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站在洲际酒店的楼顶边缘,他俯看着的都市的繁华,目光平静,没有一丝波澜。
汽车尾灯连成了一条条刺眼的线,像是流动的血液,只是太容易阻塞,霓虹如星辰般闪烁,把云层都照成了暗红色,街上的行人还没能从双十一的购物狂潮中回过神来,有的期待着包裹,有的考虑着剁手。
没有遗漏。他这样想着,轻轻的舒了口气。
所有财产都散出去了,半数捐给了慈善机构,半数汇给了死者的家属,不是为了赎罪或寻求安慰,只是听联系人说,减少了那些家庭的经济来源,多少应该表示一下。
既然杀人是门生意,那么受生意影响的人理应得到一些补偿。
冬至已过,气温下降得很快,夜晚的高空冷得厉害,呼吸时已经能喷出薄薄的白气,这倒提醒了他,用颤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皱巴巴的烟叼在嘴上,可火怎么也打不着,和打火机无关,是手的问题。
他正失去对身体的控制。
再往前半步,脚尖就已经伸到了楼外,他叼着那支微微扭曲的烟,最后做了一次深呼吸。
有人说自杀是种懦弱的行为,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自杀需要多大的勇气,这只是逃避现实的终极手段而已,每个人都在逃避着某种现实,只是很少有人会选择这条路。
没有遗漏。
他的身体缓缓前倾,在倾到了无法恢复的角度时,肾上腺素激涌。
嘴里仍叼着那支没有点燃的烟,可在下坠的过程中,他眼中看到的并不是离得越来越近的地面,也不是一生的回忆,而是一些从未见过、无法理解的画面,大脑受到了强烈冲击,他的身体剧烈颤抖起来,甚至流出了鼻血。
尸体……很沉重!
…………
…………
尸体很沉重,马的尸体、牛的尸体、猪的尸体,人的尸体,混在一起、揉成一团,将他紧紧包裹在中间,他奋力挣扎,从里面钻了出来。
这是个巨大的、由尸体组成的圆球,里面的尸体被挤得变形,血肉相连,外面的尸体肢体分离,像是被极长的钝刀砍过。
他感觉到异样,低头看向了自己的左手,再抬起头,又看到了那只宽约三米,体长八米的蜣螂,也就是屎克郎。
屎克郎吃荤,就成了尸克郎。
他破坏了尸球的形状,它看起来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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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路
路头冯隆升坐在柜台后面,把满是磕坑的铜壶提到炉火上坐着,从柜台下面拿出个纸包,打开来,小心的拈了些油茶放进杯子里,茶梗砸在杯底叮咚作响,像是知道一会要被滚水浇烫似的。
努力了整个夏天,又在秋老虎时把余火狠狠的发泄出去,太阳已经疲乏了,懒洋洋的照着大地,驱散了黑暗,却没法使初冬的气温再升高一些,取暖只能靠火炉,可烤得久了又容易生冻疮,在这个时代,冬天是最难熬的。
柜台上放着几块散发着浓浓哈味的肉干,这是“样品”,不过要是有哪个傻子想买,冯隆升也不会介意卖出去。
在这个地方可以找到各式各样的人,就是找不到傻子,因为傻子不可能在这里生存下去,都死绝了。
冯路头倒是希望尚义路能有更多傻子,只是这个希望很渺茫,他也希望前天晚上走进来的那伙人能够尽快离开,可他们要征够了护卫才肯走,这个希望也很渺茫。
只有傻子才会和他们一起离开这条残街、离开这座废墟,变异生物不喜欢由钢筋与混凝土组成的废墟,出去就会遇到,而他们的目的地离碰上很远,这一路上得遇到多少凶险?
“倒是有两个女人……”冯隆升这样想道,也只敢想想而已,因为那是群惹不起的狼崽子。
“啧,水灵啊!我还从来没见过那么白的女人,要是能摸一下,这辈子也值了!”
仿佛是为了附和他的想法,蹲在门外不远处的豺腿也开始谈论这两天最热门的话题,在这种极端缺乏女性的地方,女人的相貌不会被评价,因为无论如何都是极好的,也没人在乎美丑是女人就行。
“是啊。”一旁的狗牙也在感叹:“跟个瓷人儿似的,也不知道咬上一口会不会硌牙。”
冯隆升一句“滚犊子”刚从腹腔提到嗓子眼,忽然又听豺腿说道:“咦?没见过啊,新人?”
“那斗篷不错,我要了……”狗牙吸溜着口水。
“急什么?”豺腿站起身来:“没见往这边来了?万一是冯路头认识的人,你还要个屁,走,先和康哥说一声,看他有什么想法。”
这里是“路”,城市废墟里还可以住人的残存街道,鱼龙混杂的地方,要是有足够强大的背景或实力,这就康庄大道,如果没有,这就是不归路、黄泉路。
冯隆升清了清嗓,坐正,眼中闪现着贪婪的光芒。
…………
这确实是个新人,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肤色苍白,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两条剑眉工整得像是用毛笔画出来的一样,眉梢收得猛,很尖,透着一股子冷峻。
他披着件陈旧而干净的深蓝色斗篷,长及膝盖,罩住了大部分身体,不过两条胳膊露在外面,左臂缠着绷带,从指尖一直缠进了斗篷里,缠得小心仔细,绷带上没有血迹,不知下面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左臂好歹还有绷带,右臂却完全坦露在外面,在这大冷的天里,冯隆升只是看到就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他竟像是没事的人一样。
他的右手里拿着把断刀,刀刃少了一半,看起来像是把直刃短刀,不过刀身很漂亮,是哑灰色的,上面有漂亮的穆罕默德纹,大马士革钢的冶炼技术早已失传,这刀肯定是在某个废墟里捡到的。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年轻人的目光,平静得像是个饱经沧桑的老人,又像是刚睡醒的婴儿。
走进店里,他看了一眼柜台上的肉干,似乎有些不满意,微微皱了皱眉,就要转身离开。
“这是样品。”冯隆升连忙说道:“好东西可不能放在外面冻着,都收在屋里头。”
年轻人这才释然,走到柜台前,问道:“很多?”
声音有些不符合他年纪的低沉,富有磁性。
“多!当然多,整条路就只有我一家店,你要什么肉都能给你找来,就看你有没有好东西换。”冯隆升拍着胸膛保证。
年轻人点了点头,左手缩进斗篷里,掏出来一个扁扁的木盒子,打开盖,放到了柜台上。
冯隆升眼瞳骤然缩小。
盒子里隔出了很多小格子,小格子里放着圆圆的小石头,表面凹凸不平,和核桃很像,最大的直径一厘米左右,最小的五毫米都不到,有白色、红色和黑色三种,格子没有填满,不过小石头加起来也有二十多颗了,其中白的最多,红的其次,黑的总共只有三颗。
冯隆升见过不少结石,但活了这么久,一次性见到这么多颗结石还是头一遭,这是变异生物大脑中的结石,想得到结石并不容易,要么杀死变异生物,要么极为幸运的找到变异生物的尸体,破开颅骨后才能拿到。
别说是肉,这二十多颗结石能把这条街和街上的所有人都换到手,单是其中的一颗黑色结石就足以换取库房里的所有东西。
“这是个傻子?”冯隆升抬头看了一眼年轻人,傻子才会把这么多结石展露给别人看。
可他立即又否定了这个想法,理由还是年轻人的目光。
能当那么多年的路头,冯隆升不是个简单人物,什么样的事都见过,大多数也经历过,甚至亲自干过,但他在这个年轻人的目光下竟有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畏缩之意,生不出丝毫侵吞结石的心,反而满是警惕与不安。
想了想,冯路头清了清嗓,说道:“我只取你一对光石、一对热石和一颗振石,里屋的东西你随便挑,想拿多少拿多少,能拿多少拿多少,拿不起,呆里面吃完再走都行。”
“好。”年轻人又点了点头,拿出两颗白色、两颗红色和一颗黑结石放到柜台上,又把盒子装回到斗篷里。
冯隆升拿起那五颗结石,吞了口口水,指着柜台后面的一扇小门说道:“就在里面了,自己去拿吧,屋角还有几个包,别客气。”
年轻人默默走进门,没一会就背着个腊黄色的大包走出来,里面鼓鼓囊囊塞了很多东西,但带走的东西仅仅是里屋的十分之一左右,他右手仍提着那把短刀,左手还拿着一条和成年人上臂差不多粗长的烟薰麂子肉,看来是准备马上吃的。
他没和冯隆升打招呼,径直走到店外,左右看了看,进了一条巷子。
说是巷子,这其实就是残墙和倒塌建筑物之间的窄道。
冯隆升这才注意到,年轻人的每一步都迈出了相同的距离,就像用尺子量着走一样,但动作却一点也不僵硬,反而异常的流畅,似乎就算迎面走过来也不会撞上,而是会像道轻风一样,贴着身体拂过去。
“不简单。”眼光毒辣的路头作出了这样的评价。
…………
年轻人走出去没多久,一个身材高大、样貌凶恶的中年人走进来,左额角上那个凸起来的“逐”字红得发亮。
“逐民”就是因犯下重罪,或多次犯罪屡教不改被逐出城市的人,额角刻有“逐”字疤痕,一般情况下不得再回到城市,只能住在废墟里;逐民的后代被称为“流民”,倒是可以重回城市,但通常找不到生计,也没有住所,因此大部分流民都选择继续住在这样的路上。
进来那人粗着嗓子问道:“老路头,他没什么来头吧?”
冯隆升眼中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愤怒,越发觉得这个叫曾康的后生令人厌恶,这人是奔着当下任路头来的,说话一点不客气,没丝毫尊敬,而且总是叫他老路头,像是在称呼前任,又像是在提醒他已经老了,该退下来了。
“拿不准。”冯隆升忽然有了主意,说道:“可以确定他没什么背景,但实力如何我就不清楚了,进店后他总共只说了三个字。”
“三个字?”曾康愣了一下:“哪三个?”
“‘很多’和‘好’。”冯隆升有所保留,他没有直接怂恿曾康去为难那个年轻人,免得曾康从那年轻人手中活下来后,又来找他算帐;也没有说出他对那年轻人的感觉,以及那一盒子结石的事。
结石虽然诱人,但曾康能成为下任路头的有力人选,自然不会是单纯的莽夫,知道对方是个带着一盒结石的人,他很可能不敢去惹。
“很多和好?”曾康皱着眉想了一会,想象不出年轻人说这三个字时的情景,也没和冯隆升打招呼,离开了店。
“现在的后生,啧,都这么没礼貌。”冯隆升的嘴角勾起了微笑,手指在一颗结石上不住的摩挲。
…………
蹲在墙下,年轻人慢条斯理的吃着那条烟薰麂子肉,斗篷把他的脚也罩进去了,只有脑袋和双臂露在外面,左臂没有露出一寸肌肤,右臂在寒风中越显苍白。
断刀就斜靠在身旁,反正都断了,也不用担心刀尖有磨损。
他吃东西的姿势很豪爽,抓着大肉直接吃,但吃相却十分斯文,总是撕下一条来仔细嚼着,嚼得很琐碎,仿佛要把食物里的每一丝营养都榨出来一样,食物并不短缺,如果能忍受奇怪的味道,变异生物的肉也能食用,但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
面前出现了很多条腿,像是极粗的铁栅栏一样把他围在里面,他仍然蹲着、嚼着,表情没有丝毫变化。
“小子,你这斗篷不错。”曾康低头看着他,怪笑着说道。
“谢谢。”年轻人没有抬头,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道了声谢,又撕下一小条肉来细细嚼着。
曾康愣住,这声谢道得是平淡了点,可语气不但不会给人敷衍的感觉,反而透着一股子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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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碰撞
作为一个老江湖,曾康有着异常敏锐的直觉,不是天生,而是这些年历练出来的,在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年轻人向他道谢后,他本能的感觉到一丝危险,或许是被劫对象向他道谢带来的荒谬感,也可能是年轻人说话的语气和态度,总之这莫名的危机感让曾康愣在原地。
狗牙看了曾康一眼,走到年轻人侧前,拄着一根米许长的钢筋蹲下来,舔了舔他那口指天骂地的烂牙,问道:“康哥的意思是叫你把衣服脱下来给他,你小子是真听不懂还是装糊涂呐?”
“天冷。”年轻人淡淡的说道。
这下换成狗牙愣住了,好奇的问道:“天热……你就给?”
“可以。”由于不需要仰视,年轻人抬起头看了狗牙一眼,注意力又放回了手里的薰肉上。
他平静如水的眸子让狗牙也产生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在“路”上,被这么一群凶巴巴的人围着还一点不害怕,要么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要么是都懂,但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的强者。
狗牙看向了那把断刀。
…………
…………
巷子斜对面,一栋残破建筑物的二楼窗口后站着个挺拔的身影,负手而立,默默的注视着巷子里。
他穿着一件黑底银边的长襟,像是古代的长袍大褂,不过腰部以下仅有前后两片长布垂着,俗称“遮裆布”和“屁帘子”,是城市守卫的统一服饰,长襟胸前绣着一个栩栩如生的狰狞狼头。
狼是梁城的图腾与标志,梁城的城守就被称为狼卫,与东方扬城的虎卫齐名,一只狼敌不过一头虎,但一群狼比一群虎要可怕得多。
只是梁城在两千里外,一群狼卫出现在这里,很不寻常。
这群狼卫一共十一人,护着两名女性,人数虽然不多,但尚义路的恶徒们就算再想要女人也不敢来招惹,狼卫守护城市,长期与变异生物作战,战斗实力不是这些野路子出身、只凭剽悍之气与人厮杀的人可以比拟的。
周鼎是这队狼卫的队长,三十出头,刚才就看到了那个年轻人,有些惊讶于年轻人衣物的干净,猜想着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离开城市的人,习惯性的保持着城里人的干净,极为幸运的来到这片废墟,没死在变异生物嘴里,却把命送在了逐民与流民手上。
他没有营救年轻人的想法,这样的事在路上经常发生,新人太少,一旦出现,居民哪有放过的道理,离开了城市,死在哪儿不是死呢?死法不同、尸体的命运不同而已。
他也没兴趣围观杀人,刚要转身,齐云晓已经来到了身后,探出头来看着窗面,问道:“周大哥,你在看什么?”
她是梁城行政议会副会长的女儿,面容清秀,明眸皓齿,扎着长长的马尾,穿着薄薄的迷彩斗篷,这次有事到翼城,去的时候很顺利,回来的时候不幸遇上了行军蚁,刺猬车被毁,二十六名狼卫现在只剩十二个,确认死亡五人,其余的引走了行军蚁,不知今后还能不能见到。
十多个人是不可能步行两千里回到梁城的,能走到一半已经是运气了,他们必须招募同行的人。
敢陪他们同行的只有亡命之徒,而“路”正是亡命之徒聚集的地方,所以他们来了。
…………
见一群拿着武器的人围着什么,齐云晓一下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在城市里,“路”被形容成穷凶极恶的地方,做坏事就会被逐出城,不想成为大虫子的晚餐就得像老鼠一样躲在废墟里,这里是“坏人”的集中地,逐民的天堂,就算流民没有犯罪记录,可近墨者黑,长期和逐民厮混在一起,自然也好不到哪去。
“再不听话就送你上路……”
这句话在“大人恫吓孩子语录”里的出现次数排在第三,“上路”自然不带任何血腥成份,孩子们也无法理解“送”是件多么可怕的事,只是会对“路”产生无限恐惧。
她是第一次到“路”这样的地方,从这两天听到、看到的一切看来,“路”还真是名不虚传,而周鼎此时的反应也证明了巷子里正在发生的事不算特别。
“啊哟,他们这是要……”梅姨也跟过来,往下面看了一眼,又缩回去,还没忘拉了一下齐云晓的手臂:“小姐也别看。”
齐云晓是梅姨带大的,名义上是保姆,其实算是半个母亲,今年已经四十多岁,小姐这个称呼在齐云晓不到半岁的时候就开始叫,已经叫了十八年,说了多少次都改不掉,也就只好随她。
“他为什么不站起来?蹲着可没办法打呀。”齐云晓没被拉动,好奇的向周鼎问道,她看不到被围着的人,想来应该不是个小孩子,否则那群人根本不需要拿武器,那就应该是个蹲着或坐在地上的人。
“他在吃东西,大概……是最后一餐吧,那块肉确实不错。”周鼎来的时候年轻人已经蹲在那里了,他没有看到年轻人的断刀,也没有看到他走路的姿态,否则一定会有别的看法。
都是心智正常的人,都没兴趣欣赏虐杀这种事,齐云晓和周鼎离开了窗口,坐到了旁边的地上。
这栋建筑物一共三层楼,一楼的地陷了,三楼的顶塌了,只有二楼这个房间还能躺人,十二名狼卫和两名妇女姓都歇在这里,挤是挤了点,还能对付。
二人离开了窗口,但很快就回来了。
…………
…………
断刀很普通,除了刀身上的花纹好看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刀锷没了,刃柄连接处的死角里看不到干涸的血渍,总之很干净,和这个年轻人身上的衣物一样干净。
狗牙吸了一下从烂牙缝里流出来的口水,这才意识到年轻人干净得有些异常,在城市之外还能这么干净,很不寻常。
曾康皱着眉不知道在想什么,狗牙盯着那断刀发呆,但二人都没吭声,其他人不明就里,可没有耐心站这傻等。
猎物就在眼前,已经被围住,谁不想早点收工?
“磨蹭啥,赶紧办了,看他从冯路头那里换到了什么好东西,那么大一包,如果都是肉,咱们今天可就有口福了。”患有严重罗圈腿的豺腿上前一步,倒也干脆,抡起手中锈迹斑斑的水管,朝着年轻人的脑袋就狠狠挥过去。
他们拿的都是钝器,因为那件斗篷着实不错,旧是旧了点,胜在完整,血溅上去可以洗掉,破了可就没人帮补了。
年轻人仍然没有抬头,也没有躲避,只是抬起左手竖在脸旁,把薰肉叼在嘴里,右手伸向了靠着墙的断刀。
“当!”
悦耳的碰撞声响彻尚义路,正在倒水冲茶的冯隆升手轻轻一颤,滚水除些浇在了哈肉干上;周鼎猛的抬头看向窗口,齐云晓的反应比他还大,跳起来一步窜到窗后,睁大眼睛往下看。
不管是钢筋还是水管,无论是打在墙上还是砸在地上,都不可能发出那么嘹亮的声音,除非和别的硬物相撞,而且力道还不能小。
对于冯隆升来说,这个声音不怎么美妙,他见过年轻人的断刀,声音不可能是断刀撞出来的,意味着年轻人可能夺下了曾康他们的武器,这让他有些失望,他以为年轻人的反击会更犀利一些,单用那把断刀就能悄声无息的把曾康杀死;而对于齐云晓和狼卫来说,撞击声就有些意思了,意味着被围的那个人不是一只待宰的羔羊,他会反击,而且听起来成功了,也可能是那伙人起了内讧,无论是哪种,都值得一看。
水管脱手飞出,啷啷响着滚到路面上,被一颗小石头阻停,豺腿的手在颤抖,他觉得自己敲的不是人而是一块巨石,右手则是被另一块巨石砸中,疼得几乎失去知觉。
而那年轻人的手竖在脸旁,纹丝不动,和脸颊之间的距离没有缩小,也没有扩大,烟薰麂子肉仍叼在嘴上,断刀则已经刺进了豺腿的心口。
断口有个斜面,平整,一点也不锋利,不过形成了一个新的刀尖,刺进了心脏,拔刀时带出了一股热血,泼向那块油亮的薰肉。
他调整左臂角度,挡在薰肉前,腥红的热血全部洒在了绷带上。
绷带看起来有些年代了,颜色不是很白,但鲜血洒上去仍红得有刺眼,可血迹几乎立即就消失了,无影无踪,绷带又恢复成了原本的颜色。
“骨……”看到这个景象,豺腿集中剩余的力气吐出这个字,倒在地上。
“骨子。”曾康咬牙着替豺腿说完了这个词,知道今天大概不会有善终,可也不愿停手等死,后退半步,用手中的带肋钢筋刺向年轻人,这根钢筋刻意磨尖了,用布条裹了柄,不容易脱手,末端还有个圆圈,看起来就像一根巨大的针。
“针”刺穿过很多人的身体,大部分都没死,但当那些人被钉在地上或墙上时,每个人的反应都很有意思,其中几人此时就站在曾康身后,每次看到这根钢筋时还会发抖。
但这一次,“针”尖停留在少年胸前十厘米的位置,夹在他的左手拇指与食指之间,再也不能前进一寸,也抽不回去,就像是从一栋拆迁楼房里露出来的钢筋,人力无法撼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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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道理
凛冽的北风掠过废墟,看到缝隙就钻进去,发出欢快的呜鸣声,呼朋引伴,但在人耳朵里,那叫声便如新鬼烦冤旧鬼哭,为这冷峭的孟冬添加了更多的凉意。
破屋与坏垣之间的巷子里,年轻人仍蹲在地上,叼着薰肉,捏着钢筋,出刀。
断刀没有递向曾康,刺进了另一个人的心口,这人刚想动手,手里的断砖还没抬起来就感觉到了胸前的凉意。
同样是点一下就拔刀,同样带出了一股热血,洒在了正要站起来的狗牙脖子里,烫得狗牙一跤摔在地上,伸手一抹,粘乎乎湿漉漉一把,意识到那把断刀是贴着他头皮刺过去的,猛的一缩脖子,头发被血粘在后颈上,难受得直发恶心。
“那人的腿有毛病?怎么还不站起来。”齐云晓站在窗口后面,徒劳的垫着脚尖,想看看被围着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可是曾康那伙人围得紧,这栋建筑物又是在巷子斜对面,看到的都是背影,唯一能确定的是被围的人还没站起来,反而围人的这边不知是倒下去还是蹲下去几个。
“不像,他衣服干净。”周鼎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刚才的响声说明已经开打了,怎么之后又没了动静?
正这么想着,动静又出现了。
又是“当”的一声响,声音比先前那声尖锐、刺耳,是真正的金属碰撞,曾康手里的钢筋被带偏,挡下了另一个人的攻击,那人随后被断刀刺死。
年轻人似乎厌倦了这场无聊的战斗,见这些人没有退意,微微一皱眉,突然从地上跳起来,在残墙上一蹬,从众人头上跃过去,再在对面塌了一半的建筑物墙壁上一蹬,斜着跳出巷子,落在路中间。
在空中,他的断刀交到了左手,如张旭狂草般向下洒落,动作快得肉眼几乎看不清,没人能够躲得开,他落地后,巷子里的人“轰”的一声开始逃窜,但跑得跌跌撞撞,每个人的捂着颈侧,有的捂左边,有的捂右边,相同的是鲜血从他们指缝、掌缘间涌出来,捂得不够紧实的,血甚至会飙到两米开外。
这些人跑不了多远就会倒在地上,艰难的呼吸着,很用力,像是要把天地间的所有空气都吸进自己身体里一样。
只有坐在地上的狗牙和离得较远的几个人还平安无事,也没受到追击,呆呆的看着倒在地上的曾康。
曾康也还没死,被他那根钢筋的末端圆圈撞碎了胸骨和肋骨,肺叶被骨头刺穿,大口的呕着血,喷得自己满胸满脸都是,脸色也红得像要渗血,不知是憋的还是挣的。
变化来得太突然,这几下兔起鹘落,直到那些被破开颈侧血管的人倒下了,齐云晓才反应过来,惊得捂住了嘴,她不是没见过死人,还新手埋葬了几名狼卫,为他们整理遗容,可这么多人同一时间死在同一个人手上,还是让她有些震惊。
“路”果然名不虚传。
等回过神,她朝站在路中间的那人看去,发现他也正在看着自己,又被吓了一跳,同时也惊异于对方的年轻和那对过于平静的眸子,明明杀死了十多个人,眼中却没有一丝杀意、躁意。
他居然还叼着块肉!
没有察觉到窗后那两人的敌意,年轻人收回目光,把刀刃上的血抹在了左臂的绷带上,走向了离着最近的那具尸体,伸出左手,将手掌按在尸体的伤口上。
看到他的动作,周鼎的眉头一下皱了起来。
那具尸体的肤色迅速变得苍白,直到变得和雪一样白他才放开手,又走向了另一具尸体。
尚义路恢复了宁静,就半条残街,所有居民都能看到路上发生的事,都默默的关上门,锁好,摸出藏在屋里的武器,抱着躺到床上,盖好被子,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冯隆升也退了回去,坐回柜台后,端起散发着浓浓香味的油茶喝了一口,咂巴着嘴回味,喃喃自语道:“没想到啊,居然是……啧,可千万别发狂,我老头子经不住折腾。”
窗口后,齐云晓不由自主的吸了一口气,喉咙顿时一阵冰凉,呛得咳了几声,转头看向周鼎,眼睛睁得比刚才还要大:“他……他是……是……”
“骨子。”周鼎说着转身走向楼梯。
其余狼卫一听到,都抬起头来,争先恐后的冲向窗口,齐云晓连忙躲开,看了一眼周鼎的背影,眼珠子一转,跟了过去,这支队伍的副队长秦山知道周鼎要去邀请骨子同行,见她也要跟着去,只好起身跟在后面。
毕竟是骨子,传说中恶魔一般的存在。
…………
尸体一具具的变得苍白,还没死透的人在那只缠满绷带的手按在伤口上后,也很快断了气,变得和其他人一样白。
处理完这些人,年轻人回到那面又被他蹬塌半边的残墙前,似乎对这里的环境不太满意了,也没有去看缩在角落里的狗牙等人,提起那个大包挎在肩上,回到路上,左右看了看,朝着另一条窄得多的巷子走去,同样是两栋破房子之间的空隙。
放下背包和断刀,他又从斗篷里掏出一卷绷带往左手上缠,先前这些沾过了别人的血,虽然看不出来,但要用手拿吃的还是需要盖一下。
巷口的光很快就被遮住,身材高大的周鼎走进来,后面跟着探头探脑的齐云晓和一脸好奇的秦山,三人排成一排,在年轻人对面蹲下。
等着年轻人仔细裹好手,把烟薰麂子肉从嘴上取下,周鼎才开口问道:“梁城狼卫周鼎,小兄弟怎么称呼?”
“陈。”年轻人淡淡的说道:“陈阵。”
…………
陈阵是个略显怪异的名字,大概是“前世”负责取名的孤儿院工作人员犯懒,看到这个姓,懒得想名,把“陈”字右下角的两个小点连起来,就成了“阵”。
也可能是那位工作人员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知道他会成为一名杀手才取的这个名字,因为“阵”字的右下角是个小小的“十”,最常出现在瞄准镜里,尽管他从不用枪。
…………
“陈阵。”周鼎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问道:“愿不愿意和我们一同回梁城?路途艰险,我们的人不够,大概没办法活着回去,要是你愿意加入,希望就能大一些,到了梁城,送空房一套、工作一份,想加入狼卫也行,当然,你想要别的报酬也可以,请尽管提出来。”
“报酬……”陈阵听到这个十分熟悉,但已经很久没有听到的词,呆了几秒,似乎回忆起了什么,然后才淡淡的说道:“我什么都不需要。”
“什么都……不需要?”齐云晓愣了一下,不知这是算答应了还是拒绝了,好奇的问道:“人活在世上,怎么可能什么都不需要?”
“我能找到吃的。”陈阵一边吃肉一边说道。
齐云晓张了张嘴,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讲到活,人确实是有吃有喝就能活着了,但哪有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她决定换种说法:“那将来呢?人总得为以后作些打算吧?”
陈阵沉默了一会,很认真的思考了,这才说道:“活得简单一些,坦诚一些。”
三人又是一愣,和“活得”二字联系在一起的通常是和开心、快乐、充实、健康、幸福之类的词语,有人想及时行乐,有人想留芳百世,坦诚还好理解,活得简单是怎么回事?
如果他什么都不要,又该怎么雇?
急中生智,齐云晓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说道:“想活得简单,那你就更应该和我们一起走了。”
陈阵继续吃着,等待着她接下来的话。
齐云晓掰着手指头说道:“你想啊,活得简单,就是要尽量避免生活中的意外,城里比城外安全,意外要少得多,而且城里的物质资源丰富,衣、食、住、行、用都比城外方便,受了伤得了病也能立即去医院,方便就是简单,你想活得简单,当然要住到城里。”
陈阵凝视着她,过了几秒,说道:“有道理。”
说完,他站起身,又把大包挎在肩上,拿起断刀,低头看着三个人,一副准备开路的样子。
他一拿刀倒是把秦山吓了一跳,急忙去摸绑在小腿上的匕首,却发现陈阵站起来后只是像雕塑那样站着一动不动,没有动手的意思,这才放下心来。
“嗯……”周鼎转头看了一眼齐云晓和秦山,想了想,点头道:“继续留在这里已经没什么意义了,走吧。”
呆了两天,几乎和这条路上的所有住户谈过,只有三个人愿意跟着走,期待新人是不现实的,有可能半年都等不到一个,能遇到一个骨子比什么都强,留下来确实没什么意义了。
于是一众狼卫背起钢弩重新上路,出于礼貌,周鼎和冯路头打了声招呼,也没忘了送出一颗红色的小石头作为谢礼。
冯隆升亲自将众人送到了路口,叮嘱了一声万事小心,心满意足的回到了自己的小店,现在的尚义路才算安静,骨子走了,狼崽子走了,曾康也走了,他又能安安稳稳的当几年路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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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天灾
“小姐,那个骨子到底是来护送咱们的,还是把我们当成口粮的?会不会等饿的时候把我们一个个吃了?”离开了废墟,梅姨小声的向齐云晓问道。
队伍的人数和来时一样,招募到的那几个人都看到了那场战斗,和梅姨有着同样的想法,不愿与骨子同行;陈阵也不在这里,一出废墟他就离开了,说是会跟在队伍附近,解决一些可能会撞见的麻烦。
“不杀我们是想让我们活着保持新鲜?”齐云晓笑了起来,故意吓梅姨:“有道理,想吃的时候再杀,就不怕腐烂了,可以先从手臂吃起,留着脚继续跟着走,吃到脚了还可以让人拖着走,这儿十来个人,怎么说也能吃上一个月了。”
梅姨被吓得脸色发白,双脚无力,差点一跤坐倒,齐云晓大笑,伸手搀扶着她,又道:“放心吧,他不会那么快吃我们的,怎么说也得再养肥一些,而且梅姨你也别担心,等他饿了,我就先让他吃我,然后是周大哥秦大哥他们,最后才吃你。”
这话起不到安慰作用,梅姨一个劲摇头,嘟喃道:“那……那还是先吃我好了,我可不想一个人留到最后。”
骨子就是变异的人类,他们的记忆和思维方式不受变异影响,但是不能吃变异生物,吃了就相当于同类相食,会得疯病,但是吃人却不算是同类相识,这也是骨子只被看作是变异生物,而不是人类的最大原因。
陈阵此时离队伍两百多米远,低着头,观察着面前一只变异蚜虫的尸体。
他花了几年时间认识、了解、熟悉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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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今两百年前,一颗陨石径直撞向地球,由于体积不大,又是以近乎直角的角度进入大气层,科学家观察到了,认为陨石会因为速度过快而剧烈燃烧,在落下来之前就会烧成灰烬,所以没有太在意。
那一刻,天空果然出现了第二个太阳,可陨石没有缩小的迹象,直到穿过臭氧层时才出现了一次小规模的解体,如烟花绽放般爆出了无数碎片,主体部分还剩下百分之五十左右,在科学家反应过来之前就砸进了太平洋中心。
灾变自那天开始,先是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气候在全球肆虐,飓风、海啸导致人类大量死亡,海拔较低的岛屿和半岛地区直接被大浪冲刷“干净”,那时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仅仅是灾难的开始。
接下来是异常强烈的地震出现,震到了大陆版块断裂的程度,并且持续了很久,亚欧大陆分离,都不知道各自漂到哪去了,火山频繁爆发,海底的、陆上的,地球地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灾变持续了近一年,人类像是研臼里的胡椒粒一样纷纷碎成齑粉,到了几乎灭绝的程度,过去的文明、大量的科技被掩埋在无数的废墟之中,只有一些旧的习俗和常识传承下来。
正当人们感觉到地震在慢慢减轻,以为动荡就要结束时,强大的变异生物出现,而生物是会繁衍的,也就是说,灾变将会一直持续下去。
活下来的人类聚在一起,一起逃亡,直到摸索出结石的特点,这才有了对抗的机会,他们建造了城市,并拼命繁衍着后代。
目前,人类一共有九座城市,这片大陆则被称为“盘古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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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是地球的主宰,一直都是,当人类不得不集中在有限区域内活动时,植物就站起来控制了其余的区域,两百年的时间,城市之外的地区几乎都被植物占据了,污染急剧减少,参天巨树随处可见,就连废墟里都涂满了大片的绿色。
这世上本来有路,没人走,路也就不复存在,要前往一座城市只能辨别方向摸索着走,盘古大陆的通行地图简单到了像是熊孩子的涂鸦,只有城市的位置和比较容易辩认的山岳。
尚义路所在的废墟之外就是森林,面积很大,用树海来形容也不过分,周鼎独自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后面离着几米远是齐云晓、梅姨和将她们护在中间的狼卫,秦山坠在后面,负责清扫众人留下来的痕迹,并把可能出现的变异生物引到别的地方。
前行了一个多小时,前面突然出现了一声树枝折断的声音,周鼎和秦山同时停下来,向中间的队伍靠近。
声音听起来离得较远,很响亮,只有很粗的树枝断裂时才会有那么大响动,前方很可能是巨大化变异生物的巢穴,他们已经进入了它的地盘。
“绕过去,节省时间。”周鼎立即做出了决定:“他应该能跟上。”
狼卫身背钢弩,弩矢里是装有结石的,射出去后必须回收,很费功夫,否则再遇到变异生物就只能近战了,危险性增加无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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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阵能跟上,他已经超前了,粗树枝就是他折断的,因为变异蚜虫是被利器杀死的,而且林子里太静,静得太异常,静得让他感到不安。
折树枝有两个目的,一是改变队伍的前进线路,至少要绕过这片区域,周鼎还在担心人手不够的问题,不可能听到动静还闷头继续往前走;二是弄出响动吸引杀死变异蚜虫的存在,如果对方还在附近,听到树枝被“踩断”的声音,应该会过来察看。
陈阵躲在一棵马尾松的树冠里,全身都在以接近静止的速度移动着,一分钟大概只移动一厘米左右,这是他的锻炼方式,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
人在不动的时候比动难受,动得慢比不动还难受,能克制住动的冲-动,能以极为缓慢的速度行动,就能更好的控制身体,也能让动作更加精准,要用两根指头捏住刺过来的钢筋,光有力量是不行的。
对于控制自己的身体,陈阵有一种病态般的执着,因为他发现自己还是原来的自己,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更年轻一些,这就意味着他有百分之五十的机率再次患病,再次失去对身体的控制。
…………
绕路不一定能绕过危险,很多虫类是靠感觉地面的震动来躲避危险的,这个本能在变异后没有失去,而且变异之后还多了一些掠食者的本能。
但这一次变异生物不是因为地面震动被吸引过来的。
枯叶被踏碎,声音轻脆,脚步声节奏很乱,明显是人踏出来的,而且是匆忙逃跑的人,正朝着队伍所在的位置跑过来。
这不是个好迹象,周鼎微微皱眉,取下背后的钢弩,其余狼卫看到他的动作,也纷纷取弩,变换队形,严阵以待。
很快,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跌跌撞撞往这边跑过来,边跑边回头往后张望,来到近处才发现这里站着一队人,每人还拿着把黑黝黝的弩,都停了下来,其中一人木讷的问道:“你们……你们是来救我们的?”
“有救了!”另一个人脚一软,一屁股坐在地,在同伴的搀扶下连滚带爬跑进了狼卫的队伍里。
“准备迎战!”周鼎不得不命令狼卫作战斗准备,开始转动钢弩侧边的绞盘。
他一点也不想救这两个人,如果追来的变异生物愿意在吃了这两个人之后离开,他会亲手把两人杀死扔过去,可惜这是不可能的,已经到冬天了,吃的不容易找到,变异生物遇到这么一大堆食物是绝不肯放过的,而在树林里乱跑又容易闯到别的变异生物巢穴里,不如就地解决问题。
由变异牛筋、变异蛛丝等材料制成的弩弦是人力无法拉动的,只有这种弦才能产生足够大的力量,弩矢才能穿透厚实的外骨骼,也只有坚固的钢弩才能承受这种弩弦的拉扯与冲击力。
上好弦,从弩身下方的矢匣中抽出一支粗长的弩矢,将弩矢末端的机关按下,让矢身里的两颗结石接触,最后才放在矢槽上。
狼卫做这套动作非常熟练,仅仅五秒钟时间,所有狼卫都做好了射击准备,瞄准了两人跑来的方向。
然而追在那两人身后的变异生物不是一只,而是一群。
一群巨大的椿象往这边爬过来,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臭屁虫”,最小的体长都超过了两米,最前面那只更是体长五米左右,宽就有三米多,看到前面有一堆新鲜食物,它们变得更加兴奋,爬得更快了。
“二组上树俯射,一组平射,做近战准备,避开尾部。”周鼎说着抬起了钢弩,瞄准了最前面那只的头部。
椿象的臭腺开口在身体后方,变异之后,它们已经能从臭腺里射出酸液,只要不被它屁股对着,就能避开酸液的喷射。
等到最前面那只椿象离着还有二十米远,周鼎扣动了扳机。
弩弦发出了“咚”的一声弹响,弩身也被震得“嗡嗡”长吟,尖锐的弩矢在下一刻便钉进了椿象的头部。
弩矢粗长,但对于巨大化的变异生物来说还是细小了些,而且虫类的生命力十分旺盛,疼痛只会激怒它们。
周鼎转动绞盘,再射。
“奇怪,他怎么还不出现?”齐云晓站在一棵树旁,四处张望,寻找着那个出路就消失不见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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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人祸
树林里的战斗异常激烈,酸味与臭味混合在一起,覆盖了很大一片区域,催人落泪,折磨着人们的呼吸系统,不过这些气味也是有好处的,至少可以把别的变异生物赶走。
所有人都蒙住了口鼻,聊胜于无,可狼卫不能蒙着眼睛,一个个被薰得双眼通红,泪流不止。
变异椿象已经被杀死三只,还剩六只,周鼎和另外两名狼卫正在与最大的那只缠斗。
陈阵还是没有出现。
躲过椿象的一记咬合,周鼎一刀砍在领头椿象的触须上,人力终究有限,刀没能把触须砍断,反而嵌在了里面。
椿象仰头,想把长刀从周鼎手里扯出来,不料周鼎不仅没放手,还跟着一跳,被提了起来。
撒手、下落,他伸脚在椿象头上一点,跃到了它的背上,从怀里掏出来一根十厘米长的金属管,一拧盖子,将金属管塞进弩矢射出来的窟窿眼里,又从虫背上跳下来。
火药没有被遗忘,只是爆炸容易损坏宝贵的结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使用的,而且声响大,容易引来更多麻烦。
周鼎只希望这里浓郁的酸臭味能持续得久一些,爆炸声不会引来别的、更强大的变异生物。
其实不用炸药这些椿象也已经死定了,弩矢上喂有剧毒,俗称“杀虫剂”,只是虫子太大,发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他们没有太多时间。
五名狼卫沾到了来自侧后方的酸液,他们没有吭声,忍受着极大的痛苦继续作战,酸液不是抹一下就能擦干净的,不及时清洗的话伤势会越来越严重,若是感染、溃烂,一只脚就踏进棺材里了。
闷响如惊雷,坚固的外壳没有被炸开,爆炸的冲击完全作用在体内,金属管的破片在椿象身体里横冲直撞,先前射进去的那只弩矢被炸得从它腹部穿了出来。
这只最大的椿象立即就死了,周鼎从触须上拔出长刀,冲向另一只。
齐云晓和梅姨都上了树,这里相对安全,只要狼卫不死光她们不会受到伤害。
场面上狼卫占据着绝对上风,让梅姨稍微冷静了一些,大概是为了壮胆,她一边在裤子上擦着手心里的汗,一边说道:“别找了,肯定跑了,那么多大虫子,他不跑是傻子!再说,哪有不商量好报酬就跟着咱们走的?我看他是有什么目的,说不定是和那个路头一伙的,杀人演戏,咱们可得小心。”
齐云晓紧张的看着下面的战斗,但不时会抬头环顾四周,听到梅姨的话,笑了起来:“还真有这种可能,跑了的可能性更大些,反正刚出来,回去也方便,也可能是遇到了别的危险,他……应该不会有事吧。”
听到她的语气里透着关切,梅姨用惊疑不定的目光看着她,问道:“干嘛那么关心他?那可是个吃人肉喝人血的骨子!”
齐云晓摇了摇头,这次没有再吓梅姨,只是说道:“姨,骨子喜欢吃人是谣传,别信那些瞎话。”
“不管吃不吃,反正他已经跑了。”梅姨的语气里有一丝庆幸。
“是啊,已经跑了……”齐云晓无奈的笑了笑,陈阵直到现在都没有现身,大概不会再出现,以他的身手应该不至于被杀死,那就只可能是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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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的变异一共有三种,分别是巨大化、甲壳化和特异化。
巨大化是指身体变得巨大,通常出现在无脊椎动物和水生生物身上;甲壳化是指身上长出坚实的外骨骼,通常出现在哺乳动物身上;特异化是指部分身体变异或身上长出额外的器官和腺体,获得特殊的能力,特异化较为罕见,但可能出现在任何生物身上。
变异不是单一性质的,一只动物身上可能同时出现三种变异,但人类身上只会出现一种变异特异化。
变异人的身体某个部位会骨骼化,或是在身上长出额外的东西,变异部位拥有一种简单的能力,并且能力仅限于变异部位,身体的其它部位正常,不受变异影响,无论是变异的部位还是获得的能力都是独一无二的,不会重样,只有在那人死后才会出现在另一个人身上。
骨化部位的坚硬程度和拥有的能力可以通过吸收血红蛋白增强,当变异部位和血液接触时会自动吸收血液,但是变异人的外号不是“吸血鬼”,而是“骨子”,原因是第一个被发现的变异人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
“我虽然变异了,可骨子里还是个人类。”
这句话没有被忘记,却没什么用,骨子仍被当作变异生物看待,而不是人类,其实喜欢吃人的骨子数量不会比喜欢吃人的人多,但得过疯病的着实不少,而且一些骨子凭借着自己拥有的能力,干过不少坏事,也有骨子直接公开表示放弃人类身份,再加上数量稀少,大多数人都没见过,于是以讹传讹,就渐渐妖魔化了。
除“骨子”外,变异人还有个不太常用的称呼十七年蝉,因为变异不是天生的,而是会在十七岁的时候出现。
所有骨子在十七岁时都要经受异常剧烈、痛苦的变异过程,相当于大病一场,不少变异人没能挺过来,陈阵猜测自己就是其中之一,过去的他在变异的过程中死了,或是在变异的过程中被屎克郎杀死了,现在的他才能醒过来。
至于是原本的记忆一直储存在基因中,是投胎转世,还是传说中的穿越就不得而知了,他也不在意。
变异部位是左手,从指尖到肩膀,能力是他不怎么熟悉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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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行军蚁比起来,椿象无论是数量还是实力都差一大截,虽然会喷酸液,但转身速度较慢,数量越少对狼卫越有利,最大的那只一死,其余的似乎胆怯了,更是不堪,很快又被杀死了四只。
最后那两只是逃跑的,狼卫也没有去追击,压低声音欢呼了一下,受伤的几人颓坐在地上,疼得满身大汗,坚持到现在,他们的力气都快被痛楚消磨干净了。
齐云晓和梅姨急忙从树上下来,帮着疗伤,狼卫处理伤口的本事可比她们大多了,但终究还是不如女人温柔细心,索性把伤员全部交给她们,没有受伤的人则破开椿象尸体的外壳,戴着手套回收弩矢,寻找结石。
被椿象追来的那两人从另一棵树上下来,凑到齐云晓和梅姨旁边,先前脚软坐地上那人拱手作揖,笑着对齐云晓说道:“多谢姑娘和你的属下救了我们的姓命,我叫盘伟,这是我弟弟盘毅。”
他脸上满是获救后的喜悦。
“我又不是做官的,哪有什么属下,没见我在帮他们治伤么?我是他们的属下。”齐云晓忙得头都没空回,被酸液灼伤的地方必须尽快清洗,晚一点,伤口就深一些,痛楚就多一分。
她的话让那些狼卫都笑了起来。
盘伟不再多说什么,和盘毅一起也跟在后面打下手,见一个狼卫就感谢一番,丝毫也不嫌麻烦。
齐云晓和梅姨太过专注,受伤的狼卫精神委顿,谁都没有注意到两人要么在使眼色,要么盯着齐云晓的腰臀看,眼中满是贪婪与欲-望。
众人只是觉得他们很吵,像是两只求欢的公鸭。
没有别的变异生物被爆炸声吸引过来,身上没伤的狼卫都去处理椿象的尸体了,就在齐云晓和梅姨慢慢来到受伤人群边缘,替最外面那名狼卫清洗伤口时,盘伟和盘毅的手慢慢拢进了袖子里。
要是没有椿象释放的酸臭,树林里空气的清新程度是能让人上瘾的,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照下来,照亮了齐云晓白皙的手,照亮了狼卫身上血红的伤,也照亮了那两把泛着寒光的匕首。
…………
匕首从袖子里抽出来,慢慢抬起,朝齐云晓和梅姨伸去,盘伟脸上没有了先前的害怕或喜悦,而是带着满足的笑容,咧开嘴角,露出了里面的黄牙齿。
“当心……”
“你们想……”
两名带伤的狼卫看到了匕首,大声喝问,他们都坐在地上,力气还没恢复,根本来不及营救。
“嘿嘿,不想让她受伤就乖乖听话。”匕首已经横在了齐云晓的脖子上,陆伟怪笑着,凑近齐云晓的马尾辫,深深的嗅了一口。
齐云晓不敢动弹,她能感觉到咽喉处的冰冷,匕首抵得很紧,无论是她还是身后的人动弹,她的喉咙上都会有一道深深的口子。
梅姨被另一把匕首架住,盘毅在她身后狂嗅不止,嗅得脸红脖子粗,兴奋得似乎随时会暴血而亡,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就算有匕首横在颈前,身体也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周鼎和没受伤的狼卫听到动静,转过头,一眼就看出来发生了什么事,寒着脸,目露凶光直视二人,沉默的逼近,慢慢散开准备包围,动作整齐一致,像是有人在无声的指挥他们一样。
在盘伟和盘毅眼里,这群人就像是一群猎食的饿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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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现身
“不许再过来,谁再往前走一步我就动手,尸体对你们来说没有任何用处,我们带回去倒还可以享受几天,要动手的时候我是不会犹豫的。”狼卫的眼神和行动渐渐逼近,盘伟藏到齐云晓身后,大声喝道。
不远处的盘毅用力点了点头:“对!尸体比活人好,就是用的时间短了点。”
“回去?”齐云晓冷笑起来:“不管我们死不死,你们都不可能活着离开这里。”
她看着周鼎说道:“必要的时候杀死我们,别让我们被他们带走。”
梅姨吓得快崩溃了,仍从喉咙里挤出来个“对”字,要是被带走了,下场比死要可怕得多。
周鼎默默点了点头,扫视树林,希望能找到一抹深蓝色,或是那只裹着绷带的手,可惜没能找到,他也知道即使找到大概也没什么用,齐云晓从一开始就被制住,这件事从一开始就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近乎于死局,就算陈阵出现了又能怎么样?就算他能在一瞬间杀死盘伟,也难以避免齐云晓的喉咙被割开。
“不可能离开?”盘伟大笑起来,得意的说道:“你们还真看得起咱兄弟俩,我们可没那么肥的胆子和大名鼎鼎的狼卫斗,实话说了吧,咱们的人数是你们的一倍以上;你们的弩矢已经全部射光,我们的还在弦上;我们手上有人质,你们就算也有人质我们也不关心,拖后腿的家伙死了才好,我们能离开,区别只是带着人离开还是带着尸体离开,倒是你们不可能离开了。”
这句话让齐云晓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但知道周鼎一定会在离开前杀死她,也就释然了,而梅姨知道必死无疑,反而不那么害怕。
众狼卫都向四周看去,侧耳聆听,准备躲避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至少留条命把齐云晓和梅姨杀了,可是看半天都找不到埋伏的人,也听不到任何动静。
周鼎忽然想到了什么,勾了勾嘴角,看着盘伟说道:“你们的人藏得倒是不错,耐心也好,我们居然能活到现在。”
盘伟一愣,动手前的紧张和得手后的兴奋,让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同伙们应该在自己得手后就把这里包围起来的,这次行动的主要目标是这两个女人,但狼卫的那些武器也不能放过,一切都是计划好的,到现在都很顺利,距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来一轮齐射就能完事,他们……怎么还不出现?
“一群掉链子的王八蛋。”他在心里暗骂了一声,不过这话说出来跌份儿,只好嘴硬:“那当然,要是藏得不好,被卷进战斗可就麻烦了,而且我们不知道你们会不会跑,得先确定了才能现身,我一打信号他们就会出来。”
说着,他吹了一声嘹亮的口哨。
哨声震得齐云晓耳膜发疼,她有些紧张的看着周围,想象着无数弓箭弩矢从树冠里、树干后射出来,杀死一众狼卫的情景。
林子里一下子变得十分安静。
…………
死寂没持续太久,利箭和疾矢也没有出现,却出现了一把刀,出现在了盘毅的脑袋上。
刀从某个方向飞出来,快如闪电,从左侧刺进了盘毅的脑袋里,对穿。
盘毅甚至没能反应过来就已经死了,死得痛快无比,巨大的冲击力扯脱了他的脊椎,也使得他的身体飞出去一米多远,破布口袋一般摔在地上。
直到尸体落地,发出了声响,在场的人才反应过来。
梅姨和盘伟同时惊叫,齐云晓感觉喉咙前的匕首抵得更紧了,她不敢转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梅姨出事,很着急,只能去看着狼卫的反应,见大家只是看了一眼旁边的地面,目光就回到了盘伟身上,其中几人脸上还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应该不是梅姨出事才对。
刀刃穿过盘毅的脑袋后钉进了一棵树里,看不到断口,刀身被鲜血染红,也看不出上面的花纹,但狼卫能认出刀柄,柄上原本缠着纤维尼龙绳,朽坏了,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金属,有些难看,却很好认。
梅姨得救了,却因为齐云晓还没有脱险,又不知该做些什么,只能傻站在原地。
“谁!是谁!出来!否则我立即杀了她!”看到前一刻还在说话的弟弟转眼就成了一具尸体了,盘伟歇斯底里的大叫起来。
树林里响起了一个淡漠的声音:“走一步你就杀了她,不出来你也杀了她,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听到这个声音,齐云晓眼睛一亮,大概猜到了是怎么回事。
盘伟双眼通红,呼吸粗重,但这些年锻炼出来狠厉让他不至于失去冷静,扯风箱似的喘息了一会,他咬着牙齿说道:“狼卫不许动,你出来。”
他的声音极为低沉,语气里满是怨恨之意。
陈阵从一棵树后走出来,每一步的距离都是相等的,精确到毫米,这是另一种锻炼方式,另一种控制,比慢动作舒服些,可以在行动的时候锻炼。
见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目光平静如水,左臂还缠满了绷带,盘伟愣了一下,皱眉问道:“你扔的刀?”
“是。”陈阵继续前进,径直朝着齐云晓和盘伟所在的位置走过去。
“你干什么?停下来!”盘伟见陈阵越走越近,大声叫道,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心情又变得纷乱起来,匕首也抵得更紧了,压得齐云晓脖子上的皮肤微微下陷。
陈阵停下步子,定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座雕像。
盘伟心烦意乱,喘着粗气问道:“你是谁?有什么目的?如果是为她们来的,为什么不先商量一下就杀人?为什么要杀了他!”
见陈阵没穿长襟,一副流民的打扮,以为也是来抢女人的,所以才这样问,刚开始声音还很低沉,可一想到盘毅,他声音就渐渐高了起来,最后已经分不出是在怒吼还是尖叫。
“因为他的匕首抵得没有你那么紧,不会有附带伤害。”陈阵淡淡的说道,回应了盘伟的尖吼,但是没有回答那些问题。
这句话又让盘伟眼角一跳,问道:“我们的人呢?”
“死了。”陈阵的回答依然简洁。
“全部?”盘伟吃了一惊,在把那些变异蝽象引来之前,他还和同伴们呆在一起,一共来了近三十个人分散在附近,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被杀光了?
“不知道,我只杀了想杀死我。”陈阵看了一眼众狼卫:“和想杀死他们的人。”
盘伟这才知道陈阵不是流民,突然大笑起来:“原来你是他们的保镖,哈哈哈哈……可惜啊可惜,最重要的一个你却救不了,我们兄弟俩命贱,能有一个漂亮女人陪葬,值了。”
“不值。”陈阵接口否定了他的想法,指了指地上的尸体说道:“活着,把我杀死为他报仇,把女人活着带回去,才叫值。”
盘伟皱起了眉,他本以为陈阵会说些“放人就让你活着离开”之类的话,没想到还有这么好的待遇,不得不说他很有兴趣,特别是“把女人带回去”这一句。
“你的意思是,我可以把你杀了,然后活着带这个女人回去?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他也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馅饼越大砸得越重,因为他自己就扔过不少“馅饼”。
“你必须赌一把,如果赢了就带她回去,如果输了就陪他上路。”陈阵又指了指盘毅的尸体:“所有狼卫都会离开,留下我们三个人,你放开她,我们一对一,我不使用任何武器,只要你赢了,就没人可以阻止你带她离开。”
盘伟立即说出了他的设想:“你让狼卫埋伏在附近,我一放开她,或是一杀死你,他们就会冲出来把我杀死。”
“你离得近,可以故技重施,直接杀她陪葬,我只是为你提供了报仇的机会。”陈阵知道要给出多少筹码才能引得对方下注。
盘伟动心了,问道:“真不用武器?”
“我的武器在他头上。”陈阵第三次指向尸体,每一次都让盘伟心烦意乱,每一次都让狼卫提心吊胆,锋利的匕首还抵在齐云晓脖子上,像这样刺激盘伟似乎不是件明智的事。
盘伟眼中凶光闪烁,像是在做激烈的内心斗争,过了几十秒,他才突然说道:“好!你让狼卫离开。”
他的信心建立在身上藏着的各种开器上,两只手袖里都有暗弩,衣服下面还穿着护身甲,鞋底有弹刀,腰带抽出来是把软剑,裤管提出来就能看到可以当匕首用的飞刀。
这些武器对付不了大虫子,但杀人绝对没问题。
陈阵转头对周鼎说道:“信得过我,你们走,信不过我,我走。”
“当然是我们走,还有,弩矢和结石还没有回收,我们会在二十分钟后回到这里。”周鼎毫不犹豫的转身带领狼卫往前走去,他是亲眼见过陈阵杀人的,不可能打不过盘伟,只是不清楚能不能平安救下齐云晓,现在已经没有别的法子可想了。
梅姨知道现在要救齐云晓,就只能相信那个骨子,盘伟肯定不愿意用一个妙龄少女换一个中年妇女,自己留下来反而添乱,只好叹口气,跟在狼卫身后。
一行人很快消失在了视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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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游蛇
巨大的椿象尸体旁还站着三个人,酸味和臭味渐渐消散,被薰飞的鸟兽还没回来,被枝叶割碎的阳光像是聚光灯一样照下来,林子里又是一片寂静。
盘伟竖着耳朵,确定狼卫真的走了,真的一个都没留下来,这才看着陈阵说道:“其实……我应该先杀了她再杀死你,这样我放开她,她就不会跑了。”
“游蛇不会伤害女人。”陈阵淡淡的说道:“女人到了你们手里通常会活得很好,吃最好的、用最好的,因为你们喜欢女人的香味,死掉的女人没有香味。”
“呵……”盘伟凑近齐云晓深深吸了口气,看着说道:“看来你还真了解我们。”
齐云晓不知道游蛇是什么,只是冷声说道:“放心,我绝对不跑,我会看着你被杀死。”
吸气时的声音、说话时喷出的气息、溅在脖子后面的唾沫星子……这一切都让齐云晓十分难受,她忍耐着,保持着冷静,但在机会来临的时候,她会表达出自己的厌恶。
“好,就让你看着我杀死他。”盘伟倒也干脆,放开齐云晓,把她推到一边,垂下双手,做好了发射暗弩的准备,只要齐云晓一跑,他就会立即射出抹了麻药的弩矢,这种弩矢就是专门为女人准备的,细小,不会留下伤痕,但上面的麻药十分厉害。
齐云晓没跑,走到旁边一个土堆上,抱着膝盖坐下来,准备看好戏,她见过陈阵出手有多快,就算他站着不动,那只藏在绷带之下的手也能在瞬间把盘伟杀死。
盘伟想了想,转身从盘毅的头上拔出断刀,挥手将刀上的血洒出去,说道:“我就用这把刀。”
他已经想好了,暗弩射不远、准头差,但是在近身缠斗中突然来那么一下,对方绝对无法躲闪。
陈阵没有说话,站在原地静静的等待着。
盘伟深呼吸一口,猛的冲过去,试探性的一刀砍向陈阵的左肩,左臂上裹着绷带,看起来像是受了伤,难以防御左肩。
他不相信陈阵真的不用武器,肯定是像他一样藏在身上,这一刀三分实七分虚,看起来势大力沉,速度也快,但只要陈阵拿出武器,他就能收招躲开。
陈阵还是站着不动,眼看他已经来不及躲避、来不及拿出别的武器,盘伟心念一动,又加了几分力,而就在盘伟加力的这个瞬间,陈阵忽然出手,身体不动,用的是右手。
盘伟只觉得眼睛一花,肘窝就挨了重重一指扣,手肘无法控制的弯曲,接着拿刀的手又被握住,根本挣脱不开,手腕被强行拧过来,刀的断面对向了他的脸。
这一刻,盘伟心里忽然生出一种荒谬的感觉,他已经预感到接下来会发生的事,只觉得这是场噩梦,到了现在,梦应该醒过来才对,要么自己吓醒,要么被盘毅摇醒。
遗憾的是梦没有醒,哪怕他立即就经受了有生以来最大的痛苦。
断刀刺进了盘伟的眼眶,断口的尖撞破了后脑勺,顶破了头皮,盘伟的脑袋干点了几下,软倒在地,自始至终,陈阵都没有用过左手。
两兄弟被同一个人、同一把断刀,以同样的方式杀死,区别只是一个的脑袋左右穿,一个的脑袋前后穿。
“我以为你会用左手的。”见陈阵拔出断刀,又把左掌按在了盘伟的伤口上,齐云晓跳起来拍拍屁股,走到他身后。
“左手是武器。”陈阵淡淡的说道:“我说过我想活得坦诚些。”
变异的手臂只吸血液,血液占人体水分的十分之一,所以尸体只会被吸得苍白,并不会干瘪,把盘伟和盘毅身体里的血液都吸收干净,陈阵又走向了椿象的尸体,用左手掰开甲壳。
绝大部分虫类的血液里不含血红蛋白,血液不会被吸收,他是替狼卫回收弩矢、寻找结石的。
每只变异生物的大脑里都有一颗结石,包括骨子,结石就是陈阵给冯隆升的那种像核桃一样的小圆石头,一共有光石、热石和振石三种。
白色的是光石,当两颗光石接触时会同时发出明亮的冷光,不产生热,光石个体越大,光就强烈;
红色的是热石,当两颗热时接触时会同时发热,不产生光,热石个体越大,热量越大;
黑色的是振石,当两颗振石接触时会同时产生难以察觉的轻微振动,只有接触振石的武器才能破开变异生物比花岗岩还要坚硬外骨骼,振石个体越大,对外骨骼的破坏力越大,由于振石比较罕见,只有城市的守卫才能拥有,普通人持有就是犯罪。
同类结石在接触时都会逐渐消融,最终彻底消失,结石的大小与种类和变异生物的大小与种类无关,得到哪种结石、得到的结石有多大,全凭运气。
齐云晓背着手信步跟在陈阵身后,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眼中满是好奇,这人不和队伍一起行走,很难找到这样的观察机会。
陈阵的破开虫壳速度要比狼卫快得多,很快就把最大那只椿象体内的弩矢和脑袋里的结石都挖了出来,扔在地上,又走向了另一只。
一直跟到到陈阵登上了第三只椿象的背,齐云晓才开口问道:“你先前说的游蛇是什么?”
陈阵没有回头,一边忙活一边回答道:“一个游离于城市之外的庞大组织,首领是豫城的逐民,又喜欢闻女人的味道,外号游蛇,他们从来不和城市里的人打交道,最多派些流民进城买东西,在城里生活没必要知道这些,要在城外活下去,最好有所了解,这样的组织有很多,游蛇是最大的。”
“我一直以为城外的人不会太多,没想到这么危险”齐云晓顺了顺她的马尾辫,补充道:“不过骨子没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一想起了鹿伟在自己身后闻味道的声音,她就觉得浑身难受,想尽快找个地方洗澡,但心里很清楚,在回到梁城之前,这只是种奢望。
陈阵看到了她的动作,没有多说什么。
…………
等狼卫带着梅姨回来的时候,没有处理好的椿象只剩三只。
大家又忙活起来,梅姨挨着齐云晓抹眼泪,她刚才一直在担心,此时见齐云晓平安无事,一直悬着的心才落下来,紧绷的神经一松,泪腺就决堤了。
齐云晓倒是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嬉笑着安慰梅姨,讲述着陈阵与鹿伟的“精彩”战斗,试图让梅姨分心,不过没有提游蛇的事。
直到所有弩矢都收回,所有蝽象的脑结石都挖出来,众人才重新上路,陈阵又消失在了队伍里,幽灵一样游荡在队伍附近,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但谁都知道他在那里。
偶尔能看到一只变异生物的尸体,头部完整,狼卫就立即掘出结石,陈阵似乎完全不在意这些东西,于是周鼎和秦山带有暗格的特殊腰带就越来越沉重。
原本以为是趟搏命之旅,十有七八是回不去的,没想到成了一趟收获之旅,结石、变异生物身上的零件,如果把这些东西换成钱,能在梁城买好几套房子了。
“我们还能给他什么报酬呢?”周鼎不止一次说起这句话,其他人听到了也只能苦笑,现在的情况已经不是他们雇陈阵护送,倒像是陈阵花了大价钱雇他们护送。
队伍不再需要周鼎带头、秦山断后,要是前方有危险需要绕路,地上就会出现明显的标记,不过陈阵始终没有现身,直到天色变暗,到了吃饭时间。
队伍一停下,他就从侧后方走了出来,指着西北方说道:“再走两个小时有个废墟,可以过夜。”
避光性的生物远多于趋光性的,特别是虫类,夜里会有大量变异生物出现,能有个废墟藏身是最好的。
周鼎立即决定继续行走,他们腰带里装着不少光石、热石,颇有些财大气粗的感觉,不管废墟里能不能找到安身的地方,他们都能度过一个相对安逸的夜晚。
齐云晓和梅姨的脚都疼得快失去知觉了,也没有丝毫怨言,埋头继续往前走,她们也想睡个安稳觉,比起身体,精神更需要休息。
…………
到达废墟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在里面找了一圈,没有能住人的地方,好在没下雨,也有热石可供取暖,于是众人就在一处相对平坦的乱石堆上扎营了。
狼卫埋锅造饭,齐云晓和梅姨坐混凝土墩上揉脚,陈阵找周鼎拿了一对光石和一对热石,又不见了。
废墟里有变异的老鼠,体型很大,其中一些还长出了甲壳,不过和大虫子相比,变异老鼠的威胁要小得多,只是那一双双发红的眼睛很吓人。
变异生物身上的肉大部分是有怪味的,但总有某个很小的部位是上等的食材,经常和它们打交道的狼卫都很了解,这一路上也收集了不少,这时拿出来,用武器串着,放在热石上方炙烤,只需洒一些椒盐就是一道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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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巧”遇
既使没有剁碎的芜须提味,炙烤过的变异生物的肉也让齐云晓吃得直舔鼻尖,走了一整天,能有一顿丰盛的大餐作犒赏是再好不过的,但真正为众人解除疲劳的还是陈阵。
“可以洗澡了。”等大家吃得差不多,他像影子一样出现,从大背包里拿出一块肉干,对齐云晓说道。
骨子不能吃变异生物的肉,狼卫烤好那些和他无关,到尚义路同样是为了换肉,冯隆升店里所有普通动物的肉都在他的大包里了。
“洗澡?”不只是齐云晓,所有人听到后都看向了陈阵。
他撕下一块肉仔细嚼着,“嗯”了一声,转身往来的方向走去。
齐云晓连忙起身跟上去,梅姨也跟在她后,后面还辍着几个看热闹的狼卫,秦山也在里面。
爬过几堆砖,拐过几个弯,在一块刚清理出来的空地上,他们看到了两个并排立着的汽油桶,中间放着一对明亮的光石。
汽油桶被一圈水泥块垫高,旁边竖着根铁丝折成的杆子,杆子底端连接着桶底的热石,人可以在桶里洗澡,觉得水热了就推杆子把热石从桶底移出来,觉得水冷了再移回来。
桶里先垫了一层石头,再在石头上垫一块木板,这样就不怕桶底烫脚了,热石可以用炭、柴代替,材料并不难找,花上一点时间就能做成这个简易的泡澡装置,而且在热源耗尽之前,想泡多久都行。
“你发明的?”齐云晓一看到这个泡澡装置眼睛就亮了,这东西操作简单,根本不需要说明,其实就是把汽油桶当锅,把自己当食材,注意着火候慢慢烹煮而已。
“用汽油桶洗澡很早就有了,加热装置是我想的,可能以前就有人用过,不算发明。”陈阵指了指旁边的一栋破房子,说道:“里面有个地下水口,可以换水。”
他转身又对狼卫说道:“桶里有锈斑,可能会有破伤风杆菌,身上有较深伤口的最好不要泡。”
交待完毕,他想了想,觉得没什么遗漏了,这才转身离开。
齐云晓和梅姨留下来了,秦山布置了几个身上有伤、享受不到泡澡福利的狼卫在附近守着,以免有变异生物从暗处钻出来。
快步跟上陈阵,秦山笑着的问道:“等回到梁城,你要的报酬不会是梁城吧?”
陈阵转头看着他,表情有些茫然:“梁城?为什么?”
秦山苦笑道:“这才过了大半天时间,我们就觉得欠了你很多,咱们运气再好,到梁城也得一个月时间,要是每天都像今天这样,那回去后你就算想要梁城也不过份,可惜咱们给不起。”
“给也不要,麻烦,没兴趣。”陈阵走得并不快,每一步都是相同的距离,给人一种他能永远这样走下去的感觉。
…………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湖边,齐云晓用力把手中的一大块肉干扔出去,以抒发心中的喜悦,在城外大叫大喊是不明智的,但把喜悦憋在心里也很不健康,她用了这样的方法。
梁城在盘古大陆偏西南的位置,气候相对较暖,走了一个月,这里的气温和尚义路也没什么区别,湖边垂柳依然很绿,闲花野草还在寒风中不住的摇摆。
肉干落进湖里,荡起涟漪,引出更多、更大的涟漪,相互交错、影响,湖面的晃动变得剧烈。
“鲫王,请保佑梁城明年不受虫灾!”齐云晓看着水面,又从布兜里拿出一块肉干。
这片湖名为瘦风,灾变之后才出现的,狭长,微弯,像道屏障般保护着梁城的西边,湖里有只年纪很大的变异鲫鱼,叫鲫王,百多年前就有人见过,七年前最后一次被见到时约四十米长,不知道之后还有没有长个儿。
毕竟也是变异生物,保佑什么的只是寻求个心理安慰,喂鲫王是狼卫的传统,到这边巡逻时总是会扔几块肉进去,念几句祷词,从生娃治病到发财免灾,就算鲫王吃不到,它的鲫子鲫孙们也能享用一番。
瘦风湖离梁城只有半天路程,前面就是狼卫的防御区域,算是真正安全了,其实这一路上都很安全,而且舒适。
陈阵正蹲在湖边洗刀,刀依旧锋利,刃上的花纹依旧漂亮,只是刀柄还是有些难看,齐云晓、周鼎和秦山都提出来过帮他重新裹刀柄,但他总是淡淡的说声“不用”。
这是个极简单的人。
人的大脑喜欢把事情复杂化,刚开始谁都以为他只是个城府极深,有着严重心理阴影的人,但是相处久了就能看出来,他是真的很简单,简单得就像是城卫的钢弩,钢弩的结构非常简单,因为结构越简单就越不容易故障,易坏的绞盘则随时可以更换。
“走吧,最后半天,到家就可以休息个够了。”看时间差不多,周鼎起身提了提裤子,腰带太沉,这一路上他都在提裤子。
仅仅休息了十分钟,双脚的酸胀还没有彻底消失,但谁都没有怨言,近乡情怯,大家的心情都有些复杂,复杂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归家的迫切程度却是完全相同/的。
不过走了没多久他们又停了下来。
陈阵出现在了队伍前面,说道:“前面来了一队人,穿长襟,胸前豹头。”
“兖城的豹侍?”秦山吃了一惊,兖城离这里很远,就算乘刺猬车,到达梁城也得花一个多月时间,最关键的是城与城之间不可能有贸易关系,没什么大事的话相互间也不联系,兖城的人到这里做什么?
见陈阵说完又要离开,周鼎连忙叫住了他:“过了瘦风湖就是我们的地盘了,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就算遇到危险也能立即找到帮忙的人,一起走吧。”
陈阵点了点头,跟到队伍后面。
没一会,那队人出现在了大家的视野里。
为首的是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相貌英俊,气质不凡,也穿着城卫专有的长襟,墨绿底色,胸前绣着豹头。
他们似乎是路过这个地方的,忽然发现这里站着一群人,为首的年轻人先是一愣,接着脸上露出了喜悦的表情,带着众人快步往这边走来。
他的目光在齐云晓身上打转,盯得齐云晓皱起眉头,这才收回目光,微笑着对周鼎说道:“兖城豹侍林晋,可算是找到各位了。”
城市的守卫力量大部分称为“卫”,也有侍、族、军等称呼,在这方面并没有太严格的规定。
“找我们?”听到林晋的话,周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们走错了方向,一不小心就走到了兖城,可想想又不太可能,要是步行一个月就能到兖城,那么天底下他们也没什么地方不能去的了,况且就算真走错,兖城的人也不可能知道他们会来。
“是啊。”林晋微笑着说道:“我们是一个月前到达的梁城,你们在预定时间到了之后还没回来,我们一直在附近搜寻,至少接应你们一下,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遇到,真是巧了。”
巧?陈阵微微皱眉,他先前看到林晋他们走得很快,而且径直朝这边走来,明显知道他们的位置,为什么会变成了巧遇?
“那还真是巧了。”周鼎淡淡的说道,显然也不相信巧遇这个说法,林晋是兖城行政议会会长的儿子,这支队伍绝对是豹侍中最强的,遇到其他豹侍队伍可以算是巧遇,遇到这一支,就巧过头了。
一座城市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由行政议会决定的,由于需要管理只是一座城市,而且城市的运作早已进入正轨,所以议会要做的事不多,但是他们地位很高,议会会长是一座城市的最高官员,相当于市长,如果把一座城市看作是一个国家,那么议会会长就是首相。
行政议会的会长主管政务,一般由富人、豪族的代表担任,副会长主管防务,一般由平民的代表担任,也就是城市守卫的最高长官,城市守卫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外卫,专门保护城市不受变异生物的侵袭;一种是内卫,相当于过去的警察,一般是由年龄较大或因伤残而退下来的外卫组成。
林家在兖城大族,林晋是家主的儿子,出现在梁城就已经很不寻常了,怎么可能在瘦风湖边“巧遇”?
“确实是碰巧。”林晋脸不红心不跳,微笑着说道:“我主要负责瘦风湖这一片区域,是齐副会长安排的,因为这边……咳,相对安全。”
这个解释还算合理,齐云晓的父亲齐峰肯定不希望林晋在梁城附近出事,所以特地安排到了这片区域,问题是这些豹侍到底在搜索什么?狼卫能回到这里,到达梁城肯定不是问题,完全没有搜索的必要;要是连瘦风湖都到不了,那么挖地三尺也不可能搜到什么,也没有搜索的必要。
这些问题自然不可能一见面就质问,周鼎觉得回到梁城后应该能得到一些答案,也想尽快回去,于是和豹侍一同往梁城方向行走。
狼卫仍把齐云晓围在当中,围得很紧,秦山走在林晋身旁,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林晋聊着天,林晋几次想找齐云晓说话都没成功,总是被打断,之后就放弃了,也不再和秦山说话,瞥眼看着两名狼卫背着的汽油桶,猜想着汽油桶的用途。
汽油桶刚开始是用来泡澡的,之后其中一个就用来装结石了,周鼎和秦山的裤腰带里只装最贵重的振石,即便如此,也沉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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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珍兽(上)
狼卫和豹侍组成的队伍又朝着梁城所在的方向走了一会,树木突然然密集起来,有了人工栽种的痕迹。
密林带是城市的第一道防线,大虫子不会没事撞树玩尽管它们可以轻易把树撞断因此多数变异生物看到密集的树木,通常会选择换个方向走,所以这道防线最为重要,任何破坏树木的行为都会被看作是犯罪,而且是重罪,无论基于什么理由。
可是众人刚走进密林带没多久,就听到了远处传来的呼喊声、打斗声、弩弦的弹响声和弩身的震吟声,林子里似乎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战斗。
齐云晓、周鼎、秦山和一众狼卫同时看向了林晋。
正在战斗的绝不可能是狼卫。
狼卫不会在密林区作战,抛开会破坏树木不说,在这里战斗也很不方便,视野会受影响、行动会受影响、弩矢会受影响,而且再往前走一段距离就是空地,梁城的第二层防线,狼卫的主战场,在空地上作战要舒服得多,变异生物一出现就会被发现,钢弩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狼卫能够分出一队人来游走着吸引变异生物追逐,其他人离远了射击,要补给、疗伤、寻求增援也很方便。
感觉到众人的目光,林晋轻咳一声,微笑着说道:“应该是豹侍,大概是发现了变异生物,想就地解决,不用管他们,咱们继续走吧。”
这话一出,梁城这边的人都愣住了。
豹侍正在和变异生物战斗,听起来战斗还颇为激烈,就算狼卫不帮忙,这十来名豹侍也是一股强大的战力,他居然要扔下自己人继续前进。
“你不会是……害怕了吧?”除了打招呼外,齐云晓第一次和林晋说话。
她估计林晋想让他们继续走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他真的不管属下死活;二是他害怕了,不敢去;三是他在隐瞒着什么,不想让别人看到。
从其余豹侍的表情来看,后两种的可能性更大,她挑了杀伤力最大的那种说。
林晋的脸色立即变黑,当一个女人质疑一个男人的勇气时,那个男人的自尊心通常都会受到很大伤害,而且伤害之深与二人之间的年龄差成反比,与女人的漂亮程度成正比,齐云晓和林晋的年纪差不多,加上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她很漂亮,所以林晋受到的伤害很大,大到了差点无法控制表情的地步。
“那咱们就去看看好了,虽然没什么必要。”他一副很不在意的样子,似乎想表达出自己对豹侍的信心,往打斗声传来的方向走去,在转身的一刹那,眼中闪过凶戾的目光,但立即就隐没不见了。
打斗的地方离着两百多米远,一群豹侍正在围攻一只巨大化与甲壳化的变异三绊犰狳(qiu2yu2),从头到尾有五米多多,尾巴几乎占了一半,身上的甲壳变得极为厚实,像是座有窟窿有棱角的假山,连钢弩射出的弩矢都无法穿透,厚实甲壳的代价是它的行动太慢,只能尽量缩起身体保护相对薄弱的腹部,试图用尾巴扫击豹侍,可惜没什么用。
豹侍不会被扫中,占据着绝对的上风,可是要杀死这只变异犰狳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大呼小叫的指挥同伴侍机射击偶尔露出来的腹部,树已经被扫倒了好几棵,看到林晋和那队狼卫,这才安静下来。
“不构成威胁。”周鼎立即评估出变异犰狳的威胁等级,疑惑的看着林晋。
这种笨重的变异生物根本不会对城市造成威胁,相反,它们会尽量避开地型复杂的地方,以免卡住,甚至不会进入这样的密林,它明显是被引进来或是逼进来的。
“以防万一嘛,那毕竟也是变异生物。”林晋给出了一个很难让人信服的原因,微笑着说道:“现在三支弩矢已经射进了它的身体里,毒发是迟早的事,它根本打不到我的人,完全不需要担心,咱们可以走了吗?”
周鼎确实没什么理由再留在这里,齐云晓也觉得变异犰狳毒发身亡没什么好看的,正要走,陈阵忽然开口道:“再看看。”
听到他这句话话,所有梁城中人都立即停下,重新看向了变异犰狳,看得很认真,像是想在它身上找到某种特别的东西。
林晋这才注意到这个提着把断刀、目光平静如水的年轻人,先前一直跟在队伍身后,又没有穿着城卫专用的长襟,他还以为是齐云晓家的佣人。
“这位是?”最让林晋奇怪的还是狼卫的反应,就好像年轻人是这队狼卫的首领一样,可据他了解,这队狼卫的队长周鼎,副队长是秦山。
“陈阵。”简洁的自我介绍,陈阵甚至连看都没看林晋一眼,就盯着变异犰狳。
“陈先生,请问你想看什么呢?”林晋微微皱眉,他不太喜欢这个年轻人的礼仪。
“看它在保护什么。”陈阵盯着犰狳的腹部:“它在保护它肚子下面的东西,否则可以缩成球,豹侍也也不可能射伤它。”
“对啊!”齐云晓眼睛一亮,看向林晋:“它在保护什么呢?”
就算是没有变异的犰狳也是有甲壳的,遇到危险时可以蜷缩成一个几乎完美的圆球。
林晋眼中又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愠怒,不过语气依旧平缓:“原来如此,难怪它不逃跑。”
…………
变异犰狳的甲壳再厚实坚硬,体内还是和普通的犰狳一样,无法抵御剧毒的侵袭,只是体型变大,毒发相对较慢而已,没过多久就出现了中毒症状,后脚无意识的蹬了一下,贴在地上的腹部露出了一个空隙。
空隙里露出了一颗小脑袋,那是一只小犰狳,一只纯白色的犰狳。
“是珍兽!”齐云晓叫了起来。
珍兽是白色的,但不是患了白化病的动物,而是身体完全骨骼化,普通的变异生物身体结构还和原来一样,只是体表或部分器官变异,而珍兽是完全变异,除了样子外,身体结构、器官都已经和原本的生物不同,由于皮肉都完全骨骼化,它们长不大,“珍”有珍稀的意思,也有袖珍的意思。
这是种很聪明、很罕见的生物,可遇不可求,外骨骼下的肉有着极高的药用价值,但因为太过稀少,根本无法成为药材,又极难见到,于是以讹传讹,珍兽之肉的药用价值被无限夸大,成了能延年益寿,能让人长生不老的神物。
除了肉外,谁的家里要是能放一套完整的真品珍兽标本,那绝对是富裕的表现、地位的象征,普通人家要是不小心得了一只珍兽,一定会第一时间出手,或卖或送,因为多留一刻都会招致横祸,换句话说,也只有豪门大族,家里才能放得住珍兽。
“搜索是为了寻找珍兽,搜索的人发现了狼卫,怕狼卫也发现珍兽,才急忙赶过来,想引开我们。”陈阵用平静的语气说道破了林晋先前的“巧遇”。
“胡说八道!”林晋顿时绷不住了,脸上又出现了厌恶的表情,吼道:“证据呢?就因为豹侍先发现了一只珍兽?想这件事我你还太嫩,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刘仪,替他父母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什么是礼貌,什么是规矩。”
对齐云晓他会保持适当的礼仪,对周鼎他会保持适当的尊敬,但对陈阵他没什么好顾忌的。
刘仪就是这支豹侍的队长,紧紧跟在林晋身后那人,腰上挂着一把宽刃厚背刀,劈砍的威力比普通的刀要强上好几倍,听到林晋的话,他用拇指一顶刀锷,露出了一截雪亮的刀身。
狼卫这边反应也很快,一语不发,所有人都伸手握住了自己的武器,大部分人是用刀,还有一些用斧的,都是利于劈砍的武器,这样才能破开变异生物的外骨骼。
周鼎也用拇指将他的长刀顶出来一截,看着林晋说道:“林公子似乎忘了,这里是梁城的地盘,有什么规矩也是梁城的规矩,林公子要是想立规矩,最好是回兖城找您父亲,相信林会长一定会大力支持的。”
狼卫知恩图报,没有陈阵他们到不了这里,与之相比,为了陈阵和豹侍翻脸就只是小事一桩罢了,反正梁城和兖城也没什么来往。
林晋惊讶于狼卫的反应,又仔细揸了陈阵一番,他倒是不在乎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关键是现在还不能和狼卫动手,哪怕失了面子也无所谓。
心念一转,林晋已经有了主意,祭出了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其实,这只珍兽我已经追踪很久,打算捉来送给齐小姐的,给齐小姐一个惊喜,所以才要保密,可惜,这个惊喜被陈先生破坏了。”
“啊?”齐云晓还在因为林晋对陈阵的态度而恼怒,突然听林晋说到自己,吃了一惊。
“没错。”林晋向她展露出春风般温暖的微笑:“我这次来梁城,目的就是迎娶齐小姐。”
说完,他盯着齐云晓的脸,期待着她更加惊讶或是生气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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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珍兽(中)
“我这次来梁城,目的就是迎娶齐小姐。”
林晋的这句话没能让齐云晓生气,她只是耸了耸肩,说道:“好啊,梁城有不少姓齐的,我可以帮你介绍几个齐小姐,你是喜欢漂亮的还是喜欢性格比较好的?”
林晋张着嘴,愣了好一会才说道:“我说的是你齐云晓齐小姐,我也知道这件事有些唐突,所以才让豹侍在附近寻找珍兽,听说齐小姐喜欢有趣的小玩物。”
几句话,他说明了自己搜寻珍兽的原因,反驳了齐云晓说他害怕的言语,还让陈阵背上了个“破坏惊喜”的罪名,只是这样说的话他就不可能再拥有那只珍兽,倒也算是拿得起放得下了。
“所以在你心里,我就和珍兽是一样的,你送我只珍兽,我就要把自己送给你?”齐云晓微笑着问道,语气很有礼貌,但是距离感十足。
她的声音很甜,笑容很漂亮,林晋看得呆了一会,又道:“当然不是,珍兽只是想让齐小姐开心一下而已。”
“不会开心的。”齐云晓学着陈阵的语气,淡淡的说道:“这里是梁城的周边区域,你在梁城的地盘上残忍的杀死了一只无害的母兽,再把属于梁城的珍兽送给我,作为一个梁城的市民,我怎么开心得起来?”
林晋笑了笑,说道:“那是,我可不敢居功,齐小姐家的后院跑了只珍兽,豹侍帮忙捉回来而已。”
周鼎皱了皱眉,齐云晓后院跑了只珍兽,需要豹侍帮忙捉回来,不就是在说狼卫无能?可变异犰狳已经中毒,弩矢是豹侍的,狼卫再动手又会被说成是捡便宜。
就在这时,陈阵突然往前走去,提着那把很好看的断刀,迈着距离相同的步子走向变异犰狳,他刚才一直雕像般的静立,忽然动起来,虽然只是行走,却给人一种速度很快的感觉。
大概是受他的气势所激,也可能是双方脑中的结石影响,巨大的犰狳第一时间注意到了陈阵,转头盯着他。
毒发之后,豹侍已经停止了攻击,就等着变异犰狳身亡,好拿取珍兽和结石,反正他们有的是时间,突然看到个人提着刀就要去和变异犰狳拼命,带着惊讶的表情看向林晋,却见林晋也是一脸茫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变异犰狳离死还早,就算四肢偶尔抽动一下,战斗力也不比先前差多少,它的力量很大,尾巴扫一下能把人全身骨头打碎,外骨骼又极为厚实,断剑里就算装有很大颗的振石也不可能造成太大伤害。
先前谁都没有看到,在变异犰狳初次蹬腿的时候,陈阵的眉头就微微的皱了一下,之后的每一次蹬腿,他眼中都会闪过一些复杂的情绪,这时往前走只是因为变异犰狳四肢的抽动,和林晋无关,和齐云晓无关,和狼卫无关,和豹侍无关。
只和他自己有关。
…………
…………
“陈先生,很遗憾,检查结果呈阳性。”
那天的天气如何,那个医生长什么样子他都已经忘记了,这句话却记忆犹新。
亨廷顿舞蹈症,一个挺有趣的名字,一种很可怕的遗传疾病,失去对脾气的控制、失去对肢体的控制、失去语言能力、失去运动能力、失去记忆、失去认知……
除了死亡,很少有什么能让人同时失去这么多,外在的、内在的,一切的一切,和别的遗传疾病一样,没有根治方法。
陈阵曾在医院昏暗的长廊里见过一个晚期患者,坐着轮椅,一动不动,双眼无神的看着地面,却没有焦距,突然抬起手臂挥动一下,又无力的垂下去,“”的一声砸在轮椅扶手上。
如果这是舞蹈动作,那就是世界上最难看、最诡异的舞。
他觉得这种病应该叫提线木偶症,人渐渐变成了呆滞的木偶,全身缠满了细如发丝的线,其中有几根就勒在脖子上,只有在某只无形的大手拨动细线时,木偶才会抬脚、挥手,但每一次动弹,都会让脖子上的那些线勒得更紧。
陈阵不想成为一只木偶,当病情发展到无法控制动作的速度和力量时,他做出了那个选择,而在这个世界醒过来后,他偏执的试图完全控制自己的身体。
似乎,他还得再做一次选择,却不知道那时还能不能有足够的勇气。
似乎,那个医生戴着黑框眼镜。
…………
…………
当陈阵走近时,变异犰狳动了起来,它将尾尖弯朝相反的方向,好发力抽他。
陈阵停下来,把手里的短刀插在地上,开始慢慢解左手上的绷带。
绷带缠了好几层,还算干净,弄脏的都已经换掉了,所有人都在盯着他的动作,无论是人还是兽,齐云晓和狼卫已经能想象出绷带这下是什么,只是还没见过,林晋和豹侍还是一头雾水,不知道他要干嘛。
最后的那一层绷带连着手臂上的那一层,一圈圈的解下来后,豹侍发出了惊叫。
他的左手很白,和那只珍兽一样白,手和手臂的形状和普通人的完全没有区别,只是没有指纹掌纹,通体都很光滑,是真正的、纯粹的骨头。
“骨子……”林晋的的呼吸忽然变得急促起来。
“没有他,我们不可能步行一个月回到这里。”周鼎提醒了一声,这句话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狼卫欠陈阵很大人情;二是齐云晓欠陈阵很大人情;三是陈阵很强。
林晋没有说什么,只是盯着陈阵的左手。
断刀和解下来的一堆绷带留在原地,陈阵将左臂抬在身侧,继续向变异犰狳前进,变异犰狳看着他,没有感觉到危险临近,那只左手给它一种熟悉、安心的感觉,但它很清楚,自己是第一次见到那只手。
人和兽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走到犰狳尾巴的攻击范围之后,陈阵没有停下来或放慢脚步,以着同样的姿势、同样的速度走着。
梁城这边的人都紧张起来,豹侍那边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在他们眼中,陈阵和变异犰狳并没有太大区别,拼个同归于尽倒是能为他们节省不少时间,还能多拿一条胳膊、一颗结石。
犰狳没有展开攻击,看得出来它很紧张,身体绷得很紧,但弯过去的尾巴始终没有抽向陈阵,最后,那只森白的手搭在了它的鼻梁上。
尽管已经猜想到会有这样的情景,众人的内心还是多多少少有些震撼,就算同种类的变异生物也会互相伤害,更别说是人和犰狳了,况且刚被人类伤害过,除了那只左手,陈阵和其他人类没有什么差别。
“我没办法解除你的痛苦,只能给你解脱。”他低头说道:“如果你需要,闭上眼睛。”
他的声音很轻,没人能听见,只能看到他在和它说话。
变异犰狳没有闭眼,依然盯着陈阵,微微侧身,露出了一直在保护的白色小犰狳,小犰狳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瑟瑟发抖,用充满不安的圆黑小眼睛看着外面。
“我知道了,会做到的。”陈阵立即明白了它的意思,转身走向了插在地上的断刀。
变异犰狳自知死期已到,想让陈阵带走它的孩子,但是要带走小犰狳,陈阵必然会和那些豹侍起冲突,如果他能杀死豹侍,就是为它报了仇,它也可以放心的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他;如果不能,那说什么也没用。
拔刀,回身,在重新走向变异犰狳的时候,豹侍果然有了反应,谁都能看出来,变异犰狳似乎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陈阵。
那是豹侍找到的珍兽,那是豹侍打伤的犰狳,就算是狼卫想要靠近小犰狳他们都会制止,更别说一个骨子了。
一把钢弩无声的抬起,对准陈阵,接着是第二把、第三把,很快,十二名围攻变异犰狳的豹侍都抬起了钢弩。
剑拔弩张,但弩弦未响,豹侍看向了林晋,等着他表态。
小犰狳似乎感觉到了现场的肃杀之气,又往里缩了缩。
周鼎也在看着林晋,压低声音说道:“同为城卫,奉劝你一句,别自找麻烦,那位骨子不是身份、地位、金钱或武力可以压制的。”
林晋在看到陈阵的左手时就有了新的想法,闻言笑了起来,笑得很是愉悦:“我杀骨子是为民除害,为狼卫的声誉着想,你们不能阻止我。”
说罢他提高声音,朗声说道:“那只珍兽,是我要送给齐小姐的礼物。”
豹侍的食指立即搭在了钢弩的扳机上。
陈阵听到后停下步子,转头看着林晋,淡淡的说道:“和你一样,我不会在乎豹侍的死活。”
“哟喝!这么狂妄?我倒要看看是谁死谁活,你这样的珍兽是我最喜欢的,那条胳膊我要定了,你要是愿意砍下来给我,我倒是可以考虑饶你一命。”林晋笑着说,他占了理,豹侍的人数占优、场面占优,他自然很得意。
对于很多人来说,骨子就是最上等的珍兽。
“我欠他的。”周鼎叹了口气,解下背上的钢弩,扯脱身上的长襟,拔出长刀。
长襟和钢弩都是城卫的象征,解弩脱襟,意味着他要以私人身份介入此事,不牵扯狼卫,之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会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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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珍兽(下)
同行一个月,狼卫多多少少都对陈阵有了一些了解,这人的行动远远多过言语,一旦决定了某件事就很少会改变,虽然不是一味的固执,但从他此时的语气可以听出来,至少在变异犰狳这件事上,他会坚持到底。
周鼎脱下了城卫的长襟,准备以私人身份介入陈阵与豹侍间的战斗,秦山脱长襟的速度不比周鼎慢,可其余狼卫就没他们那么熟练了,长襟扯到一半,陈阵已经抬手制止了他们:“我自己解决。”
狼卫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看向周鼎,等他拿主意,周鼎皱着眉,看了一眼变异犰狳,轻轻叹了口气,又收起长刀。
齐云晓很着急,她知道在这件事上自己不应该多嘴,大概也劝不动陈阵,可他被十多把钢弩围在当中,无处藏身。
刚要张口,陈阵忽然看向了她,说道:“我做出了承诺,没有道理可讲。”
他一句“有道理”将众人护送到这里,这时一句“没有道理可讲”,表明了自己的决心。
听到这句话,齐云晓也只能微笑着说道:“小心些。”
“小心?”林晋着看了齐云晓一眼,冷笑道:“面对这么多豹侍,还能怎么小心?要怎么做才能算是小心?还自己解决,如果他今天不死,我脑袋……我重金聘请他守卫兖城,奉为上宾。”
想到了周鼎的话,为保险起见,他没有说出“脑袋摘下来给你当球踢”这句话,临时改了,改得有些狼狈。
陈阵缓慢的原地转了一圈,记住那些豹侍的位置,最后再将视线移回变异犰狳伤口上。
它仍在看着他,目光冷漠,像是在嘲笑这个年轻人的不自量力。
抬头举步,弦响。
扣动扳机的正是陈阵正前方那名豹侍,他的目光与陈阵交汇,隐隐感觉到了陈阵眼中的默许与鼓励,不由自主就扣下了扳机,感觉到弩身的剧烈震动才回过神来,微微一愕。
几乎是在弦响的同时,弩矢已经到了陈阵面前,却和曾康的“针”一样,再也无法前进半寸,被那只白色的骨手牢牢握住。
力量可以影响速度。弩矢快是因为弩弦有很大的弹力,子弹快是因为火药有很大的爆炸威力,陈阵的左臂拥有“力”这个能力,可以快到肉眼无法看清,可以完全挡住弩矢的冲击力。
当然,要接住弩矢,除了速度和力量外,还需要精准和判断力,精准来自于长期的锻炼,不仅仅是静止不动或慢动,还有在“前世”学到的一些东西;判断力也是一样,他自己不用枪,但没少和用枪的人打交道,判断出弩矢射来的方向和大概位置,和判断子弹的没有太大区别。
弩矢同样是钢制的,表面有断断续续、弯弯曲曲的凹槽,方便涂抹和携带“杀虫剂”,也方便陈阵抓握,随后,他把弩矢扔了回去。
弩矢旋转着飞了回去,速度不比来时慢多少,“嘭”的一声,矢杆横着击中了那名豹侍的胸口,直接打碎骨头嵌了进去,并带着豹侍的身体撞在后面的树上。
死一般的寂静,就连嗡嗡作响的钢弩掉在地上后也变得沉默起来。
所有人都在回忆着刚才那一瞬间发生的事,有人震惊于陈阵能够空手接住弩矢,有人震惊于弩矢被扔回去的威力,有人震惊于一个骨子居然真敢如此随意的杀死一名豹侍。
骨子在很多地方是人人喊打的恶魔,城卫无论在哪里都是受人尊敬的英雄,要动手也得考虑再三、犹豫再三,他为什么杀得那么干脆?
林晋皱起了眉,他不在乎陈阵抓住弩矢靠的是实力还是运气,也不在意死了一名豹侍,陈阵总不可能把所有弩矢全部抓住。
陈阵确实不可能抓住所有弩矢,所以他动了起来,和以往的静与慢不同,动作灵活得像只捕兔的山猫,迅捷得像是捉雀的游隼,身体伏低冲向右边的豹侍。
正前方的弩矢能抓住,可是从侧面、后方射来的没办法,而且只有左手能抓,同时来两支就不行了,因此必须争取主动,刚才那一下其实很冒险,并不是为了装酷或显示自己有多厉害,只是想让那些豹侍进入惊讶的状态,毕竟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用手去抓弩矢的人,大概也是唯一一个。
都是训练有素的武者,豹侍的惊讶时间很短,却已经足够让陈阵冲到那名豹侍的身前、弩前。
“咚!”
在弩弦弹响的时候,陈阵已经跃起,跃过了钢弩,跃到了豹侍的头顶,在落地之前,他反身一刀刺进了豹侍的后颈,落地后左手抓住豹侍的尸体往天上抛去,吸引视线,俯身拾起钢弩砸向左侧的豹侍,自己则冲向了右边那名,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停顿。
周鼎又叹了口气,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的林晋,知道这个梁子结下,陈阵今后很可能会麻烦不断,不知还有没有希望过上简单的生活,
齐云晓的眼睛睁得不比林晋小,只不过二人的心情迥然不同,这是她第二次看到陈阵的战斗盘伟那场太短不算上一次看到的是他出刀如风,这一次看到的是他迅疾如风。
疾风般的身影在树林里辗转腾挪,偶尔隐没在树木之间,又从另外一边冒出来,有时突然静止,又突然动起来,钢弩根本无法瞄准。
很快,五名豹侍倒在了地上。
“住……住手!”林晋大叫起来,幸好瘦风湖是天然屏障,附近没有大型变异生物,否则这一嗓子就能招来灾祸。
他已经被刘仪率领的这群豹侍护在当中,所有人都拿起了武器,警惕的寻找着那个忽隐忽现的身影。
杀戮并没有因为林晋的喊叫而停止,弩矢射完,猎杀变异犰狳的豹侍们只好拿起近战武器,紧张的在原地打转,可是那个很诡异的年轻人总是会从很诡异的地方冒出来,一击即退,足够机警、幸运的豹侍能挡下那一刀,倒霉的就要挨上一下。
很快,第七、第八名豹侍倒下了。
“住手!”林晋再次大叫,撕心裂肺,他们到梁城是有原因的,豹侍不应该折损在这个地方。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林子终于里响起了陈阵的声音,几秒后,另一个方向的豹侍闷哼了一声。
陈阵的声音飘忽不定:“觉得打的过就动手,看到打不过就叫住手,为什么规矩都由你来定?围着你转的是豹侍,不是这个世界。”
林晋张了张嘴,一时间想不出反驳的话来,只好朝豹侍们喊到:“都退!退回来!全部退回来!”
说完他看向周鼎,又沉声说道:“周副队长,他是和你们狼卫一起来的,难道你想让他把豹侍都杀死在这里?”
周鼎还有个梁城狼卫外卫总副队长的身份,身份比这支小队的队长高出不少,在这种时候,林晋自然要捡较高的职称说。
“哦,突然又和我们有关了?林公子果然是贵人多忘事,两分钟前说的那些这么快就忘了。”周鼎缓缓说道:“他连林公子的面子都不给,自然也不会听我的,你、我、大虫子在他眼里大概没什么区别,那只变异犰狳要是愿意替你求情他可能会听,可他现在正在为它报仇,它就算能开口也只会啐你一脸口水,不过……林公子也别太担心,你仔细看,死的只是射伤变异犰狳的那三个,其余的都是受伤。”
林晋还真没往这个方向去想,定睛一看,果然除了那三名豹侍外,其他的都还在地上痛呼、翻滚,一个没死,脸上不由得出现了茫然的表情,一个骨子为了给变异生物报仇而杀死豹侍?世上为什么会有这么荒唐的事?
“想不明白?林公子最好去检查一下,别是失忆症才好。”齐云晓补刀:“先前可是你自己把他当成珍兽的,。”
秦山添油加醋:“周鼎可是劝过你了,你偏不听,那些豹侍的死伤都得算在你头上。”
反正都发展到这一步了,他也不怕得罪林晋,这些话主要是说给豹侍听的,目的是减轻他们对陈阵的记恨,就算不管用也能恶心林晋一把。
狼卫中,秦山和齐云晓的关系最铁,把她当小妹一样看待,声名狼籍的林晋打她的主意,他表面平静,其实早想把这家伙胖揍一顿了。
…………
听到林晋招呼,还没倒下的那七名豹侍退了回来,其中四人身上带伤,只是不太严重,另外还有几个伤势较重的豹侍正往这边爬,不过那三名射中变异犰狳豹侍已经死得透了,一个被折弯的弩矢穿胸而过,一个被短刀刺穿了脖颈,一个被钢弩栏腰砸断。
陈阵没有再攻击豹侍,直到所有活豹侍都回到林晋那边离开,他才从一棵树后出来,走向变异犰狳。
不知是在什么时候,变异犰狳已经闭上了双眼,像是在熟睡,但四肢仍在无意识的蹬动,杂乱而粗重的呼吸声也表明它正在经历巨大的痛苦。
小犰狳从母兽的肚子下面钻了出来,它刚才看到了陈阵的战斗,此时抬头看着那只森白的左手,知道那只手很特别,和它一样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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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天虹
密林里的战斗结束得很快,却让围观的人都觉得气温有了改变,林晋和豹侍感觉变冷了,特别是被断刀斩伤的那几人,刚才的凶险只有他们才能真切的感觉到,这时还是一身冷汗;齐云晓和狼卫感觉变热了,不知是因为陈阵的身手还是林晋的脸色,都有些兴奋,只是出于对豹侍的尊敬,没有表现出来。
踩着满地的枯叶,陈阵走到变异犰狳的身旁,把短刀插回地上,俯下身,缓缓将左手伸向小犰狳,让它闻了一会,再把它捧起来,交到右手,转头看着周鼎说道:“借刀。”
周鼎拔出长刀,按下刀柄后方的机关,让柄内的振石接触,然后用力掷向陈阵。
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变异犰狳又睁开了眼睛,没有去看陈阵,也没有看他手中的长刀,只是看着小犰狳,目光和陈阵一样平静,看不出慈爱,看不出关怀,看不出对命运的感叹,只是看着,一眨不眨。
但小犰狳似乎从母兽的眼中看出来了什么,用力挣扎起来,发出一种特殊的鸣叫声,尖锐却悦耳,令听者动容。
齐云晓和梅姨都别过了头,不忍再看。
变异犰狳深深吸了口气,“哧”的一声喷出来,吹得鼻面碎石翻滚,它摆了个舒服的姿势,再次闭上眼睛,像是准备好好的睡上一觉。
在小犰狳的悲鸣声中,陈阵举起刀,猛的刺进了变异犰狳的头顶,直没入柄。
变异犰狳的身体晃了一下,但蹬动的四肢终于停下来。
小犰狳仍在挣扎鸣叫,陈阵将它放下,它立即跑到母兽面前,用脑袋顶母兽的脸颊,顶几下就抬头看一看母兽是否睁开了眼睛,似乎平时都是这么做的,但这一次母兽再也无法醒过来。
努力了好一会,小犰狳停下来,转头看向陈阵,它亲眼看到陈阵杀死了那些豹侍,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把母兽也杀了,但看他时眼中没有憎恨,却满是无奈与不甘。
陈阵拔出刀,用左手把上面的血迹抹干净,重新抱起小犰狳,转身走向豹侍的那三具尸体。
血不能浪费,他没有去吸变异犰狳身体里的大量血液,只是吸干了三名豹卒的,并将他们的尸体扔到林晋等人面前。
“后会有期。”林晋寒着脸对陈阵说道,等豹侍们抬起尸体、扶好伤员,带领众人往林外走去。
…………
走回周鼎身前,陈阵把长刀还回去,道了声谢,说道:“我打算先去一趟兖城。”
此时只有梁城中人还留在这里,听到这句话都是一惊,他这是打算单枪匹马把兖城给挑了?
“你……有什么打算?”周鼎把长刀还回刀鞘。
“从根源解决麻烦。”陈阵想了想,把小犰狳递给了齐云晓:“你应该能照顾好它。”
他没有向变异犰狳作出照顾小犰狳的承诺,让小犰狳跟着齐云晓比跟着他要好得多,至少安全方面有保证,齐云晓的父亲就是狼卫的最高首领,只要梁城不出问题,小犰狳就不会有事。
“你打算怎么解决?”周鼎想要落实清楚。
“用最简单的方式。”陈阵又拿出一卷绷带开始裹手。
最简单的方式,指的自然是彻底消除麻烦以及隐患。
“别去!”周鼎连忙抬手制止:“豹侍可没你想象的那么弱,去了可能就回不来了。”
“我知道,刚才只是占了地利,不过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陈阵是行动派,但不是个鲁莽的人,从决定去兖城的那一刻起,他脑中就开始构思行动计划。
“还是……别去吧。”周鼎想了想,说道:“我保证豹侍不会在梁城里找你麻烦。”
“对啊。”齐云晓抱着小犰狳,也劝道:“为了兖城市民的安全着想,你还是住在梁城吧。”
秦山没忘了提醒:“当然,你也别去找他们麻烦,简单的活着就好,找麻烦就没办法活得简单了。”
周鼎连忙点头道:“试着融入,除非真是有人要杀你,否则尽量忍让着点,让狼卫来替你解决麻烦,咱们欠你那么多,我保证敢惹你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很多内卫平日里闲着没事干,谁惹你,咱们每天去他家喝茶。”
陈阵思考了一会,微微点了一下头,“融入”这个词也他是很久没有听到了,又带出了不少回忆。
见他同意,所有狼卫都松了口气,这是个一诺千金的人,说到就必然会做到。
可是周鼎还在头疼,如何安置陈阵是个大问题,是提前就把骨子这个身份公布出来,还是等到被人发现时再说?梁城的市民知道有个骨子住在城里,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有狼卫作保,倒是不至于出现太大反应,可豹侍那边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报复手段,陈阵不是藏针的棉花,捏一下只会扎伤手掌,他是颗地雷,踩上去是会粉身碎骨的。
“还是让齐头和杨队去头疼这个问题吧。”想了又想,周鼎决定和齐云晓的父亲齐峰和外卫总队长杨炎协商之后再说。
…………
一行人又往梁城方向走了千余米,出了密林,就来到了梁城的第二层防御带空地。
空地的地面平整结实,任何变异生物出现在这个环型区域都会被发现,如果会对梁城产生威胁,狼卫就集体出动将其杀死。
这片环状区域宽两千米,远处已经能看到坐落在圆环中心的梁城,最显眼的自然还是城市上方的“天虹”。
盘古大陆一共九座城市,每座城市都是正圆形的,每座城市的上空都有两条交叉的弧形金属条,宽五米,边缘锋利,两头连接城墙,横跨整座城市,由于形状像彩虹,这个装置被称为“天虹”。
天虹其实是黑色的,交叉点就在城市中心,由一根被称为“天柱”的金属杆子“撑”着,在平时,天柱带动天虹缓慢转动,驱赶会飞行的变异生物无论鸟类还是虫类,都不会选择在会动的东西上停留遇到狼卫抵御不了的变异生物群,天虹的转速就会加快,爬上城墙的变异生物群都会被削成碎块。
转动天柱的是埋在城市下面巨大的蒸汽动力装置。
盘古大陆上没有电,因为电会吸引变异生物,据说最早建造的城市还造了发电厂,从通电的当天晚上开始,大型变异生物就接踵而来,一天比一天多,只坚持到第三天,那座城市就被夷为了平地,逃出来的人不到一成。
从那之后,电就被渐渐遗忘了,这个概念现在只存在于云层之中,每当闪电穿梭于天地之间,年纪较大的人就会对子孙们讲述电的事,说得好像他们见过似的。
蒸汽机的效率远不如内燃机,但开采石油是件作大死的事,地面的震动会吸引变异生物,地底也潜伏着无数大虫子,因此在汽油、柴油等燃料挥发、燃烧、使用殆尽后,内燃机也渐渐被遗忘,况且只要有热石和水,蒸汽机就能很好的运行。
除了天虹外,车辆也是通过蒸汽运行的。
城卫的战车名为“刺猬车”,形状像瓢虫,车身上插满了长长的尖刺,其中一部分还可以射出去杀虫,齐云晓他们乘坐的两辆刺猬车要不是遇到了变异行军蚁那种体型不算大,但数量极多的恐怖变异生物群,也不至于在半路报废。
就算在灾变之前,行军蚁在陆地上也是称王称霸的,任何动物遇到它们都只有逃窜的份,它们没有蚁穴,遇到一只动物就杀死,将其吃到剩一堆白骨然后继续前行,永不停歇。
梁城的东城门外就停着几辆刺猬车,有狼卫的,也有豹侍的,林晋肯定会报复,只是不可能来得这么快,不过另一边的报复却快如闪电。
…………
齐云晓已经对小犰狳爱不释手了,紧紧抱在怀里,反正也不用担心把它勒坏,而小犰狳不知是因为先前的担心受怕和伤心欲绝,还是享受着齐云晓身上的温暖与胸前的弹软,已经沉沉睡去。
一众狼卫看到了他们熟悉的城市,脸上都不由自主的露出了笑容,到家了,这在一个月前还是梦想,那只缠满绷带的手为他们带来了希望,现在已经梦想成真。
城墙上,负责警戒的狼卫看到了一行人,离着老远就在挥手,狼卫外卫总队长杨炎带着一群人迎出城门,周鼎这边的狼卫数量不对,也没有乘坐刺猬车,谁都能猜到是途中出了事,不过齐云晓、副总队长周鼎和侦巡队长秦山都能平安无事,就已经是老天保佑了。
到了这里,就是真正的安全了,众人走得比较散乱,周鼎、秦山、齐云晓和陈阵在前,其余狼卫嘻哈打闹着跟在后面,泡澡用的汽油桶被敲得咚咚直响。
陈阵踏出去的每一步依然是相同的距离,动作依然流畅得像风一样,但是走到空地带的中心位置时,他突然皱了皱眉,停下脚步,猛的抬头往天上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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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天女
陈阵突然停下脚步,猛的抬头看向天空,微微眯了眯眼睛。
周鼎他们也跟着抬头往上看去,杨炎远远看到他们的动作,也抬起头往上看,城墙上的狼卫见到后也跟着看,一时间竟有四五十人一齐看着天空。
仲冬时节,云层像个巨大的白罩子一样罩着大地,亮得刺眼,也使得空中那个黑影格外显眼。
那是个人,一个正在朝地面俯冲的人,明显已经俯冲了好一会,不仅速度极快,众人抬头时,离地面已经很近。
那是个女人,齐耳短发,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的风镜,穿着整套的黑色紧身皮衣皮裤,手里拿着一支近两米长的长枪,背后有一对白色的翅膀。
不是古代神话中天使拥有的鸟类羽翼,也不是古代神话中恶魔拥有的蝙蝠膜翼,而是像蜻蜓或豆娘一样的长条状翅膀,只是没有网状翅脉,也不是透明的,而是骨质的。
这是一对骨翼,这是一个骨子。
骨翼只有一对,无法扇动,只能张开或是像披风一样收在背后,从这一点上来看更像是昆虫的鞘翅。
俯冲时,骨翅正是收起来的,直到距地面只有十米左右才猛的张开,从垂直下落改为前冲,速度丝毫未减,抬起长枪,枪尖直指陈阵。
陈阵在看到她的同时已经朝侧边跃了出去,并在空中转身面向女子,抬起左手。
他的左手速度很快,却没能快过她的贴地冲刺速度,左手抓住长枪的时候,枪尖已经刺进了他的胸膛,并从后背穿出来一小截。
双脚还没有落地,长枪虽然无法再往胸口里突进一寸,陈阵却被长着骨翼的女人带着飞出去。
她调整翅膀的角度,略微改变了滑行方向,飞向刺猬车,如果撞上,陈阵身上又会多出十来个贯穿伤口。
他在最后关头拧了一下身体,长枪是从胸骨右侧刺进去的,没有刺中心脏,却穿过了右肺中叶,带着细碎气泡的血液涌进气管,引发机体的反射反应,艳红的鲜血被咳出来,喷在了短发女子的风镜上、脸上、肩上、骨翼上,她的嘴角则勾出了漂亮的弧线,露出了快意的笑容。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狼卫根本来不及反应,直到这时周鼎才取下钢弩,追着过去,短发女子挑着陈阵飞向刺猬车,速度比先前慢了一大截,却也不是用脚就能追上的,可钢弩也不能轻易使用,容易误伤陈阵,除了追也没别的办法。
那边的杨炎也有了行动,他不认识陈阵,也不清楚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但陈阵刚才是和周鼎他们走在一起的,仅凭这一点就应该把他救下。
刺猬车就在城门口,这队狼卫离得很近,在杨炎的带领下迅速冲到车前,一字排开,这样即使短发女子转向,也有人能挡在前面。
可这样的事都是第一次遇到,谁也不知道该怎么救人,就算狼卫自愿垫背也要能垫得上去才行,他们都侧头看向杨炎,等着他布置作战计划,但杨炎也是一愁莫展,这么短的时间,这么特殊的情况,哪能一下子就想出办法。
幸好陈阵还能自救。
“啪!”
坚韧的白蜡杆枪杆被左手捏断,发出了响亮的声音,粉末般的木屑扑到了短发女子的脸上,但是她戴着风镜,不会被迷了眼睛,只是手上的负担没了,突然往天上飞去。
陈阵终于落地,可惯性还在,枪尖还扎在身体里,胸前还露出来一小截枪杆,如果摔在地上翻滚,他的胸膛很可能会被搅出一个窟窿,或是拉出一道大口子来,无论是哪种情况他都必死无疑。
之所以现在才捏断枪杆,就是因为陈阵在思考着捏断之后该怎么做,可惜和杨炎一样,他到现在都没能想出来,不确定因素太多,一颗小石头就能推翻全部设想,而现在不捏就来不及了,总得留出点距离来折腾。
在捏断枪杆之前,他的双脚已经提向了前方,捏断的同时向后一甩,身体与地面呈四十五度角,一落地就曲膝分腿,双脚一前一后的蹲下来,右手紧紧握住插在胸口的矛尖,避免扩大伤口,身体重心放在了拄着地的左手上。
前倾的上身虽然化解了一部分冲力,可短发女子的飞行速度太快,冲力太强,他继续往后滑去。
左手有着强大的力量,如果将手指刺入坚硬的地面,就可以像锚一样定住身体,但那样做的话胸背上的伤口却会被撕开,如果只是皮肉伤撕大一点也无所谓了,可是内脏受了伤,伤口又离心脏很近,一丁点变化都可能致命。
“咳……”
又是一口鲜血喷在地上,红得惊心动魄,但这并不是坏事,如果不把肺叶里的血吐出来,陈阵是会窒息的,被自己的血“淹死”。
空地的地面是狼卫清理出来的,虽然是土地,却压得很平实,变异生物不会在意地型,可狼卫要是战斗的时候突然摔一跤就很要命了,所以陈阵滑得很顺利,而且他掂着脚尖,脚后跟是抬起来的,不会被难以察觉的坑坎绊倒。
可是短发女子并不打算就此罢手,她往上飞起,绕了一个小小的垂直的圈,再次俯冲,又用手中的枪杆刺向陈阵,打算在滑行结束之前夺取他的性命。
和先前一样,感觉到了危险临近,陈阵再次抬头往上看去。
他的目光依旧平静,嘴角有腥红的血迹,右手反手握着枪尖,小指紧紧压在胸口上,避免枪尖脱落或扩大伤口。
滑行的时候没办法躲避或格挡,因为陈阵的身体必须前倾,否则就会往后翻滚,眼看枪杆刺下来,正对着自己的脸,他按在地上滑行的左手五指猛的一收,再猛的一放,弹出来一个小坑,身体借助着这股力道向后腾空而起。
枪杆没有刺进地面,及时停住了,并随着陈阵的动作往上一挑,速度比他的空翻快得多,有着大量尖刺的杆头挑向陈阵的眼睛。
陈阵躲不开这一下,但是他左手空出来了,仰头的同时抬手用食指和中指再把枪杆夹断,空翻落地,但是因为落地时的震动,胸口一阵剧痛,疼得他使不出力气来,单膝跪地,又咳出一口鲜血。
他将左手缩进斗篷里,摸出了那个扁扁的盒子,猛的扬手扔了出去。
木盒没有击中短发女子,旋转着,擦着她的左脸飞过去,劲风刮得她的脸颊微微发疼,惊得她在那一瞬间露出了错愕的表情。
“啪!”
木盒撞在飞过来的一支弩矢上,撞得粉碎,也将弩矢撞偏,擦着骨翼飞向了梁城的城墙,吓得墙头上的狼卫一阵手忙脚乱。
盒子里的结石全部洒落在地,轱辘辘乱滚。
周鼎放下钢弩,惊讶的看着陈阵,他这一弩射得很准,预判也十分准确,要不是被木盒子撞开,弩矢能直接洞穿短发女子的身体。
陈阵终于不再往后滑,刚才的后空翻和掷木盒都是较大的动作,嘴角又有一股鲜血流下来,他的视线渐渐变暗,连忙动了一下胸口的矛尖,在剧痛的影响下又清醒过来,朝周鼎摇了摇头,双方离得较远,他已经没有力气大声说话。
周鼎皱了皱眉,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还是举起右手比了个手势,示意狼卫不要再使用弩矢射击,重新背上钢弩,拔出刀向陈阵那边跑去。
杨炎那边则是彻底懵了,完全看不懂这个情况,本以为陈阵是狼卫这边的人,会飞的短发女子是敌人,可陈阵又打偏了周鼎射来的弩矢,救下了那个女人,他们的钢弩也拿在手上,看到周鼎的手势,连忙收起来,拿着近战武器往前跑去。
短发女子皱着眉,没有再进攻陈阵,骨翼往身后一拢,轻盈的落到地上,回头看了一眼周鼎他们,又低头看了看地上的结石,抹了一下脸上的血迹,向陈阵问道:“你以为狼卫能护得住你?”
“我不是来寻求庇护的。”陈阵的语气和目光一样平静,只是声音比平时要小一些。
“打算住在城市里?我以为你不会那么俗气。”她轻蔑的说道:“没有树木遮挡,我会更容易找到你。”
“那你应该高兴才对。”陈阵看着她,右手仍紧紧握着枪尖,嘴角挂血,微微弯腰驼着,以最省力的姿势站立着。
“为什么要救我?”她用厌恶的语气问道,仿佛被陈阵救下是件很恶心的事。
陈阵没有回答,只是平静的看着她。
他在环状空地的中心位置受袭,之后被挑着往后飞了一截,又滑了一截,此时的位置正好在两队狼队之间,周鼎一行和杨炎一行几乎是同时到达的,由于不知道陈阵的打算,只是将二人围在中心,杨炎和周鼎站到了陈阵两旁,谁也没说话。
被一群狼卫围住绝对不是件愉快的事,但短发女子一点也不慌,这么点人还困不住她,瞥了一眼跟过来的齐云晓,她对刚才差点射中自己的周鼎说道:“他一定会背叛你们的,你们所有人都会死在他手上,在你们吃饭的时候、睡觉的时候,只要稍不留神,那把断刀就会刺进你们的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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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良机
“……只要稍不留神,那把断刀就会刺进你们的后背。”
短发女子的语气里有着深深的怨恨之意,像是在诅咒什么,气温本来就低,听到这番话,齐云晓打了个寒颤,缩了缩脖子。
陈阵还是没开口,也不解释什么,吃力的呼吸着。
狼卫同样没有说话,杨炎那边是因为完全不知道什么情况,周鼎这边则是完全不知道陈阵的打算,只是死死盯着短发女子,避免她突然出手,又伤到陈阵。
城门处,又有一队狼卫冲出来,长着翅膀的女人毫无疑问是个骨子,在人类眼中,骨子和变异生物没有太大区别,反而因为聪明,骨子比巨型变异生物要难对付得多,这一队是出来增援的。
短发女子看了一眼城门,微微张开骨翼,脚底离地悬浮着,又想说些什么,脸上突然出现了惊讶的表情,猛的转头向东方看去。
在她面现惊讶的同时,陈阵也皱了一下眉,看向东方,二人因为面对着面,一个朝左看一个朝右看,但看的都是同一个方向。
杨炎和周鼎立即跟着往东边看,还以为又出新状况,可他们什么也没看到,密林挡住了视线,树冠也没有剧烈晃动。
“你听到了?”陈阵和短发女子极有默契的同时问道,都这么问,也就不需要回答对方了,问题本身就是答案。
就在刚才,二人脑中同时响起了一个声音,低沉而浑厚。
那不是人类能够发来出的声音,只有一个简短的音节,里面却像是包含着无数种变化;在脑中直接响起,但是能够清新的感觉出来声音是来自极为遥远的东方;声音听过就难以想起来,所表达的意思却能深深的印在脑海里
【到海边来。】
盘古大陆四面环海海水,梁城位于大陆西南,要前往西方或南方的大海都相对较近,但东方的海岸线离得极远,步行的话就算有充足的食物、一路都能找到干净的水源、沿途没有遇到任何危险,大概也要花上半年时间。
陈阵看了一眼齐云晓怀里的小犰狳,它仍在熟睡,没有被吵醒,从周鼎等人的反应也可以看出来,能“听”到那个声音的只有骨子。
“我还会再回来的,在你放松警惕的那个瞬间。”短发女子不打算再留,骨翼猛的张开,陡然窜向天空,很快就变成了白色天幕下的一个黑点,渐渐往东方移去。
直到她消失在视野里,众人才收回视线,看向陈阵,见他闭着眼睛,眉头微皱,抬起左手抹了一把嘴边的血迹,直挺挺往前倒去。
先前几次险些昏迷,几次都是利用枪尖制造的疼痛强行保持清醒,这时一放松,他站着就晕了过去。
杨炎和周鼎同时伸手抓住陈阵的斗篷,要是他面朝下摔倒,枪尖就会像钉子一样打进胸口。
“快,去通知急救组做好准备。”周鼎把长刀一扔,钢弩一解,抱起陈阵就往城门跑去。
秦山也扔掉钢弩,以更快的速度窜出去,他是狼卫侦巡队队长,论轻身功夫、奔行速度,整个梁城都没人比得上他。
“到底是怎么回事?”杨炎跑在周鼎身旁,这时才有功夫仔细打量陈阵,留意到擦在左手手背上的血迹已经消失了,顿时明白过来这是个骨子,惊讶的看向周鼎。
绷带本身就有着极强的吸水性,能把绷带上的血吸收干净的,大概也只有骨子了。
“他送我们回来的,详细的一会再你说。”周鼎全力奔跑,但跑得很谨慎,以免自己摔一跤把陈阵摔死了。
后出城的那批狼卫看到外卫的总队长和副总队长一起奔过来,急忙闪到两旁,让出条道来,待他们看到那只珍兽时,更是惊得睁大了眼睛,忙拱卫着她一起跑。
齐云晓跟在后面拼命跑,小犰狳被摇得睁开眼睛看了看周围,又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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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科技被埋在了废墟之下,但是和急救护理学有关的知识大部分都保留了下来,这是在灾难时、逃亡中迫切需要的东西,只要灾变不结束,这门学科就不会停止发展。
隶属于狼卫的外科医生已经做好了急救准备,但当他们看到陈阵胸口露出来的的枪杆时,还是吓了一跳,忙让周鼎把陈阵放在病床上,推着病床飞奔进手术室。
看着手术室的门关上,周鼎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下来,擦了擦额头的汗,回头看向了奔进来的齐云晓。
“别担心,段大夫正好在这里,有他在,肯定不会有问题的。”杨炎能看出来周鼎和齐云晓对那个骨子的关心。
有瘦风湖的存在,东门的防卫力量和医资力量都相对较弱,段大夫是梁城最顶尖的医生,平时都呆在北门,今天正好有事来这边,第一个戴上了手术手套。
“做好保护措施,当心豹侍。”齐云晓小声提醒道。
在陈阵昏迷的这段时间里,林晋很可能会有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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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
榆木圆桌被猛的掀翻,桌上的杯子、茶壶摔得粉碎,水花四溅,洁白的碎瓷片满地乱弹。
似乎还觉得不够解气,林晋又提起一个圆凳子狠狠砸在地上。
刘仪抱着手站在房间门口,听到声响过来察看情况的人看到他,就会默不作声的离开,知道是林晋又遇到了烦心事。
“我咽不下这口气!”林晋咬着牙齿说道。
“你必须咽,至少现在得咽下去。”一个站在墙角的中年人接口说道,他皮肤很黑,身材微胖,唇上留着两撇小胡子,像是个跑生意的商人,或是开酒楼的老板。
这人名叫叫彭纪,是专门给林晋出主意的人,相当于军师或谋士,极受林晋的信任,受信任程度和刘仪不相上下。
“不就是个骨子?我把他杀了,狼卫还敢和咱们翻脸不成?”林晋皱着眉问道。
“他要是真的死了,狼卫确实不会和咱们翻脸,为了一个死人和豹侍翻脸很不值当,可你没能杀了他,不把豹侍集结起来大概也杀不了他,而豹侍要是敢在梁城公然行凶,狼卫又怎么可能坐视不管?”彭纪仍站在墙角,怕林晋发泄的时候伤到自己,他可没什么战斗能力。
“难道就这么算了?死了三个豹侍,还有几个受伤的,珍兽也被抢走了,说出去,我以后还有什么脸面见人?”林晋一掌打在旁边的书柜门上,又拍出一声巨响。
“骨子的出现确实很意外,但也不完全是坏事,如果能好好利用,对我们的计划或许会有帮助。”彭纪低头沉思起来。
就在这时,一名豹侍快步走进来,低声对林晋说了几句话。
“真的?”林晋猛的睁大眼睛,问道:“死了没有?那个女骨子呢?”
“没死,送去抢救了,女骨子已经飞走,目前就知道这些。”豹侍轻声回答道。
“继续去盯着,有什么新消息立即报告。”林晋立即来了精神,兴奋得嗓子眼发干,可茶水已经被他掀到地上了,只好咽口水润喉。
豹侍应了一声,转身离开。
“天赐良机,彭先生,那个姓陈的骨子被另一个骨子刺穿了胸口,现在已经昏迷,要报仇,这是个最好的机会。”林晋激动的向彭纪说道。
彭纪想了想,摇头道:“现在还不是时候,也晚了,抢救肯定是在狼卫的急救所,咱们的人不可能进去,但是急救所里的条件不好,等脱离了生命危险后,他就会被安排到真正的医院里养伤,再耐心等一两天吧,看看情况再说,还有,如果要派人,派去的人一定不能和豹侍扯上关系。”
“我知道,我会派伪装进城的兄弟去,怎么查也不可能查到我们头上。”林晋背着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这样的话,他骨子的身份就得尽早透露出去了,派去的人若是失败被抓住,也可以说是因为讨厌骨子才去的,唔……暴露出他的身份,对我们的临时计划也比较有利。”彭纪摸了摸自己的小胡须,信心十足的说道。
“临时计划?”林晋停下步子看着彭纪。
彭纪点了点头,走到林晋身旁压低声音说道:“一个让骨子过不安生、让狼卫声名扫地的计划,不过……必须请出那个人来。”
“这么快就用到他?”林晋吃了一惊。
“放心,不用露面,暗中……”彭纪把声音压得更低,和林晋耳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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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征明把带血的手术手套摘下来扔进垃圾筒里,取下口罩,拉开手术室的门,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走廊里站满了狼卫,挤得跟菜市场一样,大部分人的衣服又脏又破,倒是静得像停尸房一样,可那两个大桶子是怎么回事?看起来很脏,为什么要把那种东西背到急救所来?
门一开,所有狼卫都停下动作,齐刷刷的转头看向段征明。
“出去出去,挤这儿干嘛呢?都回家洗澡换衣服去,人没事,就是不知道会不会被你们薰出问题来。”段征明挥着手赶人,他和狼卫十分熟稔,赶人也赶得轻车熟路,每次有狼卫受伤,走廊里总会有几个不肯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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