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 图腾血树
此时正是正午时分,虽然土著们不是现代社会那种一日三餐制,但是这个时候因为太阳很大,气候炎热,所以也都懒洋洋的在部落呆着,或者晒晒肚皮和晒晒吊,或是在窝棚里、树荫下、空地处等各处地方,跟部落的女人去做一些有益身心的运动,一时间整个食人部落除了到处可以见到不堪入目的景色,以及炮火连天的声音,倒是显得安逸的很。
殊不知,一场灭顶之灾已经降临到这个罪恶的部落头顶上。
“咻咻……”
不知道是哪里打响了第一枪,随后就是连续不断的枪声弹雨,原本或者睡懒觉或者嗮太阳或者正在肉搏战的土著们被一下子打懵了。
然后被击中没死的土著发出的哀嚎惨叫,惊醒了那些还没反应过来的土著。
接着就听到杂乱的一阵阵叽哩哇啦的叫喊声。
显然食人部落方面也明白这是发生了敌袭。
只不过以土著文明的制度,一时间根本做不到集合部落里的战士去组织反击,只有数以百计的成年土著男人提着匆忙抓起的身边各种简陋武器,朝着部落外敌人袭击的方向冲去,尽管骤然遭到袭击,但火药武器的攻击显然没有吓住这些凶残的食人部落战士。
只不过文明的差距让第一批土著战士很多都连十几步都没有跑出去,就倒在了冲锋的路上。
这时候,部落中央的位置突然传来一声高亢的尖利叫喊。
然后一片猩红的淡淡光芒从中央方向扩散开来,段短时间之内就将整个部落范围笼罩。
所有被猩红光芒笼罩的土著人顿时都变得双目赤红,浑身肌肉臌胀,如同愤怒的公牛一般,鼻孔喷涌着热气,就提着武器朝着部落聚居地之外的方向冲去。
而这时候,一些步枪子弹击打在这些发狂的土著身上竟然只能击打出一个小血洞,穿入不足一两寸的深度,并且很快就被蠕动的肌肉给挤出皮肤,然后伤口很快就发生凝固,不再有鲜血涌出。
“这?这是巫术……”
指挥部这边,南非联邦的最高长官麦克维尔中校顿时不敢置信的惊叫出来。
作为黑非洲国家的军官,他常年跟土著打交道,倒是见过不少本地的巫师祭司之类的存在施展过一些巫术,但是最多也就是恶心一些的虫子毒药或者诅咒什么的,放在战场上并没有太大的威力。
中了枪,那些巫师也一定会死。
像今天这种大范围并且对战场有着直接影响的巫术,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过。
“快,机枪手自由射击,炮兵排准备开炮!”
亨利上位虽然震惊,但是曾经在美洲那边服役,也去过印度与东南亚殖民地,现在在黑非洲驻军任职的他是在场军官中,资历最深的那个,可以说是见多识广,明白不能任由这些发狂的土著冲上来,不然这一次讨伐任务的结果可能会惨不忍睹。
所以第一时间就命令在阵地后方预备着的机枪手与炮兵排开火。
“砰,砰砰……”
“轰、轰轰!”
“哒哒哒哒……”
火炮和机枪的轰鸣声从多个方位响起。
讨伐队伍是按照亨利等军官商定的半包围攻势,在食人部落南方一共设下四个阵地,形成交叉的火力点。
所以在食人部落发动了自己的超凡力量之后,后方的火力支援顿时也发挥了现代文明的科技之力。
约翰看了一眼主阵地前面炮兵连推着的两门小炮,他对这玩意儿也算了解,这东西就是近代战争史里也算小有名气的一种超小型的火炮,由马克沁发明的超大号马克沁机枪,俗称砰砰炮的小炮了。
砰砰炮这玩意其实就是最初由马克沁设计制造的大号马克沁机枪,只不过口径超越了20毫米,所以被归类为火炮行列。
确实也是,20毫米以上口径的炮弹,只要中了一发,整个人不是被打成破碎的布娃娃,就是从中间被一炮两断。
虽然没有机枪连续发射的火链看起来更具威势,但是如果单论个体弹头的威力,当然的口径更大的砰砰炮才更出色。
尽管后者炮车加上炮身也要二百多公斤重,但是到底是火炮,而且射速快威力也远超普通枪弹,在英布战争的时候可是大放异彩,曾经布尔人用马车拖着,打的英军抱头鼠窜。
吃一堑长一智,英军回过头来就在南非乃至很多殖民地驻军都加装配备了这种武器来对付当地土著叛乱。
只有超过二十毫米的口径,让它比大多数火炮的炮弹都便于携带,一个排操作两门砰砰炮携带上千发炮弹对于这样一场小规模的战斗正合适。
只不过现在的砰砰炮在威力和定位方面有尴尬,打人速度不如机枪,打建筑物根本破不了防,英军内部也在准备淘汰这种被时代淘汰的武器。
约翰还知道如果历史没有跑偏,那么就在未来过几年,英军便会开发出40毫米口径的新式砰砰炮,并且成为了二战时期最有名的防空武器。
另外英军其实还有日俄战争展现出不凡效果的迫击炮这种武器也在服役,不过因为迫击炮炮身虽小,可大量炮弹十分沉重不好携带,所以这一次还是选择了砰砰炮这种跟机枪类似、可以有车轮推着走的轻便火炮作为主力,迫击炮筒只带来两门,炮弹也只有一车。
反正有骡马和土著仆从军帮忙推动炮车,所以尽管这一次讨伐任务地形对他们不利,却也带上了这些火炮。
事实证明这一个决定是十分正确的,机枪和砰砰炮的火力支援,瞬间给打了鸡血一样的土著战士来了一场深刻的教训。
约翰看着现场的状况也不免摇头。
遭受了迎头痛击的土著虽然悍不畏死,依靠部落的超凡力量,曾经也打败过一些小规模的民间探险队和打劫过商队,但是那都是枪支少不成规模的情况,哪里经受过这种大规模的集火?
再勇敢悍不畏死的战士,也不能以血肉之躯来面对机枪和炮弹,在冲上前面的战士惨死近半之后,剩下的土著人全都迟疑和胆怯了。
超凡力量的效果有时候也不能阻挡灵魂中本能的恐惧。
就在土著们陷入绝望的时候,部落中心位置,一股血光冲天而起,如同燃烧的火焰一般,所有人都忍不住停下动作,抬头望着那一颗冲天而起,如同传说中的妖魔一样的血色巨树。
“这,这是这个部落的图腾吧?”
约翰也有些震撼的看着那个可怕的巨怪。神性血脉和心灵力量的示警都让他知道对面存在的恐怖。
巨树怪物挥舞着笼罩血焰的树枝,仿佛上古巨人一般,数十米高的身躯迈动着根须纠缠的沉重双腿,在轰隆轰隆的脚步声中,不知践踏毁掉了多少土著窝棚,顺带着还误伤和踩死了数以几十计的土著人。
不过作为发动这个恐怖树人的部落祭司来说,此时却已经顾不得这许多了,因为只有打退了入侵的敌人,才能挽救部落的危机,不然部落都已经被毁灭了,这些部落的人还不是要死?
第三百七十章 恐怖树人
讨伐部队这边,在场除了惊慌失措,甚至不少都把枪扔了的士兵,最多的就是如同没头苍蝇一般乱跑或者干脆把枪往地下一丢,然后颤抖惊惶朝着巨树叩拜的土著与印度仆从军。
如果说土著敬畏这个巨大树人是因为黑非洲本土万物所化图腾信仰的缘故那还说得过去。
但是那些远渡重洋而来的印度仆从军竟然也会如此表现,那就不得不说一下印度地区传统宗教信仰的原因了。
话说四大文明古国,其实信仰体系都比较复杂,但是其中作为多神信仰的代表,中土文明和印度文明又是神灵体系最多最繁复的两个。
尤其是印度文明,先后被多个文明所征服过,所以其神灵体系也复杂到让初学者崩溃的地步。
种种历史原因导致印度这边教派林立,除了统一划归为婆罗门教的,另外还有佛教、星月教、锡克教等多种宗教的各种不同分支,可以说一个地区就是一种宗教,甚至每过一个村庄或小镇,信仰的教派也都完全不同。
这也导致印度人对于宗教方面十分注重,已经与种姓制度一起融合到他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所以见到这种恐怖的堪比神灵的怪物,这些仆从军无法反抗,恐惧过头了产生臣服和信仰,当场跪地叩爆也就不足为奇了。
讨伐军方面,唯一能保持一定理智的就是指挥部这边的亨利上校和少数军官,以及那五百英军之中一部分精锐士兵。当然还有见多识广的探险队一行。
士兵之中以胆大心细的炮兵和遇事就喜欢释放金属风暴的机枪手为主,这些士兵见惯了生死不说,经受的训练也比普通士兵更严格,换句话说,打炮打的久了,敌人的炮弹在耳朵边爆炸都能气定神闲继续装弹,这才是最优秀的炮兵。
当然这些人还做不到那种舍生忘死的地步,但是面对敌人出动的可怕怪物,这些炮兵与机枪手们惊骇之余,也从心底升起了一股不服输的念头。
于是战场上就有着数道金属风暴以及速射炮弹,朝着树人怪物拦腰击去。
噗噗噗噗……砰砰砰……
当前人类相对顶尖的杀伤性热武器,在面对这等层次的超凡怪物的时候,也难以发挥出决定性的效果。
虽然每分钟上千发的机枪弹可以撕毁一切挡路的血肉之躯,但是击打在树人身上的时候,也只是打的木屑纷飞,对于身高数十米的巨大树人来说,最多损伤一些表皮,根本无伤其本体。
而砰砰炮倒是能够在树人身上炸出一个个浅坑,可相对于巨人庞大的体型来说,那点伤害也是杯水车薪。
估计就是把炮弹打光了,顶多也就是打烂树人几个纤细一些的树枝罢了。
亨利上校见到这样的结果,顿时从心底升起一股凉气,但是他完全没有表现出来,还是面色狰狞的大喊:
“我不相信打不死它,给我把迫击炮架起来,向着怪物双腿发射。”
数十米高的树人从两公里意外的食人部落核心走来,即使相对动物,作为植物的树人动作要迟缓一些,也不用几十步就可以来到讨伐军阵地面前,现在已经走了一半的距离,亨利上校明白以他们的腿脚速度,根本逃不开树人的追击,所以干脆就破罐子破摔,看看是树人先过来把他们踩死,还是他们的炮火厉害!
原本只是当做后备武器有备无患的带来的两门迫击炮这时候成了讨伐军的救命稻草。
只是其中一个炮兵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怎么,两次填装弹药都没能成功,而且越着急越错,炮兵排上尉排长看不下去一脚踢倒这个家伙,亲自填装好炮弹,然后校准方向,喊着口号。
咻咻!
两枚3英寸(76.2毫米)口径的迫击炮弹分别击中了目标,这不是操作的炮兵技术很高,迫击炮本来就不以射击精度著称,只是一种近程火力,而是因为对面的树人目标太过庞大,就是离着两公里用步枪子弹都能扫中,更不要说迫击炮了。
讨伐军带来的还是英国第一门迫击炮,在1917年投入使用的斯托克斯迫击炮,一战结束后英国用于军事的资金大幅减少,该炮持续使用多年而毫无改进。知道一九三零年才会开发出新的版本。口径还是不变的三英寸,对比德军的100毫米甚至120毫米的重型迫击炮在战场上就有了差距。
但是72毫米的炮弹,对于人类来说,依旧是擦着就死,挨着必亡的致命武器。
两枚炮弹先后命中树人左腿的中上部,还有右腿的小腿部,前者在树人大腿粗炸出一个轿车大小的破洞,但是由于树人大腿有一栋居民楼房那么粗,这点伤口并不影响对方的行动。
倒是在小腿部位爆炸的那枚炮弹虽然没有正面击中,可斜插着树人小腿爆炸,却正好撕裂了组成小腿支撑力的几根扭曲在一起的树根“大筋”。
这下子失去了右腿小腿的支撑力,树人下一步顿时没有站稳,巨大的体重将伤了三分之一的小腿给当场压断,整个树人推金山倒玉柱一般,如同高楼大厦倒塌,朝着右前方斜着倒了下去。
轰隆隆……
倒下的树人在食人土著部落所在激起了漫天尘土飞扬,并且压垮了无数窝棚,和砸死了不止上百个没有来得及逃跑的土著。
就在讨伐军们认为终于击败怪物,开始欢呼的时候,只见树人竟然双手撑地,如同野兽一般朝着数百米外的讨伐军阵地爬去。
欢呼声戛然而止,军官们马上惊慌焦急的催促着炮兵继续,讨伐军最高指挥官的亨利上校眉头深皱,显然明白光凭两门迫击炮的威力恐怕解决不了这个怪物,于是开口呼喊道:
“迫击炮继续,瞄准怪物手臂,机枪和砰砰炮辅助打击,一定要把怪物挡在阵地前面……”
……
此时的阵地指挥部,已经没有了约翰这个探险和考古的青年专家的身影。
方才一见这个恐怖的血色树人出场,约翰就知道这一次的讨伐军弄不好要凉。
如果是有几门中型或者重型火炮在现场,或者仅仅一艘内河炮舰,几门不超过八十毫米口径舰炮的火力,都可以凭借强大的火力击毁树人,最差也能打退这个食人土著部落原始图腾神灵化身的巨怪树人。
当然这是因为目标太大如同靶子的树人移动能力也不出色的关系。如果换做一个人形黄金强者,那么一个人完全可以毁灭一艘皇家海军万吨级别的主力舰。
这时期的战列舰虽然强大,可巨舰大炮再强,那也要打到人才可以。
但是讨伐军只有两门比机枪大不了多少砰砰炮和两门三英寸口径的迫击炮,约翰不认为这些能够对付一个至少有着黄金强者实力的图腾本体。
第三百七十一章 搜刮祭坛
在约翰的灵视中,血色树人大部分都带着浓郁的血色灵光,这是血祭带来的扭曲污染的力量。
显然这个食人部落所供奉的原始图腾,应该就是这一株可怕的血色巨树了。而核心区隐隐闪现金光,说明这个图腾已经具备了些许神性力量。
但是这并不是说它就是神灵了。
本质上这株血色巨树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地方,只是活的就一些的老树而已,但通过数百年以上持续不断的血祭,以及食人部落的常年祭祀,这一株巨树已经被血祭与信仰之力侵染成为通灵的邪物。
是的,血祭的力量一般不是诞生邪神,就是诞生邪物,而且往往还是后者居多,因为凡物登神是一条万分困难的道路,无数智慧的人类强者千年来都不一定出一个,何况这些没有智慧被愚昧土著祭祀而诞生的图腾。
图腾神灵虽然称呼为神,实际上只不过是一类伪神,其中强大的或许可以达到半神的层次,但是多数因为祭祀祂们的都是原始文明的土著部落,信仰愿力的数量和质量都很有限,可以说通常千百年也不可能达到传奇境界,如眼前这个巨树图腾一样,最多也就是获得黄金的实力罢了。
而且这还是信仰之力堆积和血祭力量污染造成的结果。
约翰知道以自己的手段,除非是底牌尽出,或许还有实力跟这个图腾邪物正面周旋,依靠神圣力量与自然之力对邪物的克制能力,最终周旋个一段时间,可能会取得胜利。
毕竟图腾一般都是自然灵或者因信仰而生的,懵懵懂懂没有真正智慧的存在,如果是一个人类黄金强者,那么约翰肯定早就躲得远远的了。
不过尽管有那个实力,但是约翰并没有上来帮助讨伐军去硬抗图腾巨树,那样岂不是傻了?
所以他趁机潜行绕过土著部落,从一旁的森林里绕了一圈,悄无声息的潜入到土著部落最核心的地区,他们的祭坛所在。
约翰可没忘记,当初哈奇斯探险队的人曾经说过,现在属于他的那只黄金祭瓶,就是取自这个食人部落的祭坛之上。
那么关于这个食人部落最核心的超凡隐秘,很大概率也是位于那个祭坛之中。
至于讨伐军的生死,约翰并不怎么在意,如果等自己搜刮完了这个部落的宝贝,或许看在一路上相处还算愉快的情分上,会出手解救他们于绝境。
很快约翰就来到了食人土著部落中央位置一片空旷的区域外,这里被一圈巨石围成一个圆圈,圆圈中央有一个硕大的巨坑,应该就是那个血树图腾原本存身扎根的位置了。
巨坑周围,还有几座被损毁不少的建筑,可以看出应该是举办仪式和存放珍贵物品的地方。
约翰几个闪身,就来到巨坑近前,然后灵能力量涌动,周围翻倒的石头泥土等物全都凭空漂浮起来。
他的念力强度并不比一般心灵领域的白银职业者差,所以有着这样的方便条件,自然不会浪费时间的去一点点动手翻找。
很快无用的杂物泥土等等就被约翰直接用念力排斥到十几步外的位置,剩下的带有灵性力量的物品全都漂浮在他眼前。
不论三七二十一,约翰直接将这些收入主牌空间,没有浪费时间去当场检查,反正他灵视扫过一眼,就知道这些东西虽然价值不少,但是还远远没有自己所得到的的黄金祭器那样珍贵。
“看来真正的秘密和好东西,应该都在那只图腾邪物或者那个部落的祭司身上了……”
约翰自言自语了一句,然后再次转回头奔向身后的战场。
此时讨伐军和食人部落方面的战斗已经进行到了最关键的时刻。
靠着双手爬行的血色树人虽然被连天炮火机枪给阻拦打断,但是依旧前进了数百米的距离,眼看伸手就能摸得到讨伐军指挥部最前面的阵地。
而讨伐军方面也在收拢部队,指挥无用的仆从军护卫着英军与白人部队缓缓后撤,只有前排的炮兵和机枪手们顶在前面,后面则是指挥部的军官们压阵。
倒不是军官们不想一同战略性撤退,而是一旦他们撤离,那么恐怕机枪手和炮兵们也要崩溃,失去火炮机枪的压制,大家就一起完蛋了根本跑不掉。
所以在亨利上校的铁血命令压制下,这些军官倒是没有第一时间逃跑。
现在就是两边拉锯中最关键的时刻,而讨伐军那边带来的对树人杀伤力最大的迫击炮,一车炮弹已经剩下不足十枚炮弹,眼看就要哑火了。
到那时,树人都不需要站起来,只要爬着把手伸过来,就能一巴掌把整个讨伐军指挥部压成肉泥。
在这种关键时刻,亨利上校的命令威胁和军法的严苛,也阻止不了军官们的求生**,在几个南非联邦军官带头逃跑的情况下,剩下的英军军官也不管不顾的跟着跑了,只剩下亨利上校和少数两个满脸迟疑的军官还在原地。
当最后一枚炮弹被打光,两门迫击炮彻底哑了火,见到炮兵们满脸渴望的看着自己,亨利上校无力回天的挥了挥手。
“走吧……”
得到命令的炮兵和机枪手们如获大赦,顿时扔下武器头也不回的往后跑去。而另外两个军官早已经都快没影了。
失去了讨伐军最后的火力压制,血色树人此时的状态看起来也不太妙,不但双臂被打断了多处,头颅位置也是破败不堪。
但是作为植物生命,实际上这些都不算什么,只要有一条枝叶根须尚存,给它一定时间估计也能恢复过来。
前提是仍旧有足够的土著部落来信仰祭祀它。
何况现在血色树人也只不过损失了不足百分之三十的肢体而已。
面对树人的擎天巨手袭来,亨利上校也不是那种死板的不战即死的愣头青,在炮兵们跑路之后,就马上也跟着逃离指挥部阵地。
只是这个身穿军装,一直站在指挥部指挥的上校比较倒霉,明眼人都能够看出他肯定是敌人的指挥官,而化身树人的图腾血树或许没有那个智商,可部落的祭祀却不是傻子。
此时这位浑身有着五颜六色布条和羽毛装饰的祭司,正处于下半身融入到树人心脏位置的状态,身前还有一根根肋骨一样的粗壮根须将他保护起来。
这个脸色画着古怪油彩的祭司正双目赤红,满脸恨意的盯着亨利上校逃跑的背影,很明显,这位祭司是将其当做了罪魁祸首。
口中念出一段古怪的咒语,然后挥舞着缠绕着树藤、顶端是五颗骷髅头的恐怖法杖,朝着亨利上校的方向一指,顿时一道如同幽灵一般的灰绿色光影就似灵蛇一样飞速蹿到亨利上校的背后。
被这道光影击中的亨利上校顿时痛苦的闷声一哼,然后就浑身变色的倒在地上。
就在这个土著祭司打算进一步操控树人将亨利上校捏死的时候,一道带着白金色能量的剑光出现在他眼前。
第三百七十二章 御剑与五鬼
土著祭司惊叫一声,树人心口位置的根须瞬间蠕动,将祭司整个人陷入到树人躯干之内,紧接着剑光斩到树人心口,发出刺耳的切割声。
被迫击炮击中也只不过一个轿车大小的坑,现在却被这一道似乎虚幻的剑气给分割出至少三尺深十数尺长的伤口,流出来血一样的粘稠树汁。
这对巨树来说也算是不小的损伤了,而且关键是那种白金色光芒竟然如同火焰一样,附着在伤口处缓缓燃烧与蔓延,使得巨树根本无法合拢伤口。
被白金色光焰灼烧的血色树人发出震天的嘶吼,剧烈的在原地挣扎起来。
按说这种伤口对巨树来说根本不算致命,但是却意外的引起这只树人的激烈反应。
实际上,确实因为约翰附着的变异金光咒神圣力量最为克制这种因为血祭而诞生的邪物。
如果是一般火焰,不要说燃烧了,就是泼上了汽油,也根本无法伤到树人,被这些树汁接触就能熄灭,但是这股带着神圣力量的白金色火焰与树人肢体遭遇之后,那就如同麻布沾染了灯油再遇明火一样,非得燃烧殆尽,不死不休才行。
见到自己的力量如此克制这个树人,约翰丝毫没有趁树之危的不好意思,正好血色树人已经被讨伐军枪炮轰击的成为了半残,趁着树人移动困难,如此白白送给他的靶子怎么能不好好利用一下?
于是就见约翰身似惊鸿,围绕着树人巨大的身躯不停的闪现,来自浑元剑经的身法和忍界位面的瞬身术结合的效果分外超群,等闲白银战士都无法锁定他的身影,更不要说只能在地上翻滚的巨大树人。
以对方目前这种状况,约翰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不用费多少力气,就能把这只被污染变异的图腾邪物磨死。
无非只是要多花一点时间罢了。
不过很显然,图腾树人虽然没有多少智慧,但是对方身体上那个土著祭祀却不是傻子。
眼见这种情况对他们极为不利,于是土著祭祀叽哩哇啦一阵乱叫,之前被树人砸的坚实的泥土也挡不住如同钢索一样坚韧的粗大树根挖掘,一时间泥土翻飞,树人退化消失不见,约翰面前就只剩一株足有数十米高的血色巨树。
这家伙竟然干脆的让树人不再维持当前形态,凭借着皮糙肉厚,直接硬抗约翰几次剑气,在当场扎化身为一株参天大树根。
变成巨树形态之后,这血树图腾的防御力又再次增加近乎一倍,约翰试着连续几剑下来,也只能造成不足之前一半的伤口,但是很快伤口就被树干分泌的一层血色粘稠树汁给翻涌覆盖,合拢了下去。
就连剑气上面附带的神圣力量也被一股血光能量给冲刷中和下去,原本树身各处燃烧的白金色光焰此时纷纷熄灭。
一见到那股带着浓郁刺鼻的血腥气的血光,约翰就眉头一皱,明白情况再次发生了变化。
“这种通过多年血祭了至少上万人的血祭力量是一种极具污染与侵略性的力量,几乎不亚于在主世界那边遭遇过的白衣主宰那样的上古邪物污染腐化出来的力量。”
“关键是这血树图腾作为向来以生命力著称的植物图腾,想要将对方数百上千年积累的血祭力量和信仰力量消磨干净,估计是有的磨了,这跟我之前的计划不符啊!”
于是约翰很快把目标转移到了血色巨树树干位置那个露头窥伺的土著祭祀身上。
“这株图腾巨树本来是没有多少智慧的,既然这样,消灭了你这家伙,应该就更好解决了吧?”
说罢,约翰不再犹豫,手中再次出现第二把剑器。
跟之前一直在手的唐直刀单面开刃的银色鬼切不同,乃是一柄金色单手剑,正是他的另一把黄金武器无想剑。
“去!”
就见他将无想剑往空中一抛,手掐剑诀喝道。
无想剑顿时化作一道金光,朝着巨树环绕飞行过去。
这还是约翰第一次在人前动用御剑之术,虽然以他在玄门体系尚且属于道基有成,阴神刚见雏形的境界,现在还做不到十里之外取人首级,更做不到御剑飞行,但是百步之内,飞剑杀敌已经可以轻松如意了。
这还多亏了自身灵能念力的加持,不然御剑之术也不是那么好修炼的,至少也要一两年的勤学苦练才能达到现在的成就。
如果有中土人在场见到眼前这一幕,肯定会大喊“飞剑”或者“剑仙”!
不过在场没有跑路的还活着的讨伐军方面基本没有几个,就是见到也只会不明觉厉,而土著们更是没有一点见识,让约翰这番表演缺少了观众。
虽然没有捧哏的,可是约翰施展起御剑术来依旧心气高涨。
“这可是御剑之术呀?前世多少道友一辈子苦求而不得,没想到我也有成为剑仙的一天……”
当然得意归得意,约翰也没有忘了正事,在飞剑侵扰那个不停在巨树体内钻来钻去的土著祭祀的时候,又取出了刚刚祭炼好没多久的黄金祭瓶。
“五鬼何在!”
约翰轻轻一拍瓶身喝道。
然后就见五道灵光从瓶口钻出,化作五个人形发光灵体,浮现在约翰身前。
五鬼浮现之后,当场就朝着约翰伏身叩拜。
“见过法主!”
约翰看着形貌个不同的五鬼心里也是十分得意的。
这五个灵体名为五鬼,实际上类似修士阴神的存在,在境界上已经超越了自己目前,单以神魂修为来论,可以比拟阴神境有成但尚未大成的阴神修士。
并且他们五鬼都能虚实自由转化,除了没有固定的信仰来源,就跟一般道教护法神没什么区别。
除了中年黄肤汉子模样的金鬼王庚,还有凯尔特人模样的红发赤鬼菲尼克斯,金发碧眼如同黄巾力士的黄鬼汉斯,浑身黑袍水手模样的阿拉伯裔玄鬼费萨尔,以及毛发旺盛如同壮熊一般的青鬼雷奥。
这里有的是让他们诞生的那个死者生前原本的名字,也有约翰根据特征取的新名字。
约翰抬手指着巨树命令:
“去把那害你们生前遭难的邪神祭司拿来见我。”
听到约翰的话,被灌输了部分记忆和道德伦理等认知的五鬼顿时怒从胆边起,恨由心头生,看向那个在巨树躯干不停躲避飞剑袭击的土著祭司如同杀父仇人一般。
虽然他们保存的“前身”记忆很少,但也心怀那股怨念才转化为怨灵,再加上恨屋及乌,一切以约翰意志为主旨的五鬼自然也对这个祭司十分的痛恨,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第三百七十三章 圣光普照
五鬼化为五道五色灵光,顿时将巨树躯干环绕起来,加上约翰的无想剑在旁窥伺,那个土著祭祀很难找到机会脱身。
因为他本身还是个人,是人就不能不呼吸,这家伙又没有练过中土的闭气功、龟息功之类的法门,自然无法在树干之中存在太久,每隔一会儿必须露头透气才能保证自身或许足够的氧气。
不然就算他在巨树图腾体内形成一个空腔,留存一定的空气,只要但凡有一个针尖大的透气孔,也会被无想剑给“察觉”,然后动用剑气刺破树身。
除了呼吸之外,他也不敢不露头就那么放任敌人围攻巨树图腾。
如果是一般凡人也就罢了,就算是放火把整片森林都烧成白地,伟大的巨树图腾也不会有一点伤害。
但是对方那种白金色的火焰却让土著祭司十分的忌惮,弄不好连他都要跟巨树图腾一起被烧死。
所以目前战况就这样僵持起来。
土著祭司躲藏在巨树躯干中时不时的露头,飞剑和五鬼攻击巨树的同时,也在时刻找机会抓住那个狡猾的祭司,双方看起来都拿对方暂时没有办法。
约翰见到这种状况,也微微皱眉。
他倒不是耗不起,有不知疲累的五鬼配合,有了休息的时间,他能够跟这个狡猾的土著祭司耗到明年今日去。
但是这么空耗时间可不是约翰的性格,何况讨伐军这边他也需要去收尾。
能救几个是几个,顺手而为罢了,毕竟也是性命一条,而且他现在这个身份还想要继续用下去呢。
以今天的例子来看,利用世俗和军队的力量达成自己的目的无疑是一个既方便又高效的做法,而且还不会影响太多既定命运,引起这个世界意志的警惕。
要是没有先前那一阵炮火轰击,对上这样的图腾邪物,他也不可能如现在这么的轻松。
所以约翰不再只是在旁边操控飞剑,而是命五鬼继续跟那土著祭司纠缠,自己靠近巨树三十步内,主动施展起法术来。
第一个施展的就是一道翠绿色带着柔和的光线,从他双手中绽放直射巨树躯干。顿时这道只有拳头粗的光线却如同高热的激光打在木头上一样,将巨树击了个对穿,打出一个拳头大的孔洞出来。
他现在巡林客等级为10级,排除玄门法术和类法术,巡林客的自然法术方面他掌握着5环法术一个,4环法术两个,3环三个,2环四个,1环5五个,0环的戏法有9个。
这个自然净化就是3环法术其中的一个。
这是一个射线法术,可以释放出一道蕴含浓郁自然力量的光线,对不死生物造成很大的伤害,而对非自然存在的异怪,则就跟正能量对上负能量生物一样,可以造成强烈的致命伤害。
虽然不能拿来对付自然存在的生物,比如普通人类,但是对付那些黑暗、亡灵、扭曲异怪等存在却是一道杀手锏。
而眼前的血树图腾已经蜕变为邪物,正是这个法术所克制的目标。
一发完成,约翰还不满意,马不停蹄的再来第二发。
这一次是一团赤红色的火焰如同流星坠落一般直接打击在方才自然净化光线击穿的部位。
剧烈的爆炸让巨树躯干二十尺范围内都布满了烈焰,当场被炸的一片狼藉。
这是他掌握的两个四环法术之一的焰击术。
焰击术,又称圣焰打击,掌握这个法术的德鲁伊等自然施法者可以召唤出一团神圣的火焰打击自然的敌人。
所以看起来是赤红色跟一般火焰法术没有区别,实际上里面依旧蕴含了一些偏向正能量的力量,对于巨树的伤害不下于之前的自然净化光线,毕竟这是一个4环法术,尽管没有自然净化这个3环法术那样凝聚,但爆炸的力量也不小。
对于异怪类和不死生物等存在的杀伤力,还在火球术这个奥术施法者最出名的3环范围破坏法术之上。
看到这一击的效果,约翰摇摇头,并没有太满意。
实际上他升级之后,更希望能够获得自然领域4环法术中的转生术与冰风暴这两个强**术。
前者约翰已经见过并且亲身体验过白狼怀特·厄里芬这个便宜姑父使用过,虽然这种复活法术限制很大,但是却不用像牧师的复活法术那样,需要向神灵祈求,还必须付出钻石等价值高昂的大块宝石作为献祭材料。用好了简直不要太划算。
而且施法等级也要比牧师最低等级的复活术还要低上一环。
至于冰风暴,那可是当年他那个年纪玩某魔兽单击游戏里面最强大的控场法术之一,而且约翰觉得这类涉及天气的法术对于自己进一步掌握风、水等自然神性力量有着很大的好处。
可惜或许是自己体内来自海森赛尔家族两大血脉源头的另一部分属于巨龙的血脉过于霸道强势,所以这几次升级,他从自然之中获取到的法术基本上抽中火焰法术的几率是很大,除了3环,每一环都免不了具备一个火焰法术。
约翰手上不停,心里暗道:“怪不得双头鹰家族跟那么多欧罗巴王室与贵族联姻,竟然依旧可以保证每一代都有出色的家族血脉传人,这巨龙的血统果然霸道……”
现在他除了唯一一个5环法术没有动用之外,巡林客法术基本上没有其他可以对巨树图腾造成伤害的了,而这个5环并不是攻击型的法术,出乎意料的不是治疗法术的晋升版本,也不是火焰类法术,而是一个防御类法术。
至于另外一个4环法术,就是之前的治疗轻伤、治疗中伤等系列法术的高级版本治疗重伤了。
两次法术攻击,已经对巨树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中央躯干的位置都被炸出三分之一的缺口来,但是这种伤害对于巨树图腾来说依旧不是致命的。
约翰接着又来第三发,口中狠狠的说:
“我就不信了,这样三重法术攻击,还逼不出你来……”
这一次他换了玄门法术,直接靠近巨树,口中念诵金光咒。
雄厚的法力开始急速燃烧,换来的则是爆发出一幢如同正午太阳一般恢宏的白金光芒,将方圆数十步的范围笼罩。
而巨树粗达数十尺直径的树身正好在这个笼罩范围之内,被光明照射的表皮位置,开始燃起来一朵朵白金色的光焰火花,尽管树身不停的涌动着血色光芒来抵御这种光焰的焚烧,但是作为巨树,它已经不再如之前的巨人一样可以自由活动,只能发出一阵阵如同灵魂之中响起的惨嚎。
冲天的光焰笼罩着巨树,将其燃烧成一株高楼一般的火炬,隔着数十里外估计都能看到。
不过这附近几十里内除了土著,也就只有那些讨伐军的幸存者而已,约翰也不怕引起什么世俗震动。
这是他成为白银以来,第一次如此不计消耗的全方面发动金光咒,威力果然如玄门传言,这门法术虽是入门法咒,却上限十分广大。
“估计要是传奇境界的元神人仙施展起来,或许能够真正在世间召唤出一尊小号的太阳来净化万魔吧?”
此时的图腾巨树就遭到了约翰不计损耗的燃烧灵能法力,释放出来这一招金光普渡的大招来。
看约翰那双手高举的姿势,玩过风靡一时的街机格斗游戏的80后90后们见到了,肯定第一印象就是,这不是大蛇吗?
没错,除了没有袒胸露背和画几圈纹身,约翰施展这招的姿态无论是姿势还是效果,都完全酷似那位游戏里的反派boss角色施展大招时的模样。
当然,约翰也不可能中二的喊出“让一切都归于无”的羞耻口号吧,不然就更像了。
第三百七十四章 灰烬遗宝
约翰的大招爆发,就连手底下的五鬼也都远远的躲了开。
虽然他们已经被约翰净化祭炼过的纯净的灵体,不会受到金光咒镇魔驱邪的力量克制,但到底还属于阴灵一类,无法像成就了元神的人仙那般承受这种太过炽烈的神圣力量,更不要说真仙才有的纯阳元神了。
如此这般,作为受到神圣力量克制的血树图腾这个邪物,自然情况糟糕到无法形容。
整株巨树几乎化为一杆巨大火炬的血树图腾,忍不住自发的再度变身成为树人状态,企图通过活动身体甩掉这些可怕的火焰,远离这颗带着致命威胁的小太阳。
但是一切都只是徒劳而已。
现在这尊血树图腾也根本不指望体内的土著祭司来想办法了,生死关头,激发了他本能的反应,而事实上那个土著祭司此时也根本无法可想。
在约翰施展这招圣光普照被包围在巨树体内瓮中捉鳖的时候,他就已经心知不妙,但是一连打出好几串的诅咒、巫毒之类的邪恶法术,结果都是还没有离开巨树图腾体表不远,就被炽烈的神圣光辉给净化掉了。
没办法,谁让神圣力量不但克制不死亡灵、黑暗生物、异怪邪物,对于他这种掌握的巫毒、负能量力量的邪恶施法者也是克制的死死的,除非他能够强大到接近或者达到黄金级别的实力,不然一应邪恶法术就是榨干了他全部施展出来,根本也是房子大火却用茶杯来救火,杯水车薪而已。
圣光普照的过程持续了足足三分钟,即使以约翰的深厚法力,也不禁浑身大汗,毕竟这种大范围的持续性法术,消耗可不是单一一个高强度的攻击法术可以相比的。
等光明散去,再看场中的血色巨树,已经完全失去了原本的雄伟巨大,原本数十米高的身躯和硕大树冠,在白金色光焰的焚烧下,已经气化缩水了百分之之八十以上,现在就只剩下十几米高的一根光秃秃的树干,还外表碳化的严重,就跟一根烧好的木炭一般凋零。
而缩水如此严重,一方面是变异金光咒带来的神圣能量的灼烧,一方面是血树本身的血祭污染能量也成为了火上浇油的燃料,被神圣能量点燃才造成现在的结果。
作为被该食人部落供奉了至少数百年以上的巨树图腾,这个血树巨树的存在就是这个部落人口的精神象征。
在火炬光芒大放的时候,周围的幸存者们全都震撼的说不出话来,然后在巨树被烧成木炭之后,所有土著人都崩溃了。
有趴在地上嚎啕大哭的,有疯狂发狂攻击周围人的,也有失去希望呆滞无神,甚至还有不少以各种方法自杀的,估计就算时候讨伐军不回来打扫战场,这些食人部落的土著也不会剩下太多。
如果这时候,有酋长或者大祭司之类的人出来主持,或许还有可能挽回土著们崩溃的情绪,但是所谓酋长在第一时间,就跟部落里的勇士一起倒在了冲锋的路上,不是被机枪扫射,就是被砰砰炮炸死。
而那位土著祭司,只看原本如同一栋大楼粗的高大巨树现在只剩下两三人合抱的一根木炭,就知道躲在树身里的土著祭司结果如何了。
在外面全是大火炽焰的情况下,原本躲在树身中是为了安全的土著祭司实际上成了叫花鸡一样的存在,而且还是烤糊了的叫花鸡,已经与他的图腾神灵合为一体,一同化做了焦炭,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消耗过大的约翰缓了两口气,喝下了几只营养剂,然后才精神一震,体力和灵能法力都在短时间内快速回复。
这种营养剂是约翰特别按照前世果味饮料风格的开发的营养剂,外表看起来就是彩色的,很是让人喜欢,味道更是如同果味汽水,清清甜甜十分爽口。想来要是做成饮品应该很受小孩子和女士的欢迎。
关键这种果味营养剂可不光是外表好看口感好喝,本身更是青铜级别的营养剂,一支便可以恢复一个青铜施法者自身大概五分之一的精神、体力与魔力,对于白银职业者也不无小补。
所以约翰之前在学院里通过超凡交易市场出手了一批,短短时间就被超凡者们炒到平均二十金镑一只的高价,价格远超于普通青铜营养剂。
不光是味道可口,最大的原因还是这种营养剂的效果比较全面,本身也比一般青铜营养剂更优秀。
感觉恢复了一成左右灵能之后,约翰朝前挥手,原本作为焦炭柱子的血树图腾顿时一触即溃般化作一堆焦炭,不知道的还以为谁家煤堆呢!
不过焦炭脱落之后,现场依旧还立着一根如同打磨的黄杨木一般光滑细腻的不规则木柱,大概有十尺左右高,最粗的地方有大腿那么粗,最细的位置也粗如儿臂。
约翰用念力将这跟木柱抬起送到手边,一把握住另一手轻抚表面,发觉质地如同黄玉一般且入手沉重,估计密度不输于前世那些价格昂贵的硬木。
“这应该是这个图腾剩下的一截树心吧?”
约翰觉得自己猜测的应该没错,这种通了灵的树木也有趋利避害的天性,在遭受到毁灭性打击的时候,比如会选择抛弃大部分身躯,将最核心的生机保存着某处,就例如被山火焚毁的树木,被砍掉躯干的树桩,来年或许就会从残枝或者根部再次发出新芽,焕发生机成为新的一株大树。
这样一根集合了这尊巨树图腾可以说很大一部分生命精华的树心,绝对是一件价值连城的超凡材料。
因为按照超凡材料的等级来论,这树心至少也是黄金级魔兽身体上的最有价值一部分那种宝物。
而血树图腾本身的价值还远远不是黄金级魔兽可以相比的,经过多少年的血祭力量和信仰力量浸染,本身已经具备了神性,蜕变成为不输于传奇生物材料的情况。
同时在取下这根树心的时候,地上堆着的散落木炭里面也出现了不一样的闪光。
约翰好奇的直接用念力将一堆木炭灰烬托起,这些也都是比较有利用价值的超凡材料,无论是用来炼丹还是制墨,都是数量稀有价值不低的炭材。甚至单纯的在野外点燃,也有驱散野兽毒虫和不死亡灵等存在的妙用。
毕竟应该很少会有人舍得用黄金基本的珍稀树木去烧炭来。
然后约翰又费了些力气,挖掘出了巨树残留的没有被焚化的树根,果然在其中有找到了不少有着很大的价值的材料。
第三百七十五章 返魂香与贤者之石
首先是血树图腾的那些树根,因为埋在地下,所以残留的相对较多,大概有着十几根的样子,只是被传导下来的神圣力量净化之后,退去了邪恶的血祭污染力量,剩下的就是强大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效用。
这些树根尽管比之前的树心要差一些,但本身质地坚韧,又具有绝佳的法力传导性,就是用来制作法杖类装备的极品主材。
无论是神术施法者还是奥术施法者,都对这种可以大幅度增益法术效果的法杖十分渴求。能够拥有一根绝对是人生赢家。
而在主世界,因为超凡材料产能有限,很多高端材料都不会流通到市场里去,所以这样的材料打造的法杖更是价值千金。
这里的千金是用白鹰联邦和布鲁克金镑来计算,那么购买这样一支法杖绝对会让普通中产倾家荡产,因为通常他们住在中产街区的住宅或是公寓也就值这个价钱。即便是这样,也往往有价无市,一杖难求。
由此可见,施法者们是多么的烧钱,也证明这些材料是多么昂贵。
另外树根榨取的汁液也是用来配置药剂尤其是恢复性药剂的极好材料。
不过这些树根对于约翰来说并不算特别看重,法杖的话他并没有怎么用过,就算用有那根树心就足够了,再多的只不过是钱罢了,并不具备巨树树心那种不可替代的价值。
真正让他感到惊喜的则是从巨树图腾残躯碳灰之中,分离出来的七八块暗红色如同石榴石一般的晶体。
“太美了!”
约翰忍不住赞叹一声。
这些晶体外表有点像仅仅经过粗略打磨的宝石原石,在阳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晕,看起来让人感到十分的迷醉,如果是巨龙或者女人,估计当场就会扑上去抓着不放,因为实在是这些疑似宝石的东西太过于迷人了。
这东西一入手,约翰就明白里面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和神性力量。
不过他作为超凡界的半个新丁,也有点叫不准这东西到底是什么,于是将这些东西与树心和之前在祭坛坑里找到的材料全都放上系统的祭坛一一检测。
结果出来之后让约翰大为震撼。
其他材料也罢了,最多也不过是图腾巨树树根那种等级的超凡材料,唯有那根树心和这七八枚血色宝石,才是此行最大的收获。
看着自己的命运之力还有一点存量,约翰直接付出一点作为代价,将这批材料全部纯化,制作成为材料卡牌。
去除了杂质的材料牌出现在约翰手中的时候,他已经激动的合不拢嘴。
首先就是那根树心,并不是他之前以为的比巨树图腾树根更高级的法杖材料,而是名为返魂香的一种木质香料。
所谓返魂香,香如其名,就如同传说中的仙家金丹一样起死回生的妙用,只不过金丹能够救治**,生死人肉白骨,而这种木香却在点燃之后散发出的香气可以救治一切灵魂层面的问题,包括神魂重创也可以短时间内恢复完整,即使严重到只余一丝残神,也能通过燃起返魂香重塑元神。
如此宝物,绝对称得上稀世奇珍了。
即使对于真正的仙人和神灵来说,这也是极为难寻的救命宝物。
对于约翰来说,这东西让他关注的不是救命之物,最重要而是这东西可以补全灵魂。
是的!
补全灵魂,从字面意义上来讲,就不是那种单纯滋养神魂补充精神力量的意思,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从根本上去补全灵魂本源。
因此当约翰见到这些返魂香的属性介绍之后,才会面色变得大喜。
他一直以来都对克劳斯有所愧疚,不但是因为当初没有尽到自己家臣的责任,让敌人成功刺杀了克劳斯这个主君,另外的也是因为自己占据了克劳斯的身份,原本克劳斯才是名正言顺的海森赛尔家族选定的王位继承人。
虽然这里面属于海伦娜的责任更大一些,毕竟是她这个姑姑没有跟约翰商量,就自作主张的直接动用了转生法术和血脉融合仪式。但是约翰却不能怪她,毕竟海伦娜也是为了家族大业,何况当时克劳斯已经死去,灵魂残缺无法挽回,这种做法也不算杀生害命,抢占克劳斯的身体。
不过终归约翰明白自己是占据了克劳斯的身份,才有如今的命运,一切的前提都是由此而生。
当时苏醒之后,他心中便下定决心,一定要成就真神,因为只有登神之后,才有凭空创造生命的伟力,才能补全克劳斯的灵魂将他复活。
无论是出于忠义道德,还是他们之间二十年的兄弟感情,这都是约翰必须要做的,不然心结难解、无法释怀。
依靠他现在的实力,用玄门借尸还魂、傀儡术或者命运卡牌其实都可以马上就“复活”克劳斯,但是这种复活是不完整的,并且复活之后的克劳斯也就不再是那个克劳斯了。
“现在有了这东西,加上藏在雷姆镇公寓地下那具不死者之躯,我已经有了八成的把握可以成功复活克劳斯!”
所以如何能够不让他欣喜?
至于不久的将来复活了克劳斯,这个王储的身份要不要还给克劳斯?
约翰自己是很愿意卸下这副重担的,然后努力投入修行之中,争取成功成就传奇甚至更高的领域,再接着,就是想办法跟前世一帮道友相见,甚至有回归地球去看一看的愿望。
虽然他最在乎的亲人都已经去世,但是也有几个感情不错的亲戚,就算道友们都不在地球了,回去看看也算是他心中一个不大不小的执念。
不过约翰明白恐怕威廉三世和海伦娜夫妇他们应该都不会让自己做出这样的选择,因为自己不但成功的突破成为白银,更是多位祖灵们看中的王位继承者,并且还具备了神性,这让他能够在黄金面前无所阻碍,甚至有着足够的寿命追寻传奇的道路,并且看护海森赛尔的家族伟业数百年以上。
一个黄金强者都可以成为镇国级的存在,即使超凡公约限制传奇强者不能随意出手,一个活着的当世传奇也足以是和武器一样的世俗最强威慑性存在。
所以约翰并没有思考这些让人烦恼的问题,到时候如何抉择,还是等复活了克劳斯之后看看他的意愿吧!
相比返魂香,另外一种血色宝石的宝物,带给约翰的惊喜差了一些,但是也依旧让他受到了震撼。
这些宝石被系统命名为生命之石,原因是里面含有了大量的甚至可以说是巨量的浓缩生命力,这不光是来自于巨树庞大的生机,更有数百上千年来,所有被血祭给巨树图腾的无辜祭品们生命力的结晶,经过信仰浸润,神性力量影响,才会产生质变,形成这样的血色宝石。
这种生命之石堪称是万能灵药,受伤了只要摸一下就能很快恢复,体质虚弱只需佩戴即可强壮如牛,要是炼化其中一缕血气,甚至能多活上百年的寿命。如果始皇帝得到这玩意儿,估计现在的中土还是大秦的天下吧?
约翰也不是那种孤陋寡闻之人,对于这种宝石的印象十分深刻,因为无论在前世,还是这辈子的主世界超凡传说里,都听到过这种宝石的传闻,只不过在两个世界的传说里,这种宝石都被称为贤者之石,它也有着炼金术士的圣杯、第五元素、点金石等别称。
第三百七十六章 尼可·勒梅
说到贤者之石,就不得不提起一位约翰上辈子传说里,西方古代最伟大的唯一炼成了贤者之石并以之获得漫长寿命的大炼金术师,尼可·勒梅。
尼可·勒梅,即是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他出生于法国,是14世纪的著名炼金术师。
其最著名的贡献在于据说制造出了炼金术师的魔法石——贤者之石,并用它成功的将水银变成了黄金。
因此,他也被视为欧洲炼金术的始祖。
另外,据说他可以利用魔法石而和他的妻子永远长生不老。这位人物如果不是修行圈子里的,普通人一般都是在英国某童话魔幻系列小说中了解到的。
据说尼古拉斯·弗拉梅尔活到了八十七岁,最后于1417年卒于老家,后人在挖开他和他妻子的坟墓后,却没有发现尸体。因为传说他和他的妻子已成为长生不老之人。
人们传说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知道怎样制造贤者之石,而几个世纪以来都有人声称见过他,因为据说他能永生。
在后世的巴黎,还有以他和他妻子佩雷内尔名字命名的街道。
这些都是前世约翰了解的信息,当年在修行论坛上,不光有着道家外丹术的狂热爱好者,也有一些道友在研究西方炼金术,因为炼丹术和炼金术,在本质上有着很大的关联。并且也有西方炼金术是在古时候由阿拉伯人学到了东方炼丹术,然后传到了西方世界的这一说法。
总之在各种的传说和神话中,贤者之石常会以不同的形态出现,甚至是固体、液体或者粉末,并且被认为是鲜血一般的颜色。而东方炼丹术之中的“金丹”的概念,也与贤者之石极为相似。
金丹在道教还没有存在的年代,就被上古方士们称之为“大丹”、“神丹”、“大药”,据说炼制金丹的原料除了不死草等神药之外,也可以用神灵或者强大妖魔的血肉来代替,后来在论坛里大家讨论分析,觉得这些材料应该都是带着神性力量或者说大道法则具现化的强大生命能量产物。因为只有精神与**两方面都达到完美,才能获得不死之身。
约翰打量着指尖捏着的血色宝石,想到在炼金术士们的描述中,贤者之石具有的特征。
古代炼金术师巴兹尔·瓦伦丁认为,贤者之石的“颜色为近似深红的肉红色,或者是最近石榴红的红宝石色,它的重量要比人们根据颜色推断出来的重要重的多”、“在由大自然完成和形成的最后完善阶段,它应该像腊或黄金那样会融化,外观为半透明和透明之间,这就是我们的圣石”。
而眼前的宝石正是跟描述中的基本类似,即使捏在指尖,约翰也能感觉到一股浓郁的生命能量在向他身体里辐射,这种能量是无害的完全正面的,一时间让他浑身细胞都雀跃了起来,仿佛新生一样充满了活性,原本之前放大招的消耗从精神到**,短短几个呼吸之间便已经完全恢复过来。
“真是神奇……”
约翰知道这还是因为自己本身已经是神性生命,神性血脉力量带来的强大体质不但无病无灾,本身也时刻处在最巅峰的状态,如果换做是普通人,基本上体内都会有一些毛病,那么在触摸这生命宝石的一瞬间,就会有病治病、没病强身,整个人焕然一新。
所以约翰觉得这些图腾血树残留的生命宝石,就应该是贤者之石,因为有一种传说里,贤者之石的炼制方法就是要吸取成千上万的人类鲜血和生命,才能炼制成让人长生不老的红石。
而这些图腾血树经过血祭和吸取了数以万计的人类鲜血、生命与灵魂,最后在被神圣能量焚毁之后留下的结晶,与这种传说中炼制邪恶版本贤者之石的做法基本类同。
只不过传说里的贤者之石不但可以延长使用者的寿命,还具有点化其它元素成为黄金的能力。
只是约翰发现,手里这些天然的或者意外诞生的非人为制造的贤者之石,好像并没有那方面的能力。
对于没有制造黄金的能力,约翰也不感到失望,因为自己能获得这七块生命宝石已经是走大运了。
其中两块大的生命宝石都有核桃大小,里面蕴含在巨额且精纯的生命能量,还有一丝神性力量,是七块生命宝石之中最珍贵的,约翰通过系统了解,这些神性应该就是生命法则衍生的神性,这可是极为高端的神职领域,对于真神来说都有着很大的价值,对超凡者来说,那更是无可估量。
另外五颗都要小的多,也没有形成真正的神性力量,但是也同样具备着远超世间生命个体程度的强大生命能量。
可以说但凡流传出一颗,毕竟可以跟武侠小说里的神功秘籍、天材地宝一样,让人杀得血流成河。
所以约翰谨慎的将其收到主牌空间之中保存,然后才举目四望,身形一闪,消失在原地。
……
在远离食人部落战场的一公里外,哈奇斯探险队的一队人此时正满脸绝望的东倒西歪,瘫倒在林间一片沼泽旁边。
说起他们来,也算是够倒霉的。
上一次从这个食人土著部落活着回来,并且成功盗取了黄金祭器等宝物,然后在返回欧洲的路上,就近在市场相对繁荣,对于他们这种探险队和那些走私商人来说是个比较不错的销赃地的埃及举行了拍卖会。
没想到就是这场让他们赚了不少的拍卖会,引来了后面这一系列的麻烦。
说起来还是约翰这家伙的锅,如果不是他在暗中花钱雇用媒体和买通英国在埃及方面的官员,鼓动伦敦政府对讨伐这个食人部落有了兴趣,那么哈奇斯探险队的这些人也就不会被半强迫半利诱的再次出现在南非,为讨伐军们充当向导。
哈奇斯探险队能够在圈子里存活超过十年,并且还有着良好的口碑,靠的不是别的,就是靠他们能够抑制住自我的贪婪之心,懂得见好就收,并且也在遵守世俗道德观念,不会因为利益而做出一些违背善良的恶行来。
只是这一次,哈奇斯觉得自己的队伍恐怕是彻底栽了。
在巨树图腾出现的第一时间,哈奇斯探险队的这些人就十分乖觉的马上跑路,因为他们不受军法限制,指挥部的军官们忙着安抚部队和弹压土著仆从军和印度仆从军那边的骚动,也没有功夫去理会他们,所以探险队一行人成功的跟着一些逃跑的仆从军一同跑出了阵地。
只是还没等他们停下来在自我认为的安全距离等待观察多久,马上就迎来的第二波的大溃逃。
见势不妙的探险队只能凭着经验,朝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在这片半雨林的原始森林中穿行。
不过很快他们就倒霉的遇到了一只外出狩猎返回的土著队伍,在对方的突然袭击之下,探险队当场损失了两位精锐队友。
第三百七十七章 绝望的哈奇斯探险队
这只土著队伍仅有五个人,为首的是一位身材不高,但是十分彪悍的土著战士,从他身上画的与众不同的油彩以及头上插着羽毛的头冠就可以看出,这肯定是地位不同于一般的土著,绝对是土著战士中的优秀人物。
事实也是如此,这个土著就是该部落战士之中的佼佼者,地位仅次于酋长的首席勇士。
只有这样的存在,才会胆敢只带四个猎手就进入危险的森林深处去狩猎,通常的土著狩猎队都是组成至少十几个以上的队伍,才敢离开部落去比较远的危险地方。
他们是昨天才离开部落出去狩猎的,但是在收获满满返回部落的途中,远远的就发现了部落那边的巨大动静,一个数十米高大的巨树活动起来,即使在这种密林之中也很难不让人发觉。
对于巨树图腾,土著人再熟悉不过了,当即便知道部落那边出了事情,而且还是了不得的事情。
所以这队土著狩猎队马上就抛下了猎物,焦急的全速往部落赶回。
于是两只队伍便意外的遭遇到一起。
为首的这个土著勇士不但近身战斗出色,本身更是擅长吹箭、陷阱等手段的资深猎手,所以哈奇斯探险队尽管掌握了一些超自然力量,达到一般精锐士兵都比不了的战斗力,可还是第一时间就损失了两个人。
好在哈奇斯等人即使反应过来,无法再偷袭的土著队伍有着人数上的差距,也就不再占据优势,虽然又让那个土著勇士伤到了两个队友,但是也给对面带来了一死两伤的结果。
如果就这样发展下去的话,那么土著这边出了断尾退走,就只有落败死亡一条路可走,只是那个土著勇士确实不是凡人,发现了哈奇斯那边有人使用一把黄金匕首,顿时就明白了这队外来者就是之前窃取了伟大神灵祭器的那只队伍,于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哈奇斯探险队其实不光拿走了那只黄金祭瓶,还趁机顺走了另一把配套的黄金匕首,以及一些宝石等土著们献给神灵珍贵物品。
但是有几样东西,他们却自己留下了,比如那把原本用来割喉祭祀的黄金匕首,就具备吸取鲜血、并可以影响人体血液循环的奇特效果,被交给了队伍里侦察和刺杀最拿手的斥候使用。
而在方才的战斗中,这把匕首也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再强壮的土著战士,面对匕首这种可以造成肢体麻木不协调的超凡力量,也要饮恨当场。
在土著不声不响的阴狠偷袭,当场就拿下了探险队两个精锐人手之后,接下来的战斗就在双方残酷厮杀之中进行下来,最终土著勇士以自己这边其它人全灭,他自己也被黄金匕首刺中后心,被吸取了全身大部分血气,陷入弥留之中。
而付出这样的代价,则换来探险队现存的所有成员都被土著最后的反击爆发出的一种有毒的气体侵入,浑身麻痹,血肉开始消融,心脏面临衰竭,只能不甘的在原地等待死亡。
这是土著勇士以生命作为献祭施展的诅咒毒素,被称为复仇之毒,本身也参杂了这片原始森林之中特有的一种剧毒植物的部分,所以能在**和灵魂两方面腐蚀人体,对于普通人来说,绝对是无解的毒药。
“要死了吗……”
哈奇斯倒在泥泞的沼泽旁,心中思绪万千,很多以前遗忘的记忆都在这时候闪现。
土著勇士最后施加的复仇之毒,正在让他的心脏陷入麻痹和衰竭状态。
“你想活着吗?”
忽然已经神志有些迷糊的哈奇斯听到了一个清朗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又好似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大脑被求生**刺激,顿时让他清醒了一些,虽然身体依旧无法活动,但已经能够勉强开口说话。
“你,是……”
来人没有回答,而是继续说道:
“你们想活吗?如果有一个机会,让你们选择全身心的效忠于我和我的家族,成为我最忠实的追随者,就可以获得重生的机会,那么你们会如何选择?”
不光是哈奇斯一个人听到了来人的声音,探险队其他的成员此时也都被这个声音惊醒,因为中了诅咒剧毒,但是这种诅咒毒素并不是瞬间即死的,而是在快速的腐蚀他们的血液和神经系统,造成无法诅咒的痛苦和绝望之后才会最终死亡。
这种只能等死的绝望感觉对人类来说十分的痛苦,就跟吃了安眠药自杀,但是在死前还会经历非常可怕的一段痛苦过程,同时还会有一定的神志保持清醒一样,甚至要更加可怕。
“救我,救他们……”现在有了求生**,作为队伍里斥候的吉诺第一个给出回答。
吉诺其实是哈奇斯的表弟,也是队伍里年纪最小的一个,所以哈奇斯他们多少都会照顾他一些,所以在受到最后的毒气袭击的时候,吉诺被身边的队友给推出一定距离,吸入的毒气仅有同伴的三分之一,尽管同样中毒,最终也免不了一死,但是发作的效果就要轻了一些。
来人自然不是别人,而是结束了食人部落那边战斗,收获满满后过来救助讨伐队的约翰。
一路上,他已经救了数十个因为被土著攻击或者被方才超凡大战引发的变动掩埋在废墟里的讨伐军成员。
虽然肢体的残缺他没办法,但是一个简单的治疗法术,再让这些伤者触碰一下生命宝石,无论内伤还是外伤都不再是问题,马上就将这些伤者给治愈了八成以上。
此时的他手提着那位联军的指挥官亨利上校,这家伙倒霉的被土著祭祀的巫毒法术给击中,被他发现的时候已经处于昏迷状态,这种精神层面的伤势很难处理,而且还跟瘟疫一样有一定的传染性,而作为讨伐军的最高指挥官,约翰连普通士兵都救了,更不能放任这个具有一定利用价值的亨利。
就只好动用自然力量暂时压制住亨利上校的情况,然后提着他来救治众人。
以约翰的体质和巡林客的天赋,在森林中行走就跟平地一般轻松如意,一路不耽误救人,很快就来到了哈奇斯小队跟土著的战场处。
见到这些倒在地上的探险队员,还有土著的尸体,约翰本想顺手救了他们便是,但是心里忽然有了一个想法。
这个小队在他看来,在这个年代已经是十分难得的精锐探险队了,起码在主世界这些年,他也没有见过更出色的这种探险队伍,更难得的是队伍里每个人分工不同,都有着各自的拿手技能,就好像现代一些执行特种作战的精英小队,而且这些人多年在一起配合绝对默契。
“如果能掌握这样一支力量,那么将来有什么不方便自己去做的事情,也可以交给这些手下去做。”
而探险队的队长哈奇斯和其他人所掌握的那点超凡力量,在约翰眼中反而不算什么,最强的也没有超过青铜范围,他看重的是这些人的专业能力。
第三百七十八章 新的追随者
得到回答的约翰心下满意,挥手施放灵能念力,直接还剩下七人的小队移动到一起,想了想又加上了手里提着的亨利上校。
动用念力刺激这位英军军官的大脑,很快就让他暂时清醒过来。
虚弱但是依旧保持警惕的亨利环视了一圈,强撑着身体喘息问道:
“你们……你是约翰先生,是你救了我吗?”
约翰微微点头,严肃的说:
“亨利上校,我想你也知道自己的状况,你中了一种巫毒法术,如果半天之内没有得到治疗,那么很快就会被腐蚀掉灵魂,然后将你的意识禁锢在身体内,变成一具带着可怕巫毒的活尸。”
约翰的话让亨利上校脸色发青,这些殖民地巫师们可怕的手段他也见识过不少,但是真正要他自己面临这种情况,那就无法接受了。
“约翰先生,你说这些,是因为有办法救我对吗?我可以支付你足够的报酬,如果我付不起这份代价,也可以向家族提出申请……”
约翰摇头说:
“解救你的方法很简单,就是需要付出你的忠诚作为代价,这种仪式由某位至高伟大的存在来做见证,通过你我签订主仆契约,来换取你们活命的机会。现在你面临两个选择,是等死,还是与我签订契约……”
亨利上校听了之后,整个人陷入了沉默。
是选择死,还是效忠一个人继续活下来,这是一个让他比较纠结的问题。
死他当然不希望死的,作为大英帝国一个刚满三十岁就成为了上校军衔,距离将军之职仅有一步之遥的新贵,放在权贵子弟林立的英**方里面,他也算是十分出色的年轻人了。
亨利自然不甘心这样就结束自己的一生,放弃辉煌的未来,默默的死在南非这片森林里面。
但是要是让他去做一个人的奴仆,这让出身贵族世家的亨利也有些不甘心。
约翰仿佛是看出了亨利的想法,说道:
“你们不用担心我会视你们为奴仆,可以参考你们效忠你们的国王一样,来效忠我,我也会给与你们作为追随者应有的足够体面。”
这样的话,似乎说服了亨利上校和哈奇斯探险队这些人。
效忠谁不是效忠,这年头他们多数出自于王权国家,效忠君主是国人应有的义务,即使不是王权国家,是新兴的共和国家,无论当兵还是去做政府雇员,那不也要效忠宪法吗?
人们在危急时刻,趋利避害是本能,往往会自己为自己的行为主动找到借口,认死理一根筋的犟牛到底是少数派。
而对于亨利来说,他想的也更多。
既然这位约翰先生能够挽救自己的死亡,那么显然掌握着不低的超凡力量,将来为他效力,自己或许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好处,将来回到大英帝国,必然也会受到重用,毕竟国内掌握超凡之力的人,据他所知数量极少。
所以这位上校先生也就迈过了心里那道坎,坦然选择接受这个命运。
见到这些人都选择接受,约翰再次开口确认:
“既然你们决定接受这个交易,那么想要获得我的救助,必须要从心底认可这个交易,不能有一丝反抗,付出你们全部的忠诚,不然契约是不会生效的!”
约翰之所以要把亨利这个上校军人也加上,是因为通过他方才观察这位上校先生的指挥过程,发现这也是一位比较出色的人才,尤其是很有胆识和决心,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起码这位上校先生在战场危急时刻,是唯一一个保持镇定的军官,在军事指挥方面,要比他见过的不少军人都出色。
他所认识的人中,唯有罗德里格斯学院的军事理论系的剑术讲师康德拉这位前神圣帝国陆军上校才可以与之不相伯仲。
要知道康德拉不但是罗德里格斯学院从神圣帝国陆军学院挖来的人才,本身更是经历过至少五次战争,从一介贫民晋升成为上校这个平民天花板的职位,这种精英即使在旧大陆那边一般二流列强国内也不多见,也只有神圣帝国、弗兰茨、布鲁克这样的老牌列强才有那个底蕴培养出大批的优秀军官。
而且亨利上校接受的还是这个世界20世纪的现代军事教育,而不是主世界那些基本还停留在近代前和文艺复兴之后,因为蒸汽革命而刚刚有了现代军事理论萌芽的半古典军事教育。
地球在进入十九世纪的时候,因为资源、贸易和殖民地等竞争,可以说战争频繁,军事方面每隔二十年就是一个换代,到了一战之前,那更是几年就出现一些新兴事物,让很多老一辈都觉得眼花缭乱,接受不能。
从一战到二战,短短二三十年,连核蛋都给搞出来了,再过个五十年,人类都全面进入信息产业时代,这种文明进步速度,你说快不快?
所以亨利上校这样的高素质军事人才,是他所在的埃姆斯丹王国十分欠缺的,毕竟埃姆斯丹国力有限,培养不了太多的平民军官,而只靠贵族军官年轻一代去列强的军事院校就读,或者让宗主国神圣帝国支援退役军官,都远远满足不了埃姆斯丹目前的军队规模。
听到约翰的话,关乎自己性命,八人都有些紧张起来,心中强迫自己不去反抗,然后就见一片无量金光从约翰身上出现,将他们的视野笼罩。
八人只感觉冥冥之中一股无上伟力压在自己头上,原本就没有打算抵抗,现在更是不由自主的选择了臣服。
很快八个人消失在沼泽地旁,约翰闭目凝思了一会儿,再次睁眼,手中已经出现了一张银白色和一张青铜色的卡牌。
“哈奇斯探险队吗?”
约翰方才是在查看这一次人物卡牌化后的属性,发现系统将哈奇斯七人转化为一张白银卡牌,名字就叫做哈奇斯探险队,显然是因为七人互相之间的羁绊而诞生的。
这种队伍形态的人物牌,前世玩游戏的时候,约翰他们也总会抽到,只是通常都是那种没有什么智力的召唤兵种,只能服从召唤者简单的命令。
而哈奇斯探险队这张白银卡牌则不同,释放出来就是一队七个有着完整灵魂和智商的独立个体,基本跟之前的七个探险者没有任何区别,唯一改变的是他们对于约翰的绝对忠诚。
第三百七十九章 远赴加德满都
七个人组成的队伍,并没有超过青铜的界限,毕竟其中实力最强的哈奇斯和那个斥候吉诺,也只不过刚刚摸到青铜的边,相当于主世界的6级职业者。
但是因为七人的能力互补,互相配合,并不只计算战斗力,在系统判定之中却属于白银卡牌,显然约翰之前的猜测没有错,这个探险队绝对有着不小的潜力。
而亨利上校因为本身没有掌握超凡能力,所以只是青铜卡牌,但是一个凡人能够成为青铜级别那也是不一般的情况,八成是系统将亨利的指挥天赋和军事素养都计算了在内。
心念一动,两张卡牌化作光点消失在手中,约翰身前出现了八个焕然一新的人。
“主人!”
八人一出场,见到约翰就不由自主的感觉到打从心底产生的亲切与敬畏,全都单膝跪地以骑士礼拜见。
约翰挥手用念力将八人托起,吩咐道:
“不用那么多礼,在外人面前你们要保持原本的态度,不要过分恭敬引起别人的怀疑。”
约翰放出他们八个,也是为了方便善后事宜。
尤其是亨利这个讨伐军最高指挥官,有他作为内应,一应事情都更好处理。
“亨利,现在你负责收拢部队,救治伤员。哈奇斯你们七个负责保护他。”
八人齐齐应命。
“是,主人!”
约翰摆摆手:“叫我约翰先生就可以。”
“是,约翰先生!”
然后亨利上校躬身问道:
“先生,我们是不是要把金矿情况探明,还有收集这个邪恶部落的黄金,不然伦敦那边没办法应付,存活下来的士兵也会有怨气!”
约翰点点头,这些他其实都想到了,不过亨利这种主动为他考虑的做法让他很满意。
“这些你放手去做吧,晚上跟我简单汇报一下就行。”
说完,就身形消失,继续去救治伤员了。
那些仆从军无所谓,但如果亨利能够带回更多的英军和南非联邦士兵,那么损失也会更小,功劳也会更大,被军方和伦敦政府问责的可能性也会降低。
所以他这个主人免不了要为追随者费心费力。
忙活了大半天,直到入夜,亨利这边才收拢了大多数幸存的讨伐军士兵,其中英军部队因为纪律性更强一些,只损失了大概三十几人,里面还有三分之一是逃跑时倒在森林里的毒虫和沼泽之下的。
而南方联邦那边的五百人因为纪律相对散漫,所以尽管撤退的早,却损失了将近一百五十人,这还是因为约翰暗中出手救治,并将迷路的士兵引领到大部队会合的关系,不然估计还要损失更多。
至于仆从军方面,本地土著仆从军是基本可以取消建制了,因为原本就很难管束的土著一进入森林就跑的没影了,约翰也嫌麻烦没有特别去收拢这些土著仆从军,只是顺带着找回一些,毕竟土著仆从军的战损在各个殖民国家不算在数的情况早已经是众所周知了。
倒是印度仆从军们因为从小生活在种姓制度下,服从性倒是不错,不少阿三士兵在逃出一定距离后,都在抱团取暖,所以却有一半多的数量幸存下来。
对于这个结果,亨利已经极为满意了,首先就是他所直辖的英军士兵没有损失很多,三十几个人而已,对比他们发现的金矿的价值,这点伤亡抚恤对伦敦政府来说就是九牛一毛。
而南非联邦军那边,只要分给当地官员一定利益,再把抚恤做好了,基本上也不会有问题,何况这边的损失也不会算在他的头上。南非联邦虽然依旧属于英联邦一员,但是既然已经从殖民地独立,那么就内部自然就有独立的一个系统,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
在大英帝国当官,你可以没有能力,但是这种互相串联、欺上瞒下的本事那必须要点满,不然很容易被人当做替罪羊成为牺牲品。亨利有信心把事情完全摆平,就是因为他这一次功劳远远大于过错。
当晚亨利在原本土著部落所在安置的临时营地里,向约翰汇报这一天的情况。
“竟然有这样规模吗?”
当亨利将队伍里带来的勘探人员初步勘察的结果告诉约翰之后,他也没想到这座原始森林之中,竟然会有一片大规模的黄金矿脉。
这里的黄金从地表检测的推测来看,即使比不上约翰内斯堡等南非知名金矿,也算是储量远超欧洲各地的大矿脉了。
光是收集到了土著部落废墟中现成的黄金,就有超过一吨的重量,尽管质地不算太纯,但是对于讨伐军全体来说,就跟打了一针兴奋剂一样,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约翰前世并没有听过这座金矿的存在,不过世界不同,也不可能完全依照前世记忆为准。
世俗的黄金对他来说再多也没有超凡材料重要,何况这还是处在星界位面的世界里,如果是主世界发现这样规模的金矿,对他和对埃姆斯丹来说都是不小的助力,在这个世界,那就算了吧。
即使回到主世界可以兑换出来大笔黄金,那属于买椟还珠的浪费行为,反倒不如兑换更多超凡资源来的划算。
所以黄金的事情约翰并不在意,他现在的心思已经不在南部非洲这边,而是飘向了大洋对面的印度洋东岸那片东方的土地之上。
亨利上校的能力还是十分出众的,短短两天时间,就处理完了讨伐食人部落这边后续的事情,然后就全心为约翰的事情来服务。
约翰的计划就是完成了食人土著部落这边的事情,便前往印度,再通过印度去尼泊尔,探索静一法师所言的法师圣地以及那位传说中的至圣法师。
至于南非这边以及亡灵之城那边大祭司的后续发展,已经不在约翰考虑范围之内了。
想来有至圣法师那种威压世界的天父级存在,那位前阿努比斯大祭司估计即使复活了也翻不起什么大浪。
亨利上校十分贴心的通过南非联邦这边的关系,为约翰安排了从开普敦直航印度的军舰,而他则选择留下驻守食人部落这片未来的大型金矿。
约翰只是带走了哈奇斯探险队七人,并没有强行带走亨利,毕竟亨利现在还有军职和任务在身,而等到回归之后,直接通过主世界意识兑换出来即可将这些新的追随者全都带回到主世界。
所以约翰很快就与亨利分别,从南部非洲第一大港口开普敦登船,乘坐英军军舰,一路顺利的抵达了大英帝国在印度最大的殖民城市之一的加尔各答。
第三百八十章 慎重的约翰
对于上辈子的中土人来说,提起加尔各答这个名字,可能没什么印象,或许专门学地理或历史的能够一口答出这是个印度的城市,普通人估计连听都很少听过。
但是对于英国人来说,提起加尔各答,那都会一脸骄傲,或者在心里感觉到荣耀,因为印度曾经是他们大英帝国王冠上最闪耀的明珠,而加尔各答,当年就一度作为印度殖民时期的首都长达一百四十年之久,当时堪称印度次大陆最繁华的都市。
相比之下,后来的印度首都新德里和第一大城市孟买,在那个时期跟加尔各答都没法比。
即使在一九一一年,印度殖民总督已经为了分割印度和孟加拉,将首都从加尔各答迁往新德里,但是这里依旧有着其它城市无法比你的根基和繁华。
约翰告别军舰上已经混的比较熟的军官,带着哈奇斯七个追随者从加尔各答上岸。
之所以选择加尔各答上岸,是因为作为与隔壁孟加拉“一墙之隔”的孟加拉湾最大城市,占据了恒河口和孟加拉湾最大港口的地理优势,从加尔各答前往尼泊尔,只需要坐船北上,就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而如果选择印度洋一侧的印度西岸地区登录,那就要跨越漫长的陆路距离,才能抵达尼泊尔境内。
所以加尔各答是约翰最好也最近的选择,亨利这家伙才帮约翰安排乘坐从开普敦到加尔各答的军舰。
“先生,我们现在就出发吗?我先去安排船……”
面对哈奇斯的请示,约翰摆摆手。
“先找个干净的酒店住一晚,你先去买一辆结实的马车,下午再去联系船只。”
约翰并没有上岸后第一时间就坐船出发,而是选择在加尔各答停留一晚。
哈奇斯躬身施礼:
“好的先生,我知道了。”
于是在哈奇斯的安排下,一行人乘坐雇佣的马车,下榻在加尔各答最繁华的英国人区的一家高级酒店。
哈奇斯作为探险队的队长,除了个人武力之外,也擅长跟各色人等打交道,临时充当约翰的随身管家可以说是有些大材小用了,约翰也放心把事情交给他。
作为不缺钱的典型,约翰自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选择最好的生活条件,这是这辈子作为贵族子弟养成的习惯。
当然要说吃苦,他也无所畏惧,可能够享受谁会去故意吃苦呢?又不是那种有着戒律约束的苦修士和苦行僧。
在十九世纪初,加尔各答这座都市就被英国人有意分割为两个截然不同的区域。
一个是英国人区和一个是印度人区。
城市最精华的地区就是白人区,这里是建立在已经加高的地面上,并且吸取伦敦城和巴黎城这两大臭名昭著的臭城、粪城的经验教训,在设计之初,英国人就计划建有排水系统。
在英国人区这里,可以说豪华宅邸比比皆是,最差的也是坚固精美的公寓,曾经的理查德·韦尔斯利这位总督,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加尔各答在一七九七年至一八零五年之间的经济和规模的增长,因为加尔各答如今的规划建设,很多不法就是从这位总督阁下任期开始全面实行的。
由于拥有壮观的公共建筑和豪宅比邻,加尔各答白人区被人们描绘成“宫殿之城”。印度人区则被称为“黑镇”。
可以说黑镇的贫民区,在那个时期,就已经达到骇人听闻的规模和程度,加上种姓制度的限制,要比后世最著名的巴西里约的贫民窟还要可怕。
当然约翰也没有解救贫苦阿三的想法,加尔各答只是他途径之地,他没有那么多同情心去做“圣母”。
何况,就算他真有要做圣人的心,那起码也要从改善这时期同样困苦不堪的东方中土子民生活开始。
酒店最豪华的套房里,作为追随者的小队成员都住在外面,约翰比较放心的在房间里思索着。
之所以要在加尔各答停留一晚,是因为他心里有些乱。
马上要去寻找那位至圣法师了,约翰的心底反而没有了底气。
所以约翰打算在今晚进入主牌空间的占星台,做一次命运主牌赠予的占卜。
因为经过几次占卜应验的经历之后,随着对于高层超凡事物与知识越发深入的理解,约翰反而不再每日进行免费的占卜了。
这是他的下意识、本能的认为是正确的一种选择,因为主世界的西方有一句老话,“玩弄命运者,必然会被命运玩弄”。
前世中土也有自古相传的这种说法,意思是泄露天机太多,必然会遭到天谴。
拿他最喜欢的一位星港电影大师、僵尸片鼻祖的林大师曾经在电影里说过的话来说,修道人难免三缺五弊、不得善终。作为一个真正的修行中人,约翰知道这句话其实是有着错误的,或者说是不全面的。
三缺五弊指的其实不是修道人,而是从归类于修道人行列的那些擅长相术、占卜与通灵的一类人,因为常年窥伺命运、泄露天机以及沟通鬼神上身,无疑是要折损自身气运和阳气的,这里是阳气就是指的生命能量。
所以这种人才会五弊三缺,不得好结果。
而对于常年养身炼气、观想存思的修行者来说,即使末法年代不能长生,起码也能得个长寿。
因此在使用过一段时间这种主牌赋予的免费占卜能力之后,约翰就果断停止了这种行为,因为前世从基层民警做起,在当警察的那些年,他见过太多例子,明白免费的有时候往往可能才是最贵的,会让你付出承受不起的高昂代价。
天上掉馅饼的几率比买彩票中五百万的几率还要更低,但凡遇到这种“好事”,人们都要留个心眼。不贪心,上当受骗的几率就大大降低。
所以从来到东部之后,约翰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有动用命运主牌赋予自己的免费占卜能力了,即使有命运主牌这个金手指顶在上面,被命运反噬的可能性并不大,约翰也觉得自己还是谨慎一些为好。
谁知道这种免费的占卜,是不是在某些地方某个时刻就会让他付出不可承受的代价。
况且凡事还没有开始,就全都知道未来要发生什么结果,那样的人生也就没有了惊喜不是?
但是这一次,面对一位神王级别的人物,约翰觉得还是用一下占卜为好,这可不是从心,而是慎重的选择。
谁知道那位至圣法师会拿自己怎么样?
万一大佬看他不顺眼就随手拍死,那他岂不是很冤?
第三百八十一章 蒸汽轮机游艇
第二天,结束了一晚上修炼的约翰带上哈奇斯小队七人,乘坐哈奇斯购置回来的豪华马车,还有一人驾车一人在车内随侍,还有其他五人骑乘马匹左右护卫,来到了恒河沿岸的内河码头。
河上的船只还算是繁忙,作为印度人的母亲河,英国人统治时期,对于这条河流的利用规模自然远超印度人。
这时期已经进入二十世纪二十年,除了本地的渔民,基本没有风帆或者人力的木船在航行了,来往通行的都是蒸汽动力或者柴油机的铁壳船。
哈奇斯雇用的是一家法国人经营的船行里的一艘游艇,船长热情的在码头上迎接客人。
“哈奇斯先生,这位就是我们尊贵的客人了吧,室女号全员已经准备好为您提供最优秀的服务……”
不是法国人姿态低,而是对于这家船行来说,像哈奇斯这样能够大手笔包下一艘船的客人,绝对是优质客户,而且这种贵族身份的客人服务好了,以后或许会带来更多的机会跟利益。金钱开道,即使骄傲的高卢鸡也要低下头颅。
不要说法国人已经是共和国了为什么还要高看贵族,作为贵族气息最浓郁的欧洲,上千年来的传统是很难在短时间抛弃的,而且尽管法兰西共和国这几百年间经过了很多次政变,但是贵族的实力依旧保存了很大部分,现在各个党派都有贵族的成分在,自然也就自发的维护贵族们自己的利益了。
室女号这艘游艇说是小型船只,那是跟运输船和军舰去比的,因为设计之初就不考虑运货或者武器防御,所以这艘游艇的舱室更多考虑的是舒适和宽敞,说是小型,实际上论船长,室女号这艘游艇并不比一般中等规模的内河运输船来的要小。
约翰一行人连人带马车被装上船,依旧没有让这艘游艇觉得拥挤。以为设计之初就考虑到会承载主人的陆上座驾,比如汽车或者马车之类的,方便无缝衔接的让主人感受到旅行游玩的舒适享受。
不要以为这是后来的富豪们才会有的设计,从十九世纪后期开始,蒸汽动力的游艇就已经成为各国王室和贵族富豪们的大玩具了,曾经那些王室子弟还会举办世界游艇大赛,以超越当时很多军舰的高速,来竞争第一。
所以上流人士的奢豪是你想象不到的。而且这种斗富一样的游戏,不单单是为了面子,实际上对于西方各国的船舶动力发展方面也是有着极大的增益作用。
室女号就是这样一艘产物,不过她是属于十年前的游艇了,采用的还是当时最先进的蒸汽轮机动力,在当时属于一流,过了十年时间,随着燃油动力的急速发展,已经逐渐顶替蒸汽动力在中小型船只的地位,室女号这种有些过时的设备自然被那个高端圈子淘汰,由于游艇的原主人也就是船行的股东,所以就把这艘游艇安置在船行中,运到了东方的分公司,打算废物利用一下。
在最尖端的游艇圈子虽然已经属于落后的产物,但是室女号在印度次大陆这边,依旧是引领潮流的高科技。
一些有钱的印度土邦王室和上层家族也会购买和租用这样的游艇彰显自己的富豪。
不过领地位于海边和河边的土豪们毕竟不是大多数,再加上室女号属于在印度这边的私人游艇中价格最高的那一批次,所以除了被租用过两次,这两年一直都在闲置,这种豪华游艇只是每年的保养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这一次能够被一位贵族客人租用,对于这家船行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
约翰作为一个喜欢汽车、武器等玩具的男人,对于这种上辈子没有见过的蒸汽动力游艇十分的感兴趣,在船长的陪同下,将动力舱等各个位置游览了一遍,于是心中有了决定。
“什么?”
当船长听到充当管家的哈奇斯所说要购买下这艘游艇的话之后,不由得又惊又喜。
“没错,虽然这艘室女号动力对比欧洲那边有些老旧,但是印度也不是欧洲,作为我家少爷在印度这段时期的座驾也不算辱没了少爷高贵的身份。”
船长心里高兴,面上极力维持笑意的继续询问:
“那么贵主人有什么需求,哈奇斯先生可以详细转述给我们。”
……
之所以要买这一艘在高端游艇圈子里,属于有些被淘汰的室女号,除了约翰喜欢之外,最大的因素就是,这艘游艇是采用蒸汽动力的,而且还是比主世界当前动力更加先进的蒸汽轮机。
尽管不是后世大型船舶或者发电动力装配的那种先进汽轮机,而是二十世纪初发明的速度级蒸汽轮机,但是依旧比主世界还停留在接近“三胀往复式蒸汽机”的程度更加优秀,所以室女号的动力设施要比主世界那边先进了好几代。
约翰虽然不打算推进主世界的科学发展,但是弄一艘先进的船给自己用,无疑还是可以的。将来他还打算将室女号改装成炼金魔法船,加装新的动力、防御和武器设施,以追求更高的性能与安全性。
所以在哈奇斯提出一个让那位身兼船行印度分公司副经理的船长不能拒绝但又合理的价格之后,约翰就乘坐着这艘已经属于自己的船,一路以26节的高速跨越了西孟加拉邦的地域,来到位于恒河中游阶段的安拉阿巴德。
到了安拉阿巴德,因为上游地区河道开始变得复杂且狭窄,已经不适合继续行船了,所以约翰很干脆的命哈奇斯支付了船长费用,然后让船员们乘坐别的船只返航,施展隐雾术,释放出一团笼罩百步直径的浓雾,趁机将整艘游艇直接卡牌化,收入自己的主牌空间。
这种死物而且还是不涉及超凡力量的死物,无论是卡牌化还是回归后通过主世界意志去兑换出来,消耗都是远低于兑换活物或者将活物卡牌化的。
不然以约翰现在那点命运之力存量还真做不到收取这艘长达数十米的游艇。
来到了安拉阿巴德,约翰看了看地图,对哈奇斯吩咐说:
“接下来我们也不在印度这边停留,直接骑马背上尼泊尔,全力赶赴加德满都。”
“是,先生!”
哈奇斯他们也没有什么怨言,赶路而已,在他们曾经的探险生涯中,在热带雨林那种行路艰难的地区也不是没有经历过,相比之下,骑马赶路无疑算是舒适的环境了。
尽管印度国内的基础交通设施十分的落后,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有公路,不过一行人骑马奔行,除非是过不去的险峻地形,反而要比乘船或者马车更加方便快速。
真遇到不好走的地区,约翰也可以通过法术直接创造方便条件,所以没用一天时间,就已经来到了尼泊尔境内,距离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已经不足数十里。
从他们在安拉阿巴德的恒河河段下船的位置到尼泊尔边境,其实只有二百公里左右,又因为尼泊尔狭长的国土地形,所以这里边境线距离尼泊尔中心位置的加德满都也没有多远。
第三百八十二章 香格里拉
加德满都。
这是一个在约翰眼中带着异域风格,但是又与中土城市有些相似的神秘东方城市。
虽然免不了泥泞的土地和杂物垃圾,但是尼泊尔人还是相对勤劳,使得城市整体看起来乱中有序。
很多修起了石板路的街巷、广场、寺庙都干净的好似21世界的城市市容,尤其是寺庙和寺庙外的广场,人们会自发的维护这里的环境,有的信徒还会随身带着小水桶和抹布扫把之类的东西,遇见有脏污的地方就会赶紧擦拭清扫。
而一些身披黄色或者橙红色僧袍的僧人,则成为了这座带着乡土气息的异域城市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这些僧人通常穿着简朴,有些都是赤足没有穿鞋,来往的人们对于僧人的态度都比较尊敬,僧人们也不会给人算命看相之类的去敛财,相反遇到他人有困难,还会做出力所能及的帮助。
约翰觉得这是因为作为传统佛教国家,这里的人基本都信奉佛教,并不缺少对寺庙的供奉。
跟前世见多了电视里网络里世界各地的景象不同,哈奇斯探险队虽然去过很多地方,但是却没有来过尼泊尔这种风格独特的国家,所以一个个都带着新奇的眼光来观察和欣赏这座城市的环境。
约翰则在乘坐马车浏览城市风景的同时,注意力却集中在手中一个吊坠之上。
这枚吊坠正是之前静一法师交给他的进入法师圣地的信物。
从进入加德满都市区,约翰就敏感的发现,这枚吊坠开始在向外界散发着细微的一股波动。
这种波动是对人体无害,并且很难被现有的绝大多数生物所能接收到的信号。
明白这是向法师们传递信息的信号,约翰也就没有屏蔽,当他来到加德满都的一所外国人开办的酒店下榻入住不久后,就有人敲响了房间的们。
随侍在他身边的哈奇斯小队成员赶忙警惕的起身,来到门前询问:
“是谁在外面?”
因为他们刚来加德满都,应该不会有人前来拜访,如果是酒店客房服务的话,也会在敲门之后就表明身份。
约翰则已经感知到来人的存在,叫住哈奇斯说:
“不用紧张,开门吧,我想我应该知道来的是什么人了。”
说着,他作为主人,也起身朝着门口迎去。
哈奇斯听命打开门,就见豪华套间的门外静静的站立着一位身披棉布斗篷,但是穿着朴素,细节处却带有一些精美纹饰的男人。
虽然对方用兜帽把脸孔遮挡住,但是从身形和气息来看,可以确定这是一个男人。
约翰他们不是感知超凡的强者,就是善于观察见多识广的探险者,自然可以轻易分辨对方的性别。
并且约翰因为强大的灵性视觉和实力的差距,可以明确的感知对方应该是一位正式超凡的青铜级别施法者。
“这位法师先生,我想你应该是来自法师圣地吧,请进……”
对于房间里的人一点也不惊讶自己的到来,这个斗篷男子其实是有点诧异的。
不过想到静一法师回来后提到的信息,这位也是一个强大的超凡者,也就心中了然。
一行人进入客房分宾主落座,这个斗篷男人放下了兜帽,却是一个年纪大概二十七八,长得比较端正严肃的男子。看模样有点类似中土西北那边的面孔,不过皮肤要比中土深一些,带着一些东南亚人的特征。
只见他开门见山的说:
“我是来自香格里拉的韩风,想必您就是约翰先生吧?欢迎来到加德满都,如果没有其它事情,方便的话,我可以现在就送您去法师圣地。”
韩风说的一嘴似乎带着地方口音的汉话,不过在约翰听起来,却好像是那种外国人学中文之后可以正常沟通,但难免会让人觉得有些古怪的口音。
约翰上辈子见过这种情况,一些来国内的华裔外国人通常就有着这样的特征,这说明眼前的年轻法师应该不是在传统中土家庭环境下成长起来的。
“当然可以,鄙人对法师圣地可是慕名已久。”
约翰做出请的姿势。
对于约翰这个外国人模样的人能够说一嘴比他还地道的中土官话,韩风也有些好奇,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就见韩风一点头,全神关注的双手挥舞,在胸前画了一个圈,金黄的火花在掌中绽放,一个光圈模样的传送门出现在套房客厅之中。
看着施放出光圈的韩风好似有些吃力的模样,约翰就知道,这位年轻法师的法术造诣,跟那位静一法师应该远远没法比,估计是那边的后辈法师。
对着手下几人吩咐了两句,约翰便带着好奇的心,跟随韩风一同走进传送门。
穿越光圈之后,约翰抬眼见到眼前的景象,即使两世为人的他也不免要为之震撼惊叹。
光圈后面却是一座大概有着半个足球场大小的广场,整体都用石板铺就,关键不是广场建设的多么雄伟,而是这座广场是建造在一座近乎平顶的山峰顶端,周围都是白云皑皑,头顶便是太阳,仿佛触手可及,如在仙境。
广场周边有着多条悬空石桥连接着周围的山峰,那些山峰上都有着各自的建筑,整个视野范围内的景象,在约翰看来就好像游戏里那种蜀山仙境蓬莱仙岛一般的门派洞天福地。
还没等约翰欣赏完所有山峰的景致,眼前就凭空再次出现一道传送门,从光圈中走出一个跟身旁韩风相同打扮,只是颜色不同,斗篷里面身穿月白法衣,纹饰更精美的中年女人。
“约翰道友,欢迎来到法师的圣地,日月之洞天……”
约翰连忙上前见过这位自己唯一熟悉一些的静一法师。
关于法师圣地的称呼,之前静一跟他提起过一些,这里被当地人称为“香格里拉”,西方神秘界则称这里为“世界之轴”,而至圣法师将其命名为‘日月洞天’。
香格里拉,其实在当地人语言中,即为“心中的日月”的意思,
约翰当然知道,这个‘香格里拉’跟现实里那个属于彩云省的小县城其实并非是一个地方,而这个年代,那个小县城或许还没有诞生呢,应该还只是三省交界的大山腹地之中一个小小的世外桃源。
上辈子香格里拉是因为20世纪三十年代一本英国人的著名小说而举世闻名,直到九六年才被确定位置,改为香格里拉县名。
而真正的香格里拉,在超凡世界属于传说中的世界轴心,是一处不为人知的秘境,据说里面隐藏着世界最核心的秘密和长生不老的机缘。
第三百八十三章 星辰天罡
早在进入这个世界,发现了亡灵之城哈姆纳特拉的那几天,约翰就在心里想,既然这个世界是类似于前世电影剧情的世界,那么考虑到电影后续的几部,这里有没有香格里拉?
要知道电影里的香格里拉那处秘境,存在着可以让人获得永生的泉水,对于他来说也是诱惑很大啊!
虽然融合了神性之后,为约翰带来了很大的改变,寿命已经不是制约他修行的主要因素。
而且这一次在南非地区,还有着类似贤者之石的生命宝石这样的大收获,他根本就不用为寿命而着急。
但是一种能够为凡人带来永生,或者说至少可以让人多活两千多年的泉水,光是它的研究价值,就已经超过大多数传奇宝物,甚至是神性奇物了。
只不过这个香格里拉,跟他想象中的有着永生之水的那个电影版本的香格里拉不同,也不知道会不会有龙帝的剧情。
“这里好浓厚的天罡和灵气!”
初一进入到这座日月洞天,约翰发现,香格里拉不但灵气或者说魔力充足到满溢的程度,更是存在在浓郁的星辰天罡。
面对约翰的赞叹,静一法师微笑解释说:
“我们的日月洞天是中土目前仅存的两处洞天福地之一,另一处就是昆仑,之所以能够撑过多次世界大变而存在下来,除了历代法师们的维护,最主要的就是因为至圣法师和长老们,以及昆仑的高修都可以通过强大的法力,从世界之外采集能量返还洞天,还有着一定程度的对世界本源的增益。”
约翰听了点点头。
他记得关于前世道友们互相讨论复仇者漫画的时候,好像就有提到过漫画里设定的东方昆仑,将其描述为一片隔绝世界之外的神奇小世界。反而漫画里的至尊法师所居的圣地,原本只是一个小山村。
“看来上辈子中土传说中那些洞天福地、仙人洞府之类的存在都消失或者废弃了,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末法降临法则发生改变,那些洞天福地又没办法从外界摄取新的能量缓解灵气的枯竭,所以才会纷纷衰败了下去。”
这些都是论坛里的道友推测,不过现在约翰回想起来,看来大家的观点还是十分符合实际的。
所谓星辰天罡,其实就是约翰每天晚上都要采集的星辰之力的一种凝聚产物,二者的存在相当于气体液化的过程。每一点星辰天罡,都比得上约翰辛苦采集三个晚上的星辰之力,对于他凝练星辰罡气来说无疑是绝佳的宝贝。
这不由让约翰生起要在这座洞天福地多待一段时间的想法。
所谓天罡地煞,无非是天地间存在的异种能量,其中采集地煞是最容易的,因为地煞是很多见的煞气,包括乱葬岗或者医院等死亡气息浓厚的地方,就往往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阴煞,其实也就是负能量的集合体。
而像约翰之前从黄金祭器和那个血树图腾那里遭遇的血祭污染能量,其实也属于煞气中的一种血煞。
这种血煞在玄门之中是十分被忌讳的存在,等闲修士都不敢沾染,以免被污了元神肉身,唯有魔道之中的血魔一脉才可以无碍的利用这种血煞来炼化自身罡气。
通常来说,修士在先天之后的道基阶段,炼化天罡之力成就的罡气质量往往更高,实力也会远超一般通过采集地煞来炼罡的修士,但是却有几种特殊种类的地煞反而要比天罡之力更强大,比如血煞、或者强大的神魔级超凡生物死后鲜血或者尸体变异或者污染出来的真龙煞等等。
当然祭炼这种异种地煞的难度往往也是极高,所以玄门高人更加喜欢纯净且副作用小加之威力也不俗的天罡之力。
比如约翰采集星辰之力祭炼的星辰罡气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论杀伤力或许不如血煞,毕竟血煞有着强大的污染特性,还会无形中影响改变修炼者的性情。
可星辰罡气纯净且可滋养元神肉身,更能够与自身**和神魂完美结合,塑造出强大的星辰法身,并且星辰之力遍布大千,几乎无所不在,只要实力到了既可以采集,无非是一点点采集耗时比较多罢了。
而约翰作为神性生命,恰巧不缺的就是时间。
现在香格里拉秘境之中竟然有着这样充沛的星辰天罡,无疑会节省他百倍以上的时间,在这里修炼个十天半月的,几乎可以相当于外界苦修好几年的水平。
之所以这么浓厚,约翰猜想应该跟这里是至圣法师沟通诸天万界的时空枢纽有关,再者,这座日月洞天就是玄门传说中的洞天福地,既存在与世界某处,其实又高悬在世界之外,法则有所不同,所以接触到世界外的星界空间比较多,自然也可能积累很多高质量的星辰之力。
两人一路走一路讨论,没有动用法术等超凡力量,那个年轻的法师韩风则在跟在两人身后旁听,一直到静一为约翰安排在圣地里其中一座山峰的住处到了,才有些意犹未尽的停下交流。
两人说的虽然都是浅尝辄止的理论方面,并没有涉及多少实际的法术应用,但是约翰为静一带来了不少主世界乃至前世的修行理念和观点,而静一也为约翰带来了不小的收获,他们法师圣地的修炼体系对于“炼气”、“心灵”、“空间”等方面有着极高的成就,这些都是约翰比较欠缺的知识。
就连身后的韩风听了一路也感觉受益匪浅。
看了看天色,静一法师按捺住继续交流的念头,对约翰说道:
“今天先到这里吧!在法师圣地,我们有着很多时间去交流,另外道友可以去论道堂坐坐,诸位法师也不会吝啬自身所学,所以也不急在一时。”
约翰笑着点头:“当然,客随主便。”
然后静一对候在一旁的韩风吩咐:
“约翰道友是我们圣地的客人,这短时间就交由你来负责接待,我先去请示至圣法师,看看他老人家什么时候会召见约翰道友。”
韩风一听连至圣法师他老人家都被惊动了,一时间对于约翰这个外来的超凡者的态度就更加重视了,连忙口中应下,对静一法师躬身施礼。
看着静一告辞离去,约翰也打发韩风自便,给自己留点空间,然后就在静一给他在这座山峰安排的这间小院里,开始采集星辰天罡。
这还是他第一次采集这么浓厚的星辰力量产物,难免心中有些微的激动。
当星辰天罡与自身修炼的气结合之后,轻松而完美的便被炼化为自身的星辰罡气,约翰也不免心中一喜。
“这效率,简直是我之前每天晚上修炼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呀!”
如果说此前采集吸收星辰之力的效率是慢悠悠的牛车,那么现在约翰就觉得自己修炼罡气的速度,怎么也是华国高铁那种速度。
不由得感叹说:
“可惜只能在这个世界修炼,不然有着这种高效率的星辰力量可以吸收,或许之前的黄金十二宫星辰分身的设想可以早早就完成呢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