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金钟罩·铁布衫】疯狂升级,刀枪不入
丁鹏点开自己的个人面板,上面显示道:
宿主:丁鹏
技能:【铁布衫】0级、【金钟罩】0级
命运能量:800点。
完了。
这个面板,倒是简洁明了。
随着这两本秘籍的融入,顿时,一股庞杂的信息犹如潮水一般,涌入他的脑海之中,这些信息,是关于这两门功夫的介绍,以及修炼方法。
吸收了所有信息之后,他明白了,这两门功夫的用途。
金钟罩铁布衫,是中国功夫中最有名气的护体硬气功。
传闻,练到最高深的境界,不仅可以承受拳打脚踢而丝毫无损,甚至普通的刀剑也伤不了他们,更甚者可达到罡气护体的程度,从而获得入水不溺、入火不焚、闭气不绝、不食不饥等常人难以想象的效果。
武林之中流传过一句俗语,便是‘力不打拳,拳不打功’。
意思便是,一身蛮力的人打不过精通拳法的人,精通拳法的人却也奈何不了身怀横练功夫的人。
这里的‘功’,也就是横练功夫,指的便是金钟罩和铁布衫。
足见这两样功夫的厉害了。
这两样功夫,不仅能够提升自身抗揍能力,还能强身健体,大幅度提升身体素质。
【金钟罩】和【铁布衫】,严格来说,属于两门不同的功夫。
一个是内功,一个是外功。
【金钟罩】便属于内功,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在秘籍中,掺杂了诸如安炉、立鼎、进气、火候等与炼丹术名词相同的术语,因此,【金钟罩】又被称为一种内丹功法。
而【铁布衫】属于外功,顾名思义,指的便是练成之后,全身如钢铁一般,能够抵挡外力的任何攻击。
这两种功法,是相互依托,相辅相成的。
需要先练成【金钟罩】,使体内产生内气之后,再练【铁布衫】,这时候内气将散布在身体表面,使得躯体表面产生排坚抗锐等超常能力,刀枪不入,不惧踢打。
换句话说,这与“练剑不练功,到头一场空”是一个道理。
内功和外招,需要相互搭配修炼。
光练外招,无内气支撑,终究不过是一场空。
丁鹏见猎心喜,盘膝而坐,坐在床上,正准备根据秘籍内容,修炼【金钟罩】内功时,熟悉的电子声音徒然响起:
“是否花费10点【命运能量】,提升【金钟罩】一个等级?”
这【命运能量】真是万金油一样的宝贝啊,仿佛无所不能,不论在哪里都能用到它。
丁鹏自然选择‘是’了。
瞬间,一股充满玄妙滋味的紫色能量汇入丁鹏的体内,随后,他便发现,自己的体内隐隐中,有一股气流贯穿全身,在各处经脉游走,他周身经脉变得更为畅通无阻。
面板上,他的【金钟罩】变更为了第一重。
他还没来得及欣喜,电子提示音紧跟其后:
“是否花费10点【命运能量】,提升【铁布衫】一个等级?”
光有【金钟罩】,没有任何意义,必须配合【铁布衫】才能凸显出其威力,丁鹏自然又选择了‘是’。
瞬间,同样的一幕出现了。
随着一股充满玄妙滋味的紫色能量汇入他的体内,顿时,他感觉自己的表皮以及周身筋骨,似乎变得更为牢固严密了。
这时,他发现自己的面板出现了一丝变化:
宿主:丁鹏
技能:【金钟罩·铁布衫】第一重。
命运能量:780点。
此时,根据提示,他如今遭受普通击打之后,运行体内真气,可以减免一半的痛楚和伤害。
普通击打,指的便是市井之流,拳头相向的击打,俗称野球拳。
为了测试一下效果,丁鹏握紧拳头,狠狠捶了自己的肚子一拳,瞬间,他感觉似乎也并没有那么疼了。
如果是在平时,他这一拳下去,又是捶在他身体最薄弱的肚子,他一定会疼的哇哇直叫。
看来挺有效果嘛。
尝到了甜头,丁鹏眼见着【命运能量】充足,便开始继续强化技能。
花费了100点【命运能量】,他的【金钟罩·铁布衫】提升到了第二重。
此时,他体内内劲和护体气功渐渐成形,体内的真气也逐渐厚实起来,能够保护他的内脏不易受到伤害。
同时,他全身表皮和筋骨,也逐渐凝实,一般的普通击打,对于他而言,已经如同瘙痒一般,毫无痛觉了。
他再次给自己的肚皮一拳,此时他毫无感觉,仿佛这一拳,并不是打在他的身上。
爽!
以他现在的能力,与街头小痞子们群殴,只要他们不用钢管等武器,他来多少,便能打多少。
拳头打在他身上,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了。
继续强化。
花费200点【命运能量】,他的【金钟罩·铁布衫】提升到了第三重。
此时,他不论是体内的护体气功还是表皮筋骨,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用铁棍之类的武器击打他,他的肌肉已经能够产生大量的抵抗力,变得毫无痛觉。
……
花费400点【命运能量】,他的【金钟罩·铁布衫】提升到了第四重。
此时,用锋利的刀剑劈砍或者划过他的皮肤时,他的皮肤已经很难被划伤或砍伤,就算破皮了,里面的肌肉也不会受到任何损伤。
他竟然真的做到了刀枪不入了!
而这还仅仅只是【金钟罩·铁布衫】的第四重而已。
根据系统提示,这套功夫,修炼到最高等级,第十二重,便能成就金刚不坏之身,到时候,全身便将没有任何罩门弱点,不论刀劈剑斩,火烧水淹,不眠不食,还是吃下穿肠毒药,都能安然无恙,精神灿灿。
这感觉,有些玄幻啊。
不过,从古到今,没有任何一个人把这套功夫练到如此境界,就算是绝世奇才达摩禅师,也不过修炼到第八重境界而已。
丁鹏算了算,想要把这套功夫练到十二重的最高境界,需要消耗海量的【命运能量】,数值超过百万,堪称恐怖。
这都是因为,越往后升级,所需要消耗的【命运能量】,呈几何倍数递增,累计起来,数值恐怖。
他都不知道猴年马月,能够存到这么多的【命运能量】。
算了,不管这些了。
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80点【命运能量】,也干不了什么了,便退出了商城,倒头便睡……
第十七章:丁大哥,没想到你身上的肌肉这么精壮
夜晚,方家的屋子,电灯早已经关了,黑漆漆的,但是隐约中,传出阵阵女孩的声音。
是方婷和方敏,两人正在悄悄聊着女孩之间的私密话。
因为搬进新屋之后,屋子一下宽敞了起来,有了两个卧室。
于是,玲姐便在每个卧室放了一个上下铺,安排方婷和小敏住在一起,而她自己则和方芳住在一个房间。
方婷和小敏的房间,方婷睡在上面,小敏睡在下铺。
或许是因为明日是周末,她俩都不用上学,因而都没有太大的睡意。
发现对方也没有睡着,两人便躺在床上闲聊了起来。
两人聊的话题,自然是住在她们隔壁的‘大好人’丁鹏了。
“没想到丁大哥看起来斯文瘦弱的,怼起人来,倒是挺厉害的。”方婷望着天花板,回忆着之前的那一幕,笑着说道。
方敏乖巧的点头道:“是啊,丁大哥太好了,有他住在我们旁边,我都觉得安全了不少,不怎么害怕了。”
方婷脑海中浮现着丁鹏的身影,那认真写稿的模样,的确很迷人。
认真做事的男人,会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非常吸引女孩。
方婷承认,她非常欣赏丁鹏的才华。
不过,一想到其瘦弱的身体,她不由叹息一声,道:“可惜,他的身体太单薄了。如果能更强壮一些就好了。”
方婷喜欢有肌肉,健壮一些的男生,这样跟其在一起,更有安全感。
年轻的女孩总是这样,喜欢强壮健康的男人,这就如同动物界中,雌性大多会选择力气更大、更为强壮的竞争优胜者交配一样。
瘦弱的雄性,很可能在与其他雄性竞争的时候,便被对方打跑甚至干掉了。
小敏喃喃说道:“丁大哥是作家,作家就是一直动脑子的,瘦弱一些很正常啊,那些名作家,像金庸先生,古龙先生,有哪一个是浑身长满肌肉的。”
方婷点点头,道:“说的也是。”
一个人的喜好是很难改变的,方婷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还是想要找一个强壮霸气一些的男朋友。
一提到丁鹏,小敏的脑海里便会浮现出她大哥的身影,对于这个很久未曾谋面的大哥,她很是想念,“大哥都走了这么长时间了,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知不知道我们搬家了。”
方婷没有方芳那般,这么讨厌这个大哥,也没有方敏这样,想念她这个大哥,她淡淡回道:“他如果想要回来,自然能够四处打听,找到我们的,他没有来,便是不想回来咯。”
似乎是不愿意提起这个不负责任的大哥,方婷抱着被子,沉沉睡去……
这一夜,玲姐也没有睡着,她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当年的那一幕。
那一年,方展博不过十一岁,已经被她送到修电器的师傅家做学徒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方展博突然跑回了家,说自己不想去学修电器了。
理由便是,那个师傅常常毒打他。
玲姐为了照顾方家三个女孩,整日里工作,累的精疲力尽,她实在没有时间照顾方展博。
而且,当时人的观念,棍棒下出孝子,对男孩,就应该要狠一点,这样他长大了,才能成才。
玲姐并没有念过很多书,此时也不过才十九岁,还是一个花季少女,哪里知道怎么教育孩子。
于是,她便很粗鲁的拉着方展博,又把他送回了师傅那里。
听着方展博被他师傅打的哇哇大叫,她的心里也很痛苦,但是才十九岁的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于是一狠心,扭头走了。
这一个决定,是她一辈子的痛。
无数个夜晚,她都痛恨自己,当年为什么要固执的把方展博送回去,如果留在身边,或许这孩子便不会像现在这样,一直躲着她们,关系疏远,对她们不闻不问。
“我一定要找到他!”
玲姐决定,明日便去警察局报失踪,让警察帮忙找到方展博。
不管这孩子如今有多恨她,她都要找到他,然后把他带回来,一家人团聚。
翌日清晨。
丁鹏刚刚睡醒,便听见门外响起一阵争吵声,声音非常大,甚至伴随着一些歇斯底里的哭泣声。
听声音,似乎是从玲姐那一家里传出来了。
“发生什么事了?”
丁鹏来不及穿衣服,随便扯了一件背心,套在身上,便走出去了。
来到方家门口,他看见方芳正跟玲姐、方婷争吵着什么,随后气冲冲的抱着一大堆东西,来到楼梯口的垃圾桶,一股脑全部扔了进去。
玲姐看着直摇头。
丁鹏来到方婷身旁,问道:“怎么了?好好的怎么吵起来了?”
方婷叹息一声,道:“还不是为我那个大哥,二姐想把他的东西扔了,玲姐不肯,她们俩就吵起来咯。二姐也真是的,这点东西,又占不了多大空间,为什么要把它们扔掉。”
原来又是为了那个方展博而吵架啊。
方展博是方家长子,她们的大哥。
不过,对于这个大哥,众人的态度各不一样。
方芳非常讨厌这个大哥,恨不得把所有有关他的东西,全部扔掉。
玲姐却非常疼惜这个孩子,心有愧疚,愧疚当年不该扔下他不管,因此极力主张要找到他。
至于方婷,她对这个大哥说不上恨,或者讨厌。
方敏倒是挺想大哥,不过她平日里只知道老老实实,乖乖听话,基本没有什么话语权。
方婷无意间看了丁鹏一眼,顿时,她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直直的看着丁鹏,俏丽的小脸上一脸的不可思议,“丁大哥,没想到你身上的肌肉这么精壮!”
话刚说完,她便感觉自己有些失态,连忙害羞的捂住了自己的小嘴。
精壮?
丁鹏低头一看,果然,此时的他穿着一身宽大的背心,浑身的肌肉全都露了出来,那坚实的肌肉,犹如钢铁铸造而成一般,看起来坚硬无比,棱廓分明。
此时的他,分明就是一个精壮男。
精壮有别于肉壮,没有那些肌肉猛男看起来恐怖至极的硕大肌肉,他们的身形,更为纤瘦,浑身的肌肉仿佛经过了浓缩一般,虽然看起来不大,但是很坚实,犹如灌肠一般,充满了爆发力。
此时的丁鹏,便处于这种状态。
他不仅有了胸肌,还有了八块精壮的腹肌。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昨晚练功,【金钟罩·铁布衫】达到第四重之后,所产生的效果。
如今的他,不仅抗揍能力一流,身体素质也突飞猛进,肌肉力量剧增!
“难怪我早上一起来,便感觉生龙活虎,精力充沛,仿佛浑身充满了力量!”
丁鹏暗中呵呵一笑,对于满身精壮肌肉的自己,相当满意。
面对方婷的询问,他脸不红心不跳的回道:“我天天健身,所以练出来了一些肌肉,之前可能因为我一直穿着西装,因而你没有注意到。”
这个理由完全说的通。
像李连杰那样,精壮的男人,一穿上西装,看起来便很苗条,完全没有那些西方肌肉猛男的臃肿感。
肌肉不在于多,不在于大,而在于精……
第十八章:带着玲姐,找到方展博
玲姐看了一眼方芳,以及被扔进垃圾桶内的东西,神色倔强的说道:“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把展博找回来,这个家,有他的一份,今天我就去警察署挂失踪。”
说完,她便准备下楼。
方展博在哪里,丁鹏自然知道。
既然玲姐这么千方百计想要把他找回来,丁鹏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玲姐,已经够可怜的了。
不到二十岁,便要养育四个孩子,而且这四个孩子,还不是她亲生的。
为了让她安心,丁鹏决定带她去见方展博。
他故意询问方婷,她大哥的照片,看了一眼之后,他惊呼道:“这就是你大哥吗?这人我见过,我知道他在哪里!”
正在等电梯的玲姐,听说丁鹏知道方展博在哪里,连忙跑了过来,拉着他的手,神情急切的问道:“他在哪里?可不可以带我去见他?”
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玲姐这关切的模样,他一个大男人,都有些感动了。
点了点头,丁鹏回房间收拾了一下,穿好了衣服,这才带着玲姐,去找方展博。
方婷不放心玲姐,跟了上来。
两个女人在丁鹏的带领下,向着一处街道走去……
此时的方展博,正和一个中年矮个(少林足球里的大师兄,铁头功)在一处街道旁摆摊,摊位的招牌上写着,修理各种家电电器。
毕竟跟着修电器的师傅学了好几年,方展博还是有所收获的,起码会修家电。
不过,或许是备受打击,他慵懒的坐在一个小板凳上,精神不振,正和中年矮个下着象棋。
他下棋也不认真,脑袋躺在膝盖上,竟像是睡着了。
中年矮个下了一步棋,见对方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不由摇头道:“你还是不是人啊,大清早的,坐着都能睡着?”
他拍了拍方展博,道:“该你走了。”
中年矮个一边说着,一边向着四周望了望,看有没有生意。
顿时,他便看见有一男二女向他这里走来。
其中那两个女的,一个虽然满脸愁容,但是容貌清秀耐看,另一个女的更为年轻,还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姑娘,长得娟秀姣好,年轻漂亮,非常正点。
中年矮个连忙用手肘捅了一下身旁的方展博,笑着说道:“喂,快看,这个小妹妹好漂亮,好正点啊!”
方展博懒得理会,随口说道:“之前那个扫大街的大妈,你都说正点了,真是的。”
“喂喂喂,这个不一样啊,是真的漂亮!”
见三人走了过来,停在他的身前,中年矮个还以为是生意来了,连忙站起身,笑着问道:“是想要修电器吗?我们这里,不论是电视机,冰箱,还是其他的电器,都可以修……”
三人没有理会他,而是同时看向了低着头,坐在板凳上睡觉的方展博。
满脸愁容的女人有着激动的看着方展博,带着哭腔的说道:“展博,真的是你吗?”
方展博听到这个声音,浑身一颤,他抬起头,一眼便看见了那张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脸庞。
玲姐!
是玲姐!
方展博二话不说,拔腿就跑,仿佛是看见了什么洪水猛兽一般。
玲姐连忙拼命追了上去,嘴里连连说道:“展博,我知道是你,你别跑啊!”
两人一追一逃,跑的速度都很快,甚至撞倒了路边的行人。
方婷和丁鹏也追上了上去,方婷嘴里也一直喊着:“哥,快回来,别跑了!”
方展博和玲姐常年在社会上讨生活,干苦力,身体相对结实一些,方婷就不同了。
她是学生,刚刚又考取了大专,整天泡在书本里,身体上更为柔弱。
跑了一会儿之后,她便上气不接下气,跑不动了。
看见她气喘吁吁的蹲在地上,丁鹏来到她身前,背对着她,然后弯下腰,道:“上来吧,我背你。”
方婷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趴在了他的背上。
此时的丁鹏,力大无穷,方婷这小胳膊小腿的,简直如同没有重量一般,他健步如飞,瞬间便追上了玲姐和展博他们。
感受着丁鹏浑身充满极致爆发力的肌肉,方婷的俏脸变得红彤彤的,犹如熟透了的小苹果。
丁鹏一路追到了一处满是垃圾的天桥下,他看见方展博正躺在天桥下的一张破席子上,用手蒙着脑袋,犹如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鸵鸟一样,嘴里念叨着:“别想别想别想……,睡觉睡觉睡觉……”
玲姐看着如此颓废的方展博,心里又是痛心,又是自责。
她痛心,好好的一个孩子,正值青春年少,正是朝气蓬勃的时候,却成了这幅颓废模样。
她自责,如果当年不是她的无知,把孩子强硬的送回他师父那里,这个孩子,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她又气又恨,冲上前去,拼命拉扯着展博,想要把他拉起来,嘴里不停喊着:“展博,快起来,你怎么可以在天桥底下睡觉,这么没出息!”
展博一脸颓废样,有气无力的说道:“玲姐,你干什么啊,我要睡觉。”
玲姐一气之下,把破草席扔了出去,随后又开始砸烂四周的桌椅和锅碗瓢盆。
这里是方展博的家,他便住在这天桥地下,四周除了草席之外,还有一些锅碗瓢盆和桌椅,是他平日里的生活用品。
“我让你睡!我让你睡!”
砸着砸着,她坐在了地上,捂着脸,满脸痛苦的痛哭起来,哭的很是伤心。
她边哭边说道:“我已经很后悔当年送你去当学徒了,你不要这么对我,你想要让我做梦都不敢梦见你爸爸?你不要这么对我,好不好啊。”
“你起来,快起来。”玲姐使劲拉着方展博,但是她小胳膊小腿的,哪里拉得动人高马大的方展博呢。
还好方展博还有点良心,自己慢慢站了起来。
丁鹏知道玲姐是想要带他回去,事先在路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玲姐,婷婷走不动了,我们还是打车回去吧?”丁鹏说道。
方展博看了丁鹏一眼,见对方背着方婷,还以为对方是方婷的男朋友,不由一撇嘴,道:“多大了,就开始谈恋爱了?不读书了?”
玲姐一拍他的头,道:“别乱说话,他是我们的新邻居,是个大作家,很有本事的一个人,这几天帮了我们不少忙,哪像你啊,老是让我们操心。”
玲姐拉着方展博上了出租,方婷见丁鹏还背着她,不由小脸通红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柔声道:“丁大哥,快放我下来。”
……
第十九章:开导方芳
众人坐着计程车,回到了公屋。
在楼下等电梯时,方展博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蹲在地上,又准备呼呼大睡。
玲姐看后,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连连说道:“站好了,是不是真的这么困啊!”
相比之下,方婷似乎挺理解自己这位大哥的。
她并没有因为方展博的颓废,而看不起他,而是看着方展博那张黝黑的脸蛋,笑着说道:“大哥,这么多年不见,你长高了,也壮了,更黑了。”
方展博睁开眼睛,看了一眼自己的亲妹妹,回了一句:“你也变了很多,比以前更三八了。”
这家伙,嘴是真的贱。
丁鹏其实很清楚方展博这么说话的原因。
他就是想要让大家都讨厌他,然后赶他出去。
他不想待在这里。
因为,他不想回忆过去,不愿意接受现实。
他内心很无力。
来到六楼,玲姐拉着方展博,来到自己屋子门前,敲门道:“快开门,我们回来了。”
开门的是小敏。
她看见大哥回来,还是很开心的,连连打招呼道:“大哥。”
方展博根本不理会她们,而是直接躺在了客厅的沙发上,准备睡觉。
方芳顿时撅起了小嘴,一脸气愤。
她并不喜欢她这个大哥。
或者说,不喜欢看到她大哥这一副半死不活的颓废样子。
她气鼓鼓的冲进房间,拿着自己的手提包,便准备离家出走。
小敏连忙拉住她,道:“二姐。”
方芳停在了原地,嘴里威胁道:“我说过,这个家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玲姐心里已经够烦的了,她有气无力的对着方芳说道:“这个家,没有任何人想让你走,但是如果你非要走,我也没有办法。他,毕竟是你亲哥哥!”
方芳见玲姐根本不向着她,一怒之下,她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门。
方敏性格善良单纯,在她心里,只希望哥哥姐姐还有玲姐,一大家子人能够和和睦睦的相处,并不希望像现在这样,争争吵吵的,犹如仇人一般。
见方芳离家出走,她想要追上去,把二姐劝回来,不过刚走到门口,便被玲姐拦住了,“别理她,她没地方住,自己会回来的。”
说完,她对着方展博说道:“你看你,几天没洗澡了,快去洗澡。”
方展博不愿意洗,但是被玲姐硬生生拉进了厕所里。
方婷有些担心二姐在外面会出什么事情,毕竟现在外面很乱,黑社会横行,一个女孩子家的,很容易吃亏的。
她看了一眼身旁的丁鹏,求助道:“丁大哥,你可不可以帮忙保护我二姐,不要让她在外面受欺负。”
小敏也一脸恳求的看着丁鹏,小脸可怜巴巴的。
丁鹏点了点头,跟出去了。
来到楼下,他看见方芳坐在街道上,脸上满是气愤。
她看着人海茫茫的街道,也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
这时,一个男生坐在了她的身旁,是丁大哥。
方芳知道,对方过来,肯定是想要劝她回去。
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突然感到一阵委屈,道:“丁大哥,你是不是也觉得,刚刚我做的太过分了?”
丁鹏摇了摇头,道:“没有,我倒觉得,你对你大哥有怨气,是再正常不过了。”
“我听说,你在小的时候成绩很好,不过后来,因为家庭困难,而不得不在上小学的时候,便辍学出去打工,贴补家用。这对你,是不公平的。你大哥没有承担起他应该承担的责任,就这一点上,你对他有怨恨,是应该的。”
丁鹏的话语一下便说到了她的心坎上,她不由满眼泪水,有些哽咽的说道:“我小学没有毕业,就不得不出去做女工,那些工厂老板,只想着赚更多的钱,根本不把我们这些工人当人看,一天到晚的干活,不让休息,累死累活的,挣到的钱也只能勉强糊口,有好几次,我累的都不想干了,但是,一看到两个妹妹正饿着肚子,玲姐又忙里忙外的,操碎了心,我便一咬牙,又坚持了下来。因为我知道,大哥走了,如果我也不干活挣钱的话,光靠玲姐一个人的工资,根本养不活我们一家人!”
丁鹏叹了一口气,伸手抚摸了一下她的脑袋,道:“我知道的,这些年,你过的很不容易。”
想了一下,他说道:“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和你大哥住在一起,可以搬到我那里去住,我的屋子有两个卧室,我住了一间,还空着一间呢。”
“这……”方芳愣了一下,最终还是摇头道:“丁大哥的好意,我心领了,其实我出来,只是看见玲姐一直向着大哥,而大哥又一直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看着实在生气,气愤之下,才跑出来的,现在跟丁大哥聊了一会儿之后,我心情也变好了很多,唉,毕竟是一家人,怎么能说分就分呢。”
她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道:“丁大哥,我们上去了。”
这样最好。
一家人,只有和和睦睦的,才能过的越来越幸福,越来越兴旺。
为了舒缓方芳的心情,丁鹏先带着她去附近吃了一些烧烤小吃,喝了几瓶汽水,见她满脸笑意,吃的心情舒畅之后,这才送她回家。
刚送到她家门前,迎面便看见玲姐使劲敲着厕所房门,喊道:“展博,你到底在搞什么鬼,洗个澡,都快洗了一个钟头了!”
丁鹏离开时,方展博便已经被拉进厕所里洗澡去了,结果他安慰了方芳一通,又给她买了一些小吃,吃饱喝足之后,再回来,这小子竟然还待在厕所里洗澡。
这洗澡的时间也太长了吧,都快洗脱皮了吧?
玲姐敲了一会儿厕所门,见一直无人回应,不由打开了门,结果看见,方展博把水打开了,但是并没有洗澡,而是坐在水池子旁,睡大觉呢。
一条腿还翘的老高,一副优哉游哉的模样。
玲姐怒了,大吼道:“你现在究竟怎么搞的,老是这么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你干嘛不洗澡呢!”
方家三姐妹看着她们的大哥这个样子,都非常的痛心。
尤其是小敏,担心的都快要哭出来了。
方展博依旧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有气无力的回道:“我困了嘛,自然就不洗咯。”
“你不洗,我来帮你洗!”玲姐拿起浴头,朝着方展博身上喷去。
方展博不为所动,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淡淡说道:“你随便,洗吧,想怎么洗,就怎么洗。”
玲姐被气的快要背过气去,她一怒之下,关门回卧室里去了。
方展博浑身湿淋淋的,竟然若无其事的双手插在口袋里,来到客厅,直接躺在了地上,开始继续睡。
方婷和方芳,彻底无语了。
方婷终究看不得自己的大哥睡在地上,她让丁鹏帮忙,把方展博扶到沙发上睡。
如今的丁鹏力大无穷,方展博虽然人高马大的,但其实也没多少重量,丁鹏非常轻巧的便抱起方展博,把他放在了沙发上。
“小敏,我们去丁大哥家,学习写作去吧?”
方婷拉着方敏,去了旁边丁鹏的屋子里,丁鹏开始教授她们写作。
方芳看着一直躺在沙发上,半死不活的方展博,很是生气,为了眼不见心不烦,她也去旁边丁鹏的屋子里玩去了。
今天是周末,她们全都休假一天……
第二十章:陪方婷看望贱婆婆
打开空调,整个屋子顿时凉爽了起来。
三个女孩坐在沙发上,一脸惬意。
“还是丁大哥的屋子凉快,刚刚在家里,我都快被气炸了。”方芳躺在松软的沙发上,感慨道。
方婷连忙拉了一下她,道:“别说了。”
家丑不可外扬,方婷不希望方芳在别人屋子里,议论她们家的丑事。
丁鹏给女孩们拿了一些蛋糕、汽水,让她们随意吃,随后又搬来三张桌子,放在客厅的沙发旁,三张桌子上都放了纸笔,其中一张放有他的稿子。
方婷、方敏,还有他自己,一人一张桌子。
为了方便教学,他让方婷和方敏分别坐在他的两旁,这样他便能左右顾及,给她们及时讲解了。
写作这东西该怎么教呢?
其实,万事万物,殊途同归,写作,其实与书法、作画等等,没有两样,多练,多写,熟能生巧。
而对于初学者,不知道该怎么写,就要先开始临摹。
就像书法作画,需要先临摹名家的字画一样,只有这样,你才知道,这字该怎么写才漂亮,这画中的花鸟虫鱼,该怎么画,才显得生动有趣。
写作也一样,先模仿名家的写法,怎么开头,故事怎么发展,人物什么性格,等等,模仿几本书之后,基本上也就会谋篇布局了,也就知道这小说,该怎么写了。
基础打牢了,然后便是创新。
创新不是瞎创新,而是当你掌握了足够的专业知识之后,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的一些看法,然后弄出一些有自己个性的新东西出来,让人耳目一新。
讲解完了之后,丁鹏便开始让她们挑书,挑一本她们喜欢看的书。
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大多喜欢看爱的死去活来的爱情小说,方婷是这样,小敏也喜欢偷偷的看。
而现在文坛上,风靡香港的言情作家,非三个人莫属了。
分别是琼瑶阿姨,亦舒阿姨,和李碧华阿姨。
据说,亦舒和倪匡还是亲戚关系。
因此,丁鹏决定,先带着她们去图书馆看书,让她们挑选喜欢的言情小说。
当然,如果她们对别的题材也有兴趣,同样可以。
出了屋子,丁鹏带着方婷和方敏打了一辆计程车,去了香港图书馆。
丁鹏也邀请了方芳一同前往,但是她对这些文绉绉的东西兴趣缺缺,宁愿待在屋子里,一边吹空调,一边看彩电,身边还有蛋糕吃,优哉游哉的。
丁鹏没有勉强,让她在屋子里看家。
来到图书馆,他先让女孩们随意看自己感兴趣的书籍。
而他则带着钢笔稿纸,坐在专供读书记笔记的书桌上,继续开始创作《大唐双龙传》。
这些日子以来,他已经存了不少稿子了。
一个上午,他们都泡在图书馆里。
丁鹏写累了,会时不时看两眼,坐在他身旁的两个女孩,他发现方敏看的很投入,她应该是真的喜欢看书写作。
相对而言,方婷就显得有些不耐烦了,看书的时候,时常走神。
“看来,方婷的兴趣爱好,不在这里啊。”
她想要写小说,可能完全就是想要赚钱,贴补家用。
不过,赚钱的方法有很多,没有必要为了赚钱,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样岂不是很痛苦?
人生的意义,就是让生活变的轻松快乐,如果过的痛苦不堪,那又何必呢?
到了饭点,丁鹏带着她们去附近的饭店大吃了一顿。
随后又打包了几道不错的菜肴,带了回去给方芳、玲姐,还有展博吃。
中午的时候,方婷突然说道:“丁大哥,我下午要去看望一个婆婆,可能不能学习了。”
看望一个婆婆?
丁鹏脑子里顿时蹦出了一个名字,何贱,又名贱婆婆。
贱婆婆是方婷小的时候,家里的女佣,虽然是女佣,但是方婷却把她当成自己的婆婆一样看待,时常买一些水果去看望。
但是,同时,贱婆婆,还是丁蟹的母亲,丁蟹四个儿子的奶奶。
对于这个老人,丁鹏实在是喜欢不起来。
可以说,后来方家的惨剧,与她有间接的关系。
如果不是她,丁家那四个儿子,也不会盯上方家。
而且,养出丁蟹和丁家四子这样的人渣,本身她就有极大的罪过。
丁鹏记得,方婷甚至差一点被丁家老二,丁益蟹强奸了。
这太危险了。
他不放心让方婷一个人去见贱婆婆。
见方婷执意要去,丁鹏说道:“现在外面太乱了,不如我陪着你一起去吧?如果遇到什么危险,我也能保护你。”
方婷原本想说不用了,但是方芳在一旁说道:“三妹,丁大哥说的有道理,贱婆婆的那几个孙子,听说现在都是混黑社会的,还是要小心一些。”
小敏也点头道:“是啊,二姐,小心一点好。”
既然两个姐妹都这么说了,方婷也就没有坚持了。
丁鹏翻出一些碟片,递给方芳,让她和小敏在家放碟吃喝,随意一些。
他这套彩电,配有家庭影院,可以放碟看电影听音响,非常方便。
出了门,丁鹏方婷两人在街上打了一辆计程车,向着贱婆婆的养老院驶去。
到达目的地,丁鹏迎面便看见门庭招牌上写着:通善坛安老院,这六个大字。
这里,便是贱婆婆的所在了。
在路上,丁鹏随便在摊位上买了一些水果橙子,提在手上,作为见面礼。
这所安老院,算是一处善堂,里面都是一些出家人,穿着尼姑装扮。
两人询问了一下路过的师傅,知道贱婆婆现在正在佛堂烧香拜佛。
来到佛堂,两人看见,一个老妪正跪坐在一个蒲团上,不停磕头祈福,方婷眼尖,说道:“贱婆婆。”
此时的方婷,依旧穿着一身白衣衬衫,蓝色牛仔裤,头发也随意梳了一个辫子,打扮非常朴素。
但即使是这样,也依旧难以掩盖她那清秀绝美的容颜。
看向贱婆婆时,她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
显然,虽然丁蟹打死了她的爸爸,她心里依旧惦记着贱婆婆小时候对她们的好,并没有迁怒于贱婆婆。
孝顺这一点,是她身上最大的优点。
不过有一说一,方婷后来喜欢上了仇人的儿子,并且为了自己的爱情,与自己家里人反目,最后虽然悔改了,但是也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妹妹和姐姐,在丁鹏看来,就有些太自私了……
第二十一章:来小犹太家吃饭
丁鹏、方婷陪着贱婆婆来到了安老院的晚趣园,整个晚趣园犹如花园一般,有花有草,鸟语花香,四周有许多用来坐的石凳长椅。
方婷扶着贱婆婆坐在了一张长凳上,一边给她剥着橘子,一边陪着聊着天。
而丁鹏,则像保镖一样,站在她的旁边。
贱婆婆看着丁鹏面生,不由问道:“婷婷,这位是你交的男朋友吗?”
在她看来,方婷已经快要二十岁了,交一个男朋友很正常。
方婷看了丁鹏一眼,俏脸一红,害羞道:“婆婆说什么呢,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丁大哥。”
老年人有时候比年轻人还要八卦,她笑着喊了一声“丁先生”,随后便开始打听丁鹏的信息。
比如是干什么的,有没有结婚,住在哪里等等,俨然一副丈母娘打听女婿的架势。
听说丁鹏是一个作家,而且似乎还挺有钱的,她的脸上露出满意的模样,拉着婷婷的手,说:“好啊,太好了,看见你们一个个过的好,我这个老婆子,就放心了。”
随后,贱婆婆像是想到了什么,有些伤感的说道:“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阿博了,他现在过的怎么样?还是在电器铺做事吗?算算时间,应该做师傅了吧,他从小就聪明,随他的爸爸,是个有本事的。”
方婷沉默不语,她不会说,她的哥哥,因为贱婆婆儿子的所作所为,已经成了一块烂泥了。
贱婆婆哭丧着脸,一脸愧疚的说道:“我现在就希望展博能够来看看我。他一直没有来,是不是还在记恨我们。我现在,只要能够远远的看他一眼,也是好的。”
丁鹏在一旁,心里冷笑道:“您还是别去看他们了,看了之后,从此方家就被灭门了。”
说起来,方家之所以会这么惨,都是因为贱婆婆对着她的四个孙子一阵埋怨,使得这几个混账孙子记恨了方家,从此开始报复。
算起来,是贱婆婆间接害死了方家。
方婷与贱婆婆感情深厚,见贱婆婆满脸失落,老泪纵横,一时心软,连忙拉着贱婆婆的手,安慰道:“放心好了,改天等他有空,我带他来见您啊。”
贱婆婆哭哭啼啼,感叹道:“我还能活到那一天吗?”
方婷无言了。
她哥哥那种状态,对丁家恨之入骨,怎么可能会来见贱婆婆。
丁鹏在一旁冷眼旁观,很想上前说一句,“老婆婆,只要你不去骚扰方家的人,便是对她们方家最大的恩惠了!”
不过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
方婷与贱婆婆这么多年的感情,可比他要深厚多了,如果他强行插嘴,很可能受到方婷的反感。
他预感到,与丁家几个兄弟,尤其是忠青社老大丁孝蟹和老二丁益蟹之间的冲突,越来越近了。
他得赶紧发展自己的实力,并且拿出应对的方法。
方婷和贱婆婆聊了一会儿家常之后,便和丁鹏坐着计程车,回到了公屋。
刚走到门口,小犹太从她的屋内走了出来,她笑着说道:“刚回来啊。”
丁鹏点了点头,问道:“有事吗?”
小犹太身材苗条,容貌白皙清秀,加上她那一头柔顺的黑发,看起来清纯无比,犹如一朵莲花一般,纯洁无瑕,让人只想远观而不敢亵玩焉。
不愧有着‘玉女掌门人’的称号,在容貌上,她几乎无可挑剔。
此时,她笑着说道:“吃饭了吗?我刚刚去菜市场买了许多的菜,做了一桌子,一起吃啊?”
小犹太一直惦记着丁鹏的人情,想要请他吃饭,还他的人情。
丁鹏摸了摸肚子,的确,他跟着方婷出去到现在,还没有吃晚饭呢。
他看向一旁的方婷,道:“要不我们大家一起吃吧?”
话音刚落,小犹太不由苦着脸,抠抠搜搜的说道:“我只煮了三个人的饭,如果大家一起,我怕饭不够啊。”
不愧是小犹太,做什么事情都精打细算的。
丁鹏笑道:“没事,不够,我可以去楼下大排档去买嘛,大家在一起吃饭,才热闹。”
方婷看了一眼小犹太,对着丁鹏摇头道:“不了,你们吃吧,玲姐应该已经做好饭了。”
她跟小犹太又不熟,而且对方这么小气,她自然不会舔着脸去蹭饭。
作为一个容貌清秀美艳的大美女,方婷是有着她作为美女的高傲的。
她把方芳和小敏叫出来,三个女孩对着丁鹏告了一声别,便一起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去了。
丁鹏也没有勉强,跟着小犹太去了她的房间,和彩婆婆一起吃晚饭。
桌上的饭菜远没有小犹太口中说的那么丰富,也就是一些家常小菜,小炒肉,炒青菜,土豆丝,鸡蛋羹等等。
丁鹏进了房间之后,四周望了望。
这是小犹太搬家以来,他第一次进她的房间。
还别说,虽然屋子内的家具摆设有些老旧,但是收拾的非常整齐,井井有条的,看起来,她还真是一个很会过日子的小管家婆。
小犹太给丁鹏舀了一碗饭,道:“丁大哥,过来吃吧。”
丁鹏点了点头,坐在了她的身旁,挑了点菜,尝了一口。
咦,还不错耶。
没看出来,这小犹太真是一个贤妻良母,做出的饭菜,非常合他的胃口。
虽然菜材简单,但是味道很不错。
小犹太站起身,想要开电视看。
边吃饭,边看电视,已经是她养成多年的习惯了。
然而,她那个破电视,非常老旧,还是黑白的,打开之后,满是雪花,哪里看得清图像。
但是她却一边吃饭,一边看的津津有味。
丁鹏不由一皱眉,道:“这电视太旧了吧,而且画面都成这样了,闪的厉害,多坏眼睛,为什么不换一台好一点的彩电呢?”
小犹太瞪大了一眼,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道:“彩电,那得花多少钱啊,这电视还能凑合着看啊。”
唉,真抠。
丁鹏吃了两口饭后,不由浑身热的冒汗,他看了一眼小犹太和彩婆婆,见两人同样满头是汗,尤其是小犹太,浑身的衣服都热的有些湿透了,后背上都是汗渍,他不由问道:“这么大热的天,为什么不开电扇呢?你们家,不会连风扇都没有吧?”
小犹太热的擦了一下小脸上的汗渍,道:“搬家的时候,带了风扇过来的,但是坏了,扇不了了……”
第二十二章:小犹太的惊骇,吹空调的感觉真不错
“电扇坏了,为什么不修呢?”丁鹏疑惑的问道。
这么热的天,连电扇都不吹,那岂不是要热死?
香港是出了名的人多地少,整个公屋密密麻麻的,住的都是人,犹如一个个蜂巢一般,人员稠密,空气自然闷热,更何况又值盛夏,天气炎热,就算一直吹风扇,都感觉吹的是热风,并不十分凉爽。
然而小犹太一家竟然连风扇都吹不了,那还不被热中暑?
小犹太似乎也确实热的不行了,不由松开了领口的一颗扣子,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她一边不停扇动着自己白嫩的小手,一边说道:“现在夏天不是已经过了一大半了嘛,最多再过一个月,夏天就结束了,电风扇也就用不上了,多浪费啊,不如等到明年夏天再修,岂不是正好?”
我滴天啊。
这小犹太又抠到了新高度啊。
嫌夏天马上就要过去了,便放着破电扇不修,等到明年再修。
丁鹏彻底无语了。
小犹太觉得松一颗扣子还不凉快,不由拉起领口,用小手使劲扇着领口里面,突然,她意识到家里还有一个男人,连忙又按住了领口,捂得严严实实的,以免走光。
这小模样,让丁鹏看着想笑,觉得很可爱。
小犹太的另一张桌子上,堆满了还没有拼接好的衣架,这些就是她用来挣钱,养家糊口的工作,靠拼接好一根根衣架为生。
她整天整天的闷在屋子里,拼好一根根的衣架,做好一批之后,就交给发货的人,结算工资。
像这样的手工活,在现代也有,比如一些串链珠、编手链之类的零碎手工活,一般这种活计,技术含量极低,自然工价也低,拼接好一根衣架,可能只有一两分钱,完全靠量大挣钱。
做得多,才能赚的多。
以小犹太钻到钱眼里的秉性,她自然觉得钱赚的越多越好了,因此成天泡在屋子里,做着这些手工活,这几天,丁鹏来来去去的,很少看见她出门。
或许正因为如此,她很少在外面晒太阳,因此浑身的皮肤显得异常白皙娇嫩,肤色极好。
再加上她苗条纤细的身段,清纯的样貌,堪称一绝。
太热了,丁鹏在她家里,一刻都不想待了。
于是,他建议道:“不如我们把饭菜端到我家去吃吧?我家里有空调,很凉快。”
有空调?
小犹太瞪大了眼睛,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小模样。
在她眼里,能够用得起空调的,都是一些富贵人家,她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看见身边的人,安装过空调呢。
小犹太忍不住说道:“不会吧,你竟然花那么多钱,去安装空调,太浪费钱了吧。”
丁鹏懒得理会她这幅抠抠搜搜的模样,说道:“走吧,去我家去吃吧,就算你不热,你外婆也受不了啊,这么大年纪了,如果热中了暑,那可就不好了。”
说着,丁鹏扶起身旁的彩婆婆,道:“彩婆婆,走,去我家凉快一下吧。”
小犹太也担心自己的外婆会中暑,她虽然小气,但是对待长辈,还是很孝顺的。
因此,最终,她帮着丁鹏,把所有饭菜,全部搬进了丁鹏的家里。
一进入丁鹏屋子里,她顿时被屋内琳琅满目的电器家具唬的一愣一愣的。
好漂亮啊。
不论是客厅松软的沙发,晶莹剔透的茶几,还是厨房各种高档厨电,每一件东西看起来都好高级,好贵的样子。
尤其是客厅电视柜上的那座大彩电,足足有二十多英寸,里面的画面清晰无比,还是彩色的,看起来和现实中的事物,基本没有什么两样。
“哇,不愧是大彩电,里面的画面,太好看了,跟真的一样。”
小犹太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会儿看看彩电,一会儿又摸了摸松软的沙发,一会儿又伸手感受了一下空调蹦出来的冷气,转来转去的,很是欢快。
随着冷气不断流出,整个屋子变得凉快无比,与她那犹如火炉一般的屋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彩婆婆原本被热的头晕目眩,晕晕沉沉,此时也不由心情舒畅,有了精神。
她看着华丽松软的沙发,害怕弄脏了,迟迟不敢坐下,丁鹏连忙扶着她,坐了下去,道:“彩婆婆,不用客气,来我这里,就像进了自己家里一样,随便一些。”
随后,他叫住阮梅,也就是小犹太,让她去冰箱里拿些汽水出来,当饮料喝。
而他自己,则拿了一块布铺好茶几,把饭菜一样样的摆放在茶几上。
让阮梅也坐在沙发上,三个人坐在一起,开始愉快的吃饭。
阮梅一边吃饭,一边吹着凉风,一边看电视,又一边坐在松软无比的大沙发上,整个人仿佛飘忽忽一般,舒爽无比。
和这样的生活相比,她原先住着的那个小屋子,简直犹如地狱一般。
有钱人的生活真好啊!
阮梅不由感叹道。
随后,她便好奇的看着丁鹏,问道:“丁大哥,你是干什么的?怎么这么有钱?”
她拍了拍脑袋,像是想起了什么,喃喃说道:“对了,我记得你说过,是什么……”
“小说作者,写小说的,”丁鹏补充道。
阮梅连连点头,“是的,是的,是写小说的作家,作家很赚钱的,是吗?”
丁鹏微笑道:“还行吧,我刚来香港,在这里没什么名气,刚写了一本书,也不过才得了十万港币的稿费。不过,当我写出名了,应该就能赚到大钱了。”
这有些凡尔赛的话语,顿时惊的阮梅一愣一愣的,她那双乌黑闪亮,透着单纯的大眼睛,瞪的圆溜溜的,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小模样,惊愕的说道:“天啊,十万港币,这得需要拼接多少根衣架啊!”
随后,小犹太便掰着自己的小指头,细数起来。
可惜,她文化不高,数学知识不咋地,平日里上千上万的,还数的明白,一旦数字大了起来,她便越数越蒙圈了。
阮梅身上,确实有她的弱点,那便是脑子里装的东西太少,知识不多,对这个世界,认识不够深刻。
但这也正是她可爱的地方。
单单纯纯的,无忧无虑,没有什么复杂的心思,犹如一汪清泉一般,纯粹干净。
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单纯无污染一些的女孩,在这样的女孩身边,自己的心灵也能得到净化……
第二十三章:治疗阮梅的心脏病
“阮梅,等我发财了,我准备开一家影视传媒公司,到时候我雇佣你做我的财务总监,帮我管理财务,怎么样?”丁鹏笑着说道。
小气吝啬的女人,最适合干的职业,便是管理财务,俗称管家婆。
阮梅想了一下,问道:“那你给我多少工钱?”
小妮子的,开口闭口都是钱。
丁鹏反问道:“你一个月,靠做衣架,能赚多少?”
阮梅掰着指头算了一下,这个账,数目不大,她还是算的明白的。
手指摆弄了一下,她说道:“一个月,如果做的快的话,能赚两千多块呢。”
才两千块而已。
丁鹏直接说道:“你来帮我管理财务,我给你一个月五千工资。”
“这还只是实习期,如果后期你熟练了,做的好的话,还有奖金,甚至把你升为管理层,入股公司,拿公司股份也可以,到时候一个月赚的钱,光分红恐怕就上万甚至上十万。”
作为后世人,丁鹏同样善于画大饼,这样的事情,他在现实中看得太多了,不由自主便用了出来。
阮梅思想单纯,她的确被丁鹏所画的大饼吸引住了,此时,她感觉头顶上飘荡着好多小钱钱,而这些小钱钱都是她的。
“咯咯咯……”阮梅不由傻笑了起来。
“丁大哥,你可要说话算数啊,别到时候,等你赚了钱,便看不起我们这些穷人了,”阮梅看着丁鹏,软糯糯的说道。
丁鹏微微一笑道:“当然不会了。”
在小钱钱的诱惑下,阮梅的心情变得很开心,两人有说有笑的,聊了起来。
时不时的,丁鹏便会讲出一些后世搞笑的段子,逗得阮梅咯咯直笑,开心不已。
“丁大哥,你真有本事,懂得这么多东西。”
看着丁鹏谈天说地,仿佛无所不知的样子,阮梅不由感慨道。
其实,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丁鹏出生自信息大爆炸的二十一世纪,而相比之下,阮梅所在的八十年代,就要相对落后许多。
现代社会,每一年信息知识更新换代的速度,非常恐怖。
光就以网络小说来说,如今每天的小说网站文字更新量,便达到了恐怖的1.5亿。
每天更新超过1.5亿的字数,这数字,吓人吗?
而反观之下,八十年代的作家,能写多少字?
就以路遥为例,他写一本《平凡的世界》,用了整整六年的时间,还是呕心沥血的去写,而这本书,总字数也不过100万字而已。
因为拼命去写,每天写字超过18个小时,以至于路遥英年早逝,不过四十来岁,便撒手人寰了。
更何况,阮梅还是出生于社会最底层,书都没有读过几年,知识储备非常贫瘠。
丁鹏随便聊一点科学文化知识,都能把她唬的一愣一愣的。
其实,丁鹏倒不是为了在她身上找优越感,欺负她没文化,而是想要让她相信自己,自己是一个有能力的人,知识丰富,进而,帮她改变命运。
就像现在这样。
丁鹏说道:“其实,我对于中医的望闻问切,也了解甚深,算是半个老中医了,不如我给你把把脉,看看你的健康状态如何?”
丁鹏说这么多,其实就是为了能够给她把脉,然后引出她的心脏病。
想要彻底给小犹太逆天改命,便是尽快让她去医院,找世界上最好的大夫,治好她的心脏病。
他可不希望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最后年纪轻轻的,便因为心脏衰竭而亡。
小犹太也觉得有些新奇,便伸出自己白皙的手臂,放在了丁鹏的眼前。
丁鹏握着柔弱无骨的小手,把它平放在自己的腿上,随后他捏着小犹太的脉搏,装模作样的感受了起来。
嗯,心脏跳得的确很快。
丁鹏虽然不会中医里的把脉,但是却会听脉搏,感受着小犹太脉搏扑通扑通的直跳,快速而又无力。
小犹太的小手很白很细很滑,也很结实。
这或许是因为常年在屋子里干活导致的,没有晒太阳,因此白皙细嫩光滑,但是又因为常年干手工活,使得她的小手结实有力。
“怎么样?看出来了什么吗?”小犹太急切的问道,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瞪得大大的,很是可爱。
丁鹏故意皱着眉头,沉沉说道:“你心脏不太好啊,似乎有心脏病。”
此言一出,不仅小犹太自己,就连一旁的彩婆婆都满脸惊讶的看着他,心里暗道:“这位丁先生,真是一名神医,稍微把一会儿脉搏,便知道阿梅得了心脏病。”
阮梅的心脏病,属于遗传,彩婆婆作为她的外婆,不可能不知道。
阮梅见对方真的诊断出了她的心脏病,顿时对他的话更加深信不疑了,心思单纯的她完全相信了,丁鹏就是一个医术极其高明的老中医。
这个疾病,困扰了她很久,她的母亲,家人,有很多都是死在这个病上,而且都没有活过,超过二十五岁。
阮梅今年刚好二十岁,离二十五岁已经不远了,她的心里一直很害怕。
她之所以拼命的赚钱,而且抠门小气,都是因为,担心自己病发之后,无人照料,又没有钱,那就只能活活等死了。
此时,眼见丁鹏医术神奇,她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连忙抓住丁鹏的胳膊,情绪激动的问道:“我这个病,还能不能医治?如果不能治,我还能活多久?”
丁鹏轻轻拍了拍她的小手,让她先冷静下来,情绪不要这么激动。
他看的出,小犹太对她自己的病,很在意。
年纪轻轻的,得了这种病,任谁心里都会不好受。
这或许便是为什么,她常年待在家里干活的原因吧。
她有病在身,根本无法剧烈运动,一些体力活,她根本干不了。
而她一个社会底层的女孩,没有学历,文化知识,不干体力活,又能找到什么其他的工作呢。
于是便只能待在家里,做一些手工。
“你这个病,属于先天心脏病,按照程度来说,还只是初期,最多中期,还没有到无药可治的地步,想要治疗,还是很有希望的。”
关于阮梅的心脏病,丁鹏还专门去查询过资料,这些天,他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办法。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尽早把她送入医院。
术业有专攻,病了,找专业医生,可以事半功倍。
丁鹏决定送她去整个香港,最好的医院,玛丽医院去治疗……
第二十四章:与小犹太‘同居’
现在太晚了,丁鹏和小犹太约定,明天上午带着她去医院检查。
小犹太原本还有些担心,这样会不会耽误她明天的做工,但是当丁鹏把心脏病的严重性,以及如果不及时治疗,很可能身体会逐渐虚弱,甚至只能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事实给她说了一遍,小犹太吓的连连同意了,明天就去检查身体。
吃完晚饭之后,小犹太非常贤惠的帮着他收拾碗筷,洗洗刷刷。
还别说,这女孩身上还是有许多优点的,比如勤快,听话,懂事,以及那一张,令无数男人魂牵梦绕的俏丽脸庞。
她的美属于那种百看不厌,越看越会被惊艳到的美,与现代的网红脸、蛇精脸截然不同,非常耐看。
这或许便是为什么,她会被广大粉丝奉为‘玉女掌门人’的原因吧。
收拾干净之后,小犹太便准备带着彩婆婆离开了,不过丁鹏建议道:“阿梅,彩婆婆已经年纪大了,身体经不起折腾了,这么热的天,让她回去住你那个小房间,又没有电扇,迟早会热出病来,我刚刚看了一眼,彩婆婆已经开始头晕目眩,有了中暑的迹象了。”
经历了刚刚心脏病的事情,小犹太对于丁鹏的话,早就深信不疑了,如今知道自己的外婆可能要中暑,孝顺的她小脸上满是担忧,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慌神之间,不由拉着丁鹏的胳膊,问道:“丁大哥,那该怎么办呢?”
这女孩,如今遇到麻烦,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找他帮忙。
很好。
丁鹏不慌不忙的说道:“让婆婆就住在我这里吧?我这里有空调,婆婆自然不会中暑,而且我这里有两间卧室,我住了一间,另一间一直空着,刚好可以让婆婆搬过来住。”
阮梅见丁鹏这么热心,竟然让她的婆婆搬来睡空调房,她欣喜不已,连连对着丁鹏称谢,不过随后,她像是想到了什么,不由犹犹豫豫道:“丁大哥,这……你收多少钱啊?”
这小犹太也真是的,跟她聊天,聊着聊着,就被她带到钱上去了。
“大家邻里邻居的,收什么钱啊,快去给你婆婆搬床吧。对了,你婆婆年纪大了,晚上在这里睡,还是需要身边有人照顾,我不太方便,不如你和婆婆一起搬过来吧,两个人睡在一起,也能照顾到她。”
丁鹏的这番话说的合情合理,更何况,能够免费睡在空调房里,小犹太开心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拒绝呢。
于是,丁鹏帮着小犹太,把她们的小床搬到了自己旁边空着的那个房间。
小犹太的小床非常简陋,就是普通的折叠床,放下两张床后,整个房间还有不少空余。
这样的折叠床,睡着怎么可能舒服呢。
丁鹏想着,等明天给她们买一张松松软软的大床房。
晚上,丁鹏点着台灯,继续开始写作。
这段时间,他的《寻秦记》刊登在明报上之后,因为其题材的新颖,引起了一阵轰动,民众纷纷要求明报,能够出一个副刊,多多连载这本小说。
对于这一要求,明报自然不会拒绝,毕竟,他们手上可是拥有百万字的存稿的。
随着副刊的发行,明报的销量再次急剧攀升,如今已经达到了十万份了。
这一现象,让金庸感受到了,在香港文坛,一颗新星似乎已经开始冉冉升起了。
在数天前,金庸先生拨通了丁鹏的电话,向丁鹏约稿。
其实,不仅是金庸先生,其他一些报刊杂质,也开始联系他,想要买他的稿子。
更有甚者,一些出版商也通过电话,开始跟他接触,隐隐中,似乎想要给他出书。
出的,自然就是这本目前反响不错的《寻秦记》了。
这些可都是大笔的收入,丁鹏目前比较缺钱,因此全都答应了。
对于金庸先生的约稿,他准备给他寄去一本中篇小说,【破碎虚空】。
据说,这本小说是黄易先生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小说最后一章,传鹰乘骑白马破空于悬崖边上的时候,引起不少黄迷一阵唏嘘落泪,这也是本书最震撼人心的地方。
因为,之后的玄幻小说,大多都是基于此而诞生的。
之前的小说,武功最高的,也不过是像炸弹一样,一掌拍出,天崩地裂,但是自从这一本小说诞生之后,武者便有了一个新的追求,那便是破碎虚空,成就武神。
全书总共不过二十万字,算是一本中篇小说。
在小说中,它并不算长,但是却语言精炼,堪称经典。
因此,这段时间,丁鹏一直在赶稿《破碎虚空》,至于《大唐双龙传》,他想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放出去。
毕竟,像这样的长篇巨著,他要压轴出世。
当夜色渐浓,到了午夜的时候,丁鹏终于把这本中篇小说,写完了。
关灯睡觉。
翌日清晨。
丁鹏迷迷糊糊清醒了过来,当他穿好衣服,走出房门时,他发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而小犹太苗条的身影正在厨房忙碌着。
家里有个女人就是不一样,起床就能吃到香甜可口的饭菜了。
早餐很简单,鸡蛋面,面条上面,飘了一个煎蛋。
丁鹏吃了一口,感觉味道相当不错,这或许是因为,在面汤里,小犹太加入了一些昨日没有吃完的剩菜吧。
这些剩菜,都被冻在冰箱里,用来下面正好合适。
“你起床了,”小犹太听见了客厅的动静,走了出来,“我刚刚正准备去叫醒你呢,面糊了就不好吃了。”
此时,她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蓝色睡衣,衣服虽然老旧,但是配上她美美哒的容颜,以及纤细苗条的身材,依旧养眼。
吃完之后,他们准备出发去医院,刚到门口,旁边的方家也早就打开了房门,陆续有人出来。
今日是周一,方家三个女孩,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都有事干。
丁鹏听见玲姐在屋内喊道:“都带好便当再走,一人一个饭盒。”
为了节约开支,四个女孩的午餐,都是玲姐提前做好之后,装在饭盒里让她们带走的。
自己做的饭菜,既便宜也卫生干净,一般人家都是这么做的。
方芳似乎有些焦急,道:“玲姐,快一点,我都要迟到了。”
玲姐说道:“不要紧的,到时候我把车开快一点就行了。”
这些女孩上班上学,都是搭乘的玲姐的公交车,倒是还挺方便……
第二十五章:玛丽医院
方家女孩们一个个出门,当看见丁鹏和小犹太从一个屋子里走出来,女孩们面面相觑,满脸疑惑。
丁大哥不是在这里没有熟人吗?
怎么隔壁的女孩,会一大早从他的屋子里出来?
难道两人同居了?
想到这个可能,女孩们有些难以置信。
毕竟,丁大哥和这个女孩,认识还不到几天呢。
这也太快了吧!
方婷看到这一幕,不由撇了一下小嘴,一脸的不悦。
只有方芳最直爽,她看了丁鹏和阮梅一眼,直接问道:“丁大哥,你们在一起了?”
丁鹏笑道:“想什么呢,阮梅家电扇坏了,她的外婆又年纪大了,很容易中暑,我便让她们搬到我家空置的那个房间,吹着空调睡,这样婆婆就不会中暑了。”
阮梅在一旁连连点头,道:“丁大哥人太好了,如果不是他,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原来是这样。
方芳笑道:“丁大哥真是一个热心肠。以后我们遇到麻烦,都找你哦。”
丁鹏连连点头,“以后你们有任何困难,都可以来找我。”
方敏和丁鹏也混熟了,说话也不像之前那么腼腆了,她也笑道:“有丁大哥在,真好。”
玲姐这时候也走了出来,她见丁鹏像是要出去,不由说道:“阿鹏,出门啊,去哪里啊?如果顺路的话,一起坐我的公交啊?”
玲姐还是很热心的,尤其对待他这个邻居,相当热情。
丁鹏笑着摇头道:“阮梅有些不舒服,我准备带她去玛丽医院检查一下。”
因为没有经过阮梅的同意,他自然不会把她有心脏病的事情说出去。
玲姐也没有多想,道:“那的确不顺利,你们去的时候小心点,我们就先走了。”
丁鹏连连点头。
看着她们离开,丁鹏望了一眼方家,他暗道:“方展博此时应该还在屋子里睡大觉,一脸颓废,既然有【改变命运】这个任务,我得找个机会,点拨一下他,让他尽快振作起来。”
丁鹏和阮梅下楼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去玛丽医院,而是先去《明报》找金庸。
他身上的钱都差不多快花完了,像玛丽医院这样的名牌医院,医疗费肯定很昂贵,他需要去找金老弄点钱应应急。
不过,这样的情况,以后应该不会出现了。
因为,他已经和出版商谈的差不多了,只等着寻情记第一卷在《明报》上连载完,他们便帮他出书。
出书所获得的收入,肯定要比稿费高出不少。
以后陆陆续续的,可以卖出影视版权,又是一大笔钱。
坐计程车来到柴湾,丁鹏带着阮梅进入了《明报》的大楼。
阮梅还是第一次进这样的地方,不由有些局促。
丁鹏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看着熟悉的前台小姐姐,他笑着打了一声招呼,道:“我找蔡主编。
之前,丁鹏便已经跟金老谈好了,金老让他直接来公司总部。
金老毕竟年事已高,不可能一直待在公司办公,因此他让丁鹏直接找蔡主编。
蔡主编,是此时《明报》的主编,就是负责收稿之类的工作。
蔡主编是一个戴着一副厚重眼睛的胖哥,他看了一眼《破碎虚空》的稿子之后,顿时惊为天人,他深深看了丁鹏一眼,笑道:“丁先生在文学方面,真是惊才绝艳,竟然想出了破碎虚空这样一种境界,尤其是最后,男主角竟然真的破碎虚空,到了另一个更高级的位面时空去了,真是想象大胆,无比瑰丽。像您这样的内容,至今还无人写过,非常新颖。”
蔡主编对丁鹏的稿子非常满意。
接下来便是谈稿费了。
金老特意嘱咐过他,要他多照顾一下这个冉冉升起的文坛新秀,于是给了丁鹏一个颇高的稿费,千字一百五。
这个价格,或许在别的杂质那里,并不算什么,但是在以稿费低廉著称的《明报》,这个价位,已经算很高了。
丁鹏急着用钱,自然不会拒绝,于是他又获得了3万港币。
看着眼前三万港币的支票,阮梅直接傻了眼。
第一次,她感受到了丁鹏恐怖的赚钱能力。
这些钱,她累死累活,至少要干将近两年的时间,才能赚到。
这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
想到自己拼命干活,挣得却还没有别人一个零头多,她的心里便一阵失落。
“对了,丁大哥说,等他有钱了,便雇佣我做他的财务,每个月五千块的薪水,真希望他能够快快挣够钱,开公司。”
阮梅现在对丁鹏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如今她只想紧紧抱住这根粗壮的大腿,混一口好饭吃。
玛丽医院和《明报》总部都在香港岛上,只不过一个在岛西,一个在岛东,距离并不近。
打了一辆进程车过去,花了差不多五十多块钱。
玛丽医院历史悠久,建于1933年,不过到1937年才正式落成启用,之所以取名玛丽,是以当时英皇佐治五世的皇后玛丽的名称命名的,在当时为远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医院。
而在经过了1980年的扩建之后,其中落成的k座医院高达137米,二十八层楼,是当时全亚洲最高的医院建筑物,也是全球第二高医院建筑物,足见这所医院资金之雄厚了。
有许多影视明星,以及商界巨鳄,都在此地治病,李嘉诚的医疗顾问,便是这家医院的。
论起医疗水平,在整个香港,它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而像这样的高水准医院,医疗费用自然要比一般的医院,收费更为昂贵,不是一般人消费的起的。
带着阮梅走进医院,她便被整座医院气派的装饰唬住了。
她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进过这么大的医院呢。
她心里一阵忐忑不安,连忙拉着丁鹏的手,道:“丁大哥,我们走吧。”
“为什么?你的病都还没有让医生看呢。”丁鹏不解道。
阮梅皱着可爱的眉头,左右望了望,道:“这医院这么大,装修的这么豪华,在这里看病,肯定要花不少钱的,我哪里拿得出来啊。”
原来是担心钱的问题。
丁鹏微微一笑,轻抚了一下她的小脑袋,笑道:“不用你出钱,你的医药费,我出。”
阮梅认真的看着丁鹏,道:“丁大哥,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就算一个邻居再热心,也不会做到这种程度,阮梅有些怀疑丁鹏的动机了……
第二十六章:因为我喜欢你,想娶你做老婆
丁鹏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因为你长得漂亮啊,娇娇柔柔的,我很喜欢,特别想要娶你做老婆。”
阮梅完全没有意料到丁鹏会这么回答她,她顿时小脸一红,害羞起来。
她扭扭捏捏的捂着小脸,羞涩一笑道:“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人夸我漂亮。”
是吗?
丁鹏凑到小犹太的小脸前,仔细的欣赏了一番,那张白白嫩嫩的小脸,清纯秀丽,只需看一眼,一天的心情都会变得很不错。
随后说道:“如果这样都不叫漂亮的话,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美女了。”
小犹太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小脸红的像一个小苹果,头也埋的低低的,害羞不已。
拉着小犹太来到挂号处,挂了一个心脏内科的专家号。
毕竟,相对而言,专家似乎更有权威一些。
丁鹏看了一下牌子,他们前面还有十几个人,有得等了。
来到所挂科室的门诊门口,坐在过道旁的长凳上,两人便开始等待问诊。
他原本想要讲几个笑话,逗阮梅开心的,或者讲个故事,给她解闷,但是想想,还是算了。
毕竟,这里是医院,需要安静。
无所事事,丁鹏也没有什么心情写作,便转过头去,看着阮梅,欣赏着她的美好。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长时间的欣赏她。
还别说,看着看着,丁鹏的心情也变得越来越愉悦了。
漂亮的姑娘,就像是落在人间的仙花一般,娇艳欲滴,香气扑鼻,给男人带来无穷快乐。
小犹太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当她发现丁鹏一直在看着她时,她不由害羞的伸出小手,把丁鹏的脑袋转到了旁边,道:“别看了,一直看的。”
丁鹏有些无赖的笑道:“谁叫你长得这么好看呢。”
方展博就是一个无赖的男人,结果小犹太最后竟然喜欢上他了,可见,对于男人的无赖,她并不讨厌。
有时候,在追女孩方面,男人的确应该主动一些。
因为只有这样,你成功的几率才会越大。
在丁鹏看来,小犹太之所以会喜欢上方展博,有几个原因。
第一,她今年已经二十岁了,却一场恋爱都没有谈过,你说她内心渴不渴望爱情?
对爱情的渴望,原本就是人之常情,人最基本的情感,如果得不到满足,整个生活便会过的索然无味,兴趣缺缺。
第二,小犹太的性格属于被动型,她喜欢被动接受男孩的追求,喜欢男孩主动接近她。
纵观整个剧情,哪一次不是方展博主动招惹的小犹太?
结果慢慢慢慢的,小犹太习惯了他的骚扰,最后竟然喜欢上了他。
做人,最重要的,便是投其所好,知道别人想要什么,然后给她就是了。
作为长久以来,自己心目中的女神,丁鹏是绝对不会放走小犹太的。
甚至可以说,他之所以来到《大时代》的世界,有一大半是为了她。
这一次,他不想当观众,他只想当主角,而且还是和小犹太幸福走到一起的男主角。
人世间,哪里有拥有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更愉悦的事情!
丁鹏想要拥有她。
既然知道她喜欢主动的男人,丁鹏自然不会做什么谦谦君子,他会主动出击,疯狂撩拨小犹太,最终让她离不开自己,爱上自己,进而嫁给自己。
看着眼前犹如一朵莲花一般美好的女孩,丁鹏承认,他心里诞生出了想要拥有她的欲望。
追求小犹太难吗?
其实根本就不难。
她母胎单身到现在,对于爱情,无比向往,加上她对于生活要求不高,只要能够吃饱穿暖就行了。
之所以她单身这么多年,丁鹏只能认为,是周围的人眼瞎,欣赏不到她的美好。
但是,人无完人,小犹太也有她的局限性。
比如,她文化不高,脑子空空如也,又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以至于性格抠抠搜搜的,一点也不大方。
如果把女孩归结为几大类型的话,小犹太只能算是小家碧玉,温柔小贤妻。
不过,丁鹏就喜欢小家碧玉,温柔小贤妻。
他对大女人毫无兴趣。
面对丁鹏的赞美,小犹太表面上装作不动声色,但是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
没有哪个女孩不希望得到别人的赞美。
逗了一会儿小犹太,这时,护士出来喊道:“十八号,快进来。”
十八号,正好是小犹太的牌子。
丁鹏顿时拉着小犹太,带着她进了专家门诊室。
为了安全起见,丁鹏特意给她约的是一个女专家。
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女神,被其他男人检查来,检查去的,哪怕对方是一个医生。
专家是一个看起来约莫五十来岁的老阿姨,银发苍苍的,看来平日里消耗了不少脑力。
她戴着一副镜片厚重的眼镜,看见两人进来后,她接过病历单,看了一眼名字,念道:“阮梅?”
“我就是,”阮梅连忙回道。
丁鹏拉着她坐在了老阿姨的对面,老阿姨询问了一下阮梅的症状,以及平日里的生活情况,家庭病史,了解全面之后,她说道:“我初步判定,阮梅女士,你应该是先天性心脏病,来源于家族遗传,按照你目前的表现来看,并没有到晚期,还是有很大希望得到改善,不过想要完全治愈,有一定的难度。”
心脏病原本就是一种顽疾,很难被完全治愈。
有些严重的,甚至需要心脏移植。
不过,心脏移植可不是什么好办法,因为会引起体内免疫力的排斥,导致患者的寿命大幅度降低。
一般做了心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大多也只能再活数年而已。
因此,只要心脏病不算太严重,一般医生不会建议器官移植,而是选择更为保险的外科手术介入治疗加上药物相结合的方法。
心脏病是一种很复杂的疾病,就算是心脏内科专家,也不能光凭问询,便能够全面了解阮梅的心脏病情况,她还需要去做一些检查。
大致包括心电图检查、超声心动图、心血管造影等。
丁鹏带着她,把这所有检查全部做了一遍之后,又带着结果送到了老阿姨的门诊室内。
老阿姨每一张图片都仔细看了一遍之后,说道:“情况不容乐观,阮梅女士,你的心脏病有些严重,不过好在,你及时过来救治,倒还有很大希望能够得到改善,如果再晚来个几年,你恐怕就难了……”
根据情况,老阿姨建议,需要住院。
其实这也正常,一般来说,像心脏病这样的大病,除非非常轻微,只需要通过药物或者休息便能得到治愈,否则基本都需要住院。
丁鹏带着阮梅,去收费处,交了一个月的住院费,将近六千块港币,这还不包括治疗、餐食和药物费用。
这个价位,已经远超一般的公立医院了。
小犹太看到住个床位就要花这么多钱,心疼的要命。
丁鹏安慰道:“我赚钱的能力,你今天应该已经看见了,这点小钱,对于我来说,并不算什么……”
第二十七章:找保姆
“你安心在这里住,我每天都会过来看望你的。”
“还有彩婆婆,我也会把她照顾好的。”
安慰了一下小犹太,告诉她,让她安心在医院住下,所有的事情,他丁鹏都会安排好的。
随后,在小犹太依依不舍的眼神中,丁鹏离开了。
时间还早,他约了一个武侠杂志的主编,商谈投稿的事情。
因为《寻秦记》的大获成功,不少杂志和期刊的主编都看中了他的潜力,纷纷向他约稿,丁鹏经过一番精挑细选,终于选定了一家武侠杂志,这家武侠杂志,便是《武侠世界》。
作为香港最老牌的武侠杂志,《武侠世界》是香港武侠文学界颇具权威的一家大杂志,创刊于1959年,这是一家周刊杂志,但是容量却不小,16开的纸张,一共有128页!
而且它的发行量,在整个香港文坛,是数一数二的,范围除港澳台以外还遍及亚太欧美等国。
许多著名的武侠大家如梁羽生、古龙、金庸等都是它的座上宾,堪称“名家荟萃,猛稿如云”。
值得一提的是,黄易的小说《破碎虚空》和《翻云覆雨》,分别在1986年和1987年,发表于《武侠世界》。
呵呵。
如果让这个世界的黄易先生看到《破碎虚空》《寻秦记》等作品之后,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
会不会诞生出,自己是不是被外星人监视了的感觉?
来到约好的咖啡馆,丁鹏看了一眼约定的座位,上面坐着一个戴着眼睛,斯斯文文的中年人。
想来,他便是这本杂志的主编了。
两人稍微寒暄了一下之后,丁鹏便开始谈入正题。
为了这一次见面,他抽空写了一个一万字的开头,和一个简略的大纲,此时他把这些递给了主编。
主编拿起稿纸,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包括大纲在内,都没有落下。
只见稿纸开头写着四个大字《翻云覆雨》。
这本小说,原本就刊登在《武侠世界》杂志中,丁鹏丝毫不担心,过不了稿子。
果然,主编看了一遍之后,赞叹道:“不错,开头第一章【英雄末路】,就相当精彩,文笔也属一流,一点不逊色《寻秦记》的水准,而且我看了一眼这本书的大纲,似乎字数也不在少数啊?”
丁鹏初略估算了一下,道:“整本书,我分为了二十九卷,一共四十多万字左右。”
四十万字的小说,已经不短了,而且这本小说,讲述的是明朝初年的故事,同样拥有历史背景,宣传的时候,如果加上‘《寻秦记》作者新作’等字样,销路一定很好。
主编同意买下这本书的首刊权。
不过,因为丁鹏只写了一万字的正文,主编不好估算具体的价格,因此他又要求丁鹏写到十万字的时候,再拿给他看看,到时候他一起估价。
这是害怕他放水啊。
毕竟,说到底,丁鹏也不过是写了一本《寻秦记》火的,而且《寻秦记》也刊登了没多少天,他算起来,也不过是一个文坛新人,没有什么信誉保障,主编这样决定,倒也情有可原。
似乎担心丁鹏把这本书投给别家,主编开出了千字500的保底价位,如果后面十万字的质量,依旧如开头一万字的话,价格还可以提升,如果整本书质量颇高,主编还承诺发至少一万块钱的奖金。
不比明报,《武侠世界》每周的内容刊载量,非常庞大,主编为了能够让丁鹏快点交稿,甚至还说,如果能够在一个月内完稿四十万字,还有奖金。
我滴乖乖,这《武侠世界》杂志社,就是比《明报》要大方啊。
难怪古龙先生的小说,有三十多本都刊登在这本杂志上。
有钱!
又有一大笔收入入账,丁鹏自然开心不已。
回到家之后,他把小犹太住院治疗的消息告诉了彩婆婆,让她不要担心。
随后,他便开始奋战起来,书写《翻云覆雨》。
或许是写的太投入了,不知不觉间,他便写到了下午两点。
对了,彩婆婆应该还没有吃饭呢。
老年人,不挨饿,如果饿出病来,他的罪过就大了。
丁鹏连忙去楼下买了些饭菜,和彩婆婆吃了起来。
彩婆婆性格老实本分,本分到甚至有些胆小,她不敢在别人面前说出半个不字,不论什么,都说好。
这样的性格,有利有弊,和她这样的老人待着,基本不会发生什么争吵,因为她都会退让。
坏处就是,丁鹏无法及时知道她的想法,因为她饿了,也不会说出来,而是憋在心里。
这样可不好。
丁鹏急着赶稿子,没有太多时间顾及彩婆婆,他想着,反正现在也赚了不少钱了,以后应该也不会愁没钱,不如雇佣一个保姆吧。
雇佣个保姆,平日里洗洗刷刷,做做饭,既可以照顾彩婆婆,又可能照顾他的生活。
一举两得。
作为一个有远见的人,一定要学会把自己的时间,用在自己擅长的事情上。
人的一生,就这么一点时间。
每天,不过二十四的小时,这二十四个小时,你都用来干什么了,这注定了你的未来。
丁鹏擅长的是写书,把时间花在这个方面,性价比是最高的,至于其他生活上琐碎的事情,可以找专人帮忙打理,这样合理又划算。
找什么样的保姆呢?
如果是不熟悉的保姆,丁鹏还有些不放心。
最好是熟人。
丁鹏一下子想到了方芳。
方芳在工厂打工,累死累活的,挣来的工资,也不过两千块左右。
又脏又累,而且也没有什么前途,倒不如来给他做保姆,他一个月可以开三千块钱给她。
这样一来,岂不是双赢?
方芳不用那么辛苦了,又能多挣一些钱,而丁鹏也解决了自己的生活问题,和彩婆婆无人照料的事情。
完美。
晚上的时候,看着玲姐和方家三个女孩都回来了,丁鹏主动上门,询问这件事情。
当然,他不可能直接说,让方芳当他的保姆,这样,未免有些太傲慢了。
于是,当他进门之后,问玲姐道:“玲姐,我最近接了一笔稿子邀约,有些忙,没有时间打理自己的生活,而且阮梅也住院了,彩婆婆无人照顾,因此想要找一个保姆过来干活,工资嘛,三千块钱左右,玲姐,你对这里的人比较熟,能不能帮忙物色一个合适的?”
……
第二十八章:再次完成【改变命运】任务
丁鹏话音刚落,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
是方展博。
此时他正躺在折叠床上,阴阳怪气的说道:“这么厉害啊,都请上保姆了,那你还住在这里干嘛?体验生活啊?还是想要在我们这些穷人面前臭显摆?神经病,滚回你的地方,这里不欢迎你!”
丁鹏眉头一皱,心里生出一丝怒火。
虽然他知道,方展博是因为他爹的惨遇,以至于消沉至此,但是这张嘴实在是太贱了,让人有种想要扇一巴掌的冲动。
不过不用他动手,已经有人开始教训这小子了。
首先是玲姐,她狠狠拍了一下方展博,训斥道:“说什么呢!”
方芳本来就不喜欢这个大哥,如今见他这样对待她们的恩人,好邻居,丁鹏,她不由更加生气了,直接暴跳如雷,站在身来,朝着方展博吼道:“你神经啊!不说话会死吗!如果想死,滚出去死!”
一直向着他说话的方婷,此时也不由拉了一下方芳,让她不要说的这么难听,随后也对着方展博说道:“哥,丁大哥是我们的朋友,你不能这样说他,你不在的时候,都是他帮着我们搬家送东西,平日里也很照顾我们。”
方敏也有些不满道:“是啊,大哥,你不能这么说丁大哥。”
方展博没想到他不过说了对方几句,结果竟然招来整个家里人的不满,这一下他算是看出来了,在她们的心里,恐怕他这个家人,都比不上眼前这个外人。
也不知道是嫉妒,还是生气了,方展博懒懒散散的站了起来,扛起折叠床,嘴里说道:“怕了你们了,我搬到走廊上去睡。你们一个个的,这么维护他,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都喜欢上他了,想嫁给他了呢!”
这没遮没拦的话,顿时激起了姑娘们的一致愤慨,玲姐拿起一旁的枕头,狠狠打了方展博后背一下,怒道:“说什么疯话呢!”
方展博无所谓的撇了撇嘴,路过丁鹏身旁时,他还对着丁鹏做了一个鬼脸,一副无赖的模样。
随后,他便扛着折叠床,去了外面走道上,铺床睡觉了。
这家伙,整天躺在床上,不是睡就是吃,和猪没有什么两样了。
方展博离开后,女孩们连忙走了过来,招呼丁鹏坐了下来,随后一个个不是端茶就是倒水的,热情的不得了。
丁鹏感觉,她们已经把他当成她们的家人一样对待了。
众人坐下之后,玲姐一边想着,一边喃喃说道:“三千块的保姆,而且只是照顾你和彩婆婆的生活,这工作很简单,应该会有不少人愿意干的,等找个时间,我帮你问一问。”
丁鹏点了点头,说了声谢谢。
这时,他看见方芳似乎动了心思,不由问道:“丁大哥,你对你要找的保姆,有什么要求吗?”
要求?
丁鹏笑着说道:“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会做饭,平时注意一下老人,就行了。衣服之类的,都有洗衣机,直接扔进去洗就行了,我也不讲究。”
“这样啊,”方芳想了一下,突然说道:“那你看我行不行?”
玲姐在一旁,听见方芳毛遂自荐,不由疑惑道:“方芳,你不是有工作吗?”
一提到她那个工作,她便一阵火大,抱怨道:“别提了,那个工作,我反正是干不下去了,又累又脏,而且天天加班,加班还不给加班费,又没有任何福利,工资也好几年了,一分钱都没有涨过,有时还拖欠工资,干它做什么。”
听见方芳说她这个工作这么差,玲姐顿时看向丁鹏,道:“要不就让方芳试试吧?毕竟是自家人,用起来也放心一些。”
丁鹏原本就是想要用方芳,此时听了玲姐的话后,他想都没想,连连点头,“当然可以了,只是有点大材小用了。如果方芳不嫌弃的话,随时可以过来上班。”
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大叠港币,递给方芳道:“这是五千港币,三千是你这个月的工资,至于另外两千,当做照顾家里的经费,平日里买菜做饭什么的,不够的话,你再找我要。”
一下子看见这么多钱,方芳倒是有些不知所措。
没办法,谁叫丁鹏就是这么大方呢。
还没有开工,工钱就已经提前结了。
“既然是丁大哥给的,你就拿着吧,”玲姐在一旁说道。
就这样,方芳成为了丁鹏家的保姆。
但是因为保姆这个词太过俗气了,丁鹏称呼方芳为他们家的女管家。
方芳对这个称呼非常喜欢,觉得一下子,她的职业就变得更为高级了,好听一些。
她表示,明天就可以上班,给丁鹏做好早饭之后,她便去工厂辞职。
那个又脏又累的活儿,她早就不想干了。
回到自己屋子,丁鹏打开台灯,开始继续创作《翻云覆雨》。
这时,熟悉的电子提示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然响起:
“恭喜你,由于阮梅接受了心脏病治疗,其心脏病治愈几率大幅度提升,直接改变了她的命运,你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阮梅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A,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A,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A,奖励【命运能量】1万点。”
一下子获得了1万点【命运能量】,丁鹏开心不已。
怎么花呢?
是继续强化【金钟罩·铁布衫】,还是激活新的技能?
丁鹏还没有想好。
既然如此,他不敢浪费这么珍贵的,能够改变命运的【命运能量】,他决定当遇到困难,需要技能辅助的时候,再用来学习。
又写了一会儿小说,到了深夜的时候,丁鹏关了台灯,上床休息了。
一夜无话。
接下来的几天,丁鹏都在屋子里写小说,时不时的,也带些好吃的东西,去看望小犹太。
看着小犹太大口大口吃着他带来的东西,丁鹏心里一阵舒心。
他询问过医生,小犹太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了,不过依旧还需要调理很长一段时间。
这样就好。
一切都向着最美好的方向发展着。
等到小犹太完全痊愈了,丁鹏不仅可以收获一个健健康康的小犹太,还能获得一大笔【命运能量】,简直是双喜临门……
第二十九章:又是二十几万港币入账
方芳早已经辞去了工作,成为了一名全职管家,负责照顾彩婆婆和丁鹏的一日三餐。
吹着空调,看着彩电,有活儿的时候干活,没活的时候躺在沙发上休息,方芳表示,这个工作,简直太爽了,犹如神仙般的日子。
不久前,丁鹏便已经把十万字的稿子写好了,交给了《武侠世界》的主编,主编震惊丁鹏的码字速度之余,同时也惊叹其整本书的质量。
这十万字,并不是粗制滥造的,有些地方,写的甚至比前一万字的内容,还要生动有趣。
让人只看了一眼,便生出想要看下去的冲动。
“丁先生,这样的码字速度,您还能保持吗?”主编郑重的问道。
丁鹏笑道:“其实我脑子里装了不少的故事,只要钱给到位,相信这些故事会很快流淌而出。”
丁鹏就是这么一个俗人,他写小说,就为了一个字,钱。
主编也是第一次看见把话说的这么露骨的小说作家。
毫不遮掩。
既然对方是痛快人,主编便也不再拐弯抹角了,他说道:“最近我们用稿有些紧缺,急需一批优秀的作品,如果丁先生能够尽快,大量的投稿的话,价钱方面完全不是问题。但是我却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能因为速度提升了,而使得故事的精彩程度下降了。”
说白一点,就是想要丁鹏保质保量的去写,既要写的快,又要写的精彩。
这样的要求,对于其他小说作家,似乎太过苛刻了,毕竟,灵感这东西,可不是说来便能来的。
不过,这对于丁鹏来说,却根本不存在任何问题。
因为,他的小说,张口就来,约等于复制粘贴,要多快,便能多快。
这是其他小说作者,所不能达到的程度。
闲话谈完了,接下来便是正题了,谈钱。
考虑到丁鹏的高质量高速度的创作速度,主编没有食言,直接给丁鹏加价了,这本《翻云覆雨》,给出了千字800的超高价钱。
不过因为只有十万字稿子,主编只付给了他8万港币的稿费。
但与此同时,他还多给了丁鹏3万块钱,作为这一次高速度投稿的奖励,以及接下来,想要预约丁鹏新作的打算。
主编提出,下一本小说,也必须投在《武侠世界》上。
丁鹏自然没有意见,他的脑子里装的故事,多的是,想要多少,便有多少。
收下这11万港币,丁鹏的衣兜又开始鼓了起来。
有钱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但是,这其实都只是一些小钱,一旦他出书了,或者拿下影视改编,那财源才是滚滚直来。
《寻秦记》已经在《明报》上刊登了三卷了,已经有出版社联系了他。
其中大部分是台湾的出版社。
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绝大多数网络小说,都是在台湾出版社出版的。
而此时的1984年,台湾出版社依旧兴旺,甚至有“八大书系”的称号。
分别指的是真善美、春秋、大美、四维、海光、清华·新台、明祥·新星和南琪这八个出版社。
其中,真善美是最老牌的武侠出版社,出版了众多的古龙小说,不过在1974年的时候,因为武侠风潮过去,出版社也关闭了。
联系丁鹏的是春秋出版社。
这一家出版社的来头同样不小。
它成立时间虽然晚于真善美出版社,但是发展规模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以说,春秋出版社的发行量冠绝当代武林。
包括《武侠世界》在内,都是由其负责在台湾发售的。
丁鹏之所以会选择这家出版社,一个,是因为其出价颇高,而且还给丁鹏抽成,让丁鹏颇为满意。
第二个,是因为它是由《武侠世界》的主编推荐给他的,金庸先生也从中做了引荐。
春秋出版社的发行人,是吕先生,一个斯斯文文,西装革履的读书人。
为了出版的事情,吕先生专程从台湾赶到了香港,与丁鹏约定了时间,相互聊了一下。
这一场聊天,两人聊了很长时间,在过程中,丁鹏用现代人的眼界,展望了未来武侠小说发展的契机,预言了未来小说的发展趋势,说得头头是道,旁征博引,顿时让吕先生惊为天人,敬佩不已。
其实,丁鹏的这些远见,不过是因为他来自二十一世界,照着重复了一遍小说发展历程而已,并不算什么。
不过,在吕先生看来就完全不同了,他只觉得眼前这年轻人,不仅会写小说,而且还非常有远见,有些看法,虽然标新立异,但是细细想来,却又极其有道理。
不用想也知道,最终,吕先生给出了高价,为丁鹏出书。
整个寻秦记,一百多万字,吕先生给出了一百万港币的版权费,并且,丁鹏还要抽成。
也就是说,每卖出一本正版书,丁鹏都能获得一点分红。
别看这点钱不多,但是积少成多,只要发行量够大,销路好,那也是一笔惊人的收入。
《寻秦记》一定会大卖,这毋庸置疑,因此,就这点抽成,积少成多之下,将非常恐怖,甚至远远超过这一百万港币的版权费。
《寻秦记》一共二十五卷,目前《明报》刚刊登完前三卷。
因此,吕先生也只给了这三卷的钱,一共12万。
顿时,丁鹏腰包里的港币,首次突破二十万,达到了二十三万。
这样美好的日子,当然得庆祝了。
因为离小犹太很近,他先买了一些好吃的,带到小犹太的病床上,和她庆祝了一番。
小犹太听说丁鹏又赚了二十几万港币,眼睛瞪的大大的,满是惊骇。
不过,她似乎也习惯了丁鹏的赚钱速度,惊骇了一会儿之后,便是替丁鹏开心。
此时,她只想快点治好病,然后出院,去帮丁鹏管理账务。
她甚至要求,丁鹏给她带一些财务方面的书,给她看。
小犹太的确没有什么文化,但是这并不代表她不聪明。
她之所以没有读书,不过是因为从小家里穷,没有条件罢了。
如果她真的想要学习的话,依旧是能够学成的。
走的时候,丁鹏答应她,给她带些财务方面的书,以及一本字典和纸笔。
她认识的字并不多,需要靠查字典的方式阅读。
而纸笔,是给她做笔记用的。
好记性,不如烂头笔,这话是没有说错的……
第三十章:与方婷一家吃饭
回到公屋,丁鹏直奔方家,想要把自己获得二十多万港币稿费的事情,告诉她们。
刚到门口,他便听见一个男人的惨叫声。
想来,应该是方展博的。
门没有关,丁鹏进屋一看,便看见睡在客厅折叠床上的方展博鼻子出血了。
而此时,玲姐瞪了一眼一旁看过的方芳。
方芳手里拿着拖把,正在拖地,想来,便是她拖地的时候,故意用手肘撞了一下方展博的鼻子,使得其出血的。
整天看着一个大活人,而且还是方家唯一的男人,倒在床上呼呼大睡,难怪方芳会这么生气呢。
此时,不仅是她,方婷和方敏也手里拿着抹布,在柜子、桌子上洗洗擦擦,或者整理柜子上的物品,她们应该是在大扫除。
不愧是女人多的地方,就是热爱打扫,干净整洁。
方芳见玲姐和其他两个妹妹都瞪了她一眼,不由心生气愤,道:“怎么?干活的不对,睡觉的就对了?”
玲姐叹了口气,道:“我们又没有说你什么。”
随后又道:“好了,收拾桌子,我们吃饭了。还有你,展博,也起来吃。”
饭菜,玲姐已经做好了。
方展博却仿佛没有听见一般,继续呼呼大睡。
这一下,彻底惹恼了方芳。
她本来就是一个暴脾气,此时她直接掀了方展博的被子,一把抓起他的衣服,把他抓了起来,随后一脸气愤的说道:“今天我们要把话说清楚,你整天这样睡,也不工作,想干什么?当大少爷啊?你吃住都在家里,应该给家用的嘛,你每个月给了我们多少钱,啊!”
方展博依旧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道:“是是是,应该的,应该给的……”
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令方芳更加生气了,一上去便扇了方展博一巴掌。
玲姐连忙喝止。
而此时,方婷也看见了站在门外的丁鹏,不由说道:“丁大哥来了,怎么不进来呢?”
玲姐回头也看见了丁鹏,连忙说道:“小鹏,吃饭了没有,一起吃饭吧。”
她看向方芳,道:“快去把彩婆婆叫过来,大家一起吃。”
有外人在场,方芳还算知道点分寸,没有再闹了,而是满脸气愤的走了出去,去丁鹏家叫彩婆婆去了。
路过丁鹏身边时,她甚至没有跟丁鹏打招呼,气鼓鼓的便离开了。
方展博擦了一下鼻子上的血迹,便准备搬着折叠床,出去睡。
玲姐一把拉住他,道:“吃饭,没听见啊!”
方展博别人的话都不听,但是却很听玲姐的话。
既然玲姐都说吃饭了,他放下了折叠床,乖乖到餐桌上去了。
或许是因为丁鹏给了五千港币的原因,玲姐的伙食费充足,饭菜做的非常丰盛,大大小小,有七八个菜。
丁鹏笑道:“玲姐,我原本是准备请大家出去吃的,这……”
方芳扶着彩婆婆走了进来,听了丁鹏的话,她故意说道:“出去吃多贵啊,而且丁大哥可是给了我五千港币的钱呢,不像某些人,只知道吃,知道睡,连一个子都没有往家里拿过!”
方展博死猪不怕开水烫,虽然听出这话是在讽刺他,但是他却一点不在乎。
饭菜摆好之后,众人围在一起,开始吃了起来。
这已经不是丁鹏第一次和方家人在一起吃饭了。
自从方芳成了他的管家之后,每一顿的晚饭,他们都是凑在一起吃的。
原本方芳还担心丁鹏会不会不习惯,但是丁鹏却很开心的说道,非常喜欢这种,大家在一起吃饭的感觉。
于是,之后的每一顿晚饭,他们都在一起吃。
渐渐,他也知道了每个女孩各自的口味了。
比如小敏爱吃甜食,而方婷喜欢吃清淡的,方芳口味比较重,喜欢吃油炸,和味道重的菜。
丁鹏的左右坐着方婷和方敏,他习惯性的给方敏夹了一些白糖腌制的黄瓜,又给方婷夹了一些清淡的莲藕。
这些,都是她俩各自喜欢吃的。
方芳似乎还有些吃醋,撇着小嘴道:“给她们夹,却独独不给我夹……”
丁鹏微微一笑,也给方芳夹了一些酸辣土豆丝。
大家吃饭的时候,玲姐不由问道:“小鹏,今天是有什么喜事吗?想要请我们出去吃。”
丁鹏点了点头,道:“我的《寻秦记》获得了不错的反响,有出版社找我出书,给了我一笔订金,同时我的另一本书也要在《武侠世界》连载了,主编也提前结了一笔稿费。”
哦,原来是赚钱了,这的确是应该祝贺。
玲姐举起杯子,道:“来,我们大家碰一杯,祝贺小鹏又赚了一笔稿费回来。”
玲姐没有问具体多少钱,因为在她看来,这些事情,除非对方愿意说,否则还是不要主动问为好。
方芳就没有想这么多,直接问道:“丁大哥,赚了多少稿费啊?”
丁鹏微微一笑,伸出两根手指。
“两万啊,丁大哥真厉害,不过几天时间,都快赶上我大半年的工资了。”
丁鹏摇了摇头,道:“不对。”
不对?
“难道是二十万?”
丁鹏点了点头,道:“二十三万。”
“二十三万!”
这一下,不仅是方芳,玲姐、方婷和小敏,就连方展博都不由浑身一震,惊住了。
他虽然一直对丁鹏不太感冒,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赚钱能力,的确很强。
二十三万港币啊。
这得是她们多少年的工资了。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时候真的很大。
女孩们全都对着丁鹏竖起大拇指,道:“丁大哥太棒了!,太厉害了!”
丁鹏笑道:“这不过是小钱而已,等我的书出版了,那时候大头就来了。”
还有大头!
连二十多万港币都是小钱!
天啊,丁大哥真是太厉害了,厉害的有些超出她们的想象了。
女孩们看向丁鹏的时候,一双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里,都满是崇拜。
丁鹏想了一下,说道:“其实,我一直有一个想法,那便是自己成立一家公司,负责自己作品的出版发行,以及影视化改编等等,算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吧。到时候急需人才,如果你们不嫌弃的话,可以来我公司入职,我一定给你们开一个令你们满意的工资。”
方婷笑着站了起来,举起杯子,道:“来,让我们给我们未来的大老板,丁大哥敬一杯酒。”
女孩们娇笑连连,全都站了起来,纷纷跟丁鹏碰杯庆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