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惊雷
作为阅片无数的老司机,若非王德孚确实算是这部电影的参与者之一,他其实是没有多大兴趣看这种几乎没有剧情、完全就是鼓掌的片子的,就连穿上制服角色扮演的女主角,都没法让他提起任何兴致。
没办法,只能说他二哥帮派旗下的小夜总会中的小姐们,颜值实在上不了什么台面。
只不过王德孚在看完成片之后,才发现也许不需要女演员颜值有多高,也能拍出比较有原始诱惑力的场景,他感觉自己的剧本到了二哥手中,变成电影成片之后,似乎都升华了一个层次。
王德孚的二哥王德民,在拍摄这方面还是挺有天赋的,可以将“理论家”王德孚的理论去实践出来,尽可能地扬长避短,于是才拍摄出了这样一部极为“好用”的作品来。
“这波稳了,真的稳……二哥,我甚至觉得你可以尝试去拍正常的电影,或者接下来拍有剧情的情色片,只拍完全只有鼓掌剧情的片子,实在太大材小用了。”王德孚发自内心地说道。
王德民听到作为作家的王德孚的称赞,他不由面露得色,只因他发现自己确实喜欢上了当导演这件事,当看到自己拍摄的作品,出现在大荧幕上,他会获得极大的成就感。
“这要拍什么电影,总得要有好的剧本啊,否则空有拍摄技术的话,也只能拍摄出空洞的画面,而没法拍出让观众沉浸其中的故事。”王德民这样说道。
王德孚倒是比较认同二哥的观点,这拍电影与写小说其实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拍摄技术就好像文笔,许多写小说的,空有文笔,却写不出好故事。
“不过有我家三弟在,想必我也不会缺什么好剧本,这一次我肯定会给你票房分成的!”王德民笑逐颜开道,他对这部颇具创新的H电影,极具信心。
王德孚当然希望自家二哥接下来拍点更有营养的电影,只不过正常的电影拍摄起来风险更大,总不能指望夜总会里的小姐有演技去演正常的电影,肯定还要请职业演员。
王德孚终于要离开魔都了,这一天傍晚,王德民便为自家三弟好好践行,还给了王德孚50银元的程仪,这绝对太够兄弟了,王德孚从魔都去苏州,估计连5银元都不要花……
王德孚当然不好意思接受这相当于后世五千人民币的路费,他和王沫儿在魔都这么多天的开销,也都是他二哥负责的,这已经让王德孚觉得很难为情了。
结果王德民却说道:“三弟,这只是二哥的一片心意,现在家里的老太爷可是依旧不给你经济上的支持的,除非你再进一步,从文坛进入官场,这也太难为你了,所以如果你缺钱的话,就找你二哥好了。”
学而优则仕确实是许多文人的发展路线,王德孚对自己的未来,也有明确的规划,正常来说,他毕业后肯定会选择留校,从助教开始做起,一步步成为大学教授,等到名气越来越大、资历越来越高之后,才会被邀请去当官。
王德孚实在推辞不过,便只能接受王德民的一片心意,实际上他那部再版的《情与性》,早就已经上市,总共五万册,上市之后立马卖出了三万多册,这一版的售价都要300铜文,也就是说,他现在还有900多银元的版税在凌静苏那里,所以说他真不缺日常开销的钱。
只不过这些钱要去购买房子、车子之类的大件,就比较困难了,所以他才决定去写畅销的通俗小说,他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而且见识了魔都shang城区、天朝大街的繁华之后,他就希望有一天能够在那儿购置一套带花园的房子,那可至少要十万银元。
就在王德孚回苏州之后的第三天,由王德民导演、先民会旗下H电影公司“魔都热”出品的《电车zhi狼》终于在魔都xia城区的众多小影厅中上映!
这部H电影毫无疑问在光鲜亮丽的地上世界,没有引起任何社会舆论,媒体界也不会去关注这样上不了台面的H电影,毕竟这样的作品也不会有资格在那些大剧院上映,但是在鱼龙混杂、蝇营狗苟、沆瀣一气的地下世界,这部《电车zhi狼》简直就像是一记惊雷,惊醒了之前故步自封、毫无创新的H电影界!
张金荣这位青帮高层的黑道公子哥,此时便受好友黄明之邀,去了一家两人常去的高档私人娱乐会所,共同观看这一部一经上映,便成为风头最强劲的H电影的《电车zhi狼》,它在小影厅中的拍片量,已经碾压其他H电影。
黄明看他的姓氏,就知道他和青帮的帮主黄啸林有亲戚关系,实际上他正式黄啸林的侄子,在青帮之中也颇有地位,因为他确实非常能打,也特别喜欢打架斗殴,仗着他和黄啸林的亲戚关系,道上人一见到是他,便不自觉地不敢下狠手,于是就落了下风。
久而久之,黄明便觉得自己有万夫不当之勇,实际上真要遇上亡命之徒,他那两下子,根本不够看的。
张金荣与黄明两人都是H电影的忠实爱好者,他们不只爱看这样的电影,如果被电影中的女主角所吸引,两人还会一起去嫖这位女主角,哪怕为其一掷千金都无所谓,两人真的是各种意义上的同道中人。
反正基本上所有出品H电影背后的公司,都是黑帮控制的,拍摄电影的女演员,亦是本就在夜总会、娱乐会所中出卖身体的小姐,所以她们根本不会拒绝张金荣、黄明这样非常有钱的恩客。
张金荣与黄明两人在预订的包房之中,电影已经开始,还出现了“魔都热”的标志。
却听一边抽着大烟,一边摸着会所中陪看电影的小姐的大腿的张金荣这样说道:“阿明啊,这电影真的有那么好看?魔都热这电影公司我都没听说过啊,它背后是夜总会还是大型娱乐会所啊?”
黄明正搂着小姐,眼睛却紧紧盯在幕布上,他这样回答道:“管它背后是夜总会还是啥,人反正跑不了,总之先看再说吧,之前的电影都看腻了,倒要看看还有什么新花样。”
第92章 完事
这部电影几乎从一开始就牢牢地吸引了张金荣与黄明的注意力,他们自从女主角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没有移开自己的视线。
与其他喜欢拍摄女主角的正面,同时还附带介绍女主角的信息,以及她是来自哪个夜总会或者娱乐会所的仿佛广告一般的H电影相比,这样一部更加像普通电影的作品,无疑高出不知多少个层次。
王德民这位颇有天赋的导演,正是因为知道自己帮派旗下的夜总会中的小姐,真要拍正脸的话,估计片头就会劝退无数观众,所以他拍摄的是一个无比令人遐想的背影,特写甚至在女主角的那两条美腿之上。
没错,这位饰演女主角的来自东瀛省的美奈子,颜值化妆后也就五六分,但是那一双美腿却是她为数不多的亮点之一,再加上她穿的学生装,下身正是裙摆极短的短裙,走起路来里面的内裤都若隐若现,让观众们看了都想入非非。
顺带一提,电影中美奈子穿的学生装,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现实中的女学生穿的学生装,其裙摆都是过膝的,而电影中的学生装,摆明了就是开创先河的情趣服饰。
总而言之,在王德民这位导演那颇为精湛的拍摄技术的加持之下,美奈子成功扬长避短,使得她的魅力几乎将之前H电影中的女角色全部压制了,这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之前H电影中的女角色其身份都是夜总会、会所小姐,但是美奈子的身份,却是“女大学生”。
只不过当时王德民拍摄时,为了凸显出她的学生气质,可是费了很大的功夫,没办法,这个美奈子当小姐已经有两三年了,身上风尘气太重,这就非常考验王德民的拍摄技巧了。
还好有王德孚这个文痞在一旁辅助,还搞了一段对美奈子的内心刻画,通过画外音的形式,强行设定她是来自东瀛省御茶水女子大学的学生,这才勉强能够糊弄住观众,增加观众们的代入感。
张金荣与黄明看到一半,就彻底按捺不住了,这个时候,他们从会所里点的小姐自然就起作用了。
“呼,我完事了,你呢?”张金荣吸了一口随身携带的烟枪中的大烟,无比满足地说道。
“已经很少有电影可以让我在看完之前就忍不住大干一场了,这部电影果然够劲道,可惜我身下的不是电影中的那个美奈子,这是最美中不足的地方!”黄明也点了一支卷烟,四仰八叉地坐在沙发上,他已经浑身赤裸,只是让小姐用嘴给他清理干净。
整部电影也不过四五十分钟,张金荣与黄明完事的时候,电影差不多也结束了,最后终于出现了他们俩都期待已久的演员表,还有美奈子这位女主角隶属的夜总会名字。
“吉祥夜总会?你听说过这家吗?”张金荣随口问道。
黄明摇了摇头,道:“从来没听说过,这什么时候开了这样一家牛逼的夜总会,里面竟然有美奈子这样的御茶水女子大学的女大学生作为头牌!”
张金荣顿时笑道:“阿明你是不是傻,电影这种东西都是虚构的吧,那个美奈子怎么可能是真的女大学生,这年头能上大学的女生,哪个家里没有钱,都娇生惯养的,肯定不可能去夜总会当小姐的!这个美奈子,分明就是从东瀛省来我们大魔都卖身的和族女子,你不要想太多。”
然而黄明想到电影中那段颇为文艺的内心独白画外音,还有运用蒙太奇手法,展现的美奈子在御茶水女子大学的生活片段,他只觉得自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了,他根本听不进张金荣的劝说,而是面露向往之色地说道:“我一定要找到美奈子,好好与这位东瀛省的女大学生交流交流……”
张金荣翻了翻白眼,他素来知道黄明这货有点铁憨憨,所以也就懒得再多说什么,不过他必须得承认,这部名为《电车zhi狼》的H电影,确实让他好好地开拓了眼界,真没想到H电影还可以这样拍!
而想必受到这部电影的启发,其他的H电影公司也会立马跟风,而娱乐会所什么的,也会推出各种主题、角色扮演的服务,这真是让他们这样的老炮儿有福了。
随着这部电影的大火,最大的获利方,当然是王德民与他的先民会,至于“魔都热”这个电影公司的名头,当然也一下子打了出去,吉祥夜总会这个小夜总会,更是因为电影而走红了,许多看了电影之后慕名而来的客人,简直数不胜数!
饶是王德民做好了电影大火之后的准备,但是他真的没有意料到这部在地下世界大火的电影可以给他带来这么大的收益,接下来进一步发展先民会的势力,扩充夜总会的规模,几乎不会有任何束缚!
因为王德民现在不仅完全聚拢了帮派的人心,手中又掌握着钱袋子,帮中还会有谁违反他的命令呢?
这个时候,王德民心中就愈发感激他的三弟了,电影能够大火只是他需要感激的其中之一,他最要感激的,或许是通过三弟的梳理、构架,他的帮派更加像现代化的党派组织、公司会社了,他真没想到三弟在管理学上,理论也是一套一套的。
就在王德民踌躇满志之时,张金荣与黄明两人,便来到了他们颇为向往的吉祥夜总会,当然,现在除了吉祥夜总会之外,先民会旗下又新开了一家吉祥会所,招了更多的小姐,以应付慕名而来的客人们。
美奈子这位电影女主角,已经成了魔都xia城区的红灯区中,风头最为强劲的头牌小姐,她现在出台一次的价格,甚至是之前的几十倍,普通的客人甚至都没法再接触到这位“御茶水女子大学的女大学生”,这部电影简直就在她的批上镶钻了!
不过张金荣与黄明显然不是普通的客人,他们既有钱,又有背景。
第93章 学术论文发表
张金荣与黄明毫不犹豫地为美奈子付出了天价的出台费,这甚至都惊动了王德民这位先民会的龙头老大。
王德民便顺利通过美奈子搭上了这两位青帮高层公子的线,这也算是非常不错的人脉资源了。
只不过这两位黑道公子在看到现实中的美奈子时,那位之前心中颇为憧憬的黄明,顿时就感觉自己的幻想破灭了,哪怕美奈子身上穿的就是电影中的情趣学生装。
这大概就好比后世的狼友们兴冲冲地根据那超级诱人的封面或者GIF下载了一部片子,打开后一看,才明白什么叫做传说中的“封杀”……
没办法,现实中美奈子,和电影中拍摄出来的感觉,相差实在太大了,如果说电影中的美奈子确确实实给观众一种女子大学生的感觉的话,那现实中的美奈子,分明就是个没多少亮点的普通夜总会小姐!
还好张金荣与黄明两人都是那种生冷不忌的老炮儿,即便产生了很大的落差感,但是毕竟电影中给他们营造的刺激感还在,美奈子那女主角的身份对他们的兴趣度来说,也远远大于对方的颜值,他们就是那种有个洞就能透的牲畜。
再加上这两位确实也不差钱,所以自然也不会觉得哪里吃亏了,他们玩的还是非常尽兴的,毕竟专业技师美奈子的技术确实不错。
像张金荣与黄明这样慕名而来的老炮儿还有不少,其中有的身份都不比他俩差,甚至来自魔都的shang城区,可以说通过这一部电影,王德民已经彻底走出了困境,还有其他的H电影公司想要出大价钱请他过去当导演、拍摄顾问。
每次想到这一切都是他的三弟给予他的巨大帮助成就的,王德民心中都充满了感激与钦佩。
以后若三弟有什么事情求助他这位二哥,王德民肯定倾力相助。
……
对于回到苏州,重新开始自己大学生涯的王德孚来说,他自然不知道他的二哥可以在那个灰色的地下世界获得那么巨大的成功。
他其实对那个世界并不感冒,尤其是在经过各种取材,更加具体地了解了地下世界之后,他觉得那个世界实在太过冰冷残酷了,而且完全见不得光,不被主流社会认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可以说进入那个世界的觉悟,就基本断绝了更加光明璀璨的前途。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王德孚觉得他写一部《龙头》,就能够完全在自己的,体验一回成为最顶尖的黑道龙头老大的感觉,这不就已经足够了吗?
不过他还没有真正开始提笔写这样一部“正能量爽文”通俗小说,哪怕他已经做好了大纲和人设,只因最近他在其他方面还有许多事情要忙,最重要的,自然是在他的本专业哲学领域之中。
在王德孚上一学期期末即将放假之时,他写了一篇哲学论文,在和自己所在哲学系的系主任曹旭平打过招呼之后,便投给了那份名为《时代与思潮》的哲学期刊。
这一篇哲学论文,可以说完全开启了王德孚在哲学领域的学术之路,它的大概内容,正是王德孚从大到世界宇宙、小到日常生活中的某些事情的深入思考,最后提出了一个名为“二律背反”的哲学基本概念。
大概是开学的第三天,王德孚还在教室中和其他同学一起上专业课,就在课间的时候,班长曹荣卿将一个寒假中众多寄给东吴大学哲学系学生的邮件,全部拿到教室里,分发给同学们。
这年头邮件就是长途联系最为常用的方式,电话基本上只局限在市内,而紧急的消息,也只会用电报,价格十分高昂,所以往往电报内容都比较短小精悍。
因此,在没有急事的情况下,大家都习惯了用信件交流,笔友非常流行,算是这个时代对文青们来说颇为浪漫的事情。
然后王德孚便从曹荣卿那儿拿到了不少寄给他的邮件,甚至有一半都是寄给他的,这让曹荣卿不由羡慕道:“默存,崇拜你的文艺青年可真够多的啊,全部被你的才华折服了啊。”
王德孚确实已经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众多学校中出名了,不仅仅是因为他在东吴大学校报《学桴》上发表的文章让人惊叹,还因为他的散文《清净之莲》已经出现在了著名散文杂志《美文》上,之前他在寒假中写的《烟花不堪翦》也已经寄给了《华夏散文》,等到这一篇散文顺利发表,他的文名肯定会被更多的人知道,崇拜他的人自然也会越来越多。
王德孚听到班长的话,温和地笑了笑,随口谦虚了几句,他接下来却在众多邮件中,一眼就看到了《时代与思潮》的编辑社寄来的回信,他顿时升起了强烈的期待感,非常急迫地打开了信封。
然后王德孚便看到了里面《时代与思潮》寄给他的样刊,还没等王德孚打开样刊,却又听曹荣卿饶有兴致地说道:“默存,你居然有订阅这份《时代与思潮》的学术期刊,难道你真准备在哲学领域有所建树吗?你明明有那么高的文学天赋,却去钻研哲学,这不是往死胡同里钻。”
没错,在曹荣卿看来,哲学这门学科,就是那种完全没有前途的,虚得不行的那种,因为它确实还未成体系,没法去判定谁谁谁的哲学造诣更深,全靠胡吹,这年头的“形而上学”甚至都还没有更进一步的含义,所以才可以被认为是“玄学”。
而文学却不一样,虽然有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说法,但是哪个人文章写得好、有文采、有思想、有内涵,也是非常明显的。
曹荣卿觉得王德孚更加适合在文学领域发展,分心去搞哲学的话,那就是浪费时间。
王德孚听到曹荣卿的话,随手便翻到了自己刊载在《时代与思潮》上的学术论文,这样说道:“我没有订阅这份学术期刊,只是我的论文在上面发表了。”
第94章 羡慕与敬佩
曹荣卿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这《时代与思潮》虽然算不上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哲学期刊,但怎么说也是有点名头的,能在这份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作者,可能都是哲学系的教授了,而只要在上面发表了论文,以后评职称、升职啥的,都更有优势。
至于那些能够在国家级哲学学术期刊《哲学研究》、《哲学分析》上发表论文的学者,基本上都能算哲学界真正的大佬人物了,大多已经是社科院院士。
而世界级的哲学学术期刊《世界哲学》,在哲学界的影响力堪比科学界的《科学》、《自然》,能够在上面发表论文,已经可以被称作是哲学家,全世界的哲学家,都以能够在上面发表论文为荣。
曹荣卿忍不住将这本《时代与思潮》拿了过来,看到论文作者的名字确实是“王德孚”之后,他那难以置信的神色,渐渐变成了由衷的敬佩。
他忍不住感叹道:“默存,你这也太优秀了,才大一就能在这样知名的哲学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感觉你上个两年本科,就能直接去读硕士研究生了啊!”
曹荣卿说话的声音有些大,顿时就被班中的其他学生听到了,于是有不少好奇的同学,都围了过来,想要看看他们哲学系的排面人物王德孚,又搞出了什么大新闻。
结果曹荣卿就直接替王德孚将这份哲学学术期刊《时代与思潮》给诸位同学传阅,还向同学们解释这份哲学学术期刊是多么有影响力,如此一来,其他同学当然也非常羡慕和钦佩了,或许嘴上都没多说什么,但心中肯定有许多想法。
“一直以为学哲学很难分出个高低,现在才发现,这哲学系居然也是可以出学霸的,这个王默存不声不响地竟然就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论文,实在厉害……”
“本来以为这逼只是长的帅而已,后来才发现他在文学上很有天分,而现在,居然在哲学专业领域都完全凌驾在同龄人之上,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可以这么大!”
“论文这种东西,我估计只会在毕业的时候随便凑合着写一篇完成任务,学完哲学回家做生意,太真实了,而我的这个牛逼的同学,以后估计真会成为哲学家,这还能让我有吹牛的资本,一定要好好和他打好交道。”
“这论文写得什么鬼啊,为什么我每个字都看得懂,连在一起就让我懵逼了,该说不愧是可以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论文么,感觉和看那些科学领域的论文一样……”
……
不少同学的内心戏有很多,表现在嘴巴上,可能就只有一句“牛逼”了,对待王德孚的态度,当然更加热情了,他们显然觉得王德孚这种在大一时就能这样出众的牛人,以后肯定会成为大人物,提前结个善缘总归不是坏事。
一直到上课的时候,围在王德孚身边的同学,才完全散去,只有他的同系室友郑元秀还在他的身边,他可以说比其他同学更加崇敬王德孚,算是王德孚的头号迷弟。
实际上郑元秀在哲学专业上的成绩,也是非常优秀的,只不过局限于这个世界的哲学发展实在比较落后,导致他在哲学专业上的天赋,没法得到充分地发挥。
郑元秀此时手拿样刊《时代与思潮》,那秀气如少女的脸上,带着对王德孚的崇拜,这确实很令人赏心悦目,他这样对王德孚说道:“默存,我能不能研读一下你的大作,有不懂的,就向你请教?”
王德孚自然微笑地点头答应,对于他这样好为人师的家伙来说,为别人指点迷津是他非常愿意干的事情,那会令他产生强烈的愉悦感与满足感,就特别开心。
王德孚做任何事情的第一目的,都是为了让自己开心,而不是其他高尚的目的,只不过可能让他自己开心的事情做出来后,别人会认为他很伟大、无私,那只能说不够了解王德孚这家伙的本性。
郑元秀见到自己的挚友点头,便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起这篇论文来,一开始他看得还是比较顺畅的,毕竟王德孚写的都是他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现象,但是他越看到后面,就越有些迷糊,甚至看到那“二律背反”的定义时,脑子就有些不够用了。
二律背反,它是指双方各自依据普遍承认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公认的两个命题之间的矛盾冲突。由于人类理性认识的辩证性力图超越自己的经验界限去认识物体,误把宇宙理念当作认识对象,用说明现象的东西去说明它,这就必然产生二律背反,而实践则可以使主观见之于客观,论证相对性与绝对性统一的真理。
郑元秀越是感到迷糊,心中对王德孚的崇敬就愈深,只觉得自己的挚友在哲学上的造诣,已经不知道比他高多少层次,但他倒不会因此而嫉妒什么,只会更加虚心地向王德孚学习。
郑元秀看完论文之后,脑中全是想要问的问题,他现在甚至都已经非常笃定地认为,现在给他们上哲学专业课的教授,在哲学上的造诣,根本比不上王德孚。
所以郑元秀索性上课就懒得听了,而是小声向王德孚询问道:“这个‘二律背反’确实很有意思,有没有更加浅显的理解它的方法?”
王德孚听到郑元秀这样问,只是略一思考,便这样回答道:“我随便举个例子来解释它好了,一个人要专注地做好一件事情,肯定要全身心地投入,难免就会遭遇‘当局者迷’,可是当他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的状态时,就难以做到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件事中。这二者永远是矛盾的,即二律背反。”
郑云秀听了之后,整个人豁然开朗,他当然知道王德孚举的这个例子,肯定不是“二律背反”的全部,但是却一下子让他直观地明白了它的意思。
这种让他醍醐灌顶的解释,实在让他太佩服了!
第95章 机会
其实这篇论文还只是关于“二律背反”的皮毛,算是王德孚的投石问路之作,提出一个新的基本的哲学概念。
而当他看到这篇论文如此顺利地刊载,自然要乘胜追击,决定回去后就围绕他新定义的哲学概念,继续水论文、刷资历。
这就是他耽搁了已经做好大纲、人设的新小说的创作的原因。
不管在什么时候,通俗小说的创作都要为他学术论文的创作让路,前者对他来说其实算是一种娱乐活动,可以尽情地、任性地去书写,后者就需要他用无比严谨的态度去写了。
因为王德孚的哲学论文,绝不是这个时代那种很玄学的东西,比如说他那位系主任曹旭平的《哲学与灵魂》,就非常扯淡。
他的哲学论文是更加具有系统性、理论性、逻辑性的作品,它的严谨程度,甚至可以堪比科学领域的论文!
王德孚的心很大,他是想推动整个哲学学科的发展,让哲学这门学科,也变成像科学那样规范的学科。
这样的学科才有资格去指点科学的发展,才能推动整个思想界的发展。
这也意味着哲学这门学科从“玄学”变成真正的近代哲学,然后他还会将近代哲学变成现代哲学,这会是一个非常清晰的发展过程。
可以说,接下来王德孚一个人就要干了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哲学家们的活……以后他绝对会成为大哲学家、大思想家,妥妥的现代哲学之父。
每次一想到自己可以代替这些哲人,在这个思想理论落后的平行世界,推动整个思想界的发展,王德孚都有一种心潮澎湃的感觉,这种感觉实在令他着迷、愉悦,所以他写起哲学论文来,干劲十足。
王德孚确实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在他的,哲学这门学科已经初步开始展现它应该有的样子。
王德孚哲学论文在《时代与思潮》上发表的消息,很快就传至整个东吴大学,让不少同校的学生都觉得有些出乎意料,不过却又在情理之中。
只因王德孚之前在校报《学桴》上的文章,已经让他成为了在整个东吴大学乃至周边院校都很有名的校园才子,现在这位才子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似乎也很正常。
不过这些人显然不知道《时代与思潮》在哲学论文期刊中的地位,也不明白王德孚的哲学论文,跟那些谈玄论道的扯淡哲学论文,有着本质的区别……
只有那些确实在哲学上有些造诣的读者,去品读王德孚的论文,才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但他的论文发表,到底真正意味着什么,这些读者毫无疑问没法预料到。
在他们眼中,王德孚的作品,或许只是在湖中扔下一颗小石子,却不知道,这颗小石子实际上是一颗巨大的陨石,总有一天会引发恐怖的海啸!
更多普通的学生,只会更加敬佩王德孚的学业成绩确实优秀,只不过他那“女性之友”的头衔,实在让男同学们不爽,这等到下一学年东吴大学招收女学生,岂不是所有的女学生都会被王德孚这个狡猾的家伙所吸引?
偏偏王德孚这家伙还特别帅,这就很让人难受了!
王德孚现在在东吴大学中的名声,显然已经盖过了那位执着于文言文的怼人狂魔黄侃,哪怕对方现在依旧一有机会就发文讽刺一下王德孚。
可让黄侃极为无奈与不爽的是,不管他怎么上蹿下跳,都没法引起王德孚的回应,哪怕他继续发表他的大男子主义言论。
黄侃自己也知道,他其实已经败给了王德孚,要怪只能怪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影响力太大,各种论述又丝丝入扣,许多颇有名气的女性作家还力挺这篇文章,男性作家也不好明着反对,最终得出的结论已经渐渐被大众所认可。
那就是这个社会确实对女性来说,有着诸多不公平,男女平等也确实是大势所趋,但在追求男女平等的过程中,绝对不能太过激进,要一步一步稳着来。
王德孚的那篇文,除了被认为太过激进之外,其他的评价还是非常高的,这也确实契合了统治者、大资本家们的需求,所以媒体们也很愿意进一步推广这篇作品,这是非常顺应社会、时代的发展的。
王德孚可谓“时来天地皆同力”,影响力都已经扩散得那么广了,又岂是黄侃这个大学生能够相提并论的?
他再回应黄侃的话,那就是自降身价了,还会给黄侃吸引眼球,这种犯傻的事情他是绝不会去做的。
王德孚如此优秀,当然也得到了东吴大学高层的注视,尤其是那部分本来就想要推动女子入学的高层,他们本来就看王德孚非常顺眼,现在王德孚表现出来的潜力,也让他们觉得,或许可以将这个仅仅还是大一的学生,宣传为东吴大学的代表人物。
高层们通过曹旭平这位系主任,向王德孚隐晦地传达了他们的意思。
“所以校长希望我除了继续发表论文外,还要再写几篇可以引发轰动的思想性作品来,然后就允许我直接读研甚至读博?”王德孚这样说道。
曹旭平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微笑道:“其实我知道你可能已经自学完整个大学的课程了,但你缺少一个通过考试证明自己的机会,而现在你的表现,可以决定有没有这个机会。”
王德孚确实提前自学了很多,这文科的东西,重在记忆与理解,这是他非常擅长的,所以他现在上课,基本上已经是在做自己的事情了,因为老师讲的东西,他早就已经完全掌握。
所以如果有机会直接提前本科毕业,再读研读博的话,他觉得也挺好的,越快拥有高学历,自然可以让他身上的光环更加耀眼。
“好吧,那我总不能继续将那些很有思想性的文章,发在《学桴》上吧?”
“校报对你来说确实不够档次了,不过现在,只要你的文写得够好,什么报刊杂志,都会刊载你的作品,你可是要成为我们东吴大学的招牌人物的。”
第96章 书名的改变
曹旭平的这番话,显然就是在进一步激励王德孚,只因这年头其实好文章真的有很多,但是能够保证好文章可以在影响力大的媒体上发表,这就很不一般了。
王德孚偏偏又是那种满脑子好文章的人,但是却苦于名望太低,影响力大的媒体不一定会愿意刊载他的作品,他缺少的就是让自己更加有逼格的作品被大众所欣赏到的机会。
没办法,如果说那种迎合市场的作品,可以做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话,那比较有深度、有思想性的作品,就需要媒体在背后发力了,同时还需要各种专家教授的解读,背后有大佬力挺,那才能保证它的影响力。
像王德孚的那本《情与性》,如果不是有文坛大佬何守常为其鼓吹,紧接着又有各种小资文艺青年各种推崇,甚至在报纸上为其抒发感慨,使得它的名头更加响亮的话,那他这部作品的销量,肯定凉凉了。
说起来也非常巧合,那位非常欣赏王德孚的新锐才女作家梁婧,或者说是敏锐地发现可以通过蹭王德孚的热度,让自己更加迅速出名的女孩,她居然也为《情与性》写了几千字的感怀,甚至都对“伊人女士”隔空喊话,希望能够与“伊人女士”好好结交一番。
这篇感怀的名字就叫《轻重之间》,她在文章中这样写道——
“比起这部好书的中文名字《情与性》,我更喜欢它的外文名字《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也是我这篇抒发我自己情绪的文章的名字《轻重之间》的由来。
人们常常感叹生命的沉重,活着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为什么会感到沉重?
……(省略五百余字)
人的一生是一张永远不能成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场永远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到头来,我们自己是无法通过比较来检验出究竟是哪种生活方式更正确,于是我们没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选择都看得是那样的重要,那样的沉重,我们尽可以去做一个凡夫俗子,随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轻松,然而,真的能够这样吗?
也许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是难以承受住这种生命之轻,有甚于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徐诗哲和他的情人陆罂梦,在他们的身上,灵与肉是相分离的,肉体能尽享的轻却使灵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而徐诗哲越是和陆罂梦缠绵,他对其互相深爱之人的张婉怡就在不知不觉中越让他感到灵魂上的束缚。
……(省略近千字)
矛盾的人生,人生的矛盾,使我们常常茫然不知生命到底是何物,也正因为这种茫然,让我们承受了比沉重更痛楚的苦。
到头来不得不说,一个不值得认真对待的人生,要比一个责任重大,充满痛苦抉择的人生更加令人难以承受。
……”
该说不愧是才女梁婧,她居然可以从《情与性》这样一篇表面似乎就是在写渣男诗人嬉游花丛的作品中,感悟出这么多人生哲理,只能说她应该就是《情与性》这部作品的目标读者了,所以王八看绿豆,完全看对眼了!
像她这样文青读者,其实一点也不少,他们都为《情与性》这部作品的销量和名气的扩大,做了很大的贡献。
许多文青们甚至还搞出了《情与性》的书友圈,一起聚集起来讨论这部作品时,各种很不错的精彩短评都出现了——
“这本书如果只打算看一遍,还是趁早放弃吧,它绝不是让人囫囵吞枣的鸳鸯蝴蝶派作品,而是一部上升到哲学高度的小说。”
“如此有格调的大作,不是你想读,想读就能读懂。”
“曾一度怀疑自己的阅读速度怎么退化到如此地步,但读完才发现这书确实要慢慢消化才是。今天来参加讨论之前硬生生地看哭了。”
“伊人女士对于媚俗的阐述,让我把腿都拍红了。她犀利的让人忍俊不禁,同时也刻薄的让人狼狈不堪……”
“当生活变成轻飘飘的,没有值得奋斗的东西。随着生活失重,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而只有责任才是生命的阳光,一个有负重感的人,他能带来的、所焕发的神采是生机勃勃的。人生因责任而充实,因充实而饱满,因饱满而光辉。”
……
很显然,随着《情与性》的再版,原本那些欲购一本而不得的文青读者,在人手一本买到这部作品之后,它的口碑彻底发酵,名气与日俱增!
不管是小有名气的才女作家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感怀,还是文青读者聚集起来组成书友圈讨论,这一切的一切都在增加它的知名度。
而不管是真文青还是假文青,都更加喜欢它的另外一个名字《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如果《情与性》再版的卖完之后,说不定会将书名直接改成前者。
总编凌静苏也为此事与王德孚沟通过,而王德孚当然不会反对,只因这两个书名的逼格到底谁高谁低,可谓一目了然。
只不过一开始《情与性》还没有被吹出这样的名声与格调,所以需要书名稍微通俗易懂一点,骗读者入坑。
而现在,随着读者群体的渐渐扩大与稳固,它已经可以去获得属于纯文学的特权,即取一个让读者不明觉厉的书名,进一步提高书的逼格,根本不用管普通读者看不看得懂。
普通读者看不懂,那才是基本操作。
……
王德孚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系主任曹旭平,表示绝不会让学校失望,他肯定会抓住这样的好机会。
不过具体要写什么能够像《女性的屈从地位》那样引起一时轰动的思想性作品,他还要仔细考虑考虑。
而在这个时候,王德孚又接到了凌静苏共进晚餐的邀请,说是要讨论她的作品《烟雨濛濛》的连载问题,还有王德孚那部再版的《情与性》的版税,也要和他结算一下。
其实王德孚知道,凌静苏应该是想他了。
第97章 真实
王德孚自从那日离开凌静苏的园林式别墅去魔都之后,就基本和凌静苏断了联系。
没办法,在这个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时代,想要随时随地保持联系,那是不可能的。
凌静苏自己也回帝都与父母相聚的,期间她忍不住向王德孚写了一封信,算是她回家之后心情郁结的吐槽与发泄。
原来是凌静苏的父亲又给自家女儿介绍对象了,他很发愁这个他已故原配的女儿已经成了大龄剩女。
凌静苏当然很不爽这样的事情,她甚至因此都觉得自家后妈比亲爹都好,因为后妈才懒得管她的婚事,让她很清净,不妨碍她的创作。
而且凌静苏的父亲给她介绍的对象,可以说一年不如一年,摆明了就是在提醒她,女人的价值,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
哪怕是在后世,过了二十五岁的女人,也需要好好抓紧了,否则真到了三十的话,那好男人估计都被那些更加年轻貌美的女子挑光了,总不会在那干等着。
而在这个时代,二十五岁的女人,估计就可以类比成三十岁的大龄剩女,所以还能介绍给她多好的男人呢?
心情郁结的凌静苏,不由更加思念与王德孚在一起的日子,那是最为轻松愉悦的,甚至她觉得自己每多和他在一天,她就赚到了。
有时候凌静苏也忍不住想,如果她的父亲可以给她介绍像王德孚那样容貌顶尖、才华出众,并且还懂得怎样掌控女孩心思,让她心甘情愿去投入感情的话,说不定她就嫁了。
只可惜像王德孚这样的男人,在这世上都是独一无二的,她从小到大,都没有遇到过能够与他媲美的。
凌静苏在王德孚这个年纪的时候,可以说正在尽情地享受同龄男性的追捧,然而那些甘于放下架子,好好跪舔她的,都是让她看不上的,不管是容貌还是才华,可那些长得帅或者有才的,反而放不下架子。
难不成还让她也像那种普通女孩一样,也去围着那些还算优秀的男人转?
这是凌静苏绝对做不来的,她也是从小被宠到大的官家大小姐,为人又比较高冷,骨子里的自恋,让她养成了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
所以她伤了不少追求者的心,因为她享受了他们的付出,不管是时间上的还是金钱上的,偏偏她自己付出的极少,最多回请一些饭,一起看电影看戏什么,或者装作认真地送追求者礼物,否则凭什么让他们一直保持热情呢?
有些追求者甚至都一厢情愿地将她当成自己的未来媳妇,甚至还和其他追求者大打出手,可是他们的结局,无一例外都是“相处这么久,发现果然还是不合适,就做普通朋友吧”。
说是说做“普通朋友”,实际上是渐渐彻底断了联系,不带丝毫留念。
其实从一开始,她就没有心动的感觉,只是有时习惯了男人对她好,还是挺舍不得放弃的,日久生情也很正常,可是让她完全交出自己,甚至成为对方的妻子,那是绝不可能的。
她从来就没有一对一地好好和男人谈过,从来都是一对多,看追求者们怎么讨好她、取悦她,为她而互相争斗。
她永远以高冷的单身状态示人,不承认自己恋爱过,因为她守身如玉,还是处子之身,这就说明她很纯洁。
如果轻易将自己交出去了,她岂不是就变得掉价了?
她就是这样玩到了这个年纪,一直来到苏州,她都还有不少对她念念不忘的男人,和她保持着联系。
这就是人性黑暗面极多的凌静苏,可能也只有一直和凌静苏保持真正纯洁的朋友关系的杜书桓,才知道她是怎样的女人,所以他才担心王德孚这样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被凌静苏玩弄得身心俱伤。
杜书桓却不知道王德孚这渣男本质上和凌静苏是一类人……
而凌静苏在遇到王德孚之后,才不知不觉地开始转变。
偏偏她在王德孚这个年纪的时候,也绝对没法放下自己的骄傲,去迎合对方,这就形成了一个死结。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或许这也是她和他之间的缘分,他们年龄不相称,可是相处起来却无比轻松、愉悦、默契,不需要去完全定死两人之间的关系,反而给予了双方最大的自由。
凌静苏一开始也没有觉得自己对王德孚有多心动,她或许就不是那种会一见钟情的女人,只不过她得承认,王德孚给她的感觉很好,他的外表,让她觉得最有眼缘。
不过说真的,王德孚的外表能让女人感到没有眼缘的,可能也只有那位真.脸盲的陈清焰了。
凌静苏以为她会和之前一样,可以很坦然地享受这种暧昧关系,她都没有将自己的年龄当回事。
可是,随着她发现王德孚比她更加坦然、更加不在乎和她能不能一直在一起后,她就做不到像曾经那样超然,她渐渐沦陷。
她开始变得卑微,开始在意自己的年龄,开始更加迎合王德孚的喜好进行打扮,开始在他身上花费时间、精力、金钱,开始在意更多的东西,比如王德孚是不是还会和其他女人有暧昧。
她以前根本不在意追求她的男人是不是还和其他女人暧昧,虽然被她发现之后,她就直接以此断绝关系,反而还令那个男人非常后悔、内疚、自责。
她也不会在乎最接近她的那个男人,名义上的男朋友,要求她断绝和其他追求者之间的联系,她认为这是她的感情自由,如果他再干涉,那他就滚吧。
可是现在,她就会忍不住多想,甚至还在写给王德孚的信中试探这一次你回去,家中长辈有没有要给你介绍未婚女孩……
凌静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和她那些追求者一样的人,她以前可是最瞧不起这类人了,甚至认为他们对她好就是应该的,而她不是也给他们回礼了吗?这是他们的荣幸。
王德孚那会儿收到凌静苏那篇几十页的长信,也就随意翻了翻,便继续构思新小说《龙头》。
这实在是真实得不能再真实了。
第98章 女为悦己者容
没有收到回信的凌静苏,一直在期待王德孚的回信,只是那种期待,最终化为了乌有。
可是她却还忍不住为王德孚找理由,只能说沦陷进去的女人,对自己真正在意的男人,容忍度实在太高了,基本上只要不是犯最为原则性的错误,她就会选择原谅。
而最关键的是,凌静苏现在面对王德孚时,她已经失去了平常心,不知不觉处于弱势的一方,她为这份感情投入得越多,就越弱势,再加上还有年龄等因素,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越来越没有底气。
她的新年,就在写作与思念王德孚的过程中度过,甚至有之前的“普通朋友”约她出去玩,她都懒得理会。
她自从与王德孚玩到一起去之后,对于其他男人就兴致缺缺,因为她已经有最好的了。
以前她享受得到,现在她却喜欢上了付出。
得到不喜欢的人的付出,只会让她一时满足,继而就是空虚,可是让她为自己心爱的男人付出,她却觉得充实而幸福。
原来当舔狗也是这样快乐的事情。
所以说一般人根本不明白,舔的过程,就是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愉悦。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当舔狗又怎会如此让人沉迷其中。
凌静苏在大年初五就回到了苏州,这个渐渐让她拥有归属感的城市。
她作为《红蔷薇》的总编,整个公司的老板,现在其实已经可以养活她自己了,毕竟杂志的销量十分可观,而《情与性》的销量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细水长流地卖着。
凭借公司的利润,这一次她回去过年都不用父亲给她钱了,当然她也没有炫耀自己的事业有多成功。
她的父亲还是足够宠她,在她离去时又给了她一大笔钱,然后当然还是催她快点找到另一半,让她眼光不要太高之类的老生常谈的话。
凌静苏很怀疑她只要是个男人找回家,都会得到一心想要将她嫁出去的父亲的认可。
当然,这也可以从侧面看出,父亲对她的眼光,还是比较信任的,而且依旧宠她,哪怕她一辈子嫁不出去,父亲都会养她一辈子。
回到苏州的凌静苏,随即便开始期待东吴大学开学的日子,因为这意味着她终于可以再一次见到王德孚了。
这么多天的思念,非但没有让她对王德孚的好感度下降,反而让她的感情变得更加炽热,可能谁都没法看出,她那高冷的外表下,会有那样一颗炽热的心。
只是可怜了之前对她付出真心的男人,他们曾经给予她的热情,根本就没有得到多少回报,她的回报只体现在了王德孚身上。
这一天她在去见王德孚之前,当然又好好打扮了一番,穿上了一身在帝都皇家广场购买的顶级奢侈品牌的衣服,脚上的那双黑色长筒靴的价格就不是普通人可以想象的。
凌静苏那双穿上长筒靴的美腿实在诱人,又长又直,简直就是美腿控人士的福音,她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高冷御姐气质,让男人能够产生强烈的征服欲。
这样的气质,也很契合她那公司女总裁的身份。
这个时代不管男女,出去惯例都会带帽子,凌静苏的礼帽也非常别致,正是她花了好长的时间精心挑选的,为的就是和她的衣服完美搭配。
还有她手上最为画龙点睛的丝质手套,纯白的、刺绣精美的手套套在手上,莫名地让她的手也产生了一种诱惑力,就好像白丝包裹在美腿上。
总而言之,凌静苏的行为,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做“女为悦己者容”。
偏偏她为了掩饰自己对王德孚的思念,一直忍到了东吴大学开学好几天后,才联系他,并且还有冠冕堂皇的理由。
王德孚都没想到凌静苏会这么期待与他相见,他还是很随意、不带任何拘束地去见凌静苏了。
这一次凌静苏订了一家传统的华夏私房菜餐厅,然而它在价格上一点也不比上次王德孚请她与杜书桓吃饭的西式餐厅差,可见这家餐厅的品质与环境。
王德孚来到这家私房菜餐厅时,只看这家餐厅的外观,还以为它就是一座园林,放在后世,这样的园林怕是成了苏州的景点了,怎么可能会是一家餐厅呢。
他只能在心中感叹,有钱人的生活果然还是他难以想象的,像这样的华夏私房菜餐厅,想必普通人想预订,都没有渠道。
穿着古风仕女服的侍女,将王德孚领着去了凌静苏预订的阁楼,走了大概五分钟,穿越了小桥流水,终于才到达目的地。
王德孚一路上只觉得,要玩奢侈、高大上,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华夏,不会比任何国家差,因为它确实太强大、太富有了,尤其是它的上层阶级。
王德孚再一次见到凌静苏的时候,饶是他之前已经习惯了她的美貌,但他这会儿仍旧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凌静苏正坐在包间里的沙发上,手捧一本书籍,安静地阅读着。
打扮完美、妆容精致的凌静苏,再加上她本来的天生丽质,配合她现在的神情姿态,这一次她展现她王德孚面前的形象,简直无可挑剔!
凌静苏是个比较敏锐的女人,否则她也不可能那样轻松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她表面虽在看书,实际上当然注意到了王德孚此刻的反应,她嘴角微翘、心中暗喜,脸上却依旧高冷,端着她的官家大小姐架子。
王德孚很快就回过神来,他看到凌静苏那副高冷、孤芳自赏的模样,当然知道那只是她的表面而已。
他大大方方地走了过去,很随意放松地坐在凌静苏的身旁,一只手便环上了她那纤细的腰肢,将她的身体靠近他,然后便用无比温暖磁性的声音说道:“静苏今天真的很美,好久不见,我每一天都在想你。”
凌静苏听到这话,差点冷笑出来,要不要这么假,然而当她看到王德孚那逼真的眼神,关键还有那让她怎么看都还是觉得有眼缘的帅脸,她又心软了。
第99章 见与不见
这世上大部分女人或许都没法抵挡自己所喜欢的男人的甜言蜜语,哪怕那些甜言蜜语一听就很假。
如果王德孚真像他口中所说的那样,每一天都在思念凌静苏的话,那就不是凌静苏主动邀请他,而是他主动邀请凌静苏了。
然而凌静苏听到王德孚刚刚说的很想她的话,还是感觉很开心,只不过她不会将这种开心表现出来,而是依旧装出不满的样子,分明就是想让王德孚多哄哄她。
她冷哼道:“你根本就没有想我,在家里还不知道有多开心,早就把我忘到天边了,否则我给你写的那么长的信,为何没有回信?”
王德孚素来知道如何应对女人的小情绪,他绝不能和凌静苏狡辩,比如解释他为了写新小说,导致他没有时间回信这种,他只需要端正自己的态度就行了。
女人其实根本不在乎对错,只在乎男人的态度。
所以王德孚只是将这位外表高冷的官家大小姐坚定地搂入自己的怀中,轻柔地抚摸对方的脑袋,并在她耳边低语:“最好的回信,不就是现在好好地抱着你,我若当时回信,怕是恨不得亲自拿着信去你家找你了。”
凌静苏这时就有些懵了,主要是之前王德孚还从未这样用力地拥抱过她,仿佛要将她的身躯,揉碎在他的怀中,对方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正说明了他确实也非常想念她呢?
所以这一刻情绪的爆发,才让王德孚暴露了他真正的内心原来他也是这样在乎她!
在这一瞬间,凌静苏之前积累的小情绪已经烟消云散,而本来还下决心要冷一冷王德孚的她,也不会再有这种想法。
和王德孚就这样开开心心、轻松愉悦地相处,才是最快乐的事情呐。
舔狗最快乐的事情,不就是自己的努力去舔,收获了对方的回应么?
王德孚见状,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忽然又拿出笔和纸,这样写道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王德孚写完这首《见与不见》之后,在凌静苏还在愣神之际,又对她无比温柔地说道:“这样的回信如何?”
凌静苏本就是骨子里有些文艺的女子,否则她也不会搞出文学杂志《红蔷薇》,而之前她对王德孚第一次有了特别的印象,就是因为他那首送给她的《雨巷》,当然,小说《情与性》中的那些现代诗,亦让她欣赏不已。
反正在凌静苏眼中,王德孚那就是当世最为优秀的现代诗诗人之一,只可惜他似乎没有通过自己诗作出名的想法,可能在他眼中,诗词就是小道?
可不管怎样,对凌静苏来说,王德孚的诗才都是她非常欣赏的地方,她就是觉得会写诗的男人特别浪漫!
此刻,凌静苏看着这首《见与不见》,可以说是越看越喜欢,整个人都好像已经酥酥麻麻的了,像是完全被击中了心灵,而这样符合她心意的情诗,简直比之前的《雨巷》,都还要让她沉醉。
她一下子又投入王德孚的怀中,也没有再说一句话,仿佛就像诗中所写的那样“默然相爱,寂静欢喜”,只觉得这一刻她就是最幸福的女人,因为王德孚已经用这首诗,表达了他的心意。
她认为这首诗是表达了王德孚对她的感情,永远不会因为时间、空间以及她的态度而改变,不管她怎样,反正他永远对她不离不弃……
实际上哪里是这回事,分明就是王德孚并不在乎感情这回事,所以他才能做到这样淡定、佛系,不管她爱不爱,反正他都是用这样的态度对待她。
他的行为举动,永远会让女孩觉得他是在乎她的,他做得很完美,可是他的心,根本就不会为一个女人而动。
王德孚见到凌静苏这样的反应,他当然也很开心,他觉得和女人相处,最重要的就是让对方开心,这样的话,他便也开心了,所以他是非常讨厌那种爱得死去、各种相爱相杀的相处模式的。
两个人都享受在一起的轻松愉悦,不要搞得那么沉重、疲倦,这才是最完美的相处方式呐。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就是两人都不真正动情,否则本来的轻松愉悦,就会变得渐渐沉重。
越是动情,越会产生独占欲,越会在意对方的是否专一,矛盾就此产生。
爱情,让这一切都变得沉重。
王德孚永远也不会被爱情所魅惑,那实在有违他追求开心、快乐、愉悦的人生信条。
“这样的回信,喜欢吗?”王德孚直视凌静苏的眼眸,面带笑意的询问道。
凌静苏被这样的直视搞得脸红心跳,她微微侧过脸去,只是弱弱地回应了一句:“喜欢。”
可能谁都无法想象,那个在人前高冷强气、凛然不可侵犯的总编大人,会在她手下的作者怀中如同小女人一般。
接下来两人享用了一顿非常腻歪的晚餐,因为只有他们两人用餐,所以他们就互相喂食,最后甚至还嘴对嘴地喂水果,还好没人看到,否则实在太辣眼睛了。
明明凌静苏是想要在饭局上和王德孚说正事的,然而她却沉溺于与王德孚之间的甜蜜互动之中,早就将那些正事忘光了。
此刻的她,所拥有的快乐,不知道是王德孚的多少倍,因为是她先动情了,动情的人获得心爱对象的反馈之后,那种幸福感,可不是不动情的人可以相比的。
她享受到了初恋的美好,这确确实实是她第一次主动喜欢一个男人。
两人吃完饭后,凌静苏当然就邀请王德孚去她的家,理由依旧冠冕堂皇,腻歪完了,自然就该讨论正事了。
结果两人坐人力车来到凌静苏的家门口时,竟然遇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原来这位不速之客,竟然是来挽回自己的“爱情”的,他是之前凌静苏的“对象”,自认为是凌静苏的男友,实际上在凌静苏眼中,就是个备胎。
第100章 残酷的真爱
这个名为徐浩天的男人,已经和凌静苏保持了两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他的身份是魔都某个小出版社的社长之子,年纪还要比凌静苏大一点。
徐浩天显然也是拒绝包办婚姻的进步青年,他就向往自由恋爱,于是直到他在二十四岁那年结识凌静苏,都还是单身。
徐浩天就是在职场上认识凌静苏的,当时凌静苏还没有去苏州,而是在当自由撰稿人的同时,又选择去出版界实习,要不然她之后来苏州办杂志,也不会这样驾轻就熟。
徐浩天一开始认识凌静苏之后,就觉得对方的容貌、气质,都很符合他的审美,不过他却没有立马向凌静苏发起猛烈的追求,而是选择那种水滴石穿的陪伴模式,几乎每天都会去找凌静苏聊聊天什么的。
徐浩天还很担心外表无比高冷的凌静苏很难接近,然而他发现对方并不排斥他的邀请,有时还主动约他吃饭后,他就觉得这很有戏!
徐浩天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这一辈子的真爱,他是完全奔着结婚的目的去谈恋爱的,绝不是随便玩玩。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是他这两年来痛苦折磨的开始,当然,一开始他和凌静苏相处,当然觉得非常甜,甚至还觉得凌静苏就是那种真正的好女孩。
因为不管他给凌静苏买什么,对方都会接受,然后还给他回礼,礼物的价值,自然不会逊色于他送出的东西。
这说明凌静苏根本就不图他的钱啊,在这个拜金主义盛行的资本主义国家,有多少女孩可以像凌静苏这样不物质呢?
徐浩天也因为凌静苏的回应,而产生了巨大的误会,他以为对方也对他有意思,否则为什么不拒绝他如此明显的追求呢,而且对方也送他礼物了,这不正是他们“两情相悦”的证明吗?
徐浩天并没有表白什么,主要是他觉得他们俩已经算是男女朋友关系了,还需要多此一举的表白干嘛?
他在与凌静苏最接近的时候,甚至都可以喊凌静苏“媳妇”,只不过凌静苏明显地反感这样的称呼,她对外从来都不会承认自己有男朋友。
而当徐浩天开始试探凌静苏的口风,看看两人能不能更进一步,最后一起踏入婚姻的殿堂时,这便是徐浩天最为折磨的开始。
凌静苏直接表示她暂时没有结婚的想法,后来干脆又直接抬出她的父亲,说她父亲不会同意她嫁给他,实际上如果她执意要嫁给哪个男人,宠爱她的父亲,又怎会阻止她呢。
说起来当时凌静苏的好友杜书桓,还很不理解凌静苏为什么找徐浩天这种人当男友,对方的颜值不高,甚至能算丑,身高也不高,体型还微胖,也没见对方在事业上有任何过人之处,至于家世,更是远不如凌静苏。
虽然以前凌静苏的男友中也没有特别帅的,但都家世过人,而且她肯定不会对这种丑的多看一眼啊,这样的人连当舔狗、备胎的资格都不会有。
凌静苏对杜书桓也不隐瞒,表示她只是刚刚从一段感情中走出,之前的那个对她百依百顺的男人,竟然最终放弃了她,她那会儿心中空落落的,而徐浩天便恰巧闯进了她的世界中。
她觉得和徐浩天这种人谈,最愉悦的便是,她可以完全掌控一切,对方在面对她时,骨子里是卑微的,觉得自己完全配不上她,能够和她在一起,是他三生有幸!
所以他恨不得掏心窝子对她好,爱凌静苏爱得死去活来,只希望有一天能够娶她进门……
凌静苏非常享受这种男人发自内心的对她好,甚至完全将她当成女神来供奉,能够被她挽一下手,都会兴奋得不能自已,实际上她根本就是在玩玩而已。
一开始觉得无比甜蜜的徐浩天,在发现凌静苏周围还有不少关系颇为亲近的男性友人之后,他就觉得特别不爽,甚至还因此和凌静苏吵架。
然而凌静苏依旧我行我素,让她只和徐浩天一个人玩,这怎么可能呢,多线操作对她来说,只是基本操作。
徐浩天每次吵架之后,被凌静苏冷暴力的他,又主动去道歉、跪舔,继而对凌静苏更加好,表示再也不会干涉凌静苏的社交自由。
两人之间的关系,就这样循环着,因为不舍得放手的,终究是徐浩天,他总觉得只要自己好好跪舔,总有一天他能将她娶回家。
徐浩天真心不想和凌静苏分手,他觉得自己再努力努力,肯定可以挽回“爱情”。
所以他这一次来找凌静苏,当然又是来跪舔的,他明明之前还很硬气地和凌静苏冷战,发誓这一次再也不会向她低头。
徐浩天的手中还拿着一捧鲜花,带着礼物,在这寒冷的夜中,等待自己此生最爱的女人,可是让他那颗炽热的心一下子冷下来的是,他看到凌静苏和另外一个高个男人从人力车上下来,两人十指相扣。
徐浩天和凌静苏谈了两年,都没有这样牵手过!
以前徐浩天看到凌静苏和其他男人一起约饭、看电影时,都不会这么心凉,因为他们的举止绝不会这么亲密!
而徐浩天还看到了凌静苏从未有过的一面,对方明明总是冷着一张脸的,可她在面对身边的那个男人时,却笑得和二傻子一样,就像一只为了讨好主人而使劲摇动着尾巴母狗!
徐浩天心中的愤怒一下子爆发了,他大步向这对狗男女走去,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王德孚看到手拿鲜花的徐浩天,还以为只是凌静苏的追求者之一,他觉得这很正常,像凌静苏这样的美人,身边怎么会没有追求者呢?
不过很显然,王德孚也不知道凌静苏与对方的关系那么复杂,他想要暂时放开凌静苏的手,然后等她处理完这样的事就行了。
结果凌静苏却像是更加坚定了某种东西一样,她不让王德孚放开她的手,就要与他十指紧扣,不过望向徐浩天的眼神,已经变得无比冷漠。
有了真爱的她已经不需要缓解寂寞的备胎、舔狗了。
第101章 决绝
王德孚看到了凌静苏从未展现在他面前的另外一面。
明明在之前一起吃饭时,她整个人还显得特别温柔、小女人,脸上绽放的笑容,那样灿烂、美丽。
可是此刻的她,却如此冷酷、无情,她根本就不等徐浩天说什么,反而主动开口,像训狗一样呵斥道:“你这么晚来找我是想做什么,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样纠缠着我,到底想干嘛?”
凌静苏似乎都没有一分一毫的心虚,仿佛她是完全有理的一方,而以她男友自居的徐浩天,则成了骚扰狂。
实际上每次凌静苏与徐浩天冷战,都是徐浩天首先低头,像今天这样带着礼物来跪舔她,往往凌静苏也会与他重新和好,这会再一次给予他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
徐浩天是真心想娶凌静苏的,愿意对她好一辈子,不管凌静苏家里提出怎样的条件,要多少彩礼,他都会想办法满足。
哪怕他心里知道,她对他的喜欢,不及他的万分之一,或者干脆就是没有一分一毫的喜欢,只是在寂寞时,找个男人陪伴。
然而谁让他已经深深陷进去了呢,他哪怕是被这份感情一直折磨着,也不愿意就这样轻易放手,他在这两年已经投入得太多太多了,明明他们俩之间还有非常甜蜜的回忆,为什么就不能水到渠成地在一起呢?
刚刚怒火升起,想要质问凌静苏的他,却被凌静苏劈头盖脸的倒骂,搞得心痛得无法自拔,因为以前至少凌静苏还留有一丝余地,但此刻的她,竟然这般绝情!
徐浩天开始浑身抽搐起来,这就是他陷入极端痛苦后的样子,曾经他也这样痛苦过,然后缓解痛苦的方式,就是抽大烟,他甚至还当着凌静苏的面摔东西发泄,可是不管他如何痛苦、愤怒,凌静苏永远都只是冷然以对。
等到徐浩天痛苦完了之后,他自然就又会恢复舔狗的样子,因为他自己心里很清楚,他如果失去凌静苏的话,那就永远也不可能找到像她这样漂亮、有气质的女友了,他其实非常享受和凌静苏在一起时,其他男人投来的羡慕目光。
他还喜欢和他的朋友们吹嘘自己的女友有多漂亮、多文艺、多有才,他大概是朋友中最喜欢秀恩爱的了,而凌静苏与他恰恰相反,她从来不会在自己的朋友圈子里,承认她有男朋友。
而知道凌静苏有男友的,都会劝她分手,因为两人实在太不配了,这么美的一姑娘,找个这样的男朋友,到底图啥啊,明明对方又没钱、长得又不行。
凌静苏只是享受别人付出真心的感觉罢了,那样高高在上当女神的感觉,长相普通的女孩根本无法想象。
越是失败的男人,才越会付出真心,因为他们只能在跪舔女神这种事情上获得快乐了。
而像王德孚这种胸怀大志的男人,他的心永远只会放在自己的事业上,其他男人眼中的女神,在他的眼中,不过是凡夫俗子,取悦他的工具。
王德孚看到徐浩天这幅痛苦到极致的模样,他不由对身边的女人说道:“静苏,他不要紧吧,你们俩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搞得这么僵硬干什么。”
听到王德孚这么说,凌静苏反而最担心他的误会,她其实真不想让王德孚知道,她之前的感情经历有多混乱,但她却可以理直气壮说自己是一张白纸,因为她还是处子之身。
“不用管他,我们回去吧。默存,我希望你相信我,我和他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他就是那种完全不要脸皮、各种死缠烂打的追求者,现在都追到这里来骚扰我了,你觉得我能不生气吗?”凌静苏无比高冷地说道。
王德孚当然觉得有点假,以他的情商,显然可以看出不少东西,然而他看破却不会说破,谁还没有点过去呢。
他不在乎过去,不在乎未来,只追求现在的欢愉。
“你走吧,以后你别再来找我了,我之前就是太心软了,没有好好拒绝你,今天正好把话都说清楚,总之我们俩之间不可能,你是个好人,以后会遇到更好的女孩的。”
凌静苏说完之后,便拉着王德孚的手,一起进了她的家,她和王德孚才认识几个月而已,而那位和她“交往”了两年的徐浩天,可是一次都没有进入过她的家门,甚至和她父亲提都没提过。
徐浩天望着两人的背影,他手上的鲜花就这样掉落下来,他却依旧不死心,直接小跑过去,不小心将鲜花都踩烂了,他都要给凌静苏跪下了,乞求道:“媳……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再也不会和你吵架、发脾气了,之前都是我的错,我一定好好改!”
而徐浩天这时才看到王德孚的模样,他咬牙切齿地说道:“你就是因为他要和我一刀两断吗?他和你根本就不合适,和他在一起,你肯定会受伤的!”
王德孚其实这会儿很想说他和凌静苏只是编辑和作者的关系,然而凌静苏却被徐浩天彻底激怒了,她分明觉得自己除了年龄之外,和王德孚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轮得着一个备胎来说她和他不合适?
然后王德孚就看到了凌静苏更加暴躁的一面,几乎完全颠覆她之前在王德孚表现出的形象。
总而言之,凌静苏用一种无比决绝的姿态,彻底断绝了徐浩天的一切幻想!
王德孚全程围观,心有戚戚然,所以说段位不够的男人,为什么要去招惹渣女呢,跪舔到最后,还不是一无所有。
女人永远不是跪舔来的,如果察觉到对方根本不在乎你的话,那就该及时抽身,否则到最后受伤的,永远是那个真正动情的。
有那跪舔女人的时间,不如好好充实自己,只要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的话,那何愁找不到好女人呢?
王德孚觉得这一次围观,又让他收获了不少写作素材,若是以这个被凌静苏狠狠伤害的男人为主角,写一部的话,那岂不是舔狗逆袭经典?
只不过在小说中,他和凌静苏肯定就是最令读者讨厌的反派角色了,一对狗男女。
第102章 正事
晚上的时候,凌静苏其实很担心王德孚多问,一旦她解释太多的话,往往又会有不少马脚露出来,那样她还如何保持她的“纯洁”形象呢?
她还记得曾经她和王德孚聊天时,理直气壮地表示她母胎单身,一张白纸。
只可惜王德孚没有因此而对她改变态度,或许在王德孚眼中,没有任何恋爱经历的女人,都不够成熟懂事,反而太没情趣。
可能一般的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对象,永远都是第一次谈恋爱吧。
然而让凌静苏松了一口气的是,王德孚并没有对她那黑历史众多的感情经历询问什么,显然他对这些一点都不感兴趣。
这其实也可以从侧面看出,王德孚并没有真正喜欢凌静苏,因为如果真正喜欢一个人的话,那种强烈的占有欲,会让他不由自主地去想要了解对方的一切,包括过去的感情经历。
不过这种强烈的占有欲,自然而然又会导致两人之间产生摩擦,因为这有翻旧账的嫌疑,过去的就过去了,硬要抓着不放干嘛,这年头谁还没有点过去?
男女恋爱期间,翻旧账还是比较影响感情的事情,最好还是不要去寻根究底为好。
凌静苏又不是十六七岁的少女,她都二十五了,虽然依旧未婚,但怎么可能没有感情经历,倒不如说正是因为她自身不想结婚、吊死在一个男人身上,想要多玩玩,所以才会有之前那样的情况发生。
毫不客气的说,以凌静苏这样的条件,只要她愿意,早就可以风风光光地嫁出去了,之前能成为她“男友”的男人,几乎都是抱着想要和她结婚的心态和她谈的,可惜最后都被她伤得遍体鳞伤。
不过伤得最深的,应该就是徐浩天了,因为他确实在阶层上,与凌静苏相差太大了,跪舔得也最厉害,结果也最惨,其他的男人也不会连自尊都被如此践踏。
“你的那部《烟雨》写得如何了,要不要给我先看看?”在凌静苏那古色古香的书房中,王德孚直接进入了正题。
本来这一次凌静苏邀请王德孚,就是要谈她自己按照王德孚给的大纲、人设写的新作的,只是没想到在饭局上两人光腻来腻去了,而在她的家门口,又遇上那样一出好戏,只能说这一次两人的相见,充满了戏剧性与曲折性,让王德孚增加了好多素材。
凌静苏见王德孚直接问正事了,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莫名感到失落,没办法,王德孚对她的态度,真心太豁达了,似乎都不在意她继续“多线操作”,他的心未免也太大了。
凌静苏换位思考下,只觉得如果王德孚有其他暧昧对象的话,她肯定会觉得特别不舒服,一定要寻根究底一番才肯罢休。
这样一对比,分明就是凌静苏输了,因为她更在乎王德孚。
“《烟雨》我写了有三万字了,整个年假,我可都把时间投入到写作上去,感觉和以前的我,都不是一个人了,我这下真成了事业女性了。”凌静苏拿出自己的稿件,有些自嘲地说道。
以前过年的话,她和自己的闺蜜,或者普通男性朋友,不要玩得太嗨,结果今年她整个人都转性了,她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或许这也说明她成长了,已经找到了自己真正的追求,并为之而付出努力。
这其实对那些总是被她魅惑的男人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她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有充裕的时间和那些男人玩暧昧,她会更加明确、果断地拒绝男人,防止他们陷得太深。
其实对男人来说,有时候伤得最深的不是拒绝,而是不拒绝,以至于给了他们不切实际的希望后,又让他们绝望。
如果这样的女人越来越多的话,分明就会导致男人再也不会有动力去追求女人,感觉追到最后,都会被搞得遍体鳞伤。
王德孚温和地笑了笑,摸了摸凌静苏的脑袋,仿佛是用这样的举动来夸奖凌静苏的努力,然后他便开始看起《烟雨》这部作品来。
此时他和凌静苏的角色,好像发生了交换,他成了编辑,凌静苏成了作者。
凌静苏这会儿完全收敛了她在面对其他男人时的高冷姿态,甚至都成了王德孚的侍女一样,主动替他准备了茶水,还剥好了柚子。
王德孚就像大爷一样,一边喝茶,一边吃柚子,还忍不住吐槽了一下柚子上面那苦涩的茎没有完全剥掉。
凌静苏有些不好意思,身为大小姐,她还从来没有做过为男人剥柚子这种事情,而以前她和其他男人谈时,只要下人不在的话,必然就是那些男人各种迁就她,为她做类似剥柚子这种事情。
结果她为王德孚剥柚子,还要被王德孚吐槽,偏偏她都没有感到有任何不满,还检讨自己做得不够好,简直就是活脱脱那些迁就她男人的翻版。
所以说,舔狗们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舔的女神,背后还有一个被她舔的男主人,这就是真实的世界。
王德孚就是这样一个男主人,他在面对女人时,永远都是游刃有余的,理所当然地享受她们的侍奉,这可不是他强迫她们这样做的,而是她们自己心甘情愿。
王德孚一边看凌静苏的《烟雨》,一边还对照脑中那位琼瑶的《烟雨》,倒也觉得颇为有趣,论起文笔,凌静苏已经不比琼瑶差了,不过两人的文风,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的。
所以看凌静苏的《烟雨》,那种更加新奇的阅读体验,是琼瑶版的无法相比的,实际上连女主角陆依萍的气质,也有所不同。
琼瑶的陆依萍好像更加直白一些,而凌静苏的陆依萍,则显得更会玩弄人心,这显然就是不同的作者,刻画出来的主角略有差别,不过却也没有脱离王德孚的人设。
王德孚几乎一口气将《烟雨》的开头看完,然后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第103章 短篇小说
凌静苏还是非常期待王德孚对她这部小说作品的评价的,因为她确实为这部作品投入了很多的心血。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大概是她写得最为顺畅的一部作品了,因为王德孚已经为她完全指明了道路,她在创作的过程中,就没有任何卡文的情况发生。
“这部作品写得非常棒,已经完全可以刊载在《红蔷薇》上了,只要接下来保持这样的质量,它完全可以让杂志再上一个层次!”王德孚并没有吝啬自己的夸赞。
听到对方这样夸赞的凌静苏,只觉得自己之前付出的一切努力都值了,在她心目中,王德孚可不仅仅是她这么多年来最为心动的男人,对方在文学上的造诣,更令她无比的崇拜与敬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崇拜,才让她如此心甘情愿地在他面前放低姿态,和在其他人面前,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王德孚接下来又在某些细节方面,进一步指点了凌静苏,主要就是为了让读者阅读起来更加有画面感,然后他依旧嘱咐凌静苏千万不要放飞自我,一定要按照他的大纲来写,那肯定能火。
凌静苏听到这样的嘱咐,只觉得有些好笑,眼前的这个男人还真是位彻彻底底的双标狗,他自己就可以放飞自我地胡乱自嗨,为什么她就不行?
结果王德孚像是看出了她的所思所想一般,对凌静苏这样说道:“你肯定会很不服气,但是你别忘了,你写这部作品,目的就是为了让它畅销,而不是让它引发读者的思考、给予读者什么人生哲理,如果你硬是放飞自我地去写,可就会既写不出什么深度,又导致它没法畅销。”
凌静苏翻了翻白眼,这样说道:“好啦好啦,类似的话你都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总觉得你比我更适合当编辑,我这部作品肯定按照你的指示来写,我可不是你这种任性自我的作者。”
王德孚却理直气壮地回应道:“任性自我也是需要资本的,我虽然改变了之前那本《情与性》风格,但是效果不是很好吗,它如果不改风格的话,那说不定永远只会被打上h书的标签,可是现在呢,它已经被许多文艺青年奉为经典,它的名气,甚至都让《红蔷薇》名声大噪,让杂志的订阅数都增加了很多。”
凌静苏听到王德孚这样说,她不得不承认,对方说的句句在理,如果按照《情与性》原来的写法,它或许会收获更多的普通读者,让这部作品的销量更加出色。
但是它的口碑,势必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而那些文艺青年想吹这部作品,怕都颇有顾虑,毕竟一本书中出现许多和主线无关的h描写,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作者就是在用这种方式水字数,以低俗的方式去吸引读者眼球、提高销量。
这肯定就会大大降低《情与性》的逼格,哪里能能够像现在这样细水长流地售卖着?
而等到第三版《情与性》的书名改成《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上市,它的逼格肯定会继续上升,百年之后成为名著都有极大的可能性。
可以去问问每一位作家,是希望写一本畅销一时的低俗小说,还是写一本流芳百世的高雅名著?
只要是有点追求的作家,肯定都希望是后者,可惜要写出流芳百世的高逼格名著,所需要的天赋与才情太过严苛,所以不少作家只能退而求其次,为了生活而去写能够畅销的作品,不管它是否低俗。
“既然说起了《情与性》,那也正好将第二版上市的版税跟你说一下,那还是非常可观的,你拿到之后,会用来干嘛?”凌静苏终于提到了这第二件正事。
王德孚露出了温和的笑容,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道:“首先当然是用来给你买一件礼物,这《情与性》能够保持这样稳定的销量,静苏你可是功不可没。”
凌静苏自然又被王德孚搞得心花怒放,眼前的这个英俊男人,真心是太会讨女孩子喜欢了,有时候哪怕知道他就是在讨你欢心,可这又如何呢,只要是他的话,就算他只是随意开空头支票,她都会觉得很甜很甜。
或许这就是爱情的魔力吧,明明知道对方的心可能完全不在她那,但只要对方的举动做到了对她的回应,对方总是陪伴着她,那她就会觉得特别幸福、快乐、充实。
王德孚除了确实感谢凌静苏之外,对另外一位出版界人士杜书桓同样心怀感激,所以接下来只要他有空,肯定会再去请杜书桓吃饭。
王德孚虽然在创作这件事上,有些头铁,专门和读者作对,但是在人际交往上,他却是那种别人非常乐意和他交朋友的,而一旦被他认定为真正的朋友,那他对自己的友人绝不会吝啬,在友人遇到什么困难时,他也会倾力相助。
不管是凌静苏还是杜书桓,在王德孚看来,都可以算得上他真正的朋友,他们对他是有知遇之恩的,算是发掘他的伯乐。
倒也不是说没有他们,王德孚就没法在文坛混出名堂,毕竟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但是他们的存在,却让王德孚的文坛之路,走得更加轻松写意,这就足够让王德孚心怀感激了。
“好吧,那我就期待你的惊喜咯……”凌静苏抿嘴浅笑、风情无限,“对了,你现在除去那个‘伊人女士’的身份,本身的名气似乎很大啊,尤其是在散文领域,现在你有没有兴趣用你的本名在《红蔷薇》上连载小说?”
凌静苏还是觉得,如果有王德孚的作品,在《红蔷薇》上连载的话,她就会感到特别安心、踏实,哪怕王德孚要玩文艺也无所谓,反正他现在名声鹊起。
而《红蔷薇》现在有些太过偏重商业性了,恰恰缺少了像王德孚之前《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样刷逼格的作品。
“我其实已经有了新的长篇小说构思,但并不准备杂志连载,不过我有一些短篇小说,倒是可以用本名发表在你的杂志上。”
“咦,有新作了?”
第104章 项链
凌静苏说起来好像还是王德孚的女上司、金主,实际上却也算是最为崇拜他的女粉丝之一,她甚至到现在都没有落下过他的任何作品。
她一直觉得王德孚在文学领域的天赋、对于文字的掌控力简直无人可比,最能证明她这个观点的,当然就是那些充满文字美感的散文、诗歌了。
正因为她持续关注着王德孚在文坛上的动向,所以她知道王德孚自身的名气增加得非常迅速,只要是稍稍懂得文艺创作的圈内人,都不得不服王德孚这家伙在他创作的美文中展现出来的文学天赋。
因此凌静苏当然希望王德孚用他自身的名气,再来推一把《红蔷薇》,起码让《红蔷薇》在苏州这个并不算大的杂志界,成为独一档的存在吧。
现在凌静苏听到王德孚新作的消息,顿时就忍不住产生强烈的好奇之心,如果可以的话,她当然希望对方的长篇小说新作,可以在她的杂志上进行连载!
至于短篇小说,她其实有点看不上,总觉得短篇小说肯定不会有长篇小说那样受欢迎,也没法造成什么巨大的影响力。
“新的长篇小说是什么,和你之前的那部风格相同吗?”凌静苏也不避讳什么,她觉得以她现在和王德孚的亲密关系,问他关于新作的消息,一点也不唐突。
“风格肯定是不一样的,它会是一部通俗小说,内容也会是别的作家从来没写过的,它将开启一个新流派。”王德孚淡笑道。
“既然是通俗小说,那它放在《红蔷薇》上连载,岂不是最合适的,你难道不希望《红蔷薇》的销量更高、影响力更大吗?”凌静苏此时好像又成了那位一心为杂志着想的总编大人,为杂志的发展殚精竭虑。
王德孚并不觉得他下一部开启黑道流小说的《龙头》,适合在《红蔷薇》上连载,只因《红蔷薇》的影响力,还局限在苏州,而他的这部新小说,其天然的读者群,就是在魔都。
这毕竟是以魔都xia城区的背景写出来的非常有魔都市井气息的小说作品,对魔都的读者来说,天然就有一种代入感。
《龙头》发表在《红蔷薇》上,要冒的风险实在太大,说不定还会让他那个新笔名“墨忖”折戟沉沙。
而且这一次他既然决定写完了直接出实体书,那就不会更改这样的决定,这本书也确实适合一口气看完,而不是一期一期地在杂志上连载。
因此,即便是凌静苏非常希望他的长篇小说新作,可以发表在《红蔷薇》上,他也不会同意的。
王德孚便对凌静苏坦诚了自己的想法,他相信对方不会蛮不讲理。
凌静苏确实没有让王德孚失望,她没有再去纠结王德孚的长篇小说新作,实际上她刚刚听到王德孚要挑战黑道题材后,她就在心里有些不看好。
只因这确实是其他作者从未涉及过的题材,而黑道这种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的社会毒瘤,真的会有读者愿意去看这个题材的作品?
凌静苏总觉得王德孚这家伙就是仗着自己有才,所以才敢这样作死,写什么不好,居然写黑道,还不如写渣男主角怎么泡妞呢!
凌静苏只能退而求其次,又询问道:“好吧,那我也不指望你的长篇小说了,短篇小说的话,能不能就在下期的《红蔷薇》上市之前给我?”
凌静苏的语气充满怀疑,因为她越来越觉得,王德孚这货有成为拖稿狂魔的潜质,倒不是因为他写作速度不快,而是他在写作上有强迫症,写完了之后,总要将文章修改到完美的地步,这就使得他交稿的速度特别慢。
王德孚这一次并没有让凌静苏失望,他好像早就已经对这篇短篇小说胸有成竹,这样说道:“三天后我就交稿,总来得及在下一期的《红蔷薇》上刊载吧?”
“只要你说到做到,那就一定可以。不过我明天就得吩咐下去,既然下一期的《红蔷薇》,有你这样的文坛新锐的短篇小说处女作出现,那肯定要给你做个专题,为你好好宣传一波的。而我给你的稿酬,将会是千字10银元,这个价格是不是很有诚意,配得上你的名声?”
不得不说凌静苏确实很有魄力,她也非常信任王德孚的实力,而王德孚短篇小说处女作的噱头,肯定是非常吸引那些关注着他的忠实读者的。
这些忠实读者,可能有不少都是校园学子,说不定《红蔷薇》可以通过这一波操作,极大地扩展它在学生群体中的市场。
“静苏你还是太客气了啊,不过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我的短篇小说也不会让你失望的,它大概六千多字,倒是没想到又可以带来一笔外快,你这里可比那些散文杂志给力多了。”
“你知道就好……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写,我觉得我得好好监督你,否则你肯定要拖拖拖。”
“今天不早了,先休息了,明天我就开写。”
……
王德孚要写的这部短篇小说,其灵感来源于他之前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的生日晚宴,其中一位华丽出场的贵妇人,吸引了他的目光,尤其是她脖颈上那一条非常闪亮昂贵的钻石项链,这不由也让他想起了一篇来自他那个世界著名短篇小说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
这篇短篇小说的名字,就叫做《项链》,故事讲述了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来炫耀自己的美丽。不料,项链在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了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
王德孚决定写的短篇小说,那就是华夏版的《项链》,因为他觉得这个故事非常有意思,同样也可以借这篇小说,来讽刺一些东西,颇有深度,很能引发读者的思考。
第105章 平铺直叙
第二天,王德孚就开始创作起短篇小说《项链》来,他甚至还一口答应了凌静苏的一个小小的要求,那就是在新小说里给她个龙套角色。
本来王德孚的这篇小说中,也需要一个像凌静苏这样特有钱的女角色,她就是那个借出钻石项链的女主人。
“静苏,你在学生时代,有没有那种和你关系不错,却家境一般的漂亮女同学?”在思考这篇小说的女主人设时,他开口向凌静苏询问道。
凌静苏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不由摇了摇头,道:“和我玩得好的女同学,基本上也都是千金大小姐吧,女生之间也各有各的圈子。怎么?你难道想写个家境普通的女人作为主角?”
“是啊,这样的女主角才能让这篇小说富有戏剧性,像你这样各方面都如此出众的女人,放在小说里根本没法当女主,只能当那些被女主打脸的反派角色。”王德孚直言不讳道。
凌静苏听到王德孚这么说,忍不住笑了,她认为这就是对她的一种夸赞,因为在女性向的小说中,确实出身平凡的女主比较多,不过平凡的女主往往成功从那些反派富家千金那儿,抢夺到了完美男主的真爱,上演了一场灰姑娘与王子的好戏。
“那你出了校门,踏上社会之后,总遇上过一些家境普通的女子吧?”王德孚继续询问道。
“这是自然,你这个要从我这里,获得关于她们的素材?”凌静苏这样回应道。
“是啊,你可以多和我说说让你印象深刻的人和事,最好是那些能够反应出女性虚荣一面的。”
“唔……让我想想。”
接下来凌静苏就和王德孚讲述了不少她曾接触过的出身普通的虚荣女人的事迹,让王德孚大有收获。
而在这个过程中,王德孚脑海里女主的人设也越来越清晰了,不过在给女主命名时,他又一时想不出怎样的好名字,所幸凌静苏似乎对参与这篇短篇小说的热情很高,她这样说道:“既然我都可以在你这篇小说里跑龙套了,那不如女主就叫‘柳纤然’好了,在我印象中,这个女人最虚荣了。”
王德孚不由有些无语,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现实中的柳纤然,好像是魔都文坛的四大才女之一吧,同时也是凌静苏的对头,而凌静苏推测出他的短篇小说,很具有讽刺意义后,她就开始了。
“还是不要涉及现实中的人名为好,那会让读者出戏的,我决定了,女主的名字就叫‘刘织云’吧,给我三个小时,我就能写出这篇文来。”
“行吧……那我就好好期待咯。”
……
王德孚终于开始提笔,简直就是灵感如泉涌、文思如尿崩。
“世上的漂亮动人的女子,每每像是由于命运的差错似地,出生在一个小职员的普通家庭。
她的名字叫做刘织云,没有陪嫁的资产,没有希望,没有任何方法使得一个既有钱又有地位的人认识她,了解她,爱她,娶她;到末了,她经人介绍,将就着和一个普通小科员孙连良结了婚。
不能够讲求装饰,她是朴素的,但是不幸得像是一个降了等的女人;因为妇女们本没有阶级,没有门第之分,她们的美,她们的丰韵和她们的诱惑力就是供她们做出身和家世之用的。她们的天生的机警,出众的本能,柔顺的心灵,构成了她们唯一的等级,而且可以把民间的女子提得和最高的贵妇人一样高。
她觉得自己本是为了一切精美的和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因此不住地感到痛苦。由于自己房屋的寒伧,墙壁的粗糙,家具的陈旧,衣料的庸俗,她非常难过。……”
在王德孚的,刘织云是一位家境平凡却很漂亮的女子,她的丈夫孙连良却是一个普通的小科员。
她虽然地位低下,却迷恋豪华的有钱人生活,为了出席一次盛大的晚会,她用丈夫积攒下的200银元订制了一件华丽礼服,还从好友凌夫人那里借来一串美丽的钻石项链。
在盛大的晚会上,刘织云以她超群的风姿出尽了风头,她的虚荣心由此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可她竟然把借来的项链丢失了,百般寻找都无法再找到。
在这种情况下,她只有隐瞒着好友,不过她却幸运地在某个高档首饰店找到了一串外形相似的钻石项链,她和丈夫花尽积蓄、东拼西凑甚至借高利贷,买下了这一串9000银元钻石项链。
从此,夫妇俩度过了10年节衣缩食的生活。在这艰难的积攒过程中,刘织云的手变得粗糙了,容颜也衰老了。原因当然是
“她开始做种种家务上的粗硬工作了,厨房里可厌的日常任务了。她洗濯杯盘碗碟,在罐子锅子的油垢底子上磨坏了那些玫瑰色的手指头。内衣和抹布都由她亲自用肥皂洗濯再晾到绳子上;每天早起,她搬运垃圾下楼,再把水提到楼上,每逢走完一层楼,就得坐在楼梯上喘口气。并且穿着得像是一个平民妇人了,她挽着篮子走到蔬菜店里、杂货店里和肉店里去讲价钱,去挨骂,极力一个铜文一个铜文地去防护她那点儿可怜的零钱。每月都要收回好些借据,一面另外立几张新的去展缓日期。她丈夫在傍晚的时候替一个商人誊清账目,时常到了深夜,他还得抄录那种五十同文一面的书。……”
其实小说写到这里,都是比较平铺直叙的,讲述的大概就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因为在一次宴会上好好出了一次风头,结果却自作自受,导致了她后来的生活发生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
这或许可以讽刺女人爱慕虚荣、死要面子绝对不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这篇名为《项链》的小说,绝对只是一篇平庸之作。
真正让这篇小说升华为经典,完美体现了创作者匠心独运的,却是它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