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成立诗社
吴佩芳是最喜欢丁鹏能够与他们金家多多来往的,要是能够娶上他们金家的一个女儿,那就再好不过了。
毕竟,以丁鹏如今所展现出来的实力和财力,以及惊世骇俗的才华,哪一家不想要抢着做女婿呢。
他如今简直就是众人眼中的金龟婿。
吴佩芳已经开始盘算着,是不是也把她们吴家的女儿带过来,让丁鹏瞧瞧,看看相互之间能不能看对眼。
富贵人家之间,最喜欢的便是抱团联姻。
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都有这一习惯。
因为,相比起其他关系,联姻之后,彼此便是一家人,利益相关,便能够更加顺畅的资源互换,相互促进发展,这对于每个家族来说,都是大有裨益的。
正因为能够获取巨大利益,这才使得这一习惯,经久不衰,数千年来,在人间大行其道。
吴佩芳是一个有大局观的女人,她非常看好丁鹏,觉得这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如果能够与之联姻,这对于她个人的利益,是大大的有好处的。
以后不论是求其帮忙,还是什么的,也能方便一些。
人嘛,难免会遇到困难,所以要多给自己留一些退路,结交一些优质的善缘,在关键时候,说不定便能用上了。
丁鹏,显然就是一个大大的,优质的,结缘对象。
于是,吴佩芳笑着说道:“你们年轻人去玩吧,梅丽,照顾好丁少爷。”
金梅丽乖巧的点了点头,随后她拉着丁鹏的衣袖,带着他走入了内院的花园之中。
金府内部非常大,不仅有一栋栋洋气的小楼,其中还建有一片片,成片的花园。
这些小楼,金府的几个少爷,一人一栋,各不干涉。
这主要是因为,不论是金家大少爷,还是二少爷,都已经结婚了,娶了媳妇,自然是要出去单过了。
不过,因为金铨还在世,这几个儿子都要仰仗这位当总理的父亲的观照,在北洋政府里当差,因此,金家并没有分家,这两个儿子婚后,都各自占着一栋小楼,带着自己的媳妇,过着各自的小日子,互不干涉。
而女儿则不同了。
常言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女儿,都是给别人家养的。
金铨虽然思想没有这么封建,但是依旧存有一些旧思想的余留,总觉得,女儿以后是要嫁出去的。
因此,他的几个女儿,五小姐金敏之,六小姐金润之,还有八妹,金梅丽,都住在一起,一栋小楼里。
因为整个小楼有两层,其中房间众多,她们住起来,一人一间,倒也并不拥挤。
而四小姐,金道之,已经嫁到了日本,此时还没有回国,因此金府内,也就没有她专门的房间了。
金梅丽拉着丁鹏,来到了金府的后花园内。
金府的花园,非常广大,犹如一片园林一般,地上铺满了小草,其间夹杂着鲜花,一颗颗苍翠欲滴的大树竖立在道路两旁,显得绿树成荫,到了夏日,真是一个乘凉的好去处。
除了树草之外,丁鹏还看见一片片的花圃,里面有牡丹园,月季园,杜鹃园,兰圃,成片的纯种花圃,小巧精致,花卉也开的争相斗艳,非常漂亮。
在一片花圃前,挂着几个秋千,几个女孩子正在相互嬉闹着,荡着秋千,银铃一般的悦耳笑声,回荡在四周,让人听了之后,心情瞬间变得舒畅了许多。
“姐姐们,看我把谁带过来了!”金梅丽笑着说道,言语中,颇有一些炫耀得意的意味。
几个女孩回头看来,当看见丁鹏之后,她们顿时一个个停止了嬉闹,变得淑女起来,原本喧闹的环境,也变得安静了许多。
金梅丽带着丁鹏,来到了女孩们的身前,她指着身边的女孩们,一个个给丁鹏介绍着。
这些女孩,有些丁鹏认识,在餐桌上见过面,比如金家五小姐,金敏之,和六小姐,金润之。
有些,在首映礼上见过,想来应该也是次长、总长家的千金小姐,被金家的小姐们,邀请过来嬉戏玩乐的。
丁鹏在里面,竟然还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白秀珠。
此时的白秀珠,留着一头卷发,穿着一身洁白的丝绸衣服,绸衣很丝滑,纯白色的,十分华丽。
而更为令人羡慕的,便是她浑身的肌肤,竟然和纯白的丝绸一样洁白无瑕,娇嫩欲滴,让人只需看一眼,便觉得惊艳无比,美艳动人。
而且,她如今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浑身嫩出了水来,那一脸灵气的模样,非常招人喜欢。
她唯一的缺点,便是脸上的笑容极少,带着一股子大家小姐的高傲脾气。
金梅丽把她们介绍给丁鹏的时候,丁鹏显得非常绅士,一一跟她们打了招呼,表现的礼貌而又谦逊。
相互简短的打了招呼之后,金梅丽说道:“姐姐们,最近你们不是常说,想要听丁大哥,给你们当面演唱那一首《暗香》吗?这不,我就把他拉过来了。”
金梅丽看向丁鹏,第一个带头起哄道:“丁大哥,给我们唱一遍那首《暗香》吧?求求你了。”
的确,这些时日,丁鹏的那首《暗香》彻底火了,传遍了大街小巷,因为这首歌的歌词,非常优美,犹如婉约派的诗词一般,因此在这些富贵小姐圈子里,也被传的火热。
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
因此,当这些千金小姐知道对面这个年轻小伙子,便是这首歌曲的原唱之后,立即也跟着起哄,有些撒娇的让丁鹏唱一遍。
在这些女孩们娇滴滴的起哄声中,丁鹏实在没办法,只得答应了。
唱一首歌而已,他也不损失什么,倒也没什么。
女孩们坐在草坪上,围在丁鹏的周围,而丁鹏则站在中心位置,开始演唱起来。
既然是唱歌,怎么能够没有伴奏呢。
一般的音乐人,唱歌,或者写歌的时候,都喜欢拿出一个吉他,然后扒拉曲子,自弹自唱,这样才更有感觉嘛。
可惜,丁鹏不会任何乐器,他想着,以后要不要学一点普罗大众的乐器,比如吉他、钢琴之类的,这样干唱,说实话,有些太单调了。
不过,既然不会乐器,丁鹏也就懒得纠结了,直接开口清唱。
他顶级的歌唱实力,不是盖的,一张口,便炸翻全场。
那婉转的旋律,动人的声色,以及声音中所包含的情感,都令四周的女孩们动容,一个个听的如痴如醉,深陷在歌曲所营造的浪漫的氛围之中。
三四分钟之后,当丁鹏唱完一曲,他发现四周的姑娘们还依旧沉浸其中,正在回味着刚刚那一个个美妙的音符。
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四周的女孩们全都围了上来,对丁鹏刚刚完美的演唱实力,赞不绝口。
一下子被这么多年轻女孩围着,丁鹏顿时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香气环绕的盘丝洞中,那浓郁的脂粉气让人都快要窒息了。
在夸赞了丁鹏的演唱功底之后,女孩们又开始研究起了这首《暗香》的歌词。
这首歌的歌词,每一句都像是一首诗一般,就算是单拎出来阅读,也能感受到其深深的美好,以及背后蕴含的深意。
比如,歌曲一开头,便是一句‘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
这‘花瓣’,其实是一种象征,代表着一段美好的爱情,花瓣凋零,预示着一段美好爱情的结束,但是依旧留有余香,拥有一段值得回忆的甜蜜回忆。
而第二句,‘香消在风起雨后无人来嗅’,表面上的意思,是经历了一番风雨之后,香气已经消失了,因此没有人再会理会,这预示着,时光流逝,没有人会再记得当初我们爱的是有多么的壮烈。
这一段,写的是冷清秋与金燕西之间的爱情,他们曾经相爱的轰轰烈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浓郁的爱情,渐渐变淡,随后慢慢烟消云散了,两个人都已经不记得当初,他们爱的是有多轰轰烈烈。
整首《暗香》的歌词,每一句,都像是一首婉约的诗句,非常优美而又精炼,而且每一句,除了表面的意思之外,还暗藏着深意。
像这样的歌词,本身单拎出来,已经是一首非常优美的诗篇了。
比这个年代,大多数的爱情诗,都要隽永深刻。
这就也难怪,这些千金小姐们,会对丁鹏的这一首歌的歌词,痴迷不已。
这些女孩,能够把金家的小姐们,请进金府做客,都不是一些胭脂俗粉,她们都是上过私塾,拥有着极高的文学素养的。
常言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
金家这几个女儿,不论是五小姐金敏之,还是六小姐金润之,以及八妹,金梅丽,都是有思想,有文化的好女孩,远非金家那些混账儿子可比。
说来也奇怪,金家,几个儿子,一个个的都很混账,靠吃金铨的老本为生,一旦金铨倒台,一个个便急着分家,而且之后的日子,过的都很惨淡。
但是,金家的四个女儿,却一个个都很聪明睿智,没有任何不良的嗜好,这真是奇了怪了。
女孩们对丁鹏的到来,表现的非常热情,她们提到,在她们心中,丁鹏所写的诗歌,《雨巷》排第一位,而这首《暗香》,排第二位。
女孩们惊叹道:“丁大哥,您是怎么写出这么多优美浪漫的诗句的?能不能教教我们?”
看着四周一双双水汪汪,满是希翼和渴求的眼睛,最终,丁鹏抵不过女孩们的温柔攻势,心软之下,便同意了。
不过,丁鹏提出,“不如我们成立一个诗社吧?大家以后每周抽一点时间,来相互探讨诗文,交流写诗的心得,相互启发,说不定对于大家以后做诗,会有极大的好处呢?”
这个年代的大家闺秀,都是喜欢文学的,她们平日里养尊处优的,无事可干,便只能窝在家里看书了,因此,她们的文学素养,都至少到了及格的程度,基本上都能够写出一些诗句出来。
吟诗作对的,都不在话下,只是这质量,层次不齐,做不出像丁鹏所写的这几首诗,那么经典罢了。
其实,丁鹏也是沾了穿越者的光,否则,他怎么可能在短短数月的时间内,写下这么多脍炙人口的诗篇呢。
四周的女孩并不知道这些,她们不知道,丁鹏的这些惊天动地的诗篇,其实都是他抄的,他不过是一个文抄公罢了。
此时,女孩们全都认为,丁鹏才高八斗,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大诗人。
她们对于丁鹏,既崇拜,又觉得他很神秘,很想要了解他。
崇拜,自然是因为他的绝世才华。
而神秘,是因为,她们很想知道,这么多情真意切,而又浪漫细腻的诗句,丁鹏究竟是怎么想出来的,丁鹏究竟是经历了什么,才能写下这么多,感人至深,又发人深省的绝世篇章。
她们只觉得,丁鹏就像是一层迷雾一般,神秘不可揣测,令她们想要进入其中,一探究竟。
往往神秘,都来源于未知,如果什么都让她们知道了,女孩们便不会再有神秘感了。
因此,丁鹏自然不会告诉她们,这些诗歌,其实并不是他写的,而是他抄的。
丁鹏的提议,立即得到了四周女孩们的全票通过。
她们一想到,能够与丁鹏一起探讨诗歌,便一个个兴奋的不得了,开心不已。
毕竟,在如今的文坛,有哪一个诗人,有丁鹏这般的惊世才华,每发表一首诗歌,都惊才绝艳,震动文坛。
细数起来,这短短数月,丁鹏不仅产量极高,写了诸多诗文和小说,而且每一本,似乎都是经典。
丁鹏的国文知识,同样是满级,此时的他,学贯古今,对于各种国文经典,诗词歌赋,都信手拈来,讲的头头是道,四周女孩们听着听着,都听痴了。
金家五小姐金敏之,她性格内向,酷爱读书,此时的她穿着一身有些保守的蓝色衣衫,把自己苗条的身段,紧紧裹在了里面,一丝不露。
她长相清秀,一脸单纯文静,此时她静静的看着丁鹏,细细品味着丁鹏所讲述的各种丰富的文学知识,只觉得犹如醍醐灌顶一般,以前很多不明白的东西,都得到了解答。
她呆呆的看着此时口若悬河,侃侃而谈的丁鹏,心中暗道:“丁少爷真厉害,看起来比我也大不了多少,却懂得这么多的知识,学识渊博,仿佛无所不知,真是太优秀了。”
她连连感叹道:“世间怎么会有这么有才华,有学识的男人……”
第一百三十六章:丁鹏现场做诗,震惊全场
围在丁鹏四周的千金小姐中,有几个是在影视剧中露过脸的,是有戏份的。
比如沉默内向的金敏之,她性格文静,一直呆呆的看着丁鹏,默默无言。
不过,通过她的眼神,还是能够看出,她对于丁鹏才华横溢的崇拜和欣赏。
在她看来,丁鹏是她所见过的所有大家少爷中,最有学识,最有内涵,并且表现的谦逊有礼,一点都不狂妄的绝佳男人。
像这样既有本事,又有修养的男人,非常少见,至少金敏之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有魅力的一个男生。
她原本就因为喜欢宅在家里,而鲜有交际,大多都是和一些富家小姐在公园内玩耍,认识的年轻的男人,非常少,仅仅只有她的那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
然而,她的这两个哥哥,还有她的那个弟弟,浑身都是纨绔子弟的脾气,整日里混迹在烟花之地,吊儿郎当的,不干正事,这些她都是知道的,而丁鹏的表现,与她的这些哥哥弟弟,截然相反,这就难怪她会对丁鹏另眼相看,心里生出了一些好感。
一想到能够与这么优秀的丁少爷,一起成立诗社,相互讨论诗歌,她便由衷的欣喜。
她心里暗道:“有了诗社,以后便不会过的那么沉闷了……”
金敏之一旁坐着的,是金家六小姐,金润之。
金润之比金敏之,甚至八妹金梅丽,都要漂亮。
她脸蛋生的非常漂亮,眉眼之间,有些像韩国的一个明星,孙艺珍。
她穿着一身清爽的白色连衣裙,留着一头长发,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淑女。
更可贵的是,她的脸上总是带着温柔而又灿烂的笑容,整个人非常大方,不像金敏之,有些认生,看着丁鹏时,她的眼神中,流露出不加掩饰的欣赏。
像丁鹏这么有才华的男人,很难有女生不欣赏的,读过不少诗书的金润之,自然也不例外。
此时的她,还没有遇到她未来的真命天子,自然也就没有避嫌这一说了。
除了金家这些娇艳的花朵之外,还有一个,便是本剧的女主之一,白秀珠。
她原本只是觉得丁鹏很有才华,竟然能够写出这么多惊才绝艳的诗篇和小说,觉得对方很是神奇。
而如今,当她亲耳听到对方在自己的面前侃侃而谈,口若悬河之后,她这才真真切切的意识到,对方的学识,真是渊博至极。
“一个懂得很多东西,很有内涵,很有才华的有为青年!”
这便是此时,丁鹏在白秀珠心中,所留下的印象。
她对丁鹏的印象非常好,以至于令她有兴趣,继续关注和想要了解这个年轻少爷。
既然是成立诗社,自然需要做诗了,丁鹏提出,让她们每人做一首诗,然后他当面点评,给她们一些意见。
周围的女孩们几乎都看过丁鹏的小说以及诗篇,因此她们对着丁鹏起哄道:“老师,给我们开一个头,打一个样,做一首诗吧?然后我们再照着样本,做诗。”
让他做一首诗?
这不是小意思嘛。
此时,丁鹏的脑子里,早就存储了大量的文学经典。
就算没有这么文学经典,以他如今满级的【国文知识】,也能够现场即兴赋诗一首,只不过没有那些流传千古的名作出彩罢了。
丁鹏并不怯场,他胸有成竹,为了在众人面前显示他的才华,他让姑娘们给他现场出题,他按照姑娘们的出题,现场赋诗一首。
这可就是真真正正考验真功夫的时候,做不得半点虚假,姑娘们连连对着丁鹏拍手鼓掌,对他的勇气,表示欣赏。
姑娘们一番讨论之后,异口同声的说道:“丁老师,就以我们面前的这些鲜花为题,做一首诗歌吧。”
她们的四周,便是一片片的花圃,此时,众人仿佛置身在一片花的海洋之中一般,景色浪漫而又鲜美。
这时,一个有些大胆的姑娘说道:“老师,我喜欢听一些浪漫的,缠绵悱恻的情诗,您能不能以鲜花为题,做一首情诗呢?”
听着这姑娘的话语之后,四周的女孩们全都捂着小嘴,咯咯笑了起来。
在这个年代,像这么直接,这么大大方方的把情情爱爱说出口,而且还是出自一个女生之口,是非常罕见的。
在场的女孩们,有许多都小脸通红,捂着小嘴偷偷乐着。
她们对于爱情,懵懵懂懂,既害羞,又有些向往。
看着这些娇羞的女孩们,那一张张的小脸,犹如开的鲜艳的花朵一般,娇艳欲滴,非常可爱。
他甚至感觉到,四周弥漫着一股甜美的荷尔蒙气息,清香宜人,非常好闻。
以鲜花为题的情歌?
丁鹏略微一想,脑子里立即显出了一首优美的诗句,他微微一笑,道:“有了,我给大家念一遍,如果写的不好,还请各位小姐们见谅。”
丁鹏言语间,非常客气礼貌,这并非是他虚伪,而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礼貌。
女孩们听说丁鹏这么快便做出了一首诗歌,而且还是一首命题的情诗,全都流露出不可思议的模样。
对比她们自己,她们想要写出一首诗歌,没有数个时辰,根本不可能想的出来。
而现在,距离她们出题,提要求,不过才过去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一分钟的时间,便能做出一首诗歌,这位丁少爷,真是才华横溢的有些太离谱了。
姑娘们全都瞪大了自己漂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丁鹏,准备欣赏他仅仅用一分钟的时间,所做出来的诗篇。
丁鹏清了清喉咙,随后朗声读道:
“你是鲜花,你是亲爱的孩子,”
“从你的吻中我认出了你,”
“没有一朵鲜花的嘴唇如此温柔,”
“没有一朵鲜花的泪水燃烧得如此炽热。”
……
这是一首赞美心上人的情诗,把自己的心上人,比喻为鲜花,把鲜花的花瓣,比喻为心上人柔软而又温柔的嘴唇,把鲜花上的露珠,比喻为心上人所流下的滚烫而又炽热的泪水。
四周的女孩们听了这首优美而又动人的情诗之后,全都双眼变得水汪汪的,有些动容。
她们不由不约而同的抿了抿自己鲜红的嘴唇,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不仅才华横溢,连撩拨女孩的本事,似乎也是一流的。
那个最大胆的女生,甚至对着丁鹏抛了一个媚眼,娇声说道:“老师,没想到您是这样的人,真是好会哦!”
四周的女孩们纷纷起哄,拖长了声音,道:“哦——”
女孩们口中所说的‘好会’,自然指的是,丁鹏赞美女孩,俘获女孩芳心的本事。
如此浪漫而又多情的诗句,丁鹏张口就来,这哪个女孩子能够顶得住。
更何况,四周的这些女孩,都是富贵人家的小姐,都是读过书,热爱文艺的,否则,她们也不会与金梅丽,金润之和金敏之她们,玩到一块。
正因为如此,丁鹏这出口成诗,而且句句柔情而又浪漫的语句,对她们有着极大的杀伤力,女孩们看向丁鹏的眼神,一个个都变得温柔多了,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随后,女孩们全都齐声鼓掌,对丁鹏的诗句赞不绝口。
白秀珠也是第一次,深切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出口成章,三步成诗。
这个年代,文人格外受欢迎,像丁鹏这样,拥有惊世才华的,更是犹如大熊猫一般,格外稀少,深受女孩们的青睐。
丁鹏做完了,接下来便是女孩们各自做诗了。
她们的水准,自然没办法与丁鹏相提并论,写一首完整的诗歌,对于她们而言,相当困难。
丁鹏表现的非常耐心,一个个指导着她们,在他丰富的国文知识的衬托下,女孩们进步明显,很快便做出了令她们自己喜欢的诗句。
时间缓缓流逝,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吴佩芳的身影,出现在了花园中,她笑着对丁鹏说道:“丁少爷,凤举他回来了,正在书房等着您呢。”
丁鹏道了一声谢谢,随后他告别了女孩们,跟着吴佩芳离开了。
看着丁鹏离去的身影,女孩们有些依依不舍,虽然他们之间仅仅只是见了一面,但是丁鹏惊才绝艳的才华,还是给她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心灵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她们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简直太完美了。
随着丁鹏的离开,她们也就失去了学习诗歌的热情,而是围着八妹金梅丽,打听着关于丁鹏的一切。
比如她是怎么认识丁鹏的,为什么能够邀请他过来,以后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能够邀请丁鹏过来,给她们讲解诗文。
说实在的,金梅丽对于丁鹏的了解,也很有限,大多都是从她的那些哥哥们,以及她父亲,金铨的口中得来的。
不过,就算是这些信息,一个个听起来,也足够令人惊叹了。
当听说丁鹏竟然如此优秀,在短短数月时间里,干了这么多的大事,女孩们对于丁鹏的崇拜,越发浓郁了。
白秀珠在一旁,听了女孩们的谈论,同样面露震撼,她也没有想到,丁鹏竟然这么优秀,除了拍电影,唱歌,写书写诗之外,竟然还是教育部的次长,还开办了众多的企业,建造大型工厂等等。
金敏之情不自禁的感叹道:“这个男生,年纪轻轻的,怎么可以这么优秀!”
金润之也在一旁附和道:“的确,这个男生,所作所为,早已经远远超过了同龄人了,就算是与历史中那些名人相比,他都是拔尖的存在!”
看来,金润之对丁鹏的评价,也很高。
丁鹏并不知道这些。
他不知道,自己离开之后,女孩们口中谈论的话题,竟然全部都是关于他的。
这些妹子们,对于丁鹏,越来越感兴趣,只想着能够更多的了解他,那架势,就像是如今王一博的女粉,疯狂考古王一博的历史一样。
此时的丁鹏,已经来到了书房,而金凤举,则坐在了他的对面。
或许是刚从衙门里下班回来,金凤举浑身穿着黑色西装,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看上去像是一个斯文败类。
当听说丁鹏想要购买一栋豪宅时,金凤举想了一会儿,突然一拍大腿,道:“真是巧了,最近我们部门里,刚好有一个人,想要出售自己的祖屋,这人曾经是八旗子弟,手头上有祖上传下来的一套祖屋,堪比王府,不过最近他似乎缺钱,因此想要售卖这栋祖屋,怎么样,丁鹏少爷要不要前去看看?”
果然,办什么事情,就要找什么人。
金凤举虽然在衙门里,干不了什么正经事,但是他的交际能力,可以一流的,就喜欢打听各家的事情,这件事情,问到他,算是问对人了。
这不,马上便想到了一处空屋。
丁鹏连忙道谢,并且从身上摸出一百块大洋,递给对方,作为报酬。
丁鹏知道,这位大少爷最喜欢留恋烟花之地,最近似乎又泡上了一个妓女,正是需要大把花钱的时候。
果然,金凤举看见丁鹏手上的这一百块大洋,眼睛一亮,只觉得这位丁少爷,正是够意思。
他面子上故意推辞了一番,随后便十分爽利的手下了。
手下了钱财之后,金凤举亲热的拍着丁鹏的肩膀,说道:“丁少爷,您放心,如果这处府邸看不上,我再给你打听打听其他的宅子,我金凤举拍着胸腹保证,一定帮你找到,你满意的府邸为止!”
果然,找人办事,好处一定要给到位,这样对方办起事来,才能更积极一些。
金凤举还说,他会帮丁鹏讲价钱,保证让丁鹏以最低的价格,买到府邸。
随后,他拿起电话,打给了那个八旗子弟,一番交谈之后,金凤举笑着挂了电话,然后来到丁鹏身前,在丁鹏耳边小声说道:“谈妥了,对方正在春香楼,他邀请我们,去他那里详谈。”
春香楼,这名字一听便知道,不是什么正经地方,八成便是青楼。
青天白日的,这位八旗少爷,竟然还留恋在青楼之中,可见,他缺钱,简直就是必然的事情。
难怪金凤举会这么高兴,又小声在他耳边说话。
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留恋青楼之人,不过,他是背着他的老婆,金家大少奶奶,吴佩芳,偷偷去的青楼,自然说话要小心一些……
第一百三十七章:春香楼,姑娘们都在看丁鹏的电影
丁鹏熟悉剧情,他知道,金凤举在外面勾搭的女人,名字叫做晚香。
这晚香,似乎就是春香楼里的姑娘,也就是妓女。
晚香这个女人,可不简单,算是一个活脱脱的绿茶婊。
她一面在金凤举面前装纯情,装无辜,谎称做这个,是因为家中有什么年迈多病的老人,被逼无奈,需要钱用,这才不得不出来卖身。
这一下便勾起了金凤举的同情之心。
按理说,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风月老手,大家少爷,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识过,没有赏玩过,怎么就中了晚香的道了呢?
这主要有两点。
第一,晚香装的好,那一副在金凤举面前,永远柔柔弱弱的样子,就差跪在金凤举身前,百般迎合伺候他了。
如此小女人的柔弱作派,一下子便激起了金凤举作为大老爷们的保护欲,觉得在眼前这个女人面前,大发雄威,非常有面子,非常爽。
是的,晚香这个女人,弄懂了金凤举的爽点。
第二,也是最关键的,那就是晚香长得极其漂亮,而且前凸后翘的,苗条的同时,也十分有料,自身条件太好了,金凤举仅仅只是看了晚香一眼,便被她的皮相深深吸引住了,无可自拔,色心大起,当天便和这位晚香在房内欢好了。
晚香把金凤举引上钩之后,便开始伙同窑子里的老鸨,一起变着花样的要钱,不是身体不舒服,就是家里老人重病,快死了,急需钱财治病,等等。
金凤举深陷在晚香清纯而又妩媚的风情中,哪里管得了这么多,立即慷慨解囊,每次都满足了。
到了最后,他甚至出了极高的价钱,帮着晚香赎了身,然后在外面买了一处宅子,把这个晚香豢养了起来,作为自己的外室。
在此期间,金凤举对待这个外室,真可以说是极好的,极尽讨好,要钱给钱,要人给人,把自己的老婆倒是完全冷落了。
可是,哪里知道,就在他去外地出差的短短三个月里,晚香便按捺不住,和四周一个野男人厮混上了,成日里混在一起。
这男人是个穷鬼,但是谁让晚香自己喜欢呢,两人一商量,便决定先弄一大笔钱,然后一起私奔。
走的时候,晚香几乎把屋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都偷走了,包括金凤举保存在她这里的小金库,到了最后,当金凤举出差回来的时候,落得了一个人去楼空,钱财两尽的地步。
这也算是这位金大少爷咎由自取吧。
丁鹏算算时间,此时,这位金家大少爷,应该才刚刚与晚香勾搭上,你侬我侬的,难怪刚刚听说约见的地方是在春香楼,他的脸上会露出,难以掩饰的笑容呢。
他是觉得,自己可以正大光明的去会他的情人去了。
这原本就是金家的私事,丁鹏自然不会咸吃萝卜淡操心,去理会这些糟耙粑事情,说不定还会惹上一身腥呢,何必呢。
金家要落败,金家子弟要坠落,岂是他能够阻止的。
于是,丁鹏跟着金凤举,出了金府的大门。
在出了门口时,吴佩芳,也就是金凤举的老婆,问道:“咦,你刚回来就又要走?”
金凤举说道:“我出去是有正事,我约了一个朋友,他手上有房子要出售,我正准备带着丁少爷,一起去看房子,谈价钱呢。你不信,可以问丁少爷。”
金凤举说的也没有错,于是丁鹏点头道:“是的,我们是去看房子的,真是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不麻烦,”吴佩芳笑着说道,随后她看向金凤举,嘱咐道:“早去早回啊,别在外面逗留太久了。”
随后,她又抱怨了一句,“最近也不知道你在搞什么,总是早出晚归的,你那个清水衙门,有这么忙碌吗?怎么平日里,没有见你这么忙过?”
金凤举这些时日,为什么早出晚归,这还用说吗?
当然是因为,他去妓院,与那个晚香姑娘厮混在一起了嘛。
金凤举尴尬一笑,随口说了一句,“你这个妇道人家,懂得什么!”
说完,他便带着丁鹏,头也不回的走了。
说实话,吴佩芳算是一个标准的美女,身材饱满,容貌秀美,这样的老婆不陪,却竟是在外面玩弄那些肮脏的野花,这金凤举,真是没有品味。
说到底,应该是因为他们两个,很早便成婚了,在一起多年,早就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新鲜感了吧。
以至于如今,金凤举对待他这个貌美老婆,会如此冷淡漠视。
如果放在现代,他要是敢这么对待他老婆,女人肯定早就离婚,跟别人跑了,现代女人有多娇贵,相信诸位绅士应该感同身受。
因为男多女少,以至于让这些女人,被宠的尾巴都要翘起来了,一个个的,不可一世。
不过,在这个民国初年,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的思想,依旧严重,除非被逼到了绝境,否则像吴佩芳这样的女人,是绝对不会轻易离婚的。
她离了,娘家人也会觉得脸面尽失,而不会接纳她。
这便是为什么,不论是金家大少奶奶,还是金家三少奶奶,当她们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胡搞瞎搞的时候,第一时间,都没有选择离婚,而是隐忍了下来。
在她们看来,这些事情,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而且错的,不在男方,而是勾引她们男人的那些贱女人。
丁鹏还是第一次进入民国的青楼,说实话,他对于里面的样貌,倒是有些新鲜。
此时的金凤举,穿着一身西服,西装革履的,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西装口袋里,还挂着一块怀表,看起来,像极了一个斯文败类。
而丁鹏和他的装扮,大同小异,唯一的区别,便是两人西装的颜色。
丁鹏穿的,是一身黑色西装,而金凤举的,是灰色的。
两人坐着丁鹏的车,在金凤举的指路下,一路向着北平一处繁华地段而去。
在路上,金凤举看着丁鹏车内的豪华装饰,有些地方,甚至用的是纯金,金凤举不由赞叹不已,觉得对方不愧是转眼间便能办起一座万人工厂的大亨,果然豪横。
来到春香楼,此时,因为还是白日,出来接客的姑娘不多,整个楼里,显得有些冷清。
在门口,丁鹏发现,这座春香楼,占地非常广大,四周都是红色漆木的柱子,显得很是古朴。
楼宇之间,挂着许多大红灯笼,这些应该是用来,晚上照明用的。
相信,到了晚上,当这些灯笼全都被一一点亮的时候,整个楼内的景象,将会变得十分好看。
两人刚进楼,便看见四周星星两两的,有些穿着旗袍的姑娘,被一些嫖客,搂抱着,进进出出。
这些嫖客,有些是已经完事了的,有些,则是刚进来,正准备潇洒的。
行走之间,这些男人自然不会老老实实的就这么走路,而是手掌在旗袍的岔口处,不断游走。
这便是旗袍的妩媚之处,它完美的把女人的身材勾勒了出来,引起男人的无限遐想,同时,还在大腿处开了一道岔口,若隐若现的,更为妩媚勾人。
正因为如此好处,民国的烟花之女,大多都是穿着一身艳丽的旗袍接客。
除了旗袍之外,这些女人的手中,也会拿着一些其他的物品,无比手绢,又比如折扇,这些小饰品,都能够提升她们的魅力。
金凤举看着来往的女孩们,不由满脸微笑着,眼神不停在这些露出来的白嫩大腿间扫来扫去,对着丁鹏评头论足着,显然,他应该是这里的常客了,对这里的一切,都十分熟悉。
到了春香楼的金凤举,和在金府时的金凤举,完全就像是两个人。
在金家,他衣冠楚楚,待人彬彬有礼,十分绅士。
不过当他进了这春香楼之后,那色眯眯的样子,给人一种放飞自我的感觉。
从他的眼神中丁鹏能够感受到,他特别喜欢这里。
相比之下,丁鹏便显得冷淡许多了。
他虽然也喜欢女人,但是喜欢的,是那些自尊自爱,如冷清秋、白秀珠、小怜这样的好女孩,而对于这些浪荡货色,他根本懒得搭理。
这就好比是,一个吃惯了鲍鱼海参的人,让他突然去吃萝卜白菜,他便不会再有胃口一样。
“凤举兄,你们来了!”
一个热情的男人声音从前方传来,随后,丁鹏看见,一个同样穿着灰色西服,还打着领带的年轻男人,兴冲冲的走了过来,他长得有些老气,留着一头披肩长发,颇有些像现代的一些玩摇滚玩乐队的人。
“这位应该便是丁少爷吧?久仰大名!”
这男人热情的握住了丁鹏的手,热情的握了握手,随后连忙把两人请入了他刚定下的一处包间。
包间内布置的非常雅致,有花瓶,有盆景,有各种红木家具,看起来华贵异常。
在正中间,摆着一张桌子,上面已经摆放了一席丰盛的酒菜,这些酒菜做的十分精美,犹如艺术品一般,看来,这价格,应该不菲。
缺钱,竟然还来这么贵的地方玩耍,足见这人平日里,该是有多么大手大脚。
像这么花钱,就算家财万贯,恐怕也花不了多久,便会破产。
在桌子旁,已经坐着了一个穿着旗袍,浓妆艳抹的女人,这女人有些姿色,身材也很丰腴,应该是这男人点的相好的。
男人坐在了那女人身旁,一边搂着那女人,把玩着女人的脸蛋,一边让金凤举和丁鹏二人坐下。
随后,他自我介绍了一番,他叫宋子文,是金凤举的同事,同样在财政部当差。
财政部可是个肥沃的差事,能够在这么优厚的地方当差,可见,这宋子文,应该还是有些人脉的。
宋子文看了一眼四周,突然拍着桌子,喊道:“人呢?”
这时,门外传来一个龟公的应和声:“来了来了来了……”
紧接着,一个有些秃顶,佝偻着背,大约四五十来岁的瘦弱男人走了进来,他对着宋子文点头哈腰的,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说道:“宋二爷,您有什么吩咐?”
宋子文说道:“我来了两个兄弟,快去给他们找两个姑娘过来陪酒!”
话音刚落,他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拍自己的脑袋,对着金凤举说道:“对了,我怎么忘了这一茬,金兄在这里是有个熟客的,叫什么来着,对了,晚香姑娘!”
他对着龟公说道:“去把晚香姑娘叫来,就说她的情哥哥,金公子来看她了。”
说到这里时,宋子文朝着金凤举,暧昧一笑。
金凤举哈哈一笑,对着龟公说道:“晚香今日在吗?如果在的话,便把她叫过来吧。”
龟公立即点头道:“在的,在的,她这些天,一直都巴巴等着金公子您呢,我这就去叫她。”
宋子文看向丁鹏,说道:“兄弟,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告诉我,我对这里非常熟悉,这里不错的姑娘,我几乎都认识,说出来,我给你推荐推荐。”
喜欢什么口味的?
丁鹏摇了摇头道:“我已经有爱人了,对于这些青楼女子,不感兴趣。”
金凤举在一旁插话道:“真是一个好男人!”
他对着宋子文介绍道:“你知道这位是谁吗?他便是今日,在整个京城,传的沸沸扬扬的,大才子,大善人,丁鹏,丁大作家!他写的《啼笑因缘》,你应该看过吧,最近在各大影院热映,听说反应很强烈的。”
宋子文大惊失色,他站了起来,瞪大了眼睛,看着丁鹏,惊叹道:“原来你便是丁大才子!你的电影,我看过了,我刚刚还纳闷,感觉您有些眼熟嗯,不就是《啼笑因缘》里,那个男主角嘛!啊呀,丁少爷,你那演技,真是绝了,你写的歌也很好听,这些天,我的凤娟一直在我枕头边上哼着这首歌呢!”
凤娟,便是他身旁的这个女人,他在这里的老相好。
一旁的凤娟听说他便是丁鹏,同样惊骇不已,吃惊程度,不下于宋子文,她有些激动的站起身来,说道:“丁先生,我太喜欢您演的《啼笑因缘》了,我身边的姐妹,有空的时候,都去看了您的这部电影……”
第一百三十八章: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如今,《啼笑因缘》这部片子,早已经大爆了,每天电影院中,前去观看这部影片的人,络绎不绝,挤满了整个电影院。
以至于就算每日连播这部影片,依旧供不应求,有许多市民,想要看,却又看不着。
甚至一度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票价被一吵再吵,到了5块大洋,乃至10块大洋的高价了。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被人们疯抢。
足见这部电影的火爆程度了。
丁鹏一时之间,享誉整个北平,乃至全国,成了全国首屈一指,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
丁鹏的知名度,算是彻底打响了。
与此同时,在收获知名度的时候,他还赚了一大笔钱。
将近十几万大洋。
这笔钱,相对于他建工厂的钱,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年代,依旧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巨款。
连凤娟这个青楼女子,都带着她的姐妹,前去观看这部影片,你便可以猜到,这部影片的火热程度了。
丁鹏谦逊了几句,随后便把话题,引到了房子上面。
他此行的目的,是来购买的房子的。
宋子文让龟公离开了,随后说道:“丁少爷,不要急嘛,我们先在这里好好玩玩,等玩舒服了,我再带着你们前去参观一下我的府邸,也不迟,我可以保证,我那栋府邸,非常广大,曾经是一个王爷手中的产业,后来因为我祖上有功,帮着这位王爷挡了一剑,死了,那王爷感恩之下,便把这府邸赏赐给了我们,这房子,可曾经是一座王府哦!”
还真的是王府啊。
清朝时候的王府,这宅院有多大,不言而喻。
肯定是深宅大院了。
住在这样的院子里,生活的才能更舒服一些嘛。
丁鹏来到这个影视剧的世界,可不是来受苦的,而是来想要享受生活的。
把他不曾享受过的东西,好好的享受一遍,否则,他来干嘛?
找虐吗?
人生一世,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活的更快乐一些吗?
享受生活,享受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东西?
龟公离开了之后,不一会儿,又返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姑娘。
随着这姑娘的出现,丁鹏身旁的两个男人,全都看直了眼睛。
尤其是金凤举,一直直勾勾盯着对方,仿佛眼睛都挪不开了。
看着金凤举这个眼神,丁鹏不用看,便能够猜出来,这个姑娘是谁。
八九不离十,便是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果然,丁鹏一抬头,便看见了这姑娘的那张俏脸,的确是晚香。
此时的晚香,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完美的身段,衬托的美好而又魅惑。
她梳了一个极为清纯的头型,发鬓上还插着一朵粉红色的鲜花,看起来娇艳欲滴。
或许是妆容的原因,晚香让人看第一眼时,便觉得她是一个容貌清纯,非常干净腼腆的女孩。
不过,丁鹏却是知道的,这不过是她的表象罢了。
说起来,她算是绿茶婊的典范了。
一边勾搭金凤举,在他面前装清纯,装可怜,背后,她都不知道和多少男人勾搭过来。
可怜这个金凤举啊,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抛弃了一心一意对待他的妻子,吴佩芳。
吴佩芳虽然有些世故精明,但是对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嫁给他的这些年,可从来都是本本分分的,没有给他戴过任何一顶绿帽子。
放着家里这么好的一个大家闺秀不好好疼爱,反而把眼前这个破烂货当成宝贝,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有眼无珠男人的代表了。
不过,有一说一,晚香的容貌,的确出众,不然,也不会引得两个男人,金凤举和宋子文,全都失态了,眼巴巴的就瞧着她一人。
宋子文在一旁叹息道:“晚香姑娘真是漂亮,不论看多少次,似乎都不会腻,凤举,你有福咯!”
宋子文知道对方是金凤举的相好,因此他站起身来,笑道:“金公子,我把这里,就留给你了。”
他搂着凤娟,来到丁鹏身旁,道:“丁少爷,走,我带着你去我那处宅院瞧一瞧,如果您瞧得上,我们再谈论价钱也不迟……”
第一百三十九章:修缮新府邸
丁鹏开车,带着宋子文和他的相好,凤娟姑娘,一起向着那处府邸奔去。
兜兜转转了一圈之后,众人停留在了一处有些破败的大宅院的朱门旁。
丁鹏跟着宋子文进去转了一圈,的确,宅子,是好宅子,里面空间极大,花草树木,假山等等,应有尽有。
府邸坐北朝南,门口除了朱红大门之外,还有一对石狮子辟邪。
整个府邸,分为两个部分,前面的正殿,和后面的后寝。
正殿共有七间,四周护以石栏,这都是平日里,接待客人,应付交际之后的。
后寝,相当于‘后宫’,是用来居住的地方,里面包括了五重大的居室,居室四周又有配楼各九间,园林假山以及池塘,该有的,应有尽有。
在面积上,甚至远远超过了金府。
这样一处宅院,的确相当广阔,完全称得上是深宅大院了,置身其中,仿佛自成一世,与世隔绝了一般。
环境相当幽静,住在其中,心情也会变得宁静起来。
转了一圈之后,丁鹏对于这处府邸,还是非常满意的。
如果非要挑出一点缺点,那便是这府邸略显陈旧,似乎已经空闲了很长时间了,里面蛛网密布,显得有些破败。
不过这不算什么大问题,只要请到足够的工人,精心修缮一下便可以了。
不过是需要多消耗一点钱财罢了,根本不算什么。
既然对于这处房产,丁鹏是满意的,接下来,便只剩下谈价钱了。
宋子文看在金凤举的面子上,也没有给出高价。
毕竟,他是知道丁鹏的来头的。
年纪轻轻,不过二十岁,便已经是教育部次长了,还受到了总统的亲自接见,如今又在文坛和影坛上,站稳了脚跟,成了各个领域的精英。
精英都有点太保守了,应该说,丁鹏是这些领域的绝对天才。
加上其收留数万难民,大兴土木,建造工厂的行为,这所有的一切,都预示着,眼前这个年轻人的不简单。
像这样的人才,不论在哪里,都是各个阶层人巴结,想要讨好的对象。
宋子文也不例外。
他想要给丁鹏卖一个好,搭上关系,这样以后,说不定便能用上。
成年人嘛,相互交际应酬,不就是为了相互帮衬,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因此,宋子文开价1万大洋。
1万大洋,便能够购买到这么一栋气势恢宏的大宅院,这价钱,已经算不错了。
并不贵。
丁鹏马上便答应了。
他把宋子文送回了春香楼,和金凤举告别了一声,便离开了。
宋子文和金凤举原本还想要挽留他,让他也在楼里找一个姑娘,和他们一起玩耍。
丁鹏微微一笑,拒绝了。
回到了丁府之后,丁鹏立即把他买了一个新宅子的消息,告诉了小怜,他让小怜明日陪着他一起,去雇佣一些工人,修缮那处府邸,然后购买一些合适的家具等物品,充实其中。
这处府邸,以后应该便是他的常居之地了,自然要好好打理一番。
一想到能够住在这么宽敞的房子里,丁鹏心里便感觉一阵喜悦。
说实话,相比起喧闹,他喜欢寂静的环境。
试想一下,在幽静的环境中,他坐在花园里,一边欣赏美景,一边写书作词,身旁还跟着一个清纯漂亮的丽人,一起卿卿我我,人生之事,不过如此了。
接下来的几日,丁鹏带着小怜,都在忙活修缮那处府邸的事情。
渐渐,府内的杂草被清除一空,破旧的瓦砾,也被修缮一新,同时褪色的柱子,也全都涂上了新漆。
加上一些沙发、地毯、盆景、花篮、吊钟……
丁鹏甚至还买了一架钢琴,准备有空的时候练习一下。
说实话,完全依靠【命运能量】提高技术,实在是有些太浪费了。
丁鹏决定,一些比较容易习得的技能,比如【钢琴】,他完全可以在这个世界,雇佣人过来,手把手的教他,根本没有必要耗费【命运能量】,去购买提升这门技术。
正因如此,他除了购买钢琴之外,还顺带着,买了许多其他的乐器,方便的时候,一起练习了。
反正现在他新买的这处府邸,相当广大,完全足够用来放置东西,不用担心,购买的物品,没有地方放置。
当把整个府邸全都修缮一新之后,置身其中,不论是丁鹏,还是他一旁的小怜,都感觉到了一阵震撼。
此时的府宅,哪里还有之前的破败,完全就是一座奢华的古代王府一般。
小楼的地面上,全都铺着一层红地毯,走在上面,松松软软的,非常舒服。
丁鹏带着小怜转了一圈,小怜惊叹道:“丁大哥,这府宅,比金府气派多了,像是皇宫一般,真是好看!”
丁鹏揉了揉小怜的小脑袋,笑道:“你喜欢就好,这里以后,便是我们的家了,我现在把这个家交给你,以后府内的大小事务,便由你全权处理了,需要什么,只管跟我说,知道吗?”
说话间,丁鹏已然搂住了小怜纤细的腰肢,小怜的小蛮腰,又酥又软,摸起来,手感相当不错。
小怜似乎对于丁鹏的搂抱,早就见怪不怪了,她没有拒绝,而是俏丽的脸蛋上微微一红,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帮着丁鹏,管理这处院子。
常言道,男主外,女主内,丁鹏对于府内的这些小事,不太感兴趣,因此,他决定把这处府邸,全权交给小怜打理。
小怜性情温婉贤惠,是一个贤妻良母,对于丁鹏的吩咐,她几乎从未拒绝过,善良而又柔美的脸庞上,总是洋溢着温柔的笑容。
这笑容,犹如一朵美丽的白莲花一般,温柔美丽,惹人怜爱。
情不自禁之下,丁鹏把她搂进怀里,随后捧着她的小脸,狠狠亲吻了起来。
小怜的芳心之中,早就有了丁鹏这个人了,而且随着这些时日的相处,她对于丁鹏的依赖和喜爱,与日俱增,因此,对于丁鹏任何举动,她都表现的极为顺从。
两人情到浓处,丁鹏不由抱起小怜,带着她进了早已经布置妥当的主卧房……
第一百四十章:给小怜写情诗
常言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在正值青春的年纪,没有一段风流韵事,那这一生,真是白活了。
尤其是在这犹如虚幻的影视世界中,就更加不能辜负青春了。
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过的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爽!
而人只有在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爽。
这就仿佛是,只有在你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产生愉悦感一样。
而小怜,便是丁鹏喜欢吃,想要吃的一道美味佳肴。
两人不知道在卧房中缠绵了多久,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屋外已经是深夜了。
他们索性便在这处府邸里住下了。
先歇息一晚,等到明日,再行搬家。
其实,这处府邸已经大致布置好了,卧房中,棉被什么的,都是齐全的,可以直接入住。
此时,两人相拥在一起,彼此紧紧挨着,只觉得心情愉悦,非常幸福美满。
丁鹏的确感觉到很满足,因为,此时,他的怀里,正躺着一个,他喜欢的女孩。
他喜欢小怜,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除了,喜欢小怜娇嫩的肌肤,纤细苗条的身体,俏丽柔美的容颜之外,还喜欢她温柔多情,贤妻良母的性格。
她和冷清秋一样,都是性格保守,喜欢宅在家里的好女孩,唯一的区别,便是,冷清秋性格颇为冷僻,脸上很少有笑容,给人距离感,不熟悉的,便会觉得她有些冷傲。
实际上,不过是因为,她比较慢热而已。
而小怜则不同,她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倒是没有文艺女青年的冷僻性格,她的小脸上,总是挂着柔美的笑容,如冬日暖阳,只需看一眼,便会觉得温暖人心。
这也是丁鹏喜欢她的原因。
不论是外貌,而是内在,丁鹏都很喜欢。
而小怜呢?
丁鹏年少多金,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加上还三番五次帮助她,救她于危难之中,对她也体贴入微,她想要什么,丁鹏几乎毫不吝啬,看上什么买什么。
这样的一个完美男人,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小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小怜的整个芳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丁鹏。
小怜躺在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俏丽的小脸上,一脸满足。
或许是因为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对方,小怜已经没有之前的拘谨了,表现的更加放得开了。
她洁白柔软的双臂环着丁鹏的脖子,娇声娇气的撒娇道:“丁大哥,我听说你特别会写情诗,你可不可以也给我写一首?”
小怜是读书识字的,有一点的文化素养,因此,她也和这个年代,大多数文艺女青年一样,酷爱诗文,尤其是对那些缠绵悱恻,情意绵绵的情诗,情有独钟。
为什么男孩写情诗,一个个都那么厉害?
因为这都是被女孩们逼得。
因为女孩们喜欢,所以男孩们才拼尽脑汁,写出一首首肉麻而又优美的情诗,取悦她们,以图俘获她们的芳心。
求偶求偶,既然用了一个‘求’字,你便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玄机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乔迁大会
写情诗,对于丁鹏来说,简直容易到了极点,他几乎张口便开,一边轻抚着小怜俏丽的脸蛋,一边把玩着她娇嫩的肌肤和柔顺的发丝,一边看着她,欣赏着她的美貌,一边缓缓说道:“
假如你我不曾相逢,
那么这一生,我将永远体会不到欢愉的滋味。
假如我与你失之交臂,
那么这一生,我将悔恨终生,永远不会快乐。
你的一个眼神,
便足以让我心海,擦过飓风。
在我贫瘠的心灵土地上,
留下一抹永无难忘的风景。
与你每一次的离别,哪怕仅仅只有一瞬,
便足以让我这颗深情的心,憔悴不堪。
你眼中的每一次秋水微澜,
便足以让我心潮澎湃,情不自已。
此生能够与你彼此相爱,
这辈子便无憾了。
……”
当丁鹏念到最后的时候,小怜的眼眶中,已经饱含着热泪,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在对方的心中,竟然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她动情之下,不由环住丁鹏的脖子,自己凑了上来,深情的亲吻着丁鹏的嘴唇。
小怜的身子柔软,而又有温度,那柔弱痴情的模样,让人忍不住想要紧紧抱住她。
丁鹏也的确是这么做的,他狠狠抱住小怜,仿佛想要把她柔软的娇躯,狠狠揉进自己的身体里一般。
两个心中炽热的年轻人,再次相拥在一起,共赴巫山……
翌日清晨,两人在一起,相互洗漱完毕之后,丁鹏便带着小怜,开车返回了丁府旧宅,也就是冷府的旁边。
随后,丁鹏便雇佣了几个短工,帮着他们搬运行礼。
他们开始搬家了。
冷夫人听说丁鹏要搬走,心里还有些舍不得,不过她也知道,如今丁鹏一家子,人口多了起来,像这样的小宅子,根本住不下了。
搬走也是迟早的事情。
离开时,丁鹏邀请冷家人一起搬到他那里去住,说他那里非常安静舒适广大。
冷夫人自然不会同意了。
如今,她的女儿,冷清秋,虽然和眼前这个男人,走的很近,但是两个人毕竟没有结婚,她这么冒然搬到对方那里去住,这算什么?
这也太不符合情理了。
如果她真的这样做了,她以后女儿嫁过去,也会低人一头。
这绝对不是冷夫人愿意看到的。
丁鹏也没有勉强,因为冷夫人的拒绝,也是他意料之中的事。
不过,他还有后招。
紧接着,他便又说道:“冷夫人,这一次我搬到新的住所,准备举办一个庆贺乔迁之喜的庆典,到时候还请冷夫人,带着冷小姐,大驾光临。”
这是买下新府邸之时,丁鹏早就已经相好了的庆典。
原本,他新进乔迁,举办一个庆贺乔迁的盛会,理所应当,再正常不过了。
而且,举办盛会是虚,他其实另有目的。
首先,他举办这场盛会,便能够邀请冷夫人,带着冷清秋,以及宋世卿,一起观赏他的新居,相信见识了他新居的豪华之后,不论是宋世卿,还是冷清秋,或者冷夫人,一定会大受震撼的,这也算是侧面的在他们面前,尤其是冷夫人和宋世卿面前,彰显他的财力。
虽然冷夫人是一个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理,对于富贵,看的并不重,但是,谁不想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富贵人家,一辈子衣食无忧,过着少奶奶一般的舒服日子呢?
兴许到了最后,连她都巴不得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丁鹏了。
这是他第一个目的,加速他与冷清秋之间的进展。
虽然他们二人的关系,已经亲密无间了,但是到现在为止,冷清秋依旧没有答应他的婚事。
这或许是因为,他们二人还差一点契机,而这个契机,或许便会在这次乔迁盛会上发生。
而他第二个目的,便是会邀请所有他认识的各界人士,包括金铨以及金府的人,一同参观他的府邸,参加这一次的盛会。
这么做的目的,自然也是向他们,进一步展示自己的实力了,以及增进与他们的关系。
虽然这些人都知道丁鹏很有钱,但是究竟有钱到何种程度,他们并没有一个太直观的感受,这一次,他便让这些达官贵人们,好好见识一下,他丁鹏的实力。
庆贺乔迁之喜这样的邀请,冷夫人自然不会拒绝,她欣然答应了,并且表示,到时候一定参加。
丁鹏做事相当周到,他提议道:“到时候我过来接你们吧。我们乡里乡亲的,都不是外人。”
说完,丁鹏对着冷夫人恭敬的躬身一礼,随后上车,带着小怜,以及其他人,返回了自己全新的府邸,丁公馆。
早在之前,他已经给自己的府邸,挂上了一块气派的匾额,上面写着三个大字,丁公馆。
民国时期的有钱人,一般称呼自己的府邸,为公馆,如金公馆,白公馆等等。
而丁鹏的,自然便是丁公馆。
忙活了大半天,当把所有东西全部搬迁到新公馆之中后,经过一番整理,一个全新的丁公馆便诞生了。
此时,整个府邸内,早已经焕然一新,所有设施完备。
丁鹏见小怜忙的满头香汗,浑身也有些湿透了,他心疼之下,便让新雇佣的那些佣人去忙活,而他则牵着小怜的小手,带着她去洗鸳鸯浴,洗去全身的尘土和汗味。
洗浴的地方,是一块非常宽大的私人澡堂子,里面早已经加好了温度适当的温热水,其中还泡有花瓣和香精,闻起来非常香甜。
两人置身在如温泉一般的池子之中,一边相拥着,相互清洗,一边愉悦的聊着天。
小怜虽然不是拜金的女人,但是,哪有女人不希望自己能够过的舒适,过的愉悦,生活条件环境优越呢?
对于如今犹如仙境一般的生活条件和环境,小怜实在是太喜欢了。
这些日子,是她一个小小的女仆,一辈子都难以想象的。
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够过上这样的富贵生活,对于这一切,她非常感恩,她知道,这一切,都是眼前这个男人,丁鹏,给她的。
因此,她对于这个男人,既崇拜,又感激。
两人在浴池中又缠绵腻歪了一阵,也不知道洗了多久,皮肤都有些快洗脱皮了,这时,两人才爬出浴室,穿上衣服,走出了浴室。
嗅着身上香喷喷的味道,小怜的心情顿时变得非常爽利,只觉得这样的日子,真是太幸福了。
而丁鹏,则搂着小怜的小蛮腰,嗅着她身上的香味,也同样觉得,非常爽利,心情大好,觉得这样的日子,无比美好。
没有人会拒绝这样优越享乐的日子。
两人出去之后,又监督着雇佣的仆人们,把花园,以及荷塘全部收拾清楚了,这才给他们结了工钱,打发他们走了。
看着偌大的公馆,丁鹏对着一旁的小怜提议道:“小怜,你觉得我们是不是要再雇佣一些长期的仆人过来,帮着我们打理这偌大的府院?”
毕竟,这么大的院子,却只有小怜一家帮着打理,似乎有些不太够。
小怜一家,除了她,和她的父母之外,便是她的六个妹妹,和一个不过才六岁的弟弟。
而她的妹妹太小了,平日里帮着洗洗擦擦的,倒也可以帮一把子手,但是一些重活,比如砍柴、背挑等等,她们却是绝对干不了的。
而她的父母,虽然是干惯了农活的人,身上有把子力气,但是毕竟才两个人,不说别的,过几日,他便要在这里举办庆典大会,到时候会邀请各大权贵人士参加,人数至少数百人,这么大的盛会,这几个人,肯定是不够使唤的。
至少,也得再找数十个,乃至几十个仆人过来。
两人一商量,小怜建议道:“丁大哥,这件事情,您其实可以去找金府的大少奶奶帮忙,她是北平大户人家出生,对这方面比较了解,如果让她帮忙,找到的仆人,一定都是知根知底的良仆。”
这人,是有好坏之分的,有卑劣的主人,也自然会有卑劣的仆人。
甚至有些仆人,为了钱财,而对主人家谋财害命的,这样的事情,累见不鲜,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因此,一般大户人家雇佣仆人,都会经过一番挑选,先了解一番这仆人的背景,发现没有不妥之处,这才会雇佣到家里来。
而最开始,因为对这些新雇佣的仆人,并不是太信任,因此会先把他们放在一些无关痛痒的岗位上,先观察观察,发现有不错的,便一步步提拔,让其担当更关键的位置。
其实,当一个人家大业大之后,管理家庭,就犹如管理一个企业一般,也是大有学问的。
而这个学问,一般是由女主人掌管的。
男主外,女主内,这个年代,大多如此,比如金铨一家,所有的家务事,都是由金老夫人打理的。
只不过,后来她年纪大了,喜欢清净,只想着吃斋念佛的,多活几年,因此金府上的大大小小的时候,便全都交给了金家大少奶奶,吴佩芳帮着打理。
在附近一家名贵酒楼订了一桌子的酒菜,送到了府上,随后丁鹏便叫来小怜的家人,大家一起围坐在一起,一边谈笑,一边享受着眼前的美味佳肴。
小怜的父母看着如今这荣华富贵的日子,只觉得一切都像是做梦一般,他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菜肴,也没有睡过那么柔软的床铺,更是没有洗过这么香气扑鼻的温水浴。
这一切,对于他们而言,都太过梦幻了。
他们都是老实本分的人,最是懂得感恩,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是丁鹏给他们的,因此,小怜的父母小声在小怜的耳边嘀咕道,让小怜以后一定要尽心尽力的侍候丁鹏,绝对不能辜负了丁鹏的这份恩情。
小怜最是孝顺,她连连点头,说道:“父亲,母亲,女儿晓得的。”
一顿美妙的晚餐过后,丁鹏让小怜去书房帮忙,然后吩咐她的父母,把桌子收拾干净之后,便可以去休息了。
今日的事情,便算是结束了。
小怜的父母连连点头,对丁鹏,他们一直都相当恭敬。
丁鹏喜欢听话的人,更何况还是这么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的老实人,因此,丁鹏也没有亏待他们,不论是吃穿用度,都给他们最好的,完全当着亲家一般对待。
回到书房,丁鹏把小怜拉到自己的怀里,让她坐在了自己的腿上,随后两人便开始书写稿件。
随着《啼笑因缘》的大热,有不少观众表示,想要看到更多这样优秀的电影,呼声很高。
就连总统,都亲自给他打了电话,声称他的几个孩子,尤其是几个女人,特别喜欢看他拍的电影,想要他多拍一些,这样的优质电影。
总统之所以给他打这个电话,自然不可能是仅仅为了他的几个孩子,而是因为,这其中,还蕴含有另一层意思。
一部好的电影,可以让人们暂时忘却眼前的痛苦,对于稳定民心,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是有很大促进作用的。
精神文明建设,可不是说说而已的,同样至关重要。
因此,总统之所以让丁鹏多拍一些这样的电影,目的,便是为了稳定已经有些浮躁的民心了。
南方的威胁,一直虎视眈眈的,令不少北洋政府的官员,以及北平的人们,人心惶惶,总统急需用各方策略,稳定民心,而丁鹏的电影,便是其中之一。
一部优秀作品所提供的精神力量,是巨大的,不可估量的。
既然总统都催促他了,丁鹏自然开始准备新作了。
他挑选的新作,便是民国十大名著之一的,《京华烟云》。
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林语堂先生,在1938年开始创作的小说,在文坛上具有极高的地位。
他不仅具有很高的文学性,同时还很有故事性,讲述了北平曾家、姚家、牛家,三大家族,从1901年义和团运动时期,一直到抗日战争,三十年间的悲欢离合,和恩怨情仇。
其中,还安插了不少历史事件,比如袁世凯篡国,张勋复辟,军阀割据,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二战爆发等等,几乎是全景式的展现了现代中国社会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
当然,他不可能完全照抄这本小说,因为里面有不少情节,有些超越了时间。
比如,三一八惨案,便发生在1926年,也就是六年之后。
而五四运动,是1919年的事情,倒是可以写进去。
为了能够不得罪北洋政府,他准备对这本书进行精简,弱化北洋军阀的丑恶嘴脸,把更多的笔力,集中在三个大家族的历史变迁之中……
第一百四十二章:东窗事发,扇耳光事件
有小怜在一旁陪着,丁鹏写起书来,心情变得更加愉悦舒畅。
而人心情舒畅的时候,做事的效率,也会随之提高。
这便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原因。
此时便是如此,有小怜这个温软的美人陪伴,丁鹏写书,效率极高。
有时候写累了,他便让小怜代笔,他念一句,小怜便写一句。
颇有点夫唱妇和的味道了。
第二日,丁鹏便再次拜访金府,准备找吴佩芳,让她帮忙寻找几个仆人,帮着打理接下来,准备举办乔迁宴会的事情。
来到金府,开门的是一个胖乎乎,满脸谄媚笑容的中年胖子。
丁鹏认识他,他便是金燕西的随从,金荣。
同样,也是金府的管家。
金荣,姓金,这性命,应该是主人家赏赐他的,可见,金荣的身份,应该类似于家养奴,数代都是伺候金家人的奴仆,用这个年代的话语,便是家生子。
一般富贵人家,雇佣仆人,最担心的,便是招来一些不三不四的恶奴,不仅不干活,反而还存心打起了主人家的主意,反噬其主,偷取主人家的财货或者女人。
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一般富贵人家,都喜欢用一些背景干净靠谱的奴仆,这样才安全。
而家生子,是府上奴仆所生的子女,从小便在府中长大,背景自然是极干净的,因此,他们也是富贵人家最喜欢用,而且还是重用的奴仆。
相较于其他奴仆,对家生子更为信任。
因此,金荣相较于其他金府的仆人,地位要更高一些,算是仆人中的一个小头目。
当然,就算他地位再高,也终究不过是一个家生子,地位自然无法于主人家相提并论。
因此,当看见丁鹏之后,金荣那张胖脸上,立即堆满了讨好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的给丁鹏请安。
丁鹏笑了笑,说道:“金管家,金家大少爷在家吗?我有些事情,想要找他询问。”
丁鹏的确是来找吴佩芳帮忙的,不过,吴佩芳毕竟是一个少妇,而且还是金府的大少奶奶,他总不可能直接说,是来找大少奶奶的吧?
这多不像话啊。
因此,他才会说,想要找金家大少爷帮忙。
金荣连连点头道:“今日大少爷休息,正在花园里晒太阳呢,我带您去见大少爷。”
丁鹏的身份,金荣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的人物,是他得罪不起,而且时刻想要巴结的对象,因此对待丁鹏,他自然会更上心一些。
说穿了,人世间,不过就是这么一回事。
当你强大的时候,人们便会重视你,甚至巴结你,而当你弱小的时候,便会轻视你,忽视你,甚至欺压你。
为什么每一本书上,都教你怎么强大自身呢?
因为只有自身强大了,你才能够活的像一个人,才能够真真正正,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过上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没看见这世上,有那么多苦命的人吗?
深圳电子厂里,那么多两班倒的工人,每日工作12个小时,换取一点生活费用。
在工作时,还会经常受到一些工头的欺压。
有些年轻夫妻俩一起进厂打工的,没过多久,老婆便被什么线长主管撬走了,这样的事情,还少吗?
有些脾气硬的,可能会上前去教训那些情敌,不少情杀的案子,便是这么来的。
而一些脾气软的,可能也就算了,离婚,或者离开这家电子厂,去其他的电子厂,继续打工。
这就是卑微的打工人的生活。
能怪谁呢?
要怪,只能怪他自己,不够强大。
而落后,就会挨打,就会吃亏。
对于现代的男人来说,便是找不到老婆。
失去了繁衍后代的资格。
世界,往往就是这么残酷,优胜劣汰,只不过大部分人,都活在人们假象的美好之后,而没有看清这个世界的本质罢了。
丁鹏跟着金荣,一路到了花园之中,走在林荫小道上,他突然听见前方传来一阵争吵声。
或许是因为【金钟罩·铁布衫】具有增强体质的作用,他发现自己,不论是视力,还是听力,都比以前要敏锐许多。
原本,他还有些近视,但是自从练了这套功夫之后,一番洗精伐髓,他的视力恢复了正常,完全不用佩戴眼镜了,而且听力,也比之前强了不止一倍。
因此,虽然隔着一定的距离,但是,他依旧能够听清这一阵的争吵声。
听声音,争吵的,是一男一女,似乎是金凤举和他妻子,吴佩芳的事情。
他听见吴佩芳质问道:“你昨天晚上,还有前天晚上,都干什么去了?”
金凤举随口说道:“我去朋友家打牌。”
“去谁家打牌?都有谁啊?”吴佩芳继续追问道。
听声音,金凤举似乎有些不耐烦,他说道:“哟,你今天盘问的够严的,怎么找,我还不能在外面过夜了?”
“不能,就是不能在外面过夜!”吴佩芳语气坚定的说道。
金凤举似乎也有些来气,冷笑道:“你也天天在外面过夜打牌,怎么,我就不能在外面过夜?”
“别人都行,就你不行!”吴佩芳说道。
丁鹏隐隐听出,吴佩芳的声音里,暗藏怒意,似乎她很生气。
听到这里,丁鹏不由暗忖道:“莫非金凤举和那个青楼女子,叫做晚香的,事发了?被吴佩芳发现了?”
也是,也只有遇上这样的事情,吴佩芳才会这么质问她的丈夫。
这个年代,不过是民国时期,封建守旧的一些思想,依旧相当严重,究其原因,是因为此时的女性,根本没有任何谋生的途径,需要依附男人生活。
如此一来,她们自然矮了一截,会受到男人的钳制了。
现代的女性,为什么一个个都那么飒,说白了,就是因为她们经济自由,不用靠讨好男人生活,能够凭着自己的喜好心愿,去生活而已。
不论在哪个年代,只有把自己的命运捏在自己手中的人,才能活的真正潇洒,而指望别人,依靠别人生活的,便犹如奴隶一般,只能任由别人驱使。
常言道,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其实,不仅是男人,女人也是一样。
如果一个男人,傻傻天真的完全相信女人的鬼话,也是可悲的。
男人花心,你以为女人就不会吗?
其实,不过是性别有区别而已,但是实质上,都一样,都是人,既然是人,便有共通的人性。
果然,当他来到花园中心的时候,便发现金凤举正躺在一个躺椅之上,正逍遥的晒着太阳,而在他一旁,站着一个穿着粉红色旗袍的女人,吴佩芳。
此时,吴佩芳的手中,正捏着一沓照片,一脸怒意。
金凤举丝毫没有把自己这个夫人放在眼里,因为在他心里,自己这个夫人,吃他的,穿他的,一切都要依靠他,因此对方根本不敢怎么样。
看见吴佩芳有些指责他的意思,他不由有些不高兴了,微怒道:“为什么我不可以?”
吴佩芳用这些照片指着金凤举的鼻子,骂道:“因为你品行不好,作风不正,你吃喝嫖赌,无恶不作!”
说到气愤处,吴佩芳直接拿起照片,全部狠狠砸在了金凤举的脸上。
在这一点上,她显然要比金家四小姐,金道之要做的更好。
同样是发现自己的老公在外面找小三,吴佩芳敢于当面指责训斥自己的老公,而金道之,则是选择了隐忍,最后甚至接纳了自己丈夫的小老婆,还把这个小老婆带到了金府娘家,承认了这个小老婆的地位。
在这一点上,金道之,的确太卑微了。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两人的底气。
吴佩芳家里,原本就是北平权贵之家,她的父亲,也是北洋政府的总长,她身后是有娘家人给她撑腰的。
而金道之则不同。
那时候,金铨已经离世,金府也败落了,金家那几个儿子,混的一个比一个差,根本无力给自己的这个妹妹出头,因此,金道之无奈之下,只能接纳了这个小老婆。
所以,面对同样的事情,对于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结果,究其原因,还是要看各自身后的底气。
吴佩芳有底气,因此她不怕与金凤举硬刚。
而金凤举仗着自己的父亲是总理,自己又在肥缺,财政部当差,脾气也硬气的很,他‘嚯’的一声,从躺椅上站了起来,指着吴佩芳的秀鼻,怒道:“你干什么你!反了天了!”
在金凤举的眼里,自己的老婆,就应该对自己百依百顺,就算自己在外面吃喝嫖赌,也不能有半点怨言。
吴佩芳也不是吃素的,她顿时撒起泼来,争锋相对道:“怎么着,你还想打我吗?”
金凤举怒火中烧,觉得自己男人的自尊心受到了挑衅,他不由扬起自己的手掌,狠狠扇了过去。
啪!
一声清脆的响声过后,吴佩芳的脸上,显出了一个红红的掌印。
她被扇懵了。
长这么大,这还是她第一次被人扇巴掌,更可气的是,此时的她,还怀着孩子。
趁着女人怀着孩子的时候,出去瞎搞,似乎是这个年代的男人的惯性。
吴佩芳尖叫一声,眼神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她的男人,做错了事,竟然反过来扇她的耳光!
一股怨气上了头,吴佩芳哭喊道:“我不跟你过了,我再也不跟你过了!”
金凤举正在气头上,嘴里也怒道:“不过就不过!”
看着两个主子闹的不可开交,金荣吓的连忙跑了过去,一边喊着吴妈,一边上去劝解。
金凤举看见丁鹏也在这里,不由觉得颜面大失,他怒哼了一声,抓起椅背上的西装,怒气冲冲的走了。
那样子,仿佛受委屈的,变成他了。
丁鹏有些尴尬的站在原地,像这样的事情,是金府的家事,不是他这个外人能够掺和的,像这样的事情,他最好少掺和,最好此时应该离开避嫌。
正当他准备离开时,一群女人向着这里赶了过来,其中有五小姐,金敏之,六小姐,金润之,和八妹,金梅丽。
这三个女孩,小手牵着小手,急匆匆的向着他这里赶了过来。
显然,她们应该是听所了什么,过来劝解吴佩芳的。
三个女孩看见丁鹏在这里,不由小脸上都露出了一丝意外,八小姐金梅丽与丁鹏最熟悉,而且她年纪最小,有社交牛逼症,此时看见丁鹏,她顿时问道:“丁大哥,你什么时候来我们这里的?既然来了这里,怎么没有去找我们玩?”
离上一次诗社,已经过去了一个礼拜的时间。
这一个礼拜的时间,丁鹏一直忙着他自己的事情,以至于都没有登门拜访过金府。
之前他可是和这三位金府的小姐有过约定,成立了一个诗社,这些小姐们还等着丁鹏继续给她们讲课呢。
哪里知道,那一次之后,她们便见不着人了。
原本,八妹金梅丽以为,丁鹏是个大忙人,有很多事情要忙活,所以没有时间来找她们,此时,看见丁鹏在她们府上,金梅丽不由有些不高兴,觉得对方根本没有重视她们的诗社。
丁鹏连忙解释道:“我来府上,是有事情想要找你大哥帮忙。”
紧接着,他便把自己准备筹办迁居盛会,以及需要大量仆人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听说丁鹏迁居到了新的地方,金梅丽顿时来了兴趣,想要过去见识一下。
丁鹏笑道:“放心好了,这一次的迁居盛会,怎么能够少了你们金府的人呢,不仅是你,你的父亲,我都会邀请前来,到时候大家好好聚一聚,我准备请一个戏班子,大家上午听戏唱曲,晚上便开一个歌舞晚会,怎么样?”
这个年代的上层年轻人,都喜欢举办各种舞会,年轻男女们,通过舞会,相互跳舞了解,是一个不错的社交,认识新朋友的活动。
不少的姻缘以及风流韵事,都是在这样的场所,产生的。
金梅丽听说丁鹏也邀请了她们,顿时一个个眉开眼笑,放过了丁鹏,不再埋怨他了。
这时,一旁的金润之提醒道:“梅丽,我们还是先去看看嫂子吧?”
随后,她看向丁鹏,笑着说道:“丁大哥,您知识渊博,懂得很多,不如也跟着我们去劝劝嫂子,开导开导她吧……?”
第一百四十三章:金燕西与白秀珠矛盾升级
这是人家的家事,丁鹏一个外人,怎么好掺和。
他刚想要拒绝,却听见金梅丽又说道:“你不是想要雇佣仆人吗?我们家的事情,都是我大嫂帮着打理的,这些事情,你去问她,可比去问我大哥,要有用的多了!”
丁鹏犹豫了一下,乔迁盛会的事情,迫在眉睫,他还是想要尽快雇佣好仆人,赶紧把盛会的事情,提前布置好。
就在他犹豫间,金梅丽已经拉着丁鹏的胳膊,把他硬拖着往里走,丁鹏顺势便也任由她拉着,四人一起来到了吴佩芳的身旁。
此时的吴佩芳,一个人坐在花园的椅子上,脸上满是泪痕,哭的有些伤心。
不过,她可不是一般的女人,绝对不是感情用事,因为这么一点事情便会想不开的女人。
正好相反,她非常精明,懂得怎么谋取自己的利益。
她如今之所以这么伤心,是因为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丈夫,竟然趁着她怀孕的时候,在外面鬼混,有了其他的女人。
她以前知道自己的丈夫,不是个东西,成天打着小怜的主意,因此,她觉得,只要把小怜打发走,她丈夫的那些花花心思,便不会再有了。
这只能说她太天真了。
男人的心思,自古以来,懂得都懂。
大自然赋予了他们想要繁衍后代的本能,这种本能驱使着他们,只要遇见不错的异性,便会动一些花花心思。
丁鹏被金梅丽拉着,来到了吴佩芳的身前,正准备好好劝慰她,哪知道吴佩芳的脸色极差,一直捂着自己的脑袋,说自己头晕犯恶心,满脸虚弱。
一旁的金梅丽、金润之和金敏之顿时紧张了起来,害怕吴佩芳是出了什么问题。
只有丁鹏,面色平静,一副万事了然于心的模样。
他当然知道吴佩芳为什么脸色差了。
吴佩芳怀有身孕,加上之前被自己的丈夫这么一气,一下子动了胎气罢了。
只是因为怀孕的时间很短,不过才一个多月而已,金府上上下下的人,包括吴佩芳自己在内,都还不知道。
因此,丁鹏故作疑惑道:“咦?梅丽,你大嫂似乎是有喜了。”
有喜了?
不论是金梅丽,还是金敏之,金润之,都看向了丁鹏,一双双美目之中满是疑惑,“丁大哥,您能确定吗?”
丁鹏说道:“不太确定,不过看你大嫂的表现,似乎像是害喜了,我懂得一些中医的诊断之术,让我给你大嫂把把脉,看一看?”
金家的三位小姐正是六神无主的时候,听说丁鹏懂得这些,她们连忙把丁鹏拉到吴佩芳的身前,让其给她把脉诊断。
丁鹏让吴佩芳伸出一个胳膊,然后捏住了对方的脉搏,装模作样的把着脉,不一会儿,他便点头道:“不错,是喜脉,吴夫人有喜了,看胎儿,似乎有一两个月的样子。”
吴佩芳露出一脸的意外,她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身体之所以会不舒服,是因为有喜了。
见她们似乎不太确定,丁鹏建议道:“不如去请附近有名的大夫进来,给夫人诊断一下,便就确定了吗?”
这是个好主意。
六小姐金润之连忙叫来金荣,让其去外面叫一个大夫进来。
随后,金润之对着丁鹏甜甜一笑,好奇的问道:“丁少爷,没想到您竟然还会医术?”
金润之长相甜美,有些像韩国甜妹孙艺珍,此时,她留着一头乌黑长发,穿着白色短衫,黑色的裙子,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看起来非常热情而又甜美。
丁鹏笑着点了点头,道:“略懂一点中医而已。”
实际上,丁鹏哪里懂得什么医术,他不过是因为熟悉剧情罢了。
一旁的金梅丽感叹道:“这世上,还有丁大哥您不会的事情吗?我感觉,您简直神了,仿佛世间的所有事情,您都知道一般,我现在早就见怪不怪了!”
金润之、金敏之,还有吴佩芳,全都笑着同意的点了点头,道:“是啊,丁少爷厉害惯了,我们早就麻木了。”
就在他们几个人谈笑的时候,金荣带着一个白发苍苍,穿着一身西服,提着一个皮包的老者走了进来。
这老者戴着一副眼镜,手中所提皮包上,还有一个大大的红十字标记,看来是医务人员无疑了。
他给吴佩芳诊断了一番之后,笑道:“不错,是喜脉,恭喜夫人,贺喜夫人,您怀孕了。”
医生都这么说了,吴佩芳自然不会有任何怀疑,等到这老者开了几服安胎的药之后,吴佩芳重赏了这老者,然后让金荣送老医生回去,并且去医馆,帮着抓药。
金梅丽一想到自己的大哥,竟然在大嫂怀孕的时候,出去鬼混,她心里便气不打一处来,连连嚷嚷着,要把这件事情,告诉父亲。
金铨最宠爱这个小女儿,几乎对其百依百顺,只要金梅丽前去告状,她大哥金凤举,少不了会受到一番严厉的责骂,甚至被禁足在家里。
就在她准备去告状的时候,吴佩芳连忙拉住了她,小声说道:“小姑子,别去了,刚刚你们也是看见了,你大哥的态度,都上手打我了,如果我还去告状,这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说到底,这个年代,还是一个男权的世界,女人靠依附男人生存,如果她真的和金凤举闹的不可开交,最后弄到离婚的程度,受伤最重的,还是她。
吴佩芳并不想要把事情弄大了。
或许现代人不太理解,但是那个年代的女人,就是这样的,嫁人之后,都会选择忍气吞声,百般容忍自己的丈夫。
哪怕是受过新学教育的金敏之,金润之,虽然不耻她们大哥的行为,却也无能为力。
大环境如此,根本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
最终,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但是,丁鹏知道,事情根本还没有完。
吴佩芳选择了隐忍,由着金凤举去了,只要他不把外边的女人带回家,弄到台面上来,让她难看,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聋作哑了。
金凤举也明白这一点,因此给晚香赎身之后,便在外面买了一个宅子,安置晚香,养做外室。
他对待晚香是很不错的。
他给晚香买下了一座不小的宅子,门外挂着金匾,里面一应伺候的人,非常齐全,什么丫鬟,老妈子,门房,管家,应有尽有。
晚香犹如一只金丝雀一般,每日只需要享福,什么都不用做。
他原本以为,这样一来,他便可以两头兼顾,日子过的逍遥快活了。
可是,他不会想到,晚香在得到了这些之后,还想要得到更多,比如金府众人的认可,于是,她千方百计的想要去金府,把自己的身份公之于众,给自己挣得一个名分。
这一下可把吴佩芳气的不轻,她是大家闺秀,最看重的,便是脸面。
对于自己的丈夫在外面鬼混,她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因为这个年代,只要是有钱的公子哥,就没有不在外面逍遥快活的,她早就习以为常,倒也见怪不怪。
不说别的,金铨这个金府的大家长,自己便有三个女人,他所有的子女,都是出自于这三个女人。
上梁不正下梁歪,公公都是这样,更不用说金铨那几个儿子了。
可惜,晚香的所作所为,触碰了吴佩芳的底线,她的底线,就是外面的野女人,不能到自己的家里来,眼不见心不烦。
可惜,最后,晚香找到了金府,这一下,可就彻底让吴佩芳暴怒了。
之后夫妻俩,还有一番大战。
当然,这是别人家的事情,丁鹏并不关心,也懒得理会,他就是一个旁观者,不过在一旁做一个看客罢了。
知道自己有喜了,吴佩芳的心情,一下子变好了许多,她听说丁鹏过来找她,是为了仆人的事情,连连笑着说道:“这都是小事情,我对于京城的牙婆,最是熟悉了,到时候给你挑数十个干净的仆人过来,任由你使唤。”
吴佩芳掌管金家府内事务多年,经验丰富,这点事情,对于她而言,不过是小事一桩罢了。
吴佩芳的办事效率很高,她让丁鹏在府上稍等片刻,随后她便叫来一个信得过的老妈子,帮着办理这件事情去了。
这老妈子,是吴佩芳的身边人,对于仆人丫鬟的事情,最是清楚不过了。
左右无事,金梅丽拉着丁鹏的衣袖,说道:“丁大哥,来,教我们姐妹几个,继续做诗吧?”
看着金润之和金敏之,还有可爱的金梅丽满眼渴望的看着他,丁鹏不忍拒绝,便答应了。
反正还需要等待一些时间,便用这些时间,满足她们,教授她们一些诗文好了。
“对了,丁少爷,我写了一些文章,不知道丁少爷能不能帮我看看?”有些内向的金敏之突然开口道。
或许是因为见面次数的增多,彼此有些熟悉了,因此金敏之没有之前那么拘谨,敢于对着丁鹏说话了。
丁鹏自然不会拒绝,点头道:“好啊,能够欣赏五小姐的大作,是我的荣幸。”
金敏之的那些稿纸,都放在了自己的书房里,于是她便提出,众人去她的书房,探讨诗文。
丁鹏和金梅丽、金润之都没有拒绝,便一起向着她的书房走去。
在路过一处别院时,突然,院子里传来了一阵摔瓶子的声音。
又发生什么事情了?
四人疑惑之下,便凑了过去,瞧了一瞧。
原来是白秀珠,此时,她正抓起身边的一个花瓶,狠狠的砸在了地上,小脸梨花带水的,哭戚戚的朝着一旁的金燕西怒气冲天的哭诉着。
隐约中,丁鹏似乎听见了,什么信件。
此时,在白秀珠的身旁,还有三少奶奶,王玉芬,和二姨太。
二姨太,就是金铨的小老婆。
他们的身前是一张牌桌,刚刚他们应该正在一起打牌。
富贵人家的女眷,平日里的消遣,便是一边打牌,一边家长里短的,说一些闲话,打发时间。
这几乎都是贵妇的日常生活。
今日,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王玉芬好不容易叫来了金燕西和白秀珠,凑了一桌,准备一边打牌,一边撮合金燕西和白秀珠之间的感情。
众所周知,王玉芬这个人,是个十足的长舌妇,最喜欢到处搬弄是非,而她最热心的事情,便是极力撮合金燕西和白秀珠。
甚至可以说,最后,白秀珠会报复金燕西,都离不开王玉芬从中的挑拨和搅合。
在电视剧中,冷清秋嫁给金燕西之后,也是她不遗余力的找冷清秋的茬,动不动便冷嘲热讽的,故意奚落欺负冷清秋,使得冷清秋在金府的日子,过的非常抑郁。
王玉芬,算是这个电视剧中,一个反派角色了。
不过,瑕不掩瑜,这位三少奶奶,也不是没有优点的,她最出众的地方,便是她的姿色。
看过电视剧的朋友,应该知道,这位三少奶奶,长得非常年轻漂亮,而且很有韵味,常常穿着一身粉色玫瑰旗袍,看起来妖艳可人。
她的日子,说实话,其实也不好过。
她的丈夫,金家三少爷,竟然有龙阳之癖,喜欢男人,甚至包养了一个男戏子,为了给这个男戏子捧场,天天泡在戏院里,观看这位男戏子唱戏,还时常打赏。
最后东窗事发之后,可见这位三少奶奶心里的阴影了。
她这么漂亮有韵味的一个大美女,最后竟然输给了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也不知道当她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心里究竟是作何感想的?
恐怕连死的心情都有了吧?
眼看着白秀珠不停拿起身边的花瓶狠狠砸在地上,砸的满地陶瓷碎片,四周的人,顿时全都吓傻了,王玉芬,还有二姨太,连忙上来劝解。
白秀珠这个女人,什么都好,就是这大小姐脾气,非常厉害。
或许是因为从小家境优越,被宠坏了,以至于有些任性,遇见不痛快的事情,心急之下,便会拿身边的下人,或者花瓶等东西撒气……
第一百四十四章:安慰白秀珠
白秀珠会和金燕西闹翻,几乎是迟早的事情。
此时的金燕西,早就已经对这个大家小姐,相当厌烦了。
白秀珠满脸气愤的拿起身旁的茶杯,把里面的茶水直接泼向了金燕西,金燕西猝不及防之下,被泼了一脸茶水。
瞬间,金燕西脸色大变,原本一直笑嘻嘻的俊脸,瞬间变得极为可怕。
他也是一个被从小宠到大的大家少爷,哪里受过这样的奚落,此时的他,心中早就怒火中烧了。
可惜,白秀珠就不是一个善于察言观色的姑娘,她依旧不依不饶的对着金燕西吼道:“既然你这么看不上我,那以后,我们便不要见面了!还有,这些年,你给我写了那么多的信件,等一下,我便全部拿来,一并退还给你,你也把我写给你的信件,全部交还给我,省的落下把柄,这样彼此落得个干净!”
白秀珠说的是气话,她嘴上说要和金燕西掰扯干净,实际上呢,长情的她,怎么可能瞬间便割舍下,这么多年以来的感情呢。
她的心里,依旧爱着金燕西,这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至少有了数年。
甚至,在她很小的时候,她便已经喜欢上了这个风流倜傥,英俊潇洒,能说会道的金家七少爷。
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在白秀珠的心里,她早就已经把自己当成了金家的媳妇,金燕西的未婚妻。
可惜,这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罢了,金燕西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
他一脸冷漠的看着白秀珠,淡淡说道:“那些信,都是一些没用的,如果你不想要了,可以直接把它们烧了。”
什么!
白秀珠听到这句话,脑子里犹如降下了晴天霹雳,她气的浑身发抖。
都是些没用的!
他竟然把这些她珍藏多年,奉若珍宝的信件,看作是没用的东西!
白秀珠感觉,自己的内心仿佛被一把尖刀狠狠戳了进去,淌出哗啦啦的鲜血。
她的心在流血。
这些信件,在她的眼里,仿佛就是两人爱情的见证,记录了他们一路走来,恩恩爱爱的每一个瞬间。
然而,金燕西的一句话,仿佛把这所有的一切,全部否定掉了。
否定了两人的关系,否定了两人之间,这么多年以来的情意。
白秀珠伤透欲绝。
她拿起身边的一个花瓶,便狠狠向着金燕西砸去。
还好金燕西躲得快,避开了,花瓶狠狠砸在了地上,碎了一地。
金燕西大叫道:“你疯了!”
眼看着两人似乎要打起来了,三嫂王玉芬和二姨太连忙跑了上来,挡在了两人身前。
王玉芬劝解道:“你们两个,冷静一点嘛,多大的事情,闹成这样。燕西,你也是的,秀珠有些小孩子脾气,你也不知道让让她。”
白秀珠愤愤不平,她用手指着金燕西,气愤道:“我小孩子脾气?他才不是个东西呢!”
此时的白秀珠,只觉得这么多年的感情,仿佛是喂了狗一般。
她实在是太伤心了,以至于失去了理智,都快要发疯了。
金燕西眉头一皱,板着脸孔,瞪着白秀珠,脸色有些可怕的说道:“你这是什么态度?”
眼看着两人的眼中都有了真火,王玉芬知道,这一次,两人似乎是来真的,闹的很厉害,她连忙说道:“都是一些小事,不至于啊,不至于……”
白秀珠此时脑子一片混乱,哪里听得了这些,她原本就是一个任性的‘小公主’,此时正在气头上的她,有些口不择言道:“滚,你给我滚!”
金燕西冷着脸孔,说道:“这里是我们金家,真正要滚的,应该是你才对吧?”
这一下,彻底激怒了白秀珠,她抓起身旁的一个花盆,再次向着金燕西扔了过去。
金燕西及时躲开了之后,怒道:“真是一个疯婆子!”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金燕西冷冷说道:“好,我走!”
金燕西冷着一张吓人的脸,走开了。
白秀珠见到金燕西离开,她不由在后面嚷嚷道:“你不许走,我们两人之间的事情,还没有说明白呢!”
可惜,金燕西早已经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了林荫小道上,离开了金府,不知道去哪里找乐子去了。
金燕西可不是一个安分的人。
他平日里便喜欢跟一些狐朋狗友,去娱乐场所吃喝玩乐,在电视剧中,他娶了冷清秋之后,稍有不满意,便去外面找情人,养了一对姐妹花,叫什么白莲花和白玉花,这两个,都是戏子。
是的,这两个戏子,就叫白莲花和白玉花。
丁鹏有时候想着,白莲花这个词的由来,莫不是出自于《金粉世家》?
金燕西左拥右抱,捧场这两个戏子姐妹花,被套去了大量的金银珠宝,以至于到了最后,直接破产了。
金家的破败,就是这么简单。
金铨一倒,金燕西无人管束,不过短短数年时间,便把万贯家财,挥霍一空了。
此时,他满脸怒气,也不知道是去捧场哪一个戏子,去消消火气去了。
白秀珠其实只是在气头上,她是不想金燕西走的,她想要和金燕西,把话说清楚,她想要让对方,知道她的心意。
可是,显然,对方对她,似乎并不上心,根本不给她任何诉说的机会。
“这个混蛋!”白秀珠被气哭了,梨花带雨的,哭的很惨。
王玉芬连忙拉着白秀珠,去了自己的房间内,好好安慰了起来。
丁鹏身旁的金家三姐妹有些看不过去了,尤其是五小姐和六小姐,嘴里说道:“这个燕西,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走,我们去把他拦住,问问他,他和白小姐之间,究竟怎么了?”
反正大家也没有什么要紧事,既然如此,丁鹏也就跟着她们,把准备外出的金燕西,拦了下来。
众人坐在了沙发上,六小姐金润之问道:“燕西,你们究竟怎么了,闹的这么凶?”
金燕西说道:“她那个脾气,你们也不是不知道,就喜欢乱发脾气,谁知道她怎么了!”
白秀珠的脾气,金家这几位小姐,也是知道的,她们也不太喜欢她。
不过,白秀珠脾气再坏,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发脾气,肯定是有人招惹了她,她才会这样的。
而能够惹得白秀珠发这么大脾气的,肯定是与她们这个弟弟的事情。
金燕西似乎一直都没有看出来,白秀珠喜欢他,或者说,他看出来了,并没有多在意。
但是金府其他人,可都是看的明明白白的。
白秀珠也不是一个喜欢遮遮掩掩的人,她对金燕西的情意,金府上上下下,全都看在眼里,金润之,金敏之,都知道。
或许只有年纪最小的金梅丽,还懵懵懂懂的,并不知道男女之间的那些事情。
金润之直接开门见山的问道:“你们两个现在的关系,究竟到什么程度了?好像你们两个,并没有什么婚约吧?”
“婚约?我和她之间,怎么可能会有婚约啊?都怪你们,老是拿这些事开玩笑,说我和她青梅竹马,很般配之类的,搞的这件事情变得像真的似的。”
见金燕西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一旁的金敏之看不下去了,她说道:“你也不要说这些屈心的话了,前些年你还天天和她一起玩呢,好像要结婚似的,就连母亲都怀疑你们之间,有些什么了,也就是最近这一年,你才疏远她的,这可否是事实?”
金燕西不承认道:“开什么玩笑啊,你不是知道吗?我们打小认识,感情还不错,但是从来没有谈婚论嫁,也没有正式求婚,许诺什么呀?不过是,老在一起,随便玩玩儿罢了。”
这一番话,使得金敏之和金润之听不下去了,金敏之有些责怪的说道:“亏你说出这无头无尾的话,我问你,什么叫随便玩玩?这种大事,能叫随便玩玩?”
金燕西沉默不语了。
其实,在小的时候,他是很喜欢跟白秀珠一起玩的,不过最近一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彼此太熟悉了,他只觉得,跟她在一起,十分的乏味,没有新鲜感了,也没有什么乐趣。
更何况白秀珠和他一样,都是从小被宠到大的,脾气都很高傲,喜欢被人哄着,而不喜欢去体贴理解别人,这样久而久之,金燕西便渐渐不喜欢她了,开始疏远她。
相比起在外面,那些对他曲意迎逢,百依百顺,体贴备至,善解人意的戏子,在他看来,白秀珠太过蛮不讲理,脾气太坏,太没劲了。
说到底,还是因为他的日子,过的太顺,以至于不懂得分别好坏,错把那些戏子当成了宝贝,而把白秀珠这么一个有着真性情,真心对待他的美人,弃之如敝履。
金润之最后说道:“既然你们已经闹成这样,你也对她无心,以后,你们便不要来往了,以免让她再误会下去!”
金燕西无所谓道:“行啊,反正都是她一直过来,缠着我,我都没有想过去找她。”
“好了,没什么事,我便先走了,今日我还有一个约会呢。”
金燕西站了起来,自顾自的离开了。
金敏之看着他这幅吊儿郎当的样子,嘴里嘀咕道:“肯定又是跟他那些狐朋狗友去玩乐去了,这么大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对于自己的事业却一点都不上心,唉,要是他能够有半点像丁少爷这样的事业心,就好了。”
金润之连连点头附和着,这么一看,她这个弟弟,与丁少爷相比,的确像是草鸡遇见了凤凰,有着天壤之别。
“走,我们去看看秀珠妹子吧?她毕竟是来我们家做客的,她哭成这样,我们还是应该去安慰安慰她。”
金润之和金敏之原本也想要让丁鹏一起去,不过,此时的白秀珠,在王玉芬的卧房里,这样的私人场所,不是他这样一个外男,可以进进出出的,会被人传闲话。
她们也没有勉强。
金敏之想了一下,说道:“丁少爷,不如我们先带着你去院子里的书房坐坐?里面有许多藏书,如果您感兴趣,可以拿那些闲书解闷。”
丁鹏正有些百无聊奈,有一本书打发时间,总比无所事事的坐着强,因此他欣然同意了。
来到书房,里面果然藏了不少书籍,这些都是金府的藏书,金润之让丁鹏在这里看一会儿书,等到她们劝完了秀珠妹子,再过来跟他探讨文学。
丁鹏点了点头。
看着姑娘们离开,丁鹏来到书架上,一眼扫了过去,发现里面都是一些经典著作,他随意挑了一本小说,翻看了起来。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门外传来一阵女孩的声音。
随后,他便看见,金家三个姐妹,带着白秀珠,走了进来。
此时的白秀珠,似乎心情很差,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
那娇弱的神情,配上她如画般白嫩的脸颊,看起来,有一种强烈的柔弱美感。
女孩们围坐在丁鹏身边,随后金润之说道:“丁少爷,我听八妹说,您很会讲笑话,给我们也讲一个呗?让我们的秀珠妹子,开心开心。”
讲笑话?
呵呵,这可是他最拿手的。
此时,随着他与金府的这几位小姐的逐渐接触,彼此之间,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疏远了。
看的出来,这些女孩们,在他面前,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拘谨约束了,表现的越来越随便。
丁鹏就喜欢轻松愉悦的交际环境,如果大家都紧绷着,担惊受怕的,多没有意思啊。
“六小姐,还有五小姐,你们以后也不要叫我什么丁少爷了,直接叫我丁大哥,或者小丁吧?”丁鹏说道。
小丁?
这几个女孩,都是大家闺秀,自然不可能叫出这么失礼的名字,不过丁大哥却是可以的。
或许是觉得叫‘丁少爷’太过正式疏远了,于是,女孩们渐渐称呼他为‘丁大哥’。
丁鹏想了一下,挑了一个后世爆笑的段子故事,讲了出来。
丁鹏是一个老讲故事的人了,在《大时代》里,他便给方婷、方芳、方敏,还有小犹太讲过故事,可以说是经验丰富,他知道,哪些故事,女孩们尤其喜欢,而哪些故事,女孩们并不太感兴趣……
第一百四十五章:与女孩们约定,一起郊游
丁鹏讲故事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他在《大时代》的世界,待了将近八十多年,不知道给方家三姐妹,还有小犹太,讲述了多少小故事,每一次都能逗得她们咯咯直笑。
丁鹏经验丰富,是个老手,讲述起来,自然驾轻就熟,相当的老到。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白秀珠的心情很差,很低落。
刚刚,她才和金燕西发生了剧烈的冲突,这对于自小便喜欢金燕西的他,堪称致命打击了。
熟悉影视剧的应该知道,当白秀珠听说金燕西和冷清秋结婚之后,这位小姐可是直接服用了安眠药,想要轻生的。
可见,在她的心里,她把这一段感情,看的犹如性命一样重要。
然而,她如此看重的感情,在对方的嘴里,却是不值一提的小事,这对于她而言,太伤了,太伤她的心了!
看着对方如此状态,丁鹏知道,光是在这里讲故事,似乎很难让对方开心起来。
这个书房,太过狭窄了,四周全是墙壁,很容易让心情不好的人,感到窒息。
想要舒缓心情,还是应该去户外,比如说有花有草,风景宜人的花园。
金府的花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放眼看去,全是鲜花绿草,风景优美,让人看一眼,便觉得心情舒畅。
加上此时天气明媚,阳光灿烂,秋日的暖阳照射在身上,倍感温暖。
被这样的美景环绕着,被这样的暖阳照射着,白秀珠的心情,的确舒缓了不少。
丁鹏让众人围成一个圈,围坐在青青草地上,随后,他便开始讲述起各种故事。
这些小故事,有些是温馨的,有些是搞笑的,有些则是美妙浪漫的,每一个故事,风格迥异,但是却都很吸引人,女孩们全都看着丁鹏,双眼认真的聆听者,听到精彩的地方,她们或是咯咯直笑,或是抬头看天,陷入神往之中,或者心中动情,觉得一股暖流贯穿全身。
丁鹏的叙事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以他如今的能力,他可以把一个原本有些平淡的故事,讲述的跌宕起伏,很有波澜,更不用说,是这些原本就很优秀,经历了时间锤炼的经典故事了。
听着听着,姑娘们便全都听的入迷了。
有时候,为了衬托故事的剧情,他还会暂时停下,唱一首应景的歌曲。
后世的许多经典曲目,他如数家珍,再配上他顶级的歌喉和演唱技巧,在他的歌声中,故事的感染力被提升到了极致。
瞬间,在场所有感性的女孩,如金敏之和白秀珠等,都感动的落下了眼泪。
就在女孩们听的兴致勃勃,深陷其中之时,金荣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丁少爷,您要的仆人,大少奶奶已经准备妥当了,正找您过去看看呢。”
这就准备好了吗?
正事要紧,丁鹏有些抱歉的看着四周的女孩们,说道:“好了,今天我们的故事,就先讲到这里吧,等以后有机会了,我再给你们讲更精彩的故事。”
四周的女孩们都听的意犹未尽,见丁鹏要走,她们都有些舍不得,不过,她们也知道,丁鹏的正事要紧,没有太多时间陪着她们闲闹。
“丁大哥,听说你搬家了,买了一栋还不错的府邸,还准备举办迁居庆典,到时候,您会邀请我们过去吗?”金润之落落大方,满脸笑容的看着丁鹏,问道。
丁鹏能够清晰的从她的眼眸中,看到一丝欣赏和不舍。
显然,刚刚的那些美妙故事,吸引到了她,让她听得,有些欲罢不能。
这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
这个年代的大家闺秀们,说起来,日子虽然过的很富足,但是也很无聊。
无非就是聚在一起,打打牌,养养宠物,姐妹之间相互串门,说着一些有的没的的闲话罢了,她们一般是不能出去抛头露面的,也不用工作,一个个的,犹如金丝雀一般,被养在了闺房里,慵懒而又无聊。
丁鹏有意思的故事,以及感染人心的歌声,让她们听的十分过瘾,只觉得这日子过的,比以前有趣多了。
丁鹏点头道:“当然,如果各位小姐们,愿意去的话,是我丁鹏的荣幸,我丁鹏一定站在门前恭候各位美丽小姐们的大驾光临。”
看着金润之,丁鹏的脑海中,不由浮现着关于她的经历。
此时的她,还没有遇见她的真命天子,李浩然。
丁鹏记得,是在一次学潮运动中,金润之与李浩然,第一次相遇。
或许是被李浩然的英俊和气质所吸引,没过多久,他们便相互之间看对了眼,相爱了。
李浩然就是一个热血青年,对于北洋政府的种种腐败,看不过眼,经常发动学生,在街道上游街抗议。
欧阳于坚,便是他的盟友。
不过后来,北洋政府对于这些游街抗议的学生,完全失去了耐心,实行恐怖的武力镇压措施,许多学生被杀,或者被抓,就连欧阳于坚,也被抓紧了巡捕房,凶多吉少。
如果不是因为他是金铨的私生子,而金铨的表妹,也就是欧阳于坚的母亲,亲自上面去找金铨求情,恐怕,欧阳于坚也会像其他被捕的学生那样,被秘密处决掉。
或许是看出了北洋政府的残暴,李浩然后来,带着金润之,去了南方,参加了革命。
当她再次出现在北平的时候,金润之已经剪了一头干练的短发,整个人气质大变,变的非常果敢成熟,而不是像现在这般,纯真美好,脸上总是挂着单纯愉悦的笑容。
看着此时,漂亮活泼的金润之,再想想以后,成熟稳重的她,两个人虽然长相一模一样,但是给人的感觉,已经大不相同了。
她应该算是金府几个姑娘中,气质变化最大的。
有时候,也不知道,这种变化,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丁鹏见女孩们都依依不舍的看着他,他不由心思一动,说道:“最近这段时间,天气不错,如果有空的话,我们一起去郊游吧?去观赏附近的大好河山,顺便野炊,多有趣啊?”
听了丁鹏的建议,女孩们的眼睛瞬间一亮,全都觉得这个主意不错,有意思。
就连平日里闷闷的白秀珠,都附和道:“这个好,最近心情太郁闷的,正想出去散散心呢。”
最后,金梅丽说道:“丁大哥,那我们就说定了哦,等你把宴会的事情安排完了,我们便一起去郊游?你不会像之前那样,答应办诗社,却从来不来找我们吧?”
金梅丽似乎还对丁鹏这段时间,没有来找她们,有些耿耿于怀,于是这样说道。
与美女们结伴郊游,这样的美事,丁鹏怎么可能拒绝,他连连保证道:“放心好了,这一次我一定去,等我忙完了宴会的事情,便过来通知你们,把郊游的日子定下来,好不好?”
金梅丽还是一个纯真的小女孩,正是喜欢到处玩耍的年纪,听了丁鹏的保证,她欢快的跳了起来,拍手叫好道:“好啊好啊,丁大哥,你快点去准备吧,我们等你的消息。”
此时的金梅丽,就想要丁鹏快点去准备他的乔迁宴会,这样,越早准备好,他便可以越早带着她们去郊游了。
与妹妹们拉钩约定了之后,丁鹏便告别了可爱的女孩们,来到了金府的大厅,此时,大约二十个仆人,已经老老实实,站在了原地。
这些人,看面相,似乎都是老实本分的人,站在原地,都规规矩矩的,连乱动一下都不敢,非常听使唤。
丁鹏连连感谢吴佩芳,帮了他一个大忙。
当然,丁鹏不可能只是口头感谢,他除了付了一大笔雇佣的钱之外,还给了吴佩芳,将近500大洋的酬劳。
500大洋,看起来不过,但其实,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钱财了。
吴佩芳心里开心不已,对丁鹏越发的热情了,连连说道:“丁少爷,您是我公公亲自收的徒弟,与我们家关系匪浅,都不是外人,以后您有什么事情,只管过来找我便是了,只要能够帮上忙的,姐姐我一定帮。”
丁鹏连连称谢。
就在两人寒暄的时候,突然,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个年轻男子并肩而走,有说有笑的走进了金府的大门内。
这两人,一个是金家的三少爷,金鹏振,一个容貌英俊,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
与他走在一起的,是一个容貌清秀,走路扭扭捏捏,双手捏着兰花指,神态步伐,像极了女人的一个年轻小生。
看见这年轻小生,丁鹏不由浑身的鸡皮疙瘩冒了起来。
这幅长相,这幅作派,丁鹏一下便认出了对方的来历,陈玉芳。
在剧中,陈玉芳是一名著名的青衣,而且在南京,相当有名气。
青衣是什么?
它是中国戏曲中旦行的一种,在北方叫青衣,在南方,叫正旦,因为所扮演的角色常常穿着一身青色褶子而得名,所扮演的,也大多是一些容貌端庄严肃正派的,贤妻良母,或者贞洁烈女之类的人物。
说实话,在戏曲中,一些女性角色,大多都是由男戏子完成的,这样久而久之,他们难免举止上,显得有些妩媚之感,这对于喜好男风的人们,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而金鹏振这个人,有别于一般的纨绔,他不喜欢烟花宿柳,花前月下,而是酷爱戏曲。
而陈玉芳是一个从小便唱戏的戏曲名角。
金鹏振有一次去戏院听戏的时候,偶然遇见了陈玉芳,顿时一见倾心,惊为天人。
从此之后,他便经常去戏班,去找陈玉芳听戏,热捧他。
陈玉芳原本是南京人,只不过受邀,来北平戏院临时唱几场,结果,因为金鹏振的关系,这位青衣,竟是直接留在了北平,整日与金鹏振出双入对的,腻在一起。
他两人之间的关系,说实话,有些不太好说。
三嫂,王玉芬,有几次,还因为这个男人,而与金鹏振大吵了几架。
可惜,之前提到过,这是个男权的时代,女人在家庭中,地位是很卑微的。
以王玉芬性格的强势,她好几次都找到金老太太诉苦,金老太太心疼自己的儿子,只是把金鹏振叫了过来,说了两句,便不了了之了。
连金老太太都是这样的态度,王玉芬除了忍气吞声的忍下来,别无办法。
最终,她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现在,金鹏振竟是大着胆子,把陈玉芳带到了家里来,这人啊,有时候也真是得寸进尺。
金鹏振见大厅里站了一群仆人,不由笑着问吴佩芳道:“大嫂,这是咱们家新雇佣的仆人?怎么一下雇佣这么多?”
吴佩芳看了一眼他身旁的陈玉芳,脸上闪烁出一阵厌恶,不过这毕竟不是她自己家的事情,她也无心理会,便随口笑着说道:“这是给丁少爷雇佣的,丁少爷新买了一处大宅子,准备数日之后,举办一个迁居盛宴,需要人手。”
原来是这样。
丁鹏的大名,金鹏振如雷贯耳,他笑着说道:“丁少爷这么有才,又有钱,理应住在大宅子里,这样才配得上你的气质和身份嘛,宴会是什么日子,到时候可要叫上我,给你庆贺庆贺。”
丁鹏谦逊一笑道:“当然,当然,金少爷能来,我丁鹏蓬荜生辉啊。”
金鹏振哈哈一笑,随着对着身旁的陈玉芳说道:“玉芳啊,你可知道这位少爷是谁?”
一个大男人,取一个名字,竟然叫玉芳,这么女性化的名字,可见,这人的性子模样了。
陈玉芳扭扭捏捏的摇了摇头,轻声细语说道:“奴家有些不认识,不过瞧着,似乎有些眼熟,似乎曾经在报刊杂志上瞧见过,而且不止瞧见过一次,只是突然有些想不起来了……”
见陈玉芳娇娇柔柔的,做出思索状,金鹏振不由轻敲了一下他的小脑袋,用有些宠溺的口气说道:“小傻瓜,他都不认识了?他可是最近在京城,传的沸沸扬扬的风云人物,几乎家喻户晓,他便是丁鹏,丁大才子!”
丁鹏!
听到这个名字,陈玉芳不由眼睛一亮,掩面咯咯直笑道:“我倒是谁,原来是丁大才子,您写的《啼笑因缘》,还有那些情诗,我可是早就翻烂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香山之约,第一次拜访白公馆,白秀珠的称赞
丁鹏对于这些阴柔的男人,倒也没有太大的敌意。
在他看来,只要对方的行为,没有打扰到别人,也没有违背道德或者法规,便不应该被指责。
毕竟,想要怎么样,都是他个人的事情,别人管不着。
因此,面对陈玉芳,丁鹏非常有礼貌的与之谦逊了几句,并没有像一般人那般,直接对其投去厌恶的眼光。
他不是一个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的人。
告别了金府,丁鹏带着这一群仆人,返回了他刚买的丁公馆,开始安排他们布置宴会的事宜。
这些事情,在金府待过的小怜,最是清楚不过了。
作为北平有权势的大户人家,金府每年都会举办无数次的宴会,宴请各方权贵,小怜从小便很聪慧机灵,耳濡目染之下,她对于举办盛会的步骤,以及需要准备的东西,全都一清二楚。
相比较之下,丁鹏便完全就是一个门外汉,对于这些事情,一无所知。
因此,他把宴会的事情,全权交给了小怜,让她去安排这些仆人的工作。
他需要做的,不过是交给小怜足够的金钱罢了。
丁鹏非常大方,一次性给了小怜1万块大洋,让其自由发挥,打理所有事物。
需要买什么,需要怎么布置,全部由她做主。
小怜的父母以及弟弟妹妹们,看着丁鹏对待小怜如此大方信任,全都感激不已。
尤其是小怜的父母,只觉得他们的女儿,能够跟着丁鹏,简直是天大的福气。
他们在背后,叫来自己的女儿,嘱咐她,一定要好好为丁鹏办事,不要辜负了丁少爷的信任。
小怜连连点头,对着她的父母保证道:“爹,娘,你们放心好了,女儿不是无情无义之人,以后,我小怜,生是丁家的人,死了,也是丁家的鬼,会一辈子,好好伺候丁少爷的。这一次宴会,女儿一定办的妥妥当当,绝对不会让丁少爷丢脸。”
小怜在丁鹏面前,都是称呼其为丁大哥,只有在父母,以及其他人面前,她才会称呼丁鹏为丁少爷,毕竟,两人是主仆,身份有别,在称呼上,如果不加以区别,是会被别人笑话的,说她丁府,不懂规矩。
见女儿如此表态,小怜的父母都很满意的点了点头。
没办法,这些时日以来,丁鹏对待他们,实在是太好了,好吃好住的供应着,让他们过上了做梦都不敢梦见的神仙日子,在他们心里,丁鹏就是他们全家的大恩人,为了报答这份大恩大德,就算让他们现在去死,他们都会心甘情愿。
事情,在小怜的安排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而丁鹏需要准备的事情,便是写好请帖,邀请北平有头有脸的人物,出席他的盛宴。
其实,这一场宴会,是有特殊意义的,并不是邀请这些人,过来凑凑热闹,这么简单。
在上流社会,权贵们经常举办各种宴会,其目的,一个,是为了像所有其他权贵们,展现自己的实力,另一个,其实也有社交的功能,大家聚在一起,相互熟悉交谈,交换各种信息,这些信息,有时候甚至比黄金都还要珍贵。
正是因为其背后蕴含着这么多的意义,丁鹏在乔迁之后,才会第一时间,想到举办这么一场盛会。
这是他打入北平权贵圈子,扩大自己影响力的,一个有效的手段。
写好了请帖之后,这些请帖,他自然不可能一一拜访,送上门去。
毕竟,这一次他邀请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于是,他挑了一些重点对象,亲自上门拜访,送出请帖。
而其他的,便打发仆人们,分发出去。
这些重点对象,自然包括如今北洋政府的总理,金铨,以及总长,白雄起。
这两位,都是如今北洋政府,最炙手可热的人物,权势正盛,得罪不得。
除了他们,还有一些总长,有实权的次长,也需要亲自上门拜访,比如林次长,以及柳次长。
柳家,便是医学博士,柳春江的家族,别看柳家只是一个次长,但是权势一点不比总长差,在金铨的寿诞上,金铨亲自迎接这位柳次长,并且让其跟在身边交谈,便已经说明了,柳家的权势了。
虽然不仅金府,却也是北平举足轻重的人物。
林家与柳家的情况,相仿。
丁鹏拿起拜帖,开始逐一拜访。
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想要好好生活,必要的社交来往,人情世故,是必不可少的。
按重要程度,首先,丁鹏拜访的是金府。
来到金府,送了拜帖之后,金梅丽、金润之,还有金敏之,凑了上来,询问丁鹏宴会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丁鹏知道,她们问这个,不过是想要知道,郊游的事情,什么时候能够安排上。
他想了一下,说道:“事情已经安排人去办了,不需要我亲自经受,这样,两日之后,你们准备一下,我们便一起去郊外野游吧?我们一起去香山?”
香山,在北平西北郊,曾经是一座皇家园林。
在明清时期,皇家便在香山建造了离宫别苑。
每逢夏秋时节,皇帝便会到此狩猎纳凉,算是一处避暑山庄了。
不过很可惜的是,大约在咸丰和光绪年间,这里先后被英法联军,和八国联军,两次焚毁,此时的香山,早已经没有之前,皇家园林的盛景了,成了附近老百姓们出游的景点。
落后就要挨打,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家庭,都是如此。
国家弱了,便会被其他国家侵略欺负。
家庭弱了,便会被四周其他的邻居,以及外人,欺辱。
这便是为什么,人需要的奋斗的原因。
不奋斗,除非家里有矿,就像金燕西这般,可以坐享其成,不用努力,便有无数香车美女,大批前来跪舔巴结的奴仆。
否则,如果家里条件一般,又不努力,那便只能过人下人的日子,被欺负了,也只能忍气吞声。
一辈子,吃不好,穿不好,娶不到满意的老婆,嫁不了如意的郎君,日子过的寡淡无味,平平无奇。
人为什么要奋斗?
其实,就是想要让自己的生活,过的好一点,过的精彩一点罢了。
听说去香山玩,不论是金梅丽,还是金敏之,金润之,都十分开心。
因为,香山离金府,并不算远,早上出门,不到一个小时,便能够到达。
这样,她们便有充足的时间,游山玩水,能够赶在晚上回府。
金铨算是一个封建大家长,他对于儿子们花天酒地的日子,并不怎么上心,但是对于女儿们,却管理的格外严格。
夜不归宿这种事情,是绝对不能够发生在他的女儿身上的。
如果她们真这么干,迎接她们的,将是严厉的惩罚。
这就是这个年代的规矩,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在外面风流快活,但是大家闺秀们,却一个个被要求严格,绝对不能失礼,否则便是丢了家族的脸面。
北平有宵禁,最晚关门的西直门,到了晚上七点,便会宵禁关门,到时候,任何人,都不得进出。
之所以会有宵禁,也是因为,这个年代,社会动荡,而四周又没有监控,到了夜晚,便是各种匪徒出没的时候,极不安全。
为了民众的安全,降低犯罪率,所以北洋政府,一贯实行宵禁。
和金府几位小姐们约定了时间之后,丁鹏便告辞了。
接下来,他要去的,便是白公馆。
这还是他第一次登门拜访白府。
白家的权势代表人物,便是白雄起,他的北洋军阀时期的政府总长,相当于如今一个部门的部长,权势滔天,仅次于金铨之下。
而且,如果丁鹏记得没错的话,要不了多久,这位白总长,便会因为精明强干,而被大总统提拔为副总理,成了金铨的接班人。
足见,白雄起,是多么受到大总统的器重。
来到白府,按了门铃之后,开门的,是一个年过中旬的管家。
管家让丁鹏稍等,他进去通报一声。
不一会儿,白雄起便兴高采烈的走了出来,亲自迎接丁鹏进门。
“真是稀客,什么风,把丁次长,丁大作家吹到我这里来了?哈哈哈哈,来,请请请……”
白雄起热情的把丁鹏迎入了府内,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随后他让小丫鬟们沏茶倒水,招待着丁鹏。
一番寒暄之后,丁鹏拿出自己的请贴,恭恭敬敬的递了过去。
白雄起留着一撮八字胡,浓眉大眼的,一脸精干的模样,此时他满脸笑容,一边看着请贴,一边热情的回道:“好的好的,到时候,我一定到!”
说话间,楼上突然传来了一阵物品摔碎的声音,紧接着,一个小丫鬟哭哭啼啼的从楼上跑了下来,此时这小丫鬟满头满脸的胭脂水粉,活像一只小花猫。
白雄起似乎对于这一幕,早就见怪不怪了,并没有太过在意。
之时,楼上传来一个女子清脆的声音,“跑什么跑,回来!”
这声音,清脆悦耳,听着十分熟悉,不就是白秀珠的声音吗?
随着声音的传来,白秀珠的身影,也在楼上显现。
那小丫鬟不敢违抗白家大小姐的吩咐,立即又畏畏缩缩的,低着头,走到了白秀珠的身前。
白秀珠她看着小丫鬟的大花脸,噗呲一声,忍不住笑出了声音,随后她说道:“好了,刚刚是我心情不好,随意乱摔东西,没有想到砸着你了,没有把你砸疼吧?”
小丫鬟摇了摇头。
不过是一瓶胭脂水粉而已,砸在她身上,只是把她弄了一个大花脸,倒并没有怎么受伤。
白秀珠叹了一口气,说道:“好了,你下去吧,今日给你放一日的假期,算是给你补偿了。”
小丫鬟连连道谢,低着头走了。
看到这一幕,丁鹏便已经猜到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应该是白秀珠又因为什么事情,生气了,于是乱摔东西,发泄愤怒。
而她没有注意到,身边有其他的丫鬟伺候,以至于把一盒子胭脂水粉,砸到了一个小丫鬟的脸上,使得这个小丫鬟,满脸的胭脂水粉,活像一只大花猫。
白秀珠喜欢发脾气,发脾气之后,喜欢摔东西的习惯,丁鹏早就知道了,因此他也见怪不怪了。
而能够惹的这位千金大小姐,如此生气的事情,多半与金燕西有关。
最近,他听金梅丽说,这位白家大小姐,与金燕西的关系,越来越恶化了。
自从昨日争吵之后,白秀珠给金燕西到了不少电话,但是金燕西表现的十分冷淡,一次都懒得接。
现在的金燕西,对于这位白家小姐,已经觉得十分厌恶了,连理都不想理。
丁鹏看着白秀珠,此时的她,穿着一身纯白色的衣裙,整个人看起来仙气十足,犹如天上的仙子。
她的皮肤原本就十分白皙,与纯白衣裙,几乎同色,咋一看去,根本分辨不出区别。
见对方看向了他,丁鹏不由微微一笑,打着招呼道:“白小姐,你好。”
白秀珠看见丁鹏出现在了她的府上,有些意外,她缓缓从楼上走了下来,一边坐在了对面,一边说道:“你怎么来了?是找我哥有什么事吗?”
丁鹏把自己送请帖的事情,说了一遍。
白秀珠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
看着丁鹏与白秀珠,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白雄起面露愕然。
他最了解自己这个妹妹了,心高气傲,对于一般的男子,根本懒得理会,但是现在,她竟然主动与一个男子攀谈,这样的事情,是他这个做哥哥的,头一次见到。
白雄起不由深深看了一眼丁鹏,突然笑着问道:“你们两个认识啊?”
白秀珠点了点头,“我与丁少爷,在金府见过几面,他现在算起来,还是我的国文老师呢,教我和金府的那几位小姐做诗,丁少爷可是一个有真本事的,曾经现场让我们出题做诗,那诗句,优美动人,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呢。”
白雄起见自家妹妹对于这位丁大才子,如此推崇备至,他不由笑着对丁鹏说道:“没想到秀珠竟然还是丁次长的学生,丁次长,我这个妹妹,是不是不太好教啊?哈哈哈哈……”
第一百四十七章:白雄起的欣赏,偶遇林佳尼
丁鹏语言幽默,是不是的便说出一些后世的段子笑话,逗的白秀珠捂着小嘴,咯咯直笑。
看着妹妹这么开心的样子,白雄起不由看着丁鹏,暗忖道:“这个小伙子倒是挺不错的,不论是性格上,还是能力上,都远远超过了金家的那个七少爷,如果秀珠能够嫁给他,倒是一个好的归宿。”
丁鹏如今的名气,可谓是享誉北平,北洋政府的官员,几乎没有不认识他的。
就算没有见过面,但是也至少知道丁鹏这个名字。
没办法,以丁鹏这些时日以来,所展露出来的才华,很难不让人注意到他。
对于丁鹏,白雄起是十分欣赏的。
他自己便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事业狂,因此对于有本事的人,格外有好感。
丁鹏的能力,毋庸置疑,是白雄起这么多年以来,所见到的年轻一代中,最有本事的青年才俊,没有之一。
更关键的是,他看得出来,这个青年才俊似乎脾气极好,与他这个性格刁蛮的妹妹,相处的极为融洽,两个人仿佛有着无穷尽的话题,一直你来我往的聊个不停。
而且,越聊,他发现,自己妹妹脸上的笑容,便越盛。
很显然,这位丁少爷,能说会道,所说的话,也非常讨他妹妹的喜欢。
这一点,便与金燕西有着巨大的区别。
白雄起虽然一直忙于事业,但是这不代表,他不关心他妹妹的事情。
恰好相反,他十分关心在意这个妹妹,对于他妹妹和金燕西之间的事情,他几乎全都知道。
他知道,金燕西这混账小子,对他的妹妹,这些时日以来,十分的冷漠,他妹妹之所以动辄发脾气,几乎都是为了这臭小子。
白雄起为什么知道这些事情呢?
因为王玉芬这个女人。
王玉芬与白家是亲戚,加上她知道白家有权有势,因此想要巴结上,所以,对于金家的事情,金燕西与白秀珠的事情,她几乎都告诉了白雄起。
王玉芬,算是白雄起安插在金府的一个卧底。
当然,这么说,有些太抬举王玉芬了。
她充其量,应该算是一个搅屎棍,搅的金府鸡犬不灵。
见丁鹏与白秀珠交谈的非常融洽,白雄起立即说道:“丁次长,中午便留在府上,吃一顿便饭吧?”
他不等丁鹏拒绝,便吩咐厨子,准备一桌丰盛的酒菜。
丁鹏委婉的推辞了几次,但是白雄起非常热情,一再挽留,甚至说出,‘是不是看不起他,给他一个面子’这样的话,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丁鹏无奈,便也就答应了。
反正,如今才不过早上十点,吃完饭,下午他可以继续送请帖。
其实,送帖子,并不需要耗费太多时间,半天已经足够送完了。
见丁鹏答应了,白雄起非常开心,正说话间,一个仆人走了进来,在白雄起的耳边说了些什么,隐约中,丁鹏听见,‘接见外国大使’这样的字样。
白雄起听完之后,一挥手,让仆人先行退下,随后他看着丁鹏,有些歉意的说道:“丁次长,白某有些急事,不过应该耽误不了多少功夫,你在这里坐一坐,和秀珠说说话,我不一会儿便回来。”
丁鹏站了起来,连连说道:“正事要紧,白总长有事,便先去忙吧。”
白雄起让白秀珠好好招待丁鹏,千万不要怠慢了客人,随后他对着丁鹏笑了笑,跟着那仆人走出了大厅。
丁鹏留意到,有一群衣着华贵的外国人进了白府。
这些外国人趾高气昂的,态度有些傲慢自大,然而,面对他们,精明强干的白雄起却表现的十分热情,亲自迎接他们,带着他们进了白家的书房。
外国大使?
丁鹏灵机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
如今的中国山河,被外国列强瓜分着,外国人在中国国土内部的话语权,是很重的。
如果白雄起能够获得外国势力的支持,那么,他极有可能,能够更进一步,被提升为副总理,甚至取代金铨的位置,直接成为总理。
“难怪白雄起能够在短短时间之内,便从总长,提升到了副总理,甚至后来,取代了金铨,成了总理,原来他和外国势力搭上了关系。”
有了外国势力的支持,加上他本身便精明强干,难怪后来,金铨都不是他的对手了。
就在丁鹏心中思索的时候,一旁的白秀珠伸出小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见丁鹏没有反应,她不由说道:“嗨,发什么呆呢?”
丁鹏回过神来,他微微一笑,道:“没什么。”
说起来,这算是他第一次,与白秀珠单独在一起了。
这样的好机会,他怎么能放过。
因为知晓白秀珠的性格,以及兴趣爱好,知道对方喜欢看各种言情小说,于是,丁鹏便把后世的一些经典言情故事,以有趣的方式,讲给白秀珠听,白秀珠听的十分入神,时不时的,还和丁鹏互动一下,两人在一起,相处的非常愉快,完全没有冷场。
不知不觉间,一个多小时便过去了,而两人依旧有说有笑的交谈着,仿佛根本没有想要停下来的打算。
白雄起站在门口,看到这一幕,心里不知道怎么的,竟然感觉到了一丝欣慰。
最近这段时间,他妹妹一直愁眉苦脸的,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出门,这可把他这个做哥哥的愁坏了。
然而,他在工作中能力出众,但是对于如何哄好他这个妹妹,他却是没有太多的办法。
此时看见白秀珠满脸笑容,嘻嘻哈哈的,似乎十分开心,他心里也跟着开心。
他看着丁鹏,心里盘算道:“这个小伙子不错,以后得让他多来家里坐坐,陪着秀珠聊聊天,说不定聊着聊着,秀珠便把金家那个臭小子忘记了,和这位丁少爷在一起了呢。”
白雄起调查过丁鹏,知道其还是未婚。
他对于丁鹏,是十分欣赏的,至少感官上,远比金燕西要好太多了。
原本,他便不支持,自己的妹妹与金燕西在一起。
一个,他不喜欢金燕西,觉得对方吊儿郎当的,一副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作派,就是一个托庇祖荫的二世祖,没有半点本事,而且还经常惹秀珠生气,他担心秀珠嫁过去了之后,会受委屈。
第二个,他已经开始准备取代金铨了,谋得总理的位置,这样,势必会与金家发生冲突,如果秀珠嫁过去,而对方又拿秀珠来威胁他,他顾忌之下,难免束手束脚的,太不方便了。
因此,他根本就不希望自己的妹妹,与金府有任何一点关系。
不论怎么看,他都觉得,丁鹏,比金燕西,更适合他的妹妹。
开饭了。
在饭桌上,除了丁鹏,白秀珠,白雄起之外,还有一个妇人。
这妇人穿着一身和服,是一个日本人,想来,应该便是白雄起的夫人,白夫人了。
白夫人十分热情,见到丁鹏之后,连连点头鞠躬行礼。
在电视剧中,并没有介绍这位白夫人的来历,只是说,她是在德国留学的时候,与白雄起相遇,然后一见钟情的。
至于她是不是间谍,是不是故意潜伏在白雄起身边的细作,这些丁鹏都不得而知。
对方毕竟是日本人,丁鹏多了一个心眼,并没有在饭桌上说过多的话。
陪着白雄起喝了几杯之后,丁鹏见时间不早了,便起身告辞,白雄起知道对方有事情,也没有过多挽留,而是亲自送丁鹏出了府门,在门口,他说道:“小丁,以后有空,便常来我府上坐坐?”
丁鹏点了点头,这个,他自然不会拒绝。
今日,他与白秀珠聊的很开心。
当然,如今,他们之间,顶多算是谈得来的朋友罢了。
此时,在她心里,金燕西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想要让她对金燕西完全死心,现在还差的远呢。
不过,在丁鹏看来,这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金燕西的心里,并没有白秀珠的身影,他们两个,迟早会彻底闹翻。
接下来要送请帖的,便是柳次长的家里。
来到柳府,丁鹏运气不错,见到了传闻中的柳公子,柳春江。
柳春江长的白净斯文,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犹如一个文弱书生。
知道了丁鹏的身份之后,这位柳公子大出意外,有些兴奋,又有些热情的说道:“原来是写了《雨巷》《老人与海》的丁大才子,您写的书,我太喜欢了,几乎每一本我都买来看过,有些都不知道翻看了多少遍,都把翻烂了,写的真好!”
没想到,这位柳公子,竟然还是自己的小书迷,小粉丝。
丁鹏握着对方的手,承诺道:“如果你喜欢,以后我出的每一本书,都事先给你寄一本过来。”
听了这话,柳春江开心的像是一个孩子一样,他称赞道:“丁公子,真是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不用谢。
其实,丁鹏之所以如此,也是为了,还柳春江一个人情的。
毕竟,他可是把对方的小怜给截胡了,或多或少的,丁鹏觉得,还是应该给对方,一些适量的补偿。
和柳次长,和柳公子寒暄了几句之后,丁鹏来到了下一家,林家。
林次长的府邸,同样豪华,是一个颇为西式的小洋楼。
可见,这位林次长,应该是一个十分推崇西方文化的留洋派。
这个年代,崇拜洋人文化的人,不在少数。
首先,此时的洋人,不论是科技水平,还是国力,都远远比中国先进,这是不可反驳的事实。
因此适时学习洋人科技文化,倒也无可厚非,不能因此,就说他们崇洋媚外什么的。
这就像是,当年汉唐时期,像日本,或者西域小国,纷纷学习汉文化,唐人文化一样。
不论是哪个时代,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个人,人们都是崇拜强者,学习模仿强者的,这无可厚非。
拜访林府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眼熟的人。
林佳尼,柳春江的未婚妻。
相信看过金粉世家电视剧的观众,应该对于这个角色,记忆犹新,印象深刻吧?
林佳尼,性格大大咧咧,十分大胆,经常逗趣柳春江,这使得性子斯文的柳春江,十分不喜,觉得对方完全没有一个女孩该有的样子。
可是,作为一个现代人,在丁鹏看来,林佳尼却是一个敢爱敢恨,十分重情重义,率真率直的好姑娘。
林佳尼不像这个年代的女孩,性格矜持,等待着男人主动去追求她们,她对待爱情,更加的主动,也更加的真挚,喜欢谁,便大胆的去追求,无所顾忌。
当然,其中她有一些行为,的确欠妥当,但是瑕不掩瑜,依旧掩盖不了她是一个好女孩的事实。
最感人的一幕,便是当柳春江因为小怜,而吐血身亡的时候,林佳尼还亲自来到了柳春江的坟头前,哭泣着,给他上了一支香,然后黯然离开。
“也不知道,最后,她和柳春江,能不能走到一起?”看着林佳尼,丁鹏心中暗道。
这一世,因为柳春江没有遇见小怜,因此,他们两个,还是很有希望能够在一起的。
说实话,林佳尼的长相,或者身材,并不差。
脸蛋俊秀干净,人也爽利直率,非常有精神,不同于柔柔弱弱的女孩,身上有一股子机灵劲儿。
当听说了丁鹏的身份之后,林佳尼那双有神的眼睛,不由一亮,她看着丁鹏,说道:“我说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原来你便是演《啼笑因缘》里面那个男主角的人啊,天啊,这部电影,我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了,太好看了,你在里面演的,真是绝了!”
随着丁鹏的名气越来越大,此时,他时不时的,便能够遇见一些小书迷,或者小影迷。
眼前这位林大小姐,显然不耐烦看书,但是却很喜欢看电影,最近,她便被《啼笑因缘》这部电影彻底迷住了。
她热情的拉着丁鹏的衣袖,央求着,要丁鹏给她唱那一首《暗香》的歌曲。
这原本也不算什么过分的要求,见这女孩爽朗的可爱,丁鹏便没有拒绝她,给她清唱了几句。
林佳尼听后,兴高采烈,蹦蹦跳跳的说道:“太好听了,真是太好听了!”
林佳尼似乎很喜欢丁鹏,一直缠着他,问东问西的,一会儿问丁鹏,什么时候拍摄新的电影,到时候她一定捧场……
第一百四十八章:爬香山,出现意外
一会儿,林佳尼又问丁鹏,有没有写出新的歌曲,能不能给她唱上两句。
丁鹏暂时没有写新的曲子,不过新的剧本已经开始写了,相信要不了多久便能够安排拍摄,并且在北平上映。
林佳尼双眼闪烁着光芒,一脸崇拜的看着丁鹏,对其出众的才能敬佩不已。
她拿起请帖看了一眼,随后笑着说道:“丁大哥,您放心,我们到时候,一定去的。”
随后,她又添了一句,“您以后要是有空,也可以来找我玩儿。”
林佳尼的性格就是这样,犹如男孩一般,非常主动,甚至喜欢动手动脚的,正是因为这样的个性,才让柳春江见了之后,有些反感。
别看柳春江斯斯文文的,他却是喜欢像小怜那般,温婉如水,善解人意,有女人味的姑娘。
林佳尼什么都好,就是缺了一些女儿家的矜持和含蓄的味道。
说起来,别看林父只是一个次长,但是他手里可是掌着实权,拥有兵权的。
换句话说,林父,就是林佳尼的父亲,他手里可是有部队的。
众所周知,这个战乱年代,拼的就是兵权。
手里有兵,就算遇见战乱,至少也有自保之力,可战可退。
柳家,也就是柳春江的父亲,为什么一直想要撮合林佳尼和他儿子的婚事呢?
不就是看中了林家的兵权嘛。
柳父曾经对他夫人谈过一番话。
当时,他儿子因为思念小怜,成了痴傻,他夫人不忍心之下,便想要让自己的儿子娶了小怜,结果柳父不同意。
柳父说,如今局势动荡,南方随时可能打过来,这个时候,只有手中掌兵的林家,才是最好的依靠,如果与之结亲,这样他柳家也就有了自保之力。
正是基于这个考虑,柳父才不顾儿子的感受,执意要让儿子迎娶林佳尼。
可以说,柳父的考虑,是非常现实的,不能算错。
只可惜,他儿子却是一个情种,深陷在儿女私情之中,不可自拔,最终酿出了苦果,柳春江被气的吐血身亡了。
可悲可叹。
俗话说,情深不寿,而情之一字,却又那么让人义无反顾。
丁鹏觉得,做人,其实不要太执着了。
离开林府,丁鹏又去了几个总长的府上,把请帖一一送完了。
接下来的两天,他白天处理工厂,以及各个店铺的生意事务。
因为有钱的关系,丁鹏买下了不少店铺,生意越做越大,他甚至在北平最繁华的地段,开办了超市,这新型的经营方式,使得顾客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购买到自己想要的货物,并且这些货物的价格,要比外面的零售店,要低廉不少。
如此大的优点,使得超市在很短的时间内,火爆全城,现在,许多百姓,尤其是超市附近的百姓,都会选择在丁鹏的超市,购买物品。
丁鹏在给百姓提供方便的同时,也赚到了一大笔钱。
丁鹏最大的优势,除了他的金手指之外,还有他来自于后世的诸多见识。
可以说,他在这个世界,拥有着巨大的优势,稍微努力一下,便就能成为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
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呢?
男人在外,忙忙碌碌的,有时候还要处处忍气吞声,为了什么?
不就是想要多赚一些钱,未来的日子能够过的好一点吗?
能够娶到一个漂亮而且体贴,温柔,素质又高的媳妇,能够过上锦衣玉食,舒适的生活,能够每天不用那么劳累,可以快快乐乐的过一生。
而此时,丁鹏全都拥有了。
不过,人都是贪心的,他还希望自己拥有更多。
忙碌中,转眼两天过去了,他与金家三姐妹约定郊游的时间到了。
他开车来到了约定的地方,意外发现,除了金家三姐妹之外,白秀珠竟然也在其中。
金润之看见丁鹏的轿车来了,她挥了挥头,说道:“我们在这里。”
丁鹏微笑着点了点头,把车停在了她们的身前。
四个女孩鬼鬼祟祟的钻入了丁鹏的车子,关上了车门之后,白秀珠说道:“丁大哥,我不请自来,你不会介意吧?”
丁鹏笑道:“怎么会呢,人多一起玩,更热闹,白小姐能来,在下求之不得呢。”
经过白秀珠的讲述,丁鹏知道了,原来,昨日,白秀珠去金府找金梅丽她们玩耍,意外听说了郊游的事情,她今日便自己搭车过来了。
今日的白秀珠,经过了一番精心的打扮,比之前看起来,还要精致漂亮。
白白嫩嫩的,犹如一个瓷娃娃一般。
像一个小公主。
众人一边有说有笑的交谈着,一边开车向着香山驶去。
丁鹏非常细心周到,在车子里,提前准备了不少种类各异的零食,有肉干,有果脯,有坚果,有小蛋糕,供给女孩们无聊,当做零食吃。
果然,女孩们看着这些零食,欢快的不得了,连连称赞丁鹏细心周到。
金润之打趣道:“也不知道以后是哪个女孩有这么好的福气,能够嫁给像丁大哥这样的绝世好男人。”
女孩们一阵哄笑。
看着这些年轻女孩朝气蓬勃,叽叽喳喳的样子,丁鹏嘴角上扬,觉得这场面,十分有趣。
他原本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偶尔被这些姑娘们炒一炒,倒也觉得蛮有趣的。
通过她们的交谈,他也知道了,这些女孩,都是找了一个借口,偷跑出来的。
金润之她们三姐妹谎称,是去参加朋友的婚礼去的。
而白秀珠,则是说,去拜访金府。
白秀珠经常到金府走动,白雄起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因此也没有多说什么。
而金家三姐妹,参加朋友婚礼,这也是平常的事情,因此,也没有人觉得怀疑。
女孩们都是第一次说谎,偷偷溜出来游山玩水,因此一个个的,觉得很是兴奋,兴高采烈的。
像她们这样的青春期孩子,最是喜欢叛逆的感觉。
平日里,她们在家长的压制下,表现的像一个个乖乖女,但是这并不代表,她们不喜欢冒险,不喜欢外面的世界。
整个香山占地面积超过数百公顷,非常广大,其中最出名的,便是主峰,香炉峰,其海拔达到了将近六百米高,想要爬上去,还是需要耗费一番功夫的。
因为十几年前,这里遭到了帝国侵略者的焚毁,此时的香山,显得有些破败。
很多地方,荒草长有一人多高,似乎已经很少有人到这里游玩了。
这样荒僻的环境,更显幽静,十分适合赏玩。
丁鹏把车停在了山下一处旅馆之中,随后他便带着姑娘们,一起爬山游玩了。
因为之前在《大时代》世界的时候,他带着小犹太,方婷等人,早已经游遍了全球,整整游玩世界将近五六十年,许多景点他都去过。
眼前的香山,自然也不例外。
他不仅爬过这里的山峰,还对于每个景色的典故,如数家珍,非常熟悉。
于是,在爬上时,他充当了导游,开始给姑娘们诉说着,每一处景点的故事,以及历史沧桑。
这优秀的表现,再次赢得了女孩们的一直夸赞。
尤其是喜欢文学,喜欢山川历史的金敏之,一直认真的聆听着丁鹏的讲述,仿佛满眼都只剩下了丁鹏。
其实,她原本就是丁鹏的迷妹,只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接触和了解,她痴迷的程度,越来越深罢了。
没办法,谁叫丁鹏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呢。
年纪轻轻,却仿佛无所不能,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令人惊叹。
有才华的男人,不论在哪里,都是最受女孩们喜爱的。
听丁鹏讲解,眼前这座山峰,便是香炉峰,人称‘鬼见愁’,有将近六百米高,热爱冒险的金润之提议,不如爬上这座高山的山顶上面去,看看,体会一下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这些女孩,都是常年待在闺房之中的娇娇女,很少爬高山,自然不知道天高地厚,因此觉得,爬一座小小的山峰,算得了什么。
于是,她们立即达成了共识,要爬香炉峰。
丁鹏有些犹豫,因为他知道,这些姑娘的体力,恐怕不足以支持到爬到山顶。
但是他转念一想,爬不到山顶,便爬不到山顶嘛。
能爬到哪里,是哪里,她们爬累了,自然也就不想爬了。
因此,丁鹏便没有多说什么,由着她们,一同向着香炉峰的山顶爬去。
这里毕竟曾经是皇家园林,因此山路的石阶都是完好的,只要沿着石阶往上爬,便能够爬上山顶。
众人爬的很慢,走走停停的,看见沿途的美景,他们也会停下来,认真欣赏。
女孩们都知道,丁鹏才华横溢,尤其擅长做诗,于是,在遇见美景之后,她们都围着丁鹏,要丁鹏即兴吟诗一首。
这怎么可能难得住他呢。
他的国文水准,可是达到了满级,而且脑子里,储存了大量,后世的诗句。
因此,他张口就来,遇见怪石,他便咏石,遇见名花,他便咏花,出口成章,句句都是金句,妙语连珠,咏出的诗句,每一首质量都极高。
这一下,引得这些姑娘们欣喜若狂,在一旁拍手称绝。
绝!
真是太绝了!
这四个女孩,彻底拜倒在了丁鹏的绝世才华之中。
香炉峰,之所以有这个名字,是因为这座山峰的山顶,有两块巨石,叫乳峰石,外形酷似香炉。
又因为山峰周围,常年云雾弥漫,犹如香烟,香炉峰的名称,便算是彻底做实了。
因此,他们爬了不到数百米,便已经感觉到,四周烟雾缭绕的,非常遮挡视觉。
为了安全起见,丁鹏让女孩们都聚拢在一起,围在他的周围,不要离的太远,以免落单。
这样又爬了一会儿,女孩们的脸上早已经细汗淋淋,娇喘连连。
看着她们扶着细腰,累的气喘吁吁的样子,丁鹏说道:“就爬到这里吧?这座山峰太高了,不是你们能够爬的上去的。”
丁鹏原本是好言相劝,但是哪里知道,这话一出,适得其反,反而激起了女孩们心中的傲气,不论是白秀珠,还是金润之,都性格倔强,她们摇头道:“不行,我们既然说了,要爬上山顶,便一定要做到。”
丁鹏想着,让她们锻炼一下身体,提高一些体能,也是有好处的,大不了,就这样歇歇停停的,一边游玩,一边爬山,也不是什么坏事。
于是,众人再次放缓了速度,累了,就坐下来休息,吃一些零食,然后丁鹏讲讲故事,相互闲聊一番,等到恢复了一些体力之后,便又往上爬一会儿。
就这样,也不知道爬了多久,突然,众人听见了空中传来一阵雷鸣声。
这是即将要下大雨的节奏啊!
这声雷声把姑娘们全都吓坏了。
“我们回去吧?马上要下雨了,这个天气爬上,是很危险的。”丁鹏说道。
这一次,女孩们没有再反驳了。
因为,眼看着就要下大雨了,她们可不希望淋雨爬山。
如今,已经到了秋季,天气转凉,北平的秋冬季节,可是很冷的。
以她们柔弱的身子,如果淋了雨,很容易染上风寒,从而大病一场。
这不是丁鹏,也不是她们想要看到的。
于是,这一次,她们乖乖的下山了。
可是,还没有走多远,白秀珠便突然坐在了地上,停了下来。
刚刚因为争胜,爬山爬的有些太猛了,以至于此时,她的腿脚发软,竟是走不动了。
这……
真是意外频发啊。
丁鹏想了一下,便来到白秀珠的身前,蹲下了腰,说道:“来,我背你下山。”
以丁鹏的强壮,白秀珠的小胳膊小腿,被她下山,简直是小意思。
白秀珠犹豫了一下,眼见着乌云密布,眼看着似乎就要下暴雨了,她顾不了那么多,缓缓爬上丁鹏的后背,然后双手环住丁鹏的脖子,贴在了丁鹏的后背上。
那温软的感觉,令丁鹏心中一颤,暗道:“好软,像棉花糖一样。”
与丁鹏相反,被背在背上的白秀珠,心中也同时一颤,她暗道:“没想到丁大哥看起来苗条斯文,身上的肌肉竟是这么精壮,这力道,完全不像是一个文弱书生,反而像是一个经常锻炼的武者……”
第一百四十九章:暴雨连连,女孩们的依恋
背着白秀珠,又走了一段距离,渐渐,空中开始落下豆大的雨滴,最开始还是稀稀落落的,但是不一会儿,便犹如瓢泼一般,下大了。
这时,金梅丽也腿脚发酸发软,走不动了。
金敏之和金润之,也是常年养尊处优的大家小姐,体力、耐力都很差,此时也累的不行。
因为之前的那股兴奋劲儿过去了,这使得她们突然感觉,一步都不愿意动了。
如果不是因为大雨即将来临,她们恐怕早就全部倒在了地上休息。
看着她们走的如此艰难,丁鹏担心她们摔下山去,便说道:“我们找个地方,先避一下雨吧?等雨停了再走?”
他们不久前刚好看见路边有一处小山洞,虽然很浅,但是用来避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他扶着女孩们,带着她们艰难的到了那处小山洞的洞口,带着她们走了进去。
躲进了洞中,女孩们一个个也顾不了太多,都瘫坐在了地上。
这一次,因为只是爬山,丁鹏只带了一些零食,以及一大壶水,没有带其他的东西了。
因此,没有毯子,或者坐垫,给她们坐。
“这雨真是说来就来,一点征兆都没有,刚刚还是万里无云的大晴天,一下子就变天了,如果这要是一直下下去,我们该怎么办哦?”金润之看着洞口外的大雨,有些担忧的说道。
其他女孩看着洞口外的滂泼大雨,同样面露担忧。
此时,因为大雨倾盆,四周的空气也变冷了许多,姑娘们全都缩成了一团,看着外面越下越大的大雨,有些不知所措。
幸好,这里是高山上的小洞穴,地势很高,雨水哗哗向下流着,并没有流入洞中。
可以说,此时众人的四周,除了这处以外,已经没有任何干燥的地方了。
不过,因为山洞很浅,瓢泼大雨溅落在地面上,溅起大量的水花,这些水花溅入洞穴内,把姑娘们原本便有些淋湿的衣服,溅的越发湿了。
女孩们尖叫着一直往洞内躲避,可惜,洞里太浅,洞口有太大,有些避不可避。
丁鹏想了一下,觉得这个天气,如果淋湿了,以她们娇弱的身子,可能随时会受到风寒,这可就不好了。
而他自己,因为修习了【金钟罩·铁布衫】的原因,身体素质早已经练的百毒不侵了,就算在冬天淋雨,他也不可能生病。
于是,丁鹏用身体挡在了洞口前面,这样一来,所有雨滴便全都溅落在了他的身上,不至于会淋湿躲在里面的女孩们了。
姑娘们看见丁鹏如此,不由有些感动,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不仅才华横溢,人品也是极好的,懂得怜香惜玉,照顾女生,非常有绅士风度。
“丁大哥,你这样是会感冒的,”金敏之见丁鹏在帮着她们挡雨,不由有些感动,又有些不忍的说道。
她是个善良的女孩,同时也是丁鹏的迷妹,看着丁鹏遭罪,她十分不忍心,有些担忧丁鹏的身体健康。
白秀珠、金润之,还有金梅丽,也同样是善良的好姑娘,她们也觉得,让丁鹏一个人替她们遮挡风雨,有些不太好,也纷纷让丁鹏赶紧进来,大家一起面对风雨。
丁鹏笑了笑,说道:“你们可能不知道,我是练过功夫的,就算传说中的武当纯阳功,练了此功之后,可以催动体内真气运转,使身体犹如一个小火炉一般,不惧寒冷和雨淋,不信,你们看。”
说话间,丁鹏已然催动了体内的真气,顿时,随着这些真气在他周身游走,他的体内散发出大量的热量。
这些热量,缓缓蒸发着丁鹏身上的雨水,不一会儿,便冒起了一阵阵的白烟,在女孩们惊愕的目光中,丁鹏身上的衣服,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缓缓烘干!
我的天啊!
这也太神奇了吧!
女孩们看着这震撼人心的一幕,全都瞪大了眼睛,看的目瞪口呆。
金梅丽孩童性格,她好奇之下,伸出自己的小手,在丁鹏的身上摸了摸,顿时,她感觉自己仿佛摸在了一个温暖的手炉一般,暖暖的,还散发着不烫手的温热。
“真的耶,好暖和!”
金梅丽欣喜之下,伸手在丁鹏身上蹭了又蹭,以此取暖,随后她对着身后其他女孩说道:“快来试试,真的很暖和!”
其他女孩见此,也凑到了丁鹏身前,摸了摸。
果然,丁鹏的身体竟是像一个暖炉一般,可以用来取暖。
山上的天气,原本便比城里要寒冷一些,再加上这阴雨天气,女孩们一个个被冻的瑟瑟发抖,她们不由自主的凑到了丁鹏身前,以此取暖。
此时,众人相互之间挨的非常近,丁鹏能够清晰的嗅到,有四股不同的香味钻入了他的鼻子里,十分好闻,甜腻腻的感觉。
他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一片花丛之中,四周围着一群鲜花,这些鲜花娇艳欲滴,温柔可人,浑身散发着浓郁而又诱人的花香。
等待雨停的时间是有些无聊的,因为无事可做,女孩们便央求丁鹏,给她们唱歌讲故事。
丁鹏没有拒绝,他润了润喉咙,开口讲着《泰坦尼克号》的故事。
这部电影,是以真实事件改编而来,以1912年,有世界工业史奇迹之称的,豪华客轮,泰坦尼克号,开始自己的首次航行,从英国南安普顿,驶往美国纽约为背景,讲述了这艘轮船上,富家小姐罗丝,与放浪不羁的少年画家杰克,在一次下等舱舞会上相遇,并且感情逐渐升温,相爱的故事。
故事的结局,泰坦尼克号撞上冰山,逐渐沉没,面对生死考验,最终,杰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保护了他的心爱之人,罗丝生还。
年轻的女孩们,正处在对爱情的美妙幻想之中,她们最喜欢听的,便是这些浪漫,又带着生死离别的爱情故事。
果然,当丁鹏讲完整个故事之后,不论是白秀珠,还是金家三姐妹,全都热泪盈眶,被罗丝与杰克之间经历生死考验的爱情故事,深深感动了。
这时,白秀珠抹去了眼角的泪水,对着丁鹏说道:“丁大哥,您不是拍过电影吗?不如把这个故事也拍成电影吧?我保证,到时候我一定包场买您的电影票!”
看的出来,白秀珠很喜欢这个故事。
这也正常,在被金燕西负心之前,白秀珠就是一个爱情至上,有着恋爱脑的傻姑娘,和大多数女孩一样,她们渴望得到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为了自己的爱情,她们甚至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
事实也的确是如此,在影视剧中,当白秀珠知道金燕西娶了冷清秋之后,她便直接吞吃了安眠药,伤痛欲绝的准备殉情。
正是因为爱之深,在失去爱情之后,她才会恨之切,在金铨死后,金家落败的时候,她故意戏耍金燕西,声称要带着他一起去德国。
结果,在金燕西抛弃了妻儿,准备与白秀珠共赴德国的时候,白秀珠只给金燕西留了一封绝交信,随后便自己离开了。
在信中,她说,这一切,都不过是为了报复金燕西,当年戏耍她的感情。
白秀珠做的并不算错。
因为,是金燕西在结婚之后,还累次邀请她吃饭,想要与她旧情复燃,这样的贱男人,她报复回去,有什么问题?
面对白秀珠的要求,丁鹏不由灵机一动,陷入了沉思。
他暗忖道:“秀珠说的没错,我完全可以把这部影片拍出来嘛。”
这部影片拍摄于1997年,当时上映之后,立即轰动全球,成为了载入影史的一部电影,不仅赢得了口碑,还获得了极好的票房。
如果丁鹏能够把这部影片拍摄下来,然后拿到欧洲上映,相信未来的奥斯卡影帝,最佳影片等等诸多提名,肯定不在话下。
至于最终能不能获奖,那是那帮美国人的事情了。
他不在乎获不获得奖项,他只在乎,能不能博得名声。
以这部影片的水准,想要打开他的国际名望,应该不在话下。
至于怎么拍摄,呵呵,他又不缺钱,用钱砸,他就不相信,拍不出来,大不了,按照一比一的比例,他把泰坦尼克号直接打造出来!
天色渐渐黯淡下来,眼看着便要到晚上了,然而洞外的暴雨,却越演越烈,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这可就麻烦了。
虽然因为有丁鹏这个小火炉在,姑娘们不至于被冻着,但是一直待在这里,也不是办法。
之前提到过,北平城是有宵禁的,如果晚上七点他们没有回去,便根本无法进城门了。
只能在山下的旅店歇息一晚。
丁鹏看了一眼洞外,对着女孩们说道:“你们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山下的旅馆叫人过来,带一些雨具,带着你们下山,好不好?”
这是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
可惜,他话音刚落,便看见四周四个女孩,全都直摇头。
金梅丽满眼恐慌的说道:“丁大哥,你不要走,这里深山老林的,天色马上又要黑下来了,你走了,我害怕!”
白秀珠等其他三个女孩也直点头,附和道:“是啊,丁大哥,这里就你一个男生,有你保护我们,我们才能安心待在这里,可是如果你走了,我们在这里,吓都会被吓死。”
“说不定这里有一些山间猛兽,野狼,老虎什么的,如果它钻进来,我们可怎么办?”
女孩们拉着丁鹏的胳膊,不想要他离开。
这……
丁鹏看的出来,姑娘们似乎都有些受惊了,随着夜色降临,四周变得越来越黑暗,她们的受惊程度,越来越盛。
这也不怪她们。
毕竟,这里可是深山之中,荒郊野外,又是即将夜幕降临,她们几个柔弱的大家小姐,怎么敢一个人待在这里,吓也会被吓死了。
民国时期,各种封建迷信还是传的很厉害的,人们普遍相信鬼神。
尤其是到了夜晚,真是鬼神出没的时候,她们怎么可能不害怕。
她们毕竟不是像丁鹏这样,出生在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界,知道,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鬼神一说。
看着她们腿脚发软,惶恐不安的样子,丁鹏无奈之下,只得打消了下山的打算。
下不了山,那他们便只能待在原地了。
这个年代,也没有手机,就算有手机,也没有卫星信号,他自然不可能电话联系山下的人。
既然如此,丁鹏拿出一些零食和水,让姑娘们随便吃一点,喝一点,垫垫肚子。
她们也累了一天,需要吃些东西,补充一下体力。
为了缓解女孩们紧张的气氛,丁鹏又开始讲述各种故事。
如《情定大饭店》《大话西游》等等。
在优美的故事中,洞外的天色越来越暗,最终彻底黑了下来。
这时,暴雨也渐渐停了下来,转为了小雨。
这时候倒是出去的好时候。
丁鹏拿出电筒,照了一下洞外,见雨势的确小了许多,而且女孩们也休息了这么长时间,应该已经恢复了些体力了。
他提出,趁着这个时候,一起下山。
女孩们有些犹豫,这时,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一阵狼嚎声,那呼呼的叫声,响彻夜色,吓的四个女孩腿软之下,差点跪在了地上。
“狼,有狼,天啊,这可怎么办?”姑娘们慌乱至极,一个个六神无主。
丁鹏笑道:“没事的,一些小狼崽子而已,不用怕,有我呢!”
为了让她们信任自己,丁鹏稍微显露了一下自己的身手,他捏起拳头,狠狠砸在了山洞的石壁上,瞬间,坚硬无比的石壁被丁鹏捶出了一个大坑。
“天啊!”
四个女孩同时惊呼出声,她们摸了摸石壁,发现里面全是坚硬的岩石。
一拳能够捶入坚硬的岩石之中,足见丁鹏的拳头,是有多硬,力道,是有多强悍。
瞬间,姑娘们心中的安全感油然而生,只觉得如果有丁鹏这样的猛男保护着,她们应该不会受到伤害。
“走吧,我们不可能一直在这里待一晚上的,如今正值秋冬季节,北平本就寒冷,更不用说这茫茫山林之中,如果你们在这里待一晚上,冻也会被冻坏的,我带你们下山,去那处旅馆,先歇息一晚上?”
丁鹏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