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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明反清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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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神枪手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姜嘉看了一眼身侧的计分表,露出了一抹从容的微笑,九点六环,几乎正中靶心。

    四周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他们来至全球各地,大多人拥有者恐怖的体魄,但对着相对瘦小的姜嘉,却报以了敬重的目光。当中一个帅气开朗的中国青年夸张叫道:“嘉神,我太佩服你拉,两千八米,九点六环,再一次破了自己的记录。”

    姜嘉平静的望了一眼来给自己道喜的好友葛涛,并没有任何的骄傲,谦逊的道:“这只是试训,成绩再好也是零,真正令人信服的,还是实战。”

    姜嘉、葛涛皆是国际反恐特战部队的成员。

    国际反恐特战部队是近年来成立的一支战斗力超强的特殊部队,成立的原因即是近年来恐怖组织越来越猖狂。随着科技的进步,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采取了极端的方式,谋取经济暴利。

    恐怖组织的活动,遍布五大洲、七大洋,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他们活动的迹象,给世界各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经过各国的商议,针对当前的情况,一致决定成立一支专门对付恐怖组织的国际劲旅,以打压恐怖组织的气焰,这也是国际反恐特战部队的起因。

    能够加入国际反恐特战部队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各个国家最强悍的战士,有着无与伦比的实力。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有国家的地方就有战争。

    这些从世界各国汇聚一起的强悍战士,有着至高的国家荣誉感。他们在对敌时,能够配合无间,但是一到了空闲时间,即成了泾渭分明的竞争对手。在每一个项目上,都如争夺奥运会冠军一样,要为自己的国家赢得至高荣誉。

    中国特种兵是世上最强大的特种兵系之一,有着过人的素质,徒手格斗,野外生存,飞檐走壁,攀山越岭,在国际反恐特战部队中大放异彩,屡屡夺魁,令世界各国侧目。

    尤其是葛涛,葛涛出自没落的武术世家,自幼学习至刚至强的八极拳,打遍特战部队无敌手。在一次特殊任务中,曾于远东徒手击杀七百斤的东北虎,而震惊整个特战部队,被队里的人称为最强的功夫小子。

    然而在枪械上中国特种兵却一直是弱项,这也给中国的制度有关。中国对于枪械管的特别严,绝大多数的人,就算一辈子也没机会摸枪。一般人只有从军后才能接触枪,然后练习。中国参军年龄在十八岁到二十四岁之间,而且就算当了兵,真正开枪的机会也不多。

    反之其他国家他们对枪械的管理并不严格,甚至还有许多的少年射击俱乐部,其中德国的少年射击俱乐部只要到了十四岁,即可入内耍枪。当然在中国也是有射击俱乐部的,但是没有一定的经济支持,想要长期练习,无疑是痴人说梦,有了这个经济实力的人,又有几个会去从军?

    慢了一步,想要追回来,那是千难万难。在这方面,中**人基础要逊于他国,表现自然是逊色一筹,尤其是狙击一项,更是相差甚多。可偏偏狙击是反恐斗争的主流武器,杀伤力最强最稳的武器,至关重要。

    姜嘉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点,他是富二代出身,自幼喜欢玩枪,因为种种原因参军入伍。那超强的狙击手天赋,引起了长官的注意。经过培训,短短的二十年,他成为了精通所有枪械的神枪手。

    加入国际反恐特战部队以后,凭借一己之力,打破了十二项部队先辈创下的几率,震惊了整个特战部队,打破了神枪小队中中国队员为零的局面,成为其中数一数二的枪手。

    开朗的葛涛更是给他灌上了一个“神”的绰号。

    葛涛慎重的说道:“说的不错,你有实力,缺的只剩下证明自己的战绩……”

    根据反恐特战部队的习俗,新人入队需要接受两年的特训才能获得出战的机会,姜嘉入队方才一年半,还差些许时间。

    “不过了,神就是神,你现在除了刷新自己的记录,还是刷新自己的记录,有这个实力,还怕什么?”严肃不了多久,葛涛又嬉笑起来,他用手肘顶了顶姜嘉的小腹,很看好自己的这位同胞将来的表现,毕竟在枪械上中国队员被压的太惨了,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毫无疑问,姜嘉是其中最出色的。

    姜嘉道:“你们就是太看得起我了,神,真不敢当,不过我倒是知道一个接近神的枪手,他的实力,让我自愧不如。”他开始是苦笑,但随着说道那一个人,语气渐渐变得尊重,还有一丝丝的向往。

    葛涛一脸惊讶,在特战部队中,姜嘉的枪法以是公认的第一,而特战部队是聚集了全世界最出色的精英,夸张道:“不可能吧,还有比你更厉害的枪手?”

    姜嘉淡笑道:“有什么奇怪的,我们中国自古就有一句话叫做强中自有强中手,厉害的人物往往都隐藏在民间。去年,我不是获得了一个回家探亲的机会?在深圳的一家训练场里,我遇上了他。结果输了,以一分之差,输给了他。”

    葛涛有些不以为然道:“一分,差距不大,是你当时没发挥好吧?”

    姜嘉摇了摇头道:“我二十岁受到了国家的栽培,拥有最好的条件,又在特战部队中受过最科学的训练,而他仅仅是一名枪械爱好者……如此情况,还能说差距不大?他是我迄今为止,遇上了最具神枪手天份的人……如果他能像我一样,很难想象他的就成会如何。”

    葛涛沉默半响,记起了自己的师弟,那位习武天份更胜于他的奇才,也是因为环境所逼,放弃了习武,长叹道:“你说的不错,我们国家缺的不是人才,而是发展人才的土壤,使得人才沦为庸才。对了,那人叫什么?”

    姜嘉道:“李翔……”

第二章 痛骂施琅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西湖苏堤传来了一人的放声高吟。

    紧跟随的是一声的赞叹,“贺季真的一首《咏柳》将柳树的柔美,表达的淋漓尽致……”

    又一人道:“不仅如此,他借柳树歌咏春风,赞美春天,赋物入妙,语意温柔,正应了此情此景。”

    正逢初春好时节,春游踏青会友时。

    这江南美景,首推西湖。而西湖美景又以苏堤春晓为尊,在这景色宜人的季节中,少不了文人墨客的卖弄风骚。三五十人聚在一处,吟诗对对,观景赏花,正是纾解闭门苦读所带来烦闷的绝妙之事。

    “几位好雅兴啊!”粗犷豪气的声音从一旁插入,一位魁梧的壮士笑盈盈的出现在了这群年轻文士的身侧,在他身旁还有几人,亲昵非常,显是带着家人出游来的。

    同为游人,能相遇一景本是缘分,礼貌客套,基本礼节。

    谁知这伙年轻文士见了来人,一个个神色微变,交头接耳,无人应会。

    魁梧的壮士略显尴尬,随即坦然一笑,道:“看来你们对施某误会甚深……也罢,你们不是施某,哪里懂得施某人的感受?”他叹了一声,颇为感慨,转身欲走,却听身后传来一阵冷笑:“施大人背信弃义,背主求荣,你的感受,我李卫国确实不曾体会。”

    施大人身子微微一颤,缓缓的转过来,面容严峻肃然。他姓施单名一个琅字,乃福建水师提督。他本是民族英雄郑成功麾下的将领,后投降清朝,受到重用。虽官运亨通,却无法避开天下悠悠之口。他常屈尊与文士往来,即是想借助他们之口,为自己洗刷“背信弃义,背主求荣”之名。今日与家人一到来西湖游玩,见文士聚会便上前亲近,却不想碰了一个钉子,让人揭了老底。

    时正康熙七年,明朝早已灭亡多年,天下还算安定,唯独江南,风云暗涌,尤未安稳。

    昔年吴三桂叛清,迎清兵入关,清军所向披靡,河山尽失。明军义军降的降,败的败,不堪一击。达江南时,清将大笑道:“江南暗弱,兵卒无能,一纸降书即可收服。”

    他们哪里知道江南士子多如水中之鱼。士子们自幼学习孔孟之道,忠君爱国之心,可表天地,可照日月。他们并不强大,但却用血肉证明对故国的眷恋不舍。

    清军在江南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抵抗。即便是是现在,天下基本大定。江南上下百姓士子也有大多数人不忘故国。哪怕钢刀在喉,哪怕清朝贵族叫嚣着“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江南百姓也面无惧色的表露自己的爱国心。

    李卫国即是其中之一,他始终心存故国,便是现在依然头戴四方平定巾,身着襕衫,做明朝书生打扮。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卫国的一干好友大多都与他一般,对于施琅这种逆臣,充满了不屑与厌恶。

    施琅一字一字的缓缓道:“背信弃义,背主求荣……”说了这八个字,他突然像是受到刺激一样,怒声道:“是我施琅背信弃义,还是那郑成功负我施琅在先?你们知道什么,我施琅少年便追随郑家,受他郑成功的召唤,为他出生入死。就是因为意见不合,他削我兵权,我不说二话。朝廷派马得功偷袭厦门,守厦主将郑芝莞正是郑成功的叔叔。他不顾全城百姓的安危,惊慌弃城溃逃。是我,是我施琅领着六十人,浴血奋战,打退了朝廷兵马,为他保住了厦门。那一仗,我身负三十二处刀伤,致命伤高达六处。可郑成功他是怎么对我的……我的部下曾德犯了军法,他逃到了郑成功的军中,我只不过是将他擒来正法,以正军规,何错之有?”

    李卫国期期艾艾说不出话来,一行文士也无言以对。他们虽是文人,不通军略,却也知军法无情。

    此时苏堤左右的行人都被施琅的话给吸引,他们悄悄的聚在四周,静观其变。听得施琅发问,有的人点头表示赞同,有的人暗自鄙夷,但鄙夷却也不得不承认施琅在这方面无错,不知如何反驳他。

    施琅大声道:“说不出来了?因为我没错,错的是郑成功。他不问原因就下令抓我父子三人,我侥幸逃脱……可是、可是……”话至此处,他眼角含泪,双目赤红,拳头紧握,厉声道:“那心狠手辣的恶徒竟然将我无罪的父弟杀了……我施琅走到今天都是那恶徒一步步逼的,怪不得我。”

    “哈哈……”施琅话音落下不久,围观的人群中,传来了一阵大笑。

    众人寻声望去,只见一个弱冠少年,毫无风度的捧腹大笑,大失仪态。

    施琅大怒:“少年郎,你笑什么?”

    弱冠少年笑声立止,抬头露出真容,是位英气勃发的少年郎,他冷笑道:“我笑你施琅恬不知耻……颠倒是非,混淆视听。明明是背主求荣,却表现的义薄云天……这当了婊子,还要挂贞洁牌坊,你说,我笑……呃,何错之有?”

    施琅怒发冲冠,几欲动手,见四周人众,强压着怒气切齿道:“你倒是说说,我施琅如何的颠倒是非,混淆视听?”

    少年郎扬声道:“先前你说叛明投清是因为郑成功杀了你的家人?”

    施琅高声道:“正是如此。”

    少年郎怒笑道:“回答的爽快,那我就要问一问施大人你了。你叛明投清可是有人用刀架着脖子强迫你的?还是你爸……父亲让你怎么做的?真是可笑……郑成功杀了你的家人,你若是条汉子,大可去杀了他。你成功了,没人怪你。为父报仇,天经地义。你失败了,也是条汉子,值得敬重。你呢,选择了降清。这是你的决定,本来也没什么。可你偏偏为了自己的名声,将一切都赖在郑成功的身上,说是郑成功逼你的,这跟挂贞洁牌坊的婊子有什么区别?”

    少年郎一字重过一字,他手指施琅再次高声道:“现在我明打明的告诉你,是你自己选择了做汉奸走狗,哪怕你有天大的委屈,你——施琅,就是汉奸走狗,找再多的借口,也是汉奸走狗。”

    “好,骂得好!”四周传来了一阵欢呼。

    有人说江南暗弱,有人说江南多骑墙派,但历史却证明了江南是最重视故国的,就算到了乾隆年间,江南大部分地区还是保留着明朝的遗风。官降民不降,说的即是如此。

    少年郎的这番话,说中了四周游客的心声。他们记起了自己是明朝的子民,忍不住为他高声喝彩。

    施琅受如此痛骂,脸上就如打翻的五味瓶,又气又怒,各种表情都有,但眼帘之下无法瞧见的部分,充斥着浓浓的杀机。

第三章 穿越者

    施琅受到如此责骂,气的脑袋发懵,拂袖而走,家人都顾不得了。

    施琅的妻儿亦不好意思多留,底耸着头,匆匆而走。

    少年郎的这一番痛骂大快人心,在施琅走后,他即刻让游人围住,连连笑赞,只把那少年郎说的是晕头转向。还没等他回过神来,便听人群中传出一句话来:“这位公子还是速速离去的好,你那番话是大快人心,可却放了忌讳。现在已经是大清的天下,你骂他是汉奸走狗,细究起来,怕是有性命之虞。”

    又有人附和道:“施琅这厮品行不佳,却是有智有勇。先前让公子气的冲昏了头才没有意识到这点,待清醒醒悟,饶不得公子。”

    两人一说,四周游人也明白事情严重,纷纷让开,给了少年郎离去的道路。

    有许多人想结交这位敢于仗义执言的少年郎也将心思藏在心底,期盼过了今日,日后有幸见面,结交一番。

    少年郎有些拘束的往四周一礼,在游人的目送下,离开了西湖苏堤。

    “咕嘟咕嘟……”

    少年郎离开了西湖,耳中听到了肚子的呼叫,忍不住叹了口气道:“李翔啊,李翔,你真是天下第一的糊涂蛋,都到了火烧眉毛了,还逞什么英雄好汉……”嘀咕着摸了摸正在打鼓的肚子,道:“别人穿越不是官二代富二代就是美女成群,同为穿越大军的一员,我不会就这样饿死吧,这也太对不起先烈了。”

    少年郎叫李翔,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在一天前,他还是一个刚刚走出高中校门的学生,可一天后他却成为了一个四百多年前的古人。这之间的转变,离奇如梦,让人无法接受。

    李翔还记得那一天的景象,他与校友一起到西湖游玩。在十景之一的孤山遇到了拍摄明朝奇人王明阳的剧组,剧组正在游人中挑选一些路人甲的角色,李翔觉得好玩也加入其中。因为他外表阳光,让剧组相中给他一个颇有含金量的路人甲:一个拿扇子装逼,没有一句台词的明朝书生。

    正当他打算卸妆的时候,脚下突然出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整个人毫无征兆的消失了。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李翔回神过来的时候,已经身在异地的。四周没有了剧组,没有游人,而是一处没有人影的山林,在他的脚步只有一个简陋的化妆盒。

    在他原本所在的世界里,因为他的消失,引起了无数各类学家的兴趣,也衍生了一个科学名词“时空黑洞”。结合各种条件,发生的几率是亿万亿分之一。

    李翔当时又惊又惧,跑出了山林,这才发现眼前的景象与记忆中的大不相同,同样是孤山,同样是杭州西湖,但却是四百年前没有人工刻意开发的西湖孤山,四周的游人都是电视里常见到的古人。

    那种情况就如做梦一样,李翔用了一天一夜才接受了这个事实。确切的说是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他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肚子早已饿的率众抗议。

    李翔整理了一下看看有没有有用的东西,却发现手机什么的都在换衣服的时候让朋友保管了。唯一带来的东西,只有同病相怜的化妆盒。盒子里就是一些简单化妆用具,还有一套洋人的金色卷发,连剪刀也没有一把,没有一点用处。

    李翔只能将化妆盒埋了起来,走出了孤山,决定先解决当前之急填饱肚子,在做打算。

    他就如这个时代的书生一样,信步走在西湖上,脑中苦思充饥良策。抵达苏堤时,正好遇上了李卫国一行的文人墨客,灵机一动,计上心头:古代君子之交,以文会友,吟几首诗,交个朋友,吃个蹭饭,肚子的问题不就解决了?

    这诗不会做,会吟就行,装下逼,摆出个才子的模样,还不鹤立鸡群?

    这装逼的本事,古人哪里有现代人有研究。

    心念于此,李翔正打算隆重出场,不想让施琅抢了一个先。

    李翔作为一个中国人,对于中国的历史还是有些研究的。细节可能说不上来,可是历史上的那些伟人,那些汉奸,他可记得清清楚楚。施琅便是其中之一,位于汉奸之列。

    李翔觉得晦气,打算另找目标,就算是饿扁了,也不能跟汉奸为伍。正打算离去的他,听到了李卫国的质问。

    李卫国的反应让李翔惊讶,施琅随后的回答更是让李翔气得义愤填膺。

    中国古来英雄无数,李翔最欣赏敬重的人物首推岳飞、郑成功。心目中的英雄偶像让施琅这个汉奸如此贬低,只气得面红耳赤,站出来痛骂了他一顿。

    历史上关于郑成功与施琅的事情,李翔在了解郑成功的时候,还是知道的。

    便如施琅说的,事情即是因为曾德而起。曾德曾是施琅的部下,因犯了死罪,藏到了郑成功的军中。郑成功见他勇猛,提拔他曾为自己的亲随。施琅得知后,直接到郑成功军中拿人了。

    郑成功是一个很强势的大将,施琅不通过他就到他军中拿人,等于是扇他一个耳光。于是下令让施琅不得杀曾德,可施琅却一意孤行的将曾德杀了。他正了军法不假,却也违背了郑成功的将令。郑成功下令捉拿施琅,施琅却跑了,这才激怒了郑成功,将施琅的父弟给杀了。

    总得来说是屁大的事,如果施琅不跑,郑成功应该不至于为了一个曾德而杀一员能征善战的虎将,可施琅自己跑了,让家人替他受罪。

    这件事情郑成功也不是没有错,但绝非错在他一人,施琅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李翔并非偏袒郑成功,实是施琅将他与郑成功的恩怨,放在了国家大义上,将这段恩怨当做自己降清当汉奸的借口,来蛊惑天下人,为自己洗刷臭名,说郑成功的不是。

    这种小人做法,激怒了了解一切缘由的李翔,也就有了那一段痛快淋漓的大骂。

    走在路上,李翔吧唧了一下嘴,这骂了汉奸,心底到是痛快了,可这肚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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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贵人相救

    不知不觉中,李翔出了游人如梭的西湖,举目四顾,无一亲人,也无一可去之处,心中凄凉,念及养育了他十九年的双亲,想起父亲让扁担压弯的腰,想起母亲那慈祥的面容,更是泪湿双眼。

    “爸、妈,孩儿不孝,再也不能照顾您二老了。”他想起家中还有一个懂事的弟弟,心中略感安慰,他弟弟李飞自幼懂事听话,不像他一样,调皮捣蛋,喜欢乱捣鼓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常惹祸端。有他在,至少二老不至于没人照顾。

    李翔神游天外,突听一声高呼,回头一望,魂飞胆丧:一人一骑在他身后十步之外,对方黑巾蒙面,腰间佩刀已经半出,居心不轨。

    李翔农村里长大,喜欢打猎,十岁就开始偷偷的捣鼓家里的土铳,十二岁即偷偷的拿着土铳上上打猎,翻山越岭平常之事,身手反应比之常人灵活许多。这性命攸关,也不管难看不难看,一个翻身,就地滚了几圈,避开了心怀叵测的那名骑士。

    骑士显是冲他来的,在李翔避开之后,也勒马而停,调转马头,手中举着明晃晃的钢刀,向他冲去。

    李翔滚倒在地,目光与骑士接触,更是一寒,心道:“老天。不会就这么挂了吧。”对方的目光熟悉,李翔来到这个时空,方才两日,得罪的人唯有施琅。这蒙面骑士的眼神身形与施琅相差无几,不是他又是谁来?

    施琅虽是汉奸,但确有超凡的本领,功夫了得,是出了名的悍将,自己充其量就是身手灵活一些,功夫一道,从未接触,哪可能是他的敌手。对方有马,自己想逃也逃不了。

    李翔一咬牙,暗忖:只能赌一把了。他发疯似的向身后跑去,耳中听着马蹄越来越急,越来越近,突然停住脚步,反转身体整个人对着马匹的双蹄扑了过去:施琅单骑蒙面而来,那是非杀他不可。与其盲目奔逃,至筋疲力尽,让对方虐杀,倒不如趁着体力充沛,放手一搏,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李翔年纪不大,但因为喜好的狩猎,已有七年的猎龄,有着猎人的心态。猎人深处大自然,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遇险,一个遇事不乱的好心态是猎人在深山中存活的首要关键。故而面对险境,李翔这里并没有吓得尿裤子,反而沉着的想着办法。

    物理学有着惯性定理,只要他能抱住马的前腿,让马无法继续前冲,受到力的影响,施琅的身体必将突然前涌,摔下马来。

    如果是加速到极致的马,李翔这种举动无疑是找死,但如今马的速度没有完全提上来,正是一个机会。

    天算不如天使,李翔双手抱了一个空气。

    施琅身经百战,什么突发事情没有遇过?李翔的举动尽管出乎他的意料,但本能的勒住了马缰,向右一扯,控制坐骑来了个四十五度角转弯,以高明的骑术,急停了下来。

    看着就在脚下的李翔,施琅狰狞的举起了大刀。

    “完了……”李翔双手抱空,就知一切皆休。

    “当!”

    他翻过身来,欲作死前挣扎,突如其来的一根白色长枪点在了刀背上,救了他一命。

    李翔向那救命恩人望去,是一个戴著狰狞面具的怪人,身披黑色长袍,从体型上看是一个女子。

    怪人枪法精妙,竟如朵朵梨花,处处攻击施琅要害,招招致命。

    施琅突遇强敌,也无心顾及李翔,举刀相迎,身前一线护的密不透风。

    看着头顶上眼花缭乱的你来我往,李翔想着保命要紧,就地一滚,逃到了一旁,手中却悄悄的握住了一块如鹅卵石般大小的石子。

    李翔吞了口唾沫,心中有些忐忑,但他并没有跑,来人救了他的性命,在没有确定她的安全,他做不到一个人灰溜溜的逃跑。

    怪人长枪幻出漫天枪影,招招占据先机,只打的施琅全无还手之力。

    李翔大喜,学做古人微微作揖,高声道:“这位英雄,救命大恩,没齿难忘。我不会武艺,留着也只是累赘,拖累英雄,先行一步。”既然怪人能压着施琅,足见武艺不会逊色于他,独自一人能够从容应对,他留在这里反而碍事。

    施琅武艺并非不如怪人,只是他今日是来游玩,只带了随身佩刀,并不适合马战,对面的怪人以兵器上的优势,力压他一筹,兼之怪人确实枪法精妙,世所罕见,只能被她压着,听李翔要走,气得“哇哇”怒吼,全无办法,暗恨自己托大,想要亲自手刃李翔。若是叫上亲卫,那里由得李翔在这里放肆。

    李翔转身想走,突然发现右方百米外的林木处有一位着甲的将官,正弯弓欲射,冰冷光亮的箭头正指着那位怪人。

    “嗖”的一声,箭羽平行而飞,直射怪人而去。

    李翔骇然大叫,手中的石子依照感觉向怪人方向掷去。他与怪人只有十步远,飞石转瞬即到。箭羽的速度快飞石数倍,后发先至,先一步抵达,正好与飞石撞在一处。

    石子的力量远不如箭羽,磕飞了老远。箭羽终究受到了一点点力的影响,斜刺里贴着怪人的面具飞了出去。

    李翔彻底松了口气,有这种效果,连他自己也没有想过。

    这算是上天赐予李翔的一种天赋:李翔自小对于准心都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就像得了强迫症一样。小时候看见一个洞,就想用石子射进去,不射进去,就不吃饭不睡觉,长大了也是一样,玩飞镖,玩枪,甚至偷偷的玩家里的土铳,都有一种必须要打到所想要打到的东西,打不到就茶不思,饭不想,干什么都没精力。

    经过千万次的练习,久而久之,李翔的命中率越来越高,到了后来,几乎达到百发百中的神奇境界。

    他曾经用石子打过低空的飞鸟,通过预判路线,将飞鸟打下来,但打这离弦的箭,预判这种速度,却是凭生第一次,正是超水平发挥。再来一箭,他自己都不敢保证,还会有如此神奇的命中率。

    怪人突然娇喝一声,手中长枪闪动如神迹般往上跳起,幻出漫空枪影,晃动跳跃间,长江大河般往施琅面门涌了过去。

    施琅护着面门,不想耳中听到爱驹的悲鸣声。

    怪人的长枪出人意料的扎进了施琅坐骑的颈部,她收枪回马,至李翔身侧,伸出了纤细的小手,低喝道:“快上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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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美人吟雪

    危急关头,李翔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拉住怪人的手,在她的拉扯下,整个人腾空飞起,落在怪人身前马背之上。

    “你挡着我了……”李翔终究是男子,便是比不上施琅魁梧壮硕,胜过纤纤佳人却是无疑。他坐在怪人的前面就像是一堵墙,挡住了她所有视线。

    李翔脸色有些发白,骑马这高难度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听身后的怪人娇喝,只能尽量的缩起身子,双手死死的拉着鬃毛,将身子后倾,靠在怪人的身上,寻求一些安稳。

    怪人的坐骑是少见的名驹,速度如若闪电。李翔从未骑过马,不知如何才能在马背上保持平衡,整个人随着良驹奔跑时带来的颤动,左右摇摆,若不是怪人双臂拉着缰绳,半搂着他,非摔下马背不可。

    怪人骑术高明,策马如飞,还能护着李翔,保他安全。

    李翔自幼胆大,渐渐也缓解了紧张的情绪。

    忽然间清香入鼻,有一股所不出来的奇怪味道,接着他察觉到随着身体的上下浮动,身后那如棉花般柔滑,如软糖般富有弹性的山峦,不断的受到重力的挤压,顶在他的背上。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让美人儿用胸前的凶器按摩一样。

    李翔杂念丛生,身子酥麻到了骨子里,什么都忘的一干二净,肚子危险什么的,早就不重要了。在感受着这种独特的按摩之余,他脑中也不断地念想,想着身后怪人面具下的容颜,心道:“这怪人功夫好,声音也美……”目光落在那双持殭的双手上,又加了一句“巧手也是白嫩顺滑,容貌应该不差吧,只是不知她为何不惜得罪施琅,也要来救助自己,是路见不平,还是我太帅了?”

    李翔缩在怪人怀中,身子觉得有些僵硬,微微移了移,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怪人似乎有所察觉,冷哼一声道:“趴下……”

    “什么?”李翔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发现一股力量将他压在了马背上,迫使他只能放开扯着鬃毛的双手,身子前倾,搂着白马的脖子。

    “妄动一下,我将你踢下马去……”怪人原来担心施琅追来,也不知他们有多少人马,为保安全,一心策马,没顾念其他,但李翔这一动,让她胸前有股酸麻之感,方才发现两个的姿势极其不雅,因不确定李翔有心还是无意,也不好怪罪,只能恶狠狠的说了一句。

    李翔扑在马背上,欲哭无泪,与先前的待遇,相差何止万里,暗骂自己犯贱,失去了最原始最天然最舒适的按摩椅。

    也不知过了多久,马渐渐停了,身后的怪人也下了马,道:“我绕了一圈,到了这里应该安全了。施琅身为福建水军提督,手握地方水军,不可能在杭州逗留太久。他爱惜名声,也不会将此事捅开。你随意找个去处,只需月余时间,即可无恙。”

    李翔跳下马背,脚步有些飘飘的,正是第一次骑马的后遗症。听了怪人的话,心中恍然,心想现在是古代,也便学着电视上的古人,文绉绉的道:“多谢姑娘救命之恩,李翔没齿难忘,可否告之姓名,一睹芳容,以图报答。”

    “姓李?”怪人低声嘀咕了一句,多瞧了李翔两眼,随即释然一笑道:“举手之劳而已,再说你也救我一命,我们算是扯平了。你快走吧,免得施琅追上来。”

    李翔知她不想透露自己的一切,有些遗憾,只能道:“也好,那多问一句,这里是什么地方,我要去江西南昌应该往哪里去。”他老家在江西,后来搬到了浙江。浙江呆不得,也没什么地方可去,索性回老家一趟,看看能不能找到自己要走的路,至于生活问题,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怪人道:“这里是栖霞岭,你要去南昌可往北行,到长江后坐船西行,要不了多久就能进入江西。”

    李翔一听此处竟是栖霞岭,大喜过望,道:“原来这里就是栖霞岭,真好,到了栖霞岭,不上山祭拜岳王爷对不起天地良心。”他喜从心生,岳飞是他最敬重的英雄,能够在他的墓前拜拜,都会觉得莫大荣耀。

    怪人先是一呆,随即道:“你也要去岳王墓?”

    李翔笑道:“这是自然,岳王爷智勇绝伦,为国为民,死守抗金第一线,决不妥协,决不放弃,这股精神,这股气节,实在令人敬仰,他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大英雄。”他说的眉飞色舞,突然记起怪人说的那个“也”字,忙道:“难道你也要去祭拜岳王爷?”

    怪人没做任何犹豫拿下了面罩,露出一张粉光致致、光洁娇媚的脸蛋儿,柔媚的弯眉如柳叶一般,近双眉处淡一些,后边却又黑又浓,一双亮晶晶的明眸下面是腻如玉脂的鼻子,五官搭配的恰到好处。

    李翔双眼不由得一亮,眼前的美女长得极其标致,但却有另一种风采比她的美貌更吸引人,是那股若有若无的英气:她站如劲松,身形高挑修长,眉宇间有着自信的神采,举手投足间,铿锵有力,毫无女子的娇弱,像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将军。

    李翔看的怦然心动,随之一笑,心想:“如此佳人,也不知会插在哪朵牛粪上。”

    眼前的美人儿确实美极,让人心动,但李翔有自知之明,以他目前的身份地位与对方的模样,有着天囊之别,也无别的念想,只是暗自诅咒一句他未来的夫婿,走路让石头绊倒。这没下重咒,是怕佳人独守空闺,害她一生。

    美人道:“在下姓秦双名吟雪,即是同道,一路同行吧。”

    秦吟雪大方邀约,毫无做作之感。她出身于将门世家,是明朝女将秦良玉之后。因为清朝对于明朝“余孽”,赶尽杀绝,秦良玉的后人不得以改为母姓,故而秦吟雪跟她祖母一样姓秦。

    秦良玉战功赫赫,作为史上唯一一位凭战功封侯的女将军,麾下的白杆兵参加平播、援辽、平奢、勤王、抗清、讨逆等大大小小上百场战役,战无不胜。自创的梨花枪法更是打遍天下,鲜有敌手,有着不输于男人的武勇与智慧。

    秦吟雪虽是女子,却向往祖母的风采,自幼学习兵法韬略,希望于祖母一般闯下一份不让须眉的成就。她是明朝后裔,作为亡国之民,对清朝有着刻骨的敌视。今日她来杭州是为了祭拜宋朝名将岳飞,路过西湖附近的时候,遇上了李卫国一行人,听他们说着李翔痛骂施琅之事,心中暗惊,自忖:“施琅好名,受到如此侮辱,定绕不过李翔。”她与李翔素未平生,却欣赏他的勇气。现如今是大清的天下,李翔能够如此痛骂施琅,实属不易。不愿见如此有气节的人,死于施琅之手,在查明李翔的大致模样与去向后,飞马支援。

    秦吟雪老远就见施琅在李翔背后,意图痛下杀手,因相隔甚远,来不及支援,是以出声警告,提醒李翔。李翔的反抗,为她赢得了时间,成功的将他救了下来。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秦吟雪并不打算告之李翔姓名,更没打算以真面目相见。

    可是李翔对于岳飞的敬意,让秦吟雪打消了所有的疑虑,觉得李翔是一个有气节而且颇有本事的人物,可以一交。

    两人目标一致,也是缘分,又互救过性命,坦然摘下面具,告之姓名,邀他同往。

    美女相邀,李翔自是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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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岳王墓立志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再深,有龙则灵。//豆腐小说无弹窗www.uu234.com看最新章节//

    杭州栖霞岭远近驰名,以桃花盛开,犹如满岭彩霞而得名。但真使此岭成名的还是因为山中安息着一位可歌可泣的名族英雄……岳飞。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四人因为百姓的怨恨,跪在了岳王亩之前,哪怕受尽千年的风吹雨打也难以洗去他们所造的罪孽。

    李翔、秦吟雪走在前往岳王墓的途中,在他们的身后还有两位俊俏的小丫头,叫做锦儿、钟儿,是秦吟雪的侍婢。她们随同秦吟雪一到来杭州,途中遇上了李翔之事,秦吟雪便吩咐二俾先行一步,在栖霞岭下的凉亭等候。

    秦吟雪与李翔同行不久,便与二俾汇合了。

    李翔在途中跟秦吟雪说了自己的惨事,当然没说是穿越来的,这样太惊世骇俗了,只是说了自己的盘缠让小偷给偷了。

    秦吟雪吩咐锦儿给了他三个干饼,总算是安慰了肚子。

    两人一路闲聊,说到了秦吟雪的武艺,李翔赞她的枪法就如朵朵梨花盛开。

    秦吟雪却道:“吟雪这套枪法精妙高明,我不过才得三四成水准,跟先人相比,差得远了。倒是公子,见过有射落对方的箭羽的。却从未听过更未见过有人仅凭飞石就能打飞离弦的箭,李公子的这手绝技,真让吟雪刮目相看。”

    李翔道:“那是小孩子贪玩,练出来的把戏,先前能够打中箭羽,运气的成分更大一些。”

    秦吟雪不可置否的一笑,自从初次见到李翔之后,就觉得他并非常人,面对实力悬殊的施琅,他表现出了足够的胆气与魄力,在自己救了他以后,没有盲目的逃,也没有傻傻的留下来做累赘。

    有胆气,有气节,够义气,够机灵,这是秦吟雪在心底对李翔的评价,正因为有这些评价,她觉得李翔是个人物,不信什么运气之说,但也没有说破。

    走了一段,秦吟雪脸色越发庄重。

    李翔也收起了笑脸,在后世他时常到岳王墓祭拜,栖霞岭的景色与四百多年前相差极大,不过依然是那个方位那个位置,大致的地方还是有感觉的。

    转了几个弯,岳王墓已在眼前,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四座跪像,正是岳王墓标志性的招牌。

    岳王墓四周很是干净,看来经常有人打扫。

    秦吟雪亲自摆上了贡品,肃穆的站在那刻有“宋岳鄂王墓”五大字样的墓碑前,深深的弯腰作揖。

    李翔亦是如是,看着墓碑,想着岳飞的事迹,想他在太行山孤立无援的时候,依旧不改抗金信念,以二十余骑吓退了金国万人队;想他为了保护数十万百姓撤退,在柴墟镇亲自殿后,与金人激战南霸塘,身中两枪,死战不退。粮食断绝,岳家军上下直接就地割敌尸充饥,数十万百姓无一人遭受金兵毒手;想他长驱伊洛,克复商虢何等威风;想他加兵宛叶,兵进蔡州战无不胜。郾城大捷、颍昌大捷更是在野战中打的号称野战不败的金国骑兵落花流水,心中也不由的涌现出一股豪气,若我能如岳王爷这般,那该多好。

    在后世没有这个机会,现在到了古代不如就以岳王爷为追逐的目标?

    现在的李翔正是充满对英雄的崇拜的年纪,正是追梦的年纪,更是充满干劲的年纪,想着如果能像岳飞一样,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这辈子无憾了。

    李翔根本没有去想现在的他连温饱都没法子解决。又何谈跟岳飞一样。

    不过这就是年轻人,初生牛犊不怕虎,孤身一人,无权无势,却敢把皇帝拉下马。

    当然还有一句话:如果想都不敢去想,又怎么能够成功?

    同样的秦吟雪脑中也浮现着岳飞的点点事迹,心思:“若人人皆如岳王爷这样,满清鞑子又岂能占我大明河山,享我大明天下?我秦吟雪虽是女流,却也愿为心中正义,抛头颅洒热血。”

    如李翔一样,秦吟雪也年轻。年轻人或许没有成年人那么成熟,那么睿智,但他们敢拼敢冲,有理想有抱负,有着成年人缺乏的干劲。

    “走吧!”李翔也不知站了多久,发现手上的香都烧了快一半了,忙插到香炉中去。

    秦吟雪也淡淡的一笑,点头同意。

    在下山的路上,秦吟雪看了李翔一眼,觉得他有些不一样了。人还是同样的人,但精神上似乎充满了莫名的信心,问道:“刚刚在岳王爷面前,公子在想什么?”

    李翔道:“想起了岳王爷生平事迹,有股被激励的冲动,想着如果能像岳王爷那样,该有多好。”

    秦吟雪问道:“那公子今后可有什么打算?”

    李翔想了想,脸顿时垮了,终于想起了自己面临的处境,不满道:“秦姑娘,不带这样打击人的。刚刚建立起来的信心,全都没了。”他装作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心底却没有多大的失落。就是有心出人头地,也没打算一步登天。哪怕是岳飞也是从敢死队的一个小卒爬上来的。他还年青,有时间挥霍,就算到老了,一事无成,也没关系,至少他向往追求过。

    秦吟雪道:“李公子,吟雪有一弟。顽弟生性顽皮,不好读书,先生请了一堆,个个都说他朽木不可雕。我看公子也是饱读之士,不如先至我府上教顽弟读书,在做打算?”

    走在最后面的锦儿、钟儿听了这话相互望了一眼,都觉得不可思议,在她们心中自家的小姐是女中豪杰,高傲如孔雀,对于一些世家公子,达官贵胄从不加以颜色,不知为何会对李翔,另眼相看。

    却不知秦吟雪年少气高,心系故国。达官贵胄在她的眼中就是满清鞑子的狗腿子,而如今成名的世家公子,大多都为了家族的利益,委曲求全,剃发易服,在她眼里也不是好东西。

    反之李翔正统的明朝文士打扮,敢骂施琅,有胆识有志气有气节,还救过她一命,待遇自然与众不同。

    秦吟雪心知文人傲骨,也没有直接出手帮助,而是让他凭借自己的能力赚取自己应得的东西。

    李翔想了想,明白秦吟雪有心拉他一把,只是他知道自己的斤两,虽是高中毕业,但主攻的是数理化,对于古代文学,实在没有什么深入的研究,但转念一想,教不来古文,不会教数理化吗?怕什么,点头应了下来。

    就在他答应的瞬间,突然脚一震,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在他脚旁有一块可恨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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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所见所闻

    苏州位于太湖之滨,长江南岸的入海口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被誉为“人间天堂”,素来以山水秀丽、园林典雅而闻名天下。

    秦吟雪的家即在这座历史悠久的园林古城。

    在前往苏州的途中,李翔拘束的骑在马背上,左右四顾。

    杭州苏州两地相隔不远,却也不近,不可能徒步而行。秦吟雪一行人有三匹马,正好分了李翔一匹,锦儿、钟儿两个小丫头同骑而行。李翔本不会骑马,但江南并非产马要地,大多马匹都是用来驮货代步的矮小马,温顺异常,并不难驾驭,只要稍微掌握诀窍,就算是新手,也可乘之代步。但想要骑乘秦吟雪那匹特地从北方千金购来的良驹,就需要认认真真的下苦功夫练习骑术了。

    回到古代,李翔还没有好好的领略江南风光,与美人同行,正打算看看古代与后世有什么区别。可这一路北行,所见所闻却是触目惊心。

    沿海诸省本为殷实富庶之区,但眼前人稀地荒,民有饥色,农民举步蹒跚,毫无生机,生民之困,已到极处。

    李翔身在二十一世纪,在那个世界虽说贫富差距极大,但再穷困的人,也有一口饭吃,哪曾见过如此惨景。

    犹豫许久,李翔忍不住对身旁的秦吟雪问道:“怎会如此?天下大乱过后,即便不是大治,也不应该是这番景象?”

    秦吟雪讥讽一笑道:“还不是朝廷的迁海令惹的祸,常言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江南之所以发达,皆因海路便利,通达八方。一纸迁海令却让沿海空虚,使农业、渔业、手工业及海外贸易都遭受很大的摧残。百姓生计断绝,流离失所,海盗乘机活动,危害之巨,无法言表。”她愤然的指着周边一切道:“公子今日看到的还是好的,还没有见到真正的惨事。当年迁海令下达的时候,朝廷命令从传达之日起,以三天为限,沿海居民必须全部拆迁完毕。”

    “三天?”李翔失声低呼,这要进行集体大迁移。就算是在后世,三天也未必能够迁移的了。在古代没有电话,还有广播,更没有汽车这类搬运货物的工具,效率低下的马车牛车,还不是人人都有,仅仅三天时间怎么够?清朝皇帝的脑子让驴踢傻了不成,下这种白痴的命令?

    秦吟雪脸色伤感,道:“不错,正是三天。那么短的时间大部分百姓还不知道这件事情,偶尔听说也以为是闹着玩的。三天之内迁移,怎么可能呢?但这是事实,还不到三天。仅仅在命令下达的第二天,坐不住的清兵就如狼似虎的冲进沿海百姓的家轰人了。好多百姓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人拽出被窝,轰出家门。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时间收拾行李,留下的财产全被官兵瓜分干净。瓜分干净还不止,还烧屋毁墙,一点余地也不留。百姓反抗就地正法,百姓不愿离开故土,引头一刀。无辜受罪的百姓们丢弃祖辈经营的土地房产,离乡背井,仓促奔逃,野处露栖。老弱妇幼,因冻饿而死,曝尸荒野者多达数十万计,以至于尸体填于沟壕,荒野中白骨累累,疫病四起,惨不忍睹。”

    李翔听了脸色发白,他对于中国历史还是有些了解的,但这所谓的了解,限于秦汉三国时期,隋唐时期,宋明朝等汉人王朝,元清历史了解的不多,细节方面知道的不是很清楚,对于那些耳熟能详的屠杀是知道的,也是因为如此,对于清朝一直抱有偏见,但对于迁海令只是有所耳闻,觉得在书中出现过,却不知这迁海令竟然带来了这种可怕的后果。

    这完全是**裸的权力压迫,与大屠杀有什么区别?

    “真是可恨!”李翔只觉得胸中有着一团火焰在燃烧,让他生出一股说不出的痛楚,对于清朝有偏见厌恶,渐渐的转为痛恨。

    这时李翔听到了轻微的哽咽声,锦儿、钟儿已经红了眼,在一旁暗自垂泪。

    秦吟雪解惑道:“锦儿、钟儿的父母就是沿海渔民,都死于当年的迁海令,当年我爹爹救下她们的时候,她们被已经逼得饿的发狂发疯的百姓抓住,打算丢入火中,烤了充饥……”

    李翔脸色铁青,话都说不出来。

    秦吟雪继续道:“我们所走的路,还算是接近内陆,算不得沿海,只是受到了波及,再往东而去景象更糟,直至死亡长城。”

    李翔不解问道:“死亡长城,那是什么?”这秦始皇修建的万里长城是远近闻名,死亡长城却不曾耳闻。

    秦吟雪道:“在驱逐了所有沿海百姓之后,清兵于离海岸三十里处开挖两丈余深,两丈余宽的壕沟,在壕沟上筑起四尺余厚,八尺于高的城墙,如同千年前的长城一样。不同的是任何人,只要有人踏入死亡长城一小步格杀勿论。死亡长城的另一边只剩下累累白骨,被烧毁的房屋,无一人迹。”

    李翔想起史书上记载的大清是如何的繁华,一部部的电视剧中记载的清王朝是如何的富强,此时此刻的他真想穿越回去,绑着那些良心被狗吃了的编辑导演,再穿越过来让他们亲眼看看这番景象,看他们怎么解释这一切。

    一个个饥民,一片片荒芜的土地,地底埋藏的数十万具白骨,数十万个冤魂,就是所谓的康熙盛世?

    李翔愤然道:“满清如此欺压我汉人百姓实在可恨……若能如岳王爷那样……”说道这里,他警觉闭嘴,这时代不同,话不能乱说。刚刚从鬼门关爬出来,虽说并不后悔骂了施琅,但还是要吸取教训,谨慎一些好。

    秦吟雪见李翔突然闭嘴,心中明悟,笑道:“我知李公子嫉恶如仇,不过留得性命,做点实事,可比贪图一时痛快心里舒坦更有意义,不是吗?”她七窍玲珑,也没说什么,很聪明的用了一个“恶”,代表了一切。

    这个“恶”,并非是原意的恶人,而是满清朝廷。

    北行一日,随着苏州的将近,街道两旁的情景,渐渐有了转变。

    苏州远离海岸线,水网密布,土地肥沃,交通又极其便利,是江南屈指一数的繁华都会,越是接近本地,越有欣欣向荣的感觉。

    但李翔脑海中让中途的惨景占据,以无心思欣赏此地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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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不可不防

    在接近苏州城的时候,秦吟雪突然问道:“李公子,你可有路引?”

    “这个……”李翔也知路引是什么东西,可他哪有那玩意,只能苦笑道:“随着盘缠一并让贼人偷去了。”他觉得有些对不住眼前的美女佳人,秦吟雪一路来对他还算照顾,可他却因为一个谎言,编织了无数个为谎言圆谎的谎言。直至现在,他说谎都能做到面不改色了。

    秦吟雪想了想道:“那就得委屈公子了,你趴在马背上装晕,我带你入城……”说着,让锦儿给他牵马。

    李翔依言趴在马背上。

    秦吟雪或者她背后的的秦家在苏州有着不俗实力。路引在明清最为时兴,常人要远行,若无路引,是要依律治罪的,尤其是清朝对于百姓的束缚严格,更是如此。

    可秦吟雪只是与城门将官说了几句话,检查路引的守城兵卒便让锦儿牵着他入城了,破例没有检查。

    远离了城门,李翔在秦吟雪的提醒下,起身打量着四周的景色,街上来来往往都是人,街道房屋充满了古色古香的气息。他刻意留意了行人的装束,发现街上的商人文士武夫大多都剃发易服,扎起了辫子,穿着类似于旗袍样式的衣服,反倒是最朴实的百姓依旧保持着明朝的装束。

    李翔因为迁海令一事,对于清朝已经厌恶到了骨子里,见那么多人放弃自己的习俗文化,论节操还比不上百姓,实在可恶。

    沿着苏州最宽的大街转了几圈,街上的行人渐渐少去。周边的商铺屋舍变成了红砖绿瓦,富丽堂皇的宅院,他们到了城中的富人区。

    一行人在一栋大庄院前停下,李翔看着屋檐上金光闪闪的“秦府”二字,在看看府邸的宽距,暗自咋舌,早料到秦吟雪是白富美,想不到富成这样,这一块富人区就属“秦府”的占地面积最大,想必家业也差不多,在苏州因数顶尖。

    李翔想的不错,当年秦良玉的丈夫马千乘是汉朝的名将马援之后,因祖上有功世袭石柱县土司,十数代累积下来的钱物毫不亚于富商大贾。清朝对于明朝余孽,斩尽杀绝,秦良玉的后人改为秦姓,聚家财来到苏州。

    当时的苏州刚刚经历战火,百废待兴,秦吟雪的爷爷秦祥麟结交当时的苏州巡抚,出资重建苏州,帮助他上教了一份辉煌的业绩,以致官运亨通。秦家也在巡抚投桃报李的帮助下成为苏州大户。虽说苏州巡抚早已换人,但似乎天祝秦家,那位巡抚的官越做越大,直接成了京城政要。而秦家多年来,也一直支持地方建设与历代巡抚都有不错的关系,底子越来越厚,不仅是苏州第一富商,便是放眼江南,也是位列前茅的大商贾。

    进了府邸,面前正门是高耸巍峨的正殿,有着庄严之气,左右两旁却是绿莹莹的草皮,左边草地上有着一个树桩,树桩四周四头小鹿在低头觅食,在小鹿的不远处有只成年的梅花鹿爱怜的看着孩子们。

    这一切都是石头砌成的,活灵活现,如真的一样,更绝的是树桩上的年轮是棋盘,四头围着的小鹿竟然是坐凳。

    右边的草地上种着各类鲜花,鲜花如绿草地相映成趣,比起孤零零的盆栽显得更加真实,更加美丽。

    园林的布局是江南的文化之一,而苏州的园林文化又冠绝江南,有“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之说,秦府的摆设布局都是依照园林艺术家精心设计的,一草一木都经过精心布置,富贵高雅,自然不同凡响。

    李翔不懂什么园林艺术,也感受到了这份高雅,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独特美感,瞧得是眼花缭乱,心旷神怡,自豪的想着:“中国的文化出类拔萃,这园林艺术,便是放眼世界,也独此一家……”

    秦吟雪让锦儿带李翔去西面客房歇息,问得父亲的去处,走进大殿东面的长廊,穿过几个小院,来到了一栋叫做“养心书斋”的屋舍前,敲了敲门,提示了一下,没等回应就推门走了进去。

    书斋中有十数个大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书本半新半旧,显示出主人家是爱书之人,也表明了这些书都不是摆设。

    右边的书桌处,一位四旬中年人正对着扒在书桌上伏案书写的孩童吹胡子瞪眼,高声叱喝。孩童年岁不大,顶着光秃秃的光头,一双眼睛古灵精怪,见到秦吟雪如见救星,两眼露出了哀求的神色。

    秦吟雪习惯性的摇头苦笑道:“爹爹,卓铭又惹您生气了?”

    秦吟雪的父亲秦安瞪着双眼,道:“这混账小子不好好读书,用弹弓把正殿里的青花瓷打了,气死我也。”

    秦吟雪听了怒瞪了秦卓铭一眼,她知自己的父亲表面富贵,实际却异常节俭,门庭的富贵都是摆给外人看的,真实的自己甚至不愿浪费一个铜钱.省吃俭用的存钱,是为了日后能够用这笔钱光宗耀祖,不负先辈英明。青花瓷造价昂贵,作为摆设,必不可缺,重新置办,要浪费好一大笔资金。

    看着那几乎哀求的小脸,秦吟雪也忍不下心来,道:“此次出行,女儿收获匪浅呢!”

    秦安明白女儿心思,将秦卓铭赶了出去。秦卓铭如遇大赦,一骨碌的就没影了。

    秦吟雪将李翔的事情,前前后后的告诉了秦安。

    秦安静静听着,脸上阴晴不定,直到听秦吟雪说已经将李翔请到府上来了,方才道:“雪儿,你素来聪慧,怎么在这件事情上做的如此糊涂,将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请到府上来,你真信他所说的家世?”

    秦吟雪摇了摇头道:“女儿是信他的为人,而不是他的话。女儿也看的出来,他有难言之隐,也许如我们一样,也是大明名门之后,不能吐露真言。女儿知他话中有假,但不妨碍女儿对他的信任。”

    秦安听了一怔,问道:“你说他姓李,会不会就是我们找了十年的人?”

    秦吟雪犹豫了会儿,迟疑道:“不否认有这个可能,只是李晋王的后人关系太大,没有确认他的身份或者取得他的完全信任,女儿还不敢贸然询问,怕生出祸端。”

    秦安点了点头,随即厉声道:“不管怎么样,你这次的做法太不理智了。你要知道,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小皇帝康熙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了得的人物,比他父亲顺治要厉害一百倍,一千倍。别看他现在才十几岁,别看他现在还没有主政,大权还在鳌拜手中,但他的魔掌早已深入了江南。派心腹在江南布下了一个可怕而庞大的情报网。天地会最近连连失利,多个分舵被捣毁,就是他们的杰作。据我所知,现在的天地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相信要不了多久,北方陈近南、胡德帝就会南下稳定军心。天地会在江南根深蒂固,以他们的实力都一时奈何不得对方,更何况是我们?鞑子的情报现在是网无孔不入,为父真的担心这个突然出现行为怪异的李翔会是他们一员,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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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唯一的机会

    秦吟雪也知父亲的顾虑是有道理的,今时的确不同往日。上任满清的顺治皇帝手段刚烈,独断独行,他下令剃发易服,引发了天下士子的暴动,尤以江南为最。清军在顺治的任命下对反抗者展开了血腥屠杀江阴八十一日、嘉定三屠,还有扬州十日。上百万百姓,惨死于屠刀之下。清兵行事之狠辣,残暴,令人发指。天下汉人尤以江南人士,对于顺治无不恨之入骨。

    然而这一切在康熙即位以后,渐渐的改变了。就如她父亲所说,康熙真的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了得的人物,他的软刀子比他父亲的刚硬手段高明百倍。他不在直接与汉人为敌,而是高喊满汉一家的口号,在政务上给予汉人便利,表示出以汉治汉的决心,以达到减缓满汉之间的仇恨。但实际上呢,不剃发易服,就算你才高八斗,冠绝当世,也中不了科举,当不了清官。不剃发易服商人行商,处处受到节制,明里不针对,暗地里搞一搞,足够让商贾吃上一壶了;不剃发易服,武夫连参军都没有资格。

    这就像是在汉人面前放一块鲜美的肉,想要吃这块肉,就把头剃了,衣服换了。不再强来,而是诱惑。

    饱读诗书,才华横溢又如何?再有气节又如何?人总要吃饭,总要生活。把头发剃了能够得到便利,换了衣服,能够更好的生活,在这种潜移默化之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最求新的生活,剃发易服。

    唯一不受影响的是百姓,百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与便利无缘。也是如此,李翔在苏州城见到的文人、武夫、商贾大多都已经剃发易服,而百姓却依然保持明朝装束的原因。

    李翔当时觉得这些文人、武夫、商贾可恨,倒是错怪他们了。他们之中或许有一部分是背祖忘宗的小人,但大多人还是被生活所迫的,无可奈何。只能说康熙的手段太过厉害。当剃发易服已经不再是话题的时候,当天下人都习惯新的发型,新的服饰的时候,康熙的目的也达到了。

    这软刀子还是康熙的其中一种手段,另一招是专门用来对付天地会、白莲教这些反清势力的,尤其是遍布天下的天地会。

    当年顺治对付天地会是发动全国之力,蛮行硬来,毫无成就,反而使得天地会越做越大。康熙吸取了教训,不再正面大势的用兵,以心腹组建与天地会同等性质的情报机构,派人潜伏各地,收买拉拢反清要员,便如明朝无孔不入的锦衣卫一样,化作一条毒蛇,静观其变,只要一有异动,毒蛇就会感应,立刻出击,挽杀一切。

    这支情报网背后有朝廷无尽的财力支持,又有地方官员配合,结构庞大根基稳固,比之天地会更加严谨,以致新生势力,竟能让根深蒂固的天地会处处碰壁。

    仅此二事,即可看出康熙手段高明了得。

    但是尽管如此,秦吟雪心底还是相信李翔,因为李翔的所作所为,值得信任,更关键的原因还是志同道合的友人太少,能够合得来的更是万里挑一。人是群体动物,需要有一个伙伴来互相支撑鼓励,独自一个人真的太累。

    “这样吧,爹爹,你可以派人监视他,假如李公子真的心怀不轨,就表示我们已经引起了怀疑,可以利用他传递一些假消息,为我们取利。没有异常的话就是我们误会他了,到时候女儿会亲自向他道歉。”

    秦安点头道:“两全之法,就这样决定了,为父也想见见这位敢当众痛骂施琅究竟是什么人物,你安排一下,晚上父亲设宴,就当是卓铭的拜师宴吧。对了,朱瑜来了,在西厢客房,你去敷衍一下……真是委屈你了。”

    秦吟雪脸上一僵,颇为无奈的点了点头。朱瑜是江苏巡抚朱国治长子,这朱国治是满清的一条狗,汉人的耻辱。他媚上压下,在任上搜刮无度,人称“朱白地”,江南三大欺压汉人的惨案,他一个人就制造了两个,分别是奏销案、哭庙案。江南上至文人武夫,下到草莽百姓,无不对其恨之入骨。

    秦安、秦吟雪这类身怀节操的义士,更是如此。只是朱国治这条忠犬深得上面喜爱,任由他为非作歹,又是江苏巡抚,地方的军政大员,手握军政之权,谁也奈何不得他。

    秦安是商人,手无实权,只能委曲求全。

    朱瑜在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秦吟雪,惊为天人,发动一切力量展开追求。

    秦家父女只能以秦吟雪早有婚约唯由,因对方暂时失去了音讯,不能完婚,才拖到今日。

    朱瑜哪管那么多,死缠烂打的。朱家忌惮秦家在朝堂上的保护伞,秦家也忌惮朱家在江苏的实力,双方就僵持在这点,谁也没有撕破脸。

    **********

    李翔被送到偏院客房,并没有立刻休息,而是走出客房,漫步在偏院的林荫小径。

    苏州园林艺术之美融入每一个院子,不同的院子有着不同的感觉,李翔所住院子的主题是“竹”,屋舍让翠绿的四季竹环绕,就像身处竹海中一样。院子里没有宽阔的大道,唯有一条可供两人并肩独行的青石小径。

    清幽的环境,正好让他静一静,思考今后要走的道路。

    来到这个世界,听秦吟雪说迁海令一事,亲眼瞧见了沿海百姓的困苦,发现这个所谓太平盛世下面的真实情况,起了反清之心。但要反清又谈何容易,李翔年纪轻轻,身怀热血,却也不是无头无脑的莽夫,傻傻的送死。康熙在历史上的能力,那是不用质疑的,想要跟他斗,就凭现在是自己,根本不够看。

    在他的记忆中,这个时代的反清力量并不弱小,明里的台湾郑家,暗里的天地会,白莲教,只是这些力量表面上看似强大,实际上他们的存在没有一次撼动清朝的根基。放眼整个康熙朝,撼动清朝根基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由吴三桂发起的三藩之乱。

    想要反清,三藩之乱,应该是唯一的机会。

    PS:新书求支持,收藏,推荐票,通通都要。

第十章 推销姐姐的弟弟

    [[[CP|W:250|H:190|A:C]]]李翔边走边想,发现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他只能根据记忆中历史的走向来做一个大致的目标,具体应该怎么走,却没有头绪。

    今年是康熙七年,下一年便是鳌拜的忌日,到时候康熙主政,决议削藩,三藩乱起。这前前后后加起来也不过是短短几年的时间,就算有这个机会,可是如果没有一定的实力,即便机会来了,也把握不住。

    李翔苦着脸,想着后世小说中的那些翻云覆雨的主角,在想想自己,不由一阵气苦,人家穿越是官二代富二代,家里有钱有势,而自己这穿越却是孤零零的一人,什么力量也没有,无威无望的,便是高举义旗,也不会有任何人追随。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李翔心中不断琢磨,也许加入反清的一方,先赚取威望,培植势力,才是最好的选择。

    是台湾郑家,还是天地会?

    李翔拿不定主意,他发现很多事情,想的是非常美好,但要真正执行起来,却是万分困难。

    漫无目的的走了半天,不知不觉来到了院子右角落的小池塘。小池塘的正前方有一个小鬼正在玩着弹弓,他所在的方向只能看个背影,给他映象最深的就是那光秃秃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亮的脑袋。

    “是和尚?”李翔觉得奇怪,这秦府又不是和尚庙,哪来的小和尚?

    这时“啪”的一声,由弹弓射出的石子,打在了池塘中央的小假山上,在假山上留了下了一个清晰的印迹,磕破了一角。

    小家伙跳起来跺了跺脚,不甘道:“可恶,就差一点点了。”

    李翔上前了几步,好奇的看着假山。

    假山的形状类似于珊瑚,在分叉的中心处有一座小小的草庐,而那印迹就在草庐一尺的地方。

    李翔忍不住一笑,或许在小家伙眼里,这一尺很近,但在他这个对于准心有着盲目偏执的怪人眼中,一尺无疑是孙猴子的一个筋斗。

    小家伙听到了笑声,转过身来,上下打量着李翔,像被踩着尾巴一样,气鼓鼓的道:“你是谁,笑什么笑,换做你来,还不如我呢。”

    李翔瞧了小家伙的面容,神色一呆,眼前这小家伙圆胖的脸蛋,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鼻子略显有些上翘,显露出一副淘气相,那模样竟然像极了电影《乌龙院》里的那个小明星郝邵文,尤其是生气时候的样子,几乎是一个模子映出来的。

    “不会是郝邵文的前世吧……”李翔恶意的想着。

    小家伙秦卓铭不乐意了,怒道:“问你话呢,你是谁?有本事你来射射?”说着,将弹弓递给了他。

    李翔笑着接过弹弓,试了试弹性。弓弦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做的,弹性极佳,随即从池塘中拣起了一个小鹅卵石,瞄着那茅草屋。突然回过神来,一拍脑袋,心道:“跟小孩子一样……”

    见李翔收回了弹弓,秦卓铭撇了撇嘴不屑道:“怎么不射,怕丢脸?”

    李翔不理会他,又度从池塘里拣了一个鹅卵石,用力往前一抛,鹅卵石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飞向十米之外。紧接着他拉弓射击,一气呵成,在皮筋弹力的作用下,鹅卵石如离弦之箭,准确无误的击中先前的那块鹅卵石。

    两石相撞,禁不起大力,在半空中碎裂开来。

    秦卓铭看的是目瞪口呆,他射草屋射距才五步不到,而李翔抛出去的飞石少说也有十几二十步,更别说一个不动,一个是移动中的。

    李翔凌空拉了拉弹弓,小小的木架子,加上皮筋,俨然就是一把小巧的武器,心中产生了一个想法,自己功夫不行,在这个乱世连防身之力都没有,在没有弄到火枪之前,弹弓似乎是种不错的武器。手中的这把太小了,小孩子玩得,如果木架子加大一点,皮筋在粗一点,打到要害,威力可不一般。

    “太……太厉害了……”秦卓铭激动的几乎说不出话来,又蹦又跳的,亲昵的拉着李翔道:“好哥哥,好哥哥,教教我,我介绍我姐姐给你认识,我姐可漂亮拉,那是公认的苏州第一美人呢。”

    李翔愕然看着公然卖姐姐的秦卓铭,终于肯定了这个小家伙就是秦吟雪嘴里的那个“顽童”,果然是个极品,在陌生人面前直接把姐姐卖了,只是好好的富二代,怎么剃个光头?

    秦卓铭绷着个脸道:“别问我为什么剃个和尚头,烦着呢,让学堂里的人笑死了。也不知是哪个该死的和尚说我生来短命,要想活的长久,在十八岁之前,都不许留发……哼,要是让我遇到那个贼和尚,非把他的脑袋当木鱼敲不可。”

    李翔让秦卓铭看出了心思,觉得有些意外,看着秦卓铭光溜溜的脑袋,别有深意的笑了笑,是高僧的预言,还是为了不让儿子扎辫子,秦家情愿让他光着脑袋?他没有点破,只是摇了摇头道:“这可是我的绝技,不传外人。”

    秦卓铭看了看左右,偷偷的说道:“我可不算是外人啊,只要你能娶了我姐姐,就是我姐夫,我们怎么算是外人?我姐最疼我了,有我在,我保证你是一众竞争者中最有希望成功的一个。”

    李翔让这小家伙逼的苦笑不止。

    这时在竹林处传来了一男一女的对话声。

    女声李翔听出来了,正是秦吟雪,男的却不知是谁。

    秦卓铭本想再贿赂李翔,听到声音后,嘟了嘟嘴,小声的说了句话。

    李翔听不太清楚,只是隐隐约约的听到了“讨厌鬼”、“缠”这几个字。

    在竹林的拐角处,两道身影出现在李翔的视线。

    秦吟雪换了一套淡黄绸衫,更显得潇洒飘逸,容光照人,在她身侧并肩而行的是一位身穿蓝色底绣上虎纹武士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的英伟青年,身形与李翔相差无几,体形极佳,虎背熊腰,充满了男性的魅力。

    他的发型是清朝标准的金钱鼠尾头,真正的金钱鼠尾头可不是电视里的那样,只剃前额,那是清朝中后期渐渐改良的。清初的金钱鼠尾头是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如铜钱,那几根手指粗的头发,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故称金钱鼠尾。

    李翔微微摇头,好好的一个英武青年,却剃了这么不堪入目的发型。

    看着犹如璧人一般的男女,李翔不知为何,心底有股不痛快的感觉。

    秦卓铭这时变了神采,笑嘻嘻的冲到了两人的中间,将秦吟雪挤到了一旁,亲热的拉着英武青年的手,笑道:“朱哥,给我带了什么好玩的东西来?你上次送我的蹴鞠,不见啦。”

    被挤到了一旁的秦吟雪,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先行一步。

    英武青年见此大急,却也不能不顾秦卓铭,只能道:“哥哥来秦府自然少不了你的礼物,你不是说你想要一只会说话的鹦鹉,就在客房里,等会给你。”

    秦卓铭大喜过望,缠着英武青年跟他说个不停。

    来到近处,秦吟雪给两人做了介绍。

    李翔知他叫朱瑜,客气的称了一声:“朱兄。”

    朱瑜得知李翔的名字后,神色却是一怔,早在一年前,他便向秦家求亲,秦家以有婚约拒之。这些年来,他的心腹查出秦家人在江南找一个姓李的青年,“岂难道……”

    他脸上笑容不减,看着李翔的眼神,却充满了敌意。

    PS:嘿嘿,附上一府清朝规定的发型,各位爱发人士,看看是多么的难看,让你剃,你们会剃嘛?

    满人在劝汉人剃发的时候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我只能说当时满人的审美光是多么的奇特。

    图片上传要审核,估计明天才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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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应战(求收藏推荐)

    李翔瞧出朱瑜的那一点点的敌视,不知自己无故躺着中枪,觉得莫名其妙。既然这个朱瑜不愿意跟他往来,他也不去贴那冷屁股。

    秦吟雪喜欢与李翔聊一些关于历史的话题。这算是天性使然,她对于诗词歌赋不感兴趣,对于兵法韬略,国家大事却是情有独钟。故而从未跟李翔谈论过诗词歌赋上的事情,也是因为如此,到现在为止,李翔这个对古代文学一窍不通的假道士书生,没有露馅。

    因为他们都崇拜岳飞,一路上由岳飞这里历史人物,牵引到古代历史。

    历史人物的事迹能够牵扯到背后的军事政治,这些都是秦吟雪感兴趣的。

    李翔作为穿越者,除了自身学习的数理化,最擅长的就是历史了。尤其是那些历史上出名的,惹争议的人物。贴吧里,论坛上,对于他们的争论,那是详细到了极致,几乎把古人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拿来解破。不管是对是错,都有各自的道理。

    李翔常常看的津津有味,大涨见识,兴致来的时候,还会与意见不服的争论几个小时,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对的,认真的查询史书,来表明自己的观点。历史知识非常的丰富,与秦吟雪聊起来,是滔滔不绝,默契合拍。

    秦吟雪所知的历史大多都是市面上流传的史书,而后世的历史学家却利用网络,将那个时代所有的史料集合起来。内容远比这个时代流传的书籍丰富,知道的自然更加详细,见解更加独特。

    故而关于历史的认识,李翔要胜秦吟雪许多。以致秦吟雪对于李翔的学识,那是非常佩服的。

    如今聚在一处,两人果不其然的又说了起来。

    秦吟雪聊到隋唐之事,说到了隋文帝杨坚。秦吟雪道:“文帝杨坚节俭克己,在位仅仅十二年,隋朝的官仓府库就全都装满了钱粮布帛,入多于出,着实了得。”

    李翔摇头笑道:“这秦姑娘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文帝开创科举,结束了继魏晋南北朝以来数百年大分裂的局面,确实伟大,完全可比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但说他治世如何高明,我却不以为然。回忆汉朝,汉武帝即位时期,也是这番景象,国库充实,以致穿钱的绳索都腐烂于库。隋朝在各地都兴建了无数大库房,所存物资比汉武帝时候还要多出许多。府库的充实,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有一个问题,不知秦姑娘怀疑过没有,汉朝经过数代明君,发展了八十年,才有如此景象,而唐朝经过五十年的发展,到开元盛世,才堪堪与隋朝相比。隋朝只是十二年,物质经济更胜汉朝唐朝,超越前代并不稀奇,可连后代都比不上,这未免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吧。”

    秦吟雪有些不服,道:“那问题出在哪里?”

    李翔道:“答案就在《隋书》里,都说文帝时期税收不高,其实不然。他沿袭了北周的恶习,以古代度量衡三升当一升,一直到大业年间才恢复,也就是说杨坚赋税的数量没有加,但是收税用的工具度量衡是三变一,等于将税率提升了三倍。”

    秦吟雪一怔,记起了《隋书律历》却有这段记载“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大业初,依复古斗。”

    李翔接着道:“这只是杨坚敛财手段之一,其二是义仓。义仓是隋文帝时期的一个伟大的制度,即是让百姓每户每年秋收时拿出一石以下的粮食,储存到隋朝的仓库里,等到闹了自然灾害拿出来救急。这是非常高明的制度,只是遇上了一个抠门的皇帝。除了开皇五年,义仓出了几次钱财以外,以后只见百姓每年不断地交钱粮,天灾一个接着一个的犯,可就是领不到半分钱的赔偿金。到了后来,杨坚更是直接下诏收税了,公然把义仓当做了敛财的手段。这个我记得在《资治通鉴》中有过类似的记载,说他‘惜库不惜民’,宁愿百姓饿死,也不开仓赈灾。”

    “不过嘛,隋文帝统治下的百姓穷虽然穷了点,可穷得踏实。毕竟比起前朝的动辄服兵役打仗去死人,能安安稳稳在田里耕作,这已经是一种极大的福分了,所以官府税收重一些也无所谓。隋文帝也毕竟是一代明君,在晚年他自己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临死留下了遗诏,说明了隋朝虽富,但四海百姓,衣食不丰。希望后人能够体恤百姓,休养生息,不得劳人。这个时候的隋朝,是标准的国富民穷。如果说汉武帝时期,汉朝是鹏程万里的雄鹰,那隋朝就像是一只拥有最纯正血统的小鹰。只要小鹰成长起来,腾飞万里,轻而易举。”

    “这个时候的隋朝需要的是致力发展的文景,而不是雄心万丈的汉武。可偏偏杨广不甘心做文景,他要当汉武要成就千秋伟业,要做中华的千古圣君。但是小鹰就算血统在存正,也无法如雄鹰一般。汉朝国富民强,就算禁得起折腾,也是天下人口锐减的结局。隋朝根基本就不如汉朝,可偏偏杨广比汉武帝更能折腾十倍,在他奋斗的八年里,前后数千万人次的人力被他用政令和军队驱赶着剥离了赖以谋生的土地,其中近一半的人都再没能看到自己的故乡。为了逃避如此可怖的徭役,青壮农民甚至竞相自残,用砍掉自己的手脚来逃避徭役,还管这个叫‘福手’、‘福脚’。”

    李翔接着道:“隋朝的快速没落,并非没有道理,由此亦可看出,唯有民富,国方能强大持久。若隋文帝能够早日意识到问题所在,若杨广能够如文景一样,休养生息,相信以当时的人口,隋朝不难再现汉武之风,也不至于弄得天下大乱,叛乱四起,二世而亡。”

    秦吟雪双眼异彩连连,李翔这番精辟的言论又是她从未考虑过的,叹服道:“李公子博古通今,今日又让吟雪大开眼见了。”

    李翔被赞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上述说的,除了小部分是他自己的观点,绝大多数都是网上众人讨论出来的结果。

    李翔、秦吟雪一人一句,聊得不亦乐乎。

    完全沉浸于两人世界,将朱瑜、秦卓铭丢在一旁了。

    朱瑜急得满头大汗,比起文学,满清更加重视老本行骑射。他父亲这条满清忠狗,为了媚上着重抓他骑射箭术,对于历史上的人物一窍不通,若不是今日听两人说起,他还不知道隋文帝叫杨坚呢,根本插不上嘴,但见心爱的女子与别的男人笑谈无间,心底又恨又怒。

    秦卓铭那机灵的小眼睛在李翔与秦吟雪身上来回转悠,古灵精怪的莫名笑了起来。

    朱瑜安奈不住,咳了一声,吸引了注意后,高声道:“李兄果然是才高八斗,在下欣赏的很。古有六艺,李兄在文学上如此了得,御射绝技,想必也有极高的造诣,不若择个吉日良辰,大家切磋切磋,让我领教一下。”

    李翔听他表面虽是客气,实则语含讽刺激将。若不应下,下一句必然笑自己是个一无是处的书生,若是应诺,则中了他的诡计。他敢这么说,想必在骑射上有不熟的造诣,能够在自己的长处方面好好的羞辱自己。

    李翔终究是少年心性,面对这种挑衅,无故的敌视,做不到无动于衷,欣然道:“朱兄既然相邀,敢不从命。”

第十二章 良苦用心(求票,求收藏)

    朱瑜仰天一笑道:“好,够爽快……”

    他话未说完,秦吟雪便道:“就比骑术算了。朱公子骑术一绝,李公子亦是个中高手,第一次骑白龙便能策之如飞。旗鼓相当,观赏起来才够滋味。”

    李翔望了秦吟雪一眼,没有说话。

    朱瑜心底一怔,略微打鼓,秦吟雪的白龙可是千里良驹,这类坐骑,没有一定的骑术功底,没有的良驹认可,无法驾驭自如,便是他也不敢保证能在短时间内驯服如此良驹,他道:“骑射骑射,不可分家,只骑不射,有什么意思?李兄觉得呢?”

    李翔笑道:“就依朱兄吧。”

    朱瑜瞄了秦吟雪一眼,见她脸色微微有些焦急,心底一笑道:“正逢桃花盛开的季节,在苏州以西,太湖之畔,有座桃林。前日在下抵达苏州的时候,知府公子请我到桃林一游,正逢桃花盛开之际,我们就将比赛场地定在那处,一边赏花,一边比试,别有一番风味。朱某眼下还有事,先行告辞了,三日后见。”

    他心底已经将李翔视为秦吟雪就要找的未婚夫婿,他继续留在秦府,只能给自己添堵,不如离去,布置一切,三日后好好教训教训李翔,让秦吟雪知道,谁才真正配的上她的人物。

    朱瑜匆匆离去,秦卓铭欢快的大叫道:“朱哥,等等我,我要会说话的鹦鹉。”

    朱瑜、秦卓铭先后离去,池塘边转眼至于李翔、秦吟雪两人。

    李翔道:“谢过秦姑娘美意,若真让我跟他比试骑术,那可就丢大脸了。”他以猜到秦吟雪用意,至于成不成功,他不了解朱瑜为人,却是不知,但这番好意,是实在的。

    秦吟雪静静的看着他,道:“是应该我谢你才对吧,你真的是因为赌一口气才跟朱瑜比试的?”

    李翔还没说话,秦吟雪便接着道:“我是不信,我知公子受到无故挑衅会有些怒火,但绝不会为了这点事情盲目的与他人争锋。”

    李翔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道:“话都让你说去了,我还能说什么。”无故受到针对挑衅,李翔确实不满,但这并非是接受挑衅的真正理由。他还不是那种让人说几句就抡起拳头的莽夫,朱瑜的挑衅确实高端,让他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但作为一个后世人,身怀千年语言诡辩之大成,他有十种以上的方法能够不受任何影响的避开挑衅,甚至还可以冷嘲热讽的将朱瑜鄙视一顿,让他说不出话来。

    之所以没有那么做是因为他看出来了,秦吟雪对于朱瑜很是反感,甚至可以说是厌恶。秦吟雪的性格颇为男子气,大方好爽,直来直往。若不是因为迫于无奈,她是不可能跟朱瑜往来的。

    秦吟雪现在在李翔心中的地位很重,这无关情爱,是感激恩情。李翔在这个世上无亲无故,秦吟雪不但救了他一命,还告诉了他许多清朝的知识,又将他带回家来,让他不至于流落街头,盲人摸象的在异世界闯荡。

    秦吟雪所作的一切,并不是要什么回报,可李翔作为受益人却不能忘恩。

    他看出了朱瑜是一个倨傲要面子的人,只要在秦吟雪面前,狠狠的扫了他的颜面,让他无地自容,就可帮助秦吟雪摆脱朱瑜。

    只是李翔没有想到,秦吟雪竟然看破了他的用意,还当面说了出来。

    秦吟雪叹道:“我知你为我好,但是朱瑜此人好颜面,心胸狭隘,你若让他下不了台。真不知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他不足为据,但他的父亲却是一条疯狗,在整个江苏,就属他权力最大,最不好惹。”

    李翔心道:“难怪……”以清朝的官制,江苏最大的是巡抚,秦家就算在商界混的再开,也得罪不起地方巡抚。他不以为意的一笑道:“我有分寸的,适可而止就是了。”

    李翔说的轻松,秦吟雪心底却很是复杂,欲言又止,李翔如此为她考虑,让她很是感动,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当晚秦安设宴,款待了李翔,让秦卓铭拜师。

    秦卓铭二话不说,欢欢喜喜的行了拜师礼,给李翔上茶。

    秦卓铭的态度让秦家父女大掉眼镜,互望了一眼心道:“这小家伙怎么这么好说话了。”

    秦卓铭悄悄的用只有两人听见的声音说道:“拜了师,就不是外人了,可以传我绝技了吧……还有,我说话算数哦,你教了我,我在姐姐面前给你说好话……”说着还别有深意的眨了眨眼。

    李翔摇头苦笑,真是人小鬼大。

    因为身份不一样,李翔从客房搬到了专门为秦卓铭师傅准备的上等别院,正好与秦卓铭一个人的院子相邻。

    当天夜里,秦卓铭偷偷的钻进了李翔的房间,手中拿着一只烤的油光发亮的类似于小鸟的动物,嬉皮笑脸的道:“翔哥哥,这是我亲自烤的,分你一半,味道可好了。”

    李翔看着献宝似地秦卓铭,笑骂道:“你小子年纪轻轻就当花和尚了,就不怕你爹扒了你的皮?”

    秦卓铭嗅了嗅味道,撇了撇嘴道:“我爹才不会怪我呢,别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那老家伙精明着。他让我装和尚,吃素菜,心底早就过意不去了,哪里会管我偷偷的吃什么。你不要我可吃了啊,上好的鹦鹉肉,别有味道。”

    李翔有着怔怔的看着秦卓铭,这小家伙看起来疯疯癫癫的,好玩好闹,指不定是个天才,坐在他前面道:“若是朱瑜的那只会说话的鹦鹉,那我真是要尝尝了。”

    秦卓铭嘿嘿的笑着:“就是那傻小子的,我姐姐不喜欢他,还死皮赖脸的,讨厌死了。不过我倒是喜欢多来几个像他这样的。天天有礼物收,玩腻了就丢,又不用做什么,不拿白不拿。前些天,他还送我了个大珍珠呢,听说这东西磨成粉,可以美容,我就磨了给小白擦脸,也没什么效果嘛,是不是,小白……”他冲着门口叫了一声,一条毛茸茸全身雪白的小狗跑了进来,亲昵的围着秦卓铭的脚边转。

    李翔彻底傻了,这富二代的生活,他还真不懂,用珍珠给狗狗敷面膜,这要有多奢侈。

    秦卓铭继续的说着,“我年纪还小,分不清楚好坏。但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她的朋友,肯定是好人,我告诉你拉,那坏蛋有个很可恶的爹爹,很坏很坏,是天底下最坏的坏蛋,三天后可要好好的教训一下那坏蛋的儿子……”他自顾的说着,见李翔已经将鹦鹉肉吃的差不多了,突然改变了说话的语气,老气横秋的道:“古话说吃人嘴软,你吃了我的东西,可要教我玩弹弓,不许赖皮。”说着,不等给李翔回答的机会,一骨碌的跑走了。

    李翔嚼了嚼嘴里的肉,怎么感觉让一个屁点大的小孩给设计了?

    算了,反正又不是什么真的不传之秘,只是……

    秦卓铭的一番话最让李翔在意的是朱瑜的父亲,他并不认为秦卓铭在胡说八道,小孩子或许不懂事,但他们善恶观是最实在的。记得秦吟雪也说朱瑜的父亲是条疯狗,他很好奇那个江苏巡抚究竟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第十三章 无法无天(求票,求收藏)

    李翔走出了秦府的大门,看着四周古色古香的街道,揣着怀中的些许银两,兴致高昂的上街去了。

    如他所想的一样,古灵精怪的秦卓铭是一个天才,只是太好玩了,不好读书而已。

    李翔用昔年他老子教育他的方法教育秦卓铭:在小的时候,李翔对于家里的土铳情有独钟,他老子知道无法限制李翔的爱好,索性约法三章,让他完成作业、考出好成绩,就任意他玩,甚至以考了第一就带他上山打猎做条件,诱惑他。

    为了兴趣爱好,李翔在学习上下了好一番功夫,自小到大,成绩都是名列前茅的。这种方法,对于心野好玩的孩子,最是管用。

    面对想要学他弹弓绝技的秦卓铭,李翔也使出了这一招,只要他认真学习一天,第二日便放他半天的假,传授他绝技。

    秦卓铭如他所料,为了李翔那出神入化的绝技,耐下心来读书。

    秦卓铭还小,这个时候学习大多倾向于死记硬背,不求甚解。秦卓铭识字不少,根本不需要从旁讲解,充其量就是几个不认识的字,请教一下。繁体字与简体字相差不大,只要不是那类生僻字,李翔大多认识,这假书生的身份也没有露馅。

    当天晚上秦安来抽查功课,他有些不放心年轻的李翔,教不好自己的孩子。结果面对对答如流的秦卓铭,秦安乐的合不拢嘴,立刻摆了宴席来款待李翔,李翔趁机向秦安预支了工钱。

    秦安为人节俭,但为了儿子,出手却很阔绰,给了他一块碎银,一串铜钱,足足抵得上后世的几千块钱了。

    趁着秦卓铭去学堂的空闲,李翔打算逛一逛苏州,熟悉一下古代的环境。

    既然来到这个时代,就不要指望这个时代围着你一人转,想要混得好,必需融入时代,才能闯出一番事业。若自持未来人的身份,与世界格格不入,只会让人当做是疯子傻子来对待,有几人会信?

    苏州作为江南重要的都会还是很繁华的,行人熙来攘往,比之后世也别有一番风光。也许是时间太短,李翔漫步于苏州大街,听着这个时代的方言,发现自己还是有些难以融入这个世界。

    李翔来到了一条小食街,焦糖、酱油混着热肉的气味,让人垂涎三尺。他是吃过午饭在出来的,秦安给他的待遇极好,吃的都是精致美食,并不是太饿,但还是随意找了家街边小摊,要了两个包子,两根油条,一碗粥,想尝尝古代街边小吃的味道。

    包子是新鲜的菜肉包,半菜半肉,一口咬去,能够榨出油来,味道极佳,油条味道倒是于后世相差不了多少,不过完全不用担心会有地沟油的存在,也吃的津津有味。

    便在此时,只听得西边大路上马蹄杂沓,一群人乱糟糟的乘马奔驰而来。

    这群人是一队清兵,约莫七八十人,带着尖圆的帽子,胸前绣着一个大大的衙字,十数人骑着骏马,余下围在骏马左右。另有五十多百姓,被清兵用绳缚了曳之而行。这些百姓大都筋疲力尽,衣衫褴褛,如何跟得上马匹,有的跌倒在地,便被绳子拉着随地拖行。他们一个个口叫“冤枉、饶命”,哭哭啼啼,极是凄惨。

    这群清兵在一个身着黑色官服的胖子的带领下,横行无忌,在这热闹的大街上横冲直撞,如若无人。

    意外的是街边的百姓,没一个抱怨,都是避之不及,他们就如见了猫的老鼠一样,四处奔逃。卖菜的丢下了自己的菜篮,街边小摊更是连摊位都不要了,有店面的不顾一切,直接关上了大门。

    整个长街在清兵出现的那一刻,一下子乱了起来。

    李翔心中一跳,觉得事有古怪,还没有反应,斜刺里跑来一人,拉着他的手就往隔壁的屋里拽。

    李翔一时不查,险些让对方拽倒在地,只能顺着他的力量进了隔壁的屋里,早有两个拿着门板的老人家在第一时间合上了店门。

    “这……”李翔看着一脸庆幸的年青道士,不知说些什么,却已经认出他来了。他就是前些日子,在西湖遇上的那个质问施琅背主求荣的那个道士,也是他提醒自己要小心施琅的。

    年青道士没有理会李翔,只是道:“跟我来……”

    李翔满腔疑惑,但凭借当初的一面之缘,知他并非是歹人,也跟着他上了二楼。

    二楼是一间卧房,年青道士来到临街的窗口,悄悄的推开一条缝隙,向下眺望。李翔也顺着细缝看街道的景象,发现就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街道上竟然空无一人,死寂一片,只剩下满街道的狼藉,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鸡,横行霸道的在街上逛了。

    “唉!也不知这条疯狗盯上了那一家。”年青道士见这番景象,叹了口气。

    李翔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那清兵真有那么可怕?”

    年青道士咬牙切齿的道:“清兵可恶,但真正可怕的是那个领头的畜生……公子想必是为了躲施琅,第一次踏入这江苏吧,也难怪你不知了。那领头的畜生叫朱国治,是江苏巡抚,一条见人咬人,与狗咬狗的疯狗。”

    江苏巡抚!

    朱国治!

    朱瑜的父亲?

    李翔想起秦吟雪、秦卓铭对朱国治的评价,正想发问,却见那伙清兵已经来到了近处,就在名为松鹤楼的一家古色古香的豪华酒楼停了下来。

    为首的那个朱国治一挥手道:“就是这里,竟敢勾结天地会的叛逆,好胆子,给我抓人,查封。”

    在他身侧的清兵得命后,直接将门踹了开来,十多人如狼似虎的冲了进去。

    这时那些被绑在马后边的百姓挣扎着逼近朱国治,其中一个年逾六十的老人家,跪着哀求道:“朱大人,冤枉啊,老妇一家人根本就不认识天……”她话还没说完,一个清兵一脚就将那妇人踢的滚了一个圈,晕死过去。他刷的一下,抽出了钢刀,喝道:“有没有勾结天地会大人自有决断,你们等候审判就是,谁敢上前一步试试!”

    他怒瞪双眼,嚣张跋扈,不可一世。

    哭喊声再次传来,松鹤楼里压出了四人,正是一家老小,他们被上了枷锁,同先前那伙人一样,被马牵在后方拉着走,那个被踢晕的老人家,竟然如死狗一样,就地拖拉着,完全不顾及死活。

    如此景象李翔以前只在电视中看过,如今亲眼所见,整个人都呆住了,只觉得心中有一团烈火焚烧,牙齿咬得咯咯响,指甲深入掌心,殷红一片,却不自知。

    年青道士叹道:“可怜,可恨!”

    李翔绷紧着脸,第一次真正的觉得自己无能,如果他身怀绝世武艺,他早就纵身而下,将这群清兵杀的干干净净一个不剩;如果他有一把枪,哪怕死了也要在朱国治的脑袋上开一个口子。

    可是,他什么也没有,没有武艺,没有枪,就如废人一样眼睁睁的看着事情的发生,没有一点办法。

    “我真是个废物……”李翔低声道。

    年青道士惨笑道:“我又何尝不是,真正是英雄是扬州城里的八十万亡灵,嘉定城里的全城百姓,江阴城里的十七万尸体,是万人坑下的一具具白骨……真正的英雄都死了,在鞑子屠刀下苟延残喘的我们都是废物。”

第十四章 疯狗,必杀之

    年青道士的话让李翔一震,想起了街上那一群群百姓,畏兵如鼠的样子,心中突然明白了清朝的用心,他们就是用杀戮来征服,杀光反抗他们的人,让那些不敢反抗的人畏惧他们,老老实实的做他们的奴才。

    李翔切齿道:“英雄死了,但精神不灭。属于他们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这些活下来的人唯有继承他们的精神,才对得起他们的牺牲,才能够让鞑子知道,我们汉人的傲骨杀不弯,志气也杀不尽。”

    年青道士重重的点了点头道:“兄台说的实在太好了,在下姓李,双名卫国,单字一个晋。在西湖时,兄台怒骂施琅,大快人心。当时就觉得兄台是值得一交的朋友,今日听到这番话,更觉得兄台是位义士,不知是否愿意交我这个朋友。”

    李翔有些不喜李卫国文绉绉的说话方式,但也看得出来他人如其名,是一位反清的义士,便道:“同一路人,生下来注定就是朋友。我叫李翔,字嘛,原来没有,刚刚取了一个,就叫鹏举。不指望能如岳王爷一样,但有生之年,决不负‘鹏举’二字。”

    李卫国笑赞道:“岳鹏举,李鹏举,鹏举兄豪气干云,以岳王爷为志向,令我辈汗颜。稍等片刻,我去打些酒来,我们把酒畅谈。”

    不过一刻,李卫国端了壶酒,两旁下酒小菜,席地而坐。

    李翔并不太会喝酒,好在清朝的酒度数不高,浅尝慢饮也醉不倒人。他举杯敬李卫国,问出了心中的疑问,道:“那朱国治嚣张跋扈,确实可恨,但不知百姓为何如此怕他?”

    李卫国愤然道:“因为他是一条疯狗,看来鹏举兄对于朱国治并不了解,我便从头说起。这条疯狗贪财暴敛,曾是固安知县,靠溜须拍马升任江苏巡抚。他为了巴结上司,搜刮无度,人称‘朱白地’,江苏百姓,苦不堪言。因为江南富庶,鞑子在江南的赋税极重,尤以江苏府,松江府为最。当时正是战后重建,江南富商百姓即要受朱国治的剥削,又要面对超重赋税,哪里支付的起。朱国治这条鞑子的忠狗,根本不体恤百姓民情,借口抗粮,制造了奏销案,只要不交钱,一律问罪,前前后后一共一万余人受到打压。更可恨的是朱国治为了做出成绩,胡乱抓人。探花叶方霭欠一钱,他直接剥夺了探花的称号,故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说。他为了打压江南名士上,更是不愧余力,吴伟业、徐乾学、徐元文、韩炎、汪琬等江南缙绅著名人物全部莫名被罗织在内,让他们衣冠扫地,朱国治完全是为了咬人而咬人。”

    李翔听了默然不言,但脸绷得紧紧地。

    李卫国继续道:“这奏销案还是朱国治微不足道的一件‘功绩’,接下来的‘哭庙案’,更是显出了此人的狠辣。七年前,江南遇到少见的水患,收成有限。鞑子催逼百姓缴税,新任吴县县令任维初将百姓缴纳的粮食私藏了,高价在市场上贩卖,中饱私囊。另一边为了填补空缺,他再次逼迫百姓缴税。百姓实在拿不出粮来,任维初丧心病狂的将拿不出粮食的百姓捉入官府,严刑逼迫,将一人活活打死,罪行发指,民情沸腾。以金圣叹为首的几个秀才,因同情百姓的遭遇,写了‘揭帖’到哭灵场所控告县官。可是任维初是朱国治的人,他的官都是从朱国治那里买来的。金圣叹等几个秀才如何斗得过朱国治这个巡抚?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最终金圣叹想了一个办法,去文庙哭诉,希望能够号召更多的人,引起朝廷的主意。金圣叹在祭文中直指,朱国治才是真正的主使者。朱国治这条恶狗慌了,狗急跳墙,将金圣叹这些为民请命的秀才十八人一并抓了,以死刑论罪。在执刑的那一天,百姓向朱国治求情,希望朱国治能网开一面。朱国治竟然下令命清兵对围观求情的百姓痛下毒手,不但以金圣叹为首的十八名秀才身首异处,刑场四周,多了整整一百二十一具尸体,法场之上,惟血腥触鼻。”

    李翔将手中的酒杯摔在了地上,切齿道:“朱国治真是一条好狗,我李翔必杀此狗。”

    李卫国只以为李翔是酒后怒言,没有在意,却没有留意到,他的眼眸中充满了坚定。

    李卫国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朱国治的劣行,真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就是清朝的一条疯狗,无法无天的疯狗。尤其是最近几年,他为了讨好上面,不愧余力的缉拿天地会的人。为了表功,他再一次发挥疯狗的特性,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过一个。只要跟天地会扯上一点点的关系,哪怕是与天地会的人打过一个照面,让他知道也是天地会的人。但凡进入府衙大牢的,就没有一个活着出来,一条条无辜的性命都成了他的功绩。”

    李翔听到这里已经能平静对待,他已经决定杀朱国治,就算在听到的再多,决心都不会再改,既然有心干大事,就从杀朱国治开始,干就干的轰轰烈烈。

    与李卫国又聊了几句,李翔起身告辞。

    李卫国道:“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我家住在江宁府城西五十里外的小村,今日来苏州只为访友,明日便要起身返家。日后鹏举兄若能来江宁,千万要来陋室小居几日。”

    李翔肃然应道,“一定!”

    李翔走出了店门,因为朱国治以走,街上渐渐恢复了人流,但比起先前,显是冷清许多。

    李翔无暇他顾,直往秦府走去,步伐坚定有力。

    在他的脑中已经开始设计如何才能除去朱国治这条恶狗,他虽然没有枪,但还有智慧。

    若说文学的艺术文化的沉淀,那数理化就是未来发展的根基。

    李翔学的就是数理化,而且成绩优异,他没有本事造手枪,没有本事造出飞机大炮,但是根据化学原理,根据这个时代存有的物质条件,制造一些简单的,符合这个时代科技的化学武器,并不是那么困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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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穷屌丝与高富帅

    回到了秦府,秦吟雪迎面走了上来,关怀道:“刚刚得到消息,朱国治来苏州了,没遇上他吧?”与李翔的清闲不同,秦吟雪在不外出的情况之下,每日学习兵法韬略,练习武艺骑术,终日不断。

    她从城外练习骑术归来,得知李翔外出,又得知朱国治今日到了苏州,四处缉拿天地会的成员,心中起了不祥的预感,在朱国治出现的几条街转了一圈,没有打听到李翔的消息,只能返回府邸等候。见他平安,心中大石终于落下。

    李翔感受到了那关切之心,未免她担心,平静的道:“很不巧的遇上了,也明白了你口中那恶狗的含义。”

    秦吟雪见李翔平静的有些过头,更是在意,追问道:“真的没事?”

    李翔深深吸了口气,笑道:“没事,只是心底有些不舒服,看着横行霸道的恶狗,却没有一点办法。对了,秦姑娘,我决定了,赴了明天的约,再呆几日,我就离开,出去闯闯。”

    秦吟雪呆了呆,欲言又止,想说的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道:“早知道会有这么一日,只是没想到来的那么快。好男儿志在四方,公子志向远大,小小的秦府困不住你,吟雪不敢强留,只希望公子能早日达成所愿。”

    李翔想着朱国治的暴虐,想着扬州、嘉定、江阴城里的亡魂,更想到了清朝闭关锁国,令中国科技远远落后西方。致使未来数百年里都受到列强欺凌,更发生了八国联军侵华的惨剧。

    既然他来到了这个时代,知道了这段惨痛的经历,那么作为一个中国人就有义务制止历史重演,也许他一人能力有限,也许他改变不了一切,但至少他能够问心无愧的说一句……我尽力的。

    李翔坚定的点头道:“一定会的,我相信,巍巍华夏,那个曾经屹立于世界之颠的大国,终有崛起的一日,只要我们努力,就有可能在我们手上实现……秦姑娘,能不能帮我准备一些东西,我要石灰水、草木灰、面粉、少量砂糖、食盐、软锰矿、硫酸、硝酸,细沙、玻璃杯、玻璃管、皮管、捣药的药臼、捣药舂、大缸……”他一下子说了十多种在路上脑海中总结出来的必要用品。

    秦吟雪一头雾水,不知李翔想干什么,但见他神色严肃,也没有多问,应了一声,立刻去了。

    秦家果然财大气粗,只是半个时辰,李翔要的东西通通都备齐。

    李翔整理了脑中的化学知识,进行化学实验……

    也许是因为秦吟雪特别吩咐过了,自他陷入化学实验之后,便无一人打扰。

    日落月升,李翔沉浸在实验的筹备中,在院子里,整整忙活了六个时辰,将所需要的材料,通通备齐。只等时间好从石灰水、草木灰中提炼出钾盐、氢氧化钾,就能实行下一步实验。

    见天色不早,明日还有与朱瑜的比试,不容有失,匆匆的洗了个澡,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一大早,李翔梳洗完毕,就有小婢让他去前厅。

    来到前厅,朱瑜正在厅中与秦吟雪闲聊。今天他穿着一身白色的武士服,英俊的面容,自傲的神色,显得卓尔不群。唯独头顶上那细细长长的老鼠尾巴发型,在随着他身子的晃动,左摇右摆,大煞风景。

    李翔依旧是一生道服,虽说模样并不逊于朱瑜,可衣着却完完全全给比了下去,两人站在一起几乎等于是**丝与高富帅的差别。

    李翔并不为意,如果让他剃清朝的那铜钱大小的老鼠尾发型,他情愿当一辈子道士。更何况他相信有朝一日,他们汉人会穿着自己的服饰,留自己想留的发型,光明正大的走在大街上,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被逼着留剃自己不喜欢的发型,穿自己不喜欢的衣服。

    朱瑜见到李翔是一脸的欢愉,就好像李翔今日必输一样。

    李翔从他身旁掠过,问秦吟雪吃过早餐没有。

    秦吟雪笑说没有,客气的让朱瑜稍等片刻,与李翔一同从侧门而入,去饭堂用餐。自始至终,李翔都未瞧朱瑜一眼。

    朱瑜哪曾受过如此待遇,只气得脸色发青,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心道:“到了比试的时候,看你还能如何猖狂的起来。”

    秦吟雪与李翔并肩而行。

    秦吟雪道:“我了解朱瑜,他好面子,但并不是那种一无是处的人物,在箭术上上有一定的造诣。依照他性格,他不会给你任何胜过他的机会。听了我前天的话,会放弃与你比试骑射,只比射箭。如果我没猜错,这两天他定在桃园练习,熟悉场地,已经占据了先机,你要小心了。”她并不是在为自己能否摆脱朱瑜而担心,实是怕李翔输了,受到朱瑜的鄙夷,颜面尽失。

    李翔知她心意,神秘一笑,道:“这点我也想到了,早有应对之法,你就放心吧,我保管今日之后,他再也没有颜面纠缠你。”

    秦吟雪依旧难以安心,向来果断的她,在此事上却有些患得患失。

    两人用过早餐,至大厅与朱瑜汇合。

    朱瑜早已等得不耐烦了,在大厅中走来走去,见两人出来,也选择无视李翔,招呼秦吟雪前往桃林。

    李翔可没有朱瑜的小心眼,不以为意。

    朱瑜见李翔压根不在乎,再一次感到气闷。

    朱瑜骑着良驹,将原本挂在马背上的铁胎弓斜挂在了背上,人帅马骏,更显的不凡。

    李翔骑上了秦吟雪精心准备的好马,身上也挎着弓箭。

    好马自然比不上良驹,连弓箭也比铁胎弓要小上一号,再次现出了**丝与高富帅的差距。

    朱瑜也发现了这点,更加自得的扬起了脑袋,道:“秦姑娘,窦公子已经等候多时了,我们快些走吧。”他哪里是怕别人等得不耐烦,分明是想早一些羞辱李翔,让他知道厉害。

    为了方便,朱瑜约好了同去的人在城西的十里亭相聚。

    他们是最晚的一拨,抵达十里亭的时候,十里亭里已经有十数人在候着了,男女皆有,个个都衣着艳丽,身份不凡。

    秦吟雪遥见厅中众人,脸上闪现怒火,随即又是一阵冷笑。她气朱瑜用心险恶,将苏州城最上流的几位公子哥大小姐都请了来,分明打算借助他们的嘴,不想让李翔继续在苏州待下去。后面一笑,却是相信李翔,觉得朱瑜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她在离开家的时候,还在担心怕李翔输,但随着事情的迫近,她的信心,反而是越来越足。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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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明反清介绍:
李翔是一位具有神枪手特长的凡人,意外穿越到了清朝。在那里,他发现所谓的满汉一家是最可笑的笑话,是满清为了能够坐稳江山,奴役百姓,他们藏起了血淋淋的屠刀,以卑鄙的用心,编织出的可笑谎言。面对这种情况,一个个胸怀大义的好汉,举起了反清复明的旗帜,以热血与生命,讴歌傲骨长存。反清的道路亦充满了波折,李翔波澜壮阔的一生,也因此而展开,整个历史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复明反清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复明反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复明反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