位正式超凡,这种小怪就算来一打也能够轻松解决。
只有两个向导对此产生了恐惧,尤其是当猎魔人循着气味带路走进其中一条分支岔路,然后那股子尸臭味越来越明显的时候,对于前方黑暗的噬人矿洞,让两个作为普通人的向导都忍不住发抖。
提升抗力的法术效果也避免不了凡人对于未知和死亡的恐惧,当然环境中那股子令人作呕的尸臭味也是其中诱因。
“布兰登,你在最后警戒,食尸鬼最喜欢偷袭,虽然我不认为能够有食尸鬼逃过萨尔瓦托侦探的鼻子。”
“是,主人!”
约翰干脆将两个向导安排在自己身后,约翰·萨尔瓦托这个猎魔人在前开道,再由布兰登殿后警戒。
虽然约翰并不在乎这两个人的生死,但是到底是两条生命,有着两个世界道德观念的他尽管不算圣母,却也不希望见到无辜人死在自己面前。
矿洞里的怪物比大家想象中的更沉不住气,不过食尸鬼尽管保留着生前的部分智慧,却也没有真正智慧生命那么聪明,顶多是一些小狡猾罢了。
噗噗两声,两只如同扒了皮的野兽一样,具有部分人类特征的怪物刚才黑暗中跃出,就被打头了猎魔人两剑给斩成四段。
如果换成是一般武器,或许作为不死生物,这些食尸鬼即使只剩半个身子也能继续攻击,甚至重新拼凑一起复原。
但是约翰·萨尔瓦托动用的是自己的那把装饰着符文的银剑,这种炼金魔法剑可是专门针对黑暗生物的超凡武器,两个食尸鬼很快就失去了活力。
眼见萨尔瓦托留了怪物一口气,抽出一把锋利小刀似乎是要肢解怪物,约翰忍不住鼻尖萦绕的恶臭说道:
“萨尔瓦托,你这是要做什么?”
约翰·萨尔瓦托回头对雇主解释道:
“约翰骑士,我准备取下食尸鬼的筋腱和心脏,这都是一些巫师们喜欢的炼金材料,一个价值两三个金镑。”
食尸鬼的筋腱和食尸鬼心脏确实都是一些普通的炼金材料。
约翰虽然对真正的炼金术一知半解,但是有过瘟疫世界的经验和作为克劳斯的实验助手,还是可以炼制一些低层次的普通药剂的,对炼金术师圈子有所耳闻,知道炼金材料都价值不菲,而且往往供不应求。不过这东西这么恶心,他可不想喝这些炼制的药剂。
这么恶心的怪物真难为你也下得去手?
约翰看着地上躺尸的那两只外表类似某生化游戏里舔食者的食尸鬼,他可忍受不了这个场面和气味,于是摆手说:
“这东西就算了,我时候会在委托报酬里给你补偿,现在还是先调查失踪的矿工在哪里……”
约翰·萨尔瓦托闻言顿时放下小刀。
如果不是缺钱,谁会去解剖这么恶心的东西呢?
于是手中银剑在两只食尸鬼心脏处一挑,送了它们去冥界。
被超凡武器搅碎了心脏,顿时两只食尸鬼连通尸体全部化为干枯的黑灰。
失去了污染源头,矿洞里的气味顿时下降了一个层次,给自己也加了提升抗力的约翰才觉得好过了许多。
说起来这辈子养尊处优二十几年,绅士风度已经养成进骨子里的他还真有些不适应这种情况。
一行人继续往矿洞深处前进,虽然这里依旧有着食尸鬼活动的痕迹,但是失去了污染源,空气味道自然好多了。
其间他们发现了一些带血的衣物碎片,经过两个向导证实确实好像是矿工的衣物,这也说明他们要寻找的失踪者估计是凶多吉少。
很快五人来到这条矿洞的尽头,除了一些残缺的骨头残渣,并没有发现任何生人的迹象,约翰也就不再抱有希望,刚想要返回,却忽然感觉到一股浓郁的灵气,想要仔细感应却又很快消失。
“这是?”
约翰忍不住来到矿工们刚刚开凿出来的矿洞尽头石壁前驻足观看。
第一百二十六章 精金矿脉
矿洞尽头这面岩石下面还有被遗弃的矿镐,显然是在发生闹鬼事件时遗落掉来不及拿走的,约翰拾起一只,对着石壁用力敲了下去。
哐!
即使以约翰的力量,矿镐也险些被嘣飞,却只敲掉了几片指甲大小的碎石。
“好硬!”
作为矿镐,一般都是用坚固的钢铁打造,这个世界已经有了蒸汽驱动的火车与轮船,这种民用钢铁普及率还是很高,不似中世纪时期铁器那么昂贵。
按照常理,他这一下子起码也能敲掉巴掌大的一块岩石了,方才约翰观察了周围矿洞的岩石质地,并非是什么坚固的种类。
“看来这里面果然有问题!”
听着约翰的感叹,那位猎魔人也是有了好奇,凑过来摸了摸这面石壁。
“约翰骑士是说这里面藏着什么东西?”
约翰没有解释,将矿镐递给身后的布兰登,然后指着地上剩下的矿镐对两个向导吩咐:
“给我把这块石头敲下来,这两枚金镑就是给你们的奖励……”
两个本来就是矿工的向导闻言顿时大喜,这一枚金镑可就相当于他们辛苦一个月不知要敲碎多少石头才能得到的收入,现在只需要开凿这一面石壁,对他们来说简直就跟白捡的一样。
于是两人也跟着努力敲打起来,只是两人跟约翰一样,都无法破坏多少石壁。
就见布兰登手持矿镐,一股浓郁的生命能量从他腹部流转到手臂。
“嗤!夸啦……”
方才还如同钢铁一样坚硬的石壁顿时被他一镐头敲下脸盆大小的一块,而旁边两个专业矿工却只能敲下点点碎石,于是布兰登干脆让他们两个指挥自己从哪个位置下手,便自顾自的哐哐敲凿了起来。
见到这一幕,约翰有点羡慕的意思。
气这种超凡骑士的核心力量就跟前世武侠小说里的真气一样,堪称万能之物,既可以用来恢复体力和疗伤,又可以加持在身体和武器上,造成强大的杀伤效果。
虽然他巡林客职业已经到了6级青铜,而自身体质和精神也经过多次强化,分别达到了先天或者说超凡的层次,但是在剑术方面尚没有做出突破。
这也是因为他的心气很高,一直想要将白鸦剑术和浑元剑经以及从瘟疫世界带出来的骑士传承融合起来,以另外两者代替浑元剑经中缺少的炼气部分法门,形成东西结合版的剑仙修行。
这种融合当然很难,好在他底子不错,又有前世知识经验,再加上从老师那方面得到的指点,以及跟布兰登这个正式骑士日常的交流,目前已经摸到了修炼出类似前世玄门修士的“真气”、“真元”的门槛,也就是瘟疫世界骑士职业所掌握的“气”这种生命本源的特殊能量。
约翰通过分析和实践认为,“气”就跟前世玄门的炼精化气、精气神三宝中的气,其实属于同一种存在。玄门写作“炁”,读作气,即是人类生命形成并存在所必要的生命能量。
所以三种修行道路的结合完全是有可能做到的。
他现在也已经在突破的边缘,不过尚未突破,所以还不能跟布兰登一样,用气的力量加持手中武器,达到开山裂石、削金断玉的程度。
有了布兰登这个正式骑士的气作弊,很快一面石壁就在他的敲打下,凿掉了周围的一大圈石头,只留下中心位置的一个球形大石块。
在火把的照映下,几人已经可以看见凿下的碎石中,闪烁着些许星星点点的金色。
“这是什么,金矿吗?”约翰·萨尔瓦托也忍不住凑过来好奇的问。
随后这位猎魔人捡起一块带着闪光的碎石,然后就仿佛瞧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样瞪大了双眼,嘴张大的能放进一个拳头。
“这,这是精金啊!约翰骑士,我想我们可能发现了一座精金矿……”
精金这东西约翰也是早有耳闻了,这种在超凡界大大有名的稀有金属,不但跟秘银一起并列为主世界最珍贵的两种超凡金属材料。
即使前世在小说中那也是大名鼎鼎的。
于是他也惊喜的捡起一块蕴含金色的矿石,用灵性力量仔细探查,果然感觉到一股坚固无比的灵性,这说明里面的东西即使不是精金,那也必然是一种极为珍贵的超凡金属、魔法材料。
“能够确认吗?”
约翰·萨尔瓦托兴奋的回答:
“我有着八成的把握,虽然没有见过精金原矿石,但是我在联邦东部的超凡拍卖会里见过拍卖精金也摸过用精金参与铸造的武器,那些给我的感觉跟这些矿石一样。”
发财了!这是约翰听了猎魔人的话之后第一个想法,不过随后约翰就回头看了也在兴奋状态中的两位矿工,心中已经决定等出去就直接把这两个送到家族那边安置监控起来。
至于这位萨尔瓦托侦探,本身是一位超凡者自然知道这事的严重性,背后家族又跟自己有着那样的关系,想必一把掺了精金的武器应该能够堵住他的嘴。
毕竟发现疑似精金矿这么大的事情,是万万不可泄露出去的,这可是旧大陆几大列强都要起贪念的宝藏,不要说其价值多少金镑,光是一盎司精金就可以融入钢铁里,制造出一千具骑士盔甲,而且是那种不需要附魔就能抵挡蒸汽火枪射击的强大精金铠甲。
萨尔瓦托见到约翰的脸色,以他的精明,也马上想明白了这些,于是脸色郑重的点头说:
“发现精金矿的存在必须严格保密,精金在现今各国主导的蒸汽动力方面着极高的运用价值,想要获得更强的动力,那些蒸汽轮船和火车的核心蒸汽机就需要更强韧的金属作为气缸材料,还有一些精密仪器,比如被称为蒸汽机械学大脑的分差机,传闻其核心运作部件就是运用精金和秘银作为主要材料制造的,可以说价值连城也不为过。”
见到两个向导听了这些话都脸冒冷汗,他们也不是傻子,发现这样价值的宝藏,为了保守秘密,杀人灭口都是轻的。
有了猎魔人扮白脸,约翰则扮演红脸,语气温和的安抚了两人一番,承诺给与他们合适的安排,这才让害怕这些大人物杀人灭口的两个矿工心里稍安。
至于以后的生活可能会受到控制?能够活着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作为社会底层的矿工,他们可不是那些不懂事没有经历过社会毒打的中二青年。
既然基本已经确定了是精金矿,约翰也不管什么蒸汽动力和分差机,那些东西对这个世界的科学家来说很重要,但离他们这些超凡者还太远,现在约翰最想要确认的就是这处是否真的是精金矿,而它的矿藏含量是多少,够不够自己打造一柄飞剑之用。
没错,在约翰看来,这种金属无论是不是精金,无疑都是天材地宝的一种,而且性质极为坚固,灵性也是异常强大,用来炼制飞剑再好不过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庚金之灵
“轰!”
当布兰登把那个凿空的石球与石壁相连的地方敲打下来后,一个篮球三倍大的石球落地。
“就是这东西吗?布兰登,把它给我敲开……”
约翰默默感应了一下,确认自己之前那瞬间的感应是来自这个石球。之所以灵性不显,是因为周围那些精金矿石的阻碍,里面流动的灵性力量只能偶尔有细微的力量泄露出来一点。
现在随着大量精金矿石的剥离,那种感应就越发明显。
连续动用一顿饭工夫的气,额头有些冒汗的布兰登听到命令也没有犹豫,继续拿起矿镐敲打起来。
只是随着石球的表面一块块剥离,硬度也越来越高,没敲几下,布兰登手中的矿镐就已经被反震力量给震断,显然内部结构都被外力破坏。
布兰登也不气馁,而是拿过向导手里另外两个矿镐继续努力。
还是约翰看不下去,给他加持了一个恩赐。这个法术是临时为受术者提升一部分生命,而气则是由生命能量提炼出来的,生命的提升自然也会反应到气上面。
得到加持的布兰登觉得浑身充满力量,在充足的气的加持下,很快一个拳头大小的黄金般金属球体被剥离出来。
剥离掉的碎石里面密布金星,显然都蕴含着极高的精金,这也是布兰登打开这个石球那么费力的原因所在。
萨尔瓦托蹲下身子仔细观察这个有着很多孔洞,仿佛一颗七窍玲珑心的不规则金属球体。
而在约翰眼中,这个黄金球内部更是有着一道刺目光芒组成的气流在缓缓流转。
“不对,这可不是普通精金矿,好像,这很可能是一只金属元素生物……”
约翰·萨尔瓦托很快一脸惊奇、疑惑、不确定的说着。
元素生物他活了快四十年,虽然罕见但也见过几次,可金属元素生物则只是听闻过只字片语的传说,从没见过实物。
不同于自然界极端环境里很容易诞生的元素生物,因为相对于四大基本元素,金属这种物质因为活性很少有异化的存在,最多只是受到魔力或元素侵染异变为魔法金属罢了。
而约翰却是忍不住露出惊喜的神色。
这东西萨尔瓦托这个见多识广的猎魔人不敢确认,他却是认得。
如果方才他还没有确定,现在看到了这玩意,却可以肯定,所谓的精金,就是前世玄门传说里的太乙庚金。
同时心里暗道:
“原来这个世界管太乙庚金这种天材地宝叫做精金!不过庚金性质坚固,少了辛金的锋锐,却更添永不磨损的韧性,确实与超凡界声名卓著的精金属性吻合。”
庚金是什么东西?
庚金可是玄门传说中最适合炼制仙剑的两种异宝之一,乃是先天金行之气所化,与太白辛金之气分阴阳而并列。
而庚金之灵就是通了灵的庚金结晶,就跟法器诞生了灵就可以称为法宝一样。这可是炼制飞剑的极品,价值远超一般天材地宝,而可以称为仙家灵宝。
这一团金属球里的那股气流,就是由浓郁先天庚金之气中诞生的太乙庚金之灵,这可是仙人都难得一见的宝物,虽然称不上先天灵宝,但是也算得上半个先天灵宝了。
“竟然还孕育了一种金属灵体,这可是十分少见的灵体类生物……”
那位猎魔人还在好奇的自言自语,约翰已经一把将这个金属小球收起来,这里面可是满满的太乙庚金之气,泄露出一点都够让他心疼死的,之前外面那些精金估计就是这东西外泄后孕育出来的。
这次的矿场之行倒是收获极大,有了这块太乙庚金之灵,那么自己祭炼飞剑的进程就可以大大缩短,要知道前世玄门传说中,只需要一缕太乙庚金之气,就能缔造一柄上品飞剑,若是有指甲大的一块太乙庚金精英,那么配合其它材料炼成法宝级飞剑也是等闲。
之前炼制飞剑还需要一年半载的水磨工夫,现在自己得到这么大一块太乙庚金精英,还是诞生了灵的,都不需要怎么复杂的手法,只要稍稍炼制就能得到一件传说中的仙家法宝。
约翰·萨尔瓦托对于约翰的收获那是十分羡慕的,但是也只是羡慕罢了。
跟秘银的发现通常都是伴生在银矿中不同,精金矿的存在迄今为止也没有发现任何规律性,就好像造物主随意的涂鸦一样,任何地方都可能存在,发现精金纯粹依靠运气,这也是精金数量稀少的原因之一。
懂得分寸的他知道这是人家的矿场,自己只不过是受到雇主雇佣的侦探,战利品还有资格分享,这种情况就不能太贪心了。
好在约翰也不是那种吝啬之辈,马上就对这位自己欣赏的猎魔人说:
“这些精金虽然是矿场的所有物,不过介于萨尔瓦托侦探这一路的辛苦与敬业,等我搞清楚这东西的价值之后,会给与一定的好处作为奖励。”
约翰·萨尔瓦托听了顿时心中感到很舒服。
虽然雇主没有确定给出多少报酬,但人家给你是情分,一毛不给也是本分,约翰的这种做法确实让人感到满意。
离开了矿洞的一行人回到矿场办公室,约翰二话不说,直接让布兰登将矿场管事本尼控制起来,根本不给他反抗的机会。
并询问两个向导,又揪出了本尼的两个心腹。
“这个本尼经理是不能留了!”
约翰心中有了决定,无论是他在矿场交给克劳斯之前就开始贪污,还是在成为克劳斯产业之后失去家族那边管束才心生贪念,既然有了背主的行为,那么约翰也就不吝于拿他来杀鸡儆猴一番,好好整治一下克劳斯名下产业的风气。
更何况精金矿这么重要的秘密定然不能让本尼这样已经不忠诚的人接触。方才他们只是开采出全部矿脉的不足十分之一,后续还需要进一步秘密开采,还有精金的提炼也不是一般矿场可以做到的。
当然约翰也没打算亲自动手杀人,而是准备将这些人直接押送回海森赛尔庄园,这种背叛家族的叛徒自有家族内部去处理。
他只需要控制两个知情的向导不往外胡说就行。
此行虽然没有调查出矿洞闹鬼事件的幕后黑手,但是发现了一处精金矿,对于他和克劳斯来说绝对是天降横财,虽然根据那两个向导推测,这个精金矿脉很可能不大,目测出产的精金应该不超过一百磅,不过作为一盎司价格就已经超过十万金磅的天价商品,一百磅这个数量已经恐怖到可以买下金沙港这么一座繁华大都市了。
所以尽管天色已经不早,约翰还是决定马上连夜赶回金沙港,同行几人也都知道事情的重要性。
除了来时的一辆马车,后面还跟着一辆矿场用来运输的马车,装上了足足两大箱子的精金矿石和两个向导,以及被捆好的本尼经理三人。
第一百二十八 飞剑通灵
回到金沙港,约翰第一时间将押送的本尼等人送到了海森赛尔庄园,通报给卢西安这位族长大人之后,自有相关人员去处理,约翰则与萨尔瓦托这位猎魔人约定明天去结算委托报酬,便带人回了克劳斯所居住的别院。
虽然天色已经很晚,但是心中兴奋的约翰根本毫无睡意。接过小女仆薇妮送上的热毛巾擦了擦脸,看了一眼难得不出去鬼混,从买回超凡材料就一直沉浸在自己实验室里的克劳斯,约翰吩咐薇妮自己去休息,自己坐在房间的床上,捧着已经有了法器雏形的尼古拉斯侯爵之剑,拿出了得知矿洞里那颗太阴庚金精英。
片刻之后,约翰眼露惊喜。
方才他通过自己的灵性去感应这东西的存在,却发现这太阴庚金精英之中诞生的那团庚金之灵现在还是混沌懵懂的阶段,还没有自己的思维意识,于是马上刺破手指,对着这难得一见的先天灵体施展了子母牵魂术。
虽然这样做会导致这团先天金灵日后再也无法诞生自我意识进化成具有独立意识的生命,但是约翰是个务实的人,前世看过好几部人工智能失去控制,造反要灭绝人类的电影,那天网、奥创之流哪个一开始不是人类创造的得力助手?
所以他不能把自己的安危寄望于一个其它生命的感情上。
而像这种有一定智能,但没有自我意识的法宝才是最适合自己的,起码可以操控自如,甚至将来修为强大起来,不乏能够寄托元神成为自己的元神化身。
既然操控了先天金灵,那么事情就好办了,约翰直接通过心灵命令它输送一小缕先天庚金之气灌注到自己的佩剑之中。不然作为等级层次极高的一种先天五行之力的存在,约翰本身这点法力还真无法控制这先天庚金之气,一不小心就会让它给跑了或者消散。
就见一道银白耀眼的光芒从球状的太乙庚金精英孔窍中流转出来,瞬间蹿入道尼古拉斯侯爵之剑中。
约翰感觉动用全身灵性法力,按照浑元剑经之上记载的养剑法门全力温养这把飞剑,争取达到人剑合一的通灵层次。
这么做也是希望通过庚金之灵一点点输入先天庚金之气,将佩剑本身材质转化成适合庚金之灵寄身的太乙庚金精英形态,不然普通飞剑材质是承受不了先天金灵这种灵宝进入的。
一个时辰之后,约翰收回了自身法力灵性,再见手中佩剑,只见它已经灵性大增,于卧室之中莹莹发光,隐隐有着灵光自生的表现,
先天庚金之气是金中之皇,具有转化吸摄天下万金之能。
至于这颗太乙庚金精英形成的金属球,估计在先天庚金之气全部转移之后,就会变回普通的庚金也就是精金了。
感觉自己的飞剑已经筑基有成,心下大喜的约翰决定趁热打铁,看看时间正好快到夜里十一点也就是快到子时,便在西面的窗口搬来桌子,以之前打磨朱砂护符留下的朱砂粉末用清水调成墨水,因为没有符纸就干脆直接以鹅毛笔蘸墨水在宝剑身上书写灵符,同时口诵咒文,开始祭炼飞剑。
这是来自浑元剑经三册内外篇、剑法篇、形神篇中剑法篇的飞罡文,乃是炼制飞剑,使法器飞剑能受主人御使,通灵飞行的秘法。
其法原文为,择每月红虎黄鼠日时,向本辰罡方,朱书(符)饮一道;再向北斗真方,莫持一点天清之咒,九次。咒完静片时,再习步式招数一度。未习之先,有告文一个,秉心朗咏数次,再演为要,久敬为主,不可梢涉怠志也。
红虎为丙寅日、时,丙指南方;黄鼠是庚子日、时,庚指西方。
丙寅日是中国干支历法中的第三天,庚子日在60天干地支中排位是37位。但是这个世界跟前世已经不是一个世界,这种历法好像也无法通用,他也摸不清那天是对应干支历法的日子,也不知道自己的生辰对应那个天罡,不过时辰和方位基本跟前世无异,都是二十四小时,分东南西北等八方,眼下正好刚到子时,约翰就试着面对西方来施法炼剑。
书符之前,约翰静心默念告文:
“扫除不详,普渡仙航。梯天超海,如遁如藏。呼灵虚位,遣役诸方,雷霆霹雳,如掣电光。干支造化,灵集中央,阴阳五行,周天在握。日精月华,吞入丹舍。探取天根,真息生春。玄黄浑合,遍体更新。筋骨皮肉,来复乾坤。助道助法,赐我灵真。绵绵大力,默默通神。北七南六,随在护临。急早送灵来,急早送灵来……”
如果是前世,自然是祷告天地,而到了这个世界,约翰理所当然换了新大腿抱,祷告的目标变成了自然之父。
在书符之后,约翰已经感觉到自己与自然意识有了感应,于是按照原文记载的转向北方,念诵天清咒:
“一点天清,二点地灵,三点神光遍九重。三关四通,八达血脉流通。斗君临吾上,罡将居正中,火龙潜吾下。先天祖炁入坎离,腹若雷鸣遍太虚,雷公电母居吾中黄宫,阴阳五行交互生。吾奉飞天大帝旨,敕速腾云显道灵。”
这里的大帝喻为太一,非某神灵,而是自我显化之神。
“哔吽吽,嘿哈臻!”
随着最后几个奇特的咒音落下,余音在卧室中回荡,好在他和克劳斯所居住的别院距离住宅有点偏,除了外围有几个仆人,剩下的都是自己人。不然这时候已经有人过来探查了。
做完了这些,约翰就感觉手中佩剑仿佛成了自己的第五个肢体一般,念头通过手掌延伸到整个长剑,让约翰能够通过一种独特的视角来观察外界。
这是一种由无数信息组成的世界,没有肉眼的图像,所有存在包括空气中的一粒灰尘,在他感应中都是一段信息,虽然看不见任何图像,但并不影响他去“视物”,新奇的在卧室里走了一圈,却没有被任何东西绊倒或者撞到其它物品。
“真是奇妙,这就是剑的感受吗?”
然后他心念一动,手中一松,便看到暗室生光的一把单手剑已经兀自的凭空浮起,然后无风自动的在卧室中游走起来。
“哈哈!”
虽然操控飞剑的距离并不能超过十尺,但约翰依旧玩儿的极为开心,第一次露出了孩子般的笑容,这是一向面目严肃的他很少见的时刻。
不过眼下圆了前世儿时的剑仙之梦,又是没有别人的卧室,他也顾不得维护自我形象。
第一百二十九章 好奇的女侦探与第二份委托
早上九点,温斯莱街的店铺陆续已经开门营业。
这个世界的并没有某个世界东方古国的人们看起来那样勤劳,除了个别职业,很少有起早贪黑去经营自己买卖的人。
倒不是说他们很懒,而是多少年传下来的一种生活习惯就是这样。即使个别想要多赚一点的早餐馆,那也只是早晨七点钟开门营业就是让人意外的惊喜了。
没见市政府的雇员都是九点上班吗,而其中中层以上官员通常十点能到他们的办公室,已经是很有敬业精神了呢。
维多利亚侦探事务所一楼的会客区里,一身便装但依旧美丽的特蕾西亚女侦探,在侍女的服侍下享用着清香的柠檬红茶,配上刚刚出炉的牛角面包和司康饼。
这是标准的弗兰茨式早餐结合了布鲁克下午茶的样式,美味却又清淡不腻人,而换成白鹰联邦习惯性的用煎香肠配煎蛋或者腌制猪肉作为早餐,那就太过于油腻了。
带着知性的女侦探一边享用着自己的早餐,一边还在早晨的阳光下阅读手中的书籍,阳光洒在她的身上,让美丽的女侦探更增添几分惊艳。
约翰乘坐马车来到事务所门前,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顿时觉得一位带着贵族优雅气质的女版福尔摩斯就在眼前,关键是还是十分的漂亮。
一时间没有打扰对方的念头,就这么静静的站了几分钟,直到对方的侍女发现窗外的男人发出声音,这才惊动了沉醉在书的世界中的特蕾西亚。
女侦探美目一弯,对约翰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站起身来欢迎客人的道来。
走进事务所,约翰寒暄两句,就问道:
“萨尔瓦托侦探还没到吗?”
特蕾西亚闻言不由略带嫌弃的调侃自己的搭档说:
“那家伙现在能够起床已经是少见了,每次接了任务回来,不去鬼混一番就感觉对不起他花花公子的名号一样。”
约翰顿时明白昨晚那位侦探肯定是寻花问柳去了,那么他就只好在这里多等等,反正有个美女陪着聊天也不会无聊。
两人谈兴很高,从本地新闻聊到联邦制度,然后又聊到王权与共和的优劣,以及蒸汽革命等新兴事物。
约翰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女侦探确实是一位不输于现代版福尔摩斯那样的博学者,如果不是自己有着前世今生两个世界的眼界加持,那么还真无法跟对方应对自如。
聊着聊着,话题扯到了他们昨天的行动,好奇的女侦探则对这次的委托任务十分感兴趣,问:
“我可以问问你们这次发现了什么吗?”
“当然。”约翰笑说:
“不过我劝您还是不要过于了解详细,矿洞里出了两只食尸鬼,那味道我们这些男人都受不了,就不要说特蕾西亚你这样的小姐了!
“食尸鬼啊!真是邪恶又恶心的生物。”
提到食尸鬼女侦探一脸了然,显然也是对超凡界有所了解的,虽然约翰没有在她身上看到太强的灵性光芒,不过像她这样来历不凡且博学的人,从书本里了解到超凡世界的存在并非不可能,何况人家的搭档还是一位真正的猎魔人。
特蕾西亚明白约翰的话是出于绅士风度的一种好意,毕竟即使再神经强韧的女性,估计也忍受不了那种酷似被剥皮的野兽并且有着强烈尸臭味的惨烈场面,还伴随着能够将活人转化为食尸鬼的瘟疫病毒。
无他,相比同样是黑暗生物的优雅吸血鬼,食尸鬼是在是太丑了!
心里恶心了一下,头脑灵活又敏锐的女侦探很快就想到了什么,说:
“这有些奇怪,那两只食尸鬼是怎么来的?”
对于这次委托任务的地点,女侦探有过详细的收集和分析,她不认为那里会平白无故出现食尸鬼这种不死生物。尤其是在常年四季日照都十分充足的南金沙州地区。
约翰明白女侦探话里的意思,他之前在离开矿洞之后就已经想到了这些疑点。
海森赛尔矿场可不是东部那种黑暗不见天日的奴隶矿场,每天都要死上好几个人,这座铜矿海森赛尔家族已经经营了十年以上,除了发生极少数矿难的情况下,人为死亡人数还不超过一只手的数量。
而且基本都是矿工们因矛盾斗殴而起的。
且此地以前都是一片荒山,因为不适合粮食生长,不但周围没有土著部落,就连野生动物都很少,所以根本没有大规模的墓地,又常年受到太阳暴晒,这就基本上杜绝了食尸鬼自然诞生的来源。
按照常理红岩镇这样的条件基本不可能自然诞生食尸鬼。
食尸鬼的诞生除了人为因素、其它食尸鬼的病毒感染,在自然环境里就只有那种负能量聚集也就是玄门说的阴邪之气汇聚的墓地、战场等地区才会出现。
那么情况就很明显了,十有**这个矿洞里的食尸鬼是人为制造的,目标除了是针对克劳斯和自己,剩下的可能就是为了矿洞底部这种超凡材料。
但是约翰很快又在心里否定了第二种可能,因为他也是在布兰登凿开石壁之后才确认精金矿的存在,应该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潜伏在那深深的矿洞里等着矿工发现精金矿脉。
还有之前猎魔人在矿洞中闻到的食尸鬼之外的那种异常味道,显然这里面有着不为人知的阴谋。
约翰不由得想到了三个月前,那次导致他觉醒前世记忆的“意外”。
于是他看向女侦探开口说:
“特蕾西亚侦探,我这里有一份新的委托,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
女侦探则美目一挑,微笑说:
“那还要看具体是什么任务,约翰骑士能否给我简单介绍一下?”
当即约翰也不隐瞒,直言说:
“大概三个月前,我和我的主君克劳斯少爷遭受了一场实验事故,其中有一味药剂材料是发生了变异的品种,我认为这是有人在暗中动了手脚,所以想要请贵事务所调查一下当初出售给我们草药的那位黑市商人,看看是否能够从他身上得到些什么。”
特蕾西亚听完思索了几秒,然后忽然开口问:
“这个任务跟矿场的任务有关联吗?”
约翰不由不为眼前的女侦探对细节的敏锐感到佩服,即使前世那种办案几十年的老刑警,估计一时之间也不会反应过来这两个任务会有所关联。
“这一点我不能确定,我也只是怀疑而已,一起还要靠您与萨尔瓦托侦探的调查证据为准。”
特蕾西亚似笑非笑的说:
“您就这么确定我会接下这个任务吗?”
约翰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说:
“我当然希望能力出众的两位侦探可以继续接受我的委托,毕竟你们已经是我认可的最适合的调查人手。”
听着约翰朴实的话,特蕾西亚却是一笑,这种男人在他看来可比那些花言巧语的追求者可爱多了。
于是马上拿过记事本,开始一点点询问约翰所知的细节,显然是已经准备接下这个任务。
第一百三十 古董店的捡漏
最终,约翰在跟特蕾西亚女侦探告辞之后,也没有等到约翰·萨尔瓦托归来,显然那位花花公子可能昨晚玩的有些太开心。
既然已经有了第二次委托,约翰也就也不急着跟对方结算矿洞之行的报酬,反正那些精金也还没有提炼出来,他准备给对方分配的一把精金武器还没有影子呢。
回到庄园的约翰除了将沉迷实验的克劳斯拉出来让他好好休息之外,就是忙着自己的事情。
白天去盯着店铺的装修,再通过以前的熟人和家族渠道去收购一批古董,毕竟是古董店,虽然不打算依靠贩卖古董赚钱,但也要弄一些商品过来做个样子。
晚上就全力温养自己已经成型的飞剑。
现在这把佩剑叫尼古拉斯侯爵之剑总感觉有些别扭,别人问他这飞剑何名,然后他来一句尼古拉斯侯爵之剑?
画风立马就歪了,一点仙家气派都没有。
可叫什么呢?
诛仙?斩神?
感觉中二了点。
“算了,还是叫尼古拉斯之剑吧,正好这剑原本也是克劳斯送给自己的,也算是纪念我和他的兄弟之情。”
最终约翰还是选择用克劳斯的本名做了剑名,这也符合这个世界通常的习惯。一般心爱的兵器、宠物甚至是战舰,这个世界的人都喜欢用自家亲人尤其是女性的名字来命名。
“相比克劳斯知道了也会感觉很荣幸吧?”
起名废的约翰这么自信的想着,继续沉浸在祭炼温养飞剑的过程中。
……
第二日上午,约翰叫上萨尔瓦托兄弟一起,去古董店那边挑选收购的货物。
回金沙港这几天,两兄弟一直都呆在庄园里没有外出,尤其是约翰告诉他们一个难以接受的实事,他们的叔叔竟然是一位专门猎杀黑暗生物的猎魔人的时候。
两兄弟就更加不敢随便外出免得遇到那位叔叔了。
倒不是担心他们的叔叔见面就一剑将他们砍了,萨尔瓦托家族跟大多数落魄的贵族家庭一样,对家族和亲人都有着很深的感情,他们是怕对方失望所以不敢见面。
约翰之所以要带萨尔瓦托兄弟,是因为两人家族里精英着古董的生意,从小耳濡目染对这些有着一定了解,换做布兰登那个只知道打打杀杀的糙汉子和从少年时期就颠沛流离的亚瑟两个根本玩不转这些。
来到水仙花街自己的店铺,约翰视察了一下装修的进程,目前主体已经基本完成了,因为有着约翰提供的前世集成墙板和吊顶的新奇想法,家族的工匠们利用现成的木板切割打磨成型,大大缩短了原本至少需要一个月以上的装修进程。
短短两三天时间,主体墙壁、地板和天花板就已经完成,只剩下柜台、陈设和灯具等物。
约翰满意的点点头,来到店铺后院的仓库前,一位古董商贩已经在这里等着了。这位是老萨尔瓦托旗下的管事,也可以成为掌柜,负责的是在金沙港富人区爱隆大街一间古董店的收购事务。
正好在雷姆镇达成交易来到金沙港的老萨尔瓦托在看望两个儿子的时候,得知约翰想要涉及古董行业,就大包大揽的保证给约翰提供一批货源。
反正他那个古董店其实也赚不了多少钱,开在金沙港只不过是为了跟金沙港富商圈子有所交流,每年只要不赔钱就好。
在仓库里准备好的桌子上,已经铺满了至少数百件的古物,起码看起来是古物。
其中以金银首饰、家居器物为主,也有当地土著风格的面具、长矛、吊坠之类的东西。
即使以约翰不懂行的眼力,也能看出一些东西明显是新造的,根本称不上古物。
得到老萨尔瓦托吩咐的这位管事也是实话实说。
“约翰大人,这些大多都是糊弄人的,用来摆在明明撑场面,所有古董店都是这样经营,只有来了重要客人时,才会拿出真东西。当然如果有客人看上了这些,那么这样的肥羊不宰不就便宜了别家古董店了?”
约翰听了觉得有意思的笑了起来。
看来无论哪个世界,古董这一行都是这么做的。
一般假货都是糊弄那些人傻钱多的小白,真正的行家如果打了眼,那是你自己没眼力,按照古董行的规矩,卖家只要没有故意设计下套,一般都是不会受到法律追究的。
虽然眼前这些以造假的古物为主,不过约翰本着有枣没枣打三杆子的道理,还是开启灵视观察了一边,这一看就看出问题来。
“咦?”
忽然约翰发现一处存在则异常的灵性光芒。
“这个吊坠很有意思啊!”
约翰拿过那东西,却是一只用棕红色木材雕刻的飞鹰形态的吊坠,雕工虽然比较粗陋,但是却带有一股飞翔于天的神奇韵味,就跟前世写意大师的水墨画一样,算是一件难得的艺术品了。
约翰灵眼一观,这里面有着微弱的法术灵光,也就是灵性波动,看情况淡淡白光应该是守护、祝福一类的法术力量。
那管事看了一眼解释道:
“大人,这是原住民部落的护身符,都是土著制作用来外售的货色,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土著部落古董,那边真正的古董都是祭祀器物,除非部落死绝不然是不可能流传到外人手里的。”
约翰点点头,不过心中却明白,就跟那些少数民族当地特色饰品一样,这枚不起眼的护符应该是参杂在普通手工护身符里的一件真宝贝。
通过他对超凡物品的经验,很快就解析出这飞鹰吊坠的法术底细,应该是类似前世最常见的道门八大神咒那种净化和守护的正能量法术,不过刻画的符文相对简单,炼制手法十分粗糙,效果也顶多能抵抗一些阴气侵蚀罢了,稍强大一点的鬼怪之属都能够一击打破这防御。
所谓正能量负能量是这个世界的说法,约翰也陪同他家少爷克劳斯一起上过大学,这个世界的人将世间的基本能量分为正负和大地、空气、水元素与火元素六种能量,按他的理解,其实就是前世的阴阳与地水风火四大本源,也就是阴阳和四象。
至于前世玄门的五行说和八卦说,则没有在这个世界发现,后者应该是物质能量之间的转换和扩展,并不算是最基本的本源能量。
第一百三十一章 替死护符
破解了这道护符的原理之后,约翰觉得自己应该可以将这东西复制出来。
打发了这个萨尔瓦托家的管事,约翰在这一堆工艺品中挑选了几个类似的护身符吊坠,让萨尔瓦托兄弟继续在下面鉴定古董,就一个人来到已经完成基础装修的二楼。
在报废三个吊坠之后,约翰就已经掌握了使用灵性力量在其内部刻画符文的方法复制出了那一枚飞鹰护符。
“这符文,就叫灵能防御符文好了。”
根据这符文的特性,约翰给它安排了一个合适的名字,然后继续实验,有了复制成功的例子,约翰第二次、第三次的接连成功。
在灵能防御符文的基础上,他试着刻画护符时念诵道门神咒,并以自己的灵性法力,将金光神咒和净心神咒的力量附着在吊坠上,这种类似玄门开光和魔法附魔的方法唐他炼制成功并且完善成为两枚更加强大的护符,一枚在防御的基础上能够排斥诸邪,另一枚则还可以净化身心,防止外来幻术等精神法术影响。
将新的净心吊坠挂在脖子上,就感觉一股清净温和的力量将自身笼罩,一时间精神为之一震,一些杂念都被消除,这就是净心神咒的力量。
“这吊坠的缺陷是附加的灵性符文大概只能持续存在一两年,一旦受到攻击就会大大缩短存在时间,另外物理方面的防御效果要差一些,一般凡人用刀剑袭击的话,估计几下就能打破,如果是枪械这些火药武器,那么最多缓解子弹的冲击力,却是无法挡住子弹穿透。不过条件有限,这些暂时也就足够了。”
看着镜子里的模样,约翰很满意。
他所选的几个土著护身符样式跟之前的飞鹰护符一样都是鹰类的模样,显然这都是产自一个十分崇拜鹰作为图腾的部落。
“不过白头鹰是白鹰联邦的象征,所以鹰是联邦人很喜欢的形态,就连各州的警徽和军队标志上都有着鹰的形象,戴上一枚飞鹰吊坠也并不显得突兀。想必这三个护符能卖的不错吧?”
制作这种护身符也需要消耗不少的灵性力量,所以约翰没有大肆制作,毕竟物以稀为贵,什么东西多了也就不值钱了。
完成了三枚种类不同,准备出售来把自己的小店打出名头的护身符,约翰就开始思索是不是给自己也添一件护身的法器。
现在他手上称得上法器的只有一柄佩剑和一件朱砂护符。
前者是杀敌武器,后者则最擅长克制阴魂鬼物等存在,并没有经过附魔。
但是他还缺一个系统性的防御法器,要知道那隐藏在暗中的敌人一天不被挖出来,就一直是他心中的一个刺。
不光是他自己有着紧迫感,没看克劳斯这家伙都好几天没有去花天酒地,一头扎在实验室里吗?为的就是尽快掌握超凡的力量,以应对很可能随后就出现的危机。
于是那枚被雕刻成八卦样式的朱砂护符也被约翰改造成防御符文结合金光咒和净心神咒的综合防御法器。给自己用的当然不用像外售版那样分门别类,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全都要。
“防御法器现在有了,这将给我创造更大的安全性和生存空间,不过总觉得还差了些什么……”
想了想,约翰又从自己的口袋中摸出一枚警徽来。
这是他在雷姆镇入职之后,镇长亲自给他颁发的警徽,跟普通警员的大路货不同,这枚五角星的警徽铸造的极为精美,正面有着白鹰双翼护卫着一柄宝剑的形象,这是金沙州军警的通用标志,各地方细节会有所不同。
这种值得纪念的东西就算将来不做那个治安官了,无论是出于对前世职业生涯的怀念,还是这辈子那段日子的纪念,他都准备保留收藏起来。
这警徽表面是镀金,通体材质则有着十分之一的白银成分,剩下的则是铜。
前世论坛里有大佬做过实验,金银铜是世俗常见的最适合用于法器材料的金属物质,其中以黄金对灵气法力的兼容性最佳,白银和铜则其次,铁锡之流则不如银铜的十分之一,而铅则是对灵性最为排斥的金属之一可以用来做封闭灵性波动的盒子,但根本无法用来炼制法器。所以大家推测,灵气或灵性很可能也是一种未发现的辐射能量,不然也不会受到通常用来封闭辐射物资的金属铅的隔绝。
倒是水银的灵性兼容性要比黄金更佳,只是因为液态而无法用作常规法器炼制,倒是画符和布阵等方面运用的更多。朱砂作为汞含量最多的物质,也就成了一种灵性亲和力很高的材料。
故此,有着金银铜材质的这枚警徽可以算是比较适合炼制为法器的载体了。
“尤其警徽代表着这世界的官府,某方面也能聚集一定的气运也就是众生意念之力,肯定要比普通材料炼制成的法器威力更大,前世玄门对这种法器有一个特殊的称呼,那就是功德法器或者人道气运神器……”
约翰暗暗猜测,这世界天道、气运什么他都已经证实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国家气运这种人道文明秩序之力估计也是存在的。
防护方面已经有了升级版的朱砂护符,那么警徽法器就可以炼成不同的效果。
约翰想到了前世玄门之中一种替死法器。
玄门或者说中土自古就有用纸人、木偶和陶俑之类的作为替身的术法,无论是达到针对敌人,还是用来抵御自身所要面临的劫难。
最早是巫觋使用的木偶、陶俑等等,后来又有撒豆成兵等类似手段,随着造纸术发展,民间就出现了剪纸成人的旁门术法,这方面以道门正宗的上清崂山派最为著名,还被某位文人写进了志怪小说里。
“这替死之术,乃是由旁门李代桃僵、移花接木之术发展出来的,虽是旁门法术,却最终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地煞七十二术那种神通之上,可以说传承十分久远。因此倒是跟功德气运并不产生冲突。”
纸人和木偶约翰前世在老头子的教导下曾经苦练过,那些是旁门左道中人最常用的手段,虽然在现代基本已经失去神效,可作为替身使用,却也有着一定程度的玄秘,比如可以带走身上的霉运、让佩戴者免于催眠、失魂等效果。
这是约翰通过亲身认证的效果,当初他跟同事捣毁一个隐秘的传销兼非法集资团伙时,不少人就中了对方下九流的催眠**手段,唯有他坚持清醒最终才将其一举捣毁,绳之以法。
现在约翰把这种替死法器的载体被他换成警徽,是因为这警徽本身就是他的身份象征,与他气息相连,所以才能代替木偶娃娃的形态成为替身之物。
替死法器也不是随便就可以炼制的,像之前惩戒那个安东尼·班德拉的巫术草人,因为只是最浅显的压胜术,所以只需要对方的身体发须或者随身物品就可以做到。
但是要炼制一个替身的纸人或者木偶,那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最起码也得提供自己的生辰八字,再加上精血每日按时辰祭拜,至少七七四十九天才能初步完成载体。让纸人或者人偶与自身气息相连。
“按照师父的说法,如果是法力高强之辈,这个过程可以视情况缩短至七天甚至三天,但该有的仪式却不能减。不过现在这警徽已经是与我气息相连的存在,估计应该可以节省那些重复祭拜的步骤,幸运的话一次成型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