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作家(二十八)
众女默默的对比两本书的内容,发现虽然不完全一致,但故事的大概走向,情节很是相似,简直像是双胞胎一样。
撞一本书勉强还能用巧合解释,撞两本书就不是巧合了。
这个羽亿有问题!
有这个想法的不只是众女,还有担心女儿坐在直播前的妈妈们。
有了线索,在星际的妈妈们集体向警署施压。警察历时半年,终于找到了罪犯,解救出了困境里的于明明一行人。羽亿作为共犯被带走的那天,她一直呆呆的,似是有些回不过神。
做出‘伪古代位面’的这个人是《星际女穿越到古代》这本书的粉丝,他做出‘伪古代位面’纯粹是看了《星际女穿越到古代》了解了古代后喜欢古代文化,然后摸索出来的。这件事在第一世和第二世都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不过第一世和第二世时,没有羽亿的插手,这个人最后被纳入星际科研院,研究出了空间钮,成就非凡。不过空间钮并没有小说中那么夸张,最多只能装三平方米的东西。最开始,空间钮是以母星时期钮扣的样子研究成功,所以取名空间钮,后来渐渐改进成戒指,耳钉的款式。
羽亿再次重生后,报复完花花公子富二代,再报复完冷面少校。轮到于明明,她想到了一个有趣的游戏。
她抄袭了于明明写的《星际女穿古代》,原本做出‘伪古代位面’的人是《星际女穿古代》这本书的粉丝,因为《星际女穿古代》这本书是于明明写的,所以第一世和第二世这位粉丝对于于明明是颇为感激,对她助力良多。此时,这本书成了羽亿写的,这位粉丝在和羽亿不认识时就因为她写的书对她好感颇多。
羽亿能在第一世和第二世分别成功嫁给富二代,冷面少校,本来就是颇有手段。再加上她经历三世,身上的气质和普通人不一样。她找到这位粉丝的时候,这位粉丝对她一见倾心,奉为女神,自然是她说什么,粉丝就做什么。
她微微诉了一下苦,说于明明等人怎么嘲讽她,她出身贫寒,别人都瞧不起她。那位粉丝很容易的就被她说动,要为她报仇。
在羽亿有意无意的引导下,粉丝想出了一个把于明明困在‘伪古代位面’中,制造一些误会来引导观众,让她也享受一下被人嘲讽的感觉。
羽亿例出一些第一世、第二世得罪过她和她看不惯的人名单,让那位粉丝把这些人一起困在‘伪古代位面’。
想到于明明将会被困在本来由她自己写的书,繁衍出来的‘伪古代位面’,并倒大霉,羽亿抿口红酒,笑得舒心,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她的计划会败露。
她抄袭别人的书,故意选在她们写完要发表的时候,先她们一步发表。写一本书要耗费不少精神,想想她们写完,发现自己的书与别人重叠了,不能发表那种心痛,羽亿要的就是这种虐她们的感觉,却没想到她的计划失败就是因为这件小事,被关进监狱后,她不由得有些后悔,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谨慎一些。
于明明等人被救出来后,发现外面已经过了半年了。而她们在‘伪古代位面’里面只待了一个星期左右。于宝宝已经顺利考到了首都星。
虽然在于明明看来,她只过了一个星期,但这一个星期却让她疲惫不堪。回到家中,她倒下就睡。睡梦中,她梦到自己毕业后也如同现在一样租了一个小房子继续写那本没写完的《星际女穿古代》,梦中的她并没有遇到王世宣,写完后她直接去发表。于明明有些焦急,她拼命的想阻止,她想说‘那本书已经被别人发表过了’,可她发不出声音,明明是她的身体,她却不能控制,甚至她还能感觉到因为写完一本书,心中那小小的雀跃。
发表完,不出意外的陷入了抄袭风波。梦中的她甚至没有时间颓废,第一本书因为涉嫌抄袭,没有稿费。她的房租、生活费都没有着落了,四面楚歌的情形下,倒是房东阿姨相信她是没有抄袭的,为什么!因为她太穷了,写作的东西都是丢在路边没人捡的老式电脑。而且写作期间她除了必要,都不出门。这样的状况下,她想抄袭别人的书都没办法。
虽然房东阿姨愿意延迟房租,但她不喜欢欠着别人太久。于是,梦中的她赶紧去找工作。但星际里面的工作特别不容易,像一些平民区的超市、衣服卖场之类的根本不需要售货员,收银员。连补货都是电子全自动的,只有一些高档卖场才会需要售货员为贵族服务,但这样的地方一般不对外招人,一有空缺都被内部人消化了。
还有一些技术类型的工作,要先去培训班,考完证才能去应聘。那高昂的培训费也不是她付的起的。最终她在一个公司找了一个工作量大,工资低的工作。星际里的贫富差异极大,富的人用船舰、变形机甲当代步工具,贫穷的人连一台智脑都买不起。
梦中的她找到了工作,付了房租,生活费有了着落。她又开始继续写文,这次是白天工作,晚上回家写文。可能是已经写完了一本书,这次她写的很顺,不过第二本书她并不是写的修仙的,而是一本偶像剧情。
巧合的是,她写完发表出去,又与羽亿的新书撞书了。当时,梦中的她心里是绝望的,长期白天上班,晚上写文。她的健康状况极其不好。无奈之下,她只好退了房租、辞职回到家乡。
第三本书,她构思了一本武侠小说。这次在写之前,她特意看了看羽亿有没有开新书。写书中途,她随时注意羽亿的动向。完结之后,她去发表之前还特意的去看了看羽亿的书栏。确定她没有开新书,才敢去发表。她觉得自己有些魔怔了,实在是前两次的教训太惨痛。
星际作家(完)
梦中的于明明却没想到,她这么小心谨慎,却还是和羽亿撞书了。这次的事情闹的很大。羽亿有一个VIP粉丝群,这个群的门槛很高专门用来和全书订阅的粉丝交流的。
早在她写武侠小说之初,她就在群里说了,她的新书是一本以前没有尝试过的类型,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所以,她打算注册一个小号,用来写新书,并且希望大家帮她保密,不要让别人知道,这个小号是羽亿的。
于明明不是羽亿的粉丝,况且,羽亿和她撞书,那些书的情节都是她自己设定过的,梦中的她经济拮据自然不可能去订阅羽亿的小说,这也导致于明明不知道羽亿开了新书,而且内容还是和她写的一样。
再次‘抄袭’事件,让羽亿的粉丝愤怒值达到了顶点,她们觉得于明明这种做法虽然伤不到羽亿,但太恶心人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梦中的于明明隐隐觉得羽亿是在设计她。第一本‘撞书’事件,她以为是巧合,所以写第二本书时并没有防备,但第二本书又一样,她当时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写第三本书武侠书时,她因为健康状况辞职回了老家,当时她都有些魔怔了。她把首都星的衣服都烧了,怕针孔摄像头藏在头发里,把头发剃成光头,更害怕她的手机、电脑被人动了手脚,她的第三本武侠书都是手写的。而且她一直注意着羽亿的动态,就是这样也没有闭免‘撞书’事件。
梦中的她,觉得第三次‘撞书’是羽亿在设计她。虽然她并没有证据,只是一种直觉。但细细分析下也不是无迹可寻,羽亿第一本书和第二本书类型也不一样,也没有看到她开小号写书。而且既然她不愿意让粉丝知道她新开的武侠小说是羽亿写的,大可以不在VIP粉丝群里说那些话,默默的开新书。
她开小号写武侠书前,在VIP粉丝群里面说的那些话,隐隐给于明明一种:羽亿故意设下陷阱,等她‘抄袭’然后被打脸的感觉。
虽然她相信自己的直觉,但是没有证据,她无从辩解。
她想着也无所谓了,大不了她以后不做这一行了,不碰小说了。原以为这就是结束,却没想到这是恶梦的开始。
梦中的她也被吸入了‘伪古代位面’,然而这一次她没有那么好运。在里面被波了一身的脏水。出来后,看着羽亿努力奋斗的经历被人奉为励志女神、全民偶像……
她确定这次的事情里面一定也有羽亿的影子,然而她因为前面的‘抄袭’事件,劣迹斑斑,没有人相信她说的话。父母出门被指指点点,原本于宝宝考上了首都星学校,但因为维护她经常跟别人发生争执而被退学。看着于宝宝那头遗传自于父的耀眼金黄头发,也黯淡下来,充满颓废的气息,却还要强打精神安慰她。
于明明心痛如绞,于宝宝这段时间的成长简直惊人,那个没心没肺、有些拜金又有些二的妹妹什么时候学会在自己难过的时候,隐藏情绪,还去安慰别人。如果可以,她宁愿于宝宝活的跟以前一样没心没肺,一点小病小痛嚷嚷的跟天塌下来一样。
从噩梦中惊醒,于明明抹了一把满头的虚汗。看着从窗外照射进来刺眼的阳光,才微微缓解了她心中的恐惧,“原来只是一场梦”于明明心有余悸的拍拍胸口,她迫切的想看到于宝宝。
抓起放在柜子上的智脑,于明明看了一下时间,早上十点整,这个时候,于宝宝应该正在学校上课。
于明明乘坐飞车感到学校的时候,正是课间时间。透过教室外面走廊的窗户,于明明看见于宝宝正反身趴在后桌女生的桌子上,和那女生说着话。
后桌女生看着于宝宝头上别着的大红色蝴蝶结布艺发卡欲言又止:“宝宝,你头上的发卡……”
站在教室外听见她们谈话的于明明瞬间懂了,那后座的女生估计是觉得于宝宝头上的大红色蝴蝶结发卡辣眼睛,但碍于交情,又不好意思直说。
于宝宝向来不懂看人眼色,她伸出一只白嫩的手摸了摸自己头上的布艺发卡,问:“你也觉得我的布艺发卡好看?真有眼光,我也觉得好看,这个发卡是我超级喜欢的。”
于明明无语了,更让她无语的是原本十分嫌弃于宝宝头上发卡的后坐女孩,眼神变了,她的眼神告诉于明明,她觉得于宝宝带着这个发卡,仔细一瞧还挺有魅力。
于明明:“……”这难道就是自信的魅力。为毛,她也觉得于宝宝头上戴着朵大红色蝴蝶结挺好看的,要知道她可是向来与这些俗气的东西绝缘。
看到于宝宝依旧活泼开朗,没心没肺的完全不懂看人脸色。以前,于明明总觉得头痛,现在却觉得这样真好。
她并没有打扰于宝宝,看到教室的样子,于明明猜她们下节课是历史,还是母星时期丧尸出现之前的历史,因为这样的教室她也体验过,玻璃窗,木头制作的双人连体课桌,长板凳。如果是古时代,那么教室里的桌椅是长案和蒲团,当然不同的时期,桌椅也会发生变化。
这一生,于明明并没有结婚,因为家里还有于宝宝,所以父母并没有怎么强制要求她。可能是因为那个噩梦中,她被迫放弃写文。所以,噩梦醒来,她更加珍惜写文的机会,写作伴随了她一辈子。这种可以创作,发表给书友们分享的感觉,让她觉得格外美妙。
于宝宝嫁给了一位性格温和,长相帅气的首都星人,婚后生了一男一女,于明明经常去看他的小侄子侄女。于宝宝尽管结了婚,因为被宠着,性格却也没有变过。
于父于母以前经常头痛于宝宝性格跳脱,怕她嫁不出去。反而觉得于明明性格温和好找对象,结果却反了过来,于宝宝一毕业就结了婚,于明明终身未嫁。
军火商(一)
明明再次睁眼,是在一辆黑色汽车上。她眨眨眼,这是穿越了?她记得她去了王世宣家蹭饭,想到王世宣的老公对她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她心中暗爽。
难道因为她总是打扰别人两口子的二人世界,(不仅自己打扰,还带着可萌可萌的侄子侄女去打扰,没办法,谁让于宝宝是个厨房杀手呢,做出来的东西什么奇怪的味道都有。侄子侄女她爸在家还好,做出来的东西美味可口。她爸一离家,呵呵了!说起来,于宝宝能找到侄子侄女她爸,简直是踩到狗屎运了。容貌英俊,性格温和,在校是优等生,长期占据年级排名榜第一,出了社会是精英。难道只有她觉得?这样的人物和王世宣才是标配吗?)所以老天也看不惯,让她穿越了?
不过她在星际也活的白发苍苍了,穿越到了这里年轻了几十岁,也是赚了。
她现在貌似是个未成年,原主本来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某天放学的时候被拐卖了,她的运气比较好,既没有被推上手术台,割掉内脏器官。因为年龄小,也没有进风月场所。
不知道怎么的,被卖进了一个帮派,成了打杂的。据原主观察,这里应该是帮派的一个临时据点,比较简陋。但帮派的大BOSS也来了。至于他们做什么,江明明这个打杂的当然不知道,同江明明一起打杂的还有一位跟她同岁的女孩,因为两人年纪相当,事情一样,所以很快成了好朋友。根据江明明的记忆,她迅速得出结论,这个女孩可信。
巧合的是这个女孩也叫王世宣,长相跟王世宣相同,只是身上的气质不一样,否则,她还以为王世宣也穿越了呢!
此时她们正坐在一辆黑色轿车上,往前数第二辆是BOSS的车,BOSS的前面是一溜排的黑色轿车开道。
在于明明的后面是一辆大卡车,卡车上面站满了一排排的雄壮黑衣人。
突然,前面的轿车上出现了一个红白相间的小旗子挥舞了两下。卡车上的黑衣人迅速而有规律的跳下地,一齐冲上左手边的民房,轿车停了下来,江明明望去,他们在追一个人。
被追的人跑的飞快,几米高的楼说跳就跳,腾挪闪动间已经跃出了很远,然而,黑衣人也不是吃素的,狡猾的以包抄的方式进行围攻,江明明看到的就是被追的人,左右已经有黑衣人围过来了,身后的黑衣人更是咬紧不放,这些黑衣人并不是花拳绣腿,有点像她以前在星际中看过的纪录片中提到的特种兵,身手很好。
这一片的民房老旧,最高的房层也就三楼,大多数都是两层。黑衣人不需要楼梯,如同猴子一样灵活的攀爬,几下就到了顶楼,用时短,速度快。
渐渐的,追人的和被追的淡出了江明明的视线。但明明已经肯定黑衣人会带回那个人,毕竟黑衣人人多势众,且各个身手不低。那个被追杀的人虽然看起来也很厉害的样子,但终究寡不敌众。
所以当黑衣人垂头丧气的回来的时候,明明眼中是掩饰不住的惊诧。
居然没有抓到人!
几十个人抓一个人,居然没有抓到人?这如何不令江明明惊讶?
车又倒了回去,窝在那个小据点。本来东西已经装上车,看起来像是要走了的样子。现在三四个黑衣人又把东西从车上搬下来。
其它的黑衣人还在继续搜查,江明明和同伴一起烧水,整理东西。
最近阴雨绵绵,洗的衣服不好干。之前要走的时候,江明明把没干透的衣服都装在一个塑料袋里,现在要拿到对面顶楼去晾,但这地界荒凉偏僻,黑道横行,自有一套规则,不是本地人根本不敢随意走动,除了因为本地人熟悉这里的规则,还因为新过来的人就算熟悉这里的规则,那些黑道小混混也欺生。
江明明在等到有两个黑衣人要去对面的时候,抱着装衣服的袋子跟他们一起过去。对面的楼房有点奇怪,一楼像是没有安装门的车库一样。楼的两边分别是很宽的楼梯,上了楼梯是一条很长的露天走廊,走廊有四五米宽,十几米长。走廊中间每隔两米有一个花坛。二楼的居民饭后会在走廊上聊天,打麻将,小孩子会在走廊上玩闹。从江明明的记忆中,明明得知,刚看到这个走廊的时候江明明是有些吃惊的。她的家在大都市,小区0多层,住的跟鸟笼一样小。走廊宽不过一米。
这幢楼二楼已经有些老旧了,墙面上坑坑洼洼。从三楼开始却是新做的楼层,已经入住了新住户。真是一幢奇怪的楼!江明明跟随两个黑衣人进了电梯。
这幢奇怪的楼安装的是观景电梯,可这地方有个鬼的景色,到处都是黄土和施工场地。江明明眼珠百无聊赖的四处晃着。
突然,她目光一凝。二楼长廊处,那个和别人正微笑着说着话的男人,不正是被黑衣人追查的人吗?
他已经换了一身衣裳,浅蓝色的条纹衬衣,米白色的西裤。头发湿漉漉的,明显洗过头。
似乎察觉到有人看他,他漫不经心地抬了抬眼皮,准确的擒住了江明明的目光。
四目相对,男人目光淡然,哪怕江明明的身边站着两个搜查他的黑衣人,他也没有一丝紧张。
江明明面无表情,眼睛清澈如水仿佛一眼能看到底。她不动声色的移开目光,转头看了看身边两个黑衣人。
两个黑衣人皆是双脚呈八字站在地上,目光平视,双手背在身后。
两人动作一致,动作标准的像是在站军姿。江明明垂下眼哞,掩下心中深深的失望。她暗暗唾弃,难怪找不到人,就这眼神?
江明明平静的面容下,是深深的恐惧。能在几十个人的包围下,成功脱身。这货绝对不简单。要是最后那个男人被找到,他又脱身了,会不会怀疑是我告的密?
军火商(二)
江明明毫不怀疑二楼长廊上的男人能成功躲过黑衣人把她杀了。
她越想越是觉得男子刚刚那个表面淡然而又漫不经心的眼神实则充满杀机和警告。
越想越害怕,忍不住再次觉得身边两个黑衣人没用。要是身边两个黑衣人发现了穿浅蓝色条纹衬衫的男子,他们肯定会追过去,那样就不存在她告密的问题了。
在她恐慌时,电梯不知道为什么停了。她看了一眼电梯显示屏,才4楼,没到顶楼。电梯停了却没开,江明明没觉得什么,但黑衣人却很警觉,两人对视一眼。给物业负责人打了电话,负责人表示4楼是空的,没卖出去。所以对电梯进行了设置。在黑衣人的强势下,负责人对电梯进行了解锁。
两位黑衣人迅速走出电梯,拿出一根铁丝,手微动,门开了。江明明跟在他们后面,看着他们在屋内走了一圈,走到浴室时,地上有水,其中一位黑衣人伸手在喷头上面一抹,喷头上面的水珠滑到了手上。
两个黑衣人相互对视了一眼:“有人住过!”
说完,两人飞快的进了电梯,完全无视了江明明。
江明明此时心‘噗通噗通’的跳着,看着电梯上面显示向下的楼层,她突然惊醒了过来。不能让黑衣人查到那个人,否则他肯定会以为是她告的密,说不定哪天就会报复她!她要去提醒他,让他快跑。不求他能记她的人情,但求他赶紧忘了她。
虽然明明也害怕让黑衣人知道自己去告密,但是比起黑衣人,二楼那个人简直像杀神一样让她恐怖。
飞快的朝楼梯处跑去,蹬蹬蹬,脚步下楼时踏在楼梯上发出急促的声音。
明明下到二楼,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身穿蓝色条纹衬衫的人,几个玩闹的小孩子在他腿边上跑来跑去。
顾不上其他,明明跑过去装作若无其事的路过他身边时急促的说道:“你快跑,他们来搜查你了。”为了表明并不是自己告密,明明毫不停顿的道:“四楼空房间里面的浴室喷头上有水珠,他们认为是你用的。”
身穿浅蓝色衬衣的男子冷冷的面容这才有了缓和,他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快步从楼梯下去。
明明因为他缓和的面容,紧张的心一松,接着又是一紧。虽然她成功刷出了衬衣男的黑名单,但是一个不小心说不定被黑衣人知道了这件事,又要进黑衣人的黑名单。
她想到了她的同伴,那个和她星际里的好友同名的王世宣。明明将这件事告诉了她,其实按明明的性格她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毕竟性命攸关,而她和她的同伴友谊还没有深刻到性命相交。但她脑中江明明的记忆告诉她,江明明遇到这件事是告诉了王世宣的,而且在王世宣的帮助下,她成功的渡过了危险。
是的,她脑中有完整的江明明一生的记忆。只是这些记忆有些地方颇为模糊,她看不大清楚。
告诉了王世宣做好了准备,江明明又跑回楼顶将衣服晾了。然后回到小据点拿了换洗衣物,准备去澡堂洗个澡。
这里的据点是一个窄小的小土屋,一进门走两步就是那种历史战争片中常见的大锅灶,煮饭是需要柴火的那种。
这个组织的BOSS是个四十来岁的中老年男人,是个光头。他在这里长年待在据点昏暗又窄小的土屋阴暗处,坐在轮椅上闭目养神。
组织的BOSS是个性格很和蔼的人,哪怕是和明明这样的杂役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面带祥和的微笑,让人第一印象就是个教养极好的人。但明明却很畏惧他,有事的时候哪怕去找凶神恶煞的黑衣打手,也从来不麻烦好说话的BOSS。就像此时她进土屋去拿换洗的衣服,经过闭目养神的BOSS身边时,小心翼翼的连脚步声都没有发出一点。
据明明观察害怕组织BOSS的不只是她一个人,连BOSS的属下,那些凶神恶煞的黑衣人在外面横行霸道,在BOSS面前却和小绵羊一样乖顺。
明明拿了换洗的衣服装在手提袋里,刚走出楼梯的转角,就看到了对面墙壁拐角处身穿浅蓝色衬衣的男人。
他还没走?
看到那个人的一瞬间,明明的心跳都停了一瞬,吓的!
她四处一望,到处都是搜查的黑衣人,却愣是没人发现他。
明明的心有一瞬间的慌乱,但面上没有表现出来,她佯装镇定的决定当作什么都没看见,继续往前走。
“明明,快抓住他!”二楼的栏杆处王世宣指着对面的蓝色衬衣男人大声喊道。
王世宣喊声很大,四处搜查的黑衣人也听到了,其中两个黑衣人往这边赶来。
其他的黑衣人在原地警戒,怕这个消息是个烟雾弹,避免错放敌人。
明明听到王世宣的喊声,捏紧手中的袋子毫不犹豫的追了上去。
两个飞奔过来的黑衣人速度比她更快,蓝色衬衫的男子听到王世宣的喊声,转身就要跑,但还是被追上来的两个黑衣人堵上了。
身穿蓝色衬衫的男子以一对二,却显得游刃有余,拳脚相撞间,发出‘嘭嘭’的声响,没两下,两个黑衣人倒地,四周警戒的黑衣人听到了动静,承——包抄之势往这边赶来,蓝色衬衫的男子飞快的转身逃跑,这速度,上一世作为一个脑洞大开的星际作家,明明只想到一个形容:速度快的不像是人类,更甚者她怀疑蓝色衬衫男子会不会是修炼了某部修仙功法?
明明速度没有他们那么快,很快就落后了一大截,后面有离的远的黑衣人陆陆续续的超过她,向前追去。
明明看到又有一批黑衣人路过她旁边,赶紧问道:“我可以回去了吗?”
大多数黑衣人面容冷漠,并不答她的话,只是不停的加速,向前追去,明明正打算停下来,就听到一句戏虐的话:“不能回,快追上去,追到了给你颁大奖。”语气玩味而猥琐。
军火商(番外)
发错了,发错了,不要订阅
最终被卖到了一家豪华的高级会所,从小进行培养,长大了可以卖出一个好价钱。
明明每日都有繁重的课业,礼仪课,声乐课,舞蹈课。
这天正是礼仪课,授课的老师拿出特意按她们脚尺寸定做的高跟鞋,让她们换上,然后贴着墙站,嘴中咬着一根筷子。短时间还好,时间一长,明明觉得全身上下哪哪都疼。
王世宣就站在她身边,礼仪老师特意夸奖了她。也不怪礼仪老师夸奖王世宣,其实在明明看来会所请来的礼仪老师风姿绰约,让人忍不住想亲近。却少一份王世宣身上那股如同莲花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气质。
王世宣取出嘴里练习微笑的筷子,出了礼仪教室。教室里不少女孩子嫉妒的眼睛都红了。也是,谁能不嫉妒呢!如果明明不是在上个世界多活了几十年,如果王世宣不是从上个世界就是她的好朋友,恐怕明明也是要嫉妒的眼睛都红了!上一世,她不明白,好好的小说,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写女配嫉妒陷害女主,现在她明白了。小说来源于现实嘛!
明明和王世宣同时被卖到这个豪华的会所,然而王世宣没来多久,就被发现她的高超的厨艺技能。连会所高薪聘过来的厨师都不能相比。因为王世宣的厨艺,会所的生意都比往日好了,所以在这个豪华的会所里,王世宣简直如同菩萨一样被供了起来。就像礼仪课,王世宣不高兴了随时可以走,但是像明明等人,你动一下试试!在明明看来,王世宣的人生简直像是开了挂一样,在她们很多人为了未来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王世宣已经有了出路。不用担心长大了,被会所卖个好价钱。且她现在每做一道菜,每一份点心,蛋糕,都是抽提成的,而且提成是按一盘菜的抽,也就是说一桌菜有十个菜,她就可以抽十份提成。
而明明只能每天苦逼的穿梭在几个教室之间,这个会所教导的要能唱会跳,但是对文化课却不怎么重视,想想也对,没几年就会被卖了,还在意个鬼的文化啊!
现在明明年纪小,每天只用担心不被受罚就好,过几年就要时时刻刻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卖了,真是欲哭无泪。
明明除了日常学习,还在留心观察会所的情况,从周边人无意间透露出客人的身份,无一不是权贵,还有一些人她也经常从电视新闻里看到他们。
从这些细小的线索里,明明大概猜测出这个会所背后的人来头也很大,加上听说会所里以往也有人试图逃跑过,但从没有人成功。所以,她如果要逃跑的话,最好不要留在国内,而是去国外。
得出这个结论,明明每晚都会留一些时间学习外语,表面上她学习的是英语,实际上这三年她暗地里还学习了法语,粤语等多种语言。
会所的妈妈桑并不太赞同明明学习外语,她觉得有这些时间还不如用来练练嗓子,熟悉一下新学的舞蹈。只是明明每次学习外语都是课余时间,她也管不着,但是每次明明拿出书看时,会所的妈妈桑都会给明明找一些事情做。所以明明每天学外语的时间都是晚上做拉伸的时候,顺便背一背单词,当然这只是表面如此,明明还有很多秘密学习基地。
军火商(三)
听到这戏虐的声音,江明明心中闪过不悦,可是因为做贼心虚,脸上不敢表现出来。她转头看过去,黑衣人都是同样的黑色衣服,人又多,说话的这个人,她看着眼生,应该是之前没有接触过。
江明明握拳,装成傻白甜的样子,似乎对黑衣人说的奖励很有兴趣,加大步伐往前跑,一副势必要捉住坏人的表情。戏谑开口的黑衣人被江明明逗的乐不可支。
江明明看着笑的直不起腰的黑衣人,在心里默默问候他:“……这个智障!”
不一会儿戏虐开口的黑衣人也超过了江明明,去追捕身穿蓝色衬衫的男子。黑衣人只敢顺路的时候戏谑几句江明明,却并不敢耽搁正事。
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地上还有前几天下雨后的积水,加上这里的地是泥土地。江明明的鞋子上粘满了泥巴,偶尔不小心踏进积水坑里,鞋子和裤脚都湿透了。她却因为心虚并不敢停。
直到黑衣人都淡出她的视线了,她才停下来,报着手中的袋子,进了澡堂。
洗了一个热水澡,江明明穿着裕袍走到外面的暖房里擦着头发,才有空想刚才的事情。蓝色衬衫的男子突然出现,又被两个黑衣人拦住并且交手,依后来蓝色衬衫男子跑的速度,按理来说,他不应该被黑衣人拦截住,但他却被拦住了,还是和两个黑衣人交手后,才‘勉强’逃走,蓝色衬衫的男子应该是为了减少她的嫌疑,才出现的吧!想到这里,哪怕明知道,蓝色衬衫男子是为了不欠她人情,才会出现减轻她的嫌疑,但她心里还是忍不住涌起一阵暖流,觉得这个人并不是那么坏。
擦干头发,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她才舒舒服服的走出来。从澡堂里买了一双雨鞋,又借了一把伞,才撑伞回到据点。战战兢兢了几日,发现没人关注她,她才放心下来,又恢复到往日一样的做工中。她和王世宣的活并不重,毕竟两人只是个孩子,做的大多数是一些但茶倒水,把别人洗好的衣服拿到对面楼顶去晾的轻松活。
日子一成不变的过了三个月,江明明每天都在一些锁碎的小事中连轴转。却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江明明所在的组织被灭了。如果你以为她会兴高采烈的买鞭炮庆祝那就错了,没有了身后庇护的组织,她和王世宣就如同待宰的羔羊般,谁都可以欺负一下。不少人都盯上了她们,两人都长得不错,现在年纪还小,卖到一些高级会所从小培养,价格应该很不错。
江明明和王世宣两人东躲西藏,最终因为一些意外被分散了。
江明明独自一人胆战心惊的过了一段日子,这天她如同往日般出去找点吃食,却意外的看到了一个人,那个身穿蓝色衬衫的男子。他此时穿着一身军绿色的套装,不仔细看的人恐怕会误以为他是人民解放军。
他身姿欣长,军绿色这种不好驾驭的颜色,硬是被他穿出了燕尾服的优雅帅气。
他一如既往的敏锐,江明明刚刚注意到他,他就看了过来,目光锐利如箭。他此时明明面无表情,江明明却感觉他认出了自己,哪怕她此时蓬头垢面,脏的像个小乞丐,她养母过来了估计也认不出她。
男子看了她一眼,眸光转淡,明显的疏离。江明明却奇异的看懂了他的意思,他觉得明明虽然帮过他一次,但他后来也帮明明洗脱了嫌疑,所以他这一次并不打算收留江明明。
江明明原本以为他虽然是混黑的,但却是少有的心善之辈,但现在看来,心善他确实有,但也吝啬的可怜。
正在江明明焦急的时候,电光火石之间她突然想起了一些原主的记忆,原主当时也有跟她一样的经历,但是原主却是被他收养了。从原主的记忆中,她才知道,原来上一辈子原主被他收养是机缘巧合,原主也是直到后来相处久了才发现原来他喜欢动物,特别是萌萌哒的小狗。可不知道是不是他身上杀戮气息过重,动物一看到他就会惊慌失措的逃走。
而原主江明明却很受这些小萌物的喜欢,当时正好有一只觅食的小白狗蹭着原主的裤腿,原主顺手撕了一点面包给小白狗吃,所以被收养了。
在明明看来,什么受小动物喜欢,不过是动物也敏锐的感觉到了原主身上软弱可欺的气息罢了,所以并不害怕。你问明明怎么知道?因为恰巧她也是受小动物、小婴儿喜欢的这一类人。
简直是天地人和,就差道具狗了,果真她的不远处有一只白色的小狗,正在地上寻寻觅觅。明明就地坐下,撕了一小片面包,放在掌心,然后把手掌放在地上,小白狗果然跑了过来,先是闻了闻,然后小口吃了起来。
果然,明明看到对面身穿军绿色的男人目光一凝,对身边的手下说了什么?
他手下就小跑了过来,问明明愿不愿意被收养。
明明哪会不愿意,当即就点头,表示自己愿意被收养。
小白狗也被她抱在怀里,众人纷纷上了车,只有江明明被扔在了装货物的卡车上。
江明明:“……”我不就脏了点吗?用的着这样对我嘛!都不跟我说话,当我稀罕?我跟小白狗说话:“小白啊,你简直是姐姐的福星,放心以后有姐姐一口肉吃,决对不会少给你一块骨头!”
明明虽然上一世也很受小动物喜欢,却没有养过。因为她懒,自己都不想养,哪有时间养宠物。江明明虽然喜欢动物,但收养她的父母却不喜欢宠物,所以她也没有养过,只是以前孤儿院的记忆中有狗是吃骨头的。但明明不知道,现在的狗早就被人类养叼嘴了,肉都要挑三拣四,更不要说是骨头了。所以导致后来小白狗不吃骨头,饿了几天后,她试着喂了几块水果,结果小白狗饿的不行,就吃了。导致明明以为她家的狗跟别的狗口味不同,结果让一个肉食动物生生变成了素食动物,当然这是后话了。
军火商(四)
车子在澡堂门口停了下来,江明明又被人拎着扔进了澡堂。然后一个袋子砸在江明明的脑门上。江明明抓下脑门上的袋子,打开一看是一套衣服,由里到外、由上到下都有,准备的很齐全。衣服上的牌子还没撕,一看就知道是新买的。
江明明先帮小白狗洗了一个热水澡,小白狗开始还有些不乐意,吓的直叫唤。但江明明把水流开到一个柔和的弧度,流到身上一点都不恐怖,反而温热的水流驱散了在户外染上的凉意。小白狗舒服的眯了眯眼睛,江明明按了一点沐浴露,冰凉的液体刚触到小白狗身上时,小白狗虽然没有叫唤,身体却僵了僵。江明明顿了顿,把手上的沐浴露揉出泡沫,然后再轻轻打在小白狗的身上,她的动作轻柔,小白狗渐渐放松了僵硬的身体,舒服的享受起来。
把小白狗洗干净,江明明用一条浴巾把它裹住,放在外面暖室的皮质沙发上。小白狗也不闹腾,头顶着雪白的浴巾,乖乖的趴在那,样子呆萌可爱。
江明明也不管它,拿了自己的衣服,去清洗自己了。她脏的别人都看不清她的脸了。清洗完自己,换上新买的衣服,到暖室去吹头发,头发干了以后。她又抱起一边呆萌的小白狗,把浴巾垫在腿上,帮浑身湿漉漉的小白狗吹白绒绒的毛发。吹风机刚吹到它身上,瞬间它的耳朵便警惕的竖了起来。通过刚刚给小白狗洗澡,江明明发现这只狗挺聪明的,所以也不管它,依旧帮它吹干身上的水份,果然,它的耳朵竖了一阵子,见吹风机没有什么危险,耳朵便耷拉下来,又躺了回去。
江明明打理好自己和小白狗出来的时候发现,车队早已经走了,就剩下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澡堂外面。车子里坐了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司机。江明明上车后,司机也不说话,直拉开车就走。
江明明小心翼翼的开口:“我们现在是去哪儿?”
问完后,江明明等了半晌。结果人家司机别说回答她了,连个眼神都没有给她,稳稳的开着自己的车。
江明明收回望着司机的眼神,自顾自的逗起了小白狗。
不知道开了多久,期间江明明睡了两三觉,饿了就和小白狗一起吃点车上的面包。渴了就喝点矿泉水。
车子一直开到一幢别墅前才停了下来,司机先生也说了自江明明上车后的唯一一句话:“到了,请下车。”然后把她送进别墅就走了。
别墅里面也有女佣,可惜这些女佣和之前那个司机一样,不管她说什么,女佣都不接她的话,直接把她当空气。起初明明以为她是被收养的,这些人看不起她,故意落她面子。后来发现不是,这些人更像是因为她初来乍到,对她十分警惕,生怕自己说话泄漏了什么消息。因为她们虽然不回明明的话,但是对于她说的饿了,想吃东西,又有女佣很快的做好食物端出来。
明明填饱肚子,这才有空思考未来。她虽然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却有很多东西都模模糊糊,只在关键的时刻跳出来。她努力回想原主被收养后的记忆,却并没有得到太多消息。只记得模模糊糊中原主哪怕是被齐墨收养了,也极为害怕他,等闲并不出现在他的面前,一直到成年后死于一场意外火拼。
明明想要细细回想这些记忆的细节,大脑却一片空白。想不起来任何东西,只好无奈的放弃。
原主这点记忆并不能给明明很好的帮助,除了知道了收养她的人叫齐墨,没有其它有用的消息。
不过,明明还是打算从原主的记忆中吸取教训,她觉得原主的死很大一部分在于齐墨对于她的忽视,如果齐墨多派一点厉害的人手保护原主,说不定原主就不会死了。当然,她也不是谴责齐墨,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说,原主被齐墨收养后,因为极度害怕他身上的气势,所以就像个隐形人一样,估计齐墨不仔细回忆都不知道有这个人,忽略了也不是不可能,毕竟他再厉害也还是个人,不是神。
人与人的相处是相互的,这句话还是上辈子于宝宝说的。撒娇、卖萌、撒泼这些技能对于宝宝来说,简直信手拈来,从小嘴甜会卖萌的于宝宝理所当然的受到了众多亲戚的喜欢。
而明明从小则喜欢看书,特别是一些稀奇古怪的书。小时候有一次明明看到一本书上记载了母星时期二月十四日是情人节,这一天情侣会互相送巧克力,具体的故事她已经忘的差不多了,只记得故事后面附赠了一个做巧克力的方子。恰巧她看这本书的那天正好是二月十四号,当时她觉得这个巧合十分神奇,于是就和于宝宝说了。
结果于宝宝一目十行的看完故事,看到后面做巧克力的方子时才慢下来,看完原材料发现那些材料自己都认识,有些家里就有,她就决定开始做巧克力,只是于宝宝的厨艺天赋似乎从小就注定了,做出来的巧克力明明尝了一口,脸色就变了。她那个时候虽然没有吃过巧克力,但根据书上的描述也知道巧克力不是这样的,如果巧克力真的是这种味道,她就要为母星时期的情侣们担忧了,这是吃完巧克力分分钟钟要分手的节奏哇!
于宝宝做的爱心巧克力味道一言难尽,哪怕明明写了一辈子书,想起儿时吃于宝宝做的巧克力的味道也找不到具体的形容词,只知道巧克力中有一股大蒜味特别冲鼻,混合着其它不知名的东西,咬一口眼泪都要下来了。
于宝宝尝了一口吐出来,扔掉:“算了,反正也不是我吃!”
等于宝宝开始包装巧克力的时候,明明才知道她不是自己吃,而是做了送给亲戚的。明明一眼就看出来了她的小伎俩,无语道:“要零花钱就要零花钱,送什么巧克力,你不送巧克力,依亲戚们对你的喜欢一样会给你零花钱?”
军火商(五)
当时于宝宝是这样回她的:“世界上哪有无缘无故的好,人与人相处都是相互的,亲戚们喜欢我、给我零花钱,我做了礼物送给她们,下次才能更好的找她们要零花钱花啊!”
这句话虽然很心机,但于宝宝从来都是不懂看人脸色,歪理在她那里也是正理。所以她当时说这句话时理直气,中气十足,完全没有一点不好意思。
在星际时,明明是属于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哪怕她的家庭并不富裕,她想要什么、看中什么物品,从不会找别人要钱。只会偷偷的省很久的钱,只为了买一件心怡的物品。于宝宝就和她性格完全相反,只要能得到零花钱,就算让她去乞讨她也愿意,而且明明估计乞讨的时候她不会有任何羞愧的情绪。
小时候的明明如果看中的东西很贵(贵到她存很久的钱,还是买不起),她会直接放弃,长大后,她成了星际著名作家之一,名下聚集了几千万上亿的粉丝,从没有为钱忧愁过,自然没有放下身段求过别人,偶尔求王世宣的时候,更像是闺蜜之间的玩闹。
现在明明沦落到了这个地步,结合原主的结局,她想到于宝宝当初那句颇有心机的话,顿时觉得很有道理。命都快没了,尊严什么的还是先放在一边吧!
所以,当齐墨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江明明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帮他拿进门穿的拖鞋。齐墨年纪轻轻成为一个军火商头头,和他卓越的能力相匹配的是他的警惕力,眼看着江明明蹲在他面前帮他换拖鞋,毛茸茸的头发都贴在了他的裤腿上。他额上的青筋跳了跳,但是看到江明明屁股后面围着她转的小白狗,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神畏惧的看着他。一幅想跟着江明明但又害怕齐墨的样子,让齐墨的怒火下意识的隐忍下去了。整个人都变得僵硬,生怕吓着小白狗。
江明明帮齐墨换好拖鞋,一抬头刚好看到了齐墨僵硬的样子。瞬间,她觉得自己选择对了,遥想当初于宝宝第一次帮她换鞋的时候她不也是这样吗?身体僵硬,表面不耐烦,心里其实特别高兴。
但她忘记了,上一世她和于宝宝是亲姐妹。天生骨子里就有一种血缘羁绊,平时两人互掐的厉害,但一旦有外人欺负她们其中一个,另外一个肯定会帮她怼回去。就像原主那一世,于宝宝小时候惹了祸被追打,于明明总是护着她。于明明长大后被千夫所指,于宝宝明明考上了首都星学院,却因为为了维护她而被学院退学。回家后,于宝宝自己明明很伤心,还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安慰于明明。
但是江明明和齐墨可没有什么关系,此时她贸然的靠近齐墨,齐墨全身僵硬完全是看在小白狗的份上,如果不是怕吓着小白狗,估计早就一脚踹过去了。
齐墨忍耐着等明明帮他换好鞋,一件简单的事情他自己换个拖鞋一两秒就能稿定,偏偏明明要来帮他换,浪费了他两分钟。好不容易忍耐着等明明帮他换好了拖鞋。齐墨解开脖子上的领带,绕过江明明就走了进去。
佣人们已经准备好了晚餐,本来明明看他住在这么大一个别墅,吃饭应该会很奢侈,没想到佣人只是用托盘端出两个碗,放在长方形的餐桌上。明明站在门口,看不清碗里是什么,但是看到齐墨拿起托盘中的银勺,舀汤喝,她才知道其中一碗是汤。
“让让”突然,身后传来一道不太友善的女声。话音刚落,明明就被身后的人推了一把,没有防备之下,着实让她吓了一跳。
她不悦的抿了抿唇,但初来乍到明明并没有发作出来,她抬头一看,推她的是一个短发女生,身上有种男孩子的爽朗气质,皮肤是巧克力色,哪怕穿着宽松的衣服,依旧可以让人清晰的感觉到身体里的爆发力,身手应该很不错。
按理说这应该是个很容易让人产生亲和感的女生,和男生在一起可以很快的打成一片、称兄道弟,女生因为她帅气的外表,也乐意和她成为好朋友。毕竟就算是个伪帅哥,天天看着也养眼不是。
但此时这个颇为帅气的女生高高在上,颇为不屑的看着她,明明顿时对她没法产生好感,反而好感度蹭蹭往下掉。
明明心里有些不明白,她们明明今天第一次见,为什么这个帅气的女生会对她有敌意呢?
如果不是她这具身体还小,刚刚十岁出头,以她那作者满脑子狗血桥段的脑回路恐怕会以为这个帅气的女生在暗恋齐墨,针对她是在排除异己,可是看看自己的年龄,她顿时打消了这个怀疑。
虽然打消了怀疑,但是明明觉得还是试探一下,只见,她风一样的旋转身体扑到齐墨的怀里,双手环住他的腰,娇声道:“欧巴~门口那个哥哥好可怕!”边说边回头指着门边的帅气女生。
对的,明明这个心机girl故意说错门边那个帅气女生的性别,如果她真的暗恋齐墨,在喜欢的人面前被别人说错了性别,尤其是这个说错她性别的人是个女生,这个女生还在自己喜欢的人怀里,哪怕再好的养气功夫也做不到无动于衷!
结果帅气女生连脸色、眼神都没有变化一下。直接无视了明明,对着餐桌上正在就餐的人道:“齐墨,那份文件放在哪里了?”说着看了看手表:“我得赶紧走,再晚一点就是下班高峰期,该堵车了!”
果然,帅气女生并没有暗恋齐墨。她更加想不通帅气女生为何讨厌她了,想不通明明也就不想了,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
齐墨推开搂住他腰的江明明,神情严肃,语调冷峻的道:“好好说话!”那样子活像个身居高位的军中小老头,古怪又刻板。明明撇了撇嘴,他那句好好说话,应该针对的是她叫的那声欧巴和她说话时故意叫的娇滴滴的语气。
军火商(六)
这声欧巴是原主在学校时看同班女同学,学韩剧里面的女主角叫的。
教育了一番江明明,齐墨也不管她是什么表情,一只手依旧拿着汤勺,然后用推开江明明的另外一只手直接伸向餐桌底下,不知道在餐桌哪里按了一下,餐桌下面出现了一个细长的抽屉,抽屉里面放着一份文件。齐墨拿出那份文件,递给帅气女生。他长得并不是时下帅气的男生类型,五官偏平淡。站在人群里都不觉得显眼,可是他周身的气质却很吸引人。
江明明站在一边,看着齐墨一手拿着银匙以一种缓慢的速度转着,另一只手将文件递出去的动作,无形的气质流转间,有一种说不出的慵懒恣意,给他平凡的面容凭添了一丝邪魅的痞气。
帅气女生拿到文件后,高傲的看了江明明一眼才走出去。
客厅又恢复了安静。齐墨专心致志的吃着晚餐。明明绕过长条的餐桌走到齐墨的对面坐下。女佣倒了一杯水放在明明的面前,轻声问道:“您还需要一份晚餐吗?”
明明转头微笑着道:“不用了,我刚才已经吃的很饱了。”
她伸手端起菱形切割的水晶杯抿了一小口水,今天刚洗去污渍的手白皙如玉,带着她这个年纪满满的胶原蛋白,好看的水晶杯和她的手相映成辉。
明明抿了一口水放下水晶杯,这才抬眼看向对面的齐墨。敏锐的注意到齐墨的眉宇间带着一丝疲惫。咽下到了嘴边想说的话,这个时候去拉近关系显然得不偿失,江明明呲溜一声滑下餐椅,没办法齐墨家里的餐椅偏高,齐墨1米85的身高坐在餐桌旁一点都不显拥挤,显然,这餐桌是按照齐墨的身高量身订做的。
明明抱着小白狗来到电脑旁边,有些忧心忡忡的。不知道为什么小白狗不吃东西,她也不敢说出去,生怕齐墨觉得她没用,把她扔出去。从白天齐墨因为小白狗的原因才收留她开始,她再也不觉得齐墨本质上是个善良的人了。
她在网上搜索:刚捡回来的狗不吃饭是什么原因?
网页上冒出很多条回答,江明明不敢耽搁,她生怕被齐墨看到她搜的什么,随变点开最上面一条。
有网友说:饿了它就吃了!等它饿了。
又有网友说:可能原主人喂的是狗粮,吃米饭不习惯。
……
……
明明又往下拉看了二三条,说的都大同小异。她火速关了搜索网页,又清空搜索记录。才放心的回头。然而不知道什么时候,齐墨已经离开了餐桌,佣人连碗筷都收拾完了。而她因为紧张,连一点动静都没听到。
她放下小白狗,自己上楼去了。女佣早就给她整理好了房间,她要不是为了刷齐墨的好感度,压根都不会下去。她的房间在二楼,旁边是齐墨的房间,对面是齐墨的书房,女佣再三提醒,书房是禁地,不可以进去。
齐墨的书房除了指定时间,深得齐墨信任的管家可以进去打扫,其他(她)任何人一律禁止入内。
江明明上到二楼的时候,齐墨的卧室正对着楼梯,他的卧室门大开,齐墨穿着白色的裕袍站在书桌前正在练毛笔字。他显然刚洗漱完,头发还湿漉漉的,冒着雾气,浴袍下的皮肤白皙光滑,在他薄薄的一层肌肉上覆盖着一层温润如玉的光芒。
明明走进他的卧室,在他的身旁站住,看他写完一张纸,才开口:“原来你叫齐墨啊!认识一下,我叫江明明。”
齐墨看了她一眼,他并不奇怪这个叫江明明的女孩怎么知道他的名字的,因为刚才吃饭时,他的属下来拿文件时叫过他的名字,顿了顿他简短的介绍道:“齐墨,字云墨。”
明明当然知道字是什么!只是这不是古代男子才会取字吗?她仔细回忆原主的记忆发现她没有字,身边的朋友好像也没有。
她古怪的看了齐墨一眼,真是奇怪的人!想了半晌明明也不知道怎么聊下去了,她道:“我没有字!”
齐墨看着身边的小女孩,书桌堪堪到她胸口的高度。她说话需要仰着头看他,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非常漂亮。在她全身脏的像乞丐的时候,他就是靠这双眼睛一眼认出她。此刻小女孩面带苦恼,似乎在疑惑自己怎么没有字。齐墨顿了顿,开口:“正常,一般人都没有字,我是家族传承。”
“是吗?”明明歪了歪头,呆萌的看着他,实际上心里在想,一个混黑道的头头,整的还挺有文化!
不料,齐墨正经脸的点了点头:“是挺有文化,我是美国哈佛博士毕业生。”
明明呆了呆,她怎么会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这一定是因为换了身体,原主太蠢,拉低了她的智商,明明坚决不承认这是她的错。
刚刚吐槽了齐墨的明明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这天没法聊下去了。吐槽被本人听到什么的,太羞耻了。
明明双手捂脸,小跑着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在别墅呆了几天,江明明就被齐墨送进了附近的贵族学校,读五年级。
学费将近0万,还不包括校服定制等等费用。对比了一下原主生活在养父养母家时的学费,简直一个天上一下地下。当然养父养母是普通的工薪族,在一线城市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商品房已经很了不起了,自然不能奢求太多。
在明明看来,贵族学校的课程比普通学校的课程有趣太多。有钢琴、骑射、烹饪……
其中明明最喜欢的就是烹饪,也不知道齐墨是不是忘记了,帮她交了学校各种费用,唯独没有给她零花钱。所以明明精神上过的很苦,别人去各种特色餐厅吃饭,她却只能吃食堂,虽然说贵族学院的食堂也不难吃,更不会和新闻中一样出现某高校的食堂饭菜里有虫子等物,但别人都不吃食堂,明明一个人去就各种显眼,被别人戏称为‘食堂专业户’每次去吃饭,明明都觉得自己承包了整个食堂。
军火商(七)
学校其她人每到下午,都会去各种甜品屋吃下午茶,她却只能路过店面看看各种广告语。就如此时,明明看着墙面上的广告语各种吐槽。
那是一幅巨大的横幅海报,占了店面的整副墙。海报的中间是一杯浇上热巧克力的冰淇淋。杯子下方的三分之一处用漂亮的艺术体字写着:热巧克力,暖过你男票。
四周空白的地方是各式各样的甜品糕点。她路过一家家甜品店,这一家是始于一九零几年的法国百年老店,店里的桌椅以及餐具摆设全部是照搬法国总店,流淌着百分百的法国血统,光是看看店内高雅的摆设就是一大享受。那一家店门口有一棵远远伸出的淡粉色樱花树,小店设计风格奢华且透着轻快的自然元素,是学院女生最喜欢的自拍圣地,没有之一。店里大到卷门上的涂鸦、漂浮在白色帷幔上的巨型镜子,小到一盏欧洲古代武士头盔为原型的灯,每个元素都呈现着店主的巧思妙想。
……
……
在一家家店的诱惑下,明明虽然不是吃货,但她是一个颜控。看到漂亮的甜点,哪怕不嘴馋,也忍不住想买。在这样的情形下,她对烹饪课兴趣是空前的高涨。
毕竟学院里的所有食材都是最好的,哪怕一开始做出来的蛋糕、小甜点样子不好看,但味道却是极好的。当然,这要除了某些人恶搞,把不同口味的混在一起。曾经明明就被整蛊过,那是第一节甜点课。有一个长得白净帅气的男同学,手法熟练的做了一盘小甜点,样子成花型,几种不同的颜色搭配着甚是好看,每一个甜点都很小巧,一口一个的那种。他做完了,请附近的同学品尝,明明等人也没有怀疑,毕竟烹饪课做的东西都是请相熟的同学、朋友吃的。大家还夸他手巧,结果一吃下去就呵呵了,那味道简直一言难尽,芥末、抹茶、巧克力等等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味道混在一起,当场就有不少人眼泪都流下来了。
江明明做蛋糕的手艺从一开始的不能看,到现在达到大师级别的水平(自封的),简直是质的飞升。
虽然说达到大师级别的甜品师有点夸装,但明明做出的蛋糕卖相跟外面甜品店里卖的蛋糕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只是她做蛋糕的时间比别人长了点。
最近,明明经常自己做了蛋糕端到甜品店里面去拍照,谁让学院里面的人喝下午茶时,拍照是兴趣之一呢!这天,明明将做好的蛋糕照例拿到一家甜品店,这是之前介绍过的那家流淌着百分百法国血统的甜品店,整个店内的摆设用一句网络流行语介绍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店员看到明明又来了,满面笑容的将她迎进了店内,无须明明要求自动自发的拿出餐具,将她制作的糕点摆盘。
然后在转身后才垂下了微笑的嘴角,面色难看,毕竟不买东西,反而享受她们的服务,简直让她们像吞了苍蝇一样难受。而甜品店开在贵族学校的校内,学校里面的人都是非富即贵,也不是她们小小的店员得罪的起的。
明明拿出齐墨给她买的最新款水果牌智能手机,点开相机,咔嚓拍了一张美图,发到了校园社交个人网。
今天她制作的是咖啡巧克力口味的圣多诺黑,口感香醇馥郁,咖啡奶油与香缇奶油相结合,蛋的润巧遇咖啡的苦,还有浓郁柔软的黑巧克力慕斯,带着巧克力绵长的美好,混合着进口脆皮,榛果与黑巧克力作挞底。带有香草气息的绵密内陷儿。啊~自带讨人欢心的气质,简直完美。
拍好照片,明明把蛋糕装进自己带过来的精致蛋糕打包盒,准备带回家给齐墨尝尝。
说起齐墨,明明皱了皱眉,最近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齐墨了,也不知道他今天会不会回来。
最近她因为常做蛋糕,看到蛋糕就觉得腻味,打包回家后,哪怕齐墨没有回来,也可以分给别墅里面的女佣吃,这样她就可以只尝一点点,既能满足吃到蛋糕的舒心,又不会因为蛋糕吃多了而觉得嘴中总是甜腻腻的,让人无端腻味。本质上她并不是多喜欢这些西式糕点,只是她是颜控,看到精致漂亮的各式蛋糕总是忍不住想买下来尝尝。
烹饪课一般都是在放学前的最后两节课,这样如果同学们做好的食物想带回家给父母尝尝的话,就比较方便了。
烹饪课一周两次,明明最近为了学习制作蛋糕,弄到了一把烹饪教室的钥匙,天天放学去蹭烹饪室用。所以最近每天出校门都是天色已晚,今天也不列外。出了校门口,还要走七八分钟才到马路边。明明踏上了校门外的传送带,咳咳~这可不是玄幻、修真小说里面说的那种踏上去白光一闪就到了目的地,的那种神奇效果的传送阵。
虽然只差一字,效果却千差万别。
它只是普普通通如同电梯的一样的传送带,区别只在于电梯是上下运行,传送带是平面直行。
学院的校门外还有一层围墙,校门口到院墙大概有七八分钟的路程,家长的车子是不能驶进校园院墙的,所以传送带主要是为了开学季,一些同学运行行李箱,当然用的最多的还是如同江明明一样懒得走路的人。
传送带的两边种满了樱花树,树上挂着一闪一闪的霓虹灯,在夜色下分外壮观,明明慵懒的站在传送带上,背靠在扶手上,仰头望着璀璨的星空,难得的放松与舒适。
到了院墙门口,明明走出紧供单人进出的小门,越过门外穿制服的护卫。
院墙外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下面是一个停车场。毕竟作为,一个学期收费十几二十万的黑心学校,能在里面就读的最不差的就是豪车。当然要准备好停车的地方。
明明并不需要跃过整个广场,向左拐就可以走到一条人行道上。如同前几天一样,她今天依旧打算超近路回家。
军火商(八)
明明刚拐进一个小巷子,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倒在地上。那不是齐默吗?他满身鲜血,将他身上的衣服染成了褐色,凝结成硬邦邦的一块一块的。
明明看到他的样子,停住了脚步。看他的样子明显是被人追杀了。明明可不敢上前,她生怕一走过去,被齐墨当成追杀他的人,一把拧断她的脖子。毕竟当初齐墨凶残的战斗力,她亲眼看到过。所以,哪怕他现在看似昏迷了,明明也不敢掉以轻心。
她走到一边,给管家打了一个电话:“管家伯伯你能来接我吗?”
电话那边传来管家确切的回答。
明明犹豫了一会儿又说道:“来的时候能顺便带一个可靠的医生吗?”她看了齐墨一眼,接着回道:“对,有人受伤了。”
挂断电话前,江明明明显感受到了一向不急不徐的管家有些焦急。
她点开通讯,将定位发给管家。
管家来的出乎意料的快,只是他的车上,除了医生,还有一个明明意想不到的人。
明明等在巷子口,一边能看到齐墨,一边能注意到管家的车。
车子停在巷子口,第一个下车的居然是那个一脸高傲的帅气女生。她一看到江明明就不由分说的把她骂了一顿:“你有毛病啊!没有事情却撒谎说自己受伤了。你知道我有多忙吗?为了你所谓受伤了的谎话还要抽出时间陪管家过来。”
明明深深的忏悔,她觉得自己眼瞎,这哪儿是帅气女生,说好听点是暴躁女生,说难听点简直一泼妇。
这时候管家和医生也下车了,明明直接无视了泼妇。向管家道:“齐墨受伤了,在小巷子里面。”
管家一听,急忙向巷子里面小跑过去,面上忧心忡忡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医生和泼妇也急忙跟在管家身后往巷子里面跑。
明明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放学后我打算走近路。路过这个巷子,他就已经这个样子了。”
医生简单的给齐墨检查了一下:“没有大碍,就是有些失血过多,加上一些皮外伤,修养一段时间就好。”
明明眼角抽了抽,她看了一眼齐墨衣服上沾染的大片大片的血迹,和因为挪动而露出背上一尺多长、深可见骨的伤口,这就叫做:没有大碍,加上一些皮外伤?
今天真是长见识了,原来在给黑社会治伤的医生眼里,鲜血染红了衣裳叫没有大碍,深可见骨的伤口是皮外伤。
医生和管家合力把齐墨送进了一家私人医院,清理了伤口,换上病号服后,齐墨被送进了单人VIP病房。
妈蛋!泼妇简直阴险狡诈,居然想把她关在门外。幸好,她的身体娇小灵活,闪了进来。
泼妇满脸阴沉:“你进来做什么?”
明明才不怕她呢!她厚颜无耻的说:“人是我救回来的,我当然要守着等他醒来邀功。”
泼妇简直被气笑了:“你救回来的?你拿什么救,你会医术吗?我是齐墨的下属,这里有我就好了,你赶紧出去。”
“怎么不是我救的?如果不是我发现了齐墨,他能住进医院吗?能及时得到治疗吗?”说着说着,明明轻蔑的看了泼妇一眼:“再说下属怎么了,这年头被下属背叛导致上司病危的电视剧不要太多哦!”
泼妇满面铁青:“你什么意思?”
明明翻了翻白眼:“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反正我要进病房等齐墨醒来。”
还不等泼妇发飙,管家就来到了明明身边,对泼妇道:“你不应该赶明明小姐出去。”
泼妇不可置信的看着管家道:“你难道也怀疑我对主子的忠心吗?”
“那倒没有。”管家干脆的摇摇头,继而道:“主子把小姐交给我照顾,我得保持她的身心健康!”潜意思是泼妇的行为不利于明明的心里健康成长。
泼妇气的鼻子都歪了,她指着明明对管家道:“我还觉得看到她,我就心里不健康呢!你怎么不把她赶走!”
管家沉默了一会儿,给了泼妇会心一击:“你可以选择不看的。”
管家的话音一落,明明还没有看清泼妇的表情,她就已经摔门而出了。
明明一回头,发现齐墨已经醒了,真是超级厉害,这么重的伤怎么也得昏迷个几天几夜吧!结果,齐墨整个人除了眉宇间有些疲惫,唇色因为失血过多而有些苍白,其余的看起来和常人无异。
他的眼睛黑亮有神,给平凡的五官凭添了一抹魅力。不知道是不是受伤的原故,他身上那锐利如刀、给旁人极大压力的气势消散的无影无踪。他此刻躺在病床上,如同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睁着他那双乌黑水润的眼睛望着明明。让明明莫名觉得有些萌,她手指动了动,想去揉揉齐墨那头柔软的短发。
不过,冲动是魔鬼,明明很理智的制止了这种行为,她伸出手将齐墨放在被子外面的手塞进了被子里。
刚刚握住齐墨的手,明明就感觉不对劲,齐墨的手温度太低了,不是冬天在户外冻的那种凉,而是像人刚死还有一丝余温的那种低,不带一丝活气,他的手心还冒着涔涔冷汗。
明明顿时便明白了,齐墨的状态根本没有他表现的那么好,明明顿了顿还是忍不住呵斥道:“身体都这样了还逞能!”话一出口她便抿了抿唇,她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此时的多嘴让她十分不适。
齐墨到是没有表示不悦,他依旧一幅风轻云淡的样子,说道:“习惯了。”
一句习惯了,让明明的心酸酸涩涩的,细细一想,他也不过刚成年罢了,别人这个年纪正在象牙塔一样的大学里过着轻松舒适没有压力的日子,而他却已经承担起了一个军火商的头目。
想到初见时,齐墨厉害的身手,几十个人追杀都奈何不了他,这样厉害的身手背后是付出多少辛酸的汗水,又承受了多少次性命垂危,才能让他在身受重伤的时候说一句:习惯了!
军火商(九)
时间如同指缝里的沙,在不知不觉间就流逝了。明明三年前已经转到了自己名下的贵族学院,这座占地极广的贵族学院是齐墨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送给她的礼物。
“你想要什么?”时过几年,齐墨的问话依旧如同昨日般清晰。
犹记得明明初听到这句话时,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那是几年前,她放学的路上遇到受伤的齐墨。齐墨被送进VIP病房,当时有个她看不顺眼的泼妇想把她关在病房外面,她本来进不进病房是无所谓的。但被泼妇这么一闹,一时气愤,泼妇越是不让她进病房,她偏要进。
当时泼妇满脸阴沉的问她:“你进来做什么?”
明明故意气她,装作厚颜无耻的说:“人是我救回来的,我当然要守着等他醒来邀功。”
没想到和泼妇的一句赌气话,让昏迷中的齐墨听了一个正着。想到这里明明有点脸红。
对于她厌恶非常的泼妇,怎么能让对方生气,她就专挑什么说。但对于救过她的齐墨,让他听见她这挟恩图报的话,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在齐墨问她要什么的时候,她也向齐墨解释了,当时只是和泼妇说的赌气话。
当时,齐墨的原话她忘记了,只记得大概的意思是干他们这一行有今天没明天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不在人世了。给不了护她长大的承诺。虽然不记得齐墨的原话了,但他当时说话时萧瑟的语气,她到现在还记得。
或许是他当时的背影太过孤独,或许是他当时的语气太过萧瑟,就如同秋风中枯黄的树叶,明明收下了这座花费巨资打造的贵族学院。
这所占地面积极大的学校耗时三年才建完,里面的师资力量都是齐墨找的关系,很多老师都是国内赫赫有名的教授。
学校建成后,明明就转到了自己名下的学校读书。没想到在这所学校她听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名,原主被拐前在学校暗恋的人。
明明瞬间产生了一些小心思,在星际时她是作家,看过不少脑洞大开的小说,像穿越到了别人身体里,完成原主的心愿,可以回到星际。
想到这里,她不能不心动,虽然说她在这里还年轻,反而在星际白发苍苍了。但她还是想回去看看昔日熟悉的人,她想念星际高科技的便捷生活了,哪怕回去只能看一眼。
当她成年后,正准备给原主的心上人表白,就被齐墨拦截了。尔后得知,她准备表白的人早就有了女朋友,明明无奈只好作罢,虽然她算不上是什么好人,但一定的底线她还是有的。表白的对象没有女朋友还好,有了她就不去插一脚了。
被齐墨拦截倒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住在一起朝夕相处几年,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要说没有产生什么感情,鬼都不信。但明明特意忽略了这种感情,齐墨的事业太过危险,天天沐浴在枪林弹雨里,而明明并没有融入他的生活的打算,她长这么大连枪都没摸过。成年后她就打算搬出去独自居住,她名下有一所贵族学校,每年都有一笔不菲的收入,即使她不做什么,也不愁吃穿了。
齐墨的情绪深沉而又内敛,她从来就没看透过,私下里偶尔她也会想齐墨会不会喜欢她,但往往纠结许久都没有答案,久而久之,她也就不在去探究齐墨的想法了。
齐墨这个人主见意识太强了,她想不出他将来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她知道如果不是齐墨自己喜欢,恐怕她用朝夕相处的情谊威胁,他也不会吃这一套。
没想到,齐墨居然会率先对她表白。她望着眼前的齐墨,他穿的很休闲,一条米色的长裤,上衣是一件简单的V字领T恤。此时他收敛了全身的锋芒,儒雅的像一个谦谦君子。不得不说,齐墨虽然长相平凡,但是他身上有种别样的魅力,特别吸引人。
但是明明如论如何都想不到齐墨会对她表白,因为在她十八岁之前,齐墨虽然很照顾她,但她从来没有感觉到齐墨喜欢她,哪怕是一瞬间。
在同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十几年。又是一个极有魅力的男人,要说明明没动心,鬼都不信。明明正要答应,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把手缩了回去。
“怎么了?”齐墨看到明明的动作疑惑的看着她。
明明摇摇头:“容我再考虑一下。”
说完,明明转身上了二楼,站在二楼的落地窗前,明明望着窗外的花海出神。
这时,管家端着一杯茶走过来递给明明,他微笑着,优雅而绅士:“喝杯茶,听我讲个故事如何?”
明明接过茶,轻啜了一口。管家便自顾自的讲起了故事:“从前有这样一个书香世家,男主人俊美异常,女主人优雅迷人。这家有一双儿子,大儿子聪慧异常,智商很高,是非常有名的天才。小儿子也长的玉雪可爱,小小年纪练就一手好字。这是非常幸福的一家人,这家人姓齐。”
本来漫不经心听着故事的明明,手捧着茶杯的手顿了一顿:“姓齐?”
她的思绪转了几个圈,难道是跟齐墨有关系?但是转而又否定了,齐墨父母双亡,不符合故事中的条件,而且齐墨也不是书香世家,而是黑社会的头头。最主要的是齐墨没有哥哥。
这样一想,明明又放松下来,悠闲的抿了一小口茶水,心却不知怎么的一直提着,竖着耳朵继续听着管家的故事,管家的声音一直不疾不徐:“是的,姓齐!”
说完,管家顿了一下,等着听故事,却没听到声音的明明转头望去,管家正微眯着双眼望着落地窗外的花海,思绪仿佛被故事勾起了久远的回忆,整个人透着穿越时空的古老错觉。
此时,正是下午点多,金色的阳光挥洒着最后的余韵,管家整个面容笼罩在金色光辉中,显得有些不真实。
军火商 (十)
明明想明白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虽然和齐墨同一个姓,但是和齐墨的情况并不相等,她似乎放松了下来。只是她手中捧着的茶渐渐冷却,她却毫无察觉。
管家的声音继续响起,带着微微的凉意:“本该是幸福美满的一家,变故却发生在一夜之间,因为齐家大儿子天才的名声远播,引起了岛国黑道世家首领的注意,齐家自然不会同意让出自己的宝贝儿子,于是一夕之间家破人亡。”
明明皱了皱眉:“只是为了一个天才就灭人满门,这黑道首领难道是个脑残。”
管家看了明明一眼,意味深长道:“齐家大少的天才和你们学校流传的天才有着本质的区别。”说完,他回头望着窗外,金色的阳光在他眼底跳跃,他的思绪渐渐抽离,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惊材绝艳的少年。
“在齐家夫妇逝去后,齐家大少被带到了岛国黑道家族,在岛国黑道首领一边用他一边打起十二分精神防备他的情况下,齐家大少带着他的弟弟齐墨和齐家之前留下的心腹颠覆了整个岛国黑道世家,给父母报了仇。”
虽然报了仇,但踏入这一行,想抽身却已经身不由己了。
“既然报了仇,那齐墨的大哥呢?”明明隐隐有些猜测,却还是确认般的问道。
管家微微叹了一口气:“大少爷虽然没有办法抽身,但他本性善良,并不太逞凶斗狠,”
可是有时候就是这样,树欲静而风不止,黑道世家颠覆的太快,崛起的又是道上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眼红的人太多。
在一次外出的时候,大少爷因为怜悯带回来了一个孩子,那个孩子和你当年来到这里的时候差不多大,结果大少爷却因为他自己救回来的孩子而死。
那个孩子是别人派过来的卧底。
明明低叹:“真是可惜。”这样惊才绝艳的人不是死在复仇的路上,竟然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去世。
管家也跟着叹息:“真是可惜”他的手上不知何时拿了一本相册,那相册保存的很好,但依旧看的出岁月的痕迹。
他翻看一页说道:“这里面都是大少爷和少爷小时候的照片。”
明明看过去,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团子摇摇晃晃的抱着一个小男孩,他仰着头,望着小男孩的眸子里闪着明亮的光泽。看着这样的目光,明明觉得心都要融化了。偏偏被小团子抱着的小男孩面无表情中透着被打扰的烦躁。
管家指着明明正在看的那一张照片说道:“少爷小时候总是喜欢缠着大少爷玩,大少爷从小智商出众,对小孩子的玩意根本不感兴趣……”说着他的眼前仿佛看到了那个跳跃的小身影。
“哥哥,哥哥。”那时候,少爷最常叫的人就是大少爷。
可惜大少爷那时候感兴趣的是计算机,那时候大少爷的计算机水平比一般的黑客都要强,对于总是打断自己事情的少爷烦不胜烦。所以齐家总是会出现一幕就是少爷抱着大少爷叫哥哥,大少爷满脸冷漠带着不耐烦的推开,被推开了少爷也不恼,总是会像甩不掉的狗皮膏药似的粘上去。
军火商 (完)
直到后来,齐家被灭,大少爷被抓走了。少爷活在大少爷的庇佑之下,那个时候少爷去找大少爷,大少爷无论多忙看到少爷总会停下手上正在做的事。
但那个时候的少爷仿佛一夜之间忽然懂事了一般,再也没有缠着大少爷了。每次都是有事才会去找大少爷。管家摸着照片上玉雪可爱的小男孩软萌的笑容,叹息一声:“可惜了……”自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看到少爷露出当年一样暖人心扉的笑容了。
明明莫名的看了管家一眼,她怎么觉得管家说的可惜了,并不是可惜齐家大少的死,而是在可惜齐墨呢?不过听了管家的故事,她对齐家大少的可惜也没了。其实她很理解齐家大少的感受,在星际的时候,她有正事,于宝宝每次打扰她的时候,她恨不得她们两个能隔绝到两个时空,没想到现在愿望实现了。
可是理解是一回事,他凶齐墨,她也没法不对齐家大少有意见。特别是那么软萌可爱的齐墨,她都没见过。明明有些酸酸的想到。
人都是护短的嘛!她为自己的酸涩找了一个理由。再说养她长大的也不是齐家大少,而是齐墨。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这么一安慰自己,她立马就放下了这么一点小事情。
她坐到落地窗边的木质阶梯上,手肘撑在双膝上,双手捧着脸颊,看着窗外。其实,管家看明白了她的心思,这么多年,她跟泼妇相看两厌,齐墨却只是禁止泼妇进出这栋别墅。加上齐墨的一些不知情的小弟,看出齐墨对泼妇的优待,都以为泼妇是他们未来的大嫂,这些齐墨不清楚。明明却是知道的,以她的年龄,谁也不会觉得齐墨会和她有什么关系,所以一些事情压根就没避开她说。
管家过来和她说那么多,其实最主要的是跟她解释齐墨和泼妇的关系。原来,泼妇是齐家大少的女朋友(公认的),至于具体怎么回事,管家知道的也不多。后来,齐家大少救了一个小女孩回来,泼妇因为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原因,极力针对那个女孩。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是那个小女孩用了手段故意使泼妇针对她,但后来发现不是。
齐家大少与其说是因为敌方派来的卧底而死,还不如说是因为泼妇而死,因为泼妇的针对,那个小女孩过的很是艰难,什么事都来不及做,而齐家大少本来只是随手救个人,根本没放在心上。救完准备送去孤儿院。结果,发现泼妇对小女孩下死手,所以才把人留下,也就有了后来他的死亡。
其实,如果没有泼妇,哪怕小女孩是敌方派过来的卧底,只要她有行动,自然瞒不过高智商的齐家大少。但是小女孩因为泼妇的针对,不敢露出马脚,什么都没做,反而赢得了大家对她的一份信任……
唉~娶妻娶贤呐!
不得不说,泼妇能力是有,她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闯劲,很少有人能及。但是她的性格真不怎么好,据她所知,泼妇在工作上也得罪了很多人,很多人都不喜欢她。
明明起身,拍拍衣服上不存在的灰尘,下了楼。之前不答应齐墨的求婚是因为齐墨对泼妇的特殊,尽管知道齐墨不会喜欢泼妇,但仍如鲠在喉,现在知道了齐墨容忍泼妇的原因,心里的结自然就解开了。
明明到客厅的时候,齐墨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的眉宇间都透着疲惫,头发上还滴着水。显然是洗了头,还没擦干就睡着了。明明拿了一条干毛巾,坐在沙发旁的凳子上,把毛巾铺在自己的腿上,然后把齐墨的头抬过来,让他睡在铺好的毛巾上。明明用毛巾把他还在滴水的头发擦干。
一旁的阿姨很有眼色的拿来无声吹风机递给她,明明调到热风,才帮他吹起头发。平时很警醒的人,现在让她这么折腾都没惊醒一下。
这到底是多久没睡觉了?
齐墨这一觉一直睡到晚上九点。管家把做好的饭菜已经热了几次了。
刚醒的齐墨,不同于平时的冷酷,他的眼神还带点没有清醒的茫然,让明明莫名的觉得有点萌。
她伸手揉揉齐墨的短发,他的发质柔软:“醒了,就起来吃饭吧!”
明明舀了两碗汤,递给一碗对面的齐墨,这是管家亲自用小火煨的参鸽汤,温补的。管家熬的参鸽汤鲜的让人想把舌头吞下去,对于熬汤管家很有一手。
吃完晚饭,明明和齐墨一起上了楼,刚吃完晚饭不能睡觉,明明开了客厅的电视,打算看一会儿电视。齐墨也跟着她坐在沙发上,双手搂着明明。明明窝在齐墨的怀里,专心的调着台,可能是太久没看电视了,居然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把电视所有的台调了两遍,最后只能生气的关了电视:“这么多台居然没有一个让人喜欢看的电视。”
齐墨抱着她,蹭了蹭她的柔嫩白皙的脸:“别生气,明天我带你去个地方。”
果然,听他这样一说明明就转移了注意力,仰头看他:“去哪里?”
齐墨伸出手指弹了弹她的额头:“明天你就知道了。”
第二天,齐墨带着明明来到了墓园,他把买来的捧花放在一个墓碑前对明明说:“这是我哥。”
然后,到了一杯酒洒在墓碑前说道:“哥,这是我的女朋友。我手下的势力已经全部洗白,以后黑道势力就没有齐了。”
回去的路上,明明还在惊讶中:“你不声不响的居然已经把你的势力洗白解散了?”
齐墨揉了揉她的头发:“对啊,为了让我的女朋友早点不受我哥女朋友的欺负,我可不得努力一点嘛!”
明明看着他,眼睛有点酸涩,脑海里想的都是他昨天睡在沙发上疲惫的容颜。他不会花言巧语的哄女孩子开心,做的却比谁都多,都暖心。
齐墨看着明明感动的两眼泪汪汪的样子,赶紧道:“做这些也不全是为你,我哥还在世的时候已经开始了。”
拯救败家子(一)
这一世明明和齐墨两个人过了一生,一直到老。不知道齐墨是不是受过军事化管理,生活技能全点亮。他解散手下势力后,卖了别墅,和明明两人搬进一套小公寓,没有请佣人,卫生都是自己做。他列了一个每天做卫生的表格,明明发现每天只需要花短暂的时间,却一直可以住到干净明亮的房子。连明明这种懒癌晚期患者,都觉得收拾屋子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齐墨的厨艺也很好,明明称赞过几次管家煲汤手艺特别好,没想到他就找管家学了煲汤,每天一份汤,饭前必喝,皮肤都被养的水水嫩嫩的。
身上没有沉重担子的齐墨,整个人都鲜活起来,就是阳光暖男本人嘛!还带着一点小时候的软萌粘人,所以经常和齐墨一起进厨房的明明也学得了一手好厨艺,以前觉得难以忍受的家务,现在或许和做的人不同,心境都不一样。
她们两个并不缺钱,也就没有出去工作,明明干起老本行,开始写文赚钱。齐墨看了也跟着写。两人经常出去买点名著看看,也会随意翻翻排名榜上的书。闲暇时看看电视,玩玩游戏,早起一起去买菜,健身,旅游,日子过的不要太充实。因为不缺钱,两人写文也不关注成绩,只是写出自己心中的故事。结果反而很受欢迎,特别是齐墨在男频写的书,或许是他经历多,现在又洗净铅华,所以他的书被他的读者说有种特别的韵味。
明明和齐墨一直活到寿终正寝,子孙满堂。
再次睁开眼睛,明明知道她又换地图了。
云墨是云家独子,父亲是华国海省的高官,母亲是一个知名上市公司的总裁,家中有钱又有权,他的父母当初虽然是属于商业联姻,但结婚后感情很好。云墨作为两人的独子,因此两人对于这唯一的独子可说是宠爱有加,长辈们也是十分喜欢,一家人的溺爱将云墨宠得不知天高地厚,小时候还好,只是欺负一下别人家的孩子,凭借父母两家的权势,只要他没有将天给捅出一个窟窿来,家里都能替他摆平。
长大之后他就不学无术了,高考时成绩便不好,纠结了一帮子弟在海城吃喝玩乐无所不精,大学根本没有办法考上,是透过家里的关系,才进了同城的一所知名学校。
大二这年,云墨很快就迷上了大学中的校花百年华,以往他贪花好色,只要他看中的姑娘,碍于他家的权势,就没有得不到手的,许多女孩甚至主动往他身边凑,开始时他还感兴趣,后面就对这些女人不感兴趣了,而这百年华不同,她不止是模样漂亮气质清冷,而且她身材凹凸有致,她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感觉,仿佛天边的云朵一般,她对于云墨的追求并没有什么好感,反倒对他十分厌恶,而她这样的态度不止没有引起云墨的不喜,反倒对她更喜欢了些。
从没有对哪个女人真正上心的云墨开始真正的追起了百年华来,他不再跟其他女孩来往暧昧,反倒是专注的将心思放在了百年华身上,百年华身旁的密友嘲笑云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辈子百年华也不可能看得上云墨这样除了靠父母,自己全无本事的废物时,云墨的机会终于来了,百年华家境小康,百父在海城市开办了一个小型公司,可是在百年华大三上半学期时,百父和人一起投资,合伙人卷款逃走了,一下子损失几百万,百家一下子就垮了,欠了这样多的钱,银行也找上门来,百父甚至好几次想要寻死,在这样的情况下,百年华想起追她的云墨,答应和他在一起,但要求他帮她父亲的忙。
云墨回家撒泼使浑,云父云母没办法,拿钱替百家渡过难关,让百年华住进了云家和云墨培养感情,毕业后就结婚。
百年华住进云家后,云母其实是对她不太满意的,觉得她对自己儿子太过冷淡,可想到儿子喜欢,也只得爱屋及乌,平日对百年华十分讨好,要星星绝不给月亮。
百年华搬进云家后不久要住校,云母也随她。甚至毕业,百年华嫁给云墨后,知道她不想和老两口住一块时,云母强忍了对儿子的不舍,和丈夫一块儿拿出大笔钱来,在海城给两人买下了一套豪华独栋别墅,让两人独自住进去。
两夫妻只盼望这两人好好儿过,也希望百年华好好对待儿子,将云墨教得乖一些。云墨从小因为出身原因,性格虽然嚣张,但却并不是多坏,哪怕就是以前有些好色,但最多也就是花钱砸人罢了,从当初追百年华就看得出来,他绝对没有胆子敢逼良为娼,只是云墨并不上进,一天到晚只知和狐朋狗友们吃喝玩乐,云母希望儿媳妇可以将儿子教得上进一些,以后自己和丈夫的事业可以交到儿子手上。
但没想到百年华心中其实对于自己嫁给云墨的事儿是感到十分委屈的,对于云墨这个废物的讨好一点都看不上眼,甚至两人结了婚,碰都不让云墨碰,连路过她房间的门口都要离一米远。云墨请她吃的东西她都会直接洒落在地上,后来更是喜欢上了一个小明星,被云墨无意中发现后,两人弄死了云墨,伪装成意外事故,后期害怕云家看出什么,更是联合云家的对手里应外合打压云家。
那个小明星其实是云家对手家族里的一个花花公子,故意派来勾搭百年华的。
而这一次明明进入的身体并不是以上剧情中的人物。
叶家曾经是书香世家,叶老爷子在书法上颇有声望,只有唯一的一个女儿就是王明明的母亲,叶云。
叶云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从小养的娇娇嫩嫩,长得也漂亮。从而被从农村出生的王父追求,那个时代的大学还是挺佩服有知识的人,加上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