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陈雄必须死
浅雪的帐中,浅雪和明月听完了春香的带着惊恐和后悔的坦白,满脸的难以置信。若非对凌云的了解,她们会以为这只是一个拙劣的玩笑。可她们很清楚,这绝不会是玩笑,也没有人会开这样的玩笑。明月甚至以为这是个梦,她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她不敢想象,若是凌云没有恰巧遇到春香,没有撞破这个阴谋,最后的结果会是何。贵妃夜夜娇,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那是什么货色了。陈雄这个小白脸果然如毒蛇般阴冷,他怎么能想出这么恶毒的法子,居然收买自己的贴身人,然后要对自己做这样恶毒的事情。
小姨子和姐夫不伦**,却被众人当面撞碰,结果会如何?自己和易风都会身败名裂,以后还如何有脸见人。尤其是如何面对姐姐,浅雪对她而言,亦姊亦母。如果事情发生,这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伤害,也是对浅雪的巨大伤害。她从没有想过,居然还会有如此恶毒之人。她气的浑身颤抖,甚至感到一阵阵羞愤,仿佛被人扒光了站在大庭广众之下。看向春香的眼神,也积聚着难以抑制的狂怒。
“打死这个吃里扒外的贱人!”明月几乎咬碎银牙,如母豹般凶狠低吼。
浅雪捉过妹妹的手轻轻拍了拍,安抚着她的心情。她将目光望向凌云,对于凌云最终把事情告诉她们,而不是私下处理,她感到高兴。
“你觉得应当如何处置此事?”
浅雪虽然愤怒,可依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这件事情,很棘手。虽然凌云意外撞破了这个阴谋,可对于高家来说,如何处置才是重中之重。公开闹起来,跑去找陈雄问罪,明显是下下之策。现在他们去问罪陈雄,陈雄绝不会承认,搞不好还会倒打一耙,到时这事情弄的风风雨雨,只会成为一个绯色八卦,最终只会伤害高浅雪姐妹,尤其是明月。毕竟她还是一个未婚的黄花闺女,若传出跟姐夫之间不清不楚的流言,这伤害极大。或者,高家也可以直接杖杀了春香,只当做事情没有发生。可这样处理,高浅雪姐妹心里难以接受。
既然凌云把她们叫醒,就说明他心里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和考虑,做决定之前,浅雪打算听听凌云的看法。
凌云确实有自己的想法,陈雄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高家和他,这是决不能容忍的,必须予以反击。但考虑到高家与沈家的关系,反击也必须慎重。他得反击陈雄,但不能破坏与沈家的关系。他也烦透了陈雄,这次的事情让他明白,打蛇不死,最终后患无穷。
“我们必须除掉陈雄,这个家伙是个祸害,留不得了。”凌云叹息一声,他和陈雄数次冲突,关系已经无法挽回。既然如此,那只能除掉这个家伙了。
浅雪不置可否,轻声问,“你打算如何做?”
陈雄的身份毕竟敏感,如今他在高家的地盘做客,如果处置不当,不管死因如何,都会是个麻烦。沈家的力量还是很强大的,就算做不成盟友,她也绝不愿意他们变成敌人。
凌云看了眼跪在一边绝望中的春香,道:“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既然陈雄要玩阴的,那就跟他玩阴的。明月脸色苍白,神色还处于后怕之中。凌云知道,她一定受惊不小,她抬起精致的脸庞,眨着泪眼看着他说,“不管你打算怎样做,绝不能让这家伙死的太轻松了。”她那咬牙切齿的模样,让凌云都不由的感觉一阵害怕,女人恨起人来,真是让人畏惧。
他笑了笑,对两姐妹道:“放心,陈雄不单想要害你,他也要害我。我也不是泥捏木造的,他敢骑到我头上来拉屎,那我也绝不会跟他客气。不是我凌云做人太霸道,是他狼子野心,死也是自找的。这次就让他偿偿自己的毒计!”
“陈雄不但得死,还得死的一文不值,身败名裂!”高明月说完,浅雪对凌云点了点头。
凌云打算趁此机会一举除掉陈雄,计划就是将计就计。陈雄的计划是打算明天晚上的时候,让春香先迷倒高明月,然后她再以明月婢女的身份去凌云帐中找他,假传明月之意骗凌云去高明月帐中,然后在他等候之时向他茶水里下药。等中着后,再把两人衣服脱光关中帐中。等药力发作,以贵妃夜夜娇的威力,两人自然而然会做出那等事情,到时陈雄再想法邀请高浅雪来拜会高明月,恰巧撞破这对姐夫和小姨子的奸情。现在凌云打算将计就计,暂时不动声色,假装一切都在按照他的剧本进行。
“这是你将功赎罪的机会,若是你照我的吩咐去做,事后,高家你虽然不能再留,但会给你五百贯钱,让你可以治好你母亲的病,还可以买百来亩田地,轻松舒适的过日子。”凌云对着春香说道,春香本以为自已活不过今晚,却不料柳暗花明,居然还有一线生机,忙不迭的连连点头。眼下凌云就算让她去刺杀陈雄,她敢不会眨一下眼睛。
“很好,等到晚餐之后,你引陈雄到你帐中去,**他上床。”凌云道。
“只怕他不肯。”
凌云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笑容,“他会的,到时你只要配合他就好。不过,要表现的欲拒还迎些,最好有点挣扎的表现,衣服撕烂,身上带点伤痕什么的最好。”正常情况下,陈雄肯定不会如发情的公狗一样随便上一个高家婢女的,不过若是陈雄一不小心吃下了许多贵妃夜夜娇,到时肯定看到女的就会发情。春香也算稍有姿色,且两人间又有私下勾当,只要稍加引诱,他绝对会忍耐不住的。
“只要这样就行了吗?”春香对于要**于陈雄并不太在意,一个婢女的身子,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珍贵。何况,这还是一个挽救自己性命的机会。
凌云又仔细的交待了一些细节之后,便让春香退下。不过他并没有完全信任她,而是让明月的另一个贴身侍女寸步不离的跟随监视着。
安排好这一切,凌云又悄悄回到自己的帐中,青莲已经发现他起来,正等着她,凌云冲她笑笑,然后解衣睡下。
第45章 马上风
天明之后,一切如常。又是一天的围猎,这一天,高家的队伍照样表现惊人,高明月姐妹和凌云几个依然抢眼,收获诸多猎物。陈雄和萧世略两家依然没什么收获,萧世略脸色有些难看,陈雄却心情很好,似乎对此完全不在意。晚餐之时,照例是篝火聚餐,陈雄频频向高浅雪姐妹和凌云举杯劝进,凌云微微笑着全接下。看着那家伙掩饰不住的得意,凌云清楚这家伙肯定是在想着晚上的事情了,肯定有些迫不急待了。这家伙却并不知道他的阴谋已经败露,在高家的地盘上玩这种把戏,败露之后无异于玩火自=焚。
他只想着计划成功之后的事情,却没有想到,他此时喝的酒,吃的菜,都是高家的厨子提供的。
看着陈雄大口大口的饮下杯中的葡萄美酒,凌云笑的很开心。
晚餐很快结束,借着朦胧的月光,凌云悄然来到浅雪的帐中。现在一切就绪,就等着自以为狡猾的狐狸跳入陷阱了。
陈雄起身的时候,觉得今晚的葡萄酒似乎后劲更大,夜风一吹,感觉浑身燥热起来,心中一股**蠢-蠢欲动。突然,帐后钻出一个身影,直撞入他怀中。一股子女子的幽香扑入鼻中,让他心神为之一荡。仔细看去,原来是春香。
“你怎么在这?”陈雄喷着酒气道。
“公子,奴有要紧事要和你当面说,跟奴来。”春香一面说一面就往前走。陈雄皱了皱眉,不过想到安排好的事情,便又快步上前。并且,为了隐密,他只带了老七一个护卫过去。
陈雄随着春香进入她的小帐中,春香对他道:“公子,事成之后,你真的会纳奴为十三房妾室吗?”
“当然,今日事成之后,以后你就随我吃香喝辣,锦衣玉食,享福不尽了。”
“空口无凭,奴要如何相信公子?”
不知为何,陈雄总觉得今晚这个小婢似乎很骚,总觉得她在引诱自己上她。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他觉得自己似乎全身都要燃起来了。终于,他再也忍不住,低吼一声冲上前一把抱住她又亲又摸,喘息着道:“本公子现在就收了你,这下你总相信了吧。”
春香完全按凌云所说的一样,欲拒还迎,半推半就,故意娇喘连连,引的陈雄更加血脉贲张,禁不住开始直接撕扯起她的衣裳来,然后粗鲁的霸王硬上弓。
老七站在帐外,听着里面的****,娇喘粗息,脸上不由露出会意的笑意,咂巴了下嘴,有些艳羡,那小浪蹄子,细皮嫩肉,身材还是不错的。希望公子过几天玩腻了后,能赏赐给他玩玩。
陈雄感觉今天格外的神勇,已经连续七次了,可是他却根本停不下来。他已经从一开始的舒爽,到了后来的疲惫,乃至于现在有些恐惧了。事情有些不太对劲,可他想不出哪里不太对劲,他想停下来歇一歇,却发现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了。
高浅雪的帐中,凌云正盯着那柱点燃的檀香,香已经燃了大半,就要见底。估摸着时间,也要差不多了。
就在这时,昏暗的夜幕下传来一声尖叫,凌云和浅雪对视一眼,露出会心的笑容,事情成了。他们起身离帐,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如其它听到叫声的人一样赶过去,远远的,就看到一大群人围在了春香的帐前,小小的帐篷外已经无数火把照成白昼,帐篷掀开着,春香如梨花带雨,赤身**的蹲在一角哭泣着,而在小帐中间,同样赤身**的陈雄却脸色青紫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了。
“发生了什么事?”凌云大声问道。不过事情却有些明摆着,这是高家侍女春香的小帐,而春香此时浑身**且身上数处青紫,地上更有撕毁的衣服碎片。
钱叔已经和陈萧两家的随队大夫一起检验过陈雄的尸体,面色有些古怪的对着帐外的凌云和萧世略他们道:“马上风!脱阳而死!”
萧世略脸色紫胀,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陈雄这个猪,居然**了高家的一个婢女,而且还是高明月的贴身婢女。如果只是这样,虽然有些失礼,倒也算不得大事。可这家伙**就**罢,居然还马上风而死了。见鬼,怎么会这样?
凌云心里已经笑出声了,不过还是装作很愤怒的样子走到萧世略的面前,“萧公子,两位殿下对此事十分生气,我们高家把你们当成尊贵的客人邀请前来,可你们却屡屡做出失礼之事。今日陈公子更是**了郡主殿下侍女,你们难道不觉得这已经欺人过甚吗?”
萧世略有些哑口无言,更多的是郁闷。陈雄死了,居然就这样的死了。有一万种死法,都比这种要好。**高家侍女,然后马上风死了,还有比这更搞笑的死法吗?可他甚至都不能去责怪高家,虽然死在高家的地盘上,可这根本就是陈雄自己作死。甚至,此事高家还占据道德上风。
他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低声道:“此事确实是陈公子做的不对,不过他也可能是一时酒后乱性失德。你看现在他也死了,死者为大,是否给他留一两分体面,此事就此做罢。放心,我们会对高家做出赔礼道歉的,那位姑娘,我们也会补偿。不管如何,还是先让我们收敛陈雄吧。”事情到了这一步,还有什么可说的。刚才陈家的大夫和萧家的大夫都第一时间检验过了陈雄的尸体,陈雄马上风脱阳而死,除此外并没有什么其它致死原因,甚至没有什么伤痕。至于为什么会马上风,萧家的大夫告诉他,陈雄事先可能服了壮阳提性的药物,他甚至还在陈雄的衣服中找到了贵妃夜夜娇的瓶子。看着这个瓶子,萧世略仅有的一点怀疑也去了,他是知道陈雄的,更知道陈雄平时常备贵妃夜夜娇,专门用来对付那些被他看上却不肯相从的贞节女子。如今看来,陈雄晚上多喝了点酒,然后便强上了高明月的侍女。只是可能药吃多了点,结果一时马上风死了。至于陈雄为什么要上高明月的侍女,他想来,也许是陈雄这些天在高家吃了很多亏,而向高明月提亲又被拒,今天就借着酒意把高明月的侍女当成她而给上了。
不过虽然如此,可萧世略心中还是直觉此事有些不对,暗暗怀疑此事可能与高家有关。毕竟,陈雄死的太蹊跷了,只不过,他现在毫无证据,只能把这怀疑暂时藏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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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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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擦拭的明亮照人的宝剑上呵了口气,萧世略开口道:“我不相信他们,这件事情很蹊跷,陈七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吗?”
萧世略不喜欢那个他事实上的侄子,那个家伙除了玩女人外一无事处。不过自他决定与萧家决裂投奔沈家之后,这个讨厌的侄子就反而成了他要辅佐之人。如今这个家伙以一种很正常又极不正常的方式死在这里,让他头痛不已。
陈雄死前,身边只带了陈七。而偏偏陈雄出事之后,谁都没有再见到陈七。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越发的让萧世略怀疑陈雄的死并不如表面那么简单。不过他在高家人面前将这怀疑掩饰的很好,并没表现出来。若是事情不是他想象的那样,而他却怀疑指责是高家背后谋杀了陈雄,那么高家与沈家交恶,最后可能需要承担恶果的却是他。毕竟高沈两家合作多年,因为他的胡乱猜测而使两家关系破裂,沈家会损失很大。而若事情真如他想象的那样,陈雄就是高家所杀,那他就更不应当表现出来。弄不好,高家为了隐藏事实,最后只能杀他灭口了。不论是哪一种结果,都不是他想要的。
萧世略很勇武,不过精湛武技之余还有着很聪明的头脑。
陆明德以细心揣摩出的恭敬语调回道:“还没有发现陈七,自晚餐之后到现在,再无人见过他。陈公子死的确实有些蹊跷,就算他玩女人喜欢用药助兴,可他如此年轻,也不可能马上风啊。我问过大夫,陈公子马上风很有可能是用药过量,而且超过的量极大。这些天陈公子和高家发生数次冲突,也许他真是被高家暗中做掉也有可能。公子,我们该怎么办?”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高家庄我们是不能再呆下去了。高家姐妹比想象的要厉害,尤其是那个赘婿更是有些邪门,高浅雪很听他的话,根本不似入赘女婿。咱们再呆下去,说不定哪天也莫名其妙就死在这里了。”
“那我们回吴兴吗?”陆明德道,他是萧世略母亲陪嫁的老家人,忠心耿耿。
萧世略轻轻皱了皱眉头,叹息了一声。“沈家那边不适合再回去了,不管什么原因,陈雄终究是死了。最后背黑锅的肯定是我,相比起来,某终究不如陈雄和沈家来的亲近。陈雄是沈家养的一条狗,而某不是。”良禽择木而栖,萧世略原来投入沈家,是想借着陈雄的那点关系。现在陈雄都死了,陈家也就不存在了。他这个十足的外人,又怎么可能在沈家站的住脚。
“难道要回大兴或者并州,可是大老爷和大公子并不喜欢公子。这次公子在江南之行事,他们肯定早晚会有所耳闻的,到时哪还能容的下公子...”
萧世略举起手来,陆明德立即闭嘴。“陆叔,沈家回不去,萧家就更回不去了。况且,就算萧摩诃请我回去,我也绝不愿意再见到他的。”
“那我们该去哪?”
“也许我应当自立门户了,那老不死的在大兴养闲近十年,如今老迈不堪还跑去给杨谅做了看门犬。我听说当今天子五儿,太子最尊贵,晋王最贤明,秦王最奢侈,蜀王最勇悍,汉王最得宠。汉王侍宠和诸兄弟不和,你说,如果我投奔太子或者晋王如何?”
“太子虽尊,但天下人皆知为二圣所恶,恐东宫之位难持久。倒是晋王素有贤名,为天下称赞,且坐镇江南,势力强劲,最有机会问主东宫。而且杨广在江南一直广纳名士骁勇,公子若投杨广,也算是个不错的出路。不过,老爷如今在汉王麾下,只怕晋王不会轻易收纳公子啊。”陆明德仔细的替萧世略分析道。虽说萧世略这次南下江南早有反心,不过毕竟并未有过什么真正实质的行动。以他的出身和勇猛,投奔杨广也算不错。只不过,萧摩诃可是杨谅的手下大将,杨广多少会有些避讳。
萧摩诃露出一抹笑容。“那就献上一份投名状,给晋王送上一份大礼。”
“什么大礼?”
“你觉得我如果把北齐余孽的形踪告诉晋王,并把吴兴沈氏与北齐余孽秘密谋反之事相告,晋王会不会很高兴呢?”这可是一记杀招,吴家和陈雄不会出卖高家姐妹,那是因为他们和他有走私交易,有利益关系。可萧世略既然都打算不回沈家,改投杨广门下了,那么,沈家与高家之间的利益,又与他何关呢。
“晋王一定会对这个见面礼满意的,北齐余孽和吴兴沈氏私下勾结走私,甚至勾结辽东高句丽,若能拿到确切证据,抓到北齐余孽,并查破江东与辽东之间多年来的走私渠道,晋王肯定会得到朝廷和天子的封赏,自然也就不会忘记公子的功劳。”
陈雄一死,狩猎活动也就立即提前结束了。萧世略也趁机提出提前返回江东,带陈雄的尸体回吴兴。对此,高家庄倒也很高兴。萧世略没拿陈雄之死做文章,也省了高家解释的麻烦。最理想的当然就是把这件事情当作一件突发偶然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毕竟,陈雄死的有些不太得体,若事情传扬开来,对沈家名声也不好听。最重要的是,高家庄并不愿意放弃与沈家联盟之事。
他们先一起返回了高家庄,然后第二天清晨,萧世略就带着陈萧两家人马一起装着陈雄的尸体东返了。看着渐渐远去的队伍,高浅雪等人都长松了一口气,这件事情能这样结束,对大家来说都是最好的结果。不过凌云却有些皱眉,事情很顺利,可也太顺利了。顺利的有些超乎意料之外,陈雄虽然是个草包,可身份不轻。从公,陈雄是这次议事的代表,萧世略只是一个相佐的。论私,陈雄也是萧世略的侄子,可陈雄死了,萧世略居然表现的这么随意,总有些不对劲的。
不过见浅雪她们松一口气的样子,他也只好安慰自己也许是过于多疑了。
萧陈两家的车队一路东返,不过在路过扬州的时候,萧世略却带着陆明德和几个心腹没有随队从扬子津渡江南下,而是换了身普通装束进了扬州,然后直奔总管府求见。
“萧摩诃之子求见?”总管府书房内,闻报的杨广沉思,“关于此子你们知道多少?”他问总管府司马张衡。
“外面求见的是萧摩诃次子萧世略,传闻并非萧摩诃亲生,而是萧摩诃之妻与陈后主私通所生。原本居住大兴城,不过为萧摩诃与其长子所恶,去年被赶回江南老家。身上有荫封都督勋职,并无具体职事。传闻,他与吴兴沈氏最近走的有些近。”张衡不愧是杨广的左膀右臂,连一个普通的官二代也知道的很清楚。
“萧摩诃当年确是南陈第一猛将,可惜陈后主与其妻私通,自毁长城,致命萧摩诃临阵倒戈。这些年萧摩诃一直养闲在京,还以为就此老迈,不料去岁父皇竟然点其为阿客参军。现在萧世略却来见孤,倒是有些意思。让他在外面候见,我倒想看看,他所来何事。”杨广微微笑道。杨谅最近对他敌意十足,杨广一心对付太子,对他多般隐忍,以免四面树敌。可若有机会通过萧世略拉上萧摩诃的线,甚至因此把杨谅麾下统兵大将给拉过来,那不免意外之喜。
萧世略一直在外面客厅等了足有差不多两个时辰,才终于见到杨广。
“你就是萧摩诃的次子,求见孤有何事?”杨广居高临下,但语气却透露着和蔼,这让萧世略的印象很好。
“萧世略拜见晋王殿下!”
杨广微微笑了笑,“孤听说你最近和吴兴沈氏走的很近啊!”
萧世略顿时感觉心中一紧,额头上汗都冒出来了。他想不到,杨广居然连这些事情都知道,毕竟自己只是一个无名小辈而已。
他再不敢隐瞒,连忙将来意全都道明,不过述说的时候,也稍加修饰了些。只说自己遵从父亲之命回江东老家读书,结果吴兴沈氏却来拉拢。而他到江东后听闻沈氏多有不法之举,因此假意与沈氏来往,却暗中借机打探沈氏的不法之举。而在他深入虎穴的不懈努力之下,也终于让他查出一个惊天的阴谋。吴兴沈氏居然一直与北齐余孽暗中联络,经营着一张庞大的江东至辽东的往来走私网络。而最近,北齐的末帝高绍义之女高浅雪与原北齐营州刺史高保齐之女高明月,又与沈氏密谋,准备拉拢煽动江东豪强,起兵造反做乱以响应辽东高句丽人的西侵计划。冒险查出这一切之后,他立即赶来扬州密报晋王,并把北齐宗室余孽在江南的秘密据点全都一一奏上。
原本杨广只是很随意的来见萧世略,不过是打算想借机笼络萧世略然后通过他联系上萧摩诃。却未想到,居然听到这么劲爆的消息,听着听着,杨广的脸色也越来越郑重肃然,他没想到,居然有这样的意外收获!
“高浅雪,高明月。”杨广低念着高家余孽的名字,然后突然声音加高了几度,目光直盯着萧摩诃道:“你刚说高浅雪那个新招的赘婿叫什么名字?”
“回晋王话,那赘婿叫易风,字凌云,不知哪里人氏,就前一段时间突然出现,据说好像是高浅雪从外面捡回来的,好像得了失魂症,不记得自己的身份。不过此人极为阴险,甚得高浅雪姐妹的信任...”萧世略听到杨广问起凌云,有些疑惑不解。那不过是一个赘婿罢了,值得一提么?只是他却仿佛忘记,刚才他说起高家逆党时,凌云就排在高浅雪之后,甚至排在高明月之前!
“易风,高家赘婿!”杨广眉头紧紧皱起,嘴中呢喃念道,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这个消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却全不费功夫。他动用那么多的力量,到现在也没有半点易风的消息。却不成想,易风居然成了北齐亡国公主的上门女婿。更让他意外的是,易风居然得了失魂症,连自己的身份都忘记了!
第47章 猛虎、蔷薇
扬州以西,庐州,巢湖。
“大当家,不能去啊!”湖中小岛上,一名老妇人死死扯着大当家的衣袖,伏地恳求。
年青的大当家披上了明光战甲,打磨的极光的椭圆护心镜上纹着燃烧的蔷薇花。这是烈火蔷薇标记,也是这年青的大当家慕容蔷薇的微记和名号,火蔷薇。
大约在五年前,在中原与塞外的北方边界阴山至燕山一线,一个叫做慕容恪的男人强势崛起,整合了北方边塞上诸多杂乱的马贼和山贼势力,初步形成了一个绿林联盟。在慕容恪的强力手腕下,漫长千里的数以百计的绿林盗匪们聚集听令于猛虎旗帜下,成为当时北方震动一时的一支势力。不过联盟初成不久,慕容恪却病重而亡。慕容恪膝下原有七子,先后在追随他创建联盟之时而亡。到他死时,膝下只余一个双十年龄未嫁即夫亡的望门寡女儿慕容蔷薇。当时情况,慕容恪一死,无子继承,猛虎旗帜下组合起来的诸多大小山寨马帮便又开始一盘散沙,甚至相互内斗起来。不少人都认为联盟如昙花一现,会如慕容恪一样如流星般逝去。没人料到,这位先前名声不显的慕容恪之女居然一意扛起父亲的旗帜,猛虎旗上又多了一朵浴火蔷薇,慕容蔷薇冷静却又果断,睿智而不失勇武,很快身边团结起了一大批的勇猛之士,再次如烈火般席卷边塞群山之间。五年过去,虽然慕容蔷薇还未能恢复到当初她父亲时的强盛,可猛虎蔷薇旗帜,依然是北方边塞上最强大的势力。从那时起,燃烧的蔷薇与咆哮的猛虎,就成为北方边塞让人既敬且畏的存在。
刚满二十五岁的火蔷薇并未听从老仆的劝说,修长的手臂已经抓起了架上的玉具长剑。
宝剑“虎牙”,曾经是慕容恪的随身佩剑,死前将这把宝剑赠给了为他傔旗的猛虎旗手易风。半月前,慕容蔷薇拿到了这把虎牙剑,却失去了她父亲曾经最好的旗手,也是后来全力支持他重整猛虎旗帜的伙伴易风。
“大当家!”仆妇不顾一切的扑上来,抱住了慕容蔷薇的腿。
“刘妈!”慕容蔷薇长叹,“江湖儿女,义字当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我不能只计较得失,顾忌风险。易风曾经救过我父亲,也数次救我于危难,为了联盟,无数次刀枪箭雨,赴汤蹈刃。他出去办事托我照顾季瑶,我照顾不周才使季瑶被掳,正因此事,他才会急切南下,误中贼人圈套。如今我既然已经知道易风下落,哪怕狼窝虎穴我也得去救他回来。我今日若不敢去,又还有何面目对待诸位追随于猛虎蔷薇旗帜的兄弟们,更有何面目,他日地下与易风相见。你不要多说了,退下吧。”
“大当家!”
刘妈是慕容蔷薇的乳母,慕容蔷薇母亲生下她时难产而死,其实刘妈更似她母亲,从小照顾她长大,一直到如今。易风是个好人,她很清楚。六年前慕容恪从外面带回易风时,他还只是个与饿虎博斗侥幸杀了猛虎却也差点丧身于虎口的重伤小子。不过后来这小子对待慕容家也确实百倍回报,从此追随慕容恪,为他执旗,冲锋陷阵。慕容恪死,又一心忠于蔷薇,不离不弃。甚至做为蔷薇的乳母,她还能隐约猜出,这位苦命却又坚强的大当家,内心里似乎有易风的影子。好几次,她都看见她在暗处怔怔的看着他的背影发呆。只是她却从没有表露出来,或许是因为季瑶吧。
刘妈能理解她感情上的退让,可不却不希望蔷薇去送死。
这段时间,蔷薇追赶着易风的脚步南下,却苦寻无果。反而引起了太子与晋王的部下追查袭击,为了安全,他们想方设法买通了杨广府中的一个下人,却不料昨日有了惊天的发现。杨广正秘密调集自己的私军要围剿北齐余孽,而她们苦寻不果的易风,竟然就在将要被围剿的高家庄内。听到这个消息后,慕容蔷薇立即不顾一切,决定要前去救援易风。
“杨广虽然为行动隐秘,此次调集的是他的私军。可大当家也要知道,杨广是当今天子次子,爵封晋王。他是亲王,拥有上中下三军私兵,至少三千人马,而且这些不是江南的骠骑府兵,而都是南征北战东征西讨的关中精锐。这样的实力,足以攻下一座城池,别说现在只是用来突袭一座庄园了。大当家派几骑快马去通知他们撤退就好,怎么能自投罗网,以身犯险!咱们联盟的好汉们虽勇,可这次南下的人马并不多啊,而且现在分散于各地,一时也根本集结不起来。”
“就算报信也来不及了,杨广早有准备,仅凭高家的那点人马,他们很难逃出来。无论如何,我必须得亲自前去。”慕容蔷薇已经铁了心,她现在心中全是易风的影子。她曾经隐藏自己的感情,将易风让与了季瑶,而这一次,她绝不愿意再失去易风。就算明知可能是死,也无惧无畏。江湖儿女,义薄云天。父亲刚死之时,曾有位很有势力的山寨首领觊觎联盟首领的位子,率人突袭了联盟驻地,那一次,她陷入绝境,眼看全军覆没。是易风冒死突围出去,然后说动了数位元老,搬来救兵,最后解救了她。甚至后来她坐上首领之位,可有许多人不愿意接受,暗派人行刺,好几次都是易风救下她。如今,易风有难,她绝不会见死不救。
慕容蔷薇是个讲义气的人,不讲义气的人也不可能统领一众草莽好汉。这两年,有许多曾经是联盟的人后来又退出的人重新又加入进来,他们都说,慕容蔷薇行事有乃父之风,讲义气,能服众。
“来人,带刘妈下去好好休息。”慕容蔷薇义无反顾,人不能只为自己而活着。如果她如刘妈那样说的那样想,当初就不会辛苦出来重扛猛虎旗帜。
慕容蔷薇长叹:“刘妈,当初我们与叛徒拼命,你虽身中数箭,却依然死战不退,人称母老虎。为何今日,你却畏缩了...”
“做人若是连义气都没有了,那还有什么意思?”说到这里,慕容蔷薇心中隐隐做痛,做了数年的联盟领袖,其实本质上依然只是一个绿林首领,一个盗匪头目。虽然游走于中原与塞外几大势力之间,可依然是提着脑袋吃饭,干的是刀头舔血的营生。干这一行的,就少有能老死床上的。早晚都有一死,不是死于与对手的火拼,就是死于手下的背叛,甚至是官军的围剿,死并不可怕,慕容蔷薇早看的明白了。就如她父亲,英雄一世,可最后却敌不过病疾。
慕容蔷薇一手推开了刘妈,这位曾经也能身中数箭而死战不退,最后箭毙十余敌的女中豪杰,手握着虎牙剑出门,大步走向小码头。那里,数十名北方好汉已经准备好,数条船上,搭乘着披着皮甲的战马,和披戴好战甲的战士,在船头,一面猛虎蔷薇旗帜已经徐徐升起,随风猎猎。
健壮的刘氏披上了皮甲,背着一把长弓走了出来,腰间的弓袋里还装着两条弓胎和三条弓弦。“大当家若一定要去,请带上老奴。”说到这里,刘氏心中激昂,曾经的峥嵘忆起,心中的烈火挣扎了羁绊猛烈燃烧起来,仿佛又回到了曾经追随慕容家两代家主拼命博杀的岁月,再无法熄灭那烈火。
“我慕容蔷薇绝不会抛弃九当家,也绝不会抛弃任何一位兄弟,今日誓要救回九当家,虽千万人,吾亦往也!”慕容蔷薇的声音从岸边响起,“为兄弟两高胁插刀,在所不惜。有战死者,其妻儿子女,自有盟中兄弟抚养。”
“为兄弟两胁插刀,义所不辞!”猛虎蔷薇旗下,联盟好汉们齐声呼应,一时间声浪翻滚。
“若是易风能看到这场景,一定会感动万分!”刘氏对着旗下的慕容蔷薇心中感叹着,可惜,他也许永远也无法领会到这份珍贵的感情。在他的眼中,也许一直只是把慕容恪当成了自己的义父,把慕容蔷薇当做了要发誓守护的姐姐吧。
蔷薇啊蔷薇,你处理江湖之事的时候那么的果敢,可为何在感情的事上却这么的怯懦。当易风选择了季瑶的时候,你就应当放手,如这般恋恋不忘,只是会受到更多的伤害的。刘氏摇头苦笑,不过也许这一切都不重要了。这次前去,也许只能见易风最后一面了。要面对杨广的三千精锐私军,这无亦于飞蛾扑火。罢,既然生不能在一起,也许让她们最后能一起死,也算是不错的结局吧。对蔷薇来说,猛虎蔷薇旗,北疆绿林联盟,这一切的一切,也许并不如她心中那个人的份量来的更重要。
只是,他却已经不记得她了,他忘了蔷薇,也忘记了季瑶,他成了北齐高家的赘婿,做了别人的夫婿!旗下的她,此时心中其实一定很苦涩吧,刘氏想,然后摇头长叹。可最终,她还是决然而然的要赶去救他。易风,你将来若是负了蔷薇,我第一个不能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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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芙蓉帐暖度春-宵
金乌西坠,日暮黄昏。
钗钿礼衣已经再次送进来,侍女们将蒸汽腾腾的热水注满浴桶,为她沐浴。高明月亲自替姐姐修剪指甲,染发梳洗,将她满头银发染成漆黑如墨,如同黑色的瀑布一样披散在背上。青莲今天也重回到浅雪身边服侍,她带来了浅雪最喜欢的西域出产的蔷薇露香水,浅雪从十余种香味之中选出一瓶馨香轻淡的蔷薇露水,混合着一丝兰花的味道。青莲把珍贵的香水倒在指尖,在浅雪的双耳、下巴,和蓓蕾上各轻触一下。
随后高家庄最好的裁缝张妈在外侍候,她为浅雪今日的服装总顾问,除礼衣外,内=衣全是丝绸,整套礼衣美丽无比。配上那一盒盒耀眼的首饰,圣洁又美丽。
“您真是太美了,小姐。”张妈赞叹道。
“是吗?”浅雪对着铜镜中的自己微微笑道,这是她第二次穿上钗钿礼衣了,她简直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易风看到了。如果之前她心中对与他的婚姻还存有什么疑惑保留的话,那么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到如今,她心中只剩下了尽早完婚,再无保留的全身心的跟他在一起,成为真正的夫妻,早生孩子。
高明月看着姐姐那已经染成黑色的银发和白眉,眉头微挑,一直以来,姐姐都饱受这银发白眉的折磨,可却从不曾改变,而现在,她却主动将它们染成了黑色。她的心里,真的很在意他。
“把易郎送我的戒指给我!”浅雪看着摆在面前的一盒盒首饰,却最先挑了其中的一个指环。那是一枚镶着金刚石的银指环,闪耀亮眼,与凌云手上的正好配一对。指环和耳环一样,本来多是胡人首饰,汉家女人并不多戴。不过浅雪听过凌云讲的故事中有许多用戒指定情的情景,因此凌云送来戒指的时候,她很高兴的接受了。
“是,小姐。”青莲回答。
那枚戒指比她的手指略大些,浅雪笑着将戒指递给后面的妹妹,“你来帮我保管它,等婚礼时,再给我与易郎交换戒指。”
“你今天笑的真开心。”
“因为我终于找到了那个想要嫁的人,并且就要嫁给他了,我真的很幸运,不是吗?”浅雪微笑。
外面传来鼓乐的欢乐声,张妈笑着道:“吉时到了,新郎已经上门来迎接了,起身吧,小姐。”
凌云穿着一身饰金喜纹的大红礼衣,裁剪修身全体的礼衣,衬的他越发的英俊。“你真是太美丽迷人了,浅雪。”他笑着对红盖头下穿着碧绿礼衣的浅雪道。
“谢谢你,易郎。”她微笑着回答,由衷的高兴。
“浅雪,对于这桩婚姻你确定是满意的吗?”他踱步过来,“如果你心里还有任何的存疑,那么现在尽可以拒绝我,只要你开口,我决不阻拦。”
我就是要嫁给你,再无迟疑犹豫。她望着他,“奴愿与易郎情定三生,白头偕老!”
凌云笑着伸出手,“那么,来吧,让我们正式拜堂成亲,从此不离不弃,此生不渝!”
浅雪将手交给他,凌云牵着她上了马车,然后转身上马引着车队在高家庄绕了一圈重又回来,然后他下马走到马车旁再伸手牵着她下车,牵着走到东院的礼堂之内。东院早已经布置的喜庆无比,大红的灯笼,红色的丝绸彩带,还有大红的喜字和红烛,高伯和钱叔今天分别代表男女两方家长在此见证这对新人成婚,而张伯则做为这对婚姻的证婚人。高甲等一众高家庄人都穿着喜庆的新衣站在一边,共同等待见证。
“吉时已到,新人拜堂!"
对浅雪而言,整个仪式早已经了熟于胸了,上次已经进行了一半。现在,他们顺利的完成了那个早该完成的婚礼。只是在婚礼上,加入了一个交换戒指的仪式而已。当着众人的面,浅雪和凌云交换了戒指,并为对方戴在手指上。然后,凌云当着所有人的面,直接亲吻了她。这是她事前并不知道的程序,引起高乙等一群人尖叫起哄,弄的浅雪脸红万分。当着这么多人亲热,是她未想到的,不过心脏狂跳的同意,她也感觉到一阵阵如潮水般冲击的喜悦。
“吉时已过,礼毕,送入洞房!”
送浅雪入洞房后,凌云不得不依惯例返回礼堂,婚宴已经开始,他这个新郎今晚还有许多酒要敬,有许多酒要喝。尽管他心里此时并不愿意呆在婚宴上,而是希望能坐在洞房里陪她聊天。还好,高伯等人也不愿意新郎洞房之夜醉的一踏糊涂,因此安排了高家甲乙丙丁四位义兄替凌云保驾护航,有这四位高大威猛的护头在,多少敬酒凌云都不怕了,通通由他们挡下代替喝了。高家庄内,想把这四人喝趴下,可不容易。凌云对每个来敬酒的人只是酒杯碰唇上沾一下而已。不过向高伯等长辈敬酒的时候,就不能玩假的,实打实的喝了好几杯。好在杯子都是小杯,酒也不算太烈,凌云倒也算是应付了下来。
酒宴差不多的时候,许多小伙子喊着要闹洞房,高伯适时的站出来笑骂道:“好了,小崽子们,好酒好菜就足够了,今晚是小姐和姑爷的洞房花烛夜,你们不能去打扰他们。好了好了,时间也差不多了,就让新郎回房去吧,要不然小姐可要等的不耐烦了。”凌云对高伯投去感激的眼神,带着些许酒意回房。高家四大护卫往洞房前一站,立即挡住了所有想要偷偷听墙根的小伙子们。
进房后,屋里陪着浅雪的仆妇们给一对新人倒好了合卺酒,然后便退出离去了。
合卺酒也就是交杯酒,用的酒器很特别,非金非银,巹,俗称苦葫芦,这杯酒就是用巹的瓢盛着,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中间以丝线连着柄,新郎新娘各拿一瓢交杯而饮,象征婚姻连为一体。
凌云掀开浅雪的盖头,两人各端半个匏,交杯共饮。
饮过交杯酒,凌云灯下看着盛妆的浅雪,越看越觉美丽,酒不醉人人自醉。“娘子,时辰不早了,我们歇息吧!”
两人上床,新婚之夜的床并不舒适,下面铺着五谷以及红枣桂圆等许多小东西。在凌云的注视下,她开始脱衣服,手指不住颤抖,好半天才终于勉强解开衣带,任衣裙滑落,然后却怎么也解不开紧紧包缚的内-衣,羞的满脸通红,身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你真美丽!”凌云感叹,那宽松的礼衣之下,竟然是一副绝好的身材。雪白的肌肤,欺霜赛雪,身材极好。她已经二十,身体确实完全的成熟了,正如怒放的玫瑰。
她有些害羞的用双手摭住胸前高高挺拔的蓓蕾,胸太大了,平时她总要紧束便它不显。而此时,这对饱满完全失去束缚,直接展现在了丈夫的面前。
“请温柔点!”
“我会的!”凌云微微笑着说道,然后直接解开了帐上的金钩,把鸳鸯芙蓉帐放下,顿时,一室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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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白马银枪易三郎
一道闪电陡然劈落,耀眼的蓝白光芒打在庄门前的那棵大槐树的树冠,雷声降临,震撼黑夜。
凌云一下子从沉睡之中惊醒过来,那道惊雷仿佛是炽热的愤怒,又像是高声的警告。雷电的闪光中,他瞥见一个疾驰的影子。洞房的窗户外人影一闪而过,然后一个身影倒下,闪光消失,疾驰的影子迅驰而过,又一个人影在黑暗中倒下。到处都是咒骂声、呼喊声还有高声的示警声。凌云看到新房的门被猛的从外撞开,数名高家的护卫摔进屋来,三人昏死在地上。
接着,闪电又将黑夜变成白昼,凌云看到小灰风露出狼牙凶狠的扑上去,不过它太小了,刚跳到半空,马上就被闯入者一拳砸落地上,滚成一团,哀嚎不已。
黑暗随着雷声再次到来,屋里的红烛已经被风吹灭。
不过小狼的示警已经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清醒反应过来,凌云从床上跳起来,拎起了一只鼓凳将刚醒来的浅雪护在里面。“躲在里面不要出来!”
他的第一个反应是沈家的人来报复了,为了陈雄。他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悄无声息的突破了高家庄的明岗暗哨,直接突进来的。但不管如何,身后就是自己的新婚妻子,他绝不能让他们伤害她。
“狗杂种,我跟你们拼了!”凌云光着身子,来不及穿衣,提着一条鼓凳就那样凶猛的跳下床去,和灰风一样的勇猛。不过,气势可比灰风要凶猛的多,闯入者刚打倒三个高家护卫,却不曾料到凌云这么迅猛的反击,左支右躲,却没有还手。
又是一道闪电劈下,凌云借着雷光看见闯入者戴着一个银色的面具,还有一件火红的披风,上面似乎还绣着燃烧的蔷薇花。对方也明显看清了凌云的模样,虽然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赤身裸体的样子,但这正是她要寻找的人。
“易风,是我,蔷薇!”她高声叫道。
凌云听出那是一个女声,而且对方居然直接叫出了他的名字,这让他有些惊讶。这时高浅雪已经穿上了衣衫,从墙上摘了把剑走到凌云身后,“慕容蔷薇?”这么会功夫,浅雪已经匆匆检查过地上的三名高家护卫,他们只是昏倒,并未死亡。而且她看出来,那人并不与丈夫交手,只是躲闪,并且她竟然一口叫出了丈夫的名字。不过真正让高浅雪叫住丈夫的原因是,借着刚才的闪电之光,她已经看清了来人的装束,银色面具和火蔷薇披风,这让她想到了一个人,火蔷薇慕容。
高浅雪多年来一直在北方活动,更确切点说是在燕山内外以及辽河流域活动,对于燕山一线那个绿林联盟自然也是了解过的。甚至当年慕容恪猛虎盟势头正猛时,高家还曾经想要招揽拉拢他们,只不过慕容恪并没有同意。随后慕容恪死,猛虎盟由他的女儿接位,不过猛虎盟从此内乱不止,就更无暇理会高家了。但高浅雪还是对这位新盟主有些了解的,知道慕容恪的女儿慕容蔷薇的微记就是火蔷薇。而且她平时在外,都不以真面目示人,而是戴着一张银色的面具。
只是她还有些无法理解的是,慕容蔷薇这位燕山绿林的盟主,为何突然南下扬州,而且在她的新婚之夜闯入洞房。还有更无法明白的是,她为何一口叫出了丈夫的名字,而且听起来,她似乎与易郎很相熟?
“浅雪公主?抱歉,你的银发染黑了某一时未能看清。”慕容蔷薇也认出了高浅雪,或者说,她只是知道凌云和高浅雪在一起,推测而出。
凌云有些茫然的站在那里,赤着身体,站在两个美丽的女人面前,虽然慕容蔷薇戴着面具,裹着披风,可他却能感觉到这是个美丽的女子,甚至光听名字就有种熟悉的感觉。
“你们认识?”凌云发现气氛并不是很好,两个女人站在那里,却如同两只猎豹一样,似乎随时会扑过去。
“久仰浅雪公主大名,只是一直未能相见。”慕容蔷薇道。
高浅雪眉头微挑,淡淡道:“某也一直久闻火蔷薇盟主大名,只是不知道蔷薇盟主不请自来,夜闯在下洞房是何意思,莫不是来贺婚礼闹洞房的?”
两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慕容蔷薇目光转向凌云,看着他果然完全不认得自己的样子,心中不由的一阵难过,再看着这花浊洞房,更是一阵神伤。他居然不记得我了,而且娶了一个原本完全陌生的女子。
“我为易风而来!”她缓缓道,语气中充满落寞与失落。
高浅雪右手按在剑柄上,凤目一挑,“不管你和易风以前有什么过结,他现在都是我夫君,是高家人。若你们之前有什么恩怨,我希望能就此化解,至此为止。若是蔷薇盟主肯揭过,高家自有后报。”
慕容蔷薇摇头苦笑几声,充满苦涩,“浅雪公主,我没有想到你居然会与易风成婚,这个结果我到现在都还有些不敢相信。不过既然你都嫁给易风了,难道你却不知道易风乃是我们猛虎蔷薇盟的人吗?”
高浅雪有些失神,易风是猛虎蔷薇盟的人?
“没错,易风是我义弟,曾经为我父亲执旗,后来,又助我重整猛虎旗帜,稳定燕山绿林联盟。你不应当不知道他的,在北疆,如今不知道他的人很少。哦,对了,易风是他的小名,在北方绿林,他还有一个名字,白马银枪易三郎,统领猛虎盟白马堂,手下燕云十八骑,轻骑二百,步卒八百,为我盟中第一好汉,如今盟中坐第九把交椅,猛虎盟九当家。浅雪公主不应当不知道吧!”慕容蔷薇望着凌云,眼神中带着柔情说道。
高浅雪一听到这里,目光中顿时充满惊讶,她转头望向凌云,满是不可思议。易风,白马银枪易三郎,猛虎盟白马堂,燕云十八骑,她之前怎么就没有联想到呢。在北疆,自阴山大青山到燕山,再到辽河流域,近几年猛虎盟声名鹊起,慕容恪更是近年来北方第一好汉。而他死后其女慕容蔷薇也被称为北方第一女中豪杰。当然,慕容蔷薇能有如此声名,最重要的还是她有一群义兄义弟支持他。慕容恪当年曾收十三位义子,江湖人称十三太保,这十三人都是武艺高强,侠肝义胆,义薄云天之辈。慕容恪死后,他们全心助慕容蔷薇重整猛虎盟,终于没有让慕容恪一片心血付之东流。而在这十三太保之中,有一位正是慕容蔷薇所说的易三郎。
高浅雪曾经想要拉拢猛虎盟,自然对他们也做过些调查,易三郎是在大约六年前被慕容恪带回身边的,据说他们相遇时,易三郎独自力博猛虎,杀虎后重伤,路过的慕容恪将他救回,从此易三郎留在他身边,成了他的第十三位义子,做了第十三太保。他虽然排位十三,但武艺了得,却是十三太保之中最强的,一直替慕容恪执旗。后来,慕容恪死,他又全力支持慕容蔷薇,这些年,慕容蔷薇能坐稳盟主之位,与这十三太保全力支持分不开。易三郎更是在这几年闯下更大的名头,因擅使银骑,爱骑白马,因此人称白马银枪易三郎。他更一手建立白马堂,手下有十八骑好手,人称燕云十八骑,白马堂更有轻骑二百,精卒八百,是猛虎盟中势力极强的一位当家,位在第九。
高浅雪对这十三太保白马银枪易三郎之名,如雷贯耳。只是,她以前从来不曾想到,易风就是易三郎,更想不到,在江南大江边救下自己,后来又为自己所救带回高家庄,并最终招上门的姑爷易风,居然会是北疆大名鼎鼎的易三郎。
若非眼前之人是火蔷薇慕容蔷薇,她绝不会相信这个结果。
同样有些难以接受的还是凌云,他先前一直想要寻找自己这个身体以前的身份。本来以为,以后再也不会知道了。却没想到,洞房之夜,居然有个神秘女人闯进来,然后把这些全都告诉了自己。只是,这个结果也离自己想象中的也太远了,不过什么世家公子,也不是什么豪强地主家的少爷,以前居然是一位山寨超级打手,如今是北方江湖中很有名气的一位寨主,手下竟然还有上千号小弟?
十三太保,白马银枪,这是自己的外号?燕云十八骑,那是自己的小弟?
这太不真实了,他伸手掐了下自己的胳膊,很痛,很真实。
不过还没有等他消化这些突然而来的消息,一个更惊讶的消息又砸到他头上。
“我也并非想要故意在你新婚之夜闯进你们的洞房,不过此地不宜久留了。萧世略已经投奔了晋王杨广,他出卖了你们,现在杨广正带着三千精锐王国兵马向这里赶来,天亮之前就会赶到,然后发动攻击。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马上!”
凌云直吸一口冷气,担心的事情终于变成了事实!
第51章 无路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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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雷鸣电闪,暴雨骤然而至!而屋内凌云此时的心里,也如这突变的天气一样,惊雷阵阵。经过最初的震惊之后,他终于判定这位戴着银色面具穿着火蔷薇披风的女子,所言不像假话。毕竟,高浅雪似乎对这位火蔷薇还有以往的“自己”并不陌生。只是就算心里面其实已经相信了那女子的话,可内心还是有些难以接受的。毕竟,他并非真正的易风。一直来,他以为自己可能只是一个什么世家的纨绔子弟,或者是位个军府将领子弟。可他从没有想像过,“自己”居然是一位年青有为,北疆威名赫赫的绿林好汉,这,也他的想像相差太多了。
“容我先穿衣!”这个时候的凌云才恍然发现,自己刚才仓促之中,竟然一直是光着身子站在这里的。
衣服穿好,凌云的心境也终于平和下来。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既然他如今都成了前朝余孽党羽了,似乎再发现原来的身份是个绿林好汉,也没什么太让人难以接受的了。
现在也不是纠结于原来身份的时候,还有一个更迫在眉捷要解决的问题。杨广和他的藩王私军天亮前就要到达了,他们要如何逃离这里。
凌云也没空去想慕容蔷薇是如何找到自己的,也不去想她们是如何知道杨广要来围剿他们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应对此事。轻重缓急,他还是分的清楚的。
“我马上通知庄中上下,立即撤离!”高浅雪神色肃然,对于自己丈夫竟然是北方燕山有名的十三太保白马银枪虽很惊讶,可惊讶之余还有些欣喜。内心里她曾一直隐隐担忧易风会是一位高门子弟或者朝中贵族子弟,担心将来易风恢复记忆之后,他们之间身份的不同,而无法再继续在一起。而现在,终于知道了丈夫的身份,他竟然是高家曾经想要拉拢招揽的猛虎盟的九当家,一个是前朝逆党,一个是绿林贼众,她们夫妇倒是门当户对。一时心中甚至有些小小高兴,忘记了此时严峻的形势。
“我在江边安排了一批船只,往江边撤,我们从江上边!”慕容蔷薇说道。
高浅雪点了点头,这里距离大江不远,当初选择这里做为一个据点,也是因为这里依山临水,一旦事有突然,可以撤往六合山中,或者直接撤往江边通过大江乘船远遁。现在杨广带着三千大军而来,往山上撤是不明智的,也唯有往江边撤走水路了。
凌云有些担忧的道:“我也听说过杨广此人,允文能武,十分了得。他前来突袭,很不可能不单单只从陆路过来,水上极有可能也会安排兵马。”
“那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就算水上有兵马,权衡轻重,我们也只能往水上撤。我们逆江而上,去庐州巢湖,那里有我们先前的落脚点,还有人接应。”慕容蔷薇说道。
慕容蔷薇带来的人不多,她从巢湖经长江赶到六合岸边,然后只带了十余人轻骑而来,刚刚在庄外甚至来不及自报身份,而是直接闯了进来,引起了一阵不小的混乱。等高浅雪和凌云还有慕容蔷薇三人从洞房出来时,好些婚宴上喝的有些酒杯未醒的庄人,还露出满脸的**之色,似乎在笑姑爷和小姐的重口味。
不过高浅雪接下来的话立即让大家都闭了嘴,且都神色紧张起来。
“这位是北方鼎鼎有名的猛虎盟火蔷薇盟主,她刚刚赶来告诉了我两个消息,第一,我的夫君易风,其实就是猛虎盟九当家,江湖人称十三太保白马银枪易三郎。”
许多人以前都不知道易风是谁,可若一提起十三太保,或者是白马银枪易三郎,高家庄的这些人,尤其是那些随高浅雪从北方南下的这些人却是没几个不知道的。易三郎在北方可是大名赫赫,其麾下的白马堂,是整个猛虎盟中最强的一支力量,甚至是在整个北方从燕山到阴山再到太行的绿林之中的佼佼者,特别是其麾下的燕云十八骑,那更是神话一般的存在。说起北方绿林,首推慕容恪父女,然后就是十三太保,再就是燕云十八骑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姑爷居然就是那位让人景仰万分的易三郎。
高乙甚至转头对高丁说:“难怪姑爷这么了得,竟然是白马银枪易三郎,这就难怪了。咱们小姐好眼光,慧眼识英雄,一眼就挑到一块金镶玉啊。”
“是啊,谁说不是呢。当初高伯他们就数次联络猛虎盟,想要拉拢收揽他们为已用,只是一直得不到回复。却不成想,咱们小姐这次直接就把人家的九当家给招成了上门女婿,这下子,猛虎盟,岂不就成咱们自家人了。”高丁也笑着说道。猛虎盟在北方可是威名赫赫,虽然如今慕容蔷薇接掌之后,声望和势力远未恢复到其父亲之时,可就她现在掌握的这个猛虎盟,旗下一样拥有大小三百余家山寨马帮,整个联盟,拥有绿林喽啰上万。而其中这位九当家姑爷,手中更掌握着一支最精锐的白马堂,轻骑二百,披甲健卒八百,这些绿林帮众,几乎就是现成的战士,甚至还是强悍的战士。对于高家来说,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战士了。
“以后猛虎盟就是咱们自家人!”
高浅手双手向下微压,止住众人的喧哗。
“现在还有一个消息要告诉大家,这不是一个好消息。”她顿了顿然后道:“慕容盟主获得一个不好的情报,萧世略那个狗贼,在这里吃我们的喝我们,走的时候还带着许多礼物。可这狗贼,一转身就跑到扬州投奔了晋王杨广出卖了我们。现在,杨广正率三千兵马向这里赶来围剿我们。时间紧迫,我需要大家立即撤离此地,向江边撤退,那里有慕容盟主安排好的船只,另外我们在江边也早有准备船只...”
话未完,庄外夜空中突然传来两声尖锐的鹰啸!
高浅雪和慕容蔷薇同时变色,凌云有些不解,他只是觉得这鹰啸有些奇怪。
慕容蔷薇眉头紧急,不安的道:“雕出辽东,其最俊者为海东青!刚刚那啸声,就是海东青的鸣叫!”慕容蔷薇长在北方,对于鹰和雕自然分的清楚,而雕与海东青的啸声不同,她也一样了然。她一下子就判断出来,那啸声不是鹰叫,也不是普通的雕,而是雕中王者,海东青。
让她变色的是,海东青这种猛禽,江南是绝少能见到的。而且海东青不是寻常飞禽,一般人也很难捕获驯养,而她恰恰知道在江南有人驯养了两只上品的玉爪海东青,这人就是晋王杨广。
“杨广到了!”
这下不止是她们两人变色,所有人都随着这声杨广到了而面色大变。谁也没有料到杨广居然来的这么快,他比预计中早到了半天。不是天明,而是天黑不久就已经到了。
昨晚凌云浅雪成婚,庄中人不少。甚至有不少的外地管事们赶回来参加,加上四大队头带着四队护卫都在庄中,眼下高家庄中男女老少大约有五百左右,其中有训练有素的庄丁四队两百人。此外还有年青力壮的男子大约一百余,少年和老人也有百余,剩下的则都是女人。两百护卫平时虽然都只拿着棍棒,但高家庄有私藏的武器,皮甲、弓箭、长矛、横刀足够装备这两百家丁,甚至还有些略余,能把剩下的百余成年男子也武装起来。庄中甚至还有二十余把强弩,百把单人手弩。
不过就算把这五百男女老少全都武装起来,也绝不可能是杨广那三千藩王属军的对手。杨广的晋王府上中下三军,虽是私兵,可却是关中精锐,南征北战,东征西讨,统领这三军的也皆是关陇军事贵族们,经验丰富,武功赫赫。更要命的是,这里是杨广的地盘,江淮四十四州之地,都由杨广节制,他随时能调动各州县骠骑府兵,甚至是乡丁衙役等协助。
不过就算如此,什么都不做那也不是他的风格。死并不可怕,但他决不允许自己一味等死,坐以待毙。更何况,他刚刚才娶了高浅雪,两人才刚洞房花烛,他还没有享受够这婚后幸福生活,怎么愿意就此送死。站在厅前,凌云走上前,站到浅雪和慕容蔷薇身前,面向着庄中惶惶众人。
“我们绝不投降,更不坐以待毙,叔伯姨婶们,兄弟姐妹们,拿起家伙,咱们杀出去跟他们拼了,能逃出去一个是一个,就算要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绝不留在这里,任官军宰杀。”
说出这番决然的话,凌云有些黯然神伤,若不是对这时代了解,知道事沾这种谋逆之事,几乎就是斩草除根,株连九族,罪在不赦,他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这个时代就是如此,一人造反,举族牵连。他有些遗憾,美好的生活才刚开始,却就要结束了。可事到临头,哪怕缩头伸头都是一刀,他也毫不犹豫选择血拼到底。
第52章 月黑杀人夜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凌云立**速转变为箭塔的亭台上,放眼望向夜色下的庄前。雨下的很大,可止不住晋国兵马的气势,点点火把犹如星光布于天宇,火把下是一排排长矛如林,盾似铁壁。这些精锐的晋国藩军不动如山,却严整以待。高家庄发起了三次突围,可每一次都被杨广的军队以强弓硬弩,铁盾长矛给挡了回来。那就如同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根本跨越不过去。第一次由高甲四位队头亲自打头阵,可最后却全都身上插着几支羽箭而回。第二次,凌云亲自披甲上阵,可他最远只冲到了晋军阵前三十步,然后跨下那匹枣红马就被射成了刺猬。事实上,凌云相信,若是对方真有意要射他,其实他身上的箭早插的比枣红马还多了。
最后慕容蔷薇带领手下十余骑北方好汉做最后一博,可依然冲不近晋军阵前三十步。
不过幸好,三次突围只是损失了几十匹马,伤了十几个人,并没有人作伤。很明显,晋王兵马似乎接到了命令,并不伤害他们。这让所有人心头疑惑,难道杨广在玩猫抓老鼠的把戏?可这也让凌云等心头有了一丝希望,没有再发起无用的突围冲锋,而是退回庄内,严防以待。
“杨广想要不战而屈人之兵,还是想以德服人?”高浅雪大步登上高亭,目光冷冽的打量着将高家庄围的跟铁桶似的晋王私军。
“事情是有一点古怪!”凌云不认为杨广想要迫降招安他们,因为高家这样的情况,按常理,既然抓到了,那自然就是斩草除根的。“也许杨广只是担心我们做困兽之斗,跟他鱼死网破,不愿意付出无辜伤亡。他想要围死我们,那样他损失最小,却一样可收到效果,还不用担心我们有人乘乱逃走。”
慕容蔷薇站在一侧,她一直冷眼打量着形势,摇头道:“我不认为是这样的,若只是不愿意过多伤亡,那刚才我们突围之时,他们为何只射马不射人,只是把他们挡住?如果他们刚才攻击我们,那我们绝不会是只伤到十余人。”
想起刚才枣红马全身插满了箭的悲惨模样,凌云不由的点了点头。
“这里面有点不对劲,可我想不出来。”慕容蔷薇眉头紧皱着,此时她已经除下了面具,并非凌云想象中的可能长的很丑或者脸上有疤什么的,相反,这是一个很漂亮的脸庞,五官精致,比例协调,完全是个让人意外万分的美人。很难想象,一个北方绿林的盟主,居然长的如此天香国色。难怪她要戴个面具,这样的面孔确实与身份不符。不带面具,只是一个娇艳的美人,而戴上面具,顿时敛去了那份艳丽,而多了几分威严。
“跟我说说,我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凌云问蔷薇。
蔷薇冰霜般的面容面对凌云时转为春风般的和煦,“你是个好汉,是个英雄!”
高浅雪在一边眉头微不可察的挑了挑,她很敬佩慕容蔷薇的为人,可却不喜欢她用这种目光看着自己的丈夫。虽然凌云是慕容的义弟,可以女人的直觉,她觉得蔷薇看凌云的目光并不只是姐弟这么简单。一想到,她比自己更早六年认识凌云,曾一起相处过六年时光,甚至自己的男人曾经为她出死入死,她就不由的有些心中酸酸的感觉。
她愿意和别人分享自己的一切,可不包括自己的丈夫。
“六年前,阿耶从外面把你带回来时,你全身上下都是伤口,差点没死掉。不过当时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不相信你居然以一已之力博杀一头猛虎,而且杀了老虎自己还没死。要知道,当时你还只有十二岁,不过五尺来高,长的甚至有些瘦。”
凌云也有些不敢相信,听说过武松酒醉打虎,可易风十二岁时居然就能干掉一头猛虎。
“你确定不猛虎而不是野狼什么的?”
“当然是猛虎,而且那是一头大虎,一只全身白色皮毛的白虎,阿耶把那只猛虎跟你一起带回,后来还把皮扒下来,做成了猛虎盟的白虎大纛。咱们猛虎盟的由来,其实就是因为这面白虎大纛。后来,这面大纛还一直由你扛着,这面族下,曾经汇聚了燕山、阴山,甚至是太行山大小七百二十家寨子势力,武震北疆。你也是北方赫赫有名的少年英豪,阿耶的十三太保,白马银枪易三郎。你一手组建的白马堂,是我们猛虎盟最忠心最勇猛的一个堂口分舵。当初我也是依靠着你和白马堂以及诸位义兄们,才得以坚持下来。”
十二岁就投了绿林,然后居然成了当红打手,凌云真的有些做梦般的感觉。不过他还是有个疑惑,“我以前的身份是什么,遇上老当家以前?”
一个十二岁就能打死一头大白虎的孩子,绝不会是简单人物,没来由的就被慕容家拐去做了绿林打手啊。
“我们不知道。”
“不知道?”凌云惊问。
“是的,阿耶把你救回后,你卧床养了近小半年才好,可是却忘记了以前的记忆,不记得自己是谁,也不记得自己家住在哪。不过却又记得骑马射箭,读书写字。原本大夫说可能是受伤后的失魂症,有可能伤好后就会恢复记忆。可是此后六年,你都再没想起来自己是谁。没有想到,这次你南下江南,遇袭受伤之后,居然又一次失忆了,连之前六年的记忆也遗忘了。”
此话一出,真是让凌云震惊莫名。原来他失忆不仅仅是因为穿越的原因,看来更多的是本身就有问题啊。以前居然已经失忆过一次,难道这是得了什么间歇性失忆症?
“难道以前就没有查出我的身份吗?”凌云问。
“我们费了很多功夫去查,可查不到半点痕迹。你不记得半点身份之事,我们也打探不到,本来你受伤时带着一块刻有易风二字的王佩,我们本来以为是个线索,可惜最后也什么都没查到。易风这个名字,也是父亲按玉佩上的字所取,也许你以前的名字并不是这个。”蔷薇解释着道,有些抱歉。
原来如此,易风,易风,看来也许他的身世之迷就藏在这块玉佩之中了。凌云突然笑了笑,“也无所谓了,不记得就不记得吧。应当说,我命还是很好的。第一次重伤失忆,遇到了老当家和阿姊,第二次受伤失忆,又遇上了娘子。若非你们,我早成了荒野中的一堆枯骨了。”
冷风凄雨的庄外,昏暗的天空下,晋王府上中下三军组成了八个方阵,把高家庄围的跟铁桶似的。按制,晋王杨广做为国王,可拥有上中下三军,每军千人。不过实际上,此时这里的晋王三军,却远不止三千人,而是足足九千。每军原本千人,辖五团十旅二十队,杨广的私军每军依然是五团十旅二十队,不过实际兵额却是原本的三倍。一队足足一百五十人,一旅也非百人而是三百人,一团更是多达六百人。
九千精锐,这还只是段达和张衡为他暗中招募训练的一部份兵马而已,在寿州和洪州,宇文述和郭衍两位总管,还替杨广各暗中招募训练了五千私兵。用郭衍的话来说,他们得做好全面准备,万一将来争夺东宫失败,也可以直接割据江东,徐图后效。
杨广立马在庄外不远的一处小山头上,眺望远近地形和庄中布局。身后掌旗的人是杨威,出身弘农杨氏,而且曾经是隋朝宗室武装弘农宗团骠骑中的一员。弘农宗团骠骑是一支由宗室子弟组成的精锐力量,戍守杨家的祖陵。杨威后又曾戍守长城,行伍经验丰富,年青一辈中极得他看重。而司马德堪则将那柄令人不安的过丈巨型斩马刀端在手中,策马立在杨广身后。他原来职级不高,一个小小的大都督在晋王府的幕僚中,只算小军官。可年青力壮,办事牢靠,更对杨广忠心不二,终于取得杨广信任,如今统带杨广的亲兵侍卫,随侍左右。所以如今杨广在哪,司马德戡就跟到哪,甲不离身,刀不离手。
当然,此时杨广身边地位最高的还是张衡、段达,宇文述和郭衍四人。
“殿下,我们什么时候发动攻击?”郭衍问。他希望能速战速决,这次晋王调动了在扬州的全部私兵,这让他有些不安。出动这些私兵,极可能会因此暴露出多出的那部份兵马。他有些不太明白,对付一群乱党余孽,有三千私兵足矣。就算为了稳妥起见,也可以就近征调各州的骠骑府兵前来协助就行,何须把一直隐藏的那些私兵带出来。
“等!”
“等?”段达和张衡对视一眼,都有些吃惊。九千精锐王府军对付区区几百乱党和一座庄园,只须一个冲锋就可以踏平对方了,为何还要等?
“可不战而屈人之兵,又为何非要刀兵相见呢。”杨广笑了笑,“裴礼,你去一趟庄内,带易风出来见我。若是他不肯来,你就告诉他,大军将踏平庄园。”
这下连杨威和司马德戡都是大吃一惊,互相对视。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听到易风的名字了,上次郊**袭,那群袭击者就追问他们易风的消息。没有想到,这个易风居然就藏在这庄内,而且晋王似乎对这个易风十分的熟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第53章 父子相见
“晋王要见我?”凌云有些惊讶道,他边说边从蒸笼里抓起一只热腾腾的蒸饼,在双手之间倒来倒去。
“是的,请立即随我过去。”库真大都督裴礼催促,他从袖里取出一张手书,递给凌云。
“我要一起去!”高浅雪关切的对凌云说,语气中充满着对杨广的不信任,“要死我们夫妻也要一起。”
我并不想死,凌云心想。他站在那里打开手书,上面只有两个字,易风。那是两个熟悉的字,因为这两个字和他那块玉佩上的字一模一样。这让他微微心动,也许这其中还有什么隐情。或许自己该去见一见杨广,毕竟杨广并没有下令直接进攻庄园。他不想死,也不希望浅雪死,更不希望高家庄的人死,也不希望刚重新认识的义姊慕容蔷薇死。只是杨广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何不见高浅雪,而是提出见自己?
也许自己该去见见杨广,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打算。对于杨广,凌云可谓是闻名已久,在后世,杨广可没什么好名声,即位前,杨广有最好的贤王名声,文采斐然,武功赫赫。而继位后,一开始也一直表现的很好,帝国在他的统治下,到大业七年时达到了颠峰,建立起了天-朝上国进贡系统,是东方世界的中心,周边各国,莫敢不从。修长城、建东都,挖运河,征伊吾、吐谷浑、林邑、琉球,无不臣服。如果杨广在大业七年征高句丽之前死去的话,也许他将是一位名传千古的大帝,而不是被无数后人叹息的亡国之君。三征高丽,帝国崩溃。
“我跟三郎一起去,弟妹留在这里。”慕容蔷薇冷静的说道。这里已经是死局,也许破局的方法就在易风身上,她也看到了易风手上的那两个字,心中充满惊讶。
“请随我来!”裴礼再次催促。
凌云和慕容蔷薇跟随裴礼出庄来到杨广的临时营地时,杨广正在和手下商议如何处置沈家、高家还有突然不请自来的虎女。
这是一个阴冷而又潮湿的早晨,天空灰暗,下了一夜雨的地上一片泥泞,一队队晋国私军们刚从前面换岗下来,一起说笑着踩着烂泥回营,营地中还有许多辅兵,他们负责整修铠甲武器,做饭喂马。不过杨广的大帐很温暖,也很干燥舒适。这是一座能容纳下百人的大帐,帐中还放着数个火盆,置身其中,根本感受不到外面的阴冷潮湿。郭衍坐在其中一个火盆旁边,手捧着紫砂茶壶,品尝着一饮就上瘾的龙舌茶,悠然道:“证据确凿,让某直接带一军人马去抄灭沈家,某保证,一个也不会放走。”说到这里,他目光中露出丝笑意,“吴兴沈氏家财亿计,这口肥猪正好杀了取肉,有这笔钱财,咱们又可以招募不少骁勇,和添置诸多器械粮草。”
段达也表示附和,“殿下坐镇江淮多年,一直怀柔手段,可还是有许多如沈氏般的家族,阳奉阴违。这次正好杀鸡儆猴,借沈氏这只鸡,好好儆一儆江东这些猴子。眼下可是关键之时,绝不能在我们与东宫开战之时,后院失火。”
然而小陈平宇文述却敏锐的发现,晋王并不满意这样的结果。看到晋王一直微皱着眉头,宇文述马上转变了心中的主意。
“某赞同郭总管和段参军要制裁沈氏的想法,吴兴沈氏如此狂妄大胆,不制裁他们绝不可行。制裁他们,也确实能杀鸡儆猴。不过某觉得,制裁沈氏,并不一定就要灭掉他们。”说话的同时,他一直观察着杨广的脸色,见到杨广眉头挑动几下,他终于定下心来,继续道:“如今是关键时候,咱们自己地盘一定要稳。吴兴沈氏必须制裁,但某以为,不一定要杀。咱们如今手上有他们确切的谋逆证据,这是诛灭九族的证据。咱们其实大可以先派兵马去吴兴,将之示以沈氏,敲打威吓一遍,然后再把沈氏拉到咱们船上来。相信,有这样的机会,他们一定愿意从此全力支持殿下。”
杨广点了点头,微微赞扬。宇文述不愧是他的谋主,同样是对付沈氏,可郭衍和段达只知道打打杀杀,灭了沈氏固然能向朝廷请功,但他们得不到太多好处,顶多得一批钱财罢了。但相较宇文述的主意,却要差了不少。对沈氏先打一棒子再给个枣子,用他们谋逆的证据来要挟整个沈氏绑上他们的战车,这结果就完全不同了。灭了沈氏,很可能引起江东其它豪门的震动,甚至是忌惮反弹。而放沈氏一马,却能把沈氏变成自己人,对于稳定江东局面,大有益处。其实沈氏并不是真正的谋逆,这些江东豪族,向来以家族利益为重,眼里哪有朝廷。他们和高家来往,也不过是为了走私之利罢了,真说他们要造反,也并非事实。要不然,杨广也断不敢这样容忍一头猛虎藏于身边,沈家,顶多算是一只守门户的土狗罢了。给他几块骨头,便会摇尾跟着。
“张衡,你调五百骑去一趟吴兴,让吴家把长房的嫡长子在内的一百名年青子弟送到孤的亲军来充任侍卫,另外,让他们拿一百万贯交与你带回来。”杨广下令,“当然,若是他们有什么不同意见,你可以直接处死沈家家主,帮他们换一个新家主,如果新家主还不肯同意,那就再换一个。总之,沈家必须同意孤的全部要求,且以后必须完全效命于孤。”
一百名家族子弟为人质,外加一百万贯钱就能换取整个沈家的存亡,相信沈家知道该如何选择。
“高家该如何处置,还有那虎女?”张衡问,他们在这里围了一夜,却迟迟不攻,这让他有些不解。就算身为杨广的左膀右臂,可很多时候,他都看不清他的诸多想法。
杨广端起茶杯轻抿一口,放下,“这高家残余实力如何?”
王府咨议参军柳抃正身回道:“北齐虽然灭亡多年,但高家在山东地区还是有不少的支持者。高绍义和高保宁之女身边这些年一直聚集着一支势力,他们靠山东人的秘密支持顽强存活着,朝廷虽然多次通缉,可她们经常藏身于关外辽河一带,得到高丽人的庇护,因此一直逍遥在外。到如今,高浅雪姐妹因为有高丽在后暗中支持,又与山东地区的秘密往来,因此拥有一条极广的走私网络,甚至这条网络上还有许多江东大族参与其中。这走私的利益很高,让高家姐妹一直养着大批的亡命之徒。高家现在老巢在辽东,但在山东和江东地区,也有许多秘密据点,他们训练招募的亡命之徒至少上万,势力不上,而且在北方秘密储备有大量的粮草器械。最关键的是,因为走私网络,他们与山东和江南诸多豪强有利益关系,罗织了一张大网。”
一句话,高家姐妹很有钱,也有人。最关键的还是有钱,她们靠着高句丽支持,建立了一张与中原的走私大网,巨大的利益联结了诸多中原豪强,剪不断,理还乱。杨广也相信,那些投奔高家姐妹为他们卖命的人,真正心怀旧国的不会很大,大多数人还是为了钱而跟随她们。
不过,高家姐妹的势力还是让他有些吃惊,两个弱女子居然经营了这么大的一个势力网,小看她们了。
“慕容蔷薇和猛虎盟你又知道多少?”
“慕容蔷薇是数年前北方最大的绿林势力猛虎盟头领慕容恪的女儿,慕容恪其实是朝廷的人。”柳顾言语出惊人。
杨广惊讶,“慕容恪是朝廷的人,这我怎么不知道?”
柳顾言笑道:“慕容恪是朝廷兵部职方司下的密谍,曾经是长孙晟的手下,一直安插在燕山北面的奚和契丹境内。当初慕容恪能突然崛起燕山,收服大小七百余支绿林势力,其实完全是朝廷背后支撑。朝廷当时虽然已经破了突厥,但北疆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东北高句丽不断扩张,早成隐患。朝廷安插慕容恪在燕山联合绿林势力,其实就是为了以另外的名义来监视奚与契丹。这二部位于突厥与高丽和大隋三家之间,他们不管倒向谁,都对整个北方的局势异常关键。契丹和奚虽然在突厥分裂之后倒向我大隋,可却也随时受着突厥与高丽的威胁,随时有可能再倒入另两家的一边。”
朝廷本想借慕容恪之手在燕山弄一支绿林势力,既可以监视契丹和奚,又能在他们不听话的时候适当的敲打下他们,甚至朝廷原本计划这个联盟建立后就要调派一些府兵假冒绿林掺入其中,成为一只非官方的朝廷控制武装力量。这样既可以监控契丹和奚,又不用以朝廷的名义,以免直接引起突厥和高丽人的紧张。同时,还能整合控制这些边疆的绿林盗匪,一举数得。
只是棋子也有不听话的时候,慕容恪拉起了猛虎盟后没多久,居然就开始不听朝廷的指挥,甚至有失去控制之险。最后,朝廷出手除掉了这颗亲手扶持起来的棋子,宣告了这个计划的失败。
杨广很是惊讶,没有想到,猛虎盟这样的一个北疆的绿林组织,背后居然也全是朝廷的影子。
“朝廷本想在除掉慕容恪之后扶持其它听话的人上去,可最终却没有想到,慕容恪的十三太保全力支持了慕容恪之女慕容蔷薇继承其位。慕容蔷薇居然坐稳了位置,只不过猛虎盟也不复昔日盛况,回复了一盘散沙的局面。不过如今慕容蔷薇居然渐收拾了局面,大有再统北方绿林的趋势。听闻,朝中有人计划要收服慕容蔷薇和猛虎盟为朝廷效力,或者,跟除掉她不听话的老爹一样除掉她,另扶持一人来控制这支势力。”
“慕容蔷薇如今控制着多少人马?”
“猛虎盟现在还有大小百余家山寨,喽啰过万。不过猛虎盟直属控制的有十三个老营,加起来有近五千人马,马贼上千,势力不小。”
杨广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高家和慕容的这两支乱党势力都有些出乎他的意料,在燕山到辽河一线,他们居然控制着一两万的人马,虽说在他看来很多只是些乌合之众,但也不容小觑了。
“跟我说说,易风和她们关系如何?”杨广问。
柳顾言做为杨广的咨议参军,主掌情报,熟络的回答:“易风曾经是慕容恪的义子,据闻是他六年前从太行山下捡回来的,当时才十余岁的易风居然单独博杀一头猛虎。以后,易风成为慕容恪的义子,旗手,因为勇猛能战,与慕容恪其余十二位义子被江湖称为十三太保,易风还有个绰号白马银枪。慕容恪死后,他继续支持慕容蔷薇,掌握着猛虎盟最精锐的一个战斗堂口白马堂,掌有二百骑兵,八百步卒。然后,前不久易风突然南下,再之后就是入赘高家庄,给高浅雪做了上门姑爷。”
“猛虎盟与高家的联盟?”
“不是,据闻易风救了高浅雪的命,然后高浅雪就招易风入赘。不过当时易风已经失忆,而高浅雪也并不知道易风的身份。”
这个结果,在座很多人都有些不相信,哪有这么巧的事情。这些人的心里,总觉得另有隐情才对。
“有意思!”杨广微微笑道,“一个失忆的易风,倒是把这北方两大乱党势力联合在了一起。”
易风和慕容蔷薇被带进了帐中,凌云上下打量着杨广,杨广也上下打量着易风,帐中的其它人则在暗暗打量着易风和杨广。然后,他们震惊的发现,北方绿林中有名的好汉白马银枪十三太保易三郎,居然跟大隋晋王殿下长的十分想象,甚至有如一个模子中刻出来的,像,实在是太像了。晋王美姿仪,长的十分的英俊,自幼就得到众人好评称赞的。如今刚过而立,越发显得雍容大气而儒雅,而易风,虽然很年青,而且身上带着股子不羁的气息,可依然能让人一看就感叹他仿佛是另一个晋王,一个年青而又充满野性不羁的晋王。
一瞬间,帐中许多人都感觉明白了好多。
第54章 条件
宇文述等人突然明白过来,为什么晋王大动干戈,带着这么多兵马跑来围一个小小的高家庄,却又只围不攻,原来晋王不是冲着高浅雪姐妹来的,他是冲着易风来的。司马德戡也突然醒悟过来,为什么当日遇袭后说起易风的名字时,跟随晋王身边的裴礼会突然脸色大变。柳顾言也心中突然明了,为什么晋王一直在问高家和慕容蔷薇的事情,原来他真正问的是易风。
什么都不用说,只看到此时站在晋王面前的这个年青人,他们一切都明白了。世上也许有长的很想像的两个人,但若说晋王和这易风没有关系他们是绝不相信的。宇文述甚至在悄悄的计算着易风的年龄,晋王今年三十刚过,若算虚岁,也可以算三十二岁,而易风,看着很成熟,但按柳抃的情报,当在十七八岁之间。嗯,十八年前,晋王十四,虽然那时晋王年纪有些小。不过杨家也有鲜卑血统,向来早熟,一般的关陇贵族子弟,不是好多十一二岁就通了人事么。况且,晋王和萧妃,也是在十四岁时成婚,十五岁时河南王就已经出生了。这么说来,这个易风还真的很有可能就是晋王遗失在外的私生子了。他只是有些惊讶,跟随晋王多年,他竟然全然不知道此事。
真的有些难以想象啊,堂堂亲王殿下的私生子,遗落民间,最后居然成为了北疆赫赫有名的绿林好汉。可事实胜于雄辨,若非如此,晋王何需如此。
慕容蔷薇也充满着震惊,难以想象,杨广居然长的跟易风一模一样,只是气质不同而已。她想起当年父亲救回易风时,他失去记忆,只有身上佩带的一块玉佩。莫非,易风真的是杨广的儿子?
不说旁人震惊,其实此时帐中最震惊的还是杨广和易风二人。
杨广看到易风时,神色震动,激动的腾的站起来,瞪大着眼睛,嘴唇颤抖着,上下不停的打量着易风。虽然在此之前,他心中已经有六七分确定易风应当就是他当年失踪的儿子,可十六年后再见,一个小小的婴孩如今成长为一个高大年青的勇士,还是让人难以相信的。他很想上前亲手摸摸他的脸,拍拍他的肩膀,甚至是给一个拥抱。不过最终,他看着凌云那带着几分冷漠和戒备的眼神,还是逐渐冷静了下来。
其实易风冷漠和戒备的眼神之后,是内心中的凌乱。
看到杨广的第一眼,他就凌乱了。杨广居然长成这样,跟自己那么想象。再想到怀中那张纸上的易风二字和颈间的那块玉佩,他有些懂了。
“我听说你有一块刻有易风二字的玉佩?”
“是的。”凌云此时脑中真是一片混乱了,难道杨广真是他爹,不,是他这副身体的爹?这么说,自己不用死了,浅雪不用死了,蔷薇不用死了,木兰和青莲也不用死了?他是不是应当马上冲过去抱着杨广的大腿喊爹?“可以给我看看吗?”杨广眼神中充满期待。凌云点头,从颈间取下还带着体温的玉佩,玉佩到手,杨广的瞳孔骤然扩大了许多,就是这块玉佩,他绝不会忘记,虽然过了十六年,他依然不会忘记。这上面的字,是他当年亲手刻上去的。没想到,十六年之后,他还能再看到这块玉佩。
“你们都下去!”杨广控制着激动的心情,对着帐中那些正瞪大眼睛仔细观察着他们的众人道。
段达等人有些不舍的退下,哎呀,还没亲眼看到父子相认的戏码呢。只有宇文述若有所思,易风无疑就是殿下的私生子了。可殿下能公开相认吗,不,这不合适。所有人都知道当今皇后最讨厌丈夫和儿子娶妾,就算是妾生的庶子都为她所厌,更不用说是在外的私生子了。而且这个私生子还曾失踪了十六年,如今更是成为了北疆绿林的一个马贼首领。殿下此时正要全力与太子争夺东宫之位,这个时候若爆出有一个马贼私生子,这会有多么严重的后果?殿下苦心多年在二圣面前经营的贤明形像岂不轰然倒塌?若为二圣所厌,那一切就完了。别说争夺太子之位,搞不好就会和秦王一样,被盛怒之下的天子和皇后召回京师,贬去一切官职。
殿下会如何处置易风?宇文述边走边摇头,这还真是件麻烦事啊。其实如果晋王不召易风过来就好了,直接派兵马踏平高家庄,让易风和高家姐妹直接随高家庄一众余党灭亡,把这一切埋藏其中。只是,毕竟虎毒不食子,晋王子嗣并不多,原来只有二子。何况,这个易风还是晋王的长子。
大帐中,杨广和易风相对无言,沉默了许久。
最后,还是杨广打破了沉默,“你还记得被慕容恪救起之前的事吗?”
“不记得了。”凌云摇了摇头,“确切的说,我如今连那之后的六年记忆也不记得了。不久前,我被人袭击,然后失去了之前的记忆。”
杨广长叹一声,心中有些堵,真不知道他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十六年前到六年前之间的这十年,完全是一段空白。根本不知道他当年是怎么活下来的,又是怎么生活的,然后又是怎么失去了记忆。
一问一答后,两人一时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又陷入了沉默之中。
“其实,你应当猜到了,你是我的儿子。你生于开皇元年,正月初一,如今算来,已经十八岁了。”
“其实,你不说我也能猜到。不过,你不应当这样直接叫我过来,今日之事,定有许多士兵们看到,他们定会猜测,不久之后也许就会有流言。我知道,如今太子为上所恶,你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有机会问鼎东宫储君之位。若是我的身份传出,只怕会对你造成极大恶劣影响。”凌云淡淡的道,这其实是以进为退。他知道许多历史进程,虽然没听说过杨广有过这样一个私生子,但他清楚知道,眼下杨广正是夺嫡关键之时,而一个绿林马贼私生子的出现,对于杨广来说,是个多么恐怖的大杀伤力炸弹。一旦引燃,会有无数人粉身碎骨。也许杨广正在考虑这样的问题,他抢先点出来,就是希望以进为退。
果然,杨广闻言眉头一挑,他有些惊讶,甚至有些震惊。原本以为这个私生子在绿林中混了六年,混出了个十三太保、白马银枪的江湖绰号,应当只是个勇猛非凡的年青人。却不料,他居然有这样的眼光,能一针见血的道破如今的态势。
不可思议,难以想象,一个马贼,居然能明白无误的点出朝廷大势。这份眼光,让杨广有些意外的惊讶。
“哦,这些你听谁说的?”
“不用听谁说,其实形势很清楚。”凌云顿了顿,然后道:“其实你的想法没有错,太子东宫十八年,却完全不懂韬光养晦,他已经完全失去天子的信任了。而你,表面有目共睹,天子心中已经在考虑换储之事,只是,还欠了些火候而已。毕竟,易储是国之大事,就算天子也会有摇摆不定,犹豫不决之时。你只需要再添几把火,大事可成。”
杨广是越来越震惊了,面前这个年青人居然在他面前侃侃而谈夺储之事,甚至还有几分军师风范,他真的这么自信?他哪来的自信?
他已经把先前心中的那点犹豫扔在一边,想看看这个十六年不见的私生子还有什么惊人之语,或者,是真正的高见良策。
“添哪几把火?”
凌云表面很轻松,其实心中很紧张,面前的人可是杨广啊。这可是一个被无数野史小说描述的大昏君、大暴君,大淫君。许多野史都写杨广早年为了谋夺太子之位,一直做戏,伪装成贤明俭朴的样子,说他表面上只用年老难看的妇人为仆,实际上却建有奢华的地宫,养着无数的美人供他荒淫。还说他当年挂帅灭陈之时,只因高颎李渊斩了南陈美人张丽华,就从此恨上二人。甚至因为独孤皇后不喜欢丈夫儿子三心二意,因此不是正妻萧妃生的儿女一出生就溺死。后来更是弑父杀兄,蒸母**等等。虽然后来许多学者为杨广正名,公正的评论他的得与失,但千百年的荒淫昏君形像可不那么容易改变的。不过他也清楚,自己必须争取。人必须有价值,哪怕是利用的价值。
为了自己,为了浅雪她们,凌云打算利用自己的知识,来体现自己的价值。
“其实也并不难,你只需要做好五件事,那么储君之位唾手可得。首先,继续保持如今的贤王形像,以此得到二圣喜欢。其二,力争讨好二圣身边的宫人宦官近侍们,这方面,可以让萧妃出面,多送礼二圣身边人。其三,利用好亲情,最重要的是乐平公主,然后是皇后和杨勇。”
乐平公主就是杨丽华,曾经北周的皇后、太后,如今的隋朝公主。因为杨广篡了女儿外甥的皇位,因此杨坚其实一直对杨丽华很内疚,杨丽华对杨坚的影响力很大。加强与杨丽华的关系,对杨广很有帮助。而独孤皇后对杨坚的影响更大,继续讨好皇后,帮助更大。至于太子杨勇,他虽是最终目标,可跟他加强关系,打亲情牌,其实就是在麻痹对手.
“对太子,表面一定要很尊重。太子越是恼怒妒恨你得宠,表现的越差,那只会越加在二圣面前失分,而你表面的越委屈,则二圣就会对你越照顾补偿。”
每说一句,杨广就点一下头。他脸上已经越来越严肃,凌云说的这些,其实也是他心里想的那些,和正在做的这些。就算凌云不说,他也会这样做。可他震惊的还是凌云一个边疆绿林马贼,居然能一口道破这些厉害。简直比他集诸多谋士苦心商议出来的还要厉害,他已经不再等闲小看凌云了。
“还有呢?”
“嗯,还有就是结交朝中大臣,以为强援。最重要的是拉拢右仆射杨素,杨素位高权重,而且极得二圣喜欢信任,若能得他支持,那朝野中就有人为你说话了。最关键的是,左仆射高颎的儿子是太子的女婿,高颎是绝对站在太子一边的。也只有杨素,才能对付高颎。不过,拉拢杨素的同时,也应当适当的拉拢示好一下高颎,虽然不能拉拢到高颎过来,但这样的示好,却能减轻高颎的敌意,麻痹对方。朝中其它的大臣也应当多拉拢,比如苏威、史万岁等文臣武将,只要肯花钱,是能买到支持的。对了,要拉拢杨素,可以先以金银结交其兄杨约,通过杨约拉拢杨素。”凌云此时按着记忆中历史上杨广夺位时的计谋,直接给照搬了一遍。
“当然,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静候时机,等到火候到了,就趁热打铁,一举掀翻太子。”
说完这些,凌云有些忐忑的站在那里,等候着杨广的反应。虽然这样做有些没节操,可为了自家和浅雪们的性命,凌云也只能这样了。
听完这些,杨广很震惊,震惊过后,表情有些古怪。他想不明白,这小子怎么想出来这些的,这些东西,若不知晓朝中局势,是根本不可能说的出来的。可偏偏他这么一个年青的马贼,却全都说出来了。
“你有什么想法?”杨广沉默许久后问。
凌云知道杨广的意思是如何处置他的问题,虽然是父子,可他们是不可能相认的,凌云更不可能认祖归宗,回长安认个皇爷爷,当个郡王,这是想都不能想的事情。
“汉王杨谅极得二圣宠爱,坐拥北齐旧地,地广兵多粮足,是殿下极大的威胁。”凌云也不得不改称杨广殿下,“若殿下肯网开一面,放过我们。高家和猛虎盟就是殿下在河北的一个可靠的钉子,钉在汉王的后背。”高家和猛虎盟的人马加起来有一两万,虽然散,可真联合起来,也能在关键时候发挥不小的作用。
听到这个提议,杨广微微一笑,“我可以撤军,但我有一个条件!”
第55章 你得娶慕容蔷薇
“你很不错。”杨广用欣赏的语气评论道。他端起茶壶亲自给凌云倒了一杯热茶,之后许久,他都不曾说话。
对于私生子的欣赏,他没有说谎。见到他之前,杨广一直在想他会是什么样子。一个北方绿林的好汉,或是一个失忆的北齐余孽赘婿?若非是不能忘情那个女人,他也许并不会想见这个儿子。他也想过,见一面,然后把他送去南海的琼州,或者更南边的交州,让他永远不再返回中土,只安心在南蛮当个富贵闲人好了。只是真的见面之后,他的想法开始动摇。他长的太像自己了,简直就是另一个洒脱不羁的自己,而且在他的身上,他还找到了一些她的影子。
茶很香,全手工炒制的龙舌嫩芽在热水中发散开来。凌云每吸一口气,浓郁的茶香就充满鼻腔。杨广无疑很喜欢这种清茶,他就端坐榻上,安静的享受着不添任何佐料的茶香。
“听说这茶是你炒制的?”杨广抿了一口茶,他越来越喜欢凌云了,如同喜欢这茶一样。只饮过一口,就再也放不下了。这个私生子如今就给他这样的感觉,没有喝过这种茶之前,是很难想象如果茶不加盐葱等佐料会是如何的无味,可喝过了这香茶,才知道,原来真正好喝的茶并不需要添加任何多余的东西。见到易安,颠破了他原来的观念。这个私生子虽然做过马贼,还是赘婿,可他年青高大英俊,外貌极似自己,甚至比起自己的两个嫡出的儿子更似自己。而且他很聪明,聪明到让人惊讶的地步。那番告诉他如何夺储的五条计策,更是让他震惊莫名。居然还能炒出这样的茶来,他有太多的让人刮目相看之处。
“技术上的一点小改动。”
“可这点小改动,却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杨广叹道。“也许我该把你带在身边。”
凌云苦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杨广说的也许二字,也充分表明了他并不会真的这样做。“我很愿意跟随殿下身边,不过目前的情况我并不合适跟随你左右。为了不妨碍到殿下的大计,我觉得其实让我回北疆更加合适。”
“你一直这么聪明么?”杨广摇了摇头,“也罢,也许等过几年,你再回来。”
他们都知道,这过年的真正意思,过几年也许杨广已经成功夺得储君之位,甚至是已经得以继承帝位,那个时候,就算杨广真的要认私生子,也绝没有人能够再阻拦。
“你想回河北,我也不阻拦你,其实你现在回去,也是最好的选择。告诉你一件事情,你先前遇袭失忆,其实是黑铁卫干的,而黑铁卫是太子的死士。”
凌云有些意外的惊讶,他先前一直在疑惑是谁袭击了他,原本还以为只是江湖上的仇家,却没有想到杨广告诉他是太子干的。他没有怀疑杨广的话,因为杨广根本没有必要在这件事情上骗他。可太子为什么要杀他,不可能是因为太子知道他是杨广私生子的事情。若太子知道他是杨广私生子的事,那么最好的处理方式其实是把凌云带到杨坚的面前,捅破这件事情,到时杨广多年处心积虑的伪装将被揭破,而根本不必杀死他。他不解的问着杨广,可惜他却根本不打算告诉他原因。
“你回河北可以,但我有一个条件。”杨广恢复了平静,语气不再是那么的轻松。
“什么条件?”他知道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就算是父子,可到了杨广这们的地位,一个私生子其实真的什么都不是。更何况他还是一个失踪了十六年,而且因他存在还在威胁着他的地位前途的情况下。若是情况不妙,杨广甚至会亲自除掉他这颗定时炸弹。
“你可以返回北方,不过离开之前,慕容蔷薇得嫁给你,然后高浅雪和慕容蔷薇留在扬州,你返回北方,接管猛虎盟和高家。”杨广的语气不容置疑。
凌云怔在那里,有些意料之中,又有些意料之外。他想到了杨广可能会要招安猛虎盟和高家,可没想到他居然用这样的一个方法。让慕容蔷薇嫁给凌云,自然是为了让凌云可以名正言顺的接掌猛虎盟,而又让高浅雪和慕容蔷薇留下,也一样是为了让他顺利的接掌这两支势力,同时,还能把凌云的两个女人扣押为人质,以控制凌云。
猛虎盟和高家的势力不小,杨广并不小觑,尤其是这两支势力所处的位置,正好是在汉王杨谅的后方。杨广如今与太子争储,杨谅在一边虎视眈眈,对他也是个不小的威胁。可他又得避免两线作战,对杨谅不敢有太大动作。若是能招纳猛虎盟和高家这两支势力暗中为已用,那么用来牵制和对付杨谅却是不错的。他也不指望他们能帮他怎么对付杨谅,但至少能给他造成不少麻烦,起到牵制分散其精力的作用。
不过对杨广来说,最关键的其实还是想要以此增强对凌云的控制。他很想把他带在身边,可现实情况不容。又不愿意就此放任他远走高飞,因此最后想出这样一个折衷的方案。
凌云苦笑,在杨广的眼中,他和慕容蔷薇的想法也许不值一提吧。可是这结婚大事,杨广居然随手就指定了,真是乱点鸳鸯谱啊。最关键的是,他都已经结婚了,高浅雪是他的妻子,现在如何再娶慕容蔷薇?而且,慕容蔷薇算是他的义姐吧,更何况,他已经通过慕容蔷薇得知,其实他还有一个未婚妻的,元季瑶,在北疆时一个好兄弟的妹妹,那个兄弟为他挡箭而死,他答应要好好替他照顾他妹妹,娶她为妻。他之所以会南下,也全因为季瑶失踪,他南下寻找。
现在季瑶还没有消息,他都不知道以后见到她要如何面对。现在杨广又让他娶慕容蔷薇,他要如何回应?
“你知道,凭高家那姑娘的行为,我完全可以将她们押往大兴,其结果你应当清楚,她们姐妹会和北齐、南陈的那些宗室女一样,或入教坊,或者充入掖庭,甚至是赏赐给功臣贵族们。北齐亡国这么多年了,只凭两个女流如何可能复国,想当初高保宁那也是一代枭雄,最后不也难逆天改命。归顺于我,其实也正是她们最好的出路。这也是看在你的份上,若不然,我何须那么麻烦,真就高家那点势力,我还真不放在心上。”杨广说,“北齐亡于北周,与我大隋并无干系,这么多年了,也是时候放开了。当年高保宁勾连突厥和高丽人,也无力回天,两个高家姑娘就更不可能有所作为了。那高元不过是利用她们的身份罢了,岂会真心助她们。你说服她们归顺,也是为她们好。不然,高家庄会被踏为平地。”
凌云仔细审视着杨广,他心里其实很赞同杨广的说法。北齐都灭国二十多年了,高家姐妹实在没有必要一直放不下。别说北齐是北周灭的,就是北齐是隋朝灭的又能如何,当年北齐也曾是三国之中最强的国家,可最后却反被最弱的北周灭了,高家并不见得就有多得人心。而且如今隋朝统一南北多年,天下太平,又有几个还愿意为了高家而奔走亡命?所谓的山东和江南的朋友,不过都只是看上高家姐妹手中的走私利益罢了。高家姐妹想借助辽东的高丽和山东江南等豪强势力复辟,根本就不可能,这些其实高浅雪自己也是清楚的。杨广说的对,就算这次杨广没有围住高家,高家下次也有可能被其它的朋友出卖,也许是江南的哪个豪强,也许是山东的哪个高门,或者是她们的高丽朋友。若是杨广真能保证高家归顺,就放她们一马,其实这应当算是最好的结局了。有杨广的保证,高家只要放下过去的执念,凭借她们多年积累的钱财,完全可以过的很好。
当然,杨广也并非真的如此仁慈的放过高家。高家肯归顺,那么这也是一支不小的助力,高家积累多年的钱财,走私的路线,甚至是和那些朋友的名单,都会给杨广带来不小的帮助。尤其是那些多的来一直暗中与高家联手走私的人,这些人中除了商人外,不乏有许多中原高门豪族涉及其中。若能得到高家的这份名单,杨广就能得到许多意外的盟友。有这些与逆党活动的证据,要挟拉拢他们不会太难。而如果灭了高家,对杨广来说并没什么实质的好处。
凌云忍不住揣摩,这个决定究竟有几分是出于权谋的考虑,又有几分是出于对这个私生子的补偿呢?
“我会努力说服浅雪。”人质的事情他没有开口反对,反对也没用,这样重要的事情,杨广不扣人质在手,哪会轻易的完全相信于他。“不过,慕容这事,是否再考虑一下?”
“这是最好的方案了,你虽然在猛虎盟很有威望,但太年轻,十三太保中你只排名十三,诸堂口中也只坐到第九把交椅。若不娶慕容蔷薇,你很难真正服众。其实你大可不必担心慕容蔷薇不愿意,她既然能千里迢迢的南下来找你,今日还不顾安危的陪你入我营地,你难道还看不出这个女人对你的一片心意吗?”
“可是我已经娶浅雪为妻。”
“大丈夫三妻四妾也极为平常,慕容蔷薇也是嫁过人的,委屈点做你的妾室,只要你对她好,又有什么关系。其实,我这也是为了她好。”
“为了她好?”
杨广笑笑,“你知道慕容恪是怎么死的吗?”
“患急病无治而亡。”
“哼,好好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就死了,而且还是在他刚整合了大小数百家绿林势力之时,你不觉得他死的时间有些太过微妙了吗?”杨广说,“实话告诉你吧,慕容恪其实是朝廷早年安插在契丹的密探,后来出来组建猛虎盟也完全是依朝廷密令行事。只是后来他有些不受掌控,因此朝廷出手除掉了他。绿林中的大英雄,最后只是一杯毒酒就解决了,甚至最后都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如今慕容蔷薇有重整猛虎盟的势头,朝中已有意要派人接管猛虎盟。”
凌云微微变色,朝廷要接管猛虎盟,不外乎两个方法,一是招安慕容蔷薇,一是除掉她换个自己人上来。
“朝廷曾经暗中派人联络过慕容蔷薇,提出招安,可惜慕容蔷薇拒绝了。”
这下凌云明白了,就算没有今天的事,朝廷也依然会对付慕容蔷薇。现在杨广的提议,其实就是让凌云取代慕容蔷薇的那条方案,只不过慕容蔷薇只需要留下做人质,而不需要再除掉。
事情就如杨广所说的一般,其实并没有给凌云选择的余地。
他能做的就是答应杨广提议,娶了慕容蔷薇,然后留下高浅雪和慕容蔷薇为质,再前往北方接手这两支势力,以后听从于杨广,为其效力。若不然,就算凌云是杨广的私生子,只怕此事也没的商量,等待他们的,必然是高家的覆灭,以及猛虎盟的再次内乱,至于凌云,也许杨广会看在父子份上,留他一命,流放到天涯海角的海南岛或者南越去。
“你应当高兴点,这是皆大欢喜的局面。”杨广摩挲着茶杯,浅笑着道:“这事情是你自己去和她们说,还是让我来唱白脸你再唱红脸?”
凌云想了想,“还是我自己去和她们说吧,希望你能给我一天时间说服她们,好吗?”
“随你吧。其实你很聪明,不过却有些太过儿女情长了。男子汉大丈夫,最需要的就是决断,最忌优柔寡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还是那句话,你是我杨广的儿子,而且是我的长子。暂时先委屈你一下,你先去北疆只几年,把那边的事情办好了。等到将来那时,我会一并补偿你的。”杨广语气放的轻柔,开始笑着给凌云许诺,只靠威逼和人质,是得不到全心的回报的。凌云有超出他预料的聪明,他希望能得到这个儿子全心全意的效力,此时也就借机缓和下刚刚有些紧张起来的气氛。
凌云却有些意兴阑珊的感觉,刚刚他确实感受到了杨广的威胁,此时再听这许诺,不免觉得太过刻意。哪怕他知道,这个许诺的份量其实很重,毕竟他比所有人都要清楚,要不了多久,杨广就会成为太子,然后再过六年,他就会登基称帝,执掌这个庞大的帝国。一位未来太子和未来皇帝的许诺,万分珍贵。
“她还好吗?”凌云突然问道,这个她自然指的是凌云的生母。
“早已过世。”杨广语调平板,只有短短的四个字回答,那刹那,他整个人都突然开始阴郁起来,连空气都仿佛要让人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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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我愿意!
春雨绵绵雨贵如油,雨丝细如针似牛毛,就仿佛刚刚慕容蔷薇那温柔的眼泪。
一场艰难而又有些尴尬的谈话过后,凌云从东院出来,走过那条通往他初来乍到此地时居住的水榭小楼的木板道时,凌云顺手拍了拍衣衫上的雨丝。这样的季节这样的天气里,最好是足不出户,不然总是容易打湿衣裳。他一个大男人又不愿意撑着个罗伞,罗伞不似油纸伴方便,可惜此时却还没有油纸伞出现。不撑伞就只能披蓑衣斗笠蹬木屐,那更为他不喜,干脆就光着头漫步于这雨丝之中,冰凉的雨丝,一沾到皮肤和衣衫上立即就化开消逝的无形,到让他此时的心境稍稍平和了些。
此时的他确实需要一点单独的空间,要不然,他真不知道要如何面对着浅雪和蔷薇两个女子。当着妻子的面亲口说要娶干姐姐,而且这干姐姐也在当场,这情况让他这个后世来的人总还有些不太习惯。勉强说出杨广的条件之后,凌云好似煎熬般的等到了她们的回复后,就马上迫不急待的逃了出来。不过木兰这丫头却似乎并不打算给他这样的空间,她自后方小跑着过来,一手撑着把万民伞相似的罗伞,一手提着及胸高腰襦裙的裙角如燕子飞似的跑来。一身碧绿色的上衣小袄配上天青色的长裙,头上梳的是飞天髻,这丫头自凌云婚后,便没再见她梳过双丫髻,倒是一下子仿佛成熟了许多。
“大郎,等等奴啦!”
也许是高浅雪跟庄中人说过,婚后庄里已经没有人再喊他姑爷了,多是喊他大郎。也有喊他阿郎,或者郎君的,这让他有些不太习惯。高浅雪喊他郎君时,他觉得这和夫君是互通的。可当高明月偶尔也喊他郎君时,他总觉得有种心虚的感觉。不过听说就算杨广这样的亲王,府里人不分贵贱很多时候也喊他郎君的。他的儿子则一般被呼为小郎君,或者名字前加个排行相称,又莫叫公子,或者按辈份称哥儿。
“怎么了?”凌云回头笑了笑,相处久了,也差不多摸清了高家上下人等的习性脾气,如高浅雪就很有女强人风范,行事稳重。而高明月则有些大小姐脾气,偶尔刁蛮不讲理。两个小丫头性格也是全然不同的,青莲看着宁静但善解人意很会察颜观色甚至有些小心计。木兰则大大咧咧,性格有些小迷糊,不太精于人情世故,不过人很勤快也很善良,就是性子过于直爽了些。
“大郎你要始乱终弃吗?”小丫头赶上凌云,把罗伞多半移到他头上,心上关心,可脸上支还带着气呼呼的表情,开口就指责于他。
凌云笑了笑,这话估计也是庄中人私下说时让她听到了,现在跑来责怪他。要不然,木兰这样的粗神经丫头可说不出始乱终弃这样的字眼,虽然她其实也跟着读书识字,可天生没这天赋,比起青莲来差的远了。估计不是青莲说的,那丫头虽然有心计,可这样挑拔使坏的心计肯定没有。倒很有可能是高明月说的,她那性子,加上那口没摭拦的样子说几句倒也正常。不过这件事情的始末,高明月也是心里清楚的,估计也就是嘴上说说表达下对凌云的不满罢了。这小丫头倒是个一心为主的忠仆表现,听了只言片语,就不顾身份跑来质问凌云了。
“你听说了什么?”凌云问。
“木兰听说大郎要娶慕容姑娘,这不是真的吧?”
“嗯,这是真的,就在这几天。”凌云直接回道。
“大郎,木兰为大小姐打抱不平,你怎么能才娶了大小姐,马上又要和别的女人成亲呢?”
“有些事情说了你也不会明白的。”
“怎么不明白,你怎能这样?”
“其实如果可以,我也并不想娶蔷薇,可有的时候,我们会身不由已。这是责任,我必须承担,浅雪她也明白,所以没有反对。”凌云掸了掸有些潮湿的衣袖,“等你再大点,就明白了。”
杨广给出的条件,凌云如实的和浅雪与蔷薇说了。虽然说的时候有些尴尬,但事情的本身却很严肃。对于高家,甚至对于猛虎盟来说,这都是生死的选择。如果不想玉碎,那么就得妥协。而杨广的条件,其实也并不算太过苛刻。臣服于杨广,以后两家势力都得为杨广效力,以杨广马首是瞻,但起码,他们可能保存下来。若拒绝,庄外的那九千杨广王府兵马,可不是摆着看的,分分钟就能踏平高家庄,没有一个人能逃的出去。而且就算此时不在高家庄内的两个势力的其余人等,只要杨广真心要对付他们,谁又能对抗的了这样强大的官军势力呢。
事实上,高浅雪和慕容蔷薇初听到这个条件时,不是觉得太苛刻,而是觉得太过宽松了。杨广掌握着绝对主动权,他完全可以要求更多。
凌云没有欺骗她们,直接把自己和杨广那层最隐密的私生子关系说了出来。其实,凌云不说,浅雪和慕容也都心中有点数的。两人长那么像,怎么可能没半点关系。不过真听到凌云亲口说出,他真的是杨广的私生子时,还是很惊讶的。当时浅雪问他,“这是真的吗?”
“他亲口告诉我的,不但有玉佩为证,而且连我身上的那块胎记形状都说的一模一样。”这完全证明了杨广说的都是事实。
原本凌云以为,高浅雪不会接受凌云娶慕容的事情,更不相信慕容蔷薇会愿意给他做妾,甚至一手将猛虎盟的权力交出。可事实上是,两个女人都只考虑了片刻,就都答应了这件事情。快的让他几乎不相信是真的,还以为她们只是在说反话。
“其实妾身已经听慕容姐姐讲过夫君在北方的过往事情,遇到妾身以前,夫君都蒙慕容姐姐照顾。妾身了解,慕容姐姐也是个苦命的女人,这些年一个人过来也不容易。如今又遭逢此事,妾身还得感谢先前姐姐不顾安危的义然前来相救。夫君娶慕容姐姐,无论于公于私,妾身都赞同。”高浅雪向来眼光极好,她也看出了慕容对凌云其实有些义姐弟之外的感情。而且,如今高家的状况,她也别无选择,虽然心里会介意与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的爱人,可又有什么办法。
慕容蔷薇则只是点头答应,没多说什么。猛虎盟能走到今天不容易,她支撑的也很辛苦。可朝廷这些年声势越来越强,他们依靠着北疆几大势力交汇之际,在这块夹缝中生存也是很辛苦的。她也是曾考虑过接受朝廷招安,洗白身份不再整日提心吊胆过日子。可惜以往来招安的官员,都不能真正让她相信。但眼下提出此事的是杨广,贤名天下皆知,再加上又是凌云的父亲,那么此事就大有不同的。况且,杨广是私下收纳他们,一时间只是利用他们来帮助牵制监控山东的杨谅,他们短时间内是不用改变的。虽然插手朝廷诸王间的争斗很危险,但这也是个风险大收益也会越大的博弈。一旦将来投下的筹码中了,收益也是惊人的。
没有人愿意永远做盗匪,哪怕再凶悍的盗匪,心里其实也希望有个受招安的机会。慕容蔷薇是个女流之辈,她继承父亲的旗帜,希望保存父亲的心血,但更希望父亲的兄弟们,以及那些兄弟们的妻儿子女,不用永远担惊受怕,一直做贼。
眼下就是一个机会,别人她信不过,可凌云他信的过。
六年来,他为父亲执旗,冲锋陷阵,多少次救下她父亲的命。后来又帮助她重整旗帜,多少次是她忠诚可靠的后盾。由他来接掌猛虎盟,其实是最让她放心的。她曾经也想过,等猛虎盟稳定下来,她就要把这旗帜交由其它信的过的兄弟堂主。现在,只是直接交给凌云而已。
“三郎,你不用为我的决定感到奇怪。其实,做出这决定并非被逼无奈。你也许不知道,父亲死前,就曾好几次向我透露过,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整合北疆的绿林,然后带领他们投奔朝廷,接受招安,让大家洗去盗匪的身份,重新为民,正大光明的做人。可惜,父亲没能做到这一步,也没有等到这一天。现在,这样的机会就摆在我们面前,我们不能再错过它了。其实,并不是每个绿林的兄弟,都愿意一直为寇的。大家落草为寇,沦落江湖,其实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各种迫不得已。大家都需要一个机会,一个改变的机会。”
“你觉得大家会接受我成为大当家,并跟随我受晋王招安吗?”
“所以我会嫁给你,我们成婚后,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接任大当家之位,再无人异议。”
“如果你心中有半分不愿意,我不会勉强你,我们可以找到其它解决的办法...”
“我愿意!”慕容蔷薇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语气激动目中含着柔情。
凌云怔住,他以为她同意只是出于大局考虑,却从没有考虑到,这位义姊似乎早就对他暗怀情愫啊,这,真是万万没想到,不过,事情到了好解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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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旗、令、印、册
凌云缓步走到木屋前,虽然知道这也许是他最后一次走进这屋子里,却又尽力抛开这些念头。灰风无声的跟在身边,春末夏初的时候,外面正下着细雨,雨丝丝落下。高家庄内外人声喧嚣,熙熙攘攘,不过在这庄内一角的荷花池,却依旧温暖而静谧,安静的仿佛他刚到来时一样,仿佛外面的喧闹只是一场梦境。
站在门外,他独自伫立了很长时间,心砰砰的加速跳动着,他也不清楚这是期待的激动,还是紧张。灰风用自己磨蹭着他的手背,还不时用它那洁白的狼牙轻轻的咬着手指,他心情突然平静了许多,于是鼓起勇气,挺起胸膛,推开木屋门,走进屋内。
慕容蔷薇就坐在床边。
她是个**,这是她的第二场婚姻。不过实际上,她的第一次婚姻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前夫曾经也是位跟随父亲多年的老兄弟的儿子,高大威猛,为人豪爽,当她十八岁时父亲将她许配过他时,她说不出高兴也说不失望,只是觉得人生就是如此,结婚生子,相夫教子,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人人如此。只是当她嫁衣都已经准备好,憧憬着出嫁之后的生活时,这个她曾经以为以后要相伴一辈子的未婚夫,却死了。未嫁夫死,望门而寡。本来,这样的情况,她是可以再嫁的。只是不知为何,一拖就拖了这么些年。曾经她以为,也许她以后都不会再嫁了。一晃,如今都已经近三十,这颗心越发的藏了起来。父亲死后,原本只是受她照顾的小弟易风,却助她良多。几年时光下来,心中也不免有了感情,可她却一直鼓不起勇气说出来。直到后来,易风的好兄弟季虎替他挡箭而死,临死拖他照顾妹妹季瑶,而凌云不但答应下来,还提出将来要娶季瑶为妻,照顾她一辈子。季瑶是个不错的姑娘,而且她也很爱慕易风,事实上,寨中内眷里年青的姑娘就没有几个不爱慕易风的。他是少年英豪,高大英俊,勇武非凡,年青姑娘们的梦中**。慕容蔷薇把内心的情意深埋心中,再不曾提起。
不过这份感情虽然深埋心中,可并未枯萎死去,反而发芽壮大,越来越难以控制。听到易风孤身南下之后,她丢下一切,奋不顾身的赶来,疯一样的在江南寻找他的身影,甚至与人数次开战。得知凌云在高家庄,而杨广要率大军来袭,又一次义然而然的赶来。
当高家庄被杨广兵马包围的时候,蔷薇心中甚至有种解脱的轻松感。
生不能在一起,却能死在一起。
当时她何曾想过,事情会有好么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转折。她们不用死在这,而且她还能嫁给他。
虽然,只是做妾,也没有奢华排场的婚礼,甚至因为时间匆促,连三书六礼这样的礼节也简便了。拜堂仪式都没有,不顾她不在乎。
东院是凌云和浅雪的院子,慕容蔷薇选择了易风初入高家庄时住的这座荷塘上的小木屋,简单的一番布置,没有过多张扬,甚至连大婚的钗钿礼衣都来不及齐备,只是从扬州商铺中买来的一些简单之物。可坐在床边,她的心里却是自父亲去世之后五年来,甚至是未婚夫死后这十向年来,心情最放松,最愉快的时候,最幸福的时候。
她听到了凌云在外面的脚步声,她没有催促,只是静静的坐在床边等着他进来。
凌云伫立良久,终于不再忐忑等待,他轻轻伸手推门,门一推而开。
蔷薇转过头来,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眼睛眨了眨,满是情意:“外面的客人都应酬好了么?”
“嗯,找了个机会逃出来了。”凌云有些尴尬的笑笑,不知道说什么好,慕容蔷薇很漂亮,也很善解人意,充满御姐风范,这样的姐姐老婆知冷知热,是很好的。不过,毕竟他是穿越者,并没有真正经历过易风与蔷薇曾经六年的生死与共不离不弃的日子,也就没有那些感情。突然之间,就成婚,实在是有些尴尬,特别是他昨天晚上才和高浅雪正式完婚,结果今天晚上又和另一个女人入洞房,这夜夜做新郎的感觉,也并非那么的好。
她满面桃花,颊飞双霞,原本柔顺乌黑盘起的长发已经解开披散,摘下了面具之后,看上去仿佛一下子年青了十几岁,就如同一个年青的少女一样。“定下启程的日子了么?”
“嗯,”凌云点了点头,杨广希望他尽快北上,尽早的把高家和猛虎盟这两支势力掌握在手,以助他一臂之力。杨广不仅仅只是让他们做为一个钉子插在杨谅后背那么简单,他还需要钱。夺储之战,是需要很大的本钱的,招募死士私兵,秘密打造军械铠甲,囤积粮草,甚至是收买拉拢朝中贵族官员们,这一切都需要钱,而且是很多的钱。如今杨广的财源几乎都是由宇文家全力提供,但宇文家虽然是关中大阀,可也很难支撑的起来。杨广需要更多的钱财,来拉拢更多的盟友,为夺储增添几分筹码。高家的走私网络和猛虎盟这支绿林联盟,自然逃不过杨广的算计。如今既然已经收纳他们,高家和猛虎盟的钱自然也就是杨广的钱了。“七天,他只给了我七天时间。七天之后,就得正式启程北上。"
慕容蔷薇脸上的笑容凝固,七天,时间太短了。多年的感情积压,好不容易终于等来这一天。可杨广却只给了他们七天,而且,这七天并不完全属于自己。若是以往,以她的性子,她定会恼怒。不过现在,想到今晚就是他们的洞房花烛之夜,她笑了笑,“这只是暂时的,你们毕竟是父子,等过段时间,就能取得他的信任,到时,我也不用一直留在江南。”
“或者,等他的人真正接手了北方的事情后,我就可以回江南来了。”就算他是杨广的私生子,可真处理起公事来,杨广还是很公事公办的。这次他去北方,高浅雪和慕容蔷薇都被要求留在江南以做人质。不过并不止这些,凌云去北方,除了会带上高家和猛虎盟南下的一批人外,杨广还给他的队伍安排了一批同伴。
一批晋王的人,侍卫和幕僚都有,而且还会给他二百精锐的晋王私军,名为护卫,实际上这些文僚武官,摆明了就是为了真正掌控北方的势力。而且杨广直说了,这批人只是第一批,以后他还会安排更多的人手北上,协助凌云完全掌控高家和猛虎盟的势力,当然,实际上也是让杨广真正掌控这两支势力。凌云对此倒早心里有数,杨广不可能真的完全相信他。暂时来说,有这些人跟随北上,对他目前来说还是有好处的。
高家的势力还好说些,毕竟他们是北齐残余势力一直效忠高家,他是高浅雪的丈夫,主持高家事务倒也还不难。可猛虎盟可是一支绿林联盟,下面一百多支大小绿林势力联合,凌云过去不过是个联盟的九当家,真正掌握的只有白马堂而已,慕容蔷薇这个大当家,也不是一手摭天的。哪怕他娶慕容蔷薇,也很难一下子就号令群雄,要不然,当年慕容恪一死,慕容蔷薇出面后,也不可能从当年最盛时的联盟数百家势力到如今的百余家了。
凌云对于去当什么北方绿林扛把子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太多的兴趣,若能选,他倒是希望杨广让他安心留在江南,做一个富家翁就好了。可他也清楚,自己的存在其实在很大一定程度上,是杨广的一个定时炸弹,若是自己不能表现出足够的价值的话,杨广又为何要留着这么一个危险品在身边。而现在,他唯一能让杨广心动的价值,估计就是北方的这两支势力了。
她起身,从床边取出一个盒子。
“到时带上这个,能够帮忙。”凌云打开,里面有三样东西,第一样,是一面旗帜,一面用虎头做标志的旗帜。
“这是白虎纛,这旗子还是用当年你打死的那头白虎做成的,这是咱们猛虎盟的旗帜,你此次回去,带上它。”
白虎皮做成的纛旗,上面绣着一头白虎,猛虎的周边,是燃烧的蔷薇花。这就是猛虎盟的旗帜,也是盟主的身份标志白虎大纛,又名猛虎蔷薇旗。
除此旗外,盒中还有两样东西,一样是数本厚厚的簿册,另一个则是一枚令牌。
慕容蔷薇说明之下他明白,这两样和白虎旗一样,都是盟主权利的象征。簿册是联盟下各支势力的名册,上面用暗语详细的记录着各支盟中所属势力的名字,所在地址,以及该势力的首领和帮众成员名字,甚至连钱粮等也有记录。这份名单只有盟主掌握,上面的内容全部由暗语记录,也只有盟中明白是什么意思。这样的一个册子,是相当重要的,掌握着这些名册,也就掌握着各支势力,若是落入朝廷之手,后果可想而知。慕容蔷薇一直随身带着,现在,转交给凌云。剩下的令牌,自然就是盟主令牌,又称为白虎令,这是枚金牌,同时也是一枚印信,盟主发给各属下势力首领的信上,必然会加上白虎令印信为凭。
这三样东西都是盟主的凭证,现在,慕容蔷薇把它们都交给凌云,自然就是全力支持他。
凌云郑重的收下这份珍贵的礼物,一时沉默,最后还是慕容蔷薇主动的拉上了帐帘,主动为他宽衣解带,引领他征服占有了她。
天亮之后,凌云看着床单上的点点落红,有些微微惊讶。更多的,是感觉身上又多了一份责任。
“我多希望你能留下来陪我。”新婚初-夜后的慕容蔷薇柔情似水,轻柔的道。
凌云满是怜爱的看着她,却知道自己根本无法满足她这个要求。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一夜的柔情密语之后,就要面临分离,这种滋味很不好受。“我会早点回来的。”一阵局促的沉默后,他勉强的说了一句。
“三郎。”当他起床走到门口时,她开口唤他。
“什么?”他回头问。
“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说完这句话,她转身伏在绣着鸳鸯戏水的枕头上,轻声抽泣,一对裸露在空气中的圆润玉肩随之不停耸0动。凌云从没想到,如慕容蔷薇这等传奇般的女子,居然也会有这样小儿女的一面,心中感触,往外迈的双腿也顿时觉得重逾千斤。
第58章 萧美娘的警告
临近出发起程,高家庄越发的喧嚣,仿佛是个大集市般的热闹。
高家庄的前厅里热气蒸腾,四溢着美酒与烤肉的香味。大厅里的墙上装饰着彩锦,挂着红色的灯笼。按着最高的礼仪规格摆着一排排的小几案,客人们分席就坐。几位刚从扬州随萧妃而来的王府歌伎正在弹奏琵琶,一队年青美貌的金发碧眼胡人舞姬则在翩翩起舞。厅内四角摆着大大的火盆,熊熊燃烧着银炭,席上客人们杯筹交错,酩酊交谈,喧嚣不已。凌云这个高家庄的男主人,此时却只能静陪末座。
这个时候,他确切的感受到了私生子地位,比赘婿强不到哪去。
此时他坐在末座小几前,拿起酒壶给自己喝干的杯子斟酒,充分的感受到这种感觉。
他不太明白杨广为什么要把萧妃接来,随萧妃而来的还是杨广的嫡次子豫章王杨暕,以及晋王府内的诸多幕僚。这顿酒宴,他也搞不清是为了自己明日起程的送行酒还是为萧妃接风洗尘的欢迎晚宴。反正,看起来这里更像是杨广反客夺主,杨广和萧妃坐在最上首,凌云的两位妻子浅雪和蔷薇反坐在他的前面,与王子杨暕坐对面。
凌云的身边坐的都是晋王府亲军的低级军官们,大多挂着都督或者大都督衔,这群年青的武官难得参加与晋王一起的酒宴,哪怕隔的很远,也兴高采烈,豪迈的喝着酒。他倒是对他们蛮有兴趣,说不定明日起程随同北上的人中就有他们,此时便认真的听他们讲述打仗、围猎,或者关于女人的故事。
晋王妃萧氏正如传闻中的那么美丽,她的年纪比杨广还大几岁,次子杨暕都已经十四岁,长成一个高大英俊的王子,可她却还如花信少-妇一般的年青美貌。高高挽起的发髻上插着百鸟朝凤的金步摇,再加上镶着明珠的钗子搭配的完美无瑕。进来时,杨广一手牵扶着她走到上首,引她到席位坐下,然而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瞧过他一下。凌云能感受到,王妃的笑容里包含着冷漠,那笑容是出于对厅中客人的表面功夫,而冷漠是实实在在对他这个私生子的。
倒是杨广,正是黄金阶段,雄健英雄儒雅,充满着王者气质。在这满厅之中,他确实卓尔不群。谈笑之间,总让人感觉亲切,甚至生出为他效力的感觉。
在他们夫妇的下面,是九岁就封为豫章王的杨暕,虽然当了五年的郡王,不过他此时也还只有十四岁。他也是唯一跟随着杨广夫妇身边的儿子,长子河南王杨昭自小养在宫中,去岁正式娶了行军总管崔弘升的女儿为妻,崔氏是个大族,崔弘升的哥哥崔弘度也是行军总管,其妹更是秦王杨俊的妃子。杨广让长子娶秦妃侄女,也是存了加强与秦王关系的想法。崔家一门两柱国双总管二王妃,能得为助力,对杨广来说很重要。特别是秦王杨俊去年被免职,这对杨广来说并非什么坏事,反是好事。杨俊免职,失宠之后不可能再跟他争夺储位,如此一来,杨俊这边的力量正好为他所用,兄弟联手对抗其它几位兄弟。
杨昭如今婚后留在京中,正式担任了内史令这一三省之一的主官。
凌云暗暗打量着杨暕,史上的杨暕是个骄纵,亲近小人,做事不合法规的王子,原本太子杨昭早逝,做为杨广唯一的嫡子是很有机会继任太子之位的,可惜胡作非为,最终为杨广所弃,甚至江都之乱时,杨广第一反应以为是杨暕造反做乱。而乱兵闯进杨暕屋内时,他也以为是杨广派人来杀他。不过此时的杨暕还很稚嫩,一直随在杨广身边,受到约束,此时的他名声不错,长相俊美,浓眉大眼,和他的大哥杨昭一样极得杨坚夫妇喜爱。论起来,太子杨勇生了十个儿子,可全是庶出子,杨广的这两个嫡子,其实也就是杨坚夫妇的嫡长孙和嫡次孙。杨暕跟随在杨广身边,跟着王府学士读了不少书,写字做文章都有几份杨广的风采,而且身强体健,尤善弓马骑射,比起长子杨昭来更为勇武。
在凌云看来,眼下的杨暕还没有机会被奸倿小人带坏,行事规矩谨慎,在酒宴上很努力的想要学父亲杨广的王者姿态。在他的旁边,则还跟着几个女子,却是几个粉妆玉琢的小女孩,这是杨广的女儿。旁边的武官跟他介绍,最高的那个是晋王的嫡长女,南阳公主。杨广是亲王,女儿却封公主,看起来有些奇怪。不过此时却是正常,在隋朝,皇帝的女儿一般封郡,称郡公主,而亲王的女儿则封县,或者封邑,也称为县公主或者邑公主,不过通常都直接称为公主。杨广的妹妹杨阿王就是兰陵郡公主,而杨广的女儿则是南阳县公主。只有等到唐朝之后,公主的称号才会变成皇帝之女的专称,亲王之女改称郡主。
南阳公主是杨广和萧妃的嫡长女,今年才十二岁,可已经出落的高挑美丽,与萧妃有几分相似了。她很有几分公主的气势,努力的表现出皇家公主的高贵庄重,手牵着一个小女孩,却只有几岁,后面还跟着两个年纪稍长点的女孩,这三个小女孩也都是杨广的女儿,南阳公主手牵着的那个是萧妃所生,南阳一母同胞的妹妹,另两个则是其它晋王妾侍所出。现在,还都没有公主封号。
今天这样的场合,杨广的妾侍们没有出场,可却依然像是一场杨广的家宴,夫妻带着几个子女,热热闹闹。
灰风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偷偷溜了进来,跑到几案下他的脚边摩挲着他的腿。凌云笑笑,看来这小东西本事不小,居然能从外面守卫的眼皮下溜进来,他暗笑着趁人不注意把一大块羊肉丢在几下。于是灰风感激的舔了凌云几下,连忙低头大快朵颐。
“你就是那个私生子?”一个陌生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凌云抬头,杨暕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也溜到了厅门前的末座边,眼睛正盯着桌下的灰风,似不经意的问道。
“是的,”凌云回道,“我就是那个私生子。”回答的很干脆,没有拖泥带水。
一名正和旁边同伴说笑吹牛的都督连忙停了下来,把位置让给这位年青的豫章郡王。杨暕不客气的坐下来,拿起刀割下一块羊肉丢给灰风,“这是一只狼,你养的?”
凌云笑而不答。
灰风对杨暕丢过来的肉视若不见,他只吃凌云喂的食物,其它人就算丢肉给他吃,他也不会乱吃。
杨暕有些不满的皱眉:“这畜生...算了。你叫易风是吧!”杨暕加重了易风两字,仿佛在提醒他,他只是一个私生子,连杨姓都不配拥有。一边说着,他拿着刀子又割下一块肉,这回却是沾了点酱塞进了自己嘴里。
“你也可以叫我凌云。”凌云笑笑,小孩子的挑衅他并不放在心上,他也不会让这小孩子叫他大哥,那不合适,杨广也肯定不会允许。杨广不是杨勇,不会把私生子带回宫,而杨勇,也确实要为他的草率决定负出极大的代价,如今的失宠,甚至将来的失储,乃至丢掉性命,连私生子和其它庶子全都一个没幸存下来,很大程度上,就源自于他的草率决定。而杨广,不是杨勇。
“这只狼不错!”
“它不是普通的狼,”凌云道,“自小养着,很通人性。”
“王府也养有猎犬,比狼还凶,打猎的时候,能围杀虎豹。可最厉害的猎狗,也得听主人的话。”杨暕意味深长的道,尽力想要装出种高深感。
凌云笑笑,并不言语。
“最近母亲大人心情很不好。”杨暕盯着凌云道。
“那你当劝王妃想开点,其实王妃的生活不知道让多少人羡慕呢,何必自寻烦恼。”
凌云也早注意到了,萧氏并不喜欢他这个私生子。整晚的宴席上,萧氏都没有望他一眼,这种刻意,反映着她内心对他的态度和心情。她坐在那里,如同一尊冰冷的雕像。萧妃确实在生气,生气杨广突然告诉他有个私生子,而且这个私生子都十八岁了,并且还让她前来高家庄见这个私生子。她肯定不愿意见凌云的,哪怕要见,她也不愿意亲自来见。
“郡王,明日我就要启程前往北方了,还有,帮我转告王妃,我叫易风,现在叫易,将来也还叫易风。”
杨暕似乎很满意这个答案,笑道:“嗯,你很聪明。希望你以后一直记得今天说过的话,那样对你不会有坏处的。”顿了顿,他又道:“其实去北方也不错的,你若去了关外,可以去营州拜见营州总管,父王已经为我定下韦总管次女为小王妃子。”说这话的时候,杨暕有些得意。韦冲是京兆韦氏家族一员,韦氏家族是关陇大族,朝中韦氏子弟遍布,文武都有,韦冲、韦寿、韦洸、韦师、韦艺、韦世康等等。杨广挑儿媳,不但要儿媳人好,更关键的是得家族势力强,给长子选了崔家女,给次子又选了韦家女。
在隋一朝,韦氏家族都十分兴盛,且多任武职,统兵率将,镇守一方。韦冲文武兼备,南征北战,御突厥,平南蛮,镇辽西,后来还回朝任民部尚书。此时辽西营州,西接突厥,东连高丽,在整个边疆局势上,是重中之重,朝廷把韦冲安排在营州总管上,可见倚重。
而杨广这时和韦冲联姻,也有几分微妙了。营州位于杨谅的大后方,杨广和韦冲这样的名将联姻,韦冲自然就是站到杨广这一边的,这可比凌云这颗钉子要厉害的多。凌云现在去北疆,就算一切顺利,也不过收拢一支杂牌,而韦冲,却是实打实的镇守着杨谅大后方的营州,拥有重兵。
凌云思考着杨广的布局,一时沉默,杨暕还以为他被自己暗暗威胁镇住了,得意的道:“你也不用担心,到时你就报我父王和的名字,韦总管肯定会对你照顾有加的。不管怎么说,此去你也是为我父王办事嘛。”
“这倒也是,谢谢郡王相帮。”凌云的嘴角向下微翘,他从桌上拿起酒杯,倒满酒,向杨暕敬了一杯。营州总管韦冲是杨广的人,对凌云来说这虽然是威胁,可更是帮助。反正有浅雪和蔷薇二人在杨广手上,他也没打算有更多想法。他还担心到时处于几大势力之间,会能以立足,可既然有杨广的亲家公在,他到时怎么也得帮自己一把。
杨广坐在席上和萧妃说着话,可一晚上目光却一直暗暗观察着凌云。看到凌云被他故意冷落甚至难堪,可却淡然处之,他心中微微意外,却越发对他满意了。等看到次子杨暕悄悄溜去跟他说话后,他原本还有些担心,目光转头看了妻子萧美娘一眼,却见萧妃转往一边,便知道那小子肯定是被她母亲给指使着去为难私生子了。不过意外的是,两人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只是说着话,然后甚至一起喝起了酒。
这小子,成府很深。
萧美娘也明显看到了杨暕跟凌云一起喝酒,目光是有些疑惑。她本来是暗示杨暕去警告下私生子,让他不要有太多非份之想。这并不全是因为她妒忌之心,她承认自己是有些妒忌之心,可更多的还是对丈夫事业的关心。她不希望丈夫因为一个私生子就乱了阵脚,这个私生子的危害太大了,若是让二圣知道了,丈夫的前途就会毁于一旦。看看太子,弄到如今这地步,很大的原因不就是没有处理好私生子的事情,才到这一步的吗?她让儿子去警告下私生子,也是让他识时务些。却不料,杨暕这孩子居然跟私生子有说有笑,甚至喝起酒来了。这孩子,还真把私生子当成大哥了吗?
萧美娘暗自瞥向凌云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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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征辽亦偶然
喧闹过后,是分外的寂静。
宴席终于结束,主客各自离开,三天来凌云与浅雪和蔷薇已经说了无数告别的话。行李也早就准备妥当,这个时候实在不愿意再与她们分说别离,更何况,她知道两个女人肯定都在等他,可他不想厚此薄彼,干脆哪里也没回,独自走向庄门口,奔向低垂的夜幕,小狼灰风紧随其后。
庄内热闹可庄外却分外寂静,远远的就看见庄园门口一直到晋王亲军营地的路上站着一排岗哨,他们身披黄色军袍,红色斗篷,手枪长矛,腰佩横刀,如标枪般笔挺站着。这些人与刚刚酒宴上的军官们的喧闹表现完全不同,看到他们,才真正让人意识到什么是精锐。庄外的大营更加的安静,安静的让人无法相信这里驻扎着近万的骁勇。只看到营帐整齐,守卫森严。
凌云正准备转身离开,突然有人叫住他。
“杨林。”凌云转头,有些疑惑。
杨广披着件大氅从营门内走出,身边只跟着几个亲卫。没有了蟒袍王冠,此时的杨广看起来更加的温和,仿佛是个邻家儒雅长者。杨广朝凌云招手笑着道:“那是你以前的名字。”
凌云不知他为何在此时提起此事,也许是拉拢人心的手段吧。反正,他也不可能再叫这个名字,杨林,演义中靠山王的名字啊。没想到,自己居然也叫杨林。
“你以前还有一个名字,叫杨杲。后来昭儿和暕儿的名字,都是按杲字来取的。”杨广今晚喝了不少的酒,目光中少了些凌历与精明,更多的倒是温和。“你脚下那家伙可是只狼?”
“嗯,一只野狼,它的母亲围猎时射杀了,庄丁发现它时才丁点大,眼睛都没睁开,本打算带回来给庄里的猎狗玩耍,我看到了觉得可怜,就收养起来了。”
“狼这东西很难真正养熟,当心长大之后野性难驯反噬主人。”杨广告诉他。
“其实野兽和人一样,很多时候只要处的久了,就会有感情。”凌云笑笑,“感情都是互相投入才产生的。”
杨广迟疑了一下,然后缓缓点头,“你说的有些道理。”他向灰风招了招手,可小狼却迟疑的向后退了几步,杨广拍了拍手,笑道,“这家伙还真是认人啊。”
凌云向灰风招手,“灰风,过来。”小狼闻声马上就溜达过来,亲热的用牙齿咬着凌云的靴子,却对杨广保持着警惕。
“明天就要起程了,最后一晚不打算和妻子告别么?”
凌云有些无奈的道:“告别的话这几天已经说过很多了,最后一晚上,去哪边也不好。明早要早动身,干脆就哪边也不过去了。”
“我不让她们跟你回北方你是不是心中埋怨我?”
“新婚燕尔就要分别,说实话确实有些难分难舍。不过,让她们留在江南也好。等北方的事早了了,我就早点回来。”
“嗯,”杨广仔细端详着私生子和自己相信的脸,“我对你寄予很大期望,你是聪明人,眼下局势复杂,咱们同舟共济,等过了这段时间,那时就好了。去北方,有什么计划?”凌云先前能一下子道破他们精心谋划的夺储之策,这让杨广深深惊叹私生子的睿智,正因此,他才让凌云去北方,这是希望这个意外的小卒子,能在北方起到意料之外的大作用。让他去北方,不是流放,更不是发配,而是他棋盘上关键的一步。走的好了,小卒子也能将军拱帅。
对于北方之行的前景,凌云并不太乐观,他将要面对的是一群绿林好汉和一伙前朝余党,想要整合他们,并且让他们为杨广效力,难度很大。更何况,他记忆中,今年的北方将会有一场极大的事情发生。
开皇十八年,高句丽攻契丹,契丹退入大隋辽西营州,高句丽越境要隋军交人,隋军不肯,随之两军爆发冲突。史载,这一战,高句丽王高元亲率一万精骑渡辽西侵,隋营州总管韦冲率部反击,双方一场大战,各自伤亡惨重,谁也没讨到便宜,高元退回辽东。隋帝杨坚大怒,下旨三十万大军东征高丽,结果,水陆两军并进,最后三十万人有二十九万八千人没有回来,只回来两千人。这是大隋征辽的开始,也是第一次惨败,几乎全军尽没。
这次征辽名义上的主帅是汉王杨谅,真正全权负责的是朝中的宰相左仆射高颎出任行军长史。可高颎这样的人物出马,最后依然败了。
这个时候去北疆,怎么可能会顺利。
“殿下当知道,高家这次南下江南,其实是因高句丽欲侵袭辽西,而让高家在江南制造混乱,以分朝廷精力。”凌云斟酌着道。
“嗯,这我知道。”杨广点头,高句丽立国近五百年,可谓是辽东的一支不小势力。中原历来称高句丽为高丽,语带轻蔑,可高句丽却趁着汉末之后中原数百年的纷乱战争,无力经营辽东之际,吞并诸多部落,不断的招纳汉人流亡百姓,甚至是中原亡国政权的兵马技工,如当年的后燕,兵败后残余势力就全逃到了高句丽。高句丽一面对中原王朝称朝上贡,一面却不断的积累实力,吞食辽河流域,最终形成了如今的东北强国高句丽,拥民二百余万,可以动员三十万强兵。其实力,甚至已经比分裂后的突厥不弱多少。
在如今朝廷屡败突厥,将突厥分裂之后,高句丽可以说是唯一一个还没有受到隋朝击败的强国。
可谁都知道,两国之间必有一战,不可避免。因此双方都在积极准备,高句丽自隋灭陈后,就一直招兵买马,积谷练兵,修筑城防。而隋朝也是先灭南陈,再败突厥,万事齐备,只等着东征高丽了。高句丽人并不傻,他们不想做以待毙,因此他们在备战的同时,也在积极的拉拢东北的各部族,尤其是靺鞨和契丹,尤其是契丹。契丹处于突厥、大隋、高丽三家之间,无论契丹倒向谁,谁都能在这场对峙之中取得积极主动的地位。契丹此时就如同三国之时的荆州,关系全局。契丹人早年是突厥附属,后来依附隋朝,高丽人很希望把契丹给拉拢到他们一边,以增加战略缓冲地带,同时打通与突厥之间的通道,关键之时可以突厥高丽联手。
“高丽狼子野心,朝廷早洞若观火,只是之前一直没有合适的出兵理由。现在,高丽人愚蠢的想把契丹绑上他们的战车,这正是授之以柄。我可以告诉你,朝廷方面已经正在讨论征讨高丽之事,我已经向天子上表,自请为行军元帅统军出征。到时本王统大隋雄兵数十万,高丽弹丸小国,必一举踏平尔。因此,这次让你北上,也有打前锋的意思,你多搜集下高丽情报。孤率军到后,调你帐前效力,灭高丽之后,必按功授赏,为你举荐受官。”
凌云一愣,怎么杨广要率军去打高丽,这不对啊,历史上,开皇十八年征高句丽,杨谅才是统军元帅,高颎是行军长史,上柱国王世积是陆路元帅,周罗睺是水师元帅,统兵三十万征辽,最后大败而回。怎么现在成了杨广要去统兵征辽,他揉了揉脑袋,感觉不对劲。他不认为换了杨广去征辽,这次就能反败为胜,事实上,第一次征辽,三十万隋军并非败于高丽,而主要是出兵的时间不对,水师从山东半岛出发,结果遇上台风,几乎全军尽没,直接翻海上了。而陆军大部队,情况也不好。他们出发没多久,结果遇上大雨,道路大多淹没,泥泞难行,全军爆发了疫症,死伤无数。偏偏又因道路损坏,结果后续的粮草辎重难以及时补给,这就造成了更大的麻烦,全军缺粮。又是瘟疫又是断粮,加上地理形势不熟,这支大军最后好不容易抵达辽河与高丽对峙,还希望水军能及时抵达增援,结果最后只等来了水军遇风浪沉没的消息,隋军后无援军,内无粮草,最后只得撤军。可一路缺粮,加上瘟疫和沼泽一般的道路,最后撤回来的兵马,有人说只剩下两千多人,有人说还剩下了四万。但不论剩下多少,隋军是大败特败,甚至可称为开国以来最大的一场兵败。
换杨广去统兵,能改变这结果么,凌云认为不能。杨谅虽然是个宠坏的皇子,没什么本事,可高颎可是大隋最能文能武的人,当年的平陈,高颎就是行军长史,真正节制五十二万大军的人。还有当初杨坚执掌北周时的叛乱,高颎就是监军。冲锋陷阵,高颎绝不会是贺若弼,韩擒虎,史万岁这些人的对手,可若统领大军,高颎绝对是大隋少有的名帅。
“殿下,某以为征高丽之事殿下不宜亲去。高句丽山高水远,立国五百年,彪悍了得。尤其是辽东寒冷,且地形多山。高句丽修建了大量的山城堡寨,攻打高句丽会很难。最难的不止是天气和地形,还有后勤运输艰难,通往辽东之地根本没有像样的道路,尤其是辽西一带,每到春夏季节,那里就是一片泽国,二百余里,艰难通过。兵马越多,补给就会越艰难,到时大兵顿于险要关隘之下,如何能胜?天时,地利,人和皆不在我,草率征辽太过冒险。殿下如今贤名在外,又有北御突厥南平陈朝的武功,何必要犯险征辽?胜了,不会有太大好处,若万一败了,到时可就带来极大的伤害了。”
杨广有些惊讶于凌云对征辽的不看好,在杨广看来,高丽虽然说立国五百年,可不过是一个边荒的小部落罢了,算不得什么国度。想强大无匹的突厥汗国,还不是被大隋打的四分五裂,隋军精锐,天下无敌。小小高丽,不过是手到擒来,以往不过是没有腾出手来而已。怎么可能会打不过高丽呢?
“你的意见也有些道理,孤会考虑的,也许孤应当奏请圣上以杨素为行军长史。杨素将兵,百战百胜,向无一败,有他协助孤,必无问题。”
凌云直摇头,杨广这是要作死啊。高丽真有那么好打,你后来又怎么会四征高丽而失败,还弄的亡国。杨广想作死,本不关他事,可如今他和杨广是绑在一起的,一条船上的人。杨广若后败辽东,估计这夺储之事可就难说了。
“殿下,某以为殿下此时应当全力谋划夺储之事,实不应当再分散精力于征辽之事。何况杨素是展下朝中最大助力,此时怎么能轻离。我觉得,殿下不如静观其变,只要殿下不主动请将,陛下当会以汉王杨谅挂帅统兵,然后择一重臣节制兵马,最有可能的就是让左右仆射的高颎或者杨素前往,到时殿下可于宫中活动一二,让高颍出外带兵。”
杨广打量凌云,考虑他的提议。
“殿下,这样做好处有三,其一,殿下可专主谋划夺储之事。其二,将太子的最大支持者高颎调离朝廷,是去其左膀右臂也。其三,让汉王出兵征辽,也正好不让他有机会插手夺储之事。如此一举三得,岂不最好。不管征辽胜利如何,对于殿下来说,最重要的还是把太子拉下马,夺得储位。只要能借此机会夺得诸位,到时不管征辽败或胜,殿下都是最后的赢家。”
这番话说的杨广果然动心,他原先考虑的是借征辽的机会,再赢取更多的声望,以此冲击太子之位。不过现在凌云这么一提,倒让他换了个角度来看待这次的征辽之事。也许这真的是一个机会,可以借征辽把威胁到他争储的高颍和杨谅两个都排除出外。
“征辽真的会失败?”杨广还是有些迟疑的问道。
“草率出征,必败!”凌云坚定回道。这可是历史明载,大隋第一次征辽,大败特败,全军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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