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写的尴尬
“救人!救人啊~”湖面之上一片混乱,横七竖八的大小船只上全都是呼喊的人群,张纵挣扎着浮出水面,脸上除了恐惧之外,却还多了一丝迷茫,因为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古香古色的游船、曲曲折折的长廊、身穿古装的男男女女,一切看起来都像是在拍古装剧一般。
不过现在不是张纵多想的时候,水面上到处都是扑腾的人,水花四处飞溅,他也随时都可能溺水而亡,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落水的人?
幸好前面有一条紧挨着长廊的游船离的不远,当下张纵手脚并用的游向游船,好不容易才抓到游船外的缆绳,双臂用力一点点往上爬,眼看着就要爬上甲板,这条命也终于要保住了。
然而就在张纵双手抓住船舷,正准备一翻身上船时,却没想到船上也是一阵大乱,紧接着有人高喊:“世子呢,快……快救世子!”
随着船上的呼喊,紧接着就是“噗通~噗通~”不断有人从船上跳到水里,而张纵本能的感觉不妙,当下刚想大喊,却已经晚了,他只感觉右手手指剧痛,不知道是哪个混帐东西跳船时踩到了他的手指,使得他再也抓不住船舷,手一松就掉了下去。
“救命啊~”张纵只来得及惨叫一声,随后就“噗通”一声再次掉进水里,本来他游泳的技术就一般,现在又从高处掉到水里,当即呛了几口水,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
好不容易等到张纵挣扎着游正身子,却发现自己已经远离了游船,踩自己的那个家伙也不知道游到哪了?幸好他倒是没有受伤,当即只能暗骂一声继续向船上游,然而就在这时,他忽然发现就在自己的左手边不远,一个落水的少年在水中浮浮沉沉,张大嘴巴似乎想呼喊,但每次都被涌进的湖水打断,眼睛都已经翻白了,看样子随时都可能沉入水底。
救?还是不救?这个问题张纵仅仅考虑了不到三秒,最终还是扭身游了到对方的身后,随后伸出右臂夹住他的胸口,这才一点点的往船上游。
“世子!看到世子了,快点救人!”就在这时,游船上再次有人高喊道,还没等张纵明白是怎么回事,却发现周围游来四五个人,然后抢过他手中的少年救上了船,他这个真正的救人者却没人理会了。
“过河拆桥!”张纵暗自吐槽一句,幸好他这时也游到了船下,然后再次顺着缆绳爬上甲板,当他翻身躺在甲板上时,整个人也不由得长出了口气,这条命总算是保住了。
不过就在张纵刚喘了几口气,却忽然感觉头上有些异样,当下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顶时,却发现自己的短发竟然变成了一个古代男子的发髻。
“我……我这是……穿越了?”张纵摸着自己的长头发,然后又低头看着自己身上湿漉漉的长衫,这绝对不是自己的衣服,而做为一个穿越小说爱好者,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穿越。
“公主!您醒醒……”
就在这时,忽然对面的一声呼喊立刻吸引了张纵的注意,当即抬头看去,只见在他身前数米外,一群人正围着一个女子大声疾呼,看样子对方似乎昏过去了?
“公主?难不成我像许多穿越者一样,刚穿越就有了一个公主做老婆?”张纵这时不禁精神一震坐了起来,全身的热血都沸腾起来了。
然而就在这时,两个侍女扶着对面的公主坐下,这时张纵才发现,眼前这位公主虽然看起来雍容华贵,相貌也十分的端庄秀美,但年龄却似乎大了点,估摸着应该不低于三十岁,放在后世女人三十可能还没有结婚,但放在古代的话,三十岁的女人说不定都做祖母了。
“祖母就祖母,穿越过来直接做爷爷也不错!”张纵很没有节操的暗想。
不过就在这时,只见那位公主忽然长吸口气终于醒了过来,然后目光紧盯着张纵这边大叫一声:“我的儿啊~”
“啊~?原来我不是公主的老公,而是公主的儿子!”张纵这时不由得大喜过望,做公主的儿子也不错,就是不知道现在的皇帝是自己的舅舅还是自己的外公?身为一个皇族,以后只要不作死,几乎没有人敢拿自己怎么样!
就在张纵暗喜之时,只见对面椅子上的公主挣扎着站起来,一脸悲戚的向张纵这边扑来。这让张纵也是大喜过望,当即伸开双臂大叫一声:“娘……”
然而张纵刚喊到一半,本以为来一出母子相拥而泣的感人戏码,却没想到这位公主却是越过自己扑向旁边,然后推开周围的人群抱起甲板上躺着的一个同样湿漉漉的少年大声呼喊,这个少年正是刚才张纵救的那个。
尴尬!好尴尬!特别是伸在半空中的两条手臂,更让张纵像个大写的尴尬,难怪刚才所有人都叫着救世子,敢情世子就是公主的儿子!
那位沉浸在悲痛中的公主虽然没有注意到张纵,但周围的那些仆从、侍女却有不少人都看到了他的动作,也听到了他喊“娘”的声音,这时一个个都目光诡异的看着他,像是看着一个傻子似的。
“哎呀~,我又晕了!”急中生智的张纵发挥自己小鲜肉般的演技,说完眼睛一闭直接躺回甲板上,丝毫不在意周围人鄙夷的目光,这时其它落水的人也陆续被救上来,与张纵躺成一排喘着大气,虽然狼狈无比,但至少这些人还活着。
不过张纵眼睛虽然闭上了,耳朵却闭不上,旁边那位公主抱着自己的儿子哭个不停,周围的人边劝边吵着找大夫,整个甲板上也是乱成一团。
张纵将一只眼睛睁开一条缝,打量着眼前的这场闹剧,公主母子就在他旁边,透过人群他可以看清公主悲痛欲绝的表情,也能看到她怀中少年苍白如纸的脸色,刚才张纵救对方时,就感觉对方已经没什么反应了,再耽搁下去的话,恐怕就真的救不活了。
想到这里,张纵一下子跳了起来,然后快步来到公主面前,伸手就把少年从对方怀里拉了过来平放在地面上。
“你做什么!”周围的人看到张纵的动作也是吓了一跳,立刻有几人跳过来抓住了张纵的手臂,而那位正在痛哭的公主也吓傻了,眼睛呆愣的看着张纵不知所措。
“公主,若想救你儿子,就一切听我的,否则再晚就来不及了!”张纵当即大吼一声,同时也把抓他的人给震住了。
公主也被张纵的这一嗓子吓的一激灵,整个人也清醒过来,只见她看了看甲板上自己的爱子,然后又看了看一脸坚毅的张纵,随后十分果决的命令道:“放开他!”
随着公主的一声吩咐,两边的下人也立刻放开张纵,只见张纵这时检查了一下少年的口鼻,确认没有杂物堵住,这才将他的下巴抬高,然后深吸一口气给对方做了人工呼吸,这让周围的人群也是一阵惊呼,毕竟张纵的这个动作实在太不雅了,连旁边的公主都露出纠结的表情,也幸亏是儿子,如果是女儿的话,张纵敢这么做肯定会被打成太监。
其实张纵也是满腹的委屈,自己好不容易穿越一次,结果美女还没见到,却被眼前这个昏迷的家伙夺走了初吻,这让他上哪说理去?
人工呼吸之后就是胸外心脏按压,这是对溺水者标准的救治方法,而且越早越好,有时甚至早一秒钟,就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张纵之前学过这种急救方法,只是他也是第一次使用,所以也没什么把握。
一套心肺复苏之后,对方还是没有醒来,这让张纵也有些着急,当即再次重复了两遍,终于在他在做第三遍时,只见对方猛的吐出几口污水,然后剧烈的咳嗽起来,这让张纵也是心中一松,总算是把人给救回来了。
“绍儿!”旁边的公主看到自己的爱子终于醒了,当即惊喜若狂的大叫一声,立刻就想扑上前,周围的仆人与侍女也都围了上来。
“都散开,让他呼吸点新鲜空气!”张纵当即阻止了公主与众人道,溺水的人昏迷主要就是缺氧,哪怕人醒了,也需要加强供氧避免脑损伤,人都围上来肯定会让空气不流通,对溺水的人没什么好处。
公主这时对张纵万分感激,听到他的话也立刻吩咐周围人退下,自己则找了个团扇轻轻的给儿子煽风,同时也一脸感激的对张纵道:“多谢小郎君救我儿一命,不知小郎君如何称呼,家住哪里,他日我定当亲自登门道谢!”
“我是谁,我怎么知道我是谁?”张纵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古装欲哭无泪,他现在只能确定自己穿越了,但却不知道自己穿越到哪个时代,更不知道自己姓字名谁,家住哪里,这让他怎么回答?
就在张纵发愁之时,忽然只见有人从长廊上飞奔而来,随即跳到船上的甲板向公主禀报道:“启禀长公主殿下,太子听闻您这里出事,特意前来探望!”
“他来做什么?谁把这里的事告诉他的!”没想到长公主听到这里却是一皱眉,脸上竟然露出不喜的神色,不过片刻之后还是命人准备迎接的事宜,趁着这个没人注意自己的时机,张纵却悄悄的跳上长廊离开了这里。
第二章 小花匠
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到哪里去?据说这三个问题是一位哲学家提出的人生终极三问,不过张纵现在可没空想什么哲学问题,他现在只知道自己穿越了,可是对于这个穿越后的身份却是一无所知,甚至离开了长廊后,他都不知道要去哪里?
今天的天气很暖和,但身上的衣服是湿的,使得张纵还是感觉有些冷,他沿着水边的小路漫无目地的向前走,周围都是身穿古装的男男女女,大都是衣着光鲜,偶尔还有几个顽童打闹着跑过,手里举着彩纸做成的风车,笑的肆无忌惮,除了衣服与发式外,这些孩子似乎与后世的孩子并没有什么区别。
道路旁立着一块石碑,严格来说也不算石碑,只是一块一人高的青石,一面打磨平整后刻上了字,张纵走了过去,一眼就看到了“曲江池”三个大字,这让他也是一愣,随即低声自语道:“原来我还在曲江池,只是地方没变,时间却变了!”
张纵清楚的记得自己明明在西安旅游,但在曲江池时不小心落水,结果好不容易从水里挣扎着冒出头来,却没想到竟然穿越到了古代。
“曲江池是隋朝建长安城墙时的取土之地,挖掘成池被命名为曲江池,后改名为芙蓉池,唐时又恢复为曲江池,所以从这个地名上来看,现在可能是隋唐时期?”张纵再次低语道,后世他在曲江池游玩时,看过关于曲江池的记载,这时也慢慢的推理出自己所处的时代。
“嗯~”不过就在这时,张纵忽然感觉脑子中一阵晕眩,其实刚才在水里时他就感觉脑子有些不舒服,只是当时根本没有时间理会,现在却像是一下子全都爆发出来了似的。
随着晕眩越来越严重,张纵感觉天地都开始旋转起来,眼前也一阵阵发黑,身形更是站立不稳,这让他也一下子扶住了眼前的石碑,这才没有摔倒。
不过紧接着张纵就感觉脑子里忽然一下子涌现出许多的画面,就像是放电影一般,将一个人的一生放了一遍,从牙牙学语到风度翩翩的少年,最后直到落水而亡,而他也终于知道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原来这个家伙也叫张纵,不过死的也太冤了!”过了好一会儿,张纵忽然睁开眼睛低声自语道。
原来的张纵年纪不大,只有十五岁,说起来他也是倒霉,因为心情不好,所以他今天就到曲江池散心,结果就在他在水面上的长廊闲逛时,有一条大船忽然发疯似的横冲直撞,不但长廊被撞断,周围也有不少船只遭殃,导致多人落水,张纵和那位公主的儿子都是受害者。
“现在的皇帝是李治,武则天也早就成为了皇后,之前的那位长公主估计是李治的姐妹,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张纵再次低声自语道,虽然他继承了原来张纵的记忆,但这些记忆还太过杂乱,估计需要一段时间来梳理。
天色不早了,张纵辨认了一下周围的环境,随即迈步离开了这里,他的家距离这里并不远,事实上他的家就在曲江池旁边,只见张纵绕过一片树林,前面也立刻出现一片重重叠叠的宫殿楼阁,有些高楼上已经亮起灯光,远远看上去就如同天上的繁星一般。
“好壮观!”看着眼前的宫殿群,张纵也不由得衷心赞叹道,可惜再壮观也和他无关,因为那里是隶属于皇家的芙蓉苑,平时只有皇亲国戚才能进出。
只见张纵迈步来到宫殿围墙外的一处院落,这里才是他的家,与芙蓉苑仅有一墙之隔,说来也奇怪,像芙蓉苑这种皇家宫苑,周围是禁止外人建造宅院的,但偏偏张纵的家就与芙蓉苑紧挨着,而除了他家之外,芙蓉苑方圆百步内再无其它人家。
对于上面这个问题,以前的张纵曾经问过他那位严厉的父亲,但对方并没有回答,他也没敢再问,去年冬天张纵的父亲因喝醉掉到曲江池淹死了,他再也无人可问,这小半年来他也一直一个人居住。
想到上面这些,张纵也不由得叹了口气,曲江池真是害人不浅,张纵父子都死在池中,甚至连一千多年后的自己也掉进池中,然后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这个时代。
以前的张纵深居简出,天天被他父亲关在家里读书,平时很少接触外人,现在连他父亲也去世了,这下更不用担心别人从他身上看出异常了,虽然他有张纵的记忆,但性格与生活习惯等方面肯定有很大的不同。
当下张纵迈步来到家门前,只见大门两侧摆放着大大小小的花盆,里面的院子也颇大,同样种满了各种花草,其实这个院子就是一个花圃,以前张纵父子就靠着养花种草,然后卖给来曲江池游玩的客人为生。
不过现在花圃中的花草却大都长势一般,甚至有些无精打采的,因为以前张纵的父亲只让他读书,家中的事完全不让他插手,这使得张纵连浇花都不会,而在他父亲死后,花圃的情况自然是每况欲下,甚至这几天连一盆花草都没有卖出去。
张纵身上的衣服早就干了,但肚子却开始“咕咕”的叫了起来,这让他也无心欣赏花圃中的花草,当即穿过曲折的石子小路,来到院子的最里面,这里建着三间正房,另外还有左右厢房,其中正房是张纵的父亲居住,虽然他父亲去世了,但张纵依然将房间保持原样,自己则一直住在右边的厢房中。
左厢房是客房,不过中间隔出一个小间做厨房,张纵快步来到厨房,准备做点晚饭,毕竟现在天都快黑了,他也是又累又饿,不过进到厨房他才发现,厨房里的米面都快见底了,旁边的案板上倒是摆着一盘剩菜,但闻起来都有味道了。
看着这个又脏又乱的厨房,张纵也不禁大皱眉头,随后他打开锅盖,果然不出所料的没涮,这让他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当即从旁边的水缸里舀水,将锅碗都认真的涮洗一遍,最后这才升火做饭。
条件有限,张纵也只是简单的熬了米粥,厨房里的剩菜肯定不能吃了,但他在角落的坛子里找到腌好的咸菜,清洗了一下切成条,淋上麻油也十分下饭。
两大碗粥下肚,张纵也感觉舒服多了,这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去,他回到自己的房间点上油灯,这个房间不大,摆设也十分简陋,除了一张床外,也就只有套桌椅和书架,但现在书架上却连一本书也没有。
看着这个空荡荡的书架,张纵努力的回想了一下,最后终于在记忆中找到了答案,这让也不由得长叹一声道:“连书都卖了,这小子也太不会持家了!”
张纵父子以花圃为生,生活本来也不富裕,再加上张纵的父亲喜欢喝酒,更让家中的经济情况雪上加霜,家里几乎没什么余钱。
去年张纵的父亲喝醉落水去世,为了安葬父亲,张纵不但将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而且还借了不少钱,所以现在张纵其实是处于负债累累的状态,再加上他根本不懂得养花这门营生,花圃的生意越来越差,眼看着家里都要断炊了,这也是他心情不好的主要原因。
想到上面这些烦心事,张纵也不由得皱起眉头,没想到他竟然接了这么一个烂摊子,不过最终他却猛然摇了摇头自语道:“算了,明日愁来明日愁,今天还是好好的睡一觉再说吧!”
张纵也确实累了,刚躺床上就睡着了,其实他本来还想洗一下澡的,但实在没那个精力去挑水、烧水,而当他再次睁眼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
醒来后的张纵感觉神轻气爽,脑子里虽然多了一段记忆,但对他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昨天他没时间查看这个花圃,于是趁着早上,他将整个花圃走了一遍。
这个花圃面积不小,里面种植的花草种类颇多,其中菊花和月季的数量最多,剩下的也大都是一些北方常见的花草,紧挨着墙角还种着几棵榆树,上面长满了一串串浅绿色的榆钱。
除了高大的榆树长势茂盛外,花圃里的花草大都长势不怎么好,张纵这时也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份,拿起工具该松土松土,该施肥施肥。
前世张纵就十分喜欢养花草,为此还特意租了一个带小院的一楼,利用业余时间打造了一个小花园,谁见了都说他养的好,平时张纵最喜欢在网上找一些与花草有关的视频来看,每年春天他都会从网上买上一大堆的花草,所以他对种植花草还算有经验。
干了一会活,张纵感觉有些饿了,于是放下手中的工具准备先吃早饭,毕竟花圃这么大,之前又疏于管理,至少得花费几天来整理。
不过就在张纵刚来到厨房门口,却没想到忽然有人敲花圃的大门,这让他也有些疑惑,当即迈步来到门前,打开门后,结果只见门外站着一个身穿蓝色翻领半袖的中年男子,头戴淡蓝色的幞头,身材微胖,长相普通,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看起来让人心生亲切。
“大清早前来拜访,倒是打扰小郎君休息了!”只见这个中年男子立刻拱手向张纵行礼道。
“你……”张纵看着对方感觉有些熟悉,当即从记忆中翻找了一下,好不容易这才想起来对方的身份,当即也是心中苦笑:要账的来了!
第三章 前有狼后有虎
“原来是许牙郎,快快请进!”张纵认出对方的身份后也立刻笑道,说完就大开院门请对方进来。
所谓牙郎,其实就是牙人,难听一点的叫牙侩,牙郎还算是比较正式的称呼,他们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从中穿针引线说合交易,并从中抽取佣金,古人说的“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最后一个“牙”就是指牙人。
看到张纵竟然主动请自己进来,许牙郎也是一愣,因为以前张纵见到他都是十分冷淡,今天猛然变得这么热情这让他也有些不适,不过他和张纵也不熟,所以只是愣了一下也没在意,当即迈步进到了院子里。
进到客厅分宾主落座,只见许牙郎主动开口道:“小郎君,咱们都是直爽人,拐弯抹角的话我也就不多说了,今天我的来意你应该能猜到吧?”
“当初的约定不是半年吗,现在才三月,离还钱的日子还有两个月呢。”张纵这时也一皱眉道。
去年张纵父亲去世,家中根本没钱办葬礼,无奈之下他就通过这位许牙郎借了十贯,又卖了不少家里的东西,这才将父亲安葬,本来约定是半年后,也就是今年的五月连本带利一并还清,所以在见到对方时,张纵就知道对方是来要账的了。
“不错,离还钱的确还有两个月,我今天来主要是想提醒一下小郎君,连本带利一共要还二十贯,毕竟我是中间的保人,如果小郎君还不上钱的话,到时我也要倒霉的。”许牙郎再次笑呵呵的开口道。
借十贯还二十贯,这简直比高利贷还黑,但没办法,大唐这个时期根本没有正经的借贷,唯一能提供借贷的是京城各大寺院,这帮出家人表面吃斋念佛,背地里却放着高利贷吃人肉喝人血,张纵就是通过许牙郎做保,从而在一家寺院借出了十贯钱,半年后要还上二十贯,多出的十贯除了寺院的利息外,还有许牙郎的抽成。
“许牙郎不必担心,之前我借钱时不是有担保吗,若我还不上钱,到时你就按担保上的约定收走一半的院子就是了!”张纵回忆了一下再次开口道。
借钱肯定要有抵押,而张纵的抵押就是脚下的这座院子,他把院子的一半抵押给许牙郎,如果还不上钱,许牙郎替他还钱,而院子的一半就要归许牙郎了。
“好,小郎君果然是个爽快人!”听到张纵并没有赖账的打算,许牙郎当即拍案夸赞道,不过紧接着他话风一转接着又道,“不过小郎君虽然抵押了院子,但我许某人也并不是真的想要贪图你的院子,所以我今天来还有第二件事要与小郎君商量!”
“什么事?”张纵随口问道。
“好事,我这里有一桩生意,也就只有小郎君能接下了,而且如果做成了,还能赚不少钱!”许牙郎这时两眼放光的道。
“哦?到底是什么生意?”张纵这时也有些好奇的追问道。
只见许牙郎神秘兮兮的指了指旁边的芙蓉苑,接着这才开口道:“苑里的生意,小郎君也知道,芙蓉苑中不但有宫殿楼阁,也有假山流水,更有各地送来的奇花异草,这不南方送来一批花草,但苑中一时间腾不出地方种植,所以就想找人代为照顾两个月。”
“这么简单?”张纵听后似笑非笑的看着对方反问道。
“就是这么简单,只要两个月内这些花草长势良好,苑里就会支付十贯的报酬,两个月就能挣十贯,这简直就是天降横财啊!”许牙郎瞪大眼睛重重的点头道。
“那如果养死了怎么办?”张纵忽然笑着再次反问道。
“这个……养死了肯定就没办法交待了,不过我相信小郎君的本事,只要小郎君你点头,我愿意替你做担保!”许牙郎说到最后也拍着胸脯保证,一副义薄云天的好汉样。
“担保?这怎么好意思,总不能让许牙郎你白白替我背这么大的风险吧?”张纵再次淡笑道。
“呵呵~,当然了,我们做牙郎这一行,按照规矩不能白白的替人担保,所以小郎君还是要拿点东西做抵押。”许牙郎忽然身子一垮看着张纵谄笑道。
“我现在都已经负债累累了,哪还有什么东西抵押?”张纵故意双手一摊反问道。
“怎么没有,小郎君不是还有半个花圃吗,反正已经抵押给我一半了,不如把另一半也抵押给我,只要做成这桩生意,你两个月后就能挣十贯,而且一半的花圃还是你的!”许牙郎身子前倾再次道,虽然他极力想要冷静,但眼睛里的灼热却还是暴露了他心中的激动。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张纵也不由得心中暗笑道,刚才他就感觉对方的话不靠谱,仅仅照顾花草两个月,就能得到十贯的报酬,先不说这其中有什么猫腻,就算真有这种好事,恐怕也轮不到他,毕竟之前的张纵可是连花圃中普通的花草都养不好,更别说什么奇花异草了。
“不行,这个花圃是父亲给我留下的傍身之地,之前抵押一半已属不孝,若是全抵押出去,父亲泉下有知肯定也不得安宁!”张纵心中暗笑,嘴上立刻严辞拒绝道。
看到张纵想也不想就拒绝,许牙郎也是脸色一变,随后只见缓缓坐直了身子道:“小郎君,两个月后就要还钱了,不是许某逼你,但你真的能凑够二十贯吗?”
张纵听后也是沉默不语,其实他也在为负债这件事头疼,虽然身为穿越者,他觉得自己想要挣钱应该不难,但他现在除了一个花圃什么都没有,时间又这么短,可以说即没有启动资金又没有时间,哪怕他身这穿越者都感觉头大无比。
看到张纵不说话,许牙郎以为他心动了,当即再次态度再次软化的劝了起来,如果换做之前那个书呆子张纵,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说不定真的会被忽悠着答应下来,到时整个花圃恐怕都要变成他的了。
“这么大的事情,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决定的,容我考虑两天如何?”最后张纵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而是决定拖延一下,看看这个许牙郎接下来还有什么花招?
许牙郎还只是把张纵当成之前的书呆子,根本没想到对方已经换人了,所以看到对方没有拒绝,以为自己已经成功了大半,只要接下来再努把力就能忽悠对方,当然现在也不能逼的太紧,所以他也立刻点头道:“好,那我过两天再来,到时小郎君一定要给我个准信,毕竟机会可不等人啊!”
送走了许牙郎,张纵也不由得露出几分冷笑,以这个许牙郎贪心不足的表现,他几乎可以断定,之前张纵向对方借贷时,肯定也被他坑了不少,别的不说,这座花圃的价值一定被低估了,否则对方不会花这么大的心思想要搞到手。
“又要还钱,又有人惦记着这唯一的存身之处,还真是前有狼后有虎啊!”张纵低声吐槽一声,随后就关上花圃的大门,反正这几天也没什么生意,不如把花圃里的花草调整一下状态。
张纵本为那个许牙郎会过两天再来,但他还是低估了对方的贪婪,就在第二天中午时,对方就再次登门拜访,不过这次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来了另外一个人。
“小郎君,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刘监史,在芙蓉苑中任职,找人代为照顾花草的事就是由刘监史负责!”刚一见面,许牙郎就立刻给张纵介绍自己带来的人道。
张纵这时也在打量着这位刘监史,只见对方身材高瘦,一张大长脸格外引人注目,一双大眼,眼白却有些泛黄,就像是得了黄疸病一样。这时他也一边抚着下巴上稀疏的胡须,一边打量着张纵。
“张纵拜见刘监史!”张纵虽然刚来,但还是知道古代的官员地位尊贵,百姓见到他们必须要行礼,这点也能从张纵之前的记忆中得到印证。
只见刘监史打量了张纵片刻,随后这才开口道:“苑中有一批花草需要在外托管,只需照看两个月就能得十贯报酬,许牙郎向本官推荐了你,不知你可愿意?”
“这个……”张纵听到这里看了看旁边的许牙郎,对方也向他连连使眼色,看到他犹豫更是露出着急的神色,刘监史更是脸色一沉,似乎有些不悦。
这下许牙郎更着急了,当即向刘监史告了声罪,随后就将张纵拉到一边低声道,“小郎君,我可是好不容易才请到这位刘监史,只要他点头,这份美差就落到你头上了,你现在还在犹豫什么?”
“可就算两个月后我挣了十贯钱,依然不够还债啊!”张纵故意双手一摊无奈的道。
“你只管答应,两个月后你先还十贯,剩下的一半我保证能再推迟一个月,而且不要你的利息!”许牙郎立刻开口道,其实张纵欠寺庙的钱他早就还了,所以张纵现在是欠他的钱,这样大部分的利息都落到他手里了。
“一个月太短了,我还是不折腾了,两个月后你直接收走一半的院子吧!”张纵却是欲擒故纵的再次道。
“三个月,不要利息,这么好的事你要是再错过了,恐怕要后悔一辈子的!”许牙郎咬着牙再次开出条件道。
第四章 酸碱度
许牙郎再次放宽了还钱的期限,而这也正是张纵想要的,不过他也没有急着答应,而是再次来到那位刘监史面前询问道:“刘监史,不知苑中要托管的是什么品种的花草?”
听到张纵问这个,刘监史的脸色也变得有些不太自然,当下清咳一声这才回答道:“其实都南方十分常见的花卉,也就是栀子和茉莉。”
“只有栀子和茉莉?”张纵再次不放心的追问道,如果只有这两种常见的花卉,他倒是可以一试。
“不错,只是数量比较多,大概有四五百盆左右!”刘监史再次回答道。
“我要先看一看这些花草,如果花草没问题,还要签一份文书,把双方的条件都列上去!”张纵没有把话说死,因为他看出这个刘监史的表情有些不太自然,所以才提出后面的附加条件。
刘监史听到这里明显愣了一下,估计是没想到张纵这么快就做出决定,虽然没有直接答应,但也差不多,所以他很快反应过来,再次干咳一声开口道:“好,如果你现在有时间,我马上带你去看一下需要照看的花草,然后把文书签了!”
“那就有劳刘监史了!”张纵再次行礼道。旁边的许牙郎看到事情谈妥了,脸上也露出狂喜之色,当下也是殷勤的在前面带路。
张纵家与芙蓉苑本来就紧挨着,刘监史带着他们从一个角门进到里面,张纵也好奇的打量这座规模庞大的皇家园林,只见园林中亭台、楼阁、山水等等随处可见,拿个画框随意一摆,就是一副优美的图画,宫殿更是建造的美轮美奂,让人疑似身处天宫仙境之中。
不过张纵也没能多看几眼,很快他就被带到一个僻静的小院子,里面摆放着大大小小数百盆的栀子和茉莉,有些花盆上还绑着麻绳,估计是刚运来不久。
只是张纵看到这些栀子和茉莉时却是一皱眉,可能是因为长途运输的原因,使得这些栀子和茉莉的状态都不太好,许多都带着黄叶,严重一些甚至都快掉光叶子了,本来现在都快到栀子和茉莉的花期了,可是却连半个花苞都看不到。
刘监史也知道这些花的情况不好,所以主动开口道:“这里一共有栀子两百二十七盆,茉莉两百一十六盆,只要两个月后存活的数目不低于三百六十盆,带花苞的数量不低于三百盆,就算你完成了,到时苑里会支付你十贯的报酬!”
“我想仔细的看一遍,不知可否?”张纵这时却再次提出要求道。
“没问题,孙匠头你带这位张小郎君去仔细看看!”刘监史并没有拒绝,而且还吩咐旁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匠人陪着张纵,对此张纵也开口道谢。
当下张纵跟着孙匠头走进到这些花卉之中,这些栀子和茉莉都颇为高大,有些栀子甚至有一人多高,就像是个小树似的,张纵主要是检查一下它们有没有什么病虫害,毕竟这个时代没什么农药,如果生了病虫害,那可就麻烦了。
“你是张学士的儿子吧?”不过让张纵没想到的是,就在他们刚避开刘监史等人的目光,那个陪着他的孙匠头却忽然低声道。
“张学士?”张纵听到对方的话也不由得一愣,不知道这个称呼是指谁?过了好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一脸疑惑的开口反问道,“我父亲……是学士?”
看到张纵不明所以的模样,老者也是叹了口气的道:“当年你还太小,不记得也正常,不过看在你父亲的情面上,老朽还是要劝你一句,这个活你不应该接啊!”
“为什么不能接,不过是一些栀子和茉莉而已,都十分好养啊?”张纵听到这里更加奇怪的反问道,其实之前他就发现了,刘监史似乎十分想让他接手这个活,甚至毫不犹豫的就带他进芙蓉苑,似乎是怕他反悔似的?
“好养?那也要分地方,在南方这些东西倒是十分好养,剪一枝插在地上都能活,但运到北方,却会越养越差,再加上这些栀子和茉莉运输时保管不善,眼看就要死了,再想把它们养好简直难比登天,否则苑里的那么多花匠为什么不愿意接手?”孙匠头说到最后也露出几分苦口婆心的表情。
张纵听到这里一下明白过了,栀子和茉莉在北方不好养,其实原因很简单,主要就是水土的问题,南方大部分地区的水土偏酸性,而北方的水土大都偏碱性,喜酸的栀子和茉莉到了北方,自然是长不好,与之类似的还有杜鹃和茶花,这两种花卉对酸性的需求更高。
上面的原理虽然简单,但这却涉及到一个酸碱度的化学知识,古人对这方面几乎一片空白,花匠也只能凭经验总结来养花,遇到这种超出他们认知之外的东西,自然也就束手无策了。
想到这里,张纵心中大定,当下自信的一笑道:“多谢老丈的提醒,不过我有办法养好这些栀子和茉莉!”
不过孙匠头根本不相信张纵的话,反而带着几分痛心疾首的表情再次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那个刘监史把这个烂摊子丢给你,到时如果你养不好,上头怪罪下来,十分的责任他能把七分推到你头上,到时你可就要倒霉了!”
孙匠头说完就扭过头去,似乎有些生气,张纵本来还想问一下对方为什么叫自己父亲为“张学士”,但看对方不理自己,也只好做罢,当下专心的检查这些花草,最后确定这些花草并没有什么病虫害,之所以变成这样,主要还是养护不当。
于是张纵来到刘监史面前点头道:“没问题,两个月后我肯定如数交还!”
看到张纵见到这些花草的情况后还敢如此爽快的答应,刘监史也终于忍不住露出惊讶的神色,芙蓉苑中花匠众多,技艺也十分高超,可是苑里的花匠无人敢接手这批花卉,没想到眼前这个少年竟然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对方这是艺高人胆大,还是无知者无畏?
不过刘监史很快反应过来,当即也点头道:“好,你等一下,我就让人去立文书!”
不一会的功夫,文书一式两份写好了,张纵看过后没有问题,当即签字画押,而许牙郎做为保人,也与张纵、刘监史立了担保文书,张纵以半座花圃的地契抵押,换来许牙郎做保,另外还有之前他答应张纵的条件,当然如果张纵没有完成任务,那半座花圃就归他了。
随后刘监史安排人将这些栀子与茉莉装车,准备送到张纵那里,张纵也要回去给花草腾地方,于是起身告辞,刘监史也亲自送他和许牙郎离开,并不是他客气,而是芙蓉苑戒备森严,没有他的带领,两人也根本出不去。
拜别了刘监史,许牙郎忽然向张纵转身笑道:“小郎君,两个月后我再来,到时一切按文书上的办!”
许牙郎说完哼着小曲,一步三摇的离开了,而背后的张纵却是淡然的一笑,许牙郎贪图他的花圃,为了促成自己与芙蓉苑的交易,他甚至都没要抽成,显然他根本不相信张纵能达到刘监史的要求。
回到家中,张纵很快收拾出一片地方,这时芙蓉苑的大车也到了,不过这次刘监史没来,依然是之前那个孙匠头指挥着人把花草抬进花圃中。
虽然才三月份,但今年的气温异乎寻常的高,这些搬花的人也一个个热的汗流浃背,张纵看这些太过辛苦,于是提来水壶给这些人倒水,最后亲自将水送到孙匠头的面前问道:“老丈,之前您说我父亲是什么张学士,难道我父亲还做过官,为什么从来没听他提起过?”
不过老者听到这个问题却露出沉默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这才长叹一声摇头道:“当年的事就不要提了,你不知道其实也是件好事,免得被卷进去!”
孙匠头说完自顾自的离开了,留下了一脸懵逼的张纵,明明是对方先提到的那个称呼,可是现在却又不肯解释,这简直也太吊人胃口了!
这时花草也搬完了,孙匠头带着人赶着马车离开了,张纵这时也在努力的回忆原来张纵的记忆,但丝毫没有关于任何“张学士”的内容,最后他索性摇了摇头将这件事暂时抛之脑后,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挣钱把欠债还完。
当下张纵拿起花剪,开始修剪起这批栀子和茉莉,这些栀子和茉莉的状态奇差,许多枝条都干了,再加上黄叶,修剪的工作量相当的大,张纵忙了一下午,这才修剪完。
这时太阳已经不像中午那么烈了,张纵去从装水的大水缸里提来水,然后又从厨房抱来一个坛子,打开盖子一股冲鼻的酸味冲出来,让人禁不住舌根生津,正是厨房里常用的醋。
北方的水土碱性大,想要解决这个问题也很简单,只要人为的将ph值调低就行了,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加酸中和,比如食醋、柠檬酸之类的加进水里,然后再用酸化的水浇花,一个月用上一两次就行,当然如果想要长效的话,还可以在土壤中加硫磺,这样至少半年内都可以保持土壤酸化。
张纵打了一勺醋尝了尝,确定里面没加盐,后世有些醋加了盐,这种醋就不能用来浇花了。随后张纵将醋倒进水桶里搅拌均匀,不需要太多,一桶水加上一两勺就行,如果太酸的话也会把花烧死。
浇完了几百盆花,光是打水就把张纵累瘫了,半坛子醋也全都用光了,另外家里的米面也没了,看来明天得出门采购一些生活必须品了。
第五章 嫁接
“哗啦啦~哗啦啦~”张纵轻抛着手中的钱袋,里面装满了铜钱,昨天签文书时,刘监史也支付了一贯钱做为定金,刚好解了张纵的燃眉之急,因为这两天他只从家里找到十几文钱。
将钱袋中的铜钱取出一部分放在怀里,剩下的装回钱箱锁好,张纵这才推了一辆独轮车就出了门,长安是坊市结构,每个坊都是独立的,这些坊中最有名的就是东西两市,那是专门的商业坊,而剩下的大都是普通的生活坊,张纵只是买一些生活用品,根本用不着去东西两市。
张纵沿着曲江池向西北方向走了不远,穿过一道桥后,前面也出现一座坊市,这里名叫曲江坊,与芙蓉苑隔着曲江池,坊中有一条菜市街,以前张纵都是在这里买种生活用品。
进到曲江坊后,一股生活气息也扑面而来,熙熙攘攘的人群、叫卖的小贩、嬉闹的孩童等等,街边的酒肆门口还有搔首弄姿的胡女招揽生意,媚眼一个接一个的往大街上抛,可惜这大清早很少有人会进去喝酒。
推着车子穿过街道,很快张纵来到一片喧嚣的菜市场,宽阔的空地上全都是各种小摊贩,周围还有不少的店铺,张纵先去买了两坛子醋,然后又买了一袋子面粉和一些大米。
刚出米粮店,张纵一眼就看到了旁边的肉铺,大铁钩上挂满了一条条的猪肉,大唐贵族喜食羊肉,但羊肉太贵,平民百姓可吃不起,他们平时吃的最多的其实是猪肉、狗肉、鸡肉之类的。
看着那些肥瘦相间的猪肉,张纵也感觉馋的厉害,这两天他顿顿喝粥,嘴里早就淡出鸟来了,前世他就是一个无肉不欢的人,现在看到肉自然走不动道了。
“我今年才十五岁,正处于长身体的时间,不吃点好的可不行!”只见张纵低语一声,有了理由更让他无法拒绝猪肉的诱惑,迈步上前让屠夫给自己割了一方肥瘦相间的五花,幸好不算特别贵,一共花了十六文。
张纵一向认为最好吃的五花肉做法,肯定非红烧肉莫属,不过想要做红烧肉,还缺少一样必需的调料,那就是糖,然而据张纵所知,大唐的唐虽然与糖同音,但其实这个时代的糖十分昂贵,可以说是一种奢侈品,寻常人家根本吃不起。
不过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张纵还是找到卖糖的店铺,咬牙买了一斤最便宜的石蜜,所谓石蜜,其实就是将甘庶汁直接熬成固体,里面含有许多的杂质,看起来就像是一块黑褐色的石头似的,不过这东西虽然不好看,但用来做菜是没问题的。
石蜜的便宜也是相对的,一斤石蜜就花了张纵三十文,都可以再买两方猪肉了,而且店里的糖颜色越浅越贵,比如最贵的白糖,一斤要价三百文,是石蜜的十倍,不过这个白糖在张纵眼中只能说是黄糖,比后世的黑糖颜色浅一些,叫它“白糖”根本名不符实。
张纵捂着胸口离开糖铺,好半天都还感觉心疼,不过他还有正事要办,所以只能推着车子穿过街道,最后来到一家陶瓷店,里面摆放了各种陶器、瓷器。
“小郎君来了,今天又来拉花盆?”柜台后面一个二十多岁,长相敦厚的年轻人正在算账,看到张纵进来也立刻热情的笑道,花圃需要大量的花盆,所以张纵也算是他这里的熟客。
张纵点了点头,他记得这个年轻人姓王,是这家店的小掌柜,他父亲年纪大了,店里的生意一般都是由他打理。
花盆这种便宜的陶器都堆店的后院,刚好现在店里也没什么生意,于是王小掌柜就亲自带张纵去挑花盆,只是当看到后院里的花盆时,张纵也是一皱眉。
眼前这些花盆的样式都十分普通,就是那种青灰色的瓦盆,表面灰扑扑的,用久了还会发霉变黑,可以说十分的难看。
“有没有其它样式的花盆?”张纵拿起一个花盆打量了一下又放下,这才向王小掌柜问道。
“这种是最普通的,另外还有几种是雕花的,要贵一些。”王小掌柜说着从旁边拿起一个几乎同样的瓦盆,唯一不同的是盆的一侧雕着几朵叫不出名字的花,另外几种雕花的花盆也大同小异,只是花样不同而已。
张纵对这些雕花的花盆也不满意,主要是瓦盆的材质太差,再怎么雕花也有种廉价感,不过这时张纵忽然看到另一边堆着一些红陶,这让他眼睛一亮,快步走过去从中挑出一个与花盆差不多的盆问道:“这个能不能在底下打个孔做花盆?”
张纵手中的红陶盆虽然和花盆样式差不多,但它质地更密,看起来就上档次,其实从性能上来说,瓦盆的透气性更好,更适合养花,但为了美观张纵也只能舍弃实用了。
“这个红陶盆是装水用的,打个孔也可以养花,不过这个盆的价格可不便宜,你确定要买这个当花盆?”王小掌柜再次问道,因为是老主顾,所以他也不愿意占张纵的便宜。
“就用它了,多少钱?”张纵十分肯定的道,接了芙蓉苑照看花草的活,但赚的钱依然不够还债,所以他也想了另一条生财之道,买这些漂亮花盆就是第一步。
“瓦盆便宜,一文钱一个,这种红陶一个就要三文钱,如果你买的多我还可以再便宜点。”王小掌柜回答道。
“好,那就先给我来二十个,如果以后生意好了再增加。”张纵考虑一下道,虽然他对自己赚钱的办法很有把握,但毕竟是第一次做,所以他也十分的谨慎,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的钱不多了。
王小掌柜也是个爽快人,虽然张纵要的花盆不多,但在总价上他还是优惠了五文钱,并且帮张纵给红陶盆打孔后,又帮他一起搬到车上。
告别了王小掌柜,张纵推着一车子的东西回到家中,花盆搬下来先放到一边,米面之类的东西也搬到厨房,这时已经中午了,张纵先把米蒸上,然后又将猪肉洗净下水,煮到肉发白时拿出来,切成两厘米左右的方块,然后在锅里把肉皮煎一下。
等到肉皮微黄时,张纵又取了个砂锅,肉放进去后加入开水,另外还有生姜、葱段,以及化开的大酱等调料,只是在加糖时他还是感觉有些心疼,幸好糖不必放的太多,剩下还能留着以后做菜用。
等到水开之后,张纵撤去几根木柴,只让炉中余下小火,这个炉子是他父亲以前煎茶用的,不过那套茶具早就被张纵拿去卖了,现在只剩下这个炉子了,刚好可以用来小火慢煮。
红烧肉最少也得煮上半个时辰,所以张纵也没在炉子前守着,而是迈步来到今天刚买的花盆前,只见他拿起一个花盆打量了一下,虽然这个盆子以前不是用来种花的,但造型相当不错,有种简约风的感觉,上宽下窄刚好用来种花。
其实做为一个爱养花的人,张纵很早就明白一个道理,一盆花再怎么名贵,但种在瓦盆里也会显得掉身价,反之就算是一棵狗尾巴花,给它配上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花盆,立刻就会身价百倍,这也应了那句“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的老话。
不过张纵可不会只拿花盆来糊弄人,他选了十棵月季和十月菊花,然后分别移栽到红陶盆里,移栽的时候他十分小心,依然用原来的土球,并没有伤到根系。
等到移栽完后,张纵找到一把小刀,磨利之后放到炉子里烤了烤,算是消毒,然后他这才来到一盆月季面前,这是盆粉色的月季,长势还不错,甚至已经有花苞了。
张纵将花苞全部剪掉,这才从粉色月季上面切下一根枝条,将下端削成楔子后,又来到另一盆白色月季面前,将头部的枝条剪掉,然后劈开枝条,将粉色月季的枝条插进去,随即用开水烫过的纱布将接品固定。
没错,张纵就是在嫁接,一般来说,一株月季上开的花色都是单一的,要么红色、要么白色等等,如果想要一株月季上开出不同的颜色,就只能用嫁接的办法,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别人的月季只能开一种颜色,但张纵的月季却能开出两种或多种颜色,到时肯定会身价百倍。
其实给植物嫁接的办法早就有了,比如北魏有名的农书《齐民要术》中,就有对梨树嫁接的详细记录,只不过古人不知道科学的嫁接方法,使得嫁接的成活率极底,十株可能才能存活一株,而且这种办法也只用于果树上,至少在张纵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见过嫁接的花卉。
张纵在前世养花时,早就把嫁接给玩烂了,而保证嫁接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保证嫁接口不被感染,所以他用的刀和纱布也都消了毒,嫁接过后也要把植物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现在春天植物生长旺盛,一般十天左右嫁接枝就能重新开始生长,一个月左右彻底成活。
这时红烧肉也做好了,打开锅盖一股肉香扑面而来,酱红色的肉块在汤汁中闪着诱人的光泽,这让他也禁不住抄起筷子尝了一口,虽然被烫的直吸气,但依然不舍得吐出来。
最后张纵好不容易将这块肥而不腻红烧肉吞下,这才长出了口气:人生啊,有时候一口肉就足够了!
第六章 卖花郎
穿越并不像想像的么美好,至少张纵已经穿越的了这么久,却即没有美女也没有权势,反而还要为了生存努力,更加让人难受的是,这个时代即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脑,甚至连个电视机和收音机都没有,这让做为一个网宅的张纵在刚开始时十分的难受。
不过戒网的滋味就像是戒*毒似的,刚开始虽然难受,但是时间久了,也就慢慢的适应了,而且他也慢慢的体会到这个时代的一些好处,最让他满意的一点,就是生活节奏慢下来了,不再像前世那样,每天一睁眼就像是一个上紧发条的陀螺一般转个不停,根本没有丝毫空闲。
前世的那个社会中,“旅游”是个相当美好的词汇,因为在旅游时,人们可以离开身处的紧张环境,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彻底的放下思想上的包袱,使得自己放松下来,但可惜这种放松只是暂时的,因为他们迟早还是要回到原来的环境中。
而现在张纵却慢慢的体会到,那种彻底放松下来的感觉,他不必考虑明天要早起,也不用面对上司的嘴脸、客户的刁难,以及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等等。
如果说后世的快节奏社会是一辆时速三百公里的高铁,那么现在张纵的生活就像是悠闲的骑着一辆自行车,虽然速度没办法与高铁比,但却可以随时停下来欣赏道路两旁的风景。
将最后一盆月季修剪完毕,张纵也终于松了口气,每株月季上他都留下十个左右的花苞,多余的全都剪掉,特别是一些太小,或位置不好的花苞更是不能留,这样才能让它有足够的营养供应给剩下的花苞,使得花开的更大更饱满。
经过这段时间精心的照顾,花圃里的花草也都恢复了精神,前两天他又去买了一批红陶花盆,然后将一些大小合适,已经有开花迹象的月季移栽到花盆里,今天算是彻底的定型,明天就可以拿出去卖了。
至于张纵嫁接的那些月季和菊花,现在不但成活了,而且还发芽抽技长得十分茂盛,当然也有几棵嫁接失败,张纵后来又重新嫁接,现在长的都十分不错,甚至有些已经开始发出小小的花苞了。
不过变化最大的还是芙蓉苑送来的那些栀子和茉莉,之前因为运输时保养不善,导致大部分栀子和茉莉都是蔫蔫的,甚至有些都快死了,不过在张纵改变了水土后,这些栀子和茉莉也立刻迸发出强劲的生命力,除了少数几盆实在无力回天,剩下的全都活了过来。
其实栀子和茉莉本来就是十分好养的植物,只要条件合适,剪下一根枝条随手一插,就能长成一株小苗,比如张纵现在就新扦插了许多的小苗,如果算上这些小苗的话,栀子和茉莉的数量不但没减少,反而还多了将近一倍。
扦插的小苗张纵可不打算还给芙蓉苑,他准备大规模的繁殖栀子和茉莉,因为他已经打听过了,栀子和茉莉因为花香袭人,所以它们在长安也十分受欢迎,价格更是颇为昂贵,所以等到秋天这些植物开花时,肯定能大赚一笔。
提起草亭中的水壶猛灌了几口,随后张纵打量着眼前这个井井有条的花圃,心中也生出一种巨大的成就感,明天开始,花圃就要重新开张了!
第二天一早,张纵起床后吃了简单的早饭,然后认真的梳洗了一遍,并且换上一身蓝色长衫,可惜家里没有镜子,他只能打了水照了一下,只见水中倒映着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这才让他满意的点了点头,一个英俊的少年卖花,肯定比油腻的中年大叔更能吸引眼珠。
打开院门,院门外有固定的木头架子,张纵将一盆盆待售的花搬到架子上,他的院子位置极好,院门外就是一条通往曲江池的大路,前来游玩的行人与马车也是络绎不绝,所以只要花好,基本不用担心没有客人。
今天第一天开张,张纵拿出来的大部分都是月季,另外还有一些开的正艳的迎春花、海棠之类的,甚至他还拿出两盆已经长出花苞的嫁接双色月季,虽然花苞还没有打开,但勉强能看出嫁接枝与原枝的花色不同。
花摆好了,张纵也没有主动招乎客人,而是摆了个小桌子在门口,然后又取了笔墨练习写字,他虽然继续了上一个张纵的记忆,但有些东西还是需要练习,比如写字这种事,他需要习惯毛笔和繁体字,这种东西没有取巧的办法,只能勤加练习。
“这盆蔷薇怎么卖?”就在张纵刚写几个字,就听有人高声问道。当下他抬起头,立刻看到花架前站着一男一女两个客人,看起来像是对小夫妻或兄妹,衣着虽然不是十分华丽,但也整洁得体。
蔷薇其实就是指月季,月季本来就是从野生蔷薇进化而来,所以古人对月季和蔷薇视为同一种花卉,另外月季还有一些别名,比如月月红、四季红、长春花等。
“二十五文。”张纵笑着回答道,问价的是那个女子,长的珠圆玉润颇为富态,这时看向张纵这个小帅哥的眼睛里都闪着亮光。
“怎么这么贵,一般蔷薇不是只要二十文吗?”没等女子回答,旁边的男子就立刻皱眉道。
“客人说的不错,不过您要的是红陶盆的蔷薇,花盆要贵一些,如果您要瓦盆的蔷薇,倒是可以二十文一盆。”张纵说着指了指身后的花圃,里面瓦盆的蔷薇多得是。
“不就是一个花盆吗,小郎君不如给我们便宜一些如何?”这时女子娇声还价道,语气中颇有些撒娇的味道。
旁边的男子听到女子的话,脸色也有些不好看,特别是看着面前玉树临风的少年,更让他有种不妙的感觉,当即拿起一盆花道:“多五文就多五文,就这一盆了!”
“大哥你急什么吗,我觉得可以再讲会价!”女子这时反而不高兴的道,不过男子却没理会她,付了钱后,一手端着花盆一手拉着女子就走,就算是这样,女子依然是三步一回头,气的她大哥差点把花盆扣到她脑袋上。
“多谢客人!”张纵接过钱笑着挥手道别,随后摸着下巴自语道,“果然是我养的花太好,不但这么快就卖出去一盆,客人都不舍得走了!”
不过张纵的自恋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接下来的一个时辰里,竟然再也没有客人上门,说起来现在是大唐盛世,整个社会颇为开放,对各种文化包容并蓄,比如大唐的女子就不像明清时那么受限制,反而经常可以见到成群结队的女子外出游玩,而唐人本来就有踏春的习俗,曲江池更是长安最有名的风景区,路上的行人往来如织,女子并不比男人少。
养花种草这种事,无论在哪个时代,一般都还是偏向于女性化,可是路上的女子虽多,但却没有人愿意来买花,顶多就是在路口停下来向他这边看两眼,随即就捂着嘴巴笑着离开了,这让张纵也无可奈何。
到了中午时,张纵也只卖出去四盆花,按说春秋两季本来就是花圃生意的旺季,花圃的收入也全都靠这两季了,如果等到夏冬两季,就几乎没有任何生意了。
生意冷淡,到中午时张纵也感觉饿了,早上他做的煎饼有点多,所以也没有做午饭,而是把煎饼抹上面酱,卷上刚摘的青菜叶子,一口下去满口生香,当然也有人喜欢卷上大葱吃,比如后世有名的煎饼卷大葱,只是张纵从小对生葱、生蒜接受无能。
不过就在张纵刚吃了几口,门外终于又来客人了,这次来的是一高一矮的两个年轻人,看他们身穿儒衫,长相也颇为斯文,透着几分书卷气,估计应该是读书人,除了女子外,读书人则是喜欢花草的第二主力。
“两位客人想买什么花?”张纵笑着招呼道。
“我们随便看看!”矮个的读书人回答道。张纵听后点头,没有再开口打扰,其实来这里的客人很多都不知道买什么花,大都是看中了才会询问价格,当然花草这东西本来就颜值高,看久了让人身心愉悦,所以最后愿意掏钱的人还是很多的。
“咦,这盆蔷薇怎么有点奇怪?”就在这时,那个高个的读书人忽然转到花架后面,指着最后一排架子上的一分月季惊讶的道,他的话也让矮个的读书人凑了过去,结果两人仔细观察了一会,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道,“这花的颜色不一样!”
“客人好眼光,这是双色蔷薇,上面开黄花,下面开红花!”张纵这时也笑着走上介绍道,这株嫁接的月季经过他的修剪,下面的原枝条已经开出红花,上面的嫁接枝虽然长出了花苞,但并没有打开,只是露出几条缝,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这也是之前一直没有客人注意到这种双色月季的原因。
“奇哉!这世上竟然有如此奇花!”高个读书人听后也是大为惊奇的叫道。
旁边的矮个读书人同样是啧啧称奇,随即也开口问道:“这个双色蔷薇卖吗?”
“既然摆出来了,自然是卖的,只是这个价格嘛……肯定要贵一些!”张纵笑呵呵的回答道,从他把花摆到摊子上,就等着有人能发现,现在总算是等到了。
第七章 价比黄金的月季
“你……你这叫贵一点?”矮个子读书人捂着胸口一脸不忿的怒视着张纵,因为他感觉对方在消遣自己。
“就是,就算是金子做成的花,也卖不了十贯吧?”旁边的高个年轻人同样也有些恼火的道,这也不能怪他们,实在是张纵报的价格太过离谱了。
“两位稍安勿躁,十贯虽然贵了点,但两位请想,这种花整个长安城你们都找不到第二家,正所谓物以稀为贵,所以我感觉这个价格还是十分合理的!”张纵笑呵呵的解释道。
十贯的价格的确太夸张了,大唐一个普通人,一个月的花费几百文就足够过上不错的日子了,所以十贯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笔巨款了。
张纵明知道上面这些,但却还是定了这个天价,自然有他的道理,首先他根本没打算真的卖出去,而是想借此打出名气,又贵又珍稀的双色月季,肯定能引起不少人的好奇,而只要名气打出去了,日后的生意自然也就不愁了,这就好像一些古董玉石店铺都有几件非买品,美名其曰“镇店之宝”,其实就是招揽客人用的。
“物以稀为贵是不错,可是你这也太贵了,十贯都能买一匹好马了!”矮个人读书人却还是有些生气的道。
大唐国力达到顶峰,北方草原全都是大唐的马场,这也使得大唐的马匹价格飞速下降,最便宜的劣马甚至只能换一匹绢,而十贯钱足以买一匹上好的军马了。
“价格就是这个价格,如果两位觉得贵的话,其它单色的蔷薇只需要二十文就能买到。”张纵也不生气,而是再次耐心的道。
“不买,你这里也太黑了!”不过矮个子显然在气头上,当下一甩袖子转身就走,而旁边的高个子看到朋友都走了,自然也不会留下,跟着也离开了。
生意虽然没成,但张纵也丝毫不急,转身回去继续吃自己的煎饼,下午的时候,客人倒是多了一些,一般上午都是来曲江池游玩,拿着花盆也不方便,下午一些人准备回去了,路过张纵这里就买上一盆,与后世在旅游景点买纪念品差不多。
而在这些买花的客人中,也有几个发现了双色的月季,与那两个读书人一样都是啧啧称奇,但是当听到张纵的报价时,却一个个被吓的目瞪口呆,估计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花草当成黄金卖的。
直到黄昏时张纵收摊,两盆双色蔷薇依然没有卖出去,其它的花卉倒是卖出去一些,不过生意还是有些冷淡,这也很正常,之前张纵已经把花圃的口碑给搞砸了,现在又歇业这么多天,如果不是靠着去曲江池的大路,恐怕连开张都难。
收摊关门,张纵吃过简单的晚饭后,又烧了水洗澡,这个时代的生活设施十分原始,无论是洗澡还是上厕所,都是一个问题,现在张纵十分希望夏天快点来,到时就能直接洗凉水澡了。
第二天一早,张纵迷迷糊糊的起床,洗漱了一下也懒得做饭,刚好昨天生意也开张了,所以他准备去曲江池边的早点铺子买点早饭,不过当他打开门时,却只见门外黑压压的一片人群,这让张纵愣了一下,感觉自己可能开门的方式不对,于是猛然关上门,长吸了口气再次打开,结果外面还是一群人。
“小郎君,你这真的有双色的蔷薇吗?”只见人群中一个中年大娘大声问道,尖利的声音刺得人耳膜疼。
“真的卖十贯吗?”大娘的声音刚落,立刻有人接着追问道。
“比黄金还贵的蔷薇,快拿出来让我们开开眼!”
“就是,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开两种颜色的蔷薇……”
门外的人群就像是三百只鸭子在叫嚷,吵的张纵脑仁疼,虽然他的确是打算用双色蔷薇吸引客人,可是这效果也太显著了,大清早上就有上百人围在家门口,这还怎么做生意?
“大家静一静!静一静!双色蔷薇是本花圃的镇园之宝,一株十贯,谢绝还价,如果大家愿意买就准备好铜钱,如果不愿意买就请散开!”张纵最后硬着头皮高喊道。
还真别说,张纵这一嗓子下去效果立见,人群中吵的更厉害了,如果说刚才是三百只鸭子,那么现在就成了三千只鸭子,很快又有人吵着起哄,非要见一见传说中昂贵之极的双色蔷薇才肯走。
无奈之下,张纵也只得抱出一盆双色月季,昨天月季还只是花苞微裂,但经过一晚上已经打开了一半,正是花朵最漂亮的时候,这是一盆上黄下红的双色月季,虽然上面的黄色花朵不多,但对比之下却显得异常高贵。
“真的是两种颜色啊!”人群中看到双色月季也全都是一阵惊呼,甚至出现一阵诡异的安静,随即就爆发出更加激烈的喧哗声,看他们两眼放光的样子,张纵忽然发现这帮人与后世那些喜欢聊八卦的小区大妈似乎也没什么两样。
其实想想也正常,古人的生活相当的无聊,别说手机电脑了,连份报纸都没有,整个长安城的百姓基本上都靠八卦活着,而张纵这里又贵又珍稀的双色蔷薇刚好满足了八卦的所有条件,所以短短一天内就吸引了这么多人前来。
当然再怎么珍奇的东西看久了也就那样,所以在满足了这些人的好奇心后,这帮八卦的大妈大爷们也开始慢慢散去,当然有些人本着来一趟不容易,当然不能空手回去,于是顺手就买了盆花,双色月季他们买不起,但单色的月季还是没问题的。
其实这帮人看到双色月季后,还会有一种心理,那就是看到张纵能培育出如此稀少的花卉,其它的花卉肯定也都不错,所以他们掏钱时也十分痛快,哪怕红陶盆的月季要贵一些,但也没有像昨天的客人那样讨价还价,这也正是张纵把双色月季摆出来的目的。
为了应付这些客人,张纵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最后直到中午时才有时间做了点面条充饥,火爆的生意也给他带来不少的收入,这让张纵也充满了动力,也许用不了多久,自己就能把欠的债还上。
欠债的滋味并不好受,对张纵来说更是如此,他向来都不喜欢欠别人东西,特别是欠钱,那种感觉就像是身体里有根刺似的,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必须把这根拔掉才行。
接下来的几天里,每天来看双色月季的人依然是络绎不绝,而张纵的生意也越来越好,虽然忙了一些,但却让他感觉十分的充实。
这天下午,随着夕阳西下,客人也越来越少,张纵正准备收摊,却没想到又有人来到花摊前,他正准备开口招呼,却没想到抬头后发现,来的人竟然是许牙郎。
“多日不见,没想到小郎君生意如此兴隆啊!”许牙郎依然像上次样笑容可亲,只是张纵却敏锐的发现,对方的笑容绝对不像表面那么真诚。
“托许牙郎的福,花圃重新开张,总算是有了些生意,说不定日后能早点把欠你的钱还上!”虽然明知道对方不怀好意,但张纵还是笑脸相迎。
听到张纵要还钱,许牙郎嘴角抽动了几下,露出一个十分僵硬的笑容,随即他就来到花架前打量了一下,当看到双色月季也是眼睛一亮道:“这个就是传说中的双色蔷薇?”
“不错。”张纵点了点头。
“卖给我吧,我出……”许牙郎说到这里犹豫了一下,随即一咬牙似乎下了狠心道,“我出两百文!”
“两百文?”张纵听到这里却是想笑,“许牙郎难道没听说吗,双色蔷薇一株十贯,少一文我也不会卖的。”
看到张纵拒绝,许牙郎脸上的笑容也是一僵,不过随即还是强笑道:“小郎君,许某人虽然只是个牙郎,但勉强也算是商人,你这种手段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十贯只是你为了引人注目才定的价,根本不可能卖出去,我出的两百文却是实打实的,两百文买一株蔷薇,这种好事可是整个京城都难找啊!”
“许牙郎,我只是个种花养草的,算不得什么商人,一株十贯的价格早就定好了,自然也不可能更改!”张纵依然坚持道。
两百文就想买独此一家的双色月季,这也简直太异想天开了,倒不是张纵贪财,而是十贯一株的价格已经传出去了,如果他现在食言,传出去会让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名声毁于一旦,说不定明天就没有客人上门了。
“你……”
一向伶牙俐齿的许牙郎这时竟然被气的语塞,张纵这时也懒得再和这个贪心的许牙郎废话,当即再次开口道:“芙蓉苑的栀子和茉莉已经养好了,到时我会按照约定,先还十贯给你,至于剩下的十贯,我也会尽快还清,还请许牙郎不必担心!”
“好好好!那我就等着你还钱!”许牙郎听到这里冷哼一声,当即撕破了之前笑面虎的形象,说完转身就怒气冲冲的离开了。
第八章 沆瀣一气
许牙郎是个贪心的小人,这种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所以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张纵也十分小心,甚至每天晚上将双色月季搬到房间里,免得被人暗中破坏。
不过让张纵没想到的是,几天下来却并没有什么异常,白天的生意依然像之前那么火爆,每天来看花的络绎不绝,晚上有宵禁,而且他的花圃与芙蓉苑紧挨着,晚上还会禁卫绕着外面的宫墙巡逻,所以安全方面基本不用担心。
这天上午,张纵的花摊前依然像往常一样热闹,现在双色月季的大名已经传遍了京城,吸引来的客人已经不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偶尔还有一些带着帷帽的贵妇贵女前来赏花,甚至有人询问价格,只不过张纵的定价实在太离谱,所以最后还是没有人狠下心买走。
“海棠一株三十文,回去种在向阳的地方,用的土可以加点沙子以便透气,另外浇水不要过勤,宁可旱着也别涝着!”张纵将一棵半人高的海棠树苗交到客人手中,随口叮嘱道。
“嗯,谢小郎君!”买海棠的少女一脸娇羞的付了钱,接过海棠如小鹿般飞快的跑开了。
看着离开的少女,张纵也是微微一笑,随即就对下一个客人招呼道:“客人要买什么花?”
“咦?是你!”不过让张纵没想到的是,这个客人看到他却是惊呼一声,声音中似乎还带着几分狂喜。
张纵闻声抬头,只见这位客人同样是个容貌秀丽的少女,头上梳着垂挂鬓,看穿着打扮似乎像是大户人家的侍女之类的,这时看着张纵的眼睛中也满是狂喜之色。
“你是……”张纵打量着对方却感觉毫无印象,自己似乎并不认识对方。
“太好了,终于找到你了,小郎君你可千万别走!”少女却似乎被狂喜冲晕了头脑,当即大喊一声转身就跑,丝毫没有半分淑女的样子。
“这孩子脑子没病吧?”看着对方疯疯癫癫的跑开,张纵也是满头的雾水,不过很快有下一位客人上前,他也随即将这件事抛之脑后。
到了中午时,头顶的大太阳炙烤着大地,人们要么避暑要么吃饭,客人也少了许多,张纵本想坐下来喝口水,却没想到又有新客人来了,而当看到来人时,他也不由得露出惊讶的表情。
“参见刘监史!”张纵站起来行礼道。
来人正是那位大长脸、黄眼睛的刘监史,监史其实不能算是正式的官员,而是属于流外官,大唐的官员分为九品,但也有一些官职不在九品之内,所以称为流外官,流外官又分为九等,监史算是第五等,可以说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官,比小吏强不了多少。
不过在刘监史的身后,却还跟着十几个匠人,以及张纵最不愿意见到的许牙郎,这让他也不由得心中一沉,上次对方气冲冲的离开,现在又跟着这个刘监史一同上门,肯定是不怀好心,而且他如果没记错的话,离栀子和茉莉交付的日子还有五六天呢。
“不必多礼,那些栀子和茉莉怎么样了,我今天就要拉走!”刘监史面无表情的道。
“不是还有五六天吗,怎么这么早?”张纵眉头一皱问道,说道这里他也看了看对方身后的许牙郎,只见对方向张纵得意的一笑,更让他感觉心中不妙。
“苑里有急事需要这批花卉,所以提前了!”刘监史淡淡的解释道。
“好吧,虽然提前了几天,但栀子和茉莉都已经长好了,应该可以满足刘监史之前提出的要求!”张纵听后也只得无奈的道,说完领着他们进到花圃。
栀子和茉莉早就恢复了生机,现在不但长出新枝条和叶子,而且个个都带上了花苞,就连已经死亡的几盆,张纵也在花盆里重新扦插上了小苗,现在长的十分旺盛,估计今年秋天就能重新开花。
“不错不错,四百四十多盆花卉,几乎每盆都快开花了,远超当初我定下的三百六十盆,看来小郎君还真是有本事!”刘监史看到这些花卉时,也难得露出了几分微笑道。
“刘监史满意就好!”张纵听到这里也稍微的松了口气道。
“来人,把这些栀子和茉莉都搬上车,手脚小心着点!”只见刘监史这时对身后的匠人吩咐一声,随后这帮人就准备上前搬花。
“等一下!”张纵这时却开口阻止,随即眉头紧急的向刘监史问道,“刘监史,栀子和茉莉你们可以搬走,不过之前答应的报酬是否可以兑现了?”
看到张纵要钱,刘监史的脸色立刻有些不悦,旁边的许牙郎更是抢着上前向张纵质问道:“小郎君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刘监史可是东宫的官员,难道还会赖你的账不成?”。
“刘监史自然不会赖账,只不过在下等着钱还债,所以还请刘监史体谅一下!”张纵懒得理会许牙郎,最后还是向刘监史行礼道。
“既然是苑里答应的报酬,自然不会少给你一文,等回去后我就会向上头递交文书,过几天钱批下来自然就会给你!”刘监史这时颇为冷淡的回答道,说完还与旁边的许牙郎对视一眼,而许牙郎的脸上更是露出几分得意的微笑。
“几天?”张纵眉头紧锁,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什么,整个人的心也开始一直往下沉,手脚更是变得有些冰冷。
看到张纵的脸色变得难得,许牙郎更加得意,当即上前一步笑嘻嘻的道:“小郎君,我再提醒你一句,九天之后就是你还钱的期限,晚一天都不行,到时如果你拿不出钱来,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张纵没有理会对方,而是猛然抬头走到刘监史面前直视着对方道:“刘监史,当初你可是说过,只要这些栀子和茉莉达到你的要求,立刻就会有十贯的报酬,现在距离期限还有五六天,期限到时我能不能拿到钱?”
其实张纵刚才就看出来了,这个刘监史恐怕已经与许牙郎沆瀣一气,对方并不需要要赖账,但他只需要拖一下给报酬的日期,就足够打乱张纵还钱的步骤了。
面对张纵的质问,刘监史似乎也懒的演戏,当下冷笑一声道:“这种事你问我,我问谁去?芙蓉苑这么大,方方面面都需要用钱,上头批钱本来就慢,库房那边也需要调度,一般拖个十天半个月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刘监史说到最后时,还刻意加重了“十天半月”这几个字的语气,而张纵的还债期限却是在九天后,这个时间简直太巧了,到时许牙郎逼他还钱,张纵连十贯都还不上,许牙郎自然也不必宽限三个月,到时二十贯的债务,再加上许牙郎手中又有张纵抵押两次的花圃文书,对方很可能直接将他告上衙门,从而将花圃从张纵手中夺走。
“刘监史,人无信不立,当初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张纵这时也怒火上涌,当即再次质问道。
“哼,规矩就是规矩,除非太子开口,否则谁也别想更改,小郎君你若是有本事,去找太子去理论吧!”刘监史再次冷哼一声十分不屑道。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刘监史的话音刚落,忽然只听一个女子的声音冷冷的大声道:“不就是太子吗,我倒是要看看他敢不敢欠钱不还!”
“大胆,谁敢对太子不敬,简直活……”刘监史闻听上面的话也是勃然大怒,当即转身怒斥,然而当他看清来人时,却是吓的全身一软,当即“噗通”一声瘫倒在地,全身更是哆嗦成一团。
第九章 太平公主的未来婆婆
“拜……拜见长公主殿下!”瘫倒在地的刘监史哆哆嗦嗦的爬起来向来人行礼,这时的他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威风。
张纵这时也愣在那里,只见来人是个雍容华贵的贵妇,身后全都是侍女与仆从,刚见到对方时他还没有认出来,只是感觉有些脸熟,不过听到刘监史的称呼时,立刻想了起来,这位贵妇不就是之前自己见过的那位长公主吗?自己还救了她的儿子一命。
只见这位长公主殿下根本没理会那个刘监史,反而笑盈盈的走到目瞪口呆的张纵面前道:“小郎君那天不告而别,可是让我一顿好找,如果不是我的侍女在今天见到小郎君,恐怕你救我儿子的恩情可就还不上了!”
“长公主赎罪,那天我也是死里逃生,受到了些惊吓,整个人都有些魂不守舍的,并不是故意不告而别。”张纵这时才反应过来,当即行礼道,他也是第一次与大唐的贵族正式打交道,所以显得有些紧张。
“呵呵,我今天登门拜访可不是怪罪你的,不过看你这里似乎有些麻烦?”长公主说着看了看脚下抖成一团的刘监史,他刚才听到张纵竟然救了这位长公主的儿子一命,更让他吓的全身缩成一团,因为他知道自己这次算是完了。
张纵听到这里也是苦笑一声,如果不是这位长公主出现,恐怕他这次真的要被刘监史和许牙郎给联手算计了,到时他不但花圃保不住,而且还会落下一个欠钱不还的老赖名声。
“来人,把这帮人送给我那个侄子,让他给我一个交待!”这时长公主一指刘监史等人,那个许牙郎本来还想躲在人群中,但却被长公主的侍卫一把拽了出来,这小子吓的连大气都不敢出,随即与刘监史等人全都押走了。
“呃~,长公主您也不问一下事情的缘由?”张纵也被这位长公主如此粗暴的手段给震惊了,问都不问就送给太子,而且还让对方给交待,就算她是长公主也显得有些霸道了。
“这有什么好问的,无非就是官商勾结行不法之事,小郎君性格纯良,遇到这种人自然免不了吃亏,既然这个官员是东宫的人,那就让他们自己去处理,量他们也不敢欺瞒!”长公主淡然一笑道。
张纵听到这里也更加惊讶,这位长公主虽然不知道内情,但却一眼看出了关键所在,看来大唐的贵族也的确不是好惹的。
“绍儿,快来谢谢救你的恩公!”这时长公主忽然向旁边招了招手,只见一个长身玉立、容貌俊美之极的少年走了过来。
“薛绍拜见恩公,多谢恩公的救命之恩!”只见少年来到张纵面前,十分郑重的向他行礼道。
“不必客气!”张纵也认出对方正是之前自己救的那个少年,当下也笑着还礼,不过话刚一出口,他却猛然一愣,随即满脸不可思议的道,“你……你叫薛绍?”
“是啊,怎么了?”薛绍也被一惊一乍的张纵吓了一跳,当即同样惊讶的反问道。
“没……没什么,你姓薛,那长公主的封号肯定就是大名鼎鼎的城阳长公主殿下了!”张纵急忙掩饰道,说到最后他也看向旁边的城阳长公主,而对方微笑点头也证实了他的猜测,这更让张纵的心中掀起一阵巨浪。
公主与公主也是有区别的,比如有些公主的母亲只是普通的宫女,有些公主的母亲却是皇后,而这位城阳长公主就是身份最显赫的公主之一,因为她母亲正是长孙皇后,现在的皇帝李治是她一母同胞的亲哥哥。
另外城阳长公主在历史上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太平公主的婆婆,而旁边的薛绍正是太平公主的第一任丈夫。
不过历史上的薛绍可死的太惨了,他虽然娶了太平公主,但据说城阳长公主与武则天不和,所以李治一死,薛绍就被武则天拿到大狱之中,受到酷吏来俊臣的折磨,最后更是活生生的饿死于牢中,而当时太平公主正怀着他的第四个孩子。
想到这里,张纵对旁边的这位薛绍也不禁产生几分同情,甚至还有些奇怪的想到,也许多年后薛绍在狱中受尽折磨时,可能会怪自己救了他一命,毕竟相比受尽折磨饿死,还不如早早的被淹死来的痛快。
“拜见城阳长公主殿下!”张纵再次行礼道。
“不必多礼!”只见城阳长公主颇为和善,说着似乎是打量了一下周围,然后颇为随意的问道,“张学士还好吗?”
“我父亲?”张纵已经是第二次听别人称自己的父亲为‘张学士’了,不过还是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回答道,“我父亲已经去世了!”
“去世了!”长公主听到这个消息时,脸上的笑容也一下子僵住了,过了好一会儿这才神情黯然的长叹道,“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冬天,喝醉了掉到曲江池里。”张纵再次回答,不过紧接着他又有些好奇的追问道,“长公主殿下认识我父亲吗,他是不是以前做过官?”
“你父亲没告诉你?”长公主听到张纵的问题也是一愣道。
“没有,从我懂事时起,大部分时间都被父亲关在书房里读书,他很少和我说他以前的事。”张纵摇了摇头道。
“他不愿意告诉你也是为了你好,毕竟当年的事牵扯太大,你知道了也没什么好处,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让张纵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位长公主殿下沉默了片刻后,竟然也和那个芙蓉苑的孙匠头说出一样的话。
可是别人越不愿意说,张纵的好奇心就越重,他没想到自己那个便宜老爹竟然不是个简单人物,学士肯定是个官职,甚至他竟然还认识这位出身高贵的长公主殿下,这也更让张纵心中奇痒难耐。
“来人,把谢礼抬进来!”城阳长公主似乎不愿意再讨论张纵父亲的事,当下再次开口吩咐道,随即外面的下人立刻抬着十几个大箱子进来,这些全都是给张纵准备的谢礼。
看着这么多的谢礼,张纵也是吓了一跳,随即推辞道:“长公主殿下太客气了,我救人并不是为了这些,而且这些礼物也太贵重了!”
“小郎君不必推辞,你救了绍儿一命,区区一点谢礼算什么?而且我与你父亲也算是旧识,这些礼物就当是我这个长辈送给你这个晚辈的见面礼了!”城阳长公主却是颇为豪爽的一挥手道。
其实从刚才城阳长公主处置刘监史的事情上就能看出来,这位长公主殿下性格大气,甚至有点不拘小节,估计这也与大唐开放包容的风气,以及女子地位提高有关。
张纵本来还想推辞,不过城阳长公主却打断他道:“怎么,客人登门,小郎君不请我们母子进去坐坐?”
“在下失礼了,长公主与世子请!”张纵听到这里也只得开口道,说完亲自带路请城阳长公主与薛绍一起进到客厅。
家中无茶,幸好之前种的茉莉花长出不少花苞,张纵摘了一些炒干,可惜没有茶叶,否则可以做成茉莉花茶,不过茉莉花勉强也能泡茶,热水冲开花苞散发出淡淡的茉莉花香,倒也颇为诱人。
“这花茶不错,不愧是书香门第,小小的一杯茶也能如此的雅致!”城阳长公主品了口花茶当即也开口赞道,旁边的薛绍也小口小口的品茶,除了刚才向张纵道谢外,他一直老老实实的呆在母亲身边,似乎有些不善言辞。
“长公主是如何认识我父亲的,他以前……”
张纵本想借着这个机会再问一下自己父亲以前的事,可是没想到话刚说一半,却被长公主打断道:“小郎君年龄几何,有没有婚配?”
看对方摆明了不愿意告诉自己当年的事,张纵也十分无奈,只得开口回答道:“在下今年刚满十五,尚未婚配!”
“十五已经成年,小郎君也是时候说门亲事了,不知你有没有心宜的女子,若是有的话,我帮你做媒,若是没有,我也可以帮你留意一下!”城阳长公主拉着家常道,似乎真的把自己当成了张纵的长辈。
张纵听到这里也是大为窘迫,虽说古代十五已经算成年了,但在他的观念中,十五岁只不过初中刚毕业,结婚还是太早了,所以急忙推辞道:“多谢长公主的好意,不过我现在暂时还没有成亲的打算。”
听到张纵无意成亲,城阳长公主也没有太过逼迫,而是与张纵聊起家常,张纵也表现的不卑不亢,言行举止也是有礼有节,这也让城阳长公主大为惊讶,毕竟张纵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能在她这个长公主面前有如此的表现,简直太出乎她的意料了。
就在这时,忽然有人进来向城阳长公主禀报道:“启禀长公主,太子殿下带人来了!”
张纵听到堂堂太子竟然亲自带人来了,也是吓了一跳,却没想到城阳长公主却露出不耐烦的表情道:“他怎么又来了,不见!”
第十章 太子李弘
当张纵听到城阳长公主竟然拒绝见太子时,惊的下巴都快掉地上了,虽然知道这位长公主出身高贵,是太子的亲姑母,但太子毕竟是一国的储君,城阳长公主竟然见都不愿意见,这也未免太高傲霸道了吧?
“母亲,表哥肯定是为了张世兄的事而来,不如见一见吧!”幸好这时那位一直没有开口的薛绍出面为太子求情道,城阳公主与张纵的父亲是旧识,所以他称张纵一声“世兄”也算合适。
城阳长公主似乎也觉得儿子说的有道理,所以在考虑了片刻后终于点头道:“好吧,那就见一见他,看他有什么好说的!”
随着城阳长公主同意,报信的人也立刻出去,不一会的功夫,张纵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紧接着一群人走了进来,刘监史和许牙郎被侍卫押着进来,而走在最前面的却是一个身材高瘦,脸色有些苍白的年轻人。
“拜见姑母!”为首的年轻人进来后也立刻向城阳长公主行礼道。
这位大唐太子名叫李弘,正是李治与武媚娘的长子,据说性格宽厚仁德,无论是朝堂还是民间,对他的评价都是极高,可惜他不长寿,死在太子位上,为此李治悲痛无比,甚至追赠李弘为皇帝,他也是唐朝第一位被追赠为皇帝的太子。
旁边的张纵也在打量着这位大唐太子,只见对方相貌俊郎、身材修长,看起来文质彬彬十分的儒雅,只是他的脸色白的有点不正常,似乎带着几分病容,联想到他的早逝,这让张纵也感觉有些惋惜,甚至民间传说李弘的死还与武媚娘有关,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事情查清楚了吗?”不过城阳长公主面对自己这个侄子却没什么好脸色,反而**的质问道。
“姑母息怒,事情已经查清楚了,监史刘正被牙郎许三买通,以拖欠报酬图谋张小郎君的花圃,现在刘正已经被我罢去官职,准备将他们送到县衙依律处置!”李弘这时一指刘监史和许牙郎道,这时的两人早就瘫成一团,如果不是被侍卫架着,恐怕站都站不起来。
“直接处置了不就行了吗,还送县衙做什么!”城阳长公主再次没好气的道。
李弘听到姑母的话却显得有些哭笑不得,不过还是耐心的解释道:“朝廷自有法度,哪怕我是太子,也不能越权,所以这些事情还是交给当地的县衙来处置更合适一些。”
城阳长公主听到这里冷哼一声没再开口,旁边的张纵却是暗自点头,之前他只是听说这个李弘宽厚仁德,现在又亲眼见识了他公私分明、明辨是非的一面,如果对方不早逝的话,也许会是一位不错的皇帝。
李弘这时也看向张纵,随即手一挥,立刻有人抬着一个沉重的箱子进来,他这才对张纵道:“张小郎君,之前你代芙蓉苑照看了一批花草,按照约定应该给报酬十贯,只不过因为刘监史的所做所为,给你带来不小的麻烦,这里是二十贯,算是东宫的一点补偿,不知你可愿意接受?”
“太子处理公允,在下佩服!”张纵也没有矫情更没有拒绝,因为刘监史与许牙郎勾结,差点逼得他无立足之地,所以这点补偿他也收得心安理得。
看到张纵同意,李弘也对他微笑点头,不过这时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当即又示意了一下,随即有人将几份文书送到张纵面前道:“这里是许牙郎诱骗张小郎君签下的一些文书,现在都已经收回,还请小郎君收下!”
张纵接过文书看了一下,里面不但有花圃的两张抵押文书,而且之前许牙郎做保的文书也在,可以说只要收下这些文书,那张纵之前的欠债也就一笔勾消了。
“好了,事情已经处理完了,你走吧,我与张小郎君还有事情要谈!”正在这时,城阳长公主忽然再次开口道,敢把堂堂太子往门外赶的,恐怕也只有她这个长公主了。
“母亲,当年的事也不能怪表哥,您……”旁边的薛绍似乎有些看不下去自己母亲对李弘恶劣的态度,刚想开口劝说,但城阳长公主眼睛一瞪,却立刻吓的他退了回去,再也不敢开口。
李弘也知道姑母讨厌自己的原因,当下苦笑一声也没再说什么,而是再次行礼道:“侄儿告退!”
“太子留步!”不过就在这时,谁也没想到旁边的张纵却忽然开口道。
“哦?张小郎君还有什么事?”李弘这时也停下脚步诧异的看着张纵问道,旁边的城阳长公主母子也同样露出惊讶的表情。
“启禀太子殿下,许牙郎贪图我的花圃是真,不过我从他那里借钱也是真的,这些文书我可以收下,不过我欠他的二十贯也要还,所以您送来的这二十贯不如就交给许牙郎吧,这样我才能安心的收下这些文书!”张纵开口解释道。
张纵不是迂腐之人,但有些方面还是需要遵守一些底线,比如欠钱就必须还,之前借钱时许牙郎也没有逼他,而且那些钱也的确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所以这笔钱必须要还,否则他心中难安。
李弘听到张纵的话先是一愣,随即就露出赞许的笑容,他也同样是个有原则的人,所以对张纵的做法也十分认同,当即点头道:“好,不过许牙郎犯了法,需要送到县衙处置,这笔钱我会让人转交给他的家人!”
“多谢太子!”张纵这时也再次行礼道,李弘冲他点了点头,随后让人把钱箱抬走,又向城阳公主拱手行礼,这才告辞离开。
李弘离开了,城阳长公主连送都没送,薛绍似乎想送,但又畏惧的看了一眼母亲,最终还是没敢迈出一步。这让张纵也十分好奇城阳长公主与太子的关系,听刚才薛绍的话,似乎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才导致城阳长公主如此的厌恶李弘。
接下来城阳长公主又与张纵拉了一会家常,甚至还颇有兴致的参观了一下张纵的花圃,而当她看到双色月季时,也不由得惊讶的问道:“这个就是传说中比黄金还要贵重的双色蔷薇?”
“正是,不过双色蔷薇其实并不怎么珍稀,如果我愿意的话,可以随时制造出一大批来,甚至能让一株蔷薇开出更多颜色的花,之所以给它们定一个天价,无非就是想利用它们招揽客人而已。”张纵笑着解释道。
“物以稀为贵,双色蔷薇只有你这里有,哪怕定再高的价格也是应该的!”城阳长公主似乎看张纵越来越顺眼,这时自然也处处维护。
“长公主若是喜欢,不如就挑几盆带回去吧,这次的事也多亏了您为我主持公道,否则我恐怕就要流落街头了。”张纵说到最后也露出几分苦笑,他之前只想着安安静静的生活,可是这件事却一下子将他打醒,无论哪个时代,无权无势的普通人在遇到天灾**时都会十分的无力。
“就等你这句话呢,我平时没什么其它的爱好,也就喜欢摆弄一些花花草草,之前听说你这里的双色蔷薇时,我就差侍女来买,刚好让侍女认出你就是救了绍儿的恩公。”城阳长公主十分爽快的点头道。
当下张纵帮着城阳长公主挑了两盆长势最好的双色月季,而城阳长公主也是欢喜的看了半天,最后这才让人搬到自己的马车上,只是这时薛绍却偷偷的凑到张纵旁边低声道:“张世兄,你这两盆双色蔷薇送给我娘实在太可惜了。”
“为什么?”张纵听到这里也惊讶的低声问道。
“我娘喜欢花草是真的,但她养啥死啥,连路边挖的野草都能被她养死,我爹在世的时候戏称我娘是‘辣手摧花’。”薛绍低声解释道。
张纵听到‘辣手摧花’这个外号时,差点笑出声来,不过花都已经送出去了,也不可能再要回来,他也只能在心中为自己的双色月季默哀,希望它们福大命大能逃过这一劫。
时间已经不早了,城阳长公主这时也起身告辞,张纵亲自送对方出了大门,然后看着长公主母子二人上了马车,在众人的拥簇下缓缓离开。
送走了城阳长公主,张纵也立刻收摊,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他也要捋一捋,特别是欠的债都已经还清了,再也不用担心花圃被人收走了,这也让他感觉无债一身轻,连呼吸似乎顺畅了许多。
不过就在张纵考虑着今天的事情时,忽然又听外面有人敲门,这让张纵也有些奇怪,当下来到门前,当他打开大门看到外面的人时,却也不由得惊讶的问道:“你怎么又回来了?”
第十一章 结交薛绍
门外的人正是刚刚离开的薛绍,只是这次没有见到他母亲城阳长公主,而薛绍这时也笑嘻嘻的道:“张世兄快跟我走,我请你吃饭!”
“吃饭?吃什么饭?”张纵一头雾水的再次问道,就算是要请自己吃饭,为什么刚才城阳长公主在的时候不说?
“当然是感谢你的救命之恩啊!”薛绍说着拉着张纵就往外走,他的马车就停在门外。
“等一下,让我关好门!”面对薛绍的热情,张纵也没办法拒绝,只能回身把大门锁好,这才跟着薛绍上了马车,刚坐下来他就再次追问道,“刚才长公主和你不是已经来过了吗,而且谢礼都还堆院子里呢,怎么现在又要请我吃饭?”
“不一样,那些谢礼是我娘准备的,不能代表我的谢意,虽然一顿饭不算什么,但至少是我的心意!”薛绍笑着解释道,他虽然比张纵小几岁,但可能是从小受到教育不同,使得他说话时格外的有条理,显得比同龄人成熟许多。
“原来如此,多谢世子的一片心意,那我就不客气了!”张纵听到这里也终于明白过来,当即也是笑道。
“世兄你也别叫我什么世子了,我在家中行三,你叫我三郎就是!”薛绍倒是不见外,甚至还有点算来熟,比如知道自己母亲与张纵的父亲以前认识,就以一直称张纵为“世兄”。
看到比自己小的薛绍都表现的如此洒脱,张纵也没有拒绝,当下一笑道:“好,那我就托大叫你一声三郎了,不过现在天都快黑了,等下宵禁了怎么办?”
“没事,我有夜间通行的腰牌,巡逻的武侯不敢拦着!”薛绍显露了一下自己的腰牌道,大唐立国已经近六十年,周围的强敌被横扫一空,长安城做为国都自然安全无比,所以宵禁也比当年松了许多,一些权贵都有这样可以在夜间通行的腰牌。
“世兄,东木楼虽然不是京城最大的酒楼,但他们的菜品却是一绝,平时都是人满为患,订菜的人都排到一个月后了,哪怕晚上坊门关闭了,还有人会在东木楼里欢饮达旦,我也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订了一桌酒宴,说起来上次我还是回京城时,我娘带我去东木楼吃了一顿,现在我一想到东木楼的红羊枝杖、小天酥都还馋的厉害……”
薛绍这时也打开了话匣子,一路上都对东木楼的美食唠叨个不停,本来之前他和城阳长公主去张纵那里,几乎不怎么说话,当时张纵还以为他不善言辞,现在才发现他其实是个话痨,估计是平时城阳长公主家教太严,所以他才不敢在母亲面前乱说话。
薛绍谈论起美食似乎有些忘乎所以,甚至连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偏偏张纵也是个喜欢美食的人,虽然他不知道红羊枝杖和小天酥是什么菜,但并不妨碍他讲起自己品尝过的美食,这下更是搔到薛绍的痒处,一路上两人也是相谈甚欢。
东木楼位于东市,当薛绍的马车来到东市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两人聊了一路的美食,后果就是感觉很饿,于是两人立刻进了酒楼来到二楼,薛绍单独订了一个雅间,菜也早就订好了,不一会的功夫,各种菜肴就如流水般送了上来。
唐朝是分餐制,所以张纵与薛绍相对而座,本来旁边还有乐师,不过张纵嫌吵,而且也影响两人聊天,所以薛绍就把人赶走了,两人边吃边聊,而张纵也终于知道红羊枝杖和小天酥是什么菜了。
所谓红羊枝杖,其实就是烤全羊,只不过烤的时候很有讲究,最后烤好的羊四肢落地,使得羊能站在大盘子里。而小天酥就比较简单了,主材料是鹿肉和鸡肉,经过特殊的腌制后爆炒而成。(注:这两道菜都出自唐朝著名的烧尾宴,小天酥更是一种炒菜,说明炒菜在唐朝时已经出现了。)
薛绍边吃边向张纵介绍这些菜肴,而在介绍一道名叫“雪婴儿”的菜时,他忽然露出感慨的表情道:“这道菜以田鸡去掉内脏,外裹以精豆粉煎制而成,因银白如雪,形似婴儿,所以取名为雪婴儿。”
说到这里只见薛绍顿了一下,接着再次道:“说起来当年我们一家在房州生活,那边除了山就是河,几乎见不到什么平地,有一年发大水,城里到处都是灾民,为了救济灾民,我爹连家里的口粮都捐了大半,一天只能喝两顿稀粥,结果我们哥仨馋的受不了,于是就抓田鸡烤熟了,蘸着盐着,我发誓,当时的田鸡肉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肉了!”
“田鸡肉的确好吃,海外有一种牛蛙,比寻常田鸡大数倍,一只就能做成一盘菜,肉质细腻鲜美,简直是人间美味!”张纵笑着接口道,城阳长公主一家之前因为一些事被贬到房州多年,直到去年薛绍的父亲去世,他们一家才回来,估计也正是房州那边的艰苦生活,才让薛绍变成了一个吃货。
“相比当年的烤田鸡,现在的雪婴儿虽然依旧美味,可惜我却怎么也品尝不出当年的味道了。”薛绍这时忽然叹了口气,脸上也露出出神的表情,似乎在回味当年的滋味。
“人在饿的时候吃什么都香,比如前段时间我为了还债,每日以稀粥度日,后来挣了点钱,于是买了块猪肉做成红烧肉,那滋味简直了,吃一口比做神仙都快活!”张纵这时也有些感慨的道。
“红烧肉?这是什么菜,猪肉也能做得好吃?”薛绍听到这里也露出十分感兴趣的表情问道,猪肉他也吃过,毕竟房州那边不比长安,哪怕他娘是公主,羊肉也不是天天能吃到,只是在他的印象中,猪肉怎么做都不好吃,特别是公猪肉,更有一股难闻的味道。
“不是我自夸,红烧肉这道菜整个长安城也只有我一个人会做,这道菜要选上好的五花肉,洗净后下锅煮到表面发白就捞起来,然后切成两寸见方,晾干后下锅爆炒,加入酱油、糖上色,最后加入开水,以及姜片、大葱等调料,大火烤开后小水炖煮上一个时辰,做好之后香甜松软,入口即化,可以说是百吃不腻!”
张纵说到最后时,也露出一脸陶醉的表情,今天的菜虽然也不错,但烹饪技术在发展,大唐这个时代的烹饪手法还是不如后世丰富,再加上张纵后世吃遍了大江南北,口味早就被养刁了,所以在他看来,眼前这些美食远不及自己的那盘红烧肉,当然也可能是他的口味更偏爱红烧肉一些。
薛绍本来就是个吃货,现在听张纵将红烧肉解说的如此诱人,也感觉口中生津。张纵这时也聊性大发,讲完红烧肉后又讲了许多猪肉的美食,比如糖醋排骨、卤猪蹄之类的,后来干脆不限材料,只要是张纵喜欢的美食都会拿出来与薛绍分享。
刚才在路上的时候,张纵虽然也讲了一些美食,但当时他和薛绍算不上多熟,所以只是浅尝辄止,现在在酒宴上他也慢慢的放开了,说起天下的美食简直是如数家珍,薛绍越听越是感觉这位张世兄不但对美食有研究,而且还十分博学,对美食背后的风土人情了若指掌,许多东西他都是闻所未闻。
“世兄,你说的这些美食为何我一样都没有听说过,你都是在哪吃的?”薛绍最后终于禁不住开口打断道。
“这些美食我大都会做,如果日后你有空,可以去我那里,到时我做给你吃!”张纵兴致颇高的道,薛绍与他的缘分就不说了,最主要是经过今天的交谈,他发现薛绍虽然是贵族子弟,但却丝毫没有贵族子弟的娇纵,在美食这方面更是与他臭味相投,所以才起了结交之心。
“太好了,今日能与世兄相识,简直是我薛绍的荣幸!”薛绍这时也惊喜的大叫一声,说到这里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当即开口吩咐道,“来人,上酒,我要与世兄不醉不归!”
“别,千万别上酒,我这个人不能喝酒,三郎你年纪太小,喝酒影响长身体!”张纵急忙阻止道,其实刚才薛绍就想上酒,但被他阻止了,别的不说,薛绍今年才十二三岁,虽然个子高,但其实就是个大孩子。
薛绍听到这里也不好意思的一笑,当即不再提喝酒的事,不过这时张纵忽然想到一件事,于是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开口道:“三郎,有件事我想托你帮个忙!”
“张世兄你尽管说,只要我能做到的绝不推辞!”薛绍十分爽快的道。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长公主好像认识我父亲,肯定对我父亲当年的事十分了解,所以你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我父亲的事,他好像做过什么学士,但后来却又卖花为生?”张纵开口道,这些问题他已经好奇很久了。
“小事一桩,包在我身上!”薛绍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下来,不过就是打听一些事情,对他来说简直太容易了。
看到薛绍答应,张纵也终于松了口气,他现在对自己那个父亲也越来越好奇,可惜知道内情的人都不愿意告诉他,现在薛绍愿意帮忙,想来应该可以打听到一些消息。
第十二章 两个消息
临近中午,张纵这才打着哈欠从房间中走了出来,却被屋外明媚的阳光刺的眼睛发疼,随后他打来水洗了把脸,这才感觉昏沉的脑子清醒了一些。
昨晚薛绍请客,两人边吃边聊,到二更天才结束,不过结束后薛绍也没让张纵回去,而是带着他在东市游玩了一番,虽然长安城有宵禁,但宵禁只是关闭坊门,坊内并不禁止百姓外出,所以宵禁之后,各个击破坊内就形成一个小市场,尤以东西两市最为热闹。
东市在商业规模上不如西市,毕竟西市是丝绸之路的起点,不过东市周围居住的大都是权贵,这使得这里遍布各种奢侈品商铺,夜市也十分的热闹,许多白天不愿意出门的纨绔子弟这时也全都跑出来了,一个个呼月唤友的招摇过市。
张纵也是第一次来东市,所以两人一直玩到下半夜,最后薛绍才送他回去,张纵知道今天肯定起不来,所以昨天晚上就把“休息一天”的牌子挂在门上了,这时也不急着开门做生意。
城阳长公主送来的十几大箱子礼物还堆在院子里,昨天张纵根本没时间收拾,趁着现在没事,他将箱子打开,结果发现里面的礼物还真是齐全,金银、铜钱、丝帛之类的就不说了,另外吃的用的一应齐全。
当下张纵将这些东西分门别类的整理了一下,然后一点点的搬到房间里,做完之后他又拿起剪刀,开始修剪起花圃中的花草。
芙蓉苑寄养的栀子和茉莉昨天已经搬走了,使得花圃中空出一片地方,前几天花圃的生意太好,盆栽的花草也卖出去大半,这使得花圃也一下子空旷了许多。
“看来得找个时间让王小掌柜送一批花盆来!”张纵看着花圃中的空地开口自语道。
不过就在这时,忽然只听外面传来敲门声,张纵只得放下手中的剪刀,本来他以为是来买花的客人,不过当打开门却是一愣道:“三郎你怎么来了?”
门外之人正是薛绍,只见对方这时一脸笑容的道:“世兄你昨天说的话可算数?”
“什么……什么话?”张纵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世兄怎么忘了,你不是说要给我做许多美食吗?”薛绍这时也有些委屈的道。
张纵听到这里也是一拍脑门,昨天他确实说过给薛绍做菜的,可是这才隔了一夜,对方就找上门了,这也太心急了吧?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一个吃货决心。
“做菜没问题,可是家里现在啥都没有,我得去菜市一趟,你进来等一下吧!”张纵说着请薛绍进来,既然答应了对方,自然不能食言。
“不用不用,食材我都准备好了!”薛绍说着一指身后,这时张纵才发现,对方身后有仆人推着车子,车子上堆放着不少的食材。
“你想的还真是周到!”张纵看到这里也有些哭笑不得的道。
当下张纵请薛绍进来,一车食材也推到了他的厨房门口,随后薛绍让下人离开,自己与张纵一起动手,将食材搬到厨房,在这个过程中,张纵也大概看了一下这些食材,结果发现还真齐全,猪、羊、鸡等各种肉类应有尽有,另外还有各色蔬菜,甚至连调料都准备了。
“你这也太多了!”张纵提着两条羊腿无奈的苦笑道,光是这两条羊腿他们今天就吃不完,更别说还有其它的肉类,现在天气这么热,想保存都困难。
旁边的薛绍只是嘿嘿傻笑,他也是第一次买菜,看见想吃的就直接买了,根本没想那么多。
“做菜需要一两个时辰,你要是饿了就去客厅,桌子上有点心,还是你娘昨天送来的。”张纵这时对薛绍道,这么多食材光是处理一遍就需要花费不少时间。
“不用,昨天吃到那么晚,我现在根本不饿,而且我也喜欢看人做菜,呆在这里还能帮你处理食材!”薛绍却是摇头拒绝道。
张纵听到这里也没有坚持,当下开始处理食材,并且还将一些简单的活交给薛绍,结果薛绍竟然还做的十分认真,丝毫没有“君子远疱厨”的觉悟,这让张纵也是暗自点头,看来城阳长公主的家教相当不错。
薛绍点名要吃红烧肉,这道菜最后需要小火慢炖,所以张纵先把五花肉处理了,然后放在小炉子上慢炖,另外他又根据食材和调料制定了一个小菜谱,比如他惊喜的发现调料里竟然有孜然,而且又有羊肉,所以一道孜然羊肉肯定少不了。
孜然这东西原产于埃及,埃及法老王的木乃伊防腐,就用到过孜然这味香料,后来在公元前又传到印度和中亚,最后顺着丝绸之路传到了中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烤肉香料。
另外张纵还做了鱼香肉丝、糖醋排骨等菜,最后张纵将一只鸡收拾干净,里面填上各种调料,又从园子里的水池中摘了几片荷叶,将整只鸡包裹后又糊上黄泥,扔到火堆里做成叫花鸡。
除了上面这些肉菜外,张纵也清炒了几样蔬菜,虽然大唐已经出现了炒菜,但并不普及,只有少数大酒楼的厨子掌握了这种厨艺,而且一般只用于肉类上,像这种炒蔬菜还是很少见的,至少昨天张纵没见到。
最后张纵做了六荤两素八个菜,昨天他就发现薛绍和他一样都是肉食动物,另外还有一道酸辣肚丝汤,这道菜是本来用的是猪肚,不过薛绍没买,所以张纵改用羊肚切丝,可惜没有辣椒,所以在辣味上有所欠缺,只能加大胡椒的用量。
张纵在做菜时,旁边的薛绍都看呆了,特别是对那道用黄泥糊成的叫花鸡十分感兴趣,估计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烹饪手法,而当最后张纵将叫花鸡的外壳敲开,一股咸鲜的香气直扑而来,使得薛绍也是“咕咚”一声咽起了口水。
“来来了,快尝尝我的手艺如何,好长时间不做,也不知道退步了没有!”菜做好了,张纵也兴致勃勃的向薛绍招呼道。
薛绍早就等不及了,当下抄起筷子先尝了一口叫花鸡,结果被烫的直吸气,但却不舍得吐出来,最后好不容易嚼了几口咽下去,当即大为赞叹道:“好吃,咸鲜味道,特别是把鸡肉的味道发挥到了极致,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鸡!”
薛绍说完也不等张纵的回应,立刻对其它菜发起了进攻,红烧肉肥而不腻、鱼香肉丝咸酸辣甜鲜五味俱全,孜然羊肉软嫩鲜辣,甚至就连清炒的蔬菜也别有滋味,让他根本停不下筷子。
看着薛绍狼吞虎咽的模样,张纵也哈哈一笑,随后拿起筷子尝了一下自己的杰作,不过他还是有些遗憾的发现,因为缺少一些重要的调料,比如辣椒,所以他只能用其它的调料弥补,这就使得这些菜的味道出现了一些偏差。
当然只有张纵才会觉得味道不正,对于第一次吃这些菜的薛绍来说,这些菜却是美味之极,各种新鲜的烹饪手法也让他大开眼界,最后吃到都坐不下去了,结果他还站起来拿着根鸡腿小口小口的啃着。
“世兄,嗝~,你做的菜简直太好吃了,本来我还觉得东木楼的菜不错,可是和你做的菜一比,简直差太多了!”薛绍打着饱嗝向张纵夸赞道。
“东木楼的手艺还是相当不错的,至少他们做的菜我可做不出来。”张纵笑着谦虚道。
薛绍也只是吃个新鲜,其实东木楼的菜式更加复杂,刀工也更精美,只是受到时代的限制,烹饪的手法有些单一而已,如果张纵把自己的烹饪手法教给对方,恐怕人家做的菜会比他强上百倍。
“对了,我托你打听的事情你打听的怎么样了?”张纵这时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昨天他托薛绍打听一下自己父亲的事,本来他打算刚才吃饭时再问的,结果薛绍只顾着吃,也根本没嘴巴回答。
“这个……”只见薛绍的小脸上露出几分不好意思的表情道,“昨天回去太晚了,所以今天上午我才跑去我娘那里询问,结果有些事情我娘对我也不肯说,不过我还是打听到两个有用的消息。”
“你快说!”张纵听到这里心中一沉,但还是催促道。
“第一,你父亲的确做过官,而且还是崇贤馆的学士,级别不算低。第二,你的这个花圃以前其实是芙蓉苑的一部分,后来也不知为何成了你家的私人住处,于是这才被宫墙隔开。”
薛绍说完也脸色发红,昨天他可是保证能打听清楚张纵父亲的事,可是他也没想到自己母亲的口风那么严,连他这个最疼爱的儿子都不肯告诉,现在只打听出这两个消息,至于花圃为什么会变成张纵的家,张纵的父亲又为什么从一个官员沦落成商人这些消息,他却一个也没打听出来。
第十三章 老李家的传统
张纵听完薛绍的话也露出沉思的表情,第一个消息还好,他早就知道自己父亲是学士,至于崇贤馆则是隶属于东宫的学府,主要是给太子培养人才,协助他日后处理政务之用,由两个学士主管,没想到他父亲就是这两个学士之一。
第二个消息更为耐人寻味,脚下的这个花圃竟然是芙蓉苑的一部分,后来才成为自己的家,芙蓉苑也是东宫的产业,崇贤馆同样也属于东宫,所以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座花圃应该是东宫赏赐给自己父亲的,这样他们才能光明正大的住在这里,可是既然自己父亲受到赏赐,又为何从一个官员变成了花商?
“世兄,虽然我娘不肯说,但你放心,我既然答应了你,自然不会食言,我已经想好了,明天就我去隔壁找我表哥打听!”薛绍这时忽然再次开口道。
“表哥?”张纵一开始没反应过来,随即这才想明白道,“你是说找太子?”
“对啊,你家的花圃是从芙蓉苑中分出来的,芙蓉苑是我表哥的产业,他肯定清楚你家的事情!”薛绍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道。
张纵一听还真是这个道理,做为芙蓉苑周围唯一的邻居,那位太子殿下肯定知道自家的情况,甚至张纵怀疑自己父亲是不是也和这位太子殿下认识,说不定花圃就是对方赏赐给自己父亲的,毕竟芙蓉苑是太子的产业,没有他点头,谁敢把一个院子送出去?
“可是我看你母亲似乎不太喜欢太子,你去向太子打听事情没问题吧?”张纵忽然又有些担心的问道。
“这个世兄请放心,我娘虽然不喜欢我表哥,但并不禁止我们这些小辈之间的来往,而且表哥还是很喜欢我的,别说芙蓉苑了,连东宫我都可以随意进出,甚至他还想让我去崇贤馆读书,只是我娘不太愿意。”薛绍笑着解释道。
张纵听到这里也终于放下心,当即再次对薛绍表示了感谢,其实他倒是很好奇城阳长公主与太子之间的恩怨,不过考虑到这其中可能牵扯到什么宫中秘闻,所以薛绍没有主动讲,他也就没有开口打听。
这时薛绍终于把手中的鸡腿啃完了,当下他再次打了个饱嗝一脸满足的道:“吃的好饱,世兄你的手艺简直绝了,我吃遍了大半个长安,可是没有一家的酒楼能与世兄你相比!”
“大半个长安?你不是去年才回来吗,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吃遍大半个长安?”张纵听到这里也是笑着反问道。
“真的,去年我回到京城,曾经发下宏愿,要在一年之内吃遍长安,现在只剩下西南角的几个坊没去过了。”薛绍这时一挺胸脯十分自豪的道。
“一年之内吃遍长安”张纵听到这里也是哭笑不得,“那你有没有更长远一点的打算?”
“有啊有啊!我要在三年之内吃遍关中!”
“再长远一点?”
“这辈子吃遍整个大唐!”
张纵听到这里,对这个吃货彻底无语了,过了好一会儿这才吐槽道:“你好歹也是个皇亲国戚,能不能有点出息?”
“没办法,品尝天下美食是我最大的愿望,不知世兄你对以后有什么打算?”薛绍笑嘻嘻的反问道。
张纵听到这里也露出沉思的表情,过了片刻这才开口道:“之前欠了那个许牙郎的钱,所以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快点挣钱,然后把钱还上!”
“那现在呢?”薛绍好奇的追问道。
“现在?”张纵忽然有些迷茫的打量了一下周围,忽然眼睛一亮开口道,“现在我打算再多挣点钱,然后把家里的房子翻修一下!”
“切~,世兄你也不比我强多少,翻修好房子后你是不是还打算娶妻生子啊?”薛绍本以为张纵有什么长远的打算,结果没想到他竟然只是想赚钱修房子。
“这个倒是可以考虑,你说我娶个什么样的老婆好呢,是个绝世美女,还是贤妻良母呢?”提到娶老婆,张纵也陷入到yy之中,就像是后世的一些小学生,老是为自己以后上清华还是上北大烦恼一样。
不过这时薛绍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当即开口打断了张纵的幻想道:“世兄,你记不记得那天咱们落水的事?”
“当然记得!”张纵搓了搓脸让自己清醒过来,“我也正想问你,那天在曲江池把咱们撞下水的船是谁家的,怎么那么嚣张?”
“是徐王李茂家的船,他父亲是高祖皇帝的第十子,算起来我还得叫他一声堂叔,出事后他也被宗正寺带回去审理了。”提到害自己落水的人,薛绍也有些咬牙切齿。
“仅仅只是由宗正寺审理,那能审出个什么结果?”张纵听到这里也有些不满的道,没想到撞人的是个皇族,宗正寺虽然有管束皇族的权力,但一般就算是皇族犯事,也不会受到太大的责罚,这也是皇族的特权之一。
“嘿嘿,那天落水的虽然不少,但并没有死人,如果放在平时,恐怕徐王也只是受一顿斥责,然后闭门思过几日就算了,不过谁让他招惹了我娘,落水后的第二天,我娘让我躺在担架上,然后抬着我进宫去见了舅舅,结果当天下午徐王的双腿就被宗正寺打断了。”
“长公主威武!”张纵听到这里也终于感觉出了口恶气,当即大声称赞道。
“其实咱们这件事只是个引子,那个徐王本来就在长安胡作非为,得罪了不少人,前几天宗正寺审出一件大案,那就是徐王的弑父大案,仅仅是徐王为了霸占他父亲的小妾,于是亲手杀死了他父亲,现在大理寺正审着,估计他这个王爷做到头了,甚至可能连小命都不保了。”薛绍这时再次开口道。
张纵听到这里也是精神一震,没想到这个徐王竟然如此的大逆不道,为了女人连自己的亲爹都敢杀,不过想想也不奇怪,李唐一族可是出了名的冷漠无情,别的不说,光是皇位的交替之中,父子相残、兄弟相残、母子相残等等一连串的人间惨剧接连上演,这个徐王杀自己的父亲也算是继承家族传统了。
吐槽过老李家的传统,张纵又与薛绍聊了一会那位徐王的八卦,这时天色将晚,薛绍也告辞离开,张纵亲自送他出门,这才回来收拾残局。
别看今天张纵做的菜不少,但两个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八道菜一道汤几乎没怎么剩下,残汤剩饭被他倒进一个大缸里,这个大缸是沤肥料的,说起来张纵家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大缸,除了沤肥的,剩下的都是装水的,因为地下水太凉,直接用井水浇花对花草不好,需要打上来倒进水缸里,静置一段时间才能浇花。
不过剩菜剩饭好处理,但厨房里剩下的食材却不好保存,薛绍这个吃货买的肉实在太多了,别的不说,两条羊腿两人也只吃了一小部分,而且天气又这么热,如果不处理的话,一晚上的时间估计就发臭了。
“好怀念家里的冰箱啊,海尔、美的、小天鹅,你们都在哪啊?”张纵发神经似的嘀咕几句,随后起身离开了院子,他要趁着天还没黑买点东西,否则这些食材可全都糟蹋了。
第十四章 “忠”表哥
第二天一早,张纵像往常一样起床,一边做早饭一边照看花草,不过就在这时,忽然听到有人敲门,当他打开门时,果然不出意外,门外正是薛绍。
“世兄,早饭吃什么,我在外面都闻到香味了?”只见薛绍抽动着鼻子像个小狗似的闻来闻去,满脸都是馋相。
“瘦肉粥,快进来帮忙烧火!”张纵这时也丝毫不意外的道,在看清了薛绍的吃货本质后,他估计对方这段时间少不了会粘在自己这里。
薛绍早就和张纵不见外了,当即笑嘻嘻的来到厨房帮忙,这时米粥已经熬开了,张纵从旁边的一个大缸里拿出一块瘦肉,剁碎之后加进粥里,另外又切了些绿叶菜备用。
薛绍看到张纵从大缸里拿肉,当下也觉得好奇,于是走过扶着缸准备往里看,结果手刚碰到大缸,却如触电般缩回手:“好凉!”
随后薛绍探头向缸里看去,结果只见里面竟然有个小缸,小缸里装满了肉,而在小缸与大缸之间,则是亮晶晶的,他伸手摸了一下,随即惊讶的叫道:“竟然是冰!”
“嗯,昨天你买的肉太多了,吃不完只能冻起来了。”张纵拿着勺子搅着粥回答道。
“没想到世兄家里竟然还有藏冰!”薛绍听到这里也大为惊奇的道,大唐贵族喜欢在冬天将巨大的冰块开采,然后储藏在地窖里,等到夏天炎热时取冰降温,只是藏冰花费巨大,一般人家根本承担不起。
“我哪有藏冰的钱,这些冰是我昨天刚制的。”张纵笑着解释道。
“冰还能制?”薛绍听到这里掏了掏耳朵,因为他怀疑自己的耳朵出毛病了。
“去打盆水来!”张纵也没有解释,而是直接吩咐道。
薛绍十分听话,当即端了盆水过来,这时张纵又指了指墙角的一个罐子道:“把罐子里的东西倒进水里,到时你就知道了!”
薛绍这时也满腹的好奇,当即拿起罐子打开,发现里面是一种白色的粉末,当下他将粉末倒进水里,刚开始倒了一点,但张纵告诉他继续倒,结果他发现随着粉末的加入,水面竟然开始出现一丝丝的白雾,后来甚至开始出现一条条的冰凌。
“结……结冰了!”看着水面的冰凌,薛绍也激动的大叫起来,如果不是他亲手操作的,恐怕会以为见到了什么法术。
看到薛绍大惊小怪的模样,旁边的张纵则是微微一笑,硝石制冰果然穿越者的装逼利器。
“世兄你快给我讲讲,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薛绍这时兴奋的跑到张纵面前,一脸急切的追问道,硝石制冰这种事已经超乎了他的认知之外,甚至可以称得上“神奇”了。
张纵这时却是不慌不忙的把青菜沫加到粥里,搅拌了几下笑道:“不急,粥马上就好了,咱们边吃边聊!”
听到有东西吃,薛绍也终于安静下来,瘦肉粥咸香可口,十分适合做早餐,张纵边吃边向薛绍解释了一下硝石制冰的原理,虽然只是个简单的吸热反应,但因为涉及到一些基础的物理、化学知识,所以薛绍最后也是半懂不懂,不过他倒是牢记硝石可以制冰这个原理了。
“午饭我准备吃火锅,你来不来?”早饭过后,张纵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向薛绍问道,家里的肉太多了,就算有冰镇着,也不能存放太久,所以必须早点吃完。
“当然来,我这就去找表哥打听你父亲的事,午饭之前肯定回来!”薛绍当即拍着胸脯保证道,虽然他不知道火锅是什么菜,但只要是张纵做的肯定好吃。
昨天已经休息了一天,所以今天花摊重新开张,薛绍还帮忙把花草搬到了门外的架子上,等到做完了这些事情后,他这才告辞离开,而张纵也趁着上午客人比较少,一边卖花一边准备火锅。
薛绍离开了花圃后,很快通过一道角门进到芙蓉苑,他也是芙蓉苑的常客,当即穿过重重的宫殿来到芙蓉苑的核心区域,这里严禁外人进出,特别是最近更是守卫森严,因为太子李弘最近一直呆在这里养病。
不过薛绍却是畅通无阻,因为他得到过李弘的特许,可以随时探望,甚至都不需要禀报。
天气炎热,李弘并不在寝宫,而是呆在清凉殿中避暑,这座清凉殿建在水边,旁边有水车将水提到高处,然后倒在屋顶上,水流通过特殊的管道流下,带走殿中的热量,使得殿中十分清凉,因此而得名。
当薛绍来到清凉殿中时,却发现李弘竟然坐在桌子前,桌面上也摆放着一摞厚厚的奏折。
“表哥你不是在养病吗,怎么又看起了奏折?”薛绍走上前十分随意的问道,李弘虽然只是太子,但早在十几岁时就开始参与政务,甚至皇帝李治外出时,李弘还直接监国,表现的十分优异,朝野对他的评价也都颇高。
“父亲的病也加重了,我这个做儿子总得替父亲分担一点事情。”李弘这时也笑呵呵的放下手中的奏折,“三郎你今天怎么有空出来了,姑母那天有没有再生我的气?”
“前两天找到救我的张世兄,这让我娘心情大好,所以给我放了几天假,至于我娘的脾气,表哥你也别往心里去。”薛绍说到最后时,脸上也露出几分歉意的表情。
李弘听到这里却露出沉默的表情,过了片刻这才长叹一声道:“姑母的脾气我知道,我自然也不会怪她,而且她生我的气也是情有可原。”
“表哥,向你打听个事呗!”薛绍忽然凑到李弘的近前转移话题道,他实在不想提自己母亲和李弘之间的恩怨,因为在他看来都是一些陈年旧事,想理都理不清。
“什么事你还用向我打听?”李弘这时也露出好奇的表情问道。
“嘿嘿,这件事还真得向表哥你打听,那天你也见到张世兄了,就是你这座芙蓉苑的邻居,我想打听一下他家的事,你可别说你不知道!”薛绍笑嘻嘻的问道,李弘虽然比他大十岁,但两人的感情却相当不错,所以他才会表现的如此没大没小。
“你是说那个张纵?”李弘听到这里更加惊讶的反问道。
“是啊,我已经打听到一些消息了,他父亲曾经在崇贤馆做过学士,而且他家的花圃以前曾经是芙蓉苑的一部分,后来不知为何变成了他家的私产,更让人奇怪的是,他父亲明明是个官员,但最后却变成了一个花商,这让我也无论如何想不明白?”薛绍再次追问道。
只见李弘这时却是眉头轻眉,过了片刻这才开口道:“张纵的父亲名叫张景之,当年的确是崇贤馆的学士,对于他的事,我也的确很清楚,不过你为什么要帮张纵打听这些?”
“这个……那个……”薛绍这时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过了片刻这才小声道,“张世兄为人豪爽,而且见识广博,我与他是一见如故,现在已经是很好的朋友了,为了朋友之义,我自然要帮他!”
“就这些?”李弘却还是有些不信。
“就这些!”薛绍先是十分肯定,但随即在李弘的注视下败下阵来,嚅嚅的道,“当然了,张世兄还做得一手好菜,表哥你是没尝过,连你宫里的御厨都不及张世兄的手艺!”
李弘听到最后也露出了然的神色,对于自己这个表弟的吃货本性,他也比任何人都清楚,只见他考虑了片刻再次问道:“你为何不去问姑母,我记得姑母应该也认识张景之吧?”
“我娘不愿意说,否则我也不会来找表哥你了。”薛绍双手一摊无奈的道。
“怪不得。”李弘听到这里也是微微一笑,不过随即他就摇了摇头再次道,“既然姑母都不肯说,那我就更不能说了!”
“为什么?”薛绍十分不满的叫道,他来之前已经把所有希望都放在李弘身上,毕竟他觉得这位表哥对自己极好,这点小事应该不会拒绝,但事实却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三郎,那个张景之的事牵涉到当年的一些事,所以你还是别打听了!”李弘这时伸手拍了拍薛绍的肩膀,语气也忽然有些沉重。
薛绍听到这里也忽然像是想到什么,当下犹豫了片刻忽然一咬牙道:“这件事……这件事是不是和忠表哥有关?”
“你既然都猜到了还问?”李弘这时也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第十五章 薛绍的表演
薛绍口中的“忠表哥”名叫李忠,正是李弘的长兄,也是皇帝李治在位时的第一位太子。
当年王皇后无子,所以将宫人所生的李忠过继为儿子,而李忠也因王皇后被立为太子,可是后来武媚娘夺得后位,王皇后惨死,李忠这个太子也仅仅只做了三年就被废黜,当时李弘虽然才三岁,但在他母亲武媚娘的请求下,还是被李治立为太子。
李忠失去了太子之位,同时也开启他更悲惨的人生,当时十几岁的他被王皇后的惨死吓破了胆,时常担心被人刺杀,为了活命,他甚至在晚上穿上女人的衣服,睡在床底下来防备刺客,而且还经常给自己占卜,对周围更是疑神疑鬼。
然而就算是这样,李忠依然没能逃脱死亡的命运,他先是被贬到房州,也就是后来城阳长公主被贬的地方,随后李忠又被贬到黔州,并且囚禁在黔州李承乾的故宅,四年后武媚娘指使许敬宗诬陷李忠谋反,结果李治震怒之下赐死了自己的这个长子,这也是李治第一个被杀的儿子。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许敬宗诬陷李忠谋反的同谋之中,最重要的人物就是上官仪,他也因此被处死,上官仪的孙女上官婉儿才刚刚出生没多久,与她的母亲郑氏一同充入宫中,后来才被武媚娘重用,成为大名鼎鼎的“内舍人”。
“忠表哥的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而且我娘都从房州回来了,表哥你就不要有什么顾忌了,还是告诉我吧!”薛绍这时还是不死心的追问道,当年李忠被赐死,也在朝堂上引发了一股大风暴,甚至连他母亲城阳长公主也是因为这件事被贬房州。
“姑母都不肯告诉你,我就更不可能了,所以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李弘却再次拒绝道,说完更是重新拿起奏折看了起来。
“表哥你不告诉我,我……我今天就不走了!”薛绍当即耍起小孩子脾气道。
“正好,我一个人也感觉有些孤单,等下中午你还可以陪我一起吃饭!”李弘这时头也不抬的道,他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平时对薛绍再怎么好都行,但在这种大事上,他却不会留丝毫的情面。
薛绍这时也牛脾气发作,当即坐下来不再出声,而李弘则继续看自己的奏折,等到桌面上的奏折处理完毕后,他又命人召来戴至德、张文瓘、萧德昭等几名东宫官员一同议事。
薛绍刚开始还坐的笔直,李弘与几个大臣也不理他,开始商讨起一些政务,薛绍是越听越无聊,一会儿是汾州大旱,一会儿又是齐州闹蝗灾,最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转到了西域的于阗王大败吐蕃,这让他慢慢的也有些昏昏欲睡。
不过就在薛绍快要睡着时,忽然也不知道哪个大臣的声音传来:“太史令上书,说这几年长安气候异常,去年三伏天炎热无比,有数百人因酷暑而亡,今年开春以来,天气也异常炎热,现在还没有入伏,就热的让人难以忍受,恐怕今年又会有不少人因忍受不了酷暑而亡!”
薛绍本来没太在意,但也不知为何,他这时忽然清醒过来,当即抬头打量,发现原来是大臣戴至德在向李弘奏事,这位戴至德是名相戴胄的侄子,叔侄二人都是一样的精明强干,传说日后很可能会被拜相,所以才被安排到李弘身边辅佐。
只见李弘听完戴至德的奏对也是眉头微皱,这几年天气异常,今年更是热的厉害,否则他也不会呆在清凉殿里避暑了,异常炎热的天气不但会热死人,对各个行业的影响也是极大,比如工匠因炎热不愿意做工,商人因炎热不愿意开门做生意等等,而这也将直接影响到长安的运转。
“众位有没有什么对策?”李弘思虑许久,最后还是抬头向几位大臣询问道,不过面对这种天灾,戴至德等人却都是相视苦笑,他们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不过就在这时,旁边忽然传来“扑腾~”一声,引得李弘等人全都扭头看去。
只见薛绍这时挣扎着站起来,原来他刚才太过激动,想跳起来时却没想到腿麻了,结果一下子摔倒,不过他这时依然十分亢奋的大叫道:“我有!我有~”
“你有什么?”李弘这时一皱眉道,他与大臣们议事,本来是严禁外人旁听的,只是他觉得薛绍年纪太小,对这些事情也不会感兴趣,所以才任由他留在这里,却没想到薛绍这时竟然打断了他们的议事。
“我有办法,不就是酷暑吗,我有降温的办法!”薛绍这时兴奋的大叫道。
“不要胡闹!”李弘这时却开口训斥道,他根本不相信薛绍的话,毕竟薛绍今年还不到十三,自己与几位大臣都想不出解决酷暑的办法,他一个小屁孩能有什么办法?
“我没胡闹,表哥我真的有办法,如果你不信的话,我……我愿意拿人头担保!”薛绍说到最后也是一挺胸脯,他今天早上刚刚亲手制成了一盆冰,如果把这个办法推广出去,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酷暑的问题,但却能大大缓解酷暑带来的危害。
看到薛绍不像是胡闹,甚至最后竟然说出拿人头担保这种话,这让李弘也不由得认真起来,当下沉声问道:“你有什么办法?”
“制冰!我知道一种制冰的办法,如果人人都都能用上冰,不就有办法降温了吗?”薛绍再次兴奋的道。
“冰怎么能制,不要再胡说了!”李弘听到这里却大为失望,当下再次训斥道,如果是私下里,他可能还不会如此严厉,但现在几位大臣都在,就不能让薛绍如此胡闹了。
“我真的没胡说,表哥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今天早上我亲手制了一盆冰,若是你不信,我可以现在制给你看!”薛绍这时十分委屈的大叫道,说到最后眼圈都快红了。
李弘根本不相信冰还能人为的制出来,但看薛绍委屈的模样,心中也不由得一软,当下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点头道:“好,我给你一个机会,你现在就制出一块冰让我看!”
“好!”薛绍当即高兴的跳起来,不过随即他又开口道,“制冰没问题,但表哥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就是之前那件事?”李弘一下子就猜到薛绍要提的是什么条件,当下反问道。
“对,如果我能制出冰,表哥你可要回答我之前的问题。”薛绍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道,制冰之法是张纵教给他的,现在用来交换张纵父亲的一些消息,也算是物得其用。
“好,我答应你!”李弘点头道,旁边的戴至德等人虽然感觉薛绍有些胡闹,但这时也没有开口阻止,甚至几人表面上还都是微笑以对,似乎对薛绍十分的宽容。
看到李弘答应,薛绍也是高兴的一蹦三尺高,随即叫来一个内侍,然后在对方耳边吩咐了几句,对方刚开始还有犹豫,直到李弘吩咐他一切按薛绍的话去做,内侍这才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很快内侍又从殿外气喘吁吁的跑回来,手里也多了一个罐子,薛绍拿过来打开,发现确实是自己要的硝石后,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硝石可以制作染料、处理皮毛等,所以芙蓉苑中也有库存。
“表哥你们看好了!”只见薛绍拿过自己面前的茶水,然后放到李弘等人的面前,随后这才将罐子中的硝石倒了进去。
李弘等人刚开始还有些不以为然,但是随着硝石的加入,茶水竟然冒出丝丝的白汽,这让他们也都瞪大了眼睛,随后只见水面上竟然真的出现了一条条的冰凌,最后冰凌相互连接在一起,整个茶水的表面都结为了寒冰。
“竟然……真的结冰了!”李弘这时满脸的不可思议。
“神奇,真是神奇,老朽活了大半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奇事!”旁边的戴至德这时也揪着胡须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其它几位大臣也啧啧称奇。
“这下表哥你们信了吧!”薛绍看着李弘等人震惊的表情,当下也是十分得意的道。
“三郎你是从哪里学来的这种手段?刚才你加到水里的又是什么?”李弘这时激动的抓住薛绍的手臂追问道。
“嘿嘿,说来也巧,这个办法是我从张世兄那里学来的,水里加的就是普通的硝石。”薛绍再次得意的介绍道。
戴至德等人不知道薛绍口中的“张世兄”是谁,更不知道他为何说“巧”,李弘却是心知肚明,这也让他大为惊讶,上次他见张纵时,对方给他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不过也仅仅是不错而已,但这次却让他第一次对张纵产生了几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