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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香江全文阅读

作者:墨字蝌蚪     笑傲香江txt下载     笑傲香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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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莫欺少年穷

    林夕努力的睁大了眼睛,似乎想要从前排这位看起来三十岁出头的年轻侍应生身上,找到一秒钟之前还站在面前的大排档老板的影子。

    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嘴巴很艰难的张开。

    “几多钱?”

    侍应生皱了皱眉,他刚才明明已经把账单报了一遍,对方居然一句都没听进去。

    “先生,承惠一百三十五元。”

    “一百三十五元,你等阵……”林夕伸手去摸口袋里的钱包,动作却突然停住。

    口袋中空空如也,更要命的是他发现自己身上穿的居然是一件土得掉渣的夹克衫。

    这是怎么回事?

    林夕极力控制住内心的紧张情绪,缓缓低下头,看着自己变细的胳膊,脑中浮现出来的居然是电影《大话西游》里至尊宝利用月光宝盒穿越回500年前,遇到紫霞仙子那一幕。

    “你现在是我的人了,如果有人欺负你,就报我的名字,从今天起,我叫盘丝大仙!”

    “盘丝大仙,五百年前?”

    愣了大约半分钟之后,林夕这才抬手用力的拍了一下脸。

    能感觉到痛,证明这不是梦。

    可这是什么地方,自己明明是到香港来旅游,正在庙街的一个大排档上吃海鲜,怎么一转眼就来到了这里?

    继续保持着低头姿势的林夕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这是一间环境不错的餐厅,只是周围坐的人穿着都很老土,像是上世纪**十年代的流行风格。

    等等……难不成我穿越了,这里是八十年代的香港?

    最后,餐桌上的一张繁体报纸给了林夕答案。

    版面上的日期写着1980年3月16日,这和林夕到香港旅游的日期整整差了35年。

    穿越就穿越了,反正之前自己也是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可林夕总觉得现在这个时代的“画风”哪里有些不对。

    很快,他便找到了这种违和感的来源。

    还是刚才那张报纸,只不过这次林夕关注的不是报纸上的日期,而是头版的新闻标题——《李小龙新片北美狂揽216万美元,再度刷新港片海外卖埠记录!》

    看到这里的时候林夕眼皮忍不住跳了一下,李小龙不是1973年就意外去世了吗?

    这新片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林夕的脑袋顿时乱成了一团浆糊,两种不同的记忆在他脑中来回交替的闪现,让他一时间分不清应该相信哪一个。

    面前那位侍应生将林夕一系列古怪的反应看在眼中,眼中终于露出了不耐烦的表情。

    “先生,你到底要不要结账?”

    “结账?”林夕抬起头,表情要多尴尬有多尴尬,“不好意思,我的钱包好像忘在家里了。”

    侍应生顿时黑起一张脸,抬手往收银台方向一指:“我们这里有电话,你可以让家里人把钱送过来。”

    在对方的目光监视下,林夕只好站起身,磨磨蹭蹭的走到收银台,拿起电话,按照记忆中的某个电话号码拨了出去。

    拨号音嘟嘟的响了半天都没有反应,站在林夕身旁的侍应生表情也越来越难看。

    “没人接。”林夕放下电话,无奈地朝侍应生苦笑说。

    “小子,你不会是来吃霸王餐的吧?”侍应生卷起衣袖,挥舞着拳头做出一副准备动手的样子。

    林夕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他现在这幅瘦弱的小身板,很难在对方手上占到便宜。

    没想这一退,却不小心撞到了某个结完帐正准备离开的食客。

    “小子,你眼瞎了!”

    那中年食客还没有开口,站在他身旁一个十五六岁摸样的少年却先叫嚷了起来,看他阴沉的脸色,估计之前心情就不好,而林夕正好撞到了枪口上,所以就成了他怒气的发泄口。

    中年食客对自己儿子小题大做的举动很不满,但是当着这么多人面也不好训斥,所以又把话题转移到了林夕身上。

    “行了,以后走路看着点,别这么莽撞。”

    “对不起!对不起!”

    林夕转过身,连声道歉,刚一抬起头,却听对方“咦”了一声。

    中年食客仔细打量了林夕两眼,眼中突然浮现出一丝玩味的笑容。

    “你是林树的儿子?”

    林夕一愣,跟着才反应过来林树是现在这具身体的老爸。

    “你认识我老爸?”

    林夕看着中年食客认真回忆了一下,确认原来的记忆中真的找不到对方影子,心中疑窦丛生,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你老爸?”中年食客眼中闪过一抹微不可觉的嘲讽意味,淡淡答说:“算是认识吧。”

    旁边的服务生一见两边认识,顿时忙不迭的开口:“正好,这小子在我们这里大吃了一顿,结账的时候却告诉我们他钱包忘在家里了,这位先生你认识他老爸,是不是可以先帮他把这顿饭钱给垫付了?”

    “不行!”

    林夕不假思索地就拒绝,让他意外的是中年食客身旁那和他岁数差不多的少年也说出了同样的话。

    等林夕往少年脸上看去时,他却一脸嫌恶的将脸转朝一边。

    “谁说认识就一定要帮他付钱,我们又不是做慈善的!”

    “阿振!”中年食客有些不满地喝止了儿子,转头看着那个侍应生说:“我和这小子的老爸也算有几分交情,他这顿饭吃了多少钱,我帮他付。”

    一听有人付钱,侍应生当然高兴,立刻就报出了账单数字。

    “你和你老爸倒是一个调调,今朝有酒今朝醉,本来我是不应该多嘴的,不过今天既然我帮你出了这顿饭钱,作为长辈我就该说说你了。”

    中年食客在谈到林树时候那种鄙薄的表情尽数落在林夕眼中,心中愈发肯定了这家伙绝对不是那种和自己老爸关系很好的朋友。

    中年食客没有注意到林夕的表情,一边拿出钱包准备付钱,一边自顾自地说道:“我承认,你老爸以前确实很有才,也很风光,一年光出书就能赚几十万,像这样的高级餐厅你经常来光顾也没什么,但现在不同了,我听说你老爸现在倒欠了出版商几十万,整天借酒消愁不说,甚至连每天醉酒的钱都是大家朋友接济的,按道理说你们家现在过得应该是很艰难的,你不说帮着家里分担压力,至少也应该懂事一些,这地方还是等你老爸以后把欠账都还清再来吧!这次是你运气好遇到我,但是下次可就不会有这么好运了!”

    说着他便从钱包里拿出两张百元港币,准备递给那个侍应生,可这钱却在半道上被一只手给挡住了。

    “等一下!”

    林夕拦住中年食客,目光沉静如水。

    “还没有请教这位先生的尊姓大名。”

    “哈哈,你这小子倒有些意思,不过你不用担心,这钱我不用你还的。”中年食客误会了林夕的意思,满不在乎地挥了挥手。

    “我老爸一直教育我,不能拿陌生人的钱,更不能接受对方的示好,因为你不知道他究竟什么目的,也许表面上他是在帮你,但背地里说不定是想坑你!”

    一听林夕这话,中年食客的脸顿时阴沉了下来。

    没等他开口,身旁的少年就手指着林夕骂了起来:“你什么意思,说得好像是我们求着要帮你付钱一样!”

    “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你说的。”林夕一脸无所谓的耸耸肩,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中年食客脸上,他现在越发的笃定,这人一定有问题。

    “你确定不需要我帮你付账?”中年食客扶了扶眼镜,饶有兴致地看着林夕,似乎并不为他刚才说那番话生气。

    “一顿饭钱而已,如果你真是我老爸的朋友,根本不用这样故作姿态,你说了这么多,只能说明你根本和我老爸不是什么朋友。”

    不知为什么,林夕此刻的思路变得十分清晰,说话也很有条理。

    中年食客眼镜背后一双眼睛亮了起来,嘴角那抹似笑非笑的表情愈发浓重。

    “林树的儿子,果然也是一副伶牙俐齿,这一点你倒没有给你老爸丢脸,不过你要考虑清楚,真不用我帮你付账?”

    林夕强忍住答应对方的冲动,冷冷说道:“谢谢,我会自己想办法。”

    中年食客将钞票收回钱夹,无奈地朝那位侍应生撇撇嘴。

    “我倒是想做好人,可惜人家不领情……阿振,我们走!”

    中年食客当先走出餐厅,和他一起来那少年却还站着没动。

    “我觉得你们可以先揍他一顿,然后再报警,到时候让他那个醉鬼老爸去警局赎人!”

    看到侍应生听完少年的建议之后一脸意动的表情,林夕非常认真的看了少年一眼,将他的样子牢牢记住。

    “小子,你最好以后都不要犯在我手上,不然我一定让你后悔今天说过的话!”

    少年一脸不屑的耸耸肩,对林夕的威胁毫不在意。

    “想报仇,先把眼前这一关过了再说……记住了,我叫倪振,我等着你来让我后悔!”

    说完少年便大摇大摆的走出了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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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大明星和大厨师

    侍应生单手撑在收银台上,看着刚把目光从门外离开那对父子身上收回来的林夕。

    “小子,我说你傻啊,有人帮忙付钱都不要,现在怎么办?要是你真找不到人帮你付钱,那我就只能打电话让阿sir来处理了。”

    林夕两眼一翻,摊手说:“如果他帮你并不是出于好心,而是想让你像条狗一样感激他,这样的帮助你会接受吗?”

    见侍应生迟疑着没有说话,林夕心中暗暗叹了口气。

    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刚才那位中年食客居然是香港赫赫有名的四大才子之一的倪诓,而自己一个连顿饭钱都付不起的穷小子,居然说出了要对方儿子好看的话。

    这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笑话!

    随着这具身体里的记忆更加清晰了一些,林夕也终于弄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出身单亲家庭,母亲在很小的时候就因病离世,所以在这具身体的记忆中几乎找不到任何关于母亲的影子。

    父亲林树,是香港文坛小有名气一名作家,最出风头的时候曾经和金镛、倪诓、黄霑、蔡阑这四大才子风头无两,写过几部武侠小说,名字林夕前世连听都没听过,但在这个时空里却颇为受读者欢迎。

    那时候林树的作品往往是出版商争抢的对象,往往是他的新书才刚刚有一个构思,立刻就有人愿意出钱买下出版权,这在香港文坛也算是独一份。

    林夕搜遍前世的记忆也没有找到关于林树此人的任何踪迹,至此他越发的肯定自己来到了一个和前世历史似是而非的年代。

    另外一个发现,是林夕发现穿越之后自己的记忆力突然变好了,前世的经历就像电影片段一样,只要一闭上眼就能历历在目的“回放”出来。

    这让林夕感到兴奋之余又有些迷茫,虽然有着超出现在三十多年的记忆,但是这个时代和他记忆中的不太一样,所以他并不确定记忆中的这些东西哪些有用哪些无用。

    一切都还要等他慢慢的查证。

    “喂,我说你想到能帮你付账的人了吗?我可没功夫陪着你在这里浪费时间,再想不到办法我就打电话报警了。”

    侍应生不耐烦的声音打断了林夕的沉思。

    “你们这里收临时工吗?我可以打工来偿还这顿饭的钱。”

    见侍应生迟疑不定,林夕又从口袋里掏出了居民身份证,这是他穿越过来之后身上唯一带着的东西。

    这个时空的历史细节虽然和林夕记忆中的有些不太一样,但大体的走向还是一致的,为防止移民偷渡潮,香港从1980年也就是今年开始实行即捕即解政策,规定所有年满15岁的香港居民需在公众地方携带身份证,违例者会被罚款港币100元。

    现在香港人出门可以忘带钱包,但绝对不能忘记带身份证,不然走在大街上,遇到警察看你有问题,上前要求你出示身份证,拿不出来就会被当作偷渡客逮捕。

    侍应生拿起林夕的身份证,对比着本人看了看。

    “哟,你才十六岁,还在念学吧?中几了?”

    “辍学了。”说到这里林夕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父亲林树平时忙于写作无暇照顾儿子,所以只能物质生活上尽量的弥补,这也就造成了这具身体前主人的“任性”。

    本来林树花了不小力气才把他送进香港很有名的圣芳济书院读书,可这家伙读了没一年就开始不停的翘课逃学,最后校方没办法,只能将其开除。

    在正常情况下林树肯定不会放任自己儿子中学都没念完就辍学,但是最近这一年多时间里林树的事业也遇到了重大的挫折,自己整天以酒浇愁,当然也没功夫管这个不听话的儿子。

    不用再去读书,这对穿越而来的林夕而言应该是最好的一个消息。

    前世就已经受够了坐在教室里念书的日子,虽然这段时光在很多年之后往往会变成令人怀念的记忆,但再重新经历一次,估计就没有多少人愿意了。

    “我们餐厅倒是招临时工,不过是洗盘子的,看你细皮嫩肉的样子,以前估计也没过过什么苦日子,你能做得了?”

    侍应生将身份证还给林夕,语气里多少有些挖苦嘲笑的意思。

    林夕很光棍的一摊手:“反正我身上没带钱,又找不到谁能过来帮我付账,如果你觉得我干不了这份工,那就打电话报警好了。”

    侍应生被反呛了这么一句,不得不重新认真打量了一眼这个吃霸王餐的少年。

    “小子,算你狠!等着,我这就去和老板说……还有啊,门口有人专门盯着你,别想着耍花招逃跑!”

    侍应生确实有些不放心林夕,但事实上他真的是多虑了,林夕不仅不想跑,而且还非常的想要留下来。

    现在林树倒欠了出版商一屁股债,以往吃香喝辣的日子早已离林夕远去,当下林夕最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先养活自己。

    虽然脑子里有超出这个时代三十多年的记忆,但这都改变不了林夕现在这具身体才十六岁的事实,无论去应聘什么样的工作都不会有人鸟你,想来想去也只有洗盘子刷碗这类工作比较适合。

    这家餐厅生意不错,对洗碗工这方面的需求一定很大,关键是林夕还欠了对方的钱,无论什么年代,欠钱的是大爷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

    当然了,80年代的香港也不都是这么“温情脉脉”,林夕能这么有恃无恐,是因为他认定像倪诓和自己老爸这样的文化人经常光临的餐厅,背景肯定是“干净”的,要是街边随便一家大排档,林夕要是吃了霸王餐还这么嚣张,说不定早被老板抽出刀来追着砍了。

    关于黑帮社团这方面的情况,林夕也是后来才弄明白,这个时空里的黑帮势力依然庞大,但行事要比林夕想象中低调许多,而这主要得益于香港廉政公署的提前建立以及警方在七十年代多次大范围的扫黑行动,这些都和林夕前世的记忆有不小的出入。

    果然没过多久,侍应生回来告诉林夕,老板同意他用打临工来抵偿饭钱,不过每小时的工价开得很低。

    从自己一顿饭吃了一百多块钱,林夕大概已经推断出了这个时代的物价,一听这话立刻就不干了,嚷嚷着让侍应生打电话报警抓自己,口口声声的说这样的工钱他宁愿去蹲班房。

    侍应生一开始以为像林夕这样没多少社会经验的少年很好骗,但林夕的反应却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无奈之下他只好再去找老板商量。

    最后,再把工钱提高了一倍之后,林夕这才勉强答应了下来。

    在去后厨的路上,林夕知道了侍应生的名字叫阿强,然后一口一个“强哥”的就叫上了,那热乎劲好像两人以前很熟一样。

    这样的举动倒是有些出乎阿强的预料,他本以为林夕这小子是个刺头,可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上道。

    “你小子有点意思,以后遇到什么不懂可以来问我,当然了,别以为你叫我一声强哥我就会多么帮你,偷懒这种事情你想都不要想!”

    阿强说着就推开厨房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大铁皮桌上堆积如山的碗碟。

    林夕一下傻眼了。

    “这些全都是我一个人洗?”

    “这只是一部分,后面还会不断的有碗碟送进来。”阿强拍了拍林夕的肩膀,转身就要离开。

    林夕刚想要反悔说自己不干了,隔壁厨房的门突然被推开,一个戴着高顶厨师帽的年轻男子端着一盘龙虾急匆匆的走出来。

    “阿强,你来得正好,这是18桌客人的澳洲大龙虾,你赶紧给送过去。”

    对方不由分说就把盘子塞到阿强手上,转身刚要回去,却发现阿强还在发呆,顿时有些生气。

    “还愣着干什么,对方客人等着要,你赶紧给送过去。”

    虽然有些不情愿,但阿强似乎有些怕这个厨师,一声不吭的就端着盘子走了。

    林夕并没有在意阿强的离开,因为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那位厨师的脸上。

    对方这时候也注意到了林夕脸上怪异的表情,不觉停下来脚步,盯着林夕看了一眼。

    “怎么,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林夕摇了摇头,心中却是无比的诧异,因为他认识对方,更准确的说是认识对方这张脸。

    “你是……程龙?”

    “陈龙?”年轻厨师皱了皱眉,“我是姓陈,但我真的不是认识什么陈龙,我叫陈港生,是这里的厨师……对了,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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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古龙去哪儿了

    “我是……”林夕嘴巴长得大大的,却不知道该什么回答。

    “我知道,新来的是吧?”陈港生伸出拇指朝自己指了指,“我是这里的大厨,以后你要是遇到什么不懂可以来问我,厨房这一块都是我在负责。”

    说完也没管林夕是不是认真听进去,转身就往厨房里走去。

    “你不是拍电影的吗?”

    回过神来的林夕在后面喊了一声。

    已经走到厨房门口的陈港生忽然停住脚步,转过头来一脸诧异的看着林夕。

    “你怎么知道?”

    “我……”林夕又卡住了,眼看着对方眼中的疑色加重,他急中生智冒出一句:“我在李小龙的电影里见过你。”

    看到陈港生愈发皱起来的眉头,林夕心想着糟了,莫非自己猜错了?在这个时空里程龙和李小龙并没有合作过?

    在沉默了片刻之后,陈港生终于开口了。

    “你确定是从电影里认出我来的?”

    这话让林夕心头大定,为了不让对方看出自己刚才实在乱蒙,他故意挺起胸膛说:“当然,你在《龙争虎斗》和《精武门》里都出现过,这两部电影的录像带我家里都有,平时无聊我就翻出来看一遍,看得次数多了之后就注意到里面的一些配角,你和一个胖子给我的印象都很深。”

    “什么胖子,那是我大师兄,他那不是胖,是……”陈港生想要纠正林夕的说法,但一时却想不出除了胖之外能更好形容自己大师兄而且不难听的词语。

    林夕见他“捉急”的样子,忍不住帮他补充说:“你想说强壮是吧?”

    陈港生如负重释地点点头。

    “没错,就是强壮。”

    “那你现在怎么……”林夕小心翼翼地指了指陈港生身上的厨师服。

    陈港生眼神一黯,叹了口气说:“我转行都快两年多了。”

    这话说出来,林夕立刻就不淡定了。

    程龙说自己不做演员了,这就好比牛不吃草改吃肉,怎么看怎么不科学!

    “现在功夫电影行情那么好,做动作演员应该很吃香啊?再说你学功夫时吃了那么多苦,就这样放弃了你不觉得可惜吗?”

    林夕不提这话还好,一提陈港生的情绪就激动了起来。

    “如果不是因为是在混不下去了,你以为我喜欢做厨师啊?功夫片是很火,但是大家都只认李小龙的功夫片,我以前在李小龙电影里也演过不少角色,可是媒体和观众的注意力永远只会放在李小龙身上,他们根本不会关心影片里其他的角色……好了,不说这些了,不管怎么说,你是我转行做厨师之后第一个认出我的人,虽然叫错了我的名字,但我还是要谢谢你,以后在这里工作遇到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还有,他们要是有人欺负你,直接报我名字,你看他们还敢不敢!”

    厨房这时候正忙着,陈港生和林夕说话的时间已经耽误了不少事情,“吐槽”完这些年的从影经历之后,他突然想起自己窝里还炒着菜,招呼都来不及打一声就急急忙忙地冲回去处理。

    林夕带着满脑子的困惑回到洗碗间,此时桌上堆积如山的碗碟已经引不起他更多的兴趣,一边洗碗的同时,心里一边却在琢磨着程龙刚才说过的话。

    李小龙没有死,程龙做了几年“龙套”感觉出头无望,所以转行做了厨师,这和记忆中出入很大,不过仔细想想却也正常。

    李小龙时候,香港功夫电影在70年代中期出现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空档,程龙也是在经历了多部电影男主角不红的尴尬之后,才遇到了袁和平,最终凭借《醉拳》和《蛇形刁手》才一举成名。

    据说在程龙不得志的那段时间,他曾一度想过要转行去做厨师,因为程龙的父亲就是厨师,而程龙小时候就是在厨房里长大,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

    在这个时空里,程龙终于实现了儿时的梦想,和他父亲一样成了一名厨师。

    程龙都改行不演电影了,估计他先前提到那位大师兄洪劲宝估计混得也好不到哪里,李小龙的命运发生偏移,确实改变了很多人的成名轨迹。

    林夕就这样一边干一边瞎琢磨这些事情,眼看着他面前洗干净的盘子不断被拿走,然后又有新的盘子送进来。

    时间就这样一点点流逝,等洗完了最后一个盘子,他抬头一看都已经快十点钟了。

    直起身来,活动了一下因为长时间弯着身子而酸麻了的腰,林夕把两只手套取下丢在一边,正准备收工回家,门口又有脚步声响起。

    “你还没走?”

    这时候还不叫程龙的陈港生推开门走进来,见屋子里只有林夕一个人,表情不觉有些意外。

    “今晚的盘子都是你一个人洗的?”

    林夕抬起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苦笑着说:“早知道老板这么心黑,让我一个人洗这么多盘子,打死我都不肯做这份工。”

    程龙愣了愣,嘴里冒出一句:“你不是因为吃了霸王餐才在这里洗盘子的吗?”

    林夕脸色大窘,嘿嘿地笑了笑。

    “出门完带钱包,家里又没人接电话,所以才……”

    话还没说完,程龙就抬手打断了他。

    “好了,你的事阿强都告诉我了,真没想到你小子还挺硬气,宁肯自己洗盘子都不要别人帮你付账,这一点我喜欢。”

    “那人和我老爸不对付,他帮我付帐其实是想用这件事让我老爸难堪,换成是你,你也不会答应吧?”

    林夕实话实说,程龙听后不禁点了点头。

    前面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林夕说过他家里有很多电影录像带,这个年头家里就买得起录像机,想来他家里条件应该是很优渥的,至少不会是那种连顿饭钱都付不起的人。

    “你父母都是做什么的?”

    “我妈妈很早前就走了,现在家里就只有我和我老爸两个人。”

    “难怪你洗盘子这么熟练……”程龙若有所悟的点点头,接着才意识到发觉自己这么说有些不妥,刚要改口道歉,林夕却抬手摆了摆示意没关系。

    “那你老爸是做什么?”程龙接着又问。

    “我老爸叫林树……”

    林夕说得很含糊,在他看来自己老爸或许曾经在香港很有名,但这几年一直没有什么好的作品出来,估计早被人忘记了,没想到程龙听到这个名字后的反应却出乎了他的意料。

    “你是林树的儿子?就是写武侠小说的那个林树?”

    看着眼中放光的程龙,林夕突然有些不知所措。

    “应该就是他吧?如果香港没有和他同名同姓也在写武侠的作者的话。”

    林夕这话多少显得底气很不足,不过程龙并不在意。

    “你怎么不早说啊?你老爸写的小说好多我都看过,像《神剑飞龙》、《杏林奇侠》我都很喜欢,而且我还演过一部由他的小说改编成的电影,虽然出场只有几个镜头,但那部电影票房卖得很不错的。”

    林夕听得一愣一愣的,程龙说的那几部小说他根本连听都没听过,但是看程龙说话时这表情语气,貌似自己老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堪。

    写出来的作品能改编成电影,不说达到金镛那个水准,至少也是梁羽生、温瑞安这个层次。

    林夕心里美滋滋地想着,等过几年武侠电影、电视剧迎来大发展,光靠着出售影视改编版权就能赚一大笔。

    可惜没等林夕的美梦做完,程龙接下来的一句话就像一盆冷水当头泼下。

    “就是最近这两年你老爸一直没什么新作品,然后借钱投资房地产又失败,卖掉以前所有作品的版权都还不够还债,现在还倒欠着出版商一大笔钱……”

    林夕越听越不对劲,他刚以为事情有点转机,怎么又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了呢?

    “这个……我老爸最近确实遇到了一点困难,不过我相信他一定能走出来的。”林夕有些不自然地用手蹭了蹭鼻子,他其实还有一句话没说,万一要是自己老爸真的走不出来,这不还有他的嘛。

    等弄清楚了这个时代和记忆中的差别,有着脑中未来三十多年的记忆,做个文艺暴发户真心不要太容易。

    “对了,除了我老爸写的,其他武侠小说你还喜欢看谁写的?金镛的你肯定看过,古龙的你肯定也看过,然后其他人的呢?”

    林夕这么问只是想从程龙这里侧面印证一下这个时代还有那些出名的武侠小说作者,可没想到程龙听了他这话却一脸迷糊的表情。

    “金镛的小说我当然看过,但是这个古龙又是谁?”

    林夕瞪大了眼睛,看程龙就像看外星人一样,正想说你怎么连古龙都不认识,忽然一个念头像流星样滑过,然后轰隆一声在脑子里炸开。

    不会这个时空里根本就没有古龙这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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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替父写文章(上)

    过了很久,林夕才从惊讶错愕中回过神来。

    如果说李小龙未死只是让林夕觉得这是时代和记忆中有所不同,那么古龙的消失则彻彻底底的颠覆了林夕的认知。

    自己不是穿越回过去,而是真真正正的来到了另外一个时空。

    在经历短暂的情绪失落之后,一个大胆而让人激动的想法很快充斥了林夕的脑海。

    既然这个时空里并没有古龙这个人,那么他把古龙的作品拿出来发表也就不存在任何的问题,那可是武侠小说界唯一能够和金镛相提并论的大师,随便一部作品拿出来都可以让自己的人生机遇立刻发生改变。

    从此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想想都有点小激动呢!

    程龙用手在林夕眼前晃了晃,“喂,你没事吧?”

    林夕一个激灵回过神来,面对程龙疑惑的眼神,面皮不禁有些发烫。

    “没……没事,对了,刚才我们说到哪儿?”

    程龙耸了耸肩,对林夕“断线”的反应表示很无语。

    “刚才你问我台湾有没有一个叫古龙的武侠小说作者,但是说真的,司马翎、卧龙生、诸葛青云这几位的小说我都看过,但真不知道还有一个叫古龙的人。”

    程龙的话彻底坐实了林夕的猜测,古龙成名于六十年代,然后再整个七十年代那都是响当当的武侠小说金字招牌,特别是在金镛写完《鹿鼎记》宣布封笔之后,古龙一个人就扛旗了武侠小说流派的大旗,程龙连台湾其他几位武侠小说作者都认识,却没听过古龙,这已经足以证明古龙在这个时空里是不存在的。

    “以前我在我老爸的书橱里看过一本小说,作者就叫古龙,也许是他后面像你一样转行了,所以不怎么出名……话说回来,我还是有些搞不懂,难道你真觉得做厨师比做演员更有前途?”

    “也许以后我会自己开一家餐厅,不过……”程龙轻轻叹了一口气,没有再继续往下说,他沉浸在自己失落的情绪当中,并没有注意到这其实是林夕在故意转移话题。

    “我总觉得你不应该放弃,梦想一定要有,说不定哪天你就成了和李小龙一样国际功夫巨星了呢?”

    林夕这话倒是发自肺腑,不过后世人们对程龙如何评价,其在功夫电影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和成就都是不可否认的。

    就好像武侠小说世界里只有金镛没有古龙会显得很单调,功夫电影里只有李小龙而没有程龙同样给人感觉像是缺了点什么。

    或许这个时空里的普罗大众没有这种感觉,但作为穿越而来的林夕,类似的感觉却特别的强烈。

    “现在说这些都已经晚了,我转行都已经快两年多了,应该是再也回不去了。”程龙摇摇头,神情显得格外的落寞。

    林夕嘴上没有再说什么,不过心里却在想:这可不一定!

    “对了,陈先生,有件事我想请你帮忙。”

    “尽管说,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方面,我一定不含糊。”通过这一会儿时间的交谈和先前对林夕的了解,程龙感觉自己和这少年挺投缘的,所以想都没想就做出了承诺。

    “这件事你肯定能做到的。”林夕兴奋地搓了搓手,“我向向你借点钱,不多,只要能帮我还了今天的饭钱就行,然后最多一个月,我肯定把钱还你。”

    “借钱?”

    程龙顿时面露豫色,倒不是他小气,而是和林夕刚认识不到半天,甚至连林夕到底是不是林树的儿子都不确定,这样冒然的借钱给对方,无论是谁都会有所迟疑。

    但是,林夕之前的种种表现,又让程龙觉得他不太可能是一个骗子,何况他借的也不多,相比起程龙每月的收入,只能说是一笔小钱。

    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想法,程龙最终还是答应借钱给了林夕。

    林夕也不含糊,当场就写了张借据给程龙。

    程龙表面上说不用这样,但是借据在手,心里却安心了不少。

    帮林夕付了帐,程龙把林夕送到餐厅门口。

    林夕走到路边,伸手想拦一辆的士,突然想起自己此刻身无分文,只好又讪讪地将手放下。

    程龙见状,主动走过来帮林夕拦下一辆的士,让林夕上车的同时还主动帮他付了车资。

    看着车窗玻璃外冲着微笑摆手的程龙,林夕感激地冲他笑了笑,心中暗暗记下了这个人情。

    回家的路上,林夕一言不发的靠在后车座上,心里反复的思考着之前的那个想法。

    发现古龙并不存在于这个时空之后,林夕便打定主意要将其作品作为自己在这个时代立足的第一笔资本,而依着记忆中的片段将这些小说复制出来并不困难,难的却是如何发表。

    林夕并不觉得自己将这些小说写出来,随随便便寄给一家报社就能发表并且获得成功。

    且不说现在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在这个同龄人都还在念书的年纪就写出几部长篇大作这本身就让人怀疑,单说古龙作品的深刻性,也不是十六七岁年纪的人能够写得出来的。

    这和才华无关,主要是由人生阅历所决定的。

    因为单亲家庭的关系,林夕这具身体的前主人确实早熟,但也远远达不到能够写出古龙小说中那那种精神境界的地步。

    林夕不想被人当作妖怪,所以古龙的作品自然也不能以他的名义来发表。

    幸运的是,林夕还有一个写武侠小说的老爸。

    这些小说如果以林树的名义发表就不会存在任何的问题,而且还更容易被读者接受,至于小说风格的问题,可以说成是林树在武侠小说创作上的一种创新。

    固然这理由也有些牵强,难免会引人怀疑,但只要林夕和林树都不说,外人再怎么猜测也不可能找到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怎么去说服林树。

    这是一个让林夕非常头疼的问题,因为在这具身体的记忆中,林树对别人代笔这种事情一向反感,曾经有出版商提出让别人写一部小说,只需要林树最后署名就能拿钱,而且是占大头,但是林树想都不想就断然拒绝。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林树是一个非常爱惜自己羽毛的人,直接去找林树说肯定是不行的,林夕觉得自己要做成这件事,必须要想一个更加巧妙的办法才行。

第5章 替父写文章(下)

    摸黑进门后,林夕对着客厅里喊了一声。

    “爸,我回来了。”

    没有任何反应,林夕正想着家里是不是没人,可一打开灯,沙发上横躺着一人,把他吓一跳。

    父亲林树喝得醉醺醺的,在灯光下,可以看到他几乎已经半白了头发,由于经常饮酒,面纹都变得粗深,额头上有几根被酒力所激发的青筋在凸动,嘴里打着呼噜,不停地向外吹着酒气。

    不知是不是受了这具身体潜意识的影响,林夕对面前这个喝得烂醉如泥的男人并没有生出任何的嫌恶,反而有种淡淡的辛酸。

    林树的年纪就和白天林夕在餐厅里遇到的倪诓差不多大,倪诓人到中年身体不免有些发福,但头发还是黑的,这一比较,更显出林树的落魄。

    林夕轻轻叹一口气,回卧室里拿来毯子帮林树盖上,又在旁边茶几上放了一杯水,然后自己默默走进书房。

    这一夜,林夕家书房的灯光一直亮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林夕是被客厅里一阵细微的响动声给吵醒的,醒来之后他先活动了一下趴着睡时被压麻的手臂,然后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才9点多。

    这么早难道父亲酒就已经醒了?

    带着这样的疑惑,林夕走出了书房。

    客厅里,林树依旧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一个拿着拖把的女人正在旁边做房间清扫,见林夕从书房里出来,她显得很意外。

    “夕仔,原来你在家,我还以为……”对方朝林夕身后的书房看了一眼,表情有些奇怪。

    依着这具身体里的记忆,林夕很快认出这是以前到家里雇的保姆陈妈。

    林夕的母亲去得早,林树一个大男人又不怎么会带孩子,所以在林夕很小的时候就请了陈妈到家里做保姆。

    这位陈妈是位坚强的单亲妈妈,丈夫在她刚怀孕不久就因病去世,她一个人不仅要拉扯女儿长大,同时还得照顾自己年长的婆婆,所以经常是一个人做好几份工,白天做保姆,夜里又到餐厅里做厨师。

    林树在得知陈妈的经历后,将她的工资提到了原来的两倍,当然这点钱对于当时的林树而言就是小意思,与其说是好心,不如说是有钱任性,但是这确确实实帮了陈妈一家很大的忙。

    陈妈因此非常的感激林树,一年多前林树的经济出了问题,连养活自己都成了问题,自然没法再继续雇陈妈做保姆,但是陈妈还是每个星期都会定时的来家里帮着做一些清洁工作,也算是对当年林树那么多年帮助的一种报答。

    “昨晚我写一些东西,忘了时间,趴在桌子上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对了,陈妈,今天你休息?”

    陈妈听了这话更加的吃惊,因为在她的印象中,林夕从小到大就没进过几次那个房间,更不要说在里面呆那么长时间。

    “昨天我家阿敏的钢琴考过了十级,我今天特别请了一天假为她庆祝,然后早上没什么事,所以就过来看看这边有没有什么我能做的。”说着陈妈便弯下腰开始继续拖地。

    “陈妈,还是我来吧。”

    林夕上前想要接过陈妈手里的拖把,不过却被对方拒绝了。

    “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从小都没做过什么家务,这种事情你干不了的,交给我就好了。”

    话是这么说,但陈妈心里却是真的很意外,以前的林夕别说主动帮自己做点什么事情,就连一句谢谢的话都很难从他口里听到。

    这才几天没见,总感觉这孩子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察觉到陈妈偶尔看向自己时候眼睛里那种奇怪的表情,林夕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做和这具身体前主人的表现大相径庭,难怪引人怀疑。

    为了转移陈妈的好奇,林夕故意岔开了话题。

    “陈妈,这一点还真让你说中了,我确实不是做这些事情的料……昨天我本来在一家餐厅里找了一份洗盘子的工作,但是洗了一晚之后整个人连腰都直不起来,最后我又把那份工给辞了。”

    “你出去自己找工作了?”

    陈妈停下手里的事情,握着拖把站直身子,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林夕。

    “你自己出去找工作了?”

    “那还能怎样?”林夕无可奈何的耸了耸肩,“我书已经念不下去了,然后我老爸现在又是这个样子,我总不能坐吃山空吧?”

    陈妈激动得咬着嘴唇点了点头,眼角不禁有些湿润,照顾了这么多年的林夕,这孩子终于长大懂事了。

    “你从小都没吃过什么苦,打工这种事情想要一下子就适应真的有些不容易,不过我觉得你能有这份心我觉得就已经很好了。我觉得你最应该的还是好好读书,你爸朋友那么多,可以去找找他们帮忙,这所学校念不下去了,还可以去别的学校,像你这样的孩子,以后上大学才是正经事。”

    林夕感激地冲陈妈笑了笑,但是作为穿越过来的人,再回学校念书完全是在浪费时间。

    陈妈继续拖地,林夕也没有真就抱手在一旁看着,而是帮着提提水、拧拧拖把什么的,很快有些脏乱的屋子就被清理干净。

    大门口,陈妈拦住林夕,“好了,送到这里就可以了,下星期我看什么时候再抽空过来擦擦玻璃。”

    林夕连说不用,但陈妈不管这些,挥挥手就走了。

    关门回到客厅,林树还在继续呼呼大睡,看这样子不到下午估计是醒不过来。

    昨晚熬了一夜,手腕都写酸了,最后稿纸上也才一万多字,这让林夕开始无比怀念未来那个电脑打字的时代。

    林树书房里倒是有一台老式的中文打字机,但是那东西林夕根本用不习惯,还不如手写。

    本来对照记忆中内容的“默写”出来应该是很快的,但林夕习惯了写简体字,突然间要改成繁体还有些不太适应,慢慢写顺之后才好了一些。

    只是一想到倪诓一小时居然可以写4500字,林夕觉得自己这速度实在就是像乌龟爬一样慢。

    抛开这些杂七杂八的念头,林夕打着哈欠,转身准备回自己房间里补个觉。

    可就在这个时候,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林夕以为是陈妈有什么东西落在这里又回来取,但是当房门打开,他却愣住了。

    站在门口的不是陈妈,而是一个穿西装戴黑框眼镜的中年男子。

    见过来开门的是林夕,中年男子紧绷的脸上这才勉强有了一丝笑容。

    “怎么了,夕仔,不认识我了?”

    在短暂的错愕之后,林夕终于从这具身体的记忆中找到了有关于面前这人的信息。

    “马叔,您怎么来了?”

    来人名叫马芳踪,林树的至交好友,是一位台湾的图书出版商,同时也是林树最大的债主。

    马芳踪见林夕两眼焦距涣散,明显一副走神的模样,心中微微有些不悦。

    “怎么,不欢迎?”

    林夕总觉得马芳踪这个名字在后世的记忆中有些耳熟,但一时间又想不起在什么地方听过,一听这话立刻意识到自己还挡在门口,赶紧让开身子。

    “马叔叔你这说的是哪里的话?快请进!”

    “哟,你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礼貌了?”

    马芳踪有些意外地看了林夕一眼,迈步走了进来。

    一进到客厅,看到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的林树,马芳踪不仅皱了皱眉,脚步也停了下来。

    他转过头,问关门后跟上来的林夕说:“你爸昨晚又喝多了?”

    林夕苦笑着点点头。

    马芳踪一声叹息,“看来今天我这趟又白来了。”

    见马芳踪郁闷的样子,林夕心里突然想到了什么。

    “马叔叔,你不会是来找我老爸讨债的吧?”

    见林夕一副小心翼翼问话的模样,马芳踪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老爸这样子,我就是想找他还钱,他还得上吗?本来我和他说好,最近他拿出一部小说来给我,之前他欠我的那些钱就一笔勾销了,但是他现在这样子……”

    马芳踪说到这里忍不住摇了摇头,没有再继续往下说。

    林夕心头一动,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冒了出来。

    “原来马叔叔你是来拿那部书稿的,您先坐,我这就去给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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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上)

    见林夕跑进书房没多久就拿着一叠稿纸出来,马芳踪脸上的疑惑顿时去了大半。

    “总算是有眉目了,你老爸这新书让我等得好苦啊!”

    马芳踪迫不及待地从公文包里取出眼镜,接过书稿,当场便看了起来。

    “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瞧瞧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

    心中默念着开篇这一段成排比句式的文字,马芳踪不觉眉头微皱。

    马芳踪与林树相识十数年,深知其根底。

    首先是这行文的风格,就与林树之前的风格截然不同。林树以前的作品,文字洗练考究,行文断句颇有韵味,根本不像现在这般随意。

    再说这字,林树的笔迹马芳踪很熟悉,而稿纸上这字一看就知道不是出自林树之手。

    “这书稿……”

    马芳踪才一开口,林夕立刻就猜到他要说什么。

    “马叔是不是觉得这书的风格变化有些大?”

    “何止是有些,简直就是天差地别。”马芳踪稍微斟酌了一下用词,“夕仔,你和我说实话,这真的是你老爸写的?”

    林夕心里咯噔一下,表情上却强作镇定的笑说:“马叔果然慧眼如炬,没错,这书确实不是我老爸写的,是我写的。”

    “你写的?”马芳踪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无语。

    “马叔,你先别急着郁闷,听我把话说完。”林夕不换不忙的解释说:“这小说确实是我写的,但您不要误会,我的意思只是说这上面的字是我写的,内容都是我老爸口述的。”

    “他说,你写?”

    马芳踪一脸迟疑地看着林夕,似乎不太愿意相信这个解释。

    林夕一口咬定:“没错,当时他喝了一些酒,脑子还清醒,只是握不住笔,所以就让我来写。”

    林树宿醉未醒,马芳踪无处查证,只好勉强接受了这个事实。

    既然是林树酒后之作,行文风格有所变化倒也不是不能接受,但是从心底里,马芳踪对这部名叫《绝代双骄》的小说期待却下降了好几个层次。

    林夕在旁边一直偷偷在观察马芳踪的表情,心里不禁有些打鼓。

    虽然暂时唬住了马芳踪,但这部《绝代双骄》到底能不能打动对方,林夕心里却没有一点把握。

    这部小说是古龙中期的代表作,问世之后不仅使古龙的新派武侠小说超过了与他齐名的卧龙生、司马翎、诸葛青云,而且让他成为了真正能与金镛并称的武侠小说大师。

    《绝代双骄》的成功,在于它结构的严谨。惊心动魄的场面、栩栩如生的人物、复杂变幻的人情、扑朔迷离的情节,在古龙的UU小说组合成了一个完美的整体架式。

    当然《绝代双骄》也不是没有缺点和漏洞,但作为一部兼有可读性与文学性的好作品。它以悲剧落笔,以喜剧收尾,是一幕人生的悲喜剧,在艺术性上完全可以和金镛的《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媲美。

    只是这个时空里还没有人接触过古龙的小说,而古龙的行文风格又比较简练,乍一看遣词造句似乎不如传统武侠小说那么有细致考究。

    马芳踪一开始也是这种感觉,但是在看完第二章之后他就发现自己错了,《绝代双骄》的内容看似随意,但在悬念设置、场景描写上却非常出色,文字虽然简练,却能轻易的勾起人阅读的兴趣。

    甚至马芳踪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部小说如果能一直保持一开始两章这样的水准,说不定能在已经逐渐式微的武侠小说市场里开创出一片新天地。

    因为有了这样的观感,马芳踪倒不急着对这部小说下结论,反反复复的又把开头三章看了一遍,越琢磨越觉得有味道。

    一旁林夕却有些等不住了,寻思着自己是不是该搞出点动静来,提醒马芳踪一下。

    终于,马芳踪放下手里的书稿,摘下眼镜,脸上却是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

    “你老爸只口述了三章的内容?”

    “他倒是还想继续念,可昨晚我真的写不动了,到现在手腕都还酸着呢!”林夕假装抱怨,心里却暗暗高兴。

    马芳踪既然这么问,说明这事有戏。

    “这书现在字数还太少,不好下结论,不过单从开头这三章来看,我觉得还是不错的,主要是你老爸这次文风转变得太快,我刚才也险些看走了眼……这样吧,等你老爸醒过来之后让他给我来个电话,具体我在和他细聊。”

    马芳踪说着就站起身准备要走,在他看来林夕只不过是个半大孩子,这种事当然是要和林树亲自谈才有用。

    林夕一听就急了,这事他还指望着先和马芳踪谈妥,然后再利用双方做好的约定来“倒逼”父亲林树妥协,而要是马芳踪直接越过林夕去找林树,事情就算是彻底弄砸了。

    “马叔,你等等!”林夕拦住马芳踪的去路,面带哀求说:“我老爸现在这样子,好不容易振作起来有动笔的念头,您能不能看在往日和他的交情上破例帮他这么一次,只这么一次,我保证这部小说后面一定会更加精彩,一定不会让您和读者失望!”

    马芳踪神色诧异地看了林夕一眼,“这话是你老爸让你说的?”

    林夕心里直突突,难道是演砸了?不过面对马芳踪的试探,他当然不会承认。

    “这件事还请马叔帮我保密,要是我老爸知道了,非狠揍我一顿不可,您也知道他这人死要面子,宁肯自己受罪也拉不下脸来求人帮忙,这两天我都在想是不是要出去找份工缓解一下家里的压力,但一想到家里还欠着那么多债,光靠我打工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还清,我……”

    林夕这话让马芳踪听得心头一酸,没等林夕把话说完就打断说:“好了,夕仔,这件事你真的不用太担心,要是生活上遇到什么困难可以直接来找我,关于这部小说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你老爸能在半年内把完整的书稿拿出来,出版绝对没有问题!”

第7章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下)

    送走马芳踪,林夕转回客厅呆坐了片刻,看了看宿醉未醒的林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起身回卧室继续补觉。

    这一觉直接睡过了中午的饭点,等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

    大概是已经饿过了头的缘故,起床时林夕并不感觉太饿,但是推开门却闻到了一股饭菜的香气,肚子立刻不争气的咕咕响了起来。

    林夕鼻子耸动了两下,分辨出是这烧鹅饭的味道,可还没等他仔细地搜寻香味的来源,一个声音冷不丁的响起。

    “臭小子,昨晚跑去哪里鬼混了?”

    林树翘着二郎腿坐在客厅的藤摇椅上,嘴里叼着一根牙签,目光上下打量了林夕一番,见这小子愣在那里没什么反应,只好朝身旁的茶几上努努嘴。

    “这是周记的烤鹅饭,趁热吃吧。”

    林夕却站着没动。

    虽然全盘接收了这具身体原来的记忆,但真正面对林树的时候,林夕还是有些“心虚”,生怕被自己老子看出什么,可没想他这番举动却把林树给惹恼了。

    一想到自己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儿子,林树气就不打一处来,声音不禁提高了几分:“怎么,看不上?你老豆我现在欠了别人一屁股债,能给你买这样的快餐已经很不错了,你还想怎样?”

    出人意料的是,林夕只是“嗯”了一声,走到沙发前坐下,拿起盒饭就埋头吃了起来。

    看得出他是真的饿了,那狼吞虎咽的模样看得林树又好气又好笑。

    “慢点吃,又没人和你抢!”

    林夕嘴里嚼着饭菜,含混不清的应了一声,低下头依旧我行我素的大吃起来。

    “臭小子!”

    林树无奈地摇摇头,站起身去厨房里倒了一杯水,放到林夕面前。

    刚一放下,林夕这边立刻就丢下饭盒抢着抓过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咕嘟咕嘟的灌下去。

    “噎着了吧?让你慢慢吃不听。”

    林树没好气地哼了一声,重新在摇椅上坐下,不再理会林夕这边。

    林夕灌下一大口水,总算把卡在喉咙处的食物囫囵咽下,缓过来之后长舒一口气,拿起饭盒正准备继续吃,忽然又意识到这时候正是和林树谈那件事的好时机。

    “今早马叔来过……”

    林夕小心翼翼地试探了一句,本以为林树会接着问他马芳踪来做什么,可没想到林树听后却只是嗯了一声,然后就再无反应。

    无奈之下,林夕只好自己挑起话头:“马叔问起了你新书的事情,我把稿子拿给他看了,他说可以,只要按照这个进度写出来,出版肯定没问题。”

    林树躺在摇椅上,心思早就不在林夕这里,听到这话也只是嗯了一声,然后转念一想却发觉不对。

    什么书稿,自己怎么不知道?

    林树一脸诧异地转过头来,盯着林夕说:“把你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

    “我说马叔看了我拿给他的稿子,说很不错,准备……”

    “等一下!”林树抬手打断了林夕,“什么书稿,你把什么书稿给马芳踪看了?”

    林夕把盒饭搁一边,起身从书房里拿出了自己昨晚通宵写出来的书稿,递给林树。

    “这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一个故事……”

    林夕开口的第一句话就已经把林树“雷”得不轻,这小子中学都没有毕业,居然大言不惭的说自己写了一部小说,而且还拿给马芳踪这样的行家去看。

    林树听完这句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次脸可丢大了!

    还没等林树完全从错愕中回过神来,林夕接着又冒出一句:“拿给马叔的时候,我说这是你写的。”

    “你说什么?!”林树手一抖,身子霍地从摇椅上站了起来,手指着林夕破口大骂道:“臭小子,反了你了,居然敢拿我的名字招摇撞骗!”

    林夕早料到林树会有这样的反应,低着头继续吃饭,似乎根本没把林树这话当回事。

    “你……你!”林树给气糊涂了,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林树,直接说不出话来。

    “没错,我是用你的名义招摇撞骗,可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吗?”林夕抬起头看着林树,目光里说不出的平静,就像在讲述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混账!”林树气得抓起面前的水杯,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林夕只是淡淡地撇了撇嘴,继续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甚至还拿眼神挤兑林树:你砸啊,继续砸,反正我无所谓!

    林树真是被林夕给惹恼了,左右转头想要寻找继续可以砸的物件。

    这时,一个玻璃烟灰缸被递到他面前,林树想都未想就接过来就准备要往地上砸,可抬眼却看到林夕一脸戏虐的嘲笑,动作蓦然停住。

    这些年虽然和林夕缺乏沟通,但自己这个儿子是什么性格林树非常清楚,以前这小子虽然叛逆,但对自己总还有些畏惧,但眼下这小子不知吃错了什么药,面对自己居然一点不怵。

    还有他今天的反应,从头到脚都透着一股诡异。

    林树眼睛转了转,越想越觉得这件事不对劲儿。

    “是马芳踪教你这么做的?”

    冷静下来的林树立刻把怀疑的对象指向了马芳踪,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其实是林夕一手导演的结果。

    林夕痛快地回答说:“马叔什么都没有教我,这些都是我自己的主意。”

    “你自己主意?”林树冷哼一声,语气里分明就是不相信。

    “我知道你不信,但我是认真的。”林夕将烟灰缸从林树手里接了过来,丢在茶几上,“以前我不懂事,当经过这阵子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香港,不管你有多大的名气,做过多么了不起的事情,没钱你就什么都不是!”

    林树眼角抽动了一下,脸色变得愈发阴沉,只是没有再打断林夕的话。

    “就在昨天,我去了以前你经常带我去吃饭的那家餐厅,就因为忘了带钱包没法买单差点被送到警局,当时我给家里打了电话,但是没人接,那时候你在干什么?你在醉酒!”

    林树听完林夕这满带着委屈的话,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反应有些太冲动了。

    林夕却没有给林树自我检讨的机会,继续说:“当然我运气不错,结账的时候遇到了你的一个熟人,他认出我是你儿子之后居然主动要帮我买单,但是我拒绝了,原因就是不想让别人因为我而笑话你,为此我在餐厅厨房里洗了整整一晚的盘子,最后还是因为认识了一位朋友,他借了一笔钱才把欠下的饭钱补上,要不然你今天就不会悠闲的坐在这里,考虑着今晚要继续去哪里醉酒,而是阴沉着一张脸去餐厅里把我赎出来。”

    “倪诓!”

    林树心里恶狠狠地默念着这个名字,心中更多了几分愧疚,看向林夕的目光又柔和了许多。

    “当时倪诓也带着他儿子一起吃饭,那时我就在想,为什么我老爸不能像他一样,为什么我要受这么多的白眼和嘲笑?为什么?”

    林夕眼睛红红的盯着林树,在这一刻他自己都被这种伪装出来的情绪给感染了,同时心里也忍不住在想,看来自己确实很有做演员的天赋。

    “所以你就拿这东西来骗马芳踪?”

    林树语气已经不复之前的震怒,但又带着些许冰冷的意味。林夕的话固然给了他很大的触动,但他心中某些底限也不是那么容易就突破的。

    “你觉得马叔是那么好骗的人吗?”林夕嘴角轻撇,“也许你应该先看看我写的东西,然后再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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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说服

    要是往日听到这样的话,林树早就一个巴掌扇过去了,不过今天林夕“出人意料”的表现却让林树有些下不去手。

    关键是林夕这时候表现出来的那种自信,让林树有些拿不定主意。

    在迟疑了片刻之后,林树还是接过了林夕递来的书稿,虽然从心底里,他还是不觉得林夕小小年纪能写出什么好作品。

    这种印象在林树开始看第一章的时候尤为强烈,但是耐着性子看下去之后,他突然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

    “这真是你写的?”

    林树放下手里的书稿,抬起头一脸狐疑的看着林夕。

    林夕撇撇嘴,面对林树的质疑毫不在意。

    “需要我证明给你看吗?”

    林树没有说话,他并不是傻子,当然能从林夕有恃无恐的话中听出他有所依仗,但却又想不通这其中的缘由。

    最开始,林树怀疑是马芳踪在背后“指点”林夕,甚至这份书稿都是马芳踪帮忙准备的,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可能。

    首先相识多年,马芳踪的人品还是值得信赖的,要不然林树也不会将其当作至交好友看待;

    其次是林树自己目前的处境,要是在他事业最得意的那几年,出版商拿别人的作品冒充他的作品出书或许还能大赚一笔,但今日不同往日,林树在接连两年多没有新作面世的尴尬情况之下,名气早已不复当年那么管用,这时候出版商再冒充他的名义出书,将会面临很大风险,估计没有人会做这样的傻事。

    这种可能排除之后,林树却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让他有些尴尬的结果——这部在他看来还算有点意思的小说,极有可能就是出自儿子林夕之手。

    在经过了一番复杂的思想斗争之后,林树勉强接受了这个事实,而他用来说服自己的理由却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这样以往被他嗤之以鼻的说法。

    自己以文成名,儿子在这样的家庭环境“熏陶”之下自然也会有那么一点点天赋,林树如是安慰自己。

    当然为了保险起见,林树还是决定考校林夕一下。

    “怎么证明?”

    “后面的故事情节我都已经在脑子里想好了,我来说你来写,写上个几章你自然就相信了!”林夕说完还示威似的看了林树一眼。

    被自己儿子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林树当然不爽,不过他可不是那么容易就上当的人。

    “你说我写当然没问题,但万一你说的这些内容都是你提前背下来的怎么办?”

    林树本来是想给林夕增加一点难度,籍此来挽回一点做父亲的威严,可没想到林夕早想过会有这样的刁难,自信满满地挥挥手,说:“这个简单,我能背得了一两章,但我能把整本书都背下来吗?只要你写字速度够快,我今天就把整本书‘背’给你听都行!”

    “臭小子,很臭屁啊!”林树似笑非笑地打量了林夕两眼,心中却暗暗高兴。

    林夕的行动已经彻底打消了林树心中的疑虑,在他看来林夕能够子承父业也是一件极好的事情,要不是以前林夕表现得太叛逆,也许林树早开始将他往这个方向培养了。

    当然现在也不迟,就从《绝代双骄》开头这几章的水准来看,这小子在武侠小说写作上还是很有天赋的。

    “你来说我来写,你小子倒是会偷懒,不过你要是真能把整本书复述出来,老豆我便舍命陪君子了!”

    林树朝书房指了指,示意林夕跟他进去。

    “先等一下,我们事情还没说清楚呢!”林夕叫住林树,然后又指了指茶几上的盒饭,“再说了,我饭还没吃完呢!”

    林树一看这情况,只好又停下脚步,转过头来抱手看着林夕。

    “你小子又想到什么鬼主意了?”

    林夕端起盒饭,边吃边问:“别的不说,这部小说写出来署谁的名字?”

    林树皱了皱眉,心中暗骂自己糊涂,刚刚才因为这个发了火,这一转头居然把这事给忘了。

    “你这不是废话吗?拿别人的东西往自己脸上贴金,你老豆我还没到那个掉份的地步!”

    不等林夕开口,林树跟着又补充了一句:“我跟你讲,你试着写小说我没意见,但要用我的名义来发表这绝对不行,哪怕你是我儿子也不可以!”

    林树觉得自己的态度已经很坚决了,可没想到换来的却是林夕的一顿没好气的白眼。

    “家里现在欠了这么多债,这篇小说要是不以你的名义发表,能卖一个好价钱吗?”

    林树强硬的打断说:“欠债的事情不用你操心,我会想办法解决。”

    林夕两手一摊,说:“那你倒是解决给我看啊?这半年多时间你除了喝酒还是喝酒,难道喝酒就能把所有问题都解决?都说父债子偿,到最后你欠的钱还不都得我帮着你来还?”

    林树表情一下子僵在哪里,说不出话来。

    毕竟是自己老爸,林夕也不能让林树太尴尬,见气氛有些不对,他便换了一个说法。

    “先不说欠债的事,你觉得你比金镛如何?”

    “你今天是存心挤兑我是不是?我承认,我是没有金镛那么厉害,可……”林树话还没说完就被林夕打断。

    “举个例子,别太在意,其实我这么问就只是想说,金镛都还找倪诓代笔写过一段《天龙八部》,我帮你代笔写一部小说有什么问题?或者说在你看来我们父子的关系还比不上金镛和倪诓的交情?”

    见林树不说话,林夕便知道他的立场已经开始动摇了。

    “再说了,我已经和马叔言明这是你的新作,现在你告诉他这是我写的,他信吗?即便他信了,以后他又会怎么看你?”

    林树心里一声苦笑,没想到自己居然被自己儿子给吃得死死的,这件事确实让他有些头疼。

    “我知道,你不肯让别人代笔是顾惜自己的名誉,但我想说的是,我这部小说放在你的名下不仅不会拖累你的名声,甚至还可以让你在武侠小说界的江湖地位更上一层楼……写了一辈子的武侠,难道你就甘心永远都屈居于金镛之下吗?”

    林夕正说得慷慨激昂,冷不防后脑勺上突然挨了一下。

    “臭小子,毛都没长齐就不知天高地厚了,就凭你这部小说,就想让我比肩金镛,当你老豆真那么好骗?”

    林树没好气地将手收了回来,语气却不复刚才那么强硬。

    “那是你不识货!”

    林夕小声嘀咕了一句,要知道在另外一个时空里,唯一能够和金镛比肩就只有古龙,而《绝代双骄》绝对算得上是古龙颠峰时期的代表作,所以他刚才说的那番话一点都不夸张。

    “行了,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一溜就知道,你小子赶紧吃,完了就去书房,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本事,居然说出这样大言不惭的话来!”

    林树说完便转身朝书房走去,林夕三下两下的吃完盒饭里的饭菜,丢下便站起身跟了进去。

第9章 父子联手

    “于是恶人谷中便多了个小孩,每个人都将他唤作‘小鱼儿’,因为他的确是条漏网的小鱼。”

    林夕抱手靠在沙发背上,闭着眼睛,已经将《绝代双骄》的故事“背诵”到了第七章,而一旁执笔的林树早已经从一开始的震惊逐渐转为麻木。

    如果说一两章还能用林夕事先背好这样的理由来解释,那么现在林夕已经一口气复述了四章的内容,洋洋洒洒一万多字,中间没有丝毫的停滞,除了这个故事真就是林夕脑子里琢磨好的之外,林树再也找不到其他能够解释过去这三个多小时里发生的这一切。

    这一切连林树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但是发酸的手腕和眼前摆放着的十多页稿纸又明白无误的告诉林树,这并不是在做梦。

    林树发愣的时候,却不知道其实林夕在一旁已经偷偷睁开眼睛往这边瞥了一眼。

    “第八章,近墨者黑!”

    突然响起的声音把沉思中的林树吓了一跳,没等林夕继续往下念,林树已经推开椅子站起身来。

    “好了,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剩下的明天再说。”

    为了照顾林树手写的速度,林夕这三个多小时里刻意地放慢了语速,林树写得累,实际上林夕念得也不轻松。

    林树宣布“罢工”,林夕只好打着哈欠从沙发上站起来,准备回房继续补觉。

    “等等,我没说让你怎么就走了啊!”

    林夕回过头,满脸疑惑。

    “还有事?”

    “这个故事你构思了多久?”林树心中有太多的疑问,准备借这个机会和林夕好好聊一聊。

    “大概半年多吧……”林夕回答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他主要不确定林树这么问的意图,但这番表现落在林树眼中,却变成了林夕自己都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故事构思,也就是说这个故事在林夕脑子里酝酿时间应该很长了,要不然林夕的故事思路不会那么清晰。

    想到这里,林树总算松了一口气。

    现在可以确定无疑,《绝代双骄》确实是林夕自己写出来的,虽然刚才林夕“出口成章的表现着实让林树震惊了一把,但是一想到林夕未来的成就,作为父亲的林树就忍不住激动起来。

    “之前那件事我认真考虑过了,我还是不同意将这部小说以我的名义发表出来……你先别急着反驳,听我把话说完,我这么做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你!”林树两眼炯炯有神的注视着林夕:“以前我不知道你在写小说上有这么大的天赋,当然这也怪我,从小达到只想着为你提供一个好的生活条件,却没有认真关心过你喜欢什么,作为一个父亲我很失败,但是既然你对写小说这么有天赋,我就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走上一条弯路,虽然以我的名义发表这部小说可以立竿见影的看到成绩,但比起这个,我更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样即便我这一生是失败的,但我也可以骄傲的告诉别人,我这辈子最大的成就是养了个好儿子!”

    林树眼中透出的浓浓关爱让两世为人的林夕都不禁感动,只可惜他接下来嘴里说出的话却将这种父慈子爱的气氛破坏殆尽。

    “别人都是拼老子,到你这里却变成了拼儿子……”

    话还没说完,林树就已经听不下去了,抬手作势欲打。

    林夕赶紧抬手挡在面前,告饶说:“您别激动,我刚才就是说笑,不过话说回来,其实我和您的想法是一样的,要是有一个又有名又有钱的老爹,我就可以舒舒服服的做一个二世祖,这样的日子才是我想要追求的。”

    “放屁!”林树被这话气得不轻,不过语气里倒是没有太多责怪的意思。

    “以前这个故事也就是在脑子里瞎琢磨,要不是家里最近发生的这些事,我可能都不会想到要把它写出来,其实我真的不怎么喜欢写小说,未来的发展方向也不准备放在这上面。”

    林夕算是跟林树说了句实话,可没想到这话却起到了反效果。

    林树不满地哼了一声:“谁能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以后要做什么?你既然在写小说方面有天赋,那么就应该专心在这上面发展,年纪轻轻就好高骛远,你以为自己是神仙啊?”

    林夕一时语结,他总不能告诉林树,他脑子里藏着未来三十多年的记忆,在这个时空里其实也和神仙差不多了。

    “这么说吧,我觉得写小说没什么前途。”见林树又要开口教训自己,林夕赶紧往下说:“就拿金镛来说吧,他应该算是文人中做得很出色的一位了,但香港稍微有点名气的商人,身家随随便便都可以超过他。”

    听了这话,林树这才彻底反应过来,林夕刚才说的不是“前途”而是“钱途”。

    “这么说以后你想经商?”虽然有些可惜,但林树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还是很宽容的,毕竟未来的路该怎么走,他也没办法替儿子做决定。

    林夕一本正经地回答说:“不能叫经商,应该叫投资文化娱乐产业。”

    “就你?”林树忍不住笑了起来,摆摆手说:“好了,我也不打击你的积极性了,等你以后真正接触这些行业就会知道,这里面的弯弯道道可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林夕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林树过多纠缠,所以他又把话题拉回到了正题。

    “反正吧,我对写小说真没有太多兴趣,而且我现在才十六岁,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太早出名未必是一件好事,还是躲在老豆你这棵大树下舒舒服服过日子就可以了。”

    林夕惫懒的回答让林树有些无可奈何,但他还是不肯答应为《绝代双骄》署名。

    无奈之下,林夕只好退而求其次:“不行就署我和你两个人的名字好了,就说这部小说是我们父子俩合力创作的,这样虽然会引来一些争议,但相对来说也更合理一些,既解释了这部小说风格和你以往作品不一致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让那些拿我年龄做文章的人闭嘴。”

    这话就让林树心里舒坦多了,同时也觉得这确实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主意。

    “行,就按你说的办!”

第10章 暗中作梗

    林树和林夕父子这么一合计,一个“完美无缺”的谎言就这样被编造出来,甚至和林树有着多年交情的马芳踪对此都深信不疑。

    在拿到《绝代双骄》前面几章的书稿后,马芳踪并没有急着联系出版社,而是奔走于各大报社,卖力地向各方推荐,看能不能先在报刊上连载这些小说,等连载完这后再做出版的打算。

    这不仅仅是因为马芳踪已经意识到《绝代双骄》这部小说的不俗之处,更重要的是他对林树实在有些不放心,要是书还没写完就联系好出版商,倒是书初到一半林树突然说后面的自己写不出来了,要多点时间寻找灵感,然后这一拖就是几年时间,到时候谁受得了?

    武侠小说连载,最好的选择当然是《明报》,不仅是因为有金镛这面武侠小说的大旗在,而且也和《明报》的定位和读者群有很大的关系。

    作为香港的三大报之一,《明报》是一份以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为主要读者群的报刊,大部分作者都以在《明报》上开专栏为荣,尽管《明报》给出的稿酬一直不高,但大家仍趋之如骛,而能够在《明报》上连载小说当然也算是作家“江湖地位”的一种肯定。

    马芳踪和金镛只算是点头之交,但他在《明报》里却认识一位交情十分好的副主编,所以他先把《绝代双骄》的书稿递到这人手上。

    这位副主编当然看得出《绝代双骄》的不俗之处,所以又直接把书稿送到了金镛的案头。

    金镛看过之后也对这个故事大为称赞,本来要立即拍板在报上连载的,但偏偏他要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办公室里还坐着另外一位客人。

    倪诓在看完《绝代双骄》前六章的书稿之后,抬起头说:“单论这故事,确实属上品之作,但查先生不觉得这件事有些古怪吗?”

    “有何古怪?”金镛扶了扶薄薄的镜片,眼睛里闪烁着让人琢磨不透的光芒。

    “这书的风格和林树之前的作品大相径庭,或者说完全就像是两个人写的,这是疑点之一!”倪诓侃侃而谈。

    金镛点了点头,“我也有这样的疑惑,但这书稿上的署名是两个人,虽然合写一部小说的前例不多,但也不是没有,再说以林树的才华,要变化风格写出这样的作品并不是什么难事。”

    金镛还有一句话没说,那就是他相信林树的人品。

    林树如果能接受找人代笔这种事,这两年也就不会过得这么落魄,而且如果是代笔之作,当然是应该尽量和以前的作品风格靠近,这样也能省去别人的怀疑。

    如《绝代双骄》这般风格大变,分明就是落人话柄,聪明人绝对不会去做这样的傻事。

    倪诓也清楚这些,所以他并没有在做这件事上反驳,而是换了一个话题。

    “查先生可知这林夕是何人?”

    金镛摇摇头,这个他还真不太清楚,不过看着名字,应该是和林树有点关系的人。

    金镛其实所料不差,但答案经倪诓之口说出来,还是让他大吃一惊。

    “林夕就是林树的儿子。”

    “我记得林树儿子就和你家倪振差不多大吧?”金镛语气中难掩惊讶。

    “这就是疑点之二,我不相信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人可以写出这样的好作品。”倪诓又把话题拉回到了最开始的基调。

    这次金镛没有立刻反驳,而是沉思了片刻。

    “如果是父子二人合写,正好也就解释了刚才你的第一处怀疑,尽管这事有些匪夷所思,但若情况属实,未来难说也是一段佳话。”

    倪诓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轻蔑一笑。

    “可能是佳话,但也可能是笑话!”

    金镛不解问道:“此话怎讲?”

    “不瞒查先生,林树这儿子碰巧前个月我见过一次,在一家高档餐厅,这小子不带钱包就敢去吃霸王餐,最后被餐厅逼着给家里打电话……观其言行举止就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人,怎么可能写得出这样的作品?而且我听说林树这儿子并不让人省心,听说已经被圣芳济书院开除,这段时间正辍学在家。”

    倪诓在提到林夕的时候故意隐去了对方拒绝自己为其付账的事,金镛虽然从倪诓的语气神态中猜到了这件事可能还另有隐情,但他也相信倪诓不会完全胡说,顶多是立场上有些不客观。

    见金镛迟疑不语,倪诓有继续说道:“当然,不排除我看走眼,但是我更相信这是林树对自己儿子的一片良苦用心,他这是想提前保儿子上位,当此举未免有些揠苗助长,实为不智。”

    倪诓抛出这样的观点,金镛也不禁被他带着往这方面多想了一些。

    “你的意思是,这部小说其实就是林树写的,而风格转变这么大也是他故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儿子提前成名?”

    倪诓点点头,然后故作姿态的叹了一口气。

    “查先生也知道,我和林树素来不和,但都是意气之争,其实从心底里我是很佩服林树的,尤其是这一次,他这望子成龙的做法就是我远远不及的。”

    倪诓知道金镛不好糊弄,所以提前就把自己和这件事摘清,然后抱起手看金镛如何处置。

    金镛确实有些犹豫,如果他的身份只是一个武侠小说作者,遇到《绝代双骄》这样的好故事一定不会迟疑,但他还是《明报》的社长,必须要考虑更多的问题。

    《绝代双骄》一旦看在出来,肯定会引起不俗的方向,这一点金镛非常肯定,但是林树、林夕父子合写这部小说的事情有很容易引来不好的争议。

    《明报》的办报立场素来客观中立,而且最重名声,要是林夕是个能够扶得上墙的人也就算了,偏偏从倪诓那里得知此子品性不佳,万一以后他被媒体查证是个无能又无德的人,连带着《明报》也要一起背黑锅。

    以金镛的持重,最终还是决定拒绝《绝代双骄》在《明报》上连载,因为他也觉得林树这次是有些在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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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意想不到的火爆

    马芳踪自恃和《明报》副总编的关系,又有林树的名气做背书,料想这件事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退稿这么一个结果。

    这事让马芳踪感觉有些丢脸,以至当着林树、林夕父子面提起这事时,他犹自感到忿忿不平。

    “我本意是想促成文坛的一桩美事,谁想《明报》这般不给面子,真是让人失望。”

    林树颇为大度的挥挥手,“也怨我,这两年碌碌无为,着实让有些人给看扁了。”

    马芳踪当然听得出林树这般自嘲是在安慰自己,心中愈发感到不是滋味。

    “马叔,您喝水。”林夕将一杯水递了过来,跟着又说:“其实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小说能发在《明报》固然影响大,地位高,但稿酬一定不多,我听说金镛这人吝啬得很,想来他也不会给《绝代双骄》给出多高的稿酬,就是《明报》愿意刊发,我还不愿意让他们连载呢!”

    林夕这话听起来多少有些孩子似的气话,林树却忍不住皱了皱眉。

    “没大没小的胡说什么?”

    “妄议长辈确实有些不妥,不过夕仔这话说得也没错,金镛的‘抠门’在业内是出了名的,当然这是《明报》的经营方针有关,倒也不能完全怪在金镛身上。”

    马芳踪为金镛说了句公道话,可没想林夕听后只是撇撇嘴。

    “《明报》虽好,当我们也不用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要我看随便那家报纸发都一样,只要给得稿酬够高就行!”

    林树最不爱听这样的话,正要开口教训林夕,马芳踪却接口说:“夕仔这话也不错,我这次来就是想和你们父子商量一下,《东方日报》愿意以千字300块的价格刊载《绝代双骄》,你们看……”

    马芳踪抬眼望着林树,这个价格其实算不上很高,目前正在《明报》上连载的卫斯理系列稿酬据说是千字500,虽然倪诓的稿酬在香港一向很高,但也可以作为一个参考的标准。

    在林树最风光那几年,稿酬和倪诓看齐是没问题的,但今时不同往日,《东方日报》能够开出千字300的价格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马芳踪担心林树自个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看过去的目光里忍不住有些担心。

    林夕在旁正要插话,林树却坦然一笑。

    “这个价格很合适。”

    马芳踪大喜,同时又有些纳闷,林树对这件事反应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以往林树可没有这么好说话,今天怎么转性了?

    林夕心里也觉得奇怪,在他看来这个价格绝对是低了,要知道《绝代双骄》可是古龙大师的代表作,怎么的稿酬也得千字400以上才说得过去。

    只是林树已经答应,林夕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此间事毕,马芳踪便起身告辞,林树、林夕父子将其送到门口,回来后林树看出林夕的眼神里的困惑,没等他开口问,自己就主动道出了缘由。

    “我知道你觉得这个价低了,如果这小说真是我写的,那么这个价格我肯定不会接受,但换成是你就不一样了,第一部小说能够卖到这个价格,我觉得你小子就知足吧!”

    一番话,让林夕再无讨价还价的余地。

    ——

    “阿强!阿强!”

    程龙从厨房里探出脑袋,对着走道喊了几声都没有反应,心里不禁纳闷:这小子跑哪里去了?

    敢要收回身子,却看到一旁洗碗间的房门半开着。

    出于好奇,程龙走了过去。

    透过敞开的门缝,程龙看见阿强坐在铁皮桌上,手里拿着一张报纸正看得津津有味。

    “这个混蛋!”

    程龙心中暗骂一句,用力将门推开。

    “你搞什么鬼?没听到我喊你?”

    阿强被突然闯进来的程龙吓了一条,忙不迭地将手里的报纸藏在身后。

    “厨房里这么忙,做好的菜都没人往外面送,你小子倒好,居然躲在这里偷懒,是不是不想干了?”

    程龙大步走上前,一把扯过阿强手里的报纸,随意地朝上面瞥了一眼。

    “《东方日报》,你小子什么时候也会报纸?”

    阿强自知理亏,从桌子上跳下来后一直低着头不敢吭声。

    “还站着干什么?快去做事啊!”

    程龙将报纸往地上一扔,转身就往外走。

    阿强赶紧从地上捡起那份报纸,叠好往口袋里一塞,忙不迭地跟了出去。

    程龙回头看了一眼,心中暗暗记下了这事,心想着等忙过这头再找这小子算帐。

    阿强追上程龙,满脸讨好地说:“陈大哥,陈大哥,和你商量件事……今天我偷偷看报纸这事,你能不能不告诉老板?”

    “除非你有说服我的理由!”程龙当然没有那么好说话。

    “这个……”阿强抓了抓后脑勺,从口袋里掏出刚才从被程龙抢过去丢在地上的报纸,“这个算不算?”

    “算你个老母啊!”程龙感觉自己被耍了,抬手就要打下来。

    阿强赶紧叫饶说:“陈大哥,别误会,我不是在开玩笑,你还记得上次在我们这里吃霸王餐,后来向你借钱那小子吗?”

    程龙一愣,不晓得阿强突然提前这件事做什么?

    “他借你的钱还了没有?”阿强跟着问了一句。

    程龙摇摇头,阿强要不说,他都快把这件事给忘了。

    “这小子太不地道了,都在报纸上连载小说了,居然还欠着钱不还!”

    阿强一脸愤恨,看样子恨不得亲自帮程龙去讨回这笔债,可这话却把程龙给听糊涂了。

    “什么小说连载,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一点都没听明白?”

    “你还是自己看吧!”阿强将报纸塞到程龙手里,“林树的新作这段时间正在《东方日报》上连载,我敢打赌你绝对想不到,这部小说是林树和他儿子一起署名的,这事在报纸上都快吵翻天了。”

    程龙一把扯过那份报纸,翻看仔细看了起来。

    阿强生怕程龙一时找不到连载的那部分,还在一旁指手画脚的引导他。

    很快,程龙就看到了那部名为《绝代双骄》的小说连载,在标题下方的作者署名处,果然看到了林树和林夕两个人的名字。

    “这部小说现在很火?”程龙没有细看内容,却匆匆问了这么一句。

    “一开始也不怎么出名,但是在报纸上连载了没两天,突然有记者爆料这部小说是林树和他儿子一起合写的,弄得好多人都开始关注这件事,顺带看这部小说的人也多了起来,《东方日报》一下子比往常增加了两三层……当然话说回来,这小说也确实写得真不错,我看了开头三期之后就丢不下了,本来我平时不看报纸的,这次专门订了一月,就为了追这部小说。”阿强见话题被自己成功转移,不仅有些沾沾自喜的味道,忍不住开始吹嘘起来。

    “行了,这报纸我收下,不过你在上班时间偷看小说,这事你别想蒙混过关,该和老板说的我还是要说!”程龙将报纸叠好揣进兜里,转身就往厨房里走。

    阿强愣了片刻,这才意识到自己被耍了,哭笑不得之余赶紧抬腿追了上去。

    “陈大哥,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第12章 赞誉和口水齐飞

    阿强用《绝代双骄》前几期的报纸买通了程龙,这才免去了被老板得知自己偷懒被炒鱿鱼的下场。

    程龙将这些报纸带回家,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看完,然后他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在追看这部小说。

    武侠小说最常见的套路就是“子报父仇”,年青人全家惨遭灭门,苦练绝艺最后终有所成,然后手刃仇人,大仇得报,《绝代双骄》只不过又稍稍变换了一下形式,却在故事悬念上起到了十足的效果。

    故事的一开始是玉郎江枫遭到“复仇”,他辜负了邀月宫主的情深意重,选择跟婢女花月奴私奔;两人双双殉情之后故事才真正开始,原本应该担当复仇大任的两兄弟,居然又变成了移花宫主复仇的对象──原本应该主动复仇的人,变成了被动遭到复仇的对象,这是一种“复仇的变体”,也是《绝代双骄》的故事核心。

    而小说中但凡出现类似双胞胎兄弟这种桥段,几乎所有作家都会未能免俗地运用到“王子与乞丐”的戏剧冲突,这两兄弟彼此的际遇一定天差地远,一个就要落拓江湖、历尽沧桑与折磨;另一个就要生在权贵之家,毕生享尽荣华富贵、不知人间疾苦。《绝代双骄》也不能免俗,故事里小鱼儿就是扮演那个落拓江湖的角色、花无缺就是养尊处优享受富贵荣华的对照。

    这样的故事情节设置难免召来一些人的非议,诸如毫无新意、新瓶装老酒之类的批评也开始见于报端,但这些都还是小打小闹,真正话题争议却和《绝代双骄》本身无关,而是林树、林夕父子合著这件事上。

    发生这种事情并没有出乎林夕的预料,因为《绝代双骄》既然能作为古龙写作中期的巅峰之作,关于小说本身其实是很少能让人找到可以攻击的地方,而事实也证明了他的推断。

    即便是那些批评《绝代双骄》的人,也只能说这部小说因循守旧,却没人敢说这个故事写得不好。

    当然关于写得好不好这个问题,也不是这些人说了算,而是读者说了算,自从《绝代双骄》开始连载之后,《东方日报》的销量剧增已是不争的事实,没有人傻到会跳出来以此发难。

    但是在这部小说究竟是谁写的这个问题上,媒体上却是热闹非凡。

    《绝代双骄》与林树之前的作品风格截然不同,这成为了很多人质疑的开端,尽管有林夕这个合著人存在,但年仅十六岁的林夕很自然的就被大多数人所忽略,更多人觉得这书并非出自林树父子之手,而是有人代笔。

    香港的媒体记者为此事一阵上窜下跳,将林树父子身边的关系网查了个通透,几乎是掘地三尺,但硬是没有找出这个代笔人。

    因为找不到证据,慢慢这种观点也开始站不住脚了,甚至有人从反向推理,如果这个代笔人真的存在,他能写出像《绝代双骄》,又何必给人代笔,自己发表出来不是更有利吗?

    有人继续反驳说,那是因为林树的名气大,用他的名义发出来能卖出一个高价。

    这种说法被很多人嗤之以鼻,因为稍微有点长远目光的人都知道,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名气其实比钱更加重要,只要第一部小说可以打开局面,以后赚钱只会更多。

    这种观点被否认之后,紧接着另外一种猜测又冒了出来。

    持有此类观点的人认为,《绝代双骄》确实是出自林树的手笔无疑,而转变风格也是林树故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捧自己儿子上位。

    一开始并不受很多人关注的林夕,一下子被推到了媒体的风头浪尖。

    紧接着,关于林夕从前的种种劣迹也被媒体一一爆出。

    还在年中学就想学人组乐队,可惜折腾没半年也没什么成绩出来;因为逃学旷课次数太多,最后被圣芳济书院开除……种种迹象都表明,林夕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很多人倒有些开始同情林树。

    摊上这么一个极品儿子不说,为了能让他未来有一个好的前途,居然如此费尽苦心写出一部小说来帮他铺路,只可惜在大多数人看来,劣迹斑斑的林夕肯定是烂泥扶不上墙。

    第二天一早,趁着厨房里还不是很忙的时候,阿强偷偷凑到了程龙面前。

    “陈大哥,这是最新一期的《东方日报》,快收起来,别让其他人看到。”

    阿强飞快从怀里掏出一份报纸,塞到程龙手上。

    程龙被阿强的举动搞得有些郁闷,“偷偷摸摸干什么,我们这又不是在做贼!”

    阿强着急地朝程龙比划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看了看四周无人,这才压低声音说:“你不知道,现在这样一份报纸有多抢手,书报亭只要去晚几分钟就没了,现在每天早上巴士上很多人都手拿一张报纸,不用多看,十有**都是《东方日报》……刚刚大飞还问我有没有买到今天的报纸,我骗他说没有,等会他要是提起这件事,你可不能把我卖了。”

    程龙这才点了点头,心里却暗自琢磨:难怪自己今天早上去没买到,原来这份报纸这么抢手了。

    只是程龙有些想不通,既然这样报纸这么受欢迎,《东方日报》为什么不多加印一些呢?

    虽然有点操闲心的感觉,但事实上程龙却是误会《东方日报》,不是他们不肯加印,现在每天报纸的印刷数量已经是比以往提了30%,开动印刷机很容易,但是一旦《绝代双骄》连载结束,报纸销量猛地下挫太多会严重的打乱报社的正常经营。

    《绝代双骄》连载给报纸带来的销量增加是即期的,但报社却不得不考虑远期的经营,《东方日报》作为香港三大报刊,自然深谐其中的道理。

    “行,这事我帮你保密!”程龙收下报纸,等于也是承了阿强的这次人情。

    “陈大哥,最近报纸上关于林树父子的议论不少,我这种不怎么关心新闻的人都看了一些,你说这故事真的是林树帮林夕代写的吗?”

    听到这话,程龙忍不住皱了皱眉。

    不知为什么,程龙心里总是对那个只见过一面还从自己这里借走了200块钱的少年有一种的莫名的信心,亦或是那少年的一番话勾起了他心中未曾完全泯灭的电影梦,故而从心底里,程龙倒是很希望这本小说真的是林夕写的。

    “为什么你们都觉得是父亲在帮儿子,就不能是儿子在帮父亲?”

    程龙说这话纯粹是出于意气,阿强听完整个人都愣在那里,好久都说不出话来。

    “行了,忙你的去吧!”

    程龙挥挥手,有点开始赶人的意思。

    阿强正要离开,这时候厨房门却被人推开了。

    “陈大哥,外面有两位客人指名要见你!”

    来传话的是餐厅的另外一位侍应生大飞,阿强因为刚刚骗了对方,这会见到难免有些尴尬,倒是程龙面连疑惑。

    今天他都还没开始做菜,按道理说是不会有客人因为吃了他做的菜感到满意或不满,专程把他叫出去说话,所以他就多问了一句。

    “什么情况?”

    “我也不清楚,那两人刚坐下就点名说要见你……哦,对了,他们说自己姓林,好像和你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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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周家有女初长成

    林树、林夕父子这次是来专程感谢程龙的。

    本来林夕是想一个人来的,但是林树听说这件事后,也想见一见这位口中很有前途的厨师。

    别看到程龙在厨房里说一不二,可站在林树这样一个大名人面前,居然露出了几分难得的拘谨,握手时慌张得把两手一齐递了上来。

    林树倒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只是握手感觉程龙的手劲不小,心想着这厨师刀工应该不错。

    “陈先生,那天的事多亏你帮忙,我今天是专门来还你钱的。”

    “哪里,哪里。”程龙客气的摇摇头。

    林夕把欠程龙的钱原数递了过来,薄薄的两张百元港钞也不用清点,程龙接过来看都不看就揣进口袋里。

    比起拿回这两百块钱,程龙更希望能借这次机会和林树父子攀上交情。

    《绝代双骄》的走红,让程龙意识到林树很快就将重返一线武侠小说作家的行列,而那天林夕跟自己说的那番话,程龙可是一直都没有忘记。

    这些年越来越多的武侠小说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一开始是单纯的出让版权,但是在看到这一行很好赚钱之后,一些小说作者自己就开起了影视公司。

    程龙不清楚林树以后会不会走上这条路,但提前接下个善缘总是好的。

    双方都说了几句客套话,见林树谈兴不浓,林夕就朝程龙挤挤眼,示意过会自己会单独去找他。

    程龙推说厨房还有事主动告辞,离开前还主动将林树父子这次用餐的费用包揽在自己头上。

    林树直摇头说:“陈先生,多谢你的好意,但真的不用了,因为今天我们来这里,一来是为了感谢你上次帮夕仔解围,二来还请了其他人过来吃饭,既然是我请客,怎么还能让你来付账呢?”

    程龙本想说林树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但看到林夕在林树身后摇了摇头,这才意识到双方关系还没有那么熟,这让不再坚持。

    程龙走后,林树问林夕说:“你这朋友真是个厨师?”

    林夕放下手里的茶杯,抬起头看着父亲:“怎么了?”

    “按道理来说,厨师应该不会有这么重的功利心。”林树端起茶杯,跟着又突然想到了什么,抬头问:“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这人是武行出身,以前在李小龙电影里跑过龙套。”林夕简单把他和程龙相识的过程说了一遍,特别提到了程龙是林树的书迷这一点。

    林树没好气地瞪了林夕一眼,“少给我打花枪,你要和他没什么瓜葛,需要这么卖力的向我介绍?”

    林夕结识程龙确实别有目的,不过现在他可不会承认。

    “信不信由你!”

    说了这么一句,林夕便继续低头喝茶,不再和林树搭茬。

    父子俩就这么干坐着等了大约十来分钟,门口走进一对母女。

    林夕眼尖,认出来人正是他们在等的客人,立刻站起来热情地朝那边招手。

    “陈妈,这里!”

    侍应生领着那对母女朝这边走来,林夕的目光在扫过陈妈身上,紧接着又落在了她身后那个十三四岁少女身上。

    似乎感觉到有人正在看自己,少女的脸渗血似的红艳,粉面娇艳,更因为第一次到这种高级餐厅的缘故,眼神躲闪不敢玩四周看,却更添几分娇媚动人,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我见犹怜的柔弱气质。

    林夕一下子看呆了,倒不是因为少女美到极致的容颜,而是这张脸他居然认得。

    “林先生,这是我女儿彗敏……”

    陈妈和站起来的林树打了个招呼,跟着又向他介绍身后的女儿。

    “小敏都长这么大了?”林树上下打量了几眼陈妈的女儿,笑呵呵地招呼母女坐下的同时还不忘打趣说:“上次你妈妈带你到我家时候你才那么大一点,还有印象吗?”

    少女一脸羞涩的摇摇头,都不敢和林树目光直视。

    “这孩子性格内向,不怎么会说话,林先生您别介意。”陈妈在旁替女儿解释了一句。

    林树摆摆手示意不碍事,坐下后才发觉身旁的林夕眼睛一直都盯在陈妈女儿脸上,连眨都不眨一下,顿觉丢脸,于是便咳嗽了一声。

    林夕这才回过神来,心想着这事情可真巧,谁想在自己家做了快十年保姆的陈妈,居然是未来香港娱乐圈“玉女掌门人”周彗敏的妈妈。

    林树心中忍不住摇了摇头,本以为林夕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砺已经成熟起来,可没想少年心性依旧,一见到漂亮女孩就挪不开眼。

    想到这里,林树忍不住对面坐着的女孩脸上多看了两眼。

    不得不承认,这女孩确实是一个美人胚子,虽然尚显青涩,压抑住了她身上其他气质的展露,但单凭这份青春靓丽,也可以轻易俘获很多人的眼球。

    “小敏真是越来越漂亮了,我看电视里的那些明星都比不过你。”

    虽然不满自己儿子脸上那副猪哥样,但林树对少女的夸赞确实发自内心的。

    见周彗敏粉脸涨得通红,林树也不再继续为难她,主动和陈妈聊起了其他的话题。

    饭菜上桌,林树端起酒杯站了起来。

    “陈妈,这么些你帮我照顾家里,照顾夕仔,特别是最近两年我经济上出了一些问题,没能继续雇你,但是你还是有空就过来帮忙……真的很感谢!”

    陈妈听到这话赶紧拉着女儿一起站起来。

    “林先生,你这是说的哪里话?以前要不是你都非常照顾我,我们一家都对你非常感激,你遇到困难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只是力所能及的做一些事情,所以你千万不要这么说。”

    林树摆手打断了陈妈。

    “陈妈,你家里的情况我知道,上有老下有小,你一个女人要养活一大家子人真的很不容易,之前我和夕仔也商量了一下,家里的一些事情也确实需要有人帮着来做,再找别人我也不放心,所以想请你回来,工资就按以前来,你觉得怎么样?”

    林夕接口说:“陈妈,你就答应吧,我和我老豆都不是做家务的料,但是以后家里又可能会经常会有客人,没有个人帮忙收拾真的不行,你要是觉得工资低,那就再涨三成!”

    林树、林夕父子把话说到这个份上,陈妈再没法拒绝,不然就太不近人情了,不过林夕说的加工资的事情她没有答应,按照她的说法,以前林家给她开的工资已经很高了,要是再涨她自己心里都不会踏实。

    事情商量妥当,饭桌上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

    趁着林树和陈妈聊家常的空档,林夕又开始偷偷观察周彗敏。

    从刚才到现在,周彗敏一句话都没说,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看得出她是那种极不善表现自己的女孩子,也或许因为她完美无暇的迷人外貌,让人忽视她身上其他的品质,但林夕却知道有些人天生在镜头前能镇静自若、富有表现力,而在日常生活却十分拘束、内敛。

    这种人,天生就是为镜头而生。

    一想到周彗敏未来在舞台上的风采,林夕心里隐隐的又有了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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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讲故事的工作

    餐厅门口,林树有些无奈地抬手在林夕眼前晃了晃。

    “看了一顿饭还没看够?要不要再去送送人家?”

    见林夕恋恋不舍的将目光从离开的周家母女俩身上收回来,林树又好气又好笑,忍不住骂道:“以前我还以为你多大本事,原来就这点出息!”

    林夕撇撇嘴,没有反驳,要知道即便是在美女层出不穷的香港**十年代娱乐圈,周彗敏都算得上是最顶尖的美女,更弗论其清纯的气质,不知成为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

    虽然对方现在只有十四岁,但已经出落得婷婷玉立,清丽脱俗,林夕觉得自己多看对方两眼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

    林树见林夕沉默不语,心想着坏了,不会这小子真对自己家保姆的女儿一见钟情了吧?

    虽然林树对女方家境这些并不十分看重,也不觉得周彗敏有一个帮人做保姆的妈妈有什么不好,但他是一个极要面子的人,要是林夕真找一个保姆的女儿,事情传出去一定会被某些人笑话。

    如果真是这样,林树倒觉得自己真的有必要敲打一下儿子。

    “我说小子,人家才十四岁,你是不是心急了一点?”

    谁知林夕听完这话只是朝他翻了个白眼,嘴里吐出两个字:

    “无聊!”

    林树整个人一下子愣在那里,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这个作老子的居然被儿子给鄙视了。

    他气急败坏地追上已经迈开脚步朝另外一方面走去的林夕,想要好好教训一下这小子,可没等他开口,林夕却提起了另外一件事。

    “我不想再去上学了,你帮我找份工作吧!”

    “什么?”

    林树一听这话差点跳起来,也再顾不上追问林夕对周彗敏有什么不良意图,满脑子回荡着的都是林夕刚才的话。

    “你……你敢给我再说一遍!”

    面对已经处在暴怒边缘的林树,林夕却只是轻描淡写的回了一句:

    “有意思吗?”

    林树悲哀的发现,自己的话再一次华丽丽地被这小子给无视了。

    “这就是你不读书的理由?”

    林夕并不理会林树脸上阴沉的表情,侃侃而谈:“不是说我不想读书,而是现在学校教的那些东西对我根本没用!”

    “就因为你写了一部还不错的小说,所以你就觉得学校里教的东西都没用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狂妄之极,也愚蠢至极!”

    林树这时候突然有些开始后悔当初答应林夕以他们父子二人合写的名义推出《绝代双骄》,虽然这部书在报纸上连载大受欢迎,可也让林夕变得目空一切,要是继续这样下去,林树笃定林夕以后一定会栽跟头。

    现在爬得越高,未来跌的就越狠!

    林夕振振有词地反驳说:“我可没说学校里的知识没用,而是说有些东西我早就知道,而有些东西对我未来的人生不会有任何的帮助,而有些东西在学校里就根本学不到!”

    林树冷哼一声:“照你这么说,你觉得学校应该教什么?”

    他虽然认同林夕话里的部分观点,但并不意味着他被说服。

    “很简单,做人和赚钱!”林夕撇了撇嘴,“第一点我就不多说了,虽然很多学校都强调这一点,但实际上真正能在这方面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的真的少之又少,不然现在也不会有这么年轻人去混社团,至于后一个问题,无论一所学校的专业设置多么合理,和社会都是有脱节的,所以在我看来,没有什么能比社会这所学校能够让我学到更多的东西,这就是我的理由。”

    林树沉默半晌,他不得不承认林夕说得很有道理,但一下子要他接受林夕就此辍学的事情,他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人生就是在什么阶段做什么事,在你这个年龄阶段,就应该在学校里好好读书!有些东西现在你觉得没用,但说不定以后就有用了呢?”

    “这句话我不同意,在什么阶段做什么事,这句话本身就蕴含了一个假设,那就是人生是可以被计划的,不然怎么又会分出什么阶段该做什么事?既然是这样,那么我提前计划一下自己的人生又有什么错呢?相比起同龄人,我觉得自己更有能力可以规划好未来的人生。即便我想错了,至少我也希望有一个能让我认识到错误的机会。”

    “这么说你是铁了心不肯在继续念书了?”林树脸色还是有些难看,不过倒是没有再像之前那么坚决反对。

    林夕耸了耸肩说:“都已经被学校开除了,让我再回去,反正我是没那个脸!”

    林树听了这话,眼角忍不住抽动了两下,看林夕的目光却变得不善。

    别人家孩子遇到这种事早就找个地缝钻进去了,偏偏这混小子居然还大言不惭的说出来,林树只感觉自己快要被他给气疯了。

    “那你倒是说说看,你不读书想去做什么?”

    “我想去做电台主持人!”

    “就你?”林树板着的一张脸突然噗哧一声笑了起来,“你小子要学历没学历,要资历没资历,电台凭什么招你去做主持人?”

    “我现在好歹也是写过一部小说的人,多少也算得名人了吧?以我现在的身份,找电台合作专门开了栏目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林夕说得振振有词,落在林树耳朵里却像听笑话一般。

    “你也算名人?我看顶多就是个人名!”林树止住笑,没好气地训斥道:“你以为和电台合作那么容易,就算是我亲自出马都不见得能搞定,你小子几斤几两也不自己掂量一下!”

    林树说的事实,但这些林夕早都已经考虑过。

    既然打定主意以后要在影视娱乐产业方面大干一场,林夕当然希望自己从事的第一份工作就与之相关,而选择电台作为起步的台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一穿越就撸起袖子、赤手空拳就去拍电影这种事林夕也就只是在脑子想一想,根本就不现实,光有创意想法是不行的,还得有经验、有人脉……最重要的一点还得有钱,而这些林夕目前都不具备。

    退而求其次,林夕也考虑过进电视台发展,毕竟八十年代正是香港电视产业蓬勃发展的黄金阶段,从电视行业坐起也是很有前途的,但关键是林夕在这行里没有依靠,让他从最底层打杂一类的工作做起,起点低机会少,不知要熬上多少年才能出头。

    只有在电台,林夕凭借着老爸林树的名头以及《绝代双骄》打响的名气才有可能在短时间站稳脚跟,而且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要做真正意义上的电台主持人。

    “我自己有多大本事我自己清楚,没错,让我做采访、做节目我不行,可我会讲故事啊!我的要求也不高,只要电台专门开一档节目让我讲故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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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出人意料的回答

    商业电台总部门口,林树和一个三十来岁的女子握了握手。

    “阿铮,夕仔就拜托给你多多照顾了!”

    林树说完拍了拍林夕的肩膀,转身坐进停在门口的一辆的士上。

    林夕目送着林树坐车离开,心中还有些恍惚。

    昨天林夕才在林树面前流露出自己想进电台工作的想法,谁曾想到隔天林树就把他带到了这里,而且请托的人居然是俞铮。

    对于这位未来香港广播界的大姐大,林夕可谓是印象深刻。

    男人式的短发,戴一副眼镜,着白衬衫,林夕一眼见到俞铮的时候差点把她误认作了一个男人。

    通过林树的介绍,林夕这才知道林树和俞铮几年前就认识,那时候俞铮刚进商业电台做唱片骑师(dj),在一次节目里两人偶然结识,后来俞铮升任监制,林树应俞铮的邀请上过几次商业电台,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关系还过得去的朋友。

    林树乘坐的的士消失在路口,俞铮便将目光收了回来。

    “走吧,先到我办公室,关于你的有些情况我还想再了解一下。”

    说完也不理会林夕有没有反应过来,径自转身往大厅电梯口走去。

    林夕从恍惚中回过神来,一看俞铮已经走了,赶紧转头追了上去。

    大厅进出电梯的人很多,林夕只有老实地跟在俞铮身后,同时眼睛却在观察着进入电梯的各色人等。

    俞铮在商业电台也算是小有名气,所以不时会有人和她打招呼,而俞铮都只是淡淡回应,看上去有些冷漠。

    电梯上到7楼,林夕跟着俞铮走出了电梯,在穿过办公区的时候,大家都对俞铮身后这个“尾巴”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来到办公室门口,俞铮被一个戴眼镜的高个男子拦住,对方手里拿着一份文件,需要俞铮确认之后签字。

    趁着俞铮看文件的档口,高个男子瞥了一眼手插口袋无所事事正四下打量周围环境的林夕,压低声音问:“铮姐,这小子是干什么的?”

    “新来的实习生。”俞铮简短地答了一句,然后把签好字的文件交到高个男子手上,推开办公室门走了进去。

    高个男子又看了林夕一眼,心里暗自纳闷:这实习生也太面嫩了一些,看着穿着打扮,怎么看都更像是一个中学生。

    林夕倒不用俞铮招呼,很自觉地就往办公室里走。

    擦肩而过的时候,林夕很友好地朝高个男子点了点头,出于礼貌,高个男子也只好朝他笑了笑。

    待办公室门关上,高个男子这才忍不住摇摇头,心中暗想:“靠,这小子还是个自来熟。”

    他正准备要走,身边一下子围上来几个女同事。

    “阿杰,打听出这小子什么来路了吗?”

    “是啊,俞监制这可是第一次往公司里带人,不会是她什么亲戚吧?”

    “我看这小子有点面熟,像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你这个花痴,只要见到帅哥就说面熟!”

    “你不花痴,那刚才是谁说这小子长得还蛮俊的?”

    “什么长得俊,分明就是个小白脸!”

    耳边叽叽喳喳一阵吵闹,好不容易才轮到高个男子开口。

    “好了,你们怎么那么八卦,俞监制什么都没说,只讲是新来的实习生。”

    “切,还以为你打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原来就这个!”

    围在高个男子身旁的女同事一哄而散,然后又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偷偷议论刚刚听来的这个消息。

    林夕并不知道自己才来第一天就成了大家八卦的焦点,此刻他正一脸期待的看着俞铮,猜测着她为给自己安排一个什么样的工作。

    饮水机前,俞铮弯腰倒了一杯水,端着往林夕站的地方走过来。

    “你的事情,昨晚你老爸在电话里和我说了一些……”

    林夕以为这水是给自己倒的,上前一步想要抢着去接,谁想俞铮根本就没这意思,自顾自地就端起来喝了一口。

    林夕动作一下子僵在那里,表情好不尴尬。

    “想喝水,自己去倒!”俞铮朝饮水机那边努努嘴,看向林夕的眼神中却多出了几分莫名的意味,她虽然把林夕当作林树丢过来的一个麻烦,但这会儿却觉得这小子还是有几分意思的。

    林夕讪讪地用手蹭了蹭鼻子,倒也不客气,走过去拿起一只杯子给自己倒杯水,喝了一口之后也学俞铮那样拿在手里。

    “坐吧。”俞铮绕到自己办公桌后,然后指了指对面的座位。

    林夕却没有坐到那个位置,而是从旁边拉过来一把转椅,直接坐在了俞铮办公桌的侧边上。

    “铮姐,既然我的事情我老豆都跟你说了,那么你这边对我有什么安排?”

    俞铮一听这话差点给气笑了,哪有像林夕这样,明明是来实习打工的,却搞得自己像是来做老板一样。

    强忍住骂人的冲动,俞铮似笑非笑地看着林夕问:“那你想做什么?”

    “我知道一般新人来到都是先从端茶送水拿报纸这些打杂的事情开始,不过既然铮姐你和我老豆那么熟,这一步咱们是不是可以直接就跳过去了,我想更快的熟悉电台的工作,最好是能给节目策划组打打下手。”

    林夕侃侃而谈,似乎一点都没把自己当外人,

    俞铮那个无奈,她和林树只是一般熟,这次答应帮对方忙也是出于人情往来,毕竟最近林树又新出一部小说,在读者中很受欢迎,说不定以后商台还会邀请他上节目。

    俞铮心里琢磨着这事,然后突然意识到,最近正火的那部《绝代双骄》的另一位作者貌似就坐在自己面前。

    想到这里,俞铮心里立刻就有了注意。

    她现实咳嗽一声,引起林夕注意之后才说:“关于你工作安排的事情我们先放一边,有件事我想先了解一下,就是关于最近你和你老豆合写的那部小说……其实那小说就是你老豆一个人写的,你只是跟着挂了个名字对吧?”

    见林夕脸上露出讶然之色,俞铮还以为自己猜中了事情的真相,不无得意的继续说:“你放心,这只是我私人的好奇,你今天说的任何话都只是出你嘴,入我耳,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一点我可以以个人名义向你保证。”

    林夕似乎犹豫了一下,眼中露出些许挣扎的表情,这样的表情落在俞铮眼中,愈发印证她之前的猜测。

    “铮姐想听真话?”

    俞铮点点头,嘴角却忍不住露出了得意的微笑,在她看来林夕这么问等于已经是默认了自己的说法,可没想到林夕接下来的一番话却让她彻底惊呆了。

    “没错,合著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幌子,不过那部小说真正的作者并不是我老豆,而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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