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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家全文阅读

作者:醉卧笑伊人     大文学家txt下载     大文学家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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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日不落帝国

    王德孚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间四人间的宿舍之中,不过宿舍的环境让他有些茫然——整个宿舍的布置非常文艺复古,但空间颇大,除了两张紧靠墙边的双层床之外,宿舍中竟然还有沙发,然而这沙发的样式,也显得特别老,就好像是百年前的一样。

    更加古怪的是,宿舍中还有一套八仙桌与八仙椅,八仙桌上却放着欧式烛台,这便形成了一种微妙的违和感,反正王德孚觉得整个宿舍这种不中不洋的布置很莫名其妙。

    等等,他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

    王德孚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他应该是和自己的一帮作者朋友聚餐喝酒,感叹当今时代已经娱乐至死,容不下纯文学存在的空间,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沉下心来,去读一读他们的“文学巨著”。

    由于他和他的作者朋友都是不得志的业余作者,混的还是传统文学圈子,在这个网络大时代之中,传统文学有多窘迫,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

    因此这帮作者朋友当然非常赞同王德孚那“娱乐至死”的言论,他们一起抱团取暖,喝了个天昏地暗,第二天还要去做自己那教师的本职工作,混口饭吃。

    实际上王德孚没有告诉他们的是,他虽然曾经读遍中外名著、各种文学期刊等,但近来他最爱看的作品,却是如今十分流行的网络文学,他隐约觉得或许这才是文学的未来,纯文学再高大上,没有读者爱看,又如何做到文以载道,而网络文学,或许就可以寓教于乐。

    总而言之,王德孚就是一个怀揣着某种不切实际的“文学梦”的青年作家,靠作品养活自己当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他还有自己的本职工作,那就是历史老师,在县城的一所初中已经任教两年。

    他最近非常头疼的事情,当然就是家里催着找对象,各种逼他去相亲……

    当精神世界非常丰富、自身境界颇高的文艺青年王德孚遇到相亲市场上的现实物质女,其结果当然是非常惨烈的,因为在女方眼中,他大概也就是个拿死工资的老师,根本给不了对方想要的未来。

    而王德孚所追求的伴侣,亦是灵魂伴侣,现实中的女性大概永远也无法令其心动,他心中的完美女孩,看他最近爱看的作品就知道了,一位笔名为“醉卧笑伊人”的网络作家,写出了他的心声,哪怕这个网络作家真的没什么大名气。

    就在王德孚还在回忆昨日的场景,同时在思考他为什么会在这个奇怪的地方时,脑内的另一股庞大的记忆如潮水般袭来……

    从小到大,一幕幕如此清晰。

    青年的名字也叫王德孚,却已经不再是独生子,而是出生于一个旧式大家族,家中有四房,他是长房的第三子,上面还有两个哥哥王德新、王德民。

    王德孚发现自己两段人生的记忆,都完美地保存在了他的脑中,他可以随意搜索记忆,他从记忆中搜索这个世界所学的历史知识,才发现这个世界的历史,在上古时期的夏朝就不一样,夏朝之后根本没有商朝、周朝,更不用说什么春秋战国了,至于后面的秦汉唐宋元明清等等,全都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他听都没听说过的朝代。

    这样的发现,让王德孚这个曾经的历史老师既沮丧又庆幸,沮丧的是他没法利用他对历史的熟悉,来为个人、为国家牟利,庆幸的当然是这个世界真的太强大了,简直就是天选之国,每当王朝末期,总有英雄出现,扭转乾坤,使得永远没有被野蛮的异族统治过。

    缔造了这个日不落帝国的赵光耀,就是这样的大英雄,会永远令人铭记。

    王德孚叹了一口气,往八仙椅上一坐,才看到八仙桌上还有几份杂志,最上面的一份名叫《良友画报》,封面是一幅套色照像———一个手捧鲜花、笑靥迎人的少女,发型也相当古风,莫名地让王德孚觉得喜感,但他必须承认,这位封面女郎的颜值挺高,绝对是纯天然的美女。

    话又说回来,在这个没有整容、没有PS、没有超级化妆术的时代,想找人造的网红脸美女都找不到。

    王德孚随意翻了翻这几份杂志,发现其中有一份介绍科技的杂志,用巨大的篇幅介绍了日不落帝国首先发明出了黑白电视机,它马上就会上市……

    对于早就习惯了电脑、手机、网络的王德孚来说,他只能安慰自己,至少他没有穿越到连电都没有的古代,而虽然电视才刚刚发明,有声电影却已经大行其道,只可惜依旧是黑白的电影。

    不过对文学来说,这或许是最好的年代,大师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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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包办婚姻

    当王德孚走出自己的宿舍,看到这所名为“东吴大学”的校内景象时,他进一步确信,自己魂穿到了这个似是而非的“民国”,不,应该说是称霸了世界的华夏日不落帝国。

    王德孚所在的东吴大学,毫无疑问属于帝国名校,即使比不上帝都大学、华夏大学这两所世界顶尖名校,但如果用王德孚原来世界的大学类比,起码也能算得上是“985”名牌大学。

    前世的王德孚上的只是一个普通的二本师范大学,如果真上了“985”名校,那他也不会回自己所在的小县城当老师,肯定要去北上广这样的大都市闯荡一番。

    帝国名校东吴大学位于苏州,秉持“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精神,以“教育而得天下之英才”的办学理念,培育“朴实热诚坚毅,专业通识宏观”的青年学子,但这不能改变它是民办私立大学的本质。

    王德孚能上这所帝国名校,也不是因为他成绩有多好,实际上这个世界的华夏日不落帝国并没有那种“一考定终身”的相对公平的高考制度,而是分两次考试,即每年六月初的全国统一考试叫做“大学入学中心考试”,主要是基础学科,国文、外文、数学、理科、社会学科,这一考试的目的是帮助各大学判定考生的高中教育水平。对大多数考生而言,这次考试至关重要,因为这是考大学的第一关。

    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出来后,考生将于六月中旬参加所报考的学校自己命题的二次考试,这次考试由各大学自行主持,即自主招生考试。针对考生的志愿和特长,主要测定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思考能力。每个大学的二次考试日期不同,从六月中旬至六月底,所以考生可以选择两所大学应试。

    既然有这样的大学自主招生考试,自然就给了暗箱操作的机会,那些公立大学在国家的意志下,对第一次“大学入学中心考试”的分数要求很高,而私立大学,自然就不会搞得多高了,私立大学办学可不是亏本的,而是要赚钱的。

    在资本主义国家,教育产业化那是理所当然的,有钱有关系当然就能上名牌的私立大学。

    王德孚所在的家族,就是苏州本地的地主,当然不是在苏州这个大市,而是在苏州下面的吴江县的平望镇,王氏家族就是平望镇的大族,在县里也说得上话,通过县里的关系,当然就能通到市里,然后再花上一笔可观的金钱,自然就能将王德孚这个都没上过新式高中学堂的家伙,送进东吴大学。

    没错,虽说如今帝国政府大力推广新式学堂,鼓励女孩上学,实际上效果并不好,王德孚从小上的就是族学、私塾,学古代经典,类似四书五经之类的玩意,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他接触到了《新青年》、《新潮》、《少年华夏》等杂志,才坚定了他上大学的念头。

    为了上大学,他刻苦自学高中内容,同时也和家里的关系闹得很僵,反正王家的老太爷是怎么都看他不爽的,觉得他太过叛逆新潮,他是在自己的大兄王德新的帮助下,才如愿上了大学,为此他也欠了王德新一大笔钱和人情。

    王德新其实并不在意王德孚能不能还,毕竟这可是他的亲弟弟,他们兄弟三人的父亲去世得早,他作为长兄,当然他要像父亲一样对待弟弟们,毕竟血浓于水,封建大家族式的教育,也让王德新愿意对弟弟倾力相助,但是王德孚本人就是那种绝不愿意欠人情的人,所以他铭记大兄的恩情,发誓总有一天会还。

    就在王德孚一边欣赏这“东吴大学”的校景,一边梳理自己的记忆时,忽然有一位穿着大学校服的同学走了过来,这校服当然也很有“民国范”,很像中山装,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叫什么,毕竟这个世界没有中山先生。

    这位同学正是王德孚的舍友,名字叫做柳青山,他手中拿着信件,见到王德孚时,就笑着说道:“默存,又是你家中来信,这一周都来了三封了,到底什么事情这么急啊?”

    “默存”正是王德孚的字,一般亲近的同学之间,都是互相以字来称呼的,其实这就好比另外一个世界的“外号”、“昵称”,要不然熟人之间直接喊大名,总觉得别扭,有字的话显然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省得有时候取的外号太不雅。

    王德孚接过信件,然后道了谢,不由怀念自己曾经的大学生涯,他也给舍友帮拿过快递、带过饭,现在的舍友也这样对他,他不由感慨,虽然时代变了、世界变了,但大学之中的舍友情谊倒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工作以后,最怀念的就是自由的大学生涯,如今倒是又成了大学生,还在私立名校之中,这让他有种赚到的感觉。

    然而当他拆开信件,看到内容时,他整个人的神色都变得阴郁起来,他这时也终于知道家里为什么一封又一封的寄信过来了,原来家里竟然想要给不过十八岁的他,定下一门亲事,对方当然也是平望镇某几个大族的小姐,现在催他回家为结婚做准备……

    所谓不孝有三,无后最大,在结婚这种事前,上大学当然要靠边站。

    王德孚感觉整个人都懵逼了,不说这个时代就是自由恋爱的兴起的时候么,怎么万恶的包办婚姻会落在他的头上,前世他对相亲都那么排斥,现在居然让他娶一个他完全没见过的女子,可能还只有十五六岁,这怎么可能让他接受?

    在结婚这件事上,甚至连他的大兄王德新,也没法给予他支持,他也写信给自己的三弟,说读大学和结婚是不冲突的,然后东吴大学也暂时不收女子入学的,在大学中找女朋友,那就是做梦,这年头也不兴谈恋爱这一套,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一步到位。

    王德孚心说我们大学虽然没有女子,但这不是附近有女子大学和女子高中嘛,这读过书的妹子,总比没读过书的好吧,还好这个世界并没有“裹小脚”这样的陋习,要不然他真担心自己要娶个小脚女人。

    总而言之,如果王德孚要逃避包办婚姻的命运的话,那他就要做好被家里断绝经济来源的准备了,这大学能不能继续上下去,都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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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未雨绸缪

    上学是一定要好好上学的,如今帝国的新式大学已经越来越多,不过能够上“东吴大学”这样的名牌大学的学生,却并不算多,甚至可以说能上帝国名牌大学的学生,非富即贵,只要知道这所大学一年的学费要三百多银元,它就几乎已经将所有贫困学子拒之门外了。

    实在是因为,这个时代普通百姓的收入低得可怜,就连帝都当地居民家庭年收入都不到两百块银元,其中光最基本的饮食开销就要花掉一百多银元,剩下的钱刨去看病、买估衣、走亲戚、随份子,一年到头最多只能攒下十几块银元,碰上年成不好的时候还得欠债,供应孩子读中学都读不起,何况读大学!

    在帝都城中拉人力车的车夫,就算再聪明能干而且省吃俭用,挣一文攒一文,纯收入比城郊的农民高得多,可是他一年到头不休息,最多才能攒下五六十块银元……

    只能说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的劳动人民,是真的非常穷苦,各种出自劳动人民家庭的童工,在华夏日不落帝国十分普遍,不过随着帝国的殖民地越来越多,政府更倾向于奴役、剥削别国百姓,转移国内矛盾。

    所以说,这个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王德孚一定要好好珍惜,等到他大学毕业了,那他凭借这所大学的毕业证书,走到哪里都不用愁了,在学校中积累的人脉资源也足够他受用了。

    然而为了继续把大学上下去,就要向家中低头,接受包办婚姻这种事情,王德孚也绝对是不愿意的,他就算是饿死,从宿舍楼上跳下去,也不要和一个完全没见过面甚至都没读过书的女子在一起,前世他就极度排斥相亲,追求的是所谓灵魂上的契合,他可不觉得自己能和一个能接受包办婚姻的女子成为灵魂伴侣。

    这三观就完全不同,怎么可能在一起谈恋爱,而不谈恋爱就凑合、将就着结婚,他想想都觉得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王德孚在分析了自己的情况之后,觉得现在他的眼前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搞钱!

    不管在哪个时代,也不管是男是女,只有真正做到经济独立了,才能不受制于人,才能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既然不知为何来到了这个时代,那就要干出一番大事业,甚至实现他那已经渐渐不敢奢望的理想,这个世界的人民,或许需要他的文字去指明道路,这大概才是文学的终极目标。

    等到他出现在类似“百度百科”的词条上时,会用“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历史学家”等等名词来形容他,这样的未来,让他想想都觉得心潮澎湃。

    伟大的人活一辈子,追求的不就是青史留名吗?

    能够让王德孚有这样底气的,当然是他那事无巨细的两段记忆,前世身为历史老师的记忆中,拥有无数经典,这一世身为东吴大学哲学系的高材生,他同样算得上学富五车,当这二者相结合,他感觉自己真的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王德孚首先根据自己的记忆,找出了自己现在所有的财产,一共二十多银元,帝国银元上雕刻的是太祖赵光耀的头像,所以它也俗称“赵大头”,普通的四五口之家,一个月也只用花十一银元,所以这些钱还足够王德孚花三到四个月,而现在看家中的架势,只要他不回去结婚,就再也不会给他生活费,他必须要在这三到四个月内,找到一条赚钱的门路。

    打工当然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这帝国主义国家的劳动人民,绝对是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不管是当农民还是当工人,他们永远都是被地主、资本家剥削的对象。

    王德孚自己家里就是地主,还掌握着镇上的粮行、米行,不管是丰收还是歉收,农民永远赚不到什么钱,叶圣陶那篇《多收了三五斗》亦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最真实的写照,国家强大,可不代表着这个国家的普通人民就有多幸福,他们或许根本就享受不到国家强大所带来的红利,甚至还因为至少能混口饭吃,而让他们生不出反抗的念头,人不到活不下去,怎么可能暴起反抗呢?

    “帝国主义”这样的词真不是什么好词,什么看到“祖国这么流氓我就放心了”,当祖国之中的权贵们对你也这么霸道流氓时,你就知道真正该拥护的国家,应该是什么样子了,那应该是真正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比起劳动来说,通过文化、知识来赚钱,才是康庄大道。

    这是一个思想解放、文化包容的时代,文人、学者的地位尤其的高,作家们的高额稿费,可是向来让普通人羡慕的。而不是像王德孚曾经所在的世界,别人一听你是写小说的,立马就笑了,作者们的平均收入还真不如送外卖的……

    可能一个国家强大了,对文化宣传这种面子工程就特别重视,而且文化也是征服的一种手段,要阉割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在在文化上做文章,同理,当一个国家的文化自成体系时,那要彻底征服整个国家,难度会非常高。

    这个世界虽然华夏日不落帝国称霸一时,但西方欧洲文明依旧不弱,它们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名为“布列塔尼亚帝国”的超级大国,文化自成体系,对华夏日不落帝国的文化影响也非常大,从王德孚宿舍中的布置就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

    反正整个世界就被这两大帝国瓜分,诸多小国基本都是这两大帝国的附庸国、保护国甚至是殖民地。

    表面上两国似乎严重对立,实际上两国的权贵们之间交流频繁,各种联姻。

    王德孚此时想起了自己前世作为扑街传统作家、资深网络小说读者的身份,他觉得现在要再一次拿起他的笔,同时暂时放下他那作为传统作家骨子里的清高,先写点更加商业的迎合这个时代的读者的东西,未雨绸缪地把生活费赚了再说。

    在写之前,他当然要做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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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新人难混

    身为作家,可能最大的幸福,就是放飞自我地写作,然后写出来的内容,哪怕是一坨屎,都依旧能受到无数读者的追捧、大出版商的青睐与巨额稿费。

    然而这样的作家,无一不是那种声名赫赫的大作家、大文豪,本身的名气,就能让读者不看书的内容,便选择购买,即使不看他的书,摆在书架上装逼,都是一种作用,朋友们一看到你居然看这位大文豪的书,顿时觉得你品味不俗,佩服之情油然而生……

    毫无疑问,这样的地位与境界,是大多数作家所追求的,不过现实很残酷,许多作家在写新书前,尤其是那种追求更多读者收获更高稿费的商业写作时,需要考虑的东西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读者群体的筛选。

    不同的世界、不同的时代,读者喜好的作品风格、作品内容,肯定是不同的,要是在这个时代写一部虚拟网游小说,那肯定会让读者们看得一头雾水,连网络都没诞生呢,居然写网游小说?

    其实要想写网游小说也行,首先要成为那种写出一坨屎都很受欢迎的大作家,然后再写一部预言网络诞生、精细设定网络到底是个什么玩意的科幻小说,然后再在这种设定下“虚构”出网络游戏这种设定,那样的话,肯定会让读者惊叹大作家不愧是大作家,脑洞太大了,未来竟然还会有网络游戏这么好玩的东西,我们现在的有声电影、黑白电视机的娱乐,比起网络游戏来说,也差得太远了啊!

    然后读者们赶紧要求科学家、发明家之类的去研究、发明网络,结果真发明出来后,肯定无数读者都要对这位大作家顶礼膜拜了,原来这特么写的不是脑洞不是幻想,是现实啊!这不仅是大作家啊,还是大预言家啊!

    很可惜,王德孚还不是这样的写一坨屎都能受欢迎的大作家,他现在甚至连业余作家都算不上,他写的作品也没法直接被读者看到,他首先要选择要选择一个平台,发表自己的作品。

    王德孚现在大概处于一种蜜汁自信的膨胀状态,差不多已经把未来的自己,当成那种可以肆意给读者喂屎的作者爸爸了,读者儿子们肯定会一边吃屎一边说真香的,所以他直接挑出了这个时代最为畅销的小说杂志——《小说月报》。

    《小说月报》是华夏日不落帝国创刊最早、发行量最大、最为海内外各阶层读者喜爱的文学选刊,商务印书馆主办印行。由恽铁樵、王莼农主编,风格属于鸳鸯蝴蝶派。

    所谓的鸳鸯蝴蝶派,就是才子佳人小说,指将文艺当作消闲品、专写才子佳人的种种哀情、艳情、惨情、苦情的小说,属言情小说范畴。

    可能百年之后,《小说月报》会成为更加具有文学性的期刊杂志,但在这个时代,它就是给市民阶层消遣的读物,分明就是这个时代的“网络小说”啊!

    因为网络小说,大部分也是给读者消遣的,能够让读者觉得有趣、爽快的网络小说,那就是好的网络小说。

    而《小说月报》所属的商务印书馆,也是华夏日不落帝国最大的民营出版机构,如果类比另外一个世界的搞网络文学的集团,那它毫无疑问就是阅文集团,而《小说月报》这个平台就是起点中文网。

    如同后世的新人写手,总觉得自己可以在起点中文网上一书封神一样,王德孚也觉得自己可以在《小说月报》上一作封神,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然后放飞自我,把读者们当成儿子,就算写的是一坨屎,也能让读者们供奉起来……

    然而当他进一步收集关于这份小说杂志的信息,才发现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这份杂志根本就不会接受纯新人作家的投稿,甚至在上面连载的作家,都不是无名之辈,而是鸳鸯蝴蝶这个文学流派的大佬作家,几乎个个都自带粉丝、流量,这也是《小说月报》的销量可以长期占据第一的原因之一。

    这样一对比,就会发现网络时代有多好,“起点中文网”虽然号称是新人网络写手的坟墓,但起码你还是可以在该网站发文的,是真的可以有“一书封神”的机会的,哪怕概率极小极小。

    可《小说月报》这样的小说杂志龙头老大,是绝对不收无名之辈的稿件的,哪怕因此错过了超级红书也无所谓,这就是作为龙头老大的自信。

    当然,在商务印书馆旗下,除了《小说月报》这样的最畅销小说杂志之外,还有其他的二三线的多种风格的小说杂志,还有专门为新人作家设立的诸多奖项,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如果能获得这个奖项,就有在《小说月报》上发表短篇小说试水的机会了。

    不过值得讽刺的,获得“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的“新人作家”,都得加个引号,几乎没有纯新人作家能够获得这个奖项,大概就好比起点中文网每年的“新人王”,都是老作者开的新马甲一样。

    张元济是商务印书馆这家出版集团的超级大佬,历任编译所所长、经理、监理、董事长等职,现在已经渐渐从商务印书馆淡出,担任了魔都文史馆馆长,他完全可以称得上帝国的大出版家、教育家、企业家,为华夏文化出版事业的发展、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整理、出版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在他主持商务印书馆时期,商务印书馆从一个印书作坊发展成为了最具影响力的民营出版企业,这个“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就是因为他为商务印书馆做出的贡献而设立的。

    王德孚研究半天后发现,纯新人作者去死磕大出版社旗下的畅销杂志,那简直就是自找苦吃,除非你背后有关系,可以确保你的稿件,被编辑们关注到,要不然你就算投再多的稿子,也只会石沉大海。

    这终究不是一个人人都有机会当作家的全民写作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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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人性之作

    王德孚最终选择投稿的平台,是本地的一份名为《姑苏晚报》报纸,发行量并不大,每期也就十多万份,读者多为苏州本地的居民,它的影响力,也只是局限在苏州。

    他选择这个平台的原因很简单,他现在要赚的是快钱,如果不在这两三个月内赚够接下来的生活费,那他估计就得向家里低头了。

    这《姑苏晚报》既然是本地的报纸,它的编辑部当然也是在本地的,事实上距离东吴大学并不远,坐电车只需要两站路,坐人力车也只要15分钟左右。

    编辑部既然离他所在的大学这么近,那他去起来当然方便,要起稿费来,都不用邮寄了,交稿的话,可以亲自去交,而等到这份报纸的编辑们明白了他的价值,说不定都会亲自上门来收稿。

    在这种情况下,王德孚便愈发觉得网络时代是有多么方便,不管是交稿还是稿费收入,都可以通过网络,他想向哪份杂志投稿就可以向哪份杂志投稿。

    但现在他若是向帝都的杂志投稿,那估计稿件邮寄到那里,都需要十天半个月,万一真被人家杂志看上,人家再将样刊什么的寄过来,甚至向他提出修改意见,那又要花这么多时间,真要拿到稿费,怕已经是几个月后了,这样的时间成本,是他无法接受的。

    这就是《姑苏晚报》比起其他报刊杂志的优势之处,而且他们宿舍正好也有人订阅这份报纸,王德孚自己也有闲来无事阅读这份报纸的记忆,发现这份报纸除了本地的新闻、八卦、教育、房市、中介等信息之外,当然也会刊登小说,短篇和连载的都有。

    王德孚在确认了自己要投稿的平台后,就一直在想自己通过写什么来赚一笔快钱,或者说有一部连载小说,可以给他提供源源不断的稿费,让他的经济获得独立。

    抄袭是不可能抄袭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抄袭的,最多就是借鉴、引用。

    每个著名作家的写作风格都是非常鲜明、独树一帜的,他要是一开始就乱抄一气,今天抄网文,明天抄名著,那分明就是暴露他身上最大的秘密,用绝世天才来解释也行不通,根本骗不过智商正常的文学大师、文学批评家,反正直接抄袭他脑中的经典,就是在自找麻烦。

    相反,如果将他脑中的所有作品,还有他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亲身经历,当做自己的写作素材,那才是最好的做法。

    要知道他本来就是一位传统作家,文笔其实是不错的,在他原来的世界那么扑街,与整个纯文学的环境恶劣有很大关系,而且他还比较年轻,暂时也写不出更加有深度的作品,也没啥媒体背景,要不然有媒体背后帮他吹一波,说不定他还能小火一下。

    文笔这种东西,自然也是写得越多才越有提高,如果一开始就依赖于抄袭,那简直就是自绝于未来。

    王德孚第一部作品就想写更加人性一点的东西,而要刻画人性,这身为传统作家,不写一点细腻入微描写,怎么能体现传统作家的逼格呢?

    王德孚现在也是非常时期做非常之事,若不是家中隐然给他的压力太大,他当然想好好花时间打磨出一部佳作来,只可惜时间实在是不允许。

    这就是作为学生的难处了,要是他还是老师,有稳定的收入的话,那他也不用这样向市场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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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家

    即使决定写一部开白话H文先河的商业媚俗之作,王德孚也不会贸然动笔,他是想要将这部书当成一张长期饭票的,所以在写之前当然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构思好大纲、搞好人设。

    对这样的文来说,女主角的人设非常重要,这就好比那些猫片女优,太丑太没吸引力,就显然会被吐槽成“黑车”,像之前《姑苏晚报》上连载的半白不白的H文,就是这种“黑车”,让人看了只有吐槽的想法,而不是升腾而起的欲望。

    如果可以的话,王德孚甚至想找一个插画师,将他要写的女角色画出来,甚至在精彩的鼓掌片段,配上插画,那样一定可以让读者有更完美的阅读体验。

    毫无疑问,他这样的做法,其灵感就来源于他曾经那个世界日式轻小说,平庸的轻小说要想畅销,可能就全靠插画了,以至于被吐槽成“买插画送厕纸”。

    只可惜这个世界的二次元文化显然尚未流行,漫画虽然已经诞生,还有沈子凯、冯波尘这样的漫画大师,但他们的漫画都是国画风格,十分飘逸,和未来的漫画风格有很大的差别。

    王德孚作为一个“未来人”,当然更加习惯未来漫画的画风,这便让他心中一动,决定在适当的时候,写一部促进漫画创作发展的理论作品,以推动这个世界漫画创作的发展,说不定还可以让华夏都变成整个世界的漫画中心。

    实际上在这个世界的他的人生经历中,他小时候当然也是学绘画的,这是因为他从小在族学、私塾中接受教育,其中就有先生教授绘画,只可惜他在绘画上并无天赋,但是认真学习的他,绘画的基础还是有的,这反而成了他现在可以利用的写作素材。

    所以说不管是他在现代的记忆还是在这个世界的记忆,都是他的宝藏,随时都可以利用起来。

    之前说到了他即将要写的这部作品的女角色,他觉得也要出去采风取材一番,要写出符合这个时代男性审美的女角色才行,要不然怎么引起读者们的共鸣呢?

    身为作家,闭门造车是不行的,就是得多出去走走、看看,接触更多的人和事,收集到更多有用的素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写在文章之中。

    除此之外,王德孚对于自己在大学中的学业,也没有任何放松,他不知道真正历史上民国时期的哲学系大学生,学的是什么内容,他只知道这个世界的哲学专业,所学的东西,对他的知识储备真的很有帮助。

    只不过这个世界的哲学发展,确实落后了许多,从所学的华夏哲学史与西方哲学史中,他感觉这个世界的哲学发展都只有另外一个世界十六、七世纪的水平。

    这不由让他生出了提出“王德孚主义哲学”的想法,这都说科学的尽头就是哲学,说不定以后成为大哲学家的王德孚,可以指导一下整个世界科学的发展,他的哲学思想,肯定会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王德孚的舍友、同窗,显然都没有发现他的灵魂,已经与来自另外一个未来平行世界的灵魂融合了,主要是他本人的行为举止,依旧和之前没有太多的变化,还是那样儒雅帅气。

    在不少人眼中,王德孚就是一位学习刻苦的谦谦君子,极为安静,他的人缘非常不错,原因之一当然有他的颜值很高,戴着玳瑁边圆框眼镜,头发分齐又微微蜷着的他,分明就是个贵族式的大学生。

    这年头能戴得起眼镜的,也绝对不是普通人家出身,他戴得这副眼镜就要九十多银元,够普通人家八九个月的日常开销了,换算成另外一个世界的人民币,就要九千多元,这就更加直观了,一副眼镜九千多,确实够奢侈。

    时值冬季,王德孚不穿校服时就穿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戴一顶圆顶礼帽,走在校园中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男神、校草中的校草,只可惜这所大学之中并没有女生,要不然这位哲学系男神走到哪里,都肯定会让她们无法移开眼神。

    也还好没有女学生,要不然王德孚的人缘可能就没这么好了,这长相普通的男人,当然会很不爽总是被颜控女子区别对待,却从不反思,在男人的世界中,美女也总是可以得到优待的。

    不论在哪个世界、哪个时代,颜值永远就是正义。

    就在王德孚为反抗包办婚姻而默默努力时,他的家中也因为他好几封信都不回应,而起了不少反应。

    信中虽然说家中已经给他定亲,实际上只是个意向,首先就是要逼他回来去相亲,要不然不经过他本人同意,到时候闹出笑话,可就丢家族的脸了。

    绝对自由的恋爱,是根本不存在的,家族是给他选定了范围,而不是只有一个给他选择的对象。

    王家公馆门口有一对石狮子,屋檐下挂着一对大的红纸灯笼,门前台阶下有一对长方形大石缸,门墙上挂着一副木对联,红漆底子上现出八个隶书黑字:“国恩家庆,人寿年丰。”两扇大门开在里面,门上各站了一位手执大刀的顶天立地的彩色门神。

    王氏家族四房人都住在这个公馆之中,此时是晚饭时间,诸多子孙围绕着王老太爷吃饭,只有当他动筷时,大家才敢动筷,他不说话时,众人也都沉默着。女眷们是没有资格上主桌的,丫鬟侍女们就在一旁侍奉着。

    “德新啊,德孚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为什么这么久他都不回一封信?”王老太爷随口问着自己的长孙。

    王德新已经三十多岁了,整个人看起来比较颓废,没有什么精气神,不过他却下意识为自己的三弟说话,这样回应道:“三弟学习一向刻苦,学业也颇为繁忙,可能暂时没有时间回信。”

    王老太爷哂笑一声,他素来知道王德孚骨子里的叛逆,但是再叛逆又能如何呢,在这个家中,没有人可以忤逆他的意志。

    “不回信就先断了他的钱!吃家里的,用家里的,家里供他上新式大学,他就是这样回报家族的?”王老太爷的笑容隐去,怒斥道。

    整个屋子一时间都噤若寒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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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义妹

    毫无疑问,王老太爷在整个王家,绝对是一手遮天的,他可是军官退役,祖上还当过将军,所以他治家简直和治军一样严苛,家中就没有不怕他的人。

    以前王老太爷还有个贤惠的正妻管理后院,克制他的暴脾气,可自从妻子死后,就没有人可以做到这样了,那些姨太太们,在家中都没什么地位,连带着生的庶子庶女在这个大家族中都没什么地位,仅比下人的地位高点。

    如果王德孚的父亲是姨太太的儿子的话,那他估计也不会有机会接受这样好的教育,现在还能够去学费极高的私立名牌大学读书。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不讲究一个嫡庶有别的话,那王家这偌大的家业、家族的资源,还真的不够分,王老太爷的正妻可是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的,其中两个女儿嫁出去了,就不算家里人了,但四个儿子,总要在他们身上投入资源吧?

    王老太爷其实最器重的是他最大的儿子,也就是王德新、王德民、王德孚的父亲,只可惜他在王德孚没几岁时就因病去世,让王老太爷悲痛不已,脾气就变得越来越坏了。

    其余三个儿子,就没有一个让他满意的,二儿子去管了粮行米行还兼了个县议员,三儿子开了客栈、购置房产收租、四儿子最不成器,整天游手好闲,染上了抽大烟的毛病,还总是嫌家里给他的资源少。

    实际上再多的资源投在他的身上,也都会给他败光了。

    王老太爷横竖都觉得去军校读书的大儿子最符合他的心意,哪里知道他会白发人送黑发人!

    王老太爷发了一通火之后,家中虽然噤若寒蝉,但待到他在下人的搀扶下离席之后,饭桌上的众人好像又恢复了生气,只听那位游手好闲的四叔王海光有些幸灾乐祸道:“德孚这下子算是彻底惹怒老爷子了,家里每年花那么多银元给他上学,还不如给我去投资!”

    王海光这话一说出来,王德新这位长孙的脸色当然变得难看起来,不过他性格偏软,也不敢和自己的四叔针锋相对,他心想要是自己的二弟在就好了,可惜王德民去了魔都开夜总会,还加了帮派。

    二叔王海清看到王德新这种样子,微不可查地叹了一口气,只是冷淡道:“四弟你这说得什么胡话,德孚在读书上很有天分,那家里就应该给予充分的支持,能从东吴大学顺利毕业,德孚以后肯定是有出息的,你不要说这样的风凉话。”

    三叔王海泉也向来看不惯不成器的四弟,所以便附和道:“再多的钱给你投资,都会打水漂!”

    王海光被两位亲哥怒怼,也不敢还嘴,只是心说当初王德孚一心要去上新式大学,也没见这二位有多支持,现在他们倒是嘴上说得好听。

    在这个家庭,显然上下尊卑都是分得好好的,或许这就是王老太爷治家的成果。

    王德新见到二叔、三叔似乎都是在帮他,不由向他们开口求助道:“德孚性子执拗,向来不肯轻易服软,现在爷爷要断了他的例钱,这可如何是好?”

    王海清与王海泉对视一眼,露出无奈的神色,老爷子决定的事情,他们怎么可能忤逆呢,同时他们也劝王德新不要有任何小动作,那反而会让老爷子变本加厉。

    这两位叔就是这样,永远也不会做出什么实际举动,来帮助王德孚。

    四叔王海光也真的是个贱人,直言他会盯着王德新,如果王德新敢偷偷资助弟弟,那他就会去告状!

    这四房在饭桌上的表现,被下人们看在眼里,消息便一下子在整个王家公馆传开了。

    家里许多人都觉得三少爷王德孚这下子肯定要倒霉了,灰溜溜地滚回家中,就是他的下场。

    “三少爷虽然读书可以,但赚钱肯定不行,老太爷断了他的例钱,不出三月,肯定只能回家,胳膊肘是扭不过大腿的!”

    “百无一用是书生啊,三少爷这下肯定要吃苦头了!”

    “三少爷也是真的迂,先听老太爷的安排,娶他一房正妻,再去找姨太太自由恋爱,这不就两全其美了嘛!”

    “新式学堂读书读傻了呗,自古以来成亲那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自己做主岂不是乱套了?”

    ……

    整个家族仿佛都在声讨王德孚,并等着看他的笑话,同时却也有人真正关心着他。

    王德新这位大兄现在是有心无力了,但兄弟三人的母亲吴氏,却不忍自己的小儿子受苦,不过她显然也非常了解王德孚的个性,不到实在靠自己活不下去的地步,那是绝对不会甘心回家受制于人的。

    不过吴氏却也希望王德孚可以早点回家,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小儿子都十八了,长得又那么俊俏,当然要赶紧说一门门当户对的好亲事。

    所以吴氏将自己最器重的心腹侍女沫儿唤来,让她带上二十多银元,去找王德孚,她的首要目标,就是将王德孚越早劝回来越好,次要目标就是在王德孚走投无路时,不要让王德孚吃苦,吴氏实在不忍心她的小儿子吃苦。

    沫儿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子,也是见过世面的,可惜就是不识字,但吴氏相信她绝对可以完成她交给对方的任务,也相信她的完成这个任务的动力。

    沫儿和王家的渊源也比较深,她的父亲是王老太爷一房姨太太的儿子,不过这儿子的父亲,却不是王老太爷,这当然不是王老太爷被戴绿帽子了,而是这位姨太太本来就是个舞女,私生活很混乱,在被王老太爷收入房中前,就有了个私生子,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后来这私生子就直接跟着王老太爷姓了,现在跟着三叔王海泉混,在一个客栈里帮忙做工,混口饭吃,沫儿就被他送进王家公馆当侍女,希望吴氏能给她安排个好人家,沫儿从小就被教育,女子一辈子要想过得好,就得嫁得好。

    所以这样算起来,沫儿可以说也是姓王,按照年龄辈分来算,她应该是王德孚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年方二八,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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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见面

    王沫儿这个从小被封建教育教大的女孩,思想当然也很封建,她十分听吴氏的话,对吴氏吩咐她做的事情,总是百分之百地完成,以讨得吴氏的欢心,为的就是以后可以嫁个良人,能当正妻当然最好,不能当正妻的话,当个姨太太也行。

    主要是在王沫儿看来,娶她这种身份的女子当正妻的男人,估计能力也强不到哪里去,而厉害的男人,哪个不妻妾成群?

    她宁愿当姨太太享福,也不愿意当正妻受苦。

    这种观念如果放到现代社会,怕绝对要被骂三观不正,分明就是天生的小三啊!

    但在这个时代,没有接受新式教育的她,有这样的想法,好像也没什么错误。

    实际上在权贵之家当个讨得主人欢心的下人,要比当什么农民、工人舒服得多。

    当做权贵的奴才,比劳动显得更加有尊严、过得更舒服时,那这个社会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权贵们肯定乐于看到这一面。

    在王沫儿心目中,最厉害的男人,大概就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王老太爷了,整个家族都没人敢忤逆他,除了三少爷王德孚。

    倒也正因为如此,王沫儿对王德孚也有些许崇拜,总觉得三少爷是不同寻常的,再加上三少爷确实从小就帅,对待下人也很随和,所以王沫儿对三少爷挺有好感。

    这一次接到吴氏交给她的这个任务,她也算是欣然而往,并且自信可以将王德孚劝回来。

    王沫儿不是很明白三少爷为什么排斥家里包办婚姻,包办婚姻有什么不好吗?如果包办婚姻不好,那她为什么希望自己的婚姻被吴氏包办?

    长辈们的眼光总不会错的吧,自己去找的话,能找到什么良人呢?

    王沫儿一直觉得她的奶奶眼光和手腕还是不错的,居然能成为王老太爷的姨太太,从此吃喝不愁,还和其他姨太太打成一片,整天开开心心地搓麻,不要干活,这样的日子还不是快活似神仙?

    王沫儿可以说继承了她奶奶的美貌,一个私生活混乱的舞女,能够混成姨太太,没有点姿色和手腕,那是不可能的,甚至姿色的作用要远远大于手腕。

    王沫儿从小也长得水灵,吴氏第一眼看到她时,就对这个可爱动人的少女产生了好感,然后少女又把她伺候得很顺心,在关键时候也不怯场,敢于抛头露面,去收租什么都让她去,这便渐渐让吴氏越来越信任她,而家里人也都知道,她就是吴氏意志的化身。

    可以说,王沫儿除了不识字以外,在各种庶务的处理上,那几乎是无可挑剔的,说不定宅斗起来都是一把好手,吴氏因为她而在家里存在感大增,她也因为吴氏的信任,而在家里的地位不比那些嫡系千金小姐低,远不是那些庶子庶女可以比的。

    不过这一次王沫儿带着吴氏的任务去苏州大市之中,出这么远的门,也是第一次,而市中的繁华程度,也不是县里、镇上可以企及的,能够比苏州大市繁华的,或许也就只有帝都、魔都了,毕竟自古以来,苏州就是江南地区的膏腴发达之地。

    王沫儿当然不是坐公共交通去找王德孚的,这年头的公共交通已经兴起,但对于真正权贵之家,他们已经开起了私家汽车,而像王家这样的旧式大家族,则依旧使用马车。

    当初王德孚去市里上大学,坐的就是马车,车夫也是同一个人,算是王家的专用车夫,一生受雇于王家,以后还能子承父业,完全可以算得上铁饭碗了,他们似乎都没想过有一天,马车会被淘汰。

    新时代已经携着大势滚滚而来,而整个王氏家族,除了王德孚之外,似乎都还浑浑噩噩地活在旧时代。

    王沫儿在见三少爷之前,还特意抹了粉,让自己本就白皙光滑的脸颊更加白皙,衣服她也穿上了在她看来最为时尚靓丽的棉袄,不对,她根本不懂时尚二字,因为她不识字,自然不会去看现在已经渐渐流行的时尚杂志。

    像她穿的这种棉袄,可以说已经落后时代二三十年了,现在最流行的还是华美精致的旗袍,以及加入西方元素的汉服大衣。

    所以当王德孚见到王沫儿时,生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是哪里来的村姑?

    也是王沫儿的颜值确实给力,就算穿再土的衣服,化再落伍的妆容,依旧青春无敌,毕竟才十六岁。

    王德孚很快就从记忆中找出了关于她的信息,反应过来,对方是生母吴氏的心腹,这一次过来,可能是吴氏的安排。

    吴氏能安排什么王德孚心里还是有点数的,看来他对家里的来信置之不理,终于让家里坐不住了。

    王沫儿见到那一身大衣、礼帽,充满书卷气的帅气三少爷时,她感觉心跳有些加速,她觉得这一次欣然来这,或许不仅仅是为了完成吴氏的任务,能够见到许久不见的三少爷,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开心愉悦的事情。

    可能这就好比男人也愿意去看美女,和美女近距离交流,哪怕什么都没发生,都感觉很开心一样,现在王沫儿见到王德孚,就觉得自己路途中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然而王沫儿万万没想到的是,王德孚却在考虑怎么将她糊弄回去,反正让他回家接受包办婚姻,是绝不可能的。

    王德孚带着王沫儿去了一家咖啡馆,他的态度倒是十分温和,仿佛一点都没有猜到她是来做什么的,只是向询问了家中母亲、大兄的状况,至于其他的叔叔以及王老太爷,他完全没有兴趣了解。

    王沫儿在三少爷面前颇有说话的欲望,在其他人面前,她的话总是特别少,给人清冷的感觉。

    有三少爷在,这原本让她感到太过摩登现代而有些不适应的咖啡馆环境,似乎都让她变得无拘无束起来。

    王沫儿不仅说了有关吴氏、大少爷王德新的消息,还说了其他的事,最重要的一件事,当然就是王老太爷已经断了王德孚的经济来源,家里人都在等着看王德孚的笑话。

    “很可惜,他们永远也看不到我的笑话。”王德孚扶了扶眼镜,无比平静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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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万事俱备

    当王德孚用淡然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时,如果他的颜值不那么出众的话,那他这样的举动肯定不会让王沫儿觉得有什么把握,只是在逞强、强行装逼,但是他这样的话,再配合他的长相,自然就给人一种莫名的信服感。

    可能这就是长得帅气逼人的好处,不管他做什么,仿佛都不存在错误,就算错了,也可以当然选择原谅他。

    反正王沫儿望着自家三少爷时,眼睛里就闪烁着崇拜的小星星,只觉得三少爷不愧是三少爷,从小到大都这么有志气。

    只不过平心而论,三少爷因为他的这种脾气,在家里也吃了很多苦头、受了不少委屈,现在虽然他嘴上说得霸气,但他到底会用怎样的方式,来不让家里人看到他的笑话呢?

    王沫儿十分好奇,她原本想越快将三少爷劝回去越好,但现在她竟然想待在他的身边,看他到底会做什么来破局,或许这个想法也包含着她的些许私心,能和三少爷这样的美男子长久地待在一起,那真是每天都会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王德孚本来想将王沫儿糊弄回去,接下来却听王沫儿一股脑地将吴氏交给她的任务,直接告诉了王德孚,还将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上交给他,然后表示自己会听他安排。

    王沫儿的举动,让王德孚愣了好一会儿,他好像也没做什么吧,怎么这个自家母亲的心腹侍女,就这样“缴械投降”了,当然这个词并不是很恰当,不过看到王沫儿那真诚的眼神,他觉得这个女孩或许可以信任。

    因为不管怎么说,王沫儿拿出来的钱,就是真的,一共二十多块银元啊,可真够豪气的,放到他曾经那个世界,可就两千多人民币了,给一个大学生当生活费,省着点用的话,又可以维持两三个月的生活。

    而王沫儿这样做了之后,王德孚自然就不好意思让她回去了,要不然总有一种过河拆桥的感觉,可是她不回去的话,住在哪里呢?总不能住在他的学校宿舍吧?

    如果是曾经没有灵魂融合的王德孚,处理这种事情肯定会不知所措,但现在的王德孚,只是略作思考,就想到了办法,直接在学校外租个房子不就得了,还可以为他自己创造一个比较安静的写作环境。

    虽然他的宿舍环境挺不错的,舍友们的素质和人品也都不错,但在宿舍里写作,受影响是肯定的,而且考虑到他要写的作品,还比较见不得人,所以确实需要一个更加隐私的空间。

    而王沫儿的存在,也可以让他更专注于写作,什么杂事都不用他去烦了,印象中她就是那种做起事来非常稳当、毫不拖泥带水的人。

    王德孚一旦有了定计,行事的效率就很高,不过他并没有将这样的想法直接和对方说,而是先带着王沫儿在这苏州城中好好玩了几天,进一步培养感情,这并不是因为他对她多么有好感,又或者是垂涎她的姿色,只是觉得他现在需要她这个人,她对他很有用。

    在带着王沫儿玩的过程中,他也发现了对方的另一面,本来他还觉得对方非常豪爽大方,没想到在对外人时,就特别精明小气了,不管是他给她买什么吃的、穿的,她都能去砍一砍价,锱铢必较。

    没错,王德孚按照自己的审美,改造了初见他时很土气的王沫儿,他直接带她去理发店剪了个如今很流行的“妹妹头”,也就是齐耳短发,许多民国女学生都剪这样的发型,基本式样是刘海齐眉、两侧头发与耳垂齐,略向内扣,其他地方的头发也以此为长短标尺。

    如果那天王德孚就要带她去剪的话,王沫儿肯定不从,在她十几年的生命中,似乎从来都没有想过女子可以剪短发,但是被王德孚这么带着玩两天,她就感觉自己跟吃了迷魂汤一样,不管三少爷说什么,她都从了。

    她本人倒是安慰自己,对方本来就是少爷,以后是要成为老爷的,而她是个下人,下人听主人的,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不过这样的想法,又让她自己觉得别扭,因为三少爷真的和家里其他人不一样,他好像根本没有当她是下人,始终用相当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她,这让她既开心又惶恐,总觉得自己好像僭越了。

    与三少爷在一起的日子,王沫儿觉得就好像在做梦一样,只觉得时时刻刻都处于幸福之中,就是不知道这样的梦,何时会醒过来。

    “三少爷,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已经梳着“妹妹头”,穿上了天蓝色汉式衣衫、黑色短裙,清纯十足的王沫儿这样问道。

    王德孚满意地欣赏着自己改造出来的“民国范”女子高中生造型的王沫儿,宠溺地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和道:“因为我们是亲人,你是我的妹妹啊,沫儿。”

    这个答案让王沫儿满足地笑了,从来不懂恋爱为何物的女孩,接受了这样的解释,而且论起辈分关系什么的,她确实能算王德孚的妹妹,只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而已,她是王老太爷姨太太私生子的女儿。

    王德孚对王沫儿的勤劳能干还是很满意的,只觉得这个时代似乎也没那么差,如果身边有这样一个可以帮他处理杂务的侍女的话,以后连交稿,似乎都可以让她代劳,而她不识字,也暂时成了优点。

    事实上,连租房这件事,王沫儿也帮上了忙,找到了一个好住处,她似乎对能够和三少爷长久地相处这件事相当期待。

    在搞定了王沫儿的住处、他的写作场所之后,他那本来四十多块的银元,仅剩十几块了,这让他终于明白曾经上大学时,那些谈恋爱男生的难处,那是真的烧钱啊!

    不过有个王沫儿在,倒是让王德孚的提笔的动力更足了,作家有时候就是这样,不到火烧眉毛的时候,那是写不出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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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人设

    其实作为来自网络时代的人,王德孚对自己能否写出一部让读者们看得欲望升腾进而慷慨解囊的大作毫不怀疑,毕竟那个时代各种资源实在太过丰富。

    至于女角色的人设,他在带着自家妹妹王沫儿到处玩的过程中,也差不多心中有数了,所以说作家们出去玩,真不是单纯地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确实是在取材、寻找灵感。

    读者们应该要给予作家们充分的理解嘛。

    主要的女角色他决定刻画两个,一个自然就是渴望自由恋爱、骨子里却很传统的千金大小姐,另外一个便是倾国倾城的女演员。

    王德孚觉得这样两个女角色,本身就能让读者有YY的感觉。

    王德孚觉得这两个主要的女角色,还是很有时代气息的,千金大小姐就不说了,自古以来,书生YY的女主角,都有大小姐的属性,哪怕是现代,哪个男的不希望自己搞到一个白富美?

    而女演员当然也是很时髦的职业,这从无声电影的出现,到现在有声电影的普及,也没有多长时间,但随着某些电影的大火,那些在大荧幕上展现自己姿容的女演员可以说让那些有闲钱去看电影的市民阶层家喻户晓,所以如果将书的读者定位于这部分人的话,他们肯定对主要女角色是女演员而喜闻乐见。

    王德孚虽然对他写的大作的水平毫不怀疑,但他真的希望在这部作品中,写出人性、写出哲学、写出美学,这不是普通读者需要看懂的,而是给那些文学评论家看的,甚至是让这部作品能否变成名著的关键。

    都说看一部大作到底有没有深度、有没有反复品读的价值。

    为此,他也想出了不少奇招。

    他将男主设定成了一位从布列塔尼亚帝国留学归来的现代诗诗人,如今随着白话文大行其道,白话现代诗当然也成了非常时髦的玩意,他便准备给他取名为“徐诗哲”的男主,准备了一首好诗——《再别康桥》。

    没错,就是徐志摩的那首《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在这个世界,康桥大学是布列塔尼亚帝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与华夏日不落帝国的帝都大学、华夏大学,都属于世界名校,华国亦有许多优秀的学生去康桥大学读书。王德孚的男主“徐诗哲”便是这样的留学生。

    徐诗哲这个男主的人设,王德孚也是下了功夫去设定的,甚至可以说,这部《情与性》的作品能不能升华成一部有深度有内涵的大作,全靠他了。

    徐诗哲是一个外貌与才华兼备的男人……

    而徐诗哲最大的特点,那英俊的外表与横溢的才华,对女人又有致命的吸引力。

    当然,徐诗哲形成这样的性格,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的初恋失败,让他受到了严重的心理创伤,他曾经那么爱那个钟灵毓秀的女子,女子也倾慕他的才华,欣赏他的外貌,明里暗里地向他表达她的欢喜,他本以为两人是两情相悦的,哪里知道女子转眼就嫁给了另外一个才华和外貌都不如他的男人,因为对方更加老实、靠谱。

    徐诗哲从此之后,就成了一个浪子。

    徐诗哲标榜着自己特定的一套爱情理念,即没有感情投入的人就无权干涉对方的生活,所以他给了自己自由的空间

    他心安理得的在不同女人之间周旋,因为他绝对不会再爱上除了曾经的初恋之外,任何一个女孩。

    直到徐诗哲遇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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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情与性

    她当然就是本书的主要女角色之一,名为张婉怡的大小姐。

    她虽然出身旧式大家族,从小也被教育妇德之类,但是后来却有幸上了新式的女子高中、大学,接受了新的教育,并在这个过程中,爱上了如今渐渐流行的白话现代诗。

    徐诗哲在创作现代诗上颇具天赋,他的诗歌字句清新,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象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并追求艺术形式的整饬、华美,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他甚至能够算现代诗中一个流派的扛鼎人物。

    所以他被张婉怡这位大小姐崇拜,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风流成性的徐诗哲从来不会拒绝女粉丝的投怀送抱,甚至他还会主动去撩女粉丝。

    徐诗哲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爱上张婉怡这个先因为崇拜后来则无比依恋他的大小姐,或许是因为张婉怡对他的爱,就如同飞蛾扑火,为他甚至悔了自己从小订好的婚约,成为整个家族的笑话,完全不留后路地与家族决裂……

    这不由让徐诗哲想起了他的初恋,她和张婉怡的做法,简直就是两个极端,她轻易就接受了家里的安排,同时还非常现实地选择了一个她可以完全掌控的老实男人。

    徐诗哲显然被张婉怡的这种浪漫的决绝所打动了,所以他对她的爱,也违反了他曾经制定的原则,甚至娶她为妻。

    小说写到这里,倒仿佛像是在给读者们灌输自由恋爱的观念,似乎真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一样,因为徐诗哲确实爱上了为他几乎放弃一切的张婉怡,而张婉怡又这样爱着他,两人甚至还一起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哪怕这段婚姻,根本得不到两个家庭的支持。

    但只要结婚的两人幸福,不就足够了吗?

    实际上不管是哪个时代,结婚似乎从来不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得不到家人祝福的婚姻,终究有些瑕疵,或许多年之后,爱情的炽热褪去,双方都会产生悔意。

    王德孚书写这样一段幸福美满的自由恋爱剧情时,他的文字亦是浪漫、唯美、温馨的,就彷如《再别康桥》的文字笔触一般,离家的决绝大小姐、回头的浪子诗人,一起谱写出了一首治愈人心的爱恋之歌,他们之间的段落,也成了进一步将文章的唯美浪漫氛围,推向高潮而不可或缺的存在!

    如果小说就此完结的话,那它就算文笔再浪漫唯美,剧情再甜蜜治愈,它的深度也始终上不去,也不会让读者产生心灵上的震撼,所以接下来的剧情,当然就开始急转直下!

    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这怎么看都是一套诡辩的渣男理论,但渣男这样做时,至少他会心虚,会有负罪感,但徐诗哲不会有任何负罪感,他又没有对张婉怡变心,真的移情别恋,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毫不掩饰自己这种行为的徐诗哲,显然让全心爱他,为他几乎放弃一切的大小姐张婉怡,在发现了他丝毫不改自己风流行为后,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之前浪漫温馨的文风,变得阴郁沉重起来,张婉怡显然做不到像徐诗哲这样灵肉分离,她的行为虽然已经大胆叛逆到了极致,但她骨子里却是保守的,她觉得深爱一个人,自然就只能和他一个人上床。

    在徐诗哲众多“伙伴”之中,有一位名叫“陆罂梦”的绝色女演员,她是张婉怡最妒忌的对象,张婉怡发现徐诗哲“出轨”,亦是因为看了陆罂梦和徐诗哲之间的书信。

    陆罂梦是个相当特别的女角色,她一生不断选择背叛,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她讨厌忠诚与任何讨好大众的媚俗行为,但是这样的背叛让她感到自己人生存在于虚无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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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有趣的笔名

    如果仅仅因为徐诗哲与张婉怡之间有夫妻之名,就将陆罂梦定性为小三,继而厌恶这样一个人物,那太过肤浅。

    实际上在徐诗哲爱上张婉怡之前,他和陆罂梦,就是最为合拍的“伙伴”关系,,他们之间或许什么都有,但就是没有爱情,因此两人之间的相处,非常的轻松、愉悦,他们可以边谈艺术、谈美学、谈诗歌等谈一整天。

    陆罂梦根本不在乎徐诗哲拥有众多“伙伴”,因为她也有许多情夫,其中还有情爱上她,而放弃自己的家庭,想要与她结婚,但毫无疑问,被只想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的陆罂梦拒绝。

    她这样多才多艺的绝色美人,对无数男人来说,就好像罂粟花一般,让人上瘾,而在上瘾之后,想离她越近,却发现她像天边的云,越飘越远……

    那个为她放弃家庭的情夫,发现自己过去对于婚姻的执着是可笑的,纯属多余的假想,或许要想和陆罂梦永远在一起,就必须成为如徐诗哲这样能够完全做到灵肉分离的人。

    总结来说,《情与性》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故事。

    而生命由于缺乏绝对的意义,变得没有依凭与支撑,甚至不如随风飞舞的羽毛那样有确定的方向。

    因此,小说的结局,当然也是会让读者感觉懵逼的,为了体现人生的无常,徐诗哲与张婉怡最终再一次走到一起后,却死于一场车祸,当时张婉怡因为实在无法忍受徐诗哲的行为,而选择离开,徐诗哲终于发现,他果然还是更在乎“情”。

    可惜的是,他们之间能不能圆满地在一起,都被王德孚的一支笔操控着。

    他之所以想好这样一个结局,当然是为了想完结的时候就完结,这主角都死了,那还要写啥?

    只能说牛逼的作家连烂尾起来,都可以让读者感到这个结局有“深意”,象征人生无常嘛。

    至于陆罂梦,她明明讨厌忠诚与任何讨好大众的媚俗行为,但值得讽刺的,她的职业是个女演员,在生活中她拒绝媚俗,但是在荧幕上,她却时刻处于媚俗之中。

    人的存在,每个人对生命意义的追求不同,方式也不同。

    书中,王德孚通过徐诗哲和陆罂梦尝试了生命意义取舍的不同方式,两者的共通之处正是在于对“媚俗”的反叛。

    王德孚认为:媚俗是人类的一个通病,是一种以撒谎作态和泯灭个性来取悦大众,取宠社会的行为。

    作品中徐诗哲和陆罂梦都体现了反“媚俗”。

    区别在于徐诗哲是以一种表面上退让的抵抗来否定“媚俗”;而陆罂梦则是背叛,出走的抵抗。

    可是到头来,他们都无法从“媚俗”中挣脱,就好比他的这部《情与性》,如果没有讨好读者的媚俗内容,那有多少人会来读他的作品呢,他想要表达的哲学思考,自然就没法传达给更多的读者了。

    当然,曲高和寡的纯文学,终究没法让所有人都喜欢,对普通读者来说,他们只要代入男主角,当然是很爽的,哪个男人不幻想自己容貌顶尖、才华横溢,勾勾手指头就有女孩倒贴?

    其他作家要写出诗人主角的逼格,当然也不会像王德孚这样容易,除非那个作家本身就擅长写诗,要不然你光用文字描述这位诗人多么多么有才,却拿不出什么作品按在他的头上,那这种描述就是空洞无力的。

    王德孚便直接将《再别康桥》、《偶然》、《翡冷翠的一夜》按在了徐诗哲的头上,这个时代那些喜欢现代诗的文艺青年,怕怎么都不会想到,他们有一天会去一部大作中寻找诗歌。

    王德孚花了一周的时间,终于写出了《情与性》的开篇,里面的亮点之一,就有《再别康桥》,这是吸引文艺青年的,对普通读者来说,开篇的亮点,当然就是男主在国外搞大洋马。

    搞定了开篇之后,王德孚还给自己想了个笔名,以掩饰他的真实身份,虽说如今新文化运动轰轰烈烈,但他的这部《情与性》,还是太过露骨了,或许还会被看不懂他这部作品深刻内涵的读者,撸完之后痛骂低俗,所以笔名很有必要。

    王德孚思考片刻,就想出一个有趣的笔名——伊人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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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新娘修行

    天气已经越来越冷了,寒风如刀。

    王德孚这一天准备拿着自己写好的两万字开篇,去编辑部投稿,王沫儿自然贴身而伴。

    本来王沫儿都不知道自家少爷会用怎样的方式解决“经济危机”,反正她所能做的,就是能省就省,还让王德孚回他们租的小屋中吃饭,她对自己的手艺还是很自信的。

    作为传统封建教育下长大的丫鬟,王沫儿精通厨艺、家务、算账、裁缝等。

    虽说如今的成品服装店越来越流行了,但是传统的布匹店却也顽强生存着,购买布匹回去自己做衣服,也很常见,许多传统女性都会自己做衣服。

    王沫儿为了能嫁个好人家,可谓精修“内功”,去追求成为一个完美的封建时代妻子,“三从四德、以夫为纲”这种被新时代女性鄙夷不屑的思想,在王沫儿脑中根深蒂固。

    王沫儿在问清楚了自家少爷在学堂中伙食的支出,再对比她自己买菜做饭的支出,便委婉地提出让三少爷回家吃饭的想法,这个想法提出来,让王沫儿自己都感觉有些过分,会不会伤了三少爷的自尊?

    王德孚则根本没想那么多,不得不说这私立学校中的食堂消费,确实很坑,味道也不怎么样,所以他在知道王沫儿会做饭后,当然选择回家和王沫儿一起吃。

    这样的选择,让王沫儿心中欢喜,她觉得这一次来找三少爷,真的太对了,这对她来说,不也是一种独立的极好的新娘修行吗?

    在王家公馆的时候,她基本没什么机会掌勺,王家有专门的大厨,而现在,她却可以进一步锻炼自己的厨艺。

    王德孚在和王沫儿一起吃饭时,看着对方那一副充满光荣、成就感的神情时,他心中不由感慨,在他曾经那个时代,会亲手做饭的女子或许已经越来越少了,可能后来会做饭,也是在结婚之后被逼出来的,有16岁会做饭的女孩吗?

    最最关键的是,王沫儿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做这些事情,她觉得给男人做饭、做家务、生孩子,是她人生价值的体现,这样的话,她才有资本、有底气嫁个好人家。

    王沫儿甚至担心王德孚吃不惯她做的饭,而询问他在学堂中吃的是什么,不会做的,她还要去学一下,充实她的“武器库”。

    而有王沫儿在,这个原本并不算干净整洁的出租小屋,被她打理得纤尘不染,比他住的学生宿舍,都干净得多,以至于他现在住自己宿舍的频率都低得可怜,行踪诡谲,让其他舍友都疑惑他整天夜不归宿到底去哪了。

    王德孚愿意和王沫儿同居,也让王沫儿暗暗开心,这说明她的新娘修行都是有成果的,当一个男人越来越恋家时,说明她也抓住了他的心。

    这样的王沫儿,不知为何总有一种让王德孚三观颠覆的感觉,他是真正新时代的男性,思想领先这个世界怕有百年,对妇女解放、女性独立、男女平权是很支持的,也非常尊重女性,但是他和王沫儿相处还不算久,竟然觉得王沫儿这样的封建女子,太棒了啊!

    在他曾经那个时代,或许是男多女少,又或许是因为女人被各种新媒体洗脑,女人越来越难哄,偏偏舔狗又越来越多,感觉整个社会的两性关系,都已经畸形了。

    他觉得将王沫儿留在自己的身边,也是一件正确至极的事情,没有她的话,他会被很多杂事牵绊,没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创作中,而有了她,他完全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啊!

    当然不是真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王德孚对于举手之劳的一些事情,还是很乐于做的,不过这却会让王沫儿有些不爽,她觉得自己的领域被侵犯了。

    王德孚在发现这一点后,出于尊重,便放手将内宅的事情交给她了,然后更加专注于文学创作。

    王沫儿每次看到自家少爷伏案专注写作的样子,都觉得这时的少爷更加有魅力,她也知道了,原来少爷居然要通过写文章来赚钱,这让她有些不明觉厉,内心深处也存在着怀疑,写作真的能赚钱吗?

    每天都要计算家中收入、支出的王沫儿,内心当然很焦虑,因为这个家收入为零,支出就算再节省,也是每天都要支出的,总有一天,仅剩的银元都会花完,她甚至想着,如果少爷实在不想回家,那她就出去给人家缝衣服、洗衣服赚钱养他。

    养着这样英俊过人的三少爷,她心甘情愿啊!

    她甚至还再次委婉地提出了这个建议,说她每天做完家中家务,时间还有好多,要不出去做点副业,那样的话,家中经济还能再持续好一段时间,收入支出或许可以勉强达到平衡,只需考虑房租了。

    王德孚这一次当然拒绝了这个建议,他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不是吃软饭的男人啊,虽然这个时代的他,靠颜值确实可以吃软饭。

    既然王沫儿每天做完家务之后的时间还有很多,那王德孚也不会让她没事做,索性就教她识字,结果王沫儿一开始还不从,说什么识字之后就嫁不出去了,女子无才便是德,这让王德孚哭笑不得,但他拿出了少爷威严,逼着她学。

    王沫儿只能硬着头皮学下去,态度不是很积极,她就想嫁个好人家,不想做新时代的独立女性。

    倒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她对王德孚教她识字时,顺手画的简笔画产生了兴趣,在少爷口中,这种简笔画被称之为“漫画”,她在王德孚监督时,就假装认真识字,在王德孚离开去上学之后,就一头栽进了漫画的大坑,一画就能画一整天。

    当然,漫画也拯救不了她的旧思想,在她心目中,为少爷打理好整个家,还是第一位的,以后她一定要嫁个好人家,做个好媳妇。

    王德孚今天依旧一身大衣,围上了围巾,戴着帽子,打扮有些类似电视剧《上海滩》的男主,帅气程度不下于发哥,他带着被他打扮得同样非常洋气的私人助理王沫儿,准备去坐电车。

第14章 少年车夫

    电车的车站距离王德孚的住所有一段距离,在往那里走的过程中,还会路过大学。

    说起来他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久,还从来没有坐过电车,脑海中也没有坐电车的记忆,看来王德孚这位地主家的少爷,并不习惯较为拥挤的公共交通,也可见他手头基本上是不缺钱的。

    在这个汽车尚未普及的时代,电车就好比后世的公交车,人力车自然就相当于出租车了。

    后世在大学门口什么的,叫出租车很是方便,这个时代也是如此,在有钱学生颇多的东吴大学附近,等待拉车的人力车夫也有很多,他们甚至主动询问学生要不要搭车。

    王德孚本来是一心想去坐电车的,价格便宜,同时也比较人道,如果没有未来的记忆,他或许还能毫无芥蒂地去坐人力车,但有了未来的记忆,他再坐人力车,分明有种把人当牲畜的感觉,这种感觉并不好。

    然而,就在此时,有位年少的人力车夫,却出现在他的视野中,少年身上的衣服只是一件破旧的棉袄,头戴乌毡帽,整个人看起来极为单薄,他一边搓手呵气,一边瑟瑟发抖。

    王德孚看到之后,心中有些不忍,他带着王沫儿向少年走去,而少年看到他们走过来,就好像看到了一束光,整个人的眼睛都变得明亮起来。

    “这位少爷、小姐,坐车子吗?”少年充满希冀地询问道,他说的并不是官话,而是当地的吴言,让王德孚有些亲切。

    “你年纪多大了,就出来拉车?”王德孚随口问道。

    少年以为王德孚见他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立马拍着胸脯回应道:“我今年十六,已经拉过三年车了,少爷您请放心,我是老车夫。”

    看着这个十六岁却自称“老司机”的少年,王德孚一时间都不该说什么好了,这个世界的他也不过十八岁,却已经上着私立名牌大学,吃穿用度基本不愁,现在遭遇经济危机,也不过是自己找的,只要他向家里服软,立马可以继续过他的少爷生活。

    但这个少年呢,他家里根本就没钱供他上学,甚至都没有让他去上学的意识,以至于十三岁就要出来拉车……

    王德孚这一次真的切身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贫富差距,难道这就是红色幽灵没有出现之前的资本主义时代的社会现状?

    他记得他那个世界日不落帝国时期的英国,底层贫民也过得相当惨,等到后来苏联的出现,那个红色幽灵的力量,才让那些毫无底线的资本家,收敛了吃相,提高了福利,值得讽刺的是,许多底层人民,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红色幽灵的功劳。

    “你这么小,我要是再坐你车,心里实在不好过。”王德孚用同情的语气说道。

    少年一听这话,顿时急了,他自己都觉得给人拉车天经地义,完全没有反抗车行的想法,心中还感谢车行给他混口饭吃,所以他根本不需要别人同情。

    他赶忙说道:“少爷,我已经半天没生意了,又冷又饿,您就坐我的车吧!您是好心肠,但没法让我肚子饱起来啊,我年纪小拉车,警察都不管,说明这就是合法的!”

    王德孚听了之后,只觉得自己只有照顾他的生意,才能帮他,直接给他钱的话,岂不是会伤了他的自尊?

    于是王德孚与王沫儿就上了这辆黄包车,少年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其实他冷是有点冷,却一点也不饿,刚刚那么说,只是为了进一步激发王德孚的同情心,让他照顾生意。

    坐在车上时,王沫儿就小声在王德孚耳边揭穿了少年的谎言,她刚刚在旁边整个人都很漠然,仿佛对少年十六岁就出来拉车这种事,没有任何触动、怜悯,显然,她也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

    王德孚听了王沫儿的话,心中更加复杂了。

    “少……哥哥你就是太善良了,不过有我在身边,你绝对不会被骗的。”王沫儿自信地说道。

    “哥哥”的称呼是王德孚要求她改的,他并不将王沫儿当下人,而是真的当妹妹一样疼爱,所以不想听她喊“少爷”。

    王沫儿觉得自己虽然识字不多,但社会经验比王德孚不知道丰富多少,心肠也极为冷硬,对待底层人民,就像是对待牲口,他们天生就该为老爷们卖命。

    到了目的地之后,拉车少年说车费要120铜文,大概相当于后世的12块钱,价格还是比较合理的,1银元可以兑换1000铜文,所以一个铜板等于后世的一毛钱。

    结果不等王德孚掏钱,王沫儿便站了出来,毫不客气揭穿少年的谎言,然后直接砍价到80铜文,少年当然不同意,一番扯皮,最终车费是100铜文,能为三少爷节省20铜文,王沫儿开心极了。

    不过王德孚看着两位同龄的少年、少女为此而讨价还价,却陷入了沉思,后世十六岁的少年、少女,或许还在厌恶在学校学习这种事情吧,他们的痛苦,与这个时代的同龄人一对比,就变得可笑起来。

    但真正可怕的是,这个时代的少年、少女,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社会是有问题的,他们如此的麻木,早已习惯了被剥削、压迫,甚至还感激剥削者……

    王德孚只觉得今天的这个“老司机”少年,以后或许会成为他的人物,对方给他的印象足够深刻,他最后询问了对方的姓名,叫做高祥。

    王德孚一时间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他需要通过作品在唤醒这个世界处于麻木之中的人民,这才是作家存在于世的重要意义之一。

    王德孚与王沫儿终于来到了《姑苏晚报》的编辑部,里面负责接待的前台员工一见到这两位衣着光鲜的俊男靓女,便有些肃然起敬,还以为他们是上面领导的后辈,立马带他们去见主编了。

    这让在斟酌怎么开口的王德孚有点猝不及防,原来现在他走到哪里,都可以刷脸啊。

第15章 爱才之心

    《姑苏晚报》负责名人八卦、小说连载这一块内容的主编名叫周启云,是一位长相普通、已经秃顶的中年男人。

    周启云对来这里找他的这对男女也很好奇,还以为他们是想要来报纸上打广告什么的,不过在听说他们是来投稿的之后,顿时便兴趣大减,只是保持表面上的礼貌。

    原来即便是《姑苏晚报》这样发行量并不大的一般报纸,也不会轻易接受新人的投稿,而那些已经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也根本不是因为小说写得有多好,而是该作者与编辑的关系不错,假如编辑给作者开出千字1银元的普通价格,其中作者一半的稿费,都会作为好处费,给编辑。

    周启云负责这个版块,当然倾向于和那些合作许久的作者继续合作下去,因为《姑苏晚报》的卖点并不在于这个版块,他也没有将这个版块发扬光大的心思,他毕竟不是这份报纸的老板,只是编辑而已,能拿到每月几十银元的固定工资,还有那些三流小说匠的供奉,他已经很满足了。

    周启云一看王德孚那贵族式大学生的打扮,就觉得对方肯定是那种书生意气式的人物,说不定还恃才傲物,这样的人物怎么可能愿意给他好处费呢?

    不过周启云毕竟是在社会上混迹许久的人物,他依旧保持微笑,和气地与王德孚寒暄了一阵,并且还拿过手稿,在听王德孚说这部作品,是他妹妹“伊人女士”的作品后,周启云嘴上说“佩服佩服,令妹巾帼不让须眉”,心中却更加不屑了。

    这年头能够在文坛上崭露头角的女子,何其稀少,要么就是在帝都,要么就是在魔都。

    这两个地方甚至还形成了两大派系的作家群体,帝都派与魔都派,苏州此地固然也算是经济较为发达、风气比较开放的地区了,但还远比不上帝都和魔都。

    而实际上整个国家的城市与农村存在着严重的割裂状态,城市仿佛已经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度,而农村则依然是乡绅、宗族、地主统治的封建主义国度。

    “那稿件就先放在这里吧,你给我留个联系地址就行了,如果我们报纸采纳的话,到时候会把样刊和稿费寄过去的。”周启云笑呵呵地说道。

    不得不承认,从他的表现来看,好像真的对王德孚的作品非常重视,这甚至都让自认为不会让自家少爷被欺骗的王沫儿,暗暗为少爷开心,以为这事成了。

    然而王沫儿没有和文化人接触过,根本不明白,他们和那些农民、车夫等是不一样。

    王德孚却不会被周启云社交辞令式的说辞敷衍,虽然这份稿件被丢掉,他还有草稿在那儿,重新抄录一份,并不用花太多的时间,但是哪个作家喜欢看到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被忽视呢?

    而且重新抄一遍也是让人不爽的事情,只怪这个世界没有电脑,要不然复制黏贴就行了。

    “周编辑要不就现在看一下吧,如果达不到贵报的要求,直接告诉我结果就行了。”王德孚坚持道。

    王德孚的坚持,让周启云的笑容凝固了,而两人的交流,也被办公室中的其他编辑注意到了,有些闲着的好奇的编辑,甚至也过来围观。

    实际上这年头新人作家亲自来编辑部投稿的情况,还是很少见的,大多数报刊杂志,都会在上面刊登自己的收稿地址,接受邮寄的稿件。

    “老周,要不你就看一下呗。”一位名叫杜书桓的年轻编辑忍不住说道。

    杜书桓是负责《姑苏晚报》时评、社会新闻版块的主编,颇为有才,据说背景也比较深厚,在上面的书局中有人,是让他下来历练的,所以他虽然年纪轻,但在整个编辑部说话却颇有分量。

    周启云冷哼一声,终于翻看起稿件,但是他心态已经炸裂,只是草草阅读,一目十行,根本没有品味出王德孚作品的文字之美,也没有被那些H描写吸引,却反而以此而下定论,认为这就是一部“粗鄙之作”。

    “这部作品达不到我们报纸的要求,而且我们报纸也是正规的大报,不是小报,你的作品过线了。”周启云无比严肃地说道。

    饶是王德孚自认为他的脾气很好,也被搞得十分不爽,他的这部作品,论起H描写的尺度,还不如现在《姑苏晚报》上连载的那些半白不白的古风H文,结果这主编居然反过来说他的作品过线,真是岂有此理!

    在周启云这样说的时候,杜书桓却忍不住拿过稿件,仔细看了起来,结果竟然一下子就看了进去,还被开篇中甩出的《再别康桥》镇住——“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

    多好的现代诗啊!朗读起来多朗朗上口!

    当代诗坛,能写出这样现代诗的诗人,也没有多少吧?

    杜书桓差点喊出“好诗好诗”,就凭这样一首诗,就能看出这位作者那深厚的文学底蕴,结果这周启云居然直接拒稿,难怪这苏州的文坛几乎是一潭死水,有点才华的作者,都去距离苏州不远的魔都混了,实在是这边的文学编辑,素质堪忧啊!

    然而杜书桓却没法越俎代庖地替周启云接纳王德孚的稿件,实际上他在心中还觉得,《姑苏晚报》这样的平台,配不上对方的这部作品!

    《姑苏晚报》的稿费也不高,新人作者估计只能拿千字半块银元的价格,虽然相当于后世的千字50元,但要知道,魔都普通的民办杂志,最低都是千字1银元起,帝都的官办杂志、文学期刊,甚至千字3银元起。

    杜书桓心中一动,望着王德孚这个年轻大学生那帅气逼人的脸,不由回想起了自己那意气风发的大学生涯,不过他肯定没有对方有才,动了爱才之心的他,决定帮这个年轻人一把,也算是结个善缘。

    现在这个年轻人就这么有才,未来肯定可以在华夏文坛,搅动风云!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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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家介绍:
王德孚一生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哲学研究、文学史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贡献。
他对于华夏日不落帝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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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诸天最强女主》火热连载中,可移步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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