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情知起1
第一章
华国。安市。
黝黑的夜里,造型别致的铁艺雕花路灯一盏一盏散发着晕黄的光圈,沿着一条长长的山道往上,尽头处蜿蜒消失。一座座豪华的巨型大院矗立在山道边,彼此之间相隔几十米,每一座院子的设计与外形都不尽相同,却尽显华丽与奢靡。
这是安市的富人区景山大道。
某座大屋的前院灯火通明,仿佛在举行什么活动,隐隐传来音乐与人声。
——今晚是安市豪门牧家的夫人五十五岁寿辰晚宴,全市名流济济一堂,为牧夫人庆祝生日。
夜晚8时半,晚宴正式开始。已是隆冬时节,屋子里却繁花似锦、温暖如春。
这个时候,牧锦从楼上走了下来。
她穿着一件露肩的暗天青色纱质短礼服,装饰着飘逸的鸵鸟毛,裙下露出一双修长白皙的小腿,精致的脚踝十分可爱,裸色细高跟鞋却极有风情。随着她的走动,裙摆柔顺而飘扬,整个人如梦似幻。
她有一双极美的桃花杏核眼,但是如果她垂着眼皮往下看时,会有种刚睡醒的感觉,慵懒而诱惑。她的长发并没盘起,乌黑亮丽的秀发披散在雪白圆润的肩头,前面的刘海卷了个弯曲的波浪。她拥有雪白细嫩的皮肤,精致动人的脸蛋,整个人看起来竟是千娇百媚,仪态万方。
宴会厅里的人们都惊讶了。
“这不是牧小姐,不,路少夫人么?”
“牧锦?她从法国回来了?什么时候的事?”
有同龄的女人嫉妒地悄悄议论:“这个从贫民窟里来的土包子肯定是找了个造型师吧,说不定还去了蒙特丽斯的laprairie调养中心,要不然皮肤怎么会变得这么好。”
也有比较公正的人回应道:“说起来,牧锦的底子本来也不错的,她比较像牧夫人。可是毕竟前几年才回归牧家吗,之前才会那么土。”
在女士中间,牧锦引起的讨论总有一股酸味。但在男士那边,她就要受欢迎许多了。
“这女人,只要一会打扮,就是现实版麻雀变凤凰啊。”
“哟,真没想到,土包子也有变得这么洋气的一天?我现在都有点嫉妒路仕铭了。”
“嫉妒什么,他们两个从结婚第一天开始,就没有看对眼过。你瞧,牧锦去了法国那么久,路仕铭却和魏熙然打得火热……噗。”说话的男人像是怕被别人听见似的,飞快住了嘴。但是他说的这些话,在圈子里却不是秘密。
大家都知道,牧家与路家当年的这场联姻,本来是想让两家的合作更为紧密,可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准确的说,牧锦的身份在这满屋子的上流阶层人士之中,是有些尴尬的。
30年前,牧夫人因为特殊原因早产,没能赶到早就定好的高级妇产医院,而在途中的一所普通医院生下了女儿。而同一天、同一家医院,恰好有个贫穷的妇人也早产了一个女儿。两个孩子被粗心的护士抱错,身份因之天差地别。
5年前,随着那位在牧家享受了千般宠爱的假小姐血型的曝光,这个错误得到了纠正,牧锦被牧家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总算找了回来。
然而,她从小在贫民区长大,“父亲”是个酒鬼赌徒,“母亲”虽然贤惠,却没有什么文化,她考上大学却交不起学费,只能混迹于餐馆、酒吧等地打工为生,尽管长得很美,气质却十分粗鄙,受尽了上流社会的蔑视和嘲弄。
她甫一回到牧家,还没能适应豪门的生活,就被家庭安排嫁给了牧家长久以来的合作伙伴路家的少爷路仕铭。牧锦期望,就算这不是一场有爱的婚姻,也该是一场和睦的婚姻。
可惜,她的希望落空,路仕铭喜欢的是原来那个牧家的假小姐,原本也是他们俩定的亲。
婚后,牧锦受尽了屈辱和嘲笑,每一天都在侮辱性的语言里度过。她终于无法忍受,一个人去了京城,从基础开始,学习自己欠缺的、呆在这个阶层所必须的一切——礼仪、外语,各种生活方面的知识、时尚嗅觉……等等。
后来,她爱上了旅行的生活,又去了欧洲,在法国逗留了一段较长的时间。期间,她一直没有在安市露面,这里的人们都差不多快要忘记她了。
她已经30岁了……
牧锦冲着认识不认识的人微笑,从侍者端着的盘子里拿起一杯酒,走到亲生母亲面前,敬她,轻声说:“妈妈,祝您越来越年轻。我今天是专门回来参加您寿宴的呢。”
牧夫人与她轻轻碰碰杯子,对于这个成年后才被找回的女儿,又多年不在身边,她实在是没有什么太多的爱心,只尽到了母亲的责任,做出表面上的亲昵,“锦,你回来就好,以后不走了吧?”
“不走了。”牧锦垂下了眼皮,乖顺无比。虽然已经30岁了,她依旧显得很年轻,皮肤状态极好。
这次回来,她想重新面对自己的生活。她不愿再躲避下去了,人总得对自己好一点,不是吗?
旁边的路夫人——也就是她婆婆,拉过她的手,拍了拍,“你和仕铭结婚也五年了,该要个孩子了。”
话说得很温和慈爱,但眼里却毫无温度,而且掐得牧锦的手很疼——这个婆婆从来就没喜欢过她,言语上的冷暴力甚至比丈夫给得都多。尽管极其讨厌牧锦,但毕竟牧锦身上才真正流着牧家的血液,所以路夫人只能让儿子娶了她。
牧锦微微蹙眉,不适地将手抽了出来,“这得看路仕铭的意思。”
路夫人面露不悦之色。
“牧小姐,哦哦,不对,路少夫人,今天是你母亲的生日,你不表示表示吗?”一个穿紧身旗袍的半老徐娘用手中的扇子遮着嘴角笑着,“你去了法国呆了这么长时间,才刚回来,有没有带什么生日礼物让我们观看一二?”
牧锦抿嘴,“我并没有带什么礼物,不过,我确实准备了一份心意。妈妈,我想为您弹奏一曲钢琴,可以吗?”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周遭的豪门太太小姐们都不敢相信她说的话,有的还捂嘴偷笑了起来。
牧锦是个什么样的水平,她们当年都是看在眼里的,连华国的国语都说得不地道,谈论的话题什么都不懂,外语更是一窍不通,更别提美术和音乐这样的艺术项目了。
她可是整个安市豪门的反面教材,自她回归牧家之后,上流社会的家庭教训不听话的孩子,都爱说:“难道你以后想要变成牧家的牧锦那样吗?不学无术,粗陋不堪!”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竟然说想在母亲的生日宴上,送母亲一支钢琴曲?简直是贻笑大方!在场那么多从几岁起就学琴的小姐们,都还没说出这种话呢!
牧夫人也有些不太乐意,勉强笑道:“女儿,你的心意妈妈知道了……”
“妈妈放心,我不会给您添乱的。”牧锦神色有些黯淡,但依然坚持。
牧夫人不忍让女儿难堪,只得点头同意了。
她身边的豪门太太们却都是一副看笑话的表情,当然也有同情牧夫人的。因为她们可不会相信,区区五年时间,就能让一个粗俗的土包子练出一手好钢琴。
所以,当大厅里的黑色钢琴传来流畅的音乐声时,这些夫人小姐都愣住了。
不过,仔细辨认之后,她们的表情如释重负。虽然听起来还不错,但是不够婉转、不够悠扬、不够行云流水、不是顶级钢琴师弹奏的风格……
对于一个成年之后才学钢琴的女人来说,却是够了。
牧夫人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下来,显得有些欣慰。看来,这个女儿也不是一无可取之处。
“呵呵呵,我可不懂什么钢琴,不过牧小姐,不,路少夫人还是挺用功的。”刚才那位旗袍妇人又说话了,“……哎呀,我想起来了,我女儿八岁的时候,就曾经弹钢琴给我庆祝生日呢。”说着,她吃吃的笑起来。
言下之意,牧锦的心意太简单幼稚了些。
小姐们暗笑。
牧夫人的脸色又变得僵硬。
这些话,认真弹着钢琴的牧锦并不知道,她微微扬起修长的脖颈,随着音乐声缓缓摆动。尽管她的钢琴还不成熟,但她依然享受这种音乐氛围。
就在钢琴曲快要结束的时候,牧锦的眼神不小心瞟到,在三楼的栏杆边,一对男女亲密地依偎在一起,窃窃私语。
见到这两人的一刻,牧锦方寸大乱,立刻弹错了一个音。
接着,她分明听见,太太小姐们所在的区域里,嘤嘤嗡嗡的议论声变大了,夹杂着各种不客气的笑声。
牧锦用力咬唇,竭力平静自己的心境,坚持将整首曲子表演完毕。
大厅里只有稀稀疏疏的掌声,来自一些真正的老绅士和几位心态平和的夫人小姐。
牧锦站起,匆匆鞠了一躬,抬头一瞧,那对男女的身影相拥着离开了栏杆。她想了想,往楼梯走去。
中途遇见了几个以前认识的人,善意地跟她打着招呼。
两位青年男子站在楼梯旁,正在聊着什么收购案。其中一位面容十分英俊,却嫌弃地看向她,“哟,是表妹呀,终于舍得回来了?你出去那么久,就学会了刚才那种半吊子的钢琴么?”
这人是牧锦的表哥,从她回到牧家就跟她不对盘,牧锦无心与他纠缠,只轻轻点头,也不叫表哥,只唤:“裴少。”
裴表哥哼了一声。
另一位身材稍高,见到牧锦,举了举手中的杯子,打个招呼。他有一双深邃的凤眸,剑眉高鼻,黑发如夜,面容俊朗。
“顾少。”牧锦点点头。
这位顾少看着她上楼的背影,似想到什么,仰头望了望楼上,蹙起了剑眉。
第2章 情知起2
第二章
牧锦在三楼的大露台边看见了那对男女,但是他们交谈的内容,却令她停下了脚步。
女人娇柔地哭泣,“你有没有考虑过我?我已经30岁了,你看看这个圈子里,还有哪个女人这个年龄还不结婚?你要我等你,我怎么等……”
男人安慰着她,“你放心,牧锦已经回来了,我会跟她提离婚的事情,只要我离婚了,一定马上就娶你。”
“你算了吧。”那女子的声音十分娇嗲,“你跟她离婚,那么路家和牧家的合作怎么办,难道就这样放手吗?爸爸妈妈,还有你的爸爸妈妈,是不会同意的。”
“为什么不同意?”男人隐隐愤怒,“当年我明明爱的是你,他们却不顾我的意愿,拿该死的血缘关系论来逼迫我,非要我娶那个粗俗的女人!后来呢,你不是依然在牧家住着,牧先生和牧夫人不是一样将你当成亲生女儿吗?如果我娶的是你,牧家和路家当然能够照旧合作,有什么不同?”
“嘤嘤嘤……”女人啜泣着,“仕铭……你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我告诉你,其实裴御东已经跟我表示过,让我跟了他,可是,我、我不愿意。”
男人大怒,“他是你表哥,怎么能做这种事?”
“我跟他又不是真的表兄妹……”女人的声音显得很落寞,“要是他愿意给我一个名分,我又为什么不能答应。”
男人呼哧呼哧喘气。
两人都停了一阵,然后仿佛传来了吸水的声音,像是在接吻。
站在门边偷听的牧锦觉得尴尬又愤怒。
这两人,一个是她的丈夫路仕铭,一个是窃取她身份25年的牧家假小姐。
这女人叫魏熙然,原名是牧熙然,在牧锦回归之后,才改回了原来的姓。她真实的个性暴虐又凶悍。很多年前,牧锦还不知道自己身份的时候,曾经在餐馆里做服务员,那时就吃过她的亏。
然而,魏熙然在男人面前,却是做戏的一把好手,大方又优雅,是许多豪门少爷口中,娇弱的白月光与温柔的水莲花的化身。
她最擅长的是跟这个暧昧不清,跟那个又有不能说的秘密。然而真论起来,却又没有真正与谁发生特殊关系,而是将每个男人都吊着玩。
原本她是应该嫁给路仕铭的,因为牧锦的回归,一切泡了汤。她哭哭啼啼不愿意回归属于她真实身份的贫民区,拼命讨好牧夫人,惹得牧夫人心软,同意她继续在牧家住下去。然后,她又与表哥裴御东沆瀣一气,给牧锦私下使了不少绊子。最终,让牧锦伤心离开这座城市出外求学。
牧锦早就看出路仕铭与魏熙然之间的肮脏关系了,她在外面想了许久,这次回来就是打算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成全他们,也是……放过自己。
不得不说,这对男女真是很会选择地方,今晚的来宾大都集中在一楼大厅里聊天,二楼也有给一些来宾准备的特殊区域,比如吸烟室、棋-牌室、台球室等等,而三楼,就是比较静谧的区域了。
刚才在楼梯栏杆边状似亲密,吸引自己的注意,上来之后又“躲在”门口大敞的露台说话,真的没有“请君入瓮”的意思么?
牧锦叹了口气,明明知道这是这对男女的伎俩,却只能走入这个局中。
她还是想将所有的问题都解决掉。
……
十分钟之后,牧宅后院的游泳池里传来“扑通”一声巨大的震响,有人从三楼阳台掉进了游泳池中。
由于是冬季,后院基本没人,通往后院的门也紧闭着,正厅里的人们正在跳舞,音乐声极大,竟然掩盖住了这声震响,因此也就无人知道后院的情况。
……牧锦掉到游泳池的那一瞬,几乎已经晕了。牧家大宅的层高在四米以上,一楼甚至是五米。她从三楼阳台摔下来,基本上等于从十米高左右掉下来,横着拍在水面上,后脑勺受到重力加速度和水面的双重冲击,当即头昏眼花,脑中嗡嗡作响。
冰凉刺骨的水包裹着她的娇躯,立刻将她激得微微清醒,顿时挣扎了起来。她有恐水症,小时在河里游泳差点被淹死,从那之后她根本不敢走到水池边,更别提游泳。
此刻,奆大的恐惧攫住她的心神,令她惊恐万状,而刚才被水面拍击又导致她浑身无力,根本没法拯救自己。
“救……命!”牧锦呛了好几口水,视线模糊了起来,渐渐下沉。
隔着一荡一荡的水面,她奇异般地看清楚了那对站在三楼阳台边的男女的脸色。
男人惊慌失措,女人相反倒比较镇定,指了指后院某处。
牧锦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却知道,他们是不打算让人来救自己了。
她放弃了挣扎。
魏熙然果然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竟然能够假借崴脚站不稳,将自己撞下阳台!
心中竟然在苦笑。早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一个陷阱,她绝对不会去找那对卑鄙无耻的家伙把话说清楚。
活在这世上,真是了无生趣。
突然间,水面传来一个有点耳熟的苍老声音远远在呼喊,“……小静?快来人哪……”
牧锦已经呛了很多口水,肺里没有空气输送到大脑,根本不能支撑她的任何行动。她管不了是谁了,闭上了眼睛,任身体彻底下沉。
又是一声“扑通”,那人想扑腾着游过来救她,偏偏好像也是个旱鸭子,扑腾了半天都没能游到牧锦身边,甚至,连他自己也折在了游泳池中。
到这时,牧家后院被支开的保镖终于从前面赶了过来,看见游泳池里的两个人,吓得不知如何是好。
正厅里的舞曲停下,来宾似乎发现了后院的情况,纷纷往后门处涌来,最先出现的是牧锦在楼梯口碰见的那两名男子裴少和顾少。
“天,居然是牧锦!”裴御东震惊。
顾震苏也睁大了双眼。
美丽的女人平平地浮在水中,闭着眼睛像是睡了过去,乌黑的长发发散漂浮,如同卷曲的海藻,暗天青色的裙摆好似花朵般绽放。她的模样一点都不狼狈,反而像是已经看开了。
“咦,那老头是谁?”裴御东发现了水中的另一个人。
牧宅的保镖只是用长竹竿匆匆忙忙探过去要把那两人拨过来,毕竟这样冷的天气,他们也不愿意下水。
“震苏!你干什么!”裴御东正在辨认另外那个人,就听见耳边传来扑通声,一看,顾震苏已经脱掉自己的礼服外套跳进了水中,顿时大惊失色。
见他这样,几个保镖不敢再怠慢,纷纷跳入刺骨的水里去救人。
顾震苏将牧锦抱到了池边,又是给她做心肺复苏、又是人工呼吸,可惜已经无力回天。
牧锦躺在泳池边,面无表情,双目睁大,肌肤白皙细腻,好似童话里的睡美人。
豪门勋贵们围在一旁,一时鸦雀无声。
“锦——!”牧夫人悲恸地哭喊着,牧老爷伤心地陪在她身旁。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
人们都觉得难以置信。
跳到水中的老头也已经没了呼吸,他一身脏兮兮的衣服,满脸皱纹,看起来根本不像牧家这个阶层的人士,可是他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老头叫魏刚,是魏熙然生父,牧锦前二十五年的养父。
牧夫人和牧老爷看了他一眼,怔愣出神。
路仕铭和魏熙然终于双双出现在后门,人们让了一条道出来。
“熙然!这个人怎么会在这里?”牧夫人指着魏刚立时发问。
魏熙然哭哭啼啼,“妈妈,刚才我和仕铭在楼上看见,牧锦和魏……爸爸在游泳池边见面,两个人拉拉扯扯,隐约听见在说钱什么的,然后魏爸爸将牧锦推下了水,他自己可能觉得害怕,也跳下去想救牧锦,结果……”
“哦!肯定是这老头想找牧锦要钱,牧锦不给,就被他……”裴御东恍然大悟地说着,表情故意夸张得有些厉害。
披着一条毯子、嘴唇发白的顾震苏却发现了几处疑点,“刚才牧小姐明明是走上楼,怎么会和魏老先生在水池边说话?牧小姐何时下来的?魏老先生怎么进来的?还有,在后院这么冷的地方,牧小姐身上怎么没有披件外衣?”
魏熙然答不出来,只是一个劲的哭泣。
路仕铭道:“肯定是牧锦把魏老头放进来的,还能有谁?”
至于其他疑问,没有一个人愿意去探究。
顾震苏也闭了口,深深望了眼躺在那里的女人,默默进屋去换衣服。
几分钟之后,救护车嘀嘟嘀嘟姗姗来迟,可惜来也没什么用了。随之而来的还有警车,只是询问了一些情况就离开。
这件事,连新闻都没有报道,在安市的上流阶层里讨论了一段时间,便不再掀起任何波澜。
就好像,牧锦这个人,从来未曾在他们中间出现过。
第3章 情知起3
第三章
除夕,夜晚七时。
远处的小区里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正是万家团圆其乐融融品尝年夜饭的时间。平日里热闹繁华的大街此刻已经空空荡荡,只有几个匆匆赶路回家的行人,地上飘着些红色鞭炮的碎纸屑。
日子过得好了,有钱人家嫌年夜饭麻烦,不愿意动手,餐馆的“年夜饭”大餐应运而生,且早就预定得红红火火,金碧辉煌大酒楼便是个中翘楚。早在几个月前,每个豪华包房都被预定出去,大年三十晚上这天,酒楼的生意似乎比往日更加红火。
酒楼正门是两扇红色仿古门板,向内大开,两边各自站着一个身段高挑皮肤粉嫩的妙龄女孩,年轻得仿佛带着水蜜桃一般的质感。虽然穿着酒楼那种俗得刺眼的金红色迎宾旗袍,却依然显得朝气蓬勃,毫无恶俗的意味。
两个女孩年龄相仿,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其中一个梳着齐齐的刘海,脸上被冷风吹得有点僵了,却一直保持着笑容,嘴边有两颗小酒窝,长得挺漂亮。
她趁着没人跺了跺脚,因为穿着高跟鞋,险些站不稳。偷眼瞟了瞟门里的经理,悄声跟另一个女孩嘀咕了一句,“好冷……”
另一个女孩更漂亮。她有一双极美的桃花杏核眼,眉目艳丽至极,有着挺翘的鼻头和红润的嘴唇,年华正好,如盛开的牡丹。她将头发全部梳到头顶挽了一个圆圆的高髻,整个人更显得有气质。
闻听同伴的抱怨,她轻声笑道:“没事,一会儿包房人来齐了咱们就可以进去了。”
这个桃花眼女孩正是重生到18岁时的牧锦。
回来的那一天,在自己的木板床上醒来的那一刻,她简直不敢相信这神奇的一切。自己竟然可以重来一次,可以重新掌握自己的人生!这是多么令人欣喜的奇遇。过往的那一世仿佛是做了一场悲哀的梦,如今终于梦醒了一般。
她兴奋了没多久,就马上意识到,自己重生回来的节点很关键。她现在还没有被牧家找回去,仍然住在贫民区里,名字还是原来的魏静,正在上高三,很快就要参加高考了。目前的“父亲”是个酒鬼,而“母亲”则在街道上接一些缝补的活儿补贴家用。
她记得,上一世自己高考时考上了安市的一所全国名校,却因为家中贫寒,交不起学费,不得不忍痛辍学开始打工。这是她此生最痛苦最难过的一件事,无数次为此伤心痛哭。因为她曾经距离高等学府那么近,却只能放弃梦想。
再经历一回18岁,牧锦发誓,她无论如何也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她要早一些回到真正的家庭,早一些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
“魏静!夏薇!快点进来,门口不需要你们迎客了,快跟我来,到999包房去服务。”
领班徐小姐站在电梯门口叫两人,脸上是不耐烦的表情,“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哦,好的。”
“来了。”
夏薇偷偷做了个鬼脸。她和牧锦是同班同学,家境都比较贫困,上辈子她就是牧锦的朋友,但是成绩没有牧锦好,并没考上大学。两人总是一同打工、一起回家。不过夏薇二十岁以后跟了个有钱的男人,由于观念不同,两人渐渐失去了联系。
当初夏薇还想给牧锦也介绍一个有钱的老男人,幸亏她没有答应,不然被牧家找回去之后还不知道多尴尬掉价。
牧锦也清楚身在贫穷之中的人,很难才会拒绝金钱的诱惑,她并没有瞧不起夏薇的意思。只是人与人是不同的,小时候关系再好,长大了理念不合也不能继续做朋友。这一世,这个同学,她能帮就帮一把,不能帮的话,只能早些与之划清界限。
999是位于酒楼顶层的总统豪包,乘电梯上去的时候,领班徐小姐一个劲的叮嘱她们要耐心对待客人,“你们俩不过是假期打工的,没有经过服务员的培训,所以进去之后要注意,不要往客人跟前凑,只需要帮着包房服务员端端托盘和酒水就可以,不要动手去端菜。没事的时候就站在墙壁那边,不要说话,不要做小动作,尤其不能咳嗽打喷嚏之类,知道了吗?”
牧锦和夏薇都忙不迭点头。
今天在999吃饭的是一户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老太太老爷子坐在上首,两边是第二代的中年夫妇,接下来是几个年轻男女,有一对小夫妻身边坐着个三四岁的孩子,在椅子上磨磨蹭蹭的。
上辈子见惯了富豪阶层的牧锦知道,这家人并不算安市的豪门。因为真正坐拥亿万资产的豪门大户,除夕之夜必定是在家中享受家厨制作的豪华盛宴。会在酒楼订餐吃年夜饭的,至多算是中产阶级而已。
这类人其实比较难伺候,他们刚刚贴上“小康富余”的标签,于是自以为是有身份地位的人,特别急于证明自己有权有势,所以非常容易仗势欺人,刁难服务员。
牧锦眼观鼻鼻观心地立在包房的一角,挺直脊背,脚站丁字步,平视前方,面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夏薇也是这样,但是她做来却没有牧锦那般气定神闲,总是偷偷望向餐桌,咽咽口水。两人从五点钟就已经开始工作了,到现在还一口水都没喝过,更别提吃饭了。
平时每个豪华包房都会配备两个以上的服务员,但如今是年关,服务员们回乡的回乡,辞职的辞职,所以就连999都只有一位老服务员在服务,要不然也不会让两个寒假打工的礼仪上来帮忙。
包房服务员分好了一个托盘的汤盅,才递眼过去,牧锦已经踩着高跟鞋走了过来,帮她端起了托盘,然后跟在她身边,让她一个一个的将汤盅放在客人面前。
一个年轻男人得到汤盅时,下意识往牧锦脸上瞟了一眼,顿时满眼惊艳,目光随着她移动起来。他身边坐着的好像是他的姐姐,瞧见弟弟色眯眯的模样,掐了他一把,又狠狠瞪了牧锦一眼。
牧锦正巧回头,与这个嫉恨的眼神对上,有点莫名其妙。
过了会儿,一家人中最小的一代,那个三四岁的男孩子吃饱了便坐不住了,哼哼唧唧要下地玩儿,他的父母都正吃得开心,不愿离开桌子。便招手叫夏薇,“哎,服务员!过来帮我们带带孩子。”
夏薇有点为难,却不好拒绝,只得走过来,带着小男孩跑到包房连着的客厅去了。那男孩脱离的父母的视线,顿时犹如脱缰的野马,穿着鞋跳上沙发蹦蹦跳跳,还试图跳到茶几上去,又拿着电视遥控器丢来丢去。
夏薇焦头烂额,一边防止他蹦跳着摔倒,一边还担心他将包房里的东西弄坏,心里不由哀叫,这小崽子怎么这么闹腾,就不能安安静静地看电视吗?
小男孩跳了一阵,总算累了,坐着吃水果,夏薇悬着的心也渐渐放了下来,站在一旁照顾着,抽空望了望牧锦的方向,做了个可怜兮兮的鬼脸,牧锦也回了她一个安抚的笑容。
哪知,没安静两秒,小男孩再次整出了幺蛾子,只听稀里哗啦一阵巨响,伴随着瓷杯碎裂的声音,夏薇扭头一瞧,茶几上摆着的几个白瓷茶杯都被小孩扫到了地上,全部碎成了碎片。
夏薇愣在那里目瞪口呆。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小孩的母亲跑了过来,一把抱起自己的儿子上看下看,“宝宝没事吧?”
那家其他几个年轻人也过来看情况,七嘴八舌道:
“你这服务员怎么回事,也太不小心了!”
“伤着孩子你们赔得起吗!”
“还不快点打扫干净,这是想扎着谁的脚?”
“喂,服务员,你傻啊?愣着干嘛!”
没有一个人责备孩子,全部都在骂夏薇,夏薇肺都快气炸了。别看她长得乖乖巧巧的,但在贫民区那种地方长大的女孩,怎么可能不会吵架,当即就想跟这家人理论理论。
包房服务员见惯了顾客的嘴脸,已经在一旁赔罪了,却没有注意到夏薇的眼神。
“明明是你家孩子把杯子打翻了,关我什么事?”夏薇委屈地回了嘴,“你们不要欺人太甚……”
话还没说完,已经被包房服务员拉住了,“行了,不要说了,快点给客人说声对不起……”
牧锦走了过来,打断她的话,笑吟吟对着这一群人大声道:“恭喜!”
这下子,夏薇、包房服务员,那一大家子人全都愣住了。
明显是要吵起来的节奏,这女孩子过来“恭喜”什么呢?
第4章 情知起4
第四章
“你干什么?”小夫妻问牧锦,“恭喜啥?”
牧锦笑道:“恭喜发财,岁岁平安啊。”
“怎么……”人们有点糊涂了。
却是包房服务员想了起来,连忙附和牧锦道:“对对,落地开花,荣华富贵,恭喜恭喜!”
一群人已经转移回到餐厅的位置了,虽然大部分人还有点没弄明白,但听到吉祥话谁不开心呢,面色都平和了下来。
坐在上首的老太太问牧锦,“闺女,你说的是什么。”
牧锦走到老太太身边,轻言细语道:“老太太,咱们这儿有个词叫‘打发打发’,您的重孙打了杯子,您家今年可不就会发大财吗?而且,我听说有些地区专门在大年夜里打碎杯子,以求‘碎碎平安’呢,这是多好的征兆。”
一桌子人恍然大悟,面露喜色。小男孩的母亲骄傲地亲了儿子一口,“宝宝真厉害。”
夏薇的嘴角止不住抽搐。
那老太太不知怎么,好像对牧锦印象很好,招手让她帮忙给倒酒换骨碟,牧锦犹豫了一下,见包房服务员正在拆分一品排骨,便走上前为客人服务。
其实,虽然她没有经过服务培训,但这种小事倒是难不倒她。服务员转身看时,见牧锦正站在客人的右手边倒酒。这家人喝的是自带的红葡萄酒,牧锦用餐巾裹着瓶身轻巧地将酒液倒入杯中,末了顺时针旋转一下,让最后一滴酒液也滴在了杯中。
牧锦十分安静,站着丁字步,上身微微倾斜,脸上依旧带笑,动作简单优雅。不知怎么,她就像是站在聚光灯下一般,一屋子人的目光全部凝聚在了她身上。
依旧站在角落的夏薇惊讶地张张嘴。她突然觉得牧锦有些陌生,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感觉很独特。
吃完饭之后,那一大家子又坐着聊聊天,吃水果看电视,休息休息。
之前色眯眯盯着牧锦看的青年走过来想跟她搭话,“服务员,给我倒杯茶。”
牧锦转身拿杯子。
“你叫什么名字?看起来才十多岁吧?怎么就出来打工啊?”青年在她身边站着,啰啰嗦嗦搭讪。
牧锦抿嘴笑着,并不回答他,“您的茶。”双手将茶杯递给他。
那青年接过杯子,并不肯放弃游说,“你在这儿工资多少?啧啧,看你这气质,当服务员可惜了。要不然这样,去我们家的公司坐办公室如何,晨景贸易,听说过没?工资肯定比你在这儿高!”
牧锦有点心烦,摇头拒绝。
夏薇却走了过来,忍不住插话,“呀,有这样的好事?……大哥,你看我行吗?”她反正也考不上大学,当服务员也不甘心,听到有更好的机会当然愿意。
年轻男人一看,夏薇也长得挺漂亮,一笑两个小酒窝,讨好地看着自己,顿时虚荣心爆棚,一拍胸膛,“当然行了,你们一起去,没问题!”
夏薇咯咯的笑起来,“谢谢大哥!”
年轻男人的姐姐已经关注这边半天了,看弟弟犯了好色的老毛病,跟两个服务员聊得开心,不禁走过来问:“小弟,你在跟她们说什么?”
“姐,前段时间爸不是说咱家公司要招人吗?我看她俩挺好,正在跟她们讲这事,想让她们去试试。”青年兴奋道。
但姐姐却给春风得意的弟弟泼起了冷水,“你以为你能说了算?招人这事又不归你管!你自己都不在公司!再说了,她们两个能干什么?一看就是没文化的样子,我们公司前台都要大专生。”
夏薇满腔热情化为泡影,讪讪地走开了。牧锦根本不以为意,保持着得体的笑容,站在柜子边一动不动。
青年觉得很没面子,他姐姐却感到牧锦平和的笑容很碍眼,不由恶毒地对弟弟说:“你一天到晚不干正事,就知道勾搭不正经的女人,什么不三不四的都想往公司介绍,你以为你是谁啊?”
不三不四的女人?
牧锦怔了一下,想了想,平静地开口,“贵宾,感谢您对我的看重。不过我是安市大学的学生,寒假在酒楼体验生活而已。我想,我毕业之后应该会去待遇发展都比较好的大公司工作,不是随便什么三流小公司都会考虑的。”
“你说什么!”两姐弟一听这话,气得鼓起了眼睛。
牧锦只是点点头,不再看他们,也不再说话。
两姐弟有心将她大骂一顿,但这晚上确实不是好时机,除夕夜吵吵闹闹怕惹了晦气,而且家长都在,他们可不想给掌权的伯父和父亲以及家里最有权威的老头子留下不好的印象,只能象征性地低声喝道:“你等着!”
牧锦笑意不变。
两姐弟跑到老头子老太太身边去献殷勤了,夏薇偷偷蹭过来,拉拉牧锦的袖子,“嘿嘿,我都听见啦,你撒谎了。”
牧锦淡笑,“许他们贬低我,就不许我反击?再说了,我也没讲错,下半年我肯定会是安市大学的学生,谁看得上他们家那种小公司,听都没听说过。”
夏薇羡慕道:“你成绩那么好,上大学是肯定的了,我就不行,我能上个大专就不错了。”
牧锦记得,上一世夏薇连大专都没考上。她不好泼她冷水,只鼓励一句,“加油。”
夏薇的眼光不自禁又往刚才搭讪的男人看去,“对我来说,能到一个小公司坐办公室就很好。”
牧锦心一沉。以前没发觉,夏薇原来这样不愿放过任何一个机会。那男人明显不是善茬,而且不过随口说两句而已,夏薇就当了真,刚才还在他面前笑得那么谄媚,有必要么?
她提醒道:“刚才那女的说了,他们家的公司招人的事不归她弟弟管,你就别想了。”
夏薇笑嘻嘻,“知道啦。……哎对了,刚才我还没谢谢你呢,那小孩打破杯子,幸亏你说了‘恭喜’,不然我绝对要跟他们大吵一架。”
牧锦扯扯嘴角,“没什么。”
“你说他们会把杯子钱付了吗?999豪包的杯子听说都是整套瓷茶具呢,就是碎了一个一套都不齐……”夏薇又开始紧张,“要是他们非说是我打碎的,怎么办啊?”
“怎么可能?”牧锦无语,“刚都说了是他家小孩打碎的,不然他家‘发’什么?”
夏薇才醒悟,点头不迭,“对对对,就是就是。”
最后结账的时候,在茶杯问题上是稍微扯了一阵皮,不过因为那家老太太发话,说为一年的好兆头埋单也不亏,所以总算圆满解决问题。
那两姐弟临走又恶狠狠瞪了瞪牧锦,连带对夏薇都瞪了几眼。夏薇原本还打算跟那男人再忽悠两句,只得熄了心思。
茶杯的事情没有连累到包房服务员,便在领班面前给牧锦说了些好话,牧锦得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表扬。
晚上九点多,她和夏薇才离开金碧辉煌大酒楼,走在回家的路上。
两个女孩肩膀挨着肩膀、脚步同步,仿佛这样挤在一起就能抵御一点寒风。
夏薇嫌弃地裹紧了自己身上土土的防寒服,“魏静,你刚才看见没有,刚才那家的几个女人披的可是皮草呢!还有小羊皮手套,背的包包品牌也是我在杂志上见过的。他们怎么那么有钱啊?”
牧锦啼笑皆非,这就算有钱么?她看得出,那些皮草不过是商场里卖的大众货,包也不算什么太昂贵的款式,连距离暴发户都有点儿远……她没有说话,只是闷着头赶路。今天又累又困,只想回家好好睡一觉,明天倒是放假,但是她想跟母亲商量些赚钱的事。
两个年轻女孩拐进贫民区的小路,熟练地穿过一道牌坊门,便互相告辞。
路灯又灭了,道路黑黢黢的,深一脚浅一脚踩在破烂的小巷子里,牧锦警惕地支着耳朵听着周围的声音。她在这个片区长大,这里的治安很差,她曾经路遇打架斗殴、喝酒闹事等情况,幸亏运气比较好,本身也比较机警,因此从来没出过事。
到了自家楼下,她急匆匆地跑上楼,掏出钥匙打开门,才按下剧烈的心跳。
——本以为家是温馨和睦的地方,可惜眼前的一幕让她眉头微蹙。
母亲林晓兰跪坐在地板上,眼中噙着泪,手边一盆水,正用抹布擦拭着地板上一摊狼藉的痕迹。整个屋子里散发出一种酸臭难闻的味道,而里屋则传来男人打雷一样的鼾声。
不用说,父亲魏刚又喝醉了,吐了一地,这会儿可能已经进屋去睡觉了,还不知道睡前有没有打过林晓兰。
牧锦疲惫地依在门背上,深深叹了一口气。她讨厌这样的环境。
“小静,你回来了?”林晓兰站起来,强打精神,“饿不饿?厨房里给你留了几个饺子,妈去给你煮了吃。”
林晓兰今年还没满40岁,鬓边却有丝丝白发。但看脸的话,能看出年轻时一定是十分清秀的女子。
重生回来后,牧锦每次见到她的脸,总会有种恍惚的感觉。原因无他——那个替换了自己的身份,如今正在牧家娇生惯养的魏熙然,长得跟林晓兰实在是太像了。而自己,却跟牧家的太太冯贞静年轻时一模一样。
其实这也是证明上辈子牧锦和魏熙然各自身份的铁证,今生,牧锦会好好利用这一点!
“小静,小静?”林晓兰担心地看着女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太累了?”
牧锦的思绪回复过来,勉强笑了笑,“妈,我不饿,就是有点累,我在酒楼吃了东西的,你不用管我。”
“哦。”林晓兰又蹲□□去擦洗地板。
“你和爸,今天吃的是饺子吗?”牧锦没有脱防寒服,因为家里没有暖气,脱了会很冷。她不想去帮养母擦洗养父吐的污物,完全无视的话又有些与心难安,所以坐到一边,在养父的鼾声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养母拉起了话。
林晓兰也没觉得有什么,只是边干活边回答,“嗯,是居委会派人送来的肉和面,妈去拔了几颗白菜,剁在一起做了馅包了饺子。味道还真不错呢,你爸爸吃了三十多个!”
牧锦有点为她难过,“妈,那你吃了吗?”
“吃了啊!”林晓兰笑起来,“妈尝好几个呢,很好吃,想着怕你回来饿,所以留在了面板上没煮。明天给你做早餐,你早些起来,免得起晚了被你爸爸吃了。”
仿佛因为话题里提到了自己,所以里屋的男人鼾声突然骤停。
林晓兰吓得一抖,手中的抹布举着没敢动,牧锦也侧耳倾听,屋子里一时安静如水。好一阵,男人的鼾声才又响起来。想必是鼻腔有点阻塞,所以呼吸才会停了一阵,他的老毛病了。
林晓兰明显放下心来。
牧锦叹息。
她有时候真的不明白,养母林晓兰为什么会忍受养父魏刚那么多年的坏脾气以及偶尔的家暴,却不离开他。
听说魏刚年轻的时候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有一把子力气,性格也不错。后来是从建筑工地上摔下来,摔断了腿,才开始颓废。当时建筑商只付了一小部分医药费就不再管他,林晓兰又刚生了孩子没多久,两口子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才勉强治好魏刚的腿,但还是落下了病根。
从那时起,魏刚就不再出去揽活儿干,整天呆在家里,久而久之养成了酗酒打老婆的坏毛病。他偶有清醒的时候,也会抱头痛哭,怨恨自己没本事,养活不了家人。
上辈子,牧锦对魏刚其实是充满了憎恶的。她讨厌这个男人因为生活不如意就责打老婆出气的行为。
但是到了临死前,她却不恨魏刚了。
——至少,当她在游泳池挣扎的时候,这个男人没有袖手旁观,甚至在大冷天跳进了冰凉的池水中,打算救自己。这说明他的人品并没恶劣到无法想象的程度。
好像,魏刚那时也淹死了?
魏熙然所有的麻烦都解决了,倒真是白白捡了个便宜。
看来,如果这辈子自己要早些脱离这个家庭话,得给养父养母想点办法才行……
第5章 情知起5
第五章
夜深了,林晓兰收拾完客厅,洗漱之后便战战兢兢地进屋去睡觉。
这个家只有一室一厅,牧锦的小床就支在客厅的一角。她脱了裤子钻进被窝里,才脱掉上衣搭在被子上,匆匆忙忙躺下。被中一片冰凉,好半晌才被体温捂暖。关掉小台灯,一室黑暗。
在黑夜里,听觉感官分外明显,内室中,魏刚鼾声雷动,林晓兰悉悉索索地翻动身体;窗外,这个片区倒也有几户家境稍好的人家在观看电视里的春节联欢晚会,欢声笑语隐约传来;再远处,噼里啪啦声响起,快到午夜了,过节的人们又在燃放鞭炮。
牧锦不安地动了动身体,缩在盖了十多年的棉被里。她回忆起上辈子被牧家找回去那一年也是个除夕,她小心翼翼地陪着生父生母守岁,牧家大宅仅仅是二楼的小客厅就比目前住的这个一室一厅面积大一倍,明亮而宽敞,更别提精致优雅的内饰、超大屏幕的电视机、水晶茶几上还摆放着各种散发香气的糕饼水果……
尽管在牧家她未曾得到过心灵上的温暖,可牧家的一切毕竟是名正言顺属于她的,她凭什么不该得到?
牧锦眼皮下的眼球动了动,棉被中的两只素手紧紧握成了拳头。
初一一大早,天色蒙蒙亮,牧锦先于养父养母起了床,到厨房一看,案板上蒙着一块湿润的纱布,下面是十来个胖嘟嘟的饺子。想到昨晚上林晓兰说的让自己早上起来吃、别给魏刚看见的话,牧锦有些无奈。
这个家总是这么入不敷出,靠林晓兰每天在街头摆个缝补摊根本就赚不了多少钱,偶尔有人要求加工些围巾袖套枕套会有点赚头,多数情况下一整天在街头喝着风,却一无所获。
就这样,林晓兰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省吃俭用,居然供牧锦上了高中。平时有好吃的,也会偷偷藏起来给牧锦吃。作为母亲,她的确尽职尽责。
只可惜,上辈子安市大学的学费实在是太高了,家里所有的钱拿出来都还得借点儿,全家还必须不吃不喝,这怎么可能?魏刚的腿每年都会犯病一两次,疼起来的时候要敷药膏,他又不时要喝酒,家里跟亲戚也借过钱,不能不还……
前世牧锦憧憬了许久,期盼能够上大学,但是魏刚每日为了这件事在家里酗酒咒骂责打林晓兰,就是嫌女儿读书太多没有用。
最终,牧锦死心了,放弃了大学梦,踏踏实实找了个服装售货员的工作。偶尔经过安市大学的校门,她会驻足观看那些进进出出的大学生,她会幻想,如果自己进了大学,会是怎样的光景……
“小静,你已经起来了?妈马上给你煮饺子吃。你爸还在睡。”林晓兰出现在了厨房门口。
牧锦还保持着手掀起纱布的状态,闻言连忙放下来盖好,回头笑道:“妈,你吃吧,我吃素面就行了。”
“嗐,你这孩子还跟妈客气……”林晓兰笑呵呵的,继续给牧锦煮饺子。
牧锦按住她的手,“妈,我说让你吃你就吃。昨晚上酒楼大厨给服务员开小灶,弄了很多好菜,我跟夏薇都吃了不少,到现在还不饿呢。你赶紧煮了吃吧。”
林晓兰拍拍她的手,感叹女儿懂事,“好吧。”
最后,林晓兰自己只吃了五六个,剩下的仍然全留给了魏刚。
“妈,今天酒楼放假,我跟你一起出摊。”吃完早饭,牧锦拉上小拉车,车上是对他们家来说,最珍贵的一台缝纫机,以及拉拉杂杂一些线和布料。
林晓兰想要接过去,牧锦却不让,且又取了一把干净的塑料梳子,拿了两个盒子,带着一起出门。
林晓兰糊涂了,问道:“小静,你拿这些是干嘛?”
“妈,你等会儿看了就知道了!”牧锦自信满满。
母女两个走出这片区域,沿着大道走了约莫一个小时,到达云霞公园。附近是居民区,还有一条步行街,两边商铺不少,也有很多街边小摊贩,平时林晓兰就是在这里摆摊拉活儿。
平日里,这边来逛街的人到中午便多了起来,附近居民区的家庭妇女会过来卷个裤边儿、接个拉链儿什么的,有时也有时尚女青年拿着衣服来改成自己想要的样儿。夏天的生意稍微好一些,冬天就比较差。
两母女将脚踩缝纫机支好,摆上凳子,前面挂上“缝补”两个大字的纸板,小摊就算摆好了。
这个时间段自然是没什么人,牧锦坐在凳子上,开始给自己梳头。她坐在街边的长凳上,悠闲自在的样子犹如坐在舒适的厅堂里一般舒服。她的面前摆放着一个小小的妆镜,但是她成竹在胸,基本不去看,只是随便瞟几眼而已。
牧锦继承了牧家太太冯贞静的美貌,除了模样姣美之外,更有着一头黝黑亮丽的长发。只见修长白皙的手指头灵巧地在黑发里穿来穿去,很快两条粗黑的鞭子就左右交叉在后脑勺上,巧妙地结在一起。牧锦用黑色的小皮筋扎好,压进发底,隐藏在发根处,再用几根黑色的小细发卡别好。
编完头发,她拿起小镜子照了照,用梳子的细柄小心地把头发挑得蓬松,顿时整个人又显得慵懒了几分。
其实,这就是牧锦想到的一个赚钱的方法。据她所知,大概三五年之后,随着韩剧的热播,所谓的“韩式梳头”便会开始流行起来,饰品店和化妆店都有这项服务。上辈子的她也是个很爱美的女生,跟着电视和网络学了不少韩式发型,编发、盘发都有一手。
林晓兰看得眼睛都愣了,等牧锦全部完成之后,她才欣喜问女儿:“小静,你梳的这个头真是漂亮,从哪儿学的啊?”
牧锦编了句谎话,“我自己琢磨的。妈,你说好看不好看?”
“好看!简直太好看了。我闺女就是聪明!”林晓兰被华丽的发型晃花了眼,想摸摸女儿的头发,又怕弄坏了。
牧锦笑了,“妈,我刚才梳的时候,你看了吗?”
林晓兰点头,“看了一遍,不过没太记牢。”
牧锦知道养母其实是个心灵手巧的女人,不然也不能吃缝纫这碗饭,只可惜没机会和服装行业接触,才能有点埋没。
她笑道:“那,妈你多看几遍,今天我打算给路过这里的女孩梳头发,每个头收五块钱。”
“啊?这……这也能赚钱?”林晓兰有点不信。
“管他呢,试试呗。”牧锦耸耸肩。她手边还有一盒皮筋和一盒细发卡,她重生回来的当天正巧领工资,用了十来块钱买的。这生意试一试也没有什么成本,根本不可能亏。何况她确信,爱美的时尚女孩一定会愿意花这个钱的。
牧锦带了纸笔,用一张白纸写了两个大字“梳头”,挂在“缝补”纸板的旁边,一切准备就绪。
林晓兰对女儿的行为支持是支持,可到底半信半疑,暗暗笑了笑,没去管她。
这天是大年初一,人们半夜里都睡得很晚,商家大部分都放了假,偌大的步行街也只有几户商家照常开门营业,连平时喧嚣吵闹的小摊贩也不见踪影。
一直到中午,缝补摊都乏人问津。牧锦不禁有些忧虑,她原本计划着今天能开张,多梳几个发型让养母记住,她明天之后又要到酒楼去打寒假工,只能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再教养母其他的发型,把这个无本生意做起来。可赶上这么个日子,真是没办法了。
母女两个坐在寒风里,取出林晓兰昨晚做的白菜馅儿的素包子当做午餐,包子都已经冷掉了。
正吃着,一记清亮的女生嗓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哎,梳头?梳什么头?……哇!”
牧锦赶紧咽下口中的包子,连忙回头。看见来人,却愣住了。
她……认得这个说话的女孩。
第6章 情知起6
第六章
站在缝纫摊前的女孩明眸皓齿,眼神带着惊叹,穿着打扮一见即知是富贵人家的小姐,精致而典雅。她似是被牧锦的发型迷住了,嘴里赞道:“梳头……就是梳你这个发型吗?”
牧锦心情十分复杂。
她认得这个女孩,名字叫做江丹姿,是安市豪门江家的二小姐。她上面有一个哥哥,叫江劭峥,好像是安市的商业天才之一,与顾家的顾震苏并称“安市双杰”,都是了不得的青年才俊。
江丹姿在父母兄长的保护下,性格比较天真单纯,是牧家的假小姐魏熙然的好朋友,因为看不清魏熙然伪善的面目,也曾经对回到牧家的牧锦冷嘲热讽。她哥哥江劭峥倒是个成熟稳重的人,为妹妹的出言不逊而极其不悦,教育过妹妹很多次。江丹姿被哥哥责备之后很不开心,又因魏熙然的挑唆,反而更加憎恶牧锦。
最后江劭峥看出了魏熙然个性之中隐藏的恶劣之处,为了阻止妹妹继续跟这个女人来往,将妹妹送往美国。江丹姿再回到安市的时候,心性成熟了不少,而且结了婚,才没跟魏熙然继续来往。
对于江丹姿,牧锦说不上是什么感觉,说恨吧,倒也不至于,当年江丹姿只是在言语上藐视自己而已,并没有真正出手做过什么;可说不恨吧,却因为她曾与魏熙然沆瀣一气,而心怀不忿。
牧锦心中默默叹了一声,罢罢罢,今生毕竟重新来过,绝对不会再重蹈覆辙!她一定会想办法让江丹姿认识到魏熙然的真面目。
当下,牧锦面带笑容,点点头,“嗯,梳头的意思就是为你梳一个新的发型。不仅仅是我这种,我还可以根据你的脸型和气质以及你的要求,为你梳另外的适合的发型。”
江丹姿身边站着一个保姆模样的中年女人,低声道:“小姐,你要弄头发,下午给andy打个电话让他到家里就是了,何必在街头梳呢?”
“可是我觉得她这个头发真的很好看,就连andy都没给我梳过这样的发型。”江丹姿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她这会儿正从云霞公园云霞山的云霞寺里出来。安市大年初一有不少习俗,比如到就近的寺庙上香,撞撞寺庙里的祈福钟,为寺里的长明灯点灯油等。因此云霞公园的云霞寺、南湖公园的南湖寺,以及城中心的昭明寺及明远寺都是大年初一最热闹的地方。
江丹姿已经上完了香,突然想吃步行街上有名的甜品房“千昭屋”的招牌主打赤心雪团。跟着她出门的王妈说千昭屋今天应该放假不营业,她不听,偏要过来,结果扑了个空,正撅着小嘴发脾气呢,就看见了牧锦母女的缝补摊,于是视线立即被“梳头”两个大字吸引,然后转移到牧锦的头上,顿时又被那华丽繁复的盘发辫迷得一眨不眨。
王妈为难地看着缝补摊上的两个人,倒是干净整洁,做派正经,可是让小姐在寒风中坐在街头小凳子上梳头……王妈抹了抹汗,“小姐,算了,回去吧。”
江丹姿的小姐脾气上来了,一扭头,“我不!……你给我梳个头。”后面一句话是对着牧锦说的。
牧锦笑盈盈地站起来,“好的,小姐请坐。梳头每个五十元。”她把价格一下子提高了九倍。这可是豪门千金,平时请个造型师去家里都是几百几千,梳个头只收她五十,已经很少了,不赚白不赚。
林晓兰听了这个价,差点瞪直了眼,下意识想去拉女儿的手臂。
牧锦对她一笑,调皮地眨眨眼。
王妈听了价也有点不乐意,刚想杀价,江丹姿已经坐在了凳子上,“五十啊,挺便宜的,但是你必须给我梳好哦,要是不好看,我可不给钱的。”
牧锦应道:“放心吧,绝对好看。”
她观察了一下江丹姿的脸型,又拈起头发看了看发质。果然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定是从小就做保养,皮肤水嫩,头发也柔软乌黑。她根据江丹姿的娃娃脸,给她设计了一个跟自己这个不同的盘头,一圈圈的发辫盘绕在头顶,最后呈现出一个玫瑰花一般的状态。
这下,连王妈都被她灵巧的技术惊呆了。
完成之后,牧锦略显遗憾,“小姐,我这里暂时只有细的黑发卡,若是有两朵小小的钻石发饰簪在你的头顶,会更加好看,更突显衬托你的气质。”
江丹姿已经从王妈的眼里看出了惊叹,她忙不迭拿着牧锦的小镜子,又取出自己的化妆镜来,前后对照,虽然镜子的面积太小,但她还是看见了自己后脑勺上那朵由黑发堆积而成的“玫瑰花”,登时兴奋雀跃,“哇,好漂亮!……面前也好看!”
她的脸型偏圆,所以牧锦将头顶的发层微微隆起,拉长了脸型。她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摇身一变,从刚才的天真幼稚款,一下子成了优雅轻熟款。这也是因为牧锦回忆起,上一世江丹姿对自己的娃娃脸一直不甚满意,特别想要成熟的范儿,今天她正巧投其所好。
“哈哈,王妈,我要去格蕾丝买钻石发饰!……哎,你不走吧?我买了发饰回来你帮我簪上,好不好?”江丹姿左照右照,乐得合不拢嘴。
牧锦笑笑,“我今天一直都在这里。”
江丹姿兴冲冲地就想离开,“好。王妈,先把钱给她,我们这就去格蕾丝。”
王妈之前还有些觉得不划算,此刻都不再不满了。她也认为摆摊的小姑娘这一把手艺的确值得五十元。江家太太惯用的造型师andy都没这本事呢,每次到江家不过是给太太小姐吹吹头、做做护理就收得那么贵。
牧锦接过钱,淡然一笑,“谢谢。”
王妈对她的印象有些奇怪,这女孩子十分大气雍容,真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孩,而且脸长得也很熟悉……王妈又看了牧锦好几眼,一直在想曾在哪里见过。
牧锦心里明白,江家和牧家的关系不错,两家太太时常来往,两家千金也是好朋友。江丹姿还小,对人对事不走心,而王妈却见过牧家太太不少次,哪里会看不出牧锦与冯贞静面相的相似呢?
事情越来越顺利了,没想到今天竟然遇到了江丹姿和王妈。
牧锦站在步行街口目送两人拐进了格蕾丝购物中心那条街,嘴角轻轻勾起一抹运筹帷幄的笑。
第7章 情知起7
第七章
“小静,你太能干了。”林晓兰捧着女儿递给自己的五十元,满眼惊喜,“原来梳头真的能赚钱!”
牧锦摆摆手,“妈,下一个来梳头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呢。而且,你没看出来吗,刚才那个女孩可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身边还跟着个奶妈呢,所以我才收她那么贵。如果是一般来逛街的女孩,还是只能收五元十元。”
“那也不错了!”林晓兰了解的点点头,“我家小静就是聪明。”这是她的口头禅。
牧锦乐了,上前挽着她的手臂,“妈,哪有你这么夸自己女儿的呀。”
林晓兰轻轻碰她盘着发辫的后脑勺,虚摸了一把,“我是说实话,妈有你这么个闺女,真是上辈子烧高香得来的福分。”
“妈——”牧锦有点害羞地将脸颊埋在养母的肩上,可嘴角的笑意却淡了下来。若是一辈子都做林晓兰的女儿,不知道自己是牧家的千金,努力奋斗奉养父母,倒也是种幸福。
然而,如今她对自己的身世早已知晓,贫民区与豪门,身份有着如此巨大的落差,况且还经历过噩梦一般被牧家找回去的五年,她无法只满足于和养母之间小小的温情了。她想要证明给大家看,牧锦绝非池中之物!
既然迟早也要回到牧家,不如早一点主动将命运在掌握在手中。
……
半个小时后,江丹姿急急忙忙地又跟王妈走了回来,手里拿着三个极其精美的发饰,看样子都是大牌奢侈品。“你看看,我簪上哪个比较好看?”
牧锦仔细考虑一下,选了一个水晶发卡,非常简单的冰绒花造型,小小一支。她仔细为江丹姿别在了后脑勺右侧作为装饰。“好了。”
江丹姿美滋滋的拿着镜子左照右照照了好久,才在王妈的催促下离开步行街。
已经是下午了,附近的一些商铺陆陆续续懒懒散散打开了门,也没有很想做生意的意思,这些商铺老板基本上都住这附近,呆在家里也没意思,不如过来开了店门和周围的邻居随意聊聊天。
从云霞公园里出来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林晓兰和牧锦母女俩的缝补摊总算吸引到了目标受众的眼球。
自几个女孩坐在凳子上带头尝试梳头后,小摊的生意开始有了起色。也亏得牧锦的手艺实在精妙,她将上辈子在网络上见过的发型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又根据女孩们的脸型、气质、五官特色等,分别给她们设计不同的发型,每个发型根据复杂程度,收五到十元不等。
但凡见了她发型的女孩,无一不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及至牧锦为她们梳了头之后,更是感觉这钱花得值。
林晓兰的缝补摊无人问津,她索性站在女儿的身边,仔仔细细地揣摩她的动作,两手下意识跟着动,认真地学了起来。
牧锦有时特意放慢动作,让养母看个清楚。
这天到晚上收摊的时候,母女俩一数,加上江丹姿给的五十,一共赚了一百七十元!林晓兰喜不自胜,差点语无伦次。
女儿才跟她出摊一天,竟然开辟了新的赚钱路子!这个数目几乎只有在她夏天生意最好的时候才能赚得到啊。
回去的路上,林晓兰特意拉着女儿拐去烧鸡店,给牧锦买了两个烧鸡腿,“小静,快吃,快吃。”
牧锦拿出一个,“妈,你也吃。”
“妈不喜欢吃鸡肉。”林晓兰摇头拒绝,看着女儿的眼里满是骄傲。女儿这么懂事又伶俐,她怎能不欣喜!
牧锦有点心酸,硬是塞了一个鸡腿到她嘴里,“妈,你就吃吧。放心,只要愿意,赚钱的方法多的是!以后咱们想吃什么吃什么,还可以吃一碗倒一碗!”
“你这孩子!”林晓兰噗的笑了,她咬了一口鸡腿,敲敲牧锦的脑袋,“说什么吃一碗倒一碗呢,浪费粮食可耻知道吗!”
“哈哈哈,说个笑话嘛。”
母女两个在路上就把鸡腿吃完了,林晓兰本来还想让,牧锦坚持不肯,她只好怀着对魏刚淡淡的歉意,吃掉了这个鸡腿。若是牧锦知道她心中所想,只怕会长叹一声。这个女人,上辈子、这辈子排在第一的永远是老公,第二是女儿,最后才是她自己。
牧锦记得,前世她与魏熙然身份互换之后,魏熙然只回到贫民区看望了生父生母一次,而且还没走到楼下就被街巷的肮脏和混乱吓坏了,跑回牧家,哭着求牧夫人不要赶走她。到底是从小养大的孩子,牧夫人心软了,就仍然让她在牧家住着。
林晓兰和魏刚想要见见魏熙然,魏熙然却从来都是推三阻四,甚至压根就没想过要为自己生父生母做些什么,更可恶的是,她甚至竭力想要摆脱他们,摆脱自己真正的身份。
那时牧锦也过得一团糟,刚回到家没多久,就碰上了家里生意决策上的失误,为了与交好的路家保持更好更长久的合作势头,家里安排她嫁给了根本瞧不上她的路家少爷。
牧锦在牧家几乎还没住热乎就嫁到了路家,公公性子冷淡,婆婆尖酸刻薄,老公更是讨厌她,他们不愿意让牧锦与魏刚夫妻保持联系,怕败坏名声。因而牧锦只能偷偷摸摸送钱和东西给林晓兰,改善他们的生活。
然而,她的工作被家里强制停止,牧家和路家又都没想过给她钱花,她把之前工作的积蓄全给了林晓兰后,直弄得自己囊中羞涩、苦不堪言。最可怜的时候,路家的一个佣人兜里的钱,恐怕都比她这个少奶奶多。
那个阶层的夫人小姐都是要交际的,东家宴请西家盛会,牧锦穿着同一件礼服去了三个场合,这件事更成为安市豪门名媛和千金之中的笑柄。牧夫人和路夫人听说之后,脸面上过不去,与牧锦详谈了一次,将她送去了京城学习礼仪,后来又去了法国,这一去,就是五年。
她听说,在那五年中,林晓兰生了场重病,到牧家找魏熙然帮忙,却被魏熙然叫人赶了出去,并扬言:“你只生了我,却没有养过我,于我无恩,我于你也无情!”
林晓兰气得病情加重,等到在国外的牧锦得到消息时,养母竟然已经离世……
牧锦就是想不明白,林晓兰温柔贤淑,怎么会生出魏熙然那种狼心狗肺的东西;而冯贞静高贵典雅,怎么会将魏熙然养出了那样的德行?人性难道是天生的么?
她摇了摇头,不再继续想下去。
“真好吃。”林晓兰啃完了鸡骨头,有些舍不得地扔到了垃圾桶里。
牧锦也连忙啃掉了最后一口。
江家大宅。
江丹姿蹦跳着进了小客厅,立刻转来转去地给母亲展示自己的头发,“妈咪,好看吗?”
江太太端着一杯果茶正在喝,被女儿一叫,抬头看去,惊艳道:“呀,好看好看。这是andy给我们家小公主琢磨出的新发型?”
“才不是呢。”江丹姿得意地笑,“今天在云霞公园步行街做的。”
“云霞公园步行街?”江太太糊涂了。
王妈急忙上前,三言两语解释了情况,“……那女孩确实厉害,一会儿就给小姐梳好了头。说起来,我瞧那女孩有些面熟,就是想不起来像谁了。”
“原来街头也有手艺这么好的人呢。”江太太没当回事,点头微笑,“王妈你见过的人多,大概是从前在哪里看到过也未可知。”
王妈皱眉细想,突然灵光一现,“太太,我想起那个女孩像谁了!”
第8章 情知起8
第八章
江太太问:“像谁?”
王妈一拍脑袋,“我就说在哪儿见过似的,原来那女孩长得很像牧家的太太!”
江太太并没当回事,只是随意笑道:“哦,这么说应该是很漂亮吧。……不过说起来,牧家的熙然跟牧太太其实倒不是很像。”
她与牧太太冯贞静从小就是闺蜜,冯贞静的美貌在整个安市乃至华国的富豪圈里都是有名的,可惜生的女儿只是清秀佳人而已,论五官还不如自己家的丹姿。
王妈感慨道:“是呢。”
“妈咪,你们在说什么?”江丹姿照完了镜子,又跑回来了,搂着母亲撒娇。
江太太笑盈盈地拍拍她的胳膊,“来说说今天都做了什么?”
“我去了云霞寺,给爹地、妈咪、大哥都敲了祈福钟,又给咱们家的长明灯添了灯油……后来去了步行街,然后到格蕾丝买了发卡,还去吃了茶点……”江丹姿掰着手指头认真地数着自己去过的地方,最后嘟着嘴说:“妈咪,我想吃赤心雪团,但是千昭屋今天没开门,呜呜呜。”
江太太慈爱地抚摩两下她的脊背,“叫老朱给你做就是了。”
“但是……”江丹姿悄声在她耳边说:“我觉得朱叔做的跟千昭屋的口味不同……”
“你呀你,”江太太忍笑轻敲她脑袋,“嘴还挺叼的?”
“妈咪别弄我头发,我还要给大哥瞧瞧的。”江丹姿抱着自己的脑袋,欢快地笑着站了起来。
江家的大少江劭峥正巧从楼上下来,进入小客厅,笑问妹妹,“给我瞧什么?”
“大哥,你看我的头发!”江丹姿是个典型的兄控,从小爱缠着大哥,她觉得自己大哥是全天下最聪明最勇敢最能干的人。
江劭峥在他人面前总是不苟言笑,不过却十分有耐心地夸赞小妹。他靠在门框上,两手插兜,长腿随性-交叠着,微微歪了歪脑袋,仔细观赏了江丹姿的发型片刻,淡淡一笑,“嗯,不错。”
“是吧是吧?大哥你也觉得好看吧!”江丹姿欢呼起来,“哈哈,妈咪,我要去熙然家!”这是要去炫耀吧。
江太太和江劭峥都宠溺地看着她,“去吧,早点回来。”
这天江丹姿收获了魏熙然以及几个豪门千金的交口称赞,飘飘欲仙,打算第二天再去步行街找到这个梳头的女孩谈一谈,看能不能专门为她上-门-服-务。
而牧锦回到家里,帮着林晓兰做了晚饭,养父魏刚才从外面一瘸一拐地进了家,面色不善,“今天吃什么。”
他的日常生活就是白天睡到中午才起床,吃完林晓兰留给他的饭菜之后出门去。有时候会跟过去认识的朋友一起拉点刷墙灰、搬家具之类的活儿干,但大部分时候都是贴着墙根边喝酒边等活计,一天也挣不到几个钱,毕竟他腿脚不灵便。
晚上回家吃了饭,他又再出门跟一些和他情况差不多的人找个大排档混着,整点二锅头、老白干继续喝,聊天骂娘骂世道,就着一盘花生米、卤豆干混一个晚上,十一二点钟便跌跌撞撞的回家,打骂老婆、睡觉。
魏刚身边大都是命运多舛的穷苦人,受过伤或者身体不好、病痛不断,对生活没了什么希望,只能酗酒以度。可怜他们的老婆,除了操持家务,还得养家糊口。有的酗酒汉老婆干脆就跑路了事,但也有林晓兰这样不离不弃的。
魏刚清醒一点的时候也会跟老婆讲两句好话,帮她做点家务。牧锦听养母说过,他们两人自小一块儿长大,算是青梅竹马,所以林晓兰宁愿自己苦一些,也不想离开老公。
今天下午魏刚大概没喝多少酒,脑子还算清醒,除了阴沉一点之外,并没有骂骂咧咧的迹象,林晓兰放了心,端上蒜泥白菜、土豆丝,特意用包饺子剩下的肉做了个青椒炒肉丝端上来,笑道:“吃饭吧。”
魏刚端着米饭,觉出了点什么,扭头问道:“今天生意好?”
“还行。咱女儿出了个给人梳头的主意。”林晓兰惦记着牧锦说的不确定性,所以没有说死,只道:“看看再说,能行就做下去。”
“唔。”魏刚嗯了声,粗声粗气道:“有要我做啥的就跟我讲。”
林晓兰受宠若惊,眼睛瞪大,“……好、好。”平时被打骂惯了,老公和颜悦色一回,她倒还不习惯了。
牧锦不动声色地瞟瞟两人,吃了一口饭。
晚上,魏刚出门,牧锦开始教母亲梳头。今天下午她一共展示了五六个发型,大多数是重复的,偶有小变化,就是想让林晓兰反复多看几遍,能够记住。林晓兰果然不负她所望,很快就在她的头上复制出了一朵“玫瑰花”,除了太紧点儿、歪了点儿,各方面都很完美。
牧锦索性就当了发模,让养母在自己头上不停地演示。可能林晓兰在这方面确实很有天赋,何况她还有赚钱的动力,自然更加细心和认真,一个晚上过去,五个发型竟然全梳得服服帖帖。
牧锦惊讶道:“妈,你好厉害呀!竟然已经会制造细节的变化了。”
林晓兰很兴奋,“哈哈,啥细节不细节的,妈就是想到哪儿就梳到哪儿了。不过,小静,你下午跟那些女孩说过,脸型不同,发型也不一样,这个道理妈还不太懂。”
“哦,这简单。”牧锦点点头,解释道:“人的脸型大致有圆形、椭圆形、菱形、长形、梨形、国字脸和锥子脸。最好看的脸型就是椭圆形,俗称鹅蛋脸,这种脸型什么发型都好看,不挑。如果是圆形脸,比如今天中午第一个过来的那个江……那个富家女,给她梳头就要增加发顶的高度和饱满度,使脸型拉长;或者侧分,这样斜斜地梳过来,遮住部分脸颊,修饰圆脸。”
牧锦拉了张做作业的草稿纸过来,边画边解说,时而用自己的头发来做示范,母女两个在小小的台灯下一个教一个学,讨论得有声有色。
林晓兰听完这么多脸型,感觉有点担心,怕自己记不住。
牧锦连忙鼓励她,“妈,这梳头不比剪头,剪头才要特别注意刘海和分线,而梳头么,其实只要花型华丽、复杂,很多人就会满意了。”
林晓兰点头。
“对了,妈,我给你说啊,你前面给我梳的几个头都比较紧,感觉太贴头皮了,这个你要放松一些,不用这么紧,有时候蓬松点儿更好看。还有就是如果梳完还是觉得太贴,可以用梳子柄挑一挑。像这样,挑松一些。”牧锦做了示范。
林晓兰一一记牢,尽管她不是很理解。对于她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头发梳得光光的最好看,但是女儿的发型那么受年轻人欢迎,那就一定有她的理由。
牧锦又道:“妈,今天来梳头的女孩都是长发,还比较方便,如果以后也有短头发的女孩来做发型,那就得买定型喷雾,喷一喷头发,梳起来就不会太滑。对了,做完这几天,若是情况好,那就让爸爸给做个木箱子,买一块黑海绵,去批发一些发饰,可以顺便推销。还有蓬蓬粉、垫发片之类的小玩意儿,也可以进点货……算了,那些以后再说。”
她这是打算copy过几年才会出现的韩式发饰店呢。
林晓兰被她说得心动,又有些糊涂,“这些好是好,但是妈都没听过……”
牧锦笑着挽住养母的胳膊,“妈,没事的。等批发市场放完假,我找时间和你去选饰品,很容易的。”
“好好好。”
其实,牧锦完全可以将酒楼那边的假期工辞掉,全心全意跟养母去做这个梳头和饰品的生意。但是她不能,一是因为还没到一个月,工资没有结算;二是因为,她清楚地记得,她将在酒楼见到几个改变她命运的人物,就在这个寒假快要结束的时候。
她在等待那个机会,一举揭穿自己和魏熙然的身份。
第9章 情知起9
第九章
初二,牧锦继续到金碧辉煌大酒楼当礼仪。夏薇显得无精打采,一看就知道这个年没有过好。
站在门口迎客时,夏薇突然问道:“魏静,你想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
牧锦听了一愣,瞥她一眼,“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想找个又有钱又帅又对我好的人,要是现在出现这样一个人,我马上就跟他走!”夏薇愤愤地说:“像我爸那种人,真没出息!”
夏薇的家境跟魏家差不多,只不过她父亲是个做苦力活的老实人,而她的母亲则比较市侩刻薄。夏母据称年轻时很漂亮,常说自己嫁给夏父是瞎了眼。她没有工作,整天游手好闲,时常用尖利的语言责骂老实的夏父。夏薇受到母亲的影响比较深,认为父亲无能,总是做着找有钱男人的美梦。
牧锦心里已经对夏薇的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所以很不客气地说:“你爸怎么了?每天在外面忙东忙西累死累活,赚的钱全部给了你妈,这样的男人有什么不好?”
夏薇辣气壮地反驳,“有什么好?就他赚那点钱,一个月还不够来金碧辉煌吃一顿,一年也不能给我买几件新衣服!”
牧锦摇头,“我问你,你是想找一个赚十万,给你花五千的男人,还是找一个赚五千,给你花五千的男人?”
夏薇忙说:“当然选有钱的!”
“可是他给你花钱的比例只有百分之五,说明他对你的爱也只有百分之五。可赚五千给你花五千的男人,对你却是全心全意。”牧锦盯着她的眼睛,“就是这样,你仍然认为那个有钱的男人比较好吗?”
夏薇沉吟了一阵,依旧狠心点头,“当然!也许我可以让他多给我一些呢?那个赚五千的,就只能给我五千,再多都没有了!”
牧锦无语。
与其挖空心思让男人多给自己一点钱,还不如自己赚自己花,不用依附于任何人,难道不好么?
牧锦觉得跟夏薇完全没有共同语言。
夏薇一边在幻想白马王子,一边注意地观察着前来吃饭的顾客,只要有年轻英俊、穿着比较体面的,她就会不自觉地向对方抛媚眼。
牧锦则在一旁观察着她的表情。上辈子,牧锦18岁时还是个单纯的女孩子,哪会注意到好朋友的这些举动。如今在她看来,夏薇这样的女人,很明显从小养成了拜金主义的观点,已是很难矫正了。
她端正视线,微笑着目向前方,不再去观察夏薇。
……
一大早,江太太就带着儿子和女儿出门走亲戚。豪门世家之间的关系网是非常复杂的,简单的交际也许就暗藏着生意场的信息沟通,就连亲戚关系也必须时常维护。
江丹姿因为昨晚睡觉不得不拆掉了好看的盘发,显得有些不开心,江太太和江劭峥好容易才把她哄好了。
下午江丹姿又和王妈一起出门,急匆匆赶去步行街。
她昨晚上跟一群千金小姐们炫耀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人旁敲侧击跟她打听地址,她得想办法抢先让那个梳头的女孩单独为自己服务。
今天她自然是扑了个空,牧锦去酒楼上班了,只有林晓兰忐忑不安地坐在缝补摊的后面,不过“梳头”两个大字依然挂着。
林晓兰练了一个晚上,堪堪把五个发型练熟悉,可是女儿不在身边,自己一个人坐在这里,总觉得心里根本没底。
初二这天的生意比初一差得多,一早上过去只有两个女孩过来问情况,然而一单生意也没有做成。林晓兰凄凄惶惶,害怕自己会让女儿失望。
其实没有生意的原因很简单,昨天牧锦用自己的头发做了示范,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算是有个广告效应。而今天林晓兰并没好意思给自己梳个盘发,她只是简简单单的将头发扎在脑后而已,谁知道梳头是什么意思?
“哎,昨天那个女生呢?去哪儿了?”江丹姿兴冲冲地跑过来,结果却大失所望。
林晓兰打起精神回答:“小姐,你说的是我女儿吗?她今天没在。你要梳头吗?我也可以帮你梳一个。”
“哦。”江丹姿有些提不起兴致,不知为何,她就是特别信任牧锦。因为抹不开面子,所以她勉强坐了下来,“我要梳个跟昨天不一样的,行不行?”
林晓兰心道,幸亏女儿昨晚上特别拿这个富家千金讲解了好几种发型,不然还真不好应付。她连连点头,“好的好的。”
江丹姿坐下,林晓兰暗暗吸了一口气,才开始用梳子轻轻给她梳发。
王妈站在一旁观看。过了一会儿,王妈的目光凝滞了,脸上不由得浮起了惊异的表情。一个惊天的想法在她脑中浮现,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王妈开口跟林晓兰搭话,“这位大姐,昨天那个女孩是你的女儿?”
林晓兰笑道:“是的。”
“我看她跟我家小姐年纪差不多吧,我家小姐18岁了。”王妈不经意道。
林晓兰腼腆回答,“是呢,我女儿跟这位小姐年龄差不多,也是18岁。”
“啊?她跟我一样大?”江丹姿皱皱眉。
王妈问:“你们是本地人吗?”
林晓兰点头,“是的,我们家一直在安市住。”
王妈心里的疑云越来越大,又找话说:“你女儿很能干嘛,这梳头是你教她的?”
“不不不,”林晓兰连忙摇头,有点骄傲地说:“是她自己琢磨出来的,还是她教我的呢。”
江丹姿听着,撅了撅嘴。她只是觉得,那女孩跟自己差不多大,竟然能琢磨出这么好看的发型,好像比自己厉害了一丢丢。
王妈又东拉西扯了一阵,问出魏家住在贫民区,牧锦在别的地方打假期工等信息,她刚想下定决心说一句“你女儿跟你不大像”,就听林晓兰道:“小姐,梳好了。”
江丹姿一直绞着手指头,心不在焉地听她们说话,听到梳好了,连忙从包里拿出镜子照。这个发型与前一天的有些区别,这次不是将发顶挑高,而是将发辫盘在头顶,然后在耳上方45度高高扎起,显得青春洋溢,又不失活力。
江丹姿高兴了起来。
林晓兰将牧锦教给自己的话学了一遍,“我女儿说了,小姐你那么年轻,除非参加重要的活动需要盘发,其他时候只要这样将发辫编结实之后,在脑后梳高扎起来就很好看。小姐可以自己尝试梳丸子头或者花苞头,也能显得很精神。”
江丹姿来了兴致,“丸子头、花苞头?怎么弄,容易么?”
“很容易的。”
江丹姿眼珠子转了转,“这样吧,让你女儿到我家来教我,我付费,如何?”
“这个……”林晓兰犹豫了。牧锦在酒楼做礼仪,因为是假期工,所以排班很满,吃饭的时间点最忙,不知道能不能抽出时间。
江丹姿有点着急,“难道不行吗?”
林晓兰不敢替女儿答应,小心翼翼道:“不是的,我家小静在做工,比较忙,我得回去问问她。”
王妈在一旁帮江丹姿的腔,“放心吧,让你女儿去教小姐,江家不会亏待她的。”
林晓兰这才犹豫着答应,拿了江家的地址。
离开步行街之后,江丹姿乐悠悠地要求去找朋友玩,王妈和司机将她送到地点就回了江家。
一进门,王妈就急匆匆地跑去找江太太,“太太!我今天发现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第10章 情知起10
第十章
江太太雍容华贵地坐在花厅里,正和仁馨修慧慈善会的几位负责人在商量事情。王妈这一进去,几人都向门口看过来。
仁馨修慧慈善会是安市豪门名媛组成的慈善团体,能够入会的无一不是集智慧、美貌、品德、高贵于一体,并且家世上乘的太太和小姐。这个慈善会的口碑十分优良,在整个华国也是属于非常有名的。
王妈急匆匆走进花厅,一见这个场景,便知道自己唐突了。
江太太略微有些不悦,皱了皱眉,“王妈,怎么那么急躁。”
王妈退到门口,连忙道:“对不起,太太。”
“不好意思。”江太太跟一旁的几个富家太太道歉。
那几个中年美妇都纷纷道:“江太太,没有关系的,也许王妈有急事呢?且听她说说罢。”
江太太看向王妈。
王妈心知这件事关系到牧家的隐秘,不方便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脸上堆笑道:“太太,我就是汇报一下今天看到了一家新开的店……”
其他几人心知王妈要说的话不太方便给人听,善解人意地笑笑,把头转了回来。
江太太轻轻摆了摆手,王妈便退出了花厅。
一个小时后,几位太太告辞,江太太才叫来王妈,“怎么回事?”
“太太,不好意思,刚才我忘记了您要和仁馨修慧的理事会面的事情了。”王妈一脸歉意,“但是我下午发现的那件事实在是太令我惊奇了。”
“……我这个指甲颜色是不是太艳了些?”江太太漫不经心地审视着自己玫红色的指甲,那双手保养得十分白嫩,一点也不像四十许人。她问道:“究竟什么事让你这么惊奇?下午看起来竟有些失了分寸。”
“可不是吗!”王妈左右看了看,紧走了几步,弯下腰在江太太耳边说:“太太,您还记得我说的那个长得像牧太太的女孩吗?”
“她还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江太太轻问。
王妈一脸“窥探到不可说的秘密”的神情,“太太,这事情真的有蹊跷!我今天又陪小姐去找那个女孩梳头,她不在,但她母亲在。昨儿我还没注意,今儿我细细一看她的脸,天哪,您猜怎么着?竟然与牧家小姐有八-九成相似!”
“天下相似的人多了去了……什么?”江太太初始还不以为然,突然领悟到王妈的意思,眼睛微微瞪大了,“你是说,那女孩像牧太太,而牧小姐则像那女孩的母亲?”
“可不是吗!”王妈八卦之心浓郁,兴奋地说:“太太,您看,会不会是……狸猫换太子?”
江太太眉头紧蹙,“别这么说。”
王妈赶紧点头,“也是。我看那个女人倒是很镇定,今天我刻意问了她好多问题,她都一一回答,并没有什么隐瞒,也很以她的女儿为骄傲。……那会不会是哪里出了岔子,牧家小姐被人调换……”
“嘘。”江太太制止她的猜测,“兴许就是长得像呢。”
王妈分析道:“可是,两人的女儿都像对方的母亲,若是只有一个像,还有可能是例外,两个都像,这……”
“嗯……”江太太陷入沉思。
她和牧太太一直是闺蜜,闺蜜的女儿也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如果牧熙然真的不是牧太太的女儿……这件事太大了,她不能不告诉牧太太。可是光凭着一面之词,牧太太会相信吗?
王妈又说:“太太,小姐说了,让那个女孩周末过来教她梳几个简单的发型,您要不要亲眼看看她?”
江太太一怔,“这样?那好吧。”
牧锦晚上回家之后,听养母提及了江丹姿叫自己去江家的事情,她略略考虑一番,便答应了。
恰巧过了两天便是周末,她上的班下午两点到四点半之间是可以休息的,正好趁此机会去江家一趟。
景山大道于牧锦来说是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地方。这里是安市最顶级的富人区,大部分老牌豪门世家都在这里居住了五十年以上,很多房龄都超过七十年,带着高门大户的森严与底蕴。这里的豪宅有的是华国传统徽派建筑,有的则是二三十年代的老租界风格,当然最多的则是大型的华丽洋屋。江家就是如此。
江家是在景山的右侧山腰,沿着江家旁的山道一直往左边开,经过三四座豪宅,便是牧家的地界。
牧锦站在江家大门边,望着熟悉的山道,恍如隔世。
她又来到了这片曾经无限仰望和憧憬的富人区。
上辈子她的死犹如被风刮过的湖面,仅有微微涟漪,波澜都未曾兴起,便溘然消逝。她的豪门生涯好似一个格格不入的观光客,自始至终都未曾参与到其中。
其实,人与人之间又有何区别呢,到死的那一刻,牧锦才明白,自己不需要那般小心翼翼、那般步步战栗,人生不是活给他人看的,自己的人生,不该那般渺小而凄凉!
她按下起伏的心跳,从山道上撤回了视线,按响了江家大门的呼叫器。
江丹姿推掉了和一众好友去吃茶,特意等在家里,听见门房通报牧锦来了,赶紧让她进来。
王妈也暗暗通知了江太太。
江太太在客厅里见到牧锦,倒是面色如常,春风和蔼地问了牧锦几个问题,多大啦,念哪个学校,在哪里做工之类。
牧锦自然得体地回答了她的问题。
江丹姿在一旁早已等不耐烦了,搂着母亲胳膊蹭了蹭,“妈咪,我们去楼上的休息室了。”
“去吧。”江太太笑着挥挥手。
等两个女孩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江太太面上才不由得露出深思的模样。
要说牧锦与现在的牧太太,其实并不是非常非常像,毕竟牧太太是高门贵妇,养尊处优,加上平日里总会化妆打扮一番;而牧锦清水出芙蓉,素面朝天,穿着也朴素,虽然自信,但难免青涩稚嫩,两人气质上的差距太大。难怪见了她几次的江丹姿从来没把她和牧太太联想到一起。
但从小和牧太太一块儿长大,见过闺蜜年轻素颜时代的江太太来说,两人的相似度起码就有90%以上了。
她和王妈对视一眼,想了想,拿过手机,给牧太太拨打了一个电话:
“贞静,有空吗?我得了一箱上好的玫瑰露,正打算做玫瑰糕呢,现在要不要过来一起玩一玩?”
第11章 情知起11
第十一章
牧锦跟着江丹姿上了江家二楼的休息室,这里明显是江丹姿日常招待她朋友的房间,处处显示出粉红色的公主少女心,墙上贴着粉色的墙纸,毛茸茸的公仔和造型可爱的椅子到处堆得都是,沙发上的抱枕钉着闪亮的珠片或精巧的花边,房间角落摆着各种洋兰、石斛兰、铃兰、大花蕙兰,清香四溢。
江丹姿坐到了一面明亮的妆镜前,招手对牧锦说:“你过来吧。……哎,你叫什么名字?”
牧锦走过去,回答道:“我叫魏静。江小姐,我现在就教你梳花苞头吗?”
“嗯,可以。”江丹姿从镜子里审视牧锦。
牧锦发现了她的视线,冲她淡然一笑。
这一来,江丹姿倒有点微微发窘。她总感觉这个女生与众不同,平日里她接触的都是相同家世的女生,偶尔出去遇到一些普通人家的女孩时,那些女孩要么略显卑微,要么刻意强调尊严,要么反而对她们充满鄙视。
但是牧锦就不这样,从见她第一面,她就一直这样淡定从容,就好像她与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分别。什么家境什么身份,似乎对她而言只是身外之物,根本就不重要。
而且,自己明明是她的雇主,她也完全没有谄媚讨好之态,完全是自然而然地相处。
想到这里,江丹姿不由得又高看了牧锦三分。她并没有小说里所描写的富家千金那种非要别人仰视自己的心态,她倒觉得如果是牧锦这样的女孩,交个朋友也未尝不可。
“我听你妈妈说,你跟我一样大?”江丹姿问道,“你还在读书吗?”
若是自尊心太强的人听到这句话,只怕会着恼。但江丹姿却完全没有半点故意羞辱人的意思。
于是牧锦点点头,“嗯。我读高三,你呢?”
“我也是呢。我读的是圣格纳女中,你读哪里?”
圣格纳女中是安市的一间贵族女校,安市的名媛、甚至华国其他一些地区的有钱人家的女儿,都会到这里读书。必须缴纳高额的学费是这所女中的标志,不过仍然令人趋之若鹜。
这是因为在这所女中里,能够学到许多在其他中学学不到的知识和内容。可以说,普通人家的女孩如果读了圣格纳女中,就完全能够有资格做一个合格的豪门少奶奶。所以,这所学校又有“豪门新娘学校”的别称。
牧锦对这所中学久仰大名,上世回归牧家之后,也曾经跟着从这所学校毕业的母亲回去参加或校庆活动,印象深刻。
她笑道:“我读的是市里十三中。圣格纳女中,这是一所好学校呢,我听说过许多关于这所学校的传闻。”
“真的吗?”江丹姿对自己的学校很骄傲,因此对传闻很感兴趣,“你说来我听听?”
牧锦一边为她梳头,一边侃侃而谈,“我听说这所女中的学生一年四季都必须住校,一个星期只能回一次家,在学校里必须穿着像修女一样的长裙,不能笑,不能大声喧哗,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也不能说话,如果被监视的老师看见了,还要打板子……”
“哈哈哈哈哈……”她还没说完,江丹姿就已经笑得花枝乱颤,“这是什么呀,这都是什么呀……哈哈哈!”
牧锦也笑,“都是传闻,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还有更有趣的呢,说这所女中的校长活了几百年,从建校开始就已经存在了,她面孔苍白,嘴唇鲜红,只有满月之夜才会出门……”
“什么?!竟然传说miss赵活了几百年?她一定会不高兴的!——哈哈哈哈哈哈……”江丹姿笑得肚子痛,眼泪都流出来了。
这副模样倒是真性情,一点也不做作。牧锦看着她笑,自己也笑,她有点喜欢江丹姿的单纯了,“都是胡说罢了,其实我也不信的。”
江丹姿笑到头都抬不起来,好半天总算止住笑意,肚子疼得哎哟哎哟的,眼角还挂着笑出来的眼泪:
“呵呵……圣格纳女中哪有你们说的那么邪乎啊,校长miss赵就是普通人啦,说起来她还算是我的表姑妈呢,哪有几百岁那么夸张,不过她真是很优雅的女人,就是一直没有结婚。我们学校的制服确实是黑色长裙,不过哪里是修女裙啊,裙子很好看呢,而且允许学生在颜色和长度以及基本款式不变的情况下,自己进行修改呢,但是很少有人会自己动手就是了。谁说我们学校的学生不能笑,我们还有专门的“微笑课程”,教女生如何笑得更好看。还有,我们学校确实要住校,但是每周五就可以回家,周日才回去,平时有事也可以请假出来的啦……”
江丹姿对圣格纳女中的确很有感情,拉拉杂杂说了很多,最后叹了一口气,“还有半年就要毕业了,真舍不得。每年我们学校都会评旬荣誉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有五名,荣誉毕业生只有一名,都发给证明书和纪念项链。但是荣誉毕业生的名字和照片是要挂到学校荣誉室的荣誉树上的!可惜我应该是没资格了,唉!不过我有个朋友,是‘枫恒集团’牧家的女儿,她大概应该有点希望。”
牧锦一听便知道她说的是魏熙然,呼吸一窒,手上停了刹那。不过她没有让江丹姿看出问题,很快便恢复了原状。
其实,上辈子她却是听牧太太说过,魏熙然最后并没有当选那一年圣格纳女中的荣誉毕业生,仅是获得优秀毕业生的名额而已。牧锦当时心想,如果那样的伪白莲花都可以受到推崇,那么圣格纳女中也不过如此。然而魏熙然竞选失败,说明圣格纳女中还是比较公正的嘛……
花苞头梳好了,江丹姿认真跟着牧锦学了几遍,开始还不是很熟练,在牧锦简明扼要的讲解下,很快就掌握了方法。她兴趣盎然地又让牧锦教了几个发型,两个女孩渐渐聊得很开心。
江丹姿索性抛开了门第之差,让牧锦不要叫自己“江小姐”,叫“丹姿”就可以了。
两个小时很快过去,牧锦看了看时间,说:“丹姿,我得回去上班了,下次我再过来吧?”
“哦……”江丹姿有点意犹未尽,却也知道不能勉强,点点头,“你在哪里上班?我叫司机送你。”
“谢谢。”牧锦没有说酒楼名称,只说了街道。这里有她自己的一个打算,暂时还不能暴露。
两个女孩谈笑着从休息室里走出,经过小会客厅时,被江太太叫住了。
——当牧锦看见会客厅里的另一位貌美而雍容的夫人时,整个人差点无法维持淡然的表情。
她从来没想到,这辈子竟然这么快就见到了自己的生母。
套用一句穿越小说的常用语:蝴蝶的翅膀不知何时,已经开始扑扇扑扇……
第12章 情知起12
第十二章
“牧伯母!”江丹姿亲亲热热地跑过去挽着冯贞静的胳膊,“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都不知道!妈咪怎么也不让我过来跟牧伯母问好。妈咪你们在做什么?”
冯贞静笑眯眯地摸摸她的脑袋,“你妈咪得了玫瑰露,正想做糕吃,这不,让牧伯母来当苦力了。”
江太太笑道:“谁让你一直是我们一帮子伙伴里最爱玫瑰的呢!”
三人说笑了一阵,王妈站在边上看,牧锦也安静地站在门口。冯贞静总算注意到了牧锦,问道:“哟,这是哪家的孩子,怎么没见过?”
江丹姿忙道:“这个是……我新认识的一个朋友,我请她来教我梳头。”
牧锦听到她介绍自己是她的“朋友”,心里莫名有点诧异,但同时,对江丹姿的印象变得更好了。这女孩上辈子会那么特意针对自己,看来果然是魏熙然在背后存心挑拨撺掇的结果。
对于江丹姿的说法,江太太和王妈亦是十分惊讶,不过江太太仅仅是眼神闪烁了一下,而王妈面上明显流露出了惊奇之色。
冯贞静听说是江丹姿的朋友,便招手道:“丹姿的朋友吗?过来我瞧瞧。呀,这孩子长得真……”
随着牧锦的走近,冯贞静看清了她的脸蛋,心头涌上明显的熟悉感。忽然间,她的语调一顿。
为什么这么眼熟——因为跟自己每天照镜子看到的那张脸十分相像。
这孩子——怎么长得那么像自己?
牧锦早已晓得牧太太是自己的母亲,但现在这种场合她根本不可能扑上去认亲。她只是带着一点点看清对方容貌之后恰到好处的惊讶,眼中的不解一闪即逝,尺寸拿捏极其得当,几乎是瞬间就恢复了宁静,然后微笑着颔首,像陌生人一样问好:“您好。”
冯贞静面对着她,觉得嗓子有些发干。
从魏熙然小时候开始,冯贞静就不太甘心。她的美名自小传扬开来,说到安市名媛里排名前三的美人,必然有她的份,从来不曾落过榜。然而女儿虽然也算可爱,唯独姿色比自己年轻时差了许多。
她曾经也怀疑过是不是这之中出了什么岔子,女儿被抱错什么的,不过牧先生一直安慰她说女儿容貌气质都跟自己很相似,而且魏熙然打小就乖巧听话,小嘴很甜,十分会哄人,天长日久,冯贞静也就释然了,如珠如宝地疼爱着女儿。
过了十八年,突然间眼前出现这么一个跟女儿差不多大,长得又跟自己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女孩,冯贞静原本那一丝丝的怀疑骤然间被无限的放大。这种怀疑甚至让她无法维持表面上的优雅与淡定。
她深吸了一口气,勉强笑着问江太太:“这是谁家的孩子?”
江太太情知闺蜜已经起了疑心,今天的目的已然达到了。于是用轻松的语气开起了玩笑,“这就是丹姿在外面认识的朋友,手巧着呢,你没看她给丹姿梳的头,可好看了,模样也好……咦!贞静,你觉不觉得,这孩子跟你年轻时还长得蛮像的呢!”
江太太好像刚刚发现这件事一般,睁大了眼睛。
王妈也立即附和,“哎呀正是,太太您不说不觉得,您一说,这小姑娘确实跟牧太太有点像呢。”
江丹姿微微蹙了眉头,两个贵妇的视线中心都不是自己,她有点不开心,不过这个话题十分新鲜,她又将视线在牧太太和牧锦之间转来转去,嘴里嘟囔着,“哪里像了嘛……”
说是这么说,实际上心里却觉得,似乎……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像?怎么会这样?
牧锦故意装出了些微不知所措,结结巴巴谦虚道:“这,呃,江太太您、您说笑了,我怎么会像这位太太呢?”
江丹姿突然木着脸站起来,“妈咪,她还要去打工,时间要到了,我先送她出去。”
“哦,是这样。你们去吧。”江太太笑着挥手。
牧太太有心再看牧锦几眼,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只是点了点头。
江丹姿不知怎么有点不快,送牧锦到楼梯口就冷淡地说:“好了,你下去吧,楼下有人,你跟他们说要去哪里,会有人送你的。”
牧锦当然明白,这娇娇小姐是在别扭呢。
江丹姿和魏熙然,就仿若江太太和牧太太,是还不会走路还不会讲话时就做起了闺蜜的。江丹姿自然知道闺蜜与牧太太长得不太像,说不定,背地里小姑娘之间还曾聊起过这事。然而,才将认识的女孩长得却像闺蜜的母亲,于情于理都江丹姿不会站在牧锦这边。
这也算是对闺蜜的一种维护和支持。
牧锦很是理解江丹姿的义气,仿佛没发现她的态度有了变化,依然笑着道谢,然后转身走了。
江丹姿站在楼梯上看着她的背影,咬了咬唇。回到小客厅门口,她听见里面还在谈论牧锦。
牧太太在旁敲侧击刚才那女孩到底是何方人士,王妈絮絮叨叨把步行街的事说了一遍,“牧太太你不知道,那天也是巧了,我陪着小姐去步行街,那女孩和她母亲在那里做事,她给小姐梳的头特别好看……后来,小姐就让她过来帮忙教梳头了。那女孩的母亲天天都在步行街那里,守着一个缝纫摊,给人缝缝补补,看来家境很是不好。但不知怎么,见着那姑娘总是十分有礼貌的样子,又乖巧,我总觉得她出身应该不简单哪……”
王妈比比划划的说得很夸张,牧太太听在耳中,记在心里。
江丹姿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自己跑回了三楼的房间,心情变得很差。她拿着电话要打给魏熙然,想了想又觉得不好,只得趴在床上生闷气。
牧太太又留了半个小时,起身告辞走了。
送走她后,江太太与王妈对视了一眼。
牧太太并没有直接回牧家,反叫司机开着车子去了一趟云霞公园步行街,她让司机停在附近的停车场,自己则装着要买东西,在街上走了一圈,很快就发现了林晓兰的缝补摊。
她慢悠悠地走到缝补摊前,装作不经意地拿起摆在缝纫机上林晓兰刚做好的一块枕套看了看,“这个怎么做?”
林晓兰见有生意,忙抬起头来招呼道:“加工枕套要自己提供布料,一个三块。”
冯贞静往她脸上瞅去。
这一瞅不要紧,视线接触到林晓兰那张犹显秀致的脸庞时,冯贞静不禁狠狠地颤抖了一下,身体摇晃起来。
林晓兰吓一跳,赶紧站起来要去扶她,“太太,你还好吧?”
冯贞静盯着她的脸看了有五秒钟,辨认出了许多与女儿面貌相似的元素。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扶在缝纫机旁靠了一会儿。
林晓兰不明所以。她有些焦急,生怕眼前的阔太太在她的摊子旁出什么事。
冯贞静烫着一头柔美的波浪卷发,画着弯弯的眉毛,搽着卷翘的睫毛膏,眼线勾勒出眼部的漂亮形状,淡淡的眼影和酒红的雾唇更增添了七分的妩媚。这副面容比稚嫩的牧锦多了许多女人的魅力,所以,饶是林晓兰觉得她有些眼熟,却也没往那方面想。
冯贞静站了片刻,没再说什么,与林晓兰点点头,转身匆匆走了。
她回到牧家大宅时,魏熙然从客厅迎出来,“妈咪,你回来了!”
冯贞静也定定地看了她两秒钟,只看得魏熙然浑身不自在,笑问:“妈咪,怎么了?你不舒服吗?”
……像!眼睛很像!鼻子很像!嘴巴也很像!那种骨子里的柔顺气质也特别像!
眼前的女孩,分明就是刚才步行街那个贫穷妇人的女儿。
自己的女儿,应该是下午在江家见到的艳丽少女才对。
冯贞静再也没法保持镇静。
第13章 情知起13
第十三章
“妈咪?”魏熙然上前来挽着冯贞静的手臂,和她一起走进去,“怎么了?”
牧太太强自控制情绪,勉强对她一笑,“没什么,有些累。”
“我回来时听说妈咪去丹姿家了?”魏熙然天真地撅着嘴,“怎么都不告诉我一声,我也想去找丹姿玩呢。”
牧太太心情复杂地望着她清汤挂面似的长发,清秀却略显寡淡的侧脸。为什么从前竟然被丈夫忽悠着,相信了这个女孩是自己怀胎十月生下来的,跟自己有诸多相似之处?
丈夫究竟是单纯的安慰自己,还是他知道什么,故意误导自己?
想起十八年前自己那无缘无故的早产,牧太太的眼里爬上了阴霾。她抽出自己的手臂,拍了拍魏熙然,“你自己去玩吧,妈咪还有事。”说完不等魏熙然回应,便走上了二楼的楼梯。
魏熙然小嘴微张,似有些委屈。
牧先生叫做牧玉翔,是安市有名的美男子。这对夫妻伉俪情深,堪称外界交口称赞的模范夫妻。
冯贞静走到牧玉翔的书房门口按了按门铃。
这个书房是牧先生专用的,里面有许多私人用品,也有商业机密,厚实的大门隔绝声响,平时就连牧太太也不能随意出入,佣人打扫时,牧先生都会在一旁看着。
按了一次门铃后,里面没有反应。冯贞静锲而不舍,又按了两次,间隔时间十分短暂。
好容易,沉重的木门总算“咔哒”一声暗响,打开了。
冯贞静推门而入,拐过一道横着的多宝柜,看见温润儒雅的牧先生坐在书桌边,面前空无一物,只摆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茶杯,想是已经把刚才正看着的文件什么的收拾好了。
冯贞静不禁冷笑一声,“你的东西我又不会偷看,收什么。”
牧玉翔没搭理这句话,两手交握,问道:“找我什么事?”
“我问你,”冯贞静深吸一口气,走到沙发上坐下,“你的那个好表妹几时回国?我有事情要问她。”
牧玉翔似有些头疼,“你不是说不想见懿芸?她也说过再也不会出现在你面前,为什么还要问?”
“懿芸懿芸,叫得那么亲热!”冯贞静的贵妇仪容有些崩裂,“当年如果不是沈懿芸将蟹肉裹在小笼包里给我吃,又给我喝加了薏仁的汤,还有木瓜乳,我怎么可能会早产?明明还有十来天才到预产期!后来她死不承认,你还护着她!”
“说这些干什么……”牧玉翔叹气,“我明白都是懿芸的错,我并没有护着她。她后来也出国了,还能怎样呢?”
“哼。”冯贞静这一生最恨的女人就是牧玉翔的表妹,当年她与牧玉翔相恋时多么幸福,要不是沈懿芸横插一竹杠,非要住到他们家里来,破坏他们夫妻的感情,如今两人何至于貌合神离?不过是在外人面前维持感情好的假象罢了。
“我要问沈懿芸,她是不是替换了我的孩子!”冯贞静将这个疑问甩了出来。
牧玉翔猛然抬起了头,眼里闪过一丝慌乱,“你、你怎么会那么想?”
“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冯贞静立刻怀疑起来,“是不是沈懿芸给你说的?”
“不不,怎么可能?”牧玉翔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什么替换孩子,这也太离谱了。贞静,我知道你对懿芸有怨,但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何必还要带着这样的仇恨过下去?”
“嚯,仇恨?我恨她?”冯贞静像听了个天大的笑话,轻蔑道:“她有什么资格让我恨?——你别跟我说这些转移视听的话!我只问你,孩子的事,是不是有蹊跷!我总觉得你瞒着我!”
牧玉翔摇头,“没有。”
冯贞静凝视着丈夫的眼睛。牧玉翔也回望她,目光十分坚定,方才瞳孔深处那一丝慌乱已毫无踪迹。
冯贞静知道,作为“枫恒集团”牧家的掌舵人,牧玉翔早就经过专业的谈判训练,不会让对手看出自己的情绪,这种事情哪里又问得出实话。
“好,你不说可以,我自己去查!”冯贞静站起来,“我老实告诉你,我已经找到了我的女儿,等验明正身,我会把她接回来。到时,咱们就签字离婚吧!”
牧玉翔一惊,“贞静,你在胡说什么?”
冯贞静不语,向门口走去。
牧玉翔从书桌后面追着她跑过来,拽住了她的手,“贞静!”
牧太太漂亮的桃花眼里已经噙了眼泪,“我知道你一直在骗我!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但是你和沈懿芸站在一边,这件事我不能原谅你!你知道吗,我的女儿,她现在在贫民区受苦!而沈懿芸这个罪魁祸首却在国外逍遥!我绝对不能原谅她!”
牧玉翔这时才明白,冯贞静并不是在套自己话,“你、你真的找到了女儿?”
冯贞静瞪大双眼,“熙然果然不是我的女儿?”
夫妻两个四目相对,从对方眼中都感受到了巨大的震惊。
“唉……”牧玉翔放开她的手臂,“你过来坐下,我全都告诉你。”
冯贞静擦了擦泪水。
……这件事说起来,要追溯到很多年以前了。
当年牧玉翔的姑姑嫁到了福市的沈家,生下了表妹沈懿芸。沈懿芸每年寒暑假都要来牧家玩,渐渐对表哥情根深种。后来听说他与冯贞静相恋,这大小姐发了一通脾气,特意过来搅乱他们的恋情。
她非要在两人约会时当电灯泡,非要表哥深夜陪自己聊天看星星,还制造了许多误会,让两人起了罅隙。直到牧玉翔不堪其扰,状告姑姑,把沈懿芸送回了福市,他才得以与冯贞静结婚。
婚后,冯贞静刚怀孕半年,沈懿芸又从福市跑到安市,说是家里逼婚,让她嫁给一个讨厌的男人,所以想在牧家躲上一段时间。牧玉翔和冯贞静心软,同意了。这一次沈懿芸装出了几分贤淑,温柔地照顾表嫂,让牧家一家子都觉得这小妮子转性了,也便不再防着她。
谁知道她暗地里使了不知多少诡计要让冯贞静落胎,当着牧家人是一套,对着冯贞静又是另一副嘴脸。冯贞静到公公婆婆和丈夫面前诉说她的恶形恶状,她却哭哭啼啼,说什么“表嫂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是我真的是好心……”
后半个孕期,冯贞静苦不堪言,最终还是着了道,被沈懿芸陷害到早产。原本定好了高级妇产医院,哪知发作时在路上羊水都流干了,孩子又急着出来,只得就近到了一家公立医院生产。
孩子生出来,是沈懿芸从护士手里抱过来送到牧家小夫妻手上的,谁也没有怀疑这其中的曲折。在冯贞静坐月子期间,沈懿芸故态复萌,晚上脱了衣服跑到牧玉翔的床上,并且通知冯贞静来“捉奸”。气得冯贞静产后抑郁症爆发,差点没自杀。
冯家是安市勋贵,在官场中有些分量,再也看不下去,接回冯贞静,让牧家赶走沈懿芸,否则就让两人离婚……
忆及往事,夫妻两个都眼圈通红。
牧玉翔握着冯贞静的手说:“贞静,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当年你抑郁症太严重,我怕说了让你情绪更差,所以才一直没有告诉你……”
第14章 情知起14
第十四章
“你说,我能受得住。”冯贞静抹抹泪。
牧玉翔艰难道:“我当时只想送走那个煞星,把你接回来,结果懿芸临走之前,恶狠狠来找我,说……她把咱们孩子……闷死了。”
“什么?”冯贞静大惊失色。
“她就是这么说的。”牧玉翔唏嘘不已,“当时把我吓坏了,我以为她疯了!她也说自己是疯了,才会做出这种事。她说襁褓里的女婴是她从医院的育婴室里偷出来替换的,本来不想告诉我,但是她见不得我们快乐,就是想让我们痛苦一辈子,才把这事情给我讲。我还不肯信,她又问我记不记得那天医院里有一户人家的女婴死掉了,那家人哭天抢地。我脸色一白,回忆起是有那么回事。她说,其实那个死掉的婴儿才是我们的孩子,是她闷死的;她还说,我也可以把女儿送回去还给人家,然后把她送进监狱,让我选择。接着就疯狂的大笑。”
冯贞静紧紧捏着丈夫的手,这件事她从来没听丈夫提起过,心里紧张极了。
牧玉翔搂住妻子的肩膀,“我心里太矛盾了。她、她毕竟是我姑姑的独生女……可是就这样放过她,我也不甘心!你十月怀胎生下的女儿,就那样被她害死,而带回来的女婴却不是我们的孩子!可若是我去找那户人家把孩子送回去,那又怎么跟你交代?我思来想去,当着你的面,只好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隐瞒了这件事。然后我命令她,永远也不准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但是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你,贞静……”
冯贞静听得呆住了。居然会有这样的隐秘。可是这件事说不通啊,她明明看见了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姑娘,而女儿也很像那个小姑娘的母亲,年纪又相同。
自己的女儿早已死去……?不!不可能!
“会不会,沈懿芸是骗你的!她只是替换了婴儿,根本没有闷死孩子!她就是想让咱们的孩子一辈子在贫民区里受苦,把咱们瞒在鼓里,然后她躲在暗处偷偷的笑。”冯贞静急急说道。
牧玉翔苦笑,“可那天医院里确实死掉了一个女婴。我后来还偷偷地去参加了孩子的葬礼,每年还会去墓地看看她。如果,如果那不是我们的孩子……”
现在对于牧先生来说,孩子还活着对他来说简直是个天大的讽刺。但是,表妹这个人真的很疯狂很变态,很有可能真是骗自己的。牧玉翔不由考虑起这种可能性。
冯贞静也是同样的想法,“万一沈懿芸是故意借题发挥呢?她害怕我们发现孩子不对劲,然后去换回来,让她的计划落空,因此看到另外有个婴儿死掉了,就故意骗你说那是我们的孩子?这样你就不会想去找孩子了!对不对?她就是这样的人,嘴里从来没有一句实话!”
的确,沈懿芸这一招十分毒辣,让牧玉翔吃了哑巴亏也不敢声张。这十多年来,牧玉翔为了不让女儿不是亲生的事情曝光,将她的血型信息保护得很好,所以冯贞静一直都没发觉异样。
“如果是这样……”牧玉翔紧紧皱起了眉头。
冯贞静的眼神非常执着,“算了算了,我不管!无论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反正我不信!我一定要查出真相!”
其实前一世,在魏熙然25岁因病暴露了血型之后,冯贞静也是不相信牧玉翔的说辞,非要去调查从前的公立医院,这才找回了牧锦。
牧玉翔不由问道:“你刚才说,你找到了女儿,这是怎么回事?”
冯贞静将遇到牧锦的事说了一遍,引起了牧玉翔的重视。他握住妻子的双肩道:“好,贞静,你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去调查一下你说的这个女孩和她的家庭。如果她真是我们的女儿,我一定会将她带回家,给你一个交代!”
“嗯。”
两人对视了片刻,同时移开了视线。
夫妻离心太久,再也找不回从前的甜蜜了。
冯贞静离开书房,在楼梯口遇见了徘徊不去的魏熙然,迎上来一脸忐忑和小心翼翼,“妈咪,发生什么事了,我见你今天回来就不对劲。”
因为跟牧玉翔把话说开了,冯贞静心头的阴翳减轻了不少。到底是养了十八年的女儿,平日里一直很贴心,所以她并没马上变冷淡,而是和颜悦色笑道:“没什么,妈咪跟你爹地商量一些事而已。”
“哦……”魏熙然点点头,“妈咪,吃完饭我想去丹姿家玩,可以吗?”
因为母亲是从江家回来才有些怪怪的,所以她想去江丹姿那里打听打听情况。
冯贞静皱皱眉,想阻止她,又觉得没有什么理由,只好说:“可以,早点回来。”
“好的!”
魏熙然的算盘倒是打错了,江丹姿心情不佳,因此称病拒绝她去家里玩。魏熙然问候了几句,只得作罢。
牧锦还并不清楚这些事,寒假只差几天就要结束,她目前还有重要的工作需要做:首先就是带着养母林晓兰到市郊的大型批发市场去打货;其次要将打回来的货整理的整理、加工的加工;还有就是继续教林晓兰一些简单的梳头方式。
她有着后面十多年的记忆,知道将来的时尚发展走向,她所了解的一些饰品制作方式单到不行,可在目前这个时代,却都是非常新鲜的东西。
她说通了林晓兰,将这几日梳头赚的钱全部拿去进了一些式样最淡雅朴素的便宜发圈、发卡和发箍,又进了看起来很普通的蕾丝花边、绒花、珠串、水钻等边角料。
回到家之后,她和林晓兰花了几个晚上,将这些边角料处理一番,排列组合,缝制、缠绕或者用强力胶粘在发卡和发箍上。她们做出了各种花色、各种形状的发饰,犹如魔法一般,将平凡的单品变成了最新潮的潮品。
“小静,你怎么就能想出这么多花样来?”林晓兰服气了,简直找不到词语形容女儿的能干。
牧锦笑嘻嘻道:“我聪明呗!……妈,明天开始,你也梳一个漂亮的发型,然后再戴上两件饰品,这样你坐在摊子前,别人才会注意到你啊。”
“可是,妈一把年纪了,再弄这些会不会太花俏了。”林晓兰有点脸红。
“不会的,”牧锦笃定道:“又不是所有的饰品都很花俏,比如这个,妈你看,就很简单大方。”她伸手拿了一根粘了几颗水钻的黑色发卡别在母亲的鬓边,立刻衬托出了林晓兰的温婉柔弱。
林晓兰照照镜子,十分赞同女儿的说法,“好吧。”
夜已深了,今天魏刚还没有回家。
牧锦想起了什么,蓦然问:“妈,爸最近回家都挺晚的?”
林晓兰点点头,“好像是。”不怪她不关注丈夫的去向,实在是魏刚除了吃喝睡觉,基本很少在家,他在家时反而还影响母女两人做事。
牧锦担忧起来。她想起,前世就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养父除了酗酒之外,还被人带着在非法的私人游戏室里开始玩水果机赌博。这么一来,让本就贫苦的家庭雪上加霜,任自己跟养母如何辛勤打工,钱都像流水一般花出去,魏刚甚至还揍了林晓兰几顿,逼她交出了为自己存的学费,还不让自己去上大学。
不行,要注意一下养父的动向才行!
春节过后已有两周多的时间,这一年的春节比较晚,再有一周就要开学了,牧锦的假期工也要完结。她之所以不肯提前离开酒楼,就是因为她要给自己制造一个出现在生父生母面前的机会。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上辈子十八岁时,她就已经见过魏熙然和她的一帮朋友,就在金碧辉煌大酒楼的包房里。那时,魏熙然曾经就羞辱过她。谁都没想到,过了七年,她们二十五岁之时,身份错误才得以纠正。
这一世,绝对不会到那么晚了。
第15章 情知起15
第十五章
下午六点,金碧辉煌大酒楼门口,牧锦和夏薇穿着艳俗的金红色旗袍,巧笑倩兮,迎来送往。
“还有两天就要开学了,真烦!”将一波客人引进电梯,夏薇摸了摸自己被寒风吹僵的脸蛋,“不过再站两天我也要受不了了。”
牧锦问她,“你又不想上学,又不想上班,那到底想干嘛?”
“我不是早就说了吗?我想找个有钱又英俊对我又好的男朋友,我当豪门少奶奶就好了啊。”夏薇回答。这是她真实的想法,也不怕说出来让牧锦知道。
“你就别做白日梦了,天上不会掉馅饼。就算真有馅饼掉下来,好不好吃、你能不能吃得下,也是两说。”牧锦面无表情。
曾经她听说自己是豪门千金时,也有一种被天上掉的馅饼砸中的幸福感。然而当她看清楚事实之后,她才明白,这样的馅饼也有可能是苦涩的,说不定还不如不吃。
同龄人的排挤讽刺,长辈的蔑视怜悯,这个阶层的排外思维,甚至仆佣的忽视轻慢,种种无法适应的痛苦,都令初入豪门的她举步维艰。原本,父母对她的回归是充满了期待的,可惜在有心人的挑拨下,加上牧锦自己也因深刻的自卑,生出了尖利的自尊,所以把一切都搞砸了。
她那时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年,和大部分穷人一样,在心里对富豪阶层生出了“仇视”心理。她的气质达不到这个圈层的标准,她的举止在他们看来十分粗鲁,她的言行于他们而言极其野蛮,他们觉得她什么都不懂,觉得她甚至不知道该如何与人沟通交流。而她的回报,则是对他们牙尖嘴利的讽刺与反驳。
就连满心希望给她幸福生活的父母都毫无办法,只能放弃了她。
她最后遁走京城,再远走国外,平静地过了几年,终于明白一切本来可以不那么仓皇,她和豪门,其实并不是对立的。
只是这个道理,只有她这个重生人士才明白。她的心态早已经是30岁。
夏薇不过像其他对豪门满怀憧憬的女孩一样,一头扎进梦幻泡影之中。实际上她们却连豪门的门框都不容易碰到,只会撞得满头包。
夏薇听完牧锦说的话,不开心地扭过头。她发现好友讲话越来越犀利,从前两人还会一起讨论什么好吃什么好玩找什么样的男朋友,现在牧锦仿佛成熟了许多,一开口必然会苦口婆心劝诫她,令她烦不胜烦。
她恹恹地住了嘴。
牧锦也显得颇为心不在焉。
上辈子在金碧辉煌曾经遇见的那帮人,这一次还会不会过来吃饭?她还会与他们狭路相逢吗?具体是哪一天有点记不太清楚,不过就是这两天了吧……
——她正想得出神,目标人物已然出现。
五男二女,从停在路边的三辆豪车上走下来。个个衣衫亮丽,人人面孔光洁,一见即知身份不凡。
五个男子都是弱冠左右,看起来年龄相差不大,但是气质上却有不小的差别。而两个女孩则一个青春活泼,一个柔弱似水。
……终于来了!
这七人牧锦统统认识。首当其冲走过来的两个年轻男子,分别是路仕铭、孟令晨。
路仕铭就是上辈子牧锦的丈夫,路家的少主。他与魏熙然青梅竹马,娶了牧锦之后依然跟对方私底下有来往,对牧锦一直冷暴力对待。
孟令晨是路仕铭最好的朋友,却是一个花花公子,小学开始就交过无数女朋友。
在他们身后,走上楼梯的是裴御东和顾震苏。
裴御东是冯贞静的侄子,魏熙然目前的表哥。此人性格最是恶劣,与魏熙然狼狈为奸,牧锦在他那里吃过许多次亏。前世牧锦回归牧家之后,魏熙然便勾引他,和他暗地里有些首尾。
而顾震苏则是裴御东的表哥。这倒是位翩翩君子,温润如玉。牧锦记得,自己淹死在游泳池的时候,是他跳下去想要救自己,并把自己从水中捞了上来。这份恩情,牧锦绝对不会忘记。
落在最后面的三个人更熟悉了,魏熙然、江丹姿,还有一个挺拔伟岸的男人是江劭峥,江丹姿的哥哥。
七人说说笑笑走了过来,眼看已至酒楼大门。
牧锦心跳加快,面上却维持着酒楼迎宾小姐的制式微笑。
一旁的夏薇早看得呆了,明显喜不自胜,笑容霎时像朵鲜花般盛开,酒窝里仿佛盛了蜜一样甜,她率先大声说:“欢迎光临。七位吗?”
孟令晨听着她清脆的声音,目光下意识在她脸上转了一圈,面上浮起了风流倜傥的笑容,“嗯,我们是七个人,你帮我们带路好吗?”
路仕铭拉了他一把,笑着打趣,“你又来了。”
孟令晨冲他挤挤眼。
夏薇羞红着脸,连连点头,“几位,这边请。”
牧锦屏住了呼吸。
后面三个人不知聊着什么话题走进来,江丹姿随意地抬头一望,登时呆住了,“你?魏静?你怎么在这里?”
“我在这里打工啊。”牧锦面色不变,礼貌地微微倾身,“欢迎光临。”
“这……”江丹姿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会跟她相见,似有些不能接受。
魏熙然奇怪地问:“丹姿,这是谁啊?”不就是个迎宾么?怎么搞得好似旧识?
江劭峥瞥瞥牧锦娇嫩的面颊,也问妹妹,“怎么了?”
“没、没什么。”江丹姿联想起前几日在家里听到母亲和牧伯母说的话,她还鲠着那根刺,不想让魏熙然知道,因此急欲进门,不愿多说。
她这么想,别人可不这么想。走在前面的四个大男生都回头了,好事的孟令晨还笑问:“哟,江小姐,这是你认识的朋友吗?不介绍一下?”
“不是,没有!”江丹姿矢口否认。
站在电梯口等着众人的夏薇惊呆了,她怎么也想不到牧锦竟然和这帮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相识。
孟令晨瞥见牧锦的面容,眼睛倏然一亮。这个女孩比带路的女孩更惊艳,娇丽的容貌仿若阳光一般璀璨耀眼,可把同来的两个富家千金都比下去了。
他年纪虽轻,却也算阅人无数,再加上对女人的脸又时常有所研究,因此很快就感觉到了不同之处,嘴快地说了出来,“呀,这位小姐,长得好像……嗯,有点像牧伯母。”
此话一出,除了江丹姿之外,同来的其他五个人俱是一震。的确,他们都觉得牧锦面熟,不过却没有孟令晨脑袋转得那么快。
而早就听母亲提过这个话题的江丹姿越看牧锦越像牧太太,尤其今天牧锦上工,画了淡淡的妆,嫣红的唇、妩媚的桃花眼,更接近牧太太的容色。
魏熙然到底是年轻女孩,还没养出日后的涵养,听到一个酒楼迎宾居然像自己的母亲,脸色立刻就不好看了。
容貌这件事是她心底永远的痛,母亲的美名在外,与母亲在一起,每个见到她的人虽然也会夸奖她清秀可爱,但她却能看出人们眼中微微的遗憾和惋惜,因为她并没有继承母亲的美貌。
她望着依旧微笑的牧锦,暗暗捏住了拳头,指甲几乎刺破掌心。她真想冲上去撕烂这张酷似母亲的脸庞。
——“胡说,才没有!她才不像牧伯母!”
第一个反驳的竟然不是魏熙然,而是江丹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