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至圣法师
“神性虽然是法则的具现化,跟魔法能量一样,可以被所有生命与事物吸收融合,但法则的力量也会同化我们,所以如何掌控法则而不是被神性所同化,失去自我意识,那就是最关键的一点了……”
听着埃默特普恩的讲述,约翰也心有悸动的感叹了一下,原来普通超凡者吸收融合神性是如此的困难,就连埃默特普恩这样已经走上超凡巅峰的前黄金强者,也没有例外,甚至付出了**和一部分情感才挺过了神性融合的过程,这样看来,有着命运卡牌这样的金手指的自己无疑是太过于幸运了!
这得感谢自己前世那一帮道友们。
只是不知何时才能够再见?
将飘远的思绪拉回到现实,约翰趁着机会难得,继续向埃默特普恩询问。
毕竟这位前大祭司的性格也不是那种和善好为人师的,不趁这个机会多问一点,想要得到真神领域的秘密不知道要再费多少工夫。
“那么融合了神性之后,是不是就可以吸收信仰成就真神?”
埃默特普恩闻言不由好笑的看着约翰。
“当然不可能!”
埃默特普恩顿了顿,说:“一点神性力量还不足以我们这样的存在获取神职,没有神职领域,自然也谈不上利用信仰。信仰是诸神的食粮,也是凡人的毒药,毕竟信仰有毒,所有妄图以凡躯容纳信仰之力的都已经变异成了怪物。获得了神性的我们虽然可以称得上神性生物,但是也仅仅是寿命延长,能力增加了一些罢了,容纳不了太多信仰之力,一味的传播信仰无异于找死。想要更进一步,那就要积累更多的神性,将自己的身躯与灵魂打造成接近完美神躯的程度,登神的几率才能更大。”
“完美神躯?”
约翰虽然佯装小白去问,实际上关于神灵领域因为有着前世的理论知识,他了解的不少,起码中土神道还有类似主世界的dnd体系他所知甚深。
但是埃默特普恩所讲的这些内容里,他却是有不少都是第一次知道,顿时感觉收获大了。
“没错,完美神躯,也就是真神的躯体,从半神开始就属于真神领域,半神除了没有神性、神火、神职三位一体形成神格等级,已经属于真正的真神,具备了真神的躯体和神魂,按照巴比伦的奥术师帝国那边的划分,半神的神格等级是0,也就是说神格等级突破为1,就是微弱神力,而要成为一个完整的真神,祂们还需要开辟神国,高举星空,成为夜空中永恒的群星……”
“所以,只有具备了神躯,才不会受到信仰愿力的侵蚀,有了神职才可以利用信仰之力转化为神力,具备神火才能净化信仰之力中的杂质与负面情绪。要想成为真神,三者缺一不可。”
听到这里,约翰脸色是有些古怪的。
因为自己走的路子好像跟埃默特普恩说的有些类同,又有些迥异。
比如他自己结合了中土玄门燃灯观想法、祭炼护法神等法门,以及黄金星盘保留的丰收帝国魔法传承,形成的黄金十二宫星辰冥想法,显然就具备了一定程度的神火的功能,意识世界也就是灵台之中静静燃烧的那一盏星辰之火,就可以随时随地净化内魔、焚烧外魔,化负面情绪为纯净的灵能念力。
而有着命运卡牌形成的系统,自己也可以随时随地炼化信仰之力甚至上古邪物的扭曲腐化之力作为养料,这不就相当于变相的神火与神职吗?
除了没有对应的完美神躯,他现在已经跟三分之二个半神差不多了。
当然实力上还是差的远了,毕竟他跟半神之间还有着黄金以及传奇这两个大境界的差距。
不过经过埃默特普恩这位古埃及前大祭司的解说,约翰倒是对自己以后的道路梳理的更加清晰了。
“方才阁下提到了古代奥术师帝国,那么您认为奥术师与真神,何为强大?”
埃默特普恩闻言一愣,沉默了一下,带着些许感叹的说道:
“虽然我走了封神的道路,但是不得不承认,那些大奥术师们虽然大多数止步于圣灵之境,但他们所掌握的力量,却是不输于一般半神甚至微弱神力的,尤其是在人间这样的环境里。”
约翰听了点点头,他明白“圣灵”是各教派对于传奇境界的一种称呼,也有超凡者将传奇称为圣域,总的来说就是超脱于凡俗但又仅次于真神的一个过渡阶段,在前世中土玄门,这一境界又被称为元神真人、人仙,有一个人字,说明还没有完全超脱于凡人行列,但是已经具备了一人毁灭一城的大威能。
“不过奥术师们虽然有着强大的智慧,创造出了辉煌的奥法文明,但自身脆弱的身体和寿命却是他们的短板,单凭生命延长法术,最多也就延长千年寿命,这对于近乎不朽的神灵来说并非是很漫长的时光,而部分奥术师选择转生成为巫妖、吸血鬼或是元素生命这些形态,只是却失去了身为人类的那一缕智慧之光,以后就再无寸进,因此不少强大的大奥术师都选择了融合神性,甚至利用陷阱捕捉过多位半神与囚禁了一位真神,通过研究神灵发明了虚拟神格这种可怕的强大奥术造物。”
说话间,埃默特普恩这样的狠人也不免脸上有着向往和畏惧,显然对于奥术师帝国这帮存在既佩服又十分的忌惮。
囚禁真神对于他这种出身于神灵教派的神职人员来说,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亵渎行为。
即使埃默特普恩当年号称胆大妄为,胆敢窃取阿努比斯这样的真神的权柄,但是也不敢当面与真神对着干,这还是因为阿努比斯在诸神之中也是底层的存在。
要是拉那样的至高神王,埃默特普恩估计被祂注视一眼,就会瞬间被神力焚化一切,亦或者当场被度化成为太阳神最虔诚的信徒。
“最终这个伟大的文明毁于他们的自大与对真理的过分追求,不过相比起已经终结的奥术师帝国,我更向往来自东方的法师。”
约翰闻言不由一愣。
怎么三千多年轻的古埃及就已经跟东方那片古老的文明有过接触吗?
不过想想也是,大洋和沙漠等凡人视为天险的地方,对于有着大神通的修行者来说,或许真的不算什么阻隔。
就见埃默特普恩继续说:
“那是一种特殊的修行道路,他们自称为炼气士或者仙,与神灵类似但不同的他们也有着近乎不朽的生命。而在世界最高之处,就有着最古老的法师在守护整个世界,即使是伟大的诸神,也不会想要打扰他们,尤其是其中的最强者至圣法师,据说能力比之拉神这样的至高神也不差,堪称是人间最强者。”
“我不知道经过这么多年,其他法师流派是否还存在,但是起码至圣法师的传承是不会断绝的,很可能他现在就在某个地方关注着我们,因为传说至圣法师有一只监察世界的宝物,世间一切超凡异状都逃不过至圣法师的眼睛。”
第三百五十五章 奔向开罗
约翰听了埃默特普恩的讲述,顿时心中有了很多猜测,但是对于这个至圣法师,就连埃默特普恩也只是听说过而已,所以约翰猜测也只是猜测而已。
“既然至圣法师如此强大,那么为什么阁下不去走这条道路呢?”
埃默特普恩摇摇头。
“这种古老东方的修行体系与我一生所知的体系是有着不同的,我们是在学习法则,融入法则,掌控法则的权柄,实际上是以自身来代替世界某一段规则的运转。而他们则是学习法则,理解法则,在法则之上掌控法则,利用法则,本身受到法则的限制就比神灵体系要少很多,也更自由。可这不但需要系统的修行方法,更需要特殊的天赋,其中差距看似不多,但跨越这道关隘却如同凡人翻越绝地高山,法师们挑选一个传人要远比我们挑选一个祭司要艰难的多。”
这段话虽然比较拗口,但是约翰却听得明白,因为中土仙道和神道之区别即是如此,神道威严而尊贵,世人所共尊,但又有所限制;仙道逍遥而自由,却也不能随意干涉人间。
触犯了某一方面,无论神仙都会得到天劫的惩罚。
所谓天劫,不是随便降下两道雷劈死了事那种,通过科学世界观去剖析天劫的原理,其实它就跟我们人体的免疫系统排异反应一样。
神不按规则行事,仙干涉世间影响过大,都会遭到世界本能的排斥和攻击,这是一种世界的自我杀毒程序。
另外这也是为什么成了神仙之后,不是避居洞天福地,就是升到“天界、地府”等人间之外的地方,也是因为世界不允许能量层次过高的生命存在于世界之内。
这些理论情况早就被前世论坛里那些无聊的网友们深度剖析了很多遍了,所以约翰可以张口就来。
埃默特普恩顿了顿,继续说:
“但是神性这种法则具现物本身数量太少了,这是稀缺资源,即使对于神也一样,因为那是构筑神躯和组成神职的关键。一种神性的总数量都是有定数的,就跟每一种神职都是唯一的,很多诸神战争都是受神职冲突影响才发生的,所以神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我走上这条道路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我宁愿去做一个奥术师或者法师。”
“相比之下,哈姆纳特拉那样的法老比起凡人来,生而具备神性,天生就是神性生命的他们无疑太过幸运,只要统治好国家,为诸神献上更多的信仰,那么他们就有很大几率转生在神国中成为诸神的侍者,有着近乎不朽的寿命,甚至更进一步成为半神也有可能。”
约翰听了不由沉默不语,因为相比起埃默特普恩的遭遇,他觉着自己的条件太过于优秀,选择面也很大,绝对称得上对方口中那种幸运的家伙了。
所以他也不好假惺惺的安慰对方什么的,何况人家也未必需要你的安慰。
约翰最后问道:“那么这枚骨哨的来历呢?”
看到约翰手中拿出了那枚得自守陵人部落战士汉纳姆的亡灵骨哨,埃默特普恩随口解释说:
“这东西是阿努比斯赐给守陵人部落的圣物,据说是用陨落神灵的指骨打磨的,具有唤醒亡灵和操控这座城市埋藏的力量的作用,当然主要还是针对我的封印,但里面的神性力量已经近乎消磨干净,只是神之遗骸的特殊效果而已,不过拿去制作一些道具还是很有价值的。”
埃默特普恩的口气对这个东西好像并不怎么在意,当然也可以理解,作为一个在层次上已经触摸到神灵门槛的强者,现在他要做的是急需恢复实力,这种不能使他更进一步的东西就算再宝贵,对他来说也是普通货色而已。
眼界不同,看到各种事物的态度也是完全不同。
金银财宝在约翰这样的修行者之中,还不是跟普通人眼里的萝卜白菜一样的消耗品,各种修行资源和秘法典籍什么的才是他们眼中的价值产物。
……
没有什么依依惜别,也没有折柳相送,约翰简单一句告别了埃默特普恩。
因为他们之间虽然同为神性生命有了一点惺惺相惜的味道,但本质上还是一场普通的利益交易而已。
约翰也不会去问埃默特普恩复活后的打算,尽量不去干扰这个世界本身的命运轨迹。
他直接就唤出自己的炼金木马走进茫茫沙漠奔向东方。
从那位前大祭司口中约翰了解了不少这个世界的内幕,所以他现在打算找一个大城市,却了解更多世俗的历史情况。
另外他也有心去试探一下所谓的至圣法师是什么样的存在,埃默特普恩话中提到的世界最高点就是至圣法师和东方法师们的圣地所在,那么依照约翰的认知,可能就是喜马拉雅山脉之中了,谁让这个世界跟前世地球看起来一模一样呢?
不过试探之前,约翰还是觉得要保守一些,毕竟自己的实力还远远不能与神灵那样的存在对抗,而至圣法师在埃默特普恩口中则是超越一般神灵的强者。
所以他快马加鞭,只花了半天时间,就通过了凡人骆驼队几天也走不出的沙漠地区,终于见到了真正的人烟。
跟哈姆纳特拉那种古代遗迹不同,约翰面前的是一座位于沙漠边缘的绿洲,属于部落形态的一处集镇,来到了有人烟的地方,约翰利用自己超高的亲和力,还有一些小戏法,很快就从本地人口中得到了具体位置。
这是在大沙漠边缘的一个部落,属于埃及和利比亚以及苏丹三国交界的地方,距离埃及的首都开罗还有数百公里。
约翰最初的目的地,就是目前距离自己最近的文明世界,所以他并没有在这个小部落补充什么粮食和水,这些他还暂时不缺,只是拿着真金白银购买了一批当地特色的沙枣、骆驼奶糖等特产,然后就直接策马朝着开罗而去。
反正炼金木马本身并非真正的活物,只要灵能跟得上,也不需要他去操作,速度不输于时速五六十公里的汽车,三四百公里也就是几个小时而已。
而且长时间骑马会对身体造成擦伤的问题对于约翰来说也不是问题,本来他打造的马鞍就跟沙发一样舒服,他还直接以灵能念力隔绝了下身与马鞍之间的摩擦力,几个小时也不会感觉疲累。
约翰听说过长时间骑马不光对大腿不好,还对男性能力影响很大,所以宁愿浪费点灵能来保护自己。虽说以他现在的神性生命体质,即使磨坏了也很快就能恢复,但本着男性保护自己的本能,他可不想糟那个罪。
第三百五十六章 三个月
从开罗这个黑非洲最大也是最文明的“发达”城市,约翰才算系统的了解到了如今所处世界所处年代。
现在这个世界正是进行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二战还没有发生的20世纪20年代,也就是一九二零年以后。
确切的是一九二三年。
这个世界的情况似乎跟自己前世印象中基本吻合,这样约翰感觉十分亲切的同时,又隐含着几分恐惧。
“如此真实的世界,那么自己的前世那个世界到底是真实的,还是主世界之外的一个星界位面?”
想想还真是细思极恐,但是很快约翰便将这个疑问抛到脑后。
因为无论前世的世界是真实的,还是星界位面那种幻想世界,起码自己所经历的一切是真实的。
虽然早年因为政治联姻,婚后却互相敌视、早早就离婚的父母,那两张面容在他印象之中已经十分模糊了,但是从小疼爱自己却早逝的爷爷,传授了自己黑风山传承的师父,还有那一帮生死兄弟和同好道友们,这些熟悉的面孔却全都历历在目。
所以约翰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过多胡思乱想的好。
再说一九九三年这一年,东方那片大陆上革命进行的如火如荼,发生了不少大事,不过距离太远,约翰如今作为过客,也没有身份立场可以参与其中,所以也就不再关注。
距离他目前所在位置,最近影响很大的大事件,也就是奥斯曼那边凯末尔领导的土耳其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参与武装干涉的英国,法国,意大利,希腊等协约国战败,土耳其共和国宣告成立。
这大大的影响了英国对埃及变相殖民统治的稳定。
如今的埃及民众可以说是蠢蠢欲动,估计不久之后就会出现又一波反抗的浪潮。
同时,在这个英国统治结束前的这段混乱时期,往往也是野心家和冒险者们发财的最好机会。
因为英国政府很可能会放松很多地方的管治,只要金钱开路,无论是开罗博物馆,还是英法德意等列强官方或者民间的研究队伍、走私商人等等存在,有着大把的人都可以为你找到你需要的东西。
鉴于这个世界看起来是世俗占主位的世界,实际上暗地里隐藏了很多强大的存在,所以约翰觉得自己还是老老实实的按照学院给与的建议,先暂时摸清了这个世界的底细之后再有行动吧!
于是约翰用法术迷惑了英国政府在这边某办事处的人员,给自己搞了一个假身份。
然后他开始打着苏格兰富商少爷的名头,在开罗最大的博物馆开罗博物馆不远的位置,购置了一个大院。
大撒金钱的开始修整房屋、置办家具,同时还放出消息,用金银收购古埃及时期的古物和书籍等古董文物。
接下来在房子修整好之前的一段时间,约翰就住在开罗最豪华的法国人开的高级酒店,分别雇佣了两个管家和十几个随从仆人,吃穿用度无一不精,过起了腐朽的资本家老爷的奢侈生活。
起初还有人怀疑约翰的身份,但是随着他大把的撒钱,并且源源不断的资金流,将很多人都砸晕了。
一时间,在黑非洲的外国人圈子,甚至是非洲对岸的西欧和地中海等地区,大家都知道了开罗这边有个人傻钱多的苏格兰人,赶快过来宰肥羊。
约翰之所以冒充苏格兰人,一是要借大英帝国的名头,现在毕竟还是二战之前,大英帝国世界第一的牌面还是很好用的,第二则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苏格兰总体经济远不如英格兰岛,但地方上却比英格兰有着更多的地方土豪,而且这些人跟英国政府那边往往也不是那么融洽,现在还有些地方维持着古老的规矩习俗,比开放的英格兰要封闭,比富人不多的爱尔兰又富裕,所以大概率不会有被人揭穿身份的风险。
因此短短三个月时间,约翰就已经在当地外国人圈子里打响了名头,陆陆续续收集到了不少有用的没有的古物。
其中真正流传出来的超凡物品就有一十九件,而涉及到超凡隐秘的书籍也有三本,还都是古埃及乃至古巴比伦时期流传出来的古卷。
尤其是其中那卷关于巴比伦时期的奥术师们空中花园和巴别塔的记载,可能普通学者们看到的古代巴比伦王国奢华和腐朽的妄图建立空中花园和通天之塔的奇迹,但是约翰却能从中阅读出关于奥术花园和法师塔这两种被称为奥术帝国三大奇迹之一的浮空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外两大奇迹则是奥术能核与虚拟神格,二者同样与浮空城关系紧密。
虽然不算是核心的奥术帝国机密,但是对于约翰来说,也是价值极大,虽然他并非是法师那样的研究者,可是这东西的价值放在主世界,那也是就连各方列强甚至传奇强者都会出手抢夺的珍贵传承。
所以他完全可以交给海伦娜这个高阶法师的姑姑进行研究,到时候埃姆斯丹王室要是搞出了奥术花园和升级版的法师塔,得利的自然也有他的一份。
另外两部古卷,则记录着古埃及神学的内容,作为神权教国,古埃及各个时期和地区的国家都是以诸神信仰为主,在神灵体系之下发展着属于自身的特殊超凡体系,总的来说以炼金术与亡灵类法术为主,古埃及的各种护符以及追求永生的仪式最为出名,当工程造物方面也是举世闻名的,无论狮身人面像还是金字塔,都有其特殊的超自然力量蕴含其中。
这两本古卷正是关于炼金术和几种尝试永生的仪式的运用,虽然对于约翰来说直接利用价值不大,但是也具备一定参考价值。
反倒是那些古代超凡物品,虽然大多数已经失效或者损坏,对于约翰在炼金附魔方面的启发要更大一些。
三个月陆续得到这些收获,已经让约翰相对满足了,但是人都是贪心的,有贪心才有进步的**,这也无可厚非。
所以约翰在继续在整个开罗范围的市面上收购古物的同时,也开始抽出时间,会去参加一些走私商人、探险队等团体开展的拍卖活动。
这些外国商人和探险队的收获,一般情况下都是见不得光的,直接跟上家交易,难免会被压低价格,他们也会觉得不划算,而拿回国去中土运输也有很大风险,比如一般书籍或者木器类古物就很惧怕海上的潮湿空气,远东的瓷器什么的也容易保存不当。
另外压了大批货物,不但容易遭遇海盗的关注,也可能会发生风暴等海难,到时候金银细软方便逃生时携带,大批货物就难以顾及了。
所以郑玄外国走私商人和冒险队等人员,通常喜欢在发现收获最近的大城市进行拍卖。
第三百五十七章 拍卖行
这一次的拍卖会是在开罗博物馆不远处的一座私宅进行,约翰在内管家的安排下,带着外事管家与车夫、两个孔武有力的随从,乘坐自己的豪华马车前往拍卖会场。
虽然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今天,汽车已经发明了,但是最开始只不过是爱好新潮的年轻人的玩物,更多的是被富人当玩具使用,未能被普遍接受。真正的贵族与权势者日常出行,还是喜欢乘坐安全性更高更稳的私家马车。
开罗的大街上虽然有着汽车的穿行,但是大多都是西方人为了彰显自己的文明进步罢了,实际上作为老旧的城市,汽车的通行体验感其实并不友善,而且还时常面临抛锚熄火的尴尬问题。
这还是大名鼎鼎的福特t型车被发明十五年后的今天。估计要到七八年后进入三十年代,人类社会才会迎来真正全面且完善的汽车工业大发展。
所以在这个尴尬的时间里,老牌贵族绅士们日常外出还是选择马车的居多,出远门的话,一般选择火车与轮船,飞机的话根本就谈不上不安全,而且就一层铁包木头的薄薄机身,乘坐体验也极差。
至于飞艇倒是安全系数更高一些,可也要受到天气方面的影响,怎么也比不上脚踏实地的安心。
所以并不完全是这些人老派和固执,不顺应时代潮流,而很大的原因是很多新兴事物一开始都比较不靠谱。
到了拍卖现场,比规定时间早了正好十分钟的约翰已经见到了不少熟人都已经来到。
拍卖这种商业场面就不必准守一般社交聚会的那种不能早到的时间观念了,但是作为身份隐隐高出一筹的大买家,约翰还是没有提早太多,而现场大概几十个人中,基本上都是在开罗一带混的外国商人和冒险者,还有少数军官和政府官员。
后面这些都是来看看热闹的,毕竟在殖民地的日子对于他们来说是很枯燥的,除了刮些油水,就是酒和女人,时间长了也会腻味,来看一看这种有着新奇玩意儿出现的拍卖场面也是个乐子,所以这些人里真正喜欢收藏的只是个例。
约翰在外事管家的引领下,跟在场认识的、不认识的有着一定地位的客人们互相寒暄了一会儿,倒是从这些虚伪客套之中也收集到了不少最近的时事信息。
毕竟男人们的话题往往除了女人,自然就是最火的时事,如哪地方发生战争了,哪里又有工人罢工游行,还有某个高官养情人被正牌妻子发现正闹矛盾等等,不要以为男人就不八卦,八卦起来也是很厉害的,只不过男人们关注的问题跟女人有些不同而已。
这时候,拍卖会就要开始了。众人在侍者的安排下,做到了舞台下方的客位上。
这里其实原来是一个主打戏剧的小剧场,后来破产被私人买下,聪明的买主是一个商人,便保留下这个小剧场,将其改造成商业会场的模样,租给那些想要举办拍卖的团队,生意反而很不错,起码约翰这些日子就已经在这个地方参加过三次拍卖会了。
拍卖场的老板很会做人,安排的客人也都很和大家的心意,比如坐在约翰左边的就是他的熟人,一位名为艾德里克、喜欢收藏的贵族官员,两人有着一定的共同话题,所以在拍卖会相遇几次之后,就已经成为了普通朋友,自然就被安排在了一起。
而右边则是一个比较有实力,专门跑近东和北非圈子的走私商人,因为这位名为科隆的商人不久前才与约翰完成一宗交易,那份来自古巴比伦的古卷就是出自这位之手,所以就把他安排在了约翰身边。
三个男人有着共同的话题,自然在观看拍卖之余,就低声交谈起来。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完全不像后世电影里那种正襟危坐很严肃的拍卖会现场。
“听说您上一次收集到了古巴比伦的古卷,真是幸运啊,能够逃脱野蛮奥斯曼人毁灭的近东文明遗物可不多见!”
作为大英帝国的官员,艾德里克可以自豪的鄙视那些奥斯曼人,毕竟对方是基督世界共同的敌人。
约翰自然也点头赞同,声讨说:
“确实,这种文明的珍宝被那些暴徒随意毁掉,简直就是在犯罪。”
不得不说,这样的古卷确实是很珍贵,因为除了那些深埋地下的古卷,很多两河流域文明孕育出来的珍稀遗产,都被野蛮的奥斯曼人以宗教的名义给销毁了,而且还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常年无数次的行为。
没见现代也有阿富汗大佛被武装人员炸毁的吗?
而在另一个世界,同样也有奥德斯这个星月教帝国在做着与奥斯曼一样的事。
从整个人类文明的角度来讲,这无疑是一种犯罪。
所以这种两三千年前的文明遗物可以流传下来,对于约翰这样的超凡领域的窥秘者来说,无疑是十分幸运的好事。
“能够得到这份古卷,还要多亏科隆先生的努力,在此我要向你致敬……”
约翰说着朝科隆举起一杯酒。
“向你致敬!”
那边的留着小胡子的中年贵族艾德里克同样举起了手里的酒杯。
科隆则微表现的有些诚惶诚恐,谦虚了一句,然后也举杯回敬。
“哈哈!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们这种商人不正应该拯救一些值得保护的资源,为二位这样的绅士提供更多更好的收藏品与研究课题吗?”
虽然科隆为人有一些圆滑,但是商人不都大多数这个样子嘛,从他很少去依靠武力强抢一些土著所有的古物,而是会尽量用一些金钱来交换,就可以看出,这位走私商人的心还没有变黑,不像很多商人一样可以为了利益做出任何事情,已经彻底失去了道德底线。
正是因为科隆在这方面的风评颇佳,所以尽管他不输于那种很具备实力的大型卖家,但是无论约翰这种买主,还是艾德里克这样的身份的收藏家,都不介意跟他这个商人交朋友,而不是同其他商人那种单纯的、只有逢场作戏的买卖交易。
三人一边交谈着,一边也在观看拍卖进行,只不过一般拍卖前面都不会出现什么好东西,就算是第一件会为了抛出来吸引大家注意,带动买家的情绪,偶尔会安排一些精品,但是这一次约翰还没有看到值得关注的东西。
以他的神性体质和超凡灵视,鲜少有看走眼的时候。
不过就在新的一件拍卖品上台的时候,却顿时引起了约翰的注意。
“这是?”
台上被货主雇佣的拍卖师正在卖力的吆喝着。
“各位绅士们,接下来这一件,是从被称为黄金之地的南部非洲一个土著部落之中得来的宝物,据说是该部落传承了几百年的圣物,不过这件东西的来历却很血腥与残忍,因为它是这个部落的巫师用来向该部落信奉的图腾去血祭的祭祀圣器。”
拍卖师一边说着,一边揭开了覆盖在托盘上的丝绸,露出里面的拍卖物品来。
东西一露出来,金光在灯光下乍现,顿时就吸引了约翰的双目。
第三百五十八章 血祭金杯
只见这是一只用纯黄金打造的金杯或者说钵盂。
整体造型似一直喇叭口又有着酒坛肚的器皿,双耳有些类似约翰上辈子见过的三星堆青铜器的风格,并且身上还带有一些地中海地区风格的镂空花纹与宝石镶嵌。
第一眼约翰就觉得这东西应该不是黑非洲大陆本土的产物,或者说除了北非以外地区的产物,因为做工过于精美,并非是南非本土那些土著部落可以做到的技术。
如果是在北非的埃及或者靠近欧洲的那几个地区那还可能,因为埃及文明曾经发达程度不输于欧亚大陆的几大古文明,而摩洛哥、突尼斯、的黎波里等地因为就在地中海南岸,与欧洲大陆近在咫尺,有着很多文化上的交流,还有阿拉伯人带去的更先进一些的文明,所以也有手艺精湛的手工业者可以做到。
拍卖师继续讲解:
“这件黄金镶嵌宝石的金瓶,具我们请来的专家考证,应该是东地中海和波斯一带的艺术风格,估计是古代商人或者航海者带到南非地区的东西,然后被这个部落占有了,并且作为了祭祀神灵的圣器。”
“按照这个部落的习俗,我认为将这个东西带到非洲大陆的人,恐怕下场也不会太好,因为这是一个可怕的食人族部落。”
此话一出引起台下一阵惊呼。
都已经二十世纪了,食人这种邪恶风俗是大家万万不能接受的。
“探险队们通过侦查发现,这个部落不但保存着残忍的猎头习俗,还每每掠夺其它当地部落的土著人口去血祭自家的图腾神灵,而探险队在偷袭这个罪恶的部落抢走了这件圣器之后,也在他们的火堆上,发现了被肢解的明显有着白皮肤的人体一部分,应该是最近失踪的小规模商队船只里的人,而在他们部落图腾的祭坛下,更是堆放着数以万计的人类头骨,有些已经风化为了碎片砂砾堆积在周围,显然这是一个应该被毁灭的罪恶部落,他们不能称之为人,应该说是魔鬼……”
拍卖师的介绍令人不寒而栗,大家都难以想象一个人被剥光了肢解后放在火堆上炙烤的场景,更不敢想象有着数以万计的头骨堆放在一起是什么样的场面。
于是纷纷大声呵斥和喧哗起来,全都是认为各国政府应该出动军队去消灭这个恶魔部落。
对于这个食人部落的邪恶与否,约翰不会去否认,毕竟这个年代还维持血祭与食人恶习的存在,也不能被称之为“人类”这个词了。
当然他也不会去可怜黑非洲那些土著们,无论西方殖民者在那片土地上干了什么,得益于上辈子公安渠道内对这里的情况了解,他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即使在二十一世纪,他们华夏人被土著欺负甚至杀害的事情也不鲜见,而且那些家伙受到再多的帮助也很难有感恩之心,所以恨屋及乌,约翰也不会为这边世界的黑土著说话。
现在他最关心的,就是这件黄金器皿的拍卖。
因为拍卖师讲明了这东西的根底来历,顿时打消了不少原本喜欢这件黄金圣杯或者瓶子的拍卖者的兴趣,但是不要就以为这样这件拍品就会砸在他们手里,作为搞拍卖的专业人士,这些人还是很懂得人心的。
果然拍卖师一开始宣布竞价,当场就有好几个人举起了手。
约翰扫视了一眼现场,发现自己起码有着四个以上的竞争对手。
虽然这东西来历听起来很邪性,但是就是有那种猎奇爱好者、或者别有目的的人想要拿到手。
西方人对于诅咒物品之类的传说虽然很忌惮、很迷信,但是也往往并不缺乏那种不信邪的去故意作死的存在,而且历来数量还不会太少。
要不怎么会被华夏网络上的广大吃瓜群众戏称为“外国人少系列”呢?
约翰不知道这些人是抱着什么心态来跟自己竞争,不过这东西他是志在必得,不然放任它落到别人手里,恐怕轻易控制不住,还会引发一场大灾难。
要是他没看到也就罢了,但是作为现场亲历的人,以约翰的道德观,还做不到坐视一场可能的灾难发生,而无动于衷的情况。
所以在价格从底价攀升到三百镑的时候,约翰也举起手,开口道:
“四百镑!”
这个价格引起一阵惊呼。
虽然在场的都算是富人,用后世的话,都是中产阶级以上的富人,但是虽然20世纪的英镑已经不像19世纪那样坚挺了,可依旧是世界第一的通行货币,以伦敦一个工人一周的薪水为例,约翰虽然不知道确切准数,但以这时期的经济水平来说,大概超过十英镑的也不会太多,这还是值得熟练工人。
而四百镑或许对在场的几个富豪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大多数中产来说,也可能是他们一年甚至有的是两三年的净收入了。也就是去除所有花销的净剩收入。
再看约翰那一幅毫不在乎的样子,不免引起不少人的惊讶和羡慕,尤其是没见过约翰本人或见得少的。听闻旁边人说这位正是那位开罗出了名的苏格兰肥羊,顿时都恍然模样。
旁边的科隆和艾德里克都有些诧异的看了约翰一眼,不明白这位突然要竞拍这个明显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且还沾满血腥的拍品做什么?
约翰见到两人的眼神,露出一个满含深意的微笑,解释说:
“这东西还是比较危险的,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由我来处理,妥善保存最好!”
两人听了都有些莫名其妙,不过艾德里克到底是贵族出身,虽然现在家族已经没落了,但也对那个神秘的超凡世界有过一些耳闻,不由得有些惊异的看了约翰一眼。
约翰已经不再关注两个朋友的表情,因为在他出价引起的轰动之后,已经又有竞争者继续跟着出价,于是在拍卖价格达到五百之后,他直接甩出八百镑的高价,顿时在气势上压住了四个竞争对手,然后冷场了几秒钟,拍卖师才再次挥舞锤子说道:
“我们富有的约翰先生出价八百镑,还有没有继续出价的绅士?”
这时候有一个不甘心的客人再次出手。
“八百一十镑!”
约翰不由回头看了一眼那位。
开启灵视后,马上发现对方身上散发着一股淡紫色的诡异灵光,显然不是超凡职业者,就是本身涉及某些超凡事件与物品的存在,但是以约翰的眼光第一时间就看出对方并不是真正的超凡,实力大概也就二三级的学徒而已,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掌握这一个常年血祭至少承接过上万人类鲜血的巫毒教祭祀物品?
所以他毫不客气的继续挥手说道:
“九百镑!”
顿时拍卖场里有想起一阵抽凉气的声音。
倒不是说这九百镑的价格太过昂贵,而是对于花九百镑买一只沾满血腥的器物放在家里的做法无法去理解,认为不值。
第三百五十九章 神秘竞争者
见到约翰再次出了一个高价,那个棕黑色头发,长相有点像威尼斯等地中海地区人种的竞争者有些着急了。
看对方身上的打扮,在气候比较热的埃及,还穿着一套适合英格兰晚春时候的薄呢绒料子正装,身上除了一个老旧款式的宝石戒指,并没有任何珠宝装饰品,有点眼力的都可以看出来,这位应该不是大富大贵的那种人,也不是追求精致的贵族子弟或者中产绅士。
所以说对于在场的客人来说,这位应该算是过的比较拮据的类型了。
但是能够在金钱明显不充裕的情况下还来竞争这个,而且还是一个跟超凡沾边的人,那么明显就是别有目的。
终于,这位在挣扎了片刻,在拍卖师两次叫卖的最后关头,再一次举起了手。
“九百一十镑!”
这个出价有些显得底气不足,所以约翰也毫不客气,直接举手说道:
“一千镑!”
这个举动再一次引发人群的一阵惊呼。
要知道一千镑都可以在开罗这个北非最大的文明城市买一座独栋公寓了,而且还是相对豪华的那种。
这下子这位竞争者彻底失去了希望,有些瘫坐在椅子上,既渴望又失望的看着台上那尊黄金祭器。
就在约翰以为自己胜利在望的时候,忽然在角落里有一个穿着灰色带斗篷的风衣,将面孔隐藏在黑暗中的温和声音响起。
“一千一十镑。”
约翰跟大多数客人一样,都有些意外的回过头看去,顿时感觉到一股精神力量在朝自己试探触碰过来。
作为玩弄心灵力量的灵能大家,约翰面对这种在超凡世界已经可以称得上是挑衅的行为自然不会毫无所动,任由对方探查自己的情况。
只见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蕴含淡淡翠绿色的金光,瞬间强大的念力和神性生命天然的威压,便将对方试探的那股力量给压制下去。
不过约翰因为并没有感受到对方有什么恶意,所以也就没有下重手,只是给与气势上的压迫,小惩大诫一番罢了。
就听到对方闷哼一声,有些头晕的晃了晃,然后就恢复了正常,看着约翰的双眼写满了震惊,随后就用斗篷遮住面容匆匆离去。
然后约翰也看到了这位的长相,是一个明显黑发黑眼,只是略带些中土西南方民族的特征的亚裔人。
约翰看着对方离去的身影轻轻点头,然后转过头来再次出价。
虽然这一次出价只是多出了十英镑,但是全场已经没有人再与他竞争了,就连之前那个竞争者也都不在出声,眼神复杂的看着约翰捧得这件来历不祥的黄金祭器。
其实从见到这东西的第一眼起,约翰就发现了它里面的问题。
因为是血祭的祭器,据拍卖师说,那个食人部落的巫毒教祭司每次举行血祭还必会使用这个金杯或者金瓶的黄金祭器,因此这件本身应该不是超凡物品只是普通黄金器皿的东西,被血祭的力量逐渐污染的同时,也沾染了太多怨气等负面能量,甚至约翰的灵视还在里面看到了不止一只的怨灵。
怨灵是人类或者说智慧生命特有的一种因为带着极大怨愤、恨意等负面情绪死去,残留的强烈意念、精神或者灵魂碎片与周围环境中的负能量纠缠之后,所诞生的一种亡灵的灵体存在。
这种存在一般是没有健全的理智,而是总在死之前的场景之中重复轮回,积累更多的怨念,最终不是被消灭就是往往要形成邪灵那类灾祸。
而且这瓶子里的怨灵可不止一个,而是数百个。
“血祭了上万人以上,才诞生这些怨灵,还因为沾染了血祭的混乱扭曲邪恶力量而发生了某种层次上的异变。”
约翰在心里感叹着。
“也就是说,如果这里面的怨灵放出任何一只来,都能达到上辈子那部名为咒怨的电影里主角伽椰子那种级别呢!”
当然这种怨灵虽然对于普通人无解,甚至是青铜实力的真正超凡者都不一定能够消灭,但是对于白银级、尤其是白银级的施法者来说,无论是奥术施法者、心灵施法者还是神术施法者,想要消灭这种怨灵都是不费什么力气的。
而约翰身兼神术施法(自然领域和道教法术)、心灵施法(灵能念力)和奥术施法(部分玄门法术)三者于一身,对付这种怨灵那就不止一套法子。
其中最简单的,莫过于利用因为冥想法带来的脑中星辰灯火的力量,产生某种变异魔改后的金光咒将其直接净化。
“不过这么多怨灵集合在一起已经隐隐近似传说中的千面噬魂怪这种邪灵之中最恐怖的邪物级存在,真正的千面噬魂怪距离上古邪物也只有一个等级。”
“而这样的东西已经称得上是诅咒物品,甚至是魔器了。”
可惜在约翰手底下也得乖乖老实,在约翰入手的一瞬间,这只黄金祭器似乎颤动了一下想要脱离掌控,但是约翰手底下隐秘的金光一闪,就将这东西镇压下来。
倒不是他已经达到随手灭魔那种层次了,而是因为这个瓶子因为常年参与血祭,本身已经蜕变为一个封印那些邪灵的容器,数百年来都在压制这些死于血祭的邪灵,算是克制邪灵的东西,而约翰本身不怕这东西的污染,自然能够结合瓶子的力量将邪灵的暴动镇压下来。
若是普通人,也不会引起邪灵的反应,所以短时间接触并没有什么大碍,顶多会沾染一些血祭的气息留下一些后遗症罢了。
有了这玩意,约翰也就对于后面的拍卖没有了什么兴趣,不过未免错过好东西,他还是继续参加完一整场,结果自然除了手里这只金瓶,别无另外的收获。
这也是那只探险队因为准备不足,只是偷袭那个强大的食人部落,趁机抢夺到手这件珍贵的供奉在祭坛的神灵祭器,然后就逃之夭夭了。
所以他们其实并没有拿到其它那个部落的超凡物品。
离开拍卖会场的时候,有两个人还深深看了他一眼,不过约翰也没有多加理会,直接上了马车,一路手持黄金瓶子,回到了在开罗的住处。
“竟然有这样的灵体,还真是意外之喜呢!”
回到住处的约翰将黄金瓶子放到书桌上,坐在旁边饶有兴趣的打量这个不足一尺高的土著部落祭祀物品。
方才一路的灵视观察和气息感应,约翰已经确认了里边有着大概将近三百六十只的怨灵,其中还有十几只属性特别和实力特别强大的怨灵。
这些怨灵如同养蛊一般,本能的由那些强大的怨灵组成头目,各自统领一帮麾下彼此征战。
吞噬了另外的怨灵,一个怨灵就会变得更加强大起来。
约翰在其中发现有一些属性很特别的怨灵,不由得拍着金瓶笑道:
“看来这是要我重操旧业呀……”
第三百六十章 五鬼搬运
约翰之所以这么说,便是因为他传承的东北萨满教法术,最值得称道的,就是请神问仙和驱使阴兵这两者。
前者也就是俗称的跳大神,在玄门之中,属于扶鸾起乩和神打之术的行列,也就是扶乩,又称扶箕、抬箕、挥鸾、降笔、请仙、卜紫姑、架乩。
在扶乩中,常常看到需要准备一簸箕沙土或者类似的存在,需要有人扮演被神明附身的角色,这种人被称为鸾生或乩身。然后会通过仪式请神仙法架降临,附身在鸾生身上,在沙土上写出一些字迹,以传达神明的解答。
在岛国和含国校园十分流行的笔仙、碟仙,其实就是源于此法。而西方也有类似的占卜仪式。
后者便是源自于道家玄门甚至更古老的鬼神信仰的巫觋时代的豢养鬼魂祭炼阴兵,这样一类古老而原始的秘术。
约翰不但自己学到黑风山的一些术法,在跟太阴法会一帮道友交往的那些年,也把作为会长的车晨家传的太阴派旁门秘法学了个囫囵。
因为太阴派在明末以前被称为阴符门,不过因为反清所以遭受灭门之灾,最后不得不避居民间改称太阴派。
以前阴符门之所以又被江湖人戏称为五鬼派,便是因为阴符门极为擅长一种名为“五鬼阴符**”的秘术。
五鬼阴符**,说白了就是民间传说的那种“五鬼运财”的法门,不过这门法门可是源自道教正宗上清茅山派的五鬼搬运**。辅以阴符门特有的符箓之术,形成了一道可以得证元神的旁门真法。
约翰因为自身职业,接触的三教九流的人物比较多,所以对这类东西很感兴趣,特别研究过这个五鬼阴符**。
其实五鬼阴符**并非是世人眼中那种纯粹的旁门左道,专门做些阴私事情的邪术,而是源自于道家五行学说和黄庭经。
五鬼不是鬼物,是只利用五脏五行之气来孕养五种灵体的一种修行法门,最终可以达到五气化神的境界,据说是可以最高成就地仙,但是创立这门法门的阴符派祖师也只修炼到元神人仙,然后就中途意外兵解,转世而去了。
后来更是一代不如一代。
待清末时期完全进入末法时代之后,便空有法门已无用武之地。
现在这些怨灵的存在,不由让约翰想到了自己记忆深处还有这样一门秘法。
“而且除了五鬼之外,剩下的怨灵也可以祭炼成为护法阴兵,到时候我岂不是平白多了数百位超凡级别的随身手下?”
“要是有一只阴兵组成军队,那自己在黄金之下就可以称一句无敌了。起码能够以一人,对抗千人队伍的世俗军队。”
约翰信誓旦旦的想着,因为这完全是他并不困难就可以达成的目标。
毕竟主世界这个年代流行的列装军队的主要武器蒸汽火枪,因为原理不同,属于依靠蒸汽压力形成的纯物理攻击,还没有听说过蒸汽火枪可以打死幽魂亡灵之类的传言。
这一点就远远不如他前世的火药武器了,那是属于带着化学属性的热武器,后者爆开瞬间产生的硫化物硝化物本身就带有克制阴邪之力,甚至木炭之类燃烧的火焰与热量,对于灵体来说也有一定杀伤力。
当然,进入现代之后,原始的黑火药被完全淘汰,随着新式火药因为安全性稳定性的提高对实体的杀伤力大增的同时,对于灵体存在的杀伤力也大减,而且那个时代也没有了鬼魂之类的目标给你攻击。
所以如果能够具备前世传说中那种阴兵过境的声势,那么他完全可以不惧任何世俗军队,甚至等闲十个八个白银强者联手也不是自己对手,具备了能够一己之力扫平一家小型超凡组织的能力。
想到了这些,约翰也不由得有些手痒起来。
上辈子学到的玄门秘术,他在这辈子也复制过来不少,有些还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惊喜变化,比如金光咒,比如浑元剑经,在融入主世界超凡传承之后,都变成了完全可以开宗立派的绝学。
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如果计算他记忆里的玄门秘术与功法,能够拿出来的,适合主世界规则的,至少也有上百种,虽然其中多以旁门左道的小术为主,但是也有五鬼阴符**这一类可以直通元神的法门或者威力不下于高环法术的秘术。
只不过他自己一直以来都是以自身修为为主,光是剑术和冥想就已经占据了大半的修行时间,另外还有主世界与位面征战得到的很多优秀法术还没能完全掌握,所以根本没有工夫想起细细梳理前世的所学。
因此约翰在拍到今天这个东西之后,才想起自己还有这么一门功法。
五鬼阴符**修行起来不算难,但也不算简单。
首先如果是没有足够实力的入门底层超凡修士,那么就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来准备各色旗幡令符,还有香烛贡品等辅助材料。
然后每日按照五行方位和时辰,按时来祭炼灵体。
这里面具体的祭炼方式,按法门叙述分为内外两种,内法为上,是通过观想存思之法来分化自身精气神,平白塑造出五鬼灵体,这样的做法优点是灵体干净纯粹,灵性更足,又因为是自身精气神的延续,所以操控起来自然无不如意,
当然此法也有很大的缺点,那就是见效很慢。
通过观想存思来分化精神意念,以自身精气神将这点意念一点点祭炼温养成为成型的灵体,如果是普通人的话,估计有个几十年就能成功了!
即使约翰自己这样的灵能掌控者,白银级别的超凡,可以直接分化出足够的意念形成灵体,也需要个数月功夫才能祭炼成熟。
另一个方式,那就是采用现成的灵体用来祭炼五鬼。
现成的灵体一般就是指的鬼魂之流了。
不过普通阴魂怨鬼只不过是下层,受到先天限制,很难成就太高。
最高明的就是那种先天五行之精灵,一旦成就五鬼,那么祭炼者在很短时间之内就能成就五气朝元的肉身大成境界,也即是玄门仙道所言肉身成圣。
不过那种存在万年难得一见,所以约翰从来也没想过那种。
眼前的这只灵视之中通体笼罩着一幢刺目红光,散发着浓郁血腥气息的黄金瓶子,里面就有着仅次于先天灵体的一批特殊怨灵。
数百只怨灵之中,就有着将近二十分之一数量的特殊灵体。
当然特殊的毕竟是少数的,其中以水鬼和火鬼为主,每种大概都有七八只,水鬼不是约翰在主世界富兰克林遭遇的那种水鬼怪物,而是葬身于水里的人产生的怨灵,同理玄门所言火鬼,即是葬身于火海而诞生的怨灵。
另外还有金木土三种属性的怨灵,不过木土属性的怨灵数量要少不少,分别只有两个,而金行之鬼则最少,只有唯一一个。
约翰也没有惊讶这些,本来金行灵物在超凡世界就是最少的,金行灵体自然也只会更少。
他惊讶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些明显死于黑大陆土著血祭的怨灵,会诞生水鬼和火鬼等五行属性的灵体。
“显然那个位于大陆南端的食人土著部落里面,还有着不为人知的隐秘。”
约翰眼神变得有些危险,自言自语:
“看样子,我得推动一下,针对那个食人部落的围剿的进程了……”
第三百六十一章 水火渡炼
说起五鬼阴符**,很多人第一印象就是其实就是邪术,民间传说的五鬼搬运之术其实正宗发源于上清道法,只是流传到民间学了个皮毛,为了增添威力,便与养小鬼等邪术结合,成为了人们口中耳熟能详的邪术了。
当然那种邪门外道的五鬼运财术在真正的修行人看来无疑属于下乘的货色。
真正的五鬼搬运法,上等的是天地五灵炼就的五鬼,中等的是根骨深厚的阴灵,只有下等才是阴魂怨鬼之流。
此时约翰就在祭炼他挑选出来的五个五行属性的怨灵。
说起来也有些出乎他的意外,因为在黄金瓶子里面存在的三百多只怨灵,其外表形象竟然有九成以上是西方白人的模样,剩下的三四十个里面,一半以上是阿拉伯和近东一带混血模样的特征,仅有十数个怨灵,呈现出黑非洲人种的模样。
值得一提的是,唯一一个金行怨灵竟然是黄种人的样子,而且头上还隐约可以看到一条盘着的辫子,显然应该是从东方到达非洲的清国时期中土人。
约翰自己推测,这应该是因为那些死在土著手中的血祭牺牲品中,本地土著对于血祭司空见惯,惊恐的情绪难以达到阈值,所以诞生怨灵的可能性自然大大降低。
另外土著们受到文明层次所限,大多愚昧无知和迷信,有的土著甚至会认为成为祭品,那是将自己奉献给神灵的一种荣耀方式,所以被杀死也不害怕的情况也不少见。
而只有那些被屠杀的西方殖民者、探险家以及旅者等外来人,才会携带着强烈的恐惧、不甘、怨恨等负面情绪,再加上信仰宗教不同的因素,才更容易形成怨灵。
所以怨灵之中,属于白种人死亡诞生出来的数量更多。
约翰也得值得庆幸,这里面并没有更多中土人模样的怨灵,这说明遇害的人里以西方人和非洲土著为主。
“说来也是,这个年代,东方人来西方,更多的还是有钱人留学,或者充当劳工,估计这个死在食人部落的金行怨灵,八成便是上了英国人的船,被运到南非当劳工的,也可能是运去法国的劳工,然后中途出现别的变故流落到南非的。”
准备祭炼这批怨灵的时候,约翰没有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动用自己的法力去超度祭炼,而是直接扔到系统的卡牌制造界面的祭坛里回炉重造一下。
好在挽救这些怨灵,甚至净化这只黄金瓶子里所携带的血祭力量和怨气,对于这个世界来说都是一种杀毒除菌的好事,隐隐还改变了很多既定的命运。因为如果瓶子流传到民间,很大可能会引起不好的事情。
所以在竞拍到手以及净化它们的同时,约翰也得到了不少的命运之力,这一进一出的账户里竟然还有一点剩余。
命运卡牌果然不愧为凌驾于一般规则之上的存在,分分钟就将在超凡者眼中也是个核弹头一样大麻烦的数百只超级怨灵和黄金祭器给清理干净了。
留下的都是纯净的灵体和具备成为法宝级别存在的法器坯子,也就是那件黄金瓶。
这样一来,约翰就可以更容易祭炼这批灵体成为五鬼和阴兵了。
比如眼前这五只被净化后的怨灵,虽然还保持着生前的模样,但是其实它们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与思考能力。
这就需要约翰这个祭炼者后天的去祭炼温养它们,使它们成长为具备自我意志的新生命。
甘露、法食等一套咒语下来,再加上约翰用空间里保存的自制养魂香来滋养,忙活了一个多小时,五个灵体得到的好处极大,目前已经恢复了几分生灵的灵动,可以开口说话,和具备一些简单的思考能力了。
“你是何方人士?怎么来到黑非洲的?”
约翰通过心灵传讯,与那个清朝人模样的金行灵鬼进行交流。
“我,王五……,回,回家……,芸娘……,黑,杀……”
传递回约翰这边的只有简单的只字片语,估计是残留的怨灵留下的一些碎片化的记忆,并没有让他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不过约翰并不苛求能够在原本的怨灵身上得到什么详细的答复。
毕竟说白了,怨灵其实跟死者的灵魂并不是一个东西,本质上来讲,怨灵是死亡时死者的不甘怨恨等负面情绪达到阈值之后聚集起来产生质变诞生的一种精神体,源自于死者,但并非是死者本身,更不是死者死后形成的鬼魂。
用通俗的语言来讲,也就是一股怨念成了精!
所以怨灵除了对于产生它们的那一段记忆场景,是很难保存很多其它原主人的记忆的。
因为是唯一的一个稀有的金行怨灵,又是中土老乡,所以约翰直接将这位应该是叫做王五的灵体安排成为了五鬼的老大。
并且他觉得王五头上的辫子很是碍眼,于是就通过水火渡炼,强行给王五改变了一下发型和装束。
看着眼前留着平头,身穿白色笔挺军服样式衣物的中年大汉,颇有几分共和**人的风采,约翰很满意的点点头。
“从今天起,你就是王庚。”
庚为金,意味着他金行灵体的身份。
“多谢法主赐名!”
王五,不,现在是名为王庚的灵体朝着约翰躬身拜倒。
经过水火渡炼之后,他比身边其他四个难兄难弟显得机灵许多,已经可以举报正常人类似的思维,就是略显呆板,但是远不是曾经那副浑浑噩噩的怨灵模样了。可以说约翰赐予了他新的生命,所以先天上,他就对于约翰这个主人有着极深的尊敬和忠诚。
这就是道家亡灵超度之法的神奇。
又一次的水火渡炼,其他四个灵体也都初步完成。
约翰接下来将五枚刻画着神秘符咒的金符融入到五鬼的灵体中央,这是真正的金符,因为都是以金箔书写炼制的灵符。
用约翰自己的话来讲,他现在的实力在道门之中也相当是一个高功职位的高人了,境界到了,炼制一些高等级的符箓也不算难事。
五枚特制的对应五行的金符一入体,五个灵体顿时浑身放光,然后从虚幻的身影变得凝实了好多。神情也都更加灵动起来。
五鬼一起拜谢约翰这个主人,因为五鬼基本上记忆和思维都是大片空白,所以约翰输入了自己的一些常识和观念,结合原本怨灵残留的性格特征,让五鬼成为了五个各具特色,但是有着统一思想的独立存在。
当然这一过程中,五鬼对他也形成了一种造物主与造物之间的紧密羁绊。
约翰挥动着五面临时让住宅里的裁缝赶制的五行令旗,让五鬼回到令旗里。
这令旗以灵木为杆,现成的得自罗德里格斯超凡交易市场的魔兽蛛丝为面,精金秘银拉丝绣上符文,如此五行令旗经过他不惜血本的消耗大量灵能法力初步祭炼,就是五件低级法器。
相当于主世界的低级魔法装备,不过底子很雄厚,完全具备成长成为黄金装备的潜力,要是五鬼和他自己努努力,冲击法宝也就是传奇装备也并非难事。
第三百六十二章 圣地来客
祭炼五鬼耗费了约翰不少心思,而剩下的三百多灵体对他来说就简单多了。
已经被系统净化过的纯净灵体,是最佳的祭炼阴兵护法的好材料,甚至要是放在前世修行界还鼎盛的时候,这种纯净灵体也是十分难得,都可以作为一个门派用来祭炼供奉的护法神。
用道教的说法就是护法灵官、天兵天将,用佛门的说法就是八部护法、韦陀神将那种顶级打手的存在。
这种护法实力上限很高,严格来说,演义小说里面的二郎神、王灵官就都是属于此类道教护法大神,从二者可以在孙大圣大闹天宫时就跟猴子战成平手(放没放水不知道),就可以看出这类以肉身成圣的大神,武力值是多么强大。
尤其是王灵官,其名声其实在道教中要比二郎神更响亮,为“五百灵官之首”、“都天大灵官”。更有南方香火最鼎盛的护法四圣之首的华光大帝、元帅马灵官据说跟王灵官就是同一神的说法,不过关于这个说法还有争议,不知真假。
而除了王灵官、二郎真君这种肉身成圣的道教护法神,普通的灵官,在修行界眼中,都是由修行者的护法阴兵或者进一步的护法神将,一点点祭炼供奉起来的。
由此可见,这三百多个纯净灵体对于玄门道派来说,是何等的价值。
不说祭炼出王灵官那种大神,便是普通有名位的道教护法灵官,也都是实力可比真仙的护法天神,约翰觉得以自己的资源和实力,弄不出那等存在,但将这一批灵体祭炼成阴神境界的护法神,完全没有问题。
因为困扰普通修道者和超凡者的境界问题,对于阴兵们来说是完全没有问题。只要给他们对应的本命符箓,就可以灌入香火信仰力量将其推进到符箓的上限。而约翰恰巧知晓多种最高层次在真仙,最低也是元神人仙境界的道门符箓。
无非是烧资源而已,大不了这一次位面征战的奖励他不要了,也不用来提升自己实力,直接灌输给这些阴兵就是了。
所以他晚饭也不吃了,直接打发了仆人,就在院子里摆开了法坛,以水火渡炼之法配合种种增益阴魂灵体的法咒,再加上自己身上的那些信仰之力,反正他距离成神的境界也远的很呢,自然舍得消耗这些平白得来的信仰力量。
于是三百多个灵体经过洗礼之后,如同打了膨大剂的瓜果一样,一个个迅速壮大到普通超凡的青铜实力,以生物等级来论,至少都是六级以上的超凡级灵体。
而且因为系统的净化,这些灵体摆脱了阴魂怨灵才有的很多负面影响,如害怕阳光火焰之类,纯净的灵体虽然不算纯阳元神,却也属于层次比较高的阴灵,可以短时间抵御阳光火焰,也就是说迫不得已的时候,白日也可以出动阴兵作战,就算有些损伤,收回法器再进行温养祭炼一番就能够恢复。
对此约翰笑的跟丰收了的农民伯伯一样开怀。
一直到夜里九点,从太阳下山开始,花了三个多小时,约翰才将三百多个阴兵一同初步祭炼完成。
这也是约翰有着信仰之力这种作弊力量所致,不然即使是道教高功,祭炼这些阴兵估计爆肝吐血了,一个月时间也不一定能够完成。
这可不是普通的超度亡魂,而是真正要给灵体塑造灵魂记忆和意识形态,相当于凭空造出三百多个具备思想的个体来,自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五鬼的存身法器是五行令旗,剩下三百多未来阴兵,约翰也就不舍近求远,直接利用那只被系统净化之后的金瓶,简单祭炼了下,来作为阴兵存身的法器。
此时这只金瓶,在约翰灵视之中,变得通体无色的浑厚灵光,那些血祭产生的邪恶力量和常年承接祭品鲜血带来的怨气与鲜血之力,已经被净化为纯净的灵能与生命能量,这两者是最为滋养灵体的能量之一。
等日后再收摄些日精月华来作为点缀洗练这批资质不凡的阴兵,肯定能够打造出一只强大的超凡灵体部队。
没见小说话本里的神仙一出动,那都是身后云头上聚拢着成千上万的天兵天将?其实那都是有原型的,所谓的天兵天将,实际上就相当于各部神仙所属的护法道兵,只不过经过神仙渡炼,已经脱去阴胎,成为元神一样的强大护法神兵而已。
“呼!”
终于将初步成型的阴兵全都收归金瓶,就连五鬼令旗也都被他收入金瓶之中温养。
约翰吐出一口气,下意识的摸了摸头上不存在的汗水,然后对着院子外的方向朗声说道:
“既然在外面看了这么久,何不进来坐坐?”
面对约翰的话,院墙外顿时响起一声惊呼。
显然有人也没有发现,自己自认为隐秘的行踪竟然会被人发现。
然后就见到一个身穿斗篷的人影提着一个穿着薄呢外套的男人飞跃院墙,落到院子里来。
来人看着院中的法坛和约翰,眼神有些复杂的拱手为礼,说道:
“鄙人静一,来自东方法师圣地,见过这位道友,没想到西方人中竟然也有对道门法术如此精通的高人。”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白天在拍卖会最后出价的那位不露身份的竞争者,还是同样的斗篷遮面,而另一个同伴就是那个一直跟约翰在竞争的身上带着不明气息的欧洲人。
这位斗篷人说的一口带着西南口音的中土明朝官话,约翰还是在忍界位面跟对岸的大明商人沟通不少,所以他前世一个北方人,才能很快听懂这种江淮一带口音、又与中原凤阳和北平等地口音融合后诞生的明朝官话。
约翰闻言一笑,反过来说:
“为何西方人不可以学习道法?孔夫子不还是讲究有教无类吗?何况阁下带着这位先生,何尝不是想要将其收入门中的意思,这不也是东学西传么?”
自号静一的斗篷人抬起面容,中性化的一张面孔,联系起对方温和又显得略微粗糙的嗓音,一般人很容易对这位的性别产生误解,但是约翰还是从对方的气息和细节上可以确定,这其实是一位女性。
对此约翰也十分理解,很多女性修道者为了追求仙道,会选择斩赤龙这类超车的途径,以求更好的入道,甚至修炼原本只适合男性修炼的法门。
所谓斩赤龙并不单单是只断绝月、经,而更像是一种从生理层面整体改变人体激素分泌情况的做法,因此这类女修士产生中性化甚至男性化的变化都是比较常见的。
第三百六十三章 奇异博士?
毕竟道途艰难,本来适合修行天赋的人就少,而适合女性修炼的法门也少,两相结合,便导致女性修士的存在更是稀少。算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也是修行界向来男多女少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女性在天赋和智力上比男性来的差。
说不公平,听起来确实会让人觉得有些不公平,凭什么女人就要承受这些?
但是说公平其实也公平,因为上天赐予女性这种孕育繁衍的功德,自然也会有一些代价。
何况女性虽然有着每个月那种不便和十月怀胎的辛苦,可女性的平均寿命也因此要比男性长的多,另外别看女修士数量少,但是一个个几乎都是狠角色。
因为斩赤龙之后会让人进入到一种断情绝性一样,类似太上忘情的境界之中,这就导致别看女性修士总数少,但是在同等数量中,女性比男性修士入道的几率要大出好几倍。
所以约翰从来不会瞧不起女性修士,这是有着前车之鉴的,别看前世他们太阴法会里两个娇滴滴的女道友看起来都很柔弱,但是狠起来连当年他们几个虎背熊腰的壮汉都会肝颤!
“静一法师,不知阁下入夜来访,是否是为了这件黄金祭器?”
抱着尊重女性的心态,约翰很客气的拍了拍手中托着的金瓶说道。
没办法,本来女修士这个身份就让他有些忌惮的意思,而这位揭开斗篷露出真实面容之后,竟然是个没有头发的光头。
惹不起惹不起!
约翰见了瞬间有了尊从心里意愿的想法,重新组织好语言才开口。
女修士加上光头,很难不让他想起前世漫威电影版里的那位大佬。
心里暗忖:“话说这个世界也有个类似的至圣法师来着,不知道跟眼前这位有什么关系?”
“虽然电影是经过改编的,为了好莱坞的政治正确,两个著名的光头都有了变化,原本的白人神盾局长变成了黑卤蛋,原本的老年男性至尊法师变成了光头女大佬。但是保不齐也可能会发生在这个世界。”
见到约翰很坦然的说话,而且十分客气有礼,来自所谓法师圣地的静一法师也回礼说道:
“没错,你我同为东方传承修士,互称道友即可。道友应该明白这件黄金祭器的危害,一旦流传出去,不亚于曾经爆发在欧洲的黑死病和最近这些年才结束的西班牙大流感。”
约翰恳切的点头赞同,一脸正义凛然的说:
“这是当然,我便是发现这件诅咒魔器的危害甚大,所以才不惜重金将其拍下,现在已经被我净化,去除了其中重大危险,不知静一法师可有意见?”
见到约翰说的如此义正言辞,这位静一法师一时之间也被堵得有些不知说什么好。
她的本意其实是想要将这东西拿回法师圣地,然后让至圣法师和大家一起将其净化,这样还能落得不少收益,毕竟那些个怨灵虽然是很大的危害,但是净化之后也是不小的好处。
在玩弄灵体方面,他们法师圣地的法师传承可是行家。
而且作为最古老的修行势力之一,他们这一系的法师们都明白,净化血祭、魔物等自然界不存在的污染力量,会受到世界奖励的好处,所以静一在阻止这东西危害世人的前提下,其实也是有着自己的私心的。
这一点自然不好跟约翰讲清楚,所以才会被约翰义正言辞的一番话给堵了回去。
而且问题的麻烦在于,果对手是那种非是善类的超凡者,那么静一完全可以站在道德高处选择强行夺取,甚至出手教训对方一下,尽管对方的实力是肯定强过她的,当时在拍卖会就用一个眼神压制了自己的窥探。
但就算她打不过,也可以通过传送法术回去摇人,一个不行就来十个,都不行就出动至圣法师这个大杀器。
可是约翰上来就是一幅我是绝对的正义人士,妥妥的良心好人的模样,说的那么漂亮,这让静一就觉得心里有些腻歪了,偏偏她还无话可说。
难道舔着脸说“你不行,净化这东西还是让我来”这样厚颜无耻的话吗?那她岂不是成了强取豪夺的反派?
何况人家现在已经完成净化了,换做自己,一个人的话没有几年甚至十年下来,估计都不一定能成。
实际上她在拍卖会时,就已经看出了约翰是属于自然领域和神圣气息为主的施法者,所以她才会打算趁着约翰没有什么净化成果的时候就连夜赶来。
来之前她是完全没有想到,眼前这位修炼了东方传承的西方人,竟然如此干净利落的就将被污染的黄金祭器和其中数百只怨灵一起净化掉了,这是何等的高效和威能?
如果知道,她今晚都不会选择过来。
要是对方没有完成净化,她还有一些借口请对方到法师圣地走一趟,到时候到了自家地盘,也就由不得对方胡来。
现在一切也只能可惜的放过了。
“如此我也是放心了,约翰道友你法力高深,想来在你手下,这些怨灵也翻不起什么浪花,可惜的就是这位埃斯波西托先生,我寻找这件魔器,也是为了借助它来解除他身上的诅咒。”
约翰闻言仔细看了眼这位南欧人模样的前竞争者。
然后发现,这位听名字不是意大利地区就是伊比利亚半岛地区出身的三十多岁男人,身上那股带着紫色的灰暗灵光,确实有些难缠。
说难缠是因为这股诅咒灵光是纠缠在他的生命灵光之内,几乎你只有我我中有你那种关系。
所以净化或者驱逐这种诅咒,除非是有着针对性的克制力量或是缓解方法,不然很容易影响他原本的生命状态。
“埃斯波西托先生是吗?不知道我能了解一下你发生这一切的具体状况吗?”
本来就有点寒酸的埃斯波西托闻言更是苦了一张脸,开始诉说他的倒霉经历。
“我是威尼斯的一个外科医生,半年前接到了一个奇怪的上门出诊的病例,一个富商家的小女孩身上莫名其妙的出现了淤伤,我检查之后发觉她的身上的痕迹根本不是淤伤能造成的,而很类似尸斑。然后我身边就开始莫名其妙的发生了一些列古怪诡异的事情,在欧洲求助无门,我的工作也丢了,偶然间在酒吧里听水手说,印度那边有着很多宗教和法师能够显圣,所以就用最后一点积蓄买了一张去印度的船票,然后在印度,很多大师都说对我的状况无能为力,但是我听一位大师说,在相邻的尼泊尔,才是法师最强大的地方,所以……”
约翰听了对方讲述过程,心里就升起了一个念头。
方才他就看出这位静一法师对这个埃斯波西托先生的态度有些不一般,联想到电影里的奇异博士,不由得想到,这位该不会是跟某个神经外科医生一样,是这个世界的至圣法师所寻求的继任人选之一吧?
第三百六十四章 死魂毒素
约翰对于自己的猜测有些迟疑,电影里不都是那么讲的吗?
奇异博士在成为法师之前,就是一个著名的神经外科医生,然后经历了古一的一系列考验和教导之后,终于成为下一任的至尊法师。
现在一听这个埃斯波西托也是一个医生,约翰心里顿时有着实锤了的感觉。
这位就算不是至圣法师的传入,估计也会是静一法师看中的学徒人选,因为约翰很容易就可以看出,这个埃斯波西托虽然年纪大了一点,但是先天的灵性就超出常人的浓厚,而且带着一些婴儿一样的纯净,很有做灵媒、心灵术士等施法职业的天赋。
一些小说里都是修仙要从娃娃抓起,超过了一定年纪就已经无法再入道,但是约翰却知道,这其实是一种谬误。
遍观古代成仙了道的传说里的例子,几乎都是成年甚至中老年之后才入道成仙的。
比如八仙里的张果老、曹国舅,就是吕洞宾,那也是成年之后才被钟离道人一枕黄粱梦引入道途。
唯一年轻点的就是蓝采和了。
还有茅山祖师三茅真君也都是中年老年得道。
种种例子不必细数。
想法童子成仙的只占极少数,毕竟童子连世界观都没有形成,很难理解高深玄奥的法门经典,更难辨善恶是非,自然无法从修行中悟出道理。
说童子更容易修行,只不过是明以后的文人作者感叹成年人复杂,心中向往那一缕纯真的做法罢了。
尤其是生于清末民国那个纷乱时局的还珠楼主,这本处于乱世的著作里,字里行间都带着深意。
所以年纪大、经历多并不会影响修仙入道,同理在这个世界的东方法师修行也是如此,只要不是老掉牙了气血衰败难以挽回,反而是越成熟睿智越容易入门。
而那套少年才好打根基的说法,其实应该是源自明清到民国兴起的国术功夫修炼。
因为这类武学功夫其实是吃的青春饭,到了四十岁以后那就身体状况急速下滑,要不怎么说拳怕少壮呢?
正是因为年龄并不是影响修行入门的主要条件,所以似埃斯波西托这样有着强大灵感和灵性天赋的人,才是真正超凡入门的种子。
这一点无论在约翰前世中土玄门,还是这辈子的超凡世界,真相都是如此。这种天赋才叫做灵根、仙骨,而不是后来小说里说的那什么五行灵根、天灵根之类很雷人的划分。
一旦解除埃斯波西托诅咒时,不小心影响了这种天赋,让原本一个修行种子泯然众人,那么对这位静一法师来说,就是一种很大的损失和遗憾了。
于是约翰微笑的对着静一法师开口说:
“这种诅咒或者说这是一种毒素,对于普通超凡来说,确实是一种很难解除的问题,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源自于死灵学派法师或者巫师传承的一种与不死亡灵有关的毒素,而且还是相对邪恶的一类传承,必须要用温和且针对性的力量才能无碍净化。”
静一法师一听约翰的话,顿时有些惊喜。
“没错,约翰道友,埃斯波西托先生正是中了这种诅咒,确切的说是一个北非的巫师,结合了当地土著与古埃及传承的死灵法术创造的可怕存在,对方将其命名为死魂毒素。而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有人为了争夺生意,出钱要那位小女孩的父亲无法跟其竞争。”
她原本正为埃斯波西托身上的麻烦发愁,因为原本想要的借助黄金祭器里的血祭力量和怨灵,以毒攻毒驱除死魂毒素的做法行不通了,金瓶和怨灵都已经被约翰给净化度化。
但是约翰的话又让为她带来惊喜的联想,既然对方连血祭的污秽力量都可以清除,那么净化埃斯波西托身上的问题而不影响他的天赋,想来也有很大可能。
于是细细解释道:
“死魂毒素,是用亡灵位面的高等不死生物骨骼与魂火灰烬炼制的毒素,最擅长污染灵魂,这种深入灵魂的剧毒即使你我这样的修行者沾染到,也不能豁免,只有最纯净的自然力量和神圣力量结合才能将之中和与净化。”
说着静一法师还别有深意的看了约翰一眼。
“我本想将埃斯波西托先生带回法师圣地香格里拉去请求至圣法师救助,但是至圣法师拒绝了,并且给我指出一个可以解决埃斯波西托问题的方向,就是这件被污染的黄金祭器,可以通过血祭的力量和怨灵灵体,吸引出这种死魂毒素,虽然这会让怨灵更加强大,但是事后消灭了就安全了,不过没想到会遇到约翰道友你,或许这才是至圣法师所言的正确方向吧?”
约翰知道静一法师能够把内情说的这么详细,肯定是从那个毒素制造者口中问出的,说不定那位倒霉的巫师已经凉凉了。
而他也对那位至圣法师的预言能力感到有些震动,但是并不太过于惊讶,因为电影里和漫画里那两位至尊法师,可都是常年通过时间宝石去观察不同时间线和不同未来发展的天父级狠人。
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至圣法师比之实力如何?
对于静一法师所说的自然力量和神圣力量,约翰就恰巧同时具备这样的力量。
“这种害人的毒素,我见到了自然义不容辞,而且虽然埃斯波西托先生的灵性天赋不错,可是与这些负面存在纠缠久了,估计也会影响未来修行,那么请到法坛这边来,我会试着尽量完美解决这个问题。”
被诅咒折磨了半年之久的埃斯波西托听到自己的问题终于解决有望,也不由面色大喜,激动的连连对约翰表示感激。
约翰不得不念诵净心神咒,安抚了对方的情绪,然后才通过灵能念力化为细细触角,仔细检查埃斯波西托身上的问题。
这一检查却发现,事情要比他想象中的麻烦不少。
因为死魂毒素,说白了,就是一些负面情绪和负能量结合体、混合之后经过某些异变反应形成的残渣,如果把东西放在约翰面前,他可以分分钟随手将其焚烧净化,放到自己体内,他所修炼的黄金十二宫星辰冥想法炼就的星辰之火也能够去除内魔抵御外魔,很容易就还自身干净。
可是现在这股不知混杂了多少种类怨恨、嫉妒、绝望等负面情绪与邪恶能量形成的诡异毒素,已经与埃斯波西托的灵魂纠缠在了一起,估计即使黄金强者被这样侵染了,也很难把它们消灭。
无他,这玩意儿实在是太过于复杂了。
中土传统医学都讲究对症下药,标本兼治。
曾经约翰看过的某本武侠小说了就提到过,世间普通毒素好解,即使剧毒只要分量少或者时间短,也有办法挽回。
唯独混毒最难医治,因为你无法知道下毒的人用的究竟有多少种,又都是什么种类的毒物。
第三百六十五章 天官赐福,禳灾解难
面对这种棘手的情况,约翰知道自己最好也是最便捷的方法,便是直接通过系统卡牌化,把这死魂毒素给分离出来。
但是这样一来,就必须要将埃斯波西托变成终于自己的卡牌人物,约翰也不知道要是将这家伙转变了生命形态之后,那位至圣法师大佬会不会来追杀自己呀?
所以这个最简便有效的方法就第一个被他排除了。
好在约翰好歹也在前世警校学过急救处理,并且在瘟疫世界也有过系统的接触医学,还精通炼金术和祝由术,后者也是萨满传承的拿手绝活。
跟祝由术属于中土传统医学的一个科一样,跳大神的要是不会两把事祝由术和治病偏方,那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神棍。
所以,约翰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可行性在八成以上的法子。
这个法子,就是来自与中土古老的一种治疗法门,祝由术。
人食天地之气以生,内伤于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外伤于风寒暑湿燥火六淫所以得病。然而,黄帝曰:“其无所遇邪气,又无怵惕之所志,卒然而病者,其何致?”
先不说这话是不是黄帝说的,还是古人借黄帝之名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能够说出这话,可见古人很早就认识到,除了“七情”、“六淫”外,还有尚未被认识的致病因素,那就是“鬼神致病说”。
当然,前世现代研究者认为,所谓鬼神致病,其实是一种心理因素所致的疾病,鬼神是不存在的。
所以,现代医学也将祝由术归类于心理疗法的一类方式,只是古时候的人们没有系统的心理学和精神疾病方面的知识,因此将其归类于迷信之中。
祝由术的招式主要有下阴、入魔、念咒和舞作等。
以动作、声音、语言等等方式,纠正患者的心理,感觉就跟现代的催眠术差不多。
这些招式在现代经常被人们认为是迷信,但从心理学和催眠术以及道家甚至瑜伽等其它流派的修炼原理等角度和观点来看,似乎并不全是迷信。
比如有人说所谓的“下阴”、“入魔”只是利用了自我催眠的方式,进行一种高度入静、入静中的观想的情况。
约翰现在要用的,就是一种祝由术中最常见,并且跟自己所学关系最紧密的,符咒禁禳之法。
祝由之法,本身即包括中草药在内的,借符咒禁禳来治疗疾病的一种方法。
“祝”者咒也,“由”者病的原由也。
所以祝由的概念很广,包括禁法、咒法、祝法、符法,以及暗示疗法、心理疗法、催眠疗法、音乐疗法等。
并非仅仅祝其病由而愈其病。有些病原因已明,可是祝之不愈,这说明祝法不起作用,就要改用禁法,或符法,或配合药物治疗。
约翰现在已经知道患者的具体情况,当然就排除了其它方法,针对这种情况,他选择了天官赐福仪式为主体,这个仪式原本是道教正月十五那一日要做的大醮,也就是法事,在玄门之中有着很多的版本。
约翰这个主要是体现在禳灾、解难的方面。
这是为了稳住埃斯波西托自身的灵魂和灵性状态,毕竟保住他的天赋和安全才是前提。
接着就是动用神圣力量和自然力量来配合符箓来破除毒邪。
前一个是保住自身,后一个是杀毒驱邪。
静一法师这位传承古老的东方法师很有兴趣的在旁围观约翰的施法仪式。
他们这一支法师虽然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修行体系之一,也是东方超凡的代表,但是却是修行的炼气士、武艺和心灵力量为主,用中土的划分大概属于炼气士一脉,跟约翰使用的这种符箓派的手段并不一样。
要不约翰前世的论坛里怎么会说,符箓派其实就是上古流传的巫觋鬼神信仰传承下来的,本质上属于神道,而隐仙派、内丹派或者说古代的炼气士,则主修自己,更类似苦修士、武僧等职业,属于仙道。
当然中土道门经过几千年的融合发展,也都不是纯粹的单一流派了。甚至三教合流的道派也不少见。
约翰让埃斯波西托脱掉了上衣,袒胸露背,手指剑气一闪。
这位外科医生顿时惊叫了一声。
因为约翰的剑气只是瞬间,就将这家伙上半身的体毛给清理干净。
光溜溜的暴露在空气中的埃斯波西托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自己好像有一种回到了十多岁以前那种光着身子到处跑的孩童时期的感受。
然后约翰口诵咒语,带着感染力的声音与念力波动涌向埃斯波西托脑海。
“太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缚魅,保命护身。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
虽然听不懂,但是很快,这位来自威尼斯的医生就随着咒语开始意识沉寂,进入到一种类似催眠的状态中。
接着约翰拿过符笔,在对方胸口书写天官、地官、水官三种符咒。
三官大帝是中土最古老的信仰之一,要比三清四御之神形成的早很多年。是道教最早敬奉的神灵,亦称“三官大帝”,“三元大帝”,“三官帝君”。
道经称: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
所以约翰用这三官符咒来护持埃斯波西托的胸口,心主神灵,这样可以稳住患者魂魄。
然后他又转到埃斯波西托背后,口诵净身神咒:“灵宝天尊,安慰身形。弟子魂魄,五脏玄冥。青龙白虎,队仗纷纭。朱雀玄武,侍卫身形。”
手底下,则不停的继续书写六丁六甲消灾驱邪符。
这是借上天六丁六甲大神来驱除邪祟,消灾解难的道门灵符。
这个世界有没有六丁六甲神约翰不知道,实际上道教很多符箓都是借助神灵之名来施法生效,但是很多神灵其实本身是不存在的。
前世论坛里大家公认的说法有两种,一种是认为这些神灵本不存在,但是人们知道的多了,也就因信仰而生成其神,念咒施法画符的时候勾动了神灵意念,自然可以灵验。
另一种则认为这些神灵是虚无的,不存在的,只是因为施法者的法力引动了对应的天道法则,所以产生了相应的效果。天道法则就跟电脑系统一样自我运转没有自身灵智,施法者通过咒语、符箓等等方式开启其中某一段固定的应用程序,就能达到相应的效果。
二者谁说的正确,约翰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从他现在施法和在主世界施法都可以生效来看,这个结果让他觉得多半是后一种说法更加准确。
第三百六十六章 布局围剿食人族
一系列法术仪式下来,那一缕黑紫色的死魂毒素被约翰用自己的魔改版金光咒产生的神圣能量,结合在神性血脉与精灵血脉加持下的自然之力,分多次净化干净。
深扎在灵魂之上纠缠不朽的诅咒被去除,埃斯波西托顿时感觉浑身一轻,就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一样的清爽舒畅。
整个人不由舒服的呻吟出来,可以听得小女生脸红的那种。
好在在场的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汉子,倒是没有嘲笑这家伙的意思。
静一法师也只关注埃斯波西托的诅咒被解除的好情况,这也让她这个超凡世界名声颇为响亮的女法师,也为之心里大松了口气。
“总算没有辜负至圣法师的嘱托了……”
而解除这种死魂毒素,对约翰来说也是一种新的尝试,起码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第一时间就能想到解决方法,可以说埃斯波西托这只小白鼠配合的也是十分合格。
而且在他看来,埃斯波西托这家伙也算是命格不好,类似天煞孤星那种。
从谈话中了解到,这位从小就父母双亡成为孤儿被亲戚收养,但是每一家收养他的结果都不怎么美好,兜兜转转好几个家庭,最后成长到成年,从医学院毕业之后,他便独自一个人生活,沉浸在医术中甚至连女朋友都不想去找。
而就在他以为一生可能就奉献给医术了以后,没想到去遭遇到可怕诅咒这种事情。
不过这在约翰来看,也是一种否极泰来的表现。
前半生受尽苦难,现在得遇机缘和贵人,虽然死魂毒素是对凡人无解的诅咒,但是对埃斯波西托来说也是祸福相依的一场机缘,不然怎么可能得遇静一法师这样的存在,包括遭遇约翰自己和以后可能出现的其他法师甚至是至圣法师那样的存在,这对埃斯波西托来说都是相当于贵人。
所以虽然做到这些要比举手之劳更麻烦一点,但是约翰也不介意施舍一点恩惠,提前跟一位有一定可能会是至圣法师继承人的未来法师打好关系。
就是这样,约翰才会选择出手,无偿的帮助埃斯波西托解除死魂毒素的诅咒。
一旦未来这家伙发展好了,无论怎么样,这个救命之恩的天大人情他也是必须要认的。
静一法师眼见事情已了,便对约翰一礼说道:
“感谢道友的慈悲,我需要回去向至尊法师复命了,如有时间,欢迎阁下到圣地香格里拉去做客,对于其他修行者,法师圣地向来是包容并蓄,大家可以公平公开的在一起交流。”
约翰当然对至圣法师和东方法师这个群体十分感兴趣。
因为他可以看出,这些法师其实就是东方修士的一种,不过跟道士不同,而更类似炼气士与武僧的结合体,不过中土原本是没有武僧的,那是发源于唐到了明清才兴起的职业,倒是有着更古老的玄门护法以及衍生出的兵家之道,也是以肉身为主的修行之路。
所以他分外想要与这些法师接触一下,但同时心底也有一些疑虑和顾忌。
因为他不知道那位至圣法师对于自己这样的主世界穿越者们的态度如何,万一人家将自己视为入侵者随手消灭了呢?
面对比真神更强大级别的存在,约翰明白自己根本没有一点还手之力。
因此约翰只是口头上答应,并没有把话说死。
“好,我对法师圣地也是十分向往,等忙完了这里的事情必定会去拜访静一法师。”
静一法师见到约翰答应自己的邀请,于是笑着拿出一枚带着南亚风格的吊坠说道:
“这是我们圣地的信物,只要道友到了尼泊尔,亦或是纽约与香江,就会有法师来接你去往圣地。”
约翰接过东西,对静一法师道谢。
静一不再说什么,伸手在空处画了个圈,顿时一阵火花闪现,凭空出现了一道圆形光圈,静一一摆手,对着约翰告辞,便带着埃斯波西托踏入光圈消失不见。
留在原地的约翰看着消失的火花,一脸向往的自语:
“这是传送法术啊,跟电影里的基本没有两样,就是不知道有没有镜像空间?这门法术我是志在必得的,看来还真是必须要去香格里拉一行呢……”
既然心中已经做了决定,约翰就叫来还没有睡的内管家,列出单子吩咐他明天要做的事。
一夜无眠,炼气冥想一整晚的约翰第二天精神奕奕的一大早就开始忙活起来。
已经打算离开开罗,这个临时的小窝也就不用保留了,反正他在这个世界也只是过客。
在尽量保留富余空间的情况下,约翰将这段时间收集到的有用之物全都开始安排仆人打包,然后整齐的收入主牌空间之中。
于此同时,他也开始大把撒钱,想趁着临走之前的这段时间,能在开罗收集更多的超凡之物。
另外约翰也买通了一些报纸和英国殖民当局的军政官员,针对南非那个食人土著部落的情况进行鼓吹造势。
于是在约翰高价收购古物的一周之后,伦敦方面就已经下令驻南非的军队和英联邦下属的南非联邦出动军队,针对那个在欧洲媒体上引起轰动的土著食人部落进行围剿。
而约翰也已经遣散了仆人,变卖了宅院和拿不走的资产,买通了殖民地军官,作为冒险者,跟之前那个曾经潜入食人部落的冒险队伍一起上了军舰,配合南非英军方面的战斗。
说白了探险队其实就是被英军征召了充当向导。面对大英帝国的强势,探险队是由欧洲各国成员组成的私人队伍,也没有能力拒绝。
而约翰对外的身份是冒险者和考古学者,在他巧妙的安排下,英军方面认为他是冒险队的精锐人手,而冒险队却认为他是英军请来的专家,倒是让他在队伍里混的不错,两边对他都态度很好。
当然,这也跟约翰超高的魅力亲和力和很难不让人生出好感的外表与风度有很大关系。
就这样,约翰随着军舰一起来到了南部非洲第一大港开普敦。
这里也是南非联邦的首都之一。
作为连接欧洲文明世界和非洲大陆南部的最大港口,开普敦确实十分繁华。
或者说设施与建设都比不过欧洲那边的著名港口,但是论规模和经济产值,在黑非洲这里却只有历史悠久的开罗港以及苏伊士运河才可以与之相比。
来自南部非洲的各种自然资源尤其是金矿,通过一艘艘的货船运往英格兰,成为大英帝国工厂里的原材料,然后又转化成工业成品,通过海运销往包括南部非洲在内的世界各地的殖民地与其它国家。
不过上岸走了一圈之后,约翰却发现了这种繁荣之中暗藏的隐患。
且不说被武力征服的布尔人与英国人之间无解的矛盾,就是伦敦政府放任缺少劳动力的南非联邦政府大肆雇佣本地土著人,在几十年后,就足以给南非政府致命一击。
第三百六十七章 雨林阻路
并不是约翰杞人忧天,或者敌视南部非洲这些土著人,因为在他前世的历史中已经证明,这些非州土著人完全就是干啥啥不行、破坏第一名的强者。
原本作为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很多方面都排在世界前列甚至是第一的南非共和国,在土著人推翻白人当政之后,很快就败坏的一塌糊涂,经济倒退到殖民地时期,沦为各国收割的蛋糕,社会秩序急速堕落,成为了黑非洲治安最坏的国家之一。
之所以不是最坏,是因为黑非洲还有不少土著国家比它更烂,由此可见土著人这种天性的威力,这里面固然有多个欧美国家放任做局在里面的因素,但是土著当政一连串的莫名其妙决策无疑是要占大多数原因。
约翰觉得靠这些土著人管理的话,起码一百年之内,这些黑非洲国家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改观。
至于一百年之后,或许科技已经发展到能够全面接管社会秩序的程度也说不定。
总之上岸走一圈之后,约翰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
但是他并没有跟别人讨论,更不会上赶着去向英国人示警。而且估计即使示警人家也不会在意,反而会认为你危言耸听、多管闲事。
这个时代的英国佬可不都是那种有着长远目光的睿智之人,大多数都还沉浸在日不落的余晖和二战击败德国的胜利当中想当自傲。
另外他也没有忘记,自己现在只是个假的英国人罢了。
很快,英军驻非洲部队就出动了五百人的军队,再加上两千人的南非联邦军队,其中有着五百的印度仆从军和一千的本地土著仆从军。
大部队就在探险队这个向导的指引下,转乘内河军舰与渡船,朝着上游的位置而去。
走了百公里左右的水路,前方河道已经变得狭窄且崎岖,无法再通过船只前行,于是大部队全部下船步行。
好在距离目标位置已经不远,不然队伍里那些龙虾兵大爷们肯定是怨声载道了。
什么事情都怕比,如果是跟欧洲国家的军队作战,这些英军肯定会毫不放松警惕,十分的重视。
但是接到讨伐土著部落的任务之后,这些英军就成了大爷,尤其是队伍里还有着大半的仆从军,自然是什么脏活累活都是仆从军去做,他们只是每天聊天打屁,还不停抱怨伙食。
对此不光英军自己,就是探险队的人也都习以为常,因为这时代的军队纪律一向如此,仆从军那边的情况更烂。
只有领略过前世华夏军队牢记使命、坚韧不拔的纪律和这辈子埃姆斯丹王**队严肃勇武的情况的约翰,才会对此暗自摇头腹诽。
这样的队伍,甚至只要给他五百个埃姆斯丹王国陆军,即使凭借远比英军步枪笨重的蒸汽火枪,也能将他们一举击溃。
那些仆从军虽然数量多,但是对于英军来说其实起不到多少助力,面对敌人的进攻反而容易变成猪队友,引起战场的混乱与溃败。
就这样又前进了大概三十公里,中途还休息了一晚,大部队才来到了位于食人部落数公里外的一片森林面前。
“麻烦了!”
英军指挥亨利上校看着眼前的森林皱眉说道。
大英帝国的陆军虽然跟皇家海军一比是后娘养的,但是作为顶级强国,军队战斗力至少也不输二流列强多少,当然这里指的并非是那种国小但是全民皆兵的那种。
可以说英国陆军比法国陆军差,但是也不会差太多,甚至要比西班牙陆军那种列强尾巴的肉鸡要强一些,更不要说列强之耻辱的意呆利陆军了。
但是对于任何陆军来说,除非是当地的土著,不然任何人面对这种热带雨林的地形地貌,也堪称是军队行军的噩梦,即使在二十一世纪,科技那样发展的年代,人们也无法通过行军来征服原始森林。
倒霉的一点就是,除了沙漠化严重的北非,黑非洲很多地方都多热带雨林地貌,所以欧洲殖民者在非洲可是吃过不少的亏。
虽然探险队早就告诉他们那个食人部落是位于热带森林之中,但真正面对之后,却不成想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麻烦。
英国陆军也不是白给的,起码那些指挥部的军官们都知道眼前的困难,于是开会集体商讨,还叫来了探险队的向导和约翰这个专家。
“哈奇斯队长,你们队伍当初是如何通过这片森林的?”
面对指挥官亨利上校的询问,探险队的队长,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德意男人哈奇斯皱着眉回答:
“上校,恐怕我们探险队的经历是无法复制的,最开始我们是沿着河道做小船向上游行进,希望能够如同很多前辈一样,在沿岸发现存在金沙的河床。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这边,幸运的找到了少量的金沙,但发现有金沙的几条小溪上游都是穿过森林的方向,好在我们小队只有十几个人,通过这里的猴子,发现了一条狭窄的小路,即使这样,通行的也是十分艰难,穿越这不足五公里的森林,差点就损失了两个队友才找到那个部落。如果是我们现在这么多人的话,很难保证不会有人倒在中途,而且这个数字绝对不会太少。”
几个英军指挥官听了这话,对此也是脸色不好。
忽然环视一圈的亨利上校看到在场的唯一没有为之皱眉的人就是约翰,反而脸上带着轻松的微笑。
不由心中一动,问道:
“约翰先生,你是专业的考古学者和探险家,不知道你有什么办法?”
约翰既然打算借助军队的力量去解决那个食人部落,为自己扫清障碍,所以是故意做出这幅样子,听了亨利上校的话,马上不慌不忙的说:
“上校,我确实有把握横穿这片森林,虽然这里属于热带环境,但是据我观察,这里的森林还算不上真正的热带雨林,比刚果那边的可怕原始地貌状况要好的多,只要部队能够听从我的指引,不去好奇随意行动,那么我能保证队伍里面大部分人的安全,至于外围,肯定是会有一定风险的,毕竟这里也是类似雨林的环境,潮湿和**滋生了大量的毒虫和沼泽,这些都是比凶猛的野兽更可怕的威胁……”
几位英军军官也算是经历过战争的精锐军人,自然明白约翰说的在理。
再强大的野兽,也比不上人类的武器和智慧,即使是霸王龙猛犸象那种庞然大物,面对数千人的集火,还有十二挺机枪和一个排的两门小炮,估计也得被打成肉泥。
当然这里说的是正常的那种,不是电影金刚骷髅岛那里的变异怪物。
反而是隐蔽难以提前发觉的各种毒虫以及无法确定位置的沼泽,才是这片热带森林里最危险的存在。
听了约翰的肯定回答,亨利上校做出决定道:
“既然约翰先生可以保证寻找到正确的道路,那么我们大英帝国陆军也无所畏惧,至于外围可能出现的损失,我想麦克维尔中校你手下的土著仆从军先天适应这种环境,应该能够承担得起开路这个简单的任务!”
第三百六十八章 黄金部落
名为麦克维尔的中校,是南非联邦方面的指挥官,手下除了五百白人部队,剩下的都是仆从军,包括五百人的印度仆从军与一千的黑非洲土著仆从军。
当然麦克维尔他们也知道自家只是从殖民地部队过度来的正规军,靠的就是仆从军作为炮灰,那五百人都是类似建工的存在,战斗力也就比土著强,所以根本就不敢跟亨利上校争权,很配合的接受命令。
亨利上校的意思很容易理解,那就是让本地土著仆从军去拿人命开路,为大家趟出一条安全道路来。
不出意外的,亨利上校的做法得到在场所有人的认可,毕竟在这个时代的欧洲人心目中,黑非洲土著人还不算人,只是一种可以消耗的资源。
约翰当然不会、也没有力场去可怜这些土著人,何况又不是他自己做的选择,他不会跟上辈子网络上那些圣母一样,可怜这个、可怜那个,结果到头来咱们自己反而被人家坑了反咬一口,也没有人可怜咱们,反而更多的是幸灾乐祸。
至于西方殖民者和黑非洲土著之间的问题,就让他们去斗吧。
既然英军指挥部方面不出意外的同意了约翰的提议,那么约翰也没有故意敷衍了事,他直接开启灵视,然后放出自己的灵能念力和自然气息,如今他实力大增,灵能念力已经可以感应直径一公里范围内的情况,而在各种自然环境之中更可以获得成倍的状态加持。
再加上体内浓郁的自然气息,原本似乎危机四伏的半雨林状态的森林,现在都在向着他展现出勃勃生机和善意。
“我们出发……”
没有细心的去聆听此处自然生命的声音,约翰颇有些意气风发的当先指挥方向,而在他身前开路的,就是一些黑皮肤的本地土著仆从军。
这些持着长矛、棍棒和砍刀的土著仆从军虽然看起来有点懒散,但是其实并不会觉得这种开路的活是在为难他们,因为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早已经习惯了穿越丛林,在野外打猎和采摘为生。
后面则是拿着哨棒背着老式燧发枪的印度仆从军,这些头上包着“白布”,浑身散发着咖喱味的印度人虽然总喜欢偷奸耍滑,但服从性尚可,是大英帝国最佳仆从军,此时也狗腿且专心的盯着开路的土著仆从军。
队伍最中心,才是英军与南非联邦的白人部队。
当然印度仆从军们还需要帮助白人部队搬运军需,虽然此次讨伐食人部落因为地形限制,属于轻装上阵,但是有仆从军帮忙,反正英军他们是不可能自己上去抗弹药补给和推炮车的。
在地形复杂多变,且根本找不到明确道路的热带森林之中,由于约翰的指导,讨伐队伍其实行进的并不算困难,相比探险队之前的情况,都可以称得上是轻松了。
对此亨利上校很高兴的赞赏了约翰这位专家。
“这是我应该做的,前面还有不短的路,还是要谨慎一点。”
约翰谦逊的说了一句,然后就继续引领在前。
其间因为不准开枪,以免被食人土著部落听到有了准备,在经过某些地段的时候,一共有十几个土著仆从军因为毒虫、鳄鱼等危险状况而损失掉,对此英军指挥部方面十分满意。
因为这要比他们想象中的损失小的很多,就连仆从军的土著们也都表示满意,就算是他们这种常年进入森林狩猎的,每一次也都要损失几个人,反正部落里也很能生,对他们来说这都不算什么。
如果是换做白人部队,遇到这样的非战斗损失,估计早就群情激奋的炸锅,叫喊着要返回了。
在继续行进了三公里之后,约翰忽的在一颗溪流边上的大树之下停下脚步,伸手在溪水中一捞,漏掉大部分沙子,顿时有三两颗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的沙粒停留在手心。
然后约翰三两步登上十几米高的树冠,然后便看到前方隐藏在密林之中,如同一个个伤疤一般的圆形地区。
那里面有着数百上千个用木头、干草、树叶与石头大减的“房屋”,或者说窝棚,窝棚之间的空地上还缓慢燃烧着篝火的烟气,不时还有身材低矮的棕黑色皮肤的人形生物正在活动。
“就是那里了吧?”
约翰利落的跃下大树,对一旁等待结果的亨利上校点头说道:
“上校,我想我们已经到了,前面应该就是哈奇斯队长他们发现的那个部落。”
之前就见到约翰举动的亨利上校兴奋的跺着脚追问:
“能看到敌人有多少人数量吗?”
约翰想了下,回答说:
“根据我的估计,这个部落大概人数应该在几千人以上,排除妇女和孩子,至少也有一千人以上甚至是两千人的成年战士。”
这个数字没有吓倒一众军官,因为与殖民地土著有过多次战斗经验的他们知道,手持冷兵器的土著除非在特殊的地形里,不然面对现代化的热武器部队,通常只有被屠杀的份。
现在他们在暗土著在明,讨伐队伍占据了优势,不需要考虑胜负,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尽量多歼灭一些食人土著。
做完了战斗安排的亨利上校也来到大树下的溪水边,拿着军刀挖了些砂石,不多时,就在其中挑出一颗绿豆大小的金色沙粒出来。
“先生们,我们要发财了!”
一众军官和士兵乃至探险队的人全都兴奋起来,眼中看向前方带着贪婪。
“这些该下地狱的食人族,必须要将它们全部消灭……”
“没错,这些不是人,都是魔鬼,是上帝派遣我们前来消除这些罪孽。”
……
虽然不乏有对食人族的厌恶,但是约翰明白调动这些人战斗**的最大因素还是黄金。
南非殖民地被英国人抢到手之后,肥了多少官员和贵族?甚至不少士兵和商人也跟着捞了一笔。
这个例子已经让英国国内和国外很多人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布尔战争这可还没过多少年的,一个一夜暴富的例子就在前面,怎么可能不让这些士兵军官们感到兴奋?
虽然大家都明白最后打下这处金矿产地,得力最大的也不是他们,但是作为出力者,在场的士兵都人人有份,可以喝一口头汤,光是缴获土著们已经开采的黄金,应该就足够他们暴富起来了。
实际上这一次行动,尽管有约翰花了钱在其中鼓动,但英军方面之所以这么利落的在一周之内就采取行动,为的不是别的,就是因为探险队带回来该土著部落所在可能有一条新的黄金矿脉的消息。
要知道换做别的事务,消息从埃及传到伦敦,议会那些老爷就得为之扯皮争吵个十天半月的,有时候两三个月不出结果也不鲜见。
等命令从伦敦再转到南非联邦那边,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而这一次之所以这么快就有了反应,还是黄金动人心,不光是伦敦的大佬们和其家族,就是军方内部也有不少人希望跟曾经攻占布尔人的金矿一样,因此而发家致富。
所以消息在确认当天,就通过有线电报传到对岸最近的城市,然后一路传回欧洲,再从法兰西传回对岸的伦敦。
面对利益,伦敦政府方面也难得发挥了高效率,所以才有将近一个月后,约翰他们今天这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