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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子蓝色     重返大隋txt下载     重返大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35章 战争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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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虎台下校场上,怀荒城众人早已经把这里围了里三层外三层。

    凌云的榆木长弓,此时在这里进行各种性能的测试。本来这只是王伯当震惊之下出于一个神箭手和制弓行家的个要求,结果凌云制出了神奇长弓的消息很快就已经如风一般的传遍了怀荒三连城,大家闻风而来,都要来争先一睹这种神奇长弓的风采。

    你知道吗,听说盟主只用了一个时辰就制成了十把长弓。有人兴奋的对旁边的人道。

    我听说,易盟主的这长弓能射一里远呢

    你们还不知道吧,这长弓一把成本只有几十文钱呢。又有一个兴奋的叫道。这引来几个弓敀的反驳,不可能,一把骑兵的角弓起码三贯起,而一把步兵长弓也得两贯。再便宜的弓,也不可能几十文一把。此时的弓,都用干角胶筋丝漆六种材料复合而成,使用的木材都是柘木桑木这些,且基本上一弓制作时间长达三年,几十文钱一把的弓,你当是弹弓呢

    众人都对这传闻中盟主新制成的弓很是好奇,除了各种夸大其辞的传言外,其实大家心里更多的是不相信的。

    校场当中,此时摆着一张台案,上面放着凌云和尉迟恭程咬金三人一起制成的十张长弓。全都是榆木制成,刚刚新制而成。

    与外围那些看热闹的人相比。围在台案长弓前的却都是怀荒城中的军将和当家们,大家没有人言亦言,可也没有马上就否定。他们知道。凌云既然说了这弓很厉害,那肯定不会是吹牛。何况,他们赶来的时候,王伯当已经试过这弓了。

    盟主,这弓真的如此厉害高伯捋着胡子激动的问道。如果传言属实,那这弓简直就是神器啊。对于眼下一直担忧着突厥人的怀荒军来说,这是最大的好消息了。

    凌云笑着道:这种长弓。熟练后一个时辰就能做好一张弓。而且他也不需要干角筋丝漆胶这么麻烦,只需要随处可见的榆木就足以。甚至弓弦,只需要麻绳搓成即可。

    不可思议。难以想象王伯当站在十张长弓面前,依然是一副难以接受的样子。

    王伯当做为神射手和制弓名家,他确实有说这样话的资格。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一张弓的制作复杂程度了,制弓的人都知道一句话。为弓取六材。说的这就制弓的基本。完成一张弓,需要六种材料,干,就是弓背的材料,首选柘木,然后是桑木,再次是橘,再是木瓜荆竹。然后选角。角用牛角。再选筋胶,用的是鹿马牛鼠鱼犀等材。最后还要用丝和漆。对于每种材料。都有明确的选择标准,对弓的制作工艺更是讲究。冬天做弓干,春天浸治角,夏天治筋,秋天把三者用丝胶漆合起来做成弓体,入冬之后再把弓体放置于弓匣内以定其形,到了来年的春天再装上弓弦检验,等最后完成所有工序后,这种弓前后需要时间达三个年头。

    而凌云的这种长弓,居然随手砍一棵榆木,然后拿把斧子左砍砍右削削,前后不过一个时辰,就能立马制成一张弓。既不要什么胶合也不需要什么浸制,最多就是在弓体上涮上几层油防潮就足够了。

    弓弦也只需要麻绳就行翟让也在一边惊讶问。他也是联合军械坊的股东,对于制弓也是有些了解的。一般的弓弦,一般用牛筋,也有用马尾制成的,但如凌云的长弓这样直接拿麻绳搓的真的没见过。

    牛筋马尾的弓弦和麻绳的弓绳哪个强翟让不太清楚,但他肯定知道麻绳更便宜简单。要知道,历朝历代,牛马都是相当贵的畜力,官府甚至规定不能私下宰杀耕牛和马匹,就算是你自己的私人牛马,没有老死病残,就不能杀。就算摔残疾了,要杀了,也得报请官府,然后由官府派出官屠屠宰。牛马宰杀之后,你也就最多能吃点肉,如牛皮牛角牛筋牛骨,全都属于国家重要物资,需要征收,得卖给官府,私人是不能留下的。国家收这些东西,当然是因为这些是武器的重作制作材料。牛皮制作铠甲弓弦,牛筋制弓弦...而用牛筋制成的弓弦却还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回潮的雨季和雨天,弓弦会容易失去张力,这个时候弓弦得用油纸包好。就是平时,弓弦也不是一直挂在弓上的,不用的时候,弓弦都要取下来,这样弓弦才能使用更久时间。而麻绳搓成弓弦,明显就不用担心回潮失去张力了。普通的弓,下大雨的时候,基本上就没什么作用了,而麻绳的弓肯定不会如此。

    更别说,麻绳弓弦明显制作更加简单,造价更加的便宜。

    战争史上,各种兵器层出不穷,可最终占据主导位置的,往往不是那些威力最大的,反而是那种简陋的武器。因为这些武器造价最便宜,制作也最简单,能大量装备,成本低。好比马槊一样,威力无比,可除了世家出身的将领们,绝大多数的将领还是用枪用矛,只因为枪矛更简单。

    王伯当可以想象,只要这种长弓没有什么太致命的缺点,那么这种长弓取代传统的弓,已经是必然了。传统的弓制一把要三年,成本一两千钱,而凌云的这长弓,制一把只要一个时辰,成本么,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哪种更好用,估计傻瓜都会选择长弓了。

    而现在,就是要对这长弓进行全面的测试。

    先进行平射,试射程王伯当亲自担任检测者。十名最优秀的神箭手被赋予了测试者的荣耀。

    拿着足足齐眉高的长弓,几名神箭手都有些不太适合,一般的弓分为步兵长弓和骑兵角弓。步兵长弓比骑兵角弓长,但也就只有四尺左右,而马上使用的角弓更短些,只有三尺左右。而凌云的这十把长弓,长短并不一,但最短的也有五尺高,最长的则更是有七尺长。为此。凌云挑选的十个弓箭手,也全都是和十把长弓相当的。

    长弓在手,第一个测试平射。凌云给他们配的是最轻的飞箭,三尺长,五钱重,这是最轻的飞箭。

    把围住校场的东面人群赶开。让开了一面之后。凌云才让放箭。翟让有些不以为然,这校场虽被围,可也有五百步了,然后这只是用榆木削成,拿麻绳搓成弓弦的长弓,能射出超过五百步

    放王伯当一声喝令,十名神射手同时放箭。

    极轻的飞箭向前飞去,一直向前。

    哇旁边一阵阵的惊呼。虽然还没有量出具体射程,可光凭目测。就已经让人惊呼。至少二百步有人喊道。

    不止,不止,我看三百步都有了。

    五尺为一步,一步也就是一米五,这个步子有些大,但古人其实是两步算一步,一步为跬,两跬算一步,因此五尺为步也很正常。三百步,足足四百五十米,就算二百步,也是三百米。

    早有几名骑兵纵马奔驰向落箭地点,白虎校场,早就标有步数记录,每隔二十步有一个角旗。骑兵们很快就得到了飞箭的射程数据。

    最长的一箭是两百四十步,最近的一箭是二百二十步

    听到这个确切的数字围观的人又是一片惊呼,就算只按最近的二百二十步算,那也是相当惊人了。

    王伯当这时又下令道:飞箭仰射

    射过箭的人都知道,弓箭最大的射程就是四十五度角仰射。

    十名神射手也在暗暗吃惊刚才那一箭的威力,平射都有二百多步,这下仰射估计能射更远,何况,刚才是第一箭,还微微不太适应长弓,可射过一箭,他们已经马上稍微适应了。

    放又是十箭离弦向天而去。

    报数王伯当脸上尽量的保持着平静。

    报数的骑兵此时脸上全是震惊,声音都有些颤抖的喊道:射的最近一箭五百步,最远一箭,五百五十步

    这一下,真的是群起惊呼了,特别是那些观看的弓箭手们,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没有人比弓箭手们更清楚,五百五十步代表着什么了。这个射程,甚至已经超了伏远双人弩机的射程了。此时军中比较通用的四种弩,,伏远弩射程三百步,擘张弩射程二百三十步,角弓弩射程二百步,单弓弩射程百六十步。

    射程最短的单弓弩射程一百六十步,最远的双人伏远弩射程也不过三百步。而你一把只用一个时辰就制成的弓,居然射了五百五十步远,这不是见鬼了是什么哪怕这些弓兵们其实心里也清楚,这只是最远射程,而不是有效杀伤射程,论最远射程,伏远弩也是能达到五百步远的。可就算这是最远射程,五百五十步远,也已经把绝大多数的弓箭手们吓尿了。这要是拿着长弓和普通的弓手对射,尼玛,别人还没看到你人,你已经可以射他们好几轮了。

    测试还在继续,接下来是飞箭的平射和仰射角度的有效杀伤射程。数据依然让人震惊,飞箭平射有效射程达到一百二十步,一百二十步外,直接穿透了一件牛皮甲。八十步,穿透了鱼鳞甲,六十步,直接穿透鱼鳞甲加皮甲。三十步内,更是简直无坚不摧。

    这个数据,让王伯当这个制弓大师和神箭手长叹不已,他知道,仅凭这一点,长弓就已经完全可以取代原来的反曲弓了。一把制作需要三年,价值两千钱以上的反曲弓,一百二十步远,根本没太大杀伤力。一百步,勉强能破皮甲,反曲步弓最佳杀伤射程在六十到五十步步,而不是如这长弓的一百二十步距离。

    换重箭刚才用的是飞箭,只有五钱重。而新换的重箭,却更加凶悍,这种箭,光箭杆就有十三钱重,而他配的破甲箭头,更是重达一两。这样的一支重箭,重达二两多,三尺长羽箭,配上二两三钱破甲重箭头,这才是真正的凶器。

    一百二十步外,入原木靶一尺深,八十步,入木二尺深,六十步,钉入木中三尺。

    在一百二十步的距离,不管是明光甲还是鱼鳞甲还是索子甲,牛皮甲,通通不能挡,中者立透。

    经过反复测试之后,王伯当建议,可以给长弓配三种箭,一种是五钱重的飞箭,射的最远,齐射箭雨,覆盖打击的话,杀伤极强。另一种是一两二钱的重箭,杀伤也极强。最后一种,则是二两半的超重破甲箭,专们对付那些骑兵披甲兵。

    最后凌云与王伯当这两个神箭手亲自试射,王伯当一弹指间射出了两箭,半柱香时间射完了一壶三十支箭。这让凌云甘拜下风,按此时的时间计算方法,一个时辰有四刻,一刻有三盏茶,一盏茶两柱香,一柱香有六弹指,一弹指十刹那。一刹那就是一秒钟,一柱香就是五分钟。王伯当已经达到了每分钟十二支箭的速度,且连续射三十箭。

    据凌云所知,最精锐的英格兰长弓手,以每分钟七箭的速度,可以连射九十六箭,以每分钟十七箭的速度,则能射四十箭。

    凌云自己试射的结果,是每分钟十箭,能连续射完一个箭壶三十箭。但若是在战场上,考虑到综合因素,凌云估计自己一分钟能达到六七箭。

    神器,神器啊高伯等全都大赞不止。这下所有人都不再对长弓怀疑,转而是对长弓的极度尊崇。

    不过凌云却在这个时候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

    长弓虽利,但却并非无敌。首先,这长弓皆有石力,需要力大者。一石弓力超过百斤,这需要的力量极大,虽然传说中动不动就有人拉动石的弓,但实际上,能拉动一石弓的都是大力士了。而能拉动一石弓并不就是合格的弓手。

    要使用此长弓者,不但得能开得一石弓大力者,而且还须身高在五尺八以上者。五尺八以上,就是要求身高一米七五以上了。要求身高,主要是因为长弓都是按身高来制,弓越长弓力也就越大,射程越远。长弓需要手长,这是英格兰长弓手们的基本要求之一。

    力大身高手长,这只是基本条件之一,更重要的一个条件是所有弓手的基础,那就是得有弓手天赋,颤射。

    这三个要求一出,怀荒军绝大多数士兵都达不到要求。

    而且,长弓太长,骑兵无法在马上开长弓。凌云的一句话,又把不少骑兵将领想把长弓装备自己的骑兵的愿望给打破了。

    虽然如此,可王伯当却依然对长弓充满了赞叹:虽如此,此长弓亦将取代原步兵长弓,成为战争之王未完待续。。

第136章

    魏征沉吟半响,向凌云道:将军,我觉得有此利器,当重用之。我们应当全力生产这种长弓,大量选拔合适长弓手,建立一支精锐长弓部队。

    凌云知他说到了点子上,他制出长弓,自然也是看到长弓生产成本低廉,同时制作方便,另外还威力强大。特别是眼下的怀荒镇,有人,但却缺刀少甲,特别是有一个随时可能打过来的强大突厥敌人,凌云也是整日忧心。哪怕现在每日拿山贼马匪轮流练兵,可也是临阵磨枪。最关键的还在于,突厥人多是骑兵,凌云哪怕有两千骑兵编制,可一时间想要练成能和突厥狼骑争锋的精锐,实在太难。更别提以步对骑了,以步对骑,首先得需要最精锐勇敢的步兵,其次这些步兵得有坚固的铠甲。缺一不可,而怀荒军的步兵一不精锐,二无坚甲,如何跟人家正面刚。

    长弓部队是远程部队,这能大大弥补怀荒新军初成,缺少正面对战的经验和勇气的缺点。

    而且弓箭,本来就是骑兵的天然克星。

    当凌云随即在校场上宣布,将从全军中招募长弓手时,整个怀荒城内外的兵马都争相报名。他们争着报名,当然不只是因为看到长弓射的远射的猛,最大的原因还在于,凌云宣布所有选入弓手营的长弓兵,每天能吃一顿肉,每月还有三千加饷。这个条件,足够吸引人的。怀荒新军整编之后,除了战时的军功赏赐之外。平时每人每日给粮二升,战时每天给粮三升。除此外,帐内亲军每月饷钱五贯。外营兵四贯,外镇兵三贯,守备军和警备军两贯。现在只要能入长弓营,每月不但按外镇兵的三贯饷钱发给,还加饷三钱,等于饷钱翻倍。何况,每天还能吃一顿肉。光这一条,就足够吸引人了。

    不过不是报名就能选入长弓营的,长弓手的选拔有三个条件。

    第一。身高至少得五尺八以上,第二,至少能开一石弓。第三,一柱香内边续射出三十箭。且三十步外无脱靶。

    三条规矩摆在那里。很多兴冲冲想拿双饷天天吃肉的怀荒兵大都傻眼了,知难而退,没有上前白费力气,丢人现眼。当然也有不少人自信满满,认为自己有能力吃肉拿双饷,大步上前。对于他们,负责考虑的军官们是来者不拒,先量身高。再测力气,最后再开弓射箭。反正条件明明白白摆在那里,来不的半点假的。

    不过这次报名的基本上都是外镇兵的人,凌云的帐内亲军有不少弓箭手,都够条件,不过凌云早有通知,并不让他们报名。这次长弓手,只在外营兵和外镇兵中招募。这也是为了保持帐内兵实力不降的同时,再努力的新建一支精兵。

    长弓虽利,但比普通的弓也强不了太多,真正强的是长弓手。

    没有精锐的长弓手,长弓再便宜制作再简单,也一样没用。而且长弓最利害的地方还是密集仰射,打击效果最强。因此,凌云便打算先组建一支长弓营进行训练,到时摆在一起集中使用。

    八千外镇兵,三千外营兵,一共是一万一千人马,经过了一连数天的选拔,最终凌云从中挑选出了一千长弓手。本来凌云还想再多挑一些,最终合格的很少。最后他也只得先行招募了一千人,组建了五个团的长弓手,凑成了一个营。不过虽然合格的长弓手只有千人,但凌云可不会就此放过长弓的高性能。他要求新建的长弓坊给长弓营一千弓手人人量身订制两把长弓外,还给其它所有步兵制作长弓,要求他们做到人手一把。两万两千怀荒军,除了一千骑兵和这一千长弓营外,剩下的两万人人手要有一张长弓。

    这个要求长弓坊倒表示没什么压力,毕竟一人一个时辰可以制成一把长弓,一天每人起码能制成五到六张弓。而且这长弓制作没什么技术含量,甚至士兵们自己都能制作。麻烦一点的倒是箭

    箭好制成本也简单,可箭支却一点也不简单。

    需要铁箭头,木杆,羽毛,沾合组装,几乎都是手工。不但需要木匠铁匠,还需要大量手工匠。

    而箭的消耗是极大的,按每个弓手随手携带两壶箭来算,一千弓手营最基本得配有六万支箭。而全军还有两万人将装备长弓,就算一人配一壶三十支箭,也得六十万支箭了。这还不算战斗储备,这确实是个大问题。好大怀荒虽然一时造不出这么多箭,但联合军械坊却能帮忙解决,制作箭支不似制作弓那般的麻烦,只是工序繁琐,但没什么技术性。只要有需求,王伯当他们完全可以在内地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担心的只是如何把箭支运出关来而已。

    嗯,暂时就制作这三种箭支,五钱的飞箭,一两二的长箭,二两二的破甲箭,每个长弓手配两壶箭,普通步兵配一壶箭。每壶箭五钱飞箭二十支,一两二长箭十五支,破甲重箭五支,都按这个比例来。凌云拉着王伯当交待道,有了好弓和精锐的弓手,当然还得有充足的箭支。如果按凌云的要求配齐箭支,那么需要上百万的箭支。这个自然一时间不可能完成,但箭支这东西,半消耗品,尽管下订单,多多益善,有多少就要多少。怀荒自己的箭坊,生产能力太低,最终还是得依靠联合军械坊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也让凌云不得不感叹,战争果然就是在拼综合国力,一支五钱重飞箭,价值三十文,一支一两二的长箭价值五十文,而一支破甲重箭,居然价值三百文,几乎都能当的上一把普通的横刀了。这高昂的价格让凌云不得把原本打算一壶里配十支的重箭数额直接划掉一半。

    弓箭手射出去的都是钱啊,看起来只有几十文几十文,可一支箭射出去再回收利用的次数并不多。一壶箭四十支,二十支飞箭就是六百文,十五支长箭七百五十文,再加上五支重箭一千五百文,一壶箭就是两千八百五十文啊,人手两壶就是每人五千七百文。四十支箭总重不过五六斤的样子,而他的价值却是两千八百五十文,此时一贯铜钱重达四斤三两,两千七百钱能重达十多斤,这箭比本身贵多了。

    光给长弓营人配两壶箭,再给所以步兵各配一壶箭,就得需要六万来贯钱。若是再储备一些,还得十来万贯。

    凌云突然头痛起来,刚勉强找到了粮食的解决麻烦,转眼又遇到了缺钱的麻烦。

    伯当,这长弓营新立,还缺一位主将,我打算请你来担任长弓营主将一职,不知你可愿意接受凌云望着王伯当道。

    王伯当做为河南一个绿林山庄的少当家,家族在当地也是小有势力,特别是河南的许多绿林和这关外的绿林不一样,他们大多有双重身份,表面上是一地豪强,首善人家,在当地极具好名声,修桥铺路,与地方官府也来往密切。而另一面,却又暗中拥有一支私生武装,做一些黑道买卖,比如王家就有一支不小的私人武装,同时还是河南最大的地下弓箭坊的东家。王伯当自小习文练武,尤其一手弓箭射的是出神入化,什么百步穿杨,那只是小儿科。让这样一个专业人士,来充任这支新编的长弓营主将,正是人尽其才。

    承蒙三郎看的起在下,敢不从命。王伯当对于凌云的授任,既惊且喜,并没有半分犹豫扭捏,直接就答应了下来。他本就是一个神箭手,对于能统领一支长弓营,充满了激动。

    把新挑选出来的一千长弓手交给了王伯当后,凌云又从自己的帐内亲军中挑选了一批年青的军官过去。至于如何练兵,凌云也只是稍提了点建议,具体的还得靠王伯当等人自行摸索。

    几天后,凌云便带领着自己的一千帐内骠骑离了怀荒城,开始巡察十三个分堂。

    此时巡察分堂,一来也是察看各分堂的安迁和防御工作,二来也是顺带着查探下坝上的地形,为将来的战斗做好准备。凌云出了怀荒城,第一个目标就直奔了盐湖分舵。

    当初的盐湖分舵,此时已经更名为盐湖城堡,附近的十几个山寨人马都撤入了这里。盐湖分舵本是拓跋横刀的地盘,拓跋横刀原本大本营在更靠近怀荒的白马陂大湖,盐湖这边只是一个分堂。盐湖又名白海,是坝上一带最大的一个盐湖,因为产盐,拓跋横刀便派人马经营此地,后来渐渐繁荣,也有了一个小寨子。后来不断加防寨墙,使得这里成为了一个城堡。上次并寨设堡,一开始本来是打算这个方向的分舵城堡定在白马陂湖边,不过后来还是凌云考虑到盐湖的重要价值,因此把盐湖寨升级为了十三分舵堡城之一。附近的人马都撤入其中,并派人开始整修扩建城堡,加固城防。

    此时,盐湖城堡中拥有足足一万人马居住其中,并有一支五百人的守备军。未完待续。。

第137章

    骑队到来,一路上早已经为各山寨中的警备军发现。这些山寨如今早已经不复当初的热闹,只是剩下了小队警备军留守,负责预警。等到将来边市弄起来后,这些小寨子也会成为前来怀荒商队的临时补给点。这些山寨的留守警备军远远看到大队骑兵出现,一开始还有些慌乱,好在凌云的人马全都高高举着旗帜,旗号分明。山寨警备军们很快认出了来的是易盟主和他的帐内亲军骠骑,警备队长连忙带着手下兄弟下山迎接。

    凌云对于这些警备军好生抚慰嘉奖了他们一通,最后还给每人赏钱一钱,算是奖励他们认真忠于职守。

    继续前行,一路经过数个山寨警备队防区后,盐湖城终于出现在了眼前。

    凌云在路上时,早就已经派出前锋小队前来通告,因此他一到达城外,盐湖城中的守备和堂主还有虞候等早已经出城迎接。

    盐湖城就建在盐湖边上,城池所在之地,正好是湖边的一个坡地上,一面靠湖,又居高临下,地形很好。整个城堡周长约二里,一个正方形状,四四方方,每面约半里长。外面以石头和泥土垒城,城高二丈,建有四门,其中西门为水门。城墙上有女墙,突出的马面,城楼,角楼,箭塔,甚至还在城门口修了一个小瓮城,城外还挖了濠沟。这让凌云很是满意,这座城堡有了不错的防御能力。

    盐湖原本是小城,可如今却已经取代白马陂成为这里的中心堡镇。分舵堂主是燕云十八骑之一的贺兰弘,守备则同样是凌云的老部下刘鹰,而曾经掌控着这里的拓跋家族少家主拓跋小刀。如今挂着盐湖城城主的位置。贺兰弘刘鹰拓跋小刀三人同掌盐湖城,刘鹰统兵,拓跋小刀管民事,贺兰弘则掌监督刑法。这样的设置,有些类似于明朝时朱元璋对行省的权力的分立。管兵管民管法分开,相互监督,不让一家独大。

    刘鹰。我给你带了一批长弓过来,你接收下,装备给盐湖守备。让他们勤加训练。凌云直接招手刘鹰过来。

    当初刘鹰三兄弟随自己南下,结果刘虎刘豹都战死了,仅剩下刘鹰。对于他,凌云总是有些感激的。因此他一到盐湖城。第一个跟他说话,也是提高他在盐湖的地位。与刘鹰说了几句话后,凌云才转过头来和拓跋小刀和贺兰弘说话,贺兰弘也是自己的老部下了,说话也不用那么客气。倒是这个拓跋小刀,虽然拓跋横刀如今全力投靠自己,但拓跋家在盐湖的影响力依然巨大,当初也是因此。最后才让拓跋小刀出任了城主。这个时候,凌云也得小心笼络拓跋小刀。

    小刀。短短时间,盐湖城就已经有如此规模,你这城主当的很尽职,该当好好嘉奖表扬。

    盟主谬赞,小刀愧不敢当。盐湖城上万人马,整日修筑盐湖城池,至今也只初步修好了外墙,实在有愧盟主重托。拓跋小刀得到父亲指点,知道这凌云看起来总是温和不已,可实际上手段却狠辣的很,因此不敢有丝毫大意,姿态做的很低。

    一番寒暄之后,凌云带兵入城。

    登上盐湖城楼,打量着那那一片白色的湖面,可以看到,除了城里还在赶建房屋商铺等,城外也还有不少的人,那些人也都是盐湖城人马。

    那些人在收盐。拓跋小刀介绍道,盐湖城正是因为面前的这个盐湖而名。盐湖是一个大咸水盐,产盐。过去盐湖分舵在这里建寨,就把持这里的盐买卖,是一笔不错的收益。虽然说大隋立国之后,对盐并不实行专卖,甚至不收盐税,可这里毕竟是塞外,中原的淮盐解盐川盐青盐再多,也卖不到这里来。草原上的牧民,大多是从这些散布于草原上星星点点的盐湖中取盐。

    凌云仔细听着拓跋小刀的介绍,越听越是皱眉。

    白海盐湖很大,可以堪称是坝上草原附近的第一大盐湖,而且数年来,自慕容恪和拓跋横刀当年联手击败了对手后,就一直控制着这个盐湖的产盐。可是守着这样的一个宝山,盐湖每年产盐不过三万石左右。就这么点产量,拓跋小刀还说的眉飞色舞,很是得意。

    凌云略略一合计,一个人一年大约吃盐十斤,光是猛虎盟这十来万人口,一年就要消耗一万多石盐。这么一算,拓跋家以前守着这么大一个盐湖,其实每年的产量不过是供应二十来万人口而已。

    这里的盐卖价多少

    每斗十钱,一直如此。说出这价格的时候,拓跋横刀脸上全是满足。一斗十文,卖的可是比粮食还贵。粮食还得春耕秋收,而这盐,却是直接湖里取就是了,真是笔好买卖啊。这些年来,拓跋家每年都能从这盐湖里赚上好几千贯呢。可惜如今这盐湖已经归属到盟中了,想来还有些可惜。

    而凌云听到这价钱,却是在直摇头。这盐价比起唐宋明清盐专卖下的盐真是便宜,可他感叹的还是这盐湖的产量,一年居然只有三万石盐,年收益三千贯钱。这真是抱着金饭碗要饭啊。

    想想看,一个人一年起码吃盐十斤,十个人差不多就是吃一石,十万人吃一万石,若是能销给一百万人就是十万石。而且这个时代的人吃盐明显比后世要多,特别是要拿盐腌菜腌肉防腐坏,需求极大,一人需盐量翻个两三倍都不成问题。而这么大的一个盐湖,盐产量不是问题,只要有多少销路,就能卖多少盐。一年要是销个五十万石盐,每斗盐十文,也得有五万贯进帐。而在他想来,这方面也还能提高,盐湖现在产的盐是最粗糙的盐,根本谈不上加工,因此盐价很低廉。实际上别看盐价是粮价的两倍,可一个人一年得吃好几石粮食,却最多只吃几十斤盐而已。盐需求少,因此就算价格高一些,也花不了多少钱,这里完全有个上涨空间。如果能把盐进行再加工,把盐的质量提升些,那每年的盐利润能再翻上几翻不成问题。

    一想到,本来可能是十几万几十万贯的大买卖,结果被拓跋家做成了几千贯的生意,凌云顿时就有种淡淡的忧伤。

    其余这个盐买卖真的有利可图,且是有大利可图。怀荒的位置,正好处于河北河东和草原交界,向往可达河套东突厥汗庭,往东达奚契丹等地,以怀荒为中心,周边是是一个极大的市场,人口众多。而他们最大的竞争对手,河北的海盐,江淮的淮盐,河东的解盐,蜀中的井盐河西的青盐,都是距离北疆这一线很遥远。而盐这种商品,和粮食一样,都是最受限于运输距离的。距离一长,运输费用就高,利润就薄。盐湖的盐比起那些盐来,在这就近销售,成本上占有极大优势,若是能把质量提升上来,甚至能卖到各南面的河东河北地区去。

    出城策马沿湖而行,可以看到湖边的采盐人采盐的过程,他们完全就是最原始的采盐方法。这种采盐法,不但产量极低,而且采出的盐也谈不上什么品质。

    这种采盐方法,其实和此时其它地方差不多相同,都是天然结晶,集工捞采。这种原始的采盐方式,还极怕雨涝,一旦遇到雨涝,则影响极大。他抓了一把采好的盐,盐颗粒不匀,大小都有,而且颜色带黑,放嘴里偿了一点,极苦涩。

    凌云知道,如今中原的盐,以淮盐产销量最高其次是河东解盐,然后是蜀中的井盐河西的青盐。这些地方的产盐,都已经开始进入了盐加工时代,他们产出的盐开始按加工程度,分成不同的等级,会销售不同的价格,上等的盐卖给那些贵族豪门,价格高昂,那些精加工过的盐,盐如白雪,其味又美。凌云记得河东盐池的盐,到了唐代时,采盐的方式已经改变,不再是原始的采捞法,而是发展出了垦畦浇晒法,这种采法不但解决了只能依靠天气采盐的劣势,还大大提高了盐的质量。通过在晒卤过程中添加淡水,来提升盐质。天然的卤水中含有许多杂质,一旦成盐,颗粒松脆,缺少光泽,有苦涩味道。而用新法勾兑淡水,则起到消除杂质的作用,使盐颗粒坚硬色白,而无苦涩味道,大大的提升盐的质量口感。

    好的盐,不但能卖上更高的价钱,同时也能销售给更多的客户,售出更多的销量,自然也就能赚更多的钱。

    凌云沉思着,自己就有着此时最先进的盐湖采盐制盐和加工技术,这里又是燕山北麓最大的盐湖,这还能捧着金饭碗哭穷而且,自己还要人有人,手上正好有大量的人口如今从各山寨搬出来,全都闲的无事呢。

    把这些闲着人手拉出来,教给他们先进的采盐和加工盐技术,然后自己恰好又在建一个怀荒边市,到时这些高品质的盐往怀荒集市上一摆,还怕没有销路还怕没有钱赚

    弄好了,这可是年产十几万,甚至是几十万上百万贯的大买卖啊,甚至能成为怀荒镇本地支柱产业之一。

    想到这里,凌云自己都不由的激动起来,自己怎么当初就没有想到呢未完待续。。

第138章

    季瑶在下面的庭院里与灰风一同嬉戏。

    凌云从二楼的窗台上看着这一切,季瑶坐在院里槐树下的秋千上面,轻轻摇荡着,小狼灰风此时已经长成了一只大狼,灰色的皮毛泛着油光,四肢强健,超过了五十斤的重量。无论秋千荡向哪边,灰风总是不知疲倦的跑去追逐,季瑶看着灰风吐着舌头不知疲惫的追逐奔驰,高兴的发出银铃般的欢笑声,然后不时拿脚尖去越发的挑逗着小狼。灰风玩的很高兴,季瑶也充满轻松。凌云突然来到盐湖城,让季瑶惊喜万分。她整个人都好像焕发了光彩,脸上充满了欢笑,眼眸也是透着神彩。如今她坐在秋千上,穿着蓝色的纱裙,如同一只穿花的蝴蝶,穿梭在花丛之中。

    这个女子需要的只是他的一点温柔而已,哪怕她整日呆在这座小院里足不出户,可凌云能来看她,哪怕仅仅只是一夕欢好,短暂的相聚,也能让她充满高兴。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对她来说,不再奢求从此如影相随,不离不弃,但求能够在他心中占得一席之位,足矣。

    盟主,这个盐真的是从盐湖里取出来的小楼里,拓跋小刀充满着惊讶的问道,这样的盐是我见过最好的盐了,就算是青盐解盐也要逊色三分。这样的盐真的是我们盐湖里产出的这样好的盐一年能采多少若是一年能达到一万石,咱们可就发大财了。这样的盐。你就是卖上百文一斗,也一样有大把的人买啊。若是我们能卖给中原的那些豪门大族,估计就是再翻一倍价钱。他们也一样会买。

    盐这东西,一人一年不过吃盐十来斤。对大户人家来说,吃盐的钱真是不值一提,就算价钱贵点,可只要真的能有凌云拿出来的这种上等的雪花盐,别说百来文一斗,就是五百文一斗。他相信都能卖的出去。不过拓跋小刀心里还有些担忧,若是这种盐制作太麻烦,产量太低的话。那么就算真的卖千文一斗,也没什么太大的赚头的。毕竟盐虽然是生活必须品,可又消耗不多。没谁能把盐当饭来吃,量大才是赚钱的关键。

    凌云站在窗前关注着楼下的季瑶。眼里满是温柔。

    天气很凉爽。风很清,云很淡。六月时节,中原已经炎热,可这坝上草原,却还凉爽如春,真是避暑的胜地。凌云现在觉得生活很惬意,之前还在担忧粮食,担忧军队。担忧钱财,可现在。诸事都渐有起色,尤其是他这几天已经亲自试验了他的新制盐法,事实证明,这种新法制出来的盐,十分的漂亮,纯白如雪,而且细腻如粉,不但卖相极佳,关键是味道也很纯,没有半点苦味。这样的盐,简直就跟艺术品一样,让人舍不得吃。当然,凌云在对比了如今原始的靠天吃饭的纯粹原始采盐法后,越发的高兴了。新的盐法,不但制出的盐质量好,而且根本不需要太过于担心天气影响,同时新法盐产量极高。产量高,质量好,还不怎么受天气影响,可以预见,只要能打开销路,那么就会有大笔收入进账,以后财源滚滚。凌云如何不高兴呢。

    这盐就叫雪花盐,是我这几天刚从盐湖里采制的。

    那产量呢,年产量能达到一万石吗拓跋横刀激动的问,现在盐湖的产量是年产三万石,若是这种雪花盐能获得现在产量的三分之一,那也足够了。就算产量只有原来三分之一,那也得立即上这新法制盐。这种雪花盐,完全甩出如今市场上其它盐几条街去。拓跋横刀甚至已经在想,他们可以把这雪花盐定位为高档盐,专们供给那些贵族豪门,走精品路线,如此盐价大幅上涨,同时运输的费用还能大幅下跌,算起来,哪怕雪花盐只比原来的盐涨三倍,就能赚的比原来多了。而这样上等的雪花盐,斗盐三十文,那也太便宜了。专供贵族的奢侈之物,只卖三文钱一斤,也好意思开口不说三百文一斤,三十文一斤总不过份吧。拓跋横刀心里此时全是一车车的铜钱了,他已经在袖子里扳着手指计算了,一斤三十文,那一斗就是三百文,一石三千文,一年若产一万石,那岂不就是三千万钱,足足三万贯了这比起原来一年采盐三万石,只卖得三千贯可是翻了十倍啊。

    一万石凌云摇了摇头。拓跋小刀有些可惜,如果一万石也晒不到,那想要赚大钱就难了。

    不过凌云接着道:一万石太少,你知道若按我的新法制盐,制盐田垦畦浇晒法来制盐,一个盐工一年可以制出多少盐吗

    多少拓跋小刀的心又猛烈的跳动了起来。

    新式制盐法,十二天就可以出一期盐,而一亩盐田一次可出盐四千斤,一年至少可以制十期盐,一亩盐田平均一年可制盐四万斤,这种新法,一亩盐田有一盐丁就足够了。

    真的拓跋小刀现在有种听神话故事的感觉,一丁一亩盐田一年可产四万斤盐,这是真的要知道盐湖分舵以往一年产盐三万石,那可是好几千号人一年的产量呢。而凌云所说的,三万石盐,那只不过是人家七十五个人一年的产量而已。

    我还骗你不成凌云笑道。

    那要是我们有一千亩盐田,再有一千个盐丁,那一年岂不是能产盐四万石拓跋小刀扳着手指着,心脏跳动的太厉害,算了半天后颤抖着嘴唇道。

    错,一千盐田一千盐丁,正常情况下,一年能产盐四十万石。凌云纠正道。

    四十万石盐拓跋小刀感觉自己要疯了,四十万石盐得多少钱就算是原来的斗盐十文,那也得值四万贯了。而这可是雪花盐啊,要是卖斗盐百文,那就是四十万贯了,如果再卖贵点,卖个斗盐二百文,三百文,那岂不是有八十万贯,甚至是一百二十万贯的收入天啊,发财了,发财了,发财了啊。

    盟主,这个产量出的都是这种雪花盐吗

    当然不是。凌云直接回答道。

    这个否定让拓跋小刀火热的心上又浇了一盆冷水,那能出多少雪花盐

    凌云笑道:产品得多样化,这样才能更好的出售,卖给不同的客户。现在我新制了两种盐,一是这种粉盐,还有一种则是粒盐。

    粒盐拓跋横小刀不解,这雪花盐多漂亮啊,干嘛要去制粒盐,过去盐湖的盐就算是粒盐,甚至绝大多数的地方产的盐都算是粒盐,这些盐颗粒大小不一,颜色带黑,还有很多杂质,味苦涩。

    看看这个,这就是我新制的粒盐,我打算取名冰盐。凌云将一小盒粒盐摆在拓跋小刀面前。

    盒子打开,里面确实是粒盐,只是却与拓跋小刀印象中的粒盐完全不一样。这些粒盐颜色雪白晶莹,粒大,就如石榴子一样的晶莹粒大,而且这盐放在手中,明显能感受到很干燥,没有那原先那些充满杂质的盐一样的潮潮的。

    好盐,冰盐,这个名字好,如冰一样的盐粒,跟宝石一样的漂亮。一边说,拓跋小刀还直接抓了两颗扔进嘴里,虽然充满咸味,可他却仿佛在吃什么美味的果粒一样,根本不舍的吐出来。

    雪盐冰盐这他娘的才是真正的盐啊拓跋小刀长叹一声,他占据着盐湖好几年,每年在这里采盐,却从没有想到,原来盐还有这么漂亮,这么美味的,盐原来不是咸中带着苦涩,盐原来只是咸的而已。盐湖有多大,很大很大,若是有人,你就是弄一万亩盐田,估计都没有问题。一万亩,再配一万盐丁,那一年岂不是能采四百万石盐他这个时候甚至都忘记去想,其实盐田恳畦浇晒盐法虽然先进,可却得先开垦盐田,并建起配套的淡水渠等设施,此时盐虽然采起来了,可也不会马上变成钱,还得运输出去销售,而运输甚至比制盐更麻烦,成本更高。

    不过拓跋小刀现在完全忽视了这些,他只知道,原来卖那样苦涩难看的盐,一年都能赚几千,现在有人马有雪盐冰盐的秘方,一年赚个几十万百来万贯岂不应该

    盟主,我请求马上增派一支兵马过来,把盐湖围起来,另外挑选最忠诚可靠的一批盐丁制盐,且必须挑有家眷的,还得把他们的家眷全都送到总舵去。专门在盐湖城里单独安排一个内堡,派重兵严格保护他们,禁止外人接触,盐田更得派专人守卫,禁止它人靠近。还有...拓跋小刀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但话里的中心意思很明显,这种新式的盐田浇晒法,还有雪盐冰盐的加工提炼法,都必须严格保密,建立盐厂招募盐丁的同时,要把盐田和盐丁们单独隔离起来,禁止他人碰触到这些机密,甚至有必要把这些盐丁的家眷送到总舵去做为人质,来防止盐丁们泄密。

    凌云对于拓跋小刀的这个敏锐意识还是很满意的,小刀,这个盐田晒盐和提炼加工盐这一块的事务,我打算以后就交由你来负责,怎么样,有信心吗

    有拓跋小刀简直就是受宠若惊啊,这样重要的事情,凌云没给刘鹰和贺兰弘,而是交给了自己,这得是多大的信任啊。他心中突然之间,甚至有股子士为之子者死的感觉。盟主,我们建多少亩盐田

    先弄一千亩吧,盐丁你就从盐湖堡的青壮里挑选。凌云沉吟片刻后道。未完待续。。

第139章

    上谷孙家商队借路经过,承二龙堂兄弟们关照山谷里,一支百辆马车组成的商队缓缓而行,商队的护卫们都紧握着手中的长矛横刀,小心翼翼充满紧张。虽然上谷孙家商队长年走这条商路,对于盘踞附近的猛虎盟二龙堂的绿林好汉们也不陌生。孙家商队每年都要向这二龙堂上交一笔大礼,换得在二龙堂地盘上平安通行。这已经是数年来的惯例,每年上一次贡,另外每次商队路过的时候,也会再拿出万把钱做为一点酒水钱。

    孙平是孙家大管家的儿子,担任孙家出塞商队护卫头领也有三年时间。走这条路也算是轻车熟路了,可是今天孙平却总有些心些不宁的样子。一遍遍的扯开喉咙喊着,报着名号,可喉咙都快要喊哑了也没有见到半个人回应。

    没有人回应,这绝不是能省下十贯过路费这么简单。孙平心里暗暗着慌,前些日子听说这猛虎盟好像起了内讧,二龙堂也换了当家堂主,这事情孙家一时也是弄不清楚。可孙平心里担忧,若真的换了当家,这对他来说绝不是好事。二龙堂的当家换了,那么孙家以往和二龙堂的约定,也有可能不被新当家承认。谁也不能保证新的当家会不会承认他们以往的约定,如果新当家是个胃口大的,那就是件大麻烦。

    跑塞外总是很有钱途的,一块江南越窖出窖价一两银子的青瓷器,辗转运到草原去。就能换回一匹不错的小马驹,哪怕只是普通的挽马马驹,可再运到江南去。也能是数倍的利润。一个普通的瓷碗,就能换一只羊,一块茶砖,能换上几块上好的皮子。越往草原深处,中原带去的货物就能换回更多值钱的草原皮货牲口。不过这买卖虽然赚钱,可却也有很多风险。

    这最大的风险就来自于这些绿林山贼马匪们。

    孙家是个大商队,每年都要组织好些支商团往塞外跑。对沿路的山贼马匪都算熟悉,重金花费之下,倒也和这些绿林们订下了约定。除每年固定一次的孝敬外,再按次收取一些过路费,孙家给钱,好汉们也省事。大家互相配合。各不为难,这样一来,孙家虽然打点各山各寨要花费一大笔钱,但只要人不出事,货不出事,每趟依然能保持很大的利润。

    怕就怕那些人不肯收钱,或者收了钱后又不肯算数的。

    孙平喊了这么大半天,鬼影子都看不到一个出来。心里已经渐不安起来了。

    以往只要一出军都关,刚入关沟。他们孙家商队的旗号一打出来,扯两嗓子,立马就会有二龙堂的好汉出来,笑嘻嘻的来取了那份买路费,再顺手拿他们点酒肉什么的就走了,并不坏规矩。可现在,一直出了南口,又经过了二龙戏珠山口,眼看都要出二龙堂地盘了,还是不见人出现,他真是心慌了。

    大哥,怎么愁眉苦脸的孙平的三弟问。

    二龙堂的人到现在也没出现。

    没出现就没出现,还省十贯酒钱呢,这可不是我们不给,是他们不来拿。孙家老三孙保笑道,并不以为意。

    孙平却摇了摇头,看来传言猛虎盟内讧之事属实,这二龙堂多半换当家了。

    不会吧,这猛虎盟可是这燕山一带最大的绿林了,听说人马成千上万呢。

    你知道什么,猛虎盟当年可不止在燕山算老大,当年甚至还号令阴山和太行,千余山寨都听他们号令,可数年前内讧,便只剩下百余山寨了。:

    那咱们怎么办

    孙平摇了摇头,还能怎么办,当然是继续。他这趟,其实就是得了孙家家主的意思,前来探路打听猛虎盟的具体消息的。对于孙家这样常跑塞外的大商家来说,猛虎盟的情况与他们息息相关,一旦猛虎盟内乱,说不定以后这条商路可能就不再好走了。若只是换个当家,哪怕是增加点保护费都不是大事,怕就怕换了人后,不再买他们的帐,或者以后这片绿林无人约束,见财就抢,那才是问题。

    老三,商队到前面停下扎营,你负责留守,我要亲自去拜下山。孙平无奈的道。虽然上山很危险,也会有不好的影响,不到万不得已,商队是不会直接上山联络的,可眼下的情况,他不得不如此了。若是搞不清楚情况,等出了大宁,过了外长城后,那时才是更加危险。

    正说话间,突然听到一声尖啸声响起,下一刻一支长箭已经射在了马前。

    坐骑不安的人立而起,嘶鸣不止。

    孙平脸色微变,强自镇定。大家不要慌乱,把马车围成一圈,端起家伙事,都守在马车后面。

    那支箭过后,紧接着是几声哨声,尖锐的哨声在山林之间回荡,让孙平此刻的心直接提到了嗓子眼上。

    得得的马蹄声响起,只见林中突然奔出数骑人马,皆是人高马大,彪悍异常。不过当孙平看到来人之中的一个熟面孔后,整个人立时长松了一口气。

    他连忙翻身下马,上前两步,拱手道:见过段大哥,小弟出了军都关后便一直在想,等见了段大哥,一定要拉段大哥好好喝两杯。这几位兄弟是谁,段大哥介绍一二。

    他心中着实紧张,不过却只能故作镇静,他早看出,今天这段志安只是来人中身份最低的,这让孙平暗自有些奇怪。以往每次都只是段志平来收过路钱而已,而据他所知,这段志安在二龙堂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巡山队头而已。

    段志安冲他笑笑,没有以往的那种熟络自然,孙队头怎么这个时候就出塞了。不过倒是正巧,某来给你介绍下。

    孙平在一边听着段志安的介绍,越听越是有些惊讶。那几个人居然是二龙堂的堂主城主和守备等。二龙堂的堂主以前是暴龙周方和笑面虎薛亮,那二人他都曾经是见过一面的,却从没有见过眼前这三人,不过那个堂主的名字他却是曾经听过的,王保。若他没记错,王保又名乌丸保,是猛虎盟九当家白马银枪易三郎手下的燕云十八骑中的头号大将。却没想到现在居然成了二龙堂的城主,看来传闻中猛虎盟发生了内讧的消息果然是属实的。只是这二龙堂不是只有学堂主吗,什么时候又有了城主和守备。那是什么

    王保似乎看透了孙平的疑惑,笑着道:孙兄弟来的早不如来的巧,最近猛虎盟有些变动,你们恐怕还不知道吧。实不相瞒。猛虎盟今非昔比。大不相同了。从前些日子起,猛虎盟已经正式改行,不再是绿林了。

    孙平大为震惊,猛虎盟难道被招安了

    王保的话证实了他的猜测,如今猛虎盟已经在新盟主易风的带领下,接受了晋王杨广的招安,易盟主如今也是朝廷的冠军将军加仪同三司,并受晋王府兵曹参军职。另外还有。咱们猛虎盟如今大有改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从此猛虎盟不再吃绿林饭。也不再收过路费了。

    不收过路费孙平难以相信,难道易盟主要带诸位南下中原,由朝廷安置

    嗯,不,我们暂时没有这打算,依然会留在这里。

    那孙平话没说出来,他想说的是,你们本来是一群绿林,靠抢劫和收过路费为生,如果既不南下,又不抢劫了,你们拿什么生活。

    我们现在也开始做生意了。王保一本正经的说道,可听在孙平的耳中,却觉得荒缪无比。你们一群绿林放着好好的抢劫大好前途不干,学什么做生意啊。他心里根本不相信王保的话,也难以相信。

    只是王保却很热情的对他道:我知道这么说你也不信,你们一起上山去看看就知道了。正好天色也不早了,你们就到山上休息一晚,也补充一下给养。

    孙平心里格登一下,翻江倒涌起来,心说这下是遇上大麻烦了。估计刚才说的那么好听,其实还是为了要哄我们上山。这是真碰到狠的了,十贯过嘴费都看不上,这是要全吞了他们的车队财物,弄不好完了还要把他们这些护卫伙计们当作肉票,狠狠的向孙家勒索一票了。他有心拒绝,可一看王保那热情的模样,最后话也说不出来了,只好招手让商队跟着一起上山。他心里想,罢了,只要不伤他们人命,倒算了,这一来,也算是摸清情况了。

    怀着这样的心情,这一路上他是走的十分纠结。

    不过当来到二龙堡城面前时,他还是惊讶住了。他曾来过二龙堡,且不止一次。可面前的这个二龙堡,根本不是以前的那个二龙堡啊。原来的二龙堡其实是个山寨,算不得很多。可眼下这个,还在原来的地方,可却比原来大了不增一倍,高大的石头城墙,宽阔的道路,吊桥,城门,甚至还有濠沟,城门楼子,角楼等等,这就好似平地生出了一座新城堡来。

    段志安在一边笑着介绍:按我们易盟主的吩咐,撤寨建城,如今这关外的诸寨人口都迁到了这里,二龙寨也在原有基础上扩建,二龙堡成了内堡,外面扩建的这一圈是外城。各种防御齐全,十分安全。而且城里也修有街巷坊里,仓库酒楼饭店客栈等一应俱全。来往路过商队都可以在这里休整,甚至是直接把货物放在这里交易出售,也可以在这里购买到不少商货。按我们盟主的吩咐,如今咱们猛虎盟有十三座这样的城堡,分布在怀荒城的外围,原来的那些山寨,全成了路上的小补给点。而原来的总舵,如今已经即将成为北疆边境上最大的集贸市场,中原的商人北方的商人,都可以在那里贸易...

    段志安在那里滔滔不绝的说个不停,孙平却已经有些愣在了马上,信马由缰的任马带着他入城,看着出现在面前规划整齐的街道,还有街道两旁那一间崭新的商铺,以及街道上往来的三三两两的商人,他有种恍如梦中的感觉。

    白马银枪易三郎成为了猛虎盟的新盟主,他不是要去做北方最大的绿林首领,不是去征服其它的山寨,居然受了晋王招安,而且改行要做个商人,而且还把猛虎盟诸分舵山寨改成了一个个商贸小镇和商路中转站补给站,还把怀荒镇弄成一个边境贸易大集市他怎么有种那么不真实的感觉,这是真的

    可看着眼前的这一切,他又想不出来有其它的可能

    最初的震惊与怀疑过后,出于商人的敏锐,他马上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这是真的,那对于孙家这样的大商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

    二龙城明显是新建成没多久,处处都透露着一股子崭新的味道。虽然城池防御和街坊还有许多地方在施工,不过从城南到城北,城东到城西的两条交汇相聚成十字的主干道,却是已经完工,这两条主干道都有足足二十步宽,且全部铺上了平坦的青石板,在这宽阔的干道两边,则全是最先修好的一间间商铺。这些商铺此时大多数还都关着门,不过听段志安的介绍,这些商铺将按照不同的行市区分,以后会租售给商人们做生意,划分为各个不同的商市经营。

    不过在这干道上,却也有一些商铺已经开门,他仔细打量了下,发现基本上是饭店客栈酒楼甚至还有青楼茶馆赌坊仓库等这些店铺。

    嗯,那家是什么商铺在两条干道相汇的十字路口,有一家新开的店铺,竟然有许多人聚在外面排队,这引起了孙平的好奇心。

    段志安笑道:哦,你说那个铺子啊,那是新开的盐行。

    盐行孙平有些奇怪,不过很快就有些不以为意了。在这卖盐,也算不得什么好生意。

    孙兄弟不去看看段志安问。

    盐有什么可好看的,不都那样吗孙平有些奇怪。

    这可不是普通的盐,这里出售的是雪盐和冰盐,一种如雪花一样洁白,如细粉一样细腻,一种如冰一样晶莹,宝石一样漂亮。而且不带半点杂质,更无半点苦涩,可谓是前所未有的一种盐中珍品。

    听到这里,孙平这下也不免有些心动了,他倒不相信,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神奇之盐未完待续。。

第140章 野狐城

    在盐湖城盘桓数日,凌云把修建盐田提炼盐法诸项事宜都交给了拓跋小刀和贺兰弘刘鹰三人后,便不再继续停留,重新启程,往下一站巡视。对于盐湖城,凌云只是规划出了发展方向,和大致的方针,具体的操作事务还得交给下面人去办。在凌云的设想中,盐湖城拥有盐湖之利,因此这里靠盐吃盐,以盐为发展核心。盐湖城一万多人口,只有五百守备和几百警备,除此之外,现在还有上万的男女老少,刚刚从各寨迁来。禁抢劫之后,这么多人不可能都继续吃大锅饭,每天坐吃山空。

    现在有了凌云的雪盐冰盐项目,正好把这些人力投入进去。新盐场建立后,凌云的意思是盐厂六成股份是归怀荒总舵所有,四成归盐湖分舵所有。分舵的这四成股份,也就等于是城中如今这万余人的共同所有。每个盐湖城中百姓都占有一份,可以获得参与盐场的分红。同时,按照分舵的安排,这些盐湖城的人进入盐厂做工,也还能得到一获酬劳,总之是打破以前大锅饭的那一套。当然,也有许多有头脑胆子大的,也并不去盐厂做工,而是选择了在城中开设商铺,或是在商铺里做工。对于此,凌云是很欢迎的,要想怀荒军镇壮大起来,经济发展并不可少。而发展经济,肯定就不能再如山寨时代一样的那一套了。得充分调动起城民们的积极性,这样才有可能发展的起来。

    离开盐湖堡。凌云的下一站是野狐堡,这是建立在野狐岭的一座城堡。野狐岭是一处险要地段,也是怀荒镇通往原来西面抚冥镇的必经之路。北魏之时。这里还曾经是古战场,多次在这里发生过大战。离开盐湖堡前一晚上,季瑶恋恋不舍,最终,她把不舍化为了缠绵,两人抵死缠绵一夜,直到天亮。天亮之后。凌云留下了她,继续上路。他也舍不得她,可却不能帯她露面。免得被杨广发现季瑶在他这里。虽然如此委屈了季瑶,可却也是无奈之举。

    凌云到达野狐城时,这里还是一片杂乱,和盐湖城已经初具规模不同。这里连城墙都还没有完工。

    野狐堡处于野狐岭上。新城并非在原址上扩建,而是实实在在的新建一城。原来的野狐堡虽然位置险要,可地方太小,而且限于地形,也难以扩建。最后,野狐城的建设方案改成建立一座新城。甚至基于野狐岭的重要位置,新的野狐城建在原来的野狐堡不远处,而且在新城的另一面。还将增建一座堡垒,与原来的野狐堡一左一右的护着新城。组成一个三角,形成犄角之势,以大大增强怀荒军对野狐岭这个重要地带的控制。

    不过如此一来,工程量也大大增加,新建一座新城加一座堡垒,且是在地形比较复杂的地段施工,这也导致的工程进程落后许多。

    野狐城一城二堡的设计格局,两座堡垒纯军事作用,只驻扎兵马,并不对商贩民户开放,甚至堡垒守卫们的家眷,也都是安置于新城之中。两个军堡主体格局一致,堡内的营房粮仓草料场,武库马场,再加上外面的城墙城门马面翁城角楼箭塔濠沟等。这两座堡城周长都只有一里,城高两丈。犹如两只竖满长刺的刺猬守在新城左右,狰狞无比。

    相比较之下,野狐城则要显得温和的多。

    野狐新城面积很大,是一座四方城池,每面长一里,周长四里。虽然当初设计之时,有人说周长四里太大,不过凌云却坚持建四里之城。按凌云的规划,虽然野狐堡只会是怀荒边市的一个外围贸易中转小城,可野狐城位置独特,是从河东以及西面的突厥汗庭进入怀荒的必经之路,这里不但军事上极为重要,在商路上也是必经之路。凌云对怀荒的边市十分有信心,他认为野狐城守在这么重要的路上,将来肯定也会繁荣。因此一开始把城堡规模的大一些,也是为了将来方便,省的到时再来扩建。哪怕现在一开始只是建了城墙,里面空荡些也没关系。

    野狐城的四里城墙比两个城堡的城墙要矮一些,都只有一丈五高,以夯土和石头垒起,城基有三丈宽,城墙顶部也有一丈宽。城墙上每隔三丈还修有一个突出的马面墩台,每个角上还一个角楼。若不是考虑到太耗人力物力,凌云当初甚至有把野狐城的城墙按棱堡的棱形墙面来建设。

    城墙已经建了近半,濠沟也在开挖,虽然工程比较大,可野狐城有近两万的人口,这些人也不耕种放牧,如今唯一的任务就是筑城,因此新城的进度很快,最重要的两座军堡外围已经基本完工,如今只剩下了堡里的军营水井等。而新城的城墙也建好大半,城内也在赶工。

    野狐城拥有四门,沿着四门起,两条主干道组成了十字大街,把整个新城划为了四个大区,同时每个区又由两条分干道组成的十字街划成四个街区。这样一来,整个新城,规划的十分齐整,四个大坊,十六个里,街道通畅,里坊分明。

    大十字街的主干道两边,全都是沿街商铺,就别另外四条小十字街沿街地带,也都是规模的商铺。这完全就是按照商业城市所规划,处处体现以商为本的观念。

    另外在四门口,各有一个军营,驻有一队守备军。

    野狐城的城民住宅区,则是分布在四坊十六个里中,一排排一栋栋的民宅,将会十分整齐干净。虽然临街的房屋全都建为商铺,可住宅区依然宽敞,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刘国栋今天刚搬进了新居,自从山寨撤出来后。他们在这块大工地上搭了个棚子,住了好长一段时间。不过每天忙着筑城的时候,听着上面新来的城主堂主守备虞候等这些当官的说着以后大家能分到新房子住时。大家还是很高兴的。忙碌了这么久,新城虽然还只是个大工地,城墙也只建了一半,可规模中的四坊十六里已经建好了东南坊的第一个里,刘国栋运气比较好,第一个里建好后,新房子依然是不够近两万人居住的。一个坊规模能居住一万户,一个里只能暂时先解决十分之一的新城人口的住宅。原本刘国栋以为上面会按官职大小来安排住宅,结果却被通知前去抽签。

    上面竟然让每家每户都去抽签。抽到者就能率先搬进新屋。

    刘国栋让十五岁的大儿子替自己抽了一个签,结果竟然抽到了。

    一直握着签子号牌跟着守备军的那两个兄弟在新建成的里坊中找到了与自己号牌相应的那栋房子时,他都还有些不敢相信。

    崇仁坊吉安里成安街五甲六保十九号。

    这就是刘国栋的新居,刘国栋一家六口。因此他参与的是大家族组的抽签。分到的这栋房子也是一个单栋独院,四合院的式样,北面三间大房,东西两面各一间厢房,南面还有一间倒坐房,虽然六间房子把院子围的很紧,可这足足六间房带个院子呢。刘国栋的四个孩子一进院子,就兴奋的跑来跑去。激动的在争着属于自己的一间房。刘国栋的妻子也是激动的脸色通红,他们本是河东百姓。当初刘国栋家里也有几十亩地,本来日子过的不错。与妻子青梅竹马,他曾想着以后娶细娘为妻,然后生儿育女,一辈子这样平平淡淡过去。谁知后来家乡一场旱灾,那年颗粒无收,借了隔壁地主家的高利贷度饥荒,结果利滚利,家里的地也给合抵进去了,细娘父亲也借了贷,最后细娘他爹不舍得地,就把细娘卖给了那地主。刘国栋地没了,父母最后又病重无钱医最后双亡,他只能给地主做工。细娘卖进地主家开始做丫环,结果后来地主却对她动手动脚,一次正好被进屋禀事的刘国栋看见,一时激怒之下失手打死了地主,两人吓的流亡外地,最后刘国栋他们流亡到了塞外,到了野狐岭山寨。一晃过去十几年,两人孩子都已经四个了。

    不过刘国栋虽然早年上了山寨,可一直也只是在山寨里做点木工活,没下山参与过抢劫活动,妻子也只是做些后勤之事。因此两人其实一直以来,在山寨里地位不高,山寨里人多,房屋基本上都是自己动手搭个根木板茅屋。比起眼下这样的四合小院,完全不能相比,虽然房子也是茅草盖的顶,土糊的墙,可也比原来住过的房子好的太多。

    在山寨当了多年木工的刘国栋甚至已经在打量房子的格局,思量着准备有空的时候给家里添置几件家具。

    当家的,这房子真好,你看,四合小院啊。刘国栋的老婆细娘摸着院门激动的道。

    刘国栋笑呵呵的看着几个孩子们在争抢属于自己的房子,以往一家人住在一个茅草屋里,自己夫妻两住一间,四个孩子共住一间,哪里如现在这般,居然有了五间房屋还带一个院子。是啊,有五间房了,几个兔崽子别吵吵了,两个男孩儿住东厢房,两个女孩子住西厢房。

    现有有了房子,咱们是不是也得开始给老大琢磨个对象了,他今年都十五了,也到时候说媳妇了。我看就让老大单独住东厢,老三住南房好了。刘王氏说道。

    刘国栋四下打量着房子低声道:如今咱们搬下山寨,住到这城里来了,又跟着盟主受了朝廷招安,如今也算是正当人家了。这几年咱也存了点铜钱,我看什么时候是不是回河东老家看看,给爹娘祭扫下坟地,再顺便看看亲戚家有没合适的姑娘,说给老当当媳妇。

    刘王氏也是一脸的向往,逃离家乡十几年了,也常想着有朝一日能再回去。娶媳妇可不便宜,更何况就算咱如今身份清白了,可让人家把女孩嫁到这么远的塞外来,估计也难,就算肯的,娉礼也肯定得多出不少。咱们手上那点钱。哪够哇

    城主都说了,等城建好后,城里会开设商铺。建工坊,我是这样想的,我这些年木工本领也不差,到时就开个木工作坊,你看现在也不吃大锅饭了,特别是新建了这么多住宅房子,那家具什么的需求还能少开个木工铺子。绝对不愁生意的。刘国栋这些天一直已经在合计这些了,撤了山寨建了城,又不让抢劫。受了招安说以后要做生意,不种田不放牧的,刘国栋想好了,虽说去分舵建的作坊做木匠头。每月能拿固定的薪水。可他还是想要自己开间木工铺子,家里四个娃都不小了,老大都十五了,换在老家,这么大的男孩都已经娶亲生子了。还有两个女孩也都十多岁了,眼看着就要嫁人的年纪,嫁妆都还没准备好呢。还有那个最小的男孩,他听说新城建好后。到时城里还要建学堂书院,他心里想着。趁这孩子还小,让他去读点书。

    当家的,自己开铺子,能赚到钱吗

    刘国栋笑呵呵的道:肯定不会少的,让老大给我帮忙,再招两个小子当学徒工,一月怎么也能赚个五六千,若是生意好,我估摸着能赚七八千钱。

    哇。刘王氏一辽炫晕,莫说七八千,就是五六千一月也足以让她激动了。这个时代,月收入两千,就可以赡养妻子,安居乐业。月收入三千,甚至还能经常喝点酒,割点肉吃。要是月收入有千钱,那生活已经是相当丰裕了。一般没啥技术的人做些苦力雇工,一天也不过是十五文钱,就连如今野狐城的守备兵,月饷也不过两千钱而已。

    对于未来,夫妻俩一下子充满了希望。离开了山寨,不单单是搬离了那个简陋的草房,同时也是解去了压在心头多年的一道锁链。虽然当年无奈之下上了山寨,可实际上他们也一直为这个身份担忧着,经常梦里惊醒,生怕哪一天官兵就杀上山来了。如今受了招安,搬下了山,住进了大房子,虽然这房子并不是就属于他们的了,按上面的说法,这房子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出售也不能转卖,每月还得交三百钱房租,可这依然让他整个人好像都年青了二十岁,浑身是劲。

    当家的,那你可得抓紧了。会工木的可不少,可别让人抢了先。

    嗯,说的也是,我得赶紧去城主府登记下。孩他娘,你一会去买点红纸绞几个窗花贴上,再买几杆炮仗,顺便再割几斤肉,咱庆贺庆贺。

    好,快去,我一会再打一斤酒回来。刘王氏拿起摭阳的草帽给丈夫戴上,看他出了门,然后在新屋里转了好久,然后便带着孩子开始把草棚区里简陋的家当搬回新屋,忙碌了半天后,便出了门去买菜。

    野狐城虽然还是一个大工地,可毕竟两万来人汇聚这里,街道商铺虽然还没正式建好,可沿着新城的不远处的小河边,这里已经有许多闻风而来的商队在这里搭起了帐篷,建立了一个草市。也有些野狐城的百姓,趁空的时候去打猎钓鱼拿来这里出售,倒是很是热闹。

    哎哟,这不是王嫂子嘛,听说你家今天抽到了崇仁坊一座四合小院,可了不得啊,运气真是好。恭喜乔迁之喜啊,住上新居了,买点什么呀一个相熟的伙计一看到刘王氏提着篮子过来,立即笑容满面的招呼着道。

    换新居了,岂能不买点好酒庆贺下,来来来,我这里有新到的好酒,一斗本来要一百二十文,今天算是恭贺你乔迁之喜,只算你一斗百文好了。

    买只羊吧,有这样的好事还不得买只羊,看这羊多肥,不多收你的...

    凌云带着帐内骠骑到达野狐城外的时候,正好看到这充满着勃勃生机的场面。随着山寨迁离合并为城镇,城镇本身就能产生极大的需求,同时也产生极大的商机。山寨改变生存模式,这里将建立工坊,商铺,成为小手工业作坊集结地,同时也会成为边境商贸的一个中转补给站,这些过去的寨不再是抢劫,而是作工经商,随着每月薪水的发放,商铺的兴旺,这里稳固起来,就会很快的形成一片新的商业小镇。凌云不担心会没有商人前来,虽然这里曾经是一片危险的猛虎盟势力范围,可商人总是早敢冒险的一群人。猛虎盟的变化,崭新的商机,会使商人们主动前来。就如眼前他看到的一样,野狐城还没有建成,可这个十几个山寨汇聚起来的两万余人口的大工地展现出来的商机,已经吸引了大批前来的商人了。而野狐城一旦建成,他相信会有更多的商人前来。

    凌云在马上又看到,在另一侧的城墙下,一队身着蓝衣的野狐守备兵正在操练。野狐城编有五百守备,另外由于所在地理位置重要,因此两座军堡之中还各有五百人马,以此守卫着与河东的重要通道。

    我很喜欢这里凌云转身对着身边诸人说道。这里让人感受到一股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气息未完待续。。

第141章 前所未有

    一千帐内骠骑出现,一开始着实把野狐城的商贩百姓吓了一跳。相比起野狐城的那三支守备部队,这一千骠骑就太精锐骠悍了,清一色的高头大马,黑色明光铠甲黑色披风,铜盔黑缨。特别让人惊叹的还是他们的坐骑战马,以战马毛色不同分属不同的团队。白色的战马并列一队,黑色的独列一队,枣红独列一队,黄马独列一队,青色一队。这样一分,使得整个骑队越发的气势惊人。

    是易盟主到了在许多人还惊慌不安的时候,已经有眼神好的认出了骑兵中的旗帜。

    凌云的帐内骠骑,有一个特色,那就是旗帜很多。凌云的一千帐内骠骑,分为五团十旅二十队百伙。五个团的战马毛色都是纯一种颜色,从战马毛色就能一眼分清楚是哪个团的。除此以外,凌云的骠骑还有许多旗帜,以旗帜来分别队伍,就如各团战马毛色一般,各团的旗帜就是他们的战马毛色,白黑红黄青五旗,代表五团。此外,团下旅有旅旗,队有队旗。另外各级军官,都还有自己的旗帜。凌云给营团旅队伙各级军官都还特别配了一把背旗。营主北插一面红白青黄黑五色小旗,团主背插一面红白青黑四色小旗,旅帅插一面红白青三色小旗,队头插一面红青双色旗,伙长背旗红旗。这种背旗的设置,也是为了提升骑兵在战斗时的指挥,骑兵战斗的时候十分激烈。有时候后面的旗令甚至金鼓也很难听清看到,特别是对那些作战经验不多的骑兵来说。凌云让军官们背着背旗,就是让各自军官所属的部下战斗时认准军官。跟随他行动。

    只要盯着军官的旗帜,就算万一营团的旗帜冲散倒下,只要军官没死,就能跟随着军官的背旗继续作战。而军官背旗颜色不同,则用来明显区分军官们的级别,作战时,以最快的分清统属上下。

    团队旗区分团队。背旗区分主将级别身份,就算骑战时打的很乱,可只要认准了这两种旗帜。就能保持起码的秩序。虽然也有人提出,军官们的背旗可能引来敌人的阻杀,不过凌云却并不认为这是个问题。冷兵器时代,队以上的军官们本来就是坐镇中军。队头伙长们则本就要求冲锋在前。想在两军交战时阻杀中军的中高级军官,基本没有可能。而那些低级军官,数量庞大,十人之中就有一个伙长,五十人一队头,有何阻杀意义。

    凌云身为怀荒军兵马统帅,级别最高,他骑在马上。背后一支两丈高的帅旗,同时。还有一面打着他官职的将幡,一面绣着他姓的认将旗。三面大旗之下,凌云的背上同样插着背旗。

    他背上插了三支背旗,且皆是七色旗。这独特无比的装束,相当显眼,以至于野狐城很快就已经认出了这支骑兵是易盟主亲至。

    虽然插着三支背旗,有点像是后世唱京戏的,可效果也还是很显著的,起码千骑之中,所有人一下子就看到了凌云所在。这若是在战阵之上,凌云往帅旗下一站,大家马上就能发现他的位置。他就是全军的阵胆,他若不动,就能给那些经验不丰富的士兵们胆气。至于会不会被人放冷箭,凌云倒不太担心,这个时候又没有阻击枪,箭术再好的高手,百步之外已经未能穿缟,比起风险,收益更高。

    野狐城守备长孙刚和城主堂主等率城中大小管事之人赶到迎接入城。

    骑马走在城内还没有铺上石板的街道上,凌云对城内的规模很是满意。野狐城整体的规划都是由总舵所制定好的,野狐城只是按计划施工而已。

    长孙刚也是凌云的燕云十八骑之一,如今受凌云之命,担任野狐城守备之职。统领着野狐城三支守备和一支警备,共两千人马。远比其它城守备兵马更多,因此在野狐城,也以长孙刚位居第一实权。特别是在城主和堂主也都是凌云派来的人后,野狐城更是完全掌控在凌云的手中。

    长孙刚落后凌云半个马头,在马上向凌云介绍着野狐城的进展。

    目前东西野狐堡防御设施基本已经修筑完工,军堡守军也已经入驻。野狐城的城墙壕沟完成了三分之一,还在抓紧修筑。此外,我们目前已经抢先修筑了一个坊区四个里,计划先解决住房问题。下一步是重点修筑好城墙濠沟等防御设施,然后再修建街巷商铺,最后再修筑其它里坊。

    凌云一边听一边沿路观看,野狐城有事先做好的总体规模,修建的时候,就好比是盖积木一般,按着图纸来就行了。因此哪边早修哪边晚修都没多大关系,不过城墙濠沟还是得先修好的。凌云对怀荒军镇各城的防御总体计划还是以积极防御为主,各城虽然设立了一支几百人的守备军,但没指望他们战斗。顶多也就是守好城门,真有敌人入侵,还是得指望侦骑能提前发现,然后居于总舵的帐内亲军等兵马及时防御。不过正因为守备军没什么战斗力,因此城墙濠沟才越发的重要。毕竟,就算凌云能迅速支援,各城也得能守到来援的时候。

    这个就是公共厕所吗凌云指着路边上的白色房子问道。

    长孙刚回答道:这是按照总舵规模图纸上的要求所建的公共厕所,两条主干道上,每隔一百步,设立一个公厕。而在其它四条坊内十字街上,则是每街一个公共厕所。每个厕所都按要求涂成白色,并有醒目公厕二字标示。说起这个公共厕所,长孙刚心里还有些茫然不解,建这么多茅房做什么主干道上百步一个,另外其余四个坊。按要求路边上一共还要建八个,加起来,全城路边上的公厕就有二十个。这还没有算上各个里坊明确标记在图纸上要求建立的诸多公厕了。总的加起来,怕不下百个公厕。有必要建那么多么,而且还是硬性规定,必须按图纸上规划的数量和地点建立,差一个都不行。

    除了这些公厕,让公孙刚还有些不解的就是公共澡堂。公共澡堂也规划了很多,每个里坊都有。公厕都是白房子,澡堂则全是绿房子。

    其实并不止长孙刚一人对此不解,这个规划图一出的时候。总舵都有许多人不解。规模图纸,哪有连茅房澡堂子也要管的,还管的这么细。可最后凌云坚持,公厕和澡堂都是他提出增加到规划图纸上去的。

    公共卫生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塞北之地。用水困难,而且牛马又多。以前各山各寨人口不多还好些,可现在汇聚起来居住一起,每城上万人,甚至如野狐城超过两万。而且将来这里成为商贸中转站,肯定会有更多的人口。人口多了,疾病也就容易传染。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说,要想建立一个商业城镇。干净整洁的卫生状况,也是很重要的。

    尤其是凌云如今建立的各城镇。并没有如其它城市一般,把市场集中在一个区域内,凌云完全是按后世的习惯,把商铺全都建在沿街两边,这就对于卫生状况要求更高。总不能街道两边开铺子做生意,吃饭喝酒,店前路上就到处都是牛粪马尿,特别是若没有公厕,那些人说不定直接就当街小便也是很有可能的。

    而洗澡也很重要,北地天气冷,而且水少干旱,很多人都没有经常洗澡的习惯,或者说是洗澡困难。身体不卫生,当然也就容易染病,虱子跳蚤老鼠蚊虫苍蝇,这些可是传染疾病的传播携带者。因此在建立公共厕所的同时,凌云也规划了许多澡堂。

    你做的很好,公共厕所建好了后,得派专人管理打扫。有了公厕以后,就得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情况,若经发现,定要严罚,形成良好习惯。街道也要派人经常打扫,可以安排一些五十左右的年纪较大者,每月给薪水,也算是给了他们一个自食其力的机会。还有对于牛马骡驴也得好好管理,禁止牲畜在城区街道上拉屎。

    公孙刚听的一愣一愣的,这人不让街道上随地大小便,是能管的。可这牲畜要拉屎拉尿怎么管

    凌云看出公孙刚的表情,其实这事也不难,先明令公告,禁止牲畜在城内排粪,违者处以罚款。然后,再每个城门口入城处,给那些带牲口进城者,发给粪兜,让他们绑在牲口屁股后面,这样一来,排粪了也能兜着,不会随地乱排了。当然,粪兜我们可以收点成本费,估计下次这些人就会自带粪兜入城了。你要记住,一个繁荣的商业城镇,公共卫生十分重要,公共卫生搞好了,不但城镇美观整洁,而且还能减少疾病传播。

    另外下水道沟渠这些也要建好了,要让污水畅通的排出城外,另外记得多打水井。凌云叮嘱着,水井是很重要的,不但平时能让百姓生活便利,而且若是围城之时,有充足的水井也是守城必备。

    说着话,也就到了行政办公区域,守备府城主府分舵等都办公场所都设在这一块。凌云没有去守备府,而是直接指了城主府,带众人一起进入。

    野狐城的城池建设进度我很满意,现在,我问你们一个问题,对于野狐城以后的发展,你们有什么规划吗

    盐湖城已经定好了发展发向,靠盐吃盐,以盐为核心发展盐业。野狐城人口是盐湖的两倍,又处于这么重要的位置上,城池建好后,肯定也得有自己的发展发向。这方面,凌云得先听听野狐城自己的领导班子的意见。野狐城两万人口,凌云不可能还继续养着,他们必须自己寻找出路,找到发展方向。未完待续。。

第142章 不为鱼肉

    夏日的野狐岭一带清凉无暑,仿佛晚春时节。不过城主李言庆却是满头冒汗,后襟衣裳全湿秀了。

    李言庆原本在猛虎盟中辈份算不上高,但凌云曾经为慕容恪执旗的时候,他给凌云做过傔旗。再后来老当家去世,凌云自己出去立山头,带着十八骑出去,几年后拉出了一支白马堂,当初手下的那最初十八骑,也有了一个燕云十八骑的偌大名头。而他,只因为当初一时犹豫,没有跟随凌云出去留在了总舵,结果数年之后,凌云成了白马堂主,成了白马银枪易三郎,成了代盟主,成了冠军将军,而他,却也不过是从傔旗手升到小小的幢主而已。若是当初自己随凌云一起走,也许燕云十八骑就得是燕云十九骑了吧,李言庆自嘲的想道。现在他已经开始奇怪自己为什么上次主动要求来野狐岭做这个城主了,也许是当时觉得城主的名头很大吧。或许只是因为当时凌云主动找他询问,一激动之下就什么也不去想就答应了下来。总之,原本只是总舵四护法下卫队中一个幢主的他,到野狐岭来成为了野狐城的城主。从管理着一幢人马,到成了两万人的城主。

    说是城主,可到了野狐岭后,他就有些后悔了。野狐岭两万人口,有三大头负责管理,负责民事行政的城主,负责军事防御的守备,负责监督刑法的堂主。本来他这个城主类似于一州刺史这样的主官,可事实上他发现。守备贺兰弘,当年虽然和他一样也是凌云的傔旗手,可人家这些年一直紧跟着凌云。早就是燕云十八骑之一了。堂主杨羽,原来是白马堂的执法,他们都是盟主凌云的心腹。一个掌着两千号人马,一个手捧着凌云颁给的监督大权,他这城主真的不好当。

    这段时间以来,在野狐城的城主府议事大厅里,每次议事时他倒像一个主持的司仪更多些。最后拍板的倒多是贺兰弘和杨羽二人。他一直以来,只是认真执行会议的结果。其实就算只是执行总舵和贺兰弘杨羽的决议,李言庆也觉得很是吃力了。他识的几个字,可识字不多,只是启过蒙曾经上了两年私塾而已。虽然年青,可这也只是让他以往战斗的时候表现勇猛些而已。并不能让他处事的时候多些经验。骤然管理两万人。哪怕暂时只是负责一个大工地也让他感觉吃力了。

    至于说,野狐城以后要如何发展,这个他还真的不曾想过。

    两万人搬下山寨,在野狐岭建起一座不小的城池,不能再从事抢劫的老本行了,这两万人以后要干什么

    来之前,他已经明白凌云说要把怀荒建成一个边境集市,要把坝上。建成一个繁华的贸易中心。可是具体要如何做,他真的搞不太清楚。

    凌云在盐湖城搞盐田的事情。他也已经听说了一些。刚刚凌云又把盐湖城那边如何决定以盐为本,大力发展盐业的事情说了一遍,他听后也觉得很是惊讶与震动。盐湖城还在更西北方向,以前虽然有个盐湖,但一年也赚不到多少钱,几千贯子钱吧,很多时候,他们还是靠抢劫为主。可现在听凌云一细说,盐湖的盐居然大有作为,那个什么盐田,整个盐湖城的万余人口现在都有了活干,盐湖今年就有望卖盐二十万贯以上。他算了算,按凌云的话,六成收入归总舵,四成归盐湖城。那盐湖城也能分到八万贯啊,一万人差不多每人能分到八千钱。而今年还已经过了一半了,这只是半年的收入。就算要扣除些成本,再还要减去点什么总舵的税收啥的,依然有好几万贯钱。我的个天,盐湖城今年已经不愁了,甚至明年后年以后都不用愁了。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个金饭碗,抱着不要松手就行了。

    凌云问他野狐城有什么发展方向时,他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盐湖城有一个大盐湖,野狐城有什么有一个野狐岭,一道荒岭,一个古战场,南面紧靠着长城,这里是坝上与河东的交界山口,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南面。

    他真没想到有什么好资源,唯一能说的上的也就是守着坝上与河东的通道,野狐城有这么多人,就是当初山寨经常下坝去雁北一带抢劫的结果。可现在盟主说不让抢劫了,那这便利也没有了。

    不过凌云的问题还得回答。

    我们野狐城商议,决定以后发展还得靠山吃山,咱们这草不错,因此我们打算建立几个牧场,养马养牛养羊。另外,这里是河东上坝的重要通道,我们打算在这里给来往商队提供补给。李言庆有些忐忑的说道。

    凌云坐在那里,手指轻轻的叩击着旧案,认真的听着李言庆的回答。不过听到只有这两条时,他还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野狐岭这么大一个重镇,靠搞畜牧和服务,肯定是不够的。当初他选李言庆来出任野狐城的城主时,也是有些无奈。他把十三分舵的守备一职全从燕云十八骑中选调,堂主的人选,也多是白马堂出来的,城主一职,他必须照顾到盟中其它人的感受,他又不想让原来那些山寨的头领或者是诸位太保们的手下来担当这样的要职,最后只得从总舵中选了一些与自己关系还不错的人来出任城主。不过现在看来,李言庆忠诚方面是不用担心的,可能力方面就差了不少。不过现在也没办法了,只能先用着,他倒是想用从南面带来的魏征等一批人马,可惜他们以往都不是猛虎盟的人,一下子出任城主等要职,只怕盟里的人会很有意见,还是慢慢来吧。

    野狐城以后将是我们怀荒镇的西南大门,这里守着通往河东的下坝之路。极为重要。于商路于军事都极为重要,对于野狐城未来的发展,某也是思虑良久。凌云缓缓说道。某这有一个建议,具体的还要野狐城你们这三驾马车一起仔细商议讨论,看看如何。

    凌云让身后站立的尉迟恭拿出一副坝上的地图,打开挂在一旁屏风之上。地图之上,野狐城已经标记出来,正在野狐岭上,南边就是长城。在野狐城旁边。有几个圈记的圆点。

    那标记的是什么李言庆问。

    凌云笑道:刚才言庆有句话说的好,靠山吃山。盐湖城靠着盐湖,所以他们就发展盐。盐是个不错的商品。正好我们又有提练盐的良法,因此盐湖发展盐前景很好。不过我们野狐岭没有盐湖,就算有盐湖,我们也不能跟盐湖城去抢这个生意。这里呢。我给咱们野狐城带来了咱们自己的金饭碗。地图上标示的地方。正是已经勘探发现的铁矿

    铁矿几道吸气声响起,李言庆贺兰弘杨羽先是惊讶,然后就是狂喜。

    盐湖是金饭碗,可铁矿一样是金饭碗。打造兵器,甚至哪怕就只是造个铁锅,不都得要铁。特别是如今怀荒要建集市,挖铁矿炼出铁来,这还怕没生意还怕赚不到钱要知道。草原上的人最缺铁器,不但钢刀铁矛。就是铁锅,也能卖出极高的价钱。

    那铁矿量大吗好采吗几个人不约而同的急忙问道。

    放心吧,勘探发现铁矿储量很高,而且含铁量很足,是优质铁矿,更好的消息是,其中一个还是露天铁矿。有了这几个铁矿,以后野狐城只需要采矿炼铁就已经足够吃香喝辣了。凌云笑着道,当然,这矿是总舵勘探出来的,而且总舵接下来会提供采矿的技术支持,并且提供炼铁方面的技术支持。因此,和盐湖城那边一样,总舵和野狐城合作采矿炼铁,收益六四分成,总舵六野狐城四。

    对于凌云提出的分成计划,李言庆等人丝毫没有意见。凌云要是不告诉他们野狐岭有矿,他们只怕空守着宝山也不知道。况且,他们原本也早习惯了猛虎盟早先那一套,对于如今一家人分的这么清楚有些不太适应,凌云说分多少就分多少,大家一时也还没理会到这里面真正的意思。要不然,他们肯定不会这么轻易的就把大头送给总舵了。

    凌云见李言庆等毫不讨价还价,有些意外之余也是十分高兴。要想在塞上建立一支军镇,兵不能少,有兵还得有军械。虽有联合军械坊落户怀荒,可如果万一被朝廷卡住材料,军械坊也难为无米之炊。凌云思来想去,记忆中记得坝上一带也是有不少的煤矿铁矿等矿产的,请来不少专业勘探之人,让他们寻遍坝上,终于找出了不少矿产。其中野狐岭一带,就有几个铁矿,而且有一座还是露天的铁矿,这对凌云来说是个极好的消息。把铁矿告诉野狐城,让他们安排人去开采炼铁,一来军械坊有了铁料来源,二来解决安排了野狐城两万人口的安置,一石二鸟。

    李言庆等人心急似火,马上就要去几个铁矿实地探察。

    正在这时,大堂外传来高声急报:禀报盟主,总舵送来急报

    呈上来。

    尉迟恭从来人手中接过信筒呈上,凌云检查了一遍封漆,确认完整后打开,只匆匆一扫,已经是脸色陡变。

    盟主,发生何事贺兰弘问。

    凌云皱眉道:斥候团窦建德急报,大青山桃花寨寨主老刀把子已经联合了大青山三十六寨兵马,准备进攻我怀荒,目前,每日还有许多山寨正率兵赶去与他汇合。

    怀荒镇这段时间派出诸支队伍轮流扫荡燕山各绿林山寨的举动,终于引起了大青山诸绿林势力的恐慌,在老刀把子的串连下,迅速结成了一个联盟以共同对抗咄咄逼人的猛虎盟。未完待续。。

第143章 老刀把子

    数天以来,雄奇险要的桃山,绿林兵马云集,处处是各山各寨的旗号。桃山就在大青山的东端北麓,紧靠着燕山,南面不远是太行,山上的桃花寨,曾经也是猛虎盟的加盟山寨之一。桃山与野狐岭相隔不到百里,自老刀把子的英雄贴发出之后,同在大青山的诸山寨反应热烈,每天都有山寨首领带着人马赶来,桃花山寨里早已经驻不下各寨兵马,来的晚的,就驻扎在寨外,一直驻扎到了山脚下。每一块坡地草甸上,都有一家山寨兵马驻营在此。甚至有些来的晚的,干脆就在山下草原上扎起营寨,山上山下帐蓬罗列,人马成群,一到晚上,篝火点点有如繁星坠地,马嘶人哗,谁也不知道究竟汇聚了多少路人马。

    号召各路人马前来汇聚结盟的是桃山桃花寨大当家老刀把子,这几天老刀把子每天骑着马在山下迎接各路豪杰好汉,他总是骑着那匹大青马,穿着一件金漆山文甲,戴着凤翅兜鍪,手挂着一枝马槊,杂在一大群桃花山的白马护卫中,迎接一个又一个闻召而来的好汉们。

    这段时间以来,在塞北一带到处流传着猛虎盟已经受朝廷招安,开始四处发兵扫荡燕山各大小山寨的消息。桃花紧邻着坝上怀荒,对于东边猛虎盟发生的事情,老刀把子向来很关注。猛虎盟女当家慕容蔷薇南下之后在江南与九当家易风成亲,且留在江南不再北返。令易风代掌猛虎盟消息传到老刀把子耳中时,他立即就提高了对猛虎盟的关注力度,加派了数队人马乔装潜入怀荒。仔细探听猛虎盟的一举一动。出于老江湖的经验,他感觉到猛虎盟会有一场剧变。

    果然,很快猛虎盟就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动,特别是猛虎盟与拔野固人大战于石河的消息传回后,让老刀把子对于那个年青的代盟主越发的多了几分震惊。而猛虎盟的半边天张晟的战死,手下八大堂主的全部战没,也让老把刀子远远就感受到了易风这位易盟主的强势。虽然他远在桃山。可他却敏锐的判定,石河之战,与其说是猛虎盟出人意料的战胜了一千拔野固漠北骑兵和数千奚人奴兵。倒不如说重点其实是凌云利用这一战,巧妙的清除了他执掌猛虎盟最大的障碍张晟和八大堂主一系人马。他没有证据,可却认定事实就是如此。

    老刀把子再次增派人马前往猛虎盟同时,一声令下。让桃花寨人马进入了战备状态。一个强大的邻居,总是让人难以安心睡眠的。桃花寨人马加紧操练,整修器械,严加防范。不但老营的人由原来的五日一操改为每日一操,就是那些寨中的少年老人,也都发放武器,进行两日一操。

    老刀把子的嗅觉是很灵敏的,猛虎盟经石河一战后变动极大。凌云彻底掌权。又顺势夺了十太保的兵马,重整兵马。编练了两万余人马,并开始撤寨建城,以猛虎盟总舵怀荒镇三连城为中心,在周边建立十三座分舵新城,听说要把坝上怀荒建成什么边境集贸市场。

    老刀把子想不清楚凌云为什么要接受招安,放弃抢劫这份自由又有前途的行业,他也不愿意去想。可凌云所做的种种安排,却让他日夜不宁,寝食难安。当猛虎盟的兵马经过一段时间训练过后,终于露出獠牙,扑向了燕山其余的绿林同道时,老刀把子再也坐不住了。

    唇亡齿寒也罢,兔死狐悲也罢,老刀把子清楚一件事情,猛虎盟既然向燕山的绿林下了手,那么他们早晚也会对大青山的绿林下手。而一旦等凌云灭掉了相对弱小的燕山绿林之后,那位于大青山东端的桃山,必然首当其冲。桃花寨全寨加起来,也有三千来号人口,可青壮者不过千余,训练能战者不过五百。这点人马,在桃山附近几十里,当然实力不弱。甚至和当初猛虎盟的野狐岭分舵比,也不弱多少。可现在猛虎盟,有如睡醒的猛虎,把分散的兵马全集结在了一起,两万多号人马,桃山根本不可敌。

    人为刀殂,我却不肯为鱼肉。

    桃山一家敌不过猛虎盟,那就联合其它人马一起对抗猛虎盟。

    又有三家人马赶到,老刀把子上前迎接,微笑点首,对大家说了几句江湖客套话,然后请三家的首领们一起上山,共商大计。

    老刀把子发出英雄贴,各家纷纷前来,虽然这与最近道上纷传猛虎盟要为朝廷剿灭北疆绿林的传言些关系,但也与老刀把子在北疆的绿林地位有关。

    老刀把子是山东豪门出身,本名张青山,年青的时候在家读书,后来得门荫入仕,做了北齐一位郡王的王府参军,从此仕途一帆风顺,后进入朝堂做了京官,几年后又转任地方,已经是一郡的佐贰郡丞。后来周大举攻齐,张青山率领郡中募集乡兵守城拒敌,终寡不敌众,兵败城败,他身负重伤,被家将拼死救走。后来突厥人在塞外扶持了北齐宗室称帝,他前往相投,被授了一个将军。可惜这北齐皇帝最后还是被突厥出卖给了隋朝,在塞北的许多北齐文武被俘擒拿,老刀把子跑的快,才逃了一命。自此之后,他便带着手下的那点残兵败将,在阴山北麓四处游荡,中原难回,成为了塞北的马贼。

    老刀把子豪门出身,早年做文官,后来统兵做将,也算能文能武,就算做了马贼,也一样表现突出,很快在塞外混出了名堂,成为当时塞外一支极为凶悍的马贼。老刀把子恨突厥当年背信弃义,因此经常与突厥人过不去,突厥人也恼老刀把子的神出鬼没,阴魂不散,后来重金收买了他的一个手下兄弟,那次老刀把子差点死了。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可手下的那支精悍人马也几乎光了。老刀把子逃亡了很久,最终还是找到机会。单人独骑深入了突厥汗庭把那个出卖他的手下给杀了。

    后来老刀把子又拉起了一支人马,继续与突厥人干。再后来,他遇上了塞外同样声名很响亮的慕容恪,拓跋横刀张晟裴增等一群人,他们九人结义为兄弟。联合起来,最终建立起了北疆第一绿林势力猛虎盟。是他们一起,让猛虎盟曾经有一千多家山头势力结盟。可惜猛虎盟突然崛起。也迅速消落。

    慕容恪突然死去,随之而来的就是内讧和分裂。

    慕容蔷薇虽然最后继续打着猛虎盟的旗帜,可她执掌的猛虎盟却只是原来一成不到的势力。老刀把子这样的元老。最终还是退出了。

    身为北疆威信很高的江湖前期,其实老刀把子也只有五十出头年纪。多年的塞外生活使他的脸庞上染上了风尘颜色,不过虽然在塞外游荡多年,可直到如今。他都还一直保持着山东士族子弟的那份儒雅风度。服饰整洁,充满风度。经历这么多磨难,也只是磨去了他士子的棱角,却让他将心中的那份狠绝和果断深藏不露,遇事不骄不躁,深谋远虑,决断果敢。而且他比起寻常的绿林首领,更善于把握人心。知道如何收买人心,获得拥护。正因此。老刀把子的手下们都愿意为他效力,为他出生入死。就是道上的其它绿林,提起老刀把子,也往往会竖根大拇指,称赞一句仁义。故此,这次老刀把子英雄贴一下,顿时北疆各路豪杰纷纷前来。

    下英雄贴前,老刀把子也曾沉吟良久。

    自慕容恪死后,老刀把子退出猛虎盟,多年来一直与猛虎盟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度。可这次,他却无法坐视下去了。易风接任盟主之位,受了朝廷招安,这已经让老刀把子心中很不喜。当初齐虽为周所灭,可隋继承自周,加上当初隋买通突厥人出卖北齐流亡朝廷,也让他一直念念不忘。二来,凌云的手段太激烈了,借刀杀人直接把张晟等全给杀了,这样的手段让老刀把子有些难以接受。张晟那人他虽然也有些不喜,觉得张晟爱卖弄些计谋,可毕竟当初也是结义过的兄弟,一起磕头一起喝的血酒,如今凌云却直接借刀杀人全给杀了,而且凌云后来又把十三太保诸义兄全给阴了,两个生死不明,十个软禁,这让老刀把子难以赞同凌云的为人。

    当然,若只是如此,他虽然看着不爽,但也顶多就是不爽而已。

    可凌云后续一连串的动作,却让他极为不安。夺权整军练兵,然后是攻打燕山诸山寨

    易风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能猜测到一些,攻打诸山寨,一来可以练兵,二来可以夺粮,三来还可以夺取山寨人口,四来肃清怀荒周边山寨,既能震慑作用,又能为他的那个什么边市计划扫清道路,提供一个安全的商路,一石数鸟。

    只是凌云一石数鸟,而他老刀把子却要成为那些鸟之一,却是难以甘愿的。

    到了山寨,各家首领一起进了聚义大厅,大家排资论辈,分序入座,老刀把子说了几句寒喧话,拈须道:诸位,易十三如今是咄咄逼人,先杀了叔伯张晟等,又囚了义兄诸太保,如今磨刀霍霍,又拿燕山诸同道开刀,易十三如此嚣张跋扈,根本不把别人放在眼中。今日燕山诸江湖同道被杀,我等若无反应,他日易十三提刀杀向我等之时,又将有谁来救我们事以至此,人为刀殂,我等却岂能甘为鱼肉易十三小儿辈嚣张至极,今日,某邀请诸位江湖同道前来,正是为一起歃血结盟,一起讨伐易十三

    老刀把子话一落,立即有人响应,灭了易十三,各家平分怀荒诸城钱粮人口

    这句话喊出了各寨主们的心声,各山寨响应前来,不单单是凌云威胁到了他们,同时猛虎盟的富裕也让众人觊觎。只是以往没有一个带头的人,如今有老刀把子带头倡议,大家自然是无不蹒跚响应。未完待续。。

第144章 黑虎掏心

    易十三自石河一战灭了几千北虏,杀了张晟之后,如今嚣张跋扈的很,整军练兵,撤寨建城,四处扫荡燕山同道弟兄,据说还要建立边市,已经有积攒了不少的货物钱粮,偌若我们能一战击败易十三,坝上那十几万人口,无数钱粮,军械马匹,自然就是我等各家所有。怀荒有两万余人马,实力不凡,特别是凌云之前石河一战把凶悍的拔野固骑兵也一战全歼,这必然会让不少的山寨首领们心中有些畏惧,要想鼓动他们一起攻打怀荒,那么光摆出怀荒威胁论还不够,毕竟好些山寨离怀荒很远,就算怀荒真的向西进犯,一时间也自有桃花寨等山寨挡在前面。因此,老刀把子顺着刚才那位当家的话,直接了当的把进攻怀荒镇的好处摆在了明处,还说明了战后平分的瓜分原则,以此把他们一起绑上战车。

    铁山寨大当家黑虎赵成是老刀把子徒弟兼女婿,不过早十年前就已经自立门户,在桃山更西面二百里远的铁山上开山立寨。黑虎大成正当年轻力壮四十许年纪,长的虎背熊腰,老刀把子一向对这个女婿态度复杂,当年赵成在他手下,因表现出色收了他做徒弟,行了拜师礼。不过虽收赵成做了徒弟,却并不愿意把女儿嫁给这个长的跟熊似的武夫马匪徒弟。结果女儿偏就跟这赵师兄好上了,最后张小娘也是泼辣,直接就让赵成带着她私奔走了。赵成和张小娘私奔而走,等老刀把子找到他们的时候。女儿肚子都大起来了,无奈之下,老刀把子只得掩口承认了这件婚事。不过也不想再看到这女婿女儿,便又给了他们一点人马,让他们出去自立门户。结果赵成倒是凭着在老刀把子那里学来的本事,还有得到的那队人马,渐渐闯荡出了名头,到如今,甚至铁山寨的人马还在桃花寨之上。这次前来会盟的诸家人马之中。就以黑虎赵成的人马最多,足足来了三千,其中马军就有五百。算是给老刀把子大大涨了几分面子。

    十年过去,老刀把子对这个女婿态度也渐有改变,虽然他还是对于女儿跟他私奔之事心中耿耿于怀,可毕竟年纪大了。对一些不愉快之事也便放在了心中。这次他特别召张成前来,让他多带人马过来,就有意让张成多露露脸,他有意自己做这个盟主,但是让女婿来做这次盟军的前锋大将。

    此时张成欠欠身说道:易十三目前忙着撤寨建城,可这城哪有这么容易就建起来的据某探马所报,目前易十三新建的十三座城,只有盐湖城和二龙城勉强建好了城墙。至于其它的,城墙都还都只建了三分之一不到。另外。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好消息,这易十三为为了抢夺兵权排除异已,把各分舵的兵马都留在总舵,握在自己手中。而十三座新城,都只留了区区数百人马,就这点人马,甚至连军械都不齐全,而且多是些留营的老弱。那些新城,眼下就如同一群只穿着单薄小衣的娘们一样叉开双腿躺在那里,身边却连个守护的汉子都没有,不但如此,甚至连个屋门篱笆都还没扎起。你们说,这不是正等着咱们去抢嘛。

    老刀把子看着女婿那副自信满满,骄气形于脸上,微有些皱眉。易风把精锐营头尽皆集中在总舵的举动,老刀把子和大家一样,也认为是为了掌控兵权,防止分舵势大。但老刀把子纵横塞外多年,事事多份小心谨慎,并不会轻敌大意。在他看来,多份小心总没有错的。不过他也并没有马上将不满放在脸上,此时当着大家的面批评女婿,必然会打击女婿的威望。有些事情,还是一会私下再说的好。他故做大声的哈哈笑了几声,笑过后,他放低声音道:老虎,刚才你跟我说你有一个进攻怀荒的作战计划,不知道你打算拿易十三的哪座新城先开刀呢

    如今前来会盟的山寨已达一百余家,兵马多达万人,而且还有许多更西面的同道还在赶来,预计还得有数千上万人马。我们此次盟军人马有望达到两万,从数量上就完全不低于易十三。因此,对于如何攻打怀荒,某有一个计划,就是把各家兵马分为正奇两路兵马,正兵由各家抽调精锐组成,不需太多,有五千人马足矣。剩下的人马,皆为奇兵,再分成数支,每支千余,多张旗帜,对怀荒多路佯攻,务必让易十三摸不清我们的真正进攻方向。如此一来,易十三虽手握重兵在怀荒总舵,可却不知道该要援救哪个分舵了。各分舵防御空虚,几近于无,他若是分兵,则不过是添油战术,若是重点防御一路,我们到时就可顺势攻另一城。如此,易十三虽有十三新城,可我们也可以一一破之。最后,我盟军携大胜之势与易十三决战于怀荒连城之下,一战破之。

    虚虚实实,声东击西,不错。老刀把子连连点头,这个作战计划充分的针对了猛虎盟如今守内虚外的弱点,让盟军中的杂牌老弱做为佯兵,分成多路去吸引猛虎盟的注意力,让他们搞不清他们进攻的方向,然后等易十三出动之后,再出动精锐,攻击其无防守的城池。只要能击败易十三,老夫的桃花寨人马,即日起老夫的桃花寨人马亦将交由老虎你来指挥。

    谢过岳父大人。

    有了老刀把子的表态,其余各山寨的头领们对于张成的作战计划也都没什么异议,一时皆表示愿意遵从调遣。虽然眼下桃花山聚集了一百多家山寨,但各山寨前来人马有多有少,主要还是以附近的三十六寨为首,三十主寨是这次最先响应前来的,他们与猛虎盟靠的最近,也是最清楚的感受到猛虎盟威胁的山寨。其它更西边的山寨有些派了百来人马过来,有些甚至只是当家的带了几十人马前来,可这三十六寨,却几乎是倾寨而来,不但老营的兄弟都带来了,就是寨中的青壮都一起带来了。要是这次不能打败猛虎盟,那么燕山诸寨就是他们的榜样,到时他们除了撤离远遁,根本没有其它选择。

    这个易十三十分嚣张跋扈,不过也是有几分本事的,上次石河一战,就一下子歼灭了一千拔野固骑兵和数千奚人奴兵,不可不提防小心。老刀把子还是提醒了一句。

    岳父所虑极是,不过小婿早已经打探的清楚,其实石河一战,也没有外人传言中的那些可怕。那一战,传言有些夸大其实了。

    为何

    石河一战,先是拔野固人太过轻敌大意,分兵三处,让易十三有机可乘,二来易十三先是故意让张晟为诱饵,自己带领一支人马紧随于后,又安排了拓跋横刀和自己手下的两个分堂人马在两翼张网以待。特别是最后各分舵赶到加入战场,又兼那些奚人奴兵并没有奋死拼命战斗,这才让易十三取得石河之战的胜利。说到底,易十三不过是以上万人马,打七百拔野固人而已,虽胜,又有何可夸赞的。

    老刀把子拈着胡须思忖,只是沉吟不语。赵成见他不是很放心,便又道:请岳父放心,这些底细都是罗方和薛亮亲口告诉我的。

    罗方薛亮,可是慕容恪帐下十三太保中的老大和老二老刀把子闻声心中一动。

    赵成点点头,其实他对于慕容恪的十三太保一向有些不屑,他自认为自己并不差,只是当年他因为和师妹私奔,结果被赶出去自立门户,因此当岳父老刀把子和慕容恪等一起建立猛虎盟的辉煌时候,他却只能在外面苦苦打拼。他一向认为,若是当年他没有出去自立门户,以他的本领,绝对会比什么十三太保混的名头更响。看看如今,十三太保内讧,罗方和薛亮如丧家之犬,其余十太保更是成了囚徒,而让易十三嚣张无比,可眼看着在盟军的讨伐之下,也是绝对跋扈不了多久的。这北疆绿林之中,慕容恪老刀把子张晟裴增拓跋横刀等老一辈的人物,终究还是死的死老的老,当今绿林,还得是他们这些人的天下。而在他看来,北疆绿林年青一辈,执掌牛耳的人物,舍他其谁易凌云,不久之后将被他亲手打败踩在脚下。他,要重建联盟,统一整个北疆的绿林,他黑虎赵成,才是猛虎盟最有资格坐上盟主之位的人。他外号黑虎,与猛虎盟也是绝配。

    他笑着道:就是他们,石河一战二人躲过了易十三的暗杀,见势不妙直接逃离战场。后来便前往铁山,投奔于某,因此某才知道如今怀荒的底细。

    老刀把子连连点头,说,好,好。偌若如此,那我们把握更大。他嘿嘿的笑了几声,又问,这罗方薛亮若是肯相助我等,倒是能发挥大用,如果让他们潜回怀荒,暗中与旧部联系,一来我们就能刺探到易十三的军情,二来,关键时候,说不定还能给易十三来个后院起火。只是,不知道此二人愿不愿意相助啊。

    此二人如今如丧家之犬,落魄不已,只要承诺些好处给他,允诺将来灭了易十三,还他些人马,拔他一块地盘,分他些战利品,他们岂有不愿出力之意

    此二人现在何处

    就在小婿帐中,随时恭候岳父传见。可否现在传他过来

    嗯,叫他们过来吧,正好让他们给大家仔细分说一下怀荒的底细老刀把子点头说道,对于这两位侄子,他还是很有些期待的。有了这二人在,他对于此次出兵又多了几分胜算。未完待续。。

第145章 最好的防守是进攻

    凌云赏赐了信使一匹绢,又让程咬金带去吃饭休息。魏征望着他,严重吗

    带头的是桃山的老刀把子,当初与慕容老当家义结金兰的九位把兄弟中的老三,在北疆绿林有很高的威信。

    凌云对于老刀把子并没多少记忆,不过前段时间为了对付张晟等人,他倒是对猛虎盟的历史进行了一番恶补,因此对于建立猛虎盟的慕容恪九兄弟倒是不陌生。说来慕容恪当初结义的这九位兄弟,个个都是北疆绿林中的时豪杰人物,九兄弟早期都是一方豪强,各有山头队伍,最后联合在了一起,结义为兄弟,巩固了联盟,然后联合一起,东征西讨,把那些不肯联合起来的绿林都打倒在地,或吞并或联合,最终创立了猛虎盟这样一个曾经拥有千余家山头的强大绿林联盟。不过有句话说的好,能同甘,不一定可共富贵。猛虎盟迅速扩张,慕容恪的地位也急剧上升,原本是平起平坐的九位兄弟,最后慕容恪却成了众人的上司,其余八人成了手下,利益分配的不均,引起了兄弟之间的不满。最终,在朝廷密使的挑动下,身为副盟主的二当家最先引爆了内讧。慕容恪暴死,副盟主发难夺权,一时盟中大乱。

    凌云所查到的资料,当年的那场内乱,二当家声势很强,九兄弟中,慕容恪死后,有三人站在他那边,而张晟裴增是站在慕容家族这边,加上后来倒向慕容家族的拓跋横刀。其实慕容家族这边也只有三位建盟元老,比起二当家的四位元老,其实是处于劣势的。在那个关键的时候。两边都积极去拉拢三当家老刀把子。可老刀把子却哪边也没有选择站队,而是带着自己的一营人马离开了总舵,到了桃花上建立桃花寨,自立了门户。不久后,形势大好的二当家也突然暴亡,最终反是处于劣势的慕容蔷薇一派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大出许多人的预料。不过也曾有过流言。说二当家是死于三当家之手,据说原本选择中立的三当家,曾经收到一份证据。那证据证明大当家慕容恪其实是被二当家勾结隋朝的使者暗中下毒毒杀,三当家恨二当家的吃里爬外,勾结外人,因此突然单枪匹马来见二当家。二当家当时还以为三当家终于回心转意。要站到他这一边。大喜之下,一时不防,结果当天酒宴过半之时,老刀把子突然暴起拔刀,在席上直接刺杀了二当家,又逼近着另外三位义兄弟解散了人马,然后才飘然离去。

    只是这个传闻太过于惊人,就如同许多人传言老刀把子当年单枪匹马独闯入突厥汗庭。把背叛他的那个手下人头给割掉的那件传奇之事一样,当年的那件事情传的越热闹。只是最终都没有人能证明那事确实发生过,而老刀把子也从不曾在公开场合承认过这件事情,一如后来,曾经本来声势极大的二当家一派人马突然散去,如烟消云散,二当家神秘暴亡,这件事情,老刀把子也从不曾承认过是他所为。

    不过凌云判断,事情的真相可能真的就如同那神奇的传闻一样。

    对于这个老刀把子,凌云是有些忌惮的。他原本还想着,等扫荡完燕山诸寨后,再亲自去一趟桃山,拜会老刀把子。

    却不成想,他还没来的及上门,老刀把子倒是已经出山了,而且一出手,就是发出了英雄贴,召出了这么多山头会盟,要跟他易凌云一决高低。

    这事情有些棘手,老刀把子的绿林威望,可是极高的,虽然与裴增张晟等同是当年的九兄弟之一,可九人之中也有高有低,慕容恪二当家,还有老刀把子,这三人当初本就是北疆最强悍的三股势力首领。老刀把子现在一呼百应,由此可知他的影响力。

    突厥人还没动手,却先把个老江湖给惊出来了。

    看来我们想一路扫荡过去,各个击破是不可能了。一场大战,在所难免。凌云叹道。为了应对突厥来袭,也为了尽快把怀荒市场打造出来,凌云的动作有些过急了些,终于引发了不良反应。

    既然是老刀把子出的头,他曾经也是猛虎盟的建盟九老之一,当年猛虎盟内讧之时,他还保持了中立,也许我们可以跟他们谈谈。不一定要打仗,也许可以联盟。魏征在一边建议道,对于老刀把子的江湖传说,这段时间在怀荒,他也是听过不少的。在他看来,眼下的怀荒军虚有其表,整编训练时间太短,军械都不足,训练更不充足,这个时候跟大青山的绿林们开战,并非明智之举,尤其是他们还得防备东突厥随时有可能到来的袭击之时。

    凌云却摇了摇头,这个时候去找老刀把子和谈,只怕不会有什么作用。大家都是绿林之人,一旦有了怀疑,想要打消可不容易。再说了,也许老刀把子一开始只是因为凌云他们做事太过激进而起的防备之心,被迫应战。可谁又能确定,他们未必就没有要借机吞并怀荒的意图呢

    就算要谈,可也先得打完这一战再说,我们只有打赢这一仗,而且还得赢的漂亮,才有资格和谈,谈结盟。若没有压制对方的实力,和谈只会被看成是软弱,看成是惧怕,只会越发的激起对方的吞并之心。要和谈,也得先把他们打服了,到时才能真正握有和谈的主动权,那样,才能合并他们。要不然,就算一时勉强谈成结成联盟,可不能号令他们,这样的盟友最终也只会是心腹之患而非未来助力。

    可突厥人随时会打过来,而且咱们的十三座新城眼下只有二龙城和盐湖城初步建好城防,其它的十一座新城连城墙都还没有建好。另外。兵马整训时间也太短,除了帐内亲军和外营兵勉强有一战之力,外镇兵和守备警备完全没有什么战斗力。高甲也在一边劝谏。

    这些情况我都清楚。可我们不得不应战,不然今日哪怕暂时妥协成功,可将来也会后患无穷,如果连这些绿林我们都不敢迎战,我们又如何再谈对抗突厥人

    听到凌云如此坚决的态度,大家也只能是不再反对。

    三郎可有战胜之策魏征问。既然凌云要打,那做为凌云的幕僚。他也只好转而开始讨论如何打这一仗了。

    凌云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润了润嘴唇,然后道:我们兵马训练不足。城池防御未好,打防守战其实并没有什么优势,相反,十几个缺少防御的城池。只会让我们陷入极为被动的局面。因此。此战,我认为,要打,就打个主动进攻,以进攻代替防守。

    进攻代替防守高甲这样经验丰富的将领都不由的吸气了,这可真够大胆的。十几座连城墙都只修了一半的城池,这个时候凌云还要主动出战,不得不说很大胆。万一我们出击的时候。敌人派一支偏师绕到我们后面,直接杀奔这些缺少防御的新城怎么办

    你有张良计。人家有过墙梯,你以攻代守,人家就不会正面拖住你的大部队,然后派偏师绕后攻击你背后那些完全没有防御的城池吗

    凌云对尉迟恭挥挥手,让他把一张怀荒军事地图拿出来摆开。

    凌云的手指在怀荒西面一指,看,我们在西南一面有二龙城野狐城盐湖城白云城四城,然后是怀荒三连城,再是东面诸城。这次我们的对手,主要是西面大青山以及更远的诸绿林人马,他们要进攻我们,二龙野狐盐湖白云四城首当其冲。就算他们要绕,其实也是绕不过这四座城堡的,因为他们都修筑在几条前往怀荒的必经之路上。也就是说,其实我们真正要保护的城池并不多。

    这四座城堡中,二龙和盐湖二城,又都是已经修好了城墙濠沟的,野狐城虽然还没建好,可两个卫堡却建好了,防御最弱的其实只有西北方向的白马堡。凌云的计划就是把三千帐内兵三千外营兵和八千外镇兵分成两部份,一部份将随他主动出击,这部份在精不在多,因此他计划从帐内兵挑选两千,从外营兵挑两千,再把新建的那一千长弓营带上,总共五千人马做为出击力量。然后帐内兵剩下的一千人马,再加上三千外镇兵组建成西南军,在野狐城驻守。以一千外营兵加上三千外镇兵组成西北军,派驻在白云城。剩下一千外镇兵,留守在怀荒城。

    整个计划,重点就是防守西面第一线的四城,尤其是野狐和白云二城。如果凌云主动出击,不能击败敌军,而这一线防御又被突破,那后方就只有怀荒城这道薄弱的防线了,若怀荒连城防线再突破,那后面就全是连城墙都只修了一半的各新城。

    只是凌云并不认为,老刀把子的大青山盟军能够突破他的防线。

    老刀把子会盟的人马已经超过万人,而且还有许多人马赶来,说不定会突破两万。三郎带五千人马出战,会不会太少了些贺兰弘担忧的问。他还是习惯山寨打法,以多欺少,侍强凌弱。一看对方数量是自己几倍,心中就有些担忧。

    打仗不是拼人数,老刀把子的人越多,就越杂,就越容易击败。像这种杂七杂八拼凑起来的人马,也就能打打顺风仗,一旦失利,很有可能就是溃败。我们兵虽少,可我带的是帐内军和外镇军,这是我们的精锐。五千人马中,骑兵就有一千四百,三千六百步兵中,也还有整整一千六百人的长弓兵,只要指挥得当,打败他们完全没有问题。

    凌云对这一仗很有信心,实是他知道所谓的山寨兵马,很多时候虽然听起来声势浩大,人马众多。可多数的情况下,一个山寨也许号称三千之众,可其中青壮也许只有千把人,而真正有兵器甲仗上过阵的,可能只有五百,而就这五百人中,真正称的上是精锐的可能只有三百。因此,对于山寨兵马,直接把总数除以十,最后得到的结果就是他们真正的战士,这个算法总不会错的。好比原来猛虎盟这样的大势力,十来万的人口,人马也有两万余,可真正称的上是悍匪老卒的,也不过两三千罢了。

    老刀把子召集了一百多个山寨上万人马,凌云想想,有千把勇猛战士就已经不错了。其它的,多数只是充充场面,壮壮声势罢了。打打顺风仗,他们作用不小。真正的打硬仗,只怕他们坏处比用处大。特别是这种各山寨集结起来的人马,山头众头,统一有效的指挥系统,基本上别想了。他们打仗,其实不如叫斗殴好听点。

    而凌云的帐内军和外营兵,虽然训练的还不够充足,可却已经从黑帮打手升级到了军队士兵,哪怕最次的军队士兵,也绝不是黑帮打手能对付的了的。一个黑帮打手也许能打趴下两个军队菜鸟新兵,可一伍新兵绝对打的过三个黑帮打手,若是一队新兵,那能打败上百黑帮打手。若是有五千士兵,数倍的黑帮打手,也一样不是对手。这就是帮会打手和军队士兵的区别,单打独斗也许帮会成员强悍些,可论起军阵对战,那他们就完全是外行了。

    凭着一已之勇,在军阵之前又有多少用你武功再高,刀耍的再漂亮,可一排长枪刺来,你就得全身窟窿。一阵箭雨射下,你就得成刺猬。

    我立即写调令,高骠骑,你立即带一队人回怀荒替我传令,最快的时间内把那出战的四千兵调来。兵贵神速,咱们最好是趁他们还没有过来之前,就把他们打败,这样一来,也免得各城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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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军粮

    调令虽然已经发出,可要等四千兵马集结然后行军到达野狐岭,起码还需要三天时间。

    这三天时间,凌云也不打算干等闲坐。五千人即将主动出击做战,对凌云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要解决,那就是军粮问题。一般打仗,特别是外出作战,粮草供应都是重中之重。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凌云五千军队出征,就算从野狐岭启程,距离桃山也足有百余里。按照战时的行军速度,凌云这支马步混合军队,起码也得走上三天。毕竟是去打仗,又不是赛跑,如果只是全速行军,一天赶个百里冲到桃山,到时全军上下都疲惫不堪,都不需要别人打,自己就已经累跨了,还打什么仗。一天行军三四十里,这是稳妥的速度,尤其是凌云的这支兵马其实也只是支新军而已。赶到战场三天,作战肯定也得好几天,再算上回程,这场战事预计时间最少也要一周左右,弄不好还有可能要半个月时间。

    每个士兵最少需要准备六天的口粮,此时隋朝的府兵战时是每日给米二升,隋朝二升米大致相当于后世的九百多克,大约两斤。六天的口粮,就是十二斤米外加上一些酱菜和盐。凌云记得他以前曾看过一份数据,上面说普通士兵作战,正常驻扎和训练,至少需要消耗三千卡左右的热量,而作战期间至少消耗四千卡,最高可达七千卡。据此计算。士兵作战期间的口粮,包括主食和副食消耗每天不能少于一千五百克,不能绝对无法保持正常体力。

    由此可见。虽然此时军士每天给粮二升看起来数量不少,可实际上却是远低于正常需要消耗的数值的。特别是凌云在见识过了这个时代的军中伙食后,越发的清楚这些。凌云执掌怀荒军以前,怀荒的士兵每天口粮根本达不到日给二升的量,一天也就是一升米,甚至还是糙米。再配一些青菜豆子咸菜什么的,可也是数量极少。凌云编练新军以后。亲自定下了新制,每兵日给粮二升,且每天三餐制。此外,每天还有一顿肉吃,另外还会配发一些副食品。

    不过眼下要出外做战,粮食却又是问题。

    凌云的计划是不打算另外带辅兵运送粮食。每个士兵自己携带六天的口粮。外加两天的应急粮食,一共八天口粮。争取在一周之内,打完这一仗。

    对于士兵的行军粮,他仔细思考后,列出了一张单子。

    在他的单子中,这六天的口粮包括三天量的精米六升两千九百五十克,一天的发面锅盔饼一斤六百八十克,两天量的死面饼两斤一千三百六十克。六天的干肉一斤二两七百六十二克,一天量的腊肠四两一百八十克。六天的大豆酱十二两五百零四克,六天的盐一两四十二克,六天的豆子半斤三百四十克,六天的蔗糖块三两一百二十六克。

    这六天的口粮接近七公斤,是此时的十斤多,另外凌云还给每个士兵在六天口粮外,增加了两天的每人必须携带的应急口粮。

    应急口粮重量两斤半,是不需要烧煮的炒米。

    这张单子列出来后,凌云将他交给魏征,让他按单子准备。

    不过魏征拿到单子后,脸上表情奇特,好半天后,还是忍不住抬头道:这是打仗的军粮

    嗯,没错。

    这也太过烦琐了一些吧,一共八天的口粮,却足有十二种,而且有十二斤半之多。凌云在每项后面划了个符号,里面又写了一行数字,这个数字他知道是阿拉伯数字,而那两弧是标点括号,可这个克是什么意思他一时没弄明白,但他还是看清楚了,凌云的这张军粮单子太过骇人,口粮订的高不说,还列了足足十二种类之多。精米锅盔死面饼肉干腊肠大豆酱盐豆子,居然还有蔗糖块

    这罗列的东西,好多他都没有听过,如果说这是凌云给自己列的出征口粮还说的过去,可如果五千人都用这样的口粮,也太奢侈了。

    这个炒米是什么贺兰弘也在一边探头看了几眼,然后问道。

    就是把米炒熟了吃,不听听着简单炒起来却不简单,但炒米却是行军打仗最好的口粮,易储存,而且随时可吃,不用再蒸煮。可提前炒制,味美耐饥,吃法简便。

    李言庆在一边觉得稀奇,他还没听过这什么炒米,还以为是凌云从江南带回来的法子,连忙询问炒制方法。

    炒米主要的做法就是将米洗净,去掉杂掉,然后放入锅中煮沸,待破开米嘴后,马上出名,再行炒熟。不过说起来轻松,真要炒起来还是很麻烦的,要经过煮炒碾三道工序才能做成炒米。至于原料,南方的稻米北方的粟米,都可以。将精米用水浸泡后,上锅闷蒸,然后在炒锅上炒熟。这种炒好的炒米,色黄而不焦,米坚而不硬,由于经过水浸,使米表层中的水溶性维生素渗透到米粒中,增加了炒米中维生素的含量。又由于蒸炒后迅速冷却干燥,使糊化后的淀粉固定在原有状态,食用时只需以茶水浸泡即可。炒米食水量低,耐贮存。便携带,不易霉坏变质,极适合做行军干粮。

    这样的炒米保存许久都不会坏,行军打仗没时间做饭的时候,直接抓着干吃也能充饥,或者直接烧点开水冲泡也行。

    听到凌云这样介绍,李言庆道:那干脆直接把军粮全做成炒米就好了。

    凌云摇了摇头,炒米虽然说有易贮存便携带不易坏的优点,可也不让将士们作战只吃这个。炒米只做应急口粮就好,有时间和条件的情况下,还是正常生火做饭更好。况且,五千人出征,就算每人再炒六斤米,加起来也是三万斤呢。就算这次来的及炒制,难道以后还难都炒制的出来

    既然如此,那又为何除了两斤半炒米和六斤精米外,每人还要带这个锅盔和死面饼等

    当然是为了搭配方便,以及作战需要。每人带两斤半炒米,是应急粮食,这个应急口粮的意思,并不是说给军士们吃不上饭时应急用的,而是必须在指挥将领下令的特别允许下,才允许使用。不然,就算断粮,也不允许随便动用应急口粮,违者将被严厉处罚。这个应急粮,我设计的意思是用于我军作战的最后关头,当上面下令使用应急口粮,就说明出现两个情况,一是我们的后勤补给被切断或者中断,二是战事已经到了最紧要的阶段,如果两三天内不能得胜,就只能撤退的情况下,才使用应急口粮。

    凌云仔细的向众人解释这个军粮配制的原因,六天口粮,主粮是三天量的精米,两天量的死面饼,一天量的发面锅盔饼。配三种主粮,也是为应对不同的战场需求,当形势很好的情况下,我们就优秀吃精米,有时间能生火煮饭。而如果在时间紧迫的时候,就吃死面饼,这种饼事先制好,吃的时候泡点热水就可以吃。在最紧急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吃锅盔,锅盔是发面饼,就算没有水泡开,也能一边行军一边吃。死面饼会很硬,没水泡开吃起来可不好受,而锅盔是发面饼做的,锅盔也能放上十天半月不坏,但却比较膨胀,带多了不方便。

    故此,凌云在三种主粮的选择上,以精米为主,死面饼次之,锅盔再次之。

    当然,也不能光吃主粮,光吃大白米饭吃大饼,吃的多,也不一定能获得足够需要的热量。因此,还得有适当的副食品,肉干腊肠豆子盐酱,蔗糖块,这些都是副食品。

    凌云解释了半天,魏征等人都还有些不以为然,盐豆酱还能算是必须补给品,肉干也算需要,可蔗糖块腊肠没必要也列进去吧。腊肠先不说他,就这蔗糖块,这可都是极为贵重的物品了,六天的口粮中还要配三两的蔗糖,易盟主还真是大方啊。

    不过这单子可是凌云仔细计算了半天的结果,单子上的主副食品加起来,六天口粮平均每天才一点一六公斤,要远低于标准的一点五公斤的量,他还想要增加一点呢,怎么肯再减少。至于所谓此时的蔗糖很昂贵,是奢侈品什么的,凌云还真不在意,不就是蔗糖么,有什么可稀奇的。别说最简陋的蔗糖块了,就是红砂糖,白砂糖,冰糖他也都会提炼啊。想想历史上,唐太宗李世民还曾经派官员去印度取熬糖法的事情,再看眼下魏征等人对他给士兵行军粮中增加三两蔗糖的那份小气样,他觉得,倒是可以派人去购买如今这些提炼工艺简单的蔗糖块来进行加工,生产出更好的红砂糖白砂糖,甚至是冰糖。想想唐宋时期,糖业已经成为一个获利极高的行业,凌云也不由的觉得是个大有可为的行业。

    既然凌云已经打算将来制作出更好的糖来,那么眼下这些蔗糖块还真不被他放在眼中。列入军粮单中,他又岂会再听魏征等人的意思划掉。

    这事就这么定了,你们速按这张单子去准备,我回头就把炒米等制作方法传授下去,必须赶在三日后出征之前,把所有的军粮准备妥当。未完待续。。

第147章 鸟枪换炮

    三郎真的决定不带民夫随军魏征再次问道。

    野狐城内军粮加工所,凌云看着一队队的妇女正在热火朝天的炒制粟米,揉面蒸饼,分装盐包,不时的检查一下,对着忙碌的妇女称赞几句。对于魏征的问题,他一边从一个热锅里抓了一小摄新炒好的炒米,放在嘴里偿着,一面头也没回的道:嗯,兵贵神速,带上民夫速度就不可能快的起来。而且这次我们也只距城百里作战,对手也并不强,七天之内就可以得胜收兵了。

    万一七天之内不能结束战事,怎么办魏征又问。

    真要打不赢,我就会撤回来。

    这...魏征没想到凌云居然这样回答,兵者大事,怎么能如此草率。真要打不赢,到时要撤,又哪会那么容易,万一打不过,又撤不回,拖在那里,军中到时无粮,怎么办

    不过凌云却并没有想到那些去,他一开始就已经决定了这次不带民夫。军中需要的粮草,由出生士卒自带,六天口粮,两天应急粮,有八天的粮食,足以打完这一仗了。这当然不是凌云轻敌或者狂妄,而是本就有七八分的把握,再加上带民夫并没什么帮助,反而会拖累大军。

    古代的军队后勤效率是极低的,甚至低的让人发指。

    西汉时,李广利二伐大宛,步骑六万,动用的后勤为牛十万,马三万匹。驴骆驼以万数运粮。

    汉书主父偃传:秦始皇北击匈奴,又使天下飞刍挽粟,起于黄腄琅邪负海之郡。转输北河,率三十钟而致一石。一钟相当于六石四斗,三十钟相当于一百九十二石,这段书里的意思是从后世山东将粮食运到西北河套地区,其有效的输送量只有千分之五。从山东运两百石粮到河套,最后只能剩下一石粮,这是何等的惊人。当然。随着历史的推进,道路和运输工具也是有很大的发展,但在隋征高丽时。民夫往辽东运送一石粮也往往需要消耗五到七石粮,有些远的地方,送一石粮到辽东,甚至需要消耗十几石粮。

    而按照后来武备志的记录。大体人力车二人最多可运四石。牛车二牛二人最多可运十四石,骡车十骡最多可运三十石。而马骡虽然运的多,可吃的更多。运输途中,马骡也得消耗粮食,一匹马吃的粮食是一个普通青壮消耗的五到六倍。二牛二人的一辆牛车,只能装十四石,可每天二牛二人需要消耗十二到十四个人的量,一个人每天耗粮两斤。这二人二牛一天就得耗粮二十八斤。十四石粮不过一千六百八十斤,最多可以够他们吃六十天。如果算上回程需要的粮食,那些粮食最多支持他们吃三十天。如果他们运送粮食路上超过三十天,那他们运的粮只够他们吃的。如果运送的路途需要十五天,那这十四石粮食只能剩下一半。

    北宋时的沈括对此曾经有段专门的计算,按他的计算,每个民夫可以背六斗米,士兵自己可以带五天的干粮,一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一次可以维持十八天。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能前进九天的路程。

    两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的话,一次可以维持十六天。一石二斗米,三个人每天要吃六升。八天以后,其中一个民夫背的米已经吃光,给他六天的口粮让他先返回。以后的十八天,二人第天吃四升米。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能前进十三天的路程。前八天每天吃六升,后五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米。

    三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一次可以维持三十一天。三人背米一石八斗,前六天半有四个人,每天吃八升米。减去一个民夫,给他四天口粮。以后的十七天三个人,每天吃六升。再减去一个民夫,给他九天口粮。最后的十八天两个人吃,每天四升。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可以前进十六天的路程。开始六天半每天吃八升,蹭中间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后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八升,中间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后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三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已经到了极限了。

    如果要出动十万军队,辎重占去三分之一,能够上阵打仗的士兵只有七万人,就要用三十万民夫运粮。

    而且如果用牲畜车马等运粮,如果车子坏了,或者牲畜死了,那么所装载的粮食就只能就地遗弃。

    凌云五千人马出动,他得分出一千五百人来负责开路以及押运辎重。要是再带一支民夫运粮,运的不多吃的还不少,关键时候离了城池保护,这些民夫还得分兵保护,拖累行军速度不说,还容易被敌人攻击。

    因此,最后凌云考虑到这次作战其实离城只不过百余里,对方也不是什么强敌,因此他最后决定,士兵自己带八天的口粮,就不再带民夫另外运粮。万一到时情况不对,形势不利,那么凌云将会在剩下三天粮食的时候,撤兵回来,再做布置。

    开皇十八年七月初一,凌云站在野狐城还在赶工抢筑的城门前,心中满是惊喜。

    五千人马已经全都集结起来,才一段时间,单雄信秦琼来整王伯当黄君汉等人已经有股子骠悍的味道了,特别是他们手下的兵,虽然时间不长,可在燕山轮流扫荡,实战练兵,大大小小灭了几十个山寨之后,已经有股子真正的战士的感觉,脱去了菜鸟的青涩,一个个带着血与火的味道。原本凌云还以为,没个两三年,也难以练出一支兵来,但他想错了。眼前这几支人马,已经有了精锐的气势。不过也是难怪,这些兵本就是汇集了他从江淮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带来的勇士,又挑了塞北的一众精锐,兼以有杨广给他的三百精锐私兵,个个百战老兵。河南河北等地的来的这些,也都各个豪门中的家丁,本也是受过训练,武艺良好的。而塞北的这些,虽然说以前是些山贼马匪,可本就勇悍,特别是这里的人多是胡汉混杂,民风彪悍,长的人高马大,个个兼有边民之猛。这样的一群人组合在一起,有了三百晋王府老兵和高家的那些老兵充做基层的军官,做了全军的脊梁架子,又有单雄信秦琼等这一批骁勇猛将统领,再加上这段时间的实战练兵,轮流拿燕山山寨的土匪们训练实战,这就让他们短时间内已经脱胎换骨,有了真正精锐的雏形。

    凌云乐的眼睛都快没了,他对着单雄信秦琼来整王伯当等一群战将胸前一通乱捶,嘴里笑道:好小子,你们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才这么点时间,居然就个个都有了百战老兵的模样气势了。凌云还发现,单雄信等来带来的这批人马,不但精气神上脱胎换骨了,就连他们的装备也是大大变了样。

    这段时间,单雄信等轮流扫荡燕山各山寨,今天你夺一寨,明天他拿一堡,兵力损失几乎没有,收获却是极丰富。不但达到了预期目标,夺得了许多各山寨的存粮。而且还收获了大量的金银铜钱布匹丝绸等,这些单雄信等人都不在意,全都按规矩交公,然后再由上面发下奖赏。可除此之外,他们还收获了许多战马军械。对于这些收获,他们自然是优秀补充自己的部队。哪个山寨没有几十匹马,没有一批刀枪,没有几件铠甲

    这样一圈打下来,凌云的帐内亲军的那两千步军,竟然个个鸟枪换炮,每个军官一袭铁甲不说,就连伙长伍长这样的小头目,士兵头们,也都已经分到了一袭铁甲。甚至有的作战勇猛表现出色的大头兵,也都分到了身铁甲。另外两营步军,竟然还各建起了一支自己的骑兵团,愣是各自凑起了两百人的马队,还十分奢侈的一人配了双马。他们各自装备了一个骑兵团外,战马都还有富余,队头以上,都配发了坐骑,牛逼轰轰的。更让凌云惊奇的是,外营兵的那两个营也没含糊,他们虽然各自只建了一个骑兵队,可却把各山寨夺取的弩机全凑在了一起,两营各凑了一个弩团。

    好家伙,你们倒是全他娘的发了笔大财啦。凌云对于这个结果,也是相当的高兴。

    王伯当也是一副土财主样,他的一千弓手营,更是牛逼哄哄。这些弓手每个都是一米七五以上身高,人高手长,而且全是十里挑一的大力士,一千人拉过来光是往那里一站,就能震慑住许多人。王伯当主持长弓营后,立即给每个长弓手订制了两张长弓,每人外加五条弓弦,以及随身配置三壶共一百二十支箭。他还十分骚包的给他的长弓手们,每人配了一套轻皮甲,全都漆成了绿色,外加一人一条水绿色丝绸披风,远远看去,那是绿油油的一片。更绝的是,王伯当利用他是联合军械坊股东,以及王家弓箭坊少东家的条件,强让军械坊给他的长弓兵每人配了一把横刀不算,还把军械坊新赶出来的一百把伏远弩全给抢到了手中,给他的长弓营每一个伙都配了一副双人伏远弩。

    看着这群武装到牙齿,骚包的不得了,正相互炫耀着自己装备的新到人马,凌云心中顿时豪气万壮,有了这群家伙,就算老刀把子重出江湖,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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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行军

    鸡叫第三遍时,已经寅时尾快到卯时了,晨曦微露,草上的露珠晶莹闪亮。

    野狐城中的军号已经响起,凌云在城外点将阅兵,一通简短而有力的训话过后,五千人马迎着晨风,踏着露水迈着整齐的步伐向西进兵。

    骠骑参军单雄信和秦叔宝被凌云出发前授为此次出征的左右先锋,此时各率本团二百精骑走在前面。凌云与魏征王伯当高甲等十几位将校带着千余军士为中军。来六郎和李当仁黄君汉等十几员军将率领着千余人马紧随在后。高乙翟让程娄等十余将则率领一千五百人马押送辎重,落后数里前行。

    五千人分成了四大部份,依次而行,每部之间隔着二里。每部各团之间又都还隔着百步距离行进。在这长长的行军队列左右,还不时有轻骑飞驰而过,他们是左右虞候队的骑兵,即负责都督军纪,又负责防细作刺探。在更远的外围,还有窦建德的斥候团在活动,他们四处探查,充当大军的耳目,保证兵马行进之时,不会突然掉入敌人的埋伏之中。最远的侦骑,甚至已经前出三十里之外打探情况,而辎重营却与前锋相距十里之遥了。

    队伍行进的速度并不快,虽然轻骑全力行军,一日夜能奔驰三百里,步卒也能强行军日行百余里。不过这样的快速,一般都是在抛弃了辎重轻装前进的情况下,而且这种急速行军也无法持久。更多的是起起到出其不意的战术作用。而一旦被发现行动,那么不胜的结果就是失败。正常情况下,一天行进个七十八里也有可能。

    但凌云对自己的部队要求是。每日行军三十里。

    军队行进之时,军乐队的人敲打着号鼓,军士们根据号鼓的节奏行进。骑兵虽快,可也依然是按照每日三十里的速度保持速度前行,辎重队走的慢,但一天也能走上四十里,因此每天三十里的速度他们也并不疲惫。如此一来。全军虽然行进速度慢了一些,可前后各部却一直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且随时保持着充足的体力。

    又一次拒绝了单雄信派来信使转达的要求让他率前锋加速先前。打老刀把子一个突其不意的请求。看着那信使无奈的回返的奔驰背影,凌云心里充满着平静。用兵可用正可用奇,如果用正没有机会就用奇,用奇也就是行险。高回报也意味着高风险。而对于老刀把子的盟军。凌云没有丝毫要行险用奇的意思。虽然他以五千人马主动进攻老刀把子过万人马,是以少击众,可他丝毫不觉得自己处于弱势,需要用险。他丝毫没把那些乌合之众放在眼中,对付他们,只需要步步为营,一步步推进,然后堂堂正正一战击败他们就可。

    一有点优势就浪。那不是他易凌云的性格。

    对凌云来说,这一战顶多只算是个热身。一次对付突厥人的战前热身战。战事的结果已经不用担心,他现在需要的是利用这次的机会,好好学习掌控用兵指挥。如何排兵布阵,如何行军扎营如何发号施令,他也是初掌兵马没多久,虽然有过了石河之战的胜利,但那算不得什么。

    窦建德的斥候营已经完全撒了出去,各种军情信息不断传回。桃山那边,如今是越来越热闹,每日都有好多股人马到来,多者几百一伙,少的几十十几人都有。事情已经越来越有趣,在老刀把子等三十六寨为主的人马的传言下,这次他们的会盟行动,不是因为猛虎盟的越来越强势而引发的危机感而被迫结盟对抗,而是演变成了猛虎盟内乱,易十三杀害盟中长辈,然后又使计囚禁义兄弟们,窃取了盟中大权,上台之后又残暴不仁,四处攻打附近的绿林同道。老刀把子做为猛虎盟曾经的建盟九老之一,实在是看不下去,因此出面,邀集各家会盟,欲往怀荒问罪,主持绿林道义。在这个传言之下,又有一个小道消息,说是易十三最近四处敲诈勒索抢劫,怀荒城中堆积了无数的金银珠宝,美女良马,这次大家去怀荒,就是去分易十三的钱财美人的。

    在这个传言之下,原本还处于观望之中的山寨人马,也全都闻风而来,生怕来晚了就错过了这次打土豪吃大户分财宝的机会。甚至有些本来根本不是绿林中人,一些边境上的小股子部族牧民猎人等也纷纷前来,还引来了一些不怕死的胆大商人,也跑到了桃山,跟老刀把子等诸寨主谈起了生意,拍胸脯表示愿意合作,包销怀荒镇的那些战利品,帮他们运往中原销售,换回各山寨当家们需要的钱粮军械等等。

    在这种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桃山下的盟军们甚至已经认为怀荒镇已经是手到擒来,他们已经是胜利者的感觉了。

    山下简直就成了一片夏令联欢般的营地,到处都是人马,各家只管按先来后到占据着一块位置,也没有整体的规模安排,各家人马也都没有什么规矩约束,整日里欢声笑语,喝酒赌博,甚至还有几个山寨居然还带来了营妓,趁机做起了生意。

    整个桃山下就如同是一个热闹的大市集,没有人认为,猛虎盟敢主动来攻。大家都认为,猛虎盟现在肯定惊惧万分,正整天提心吊担的在赶修城墙,全力备战呢。因此当各山寨首领们整天喝酒欢迎新来的首领们,然后开会议事商讨如何把各家人马分编为正军奇兵,甚至已经开始在商量着战后如何瓜分战利品,各家能拿多少份额等等。

    各家的人马则四处串营,结交朋友,喝酒,嫖娼,甚至是赌博打猎,打架斗殴......

    张金称前几天带着十几骑手下。也大摇大摆的加入到了这个夏令大联欢营地之中。对于他们的到来,桃山上只是有两个人过来询问了下他们是哪路道上兄弟,字号人马什么的。张金称把他们之前在营地外面拦截俘虏的那队马贼的身份借来一用报上。对方根本没有半点怀荒,登记了一下后就调头走了。走之前,他看了看张金称给他的那块足有好几两重的金子,笑的很开心。因此好心的给他们指了一块空地,做为他们的临时营地,甚至还给他仔细的介绍了下营地各家人马的数量以及营地驻扎位置等珍贵情报。

    之后张金称就在桃山下,在老刀把子的眼皮底下搭了帐篷。驻扎下来。他出手豪爽,经常请客喝酒,因此在营地很快就混出了个好人缘。而他的十几个手下。也每天拿着大把的金银出去,各自很快就结交了一大批的朋友。一起喝酒嫖娼赌博打架,短短时间,张金称一行就已经探听到了无数珍贵的情报。老刀把子会盟的人马。数量。各家的实力,盟中说的上话的是哪些首领,如今负责统兵的又是哪个等等,他们一清二楚。这些消息,又源源不断的迅速送到了营外,交给了营外的窦建德,然后再快马加鞭送到了凌云的手上。

    凌云已经率五千人马离开野狐城向桃山进军,可这样宝贵的消息。桃山上却丝毫不知。并不是张成老刀把子没有派出细作,只是他们的细作早就被窦建德的斥候营给抓的干干净净。窦建德每天冒充桃山斥候发假消息回桃山。张成等根本不知道。他完全想不到,手下的斥候死的死,降的降,已经有了变节降了猛虎盟,身在曹营心在汉,每天在替易凌云办事。

    在已经投降的桃山细作发回的消息里,猛虎盟如今正慌忙备战,将手上兵马分守在各新城中,同时在加紧抢修城墙,丝毫没有出城做战的意图。

    因此桃山上下越发的放心了,越发的安心商议着如何出兵,如何分战利品了。

    其实张成做为此次盟军的兵马统领,他倒是希望能早点出兵。可是真要出兵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么多路人马,出兵前肯定得先初步整编一下,同时最麻烦的还是这支人马的粮草供应等问题。当然,按张成的计划,是老刀把子统领一支大军,万人上下,做足声势,正面吸引怀荒兵马的注意力,引他们过来。然后,再由几位有威望的寨主各率一支兵马,四处佯攻,把水搅浑,最后,等猛虎盟四处混乱的时候,再由他张成率领一支由各寨精锐组成的精兵,看准空子,一举杀入怀荒...

    不过计划制定很简单,可真到实行的时候,却是麻烦的很。对于哪家归由盟主老刀把子统领承担正面进攻的任务,哪几家寨主率领兵马佯攻,率领哪几家人马。而他又要从哪家选兵,选多少,以及各家承担不同的任务,到时又要如何瓜分战利品等等,全都要一一争论。这些山寨的首领们,争起这些来一个个毫不示弱,拍桌子瞪眼,甚至直接在大厅上大打出手,简直就是热闹非凡,这也使得事情进展极慢。

    此时凌云的队伍经过一条二十来步宽的小河,这条河水并不宽,最深入不过膝盖深,先前进去的骑兵就是直接淌水而过。不过凌云却挥手示意,召来传令兵,让他传令下去,要求暂停前进,在这河上扎起五座木桥来。行军之中,逢水开路,遇水扎桥,对于凌云来说,兵马也需要适应这些,现在有机会,当然要练一练。

    军令传下,各部立即开始按照凌云早前颁下的怀荒军操典,训练有素,井井有条的动作起来。骑兵队迅速的散开担负警戒任务,弓手们也开始在河边布起弓箭阵地,然后有的步兵在骑兵的保护下前去砍树,有的则负责制作桥板,还有的负责在河中打桩,不久之后,五座崭新的木桥已经铺在了小河之上。

    兵马次第撤回,然后重整列队,由五座桥上通过。

    部队刚过了河,凌云抬头看了看天色,此时午后才没多久,太阳还在空中悬挂。凌云却已经道:传令下去,就在前方黑坝沟宿营。

    高甲道:眼下还是午后,天色还早,就算傍晚扎营,也还能行军好长时间。若是今天多行进一会,那么我们明天天黑前就能到达桃山。

    魏征却不同意,今天可以多行军一会,然后先走半天,然后休息整军,待到天黑之后再继续行军乘天黑突袭他们。

    凌云却摇了摇头,桃山地形险要,山下又是各路人马云集,各家营地铺开十几里,我们很难悄无声息的摸到桃山上去。如果不能擒贼擒王,那么只会打草惊蛇。我的意思还是按原计划行军,稳步行军,到时在桃山下与他们堂堂正正一战,一战击败老刀把子,擒贼擒王。

    众人皆拱手答应。

    传令黑坝沟扎营,建立营垒

    命令传下去,前面的马队已经到达黑坝沟,开始停止前进,就地下马休息。很快后面的步军也到来,紧接着后军和辎重队也到了。辎重营一到,立即开始把辎重车往选好的营址上围成一个车阵,然后有人开始划定营地的各个位置,分立营区,划定栅栏营门等位置。一切划定之后,然后开始安营扎寨,去砍树的砍树,挖濠沟的挖濠沟。还有人开始在划好的位置上搭帐篷,又有士兵去挖茅坑,有人去挖土垒灶。一切井井有条,都按照操典上指导操作。

    砍回来的木头很快运回来,开始制作木栅营门拒马鹿角,还有人在营中搭起箭楼,望台。又有人从车中取下一串串的铁蒺藜,沿着开挖的濠沟外面布下,这些四角钉六个一串,布置起来也很方便,往地上一放,总有一个铁钉朝上,对付骑兵袭营的利器。此外还有些步兵则拿着小铲在营外营坑,这些小坑不大不小,刚好能陷进一截马腿,也是对付骑兵袭营的妙着。铁蒺藜木拒马陷马坑,鹿脚,这些可谓是营地布置反骑兵的必杀技。

    凌云存了要练兵的心思,因此明知不会有人袭营,可也依然没有半点马虎省事,铁蒺藜拒马陷马坑鹿脚一样不少外,还让人挖了濠沟,木栅木墙,箭楼了望台等,甚至营内还由辎重车和拒马组成了第二道防线,建立了一个内营。

    凌云也没有把所有的五千人马都安在营内,他把单雄信和秦琼二人的两个团一左一右分别在大营百步外另立一小营,以做警戒。

    等一座坚固的营垒和两座小营已经完成时,太阳还刚刚偏西,天将近黄昏而已。

    这时营中炊烟阵阵,饭菜香味已经飘荡在空中,魏征笑着过来叫凌云吃饭。

    这么坚固的营地,今天晚上可以算个舒服觉了。说着魏征又晃了晃手上的那根筒子骨,今天晚饭白米饭配大酱汤,另外营里还刚杀了五十头猪,嗯,这筒骨煮的不错。对着骨头一阵猛吸,煮烂的骨骼立即滑入喉咙,魏征一阵咂舌,他都有些快分不清这是在行军打仗,还是在野营郊游了。

    凌云摇了摇头,往自己的大帐走去。

    这也是这次的对手太弱,另外,虽然说是出战,可眼下离野狐城还不过三十里,说起来,其实还算是内线作战。因此部队轻松,而且补给也充足,这次虽没带辅兵运粮,可凌云安排了一千五百人运辎重,他们除了运送不多的辎重外,这次就还携带了二十头牛,一百头活猪,五百只羊用以改善行军途中的伙食。第一天扎营,就杀了五十头猪,平均一百人一头猪,这样的条件,确实会让人觉得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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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发媳妇

    行军有常行军强行军和急行军,常行军徒步时速八到十里,一天行程八十里左右,而强行军时速十里以上,日行军十二小时以上,一天行程百里以上。而最快的急行军,以最快速度行军,在紧急任务时采用,快走行进,走跑交替,时速能达十五里以上,必要时轻重前进,时速能超过二十里,必要时能维持一日的高速急行军,最快能达到一日二三百里。

    凌云的行军速度却限定每日三十里,时速基本上维持着五里,和散步差不多的速度,一天还只走三个时辰。每隔半个时辰就要休息一刻钟,每走一个时辰一个休息。日行军过半时,还要进行一次大休息,生火做饭,喝水喂马。离天黑还早的很,部队就开始停止行军,开始安营扎寨。

    凌云不急着赶路,这个是魏征等人都知道的。凌云更在意的是行军的过程,在整个行军过程中,凌云严格要求各级军官带好队伍,加强行军队列的控制,五千人马的长长队列,必须保持着一个稳定的距离,同时,前军的斥候,开路工兵,左右游骑,各行其职。行进时的全军指挥系统的通畅,扎营时的各个分工,宿营时的轮值守卫等等,凌云充分的利用这次怀荒军的首次大规模行军,检验着这支新军,努力把这支兵马往一支真正的职业军队上带,而不只是一窝蜂似的流匪作风。

    凌云知道,好的习惯都是慢慢养成的。现在有机会慢慢培养。就不能错过,不然一旦这支部队形成了随意的风格,想以矫正以后就要麻烦的多。

    黑坝沟营地里。一切有模有样。

    大家白天也就走了三十里路,更像是散步多过于行军,虽然凌云要求大家挖沟建营砍树立栅,甚至还特别要求每队都要挖一个厕所等有些苛刻的要求,不过晚上辎重队杀了五十头猪,每旅分了一头猪百多斤猪肉,大家心里仅有的一点点不解也都随之而去了。

    黄石头和同伙的长矛兵一起在本伙帐篷下风处挖好一个简易茅坑后。拍干净身上泥土,便从帐蓬放着的背囊粮袋里量了一升米,走到帐篷上风处。本伙的另两个同袍。弓手黑鱼和大眼两个正在生火,灶坑已经挖好,铁锅也已经埋上,伙里并没有单独的伙头兵。大家轮流做饭。每次两人。灶垒好,锅架起,火生好,不过粮食却得各自拿来。这次出兵也没有单独的民夫运粮,虽然有辎重兵,但他们只运送补给军械。粮食都由各自携带,做饭时,每人再把自己的米量好凑一起煮。

    把自己的那一升米倒入黑鱼的那个铁盔里。黄石头啧啧有声道:多好的大米啊,珍珠一样晶莹雪白。俺以前还从来没吃过大米呢。选入了军中后,倒是经常吃,这要是说给俺们同乡的那些人听,他们肯定不相信,以为俺在吹牛。

    黄石头今年才十六岁,不过却长的很高,足有六尺高,他本是长城内大宁关附近的一个山民。这里虽然是隋境,可实际上基本算是天高皇帝远的偏僻之地,一家人生活在山里头日子过的其实很苦。王保接替二龙堂主之位,开始招募一些老实本份年青健壮的山民充实二龙堂,以压制原先周方薛亮的原班人马。黄石头看到二龙堂招兵的安家费有五贯钱,每月还能有两千钱的饷钱,便在招兵旗下招兵册上按了手印,把当即领到的五贯安家费和预先发给的一月两贯饷钱交给了同来的弟弟,让他把钱拿回家去给母亲看病,另外再拿出些钱给二十多岁还没娶媳妇的大哥说亲。本来只是来卖猎到野鸡的黄石头,就此成为了二龙堂的寨兵,然后又随着王保去了怀荒,不久后选为外镇兵,再后来又因为以前会打猎,用过软弓,又身高力大,被王伯当选为了长弓手。

    在加入怀荒军以前,黄石头活了十六年,还从没有吃过大米。北方边疆上的偏僻山民,平时别说大米,就是粟米饭都难的吃上一回,一天两顿稀的,常年到头都是搭配着各种野菜煮粥,家里人又多,上面两个哥哥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另外姐妹也好几个,穷人家就是这样,越穷,生的越多,人越多,越不够吃。如果加上夭折掉的,他母亲生过十几个孩子,生产多次又得不到营养和照顾,因此才四十多岁,就已经常年在床,又没钱抓药。要不是如此,黄石头也不会来当兵,毕竟不到万不得已,寻常人家的孩子是不愿意吃这断头饭的,都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

    在招兵旗下,按下那个手印的时候,黄石头的心其实是很悲壮的,他以为,自己的这辈子就已经完了,也许哪天就丢了脑袋。

    只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到了怀荒当兵之后,与他想象中的日子完全不一样。特别是从二龙堂到了怀荒城后,他很快选入了长弓营,整天就是训练,虽然每天很累,可吃的很好,大米饭管饱不说,每天还有一顿肉吃。说句老实的话,黄石头长那么大,还从没有吃的这么好过,他长十六岁了,只吃过一次肉,那还是他姐姐出嫁时吃过一次。说来有些让人难以相信,他十来岁就开始学打猎,先是做陷阱,然后是用土制的软弓,过的猎物也有一些,可这些猎物他从来没有留下来吃过,全都拿去卖钱,换了钱补偿家用。第一次在长弓营里吃肉时,一大勺子肉吃的眼泪直掉,弄的同伙的几个兄弟也都感慨不已,最后那天大家把自己的肉都给他吃了。加起来足有差不多两斤的肉,他一个人全吃光了。

    黑鱼拿着刀匕首正切着分下来给他们伙的十斤肉,大块的带皮五花肉切成方方的一块。他边切也笑道:谁说不是呢,他娘的当年我上山入伙之前,连猪肉什么味道都没偿过。可你看现在,好家伙,一顿就分给我们十斤肉,每人一斤呢。这肉,真肥啊,一会老子给大家做红烧肉,炖的烂烂的。再加点蔗糖,又香又甜。

    说起加糖红烧肉,这如今几乎成了怀荒军士兵们最喜欢吃的一道菜。而且几乎每个人都特别喜欢加糖,加糖的红烧肉那才叫红烧肉呢。也就是盟主才这么豪爽大方,这次出征居然还给了每人三两蔗糖。之前出征前下发粮食时,多半的士兵们都瞪着那块红块块不知道是什么。甚至上面解释说是蔗糖块后也依然不明白蔗糖块是什么。等听说这种蔗糖块金贵无比。只有那些豪门贵族家才享用的起时,大家都惊讶不已。不过当偿过了这功蔗糖块的甘甜之后,所有人都喜欢上了这种金贵的食物。大家都把自己的蔗糖块贴身藏着,忍不住想念那甜美的味道时,才会小心翼翼的打开布包,轻轻的舔几下。

    黄石头的那三两蔗糖块也小心翼翼的贴胸珍藏着,三两蔗糖都是方块状的暗红小块,约有三十来个。他只吃了小半个,另外刚刚和大家每人拿了一块出来一起做晚上的蔗糖红烧肉。其余的他全好好留着,舍不得吃。他已经想好,等这次打完仗回去后,就托人把这糖带回家里,给阿耶阿娘和兄弟姐妹们,那他们也偿偿这贵族高门人家才吃的到的金贵物。

    铁锅已经烧红,负责掌勺的大眼把黑鱼切好的肥肉块倒进锅里,肥肉块顿时发出滋滋的响声,一股股肉香爆发开来,黄石头几个都长吸一口气油香,满脸的享受表情。

    这种味道真是永远也闻不够啊黄石头长叹道。

    那就一直跟着盟主,跟着盟主有肉吃。伙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回来,他的身边还跟着副伙长和两个伍长和两个副伍长。黄石头看到本伙的长官们一起过来,神情马上变得有些紧张,慌忙行礼。伙长伍长就算是在官军中,都不是正式的军官职位,不过在黄石头这样很纯朴的新兵眼中,伙长就已经是高高在上充满威严的上司了,就连伍长和副伍长,都充满威严。黄石头听说他们伙长以前是盟主在白马堂时的老部下,因此越发的对这个长官更加的崇敬。

    伙长钟老三很享受黄石头这样小菜鸟的崇敬,他今年已经三十多岁,门牙都缺了一个,皮肤黝黑,甚至有些干瘦。个子又很高因此显得跟个竹竿似的。以前在白马堂时,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再普通的普通喽啰罢了,虽然箭射的不错,可平时总被叫钟老三,竹竿这样的外号,如今调到长弓营,凭资历做上了伙长,被黄石头等新兵很是崇敬,他心里十分受用。

    伙长坐。黑鱼也连忙把一个土墩搬到钟老三面前,恭敬的道。

    钟老三咳嗽一声,假意道:都是一个锅里搅马勺的兄弟,不必这么客气,咱们怀荒军不兴这个。话是这么说,他心里却极为受用这种当官的感觉。我跟你们说啊,咱们这些人啊都是前世烧了高香,这辈子才能投到盟主的帐下效力。

    是,是,是。黄石头几人对此都是应声不迭,丝毫不怀疑钟伙长的话,到哪当兵吃粮,能整天有大米饭吃,还能经常吃肉吃个饱,甚至还有蔗糖这样的金贵东西吃的

    做红烧肉吃是吧大眼钟老三望了眼锅里道。

    是的,是的。

    做红烧肉一定别忘记了放蔗糖啊,你放几块啊

    放两块。大眼回道。钟老三摇了摇头,这红烧肉就得加蔗糖才好吃,两块哪够,多放点,咱们放四块。说着钟老三从怀里掏出自己的那包糖,从里面拣了两块递给大眼,拿去,都放进去。

    大眼推辞,钟老三假意瞪眼,才让他收下。糖虽然很金贵,不过钟老三也清楚,两块糖跟手下人心相比何轻何重,他还是算的清的。

    我跟你们说啊,只要跟着咱们盟主,吃红烧肉算什么只要跟着盟主干,红烧肉放糖想吃多少就有多少。我再跟你们说啊,我可是听盟主说了,这次灭了老刀把子那伙不识相的家伙后,盟主还要给咱们弟兄们娶媳妇呢。

    一听这话,黄石头黑鱼大眼等全都瞪大了眼睛,激动的问,真的

    那还能有假其实这事钟老三也是听帐内亲军的一个伍长随口一说,当然,咱们盟中两万多弟兄,没媳妇的多呢,你们要是想要媳妇,还得靠自己表现。过两天就是咱们的初战了,到时侯你们可不能给老子怂了,上了战场,我跟你们说,不要怂,就是干。表现的好了,不但有丰厚的赏钱,而且到时候分媳妇也肯定排在前头,明白么

    明白黄石头几个这下回答的异常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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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皇十八年,大隋帝国甲兵强盛,风行万里,如日中天。 这一年,杨坚垂垂老矣,君臣相猜,父子相忌。 这一年,杨广依然坐镇江淮四十四州,暗里拉拢江东士族,结交朝中权贵,继续扮演着天下最贤皇子,却阴谋夺宗。 这一年,突厥已经向大隋跪着唱征服,尊称隋帝圣人可汗,这一年,高句丽却还在厉兵秣马,积谷备战! 此时,秦叔宝、程咬金、单雄信、徐世绩、李靖、尉迟恭、罗士信、张须陀等英雄还未出山! 此时,李渊、李世民、李密、杨玄感、窦建德、王世充、杜伏威、萧铣、薛举、刘武周等枭雄还未问世! 凌云就在此时来到大隋,却因江中救起溺水女子,面临着被逼上门入赘的尴尬困境。 重返大隋,我意任逍遥。 我本卑微,却君临天下! 继《隋末》、《晚唐》之后,木子蓝色《隋唐三部曲》之第三部!重返大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返大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返大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