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玄幻魔法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TXT下载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全文阅读

作者:小小鹏子     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txt下载     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二十章:金铨大寿,与金燕西的第一次见面

    因为丁鹏的善举,城门外的难民问题得到了解决。

    并且,随着工厂的建造,间接的带动了北平的经济。

    修建工厂,是需要消耗各种人力物力的,需要购买各种物资,还要供这些工人吃饭,如此一来,北平的经济开始大幅度提升,不少人从中获利。

    如此一来,那些弹劾大总统的反对派,一个个沉默了下来。

    这一场危机,便因为丁鹏的举动,而得到了平息。

    你说,大总统能不高兴吗?

    他实在是太高兴了。

    在亲自面前丁鹏的时候,他大大夸耀了丁鹏一番,称呼其为他手下‘第一福将’。

    大总统也不是一个吝啬之人,有功必赏。

    然而如今国库空虚,他没有办法在金钱上补偿丁鹏,便只能尽可能的提拔其官职了。

    一上来,他便提拔丁鹏,为教育部的次长。

    之前有提到过,北洋政府统治下的官职,分为九等。

    而教育部次长,为第二等,仅仅在教育部总长之下。

    总长,为特任官,相当于一品官了,再上去,便只有副总理,总理两个官位了。

    再上去,便是大总统。

    足见,这个教育部次长的官职,有多大,相当于二品大员了。

    不过,教育部是个清水衙门,捞不到多少钱财,远远没有财政部等部门吃香。

    但即使如此,丁鹏也很开心了。

    他从一个四等荐任官,一跃成为二品大员,这升迁速度,令人骇然。

    不是因为他刚好解决了大总统的燃眉之急,一下巩固了对方的统治,对方又岂会给他如此殊荣。

    丁鹏躬身感谢了大总统一番,随后说了一些“誓死效忠大总统”之类的屁话之后,他便被安排赴任去了。

    教育部次长,这个职位,非同小可,不能像以前那样,成为划水怪了。

    邱总长特意给丁鹏安排了一个装饰豪华的办公室,让他每日在这里办公。

    当然,上班的时间也很宽松,朝九晚五,而且还可以请假,休假,有邱总长罩着他,他这个工作,注定会变得十分轻松。

    丁鹏并不是一个贪恋权势之人,他之所以想要捞着这个官职,不过是想要打入这些官僚内部,进而好接近白秀珠的圈子罢了。

    以他如今教育部次长的身份,已经可以参加白雄起,或者金铨举办的聚会了。

    到时候,他肯定会与白秀珠产生交集。

    就在丁鹏盘算着,机会什么时候来临时,电话铃声再次叮叮当当的响了起来。

    接通了电话,他发现,这一次联系他的,不再是邱总长了,而是金铨金总理。

    是金总理亲自给他打来的电话。

    目的,只有一个,邀请丁鹏参加他五日之后的寿宴。

    五日之后,便是金铨的六十大寿。

    对这个年代的人而言,做寿是一件非常盛大的事情,尤其还是六十大寿,还是金铨这个总理的六十大寿。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参加的。

    金铨突然邀请他前去,按照丁鹏的推测,一个,对方是感激他解决了难民的问题,使得他这个总理的位置,不用在引咎辞职了,得以保全,这样的大恩大德,金铨自然对他感激不已了。

    另一个,便是对方看中了丁鹏的能力。

    能够瞬间解决令人头痛的,这么多的难民问题,足见丁鹏,不论是在财力上,还是在脑力上,都十分出众,加上如今大总统对其连升几级,直接提拔他成了教育部的次长,这份殊荣,完全值得金铨结交。

    总结起来,金铨邀请他参加寿宴,一个,是感谢他,一个,是想要结交拉拢他。

    这也算是金铨的惯用手段了。

    其实,在这次事件中,他已经感受到了一丝危机。

    就在他总理之位快要不保的时候,他的学生,白雄起,根本没有想要帮助他的意思,而且隐隐中,有想要踩着他上位的意图。

    金铨久经官场,不可能没有看出这一点来。

    因为危机意识,他急需要拉拢一些新兴势力,与白雄起抗衡。

    丁鹏一下子入了他的法眼。

    常言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当金铨开始了解丁鹏的背景,以及近期所做的事情之后,他直接被吓了一大跳。

    据说,这个年轻人来北平不过数月时间,便已经折腾出了不少东西出来。

    又是出书,又是拍电影,如今竟然还大兴土木,办起了工厂。

    最要命的是,不论每一样,这个年轻人都做的相当不错。

    所写的书,本本都是大卖,而且还得到了各界文坛大佬的赞扬和推荐。

    俨然,对方已经是当代一名知名作家了。

    然而,这个年轻人似乎还不满足,又折腾起了电影。

    据说,是要拍一部,能够媲美国外影片的大制作电影。

    似乎不久之后,这部影片就要上映了,至于拍的怎么样,金铨不得而知。

    不过,在他这个年纪,能够写书,又能拍电影,还能投资办厂,这能力,已经强悍的有些过分了。

    堪称当代第一奇才,并不为过。

    在他看来,丁鹏绝对是未来,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前途不可限量。

    因此,正好趁着这个大好时机,他想要好好结交一下这位后起之秀。

    对于金铨的邀请,丁鹏自然不会拒绝了。

    一个总理的六十大寿,可以想象,到时候肯定权贵云集,像白雄起这样的人物,一定会前去的。

    自然,白秀珠也会过去。

    这个第一次,他可以正面看见白秀珠的机会。

    之前,他一直都没有机会接触到白秀珠。

    因为,作为一个大家小姐,又是一个偏安静的宅女,白秀珠很少出门,就算出门,也必定是坐的专用轿车,丁鹏与她没有任何交集的可能,怎么可能见得到这位传闻中的‘神仙姐姐’呢。

    常言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都说这位神仙姐姐的颜值,可以锤爆,丁鹏想要确定一下,白秀珠是不是和传闻中那般漂亮诱人。

    不过,寿宴在五日之后举行,还早着呢。

    丁鹏一边忙着工地上的事情,一边督促着做影视后期,一边派人四处购买名贵物品,作为此次前去祝寿的贺礼。

    一天到晚的,丁鹏发现,他每天要完成的事情,似乎越来越多了。

    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可不是来忙碌的。

    他是来享受生活的。

    享受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然后四处游山玩水,过着周游世界的日子的。

    这样一直忙碌,可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一想到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获得巨额的【命运能量】奖励,他便欣慰了。

    美人和【命运能量】,便是他来这个世界,最想要获得的东西,缺一不可,否则,他的穿越之旅,便不再完美了。

    《啼笑因缘》的电影已经拍完了,只等着后期做完,便可以上映了。

    这个过程,大约还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日子虽然忙碌,好在他身边还有冷清秋陪在身旁,可以时不时调戏一下,解一解闷,找找乐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丁鹏发现,两人工作时的配合,越来越默契了。

    往往丁鹏一个眼神,冷清秋便知道他想要什么。

    这样的一个贤内助,简直不要太好。

    而且,她似乎是一个工作狂,忙碌的时候,从来不会喊累,甚至还常常嫌弃手上的活儿不够多。

    忙碌一天之后,丁鹏常常问她,这样活着累不累时,冷清秋都会满脸笑容的说道:“冷清秋是不会累的,这样每一天过的,多充实啊。”

    这小妞,绝逼是个事业批。

    传闻中的工作女狂人,身体像是铁打的,小小的身体,在工作中,能够迸发出大大的热情。

    也正是她的协助,让丁鹏手头上的工作,变得轻松起来。

    吃午饭的时候,两人进了私人办公室,锁上门之后,丁鹏一把搂住她,让冷清秋坐在自己的大腿上,让她喂饭给自己吃。

    冷清秋已经习以为常了,直接乖巧的给丁鹏喂饭。

    之所以她会如此熟练,是因为这些天一来,丁鹏都是这样,搂着她,一边吃着她喂的饭菜,一边把玩着她的秀发,她的小手,她的柔腰……

    乐此不疲。

    冷清秋的身躯,满是青春气息,鲜嫩可口,非常柔软。

    有这样一个身材纤细的大美人,坐在自己的大腿上,给自己喂饭吃,真是一种享受。

    人生惬意,不过如此了。

    虽然现在冷清秋依旧没有答应他,要嫁给他,不过,在丁鹏看来,这和嫁给他,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

    因为该玩的,他都已经玩遍了,只差临门一脚了。

    就这样,又过了五天,终于,金铨的六十大寿来临了。

    礼物,他早已经准备好了,是一个巨大的珊瑚礁雕塑,上面镶嵌了许多钻石,看起来珠光宝气的,非常华丽闪耀。

    因为珊瑚外形像一座大山,其寓意,便是寿比南山的意思。

    当日,丁鹏西装革履的,便去参加这次寿宴去了。

    寿宴,在金府一处别院中举行,这处别院相当于一处别墅,不仅面积广大,里面的装饰也极其豪华。

    整个别墅设计上,有些像教堂,分为两层,底层空间极大,能够同时容纳不少人参加。

    当丁鹏进门时,便看见四道红色的横幅,吊坠在楼上,看起来非常显眼。

    这四道横幅,分别写着“寿德同辉”“寿如彭祖”“花甲重新”“耆英望重”四句话。

    这些,都是一些祝词,与他的‘寿比南山’之意一样。

    除此之外,楼上楼下的,都点燃了蜡烛,看起来灯壁辉煌,很是华贵。

    大厅内已经来了不少人,这些人,一个个衣冠楚楚,看起来都颇有身份。

    其中,他还看见了几个熟人,比如邱总长,和邱惜珍小姐。

    邱惜珍举着酒杯,正和一帮年轻人谈笑。

    她似乎有些漫不经心,谈笑声,双眼却一直在四周扫视,仿佛是在寻找着什么人。

    当她的视线落在了丁鹏身上时,丁鹏明显感觉到,她的眼眸一亮。

    随后,她便笑着对丁鹏招了招手,道:“丁大哥,快过来,我给你介绍几个朋友认识认识。”

    说起来,邱惜珍一直对他不错,而且非常热情主动,是一个活跃气氛的好手。

    在内心里,他是不讨厌她的,甚至还挺喜欢她的个性。

    丁鹏微微一笑,走了过来,“邱小姐也来了,邱总长呢?”

    “我爸正在和金总理寒暄呢,别管他,来,丁大哥,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这些朋友。”

    随后,邱惜珍便把自己身边的朋友,介绍给丁鹏认识了。

    这些人,无疑都是纨绔子弟,要么是总长的儿子或者亲戚,要么便是银行家,或者富豪的子女亲属,全都背景深厚。

    其实这也正常,能够参加这样级别宴会的人,怎么可能有白丁呢。

    这群人中,还有一个大主角,金燕西。

    金燕西容貌英俊,神情潇洒,脸上总是挂着笑容,眼神高傲中,又带着一丝亲和。

    这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模样。

    原本,这些纨绔子弟只是审视的打量了丁鹏一眼,并没有多热情。

    不过,当听了邱惜珍的介绍,丁鹏便是那个名誉天下,写出《啼笑因缘》《边城》等书的大作家,同时也是大慈善家,收留了数万难民,开办了巨型工厂,并且投资拍了电影,最近在北平传的沸沸扬扬,声名鹊起的大才子时,这帮纨绔子弟顿时肃然起敬,纷纷伸手,想要与丁鹏握手结交。

    对于这些肤浅的纨绔子弟,丁鹏是没有太大的兴趣的。

    不过,看在邱惜珍的面子上,他还是一一和他们握手,寒暄了几句。

    当来到金燕西身旁时,金燕西满脸灿烂的笑容,他非常热情的握着丁鹏的大手,说道:“丁大作家,我最近可听了不少关于你的传闻,我那个八妹,每天都像是找了魔一样,每天都在翻看你的作品,我觉得,你写的书,有些她甚至会背下来了!”

    “丁少爷看起来和我一般大小,却已经做出了这么多辉煌的事情,真是让我汗颜啊。”

    金燕西的情商还是很在线的,说话得体,风度翩翩,在气度上,他无可挑剔。

    可惜,这个金大少爷,从小被下人们惯着长大,不知道世间疾苦,最后会沦落到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地步,也算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第一百二十一章:金家八小姐,金梅丽的崇拜

    丁鹏看着金燕西,心中盘算道:“我拥有一个【改变命运】的金手指,只要改变角色的命运,便能够获得相应的【命运能量】,而且,这种改变,还必须是正能量的,不能是负面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

    比如,原本角色是个好人,那么想要改变他的命运,最好的方法,便是直接让他走上歪名邪道,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这样不就完全改变了他的命运吗?

    但是系统提示,这样是不行的。

    在这里,改变命运的原则是,好人得到好报,坏人得到怀报。

    在坏人作恶前弄死他,让他不能作恶,这便是改变。

    在好人遇到麻烦之前,便帮他把麻烦解决了,这也是改变。

    金燕西,在《金粉世家》中,应该算是一个反面角色了。

    他有可恶的地方,比如当他娶了冷清秋之后,依旧每天出去花天酒地的,哪怕是后来,金府着火了,他第一个想到的,也不是冷清秋会不会被烧死,而是去保护他的那些金银财宝。

    这一点上,简直冷酷到了极点,有些可恶。

    那么,改变他命运的方法,便出来了,让他无法迎娶冷清秋。

    这样一来,冷清秋也就不会在金府过的那么心酸痛苦,少受许多折磨。

    金燕西自然也无法伤害爱着他的妻子,冷清秋了。

    换句话说,只要丁鹏拿下冷清秋,与冷清秋成亲,他不仅改变了冷清秋的命运,同时,也改变了金燕西的命运。

    以此类推,如果丁鹏能够也把白秀珠拿下,那么,他在改变白秀珠命运的同时,也变相的,再次改变了金燕西的命运。

    金燕西便不会在以后纠缠白秀珠,幻想着,和白秀珠重归于好了。

    命运这东西,非常玄妙,往往是相互连接串联在一起的。

    牵一发而动全局。

    当然,根据奖励系统,只有改变一些戏份多的角色,才能获得足够多的【命运能量】,像一些小丫鬟等群演,根本算不上有任何戏份,就算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也不会有什么收获。

    “金少爷好,金少爷的大名,在下也是如雷贯耳,如今一见,果然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丁鹏伸手,与金燕西礼貌的握了握手,随后顺口称赞了对方几句。

    “哪里哪里,”金燕西微微一笑,显得很是谦逊有礼。

    简单的社交过后,金燕西似乎对于丁鹏的事迹,相当感兴趣,这一群纨绔子弟一直围在丁鹏身旁,问东问西的。

    丁鹏显得很有风度耐心,面对他们的询问,他不缓不急,不卑不亢,一一解答,态度谦逊而又风度翩翩,这般不怯场的表现,再次获得了这群富二代的好感,只觉得对方高深莫测,是个真正有本事的人。

    尤其是当听丁鹏侃侃而谈,旁征博引之时,这些不学无术的富二代虽然听不太明白,却依旧感觉对方很厉害的样子。

    有一些富家小姐,已经双眼冒着星星,像一个个小迷妹一样,围在丁鹏身旁,对他崇拜不已。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以丁鹏这段时间弄出来的动静,不论是哪一件,都是令人刮目相看的。

    二十岁的教育部次长,备受文坛巨佬们称赞的著名作家,以及拍摄电影的制片人,还有最后一个,收纳了数万难民,大兴土木,建造巨型工厂的大商人,大企业家。

    这所有的一切,全部聚集在年纪轻轻,少年成名的丁鹏身上,试问,天下有几个少女,能够抵抗这样的魅力和诱惑?

    任何一个成就,单拿出来,恐怕都能让这些少女痴迷,更不用说,这所有成就,集中在他一人身上了。

    渐渐,丁鹏发现,围在他身边的富家千金似乎越来越多,这些少女们频频向他释放秋波,表达着对他的兴趣。

    金燕西看到这一切,不由对着丁鹏笑道:“丁先生,如今这些女孩们,可都在谈论你哦,似乎对你很感兴趣,你看一看,有没有喜欢的,我可以介绍给您认识哦。”

    金燕西别的不行,交际能力还是一流的,他一出生,便是京城权贵子弟,这些年来,混迹在富二代的圈子里,交际广泛,在场的年轻小姐们,他几乎全都认识。

    丁鹏微笑道:“金少爷说笑了。”

    两人谈论间,突然,两个倩影走了过来,其中一个少女对着金燕西说道:“七哥,我找了你半天,原来你在这里呢。”

    丁鹏抬头看去,不由神色一愣。

    原来是她们俩。

    此时,在不远处,正有两个女孩,手挽着手,非常亲密的走了过来。

    这两人的面孔,丁鹏实在是太熟悉了。

    在电视上,他都不知道刷了多少遍了。

    说话的那个,头上扎着两个麻花辫子,容貌俏丽,有些婴儿肥,脸上时时挂着灿烂的笑容,她正是金梅丽。

    此时的金梅丽年纪应该很小。

    她是金铨和二姨太所生,是金铨最小的一个女儿,也是最得宠的。

    正因为如此,她虽然是庶出,但是从小养尊处优,吃穿用度,与嫡出的小姐一样。

    或许是在良好的教育下,使得她性格善良可爱,美丽动人,深的金家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喜爱,堪称团宠。

    而在金梅丽身旁,与她小手挽着小手的,正是丁鹏日思夜想的,神仙姐姐,白秀珠。

    此时的白秀珠,正是这位神仙姐姐颜值的巅峰时期。

    看见白秀珠的第一眼,丁鹏只觉得对方实在是太白了,白白嫩嫩的,仿佛浑身在发光一般。

    而且,她身材非常苗条纤细,浑身仿佛没有一丝赘肉。

    身材苗条,皮肤白皙娇嫩,这已经是一个大美人的标配了。

    而她清秀绝美的脸庞,以及乌黑亮丽的发丝,更加增添了她的美艳。

    白秀珠属于面相十分精致耐看的清秀姑娘,今天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脖子上珠光宝气,整个人看起来亭亭玉立的,仙气十足,宛若仙子下凡。

    这般窈窕淑女,谁人不爱呢。

    不过,此时,这个美人的心思,似乎根本不在丁鹏身上。

    她不过微微扫了丁鹏一眼,目光便定格在了他的身旁,金燕西的身上。

    顿时,她喜笑颜开,说道:“燕西,你在这呢。”

    金燕西微微一笑,礼貌的点头道:“白小姐好。”

    似乎是真的对白秀珠腻味了,金燕西找了一个由头,离开了人群,不知道又要到哪里去。

    白秀珠见对方见到她之后,态度冷淡,而且直接就走了,不由气的板起了脸孔,眼睛中有雾气升腾,像是要落泪了。

    那小嘴噘着,高傲又委屈的模样,倒是挺让人怜爱的。

    唉,只能说金燕西这个人,太不懂得珍惜了。

    大凡他珍惜白秀珠,他以后的日子,也不会过成那样。

    这或许便是人的通病吧,拥有了便不懂得珍惜,总是想要去追寻自己没有的东西。

    不过这样倒好,至少让他丁鹏有了可乘之机,他正好可以名正言顺的,慢慢俘获这位神仙姐姐的芳心。

    他穿越来《金粉世家》,为的便是冷清秋和白秀珠。

    如今冷清秋基本已经是他囊中之物了,接下来,他要开始攻略白秀珠了。

    之前,因为一直没有机会接触到她,因此哪怕他有万千计划,却无计可施。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美人就在眼前,而且,随着他地位的提升,相信,他们两人碰面的机会,会越来越多。

    对于金燕西的离去,八妹金梅丽倒没有太在意,此时,她一门心思都放在了丁鹏的身上。

    “您便是写出《啼笑因缘》和《边城》的丁先生啊”金梅丽看着丁鹏,眼眸之中闪烁着一丝亮光。

    像她这样的千金小姐,平日里养尊处优的,根本不用干活。

    因此,她们除了必要的社交之外,便喜欢看一些文学作品。

    比如,李鸿章的女儿,便是张恨水的书迷,张恨水先生的作品,只要一出新书,她便会第一个抢着购买。

    购买力,相当于如今的粉丝迷妹们。

    金梅丽和白秀珠都是千金小姐,因为此时人们娱乐方式单调匮乏,她们的爱好,也是看一些小说,打发时间。

    而最近,她们枕头边上放着的,恰好便是丁鹏所出的《啼笑因缘》和《边城》。

    尤其是《边城》中所描绘的,翠翠的纯真恋情,尤为打动金梅丽。

    她如今不过十四五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脑子里总是喜欢幻想一些缠绵悱恻,而又浪漫的爱情故事。

    丁鹏所写的那些或纯真,或曲折的爱情故事,恰好就写出了她心中所想,梦中所作的美好爱情幻想。

    说起来,金梅丽算是丁鹏的迷妹了。

    看见丁鹏非常绅士的点头,金梅丽有些害羞,又有些兴奋的说道:“丁先生,您写的那些小说,实在是太精彩了,我都不知道翻了多少遍呢,丁先生,可不可以冒昧的问您一句,您最近要出新书了吗?”

    丁鹏最近没有写这些爱情小说,他摇头道:“最近在创作一本励志类的小说,全英文的,准备投到国外去,看能不能拿一拿国外文学方面的奖项,提升一下我国文学的知名度。”

    “当然,我最近正好拍完了《啼笑因缘》的电影,正在做后期制作,如果金小姐有兴趣的话,一个月之后,应该便可以在各大影院看见了。”

    丁鹏拍电影的事情,她也听说过了,听闻一个月之后,电影便可以上映了,她连连点头道:“好的,丁先生,等电影出来了,我一定邀请我的那些小姐妹,去电影院,给您捧场。”

    这个妹妹,还是很乖巧的,不仅容貌可爱秀丽,性格也极为亲和,说话间,总是满脸笑容,让人看一眼,便心情愉悦。

    丁鹏笑道:“金小姐太客气了,如果金小姐真的喜欢的话,到时候,我送几十张电影票给你。”

    丁鹏温和谦逊的态度,赢得了金梅丽的好感,她不由和丁鹏闲聊了起来,所聊的,也不过是一些话本小说,以及文学知识。

    这方面,丁鹏简直就是行家,他一番侃侃而谈,旁征博引,令金梅丽更加崇拜了,每每称赞道:“丁先生真是太有才华了,难怪能够写出像《啼笑因缘》《边城》这般精彩的小说。”

    一旁的白秀珠也注意到了丁鹏。

    当她听说自己所看的《啼笑因缘》和《边城》,便是对方所写的,她不由好奇的认真打量了一眼丁鹏。

    她见对方年纪轻轻,风度翩翩,竟然已经取得了这么多的荣誉和成就,也不由对其另眼相看,心里敬佩不已。

    就在丁鹏与金梅丽闲聊,聊着聊着,便聊到了电影上面。

    对于这个年代的国人来说,电影还是一个很新奇的事情,人们所看的片子,要么是戏剧电影,要么是国外的电影,像国内自己拍摄的故事电影,还是极少的,几乎没有。

    因此,金梅丽十分好奇,一直问东问西的,打听丁鹏拍电影时的趣事。

    丁鹏非常耐心,无有不言,到了最后,他提出道:“金小姐,如果你喜欢的话,不如当我拍下一部电影的时候,邀请你去体验一下?”

    去拍电影?

    金梅丽笑了笑,摇头道:“电影上的,都是一些大美人,我不行。”

    她突然看了身旁的白秀珠一眼,说道:“白姐姐长的天仙一般的人儿,拍电影,再好不过了,到时候放映出来,一定很好看。”

    白秀珠听了,连连摇头道:“我才不去拍什么电影呢,那是下等女人,不要脸的女人干的事情,哪个小姐会去抛头露面,去干这种事情!”

    不愧是从小被娇惯长大的小公主,白秀珠说话,真是直来直往,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其实她说的也没错,在这个年代,电影明星,相当于戏子,地位远远无法与后世相比,虽然不至于属于卑贱行当,但是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一般大家小姐,谁会去做这种事情。

    那是会被人耻笑的。

    金梅丽满脸尴尬的看了丁鹏一眼,她以为丁鹏可能会生气,然而,她却看见丁鹏只有微微一笑,似乎并不在意。

    瞬间,对方的形象在她心里,再次变得高大起来。

    一个十分有涵养,性格极好的,青年才俊……

第一百二十二章:丁鹏的搞笑段子,白秀珠笑了

    白秀珠虽然不想去拍戏,但是对于丁鹏的文学素养,以及刚出的那几本书,她还是十分喜爱的。

    不论是丁鹏写的小说,还是诗词,最近都放在她的枕边,她时时观看。

    里面有些经典的情话,以及缠绵悱恻的场景,她看的几乎都可以背下来了。

    看着丁鹏这幅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模样,白秀珠心中暗道:“要是燕西哥哥有这位丁公子,一半的涵养,该多好。那样,他便不会每日这么气我,惹我不开心了。”

    想到这里,白秀珠的脑海中,又开始浮现这些时日以来,金燕西对她的冷落。

    之前,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几乎形影不离,玩在一起,不过,随着年龄的长大,金燕西对她也越来越冷漠了,尤其是近几年,几乎从来没有主动找过她,都是她上杆子的上门找他玩儿。

    但就算是这样,对方依旧对她爱答不理的,说话也总是心不在焉,漫不经心,还时常不耐烦,惹她生气。

    想到这一幕幕,白秀珠不由委屈的小声抽泣了起来,眼泪犹如一颗颗玉珠一般,掉落了下来。

    美人落泪,不过如此了。

    金梅丽注意到了白秀珠的异样,她不由问道:“白姐姐,你怎么了?”

    白秀珠叹息一声,用手中的手绢擦干了泪水,一脸平静的说道:“没什么,刚刚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吹进我眼睛里去了……”

    白秀珠毕竟已经算是一个小大人了,特别要面子的她,当然不可能在这样的场合哭泣了,她忍住了泪水,暂时压住了内力悲伤的心情。

    不过,泪水虽然压住了,但是她的心却是伤的,此时,她那张绝美的脸庞上,写满了忧伤,一点笑容都没有。

    看到这一幕,丁鹏不由在一旁说道:“金小姐,我知道一个有趣的故事,想不想听?”

    “故事?还是有趣的故事?”金梅丽小孩心性,最喜欢听故事了,她连连点头道:“好呀好呀。”

    丁鹏穿越前,除了喜欢看书看碟之外,也喜欢看一些综艺节目。

    而其中他最喜欢的综艺,便是脱口秀,以及相声,搞笑段子。

    此时,他张口便来,说出了一个个后世堪称经典的搞笑段子,或者故事,这些故事,都十分有趣搞笑,逗的金梅丽拍手叫好,咯咯直笑。

    女孩,就喜欢能够逗她们开心的东西了。

    白秀珠也不例外,那些故事段子,实在是太搞笑了,她不由用手绢捂着小嘴,咯咯偷笑了起来。

    此时,她脸上哪里还有之前那般阴霾惆怅,完全就是一副青春靓丽的欢快模样。

    显然,丁鹏的笑话非常有效,成功转移了白秀珠的注意力,让她此时此刻,忘切了那些悲伤事,沉浸在幽默风趣之中。

    “丁先生不仅才华横溢,没想到竟然还这么风趣幽默,真是一个有趣的人,”白秀珠心中暗道。

    她性格其实有些内向,心里什么想法,都喜欢先憋在心里,自己生闷气,这一点,与冷清秋倒是有些相似之处。

    不仅是她,四周,包括金梅丽在内,所有围在他身旁的女孩们,都被丁鹏的幽默言语逗的咯咯直笑着,她们看向丁鹏时,眼神中流露出的喜爱光芒变的越发强烈了。

    此时,丁鹏俨然是在场所有女孩心目中,最靓的那个仔。

    台上,金铨见人员来的差不多了,便在台上说了几句场面话,随后,寿宴开始。

    整个大厅的中央,堆满了各色各样的食物,有蛋糕甜品,有正菜,也有点心,食物色香味俱全,而且数量充足,人们拿着小盘子,一边夹着食物,一边相互谈笑着,气氛融洽而又愉悦。

    金梅丽太喜欢丁鹏的那些搞笑段子了,此时她拉着白秀珠,一直黏在丁鹏的身旁,就算是去取食物,三个人也是同时走在一起。

    白秀珠也很喜欢听这些有趣的故事,听完之后,她整个人心情都变得愉快舒服了。

    之前的那些不愉快,仿佛已经被她抛出脑后了。

    三人来到自助餐前,随便挑选了几样食物,便一同坐在了四周的餐桌上,一边吃着东西,一边静静的听着丁鹏的段子。

    说实话,丁鹏还是第一次看见民国的人举办的寿宴,整个宴席的风格,与西方的自助餐,或者派对,简直惊人的相似。

    自己选择食物,四周仆人们端着各种酒盘,上面放着各种红酒白酒,任由客人拿取挑选。

    这和吃自助餐,没有什么两样。

    女孩都喜欢吃甜食,金梅丽和白秀珠都挑了一小块蛋糕,和一小碗莲子羹,这便是她们一顿的饭量了。

    难怪她们一个个纤细苗条的,身材管理的这么好,敢情,平日里吃的,犹如小猫一般。

    丁鹏则不同了,他一个大男人的,也不用减肥,更何况,因为他的【金钟罩·铁布衫】达到了十级,他身体变得极为精壮,相应的,每日消耗的能量,自然不少。

    这都需要通过大量的进食,来补充能量。

    因此,他的餐盘里,大鱼大肉的,堆了不少。

    不过,他吃的很优雅,而且一边细嚼慢咽,一边和身旁这两个女孩娓娓道来,讲述着各种奇人异事,搞笑事情,每一个都不重样。

    这些精彩的故事,她们哪里听过,只觉得又有趣,又新鲜。

    渐渐,两人女孩似乎听上瘾了,全都用小手撑着自己的小脑袋,呆呆的看着他,整个人沉浸在了美妙有趣的故事之中……

    这时,一群人的身影缓缓向他们这里走来。

    丁鹏看去,发现为首的,是一个老者,一个中年人。

    这老者,看起来六十来岁,戴着一副眼镜,面目威仪,一副久居上位的气势,他的胸前别着一块怀表,看来也是一个珍惜时间之人。

    这幅面孔,丁鹏自然知道是谁,他便是当今北洋政府的总理,金铨。

    在金铨的身旁跟着的,是一个西装革履,打着领带,收拾的干净精干的中年人,这中年人满眼精明,一看就是一个有心机,有手段的狠角色。

    丁鹏也知道他的身份,如今的北洋政府,财务部总长,即将升迁为副总理的,白家族长,白雄起。

    在两人四周,跟着一群北洋政府高官,其中教育部总长邱总长赫然在列。

    金铨看了一眼金梅丽,笑道:“我的乖女儿,你也在这里呢。”

    金梅丽见是父亲,连忙乖巧的站了起来,跑到金铨面前卖乖道:“父亲大人,女儿梅丽,祝愿父亲一直笑口常开,永享天伦之乐。”

    金铨哈哈大笑,他伸手摸了摸金梅丽的小脑袋,有些宠溺的说道:“好好好,还是我的小女儿最乖巧懂事了。”

    说完之后,他突然抬头看向丁鹏,笑道:“你便是最近大总统新任命的教育部次长,丁次长吧?”

    丁鹏连忙起身,躬身一礼,笑道:“总理大人客气了,称呼我小丁便可以了。”

    金铨见丁鹏少年得志,竟然不骄不躁,一点傲气都没有,处事相当谦逊低调,他不由更加看中这个年轻人了。

    一个年轻人,身居如此地位,还能保持这份谦逊心性,是很不容易的。

    丁鹏给金铨敬了一杯酒,说了几乎祝寿的话语之后,金铨说道:“丁先生,等一下,你来我书房一趟,我有些话,想要找你聊一聊。”

    能够跟金铨搭上关系,对于丁鹏来说,还是有些好处的,他自然不会不知趣的,傻乎乎拒绝。

    他连忙答应了。

    白雄起看着跟着金铨一同离开,向着书房走去的丁鹏,眼神闪烁,不知道正在盘算着什么。

    他原本就是一个心机深沉,不显山不露水的阴谋家。

    他突然回头看了白秀珠一眼,不由问道:“秀珠,我刚刚看见你,和这位丁先生有说有笑的,你们之前认识?”

    白秀珠摇了摇头,“丁先生,我和他今天刚见第一面,不过他这个人,十分有趣,不仅博学多才,十分有才华,而且,风趣幽默,会讲各种精彩的故事,哥,你是不知道的,那些故事,太意思了,我听的笑个不停,你想不想听,我给你讲一个吧……?”

    白雄起是一个阴谋家,兼工作狂,他只对权势地位感兴趣,至于听故事,呵呵,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的快乐,便是争权夺利,走上最高位。

    因此,他打断了白秀珠,笑道:“我还有事,妹妹,你和金小姐一起好好玩吧。”

    说完,他和金梅丽打了一个招呼,便离开了。

    离开时,他突然有种感觉,他的这个妹妹,似乎和平时,有些不太一样了。

    究竟是哪里不一样呢?

    他想了一下,突然想到了。

    他的妹妹,笑了,而且笑的十分灿烂。

    这可不是他平日里所见到的妹妹的状态。

    因为父母早亡,他从小便和这个宝贝妹妹相依为命,可以说,亦哥亦父。

    他宠这个妹妹,宠到不行,生怕自己这个亲妹妹,受任何一点点委屈。

    他是知道的,他这个妹妹,原本性子便有些抑郁体质,闷闷的,不是太阳光。

    最近几年,他妹妹的脾气,变的更加忧郁了,动不动便发小姐脾气,闷在屋子里砸东西,已经很少看见像今天这样,笑的这么灿烂了。

    或者说,最近几年,他妹妹很少有笑脸了。

    作为一个心疼妹妹的大哥,他最希望看到的,便是自己的妹妹,能够一辈子过的无忧无虑,开开心心的。

    他不希望自己的妹妹,过的不开心。

    “丁鹏,这个年轻人,有点意思啊,竟然能够把我的妹妹哄的这么开心。听说,他还十分有本事,帮着大总统解决了难民的事情,像这样有权有钱,又有才华的年轻人,真是少见,相比之下,金燕西那小子,可就完全被比下去了!”

    白雄起虽然是个事业狂,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对自己妹妹的事情不上心。

    关于金燕西冷落他妹妹的事情,他早就有耳闻了,只不过因为自己的妹妹痴情于他,而他的爹,又是他的上司,他的恩师,金铨,这才使得他只得忍下去了。

    但是,随着今日见到了丁鹏,白雄起的心里,生出了一个别样的心思。

    他有种感觉,相比起金燕西,这个丁鹏,似乎更适合他妹妹一些。

    但是,在没有弄清楚事实真相时,他不会轻易下结论。

    他决定回去之后,好好查一查这个丁鹏的底细,看一看,对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在政府当官多年,人脉极广,耳目遍布整个北平城,他想要调查一个人,容易至极。

    分分钟,便能把对方的老底掀开。

    就在白雄起盘算着,调查丁鹏的时候,此时,丁鹏正坐在金铨的书房里,两人正在热切的交谈着。

    金铨不是一个喜欢卖关子的人,他首先感谢了丁鹏一番。

    如果不是丁鹏帮助解决了难民,他金铨这个总理,恐怕马上就要被撤职了。

    感谢之余,金铨还有拉拢丁鹏的意思。

    不过,因为还不知道丁鹏具体才能如此,因此金铨才安排了这一次的面对面交谈,想要近距离观察一下,丁鹏的各方面素质,到底如何。

    一番交谈之后,金铨心里满意的点了点头。

    在他看来,丁鹏这个年轻人,虽然看起来年龄不大,但是心智却很成熟,不卑不亢。

    而且,才华横溢,是个真真正正,有真才实学的有为青年,越比他那个混账儿子,金燕西,要好太多了。

    此时,他心里不由感叹道:“我儿燕西,与他同龄,但是两人,不论是学识,还是眼光气度,根本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燕西在他面前,就犹如野鸡与凤凰一般的区别,真是羡慕他的父母,能够养出这么优秀的一个儿子啊!”

    不知怎么的,金铨突然悲从中来,感慨不已。

    他想到自己的几个儿子,一个个的,都不成器,没有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便气的牙痒痒。

    他老谋深算,怎么会不知道,一旦他倒台了,整个金家,恐怕就要跟着散掉了。

    作为一个有些封建的家族家长,金铨自然不希望金家在他身后倒塌,因此,他才想着,拉拢一些有才之士,作为外援……

第一百二十三章:留在金府吃晚饭,金家人众生相

    金铨和丁鹏聊了一会儿之后,金铨突然说道:“我与丁次长一见如故,聊的十分投机,如果丁次长不嫌烦的话,可以时常来我这里,大家在一起谈古论今,倒也是一番趣事。”

    丁鹏谦逊说道:“金总理德高望重,纵横官场这么多年,经验丰富,能力出众,如果能够时常听闻金总理的教诲,尤其是为官之道,在下求之不得呢,怎么可能会嫌弃呢,这是在下的荣幸。”

    金铨呵呵一笑,面容十分慈善,他说道:“年纪轻轻,不骄不躁,真是一个可造之材。不过,你毕竟初入官场,很多事情,可能会不太熟悉,难免会走许多弯路,而我在这方面倒是有许多经验,可以教授给你,让你在官场上,少走一些弯路。”

    丁鹏又不傻,他当然知道,金铨对他说出这番话的意图。

    这是在向他抛出橄榄枝,想要收他为弟子的打算!

    金铨其实已经收过一个弟子,那便是白秀珠的哥哥,白雄起。

    此时,他见丁鹏能力出众,而且似乎背后的势力,也很雄厚,毕竟,不是什么人,能够轻易之间,便开办巨型工厂,招收上万工人的。

    这其中需要消耗的钱财,别人不知道,他这个历经世事的北洋政府总理,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那需要消耗的钱财,恐怕数以千万计了。

    如果说丁鹏背后没有财阀支持,打死金铨,他都不会相信。

    他其实在听说了丁鹏的事迹之后,专门派人去查了一下丁鹏的底细。

    结果只知道,对方是数月之前来的北平,至于他钱财的来源,根本追查不到,仿佛这巨额财富,是凭空出现的一般。

    正因为如此,金铨才更加看重丁鹏。

    在听了金铨那番话语之后,丁鹏立即起身,躬身说道:“金总理能够教诲学生,学生真是感激不尽,无以为报,还请恩师受学生一拜。”

    丁鹏躬身一礼,直接给金铨行了一个拜师礼。

    金铨说,想要传授他为官之道的秘诀,这不就是想要收他为徒嘛。

    如果这个时候,他还装糊涂,就有些不知抬举了。

    毕竟,现在的北平,依旧在北洋政府的统治之下,而金铨作为总理,是整个北洋政府的二把手,权势滔天,丁鹏最好还是不要轻易得罪他。

    金铨见丁鹏直接拜他为师,他不由哈哈大笑一声,喝了丁鹏端过来的拜师茶,他扶起丁鹏,亲热的拍了拍丁鹏的肩膀,正式收丁鹏为他的第二个弟子。

    成了他金铨的徒弟,金铨对待丁鹏的态度,顿时不一样了。

    他首先带着丁鹏出去,把此次前来给他祝寿的北洋政府各部门官员,一一介绍给了丁鹏。

    并且告诉这些官员,今日,他已经收丁鹏为他的关门弟子了。

    有了这一层关系,这些权贵对待丁鹏的态度,瞬间便的热情起来,一个个端起酒杯,与丁鹏攀谈碰杯结交。

    一时间,几乎北洋政府,各个部门的总长次长,他都认了一个遍。

    这对于丁鹏以后办事,是有极大好处的。

    常言道,朝中有人好办事,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因为混了一个脸熟,加上他与金铨的这一层关系,以后,丁鹏再办什么事情,这些总长次长便会看在金铨的面子上,给丁鹏大开绿灯。

    能够一下收割这么多的人脉,丁鹏自然是高兴的。

    寿宴结束之后,金铨在送走了这些各界客人之后,再次挽留丁鹏,让他留在家里吃晚饭。

    金铨实在是太热情了,连连拉着他,无奈之下,丁鹏只得同意了。

    因为饭点还没有到,加上金铨还有其他的交际应酬,于是,他便叫来大儿子金凤举,让其作陪。

    金凤举长相斯文英俊,戴着一副眼镜,穿着一身价值不菲的西服,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像是个白面书生。

    不过,丁鹏可是知道他的底细的。

    金凤举表面上看起来斯文正经,实际上,他却是个留恋烟花之地的风流浪子,每日浪迹在舞厅,和歌女们搂搂抱抱,调笑谈情,有时候还会找几个歌女,一起风流快活,日子过的逍遥无比。

    游手好闲的他,虽然因为金铨的原因,他得以在衙门里任职,但是一直都没有干正经事,因此根本得不到上级的重视,这么多年,一直停留在原地,根本毫无升迁的希望。

    当然,他也根本不在乎这些。

    对于什么升官,他毫无兴趣,他唯一感兴趣的,便是女人,而且还必须是长的漂亮,玩的很开,很过瘾的女人。

    他与老婆吴佩芳结婚之后,甚至背地里,偷偷养了一个欢场歌女,作为外室,整天和这个歌女鬼混在一起,流连忘返,常常夜不归宿,每每都说,自己的老婆太过寡淡,哪里有这个歌女好,不仅善解人意,同时还很会伺候人。

    更离谱的是,因为歌女,他差点跟老婆翻脸,闹离婚。

    所以说,这位金凤举同志,就是一个好色成瘾,庸碌无为的纨绔子弟,没有什么本事,一门心思,都花在女人身上,最后还被他那个歌女,耍的团团转。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大恶劣行为,那便是对小怜心怀不轨。

    小怜是谁?

    是他夫人,也就是金家大少奶奶,吴佩芳的陪嫁丫鬟。

    当年吴佩芳嫁给这位金家大少爷时,同时陪嫁了几个丫鬟,这小怜便是其中之一,而且是所有陪嫁丫鬟中,长的最漂亮的一个。

    众所周知,在封建旧社会,大户人家嫁女儿,都会陪嫁过去几个贴身丫鬟,伺候自己的饮食起居。

    毕竟,自己身边的老人,用起来也习惯一些,不是?

    当时,小怜陪嫁过来时,不过才十一二岁,还只是一个小姑娘,没有长开,看不出什么姿色。

    不过,随着她年龄的增长,加上金府这位大少奶奶的优待,小怜渐渐出落的亭亭玉立的,长成了一个大美人,肤白貌美,窈窕多姿的,与那些富贵人家的大小姐,都不逊多让。

    好色成性的金凤举,看见小怜出落的如此水灵,哪里还忍得住,而且,这个小美人,还是他妻子的贴身丫鬟,每日都能够在屋子里看见,这更是撩拨的他心痒痒了。

    于是,他便想要效仿贾琏,娶一个通房姨太太,把小怜娶过门。

    此时,虽然是民国,实际上,一夫多妻的现象,依旧非常普遍,大凡有权有势的男人,哪一个没有三妻四妾的。

    著名的花花太岁,范哈儿,也就是哈儿司令的原型,四川大军阀,他一生娶了四十几个老婆,真可谓是妻妾成群了,更不用说其他那些没有名分的歌女、女婢了。

    因此在金凤举看来,这件事情,应该顺理成章,不会有任何难度。

    自己老婆的丫鬟嘛,不就是为自己准备的吗?

    可惜,他小看了他的这位夫人。

    他的妻子,吴佩芳,可不是一个软弱到,任由他人欺凌的女人。

    吴佩芳情商极高,为人处世很有当家主母的风范和威仪,深受金铨和金老夫人的喜爱,正因为如此,她很受金家人的尊敬。

    她心思细腻,当发现自己的丈夫似乎对小怜生出了什么想法之后,她立即警觉了起来,千方百计的想要把小怜送走。

    毕竟,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和别的女人,分享她的丈夫,对于她丈夫想要纳妾的事情,她是一千个,一万个不同意的。

    她也不愿意为了这个事情,跟她的丈夫翻脸,便只好想着,把小怜送走,这样一来,她的丈夫便不会再生出纳妾的歪心思了。

    可能吗?

    当然不可能了。

    吴佩芳会这么想,完全是因为她不懂男人。

    如果一个男人想要花心,岂是把丫鬟送走,便能阻止他的?

    天底下这么多女人,这个丫鬟走了,他难道不会去找别的女人吗?

    事实也的确是如此。

    后来,金凤举在外面花天酒地,左拥右抱,又包养舞厅歌女,便印证了这一说法。

    那便是只要男人想花心,怎么阻止都阻止不了。

    你以为有些男人老实,不花心,是因为他不想吗?

    是因为他实力不够,花心不了啊!

    一个穷鬼,哪个女人能够看得上。

    都说人是一种高级动物,那么前提便是,他也是一种动物,既然是动物,身上便或多或少,有动物的特征。

    看过动物世界吗?

    里面雄性求偶的时候,要么比拼跳舞,要么比拼筑巢,要么比拼谁的力量大,谁更强壮,谁更健康,或者谁储存的食物更多,这样,雌性才会愿意与之结合交配,繁殖下一代。

    这和现实社会,有什么不一样吗?

    其实,没有什么不一样。

    所以,男人们才奋力拼搏,想要做出一些成就出来,吸引异性,从而繁殖属于他的后代。

    人生,很复杂,但是如果简化起来,不过两件事情,一个,觅食,一个,繁殖。

    如此而已。

    毕竟是金家大少爷,金凤举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为人处世,还是不错的,跟任何人都能谈笑风生,情商很高。

    此时,得了父亲金铨的吩咐,他立即开始热情的招待丁鹏,把他带到客厅,吩咐下人给他端茶倒水,照顾的十分周到。

    此时,客厅内,聚集了不少人,有一桌上,四个女人还在搓着麻将。

    金凤举见此,立即对着四周的人说道:“都过来一下,我给你们介绍一个人。”

    金凤举毕竟是金家大少爷,他吩咐的话,还是有点分量的,不一会儿,客厅内,不论是闲聊的,还是打牌的,都停了下来,看着金凤举。

    金凤举指着丁鹏介绍道:“这位,便是父亲新收的学生,名叫丁鹏。”

    听说是金铨新收的学生,四周众人顿时来了兴趣,一个个全都好奇的打量着丁鹏,脸上也挂起了友善的笑容。

    金凤举随后又介绍道:“这位丁少爷可不简单,最近在文坛上,传的沸沸扬扬的《啼笑因缘》,还有《边城》,可都是他写的。”

    话音刚落,四周便传来一阵惊叹声,他们纷纷称赞道:“原来还是一个大作家啊!”

    金凤举非常捧场,他笑道:“丁少爷何止是一位享誉文坛的大作家,他还是如今教育部的次长,得到了总统大人的亲自接见!而且,他还是一位企业家,前不久,刚刚收纳了数万难民,在北郊建造了一处规模宏大的工厂,准备投入生产呢……”

    金凤举一件件说着丁鹏的得意之事,四周众人听说丁鹏年纪轻轻的,不过二十岁,竟然做出了这么一番惊天动地的成就,全都惊愕的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

    没办法,谁叫如今的丁鹏,实在是太优秀了呢。

    每一件事,都办的非常精彩,远超同龄人。

    在众人惊叹声中,金凤举也把四周的人,一一介绍给了丁鹏。

    这些人,里面有金家的几位小姐少爷,其中八妹金梅丽,他是认识的。

    除此之外,还有二少爷,金鹤荪,三少爷金鹏振,五小姐,金敏之,六小姐,金润之。

    以及大少奶奶吴佩芳,和三少奶奶王玉芬。

    白秀珠竟然也在这里,此时她正陪着王玉芬她们在牌桌上打麻将呢。

    至于其他的金家人,比如四小姐金道之,她早早便嫁出去了,和丈夫在日本生活,并没有回来给她父亲祝寿。

    而七少爷,就是金燕西,此时,这个风流浪子,正和他的那帮狐朋狗友,不知道到哪里逍遥快活去了。

    简短介绍完了之后,金凤举陪着丁鹏寒暄了几句,说了一些无聊的话,随后便有仆人在他耳边说了几句,像是有什么事情。

    果然,他有些抱歉的起身道:“丁少爷,不好意思,我有些事情要出去一趟,您在这里随意,应该要不了多久,父亲便要回来了,到时候便会开晚饭。”

    丁鹏也站了起来,笑道:“金大少爷有事尽管去忙,不用管我。”

    客气了两句,金凤举便走了。

    这时,一个可爱的身影凑了过来,是金家八妹,金梅丽。

    她坐到丁鹏身旁的沙发上,手里拿着几本书,她有些婴儿肥的小脸上灿烂一笑,随后有些好奇的说道:“丁少爷,您真的拜我父亲为师了?”

    ……

第一百二十四章:送给丁鹏一个丫鬟

    看见丁鹏点了点头,承认已经拜她的父亲为师,金梅丽开心不已,她内心欢欣雀跃道:“太好了,这样一来,丁大哥岂不是会经常来我家里,这样,我便可以经常看见他,让他给我讲故事,讲笑话了……”

    金梅丽也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千金小姐。

    其实,这个年代的千金小姐,大多很少外出交际,都是养在深宅大院之中,很少与外人有交际。

    金梅丽平日里,除了在花园荡秋千以外,便是看书,或者与几个要好的姐妹闲聊。

    不过,她的姐妹,各有各的事情,不可能时时陪在她的身边,因此,她的生活,虽然十分富足,却也时常感到有些无聊。

    这便是为什么她这么期待丁鹏能够时常来她家的原因。

    她想要听丁鹏的那些故事笑话解闷。

    金梅丽很开心,她缠在丁鹏的身旁,想要听他讲故事。

    丁鹏左右无事,便挑了几个后世著名的故事,给金梅丽讲了起来,每一个故事,剧情都曲折离奇,听的金梅丽一阵神往,整个人都陷了进去,只觉得这些故事,都太有趣了。

    就在两人嬉嬉笑笑的玩闹时,三个少妇向着他们这里走来,坐在了丁鹏的对面。

    这三个妇人,一个穿着一身华丽的旗袍,脖子上戴着一串名贵的珍珠,手腕上也戴着一对玉器镯子,耳尖垂着珍珠耳坠,整个人看起来珠光宝气的,富贵逼人。

    丁鹏知道,她便是金家大少奶奶,吴佩芳,一个情商很高,与金家上上下下,相处的极好的一个厉害女人。

    她上得厅堂,同时也能出来交际应酬,是个很有才干的女子。

    金老太太就曾当面夸奖她,说道:“佩芳是很识大体的,撑起门户来,将来在我以上。”

    吴佩芳虽然出生富贵,但是懂得进退,懂得处事方寸。

    在电视剧中,当她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花天酒地,胡作非为时,她为了顾全体面,虽然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一直忍着心中不忿,并不会像泼妇那样,随便大吵大闹,把事情弄大。

    同时,她做事也非常果决。

    听说金凤举在外面养了一个姨太太,想要弄进门来时,她立即撂下狠话,要和他离婚。

    这便是吴佩芳的手段,她知道,这个年代的富家子弟,没有哪一个不花心的,但是花心也得有个底线,她的底线便是,在外面玩可以,不要带到家里来,这样,大家面子上都好看。

    在她的强势下,金凤举最终还是没有迎娶姨太太。

    可以说,在整个金家,只有她吴佩芳,过的如鱼得水,不论是妯娌,还是公婆,都对她称赞有加。

    相比之下,她的丈夫,金凤举,就要显得逊色太多了。

    吴佩芳的身旁,坐着一个容貌更为年轻,衣着有些朴实的少妇,她的长相十分清秀,带着一些俏皮可爱,此时她满脸笑容的看着丁鹏,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兴趣,似乎是听说了丁鹏的事迹之后,对丁鹏有些崇拜。

    丁鹏看清对方的那张脸之后,立即便认出了她,金家二少奶奶,程家小姐,程慧厂。

    毕竟,丁鹏穿越前,把《金粉世家》这部电视剧,从头到尾,看了不下于数十遍,对于里面每个人物的样貌,早就已经看的滚瓜烂熟了。

    程慧厂这个人,与吴佩芳相比,在为人处世上,就要差很多了。

    她算是一个比较自我的人,与她丈夫相处时,说一不二,如果丈夫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有哪一点不和她的意愿,她便会骂上两句,而她的丈夫,还不敢反抗,为了哄这位漂亮可爱的老婆大人开心,所有的东西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为何会如此呢?

    首先,程慧厂漂亮。

    那是真漂亮,漂亮中带着俏皮可爱,像一只美丽的小猫一样,是一只有爪子,会挠人的小猫。

    其次,她家世不凡。

    程家,在北平,也算是有权有势的家族了,虽然不仅身居总理的金铨这般富贵,但是也相差无几。

    娘家强势,这便是程慧厂的底气。

    加上她所嫁的丈夫,金家二少爷金鹤荪,是个十足的废物,不仅胆小如鼠,还贼眉鼠眼,一直跟在金凤举的身边,跟着他这个大哥,出入烟花之地,贪花好色,也不是一个什么好货。

    而且,他比金凤举还不如。

    金凤举至少为人处世风度翩翩,善于交际,但是他这个金家二少爷,却是真真正正,一点本事都没有,完全就是他大哥金凤举身边的一个小跟班,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窝囊无比。

    这或许便是为什么,他的老婆,程慧厂也会对他呼来喝去的原因吧。

    程慧厂心里,压根就瞧不起她的这个丈夫。

    而在程慧厂的旁边,坐着一个打扮艳丽,穿着一身粉红色旗袍的少妇。

    这人,是三个女人中,打扮最妖艳,也是长的最艳丽漂亮的一个。

    她是金家三少奶奶,王玉芬。

    王玉芬虽然长相漂亮娇艳,非常有女人味道,酥媚入骨,像个祸国殃民的妖精。

    不过,她的性格,算是三个金家少奶奶里,最愚蠢的了。

    如果用一种花来形容她,那么一定是喇叭花,这便是暗示,她这个人,嘴非常碎,喜欢到处搬弄是非,诉说家长里短,打小报告。

    可以说,后来金家发生的那些矛盾,几乎都是她嘴碎,挑起来的。

    她是一个十分令人讨厌的人。

    而且,她还十分贪小便宜,但是又害怕惹祸上身,胆小怕事之余,又唯利是图。

    虽然她长的娇媚,但是骨子里却很卑贱。

    此时,这三个女人同时坐在了丁鹏对面的沙发上,全都笑着看着他,似乎是准备与他聊点什么。

    吴佩芳首先开口,她是金家大少奶奶,又得到金老太太的喜爱,在金家,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是除了金老太太之外,金家第二个管事的。

    这个时代的人,讲究男主外,女主内,因此这家里面的事情,都是女人当家做主,男人一般不会插手。

    男人的任务,便是去外面挣钱养家。

    “听闻丁少爷不过才二十岁,便已经做到了次长的位置,真是年轻有为啊!”吴佩芳一上来便开始大肆夸赞丁鹏,把丁鹏这些时日,在北平做出的功绩,一件件的说了出来,说完之后,三个少奶奶同时面露惊奇,对丁鹏赞不绝口。

    有本事的人,不论在哪里,都最受人欢迎,更不用说,丁鹏的优秀,已经远超常人,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

    这就难怪,这三个女人,会对丁鹏另眼相看,专门过来,想要与之结交卖好了。

    丁鹏非常谦逊的说道:“哪里哪里,几位夫人真是过奖了。”

    她们三个似乎对丁鹏的事情,十分好奇,不太明白,丁鹏如此年轻,怎么会做出如此成就,甚至还吸引的她们的公公,亲自收其为弟子。

    于是,她们问东问西的,打听着丁鹏的事情。

    丁鹏倒也大方,知无不言,回答的天衣无缝。

    吴佩芳和王玉芬这两人过来,其实就是想要与丁鹏结交一下,对于丁鹏的才华,她们没有什么兴趣。

    因为,她们二人虽然是大家闺秀,但是不怎么喜欢读书,平日里除了相互算计,想要多弄点好处之外,便是约朋友打麻将,打发时间。

    而程慧厂则不同,她算是新时代的女子,平日里喜欢读书识字,丁鹏的作品,她是从头看到了尾的,一字不拿下,她对于丁鹏的才华,十分崇拜,因此,她过来,是想要借着这个机会,与丁鹏讨教一下学问,诗词歌赋的。

    对于程慧厂提出的一些国文疑问,丁鹏知无不言,侃侃而谈,谈古论今,那丰富渊博的知识,令程慧厂激动不已,只觉得对方实在是太厉害了。

    看着丁鹏那温文尔雅,又才华横溢的模样,程慧厂像极了后世的迷妹一般,对丁鹏崇拜到了极点。

    愉快的交谈了一番之后,当吴佩芳听说丁鹏是初次来北平,身边连一个体己的亲人或者仆人都没有,她突然眼珠子一转,像是想到了什么,顿时关切道:“丁少爷平日里这么繁忙,操劳大事,哪里有多余的精力照顾自己,因此,身边得有一个懂事听话,又乖巧伶俐的人伺候,正好,我这里有个丫头,干活非常麻利,而且还读过诗书,性格温婉机灵,她不仅会做各种家务,而且还懂得算账管家,丁少爷要不要看看这丫头?看看喜不喜欢?”

    丫鬟?

    说实话,丁鹏家里,的确缺一个管家的人。

    他之前买的那个丫鬟,大字不识一个,常常把他的稿子弄乱。

    而且,她似乎也不善于管家,把家里弄的也乱糟糟的,住的很不舒服。

    而金家,是老牌大户人家,他们家里出来的丫鬟,都是经过了严格培训的,各方面的能力,都不是其他的丫鬟能比的,如果能够弄一个有能力的丫鬟回去打理家务,他也就能住的更加舒心一些。

    想通了这点之后,他没有拒绝,而是笑着客气道:“我家里的确缺一个有本事,能打理好家务的仆人,只是听刚刚大少奶奶说,这丫鬟是您房里的,这我怎么好意思,让您忍痛割爱呢……”

    吴佩芳咯咯娇笑一声,说道:“其实,我房里的丫鬟多出来了一个,就算不给丁少爷,我也会想法子,把她送给别人的,丁少爷不妨看看这丫头,如果满意的话,丁少爷今日便可以带走。”

    说着,吴佩芳一招手,让一个伺候在一旁的小丫头走了过来,她在丫头耳边嘀咕了两句,那丫头连连点头,道:“好的,大少奶奶,我这就去把她叫过来。”

    随后,小丫头便迈着小步,跑入了内院。

    没过多久,一个俏丽的少女身影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她乖巧的站在原地,笑道:“大少奶奶,您叫我,是有什么吩咐吗?”

    声音清脆悦耳,十分温柔。

    丁鹏循声看去,不由愣住了。

    因为,眼前这少女,他认识,算是《金粉世家》中,一个不小的配角了。

    这少女,容貌清秀漂亮,气质温柔如兰,柔软的犹如一汪春水,没有任何攻击性。

    这样的女孩,仅仅只是看一眼,都会令男人心动。

    她身材苗条纤细,穿着一身粉红色的布衫,白色的裤子,成熟的身体把布衫前方撑的鼓鼓的,前凸后翘,身材完美到了极点。

    是她,小怜。

    如果说,冷清秋是冰山美人,白秀珠,是千金大小姐的话,那么,小怜,便是整个剧中,最温柔,最耐看的那个女人了。

    她是大少奶奶吴佩芳的贴身丫鬟,跟着吴佩芳嫁入了总理府。

    正因为出生卑微,令她小小年龄,便看透了总理府内的世态人情。

    因此,她在总理府,一直谨小慎微的活着,磨炼出了一个温柔善良,同时又人情练达的性子。

    这样的人做自己府上的管事丫鬟,简直最合适不过了。

    因为知道剧情,丁鹏知道,小怜绝对是一个好女孩,在性格上,她温柔无比,善解人意,远比冷清秋,和白秀珠,更为优秀,相处起来,也会更为舒服。

    丁鹏没有想到,吴佩芳竟然要把自己的贴身丫鬟给他。

    贴身丫鬟,不比一般的丫鬟,基本上算是大户人家小姐身边,最亲近的人了,一般她们都不会舍得给别人的。

    其实,前面也提到了,吴佩芳之所以想要把小怜打发走,也是另有原因的。

    这原因便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小怜出落的越发水灵漂亮了,都说女大十八变,指的便是这个。

    因为小怜变的越来越漂亮,身材发育的越来越诱人,这立即引起了金凤举的色心。

    金凤举原本就是一个贪花好色之徒,平日里就喜欢寻花问柳,留恋在烟花之地,每日与妓女歌姬为舞,他见了如此漂亮的小怜,哪里忍受得住。

    好几次,他都故意支开其他人,然后当面撩拨小怜,用金钱利诱,想要引诱小怜,让其乖乖由他玩弄。

    可惜,小怜是一个有品格的好女孩,不论金凤举怎么诱惑,小怜都不为所动。

    而这些事情,全都落入了吴佩芳的眼里,她不可能让自己的丈夫纳妾,于是便想着把小怜打发走。

    今日,当她看见了才华横溢,又家室富贵的丁鹏之后,顿时动了心思……

第一百二十五章:吴佩芳的劝说,小怜的妥协

    吴佩芳心中暗道:“原本以那丫头的身份,最多嫁给一个仆人为妻,但是这样就有些太委屈她了,毕竟,这丫头可是一直待在我身边,教她读书写字,当自家妹妹一样养着的,如果说没有感情,那怎么可能。”

    吴佩芳对小怜有主仆情义,她不想让对方委屈,嫁给仆人,然而想要让她嫁到好人家去,以她卑贱的身份,也不会有那户富贵人家看得上,这样挑来选去的,终于,让她在今日遇见了丁鹏。

    丁鹏的家势无疑是极为出众的,不仅富裕多金,而且他本人,还年轻有为,才华横溢,如果小怜争点气,花一点心思,说不定还能把对方迷住,博得一个名分呢。

    当然,这一切都要看她自己的手段和造化了。

    丁鹏的条件,无疑令吴佩芳非常满意,因此她这才动了心思,想要把小怜送给对方。

    吴佩芳对着小怜招了招手,让她走到自己的身前来。

    小怜不疑有他,很听话的站了过去。

    顿时,对方的身材样貌,近距离的展示在了丁鹏的眼前。

    吴佩芳让小怜过来,可能便是存了一个心思,想要让丁鹏近距离的好好看看。

    吴佩芳笑着抓起小怜的双手,在她身上瞧了一眼,随后故意对着身旁的姐妹们笑道:“你们瞧瞧,真是女大十八变,如果我这个贴身丫鬟,竟是已经出落的这么水灵了,赶明儿,得赶快给她找个婆家了。”

    说完,吴佩芳用手绢轻掩小嘴,咯咯笑了起来。

    四周其他少奶奶们也跟着起哄道:“是啊,小怜一直养在家里,我们平日里倒没有怎么发现,此时经姐姐这么一提醒,果然,这小丫头竟是已经出落的如此标致了,这小脸,真是嫩的能掐出水来……”

    小怜的容貌身材,在一群丫鬟中,的确很出挑,这些少奶奶们的夸赞,也大多都是真心的,大家都觉得,这丫头知书达理,当个下人有些可惜了。

    小怜被四周的人夸的一阵脸红,她此时还不知道自己的处境,她的女主人,已经想要把她打发出去,送人了。

    还很天真浪漫的她,还以为四周的少奶奶们是纯粹夸赞她漂亮,她害羞的低下了头,小脸上满是腼腆的笑容。

    “大少奶奶,您叫小怜过来,是有什么事吗?”小怜声音温柔无比,软糯糯的,非常好听。

    吴佩芳拿起自己还没有绣完的一个绣帕,递了过去,说道:“这绣帕我还没有绣完,绣的实在是太累了,你帮我把它绣完吧。”

    小怜接过绣帕,连连点头道:“好咧,大少奶奶,我现在就去赶工,在今日之内应该就可以绣完了。”

    吴佩芳笑道:“你啊,就是太老实了,干活永远不知道偷懒,这姑娘,真是太实诚了!以后要是谁娶了你,那真是赚大了!”

    小怜还只是一个小姑娘,听见大少奶奶张口闭口嫁人的,说的她羞的脸都快要红了。

    “好了,下去吧,”见小怜有些难为情,吴佩芳呵呵一笑,放她走了。

    等到小怜离开之后,吴佩芳看着丁鹏,立即说道:“怎么样?丁少爷,我这个贴身丫鬟,看着还中意吧?她从小便被卖到了我家,跟着我一起嫁到金家,知根知底,很本分实诚的一个小姑娘,到现在,还是完璧呢!这些年,我对待她,就犹如自己的妹妹一般,教她写字读书,也是懂得一些文墨的,跟那些粗鄙的粗实丫鬟不能比,府里面的人都说,她是丫鬟命,小姐的气质呢。”

    吴佩芳把小怜的种种好处,从头到尾,一点不拿的全都说了出来,她说话很有分寸,句句都说到了点子上,令人听了之后,很难不动心。

    丁鹏屋子里,的确需要一个机灵的丫鬟管家。

    而小怜,不论是才学,还是品性,都是非常过关的,如果把她招纳到府上,这对于他的生活,是有很大帮助的。

    至少能够让他没有后顾之忧,每日都能把府上的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

    丁鹏是很愿意收下小怜的,不过,他不能确定,对方愿不愿意到他府上做事。

    他是知道的,这小怜看起来似乎柔柔弱弱的,其实心里很有主见,因为自己婚姻的事情,她甚至闹过出家。

    于是,他把自己的忧虑,对着吴佩芳说了出来。

    吴佩芳连连笑道:“丁少爷多虑了,小怜是从小卖到我家的丫鬟,她这辈子,生是我家的人,死了也是我家的鬼,哪里轮到她做主了,您放心好了,只要您看着喜欢,这点事情,我还是能够做主的。”

    说着,她便起身,去了内院。

    到了内院,她把小怜叫到了身边,说道:“小怜,我知道,我家那位不是个东西,经常来骚扰你,是不是?”

    吴佩芳所说的那个不是东西的,自然指的是她的丈夫,金凤举。

    小怜点了点头,承认了。

    这些时日,金家大少爷经常过来骚扰她,就在前些天,他故意把吴佩芳支开,让吴佩芳出门,回了一趟娘家。

    随后,他便趁着这一机会,把小怜骗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对其动手动脚,还甜言蜜语的说,小怜和他老婆,是两朵鲜花,而他自己,甘愿当她二人的绿叶,好好伺候她们二人,让她们二人活的滋润。

    言语说的十分肉麻。

    小怜被吓的夺门而出,逃跑了。

    或许是因为读过许多书的原因,小怜不比一般的丫鬟,心里很有主见,她想要嫁的,是真正有才华的男人,而不是像这位金大少爷一般,除了满脑子女人之外,半点本事都没有的米虫。

    说实话,累次被金凤举骚扰之后,小怜也有些受不了了,每日都活的很窒息。

    她曾经想过让金燕西帮帮她,可惜,金燕西不过把她当成一般的仆人看待,对她的事情,根本不怎么上心,洞悉人心的她,立马知道,这位金家七少爷,是根本指望不上的。

    她心里也很绝望,不知道多少次,她都偷偷躲在被子里,暗自哭泣。

    她心里很清楚,虽然少奶奶们,小姐们,都对她不错,时常称赞她像个大家小姐,但是,这不过是说说而已,在她们心里,她就是一个仆人而已,根本不可能是什么小姐。

    小怜感觉很无助。

    听见大少奶奶问询,她也不愿意再藏着掖着了,直接点头承认了,算是做实了金凤举的浪荡行为。

    不过,她还算聪明,只是点了点头,却绝口不提金凤举到底做了什么。

    吴佩芳继续说道:“你也是知道的,我不可能让大少爷收了你做通房丫头的,你自己应该也不会同意,因此,最好的办法,便是给你找个体面的人家,把你嫁出去,毕竟,你现在也大了,早就到了出嫁的年龄,是不是?”

    小怜心里一咯噔,暗道:“难道大少奶奶要给她找个婆家,把她嫁出去?”

    随着年龄的增大,小怜也清楚,自己终有一日,是要嫁人的。

    不过,她毕竟看了那么多的书籍,见识远非一般丫鬟可比,当这件事情真的降临到了她的头上,还是令她有些慌乱,有些不太情愿。

    就这么糊里糊涂的把自己嫁出去,她是绝对不愿意的。

    小怜心里一阵发慌,她听见大少奶奶继续说道:“依照你的条件,应该嫁给一个佣人,可是,我又觉得,整个府上的佣人,谁都配不上你。我想给你找个身家好一点的,可是又害怕人家放不下阶级观念……”

    此时的中国,新旧思想观念交融,出现了像“五四运动”等朝气蓬勃的进步思想,同时,老旧思想观念依旧根深蒂固。

    如今结婚,依旧讲究门当户对。

    小怜不过是个卑贱的奴婢,按照她的身份,只能配上佣人,一般好人家,是看不上她的出身的。

    吴佩芳继续说道:“因此,你的婚事,有些麻烦。不过,眼下倒是有一个机会。你刚刚出去的时候,应该也看见了,坐在我对面的那个少爷吧?”

    小怜点了点头,金府内厅很少招待外人,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年轻而又陌生的少爷,由不得人不注意。

    “那少爷,便是如今街头巷尾,传的沸沸扬扬的大作家,大企业家,丁鹏丁少爷,他写过几本书,什么《啼笑因缘》,还有《边城》,据说很有名气,是不是?”

    吴佩芳平日里,除了打麻将,便是绣绣花,养养鸟,不怎么喜欢看书,因此对于文坛的事情,她并不太清楚,这些都是她刚刚打听到的。

    但是小怜则不同,她一直和八妹金梅丽玩在一起,八妹经常借书给她看,前不久,八妹便把《啼笑因缘》和《边城》的书,借给她看了,尤其是《边城》,那细腻而又纯美的笔调,当时看的她惊为天人,感动不已。

    当看到二滩为翠翠每天夜里唱情歌的时候,她都热泪盈眶,感动不已。

    “没想到这本书,竟然是刚刚那位少爷写的!”小怜回忆着刚刚那少爷的长相,只觉得对方斯斯文文的,好年轻,皮肤好白。

    如此年轻,便写出这么好的书,真是难得。

    小怜爱屋及乌之下,对丁鹏的印象,非常不错。

    随后,她又听吴佩芳介绍,丁鹏收纳难民,开办工厂的事情,她再次被震惊到了,只觉得这少爷真是本领通天,而且还很善良,想着收容那些可怜的难民。

    一个善良,有才华,很富有,本领通天的少爷。

    这便是此时,小怜心中浮现出的,丁鹏的形象。

    吴佩芳聊了半天丁鹏的光辉事迹之后,开始讲到了正题上,“大少爷这个样子,相信你也受不了,如果万一他脑子糊涂了,把你怎么样了,你说,让我该怎么对待你,因此,最好的办法,便是给你找个好人家,送你离开金家。也是巧了,刚刚我便给你找了一个极好的人家,你知道是谁吗?”

    小怜冰雪聪明,结合大少奶奶之前所说的话,她立即猜到了,“是刚刚那位丁少爷吗?”

    吴佩芳笑道:“不错,就是丁少爷,丁少爷刚来北平,身边无亲无故,正缺一个体己的佣人,帮他管理府上的事情,我一听,便立即推荐了你,刚刚,我叫你过去,便是让丁少爷看看你,你知道后来结果怎么样了?丁少爷见了你之后,对你相当满意,最难得的是,他还让我过来,询问你的意思,你看看,像这么体贴下人的少爷,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了,如果你过去,凭着你的本事,你一定会很受宠的,到时候,说不定还能过上少奶奶一般的生活呢!”

    小怜听完之后,沉默了。

    说来说去,其实就是想要把她打发走。

    一时间,小怜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可怜人一般,只觉得自己犹如浮萍,天下之大,根本没有属于她的家。

    她像是一件货物一样,被人卖来卖去的,一点自由都没有。

    吴佩芳见小怜不说话了,似乎一副不太乐意的样子,她不由心里来气,有些厌烦。

    说到底,小怜在她心里,不过是一个仆人罢了,一个仆人,就要有做仆人的样子,不能不听话。

    不过,小怜毕竟跟了她很长一段时间,是她的贴身丫鬟,从娘家陪嫁过来的,说到底,还是有几分情分,于是,她按捺下心中的不耐烦,劝说道:“小怜,这些年来,你应该也看见了,我从来都没有把你当过外人,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我都会第一时间分给你一些,就在去年,我好不容易弄来的那几瓶香水,多贵重啊,我还是送了你一瓶,是不是?你说,我待自己的亲妹妹,应该也不过如此了吧?”

    小怜连忙点头道:“大少奶奶对小怜的好,小怜一直都记在心里呢。只想着来世有机会,做牛做马报答大少奶奶的恩情。”

    吴佩芳淡淡说道:“我也不指望你怎么报答我,如今大少爷对你动了心思,我是不能把你留在身边了,而你又不比别人,你的事情,我不能不管,于是,我挑来选去的,终于给你找了这么好的一户人家,丁少爷现在,可是整个北平城的大红人啊,不过二十岁,便已经是次长的,未来升官发财,都不过是时间问题,你能够去伺候他,简直是你天大的福分……”

第一百二十六章:带着小怜回家

    在听了吴佩芳的劝说之后,小怜的心终于松动了。

    她也知道,自己身份卑贱,在金府,根本没有任何话语权,如今因为大少爷的事情,大少奶奶更是不会收留她了。

    她从小便被卖为奴婢,除了给人为奴为婢之外,她也没有如何生存能力,家里面,呵呵,她家里穷的叮当响,几个弟弟妹妹,都等着她每月的一点工钱过活,如果她不听大少奶奶的吩咐,说不定,她便会丢了这个饭碗,从此,全家人挨冻受饿,那些弟弟妹妹,能不能活下来,都不好说。

    而且,她是被她父母,完完全全卖给吴佩芳的,有卖身契在身,只要吴佩芳对她不满,对方完完全全可以把她转手又卖给别人,北洋政府是不会管这些闲事的。

    小怜叹息一声,心中暗道:“反正我也没有别的去处,不如就去这位丁少爷的府上做活吧,能够写下《边城》和《啼笑因缘》这么好的书的大才子,人应该不会差。”

    想通了这些,小怜最终点头答应了。

    吴佩芳大喜过望,连忙让小怜回去收拾衣物,只等着丁鹏离开金府时,便让他把小怜带走。

    吴佩芳之所以这么做,其实是有她的小心思的。

    她处事圆滑,每次做任何事情,心里早就打好了算盘。

    她这样做,有两点原因,最为主要。

    首先,当然是把小怜送走了。

    小怜青春靓丽,浑身散发着迷人的少女气息,非常招男人喜欢,以她丈夫的秉性,如果把她留在身边,迟早要出事。

    这是她绝对不允许看到的。

    就算没有丁鹏的出现,她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把小怜送走,远离她的丈夫。

    其次,便是她想要与丁鹏示好。

    她之前已经听别人说了丁鹏的事迹,尤其是,她的公公,也就是金铨,能够保住总理的位置,多亏了这个年轻人,帮着解决了难民的事情。

    并且,这位年轻人,还得到了大总统亲自接见,这是多么大的殊荣啊!

    再加上这年轻人如此有才华,不论是办企业,还是在文艺圈,都很有名望,如此优秀的一个年轻人,完全值得好好结交一番,说不定什么时候,便需要他的帮助。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纯粹的友谊,交朋友的准则,也不过是为了互助互利,能够在这个世界上活的更好。

    显然,丁鹏就是一个有能力,与之结交之后,可能获利的完美对象,为了能够与这样优秀的年轻人结交,别说小怜了,再大的代价,她都是愿意付出的。

    这一下好了,不仅把小怜送走了,断了她丈夫的坏心思,而且,还和丁鹏搭上了关系,这以后如果想要他帮忙,便有了理由了。

    这番操作,简直完美!

    吴佩芳心里乐开了花,只觉得自己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天快黑的时候,金铨访友回来,他拉着丁鹏,一同赴席,和金家其他人一同,吃了一顿家宴。

    整个家宴,除了他这一个外人之外,全是金家的人。

    金铨这番行为,拉拢之意,早已经溢于言表了。

    他把自己的子女一一介绍给了丁鹏。

    大少爷金凤举,二少爷金鹤荪,三少爷金鹏振,七少爷金燕西,八妹金梅丽,他之前都已经见过了。

    而四小姐金道之早已经外嫁到了日本,没有回来。

    整个席面上,只有五小姐金敏之,和六小姐,金润之,他是第一次见到。

    五小姐金敏之,妥妥的学霸,满腹经纶才华,她长相清秀文静,性格也很安静,纵观全剧,几乎很少有她的出镜机会,甚至连小怜这个丫鬟的戏份,都比她要高。

    但是这不能掩盖她的优秀。

    在剧中,没有她的感情线。

    或许是性格的原因,她除了读书做学问之外,便是整天宅在家里,很少与人接触,是个有些内向的女孩。

    很少与人接触,自然就不可能认识金家之外的男孩了,以至于到了她这个年龄,她却是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

    她在剧中的结局,并不算好。

    最后,当金家落败之后,她孤身远赴国外,漂泊异乡,一直都没有回来,据说,在国外生活的并不好。

    看着有些内向的五小姐,丁鹏盘算着,有没有必要改变一下她的命运?

    之前提到过,改变命运,便是让好人得到一个完美的,好的结局。

    金敏之的结局不太好,是有很大发挥空间的,如果能够让她留在国内,有亲人陪伴,过的幸福快乐,这对于她而言,算是完全逆天改命了,相信评价不会太低,甚至可能获得最高评价。

    唯一可惜的是,她的戏份不多,可能最多评价为C,最终获得的奖励,应该会很少。

    有没有必要出手呢?

    最终,丁鹏还是决定,在必要的时候,帮她一把,给她逆转命运。

    毕竟,这妹子,性格还不错,文静又好学,是个好苗子。

    五小姐金敏之的身旁,坐着的便是六小姐,金润之。

    金润之的长相,算是整个金家四姐妹中,最出众的。

    在丁鹏看来,就算是八妹都不及她。

    金润之的长相,算是除了几位主角之外,最出众的,有不少观众也纷纷表示,很喜欢她的颜值。

    她的长相,算是标准的白富美该有的容颜,只需看她的脸,你便能够感受到她温婉的性格。

    她的剧中,非常阳光美好,嘴角永远扬起灿烂的笑容,这和白秀珠动不动便板着一张小脸,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笑容上,她与八妹金梅丽又所有不同。

    金梅丽的笑容,透着一股孩子气,纯真美好,却无法打动男人的心。

    而金润之则不同,她的笑,温柔婉约,让男人看一眼,便会产生心动的感觉。

    不过,在剧中,她可是有男友的,那便是浩然,妥妥的帅哥一枚。

    她最终的结局,也非常美满,她和男友浩然两人不仅花前月下,相处的非常和谐,而且,两人都是年轻热血的有志青年,一起去南方,投身革命了,成为了一对令人羡慕的鸳鸯。

    她的结局,已经非常好了,根本无需改变。

    因此,丁鹏不准备与这位六小姐有过多接触,他不准备打扰她,而是让她按照剧情,顺利发展下去。

    四小姐,金道之没有出现,不过她的人生,可就不那么顺利了。

    丁鹏知晓剧情,在剧情中,四小姐早早便嫁为人妻,跟着丈夫一直生活在日本,还生了一个乖巧的女儿。

    不过,她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她的老公,不是什么本分的人,在外面胡搞瞎搞的,不仅经常到娱乐场所玩女人,还暗自养了一个小三。

    后来,在日本混不下去了之后,她的老公便想着和她回国,然后靠着她父亲,金铨的权势上位,慢慢往上爬。

    可恨的是,他还把日本的女人带回了国,不仅继续胡搞瞎搞,还想要把日本女人纳为妾室。

    最终,金铨倒台,金道之失去了娘家的庇护,她无奈之下,在悲愤中,无力抵抗,接受了这个日本小三,带着这女人,拜见了公婆,亲自把其迎入门,可以说是受了奇耻大辱,受尽了委屈。

    这样一个悲剧女人,她的命运,倒是值得改变的。

    丁鹏一边吃着席面,心里一边盘算着。

    整个金家,几个儿子是没救了,一个个都是烂泥扶不上墙,丁鹏也懒得理会。

    而几个女儿中,六小姐和八小姐过的,还算幸福,只有五小姐,和四小姐,生活的并不幸福,需要改变命运。

    当然,整个金府,最需要改变命运的,不是别人,而是小怜这个丫鬟。

    小怜的命运,在剧中,可是很惨的。

    小怜,因为长相甜美,在家中,备受大少爷金凤举的骚扰调戏,还因此受到了大少奶奶吴佩芳的猜忌,想要把她送走。

    而在一次意外中,她遇见了柳次长家的公子,柳春江。

    两人一见钟情,很快,柳春江便对着小怜表明了心意,想要娶其为妻。

    小怜感动对方的真心,答应了。

    可惜,这一场婚姻,因为门第的原因,终究不会有结果。

    因为小怜出生卑微,是奴婢身份,柳春江的父亲,柳次长听说之后,棒打鸳鸯,严词拒绝,不允许这桩婚事。

    因为父母的阻挠,两人的婚事化为了泡影。

    柳春江倒也有些骨气,想要带着小怜私奔,不过三次私奔,都被柳次长抓了回来。

    最终,柳次长同意让他们结婚。

    本以为这是一个喜剧结尾,但是谁能想到,在结婚当日,柳次长暗中偷龙转凤,把小怜换成了林次长家的千金小姐,林佳妮。

    柳春江最终与林佳妮结婚了。

    小怜看到这一幕,心灰意冷,出家当了尼姑。

    柳春江看到已经出家的小怜,心痛之下,也口吐鲜血,被活活气死了。

    这样一对原本应该幸福的鸳鸯,就这样活生生成了一对亡命鸳鸯。

    说到底,以柳春江的家庭,以及他对自己父亲的孝顺,这一场爱恋,在一开始便是错的。

    如果小怜没有遇上柳春江,两人没有彼此相恋,小怜的结局,或许不会有这么悲惨。

    这便是丁鹏接受了吴佩芳的提议,收下小怜的真正原因。

    小怜在剧中的戏份并不少,如果能够给她改变命运,那么,丁鹏将会获得一大笔的奖励。

    就算抛开奖励不提,小怜这个人,温婉可人,丁鹏是很喜欢的。

    她不仅善于做各种家务,什么纺织刺绣浆洗剪切,收收捡捡的,样样精通,而且,她还能够烧一手美味的好茶饭。

    因为读书识字的原因,管理府上的大小事务,甚至管账,都绰绰有余。

    这么一个全能的人,如果收到身边,不是可以帮着他管理许多事情?

    像小怜这样,性格温婉,长相漂亮,看起来十分养眼,而且还能力出众,能够打理诸多事情,这样的女孩,谁不喜欢?

    反正她跟着柳春江,只会一辈子受苦,倒不如让丁鹏从中截胡,把她带到自己府上去,这样一来,她便不会再受这番苦楚了,死去活来的,何必呢。

    吃完饭之后,金铨亲自送他到门口,并且让他经常来金家作客,金家随时欢迎他,丁鹏客气了一番,这才准备开车回家了。

    当他来到自己的轿车旁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倩影早已经等在了原地。

    是小怜。

    或许是第一次与陌生的男人见面,而且这个人,还是她未来的男主人,小怜表现的有些紧张,瘦弱苗条的身体紧缩着,一直低着头,表现的很是拘谨。

    丁鹏微微一笑,亲自开门,让她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随后他开车,向着自己的府邸驶去。

    在路上,他主动开始搭话。

    他知道,小怜是读过不少书的,便故意提到了自己的《啼笑因缘》和《边城》。

    果然,提到这些小说,小怜来了兴趣,听的很认真。

    丁鹏除了聊一些小说之外,还顺便科普了一下国文知识,是不是,他也会穿插几个有趣的小故事,和搞笑段子。

    这个年代,人们的娱乐生活非常匮乏,远没有后世那么丰富。

    更何况,小怜不过是一个下人,整日里都被关在金府内,日夜不停的被使唤着,做着各种家务,唯一的娱乐,可能就是看看小姐们的闲书。

    因此,当听了这些有趣搞笑的故事段子之后,她被逗的咯咯直笑,只觉得这些故事段子,真有意思。

    她一路被丁鹏逗的,捂着小嘴,咯咯直笑着,突然,车停了,这时她听见丁鹏说道:“小怜,我们到了。”

    这时,小怜才发现,她已经到了府上了。

    她一边下车,一边心中暗道:“时间过的好快,不知不觉的,竟然就到了。这个丁少爷,看起来十分和善有趣,应该不是一个难伺候的主子,以后我的日子,应该过的不会太差吧……”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丁鹏已经到了她的车门前,亲自给她打开了车门,随后温和的说道:“小怜,下来吧,这里便是你以后的新家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与小怜的日常

    说实话,如今这个府邸,丁鹏已经有些看不上了。

    太小了,住起来,并不是特别舒服。

    他今日去了一趟金府,里面金碧辉煌的,堪比《红楼梦》里面的大观园,他觉着,这样的深宅大院,住起来应该才会更舒心。

    他并不缺钱,甚至比金府富裕成千上万倍,完全没有必要委屈自己,住在这小门小户之中。

    他住在这里,其实不过是为了靠近冷清秋罢了。

    如今,冷清秋与他的关系,与日俱增,距离结婚,其实不过只有一步之遥了,也就没有必要再住在这小地方了。

    他想着,找一处类似金府这样的深宅大院,买下来,然后带着冷家,一起搬过去住。

    人多,住起来也热闹嘛。

    带着小怜回到了丁府内,他先给她安排了住处,棉被等东西准备好了之后,他便让其先整理收拾一番,今晚便先休息,等到明日,再开始教她做活。

    说完,丁鹏便回到了他的书房内,他摊开稿纸,开始继续写《老人与海》。

    差不多几日之后,这本书便能够写完了,到时候,他寄出去,看能不能在国外获得一波名声。

    最好,能够收割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就在他认真书写的时候,突然,他嗅到了一股特有的香味,向着他飘来。

    这股香味,幽香诱人,与冷清秋、邱惜珍身上的味道,有所不同,但是又有所相似。

    此时,他的身体素质得到了强化,这也使得他的耳鼻比之前,都要灵敏许多。

    一些特殊的味道,根本无法逃过他的鼻子。

    他抬头一看,一个倩影出现在了他的身旁,是小怜。

    原来,这股幽香,是从她身上传来的。

    此时的小怜,穿着一身淡蓝色的布衣,前身围着围裙,一副女仆打扮。

    她的手里,端着一个盘子,盘子上,放着一碗香气扑鼻的鲜汤,旁边,还有一小碟精致的点心。

    “少爷,累了吧,这是我刚给您煮的鲜鸡汤,还有一些小点子,吃点,垫垫肚子吧?”小怜语言温柔的说道。

    她整个人看起来,就非常和善温柔,称得上温柔如水了,纯净的让人喜欢。

    丁鹏让她把盘子放下,他端起鸡汤,喝了一口,嗯~,味道很不错,非常鲜美。

    这一口鸡汤,远比后世,他所喝到的鸡汤,要美味太多了。

    后世,因为鸡肉都是打了激素,人工催熟出来的,价格虽然便宜,却带着一股子难闻的腥臊味,这样的鸡肉,熬出来的汤,喝起来腥气的让人想吐,肉质也干瘪的很,味同爵蜡。

    而他身前这一碗鸡汤则不然,不仅肉质细滑柔嫩,吃起来口感极好,这汤水,也非常鲜美可口,喝一口,那香味绕梁三日,徘徊在嘴中,极为美好。

    这都是因为,此时的肉鸡,都是散养的,也没有打什么激素,不仅营养价值高,而且口感,也远非后世可比。

    社会在进步,但是很难说,这种进步,到底是好是坏。

    不愧是小怜,刚来府上,她便自己找活干了,根本不用他亲自安排,她便已经开始给他准备夜宵了。

    这份机灵劲儿,很难不让人喜欢。

    “小怜,太棒了,你做的鸡汤,非常好喝,这样,以后厨房里的事情,便由你安排吧。”

    此时,整个丁府,并没有什么人,除了丁鹏之外,便只要一个丫鬟了。

    现在加上小怜,也不过只有三个人,打理三个人的饭菜,小怜一个人,是可以胜任的。

    他让另外那个小丫鬟给她打下手。

    丁鹏这个人,有功必赏,小怜今日表现的不错,理应得到奖励。

    他看了一眼小怜,此时的她,与之前见到的打扮,有所不同。

    她留着一头长发,不过头发被她盘了起来,盘在了脑后。

    她眉目清秀,面容柔美,身材苗条纤细,是个小家碧玉型的温软小美女。

    不过,她穿的这身衣服拖了后腿。

    那淡蓝色的布衣,穿在她的身上,显得有些寡淡,如果能够让她穿一身粉红的旗袍,那看起来,应该别有一番味道。

    心里盘算了一番之后,丁鹏决定,奖励她几套漂亮衣服。

    把她打扮漂亮了,丁鹏看起来,秀色可餐,心情也会变得好很多。

    因此,这份投入,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夜无话。

    第二日,丁鹏带着小怜,开车去北平最大的衣装,给小怜挑衣服。

    他按照自己的品味,给小怜挑了十几套华丽的旗袍,让她一一换上。

    第一套,是一件粉红色,带着一些花纹的旗袍,颜色非常艳丽。

    小怜穿上之后,来到了丁鹏身前。

    丁鹏看了一眼,不由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漂亮,实在是太漂亮了,小怜,这套衣服,太适合你了!”

    他让小怜在自己面前转了一圈,小怜的身材本就苗条,穿上了旗袍之后,显得更加妖娆多姿,加上她清秀的容貌,白皙如雪的皮肤,在艳丽华贵的衣服衬托下,活脱脱就是一个大家小姐模样。

    就连衣庄的老板都连连赞叹,这姑娘太美了。

    都说人靠衣装,小怜原本姿色就极为出众,如今在衣服的完美衬托下,变的更加好看了。

    这样一个大美人,在自己身边走来走去,伺候自己的饮食起居,丁鹏想想,都觉得心情舒爽。

    这个钱,花的太值了!

    除了买下这些旗袍之外,他还带着她,去附近首饰店,给她买了一些金银首饰,脂粉店,给她买了一些胭脂水粉,还有外国香水。

    把这些全都置办妥当之后,两人大包小包的把东西搬进车里,丁鹏便开车返回了。

    在车上,小怜看着这些华贵的礼物,有些心疼钱,她在一旁说道:“少爷,这些东西太贵了,您还一次性买这么多,这实在是太破费了。”

    丁鹏笑道:“一点都不破费,这个钱,花的非常值得。你想想,你以后便是我府上的人了,要时常伺候在我的身边,如果你打扮漂亮了,我看着不是会更舒心不是?我心情一高兴,这一天的日子,也就能过的更愉悦,这可比什么都重要!”

    丁鹏的这番歪理,说的小怜一愣一愣的。

    回到府上之后,丁鹏督促小怜赶紧换上衣服,戴上他送的金银首饰,一番打扮之后,小怜犹如脱胎换骨一般,漂亮的不像话。

    不知道她身份的,还以为她是丁府的小姐或者少奶奶呢。

    看着眼前的小怜,丁鹏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知道对方读过诗书,便让她在书房伺候着。

    “小怜,过来,我教你写钢笔字,”丁鹏对着一旁的小怜招了招手。

    丁鹏懒得自己写书,如果有人在一旁,他念一句,便帮他写一句,那再好不过。

    他便可以腾出手来,做更多的事情。

    小怜是他府上的人,又读过诗书,识字也会写字,只需要教会她钢笔字,她便能够帮他写稿,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丁鹏让小怜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他的身旁,随后丁鹏便开始手把手的,教小怜写钢笔字。

    小怜第一次写钢笔字,有些不太习惯,字也的歪七八扭,十分丑陋,就连她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丁鹏笑道:“没事的,初学者,都是这样的,慢慢就好了。来,我先教你正确的握笔方式。”

    他伸手,摆弄着小怜握着笔的手指,让其正确的握住了钢笔之后,他说道:“这便是正确的握笔姿势,你以后便按照这个姿势握笔,知道吗?”

    小怜点了点头,她十分机灵,也勤奋好学,学东西非常快。

    而且,她似乎也喜欢写一些新鲜东西,比如这钢笔字,不用丁鹏督促,她自己便已经学的非常勤奋。

    教完了她正确的写字姿势之后,丁鹏又引导她,写了几个字,随后,他便给了她一张字帖,让她临摹着写,在他的身旁练钢笔字。

    接下来,两人,一个写书,一个练钢笔字,各有各的事情做。

    练了将近一个时辰之后,小怜便去后厨,做饭去了。

    做饭的材料,她之前已经吩咐小丫鬟准备好了,蔬菜肉类都已经洗好切好了,小怜只需烹饪一番便行了。

    吃午饭的时候,冷清秋过来了。

    她是来邀请丁鹏去她家吃饭的。

    这些时日,丁鹏的午饭和晚饭,基本都是去冷府蹭饭吃。

    不过,今日,丁鹏迟迟都没有来,冷清秋便上门,看看情况。

    一进门,她便看见了打扮漂亮的小怜,冷清秋神色一愣,不由问道:“这位姑娘瞧着有些面生,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姐?”

    也难怪冷清秋把小怜错当成了小姐,因为,小怜从上到下,无论是气质,还是穿着,或者长相,都不像是下人,倒像是一个知书达理,温婉尔雅的大家小姐。

    小怜还没有开口,一旁的丁鹏便解释道:“她叫小怜,是金府送过来,照顾我的饮食起居的,小怜,这位是隔壁府上的冷小姐,也是我的助理,帮我打理一些事情。”

    “清秋,吃饭了没有?小怜的手艺非常好,要不一起吃一点?”

    冷清秋摇头道:“我母亲已经做好了午饭,她让我来看看,你吃了饭没有,既然你已经开始吃了,那我便回去了。”

    丁鹏没有挽留,而是说道:“行,等我吃完了,便去找你,一起去工厂转一圈。”

    冷清秋点了点头,随后转身回去了。

    吃完饭后,丁鹏来到冷府,叫出冷清秋,带着她一同去了一趟北郊,巡查工厂的进度,随后,两人又去制片厂,看了一下电影剪辑的程度,同时,也巡视了一下他名下的所有企业,书店等等。

    冷清秋作为丁鹏的助理,每日的职责,便是陪着他巡视自己名下产业,然后做好账目。

    这样忙了一圈之后,已经快到晚饭时间了。

    丁鹏送冷清秋回了冷府,而他自己,也回到自己府上,刚进门,他便嗅到了一阵香味,是饭香。

    他知道,小怜已经准备好了茶饭,只等着他回来吃了。

    这个贤惠的丫头,真是不错。

    果然,当他进门之后,便看见小怜俏丽的身影早已经守候在了门内。

    “爷是先洗澡,还是先吃饭?”小怜柔声问道。

    丁鹏满身风尘,有些不爽利,便说道:“先洗澡吧,刚刚出去干活,身上出了点汗,怪不爽利的。”

    小怜连忙去准备温水,备好之后,她帮着丁鹏脱去了外衣,这才关上门,守候在了门外。

    这一套服务,堪称周到。

    自己脱了内衣,丁鹏跳进了澡桶之中,舒舒服服的泡起了热水澡。

    “爷,如果水不热了,您提醒我一声,我给您加热水,”小怜娇柔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这个年代就这点不好,洗澡不方便,没有后世,洗淋浴花洒痛快。

    而且去过北平的人,应该最清楚,北平到了冬日,那气温可是很冷的。

    如今虽然不是冬日,却也是十月初秋,这个时候,昼夜温差有点大,夜晚已经有些凉意了,因此洗澡水冷的也比平日里更快一些,需要时常加热水。

    泡了一会儿之后,丁鹏便感觉,水有些冷了,这样洗起来,实在是太不舒服,他连忙吩咐道:“小怜,快给我加一点热水。”

    小怜在门外应和一声,随后提着一桶热水,走了进来。

    她避开双眼,不去看丁鹏,快速的给丁鹏的桶里加了热水,随后小脸通红的问道:“爷,水热了吗?”

    丁鹏感受了一下,点头道:“好了,你出去吧。”

    “嗯,”小怜提着水桶,快速退了出去。

    之前,她在金府伺候大少奶奶吴佩芳的时候,也时常伺候吴佩芳洗澡,给她加热水。

    不过,伺候男人洗澡,还是她第一次。

    她难免有些不习惯和羞怯,此时,她的整张小脸已经滚烫了。

    虽然她避开了双眼,什么都没有看见,但是如此近距离的和丁鹏接触,还是令她紧张的小心脏扑通通直跳。

    洗完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之后,小怜又伺候着丁鹏,给他穿上了外衣,给他整理衣冠。

    整个过程,根本不用丁鹏自己动手,小怜便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打理的一清二楚。

    看着穿戴整齐的自己,丁鹏夸赞道:“小怜,有你之后,这日子过的,就是不一样,舒心多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给小怜写诗,小怜的震惊和欣喜

    小怜心灵手脚,手脚又勤快,有了她在府上之后,丁鹏觉得,整个府上都被打理的井井有条,干净卫生,让人看一眼,心里说不出的开心。

    看着小怜那张,经过了一番精心打扮,看起来秀丽无比的俏脸,丁鹏的心里开始盘算了起来:“按理说,我如今已经把小怜收入了府上,这样一来,应该算是改变了她的命运吧?怎么奖励却迟迟未来呢?”

    “出现这种状况,只能说明一点,那便是还没有真正改变她的命运。”

    “难道说,想要彻底阻隔她与柳春江的孽缘,便需要直接收了她?”

    “如果把她彻底变成我的人,那样一来,她和柳春江,便算是彻底没戏了,这样,应该算是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吧?”

    说实话,小怜性子温婉,柔美,同样,长的还十分亮眼,尤其当她经过一番精心打扮之后,颜值极高,与古装的蒋勤勤有的一拼,要说丁鹏见了不喜欢,那是骗人的。

    丁鹏穿越到这个世界,就是来享受生活的,顺便刷一刷【命运能量】,增强自身实力。

    这么好的一个俏丫鬟,而且还就在自己身边,如果不要,真是说不过去。

    最重要的是,收了她,还能获得大量的奖励,这何乐而不为呢?

    人生短暂,不过寥寥几十个秋,一晃便过去了,还是应该珍惜年轻时光,及时行乐,愉快的生活,否则,时不我待,一切便都成了枉然。

    以他如今这副精壮绝伦的体魄,以及富可敌国的财力,能够让她过上极为幸福的生活,她跟着自己,也算是一个好归宿了。

    想通了这些,丁鹏看着小怜时,便多了一份心思。

    他不是一个喜欢强人所难之人,因此,他不会用自己的特权,强迫小怜,跟着他。

    其实,以他如今的地位,想要强行收了小怜,简直轻而易举。

    她不过是一个卑贱的仆人,根本毫无反抗的权利。

    但是,丁鹏不会这么做。

    强扭的瓜不甜,丁鹏喜欢大家你情我愿的在一起,这样才会幸福和谐。

    至于用什么方法俘获美人的芳心呢?

    这个,得从对方的需求和喜好入手。

    小怜是什么性格,有些什么喜好?

    小怜性子温婉,但是外柔内刚,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因此,想要用花言巧语哄骗她,是绝对行不通的。

    以为靠几句甜言蜜语,便能把她哄到手,这绝无可能。

    她出生贫寒,从小便居人篱下,被父母卖给别人做丫鬟,看透了人情冷暖,加上她还读过不少诗书,在见识上,更是非寻常丫头可比。

    有阅历,同样又有知识,这样相辅相成之下,再加上她聪明的性子,她对于这世界认识的非常通透,这在与她聊天时,丁鹏已经发现了。

    一个外表温柔,内心理智的女孩,这便是丁鹏对小怜性格评价。

    想要让这样的女孩动心,除非是在她为难无助的时候,给她雪中送炭,给她帮助,否则,她是很难动心的。

    其实,想要俘获小怜的芳心,是有前车之鉴的,那便是参考柳春江。

    在剧中,在柳春江一步步的追求下,他是活的了小怜的芳心的。

    虽然他们两人之间是一场孽缘,最终以柳春江吐血身亡,小怜出家的悲惨结局结束,但是不可否让,在此之间,他们彼此之间是相爱的。

    小怜为什么会爱上柳春江呢?

    其实,她和柳春江之间的爱情,与冷清秋和金燕西之间的爱情,非常相似。

    都是灰姑娘遇上了出身高门的权贵之子的故事。

    类似于现代的一些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文章。

    概括起来,其实就是高富帅爱上贫民女的故事。

    成功男,有权有势,年少多金,而后爱上了穷逼的女主,百般追求女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也侧面表明,女孩,都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十分有本事,在这个社会,混的很好,有权有势,给她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

    这一点,丁鹏全部都有。

    他年少多金,能够让小怜过上公主一般的生活。

    其次,柳春江是很有才华的,他与酒囊饭袋一般的金凤举,截然不同。

    柳春江是留学英国的医学学士,在医学方面,颇有造诣。

    同时,他文质彬彬,浑身书卷气,读过不少书籍。

    这与酷爱读书的小怜,兴趣爱好极为相似。

    这也是他们两人,彼此吸引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点。

    综上所述,小怜,喜欢有才华,有本事,年少有为的青年才俊。

    而这一点,丁鹏完全符合。

    因此,想要俘获她的芳心,对于丁鹏而言,其实不过是时间问题。

    再加上她如今已经是他身边的丫鬟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彼此之间,经常相处在一起,孤男寡女的,又都是年轻人,正是对爱情无比渴望的年龄,难免会擦出一些爱的火花出来。

    因此,丁鹏胸有成竹,他并不着急。

    在小怜的伺候下,丁鹏洗漱完毕,穿戴整齐了之后,他便叫着小怜一起,去屋内吃晚饭。

    晚饭非常丰盛,看的丁鹏食指大动,胃口大开,他坐下,正准备大吃一顿时,却发现小怜站在一旁,一动不动。

    他对着小怜招了招手,道:“小怜,怎么不过来吃饭?”

    小怜笑着回道:“少爷,您是主人,我是仆人,哪里有仆人跟着老爷一起吃饭的道理,如果让少奶奶知道了,她非打死我不可。”

    小怜口中的少奶奶,指的便是她之前的主人,吴佩芳。

    在金府,门规森严,仆人是绝对不允许跟主人同桌吃饭的,尊卑有别的思想,在这个旧社会,依旧很严重。

    丁鹏才不管这些,他站起身,拉起小怜的小手,让她坐在了自己的身边,随后他说道:“在这里,我说了算,你也是我府上的人,她虽然是金府的大少奶奶,难道还管到我这里来了?在我这里,与金府不同,没有什么主人仆人之类的分别。更何况,小怜,我从来没有把你当仆人看待,在我心里,你更像是我的一个朋友,陪我一同读书写字,照顾我生活的朋友!以后,仆人主人这样的话,不要再说了,不然我就不高兴了,知道吗?”

    丁鹏的态度,让小怜意外之余,还有些感动,心里觉得一阵暖意。

    她怎么都没有想到,丁鹏竟然是把她当朋友一般看待的,根本没有把她当做下人。

    这样的话语,她活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听到。

    她心中不由暗道:“丁少爷这么有本事的一个人,有权有势,年轻有为的,年纪轻轻,干出了那么多大事,没想到性格,竟是这么温和和善,一点权贵者的架子都没有!”

    顿时,她对丁鹏的好感度,蹭蹭的直往上涨,心里感动不已。

    “谢谢丁少爷,”小怜坐在丁鹏身旁,柔声说道。

    丁鹏微微一笑,道:“叫什么丁少爷,多生分,以后我们便是一家人了,你就叫我丁大哥吧。”

    “来,吃菜。”

    丁鹏给小怜的碗里,夹了一块麻婆豆腐,这道菜,是小怜最喜欢吃的。

    因为看了无数遍《金粉世家》的原因,他对于里面每个人物,都非常了解。

    而且,因为是旁观者的原因,他甚至比里面的人物自己,都更加了解他们自己。

    小怜的所有喜好,比如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丁鹏都一清二楚。

    他连续给小怜夹了几道菜,都是小怜最喜欢吃的,夹玩之后,他笑道:“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便随便夹了一些……”

    小怜连连点头道:“这些都是我最喜欢吃的,谢谢丁少……丁大哥。”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了起来。

    因为丁鹏对小怜十分了解,他每每说出的话,都常常击中小怜内心,说到了她的心坎上,到了最后,小怜只觉得,跟这位丁大哥相处,实在是太愉快了,越聊越是投机。

    两人从吃食,一直聊到了诗文上,小怜看过所有关于丁鹏的诗文,她说道:“丁大哥,你所写的诗文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首《雨巷》,写的太美了,真是难以想象,丁大哥平日里,究竟是怎么写出这些美好的诗篇的?”

    丁鹏笑道:“写诗,是一件急不得的事情,有时候,一个瞬间,便有了灵感,便能绘制出一篇好诗,如果没有灵感,那便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就像现在,在看见我们家小怜之后,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首新诗,是写你的,小怜,要不要听听?”

    “写我的?”小怜柔美的双眼瞪得大大的,她看着丁鹏,有些难以相信,对方仅仅看了她一眼,便有了灵感。

    而且,还会写我的。

    小怜心里顿时生出了浓厚的兴趣,她很想知道,这首写她的,究竟是怎样的一首诗。

    于是,她俏丽的脸蛋上,带着有些好奇,又有些急切的神情看着丁鹏,问道:“丁大哥,我想听,快念念吧。”

    丁鹏胸有成竹,清了一下嗓子,娓娓道来: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不胜凉风的娇羞,

    ……

    这是一首著名的现代诗,既然是现代诗,自然,在这民国时期,还没有被写出来。

    听着这一首优美的情诗,小怜俏丽的脸蛋不由自主变的红彤彤的,带着一丝娇羞。

    这首诗太美了,美的小怜内心砰砰直跳,只觉得,这首诗,比那首《雨巷》不逊多让。

    丁大哥真是太有才华了!

    这么美妙的诗篇,他竟仿佛是张口便来!

    这才华,真是无人能及了。

    难怪八小姐,还有白家的那位小姐,都在谈论他,称赞他的才华,对他所写的诗文赞不绝口呢,丁大哥的确才华横溢,才高八斗。

    而且,他刚刚说,这首诗是写我的?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难道,是他刚刚看见我低头吃饭的样子,觉得很美,很温柔,所以他才来了灵感,写了这么一句诗吗?

    这是称赞我温柔啊。

    想到这里,小怜原本如红苹果一般的俏脸,变得更加通红了。

    她有些羞怯,又有些欣喜。

    没有哪个女孩,不喜欢别人夸赞她漂亮的。

    更何况,还是这么高级的夸赞,直接写成了一首美妙的诗歌!

    ‘像一朵水莲不胜凉风的娇羞’,这句话,是在夸赞我像水莲一般,纯洁无瑕吗?

    不胜凉风的娇羞,哎呀,这个丁大哥,写这么肉麻的诗句,真是……

    此时的小怜,完全沉浸在丁鹏所营造的浪漫美妙的诗篇的氛围中,无法自拔。

    她一会儿羞涩,一会儿欢喜,俏丽的脸蛋上,表情非常丰富。

    她喃喃自语的念着这首诗,越念越是喜欢这首诗,或许,是因为,这首诗是专门写她的吧。

    也不知道在内心默念了多少遍,小怜此时也无心吃饭了,她有些央求的看着丁鹏,说道:“丁大哥,我想要把这首诗抄下来,拿回去慢慢看,可不可以?”

    丁鹏点了点头,说道:“先吃完饭吧,等吃完了饭,你跟我去书房,我给你纸笔。”

    小怜开心的直点头。

    她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各种浪漫的诗文。

    这一点,她和冷清秋,和白秀珠,都有惊人的相似。

    不比后世,这个年代的大家小姐,都喜欢窝在家里看书,这便是为什么,张恨水先生的小说,销量会那么好的原因,都被那些大家小姐买去了。

    两人吃完了饭菜之后,简单收拾了一下,随后,丁鹏便带着小怜,去了他的书房。

    书房内有香炉,里面不仅暖和,还香气扑鼻,环境非常雅致。

    丁鹏让小怜坐在了他的身边,一边给她纸笔,让她抄写诗句,一边说道:“小怜,我准备去请几个老妈子过来,帮着做家务,你以后便不需要自己干活了,吩咐她们去做便行了,你以后的任务,便是在书房,陪着我写作。你是读过诗书的,去干那些粗活,实在是太屈才了,不如在书房,帮着我写书。”

    小怜不疑有他,点头道:“好的,丁大哥。”

    其实,相比起那些粗活,她更喜欢读书写诗,她其实算是一个标准的文艺女青年……

第一百二十九章:一首《暗香》,技惊四座,震惊全场

    在文学素养上,小怜自然无法与冷清秋相比,不过,她却也有一颗喜欢文学的心。

    既然她这么好学,丁鹏自然不会吝惜,他除了自己写书之外,有空,也会教教小怜一些国文知识,补充她的知识缺憾的同时,也会手把手,教她做诗。

    因为她性子温婉柔美,因此丁鹏教授她的,大多是婉约派的诗歌,比如李清照词人的。

    小怜很喜欢这些感情细腻,温情而又有趣的婉约派诗歌,因此她学的很认真。

    在教授的同时,丁鹏还会与她交流对于这首诗歌的看法,两人讨论间,彼此渐渐熟悉起来。

    这便是一个好的开始。

    这一日,当丁鹏去教育部坐班的时候,他听见部门的人都在相互之间嘀嘀咕咕,谈论着什么。

    他心思一动,暗道:“难道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便是在北洋政府为官的好处,能够时常接触到北洋政府的秘密消息。

    这可比四处打听的小道消息,要可靠许多。

    丁鹏不由凑了过去,询问同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个身形白胖的中年人没有遮遮掩掩,而是小声在丁鹏耳边说道:“丁次长,这一次恐怕要出大事了!”

    “据说,南方那边传来消息,他们不日将要打过来了!”

    南方?

    丁鹏当然知道这指的是什么。

    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广州国民政府。

    此时,南北对峙,南方,便是广州国民政府,而北方,便是北洋政府。

    它的来历,也有一番波折。

    大约在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就任总统,不过随后,他便辞职了,袁世凯继任为临时大总统。

    此时,中华民国政府,可以称之为北洋政府。

    这个时期的北洋政府,实质上,已经统领了全国。

    后来,随着袁世凯的死去,整个中国陷入了军阀混战的时期,南方各个省份逐渐脱离了北洋政府的统治,在广州成立了广州军政府,并且迎接孙中山先生担任领导人。

    这便是广州国民政府的由来。

    广州国民政府实力雄厚,孙中山先生数次提出想要北伐,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北伐的构想,并没有得到实施,直到1924年,广东革命政府,才决定出师北伐。

    此时,不过1920年,还有四年的时间,北伐军才会开动,而真正打到北平,那已经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了。

    因此,这个消息,应该并不是真的。

    很可能,是广州政府,故意放出的消息,吓唬吓唬北洋政府。

    结果,北洋政府的大总统听风就是雨的,真的被吓唬住了。

    丁鹏笑了笑,并没有把这些事,放在心上了。

    他每日的生活,继续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每日,他早上来教育部上半天班,到了中午之后,便带着冷清秋巡视他名下的产业,比如工厂、书店等等,到了晚上,他便让小怜陪在他的身边,两个人一边写作,一边探讨文章国学,日子过的充实而又愉悦。

    在彼此相互交流和探讨中,丁鹏能够感受到,小怜对于他,逐渐生出了好感,尤其是对他的才华,佩服的五体投地。

    一个女人,如果打心眼里佩服,或者崇拜一个男人的才华或者能力,那么,只要这个男人主动一些,是有极大可能拿下她,俘获她的芳心的。

    就像现在,随着两人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小怜逐渐开始对他敞开心扉,谈论着她的经历和人生,时不时,也会询问一些,她在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惑。

    而此时,丁鹏都表现的非常耐心,不仅认真倾听,而且还想尽办法,帮她解决问题。

    就算问题暂时难以解决,他也会鼓励对方,赞赏对方,肯定对方,毫不吝啬赞美之词。

    渐渐,小怜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这个才华横溢,而又待人体贴入微的丁大哥了。

    两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彼此之间的感情,与日俱增。

    当小怜把她埋藏心底的一些秘密,分享给丁鹏的时候,丁鹏知道,这个女孩,彻底信任了他,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根据小怜的诉说,丁鹏对于她的出生家庭,也大致有了一些了解。

    她出生贫民之家,家里非常贫穷,而且,似乎越是贫穷的家庭,越是能生,她的家里,光是兄弟姐妹,就有八个之多。

    因为实在养活不了这么多孩子,她的父母这才把她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这几乎是每个穷困家庭都会干的事情,在这个年代,并不算是什么新鲜事。

    因此,小怜也从来都没有怨恨过父母,反而每次有了什么吃的用的,都会悄悄带回家,送给她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们吃,用。

    在性格上,小怜无可挑剔,绝对是一个温婉,而又心底善良的好姑娘。

    这样的好姑娘,一定要好好珍惜,丁鹏决定,如果有一天,他得到了她,一定要好好对待她,让她过上,犹如公主一般的生活。

    他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条件。

    数十天之后,丁鹏的电影终于要上映了。

    为了能够获得更多人的关注,他几乎把整个北平,所有的电影院全都包了下来,全天上映他的新电影,《啼笑因缘》。

    为了让电影更加好看,他在其中穿插了许多优美动人的曲子,作为背景曲子。

    同时,他还亲自给这部电影,写了一首主题曲。

    主题曲的名字,叫做《暗香》。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香消在风起雨后

    无人来嗅

    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

    我会拼到爱尽头

    心若在灿烂中死去

    爱会在灰烬里重生

    难忘缠绵细语时

    用你笑容为我祭奠

    让心在灿烂中死去

    让爱在灰烬里重生

    烈火烧过青草痕

    看看又是一年春风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香消在风起雨后

    无人来嗅

    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

    我会拼到爱尽头

    心若在灿烂中死去

    爱会在灰烬里重生

    难忘缠绵细语时

    用你笑容为我祭奠

    让心在灿烂中死去

    让爱在灰烬里重生

    烈火烧过青草痕

    看看又是一年春风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

    这首歌曲,是由陈涛填词,三宝作曲,沙宝亮演唱的一首金曲,曾经获得了第4届华语音乐传媒大奖十大华语歌曲奖。

    相信,只要看过《金粉世家》的观众,都会对这一首歌曲,记忆犹新。

    这的确是一首,既浪漫,又有才华,还好听的歌曲。

    不论是歌词,还是作曲,还是演唱,都非常完美,让人听后,令人动容。

    这首歌曲,忧郁中,有透着一股特有的古典韵味。

    当丁鹏拿出这首歌曲,并不要脸的自称,这是他所写的的时候,不论是导演,演员,还是邱惜珍、冷清秋,都被他这首歌曲,所展示出来的才华,深深惊艳了。

    尤其是冷清秋和邱惜珍,她们连连感叹道:“天啊,丁大哥,你竟然还会写歌作曲!”

    “这个世界上,还有丁大哥,你不会干的事情吗?”

    “丁大哥,你也太厉害了吧!简直无所不能,而且干什么,都出类拔萃啊!优秀的有些太过分了吧!”

    ……

    四周所有人全都满脸崇敬的看着丁鹏,心里对丁鹏早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他们只觉得,丁鹏简直不像是人,而像是神,无所不能的神。

    否则,怎么解释,他在短短数月的时间内,鼓捣出这么多优秀的作品,又是写诗,又是写小说,又是拍电影,还能够完全诠释角色,现在,竟然还能写歌谱曲了,天啊,这个该死的男人,怎么能这么有才华!

    这该死的魅力!

    女人,都爱有才华的男人。

    没看见,当年周董,虽然样貌平平无奇,却赢得蔡依林、侯佩岑等一众美女的青睐吗?

    他靠的是什么?

    就是在音乐上面,无人能及的才华。

    只要在某个领域,获得远超众人的实力,便不愁吸引不到美人的注意和青睐。

    而此时,丁鹏所展现出来的才华,简直远超周董,这就难怪,四周的女演员,或者女工作人员,全都双眼冒着小星星的看着丁鹏,眼神中,流露出深深崇拜和敬佩之意。

    不仅是她们,丁鹏身旁的冷清秋和邱惜珍,同样怔怔看着丁鹏,深深陷在丁鹏无与伦比的才华之中,无可自拔。

    然而,这还没完!

    既然是一首歌,就必须要找人把它唱出来。

    而能够完美诠释这首歌的人,丁鹏觉得,还只能是他自己。

    毕竟,如今只是民国时期,不论是唱法上,还是技巧上,这个年代的歌手,都无法很好诠释这首歌。

    丁鹏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既然是他的第一部电影作品,他便想要把它做到完美。

    因此,他想要自己,把这首歌曲,完美的诠释出来。

    丁鹏的唱歌技能并不怎么高级,就连基本的声乐知识,什么气声转换,胸腔发声,等等,都一无所知,他如今的水平,差不多是KTV水准。

    这个水准,显然根本不够撑起这样的一首歌。

    不过,这对于丁鹏而言,不算什么难题。

    唱歌,是一门技术,既然是技术,便可以升级,便可以用【命运能量】升级。

    他差不多花费了将近5万【命运能量】,终于把【唱歌】这门技术,点到了满级,10级。

    至此,他的歌唱水准,达到了整个世界的最高水准,什么海豚音,高音,直逼维塔斯,不论是抒情歌曲,还是说唱,或者摇滚,等等,他都信手拈来,全都可以完美驾驭。

    好了,接下来便是演唱时间了。

    因为听原唱听了无数遍,因此,对于这首歌曲的理解,或者唱法,他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丁鹏拿起歌词,不需要任何伴奏,在众人面前,清唱了起来,那温柔忧郁又带着一些浪漫的唱腔,弥漫在了四周,经久不绝。

    顿时,四周众人再次陷入了震惊之中。

    天啊,丁大哥,竟然还会唱歌!

    而且,唱的,竟然如此之好!

    那充沛的感情,令人听了之后,感动至深。

    有些群众,听着听着,全身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

    老天爷,这歌唱的也太好听了吧!

    音乐这东西,是没有国界的,只要是人,只要是好的,优美的歌曲,不论是哪国人,不论是什么颜色的皮肤,都能够欣赏,不会产生隔阂。

    音乐,是一种可以跨越种族,跨越时代,跨越历史长河的一种东西。

    只要能够直击心灵,令人共情,便是好的歌曲。

    显然,这一首《暗香》,不论是词曲,还是丁鹏的演唱,都完美的挑不出一丝瑕疵。

    一旁的邱惜珍和冷清秋,水灵灵的双眼都快要看痴了。

    这究竟是怎样一个神仙人物,怎么能够厉害成了这样!

    显然,她们发现,他,竟然连唱歌,都能唱的这么好听,这么深入人心,这么打动人心。

    即使没有伴奏,她们依旧沉浸在丁鹏美妙的歌喉之中,无法自拔。

    听丁鹏唱歌,简直就是一种极致的享受。

    在众人震惊之后,导演立即拍板,就用这首歌曲,作为他们电影的宣传曲和主题曲。

    于是,当天,他便约来了各种伴奏人员,然后第二天,便开始录制这首《暗香》了。

    丁鹏的歌喉,早已经达到了这个世界的最顶级,因此,在录制的时候,他全程零瑕疵,一点失误都没有,每一个音符,每一个感情的转折,他都唱的极其到位。

    之所以中途重录了两次,完全不是他的原因,而是请来的伴奏,出现了一些小问题。

    整个录歌的过程,不过半个小时时间,竟然就完美完成了。

    就连录歌的制作人,都吃惊的看着丁鹏,赞扬道:“先生,您的歌喉,简直堪称完美,我听了这么多年的演唱会,歌碟,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如你这般,这么完美的嗓音!”

    “只不过,您的唱法有些奇特,但是这一点不影响整首歌曲的出色!”

    丁鹏所用的唱法,的确和这个年代,大不相同,颇为现代,这也是因为,这首《暗香》,是2004年出品的,唱法非常现代。

    在众人赞扬和崇拜的眼神中,丁鹏离开了录音棚。

    离开的时候,他询问了一下,大约两日之后,电影便可以上映了,他非常期待,到时候,观众们的反应,是否如想象中,那般热烈……

第一百三十章:小怜遇到麻烦,丁鹏挺身而出

    当丁鹏开着他的轿车,回到府上的时候,他隐约中听到了一阵哭泣声。

    自从他身体得到强化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各方面能力,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比如视力,又比如听力。

    现在,一些细微的动静,都逃不过他的耳朵了。

    “听这声音,有些像是小怜的哭泣声,难道,她是受了什么委屈吗?”

    丁鹏心里暗忖间,顺着哭声而去,终于,在柴房的一个脚落里,他看见了身子蜷缩在一起,躲在角落里的小怜。

    的确,哭泣声就是她发出来的。

    看着此时,柔弱不堪的小怜,丁鹏心里,不由怜爱之心大作,他走了过去,把她扶了起来,让她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随后丁鹏拉着一把椅子,坐在了她的身旁,轻声问道:“怎么了,小怜?”

    丁鹏见小怜满脸泪痕,梨花带雨的,他连忙从小怜的衣兜里,拿出一条手绢,小心的擦拭着小怜脸上的泪痕。

    “小怜,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是不是?既然是好朋友,有什么事,你就告诉我,说不定我能够帮助你呢?”

    小怜看着丁鹏体贴入微的模样,心里感动不已,最终她还是把自己的事情,说了出来。

    原来,她之所以哭泣,是为了家里的事情。

    由于这些年,军阀混战,物价上涨飞快,但是百姓的收入,却根本丝毫未上涨,反而因为年成不好,收入反而下降,以至于每个家庭,都过的十分艰难。

    更不用说,像小怜这样,原本便贫困的家庭了。

    她的家里,如今已经揭不开锅了,然后她的父母,又准备把其余的几个孩子,卖掉,换取一些口粮。

    小怜,正是为她的那些弟弟妹妹们哭泣呢。

    因为从小被卖到富贵人家做丫鬟,她懂得,这其中的艰辛。

    不仅每日都要干繁重的粗活,同时,时不时,还会被脾气不好的主人家打骂,有时候,还会被打的浑身青紫,而又不敢反抗。

    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够保护她,因此反抗,不仅是徒劳的,反而可能会招致更凶残的毒打。

    她是长大之后,被吴佩芳看中,收为贴身丫鬟,这才日子过的好一些了。

    小怜最开始,并不是被卖到吴家的,这其中转手了几户人家,她被卖来卖去的,个中滋味,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正因为深切体会过了其中的痛苦,当她听闻自己的弟弟妹妹们也要被卖的时候,她才会痛苦不堪,担忧自己弟弟妹妹们的处境。

    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件事情,在小怜看来,是天大的事情,但是在丁鹏这里,这根本就不是个事!

    不就是缺钱嘛,他有啊!

    他的钱,多的都快要数不清了!

    于是,他轻轻刮了一下小怜小巧的琼鼻,笑道:“我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情呢,竟然让我的小怜,哭成这样,弄了半天,竟然是这样一件小事,不就是需要钱嘛,你是知道的,我可不缺钱,走,我们一起去你家看看!”

    他拉起小怜白嫩的小手,便准备带着她去拜访她的家人,顺便,帮她把这件事情解决了。

    不就是缺钱嘛,多大点事!

    小怜是一个遇到事情,不喜欢麻烦别人,喜欢自己抗的女孩。

    这一次,如果丁鹏帮了她,会让她心里觉得,欠了丁鹏一份天大的人情。

    她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她宁愿自己吃点亏,自己来抗。

    于是,她拉住丁鹏的大手,满脸犹豫的说道:“丁大哥,这样不好吧,太麻烦您了……”

    此时的丁鹏,有点霸道总裁的味道了,他见小怜犹豫,立即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好了,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你已经是我丁府的人了,而且你刚刚也叫我为丁大哥,既然你承认我是你的大哥,那么,你的事情,便是我的事情,我帮你解决这些麻烦,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除非,你瞧不起我这个大哥,不认我这个大哥了!”

    小怜连连摇头,道:“没有没有,我怎么可能会瞧不起丁大哥呢,丁大哥人这么好,又这么优秀,在小怜心里,丁大哥是这个世界上,对小怜最好的人了,是一个大大的好人!”

    丁鹏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笑道:“既然这样,你的事情,我来解决!”

    这一次,小怜没有拒绝了,她低着头,嘴角扬起了笑意。

    这是第一次,有人挺身而出,帮她解决难题。

    女生,是一种非常感性的动物,有时候,你对她的一点好,她都会铭记于心,感动不已。

    更何况,小怜还是一个可怜的女生,一个从小到大,没有被善待过的好女孩。

    正因为如此,当丁鹏为她挺身而出的时候,她才会如此感动,眼泪不争气的又哗哗流了下来。

    所不同的是,这一次,她流的,是幸福的眼泪。

    她平生第一次,感觉到了,被人保护的感觉。

    她任由丁鹏牵着她的小手,走出门去。

    她乖乖跟在丁鹏的身旁,非常温顺。

    走了几步之后,丁鹏突然回头仔细看了一眼小怜,看的小怜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她不由低着头,有些害羞的说道:“丁大哥,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丁鹏托起小怜白嫩的下巴,左右瞧了一下,随后说道:“不行,小怜,你不能这么出去,你瞧瞧你自己,梨花带水的,满脸泪痕,都把整个脸的妆容都哭花了,像一只小花猫!”

    啊!

    小怜连忙从怀里拿出一面小镜子,瞧了一眼,果然,她脸上的妆容,因为泪痕,而变花了。

    这样出去,的确不太合适。

    “来,我们先把你的这张俏丽好看的脸庞,清洗一下。”

    丁鹏让小怜坐在原地,不要乱动,然后他自己亲手去打了一盆温热水回来,开始给小怜擦脸。

    这样的事情,平日里都是小怜自己做的,她不过是一个丫鬟罢了,怎么能够被丁少爷,这样的大人物,伺候洗脸呢。

    她吓的连忙站了起来,连连说道;“丁少爷,使不得,我不过是一个小丫鬟而已,怎么能让爷来帮我洗脸呢,这太不和规矩了。”

    小怜从小便被卖给富贵人家做丫鬟,早就被调教的非常守规矩,她深知,什么是奴婢的本分。

    丁少爷是她的主人,只有奴婢伺候主人的道理,怎么可能让主人反过来,伺候奴婢呢,这完全不和规矩。

    没办法,小怜从小受到封建尊卑思想的毒害,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

    于是,丁鹏用有些霸道的口吻说道:“什么是规矩?在我这里,我说什么,便是什么,规矩由我来定!更何况,刚刚不是都说了吗?我是你的丁大哥,作为大哥,给自己喜欢的妹妹洗一把脸,怎么了?不可以吗?”

    丁鹏让小怜坐在椅子上,柔声说道:“好了,今日你哭了这么久,应该哭累了吧,今日,你便安心在这里坐着,所有事情,由我来帮你完成!”

    说着,丁鹏把毛巾沾水,然后开始小心擦拭着小怜的那张俏脸。

    小怜的这张脸,非常柔美,让人看一眼,便会喜欢上。

    这股柔美,不仅是她的面容,还有她整个人,流露出来的气质。

    人如其面,正因为性格柔美,她才会长出这么一张柔美的脸庞。

    她的脸蛋,属于那种越看,越耐看的类型,丁鹏小心擦拭的时候,只觉得她的脸庞,肌肤娇嫩如雪,满脸胶原蛋白,非常滑嫩有弹性。

    少女时期,是一个女人一生中,颜值最高的时候,此时的她们,满脸胶原蛋白,而且身体富含水分,相当水灵。

    给小怜清洗好了面容之后,丁鹏准备给小怜画妆。

    不过,他并不会这门技术。

    作为一个生活有些粗糙的糙爷们,丁鹏一生,从来没有用过任何化妆品,甚至连香皂都很少用。

    他每日洗澡,都是直接冲的温热水。

    因此,对于化妆,他自然不可能会。

    他连化妆品的类型都认不全。

    不过,这同样难不倒他。

    画妆,也是一门技术,比如现代,就比较流行美甲和画妆,丁鹏有一次,因为好奇,还去学过呢。

    第一堂课,便是在本子上练习描眉。

    因为实在太枯燥,又没有什么兴趣,描了不到半天的眉毛之后,丁鹏便没有再去了。

    不过,此时不一样了,因为他有【改变命运】系统,和系统商城。

    想要提升某方面的能力,直接消耗【命运能量】,硬生生把技能等级顶上去便是了。

    【化妆技术】,算是一个小门类,因此需要消耗的【命运能量】并不多,不过5万【命运能量】,便能够提升到最顶级。

    消耗了5万【命运能量】之后,丁鹏的【化妆技术】,直接硬生生被推到了第10级,满级。

    此时,他已然成为了这个世界,最顶级的化妆师。

    不论是现代装,古装,甚至二次元,各种妆容,他都能够轻易驾驭。

    不过,此时,他的背包之中,只剩下不过1万多一点的【命运能量】了。

    【命运能量】消耗的速度,似乎有些太快了。

    他得想办法,赶紧完成任务,补充一波【命运能量】,不然,当需要用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没有了,那可就不好了。

    带着小怜来到了她的闺房,他让其把所有胭脂水粉全部拿了出来,然后他开始给她上妆。

    原来,对于这些瓶瓶罐罐的胭脂水粉,丁鹏根本叫不出它们的名字,但是自从【化妆技术】达到顶级之后,他一眼便看出了它们的名字,以及各种功效,和各种搭配使用的方法和效果。

    小怜原本还担心,丁鹏会不会把她的脸化毁了,但是,通过镜子,当她看见丁鹏娴熟的给她上妆时,她不由惊呆了。

    这手法,这技术,简直看的人眼花缭乱,如果不是对这些胭脂水粉有着极高的认识和理解,不可能这么娴熟的运用它们的。

    作为经常化妆打扮,爱美的小女生,小怜一眼便能看出丁鹏化妆的火候,非常高深,至少比她高深许多。

    经过一番打扮之后,小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时,不由再次惊呆了。

    太美了。

    原本,她就算是素颜,便已经是一个美人胚子了。

    但是,经过了丁鹏这一番打扮之后,小怜的颜值,再次提升了好几成,变得更加清秀俏丽了。

    因为喜欢小清新的原因,丁鹏给小怜化的是淡妆。

    他不喜欢浓妆的女人,觉得这样俗气。

    哪怕是最专业的化妆师,也有各自的喜好的,丁鹏,便喜欢画清雅一些的淡妆。

    丁鹏再次托起小怜的下巴,仔细欣赏了一下她的如花容颜,当觉得完美之后,他这才把胭脂水粉全部收了起来。

    化妆完成了,不过这还没有完。

    接下来,便是选择穿衣。

    丁鹏挑了一件自己最喜欢的粉红色镶边的旗袍,递给了小怜,让她换上。

    小怜非常乖巧的照办了。

    等到她出来的时候,一个粉嫩而又清秀柔美的少女,出现在了丁鹏的眼前。

    美!

    太美了!

    丁鹏不由脱口而出道:“小怜,你实在是太美了,整个人,像一个小公主一般,纯洁无瑕,而又柔美温顺。”

    小怜被丁鹏夸的俏脸通红,有些羞涩,不过,她嘴角上扬,显然心里非常开心。

    丁鹏的夸赞,是发自内心,有感而发的,非常真挚,并不是虚假的夸赞,这一点,小怜看得出来,正因为如此,她才会这么开心。

    没有哪个女孩,会不喜欢别人由衷的夸赞她们漂亮。

    虽然人们常说,不要物化女性,但是,你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女孩而言,容颜身段真的很重要。

    对女孩而言,有一个漂亮的脸蛋和纤细苗条的身材,便能够拥有一段截然不同的人生,这一点,相信不会有人反对。

    最著名的例子,便是我们的四千年美人,鞠婧祎美眉。

    因为一张完美到,令男人惊叹的容颜,鞠婧祎美眉,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一直处于当红明星的地位。

    看着小怜此时俏丽的模样,丁鹏满意的点了点头,他拉起小怜娇嫩的小手,一同出门,坐上了车,然后径直向着她的家里奔去……

第一百三十一章:痛打恶霸,给小怜的父母出头

    此时的北平,被分为北平市区,和四周的八个郊区。

    而北平市区,也被分为六个内区,和五个外区。

    相比起郊区,北平市区,自然更为繁华,尤其是内六区,为整个北平市区的中心位置,里面住着的,都是一些达官贵人,非富即贵,一般人不能随便经过,四周都有卫兵把守,在治安上,自然是最好的。

    而丁鹏所住的丁府,在内二区。

    住在这里的,都是一些小康之家,一栋栋的独栋庭院,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然而,到了郊区,这景象,就变得截然不同了。

    可以说,北平市区和郊区,就犹如人间的两个世界,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

    出了北平城门,便是围绕在四周的八个郊区,这些地方,都是一些贫民百姓住的地方,清一色的低矮瓦房,甚至土坯房,有些地方,甚至有人连土坯房都没有,而是直接住在用竹竿撑起的棚屋,俗称滚地龙。

    什么是滚地龙?

    或者说,滚地龙这样的房子,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丁鹏以前不知道,但是现在,他却知道了。

    因为,当丁鹏开车路过郊区的时候,便看见了四周,这样的屋子。

    其实,这棚屋,就是用几根竹竿完成半圆插入土地里,其上再覆盖一张草席,这棚屋,便算是建好了。

    相当,极其的简陋!

    这种棚屋非常简陋矮小,一面敞着是进出口,只能供一个人弯腰进入。

    因此,里面也不可能有灶台之类的东西。

    里面除了能够放下几张床铺之外,便不能容下任何东西了。

    这就相当于,一个落脚的地方,只能用来休息。

    类似于帐篷。

    而住在里面的百姓,想要做饭之类的,便需要在外面,自己临时搭建的灶台上做饭吃。

    我滴天啊!

    这也太穷了一点吧!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丁鹏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世间,竟然还有这么穷困的人们。

    不过,更令他惊奇的是,一路走来,他竟然看见了许多这样的棚屋,这些棚屋一个挨着一个的,简直就像是一个贫民窟,里面住着的,都是一些无家可归的,犹如难民一般的人们。

    这些人,大多都是这些年来,逃难于此的难民,没有住的地方,便只能住在这简陋的地方。

    而为了生活,他们大多都是在城里,做着各种苦力活儿。

    小怜的父母,虽然不是住在棚屋之中,但是也好不了多少,就是一间非常简陋的土屋,用泥土堆砌而成的黄土屋。

    在来的路上,丁鹏在城里的店铺中,买了一些糕点、布料之类的实用东西,作为这次登门的礼物。

    中国人嘛,拜访别人家,上门做客的时候,必须要带点礼物上门,不然不是太不礼貌了嘛。

    当他华贵的轿车停在土屋旁的时候,住在这附近的人们全都被惊动了,小怜家附近的邻居,全都满脸新奇的走了出来,满眼羡慕的看着丁鹏的轿车,一个个像好奇宝宝一样,围在四周看稀奇。

    “爹,妈,我回来看你们了,”小怜温柔的声音从车内传了出来,不一会儿,从土屋里走出了一群人来。

    其中,有两个满脸沧桑,佝偻着背的农夫农妇,以及七个孩子。

    这七个孩子,一男六女,最大的,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与小怜相差无几,年龄最小的,是一个男孩,看起来,应该不过五六岁而已。

    看到这些孩子,丁鹏一下便明白了,为何小怜家里穷成这样,却生了这么多孩子,不就是封建思想,想要生儿子嘛。

    八个孩子,前面七个,全部是女儿,最后一个,终于生了一个儿子,这一对夫妻这才停止了折腾,不再生了。

    这便是这个年代的悲哀,穷人家里已经够穷了,却还不停的生孩子,这不是更加加重了家庭的负担嘛。

    这一对中年夫妻看起来应该也不过三十来岁,但是满脸沧桑,一脸苦相,看起来苍老无比,像是已经五十岁了,满脸的暮气,毫无生气。

    当这两人看见了小怜时,一时之间,竟是没有认出来。

    没办法,谁叫此时的小怜,衣着华贵,像是一个大家小姐一般,哪里有半点丫鬟仆人的样子。

    他们有些畏畏缩缩的看着小怜和丁鹏,有些拘谨,以为他们两个,是哪里来的公子小姐呢。

    当小怜拉着她母亲满是老茧的双手,说着体己的话时,这对夫妻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个打扮的漂漂亮亮,犹如仙子一般的美人,竟然真的是他们的女儿。

    她母亲激动之下,立即抱着小怜,脸上老泪纵横。

    她的父亲在一旁一边抽着旱烟,脸上也露出激动之色。

    显然,他们也很想念自己的这个女儿。

    毕竟,这是他们的亲生骨肉嘛。

    当小怜把丁鹏介绍给他们,说这是她如今的男主人时,夫妻俩立即紧张的手足无措,满脸恭敬而又热情的把丁鹏迎入了屋子内。

    丁鹏一进屋,便把自己买的糕点,分给四周的孩子们吃,这些孩子,都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好看,又香甜的糕点呢,一个个开心激动不已,甚至开心的蹦蹦跳跳起来。

    看见孩子们高兴,丁鹏自己也很高兴。

    不过是一些并不值什么钱的糕点而已,竟然能够令他们高兴成这样。

    果然,越是贫穷的人,想要的,便越是简单。

    小怜家里没有什么可以招待丁鹏的,那些黑乎乎的东西,丁鹏也实在是没有胃口,吃不下去。

    当然,他此次前来的目的,并不是来吃喝的,而是帮忙小怜家里,解决困难。

    经过了解,小怜的父母,想要把二妹,也就是小怜的妹妹,卖给一个大户人家,抵欠的租子钱。

    没办法,由于今年的光景不好,他们家种的地,收成有限,交了租子之后,不仅没有任何剩余,甚至还欠地主一大笔租子钱。

    前几天,地主家还过来催缴租子钱呢,因为实在给不了钱,那个收租子的人,见二妹长得还不错,便说用二妹抵挡租子钱。

    小怜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加上又的确欠了人家租子钱,而且那收租子的人,十分凶恶,声称如果不同意,便要打人,被逼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同意了。

    差不多就是今日晚上,对方便要过来要人了。

    就在夫妻两个,讲述着事情的原委时,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吊儿郎当的叫喊声,“李栓子,快把你们家二妹带出来,我们急着带她去见我们家少爷!”

    小怜的父亲,李栓子,听了这声音之后,吓的浑身一哆嗦,显然,他应该平日里没有少被这个声音的主人欺负,以至于对其产生了恐惧的心理,一听见对方的话语,本能的便感到一阵恐怖。

    丁鹏心里冷笑一声,暗道:“我倒要看看,究竟是哪个不长眼的东西,竟然敢欺负到小怜父母的头上了!”

    于是,丁鹏淡淡说道:“你们先进来,我有话对你们说!”

    “还说什么!之前不是已经说好了吗?用你家二闺女,抵这一次的租子钱,怎么,难道李栓子你皮痒了,想要反悔?”

    砰的一声,大门被踹开了。

    随后,三个壮硕的大汉神情嚣张的走了进来,那一个个趾高气昂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有多牛逼呢。

    这三人扫视了一眼众人,最终目光不约而同的盯在了小怜的身上,顿时,他们看的眼睛都要发直了。

    “妈的,这是谁家的姑娘,长的也太俊俏了吧!”

    这三个恶汉直勾勾的看着小怜,眼神中流露出贪婪的神情。

    当然,他们也不敢造次,因为,小怜的衣着太过华丽,整个人犹如千金大小姐一般,他们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因此不敢轻易得罪。

    如果对方是哪家的尊贵小姐,他们冒然得罪了,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于是,一个满是络腮胡子的恶汉眼珠子一转,一把抓起小怜父亲的衣衫,有些粗鲁的喝问道:“这位小姐是谁?”

    小怜的父亲被对方像小鸡一般提着,一双腿不停的打着哆嗦,显得十分拘谨畏缩。

    小怜一家子,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包括她的父亲在内,都是勤勤恳恳,做事过日子的老实人,因此有些畏惧像这恶汉一般的恶霸。

    听见这恶汉的喝问声,小怜父亲吓的立即说道:“她是我的大闺女。”

    李栓子的大闺女?

    我滴天啊,这草窝里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一只金凤凰出来了!

    三人恶汉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兴奋。

    李栓子一家是什么底细,他们再清楚不过,一家子老实可欺,可以任由欺辱的窝囊废。

    因此,他们根本就没有把这家人,放在眼里,觉得这家子,软弱可欺,可以随意揉捏。

    原本,他们看中了这家的二妹,一个不过十五岁左右的黄花闺女,想着借口租子钱,把她弄过来,但是现在,当他们看见了小怜之后,对二妹哪里还有半点兴致,心里只想要小怜。

    络腮胡子恶汉哈哈大笑一声,道:“李栓子,大爷我改变主意了,就用你这个大闺女抵债吧。”

    说着,他便伸手,准备去小怜拉过来。

    小怜吓的连忙躲在了丁鹏的身后。

    这恶汉有些精虫上脑了,他见一个男人挡在自己的身前,以为也是李栓子的什么亲戚,他立即满脸凶恶的威胁道:“臭小子,快滚开,别坏老子的好事!”

    说着,他便伸手向着丁鹏推去,想要把丁鹏一把推开。

    丁鹏冷笑一声,他一把抓起对方的手臂,然后使劲一扭,顿时,对方的手臂,直接被他折断了。

    这恶汉疼的满头冷汗,疼的哇哇大叫起来。

    “朗朗乾坤,竟敢干出抢夺民女的勾当出来,你们这帮人,真是该死!”

    丁鹏把小怜护在身后,大义凛然的对着这三个恶汉说道。

    “小子,你是什么人,竟然打伤我们,我们可是这里的地主,王老爷家的仆人!”

    一个恶汉一脸威胁的说道。

    搞了半天,这三个人,原来是一个破小地主家的狗腿子啊!

    竟然还想要靠着一个小地主家的威势,威胁他?

    真是可笑至极。

    丁鹏淡淡说道:“你们可又知道,我是谁?三个跳梁小丑,竟然敢欺辱到我小怜的家里来了,欺负我家小怜的家人,便如同欺辱我,胆敢欺辱我丁鹏的,都不会有好结果!”

    丁鹏没有手下留情,他犹如猛虎入羊群,挥舞着拳头,一拳一个,把这三个人揍的鼻青脸肿,倒在了地上,爬不起来了。

    一旁的李栓子,也就是小怜的父亲,吓的浑身发抖,他连连拉着丁鹏的手,说道:“使不得,使不得,这王家,是我们这里的一霸,家里很有权势,我们这里的人,都不敢得罪他们,听说,他们家还有一个官老爷呢!民不与官斗,可千万得罪他们不起。如果惹到了他们,我们这样的小老百姓,是没有好结果的。”

    唉,小怜的父亲,老实是很老实,就是有些太怕事了。

    其实,这也怨不得他。

    像他这样,生活在最底层的人,平日里被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欺压惯了,就算曾经有过血性,也被慢慢磨平了,剩下的,只有妥协。

    小怜的父亲,便是一个对命运妥协了的老实人。

    丁鹏却不怕这些,不说别的,他如今可是金总理的学生,而且,他这么有钱,这么有能力,这么有名望,在北平,除了大总统之外,谁人敢招惹他?

    他又谁人不敢找惹?

    能够养出这么三个狗仗人势,欺压良善的人。足见,这个什么王家,应该也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人,丁鹏可是丝毫都不怕。

    他把这三人揍趴下之后,直接报了警。

    当巡捕房的人过来的时候,了解到丁鹏就是最近,风靡整个北平城,被各界人士,纷纷讨论的丁鹏,丁次长的时候,这些巡捕房的人,全都肃然起敬,一个个恭敬的不得了。

    了解了事实的原委之后,巡捕房的人立即把这三个恶汉逮捕了,带到巡捕房里进行审问……

第一百三十二章:收留小怜一家,小怜的感激

    丁鹏使了一些大洋,打点巡捕房的人,他让巡捕房的人,把这件事情,一定要好好弄明白,严惩恶人。

    丁鹏的意思,不言而喻,就是想要重判这三个垃圾。

    巡捕房的人,都是人精,哪里不明白丁鹏的意思,他们收了钱,当然会替丁鹏把事情料理好。

    更何况,一番严刑拷打之后,他们审问出,这三个恶霸,不过是一个乡绅的走狗,根本没有任何背景。

    这样的人,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可以欺负一下老实可欺的平民老百姓,但是在巡捕房这些人眼里,却是连屁都不是。

    他们自然无所顾忌了,直接一番拷打,让他们三人,签字画押,认下了罪状,罪名便是欺男霸女,强抢民女。

    这个罪名,可是重罪,做实了之后,这三个人,这辈子,恐怕就要在监狱里渡过了。

    丁鹏对于这个结果,非常满意,他再次掏了些钱财,与巡捕房上上下下的人,交了一个朋友。

    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更何况还是如今这个无比黑暗的旧社会,民国时期,人们都是认钱不认人的,见丁鹏如此大方,又是教育部的次长,这些巡捕房的人,顿时变的无比热情,探长更是亲自把丁鹏送出了门,并且说道:“丁次长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们去办便是了。”

    丁鹏笑道:“如今,我只希望这三个恶徒,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

    探长连连点头道:“丁次长放心好了,这三个人,永远不会再来骚扰你,和你的那些朋友了!”

    丁鹏点了点头,与探长道别之后,便开车返回到了小怜的家里,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他们。

    小怜的父母听说一直压在他们心里的大石解开了,不由开心不已,他们跪在丁鹏身前,对着丁鹏千恩万谢,连连磕头,感激着丁鹏救他们于水火。

    如果不是丁鹏,他们的二女儿,便可能保不住了。

    今日是二女儿,以后这帮人还不知道要怎么迫害他们呢。

    小怜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老实人,根本无力抵抗这些恶霸的欺压。

    解决了恶霸之后,他们又担心欠下的租子的事情,不知道该拿什么抵债。

    这件事情,在他们心里,可能是天大的事情,不过在丁鹏眼里,却是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事。

    他早就在巡捕房中打听过了,这个王家,不过是这一带的一个小乡绅,只能在这些平民百姓面前逞逞威风,但是在丁鹏面前,却连屁都不算。

    当听说了丁鹏的身份之后,丁鹏还没有去找他,这个乡绅,便屁颠屁颠的自己找了过来,对着丁鹏卑躬屈膝的,百般讨好,并且说,租子的钱免了,而且还告诉小怜父母,以后他再也不收他们家租子了。

    开玩笑,他也不敢收了。

    自从知道丁鹏的来历之后,他差点被吓傻了过去。

    如今丁鹏这个名字,整个北平,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这位,可是被大总统亲自接见的人,总统身边的大红人,年纪轻轻,便被大总统破格提拔为了教育部的次长,这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哪里是他这个小小的乡绅,敢招惹得罪的。

    这不,他听闻了消息之后,便立即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想要讨好丁鹏。

    看着在自己面前,趾高气昂的王员外,见了丁鹏之后,就犹如老鼠见了猫一般,小怜的父母,以及四周的那些孩子,全都看傻了眼。

    这时,他们才意识到,眼前这个衣着笔挺,斯斯文文的年轻人,似乎身份不凡。

    当他们询问小怜,丁鹏的来历之时,小怜也没有隐瞒,把丁鹏这些时日以来,所获得的成就,一一说了一遍,顿时,小怜的父母全都吓的大气都不敢出了。

    他们不知道什么文学之类的,却知道次长这个职位,这可是一个大官啊!

    难怪王家的人,见了丁鹏,会如此谦卑呢,原来是因为,丁鹏的来头,实在是太大了。

    送走了王家的人之后,原本困扰小怜父母心头的大事,就这样被轻易的解决了。

    小怜的父母又是对着丁鹏一阵千恩万谢。

    看着破败的房屋,丁鹏感叹一声,突然说道:“伯父伯母,不如你们搬去我哪里住吧,正好,我准备重新买一个府邸,正好需要不少人手,伯父伯母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去我那里当差,平日里修修花草,打理一下家务什么的,每个月,我给你们一起10块大洋,这不比在这里受苦种田强吗?”

    10块大洋!

    小怜的父母,在田地里劳作一年上头,也不过赚数十块大洋,在他们眼里,十块大洋,已经是一个大数目了,而且还是每月给十块大洋。

    小怜父母根本都不敢想。

    其实,这个决定,应该算是互利互惠。

    因为,正如丁鹏所说,他的确准备买一个像金府那样的大宅院,到时候,屋子大了,自然需要人打理。

    而今日,他也看出来了,小怜的父母都是老实人,他们又是小怜的父母,与其招一些不熟悉的仆人,倒不如就用他们,至少也更为可靠一些。

    对于丁鹏的建议,小怜有些心动。

    看着父母这么受苦受累,说实话,她心里也不好受。

    更何况,她的父母,都是大字不识一个,没有什么文化,又老实巴交的人,如果继续住在这里,说不定又会被什么人欺负了,那她的这些妹妹们,可就危险了。

    就算只是替她的这些妹妹们考虑,她也觉得,举家搬到丁鹏的住所,给丁鹏做事,会更加好一些。

    丁家的富裕程度,她是早就见识过的。

    而且,这个新主人,还是一个脾气非常好,非常容易说话,把仆人们当人看的好主子。

    只是,如此一来,便太麻烦丁鹏了。

    她便因此,欠下了丁鹏一个天大的人情,她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丁鹏了。

    这些时日以来,丁鹏帮助她,关心她的事情,做的实在是太多了。

    最终,在丁鹏的说服下,小怜的家人,决定搬到丁鹏那里住,帮着丁鹏,打理府上的事情。

    丁鹏分两批,开车带着他们来到了自己的府上。

    在路上,不论是小怜的父母,还是她的那些弟弟妹妹们,都是第一次坐轿车,心里感到欣喜之余,也很是紧张,生怕把轿车内的东西碰坏了,一个个正襟危坐,老实的不得了。

    为了让他们放松,不要紧张,丁鹏一边给他们吃糖果,一边讲出一个个笑话,逗笑他们。

    气氛渐渐变得轻松愉快起来,当把他们全部送到了丁府之后,丁鹏和小怜一起,忙里忙外的,安排着他们的住所,以及吃饭洗澡的事情。

    在回来的路上,丁鹏在路边店子里,买了一些童装,以及大人穿的衣服,给他们换洗。

    被褥什么的,也给他们买齐全了。

    此时,整个丁府并不大,里面不过只有一个主卧,三个厢房,其中,丁鹏住在主卧,小怜住了一间,如果让她和妹妹们挤一挤,人员还是安排的过来的。

    晚上,丁鹏置办了一大桌子,丰收的晚膳,这些,是他在北平最著名的饭店里订的,直接送货上门,简单方便。

    看着这一大桌子的美味佳肴,里面的每一个菜品都极致无比,色香味俱全,都是他们没有吃过的,小怜的家人看的直流口水。

    除了他们之外,丁鹏把冷清秋一家也请了过来,众人算是小聚了一下。

    当冷清秋一家从小怜的口中,听说了她的家人的遭遇之后,都非常同情,同时,对于丁鹏见义勇为的举动,高度赞扬。

    尤其是冷夫人,一直夸赞丁鹏是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智勇双全的大好男儿。

    冷清秋也对丁鹏另眼相看,佩服不已,觉得这件事情,他做的很对。

    众人开开心心吃了一顿丰盛而又热闹的晚宴之后,便各自回家了。

    丁鹏让小怜的家人收拾了一下,也让小怜安排他们休息了。

    而丁鹏自己,则回到了书房,开始写他的小说。

    他的《老人与海》,早在数天前,便已经写完了,而且,他已经发表在了国外最著名的文学杂志上,正在等待着反应如何。

    而国文版本,他也早就已经安排人印刷,准备过几日,便在各个图书店上架。

    此时,他开始写的,是另一部小说,《雷雨》。

    只要是上过学的,应该没有人不知道《雷雨》这本小说,在周星驰的《喜剧之王》中,也提到过它。

    足见它的名气,有多大了。

    《雷雨》这本小说,是曹禺在1929年构思酝酿,然后在1933年创作完成的。

    此时不过才1920年,自然,这本小说不可能面世,他可以大胆抄袭。

    《雷雨》这本小说,虽然是用话剧的形式写出来的,但是却丝毫不影响其带来的文学价值。

    这本书一经发表,便立即一炮而红,震动整个文坛,成为了现代文学的经典作品,位列民国时期,十大名著的第九位,而第十位,正好是他早前已经写过的,《啼笑因缘》。

    这两本书都有一个共同点,那便是雅俗共赏,非常适合搬上大银幕。

    在知识分子,和民间,都享有庞大的读者群。

    一些贫下中农,或许因为没有文化,看不了这本书,但是,他们却可以听说书人,把里面的故事讲出来。

    这两本书的评书,可是备受广大老百姓的欢迎的,甚至到了万人空巷,众人争相议论的程度,红极一时。

    同时,《雷雨》还被改编为沪剧、黄梅戏、京剧、评弹、芭蕾舞、现代舞、音乐剧和歌剧等多种艺术形式,还是被翻译成各国语言文字最多的中国话剧。

    足见它的厉害了。

    可以说,在这个年代,《雷雨》一出,谁与争锋!

    《雷雨》虽然是一个戏剧,但是字数却并不少,足足有13万字之多。

    想要把它完完整整写下来,至少要耗费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吧。

    毕竟,他近来太忙了,又要巡视工厂,又要管理各种店铺,还要去教育部上班,只有晚上这一段时间,他才有时间写作。

    就在他借着台灯的灯光,静静写着《雷雨》开篇的时候,写着写着,突然,一股熟悉的幽香钻入他的鼻孔。

    他微微一笑,知道她来了。

    果然,丁鹏抬头一看,便看见了小怜那张娇柔善良的漂亮脸蛋。

    此时,她正端了一些茶点过来,给丁鹏宵夜呢。

    “你的家人,都收拾完了?”丁鹏关切的问道。

    小怜点了点头,道:“我已经让他们睡下了,睡觉的时候,他们还让我过来好好感谢丁大哥您呢,说睡的床铺又软又暖和。”

    丁鹏微微一笑,道:“他们喜欢就好。”

    “既然伯父伯母们都睡了,小怜,你便过来,陪着我看书写作吧。”

    丁鹏拉着小怜柔弱无骨的小手,让她坐在了自己的身边。

    最近,有她陪在一旁,丁鹏写作,也更加有精神了。

    刚刚因为她没有陪在身边,令丁鹏有些不太习惯,写作的效率都减慢了不少。

    古人常说,读书写字,身边需要有个美人陪伴,红袖添香,这样读起来,才有乐趣,如今一看,似乎果然如此。

    丁鹏让小怜挑一本书,陪在他的身边,他们二人,一个写作,一个看书,非常和谐。

    就在丁鹏提笔,准备开始继续写的时候,一旁的小怜突然转过头来,满脸感激的说道:“丁大哥,今天的事情,真是太谢谢您了,如果不是有您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丁鹏笑着揉了揉她的小脑袋,说道,“不过是一点小事罢了,举手之劳而已,小怜,你不用放在心上。”

    小怜一脸认真的说道:“丁大哥,或许对于您来说,这不过是一件小事,但在在小怜心里,这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如果不是有丁大哥帮助,我们家,恐怕要被别人欺负死。”

    小怜从小便被卖了出去,因此一直以来,几乎从未回过家里,与家人很少联系,根本不知道他们过的这么辛苦。

    如今之所以能够联系上,是因为丁鹏前几日,特意批准她回去省亲的。

    这一趟,也让小怜知道了她家里的状况。

    因为她只是一个女婢,无权无势的,回到丁府之后,无能为力,只能偷偷哭泣了,没有想到,被丁鹏发现之后,他便立即挺身而出,帮助自己。

    此时,在小怜心里,丁鹏简直就是她的盖世英雄,脚踏着五彩祥云,来到她的身边,百般呵护着她……

第一百三十三章:电影上映,众人的震惊,白秀珠的好奇

    当人心情愉悦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很快。

    转眼,便到了晚上十点,该休息了。

    丁鹏是现代人,懂得养生的知识,晚上过了十一点之后,便是肾脏排毒的时候了,这个时候,是一定要休息的,否则对身体不太好。

    虽然这个躯体,就算是报废了,对他的现实生活,没有丝毫影响,但是,却会影响他在这个世界中的寿命。

    穿越不易,丁鹏还是想要尽可能的珍惜在《金粉世家》中的这段时光,能够在这个世界多待几年,便多待几年。

    因此,身体健康,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很重要的。

    就算他不为自己考虑,小怜作为一个娇艳的少女,也不能让她熬夜啊。

    女人熬夜,是很容易老的。

    “小怜,今天就到这里吧,”丁鹏笑着对一旁俏丽的小怜说道,随后站起身,开始整理自己的稿件。

    小怜也站了起来,她偷偷看了丁鹏一眼,欲言又止,终于,在犹豫了片刻之后,她突然鼓起勇气,站在丁鹏的身前,轻柔的说道:“丁大哥,今日真是多亏了您,您帮了我这么多,我却没有什么能够报答您的,丁大哥,您有需要我做的事情吗?只要我能够办到的,我一定完成。”

    想要报答我?

    丁鹏看了一眼身旁的小怜,此时的她,与自己近在咫尺,两人离的非常近。

    她那俊俏的小脸,以及浑身柔弱无骨,纤细苗条的身段,都仿佛具有惊人的魔力一般,吸引着丁鹏的眼球。

    看着柔情似水,身材纤细娇弱的她,不知道为什么,丁鹏的内心瞬间涌动出一股强烈的冲动,他很想一把搂住她,然后狠狠的,放肆的亲吻她,爱怜她。

    这便是柔弱女孩对男生的致命吸引力,那温柔而又娇弱的样子,让男人看了,便会忍不住想要上去欺负一下。

    丁鹏是个年轻男人,不过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贪图欢乐的年龄,他哪里能够抵挡住小怜这温柔娇弱的攻势,瞬间,他便心动了。

    血气翻涌之下,他浑身荷尔蒙飙升,情不自禁的,他朝着小怜说道:“其实,我现在真的有一件事情,想要你帮我做了,就是不知道你听了之后,会不会答应。”

    小怜最不喜欢欠人人情了,她无时无刻不想要报答丁鹏,还了这一大笔人情债,这样,她才能安心安睡。

    此时见丁鹏需要她,她立即说道:“什么事情,丁大哥,您尽管说,我一定好好完成!”

    看着小怜一脸急切的样子,丁鹏突然微微一笑,道:“小怜,你的小脸好美,从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便喜欢上了,我想要亲一口你的小脸,不知道你同不同意?小怜,我绝对没有强迫你的意思,如果你不愿意,从此之后,我便不会再提出像这样的无理要求了……”

    强扭的瓜不甜,丁鹏不是一个喜欢强迫别人的人,如果小怜自己没有这个心思,他是不会僭越的。

    就在丁鹏解释的时候,小怜的脸上,先是满脸羞怯,变得通红,随后,在犹豫了片刻之后,她突然闭上了眼睛,然后把自己的小脸伸向了丁鹏,那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了。

    女孩都已经同意,主动送上门来了,丁鹏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假正经。

    他一把搂住小怜柔软的细腰,然后深深在她的俏脸上,亲了下去。

    小怜的脸蛋,细滑娇嫩,上面还有一股淡淡的胭脂味儿。

    这不由让丁鹏想起了,红楼梦中,贾宝玉吃袭人脸上的胭脂的事情。

    味道相当不错。

    亲了一会儿之后,丁鹏似乎觉得这样似乎还不太过瘾,便不由转换了阵地,开始逐渐下移,亲在了那殷红的樱桃小嘴之上。

    小怜的小嘴柔软,而又富有弹性,滑滑的,非常润泽,亲起来非常舒服。

    面对丁鹏的得寸进尺,小怜并没有拒绝,反而还主动迎合了上去。

    显然,她对丁鹏,也极有好感。

    丁鹏喜欢小怜吗?

    当然喜欢了。

    他喜欢小怜漂亮的外表,同时,他也爱着她温柔,柔情似水的内心。

    外在内在,他都爱。

    两人亲到情到浓时,丁鹏突然停了下来,他看着小怜水汪汪,满是情意的双眼,道:“小怜,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小怜不加犹豫,小脑袋点了点,轻柔的嗯了一声。

    丁鹏所表现出来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哪个女人能够抵抗的住。

    他年轻多金,又才华横溢,性格还是体贴温柔型的,对待她,更是呵护有加。

    更重要的是,当她深陷绝望的时候,是丁鹏,挺身而出,挽救了她的家庭。

    这样的男人,她怎么可能会不喜欢,不爱呢。

    她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她让丁鹏亲吻她,便已经表明了她的心意。

    她的心里,已经有了丁鹏,对他,极有好感。

    而这时,一个熟悉的电子声音在丁鹏的脑海中响起:

    “恭喜你,由于你此时成功俘获了小怜的芳心,如今她已经彻底喜欢上你了,也因此,你直接改变了她的命运,她与柳春江,不会再有任何可能了,这段孽缘,已然终结!因此,你将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小怜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女孩,一旦她认定了某个人,便会一辈子,追随这个人,不离不弃。

    此时,她的整个芳心,已经彻底放在了丁鹏的身上,就算遇见了柳春江,她也不会对其有任何感觉。

    看着怀里,一脸娇羞的小怜,丁鹏心里非常满足。

    或许有人会说,丁鹏是个彻头彻底的渣男,既然想要小怜,怎么前面又开始打起了冷清秋和白秀珠的主意。

    首先,这里要说明的是,这里,不是现实世界,这里,就相当于梦境。

    类似于游戏的世界。

    他来到这电影世界,就是来泡自己喜欢的妞,放松心神,享受生活的。

    这就好比是在《和平精英》的世界,捡枪击杀敌人,最后吃鸡一样。

    你能指责那些玩家,在《和平精英》的世界,胡乱杀人吗?

    当然不能。

    这就是玩游戏的魅力,可以随便击杀敌人,无所顾忌。

    能够满足人们,在现实世界,无法实现的愿望。

    丁鹏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在他看来,人生一世,不过寥寥,理应及时行乐。

    在现实无法实现的愿望,他在这影视的世界中,无所顾忌的完成,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难道在梦境中,幻想与各种明星美眉们谈恋爱,也不可以吗?

    “阮梅在《金粉世家》中戏份评级为A,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SS,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S,奖励【命运能量】10万点。”

    奖励还不错,这一下,令丁鹏的【命运能量】,一下又提升到了119800点。

    宽裕了起来。

    因为他俘获了小怜的芳心,算是彻底改变了小怜的命运,她之后的那些糟心事,不如被柳家的人冷嘲热讽,被金家的人欺辱,甚至最后出家当了尼姑,这些事情,都不会再发生了。

    正因为如此,她的命运改变程度,才会评价极高,达到了SS级别。

    太好了,这简直是一箭双雕。

    如今,他不仅俘获了美人心,同时,还获得了巨额的奖励,真是一举两得。

    天色已晚,小怜挣脱了丁鹏的怀抱,逃出了书房。

    看着她落荒而逃的模样,像是一只害羞小鹿一般,可爱极了。

    丁鹏微微一笑,只觉得人生一下子,又变得精彩有趣起来了。

    伸了一个懒腰,丁鹏回到自己房间里,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第二日,今天,是《啼笑因缘》上映的大喜日子,一大早,小怜便守候在了门口,把丁鹏叫了起来,伺候他洗漱穿戴。

    一番整理之后,他便出门了。

    今日有一个首映礼,他必须要参加。

    出门的时候,丁鹏嘱咐小怜,安置好她的家人,丁府上的大大小小,一切事情,全都让她定夺,看着办。

    随后,他给了对方一万块大洋,作为平日里府上开销,不够了,再找他要。

    以他对小怜的了解,以及他如今与小怜的亲密关系,他绝对信任小怜,让她管家,最好不过了。

    小怜哪里见过这么多的大洋,吓的小嘴张成了一个“O”型。

    丁鹏笑了笑,搂着她的细腰,在她的小脸上亲了一口,随后说道:“晚上等我回来。”

    说完,丁鹏便出门了。

    小怜俏脸通红,她一直看着丁鹏消失在门口,这才关上了门,开始打点府上的事情。

    她是读过书了,明晓事理,同时,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磨炼了她虽然看似温柔,但是内心无比坚定的性子,因此打理一个府宅,她驾轻就熟,非常轻松。

    不一会儿,整个丁府便开始顺畅的运作了起来。

    她原本是想要自己打扫府院的,不过她的父母,以及一群弟弟妹妹们,闲来无事,便帮着打扫了起来。

    这些都是一些轻松活,并不累,比她父母在田地里种田,轻松多了。

    而且,她也知道,自己的父母,是闲不住的性子,于是,她便也由着他们去了……

    就在丁鹏的府邸开始变的越来越干净整洁的时候,此时的丁鹏,正在北平最大的电影院内,出席一场盛大的首映礼,自然,是他的新片,《啼笑因缘》的首映礼。

    为了打响名声,对于这次首映礼,丁鹏布置的非常盛大,甚至还邀请了金铨参加致辞。

    《啼笑因缘》不同于一般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它其中是有许多进步的思想意义的,是一部好片子,内容非常积极,不然也不会被后世那么多的戏剧人,电影人改编上映了。

    正因为影片富有教育意义,金铨才毫不避嫌,过来致辞。

    毕竟,如果是一些低俗烂俗的电影,他为了自己的官声,是绝对不会过来的。

    金铨都出席的开幕式,自然引起北平各界人士的重视,一个个全都蜂拥而至,前来观礼。

    各大报小报的记者,也一个个前来凑热闹,报道此事。

    可以说,丁鹏举办的这一场首映式,空前绝后,相当盛大。

    至今,还没有任何一个片子上映,有他这么大的排场和动静。

    在宣传方面,他做的相当到位。

    其中,他还当场献唱,把这部影片的主题曲,《暗香》又唱了一遍。

    这一次可不比之前,他可是请了国内最顶级的奏乐团队配乐,有乐曲陪衬,他这一首《暗香》,听起来比他清唱,显得更为震撼悦耳。

    这一次出席的,除了金铨之外,还有他的几个儿女,八妹金梅丽的小手上,还挽着一个绝代佳人,白秀珠,加上主演邱惜珍,还有小配角,冷清秋,以及金燕西身旁,几个纨绔子弟,可以说,该来的,几乎全都来了。

    当众人听见丁鹏唱歌,也唱的这么好听悦耳的时候,这些纨绔子弟,以及白秀珠、金梅丽,小脸上全是震撼。

    金梅丽更是满脸兴奋的拍着小手,蹦蹦跳跳的叫唤道:“丁大哥,太棒了,唱的太好听了!”

    白秀珠也一直瞧着丁鹏,只觉得这个年轻人,真是优秀的太过分了。

    不仅有才华,如今,竟然连唱歌,都这么好听。

    四周的年轻女孩们,一个个像极了后世的迷妹,全都大声叫喊着丁鹏的名字,眼睛里冒着崇拜的小星星。

    追星这种事情,并不是从后世才兴起的,在这个年代,同样有追星一族。

    据他所知,在红楼梦中,大观园里的那些大家小姐,也有追星的,喜欢一些唱戏的戏子,甚至不惜想要与之私奔。

    可见,天下没有什么新鲜事,现代发生的事情,其实在古代,早就已经发生过。

    这千百年来,人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虽然有着巨大的变化,但是人性,其实相差无几,没有多大改变,就连喜好,也是大同小异。

    当影片上映之后,众人看着丁鹏在里面出色的表演,脸上再次露出震惊的神色。

    金家的几个小姐相互之间嘀嘀咕咕的,频频向着丁鹏这里看了过来,隐约间,丁鹏听见,她们似乎都是在夸赞丁鹏,惊叹丁鹏的绝世才华。

    白秀珠在一旁耳濡目染的,听着小姐妹们频频谈论丁鹏的热情劲儿,不知不觉间,她也对这个如迷雾一般神奇的年轻人,产生了浓郁的好奇和兴趣……

第一百三十四章:金燕西的威胁,买豪宅

    首映礼进行的相当顺利,看过电影的人,都对丁鹏的精湛演技,表示震惊,全都被惊艳到了。

    而且,整个影片的质量相当不错,故事情节也是有笑有泪,有温馨感人的地方,同时也有调皮搞笑的地方,在场观影的人员几乎全都表示,这部影片太好看了,影片质量甚至超过了许多欧美剧,在国内,名列前茅。

    丁鹏能够看得出来,在场观众是真的喜欢这部电影,因为他看见,有不少观众的眼眸还是湿润的,似乎依旧沉浸在美妙的故事之中。

    结束了首映礼之后,接下来,便是这部影片,全面面向北平,乃至全国的观众了。

    此时是1920年,与《上海滩》剧情中的时间相当,许文强也是在1920年到了上海滩。

    因此,此时的中国电影院,其实并不少,北平,上海滩,都有许多。

    他已经花钱买下了整个北平,所有的院线,接下来,便是等待结果了。

    等待观众们的反应。

    对于票房大卖,丁鹏还是有些信心的。

    毕竟,他可是满级的演技,加上高规格的配制,以及目前国内还未出现的叙事电影,不论哪一样,都注定了,这部影片的不凡。

    当丁鹏亲自感谢金铨,送这位金总理离开的时候,一旁的八妹金梅丽凑了过来,小脸上满是激动的说道:“丁大哥,你太厉害了,这演技,与我看书时,印象中的男主角,几乎一模一样,你演的真是神了,而且,这首主题曲,也很好听,我看见上面写着,作词作曲也是你一个人完成的,这……这……这简直震惊到我失语!”

    金梅丽或许是太激动了,说着说着,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她的确,是被丁鹏所展现出来的惊世才华深深震撼住了,震惊到了失语的程度。

    其实,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是这个反应,在场几乎所有人,都被丁鹏惊艳的表现震慑住了。

    迷妹的尖叫声响彻整个会场,经久不绝。

    就连一向高傲的白秀珠,都不由在一旁说了一句,“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的国产片了,歌也写的极好,浪漫中,又带着一些忧郁,听后,令人回味无穷,真好听。”

    丁鹏对着白秀珠微微一笑,“谢谢白小姐的夸奖。”

    在回去的路上,冷清秋坐在轿车上,拉着丁鹏的衣袖,央求道:“丁大哥,你能把刚刚那首歌,再唱一遍吗?”

    看着冷清秋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俏丽的脸蛋上,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矜持和骄傲,丁鹏便知道,这一首《暗香》的歌词,戳到了这位有些敏感,有些文艺的文艺女孩,冷清秋。

    冷清秋酷爱诗词,尤其喜欢一些浪漫多情的婉约派诗词。

    这一首《暗香》,婉转动情,正好符合她的胃口。

    再加上丁鹏的完美演绎,她很难不会爱上这首歌。

    优美的歌词,再配上丁鹏完美的唱功,这首歌,几近完美,让人听了之后,不由自主的便沉沦其中。

    既然冷大小姐想要听,丁鹏自然不会拒绝。

    他张口清唱了起来,由于他10级,最顶级的【唱功】,一开口,便开口脆,极其抓人,仅仅只是听了第一句,冷清秋便已经双眼迷离,有些动情,深陷在了婉转动听的歌声之中。

    一曲过后,冷清秋听的意犹未尽,她那张清纯的小脸上,洋溢着一丝感性的神情。

    这幅动情了的表情,相当迷人,犹如一汪清泉,让人一往情深。

    此时的她,犹如一朵纯洁无瑕,而又深情款款的雪莲花,正鲜伸展出了花朵,开的很是娇艳。

    丁鹏忍不住停下了车,随后伸手抚摸着她那张清秀娇嫩的小脸,把她拉到了自己的身前。

    紧接着,丁鹏便一口亲吻了上去。

    此时的冷清秋正是动情的时候,她深陷在丁鹏温柔而又多情的歌声中,无可自拔,面对丁鹏的热情,她没有拒绝,反而隐隐有迎合的意味。

    丁鹏索性便把她拉到了身前,让她坐在了自己的腿上,然后深深的和她拥吻在了一起。

    也不知道吻了多久,当两人心满意足,分开的时候,冷清秋小声说了一句,“这首歌,写的真美,真好,丁大哥,你也唱的好,哪怕我听了这么多遍,此时依旧有些意犹未尽。”

    意犹未尽吗?

    丁鹏笑道:“以后,只要你需要,我随时把这首歌唱给你听,直到你听腻为止,好不好?”

    冷清秋在丁鹏怀里娇羞的点了点头,小嘴里说道:“谢谢你,丁大哥,你对我真好。”

    “我对你好,不是应该的吗?”丁鹏笑着说道。

    两人分开了之后,丁鹏继续开车,过了一会儿,一旁的冷清秋突然说道:“丁大哥,有件事情,也不知道该不该对你说。”

    “什么事情?只要是关于你的事情,我都想要听,都想要知道,”丁鹏回道。

    冷清秋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今日,在首映礼上,有一个年轻公子一直目不转睛的打量我,他还趁着你上台唱歌的时候,过来询问我的名字呢,这个人,似乎是金府的公子……”

    金府的公子,难道是金燕西?

    对了,怎么把这一茬忘了,在书中,金燕西可是对冷清秋一见钟情的!

    而正好,这一次的首映礼上,金燕西带着他的那帮纨绔子弟,也到了现场。

    严格说起来,这算是他们两个,第一次见面了,难道仅仅只是见了一次面,这位金燕西少爷,就又对冷清秋一见钟情了?

    这个真的很难说,毕竟,感情的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

    兜兜转转的,一见面,便动心了。

    丁鹏当然不可能让金燕西有机可乘,于是,他问道:“这位少爷,今日是不是穿了一身白色的西服,带着一个金丝边的眼镜,看起来风度翩翩,十分潇洒的样子?”

    冷清秋回忆了一下,点了点头,道:“是的,今天他的确穿了一身白色的西装,而且还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我听见四周的人叫他七爷,或者七少爷来者。”

    这已经非常确定了,就是金燕西!

    他果然,对冷清秋一见钟情了。

    其实,这倒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毕竟,在电视剧中的开篇,便是这位七少爷开车路遇冷清秋,从而一见钟情的。

    虽然因为丁鹏的原因,他与冷清秋相遇的时间,大大滞后了,但是这并不代表,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历史,总是在不断重演着。

    历史虽然重演了,但是丁鹏是有自信的,以他如今与冷清秋的关系,金燕西早已经没有了任何机会。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决定,得趁早拿下冷清秋了。

    不能再拖了,恐有变故。

    丁鹏问道:“他叫金燕西,是金总理的儿子,排行老七,因此人们叫他七少爷,他问你姓名,你是怎么回答他的?”

    冷清秋看了丁鹏一眼,说道:“我没有理他。后来,你唱完歌,走了过来,他便走开了。”

    这样啊。

    看样子,他应该知道,自己与冷清秋关系亲密,经常在一起,但是即使这样,这位七少爷还是上来搭讪冷清秋,某非是不死心,想要挖我的墙角?

    在电视剧中,这位七少爷的品性,并不怎么样。

    前期,在追求冷清秋的时候,还算不错,但是,当他得到了冷清秋之后,便态度大变样。

    结婚一个月之后,金燕西便逐渐对冷清秋失去了兴趣,他开始在外面与戏子作乐,痴迷于跳舞场子,与美艳放荡的舞女跳着各种亲密的舞蹈,一直到很晚,才会回家,甚至整天夜不归宿。

    以至于让新婚不久的冷清秋,日夜独守空房,一个人渡过漫漫长夜。

    因为花钱如流水,随着金铨的死亡,金家倒台,他依旧每日醉生梦死,大手大脚的花钱,每日只有把钱花完了,才会回家取钱。

    冷清秋性子安静,是个不争不抢,不哭不闹的人,她根本管不住金燕西,对于这一切,她都选择了默默承受。

    当金燕西把家里的钱全部花完了之后,他便又舔着脸去讨好白秀珠,想要傍上白秀珠这颗大树,获取钱财,继续逍遥快活。

    可惜,最后他发现,白秀珠其实是在戏耍他。

    早在白秀珠伤透了心之后,她便出国德国,并且在德国,遇到了一个爱着她的男人。

    最后的结局便是,白秀珠去了德国,与那个爱她的男人,结婚了。

    金燕西人财两空,曾经喜欢他的两个女人,都远离他而去了。

    这,只能说是他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丁鹏再次把冷清秋拉到了自己的怀里,随后一边抚摸她的白嫩俏脸,一边嘱咐道:“以后,如果你再次遇见了他,你便这么回答他,你就说,你是丁鹏的爱人。”

    “记住了吗?”

    丁鹏的爱人。

    冷清秋偷偷看了丁鹏一眼,随后乖巧的点了点头。

    此时的她,一颗心早就放在了丁鹏的身上,因此对于丁鹏的话,百依百顺,非常乖巧。

    见冷清秋如此懂事,丁鹏再次吻了上去,奖励她一个深深的香吻。

    把冷清秋送回去了之后,丁鹏回到府上,心中暗忖道,他应该加快进度,得尽快把冷清秋娶过门了。

    其实,他心里早已经有了计划。

    一夜无话。

    第二日,丁鹏便开始四处寻找合适的府邸了。

    他想要购买一处更为宽敞的府邸。

    此时,他所住的地方,环境有些太狭小了,人少的时候,倒是可以将就一下,但是现在,随着小怜的家人到来,整个宅子,已经显得有些不够用了。

    而想要购买合适的宅子,最好的方法,便是询问在此地居住过多年的富贵之人。

    不同层次的人之间,是互有圈子的,而哪些好的宅院出售,只有富贵之人,才相互之间最清楚。

    丁鹏心里想到的第一个人,便是金家的大少爷,金凤举。

    别看这个人不务正业,但是对于一些小道消息,却是打听的非常清楚的,哪家富豪缺钱,想要出售宅院,应该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的。

    于是,找了一个机会,他便去金府拜访了。

    金家的老太太,整日里只喜欢吃斋念佛,已经不怎么管家里的事情了,因此,此时,金家的大小事情,都是由大少奶奶,吴佩芳出面应付的。

    因此,当丁鹏登门拜访的时候,招待他的,便是这位看起来知书达理,美丽大方的金家大少奶奶。

    吴佩芳非常热情又热心,当她听说丁鹏想要询问金凤举,买宅子的事情时,她立即吩咐身边的丫鬟,赶快把大少爷叫回来。

    因为丁鹏最近混的如日中天,吴佩芳一直想要巴结上这位冉冉升起的新星,唯恐没有机会,这个难得的机会,她怎么可能放过,她连连拍着自己的胸脯保证,一定帮忙办妥此事,给丁鹏寻到一处环境优美,又价格便宜的宅子。

    丁鹏不在乎钱财,因此说道:“钱财方面,倒是无所谓,关键要宅子好,里面一切东西,都要齐全,住起来宽敞舒服。”

    吴佩芳连连点头,保证一定办到。

    他们两个闲聊的时候,或许是声音有些大,惊动了屋子内的其他人。

    不一会儿,便有一个可爱的小脑袋伸了出来,是八小姐,金梅丽。

    今日的金梅丽,穿着一身漂亮的淡白色绸衣,看起来格外的漂亮。

    她看见是丁鹏上门了,不由高兴的连忙凑了过来,有些嗔怪的说道:“丁大哥,你来了也不叫我一声,是不是不想看见我了?”

    说实在的,金梅丽天真浪漫,非常可爱,这样一个开心果,谁人不喜欢呢。

    于是,丁鹏笑道:“怎么会呢,我这里有点正事,办完了之后,我便准备找可爱的金梅丽小姐玩的呢。”

    “真的吗?呵呵,那正好,我恰巧有一件事情需要丁大哥过来帮忙,丁大哥,快点跟我来,”金梅丽的小手拉着丁鹏的衣衫,想要把丁鹏带去某个地方。

    丁鹏被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纠缠的没办法,只得跟吴佩芳说了一声,如果金大少爷回来了,提醒他一声……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44279/ 第一时间欣赏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最新章节! 作者:小小鹏子所写的《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为转载作品,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介绍:
从穿越《大时代》开始,改变小犹太,方家三女的命运……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