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言情小说重返大隋TXT下载重返大隋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重返大隋全文阅读

作者:木子蓝色     重返大隋txt下载     重返大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4章 该出手时就出手

    凌云颇觉得自己此时有种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定鼎神针,中流砥柱般的感觉。

    谁说赘婿就不是男主人了,关键时候,他也还是能救人于危急的。虽然他心中也并无太大把握,连钱御医都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了,可凌云还是打算试一试。这有些冒险,但是完全值得。若是真的方法能奏效救活高丁,这可是就很了不得了。首先,先前看自己不顺眼的高乙那**以后就得欠自己一个老大的人情。甚至以高浅雪姐妹,以及高伯钱叔他们与高队头他们的关系,自己能救活高丁,他们也一样要对自己感激不尽。

    不过若是成功当然会如此,可万一事情不成,后果就不一样了。

    高浅雪明显是个头脑很清醒的人,她上前两步,把凌云拉到身边,轻声道:“易郎,此事你有几分把握?”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直盯着凌云,银眉之下那是双会说话的眼睛,目光中很明显的在提示凌云,这是件很重要的事情,开不得玩笑。若是没有十足的把握,还是不要强出头。毕竟,凌云这个新姑爷本来就是刚来,庄中人都不熟悉,甚至高乙本来还对他有些敌视。现在病急乱投医,他说能救,高乙自然就求他出手。可若是到时救不活,只怕高乙不但不会感激他这个时候的努力,反而只会对他越发的敌视。甚至弄不好,连带着高家庄其它的人,也不会对他有什么好感。

    做为高家庄的女主人,高丁的义妹,高浅雪自然也是希望这个时候凌云能够施展起死回生之术,救下高丁。可另一方面,她又是易风的新婚妻子,她不得不为易风考虑。毕竟高丁的伤太重了,连钱叔都束手无策,说高丁没救了。而易风只是一个年青人,甚至还是一个失去记忆的年青人,他能有什么好方法救人。他不想易风这个时候,因为此事,最后被高家庄上下。他毕竟是个上门姑爷,若是最后失败了,以后在庄里日子会很不好过。

    凌云能感受到高浅雪目光中的关切,心中很是感动。若是一般人,只怕这个时候首先想的是如何救人,而不是关心失败之后的事情吧。高浅雪今年装扮的很漂亮,一头白发银眉并没有染黑,依然是那样耀眼,可配上身上的礼服却是那么的美丽动人。她化了妆,两瓣朱唇涂了鲜艳的胭脂,娇艳欲滴。

    那白皙的脸庞,更是由两名仆妇绞了面。这是所有女孩子结婚上轿前必做的一件事情。帮她开脸的是高家庄两名父母子女双全的全福妇人管事,开脸修面不用刀子,而是用蘸过水的五色丝线,线上结个圈儿,左手两个手指头捏住,反线拉紧,线的一头用两枚崭新铜钱夹紧,另一头放在右手里。线交叉的地方紧贴着新娘的脸上,手一动,线就在交叉处拧动旋转,新娘脸上的汗毛就连根拔下来。那两位仆妇都是手巧的,不但绞的干净,而且让浅雪一点儿也没有感觉到疼。绞脸之后,又用金剪剪齐了额发和鬓角,最后盘了头。这道程序也是汉家妇人嫁人的标志之一。

    眼下的浅雪黄昏时刚绞过脸,剪过发额发鬓角,盘了头,化了妆,美丽动人,惊艳万分。原来凌云以前也见过一些唐朝时妇人的妆容,对于那些夸张的妆容,有种惊吓感。本以为,今日大婚,浅雪应当也是这样的装束,厚厚的铅粉,短短粗粗的眉毛,嘴唇上的一点口红,嘴角两边的两个黑点...没成想到,根本不是那样。化妆后的浅雪,比平常更加美丽。怪不得说,女人最美丽的那一刻就是披上婚纱的时候。

    凌云晃了晃脑袋,赶走了脑中的胡思乱想。

    “娘子请放心,我不是在捣乱,我知道高丁不但是高家庄的家丁头,也是高家庄的家人。只要有最后一点希望,我也愿意尽力帮忙。更何况,我觉得我的这个办法有很大的操作性。”

    “万一...”听到凌云叫她娘子,浅雪怔了一下,然后脸上露出那种高兴甚至是幸福的笑容。虽然婚礼还没有全部完成,但此刻凌云叫她娘子,她已经为人妻了。

    凌云主动的抓了浅雪的手,拍了拍她那如玉般洁白湿润的手,“这个险值得冒,高丁不仅仅是你的家人,从现在起,我也是高家人,高丁也是我的家人。浅雪,以后,有我一直陪伴着你。”

    钱叔这个时候已经把手术前的最后工作全都做好了,高伯指挥着家丁把几面大屏风搬来,直接在婚礼的大堂上围出了一个不小的空间。然后用好几张几子拼成了一个手术台,去除了高丁身上的衣服,清水清洁了血渍,清理了其它几处伤口,进行了简单的包扎。

    现在只剩下唯一的致命伤口,那把紧插在腹部的断矛没人敢动。

    “马上去烧热水,越多越好!”凌云看了眼情况,发布了第一个要求,立马有仆妇赶去烧水了。

    “再多准备一些干净的白布,全用开水煮开待用。”

    钱叔对于凌云的要求没有置疑,一律照作,甚至还主动的让药童把一些外伤手术器械也拿去煮开,并让药童把许多药材也都搬过来备用。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面对着那根紧紧插入腹部中的断矛,钱叔表情凝重,这才是最最麻烦的所在。拔,高丁马上会死,不拔,也撑不了多久了。

    凌云也很清楚这个,他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尽快拔掉这根长矛。要不然,按一般的情况看,高丁中矛后最多坚持两个时辰就会死。没人知道高丁什么时候受的伤,但估计时间不短了,有可能是半个时辰,也有可能是一个时辰,时间不等人,拖的越久,越危险。不过拔长矛,最危险的是如何止血,防止大出血。这需要精湛的缝合技术,缝合血管或者损伤的内脏。当然,缝合方面,凌云自己虽然不行,但有钱叔在,他估计没有问题。现在以他的判断,高丁最大的麻烦在于拔出断矛后,高丁会大量失血,必须输血补充。

    可在这大隋朝朝廷输血,难道会很高。首先得验血型,其次如这样的大手术,还得检查是否会有免疫反应等问题。当然,还有一个麻烦,输血设备。

    不过,这一切现在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得判断那支断矛对高丁的内脏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若是伤到重要脏腑,就算华陀降世,这样的条件下也根本救不活的。

    “钱叔,麻烦你看下,断矛有没有伤到高丁的重要脏腑?”凌云估计是没有伤到重要部份,要不然他很难受此重伤居然还骑马跑回来了。不过这还得由钱叔亲自验证,好消息是,钱叔很快以他丰富的经验判断出,这支长矛可能伤到了脾脏,但很大可能没有伤到心肝肾这些重要部份。

    “确定?”

    “嗯,九成把握确定。”钱叔捻着胡须说道。

    凌云心里松了口气,若是如此,就又多了分希望了。要不然,根本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再请钱叔确认一下,有没有伤到肠道?”

    片刻之后,钱叔给予了正式回答,应当没有伤到肠道。凌云不知道钱叔是凭什么只用一双肉眼,就做出了这些判断,但他相信钱叔的经验。而且在眼下这种情况下,他除了相信钱叔也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了。钱叔似乎不解凌云为什么问有没有伤到肠道这个问题。

    “这非常重要,真的!”凌云回道。确认了没伤到重要器官,也没有伤到肠胃后,凌云越发有了信心了。他的全部计划就是一个,拔出断矛,然后让钱叔用精湛的技术缝合创口。当然,若仅如此,钱叔不可能说高丁没有救了。这里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地方,那就是如何防止拔掉长矛后高丁失血过多脏器衰竭而死。凌云的计划就是给高丁输血,而且为了争取时间,减少配对血型,防免疫等各种最麻烦的困难,他想到的就是急救医学中的一个险招,自体输血。

    在后世的医疗中,自体输血也渐重要起来,且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就是平时输出保存自血,待到需要时再回输。一般都是稀有血型者,或者一些孕妇等,自体输血,能解决不少的问题,如血量储备不足,血型稀少,甚至一些特殊原因。还有一种罕见的自体输血,则是在一些急救过程中使用。一些腹腔受到严重创伤大出血及需手术急救的患者,有时就会直接利用他们流失的血量回输。

    比如此时的高丁,直接用他腹腔中的血回输给他自己,一来不用验血型,二来不用核验免疫,三来也不用检查输血的血液有无肝炎等疾病。当然,还有个关键,就是能最快的进行手术,节省寻找血液的时间。这有一个关键,就是高丁流失的血液还留在他的腹腔中,而且这些流失的血液不超过两个小时,第三,高丁的肠胃等没受损失,不会有肠胃中的破漏出来的东西污染血液。

    还好,一切都还万幸。长矛没枪到重要脏腑,没有刺破肠胃,时间上也还没有超过两个时辰。

    钱叔一脸震惊的瞪着凌云,有些不可置信的听完凌云的整个抢救计划。做为一名御医,一个经验丰富的大医者,他还从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一种急救知识。简直可以说是太震憾了,但他却又想不起来这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虽然大胆,却很有些道理。

    钱叔心中充满震憾,同时又充满疑惑。新姑爷不是得了失魂症,失去记忆了吗,他怎么知道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急救知识,或者说他怎么还记得。而且他年纪应当也就最多不超过二十,他是如何拥有这等惊人的医术的?不过时间不等人,高丁还躺在那里,每过一会,他的命就危险一分。

    咬了咬牙,钱叔现在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相信凌云一回了。不得不说,凌云的整套方案,确实惊到了他,但也打动了他。他现在甚至比凌云更想知道,这个方案能否救回高丁。

    “好,就按你的计划做,还需要准备什么?”

    Ps:白天冲上25,刚刚一看,被连爆了两次,27了。欲哭无泪啊,继续奋斗,一定要报仇,再爆回去。新书期,其实很难放开了猛写,每天两更六七千字,木子很努力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啊,被**花,木子能忍,你们也不能忍啊!

第15章 树欲静而风不止

    凌云倒有些惊叹于钱叔的开放了,居然这么快就相信了他的治疗方案,真是一点也不保守啊。

    钱叔肯同意配合就好办了,剩下的反倒不是什么大事。接下来,需要的就是一套输血设备。钱叔的工具箱里肯定没有这套家伙,不过也难不到凌云和钱叔,一番商量之后,很快有了替代品。漏斗、空心芦管,还有钢管,还有空心银针,勉强能解决问题了。

    “钱叔,我要拔出断矛了,断矛一拔出,我们就得双管其下,一面缝合血管、脾脏及创口,一面得迅速回输血液。两边有半点差错,高丁的性命就将不保。”凌云郑重的说道。其实到了此时,他心中反而不紧张了。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或者说,他能做的已经都做了,高丁能不能救回来,真的得看天意了。

    刚刚凌云已经和钱叔演练了好几遍整个手术的流程,甚至高浅雪高明月两个也都和凌云、钱叔一样换了全套干净的白袍和口罩戴上。

    这个手术对于钱叔来说也是前所未有,深吸几口气后,钱叔终于调整完毕。

    “开始吧!”

    凌云握住断矛,一点点用力,开始小心谨慎的往外拔。他生怕一不小心碰到了哪处内脏,或者矛刃割开了哪根肠子。还好,早已经染红的矛头一点一点的被拔了出来,一切顺利,数个呼息之后,长矛完全脱离了创口。鲜血开始飞溅出来,不出凌云所料,大出血。

    钱叔第一时间站过去,两个药童已经熟练的端着各种剪刀钳子上去做止血缝合手术了。凌云则一把将断矛扔到一边的盆子里,迅速开始从高丁的腹部吸血,导流进一个银盆中,然后再倒入另一个挂在架子上的漏斗之中,再经过钢管、芦管和银针,最后又回输进入高丁的体内。

    这是一场别开生面,前所未有的手术,高丁早已经被罂粟汤麻醉,高家庄上两百余人,全都围在厅内厅外,全都安静的望着那屏风隔起的堂中那一个急救台。

    高乙蹲在门口,紧咬着牙齿,死死捏着拳头,静等着结果。

    高伯走过来,拉起高乙的手:“小乙跟我过来。”

    高乙跟着高伯走到厅外一角。“小乙,我们有**烦了。你还记得小丁是出去做什么的吧?”

    “知道,四哥是奉小姐的命令,去接南边来的客人。”

    “没错。小丁带了五十个人去接人,可是现在却独自一人重伤而回,生死不知。这到底出了什么事?我感觉有麻烦,很大的麻烦,我们需要能马上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小丁现在的情况,一时还醒不过来,我打算让你马上带人到庄子附近四面打探情况。”高伯忧心忡忡的说道,他可是很清楚高丁出去接的是什么人,也清楚他们自己的真实身份,还有他们在干的事情。若是万一真出了大事,他们起码也得有个准备。绝不能让人摸到庄子上,来个一网打尽。高丁倒在庄门口,这让高伯实在是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

    “我想留在这里等四哥醒来!”高乙道。

    “小乙你放心,虽然我从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姑爷的这种救人之术,可既然老钱都没有半点异议,那说明这种方法真的很可能有用。你看到现在也没出什么事情,你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更何况,眼下小乙小丙还在外面,小丁又抢救之中,眼下庄里只剩下你了,总不能让我这个老头子亲自出马吧?”

    高乙深吸了口气,抿了抿嘴唇,最后点了点头,“好,我马上带二十个兄弟出去打探。”说完起身往外走,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对高伯道:“高伯,万一四哥救不回,希望你能去向姑爷替我说一声谢谢。我高乙相信姑爷,佩服他是个敢做敢当的汉子,小姐嫁给他,没挑错人。”

    高伯点了点头,其实刚刚新姑爷出头要救钱叔都说没救的高丁时,庄中上下心中都有了数,这个新姑爷有担当。他不认识高丁,高乙先前还与他有点小摩擦,可他还是义无所顾的出手了,不管事情成败,就凭这,也完全让高乙和高伯等这些高家庄上下都对其信服不已。虽然新姑爷来历不明,还得了失魂症失忆了,可这份胸怀这份大气,绝对配的上小姐,配的上他们的公主殿下。

    若是凌云不出手,谁也不会说什么,毕竟,钱叔都说没救了。可凌云出手了,没有担心万一失败后的后果,这就很了不起。

    只是,此时的高伯,站在漆黑的庄院里,心中依然充满了紧张。他在心里祈祷,祈祷姑爷和老钱能把高丁救回来。也在祈祷,希望这位失忆的姑爷真的是一个良助,能够好好的体贴公主,好好的帮助公主。这些年公主过的太难了,希望公主从现在起,能够真的过的高兴,轻松。

    祈祷完毕,他还是忍不住频频望向庄外的漆黑夜空,心中充满担忧,树欲静而风不止,高丁负伤而回,终究让老人心中难以平静!也许,这只是开始,最大的风浪或许还在后面。公主,我老了,在你身边呆不了多久了,但愿,以后的日子,能由新姑爷替我照顾你。

    ----------

    扬州,江都城。

    他正在书房之中对着一封书信,敲门声却突然响起,在这样的时刻显得十分刺耳。杨广抬头,皱眉道:“是谁?”

    杨威的声音从门外响起,这个年青的本族旁支少年,因为上次的出色表现,和司马德戡、裴礼一起被他特别提拔为王府的库真大都督,不过那天被提晋为晋王府库真大都督的并不止他们三个,还有宇文化及等四人。宇文化及是寿州刺史宇文述的长子,另外还有洪州总管郭衍、总管府参军段达、总管府司马张衡的儿子也一起被晋为库真大都督。不过封赏宇文化及三个,不过是因为他们的父亲是他的一党,心腹之人。而杨威三个,除裴礼是多年心腹外,杨威和司马德戡二人却是年少勇猛,很得杨广看重。

    “殿下,宇文化及、郭恪、段庆、张希玄四位大都督刚进城,正在外请求侯见。”

    杨广沉默了一下,“马上带他们过来。”

    宇文化及、郭恪、段庆、张希玄四人,都挂着晋王府库真大都督的职务。全都是朝中官员子弟,而且他们的家庭都属于关陇贵族。祖上几乎都是魏、周贵族官员。不过四人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的父亲既是朝中大臣,同时也是晋王杨广的心腹党羽。

    宇文化及的父亲宇文述,乃是淮南重镇寿州总管,是当朝一员猛将,有小陈平之称,拜上柱国,左卫大将军,褒国公,镇守扬州北面的寿州。郭恪的父亲郭衍,和宇文述一样,在北周时就是一员名将,官至上柱国。此时他勋封上柱国,爵至武山郡公,同时担任洪州总管之位。

    而段庆和张希玄两人的父亲分别是杨广总管府的司马张衡和总管府的参军段达。两人是杨广身边的左膀二臂,宇文化及和郭衍则一镇扬州北面重镇寿州,一镇扬州西面重镇洪州。同时,宇文化及还是杨广的谋主,并且宇文氏还为杨广全力提供钱财,而郭衍则在洪州大修甲仗,阴养土卒,为杨广训练私军死士。

    这四人,就是杨广一党的核心成员。两内两外,且分工明确。不过平时杨广也不便于与郭衍和宇文述联系太过密切,因此,大多数的时候,还得利用他们的儿子来传递信息。四人在杨广府中担任侍卫官,也正是为了方便。

    没多久,宇文化及四人已经到来。

    宇文化及四人年纪其实和杨广年纪都大致相仿,不过比起他们的父亲来,这几人却是差远了。特别是是宇文化及,原来因为宇文述作战勇猛,天子还特别授其子宇文化及为开府,可宇文化及没有半点其父亲的勇猛,更没有半点小陈平宇文述的谋略,纯粹只是一纨绔子弟,在大兴城,胡作非为,还博得大兴百姓送了个轻薄公子的名号。最后甚至弄的在大兴立不下脚,被宇文述给弄到扬州来了。其它几个也都和宇文化及一个德性,到了扬州,四人倒是臭味相同,很快在扬州城闯下了个江南四大公子的名号。当然,都是恶名。

    杨广对于这四人的恶劣是早就了熟于胸,不过四人的父亲是他的左膀右臂,心腹党羽。因此,对于四人的行为,只要不是太过份,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闹的太厉害了,也顶多就是抓起来训斥一番,或者是关押几日,但马上就又会放回去了。

    “事情办的如何了?”杨广对于四人还是没什么好感的,说话间语调也是冰冷的。

    四人都是那种纨绔,对于这位跟他们差不多年龄的晋王殿下,惧怕反胜过于对自已家老头子。听到晋王问话,宇文化及有些小心的上前回话,“家父暗中随着卑将马车南下,此刻就在城外的宋庄。”

    郭衍之子郭恪也连忙跟着道:“家父目下正送家母来扬州寻医问诊,明日就可到达扬子津登岸。”

    “嗯,知道了。”杨广点了点头,缓缓又道:“明日我准备去郊外射猎,你们也都回去准备一下,到时随行。”

    “是!”四公子明白杨广话中真正意思,并不是真的说让他们准备射猎之事,而是让他们回去把此事告诉他们的父亲。所谓郊外射猎,不过是要避人耳目,好让晋王与他们的父亲暗中商议要事。

第16章 记忆恢复

    (感谢小飞龙ぜ剑1888打赏,谢谢从老书到现在一直以来的支持,谢谢!)

    高家庄的婚礼已经暂停,布置的喜庆的礼堂此时还保持着刚刚紧急手术时的状态。紧急的手术终于完成,凌云有些疲惫的坐在那临时拼凑的手术台脚下席子上,浅雪和明月两人也差不多,脸色有些疲倦,但经历一场如此重大的手术,开膛破腹,鲜血四溅,肠子内脏全露出来,如此可怕的场景,却并没有让两个大小姐有半点惊吓,这似乎有些不合常理。她们太过镇静,要知道,就是凌云刚刚都有好几次有种恶心想吐的感觉,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直面那破开的膛腹和肠子的。

    最疲惫的当属钱叔,这种手术凌云只是一个策划者,真正的施行者还是钱叔。他那精准熟练的止血缝合手术,让人叹为观止。虽然有凌云想出来的奇特的自体输血方案,可当时高丁还是受伤严重,失血极多,若不是钱叔在最短的时间内止血缝合,手术根本不可能完成。

    手术已经结束,可高丁还在昏迷之中没有醒来。罂粟汤的麻醉效果还在,不过他呼吸还算平坦,虽然脸色苍白了些。凌云粗略的检查了一下,他的心跳脉博和体温都还算正常,现在开始,只要一会麻醉效果过后能醒过来,并且不出现大的术后反应,高丁就应当算是救回来了。虽然现在凌云还无法判断他能否醒来,但他觉得手术应当是成功了。

    “好了,高丁算是鬼门关走了一趟了,这小子赶回来参加小姐和姑爷的婚礼是对的,姑爷不但是小姐的福气,也是高丁的贵人。”钱叔喘着气,轻笑着说道。在他诊断,经过这个闻所未闻的手术后,高丁的情况已经稳定下来,有八成以上的希望能活下来。

    钱叔的声音虽然不大,可却让满屋子担心的人一下子开心起来,要不是怕吵到还昏迷着的高丁,凌云估计他们会跳起来大声欢呼。大家小声的笑着,交谈着,庆祝着。看的出来,高家庄人的感情不错,哪怕高丁只是个护卫队长,可大家却依然为他高兴万分,这份感情很真诚。还有很多声音在赞扬钱叔另人惊叹的医术,称他华陀再世,扁雀再生,简直是生死人肉白骨,妙手回春。当然,这其间凌云也收到了许许多多直向他投来的注目礼。大家不会忘记,不久前,钱叔可是都对高丁的伤束手无策,就是已经无力回天了。关键的时候,还是他们的新姑爷站了出来,想出了一个奇妙的医治方法。虽然不少人还不清楚,这场手术中,自体输血的作用究竟有多大,有没有比缝合止血更重要,但这不妨碍他们称赞新姑爷的大气。该出手时就出手,含不含糊。有担当,真汉子。

    “姑爷真是好样的!”

    “小姐找了个好丈夫!”

    “大郎了不起!”

    “原来大郎以前也是一个高人,名医!”

    ......

    各种各样的声音小声传递着,不过却并没有刻意的隐藏着。这是赞扬,也是认同。可以说,这一刻起,凌云真正感受到,自己也成为了高家庄的一份子。心里第一次对高家庄也有了一种认同感,这种感觉让他心里愉快许多,让他不再感觉自己只是无根的浮萍,只能随风飘泊。

    不过在这些惊叹赞扬的目光中,凌云也感受到了几股其它的目光。他们来自浅雪姐妹、钱叔高伯等几个老人。这目光中,有种疑惑。凌云一下子明白过来,自己刚刚的表现确实太过突出了。首先不说那种自体输血的新颖急救手术知识,他这样一个年青人从哪里学来的,毕竟连做过御医的钱叔都没听说过这样的手术方案。更大的问题是,凌云可是一个失忆者,按理说就算凌云以前是一个名医弟子,学过这种医术,可他也应当不记得才是。

    “易郎,你恢复记忆了?”

    高浅雪终于问起,对于易风,她实在有很多不解之处。那天池边听他吟诵的那首曲词,充满了一个亡国之人的悲伤心情和对故国的怀念。事后,她翻阅了许多书,都没找到这首曲词,甚至让许多人去打听,可也从来没有发现这首曲子是何人所做。这让她当时很疑惑,这首曲词情真意切,相当好,如果早有之,不可能被埋没,无人知晓。可若说这词是凌云做的,又有一个问题。若是他以前做的,他怎么还记得?若是他现在做的,那他失忆后,怎么还能做出这样好的词来?

    这些天她一面派人加紧打探易风的底细,想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一边又派人小心观察着他。外出打探的人一直没有查出易风的身份,但观察的人却有不少发现,如易风会骑马,而且还骑的不错,甚至穿衣用膳等各种生活中的技能习惯,并没有遗忘。这种种情况,甚至让高明月怀疑,这个易风会不会是朝廷派来的鹰犬,接近她们,装失忆,来挖他们底的。不过这种怀疑太站不住脚,因为浅雪清楚自己那天是突然跳河,而且高浅雪要嫁给易风,也只是突然的决定。

    可现在,易风突然展现出了他神奇的医术之后,浅雪也不得开口相问了。

    凌云微微笑了下,对于这个问题,在他说出那个急救方案之后,他就想到了会有这样的结果。刚刚他也一直在想要如何回答,对于过去的身份,凌云确实没有记忆,但又不是完全没有记忆。这些天来,他感觉到,有些记忆,如生活上的习惯,骑马、穿衣、吃饭、甚至是看书写字,这些他都自然而然的还能记得。比如一拿衣服,他自然就知道要如何穿,跟看书一样,那些书一翻看,看到字自然而然的就认识了。

    而有些记忆,例如本来的身份等记忆,却又全然不知,不管怎么想,都记不起一丝半点。

    这样的情况,在凌云仔细想来,觉得只能说自己应当不算完全失忆,而是一些重要的事情遗忘了,可那些日常习惯的事情,则还保留着惯性记忆。

    这种情况很奇特,可他不能这样对浅雪说,毕竟除了这个隋朝的身体,他身体内还有一个后世的灵魂,有着那个灵魂全部的记忆。若是说不好,就会让人起疑。因此,他想来想去,想了一个回答的说辞。

    “嗯,这几天我发现,我也不是什么都不记得了,有些事情面对的时候就会突然想起,好像是习惯一样记得。好比怎么穿衣,怎么说话,怎么读书,怎么写字,怎么骑马,没有做的时候不记得,可要做的时候,脑子里却突然就知道该如何做了。刚才看到高丁受伤,大家束手无策的样子,我脑子里也突然就冒出了急救的方法。”

    “是这样的吗?”高浅雪不置可否,眉头依然微皱着,然后目光转向钱叔,像这个医术权威寻求参考信息。

    钱叔其实现在对于凌云也是充满着疑惑,但更多的不是对凌云身份的怀疑,而是对于他的医术,比如救起溺水的高浅雪用的急救手段,还有现在救起高丁用的方法,都是些闻所未闻,但却急见效果的方法,这让钱叔极为震惊,急想知道,凌云的医术到底从哪而来,而他还有多少这样神奇的医术。

    “失魂症其实只是一种比较宽泛的说法,失去记忆的症状也有好多种,有不同的类型和不同的症状。有些人,完全失去记忆,不但不知道自己是谁,甚至连穿衣吃饭之类的都不记得了。有些人只是失去某件事情的记忆,有些人只是对某段时间的事情失去记忆,有些只失去重要的记忆,还有严重的,甚至最后脑子混乱,连吃饭穿衣说话都忘记了。姑爷刚所说的症状,看起来应当算是完全失忆的一种,但又对一些惯性的记忆保留着。这就是说,姑爷忘了自己是谁,自己家在哪,自己的父母家人朋友是谁,经历过什么事情等等都不记得了,可生活的惯性记忆又还记得,会说话穿衣识字写字等等。”

    高浅雪对这个专业的回答很满意,不过还是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可易郎刚刚还记得救高丁的方法。”

    钱叔捋了捋花白的山羊胡子,笑道:“那就要恭喜小姐和姑爷了,这种情况来看,多数是好事。姑爷的失忆,极有可能是遇袭时头部受伤所致,因此这种失忆很有可能只是暂时失忆。现在姑爷能想起救治高丁的医术,这极有可能说明姑爷正在恢复记忆。也许用不了多久,姑爷就能一点点恢复自己的记忆,最后完全恢复了。”

    就是这个回答,凌云装出一副高兴的模样,不过他也确实高兴。有了钱叔的诊断,以后他就算是突然冒出一些什么不合时宜的话语,做出什么出格点的事情,也可以说是和记忆有关。甚至自己后世的记忆,也能算成是刚恢复的原有记忆了。

    高浅雪轻松了一口气,这个答案解决了她的许多困扰。虽然其实她心底很喜欢眼前这个失去记忆之后的男人,没有太多牵绊。可若是他能恢复记忆,她依然会为他高兴。

    高丁刚做完手术,暂时还不能随意移动,因此继续留在这里,拔了几个人照看。礼堂成了病房,这婚事自然是继续不下去了。说好了择日再完礼,高浅雪姐妹就和高伯、钱叔他们一起去了西院,说是商议事情。凌云虽然已经算是高家的男主人,可却不再议事之列,高浅雪让木兰和青莲送他回房间休息。

    看来,想真正成为高家庄的男主人,路还很漫长。

第17章 燕云十八骑

    (第二更送到,求票票!)

    六合镇因山而名,古称棠邑,西周灵王元年(前571年)置邑,是中国最早建城的城邑之一。历史悠久,经济繁荣,民风淳朴。六合秦时属九江郡,西汉属于临淮,东汉属广陵,晋归秦郡。北周南下,改秦郡为方州,置六合郡。开皇元年,废六合郡,以所领各县属方州。开皇四年,废尉氏、堂邑、方山3县,并置为六合县,属方州。

    到隋统天下,战乱平息,紧邻长江的六合也因而迅速发展,人口的积聚和集市的繁荣,使六合成为了大江南北陆路运输的要道。

    在南北朝时期,更是建都建康的各朝的京畿要地。素有京畿之屏障、冀鲁之通道、军事之要地、江北之巨镇”之称。虽然隋灭陈之后,毁灭了江南的中心建康城,使六合屏障京畿的重要军事作用不再,但江南新的中心扬州城就在其东面,其军事、交通、商贸地位又迅速的恢复。

    方山有六峰,寒山峰、邓子峰、石人峰、芙蓉峰、妙高峰、双鸡峰,传说南朝刘宋孝武帝登山,见六峰是环河,因此改名为六合。一座大山,便有了定山、方山、六合山三个名字。

    在六合山狮子峰下一箕形山坳里。有一座山寺北山面见,远望之如同群山大门的寺庙,在江南十分的有名。寺庙为名定山寺,山寺四周山绕,南辟如门,与寺庙屋壁掩映相望,苍松夹道。这座香火旺盛的寺庙,相传乃是南北朝时最崇尚佛教的梁武帝为一位云游四海,见识广博的高僧法定而建,敕名定山寺。这座曾经因为南朝刘宋孝武帝登陆而改名六合山的大山,也因此更名为定山。定山寺自建立以来,就是禅宗的重要寺院,被誉为“达摩第一道场”,是禅宗中的祖庭之一。

    历史上极有名气的达摩祖师,本是印度高僧,是南天竺香至国第三王子,当时传教中土,受梁武帝邀请至建康询问佛学,后来因为教乘不合,达摩离开建康北上。传说他当时折荻渡江至长芦寺,后又至定山寺,这一苇渡江,说的就是此事。后来,达摩前往河南少林寺,创立佛教禅宗,成为达摩祖师。

    因有这个缘故,定山寺被誉为“达摩第一道场”,成为江北名刹,定山狮子峰,也成为六合山六峰中的第一峰。

    三月晚春,定山寺更是香客游人如织。定山寺的香火旺盛,也使得狮子蜂成为名山,大量的香客游人,使得这里商机旺盛,山脚下多年以来建立了无数的商铺,客栈酒肆茶楼饭馆无数。

    其中一家叫做悦来的客栈里,有几个人坐在那里,听着一个来自北方的侍官装束的人在低声的对同伴说着什么。

    在开皇十年平定了江南的叛乱之后,皇帝罢去了关东河南以及北方边缘之地的新置军府,裁撤掉了大量府兵。保留下来的府兵,虽然依然编入军籍,归军府统领。但自己及家属又隶属于所在州县,同当地农一样,按均田令分得土地,登记户口,建立籍帐,从此兵农合一。

    自那以后,虽然朝廷也经常在北方边境上和突厥人动动手,但大的战事却是少有了。许多府兵除了轮流去京师大兴城番上护卫,便只需要每年抽出少量时间集合训练,剩下的时间里,我们也和其它的百姓一样,也只是一个寻常的农户。不过与普通农户要优越些的是,府兵种地,是不用租庸调的。这些府兵们被统称为侍官,多是些家产中上的家庭中选出。

    这个侍官就是一个标准的北方人相貌,留着满脸的络腮胡须,年纪却并不大,约摸三十左右。肩膀宽阔,身材高大,却有些精瘦,头上戴着顶幞头,穿着一件两边开叉很高的缺骻衫,下面是一条用缚裤带子绑着的大口裤,腰上还系着用黄铜和皮革打造的蹀躞,这是种多功能的腰带。带头和带扣都用黄铜制作,皮带则是黄牛皮,带上有十一个黄铜打造的扣眼,下面系着十一条小带子,并钉有铜饰。这种蹀躞带具有极强的收纳功能,可以悬挂水壶、钱袋、扇子、香囊、刀、剑,乐器,箭袋,甚至是笔墨纸砚等等东西。

    此时这个府这侍官的腰上就挂了一个水壶,一个香囊,一个钱袋,还有一把短刀。跟他同一张长条桌边坐着的则是差不多装束的数名汉子。看样子,也是侍官,因为他们都差不多装束,缺骻衫,大口裤,以及腰上漂亮的蹀躞,还有上面悬挂着的刀剑,甚至把鼓起的钱袋就那么大大方方的挂在上面。而且一个个身形彪悍,孔武有力的样子。

    如今盛世太平,官府禁武,百姓不得私拥刀兵,就是达官贵人们的护卫,也多是拿棍带剑,大刀长矛是严禁的。也只有那些军府的侍官们,可以这样堂而皇之的带着刀剑四处招摇,况且这群人还都是一副北方人的面孔。

    店中坐满了客人,大家都尽量不去打量那一桌子侍官。

    店主是个江南本地人,穿了一件褪了色的蓝色布袍,他正捧着一坛好酒,这是那桌北方客人点的,其它人都是点一两杯,他们却是直接点一坛,而且这已经是第三坛了。他心中有些担心,万一这些人喝醉了,在他店里闹起事来可怎么办?

    离南陈灭国已经有九年了,离那场江南大乱也过去了八年。南北朝那个时代南方人和北方人之间那种水火不容的憎恨,现在虽然不能说消失殆尽,但确实好多了,起码能做到相互存在了。江南的百姓不再将北方人视为胡虏蛮夷,北方人也不再视南方人软弱可期,不将之当人看。不得不说,隋朝的刀剑让江南人知道什么叫强大,而那位坐镇扬州多年的贤王,让江南的许多百姓觉得其实北方人当皇帝,比原来江南自己人当皇帝,这日子更加好过。百姓其实并不太在乎谁当皇帝,他们只是希望生活过的好些,过的下去就好。现在隋朝统治江南多年,当初担心的屠杀,奴役这些种种并没出现,他们自然也就不再那般敌视北方人了。

    那些北方来的官员,北方来的驻军府兵侍官们,如今走在江南,也不用担心会挨黑砖头了。有的时候,甚至会有些江南的商人地主们,主动的替他们付帐。

    不过今天店里的这群北方人,身上有股子那种平常驻军身上难以见到的悍气,那是股子凶狠的味道,因此大家都小心的吃饭喝酒聊天,尽量不把目光望向这边,更没有人主动过来让北方的侍官们讲讲他们过往打仗时的事情,更没有人过来跟他们一起喝酒聊天。

    那桌北方人就那样坐在那里,身处店中,却又与店里的气氛格格不入,但却又那么自在,根本不理会店中其它人的感受。

    “豹子现在怎么样了?”

    “已经没什么大事了,不过情绪还是不大好,有些低落。”

    “还在为丢了二哥的事情自责吗?”

    “嗯!”

    “其实这事情怪不得他。”其中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大汉说道,他的左脸颊上有一条半寸长的疤痕,使得他看起来更加凶恶了几分。“那天他若是一直带着二哥,根本甩不脱那些鹰犬。”

    精瘦的汉子叹气道:“已经这么多天了过去了,大姐头疯了一样的寻找,可到现在都还没有查到半点线索,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牛日的你不要说晦气话,二哥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险恶情况下没闯过来?也许只是藏在哪里养伤,魏豹不也说了,二哥那天受了重伤吗?”刘鹰打断话道。虽然过去了这么多天,大家心里都已经越来越觉得此事不妙,可大家还是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这么多天还找不到人,只有三种可能,一是魏豹那天离开后,二哥醒来后独自离开,现在可能藏在哪个安全的地方养伤。要么,二哥被那些黑衣人抓走了。第三,也许二哥已经死了,只是一时间还没有人能找到他的尸体。

    “季瑶呢,有她的消息了吗?”刀疤汉子问道。一切的事情,都因此而起,若是能找到季瑶,也许很多问题都能因此迎刃而解,最起码,能知道是谁埋伏袭击了二哥。

    “还没有消息。”王雄懊恼的回道。

    “一点消息也没?你们不是跟那些鹰犬交手两次了吗,就没发现半点蛛丝马迹,俘虏呢?”刘鹰问。

    “没有俘虏!”王雄回道,“其实,我们已经和对方交手三次了。”第一次,魏豹被追杀,他们遇上,拦截伏击了那群黑衣人,他快击败对方,可是俘虏全都立马自杀,一个活口也没捉到,甚至没有从尸体上找到半点线索。第二次,他们费尽心机找到点线索,可等他们赶到地方,却只看到了一片黑衣人的尸体,随后又遇上了一群赶来的卫兵,与他们交手,对方自称是晋王府的侍卫,但很快对方援兵到来,他们只得撤走。然后,第二天,他们隐身的地方,便遭到了袭击,幸好他们机警,双方在黎明前的黑夜里一场激烈撕杀,好不容易才撤出来,他们都差点被俘虏,更不用说抓俘虏了。到最后,是谁袭击的他们都不知道。"

    “晋王府?扬州总管晋王杨广?”刀疤王保意外的扬眉。

    王雄苦涩的道:“自到江南之后,感觉这里就像是迷雾下的沼泽地,到处都是致命的陷阱,而且我们根本看不清形势。按大姐头的分析,我们面对的可能不止一个对手。伏击二哥的和追击豹子然后被我们截杀的可能是同一批人。除此外,后来看到的那些黑衣人尸体,可能也是这些人。后来我们在尸体附近被袭击,以及后来藏身地袭击我们的可能是同一批人。此外,树林里那些被我们伏击,后来被援手救走的,自称是晋王府侍卫的,则可能是另一方。事情还没有完全确定,但极有可能如此。另外,那些自称是晋王府侍卫的,我们后来跟踪发现,他们确实回了扬州总管府。”

    这事情太复杂了,刘鹰想的都有些头痛了。

    首先是黑衣人绑了季瑶,诱他们南下,追问什么玉佩和杨林还有易风的消息,并想生擒二哥。

    然后,又出现了一批神秘人,他们一边袭击杀死了绑季瑶伏击二哥的黑衣人,却又袭击了大姐头她们。

    最后,晋王府的侍卫也出现了。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还有,杨林是谁?

    简直就是一团乱麻啊。

    “现在你们到了就好了,大姐头的意思是,不管究竟是几方势力,我们都要将季瑶和二哥找到救回。”王雄道。

    “可现在情况如此复杂,我们连敌人是谁都还没搞清楚。”刘鹰道。

    王雄望着刀疤王保,“也不完全是完全不清楚敌人是谁,起码我们知道有一伙人是晋王府的人。”

    “要先从杨广那里下手么?他可是当今天子第二子,扬州大总管,统领江淮四十四州,拥兵无数。”有个汉子担忧的道。

    “那又如何,管他天皇老子,既然他敢骑到咱们头上,咱们又能怕了他不成。”王保黑着脸瞪了一眼张越,紧捏着拳头,“我们在北方,跟突厥人干过,跟库莫奚人干过,跟契丹人干过,跟室韦人干过,跟铁勒人干过,还跟高句丽人、靺鞨人干过,甚至是百济、新罗、东瀛人都干过,难道还怕一个隋朝的皇子?我们燕云十八骑从来就没有怕过谁,谁敢惹我们,我们就跟谁干到底。”

    “好,三哥的话痛快,我们已经得到消息,杨广明日就要来六合山下狩猎,这正是大好机会!其它兄弟都已经到了,三哥是来的最迟的,原本还以为你们赶不上了,这下刚好。”王雄道。

    “那还等什么,现在就带我去见大姐!”王保一口喝尽杯中酒。

    “走!”

    PS:六和,六,音陆。

第18章 就是现在

    (感谢风动云随、性感玉米2的打赏支持,谢谢!)

    月上柳梢头,夜雾已经弥漫了高家庄,那湿雾愈来愈浓,摭天盖地,终于把整个庄子都笼罩进去。

    内院女管事杏娘提裙上楼,为客厅的众人送来一壶热茶,然后拿剪子给烛芯都剪过一遍,又悄然下楼,不吭一声,不做丝毫停留。

    厅中主位上坐着还是一身碧绿婚礼礼服来不及换下的新娘高浅雪,今日是她大婚的日子,此时原本因此已经拜过堂,送入了花烛洞房,和新郎喝交杯合卺酒,享受人生最激动幸福的时刻。可此时,她却丢下新郎,与妹妹明月,还有管家高伯,以及钱叔,张叔等一众庄中老人管事们呆在这客厅中,面色凝重,愁眉不展。

    高乙带着二十名家丁离庄打探情况,已经差不多一个多时辰,至今没有半点消息回来。这不得不让众人担忧,时间等的越久,结果可能就会越坏。

    “我打算告诉易郎我们高家的情况!”高浅雪突然说道。

    几名老人都是惊讶不已,高伯望着这些年如同自己待之如孙女一般的小姐,沉声道:“确定要告诉他吗?”

    “我们如今已经结为夫妇,我不想一直瞒着他,他应当知道。”

    “可现在时机合适吗?”高伯犹豫着问道,现在正是多事之秋,本来他们就在谋划着随时会掉脑袋的事情,更何况现在又突然出现了诸多意外。他不觉得此时向新姑爷表明身份是个好时机,更何况,现在他们都还没有弄清新姑爷的身份呢。

    “正因现在的这种情况,我越觉得应当把我的真实身份告诉他。我们做的事情,随时可能出事,我不希望等到了那一天,他还什么都不知道。”高浅雪说道,她的心态已经渐转变,最初提出要让易风入赘,只能说是个突然的想法,也许只是想在朝不保夕的情况下,也能够做一个真正的女人,结婚,生子。易风人不错,救过她,又失去了记忆,没什么牵绊,她觉得挺不错的。可这些天的相处下来,尤其是今天他出手救高丁时说的那些话,他说自己以后就是高家庄的人,说他们以后是一家人,这番话一直在她心中回旋,无法忘记。他是那么真诚,这让她觉得再对他隐藏身份,是不应该的。也许明天他们就被官军围剿,性命不保,她不希望到那时她才知道妻子的真实身份。不知不觉中,她对新婚丈夫的观念态度已经大变了。

    “可我们现在还没有查清楚姑爷的身份,现在就告诉他我们的身份是不是太早了些?”账房张叔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的身份毕竟过于敏感,若是易风一直失忆,也许不是问题。可若是易风哪天恢复了记忆,并且他的身份无法接受他们的时候,那怎么办,也许那会对高家庄造成伤害。

    不是他们过于小心,而是实在是高家庄人的身份太过敏感了。

    高浅雪不是什么普通的北方南迁百姓,她真实的身份是北齐皇族公主,她的父亲是北齐最后一个皇帝高绍义。高绍义是北齐文帝高洋第三子,废帝高殷之弟,孝帝高演和武帝高湛的侄子,后主高纬,元帝高延宗堂弟,幼主高恒的叔父。

    高绍义初封广阳王,后改封范阳王。历任北齐侍中、定州刺史。北齐后主高纬昏庸,兵败北周丢失河东重镇晋阳。当时河东不少北齐将士不甘做北周降将,便密谋叛周,打算迎宗室的任城王高湝领导抗周,后来高湝未能迎到,便将定州刺史范阳王高绍义请云。高绍义以宗室身份起兵,当时河东之地二百八十余城皆响应,高绍义率军南下准备攻打晋阳,但前军阵前降敌,高绍义随后也败于北周大将宇文神举。只得率三千人投突厥,在突厥他钵可汗的支持之下即北齐皇帝后,年号武平,当时逃亡在北方的北齐臣民全都归高绍义统领。

    当时北齐后主高纬与幼主高恒皆为北周所杀,北齐之地几乎全被归于北周,唯有高明月的父亲,北齐宗室远支高保宁为营州刺史,镇守黄龙。高保宁勇敢且有胆略,长久在龙城镇守,当时关内关外,夷夏都重其威信,是北齐末期宗室中难得的大将。他闻北齐二主皆亡,于是自龙城上表劝在突厥的高绍义登基称帝,以承续齐统。后来高绍义在突厥得他钵可汗支持称帝继位,第一时间加封高保宁为丞相,并封北平郡王。此后数年,高绍义与高保宁两支兵马屡犯北周边境,并进兵幽州,以期夺回北齐。

    但两年之后,北周遣使送公主和亲突厥,最终与突厥达成交易,突厥不再支持末帝高绍义,假装请高绍义围猎,而让北周大将贺若谊将其擒获,送交北周。北周将高绍义带回中原,并至蜀中囚禁,数年后而亡。

    而高明月的父亲高保宁则继续坚持抗周,并且在隋开皇三年,统高句丽、靺鞨、契丹等数万部族和汉人兵马联合突厥四十万大军进犯中原。但这场声势浩大,战线长达数千里的大战役,却最终以突然全面败退,并因此最终分裂成东西二部而告终。高保宁进犯幽州兵败,在关外为部下所杀。

    高浅雪出生的时候,正是高绍义在突厥人和高保宁支持下草原称帝之时,她一出生,便是北齐公主,虽然高绍义的帝位仅维持了两年,但她也依然算是真正的北齐末代公主。在突厥人出卖了高绍义给北周的时候,高浅雪并不在草原,她生下来刚满岁,就被高绍义秘密安排送到了河北。高明月的情况和高浅雪的也差不多,不过开皇三年其父高保宁兵败被部下所杀之时,她还在母亲的肚子中,是个遗腹子。后来还是受末帝高绍义安排跟在高浅雪身边照顾的散骑常侍高勋派高丁前往辽西打探寻找,才接回了高明月,高明月的母亲难产而死,她一出生就没有了父母,命运和高浅雪一样的悲剧。

    这些年来,他们隐藏在河北,虽然有着许多当初隐秘的财产,不用担心生活。可日子依然并不好过,当初的小公主小郡主如今都长大成人,可多年来,她们的真正身份却只有少数的高家老人才知道。她们原来也不居住在扬州的高家庄,而是常换地方,很少在同一个地方居住三年以上。如今的高家庄,其实也才居住了不到一年而已。庄中多数人还都是些普通的仆役佃户,真正知道秘密身份的只有庄中的老管事和高丁他们那些忠心的卫士。

    如今北齐早已经亡国多年,连西梁南陈也亡国多年。天下早已经一统,可对于高浅雪和高明月她们姐妹和高伯这些亡国之人来说,却并不是那么好遗忘的。普通的百姓,也许可以轻易的遗忘掉这些,开始做隋朝的子民。可是她们的身份根本不可能,北周、北齐、南陈、西梁,这些被隋朝吞并灭亡的国家,那些皇族宗室又有几个好下场。尤其是如同北齐和南陈这样被武力灭亡的国家,宗室男子大部份被杀,宗室的女子则如同战利品一样的被隋朝皇帝和那些功臣们瓜分。

    高浅雪不肯做隋朝的顺民,高明月也不肯,高伯钱叔他们也不愿意。

    虽然明知隋朝如同庞然大物一般,不是他们可以挑战的,哪怕明知与朝廷做对会碰的头破血流,可他们依然毫无畏惧。除了复仇,她们不知道此生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但是她们的力量太弱了,这些年东躲西藏的没被朝廷发现已经很难得了,想要再凭一已之力对付朝廷更加不可能。要想对付朝廷,要想报国仇家恨,只能借助其它的力量。在高浅雪看来,能借到的力量,当今天下也就只有两个势力,一是北方突厥,一是辽东的高句丽。突厥曾经是天下霸主,连北周北齐都只能看突厥的脸色,争相进贡讨好,甚至是和亲。可突厥最终还是败在杨坚之手,内部四分五裂。不过突厥虽然分裂,但力量依然强大,只是他们曾经出卖了末帝,不有十足把握,高浅雪他们绝不会轻易的跟突厥人联手。剩下能借上力的,也就只有高句丽人了。当年,高明月的父亲高保宁在辽西极有威望,甚至与辽东各部落关系极好,威信极高,屡次统领各部落兵马进攻中原。他们也很清楚如今突厥在隋朝的打击下一日不如一日,隋朝已经将下一个打击的目标瞄准了想称霸东北的高句丽人。

    他们这几年甚至把高句丽人曾经的盟友契丹和奚都降服,使得隋与高句丽之间再无缓冲。这让高句丽人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双方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高句丽人不甘心被遏制,被征服,他们试图反抗。现在,高浅雪已经和他们联手,高句丽人希望借助高浅雪北齐宗室的身份,在隋内部制造些混乱,牵制分散下隋朝的精力兵马。而高浅雪则希望借助高句丽人的力量,报仇雪恨。

    一切本来都是按计划在悄然进行,但今天本来应当把盟友带回来的高丁,却独自一人重伤而回,这使得局势复杂和更加的危险了。

    “也许朝廷已经发现我们了!”

    “也许他们只是遇上了盗匪!”

    高浅雪摇了摇头,不会是盗匪,高丁虽然只是个庄丁头,可他曾经是北齐宫廷禁卫,是守卫宫禁的千牛,百里挑一的武士,他手下带的那些庄丁,也非普通庄丁,都是受到多年训练的精锐了。没有什么土匪盗贼,能将一位禁卫大将和他训练出来的一群精锐给轻易击败。“我们得做好最坏的准备,现在最大的可能有两个,一是我们的盟友背叛了我们。二是,高丁和接来的盟友被朝廷盯上了。不管如何,这都是很坏的结果,现在还没有人出现在高家庄,可也许很快就会顺藤摸过来了。我觉得,我们应当马上转移,做好最坏的打算。”

    “我同意转移。”高伯第一个赞成,现在外面局势未明,继续留在这里,不是明智之举。无论如何,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那高伯你马上安排下,立刻分散转移到以前准备好的地方。”高浅雪吩咐,然后又道:“我先回一趟东院。”

    “姐,东院那边叫个人去通知下就行了,这里不宜久留,我看你还是先走一步。”高明月拦住高浅雪道。

    “不!”高明月拉开妹妹的手,“我想通了,我要去告诉易郎我们的身份。”

    “非要现在吗?”

    “就是现在!”说完,高浅雪向头东院大步走去。

第19章 洗澡

    洞房花烛夜,本来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可凌云的花烛洞房中却少了那貌美如花,娇艳可人的新娘,只剩下了两个娇羞可爱的小萝莉。三书六礼都走完了,就差最后这么一哆嗦,现在老婆丢下他在外面议事,留下他独守洞房,凌云真的有种淡淡的忧伤。被老婆扔在洞房之中,这感觉怎么自己十足的像是个小娘子啊。

    洞房里没有了新娘,自然也就没有了闹洞房,更不会有交杯酒和那被翻红浪的缠绵。按理说木兰和青莲这两个小丫头是新婚妻子的陪嫁丫头,眼下也应当算是自己的婢妾了,老婆不在,她们也是可以代为侍寝的。不过一来两个丫头实在是太过青涩了一些,胸都还没有长开,他实在是无法那么禽-兽。况且,这可是新婚第一夜,好不容易跟高浅雪弄的亲近了些,他可不想因为一时头脑发热,第一晚先跟了她的贴身侍女上床,而惹的高浅雪不高兴。谁让自己是个上门的女婿呢!

    回房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让两丫头打了一大桶热水,洗了个痛快的热水澡。这几天一直养伤,没能好好洗过一个澡,感觉身上都有些味道了。刚刚的手术,又溅了不少的血,正好现在闲的无聊,泡个热水澡也放松下自己。两个小丫头似乎也觉得干做在房中陪着新姑爷有些气氛奇怪,因此对于能有个事情做打发,倒是很积极。没一会,已经将那个半人高的大浴涌给弄满了,还好她们只是指挥几个下人烧水提水,要不然,凌云还有些心疼两个丫头呢。不过提水可以指派下人干,这帮姑爷洗澡的事情,可不是每个下人都能做的。木兰和青莲得亲自上阵,她们以后就是姑爷房里人了,虽然还没收房,但这些事情却是她们的责任,也是她们的权利,一般的丫头可没这机会的。

    凌云脱掉衣服淌进浴桶之中,刚闭上眼睛舒服的呻-吟了一声。立马就感觉到几只细腻的小手已经摸上了身,如同八爪章鱼一样的缠上来。他连忙睁开眼,只见不知什么时候,木兰和青莲两个丫头已经换掉了刚才的那身衣服,换了一套薄薄的白纱衣披在身上,薄薄的若隐若现,竟然连里面的可爱的束胸宝祙都看的一清二楚。凌云并不是第一次看到隋代女子的胸-衣,上次江边救溺水高浅雪的时候,他就解开过高浅雪的领口,还解开了她的胸衣。当时他还觉得这种胸-衣款式好奇怪,着实花费了他好些时间才解开。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魏承北朝服饰风格,这个时代女人穿的胸衣居然叫袜,这袜不是穿在脚上的,而居然是围在胸上的胁衣。这种隋代的胸衣,没有带子,自后向前围,然后在下面打结,与后来唐朝的诃子,以及后来的肚兜相差很大。两个小丫头才十四岁,就算在早婚的隋代也还没到嫁人的年纪,袜衣下,只是稍稍鼓起一点,他判断,木兰的稍大点,估计是b,而青莲说不定才是a,不过也有可能是这袜衣没有什么显胸衬胸的效果,导致看起来不明显。

    可再不明显,这也是两个青涩的小萝莉啊。此时穿成这样,如同两只小白羊一样,羞涩万分的站在边上,满脸通红,也不知道是水汽蒸的还是激动害羞的。

    “姑爷,奴给你洗浴!”

    “这,这样不太好吧,还是我自己来吧。”凌云稍吞了口口水下肚,有些嘴不对心的道。他听说隋唐时代,奴仆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就跟奴隶时代一样。主人就算打死了奴仆,也不会有事。凌云有些担心,高浅雪可是土豪白富美,要是看到两个小丫头提前把她丈夫给吃了,会不会一怒之下把两丫头给活活打死啊。

    “姑爷已经和小姐成亲,以后就是家中大郎了。侍候你洗浴是我们应该的事情,是不是姑爷嫌弃我们?”青莲一脸委屈的说道。

    经过几天的相处,凌云已经发现,高浅雪身边办事利落的多是些妇人管事,但在身边听用的贴身侍女却是木兰和青莲两个小丫头。而且他发现,木兰这丫头性格要泼辣下,而青莲则显得内向矜持许多。此时一开口,那种我见犹怜的模样真是让人顿生怜香惜玉之感,爱惜还来不及呢,哪舍得委屈了。

    “没有的事,怎么会嫌弃呢,你们不嫌弃我就好了。”

    凌云的话让两个丫头都是嘻嘻笑了起来,气氛顿时轻松了许多。不得不说,这两姑娘以前都是服侍高浅雪的,那服务的本事确实没的说。凌云真正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封建地主阶级的剥削了,什么叫腐朽腐烂的生活了。享受,非常的享受。那小手,柔柔的,按过每个部份,都立即让那里毛孔大开。

    爽!

    “咦,这是什么东西!硬硬的,又好有弹性!”一双手伸在涌内帮凌云按摩揉捏的木兰,突然把到一处奇怪的地方,握到了一根奇怪的东西,忍不住捏了几下,然后奇怪的道。

    凌云一下子僵硬在了那里,不但那里僵硬了,他全身都僵硬了。我靠,这小丫头是不懂还是装不懂,或者说,是故意跟他开玩笑的?

    “阿莲,你也摸摸,好奇怪啊,大郎洗澡还带在身上。”

    正帮凌云揉搓着长发的青莲闻言,也连忙好奇的把手伸进热水中,顺着木兰的手也捉到了那处木兰口中奇怪的地方。

    “是根棍子吗?”

    “哪有这么柔韧有弹性的棍子啊!”木兰马上反驳。一边说,还一边又用力捏了几下。

    凌云直吸了一口冷气,被人捏住把柄的滋味真是太复杂了,痛快,舒服,又带着几分尴尬。

    “大郎,是什么东西啊?”

    “是宝贝!”凌云吸着气说道。

    凌云的样子让木兰越发好奇,“拿出来看看。”说着用力一扯,这下真是差点要了凌云的老命。

    “不要扯,不要扯!痛!”凌云连忙按住那两只小手。

    凌云的反应,终于让稍懂些事的青莲感觉到了什么,她的脸一下子羞的通红。一直在小姐身边做贴身丫环,年纪还小,以往虽然也偶尔会听到些关于这些男女之别的事情,可还是第一次真真正正的摸到。她娇羞的小声惊叫一声,连忙就要把手抽出来。凌云却捉着两人的手不放。

    “你刚弄痛了它,现在揉揉它。”

    青莲的小脸早羞的跟块大红布似的,只有粗枝大叶的木兰还没发现自己握着的是什么宝贝。

    青莲抽了几次手没有抽动,也就把头扭到一边,由着姑爷了。虽然心中害羞,可她也知道,虽然今晚的拜堂没有完成,可本来她和木兰是要陪着小姐一起和姑爷拜堂的。以后她们就是小姐的陪嫁丫头,姑爷的房里人,若姑爷看上,就会收房,成为婢妾。早晚,她都是姑爷的人,除非姑爷不喜欢她。小手被姑爷大手捉着继续握着那物事,轻轻的摩擦,揉动,她不觉心跳越来越快,气息粗重。倒是木兰,却还有些傻傻的一无所知,只是在那里嘻嘻笑着。

    凌云的喘息越来越粗重,渐带着几分长长的吸气,眼神也迷离起来,太乱来了,太无耻了,可也太刺激了。让他禽-兽般的把两个小萝莉推倒,他很难做到,但如现在这般,打点擦边球,碰巧之下,却也算是意外的福利了。

    哦的一声加长尾音过后,凌云瘫软在浴桶中。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20章 乐极生悲

    “木兰,再打桶水来。”

    “啊,这么一大桶水都不够大郎洗的啊?”木兰不解的看着那一大桶水,大晚上的烧一桶水也不容易呢,这姑爷,还真是爱折腾人。

    青莲终于从桶中抽出了手,临了还不忘记在水桶中洗了几下,把那粘粘滑滑的感觉洗去,然后低着头去叫人打水了。

    这让凌云不由感慨,小木兰是个天然呆,还是青莲早熟懂事多了。

    等凌云终于洗完了这个有生以来最爽最刺激的热水澡后,正想着是不是趁热打铁好好借此机会调-教调-教下两个以后的屋里人时,却看见新婚妻子高浅雪刚踏入东院。刚偷完腥,就看到老婆出现,凌云未免有些心虚。对着高浅雪打招呼时,表情都有些不太自然。虽然理论上来说,木兰和青莲两丫头已经算是他合法的屋里人了,别说一点小福利,就是真的弄上床去,高浅雪按理也不会因此责怪他。不过凌云到底还不是隋朝土著,心里总有些不自然。

    “夫君,妾身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高浅雪却并没有发现凌云和青莲两个的不自然,而木兰,她倒是完全正常,她根本不清楚刚刚与男主人发生的是什么事情。

    “什么!”一直心虚的跪坐在席上的凌云听完高浅雪的一番话后,情不自禁的惊呼出声,眼睛瞪的大大的,充满了不可置信。实在是高浅雪的话信息量太大了,大的他不敢相信。刚刚高浅雪居然告诉他说,她是皇帝之女,也就是说,高浅雪居然是个公主。而他,刚刚迎娶了公主殿下。

    迎娶公主,走上人生巅峰,这样的事情太传奇了。不过震惊之余,他马上想到了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当今的皇帝是杨坚,可高浅雪姓高,那么?

    高浅雪接下来的话,顿时让凌云处于凌乱之中了。

    高浅雪确实是公主,可不是隋朝的公主,而居然是北齐亡国公主,是北齐末帝之女。北齐,灭国都二十年了,甚至高浅雪的父亲,都算不得北齐的正式皇帝。尼玛,凌云此时一点也没有娶了公主的高兴劲,他脑中想的全是北齐早就亡国了,而亡国公主可不尊贵,他这个亡国的驸马,情况就更不容乐观了。

    这个信息真是太大了,大到凌云一度以为高浅雪是在和他开玩笑。不过看着高浅雪那认真的眼神,凌云心里告诉自己,这不是玩笑。没有人会开这样的玩笑,要冒名,也应当冒名一个当今公主,而不是一个什么亡国的公主。在这年代,亡国公主可不好当。

    以凌云对这个时代历史的记忆,他记得当初陈灭南陈之后,那些南陈的公主们,可基本上全都被隋朝皇帝、皇子和那些国公、柱国们瓜分掉了。如美丽的宣华夫人,不就是南陈公主。还有杨素府中那位破镜重圆的妾侍,也是南陈公主啊。甚至杨广、杨勇、杨秀、贺若弼等重臣府中,哪个没分到一两个公主、郡主啊。

    至于北齐的亡国公主下场,凌云不太清楚,齐国是被北周灭亡的,而灭亡齐国的北周宇文氏,也早被隋朝天子杨坚给灭掉了。但他可以肯定的,亡国公主的身份肯定不好当,日子也一定不会很好过。要不然,高浅雪也不会隐藏身份,呆在这江南扬州的郊区乡下,做一个小地主了。

    “你告诉我你的身份,就不怕我泄露出去吗?”凌云揉着还湿漉漉的头发,苦笑着问道。虽然北齐亡国多年,可他相信,朝廷肯定不希望这些前朝的宗室秘密隐藏活动着。就算他们不会赶尽杀绝,也肯定希望能更加牢固的控制着他们。若非如此,高浅雪也没必须隐藏他们的身份了。

    高浅雪自进屋之后,一直就在打量着凌云的反应。

    在她说出自己的身份后,她观察到凌云的惊讶,但也只是惊讶,而没有更多其它的反应。

    “我们已是夫妻,奴没理由再对夫君隐瞒身份。当然,你若是想要向朝廷告密,那是你的自由。不过奴相信夫君不会这样做。”

    “为什么?”

    “若真要告密,夫君刚刚就不会说出来。奴没有看错你,虽然还没找到你的身份,但你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凌云苦笑,我都已经成了你老公了,这个时候去告密,不是把自己也给搭进去了吗。损人不利已的事情,又何必呢。再说了,既然高浅雪他们隐藏身份生活了二十年,那么以后继续小心一点就是了。什么公主啊驸马之类的,他还真不在意。他想的只是轻松的在这里生活,公主也罢,小地主也罢,这样的日子不是很好吗?

    高浅雪脸上露出微笑,来时她做了许多很坏的打算,可现在全都用不上了。凌云的反应出乎她的意料,那是最期待的结果。

    她长松了一口气,笑着对凌云道:“谢谢,遇上你真好。”然后转身对木兰和青莲道:“木兰,青莲,收拾下屋里的东西,拣轻便值钱的打包带上,我们一会就走。”

    凌云愣了一下,“走?去哪?”

    “去一个安全的地方。”高浅雪道,“现在一时还无法跟你细说,现在碰上了一点麻烦,我们的身份可能泄露了,也许官府的人马上就要过来了,我们必须在他们找到这里之前,离开这里,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去。”

    如同一道轰雷在凌云脑中鸣响,差点把凌云炸的脑残。他有些反应不过来,刚刚还觉得就算高浅雪是北齐末代公主又如何,人家以前二十年不也一样过来了。可谁想到,下一刻,他就被告行他们的身份被泄露了,正面临着官军搜捕。这,这转折也太快了点吧。为什么,高浅雪以往二十年都这么安静的过来了,怎么他一到高家庄就出事了?这究竟是高浅雪是个不祥之人,还是他是个扫把星?

    “高丁不是遇到盗匪,是遇上朝廷的人了对不对?”凌云突然想到刚被他救回一天命的高丁高队头。

    高浅雪对他点了点头,“事情还没有弄清楚,但为以防万一,我们得马上离开这里。”

    凌云茫然的点了下头,脑中一片乱麻。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遇上这样的麻烦。原本他选择留在高家庄,就是不想去面对这个身体在外面的麻烦,可谁想到,就算留下来了,还是一样的无法摆脱麻烦。而且这一次,弄不好,麻烦更大。尼玛,我究竟是上了怎样一条船啊。

    不管心中如何想,凌云此时也没有其它的想法和选择,只得脸色难看的跟在新婚妻子的身后,向着漆黑夜幕下的庄外走去!

    (求推荐票票,请看过的同学收藏一下!)

第21章 乱臣贼子

    公主“召唤”他的时候,天还未亮,天地一片寂静清冷,灰蒙蒙的。

    木兰轻轻地将他自梦中摇醒,那是一个可怕的恶梦。在那短暂的梦中,他梦见自己行走在昏暗的草原上,一望无际的草原。他浑身赤-裸,光着脚蹒跚而行,一群饿狼闪着幽绿的狼眼围住了他,那些狼强壮的如同牛犊子一般,呲着尖利的狼牙,喉咙间发出低低的吼声。他想要逃跑,可身体却不听使唤。其中一头狼扑上来,撕他,咬他,如同猫玩老鼠一样的戏弄着他。然后,一轮圆月从云中探出,月光下一头全身银白的狼王仰天啸月,然后所有的狼都向后退开。那头银狼似乎已经对他宣示了主权,银狼缓慢而又充满高冷的来到他的面前,那眼神,确实是高高在上,冷傲无比。嗷!她终于扑了上来,毫无犹豫的一口咬上了他的脖颈。他的脖颈鲜血四溅,只听到一阵狰狞的撕裂,接着整个人陷入无尽的黑暗。

    然后,他就被木兰从恶梦中摇醒了。

    睁开眼一看,包围他的群狼早不见了踪影,银色的巨狼更是完全没有影子。只有四周升起的几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其中一堆篝火之旁,背对着他站着一个银发白袍的女子。那是他新婚的妻子高浅雪,可他目光看到她倩影的时候,却突然打了个冷颤,冷汗直流。他一下子想起了那头咬断他喉咙的银狼,这辈子他还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

    除了现在。

    虽然之前的经历也十分的匪夷所思,他从现代一下子来到了古代,甚至一来就受了重伤,差点死掉。可这些并没有给他太过直观的冲击,他还没有真正的感受到如此近距离的死亡。而现在,他终于感受到了这股可怕的死气息。

    追捕,逃亡,谋反,十恶不赦,诛灭九族,斩首示众......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居于这样的处境。哪怕是发现自己醒来后穿越到了隋朝,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到这个地步。

    高家庄的人分成了几拔,匆忙转移往其它隐密安全的地点。他和高浅雪一拔,出来的时候,只有不到五十人,可是走了半夜之后,路上却又汇合了几拔了,到了此时下半夜,他们在这里暂时休息的时候,这支队伍的人数已经多达两百余众。可这些人并不是高家庄转移出来的人,他在高家庄也从没有见过这些人。而且这些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他们装束看着就让人不安。这些人清一色的都是青壮,男女都有,基本上都是十八到三十岁左右,甚至他们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凌云左手边那堆火堆前坐着的一群大约五十左右的汉子,全都穿着皮甲,不论男女,外面罩着新旧不一的牛皮甲,用带着绑着的大口裤小腿部位,还缠着行缠绑腿。更让人难以忽视的是,这群人每个男人的腰上都挎着把长刀,身边还有一支粗大的长矛。而那些强壮骠悍的女子,则腰挎着稍小些的横刀,背上背着长弓,腰间还壶着箭囊。不论男女,他们都把头发在顶上挽成高髻,用红色的布带缠住。他们随便的坐在地上,围着营火互相笑闹,一边大口的吃着加了胡椒和羊肉,一边痛饮着麦酒。这副景象,在凌云的眼中显得格外的异常。他甚至想要摇摇头,希望自己只是没有清醒。

    高明月坐在他的另一面,穿着一副崭新的红色皮甲,腰间也挎了一把玉具宝剑。钱叔的儿子小钱管事和高伯的儿子小高管事坐在她的旁边,两人也同样是一副全副武装的样子,皮甲、佩剑甚至是弓箭。而正前面,则是一群完全不认识的男子,他们的装束则五花八门,显得混乱而无序,甚至他们的身上的武器也五花八门,拿刀拿枪拿矛拿弓箭的,男男女女,好像一群打家劫舍的山匪路霸。这临时营地的外围,还有许多影影绰绰的影子在走动,那是先前安排的警戒放哨的。那些人都跟原来高家庄中的护院一样打扮,人数也有四五十个。

    这些一大群人处于这里,是那么的异样,可却又好像十分和谐。

    凌云脑中一片混乱,置身于这样一片人群之中,他只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茫然和恐惧。

    哪怕凌云再神经大条,再怎么粗心大意,也早就看出来了,这些人既不是什么猎人,也不会是什么庄丁,更不会是什么山贼马匪,这些人明显就是北齐公主高浅雪殿下的人马。而且,这还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一个高家庄都能有二百训练有素的庄丁,以高浅雪北齐公主的身份,若有心经营,怎么也会有一支不小的私人武装的。以凌云的观察判断,高浅雪居住在高家庄时,定然是早安排了这些武士们分散在高家庄附近,以随时保护高家庄的安全。而且看这集中起来的速度,很有可能这里出现的只是这支北齐势力的一部份而已。

    再一想想高浅雪先前对他所说过的,她们来江南时间不过一年,她们以往其实都是在北方活动时,就能判断出,她们真正的实力只会更大,眼前的可能仅仅只是这支不甘亡国的势力的冰山一角。

    北齐都亡国二十余年了,他们却还拥有这样一支势力。其意义不是很明显吗?凌云一路上心中自我安慰了无数遍,希望高浅雪只是北齐亡国公主而已,明显就是自欺欺人的。高浅雪不但是北齐的亡国公主,而且她们还一直在经营着一支势力,且势力不小。加上联系起高丁重伤而回,高乙外出一直未归,然后他们突然就要转移,迷雾渐渐揭开一角,凌云已经敢肯定,高浅雪他们在反隋,甚至有可能还在谋划复国这样的事情。一想到自己卷入到了这样的谋逆大罪中,他就心拔凉拔凉的。

    他可是一个现代来的人,谁能比他更清楚如今的形势。大隋帝国如今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开皇盛世之下,天下太平,大隋人口就有四千多万,东西九千多里,南北一万四千多里。大隋虽然承平数年,裁减了许多府兵。可常备的府兵就在六十万以上,战争动员能力更是惊人,随时能够全国动员高达一百五十万的兵马。

    凌云虽然也比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眼下如日中天的大隋帝国,其实即将到达顶峰,然后就是江河日下。可是再怎么就,大隋这样的庞大帝国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轰然倒塌啊。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杨广现在连太子都还不上,等他谋得太子,做上天子之位,大隋还要更红火几年,才会猛然爆发大乱。可真等到天下百姓反,最早也得大业七年,那离现在还有十三年。等到杨广江都被杀,更还有整整二十年时间。

    二十年啊,得黑了多少木耳,软了多少香蕉,又紫了多少葡萄啊。

    起码那个时候,凌云若是现在和高浅雪努力造人的话,二十年后,都差不多能当上爷爷了。

    所谓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现在这个时候,搞复国谋反?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

    刚才一路之上,好几次,凌云都在想,也许自己该想办法一走了之。毕竟,他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来到了这个时代又回不去了,那就努力的生存下来,想办法活的轻松一些就好。至于什么迎娶公主,当上驸马,做上大将军,成为皇帝,走上人生巅峰,名留青史,开创帝国,统一全球这样的想法,他一丁点儿都没有想过,一丁点都没有想过。

    可一路上汇集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先后有四支队伍半途加入,人越来越多,他跟着高浅雪的身边,直接就被护在了中间,根本没有半点机会离开。

    再说了,离开,又能去哪里,到现在他还没弄清自己的身份呢。没身份,又身无分文,他能去哪里。最关键的是,他都已经和高浅雪成亲了,三书六礼都走过了,以这古代的观念,他以后生是高家人,死是高家鬼。而谋反这种事情,更是诛连九族的,他想跑都跑不掉。

    他努力的想要保持着笑容,可脸上肌肉僵硬的要死,心里却不住的往下沉。

    “大郎,”木兰告诉他,“小姐请你过去。”

    “好的。”凌云闻言点头。

    其实刚刚凌云并没有睡多久,也就打了会盹。他们昨晚上走了大半夜,此时是黎明前的黑夜,队伍停下来休整,用食,然后,会去下一个他完全未知的地方。

    虽然出来的时候匆促,可食物并不缺少,那些中途赶来的人,准备的十分齐全。就在他刚才打盹的时候,已经弄好了许多食物。一盘盘的食物端至眼前,有香气四溢的烤肉,也有肥厚的香肠,甚至还有鲜美的鱼汤,以及咸蛋,火腿片。只是面对着这些,他却没有半点食欲,根本不想吃任何东西,胃里早饱了。

    高浅雪似乎理解他此时的心情,并没有多说什么,亲自帮他端来了一份精心配搭的饭菜后就不再打扰他。于是,凌云也只能感觉自己好像被棉花包裹着一样,根本无处发力。最后,他抢过高伯儿子面前的一个酒囊,举起来就猛喝了几口。一边喝,他心里一边想着,“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定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又狠灌了一口,他心中忍不住咆哮,“牛日的,老子从现代都穿越到隋朝来了,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吗。管他娘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了!”

    Ps:求推荐票票,兄弟们,看书的时候请顺便投出你手中宝贵的推荐票吧,都是免费的,当天不投,第二天就重新刷新了。新书期间,每一票都十分珍贵,谢谢!

第22章 同心

    (感谢小炮兵085、蓝董浩、srqg几位的打赏支持,谢谢!)

    ----------------------------

    凌云只想一口气喝个酩酊大醉,然后一醉醒来,发现自己还躺在南下扬州的画舫上,这里的一切的一切,不过都是他酒后的一场醉梦而已。

    不过高浅雪却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新婚丈夫一醉不醒,她伸手夺过酒袋,扔回给它的主人。凌云想要抗议,甚至想要大声冲着高浅雪嚷嚷。可一想到他那公主的高贵身份,还有眼下四周的那两百多骠悍的反-政-府武装份子,他顿时就泄了气了。

    高浅雪撤离高家庄,然后召唤她的追随者,他们便都纷纷应命前来。短短半夜,就已经有两百多名战士带着刀枪剑盾前来。而这,还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而已。刚刚高明月告诉他,他们在**县布有千名战士。而在扬州,能够动员武装起来的更能多达三千人,这些人平时都分布在各个高家控制的农庄和商铺之中,这些人表面上都有一个正常的身份,或者是农庄的庄丁佃户,或者是商铺伙计护卫。当然,除此外,还有一些高家的武士,则被安排在这扬州的河河道路要津附近,做着山贼水寇,用以打听联络消息,以及关键之时所用力量。

    上千名私兵,对于凌云来说是支极大的力量,可对于朝廷,甚至对于那些江南的高门大族来说,却并不稀罕。哪个大家族门下的私兵家丁加起来没有百千号人?若是在隋灭南陈以前,这些江南的豪强们更是家家奴仆家丁成千上万。

    “今晚过后,我们都不可能再留在扬州了。”高浅雪抿了一口蜂蜜水,一边轻声说道。

    小心驶得万年船,她们的身份让她不得不谨慎小心。也许高丁受伤,并不一定代表着朝廷已经发现他们的身份。但为了小心计,在这种情况下,高浅雪最终还是选择了立即转移。这一转移,如此大的异动,也必然无法一直隐藏,用不了多久,这里的异动就会被官府发现,进而可能被追查出更多的秘密。

    凌云有些心不在焉的随口道:“那我们去哪?”

    “回北方!”高浅雪回答。

    “高丁为什么会受伤?”凌云扭头望着高浅雪,不管他愿不愿意,此时他都已经陷入到了这个泥潭之中。凌云不想怨天尤人,毕竟当初高浅雪救了他,而且后来也是给过他离开的机会的。是他自己选择了离开,如今面临这样的局面就谁也不能怪。况且,他也不是那种喜欢后悔的人。事到如今,能做的不是埋怨后悔,而是如何解决麻烦。既然如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参与进来,哪怕是做个谋反的乱臣贼子,哪怕是明知道自己可能会死,他也希望做个明白人,而不是糊里糊涂的掉了脑袋。

    凌云的表现落在高浅雪的眼中,让她有些意外,也有些惊喜。

    “事到如今,妾身也不打算再瞒着夫君。其实我们南下江南,就是为了联络江南的豪强一起反隋。一年来,终于有人愿意和我们合作,这次高丁就是去迎接那位朋友的使者前来的。高丁带了五十名庄丁前去接人,此事极为隐秘,却不成想,最后居然是高丁重伤而回。妾身担心走漏了风声,高丁他们被朝廷拦截了。”

    凌云点了点头,“也有可能是你们的那位朋友最后出卖了你们?”

    高浅雪赞赏的看了眼凌云:“夫君说的也有道理,不管是官府发现了他们,还是他们出卖了我们,现在情况未明之下,我们都不能坐以待毙。转移地点,集结人马,就是在做最坏的打算。”

    “嗯,我很高兴你把这些告诉了我!”凌云伸手握住高浅雪如玉般的纤手,玉手微凉,柔嫩似无骨。虽然两人名义上已经是夫妻了,可除了那天人口呼吸时的接触,这还是凌云第一次与她的亲密接触。高浅雪并没有表现的很羞涩,而是很大方的任由凌云握着她的手,她微微的松了一口气,她原本还很担心凌云知道她的身份之后会有很坏的反应,甚至知道如今的处境之后,会有更更的反应。没想到,他只是失落了一会,然后就已经转换了心情,甚至开始认真的思考和处理这件事情。

    “其实,你本来不必承担这些。我与隋室有国仇家恨,而你不同。这是提着脑袋的事情,你大可不必冒这个险。你现在若是想要离开,我绝不会强留你。虽然三书六礼以过,可还没有正式拜堂,也没有进过洞房。你要走,我可以把婚书退过给,这桩婚事也就不算数。我会让其它人把你忘记,就当你从来没出现过。就算将来我们万一落在朝廷手中,也绝不会牵连到你。”

    凌云直接低下头,一下吻住了高浅雪玫瑰花瓣般的红唇,将她后面的话给挡在了嘴中。

    这突然的吻让高浅雪措手不及,她有些懵住了,甚至不知道要如何反应。长这么大,这是她第二次和男人接吻,其实,这是她清醒的情况下,第一次和男人接吻。上一次溺水时虽然也被凌云亲过,可她也只是事后听木兰说给她听,她自己根本没感受到。而现在不同,那是实实在在的一个吻,就那么突然的吻住了她,她能感受到,他那带着男子气息的呼吸,那带着男子体香的味道,甚至能感受到他鼻翼间呼出的气息扑打在她的脸上。

    那湿润的,暖暖的感觉,这就是吻。

    心跳急剧的加速,那白皙无比的脸庞迅速的飞起两朵红霞,整个身体开始僵硬,然后又开始酥软,她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站立不稳,马上就要倒下去了。

    她不由的伸出双手抱住他才让自己不至于软倒在地,然后她马上想起来,天啊,这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啊,虽然眼下是大晚上,可这篝火的火光下,也跟白天没什么区别了。一想到,两个人在这么多人的目光下做出这样亲密的事情,她顿时羞的快要钻进地里去了。此时的她,再没有了刚刚的落落大方。有的只是小女儿的娇羞,她努力的喘息着,向凌云道:“不要,不要这样...”

    看到了高浅雪如此小女儿态的另一面,凌云突然心情大好。他没有再让她为难,终于放开了她。其实这只是一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吻,甚至只是两唇相接而已,他连舌头都没有伸出去,更不用说两人湿吻,舌头缠绵。不过看直到此时还把头快缩进胸脯中去的浅雪,他也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有些忘记了时空的转换。这可是大隋朝,哪怕隋唐时代的风气开放,可这样当众接吻的事情,还是过于奔放了一点,哪怕他们是新婚夫妇也是一样了。他作贼心虚的偷偷把余光瞥向旁边打量几眼,果然发现那些家伙虽然表面装着什么也没发现,可还是能看到火光照耀下的他们脸上的微微不自然。甚至有些家伙憋的很痛苦,都快要忍不住喊出来的样子。

    凌云假意咳嗽了几声,算是应付过去。

    伸手抓着一直低着头做鹌鹑状的高浅雪,凌云柔声道:“不要再说那些傻话了,也不许你再说了。你是我三书六礼正式迎接过门的妻子,以后不管什么时候,你也都是我的妻子。而我,也一直会是你的丈夫,永远不会变。不管你是高家庄的小地主婆,还是大齐的公主殿下,你都是我的老婆,此生不离不弃,相约白首不分离。”

    “你才是地主婆呢!”高浅雪低声轻斥一声,伸出玉手轻锤凌云的胸膛,那状态,哪还有半分公主的高冷模样。“还什么我是你的老婆,哪来的怪话,不正经。”

    “老婆,就是你以后成了没了头发,牙齿掉光了老婆婆,我也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那个时候,你是老婆婆,我就是老公公,你叫我老公,我叫你老婆!”

    “老公,老婆!”浅雪轻轻呢喃。

    “老婆!”凌云低声唤道。

    “老...老公!”

    “哎!”凌云高兴的应下。

    “你也叫我一声。”高浅雪低声道,语带娇羞。

    “老婆!”

    “嗯!”

    简单的称呼,却让两人立即拉近了许多的距离,这一刻,两人亲密无间。

    老公和老婆这两个简单的称呼,此时在浅雪的心中,却远远胜过公主和驸马的称呼。这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真正只属于夫妻两人的。

    一阵马蹄的疾驰声打断了这对新人的你情我浓。

    在外围警戒的几名战士带着一骑飞奔而来,“是高队头回来了。”

    “哪个高队头?”篝火旁有人站起来喊道。

    “高乙,高乙队头!”

    话未落,高乙已经策马冲到了篝火旁,他急勒停战马,黑色的大马前蹄扬起,长嘶一声。马一停,高乙已经飞身而下。

    凌云已经和高浅雪跑了过来,高乙满身灰尘和夜露,一见到高浅雪立马叫道:“大小姐,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现在外面什么情况,找到和高丁一起的兄弟们了吗?”

    “找到了,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大小姐要先听哪一个?”

    ps:又到周一,新的一周开始,上周排名止步二十四,这周兄弟们再加把劲,咱们再冲新高!

第23章 盟友

    曦光微现,黎明就在眼前。

    高乙终于回来了,他要是再不回来,紧绷着弦的高家庄众人说不定就要暴走了。还好,他总算回来了,回来的晚,总比不回来好。凌云听到高乙还有心情问他们想先听好消息还是坏消息的时候,就已经清楚,事情没有想象中的坏。果然,高乙的消息让所有人都长松一口气。

    高丁的队伍确实是出事了,但还算好。高家庄的新盟友没有背叛他们,他们也没有被坐镇扬州的晋王杨广发现,只是出了点小意外。

    前一刻,凌云还已经做好了杀官造反,逃亡拼命的打算,下一刻,听到这消息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心中长叹,刚鼓起的那一点亡命之心也一去不复返了。不到万不得已,哪个又愿意云抛头颅,洒热血。高浅雪也松了一口气,心情大好。南下江南一年有余,眼看事情就要有了进展,她不愿意此时前功尽弃。曙光未露的清晨里,高浅雪让人把两人的坐骑都准备妥当,然后翻身上马。她头戴着摭面的皂纱昭君帽,长长的皂纱自宽檐下罩下,直垂到膝下,摭住面目身体。帽纱下,身披一件厚重的毛皮大氅,看起来高贵而又冷艳神秘。“易郎,我们出去走走。”她笑着说道,“担心半夜,原来只是虚惊一场。”

    “好。”凌云微笑应道,知道不用拼命,暂时不用逃亡后,他现在也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我陪你一起去看日出。”

    “嗯,来到江南一年有余,还真没有认真欣赏过这江南风光。”这时木兰和青莲两个丫头也和十余家丁牵着马站在远处,看来是要跟随护卫。看到安排好了护卫,凌云便也点头上马。那是一匹枣红马,长的很是高大,不过却很温驯。凌云如同一个熟练的骑手一样,很轻松的就踩镫上马,丝毫没有困难。

    浅雪骑着她那匹白色的大马一路狂奔,越跑越快,一路沉默不言,似乎在用这种方式舒缓先前的紧张压力。凌云也只好跟上,好在他这身体骑术不错。他跟在后面叫她慢点,可晨风吹散了他的话音,前面奔驰的她根本没有听见。之后凌云也不再说话,只是默默的骑马跟随在后面。他们顺着山脚下的大道,奔驰在白雾浓郁的开阔平原上。木兰和青莲两个小萝莉与家丁们保持着一段距离跟随,让凌云感叹,原来不止高浅雪马骑的好,连两个小丫头也都能骑大马。

    直到他们纵马奔驰到了一处低缓山坡,晨曦初现,高浅雪才停下坐骑,此时离临时的营地已经有数里之遥。凌云跟上浅雪,只见她把昭君帽脱下,白皙的脸颊映着两朵红霞,整个人出奇的神采飞扬。她笑着大声道,“好久没有这么痛快的骑马了,跟男人一样的骑马奔驰可真痛快。易郎,以前我经常希望自己能是个男人,那样就可以在外抛头露面,快意恩仇。”他没有想到,向来表现的十分冷静克制的浅雪,骨子里竟然会如男儿一般的豪爽一面。

    凌云开玩笑道:“那我可就娶不了你了,我可没龙阳之好。”

    “我若是男儿,易郎可以是女子啊。”凌云的话让惹的浅雪开怀一笑。“我真想就这样,就我们两个人一直这样骑下去,远走天涯,放下一切。”

    一抹笑意派上凌云的嘴角,“你可以的。”

    浅雪微微一笑,笑容中有几分苦涩。“我很想那样,但不能够。虽我是女儿身,可我是高家之女,不可能抛下这一切。”

    “浅雪,其实有时候,该放手时就放手。齐国已经亡国二十年了,隋室并有中原也已经十八载,中原一统,百姓安家乐业,这其实不是很好吗?不如就此放下这负担,就我们两个,骑马仗剑行走天下,看尽天下风光,等走累了,就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置办一个庄园,隐居山野?”

    “果真如此倒好。”浅雪说,“但是易郎,我有责任在身,这不是负担,而是责任。”

    “也罢。”凌云温声道,他也知道,这不是他一两句话就能说的动的。转而道:“对了,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刚刚我听高乙说的不是太清楚,跟我们要合作的是陈族的人,而救我们的是萧家的?”

    “这次和我们合作的是陈雄,救高丁他们的是萧世略。”

    “陈雄,萧世略?”看高浅雪说的这么郑重,凌云估计这两个家伙估摸着来头不小。而且只听他们的姓氏,便能猜到一些了。江南士族,原以王谢为最大门阀。不过后来南梁时江南侯景之乱,可以说对江南的那些大阀造成毁灭性的冲击,及至隋灭南陈,江南的大阀以顾陆朱张沈虞贺诸世家大族为主,而刘、萧、陈三族,又曾是南朝皇族而保留着强大的实力。眼下高浅雪居然连络到的陈氏,极有可能就是南朝陈的其中一支。虽然南陈灭亡后,陈族上下都被迁往关陇,但他相信总会有些漏网之鱼的。至于这个半路出手的萧世略,虽然他没听过名字,但估计也是这大族萧氏的一支,要不然,普通人有几个敢插手这样的事情之中?

    “这陈雄和萧世略是什么来头?”要造反,当然得广拉盟友,但造反是提着脑袋的危险事,选盟友也必须得谨慎小心。要不然,若对方背叛,则可能会让他们遭受灭顶之灾。

    旭日东升,红日将东天染红,金色的朝阳刺透霞云,探进清晨的朦胧白雾之中,一片辽阔的原野在两人面前展开,再前方就是滚滚东流的长江。高浅雪指着那片山河对凌云道,“这里,以前都是陈雄家族拥有!”

    凌云皱眉,果然如他所料。“你居然找了个南陈皇族一起谋反?”

    若从某方面来说,陈氏家族做为南陈旧主,在江南地主的威望还是很高的。可事情不能只看一面,看看当年隋灭南陈,一年时间,几乎都没有怎么打大仗,连个决战都没有,就被隋军灭亡了。甚至可以说,南陈灭亡,既有被隋军五十余万大军东西齐进的千里占线压制,也有陈叔宝昏庸所致,但其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失败原因,那就是当时江东的世家豪门对于这场战役,几乎全都采取了事不关已的旁观姿态原因。没有人支持南陈,一起对抗北周。虽然他们后来在南陈灭亡之后一起造隋朝的反,但那不是为了匡复南陈,而只是因为隋朝夺了南陈后对这些江东世族利益损害太大了,他们才反的而已。从这里可以看出,陈氏家族虽然是江东旧主,可在江东的声望并不怎么用。更何况,如果他所记得不差的话,陈氏家族上到陈叔宝,下到陈叔达陈叔慎等这些王爷王孙,公主郡主,可是都被一股儿赶到关陇去了。除了陈叔宝天天在大兴城里醉生梦死,陪着隋主杨坚喝酒聊天外,其它的陈氏族人生活的可不太好,多数被下放到关陇各地,许多人都只能卖酒种地为生,生活的好不艰辛的。

    浅雪找这群人来做盟友,而且还是要造隋朝的反,这不是有点猪一样的队友,神一样的队手的感觉,怎么看怎么前景不妙啊。

    “陈雄是南陈前废太子吴兴王陈胤之子。”末了,高浅雪又加了一句,“嗯,是陈胤的私生子,其母本是建康一歌伎。”

    听到这里,凌云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只能手抚额头,感觉一阵头痛。尼玛,听陈雄这个名字很威武,谁知道居然只是一个与歌伎在外的私生子,他甚至连个正当的陈家身份都没有。虽然陈胤当年还是太子时对他们母子还算不错,没接进宫,却也给了他们安排了大量的田产家业,可尼玛这样的私生子哪个大家族不是一抓一大把。想要借陈族的势,也不能找这样的家伙啊。既年青,又是个无名无份的私生子,估计除了有点钱外,什么都没有。

    等高浅雪又仔细的介绍了下这位陈雄的关系后,他更是无语了。这位陈雄陈哥,母亲只是一个建康城中歌伎。他的父亲陈胤以前虽然做过太子,可是陈胤的母亲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宫女。而且在生他的时候,就难产死了。只是因为他是陈叔宝的第一个儿子,所以当时他爷爷陈宣帝就把他当成嫡子对待。其父亲陈叔宝的嫡妻太子妃沈氏因为无出,就把他当成亲儿子养在身边。后来陈叔宝继位,陈胤就以长子身份立为太子。可沈皇后并不得庞,陈叔宝最喜欢的是张丽华,因此后来便废了没有半点母族势力支持的陈胤,改立了庞妃张丽华的儿子陈深为太子。不过还好陈叔宝比较喜欢文的,因此被废后还得了个吴兴王的安置,没有如当时北朝那些权力斗争失败的太子们一样被圈禁或被杀的结果。

    可这不正说明陈雄这个人没什么价值吗?

    “陈雄确实不是什么理想中的合作对象。”高浅雪似乎看出了凌云心中的想象,笑着解释道:“虽然陈雄的父亲是南陈废太子陈胤,但我们更看重的是陈胤是沈皇后亲自抚养的儿子。”

第24章 吴兴沈、兰陵萧

    凌云眼前突然一亮,他听出了话外音。

    “陈雄只是个幌子,真正的合作者是吴兴沈氏?”

    天下沈氏出吴兴,吴兴沈氏可以称之为南朝时期的顶尖门阀之一,是继王谢之后与顾张朱陆并称的大族,尤其是在隋唐时期,更是与兰陵萧氏并为江东豪族。别看陈氏曾经是南陈之主,可南陈开国之主陈霸先原来不过是一个寒门子弟。陈朝一共有五个皇帝,如果除去废帝,那么四个皇帝中,其中有两个皇帝的皇后都是这吴兴沈氏之女。陈文帝和陈后主的皇后,都出自吴兴沈氏。吴兴沈氏,同姓宗族上万家,势力庞大,真正的江东顶级豪门之一。南陈灭亡,陈氏家族遭遇到致命打击,跌落泥底,可沈氏这样的大族,虽受冲击,可在江东的地位却依然是极强的。凌云记得,在隋末的反隋狂潮中,江南三大势力,杜伏威,陈棱,以及沈法兴。这个沈法兴,就是吴兴沈氏出来的。

    在开皇十年的江南大叛乱浪-潮之中,其中有两支叛乱豪强,苏州沈玄,温州沈孝彻,也都是吴光沈氏的分支。

    “当年陈胤因陈雄之母是个歌伎,没有接入宫中,便是托沈皇后的娘家沈氏安置的。”这句话已经说的很透彻明了了。陈雄不过是一个提线木偶,他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虽是陈朝废太子之子,可只是个私生子,没名没份,甚至都没资格让隋朝把他带到关陇去。这样的人,高浅雪怎么可能会看的上拉做盟友。现在一切都明了了,高浅雪合作的对象,其实是陈雄背后的吴兴沈氏。不过吴兴沈氏这样的大阀,做事总是喜欢拐来拐去,喜欢弄的云山雾罪,既想要占好处,又不想沾麻烦。因此,才把这位陈雄推到了前面来,他们在后面提线。

    陈雄没什么可值得的合作的,算是个鸡肋。可吴兴沈氏就不同了,他们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声望极高,在地方上就是土皇帝。而且这些江东豪强,在地方上多少年下来,早织就了一张密密麻麻的网络。其力量,是不可小看的。真要说联合他们就能搞倒隋朝,这也是不现实的。毕竟开皇十年那么大的叛乱都瞬间而平。但高浅雪只怕也根本没有期待过能推翻隋朝,他们不过是想要报仇,想要搞破坏。

    只是让凌云有些不解的是,吴兴沈氏这样的豪门大阀,对于形势可是最善长观望的。如今大隋形势如日中天,晋王杨广坐镇江南多年,早拉拢了江南士族百姓。沈氏不会看不清形势,他们为什么要与高浅雪接触,与他们合作?

    “其实我们与沈氏早就有合作了,不单单与吴兴沈氏,甚至与许多江东豪族都有合作。”高浅雪语不惊人死不休。

    “这怎么可能?他们能与我们有什么合作?”

    “走私!”高浅雪轻轻吐出了两个字。

    高浅雪是北齐公主,但也只是个亡国公主罢了,北齐二十年前就亡了。不过做为曾经东方的霸主国亡国公主,高浅雪有许多支持者,其中既有北齐前官员,也有当初的关东高门,甚至是关外的胡族。当年高明月的父亲高保宁坐镇关外龙城,一直坚持到了开皇三年,其中最重要的依靠就是契丹、靺鞨甚至是高句丽的支持。正是有着这支关系,高浅雪姐妹虽然只是亡国宗室,可这些年却依然掌控着一支不小的力量,靠的就是与关东一些豪强的支持,以及来自关外胡人的支持。他们与胡族和关东许多豪门暗中保持着秘密联系,因此与掌握着一条走私通道,与走私的网络,有着进货与出货的渠道。从关外走私战马、皮毛、药材等到关内,再从关内走私武器、铠甲、铁器、茶叶等到关外。用走私的钱,维持着这支秘密势力的运作。

    而这样的走私,其实是很赚钱的。而且因为他们与胡人的关系良好,因此比起许多中原的商人自己去走私要安全与便捷的多。而诸多门阀大族,除了多占田产,其实也经营着大量的商铺,走私,也是他们发财的一条重要来源。

    江东盛产丝绸、瓷器等物,又沿海,因此海上走私辽东,是暴利。

    不过今年初,隋主杨坚下旨江东,严禁地方私造大船出海,违者严惩。这就是对江东走私的一种制裁,这条旨意触犯了许多江东豪门的利益,其中就包括到了吴兴沈氏。这也是为什么现在高浅雪能够与沈氏联手的原因,也许沈氏并不是真正要造大隋的反,但他们肯定是想要借助高家的走私渠道,继续维持着走私的生意,甚至是想趁此机会,加大他们的走私份额。

    “当心沈家只是想要利用我们。”

    “利用与被利用,向来如此,所谓合作,也不过是相互利用罢了。如果没有了利用的价值,那么合作也就无从谈起了,易郎,你说是吗?”

    凌云不由的为浅雪的敏锐而惊叹,这女子若是生在后世,那绝对是个商场精英,主持一个大型集团都不成问题。透过表面直达本质,她不但有女人的感性,更拥有许多女人不曾有的理性。

    “对了,那个私生子其实没什么好谈的。你可知道,那个救了陈雄他们的萧世略是何许人也?”浅雪拉下了幂蓠上的罗纱,摭住脸面。清晨的红日虽然美丽,可对于一个白化病人来说,阳光总是灼人的,甚至那并不强烈的阳光,也会让她们难以承受。

    “难道是兰陵萧氏?”

    兰陵萧氏,中国的著名家族,顶级门阀。从西汉宣帝时期大臣汉太子太傅萧望之开始兴起,而自东汉至西晋末年二百余年中中落,至西晋末年南迁之时,因家族之大而使司马氏安置萧氏于长江以南,史称“南兰陵”,依旧以兰陵萧氏相称,为南朝“四大侨望”,贵不可言。自晋末起,这个家族就越发庞大,而按凌云所知道的历史,兰陵萧氏在将来还会越加的强盛,为天下顶级门阀,千年世族。

    南朝之时,他们是南齐与南梁的皇族,甚至在整个南朝时期,萧氏一门就出过三十多个宰相。而到如今隋朝,当今天子就亲自为次子杨广求娶萧氏女为妃,可见其尊贵。虽然在侯景之乱时,萧氏受到极大冲击,可南陈立后,萧氏还是在江陵维持住了后梁小朝廷,虽最后为隋吞并,可因后梁主动归降,受到良好待遇。

    因此,凌云想来,这萧世略不太可能是兰陵萧氏的人。虽然萧氏以兰陵为郡望,可实际上萧氏早就迁到了长江以南地区,而在南梁灭亡后,他们更是大多逃到了长江中游的江凌地区。隋并后梁,这些萧氏族人,也多迁到京师大兴城。

    “你知道萧摩诃吗?”

    “当然知道。”凌云马上回道,萧摩诃的名字在江东地区可谓是家喻户晓,这个家伙是江东战神,江南第一猛将,想不知道都难。而且,萧摩诃,也确实是兰陵萧氏。

    萧摩诃的父亲是南梁始兴的郡丞,因此他也算的上是官宦子弟,自小习武。十九岁起,就随姑父出战,战马上单枪匹马,无人能敌。后来萧摩诃投入南陈太祖陈霸先的麾下,成为南陈将领。大约在二十五年前,陈军北伐,当时讨伐的是北齐,目的是收复长江以北的淮南地区。北齐当时是南北朝三国这中实力最强劲的,他们的前锋全都是身长八尺,体力超群的能干,还有一个西域胡人神射手,陈军恐惧。当时的陈军统帅吴明砌说,若是能够杀死这个西域胡人,那么敌军就能丧失士气。他问萧摩诃,你有关张之名,能够杀了这个颜良吗?吴明砌亲自给萧摩诃酌酒,萧摩诃饮完酒,便单枪匹马冲入敌阵,那个胡人神射手出阵,还没把弓拉开,萧摩诃就已经冲到面前,直接投掷铣鋧将他砸死。这时那些北齐大力军围攻上来,萧摩诃力战群雄,尽皆斩杀,北齐军因此大败。

    当时萧摩诃之名天下闻名,被称为关公再世,当世第一猛将。可惜在后来隋平南陈之时,却倒戈投敌,不战而降。不过这个绝世猛将降隋,却也并非没有原因。原因就是他在前线为国征战,后主陈叔宝却趁此机会,把进宫晋见后主妃嫔的萧夫人给办了。一来二去,两人还勾搭成奸,萧摩诃头上戴了顶绿油油的帽子,受此奇耻大辱,萧摩诃哪能甘心。想萧摩诃当世猛将,那是跟着后主的叔祖父南陈开国皇帝陈霸先一起出先入死,为南陈五位皇帝都立下汗马功劳的开国元佬,陈后主这样对他,他当然也就毫不客气的前线怠战,趁机降敌,反戈一击了。

    不过降隋之后,这位猛将日子混的也并不好过,虽然授予开府仪同三司之职,但一直闲职在京,今年汉王出藩,才被隋帝点为骠骑将军,随杨谅镇并州。但此时,萧摩诃已经六十六岁,老矣。

    ”这萧世略和萧摩诃又有什么关系?“

    高浅雪笑道:“萧世略是萧摩诃次子,有传闻说,萧世略其实是陈叔宝与萧夫人所生。”

    我靠,这隋朝也有八卦啊,而且还这么劲爆。陈雄是陈叔宝儿子的私生子,这萧世略如果是陈叔宝的私生子,算起来,他还是陈雄的叔叔呢。这倒还真是自己人啊。

    “不论萧世略是不是陈叔宝的私生子,他现在名义上都是萧摩诃的儿子,而萧摩诃降隋都九年了,如今还是汉王的麾下。萧世略为什么要出手,这其中是否有诈?”这莫名复杂的关系,让凌云都有些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可他还是觉得这事情有些古怪,萧摩诃虽然在隋朝混的不太好,可好歹也是个将军,他儿子萧世略没理由反过来帮他们啊。

    “听说萧摩诃向来不喜这个儿子,而且他的兄弟萧世廉据说也不喜欢这个兄弟。要不然,你以为萧世略为什么会呆在江南?"高浅雪道,”抛开萧世略是不是陈叔宝的儿子不提,你觉得我们该如何对待这个突然出现的萧世略?”

    萧摩诃的女儿曾经是陈叔宝儿子废太子陈胤的太子妃,他的妻子后来又跟陈叔宝私通,儿子还有可能是陈叔宝与妻子私通所生。这情况是真复杂啊,陈叔宝跟自己的媳妇的妈私通,就是跟亲家母乱搞了。而如果萧世略是陈叔宝的儿子,那他该叫陈胤姐夫,还是哥哥,是叫萧氏姐姐还是嫂嫂?

    “小心谨慎些好。”凌云摇摇头说道。

    (求推荐票票!)

第25章 重口味的木兰

    清明已过,雨谷未至,这段三月的时节,江南正是烟雨朦胧的季节。刚刚还是一轮红日东方喷薄欲出,转眼间却又是铅云低沉,细雨斜风,一下子又陷入昏暗之中。不过这雨却并没有破坏高家庄众人的心情,既然只是虚惊一场,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搞的这么兴师动众,剑拔弩张。乘着这细雨来临而推迟的天明,高浅雪带着众人又重新分开,各自悄然返回原来所在农庄、村寨。

    凌云回到高家庄的时候,庄子里不少仆佣们还刚刚起来,看到突然从外面走回来的大队高家庄人马,有些一脸茫然,不知所措。昨晚转移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转移离开庄子。带走的基本上都是知道高家真正身份的那些人,以及大约知道一点的从北方南下来的护卫婢女等。那些原本就一直在庄上做事的本地仆役婆子们,其实并不知道高浅雪的身份,因此昨夜转移时根本没有人通知他们。他们甚至不知道昨晚上高浅雪他们离开过,因此当看到一大早众人从外面回来,满脸惊讶。

    凌云冲着她们微微笑了笑,并没有解释,一些自认聪明的下人也只以为是姑爷和小姐一大早带人出去跑马了。一回到庄上,高浅雪马上和明月还有高伯他们去商议事情了,原本高浅雪叫凌云一起去。不过凌云借口有些累了回了东院,其实这只是他还对新的反贼身份有些抵触。被逼走投无路的时候,不得不反是一回事,可当事情有选择的时候,哪个又愿意选那条最难走的路呢。高浅雪对凌云的这个反应倒似没有什么失望,也许是昨夜凌云的反应有些超出她的预料,或许只是昨夜凌云对她说的那些情话,使的她对凌云放下心来。

    回到东院,叫来青莲和木兰两个小丫头服侍着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就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坐在廊下看着雨打芭蕉,风吹桃花。

    凌云现在有些后悔,昨晚上表现的太好了些,以致于高浅雪对他的态度中充满了期待。这份期待,他隐隐能察觉到一点。也许高浅雪原本与他成亲,只是一个女强人想要有份完整女人的生活。一个那样骨子里强势的女人,并不想要找一个什么很优秀的男人,而且因为亡国公主的隐秘身份,以及那白发银眉的不祥之貌,使得他以往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高浅雪与凌云成亲,也没期望过凌云会是个多么出色的男人,但也并不意味着她并不期待有一个优秀的男人。只是先前凌云毕竟失忆,也就没有再过多期望。

    不过昨夜凌云在关键的时候,没有退缩,反而说出那样的一番话来,这无疑是让高浅雪感动的。患难时刻见真情,知道了高家庄的身份,知道了危险,还肯不离不弃,甚至没有半点恐惧畏难,这种临危不惧的风范,极有大丈夫的气质。高浅雪能够经营着这么庞大的一支隐秘势力,绝非仅靠她的亡国公主身份,也绝非仅靠高伯等老臣的支持。能够撑起这样一个隐密的庞大势力,自然也是一个精明的人物,她大抵是看出凌云确实是个值得依靠的男人,才对凌云回庄后的态度并不在意。这个男人需要些时间适应,很正常。

    凌云确实并不畏敬皇权,对于造反什么的,也没什么太多恐惧。可不代表他真的愿意抛弃现在这样安静的生活,却冒险。如果可以,他自然是希望这辈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下去。当然,他也清楚,这样的生活很难维持了。他既然已经知道了高浅雪的身份了,以这古代的情况,他又怎么可能置身于事外呢。

    上辈子他也不是什么大人物,不过是平凡的普通人。来到这里,哪怕知晓一些历史走势,可也不可能就要指点高家庄众人天下大势。

    杨柳依依,淫雨霏霏。

    凌云有些自欺欺人的躲在东院的廓下,想求得心中片刻的安静。只是他想安静,并不一定就能得到安静。

    高浅雪愿意给他一些时间适应新身份的变化,没有来打扰他。凌云坐着廊下指挥着木兰和小莲搬出了一个小炉子,看她们煮茶。凌云以前很喜欢喝茶,比起咖啡,他更喜欢茶叶。不过来到这里后,他却适应不了这个时代人的喝茶方法。隋人喝茶,跟他们做饭一个样,就是一个煮字。

    对于喝惯了泡茶的凌云来说,隋人的煮茶还真喝不惯。今天闲来无事,他仔细的观看了青莲的煮茶过程。据木兰小丫头介绍,腼腆的青莲是庄里有名的煮茶高手,她煮出来的茶味道最好。青莲煮茶,其实和其它隋人一样,用的茶都是已经初步加工过的茶饼而非散茶。这种茶饼的制作工艺并不简单,要经历采茶、摊放、蒸叶、捣碎、压模成型、穿孔、脱模、初次烘干和再次烘干等多道工艺流程,有多达九种不同规模的方、圆两型茶饼。

    说到底,这种茶饼已经不再保持茶叶形状了,因此也根本不可能用现代的手法泡茶。

    这种茶饼其实就和饼干一样,是茶粉的粘合状。不像茶叶,更像是凝结状的咖啡。

    煮茶的时候,得先烤茶。把茶饼放在火上烘烤,而烤茶最考验手法技术,讲究远近,茶色的时间长度,以保证茶饼香味高正。茶煮的好不好,烤茶至关重要。青莲烤茶的本事就很好,她很有烤茶天赋,能够完美的掌握火候和时间,烤出的茶饼香味浓正。当然,烤完茶饼,也只不过是第一道工序而已。

    一碗上好的煮茶,还得需要上好的山泉水,以及不好的瓷器茶杯,当然,还得有一个很好的火炉。

    茶饼烤好后,就是另一道关键工序,碾茶。

    将烤好的茶饼冷却后,将其敲成小块,再倒入碾钵碾硫,用箩筛选出粗细适中的茶颗粒,这样煮出的茶汤清明,茶味纯正,不会有苦涩味。

    青莲的烤茶、碾茶的时候,动作飘逸洒脱,如同舞蹈一样,仿如艺术。后世的茶泡起来总是很方便,虽然有些表演性质的茶艺,但也不会太复杂。他从没想过,他并不适应的隋代茶汤,居然会有这么复杂的工艺。

    “最重要的是煮茶时掌握好火候,协调好茶、水、盐的用量比例。”青莲一边碾茶一边对凌云微笑着说道,看到凌云似乎沉浸于她的茶艺之中,她既高兴又有些羞涩,自昨天为姑爷洗浴时发生了那事后,她总是不敢正视凌云,看到小姐时更是心虚不已,总觉得自己好像背着小姐做了一件对不起她的事情。

    凌云看到青莲把水煮到大约八十多度的样子,第一次沸开的时候,就按照一定的比例往里面加入了一些盐。过了一会,水汽再增加,缘边如涌珠连泉,二沸开始时,她拿起勺子舀起一勺沸水待用,并有节奏的向同一方向搅水,等中心出现旋涡时,开始按量放入筛好的茶叶颗粒。再等到茶水腾波鼓浪,三沸之时,往里面添入二沸时舀出来的一瓢水止沸,随即端下煮茶锅,把茶汤分成三碗。青莲笑着对凌云道:“茶煮好了,此时边品茶,边尝点心,有滋有味,茶乐融融。”

    青莲很满足自己的手艺,也很喜欢煮茶,更喜欢自己煮的茶被客人称赞。

    只可惜,凌云端起那精美的瓷器茶杯,只喝了一口,就有些喝不下去。加了盐的茶,还能叫茶么?不过看着一直满含期待目光注视着自己的青莲,他却只好脸上装着微笑的样子,努力的把那口很咸的茶汤喝了下去。不过等他一转头,却发现木兰那个丫头并没有急着喝,凌云还以为找到了一个同伴,谁想到,木兰不急着喝并不是因为她不喜欢,而是她的口味更重。

    只见她拿出一个小盒子,里面分成了好多个小格,盛放着葱、姜、桔子皮、薄荷等调料,然后凌云就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木兰把这些辛辣的调味料放进了她面前的茶杯之中。

    我擦,你当是喝咖啡加糖吗?喝杯茶你加盐也就罢了,居然还加葱、姜、桔皮、薄荷,你这是在喝茶,你确定是在喝茶?仿佛是回应凌云的疑惑,木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居然还闭上眼睛,发出了享受不已的一声轻吟。

    他差点石化了,这么重口味的茶真的能喝?他好奇的端过木兰的那杯茶,也抿了一口。然后,他就后悔了。各种味道在口腔中回转,这简直就是一碗辣汤啊。

    除了能感叹隋人口味真重以外,他是真找不出其它的感叹词了。一想到以后也许只能这么重口味了,凌云不禁有种淡淡的忧伤。

    “青莲,我有一种新的煮茶方法,名为泡茶,想不想学?”为了自己以后的品味着想,凌云开始**青莲小萝莉。

    凌云不喜欢喝小萝莉煮的茶,可喜欢看她煮茶。

    青莲已经感受到自己煮的茶姑爷并不喜欢,这让她没由来的心中一阵失落。一直以来,她煮茶的手艺都是庄中最好,小姐和高伯他们无不都是称赞不已,她也一直以此自负,却没有想到,自己自负的本领,却不得姑爷喜欢。

    煮茶和泡茶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但二者最大的区别不是煮和泡的区别,而是茶叶前期的加工区别。煮茶前期工艺是剪,采茶后摊放、蒸叶、捣碎、压模这些制作工艺最终制成茶饼。而泡茶的茶叶是散茶,最关键的是采茶之后的炒茶。

    新茶采摘之后也一样的要日光摊晒,这也称为萎凋,减少含水量,使叶质柔软,可塑性大,便于造形。然后就是最关键的炒青,接下来是揉捻,干燥、紧压、精制等工艺。

    其中最关键,也是和煮茶前期工艺最大的区别就是炒青。炒青其实也泛指整个炒茶工艺过程中利用微火在锅中使茶叶萎淍,通过人工揉捻使茶叶水分快速蒸发,阻断茶叶发酵的过程,使茶汁的精华完全保留下来,这是制茶工艺的一个飞跃。掌握不了炒青工艺,也就不可能炒出合格的散茶,更不可能泡茶。

    而凌云就会炒茶,他以前有个姑妈家就有一个小茶场,用的都是人工炒茶工艺。他小时常去姑妈家,对于姑妈家的茶场熟悉的不能再熟悉,而那并不算太过机密的炒茶技术他也完全掌握。

    凌云觉得,泡茶比起煮茶来说好了十万八千倍,他相信若是能够弄出用现代炒茶工艺作出来的茶叶,一定能取代这种原始的煮茶,反正现在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他决定先试一试。

    Ps:求推荐票票!

第26章 造反三要素

    (感谢夜ll独特的支持,谢谢!)

    凌云不相信隋人都是天生重口味的,之所以宋以前都是煮茶而不是泡茶,他认为最大的原因还是那个时候的人没有掌握炒茶的技术。不会炒茶,只会蒸茶,这就导致他们的茶只能煮不能泡。一旦突破了这种技术壁垒,那么这种一片片的散茶就能泡出浓郁的茶香,而不是只能靠添加盐、姜、葱来佐味的茶颗粒冲剂了。

    身为一个封建地主阶级,至少老婆是个地主土豪,凌云表面上是不需要为钱操心的。每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养尊处优的生活,根本不需要用到钱。不过凌云呆在高家庄,又不愿意去商议谋反之类的,那么改革下这制茶技术消磨下时间也是可以的。

    当然,这也绝不会只是消磨时间。若是炒制的新茶真的如他预料般有大好前景,那么可以预见这会是一项极有前途的项目。虽然凌云也许不操心缺钱,可他也清楚,高浅雪一定是需要钱的,而且还需要很多钱。

    造反,谁都可以,只要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热血一冲,谁都可以揭竿起义,杀官造反。但若是想要造反成功,可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首先,就必须有拥有三个先决条件。

    造反三要素,钱粮,兵马,舆论。古今皆是如此,造反成功,三样缺一不可。

    这三样中,又尤其以钱粮最重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钱粮,不可能招兵买马,没有钱粮,也无法收买拉拢人心,没有钱粮,别说打仗,就是拉起一支势力都难。收买人心,招兵买马,准备粮食,制造军械,赏赐将士,无一处不需要钱。高浅雪能一直维持着这支反隋势力,全靠他们多年来掌控着的一条与东北胡人之间的走私渠道。可他也相信,做这些谋逆之事,需要的钱粮就是无底洞。而且今年朝廷新颁布了禁造大船下海的命令,以及在北方边关上加强了辑查的力度,摆明了是在打击走私。别人不清楚,凌云可是记得很清楚,就在开皇十八年,大隋和高句丽之间终于爆发了战争。史载开皇十八年,先是高句丽王率兵数万侵略辽西,然后隋文帝杨坚调三十万大军征辽。

    不敢这场战争谁胜谁负,按这种局势发展下去,边境封锁只会因战争越来越严历,以后高浅雪的走私生意肯定会大受打击。看现在高浅雪积极在江南活动,以后需要的钱只会越来越多。凌云帮不了高浅雪谋划指挥,但可以想办法帮他赚点钱。这炒茶,他相信会是个很不错的开端。

    “青莲!”凌云话刚落,小丫头已经如小鹿般的望着他,看的出来,这个小丫头对茶艺很用心,因此对于凌云所说的新的泡茶技艺很是期待。

    “我教你一种新的制茶技艺,你可愿意学?”木兰和青莲两个丫头都一样的可爱,不过两丫头若用红楼中的丫头相比,那么木兰是泼辣的晴雯,而青莲就是那温柔万分的花袭人,百依百顺,善解人意,这样的女孩子总能把百炼钢化做绕指柔。不得不说,凌云还是更喜欢青莲这丫头一些,能让一个男人更加的自信。

    青莲点头。

    “现在能够买到新采摘的茶叶吗?”

    木兰在一边抢着回道:“姑爷要新茶吗?咱们庄上就有一个茶园,六合山的六座山峰下都有咱们的一个茶园呢。奴前几天还听小高管事说茶园已经下了第一批新茶,姑爷要的话,奴一会去取些过来就是。”

    炒茶关键就是茶叶的前期炒制工艺,凌云当然不会要已经制好的茶饼。不过听说高家庄名下就有几座本地茶庄的时候,还是很高兴。有茶庄,那就有现成的采茶工人和新茶叶。算算时间,眼下刚好是清明刚过,谷雨未至的时候。明前茶已经错过了,但还是赶上采摘雨前茶的。

    他想了想,对木兰道:“嗯,我不要已经制好的茶,我要新摘下来的茶叶,最好是能派人去茶园按我的要求新摘一批茶叶来。”

    “奴安排人去茶庄通知一声,让他们新摘一些茶叶过来就是。”

    “嗯,你准备笔墨,我把新茶采摘要求记下来给你送去茶庄,让他们按要求采摘。”

    凌云不清楚原来的茶叶是如何的采摘技术,但如果是要炒茶,那么对采摘茶叶也是有要求的。采摘茶叶,最好是用食指与拇指挟住茶叶间幼梗的中部,借两指的弹力把茶叶摘断,采摘的时间也以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三时前为最佳。而且一般来说,不同的茶采摘的部份也不同,有的采一个顶芽和芽旁的第一片叶子叫一心一叶。有的多采一叶,叫一心二叶,也有一心三叶。采的越少,品级越高。

    凌云拿起一支辽东狼豪提笔书写,笔落纸面,很自然而然的就写出来一笔好看的蝇头小楷。

    在一边为凌云磨墨的木兰和青莲看着那墨字,都不由的双目放光。能跟着一位公主做贴身侍女,都不会简单。虽然她们从来没有在邺城宫中呆过,可教习她们的妇人,却是真真切切以往在邺城齐国皇宫中做女官的。她们不是普通的丫环,琴棋书画,甚至是骑马射箭,那也都是会的。凌云的字一出,两个丫头都惊讶了。不过两人却什么也没说,很快把这份惊讶收敛起来。

    凌云低头写字,并没有发现两个丫头的惊讶。事实他一边写字,一边自己沉于惊讶之中。他以往也练过书法,但只能说是一般般水平。可他一落笔,却写出了一笔陌生的美妙书法。自己原来写的不行,但鉴赏水平还是很不错的。这字,比当初教授他们书法的老师还强上几分,他哪会看不出来。他惊讶,这副身体会骑马,会武艺,居然还能写这么好的书法,难道真如高浅雪她们所说,这是一个大家族子弟?可若是如此,为什么他会遇袭,而且这么久了,高家庄打听不到半点相关的消息?

    把新茶采摘工艺都详细写下来之后,凌云吹干了墨迹,将之折叠起来,交给木兰。

    高家茶园里的茶是什么品种他还不知道,但扬州本就是一个茶业著名产地,估计茶叶不会差到哪去。

    “把这个采茶工艺交给茶场管事,让他按这个方法采摘一批新茶送过来。不需要他们做任何加工,直接送来就好。”

    两个丫头一起点头。

    “去吧。”

    等两个丫头一起离去后,凌云想起重伤员高丁昨日手术过后还没有醒来,便往东厢房而去。

    到东厢房时,小院里廊下或坐或站着一大群人,基本上都是高家的护卫家丁们。这些人多是以前跟高丁训练做事过的,感情不错。高乙也在,昨晚临时转移,高丁也被带着折腾了许久,要不然,凌云估计可能今天早就该醒来。高乙看到凌云出现,立马站了起来。他对凌云似乎有些不太好意思。

    之前他对凌云还充满敌视,是觉得凌云来路不明,而且他们是高家的义子,对于高浅雪那是视如亲妹妹一样爱护。哪个哥哥愿意自己的妹妹突然就决定嫁给一个不明不白的陌生人呢。不过那天高丁受伤,钱叔都已经说了没救的情况下,最后是凌云出手,想出办法救了高丁一命。眼下高丁虽然没醒,可气息平稳,钱叔都已经看过,说是九成把握会醒来,而一醒来就表示没事了。况且,今早议事的时候,小姐把昨晚上易风的表现和态度告之大家,虽然有些二人间的情话没说出来,可易风对公主说的那番话,还是让大家对这个新姑爷感观大变。这是个愿意与高家共进退的男人,这是一个让小姐愿意真心相拖的男人。

    高乙也曾经是北齐的禁卫虎贲,一个豪爽的汉子。当放下成见之后,对于凌云,他表现的很是豪迈。

    大步上前,屈膝行礼,拳头在胸口重锤。

    这大礼,不仅仅是为他救下高丁之恩,这个大礼,也表示着这位高家的忠臣,真正的对凌云这位新姑爷的认可。他没有把他只当成是一个上门姑爷,而是真正将他当成了高家的男主人。

    高乙的态度,让凌云有些意外惊喜,也有些小小得意。高乙在庄上身份可不低,就是在高浅雪面前,那也是集团的董事级人事,这样的核心成员对自己的这种尊重,也意味着他以后在庄内在高家这个集团内,地位的实实在在的上升,再不会只是个上门的赘婿了。

    好事成双,凌云进屋帮高丁检查了遍身体,高丁恰在此时醒来,虽然因为失血过多还有些虚弱,可确确实实是醒来了,而且情况不错。醒来后的高丁还是第一次听说小姐嫁了人,也第一次见到这个新姑爷。听说自己的命是新姑爷救下的,这位彪悍的壮汉嘴巴张了张,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出来,只是对凌云点了点头。

    凌云拉着高丁的手微笑着道:“醒来就好,能醒来就表示没事了,接下来只要安心休养,凭丁哥的身体,用不了多久就能完全恢复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另外,丁哥也不用操心其它的事情。跟你一起的客人和兄弟,都没有事情。那天只是一群贪心的胥吏偷袭而已,恰好有位萧公子相助。现在客人和丁哥你的手下兄弟都在萧公子庄上暂时休养,过几天就会回来。”

    高丁听完,终于长松一口气。

    “你好好歇着,我去告诉娘子和高伯钱叔他们已醒来了。”凌云拍了拍高丁的手安慰道。

    Ps:跪求推荐票票,还有赞!

第27章 缺口

    青莲接了凌云的吩咐,自然不会直接去茶庄。她是浅雪的贴身侍女,如今也算是新姑爷的半个房里人,平时都是在内院走动,出外送信跑腿这样的小事吩咐一个小厮就好。不过青莲虽然觉得新姑爷不错,不过遇事还是先去了西院找小姐汇报。做为一个合格的贴身侍女,就得是小姐的眼睛和耳朵,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都告诉小姐。

    这方面,青莲这丫头就做的比木兰要好。木兰平时总是大大咧咧的,这些事情小姐若不问她就不知道主动汇报。高浅雪早上回来之后,就一直在忙着庄内事务,正和管家高伯和帐房张伯一起清帐,高家庄也算是家大业大,名面暗里各种各样的田庄和商铺众多,尤其是暗里的走私渠道,更是相当繁琐。高家要在江南拉拢南方的豪强大族,这钱是必不可少要花的。而只凭高家庄明面上这些庄园商铺的钱财是明显不够的,几人正在清帐盘查,准备从北方的秘密走私渠道中调集资金南下。张伯虽然是高家的总帐房,不过如今年纪已大,绝大多数的财务方面的事情还是慢慢转移到了高明月的手中。高明月虽然不是高浅雪的清姐妹,但因为其父亲高保宁也是北齐皇族,而且高保宁当年忠心拥齐抗周,在北齐孤臣们的心中很有威望。更何况,高保宁当年可是上表拥立高绍义登基称帝元佐,更是高绍义亲拜的北齐流亡朝廷的丞相。这些年从小与高浅雪一起长大,情同姐妹。上上下下,对高明月与高浅雪都是一般看待,刚过二八之年的高明月比高浅雪少了几分成熟稳重和大局观,可却天生丽质,而且有算术的天赋。

    此时西院的厅中,高明月坐在书桌前,两只纤细白嫩的手,麻利的摆动着面前用象牙做成的一个个小棒子,通过这些华贵的算筹迅速的对照着面前摊开的账本。账面上有点纰漏,她就很快发现,然后再指出来与张伯、高伯、浅雪他们一起重新核对。此时的她,丝毫没有往日里那灿烂而又活泼的少女模样,有的只是一股着如同高浅雪平时领导高家时的那种气质风范。在这个时代算术是很需要天份的,而且还需要有名师指点。特别是那些繁琐的帐目,更加麻烦。一些复杂的计算,只能通过和筷子差不多长的算筹来计算,方便无比的算盘还没出现,简洁实用的算术公式也没有,更别提记数方便的阿拉伯数字了。高明月的这套象牙棒算筹总有二百七十六枚,平时不管在家还是出行,总是用锦袋装着挂在腰上随上带着,计算的时候随时拿出来摆弄计算。在高家庄,高明月的算筹使的最好,即使是张伯这位曾经在大齐京师邺城任过民部官职的专业人才,早在三年前,摆算筹就已经摆不过高明月了。

    高家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明里暗里的那些管事账房们一说起二小姐的算学之术,无不露出赞叹佩服的神色。

    将摆满了一地的算筹算出来的结果与账目上的数字核对过后,高明月抖了抖有些酸胀的手腕,微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恢复了平日那开朗少女的模样,“嗯,又对完了一本。这两年江南一带的产业添置了许多,可经营的却都不怎么好,好些都是不进不出的样子。姐姐打算这次从南边的各处产业上抽调出一大笔钱来,我看是不太可能了。眼下江南的产业多数都是勉强维持,若是从中抽调资金,只怕这些产业就要维持不下去了。也不知道这些管事怎么经营的,江南这些年安稳,商贸繁荣,这些产业应当很赚钱才对。就跟这些账房一样,好多账都做的有些乱七八糟的,还需多磨炼才行。”

    高伯和张伯都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这些账送上来后他们都第一时间过目,情况如何他们自然心中有数。帐做的乱七八糟,各处产业更是经营的大失所望。两位老人都是人精一样的人物,多少能猜出肯定有雇佣的江南管事们中饱私囊的情况。这账也可能并不是账房水平不够,估计是那些管事故意让账房把账做成这样,好掩饰他们的贪婪行为。只是他们想不到,高家二小姐高明月其实是一个算术高手,更是一个做账的高手。再难再复杂的账,她也能理的一清二楚。

    “若是要从北方调动大笔钱粮南下,只怕会很容易引起朝廷的注意。”眼下形势越来越严俊,已经到了关键之时。他们必须小心谨慎再小心谨慎,大笔的金银流动,是很容易引起官方警觉的。

    “嗯,这个事情再想办法吧。”高浅雪说道,其实下面的管事贪污的事情她并非不知道,多少是知道些的,只是水至清则无鱼,何况当初在江南置业,一来是留条后路,二来也是为了做一些身份掩护。所谓狡兔三窟,不外如此。高浅雪向来不吝啬,要想别人跟着你卖命,你又怎么能小气呢。不过如今有千载难逢的机会,报国仇家恨的机会,她不愿意错过。不过要办事,就需要钱,特别是他们即将要在江南办的事情,更需要大量的金银开路。“先准备一批珍玩之物,过两天萧公子会送陈公子和高丁的那队护卫一起来庄上,上次的事情咱们需要好好酬谢萧公子,不能失礼。”

    这时午饭时间将至,她也就顺便让人传膳,中午就与高伯等一起在西院用餐。看到青莲和木兰两个,便让木兰却叫凌云过来一起用餐。虽然凌云还不愿意现在就跟她们一起谋划着反隋之事,浅雪也不愿意逼的太紧。但现在两人已经算是夫妻,用餐自然还是一起最好。更何况,她也希望借这样吃饭的机会,让高伯张伯和明月等对他更多些了解。对她而言,高伯和张伯他们就是她的家人。如今凌云是她的夫君,那以后大家自然也就是一家人了。

    青莲等木兰离去后,便悄声把凌云要制茶的事情禀报给了高浅雪。

    “炒茶?”高浅雪微微笑笑,倒也没多在意,她想来,这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可能只是夫君的口味不同罢了。不过等她接过青莲递过来的凌云写给茶庄的那封信时目光却微微变了,充满惊讶。

    “这信是易郎写的吗?”

    青莲点点头,“奴和木兰磨墨,公子当奴面写的。”

第28章 掌权

    两人的话引得高明月转头过来张望,看到那封信也一下子惊讶了。

    确切的说,惊讶的不是信的内容,而是这张写着采茶技艺的信中的字。古代读书人自小习字,一般都会临贴。越是些大家出身的人,他们学习临摹的字帖也就更好,多是学习一些书法大家。

    高浅雪和高明月都是皇族,她们自小就是临摹名家书贴。因此她们都写的一手好字,而且还都识的诸多名家字体。凌云的这笔字,两人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书法正是如今极有名气的一种书法,钱门限家法。学的就是一代书法大师智永大师的书法,智永是一名僧人,而且是还在世的一位僧人。不过他还有一个俗家身份,那就是书圣王羲之王右军的七世孙。智永潜心研究王羲之书法三十年,是当世一代书法大家。其最出名的代表作,就是真书千字文。南朝时期,梁武帝命从王羲之书法中选取1000个不重复汉字,请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编纂成文,是为中国历史上第一篇《千字文》。智永的千字文贴,无数人临摹学习。当世的另三位书法大家智果、辨才、虞世南,就都是智永的门徒。

    这样的书法大家的字体,那是极有特点的。高浅雪姐妹一眼就认出来,这正是铁门限家法,也正是王右军一脉的书法。南北朝时代,读书人本就不多,读书子弟大部份不是世家豪强就是地主土豪出身,贫穷子弟是读不起书的。而还能学的一手名家字体,就更不一般了,这种多数都是那些大家族出来的。读书人的字,就好比武将的兵器,出手名家字体的,都出身不凡。和那些拿着马槊的武将一样,一看就是将门豪族出身,而写一手普通的字,就跟你配一把铁枪或者长枪一样,那都只是普通出身的标志。

    凌云一手王右军的字体,而且还是智永的铁门限家法,特别是看的出来,他的铁门限家法书法,已经十分出色,上佳水平。就算没有虞世南等那样的水平,可相差也不多了。高浅雪不由的想起,之前那次偶然听到凌云吟诵的那首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曲词。那样的才气,如此的书法,而且还会骑马,会击剑,这个丈夫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还会人口吸引溺水急救,甚至还会闻所未闻的输血手术。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一点也不了解这位新婚的夫君。

    “这就是易郎说的采摘茶叶的新方法?”

    “嗯。”青莲点头。

    那封信上面只有采茶的方法,并没有其它,一时看不出这新的制茶有什么特别。不过高浅雪已经对丈夫要制的新茶有些期待了,“易郎说过具体要怎么制新茶吗?”

    “姑爷说他要炒茶,就是按这上面的方法摘下新茶后,他用特殊的方法炒制,让茶叶维持着摘下来的形状,到时茶叶就能直接冲泡,不需要煎烤煮,且味道更香浓。”

    “哦,是吗?”高浅雪若有所思的应了一声,目光中却充满着好奇。

    午饭的时候,凌云跟着高伯张伯等一起用的饭。虽说是一起用餐,其实还是分食制。每人一张餐几,饭菜也自然是各人分开来食用的。虽然凌云有些不太习惯一家人还要分的那么开的用餐,但好在伙食不错,几样菜做的都很精致,味道都很好。

    “易郎,奴听青莲说你打算用新法制茶?”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是食不言,饭后,高浅雪让人将刚煮好的茶汤分给众人,笑问道。

    凌云倒没有意外浅雪这么快就知道这事了,若是两个小丫头不把这事告诉高浅雪,他反而要奇怪了。毕竟,高家的主人是浅雪,而不是他。

    “嗯,确实,我打算炒点新茶,这种用炒青加工的茶叶,最适合泡茶,会更好的保留茶叶本身的浓香精华,不用加各种调料,就别有味道。”

    高浅雪笑着点点头,似乎完全相信凌云所描述的这种新茶的美妙滋味。“如果真能制出这样的新茶,相信一定会大受欢迎的。我们高家在江南就拥有不少的茶庄呢,说实话,刚刚盘帐时,明月还跟我说咱家的这些茶庄收益都不怎么样。这下正好,若是夫君的新茶制出来能受欢迎,那倒盘活了咱们的茶庄,还意外得一笔进项。正好夫君现在也没什么事,我看就把这些茶庄和各州县的茶铺一起都交给夫君来打理。也先适应下,等将来上手了,正好管理高家的事务。”

    凌云很有些意外,他原本只是因为喝不惯这隋代的重口味茶,所以想趁现在正好有新茶可以采摘,就弄点来制些新茶满足自己,另外,也算是好打发下时间,让自己也有些事干,不至于无所事事。却不成想,高浅雪不但不反对他的不务正业,相反,还竟然要把高家的诸多茶园和茶铺都交给自己来打理,这些茶园和商铺也许在高家来说,只是一个小小的产业。可这其中却是代表着高浅雪对他的信任,她没有强要自己跟着去商议那些他现在不想做的事情。

    “谢谢!”凌云认真的感谢,或许,他真的难把这高家的茶业做大做强,为高家为高浅雪,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茶叶在唐朝以后,一直都是由官府专卖,收取重税。但是在隋朝,茶叶还没有专卖,不过茶叶却一直是一项需求很大的商品。上至九王至尊,下到平民百姓,都有饮茶的喜爱。甚至茶叶还是与北方胡人之间的一项重要交易商品,茶叶能换回马匹皮毛等物。

    现在有了高浅雪的大力支持,又有这么好的外部环境,凌云相信,自己到了大隋之后的第一个项目,可以做的很好。

    高浅雪把高家遍布江南的三十多座茶园和一百多家开在各州的茶铺交给了凌云,直接吩咐下去,以后这些茶园和茶铺里,上到管事,下到伙计茶农等全都交给凌云管理了。甚至,还让木兰和青莲两丫头做他的项目助理,又从庄上拔了二十多个仆役小厮给他跑腿办事。一下子,凌云就有了自己的项目部和直属手下,看着东院里站着前来报道的这群手下,凌云忽然有种激情澎湃的感觉。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7281/ 第一时间欣赏重返大隋最新章节! 作者:木子蓝色所写的《重返大隋》为转载作品,重返大隋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重返大隋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重返大隋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重返大隋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重返大隋介绍:
开皇十八年,大隋帝国甲兵强盛,风行万里,如日中天。 这一年,杨坚垂垂老矣,君臣相猜,父子相忌。 这一年,杨广依然坐镇江淮四十四州,暗里拉拢江东士族,结交朝中权贵,继续扮演着天下最贤皇子,却阴谋夺宗。 这一年,突厥已经向大隋跪着唱征服,尊称隋帝圣人可汗,这一年,高句丽却还在厉兵秣马,积谷备战! 此时,秦叔宝、程咬金、单雄信、徐世绩、李靖、尉迟恭、罗士信、张须陀等英雄还未出山! 此时,李渊、李世民、李密、杨玄感、窦建德、王世充、杜伏威、萧铣、薛举、刘武周等枭雄还未问世! 凌云就在此时来到大隋,却因江中救起溺水女子,面临着被逼上门入赘的尴尬困境。 重返大隋,我意任逍遥。 我本卑微,却君临天下! 继《隋末》、《晚唐》之后,木子蓝色《隋唐三部曲》之第三部!重返大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返大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返大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