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乐文
清晨的阳光缓缓的由东升起,照射着那个在山田里玩耍的小孩。
小孩面容稚气,身着一件不符合他小小身体的浅蓝色粗布袍子,袍子上隐隐约约有两个灰色的补丁,脖子上挂着一条红色的线绳,线绳上挂着一颗狼的牙齿。
小孩手握一把小铁铲,在土地里挖掘着什么。
在他身后不远处,一只灰色兔子正自顾自的低头啃食着翠绿的草叶。
“不是都说山间的土地里会埋有红萝卜吗,怎么找不到呢。”
这个小孩正是乐文,一个来自21世纪的古文学研究生,现代的古文学研究生,想找个工作你知道有多难,连温饱都成问题,没多久,他的女朋友就和他分手了。
而来到这个年代的他,正想挖根红萝卜吃呢。
想想也真够苦逼的,以前沾都不沾红萝卜的他,现在却在挖着他根本不喜欢吃的植物,只是为了换换胃口。
红萝卜虽然是元朝末年引进中国的,但是他对乡村的一些农作物却不甚了解。
现在正值春末,连初夏都没到,而红萝卜要到初夏种上,到了秋季才会丰收,怎么可能会有红萝卜呢。
既然是穿越,穿越到大户人家该多好,而他偏偏却穿越到了这么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每天吃的都是粟米,荠菜,葛根,连大麦粥和蒸饼都很少吃到。
吃的他是叫苦连天啊,都说乡村,山好水好,可是山里的兔子比猴都精,你没有好的弓术,你连兔子毛都摸不到。
下河摸鱼吧,山里只有一条小河沟,水虽然清澈,可是连一个小鱼苗都没有。
山里人除了猎户家,还能不时吃上几顿肉,而他父亲,只是一名老实的落魄童生,每天只会读书想考个秀才,却屡考不中,母亲身为妇道人家,也只能做些家务和农活,哪里有肉吃。
“文儿,你这个孩子在挖什么呢,快回家吃饭。”
一名身着窄袖轻罗,皮肤微黑,脸颊略带红润的妇女从远处的山头正朝着乐文走来。
那只正在乐文身后低头啃食荒草的兔子,听到妇女的喊声,拔腿便跑,一溜烟钻进了山边一个土洞里。
“娘,孩儿想挖几颗红萝卜吃呢。”
乐文头也不回的继续握着小铲子用力在田地里挖着。
“什么?现在这个季节哪里有红萝卜,快走,跟娘回家吃饭去。”
这名妇女正是乐文的母亲王氏,年龄二十多岁,面容普普通通。
前几天乐文刚来到这个时代,睁开双眼,第一个看到的就是这位母亲正满面焦容的坐在床边,红润的脸颊上还有几道浅浅的泪痕。
“娘,红萝卜不是这个时候就有了吗?哎,娘,孩儿还要挖红萝卜呢。”
“臭小子,看你是前几天发烧,烧糊涂了,快跟娘回家。”
王氏以为乐文在说胡话呢,抱起乐文就往家走。
看着身后缓缓掠过的绿草树木和树枝上的几只‘唧唧喳喳’的麻雀离自己越来越远,乐文只能任人摆布的被抱到南边的一处宅院里。
宅院很像老北京的四合院,有三座大瓦房,大门前绿柳周垂,院子面积有两辆解放汽车那么大,院墙是夯土筑成的,院子里种着几盆花草,有一盆种的是铁树,铁树中间开着一朵粉黄色的花朵,极为漂亮,听说铁树百年才开花,看来这颗铁树已经百年了。
“娘和哥哥回来了,终于可以开饭了,超儿都快饿死了。”一个胖胖的小孩穿着一件灰布长褂,喜滋滋的从院子中间的一间瓦房里跑了出来。
这个胖小孩是乐文的亲弟弟,名叫乐超,小名龙超,以示要向赵云,赵子龙一样忠勇,乐超比乐文小一岁,别看他比乐文小一岁可是力气却比乐文大的多,村里比他大几岁的小朋友和他打架都打不过他,还经常带着比他大的小孩到处捣蛋,掏蛋打架,无所不干啊。
院子中间的那间瓦房里,有一个方形的蓝黑色石桌,石桌周围有几个白色椭圆形石凳,其中一个石凳上坐着一名20多岁,双手捧着书,正在埋头苦读的青年。
青年面容苍白,略显文弱,身着一件皂白色的长袍,头裹幞头巾子,腰上佩戴着一块墨玉。
“孩子他爹吃饭了。”
王氏把饭菜端到石桌上,一家四口就围在石桌周围准备吃饭,看着旁边的皂袍青年还在读书,轻轻拍了他一下。
“你们先吃,我再看一会。”
皂袍青年正是乐文的父亲,听到王氏叫他吃饭,头也不抬的说了一句。
“哎,我说你们父子俩吃个饭,怎么这么难,能不能吃完饭再看。”
王氏略显红润的脸颊一板,有些不耐烦道。
已经在狂吃猛喝的龙超抬头挠了挠后脑勺道:“娘,超儿吃饭可一点不难啊,您可不能把超儿也带上啊。”
“去,没说你,你除了能吃,就是给娘惹事生非,还不如你哥哥文儿呢。”王氏想起前天,龙超还打了隔壁村李家的孩子,李家的父母都找到了宅子里,还要龙超出来赔礼道歉,气就不打一处来。
乐文的父亲名叫乐浩轩,为人忠厚老实,自然也有些怕老婆,抬眼看到妻子不悦的样子,马上把书放到一旁的石凳子上,端起石桌上的一碗栗米粥,一声不吭的吃了起来。
在一旁的乐文看着碗里的栗米粥,虽然吃不惯,但是既然穿越到了贫穷的家庭里,又能怎么办?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文儿,别光吃栗米粥啊,来吃些葵菜。”
王氏看着儿子只吃栗米粥不吃菜,夹起一筷头葵菜放到乐文碗中。
乐文吃了一口母亲给自己夹的一筷头葵菜,嚼了几口觉得吃起来还不错,连忙在菜盘里又夹了几筷头葵菜放到碗里。
“娘,什么时候有肉吃啊。”
乐文边嚼着葵菜边有些期待的问了一句,他在穿来前吃肉都快吃腻了,可是在这些日子里吃不到肉了,反而看到邻居家有时吃肉就馋的慌,老想着什么时候也能吃上一口肉。
王氏眼中露出一丝慈祥与无奈道:“等你爹考上秀才,就有肉吃了。”
听到等爹考上秀才,才有肉吃,乐文就感到了绝望。
乐文对他父亲是不报什么希望的,父亲虽然喜欢读书,可是天资极差,老话说笨鸟先飞,但是有些事情,不是说你努力就能成功的。
就比如搬砖吧,想赚钱,就要每天努力搬砖,从白天搬到晚上,可是没多久就累的腰间盘突出,没法再搬了,你说光努力行吗?
王氏没有回话,只是摇摇头道:“哎,文儿啊,像咱们这种贫苦人家,只有努力读书才能有出路,才能光宗耀祖,做其他的都不会有什么出息的。”
“娘,孩儿以后一定会好好读书,让您顿顿都有肉吃,出行都有马车坐,不会再让您受苦了。”
乐文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就一定要出人头地,不会让疼爱自己的母亲再为生活的贫困而劳累。
古代不像现代,没文化,做个理发师,收入也不错。
可是在那个年代,谁剃头啊?身体发肤授之父母,你敢剃吗?
士农工商,只有当官的才有前途,商人虽然有一些也会很有钱途,但是却不像现代商人很容易就发财致富,到处都是大商贾。
古代的商人想发财致富是极难的,就算发财了也是让人瞧不上眼的最底层。
吃过午饭,龙超又跑出去和村里的小朋友玩去了,乐文却拿起父亲床头边的一本《论语》,坐在床边看了起来。
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洛不出书,吾已矣夫!”
乐文看到这段,用手托着下巴思索了起来。
现在是弘治十六年,明孝宗朱祐樘为人宽厚仁慈,躬行节俭,勤于政事,也算是历史上有名的好皇帝。
不过可惜,再过两年就要驾崩了,也就是弘治十八年五月初七。
接下来就是明武宗朱厚照,一个嬉游玩乐,却有战功的皇帝,就是亲手杀掉了一个鞑靼。
虽然只是杀掉了一个敌兵,不过也极大的鼓舞了明军士气,可是后面却沉迷豹房,已致落个‘昏君’的骂名。
接着就是明世宗朱厚熜,曾有历史学家说嘉靖皇帝是明朝第一明君。
不过也有人觉得这个皇帝也不咋样,说嘉靖算什么明君,只不过是正德打的底子深,南倭北胡边患不断,张经,胡宗宪一批报国忠臣惨死,严嵩父子把持朝政几十年,到底如何看来要自己亲身体验了。
他也没考过什么秀才,虽然他是学古文学的,但是谁都知道明朝经过清朝后,很多东西都已经失传了,历史上有很多史料都是不准确的。
乐文正在思考这些事情的时候,恍惚间,好像听到有人在喊他。
“嗯?文儿,你又没学过认字,在胡乱翻看什么呢?”
这时父亲走来到屋内,用一副很奇怪的眼神看着乐文。
乐文扭头一看是自己的父亲,连忙把书放回床头说道:“爹爹,孩儿想去乡塾读书。”
乡塾是乡村里建的学堂,明朝对文人是很重视的,就算是乡村贫壤也建设有学堂,以供贫寒子弟能够得到教育。
“可是你才七岁啊,还不够年龄呢,乡塾里的孩子都是八岁才入学啊。”乐浩轩走到床边抱起小乐文低声道。
“爹爹,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孩儿真的想上学啊。”乐文在父亲怀里撒娇道。
其实他对四书五经都是通读过的,只是他不想让家人觉得他无师自通,那样他岂不是会被村里人怀疑成妖怪?
乡村的封建思想在古代可是很厉害的,而且一些长舌妇人没事就爱坐在一起谈东家长,道西家短,事情会越传越玄乎,所谓人言可畏,乐文可不想被当成妖怪打死。
乐父看着乐文不依不饶的样子,抚了抚乐文的额头,微微一笑道:“好,好,好,既然文儿想学,为父教文儿如何?”
乐文从父亲怀里挣脱出来,拿起床头那本《论语》递给父亲说道:“嗯,爹爹快教孩儿。”
“呦,小文在学识字呢?”
这时一名娇美可爱的少女欢快的跑了进来,看到乐文的父亲正在教乐文学识字,笑嘻嘻的打趣道。
乐文回头一看,来人正是大伯家的闺女。
第二章 只想上学
裕源村乐家,有三子,都是由老太太一人所生。
祖父过世后,老太太喜欢在大伯家住,大伯父和大伯母都是宅心仁厚的老实人,每天都去田间务农。
大伯名乐浩枫,大伯母李氏,两人只有一女,名叫乐琪,年龄比乐文大四岁,此女却与她的父母性格截然相反。
乐琪性格活泼开朗,圆圆的脸上带着顽皮的神色,长着一双黑亮的大眼睛,肤如凝脂,黑亮的青丝上头绾别致圆翻髻,身着一件绿色碎花罗裙。
乐家没有太多旁支亲戚,大家同住在一个大宅院里,宅院里的三座大瓦房和村口处的三亩良田便是乐家的所有财产。
三座大瓦房分别位于院子的东面,北面,西面。
北面正对大门,大门两侧分东西。
每座大瓦房的面积有一百多平方米,分为堂屋、厢房、厨房。
东面那座大瓦房是大伯一家和祖母一起住,北面的是乐文家的,西面的是三叔他们家的。
乐文的父亲排行老二。
排行老三的是乐文的三叔父,三叔父名乐浩景,娶有一妻吴氏,五年前生有一子,名叫乐逸。
说起乐文的三叔可是个能人,在唐县开了一间卜卦算命的卦铺,主要靠给大户人家观风水、相坟地来赚钱。
听说三叔小时候得过一位道人亲传的八卦卜算之术,从而学得一身本领,为人却小气的紧,要他的钱财就像要的他命一样,不过只要不问他借钱,其他一切都好说。
而大伯家的这个小丫头乐琪,可是祖母的的贴心小棉袄,祖母喜欢跟大伯一家住就是因为这个小丫头,她就是祖母的开心果。
自从祖父过世后,祖母一直都闷闷不乐,乐琪每天都依偎在祖母的怀里撒娇,不时讲个笑话,翻个鬼脸逗老太太开心,老太太也是乐此不疲。
时间久了,老太太也没有那么伤心了,反而对乐琪的调皮可爱很是依赖,一天不见自己的孙女乐琪就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本来女孩子家家是不会起什么名字的,一般都叫小妞,小丫头,闺女什么的。
可是乐琪从懂事起就吵着闹着要乐父给她取名字,乐父好歹也是个童生,在乐家算是最有学问的了。
不过乐父却很古板,自古来女子无才便是德,取名字都是大家闺秀的事,一个乡下小丫头取什么名字嘛,就拒绝了小丫头的要求。
后来小丫头请来救兵,就是自己的祖母,祖母对乐琪的疼爱,使得她也不管那么多规矩了,命令乐父一定要给小丫头取个名字。
乐父无奈之下,只得硬着头皮给小丫头取了个乐琪,惹的小丫头高兴了好几天呢。
不过就因为乐琪身为一个乡下女孩子,却有了名字,村里的长舌妇没事就议论了起来,搞的村长都跑到乐家来了。
村长很爱管闲事,村里的大小事,他都爱插上一脚,他来到乐家的院子,就对开门的乐父讲:“你们怎么能让咱穷人家的闺女取名字呢,你们又不是什么名门望族。”
乐父被村长训斥竟的无言以对,只能低着头一言不发。
可是屋里的老太太却听到村长训斥人的声音,就拄着拐杖从屋里踮着小脚走到院子里,跟村长讲道理,可是村长却根本不听。
无奈一大家人只能在家里叫乐琪的名字,有外人的时候只能叫乐丫头。
明朝只有名门望族的女孩才裹小脚,农民家的女孩都是不裹小脚的,所以有时觉得女子生在农民家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乐文见乐琪逗他玩,小脸一红跑到乐琪身边,拉着乐琪的芊芊玉手,摇着说道:“姐姐又拿小文寻开心,小文只是想上学,可是爹爹却说只有8岁的孩童才能上学,姐姐,您快帮弟弟说两句吧。”
琪姐见弟弟要她帮腔,对乐文眨了下明亮的双眸,对坐在床榻边的乐父撒娇道:“二叔,您就让小文去乡塾上学吧,不要再顾及那些死板的规矩了。”
乐父现在看到这个小丫头撒娇就受不了,不答应这个小丫头吧,搞不好她又要搬出老太太,让他无端端被老太太训斥一顿。
只好叹了口气,无奈道:“那好吧,答应你们了,不过此事,你们要请示老太太。”
乐文一看自己的父亲答应了,稚嫩的小手拉着姐姐就往东屋里跑去。
“祖母,小文想秋收后去乡塾读书。”乐文刚踏入东屋的门槛就期盼的喊道。
大伯和大伯母都去田里务农了,只有老太太一人半依在床榻上‘吧嗒吧嗒’的吸着旱烟,老太太不到50岁,却已满头白发,但身体看上去却很硬朗。
老太太一听乐文想要去乡塾读书,把铜制的烟斗往床边的铁桶里一敲,不悦道:“你才这么点大,读什么书啊,等你长大些再说吧!”
乐文一看祖母不乐意的样子,抬眼看了看琪姐。
琪姐心有神会点了点头,坐到床榻边轻揉老太太的小腿撒娇道:“琪儿的好祖母,您就答应小文吧,他是真的想上学读书呢。”
老太太一边闭目享受着乐琪的按摩,一边吧嗒着旱烟,叹了口气,有些无奈的缓缓道:“让小文上乡塾也不是不行,不过家里没钱啊,有点钱都让他爹给拿去考秀才了,哎。”
“没钱,琪儿可以去山上采些野蘑菇到城里卖钱啊,这个是小问题嘛。”乐琪不依不饶的继续撒娇道。
老太太猛的睁开褶皱的眼皮,小声训斥道:“女孩子家家,怎能去山上采蘑菇呢,这事祖母不答应。”
琪姐见老太太真的有些生气了,从没被祖母训斥过的她,眼角竟然红润了起来,紧接着几点泪水从眼角流出,顺着脸颊滴到了老太太褶皱的手背上。
“哎,你这个小妮子,好吧,祖母答应你了,不过你在天黑之前一定要回来!”
老太太不忍她的贴心小棉袄伤心流泪,无奈的摇了摇头,只能答应了。
乐文在一旁看的直翻白眼,心道:“哎,这就是差距啊。”
小丫头刚才还哭的跟个泪人似得,一转眼却变的笑逐颜开,伸手拉着乐文便跑出屋外。
第三章 为了学费
泰兰山,位于裕源村东边,是一座呈墨蓝色的孤山,山势雄伟,雾霭泛起,乳白的纱把孤山的顶端隔了起来。
裕源村虽然山多,不过大多是没多高的小山坡,附近只有这么一座比较高的孤山,孤山上也没有什么豺狼虎豹,不过听猎人说,这座山上偶尔会有野猪出没。
野猪尽管也是猪,不过却性格异常凶猛,速度也很快,专门攻击敌人的柔弱部位,加上脖子强大的爆发力,曾有野猪用大獠牙把老虎刺死的案例。
春季已末,酷暑将到,前天刚下过一场大雨,路面还有些潮湿,山路蜿蜒,不宽的路径上有一高一矮两个消瘦的身影,高的身影正是琪姐,她左手提着一个菜篮子,右手拉着小乐文。
乐文一边被琪姐拉着走,一边还不时的摘几根路边的狗尾巴草,山路两边的青草,野花,树木,高高低低,错落有致。
“姐姐,你能分辨出毒蘑菇吗?”
琪姐听到弟弟的疑问,明亮的双眸微微一转,便笑着说道:“当然能啊,以前每次下雨后,我爹经常带我来山上采蘑菇,毒蘑菇色彩比较艳丽,一般比较黏滑,并散发出某种怪味,比较难闻,菌盖上常沾些杂物或生长一些像补丁状的斑块,而没有毒的蘑菇颜色相对就比较暗淡,伞状面也比较平滑。”
“哦,是这样啊,我只知道毒蘑菇通常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地方,可食用的无故蘑菇多生长在清洁的草地或树干上,你说这些我还真不知道呢。”
乐文其实对毒蘑菇是怎么分辨,再清楚不过了,只是故作不知罢了,小时候在外婆家就经常一个人去山上采蘑菇,然后带回家,让外婆给他炒菜吃,对山村的野外也有些了解。
“呦,小屁孩知道的还少呢,嗯?不对啊,你是怎么知道的。”琪姐见乐文说的也是头头是道,摸了一下乐文的额头说道。
“呃……是我爹告诉我的。”乐文差点露馅,小脸一红连忙找了个借口解释道。
琪姐翻了个白眼道:“二叔那么古板,还会告诉你这些野外知识啊。”
乐文把手里的狗尾巴草随手一扔,神秘一笑说道。“我爹虽古板,但也懂得很多野外知识和民间怪事哦。”
“民间怪事?哎,你快给我讲几个,你姐姐我最喜欢听这些了。”琪姐喜欢比较新奇的故事,不过她父母都却不会讲,只是以前听到几个故事,她都已经听的快会背了。
乐文仰了仰稚嫩的小脸,一本正经道:“等本大仙以后有空再给你讲故事听吧。”
“哼,就你还大仙呢,要说大仙也是三叔,不过他却很少回家,要不然还能听他讲不少故事呢。”
两人边说笑边沿着山路往上走,不知不觉已经来到山上,山上的草木茂盛,许多树干上生长着大小不一,颜色不同的野蘑菇,不过大多都是有手掌那么大的茶褐色无毒蘑菇。
“呦,今年山上的蘑菇生长的不错啊,采上两个月的蘑菇卖钱应该够你的学费了,我们快采吧,你要跟着我哦,不要乱跑。”
琪姐把手里菜篮子放在身旁的一颗胡杨树旁,回头对身后的乐文交代道。
胡杨树上的几只布谷鸟‘布谷布谷,布谷布谷……’的叫着。
乐文抬头看了看体形和鸽子有些相似的布谷鸟,点点头说道:“嗯,小文知道了。”
没多久,琪姐带着乐文只是在几棵树周围转了几圈,篮子里的野蘑菇已经快漫出来了。
“哼哧哼哧……嚎嚎……噋噋”
琪姐提起装满蘑菇的篮子,刚准备带乐文下山,就听到了野猪的嚎叫声,脸色一变,惊惧道:“不好了,有野猪,我们快下山。”
可是话刚说完,离他们有二十多米远的正前方,一只棕黑色的野猪就从一颗两人宽的大树后面窜了出来,这只野猪,耳尖而小,紧贴耳背,嘴尖而长,头部和腹部较小,脚高而细,背直不凹,嘴边长着两颗锋利的獠牙,一对小眼睛里冒出凶狠之色,直勾勾的盯着他们。
琪姐已是额角微微见汗,拉着乐文,却见乐文不动一下,正想开口说什么,乐文不慌不忙低声道:“姐姐,不要跑,我们跑不过野猪的,跑的越快,这个畜生追的越紧,不跑它反而不敢轻举妄动。”
就这样乐文两人和距离他们二十多米远的野猪僵持着。
野猪只是低头用长长的嘴巴挑起身前几颗嫩草,却也不敢迈前一步。
约莫几分钟后,乐文想起曾看过一本书上说,野猪听到同类的惨叫声,就会因害怕而逃跑,虽然他没有试过,不过现在也没其他办法,只能试上一试了。
“嗷呜……嗷呜……”
乐文双手虚捂着嘴,学野猪惨叫了起来,乐文曾在大学的时候无聊学过beatbox,就是模仿乐器的声音的节奏口技,吓唬女朋友的时候也学过野兽的叫声,还是第一次学野猪惨叫呢,不过叫的还真像。
野猪听到同类的惨叫声,先是竖起尖小双耳,然后怔了一怔。
也不知道是乐文学的不像,还是野猪反应太慢,在学野猪惨叫声,都快累的喘不上气的时候,野猪才突然一转身慌忙逃窜了起来。
野猪一般都是走直线的,逃跑起来更是直来直去,因为跑的太快,一头就撞在一块白岩巨石上,结果是撞的是天旋地转,只是在草地上哆嗦了一会,就一动不动了。
又过了一会,两人见野猪还是没有动静,琪姐才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看乐文还是没有跑的意思,就急切道:“小文,别看了,我都快被吓死了,我们还是赶快下山吧。”
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摆了摆小手说道:“姐姐别怕,再等会,这头野猪搞不好是一头撞死了,要是真死了,拉回去就有野猪肉吃了。”说到野猪肉,他嘴角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话说狡猾的兔子都会一头撞死,野猪这种只会直来直去,没有头脑的动物,因为恐惧而一头撞死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是野猪一般很少会感到恐惧,而当它听到同类的惨叫声,的确会心生恐惧而拼命逃跑,这都是有记载的。
“兄长,你们在山上干什么呢?”
一听声音,乐文便知道是他弟弟龙超来了,回头一看,一个身穿灰布长褂的小屁孩正朝这边跑来,果然是龙超。
乐文翻了个白眼,不屑道:“你怎么上山了?”
龙超挠了挠后脑勺,傻笑了一下道:“嘿嘿,刚才我在山下的树头掏鸟蛋呢,看到你和姐姐上山,就想上来看看。”
“你来的倒挺是时候,刚才我们遇到了野猪袭击。”乐文诡异一笑说道。
“野猪?哪呢!!”龙超俯身捡起脚边的一块大石头,这块石头足够三十多斤重,却被他单手轻轻的举到了头顶,警惕的四下张望着。
第四章 福祸相依
乐文看着龙超摆着要砸人的样子,‘扑哧’一笑说道:“别举了,这么大一块石头举着累不累啊。”
龙超以为乐文跟他开玩笑呢,把举着的石头往树上一砸说道:“……兄长,你不要乱开玩笑好不好。”
“谁跟你开玩笑了,喏,在那边的巨石旁躺着呢。”乐文指了指右边那块离他们有五十多米远的白岩巨石,巨石旁的野猪被一尺高的荒草遮挡了起来,只是黑乎乎的一团,很不起眼。
龙超还是以为乐文跟他开玩笑呢,只是扭头往右边一看,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又猛然把头扭了回去缓缓问道:“是死是活?”
“我也不知道啊,只是这头野猪一头撞在了巨石上,到现在还没有动静,可能是死了吧。”
乐文话刚说完,龙超就已经朝巨石跑去了,于是连忙喊道:“喂,你怎么这么冲动啊,还不知道死活呢,快回来。”
龙超边跑边喊道:“没事,要是没死透,俺再给它几下。”
乐文怕这个小屁孩出事,就连忙赶了上去。
琪姐虽然也想上前去看看,可是一个女孩子家最怕的就是这种凶猛的野兽了,只是想跟上,腿却不听命令。
龙超跑到白岩巨石旁踢了几脚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的野猪,回头喊道:“这只野猪真的死了,快来。”
乐文喘着粗气赶了上来,就在龙超头上来个暴栗,呵斥道:“你这个小屁孩怎么这么不听话,说不让你做什么,你还偏做什么。”
“兄长,你能不能别打我的头啊,本来脑子就没你聪明,再打就成傻子了。”龙超揉了揉被敲了一下的头皮嘟囔道。
乐文没好气的说道:“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不教训下你,你就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要是这只野猪没死透,给你一下,我回去怎么给咱娘交代?”
“最多受点皮肉伤嘛,没啥。”龙超不在乎道。
乐文叹了口气,有些气恼道:“冲动是魔鬼知道吗?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明白,我们还是想办法把这只野猪拖回去。”
三人找了几根藤条,拖起90多斤重的野猪,要不是有龙超来帮忙,靠乐文和琪姐两个小身板,还真拖不了多远。
明朝中叶一斤猪肉价值大约四十多文铜钱,可是这是野猪肉,由于古代的野猪不像现代的野猪是经过野猪和肉猪杂交后的品种,所以古代的会有一种酸味和苦涩味,价格会比野猪肉低一些。
不过这样也乐文小发了一笔,自然也决解了学费的问题。
“把这个野猪卖了,大约能卖2700文钱,明朝中叶一两=1000文铜钱,那么就等于是平白得了二两七钱,呵呵,本来还以为要苦逼的上山采两个月的蘑菇呢,现在问题全解决了。”
乐文一路上眼冒金光,心里盘算着怎么使用这笔钱,一边合力拖着野猪往家走。
“哎,你们看,这不是乐家的几个孩子吗?嗯?他们怎么还拖着一只死猪啊。”
“不会是偷的吧,哎,你快去找村长。”
“哎,不对啊,这只猪怎么看起来这么像俺家相公前两天打到的那头野猪啊。”
“不会是偷你们家的吧。”
“搞不好还真是,你快去找村长,我来拦住他们。”
“哎哎哎,你们几个小毛贼快给老娘站住。”一名三十多岁的长舌妇拦住正朝这边走来乐文三人,这名长舌妇是张猎户家的娘们,丁氏。
乐文三人拖了一路,已是累的满头大汗,见到前面拦路的丁氏,不明所以的问道:“大婶,你拦我们干什么?”
丁氏瞪着两眼,不客气的说道:“你说干什么,你们三个小毛贼竟敢偷我们家的野猪,是想吃官司吗?”
龙超怒喝道:“这只野猪,是我们从山上拉回来的,怎么会是偷你家的呢。”
“你们吵什么呢?”
村长一听那个通知他的村妇说有人偷丁氏家的野猪,连鞋子都没穿就从炕上跑了过来喊道。
“村长,您要替奴家主持公道啊。”丁氏哭哭啼啼道。
“到底怎么回事啊?”村长问道。
“这三个小毛贼拖的那只野猪,是奴家相公张猎户前两天打的那只野猪啊,肯定他们从俺们家偷的。”丁氏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哭诉道。
村长指着乐文三人,威胁道:“什么?还有没有王法了,你们三个小屁孩,才这么点,就敢偷猪,快把你们拖的野猪还给丁氏,要不然把你们几个小屁孩押到唐县问罪。”
乐文从容不迫的辩解道:“既然说这头野猪是她家的,她可有证据?”
村长扭头瞅了一眼丁氏。
丁氏不依不饶道:“奴家一眼就看出来这只野猪就是奴家那只啊,村长您一定要为奴家做主啊。”
村长虽然也爱挑拨是非,不过也不是胡搅蛮缠之人,觉得乐文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只凭丁氏一句话,就说这只野猪是她家的,的确证据不足,于是说道:“丁氏,你说这只野猪是你家的,你可有什么证据吗?”
丁氏说道:“村长,这个村里的猎户只有两家,村西头李猎户和奴家的相公张猎户,其他人怎么能打到野猪呢,就凭这三个小孩子,不是去给野猪当下酒菜吗?”
村长一听虽然丁氏没有人证物证,不过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正想开口,乐文却抢先说道:“敢问丁大婶,你家那只野猪捉到的时候死的还是活的呢?”
丁氏斜仰着脸,嘴一瞥道:“我家的猪是死是活要你管,不要扯些有的没得,今天老娘非要把你们告到唐县不可,让你们这三个小毛贼挨上几十大板子才算完。”
龙超一怒,就像蛮牛一样朝丁氏撞死,一下就把丁氏撞倒在地。
虽然龙超天生神力,可是毕竟还是个小孩,也没尽全力去撞,所以丁氏并没什么事。
不过丁氏却正好趁此撒泼,更不依不饶了,躺在地上,大喊了起来:“哎呦,不得了了,小毛贼要杀人了,大家快来看啊。”
这一嗓子一喊,附近的村民都从家里出来看热闹了,断断续续的没一会,老老少少一大群,就把几个人围成了几圈,指指点点,想看一场好戏。
“听说是这几个乐家的孩子偷了张猎户家的野猪呢。”
“是吗?哎呦,现在的小孩子可真不得了,小小年纪就偷猪。”
“是啊,你看,这个龙超这么点年纪就敢打大人呢,把丁氏都撞倒在地上起不来了,看起来还挺严重的。”
“这个龙超俺知道,前些天还欺负俺家的二狗子呢,这次抓住他,一定要把他绳之以法啊。”
第五章 峰回路转
乐文看事情被丁氏越搅越混,提了口气大声说道:“我现在就想问丁大婶一句话,你家的野猪捉到时,到底是生?是死?”
丁氏被这一吼,惊的也是微微一愣,缓了缓从嘴里迸出一个字:“死!”
“麻烦村长帮我找把刀。”乐文听到丁氏的答案微微一笑,转而对村长说道。
村长一头雾水,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要刀干嘛,你还想杀人不成?”
“当然不是,小文只是想证明一件事,既然丁大婶说她家的野猪捉到的时候已经死了,还有她之前说野猪是两天前她相公捉的,那距离今天也有三天了吧?”
乐文瞅了瞅丁氏,淡淡一笑,又问道。
丁氏也不知道乐文此话什么意思,不耐烦道:“今天是第三天,怎么了?”
乐文一拍手道:“好,既然已经三天了,如果没有把野猪给卖掉或做成腌肉,想必野猪肉都发臭了吧?”
丁氏被的问道哑口无言,长大嘴巴想说什么,却好像也知道了乐文是什么意思。
村长一拍脑袋说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李志明,快去把你家的菜刀拿来,看看这猪肉是否已经发臭。”
乐文真是很无语啊,他说让村长找把刀,也只不过是想让村长问他为什么,都快要到夏天了,要想知道猪肉是不是发臭了,嗅觉即使再不灵敏,俯身一闻不就知道了。
一眨眼的功夫,李志明就把菜刀从家里拿了过来,村长接过刀,颤颤巍巍的走到野猪身旁,却不敢下刀,扭头对李志明吩咐道:“你……你过来。”
李志明接过刀就是‘扑哧’一下,在野猪的肚子上开了个大洞,野猪的肠子都顺着大洞流了出来,他抓起一根猪肠子,放到村长鼻子上说道:“村长您闻闻。”
村长连忙后退几步说道:“去去去,我早闻到了,没有发臭。”
李志明不解的问道:“村长,既然您早闻到了,还让我回家去拿刀干嘛。”
村长瞪了一眼李志明,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李志明教训道:“好啊,小兔崽子,翅膀长硬了,敢和老子叫板了。”
乐文翻了个白眼,淡淡道:“村长,你们别闹了,赶紧把事情和大家说清楚,我还有事呢。”
发着火的村长正想给李志明一下子呢,听到乐文的话,一想也对,还有正事要办呢,待会再收拾这个小兔崽子,转而勉强一笑对大家说道:“哎,大伙想必也看明白了,这件事呢,是个误会,嗯,误会,好了,此事到此结束,都该干嘛干嘛去。”
“哎,都散了吧,本来还想看会好戏呢,谁知道一会就结束了。”刚赶来的村民有些意犹未尽的嘟囔道。
话说孔融四岁就懂得让梨,乐文这也不过是件小事,只是大家都忽略了时间而已。
其实后来乐文也觉得后怕,多亏这次村民都没有想太多,只是有人觉得乐文的聪明不亚于神童。
在乐文走上仕途后,这件事在村里都传成神话了,说乐文小时候就是个神童等等……。
大家都散了,只留下丁氏一人在地上躺着,还装作受伤起不来的样子,看没人理他,气的她拍地大骂道:“你们这帮王八蛋,没良心的。”
她以为人们都傻啊,只是一个小孩子撞了大人一下,大人还躺在地上打起滚来了,简直是笑话,不过龙超那一撞,撞的她是真的疼。
原来丁氏前两天哪里有打到过野猪啊,莫说是前两天,就是前两个月也没有啊。
丁氏看到乐文这三个小屁孩拖着一只肥野猪朝着这边走来,看的她是直眼红,恍惚间想起了两年前她相公打的那头野猪了,的确是一模一样。
想到这里的丁氏妒火中烧,便想诬赖乐文他们,丁氏觉得乐文三个小孩子应该很容易会被糊弄过去,平白无故得头野猪,这便宜不占白不占。
其实说起这只野猪,开始也不过是撞晕了过去,如今又在野猪肚子上开了一刀,才算是彻底死透,要不然乐文他们搞不好还真有生命危险呢。
乐文三人把野猪拖到了院子里,老太太拄着拐棍从屋里走了出来,看了看三人身后被开了膛,肠子都被泥土给染成了一条一条黄泥条似的野猪,一脸疑惑的问道:“你们,是从哪里弄来的野猪啊?”
琪姐‘扑哧’一笑跑都老太太身边,抚着老太太把事情的经过给老太太说了一遍,刚才琪姐一直没有吭声是很正常的,一个女孩家哪里见过那种阵仗,当时都把她给吓蒙了,等到事情都结束了,她还以为在做梦呢。
老太太听完,还是半信半疑的问道:“是真的?你这小丫头莫要骗你祖母啊。”
一对30多岁的中年夫妇从院子外面走了进来,刚才他们刚到大门前的时候就听到琪姐跟老太太的谈话了,只是不好打断,就没有进来:“娘,琪儿这孩子说的真的,这三个孩子的事情都传遍了整个村子,我们也是刚从地里干完农活回来听到的。”
中年妇人正是琪姐的父母,两个人由于长期干农活,皮肤粗糙黝黑,脸容有些憔悴,衣着也很朴素。
老太太听到村里人都知道了此事,笑逐颜开道:“好,好,好,这三个孩子都长能耐了。”
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迟疑的问道:“祖母,您说这头野猪该怎么处理啊。”
“这头野猪是你们捉的,你们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不过祖母觉得,还是卖掉好,卖掉野猪的钱够你在村子里上几年学的了。”
老太太高兴的眼都眯成了一条细缝,抿了抿嘴,转而对乐浩枫说道:“老大啊,你去县城的集市找个屠户把这头野猪给卖了吧,他们年纪还太小了不能让他们跟着去,知道吗?”
大伯恭维道:“娘,这事就交给儿子了,你就放心吧。”
老太太一撇嘴说道:“你办事我还真不放心,你生性太过谦厚,为娘怕你被县城的屠户骗啊,到了县城你还是找下老三,让他帮你卖。”
大伯心里有些不悦,可是也不敢说什么,点了点头说道:“好的,娘。”
说起正宗的野猪肉,乐文还真没吃过,如果不尝点不是太可惜了,于是乐文请求道:“祖母,文儿想把野猪的两条后腿留下,让咱们一大家子都尝尝鲜。”
“是啊,俺也想尝下野猪肉是什么滋味。”
龙超自打从打山上见到野猪的那一刻,便想着野猪吃着到底是什么滋味呢。
“好,祖母都说了,由你们看着办。”老
太太又是呵呵一笑。
没多久,乐文的母亲也从田里干完活回来了,一起帮着把野猪的后腿给割了下来,一只后腿准备用来晚上做道丰盛美味的干苋菜炒野猪肉。
虽然可能没有肉猪好吃,可是对于只能到过年才能吃到猪肉的贫穷人家来说已经是种奢侈了。
一大家人坐在一起吃,剩余的猪腿腌制成腊肉给三家分掉,要不然改天就变质发臭了。
“呦,好大一头肥猪啊,你们三个小孩子可真有本事,竟然能捉到这么一头大肥猪。”
三婶吴氏在屋里就听到了几人的对话,只是不想出来,一听说晚上有猪肉吃,还能分上一份,就马上从屋里带着五岁的乐逸走了出来。
三婶吴氏长的眉清目秀,小巧的瓜子脸上,两眼脉脉如平湖秋,绰约款款而来,细腰婀娜如苏堤春晓。
头上梳就一副韦娘髻,侧插着一支绞金鬓花,只在鬓间垂下几缕丝,略显娇媚。
身上穿的也是她相公乐浩景从县城里特意给她买来的锦绣绿罗裙,腰间又系了条水纹褶的腰裙,下缀六幅的压脚花边,走起路来臀部一扭一摆,勾人心魂,只一眼看去,便让人心里有种酥酥的感觉。
晚上一大家人围在东瓦房堂屋的大木桌前一起吃饭,桌子上摆满了饭菜,看起来很是丰盛,桌子中间摆着一大盘干苋菜炒野猪肉,香气直冒。
干苋菜炒野猪肉旁边摆着一小盘煮鸡蛋,周围摆放着九副碗筷,碗里盛满了大麦粥。
“呦,怎么就八个鸡蛋啊,这可怎么分啊。”三婶瞅了一眼盘子的鸡蛋,抬眼看了看众人。
老太太瞟了一眼三婶道:“你儿子最小,就少吃点吧。”
三婶一下怒火中烧,不悦道:“奴家的逸儿,正是在长身体的时候,怎么能少吃呢。”
“祖母,鸡蛋文儿不吃了,文儿只吃猪肉就好了。”
乐文心想,有肉不吃,争什么鸡蛋啊,他不知道的是一家人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一口鸡蛋,有鸡蛋又有肉吃,才叫丰盛。
三婶看乐文主动把鸡蛋让了出来,满心喜悦道:“小文可真懂事。”
没有过多的礼仪,一家人便开动了。
乐母给乐文和龙超的碗里分别夹了一筷头的野猪肉,乐文拿起筷子夹起野猪肉放到嘴里一嚼,虽然带着略带酸酸苦苦的味道,可是还是感觉好吃极了。
一大家人也是第一次吃到野猪肉,乐文还准备再夹两块头,抬眼一看,一大盘干苋菜炒野猪肉就已经见底了,他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三婶要给他儿子争蛋了。
乐母的脸颊被饭菜的热气熏的红彤彤的,见儿子意犹未尽的样子,就把她碗里的鸡蛋拨到乐文的碗里,慈祥的微微一笑道:“文儿,娘不爱吃鸡蛋,鸡蛋给你吃吧。”
第六章 唐县
唐县隶属定州,为古唐侯尧之封地,其名肇于上古。
城内店铺林立,贸易兴隆,早市、夜市昼夜相连,酒楼、茶馆、瓦子等错落有致。
许多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开始转向市场,成为重要的商品,商家注重商品的包装,还注意为自己的商品作广告,商税收入,越来越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
宽而光滑的石板路上车水马龙,烟柳画桥,帘翠幕,好不热闹。
道左边是鳞次栉比、白墙黑瓦的两三层小楼,右边是清澈的河水。小楼的一层开着各式店面,门面上挂着五花八门的招牌旗子。
只见南边的一处肉铺前,一名中年农夫双手扶着载满了猪肉的独轮车,正和一名屠夫谈着什么,在农夫的身后还有两名五六岁的小孩跟在他身后,两个小孩都低着头,满脸通红,好像是刚被教训了一顿似的。
乐文因为也想跟着来县城里转转,看看明朝的县城到底长什么样,第二天一大早就偷偷跟着大伯,谁知道被龙超看到了,只能拉着这个小胖子一起去了。
之前在家里,早已经把猪皮扒掉了,晒干了,用来做皮棉袄,猪头留下来腌制一下,刚好过两天五月五,端午节祭祖用,也省了一笔买猪头的开销,不过这次祭祖用的是野猪头,吃普通猪头肉吃腻的祖宗们也能尝尝鲜。
在快到县城的路上,却被大伯发现了,乐文和龙超被大伯训斥了一顿,不过都快到了,不能再带着他们返回去吧,也只能带着他们进了县城。
“老板,你看这车猪肉能卖多少钱?”
大伯看着屠户凶神恶煞的样子,有些畏怯的问道,老太太说想让他到城里先找老三,但是他觉得这点事还要找老三,也太丢面子了,于是就没去。
“呃?是野猪肉啊?让洒家看看。”
屠户从肉铺里走出来,撕了一丝野猪肉放到嘴里尝了一下,然后吐了口吐沫说道:“噗!嗯……的确是野猪肉,现在山里的猎户,来洒家这里卖野猪肉的价格都是25文一斤。”
野猪肉虽然味道没有肉猪的味道好,可是物以稀为贵啊,有些喜欢尝新鲜的,就会优先买野猪肉,而且由于价格也相对便宜,所以卖的比肉猪还快。
大伯一听25文钱一斤,也不少了,正想张嘴说‘好’字,却被乐文给拦住了。
“什么,你说什么,一斤才25文?那还不如卖给别家。”
乐文说着推了推大伯,大伯愣了一愣,看乐文给他使了个眼色,才会意,准备推着独轮车走。
“哎哎哎,你们等等。”
屠户看着几个人推着独轮车想把野猪肉卖给别家,连忙走到乐文跟前低声道:“27文一斤怎么样。”
“一口价,30文一斤,行就行,不行就卖给别家了。”乐文瞥了一眼屠户,不客气道。
屠户犹豫了片刻,咬了咬牙悄声道:“那好吧,30文,就30文。”
乐文淡然一笑道:“那你秤下这一车有多少斤吧。”
“好好好,你稍等。”屠户给商铺里的两个伙计使了个眼色,一个伙计赶紧跑出来把独轮车上的猪肉抬到秤台上称量了起来。
“爷,刚好61斤。”伙计拨弄了两下秤砣对屠户喊道。
“你等等,怎么才61斤,这野猪肉怎么也有70斤吧。”乐文连忙来到称台前拨弄起了秤砣,深锁双眉,捏了捏下巴,猜疑道:“你这肉铺的秤砣有问题吧。”
屠户假惺惺的一笑说道:“哪里会啊,小哥你莫要开玩笑啊,洒家还要做生意呢。”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玩的什么花花肠子吗,你赶紧把秤砣成准确的秤砣,要不然我们不卖了。”乐文对章屠户说完就作势要把猪肉抬走。
屠户连忙阻止道:“小哥,你等等,洒家去换秤砣就是了,您可真是个惊喜人。”
乐文只是淡淡一笑,没有回话,大伯乐浩枫直给他竖大拇指。
屠户把秤砣给换了下,又重新称量了起来,仔细的称量了几遍后,才苦着脸说道:“71斤野猪肉,一共2130文铜钱,也就是二两一钱三分,您稍等,洒家给您取银子。”
大伯伸出双手接过银子,激动的双手捧着银子直打颤,对乐文说道:“文儿,银子大伯先给你保管着,回去交给你娘。”
乐文想到琪姐为了给他凑学费,还差点丢了性命,便对大伯说道:“大伯,这银子还有琪姐一半呢。”
大伯听到乐文这话,张了长嘴,想要说什么,不过却没说出口。
他想带两个孩子离开唐县,赶快回去,乐文有些恋恋不舍,他还想在城里多玩会呢,回去想再来一趟,可就不知道猴年马月了。
于是乐文便对大伯撒娇道:“大伯,咱们能不能先不回去啊,侄儿想去三叔卦铺里看看,现在回去好热啊。”
大伯有些犹豫,但是抬头眯起双眼看了看正午的炽热太阳高高挂在天空,这个时候回去也实在是太晒人了,于是擦了擦额头的汗珠说道:“好吧,咱们先去你们三叔的卦铺里歇一会。”
三人到了卦铺前,一个穿着道袍的算卦先生瞅了瞅大伯身后的乐文和龙超,有些恼怒的责问道:“哎,大哥,你怎么把他们俩带来了。”
“哪是大哥带来的啊,是他们偷偷跟着大哥来的,大哥没注意……”
大伯一脸委屈诉着苦,眼泪都差点掉下来,算卦先生只能叹了口气,无奈的摇摇头。
“是啊,三叔,是小文和龙超偷偷跟着来的,不怪大伯。”
这个一身道袍打扮的算卦先生正是三叔,他其实也不是什么道士,只是穿上道袍更令人信服罢了。
三叔无奈的摇摇头道:“那你们先进来吧。”
走进卦铺内,卦铺有五十多平米大小,墙面四周都被黄布蒙着,黄布上面画着八卦太极图、八卦四象图和各种驱魔道士用桃木剑,降妖伏魔的画像。
卦铺靠里面的正前方摆着一张桃木做成的淡黄色条纹长桌,桌子上面摆放着各种符纸和做道事的法器,有浮尘,宝剑,印章,宝镜等等,卦铺两边分别摆着六把桃木椅子。
三叔请他们坐下来后,给他们又是沏茶又是倒水,虽然还是有些恼老大带着两个来城里,但是行动上却也挺殷切。
三叔坐下来后,和大伯一边喝着茶一边聊着家里的俗事。
没一会,卦铺门外出现一名穿着粗布袍子,长得贼眉鼠眼的青年伸着脖子正往卦铺里面左瞧瞧右看看,犹豫了一下,走进卦铺里问道:“请问哪位是乐半仙?”
三叔看来人是个贫穷之人,不慌不忙的起身招待道:“本半仙就是,你找本半仙有何事啊?”
李元圭小眼滴溜溜一转,说出了来意:“哦,您就是乐半仙啊,在下是李家村的村民,名李元圭,听说您算卦可准了,在下就打听了您卦铺的位置,特意走了几十里地来找您啊,在下就想让半仙帮我看下面相,卜算下我什么时候能娶到媳妇。”
第七章 这就是爱
“呃,是这样啊,你请坐,本半仙给你先观下面相。”
三叔指了指对面墙角的椅子,李元圭赶忙坐了下来,挺胸抬头,坐的笔直,两只小眼滴溜溜的乱转。
李元圭仪表看起来很猥琐,身体显得很单薄,是那种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样子,却瘦而精神爽然,此为贵相。
三叔首先大略观了一下李元圭的精气神,觉得李元圭并非福薄之人。
再观他五岳,三停,五岳者:东岳左颧,西岳右颧,南岳额头,北岳地阁,中岳鼻也。
三停者:上停为额,中停为鼻准,下停为颏。
李元圭双眉之间,山根之上的命宫光明如镜,说明此人一生多顺遂。
如果一个人有经常皱眉头的习惯,命宫处会产生皱纹,或因受伤留下疤痕,都会影响命运的起伏,而发生负面的遭遇。
三观此人的准头,就是鼻头,在整个鼻长的三分之一处,主要指鼻尖部分。
鼻准是面部的最高处,如一国之君,因此面部配置应以朝向准头的相貌为佳。
李元圭准头肉多而圆,无痣痕伤疤,说明此人头脑聪明又有时运,应该能得到真正的爱情。
“吾观你并非福薄之人,如诺没有意外,在不出一年内你会娶到心意的女子。”三叔看着李元奎的面相,缓缓道。
“是……是真的吗?我要娶媳妇了,嘿嘿嘿。”
李元圭得意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又指了指他左脸上一颗黄豆大的黑痣问道:“乐半仙,那您说在下这颗痣怎么办啊,去年不知道怎么回事,左脸突然长了这么一颗丑痣,让我很是苦闷,会不会影响我的美观,影响我娶媳妇啊?”
只见李元圭左脸上的那颗黑痣又黑又圆,上面还长着一根黑毛,不过就算他没这颗黑痣也够丑的了,何谈美观,让坐在一旁的乐文差点笑出来,觉得这人可真逗。
话说,人的面相本来就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本来看似富贵之相,也可能会长成贫困之相,尤其后来身体上或面部出现的黑痣更会改变人的命运。
就比如刘邦生下来时,左股并没有七十二颗黑痣,是一副贫困相,可是后来就莫名其妙的有了,后来就成了一副大富大贵之相,虽然司马迁对许多历史人物都有虚构或神话的部分,但高祖这72颗黑痣可能不一定是虚构的。
朱元璋脚踩七星,可以证明这类人可以做地方之长,统领一方,是皇帝命。
三叔摆摆手淡淡一笑说道:“无妨,等你娶妻以后,这颗痣反而会让你变的慢慢富裕起来。”
“这样啊,多谢乐半仙指点迷津,这是一两银子,多出来的是在下感谢您的,请务必收下。”李元圭听完讲解,心中很是兴奋,想着马上就能娶到媳妇了,把自己存了两个月不舍得花的一两银子都掏了出来。
三叔自然不会推辞,只是故作了下姿态,便欣然把银子收下了。
乐文坐在一旁看的是目瞪口呆啊。
三叔只是动了几下嘴皮子,整整一两银子就到手了,这可是乐文家三个月的收入啊,难怪三叔过的这么滋润呢,三婶的锦罗袖裙是换了一件又一件。
未时,太阳没有那么晒人了,大伯带着乐文、龙超两人和三叔告辞后,便离开唐县,朝回家的路走去。
家里的王氏都快急坏了,村里村外到处找这两个孩子,就差把地皮翻上一翻了,直找到傍晚,一天都没有吃饭,可是却一无所获,只能先回家等待,如果再等不到就只能报官了。
大伯带着两个孩子从未时一直走到戌时才赶到家,可是打开院门的第一眼就看到王氏正在掩面哭泣,一大家人正在劝慰王氏。
“娘,孩儿回来了。”乐文走到王氏身后,心中很是愧疚。
听到儿子声音的王氏回头一看,微微一愣,一把搂住两个孩子说道:“你们这两个臭小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大伯走上前来自责道:“老二家的,都怪大哥不好,这两个小子跟着我跑到县里,我没注意。”
在一旁的祖母用拐杖指着乐文斥喝道:“你们两个怎么这么不听话啊,说不让你们跟着去,你们还偷偷的跟着去,你兄弟俩可知道你娘有多担心吗,今晚罚就你俩不许吃饭!”
大伯乐浩枫嘟囔道:“娘,可是儿子已经带着他们在路上吃过晚饭了。”
“哎呦……”
老太太咬着牙握着拐杖在乐浩枫屁股上来了一下,恶狠狠的说的:“你……你……你是想气死老娘啊,那就由你带着他们在这里罚跪一个时辰!”
“是……。”大伯捂着屁股嘟囔道。
就这样,大伯父带着乐文和龙超跪在地上,本来一路上走的腿都快累断了,再跪一个时辰简直是天罚啊。
乐母虽然看着两个孩子跪在地上很是心疼,但是她也深知慈母多败儿的道理,如果不让这两个孩子受点惩罚,他们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乐文和龙超是跪的腿疼,王氏看的是心疼。
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坐在床边的乐文,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底都磨出了水泡,膝盖也跪的有些发紫,可是龙超却跟没事人似的,跑了一天,腿脚都没有一点事,漱洗完毕,一股脑躺床上就睡着了。
乐文是大发感慨啊,龙超这小子身子骨真是好的逆天啊。
乐母看着乐文紫青的膝盖,端来一盆热水,俯下身心疼的给儿子双膝处敷上热毛巾,嘴里却教训道:“你这个当哥哥的怎么能带着弟弟乱跑呢,以后不许再不经娘的允许就乱跑了,知道吗?”
乐文看着娘给他细心的敷着双膝,双眼微红,心头一酸,两道眼泪就从眼角流了出来,哽咽道:“娘,孩儿以后不会再让娘担心了,娘,孩儿想秋收后就去上学。”
乐母抬眼瞅了一眼乐文,宛然一笑道:“好,好,我们文儿有志气,娘很高兴。”
……
……
古代学生没有专门的假期,除了新年、端午节等举国同庆的节日外,学生每天的任务就是寒窗苦读,考试前还得头悬梁锥刺股,或凿个壁偷点光,进行一下考试冲刺。
古代只有官员才能休假,所以,努力考取功名后,便可以名正言顺地放假了。
现在的学生常常叫嚷假期太短,如果这种抱怨发生在古代,估计手掌心早被老师或家长打掉两层皮了。
第八章 端午节
五月初五,端午节,每逢到了重要的节日,家家户户都要把家谱、祖先像、牌位等供于家中上厅,安放供桌,摆好香炉、供品。
天还没亮,大伯和大伯母还有乐文的父母为祭祖的事情忙活了起来。
“老太太年纪大了,还是让她再多睡会吧,咱们先把祭祖需要的东西都摆好,把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吧。”本来乐父想去请示下老太太,大伯连忙阻止道。
“那老三呢,怎么他们一家还没起来啊。”乐父有些不解的问道。
大伯摆摆手说道:“昨晚他回家的太晚了,算了,别管他了,他几天才回家一次,就让他多睡会吧,我看就算了,咱们几个人足够了。”
乐父欲言又止,无奈的只好摇摇头。
大伯母有些不乐意的说道:“家里需要钱的时候,老三家是一毛不拔,为啥干活他家也是一份力不出啊,这也太不公平了。”
“你一个妇道人家,懂啥,一家人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人无完人,总计较那么多,这个院子还不天天闹的鸡飞狗跳的?”大伯低声呵斥道。
大伯母想起过去的往事,心有不甘的说道:“每次你都这样说,上次咱家急用钱,想找老三家的借,她却说她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哪里有钱借啊,明明老三只要一回家就带着许多钱财和衣物,她怎么可能没钱。”
大伯还想说什么来劝解大伯母的怨气,可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能摆摆手道:“算了,以前的事就别提了,老二家的,你和你大嫂去把果盘和酒菜准备一下,我和老二,把家谱、祖先像和牌位再整理一下。”
乐母也不想搀和一大家子的是是非非,点了点头就朝自家厨房走去。
古人认为祖先虽然死了,灵魂仍然存在,可以降祸、赐福与子孙,因此他们每天都排定日程,虔诚祭祀。
一个时辰后,院子和屋里被打扫的干干净净,果盘和酒菜也都摆在了供桌上,只是供桌上的那颗野猪头,让人觉得有些突兀。
一般农户家别说野猪头,就是普通的猪头大部分农户都买不起,还要靠租借肉铺的猪头,也有租借猪头都租不起的人家,就只能摆些馒头啊,大麦粥啊等等。
乐家虽然往年也有穷的买不起猪头的时候,也只能租借肉铺的,像野猪头这种只有富贵人家买的起,却有市无价的东西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次。
祭祖仪式还没开始,刚起床的老太太就站在供桌前念叨着:“老头子啊,又到了端午节了,你在那边和列祖列宗们呆在一起,过的还好吗?”
老太太念叨着,眼泪不知不觉得就从眼角流了出来,顺着她那有些褶皱的脸皮缓缓的往下滴。
她又想起了过去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听从父母之言,由媒婆介绍,嫁到了乐家,新婚之夜当相公挑起她的红盖头时,两人从没有见过面的陌生感,到后来的相濡以沫。
接着就是大儿子的诞生,让这位母亲,尝到了当母亲的快乐,也让她尝尽了做母亲的心酸和不易。
每多一个儿子就多一份操劳和艰辛。
眼看着老二家的孩子,刚出生不久,她的相公却离她而去。
刚把院子打扫干净的王氏,看祭祖的时辰快到了,就回屋把两个儿子给叫醒了,和自己的相公乐浩轩带着乐文和龙超来到院子的东屋。
一进屋就看到老太太眼中的泪水在眼眶里不住的打着转,一滴滴的往下流,于是赶紧掏出袖子里的一条白色手帕上前帮老太太把脸上泪珠抹掉。
“娘,您这是想起啥了,都多少年了,怎么还哭啊。”
“哎,娘是越老越思旧啊。”
这时大伯和大伯母带着乐丫头也走了过来。
由于乐家传到祖父这一辈,就只有祖父这一颗独苗,所以祭祖就只有院子里的这三家,没有什么七大姑八大姨,也没大爷爷二爷爷的什么的。
普通农户家都没有祠堂,大多是把自家的东屋隔开一间专门用来祭司。
“呦,大家都在了。”来人正是三婶吴氏,吴氏带着儿子乐天逸,跟着后面的乐天逸还是睡眼朦胧的样子。
老太太扭头白了吴氏一眼道:“你相公浩景呢,祭祖都快要开始了,怎么还没来东屋啊。”
三婶吴氏俏脸一红犹如面带桃花,娇身一颤,小嘴微张,支支吾吾道:“浩景还没醒呢。”说完就想转身回屋去叫浩景起床。
昨晚三叔浩景很晚才到家,由于夜里又有些操劳过度,所以到现在还在床上睡觉。
“这个不孝子,今天这么大的事,还在睡觉,你站着别动,我亲自去叫他。”
老太太铁青着脸,声音有些颤抖的说完,就拄着拐杖朝西屋走去。
“哎呦,娘,你想打死你亲儿子啊。”
在西屋正蒙头酣睡的三叔浩景,身着一套白色寝衣,突然从床上蹦了起来,捂着屁股喊道。
老太太手执拐杖,大骂道:“你这个不孝子,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都到辰时了,还在床上睡,你是想气死娘啊。”
三叔浩景捂着屁股,陪笑道:“当……当然知道了,要不然昨晚也不会连夜从城里回来啊。”
“知道你还睡到现在,还不赶快起床洗漱,还有一定要穿戴整齐!”老太太训斥道。
“知道了,娘,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你怎么还把我当孩子看啊。”三叔嘟囔道。
辰时到,祭祖事由大伯父带头进行着,由于奶奶是一个妇道人家,而且又不识字,而祭祖首先就是要念祭文,所以就由大伯父全权代理。
大伯父虽然只是个庄稼汉,可是小时候也读过一些书,只要不是太复杂的字,还是认得的。
祭祖仪式还是按过去的老规矩进行着,先是念祭文,然后上相烧纸钱,接着在神前献一杯酒,最后一家人跪在供桌前三拜九叩。
在东屋的瓦房内,烟雾缭绕,牌位前的香炉里插着三炷香,供桌上摆着猪头,熟肉,几道菜和两坛酒。
一大家人跪伏在地,磕头祷告,三叔和三婶,还有他们的儿子穿着都是华丽新颖的丝绸锦衣。
再看其他人,包括老太太穿着都是一身土里土气,给人的感觉就如一户地主家和一群仆人在祭拜先祖一样。
第九章 学海无涯
秋收农闲开学日,正是新生入学时。
裕源村北面,地势较为平坦,石沙铺地,青砖绿瓦一排排,远远望去,有一座占地两百多平方米的二层阁楼建筑,格外显眼。
这座阁楼是木质结构,黑琉璃瓦顶,青白石的花瓣纹底座,虽然有些陈旧,但是看起来还是很华丽。
阁楼漆红色的大门有两米高,三米宽,很是宽阔,门外左右两边摆放着,两只一米多高的石狮子,显得庄严雄伟,大门上面挂着一副牌匾,牌匾上用狂草书写四个大字:裕源乡塾。
裕源乡塾建于宣德六年,由唐县县令亲自督建。
宣宗统治的时期已是国泰民安,他统治的时期是明朝政权最稳定的时期,国家富裕了,就大力发展教育,朝廷拨给下面大量的财款用来办学。
由于裕源村归唐县管辖,而唐县又隶属定州,唐县的县官办学很是卖力,以至于像裕源村这样的偏僻山村都办起了一座像模像样的乡塾。
朗朗的读书声断断续续的从阁楼二层传出,飘散在寂静乡村的长空中。
明朝政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掌教育生员,其副职皆称“训导”。
可见这里的“教授”、“学正”、“教谕”已有针对教师不同地位,资历的含义了。到了现在,教师的称谓保留最普遍的要数“老师”了。
而乡塾和私塾的塾师统称为夫子,是对老师的一种尊称,尤其流行于明朝。
古代有钱人家的女孩子,都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有的是家族教育,有的是去私塾,乡塾,不过富家女长大后就很少接受教育了。
像李清照,武则天,蔡文姬,谢道韫,卓文君,班昭,等等这些都是才女。
而且乡塾大多是上午上学,下午不上学的,因为农民家的孩子大多要回家帮父母务农,即使不误农也要帮家里做杂活,就算有那么一两名富家子弟啥都不干,老师也不不可能单独为他开课,自己请个家教另说。
阁楼一层是刚入学不久的新生,二层是往年的学生。
乐文同学刚来到乡塾时,感觉犹如当年刚入小学时的情景一般。
新入学的学童在教室里,有哭闹的,有嬉笑的,也有厮打的。
乐文坐在最后面的板凳上,看着前面的情景,让他直翻白眼。
和乐文做在一根板凳上的是一对男女,穿着雍荣华贵,一看就是村里的富家子弟。
男童长的双眼皮一对眼睛大大的,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唯一不足就是长了一对招风耳。
女童小小年纪就透着一股灵气,柳眉杏眼,皮肤白皙,笑起来能隐约看到樱桃小嘴左边有一颗不太明显的虎牙。
“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还来乡塾上学啊?”
乐文一旁的小正太看了看小萝莉,眨了眨双眼皮问道。
“是我爹让我来的,你管的着吗?嗯?”小萝莉柳眉一挑不客气道。
“……说话这么拽,那你叫什么名字啊?”小正太挠了挠他的招风耳又问道。
“哼,要你管,你难道不知道要问别人名字的时候,要先介绍自己叫什么名字吗?”小萝莉教训道。
“哦……我叫郑良才,你呢?”这个自称郑良才的小正太迟疑的又问道。
“爹爹说女孩子家不能随便把芳名告诉别人。”小萝莉挑了挑柳眉道。
乐文在一旁听的是一顿无语,这腹黑小萝莉家教还真好。
“你骗人,你都说了介绍了自己的名字,就可以问你的名字了。”
郑良才有些气恼的说道,两只招风耳都气的通红通红的。
“哼,谁骗你了,我只是教你些做人的道理,又没说一定会告诉你名字。”腹黑小萝莉不客气道。
“你……”
郑良才还想说什么的时候,一名头发花白,胡须却微黄的老者,晃晃悠悠的拄着拐棍走了进来。
“安静,……都安静。”
老者走进教室喊了一声,让本来乱哄哄的教室骤然变的安静了下来。
“鄙人是你们的夫子,为师呢姓李,字永新,今天呢,先不教你们读书认字,先教你们做人,在先教你们做人前你们先自我介绍下吧。”
李夫子一板一眼的说道。
教室里一共八人,女生只有一个,就是那个拽拽的腹黑小萝莉。
“李夫子好,小女名叫丁珂儿,家父是村里的丁员外,以后就拜托老夫子的教导了。”
轮到腹黑小萝莉介绍自己的时候,腹黑小萝莉微微一蹲,双手交叠放在腰侧,落落大方的行礼道。
乐文在一旁看的是直乍舌,这腹黑小萝莉做的还挺有模有样的。
“好,好,这么小就这么有礼数,难能可贵啊,难能可贵。”
李夫子捋了捋有些发黄的胡须,点了点头笑道。
“谢谢李夫子夸奖!”丁珂儿又行了一礼。
郑良才眨了眨双眼皮,看的直发呆,这还是刚才那个拽拽的腹黑小萝莉吗?
“你,说你呢,对,就是你,你想什么呢。”
李夫子指了指郑良才,郑良才恍惚间好像感觉有人在拍他,他回过神来,一脸迷茫的看着李夫子。
发现李夫子正在指着他,才咽了咽口水,慌忙说道:“小生名叫郑良才,家父是村东头的郑员外。
“嗯……”李夫子点点头。
“李夫子好,小生名叫乐文,家父是岳浩轩。”
轮到乐文介绍自己了,他微微一躬身,施礼道。
“哦?你就是浩轩家的孩子啊?。”
“是的,家父正是岳浩轩。”
李夫子本来正眯着的小眼一睁,仔细上下打量了乐文一下,点了点头。
八名学童都各自介绍了一番后,老夫子便开始给学童们讲解做人的道理。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老夫子边转着头念着,边解释着做人的道理。
乐文是听的昏昏欲睡。
老夫子说的这些,他都能倒背了。
瞅了瞅,在一旁的郑良才和丁克儿也跟着老夫子转着头,貌似听的津津有味。
“我去,看来要跟这一群小屁孩呆在一起好几年了,就当是体验下大明朝的上学日子吧。”乐文心中无奈道。
“哎呦……”
“你,说你呢,你这个乐文,第一天来上课怎么就打瞌睡啊。”
李夫子拿着拐杖,一下子打在乐文的肩头上,愤愤道:“你爹浩轩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不争气的孩子啊,去,到前面,夫子要罚你站到放学。”
乐文捂着隐隐作痛的肩膀,咧着嘴,心不甘,情不愿的站起身来,接受罚站。
“这老头下手可真狠啊,我半个肩膀都木了。”
第十章 恶童
罚站罚的脚指头直发酸,终于放学了,好想泡个澡,解解乏啊。
“诶,小蚊子,咱们去隔壁清云村河里捉螃蟹吧。”
乐文刚走出乡塾大门,就发觉有人在他肩膀上拍一下,回头一看是那个萌呆痴,郑良才。
乐文瞅了瞅萌痴呆那对标致的招风耳,想起了眼前这小子的名字,皱了皱眉说道:“你叫谁小蚊子呢,我名字叫乐文,不是小蚊子,不要给我乱取外号。”
“取……取个外号算什么啊,你也可以叫我小才子啊。”郑良才挠了挠招风耳怯怯的说道。
乐文一翻白眼,一顿无语,这个萌呆痴倒挺会给自己取外号。
“哎,你到底去不去啊,不去我自己去了。”
郑良才看乐文没有反应,以为乐文没听到他说的话呢,又问了一遍。
“清云村河里有螃蟹吗?”乐文淡淡问道。
“当然了,不止有螃蟹,还有鱼虾呢,你连这个都不知道,你难道没有去过清云村吗,那里有口泉眼,流出的水是暖的呢。”
郑良才曾跟他爹去清云村泡过几次温泉,只是他一个人时,不太敢去玩,所以才想拉乐文去。
这算什么事,隔壁青云村里有鱼有虾,还有螃蟹,裕源村却连条鱼苗都没有。
乐文自从祭祖后,每天不是看书,就是帮家里干农活,接着就是秋收,也让他如愿以偿的吃到了明朝的第一个红萝卜。
也没人跟他提起隔壁村有温泉,所以他觉得附近的村庄应该和裕源村一样吧,就没想过去看看,谁知道差距这么大。
“好吧,我正想去泡个澡呢。”乐文刚打瞌睡就有人来送枕头,反正也不远,去清云村玩玩也不错,于是便点点头答应了。
清云村和裕源村虽然相邻但是却大相径庭,清云村不光有温泉,有鱼虾,清云崔家在当地很有名气,清云崔家的族长正是唐县的前任县令。
虽然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每年还是有许多士子源源不断的前去拜访早已卸甲归田的崔老太爷,把门槛都快踢断了。
位于清云村东面的金凤泉还有一段神话故事,传说金凤泉曾有一只金凤受玉帝旨意,为表彰定州百姓民风淳朴,勤劳善良,特派来给定州百姓带来财富和泉眼。
金凤路过清云村时由于飞的太累了,已经无力再飞了,就想在清云村先休息一下,谁知却被当地的猎人发现了,于是猎人纠集附近的猎户,带上猎犬想捉住这只金凤。
金凤刚恢复了点体力,身上所带泉眼又有些份量,无奈只能把泉眼放在原地,逃离此地,泉眼落地便生根,无法再做移动。
后来当地的这几名猎人都受到了天罚,猎人的后世为了忏悔,就在附近修了一座庙,取名叫做金凤庙,而这口泉眼,就叫做了金凤泉。
“你们是谁,不许你们在这里玩。”一名八岁的白胖男童站在温泉里牛气冲冲的喊道。
金凤泉里本来只有这名七岁的男童一人美滋滋的在泡温泉,却不知何时来的两名不速之客,嘻玩打闹时把水底的泥沙都搅了起来,本来清澈的泉水变的浑浊不清。
乐文刚和郑良才来到金凤泉,就看到,背对着他们站在不远处的男童转过身来就对他们呵斥,两人微微一愣。
稍一打量这男童,长的肥肥胖胖,面目可憎,乐文白了男童一眼,不屑道:“这泉水又不是你家的,为啥我们不能在这里玩?”
“嘿,你算说对了,这泉水还就是我家的,你知道我爷爷是谁吗?”
白胖男童头一仰,双手叉腰,耀武扬威道。
“你爷爷是谁,管我屁事。”乐文冷冷一笑,不屑道。
郑良才拉了拉乐文,使了个眼色道:“算了,我们还是先去那边捉螃蟹吧。”
乐文把郑良才拉着他的手甩掉,瞥了他一眼道:“怕什么,他爷爷就算是县令,别人就不可以泡了?”
“嘿,你说的对,我爷爷正是前任唐县县令,我在清云村说话就是圣旨,我就是这里土皇帝,你不服吗?”
白胖男童蔑视的瞥了一眼乐文,得意的笑道。
“你知道你刚才说的话冒犯了当今圣上,犯了大逆不道之罪吗”乐文冷笑道。
“大……大逆不道?什么大逆不道,看来今天不给你们点颜色瞧瞧,你们是不知道小爷的厉害了。”
白胖男童听到大逆不道之罪,不知这是何罪,嚣张的气焰也降了三分,但是他却有些憋火了,清源村谁敢和他叫板啊。
只要是他来金凤泉泡温泉,除了他的家人,就没人敢和他一起享受这泉水之温润。
越想越恼火的白胖男童弯身捡起脚边的一块鹅卵石随手砸向乐文。
“哎呦,我的手臂。”
乐文眼见鹅暖石朝自己飞来,他连忙一闪,躲了过去,却不料这一闪,鹅暖石却砸在了他身后那位萌呆痴的左臂上,郑良才右手捂着左臂痛的差点没哭出来。
“志儿,你……你怎么能乱打人呢?”
正在这时一名身着戎装的中年人骑着一匹骏马出现在几人眼前喊道,此人正是这个白胖男童的父亲,崔宇。
崔宇是武职外官,额外外委,是从九品的武官,为人刚正不阿,人品还算不错,只可惜他的小儿子和他的性格却截然相反。
“爹,金凤泉是咱……咱家的,他们算什么东西,怎配和孩儿一起泡温泉呢。”这名叫崔志的男童见到他爹来了,便跑了过去小声嘟囔道。
“志儿,谁和你说金凤泉是咱家的?华夏大地全是当今圣上的。”崔宇说着抬头朝天空拱了拱手。
“是爷爷说的,爷爷说清源村都是咱们家的。”崔志撇了撇嘴的说道。
崔宇听到儿子的话,微微一怔,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哎,父亲怎能如此……”
话刚说完,便下马走到郑良才身旁问道:“小子,你没事吧?嗯?你是裕源村郑员外的小公子?”
郑良才捂着手臂,眼眶里满是泪水点了点头。
“哎,这个不孝子,志儿你过来,你可知他是谁?”崔宇转身对儿子喊道。
“孩儿不知。”崔志走过去又仔细瞅了瞅郑良才,挠了挠头皮,摇了摇头道。
崔宇摆了摆手道:“也罢,怪为父往年去郑恩公家拜年时,没有带上你,一起去拜谢恩公当年救命之恩,才让你作出如此不义之事。”
第十一章 渊源
原来这位九品武官崔大人曾受过郑员外救命之恩。
事情是这样的,四年前,崔宇因剿匪受伤,而且是毒伤,请了好几位郎中前来诊治,郎中都是唉声叹气,束手无策。
说如果三日内不得到救治,就会伤口崩裂,毒发生亡。
听说裕源村的郑员外曾在发迹前在定州是开医馆的,而且当时还很有名气,后来有了儿子,就想回老家过清闲日子,就放弃了医学之道,做了个土财主。
得到消息后,崔家就马上派人去请郑员外,郑员外本来不喜欢和官宦子弟搀和太多,开始有些不肯去,后来招架不住了,无奈只能去看看能不能医治。
到了崔府,郑员外发现崔宇中的毒是三种毒蛇混合的毒,如果解毒的药有一种和这三种蛇毒对不上号,崔宇就肯定要一命呜呼了。
其实前面的几位郎中也看出了其中端倪,只是不想说而已,救好还罢了,救不好,说不定还会有牢狱之灾呢。
所以说,谁会甘愿冒这种没有把握的风险呢?
郑员外是那种看不到就罢了,看到了心就软的人,纵然有些有风险,岂能袖手旁观?眼睁睁的看着一条人命从他眼中消失呢?
于是他配制了一副解毒的方子交给了崔家的仆人快马加鞭去城里的药房抓药。
崔家仆人回来后却哭丧着脸说,方子里最后一种草药根本就找不到,跑了两三个州县的药方医馆都没有。
郑员外无奈之下,只能亲自上山去采这一种最难找的草药,黑骨藤。
毒蛇最喜欢缠着黑骨藤睡觉,而这种草药,当时只有深山老林里才有,采集起来十分艰难。
郑员外冒着被毒蛇咬的风险,前去采药,让崔家很是感动,后来每逢过年过节,崔宇都会郑员外家拜谢救命之恩,两家也就有了一些来往。
如今崔宇的儿子竟然把恩公家的小公子给打伤了,这让崔宇以后,可怎么有脸再去郑家呢。
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前去赔罪了。
于是崔宇给他儿子交代了几句,便骑着骏马,带上郑良才和乐文前往裕源村郑员外家赔礼道歉。
“老爷,小公子回来了。”
“你这个孩子,跑到哪了,让为父派人到处找你。”
郑员外听到家仆的喊声,马上从屋里跑出来,还没见到人就先训斥起了郑良才。
“噢,崔兄怎么来了?”
郑员外走到大门前,刚要再说什么,一看他的儿子身后的崔宇不解的问道。
崔宇走上前来,抱拳躬身道:“恩公,请受崔某一拜。”
“你……这是何故啊?”郑员外被搞的一头雾水。
“哎,都是我那不肖子闯的祸,在金凤泉打伤了您的儿子,真是对不住,对不住啊。”崔宇一脸愧疚道。
“良儿,你受伤了?”郑员外听到崔宇说自己的儿子被打伤了,就赶紧走到郑良才身前,抚着儿子上下打量,关切的问道。
“哎呦,爹,别碰孩儿的胳膊。”郑员外不小心触到了郑良才的手臂,郑良才往后一躲,失声痛叫道。
“快让爹看看你的胳膊怎么了。”郑员外把儿子的袖子轻轻往上一推,看到是他儿子左臂上方,一大块皮肉有些淤青发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郑员外声音有些微颤道。
郑良才就把事情的经过给他爹讲述了一遍。
“哼,这就怪不得别人了,谁让你不经为父的允许就跑去金凤泉的?”郑员外脸色微变,一摆手道。
“爹,孩儿知道错了。”郑良才被训斥了一顿,一对招风耳变的通红通红的,低下头小声嘀咕道。
“哎,恩公,此事怎能怪您家公子呢,还是怪我那不肖子太过张狂啊,崔某回去一定好好教训他一顿。”
崔宇说着狠狠的在自己胸口锤了一下。
“诶,崔兄你这是做什么啊,走,我们还是进屋再谈吧。”郑员外这时才想到大家还都在门外站着呢。
走进大门,便是曲折游廊,阶下石子漫成甬路。
其院中只觉异香扑鼻,奇草仙藤愈冷愈苍翠,牵藤引蔓,累垂可爱。
两边是游廊,当中是穿堂,当地放着一个紫檀架子大理石的大插屏。
转过插屏,小小的三间厅,厅后就是后面的正房大院。
正面五间上房,皆雕梁画栋,两边穿山游廊厢房,挂着各色鹦鹉、画眉等鸟雀。
台矶之上,坐着几个穿红着绿的丫头。
郑员外先让女仆把公子带回厢房,在手臂淤青处敷上专治跌打损伤的金创药。
一干人进了堂屋,分宾主落座,仆人端茶倒水,好不热情。
“你是浩轩家的儿子吧。”刚进屋坐下,郑员外看了看乐文,表情奇怪的问道。
“回员外,家父正是浩轩。”乐文赶紧起身微一躬身施礼道。
郑员外迟疑了一下,才缓缓的说道:“哦,我看着你们父子俩就挺像的。”
“哎,由于崔某忙于军中事物,无暇管教我那不肖子,才让他变的有些嚣张跋扈,实乃崔某之过啊。”崔宇还是觉得心有愧疚的叹了口气,自责道。
郑员外摇了摇手,劝慰道:“崔兄这件事就不要再提了,小孩子打打闹闹,受点小伤不算什么的,你又何须自责?”
乐文看郑良才的手臂也无伤大碍,便起身告辞了,还是早点回家,免得又让母亲担心。
“你这臭小子,又跑到哪里去疯了?”
回到乐家大院,刚一进门,乐文便被娘亲劈头盖脸的狠狠骂了一通。
“娘,孩儿只是去同学家里玩了一会,才回来晚了。”乐文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道。
“哦,是这样啊。”王氏半信半疑,点了点头,面露一丝期盼道:“你爹去城里参加了院试了,要十天后才能回来,你这几天多在祖宗的牌位前念叨念叨,让你爹考个秀才,知道吗?”
“娘,孩儿知道了。”乐文乖巧的答道。
“嗯,真乖,娘先去厨房准备饭菜了。”王氏夸奖了乐文一句,便转身朝厨房走去。
“文哥,你撒谎,我明明看到有个人骑着马,带着你和一个长着招风耳的小子从清云村往东头去了。”
母亲刚走进厨房,坐在旁边默不作声龙超就得意的开口笑道。
“嘘,你小声点。”
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为啥每次他干点啥坏事,都会被龙超这小子看到呢,这小子难道有千里眼不成!
……
……
明朝只有通过了县试、府试两场考核的学子才能被称作童生,成为童生方有资格参加院试,成绩佼佼者才能成为秀才(生员)。
第十二章 葛屦履霜
“呦,姐姐在做饭呢。”乐文的母亲王氏正在厨房做饭,这时三婶吴氏带着天逸走进屋来。
厨房和堂屋是相同的,只是中间隔开了,只留了一个小门。
“是他三婶来了啊,吃过了吗?”正在厨房炒菜的王氏扭头瞅了一眼吴氏,吴氏让乐逸在堂屋先乐文、龙超一起玩,独自扭着屁股一扭一摆的走进厨房。
“今天家里的又揭不开锅了,二嫂你多做些啊。”三婶站在厨房门前看着王氏炒着菜,掏出口袋里的瓜子,边嗑着瓜子边说道。
“好,他三婶你先去堂屋坐着吧,厨房烟熏火燎的,别把你熏着了。”
吴氏本来想和正在炒菜的王氏聊几句,看王氏不太想和她多说什么,脸色一变,转身便走到堂屋的石凳上坐了下来。
吴氏其实哪里是家里没有米啊,这些年母子俩基本都是靠大伯家和乐文家照顾,家里厨房的火从来就没开过。
都是一大家人,本来这也无可厚非,可是她家放的好米都放的生虫子了,来吃饭的时候也不舍得拿出来一粒。
三叔回来总带些好肉好菜,有时带的太多,总是剩下一半都偷偷扔掉,也没舍得吃肉的时候叫一大家子都来。
大伯不用考什么秀才,所以也没什么压力,吃的饭菜比乐文家好的多,所以三婶大多都会去大伯家蹭饭。
前几天三叔回来又是带了许多美味佳肴,又是剩了许多,没有吃完,古代没有冰箱,大热天吃不完,第二天变质了,所以就想偷偷给倒掉。
三婶正偷偷摸摸的把一大包菜肉‘哗啦哗啦’倒掉的时候,刚好被大伯母给撞见了,大伯母李氏看到非常的生气,中午还在她家吃她做的饭菜,晚上这一口子就偷偷吃独食,大伯母李氏颤抖着声音说了几句气话,转身便走了。
搞的三婶吴氏这几天也不敢再去大伯母家混饭吃了,就只能来乐文家了。
虽然乐文家吃的米是栗米粥,菜也只有葵菜,没有大伯家饭菜丰盛,但是总比饿着强啊。
“他三婶啊,饭菜做好了,来帮忙端下。”王氏做好了饭菜,一边往碗里撑着栗米粥,一边喊道。
三婶吴氏正在逗着怀里的儿子,抬了抬眼皮说道:“姐姐啊,妹妹我现在腾不出手啊,你看妹妹正在抱着逸儿呢。”
三婶自己不愿做饭就算了,连一点小忙都不愿意帮,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母亲只是想一大家子和和气气的,不愿意和她斗气。
乐文在旁边看的直翻白眼,走到三婶身前道:“三婶,侄儿先和天逸玩着,您去帮忙吧。”
三婶连忙摇手道:“你才多大啊,哪里会照看你弟弟啊,你还是不要多管了。”
乐文看三婶根本不愿意帮忙,就想自己去厨房帮母亲端饭:“娘,孩儿来帮忙端饭。”
“你别动,饭太烫了,还是娘一个人来吧。”王氏生怕儿子端饭被烫到,连忙阻止道。
龙超在一旁怒视着三婶,可是因为母亲常给他讲不要惹是生非,才强压着怒气,毕竟是自己的亲三婶,他难道还出手不成?
王氏把饭菜都放了到桌子上,大家开始吃饭。
三婶吴氏让儿子放在旁边的石凳上坐下,用勺子舀起一勺栗米粥放在唇边,吹凉后放儿子嘴边,她儿子却闭着嘴巴不愿吃,于是有些不高兴的对王氏说道:“姐姐啊,你怎么总做栗米粥和葵菜啊,妹妹家的逸儿这几天都吃腻了,能不能改善下饭菜啊。”
“他三婶啊,你二哥去城里考秀才需要钱,地里种的菜,大半都要到卖掉换钱,哪有多余的钱改善饭菜啊。”
正在吃着碗里栗米粥的王氏,见吴氏对饭菜很不满意,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说的。
“哎呦,要妹妹说啊,二哥考秀才这么多年了,每次去考秀才都是落榜,不如就别考了吧,这样还能让家里吃的好些。”
三婶眼珠微微一转,给王氏出了个注意。
王氏瞥了一眼吴氏道:“这是孩子他爹一生的志愿,我这个做妻子的怎么能够让他放弃呢。”
“是啊,读书人的志愿都是有朝一日能够步入仕途,出将入相,我爹虽屡考不中,可是一个读书人能有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是很难能可贵的。”
乐文虽然对他爹的才学并不看好,可是却对他爹锲而不舍的精神很佩服。
三婶吴氏把手里端着的饭碗放回石桌上,站起身来,上下打量起嘴角还挂着葵菜叶的乐文狐疑道:“呦,小文啊,你莫非中邪了,自从上次听村里人说你,只言片语就把冤枉你们偷取野猪的丁氏给说的哑口无言,三婶就觉得纳闷,别人都说你聪明,可是三婶怎么觉得你是鬼附身了呢?”
“那……那有,这些都是夫子教的。”乐文深知人言可畏啊,要是他三婶都说他鬼上身,村民还不把他给当烤全羊给烤了啊。
“不对,三婶看你一定有问题,要是不把附身在你身上的小鬼驱逐掉,后患无穷啊。”
三婶装作很担心的样子,不依不饶。
母亲王氏看吴氏想要为难乐文的样子,连忙解围道:“他三婶啊,你可不能乱说啊,要是被外人听到可不得了。”
三婶吴氏连忙摆摆手,柳眉微皱,伪善道:“你妹妹我哪能乱说啊,你别忘了我相公是做什么的,他可是唐县有名的风水先生啊,驱魔捉鬼可是他的拿手本事,我跟他也好几年了,难道这点都看不出来吗?妹妹我这可是对咱家小文好啊。”
“嗯?爹爹!爹爹!!”
在吴氏身旁的乐天逸,看到他爹乐浩景带着用布包裹着的一大袋东西回来了,就知道他爹又给他回了美味,满脸兴奋的跑出屋去。
“逸儿,你慢点,别跑那么快。”
“咚……”
“啊……&#!”
三婶吴氏看到儿子跑出门外,连忙追上前去,可是没注意脚前的门槛,狠狠的被摔了个狗啃泥。
人呀,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躺下。
只见吴氏的脸磕在了门前地上,而地上刚好有一颗小石块,吴氏的嘴不偏不倚的刚好磕在小石块上,顿时嘴被磕的鲜血直流,脸也被摔成了土灰色。
“哎呦……疼死我了,都……怪你们家的破门槛。”
三婶吴氏爬在地上摸了一下嘴唇上的鲜血,不敢相信的用力眨了眨了眼睛,突然痛苦的嚎叫了起来。
小院里的哭喊声传出院外,别人还以为这院里有人在杀猪呢。
第十三章 村长
“铛铛铛……铛铛档”
“刘村长来了,快开门。”
“来了……来了。”
“嗞嘎……”
“呦,刘村长来了啊,请进,请进,不知您来有何事啊?”
开门的是三叔浩景,看到刘村长带着几名村民来了,连忙请他们进来。
“浩景啊,你刚从城里回来?我听村民说你们家刚才有惨叫声,我就想来看看。”
刘村长本来还在家吃饭,有个村民跑到他家说听到乐家好像有杀人似的哀号声,刘村长一听到“杀人”两字,连忙把手里的筷子扔到一旁,就连忙和村民来到乐家了。
“哦,刚才是小民的媳妇不慎跌掉了,也没什么大事,惊动了村长真是不好意思啊。”
三叔浩景连忙跟村长解释了起来。
“村长……村长……奴家有事要向您……”
三婶吴氏摔倒后就跟一大家人说,乐文中邪了,他身上有小鬼附身,要不然自己也不会摔倒。
三叔刚把三婶吴氏扶进了屋,帮她清洗了下伤口,可是吴氏一听到是村长来了,就往屋外跑。
“你这个臭娘们,快回屋去,看你都摔成什么样子了,还不安分点。”
三叔见吴氏都摔成这样了,还想着给村长告状,连忙架起吴氏就往屋里走,要是让村长真以为乐文中邪了,那就不得了了,三叔浩景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村……唔……唔”
三婶吴氏还想开口说什么,浩景连忙用手捂着她的嘴。
“我说浩景啊,你媳妇想说什么就让她说,为啥要捂着她的嘴不让她说话啊。”
刘村长觉得事有蹊跷,连忙上前阻止。
三叔浩景看事情没办法掩饰了,只能给瞪了瞪吴氏,给她使了个眼色,希望吴氏不要乱说才好。
吴氏看浩景给瞪着她,心里也打起鼓来,心想要是因为告发了乐文,自己虽然出气了,但是两口子为此吵架,就太不值得了。
于是又瞅了瞅浩景,然后对刘村长说的:“刘村长啊,其实……也没啥事。”
吴氏小嘴巴一张,村长就看到了她牙齿上还带着血迹,于是一脸猜疑的围着吴氏转了一圈。
吴氏被村长看的心里直发毛,深吸了一口气,瞪了村长一眼,嗲声嗲气的说道:“哎呦,刘村长您看啥啊,奴家又不是黄花大闺女,有啥好看的。”
刘村长被吴氏瞪了一眼,浑身打了个冷颤,连忙说道:“没看啥……没看啥……我就是想看看你相公是不是对你实施家暴了。”
“哎呦,刘村长,您真会开玩笑,奴家的相公对奴家可是千好万好啊,恨不得把奴家捧在手心里,怎么会对奴家实施家暴呢?!您说是吧?”
吴氏说完又给刘村长抛了个媚眼,在旁边的三叔浩景看的都快跳醋缸了。
刘村长被吴氏电的腿肚子都软了,怔了一怔才说道:“嗯!嗯!这倒也是,好吧,你好生调养,以后走路要小心了,不要再跌倒了,那没事我们先走了。”
吴氏纤手一摆,掩嘴一笑说道:“您可真会开奴家的玩笑,村长那您慢走啊。”
三叔浩景夫妇两人走到门外,目送着刘村长一行人走远了,才松了口气。
“你这个娘们,怎么能乱说话呢,哎……回屋再说吧!”
三叔叹了口气,扶着吴氏走进屋内。
因为怕吴氏胡言乱语,在村长敲门的时候,王氏就把乐文藏到了炕下的地窖里。
北方的农户炕下面都会挖有地窖,用来储藏粮食和红薯。
蹲在地窖里的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这算什么事,真是防不胜防啊。
龙超看到三叔夫妇送村长走后,马上跑回屋内喊道:“娘,村长他们走了,您让哥哥出来吧。”
躺在床上假寐的王氏的,听到龙超进屋报信,赶忙坐起身来,打开床下面的木板,把乐文给拉了出来。
乐文一出来,就有些委屈的说道:“娘,孩儿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三婶要这么对我。”
王氏扶了扶乐文的额头,双眼微红,苦笑了一下,抚慰道:“小文啊,你三婶她摔倒了,也是想找个人出下气,忍忍就过去了。”
龙超怒目圆睁,一摆手,怨愤道:“可是三婶也太欺负人了,她是想至哥哥于死地啊。”
王氏摇摇头道:“男人要学会宽容别人,不要心存嫉恨,这样才能真正的成长起来,要知道宰相肚里能乘船,如果连这都容忍不了,是成不了大事的,你们两个知道了吗。”
“娘,孩儿知道了。”乐文和龙超异口同声道。
王氏淡然一笑,点点头说道:“好了,你们去东屋在祖宗灵牌前祈祷你们的父亲这次进城能够考上秀才吧。”
天色已晚,两个孩子来到东屋,跪在灵牌前。
“我说文哥,我觉得娘太软弱了,我常听爹爹讲‘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抱怨,以德报德!’虽然我听的不太懂,不过也知道里面的大概意思,难道爹爹讲的不对吗?”
龙超挠了挠后脑勺,觉得母亲和爹说的话好像大相径庭,有些迷糊了。
乐文瞅了一眼龙超虎头虎脑的样子,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淡淡一笑说道:“爹和娘讲的都对,也都不对,这要看对什么人,和对什么事,人这一辈子活着就图个痛快,如果计较的太多,就会变的闷闷不乐,不过如果一个人非让你不痛快,让你躲都躲不掉,就要勇于面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呃,文哥,你说的好深奥,我听的不太懂。”龙超眨了眨眼睛似懂不懂的说道。
“呵呵,我也是活了二十多年才明白的。”
“嗯?文哥,你说什么,二十多年?”
龙超一脸惊异的睁大眼睛看着乐文。
乐文突然发现自己失神,说漏了嘴,连忙打了个哈哈道:“噢……呵呵,咱爹就是这么给我讲的。”
“呃?爹爹明白的可真晚,我现在都有些明白了。”龙超嘿嘿一笑。
乐文无语的翻了翻白眼说道:“你真的明白?
其实龙超哪里明白,他只明白一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第十四章 学如不及,犹恐失之
次日,天刚蒙蒙亮,雄鸡就开始练嗓子了。
裕源乡塾一层,教室里的学子们都一个个老老实实的坐在长凳上,手里握着毛笔在纸张上生硬的练习着李夫子教给他们的第一个字。
乐文也拿着毛笔装作第一次用的样子,在粗糙发黄的纸张上胡乱画写着。
“壹……”
本来在古代,一字的写法就是一根杠杠,至于所谓‘壹’,这个字,看上去好像是繁体字,其实是个怪胎。
明朝初年,朱元璋这位财主皇帝想要继承元朝的货币体制,发行纸币,但这玩意有个小问题,就是容易被篡改。
比如一张十块钱的票子,被人加一个杠杠马上价值翻倍,而且很难辨认出来。
于是朱皇帝积极发辉自己的聪明才智,造出了十个复杂大字解决了这个问题,于是就有了‘壹’这么一个怪胎。
虽然这是上学第一个必学的字,可是这对于刚入学的学子来说简直太难了,本来好好一个‘一’字被改成了那么多笔画。
让刚入学的同学手掌心上平白无故挨了不少戒尺,一个个都是哭丧着脸,叫苦不迭。
“呜……李夫子,学生知道错了……呜”
“哎呦,李夫子,您轻点……疼……”
李夫子右手里握着戒尺,戒尺的另一头放在左手心上,来回的反转着。
奇怪的是李夫子今天竟然没拄拐杖,难道他根本腿就没毛病,昨天拿拐杖就是为了敲人?
“嗯?乐文啊,你怎么把壹字写的跟鬼画符一样啊,别以为夫子老眼昏花了,夫子一看你握笔的方法就是会写字。”
乐文瞅了一眼自己右手里握着的毛笔,无语的直翻白眼,他把毛笔都快当成筷子用了,这样还被夫子认出来他会用毛笔,这是什么神通。
“呵呵,好,看来你之前就跟你父亲学过了,好,很好。”
李夫子皱巴巴的老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喜悦,然后对其他学生说道:“今天谁不会写这十个数字,回去后就罚练一百遍知道吗?”
“李夫子,可是学生第一个数字还不会写,回去怎么练一百遍啊。”
一个八九岁模样的瘦弱学生露出满脸疑惑,不解的问道。
“呃……这个很容易,你就先把这一个字练会再回家,知道吗?”
“哈哈哈……”
学生们强忍着笑,脸都憋的通红,可是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哎呦……”
“啊……”
“笑!笑!笑什么笑!都给我好好的练字。”
李夫子有些恼火的在两个满脸堆笑的学生头上敲了两下,两个学生捂着头,眼泪都快从眼眶里流出来了。
古代可不像现代,你被体罚了,回去叫家长来跟老师叫板,在不行就发到网上,说这个老师体罚学生了,然后一大群人在评论里痛斥这个老师的残忍行为,最后校长经受不了社会舆论的压力,只能把这个老师给开除掉。
在古代,你被老师打了,只能忍气吞声,连个屁都不敢放,要不然回家还要挨一顿胖揍。
现代的学生待遇和古代的学生待遇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还在上学的学子们就别抱怨学习压力大了,总比一年四季没假放,上课被老师揍,回家还要干杂活的日子强吧。
“李夫子,您看学生写的对吗?”
一个清脆稚嫩的女声从乐文身旁传了出来,乐文扭头一看正是极品萝莉,丁珂儿。
只见丁珂儿用很正规的握笔姿势,在纸张上写了个端秀的‘壹’字,然后把纸张递给李夫子,李夫子眼中流出一丝赞赏,夸奖道:“好,你们看丁珂儿写的壹字,一笔一划都写的很清楚整洁,你们要像她学习知道吗?”
“是,夫子。”其他同学异口同声道。
乐文瞄了丁珂儿写的‘壹’字,虽然略显稚嫩,不过还算可以,一个小萝莉写字能写的这么好,想必将来也会是个才女啊。
“李夫子,您……您看学生现在写的还行吗?”这时手心都被打的跟个红萝卜似的郑良才微微颤抖着双手把纸张递给李夫子。
“嗯!果然是不打不成器,孺子可教也。”
乐文心想郑良才这小子还真是倒霉透顶啊,昨天这小子的胳膊才被那个叫崔志的恶童用鹅卵石给砸了一下,今天手心又被戒尺给敲开了花,照这样下去,他爹郑员外就算是神医,看到他伤痕累累的儿子也够呛。
“乐文!你怎么写的还是像鬼画符啊,我看你握笔的方法虽然不太正规,但是也很有力度啊,为什么写的还是这样呢。”
“啊……!……”
这李夫子说打就打,手里的戒尺挥舞的熟练至极,让乐文防不胜防,刚想把手捂住头,可是头上还是被狠狠的敲了一下。
“忍,忍无可忍,还是要忍。”乐文摸了摸肿起一个包的头皮,真是觉得自己很苦逼啊,写的好了,搞不好会被拉去烤了,写的稍微差点,就要挨打,这日子还真不好过。
明朝的花朵们,被摧残的终于熬到放学了,除了丁珂儿安然无恙,其他人的手心一个个全都被打肿了。
“小蚊子,昨天你都去我家玩了,今天我也想去你家看看。”
乐文正垂头丧气的准备回家,身后又响起了那个让他讨厌的外号,扭头一看果然还是那个呆萌痴,郑良才,正一脸嬉笑的跑了过来。
“昨天是我送你回家,又不是到你家玩,再说了,我家有啥好看的。”
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心想:“又不是搞相亲,昨天去了你家,今天就非要到我家啊。”
“怎……怎么,你不乐意吗?不乐意的话,那就算咯……”
郑良才看乐文一脸鄙夷的看着他,有些不知所措。
“乐意……乐意,简直乐意之至,小才子能来我家玩,我求之不得。”
乐文说着让他自己都想扶着电线杆狂吐的话,不过这个时空也没电线杆让他扶啊。
“唉,和这种幼稚的小同学一起玩,会不会让自己也变的幼稚起来啊,苍天啊,快让我长大吧,这种天天上学被老夫子打手心,放学后还被小正太纠缠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头啊。”
第十五章 暴戾恣睢
“娘,孩儿放学回来了。”
乐文带着郑良才刚走进屋里就喊道。
“文哥,娘她下地里干活还没回来呢。”
龙超也是饿了才刚回到家,正想找些吃的呢,看到乐文带着郑良才,觉得眼熟,就想起了昨天和他哥一起坐在骏马上的那个招风耳:“嗯?文哥,你怎么把这个招风耳带到家里来了。”
郑良才最恨别人说他的耳朵是招风耳了,瞥了一眼龙超,有些恼怒的说道:“你说谁招风耳啊,我这是招财耳,你这个小胖子不要乱说哦。”
“就说你是招风耳怎么了,你敢叫我小胖子,莫非你想找打不成?”龙超虽然有些胖,可是除了他的亲人外,谁叫他小胖子,就是想找打。
“住手……!这是哥哥的同学,名叫郑良才,他比你年长一岁,你也应该叫他哥哥才对。”
龙超说着便握紧拳头朝郑良才打去,乐文连忙伸手握住龙超的拳头,可是他的手心却被龙超的拳头狠狠的挨了一记,疼的乐文直嘬牙花子。
现在的乐文一点都不比郑良才惨,刚被李夫子打成红萝卜的手心,现在又被龙超来了一下,真是够苦逼的。
手心挨了龙超一拳,一点都不比大人锤一下轻,要不是他心性是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早就哭的稀里哗啦了。
“文哥,你没事吧……”龙超看乐文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样子,有些担心的问道。
乐文怎么能在他同学面前出丑,被自己弟弟打了一下,就受不了,那不是太丢人了?
于是强颜欢笑道:“切,就被你这小胖子打上一拳,能有什么事。”
郑良才眨了眨眼睛,有些疑惑的对龙超问道:“你这个小胖子,你哥哥叫你小胖子都行,我怎么不行。”
“你……找打。”
郑良才算是把龙超彻底给激怒了,说完就是一个前鞭腿,甩在郑良才的腰侧。
这种鞭腿的腿法是龙超前不久跟村里一个习武的师傅偷学的,也就是后来演变成的现代散打里的鞭腿和泰拳里的腿法。
只听“噗通”一声,郑良才被龙超一个鞭腿甩倒在地上,郑良才爬在地上先是愣了一愣,有些不敢相信,身前这个小胖子,一脚威力这么大,紧接着就是他惨叫的哭喊声。
乐文见龙超出手如此狠辣,说打人就打人,不给这个小胖子点教训,他迟早要惹出麻烦,狠了狠心,伸出手一巴掌甩在了龙超的脸上。
“啊……文哥,你为什么打我。”
乐文厉声训斥道:“龙超,你……你如此暴戾,如果我不给你点教训,你会早晚会闯祸的,你快把他扶起来,向他道歉。”
龙超瞪了一眼乐文,有些恼怒乐文打他的这一巴掌,然后瞅了一眼倒在地上哭的稀里哗啦的郑良才,头一仰,怒道:“我不。”说完便走出屋外。
也多亏乐文是龙超的亲哥哥,要不然下场肯定比郑良才还惨。
“小才子,你没事吧。”
乐文扶起郑良才,郑良才颤颤巍巍的站起身来,捂着腰,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嘟囔道:“你……你弟弟是……是人吗……?”
“良才,这件事虽然是我弟弟做的不对,可是你也不能骂他啊。”
郑良才骂他弟弟不是人,那不就是骂他的父母吗,乐文心中有些不悦。
“我不是骂他,我是说他简直就是……”
“你们又在屋里打闹什么呢?”
郑良才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一声苍老的女声传了过来,他扭头一看是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太太正朝这个屋子走来。
乐文听到是祖母的声音,连忙走出屋外,尴尬一笑道:“祖母,没事啊,这是文儿的同学,刚才他不小心摔倒了。”
“你同学?”
老太太拄着拐杖走进屋内,上下打量了一下鼻涕都快流到嘴里的郑良才,先是怔了一怔,突然问道:“你……你是不是郑天青的孙子?”
郑良才被老太太看的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听到‘郑天青’这三个字,伸手把流到嘴里的鼻涕一抹,有些疑惑道:“老奶奶,你如何晓得良才爷爷的名字?”
“谁是你奶奶,你这个小畜生,怎么跑到我家来了,小文快把他赶出去。”
老太太看着郑良才就像那个曾经害死他相公的郑天青,虽然当年不是郑天青亲手所为,可是她相公的死,却跟郑天青有脱不了的关系,而且是导致她相公死亡的主要原因。
“祖母???……为什么???”
乐文被搞的云里雾里,不知所以。
老太太气愤的瞪着郑良才,手指微颤的指着他,声嘶力竭的对乐文喊道:“你快让这个小畜生,小杂种滚出我们乐家,快……”
“祖母……”
“快,别问祖母为什么,你只需赶他走就对了。”
老太太说完眼睛潮湿了起来,两道眼泪顺着褶皱的眼角流了下去。
“良才,我先送你回去吧,不好意思,祖母发火了。”
“哦……”
郑良才也是满头雾水,他刚被乐文的弟弟踢了一脚,紧接着就被乐文的奶奶骂小畜生,这一家人莫非疯了不成,无奈的摇了摇头,便离开了乐家。
乐文把郑良才送到村东头郑府门外便回家了,他没有想到两家还有这么一段恩怨。
回到家,见到祖母还在屋里坐着,于是走上前去问道:“祖母,这到底是为什么?你现在可以对文儿说了吧?”
老太太摆了摆皱巴巴的手掌,声色俱厉道:“小文,你只需知道他们郑家与我们乐家有不共戴天之仇就行了,其他的你不必知道。”
“不共戴天之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祖母您为什么不告诉孙儿?”
“……你……小文啊,你知道你爷爷怎么的死的吗?”
老太太一脸哀怨的瞅着乐文,颤抖着声音说道。
“文儿,不知……”乐文无语了,要是知道事情的原因还问什么。
“你……你爹娘都没有跟你提起过吗?”
老太太有些狐疑的看着乐文。
乐文算是被问倒了,就算他爹娘真的给这副躯壳之前的主人说过,他也不可能知道啊,这该让他怎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