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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大隋全文阅读

作者:木子蓝色     重返大隋txt下载     重返大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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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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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若是青山巨看到了,请不要打我,我这也是为了你好嘛。

    当然,这里也要感谢我的主编海星女神,绝对的女神,不过男读者们就不要问我联系方式和索要照片了,因为名花已有主,且还是土豪,万一被打了咱们怎么办,因此就不要作死了。

    还得感谢三江的编辑们,申请了四周之后,终于给通过了。这是安慰么,就算是安慰也得么么哒!

    当然,也还要感谢从隋末、从晚唐,一直跟过来的读者朋友们,谢谢你们一直的支持。这本书也许有些不似前两本风格,但木子也绝对是在认真的写,而且会一直认真的写下去。

    三江推荐期间,每天至少也得两更,若是做不到,也学其它写手们一样发一句豪言,剁手!(是不是有些说的太满了,嗯,得加一句,若发生地震、泥石流、洪水、停电、断网等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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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风驭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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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Jea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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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蒋达采

    45荡¤秋

    46中华虎贲军

    47寂寞无厘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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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高原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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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长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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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billy11

    54浪子856581

    55书友120621

    56书友121003

    57书友120330

    58剧情被改写

    59xxnovel

    60钟有悔

序章

    公元581年,杨坚篡周建隋,587年,吞并西梁,589,平定南陈,统一中原。588年,**启民可汗称臣内附,上隋文尊号圣人莫缘可汗!

    开皇十八年,经过十余年的休养生息,大隋甲兵强盛,风行万里。社会民生富庶、人民安居乐业、政治安定,开创数百年来之前所未有之盛世!

    然而,隋帝将近花甲之年,却对已在储十八年的皇太子杨勇越生不满,阴有夺宗之位的杨广更是步步紧逼,大隋盛世的平静水面之下,早已是暗流涌动。-------------------------------------------------------

    十八年春,二月。大兴,东宫。

    寝宫之中,皇太子杨勇突然从恶梦之中惊叫醒来。脸上苍白,浑身汗湿。他怔坐榻上良久,声音低沉,“唤唐令则、邹文腾、夏侯福、元淹来!”

    虽然是半夜,但很快四人就到了。

    唐令则是太子左庶子,邹文腾是太子家令,夏侯福是左卫率司马,元淹是典膳监,四人都是东宫属官,且都是杨勇绝对的心腹之臣。

    “孤刚做了场恶梦,梦中又遇见了他。”

    太子家令邹文腾小心翼翼询问,“又是那个孩子?”

    “不。”杨勇有些疲惫的摇头道,“这次不是孩子,而是一个弱冠少年,手持着一把剑,向孤索命。”

    最近杨勇常做一个梦,更确切的说是这个梦已经做了好些年了,每年大约这个时节,他总要做几场恶梦,不过以往梦到的总是个孩子,而这次居然变成是一个少年,还拿剑来向他素命。

    听到此话,邹文腾不由的脸色微变。邹文腾是太子家令,也就是太子家总管,从四品高官,掌刑法、食膳、仓库、奴婢等,不过在东宫,邹文腾还掌着东宫内外通信往来,负责秘密情报,杨勇的话,让他想起一件事来。

    前不久,东宫秘密派往地方办事的一名铁卫,偶尔发现了一人身上带有被东宫曾经密令严查的玉佩。

    “玉佩?”杨勇先是茫然,然后突然脸色大变,“你是说那块玉佩?”

    邹文腾脸色有些苍白的点了点头,杨勇的脸则变的有些铁青。今晚梦中的那个少年,还有那块失踪多年的玉佩,一下子让他泛起无数过往尘封的记忆。

    “夏侯福,孤让你马上找到他,然后把他带回来!”

    夏侯福感觉周边温度都下降了许多。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还有,无论如何也要给孤把那块玉佩找回来。”

    -------------------------------------------

    三月扬州,柳飘如烟。

    暮春时节的清晨,夏日将至,天气虽然晴好,但阳光还不算强烈,气温也还不算太高。为数十人的队伍于破晓时分启程,易风策马骑行其间,满心焦虑。季瑶失踪半年之后,这次他终于找到了一丝蛛丝马迹,隐约在江南扬州现身,他迫不急待的赶赴江南。这是隋开皇十八年的春天,易风正好十八岁,他生于大隋建国之日。

    队伍已经来到了扬州六合县郊野的瓜步山下,这里有一个不小的庄园,修的很是隐密而坚固。魏豹认为这庄园的主人是个盐商,而季瑶现在正在他的手上。易风想起和季瑶相识相知相处的这些年的经历,不禁怒火难熄。季瑶是他最好兄弟的妹妹,三年前,好兄弟季虎替他挡箭而死,临死前将妹妹托付于他,让他好好照顾她。他曾在季虎临终之时起誓,将来会娶季瑶为妻,一辈子好好照顾她。

    然而今年元宵之时,季瑶央他陪她去幽州城看元宵灯会,他却因为临时有事而没去,结果就发生了季瑶在幽州城中失踪的事情。每年的灯会,金吾不禁,热闹非凡,可也总会发生许多年青姑娘、妇人和孩童被拐骗、掳走的事情。

    易风不知道眼前这个庄园里的扬州盐商,究竟是从人贩子手中买到的季瑶,还是亲自在幽州城中掳来的季瑶,总之他已经触犯了易风的逆鳞。

    十骑静静伫立在晨曦的山脚庄园前,人马呼息在空气中交织成蒸腾的白气。

    易风挥手,低声下令准备突袭庄园。他的黑色长发在头顶挽成一个髻,颌下刚冒起黑色的短须,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略微成熟一些。将近七尺的身高,星眉剑目,猿臂蜂腰,白色的深衣扣着一条镶玉的革带,外面罩着一件银色披风,腰上还悬着一把玉具长剑。此时他的眼眸着闪烁的全是怒火,怎么看也不像是平日那个总是翩翩儒生公子的样子。他已经将一面银色的狰狞面具戴在了脸上,这是动手的标志。

    清晨的寂廖里,易风抖开披风,右手握在了宝剑剑柄的玉饰上,用力拔出宝剑,开口朗声说道:“杀进出,救出季瑶,任何反抗者,杀!”语未毕,他高举长剑过头。

    魏豹紧跟着拔剑:“敢惹我们,这是找死,杀他个鸡犬不留,寸草不生!”

    面对着一个坚固的庄园,虽只有十骑,可易风和魏豹等人却没有丝毫的畏惧,甚至他们根本没有把这庄园放在眼里。这并不是他们狂妄,而是他们事先探明,这庄园中人并不多,只是一处别庄,约有数十人,但都是些庄农妇孺,护院庄丁不超过十人。而他们十骑,绝不是区区几个庄丁和一群农夫能挡的住的。更何况,他们还选择了清晨之时突袭。

    易风留下了魏豹等三人在外面守着,以防有漏网之鱼。他率六骑悄然摸向庄园!

    一切都很顺利,甚至比预料中还要顺利,他们顺利的打开了庄园大门,进入了庄中。

    很快,易风就心生警兆,隐隐感觉到不对劲。

    **静了,此时已经是清晨,可庄中居然一个人也没有见到,好像每个人都在睡懒觉。

    当易风意识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迟了。

    他注意到庄中两侧屋脊上闪耀着一些不自然的光亮,出于直觉,他本能的嗅出了一丝不详的味道。

    “停,这里不对劲,快退!”

    易风拔马转身,当机立断大声喊道。他周围一共六骑,这六人都是彪悍骁勇之辈,若对付普通庄丁,能一以敌数都没有问题。可现在他们置身于一个狭窄的庄门狭窄街道上,两排房屋将狭窄的街道包围,使他们处于一个狭窄的地形中,街道两边的屋顶,正好对他们居高临下。

    就在这时,易风听到头顶传来了一声呼喝,他下意识的抬起头。

    “小心弓箭!”

    易风大叫,在下一个瞬间,数十支箭羽自两侧屋顶破空而发,发出尖锐的呼啸。

    这次突然的箭雨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一侧的赵三来不及取下搭在马鞍旁的盾牌,直接连中数箭被射成了刺猬,只来的及在倒地前发出凄历的惨叫声。王老王则被连人带马钉在了地上,手脚抽搐着。街道上响起一阵沉钝的声音,那是箭头钉入肉中的可怕声音。

    等易风他们左挥右挡,解下盾牌聚拢一起时,第二阵密集的射击接踵而至,然后是第三阵、第四阵、第五阵......

    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再强悍的武士,在这种狭窄的地形遭遇伏击,也插翅难逃。就当易风以为自己将要命丧于此时,凌历的箭雨突然停止了下来,易风扫过身边,入庄的六个兄弟,现在还只剩下了三个,其它三个都死了。剩下的四人,也都受了轻重不同的箭伤。

    易风知道现在局势已经超出控制,他不知道为何原本只是一个盐商所在的庄园,会有这么多的弓箭。而且看对方的箭术,还有这些羽箭,明显不是普通的弓箭和弓手,这种射法,像极了军中的卫士弓手,弓箭也是制式弓箭。这是一个陷阱,只是他不明白的是,如果对方是军方的人,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布下这样的陷阱,把他们从北方引来江南扬州。

    还有,他们为何停止放箭?

    “藏头露尾之辈,可敢报上姓名?”易风怒吼。

    愤怒的声音在充满血腥味道的空气中回荡,前方一阵脚步声响起,数名身着皮甲的黑衣人拱卫着一个壮汉出现在街巷另一边。

    “易公子还是多关心下自己的性命吧。”那壮汉阴笑着,“某费心请你来,只是想请易公子回答某一个问题,杨林在哪?”

    “季瑶在哪?”易风怒瞪着壮汉。

    “再问一句,杨林在哪?若不认真回答,你也别想再见到你的女人了。”

    “我不认识什么杨林!”

    壮汉如毒蛇般的打量了易风片刻,换了个问题:“听说易公子有一面贴身玉佩,上面刻着易风二字,还请借来一观。”

    易风愣了一下,他从小身上就带着一面玉佩,上面用篆字刻字易风二字,这玉佩他带了十八年,知道的人却很少,没想到,今日却有人用这样的方式来打探这枚玉佩。

    他探手入怀,将那块还带着温热的玉佩取在手中。

    对面的壮汉看到那枚玉佩的一刻,眼睛露出惊喜和狂热的目光,“就是它!”

    易风将玉佩收回,“把季瑶交给我,再放我们离开,我可以将玉佩交给你们。”他看的出来,那人对这玉佩有极大兴趣。虽然这玉佩可能有他身世的线索,可此时,为了女人和兄弟,还有自己的安全,他愿意拿来交换。

    却不料,那壮汉哈哈一阵大笑:“你以为,今天你们还能离开这里吗?”

    易风脸色阴沉了几分,他低声的对身边的兄弟道:“准备拼命突围,只要退出庄园,到了外面,就还有希望。”一边说,他一边拼命忍住痛楚,在刚才的袭击中,他中了一箭,还好不是致命伤。

    “将他们拿下,要活的。”壮汉已经在下令。

    “冲!”易风一声大吼,当先策马杀向庄外。

    这里屋顶上的弓箭已经停止,从屋内和街巷内冲出数十名手持横刀长矛的黑衣人,因为活捉的命令,让易风等人又有了一线生机。手起剑落,将一名挡在面前的黑衣刀手的脑袋一刀斩落。从包围圈中冲开一条裂缝,凭借着跨下灵俊的战马,一口气奇迹般的冲出了庄门。

    可就在此时,胯下战马一声哀鸣倒在地上,被后面追赶的黑衣人连中数箭,倒地不起。

    又是几声惨叫,跟在易风后面的三个兄弟都没能冲出包围圈,重被围在了庄门内。易风睚眦欲裂,绝望的大吼一声,提起剑,瞪着血红的眼睛回身向着敌人冲去,下一瞬间,他手起剑落,连接将两名黑衣人斩杀,可自己却也被一把横刀从背后刺中。

    一名黑衣人提刀赶上,从后面一刀背将易风拍晕在地,正准备扛回去献功。却只听一阵急速的马蹄声赶到,留在庄外的魏豹三人正好赶来,一矛刺死那个刀手。

    “豹哥带二哥离开这里,我们殿后!”另两人见易风已经昏倒,大声喊道。

    “不,要死一起死。”魏豹道。

    “豹哥说什么蠢话,忘记出来前大姐头交待的话了吗,无论如何,保护好二哥。”

    魏豹犹豫片刻,最后一咬牙将易风提上马鞍策马向南而走。

    向南逃了许久,眼看隐隐追兵又至,魏豹看着还昏迷不醒的易风,心中焦急。一马载二人,这样下去,肯定逃不掉。双跑了一段路,已到大江岸边,看着江边的芦苇荡,他心生一计,勒停马将昏迷的易风藏在江边一处芦苇丛中,然后重新上马,调转风向引着追兵向另一个方向而逃。

    直到天黑之时,魏豹才甩开了追捕的黑衣人,小心的绕回到了江边,摸到了那处隐藏易风之处,却惊惶的发现不见了人影。

第1章 毁人名节

    阵阵春风刮过,将一小团一小团的柳絮从树上吹下,洁白的柳絮随风飞散似飘絮,其中一团,飘落在凌云那头那头披散开来的湿漉漉头发上,将此时的凌云越发的衬托的有些狼狈和不堪。

    不过此时的凌云焦燥和不安之中,还夹杂着更多的怒意。

    在浑身湿漉极显狼狈的他面前,高明月正带着两个年青女子以及八个彪形壮汉把凌云死死包围着。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高明月用比凌云还要愤怒几分的目光瞪着他。

    “易风,你必须入赘高家庄!”

    凌去愣了一愣,随即立马把眼睛瞪的比那野蛮女友似的高明月还要大,低沉的嗓门喝道:“第一,我不叫易风。第二,我已经有女朋友了。第三,刚刚我费那么大功夫把人救上来,你们不好好感谢,现在倒好,居然还讹上我了。总之,懒得跟你们在这里扯了,没这闲功夫,拜拜!”这年头,听说过扶摔倒老头老太太被讹医药费的,还真没听说过下江救落水者还要被讹做上门女婿的。

    “男子汉大丈夫,敢做就要敢当。你难道不知男女授受不亲,刚刚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众人亲眼所见,你对我姐姐又..又..又..的,现在还想不承认?”

    高明月说到几处关键地方,声音又轻又小,顿时模糊不清,凌云乐了。“又那啥那啥了,你倒是说大声点啊。”

    “无耻!”高明月脸上飞起几缕绯红,竟似有些羞涩。

    倒是旁边的那个可能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大声指着他道:“你刚才在江边对我们家小姐又搂又抱还拿嘴亲我们家小姐,还,还扒了我们家小姐衣裳...”不过这大胆的小姑娘话还没说完,却马上被旁边的高明月气极败坏的给连忙捂住了嘴,不让她把剩下的话说出来。

    “你别捂着,让那小丫头说,这还有地方讲理去吗?我好心从江里救上来个人,看她都窒息过去了,给她做人口呼吸,费这大半天劲,你们现在居然还把我说的跟个**似的,你们不感谢也就算了,有这么倒把一耙的吗?”说话间,凌云想起刚才救的那个姑娘那漂亮的脸庞和雪白的肌肤,不由暗点了个赞。想想刚才做人工呼吸时,虽然是无意,但也确实算是解开了人家的领口,观看了一番那番隐现雪峰旖旎风光,但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凌去虽然表面上强硬着,可心里头却暗自有些茫然甚至恐慌。

    眼前的这伙人,一看就来头不凡。

    那个刚才自称叫高明月的,还有她身边这两个小丫头,虽然蛮横不讲理,伶牙利齿的,但身后的那八个一声不吭的大汉,却个个都是虎背狼腰,拳头上可立人,胳膊上能跑马。

    只是此时这八人却全都身着古装劲服,发束成髻,脸色肃然,身佩长剑。而高明月和那两个小丫头还有刚被他救起的那个落水美女,也无一不都是全套古装汉服打扮。如果仅仅是这样,他还不至于心中惊慌如此。

    他心中有太多的疑惑不解,他头脑中隐隐记得。前些天他和一群损友说效仿古人烟花三月下扬州,因此折腾了一条画舫从南京顺长江游览下扬州,晚上快到扬州时,就在船上宴饮,当时喝了不少酒,半夜在船头吹风醒酒,谁知一不小心坠入江中。

    掉江里之后就感觉江心有一轮明亮的月亮在吸引着他,然后他一下子就被那团光包围了。再然后,好像过了很久,又好像只是一瞬间,他突然就浮出了水面,然后酒也醒了,还没等他准备去想怎么回事呢,就看到一个身影在江中随波起伏,他连忙游过去,费了好大功夫,才把一直像只章鱼似的想要缠绕住他的落水者救起。

    将她拖上江边,又是心脏胸腔按压,又是人口呼吸,才终于使她心脏复苏,救回一条命。然后他才发现自己救回来的这个年青姑娘一身古装汉服,窄袖至腕,裙腰高束,长裙曳地,脚穿高头履。虽然落水之后和凌云一样显得几分狼狈,但却反有种湿身**。他当时甚至想起来一句诗,袅娜腰肢淡薄妆六胡宫样窄衣裳。而且这姑娘特别引人侧目的还是她十七八岁的丽颜,却满头白发。

    不过凌云很快发现,他自己身上居然也套着一身的湿漉漉的长袍呢。还没等他弄明白怎么回事,同样古装打扮的高明月等人就把他包围了。若不是那个被他救醒却一直在装昏迷的姑娘恰到好处的醒来解释,凌云估计自己没在江里淹死也要被他们打死沉江了。

    “易风,你算是个男人吗?”

    高明月操着一口带着河南腔的类似方言指责凌云,刚才那个白发姑娘也是那样的口音。他恍然间发现,自己以前并不懂河南方言,更别说这种似是而非的方言了,可现在他却全都听的懂,而且自己刚才脱口而出的好像也是这种话,这太奇怪了,总有股子让人说不出的不对劲感。

    “我说第三遍,我叫凌云,不叫易风。”

    谁知话音刚落,高明月皓腕一扬,一面玉佩亮起,她不屑的语气道:“这枚你从身上取下的玉佩上面明明写着易风二字,这种玉佩向来为贴身所佩带,多为大家子弟所有,你还想抵赖!”

    看她这认真的模样,凌云脸色凝重起来,难道说自己穿越了?要不然,如何解释身上的衣服,还有大晚上的掉江中,一浮出水面却成了白天,而且那片刻功夫,江上也没有了船只的踪影?还有自己身上的这长袍,还有自己突然听的懂并且会说她们的方言,等等。凌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他连忙低头打量自己,左看右看,弄的高明月等人也都一头雾水。

    “我们没偷你东西,这枚玉佩是刚才姐姐刚才无意间拿到的。”

    不过凌云现在根本没空理会这些,他脑子里都快要爆炸了,因为他发现,这副身体根本不是自己的。这副身体明显更强壮,肌肉贲起,腹部都有八块腹肌,甚至他以那几个大汉做参照物预测了一下,估计自己这身高怎么也得有一八零左右。

    “有镜子吗,借我用一下。”

    高明月虽然不解凌云那突然的变化,但还是把让刚才说话的那个侍女拿了一面小铜镜过来。

    铜镜有些小,而且还有些模糊,但以让凌风看清楚此时镜中的那个面孔了,真不是熟悉的那个面孔了。他茫然,甚至恐慌,这究竟是庄周梦蝶还是南柯一梦?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真,还是所谓的前世今生?

    “怎么,想要装疯卖傻?难不成你还敢嫌弃我姐姐?”说这话时,高明月已经如同一只做势欲扑的母豹子了。“你若是敢说个是字,我马上让你再回江里凉快凉快...”

    “我靠,至于吗?”看她样子不似做伪,起码那八个彪形大汉已经身体前倾,准备动手了。

    凌云真有些搞不清这究竟是虚幻还是现实了,或者说他一时有些难以接受,不想承认。而且,眼前的这群人也确实让他有种极深的危机感。他将脚下两只湿透的靴子踢掉,大声道:“感情之事,讲的是你情我愿,又怎么可能强迫。用不着你们动手,我自己跳!”虽然刚才在江里折腾了大半天,但他对自己的水性还是很自负的,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易公子真的这么讨厌奴吗?”

    就在此时,刚刚被一群人护走的那个白发的姑娘又出现,她换了一身衣裳,一套束的极高,直接束到了腋下胸口,直接把那先前凌云还有幸领略过的峰峦高高衬起,引人侧目。不过最让人侧目的还是那头白发,这头发总是让凌云感觉一股魔幻感。

    “如果是这样,刚才多有得罪,都是奴不对,还未感谢易公子救命之恩,就此别过,望公子一路保住。妹妹,把玉佩还给易公子,送他离开吧。”

    凌云站在那里,理智告诉他,还是远离这些人为妙。

    可看着她凄冷的转身,还有转身那刹那清冷的脸颊上滑过的泪珠,和那孤独的背影,他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莫名感觉。是怜香惜玉,还是神马,他一时也说不出来。可他却不忍看着她就这样离开,他突然想到,也许她先前并不是失足落水,而是有意跳水轻生,究竟是什么让这样一个女子,竟然选择轻生呢?

    难道,是那一头白发?

    高明月用力一跺脚,急道:“姐姐,那无耻之徒刚才那般对姐姐,已经损伤姐姐名节。如果姐姐不喜这个登徒浪荡子,那就一剑杀了,抛尸江中好了,放他离开,坚决不行。”

    我擦,光天化日之下,这是要强抢民男的节奏啊。刚对白发美人的那点怜惜马上被愤怒取代了,凌云二话不说,转头就向江中跑去。

    PS:原定8月10号正式上传的,结果10开始这边宽带线路维护升级,尼玛一直到今天才好啊,简直崩溃。木子有罪,木子对不起大家了!

    Ps2:新书上传,请新老读者朋友们多多支持,推荐、收藏、点击一个也不要少。

    PS3:关于称呼问题,木子考虑许久,最后还是决定选用一些比较通俗的称呼,比如小姐、大人等,望各位考据党理解,以免读者造成读者困扰。

第2章 逼婚

    (第一天上传,连更三章一万字,大家若觉得满意,请投推荐票以及收藏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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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刚跑了两步,未等几个彪形大汉追上来,却是一阵头晕目眩,然后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几个作势欲扑的大汉都愣了一下,其中一个走上前,仔细的查看了一下,起身道:“背上有伤。”

    白发的高浅雪已经转头回身,焦急的问道:“易公子不会有事吧?”

    “不是致命伤,不过一直未包扎,又在江水中泡了这么久,还吹了这么久的冷风,却是加重了许多,须得立即救治,不然有性命之危。”

    “那还等什么,马上带回庄内救治。”高浅雪立即道。

    武士高丁皱了皱眉禀报道:“小姐,他背上的是刀箭伤,新伤,而且...”他犹豫了下,还是实话实说,而且以我的经验,非寻常箭伤,那是强弓射出的箭,绝非普通山贼盗匪的弓箭,是军中所用弓箭。”

    此话一出,登时让高浅雪和高明月两人都玉面微变。军中弓箭,他们很明白这话背后的意义。当今皇帝立隋之后,曾经下诏,私人不许私拥大刀长矛,劲弓强弩和铠甲,违者株连九族。一般的山野猎人用的猎弓都是软弓,箭支也是寻常之物。就算一些盗匪强人,也极难拥有军中制式的弓箭。这个易风身上的箭伤,却偏偏是军中弓箭所伤,那他的身份就有些不简单了。

    “小姐,这人受伤不久,弄不好伤他的就是官军,且可能还在附近。这人会是个麻烦,我建议马上离开此地,不要趟这趟浑水。”

    “不行!”高浅雪摇头,这样的事情她做不出来。

    高明月心里有些挣扎,理智告诉她这个易风是个麻烦,而且会是个**烦。可她也看出了姐姐的态度,她很清楚今天姐姐绝不是失足坠江这样。被这个易风救起后,浅雪的心态变化极大,这明显是与这个易风有关。要不然,她先前也不会一直要逼易风入赘给浅雪了,而且看的出来,浅雪对此事也并不是完全拒绝。她左右为难,“姐姐,带他回去,可能会引火烧身,被他牵连,暴露我们的身份。”

    “带上他,马上离开,高丁,你负责打扫下,不要留下什么痕迹。”高浅雪不容置疑的做出了决定。

    ......

    凌云睁开眼睛醒来,入眼的却是一个古香古色的房间,身下的居然不是床,房间里铺着木地板,上面铺着草席,倒似榻榻米。头隐隐做痛,房间里看不到半点现代的气息,低头看了看自己,一套白色贴身衣物,交领系带式的,完全是古装。

    他闭上眼睛,掐了自己一下,很痛。然后马上想起了之前的记忆,看来这不是一个梦。

    掀开被子坐了起来,房间里没有床,也没有桌椅,倒上有一张小案几在一旁,上面放着一套折叠好的衣物,一套白色的长袍,他大致看出,这好像是汉服中的深衣罢。桌上还有面铜镜,镜中的影像,让他长叹一声,和在江边时看到的一样,那不再是熟悉的自己了。

    肩背上斜缠着一条白布,隐有中药村的味道透出,他伸手摸了下,包扎处隐隐有些疼痛。

    推开房门,一阵刺眼白光照射而来,凌云下意识的伸手挡在面前。等适应了外面的光线放下手,他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充满古韵的山庄之中。一栋套一栋的院落,青砖绿瓦木楼,还有假山,池塘,走廊,亭台。可是依然看不到半点的现代痕迹,没有电线,没有路灯,没有水泥,有的只是古香古色。

    他吸了一口气,伸出一只脚踏出房门。

    “易公子,你醒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响起,凌云这时才发现,上次江边时那个胆大直率说他对她们小姐又搂又抱又亲的那个小丫头,正端着一个托盘站在他面前,上面还放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药碗,散发出一阵阵的中药的特别味道。

    小姑娘看着凌云的目光居然还有些不好意思,“易公子你怎么出来了,刚受了那么重的伤,又患了风寒,这才刚醒,怎么能吹风呢,快回去躺着。”说着却又拿眼睛直盯了凌云那敞开的胸口大肌看了几眼。然后进屋先放下药碗,转身出来搀扶他入屋。

    小丫头看样子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娇小可爱,倒有些胆大率真。将他的一只胳膊搭在她的肩上,一手又扶着他的腰,脑袋刚好才到他的胸前,头上的一对丫髻如同两个羊角似的立着,凌云忍不住伸手扯了几下,小丫头呀的一声吃痛轻叫,让他确定这头发确实是真的,这个发现让他心里不免又失落了几分,又隐隐有几分兴奋。

    “你叫什么名字?”

    “木兰!”小丫头扶着凌云躺回席上后,脸色有些发红,也不知道是因为刚才扶着吃力,还是因为偷看了凌云那**的健壮身材,或是因为凌云扯他的头发还有那肆无忌惮打量她的目光,回答的时候,语气加重了几分,甚至还瞪大眼睛对着他的目光瞪了回去。

    木兰在屋里服侍着他把药喝完,然后又就着他说了会话,就离去了,就是要去告诉小姐他醒来了。

    屋中又静寂下来,凌云躺靠着,有些失神。

    长叹一口气,凌云现在对自己的境况总算是有了些了解,再不是两眼一摸黑,懵懵懂懂。

    这里不再是那个熟悉的世界了,就如同他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自己了一样。

    这里是大隋,一千四百多年前的大隋朝,那个终结西晋南北朝以来近四百年分裂,重新大一统华夏的大隋帝国,那个一面是文明富强,可一面却又两世而亡,总共才拥有了38年江山的大隋帝国。

    如今,正是大隋开皇十八年,隋文帝杨坚篡周立隋第十八年了。

    二十二年前,北周灭齐,十八年前,杨坚篡周立隋,十一年前,隋并西梁,九年前,隋平南陈。

    他现在呆的地方是江南扬州江都城外不远的高家庄,高家庄的主人正是那天他救的那个白发的美丽女子。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高浅雪。而且他还从小丫头的口中套听得到,高浅雪自小就皮肤雪白,甚至一出发头发就是白的。那个蛮横的高明月并不是高浅雪的亲妹妹,听说是高浅雪的远房堂妹。高家以前据说是在黄河以北的河北居住,后来躲避战乱迁移到江南。不过听说高浅雪姐妹的父母当初南下时亡于战火之中,她们姐妹都是被老家人带着才逃到了南方,最后在扬州买了一块地落足。

    不过凌云总觉得这小丫头的话不尽不实,就那天他在江边看到的场面,高浅雪家拥有这么大的宅院,还有那些强壮的家丁,怎么可能会这么简单?普通的庄园地主,可不能拥有那么彪悍的家丁,而且还能个个挎刀骑马的。

    正在胡思乱想间,房门被敲响,高明月带着两个婆子还有几个丫环走了进来。那些婆子丫环手里还拿着好些的托盘,上面盖着红布。

    “易风,你终于醒了。”高明月一脸笑意的看着凌云,只是这笑意让凌云感到有几分不怀好意,好似黄鼠狼给鸡拜年。

    想起那天她强逼他入赘,不肯就要杀人抛尸的事情,凌云就笑不起来,心情警惕的点了下头:“多谢高小姐相救,在下感激不尽。”

    “马上就是一家人了,就不必这么客气了。醒了就好,木兰,去请钱大夫再过来诊断诊断下,可不能再有反复。万一拜堂之时再昏倒了,那可就要闹笑话了。”高明月得意的对着一旁的木兰说道,那双眼睛仿佛在对凌云说:“你不是宁死不从吗,还要跳江,这回你倒是跑啊,看你往哪跑。”

    “拜堂,什么拜堂?”

    “当然是姐夫你和姐姐的大喜事啊,庄上可都已经准备好了,高伯都特意去江都城里请人算过了,明天就是黄道吉日,最宜婚嫁。你看,我这都把明日大喜你要用的东西都带来了,你准备准备,明日吉时一到,就和姐姐拜堂成亲入洞房。”

    我靠,凌云忍不住心中暗骂了一句,还真是没完了。“谁答应了要娶你姐姐!”

    “错!”高明月立即纠正道:“不是你娶我姐姐,而是你入赘我们高家庄,这里面的区别可是很大的。”

    “谁答应要入赘高家庄谁入赘去,老子可没答应!”堂堂男子汉被强逼入赘,走到哪也没有这样的事情啊。虽然说高浅雪长的很漂亮,可强买强卖的事情,总是没有人愿意的。

    “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你那般对待我姐姐,已经坏了她的名节,还想赖账?更何况,你的定情之物我姐姐都收了,你此时还想反悔不成?”

    “什么定情之物?”

    “你的随身玉佩!”高明月得意的说道。“易风,你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我姐姐神仙般的人物,肯看上你是你几世修来的福份,别不知足。好好休息下,可不要误了明天的良辰吉日!”说完,她一拎裙角,环佩叮当的带着那群放下托盘喜物的婆子丫环就走了出去。

    一出门,房门立即砰的关了起来,甚至还落了锁!

    只留下了凌云一个面对着房间里的那些大红喜服玉带冠帽等成婚用品呆愣当场!

第3章 赘婿

    门窗都被紧锁,凌云被困在了这间小小的屋中。

    屋中没有椅子,他干脆盘腿坐在了那席上,一手撑着下巴,开始认真的考虑起眼前的处境来。毫无疑问,他现在身处于隋朝,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恐怕都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了。现在要想的,还是如何在这里生存。

    首先还是他的身份,虽然换了这个身体,可却没有继承半点记忆,高家姐妹都称为易风,似认定那块玉佩上的字就是他的名字了。可就算他真叫易风,也不知道这易风家在何处啊。更何况,现在他被高家逼着入赘,也走不脱。想到这入赘之事,凌云不觉有几分蛋疼。大好男儿,居然要被逼着吃软饭。

    虽说那高浅雪长的不错,可一头白发是怎么回事?他估计,极有可能是种病,说不定就是白化病。要不然,以高家这么的家业,也不太可能逼着一个陌生人入赘吧。哪怕他救人的时候确实跟她有过些肌肤之亲,可古人也有嫂溺叔援这样的权宜之策,高家人不可能不明白。唯一的解释,就是白浅雪因为有病,嫁不出去,所以才逼他入赘。

    若是在后世,高家也算是个小豪门了,入赘这样的豪门,倒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可现在是什么时候?开皇十八年啊。如果他记忆的没错,赘婿在这个时代,地位那可是相当的低下的。历史书上可说过,赘婿在秦汉时代,那几乎就相当于家中贱仆,因就婚于主家之女,称“赘婿”。贫民质子于富家,过期不能赎身,遂被招赘。地位低下,被剃去头发,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秦汉时,官方一直把赘婿当成和逃犯、商贾、犯罪官吏一起对待,属于贱民性质,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者守戍。

    到了南北朝时,虽然说赘婿服役戍边的律法取消,可地位却没有提升。

    隋朝的府兵,就不要赘婿和倡伶商人,因为府兵只要良家子弟,而赘婿不属于良家子弟。

    赘婿不但社会地位低,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极低的。入赘女家,虽然现在不用剃头发了,可生了儿子却得跟着妻子姓,定居于女家的男子。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甚至有很多地方,入赘之后,男子还得易姓,把原来的姓换成妻子家的姓。他们成婚的礼仪也与一般婚礼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入赘还得签下入赘契约,严格的写明了赘婿的诸多义务,比如明确子女随妻姓,继承女方的宗祧等。

    哎,在古代,一般人家,还真的不愿意去做这个上门女婿。

    明天就要拜堂成亲入赘了,说不定到时还得签约一纸卖身契约,凌云无比郁闷,心里左思右想,难道自己要逃婚?他此时很想再见高浅雪一面,总觉得高浅雪不似高明月这么刁蛮,应当是个通情达理之人。可惜,高家人事情办的仓促,明天就要成婚,按礼,新娘今天自然就不能再和新郎见面的。

    高家庄另一边的院落厅堂上,明天就要成亲的准新娘高浅雪跪坐席上。高明月换了一身紫装跪坐在她的下首,屋内还跪坐着几人,都是半百的老头老太。

    “钱叔,他的伤势无碍了吧?”

    “嗯,易公子的伤看似挺重,不过都没伤到要害,医治的还算及时,已经没有大碍了。这也是他身体本来就强健,再好好休养下就不碍事了。”白发白胡子的老者钱叔是高家庄府上的大夫,医术很高,凌云身上几处箭伤还有刀伤,加上在江水里泡半天,又在春风里吹半天,结果在他手里,几天功夫,几剂药下去,已经生龙活虎了。“小姐,这个易公子只怕来头不简单啊。”钱叔在高家庄虽只是大夫,可是多年老人了,高家姐妹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他不得不提醒,“他身上的刀伤箭伤,那都不简单,而且受这么大伤还能逃出来,就更不简单了。看这人筋骨脉象,那是武艺强健之辈,偏偏还这么年轻...”

    穷文富武,要想练成一身好武艺,需要的成本极高,在这样的时代里,除了天生神力之类的,高手基本上都是大家族出来的,而年青的高手,就越不简单了,家世非富即贵。可这样的人物,却还惹上了那样的杀身之祸,这里面只怕更加不简单。

    高家庄一不小心卷入这样的是非之中,只怕绝非好事。

    “对了,这易公子坚持说自己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只说自己叫凌云。”

    “钱叔看来他是真忘了还是...?”

    “看他样子不似说谎,过去也曾有大夫碰到过脑部受创,然后遗忘过去事情的先例,倒不稀奇。一般来讲,有的人过后会自然恢复记忆,有的人可能一辈子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恢不恢复记忆都不会对身体再有什么损伤。”

    “高乙,你去扬州城打听的如何?”高浅雪又转头问武士高乙。

    “这几天我带人分头去扬州下面各县,甚至还到西边的和州还有江对面的蒋州一带打听,可都没有发现哪个易姓大族的人家有易风这号人物,我们还打听了凌家,也没有发现叫凌云的,查不到符合他情况的消息。他就好像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甚至在此之前,根本没有人见过这样相貌的人。”

    高明月不信道:“这不可能,那家伙相貌也算堂堂,而且看他的衣物也是不俗,随身的那块玉更是大家族子弟才有的物品。钱叔还说他是练过武的,这定然是哪个大家族的子弟,怎么会打听不到身份?”

    “也许他不是江南之人,我听他口音倒是有点北方口音,或者是北方人氏。”老管家高伯道,“打听不到也没关系,正好留下来入赘高家。高乙,你可注意到最近扬州一带有什么打眼的人物,或是官上那边有什么新的动静?”

    “那天回来后,我派人去了江边附近查看,可什么也没有发现。”高乙回话。

    “这事蹊跷。”

    高伯摇头,神色有些郑重,“这反而说明这易风果然来头不小,看来背后伤他的人势力不小,他们隐藏的很好。而且看样子,他们可能不是州县的官差卫士,要不然,也用不着这样小心了。”

    “那是谁伤他?”高明月问。

    “要么是哪个仇家动手,这个仇家可能是个能调动官差卫士的权贵,要么,就有可能是从外地或者上面来的。”

    这个推测让厅上众人都有些面色凝重,这个易风看来有些烫手。

    高浅雪沉思了片刻,“再派点人手去更远处打探一下,最好是能查清楚他的身份。另外,如果能查清那天到底是谁伤的他更好。钱叔,他的伤势,还请您老多费心。”

    等钱伯高伯等人离去之后,高明月陪着高浅雪回到房间。姐妹俩独处屋中,沉默了许久。

    “姐姐,你真的要嫁给他?”

    “怎么,那天不是你先提出让他入赘高家,还威吓他不同意就要杀人抛尸吗?”高浅雪坐在镜前,拔下发钗,解散盘起的长发。长发如瀑布般散开,一片耀眼的白。

    “可是,这个易风身份有些复杂,未必是个好选择。”高明月小心道。她有些不太明白浅雪此时的想法,那天的落水,她已经弄的很清楚,绝不是失足落水。虽然这事情知道的几个已经被她封口,严禁乱传,但事实就是事实。“姐姐,最近又痛了吗?”

    高浅雪拿着梳子轻梳着头发,白皙的脸庞上全是淡然。

    “嗯。”

    顿了顿,她又道:“那天的事后,我突然明白了许多,之前的二十年生活的太累了。我只想能过几天轻松的日子,只如一个普通的女子一样。”幽幽的叹惜一声,“自出生起,这白发白眉,就被人称为不祥之貌,从小到大,大家都用异样的眼神看我。可是那天,他从江中救起我后,看我的眼神,却没有丝毫的异样,我头一次感觉到了我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明月,二十岁了,我也想嫁人,然后生子,做个完整的女人。”

    高明月听的心头酸楚,抱住她道:“姐姐不要说了,你想嫁,我们就让他明天就娶你,然后生一堆的孩子。你放心,钱叔医术高超,一定可以让你幸福永久的。”

    高浅雪露出微微的笑容,伸手搂着高明月,“你说我这样会不会太自私,会不会让他讨厌?”

    “只要姐姐高兴就好,管他呢,等明天黄昏过后,他就是你的人了。”

    两姐妹一起笑了起来,高浅雪手心攥着自己银色的长发,心里想,易公子,就原谅我这一次的自私和任性吧。既然你把我从黄泉路上拖了回来,而且你又并不讨厌我这不祥的样貌,还和我有了那样的肌肤之亲,那么,你就再多帮帮我,让我不再孤单,也做一个完整的女人吧。虽然你的身份复杂,也许还会牵连到高家庄,可我愿意保护你。

    她抬起头,目光中充满希翼,再有一天,我就要嫁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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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逃婚

    凌云向来不喜欢这种无法掌控的感觉。

    在莫名来到这个时代之前,他有自己喜欢的生活。虽不是大富之家,可也温馨幸福,双亲健在,还有个自大学起就相恋的女友,结婚的新房即将装好,眼看着婚期渐近,就要步入生幸福的殿堂。

    却突然来到了这里,一千多年前的这里完全是另一番气象。虽然刚到这里就昏迷了数天,现在才醒来,可他却焦燥难安的一分钟也不愿意多呆下去。这里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和电视,他甚至除了知道此时是隋朝开皇十八年外,连自己的新身份都还不知道。一个新的身体,一个遗忘了记忆的身体。若仅仅是这样,还不至于让他如此难安。

    高家庄的那位须发如雪的钱大夫已经告诉过他的伤情,他晕倒不是因为浸水也不是吹风,而是遇了袭击,受了刀剑之伤。而且还很严重,身上共有五处箭伤和两处刀伤,若非这副身躯强健和救治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荒诞,太过荒诞了。

    莫名的穿越了,已经很荒诞了。可居然还一来就遇上这么大的危机,就算他是个现代灵魂,可也很清楚,他的这个隋朝身份有麻烦,很大的麻烦。

    这个易风究竟是什么人,又是谁要杀他?是遇上盗匪劫财杀人,还是江湖恩怨仇杀?

    还有这个高家庄,处处透着股诡异古怪,还步步紧逼要他入赘。

    头痛,凌云现在真的是很头痛。

    他现在面临着两难的抉择,留下来,就得被迫入赘高家庄,给那个白化病美人做上门女婿,弄不好,还得从此改姓高。按他对这个时代赘婿的了解,这个软饭会很不好吃,以后估计可能会过的很窝囊。或者,他能想办法逃离这里,可他虽然继承了这副隋朝身体,却没有这身体的记忆。除了一块写着易风二字的玉佩,其它的一无所知。他是谁,易风是不是就是他的名字?最危机的还在于,是谁伤了他,他此时出去,会不会自投罗网?

    留,不留,不留,留......

    这是个带着三月阴暗潮湿的房间,昏螟木屋寂然独立庄园一角,看的出这似乎是一件幽静独立的客居,最要命的是,这个幽静的客居竟然是修建在庄园一角的宽阔的水池之中,只有一条水榭小廊连接岸上。小屋无摭无蔽,完全暴露在开阔的视野之中,屋外的水榭小亭里的家丁,将这里盯的死死的。如果是夏天,水池里碧荷接天,荷花绽放,这里定然是个赏莲吹风的好地方,可此时,这里更像是一个牢房,散发着深沉寂静和窒郁阴暗,而在其中的他,更是一个囚徒。

    但他知道,若决定要离开,那么今晚就是最后的机会。等明天天一亮,他想走也走不了了,而待到明天黄昏,他就要被带入大堂,与一个认识不过一面之缘,才说了数句话的女子成亲。

    离开还是留下?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凌云心中煎熬犹豫许久,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也许外面是危险的,但留下也不见得是什么好选择。对高浅雪他并不太反感,可也无法随随便便和一个陌生人成亲。更何况,这个高家庄还处处显得那么不同寻常。

    房间坐落在水池中央,门和窗都被封锁,外面还有家丁守着,唯一通往岸上的木板道更守的死死的。凌云仔细的观察过后,最终放弃了从正面逃离的想法。不过让凌云高兴的是,这是座建在水上的木屋,这座小屋全部由木头做成。他虽然不能插翅从天上飞走,却可以试试从下面离开。

    一直等到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估摸着已经是夜里十点过后时,睡了一觉养足精神的凌云立即睁开了眼睛。他悄悄起身,先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门窗前仔细侧耳聆听了下外面的动静,确认守卫此时都在那个屋外板道小亭里打着瞌睡时,才满意的走到先前早已经选定的一角。

    屋中的地板铺的是松木板,小木屋其实是如同一个吊脚楼一样建在水上。凌云的脚下,掀开那榻榻米似的厚草席,下面就只剩下了一层松木板,只要他想办法掀开一两块木板,就能从水下逃离小楼。松木板钉的很结实,不过这难不倒凌云。他有一本小刀,那是随晚餐一同送来的割肉小刀。虽然晚餐的烤羊肉没有孜然调味,太过腥膻,他几乎没有动过。可那本切肉的小刀却被他好好的收藏了,此时正是他赖之逃离的工具。

    凌云的动作认真而又小心,终于在花费了大约两个小时后,他终于在地板上掀开了一个可以让他离开的口子。将几块拆下的木板还有枕头一起放在被子里,伪装成他正蒙头大睡的样子后,他又打量了一眼屋子,一切如常后他掀开帘子,扒子洞口的木板把身子放入洞中,最后还不放将席子又放下来盖住了洞口。最后,他略带着几分紧张的心情,绷紧了身体,尽量让自己落水时压出最小的水花,发出最小的声音。

    “砰!”寂静的夜里,水花声突兀的响起,凌云一动不动的站在水中,直等了大约五分钟时间,当听到头顶上木板响起吱吱的脚步声,还有守卫家丁来而复返时的嘟嚷声,确认守卫虽然起身查看,可被他事先用木板和枕头做的伪装骗过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水池并不深,堪到他的胸前。

    暮春深夜里的池水很凉,可却挡不住一心要离开的凌云。

    只是,当他小心翼翼的在池水走了好一会,终于到达岸边的时候,却在岸边杨柳树下见到了高浅雪。她正静坐在岸边的杨柳树下的石凳上,那头如霜银丝斜斜的挽了一个松跨的马尾,披散在肩头。而她正用那双如葱似玉的纤手在石桌上独自下着一盘棋。今晚本来多云无月,可此时一轮皎洁的明月却拔开了乌云,悄悄的露了出来。“高小姐!”

    她抬起头望着他,“易公子。”她的语调庄重却又飘渺,“今晚的月色很美,对吗?”

    他有些苦涩的笑了笑,他刚才怎么就没有发现她坐在这里呢?不过他是绝不会相信在这样的半夜三更,高浅雪居然会独自一人到这里来赏月。此时她独自坐在这里,身边却连一个侍女家丁也没有带,连灯都没有一盏。“确实很美,刚刚还是乌云满天,这会却已经是明月高悬了。这月亮也不负高小姐的期待,终是守得云开见明月。”凌云扶着池岸跃出水池,然后干脆的坐在池边,背着高浅雪洗起脚上的池泥。他感受的到那双眼睛正盯着自己看,但他竭力的避开他。

    “守得云开见月明么,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终究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她的声音里有着一丝落寞。

    “强拧的瓜不甜!”

    高浅雪银眉微蹙,“听钱叔说易公子忘了自己是谁?不知道现在可有想起来些什么?”

    “没有?”凌云摇头,他也很希望自己脑中能突然涌现出这身体原来的记忆。那样一来对他大有帮助,起码他知道自己在这时代的身份,家在哪里,家中有什么亲人,父母兄弟姐妹是谁,最重要的,如果有记忆,他就能知道究竟是谁伤了他。可惜,到现在为止,这些记忆他一无所得。不过让他还保留一线希望的是,他会说这种略带着河南口音的隋朝官话,那说明他并不是对原来的记忆完全失忆。也许有一天,他会想起自己是谁来,但那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永远也想不起来。

    “公子受的伤不轻,据钱叔说,那刀剑伤创口来看,公子不似遇上谋财害命的山贼山匪,倒极似官兵卫士的军中刀剑所致。”高浅雪说着,她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枚晶莹的白色棋子,在黑夜里散发出一道暗沉的光泽。“奴家觉得公子此时若离开高家庄,会很危险。”

    “若是这样,我留下来,也可能会给高家庄和高小姐带来危险。”凌云相信高浅雪的话,这让他心里不寒而粟。如果要杀他的人是官方的人,那他真的处境不妙。他转身看着她挟着棋子落子,棋盘上的态势微妙,这是一盘好棋。凌云并不太喜欢围棋,可在他读大学以前,学过多年的围棋,甚至在他读小学时,做一个围棋手还曾经是他的梦想。少年时棋下的太多了,以致大学以后他很少再碰围棋,不过对于围棋,他的水平还是不错的。

    “奴家已经派人去打探公子的身份。”高浅雪又落一子,“不过事情并不顺利,到现在既打探不到易风这个人,也打探不到半于凌云这个人的半点消息。扬、和、蒋、常、吴、濠一带诸州,都没有消息。”她叹口气道:“奴家打算再扩大点打探的范围,往杭越徐泗等地去打探。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那天从江边回来后,奴家就派人去了附近地方查看,可却什么也没有发现,伤害公子的人来头不小,隐藏的很深。公子此时离开,实在太过危险,更何况,你往事记忆遗忘,又将去何处?不如留下来。”

    “可你也说了,那些人很危险,我留下来,也许会牵累你们。”凌云心里很感激高浅雪对他的这些帮助,不管如何,都应当感激一下。

    高浅雪感觉到了他脸上的变化,“你用不着担心这些,高家庄并不惧怕。”

    “胳膊拧不过大腿,谁又能与朝廷作对?”他转回头,看着白色月光下的池塘,附近隐约有影浮现。隋开皇十八年,大隋的威望达到了一个巅峰,连昔日强大的突厥汗国,都早一分为二,且在隋朝的合弱离强及军事进攻策略下,处部混战十余年,去年**一部就战败内附降隋了。这样的庞然大物,小小的高家庄如何抗的住。

    她轻轻的笑了,“你过虑了,伤你的人用的是军中制式刀剑,可这并不就代表一定是朝廷在追杀你。若不然,你的通缉令定然早就贴遍江东诸地了。”

    “可能动用军中武器,还查不到半点踪迹的,也绝不会简单。”这一点,凌云但是很明白。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了。”她嘴角浮起一抹并不太担心的笑容,又从盒中挟起一枚棋子,“公子,只要你能答应奴家一件事情,高家庄将帮你找回身份,并帮你抵挡对付这些追杀之人。”

    凌云苦笑了,最终还是说到这个问题上了,他只是不明白高浅雪为何就这样对他恋恋不忘?以她的身份,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地主,也一样能找个不错的夫君吧。

    “若是让在下入赘高家庄,实在有些难以从命。”他解释道:“并非不满高小姐,能高攀是某的福份,只是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入赘女家。”

    “入赘之事确实有些过于强人所难。”高浅雪点点头,“那就不必入赘了。”

    凌云听到这里松了口气,却不料她马上又道:“那公子娶,奴家嫁,就没问题了。”

    “可婚姻之事,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在下失忆,如何能妄自在外结亲,况且我与姑娘只有数面之缘,就此谈婚论嫁,岂不有点太过儿戏?”

    有个美人哭着喊着要嫁给自己,凌云却还要拒绝,这实在不是他娇情。只是他向来认为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因此对于这件事情,心里总带着几分提防。

    高浅雪却是摇着头道:“奴家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奴家双十年华,其实早到了论婚论嫁年龄了,只不过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如意郎君。那天遇到公子,奴家觉得公子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那天的相遇,奴家觉得是天意,是缘份。奴家可以明白认真的告诉公子,这件事情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选择。”

    这番话说的大胆火热,不过凌云却是半信半疑。

    就在他准备再次拒绝的时候,高浅雪却却突然丢下手中的棋子,不知从哪摸出了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来。

    “实不相瞒,与公子相遇那天,我并不是失足落水。”说完这句话,他将匕首抵在自己的心口,“世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失去,而是当你以为自己得到的时候,却又失去。易公子,那天你为何要救我,然后给了我希望,现在又要残忍的把这希望夺去?既然如此,公子,来世再见。”

    我靠,凌云不由低咒一声,忍不住想对对天长吼,为什么我总能碰上这样的事情?

    一哭二闹三上吊,女人的杀手锏,他想不到连高浅雪这种本来不食人间烟火的魔幻般的女子会有些不一样,可没想到最后还是一样的。他分不出她这番是表演还是真实,毕竟几天前他确实才从江中把她救起。现在又几次拒绝对方的求婚,惹不急对方就恼羞成怒,寻死觅活了。虽然理智告诉他,这极可能只是这个精灵一般的女人的一个迫他就范的手段罢了。

    “我愿意!”凌云不愿意却赌,也不想赌。而且回头想想,他现在确实陷入了一个进退不得的困局之中,想到身上伤疤未好,外面危机重重,也许留下来会更好些。

    他深吸了一口气,最终下定了决心,与其面对着外面那未知的恐惧与危险,还不如留下来。最起码,高浅雪也是一个银发美人。罢了,穿越大隋之后,就从吃软饭做起吧。不管怎么说,起码现在不用入赘,做上门女婿了,也算是个不小的进步了。

    高浅雪的身子微微震动了一下,手中的银色匕首不知觉掉到了地上,她似乎还有些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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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赴汤蹈刃

    高浅雪转过脸来看着凌云,眼神清澈而又透明,看的凌云有些心中疑惑,难道高浅雪真的对他一见钟情,因为救了她,又因那所谓的肌肤之亲,就对他产生了爱意,因此才非他不嫁?不过他很快摇了摇脑袋,把这种荒唐的想法赶跑了。他可是个恋爱经验丰富,本来马上就要走进婚姻殿堂的男人了,怎么可能轻易的被迷惑住。高浅雪定有所图,对,一定是这样。

    高浅雪捡起匕首收回,站起来,整理了衣服,然后冲着后面不远的柳树后招呼了一声,顿时这几天已经相处的很熟悉的小姑娘木兰就走了过来。一手拎着件雪白的狐裘,一手拎着一个酒壶。高浅雪先取过狐裘,走过来披在凌云的身上,然后打开酒壶递到他面前。

    “易郎病后初愈,可莫再病着了。”

    凌云确实有点冷,刚在水池里淌了一淌,又坐在这里吹了好一会夜风。他端起酒壶就喝了一大口,不算太烈,但酒入腹中,却马上让他感受自小腹升起一股热腾腾的火热暖意。他又喝了两口,然后越发的觉得高浅雪高深莫测起来。看样子她是早就料到自己今晚会逃婚,甚至算准了自己会从趟水过来,人家早在这里等着,甚至备好了御寒的衣物和酒,可偏偏一开始就不拿出来。非让他吹了半天冷风夜露,直等他答应了婚事之后才叫出木兰。若是他刚才还不答应,此时又会是什么结果?他不知道,但百分之九十九点点的可能,高浅雪不大可能真的在他面前自杀。

    “木兰,准备热汤,侍侯易郎沐浴更衣,再吩咐厨房,准备点吃食,白粥小菜就好,易郎现在病后身子虚,要少吃多喝。”

    高浅雪像是瞬间变了一个人似的,不再是幽怨,而变成了善解人意,体贴入微的未婚妻模样。

    凌云翻了翻眼皮,也懒得去管这些了,既然决定留下了,就多说什么了。

    “婚期是不是改改,明天成婚也太匆促了些。”凌云裹着狐裘离开前,试探着对高浅雪道。

    “一切都会准备好的,明天就是良辰吉日不宜再改,易郎回去好好休息就是。”高浅雪微笑着,可凌云总觉得她笑的有点像是刚偷吃了鸡的狐狸。

    在木兰小丫头的陪伴下,凌云又返回到了池上木屋。路过木板道上的家丁们面前时,他微微觉得有些脸皮发烫,自以为越狱越的神不知鬼不觉,可现在看来,人家全都看了一场免费好戏。果然,到了屋里,那个洞早已经修补好了。

    “姑爷,热汤已经准备好了,清沐浴!”小木兰往日总是嘟着的表情不见,换了一副笑咪咪的表情。连称呼都换了,直接叫起了姑爷。这个称呼让他无语了许久,叫公子少爷什么的多好,叫个姑爷,怎么听都还像是入赘了的感觉。可惜,他纠正了小丫头几次,试图让他改变称呼,这小丫头却根本不为所动。在木兰的带领下,回屋后凌云在三个小姑娘的七手八脚下,狠狠的被擦拭了几遍。若不是他身上还有伤,估计还得按在那大浴桶里泡上两回。沐浴更衣后,白胡子钱叔过来给换了药,又号了下脉,确认病情没有加剧反复之后,说了些注意事项就背着药箱离去了。

    折腾了这么大半夜,凌云也确实困了,吹了灯,不久便沉沉睡去。

    高浅雪的院子里,高家姐妹却还未入睡。

    “他真的答应了?”高明月握住姐姐的手,为她高兴。

    “嗯,他已经答应了,虽然,是在我以自杀相威逼之下才答应的。不过他确实是已经答应娶我了,婚礼还是明天。唯一的变化,不再是入赘。”

    高明月两条细长的柳叶眉一挑,“哼,婚后还不是在高家庄生活,这和入赘有什么区别。”不过她也知道,入赘与否对于一个男人来说,确实意义很大,哪怕婚后照样是在高家庄生活,可只要没有正式的入赘名份,那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妹妹,我刚接到了北边家里来的消息,婴阳王终于决定出兵了,靺鞨白山部落等已经响应。”高浅雪用力握坚高明月的手,安慰的道:“妹妹,报仇的日子终于到了,这次他们将进攻辽西营州,营州城中当年背叛朝廷和叔父的人,一个都逃不掉。”

    姐妹俩视线相对,她可以清楚的看到高明月眼中的剧烈变化。“高元终于决定要出兵了吗?”

    “嗯,兔死狐悲。况且,高元年青气盛,并不似其父高汤那般隐忍。去岁高汤忧惧而亡,高元继位,杨坚却不封其为高丽王,降级封高元辽东公爵,这件事情对于高元这样新登王位,一心想要有所作风的年轻君主来说,又怎么能容忍?去年,隋主先让**都蓝可汗杀可贺敦后周千金公主,然后一面以宗室女安义公主赐婚都蓝,一面却又厚赐都蓝叔父之子,前莫何可汗子,**北方小可汗阿史那染干,最终成功离间都蓝和突利。都蓝大怒与隋绝交,并联盟了西突厥的达头可汗合攻突利。等到突利兵败,杨坚便马上派长孙晟设计挟突利可汗到长安归降,并封他为启民可汗,朔州定居。”说起这些事情,高浅雪冷笑着道,“杨坚此人最擅权谋,突厥北方草原之雄,最终只是彼此撕杀不瑕,再无力南侵。当年高句丽与南陈结盟对抗北方,现在南陈已经被灭了九年了,突厥也忙于内讧中自顾不瑕,燕山北的契丹也已经内附归降于隋,高句丽若再无动于衷,那也就离亡国灭族不远了。”

    “姐姐,高元打的过隋军吗?”高明月手握成拳头,问道。

    高浅雪抚过她的长发,“谁败谁胜又有何妨,只要能报仇血恨就好。”

    “我们要怎么做?”

    “高元希望我们能够和江南豪强们联络,在江南制造动乱,吸引部份隋朝注意力。”

    高明月皱起眉头,“西梁南陈皆已经灭国多年,萧陈二族皆被迁往关陇之地。何况,八年前,婺州人汪文崐进、越州人高智慧、苏州人沈玄、乐安人蔡道人、蒋山人李、饶州人吴世华、温州人沈孝彻、泉州人王国庆、杭州人杨宝英、交州人李春等起兵反隋,当时声势闹的那么大,可最后却只白白增添了杨素、史万岁、麦铁杖、来护儿等隋将声名而已。自八年前江东大乱被平定之后,杨坚遣派其次子晋王杨广坐镇扬州数年,这杨广虽皇族亲王,可姐姐也知道此人文才斐然,且好礼下士,又娶了西梁公主兰陵萧氏为妃,坐镇江都多年,对东南安抚有加,在江东极有威望,江东士族大多为其为笼络。加上令狐安抚岭南,深得俚、越蛮夷们信服,如今南方安定。要想在江南发起动乱,很难。”

    “我知道很难,但这件事若是能成,能极大的帮助高元。高元的成功,就是我们的成功。妹妹,凭我们自己的力量,这一辈子都别想有复仇之日,十几年了,我们还要再等到什么时候。眼看着杨隋越来越强盛,我们东奔西走,藏头摭面,那些小人却消遥自在,我就觉得愧对他们的在天之灵。再不动手,我就怕再也没有机会了。今天之前,我曾经绝望的以为,我们再也没有机会了。现在虽然机会渺茫,可我们绝不应当放过。”

    “姐姐,你告诉我,要怎么做?”

    高浅雪握着高明月的手,“要想在江南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动乱,确实很难,可我们不能放弃。我计划联络江东不满朝廷的士族豪强一起。”

    “江东还有士族和豪强敢站出来吗?”

    开皇九年南陈灭国,开皇十年几乎整个江南都反了,可反隋的声势大,败的却更快。那次动荡之后,江东还有哪个士族豪强敢反隋?

    “放心吧,总有如我们一样的人。”高浅雪道,“高丁已经联络上了一位盟友,过些日子就会过来会面。”

    诛灭九族,罪在十恶不赦之内的造反大事,高家姐妹俩却在平静的讨论着,就仿佛那些贵族豪门千金们在商讨着一首诗,一副刺绣一样平常。

    “姐姐,高丁他们回来之前,府里的事情就全交给我吧,你尽情的准备享受你的新婚就好了。”高明月露出欢笑的表情,她很清楚的知道她们的身份,也知道她们要做的事情。与以往不同,等高丁一回来,她们做的可就是真正的刀尖舔血,提着脑袋的危险之事了。与强大的朝廷对抗,谁也不知道哪一天就丢了性命。

    也许正是如此,姐姐才会突然要嫁给一个刚认识的家伙吧。在危险的行动正式开始之前,与一个并不讨厌,甚至还不错的男人结婚,为人妻子,过一段正常人的生活,那样,就算那一天真的到了,那时也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了,不用带着遗憾离去。若是能再留下一儿半女,就再好不过了。

    “姐姐,你眼光不错,那个易风其实长的还不错呢!”明月笑道。

    “嗯!”高浅雪漫不经心的回了一句,脑子里不知道在想着什么,目光微微有些失神。

    长江边上,江风吹着魏豹的衣袂呼拉拉作响,他奋力的挥鞭策马狂奔,在他身后不远,一支十余人的骑队正直追而来,人马皆黑。

    扬州城外大道上,一支数十人的商队正押着十余辆马车而来。车队边上,一个女子头戴幂蓠跨坐马上随车队而行,头上幂蓠的黑纱从头落下,罩住全身。这时,前方大路一阵烟尘扬起,一骑飞奔而至,马上一个壮汉在女子马前落马,低声道:“当家的,有人见过二哥三天前出了扬州城,然后就再无消息了。好像突然在扬州城外消失了,无影无踪。”

    幂蓠内女子声音冷如冰山,“季瑶最后一次现身在扬州,现在二郎到了扬州之后也没了消息,看来事情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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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黑衣人

    “既然乌鸦都已经死了,我们回去吧。”眼看着落日最后的一抹余晖也渐隐没于西山,周围的树木逐渐阴暗,裴礼不禁出声道。

    “死人就把你吓着了么?”大都督司马德戡脸上带着轻笑的意味冷哼道。

    裴礼并没有被这句嘲讽激怒,年过四十的他,虽然挂着晋王府库真都督的头衔,但实际上他却并非以武勇而列位库真之位,他是因为出身河东世家豪门裴家,且文采斐然而成为皇子晋王的亲卫侍卫。比晋王还要年长十岁的他,也曾经追随晋王多次出征,不过,真正这样站在一片惨烈狼籍的尸体之中,也是不多的。“一群死人,不值得浪费时间。”

    “哦,死人虽然不会开口说话,可也一样能告诉我们很多有用的信息。”司马德戡冷声道:“这些黑衣人究竟是谁,他们为何出现在此处,杀死他们的人又是谁?这些,我们知道么?”

    “也许只是江湖仇杀,山贼,马匪,水寇,都有可能,这样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算不得什么稀奇。”裴礼有些随意的说道。“管这些死人是谁。”

    随行的几名王府护卫军官看到两个上官又起了争执,心里头不禁都暗自摇头,从扬州总管府出来,这两人一路上就相互看不顺眼,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又开始针尖对麦芒了。都督杨威连忙出声道:“也许我们可以先查看一下现场,或许能发现点蛛丝马迹,也许这些黑衣人就是晋王先前接报潜入扬州的神秘黑衣人。”

    杨威搬出了晋王,司马德戡和裴礼便都瞪了一眼对方,不再争执。

    “这些乌鸦全死了。”裴礼指出,“我觉得眼下应当马上回扬州,将此事报告晋王,交由晋王处理。”

    司马德戡听到这里,眼皮一翻,扫了眼昏暗的树林,“现在最要紧的是确认这些死者的身份,如果这些人真的是先前发现潜入扬州的神秘黑衣人,那么我们更应当尽快打探出,谁杀了他们。这是扬州,这群神秘黑衣人突然死在这里,是我们的失职。裴都督,你莫非不是害怕了吧?”

    司马德戡可以看到裴礼紧抿的嘴唇,以及他那厚重的黑色披风下强自遏制的怒火。裴礼出身于河东大阀裴氏,且早在北周之时,就已经是当时雁门郡公杨广的幕府僚佐,到现在,跟随晋王身边已经二十年之久,这种资历可不是随便可以挑衅的。不过他感觉到今天裴礼并不只是对他挑衅的愤怒,在他的恼火之余,司马德戡隐约察觉到他有某种潜藏的不安,他的心底仿佛真的紧张不安,有种近于畏惧的情绪。

    司马德戡也隐约有点同感,他不是裴礼这样的晋王幕僚书佐,他是一员真正的武将。他家也算是武将世家,父亲曾是北周的都督。不过父亲早逝,少年时家中贫困。那时他幼年孤弱,只能靠给屠夫做学徒杀猪养家,后来他家附近的和尚释粲与他母亲私通后,把他接回家抚养教育,还教他读书识字。这样才让他稍长大后,得以子承父业,成为府兵。后来因表现出众,进入宫城做了侍官,及至被调到晋王府,积官至如今的大都督,统管着两百人的卫队。武家出身,以及少年时的经历,让他更加坚强,也使得他在心里面瞧不起如裴礼这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只凭借着门阀出身,诗书唱和,就能成为库真都督,越发的不满。他凭自己的努力,才好不容易当上了大都督,统领二百侍卫,可裴礼,只是一个酸儒,却还加了一个库真都督之职。要知道,加库真二字的王府属官,可不单等于亲卫。库真必须名门子弟出身,而且拥有各种才艺,平时检校侍卫,并且还拥有参典文翰,参议军机等重要权力。论起来,裴礼的库真都督,比他这个大都督权势大多了。

    司马德戡今年才十八岁,就已经成为了王府侍卫大都督,已经很了不得了。说起来,这也是靠他父亲的蒙荫才能十八岁就成为大都督。不过他进入府军靠的是父亲的余荫,但能有今天的成就,却绝对与他自己的努力分不开。他十五岁就曾经戊守长城边境,第一次越墙北进,随军征战草原突厥时,他也曾经四肢松软,现在回想起来也难免觉得好笑。可在长城边境的两年,他拥有出关巡视草原百余次的经历,那片蛮荒的塞外草原,他早就无所畏惧。按理来说,这江南扬州郊外的一片小小树林,十多具死尸,更不会让他紧张。

    然而今天却有些例外,站在这个遍布尸体的小树林里,晚风习习,总让他有股汗毛竖立的惊悚。

    自接到晋王的命令起,他们这队五十人的骑队连夜出了扬州城,三天来昼夜不断追踪前进,搜寻着那股突然潜入扬州的黑衣人。几天来半点踪迹也没有发现,而今天,他们却突然看到了这群黑衣的尸体。十八个黑衣人,全都静静的躺在这片小树林里,早已经气息全无。

    能让晋王都重视的黑衣人,绝非等闲之辈,可此时却全都被人杀死在这。扬州,这是晋王的地盘,晋王坐镇扬州,统领着江淮四十四州。如今有不明势力之人闯入,本已经事情不小。可现在这伙人却又被不知不觉的杀死在这里,这件事情已经越来越复杂了。

    司马德戡感觉到了,裴礼更是早感觉到了。此刻裴礼感觉自己受到一种冰冷的目光监视着,可他小心的观察了许久,却什么也没发现。他现在就想马上调转马头,马上返回扬州城。可是,这样的话却很难说出口,尤其,是在与他一直不对付的司马德戡面前说起。

    他将目光望向杨威,杨威也是一名都督,不过没有库真二字,因此只是一名普通的王府队头,统领着五十名护卫。不过杨威同样出身于贵族世家,在枝繁叶茂的弘农杨氏的这个大隋顶级门阀中,是其中一个分枝的分枝的排行老十八。这是个英俊的十八岁青年,和司马德戡年纪一样,出生于大隋开国之年,有双黑色的眸子,举止优雅,只是身子有些晃得精瘦了点。他和裴礼的关系一直不错,但又与司马德戡也一直处的还行。此时他骑在那匹健壮的黑色河套战马上,比骑着体型较小的契丹马的裴礼高出许多。他穿着黑色的鹿皮靴,黑色的披风,黑色的明光铠。他原本和司马德戡一样是在大兴城做皇帝的侍官,新加入扬州晋王府护卫还不满半年。但以他的出身和经历,用不了多久都督的头衔上就会加上库真二字。

    他身上最耀眼的行头,自然还是那把丈八马槊,那是一把光制作工期就要三年时间,而且各种材料贵的吓人,并且还是由大兴城最著名的马槊大师宇文大师所制作的。拿在手中,比一个人都高出许多,粗大威猛,卓尔不群。“我敢打赌,这把马槊绝对价值百金!”不止一次,王府的侍卫们喝酒的时候对好把马槊羡慕万分。裴礼很清楚,由宇文大师亲自打造的顶级马槊,价值百金绝对是只低不高,事实上,这把槊最值钱的不是马槊本身,最值钱的是由宇文大师亲自出手,宇文大师出手制作的马槊,无不是精品,王公贵族大将们争相追捧。能够让宇文大师新手打造一把马槊,这充分的说明了杨威这位皇族远亲的显赫身份。不过杨威对于这把马槊并不太过珍重,经常将他借给侍卫中的朋友们,因此他虽新来不久,但在侍卫中却是极有人缘。

    “晋王叫我们追查黑衣人行踪,我们现在也查到了。”杨威接到了裴礼的眼神示意,出声说道:“现在他们死了,而且看样子也不会有人逃脱。眼下是谁杀了这些人并不是最重要的,不如我们先把这些尸体带回去覆命,具体下一步行动,听侯晋王吩咐。”

    司马德戡若有所思,眉头微皱,抬头审视着渐暗的暮色。

    “杨都督,你跟我仔细检察一遍,看有没有什么线索。也许我们能发现这些黑衣人的身份,或者是谁杀了他们。”

    司马德戡和杨威调到晋王府前,都还曾经在大兴宫做过侍官,不过许多人并不知道的是,他们在进入大兴宫做侍官前,还有过一起在长城戍边两年的经历。别看杨威如今总是一副翩翩贵公子模样,可是当年在边关时,他们其实过的是那种很艰苦的生活,茹毛饮血,餐风饮露,大半月在塞外转悠的事情常有。两个年青的都督,却都是经验丰富的军官。

    “总共十八人,男女都有,十六个男人,两个女人,全都在四十岁以下。”杨威道。

    “他们尸体都是分散的,甚至这些人手上都没有拿武器。”

    司马德戡点了点头,“这些人的武器就在身边,横刀、长剑、还有弓,可没有一个人拿起了武器,你看这个人,他手边就是一把上了弦的弩机,可他却根本没有拿起来过。”

    “这太奇怪了!”连裴礼这个时候也忍不住惊讶出声了。“他们竟然毫无还手之力?”

    “确切的说,是这些人到死都没有反应过来!”

    “会不会这里并不是他们身死之地,只是死后被抛尸这里?”裴礼心中越发的不安起来。

    杨威翻开一具尸体,看着地上的那一滩已经把土地染的赤黑的血迹,摇头,“不,这里就是他们最初的遇袭之地。”

    “也许他们是在睡觉,然后遇到突袭!”

    一阵晚风吹过,树枝沙沙的摇响,裴礼的战马局促不安的用蹄子刨土。“杨都督,你觉得是谁杀了这些人?司马德戡眉头越发的皱的厉害,他的手紧紧的按着横刀刀柄。

    “也许是马贼!”

    司马德戡问:“这段时间你听说过什么厉害的马贼出现在扬州附近吗?”

    “没有!”杨威这下听明白了司马的话。自开皇九年大隋发兵五十二万灭陈,开皇十年江南反,杨素和史万岁平江南之后,晋王坐镇扬州,统领江淮四十四州之地,安抚江南。这些年江南之地早已臣服,虽然说也还有些盗匪贼寇,可也就一些小打小闹的毛贼而已,绝没有哪路毛贼能在扬州郊外,一下子把这支突然潜入的神秘势力给一网打尽在此,而且还能无声无息的杀死他们。普通的贼寇绝没这本事,而且只从现场看,这些人被杀死后,根本没有被动过,那些军械都还就那样摆在那里。

    “贼不走空,如果是盗匪贼寇,杀人没有不取财物的,这些黑衣人的装备很好,可他们却一样没取,这太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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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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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都督,某留下一伙人给你,你把这些尸体和他们的随身物品和武器都带上,运回扬州。杨都督,你随某带上其它人一起走,杀死这些人的家伙也许并没有走远,我们去会会他们,看看是哪路神仙。”

    裴礼听到这个安排,此时也不在意司马德戡其实并无权指派自己的事实,微微点头,他现在是一点也不想多呆,只想马上返回扬州。

    留下裴礼等十一人,杨威打前锋,骑着他那匹黑色的高大战马,在树林里一马当先探路,司马德戡跟在后头,他们的后面,则是四十名王府侍卫。

    暮色渐沉,天空低垂,渐转为铅灰色的暗沉,然后没入黑幕。

    几颗星星稀稀的挂在天空,然后半轮新月也升起,这让他们多了很多方便。

    “我们应当再快点!”司马德戡道,这时月亮已经快升到正中。

    “赶了一天的路,也许我们应当先休息会,人马疲惫,大家都会吃不消。”杨威提议。

    杨威勒马停了下来,然后翻身下马。

    “怎么停了下来?”司马德戡不满杨威的自作主张,虽然两人多年同袍,但眼下他是大都督,杨威是都督,他应当听从自己的命令。

    “有些不太对劲!”杨威凝神远望,一脸凝重,喃喃的说道。

    司马德戡马上也停了下来,他相信杨威的感觉,当初在长城塞外,无数次并肩作战,靠的就是相互信任。

    他仔细的聆听,却只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作响。不过,他还是挥手让后面的人都下马。然后,他抽出了自己的横刀,这虽然不是宇文大师亲手打造的宝刀,可却也是御用武库卫尉寺中的御刀,是当初在皇宫宿卫时由圣上亲自赏赐的御刀。月光在明晃晃的直刃刃身上反照出璀璨光亮。

    晋王府的侍卫都是精挑细选,每一个都是骁勇之辈。此时,迅速的下马,刀出鞘,弓上弦,摆出了战斗姿势。

    “谁在那里!”杨威低喝一声。

    但回应他的只有树叶的沙沙作响,还有远方夜枭从树梢腾空飞起的叫声。

    正当大家以为只是一场虚惊之时,杨威突然瞄到有道白色的身影穿过树林,他转过头,看过黑暗中一道白影,随即又消失不见。

    风吹的越加的猛烈,树叶被吹的哗拉拉的响。

    伴随着风声,树林中突然从四面八方响起无数的破空之声。杨威和司马德戡几乎同时倒抽一口冷气,“敌袭!”两人一边高声呼叫,一面几乎同时举盾挥剑。

    一手持盾,一手持剑,司马德戡勇敢的迎着箭雨冲上前去。

    “谁敢与某一战!”他举剑过头,语带挑衅。面对着敌人的伏击,他没有退去,而是如同当年在草原上一样,勇敢的迎上前去。

    几阵箭雨过后,并没有对这群彪悍的王府侍卫造成多少伤害。四十名侍卫在二人的带领下,直冲而上。

    那个白影又出现,这次杨威看清楚,这是一个穿着白色皮甲戴着白纱面巾的年青女子。杨威看到面巾下露出的眼睛,那是一双冷酷深邃的眼睛,让人感觉那是一块燃烧的冰。女子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她的目光盯着手中同样高举着的剑,那是一把装有玉饰的玉具大剑,此时,却握在一个冷酷的女子手中。

    那是一种刻骨的仇恨。

    一个接一个的人影从树木后面冒出来,有的穿着如那女子般的白色皮甲,有的则是穿着黑色的皮甲。再细看,穿白色皮甲的,全都是如那个女人一样的年青女人,白纱摭面,皮甲附身。而穿黑衣的则全是彪悍的男人,浑身一股子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骠悍感。

    他们的数量超过了侍卫们,杨威持剑攻击,两人奔近,双剑交击,发出金铁碰触之声,又尖又细。

    司马德戡也和一个高大的男子交上手,其余的侍卫们也纷纷找上对手,一时间,树林之中刀铁交加,铮鸣不断,呼喝不止。

    那个白衣女子的剑十分迅捷,杨威一招格档不及,腹部已经中了一剑。

    “季瑶在哪,易风在哪!”

    白衣女子没有趁机杀了他,而是突然问了他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语。

    杨威怒吼一声,一手握住腹中的剑拔出,一手握紧自己的剑,使尽全身力气疯狂挥舞。

    “说出季瑶、易风下落,给你一个痛快!”白衣女子挡下他的猛攻,再次问道。

    “某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你敢伏击晋王侍卫,这是自取死路!”杨威咬牙怒喝,此时他心里惊恐万分,他还从没有见过如此厉害的女子,虽看起纤弱,可一手剑术却出凡入化,完全胜过他许多。此时他已经相信,这些人就是杀死那十八个黑衣人的人,只是他不知道,这些人究竟是什么来路。

    晋王府的名头并没有吓到那个女子,她的剑迅捷无比,他身上又迅速添了几道伤口,早已经左右难支,眼看就要死在她的剑下。

    这时,突然树林之中响起一阵号角声,然后是马蹄奔驰之声。杨威一喜,这是王府侍卫们联络的号声。

    场上大占上风的这群黑白伏击者听到号声和马蹄之声,立即响起几道啸声。紧接着,他们便纷纷闻讯而撤,来的快,撤的更快。

    旁边传来司马德戡充满疲惫的声音,“莫要追击!”

    片刻之后,山林之中,除了一群受伤的王府侍卫,树下的林地里已经再无一个伏击者。

    月亮缓缓探出漆黑的天幕,停留在树梢,漏下一点点碎银。

    司马德戡躺在数丈外的一颗树下,腿上伤口鲜血不停的涌出,他的脸色苍白无比。杨威拖着受伤的身体走到他边上,并排着靠在他身后的树上。两人相视苦笑,想当初在塞外草原,多少大风大浪都见过了,却没有想到最后竟然在这江南的小阴沟里翻了船。

    如疾风暴雨般的马蹄声终于接近,策马在最前面的居然是让司马和杨威都出乎意料的裴礼。

    来的不止裴礼一人,留下的十人都来了,而且后面还跟着大队上百的护卫。

    “你们怎么来了?”

    “晋王见你们外出数日不归,就派我们出来寻找你们,正好遇上裴都督。幸好赶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究竟是何人如此大胆,竟然胆在此伏击晋王府侍卫?”大都督宇文盖见到二人惨状后不由大惊问道。

    “某也不知,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这些人身手很好,而且有上百人,全是硬茬。”司马德戡手按着腿上伤口,无力回道。“先前晋王让我们来追查的黑衣人,看样子就是被他们所杀。”

    杨威在一边补充道,“刚才与我交手的是一个年青的女子,约摸双十左右年纪,剑术极佳。她刚才一直问我一个问题,要我说出什么季瑶,易风的下落。”

    “季瑶、易风?你确定?”宇文盖疑惑的问。

    “她问了两次,若不是追问此事,某刚才只怕早就丧生她的剑下了。”说到此,杨威还有些后怕不已。若真死在一个女人剑下,这还真是奇耻大辱。

    “易风、季瑶,这究竟是何人?你们有谁听过这两个人吗?”

    在场的人都摇头示意不知,只有黑暗中的裴礼,却在听到易风二字时脸色急变。不过他很快镇定下来,也跟着摇头说是没听说过。可是心里,却已经开始剧烈的翻腾了起来,易风,怎么会是易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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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隋文帝朝时期,军中府兵基层编制一般是五十人一队、百人一旅,二百人一团。对应的军事主官则是都督、帅都督、大都督。另外这三个都督除是府兵基层官职外,也是隋勋官的最低三个官阶名。

    后杨广即位后于大业三年将都督、帅都督、大都督这三个府兵军职名,改为队正、旅帅、校尉。并将散阶和勋官合并,三督被取替。

第8章 公主

    第二天,凌云醒的很早,今天将是他大婚之日,他没法忘记。他带着些困倦的坐起身,晨光柔和,却依旧亮的让人睁不开眼。

    木屋昨日被封住的窗户已经从新敞开,宁静的高家庄园屋舍就错落有致的座落在外面,青砖绿瓦半隐没在江南的杨柳和桃李树阴之中。高家庄的庄园内一片宁静,就仿佛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度假村,但昨夜的经历,却让他心里明白,这片宁静之下,其实并不简单。这里有彪悍的家丁护卫,那观光般的亭台阁楼,可能就是一座座隐藏着极强防御功能的箭塔和瞭望哨。

    这座庄园修似乎比先前看到的更加广阔,凌云望了好一会才转开视线。

    凌云摇了摇头,离开代替着床的榻。-外面**明媚,天气温暖,这是一个很好的清晨。他随意的套上了外袍,并不感觉到一丝寒意。原本他会以为自己面对这些千年前的长袍大袖会不知所措,可奇怪的是衣服一拿到手,他竟然很自然而然的就一件件穿在了身上,完全就是下意识的习惯行为。这让他不由的有些高兴,也许这说明这副身体的记忆并非完全失去,如穿衣这样的生活习惯就还保留,也许其它的记忆,也都还保留着。这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这意味着他能找回他的“身份”。

    穿着一套崭新的青色绸衫,推开门,凌云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一边感叹着千年前的空气清新,一面有些意外的发现,小楼附近‘保护’他的庄丁全都没有了。

    看来昨夜过后,浅雪已经撤了家丁,这让他有些意料之中又有些吃惊。看来,他还是有些小看了高浅雪。想想,黄昏之时,他就要和她一起拜堂成亲,然后洞房花烛,凌云也不由的有些微微失神。

    总觉的太快了些啊。

    虽然没有人再看着守着了,可凌云已经决定留下来了,自然也不会再想着趁机离开什么的。不过让他腹诽的是竟然一个人也没有留下,他饿了,可却不知道早餐要去哪吃。

    也许一会木兰小丫头就会如先前般把早餐送过来了,凌云如此想着,也就不打算再去乱闯,干脆就在水池上的木板道上锻炼起身体来。

    木兰提着早餐食盒过来时,正好看到凌去趴在地上做俯卧撑的样子。

    “小姐,不好了,那个易风他…”

    高家庄主院大厅里,高浅雪正手捧着凌云的那块刻着易风二字的玉佩琢磨着,希望能从上面发现点端倪。她答应过易风,要替他找寻他的身份,她说到就会做到。小丫头突然闯进来大呼小叫的样子,让她有些不满的瞪了她一眼。

    “什么事情这样大呼小叫的,早上不是才和你说过,从今往后,你们应当叫易风姑爷,或者郎君,不要再直呼其名或者叫易公子,那样不舍规矩。对了,不是叫你送早点去给易郎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难道昨晚淌了水,伤势又反复了?”

    “易公子,不,是姑爷他,他疯了。”木兰一脸认真的说道。

    “什么?”高浅雪满脸不可置信,虽然易风失忆了,昨夜还想不辞而别,但他绝对不会是个疯子。

    “真的,小姐,刚刚我去给他送早点时,见他趴在地上打滚,那不是疯了是什么!“小丫头认真无比,一边说还一边描绘着凌云趴在地上做俯卧撑的样子。不过在她的描述比划下,凌云不是在做俯卧撑,而应当是在地上打滚。

    虽然心里根本不相信易风会疯掉,但高浅雪还是马上跟着木兰往小木屋赶去。两人一顿急走,赶到高家庄一角的小木屋所在的水池边柳树下时,却隔着不远看到凌云早已经做完俯卧撑,此时正很飘逸的打着太极拳。

    旭日初升,金色的朝阳洒下,水池中袅袅升起的如薄纱般的水雾交织一起,凌云就站在水池中央的水榭亭台之下,潇洒而又飘逸的打着太极拳,一身淡蓝长衫,头发随意挽起。

    小木兰没有想到,先前易风还在地上打滚呢,怎么这么一会时间,却变成动作潇洒万分的在打着一套飘逸美妙的拳法。她有些委屈的抬头迎向高浅雪的目光,嘟着小嘴,小心道:“刚才他真的是在地上打滚…”只可惜声音越说越小,明显连自己都有些不相信自己了。

    高浅雪拉住了想要马上去向凌云问个究竟,问他为何让自己出糗,可是马上被高浅雪马上拉了回来。

    “别出声!”高浅雪轻笑着道。她觉得很有意思,易风就如同一样谜一样,越来越让她难以猜透了。刚才他打的那套拳她从没有见过,就如同他的人一样是那么的潇洒飘逸好看,让人着迷。

    难道有这样观察他的机会,再过半天就要结婚了。她想趁这机会再好好观察一下他。

    凌云做了两百个俯卧撑,又打了一套太极拳,可始终没见到木兰送早饭过来,肚子早已经是饿的咕咕作响。

    等待之际,他手扶木屋通往岸上的木板道栏杆,看着池中的小鱼儿吐着泡泡,不禁又开始想起另一边的世界。他心里告诉自己,可能他永远也回不去了。也不知道那边的父母、女友还有那些朋友们现在又是如何反应,估计他已经被认定为溺水而亡了吧。

    凭栏而处,他不由的心怀感慨,想起李后主的那首虞美人来,情不自禁的开始面池而诵。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相隔不远的对岸杨柳树下,高浅雪的眼睛蓦然一闪,脸色急变,整个人立时怔在那里。她如同魔怔一样的喃喃念诵着凌云刚刚念的那首词。“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只是朱颜改…..”

    “小姐,这…他会不会知道些什么了?”小木兰也是惊奇万分,紧张的看着高浅雪。

    高浅雪一双玉手紧紧的拧在一起,如霜的白发之下,那对如沾满银霜的细柳双眉紧挑。“也许他也是前朝之后,或许是北周,也许是南陈,也有可能是西梁的宗室!”

    “真的吗?”木兰小声道,“如果是前朝宗室,那跟小姐倒真是般配,小姐是大齐公主,招个王子郡王的,正正好。”

    “木兰,忘记以前姐姐吩咐过的话了吗,绝不能轻易提起以前的身份。”一个声音自两人后面响起,一身青衣的高明月出现。

    木兰连忙向高明月行礼:“奴婢该死,一时失言,还请郡主…不,是请二小姐恕罪!”

    “算了,这里也没有外人,不过以后要多加小心,特别是有外人在时,绝不可再失言泄露了我们的身份。要知道,这里是江南扬州,隋晋王杨广就亲自坐镇此地,若是走漏了风声,他绝不会放过我们的。“高浅雪出声为木兰说情,转头又对妹妹道:“一大早你怎么跑这来了。”

    “刚才去找姐姐,结果听说姐姐到这边来了,就过来了。怎么?晚上就要拜堂成亲了,怎么姐姐这么半天功夫也等不得了。”高明月跟姐姐开玩笑道。“对了,姐姐,今天就要成婚了,一会是不是让他正式见下庄中上下?”

    “也好!”高浅雪有些心不在焉的答道,脑子里却全想着凌云刚刚所诵的那些词句,目光望着远处的伟岸身影,她不禁在想,这个救了自己,又被自己救回,还马上要将成为自己男人的人,他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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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见面

    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

    只是对凌云来说,这句话应当换成上门女婿也是得见公婆的。虽然凌云特别要求,高浅雪也亲口承认,他们的婚事不再是凌云入赘高家庄,而是凌云娶妻,但归根结底,不管以什么名义成婚,婚后凌云还是要生活在高家庄,因此,对于高家上下的的人来说,凌云就是个上门入赘的赘婿。

    新姑爷即将进门,又是入赘,这个年代里,一向是没什么地位的。若是普通人家,赘婿其实就跟童养媳是一样的,根本算不得主人,身份不过和仆人相似。但若是身份高些的大家,则情况要好些。就好比虽然皇帝的女婿也算是赘婿,可身份还是很高的,好比皇帝的妾侍们,就也都是有品级的内命妇妃嫔们。

    高家庄虽然表面看起来只是一个扬州郊外的庄园,可好歹上下有上百口人,是一个地主小豪门,因此,倒也不至于把凌云真当成软弱可欺的小童养媳。

    事实上,高家庄的情况比凌云想象中的要好的多。都说后世的女孩理想中的夫家是有房有车,父母双亡。现如今高浅雪的情况就和这差不多,高家庄座落江南繁华中心的扬州郊外,拥有依山畔水的豪华度假别墅村,有良田数百顷。不但有几万亩的田产,还在扬州等江南几大州城中拥有各等商铺数十。高家家大业大,雇工佃户上千,光是这高家庄庄园内的庄丁仆役等就有近二百人。

    而更要紧的是,拥有如此庞大的家业,高家庄的主人竟然只是高浅雪和高明月两个未婚嫁的丫头而已。高浅雪父母早亡,而高明月这个二小姐还只是她的远房堂妹,因为父亲同样早亡才投奔这个堂姐的。

    凌云根本没有公婆可见!

    拜堂成亲之后,他就可以算的上是高家庄的第三号主人。

    自打几天前小姐高浅雪带回凌云后,高家庄上上下下也马上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甚至越传越厉害。

    “小姐冰清玉洁般的人儿,怎么就随便捡个人回来就要招赘上门啊?”杂房大院井边,洗衣的胖婶一边洗着衣服一边充满惋惜的摇头叹道。

    “其实这事情是有内幕的。”另一个打水的大婶一脸神秘的吊人胃口。

    “什么内幕,你又知道?”洗衣大婶故意装作不信的样子道。

    “嘿,跟你说,我女儿可是在内院做事的,她亲口跟我说的。我给你说啊,你可不要跟别人乱嚼舌头,要不然上面怪罪下来,可不得了。”洗衣大婶一副女儿是小姐身边人就高人一等良好感觉。

    “哎哟,妹妹我这嘴这严了,绝不乱嚼舌根子,快说吧。”

    “我给你说啊,小姐都二十了还没成亲,都是那银发白眉所致,以前曾有人说这是孤星命,听说小姐父母早亡就和这有些关联,还听说会克夫,因此一直到二十了还没有人来提亲。听说前几天是小姐亡母忌日,小姐一时想不开,就跳江了。结果还好命好,正好有人路过把小姐救起。”

    “是不是就是小姐带回来的好个易公子啊?”

    “没错!”

    “可我听说这人得了失魂症,连自己姓甚名谁,家住哪儿都不记得了啊,怎么小姐却要招他入赘啊。要感谢,给他些银钱不就好了了吗,没必要招他上门啊。”高瘦点的打水大婶不解的道。

    胖婶小心的左右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神秘的道:“这你就不知道吧,据说当时易公子救起小姐时,小姐都已经没有了进气了。结果那个易公子也是厉害,他竟然,竟然扒了小姐的衣服,还跟小姐嘴对嘴的吹气,结果竟然把人给救活了。你说,这方法也不怎么哪学来的,虽然能救人,可也太损了点,这可有损小姐名节啊。虽说当时救人要紧,可小姐毕竟未婚姑娘,被他又是脱衣又是亲吻的,着实于名节有损呐。恰好,咱们小姐也一直都没有合适的男人,这不,干脆把这易风带回来,招他做上门姑爷了。”

    瘦婶听的连连惊叹,大感满足。

    “你说,这易公子失魂症,会不会和小姐有关哪?都说小姐命硬,克父克母克夫…”

    “你们俩不好好干活凑一起瞎说什么,还不干活,再胡说八道小心我拔了你们俩的舌头!”护院头高丁突然出现在两人身后。

    胖婶瘦婶吓了一大跳,两人脸色煞白,连忙低着头端起木盆衣物落荒而走。

    “高伯,等一下!”

    从杂院出来后,高乙看到正从前面路过的高管家,连忙叫住。

    满头白发的高伯停下脚步。

    “高伯,下人们都说公主天煞孤星转世,命硬克父母克夫,还说那个易风对公主非礼,毁了公主名节,此事可是当真?”高丁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

    “你那天不也在江边吗?”高伯年纪虽大,却不糊涂。“所谓克父克夫之类的话,不过是有人造谣中伤小姐,你怎么也能跟那些无知下人一样相信呢。至于所谓易公子毁小姐名节之事,更无从说来,所谓嫂溺叔援,权宜之计而已。易公子当时也是救人要紧,而不是行非礼之事。”

    “那易风到了高家庄突然得了失魂症,真不是因为要入赘我们高家庄,而被小姐所克?”

    “当然不是,那是易公子先前受伤的原因。”

    “那怎么那么巧,在江边还没事,一进高家庄就失忆了。”

    “好了,小乙。你休要听那些无知长舌妇们的瞎谈,他们不知道小姐的身份高贵,难道你也不知道?其实老夫看来,那个易公子虽然得了失魂症,但看起来还是个不错的人,小姐决定招他入赘,他也已经决定留下来,这就是好事。小姐这些人一年孤单生活,如今终于要成亲,这是好事,我们应当高兴。”

    “是,高伯。”高丁点了点头,可心里头对于公主突然决定招一个失忆的来路不明的陌生人做上门女婿,还是很难以接受。

    “走吧,小姐刚让庄中人一会到去大堂,说易公子已经好的差不多了,黄昏拜堂之前,一会先正式和庄中人见面认识一下。”

    “这位是庄上的大管家高伯,高伯原来是在北边时我父亲跟前效力的,在高家鞍前马后勤勉操持已经四十余年了,如今咱们高家庄上大小事情,都全赖高伯主持。”

    听到高浅雪的介绍。凌云不由的对于这个满是儒雅之气的白胡子大总管充满尊敬,在高家庄这个集团里,高浅雪是董事长,高伯无疑就是这个集团的总经理了。四十年余年的经历,这对高家是绝对的忠心耿耿了。尤其是在高家只剩下了一个年幼小姐主人的情况下,更加难得。

    凌云连忙上前拱手躬身点头表示尊敬,高伯没有丝毫架子上前一步给他点头作揖还礼:“不敢当,不敢当,老朽只是高家下人,不敢当姑爷大礼,等黄昏礼成之后,姑爷就是高家庄半个主人了,老朽在高家四十余年,今日终于见到小姐大婚,高兴万分啊。”说着老人还激动的流下泪水。

    凌云连忙说了一番好话,总算安慰下老总管激动的心情。

    接下来,高家庄有头有脸的人一一进来见过即将入门的新姑爷。不得不说高家庄确实是个土豪,那些什么大总管、小总管,管事、执事、还有账房、大夫、以及护卫首领、护卫队长甚至那些一等丫环,厨房管事、马房车夫等零零总总的就有三十多号人,这还是因为婚事仓促,外面的田庄管事、庄头以及商铺的管事、掌柜等来不及赶回来的原因,要不然,人数还得增加上几倍。让凌云暗里对高家庄的庞大家业又增加了几分直观的认识。

    “这是庄上的家丁队头,高丁,原来是我父亲时的随身护卫,在高家效力也有二十年了。高丁一身好本领,武艺出众,是咱庄上第一条好汉。”

    这就是高家庄的保安队长了,以前还给上任高家董事长当过贴身保镖兼助理,看来在高家庄地位不低,也是个核心高层了。凌云又连忙给高丁行礼,出乎他意料的是,高丁对于他很是冷淡,甚至凌云能感觉到他对自己有一股很深的敌礼感,这让他有些莫名其妙的茫然不解,莫非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个魔鬼筋肉人?

    “听说易公子也练过武,有空时还要向易公子请教几招才是!”

    “叫我凌云好了,别易公子易公子那么客气。至于比武切磋那就不必了吧,以前的事情我全都忘记了,我根本不记得我有没有练过武。而且我估计,就算我以前练过,也根本不可能跟高队头这样的高手相提并论。”总听着别人叫他易风,凌云还真不习惯,他现在也认了自己叫易风这个名字,不过他把自己本来的名字凌云做了自己的字,这样一来,按古代习惯,称名道姓很少用,平时反而是互相称字了。他不知道高丁为何对他有敌意,但他也不愿意一进高家庄就和高丁这样的保安队长兼高家庄高层起冲突,尽量示好。

    高浅雪也感觉到高丁的古怪,小声着道:“易郎患有失忆,礼数方面可能有些不周,高叔还请多担待一些。”

    有高浅雪出面缓和,高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逼人之话,只好退回去做下。

    又陆续见了好多人,花了小半天时间总算是见完了,这让凌云长长松了一口气,这感觉,就跟第一次进新公司履新之时的公司部门见面会一样,一大都的新面孔,脸一直笑的都肌肉僵硬了。

    还好只是见有头有脸的,若是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全见一遍,想想都要疯。

    “木兰,你和青莲带易郎去东院准备下婚礼礼服和礼仪之事,务要用心。”高浅雪笑着说道,然后对着凌云点了点头,丝毫没有半点即将成婚前新娘子的娇羞。凌云点了点头,和高伯他们颔首示意告辞,便随着木兰和另一个丫环青莲离去,做婚礼前的最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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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吉时已到

    婚礼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凌云却是唯独闲着的那一个,事情都大家做了,根本没他什么事。

    看着小丫头木兰煞有介事的指挥着一大群的仆妇婆子和丫头们忙成一片,很有几分大丫头的气势,凌云坐在东边庭院中的刚经绽放的桃树下竟然有几分入迷。他忽然觉得,既然已经不可能再回去了,那么就这样留在这里,留在隋朝,留在高家庄,当这个土豪地主家的上门姑爷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高家虽然看上去既非门阀也是士族,甚至连官宦人家也不是,可家有良田万亩,商铺数十,仆佣上千,这是不争的事实。他留在这里,根本不会愁吃喝生存,不用愁如何安身立命,如何寻找一个立足的自份。一切都有了,高家是个简单的家族,没什么不认同自己的岳父岳母,也不会有什么想要争产的兄弟叔伯们。而且高浅雪虽然是个千年前的女子,可是她长的并不差,甚至很符合凌云现代的审美观。

    哪怕高浅雪有着白发银眉,和过份白的肤色。可在凌云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不祥之貌,只不过是后世十分普通常见的白化病表现而已。而在后世,白化病人甚至还有一个美丽的称呼,月光的孩子。甚至曾经有个年青的白化病女孩,因为白发银眉而越加出众,被人称为白雪公主。高浅雪的外貌对凌云不是丝毫的负担,而且几次的接触下来,也让他感觉高浅雪这个古代人并不难相处,甚至有些难得的温柔细腻,善解人意。两人在一起生活,以后起码不会有沟通障,性格不和之类的。

    再说了,高浅雪可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啊,娶了她,真正少奋斗三十年。

    凌云也并非什么有着庞大野心的人,虽然到了千年前的隋朝,可他心里想的不是争霸天下之类的毫无边际的**,他想的只是如何生存。一个现代的普通人,只是惯性的希望能过的轻松,过的开心就好。造反,那是要杀头的。

    当个江南的地主土豪有什么不好?

    良田豪宅,**美妾,自在**。想到这,凌云不免又望了一眼正指挥着仆役们忙碌的小木兰和青莲两个小萝莉。按他对古代的理解,如木兰这样的小姐贴身丫环,一般都会在小姐出嫁时做陪嫁丫头一起嫁过去的。甚至是跟着小姐和姑爷一起拜堂成亲的。这也就意味着,实际上只要凌云和高浅雪一成亲,木兰和青莲这两个高浅雪的贴身侍女,马上就跟着成了凌云的婢妾,虽然地位低下,比婢女地位高不了多少,但却会成为他合法合理的女人。当女主人来了例事、生病、或者怀孕、坐月子期间,那么这些陪嫁的婢妾,就要代替自家的小姐陪寝,尽到义务。

    荒淫!

    无耻!

    封建社会真无耻,封建制度真毒害穷苦人们。凌云晃了晃头,低念了几声,可心里却对这事充满着期待。都说屁股决定脑袋,谁让他凌云如今成为了封建地主阶级的一份子呢,不,是马上就要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的一份子了。他甚至有些情不自禁的仔细打量起木兰和青莲来,两个小丫头都才十四岁,如同两只青涩的青苹果,还没有长成,虽不成熟却很可爱。暂时还是吃不了,但养几年却是正好,几年时间刚好可以调-教呢!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也许上天看自己以前在现代挣扎的太辛苦了,特意送自己来这千年前的时空享受一回的。就这样,就这样浪费青春,当个社会的蛀虫然后老死床榻,那样的生活也一定会很不错吧。

    “姑爷,婚礼的礼仪都记住了吗?”木兰忙碌的小巧的鼻尖都冒起了晶莹的汗珠,百忙之中还要跑到凌云面前来询问他对礼仪的掌握情况。

    “嗯,差不多都记住了。”凌云半睁着眼睛,盘腿坐在桃树下的软榻床上,闻着一旁小几上铜香炉里散好出来的熏香,以及空气中混杂的少些小木兰身上散发出的如兰似馥的少女体香,陶醉的点着头。还没正式拜堂成亲,可凌云已经感受到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那种成就享受感了。

    “姑爷,那你再试试这套礼服。”木兰又捧着一件大红的礼服上前。

    那是一件大红的礼服,红男绿女,按汉魏礼制,汉人的婚礼上,男穿红女着绿,完全颠覆了凌云以前印象中古代婚礼都是新娘子一身大红装的印象。礼服很合身,不大不小正合适,仿佛量身订做一般。衣服的材料也很高级,好像是一种什么珍贵的锦。不过若和新娘的礼服一比,那却是小巫见大巫了。高浅雪的婚礼礼服那才叫一个奢侈漂亮,真正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碧绿色的礼服整套就有六件层叠组成,甚至还配有全套的首饰头饰,看的人眼花缭乱,直让人叹为惊止。看到这些早准备好的礼服饰品,凌云早猜出这些肯定是早就已经备下的,说不定早很多年前就备下了。毕竟,高浅雪芳龄双十年华了,放在后世,那年龄还在大学中练爱着呢。可是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老姑娘了。一般女子,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了。能想象的出,这些嫁衣首饰等肯定是她刚到婚嫁年龄时就已经备好的,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包括她那传言中的不祥样貌,才让她一直拖到了现在。

    不过这样倒也好,这次婚期定的极为仓促,有了这些早准备好的嫁衣嫁妆倒不会措手不及了。

    不过时间上终究是太仓促了一些,完备婚礼的三书六礼程序是来不及了。不过这场婚礼本来也就特殊,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甚至连新郎官都是一个刚失去了记忆的陌生人。而且这场婚姻,还是一场名义不是招赘但实际上就是招上门女婿的婚姻。既不知道男方家在何方,父母亲人在否,连新郎的生辰八字都不知道。

    因此,六礼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这些基本上也就省了,只是昨天订下了今天的婚期,因此也就算是请期礼了,然后今天就直接举行最后一礼的亲迎礼。不过因为凌云失忆,婚后还是要在高家庄生活,因此,亲迎礼也简化了,不必从男方去女方家迎亲,只是在庄内直接进行拜堂礼仪。

    六礼能省,三书却是不能省的。

    三书指的就是婚姻的证明书,聘书,礼书,迎书。按一切从简从速的原则,今天一大早凌云就已经把原本在纳吉时订立婚姻的聘书交给了高家,刚刚帐房张伯代表着凌云这边男方装了许多礼物到后院去过大礼时,也把凌云给高浅雪的礼书也一并给了。其实所谓大礼聘礼,不过都是高家庄的东西,从左口袋又换到了右口袋。

    最后的迎书,却是还要等一会凌云接了高浅雪绕高家庄一圈后再入门时,才能交过高浅雪。这封迎书一接,高浅雪和凌云二人的婚事就已经算成了,只差最后拜堂成亲和洞房花烛了。

    现在万事俱备,只等黄昏了。

    从周朝以来,历朝的新人结婚都是在黄昏之时举行,白昼婚礼,这在古代是十分失礼的行为。

    高家虽然说只是个地主,可却把这看的很重,婚礼其它能简便些,可这最后的仪式却不能随便。

    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

    等待虽然是漫长的,可太阳终究还是一如往常般落山,黄昏到来,天色渐暗。

    婚礼也终于开始,早已经换上了大红礼服的凌云在一众同样穿着崭新锦袍的年青庄丁的簇拥下跨上了披着红绸礼花的大白马,然后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庄绕行一圈。队伍前面九对童子童女举着通红的大喜烛带路,后面九对福禄双全的管事媳妇们举着红烛在后。队伍一路热闹的绕庄一周,最后返回庄中,直接开到高浅雪所在的北院前,千呼万唤之后,管家高伯终于将蒙着盖头,一身豪华钗钿礼衣的高浅雪送了出来。高伯的媳妇背着高浅雪出门,送上了后面的婚车,乐器吹打声中,凌云骑马在前,带着车队返回东院。

    又绕行一周后,车队到达东院大门前,凌云将红色的迎书递到了高浅雪的马车前。马车掀开一角帘子,高浅雪伸出如玉般的纤手接过了迎书。众人一阵欢呼,三书六礼已经完成,从此高浅雪和凌云就是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夫妻了。

    “吉时已到,新人拜堂!”负责唱礼的是高家庄的一位年迈且德高望重的老管事,凌云和高浅雪一起牵着一根大红绸慢慢踏入布置的温馨喜庆的礼堂,厅中已经站了上百号观礼的人,就连外面都挤满了庄中上下。

    凌云此时也有些激动,虽然也算两世为人了,可这拜堂成亲,他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拿眼去瞄被木兰和青莲两丫头扶着的高浅雪,倒看不出她是否紧张,不过即将要和高浅雪一起与凌云拜堂的木兰和青莲两个丫头却都是面色绯红,一脸紧张万分的样子。

    “吉时已到,一拜天地!”张伯再次高声唱喝。

    凌云正准备上前一拜天地,这时却突然听到外面一阵惊呼声响起,然后观礼的人群突然如波浪分开,让出几个彪壮的汉子踏着急促的脚步一下子冲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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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萧美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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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今至尊的五个儿子中,晋王杨广是其中名声最好的一个。杨广小字阿摐,又名英,是隋帝第二子,美姿仪,少聪慧,自小就得到隋帝与独孤皇后的特别喜爱。大隋开国之时,杨广才十三岁,就由雁门郡公位上立为晋王,拜柱国,授并州总管。

    没多久,又加授武卫大将军,进位上柱国,任河北道行台尚书令。杨坚甚至特意找来朝中极有名望的大臣项城公王韶,任城公李彻来辅导他,杨广也表现出众,好学且善属文,沉深严重,令朝野属望。开皇六年,转任淮南道行台尚书令,八年冬,隋伐南陈,拜其为行军元帅,节制三路伐陈大军,九十总管,五十一万大军。平定南陈后,杨广下令斩杀南陈倿臣奸贼,封藏府库,严明军纪。朝野上下,因其向来作风简朴、不好声色、礼贤下士、谦恭谨慎因此,当时天下皆称广为贤王。

    回朝,进位三公之太尉,复拜并州总管,第二年,江南皆反,复出任扬州总管,镇江都,使持节上柱国太尉公扬州总管诸军事扬州刺史,统领江淮四十四州。

    从那时起,一直至如今开皇十八年春,杨广一直镇守江南。

    这样的一份履历,可以说,就算因其天潢贵胄的嫡皇子身份,也显得相当的了不得的。从开皇六年出任淮南行台尚书令起,到后来的平陈行军元帅,扬州总管,除去开皇十年短暂的返回并州出任总管期间,如今才三十岁的杨广,却已经在江南呆了近十二年时间。

    杨广是个地道的北方人,祖上是胡化的汉人,母亲则是地道的鲜卑贵族。其祖父杨忠是北周八柱国十二大将军中的一个大将军,外祖父独孤信更是当年北周中权势威望仅次于宇文泰的八柱国之一,是武川集团的领军人物。两个家庭的联合,使得杨家成为关陇集团中的顶级门阀。因此,杨坚最后才能得以篡周立隋。

    杨广自幼在长安长大,直到十三岁时父亲建隋。他封为晋王,出任并州总管,后来又出任河北道行台尚书,并州总管府和河北道行台都设置在河东的并州。他也因此从十三岁起,在更北方的晋阳呆了六年,直到十九岁时,才转任淮南道行台尚书令,调任江南。

    二十岁以前,杨广都没有到过江南,他是一个典型的北方人,一个关陇贵州少年,大隋的嫡皇子。

    不过此后,他长时间驻守江南,每年只返回京师一次。

    从那一留,就是十二年。

    十二年过去,杨广已经如同一个土生土长的江东人。他在江南呆了十二年,娶了江南顶级士族兰陵萧氏的女儿为妻,萧氏也同时是后梁明帝萧岿之女。镇守江南多年,他甚至学会了一口地道的吴侬软语,结交了大量的江南士族豪门,甚至与江南佛道两门关系密切。

    本是关陇军事贵族,不但保留着彪悍的骑射击剑本领,更难得的于文学经典上有极大天赋成就,那份才气赢得无数江南文人的赞扬。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可是杨广,却是一个上至大兴宫中二圣,下到文武百官,贵族百姓们争相交口称赞的贤王,一个完美的皇子。能文能武,上马能北征突厥,南平陈国,下马又能治国安民,理政一方的全才。不但能打仗,还能理民政,甚至写的出当世第一等的文章诗词,而且他还长的英俊无比,帅气逼人。同时待人接物偏偏还谦恭谨慎,礼贤下士,平时又作风简朴,亲易近人,不好声色。简直就是八百年都难出一个的大贤王啊。

    如此的贤明,甚至使得原本还不错的皇太子与之一比,也完全被比下去了。每当隋帝看见太子杨勇的时候,总不免心中叹息,怎么太子偏偏就处处都不如次子杨英呢。越是如此想,就越发的事事看太子杨勇不如意了。

    每年的三月,总是江南扬州最迷人的季节,柳絮如烟,百花竞艳,草长莺飞,阳光和煦。杨广的并州总管府和扬州刺史府在一起,矗立于江北的扬州江都城内。

    自从开皇九年平定南陈后,隋帝下令将南陈宗室以及大臣家眷们一起迁移至关中京师,而六朝古都建康城也给直接拆毁,夷为平地。自那以后,江南的中心就从江南的建康城,转移到了江北的扬州城。距离隋朝平定江南,统一天下已经过去九年,距离平定当年的江南大叛乱也过去了八年。如今的江南,一片平静,江南的中心扬州城,更是繁华如锦。做为一名亲王,以及一个主管江南四十四州的大总管,杨广在江南的权威是独一无二的。在江南,他就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扬州总管府建立于江都城内,紧邻着联通着长江与淮河的刊沟,总管府很庞大。在这座庞大的府邸里,前衙后院,前面部份是公衙,后面部份则是宅院。不过前院部份,又分成为好几个区域。

    最大的地一块,就是扬州总管府的官衙部份。除此外,还有几个区域,则是杨广做为晋王所拥有的两套私人幕府,一个是晋王国国官,一个是晋王府府官。按朝廷的制度,封爵的贵族,还有上柱国、柱国等高级勋官、封爵都拥有一套按等级多少不同的幕府班子。甚至原来做为扬州刺史的杨广,也还能拥有一套州刺史幕僚班子,这些幕府成员,都是可以由他自行征辟的。不过后来皇帝取消了地方官员自行征辟幕僚的权力,统一由朝廷任免。不过地方官员征辟幕僚的权力被剥夺了,但如藩王国、藩王府,以及勋、爵的幕府却还保留着。

    杨广坐镇扬州,一人就拥有多套班子。甚至除了统领扬州等诸州朝廷兵马外,还拥有着一支数量不菲的王府卫队私兵。

    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统领四十四州之地军事民政,甚至还拥有着自己的幕府和私兵,杨广手中的权力十分惊人。

    拥有如此高贵的地位和炙手可热的权势,可却才刚过而立之年的杨广天高皇帝远,所宠爱的女人却并多。府中虽然也有一妻数妾,可嫁给他已经十几年的萧氏却至今未曾有过半点失宠之时。

    三十岁的杨广如今拥有二子五女,其中有二子二女都是由萧氏所出,由此可见杨广对萧氏的宠爱。

    杨广和杨勇兄弟俩,杨坚给他们娶的正妻都是前朝皇族之后。杨勇娶的是西魏皇族元孝矩之女元氏,而杨广娶的则是西梁皇帝之女萧氏。同时,元氏和萧氏都是当朝大族,元氏是虏族大姓,萧氏则是江东大阀。

    杨坚给自己的嫡长子和嫡次子选的这两个媳妇,可谓也是用心良苦。

    不过同样是娶的皇族之后,可太子杨勇与元氏却是关系恶劣,太子庞幸东宫妾室,独不喜元氏,以致元氏无出,而杨勇却与其它宫人生了足足十个庶子。甚至元氏于七年前突然去世后,孤独皇后甚至曾经断言元氏是被太子与东宫庞妾云昭训合谋毒杀。

    反之,杨广则对萧氏恩爱无比,对宫人妾室无所爱,甚至仅有的两个儿子,也全由萧氏所出。这一点,更让独孤皇后与杨坚所赞赏。

    杨广后院中的几个仅有的妾室,也几乎都是由萧氏一手主持纳入府中来的。可绝大多数的夜晚,杨广却总是要到萧氏的屋中来过夜。

    一如既往的,今天晚上,杨广处理完公事后,又一次来到了萧氏的房里。如同以前千百次一样的推开房间,掀开厚厚的锦被,然后将怀中搂抱的萧氏抱上榻。

    虽然已经成婚十六年,给杨广生育了四个孩子,可萧美娘依然对杨广如此动作充满娇羞,满面桃红。

    萧美娘是西梁明帝之女,因是二月所生,江南传二月生女子命运多舛,明帝萧岿以为不详,便把她送给远房亲族萧岌抚养,萧岌夫妇早逝,又转送母舅张轲抚养,张轲家境普通,萧氏虽是出生于帝王之家的千金小姐,却在民间长大,并经常亲身劳作。

    隋开皇二年,杨坚为14岁的晋王杨广向后梁求选晋王妃。但当时西梁宫中几位公主的八字全都与杨广不合,于是萧岿将萧皇后从舅舅家接回来,一合八字,竟然大吉,于是选为晋王妃。萧氏美貌有德行,很得杨坚和独孤皇后的喜爱。

    萧美娘今年三十三,比杨广还要大三岁。不过女大三,抱金砖,萧美娘不但得公婆喜爱,更得杨广喜欢。哪怕如今已经年过三十,可却依然宠幸不减。这不但是萧氏平时最知书答礼,温柔持家,端庄大气的原因,也与她向来美貌不无关系。生育了四个孩子,结婚已经十六年的萧美娘,如今三十三岁,本已经年青不再的她,却依然貌美如花,娇嫩的如同还是新婚后时的娇羞少妇般。

    这使得杨广一直到现在,也从没有厌烦过萧氏。

    只是今天,萧美娘明显的感觉丈夫似乎有些不太对劲,虽然细微,可十几年夫妇家的了解还是让她清楚的感觉到,丈夫有心事。

    晋王今天明显不够持久,很快就完事。这与往常不同,以往晋王总是很勇猛,能做很久,甚至很温柔,能给予萧美娘无比的满足感,可是今天,他有些像是在应付公事,或者说是心不在焉,只是一味的猛冲猛撞,甚至有些不顾她的感受。

    犹如一阵阵的急风骤雨,她感觉自己就如同暴风雨中的那一叶扁舟。

    暴风雨来的快,去的也快。

    低吼着一声完事后,杨广就翻过身,没有往常那般的事后温柔软语,体贴入微。而是马上爬起来,衣服也没有穿,就走到了窗前,推开了窗户,让那晚春夜晚的冷风随意的灌进屋中。

第12章 夺宗

    烟雨蒙蒙,淅淅沥沥,正如此时扬州总管府内杨广的心情一般,阴暗沉闷又连绵不止。

    雨雾之中,扬州城中依然充满喧嚣,自从南陈灭亡,天子下令拆毁江南的建康城后,这座江北的扬州城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江东的新中心,一日繁华过了一日。

    他静静的伫立在窗边,独向漫天的幽暗夜空,冷风在他身上穿梭拂过,可他却丝毫不以为意。虽然在江南多年,可骨子里他依然是一个地道的北方汉子。萧美娘倚靠着软枕上,拉过温软的丝被,盖住身躯,直到下巴,将那绝色美丽掩藏。

    她默默的看着丈夫,觉得他看起来似乎变的彪悍而充满凌历,完全不似平日里的那个温文尔雅的晋王殿下。

    就仿佛突然之间又回到了十六年前,自己刚从江陵来到长安时所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年青人,虽然比自己小三岁,可当时才十四岁的他看着自己的目光却是那么的直接。

    传来一阵火辣的疼痛,不过她却感觉一种美好,丈夫就算心情最坏的时候,也依然是来找自己。长子杨昭开皇四年出生,如今都已经十四岁了。四个孩子中,最小的女儿吉儿也是的前年所生。她年纪还轻,可心再为他添几个嫡子嫡女。

    皇族人丁单薄,当今天子与独孤后恩爱,曾立誓只爱独孤后一人。因此一生也只与独孤皇后生下五子五女。太子杨勇虽有十子,可却连一个嫡子都没有。晋王作为当今圣上嫡次子,如今也不过只有二子五女。她虽然也为他纳了几房美妾,可他却并不太去她们那边,以至五个孩子有四个是她所生。不论如何,她还是希望丈夫能子孙旺盛,多些子嗣。

    “他已经越逼越紧了!”他边说边转过身面向他,眼神阴霾不开,语调中充满着阴沉。“那些潜入扬州的黑衣人,是东宫的死士黑铁卫。他们在找我的麻烦!”

    外出的侍卫们已经回到扬州,裴礼更是秘密向他禀告了关于有人在扬州境内寻找易风和季瑶的消息。季瑶是谁杨广并不知道,可易风这两个字他并不陌生。虽然沉封许久的记忆,可到现在他依然对易风二字记忆如新,永远不会忘记。

    他没想到的是,时隔十八年,居然又有人提起此事,甚至还牵连到了两支势力在他的地盘上撕杀争斗。

    另一伙人是谁他不清楚,可那些被带回来的尸体身份,他已经弄清楚了,正是东宫秘密训练的死士黑铁卫。

    杨勇终于忍不住要对他动手了吗?

    萧氏保持着那个姿势,躺着道:“退无可退,就奋起反击!”

    “可这一步踏出,就再没有回头路了。”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萧氏平静的道,“其实到了今天,就算你退让,又能退到哪去。眼下他只是太子就已经无法容忍你了,若他日他成为至尊,又岂能放你一马?更何况,妾身知道夫君的志向,以你的能力,远胜过太子千百倍。这些年你为帝国守北疆,击突厥,平南陈,镇江南,劳苦功高,而且你的才能,比太子更适合继承大隋。你了解太子,他连一个小小的东宫都无法治理好,将来又如何继承整个大隋?如今宫中二圣与朝野百姓都瞩目于你,不论你自己是否愿意,你都已经完全走到了马太子对立的一面,难道你看不出来,此时你若是后退,可能为我们带来的覆顶之灾吗?”

    杨广摇摇头:“见地伐不会那样的,就算他想,他也不敢。我们五兄弟,见地伐长居东宫,而我们其它四兄弟,则分别坐镇江淮、蜀中、关陇、河北,他若敢轻举妄动,那后果是他无法承受的,他没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魄力。我真正担心的是父皇,到现在我也还无法真正把握住父皇的心思。在这件事情上,最终还得取决于父亲的决定。若是他还有一丝犹豫,那对我们来说,就是个天大的麻烦。一旦我们出手,而父皇又不肯废掉见地伐,那我们就得承受反噬之痛。说不定到时父皇为稳固见地伐地位,而毁掉我们。”

    “父皇也许还在犹豫。”她回道,“不过在这件事情上,真正最关键的还是母后。现在母后早已经对太子厌恶无比,更完全支持夫君。”萧氏虽然长在江南,可却与长安的独孤后联系密切,甚至与大兴城中诸门阀贵族的妻子们也都交往密切。她十分的得独孤后的喜爱,因此对于大兴城的风向十分的了解。“殿下,至尊还在犹豫,可母后已经是完全支持我们的。现如今,只有奋力放手一搏!”

    “筹码还不够!”杨广苦涩的笑道。独孤后确实喜欢他,天子也喜欢他,可他们并不只喜欢他一个。论起宠爱来,五兄弟中,最受皇帝宠爱的还是五皇子汉王杨谅。杨谅比他小六岁,可却更得二圣喜欢。杨广与其它两位兄弟都是不过十余岁就开始出任地方。可杨谅却一直被二圣留在京师,直到去年,才出任并州总管。可是他上任时,皇帝却亲自一路护送到并州上任。他任并州总管,所统领之地更是西起华山,东至渤海,北达燕门关,南到黄河的五十二州,将当初北齐的旧地完全划拔给了杨谅统领。这还不算,天子甚至还特别授杨谅遇事不必拘于律令限制,可自行行事的特权。

    杨广对于将太子拉下马并不担心,太子有太多的破绽。可他一直在犹豫的是,拉下太子后,他能不能顺利接替杨勇成为新太子。如果不能,那一切就没有了任何意义。他们五兄弟,杨勇他不放在眼中,老三秦王杨俊性不好争,但喜奢华,因为此事,屡被天子训斥,去年更是被直接免去了官职,他不是对手。

    四皇子蜀王杨秀,自开皇元年就封蜀王,出镇益州总管,都督二十四州诸军事。杨秀在蜀中十八年,占据的是天府之国的蜀地,拥有众多蛮夷精兵。而且杨秀在诸兄弟中相当的勇猛,又在蜀多年经营,是真正的实力派。

    五皇子杨谅,则最得二圣宠爱,地广兵精。

    若是他与太子相争,太子被废,那么除掉已经免官的杨俊,对他还极有威胁的还有蜀王杨秀和汉王杨谅。这两人都和他一样据地一方,统领大军。

    杨广坐镇江淮,统领江淮四十四州之地,杨秀坐镇蜀中,统领蜀中二十四州诸军事,杨谅更是坐镇关东,拥有五十二州北齐旧地。论地盘,杨广的地盘不是最大的,论起地形,蜀中和关东都是险胜之地,王霸基业之地,而他的江南,却是最不利的。他唯一有利的就是贤名,以及嫡次子的身份。

    杨秀也许争不过自己,可杨谅就难说了。而且还有一点杨秀与杨勇关系密切,杨秀也许不会自己争太子之位,但难保他不会力挺杨勇保位。

    “筹码不够,那就想办法再多拿几张筹码!”她回答。

    “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妾身只是一个妇道人家,这样的大事本没有说话的余地。但你我夫妇本是一体,这个时候妾身不会保留。以妾身看来,其实殿下这么聪明,早已经有了准备,现在缺的,只是一个决心罢了。这样的大事,当全心全意相争,不能有半点优柔寡断。”他也就会在自己的面前透露出一丝内心的犹豫,却是不会在别人面前有半点这种态度的。这让她高兴,她本就是亡国的公主,早清楚这种权力的争斗是有进无退的,容不得半点的犹豫。哪怕他日丈夫败了,她也毫不后悔。

    “嗯,见地伐在朝中有高颎的支持,这是他最大的支柱,高颎本朝第一重臣,当年乃是我外祖父家臣,后追随父皇,建功无数,最为父皇母后所倚重,要不然,杨勇也不会将女儿嫁给高颎之子。朝中内外过半官员皆是高颎门下,有他的支持,搬倒杨勇会很难。”

    “那就想办法先搬倒高颎。”萧氏说,“高颎在朝十八年,高坐首相之位至今,想必也定结仇不少,肯定有想要取彼而代之人。”

    这话引起杨广嘴角微微的上扬,“王妃所言不错,功高震主,高颎本朝第一重臣,相位之上已经十余年,前所未有之事。甚至朝中过半官员都为他所提拔推荐,就如当今朝中四贵中的苏威和杨素,也都是由他一手提拔。想要拿下他很难,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苏威还是杨素?”

    立国以来,朝中真正掌握重权的大臣也就那几个,高颎、李德林、苏威、虞庆则、杨素。李德林曾是天子代周的第一功臣,可惜后来反对天子诛灭北周皇族,而被天子所厌恶,从此退出中枢。而苏威虽是北周著名改革大家苏绰之子,但他入中枢,也完全是由高颎举荐。虞庆则和杨素二人,则都是由武转文,两人皆是名将。不过虞庆则功高震主,因为是统兵大帅,性格又不低调,结果被至尊于去年以谋反罪诛杀。如今朝中,便是以高颎、苏威、杨素三人为首,而苏威、杨素又都是高颎举荐入相,因此可以说,朝中完全就是以高颎为首。他支持杨勇,那么朝中便基本上都支持杨勇。

    萧氏说苏威和杨素二人的名字,意思就是若要搬倒高颎,只可靠的就是利用他的左右手来搬倒他。

    “苏威此人理政能力很强,但魄力不行,是个会见风使舵的,但绝不会出风头。倒是杨素,此人原是武将出身,用兵如神,未曾一败。观其用兵,大胆激进,相当有魄力。他如今为尚书右仆射,距离人臣巅峰,只差一步。我想信,他定希望能更进一步,取代高颎。”

    “那就联合杨素,先搬倒高颎!”

    “嗯!”

    杨广再度转身,目光重投黑暗之中。他站在那里,望着屋外的黑暗,似乎已经坚定决心,正做着全盘的谋划。

第13章 血色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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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闹的婚礼突然被打断,凌云手中牵着那根红绸带愣在那里。

    欢乐的乐器声已经停了下来,观礼的人们自然的让开一条路,这时凌云才看清,庄丁头高乙和几个庄丁扶着一个魁梧的男子闯入厅中。那名被扶着的男子浑身是身,染红了白色的衣襟,显得触目惊心,在这样的时刻显得尤为触目,出乎意料。

    高浅雪已经掀开了大红的盖头,皱眉道:“发生什么事情?”

    高乙带着压抑的愤怒回道:“小姐,是高丁,他出事了。”

    高浅雪已经看到了高丁此时的模样,浑身是血,身上多处带伤,伤势比起之前凌云的可就严重多了。庄上的大夫钱叔已经带着两个药童第一时间上去查看,但谁都看的出来,高丁情况不容乐观。他面色惨白,双目和牙关都紧闭着。

    “在哪发现高丁的?”高浅雪问。

    “庄中守门的六指看到高丁的马独自回来,就有些奇怪,然后告诉了我,我带了几个人一出庄不久就发现高丁倒卧在路边。”高乙回答。

    高乙和高丁不是亲兄弟,据凌云从小木兰那里打听来的消息,高家庄有四个家丁队头,带领着高家庄的四支护卫小队。四个队头名字就是甲乙丙丁,不过他们不是亲兄弟,而是当年高浅雪的父亲所收养的孤儿,算是义子也算是家臣。不过先前凌云只见过一个高乙,还对自己充满着敌意。高甲高丁高丙则一直没有见过,却不曾想,原来是出外办事去了。更没想到的是,在他大婚的时候,他和高丁居然这样的见面了。

    “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高丁出去时可是带了整整一队五十人的,怎么竟是一个回来,而且还受这么重的伤,莫不成是被盗匪打劫了?”虽然婚礼被打断了,小木兰还没有来的及随小姐与凌云一起拜堂,可她对凌云的态度却是变了许多,变的更亲切,似乎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凌云的人了。“最近这世道是怎么了,也太不太平了,前几天大郎遇袭,这才几天,高丁队头也遇袭了。”

    这就叫上大郎了!凌云对着小木兰微微一笑,她立即有些害羞的转过头去了。凌云转头看着高丁,高丁比起高乙还要魁梧几分,怎么看也有个将近两米的二百来斤的大块头,而且听说还是带了整整一队五十护卫出庄办事的。他想不出来,他怎么就一人重伤回来了?更让他心中暗自惊讶的还是高家庄的护卫数量。原来府中有五十人的护卫队,他就以为有些吓人了。可现在看来,那不过是四分之一,小小的高家庄,居然拥有了整整两百人的护卫队,这也太吓人了。而且,这护卫队居然有四分之三平时在外面办事?

    “钱叔,高丁情况怎么样?”高浅雪焦急的道。高丁虽然只是高家庄的一个护卫,但对于早已经没有了家人的她来说,每一个高家庄的人都是她的家人。尤其是如高丁他们这些一直保护她,追随着她的人来说。更何况,高丁他们四个还是他父亲收养的义子,虽然这个时代义子其实并没什么地位,可高丁他们一直把她当成亲妹妹般呵护,这感情非同一般。

    钱叔一番快速的检查过后,脸色沉重。

    “小姐,高丁伤势太重,只怕...”

    高丁的伤确实很重,明眼人都看的出来,经过一番清理,已经能清楚的看到,高丁身上有六处箭伤,和三处刀伤,但最要命的还是他腹部还有一支断折的矛头插在那里。一般人这样的伤势只怕早就死了,可高丁居然还一路撑到了高家庄门口,不得不说是个奇迹。但再坚持,也已经撑不住了。钱叔虽然医术高超的根本不似一个乡下郎中,可他对于这样的伤势,也表示无力回天。

    “高丁失血过多,最要命的是那根断矛,已经伤到脏腑。”

    “那就拔出来,赶紧救治,需要什么草药,我马上派人去取,庄上没有,就去扬州城中买,无论如何,也要救回高丁。”高明月也哭着喊道。高丁对她们来说,就是关心爱护体贴和一直保护他们的哥哥。当初父亲身故,还是高丁受高浅雪的命令亲自去将她接回来的,一路上,为了她受了数次伤。

    “不能拔!”

    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钱叔和凌云都大声喊道,制止了就要伸手去拔断矛的高明月。

    被这一喝,高明月的手顿在那里,然后回头望着钱叔,满是不解。

    钱叔却有些意外的回头看了一眼凌云。

    凌云只好道:“看高丁这伤口,这断矛一定是伤到了血管了,若是此时拔掉断矛,那血很难止住,用不了片刻,高丁就要因过多失血而亡。”

    不过凌云也清楚,高丁现在就算不拔这长矛,也拖不了多久了。他的生命在衰竭,钱叔说的对,回天无力。这样的伤势,就算是在现代,也需要及时送大医院手术抢救,在这个时代,这样严重的外伤,几乎就等于审判了死刑。

    “不,高丁一定还有救,钱叔,你快救救他!”高明月失态的哭道,高乙在一旁也是落泪不止,一个铁塔般的壮汉,此时却跪在钱叔面前,拖着他的手道:“钱叔,求你救救我哥,我愿意做牛做马报答你。”

    钱叔嘴角露出一丝苦涩,“小乙快起来,小丁的伤势太重了,这样的伤根本救不了了。再折腾也只是让他徒增痛苦而已,我给他开点罂粟汤,让他走的轻松些吧。”

    “不!”高乙哭的泪如雨下,喊的撕心裂肺,高丁就如同他的亲弟弟一样,他们自小一起长大,然后一起经历这么多年,如今又岂能平静的看着他离开。“钱叔,你想想办法,一定还有办法的。我知道你的医术最高,你曾经是御医,你一定有办法的。”

    御医?凌云惊了一下,望向那长长山羊白胡子的钱叔,心中不免震惊。钱叔做过御医?没有听说过啊,可他医术如此高超,确实有些可能。只是他既然做过御医,为何如今却在这小小的高家庄中做一个家庭医生?

    “高乙,你冷静一点,生死有命。”一直静静的观看这一切的高浅雪终于出声。高伯也连忙道,“小乙,你冷静一点。”眼光中还有几分凌历。

    虽然话语平淡,可凌云和众人还是感觉到高浅雪目光中的难过和伤心。

    而对于如凌云这样的一个现代人来说,更有点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一个年青魁梧的汉子,却突然要在自己的眼前不治去世。他想到自己前些天,也曾经浑身是伤的倒下,但那次多亏了高家庄和钱叔的救治,才得以活命,要不然,他很有可能一穿越到这大隋,然后马上就又挂掉了。

    “给高丁准备好热水,帮他好好的沐浴更衣,我们要让他干干净净体面的离开。”高浅雪对高乙说,然后走过来对着凌云有些歉意的道:“易郎,你看,婚礼能不能先暂停,等先忙完高丁的事情择日再行礼?”

    “好!”出了这样的事情,这婚礼肯定是进行不下去了。凌云没有多说什么,点头答应下来。

    这时钱叔的药童已经把一碗剪好的罂粟汤端了过来,这是给高丁的麻醉药,让他能够轻松一些的离去。

    眼看着一个年青人就要离去,看着原本喜庆热闹的高家庄礼堂内一片沉重,凌云的心里也很不好受。

    我应当作点什么!他对自己说着。可是他不是医生,他能救高浅雪,那是他会游泳,也会点溺水急救知识。可他不会外科医术,不是医生。

    不,急救。似乎是想到了点什么,他仔细的开动脑筋,突然想到了以前看过的一个电影,里面就有一个急救的场面。那是一个车祸事故,车主撞下山崖,腹部插进一根手臂粗的树枝。当时因为是在野外,第一时间赶到的救援人员没有足够的血,眼看着如果拔出树枝那人就会失血过多而死。而不拔出,也很难坚持到血送来,或者送去医院。最后,有一个军医路过,他用了一招,却救下了这个车主。

    虽然这只是一个电影情节,可凌云却觉得这应当是可行的。再说了,现在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毕竟连钱叔都说无力回天了。

    “钱叔,我有一个办法,也许可以试一试!”

    凌云的话落在这沉痛的寂静中,立即引得一片惊呼。

    钱叔再次惊讶的打量了凌云一眼,“姑爷你是说有办法救高丁?”

    “没有太多把握,但值得一试!”

    此话一出,真是石破天惊,山回路转。原本连钱叔都没有了办法,现在凌云突然说有法子可以一试,顿时整个厅中的人都将目光刷刷的望向了凌云。就连高明月高浅雪姐妹都惊的说不出话来,要知道,别人不清楚钱叔的真实身份,她们可是再清楚不过了。钱叔确实如高乙所说的是御医,货真价实的御医,经验丰富,医术高超。如今他都说不行了,凌云却说行,他们怎么不惊讶。

    更出乎意料的是,钱叔并没有马上否定凌云的话。而是问:“可以说下你的方法吗?”

    “当然可以。”凌云只是知道这么个事情,具体是否可行,还得真正的大夫判断和操作。

    高乙却根本等不急凌云说出方法来,就已经如同溺水之人一样紧紧的抓住了凌云抛出的这根稻草。他一把拉住凌云的手,噗通一声就跪在了凌云面前:“易公子,高乙以前多有得罪冒犯之处还请见谅。请你一定要出手救回高丁,一定!”他的手紧紧的抓着凌云,生怕他一松手凌云就消失了一般,抓的凌云手臂疼痛。

    “高队头请放心,我一定尽全力。”人命关天,凌云不可能因为先前两人之间的一点小过节就故意见死不救,那不是他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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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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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大隋介绍:
开皇十八年,大隋帝国甲兵强盛,风行万里,如日中天。 这一年,杨坚垂垂老矣,君臣相猜,父子相忌。 这一年,杨广依然坐镇江淮四十四州,暗里拉拢江东士族,结交朝中权贵,继续扮演着天下最贤皇子,却阴谋夺宗。 这一年,突厥已经向大隋跪着唱征服,尊称隋帝圣人可汗,这一年,高句丽却还在厉兵秣马,积谷备战! 此时,秦叔宝、程咬金、单雄信、徐世绩、李靖、尉迟恭、罗士信、张须陀等英雄还未出山! 此时,李渊、李世民、李密、杨玄感、窦建德、王世充、杜伏威、萧铣、薛举、刘武周等枭雄还未问世! 凌云就在此时来到大隋,却因江中救起溺水女子,面临着被逼上门入赘的尴尬困境。 重返大隋,我意任逍遥。 我本卑微,却君临天下! 继《隋末》、《晚唐》之后,木子蓝色《隋唐三部曲》之第三部!重返大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返大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返大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