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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步步成神全文阅读

作者:青色雨音灵     快穿步步成神txt下载     快穿步步成神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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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你要生存下去吗?”一道系统特有呆板的冷冰冰的声音响起。任谁正在午睡,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地方听到这样的声音,都会惊慌。可沈明明没有,前21岁几乎泡在各种小说中的她知道,自己这是遇到系统了。

    她看的小说类型多种多样,流行一时的穿越、系统、空间文自然也看了不少。看多了女主穿越前各式各样的死法,被撞死后穿越的、走路上被花盆掉下来砸死穿越的、被气死穿越的、还有更奇葩的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的。沈明明想自己现在是死了吧?应该是属于最后一种最奇葩的死亡方式吧!想到这里,她的心情糟糕透了,凡是遇到系统,穿越,就代表自己身体死了,要进别人的身体才能存活。一想到要进入别人的身体,用别人的身体而活,她就隔应。就算给她一具年轻而又倾国倾城的身体,她也不换。

    别说,她本来样貌虽不算倾国倾城,但是也不差。就算她长相平凡,她宁愿要自己的身体,也不要别人倾国倾城的样貌。

    看沈明明没有回答,系统那没有起伏的刻板声音又接着响起:“你要生存下去吗?选是,你会穿越各种时空完成任务生存下去。选否,你会遭到抹杀。”

    “这是快穿。”熟读各种小说的沈明明马上反应过来。听到系统的话,沈明明更是黑了脸。这下不仅要用进各种各样的身体,还要不择手段,甚至出卖色相的完成各式勾搭任务。

    你问沈明明的是怎么知道的?自已去看,网上各种各样的快穿文都有。有女配勾搭男主,有女配勾搭男配,各式各样的。

    这样活着,她还不如去死。沈明明比系统的声音还冷还刻板:“我选否。”

    “目标已同意,名:明明,以灵魂进行契约……”系统冰冷的声音先是响了起来。

    沈明明吓了一跳,她选的否,怎么会是目标已同意?这是要强制契约?难道她猜错了,系统界没有规则已经到了可以强制契约的成度了?正胡思乱想着,突然听到系统发出咔、咔、咔卡机的声音。接着响起系统带了一丝惊愕情绪的问话:“你、你怎么会选的是否?”虽然系统的声音依旧刻板,但沈明明还是从中听出了系统惊愕的情绪。

    转了转眼珠,沈明明就明白了。虽然这样活下去已经不能再称为人了,可至少也要比永远消失来得好,是人都贪生。是以,可能系统以前从来没有遇到人拒绝它。

    沈明明不知道她误打误撞的猜对了,以前的人遇到系统,谁不想活下去,听到会被抹杀,就都选了是,于是系统早起习惯了,这虽是一道选择题,能选的选项却只有一个。系统问这个问题,只是碍于契约需自愿的规则,列行询问而已。压根没想到还会有人选否。于是沈明明一回答完,系统就开始契约了,可进行到一半发现无法契约,才知道沈明明选的否。

    如果换了别人可能会选择是,可沈明明不是别人,她独特的经历,让她没有自由的活着,那简直是让她生不如死。与其生不如死的活着,她宁愿选择死。死了一半的可能去轮回投胎,或者被抹杀后永远消失,不过这两个对于沈明明来说区别不大,就算她投胎了也没有今世的记忆,也不是现在的她。

    咔、咔、咔,系统像是要报废了一样,发出身体散架的咔咔声。即使这样,系统也没有停止它的任务:“宿主选择错误,5秒后即将被抹杀。”

    “5、4、3……”系统冷冰冰的声音数着倒计时:“时间到,执行抹杀。”

    系统的话音一落,一道蓝光突然出现,划向沈明明的脖子。

    那蓝光的速度太快,沈明明根本连躲闪的时间都没有,就在她闭上眼睛以为自己要被抹杀,永不存在的时候。一道声音响了起来。

    “且慢!”沈明明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看到那道蓝光就在离她脖子1厘米的地方定住了。

    而眼前出现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像是从年画里蹦出来的小娃娃,身上挂着红色的肚兜,可爱极了,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抱起它亲一亲。

    但是看它凭空坐在空中,身下没有任何支撑,就足够沈明明对他生出警惕了,跟何况这个娃娃一句话就定住了划向她脖子的蓝光。那蓝光速度奇快,在眨眼间就到了沈明明脖子上。

    像年画一样可爱的娃娃开口了:“这里有我了,你出去吧!”

    空气中系统刻板的声音带了点恭敬:“是。”

    年画娃娃歪头看着沈明明,眨了眨眼睛,那样子萌极了:“好了,这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沈明明没有看到任何东西出去,也不知道这个四面墙壁的地方门在那里。但是她感觉到了,在年画娃娃让系统出去,系统回答了是后,她脖子上面的蓝光消失了。

    “你是谁?”沈明明警惕的问道。

    年画娃娃对着指头,羞涩道:“我是系统。”那样子简直萌爆了。

    回答了沈明明的问题,年画娃娃歪歪头,婴儿般清澈的眼睛里盛满了疑惑:“你刚刚为什么不和那个系统契约呢?”

    “因为和它契约了,就要完成别人的心愿,一点都不自由。”沈明明皱皱眉,又继续问道:“你也是系统,刚刚那个也是系统。但我感觉你们不一样。”

    年画娃娃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沈明明的问题,而是自顾自的小声嘀咕道:“觉得帮别人完成心愿不自由吗?”似是想到了什么,年画娃娃笑眯眯的抬头看向沈明明:“要不你和我契约吧!我可不是你刚刚看到的那些低等系统可比的哦!我是顶级系统,独一无二的。”

    沈明明点头,附和道:“看的出来,刚刚的系统很呆板,就算是偶尔的情绪泄漏也很刻板,人一听就觉得不对劲,而你不一样。

野人的都市生活(一)

    你如果去到人类中间,不用超越人类的力量,没有人能察觉出你和人类的区别。”

    说到这里,沈明明停顿一下,还是继续说道:“但我是不会和你契约的。”

    “为什么?”

    沈明明停了一下,说了这么多话,好渴啊!但还是解释道:“因为你是系统,虽然是顶级系统。但也只是任务难度高一点或者选择多一点,我说的没错吧!”

    年画娃娃:……“谁告诉你,顶级系统只有这点能力了。”

    沈明明:“……难道不是?”

    年画娃娃抱着自己的小脚丫,结果身子太胖,抱不稳向后翻了两圈才停下,白白胖胖的小萌脸做出一本正经的表情看着沈明明:“和我契约可以不用做任务,你到了寄体的身体后,努力的活着就行。”

    沈明明疑惑的问道:“不用完成寄体的心愿?”

    年画娃娃系统:“不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有气运、有智慧、但一生碌碌而为的人,你只是过去帮他们的人生重新过一遍而已,按照你的意愿。”

    沈明明更疑惑了:“有气运?有智慧?怎么那么像小说中的主角一样?那样的人怎么会一生碌碌而为?”

    年画娃娃耐心的解释道:“是像小说中的主角一样,但小说中的主角每次得到什么前都有努力,举个例子:就像你,你前21年,不也有智慧,有气运,但你不也一样碌碌而为,你前21年有时候想写小说,但也只是想想,而不提笔写。这样的活法,你再有智慧也没用。”

    沈明明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看向年画娃娃系统:“我可以跟你契约,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只跟你平等契约,不跟你灵魂契约。”她可没忘记,上个系统说的以灵魂进行契约……

    “行。”年画娃娃爽快的点头同意:“契约成功。”

    姓名:沈明明

    性别:女(可变性)

    智力:0

    容貌:0

    体力:0

    武力:0

    技能:0

    特长:0

    魅力:0

    沈明明什么感觉都没有,就契约成功了,周围唯一有变化的就是本来是四面墙壁,现在其中有一面变成了闪着光亮的荧幕,上面显示着她的资料。

    这时荧幕上面出现了年画娃娃,他坐在资料旁边的空白页上。然后他站了起来,脚从荧幕上穿过,原本肥胖的短腿瞬间变得修长,等他整个身子穿过荧幕,落到她面前已经是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三四岁,小正太了。年纪虽小,身上却有摄人的气势。

    “你进入到我指派的世界中,要努力自由的活着。其它你随意。”系统开口了,声音冰冷的仿若千年寒冰。

    沈明明无所谓的点点头,虽然这样看似是没有要求,但自由却是最难做到的。但沈明明本来就是一个喜欢自由的人,这个任务她不排斥。

    “你是要用自己身体做任务,还是用寄体的?”三四岁的正太系统菱角分明的脸冷若寒冰,说话的声音也跟他的脸一样冰冷。

    “如果能用自己的身体,当然是用自己的身体。可惜我已经死了。”

    系统:……“谁告诉你你已经死了?”

    “小说里都是这样写的啊!”沈明明想也不想的回答,半晌才反应过来。系统的意思是她没死。她摸了摸自己的胳膊,是实物。又以不太重微微疼痛的力道掐了一下自己,会痛。

    系统看着她一系列的动作,这个蠢样子是自己选的契约人?系统深深的觉得自己选错了人。既然已经知道了明明的选择,系统果断一挥手把她丢进了任务世界。

    沈明明的眼前一阵扭曲,等她站稳了身体,发现自己已经在一片茂密的森林里。看多了小说的她知道自己已经在任务世界了。首要的是接收寄体的记忆,要不然她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刚这样想完,面前就像是放电影一样出现了一个屏幕,回放着寄体的一生。

    她这趟穿越的女人也叫明明,估计是那个让她做任务的系统给现在的女人改了名字,系统说话还算算话。果然没有让男主、男配爱上她的奇葩要求。

    这具身体的主人今年十四岁,出身于军人世家,程家。程明明的父亲是独子,母亲早亡。虽从小和父亲相依为命,但程父军务繁忙。养成了程明明独立自主的性格。这样的性格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可以让程明明照顾好自己。

    如果生活一直这样一帆风顺,也就没有她什么事了。

    在程明明14岁这年,发生了两件大事,改变了她的一生。先是去完成秘密任务的程父死在了这次任务中,连尸体都没捞回来,让程明明心伤不已。程明明的朋友们看着程明明这样伤心,于是拉她去野外烧烤,散散心。程明明没心情一点都不想去,但看着朋友们关心的眼睛,她还是点了点头。她们人多又自己开车所以准备了很多吃的,喝的,各类冰冻肉类,调料等等。

    程明明本来就在伤心中,到了地方也是兴致缺缺。朋友们为了让她转移注意力,分给她一个串肉串的任务,程明明心不在焉,不小心让铁签在手上划了一下,立马血流如注,滴在了手碗上鸽子蛋大小的黑色石头上,那黑色石头十分普通,就像是路边随便捡来的一样。程明明带着这个石头没少被同学嘲笑,但因为是程母在世时唯一送她的礼物,所以她从来没有取下来过。

    就在这次野外烧烤中,天空出现了一个漩涡,把程明明带到了原始社会,后来她才发现那块模样普通的黑色石头是个保鲜空间,而她们野外烧烤的东西都被她空间收了进去,和她一起穿越到了原始社会。

    而穿越到原始社会的程明明身体缩小了很多,成了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在这样一个未知的新环境里,程明明努力适应新环境,让自己存活下去。虽然中间也发生了一些冲突,但都一一解决了。

野人的都市生活(二)

    也有原始人站在她那一边。她最后真的做到了融入原始社会的生活。

    原始人普遍寿命短暂,等到她寿终就寝后,本以为自己已经死了,结果发现她回到了都市她的家中。日期是她穿越到原始森林那天。但是她的身体却没有什么改变,手,脸因长期在原始社会劳作而变得粗糙不已,甚至在现代人眼中看起来还有些吓人。而和她一起去郊游的好友们全都因不明原因死了,好友们的家人都知道自家的孩子是因为程明明心情不好才陪她去散心,结果程明明回来了,自家孩子死了,全都指责她。不知道是谁把这件事发到了网上,整个社会舆论一边倒!就算是有人公道为她不平两句,也转眼就被骂她的话给覆盖了。

    程明明回到现代,适应了山野森林的寂静,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生活。陡然看着现代的繁华,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橱窗里映出格格不入的自己,如同一个小丑。还没等她调适过来,就被这些舆论给压倒了,因她在原始社会长期劳作,自然比不得现代养尊处优的人,看起来异样明显,所以她一出门就会被人认出来。什么样的难听话都会往她身上喷,过分的还会把她父亲的死怪在她身上。

    好友的死,和父亲的去世如重担般压在她肩上。最终让程明明郁郁而终。

    看完了原主的一生,明明的眼皮开始不住的跳动。虽然系统说她所去世界的寄体并不会让她完成心愿,她只要完成系统发给她的任务就可以了。

    而系统发给她的任务,不管到哪个世界都只有一个:自由的活着。

    明明想撞墙,自由的活着这个条件看似简单,可要她在全民公敌的情况下,自由的活着,这得多强大的心脏啊!第一个世界就给她这么难的一个,那以后呢?

    她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这会儿应该是寄体刚穿越到的原始社会。当时寄体初穿越过来,不知道这是哪里,正慌慌不安时,被一个小部落的首领带回了她们部落。

    当时寄体去了她们部落,因为不会爬树还被部落的人嫌弃嘲笑。后来寄体靠着领先她们几千年先辈们凝结出来的智慧,发明出了养殖、种植和瓷器,还用海水晒出了盐。却被部落首领的妹妹也是部落第一美人(原始人评选第一美人是看谁爬树最灵活,采集果子最多)花儿奚落她是不详之人,给部落带来厄运。就因为程明明去了海边,用海水晒出了盐。原始社会人去海里一般有去无回,所以把海边称为死亡之地,也称为禁地。

    去了死亡之地的人不可以在部落居住,要搬到树林里面去居住,这是这个部落一代代流传下来的规矩。寄体去了树林里面,发现层层树木很巧妙的遮挡住了一个很大的圆形广场,广场的后面有间小竹楼。竹楼里面有一些现代的工具和种子。

    此时明明有原主的记忆自然不会再去部落受气,虽然部落中有一些人对原主也非常好,但那些人大部分在部落中处于弱势位置,每次看原主受欺负,只能敢怒不敢言。还有一些人因为是原主的朋友,而受到花儿小跟班的排挤。

    她在这已经待了不少时间了,再待下去,估计那个小部落的人就会过来了。明明按照原主记忆中的路线,往那个小竹楼走去。

    一路顺利,并没有碰到什么人。到了小竹楼,她从空间中拿出白米,切了瘦猪肉,将瘦肉粥熬上。然后进了小竹楼,熟门熟路的推开一间地下室,摸出一个背包,里面装的都是现代的工具,又找出放各类种子的地方,拿出其中的大米种子。

    按照原主的记忆,她拿着工具开垦田地,然后种上大米种子。这块田地是以前的穿越者种过大米的,这让明明省了不少力气,尽管这样明明种完大米也累摊了。毕竟虽是以前种过的田地,但是太长时间没用,荒废了。明明想要种出大米就必须重新翻新。不过这样也要比原主好多了,要知道原主为了种出大米,因为没有经验,试验了好多次,反反复复三年多才种出大米,遭到不少嘲笑。而明明有原主的记忆,自然知道大米怎么种才会成功。

    种完大米,这具从来没做过农活的身体简直累摊了,程明明眯了眯眼睛,看来要找个帮手了。心中有了计划,她也不急。喝了两碗瘦肉粥,她还有一些意犹未尽的舔舔唇,果然劳作之后会饭量大增。

    要知道原主在都市里饭量是小半碗,她按量特意多煮了两碗粥,当时还怕做多了,浪费粮食。结果尽然不够吃。

    看看天色,太阳快落山了。程明明也不打算再开火了,打了水,拿了一个大蒸锅,把里面的铁网板都拿出来,去河边打上水,烧水。

    从竹屋中拿出一个澡盆,程明明简直对之前那个穿越者感激零涕。清清爽爽的洗完澡,把干净的湿衣服晾在外面的绳子上。

    这时候太阳刚刚落山,程明明就打算回屋睡觉了。不要觉得她懒,原始人类的作息都这样,程明明打算入乡随俗。

    第二天,天微亮,程明明就起床了。熬好了小米粥,她就去洗漱了,这里没有牙膏等日用品,幸好她的空间把她们去野营的东西都收进来了。因为人多,里面有六七支牙膏,有些人还带了一些未开封的牙刷。这样一听,感觉数量还挺多,但是她要在这里生存几十年啊几十年。背包里面还有一些护肤品,这些明显少多了,有一些人为了方便还特意带的旅游装小瓶。这样一看更不够用了。程明明烦躁的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结果看到自己齐背长的头发也不顺眼了,她走进竹楼从工具包里拿出‘巨形’剪刀,咔咔两声把自己头发剪成了短发。又来到河边,对着河水,把头发仔细修了一下。

野人的都市生活(三)

    剪刀太大,有些不顺手,程明明剪的时候小心翼翼的。

    修完了头发,程明明放下了剪刀。对着河水仔细端详自己的新发型。不错,这要是放在现代,就是一个从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

    剪了一个完美的发型,程明明看什么都顺眼了,看水水清,看树树绿。回到小竹楼,揭开锅盖,闻着熬的香喷喷的小米粥,幸福的感觉流遍全身。

    吃完早餐,收拾好碗筷。程明明看看天色,这个时候那个小部落的勇士应该已经去山上打猎了,而女人则去采集果蔬了。她找劳动力的计划也可以提上日程了。

    为了装样子,她把自己的背包从空间中拿了出来,歪歪斜斜的单肩背在背上,双手插在裤兜里,漫步在这原始社会的树林里,向着海边走去。

    “那边不能去,那是死亡之地。”听到声音,程明明转头,看向后面的一个八岁左右的小野人。

    没想到,她还没去找他,他倒是自己送上门了。这个小野人名字叫沸,也是她要找的劳动力之一。别看他小,在这个原始社会他的力量可不小,不过因为他还没到打猎的年纪,所以整天在部落打打杂,是小部落中的一个孤儿。

    在原始社会这个医疗水平低下的时代,像沸这样的孤儿很多,但能活下来的却寥寥无几。新生儿太脆弱,夭折几率很高。

    “去了会怎么样?”程明明边问边往前面走。

    沸看了很焦急,一幅想上前拦住她,又想到死亡之地的恐怖传说不敢向前走的样子。只得挥舞着手臂想让她停下脚步,大声喊道:“嘿~那里不能去,会死的,会死人的。”

    程明明转身看着沸,边倒着走,边反驳他:“你骗人,我去过好几次了都活得好好的。”她转了转眼珠,对着沸诱哄道:“我去死亡之地是有事情的,你能跟我一起去,帮我一点忙吗?”

    沸本来年纪就不大,对于死亡之地除了部落中代代相传的恐惧外,还有一丝小孩子天生的探险的精神,现在听程明明说她去过好几次,不由有些心动。

    犹豫了一会儿,沸问道:“你真的去过死亡之地好几次都没有事情吗?”

    程明明一看,有戏,连忙趁热打铁:“那是当然,你跟我一起去,我给你吃的。”说完她装作从背包中拿出一块肉,实则是从空间中拿出来的。

    部落里的人,哪怕是有食物最先挑选的勇士也没有吃饱的可能。更不要说像沸一样的孤儿。一块肉对于沸来说是巨大的诱惑。

    沸抵挡不住诱惑的点点头:“我跟你去死亡之地,但你要保证我的安全。”

    “当然,只要你听我的话,不乱跑,就不会有事。”程明明也点头,短暂的口头协议达成了。

    两人来到海边,程明明让沸不要太靠近海,找了一块土地,程明明画了一口大鼎,让沸照着样子用泥土做出来。这样的大鼎要是让程明明做,给她三天也不一定做的出来。

    在沸的手上不到半个小时就好了。程明明让沸捡了一些枯草、枯树枝,放在沙滩上,然后将捏成的大鼎搬过去,点火烧上。又在地上画出一些瓦罐、勺子、碗、桶之类的让沸捏出来。

    而程明明自己,则从烧大鼎的火堆里分了一把火出来,坐在一边烤肉,把串好的肉拿出来烤。

    不一会儿,竹签上面的肉滋滋冒着油光,程明明装作从背包中,实则从空间中拿出各类调料,均匀的刷在肉上,瞬间那肉香,飘香十里。不远处的正在捏各类用具的沸,不由得看着程明明的方向咽了咽口水。

    程明明拿着烤好的肉,一步步走向沸,把肉分成两份,递给沸一份。

    她坐在沸的身边开始吃起烤肉,沸看着她开吃了,也跟着吃起来。只是吃完了一小半后,沸的动作明显慢了下来,看着程明明欲言又止……

    程明明猜到他要说什么,故意装作没看到,自顾自的吃着烤肉,吃完了,她拿出湿纸巾擦了擦手指。才看向沸:“我叫程明明,你叫什么?”

    沸先是回答了程明明的话:“我叫沸。”然后又开口:“我能把剩下的肉带回去给我的好朋友吃吗?”

    程明明摇了摇头:“不可以,这是我给你的报酬,你不可以带走,要在这里吃完,我们之间的交易必须保密。”

    “交易?”沸有点傻眼,在他的印象中,只有部落和部落之间交换东西才叫交易,他们这样也能算是交易。

    程明明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肯定的回答:“当然算,你帮我做事,我给你肉吃,这不是交易是什么?”

    听到肉,沸将交易什么的都忘在了脑后,立马急急的表示想把肉带回去给朋友吃。

    程明明还是摇头,不答应。沸看了失落极了。程明明看着他失落的样子,眼中似是闪过挣扎,她开口道:“嘿!沸,你和我说说你的朋友吧!”

    这个时代的人还不会煽情,他简短的将他和她朋友的情况说了一遍。这些程明明都知道,但她还是装作听的很认真的样子。

    听完了,程明明对沸说:“我还是不能让你把食物带回去给你朋友吃。”沸听了,虽失望,却也不意外。

    “但是,你可以把你朋友带过来一起帮我做事,我也分食物给你的朋友,不过只能带你刚刚说的那一个。”程明明说完心情良好,终于将帮手找完了。

    沸有些感动,又有一些愧疚。他看到程明明眼底的挣扎,他没想到程明明会下这样一个决定:准许他多带一个人过来,让他做这么轻松的活,却分给他和朋友珍贵的肉类食物。他站起身,郑重的道:“程明明,谢谢你!我会加倍努力做事的。”

    程明明摆摆手:“这没有什么!不过你要记得答应我的,我们的交易不能告诉别人,跟你的朋友也要说清楚。”

    沸一脸严肃的表情,郑重的承诺。

野人的都市生活(四)

    “程明明,你放心吧!我一定不会告诉其他人,小慧也不会告诉他人的。”

    小慧就是沸的朋友,一个八岁的孤儿女孩。也是此次程明明要找的帮手之一。一天解决了两个难题,程明明心情大好。她和沸把新捏出来的用具也放在火里烧成瓷器,时间渐渐从煅烧瓷器中溜过。

    转眼已经到了下午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程明明拿出白米,才发现这里只有海水没有清水,没有办法,只好拿出矿泉水来淘米,煮粥。

    熬得浓稠的粥,一揭开盖子,大米特有的清香扑鼻而来。沸闻到了香味,些时他跟程明明也熟悉了很多,凑过来看着锅里粒粒晶莹剔透的大米,好奇的问明明:“这是什么?我从没见过。”

    “这是大米熬的粥。”

    看沸一头雾水的样子,程明明也不多做解释。等沸见多了就知道了。一人吃了两大碗粥。火里的陶瓷已经煅烧好了。程明明记得以前在乡下外婆家,新买的陶罐之类的,都要在沸水里煮一下,这里没有清水,程明明带着沸去海边打水。直到水浸没了大半大鼎,才停手,又将煅烧好的用具放进大鼎里。这时候,手位刚好漫过大鼎口。

    程明明和沸点好火,就撤了。走之前,程明明四处看了看,大鼎周围都是沙地,离树林还很远,确定不会发生火灾才走。

    第二天,程明明到海边的时候,沸和小慧已经在海边等着了。大鼎里面的水已经烧干了,火也停了。

    程明明让沸和小慧把大鼎,桶,等一些器具装满水,又给她们烤了肉吃。然后告诉她们三天后再过来,看的出来小慧来到死亡之地还是有些害怕,看到这么快就可以回去了,很是兴奋。

    虽然她有些奇怪,这么点事情,程明明为什么要她们来做,如果自己做的话不是可以省下好多肉了吗?她哪里知道,对于她们来说是很简单的事情,一会就可以搞定。如果换成是程明明来的话,就可能要耗费一天时间了。

    告别了沸和他的小伙伴,程明明也没有立马回到小竹屋,而是从一条小路上山了。她在山上找到了一些土豆,白菜之类的野生植物。又移植了一些到她小屋外的土地里。

    程明明把土豆切成丝做成酸辣土豆丝进行腌制,白菜做成酸辣白菜,放在玻璃瓶子里。等海边的盐晒出来了,她就拿回一个罐子,到时候可以把白菜放在泥土烧制的陶瓷罐子里,那样味道会更好。忙了这么会儿,一天又过去了,程明明发现时间似乎格外厚待原始人,同样的时间他们能做许多事,而程明明却忙一小会儿,一天就过去了。

    连原始人的儿童力气都堪比比现代成年人了。

    程明明似乎忘记了,她现在缩水成十岁的小孩子了,而且是刚从现代穿来的的小孩子,她跟原始人比这不是找虐吗?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了,程明明来到海边,这次沸和小慧没有在海边等她,而是在去海边的小路上等她,她猜可能小慧害怕,所以沸才在这里等她一起去。

    去到海边,程明明率先跑到大鼎那边去,大鼎里面的海水已经晒干了,留下小拇指厚的一层白盐,她又跑到瓷桶,盆旁边,看看,这些地方盐少一些,甚至最小的盆里面只有几颗盐。

    这时候,沸和小慧也跑了过来。看到盆里面的几颗盐激动极了,他们当然知道这些是什么,每次他们部落和烈火部落换盐的时候,都要用部落里勇士打的猎物里最大的十头猎物,才能换取一点点盐。大人们吃不上,每个小孩只能分到拇指盖那么一点。部落里的小孩一年里面也只吃到几次盐,次数少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每次烈火部落的首领带着烈火部落的人来换东西,态度极其嚣张。可是小孩子不吃盐容易死亡,所以大家尽管气的牙痒痒,也只能强自忍耐。

    “这…这是……”沸激动的语无伦次,话都说不完整,旁边的小慧也是一副没有回过神来的样子。

    “没错,这就是我们用海水晒出来的盐。”程明明点头,肯定了他们的猜想:“也是我叫你们帮我所要做的事情。”

    “这…这,这是真的吗?”小慧一副还在梦游的表情,不可置信的问道。

    “当然。”程明明说完,还想到了一个证明自己的方法,她拿过一个小碗,因碗太小,海水装的不多,现在海水都晒干了,还没一颗盐。她拿了这个碗去海边装了一碗海水,让小慧尝尝,小慧一开始不敢尝,但看到程明明喝了没事后,她也试着尝了一小口。

    咸涩的味道弥漫了整个口腔,这会小慧彻底信了程明明的说法,虽然她觉得这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沸这会儿也回过了神,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请求道:“明,我能不能带点盐回去给我的部落。”

    程明明心里小人叉腰狂笑:“当然要你带盐回去,要不然她怎么找帮手。”面上却是一副苦恼思考的样子,表情还带着点不情愿,沸和小慧在一边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打断了她的思考,就不让他们带盐回去了。

    就这样过了一会儿,沸和小慧却觉得过了好久,久到他们都以为明是不会同意,开始沮丧的打算放弃的时候。程明明点头了:“可以,不过你们只能告诉部落首领,不可以跟其他人说,而且不能说我们的交易。”

    “不过,你可以把盐的制作方法告诉部落首领。”程明明的最后一句话刚落,沸和小慧就高兴的蹦了起来。

    三人分开行动,沸帮程明明把盐倒进盆子里。

    而程明明拿了小碗,装了小半碗盐,碗上面盖了一层布递给沸。

    三人分道扬镳,明明回小竹楼,沸和小慧朝部落里的首领住处走去。

    分开之前,明还不放心的叮嘱沸和小慧:“记得不要告诉别人,我们的交易关系。”

野人的都市生活(五)

    “如果首领问你们是怎么发现盐的。”到最后程明明还不忘教他们撒谎,怕这两个实诚的孩子一不小心就露馅了,。

    “你们就说是自己发现的,不要扯出我。”

    程明明回到小竹楼没一会儿,沸和小慧就搬着自己的行礼过来了。让程明明惊讶的是玛姆不放心两个小孩子单独住,也跟着过来了。要知道寄体那会儿一到部落,就分配到跟玛姆一起住一个山洞。

    但是寄体那会儿被赶到竹楼,玛姆虽然担心,却是没跟她一起住。对于玛姆寄体是感激的对她像是对自己的奶奶一样尊敬。

    所以明明对于她的到来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寄体对于玛姆的亲近,现在她就能感觉到身体里的欢欣雀跃,而且玛姆又是一个帮手。忧的是玛姆生于部落,长于部落,无论什么事情都会想着部落。

    一瞬之间,程明明思绪分飞,但面上却装作惊讶的看着沸和小慧:“你们怎么来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三人异口同声的问道,显然都很惊讶。

    程明明先回答道:“我本来就住在这里,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来?这里平时都没人过来,你们是来找我的吗?”

    沸想说什么,被小慧抢先了,小慧暗地里扯了沸一下,然后隐晦的示意沸看了玛姆一眼,开口道:“我和沸去死亡之地发现了盐,回去给首领,首领知道我们去了死亡之地,告诉我们不能在部落里住了,让我们搬来这里。”

    程明明暗地里点头,看来他们两个小家伙时刻都没忘记她们之间的约定。连被首领赶出来都没供出她。

    沸和小慧其实是有些委屈的,他们不明白,自己明明是为了部落做了贡献,为什么还要把自己赶出来。部落有了盐,就不用看烈火部落耀武扬威的样子了。但在看到程明明也住在这,立马高兴起来,那点委屈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幸好小竹楼比较大,里面是按照现代三室一厅做的,还有一个厨房。但厨房里面没有东西,做一张床放在里面就可以睡了。竹楼里面的房间有一间可能是做客房用的,里面有两张大床,她们四人合力抬了一张进厨房。

    分配好了房间,程明明煮了鸳鸯锅底,一辣一不辣,配好食材,用火锅给他们庆祝乔迁之喜。四个人吃的都很欢快。尤其是三个原始人,眼里满是惊叹、新奇。

    吃完火锅,时间还早,也才刚过午后,阳光懒洋洋的晒下,照在人身上舒服极了。程明明拿出纸张,画了一柄武器,让沸试着打出来。

    没错,程明明之所以第一个选中沸,就是因为他年龄虽小脑子却灵活,略一提点可以做很多事。沸也很兴奋,拿着图纸就找来石头进行打制武器。

    程明明也不管他,直接做起自己的事情。一直到黄昏时分,程明明熬好了晚上食用的粥,就听到院子里传来沸的欢呼声:“耶!武器做出来了!!!”

    听到声音,程明明连忙跑出来,就看到沸在院子里高兴的大叫大跳,尽管早就知道沸会可以做出武器,程明明心里还是忍不住一喜,她毫不吝啬的夸赞道:“沸,你真厉害。”

    沸听了,脸瞬间红了,这个小男孩在以往的生涯里从未听到过这样的称赞,厉害是勇士们的专属,而他的年龄还不能够成为勇士。此时他的脸虽然红了,面上也满是腼腆,但眼睛却是亮睛睛的。玛姆和小慧听到声音也跑了出来,看到沸手上的武器,两人不可思议的看着沸:“这是你做的?”

    沸高兴的点点头。

    玛姆和小慧也高兴起来,不住的夸赞沸,沸不好意思的摸摸脑袋。

    不过显然,玛姆想的更多一些。高兴过后,她直接道:“武器制造出来了,我们给部落里的勇士们送去,这样部落也好过一些。”

    沸和小慧听了,也有些心动,不过还是看向程明明。

    程明明点了点头,严肃道:“给部落勇士送武器,我也同意,不过不能白送,我们给部落送东西,部落要给我们做事来交换。”

    玛姆点头:“这是应该的。”

    程明明舒了一口气,玛姆虽然有事就会想到部落,但也不会要求程明明白送。第二天,程明明拿了两把武器,上山了,去到勇士必经的路上等着。

    不一会儿,小部落的勇士们果然过来了。看到程明明也没放在心上。程明明叫住他们:“等一下,我用武器跟你们做个交易。”说着将手上的武器举了起来,没办法,原始森林草丛太高,手不举起来,他们根本看不到她手上的武器。

    小部落的第一勇士焰走了出来:“你想跟我们交换什么?”这样的武器只有烈火部落有,焰眼馋很久了。不光是焰,应该说是每个勇士都想拥有一把武器。但烈火部落从不用武器和别的部落交换。焰决定不管是用什么代价都要把武器交换过来。

    程明明把武器递给焰,焰惊讶极了,还没交换呢?她就直接把武器给自己,不怕自己拿着跑了,因这个小小的插曲,焰对程明明的好感度直线上升。

    程明明拿出一张画着绵羊的图纸说:“你们帮我抓一只绵羊过来,我告诉你们怎么做。”

    焰朝身后一个勇士点点头,那个勇士猛的蹿出,眨眼就不见了身影,不一会儿,他抓着一头绵羊出现在程明明的眼前,程明明又让焰折一些柳条过来。

    焰照做,程明明把柳条编成一股绳子,尽管柳条柔韧,但是程明明手上还是割破了好几道血口。

    焰看不下去,他拿过柳条照着程明明的样子编着,一会儿三米长的绳结就编好了。

    程明明把绳结一边缠在绵羊的脖子上面,一边缠在树上,然后从背包中拿出一把梳子,轻轻的给羊梳羊毛,不一会儿,就有羊毛脱落,程明明用脱落的羊毛搓毛线,没搓一会儿,手都红了,结果焰代劳。

野人的都市生活(六)

    等焰把羊毛搓成毛线,程明明说:“我就要这个,我给武器你们,你们找人帮我搓毛线。”

    焰想到部落里还有很多人不能打猎和采集桑果,于是也就同意了。

    教会焰怎么卷毛线后,程明明就走人了,这天焰等人除了照例打猎以外,还抱了一些活着的绵羊回去,绵羊这种动物的肉不好吃。所以,部落里的人都有些好奇。

    焰和大家说了之后,大家都很高兴。这要是在现代就是,别人给你两块无价之宝的钻石,让你帮她种白菜一样欣喜。

    这些程明明都不知道,知道了她也不会在意,现在她正在接触另一个部落的人,深知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程明明不会让一个部落得到全部的好处。

    程明明接触的都是一些比较守信的部落,每个部落给一把武器,让其中一个部落在竹屋不远处做了一个四层楼的手工做坊,不远处还做了一个宿舍。另外一个部落让他们找野生的棉花,然后把棉花剥去外壳送到手工做坊,又画出一些坊轮,让沸做出来。

    又找了一个部落要一些不能采集桑果也不能打猎的人,让他们坊线,包吃包住。那些部落自然答应。

    一切走上正轨,转眼十年过去了。程明明二十岁了。

    一个带着厚厚白手套的原始人穿梭在树林间,拉着一根枝条,在大树上借力脚一蹬,就蹿出去老远。这个带着白手套的原始人就是程明明,她在原始社会生活了十年,早就不是那个连树都不会爬的小女孩了。她用各种各样的发明物让焰教她森林的生存技巧,要知道焰虽然是小部落的第一勇士,但却屡次让大部落来挖人。只不过焰都没同意罢了。现在的程明明可以徒手和老虎博弈。

    程明明一手拽着枝条,纵身一跃,从树枝间跳了下来,她松开枝条,站在山顶向下望去,下面一排排砖瓦房,堪比80年代的富饶,这些都是因为她的带动。

    风吹动她的短发,长年在丛林中奔跑的身影健康活力,大腿修长笔直,充满爆发力。因为阳光的原故,她的皮肤是如巧克力一样的蜜色,极其诱人。她取下手上厚厚的白手套,这次因为她细心保养,一般做事都带着厚手套,所以她的手倒是没有像枯树一样吓人,而是双手修长,手掌间有一层薄茧。她让部落的巫医研制出了膏状护肤品和防晒品,但效果到底是没有21世纪的好。

    期间程明明依旧和小部落的焰走得近,和小花儿之间的纠纷依旧暴发了。不过这次她不像原主一样对小部落掏心掏肺的好,发明了什么都无偿教给小部落的人,倒是让他们不敢太过份。在小花儿说她是灾星的时候,她说出以后不在聘用小部落的人,小部落一下子都慌了,连花儿都有些无措,现在大家能吃饱,关健的就是程明明。花儿受到部落里的人一致指责。

    焰也娶妻了,他的妻子不是花儿,而是另一位她记忆中不太熟悉的野人。性格有点像古代温良恭谦的美人。曾经焰也向程明明求过婚,程明明拒绝了,焰问其原因,程明明不想骗他,于是说:“我终有一天会回到我来的地方。”这一句话,不知道怎么的被传了出去,于是大家就传开了:“程明明是神派下来的使者,终有一天会回到神的怀抱。”于是大家给她取了一个称谓:神使,意为:神的使者。

    “神使,是神使。”愣神间,程明明被这一喊声,惊的回了神,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原来是砖瓦房里面的人出来看到了她。

    越来越多的人从砖瓦房里面走了出来,喊声也越来越大:“是神使,真的是神使。”

    “我看见神使了……”

    阳光打在程明明的身上,她身后出现了一个金色的光圈,大家都惊惧起来:“神使要回归神的怀抱了,神使要回归神的怀抱了……”

    听到大家的叫喊,程明明也早有预感,她十年把原始社会发展的比寄体几十年还好。这应该是破坏了原始社会的发展规则,所以原主和她都会被送回现代,这种感觉近来越来越强烈,现在终于到了吗?程明明也不反抗,她微微笑着,一手捏着手套,一边抬手向原始人微微挥着,跟大家说再见。

    可能是光线的问题,站在瓦房这边的原始人,只见程明明站在空中,身后的金色光圈离她越来越近,让她全身都笼罩在金光中,她微笑着挥手,一手捏着白色的手套,这幅图永远的留在了原始人的心中。不知道是谁率先跪了下来,高呼:“恭送神使。”

    然后,越来越多的人跪了下来,嘴中喊着:“恭送神使。”

    最后全部的原始人都跪了下来,齐声呼喊:“恭送神使。”声音浩浩荡荡,传遍了整个荒原。

    金色的光圈淹没了程明明,带着她回到了21世纪。等程明明再次睁开了眼睛,她已经回到了自己家中。

    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电话开始报警察:“喂!是XX警局吗?嗯,我是程家,程明明,这次我们去郊游发生了诡异事情,请求你们救援,现在是12点30分,请你们尽快,我已经联系了XX日报记者。”

    说完,程明明挂了电话。打开了电话录音,发现录音完整。小心的保存好,然后再给XX日报记者打电话,不一会儿,警察和XX日报记者都来到了程家。

    程明明做出一幅惊慌未定的神色,拉着警察的衣角急切的说:“你们怎么过来了,我的朋友呢?她们在哪儿?”

    警察被她拉了衣角,也不在意,而是安抚道:“你别急,我们已经派了特警去你们的郊游地点。”

    XX日报记者也忙说道:“是啊!程小姐你别急,我们报社记者也派人赶去了事发地点,你现在能跟我们说说当时的情况吗?”说完一副打算采访的样子。

野人的都市生活(七)

    程明明一脸的急切:“我现在也要去事发地点,要不然我不安心。”说完也不管他们同不同意,就往外面闯。

    警察看她情绪失控,无奈的让她坐上了警车,记者见状赶紧挤了上来。

    一上车,程明明就问道:“能把手机借我用一下吗?我想给我同学打一个电话,看看她们是不是和我一样回家了。”

    警察听了,去衣兜里搜自己的手机,但明显记者比他动作更快。她飞快的递给程明明一款小巧的女士手机。

    程明明也不和她客气,拿起手机就开始拨电话,一连拨了十几个号码,没一个接通,程明明又开始急了:“她们没接电话,肯定是遇到危险了,我又不知道她们家里的电话。问问她们回家了没有?”

    记者安抚道:“程小姐,你不要急,我们已经赶往事发地点了,能和我们说说当时的情况吗?电话中情况紧急,我们只知道你说发生了灵异事件,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让你称为灵异事情呢?”

    警察瞥了她一眼,没出声。当一个记者把警察的工作都抢了,他让她上车了吗?厚颜无耻的蹭上车,连声谢谢都没有。不过看在她问的也是他想知道的事情上,他就先不跟她计较了。

    程明明缓了缓,看起来像是在整理情绪和语言,她慢慢道:“是这样的,事情起因是我的父亲去世,朋友们看我伤心,就带我去散心。到了地方,我们正准备当天晚上在野外宿营的东西扎帐篷、整理烤架。正在这时刮来一阵大风,天空中出现了一个漩涡,我被卷进漩涡中,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再睁眼,已经到了家里的卧室中。还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程明明尽量简短的回答完。

    警察一下子就抓住了我话中的漏洞:“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他疑惑的看着我,眼中还有怀疑。

    程明明连连摆手:“不是的,我以前还是长这个样子,只是我现在比以前黑了很多,头发也变短了,手上还有一层薄茧。”说完她用记者的手机登上了她的通讯,进到朋友的空间,找到刚到地方时,朋友为了哄她开心,两人一起合照的照片给警察看,记者也连忙凑了过来。

    他们一眼就认出了程明明,毕竟皮肤颜色变了,轮廓还在。

    照片中的少女,皮肤白皙,一看就是娇养长大的,这样的女孩手上绝对不会有茧,但是他们看了看程明明的双手,确实有一层薄茧。

    记者和警察都陷入了沉默,这样诡异的事情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完全无法用科学解释,或者说无法用现在的科学解释。

    一路沉默,到了地方,他们弃车步行,不一会儿,就遇到几个警察,抬着担架。担架上面蒙着白布。

    程明明颤抖起来:“这…这是?”

    跟程明明一起来的警察上前两步,拿出一个证件,说着什么,还指了一下程明明。

    两人一起来到程明明面前:“程小姐,你不要伤心,担架上面不是你的同学,你的同学现在估计已经到了医院,在做列行检查,你不要伤心。”

    程明明舒了一口气:“那担架上面的是?”

    老警察收敛了笑容,一脸严肃的看着程明明:“这也是我要问你的,你或者你的朋友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程明明懵懂的看着老警察:“没有啊!怎么啦?”

    老警察意味深长的说:“没有就好,担架上面的都是杀手,如果不是出动了特种部队,恐怕你朋友就凶多吉少了?”

    “什么?”程明明惊呼出声“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记者似乎也被吓到了,惊恐的捂住嘴。

    好了,程小姐你再和我们去趟警局做个笔录,顺便等你的朋友,她们检查完也会来警局做笔录。

    到了警察局,程明明刚刚喝了一杯水,她的朋友们也陆续来了。

    走在最前面的一个齐腰长发女生看到程明明,激动的上前拉着程明明的手道:“明明,吓死我了。”声音温柔,却有止不住的惊惧。

    程明明不习惯被陌生人碰,正要抽回双手,听她这么一说,立马愧疚的停住动作。虽说杀手不是她派的,但她们确实是想让她开心才去野营的。上一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们全军覆灭。

    长发女生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明明,今天我们遇到杀手了,幸好特种兵及时到来,救了我们,你不知道,当时正是我们绝望的时候,特种兵从天而降。”

    说着长发女生双手捂脸,发出感叹:“真是太帅了。”

    程明明看到本来从桌后走过来的警察,停住了脚步。如果现在是在二次元世界里,我想他头上一定挂着几条黑线。

    长发女生头发黑亮柔顺,自然的披在脑后,五官精致,声音温柔不做作,一脸惊吓的样子,娇不胜怯,很自然的让人升起怜惜,连一向自诩铁石心肠的程明明听她开口说话后,都没能把手抽出来就知道了。

    “明明,你没能看到实在是太遗憾了。”说着,长发女生叹了一口气,好似真的在为她遗憾似的。

    程明明:“……”这是在炫耀吗?这会儿她自己的额头上也忍不住挂上几条黑线了。

    警察似是也看不下去了,咳嗽两声,开口道:“如果不是因为程小姐不在,她报警,也不会有特种兵赶过去。”你们也不会还有命在。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长发女生打断了,她又拉起程明明的手,双手捧着:“明明,真是太感谢你了,如果不是你,我就看不到这么帅气的特种兵了。”

    说着,她双手握拳,一脸坚定的道:“我决定了……”

    程明明打断她:“我知道我知道,你决定以身相许对不对?”

    长发女生一脸愕然的看着程明明,还没等她说话,人群中跑出来一个男生,哀嚎一声:“不要啊,你肿么可以移情别恋?”

野人的都市生活(八)

    说完一脸控诉的看着长发女生。长发女生一脸懵懂的看着她男盆友:“我没有移情别恋啊!”

    男生继续一脸委屈的控诉:“你都要对别人以身相许了,我都听到了。”说完一脸伤心的看着长发女生。

    这下连程明明都好奇了,难道她猜错了,可是看长发女生刚刚的表情,语气分明就是这样的吗!

    “那你刚刚说你决定了?是决定了什么?”程明明好奇的问。

    长发女生还在懵懂间,语气温婉娇柔的说:“我决定了要当特种兵。”

    程明明:“……”她感觉她受到了一万点伤害,难道是因为她在原始森林待了太久,已经跟不上现在人的思维了吗?

    “我也要当特种兵。”说话的是长发女生的男朋友。刚刚的咆哮帝,名叫言厉。

    言厉忧郁的想:“虽然宣宣这次没有对特种兵以身相许的想法,可要是被救多了难保不会产生这种想法。”

    身后的人连声道:“我们也要当特种兵。”

    程明明:“……你们这样决定未来是不是太草率了?”

    这时长发女生看到了程明明,又过来拉着程明明的手,温温软软的开口:“明明,你和我们一起当特种兵吧!”说完,眨着星星眼期待的看着她。

    程明明想就算我想当特种兵就冲你老是拉我手的举动,我也一定要避开,虽然她的手也很美,触感跟温软美玉一样。

    但她还是不喜欢不熟悉的人碰她,遂很坚定的摇摇头:“不,我不想当特种兵。”说完,怕她再纠缠,连忙离开。

    大家:“明明这一定是生气了,都怪我们触碰到了她的伤心事。怎么能忘了她父亲就是因为当特种兵而死的呢?”

    幸好程明明不知道她那一堆朋友的心声,否则她定会再次感叹,一定是她在原始森林待久了,所以跟不上现代人的思维了。

    离开了警察局,程明明回到了程家,去浴室洗了头,冲了凉,就睡了。

    再次醒来,程明明是被客厅的电话吵醒的。看了一下时间是下午6点。一接听是长发女生的声音,庆祝她们这次的死里逃生,打算今天晚上几个人一起聚餐。本来是想要开派对的,但是大家今天受到的惊吓太大,又累了一天,所以打算简单的聚一下餐。虽然说是简单的聚一下餐,但其实一点都不简单,言厉打算包下一整个海鲜餐厅,但被程明明阻止了,她去聚餐就是为了感受一下现代餐厅的气氛,他包了整个餐厅,她感受什么?总不可能以后每次出去吃东西,就包场吧!长发女生叫王世宣。

    跟王世宣约定好了,她来程家接程明明后,程明明就去更衣室挑衣服了,试了下各种淑女装,配上她黝黑的皮肤,堪比漫画美少年一样的短发,那效果简直让人不忍直视。扒了半天,没找到一件合适的衣服。

    “叮咚!”外面的门铃响了,程明明随变换了一件视觉效果好一点的短裤,白T恤。就去开门,门外站着王世宣,齐腰长的头发披在身后,穿着修身连衣裙,背着单肩包,手上拿着一个大纸袋。言厉站在王世宣的身后。

    看到程明明开了门,王世宣走了进来,高兴道:“明明,在路上橱窗里,我看见了一件特别合适你的衣服,帮你买了下来,你穿给我看看。”

    程明明打开袋子一看,这夸张的风格。但一试穿,发现这身衣服穿在她身上配上她巧克力的肤色有种不拘一格的帅气。

    程明明简直感动死了,一定是世宣看到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特意去给她买的。她决定了,以后世宣要拉她的手就给她拉吧!

    换好衣服,三人来到餐厅,其它人都到齐了,就言厉和世宣因为去接程明明所以晚到了一会儿。

    到了海鲜餐厅,这家店因为味道好,所以尽管有点小贵,但每天依然人山人海,这会儿程明明这一群人一出现,男的俊,女的美。顿时成了视线的胶点。程明明终于后知后觉的觉得阻止言厉包场是多么不明智。

    原谅程明明吧!这孩子刚从原始森林回来,被这么多人瞪眼一看,还真有点心慌气短,这感觉有多少年没有了。不过还好,她们这一群人多,看大家都若无其事的样子,程明明提起的心又回了一半。

    大家点了餐,开吃了,程明明这下什么都顾不上了,口感太好了。虽然原始森林也有海鲜,但调味料跟不上,跟现代的餐厅一比,那简直弱爆了。

    等吃到八分饱,程明明拿起餐巾擦了擦唇角,拿起手边的玻璃杯,抿了一口西瓜汁。看向旁边的王世宣和她小声的聊着天。

    “世宣,你的头发这么长,还这么顺,是怎么保养的。”程明明小声的和王世宣咬耳朵。

    王世宣也凑近程明明的那边,小声的道:“我妈妈是做美容美发沙龙的,我用的都是我妈妈研制出来的产品。明明你要不要美白,我妈妈还研制出来一套美白的集护肤、防晒一体的产品,效果很好。”她说完,又忙道:“当然,你不美白也行,你现在的肤色也很好看,很帅气。”说完还垂涎的摸了摸她的脸。

    程明明一个哆嗦,离她坐远了点。原谅她不喜欢肌肤相贴的碰触吧!这一顿聚餐,一直到十点,世宣打算让言厉送她回家,被程明明拒绝了。自己打了的士回去。

    到了家里,程明明澡都没洗就这么睡了。

    第二天一早,程明明想起和王世宣约好一起去她母亲的沙龙,于是起床洗澡、洗头。披着浴袍去更衣室看了看,实在是找不到一件合适的衣服,于是只好穿昨天聚餐穿的那一套了。

    到了约定的地点,王世宣已经等在那里了,看到程明明身上的衣服,她立马明白了什么!

    “明明,你吃早餐了吗?我还没吃,我们一起去吃早餐吧!”

    “好啊!我也没吃,我们走吧!”

野人的都市生活(九)

    说完两人走进路边一间店,简单的吃了点东西。

    出了早餐店,王世宣拿出手机看看时间,然后对程明明说:“明明,时间还早,要不要去逛逛街。”

    这也是程明明所想的,所以她点了点头:“我还要你帮我挑挑衣服呢!你眼光可真好。”

    程明明看着自己白皙的皮肤,不得不感叹王世宣推存的产品好用。才三个月而已,自己就变白了。那天和世宣逛完街,生活就回归了正轨。

    除了固定的时间去美容院做全身护理。其它时候,程明明就投入了紧张的复习。因为她要中考了,不要问她为什么14岁就中考?也不要问她考的怎么样?

    程明明去拿成绩单的时候,看到总分,惊讶极了:“老师你确定这是所有功课的总分,而不是一门功课的分数吗?”当然这话她也只敢在心里想想,不会说出来。

    她的班主任委婉的表示,让她留一级。说是很看好她,她平时的成绩很好,最后三个月的努力老师也看在眼里,肯定是那件事对她的打击太大……说着班主任还惋惜的摇摇头。

    那件事?是哪件事?程明明迷茫了好一会儿,直到走出了办公室,她才想起来,是她父亲去世那件事。

    这也没办法,虽然对于程明明来说那件事已经过去了十年,但对于老师们来说才过去几个月的时间,她伤感也在情理之中。她推辞了老师的留级建,班主任看劝不动她,于是说道:“你这分数去不了一中,二中。但是去三中,四中完全就是浪费。”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贵族学校的报考资料,建议她去贵族学校。虽然学费贵了点,但程家也不缺钱,暑假里好好复习,以你的成绩是没有问题的。

    可老班哪里知道她说的是寄体,这个身子早就换了芯子,就算没换芯,那也是十年前的寄体而不是十年后从原始森林回来的寄体。

    但是,程明明还是依照老班的建议填了贵族学校的报考资料。她既不想去三中,四中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以她的分数,买到一中,先不说买不买的进去,光是那价格就够她去贵族学院的学费了。

    想通过贵族学校的报名考试,她就得暑假补习,所以当世宣打电话过来问她要不要和她们一起去旅游的时候,程明明拒绝了。

    王世宣听她说要补课的时候立马说是要给她介绍家教老师,是士顿男子绅士学院最年轻的副教授,22岁,最主要的是个大帅哥,书教的特别好。

    “说的好像你请过他似的。”程明明说这话,不是无缘无故,而是据她所知,王世宣不仅长的漂亮,性格好,功课第一,运动也不错。简直就是完美女神。

    王世宣端坐在沙发上,看到女佣端着莲子羹过来,示意她放在桌子上,换了一只手拿手机,才继续道:“他一般不给人做家教,他的工资可是七位数,别人愿意请,他还不愿意去呢?不过他的养母是我妈妈家沙龙里的会员,他跟养母的关系很好,我让我妈妈给你去说说。”

    听她这样一说,程明明有些愧疚,但她确实需要一个好点的家教老师,所以没有推辞:“好,钱不是问题,如果实在请不来,也不要勉强,我们还可以请其他的嘛?”

    没过两天,王世宣打电话过来有些愧疚的跟她说,那个副教授没有时间,如果她真的要请的话,上课时间只能在晚上十点。

    ‘轰隆隆~’一阵打雷声惊醒了沉思中的程明明,今天是家教上门的第一天,程明明打开窗户看着外面的电闪雷鸣。有点小担忧:“要下雨了,家教不会不来了吧!”两个月要学三年的课程,她必须争分夺秒。

    看了看手机,还有五分钟,就在这时天空哗啦啦的下起大雨。

    程明明走过去打开门,意外的发现门外有一个人,对方显然没带伞,白色的衬衫被雨水打湿,几乎成了透明的颜色,紧紧地贴在皮肤上。很狼狈的样子。他正低着头从自己的西裤口袋里翻找着什么?

    看对方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程明明犹豫着出声:“你是士顿男子绅士学院的副教授?”

    男子听到声音这才抬起头,程明明这才发现他带着好看的金丝边眼镜。

    他上下打量了程明明一眼,似乎什么也没有看进眼睛里:“我是这里的家教老师,我忘记带门卡了。”他波澜不惊地回答程明明。所说的门卡是程明明让王世宣带给他的开门卡,上面设定了开门时间,晚上九点半到十点可以打开门。

    程明明看着他被雨水淋的湿漉漉的头发,紧紧贴在脸侧和脖子上,正一滴一滴往下淌着雨水。水顺着一缕一缕的发梢,慢慢地在他苍白的皮肤上爬行,一直爬入衬衫上敞开一粒纽扣的领口,消失在程明明看不见的地方。程明明不动声色的移开目光,开口道:“快进来吧!”

    上课的时候,程明明强制自己把注意力放在书本上,因为两个月要教三年的课程,晚上学的是数学,进度很快。神奇的是,不愧为最年轻的副教授,他上课话不多,但是很容易理解。

    直到两个小时过去了,程明明送走了副教授,才瘫在沙发上,脑子里都是他白皙修长的手指划过题目的样子。连他讲题时那透着浓浓的禁欲气息的疏离语气,她也觉得动听。

    她甩甩脑袋,把脑子里的旖旎甩掉,开始整理起晚上上课的笔记,回忆了一下今晚上课的课程。等复习了今晚所学,整理好了学习笔记,关灯前她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她才躺下睡觉。她做了一个梦,梦里是一段苍白的脖子,脖子下面是一件同样苍白的衬衫。衬衫最上面的纽扣没有扣上,领子微微敞开,若有若无露出下面同样苍白的锁骨来。衬衫是湿的。那脖子,那锁骨也是湿的。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

    还没等她做出反应,她就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从梦境里蛮横地拽了出来。

    暑假第二天的凌晨六点,程明明咒骂一声,起来一看号码是世宣打来的。

    简单的聊了几句,程明明祝她们玩的愉快,鬼使神差的她问了一句:“世宣,你帮我请的家教老师有女朋友了吗?”

    “没有啊!怎么了?”王世宣答道,她也没多想,毕竟程明明和家教老师相差八岁。

    很快程明明就没空想这些了,因为她接到电话说是贵族学校入学考试要提前一个月,以往的贵族学校是不收外校的,她们学校高中都是从初中部直升到高中,提前三年学习礼仪,骑马等等课程。为了她们这些外校的学生不至于差本校学生太多,所以学校决定提前一个月开学。

    这可苦了程明明,两个月学习三年的课程,她都觉得太短了,现在一个月,她什么心思都没有了,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学习中。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副教授为了有更多的时间教程明明,他搬进了程明明的家里。没事的时候他就会回来。这天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副教授回来的时间有点晚,已经过了九点半快到十点了,他门卡设定的时间早就被程明明取消了。

    他进来的时候,程明明正坐在客厅里抄写着单词,这些单词她都会背了,但怕考试的时候记错了,她抄写一遍加深映像。

    少女的皮肤晶莹剔透,宛如剥了壳的荔枝,笔直修长的美腿包裹在浅色的牛仔长裤里,上面穿着一件精致的白衬衣,短发黑亮柔顺,眼睛水润明亮,真真称的上明眸皓齿,眉目如画。更像是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又如欧.上世纪精心培养的王子。

    他换完鞋,上前几步。看着程明明道:“明天还要考试,不要经常熬夜,对身体不好。”说完他也没有多看程明明一眼,自顾自的从包中拿出笔记本电脑,程明明呆坐在原地,觉得自己都不会呼吸了。天哪!她不会在做梦吧?一向冷淡的老师,今天居然对自己说了这么多话!而且……而且……他刚刚对自己说什么来着?不要经常熬夜,对身体不好。老师……他一定是看自己睡的太晚了……所以……在这样……关心着自己……程明明幸福的好像泡在了蜜罐里。

    看着老师冷漠的侧脸,程明明试探着开口:“老师,我打算叫外卖,你要吃什么?”

    “有玉米莲子粥吗?”他看着打开的电脑屏幕浅浅微笑。

    “什……么?”程明明问,她听到老师清冽如泉的声音立马没魂了。

    “我问你,宵夜有卖玉米莲子粥吗?”他侧回头看了看程明明依旧很浅的笑:“你帮我打电话问问哪家宵夜有玉米莲子粥卖?”

    “好。”对于他的要求,她哪会拒绝。打了好几家的外卖电话,终于有一家做玉米莲子粥。吃完了宵夜,他把门卡还给程明明,程明明接过门卡,站在原地呆了会,咬了咬唇,还是问出了口:“老师,我以后有不会的问题还可以问你吗?”

    “可以。”他说完,拿出她抄写英语单词的本子,在最后一页的空白页上,写下龙飞凤舞的两个字:云墨,下面是一串手机号码。

    原来老师是叫云墨啊!一看名字就有种书卷味。程明明决定了明天去学校报道完,就去买手机。她从原始社会的那个手机早就坏了,回来一直宅在家里,家里有座机。她也一直挺忙的,所以就没想到买手机。

    第二天,程明明早早起来,她起来的时候,云墨已经离开了。程明明有些失落,她没滋没味的吃完一个人的早餐。想到考完试,可以去买手机给云墨打电话,她才振奋了点。

    骑着自行车,一路溜到学校,程明明看到门口一排排的私家车,学校还真有先见之明,门口的马路修的跟足球场一样大。

    “明明……”程明明刚到校门口,就听到王世宣的大喊声,她一个急刹车,一脚蹬地,一脚踩在踏板上,引起一圈的吸气声。

    女生们花痴的看着程明明,太帅了有没有,简直像是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特别是那包裹在浅色牛仔裤里的笔直大长腿,隔着裤子都能感觉到爆发力。

    反映快的赶紧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程明明骑在自行车上一脚蹬地,一脚踩在踏板,衬衣袖子挽起的帅气侧面照。发到校园网上面。

    这所贵族学校有单独的通讯APP,只有本校生或者本校毕业生的学号才能登录。分别为校园网,班级网,和个人空间。

    所以,王世宣和言厉刚走到程明明身边,两人兜里的手机一同响了起来,拿出来一看,是程明明的侧面照,标题是:校园惊现漫画美少年。

    王世宣一看高兴起来,小跑到言厉身边,将手机递给言厉:“你帮我拍几张我和明明的合照,我待会要发到我的空间里。”说完,又小跑到程明明的身边,侧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面,少女穿着贵族学校特别量身定制的校服,深蓝的校服外套,特别处理的腰线,齐膝短裙,脚上是一双长筒鞋。长发及腰,微风吹来,长得美简直自带特效。更何况身前还有一个加分的程明明,浅色的修身牛仔裤,简单的衬衣,柔顺黑亮的短发,配着白皙如凝脂的肤色。只觉得俊男美女天生一对,连拍照的言厉都产生了这种错觉,更何况路边不知程明明性别的一众学子。

    言厉只觉得宝宝心里苦,这种女朋友被女人抢的即视感是怎么回事?从此他走上了如何让程明明从帅变美的不归路。

    程明明觉得有王世宣带路还挺好,毕竟她是从初中就在这里读的,哪儿都熟悉?虽然有些疑惑为什么外校的提前报考,王世宣和言厉这两个本校直升的也来了?但她也没问。

    有熟人带路就是好,考试还可以走后门。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一)

    当然,她所说的走后门不是作弊或者不考,学校给高分之类的。而是,提前考,不用等大家一起考。程明明还挺高兴的。

    毕竟早点考完,她可以早点去买手机给云墨打电话。

    等她考完,被带到特种兵选拔基地的时候,程明明才知道她被坑了,这下不要说是考完马上去买手机,她甚至连大门都出不了,特训期间不可与外界联系,连通讯物品都要被没收。

    程明明在特种兵集训营待了三个月,期间淘汰了无数人,她从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一对的小队长。毕竟她在原始森林,出门靠脚,爬树靠腿。所以她不管是体力,臂力都不比特种兵差。加上她对待特种兵训练认真努力。

    三个月的特种兵训练让她彻底爱上了这个职业,毕竟从原始森林到现代中间有特别大的差距,成天关在屋里,要不上街购物吃东西,这种在她以原始森林看来奢侈的生活让她觉得不自由极了。她已经习惯了奔跑,穿梭在绿草如茵的树林间,跟狮子搏斗。

    这三个月的格斗,拳击等等训练,让她体验到了久违的热血沸腾。

    三个月特训完毕是要放假的,但是……

    这个但是让程明明觉得痛苦极了,因为只有普通队员放,队长不放。程明明简直想把自己脚跺了,让你炫,让你出色,现在放假没你的份了吧!不放假,她的新手机什么时候能买?不放假,她什么时候能和云墨通上话?

    她们这些小队长要去各大名校当军训教官。

    “……”程明明无语,这都开学两个月了,还军训,哪个学校这么奇葩。

    上面的教官露出老狐狸一般的笑容,神秘的说道:“在接下来比赛中拿下前十的,可以去士顿男子绅士学院当教官。想必大家都清楚士顿男子绅士学校是校草男神聚集的地方。”说完还猥琐的眨眨眼睛。

    程明明不知道什么校草男神,但她知道云墨是士顿男子绅士学院的副教授。

    所以比赛的时候程明明发狠了,最后以PK赛第一名,选中了去士顿男子绅士学院当教官。

    当看着被士兵开来的军用卡车,程明明黑了脸,这要是被云墨看到自己坐卡车上面,多丢人啊!于是凑到教官面前:“教官,你看我们是去男神云集的学校,坐卡车多丢份啊!”

    教官为难的皱着眉毛:“听你这么一说也是啊,可是我们集训营里只有两辆军用越野车,你们这么多人也不够用啊?”

    旁边的前十名听到也凑了过来:“教官,那两辆车就当给我们前十名的奖励呗!”

    “是啊!是啊!”旁边一直插不上话的前十名也直点头乐呵。

    教官看她们想出来了解决方法,大手一挥:“行,就这么定了。”说完把钥匙给了程明明就背着手走了。

    “我不服。”这是十名之后的,一个小队长,大声吼到。

    前十名一个平时性格火爆的队长直接一拍桌子,吼道:“不服来单挑。”

    这下惹火了一行人,要知道帝都大学说少不少,说多不多,一个学校十个小队长,五个学校就五十人了。

    大伙磨拳擦掌的看着脾气火爆的队长,邪笑道:“好啊!你说你是选一个人来单挑我们一群人,还是选我们一群人来单挑你一个人。”

    脾气火爆的队长一看这阵势,冷汗一下子就下来了。转头看着前十名剩下的九个人可怜兮兮的说道:“你们不会不管我吧?”

    “都是姐妹,要死一起死。”程明明等人气势汹汹的吼道:“今天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一时间还真的唬住了一群人。趁着她们愣住的时间,前十名默契的转身就跑,十个人分两辆车,开上就跑,等那群人追过来,车子已经开出老远了。

    一群小队长怒气冲冲,下次见到了人绝不放过。程明明这会儿却是不知道身后之人放的狠话,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她现在满心都沉浸在马上要见到云墨的欢喜中。

    到了男子绅士学院,领了自己的铺盖,她们待遇还挺好,住宿一人一间。

    铺好被子,程明明就想去找云墨,突然发现她没带记了云墨电话的本子,士顿学院这么大她根本无从找起。满心的欢喜在这一刻仿佛被针扎破了的气球。

    日子一成不变的过着,程明明如往日般提早一个小时起床,洗漱后,她细细的拍上护肤水,做着美白护肤的流程,最后仔细的涂上防晒霜。

    要说,这天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出门后,程明明遇到了云墨。她主动打招呼:“云老师,我是这批新生的军训教官,在军训期间你能帮我补习高中的课程吗?”

    云墨还是一副冷冷的样子,看到程明明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听到她的问话也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程明明早就习惯了他这种表情,所以也不以为意。

    程明明看云墨抬脚要走,急忙道:“云老师,我应该怎么找你呢?”

    云墨这才回头仔细的看了她一眼,程明明陡然记起云墨给了她手机号码的,她饶饶头不好意思的道:“走的匆忙,忘记带写了电话号码的本子了。”

    云墨听了,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拉过程明明的手,在她手心上写着什么?

    程明明立马呆立不动了,笔尖锋利,他写字时特意放轻了动作,不止不痛,写字时划过手掌反而痒痒的。程明明被痒的手轻轻的颤了颤。她立马克制住了,避免云墨因为她的动作,而写错字。

    等云墨写完,扔给程明明一串钥匙扣:“上面有我职工宿舍的钥匙。”程明明看着他的背影直到转弯不见了,才看掌心的字,那是一个地址,在士顿学院内,程明明猜可能是云墨在学院里的职工宿舍。

    等到程明明到了训练厂后,因为中途耽搁了一会儿,她已经是最后一个到的。

    平时被镇压狠了的学生,立马闹腾起来。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二)

    程明明站在第一排,看着下面的学生起哄说教练迟到了要受罚之类的。其实程明明没有迟到,学生们也知道,就是趁这个机会闹一下,法不责众嘛!

    但是程明明是谁?被称为魔鬼教练的人,能这样被吓住?她拉住两个闹的最凶的学生,一个过肩摔。瞬间,全厂安静了,倒不是大家怕了,而是被一个女生摔,而且是一个年纪看起来不大的女生,觉得没面子而已。

    程明明面无表情,大声道:“现在,全体向右转,绕操场跑十圈。”这时没人在敢起哄,都乖乖的跑圈去了。其中包括摔倒在地上的两个。

    程明明这才擦擦额头上不存在的虚汗,终于应付过去了。一抬头看到了云墨站在二楼的窗台边,眼带笑意的看着她。云墨很少笑,现在偶尔一笑,立马惊艳了程明明。

    军训一结束,程明明立马往云墨的职工宿舍跑,当时怕军训时流汗把字迹模糊了,云墨一写完,她就把地址背了下来。

    没看到云墨这几天,她为了找到云墨,几乎把整个士顿都跑遍了,所以一看地址她就知道在哪里?

    进了云墨宿舍,出乎意料的干净,一室一厅,旁边还有一个厨房,看的出来厨房很新,估计云墨平时不怎么做饭。

    程明明看了一圈,云墨不在,不知道为什么,她想到了补习时最后一天,云墨说的他喜欢吃玉米莲子粥,她回自己寝室洗了一个战斗澡,去买了玉米莲子粥的食材,又回到了云墨的寝室。

    淘米,把玉米一粒粒的剥下来,一般来说可以用刀切的,但剥下来的玉米口感更好,她十指修长,剥玉米的动作如行云流水。如艺术品一般,看呆了窗外人的眼。

    如果是平时,像别人注视她,她一定会察觉到的,特别是经过特种兵训练后,但此时她满心满眼都是云墨,和沉浸在要给云墨做吃的,雀跃中。完全忽视了一切。

    材料处理好,程明明放在火上熬着。又做了几个腌制土豆丝和酸辣白菜。这都是她在原始社会做过的,不算太难,土豆丝切的细而均匀。一看就知道刀工很好。

    不知道云墨爱不爱吃,她只做了两小玻璃瓶,先给他尝尝味道。

    转身想把腌制的酸辣白菜放进柜子里,这个得过一段时间才能吃,结果刚转身就看到云墨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她一惊之下,手没拿稳‘啪’的一声,玻璃瓶子掉在地上,酸辣白菜撒了满地。

    程明明慌忙道:“对不起!”说完蹲下就要去捡地上的碎片。手腕却被一只大手阻止了,程明明疑惑的看向大手的主人。

    “阳台上有扫把,不要用手。”他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冷淡,声音却要温和的多。说完,他拉着程明明起身,带着她出了厨房,才松开:“我去洗个澡,你随意。”说完,淡淡的转身离开。

    程明明看着云墨背影半响才回过神,他这是在关心我,怕我被玻璃划伤手?想到这里程明明高兴的跑到阳台上,拿起扫把,把厨房扫干净,然后又拿拖把将污渍清理干净,最后用新毛巾,将地上的带着湿润的地板擦干。

    云墨擦着头发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程明明用毛巾慢慢的擦拭地面。窗外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柔和了她的轮廓,铁血的军装穿在她身上,却穿出了围裙的效果,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些替她委屈,鬼使神差的他上前几步,伸手将她拉了起来。

    程明明在地上蹲了太久,在没有防备下陡然被人拉起来,一个不稳向前跌倒,云墨怕她真的摔倒了,丢掉擦头发的毛巾向前两步就去扶,于是一不小心两人拥抱在一起了,程明明抬头看向云墨,他穿着白色浴袍,湿漉漉的头发贴服在脸上,不显狼狈,反而更添几分魅力。时间仿佛在这一瞬间定格。

    窗外的人看到这一幕悄悄离开,他没想到平时铁面教官还有这样俏皮一面,他甩甩头想把脑子里的想法甩掉,可是那一幕画面如同心魔一样不停的在脑海中回放,穿着裕袍,湿漉漉头发的男人抱着军装女孩,女孩懵懂抬头,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打在她的脸上,暖阳柔和了她平日里训练时冷硬的面庞后,居然变得如同天使一样温暖。风吹动她耳后的短发,让她整个人都显得神采飞扬。最让人难忘的是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她抬头就那样看着你,如同看着整个世界。男孩烦躁的抓抓他那头帅气的粟色头发,白嫩的娃娃脸上首次出现了烦恼的表情。

    厨房内,云墨率先回过神,他推离程明明,冷淡的看着她:“地板已经够干净了。”

    “什……什么?”程明明迷茫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反映过来云墨说的是她刚才擦地板的事,‘地板已经够干净了’是说不用擦了吗?程明明想到刚才云墨推开她的动作,心里顿时觉得空落落的。想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做什么都不得劲。

    她收拾起擦地的毛巾,慢悠悠的晃出厨房,刚好看到云墨从房间拿出了吹飞机,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到了小说里男主角帮女主角吹头发的场景,以往最不耐烦这些小事的人突然觉得那样的画面很唯美。如果画面中的人换成她和云墨……

    想到这里,顿时她又高兴起来,小跑到云墨面前,仰头看他:“我帮你吹头发吧!”也不管这样做,会和偶像剧里的角色完全倒了过来。

    云墨看着眼前巴掌大的小脸挑眉:“你会?”

    “当然会。”程明明忙不迭的点头,吹头发谁不会?

    看云墨同意了,程明明忙把吹风机插上电,打开开关就往云墨头上招呼,当然她注意好了距离,怕太近烫到他。心里还在为自己的体贴而暗暗得意。

    结果就看到云墨把头偏离了吹风机的位置。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四)

    被他一吼,程明明也有些生气,正想不管他,可看着他镜片后的眼睛里深深的茫然和落寂,程明明又觉得心疼极了,扶着他的手加了一些力气:“云墨,是我,我是程明明。”云墨虽然喝了不少,意识还算清醒。他睁了睁眼,表情漠然的看了一会儿程明明。

    似是认出了她,他迅速的控制了先前失态的情绪,轻声而有礼貌的问程明明:“你能帮我叫辆车吗?”

    程明明点了点头,迅速的叫了一辆出租车,报了云墨在士顿学院职工宿舍的地址。

    下了出租车,程明明扶着云墨艰难的打开门,幸好云墨的宿舍在一楼,要不然还得爬楼梯,她得累死。

    扶着云墨,走进卧室。让他倒在床上,程明明终于松了一口气,看着他穿着黑色西装外套睡在床上,程明明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帮他把外套脱了,云墨似是察觉到了,微微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的看了看程明明。

    程明明柔声哄道:“我帮你把外套脱了,脱了外套睡着会更舒服,好不好?”

    云墨含糊的应了一声“嗯”,意识并不是很清醒,说完又闭上了眼睛。得到了他的允许,程明明迅速的剥了云墨的黑西装外套。

    黑西装外套里面是一款质地柔和的白衬衫,看的出来这件白衬衫是量身定制,把云墨上半身优美曲线展现的淋漓尽致,手腕处的袖扣没扣,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臂,他静静的躺在床上,简直像一尊希腊雕像。

    程明明看着云墨身上的白衬衣,穿着衬衣睡也会不舒服吧?她的手停在衬衣纽扣上三秒,想了想还是没胆子把他的衬衣脱掉。

    抬头的瞬间,程明明看到了对面床头柜上有一个小相框,她绕过床,拿起小相框,相框里放着一张小照片,是云墨和一个女人的合影。那个女人程明明在世宣家的美容院见过,是云墨的养母。

    那时候,程明明初中还没有毕业,每周一次照例去美容院做全身美白护理。一次在休息区等待的时候,透过玻璃窗,她看到云墨捧着康乃馨,倚车面立,美容院前种了一棵樱花树,风一吹,樱花花瓣纷纷飘落,落在他的头发上和他的黑色西装上,还有他手里的那一束康乃馨上。云墨伸手,将落在康乃馨上的樱花花瓣都仔细地挑出来扔掉。程明明当时看得有趣,垂下眼皮带着笑意安静的拿起桌上玻璃杯里的橙汁抿了一口。

    等她再抬眸看时,云墨的养母已经从美容院里出来了,两了不知道说了什么,云墨把手里的康乃馨递给养母,他养母笑眯眯的说着什么?当时程明明猜肯定是数落他人过来就好,不用买花之类的。虽然嘴上笑眯眯的数落,但还是很开心的接过了花。两人又说了些什么?不知道说到什么,触动了他养母。就看到他养母本能地踮脚去摸云墨的头。在人来人往的美容院门口,云墨很配合地微微弯腰,低下头,让养母摸。

    程明明那时还不认识云墨,也不知道不久的将来他会是自己的家教老师,更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喜欢他。那时看到云墨和他养母,还以为他们是一对情侣,他养母长年保养,三四十岁的人了还如同二八少女一样青葱粉嫩,在她的身上一点也看不出岁月的痕迹。至于那束康乃馨,总有一些人有着自己爱好的花。总不能要求人人喜欢玫瑰。

    这样一个小插曲看过就忘,但今天看见这张照片,居然让她记起了久远的她以为早已遗忘的画面。

    想到那时云墨在他养母面前柔顺的样子,程明明几乎要嫉妒他的养母了。照片里的云墨笑容青涩,在柔和的光线里透出几分缅甸,一看就知道是稚气未脱的学生时代照的。程明明很少看到云墨这样自然的笑容。云墨给他的印象一直是冷淡的,没有表情的,甚至有些面瘫。即便他笑,也似乎肌肉有点僵硬,令人感觉并不是发自内心的。所以程明明有些吃惊,尽管之前已经看到过云墨在他养母面前的样子,但还是觉得两个人差距太大,如果不是知道,云墨是孤儿,她都要怀疑云墨是不是有双胞胎兄弟了。

    她伸手抚了抚照片里云墨的笑容,如果云墨能对她这样笑该多好啊!她放下相框,看着躺在床上浑身散发着微微酒味的云墨,程明明拿出手机,边上网搜解酒汤的做法,边出了卧室,带上门。

    到了厨房,程明明按照网上的说法,找出原材料:绿豆,红豆,黑豆,各50克,甘草15克。

    1、将豆类洗净

    2、锅里加水,将豆放入锅中,开火煮

    3、将豆类煮至半熟的时候,加入甘草

    4、豆类煮烂,盛在碗里,放温凉,即可饮用

    花了两个小时,程明明煮好了解酒汤,盛在小瓷碗里,忙了一天一夜,身上的军装已经皱巴巴的了,程明明将解酒汤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拿了钥匙就回了自己寝室,先去阳台看了下,谢天谢地,昨天早晨洗的军装已经干了。买了手机,从手机店出来后,被教官截胡,放出来时,已经凌晨一点了,又遇到了云墨,她自然没时间回去拿衣服。此时摸了摸军装,发现已经干了,程明明简直高兴的快热泪盈眶了,她已经可以想象如果她没换衣服,穿着这身皱巴巴的军装去训练,那帮小子又该起哄了。

    快速的洗头洗澡,出来时才刚过了五分钟,没办法,三个月被训练出来了。想慢都慢不了。

    她先把头发吹干,然后细细拍了护肤水,现在才凌晨四点,离她去军训还有两个小时,她就没有擦防晒霜。

    想了想,她拿了一个军用背包,把护肤品都装进去了。然后又回到了云墨的宿舍,伸手摸了摸瓷碗的温度,感觉温度低了一些,她端起碗,倒了一点解酒汤在手背上,还有点微烫。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五)

    程明明拿出手机调成静音,然后走进卧室翻出云墨的手机,划开屏幕,拨了一个号码,客厅里的手机振动起来。她在云墨的手机上面按了挂断,又把自己的号码存了上去。然后回到客厅把云墨的号码的存在自己手机上。然后把手机揣在兜里,又端起瓷碗,倒了一点解酒汤在手背上,这次温度刚好,她把解酒汤端进卧室轻轻推醒云墨。

    云墨微微睁开眼睛,眼神还有一些迷茫,显然没睡醒,程明明把瓷碗放在床头柜上,坐在枕头旁边,把云墨扶起来,让他半靠在自己身上,然后拿起碗,放在他嘴边,轻声哄道:“来,云墨把解酒汤喝了,要不然明天得难受了。”

    也不知道云墨是不是真的听到她说的话了,竟然乖顺的喝起解酒汤来。喝完了解酒汤,云墨已经完全醒了,不带一丝睡意,他躺在床上,静静的睁着眼睛看着程明明,那样子乖的不得了。看得程明明都有种揉揉他脑袋的冲动。

    程明明站在床边看了他一会儿,转身想把瓷碗拿回厨房清洗,谁知刚转身,手腕就被大力拉扯,一下子倒在了床上。

    程明明刚想起来,云墨一个翻身,就将她半压在床上,这下,她彻底动不了了。

    云墨压着她,霸道的不让她起身,也不说话,就那样双眼看着她。他的眼睛没有平日里的淡漠、目中无人的样子。反而湿漉漉的,像,像宠物狗。被云墨这样的眼神盯着,程明明觉得自己的心都化了。

    半晌,云墨似是觉得抬着头太累了,他垂下头,将脑袋搁在她的肩上,脸埋在她的脖子里,然后轻轻蹭了蹭。

    “云墨”程明明试探着轻喊了一声,她一动也不敢动,今天的云墨太反常了。

    “嗯?”云墨应了声,他的脑袋依旧搁在她的脖子上,轻蹭她脖子的脸却抬了起来,眼神疑惑的看向程明明,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禁欲中夹杂了一点刚睡醒的软糯,这样的反差萌让程明明都想拍一张照片当做留恋了,要知道,清醒时候的云墨决对没有这种表情。

    她推开云墨,在他脑袋下面迅速的塞了一个枕头,云墨似是有些不满被推开,他皱着眉头看向程明明。程明明心中狂刷屏,怎么办?男神轻皱眉头的样子也好萌啊!好想拍照留恋,肿么破?在线等,挺急的。

    程明明也躺下来,和云墨额头抵着额头,小声哄道:“云墨,我们来照相玩好不好?”

    云墨皱着眉头,沉思,半晌伸出一根手指头:“一张。”

    一张就一张,“那我要合照。”要是平时,程明明可不敢跟云墨讨价还价,但现在云墨喝醉了,就不一样嘛!程明明已经确定云墨还没酒醒,醒了的云墨决对不会是这个样子。

    “好”云墨乖乖的点头,听话的样子又萌到了程明明。

    程明明从兜里掏出手机,划开屏幕,打开相机,她正脸对准摄像头,还不忘叫云墨:“云墨,看这里。”

    云墨凑过来,一下亲在她的唇上,程明明惊的瞪大眼睛。

    “咔嚓”相机上面的画面定格,程明明此时却无暇他顾,她惊讶的看着云墨,云墨却没有放开她,而是加深了这个吻。

    半晌,两人分开。云墨眼神深邃的看着她,认真的问:“如果在我和你当军人之间只能选一个,你选什么?”

    程明明认真的想了想,她不想敷衍云墨,她觉得喜欢云墨和喜欢当特种兵之间并不冲突:“两个我都要。”感觉云墨环着她的手要抽离,程明明顺间心慌了,她连忙伸出双手环抱住云墨的腰,不让他离开,急切道:“如果非要选一个的话,我选你。”她说的选云墨并不是敷衍话,而是心里真的这么想的。如果说特种兵是她所喜欢的,那么云墨就是不可被代替的。

    云墨听了她的话,低低的笑了起来,程明明能感觉到他胸膛的震动,他声音里面满是愉悦。

    程明明这会儿才反应过来,她惊讶的问:“云墨,你刚才是在装醉?”

    云墨翻身起来,冷淡的看了她一眼:“我从来都没说我醉了。”

    程明明:“……”虽然你没说,但你的行为动作无不说明你喝醉了,有些谎言不一定非要说出来。有时候行为动作的谎言比语言更能让人信服。

    似是知道程明明想什么,云墨罕见的解释了一句:“我没装醉。”

    程明明迅速的给云墨点个赞,这得多强大的自制力,才能在刚喝解酒汤不久清醒过来?她可不记得,解酒汤有这么快见效。

    回过神,看到云墨下床,程明明撑起胳膊,担忧的问:“这么早起来,有事吗?”

    云墨从柜子里拿出一条浴巾,淡淡的说道:“我去洗个澡。”说完就进了浴室。

    程明明这才想起刚才拍的合照,她在床上翻了半天才找到手机。调出相册,因为是新买的手机,里面只有一张照片,所以很容易就找到了。

    照片里,只拍到云墨的侧脸,他闭着眼睛,吻在她的唇上,照片里他的侧脸显得一如既往的冷淡,给人的感觉甚至有些冷漠。而她自己则因为被云墨偷袭,双眸因为惊讶,而微微睁大。照片拍的很美,无论是云墨美如古希腊雕像一样的侧脸,还是她如洋娃娃一样微微睁大的双眼,都很完美。整张照片都给人一种唯美的感觉。可是程明明看着照片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要让她说出具体少了些什么,她又说不出来。

    云墨披着浴袍从浴室走了出来,他的头发还滴着水,程明明瞬间把照片的事丢到了九霄云外。

    云墨拿出电吹风,随手扔给程明明,话语简洁:“吹头发。”

    程明明伸手准确的接住。云墨已经坐在了床上,懒洋洋的半倚着床靠。程明明想起了不久前给云墨吹头发的黑历史,到嘴的拒绝,看到云墨的样子又咽了下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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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步步成神介绍:
沈明明以为自己狗带了,被系统忽悠穿越各个世界,后来发现自己没有死,她仰天长叹:“我到底是为什么要来受这份苦啊?”
且看她如何步步成神快穿步步成神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快穿步步成神,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快穿步步成神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