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主动的方婷
丁鹏知晓剧情,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笑着对方展博说道:“展博,你现在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要去台湾,向周济生他们借十亿港币了吧?”
方展博在股票方面非常聪慧,他若有所悟,道:“丁大哥,你是想要收购陈万贤手中的股票?”
丁鹏微微一笑,没有隐瞒,直接把自己的意图告诉了他,道:“不错,不过我不仅想要收购陈万贤手中的股票,我还要成为他公司的主席,然后查他的账目,找出他贪污的证据,举报给廉政署,让他蹲监狱!”
“展博,听说陈万贤与你父亲是老对手,如果他被抓,你应该会很开心吧?”
方展博连连点头,道:“陈万贤那个老狐狸,这些年不知道坑害了多少中小股民,如果能够让他蹲监狱,一定会大快人心的!”
知道了丁鹏的意图之后,方展博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去台湾,借到那十亿港币,随后在交易所里,令陈万贤一败涂地。
说实话,对于丁鹏而言,打败陈万贤倒是次要的,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陈滔滔。
陈滔滔的金融实力,毋庸置疑,如果能够让其帮忙理财,丁鹏的财富一定会步步高升的。
其实,陈滔滔此次来香港,就没有准备回去了。
他早就有心思,想要离开银行,自己开一家金融公司。
至于该怎样挖到陈滔滔,丁鹏心中自有妙计。
第二天一大早,丁鹏、方展博和龙纪文便来到了香港机场,坐飞机飞到了台北,约见了龙纪文的几个叔叔,她老爸的好友,以及大毒枭周济生。
说实话,不过十亿港币而已,看起来似乎挺多的,但是对于龙纪文的那几个叔叔,以及她老爸的好友来说,凑一凑就有了。
当年,他们跟着龙成邦,可是在香港搜刮了不少好处的,一个个富得流油。
不过这其中却有一个问题,那便是怎么把台币,换成港币,然后合理合法的运送到香港。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有大能量,手段通天之人,才能办到。
而在丁鹏所认识的人中,能够办成这件事情的人,只有周济生了。
在龙纪文的牵线搭桥下,丁鹏和方展博很快便见到了她口中那几个叔叔,这些叔叔都是龙成邦的好友,关系匪浅,而且一个个都很有钱。
听说丁鹏想要借十亿港币,利息按照最高价算,这些人不由动了心。
有钱不赚是王八蛋,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更何况,有龙纪文做保,他们也不会担心事后,丁鹏会赖账。
很快,钱的事情便谈妥了。
不过,想要把钱从台湾,运到香港,需要一个人的帮忙,那便是周济生。
于是,龙纪文再次牵线搭桥,约见了周济生。
周济生听说是丁鹏找他帮忙,而且还是他很喜欢的小侄女请求,他一口便答应了。
众人约在晚上八点,在一家豪华餐厅见面。
在餐桌上,丁鹏等人大肆夸奖周济生当年的威风,称呼他为‘在香港能够镇得住香港,在台湾又镇得住台湾,不论在哪里都是大哥’。
人老了,就喜欢听恭维话,众人的吹捧,听的周济生哈哈大笑,非常受用。
而且,丁鹏也不是白让周济生帮忙,他承诺,事成之后,会给周济生一大笔辛苦费,这笔钱,最够在台湾买下一栋豪华的别墅。
周济生虽然有钱,但是话又说回来,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最终,周济生非常痛快的答应了帮忙。
就在丁鹏和方展博借到了十亿港币的同时,陈滔滔也千方百计的想要扳倒陈万贤。
他如今也在为资金的事情发愁。
按照剧情,他也联系了周济生,想要让这位大毒枭帮忙。
不过,随着丁鹏的介入,注定了,陈滔滔不可能如愿。
与陈万贤的博弈,如果没有丁鹏的帮忙,陈滔滔几乎没有赢的希望。
这十亿港币,分两次运送到了香港,在周日下午,他们收到了最后一笔款子,至此,十亿港币全部到账。
明日便是周一,股市开盘的时候,丁鹏决定就在这一天,彻底击垮陈万贤,把他送入监狱!
夜晚,丁鹏正在屋子里,教方婷写小说。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方婷突然对写小说产生的极大的热情,这些天,天天缠着他,让他教她写作。
见小姑娘这么好学,丁鹏不忍心打击她的积极性,便同意了。
此时的方婷,长发飘飘,穿着一身清凉的衣衫,看起来妩媚至极。
她的脸蛋清秀中,带着一股清纯,不过,此时的她,穿着性感,清纯中,带着一股妖艳,让人看了之后,心中一阵痒痒。
只觉得,怪好看的。
丁鹏手把手的教她写作,两人挨的很近,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方婷时常凑到他的身前,看似不经意的与他肌肤相触,那股滑腻娇柔的触感,令丁鹏一阵心猿意马。
他毕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哪里经受得住这般亲密的接触,顿时心中一阵澎湃。
更何况,他还能够清晰的嗅到,从方婷身上飘荡而来的阵阵幽香,这香味,似乎带有一种天生的魔力,让他嗅到之后,一阵心旷神怡,热血沸腾。
如果不是因为他已经有了小犹太,他都快要憋不住了。
哪个男人,能够经受得了,像方婷这般,秀丽可人的美人的诱惑呢。
再次看了一眼她那张娇美的俏脸,丁鹏只觉得对方长得,真是美艳不可方物。
在《大时代》中,只有两个女人令他心动不已,不能自持,一个是他拥有了的,可爱的小犹太,一个便是眼前这个,清纯中带着妩媚的艳丽女人,方婷。
再这样下去,丁鹏害怕自己会忍不住犯错误,他深吸一口气,令有些燥热的身体冷静下来,随后说道:“好累啊,天色也晚了,婷婷,今天就到这里吧?”
方婷半点都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她俏丽的脸蛋上妩媚一笑,道:“丁大哥,你累了吗?正好,我刚刚跟一个同学,学了一点按摩手法,据说对于解除疲劳,很有效的,丁大哥,不如我帮你按按吧?”
……
第七十七章:带着小犹太、方婷等众人,前去炒股
方婷竟然还会按摩?
丁鹏的确感到有些疲乏,于是点头笑道:“好啊,今天我要好好见识一下,方大小姐的手艺如何。”
他伸了一个懒腰,趴在了床上,等待着方婷给他揉背,然而,方婷来到他身旁,坐在了他的旁边,她伸手把丁鹏的脑袋放在了她的大腿上,柔声说道:“丁大哥,我先来给你按一按太阳穴。”
说着,她伸出自己白嫩的小手,轻柔的按压着丁鹏两边的太阳穴。
那手法像模像样的,力道用的也恰到好处,揉着揉着,丁鹏竟是沉沉睡去了……
一觉醒来,丁鹏习惯性的蹭了蹭自己的枕头,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了。
不过,蹭着蹭着,他突然感觉到了一丝异样。
这枕头,怎么这么滑腻柔软,像是少女娇嫩的肌肤呢?
而且闻起来,带着一股特有的幽香,这股香味,他感觉有些熟悉,像是方婷身上的。
丁鹏睡眼惺忪的捏了捏这滑腻的枕头,只觉得手感相当不错。
“啊呀……”
一声少女的惊呼声惊醒了他,丁鹏睁开眼睛一看,原来他揉捏的哪里是什么枕头,而是方婷圆润的大腿。
这时他才记起来,昨日因为按摩,按的太舒服,他直接睡过去了,也就是说,他枕着方婷的美腿,足足睡了一晚上?
他连忙起身,有些不好意思的对着方婷说道:“对不起,婷婷,没有捏疼你吧?我睡的迷迷糊糊的,还以为枕的是我的枕头呢。”
方婷妩媚一笑,并不在意,不过当她想要站起来时,却发现美腿麻的厉害,一不小心,差点摔倒在地。
幸好丁鹏眼疾手快,立即抱住了她,这才让她不至于摔跤。
任谁的大腿被人当枕头,枕了一晚上,都会麻的厉害,站不起来的,方婷的反应,非常正常。
方婷抬头看着丁鹏,有些娇羞的说道:“腿有些太麻了。”
丁鹏连忙扶着她坐在了床上,一边给她的大腿推宫活血,一边问道:“婷婷,昨天你怎么不叫醒我呢?让我枕着你的腿睡了一晚上,不麻才怪了呢。”
方婷笑道:“我看你睡的那么香,便不忍心叫醒你了。丁大哥,你这些天这么累,又是写书,又是炒股的,辛苦你了。”
丁鹏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笑道:“辛苦什么,只要能够看见你们一个个过上好日子,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再辛苦我都愿意。”
今天是周一,是交易所开盘的日子,他必须尽快赶去华人会交易所,因为今天,是他干掉陈万贤的大日子!
给方婷揉了一会儿腿,见她的一双圆润美腿终于不再麻了,可以行走了之后,他拍了拍她的肩膀,让她好好休息,随后便准备离开。
他叫上方展博,带着十亿港币,前去华人会交易所。
刚到门口,方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丁大哥,可不可以带上我?我也想去见识一下。”
“丁大哥,你之前不是说,自己成立公司了之后,便雇佣我做你的私人秘书吗?我马上就要毕业了,已经可以帮你干活了。”
丁鹏之前的确说过,想要雇佣方婷做他的私人秘书,帮助他打理繁琐的事务。
这是因为,在他认识的所有人中,方婷是学历最高,各方面能力最强的。
别看她长了一张娇柔妩媚的脸蛋,但是她可不仅仅只是一个漂亮的花瓶,她其实是有能力的。
她做事认真仔细,一丝不苟,精通英语,学的又是新闻专业,各方面能力是足够胜任做他的私人秘书的。
就算有些欠缺,那还可以学嘛。
丁鹏这个人,喜欢任人唯亲,因为亲近的人,彼此更熟悉,也更知根知底。
至少,方婷,是值得信任的。
丁鹏想了一下,点头道:“好吧,就带着你去见识一下,也好为以后,你做我的私人秘书,做好准备。”
见丁鹏准备带着方婷去,小犹太不干了,她缠着丁鹏,娇声道:“阿鹏,我也要去,你也曾经说过,要我做你的财务总监,帮你管账的!”
看着小犹太似乎有些吃醋,奶凶奶凶的,丁鹏不由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一把搂住她的细腰,笑道:“好好好,也带你去,你可是我以后企业的管家婆,老板娘啊,账目不由你管,我都还不放心呢。”
小犹太抠抠搜搜的,的确适合管账,不过以她如今的能力,显然还无法胜任。
毕竟,财务总监,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不是性格抠抠搜搜就行了的。
至少需要经过专业的财务知识培训,合格之后,才能胜任。
丁鹏决定找个时间,给阮梅报一个财务培训班,突击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为她以后想要管账,做好准备。
丁鹏这个人,虽然任人唯亲,但是如果这个人的能力,不足以胜任这个职位,那么,就算再亲,他也不会用的。
他可不想自己的事业,断送在无用的亲人手中。
因为大家都知道,今天这一天,对于丁鹏来说,很重要,是他能否开办公司的一个重要契机,因此大家都想要亲眼见证这一刻。
不仅是方婷、小犹太,方芳、小敏,也想去看看。
小敏甚至已经想好了,等她毕业之后,便到丁鹏的公司来做事,帮助她的丁大哥。
既然大家都这么热心,想要与他分享成功的喜悦,丁鹏何乐而不为,于是,他便索性带上大家一起,前去交易所,让她们看看,自己是怎样干净利落的干掉当今香港的金融大鳄,陈万贤的!
当丁鹏一行人来到交易所时,此时,整个交易所中的交易员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他们全都穿着红色背心,背心上写着编号。
这些交易员要么频频接电话,要么走到黑板上抛售股票,或者买进股票,非常繁忙。
陈万贤非常罕见的,已经提前到了交易所,他身上也穿着一件红色背心,上面编号0001。
四周的交易员们见到他之后,纷纷议论道:“像陈万贤这样的金融大鳄都亲自上场了,今日的股市,恐怕将会有一番腥风血雨!”
他们议论间,又有一波人进来了。
是陈滔滔。
他身上同样穿着红色背心,上面编号0888,显然,他也准备亲自上场炒股。
0001,和0888,是交易所中,最贵重的两个数字,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第七十八章:股市开盘,陈万贤与陈滔滔的激烈交锋
陈滔滔团队的到来,顿时引起整个交易所的再次震动。
交易员们纷纷议论道:“美国通宝银行也来了,这一下就有意思了。”
“两虎相争,也不知道最后谁会笑到最后。”
“今天的股市,应该会有一番精彩的搏杀,将会很刺激!”
……
就在交易员们议论纷纷的时候,又有一群人登场了,这一群有些意思,女孩居多,而且都是生面孔,唯一的两个男性,一个只是有些眼熟,似乎来过他们交易所,另一个他们就很熟悉了,前几天还在他们这里做事的服务生,方展博。
只不过,此时的方展博身上同样穿着红色马甲,上面标注的号码是:0002.
这个数字,虽然没有陈万贤和陈滔滔那般显眼,但是也算号码中,很靠前的了。
号码的排序,预示着实力的强弱,显然,新进来的这一群人,资金实力,应该同样很雄厚!
大家应该猜到了,这群新进来的,女孩居多的团队,正是丁鹏一行人。
面对四周众人好奇的目光,丁鹏微微一笑,面色淡然,不慌不忙,非常沉稳。
他带着女孩们同样坐在了第一排,夹在陈万贤和陈滔滔的中间。
交易所的第一排,只有一些大银行,或者资本大鳄才有资格坐在上面,一般的中小股民,以及交易员,最多只能坐在第二排以后。
丁鹏他们能够坐在这里,便已经证明了,他们的实力。
明叔凑了过来,笑看着方展博,套近乎道:“展博,你这是发达了……?”
方展博笑道:“我是过来帮忙的,我们这里的老板,是丁大哥。”
就在两人说话间,铃声响起,股市正式开盘了!
此时,丁鹏背靠在靠椅上,闭上了眼睛,仿佛正在休息。
他是不会轻易出手的,因为他一出手,陈万贤便必死无疑。
他在等。
等陈滔滔输的一败涂地的时候,这时,他才会上场。
在此之前,他会一直看戏。
方婷、小犹太,还有小敏玲姐她们,都是第一次来交易所,看着四周紧张兮兮的人们,她们又好奇,又有些害怕。
因为在来之前,她们可是听说过了的,每当股票开盘时,便会有输的惨不忍睹的股民从这里跳下去,以死来一了百了。
股票这东西,可是会随时玩出人命的。
开盘之后,陈万贤一直盯着陈滔滔,在他看来,自己目前唯一的敌人,便是这位通宝银行的副总裁,同时也是他的私生子。
至于丁鹏,他以前听都没有听说过,自然以为对方不过是一个小角色,顶多可能有一些资本罢了。
股票这个东西,可不是越有钱,便越厉害的,陈万贤纵横股票界这么多年,除了当年的股神方进新之外,他还没有怕过谁。
此时的陈滔滔有些疲惫,因为昨晚他研究陈万贤,研究了一个晚上,不过最终还是没有找出陈万贤的弱点。
他嘴里喃喃说道:“陈万贤不可能有那么多资金,能够同时操控六支股票,这其中一定有一支股票,是他的死穴,只不过,究竟是哪一只呢?”
他以手扶额,脑子疯狂转动着,最终,他依旧还是没有看出来,只得暗自说道:“看来,只能一个个的试了,一共只有六支股票而已,都试一遍,应该就能找出他的死穴了!”
想到这里,他便立即站了起来,来到黑板上,在陈万贤大都会的下面,写下了一个888。
陈万贤冷笑一声,站了起来,问道:“你想要多少?”
陈滔滔装出面色平静的样子,道:“我要一百万股!”
陈万贤立即对身旁的交易员说道:“好,给他!”
那个交易员立即给了陈滔滔大都会一百万股,此时大都会的股价,从1.8,跌到了1.75.
陈万贤是大都会这支股票的大庄家,大庄家出货,股票自然会下跌。
陈滔滔想了一下,再次在大都会这支股票的名下写下888,说道:“我再要100万股!”
陈万贤笑道:“很好,有胆识,给他一百万股!”
随后又叫嚣道:“还要不要?你想要多少,我都给你!”
顿时,大都会的股价跌到了1.7。
陈滔滔大亏。
一下就亏了二十万港币。
炒股票,有的时候就像赌博,而且输赢数额非常大,往往只有数秒钟的时间,便亏损或者赚盈数十万,乃至上百上千万!
陈滔滔还想要继续要,不过看着陈万贤那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他最终还是不敢冒险,停了下来。
这便是陈万贤惯用的伎俩,明明内心紧张的要死,表面上却能装出若无其事,甚至得意洋洋的模样。
用一个词形容,便是唬人。
因为没有借到钱,加上自家的银行也不给他资金,陈滔滔如今手头上的钱,已经不足以冒险了。
陈滔滔回到了座位上,暗道:“大都会这支股票应该不是,看样子,对方应该还有不少存货。”
陈滔滔内心非常紧张,因为他输不起,如果今天输了,他便只能灰溜溜的回美国了,母亲的仇,他便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报了。
他拿出一根烟,点燃之后,吸了起来。
吸烟,能够缓解男人内心的压力。
陈滔滔吸完一根烟之后,心情放松了许多,他扫了一眼黑板,对着身旁的助手说道:“我要美利都,五十万股!”
美利都,同样是陈万贤麾下的股票。
不过这一次,他不敢一百万股,一百万股的买了,只要了五十万股。
看来,他的资金,非常紧张。
陈万贤哈哈一笑,说道:“我给你,我再给你一百万股,你敢不敢要!”
陈滔滔把心一横,道:“我要了,我不仅要了这一百万股,我还要再要你的两百万股!”
这一下可就厉害了,如果输了,亏的可不止二十万港币了。
陈滔滔在赌,他赌陈万贤已经没货了。
但是哪里知道,陈万贤面不改色,笑道:“好,我给你,你有本事就不要停,一直要下去,不论你要再多,我都给你!来啊,继续啊!”
面对陈万贤有些咄咄逼人的嚣张口吻,陈滔滔沉默了。
不过两个回合,他便已经亏损超过四十万港币了,如果再买下去,他只会亏的更厉害。
四周的交易员一脸兴奋的看着两人争斗,原本大家以为,陈滔滔背后有美国三大银行之一的通宝银行支持,想要继续买下去,应该不是问题,但是他们哪里知道,此时的陈滔滔竟然怂了。
一阵嘘声,众人对于陈滔滔有些失望……
第七十九章:收下陈滔滔,玩死陈万贤
方展博在一旁看的一阵心急。
他早就从丁鹏那里获知,陈万贤不过就是在唬人。
只要陈滔滔一直买下去,陈万贤很快便会没货了。
他很想上去提醒陈滔滔,但是他忍住了。
孰亲孰疏,他还是分得清的,陈滔滔与他非亲非故,他没有必要去帮助对方。
“丁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出手啊?”方展博焦急的问道。
丁鹏微微一笑道:“稍安勿躁,之前不是说好了吗?等到陈滔滔撑不住了,我们再动手干掉那个陈万贤!”
丁鹏之所以这么做,当然是为了陈滔滔了。
如果他仅仅只是想要赢了陈万贤,现在就已经可以出手了。
陈滔滔一脸不甘心,继续试了几只股票,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他要多少,陈万贤便给他多少,渐渐,他身上的财力,已经消耗殆尽了。
他一阵失魂落魄的躺在靠椅上,嘴里喃喃自语道:“不可能啊,怎么六支股票,每一只都不是呢?”
陈滔滔输的已经快要跳楼了。
他满脸沮丧,双手使劲搓着自己的脸,情绪低落到了极点。
陈万贤见陈滔滔如此模样,得意的站了起来,哈哈大笑道:“臭小子,跟我玩,你还不够资格!你知不知道,你要完了,你买了我那么多股票,恐怕已经输的连裤衩都没有了吧!哈哈哈哈……”
“我还有很多货,你想要多少,我便给你多少,来买啊,继续买啊!”
陈万贤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表情嚣张至极,让人看一眼便想要去打。
陈滔滔没有还嘴,因为他的确和陈万贤说的那样,已经输的光溜溜的了,除了滚回美国,他什么都做不了。
瞬间,他感觉到了一丝无力。
“就这样完了吗?”
陈滔滔双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内心已经几近崩溃。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他身旁传来:“我能帮你赢了陈万贤,甚至能够帮你,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蹲监狱,不过,我有一个条件,你愿不愿意答应?”
陈滔滔闻声看去,是一个同样穿着红色马甲,长相白净,斯斯文文的读书人。
这人,自然就是丁鹏。
打败陈万贤?
哪里有这么容易。
陈滔滔顿时觉得对方在拿他开玩笑。
不过,当他看清对方身上红色马甲的编号之后,不由一愣。
0002.
这个编号,同样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拥有的。
这至少说明,对方的财力,非常雄厚。
这就由不得他不重视了。
“你真的能帮我打败陈万贤?”陈滔滔深深看着丁鹏,问道。
打败陈万贤,一直都是陈滔滔的心愿,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他都愿意试一试。
丁鹏点头道:“不错,我已经研究陈万贤这只老狐狸多年了,颇有心得,今日这局面,我有办法让其输的一塌糊涂,甚至滚出董事局,怎么样,需不需要我帮忙?”
陈滔滔死马当作活马医,如果对方真的能够打败陈万贤,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于是,他问道:“你有什么条件?”
丁鹏笑道:“我很欣赏你,想要雇佣你,作为我的财务顾问,金融顾问,平日里帮我理财炒股,当然了,只要你肯来,我是绝对不会亏待你的,我不仅给你高薪,还可以分你一部分分红。”
“换句话说便是,只要你能让我赚的越多,你自己便能得到越多,怎么样?”
原来是欣赏他,想要把他挖过去。
陈滔滔对于自己的才华,还是很有自信的,在他这个年龄,坐上通宝银行副总裁的位置,至今只有他一人。
他考虑了一下,道:“可以,只要你能够帮我打败陈万贤,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便辞去银行的职务,专心跟着你干,帮你赚钱!”
“不过,我也有个要求,那便是如果我干的不满意的话,三年之后,我可以离开。”
陈滔滔不可能一辈子替别人打工,他也是有自己的抱负的。
丁鹏不假思索,点头道:“可以。”
三年之后,他应该早已经成为富甲一方的大富豪了,赚够了钱,可以带着美人四处度假休息了,谁还会一直钻在钱眼里,不停赚钱,成为金钱的奴隶呢。
相比起赚钱,丁鹏更喜欢享受生活。
他拼命赚钱,不过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享受生活罢了。
见陈滔滔同意了,丁鹏不由微微一笑,对着一旁的陈万贤说道:“刚刚你也听到了,我答应陈滔滔,帮他干掉你,接下来,我会让你在股市一败涂地,输个精光!”
陈万贤冷笑一声,依旧趾高气昂的说道:“小子,你又是哪里冒出来的一根葱,竟敢跟我这么说话,我玩股票的时候,你恐怕还在喝奶呢!想让我一败涂地,做你的春秋大梦吧!”
“是吗?”丁鹏淡淡一笑,不以为意,他不喜欢光耍嘴皮子,对付敌人,还是要用真本事。
他看着陈万贤,缓缓说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玩的什么把戏吗?你利用联线控股的方法,把自己手上的六支股票,相互绑在了一起,看起来似乎很强大,但其实,每一只股票都是空心的,六支股票,都是你的死穴,只要我专攻你任意一只股票,你便玩完了!”
陈万贤原本得意的正在点烟,然而听了丁鹏这番话之后,他吓的差点点火烧了自己的嘴巴。
陈万贤惊呆了,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把戏,竟然被对方完全猜中了!
不过,他毕竟是混迹股市多年的老狐狸,怎么可能这么快认怂呢,他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笑道:“你有种,就试试看,看看到底是谁死!小心你跟陈滔滔一样,输的一败涂地,想要跳楼啊!输不死你!”
“来啊,有本事你来啊!”
陈万贤到了这个时候,依旧还在唬人,这心理素质,的确不是常人能及的。
丁鹏哈哈一笑,根本不被对方的语言威胁所动,他看了一眼座位上的小犹太,说道:“阿梅,你来帮我随便选一只陈万贤的股票,就是这六支股票,你随便选一只自己喜欢的,或者看着顺眼的。”
阮梅又不懂股票,也不知道该怎么选,她看了一眼,最终觉得美利都这个名字,似乎很好听,便一脸弱弱的指着那只股,说道:“就它……吧?”
陈万贤眯着眼睛看着丁鹏,傲然说道:“美利都,你要多少?”
丁鹏想了一下,淡淡说道:“就先要五千万股玩玩儿吧!”
五千万股!
陈万贤惊呆了。
不仅是他,四周所有的交易员也全都传来一阵惊叹声……
第八十章:陈万贤的末路
一上来就要五千万股,易鹏的豪气令四周的交易员们纷纷拍手叫好。
陈万贤卑鄙的性格,哪怕是交易所的交易员们,都有些看不下去了,只要能够整陈万贤,他们都会在一旁摇旗呐喊助威。
陈万贤当然拿不出这么多股票,因为他的这六支股票,全部都是空心的。
不过,他依旧故作镇定,笑道:“你小子,好大的口气,竟然张口闭口就是五千万股,你拿的出来这么多钱吗?我看你就是来交易所捣乱的!”
既然还怀疑上他的财力了。
丁鹏二话不说,亮出了自己十亿港币的证明。
看着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十亿港币金额,陈万贤惊愕的说不出话来。
对方的财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丁鹏淡淡说道:“我不仅要卖光你所有美利都的股票,你其他五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我也统统都要买了!”
说着,他便让小犹太、方婷等女孩,没有女孩站在一个股票面前,把陈万贤其余五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吞下了。
至此,陈万贤这个大庄家,一败涂地。
陈万贤气的一直低着头,再也没有之前那么嚣张了。
眼见着丁鹏一点点把他名下股票全部买进,陈万贤再也绷不住了,吓的腿脚发软,差点跌倒在地。
他知道,自己大势已去了。
看到陈万贤这幅模样,四周的交易员都知道,曾经的金融大鳄陈万贤倒了,顿时,交易员们全都欢呼了起来。
常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陈万贤坏事做尽,肆无忌惮的坑害股民,眼前这些常年与股票打交道的交易员都看不下去了。
这些交易员们的欢呼声,便预示着,陈万贤早已经人心已失。
丁鹏笑了,方展博笑了,小犹太、方婷、方敏等女孩,虽然不知道究竟怎么了,但是也知道,丁鹏赢了,她们也围在丁鹏身旁,欢呼起来。
看着那一张张娇美的笑脸,丁鹏哈哈大笑了起来。
人生最得意之事,莫如在自己最辉煌的时候,身边有一群最亲近之人,与之分享。
丁鹏知道,她们都是真心替他高兴,为他骄傲的。
看着四周的交易员们全部围在丁鹏身边,纷纷拍着马屁,称呼他为‘股神’时,女孩们会心一笑,心里觉得十分骄傲。
她们的丁大哥越风光,越成功,她们便越开心。
如今,收购了陈万贤所有股票之后,丁鹏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万邦集团的主席。
万邦集团,下设有美利都、大都会等六家上市公司,算是陈万贤的总公司。
原本陈万贤是万邦集团的主席,不过如今风水轮流转,随着他收购了陈万贤所有股票,丁鹏一跃之下,成为了万邦集团的新主席。
接下来,他便要开始查账了,查出陈万贤所有贪污的罪状,然后上报廉政局。
不过,这些都是明日要做的事情,今天,股市收盘,已经下午五点了,是下班休息的时候。
丁鹏叫上大家,订了一家酒店,一起吃喝庆祝。
这一次,他大赚特赚,赚了很大一笔钱,估值将近十亿。
也就是说,他相当于把原本借来的十亿港币,翻了一番。
当然,这些如今还是股票,还没有套现,不过,丁鹏是知道的,未来的三年,香港的股市一片大好,连连攀升,他手上捏着这么多股票,未来只会疯狂升值,是不会跌的。
一直到1987年,香港将经历史无前例的股灾,那时候,这些股票,倒是必须立即放出去。
疯狂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丁鹏便带着方展博去了万邦集团,开始查账。
此时,方婷穿着一套干练的女士西装,跟在丁鹏身旁,正式成为了他的私人助理。
除了他之外,他身边还跟着陈滔滔,以及他团队的一些人。
这些人,都跟着陈滔滔,投靠了丁鹏。
至于阮梅,因为她知识有限,来了也帮不上什么忙,此时正报了一个财务班,准备突袭学习财务知识,以图未来能够跟上丁鹏的脚步,在他的事业上,有所帮助。
陈滔滔的团队办事效率很高,方婷的能力也不差,众人忙活了两天之后,便把陈万贤所有贪污受贿的事情,全部调查清楚了,有理有据,毫无遗漏。
他们之所以这么顺利,全是因为丁鹏是如今万邦集团的主席,拥有绝对的权利查账。
其他的股东,根本不敢,也不能阻止他。
调查清楚之后,丁鹏一边派人上报给廉政局,一边通知万邦集团所有股东,包括陈万贤在内,明日开一个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必须参加。
一想到明日便要制裁陈万贤,陈滔滔的心里便不由一阵暗爽。
时至今日,他依旧还记得陈万贤骂他是野种,在他母亲弥留之际,不肯来看他母亲最后一面的事情。
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一阵暗恨。
第二天,股东大会如期举行。
在大会上,丁鹏面无表情,淡然说道:“我这次召开这个股东大会,是因为前几天,我查了一下集团前五年的财务报告和账本,结果发现了很多问题,有些账,大有问题!”
说到这里,丁鹏看向了陈万贤,意有所指。
陈万贤还不知道自己死期已至,依旧神色嚣张的说道:“年轻人,说话小心一点,这种事情,可不能乱说,要讲证据的!”
丁鹏懒得跟他打嘴炮,直接摆出了证据,他对着身旁的方婷说道:“婷婷,告诉他,他的哪些账目不清楚。”
此时的方她闺女,有别于之前,她身穿一套黑色正装,看起来英姿飒爽,干练无比。
不过在干练之中,又有一股女人特有的柔媚。
如今,她的身体已经发育的非常成熟,玲珑有致,线条非常诱人。
方婷非常干练的对着陈万贤说道:“陈万贤先生,在1983年,也就是一年前,你拿了万邦集团五千万港币去投资房地产,建造高楼大厦,结果后来亏了股东两千万港币,而投资的这家房地产公司,我们查到,竟然是你外甥开的,这你怎么交待?”
按照金融投行的规矩,这种事情,是应该避亲避嫌的,而陈万贤明目张胆的这么搞,完全属于违规操作,算是有意给自己捞钱。
陈万贤死鸭子嘴硬,抵赖道:“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我统统都不知道!”
……
第八十一章:《大时代》终章
方婷没有理会抵赖的陈万贤,继续说道:“还有同一年的十月,你拿着万邦的钱,通过你表弟的儿子,在屯门买了一块地,按照估值,你应该是赚了两千万的,但是你竟然用了一半的价钱,把这块地又卖给了你的堂兄,是不是?”
陈万贤依旧抵赖道:“我都说了,我不知道,听不懂人话是不是?”
方婷依旧不理睬他,继续说道:“还有一笔账就更离谱了,你拿了万邦集团两千万港币去海南岛买沙子,结果却说,因为海关的问题,这笔钱白白损失了,而好巧的,这件沙厂,又是你侄子开的!”
陈滔滔冷冷看着陈万贤,问道:“这件事情,你又怎么解释?”
陈万贤依旧嚣张道:“你是什么人,也配跟我这么说话!怎么,审犯人啊!”
丁鹏笑道:“陈万贤,你已经不是集团主席了,竟然还这么嚣张,也罢,我也懒得跟你多费口舌,你不是问我凭什么审问你吗?那我就让有权审问你的人,来审问你!”
丁鹏对着身旁的方婷小声说道:“婷婷,去把廉政署的人带进来吧。”
廉政署接到丁鹏的举报,以及搜集的相关证据后,已经正式对陈万贤发出了通缉令,准备请陈万贤去局子里‘喝茶’。
此时,廉政局的人,正守候在门外呢。
方婷乖巧的点了点头,她朝着丁鹏娇媚一笑,随后起身去了门外。
没想到工作中的方婷,办事这么干练,一点也不怯场,这一点,倒是令丁鹏另眼相看。
随后,陈万贤便被逮捕了。
丁鹏知道,因为经济犯罪,陈万贤将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直到1988年,才被放出来。
陈万贤走了,如今的万邦集团,便成了丁鹏的天下了。
不过,他虽然是这个集团的主席,但是对于下属的股东,一点都不了解,而且,他对于管理金融公司,也没有太多的经验。
好在,他身边有陈滔滔这样的人才,加上方展博的帮助,相信这家金融集团会很快走上正轨的。
有了钱之后,丁鹏把叶天送到了美国最好的精神治疗中心,接受全球最先进的技术治疗,希望对这个帮助过他们的股票天才,能够有所用处。
如果能够治好叶天,丁鹏和方展博,都会很高兴的。
当然,丁鹏也能获得一笔改变命运的奖励。
丁鹏是真心欣赏叶天,就算没有奖励,他都会想方设法救他。
可惜,叶天的精神病,已经很严重了,至于能不能治好,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接下来的一年时间,丁鹏的事业都在稳固发展着。
在陈滔滔和方展博的帮助下,丁鹏赚了一大笔钱。
与此同时,他的小说也越来越有名气,陆续,他推出了《权力的游戏》《遮天》《斗破》《神墓》《吞噬星空》等小说,当然,也少不了硬科幻巨著,《三体》。
他写作的类型,涉及了都市、武侠,科幻,仙侠、玄幻、游戏、悬疑等诸多方面,甚至连西方的西幻,他都写出了《哈利波特》《权力的游戏》等经典巨著。
渐渐,他的名气越来越大,最后享誉国际。
凭借着《三体》,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一奖项,直接把丁鹏的名声,推到了极致。
人们纷纷称呼他为,小说界的万花筒,意指他什么类型的小说,都能够完美驾驭。
书写的差不多了,他又开始涉足影视圈,成立了自己的影视公司,投资拍电影。
《少林足球》《唐伯虎点秋香》《武状元苏乞儿》《九品芝麻官》《国产凌凌漆》《大话西游》等一系列的作品,奠定了丁鹏在影视界的地位。
渐渐,他成为了一个涉猎影视界、金融界、小说界的跨界人才,而且每一方面做的都极其成功。
后来,他还开始写歌词编曲,写出了诸如《征服》《同桌的你》《窗外》《大海》等众多优秀歌曲,一个个传唱度都很惊人。
一时间,丁鹏又成为了一名歌坛鬼才。
尤其是那一首《征服》,让无数少女恨不得跪在他的脚下唱征服。
“就这样被你征服……”
到了后来,丁鹏甚至创作出了《青花瓷》《兰亭序》《东风破》《七里香》等特点鲜明的歌曲,一时间好评如潮,奠定了他歌坛霸主的地位。
因为才情实在太过逼人,丁鹏收获了全球无数女粉丝的芳心,他也因此被评选为当代最受女性欢迎的大才子,大富豪。
他所赚的钱,数以百亿计。
有了这么多钱,丁鹏便不再醉心‘创作’了,他开始带着小犹太、方婷、小敏、方芳、玲姐等人,周游世界,玩遍全球。
不论是国内的好山好水,还是国外的风景美盛,他们都逛了一个遍,众人在一起逍遥快活,日子过的幸福而又美满。
经过丁鹏不懈的努力,主要是钱给到位了,叶天终于在数百名著名心理学医生的共同治疗下,恢复了健康,不再像以前那样疯疯癫癫了。
因此,丁鹏获得了一笔改变命运的奖励。
叶天的戏份只有B,但是改变程度,却达到了SSS,最高评价。
毕竟,治疗他的难度,是相当大的。
光是为了治好他,丁鹏便花了至少数十亿美金。
综合评定为S,丁鹏又获得了10万【命运能量】。
时间不知不觉来到了87年,在这次股灾中,所有人都买升,只有丁鹏一个人买跌,这使得他大赚特赚,狂赚400亿港币。
他的财富彻底超过了香港三大富豪,郭英中,韦家诚和贺新。
丁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香港首富,乃至世界首富。
时间就在与小犹太、方婷、小敏、玲姐等人的玩乐中,缓缓流逝。
丁鹏没有多大的志向,他来到《大时代》的世界,就是想要来看一看清纯可爱的小犹太,以及美艳动人的方婷。
如今这两人,一左一右,都陪在了他的身边,日子就在这幸福而又快乐的时光中缓缓渡过。
一转眼,八十年过去了。
在送走了玲姐、小犹太、方婷、方敏、方芳之后,丁鹏也逐渐衰老,到了弥留之际。
丽人已逝,再留在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丁鹏叹息一声,闭上了眼睛……
仿佛黄粱一梦一般,当丁鹏再次睁开眼睛时,他发现自己依旧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而电脑中正播放着的《大时代》,出现了‘全剧终’的字样。
他知道,自己这一趟《大时代》之旅,彻底结束了……
第八十二章:第二个影视世界,金粉世家
人生的岁月,犹如流水一般逝去。
此时的丁鹏,脑海里依旧还浮现着小犹太和方婷的倩影。
回味着与她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便不由会心一笑,感觉十分满足。
人生在世,还有什么,比与自己心爱的女孩,一起共度一生,更快乐的事情吗?
丁鹏没有什么宏伟志向,他活在这世间,想要过的日子,不过是爱着,拥有着自己喜欢的女人,一辈子恩恩爱爱过一生。
至于什么王图霸业,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一次的《大时代》之行,丁鹏还是觉得有些遗憾。
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跟小犹太和方婷做呢。
现在想想,只觉得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了。
人在欢乐之中时,就会这样,只觉得时间流逝的,比平时快了好几倍。
而人在悲伤中时,只觉得度日如年,时间仿佛凝固静止了。
“不知道能不能再次穿入《大时代》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丁鹏再次点开了《大时代》,选择从头开始播放。
可惜,这一次,没有成功。
系统提示他,每一个电视剧,仅仅只能穿越一次。
好失望……
丁鹏叹息一声,闭上了眼睛,默默跟着内心中的小犹太和方婷告别。
丽人已逝,活人还得继续生活。
丁鹏在床上睡了一觉,然后在楼下小吃店买了些吃食,恢复了一下体力之后,他开始选择下一个穿越目标。
翻动着一个个影视剧,最终鼠标停留在了一个地方。
《金粉世家》。
鸳鸯蝴蝶派最有名的作家,张恨水先生创作的小说。
凭借着这本小说,他赚了整整八千块的稿费,要知道,他所租住的七进豪宅,每月的月租,也不过才40块钱,足见这八千块之多了。
在那个年代,张恨水先生就犹如如今阅文的唐家三少、辰东等网文大神,仅仅依靠写书,便赚的盆满钵满。
在当时,张恨水先生绝对算得上富裕了。
而他的产量也很大,一生创作了100多部长篇和中篇小说。
言归正传,《金粉世家》这部电视剧,最大的看点,便是两个女人。
冷清秋(董洁饰演),和白秀珠(刘亦菲)。
至于为什么最大的看点,是这两个女人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丁鹏是男人,而男人天生爱美人。
呵呵。
此时冷清秋的扮演者,依旧是清纯玉女,纯洁无污染,还没有后来那些糟耙事。
至于白秀珠的扮演者,至今名声极好,依旧是人人称颂的‘神仙姐姐’。
相比起来,还是白秀珠更有味道。
不过,这两个女孩,在影片中的性格,都算不上传统意义上,乖巧听话,逆来顺受的‘好女人’,都很有个性。
冷清秋看起来清纯温柔漂亮,但实则她性格中有些许的傲慢、冷艳,有种文人的清高,需要哄着,捧着,才能得到她的芳心。
不过她的优点也很明显,个性独立,有主见,坚强,做事果断,不拖泥带水。
而且除了热爱文学之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
嫁人之后,也恪守妇道,在家相夫教子。
算是一个合格的媳妇了。
如果不是金燕西是个公子哥,喜新厌旧,冷清秋绝对会成为一个好的贤内助。
而白秀珠正好与她相反。
因为出生于豪门权贵之家,白秀珠从小养尊处优,性格有些刁蛮任性,脾气很大,有时候像林妹妹一样,受一点委屈便哭哭啼啼的。
同时,她从小在美国长大,受西方思想影响,绝对不允许自己成为男人的玩物。
因此,当发现金燕西与其他女人勾勾搭搭,不清不楚的时候,她立即对金燕西恶语相向,甚至不再理他。
而相比之下,冷清秋发现金燕西在外面有女人之后,选择的是默默隐忍,觉得以夫为纲,做女人就应该忍受这些。
说起来,两个女人虽然各有缺点毛病,但是都不是坏人。
冷清秋就不用说了,虽然有些冷傲,但是绝对是一个贤妻良母。
而白秀珠,看似刁蛮任性,但是也是很讲道理的。
在影视剧中,金燕西开车撞了一个牵驴的农民,白秀珠立即拿出身上所有的钱,让农民去疗伤,害怕农民没有钱治伤,同时也为金燕西撞到农民而感到内疚。
同时,当得知冷清秋与金燕西结婚之后,她也不过是以泪洗面,却从来没有想过报复冷清秋。
而且,白秀珠没有继续再插足金燕西的婚姻,而是选择了离开。
后来,当她与金燕西相遇之后,是金燕西一再讨好她,令她生出想要报复他的念头。
换句话说,白秀珠从来不想做第三者,哪怕对方是她曾经爱的死去活来的燕西哥哥。
白秀珠,冷清秋。
这两类女孩,与小犹太和方婷的个性,大为不同,相对而言,更加保守,与她们谈情说爱,说不定会很有意思。
丁鹏想了一下,便选择下一个穿越的影视剧,为《金粉世家》。
在穿越前,丁鹏决定先做一些准备。
因为这一次所穿越的年代,有些不同。
而对手的实力,也十足的强大。
《金粉世家》所发生在的年代,为民国9年,也就是1920年。
地点在北平,也就是北京。
此时的北平,在北洋军阀的统治之下,大总统,为徐世昌。
这个年代,属于军阀混战的年代,外国列强纷纷在全国各地占有殖民地,作威作福。
而小日本,大约在十一年后,才会炸死张作霖,发动‘九一八事变’,开启全面侵华战争。
此时的民国,各地军阀混战,又要遭受外国人的欺压,人民过的相当凄苦。
不过,相对来说,北平作为北洋军阀的首府,还算稳定。
这里没有租界,外国人极少,不像上海滩那般混乱,租界遍地,相对来说,还是很有秩序的。
正因为民生稳定,张恨水先生才能依靠写作,赚取大量钱财。
而这一次,丁鹏面对的对手,将史无前例的强大。
如果他想要与白秀珠,或者冷清秋谈恋爱的话,势必将会与一个人发生冲突,那便是本剧的男主,金燕西。
金燕西,北洋政府总理,金铨的小儿子,家财万贯,而且权势滔天……
第八十三章:民国首富
此时为民国初年,官制早已经与清朝大为不同了。
最高领导人,是大总统,由国会选出。
大总统之下,便是内阁总理,负责管理国家的行政工作。
内阁总理之下,又设置各部门,什么财政部、教育部等等,由总长和次长充当主要官员。
金铨为北洋政府总理,算得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而白秀珠的哥哥,白雄起,此时还是金铨的门生,在金铨手下做事,官职次长。
不过后来,他通过一系列操作,成功扳倒金铨,成为了北洋政府总理。
总理的儿子,这身份吓不吓人?
更何况,金燕西样貌英俊潇洒,行为放荡不羁,油嘴滑舌,十分会哄人,而且为了女人,甘愿豁出一切,是个天生的情种。
丁鹏想要与之抗衡,倒是很有难度。
不过,他也有自己的优势。
那便是知晓剧情,知晓每个角色的性格特征,而且还有一个正处在知识爆炸阶段的现实世界。
他完全可以在目前的现实世界,做好准备之后,再选择穿入《金粉世家》的世界。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限制,现实世界中的东西,是无法带入影视世界的,只有他脑子里装的知识除外。
与之相同,他在《大时代》世界赚取的400亿港币,也无法带入现实世界,这使得他在现实中一跃成为亿万富豪的想法落空了。
不过,有一个绝佳的好消息,那便是影视世界里的某些东西,是可以互通的。
比如这400亿港币,可以换算成民国时期的银元,带入《金粉世家》的世界里。
也就是说,他穿入《金粉世家》之后,钱方面,完全不用担心。
这简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众所周知,泡妞最是花钱了,有了钱,如果还肯花点心思,天底下,哪样的妞泡不到手?
有了这400亿港币,丁鹏便可以在《金粉世家》的世界混的风生水起。
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必胜。
泡妞同样如此。
想要泡妞,首先便是要了解妞的喜好和性格特点。
冷清秋,听名字便知道,这是一个很文艺,容易伤感的妹子。
这样的妹子,最是单纯,也最是容易沉浸在优美的诗句和情话之中。
于是,丁鹏开始查阅1920年之后的所有浪漫而且闻名的诗歌。
比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又比如戴望舒的《雨巷》等等,都是浪漫到极致的诗句。
同时,丁鹏也准备走老路,在《金粉世家》的世界里,做一个民国大文豪,开启抄书生涯。
所抄的书,自然需要是1920年以后的,同时也不能太过超前,比如写一些穿越玄幻小说。
这个年代的人们,尤其是北平这个地方,盛行的是鸳鸯蝴蝶派,写的大多都是才子佳人的故事。
丁鹏想了一下,在网上下载了一些这方面的书,然后开始疯狂补课。
……
当把所有准备工作做好了之后,丁鹏点开播放《金粉世家》。
顿时,熟悉的音乐在他耳边响起: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香消在风起雨后”
“无人来嗅”
……
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丁鹏的眼前浮现,冷清秋(董洁)、白秀珠(刘亦菲)、小怜(徐露)、金梅丽(舒畅)、王玉芬(三少奶奶,刘佳佳)……
这些面容,或清纯,或艳丽,或妩媚,或多情,或稚嫩,各有千秋,群芳争艳。
这时,系统的声音终于响起:“检测到电视剧《金粉世家》,是否穿越?”
丁鹏不假思索,选择了穿越。
顿时,一阵天旋地转,当丁鹏再次睁开眼时,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大变样了。
只见此时他正站在一条老旧的街道上,街上人来人往,倒是还挺热闹的。
大街上,到处都是拉着黄包车的车夫,他们浑身黝黑,披散着破旧的短裆,或者直接赤着上身,拉车时,他们全身大汗淋漓,十分辛苦。
那一张张黝黑的脸上,看不到一丝对生活的热情,更多的是一种麻木。
街角上,时常能够看见摆着小摊的老夫子,他们穿着一身书生装,文质彬彬,犹如教书先生。
这些人,大多靠着给别人代写书信为生。
毕竟,在这个年代,文盲的比例是很高的,大多数平民都不怎么识字。
时不时的,丁鹏也能看见,一群妇女坐在大街上,甚至直接坐在地上,一边相互拉着家常,一边缝缝补补,干着家务。
她们的身旁放着一些竹篮子,篮子里都是些针线布片,或是补衣服,或是做鞋垫……
当然,也有一些衣冠楚楚,犹如财主一般的公子哥,小少爷,一边提着鸟笼逗鸟,一边大摇大摆的走着,看见街上有什么好吃的糕点,他也会吩咐身旁的下人,帮着买一些,喂给他吃。
街道不是很干净,而且沿街的小摊鳞次栉比,一个挨着一个,非常拥挤,有包子铺,馒头铺,杂货铺,理发铺,小茶馆,补鞋摊等等。
摆不起摊位的,则把货物背在身上,沿街叫卖。
丁鹏便看见一个赤着脚的小孩,浑身晒的黑漆漆的,身上挂满了草鞋,正在沿街叫卖草鞋。
还有摆放了一个板凳,正在给顾客挖耳朵的手艺人,这应该称呼为采耳师傅?
此时出现在丁鹏眼前的,犹如一副民国时期的《清明上河图》,令丁鹏惊叹之余,也连连哀叹。
他惊叹,第一次看见真实的民国人们的生活画卷,如此鲜活,如此清晰。
他哀叹,哪怕是在北平,平民的日子似乎都很不好过,一个个面无生气,一副被生活压弯了腰的凄惨模样。
贫穷就是原罪,如果没钱,不论在哪个年代,生活质量都会很差。
幸好,丁鹏不缺钱。
在系统提供的虚拟背包中,他能够清楚的看到他如今的财富总额。
民国的货币,用的是银元,上面印有大总统袁世凯的头像,因此又被称为‘袁大头’。
这种货币发行于1914年,一共发行了7.5亿枚,是当时民国时期主要的流通货币。
1920年,一枚银元相当于70元港币,因此丁鹏的财富总额,相当于5.7亿银元。
这几乎比银元发行总量的一半还要多不少。
而且因为是系统直接兑换的,用出时,不会出现通货膨胀,银元贬值等现象。
此时的丁鹏,当之无愧的,是整个民国首富……
第八十四章:近水楼台先得月
丁鹏如今很有钱。
不过,在这个时代,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名望,这样,那些军阀大帅们,才不敢随便动你,有所忌惮。
甚至还会百般拉拢你。
因此,抄书成为一名享誉全国,乃至享誉世界文坛的民国大文豪,还是很有必要的。
更不用说,冷清秋酷爱读书,喜爱诗词,如果有这方面的才华,也能更好的接近她。
至于白秀珠,就有些难搞了。
她如今一颗心都在金燕西的身上,想要把她抢过来,必须得好好筹谋一番。
而且,她那个哥哥,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纵观全剧,白雄起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而且,他还娶了一个好妻子。
他的老婆,白太太,是一个日本人,是他在德国留学的时候认识的,这个妻子可不简单。
每当白雄起和她意见不合时,这个女人都很尊重自己丈夫的想法,不会像金鹏振和玉芬那样,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吵大闹,搞得鸡飞狗跳,剑拔弩张的。
她曾经对白秀珠说过一番话,那便是“男人需要的是自尊,需要别人处处尊重他。”
她掌握了御夫之道的关键。
而当白秀珠抱怨她哥哥对金家忘恩负义,所以金家不让燕西和她来往时,这位贤惠的白太太是这样回答白秀珠的,“不管我们白家和金家的关系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那是政界大事,我们都无法过问,更无权干涉,对你而言,关键是燕西少爷他对你的感情是否真挚,他爱你到底有多深。”
白太太说话一针见血,告诉白秀珠,金燕西之所以不理她,不是因为政治上的事情,而是因为,金燕西不爱她了。
纵观全剧,白太太是一个运筹帷幄,做事果决精干的贤惠妻子。
正是在她的辅助下,白雄起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在政坛上混的风生水起,最终从次长,到总长,再到副总理,最后直接取代金铨,成为北洋政府总理。
其升迁速度之快,简直如坐火箭一般。
这么精明的一家人,也只有白秀珠,被众人呵护之下,显得有些天真浪漫,把感情看的很重。
白秀珠最大的优点,便是对感情的忠贞,她从小与金燕西青梅竹马,一直到金燕西结婚,她都坚定不渝的爱着金燕西一个人,并没有喜欢上别的其他任何人。
金燕西结婚时,她甚至想要自杀,足见,对于感情,她有多认真。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白秀珠除了性格有些大小姐脾气,其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
金燕西也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竟然错失了这样一个好女孩。
因为暂时与白秀珠还搭不上什么关系,丁鹏首先把目光,投向了冷清秋。
相比起白秀珠,追求冷清秋,相对更容易一些。
因为有珠玉在前。
他完全可以复制金燕西的方法,用这一套俘获冷清秋的芳心。
金燕西用的是什么方法?
大致总结起来,有三招。
第一招,近水楼台先得月。
众所周知,想要找女朋友,当然要去女生多的地方。
女生多,机会便大嘛。
后世,像一些女多男少的学校,如卫校、幼师学校等,都是女生极多,男生极少的宝地,在这里的男生,犹如熊猫一样,机会众多,你见过他们缺过女友吗?
当然,踏入社会之后就另当别论了。
一般的小护士,都会被更有出息,更有前途的医生勾搭走,此乃后话。
所以,你想要干什么,收获什么,就要去机会更多的地方,这样才会更有机会收获结果。
金燕西为了追求冷清秋,便特意买下冷清秋旁边的一间屋子,这样一来,时常在冷清秋身边晃荡,不是很容易便与冷清秋混熟嘛。
想要追求女人,首先要多跟她接触,时常晃荡在她身边,这样才有更多机会表现自己,令她爱上自己嘛。
这一点,丁鹏完全可以借鉴。
他身上不缺钱。
完全可以提前租下,甚至买下那间屋子。
当然,还是买下为好,这样一来,这房子便是他的了,金燕西这小子就算打起了主意,也只能干瞪眼。
冷清秋住在哪里?
住在冷府。
冷府在哪里?
在西楼门同胡子园,16号。
丁鹏记得,西楼门的门口,有一家小酒馆,门口挂着一面酒招子,上面写着‘家传老酒’四个大字。
这地方十分显眼,非常好找,他随便叫一个车夫,便能把他拉过去。
不过在过去之前,他得先换上一身高贵一些的衣衫。
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不缺狗眼看人低的人,一套体面的衣衫,能够让丁鹏少受些气,多收获一些方便。
他来到附近一家好点的衣庄,挑了一套昂贵的西装,穿在了身上,随后他还给自己配了一块怀表,打好了领带,顿时,一个斯文秀气的富家公子出现在了镜子里。
他又去理发店理了一个,这个时代流行的偏分头,打上发胶。
这些,都是一些纨绔子弟的标配。
收拾妥当之后,丁鹏这才在路上随便叫了一辆黄包车,让车夫把他拉到西楼门同胡子园,15号,王府。
为什么是15号王府,而不是16号的冷府呢?
因为这两个宅子是挨在一起的,丁鹏想要近水楼台先得月,与冷清秋成为邻居,自然要买的,是旁边16号的王府了。
车夫在这一带拉车拉惯了,自然熟悉地形,他见丁鹏衣冠楚楚,知道是个贵客,不敢得罪,脸上堆满笑容,弓着腰,卑躬屈膝的扶着丁鹏上了车,这才拉起黄包车,健步如飞的向着目的地奔去。
惯常拉车的,身上都有一身腱子肉,他飞奔之中,丁鹏能够感受到四周有阵阵微风呼啸而过。
在繁华而又拥挤的街道上穿梭,兜兜转转的,也不知道走了过久,前方终于出现了一家熟悉的小酒馆,以及酒馆旁,一个大大的‘西楼门’牌楼。
对了,就是在这附近。
终于,黄包车停在了一处石砌的府院旁。
这处府院略显寒酸,不比高门大户,不过四周都有围墙,看起来里面的面积不小,在当代,已经算是一处不错的别墅了。
府门上标着‘王府’的字样……
第八十五章:写诗,投稿
“少爷,到了,”车夫谦卑的说道。
丁鹏问了车钱,一共2枚铜元。
这个时候的物价,虽然大多以银元为主,不过一个银元的面值可是很大的,下面还有不少小钱。
兑换比例为,一个银元,等于10角钱,等于100分钱。
而1角钱,等于30枚铜元,等于300枚铜钱,也就是300文。
不过,到了1920年之后,因为物价上涨的关系,铜钱已经弃用了,铜元成了主要流通货币。
这就相当于,在现代社会,已经很少看见一分钱了,最小面额的,也是一角钱。
参考物价,这个时期,高技术工人的月工资,大约10银元上下。
工头,大约20银元左右。
四口之家,每月12银元足以维持生活。
月收入超过50银元,便属于中产阶级。
丁鹏身上有5.7亿银元,你可以想象一下,丁鹏富成了什么样子。
而这个年代,优待文人,鲁迅先生一个月的工资,有300银元,妥妥的高收入阶层。
更不用说那些大学里的教授校长了。
一个个富得流油。
正是不愁吃穿,这些文人才有闲工夫写一些伤春悲秋,浪漫的诗篇嘛。
而与之对比,底层人的生活,非常拮据。
一个车夫,一个月能挣到5个银元就不错了,勉强能够活命而已。
丁鹏掏出一枚银元,车夫找了他一大把铜元。
丁鹏想了一下,拿出两枚铜元,递给车夫道:“赏你的。”
车夫喜出望外,连连躬身称谢,嘴里说着吉祥话:“谢大少爷赏钱,祝大少爷财源滚滚,娇妻美妾,享之不尽……”
丁鹏哈哈大笑一声,回道:“借您吉言了。”
下车之后,丁鹏整理了一下衣冠,随后敲门道:“有人在吗?”
大门打开,一个仆人伸出头来,问道:“这位少爷,您有何事?”
果然,人靠衣装,衣服穿的好,别人的态度也会更客气一些。
鲁迅先生就曾说过,穿一身体面的衣服,可以免受下等人的欺负。(鲁迅先生表示,我的确说过这样的话。)
丁鹏微微一笑,道:“我瞧着这屋子不错,想要买下来,价钱方面好商量。”
想要买屋子?
这样的大事,这老仆自然做不了主,他让丁鹏在门外稍等,然后进屋禀告王先生去了。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青布长衫的中年人走了出来,他见丁鹏衣冠楚楚,仿佛留过洋的洋学生,不由问道:“是少爷想要买我的屋子?”
丁鹏点了点头,道:“价格好商量。”
王先生上下打量了一番丁鹏,不由问道:“少爷是想要租呢,还是直接买下来呢?”
“直接买下来,租的,多麻烦。”丁鹏回道。
王先生考虑了一下,问道:“少爷能出多少钱?”
丁鹏伸出三根手指,道:“三千银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先生愿意卖吗?如果不愿意,我便去看看别家。”
这个价格,已经算是很高了,要知道,按照现在的物价,在北平,租住一套四合院,每月也不过二十个银元而已。
而他这屋子,哪里能跟四合院相比呢,连四分之一都不到。
王先生对于这个价格,还是很满意的,他想了一下,最终很痛快的答应了。
当然,对方想要搬走,需要时间,最快也要两日之后。
丁鹏也无所谓等几天,大不了,他先在附近的旅店住几天嘛。
拿出价值三千银元的纸币,丁鹏递给了对方,换来了一张房契。
这个年代,因为还处在动荡之中,身份证明还没有普及,要到蒋介石率领北伐军,从广州一路打到北平,占领了这里,建立国民政府之后,才开始大力推行户籍、身份证明的普及。
收好了房契之后,丁鹏离开了王府,在附近找了一处不错的旅店住下。
他现在根本不缺钱,因此没必要省钱,一切都以高质量的生活为主。
在街上买了一些不错的小吃,带回房间,丁鹏一边吃喝,一边盘算着接下来的行动。
穿越前,他已经都考虑过一遍,这一次,不过是重新梳理一下。
首先,他要开始发表文章了。
他必须尽快写出爆款文章,迅速在文坛上收获名声,进而成为民国大文豪。
其次,他得去一个地方,谋得一份差事。
这个地方,便是仁德女中。
冷清秋便是这里的学生。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丁鹏除了要和她做邻居,还要和她生活在一起,每天都有大量的时间相处。
这样日子久了,不就机会多多,感情越加浓烈吗?
他准备去应聘仁德女中的老师,教授国文,也就是语文。
丁鹏毕竟没有金燕西那样牛逼的老爹,但是他有钱啊,完全可以捐赠学校一大笔钱,从而获得老师资格。
当然,为了以保万全,他决定把自己的语文水平点满。
之前在《大时代》的世界,他获得了大量的【命运能量】,如今他身上,还剩余319800点没有使用。
这些剩余的【命运能量】,就是专门留着,以备不时之需的,此时正好排上了用场。
花100【命运能量】,买了一本【语文知识】技能。
随后他一路点满,点到了10级满级。
此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国学大师了,学贯古今,诗词歌赋,文言文,白话文,样样精通,词汇量堪比一本活字典。
同时,他文采斐然,就算不抄书,也能写出一手不错的文章来。
这一共消耗了他10万【命运能量】。
【语文知识】点满之后,对于他好处多多,他不仅变得出口成章,而且,就算抄书,也抄的更加顺滑了。
看了一下时间,此时还是上午,他决定下午去拜访仁德女中,而这中间的时间,他决定先写出一些诗歌出来,寄给报刊杂志,获取名声。
如今,整个中国,最出名,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刊,是《申报》和《新闻报》。
这两份报纸都有文艺副刊,可以刊载一些小说或者文学作品,如诗歌散文等。
当然时论也很受欢迎。
丁鹏想要享誉文坛,自然要把优秀的作品,寄给名气最大,发行量最高的报刊了,这样出名不是更容易不是……
第八十六章:两首诗
像冷清秋这样的文艺女青年,最喜欢的,便是那些缠绵悱恻的情诗,情意绵绵之中,又不落俗套,便是情诗中的佳作。
像这样的佳作,在穿越前,丁鹏便查了不少。
其中最有名的,是刘半农的那一首《教我如何不想她》。
天上飘着些微云,
地上吹着些微风。
啊!
微风吹动了我的头发,
教我如何不想她?
月光恋爱着海洋,
海洋恋爱着月光。
啊!
这般蜜也似的银夜。
教我如何不想她?
……
说实话,这样一首诗,在丁鹏看来,后世许多情歌都比它更为生动有文采。
“啊”啊“啊”的,尴不尴尬?
但是,这个年代的诗歌就是这样的。
虽然在丁鹏看来,显得有些儿戏,但是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佳作了。
而且还是流传广泛,得到文坛大家们一致赞誉的佳作。
这一首诗,是刘半农先生1920年9月4日所作,发表于10月之后,如今正是1920年3月,丁鹏如果要抄的话,还是可以的。
毕竟超前了将近6个月嘛。
这首诗,刘半农还没有做出来。
这首诗抄不抄呢?
丁鹏纠结了一下,还是决定抄了。
虽然这首诗,在丁鹏看来,似乎并不怎么样,但是谁叫它后来那么红呢。
后来,著名的语言学家赵元任先生,还给它谱了曲子,成为一首广为流传的歌曲。
既然它这么成功,现在又没有被创作出来,丁鹏自然毫不客气,实行‘拿来主义’,把这首新诗借来一用。
这首诗,从形式结构来看,有些像《诗经》里面的一些诗,大段大段的重复,排比,比兴,所谓‘赋比兴’嘛,倒是有这方面的风格。
而其最大的特点,便是纯白话文。
众所周知,清朝时期,国人写文章,大多用的是文言文,到了民国,文人们渐渐觉得文言文晦涩难懂,交流起来十分不方便,不利于社会发展,于是,在1915年,也就是民国4年,***在上海创办了《新青年》,开始发起新文化运动。
新文化运动,其中一条便是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
这首诗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创作而出的,算是一首新诗,用的也全是白话文,而且,最关键的是,里面首次用了“她”这个字,十分大胆。
要知道,在这首诗之前,无论男女,都用的是‘他’,而正是刘半农先生,首次用‘她’代指女性!
这也意味着,他对女性地位的认可。
正因为有如此教育意义,这首诗才广为流传,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丁鹏微微一笑,把这首诗默写了下来。
从此,这一成就,将会是属于他的了。
他将成为,第一个,为广大女性发声的女性之友,进步诗人。
随后,丁鹏并没有停着,他开始思索,写另一首诗。
之前提过,在中国,最有名气,发行量最高的两份报纸,是《申报》和《新闻报》。
想要尽快在文坛崭露头角,自然最好的方法,便是在这两份报纸上,各发表一首诗了。
这样,即使没有看过《申报》的读者,通过《新闻报》,也能认识他嘛。
反之亦然。
写哪一首诗呢?
千挑万选,丁鹏选了一首,他最喜欢,认为最浪漫的一首诗,《雨巷》。
《雨巷》的作者,戴望舒,民国有名的大才子,诗人,同时也是一个情种。
他三番两次为了爱情而自杀,也算是前无古人了。
或许正是对爱情的执着,才使得他写下了《雨巷》这样的诗篇: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
据说,这首诗是他写给施绛年的。
当时,看见施绛年之后,戴望舒惊为天人,为对方的美貌所惊艳,立即对其展开了追求,一追就是八年。
但是施绛年一直都在拒绝,最后,戴望舒自杀,吓坏了她,为了搪塞对方,施绛年勉强答应了结婚,不过却故意找了一个借口,让戴望舒去法国留学。
而就在戴望舒留学的时候,施绛年有了自己的男朋友。
这个年代,文化人一般都是很有钱的,更何况戴望舒还是这么有才,这么出名的大诗人。
才华和金钱,戴望舒都不缺,按理说,这么好的条件,哪个女人不喜欢?
为何施绛年会拒绝呢?
有人说,是因为戴望舒太丑了。
因为童年生过一场天花的原因,他满脸疤疤癞癞,十分丑陋,这对于看中颜值的施绛年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于是拒绝了他。
还有人说,是因为戴望舒忧郁而又敏感的性格,令施绛年受不了。
反正这件事情,施绛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她累次拒绝戴望舒,结果戴望舒却一直强逼对方,甚至以死来威胁,这哥们追女孩的手段,说实话,有些不地道。
强扭的瓜不甜,为何要这么苦苦相逼呢?
丁鹏不太喜欢戴望舒追爱的方式,不过他写的诗,是真不错。
这一首《雨巷》,至少在丁鹏看来,在文学成就上,以及情感的丰沛上,都要远远超过《教我如何不想她》。
如果把这首《雨巷》送给冷清秋,对方一定会对他的才华感到痴迷吧。
女人的喜好,其实和时代主旋律有关。
比如当代,注重经济发展,因此女孩们都喜欢有钱人,成功人士,哪怕是大叔,甚至老者,她们都毫不在乎。
而1920年,这个民国时期,注重的是文学思想,一些浪漫的诗人,小说家,大知识分子,更为受这个时期女性的青睐。
所谓爱情,其实也是受社会风气影响的。
女孩都喜欢踏在主旋律上,成功的男人。
这样,有利于她们能够过上好日子,不至于怀孕时,还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
两首诗写好之后,丁鹏去楼下,买了邮票和信封,在信封写上事先早就查好了的地址,然后分别寄给了《申报》和《新闻报》。
有这两首诗打底,丁鹏在文坛上,势必会卷起一阵风浪。
除此之外,他还准备写一本才子佳人的小说,在贵族小姐们的圈子里,收割一波人气。
发表的期刊他都想好了,便是《半月》杂志。
《半月》杂志,是鸳鸯蝴蝶派主流刊物,大多数这个流派的作品,都刊登在此。
戴望舒早年,便写过一些才子佳人的小说,投到了这个刊物上连载……
第八十七章:投稿,创作鸳鸯蝴蝶派小说
可别小看鸳鸯蝴蝶派的这些才子佳人小说哦,它们在当时,影响力可是很大的,尤其在富家小姐中,相互传看,非常受欢迎。
就连李鸿章的小女儿,都痴迷于这些才子佳人的小说,废寝忘食的观看。
其流行程度,相当于如今的网文。
说实话,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定义,就是消遣娱乐小说,与如今的网文,简直如出一辙。
当时鸳鸯蝴蝶派的作者,什么类型的小说火,便大量跟风,写什么题材的小说,这一点上,与现在的网文,同样一模一样。
可以说,如今的网文,就是现代版的鸳鸯蝴蝶派。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天下没有新鲜事,曾经风靡一时的东西,兜兜转转的,又会在某个时间段,火起来。
所不同的是,在民国时代,动乱不堪,大多数平民都是文盲,而且疲于生计,哪里有闲心看什么小说,这些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受众,都是当时有钱有闲的中产阶级,或者高收入阶层。
尤其以深居闺中的富家小姐为主。
白秀珠便属于其中之一。
白家可是很有钱的,妥妥的上层阶级,再加上她有一个官至总长的哥哥,白秀珠平日里哪里需要为了生计发愁,她除了吃吃喝喝,买衣服打扮,谈情说爱,便是窝在家里看小说。
因为金燕西的冷落,她平日里窝在家里看小说的时间居多。
而当时,只有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深受这些富家小姐的喜爱。
如果丁鹏能够写一本火书,自己的大名自然会在这些富家小姐中间流传,说不定就传到白秀珠的耳朵里,混一个耳熟,这对于他接下来的计划,大有裨益。
1920年之后,最火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是哪一本小说?
当然非《啼笑因缘》莫属了,这本小说,发表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具体点说,便是1930年3月,连载于《新闻报》的文艺副刊,《快活林》。
这本小说,故事背景就是军阀时期,最初在报纸上连载时,造成了万人空巷的局面,读者反应极其强烈。
上到达官贵人,民国官员,下到黎民百姓,都对这本小说好评不断,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后来出版小说之后,销量惊人,就连平日里不看书的,都纷纷订阅,拿来阅读,兴趣浓浓。
而且,紧接着,便被改编成了戏曲、电影、话剧等多种文艺样式,其中仅戏曲就有几十种,而上海明星电影公司和大华电影片社甚至为了争夺拍摄权打了一年的官司。
这本小说,刊载在《新闻报》的第一天起,就已经火了,受到无数读者欢迎。
属于热的非常快,而且非常持久的一本神书!
在所有鸳鸯蝴蝶派的小说中,没有一本小说,销量能够超过它的!
就算是《金粉世家》小说都比不上它,足见其有多么受欢迎了。
如果丁鹏写下这本小说,他在富贵小姐们心目中的声望,一定会大增。
当然,其中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改动。
首先,里面的大反派,是北洋军阀刘将军。
在北洋军阀统治下,写这样背景的小说,实在是不合适,嫌命长,他决定把这个角色改动一下,改成一个贪财好色的腐败官员。
而发生地点也模糊化,不要直写北平,而是用化名。
这样一来,问题便迎刃而解。
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两点。
他想了一下,没有立即动身去仁德女中。
这倒不是他反悔了,不想去了,而是觉得,可以稍微等一等。
等到他的诗篇在《新闻报》和《申报》上刊载之后,引起轰动之时,再去。
那时候,他起码也混出了一点名气,如果去应聘仁德女中的老师,应该会变得非常顺利。
甚至不用捐钱。
这就好比一些大学,请一些影视明星、小说家去当荣誉院长一样(张铁林、金庸先生),就是想要借对方的名气,提升自己学院的知名度。
如果丁鹏在文坛上混出了名气,仁德女中的校长,甚至巴不得他去当他们学校的老师呢。
这说出去多有面子,还可以顺带提升他们女中的知名度。
毕竟,读女中,也是一大笔收入,招收学生越多,学校赚的便越多嘛。
于是,丁鹏没有直接去仁德女中,而是又坐了回来,开始创作《啼笑因缘》。
这本小说,在穿越前,他特意看了好几遍,如今随着【语文知识】达到顶级,他写起来,简直犹如喝水一般容易,流畅无比,只见他提笔写道:
“第一回,豪语感风尘倾囊买醉,哀音动弦索满座悲秋。”
“约莫是四月的下旬,樊家树住在一个很精致的上房里。那屋子是朱漆漆的,一带走廊,四根红柱落地;走廊外,是一个很大的院子,凭空架上了一架紫藤花,那花像绒球一般,一串一串,在嫩黄的叶丛里下垂着……”
整本《啼笑因缘》,一共三十多万字,不算长,也不算短。
按照网文来说,很短,但是以当时鸳鸯蝴蝶派的文风,这小说,已经算是长篇了。
接下来的两天,丁鹏都在创作这本小说。
这时,楼下客栈的伙计敲门,递给他两封信件,丁鹏一看封面,是《申报》和《新闻报》寄给他的。
有回信,那必然说明,他的诗作,被选中刊载了。
这个年代,一般落选的作品,编辑会直接扔进垃圾桶里,不会给你任何回信。
丁鹏拆开一封一看,是《申报》的,恭喜他,同意刊登他的《雨巷》,并且主编还盛赞他的诗文,才气逼人,不同凡响。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纸币,加起来,足足有10块银元。
丁鹏微微一笑,把它收了起来。
紧接着,他又拆开了《新闻报》的信封,里面几乎一模一样,一封夸赞他的书信,以及10块银元。
看来,这个年代,一首刊载的诗文,能够换取10个银元的稿费。
这应该是他现在还没有什么名气,因此价格才这么低的吧。
他看了一眼刊载时间,是明日。
不知道明日,当这两首诗文刊载出来之后,会引起读者怎样的反应呢?
丁鹏微微一笑,继续埋头写着《啼笑因缘》。
此时,他已经有2万字的存稿了……
第八十八章:拜访冷府
两日的时间已到,刚刚王府的人打电话过来,通知了他,他们已经搬走了,丁鹏终于可以挪窝,成为冷清秋的邻居了。
下楼,在路边拦了一辆黄包车,丁鹏径直来到了王府。
此时,王先生正守候在门口,见丁鹏过来,他立即热情的迎了上去。
这间屋子,他一共卖了三千大洋,占尽了便宜,心情自然不错。
王先生满脸堆着笑容,道:“少爷,屋子已经收拾好了,您进入检查一下,有什么不满意的,没打扫干净的,您说一声,我立即叫下人帮忙打扫。”
在王先生的带领下,易鹏在整个府上转了一圈。
整个府院,一共有一个会客用的大厅,一个主卧,两间厢房,以及中间两处小花园,一座小假山。
一处小花园,栽了一颗大枣树,到了八月份,等枣子红了,倒是可以打枣吃。
而另一处小花园里,稀稀落落的,栽种了一些小花小草。
那小草,应该是兰花,不过现在还没有到开的时节。
看的出来,这位王先生不是一个有雅兴的主,以至于好好的花园,直接荒废掉了。
除此之外,门墙边上,爬满了爬山虎,郁郁葱葱的,倒是让见惯了钢铁横流大高楼的丁鹏,感觉到了一丝亲切。
整体看去,绿化方面弄的不错。
此时,是一个大晴天,阳光照射在丁鹏的脸上,非常温暖,也非常舒服。
像这样的独栋宅院,在丁鹏那个时代,简直想都不敢想。
“很好了,王先生,谢谢你。”
送走了王先生之后,丁鹏站在自己的宅院里,盘算着接下来的安排。
按理说,买下府邸之后,接下来,便应该开始置办家用了,像被褥、家具、厨具等等,他都还没有置办呢。
不把这些弄好,今晚他连睡的地方都没有。
不过,丁鹏却似乎并不着急。
因为,他决定先去拜访旁边的冷府,适时让对方帮帮忙,然后他再回礼,这样一来二往的,不就拉近了关系,处出感情来了吗?
这便是金燕西追求冷清秋的第二招,频繁送礼物,拉近关系。
当时,金燕西搬到这里,成了冷清秋的邻居之后,他便以乔迁之名,给冷家频繁送礼物。
而且礼物越送越频繁,越送价值越高,到了最后,甚至送了冷清秋一条珍珠项链,花了一千五百块大洋。
当然,他并不是只付出,不收回礼。
当冷家想要回赠他东西时,他看中了冷清秋写的字,便要冷清秋在他的扇子上题字,作为回礼。
冷清秋题完字后,金燕西如获至宝,赞不绝口。
得到如此夸赞,冷清秋自然开心不已,看金燕西也就更顺眼了。
人都喜欢听夸赞自己的话,亲近喜欢自己的人,哪怕以冷清秋的清高,也同样不例外。
两人这样一来二往的,便慢慢处出了感情。
感情这东西,是需要用心慢慢经营的,这样才会逐渐升温,最终抱得美人归。
尤其是像冷清秋这样,有些冷僻清高的女孩,对于感情,尤为被动,更需要男方主动火热的去追求她。
一旦把她追到手,后面的日子便有福了。
因为,冷清秋这样的女孩,外冷内热,有些闷骚,一旦拿下,你便会发现,私底下的她,热情似火,妙趣无穷,相当不错。
堪称爽歪歪。
说实话,相比起外热内冷的女孩,丁鹏更喜欢像冷清秋这样的,外冷内热的女孩,因为这样的女孩,感情更为单纯,也更为投入。
她一旦接受了你,便会对你一心一意,全身心的付出。
丁鹏叫了一辆黄包车,去附近买了一大盒江南的点心,随后又坐车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他算着时间,感觉冷清秋应该放学回家了,他这才整理了一下衣衫,提着点心盒子,准备登门拜访。
按照南方的规矩,新搬来的居客,需要给附近邻居送一些糕点,算是示好,以便以后大家邻里邻居的,和睦相处。
因此丁鹏这样的举动,合情合理,并不失礼。
来到冷府门前,丁鹏轻轻敲了敲门,不一会儿,一个老妈子开门,探出头来,她见丁鹏衣冠楚楚的,不由问道:“这位少爷,是有什么事吗?”
丁鹏微微一笑,摇了摇点心盒子,道:“我是刚搬到隔壁的住户,听王先生说,冷夫人是南方人,我便准备了一些南方的小点心,想要送给冷夫人品尝品尝,顺便拜访一下。当然,如果夫人不方便的话,我便不打扰了。”
老妈子做不了主,便说道:“我先去给夫人通传一声。”
老妈子进去说了一声,随后出来道:“我们家夫人让少爷进来。”
老妈子带着丁鹏来到了大厅,厅上,一个老妇人正神情端庄的坐在上座,细细品茶。
作为一个书香门第,虽然没落了,但是老妇人的排面气质,还是做的很到位的。
见丁鹏进来,老妇人和善一笑,道:“公子请坐。”
显然,这老妇人,便是冷清秋的母亲,冷夫人。
冷夫人穿着一身素色的连体布衣,脸上不施粉黛,看起来很是朴素。
但是她气质典雅,脸上一直带着和善的笑容,颇有几分书香女子的气度。
冷夫人对着那老妈子吩咐道:“吴妈,给这位少爷沏一壶茶来。”
丁鹏说了声谢谢,然后把手中的点心盒子放在桌上,笑道:“听闻夫人是南方人,所以晚辈特意准备了一些南方小点心,也不知道合不合夫人胃口。”
“少爷有心了,”冷夫人让吴妈把点心盒子提了下去。
随后,两人便寒暄了起来。
所聊的,无非是丁鹏是哪里人,做什么的之类的。
丁鹏早就准备好了说辞,他称,自己刚从德国留学回来,是个海归,平日里写写诗文,给报社投稿,赚取一些稿酬。
冷夫人出生于书香门第,对于诗词,尤其感兴趣,听闻对方还是个诗人,不由来了些兴致,问道:“少爷写了些什么诗文,可否给我瞧瞧。”
丁鹏立即拿出《新闻报》和《申报》寄给他的回信,恭敬的递给了冷夫人,道:“这是晚辈前几日写的两首诗文,有幸将要登载在《新闻报》和《申报》上,还请夫人指点。”
……
第八十九章:初见冷清秋
作为书香女子,冷夫人不可能不知道《新闻报》和《申报》,她听闻对方竟然能够在这样一流的刊物上登载诗文,不由对丁鹏另眼相看。
原本,丁鹏文质彬彬的,就颇得她的好感,如今见对方如此有才华,不由更加欣赏了。
人与人之间交往,第一印象尤为重要,如果能够在第一次便给对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那么之后的交际,也会变得更为顺畅。
显然,丁鹏便给冷夫人,留了一个好的印象。
她看了一眼丁鹏写的两首诗,突然拿起《雨巷》,轻轻念了起来: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
不论什么时候,爱情这个主题,一直长盛不衰,是人类最强烈的情感之一。
冷夫人虽然早就过了情情爱爱的年龄,但是内心依旧保留有一份热忱,此时念起这首情诗,她的脑海里不由浮现出自己与丈夫,恩恩爱爱的画面。
当时的他们,也如诗里描绘的一般,在雨中邂逅,从此一见钟情。
当时的他们,多快乐,多幸福啊。
可惜,爱人已逝,只留下她一人,孤苦无依的抚养女儿。
冷夫人不由叹息一声,道:“这首诗写的太好了,感情丰沛,我很喜欢。”
言语间,丁鹏能够感受到,冷夫人对他,印象不错,比之前热情多了。
冷夫人听闻丁鹏父母不在这个世上(的确不在这个世界里),而他在北平也没有任何亲人,也是孤单单一人来的北平,不由生出同病相怜之意。
她和女儿冷清秋,何尝不是如此。
自从丈夫死后,丈夫那边的亲戚,便不再理会她们母女了,逐渐疏远,她的弟弟,宋世卿见她们母女孤苦,便把二人接到了北平居住。
说起来,她们的情况,和丁鹏,几乎没有什么两样,除了一个弟弟之外,她在北平,同样没有一个亲人。
冷夫人原本便对丁鹏印象不错,如今见对方身世孤苦,不由心生怜意,热情的说道:“丁少爷刚搬来这里,或许对北平的环境生活,不太习惯,如果需要置办什么东西,或者缺些什么的,尽管开口,我在这里毕竟住了好几年了,对这附近,倒是熟悉。”
丁鹏心中一喜,知道这是一个与对方混熟的机会,连忙顺杆往上爬,说道:“冷夫人,晚辈的确有些事情,想要询问询问。因为我刚来北平,刚买的宅子,里面什么都没有,像被褥之类的,都还没有置办,也不知道这些东西,该在哪里买,货更好一些,而且,我平日里忙着写文,这几日又要去应聘一个老师的工作,没有时间打理家务,因此想要雇佣一两个下人丫鬟之类的,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雇佣,冷夫人,您知道吗?”
冷夫人点头道:“放心好了,这些事情,我让吴妈帮你置办了,吴妈是我从江南带过来的人,干活最是利索,这些事情,她最擅长了。”
丁鹏露出大喜过望,如释重负的样子,连连对着冷夫人感谢道:“太感谢冷夫人了,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果然如此,出门在外,能够遇见像冷夫人这样和善又愿意帮忙的好人,真是晚辈的运气。”
说着,丁鹏从口袋里掏出价值五千银元的纸币,递给冷夫人,道:“冷夫人,这是置办物品,雇佣下人的钱,如果不够的话,您直说,我再给您。”
冷夫人见丁鹏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吓了一大跳,她从中拿了十银元,道:“这些已经足够置办所有事情的了,甚至可能还有多余的,其他的,你收着吧。”
丁鹏见对方执意不要多余的钱,便也没有勉强,把余钱收了起来。
从这一点上,便能看出冷夫人的品行,是个不贪小便宜,正直的人。
也只有这样的母亲,才能教出冷清秋这样,温婉大方又独立坚强的女儿。
丁鹏这一下,其实就是想要在冷夫人面前,展露一下自己的经济实力。
之前他拿出诗文,是想要展露一下自己的才华。
这样一来,他便在冷夫人的心中,建立起来一个极好的印象,一个有才华,家庭背景简单,同样十分富裕的有为青年。
这样的青年,不正是每个有待嫁女儿的母亲,想要寻找的最佳女婿人选吗?
条件实在太好了!
冷夫人真是越看丁鹏,越是喜欢。
听说对方准备在北平找一份教师的工作,冷夫人不由问道:“丁少爷想要去哪个学校应聘?”
丁鹏没有隐瞒,道:“我之前出去逛了一下,挑了一个离这里最近的学校,仁德女中。因为离这里近嘛,以后下课回家,也能方便一些。”
仁德女中?
这不就是她女儿现在念的学校吗?
这真是太有缘分了。
冷夫人笑道:“真是巧了,我有个女儿,正好就在仁德女中上学。”
随后,她叫来吴妈,吩咐道:“吴妈,快把小姐叫出来,我们的邻居,以后可能是她的老师呢。”
学生给老师行礼打招呼,是基本的礼仪,在这一点上,冷夫人是很懂礼数的。
其实,冷府并不大,比丁鹏所买的王府,面积还要更小一些。
厅堂的旁边,便是冷清秋的住房,因此丁鹏和冷夫人交谈的话语,她都听的一清二楚。
在听了对方所写的诗句之后,她也很好奇,能够写下这么一首浪漫诗句的诗人,究竟长的是怎么一个样子。
而听闻对方很可能要去她的女中教书之后,她的好奇心更浓了。
听了吴妈的带话,她立即起身,来到了厅堂,随后一眼便看见了丁鹏。
丁鹏长相斯文,白白净净的,而且身体很精壮挺拔,是一个精气神俱佳的精神小伙儿。
加上他穿着一身华丽笔挺的西装,更显身材,看起来文质彬彬,非常潇洒。
冷清秋在偷眼打量丁鹏,丁鹏同样也在打量着冷清秋。
此时的冷清秋,身形苗条纤细,脸蛋清秀纯洁,非常漂亮。
不过或许是性格的原因,她见丁鹏在瞧她,不由害羞的低下了头,脸上不苟言笑,没有什么笑容,显得有些冷漠疏远……
第九十章:诗文张口就来,冷清秋和冷夫人的敬佩
冷清秋穿着一身素淡的灰蓝色短衫,竖领,右衽、捻襟、直身、平袖、无开禊。
衣服上没有任何花样和装饰,只以五粒素面纽扣连接。
这一身衣服,上衣下裙,正是这个年代,女子中学的学生校服。
还别说,这个年代女生的校服,可比后世的那一些校服,强了不知道多少。
冷清秋梳了两个辫子,加上她清纯的脸蛋,白皙的肌肤,以及纤细的身段,整个人看起来,纯洁无瑕,冷艳脱俗。
冷夫人拉着冷清秋的小手,对着丁鹏介绍道:“这是我的闺女,冷清秋,正好就在仁德女中上学。”
丁鹏连忙站起身,非常绅士的笑道:“冷小姐好,冷小姐在仁德女中读了几年书?应该对里面的环境很熟悉吧?”
冷清秋礼貌的点了点头,回道:“读了两年了,今年读完,就要毕业了。”
此时的冷清秋刚好十七岁,浑身满是青春的气息,娇嫩美好,犹如一朵即将盛开的鲜花。
在这个年龄,女孩一般都要嫁人了,冷夫人也已经开始给她物色好人家了。
毕竟,她们这个家庭,还是很传统的,女人唯一的出路,便是嫁人,然后相夫教子,夫唱妇和的过一辈子。
冷清秋的声音非常好听,羞涩之中又带着女儿家特有的温婉,犹如涓涓细流,沁人心脾。
听了她的回答,丁鹏立即顺杆往上爬道:“两年了,那应该对学校环境很熟悉了,我刚来北平,对仁德女中也一无所知,冷小姐如果方便的话,可否给我简单介绍一下,比如学校的历史,环境,师生情况?”
冷夫人笑道:“没有什么不方便的,我这个闺女,下学之后,也不过躲在房里,看一些闲书,打发时间罢了,倒不如跟着老师您,多学学诗文。”
冷清秋也看见了桌子上的两张回信,她拿了起来,逐字逐句的读着,果然,是《新闻报》和《申报》的回信,而且里面的编辑,还大为夸赞这两首诗,文笔斐然,才气逼人。
真有这么好?
冷清秋刚刚只在隔壁听了一个大概,觉得还不错,但是并没有听完整,此时她拿起两篇诗稿,阅读了起来。
看着看着,她整个人便入迷了。
她的父亲是个饱读诗书的书生,自幼便教授她诗词,因此也养成了她酷爱诗词歌赋的好品味。
此时读着这两首诗,尤其是那一首《雨巷》,浪漫隽永,情真意切,的确非同凡响。
不愧是将要刊载在《新闻报》和《申报》上的诗句,的确写的好!
冷清秋爱屋及乌之下,不由对丁鹏产生了一丝好感,话也变得多了起来。
不过,她所聊得,大多也是关于诗词方面的知识。
丁鹏的【语文知识】,可是已经点到了满级的,这点小场面,怎么可能难得倒他。
面对冷清秋的询问,丁鹏开始旁征博引,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从诗歌的起源《诗经》,一直谈到最近盛行的新诗,内容包罗万象,条理分明,各种典故张口便来,仿佛根本无需思索。
冷清秋和冷夫人哪里懂得这么多诗歌典故,只觉得对方果然学识渊博,是个极有内涵,饱读诗书的博学之士。
不论是冷清秋,还是冷夫人,都是书香门第所出,对于文学,具有天生的喜爱,听了丁鹏这一番底蕴深厚的谈话之后,两人都对其越加敬佩了。
这个年代的女人,尤其欣赏和敬佩知识渊博的男人,就像现在,女人们喜欢有钱成功的男人一样。
见两人聊的很投机,冷夫人拉着冷清秋的小手,让她坐在了自己的旁边,让两人多聊聊。
随后,她像是想起了什么,不由说道:“丁少爷,你家里连被褥都还没有置办,是吗?如今天色也有些晚了,让吴妈去集市,给你打点这些,恐怕要推到明日了,这样,我家里还有几床备用的被褥,如果丁少爷不嫌弃的话,不如先拿一床回去,今晚凑合着盖一晚上,等明日,再换上新的。”
这感情好。
丁鹏立即起身,对着冷夫人躬身一礼,谢道:“真是麻烦冷夫人了,说来惭愧,我一直都生活在国外校园中,这还是第一次出远门,很多东西都不会准备,只能厚着脸皮,接受夫人的馈赠了。”
冷夫人笑道:“不过是一点小事而已,丁少爷莫要客气,对了,你吃晚饭了吗?不如今晚就凑合着,在这里吃了再走吧?”
丁鹏没想到冷夫人竟然这么热心,这应该是之前他那一系列铺垫,以至于对方对他印象极好,所以才会如此关照他吧。
这样的机会,丁鹏怎么可能错过,他连忙再次起身称谢,随后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递了过去,道:“这是今晚的饭钱,和棉被钱,还请冷夫人不要嫌弃。”
冷夫人自然不会收了,她故作生气道:“我们虽然小门小户的,但是饭还是吃的起的,棉被也不缺,丁少爷莫要如此。”
丁鹏连忙赔笑道:“冷夫人说哪里话呢,这是晚辈的一点心意,既然冷夫人不愿意收,晚辈只得收起来了,那等改个时间,晚辈准备一桌子酒菜,请宋先生,还有冷夫人、冷小姐,去我那里坐坐。”
冷夫人笑了笑,没有拒绝。
丁鹏知道冷夫人不会收下这十块钱,但是这番话,他却一定要说。
对方毕竟是请他吃饭,如果他心安理得的就吃了,而没有任何表示,那未免显得他有些太不礼貌了。
他准备找个时间,挑选一些礼物,送给冷夫人和冷小姐,作为今日晚饭的谢礼。
这样一来二往的,两家频繁走动送礼,这感情不就慢慢处出来了嘛。
到时候,冷清秋这朵清纯美丽的小花,还不乖乖落入他的手中。
都说,两人相恋,是一种缘分。
其实,这种缘分,是可以主动制造出来的。
冷家并不富裕,所准备的吃食,也不过是一些家常小菜,但是丁鹏却吃的赞不绝口,这令一旁的吴妈很是开心。
这一桌子菜,都是她做的。
因为冷夫人没有收入,整个冷家,只有吴妈一个下人,所有家务,都是她一个人做的。
好在冷府没有几个人,宋世卿,也就是冷夫人的弟弟,在外面有自己的家室,并不住在这里,也不经常过来,吴妈只需要照顾冷夫人和冷小姐两人,倒也并不累。
在吃饭时,冷清秋时不时询问一些诗词问题,丁鹏全都对答如流,讲解细致,不仅解惑,还令冷清秋收获了许多在学校从未听闻过的知识。
晚饭过后,丁鹏没有过多逗留,而是立即告辞回去了。
冷府毕竟没有男丁,加上天也快黑了,他一个男子在这里逗留太久,容易招人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