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安装电话,购买汽车
吴妈陪同着丁鹏一起来到了如今的丁府。
她帮着丁鹏铺好了床,随后笑着说道:“丁少爷,您好好歇息。”
丁鹏在身上一摸,摸出一块大洋,递给吴妈,道:“辛苦了,吴妈,还有今晚的晚饭,做的太好吃了,这枚银元,吴妈拿去花吧。”
吴妈毕竟是冷府的身边人,又是冷夫人特意从江南带过来的,最是亲近,犹如亲人一般,像这样的下人,往往一两句话,便能左右主人的心意,得罪不得。
于是,丁鹏便给对方一些小恩小惠,算是拉拢一下她,让她回去之后,在冷夫人和冷小姐面前,美言几句,说他几句好话,加深对他的好印象。
吴妈一个下人,一年上头都存不了几块银元,此时见丁鹏如此大方,头一天便赏了一块银元,真是又惊又喜,她故意推辞了一番,在丁鹏硬塞之下,她终究还是欢天喜地的把这块银元收下了。
不论哪个时代,钱都是好东西,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用一些小钱收买人心,对于丁鹏而言,是一件最廉价而又最高效的手段。
躺在铺好的床上,那松松软软的被子,睡起来相当舒适。
他抚摸了一下被褥,心里想着,这被子,冷清秋是否盖过……
当吴妈回去之后,对着冷清秋和冷夫人,盛赞丁鹏有礼貌,有才华,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青年才俊。
冷夫人难得附和道:“是的,我也觉得这位丁少爷不错,年纪轻轻,文学底蕴竟是如此渊博,假以时日,兴许能够在文坛上闯出一番天地。”
冷清秋虽然一向沉默,但是在家人面前,她却显得话多了一些,此时,她也说道:“这位丁少爷的确有别于其他那些纨绔子弟,是个有真本事的,如果他能够成为我们班的老师就好了。我在学校这两年,也有不少国人老师教授我们,但是在我看来,却是没有一个老师比得上他那般博学的,就连欧阳老师也比不上他。”
冷清秋口中的欧阳老师,便是欧阳于坚。
欧阳于坚,现在是仁德女中的老师,教授的正是冷清秋这个班的国文。
同样,他才华横溢,也是一个诗人。
当然,他还有一个隐藏身份,那便是北洋政府总理金铨的私生子,不过这要到影片后期,答案才会揭晓,他才会知道自己的真正身份。
在见到丁鹏之前,冷清秋一直觉得欧阳老师最有才华,是她们学校写诗最好的诗人。
但是自从今日与丁鹏交谈一番之后,她开始发现,在丁鹏惊世才华的面前,欧阳老师似乎也不过如此。
她想着,如果丁鹏老师能够教授她国文的话,她一定能学到不少文学知识。
经过今日这一次碰面,冷府三人,似乎都对丁鹏的印象,非常不错。
第二日,吴妈一大清早做完了家务,便忙活着,出去给丁鹏置办各种家用,如被褥,厨具,日常用品等,顺带着,她还去了一趟附近牙婆的家里,买了一个丫鬟和一个妇人回来。
那丫鬟,是用来伺候丁鹏日常起居,以及打扫收拾屋子的,至于妇人,则是厨娘。
至此,丁鹏的家里,开始热闹了起来。
在吴妈的帮衬下,她和小丫鬟一起,把整个屋子里里外外都收拾擦洗了一遍,顿时,整个屋子看起来,比之前漂亮干净了许多。
住在里面,丁鹏感觉舒服了不少。
屋子收拾干净了,丁鹏开始想着置办一些东西。
首先便是电话,安装一个电话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别人联系他,他联系别人,也能更方便一些。
不过,这个年代,电话技术并不发达,所出售的电话机,都还是拨号盘式电话。
拨号盘式的电话,发明于1891年,年代并不长,在如今1920年,都算是稀有货,并不普及。
只有一些有钱人,上流社会,才用得起这个东西。
这种电话,使用起来没有手机方便,拨号盘上有0到9,十个拨号孔,需要把手指放入相应孔里,转动拨号盘到节制点,才算是拨号成功。
每次拨号间隔相隔时间不能太长,否则打出去的电话号码便会不全,非常麻烦。
买了一架拨号盘式电话,接通线路之后,丁鹏考虑着,是不是应该买一辆车呢。
这样出行也能更方便一些。
反正他身上不差钱,想要买什么,都不困难。
如今的车辆,同样是稀缺货,并不是什么人都买得起的。
这个年代,以鲁迅300块大洋的高收入,他出行时,也只是坐黄包车。
而胡适,当时是海归博士,每月能从中国公学拿到400块大洋的薪水,但是他也只舍得包下一辆黄包车。
更不用说其他月收入不到30大洋的普通老百姓了,他们哪里买得起车,连坐黄包车都嫌贵。
因此,这个年代,能够买得起轿车的,都是特别有权,或者特别有钱之人。
民国时期,因为技术落后,中国没有国产车,穿梭在北平街头的车辆,全部都是进口车。
而这个年代,能够生产汽车的,其实也就那八个国家,美国、法国、英国、德国、苏联、加拿大、捷克、比利时。
苏联、捷克、加拿大、比利时的汽车产能太低,满足本国需求尚不能够,根本不可能出口到中国来。
因此,在汽车市场,丁鹏看到售卖的车辆,基本只有美国的福特、林肯、雪佛兰、斯蒂庞克,以及法国的雪铁龙、德国的奔驰、英国的劳斯莱斯等等。
其中,美国福特和雪佛兰的方向盘在左侧,而法国雪铁龙和莱纳脱牌汽车的方向盘,在右侧,连方向盘的位置,都有左右差别,足见如今汽车生产,其实还不太正规统一。
在所有汽车牌子中,销量最大,口碑最好的,是福特牌轿车。
经过一番挑选,丁鹏看中了一辆售价三万大洋的黑色福特轿车,款式,比电视中,金燕西的轿车,还要气派许多。
开着这辆黑色轿车走在路上,丁鹏能够感觉到,四周的路人全都频频看向他,满脸好奇。
他们似乎很想知道,能够开得起如此名贵汽车的少爷,是哪一家的……
第九十二章:宋世卿前来拜访
丁鹏把自己的黑色轿车停在了门口,随后,他找来几个泥瓦工,把一堵围墙开了一道门,做成了一个车库,这样,轿车便可以停在屋内了。
毕竟是价格极其昂贵的大家伙,如果就这么放在外面,太不安全了,难免被有心人偷走。
还是停在屋子里更保险。
冷夫人和吴妈听到外面的动静,不由走了出现,想要看看出了什么事情。
当看见那辆黑色轿车之后,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惊讶。
住在旁边的丁少爷竟然买了一辆轿车回来,天啊。
这东西,可是极其高档的东西,如今并没有多少人用得起。
“丁少爷,这是你新买的?”冷夫人问道。
丁鹏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是啊,花了我三万大洋呢。这不,因为没地方停,我便想着把这堵墙打通了,造一个车库。是不是闹的动静有点大,吵到你们了?”
冷夫人和吴妈听说这东西,竟然值三万大洋,不由全都吓得倒吸了一口气。
像冷夫人这样的小门小户,经手过的最大的数额,也不过数百大洋罢了,三万,这对于她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一笔无法想象的财富。
她们知道丁鹏似乎出生富贵,家境优越,但是也没有想到,竟然如此有钱!
愣了好一会儿,两人才回过神来,她们笑着说了一声“没事的,只要晚上不要弄出这样的动静就好了,”随后,她们再次看了一眼那辆黑色轿车,回屋子里去了。
丁鹏让小丫鬟盯着那些泥瓦匠干活,而他则回到了书房里,拿出刚买的报纸,看了起来。
不论是《申报》还是《新闻报》,上面除了各种时事新闻之外,还有大量的文学作品。
这些文学作品,包括鸳鸯蝴蝶派连载小说,诗文,短篇小说等等。
有些写的精彩的作品,下面还会有名人名家,对其的点评。
因此,想要验证丁鹏所写的那两首诗,是否火了,只需要等到明日,看一看评论板块中,有没有名家点评他的作品便知道了。
这也是一个新作者,新诗人,成名的最佳途径。
议论的人越多,便代表着,这个作品越成功。
一切等明日了。
丁鹏放下报纸,考虑着在屋子里,再添一些东西。
比如,冷清秋似乎对百合花情有独钟,在剧中,金燕西新买了几束开的不错的百合花,便把冷清秋引了过来,想要赏玩。
既然如此,他何不多买一些名贵的,开的艳丽的鲜花回来,栽种在花园里,把这处荒废了的花园打理起来呢?
说干就干。
丁鹏打听了一下整个北平,最好的花店,随后便开车驰去。
或许有人会问,丁鹏办了驾照了吗?
挂了牌照吗?
怎么买回来就开了?
民国时期,的确有驾照一说,不过,那是八年以后的事情了。
因为汽车的昂贵,在民国初年,能够买得起的人,非富即贵,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达官贵人,而是非常有钱,非常有权的大资本家和高官。
这也导致路上的车辆很少,零零星星的,加上时局不稳,便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需要办理什么驾照,以及交通法则之类的东西。
直到1928年,也就是民国17年,这一年,蒋介石的北伐军攻占了北平,同年颁布了《交通守则》,上面明确规定,若须在北平市内驾驶汽车,须持有驾驶执照,无执照者罚银十元。
没有驾驶照就上路,罚你十块大洋、有驾照没带,罚你4块大洋。
也就是从这一时刻起,需要办理汽车驾照。
而如今的北平,还没有这一规定,而且北洋政府也根本不关心这些。
所以,丁鹏不需要办理任何证件,便可以随意在街上行驶。
没有任何意外,当丁鹏开着轿车,在大街上驶过时,再次引来了一众群众的注目。
停在一家花店门口,这里便是北平最大的花店,里面花品种类最是齐全。
花店老板看见丁鹏是开着轿车来的,知道对方身份不凡,十分尊贵,立即笑脸迎出了大门,问道:“少爷是来买花的吗?”
买东西的,最希望老板热情,如果遇上给脸色的生意人,那真是比吃个苍蝇还令人难受,购买的欲望一下子就没了。
眼前这老板很热情,丁鹏很喜欢,他微微一笑,点头道:“不错,我想买一些漂亮好看,香气扑鼻,好养活一些的鲜花,养在我家的花园里。”
花店老板立即把丁鹏迎入花店,随后认真的给他介绍了起来。
各种品种鲜花的优劣点,花店老板事无巨细,都跟丁鹏说了一遍,令丁鹏大开眼见。
没想到小小的鲜花,竟然还暗藏这么多有趣的知识。
最终,他除了挑选了许多百合花之外,还选了一些月季、太阳花、蓝雪花、菊花等花卉。
这些花卉,五颜六色的,种在一起,犹如百花齐放,观赏性极强。
更关键的是,这些花种,都十分好养活。
把这些花卉带回了府里,他请了几个花匠,把这些花卉全部移植在了花园中。
顿时,他的两个小花园变得花团锦簇,艳丽无比。
远远看去,煞是好看。
而且,空气中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一嗅之下,非常提神。
小丫鬟看着满院子的鲜花,开心的拍起小手来。
看着一园子的鲜花,丁鹏也十分开心,他索性把书桌搬了出来,就对着这一园子的鲜花,开始创作《啼笑因缘》。
写了有一会儿,突然,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小丫鬟连忙跑过去开门,见对方是一个身穿绛色长衫,有些谢顶,手里拿着一顶草帽,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犹如一个教书先生的中年人。
“您好,请问您找那位?”小丫鬟有礼貌的问道。
那中年人满脸堆满笑容,有些文绉绉的说道:“鄙人宋世卿,乃是隔壁家的娘舅,前来拜访丁少爷。”
说着,他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片,递给小丫鬟,“这是鄙人的名片。”
小丫鬟接过纸片,也看不太懂,便笑道:“请您稍等,我去叫我们家少爷。”
说着,便把大门关了,径直来到了丁鹏的书房,在门口说道:“少爷少爷,有一个叫宋世卿的人,说过来拜访您。”
……
第九十三章:对丁鹏赞不绝口的宋世卿
宋世卿前来拜访丁鹏,自然是因为他听自己的姐姐提起,丁鹏购买了一辆,价值三万大洋的轿车的缘故。
他原本就是一个喜欢攀附权贵之人,听说丁鹏如此豪气,他自然猜到,这位丁少爷,应该家财万贯,是一个十足的土豪,像这样的有钱人,正是他挤破脑袋,都想要攀附的对象,他岂能错过。
这不,他立马便上门拜访了。
丁鹏听闻是宋世卿来了,立即站起身,满脸热情的迎了上去,见对方被晾在门外,他连连说道:“是宋先生,怎么能让宋先生在门口候着呢,快快有请!”
打开大门,丁鹏看见了宋世卿,连连笑道:“宋先生大驾光临,晚辈太高兴了,昨日,我便还跟冷夫人说,想要拜访您呢,没想到倒是劳驾您先来了,里面有请。”
宋世卿见丁鹏如此热情,一点有钱人的架子都没有,不由大喜过望,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他连忙介绍自己道:“兄弟宋世卿,听闻丁少爷搬了过来住,我们十分欢迎,所以特意前来拜访。”
丁鹏立即扶着宋世卿的后背,有请道:“客气了,宋先生,快快有请。”
两人进了屋,宋世卿看着屋内鲜花齐放,不由赞道:“丁少爷好雅兴啊。”
丁鹏笑道:“这些是刚刚我去花店买的,还不错吧?”
他指着最大的那几株百合花,笑道:“为了买下它们,我花了不少钱呢,尤其是这几株百合,一株是嘉兰百合,一株是小飞碟,最后一株,是香水百合,像这么大的,花了我整整数千银元!”
嘉兰百合,花色深红,看上去犹如燃烧的火焰,因此又被称为火焰百合。
它是百合花中,最名贵的品种之一。
而香水百合,又被称为百合女王,花瓣开的非常有气势,犹如女王君凌天下,而且它花香浓郁,仿佛空气中洒了香水一般,因此被称为‘香水百合’。
这三个品种的百合花,原本就很名贵,加上丁鹏移植的这三株,体型硕大,价格更加昂贵了。
听闻连买几株花,便花了一千大洋,宋世卿惊愕连连,心里暗道:“有钱人就是不一样,不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能比的。”
顿时,他走在丁鹏身旁,越发谦卑了,腰杆都不由弯了一些。
路过车库时,他一眼便看见了那辆黑色轿车,他不由眼睛一亮,心里再次感叹连连。
他常年在外奔波,也见过不少世面,哪里会不知道,轿车的名贵。
这玩儿,可不是一般人买的起的。
整个北平,拥有私家车的,不超过三千人!
坐在新买的沙发上,丁鹏让阿梅看茶。
阿梅,便是他新买的那个小丫鬟。
果盘、糕点,茶水,一一摆放在了宋世卿的面前。
看着这些卖相极为漂亮的点心果品,宋世卿不由嘴馋之下,拿起一块吃了起来,边吃,嘴里赞不绝口道:“啊呀,这是长兴铺家的糕点吧?真好吃!听说这一家的糕点,非常昂贵,只有一些达官贵人们才吃的起,果然,贵有它贵的道理!”
丁鹏笑道:“我这里还买了许多,等下我让阿梅给宋先生打包一盒子,带回去尝尝。”
宋世卿笑道:“这怎么好意思嘛。”
“应该的,应该的,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孤身一人来北平,身边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以后还需要宋先生,还有冷夫人多多关照呢,”丁鹏谦逊的说道。
“哪里哪里,”宋世卿哈哈一笑,只觉得眼前这少爷待人和气,一点架子都没有,相处起来,真是太舒服了。
更可贵的,便是对方出手大方,随便送他一点东西,都是他这辈子可能都买不起的。
两人又交谈了一番,宋世卿也算读过一些墨水,又在戒毒所当差,勉强能够做一些诗文,他听说丁鹏竟然能够在《新闻报》《申报》这样,在全国数一数二的大报纸上刊登诗文,不由大为赞扬。
就这样相互吹捧了一番之后,丁鹏觉得实在索然无味,便笑着送客了。
不过,在送走宋世卿时,他特意让阿梅准备了许多好东西,作为回礼,送给了宋世卿。
宋世卿见此,心里乐开了花,只觉得今日这一趟,来的实在是太值了。
此时,他只觉得丁鹏浑身上下,哪里都好,怎么看都顺眼,甚至生出了一见如故的感觉。
如果不是因为两人只是第一次见面,宋世卿甚至恨不得跟对方结交拜把子了。
回到冷府之后,宋世卿和冷夫人坐在满是藤蔓的园子里,开口闭口便说着丁鹏的好话,对其大为赞扬,赞不绝口。
此时,冷清秋刚放学回家,经过园子时,听到她舅舅一直夸着丁鹏,并且说他二人一见如故,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好友,她不由揶揄道:“舅舅,你才跟他见过一面而已,怎么就成了知己好友了?”
宋世卿似乎没有听出冷清秋话中的嘲笑语气,他一边扇着手中的扇子,一边得意的笑道:“你们妇道人家懂得什么,男人之间交往就是这样的。如果相谈甚欢,非常投机,哪怕只是见了一面,也能立即成为掏心掏肺的知己好友,如果话不投机,就算见再多面又有什么用?说不定还成仇人了呢。”
宋世卿拿出丁鹏送的东西,大包小包的,里面有名贵的瓜果,也有价格不菲的糕点,他每拿出一样,便特意解释这物品的来历,以及价格的高昂,当全部拿完之后,他得意一笑道:“这些东西,算起来,少说也要好几百块大洋才能买到,你们说,如果不是丁少爷把我当成知己好友,他会送我这么多好东西吗?”
冷清秋和冷夫人相视一笑,她们知道这个舅舅的脾气,最是容易得意,尾巴翘起来,两人都抿嘴笑着,也没有戳穿。
最后,宋世卿说道:“清秋,你也回来了,我们一起走吧。”
冷清秋疑惑道:“去哪?”
宋世卿回道:“去丁少爷家里啊,丁少爷准备了一大桌子酒菜,想要好好招待我们呢。”
离开前,丁鹏和他有约,让他晚上务必去丁鹏府上用餐,最好带上冷夫人和冷小姐一起,说是感谢昨晚冷夫人的款待。
这理由合情合理,再加上,宋世卿尝到了甜头,正是想要经常与丁鹏亲近亲近,好混一些油水花花呢……
第九十四章:宴请冷清秋一家
冷清秋是个宅女,平日里下学之后,都是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喜欢宅在家看书,此时听说要去串门,她有些抵触的说道:“他平白无故的,为什么要请我们吃饭?我不去。”
宋世卿得意一笑道:“这你还不明白啊,他请我们吃饭,自然是因为,今日与我交谈甚欢,想要与我再次攀谈一番。再说了,昨日你们不是请他吃了一顿晚饭嘛,他如今请回来,有什么不对的?走走走,大家一起去,别让别人看笑话,以为你不懂礼数。”
“什么礼不礼数的,说白了,就是舅舅看他们家有钱,想要去攀附嘛,别以为我们不知道,要去,舅舅自己去,我们才不去呢,”冷清秋嘴上不饶人,对亲人说话,也是直来去的,一点弯儿都不绕。
宋世卿听了,有些不高兴的看向冷夫人,道:“你看看,这侄女,心高气傲的,喝了几年洋墨水,现在连舅舅都不放在眼里了。”
宋世卿说到底,是长辈,冷夫人有些过意不去,连连解释道:“她一个小孩子,不懂事,你不要跟她计较。”
宋世卿今日结交了丁鹏这么一个有钱人,正高兴着呢,脑子里一直想着怎么攀附他,跟着他吃香喝辣过上好日子呢,哪里有心情跟自己这个心高气傲的侄女置气呢。
而且,今日中午那番交谈,对方一直打听着自己这个侄女的事情,看样子,似乎是看上自己这个侄女了,也是,自己这个侄女,虽然性格傲了一些,但是这长相容貌,哪怕放在整个北平,也算是一流的,难怪引得这位富贵公子动了心思呢。
宋世卿是非常愿意撮合这件事情的。
毕竟,对方有钱,还有才华,配上他们家侄女清秋,还是绰绰有余的。
而且听说对方家庭简单,父母都不在了,这以后他侄女嫁过去,便直接成当家少奶奶了,也不用受婆家的气,自己当家做主,多好啊。
在宋世卿看来,这门婚事,真是打着灯笼没处找,过了这村,可能便没这店了。
以对方如此条件,找什么样的大家小姐找不到,别到时候被别人抢了去,他这个便宜姑舅爷便做不成了,那岂不是亏大了。
宋世卿有意撮合自己侄女与丁鹏的事情,他眼珠子一转,突然说道:“今日我去丁少爷府上时,看见他们家花园里,中了不少花卉呢,其中有三株百合花,开的尤其艳丽,听丁少爷解释,这三株百合花,都大有来历,一朵浑身火红,犹如火焰一般,一朵富贵逼人,浑身散发着香气,而最后那一朵,花色呈五彩,五颜六色的花瓣,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百合花呢!”
宋世卿对自己这个侄女最了解了,知道她喜欢花卉,尤其独爱百合花,因此才故意说了这番话。
果然,冷清秋听说竟然有这么多她没见过的百合花,不由心动不已,想要去看看。
宋世卿顺势说道:“走吧,别让丁少爷久等了,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串门这种事情,邻里邻居的,也属正常,更何况还有宋世卿这个男人在场,也不怕被别人说闲话,最终,冷夫人、冷清秋,都跟着宋世卿,来到了丁府。
丁鹏早就候在了门口,见众人过来,他立即热情的迎了上去,请宋世卿等三人,进屋吃席。
进了府门之后,冷清秋一眼便看见了花园中,开的灿烂无比的鲜花,其中有三朵百合花,尤为亮眼。
舅舅果然没有骗她,这里的百合花,的确与平常所见不同,像是什么稀罕的品种。
就在她欣赏这些鲜花,瞧的有些痴迷的时候,丁鹏突然来到她身旁,笑道:“原来冷小姐喜欢花卉啊,喜欢哪一朵,告诉我,我送给你啊?”
冷清秋的确喜欢这些鲜花,不过却也不会像她舅舅那样,心安理得接受别人的馈赠。
她摇头道:“我不要。”
随后便拉着她母亲的衣袖,进了屋子里。
看着有些孤傲的冷清秋,丁鹏笑了笑,不以为意。
她知道,对方就是这个脾气,有些被动,又有些死要面子。
这样的女孩,有好处,也有不足。
好处便是,这样的女孩,大多都很居家,不乱跑,放在家里非常安全,不用担心她会出去鬼混。
当然,这个年代,对女人的贞操,管理非常严格,也没有哪个女人,敢出去鬼混,除非她不想嫁出去了。
而不足便是,这样的女孩,性格有些寡淡,不活泼,需要自己耐心挑逗,才能慢慢调配出情趣。
被动的女孩,大多如此,身上背着一层厚重坚硬的壳,不容易亲近。
不过,只要打开了她们身上厚重的保护壳,里面便全都是鲜美可口的果肉了,水滑润泽,甘之如饴,美味无穷。
众人来到大厅,里面早已经摆好了一桌丰盛的宴席。
桌子上,大碟小盘的,菜品非常丰盛,有北平著名的烤鸭、烤肉,以及家常菜,韭黄炒肉丝、
红烧肉、炒腰花、什锦蛋、鸭掌汤泡肚、鱼翅、祖庵豆腐、银丝牛肉、酱爆鸡、炒豆腐脑等等等等,大大小小,差不多有二三十道菜品。
可别小看这些家常菜,它们可全都是丁鹏在北平‘八大居’,这八所最有名气的馆子订做的,一样样的,都是他们的招牌菜,不仅贵,而且味道极好。
不论是卖相,还是味道,堪称一绝,真真正正达到了色香味俱全。
宋世卿看着眼前这丰盛的菜品,这一道道精美的美味佳肴,不由咽了一口口水,食欲大动。
像这么好的菜肴,他还是第一次吃呢。
除此之外,桌面上还有一些名贵白酒,以及洋酒。
这个年代,尤其是像北平这样的大城市,人们一度以吃西餐,喝洋酒为时尚,觉得这样更有品味,更有格调,算是一种崇洋媚外吧。
不少民国官员宴饮宾客时,都喜欢改为西式酒楼中举办,觉得这样才能显示档次,高人一等,这也算是一种民族悲哀吧。
丁鹏本着入乡随俗,便也准备了一些洋酒,如葡萄酒、伏特加等。
宋世卿还是第一次喝红酒,不由立即肃然起敬,惊叹连连……
第九十五章:丁鹏被骂了
这一顿饭众人吃的都很尽兴,或许是因为菜品味道不错,不论是冷夫人,还是冷清秋,都比往常多吃了一些。
因为她们二人不饮酒,因此很快便吃完了,只有宋世卿,喜欢小酌几杯,因此吃的很慢,丁鹏只好在一旁陪酒,时不时的,跟他倒几句诗文,闲聊几句人生。
丁鹏见冷清秋和冷夫人无聊,便说着,让她们在屋子里转转,或者去书房挑几本闲书看看。
冷清秋正呆着无聊呢,听说书房有书看,立即来了兴致。
丁鹏微笑着,带着她去了自己的书房。
因为刚搬进来没几天,书房内的书籍不多,大多是他在书摊上挑的一些国文名著。
冷清秋翻了一会儿,突然看见书桌上的稿纸,不由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是您写的诗文吗?”
丁鹏笑道:“是最近写的一本小说,叫做《啼笑因缘》,写好了,准备寄出去投稿,不过现在还没写完呢,只写了不到八万字而已。”
小说?
冷清秋酷爱文学,听说是对方写的小说,顿时来了兴趣,说道:“我可以看看吗?”
丁鹏微笑着点头道:“当然可以,这里面的东西,冷小姐可以随便看,没有任何秘密。”
于是,冷清秋便拿起稿子,从第一页细细看了起来,她越看越是入迷。
看着冷清秋那张清纯俏丽,而又一脸认真的小脸蛋,他真想上去捏两下,试试手感。
丁鹏原本准备出去,去陪宋世卿喝酒的。
作为主人,怎么能丢下客人,让其自己喝酒呢。
但是随后想了想,还是算了。
相比起陪他那个糟老头子,还是看着冷美人看书,更加有趣。
于是,丁鹏索性躺在一张躺椅上,细细的打量起冷清秋来。
此时的冷清秋,或许是居家的原因,衣荣又有所不同。
她穿了一身梅子青短衫,和竹青色的长裙,在配上白袜黑鞋,看起来清秀无比,端庄大方。
此时的她,配上那张俏丽的脸庞,白皙水嫩的肌肤,整个人看起来,犹如书香小姐,文气十足。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终于,冷清秋把整个稿子全都翻了一遍,她眼神一阵出神,仿佛还沉浸在书中男主角与女主错综复杂,而又浪漫唯美的爱恋之中。
“这书,写的真好,让人看一眼,便停不下来,好想知道男女主最后的结局,究竟有没有幸福快乐的在一起呢?”
冷清秋想了一会儿,突然,她发现似乎有人一直瞧着她看,她不由一回头,刚好撞见了丁鹏那双痴迷的眼神。
性格内向害羞的她,立即避开眼神,红着脸问道:“您一直盯着我做什么?”
丁鹏很想说:“因为你好看啊,就像花园里那些鲜花一般,香气扑鼻,秀丽夺目。”
不过,话到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
追女孩,不能一上来便这样,可能会吓坏女孩的。
尤其是像冷清秋这样,有些保守,有些传统的女孩。
想要追求她,最好还是循序渐进,慢慢接触,慢慢靠近,等到彼此熟悉,并且她对自己生出情愫之后,再一举拿下。
现在,明显还不到火候。
他不能心急。
于是,他顾左右而言他它,没有回答冷清秋的问题,而是问道:“怎么样,看完了吗?”
冷清秋点了点头。
“写的怎么样?是不是不太好?”丁鹏故意谦逊道。
中国文化,要求男人含蓄谦逊,千万不能自夸,否则很容易给他人留一个自吹自擂自大的坏印象。
因此,国人说话,大多都喜欢自谦自贬。
冷清秋是个直性子,她连连摇头道:“不是,写的很好,特别好看,我现在就已经开始期待,后面的剧情了,你可以跟我讲讲最后,他们的结局吗?”
女孩大多都喜欢看言情小说,冷清秋也不例外。
丁鹏微笑道:“如果一下便知道了故事结局,多没劲啊,不如我每日写几章,送给冷小姐观看,如何?”
冷清秋想了一下,点了点头,道:“好的。”
两人说话间,冷夫人和宋世卿走了过来,冷夫人对着自己的女儿招了招手,道:“清秋,你怎么去了这么长时间,我还以为你自己回去了呢?”
冷清秋还没来得及说话,丁鹏便开口解释道:“冷小姐刚刚在看我写的一本小说,叫做《啼笑因缘》,我准备投给报社,所以特意请冷小姐帮我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妥,写的不好的地方。”
原来是这样。
冷夫人笑道:“天色晚了,明日再看吧,丁少爷,我们就回去了。”
“好的好的,”丁鹏连连点头,随后热情的把他们三人送出了门,看着他们回了冷府之后,丁鹏这才关门。
接下来的几日,两家来往频繁,不仅相互请客吃饭,宋世卿还时不时登门拜访,一时间,两家的关系变得越发熟络了。
与此同时,随着丁鹏的那两首诗刊载在《新闻报》和《申报》上,他的名字,彻底火了。
而火的原因,有些令他意外。
不是因为那首《雨巷》,而是因为《教我如何不想她》。
原来在丁鹏看来,他首次用出‘她’这个词,应该会受到各界女士们的称颂,然而事情恰好相反,有不少文艺女青年,纷纷发文,大骂丁鹏歧视女性,区别对待她们女性。
当然,也有不少有见识的文人,纷纷力挺他,声称丁鹏‘她’这个词造的好,把女性从男人身上摘除,这才是尊重女性的表现。
一时间,文坛大佬们相互发文骂战,就‘她’这个词的对错与否,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而因为这一事情,丁鹏一时间享誉文坛,变得家喻户晓,大大的出名了。
就连一些不看报纸的,都知道丁鹏的名字。
丁鹏见势头不对,这样骂下去,不是个办法,于是他写了一篇长文,表达自己造这个字的初衷,是尊重女性,表达女性独立自主的地位,并且承认了自己考虑不周的错误。
文章寄出之后,立即便被《新闻报》刊载了。
这一波造作,的确让一些误会他的女文青们安静了下来,但是还是有个别不理智的女拳,依旧发文骂他,不过因为人数不多,渐渐被一片赞誉声压下去了。
什么话,只要说清楚了,解释清楚了,就行了。
因为这一波谦虚认错的表现,丁鹏给众人留下了一个谦逊有礼,就算被骂了,也彬彬有礼,不失风度的好印象……
第九十六章:成为冷清秋的老师
丁鹏彻底火了。
整个《新闻报》和《申报》,都在谈论他的这两首诗作。
尤其是那一首《雨巷》,被文坛名家们评价颇高,称赞其是一首情真意切,浪漫悱恻的爱情美诗。
同时,《教我如何不想她》,获得了极高的文坛议论,使得丁鹏再次收割了一波人气。
两首诗之后,他俨然已经成为了一名诗坛新星,备受瞩目。
渐渐的,也有人开始打听他的来历了。
这一日,丁鹏选了一些花卉,送到了冷府,说是见冷小姐喜欢花卉,所以特意送一些过来,让其赏玩。
冷清秋见了这些花卉之后,开心不已,或许是与丁鹏相处多了,她也不再像之前那般拘束了,显得放开了许多。
丁鹏把装着百合花的花盘搬到了冷府的花园里,冷清秋痴痴的看着花盘里的鲜花,情不自禁的赞赏道:“真漂亮。”
喜欢就好。
冷夫人感谢了丁鹏一番,随后说道:“我听清秋说,丁少爷写的那两首诗,如今传遍了整个仁德女中,好多人都在议论着呢,丁少爷,看来要不了多久,您便要成为享誉全国的大诗人了!”
丁鹏谦虚了两句,说道:“冷夫人太抬举晚辈了。”
冷清秋一脸欣赏的看着丁鹏,在一旁附和道:“我们学校的同学,都在读着您的诗作呢,今日,连老师都把您的《雨巷》特意拿出来,在课堂上讲解,对您夸赞不已呢。”
“是吗?那真是荣幸之至,”丁鹏说道,此时他心中暗忖道:“看来,我这两首诗是真的红了,连女中的师生都知道了。”
趁着这波人气,丁鹏准备正式去应聘仁德女中的老师一职。
并且,他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啼笑因缘】,也要开始准备连载了。
至于连载在哪里。
他原先是准备投给鸳鸯蝴蝶派的杂志《半月》的,但是自从他的诗文在《新闻报》和《申报》走红之后,这两家报社的编辑,便纷纷向他约稿。
因为有电话的原因,他们相互联系起来,非常方便。
两家报社,都办有副刊,尤其是《新闻报》的文艺副刊,《快活林》,同样是鸳鸯蝴蝶派名家的乐园,张恨水先生的许多小说,最开始都刊载在《快活林》中。
依托庞大的阅读人数,能够登上《快活林》的小说,无一例外,都很容易走红。
其实,这和如今这个流量取胜的时代,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只不过,以前是报纸,现在是网络罢了。
考虑到《新闻报》在这方面做的不错,最终,丁鹏决定,把他的《啼笑因缘》,投给《快活林》。
寄出了首稿之后,丁鹏便坐车动身,去了仁德女中。
如今他名气有了,可以把去仁德女中教书的事情,办了。
民国时期,因为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使得许多女性希望获得知识,成为新时代的进步女青年,于是,一些女子中学应运而生,如北平培育中学女子班、东北地区女子中学,上海允中女子中学等等,都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产生的。
这个年代,封建思想依旧根深蒂固,所谓‘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不同席’,女子想要上学,只能去女子中学,而不能与男学生一起,在正常的学校一同学习。
不过,这个年代,上得起女子中学的学生,家境都不会太差,冷清秋家庭虽然是小门小户,但是与真正的贫民还是有差距的,毕竟,她们家里,可是用得起佣人的,算是一个小康之家。
只不过因为她父亲早亡,家里失去了顶梁柱,这才显得有些衰败。
毕竟,这个年代,还是个男权社会,如果家里男人死了,女人是很难单独谋生的。
后世,正是因为女子能够自己养活自己了,这才慢慢不依靠男人,开始独立自主,成为一个个新时代的女性。
说白了,人要活得有尊严,最起码,要经济独立,自己能够养活自己。
爱情这东西,是变幻不定的,别看有些情侣,相爱的时候,爱的死去活来的,或许下一刻,他们便彼此厌倦,然后便分手了。
如果这时,女子没有任何经济收入,那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只能再找一个男人,养活自己。
这便是数千年以来,女人的生活。
她们的一生,便是出生,长大,嫁人,然后伺候男人,相夫教子。
运气不好的,被人抛弃了,便只能再找下家,让男人继续养活自己。
指望男人养活自己一辈子,女人就必须要看男人脸色,必然会受气,这是千古不变的事实。
仁德女中算是北平内,比较大,教育质量比较高的学院了。
当丁鹏来到校长办公室时,发现整个办公室非常广大,里面布置精美,有古董,有巨大的花瓶,有各种古玩玉器,以及一个堆满各种书籍的书架,各种盆栽也不在少数,丁鹏一眼看去,便有四五盆之多。
更不用说巨大的办公桌,以及松软的靠椅了。
仁德女中的校长,是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人,穿着一身灰色西装,看起来有些古板严肃。
丁鹏没有任何拐弯抹角,直接说明了来意,并且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包括自己新进创作的两首新诗。
听说丁鹏便是这两首新诗的作者,校长原本严肃的脸蛋上,显露出了一丝意外。
这两首诗,这些时日以来,可是在读书人中间,传的沸沸扬扬,几乎人人称颂。
没想到竟是眼前这个斯斯文文,看起来最多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创作的,真是不简单啊!
顿时,校长的脸上露出了笑脸。
他伸手说道:“丁先生,快请坐。”
随后,他让人给丁鹏端了一杯茶过来。
这态度,明显比之前热情了不少。
果然,成功人士,不论走到哪里,都能得到区别对待。
黄渤就曾说过,当他成功前,总是会莫名其妙被人训斥嘲笑,处处碰壁,而当他成功之后,抬头看去,处处都是笑脸。
正是因为如此,人们一个个才拼尽全力想要成功吧。
只要成功了,便能收获名利,便能少受委屈,便能过上富裕优越的生活,便能娶到一个貌美如花的贤妻,或者嫁给帅气潇洒有本事的丈夫。
出人头地好处多多,这就难怪人人争着抢着,想要成功了。
丁鹏坐下之后,两人简略交谈了一番,当听说丁鹏留过洋,会说一口流利的英文,校长简直如获至宝。
这个年代,能够说洋文的,都是极少数,这简直是每个学校的稀缺资源,各大院校都争着抢着想要的人才啊。
校长自然不会拒绝这样的人才,很快便欣然接收了丁鹏,让他明日便可以来办理入职,而且薪资待遇从优。
丁鹏之所以应聘仁德女中的教授,不过是为了冷清秋而已,对于薪资什么的,倒是并不太在意,他想了一下,说道:“我的邻居,冷太太,她有个女儿,叫冷清秋,在你们学院上学,我来应聘时,她妈妈想要让我多教教她国文,因此,校长,我请求您,把我分去冷清秋的班级,教授她们国文,可以吗?”
这要求,并不困难,校长想都没想,便点头答应了。
至此,丁鹏受聘,成为了仁德女中的老师,冷清秋的国文老师……
第九十七章:在仁德女中上课的第一天
回去的时候,丁鹏接到了《新闻报》主编的电话,通知他,他的稿子通过了。
因为质量不错,主编已经批准,从明日起,便开始连载他的小说,
而稿酬也不低,算起来,整本书,他能收获2000银元左右。
这对于一个刚写小说的人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
主编之所以给丁鹏开出如此高的价格,首先,是因为这本书,内容够好,他十分看好。
还有一个,如今因为那两首诗的缘故,丁鹏如今的名气很大,风头正劲,如果打着他的名号,发出这本书,相信一定会吸引不少读者前来观看的,这对于报纸的销量,大有裨益。
销量越高,利益便越大,办报纸的,怎么可能跟利益过不去呢。
丁鹏用这笔钱,在绸缎庄里,买了几匹不错的料子,带回去,送给了冷夫人。
他的理由是,之前冷夫人给了他一床被褥,这是回礼。
这些年来,冷府的日子,过的都很拮据,因为冷夫人没有收入嘛。
再加上她这个弟弟,是在一个清水衙门当差,而且也有家室要供养,自然没有多余的钱给她,这以至于,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做新衣服了。
这个世界上,哪个女人不爱美。
更何况,就算是她不穿新衣裳,她女儿每年总要做几套新衣服吧。
不然,每年都穿着同样的旧衣服,是会被学校其他同学耻笑的。
这些布料,算是解了她们冷家的燃眉之急了。
当然,冷夫人不可能一上来便收下这些布料,推辞了一番之后,丁鹏硬把这些布料搬到了冷府,冷夫人这才没有再拒绝,连连称谢,并且邀请丁鹏去她府上吃饭。
在吃饭的时候,丁鹏宣布,自己已经被仁德女中录取了,明日便可以去学校报到了。
冷夫人连连祝贺丁鹏,冷清秋则依旧冷着一张脸,让人猜不出,她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这女人,很是慢热,想要走进她的心里,势必需要花费一番功夫。
好在,来日方长,如今他不仅成了她的邻居,还成了她的老师,几乎每天都能泡在一起,不愁她能够翻出自己的手掌心。
翌日,丁鹏故意开车,等在了门口,见冷清秋出来,他笑道:“冷小姐,我们同路,不如坐我的车,一起走吧?”
冷清秋犹豫了一下。
她是个喜欢低调的性子,觉得坐车到学校,太过招摇了,难免会受到学校师生们的议论,这样不好。
她就想要安安静静的生活,不喜欢出风头,因此她拒绝了丁鹏的好意,自己走去学校。
丁鹏也没有强求,开车自己走了。
他并没有下车,陪着冷清秋一起上学。
毕竟,这个年代,男女之间有大防,是不能表现的太过亲密的。
否则,会对女生的名誉,造成极大的损毁。
严重的,可能会被传不检点,以后嫁不出去。
冷清秋是个很传统的女人,对于自己的名誉,看的很重。
如果丁鹏硬要上去,会令她非常不耐,甚至厌恶的。
追女孩,还是要掌握基本的分寸,不能太过鲁莽,任凭自己的性子,胡乱搞。
丁鹏想着,如果能够把冷清秋追到手,这应该算是彻底改变了冷清秋的命运吧,而且她从此便不会遭受那么多苦难,被金家的那些少奶奶,姨太太们排挤,挤兑,而每天生活的水深火热,极不幸福了。
这样一来,丁鹏一定能够获得极其丰厚的奖励的。
不论从哪个角度上讲,丁鹏都必须拿下她。
丁鹏来到仁德女中,看着四周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学生妹们,那一张张满是朝气的笑脸,冷他的心情瞬间变得极其愉悦。
天底下,没有比看着朝气蓬勃的女学生,更令人高兴的了。
她们内心的喜悦阳光,是可以感染到人的,令人只觉得,这个世界,简直太美好了。
来到校长办公室,校长安排了一个代课老师,带着丁鹏去熟悉教室。
今日的第一堂课,便是国文课。
这个代课老师,有些年轻,穿着一身绛色长衫,手里拿着两本书,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不过,当两人走出校长办公室之后,他便立即十分热情的与丁鹏攀谈了起来,问东问西的,似乎对丁鹏很感兴趣。
“丁老师,听说你是《雨巷》和《教我如何不想她》的作者?是真的吗?”
当得到丁鹏的肯定回答后,他连连惊叹道:“天啊,丁老师,你真是太有才华了,你能来我们学校教书,一下子便拔高了我们学校国文水平……”
丁鹏谦虚一笑,没有作答。
他不喜欢说太多废话。
来到教室门口时,他听见教室内,女孩们都在议论纷纷:
“你们听说了吗?我们班要来一个新的国文老师呢!”
“听说,这个老师大有来头,是个大诗人,最近传的人尽皆知的《雨巷》,便是他写的。”
“是的是的,我也听说了,听说这老师极有才华,我真是很期待,不知道这位浪漫诗人,究竟长成什么样子?是不是跟他的诗一样,温柔浪漫多情……”
“我也好想知道,这么有才华的老师,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
看来,姑娘们都很期待看到他本人啊!
丁鹏整理了一下衣冠,随后在代课老师的带领下,进了教室。
“同学们,欧阳于坚老师,因故被调到了其他班级,现在学校给你们请了一位新老师,今后他给你们上国文课。”
“这位国文老师可不简单,他前不久在报纸上发表了两首诗,引起了全国轰动,你们以后可要好好跟着这位有才华的老师,学习诗文,知道吗?说不定,你们还能成为女诗人呢。”
代课老师刚说完,女孩们全都哄笑起来。
当看见丁鹏走进来时,女孩们连连鼓掌,教室内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看来,女学生们对他十分热情,十分欢迎啊。
这样的环境,是丁鹏最喜欢的,如此愉悦的环境,上课也变得轻松有趣多了。
他微微一笑,对着教室内的女孩们说道:“同学们好啊,我叫丁鹏,你们可以称呼我为丁老师……”
作者话
最近痴迷陈卓璇,天天看她的视频,听《我敢》,看爆裂舞台,一遍遍的,以至于影响了晚上的更新。
下个月一号上架,调整一下,看能不能每天多更一些。
第九十八章:冷清秋问问题
女孩们全都坐在椅子上,一边鼓掌,一边乖巧的喊道:“丁老师好。”
这个年代的女学生,还是挺有素养的,放眼看去,一个小太妹都没有,都是规规矩矩,过来上课的。
那一张张清纯的脸蛋,犹如没有被污染的清泉一般,纯洁干净,只需看一眼,整个心神都被净化了。
他数了一下,整个教室,有八排,每一排,六个人,算起来,一共有四十八个女学生。
这些女学生,全都穿着素淡的灰蓝色短衫,黑色的长裙,大多头上梳着两条长辫子,或者一头长发,只有两个,留着短发,似乎是妹妹头。
放眼看去,在颜值上,还是冷清秋最为出挑,一脸清纯的样子,令人看一眼,便觉得有所好感。
每个学生,都用着老式的木头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本书,一个长方形的木制盒子,盒子里放着毛笔和墨水。
在民国初年,人们大多都用的是毛笔写字,只有留洋回来的人士,才会用钢笔。
直到民国后期,钢笔才大面积普及,人们这才改为用钢笔写字。
丁鹏一眼便看见了坐在教室靠右边窗户的冷清秋,此时她也正呆呆的看着自己。
发现丁鹏对着她微微一笑,冷清秋有些害羞的低下了头,回避了眼神。
丁鹏知道她性子内向,也不在意,他站在讲台中央,身穿一身黑色西服的他,看起来文质彬彬,潇洒帅气。
他看向全班学生,热情的微笑道:“同学们好,好了,为了更好的认识你们每个人,现在老师开始点名了。”
拿起名册,丁鹏说道:“陆小曼。”
“到。”
“陈曼华。”
“到。”
“刘亦平。”
“到。”
……
这个年代的名字,也很有讲究。
一般读书人,有文化的家庭,给子女取名字,都是三个字的。
如果只有两个字,便说明这孩子大半出生在贫民家庭,家里可能连一个识字的人都没有。
丁鹏一路点名,四十八个女学生的名字,都是三个字的,没有一个是贫民出生。
毕竟,能够上女校的,家里的条件不会太差。
“冷清秋。”
点到冷清秋时,她缓缓站了起来,说了一声“到。”
丁鹏笑道:“多情自古伤离别,最那堪冷落清秋节,冷清秋,这个名字,取的好有诗意。”
冷清秋知道丁鹏才华横溢,满腹诗书,因此对方能够一下点出她名字的出处,一点也不意外,她清秀的眼眸看了丁鹏一眼,随后便默默的坐下来。
作为一个安分守己的乖乖女,冷清秋有些沉默寡言。
对方不搭理自己,丁鹏也不在意,他对着全班女生说道:“同学们,我是第一次做代课老师,讲的不好的地方,还请同学们多多担待。”
女孩们见丁鹏这么和气好说话,不由渐渐胆子大了起来,坐在冷清秋前面的一个女生看着丁鹏,笑道:“老师,听说《雨巷》是您写的,是真的吗?”
丁鹏点了点头,道:“不错,这首诗,是我刚回国,游历江南的时候,有一天在一处小巷子里,遇见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之后,写下来的。”
年轻少女们,最喜欢打听这些情情爱爱的事情,听说丁鹏是写的一个美丽的姑娘,她们顿时来了兴趣,连连问道:“老师,后来呢?”
“后来?你们是不是想问,后来,我跟这位丁香花一般,结着愁怨的姑娘,有没有发生点什么?”丁鹏笑道。
女孩们连连点头,一脸期待的看着丁鹏,想要听听后来有没有发生什么浪漫的事情。
丁鹏摇头道:“很可惜,让你们失望了,我与那姑娘,也不过匆匆一瞥,我至今连她叫什么,住在哪里都不知道,仅仅只是擦肩而过,以后应该不会再见到了。”
“好了,看你们对于诗文这么感兴趣,今日我便给你们讲讲,中国诗文吧。”
“中国的诗歌,产生于文字发明之前,是人们在劳动中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而我国第一本诗歌总集,便是《诗经》……”
丁鹏直接开始侃侃而谈,把诗歌的发展历程,简略的讲解了一遍,整个过程,他一气呵成,仿佛这么多的知识,早就镌刻在他的脑海之中一般。
四周的四十六个女学生,全都听呆了,她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老师,不用对照课本,便能一口气讲这么多,这么丰富的知识内容的。
此时,她们心里纷纷暗道:
“这位老师的学识,也太渊博了吧!”
“天啊,好有才华啊,不愧是能够写出《雨巷》这么优秀的大诗人!”
……
丁鹏的学识,得到了在场所有女学生们的认可,她们都觉得,这个新来的老师,果然不同凡响。
冷清秋酷爱诗词,此时她认真的听讲着,时不时,还把自己不懂的地方,做起了笔记,学的非常认真。
而相比之下,其他的女学生,则像听故事一样,双手托腮,听着丁鹏精彩的演讲。
此时的女校,说实在的,并不算太正规,大多没有晋升空间。
话句话说,这里的女学生,毕业之后,便差不多嫁人了,因此她们并没有什么考试压力。
她们的父母,之所以把她们送过来上学,不过是希望在她们嫁人前,能够认得几个字,习得一些诗文,提升一下自身的文化素养,不至于被夫家嫌弃罢了。
这个年代,女人的最终归宿,终究逃不过嫁人这一条途径,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的出路了。
正因为如此,女校的教学任务,非常轻松,校长根本连考核一下丁鹏的才学都不用,便直接让他上岗了。
下课铃声响起,今日这一堂课,便算是结束了。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丁鹏拿起稿纸,开始写着《啼笑因缘》的稿子。
既然是女中的老师,便需要坐班,有上下班时间,而他们老师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四点,中午有一个时辰的休息时间,非常轻松。
丁鹏正写着,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老师,我可以进来吗?我有些问题,想要问一问。”
是冷清秋的声音……
第九十九章:丁鹏的小说,引起白秀珠的兴趣
冷清秋是真真正正想来女中学习的,对知识非常渴望,今日,在听了丁鹏所讲述的诗歌的发展史之后,她感慨良多,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她趁着午休的时间,过来请教丁鹏。
冷清秋的问题,对于【语文知识】达到顶级的丁鹏而言,都是一些小儿科的问题,他很轻松便全部解决了。
听着丁鹏详细的解答,冷清秋恍然大悟,顿时,之前一直没有弄明白的地方,她全部想明白了,豁然开朗。
“谢谢老师,”冷清秋真诚的说道。
对于丁鹏的才学,她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了,觉得对方的文学素养,的确渊博,仿佛无所不知。
丁鹏微微一笑,他突然拿起冷清秋的本子,赞扬道:“冷小姐的字,写的可真漂亮啊,不像我的,简直一塌糊涂,有时间,冷姑娘可否教教我,怎么写好一手毛笔字?”
作为一个现代人,丁鹏写字,大多都是打键盘完成,已经很少用手写了,一手钢笔字本就写的稀烂,更不用说毛笔字了。
听丁鹏对自己的字,大为赞赏,冷清秋心里很是开心。
谁会不喜欢得到别人的赞赏呢。
更何况,这赞赏,看起来合情合理,并没有丝毫夸大。
因为,冷清秋的字,娟秀无比,的确相当漂亮。
教老师写字,而且还是教这么一个才华横溢的老师,这令冷清秋有些新奇,在丁鹏强烈的要求下,她勉强答应了。
冷清秋就是这样,保守而又被动,你必须主动出击,主动主动再主动,她才会慢慢接受你。
一旦让她爱上了你,对于她而言,便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多好。
丁鹏搬了一个椅子,让冷清秋坐在自己身旁,随后两人开始练字。
她让丁鹏写一两个字让她瞧瞧。
没有任何例外,在看了丁鹏犹如狗爬一般的毛笔字之后,冷清秋一阵头大,她不由皱眉道:“老师,难道您在国外读书,不用写字吗?”
丁鹏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钢笔,说道:“我们在国外,都是用的这个。”
“这是钢笔吧?我听说,一些留过洋的学生回来,都喜欢用这个,”冷清秋满眼好奇的看着丁鹏手中的钢笔,说道。
丁鹏把钢笔递给冷清秋,道:“你也试试,看看这笔用起来怎么样?”
冷清秋正是少女时期,最是天真浪漫的时候,对于所有新鲜事物最是好奇,她拿起钢笔,满脸新奇的在白纸上划来划去,因为从来都没有用过,她握笔的姿势,和握毛笔一样。
丁鹏笑着帮她纠正了握笔的姿势,又教她一笔一划的,写着钢笔字。
就这样,时间在两人一个教钢笔字,一个教毛笔字中缓缓渡过,这中间,两人都闹过不少笑话,逗得两人都不约而同笑了起来,气氛轻松而又愉悦。
愉悦的时光,总是过的特别快,转眼,午休的时间便已经过了,下午的课程要开始了。
好在,女中的教学安排,比较轻松,而且没有考试压力,远比后世的高中生要轻松太多。
不睡午觉,对二人而言,没有太大的影响。
送走冷清秋时,两人约定,以后在午休的时候,相互教对方练字,并且,如果她有任何疑问,也可以顺便问他。
冷清秋没有拒绝,点头答应了。
看着冷清秋离去的倩影,丁鹏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两人之间的距离,似乎拉近了不少,变得有些熟悉了。
就像亲戚之间,需要经常走动,否则会生疏一样,所有感情,都是处着处着,慢慢深厚起来的。
丁鹏能够感受得到,冷清秋跟他相处时,明显变得放松了不少。
这可是一个好兆头。
长此以往,两人必定会变得更加熟悉。
果然,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中,两人相处的越来越融洽,冷清秋也越来越放得开了,脸上经常挂着笑容,时不时的,还对着丁鹏说两句玩笑话。
与此同时,在两人相互学习之中,丁鹏的毛笔字,冷清秋的钢笔字,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而且,在丁鹏详细的解惑下,冷清秋的诗文素养,也在逐渐提升,以前不太明白的地方,她现在基本全都弄懂了。
正是因为对诗文了解的越深刻,冷清秋对丁鹏的敬佩之情,与日俱增。
她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丁鹏的知识,是有多渊博,远超她学校的所有老师。
渐渐,不知不觉间,冷清秋对丁鹏,生出了一丝崇拜之情。
在与冷清秋相处,越来越顺利的同时,丁鹏的《啼笑因缘》,也在《快活林》上彻底大火了。
与诗文不同,小说,尤其是言情小说的受众,更为广泛,而且,因为小说中的故事情节,缠绵悱恻,荡气回肠,此时,他的《啼笑因缘》,以及他的大名,在一些有闲阶级的深闺小姐中,疯传着。
这一日,金家三太太王玉芬,打电话给白秀珠,约对方到家里来打麻将。
白秀珠欣然同意了,因为,到了金家,她便能看见她一直魂牵梦绕的金燕西哥哥了。
可惜,当她过来之后,才发现,金燕西早就出门,不知道到哪里去野去了,王玉芬叫她过来,纯粹是缺一个打牌的。
打了几圈牌之后,白秀珠觉得索然无味,打的没精打采的。
她原本就不是很喜欢打牌之类的消遣,相比之下,她更喜欢窝在房间里看书。
她看见金家八妹金梅丽一直抱着两张报纸,像是在反复看着什么,不由笑道:“梅丽妹妹,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此时的白秀珠,不过十八岁而已,满脸的胶原蛋白,看起来粉粉嫩嫩的,就像一个青涩的瓷娃娃一样。
她眉目如画,非常清秀,在颜值上,甚至隐隐高过冷清秋。
更不用说她那纤细的身段,白到发光的娇嫩肌肤,简直犹如脂玉一般,光滑细嫩。
整个人看起来,简直完美,柔柔软软的,令人喜爱。
而金梅丽如今不过才十五岁而已,是金家八个子女中,最小的,俗称八妹。
八妹长相可爱,一张娃娃脸,非常清纯,那双乌黑的眼眸,透着满眼的纯真和懵懂。
听见白秀珠询问,金梅丽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在看一本连载小说,叫《啼笑因缘》,最近我有不少同学都在谈论这本小说,说里面写的太好看了,因此特意找来看看。”
“小说啊?”相比起打牌,白秀珠对于缠绵悱恻,情意满满的小说,更为感兴趣,她不由问道:“是什么小说,给我讲讲呗。”
金梅丽挑了一段自己喜欢的,给白秀珠念了一段。
听着里面那一个个浪漫多情的词汇,尤其是男女主见面时的浪漫场景,令白秀珠一阵浮想联翩,此时,她脑海中,浮现的是金燕西的身影,仿佛,她是女主,而金燕西是男主,两人双手紧握,深情款款的看着彼此……
“写的真好,好妹妹,可不可以给我看看?”白秀珠对这本小说产生了兴趣……
第一百章:这个作家,好有才华
白秀珠找了一个人替她打牌,随后迫不及待的凑到了八妹的身前,两人一起看报纸。
或许是觉得四周搓麻将的声音太过庸俗,又有些吵闹,白秀珠提出,两人去花园里,一边赏花荡秋千,一边欣赏佳作。
作为北洋政府下的顶级豪门,金府内部非常豪华,深宅大院,不仅有各种名贵的西洋沙发、古董字画等等,还有大片的花园、草地、假山,犹如园林一般,此时白秀珠和八妹金梅丽小手牵着小手,来到了金府后花园中。
此时正值上午,阳光明媚,灿烂的阳光透过树缝,照射在草地上,留下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后花园中一片翠绿,地上铺着一层层的绿草,四周种满各种高大的树木,更不用说各种藤蔓、鲜花点缀其中,咋一看去,犹如置身森林之中,就连四周的空气都变得甜美许多。
两个女孩在这片清新的园林之中玩闹了一会儿之后,便来到一处秋千处,两人并排坐在一起,一边荡着秋千,一边看着报纸上的小说,《啼笑因缘》。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
男主,是一个书生,青年才俊,而三个女主,则身份各不相同。
一个,是江湖卖艺的女子,沈凤喜。
一个,是部长千金,何丽娜。
最后一个,是能文能武的完美女侠,关秀姑。
白秀珠的身份,与其中的何丽娜,有些相似,两人都出生名门,家庭豪富,家中也有一个做高官的亲人,因此白秀珠更为感同身受,每次看到何丽娜出场时,看的尤为仔细。
男主与何丽娜初遇时,相互之间并没有产生感情,反而彼此有些厌恶。
男主厌恶何丽娜生活放荡奢华,每天游走在各种交际场所,一年光买衣服,都要花数万大洋。
而何丽娜,从小深受西方文化影响,浪漫纵情,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大胆追求,不管不顾,而男主身上的传统而又保守的气息,令她不爽。
但是命运就是这么奇妙,后来,何丽娜竟然爱上了男主。
至于原因,书中有一段很经典的解释:
“一个人的性情都是这样,常和老实的人在一处,见了活泼些的,便觉聪明可喜。但是常和活泼的人在一处,见了忠实些的,又觉得温存可亲了。”
何丽娜的身边,追求者不少,但是这些人,大多都是一些好色之徒,游手好闲的富家公子,庸俗无趣的很,她早就厌倦了,而当勤俭自律的男主,闯入她的视线时,她渐渐被对方身上少见的气质吸引住了,以至于慢慢爱上了,最终无可自拔。
白秀珠看到这里,小说便戛然而止,她叹息一声,怔怔的看着眼前的青草地,默默不语。
她发现,她也有些喜欢男主的气质。
因为男主的品性,与她所见过的纨绔少爷,大不相同,是个真正有本事的,相比之下,她的金燕西哥哥,更像是一个绣花枕头,外貌英俊潇洒,可是没有一点事业心,整天游手好闲,飞鹰走狗,不干正事。
恍神中,她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个世界上,有像男主这样的青年才俊存在吗?年轻有为,专注事业,才识过人……”
突然,一道闪光打在她的脸上,吓了她一大跳,她抬头一看,原来是她一直想念的金燕西哥哥。
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此时正手里拿着一个相机,刚刚给她们拍了一张照片。
此时的相机,技术与后世无法相比,有很强烈的闪光,非常刺眼。
金燕西穿着一身白色西装,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看起来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在卖相上,他远胜丁鹏。
八妹见是七哥,不由意外道:“七哥,你怎么在这里?”
白秀珠则满脸都是惊喜,笑的非常灿烂,此时的她,一颗真心都放在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爱的死去活来的。
她喜悦道:“吓了我一跳,你什么时候来的?”
金燕西抱着相机,随口道:“刚来的。一来便看见你们两个情同姐妹,笑嘻嘻的,在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八妹把报纸上的文章递给了金燕西,说道:“我们在聊这个小说呢,《啼笑因缘》,最近最火的小说。”
金燕西拿起报纸,随意看了一眼,嘴里念道:“丁鹏?这个名字很陌生啊,是最近刚出来的小说家吗?”
说到丁鹏,八妹立即来了精深,说道:“七哥,你竟然不知道他吗?最近关于他的讨论,可是传的沸沸扬扬,有不少文坛名家,都曾经点评过他呢。”
“哦?这么有名?他都写过什么小说?怎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金燕西好奇道。
白秀珠也露出一脸好奇。
她平日里,喜欢宅在家里看书,听歌,或者去电影院看电影,很少关注时政,自然也不会买报纸了。
因此对于丁鹏这个人,她也是第一次才听说。
八妹见两人都没有听说过丁鹏,不由把那首《雨巷》从头到尾,念了一遍: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的
结着愁怨的姑娘
……
金燕西点了点头,道:“倒是有几分婉约派的气质,写的很好。”
他虽然是个纨绔子弟,不学无术,但是毕竟出自总理家庭,耳濡目染之下,基本的文学素养还是有的。
他不会写诗,但是品鉴一番,还是不成问题的。
白秀珠那双秀美的眼眸一阵失神,随后点头道:“的确写的很好,很美,很感人,也很浪漫。对了,八妹,他还写过什么,你可以推荐给我看看吗?这么有才华的作家,我怎么以前没有发现过?”
八妹笑道:“他是前一段时间刚出来的,一共也只写了两首诗,和这本小说,不过数量虽少,却每一个都是顶尖的,听说,他是刚留洋回国的洋学生呢,不过才二十岁左右,妥妥的青年才俊……”
这些消息,以金总理八女儿的身份,想要打听到,简直轻而易举,八妹豆蔻年华,正处在追星的年龄,尤其崇拜才华横溢的人,当第一次听了丁鹏做的诗,写的小说之后,她惊为天人,特意去《新闻报》,打听了对方的一切信息。
金燕西明显对这些文坛的事,兴趣缺缺,他笑道:“你们先在这里玩儿,我去把照片洗出来,看把你们两个美人拍的怎么样,好不好看。”
白秀珠好不容易见到自己的心上人,怎么可能就这么让对方溜走,她连忙跟了上去,道:“我陪你一起去吧,我想看看,你把我拍成什么样子了,如果不好看,我便立即把它撕了,不准传出去。”
白秀珠明明是想要金燕西多陪陪他,却找了这么一个蹩脚的理由。
金燕西无所谓,一耸肩,道:“走吧。”
或许男人就是这样,摆在眼前的,不懂得珍惜,却一门心思,看着别人锅里的。
白秀珠对他的好感,他金燕西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之后,他已经渐渐有些厌烦这个娇生惯养的娇娇女了,根本提不起任何兴趣。
两人走在路上,白秀珠问道:“最近几天去哪里了?我都有好几天没有看见你了。”
……
第一百零一章:美人落泪的白秀珠
面对白秀珠的质问,金燕西笑着解释道:“哎呀,最近为了父亲的事情,我们全家人都特别的紧张,一直在外面打探各种消息呢,就连我,都被拉去应酬。”
金家这些时日,的确出了一件大事。
那便是北洋政府总统被一些政敌弹劾,称在他的统治下,整个北平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想要逼迫总统下台。
金铨作为总理,与总统休戚相关,一旦总统出了事,那么,他们金家便会跟着倒台,失去权势。
这对于一个依托金铨生存的豪门,简直犹如灭顶之灾。
整个金家,几乎所有人都是靠着金铨混日子的,如果金铨倒了,一个个,都要受到连累。
不过,以金燕西纨绔子弟的性子,他哪里懂得这些,根本认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还在一旁笑道:“其实,我对这些事情,根本不在意的,你想想,我父亲已经这么大年纪了,早就到了该退休享轻福的时候,他老人家忙了这么大半辈子,不是该好好歇歇吗?对不对?”
相比起金燕西的糊涂,白秀珠可明事理的多了,她说道:“你才不懂呢。听我哥哥说,有权就是有钱,没有权了,就没有任何人理你了,你说是不是?一旦你父亲真的退了,你们金家,肯定会受到极大损害的。”
还别说,在世事的洞察上,白秀珠的确比金燕西成熟多了。
金燕西就是一个情场浪子,一个被宠坏了的大家少爷,除了会谈情说爱,风流倜傥之外,其实不过是一个花架子,对于世事,一点都不懂。
还是一个幼稚的,没有遭受过社会毒打的浪漫天真少爷。
相比之下,白秀珠对于这个世界的运作,看的更为通透。
她这个外人都能看得明白,金铨这个总理的位置,对于金家有多么重要,然而金燕西却毫无察觉,金家的没落,几乎是注定的。
白秀珠话音刚落,金燕西便一脸不屑的说道:“这不过是俗人之见,我才不会这么想呢。”
此时的金燕西,早就被惯坏了,一脸清高模样,真真是视金钱如粪土。
可惜,他不知道的是,他之所以能够过上如今这般富贵的生活,便是因为他拥有这些‘粪土’。
金钱,权势,重不重要?
当然重要了,如果不重要,为什么会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千古名句呢。
人们忙忙碌碌的,不就是为了钱与权吗?
没有钱,你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无法存活,更不用说,活的有尊严了。
此时的金燕西,并没有过过苦日子,因此不知道世事险恶,权势金钱的重要性,等到金家破败,他开始缺衣少食的时候,他便渐渐明白了金钱的好处,从而为了获取金钱权势,开始百般讨好白秀珠,想要从白秀珠身上,获得晋升的机会。
毕竟,当时白秀珠的哥哥,已经接替了金铨,成为了北洋政府的总理。
人是会变得,此时的金燕西,恐怕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后来会变成,他口中厌恶的那个俗人。
白秀珠毕竟是豪门千金,从小被身边的人宠着长大的,听见金燕西说她是‘俗人’,她立即不高兴了,板着脸孔,把小脸朝向了别处。
此时的白秀珠,满脸粉嫩,肩膀如削,白嫩的脖颈处戴着一条珍珠项链,耳垂处吊着一对珍珠耳坠,眉目如画,樱桃小嘴,远远看去,哪怕是正生气着,也丝毫不减她的芳华。
金燕西见惯了白秀珠发小姐脾气,他已经有些腻味,甚至厌恶了,见对方又生气了,他不在意的说道:“哟,生气了啊,生气的话,我就走了。”
紧接着,他真的头也不回,就这么离开了,一点要哄白秀珠的意思都没有。
白秀珠见对方真的就这么走了,气的满脸通红,她一跺脚,眼睛有些湿润的回家去了。
在路过客厅的时候,金家三少奶奶王玉芬见对方哭哭啼啼的,连忙起身问道:“妹妹,怎么了?”
白秀珠回了一声“没什么”,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金家。
王玉芬长相妖艳妩媚,此时她穿着一身露腿旗袍,完美的勾勒出她成熟有韵味的身体,在所有金家儿媳中,她的颜值,算是数一数二的。
看见白秀珠这个样子,她哪里不知道,肯定是金燕西又招惹了这位千金大小姐,惹得这位大小姐不开心了,她不由头痛道:“这孩子……”
王玉芬与白家是亲戚,因此她极力想要撮合白秀珠与金燕西的婚事,想要以此巴结上白雄起这个权贵,得到白家的关照。
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便是金燕西与白秀珠之间发生什么矛盾,此时她眼珠子乱转,正盘算着,该用什么法子,让两人尽快合好如初。
白秀珠一脸气鼓鼓的回家了,一回家,她便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不许任何人进来。
四周的丫鬟们,知道她生气之时,最喜欢乱发脾气了,此时哪里敢上前招惹,全都小心翼翼的伺候在门外,不敢出声。
白秀珠的性子,有些像林妹妹,遇到任何不开心的事情,都喜欢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
就像此时,她也一头埋进了被子,抽泣了起来。
美人落泪,最是令人动容,更不用说,还是像她这般,娇柔秀丽的大美人。
如果丁鹏在她身旁,一定会上前,紧紧搂住她,好好安抚一下她,并且逗她开心,让她尽快好起来。
哭了一会儿之后,她也哭累了,便想着,看一会儿书,让自己的心情好起来。
此时,她脑海里首先浮现的,便是刚刚看了一眼的《啼笑因缘》。
她在金家八妹那里,只是看了一个大概,并没有仔细细读,于是,她对着门外的丫鬟们吩咐道:“去给我把近期的《新闻报》全部找来,我有用处。”
她知道门外有丫鬟伺候着,一直守候在门外。
果然,她话音刚落,门外便传来丫鬟的应和声:“小姐请稍等,我这就给您拿去。”
随便,门外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显然,丫鬟下楼拿报纸去了……
第一百零二章:与邱惜珍聊剧本
白秀珠窝在床上,一遍遍的看着《啼笑因缘》,这一次,因为看的仔细,里面那些优美的话语,深深印刻在了她的脑海之中,也写进了她的心里。
太美了。
实在是太美。
不论是文字语言,还是恋人爱恋的剧情,都写的缠绵悱恻,浪漫至死。
“也不知道作者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是不是也是像男主那样,对女孩体贴入微,用情至深的浪漫公子呢?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这般满是情意的小说吧。”白秀珠一边看着报纸上优美的文字,一边心里暗暗想道。
“如果燕西哥哥也能像男主那样,对我体贴入微,不要惹我生气就好了……”
《啼笑因缘》的内容,虽然描绘的是一个男人,与是三个女人的爱恨纠葛,但是这并不是说,男主是渣男,相反,男主的品性,各方面,都还是不错的。
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第一个女人,背叛了男主,第三个女人,暗恋着男主,真真正正和男主在一起的,是第二个女人,总长之女,身份与白秀珠不谋而合。
……
随着《啼笑因缘》的火热连载,丁鹏彻底享誉文坛了。
如今整个北平的大街小巷之中,都能够听见有闲阶级,泡在茶馆中,一边饮茶,一边谈论这本书的剧情,俨然,这本小说,彻底火了。
有些说书人找到了商机,连连开始说书《啼笑因缘》,这使得这本书的故事,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影响巨大。
敏锐的出版商电影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连连联系丁鹏,想要购买他手中的出版权和影视改编权。
这个年代,虽然战乱纷争,但是对于文化作品的基本保护,还是有的。
如果没有获得影视改编权,电影人是没有办法把它搬上大银幕的,否则便是侵权,是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的。
丁鹏脑子一转,突然想着,他已经这么有钱了,干嘛还要把自己作品的版权卖出去呢?
他为什么不自己开一家出版公司,出版自己的小说?
开一家影视公司,拍摄他小说的电影呢?
这个年代,还没有电视剧一说,拍摄的,都是电影。
而且,全部是黑白电影。
有史以来,第一部彩色电影,是美国导演,马摩里安于1935年拍摄的《虚荣城市》。
而我国第一部彩色电影,是1948年拍摄于上海的戏曲片《生死恨》。
如今,彩色技术,并不成熟。
但是不论怎样,相比起小说,电影的受众,肯定更大,就算是不识字的平民,看不懂书籍,但是却看得懂电影故事。
受众越大,自然影响力便越大,这是出名的大好时机。
易鹏眼珠子一转,决定在这里,开办出版公司和影视公司。
丁鹏不会拍电影,但是他可以雇佣专业的电影人士,帮他完成嘛,这有何难?
如今中国的电影市场,相当贫瘠,所拍摄的电影,大多都是戏剧相结合的,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故事性电影,他正好开创这个先河。
说干便干。
丁鹏首先去商务部,注册了一家出版公司,以及影视公司。
名字,也非常土气,丁鹏出版社,和丁鹏影视公司。
他首先雇佣了一些出版发行的人员,帮着他开始印刷他的小说,【啼笑因缘】。
随后,他又在整个北平,一连开了数十家书店,专门售卖【啼笑因缘】,以及其他中外书籍。
为了提高书籍利用率,他甚至率先弄出了会员制度,只要在书店办会员,便可以租书。
会员分各种等级,等级越高,收费越低,一次性能借的书籍的本书越多。
反正他不差钱,弄起来,根本不担心亏损。
紧接着,便是把他的影视公司办起来了。
此时,中国的影视技术还不太成熟,但是已经有一批优秀的电影人正在积极探索了。
他决定,把中国优秀的电影人汇聚起来,好好拍一部系列电影,电影名字,便是【啼笑因缘】。
这个年代,想要汇聚人才,其实很容易,只要钱给到位就行了。
他首先联系了一些国内知名的电影团队,雇佣他们来帮着自己拍片。
在丰厚的酬劳下,没有任何一个团队拒绝丁鹏的邀请。
摄影、导演、场记、美工、灯光、道具等等人员全都邀请到位之后,此时,他只差演员了。
此时,还没有什么专业的影视学校,所以,丁鹏决定办一场海选,海选演员角色。
他自然没有这个时间,一一面试演员,于是,他雇佣了一个导演,几个副导演,让他们先过目,然后把他们满意的角色召集起来,让他自己最后过一次目,挑选出真正适合的角色。
确定下来之后,当天,丁鹏便在《新闻报》和《申报》等报纸上,刊登了海选广告。
这一日,丁鹏正在书房创作他的新诗,和新书,突然,导演给他打来一个电话,一个电影明星对他的电影相当感兴趣,想要参演,对方知道丁鹏是【啼笑因缘】的作者,以及幕后大老板之后,表示,想要约见丁鹏,和他聊一聊戏。
那导演还说,这位电影明星正当红,长得非常漂亮,号召力很强,如果由其参演,能够很快打开知名度,对于他们电影宣传,大大的有力。
漂亮的电影明星?
丁鹏心中暗道:“如果对方名气的确很大的话,对于我电影的推广,的确会很有用处,将大大提升电影票房以及我的知名度。”
这是一笔双赢的好事,丁鹏自然不会拒绝,他约对方明日上午,到他的府上见面。
与此同时,他向学校请了一日的假期。
第二日,丁鹏正在书房写书,门外传来小丫鬟的声音:“少爷,有位小姐拜访,说是跟您已经约好了时间。”
来了吗?
丁鹏正写到兴头上,他随意点头道:“让她进来吧,直接来我的书房。”
说完,他便又沉浸在了自己小说的世界中。
也不知道写了多久,他突然嗅到一股浓郁的香水味,这味道甘甜清新,非常提神。
他一抬头,便看见一个妙龄女子,站在自己的面前。
这妙龄女子,打扮时髦,穿了一身紧致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圆润的身体完美的勾勒了出来。
她长相妩媚妖娆,一头长卷发,脸上似乎经过了一番打扮,显得非常精致白皙,耳畔吊着一对珍珠吊坠,显得有些华贵。
看见对方的长相,丁鹏一眼便认出了对方的身份,电影明星,邱惜珍……
第一百零三章:怎样在北洋政府里,谋得一官半职
别看邱惜珍一副交际花的模样,实际上,她的家室,并不差。
她的父亲,与金铨,也就是北洋政府总理,是同事,为教育部的总长。
如果能够与她处好关系,对于丁鹏而言,还是好处多多的。
说不定,他能以此为跳板,在教育部谋得一个职位呢。
此时为北洋政府执政时期,官吏制度,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特任官、简任官、荐任官和委任官。
特任官官职最大,委任官官衔最小。
其中,特任官为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各省督军、巡阅使,直接由大总统特别任命。
而特任官之下,又分为九等。
分别是,第一等、第二等为简任官;第三等至第五等为荐任官;第六等至第九等为委任官。
等级的不同,直接影响官员的职权大小,以及俸禄收入。
就拿这个时期,整个教育部为例。
此时的教育部,一共有官吏七十三人。
分别是,一名教育总长,也就是邱惜珍的父亲,邱总长。
教育总长,直接由大总统任命,为特任官,算是整个国家特等大员。
教育总长之下,又设有一名教育次长,系简任官,在一等和二等之间。
次长之下,还有参事4人,秘书1人,司长3人,这一共是8人,为三等荐任官。
下面便是教育部各科佥事,一共14人,为四等荐任官。
这里要提到的是,鲁迅先生曾经在北洋政府的教育部,任佥事一职。
之所以北洋政府会启用鲁迅,便是因为看重对方的声望。
只要是在当时有名望之人,北洋政府都会择优录取,选为各部门官吏,为的,便是稳住人心,维护自己的统治。
因此,只要丁鹏写出一些高质量的东西,类似《老人与海》那样的,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那么,他的名望便可能达到当代文人的巅峰,成为民国第一大文豪,至此,北洋政府恐怕会找上门来,求着他去政府入职,给他一个教育部佥事,甚至司长的职务。
或许有人会问,一个偌大的国家,怎么整个教育部,只有七十几个官吏呢?
这是因为此时的中国,处于军阀混战的时期,各地方把持在军阀大帅的手中,各自为政,北洋政府,能够统治的地方,其实也不过只有直隶等少数省份,根本不需要那么多官吏。
北洋政府一共设立了十二个部门,算起来,所有官员,不过数千人而已,算是非常寒酸了。
邱惜珍虽然是教育部总长的女儿,却和白秀珠大家闺秀的气质不同,她的身上,多多少少,有些妖艳,平日里,也喜欢混迹在各种上流社会的交际场合,算是一个极其活跃的交际花了。
当然,和一般的交际花不同,因为身份高贵,她只是热爱交际,却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否则,她那个做教育总长的老爹,第一个不会放过她。
邱惜珍穿了一身性感的旗袍,把自己的身体,完美的勾勒了出来,加上她浑身珠光宝气的,打扮的十分妖艳动人。
加上她眉目含情,眼神中满是妖娆之气,的确很容易勾起男人的欲望。
正因为如此,追求她的公子哥,几乎从城南排到了城北。
说来也奇怪,在电视剧中,邱惜珍对金燕西是颇感兴趣的,甚至可谓是金燕西的红颜知己,经常陪伴在其身边。
白秀珠正因为如此,嫉妒之下,还跟金燕西翻过脸。
后来,金燕西迷上了冷清秋,而冷清秋看出了邱惜珍的一些小心思,让金燕西不要与之来往,这样,两人才逐渐没有了来往。
你看看,这金燕西是不是有很大的魅力?
几乎所有漂亮女孩,冷清秋、白秀珠、邱惜珍,甚至小怜,都对他很有好感。
只不过,金燕西一个都没有珍惜,最终成了一个孤家寡人。
丁鹏与金燕西不同,他可是最怜香惜玉的了。
既然金燕西不懂得珍惜,那便统统让给他,让他来怜爱好了。
之前提到过,丁鹏这个人,对于什么权势霸业丝毫不感兴趣,他之所以穿越诸多影视剧中,不过是想要与各种绝色女人,好好谈谈恋爱,交流交流罢了。
这个世界上,有的男人热爱金钱,有的男人贪恋权势,而丁鹏,独爱美人。
在他看来,这世间,只有千姿万色的美人,才能吸引到他的目光。
当然,不是什么美人,他都喜欢的,他也有着自己的喜好。
就像人们吃菜,口味不同一样。
眼前这位邱小姐,妩媚艳丽,风情万种,身上有股说不出的风尘气,说实话,还是很吸引人的眼球的。
与白莲花一般的冷清秋不同,邱惜珍浓烈似火,作风大胆,对于她喜欢的人,她会主动搭讪,甚至展开追求。
说起来,她的作派,更像是如今,新时代的女性。
敢爱敢恨,非常主动。
这不,当她听说了丁鹏的大名之后,立即慕名而来,想要见识一下,这个如今在文坛上,传的沸沸扬扬的民国大才子。
“是邱小姐吧?快请坐。”
丁鹏站起身来,非常绅士的让邱惜珍坐在他的对面。
邱惜珍妩媚一笑,说了一声谢谢,随后妖娆的坐了下来。
她的声音甜腻无比,嗲声嗲气的,很有女人的味道。
邱惜珍看见了丁鹏手中的稿纸,她好奇道:“丁先生正在创作吗?是在写诗,还是在写小说?”
丁鹏诗文双绝的名声,已经名声在外,就连她这个常年混迹各种交际场所的人,也已经听过了他的大名。
丁鹏微微一笑,道:“我正在写一本小说,准备发表到报刊上。”
“能不能给我瞧瞧?”邱惜珍好奇的问道。
她是教育总长的女儿,虽然也是一个不爱读书,只爱化妆打扮的花瓶,但是基本的文学素养,还是有的。
小说,她自然看得懂。
这原本便不是什么秘密,丁鹏把稿纸递给了对方。
邱惜珍拿起来一看,只见稿纸的开头写着《边城》这两个字。
是的,丁鹏决定把沈从文先生的名著,《边城》抄下来,发表到国内权威的文坛期刊上。
像《啼笑因缘》这类的小说,只能提升他在民间的知名度,真正想要成为民国大文豪,他终究还是要征服那些‘趣味高雅’的大知识分子,而这本《边城》,便是他的敲门砖……
第一百零四章:给邱惜珍试戏
纵观民国所有文学作品,其中知名度最高,享誉文坛,备受所有文坛名宿们好评的作品,并不多,其中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鲁迅先生的《呐喊》,沈从文先生的《边城》,以及老舍的《四世同堂》。
这三本小说,堪称民国小说界最经典的名著。
其中,《边城》,发表于1934年,从篇幅上,应该只能算是一本中篇小说。
不过,它篇幅虽然不长,但是影响力,却极其深远。
就连现在的语文课本上,还有《边城》的节选呢。
后世,在评选20世界中国小说100强的时候,《边城》名列第二,足见其在文坛上的地位了。
这本小说最大的特点,便是非常纯净,其中描绘的,也是人与人之间,最纯粹的感情,不涉及其他领域,这样的作品,老少皆宜,受众极广,任何阶层阅读,都不会有任何影响。
正是因为如此,它才能在文坛上长盛不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
只要这本《边城》一出,丁鹏必定能够名震文坛,彻底奠定他在文坛上的地位。
丁鹏自然不可能把所有稿子,都给邱惜珍阅读,他仅仅只抽取了其中一张而已。
拿起稿纸,邱惜珍看了起来。
顿时,那干净,而又感情至深的文字,便深深吸引了她。
哪怕以她这个文学的门外汉,也能够看出,这本小说,文笔非常精彩。
“不愧是如今传的沸沸扬扬的大才子,写出来的东西,果然不凡,这一次,看来丁少爷又要名震文坛了,小女子在这里,可要提前恭喜丁少爷了。”
丁鹏谦虚一笑,道:“邱小姐过奖了。”
“对了,邱小姐此次前来,不知道所为何事?”
邱惜珍过来,第一个目的,便是想要看一看,这个如今被传的沸沸扬扬的大才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现在她看清楚了,对方是一个皮肤白皙,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年轻少爷。
如此有才华的少爷,真是难得一见。
更令她惊讶的是,对方在如此年龄,便已经有了自己的一番事业。
经过跟那个导演的交谈,她知道了,丁鹏不仅是一个诗人,小说家,还是一个财主,企业家,自己创办了两家公司,以及数家书店。
这可和她平日里接触到的纨绔子弟,大为不同。
看着如此勤奋的丁鹏,不知道为什么,邱惜珍的心中,生出了敬佩的意味。
除了想要见一见丁鹏本尊之外,她第二个目的,当然是想要获取这部电影的女主角了。
这本书如今有多红,她深切的知道,几乎大街小巷的人们,都在谈论这本小说。
如果她能够成为这部影片的女主,等到电影上映之后,她一定会收获更大的名声的。
成为一个举世瞩目的大明星,一直是邱惜珍的梦想,从未改变过。
“邱小姐想要哪个角色?”知道了对方的意图之后,丁鹏看着邱惜珍那张妩媚的脸蛋,问道。
邱惜珍突然站了起来,她走到丁鹏身前,笑着问道:“丁大作家,您觉得我适合演哪个角色?”
见丁鹏看向她,她故意在丁鹏身前转了一圈,完美的展示着自己傲人的资本。
还别说,邱惜珍的确有做电影巨星的潜质。
她容貌妖艳,非常上镜,加上她完美的身材,前凸后翘的,非常勾人。
相信有她的加入,一定会吸引不少男性观众,前去买电影票观影的。
不过,光有好的身材,漂亮的脸蛋还不行,演戏嘛,还得看演技和气质。
邱惜珍浑身上下,所散发的气质,的确与书中的女主,总长之女,非常相似。
因为,她的父亲,恰好就是一位总长。
总长之女的生活,她根本不用演,只需自然流露便行了。
于是,丁鹏说道:“我觉得书中的总长之女,何丽娜,与邱小姐的气质,非常相符,不知道邱小姐对于这个角色,感不感兴趣?”
何丽娜吗?
邱惜珍有些撩人的用自己的白嫩小手拍了一下丁鹏的胸膛,娇声道:“我当初看这本小说时,一眼看中的角色,就是这个何丽娜,她实在是和我的生活环境太相似的!只不过,她有些行为,我不太喜欢,比如为了男主,她竟然这么委屈自己,这一点和我不太相似。”
“哦,那如果邱小姐是何丽娜的话,你会怎么做?”丁鹏来了兴趣,反问道。
一提到电影,邱惜珍的眼中闪烁着一股夺目的光芒,丁鹏看得出来,她似乎真的很喜欢拍电影。
只听见她说道:“如果我是何丽娜,我不会像她那么笨,为了迎合男主而改变自己,我会放弃男主,去追寻真正欣赏我,喜爱我的人。我的爱人,不仅要欣赏和喜欢我的优点,还必须要完全接受我的缺点。”
丁鹏心中有些意外,他没有想到,一个交际花,竟然能够说出这番话来。
其实,纵观整个电视剧,邱惜珍虽然艳名在外,但是她几乎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有过亲密接触,哪怕是金燕西,都没有。
两人之间,最多只有一些言语的暧昧,而没有任何实质。
换句话说,邱惜珍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人,还不好说。
或许,她并没有传闻中,那般不堪。
“既然邱小姐喜欢这个角色,那么我们来试试戏吧?让我瞧一瞧,邱小姐究竟适不适合饰演这个角色。”
作为本剧的制片人,丁鹏自然想要把这部电影拍好,所以,试戏这个环节,自然必不可少。
邱惜珍也知道这个规矩,不由她疑惑道:“在这里试戏吗?”
丁鹏点了点头,道:“您在书里挑一段,在我面前演一下,让我看你演的怎么样,如果能够吸引到我,我便录取你。”
丁鹏虽然不是导演出生,但是毕竟在后世看过那么多的电影影视剧,而且,在读大学期间,出于兴趣,他还与几个同学拍摄过一些短片,短视频,发到网上,对于拍电影的一些基本知识,他还是懂得的。
丁鹏坐在座位上,看着邱惜珍,让她在自己的面前表演。
邱惜珍似乎觉得这样现场试戏有些有趣,她顿时来了兴趣,拿起《啼笑因缘》的书本,认真挑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