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穿入电视剧《大时代》
“现在拍的都是些什么电视剧啊,真难看!”
丁鹏闲来无事,想要找些电视剧来打发时间,可是他翻来覆去找了半天,却一个满意的新片都没有找到。
现在的电视剧,都找一些小鲜肉小花瓶过来,用傻逼兮兮的剧情搪塞观众,剧情一点意思都没有。
“算了,还是老片好看,找点老片来看吧。”
他点开90年代老片选项,迎面第一个电视剧,就是《大时代》。
这个电视剧他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对于剧情,了如指掌。
但是现在他还是忍不住点开了。
没有别的原因,实在是因为里面的妹子一个个都太可爱了,各有特点。
不像现在的女演员,一张张蛇精脸,网红脸,千篇一律的,毫无特点,傻傻分不清。
小犹太,方家三姐妹,还有可怜的玲姐,龙大小姐,都这么可爱,结果最后大部分都死了,只剩下一个龙小姐。
真是可惜。
“反正没有新的好片子看,就再看一遍吧。”
丁鹏点开了《大时代》,顿时,一张张熟悉的脸蛋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李丽珍饰演的方婷,蓝洁瑛饰演的罗慧玲,尤其是周慧敏饰演的小犹太,百看不厌,不论什么时候,都是那么可爱。
就在丁鹏如痴如醉的沉浸在欣赏之中时,一个陌生的电子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
“你想要拥有穿越影视剧的能力吗?”
谁?
穿越影视剧的能力?
难道可以穿越进《大时代》里?
如果真是这样,他就愿意。
“恭喜你,你获得【影视大穿越系统】,可以穿越进各种电视剧电影中,系统开始绑定,当前绑定进度1%……2%……50%……”
影视大穿越系统?
可以穿越各种影视剧之中?
我滴天啊!
我这是获得了金手指了?
丁鹏一脸惊喜。
他在起点中文网中看过不少穿越小说,对于系统文尤为喜爱,如今他发现自己竟然成为了起点诸多幸运儿中的一员,他怎么可能不开心呢!
系统耶。
而且还是他最想要的影视穿越系统。
这岂不是说,他可以穿越到《大时代》中,和梦寐以求的小犹太,方婷面对面的,见面了?
Nice!
人生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当绑定进度达到100%时,熟悉的电子提示音再次响起:
“绑定成功,检测到电视剧《大时代》,是否穿越?”
这就可以穿越了?
丁鹏不假思索,选择了穿越。
一阵天旋地转,当他清醒过来时,他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处人来人往的街道上。
街道非常繁华,也有些脏乱,遍地都是小摊小贩,店铺外打出的广告牌上,也大多写着繁体字。
听着四周飘扬而来的粤语音,丁鹏知道,他的确穿越到了香港,而且还是1984年的香港。
丁鹏就是广东人,对于粤语,相当熟悉,语言方面没有任何障碍。
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此时的女孩们,深受日韩风的影响,大多穿着萝卜裤、灯笼裤,或者长裙裤,运动套装似乎也很受欢迎。
这些服装,虽然在丁鹏看来,有些老土,但是却散发出一股别样的怀旧味道。
他喜欢这种别样的怀旧味道。
漫无目的的逛了一会儿,他发现,自己已经有些饿了。
但是,要命的是,他没有钱。
虽然他是身穿,但是,系统把他的衣服,改变成了符合这个年代的穿着,白衬衫,西裤,皮鞋,衬衫别进西裤里,标准的香港小白领。
可是,他在这里无亲无故,没有任何身份,自然也没有住房,口袋里空空如也,要命了。
他原本是想要直接找他的小犹太去的,但是此时,他却发现,自己连坐车的钱都没有。
怎么办?
当然是赶紧赚钱了。
出门在外,没钱寸步难行。
没钱,别说泡妞了,恐怕连生存都有问题。
那么,怎么赚钱呢?
买彩票?
开玩笑,他哪里知道中奖号码。
穿越前,他是一所广州外国语大学的英语系大四学生,平日里除了喜欢看小说看剧之外,别无爱好。
他看过的小说和影视剧,可以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了。
至于其他的,他一概不知。
丁鹏漫无目的的在街道上游荡,各种包子煎饺,勾的他口水直流。
突然,一面地标牌引起了他的注意。
柴湾。
这里竟然是柴湾。
看见这个地名,丁鹏突然眼睛一亮,他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
现在是84年,香港影视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年代。
此时的香港市民,下班之后,大多喜欢观看影视剧,和各种武侠小说打发时间。
金庸先生,便是在此时创办了《明报》,陆续刊登自己的武侠小说的。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是的,明报的所在地,正是在柴湾!
他不是看了大量的小说吗?
那他完全可以通过写小说,卖给《明报》赚钱嘛!
84年之前的小说不能写,84年之后的总可以吧。
这样一来,他的第一桶金,不就来了嘛。
丁鹏呵呵一笑,突然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他立即询问四周的行人,打听到了《明报》所在,离他不过700米左右。
穿过几条街道之后,他终于来到了一处办公楼,办公楼前一块牌子上写着大大的“明报”这两个字。
就是这里了。
他来到前台,对着一个容貌清秀,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小姐姐说道:“我要投稿,长篇小说。”
投稿?
前台小姐姐连忙站起来,热情有礼的说道:“我们的编辑马上就要下班了,您可以把自己的稿件放在这里,并且留下联系方式,等明日上班的时候,我转交给编辑,如果过稿的话,编辑会通知您的。”
Shit!
这也太倒霉了吧。
一来,编辑就要下班了?
可是他没有时间等到明天啊。
因为他都不知道今晚该住在哪里。
而且,他实在有些饿了。
这时,一群人有说有笑的从楼上走了下来,这群人中,有男有女,男生大多戴着眼睛,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文气十足。
为首的,是一个面容慈祥,戴着眼睛的老者,看面相,约莫六十岁上下。
丁鹏看着这老者,神情一愣,这张脸,他太熟悉了,不正是明报的创办者,金庸先生吗?
第二章:第一桶金,做小犹太和方家姐妹邻居
见对方路过他身旁,丁鹏连忙走上前去,对着金庸深深一鞠躬,恭敬说道:“金庸先生,我是您的书迷,丁鹏,您的小说,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加上越女传,每一本我都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非常喜欢。”
这些话,金庸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了,他以为丁鹏是他的书迷,不由笑道:“谢谢你。”
作为当代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金庸为人处世的态度,是非常和蔼可亲的,丝毫没有架子。
丁鹏连忙又道:“金庸先生,我也是一个作者,最近写了一本小说,是关于现代人穿越到秦朝的故事,想要投稿,不知道行不行?”
“现代人穿越到秦朝?”
金庸听后,不由眼睛一亮。
这个点子,似乎很新颖啊,他读书破万卷,至今也没有看过类似的小说。
有趣有趣。
金庸一下来了兴趣,他反正闲来无事,便笑道:“稿子在哪里?给我看看。”
这样的好机会,丁鹏怎么可能错过。
他连忙来到前台,对着小姐姐说道:“有没有纸笔?借我一些。”
小姐姐懵逼了。
要纸笔干嘛。
难道这位先生没有带稿子,所以想要在这里现写?
这也太夸张了吧。
小姐姐在这里做了好几年前台,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么草率的小说作者。
“有才的人,就是怪癖多。”
小姐姐拿了一叠白纸,和一根钢笔,递给了丁鹏。
在这个年代,人们用的,大多都是钢笔,或者圆珠笔,而不是像后世,清一色的水性笔。
“金庸先生,请给我十分钟时间,我马上写给您。”
说完,丁鹏便拿起一张白纸,就在前台处刷刷写了下来。
开篇三个字,便是《寻秦记》。
是的,丁鹏准备写的这本小说,就是在93年才面世的国内首部穿越历史武侠小说,《寻秦记》。
当年,在高中的时候,这本书便已经被他翻烂了,到现在,对于里面的剧情,他依旧记得一清二楚。
刷刷刷,丁鹏写的很快。
由于原著太过情色,他不可能照搬原著那么写。
不说别的,金庸先生也不会同意刊登。
于是,他省略了一些前戏,直接写主角项少龙是个香港特种兵,偶然之下,穿梭时光机器,来到了秦朝,首先遇见了桑娘,然后凭借着高超的格斗技巧,击败恶徒,名震乡野,被乌家堡堡主赏识,来到了赵国国都,与赵国权贵周旋,遇见赵雅雅夫人……
写着写着,丁鹏完全沉浸在剧情之中,写完一张,便放在一边,继续写另一张。
金庸先生拿起那张写好的纸张,随意看了一眼,顿时,他便被里面新奇曲折的剧情,深深吸引住了。
看着看着,金庸不由一拍大腿,大声叫好道:“好,写的真不错,历史与虚构完美结合,既写出了现代人穿越秦朝所遇见的各种窘迫,又表现出了那个年代特有的风土人情,看来阁下对于秦朝的历史,颇有研究啊。”
众所周知,金庸先生最喜欢攻读历史书籍,对于历朝历代的事实,了解的相当详实透彻。
其他人听见金庸连连叫好,不由也凑了过来,大致看了一眼之后,也觉得剧情令人耳目一亮,非常新颖,夸赞连连。
作为一本休闲小说,最重要的,便是新颖创新。
写的都是让人耳熟能详的事情,读者看后也会审美疲劳,觉得没有什么意思。
金庸先生连续看了数张之后,不由轻拍丁鹏的肩膀,道:“不用写了,你的这本小说,过稿了!”
过稿了,也就是说,他收下了。
“来,我们上楼去,具体谈一谈价钱方面的事宜。”
原本金庸先生和一众编辑约好了,准备一同聚餐的,此时也不得不推迟一下了。
交谈的内容很简单,作品大纲,具体完结字数,以及每千字,多少钱。
金庸先生的《明报》虽然非常出名,风靡香港以及大陆,但是他开出的稿费,却在同类型的报刊中,算低的了。
倪匡先生就曾吐槽过金庸,太过抠门,稿费太少,要求加稿费。
最终,金庸也没有同意倪匡先生的请求。
反倒是一些没有提过加稿酬的作者,金庸反而会适当加一些。
这便反应了金庸先生的性格,不能主动找他要,他自己会看情况给的。
他喜欢听话的孩子。
毕竟初来乍到,丁鹏也不敢讨价还价,因此对于稿费的事情,他让金庸全权做主,给多少都行。
他对于金庸先生的人品,还是非常信任的。
随后,丁鹏也提出了自己的难处。
他说自己是来香港投奔亲戚的,结果亲戚不知道搬去哪里了,他举目无亲,身上又没有钱吃饭,又没地方住,因此想要预支一些稿费。
金庸再次看了一眼丁鹏的作品《寻情记》,越看越是喜欢,他也看出了丁鹏此时的窘迫,便笑道:“原本对于像你这样第一次投稿的新作者,稿费是不能预支的,但是出门在外,谁没有一些难处呢,这样,你不是说没有住所吗?我给你提供住所吃食,你就专心把这本小说写完,写完之后,我按照小说质量,一次性把稿费结给你,怎么样?”
这实在是太好了,包吃包住啊,完全解决了丁鹏的燃眉之急,他自然不会拒绝,连连点头答应了。
金庸叫来一个人,负责安排丁鹏的吃住。
接下来的几天,丁鹏一直埋头写作,因为有现成的剧情,他写的速度很快,不过一个多月时间,他便已经把100万字的《寻秦记》从头到尾,写完了。
原著虽然有160万字,但是丁鹏删掉了大量露骨内容,缩减到了100万。
金庸看后,大为震惊,既震惊丁鹏的创作速度,同时也震惊其小说的高质量。
虽然有100万字,但是剧情环环相扣,非常紧凑,毫不拖泥带水。
要知道,此时的小说,字数大多在十几万或者几十万之间,很少有超过百万字的,这和后世的网络小说,大为不同。
“小伙子,你很有天分,以后有新作,可以直接来找我。”
金庸亲热的拍了拍丁鹏的肩膀,递给他一张自己的名片,显然,金庸先生心里生出了爱才之心。
对于其稿费,他自然不会克扣,按照千字100的高价格,结给了丁鹏。
一共十万块港币。
十万港币,对于此时的香港来说,也不算很多。
此时,就算是在酒楼工作的服务员,一个月也能挣到两千多港币上下。
十万港币,相当于他们五年不到的工资。
但是丁鹏对于这笔钱,还是十分满意的。
毕竟,这是他第一桶金嘛。
一旦这本《寻秦记》火了,那么,他的稿费自然会水涨船高。
收好钱财,丁鹏告别了金庸。
他先是把大袋的港钞存入银行,留了数千块在身上,作为零用,随后,他便搭车赶往小犹太和方家所住的那所公屋。
算算时间,差不多三日之后,小犹太,玲姐,还有方家三姐妹,便会搬入那处公屋,他得提前踩点,在那里租上房子,成为她们未来的邻居……
呵呵呵呵……
第三章:与方芳、方婷、方敏的第一次见面
香港的公租房,是给社会上一些贫困人员租住的,也就是常说的,低收入家庭。
而且房源非常紧张,所有申请者都必须通过公屋轮候才能获得公屋配置。
但是凡事都不是绝对的,只要有钱,想要弄到一套公租房,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如今是84年,香港并没有回归,此时这里并没有任何民主,在权力方面,英国人是上等人,而香港人,便是下等人。
不少条件优越,环境优越的赚钱行业,都被英国政府批量批给英国人去做,因此,英国人在这里,赚的富得流油,而大多数香港人,还挣扎在温饱的边缘,挤在拥挤不堪,犹如牢笼般的密集小房子中,很多家庭都没有厕所,需要几户,甚至几十户人家共用。
当然,这里毕竟是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发达,有钱的香港人,也有不少,比如靠地产崛起的李嘉诚等。
香港的公租房,主要集中在四个地方,分别是市区(港岛和九龙岛),扩展市区(东涌、沙田、马鞍山等地),新界(包括天水围、上水、屯门等)和离岛。
而小犹太、方家所租住的公屋,便是在清水湾一带。
从柴湾到清水湾,并不算近,因为中间需要过海。
幸好四周有公交车。
来到站台,他看了一下公交路线,其中一辆公交车,从柴湾,途经北角,观塘,将军澳,最后一站,便是清水湾。
丁鹏看了一下票价,售票5角,倒不算贵。
他在附近小吃摊上买了点小吃,换了一些零钱,便站在站台,边等车,边吃东西。
就在他随意看着四周时,突然,他看见了三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
“不会吧,这么巧?”
如果他没有认错的话,这三个倩影,便是方家三姐妹,方芳、方婷和方敏。
此时,这三个女孩正小手拉着小手,亭亭玉立的站在一起,翘首望着前方,似乎正等待着什么人。
“对了,此时玲姐的工作,似乎正是开公交车的司机啊!她们不会正是在等待玲姐吧?”
想到玲姐,丁鹏心里便一阵唏嘘。
玲姐,全名罗慧玲(蓝洁瑛扮演),是方家家长,方进新的未婚妻,可惜后来方进新被丁蟹打成了傻子,最后甚至被直接打死。
但是玲姐一直对其不离不弃,甚至把方进新与前妻的儿女视如己出,代为抚养长大,日子过的非常艰苦。
但是,可悲的是,她终究没有落得一个好结局。
后来,她因为目睹方家的三个女儿,相序被丁家迫害而死,致使自己精神失常,最终被丁蟹误杀。
这个丁蟹,真是他们丁姓之耻啊!
他根本不配姓丁!
看着那三个可爱的方家女儿,丁鹏暗道:“玲姐,请放心,这一世我丁鹏穿越过来了,一定会给你逆天改命,改变你悲苦的命运的!”
其实,玲姐命运凄惨,那方家三女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三个女儿,最后都芳龄早逝,令人唏嘘。
丁鹏之所以穿越来《大时代》,便是为她们而来,此时怎么能不上去套套近乎,好好欣赏欣赏呢。
他整理了一下衣冠,觉得不无不妥之后,他这才缓缓向着三女走近,站在了她们的身旁。
他正思索着该用什么方式搭讪时,一段熟悉的电子提示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
“恭喜你,由于你接触到了《大时代》影片主角,你因此激活任务,【改变命运】。”
【改变命运】:作为一个穿越者,怎么能不搞事情呢。改变影片角色的命运,便能获得不同程度的奖励。
奖励的丰厚程度,与影片角色的戏份重要程度,和改变命运的程度有直接关系。
影片角色戏份越重,奖励便越丰厚。
角色命运改变的越完美,奖励便越丰厚。
改变命运?
哈哈,这个任务,我喜欢!
丁鹏之所以想要穿越到《大时代》,便是想要改变主角悲惨的命运,尤其是小犹太,方家三女,玲姐的命运。
这一下,简直是一举两得了。
“不知道所谓的丰厚奖励,到底都是些什么?”
“算了,还是先完成了任务之后,再说了。”
丁鹏看着身旁的方家三女,暗自回忆着她们各自的命运和性格。
方家大女儿,方芳(吴咏红扮演),此时已经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大姑娘了。
她性格倔强好强,自从父亲离世后,她便一直外出打工,赚钱贴补家用,供两个妹妹上学,同时,在后来,又帮着应付丁家几个流氓的骚扰,最终命运凄惨,被丁家人派人从楼顶抛下摔死。
方芳的长相并不是丁鹏的菜,但是他还是很佩服这个女娃的勇气,在其他两个妹妹被吓的瑟瑟发抖时,是她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两个妹妹。
这一世,丁鹏绝对不会让她重蹈覆辙,被丁家人摔死的。
丁鹏移开视线,看向了方芳身旁另一个女孩,顿时,他眼睛一亮,有种被惊艳的感觉。
方婷(李丽珍扮演)。
如果说《大时代》是一副群芳图的话,那么方婷一定是群芳中,最亮眼的那一个。
不论是长相,身材,还是性格,方婷都无可挑剔,完全长在了丁鹏的审美之中。
尤其是此时的她,小荷才露尖尖角,满脸清纯,尤为勾人心魄。
方婷是方家二女儿,这个女娃似乎对霸道总裁毫无抵抗力,喜欢像丁孝蟹那样的强势男人。
纵观全剧,丁孝蟹绝对是全剧中,最有本事的一个男人了。
他有勇有谋,办事果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赤手空拳,靠着自己,养活了三个弟弟,并且成长为了黑社会团伙【忠青社】的头目,富甲一方。
同时,他还有情有义,对待方婷,非常用心。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剧情后期,丁孝蟹的形象,大为反转,成了一个十足的恶人。
方家三姐妹的死,与他都脱不了干系。
丁鹏看着方婷那张俏脸,心中盘算道:“想要改变方婷的命运,首先,丁孝蟹这个人,不能留!”
不过,想要对付像丁孝蟹这样的黑社会老大,并不容易,以他目前的实力,简直是以卵击石。
但是,丁鹏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
至于具体细节,他准备晚上抽个时间,好好盘算盘算。
方婷的身旁,是方敏(杨羚饰演。)
方敏,长了一张可爱的娃娃脸,此时她不过十五岁而已,脸上稚气未脱。
她原本是一个天真烂漫,清纯可爱,性格乖巧听话的软妹子,但是后来却被丁益蟹侵犯了,因为受不了丁家人的恐吓与世俗人的眼光,最终选择跳楼自尽。
对于这个性格有些懦弱的妹子,丁鹏在看剧时,心里充满了保护欲。
这一次,他发誓,会好好保护她的,绝对不会让她重蹈覆辙,遭到同样的伤害!
他会竭尽全力,改变这三个女孩的命运,让她们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第四章:与方家女孩们的第一次搭讪
丁鹏彬彬有礼的走上前去,对着方家三女问道:“请问,我想要去清水湾,是在这里坐公交吗?”
随后他又补充道:“不好意思,我第一次来香港,对这里不太熟悉。”
三个女孩都是善良之人,就算是最强势的方芳,也不过是抱怨她哥哥的不作为,倒也没有什么坏心思。
听说丁鹏是第一次来香港,方芳和方婷都很热情的笑道:“是的,我们就是去清水湾的,到时候你跟着我们一起上车就行了。”
至于方敏,她原本就胆小怯懦,看见陌生人,便会脸红,更不用说搭话了。
此时她静静的拉着两个姐姐的小手,偷眼看着丁鹏,眼神单纯如水。
这个时候的人,相对而言,没有后世那么冷漠,那么具有防备心,对待陌生人,姑娘们还是很热心的。
丁鹏微笑点头道:“谢谢你们。”
这礼貌的态度,引起了三个女孩的好感,方婷和方芳笑道:“不客气。”
这时,一辆大巴车奔驰而来,速度很快,丁鹏看见,有一些乘客甚至开始呕吐了。
三个女孩看见这辆大巴车,不由欢呼起来,蹦蹦跳跳的挥手道:“玲姐,玲姐。”
罗慧玲终于出场了。
大巴车骤然停车,车内的乘客抱怨道:“怎么开车的,开这么快,哎呀,受不了了,我要下车。”
乘客陆陆续续全部下车了,有些甚至蹲在地上呕吐。
唉,玲姐为了能够赚到更多的钱,供养方家两个女孩读书,她的车速,开的一直都很快。
这行为,并不可取,却也另有苦衷。
玲姐下了大巴车,此时的她戴着白色的遮阳帽,穿着一身白色的T恤衫,白色运动裤,造型有些时髦。
她容貌清秀,皮肤有些微黑,这是常年外出工作的结果。
但是她身材苗条,前身饱满,虽然已经三十一岁了,但是却犹如少女一般清纯开朗,别有一番滋味。
玲姐虽然名义上是方进新的未婚妻,但其实,到现在为止,她依旧是个未经人事的少女,这么多年以来,她单身养育方家几个儿女,至今未婚。
“什么事啊?这么大老远的跑过来找我。”玲姐看着三个方家女孩,笑容满面的说道。
她们现在租住在条件恶劣的九龙区,离这里很远,三个女孩跑过来,肯定是有什么要紧事找她。
方婷挥舞着手中的一个信封,笑道:“玲姐,我们的公屋批下来了,是楼房,两室一厅,还带电梯的,还有独立卫生间!”
此时的方婷同样穿着白色的T恤,她留着一头长发,容貌清纯绝美,让人看一眼,便会感到惊艳。
眼前这四个女孩,在容貌上,她是最美的。
至少在丁鹏看来,是这样。
“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快让我看看。”玲姐接过信封,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张批准公屋的文件,果然是真的。
她们申请这套公屋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可是一直都没有批下来,她们原本以为没机会了,没想到,今天竟然批准了下来。
这下好了,她们终于可以摆脱现在住着的,那个没有厕所,房间狭小,连腿都迈不开的,犹如猪笼一般的破房间了。
四个女孩抱在一起,开心的像一个个孩子一样,蹦蹦跳跳的,非常活泼。
此时的她们,就像是盛开的花儿一般,娇艳灿烂,看一眼,都让人愉悦。
丁鹏能够从她们一张张笑脸上,感受到她们内心的喜悦,他自己也替她们开心。
不过是一套简陋的两室一厅的公屋而已,便让她们开心成这样,人有的时候,真是很容易满足。
这也可以从侧面看出,这些年来,这些女孩过的,该是有多苦,多不容易。
丁鹏看着那张文件,暗叹一口气。
他感叹,自己晚来了一步,一个大好的机会,就这样从手中溜走了。
如果他能够提前弄到那十万港币的稿费,然后花点钱,帮助她们申请到公屋,这四个女孩,一定会对他感激不已的,到时候,一起约饭,请客,来往,便会变得非常容易。
进而,他便打入她们中间,和她们混熟了之后,便能够轻易给她们改变命运了。
不过,丁鹏也并不觉得可惜,因为,机会还有很多。
只要他做了她们的邻居,总有机会和她们搭上话,进而熟络起来。
他现在最应该做的,便是强大自身的实力,以便应付接下来,丁家那几个黑社会兔崽子的骚扰。
“刚好我这趟车的终点便是在清水湾,你们坐我的公交车,我们先去看看房子吧?”玲姐说道。
三个女孩连连点头,相继上了车,细心的方婷似乎想到了什么,她转过头来,对着丁鹏说道:“先生,上来吧,这就是去清水湾的车。”
丁鹏道了声谢谢,跟着几个女孩,上了公交车。
玲姐疑惑的看了一眼丁鹏,方敏挽着玲姐的胳膊,在她耳边小声解释了几句。
知道丁鹏是刚来香港的,玲姐友善的笑道:“小伙子,你是要去清水湾哪里?我对附近很熟的,有不知道的,你可以问我。”
丁鹏笑道:“谢谢,我是去清水湾附近的公屋。”
“哇,太巧了,我们也是去那里呢。”
玲姐换了一张路线牌,呼溜一声,公交车飞驰向前。
此时,车上除了他们几个以外,没有任何乘客。
三个女孩坐在一起,丁鹏则非常坦然的坐在了她们的旁边。
方芳似乎很活泼,很喜欢跟人打交道,她看着丁鹏,笑着问道:“你是住在清水湾的公屋吗?还是在附近上班?”
丁鹏想了想,回道:“应该说,我既住在那里,也在那里工作。我是一个小说作者,一般都会在屋子里创作。”
男人,要适时的显露出自己的优点长处,这样才能吸引到女孩的目光。
听说丁鹏竟然是一个作家,不仅是方芳,就连一旁的方婷和方敏,都一下子全都看向了丁鹏,似乎产生了一丝兴趣。
女人,永远喜欢有才华的男人,自古以来,从未变过。
“原来是一个文化人,大作家啊!”方芳笑道。
为了照顾几个妹妹,方芳很小便出来打工了,没有念过什么书,对于她而言,能够写小说的,都是有文化的人。
丁鹏谦逊一笑,“不是不是,我不过是一个靠写小说糊口的作者而已,并不是什么作家,我还不够格。”
谦逊的男人总是容易引起女孩的好感,更何况,这个男人,还这么的有才华。
方婷是大学生,听说对方竟然是写小说的,她不由好奇的问道:“你是写什么小说的?哪个类型?”
丁鹏面色平静,微微一笑道:“刚刚我给《明报》投了一本穿越历史武侠小说,叫做《寻秦记》,应该要不了几天,便能刊登了,如果姑娘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
第五章:电梯口偶遇
《明报》在香港,几乎是家喻户晓,就像是起点中文网在中国网文界的知名度一样,算是同行业中的领头羊。
听说丁鹏在这样的知名报纸上刊登小说,姑娘们全都惊愕连连。
方婷甚至拍着胸脯保证,到时候一定要好好拜读一下他的大作。
从柴湾到清水湾,路途并不算近,哪怕是以玲姐的开车速度,至少也要将近两个小时才能达到。
眼见方家三姐妹全都呆呆的看着窗外风景,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为了活跃气氛,逗妹子们开心,丁鹏想到了一些后世经典好笑的段子,讲了起来。
果然,听了这些经过千锤百炼,幽默十足,却又是她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段子,方家三姐妹全都被逗的咯咯直笑,差点合不拢嘴了。
就连正在开车的玲姐,都抿嘴一笑,道:“不愧是大作家,说出来的话就是有意思。”
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时间匆匆而过,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到了清水湾。
下车前,丁鹏对着她们道别道:“真是很高兴认识你们,让我渡过了一个愉悦的上午,如果每个香港人都像你们这么热情开朗,那我相信,我在这里,一定会待的很开心的。”
随后他挥手道:“再见,希望下次还能在人海茫茫中,遇见你们。”
丁鹏的赞美令女孩们非常开心,她们也热情的对着丁鹏挥着小手,道:“香港人大多数都是很热心善良的,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里的,大作家。”
丁鹏微微一笑,再次说了一声“谢谢”,随后便直奔清水湾的公屋处走去。
看着丁鹏逐渐消失的背影,女孩们叽叽喳喳,都在谈论着刚刚认识的这位大作家,称其为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
玲姐联系了一个工友,替她顶半天班,随后她带着三个女孩,兴冲冲的向着即将属于她们的公屋奔去。
她们想要提前感受一下,她们的新家,究竟是怎样的……
公屋处,便是专门管理香港公屋的地方。
丁鹏看了一下门牌,上面写着‘清水湾公屋处’六个大字。
是了,就是这里。
这里,便是负责分配清水湾公屋的地方。
丁鹏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男声,“请进。”
丁鹏打开门,走了进去。
他发现整个办事处挤满了人,这些都是来申请公屋,或者询问公屋的。
此时的香港,公屋依旧是僧多粥少,能够轮到的,都是少数。
像玲姐这样,申请了七八年才轮到的,都是很正常的现象。
丁鹏可等不了那么长时间,而且,他在这里,连身份证明都没有,根本不够资格申请到公屋。
但是,这难不倒他。
因为,此时的香港,是84年,并没有回归,依旧在英国人的统治之下。
此时的香港,黑社会横行,各种贪污受贿层出不穷,混乱不堪。
只有当97年,香港回归祖国之后,横行霸道的黑社会才被迫逃离国外,那时的香港,才慢慢变的有秩序,恢复清明。
“先生,是有什么事吗?”一张办公桌上,一个带着眼镜的中年男人上下打量了一番丁鹏,他见对方衣冠楚楚,似乎是个有身份的人,不由客气的问道。
人靠衣装,不论哪个时代,如果衣着不够得体,都会受人轻视。
人的着装打扮,还是很重要的,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丁鹏直言道:“我想要申请一间公屋。”
那中年男人听说对方是来申请公屋的,不由表情变的冷淡了下来,“想要申请公屋,过来填表。”
申请住公屋的,大多都是一些底层人士,简称穷鬼。
对待穷鬼,他们这些公职人员,可没有多少兴趣,因为捞不到什么油水。
丁鹏不以为忤,他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放在那中年男人的办公桌上,笑道:“我刚来香港,很多资料都没有准备齐全,可不可以通融通融。”
那中年男人看见鼓鼓的信封,不由眼睛一亮,他拿起来,打开一看,见里面装着一叠叠的港币,细数下来,怕是有四五千港币了。
这可相当于他一两个月的工资了。
眼睛男收下了信封,立即换了一副面孔,笑脸相迎,他让丁鹏坐在他的对面,随后问道:“先生想要住什么样的公屋?”
安排公屋这种事情,表面上看似乎是一个个轮着来的,其实,这中间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插进去一个人,并不是什么难事。
此时的香港,管理混乱,公职人员腐败不堪,暗中操作的事情,非常普遍。
丁鹏说道:“清水湾的公屋,还剩下哪些,可以给我看看吗?”
“可以可以,”眼镜男拿出一个册子,递给了丁鹏,册子封面写着《公屋轮候册》这几个大字,上面密密麻麻写着清水湾所有公屋的租住情况,打钩的便是已经有人了,空白的,便是还没有安排出去。
丁鹏记得,方家四女,和小犹太,似乎是住在清水湾1号楼的六楼。
他翻开《公屋轮候册》,看见第一页,便是1号楼的租住情况。
在六楼,他赫然看见了方婷,以及小犹太的名字。
她们这两户都是刚刚安排下来的,三天之后,两户人家便会一前一后搬进来。
丁鹏指着她们中间的那户房子,说道:“我想要这一户,可以安排吗?”
眼镜男看了一眼,道:“没问题,刚好这户房子还空着。”
知道丁鹏没有任何身份资料,眼镜男也不在意,这样的情况,他见的多了,大多都是从大陆,或者其他国家,刚刚偷渡来香港的。
唯一不同的是,眼前这个年轻人似乎很有钱。
这里的人,只认钱不认人,只要给钱,什么事情都能办到。
给丁鹏办好了入住手续之后,眼睛男问道:“先生需不需要办一张身份证?以后您在香港生活,没有身份证可是很不方便的。刚好我有路子,可以给你便宜点,办一张。”
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
丁鹏正为身份证的事情发愁呢,结果立即就有人送上门来。
他点了点头,问道:“办一张身份证,需要多少钱?”
眼睛男考虑了一下,伸出四个指头,道:“至少得给个四千块,否则很难办下来。”
其实,这个时候的香港,私自办理身份证的行为非常猖獗,虽然需要给人一些小费,但是也用不了这么多。
丁鹏为了省事,便点头道:“行。”
眼镜男办事非常有效率,他带着丁鹏来到警察署,拍照填表一气呵成,不一会儿,一张崭新的身份证便拿在了他的手中,他也非常痛快的,把四千港币交给了眼镜男。
这一下,他丁鹏正式成为了一名香港公民。
收好身份证,和公屋批准书,丁鹏向着自己的新房子走去。
坐着电梯,刚到六楼电梯口时,迎面出现了四个倩影,正是方家三女和玲姐。
她们刚看完房间,正准备坐电梯回去,没想到竟是和丁鹏撞上了。
方婷捂着小嘴,脸上露出一脸惊奇,道:“大作家!难道你也住在这里?”
……
第六章:与方家姐妹和玲姐的第一次逛街
丁鹏也装出一脸惊喜的样子,点头道:“是啊,我住在六楼5号房,你们也住在这里吗?”
方婷点头笑道:“好巧哦,我们住在4号房,就在你旁边。”
四个女人和丁鹏相视一笑,都觉得这缘分真是太奇妙了,刚刚还以为不过是萍水相逢,哪里知道紧接着,竟然就成邻居了,真是奇妙。
众人连连感叹,觉得他们真是太有缘分了。
所不同的是,四个女人是真的觉得意外,而丁鹏则是早就在意料之中。
因为住在这里,原本就是他早有预谋。
闲聊了几句之后,丁鹏突然感叹道:“我刚搬过来,什么行李都没有带,也不知道该买一些什么东西,在哪里买?”
女孩们都知道他刚来香港,人生地不熟的,对四周一无所知。
方婷拉着玲姐,道:“玲姐,你经常路过这里,对这里的商场超市,应该最了解了,你跟这位大作家说说吧,在哪里买东西最实惠。”
玲姐是一个热心善良的好女人,她对着丁鹏详细的讲明了四周几个不错的市场超市所在,然而,丁鹏一直露出一脸茫然的样子,似乎对四周的地名方位,傻傻分不清。
玲姐叹了口气,道:“算了,我带着你一起去吧?反正我已经请了半天的假期,刚好有空。”
她看向身边三个女孩,问道:“你们有事吗?跟不跟着一起去逛逛?”
女孩子,最喜欢干的事情,便是逛街,不论哪个年代,都一样。
这样的机会,她们怎么可能错过,三个女孩同时点头道:“我们没事啊,反正以后我们住在这里,也需要熟悉一下四周环境,刚好可以一起出去,在四周逛逛。”
就这样,四个女孩决定陪同丁鹏,一起出去逛街。
丁鹏心里暗叫一声“欧耶”,他的奸计终于得逞了。
其实,他是故意装糊涂的,为的,便是让眼前这四个女孩,带着他一起去逛街。
只有这样,他才能尽快和她们混一个脸熟,说上话,进而变得亲近熟悉,与她们打成一片,成为朋友。
这样,他才能帮助她们,改变命运,摆脱即将降临到她们头上的凄惨的命运。
说实话,丁鹏也不知道该买些什么东西,他邀请四个女人到他的新屋看看,给他一些建议。
所有的公屋,里面的设施都大同小异。
丁鹏的房子与玲姐她们的,都是一样的,同样的两室一厅,带一个小卫生间和小厨房。
方芳看了一眼房间,突然问道:“大作家,你没有带家人过来吗?”
一般住公屋的,基本都是拖家带口的,单独一个人,是很难申请到公屋的。
丁鹏笑道:“别大作家大作家的叫我,怪不好意思的,我叫丁鹏,目不识丁的丁,大鹏展翅的鹏。”
这时她们才发现,她们还没有自我介绍过。
“我叫方芳,这是我三妹方婷,幺妹方敏,这位是我们的母亲,玲姐。”方芳介绍道。
这些丁鹏早就知道了,不过此时他装作第一次听说,连连打招呼道:“芳芳,婷婷,小敏,还有玲姐,很高兴认识你们。我在这里没有家人,也没有结婚,没有女朋友,孤身一人,孑然一身来的香港。”
在这里,丁鹏的确没有家人,因为他的家人,都在另一个时空的地球上。
方芳以为自己问了不该问的,连忙道歉道:“不好意思,我……”
丁鹏笑着摇头道:“没事的,这一切都过去了。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以后你们便是我的亲人,大家彼此相互照应,好不好?”
这小嘴甜的。
玲姐首先开口,道:“好的,以后大家都是邻居,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记得叫我们,我们就住在隔壁。”
方芳、方婷和方敏也跟着连连点头。
她们四个女人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同样没有亲人,因此对丁鹏的遭遇,格外同情。
就这样,经过一番闲谈,丁鹏敏锐的感受到,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变的更亲近了一些。
只有丁鹏一个人住,那安排起来便容易许多。
玲姐看了一眼房间,说道:“你需要买一张床,以及一些生活用品,如果需要开火做饭的话,锅碗瓢盆,还有冰箱必不可少,如果想要看电视,也得买一个电视机,拖把扫帚我们那里有,到时候可以公用……”
经过玲姐一番细算下来,需要买的东西,真是多啊。
这么多东西,一次性肯定是提不下的,于是,她们觉得应该挑重点买,比如丁鹏今晚就要住进来,床铺必不可少,洗脸刷牙的用品,也都需要准备。
商量好了之后,五人便离开了屋子,坐电梯来到楼下,向着附近的百货市场走去。
此时的香港,街道繁华,人山人海,经济相对于其他地方,算是相当发达的了。
英国女王就曾说过,香港是她王冠上最璀璨的那颗明珠。
换句话说,在英国所有的殖民地中,香港每年纳的税收,是最丰厚的。
这便是为什么,英国女王迟迟不愿意归还香港给中国。
直到97年,中国逐渐强大,迫于压力,她才不得不归还。
80年代的香港,就像是90年代的内地一般,整个社会一片繁荣,经济腾飞。
丁鹏不是一个抠抠搜搜的人,逛街的时候,他细心留意姑娘们的神情,见她们看见喜欢的东西,便主动买给她们。
女孩们当然不愿意收了,但是丁鹏的钱已经付了,再三推辞下,最终,四个女孩,每人只挑了最便宜的一样,当做新邻居送的礼物,至于其他的,不论丁鹏怎么好说歹说,她们始终不愿意收下。
丁鹏不是一个喜欢强人所难之人,原本他买这些,就是想要哄她们开心,既然她们执意拒绝,丁鹏也不再勉强了。
不过,看见路边有些不错的小吃,他会顺手买一些,大家一起边吃边逛街,时不时,丁鹏冒出几句笑话段子,逗的女孩们咯咯直笑,大家逛的很是开心。
就算是最内向的方敏,此时也蹦蹦跳跳的,活泼了许多。
看来,她已经开始习惯了丁鹏的存在,不再拘谨了。
买了床铺被褥以及洗漱用品之后,丁鹏付了钱,让老板送货上门,随后,他见姑娘们似乎脸有倦意,便提议道:“今天就逛到这里吧?我需要的东西,也买的差不多了,肚子有些饿了,我请大家去吃饭吧?”
第七章:教方婷,方敏写小说
玲姐和方家三妹也的确逛累了,肚子里虽然吃了一些街边小吃,但是这些小吃,还不足以让她们吃饱。
于是,她们也没有矫情,点头同意了。
大不了,以后有机会,再请回去嘛。
大家以后便是邻居了,相互请客吃饭,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丁鹏原本是想要带着她们去清水湾最好的大饭店里吃的,但是玲姐她们怎么可能同意呢。
玲姐指着旁边的一家大排档,道:“就在这里吃一点算了吧。”
玲姐性格执拗,不愿意占人便宜,是个勤俭持家的好女人。
丁鹏知道拗不过她,便只好同意了。
五个人坐在简陋的胶皮座椅上,丁鹏看了一眼菜单,一口气点了十几道菜,而且每道菜都不便宜,光海鲜,就有好几道。
玲姐连忙阻止道:“够了够了,我们只有五个人,哪里吃得了这么多东西。”
丁鹏笑道:“吃不完可以打包嘛。”
他把菜单递给小敏,道:“小敏,喜欢吃什么,自己点啊。”
玲姐夺过菜单,道:“够了,这些就已经太多了。”
现在天还未黑,时间尚早,人们大多还在上班忙碌,前来吃大排档的人不多,不一会儿,丰盛的饭菜便一一端上了桌。
看着这顿丰盛的晚餐,方芳、方婷和方敏不由自主的咽了一口口水。
这些年来,她们家中拮据,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靠着玲姐开公交车所挣的微薄工资养家,平日里生活非常清贫,粗茶淡饭的,连肉都很少吃。
这还是她们第一次,吃上这么丰盛的晚餐。
吃饭的时候,丁鹏又拿来一些汽水,给她们喝。
一边吃着美味的佳肴,一边喝汽水,不论是方芳、方婷,还是方敏,都吃的非常开心。
心情一好,话便变的多了起来。
方芳眼看着今日,丁鹏大手大脚的,花了不少钱,就连买床铺被褥,都要买百货市场内最贵最好的,她不由好奇道:“丁大哥,你平日里写小说,很挣钱吗?”
丁鹏谦虚道:“还好吧,也不是很多,而且收入也不太稳定。”
方芳似乎对钱很敏感,这或许是因为从小穷怕了吧,她继续问道:“那每个月,能够挣多少呢?”
玲姐眉头一皱,瞪了她一眼。
在玲姐看来,当面问别人的工资,这是一件很没有礼貌的事情。
丁鹏不以为意,笑道:“我们的工资,是按照小说的字数来算的,比如刚刚投给《明报》的那本《寻秦记》,金庸先生开出了千字一百的价格,我用一个月时间写完了这本书,赚了不过十万港币的稿费而已。”
十万港币!
还而已!
女孩们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一丝震惊。
方芳掰着指头算了一下,一脸惊愕的说道:“天啊,十万港币,这相当于我六七年的工资了,丁大哥,你真厉害,一个月,就相当于我起早贪黑,努力工作六七年了。”
方婷那张清纯娇美的小脸上,同样挂满了惊骇,她也没有想到,写小说竟是这么赚钱,思索片刻,她突然说道:“丁大哥,我想要跟你学习怎么写小说,不知道可不可以?”
她如今已经十九岁了,长这么大,她一直花着家里的钱,从来没有赚过一分钱,家里的情况,她又不是不清楚,为了供她和小敏读书,二姐很早的时候,便辍学出去工作了,无时无刻,她都想要能够赚到钱,贴补家用,减轻家里人,尤其是玲姐身上的负担。
丁鹏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说道:“可以是可以的,写小说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只要把握住节奏,情节引人入胜,语句连贯通顺,便能够卖到钱。不过,这说起来容易,写起来可就不容易了,没有数年的火候,很难掌握,你有这个耐心吗?”
方婷点了点头,道:“我平日里也喜欢看一些中外小说,在耐心上,我没有问题的。”
方婷性格文静,亭亭玉立,倒是很像书中的女主角。
能够教这样的漂亮妹子写作,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丁鹏自然不会拒绝。
考虑到对方还是学生,他回道:“你平日里需要上课,什么时候有时间呢?”
这回答,已经变相的算是同意了。
方婷开心不已,连忙说道:“我上学的地方,离这里不远,每晚都可以回家,而且周末,我们休息,全天都有时间。”
看妹子这架势,是准备除了上学之外,一门心思扑在写作上了。
很好,还是一个有事业心的妹子。
丁鹏微微一笑,道:“那就这样,每天晚上,或者周末,什么时候你有时间,便过来找我吧,反正我们住的这么近,也很方便。”
方婷笑靥如花,连连点头道:“嗯,谢谢丁大哥。”
一旁的小敏犹豫了一下,似乎有话想要说,但是话到了嘴边,她又胆怯的咽了回去。
丁鹏心思细腻,善于察言观色,注意到方敏的异样,他看着方敏,笑道:“小敏,你是有什么话想要说吗?”
方敏抿着小嘴,露出一副害羞的模样,此时的她,不过十五岁而已,还是一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脸上稚气未脱,带着一丝婴儿肥。
这幅可爱稚气的小模样,让人极有保护欲。
在丁鹏的鼓励下,方敏最终弱弱的小声说道:“丁大哥,我也想要学习写作,不知道可不可以?”
和方婷一样,方敏本性善良,非常懂事,她年纪虽小,但是也想要替家里分担一些压力。
“真是一个好孩子,真懂事。”
丁鹏微微一笑,点头道:“当然,大家都是邻居,犹如亲人一般,理应相互照应,包括玲姐,芳芳在内,你们如果想要学习写作,都可以过来找我。”
玲姐和方芳同时笑道:“我们两个都是粗人,没什么文化,没念过几年书,哪里写的了小说,这都是你们文化人干的事情。”
丁鹏笑道:“社会也是一所大学,芳芳和玲姐,你们很早便在社会这所大学学习,懂得人情世故,世事艰难,怎么能说没有文化呢。”
这番体贴入微的话语,说的两人心里非常舒坦,玲姐罕见的笑道:“不愧是文化人,大作家,说出来的话,听着就是舒服,跟你聊天,真是太开心了。”
这些年,玲姐过的很苦,为了养育方家几个子女,她没日没夜的工作,操碎了心,原本美丽的脸蛋上罕有笑容,漂亮的双眼也满是忧郁。
不过今天,她却过的很开心……
第八章:未来的谋划
吃饱喝足之后,还剩下不少食物,玲姐不愿意浪费,全都打包了。
原本她是准备给丁鹏拿回去吃的,但是他没有冰箱,如今天气炎热,正值夏日炎炎,带回去容易坏了,最后还是玲姐带走了。
考虑到丁鹏是个大男人,有些事情不太会做,吃完饭后,玲姐她们又陪着丁鹏回到了公屋,帮着他整理屋子。
床铺被褥,以及各种日常用品,都已经被搬上了楼,堆在门口。
众人先是一起抬床,放进一间卧室,随后女孩们开始铺床叠被,不一会儿,一张看起来松松软软,舒舒服服的大床便被整理了出来。
随后女孩们又帮着整理了一下日常用品,每一件都摆放的整整齐齐。
做完这些,姑娘们这才准备回去。
离别的时候,玲姐和方家三个闺女全都热情的朝着丁鹏挥了挥小手,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变的更加熟络了一些。
一回生,二回熟,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经常这样玩在一起,要不了多久,丁鹏便能深入她们的生活,跟她们处成朋友。
到时候,便能轻易帮她们改变命运。
看着姑娘们离开时的倩影,丁鹏微微一笑,他有种预感,接下来的日子,一定会过的非常美妙。
关上门,丁鹏先是洗漱了一下,洗去身上的汗臭,随后便躺在床上,开始盘算着以后的生活。
如今他花钱如流水,到现在,他身上还剩下八万港币左右。
看起来似乎还不少,但是他还需要买许多东西,比如大哥大、冰箱、电视机、车乃至空调等等电器。
这些东西可都不便宜。
大哥大,自然是为了方便通话用的,但是有时候,它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作为一个成功男人,手里有个大哥大,不是更有排面吗?
电视机必须是彩电。
1971年,香港已经开始制作彩色电视节目了,到如今,彩电虽然依旧昂贵,但是一般中产阶级还是负担得起的。
空调也得装一个,香港属于亚热带气候,全年气温较高,尤其是如今的夏天,炎热又潮湿,没有空调,晚上住着很不舒适。
当然,现在的人们,大多吹着电风扇,能够买得起空调的,非富即贵,十分少见。
对了,电脑也得买一台。
虽然现在的电脑没有互联网,没有Windows系统,但是有局域网啊,也有商业内网,即通过卫星传输的商业网络。
丁鹏想要买一台电脑,倒不是完全为了装逼,因为,此时的电脑对他而言,也是有很多用处的。
比如,做文字处理,记录文件,制作文字信息表格,方便他查询资料。
同样,做股票分析也很需要它。
当然了,一些简单的游戏,也可以玩,比如超级玛丽,那个可以通过吃蘑菇变大,吐子弹的小胡子大叔。
除此之外,他还有必要买一辆车。
平日里出行,老是坐公交车多没有面子,买一辆豪车,带着美女去兜风,岂不是更优哉游哉?
而想要拥有这一切,都需要大量的钱,港币。
想要赚钱港币,他目前能够想到的方法,只有一个,那便是写小说。
好在,他穿越前是一个书痴,看过的书汗牛充栋,倒是不会沦落到江南才尽的地步。
因此,他如今第一目标,便是赚更多的钱,改善他的生活。
之后呢?
当然是应付,到目前为止,他可能遇见的最大的对手,丁蟹一家。
丁蟹非常能打,下手也重,如果被他逮着,揍一顿,非死即伤,这家伙是个危险人物,必须防着。
好在,他如今被关在台湾监狱里,短时间内还不能出狱。
暂时没有威胁。
其次,便是丁家最有本事的那个大哥,丁孝蟹。
这家伙可是个狠角色。
当年,丁蟹打死了方进新,被捕入狱,留下了四个孩子,无人照料。
丁孝蟹作为丁蟹的长子,肩负起来照顾三个年幼弟弟的重任。
现实的无情和生活的艰辛,锻造出了他坚强狠毒的性格,更是令他步入黑社会,通过一番打打杀杀,坐上了忠青社老大的位置,手下有一大帮兄弟,赌坊、夜总会、毒品,黄赌毒多面开花,使得他在很短的时间内赚取了大量的金钱,富甲一方。
更离谱的是,在他的培养下,他三弟丁旺蟹竟然成了一个有名气的律师,四弟丁利蟹,成了一名医生,都属于高级知识分子了。
只有二弟丁益蟹,卑鄙无耻,好色成性,多次强暴方敏,导致方敏跳楼自杀了。
这家伙,丁鹏绝对不会放过,得找个机会,阉了他。
成了太监,这丁益蟹,至少不会把方敏害的那么惨了。
这样看起来,丁鹏最大的对手,是丁孝蟹和丁益蟹这两个混黑社会的,其他的人,倒是不足为惧。
黑社会在香港,已经至少有100年的历史了。
他们把持着地下最赚钱的买卖,包括走私军火、贩毒、洗钱、地下赌场,以及桃色夜总会。
这些行业,都是暴利,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赚取巨额金钱,这对于想要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人,具有致命吸引力。
香港警务处处长,Heath就曾说过,300万港人中,就有60万人是黑帮组织成员,足见香港黑社会的猖獗了。
这些黑社会做事非常猖狂,他们曾经绑架了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成功勒索了10亿港币赎金,这可是10亿港币啊!
一年之后,黑帮又绑架了香港第二富豪,新鸿基地产主席郭炳湘,最终成功获得赎金,6亿港币。
6亿港币啊!
连这样的顶级富豪,他们都敢动手,试问,还有他们不敢做的事情吗?
85年的时候,香港尖沙嘴弥敦道忠信表行发生抢劫案,黑帮头子季炳雄带着几个小弟,抢劫了20多块名表,准备逃离,结果在路上撞见了警察,双方在街头枪战,最终却以警方不敌,劫匪成功逃脱而结束。
可见,这帮黑社会真是到了无法无天,甚至不惧警察的程度了。
因此,对付这帮人,仅仅靠报警,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丁鹏躺在床上,一直思索着破敌的办法。
到现在,他只想到了两个。
第一个,直捣黄龙,直接雇佣杀手,把丁孝蟹和丁益蟹给杀了,那么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第二个,以暴制暴。
香港的黑社会并非一团和气,而是各自占山为王,时常大打出手。
如果丁鹏能够利用智慧,挑拨丁孝蟹的忠青社,与其他黑帮的关系,使得他们矛盾爆发,相互之间狗咬狗,大打出手,进而削弱,乃至根除忠青社。
只要忠青社完了,丁孝蟹以及丁益蟹,便就成了待宰羔羊,离死期也就不远了。
两种办法,各有凶险。
丁鹏初来香港,对于这里的局势一无所知,如果冒然接触杀手,或者道上混的黑帮,很容易遭到反噬,那就得不偿失了。
丁鹏想了很久,渐渐有些累了,沉沉睡了过去……
第九章:二姐,你是看上那个大作家了?
夜晚,玲姐和方家三女回家之后,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相互闲聊着。
就像男人聚在一起,大多总会谈到女人一样,她们四个聊着聊着,便聊到了刚刚认识的那个大作家,丁鹏的身上。
“也不知道这位大作家是怎么想的,一个月赚十万港币,这么有钱,为什么还要挤在简陋的公屋里呢?”方婷疑惑道。
方芳很早就出门打工,对于如今香港的形势,更为了解,她一撇嘴,说道:“你以为住公屋很容易吗?我们可是申请了七八年,才轮到我们的,然而他刚到香港,便申请到了公屋,你知道这说明什么吗?”
方婷是大学生,常年在学校学习,对于社会上的黑暗,了解不多,思想更为单纯,她疑惑道:“说明什么?”
“说明,他肯定走了捷径,给公屋处的人,塞钱了,而且还塞了不少的钱。”
方芳混迹社会多年,对于这些暗箱操作,耳濡目染的,早就听过不少了。
“我想,他应该是刚来香港,只想先找一个住的地方,之后,等他结婚的时候,肯定会买房搬出去的。”
方婷点了点头,同意道:“以他的能力,应该很快便能赚到买房的钱,而且他长得不差,斯斯文文的,不论是找女朋友,还是老婆,应该都很容易。”
方芳噘着嘴,抱怨道:“是啊,一个优质男,谁要是能嫁给他,以后一定有福气了。不像我们,一直窝在这个小地方,吃不好,住不好,就连上个厕所,都还要跟别人抢,刚刚,楼上那个死三八一直蹲在厕所里,也不知道搞什么鬼,害的我等了好久,差点尿裤子里了!”
方芳没有读过什么书,很小便出去打工,说话带着一股市井气。
相比之下,方婷和方敏,就要斯文文静许多了。
方婷看向方芳,突然用手肘碰了一下对方,漂亮的脸蛋上暧昧一笑,道:“二姐,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想要嫁给他,做一个住大房子,有车接送,佣人伺候的富太太?”
方芳眼睛一亮,笑道:“当然想了,哪个女生不想嫁一个这样的好人家,你不想吗?”
“我?”方婷抬头想了想,道:“我喜欢威猛霸气一点的男人,可以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保护我,丁大哥虽然看起来还不错,但是太文弱了,斯斯文文的,没有什么男子气概。”
方婷喜欢像丁孝蟹那样,临危不乱,霸气十足的黑老大。
“小敏,你呢?你对刚刚认识的那位大作家,印象怎么样?”方婷问道。
小女生之间就是喜欢这样,闲聊各种八卦,尤其是八卦男人。
方敏双眼透着单纯,她腼腆一笑,说道:“我觉得他像一个大哥哥一样,说话又温和又有礼貌,而且很懂得照顾人,跟他在一起,有种被保护的感觉。”
“要是大哥也能像他一样就好了。”
方敏口中的大哥,指的自然就是方家长子,方展博了。
方展博也是一个可怜人。
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父亲,被丁蟹活活打死,从此家道中落。
玲姐一个女人,不知道该怎么照顾方家这四个小孩,便把年幼的方展博送到一个修电器的师傅家,学习技术。
但是她哪里想到,这个修电器的师傅,是个暴脾气,动辄鞭打方展博,把方展博打的死去活来。
原本就受了刺激的方展博,变的越发自闭了。
这么多年来,方展博很少回家,尤其是这几年,他甚至从未踏入过家门,玲姐和方家三女,都不知道他在哪里,究竟还是不是活在世上。
听见方展博这个名字,方芳便气不打一处来,她一脸气愤的抱怨道:“别提这个人了,直接当他死了算了。一个大男人,出去这么多年,一分钱都没有带回家过,我们过的这么辛苦,他也不闻不问,他这个做大哥的,有什么用!”
玲姐走了过来,制止道:“好了,别说了,他毕竟是你大哥。”
方敏似乎有些想念她这个没见过几面的大哥,喃喃说道:“也不知道大哥现在过的怎么样,在干些什么?”
方婷接话道:“我在学校看报纸的时候,上面说,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出海捕鱼,说是挺赚钱的,说不定我们的大哥正在做船员,出海捕鱼,已经存了不少钱呢。”
方芳对她这个大哥很有成见,满腹怨念,她嘴角一撇,冷冷说道:“做船员就做船员吧,最好一辈子住在船上,永远别回来,反正这个家,有他没他,没有什么两样!”
说完,有些气恼的回房间睡觉去了,连东西都懒得收拾了。
玲姐叹息一声,她看了一下时间,见已经很晚了,便对着方婷方敏说道:“都去睡吧,我们两天之后才搬家,有的是时间收拾这些东西。”
方婷和方敏对视一眼,乖巧的点了点头,回房间睡觉去了。
由于经济困难,她们四个人,龟缩在一个房间里,睡着两张上下铺。
夜渐渐深了,但是四个女孩却都睁着眼睛,呆呆的看着窗外,没有睡意……
灿烂的阳光照射在丁鹏的脸上,有些刺眼,他眯着眼睛,逐渐醒了过来,此时,他发现已经日照三竿了。
活动了一下身体,随后起床洗漱,收拾好了之后,他去楼下的小吃店,买了一些豆浆包子回到屋子里吃。
边吃,他边想着今日的安排。
首先,得去买一个大哥大。
没有电话,以后想要联系个什么人,可不方便。
还有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这些家电,也得陆续买回来了。
吃完早餐后,他出去逛了一圈,在百货商场,查看了一下物价。
一台大哥大,一万多块港币。
至于其他的,如冰箱、彩电、洗衣机等,都是上千甚至数千不等。
而一台电脑的价格,最贵的达到了20万港币,他根本就买不起。
丁鹏买东西有个习惯,那就是不喜欢买便宜货,因为便宜没好货。
他一般选择价格适中的。
这些家用电器,如冰箱、彩电、洗衣机,空调,加上座机、衣服鞋子一些杂七杂八的,还带上一个大哥大,丁鹏一共用了差不多六万多港币。
这些东西,或许在富人看来,并不算什么,但是在公屋房内,已经算是高档货色,稀奇货了。
买完了这些,丁鹏身上竟是只剩下了一万港币,真是花钱如流水。
他得赶紧搞钱了……
第十章:方婷上门
就目前来说,丁鹏搞钱的路子,并不多,什么股票、彩票之类的,他也不懂。
房地产,套现太慢了。
他目前唯一擅长的,便是写作。
写小说。
在这个年代,写小说能赚钱吗?
当然能赚钱了,不论是金庸、古龙,倪匡,还是后来的黄易、温瑞安,抑或更后来的一大批网络小说作者,都赚的金钵满盆。
对于一个小说作者来说,稿费只是所有收入中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还有出书时,出版发行的分成,影视剧的改编等等。
这些都能捞到不少的金钱。
他今天出去买了一份《明报》,令他惊喜的是,他的《寻秦记》已经开始连载了。
不过因为篇幅限制,这一期的报纸仅仅只刊登了第一章的内容,《穿越秦朝》。
但是这已经足够了,光是这一个穿越秦朝,便已经足够让他崭露头角,成为一名文坛新秀了。
作为一本公认的历史穿越小说鼻祖,《寻秦记》最出彩的创意,便是首次提出了,现代人穿越到古代的创意。
相信,当看惯了武侠小说套路的港民,在初次看到这样的剧情创意时,一定会大为惊骇,惊为天人,感叹作者的脑洞,从而被剧情深深吸引住。
丁鹏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他之所以把第一本小说投到《明报》,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名声。
《明报》在香港文坛,影响深远,这就类似于后世的起点中文网,是能够造就大神的地方。
只要这本《寻秦记》在《明报》大获成功,俘获大批粉丝读者,那么,便会有无数出版社找到他,出高价买他的版权,给他出书赚钱。
同时,也会有无数报社、杂志,向他约稿,给出高价。
甚至,如今的香港影视业极其发达,正处在黄金时代,一些制片人看到了这本书的火爆,便会找到他,寻求影视改编,这又是一大笔收入。
可以说,只要这本《寻秦记》大爆,丁鹏便能名利双收,财源滚滚来,不愁赚不到钱。
他现在要做的,便是尽可能的多写出一些稿子,以应付之后无数的商机。
对于一个作家而言,作品永远是最重要的。
幸好他存货充足,不愁没有东西写。
写完《寻秦记》,不是还有《大唐双龙传》嘛,《翻云覆雨》《大剑师传奇》,这些都可以写。
光是黄易的小说,丁鹏便记得不下数十本。
除了中国的,外国的小说也有许多,比如自1997年起,风靡整个欧洲的《哈利波特》,和1996年首版的《冰与火之歌》。
这些小说,每一本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激活了大哥大的电话号码,随后他便让百货商场的工人,把他买的电器,一一搬运回家,安装好了之后,他的整个屋子焕然一新,住起来更为舒适了。
有空调,有冰箱,有煤气灶,有抽油烟机,有微波炉,有彩电,有全自动洗衣机等等,卧室也安装了座机,手里又拿着大哥大,通讯方面,十分畅通。
出去吃了午餐回来,丁鹏便开始书写他的第二份稿件了。
他拿起笔,写道,《大唐双龙传》。
这本书,可以说是黄易先生的集大成之作。
内容之精彩,场面之宏大,情节之跌宕起伏,堪称引人入胜,封神之作。
全书一共四百多万字,字数上比《寻秦记》高出将近三倍。
在内容上,它也比《寻秦记》更为丰富,囊括了军事、历史、天文、医术、科学、宗教、宇宙奥秘、艺术美学等中国几千年文化智慧的精髓。
而更重要的是,它还提出了对生命哲学的反思。
堪称一本中国古典文化知识与武侠的完美融合。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纵观中国的武侠小说史,这都是一本榜上有名,出类拔萃的存在。
按照丁鹏的谋划,《寻秦记》是开胃小菜,是用来获取名声的。
而这本《大唐双龙传》,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真真切切的,赚到大量金钱,名利双收!
他不会像《寻秦记》那样,一次性放出去,卖给一家报社。
这本书,他决定分拆成几个部分,价高者得。
丁鹏手中钢笔刷刷刷的书写着,
“第一章,相依为命。”
“宇文化及卓立战舰指挥台之上,极目运河两岸……”
……
接下来的两天,丁鹏都在全神贯注的创作着《大唐双龙传》。
当然,与其说是创作,倒不如说是默写。
不过,他不是神,自然不能原原本本的把整本《大唐双龙传》默写下来。
好在,他读书时有一个习惯,那便是越是经典的书,他读的遍数越多,甚至细微之处都不放过。
这导致他读书很慢,但是却读的很通透。
整本《大唐双龙传》,他虽然不能做到一字不差的默写下来,但是至少能够保证80%以上,都还原了原著。
丁鹏写的很快,一瓶墨水用完了,他又再拿出一瓶,他早已经在市场上批发了一大箱的墨水、钢笔和稿纸。
这个年代,作家们还是习惯用手写字,只有到以后,电脑通了互联网,内存变大了,作者们才开始使用电脑码字。
一张张稿纸写满了文字,按照顺序摆放整齐,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写满了数百张稿纸。
而内容,也不过才写到第四卷,第八章,笼中之鸟。
这一日下午,烈日还未落山,门外突然响起“咚咚咚”的敲门声,随后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传来:“丁大哥,您在家吗?我是方婷,住在您隔壁的方婷。”
方婷?
她怎么来了。
按照时间,她应该要明日晚上才会搬过来吧?
丁鹏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随后缓缓打开了木门。
方婷那张俏丽的脸蛋从铁制的防盗门外显露了出来,犹如鲜花一般美艳。
这张脸,不论丁鹏看多少次,依旧觉得美艳绝伦,令人心动。
方婷的美,不是那种艳俗的艳丽,而是美艳中透着一股清纯,这种清纯美艳的感觉,完全长在了丁鹏审美的点上,令他很难不动心。
试问整个《大时代》的群芳图,从长相上来说,最令他心动的,便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眼前的方婷,另一个,便是小犹太阮梅(周慧敏饰演)。
这类清纯秀丽的女孩,他毫无抵抗力……
第十一章:方婷的震撼
丁鹏拉开防盗铁门,让方婷进来,方婷一进门,便感到一股凉爽之气扑面而来,包裹了她的全身,十分舒服。
“哇,丁大哥,你的房间好凉快啊。”方婷满脸惊喜的说道。
此时正值盛夏,屋外非常湿热。
丁鹏笑了笑,道:“刚装的空调。”
空调?
方婷当然听说过空调了,不过在这个年代,空调价格昂贵,不是她们这些住公屋的人负担的起的。
她们家一直都是吹的风扇。
“不愧是大作家,都装上空调了。”方婷笑着调侃道。
她在四周转了转,发现屋子里多了不少电器,有冰箱、彩电、洗衣机、煤气灶、抽油烟机,甚至还有一个微波炉。
而且看款式,应该都是好牌子,都不便宜。
方婷家里也有冰箱,不过是杂牌,制冷效果非常差。
对了,这是什么?
大哥大?
方婷撇了撇嘴,心中暗道:“真有钱,连大哥大都买上了。”
丁鹏去厨房冰箱里拿了一瓶汽水出来,递给方婷,说道:“坐吧。”
方婷接过汽水,说了声“谢谢”,随后顺势坐在了身旁的沙发上。
沙发松软有弹性,坐在上面,方婷感觉无比的舒适。
“有钱人的生活,果然要比我们这些贫寒人家,要舒服惬意太多。”方婷感叹连连。
这套沙发,是丁鹏在百货市场购买的高档货,花了他大几千,空间非常宽敞,能够当床来睡。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房间客厅太小,放完沙发和茶几之后,便没有什么空间了。
茶几上散落着一些稿纸,方婷看了一眼,道:“丁大哥,你正在创作吗?”
丁鹏笑着点了点头,:“这是这两天刚写的稿子。”
“我可以看一眼吗?”方婷满怀期待的看着丁鹏,问道。
丁鹏怎么可能拒绝呢,他笑着点了点头,把茶几上的稿子整理的一下,递给了方婷。
方婷接过稿子,细细的看着,嘴里还喃喃自语道:“大唐双龙传……”
方婷认真的看着稿子,几乎是逐字逐句,而丁鹏则坐在一旁,不经意打量着方婷。
此时的方婷,穿着一件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紧身的衣裤勾勒出她纤细曼妙的身姿。
她眉目如画,瑶鼻娇小笔直,双眸清澈柔媚,犹如一汪春水,白嫩的肌肤如同凝脂玉露,洁白无瑕,一张小脸精致的不像话,乌黑犹如绸缎一般的秀发披散在她的香肩上,整个人看起来犹如山谷中的幽兰一般,清新美丽,让人喜爱不已。
方婷看了几张稿纸之后,情不自禁的赞叹道:“丁大哥,你的文笔真好,语言简练,不过几个字,便把人物事件勾勒清楚了,非常传神。还有你的内容,也特别有意思,是写隋朝的,这个很少见。”
丁鹏点头道:“是的,隋末唐初,这个时间段,目前很少有人写到。创作嘛,越有新意,越容易吸引到读者,如果都是老生常谈的那几个朝代,读者看多了,都腻了,自然不会再产生兴趣。”
“对了,婷婷,你过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方婷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拍脑袋,刚刚她被丁鹏屋子里的变化震撼到了,以至于都快忘了此行的目的。
她拿出三张报纸,指着一个栏目,满脸兴奋的说道:“丁大哥,这本书是你写的吗?”
丁鹏仔细一看,不就是刚刊登出来的三章《寻秦记》的内容吗?
他点头道:“是的,这是我一个月前,卖给《明报》的作品。”
听到了肯定的回答,方婷兴奋的凑了过来,激动道:“丁大哥,你知道你的这本小说,现在有多火吗?我们学校的学生,还有老师,都在谈论你这本小说呢。他们称赞你真是一个奇才,竟然想出时间机器,穿越回秦朝这样的情节,这故事真是太新颖了,越看越让人想要知道,后面的剧情。”
丁鹏也有些意外,他没想到,不过放出来三章,便已经引起了关注。
不过,仔细一想,这似乎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毕竟,这本小说可是开创了一个流派啊,穿越小说的鼻祖。
后世的诸多网文,都是深受它的影响。
不说别的,那些历史穿越文,不都是用的这个调调吗?
这本小说原本是在91年发布的,他整整提前了7年,在这个年代,他这样的创意,已经算是石破天惊,惊世骇俗了。
小说,图的就是一个新奇,这样读者看起来,才充满期待,不知道后面的剧情会怎样发展。
两人坐在沙发上,又闲聊了一会儿写作的事情,两人约好了,等到明天她们搬过来,每晚,她便来他这里,学习写作。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了,方婷还要坐公交回去,她站起身,便准备告辞。
丁鹏自然不能让小姑娘家一个人回去,他拿上门钥匙,送她出门。
两人刚出门,迎面便是一股热气。
方婷不由笑道:“还是丁大哥屋里待着凉快,舒服。”
丁鹏微笑道:“那你常来我这里玩儿啊,我这里随时欢迎。”
走在路上,丁鹏问清了她们现在的住址,以及搬家的时间,他准备明日帮她们搬家。
“这会不会太殷勤了一些?”他心里暗忖道。
不过随后他便打消了这个疑惑。
想要泡妹子,就是要多主动,多献殷勤,否则迟了,就被别人钓走了。
丁鹏在路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把地址对着司机说了一遍,让其务必送到目的地,随后他付了钱,让方婷坐了上去。
方婷一直在推辞,觉得出租车太贵了,想要坐公交,丁鹏把她拉上了车,说道:“大晚上的,你一个女孩家在外面太危险了,我不放心,我让师傅直接送你到家门口,这样安全一些。”
关上了车门,他在窗前又补充了一句:“你是知道的,这点钱,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
挥了挥手,丁鹏目送着出租车离开,这才返回公屋。
临别时,他看见方婷在车内对着他挥舞着小手,绝美的脸庞上笑靥如花。
这个钱,花的值!
回去时,他盘算着,等有钱了,得买一辆跑车,这样便可以直接送妹子回家,既可以在路上兜风,又可以谈心增进感情……
第十二章:帮方婷一家搬家
第二天下午,丁鹏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下午3点了,是时候去给玲姐和方家三妹搬家了。
收拾了一下身边将近八百多张稿子,把它们按照卷数,分门别类放好,随后他用大哥大,联系好了货车,约定了时间,这才拿着钥匙,出门去了。
当然,大哥大是必定不会离手的。
这玩意儿,既然买了,便要物有所用,否则不是浪费钱吗?
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一辆大货车奔驰而来,随后一个戴着太阳镜,皮肤晒的黝黑的中年大叔伸出头来,问道:“是你叫的车吗?”
丁鹏点了点头。
双方谈好了价格,500港币,包含搬运上门。
坐着这辆大货车,一路来到方婷她们所住楼房的脚下。
丁鹏站在楼下,朝着方婷的房间喊道:“婷婷,婷婷,我来了。”
不一会儿,一张俏丽的脸蛋从楼上窗户探出,是方婷。
方婷笑着朝着丁鹏挥了挥小手,随后对着屋内说道:“丁大哥来了,他还雇了一辆大货车,来帮我们搬运东西。”
“哎呀,大作家真的来了?让我看看。”
方芳凑了过来,往下一望,一眼便看见了西装笔挺,斯斯文文的丁鹏。
她笑着连忙挥手打招呼,非常热情。
丁鹏微微一笑,也热情的挥手道:“芳芳,你好。”
这时,玲姐和小敏也凑了过来,玲姐看了一眼大货车,不由说道:“丁先生,又让你破费了,真是太不好意思了。快上来坐吧。”
方婷和方芳也热情的招呼道:“是啊,快上来吧。”
面对她们热情的邀请,丁鹏自然不会拒绝。
来到她们的房间,丁鹏发现,她们的东西已经基本上收好了,整个屋子空空如也,收拾的相当干净。
女孩们热情的给他端茶倒水,随后站在他身前,叽叽喳喳的说道:
“丁大哥,听说你的小说已经刊登上去了,而且还反响不错哦。”
“要不了多久,丁大哥应该就会在香港出名了,成为像金庸先生、古龙先生、倪匡先生那样的大作家。”
“丁大哥真是太厉害了!”
……
除了夸奖他的作品,方芳还一直询问着他家里的情况,如:
装了空调后睡觉是不是很凉快?
彩电看电视是不是更清晰好看一些?
用大哥大打电话是不是很方便?
等等等等。
丁鹏微微一笑,道:“你们要是喜欢的话,平日里都可以去我那里吹空调,看电视,我随时欢迎。”
“至于大哥大,其实也没花多少钱,也就一万多港币而已,等我以后出名了,赚到钱了,我每人送你们一部大哥大。”
方芳眼睛一亮,笑道:“是不是真的啊?”
丁鹏点了点头,“当然,我可以保证。”
玲姐瞪了方芳一眼,随后对着丁鹏说道:“保证什么啊,就算以后你挣了钱,也不能这么乱花,你还单身一人,要留着以后娶媳妇用呢。”
众人嬉笑了一会儿之后,丁鹏扛起最重的床铺,匆匆下了楼,放进了大货车里。
方婷看着丁鹏离开的背影,对着身边的姐妹笑道:“丁大哥看起来文气绉绉的,没想到力气这么大。”
玲姐感慨道:“是个好孩子,又有才华,又能赚钱,还这么勤快,像这样的男孩子,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方芳、方婷和小敏同时同意的点了点头,她们对这个刚认识不久的大哥哥,印象非常好。
丁鹏在帮忙背重物,她们也没有闲着,同样大包小包的,把东西拖进货车里。
没多久,东西便全部搬进货车里了。
玲姐见丁鹏热的满头大汗,后背全湿了,连忙对三个女儿说道:“快给丁先生擦擦汗,要不是有他帮忙,我们四个女的,今天都不知道要搬到什么时候呢。”
方婷、方芳和小敏连忙从口袋里拿出各自的手绢,凑到丁鹏身前,给他擦汗。
丁鹏连忙说道:“不用了,不用了,别把你们的手绢弄脏了,反正我回去要洗澡的。”
女孩们没有听他的,而是仔细的给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珠。
这毕竟是女孩们的一份心意,丁鹏便没有再拒绝。
手绢上带着一股特有的香味,清爽香甜,嗅之沁人心脾。
一边擦汗,方芳一边感叹道:“有个男人就是不一样,这么多的活儿,一下就干完了。”
玲姐、方婷和小敏都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这么多年以来,她们相依为命,互相依靠着生活,但是因为家里没有男人,很多事情做起来,非常不方便。
比如受欺负了,也没有人帮着出头。
遇到重的东西了,也没有人帮着搬抬。
如今有丁鹏帮忙,她们顿时感觉,像搬家这样的‘大工程’,一下子变的轻松了许多。
众人坐上了车,一路向着清水湾的公屋驶去。
来到公屋之后,丁鹏又帮着她们,把重物一件件的搬入了她们的房间。
收拾好了之后,玲姐说道:“丁先生,我们一起去吃饭吧,这一顿,我们来请。”
丁鹏笑道:“玲姐,你就叫我小丁吧,丁先生叫的,太正式,太见外了。”
玲姐这个人,就是不喜欢占别人的便宜,之前他请过客,因此这一顿,她想要请回来。
中国人,最注重的,便是礼尚往来。
于是,丁鹏便没有拒绝,而是说道:“你们先到我屋里看一会儿电视吧?我想要先去洗个澡,然后再出去。”
丁鹏搬了很多东西,浑身臭汗。
相比之下,几个女孩并没有干什么活儿,身上倒是很干净。
于是,玲姐锁了里外两道门,众人一起去了丁鹏的屋子。
一进去,丁鹏便打开了空调和彩电,然后又从冰箱里拿出来一些汽水、蛋糕,给女孩们当零食吃。
让她们随意之后,丁鹏拿着洗浴物品,进了浴室。
其实与其说是浴室,不如说是卫生间,因为厕所和浴室,连在一起,就一个小空间。
关上门之后,浴室内传来哗哗流水声,丁鹏开始洗澡了。
这时,屋子里慢慢凉快了下来,方芳感受着这凉丝丝的感觉,赞不绝口道:“吹空调就是舒服,待在屋子里,一点都不觉得热。”
方婷和方敏也同时点了点头,觉得扇空调更舒服。
玲姐叹气道:“空调有多贵,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便宜的也要三四千块钱,这都相当于我们两个月的工资了!除此之外,用电也特别厉害,我这点工资,又要养家,又要供你们读书,哪里负担得起。”
方家三姐妹也知道玲姐的难处,都没有再说什么。
几个女孩躺在舒服松软的沙发上,一边吹着凉风,看着彩色电视,一边喝着汽水,吃着蛋糕,好不惬意……
第十三章:替阮梅出头
洗完澡后,丁鹏便准备带着四个女孩,出去吃饭。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喧闹声。
他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道:“你到底给不给茶钱啊。”
“不给的话,东西就放在楼下,我们就不搬了!”
丁鹏眼睛一亮,这两句台词,他实在是太熟悉了,不就是给小犹太搬家的那两个工人,所说出来的话吗?
这预示着,小犹太今日也搬进来了!
于是,丁鹏说道:“这外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么吵,我们去看看吧?”
丁鹏等五人走出房门,在楼道上,他一眼便看见了苦着一张小脸,可怜巴巴的小犹太阮梅(周慧敏饰演)。
此时的阮梅留着一头长发,容貌清纯秀丽,身材苗条纤细,此时她死死捏着自己的钱包,唯恐里面的钱被人抢了去。
平日里抠抠搜搜的她,宁愿不要命,也要保住身上的钱。
称得上是要财不要命的主了。
那委屈巴巴的神态,让人有一种想要上去欺负一下她的冲动,可爱又可怜。
她的身旁跟着她的外婆,彩婆婆,一个老实本分,总是小心翼翼的老妪。
彩婆婆带着一副眼睛,看起来斯文瘦弱,不喜欢惹麻烦的她,连连对着自己的孙女说道:“算了,算了,就把钱给他们吧。”
在她们婆孙旁边,站着四个彪形大汉,其中一个胖子说道:“对了嘛,给茶钱,是我们这一行的规矩。快给钱,不给钱,东西就不帮你搬了!”
小犹太委屈巴巴的说道:“我们事前不是说好了,三百块钱全包吗?现在又要茶钱……”
那胖子恶狠狠的瞪着小犹太,伸手指着她,态度恶劣的威胁道:“小姐,我可是知道你住哪里的!……”
他话还没有说完,丁鹏便已经看不下去了,他走上前来,指着那胖子,呵斥道:“说话就说话,指指点点干什么!”
“竟然还敢出言威胁,怎么,看她们两个,一个是女人,一个是老人,好欺负,是吗!”
那胖子眉头一皱,斜眼瞟向丁鹏,恶狠狠说道:“关你什么事啊!”
丁鹏一把把阮梅和彩婆婆护在身后,挺身而出道:“我丁鹏最讨厌欺负柔弱妇孺之人,只要被我看见了,便都关我的事!”
胖子冷哼一声,不屑道:“我就欺负了,你敢把我怎么样!”
丁鹏同样冷哼一声,他拿出腰间别着的大哥大,回头问阮梅道:“小姐,你应该知道这家搬家公司的电话号码吧?给我,让我打过去,我倒要问问,他们公司有没有要收茶钱这回事!”
在香港,收茶钱不过是员工私底下,想要捞点好处罢了,公司里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规定呢。
如果让公司知道了,这些员工,至少会被辞退,严重的,甚至还要赔偿公司的名誉损失。
胖子这下怕了。
他就是靠干这个吃饭的,而且马上就要开工资了,如果这个时候出了事情,他不仅会被开除,可能这个月的工资,都会被黑心的公司克扣。
那他这个月的苦力,岂不是白干了吗?
更何况,对方手里拿着一个大哥大,一看就像是有权有势的人,似乎得罪不起啊。
那四个搬家公司的员工一商量,说道:“这样,每人给10块茶钱,一共四十块,我们便帮你把东西从楼下搬上来,怎么样?”
阮梅躲在丁鹏身后,死死捏着自己的钱包,犹犹豫豫道:“四十块,太贵了……”
“那三十块?……二十块?……哎呀怕了你了,十块钱总要给吧!”胖子一阵恼火。
阮梅似乎还是觉得十块钱太多了,弱弱说道:“一块两块的,倒是可以……十块,太多了啊……”
这抠抠搜搜的样子,不愧是整个《大时代》中,最佳管家婆。
方婷、方芳看见她这个样子,也是一阵无语,心里暗道:“这姑娘,也太抠了一点吧。”
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丁鹏倒觉得,这样的小犹太,抠的有些可爱。
他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掏出四十块钱,递给胖子,说道:“来,你们搬货的,在这夏日炎炎的天气搬东西,的确辛苦,这点钱,就当是我给你们的茶钱了,拿去吧。”
随后,他又警告道:“不过一码归一码,以后你们不许再对她指指点点,大喊大叫了,知道吗?”
此时的香港,是金钱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
胖子看见那四十块钱,顿时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哈腰道:“知道了,知道了,以后我不会再这样了,见面了就喊一声姐。”
胖子歪头看向丁鹏背后的阮梅,扬了扬手中的钱,笑道:“大姐,你男朋友可比你大方多了!”
说完,四个搬运工分了钱,全都乐呵呵的下楼搬东西去了。
阮梅在丁鹏身后,弱弱的说道:“他不是我男朋友……”
看见工人把楼下的东西搬进了丁鹏旁边的房间,玲姐在一旁对着阮梅笑道:“原来你住在这里,那大家以后都是邻居了,我叫罗慧玲,你可以叫我玲姐,这是我三个女儿,他叫丁鹏,就住在你旁边。”
丁鹏知道,阮梅今年20岁,比他小两岁,算是他的妹妹,于是,他点头打招呼,道:“你好,我叫丁鹏,你可以叫我丁大哥。”
阮梅一脸谢意的看向丁鹏,道:“刚刚谢谢你了,丁大哥。”
丁鹏潇洒一笑。
看见工人们把东西全部搬入了阮梅的房间里,离开了之后,丁鹏便准备带着玲姐四人去吃饭了。
临走前,他对着阮梅和彩婆婆邀请道:“你们吃饭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吃?”
彩婆婆不喜欢给人添麻烦,连连摆手道:“不用不用,你们去吃吧。”
阮梅则捏着钱包,露出一副犹豫。
看来,她害怕出去吃饭要花钱。
丁鹏怎么可能让她们花钱,连连说自己请客。
不过,最终,彩婆婆还是不愿意麻烦他们,拉着阮梅回屋子里,说是吃剩菜剩饭去了。
剩菜剩饭!
听到这几个字眼,丁鹏突然心中一惊。
他想到了,阮梅最后是死于心脏病的。
这个病,是她们家的遗传,她的父母,姐妹,都是死于这个病,全部没有活过二十五岁。
心脏病怎么能吃剩菜剩饭呢,这不是会加剧她的病情吗?
既然他穿越到了《大时代》,又获得了【改变命运】的任务,那么,他又怎么可能让阮梅病死呢。
他得想办法,给她治病……
第十四章:倒掉小犹太的剩饭剩菜
丁鹏告别了小犹太,带着四个女孩吃饭去了。
他决定,吃完之后,再点几个菜打包,送给小犹太吃。
剩菜剩饭的,他是绝对不允许她再吃了。
阮梅和彩婆婆关上了屋门,彩婆婆夸奖道:“刚刚那个小伙子,真是一个大好人啊。”
阮梅点点头,“是啊,那么帮我,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一个人这么热心帮我呢。他还替我付了那帮人茶钱,对我们太好了。不过,都说好了只给十块钱嘛,他偏要给四十块,给那么多,多浪费钱啊!我都不知道该还他十块呢,还是要还他四十块。”
不愧是小犹太,一边感激丁鹏的义举,一边又心疼钱给多了。
有人或许会问,‘小犹太’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叫阮梅为小犹太。
犹太人被称为是世界上最节俭的民族,‘小犹太’是称其节俭的意思。
同时,在粤语中,称呼小气、抠门的女孩为‘悭妹’,翻译成国语,便是‘小犹太’。
丁鹏陪着玲姐、方家三妹走到大街上,随便找了一家大排档开吃。
依旧是熟悉的大排档,不过这一次,因为是玲姐付钱,丁鹏点的都是一些便宜菜。
吃菜聊天的时候,方婷夸赞道:“丁大哥,没想到你看起来斯斯文文的,遇到事情却这么厉害,把那四个贪财鬼训的一愣一愣的,不敢还嘴。”
方芳笑道:“以后有了丁大哥,我们再也不会被这些坏人欺负了。”
小敏在一旁连连点头,一脸崇拜的看着丁鹏,道:“是啊是啊,丁大哥太厉害了,不像我,见那四个人五大三粗的,吓的都不敢说话了。”
方芳一拍方敏的小脑袋,取笑道:“就你是个胆小鬼。”
饭菜来了之后,不论是玲姐、方芳,还是方婷,都热情的给他夹菜。
方敏由于性格内向,不敢主动套近乎,但是也时不时的偷眼看他,稚嫩的小脸上挂满了笑容。
丁鹏能够明显的感受到,她们对于自己的热情。
这种热情,跟之前初次见面时,客套的热情完全不同,而是发自内心的接纳了他,把他当成了她们中的一员,要好的朋友。
这或许是因为,今天他帮着干重活,让她们意识到,有个男人帮忙,生活会变得轻松便捷许多。
加上之后,他保护阮梅,让她们更加欣赏他的勇敢,正义,乐于助人的好品质。
吃完饭后,众人全各自回家了。
今日,她们搬家收拾,累了一天了,浑身疲惫,想要早点回去休息。
至于学习写作的事情,明日便是周末,方婷和方敏都不上学,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学习。
丁鹏并没有跟着她们一起回去,他谎称自己临时有些事情,让她们先回家。
等到她们离开之后,他一边回想着阮梅爱吃的东西,一边让大排档的老板再给他炒几份菜,打包。
心脏病人,是有一些忌口的。
比如不能吃高脂肪和高胆固醇的东西,比如猪大肠,动物内脏等等。
因为这样会导致热量过剩,增加血管动脉粥样硬化的风险。
又比如少吃盐,口味以清淡为主。这是因为盐份,会增加血流量,加重心脏的负担等等。
把这些忌口对着老板说了一遍之后,老板无奈的只是炒了一些清淡的蔬菜,递给了丁鹏。
再打了一个鸡蛋汤,丁鹏提着大包的饭菜,返回了公屋。
来到六楼,方婷一家的灯已经熄灭了,想来,她们应该是累了一天,早早上床休息了。
来到阮梅门前,丁鹏敲了敲门。
随后,屋门打开,阮梅苗条纤细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阮梅属于那种脸蛋小巧精致,容貌清秀纯净的女孩。
柔柔弱弱,眉清目秀,又身材娇小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想要上去抱抱她。
“丁大哥,有什么事吗?”阮梅软糯糯的说道。
丁鹏扬了扬手中的饭菜,说道:“给你们打的饭菜,快开门。”
阮梅一边打开防盗铁门,一边嘀咕道:“我们有剩饭剩菜吃的……”
丁鹏没有理她,进门之后,对着彩婆婆打了一声招呼,随后便把饭菜放在了桌上,对着她们婆孙俩说道:“快趁热吃吧。”
他看了一眼桌上的剩饭剩菜,毫不犹豫的倒入了一旁的垃圾袋中,“这些东西都馊了,怎么能吃呢,吃出一些病来了怎么行。”
“哎呀,你怎么倒掉了,这些东西热一热,也是能吃的,”阮梅看着剩饭菜被倒掉,有些心疼的说道。
丁鹏把垃圾袋包好,准备拿出去扔了,临走时,他故意说道:“这些东西真的不能吃,不仅会拉肚子,而且,还会加重人的病情,尤其是对患有什么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之类的病人,吃了之后,病情会逐渐加重的!”
听见会加重心脏病,小犹太心里咯噔了一下。
因为,她自己便有心脏病。
她一脸慌张的看着丁鹏,道:“你是医生吗?怎么会知道这些的?”
像阮梅这样社会最底层的女孩,对于这些生活卫生知识,所知有限,并不太清楚,心脏病病人,哪里能吃,哪些不能吃。
但是丁鹏则不同。
作为一个来自于知识大爆炸的现代人,这些知识,在百度上随便搜一下便能知道,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小的时候,当他第一次看《大时代》时,看见最后一集,阮梅病死于心脏病,他还心痛了很久。
甚至还专门去查看了这方面的知识,因此,他对于有关心脏病方面的知识,相当了解了。
此时听见阮梅询问,他随口胡诌道:“我有一个朋友,在大陆当医师,研究的就是心脏病、高血压方面的病情,他经常给我谈论这些,耳濡目染的,便知道了一些。”
“医生朋友?”
阮梅出生于最底层,能接触到的人,不是工厂工人,便是做手工的阿姨,自然没有医生方面的朋友,她有些好奇道:“你是做什么的?怎么会有医生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层次的人,便能交到什么样的朋友,否则彼此便很难有共同话题。
这话虽然有些残酷,但是却是客观事实。
丁鹏笑道:“我啊?不过是一个靠写小说赚钱的人。”
……
第十五章:完成【改变命运】任务,获得不可思议的奖励
原来是个作家。
阮梅顿时肃然起敬。
在她眼里,作家都是一些特别有文化的人,对于这类人,她有种天生的敬畏感。
“既然是文化人说的,那应该便没错了。”
阮梅对于丁鹏的话,深信不疑。
嘱咐她,以后不要再吃剩菜剩饭之后,丁鹏便提着垃圾,离开了。
彩婆婆连连称谢,把他送出了大门。
关上门之后,彩婆婆看着桌上丰盛的饭菜,不由感叹道:“这位丁先生真是热心,又是帮我们出头,现在又给我们送饭,等找个机会,我们要好好报答他,请他吃一次饭。”
阮梅想了想,道:“出去吃太贵了,要不明天我出去买点菜,做好了叫他来吃?”
真是一个节省的女人,不论考虑任何事情,都是以节省为主。
彩婆婆觉得这也是一个好主意,连连点头。
打开饭盒,里面装了四五样素菜,而且都是清淡的。
吃着饭菜,阮梅心里一直回想着丁鹏的嘱咐,心中暗道:“我现在钱还没有赚够,千万不能发病啊,如果发病了,婆婆也老了,家里便没人赚钱了,那会过的很惨的,甚至会活活饿死,我不要这样。”
她嘴里念念叨叨的,念着之前丁鹏告诉她的忌讳,“心脏病人不能吃辛辣咸的东西,要少放盐,多清淡,多吃蔬菜,少吃动物内脏……对了,尤其不能再吃剩饭剩菜和过期的东西了!”
她连忙跑到厨房冰箱旁,把里面的东西整理了一下,所有过期的罐头、食物,统统扔掉了。
虽然扔的时候有些心疼,但是为了不要发病,她也只能如此了。
“以后再也不吃剩菜剩饭了,”她念念叨叨的,把心脏病人注意事项,念了一遍又一遍……
丁鹏刚把这些剩菜剩饭扔进楼下的垃圾桶,突然,一道熟悉的电子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恭喜你,由于你改变了阮梅的生活习惯,以后不再吃过期食物,剩菜剩饭,使得她心脏病发作时间大为延缓,间接改变了她的命运,你将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阮梅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A,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C,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B,奖励【命运能量】1000点。”
“恭喜你,由于你获得了【命运能量】,你因此激活了【命运商城】,在【命运商城】内,可以用【命运能量】购买各种物品。”
命运能量?
命运商城?
丁鹏暗自一笑,他终于获得了系统奖励了。
而这,不过是让阮梅放弃了吃剩菜剩饭和过期食物,便完成了。
阮梅的戏份评级为A,这不是妥妥的女主角吗?
如果她要是大女主的话,评级会不会变更为S?
丁鹏记得,阮梅在《大时代》中的戏份,不多也不少,算是主角之一了。
而他的完成度,仅仅评价为C,也就是说,他虽然改变了阮梅一部分命运,但是这对于她最终死于心脏病,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不知道他如果治好了阮梅的心脏病,系统会给他怎样的完成度评级呢?
S?
丁鹏点开【命运商城】面板,上面显示的,竟然是现实生活中,各行各业的专业技能。
其中包括了医术、艺术、通讯电子、炒股、建筑、新能源、商贸、厨艺、农业等等等等,琳琅满目,不计其数,简直包罗万象,其中甚至还有武术!
丁鹏点开【武术】界面,里面弹出了各种武功秘籍,有【金钟罩】【铁布衫】【太祖长拳】【八卦掌】【截拳道】【佛山无影脚】……
丁鹏越看越是心惊,越看越是激动。
试问,如果他把这所有的技能全部掌握了,那他岂不是成了全才了?
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
人才!
只要他够有才,不论在哪里,岂不是都能混的风生水起,优哉游哉?
人生巅峰指日可待。
丁鹏仔细看了一眼,他发现,每一种专业技能的后面,都标注着售价,而想要购买它们的货币,就是【命运能量】。
如今他身上已经有了1000点【命运能量】,已经足够购买到一项甚至几项专业技能了。
不过,究竟该购买哪种专业技能,他还需要好好想想。
人,不可贪多,一切,都应该以实用为主。
丁鹏没有草率的做出决定,而是扔完垃圾之后,便返回了屋子里,躺在床上,细细思考了起来。
学技能,一定要先学迫切需要用到的技能!
在《大时代》的世界中,哪些能力是他迫切需要的呢?
首先,便是要有一点武功。
方家三姐妹,随时都可能受到丁家那帮黑帮的祸害,到时候,丁鹏势必要挺身而出,保护她们,没有一点武功怎么能行?
瞬间,他便把眼光停留在了【金钟罩】【铁布衫】的上面。
学了这些功夫,打架的时候,用来自保,或者保护她人,应该绰绰有余了。
除此之外,他还得学会一些炒股知识。
纵观整个《大时代》,围绕的,便是联交所恒生指数的跌停或者攀升。
什么是恒生指数?
所谓恒生指数,指的便是由香港恒生银行全资附属的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50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动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而最后,方展博,便是通过炒股的方式,使得丁家父子一败涂地,负债壹佰亿,最终被迫跳楼了。
整个《大时代》,就是一场股票商战的对决。
因此,他怎么能不学一点炒股知识呢。
经过一番抉择,丁鹏最终决定,先学【金钟罩】和【铁布衫】。
毕竟,此时的香港,黑社会泛滥,不学一点武功傍身,实在不安全。
说不定什么时候,丁家父子便找上门来,到时候发生冲突,如果他没有武功的话,怎么保护方家三个姐妹呢?
至于炒股,以后总有机会学习的。
做事,要分清主次轻重,孰轻孰重,轻重缓急,自己心里得有数,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世事。
【金钟罩】秘籍,售价100点【命运能量】。
【铁布衫】秘籍,售价100点【命运能量】。
花费了200点【命运能量】,两本秘籍躺在了他的手中。
“是否学习【金钟罩】【铁布衫】秘籍?”
丁鹏选择了‘是’。
顿时,两本秘籍化为无数光点,融入到了他的身体之中,此时,熟悉的电子声音响起:
“恭喜你,由于你学习了技能,你因此激活了自己的个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