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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醉卧笑伊人     大文学家txt下载     大文学家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6章 绝了

    小说的结局是这样的

    十年之末,夫妻俩居然还清了全部债务,连同高利贷者的利钱以及由利上加利滚成的数目。

    刘织云像是老了。

    现在,她已经变成了贫苦人家的强健粗硬而且耐苦的妇人了。乱挽着头发,歪歪地系着裙子,露着一双发红的手,高声说话,大盆水洗地板。

    但是有时候她丈夫到办公室里去了,她独自坐在窗前,于是就回想从前的那个晚会。

    在那里,她当时是那样美貌,那样快活。

    倘若当时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在会走到什么样的境界?谁知道?谁知道?人生真是古怪,真是变化无常啊。无论是害你或者救你,只消一点点小事。

    然而,某一个星期日,她正走到天朝大街兜个圈子去调剂一周之中的日常劳作,这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带着孩子散步的妇人。

    那就是凌夫人,她嫁给了一位姓王的大作家,她始终是年轻的,始终是美貌的,始终是有诱惑力的。

    刘织云非常激动。

    要不要去和她攀谈?对的,当然。并且自己现在已经还清了债务,可以彻底告诉她。为什么不?她走上前去了。

    “早上好啊。”

    那一位竟一点儿也不认识她了,以为自己被这个平民妇人这样亲热地叫唤是件怪事,她不由疑惑道:“早上好,请问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没有错。我是刘织云啊,老同学都不记得啦?”

    “你是刘织云?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我过了许多很艰苦的日子,自从我上一次见过你以后;并且种种苦楚都是为了你……”

    “为了我……这是怎样一回事?”

    “从前,你不是借了一串钻石项链给我去参加晚会,现在,你可还记得?”

    “记得,怎么了?”

    “我丢了那串东西。”

    “哪有这回事,你早已还给我了。”

    “我从前还给你的是另外一串看起来相似的。到现在,我们花了十年工夫才付清它的代价。像我们什么也没有的人,你明白这件事是不容易的……现在算是还清了帐,我是结结实实满意的了。”

    凌夫人停住了脚步:“你可是说从前买了一串钻石项链来赔偿我的那一串?”

    “对呀,你从前简直没有看出来,是吗?那两串东西确实非常相似。”

    说完,刘织云用一阵自负而又天真的快乐神气微笑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彻底扬眉吐气!

    凌夫人很受感动,抓住了她的两只手:“唉。可怜的织云,你为什么不早和我说,我那一串是假的啊,顶多值50银元!……”

    ……

    王德孚写完凌夫人的回应之后,就为这篇短篇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个构思无比精巧的结局,可以说让整篇文章从原来的平铺直叙,一下子就成了让读者根本没法预料结局的经典短篇小说!

    然而当读者再次回顾之前的内容,就会发现其实这一切早就已经有伏笔了。

    刘织云向凌夫人借来的钻石项链,本来是假的,可借的时候凌夫人并不说明,归还时她也不打开看。物主的这种罩在拥尊持贵光环下的满不在乎的态度,无疑为后来点明项链是赝品埋下伏笔。

    王德孚写完这篇小说之后,当然又开始继续回顾这篇作品,修改内容中的细节部分,争取让这篇小说更加接地气,越是让读者读起来逼真的话,自然就越能增加文章的讽刺性。

    在王德孚修改作品的时候,凌静苏当然也不打扰,她只是欣赏王德孚在认真创作时的帅气模样,怎么看都让她觉得喜欢。

    而让凌静苏感到惊喜的是,她原本以为拖稿狂魔王德孚肯定会逾期,没办法,对方在创作上的强迫症实在严重了,然而这一次,王德孚却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他有时也可以很靠谱。

    凌静苏成了这篇名为《项链》的短篇小说的第一个读者。

    她一开始是怀着非常期待的心情阅读这样一篇作品的,说起来写也应该是王德孚的短篇小说处女作。

    对于大部分小说家来说,先从短篇小说开始写起,再创作长篇小说,才算是比较正常的顺序,如果短篇小说都写不好,又如何去掌控好长篇小说呢?

    偏偏王德孚就是个怪胎,他竟然先写了长篇小说《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现在才写短篇小说《项链》。

    凌静苏一开始期待的心情,随着这篇短篇小说前五千字平铺直叙的内容而渐渐降低期待,她都忍不住觉得,是不是王德孚这货随意敷衍地写写来糊弄她了,这难道真对得起千字10银元的价格?

    当然了,小说的前五千字所展现出来的文笔,依旧是让人赏心悦目的,有些句子也一如既往的精辟,可是她总觉得不够精彩,难道这个故事就是在教育读者不要因为盲目追求虚荣而导致悲惨的生活?

    凌静苏的眉头蹙起,硬生生地忍住了自己的吐槽,强迫自己将结局看完……

    直到她看到结局部分再次出现的“凌夫人”,还说她嫁给某王姓大作家时,她顿时就眉开眼笑,也不觉得这篇小说平平无奇了,可能这就是女人吧,男人有某个点get到她的心意,她就会觉得很满足。

    但她一个人满足有什么用呢,这篇小说面向的读者,可不是她一个人。

    然而,接下来看完了结局的她却一下子拍案而起,并脱口而出道:“这……这结局绝了啊,不过下面怎么没了?”

    凌静苏现在其实很想知道,小说的女主刘织云,在知道自己丢失的那串借来的钻石项链是假的之后,她到底会是什么反应,只可惜,小说到此戛然而止,留给了读者无限的遐想空间。

    而这样一个完美的结局,无疑一下子让整篇文章都变得升华了,文章的戏剧性、讽刺性、艺术性甚至都因此而展现得淋漓尽致!

    凌静苏这时才明白,原来她觉得之前的内容平平无奇,也是王德孚刻意安排的,否则她怎么会觉得这个结局如此精彩呢?

    凌静苏的心中,只有满溢而出的敬佩。

第107章 造势

    既然这样一篇经典的短篇小说惊艳到了凌静苏,彻底让她佩服得五体投地,那它接下来被刊载在新一期的《红蔷薇》上自然毫无悬念。

    而以王德孚现在在众多学校中的名气,新一期的杂志肯定会好好地围绕着他之前在文坛闯出的名头宣传一番,这样才能达到双赢。

    王德孚可以通过读者群体较大、传播范围颇广的《红蔷薇》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名气,而《红蔷薇》也能利用王德孚扩大在众多学校中的市场。

    “对了,好像你之前的不少读者都只知道你的文章写得好,非常有才华,却完全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要不这一次就在《红蔷薇》上好好爆个照呗?”凌静苏又想到了一个进一步促进《红蔷薇》销量的办法。

    毫无疑问,凌静苏觉得王德孚的颜值无可挑剔,不好好利用起来的话,实在是太可惜了。

    王德孚也没有拒绝凌静苏的提议,他觉得这是举手之劳,能够帮助凌静苏事业的事情,他都会愿意去做。

    凌静苏在做事上确实雷厉风行,她直接将王德孚带去了照相馆,好好地拍了不少写真,甚至还很调皮地与他拍了合照,倒是被摄影师称赞两人非常登对、有夫妻相,可是让她开心了好久。

    凌静苏可以看出,这是摄影师的真心话,绝不是随意敷衍、糊弄她。

    对于不管哪个时代的摄影师来说,拍摄俊男美女永远要比拍摄丑b来得心情愉悦,这大概就好比画家永远希望自己画出来的作品是美丽无双的。

    在新一期的《红蔷薇》上市之前,凌静苏便开始动用各种宣传资源为其造势,面向的群体,自然就是学生群体。

    随着《红蔷薇》的销量越来越高,想和它合作的媒体自然也越来越多,这让凌静苏能动用的媒体资源也更多了。

    一时间,不少听说过王德孚这个人,并且还看过他散文、杂文作品的读者,都知道了他的短篇小说处女作,将会刊载在《红蔷薇》上,同时还有杂志对他的一个专访,上面还会配上他的照片。

    比如说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有关校园风云人物、大才子王德孚的照片与专访,将会出现在新一期《红蔷薇》上的消息,已经彻底传开了!

    要知道,之前在这苏州第一女子高中,就有不少关于王德孚的小道消息在流传,不过却不是关于他才华方面的,而是关于他的长相、家世方面的。

    甚至有些讽刺的是,越是传王德孚长得有多英俊、家世有多出众的女学生,怕是连他的作品都没有好好读过,反正就是人云亦云,给王德孚贴上一个“有才”的标签,就完事了。

    可能对于大部分只想找个好丈夫的女学生来说,“有才”这个标签,只是一个男人的小小附加分。

    真正的基础分,第一当然就是他的家世,只有家世过硬,才能够达到她们心目中门当户对的标准;第二当然就是他的容貌,很多大小姐可都是极端的颜控,比如说那位陈家的二小姐陈清乐。

    然而,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的小道消息传得越久,却偏偏又没有王德孚的照片流传出来,可谓“无图无真相”,这渐渐地就已经让之前公认的小道消息,变得站不住脚了。

    实际上这其中还有某个爱搞事的二小姐在通过各种努力,让有关“王德孚很帅”的小道消息站不住脚。

    陈清乐在通过这种方式,尽可能地减少她的竞争对手,可以说她为了能够得到王德孚,已经在暗中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

    只不过她这一次回家过年过得真心一肚子火,她满心以为,这一次过年就是绝佳的和她看中的如意郎君王德孚定亲的机会,结果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之前急呼呼要给王德孚包办婚姻的王家,似乎一下子变得不那么着急王德孚的婚事了。

    原因非常简单,王德孚展现出来的潜力,已经让王家觉得,和镇上的大族的联姻,好像“亏了”,如果以后王德孚凭借自己的才华、名声、魅力,获得了那些真正世家大族的千金的青睐的话,那岂不是可以给家族带来更大的收获?

    万一以后王家要是成为皇亲国戚的话,那可真的是光宗耀祖了!

    实际上王德孚现在的名声,已经传遍了他出身的乡镇上,连吴江县里的高官、议员,都知道了他这号人物,这当然就是他的二叔在背后发力了,家族后辈之中有王德孚这样的青年俊彦,他作为长辈,当然也脸上有光。

    尚未婚娶但已经到了该结婚年纪的王德孚,自然一下子就成了十里八乡的香饽饽对象,各种媒人都要踏破王家的大门,尤其是之前看过王德孚照片的那几家,可以说最为积极。

    陈清乐所在的陈氏家族,就是其中之一。

    陈清乐自己早就已经向她的母亲表达了她对王德孚的欣赏与志在必得,还希望她的母亲可以帮她一把,让她能够代替她的姐姐陈清焰,成为与王氏家族联姻的对象。

    一开始陈清乐的那位姨太太母亲还不是很热心,颇有顾虑,毕竟比陈清乐还大点的陈清焰都还没有许人呢,她这样急着要和其他男人定亲,是不是影响不好,最最关键的是,这个王德孚本来可是说给陈清焰的,哪有妹妹抢姐姐的男人这样的道理?

    陈清乐的母亲虽然很宠自己这个特别会哄人开心的女儿,但是她也不希望因此和大妇产生芥蒂,惹老爷生气,毕竟陈清焰就是老爷的正妻之女。

    真要是放在古代的话,陈清乐这种庶女,要想和嫡女陈清焰争夫君的话,那就是自不量力。

    然而陈清乐的母亲,在知道了王德孚的名声与才华,还有他未来那无比光明的前途之后,她终于动心了,开始积极为女儿的婚事谋划。

    可这个时候,其实已经晚了,王德孚本人都直接和他二哥跑去魔都拍小电影了……

第108章 封面人物

    陈清乐在知道一切都晚了之后,她大有一种“非战之罪”的无奈,她觉得她自己已经做到了一切能做的,甚至在王德孚的名声没有彻底传开之前,就果断下手。

    这大概就好比她用最为精湛的目光挑选了一支潜力股,而其他人都没有发现这样一支潜力股,但是她却没有足够的金钱去大肆购买这样一支潜力股,没有获得足够的支持。

    结果还没过多久,这样一支潜力股便彻底爆发,导致人人都看到了它,一时间它的股价疯狂飙升,再想购买它的话,便需要比之前付出不知道多少倍的金钱。

    所幸陈清乐知道王德孚虽然名声传开,但确实还是处于单身状态,并没有任何关于他定亲的消息传出,所以她依旧有机会,只不过要面临的竞争压力,将会非常巨大。

    这大概对陈清乐来说,就是不幸中的万幸,而她本人确实就是那种特别锐意进取、认定目标就会使用一切手段达成它的人,所以她非但没有放弃要嫁给王德孚的想法,反而还进一步增加了她的执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这种性格的陈清乐,将她的时间与精力放在事业上的话,肯定可以闯出一番大事业。

    只可惜她对干出什么大事业完全不感兴趣,她觉得征服世界是男人该做的事情,而她会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现在陈清乐越是没有完成她的这个目标,她就越想要去完成,她其实根本不爱王德孚,只是觉得王德孚的外表就是她喜欢的,其他的一切条件又让她很满意,所以她一定要争取到这个绝佳的结婚对象。

    在陈清乐的各种努力之下,苏州第一女子大学的小道消息,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

    “之前有人各种传那个东吴大学的王德孚,是当之无愧的校草,其容貌、才情、家世,全是上上之选,身上却没有婚约,我就纳闷了,这样顶好的男人,为何身上连婚约都没有?他肯定哪里有毛病!”

    “有好多人都是在跟风无脑吹吧,我也看过他的文章,感觉也就那个样子,完全就是卖弄文笔罢了,就不能写点言之有物的东西?再说了,这年头文章写得好,可不代表长得就好看。”

    “替女人说话的男人,肯定居心叵测,大家可不要被这种心机深沉的男人骗了,很盲目地去崇拜他,到时候见了真人,你可能就会发现,他根本不是你心目中幻想的那个完美男人。”

    “到现在都没有看到他的照片,这肯定有问题吧,这年头不敢放出照片的人,不管是男还是女,那肯定就是丑,长得越是帅越是美的人,哪里会害怕把照片给别人看?”

    “难道就没有一些更加新的风云人物了吗,王德孚已经过气了吧,他都已经被扒皮扒干净了,就是不知道怎么被吹出来的,大家千万不要被假的小道消息给骗了。”

    ……

    不得不承认,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人缘极好、朋友众多的陈清乐,要小小地操控、引导一下舆论,还是非常轻松的。

    在她孜孜不倦的努力下,原本让许多女子高中生心目中幻想的完美老公王德孚,渐渐变成了一个虚伪奸诈、心机深沉的大龄单身男,甚至本来他身上的没有婚约都成了黑点。

    似乎不管在什么时代,年龄越大的剩男剩女,好像都会被人认为肯定哪里有毛病,要不然为什么找不到另一半呢?

    实际上原因明明很简单,根本不是他们自己找不到,只是他们自己不愿意找而已,真正想去找个人凑合过日子的话,不要太容易。

    难道对自己的另一半要求高也有错?生活为什么要将就、凑合着过?

    陈清乐非常满意自己的努力成果,只不过就在她得意的时候,让她所有的小聪明,都要完全变成无用功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她怎么都没有想到,新一期的《红蔷薇》,竟然会登出王德孚的照片!

    深知女孩是多么看脸的陈清乐,差不多都想到接下来会发生的状况了,王德孚肯定会在杂志上市、并在校园中流传开来后,彻底洗白!

    毕竟在《红蔷薇》没有上市时,她身边的塑料姐妹花们就开始各种议论起来了。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终于可以看一看传说中的东吴大学校草、风云人物、大才子王德孚的真面目了,那么之前哪个小道消息真、哪个小道消息假,就会一目了然!

    在这一刻,陈清乐是最无力的,她忽然发现自己在校园中努力经营的人脉关系,在关键时候简直毫无作用!

    她那点小聪明、小手段,直接被《红蔷薇》这样的仿佛“天道大势”一般的存在,彻底碾压,她再怎么挣扎,都不会找到什么抵抗这种舆论的办法。

    甚至还因为她之前的手段,让许多苏州第一女子高中的女学生,都更加期待看到新一期的《红蔷薇》了,不是为了看什么短篇小说处女作,而就是满足自己的八卦欲,看看王德孚到底长什么模样。

    如果真的如一开始的小道消息传闻的那样,长得帅气逼人,是当之无愧的东吴大学校草的话,那他当然就会彻底成为众多女学生心目中的完美对象,一切黑点都不复存在。

    而如果长得一般的话,那有关他的热度,肯定会迅速下降,以后再关注王德孚的,估计就是他那些作品的真爱粉了,比如说那位脸盲的陈清焰,她自始至终都只对王德孚的文章感兴趣,对他长得怎样,她实在无法分辨美丑。

    最后如果长得很丑的话,那王德孚的名声就彻底完了,正所谓期待越大、失望越大,之前她们将你捧得有多高,结果你却让她们幻想破灭的话,那她们就会将你踩得永世不能翻身。

    就在这样一种因为造势而万众期待的情况下,新一期的《红蔷薇》终于震撼上市!

    最骚的是,王德孚的帅照直接成了封面人物!

第109章 疯传

    《红蔷薇》封面上的王德孚,给人的感觉与其说是作家,倒不如说是那种最顶级的男模,其展现出来的颜值,都能赶上电影明星了!

    而在这样的颜值基础上,王德孚的气质,也展现出了他不同于普通男人的深厚内涵。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男人多读书当然也可以培养自身的内在修养,而当外在的形象与内在的气质相结合,他所展现出来的魅力,完全可以迷倒万千少女!

    封面上的王德孚,其穿着打扮自然不像他平日里那么随性简约,有凌静苏这个眼光挑剔的编辑大人在,她也不会让首次爆照的王德孚那样随意地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那分明就是对使用王德孚的最大浪费。

    所以凌静苏给王德孚试了不少身衣服,最后选了一身非常符合她自己审美的顶级奢侈品男装,再配合王德孚新做的发型,最终才从近百张不同风格的摆拍中,找出了一张最为适合用来当杂志封面的完美照片。

    王德孚好似变成了最佳的封面模特,他都没有戴眼镜,便使得他那没有任何瑕疵的脸颊,完全地呈现在了所有读者面前。

    他目光深邃,仿佛已经看透人生,那种突破天际的逼格,简直可以将他无限拔高,让女性读者们陷入各种各样的幻想之中。

    不过说真的,王德孚自己在看到样刊上封面的样子时,他都感觉有点认不出自己了,可能他戴眼镜和不戴眼镜,确实差别很大,两者凸显的地方不一样。

    但是帅的人不管怎样都是帅的,封面上的王德孚,放到后世都能成为那种超流量小鲜肉,在这个时代,他也绝对可以成为受到万千少女崇拜的文坛明星。

    没有任何悬念,这一期有王德孚这样的超级美男子作为封面的《红蔷薇》,销量直接爆炸,都卖得脱销了!

    而这一次它也不是像之前那次因为《情与性》大卖的情况,那就是大家都只是默默地购买、偷偷地阅读,这一次有不少无比激动的女性读者,都成了《红蔷薇》的“自来水”,各种自发地为这一期的《红蔷薇》做宣传!

    这个时候,依旧是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当有第一位女子高中生购买到最新一期的《红蔷薇》时,她整个人都激动得要死,立马便和自己的闺中好友说自己发现的一个大新闻!

    原来之小道消息流传的主角人物王德孚,竟然长得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帅!

    也难怪传闻之中王德孚是东吴大学的校草,就凭这封面上的样子,他不是校草,那谁有资格当校草?

    就短短的几天内,《红蔷薇》这份杂志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陷了苏州第一女子高中这个市场,不说每个女学生都人手一份吧,那每个小圈子里有一份,都是必然的。

    之前明明都快要冷下去的关于王德孚这位“女性之友”的讨论,瞬间又变得火爆起来,各种关于他的小道消息,再一次喧嚣尘上。

    在杂志《红蔷薇》上,有关王德孚的简短采访,可是让不少女子高中生都津津乐道。

    明明采访的问题,都是比较大众化的,并没有特别劲爆的问题,王德孚的回答也非常官方,但是配合他的颜值,不少年龄并不大的少女读者,却看得非常满足,只觉得自己进一步了解了这个能够满足她们对男人完美幻想的偶像人物。

    这个时代的追星族也不会比后世少,现在王德孚显然也会因为颜值,而成为她们追星的对象。

    对少女们来说,她们追星还真不是想要真的去对那个偶像人物做点什么,只是为了满足一种精神上的追求罢了,只不过在追星族中,总会有追着追着就变得越来越脑残的……

    之前各种因为“无图无真相”而质疑王德孚的舆论,一下子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我才发现之前有人各种传那个东吴大学的王德孚,是当之无愧的校草,其容貌、才情、家世,全是上上之选,这传得太对了啊,看看他在杂志上的照片,果然印证了传言啊!他身上没有婚约也太好了,他可是在杂志专访中回答自己的情感状态就是单身,这样的男人,就要趁早下手啊!”

    “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的小道消息越来越失真,害得我自己也跟风乱黑了一下王德孚,现在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么帅的人我却跟风黑了一下,真的很内疚的好不好!”

    “这个东吴大学的校草兼才子王德孚也太完美了吧,不仅文章写得好,还长得这么英俊潇洒,我决定了,一定要去东吴大学上大学,成为他的学妹,这样就能顺利接近他了……”

    “像王德孚这样长得如此帅气,却还替女人说话的男人,显然就是真心站在女人的角度为女人考虑,否则像他这样出色的男人,在这个时代肯定可以随随便便就娶好多姨太太,可他却支持女权,这说明他就是一个深情、专一的好男人,像这样的好男人,最适合当丈夫了,他就是女人心目中的完美男人。”

    “这爆照真是来得太迟了,害人都误以为他是那种长得完全没法将照片拿出来给别人看的家伙了,现在照片终于出现,也证明了我之前的一个观点,那就是长得越帅、越美的人,绝不会害怕把照片给别人看!”

    “我宣布,风云人物王德孚永不过气,有人肯定会问凭什么,当然就凭他长得足够帅啊,现在我最好奇的是,后来那一波明显就是误导舆论的小道消息,是怎么搞出来的,这差点把大家都骗了啊!”

    “这样的误导舆论,实在是太诛心了,明显就是在劝退那些对王德孚感兴趣的人啊,现在如果不是《红蔷薇》将王德孚的照片爆出来,那岂不是就让那个幕后黑手得逞了?”

    ……

    身为“幕后黑手”的陈清乐,此刻手中正拿着一份《红蔷薇》,脸色阴晴不定地望着王德孚的封面帅照。

第110章

    陈清乐必须得承认,当她这个“幕后黑手”,在被身边的那帮塑料姐妹花,各种兴冲冲地推荐给她最新一期的《红蔷薇》时,她整个人的心情,都感到复杂难言。

    所幸的是,这帮塑料姐妹花早就已经忘了,之前就是她在各种潜移默化地影响她们,让她们对王德孚产生误会,然后再由她们,将那种质疑王德孚的小道消息散播出去。

    就这样渐渐地让本来“无图无真相”的王德孚越来越站不住脚,只可惜,她这些小算计,在《红蔷薇》杂志于校园中疯传之后,全部都成了笑话。

    甚至还让这个女子高中的女学生,更加向往、崇拜王德孚了,尤其是之前对王德孚产生误会的,甚至都因为“真相大白”,而产生了一种补偿心理。

    之前她们不小心黑得有多过分,现在她们就有多崇拜,然后还自发地推广《红蔷薇》这份杂志,说买了这份杂志不仅能够欣赏美男子,还可以阅读各种小说作品,提高文学素养。

    说起来这一期的《红蔷薇》,有些成也王德孚、败也王德孚的意思,主要是因为他的封面照实在太引人注目,导致不少新读者的注意力全放在了封面上,都忘了去好好地阅读杂志里的文章了。

    像这苏州第一女子高中里的学生,可能买这份杂志,都是因为跟风,然后当然就是看帅哥,至于文章什么的,她们或许提不起任何兴致去看。

    陈清乐购买这样一份《红蔷薇》,其实也是因为王德孚,因为她发现这货的封面照片,确实比她之前偷偷藏在那里的肖像照要更加拉风。

    而她也一眼看上了不戴眼镜的王德孚,她现在其实还想再见一见王德孚,直接让他当着她的面,脱掉眼镜,这样她就能近距离好好地欣赏一下真人王德孚那帅气逼人的样子了。

    对于极端颜控陈清乐来说,她实在没法放弃这样的诱惑。

    只可惜陈清乐自从那次和王德孚见了之后,主动给他写的好几封信都石沉大海,让她非常不爽。

    陈清乐从小到大似乎就没有遭遇过不顺心的事情,因为家里人都很宠她,她几乎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想去争什么,都不会有人去抢。

    然而她却在王德孚那儿碰壁了,这却进一步激发了她的逆反心理,她无论如何都要得到这个男人,用尽一切手段也在所不惜!

    陈清乐在差不多终于欣赏好了王德孚的帅照,并还脑补了不少她以后成功得到这个男人、两人在一起的各种浪漫场景之后,她终于将注意力转到了杂志本身上。

    陈清乐虽然不如她的姐姐陈清焰爱看书,尤其是那些她觉得特别晦涩难懂的作品,那真心让人觉得无聊,但如果是那种有趣的、浅显易懂的鸳鸯蝴蝶派作品的话,她还是会看得津津有味的。

    她随意打开这份《红蔷薇》,都没有刻意去找王德孚的作品,说真的,她也看过王德孚的散文、杂文,结果一点兴趣都没有,她就只是对王德孚这个人的皮囊感兴趣,至于他多有才华,关她屁事。

    可以说陈清乐就是这么庸俗,也可以说她只玩真实,换个比王德孚还要帅的男人来,说不定她就立马叛教了。

    只不过很可惜,陈清乐长这么大,遇到的最帅的男人,就是王德孚,而且对方的家世、上的大学也都让她满意,而且还是同一个地方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觉得这就是她的完美老公。

    这同一个地方人可是非常高的加分项,陈清乐可不希望自己嫁到远方去,那想想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离得娘家越近的话,那就可以随时回娘家玩,有什么需要娘家帮衬的,也可以随时联系娘家。

    所以陈清乐就算现在遭遇了这样的当头一棒,料想以后竞争对手会变得数不胜数,她也不会轻易放弃!

    陈清乐就是这样什么都要争一争,满脑子都是骚操作的搞事少女,让她像她姐那样安分如佛系少女,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巧合的是,陈清乐一翻杂志,竟然翻到了凌静苏的长篇小说处女作《烟雨》,一部非常符合女生口味的鸳鸯蝴蝶派作品。

    凌静苏的文字功夫当然比不上王德孚这个文学天才,但是在行文流畅、浅显易懂方面,可以说更加适合像陈清乐这样的读者阅读。

    因此,陈清乐本来只是打算随便翻翻《红蔷薇》这份杂志而已,哪成想这一翻,竟然让她一下子就沉迷了进去!

    可能也是因为《烟雨》的女主角陆依萍,其性格非常符合陈清乐的胃口,对方骨子里的那种坚强与倔强,可以说深深地打动了陈清乐!

    以前陈清乐看女主视角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其女主大都是比较软弱可欺傻白甜的,就等男主来拯救,这样的小说看多了之后,让陈清乐非常腻味,连带着她在现实中都很讨厌傻白甜,不管是装的傻白甜还是真的傻白甜。

    然而这篇《烟雨》却让她整个人都感觉眼前一亮,只觉得这位名叫“凌静苏”的作者,写出了一部让非常符合她心意的小说作品。

    凌静苏直接用了本名来创作《烟雨》这部作品,她又不是王德孚这种满脑子都是如何坑读者的家伙,害怕写出一些给读者喂屎的作品,导致自己的名声都变臭,所以才需要各种开新马甲、用新笔名。

    凌静苏写文确实是非常认真的,也是完全站在读者那一边的,所以之前王德孚总担心她放飞自我,其实根本就是多余的担心。

    凌静苏就想写出一部可以得到众多读者认可的作品,将这些读者变成她最忠实的支持者,这样的话,总有一天,她会让那些之前瞧不起她的人好看!

    现在,凭借这样一部《烟雨》,她显然已经收获了一位支持她的小读者,这位小读者就是陈清乐。

    不过陈清乐怕是怎么也不会想到,这部书的作者,会是她最大的竞争对手之一。

第111章 争论

    像陈清乐这样被《烟雨》这部鸳鸯蝴蝶派长篇小说吸引的女性读者还有很多,读者反响非常强烈,完全可以说一炮而红!

    杂志终究还是需要通过内容来吸引读者的,可能不少女性读者,一开始都是被王德孚的帅照所吸引,但是当她们尝试着去看杂志里的文章内容之后,才发现这份《红蔷薇》买的一点都不亏。

    当然了,有多少人喜欢《烟雨》这种主言情的鸳鸯蝴蝶派小说,那同样就有一些人很讨厌这样的作品,在他们眼中,这种给大众消遣的通俗小说,那就是完全上不得台面的作品,根本就不配称得上文学。

    “这《红蔷薇》杂志说到底不过就是一份商业杂志罢了,看这种杂志就是在浪费时间,因为它一点文学性都没有,丁梅你这样在我们女子师范大学推广这份杂志,实在太没格调和品味了吧。”

    名为“严珍香”的苏州女子师范大学学生,毫不客气地吐槽《红蔷薇》,她自认为是整个女子师范大学颇有才情的女子、文艺女青年,平日里看的作品,那当然是以诗歌、散文居多,就算看小说的话,那也一定要看那种极具文学性的小说,否则她觉得就是在浪费生命。

    刚刚她才看完了《烟雨》的连载,然后自然就秀了一波优越感,表达了对《红蔷薇》的不屑,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她和丁梅的关系并不怎么样,所以用吐槽《红蔷薇》的方式,来贬低丁梅的品味。

    丁梅当然也是个文艺女青年,还是《红蔷薇》的兼职编辑,比较得凌静苏信任的女大学生,同样她还是王德孚的笔友,只可惜她常常写五封信,都不知道能不能收到王德孚的一封回信。

    当察觉到王德孚的冷淡之后,丁梅也没有继续死皮赖脸地再向他写那种没有任何实际内容的信,而是真正去请教一些文学、哲学上的问题,如此一来,她便惊奇地发现,王德孚的回信频率竟然变高了,虽然依旧言简意赅。

    丁梅这个时候才醒悟过来,能够让王德孚回信的前提,是她自己写的信确实言之有物,而不是那种没有任何实际内容、各种家长里短、罗里吧嗦的信,王德孚是绝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的。

    丁梅此时听到严珍香的吐槽,只是微微一笑,这样回道:“《红蔷薇》有没有文学性,总不能才看了里面的一篇连载小说,就随便下定论,要知道这一次那位东吴大学的王德孚,可是也在上面发表了一篇六千余字的短篇小说,难道你觉得王德孚的作品会没有文学性?”

    严珍香确实还没有看王德孚的最新短篇小说《项链》,但这不妨碍她继续和丁梅争辩,因为此时她俩都在教室之中,身边还有不少同学围观这两位都比较有才的文艺女青年惯例地进行撕逼。

    “王德孚写的散文确实可以,我都有在那些著名散文杂志上看过他写的,而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也颇具思想性,但是这样的作者去创作小说,怕就没法把握一个可读性与文学性的度了,所以现在虽然我还没看《项链》,但想必看了之后,也不会让我有什么感触,再说了,这一次《红蔷薇》根本不是以王德孚的小说作品为卖点的,更多的是用他的长相吧,这样的营销手段,实在令人不齿,真不知道王德孚这样有格调的作家,为何会和这样一份充满了铜臭味的杂志合作。”

    严珍香似乎完全没有因为王德孚的长相而对他客气什么,照样是一阵批判,可能是因为她天生就讨厌那些颜值高的人,毕竟她自己确实长相普通,还不如丁梅这样的清秀女子大学生。

    丁梅听到严珍香这样说,她依旧站在《红蔷薇》这一边,为其各种洗地:“我记得你之前公开表示你最近最喜欢的作品,是那部《情与性》,说它做到了可读性、文学性、艺术性的完美平衡,难道你忘了这部作品之前就是在《红蔷薇》上连载的?这不也能看出《红蔷薇》根本没有你口中说得那么商业化?”

    严珍香这下子似乎更加来劲了,好像丁梅踏进她的陷阱之中,她的声音都变大了:“我先纠正一下你口中提到的那本书,别用‘情与性’这个名字来侮辱它,它的真名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而因为我确实非常喜欢这部作品,所以在看完它的单行本后,我还特意去看了连载版的,二者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连载版的某些描写太过低俗,这说明了什么?正说明《红蔷薇》这份杂志太商业化,差点毁了《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我估计这也是后来那位伊人女士没有继续在《红蔷薇》上连载的原因,这份杂志根本配不上伊人女士!”

    丁梅一时间被严珍香搞得哑口无言,这《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单行本,确实被原作者大修过,开头那些让普通读者喜闻乐见的内容都被缩减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哲学性的思考。

    说起来丁梅也非常好奇“伊人女士”的真正身份,只可惜对方写完《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后就没有消息了,她还写信问过王德孚,因为她听说“伊人女士”好像是王德孚的妹妹。

    然而王德孚根本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至于“伊人女士”的新书嘛,等什么时候王德孚又想玩弄、致郁读者了,或许就会重新用起这个笔名了,反正一切都是伊人女士的错就完事了。

    她伊人女士坑读者,和我王德孚又有何关系?

    严珍香在发现自己已经将丁梅辩得哑口无言之后,终于像一只胜利后的斗鸡一样,将《红蔷薇》杂志翻到了王德孚所写的《项链》那一页。

    虽然刚刚她嘴上表示了对王德孚创作小说实力的不信任,但她的身体还是很老实的,就想看看这篇短篇小说有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如果没有的话,那她又可以打压丁梅一波了,想想都觉得过瘾……

第112章

    严珍香看文章有个习惯,那就是喜欢边看边吐槽,或许她最适合生活的年代,就是在网络时代,里的“本章说”功能,简直可以完美地满足她的吐槽需求。

    不过现在她周围有这么多同学,还有她总喜欢较劲的丁梅在旁边,她只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世界的中心,可以将自己对王德孚小说处女作《项链》的看法,第一时间传达给诸位同学。

    她知道王德孚此人之前已经凭借他那名牌大学生的身份、过人的才华以及为女权说话的行为,在这所本地的女子师范大学,成了让不少女大学生都崇拜的大才子。

    而如今随着他又成为《红蔷薇》的封面人物,帅照流传到了整个校园,一时之间,他便成为了众多女大学生的梦中情人,只恨自己早生了几年,否则就算头悬梁锥刺股那也一定要考进东吴大学,毕竟这所大学下一学年将会招收女生的消息,已经被确认了。

    有不少女生都觉得这是王德孚的功劳,如果不是有他那一篇雄文,又如何能够让东吴大学下定决心这么做呢?

    总而言之,在这所师范大学,王德孚已然成为了完全黑不得的人物,谁敢说他的坏话,要是被某些疯狂迷恋他的女生知道了,那估计会成为她们的公敌。

    严珍香一点也看不惯这群无脑跟风的女生,她都很怀疑这样的女生是怎么考进这所在苏州本地最不错的师范大学的,这以后她们真的可以胜任老师的职位吗?

    严珍香才不管王德孚的名气有多大、长得有多帅、拥趸的数量有多么恐怖,反正如果他写的文不符合她的心意,那她就要吐槽,让周围的同学也都清醒清醒,别因为王德孚身上的光环,就以为他所有的文章都无可挑剔。

    严珍香终于开始看起了《项链》,刚刚看了个开头,她就迫不及待吐槽道:“这个开头实在是太普通了,一点让人看下去的欲望都没有,这样的短篇小说也能发表?果然《红蔷薇》已经没救了,而王德孚能发表这篇小说,全靠了他之前的名气,还有他那张脸!他就是在吃老本!恶心!我都不想看了!”

    严珍香这样的吐槽,却是让班上的其他女生不满了,有人就忍不住说道:“严珍香同学,这刚刚看了开头,就这样贸然下定论,是不是太过分了?”

    然而严珍香根本不在意这群在她眼中就是无下限跪舔王德孚的母狗,她那平凡的脸颊上闪过一丝不屑,毫不客气地反驳道:“开头写得烂还不让说?说真的如果这不是王德孚写的话,我真的不想再看下去了,那分明就是浪费时间!”

    接下来严珍香又继续看下去,吐槽就没停下来过,就连女主刘织云和丈夫孙连良参加的盛大宴会,都遭遇了她的吐槽,她觉得这样的宴会纯粹是王德孚的臆想,好比皇帝用金扁担,只不过因为他确实写得很像那么一回事,所以才成功糊弄住了读者,可惜却糊弄不了她。

    实际上王德孚可不是随便乱写的,他是根据那次他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的生日宴会来写的,那场宴会规格非常高,那位青帮帮主黄啸林为自家女儿举办的这个宴会,花了不知道多少银元,还有许多大佬出席。

    所以说严珍香这家伙分明就是个“杠精”,自己没有接触过的东西,竟然还有勇气去吐槽王德孚“皇帝用金扁担”,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

    可能是她觉得这样反潮流非常酷吧,在周围的女生都无限崇拜王德孚的时候,她却直接旗帜鲜明地展现出了不一样的态度,这是多么特立独行的事情,她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更多的存在感了。

    严珍香终于看完了小说的前五千字,她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她觉得这个时候她终于可以下定论了。

    “这篇小说实在太让人失望了吧!我感觉它除了文笔一如既往的可以之外,其他的地方实在太平平无奇了,这就是个因为丢了钻石项链而完全把自己的家产都赔进去的故事,难不成王德孚觉得这样的故事就能深刻地讽刺女人的虚荣了?”严珍香嗤笑道。

    “这个故事连一点真实性都没有,又怎么体现深刻,感觉王德孚已经彻底飘了,他只适合写那种卖弄文笔的抒情散文,写这样的讽刺小说,就是在贻笑大方!”

    严珍香这样说着,却也没有停下自己阅读的速度,她想要尽快将这篇名为《项链》的平庸之作看完,最后再直接盖棺定论,这样就能够成功将王德孚踩在脚底了。

    然而当她看完最后结局的画龙点睛部分时,她那如同机关枪一样喋喋不休的嘴,一下子就紧闭了,然后整个人都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

    这个时候,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刚刚她在大肆吐槽《项链》的时候,旁边有几道看好戏的目光,都投在她的身上,似乎都在看她最后一刻的笑话。

    而她不得不承认的是,那几个肯定之前就已经看完《项链》的同学,确实在这一刻看到了她最后瞬间变脸的样子。

    因为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此时的状态非常反常,她之前的吐槽,简直就成了现在扇向自己的耳光,因为她也没法再理直气壮地说这篇小说是彻头彻尾的平庸之作!

    相反,它的构思实在是太精巧了,谁能想到女主从凌夫人那借的项链是假的呢?

    为了一条假的钻石项链,却整整用了十年时间去努力为一条假项链还债,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讽刺的事情吗?

    一个如此构思精巧的结局,显然不是最后才想到的,而是在一开始写的时候,王德孚就已经想好了,之前的平平无奇,仿佛就是在故意误导读者,一直到最后,平平无奇终于变成了最为精彩的内容,让人想要拍案叫绝!

    这一刻的严珍香,只觉得这篇小说真妙啊!

第113章 各种解读

    类似严珍香这样的读者还有很多,他们一开始都是对王德孚持怀疑的态度的,总觉得王德孚一个写散文、杂文的,来写小说的话,就会非常僵硬,没有任何看点。

    结果他这篇短篇小说处女作《项链》,只要认认真真看完这篇文的读者,都有一种被惊艳到的感觉。

    这样的作品,就算再过个百年,它也不会过时,这就是所谓的“经典永不褪色”,它就算被选入语文教科书中,也不会有任何人质疑,因为这样的短篇小说名篇,不选入教科书,才是编撰教科书的人眼光有问题。

    丁梅在严珍香那喋喋不休的嘴彻底闭上,脸上的神情还从原来的各种挑刺、不屑,变成了难以置信、不可思议之后,她不由也对王德孚的这篇新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她几乎一口气将这篇小说看完,然后自然明白了严珍香神色那样精彩的原因。

    丁梅心中对王德孚的敬佩与崇拜更进一步了,这个时候她终于忍不住向严珍香发难:“就凭这样一篇《项链》,就已经足够证明《红蔷薇》的文学性与艺术性了吧,刚刚你的那些挑毛病的话,也太有失格调了。承认吧,你就是对王德孚存在偏见,或者你就是希望通过逆潮流来寻找存在感。只可惜,像王德孚这样天赋超群的作者,你在他面前,永远都只是肤浅的人。”

    一时间局面已经反转,丁梅只觉得扬眉吐气,刚刚她确实被严珍香搞得阵脚乱了,幸运的是,王德孚的新作让她有了更足的底气。

    班上的同学也开始纷纷附和丁梅,她们显然更加认可丁梅,尤其是那些同样也已经看完王德孚新作的女大学生,她们只觉得自己已经彻底被王德孚的才华所征服,偏偏严珍香这种人还要强黑,这简直就是和她们的偶像作对!

    严珍香可谓人算不如天算,本来她确实想要借着喷《红蔷薇》来打压一下和她同样都是文艺女青年的丁梅,谁让丁梅总是各种替《红蔷薇》宣传。

    结果严珍香明明打压都快要成功,却因为小觑了王德孚的新作而翻车。

    这时她已经无话可说,因为她不论说什么,都像是在强行狡辩,偏偏她自己又写不出像王德孚的新作那样构思精妙的短篇小说来。

    许多文学批评家,也是这样一个德性,他们对于挑刺很在行,然而让他们亲自去写,那就是强人所难了。

    偏偏他们自己还理由十足,难道美食家还要会亲自制作料理,才有资格去品尝厨师的做出来的料理?

    所以批评者或者干脆就是喷子,首先要具备的特征,就是要脸皮厚,哪怕喷错了也得学会转进如风。

    严珍香无疑还不是一个合格的批评者,不过看她那么会吐槽文章,以后再努力努力将自己脸皮练得更厚,自身的文学素养也进一步加强的话,说不定也能去当个文学批评家。

    事实上,在新一期的《红蔷薇》上市一周后,随着这一期的销量爆炸,传播范围更加广泛,许多文坛知名人士,已经关注到了王德孚的这篇短篇小说新作。

    怎么说王德孚如今也是在整个苏州、甚至魔都文坛都风头正劲的新锐作家,他在散文上的造诣,已经得到了不少名家的认同,只是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毁誉参半。

    不过总体上来说,王德孚的名气正在迅速增长,而当今文坛各种蹭热点、蹭名气的现象也是很普遍的,谁写出一篇极有人气的作品的话,那别人就会来评一评这篇作品,这种“商业互吹”也是一种双赢嘛。

    这一次王德孚的的短篇小说处女作《项链》再一次让不少文坛人士,在各种报刊杂志的文艺板块进行赏析、评论。

    王德孚的好友兼学长朱墨彻就主要从《项链》的作品主题方面,好好地写了一篇几千字的鉴赏文章,并发表在了魔都一份知名报纸的文艺板块上。

    朱墨彻直接从小说的最重要人物“刘织云”入手,大概阐述了她在小说中的所作所为,同时也进一步向看他这篇鉴赏的读者,指出刘织云到底是怎样一个发生蜕变的女人,十年前的她与十年后的她几乎是两个人。

    “……但作者的目的并不是肯定或否定哪一个刘织云,而是借此强化了连人物自己也不敢相信的命运的戏剧性。

    这一转折是极其突然的,给毫无思想准备的刘织云和读者当头一棒刘织云为之付出十年艰辛劳动的项链竟然是假的!

    这正是王德孚精心运用小说技巧所追求的震撼力:戏剧性地揭示出人在命运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人是脆弱的,被动的,总是受命运是控制。一点极小的事就可以使人由无变有,又由有变无,人的一切理想、追求、憧憬和虚妄最终不过是复归于无虚空,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

    朱墨彻认为这正是这篇短篇小说的主题,他不认为王德孚是通过写这篇作品批判什么,认为“他只是忠实地讲述着,没有评判,没说自己的情感,就好像对人世间的苦难只是写写看看。”

    毫无疑问,朱墨彻的观点无疑是比较新颖的,因为主流的观点,是认为王德孚是通过写这样一篇文章来讽刺那些虚荣的女人,希望她们可以警醒,不要因为虚荣而毁了自己的人生。

    还有一些比较愤青的读者,则觉得王德孚的这篇小说已经批判了整个社会!

    只因资本主义恶性发展,大资产阶级当权,对人民巧取豪夺,政府中贪污风行,社会上道德沦丧,资产阶级骄奢淫逸的糜烂生活和惟利是图的道德观念影响到整个社会,追求享乐追求虚荣,成为一种恶劣的社会风气。

    这种社会风气在小资产阶级当中同样盛行。由于这个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地位极不稳定,他们总想摆脱这种处境,跻身于上流行列。

    但是,只有少数人获得成功,而大多数在资本主义的竞争中落入更悲惨的遭遇。

    文中的女主一家就代表了小资产阶级,他们的遭遇,引起了这些愤青读者的同情,他们觉得这样的社会需要变革,所以这篇小说也是一篇非常革命的作品!

第114章 别开生面

    从《项链》拥有的各种各样的赏析与解读,都可以从侧面看出这篇作品是多么出众。

    假如是普通的作品,怎么可能会让那些文坛人士搞出这么多的解读,除非你确实已经名满天下,面子大到了谁都要卖的地步,所以哪怕写出来的是一坨屎,都有人前仆后继地去吃,然后大喊“真香”。

    除了各种解读之外,当然还有一些非常崇拜王德孚的资深粉丝,开始花式吹捧这篇小说以及王德孚这位创作者。

    有粉丝从构思上吹,表示小说以“项链”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使叙述更为有序而集中,在构思布局上又不落俗套。

    刘织云向凌夫人借来的钻石项链,本来是假的,可借的时候凌夫人并没有说明,归还时她也不打开看。

    物主的这种罩在拥尊持贵光环下的满不在乎的态度,无疑为后来点明项链是赝品埋下伏笔。

    事实上,由整个过程看,从项链的借用一遗失一归还,直到还清债务,整整十年时间,刘织云一直不知道借来的项链是假的,而凌夫人也“可能”一直不知道还回来的是真的,双方都“蒙”在鼓里,直到最后,事情的真相才被揭出。

    这个“十年后相遇”的艺术构思是极具匠心的。

    小说就是要让刘织云十年的辛酸苦痛为自己的虚荣心惹下的祸,偿付代价,得到教训。

    小说之所以不急于把谜底点破,而放到十年以后,就是要让当事人和读者同时为之一惊,增强出人意料的戏剧性,从而使作品结束时产生强烈的震撼人们心灵的悲情艺术效果。

    还有粉丝从小说的结构、行文详略得当上吹,表示在《项链》中,王德孚在情节序列上是链状结构,以一条项链为线索展开故事。

    这种结构能够直观的表现事情发展的过程,使读者轻松自然的了解到整个故事的发展脉络。

    《项链》在剪裁上极为精当,恰到好处。

    凡是过去的事情,时间过程长的事情和需要比较全面介绍的地方,等等,作者都采用虚写的手法,概括地加以描述,或是几笔带过,或是补叙与作品内容相关的背景材料,如刘织云夫妻俩的身世,为了还债而度过的十年困苦的日子,等等。

    而近期发生的事情,或正在发生的事情,就用实写的手法,加以重点刻画和描写,生动而形象地揭示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心理变化,如写项链丢失后,突出了夫妻俩像遇到灭顶灾难,那种惊恐万状、愁苦不堪的情景,通过这样的实写,说明了事情的严重性。这些都是那样精细、得体。

    甚至还有粉丝从“代入感”上来吹,也真是可以了,没想到这样的短篇小说都能让他们有代入感。

    他们表示,他们一旦读进小说,心思便会随着刘织云的感情而跌宕起伏,这种变化同时会引导他们的思维判断,既对主人公的遭遇感到深切的同情,又觉得那样的结局是理所当然的。

    他们认为,王德孚依旧是站在小资产阶级的立场上,用他们的心理去叙述他们的日常生活,又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他们独有的虚荣心。

    总而言之这样的作品可以说深得他们的心,实际上哪有这么夸张,只是因为他们之前太崇拜王德孚了,导致他们觉得不管王德孚写什么,他们都觉得很有深意,吹就完事了。

    所以说看这些粉丝的吹捧,倒不如还是看类似朱墨彻这样的文坛人士的解读,至少他们的解读是更加客观的,而且往往有自己的东西,并不是人云亦云。

    就好像那位之前靠深入解读了王德孚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的文坛新星梁婧,这一次她对《项链》的思考与解读,也是别开生面的。

    在许多读者都同情女主或者认为虚荣的女主活该时,她却认为女主其实也有幸福骄傲的地方,至少她有一个陪伴她十年一起承担债务而不离不弃的丈夫。

    对女人来说,难道这不是一件骄傲与幸福的事情?

    她是拥有真爱的!

    而如果那条项链没有丢失,那刘织云最终又会活成什么样子呢?

    或许是一如既往的虚荣,永远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本就应该享用世间很多美好的的东西。而现实生活却是那样的黯然伤神。

    强大的虚荣心把她自己困住了,凭借自己几乎是不可能走出来的。

    这样的高高在上,说不定还会让她让丈夫越来越烦,毕竟她花在礼服上的钱,是丈夫原来想要买别的东西的。

    反而项链意外的丢失,使得她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态度,并且接受眼前的生活。

    虽然她是被迫改变的,可是现实生活本来就是如此,前方的生活可能是布满荆棘的小路,也可能是康庄大道。

    生活处处充满惊喜和挑战,同时也可能充满困难和失望。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才能更加地体现一个人的生活态度。

    如果你凭借着勇气、毅力、和坚强战胜了生活的困难。

    那你就是强者,就是赢家。

    而刘织云做到了,她用坚强、努力的自己战胜了生活给予她的磨难。

    尽管代价很惨痛,整整十年的时间,青春早已在一日复一日中逝去。

    但是今后无论刘织云遇到什么困难她都能扛过去。

    生活早已把她磨炼成了一个能屈能伸的强者。

    梁婧甚至都不觉得女主虚荣有什么错,她觉得这就是人的天性,每个人都有虚荣心,都爱装逼,不装逼的人生和咸鱼有何区别?

    所以她的重点直接放在了对女主丢失项链后的生活态度上,她认为这非常值得赞赏。

    所以她坚持认为,这部王德孚的小说处女作并非讽刺小说,只是一个纯粹的故事而已,它才没有那么多隐喻,何必去硬给它加戏?

    当然了,她对这种回归了小说本质的作品,无比欣赏,并认为王德孚就是个非常纯粹的作家。

    只有一点她觉得特难受,那就是结局太过戛然而止,她其实非常想看接下来的内容,甚至都有续写同人的想法……

    她将自己的难受点表达出来之后,竟然再一次引发了不少小说读者的共鸣!纷纷表示希望她能续写!

    梁婧她又双成功蹭到热度了!

第115章 梁婧

    梁婧这位一直认为“出名要趁早”的才女作家,此时已经对王德孚这位让他蹭足了名气的作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当然,梁婧绝不会承认,当她知道新一期《红蔷薇》的封面人物竟然就是王德孚时,她的内心产生了很大的波动。

    虽然之前她所在的复旦公学校园中,也有小道消息流传说那位声名鹊起的新锐作家王德孚,不仅文章写得好,同时还有一副好相貌,乃是东吴大学公认的校草,但是复旦公学终究是魔都的大学,离苏州颇远,有关王德孚的小道消息可谓真假难辨。

    梁婧就没有真正相信这些小道消息,反正在她心中,王德孚大概就好像一个专门用来刷声望的道具,只要对方写出什么引发一时热度的作品,那她就通过评论、赏析这样的作品来刷声望就完事了,只要她的赏析足够精彩,那就能成功增加自己的名气。

    她相信王德孚也不会拒绝这样的好事,反正她在蹭名气的同时,他自己的名气也会更大,有她这样的才女作家来点评他的作品,也是他的荣幸,别人的作品,她梁婧还不屑于去评价什么呢。

    所以说这本来就是双赢的,她就希望有一天今天的文章也能被王德孚鉴赏一番,获得对方的赞誉。

    不管怎么说,梁婧确实还是非常喜欢阅读王德孚的作品的,她觉得对方的作品时刻都能让她感到惊喜,让身为读者时的她,可以拥有最佳的读者体验。

    可是梁婧似乎一直都忽略了,王德孚是她同龄人的事实,直到她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一件事,那就是《红蔷薇》上的封面帅照,居然是王德孚!

    这样的发现,让梁婧好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她的注意力完全从对方的文章上,转移到了对方本身之上。

    梁婧开始幻想王德孚创作时的模样,然后又很好奇他长得这么帅的话,会不会走到路上都被他的读者认出,其中女读者甚至狂热地一拥而上,就好像那些电影明星那样。

    最后梁婧自然而然又想到了他的感情状态,心说这样的天才作家,想必早就有婚约在身了吧?

    接下来梁婧却又飞速往回翻杂志《红蔷薇》,因为她想起之前为了第一时间看《项链》,导致她居然大略地翻过了有关王德孚的专访。

    梁婧在如愿以偿地看到王德孚在采访时表示自己单身,并没有任何婚约在身时,她的心情莫名的就雀跃起来。

    事实上,她在媒体上隔空喊话,表示想要续写《项链》的结尾,未尝不是想要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和王德孚见一面。

    梁婧当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她作为王德孚的忠实读者,又因为蹭了他不少名气,而在魔都文坛也崭露头角,她天然对他有一定的好感,结果突然发现这人还长得这么帅后,她便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忍不住想要进一步了解对方。

    在现实中见一面,当然就可以进一步了解对方。

    然而梁婧却又不是那样随便的女孩,她就算在没有出名的时候,都是恃才傲物的,她也有骄傲的资本,因为她的美貌与才华,让在校园中总是众星捧月的人物。

    如果说凌静苏是那种外表看起来非常高冷、难以接触,实际上却并没有那么想象的难接触的话,那梁婧就是那种外表看起来一点也不冷,甚至还会觉得她长得很柔美、娟秀,让人感觉特别容易交朋友的那种,实际上她比谁都要清高,骨子里对谁都保持着一种疏离感。

    最了解她的,可能就是她高中时的闺蜜秦和仪了,就是那位曾经与王德孚在火车上有着一面之缘的端丽女子,有婚约在身。

    秦和仪能与梁婧成为闺蜜,不是因为她的性格多让梁婧喜欢,只是因为梁婧觉得她有资格成为她的朋友,因为对方在容貌、才华上都已经达到了梁婧心中的标准。

    梁婧就是已经清高到了这样的程度,她在高中时就被学校中的男生疯狂追求,收到无数情书,结果她却内心毫无波动,甚至直接将某些情书拿出来批判一番,这简直就是对那些男生的公开处刑!

    就这点水平还敢给她这样的才女写情书?不要丢人现眼了好不好!

    她是绝对不在乎这些败犬的哀嚎的,她也不需要从男人的跪舔那获得优越感之类,因为她有更大的野心,她对名气、荣誉的追求,胜过了一切。

    梁婧出身没落贵族家庭,祖上也出过名臣,可是到了她这一代,已经彻底没落,父母的设定,与《项链》中孙连良、刘织云夫妇极为相似,就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经不起任何大风大浪,万一出了文章中那样的“事故”,那估计这个家庭就要毁了。

    她也是比较罕见的独生女,家里就她这样一个女儿,所以父母对她也抱着很大的期望,在她从小就展露了过人的文学天赋之后。

    她的父母显然没有灌输她要通过嫁人改变命运的思想,反而很支持她在文学领域闯出一番事业,如果以后她能够重新让这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崛起,那当然就很光荣。

    梁婧非常喜欢给自己加设定,明明家族已经没落,她对外却是一副“名门贵女”的姿态,绝不会让别人发现她只是出身小资产阶级家庭。

    所以说,这就可以明白,为什么她在看《项链》时,各种为女主的虚荣辩解了,还认为只要是人,就会有虚荣心。

    搞了半天原来还是屁股决定脑袋那一套,她这个人,比谁都要清高、都要虚荣,所以她才那样执着于要出名,出名越早,她就越能享受虚荣给她带来的愉悦感。

    这也就使得,没法给她带来虚荣的男人,是绝对入不了她法眼的,正因为她自己喜欢出名,所以她当然就中意有名的男人,可是环顾四周,有哪个同龄人能够在文学领域达到甚至超越她的高度呢?

    以前没有,现在终于有了。

第116章 成功的原因

    这个男人,当然就是王德孚。

    然而让梁婧这种清高到了极点的才女作家,去向普通女粉丝那样向王德孚主动写信,并约其见面的话,那就太为难这个特别虚荣、好面子的女孩了。

    她自己都还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掉价,她非常希望王德孚可以主动联系她,并且要主动联系起码三次才行,否则约她一次她就欣然赴约,岂不是还是显得她太不矜持?

    反正她梁婧可是和那些在面对王德孚时,完全失去了任何架子,化身为雌性舔狗的女人是不同的,也不要妄想她会去迁就哪个男人,她可是名门之后、才貌双全的天之骄女。

    所以梁婧能做到的最极限的事情,那就是在媒体上发声,向王德孚给出了她的暗示,并且希望对方可以一下子就明白她的暗示,然后主动联系她。

    以至于她在自己评论《项链》的文章发出去之后,都处于一种躁动的状态,甚至都在模拟自己和王德孚进行会面的场景了……

    那时她应该穿怎样的衣服呢?面对王德孚的态度,是更加谦虚好学一点表达敬佩,还是更加自信地展现自己的才情,努力让对方心折呢?又或者是保持淡然、不卑不亢,这样显得更加有才女范儿?

    而第一次会面后如果感觉很好的话,怎么继续将这样良好的交流互动保持下去呢?

    梁婧就一直在考虑这些问题,并且希望在自己的模拟之中,让自己在与王德孚见面时保持完美的姿态,最后给对方留下深刻的印象。

    到时候想必王德孚也已经彻底被她的魅力所倾倒了,然后成为她的追求者应该只是基本操作吧?

    而如果王德孚是她的追求者这样的消息传出去,那她会被多少女孩子羡慕?

    每次一幻想这样的事情,她就觉得人生特别美好,只有这样的人生,这辈子才不会白活啊!

    到后来她甚至都已经在考虑怎么体面地拒绝王德孚了,因为总有一天这个男人也没法跟上她的脚步,于是她就只能拒绝这个因为迷恋她,而没法再专注于文学道路的男人了。

    而在那个时候,她的名气却已经凌驾在所有作家之上,她拿下了代表东方作家能获得的最高奖项“华夏皇家文学奖”,至于西方的“诺贝尔文学奖”,她却选择了拒绝领奖,因为她觉得这样的行为更加装逼,想想都刺激!

    可惜的是,梁婧躁动了不知道多少天,甚至都在脑海中模拟了不知道多少世界线的发展,都没有从王德孚那里获得什么回应。

    因为在现实中,王德孚正舒舒服服地和梁婧非常不屑的所谓雌性舔狗凌静苏在一起,当然是庆祝最新一期的《红蔷薇》大获成功,不仅销量暴增、卖得脱销,同时名气暴涨、影响力飙升!

    《红蔷薇》这一期的销量,比之前的平均销量提高了八倍,已经达到了八十万册!

    毫不客气地说,它已经成为了苏州本地的代表性杂志,一鼓作气地占领了校园市场,同时它也在魔都这个更大的市场,成功地撬开了一角!

    这倒也确实该感谢那位虚荣清高的大才女梁婧,如果不是她各种为王德孚吹捧,让王德孚在魔都文坛也更加有名,那这一期的《红蔷薇》,想杀入魔都杂志界,可没那么简单。

    当然了,最高销量才八十万册的《红蔷薇》,想要和凌静苏心底念念不忘的文艺少女必追杂志《紫罗兰》想比,还差得太远,毕竟人家《紫罗兰》每期的平均销量都有500万册,这还只是华夏本国的销量而已,而它最高一期的销量,毫无疑问早就超越千万册了。

    因此,对凌静苏来说,继续发展《红蔷薇》,还是任重而道远,不过她觉得有王德孚一直帮着她的话,这一天总会到来。

    凌静苏总结这一期《红蔷薇》的大获成功,主要原因当然有两点,一是因为声名鹊起的文坛新星王德孚王大才子的爆照,这个爆照可不是普通的爆照,谁让王德孚的颜值实在太高了,为什么不少杂志都需要请封面女郎什么的,不就是因为大众好这一口嘛?

    男人喜欢美女是天经地义的,女人喜欢帅哥那当然也是理所当然的,而《红蔷薇》就通过消费王德孚的颜值,收割了大量的颜粉,甚至有不少女读者都是看了这一期的《红蔷薇》之后,才去进一步关注王德孚之前的作品的。

    那些作品的可读性未必有多高,但它们的格调,绝对足够高,这样的格调再配合王德孚的颜值,顿时就让这些颜粉更加崇拜他了,谁敢再说看不懂王德孚文章的深刻内涵的,谁就是文学素养太差,根本没资格粉王德孚!

    其二,当然就是王德孚的短篇小说新作《项链》,这篇作品,实话实说,可比之前他的散文、杂文可读性高多了,他也没有在一篇小说了各种炫技卖弄文笔,而是用精巧的构思讲述了一个有意思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很适合评论家们发挥,也让读者看了之后颇有收获。

    短篇小说能达到这样的效果,那绝对是名著级别的经典短篇小说了,有这样的作品在这一期的《红蔷薇》上刊载,它所产生的名气、话题性,怎么可能不带着《红蔷薇》起飞?

    “默存,这一次你真的为我的这份杂志出了大力气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凌静苏无比真诚地对王德孚说道。

    然而王德孚却温和地回应道:“我的编辑大人,你怎么忽略了你自己的功劳了,其实如果仔细看读者回馈的调查表,就会发现,你的《烟雨》是最新连载的小说中最受欢迎的,有不少读者可都在期待着你这部作品的后续,你要更加客观地明白什么是大众读者真正喜欢的。要知道,短篇小说的粘性,肯定是远远不如长篇小说的,你总不会希望这一期杂志大卖,下一期销量却暴跌吧?”

第117章 付出

    王德孚并不是张口就来,他这些天和凌静苏厮混在一起,好像他都成了《红蔷薇》的总编一样,各种为《红蔷薇》操心,就希望这份杂志可以发展得更好。

    凌静苏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中对王德孚的喜爱进一步加深,她觉得王德孚肯定也是喜欢她的,否则他为什么对她的事业如此上心?

    凌静苏此时听到王德孚称赞她的《烟雨》,虽然她知道对方并不是哄她开心,确实是因为她这部长篇小说对女读者而言很有吸引力,但就是因为不是故意哄她开心,她反而听了之后便更加开心了。

    此时王德孚正坐在凌静苏别墅中客厅里的沙发上,如同男主人一般自然。同时他正浏览着关于新一期《红蔷薇》上市之后,各种下面反馈来的数据,并根据这样的数据,向凌静苏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凌静苏对王德孚的意见,基本上都是照单全收的,她实在是太信任这个男人了,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深深地依赖上了对方。

    凌静苏紧挨着王德孚坐在他的旁边,看着对方专注的模样,只觉得此刻的王德孚是如此帅气迷人,她忍不住将自己的脑袋轻轻地靠在对方的肩上,然后深吸一口气,这样说道:“就算《烟雨》确实非常有吸引力,可真正给了我大纲的人,也是你呐,所以这归根结底,也是你的功劳。”

    她这样说着,手上却拿着一份报刊,原来她竟然在美滋滋地看着那些文坛人士对王德孚短篇小说处女作《项链》的各种溢美之词,仿佛称赞这篇作品,就是在称赞她一样。

    凌静苏确实是发自内心地为自己身边的男人感到骄傲,而不管王德孚取得怎样的成就,她都会与有荣焉,可能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她好像已经很自然而然地以王德孚的另一半自居了。

    只可惜王德孚似乎并没有这样的觉悟,他对凌静苏的喜欢,远远没有凌静苏对他来得深,只不过他觉得和凌静苏在一起,确实非常轻松快乐。

    和一个什么都很迁就你的大美人在一起,怕是哪个男人都会感到快乐吧。

    不过王德孚倒也没有亏待了凌静苏什么,说他是吃软饭的吧,倒也没法下这种结论,因为如果没有他的话,那凌静苏与她的《红蔷薇》,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蒸蒸日上。

    他从凌静苏那里拿的稿费,与《红蔷薇》大卖的利润相比,根本不够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其实算是被凌静苏这个资本家剥削的员工。

    当然了,在不明真相的人眼中,王德孚怕就是个被凌静苏这种富婆包养的帅气男大学生了,毕竟出去玩的各种花销,都是由凌静苏承担。

    王德孚也没有仗着凌静苏对他的喜欢,而对她做任何越界的事情,实际上只要他想的话,估计已经越陷越深的凌静苏,早就什么都给出去了。

    女人一旦遇到真爱,肯定会上头的,之前坚持的各种原则什么,都会通通抛弃。

    而由于凌静苏是那种恋爱谈了好多,偏偏却没有任何性经验的女人,让这样的女人去逆推男人,就太为难她了。

    女人也和总是被下半身支配的男人不一样,只要不去故意挑逗她们的话,或许她们都不会产生欲望。

    女人更加在意的是那种精神上的满足,而凌静苏现在就觉得,只要就这样轻轻地靠着身边的这个男人,她就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说起来她能够这样信任王德孚,也因为他永远没有露出过男人兽性的一面,他好像非常善于克制自己的欲望。

    可能这确实就是女人心目中的完美男友吧,可以谈一场浪漫动人的恋爱,却又不用担心被日,除非她们自己有一天克制不住。

    王德孚永远也不会强迫哪个女人去为他做什么,如果委屈了对方,让对方不开心的话,不就违背了他的初衷了吗?

    他只希望自己开心的同时,陪伴着他的美人们也开心,如果两人在一起已经没有任何快乐,那就应该好聚好散,强扭的瓜是不甜的。

    王德孚在交代好了一切,并承诺会继续在《红蔷薇》上刊载短篇小说,保持《红蔷薇》的格调之后,便表示要走了,他这些天和凌静苏待了太久,还老在她的别墅过夜,把他的那位好妹妹都冷落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既然要和众多美人保持轻松愉悦的伴侣关系,那就要一碗水端平,对大家的态度都一样,不患寡而患不均。

    至于长相普通的妹子,最多也就只能将王德孚当成导师吧,因为他好为人师,改造别人的思想,希望长相普通的她们可以多读书,不要学那些美人才有资格的无脑任性。

    为什么王德孚如此偏袒美人?当然是美人们的容貌可以让他愉悦,他觉得有美人在身侧,非常养眼,哪怕不上她们,他都觉得和她们一起玩,很开心。

    凌静苏当然舍不得王德孚走,她又从后面抱住了对方,几乎将自己柔美曼妙的躯体贴在他的后背上,她在王德孚的耳畔轻声低语,说挽留他的话。

    然而在这一刻,王德孚却露出了他在行动上冷漠无情的一面,可是他的态度却永远是温和的,嘴上非常会哄人,简直让女人觉得,再挽留他就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了。

    王德孚就这样顺利地离开了凌静苏的别墅,他依旧一身轻松,浑然不在意这世上又多了一个已经一颗心彻底系在他身上的女人,这难道能怪他吗?

    他可是对凌静苏什么都没做,只是被动地回应对方的期待而已,在对方的事业上帮助对方,也是因为他觉得《红蔷薇》很有潜力,以后用来发布他的某些作品,倒是很合适的选择。

    真要算起来,他除了没有付出真心之外,对凌静苏付出的其他东西,好像要比凌静苏对他付出的东西更多。

    能渣成这样的男人,也只有王德孚了。

第118章 社会责任感

    随着王德孚的短篇小说处女作《项链》一下子在文坛引起这么大的波澜,又让它所刊载的《红蔷薇》杂志声望大涨,王德孚的文名,自然更加响亮,来自魔都众多报刊、杂志的约稿,向雪片一样袭来。

    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当然是王德孚已经通过了他的作品,证明了他的号召力。

    当然,也有一些杂志界人士觉得,他的脸,可以帮他卖书,所以他们向王德孚约稿,那绝对是不亏的!

    现在王德孚在这江南地区学校圈子里的号召力,实在是有够恐怖,而众所周知,学生们大多是购买杂志的主力军,在校园中学习的他们,有大量的空闲时间去看杂志,老师们也会鼓励学生们去看优质的杂志来扩展自己的眼界。

    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能够拓宽自己眼界的方式,毫无疑问就是看书。

    王德孚已经通过他的散文《听雪之夜》、《清净之莲》、《烟花不堪剪》等,以及短篇小说处女作《项链》这样的文学性、艺术性极高的文章,将自己的名头彻底打响了,甚至在老师们眼中,他都是一位无可挑剔的作家,能写出特别有格调的作品来。

    当然了,那篇过于具有争议性的《女性的屈从地位》,直接被略去了,这种思想性的作品,年纪小的读者还是不要急着读,太容易被煽动和洗脑,等到年纪大了,已经有足够的自我思考能力了,再去读这样的文章,才是最合适的。

    不少高中生现在写作文时,喜欢模仿王德孚的散文写法,因为他们真心觉得王德孚的文笔实在太牛,这样的文笔如果能用在作文中,绝对很酷。

    结果他们的模仿,往往导致整篇作文都各种堆砌词藻,整体变得空洞起来,只能说他们的模仿还是太过拙劣了,典型的眼高手低。

    像王德孚那种能够被刊载著名散文杂志《美文》上的作品,它有的可不仅仅是华美的词句,它其中那些本质的东西,是非常适合读者来品味的。

    放到百年之后,估计王德孚的散文,也最适合用来当阅读理解的文章,让那些出卷老师去折腾,倒霉的当然就是考试的学生们了。

    王德孚现在显然已经初步巩固了自己的文名,别人提到他时,也不会用那什么“女性之友”的外号调侃了,而是会觉得这家伙在写作上确实很有能耐,不是靠那一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吃老本。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王德孚进一步得到自己的那位系主任曹旭平的称赞,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曹旭平这位表面哲学系实际上更加有文学造诣的教授,还是非常欣赏王德孚的短篇小说《项链》的。

    不过他却这样对王德孚说:“你的短篇小说处女作写得非常好,不过小说这种体裁,要想反应更加有深刻思想的东西,终究还是隔了一层,所以你接下来要继续努力,在大报上发表些时事、社会评论,直接展现出你的思想性、哲学性,这才是能够真正打动上面的东西。”

    王德孚本来也没有想过通过《项链》这种短篇小说来让上面人满意,哪怕这篇小说引发了不少文坛人士的解读,有人认为它非常有思想深度,完美地展现了小资产阶级的某方面,抨击了什么什么的,是很具有革命性的作品,还有人则认为它深刻反应了人性,可以警戒读者不要虚荣,最后还有许多人坚持小说就是小说,一个纯粹的故事,原作者的态度是绝对中立的,为什么硬要去解读出那些莫须有的东西?

    最后这解读出来的东西,简直就好像在向作者挑衅你一个写《项链》的,又怎么懂《项链》?

    只能说一部优秀的作品,在创作出来之后,它的解读权或许早就已经不在作者自己手中了,所以让作者自己去做自己文章的阅读理解,怕是要被教育得怀疑自己,会寻思当初自己写这一段时,是不是真的表达了自己怎样怎样的思想感情什么的。

    王德孚写这篇《项链》的本来目的,也就是为了进一步让《红蔷薇》增加影响力罢了,和系主任曹旭平交代他的任务是不搭界的。

    不过很显然,曹旭平觉得这《项链》就是王德孚交出的一份还算不错的答卷,让他又在校方高层那里大大地加分了,只不过这显然还是不够的。

    所以曹旭平便继续鼓励王德孚,希望他不要骄傲自满,就这样停下自己的脚步,而是要更加锐意进取,积极在时事、社会焦点问题上发声,并创作出更加有思想性、话题性的作品,这才可以彻底让校方高层满意。

    到时候直接让王德孚更快地本科毕业,拿下学士学位,去读硕士研究生,就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因为那个时候的王德孚名气足够,然后专业成绩过硬,这样的学霸提前毕业当然让人信服。

    王德孚自己对校方高层画出来的大饼还是很期待的,这文科的学术界,终究没法像理工科的学术界那样,可以直接一步登天,只要做出无可争议的成果,谁都得认可他。

    文科这种东西,太需要名气、资历了,甚至还需要你嘴炮厉害,如果你善于喷人的话,那就是巨大的优势,直接去向那些大佬人物开炮,说不定就可以一下子碰瓷成功,继而天下闻名。

    当然,这样做的风险也很大,失败的后果会很恐怖,所以不少文人不会选择具体的大佬下手,只会选择一个群体下手,或者喷体制就完事了,反正这个社会如此黑暗,那就是体制的问题准没错了!

    曹旭平就希望王德孚也能写点这种更能体现文人那种社会责任感的文章,发现并揭露社会的黑暗面,然后将其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如果能给出建设性意见当然很好,如果不能的话,也无所谓,直接扔给公众去争论就行了,哪怕争论到最后也没个下文。

    但作者本身,不是获得名望了吗?

第119章 通俗小说大赏

    王德孚当然将哲学系系主任曹旭平的话听了进去,不过他觉得就写那种短篇的杂文还不够劲道,要写的话不如围绕着国家的众多黑暗面中的一个点出发,写出一部大作来,这样才能制造更大的轰动。

    实际上,他之前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也完全可以写出一部更加宏大的作品,不过要进行的社会实践与调查,肯定就要更加耗费时间与精力了,那样的话,里面举出的实例,肯定不会被某些挑刺的读者而诟病。

    不过也很难说,两性问题这种事情,许多人也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考虑,所以永远会有分歧和对立的地方。

    王德孚的那篇文创作得还是比较仓促的,漏洞颇多,但这也有好处,骂的人和支持的人都很多的话,就能够造成巨大的话题性。

    王德孚是一个在文学领域不断挑战更高层次的作家,拥有远超普通作家的野心和追求,所以他接下来答应系主任曹旭平要写的所谓揭露国家黑暗面的作品,一旦写出来,肯定非同凡响。

    不过他暂时还没有想到具体要写什么,所谓的国家黑暗面,如果都是无脑跟风别的文人来写的话,那有什么意义呢,只有写别人没有关注到的黑暗面,或者别人关注到,却已经习以为常的黑暗之处,那才能够引发巨大的轰动。

    这大概就好比写大长篇小说,那就一定要写可以创造流派的作品,而不是作为一个跟风者,写别的作者写过的题材,那实在太没意思了。

    王德孚接下来要动笔创作的,正是他已经酝酿了许久的现实主义黑道流小说开山之作《龙头》。

    这部预计要花费他四个月时间创作的大概四十万字左右的长篇小说,虽然他并不准备向任何杂志投稿,而是直接出版。

    但是他却觉得,这部作品可以拿去冲击一个名为“魔都通俗小说大赏”的小说奖,若是可以得奖的话,那就是对小说最好的宣传。

    实际上,有不少长篇小说在确定出版之前,都是先去拿奖,获得个什么什么小说大赏得主的头衔,然后才会出版,否则完全没有什么噱头、没有吹嘘之处的作品,它拿什么卖销量?可不是每部小说的作者都有那么大的名气和号召力的。

    有些在长篇小说领域耕耘了许久的作家,论名气估计都没现在的王德孚大,原因很简单,他们写的作品或许销量并不低,可是却没有什么文坛人士讨论、解读,这又如何形成话题性呢?

    这些通俗长篇小说,其实也没什么好解读的,本来就是面向市民阶层的消遣读物,典型的鸳鸯蝴蝶派小说,这就好比后世的小白网文,谁会吃饱了撑着去解读这样的作品,它们能够让读者爽的话,就已经完成了它们诞生于世的意义。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这些长篇小说创作者寄希望自己大卖的方式,当然就是让它们能够拿奖后上市了,那些众多的小说大赏,就好比后世网站的各种推荐或征文,能够在征文中获奖,既能拿到奖金,又可以为获奖的作品做宣传。

    当然了,这些小说大赏大多都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通俗小说如果写得太烂太无趣的话,就算它拿多少小说大赏,可能都没法真正大卖,反而还会影响该奖项的权威性。

    除非那个奖项是“华夏皇家文学奖”或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然而这两个世界顶级的文学奖项,其蕴含的政治意义是非常强烈的,通俗小说基本上不可能有获奖的可能,它们是不少文人一辈子为之奋斗的目标。

    一旦获得这样的世界顶级文学奖,那丰厚的奖金、巨大的声望便会属于获奖者,而就算他获奖的作品再没有可读性、趣味性,也会大卖的,因为那些附庸风雅的人,需要将皇家文学奖、诺贝尔奖得主的作品,买回去放在自己的书架上装逼。

    那些为了迎合读者而写的大卖的通俗小说,要想获得纯文学严肃小说的奖项,实在是难如登天。

    “魔都通俗小说大赏”当然没法和之前提到的那两个东西方的最高文学奖相比,甚至它都算不上国家级的文学奖,不,它或许都不能算文学奖,毕竟有些追求格调的文人,直接将通俗小说开除了文学的范畴。

    不过“魔都通俗小说大赏”,在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影响力还是比较大的,而且奖金也比较丰厚,唯一的金奖有500银元的奖金,另外银奖的名额有两个,奖金是200银元,铜奖有五个,奖金就只有50银元了。

    这个小说大赏也是华夏最大的民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在魔都的分部设立的,旨在发掘出在这个地区有大卖潜力的通俗小说作品,一般来说能得奖的也是“海派作家”,因为他们写的小说的背景,往往就是放在魔都的,这对于魔都这个大都市以及它影响力辐射范围内的读者,显然更加讨喜、有代入感。

    而因为“京派作家”与“海派作家”的对立,所以在帝都地区还有个“帝都通俗小说大赏”,这是与“魔都通俗小说大赏”具有差不多影响力的通俗小说奖项,不过得奖的大多是京派作家,小说中也会有一股子京片味。

    王德孚在众多通俗小说大赏中看中了这个“魔都通俗小说大赏”,除了它的影响力确实可以之外,还因为它背后有商务印书馆这样的大出版公司,既然他将自己即将要创作的小说定位成商业通俗小说,那就是希望小说能够大卖,而大出版公司的渠道与宣传,可就不是小作坊可以相比的了。

    而现在他自身的名气、地位,以及在出版界的人脉,已经可以保证他自己的作品得到公正的对待,不用担心那种投稿石沉大海的情况了。

    以王德孚现在展现出来的写作天赋以及未来的潜力,想必不会再出现之前那种真正作为纯新人作者才会出现的尴尬状况。

第120章 想方设法

    就在王德孚全身心都投入到新的长篇通俗小说《龙头》中去时,有位已经将王德孚当成自己猎物的搞事少女,却实在忍不住想要做点什么来推动她和王德孚之间的关系。

    这位少女正是陈清乐,她觉得自己不能再被动下去了。

    只因如今王德孚学校圈子中的名声更大了,甚至还成了不少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谁让那一期《红蔷薇》上爆出来的王德孚的照片那么英俊帅气呢?

    不过大多数怀春少女对王德孚的态度,大概就好比后世学生时代女生对明星偶像的崇拜,除非是那些狂热到极点的粉丝,要不然她们的崇拜也就停留在表面上。

    然而陈清乐却不同,她是和王德孚见过面的,并且那次见面,对方也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她觉得这就是她的菜,遇到了这样的男人之后,其他男人对她来说,全部都是将就了。

    什么都要争一争、尽可能希望掌握一切主动的搞事少女陈清乐,觉得再不尽快采取行动的话,怕是王德孚这货都要忘记她这个当初直接喊他“老公”的美少女了。

    然而让陈清乐无奈的是,王德孚似乎已经将她判定为招惹不得的麻烦女人,所以不管她向王德孚写什么信,想要约他出来玩,对方都没有任何回应。

    这无疑让从小到大感觉都一帆风顺,无论到哪儿,都可以成为人群的中心,让别人围绕着她转的陈清乐第一次感到了挫败,但她那要强的性格,却让她愈发想要征服这个对她并不感冒的男人。

    她明明从小就讨家人的喜欢,到了苏州第一女子高中,她也是整个高中公认的校花,很讨周围女生的喜欢,要知道,能在女校中被众多女生喜欢,让她们心甘情愿地围着她转,那可比让男人喜欢要难得多,绝对需要极高的情商与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毕竟女人要让男人喜欢的话,其实只需要颜值高就足够了,漂亮的女人身边肯定不会缺少跪舔她的男人,妄图通过对女人的百依百顺,来让女人倾心。

    只可惜如果真有这种男人去围绕着陈清乐转的话,她都不会用正眼去看人家,反倒是王德孚这种让陈清乐心里不服气的,会让她觉得更加有挑战性。

    当然了,如果没有王德孚的外表、才华、名声,却做他这样对某个女孩避而远之的事情,那就是凭实力单身了。

    换个男人对陈清乐这样的话,她早就在心中给对方判了死刑,难道她不能找到更好的?

    偏偏王德孚给陈清乐的感觉,就是如果她真的错过他的话,那就实在没法再找到各方面都让她满意的男人了。

    所以说男人最重要的是对女人有吸引力,能够吸引到女人再舔的话,就不是舔了,而是宠溺,是暖男,绝对可以让女人里进一步深陷。

    陈清乐在这样一种凭借自己似乎没法让王德孚产生兴趣的情况下,就忍不住将主意打到了她的姐姐佛系脸盲少女陈清焰身上。

    因为她想起来了,王德孚能够与她见面,也是由于他先和她姐姐见面了,只不过两人聊的内容非常学术,她偷听了一些就感觉非常无趣,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俩可以聊得那么投入。

    反正陈清乐对纯文学是完全没感觉的,就好像那一期的《红蔷薇》,别的读者可能都觉得是王德孚的短篇小说《项链》写得最好,偏偏她却觉得还是凌静苏的《烟雨》好看,至少能让她一口气看完连载的内容。

    而《项链》的话,如果不是因为它是王德孚的作品,她连耐着性子看完的兴趣都没有。

    说到底如果王德孚不合陈清乐眼缘的话,那他就算再有才,也没法引起她的兴趣。

    陈清焰则与这个妹妹恰恰相反,由于天生脸盲,分不清美丑,她倒是更加可以将注意力完全放在别人的人品、才华之上,王德孚的人品陈清焰没法评判,但对方的才华,却是实实在在的。

    陈清焰当然也看了那一期的《红蔷薇》,对她这样嗜书如命的佛系少女来说,就算《红蔷薇》没有风靡校园,她也会购买并阅读,她并不是那种喜欢跟风的少女,只不过阅读王德孚的作品,已经成了她的习惯而已。

    她大概也是极少数对封面上王德孚的帅照没有什么太大反应的女孩,只是有些小惊奇,真没想到当初和她见了一面,并给予了她很大帮助的男人,居然连照片都上杂志了,她在心中恭喜了一下对方,可能她觉得这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反正陈清焰在那次见完王德孚之后,便又恢复了佛系少女的姿态,只是默默地为接下来考取东吴大学做准备,不过她却依旧与王德孚保持着联系,两人主要是交流比较高深的文学。

    而在王德孚的指点下,陈清焰也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赚取了稿费偷偷存了下来,反正就是先让自己的经济独立,以后万一被家里逼婚,那她就向王德孚学习……

    而陈清焰现在则开始创作了一部字数颇多的社会学作品,灵感自然是来源于王德孚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她要写的作品则叫《女权辩护》,可以预料的是,一旦这部大作完成,她必然会成为女权主义的扛旗手,名气肯定会大增,只不过面临的非议,同样也会激增。

    陈清乐从佛系姐姐那里轻松就试探出了,姐姐和王德孚依旧保持紧密联系的事实,再想到她自己给王德孚写信,却完全没有回应,这毫无疑问让陈清乐对姐姐产生了嫉妒之心,她曾经以为,她怎么样都不需要嫉妒姐姐的,因为在家里,除了她不是父亲正妻生的女儿之外,她什么都比姐姐强,也比姐姐更得宠!

    可偏偏在王德孚那里,她却遭遇了自己都难以置信的冷遇,这让她心中愈发不甘。

    利用姐姐来接近王德孚,已经是她能想到的最佳方式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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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家介绍:
王德孚一生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哲学研究、文学史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贡献。
他对于华夏日不落帝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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