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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色雨音灵     快穿步步成神txt下载     快穿步步成神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拯救败家子(二)

    加上王父虽然出身农村,但小伙长得帅气,衣裳虽旧的发白,但洗的干干净净,加上脸上的阳光笑容,还是非常讨人喜欢的。

    王父追求叶云并不是因为她的家庭条件好,而是真的喜欢她,他很有志气并不靠叶家,而是自己为了爱情奋斗,很快公司走上正轨,夫妻美满,添了一女,取名王明明。

    可以说前半生的叶云就是人生赢家的典范,从小锦衣玉食,长大找了一个潜力股,不需要跟着潜力股吃苦,就拥有美满人生。而在她的后半生,事情来了一个大反转,王父和叶云离婚另娶,离婚的原因就像当初王父喜欢叶云一样,他又喜欢上了其她人,生了两个女儿。

    叶云和女儿王明明为了离开伤心地,拿着王父给的一大笔离婚费,来到一线城市海城,在位于王明明所读的高中附近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小公寓,地址离最好的大学也很近。可以说买房时叶云母子考虑的相当周到,以王明明的成绩考上名校并不是问题。

    但没想到,叶云在王明明临近高考时期突然出事故,成了植物人。而云墨刚好和狐朋狗友路过那,估计是看王明明当时太过凄惨,给了王明明一张卡,卡里面有二十万,解了她的燃眉之急。如果不是云墨的二十万,可能叶云就撑不到王明明赚钱来救她,所以王明明特别感激他,前期是没有能力查他的资料,等到王明明有能力的时候,云墨已经去世多年了。

    王明明的心愿很明确:让云墨好好的活到寿终正寝。

    接受完记忆,明明刚回过神,就听到耳边有人说了一句:“密码写在卡背面。”接着手中就被塞进了一张卡片一样的东西。

    明明抬眼一看,她满是污泥的手上捏着一张银行卡。

    这是——

    明明呆了三秒才反应过来,她这是在原主刚知道母亲出事,脚一软摔到在地上后,穿来了。这是原主一生中最狼狈的时候,没有之一。

    明明抹了一把脸,有一种骂娘的冲动。她穿来的时间可真巧,哪怕早来一秒,她也能控制住原主的身体,不让身体摔倒。

    昨天夜里刚下过大雨,此时地上的泥正是粘黏的时候,本来摔倒在地上她已经是满身满脸的泥了,加上刚刚她只顾着骂娘,伸出满是泥的手抹了一把脸,那脸更是不能看了。

    她强行睁开眼,看了一眼手上的银行卡,这应该就是云墨给她的二十万。前世,原主此刻心急如焚,被云墨塞了一张卡,匆匆瞄了云墨一眼,就走了。这会儿明明接受记忆时,被他塞了一张银行卡,她根本就没反应过来。

    明明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周围的人群看着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真是可怜……”

    估计云墨也是听到了大家的议论才给了原主这么多钱的。

    明明用双手费力的支起上半身,转头看向那群见行见远的身影。一群少年众星捧月的围着中间的男孩,明明眯了眯眼,被众人围着的那个就是云墨。

    如果他是剧本中的主角,被这么多人捧着说不定会用桀骜不训等等实扁则褒的词来形容他,或者天命不凡等等不同凡响的成语来形容他。

    可惜他只是个最后丢了命的炮灰,明明左看右看,除了手上的银行卡能给他增加一份好感度,实在是看不出他身上有其他的优点。

    看的出来云墨身上的衣服布料很有质感,估计是量身定制的。只是这搭配:米色的西装裤,上身是粉色的印花衬衣,梳着油光锃亮的大背头,明明捂脸,简直辣眼睛,你当这是出演上海滩街边的小混混头子吗?

    虽然原主的愿望是:让云墨活到寿终正寝,但明明并不着急,离云墨出事还有好几年呢!

    现在首要的是原主的母亲叶云,要知道原主之所以感激云墨就是因为他给的钱救回了叶云。

    收回目光,明明回家简单的冲洗了一下,换了一身衣服,给叶云办了住院手续,因为有原主的记忆,所以知道叶云后期会醒来,所以她并不像原主那样慌张,只是在叶云醒来之前要做好按摩,保持气血通畅,免得跟以前一样,请了护工,没有好好做事,醒来很长一段时间只能和轮椅作伴,恢复的很慢。

    到医院交了一系列的费用,出了医院门明明一只手捏着银行卡,轻轻敲另一只手的手心,感叹钱用的太快!

    回到家里,明明才有机会观察。这是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房子面积还是很宽敞的,不像鸽子笼。

    明明挑剔的目光看了看,真脏。其实让很多人来说,这个房子还是很干净的。但是上一世明明和齐墨在家日常除了写文就是研究美食,研究怎么整理房子。她们的家总是一尘不染,突然让明明接受还算干净的房子,她心里当然有点受不了了。

    明明首先清理的是卧室,卧室比较乱,但是整体上还是挺干净的,明明开始叠衣服,整理衣柜,东西都归纳好。

    然后就是厨房和卫浴,厨房墙面的污渍和洗漱的水台,明明都用海绵沾上一点小苏打清理。

    叶云的房间窗帘都有些泛黄,她把窗帘泡在温水里,加半杯食盐泡一晚,明天起来放到洗衣机里面加洗衣液清洗,拿出来就跟新的一样。

    最后是卫浴的花洒,这个在她洗澡的时候就发现了,她在花洒的外面套上塑料袋,里面加点醋,里面就可以变闪亮。

    搞定了卫生,明明简单的下了碗鸡蛋青菜面,实在是太累了。吃了面条,她收拾了一些课本,装在包里。就前往医院。

    原主现在正处于高考的重要时期,上一世,叶云突然出事,虽然有云墨给的0万,但只是车水杯薪,原主为了挣钱主动放弃了学业,导致后面她职位越高,升的越慢,往往需要付出别人的两倍还多。虽然她并不后悔,但明明觉得如果手上有钱,原主肯定不会放弃学业的。

拯救败家子(三)

    清晨。

    王明明单手拎着双肩包走在校园的小道上,她考上这所大学已经有三个月了。

    这所大学和云墨就读的是同一所,入学已经三个月了。明明和云墨并没有见过面,因为她太忙了,再加上此时离云墨出事的时间还早,她并不着急。

    转过一个弯,明明的脚步顿了顿,云墨在前面背对着她,在同一个学校遇见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此时的情况让明明皱了皱眉。

    原主当初并没有上大学,自然也不清楚云墨追求百年华的具体事情。后期,她都是靠调查得知的资料。看的都是一些主要事情,比如云墨的死亡时间,原主就记得很清楚,像平时的一些小细节,她看资料的时候记得并不齐全。导致明明现在做任务,对于云墨和百年华这一段孽缘的发展并不清楚具体的时间线。

    但看到此时的场景,明明猜到云墨应该还处于正在追求百年华的时间段。

    此时,云墨正背对着明明站着,他的面前站着神情冷若冰霜的百年华,百年华的身旁围着她的舍友,几人嘲笑云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辈子百年华也不可能看得上云墨这样除了靠父母,自己全无本事的废物,说到激动处几人甚至把手上拿着的矿泉水,和罐装饮料泼在他的头上,让他头脑清醒清醒。

    明明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她离着云墨还有点距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云墨被浇成落汤鸡,看着他要发怒,却因为顾及这些人是百年华的好友,而生生忍下了。他却没看到百年华眼中一闪而过的不屑,她觉得云墨窝囊,被人淋了一身,又是矿泉水,又是橙汁的各色饮料,居然一句话都不敢说。

    看着云墨身上全湿的衣服,更是染上红红黄黄的果汁颜色,她嫌弃的都不想多看一眼,转生就要离开。

    “百校花,纵容室友打了人就要离开?不知道你的室友能不能承担的起这些责任。”她说话的时候,声音柔和,语调轻缓,不疾不徐,如春风拂面而来,让人耳朵相当舒服。

    但听在百年华的舍友耳朵里,却齐齐让她们打了一个寒颤,几人不由自主的看向百年华。当初,云墨进入学校时并没有隐瞒身份。百年华的几个室友自然也清楚云墨的身份。

    但是因为云墨追求百年华,百年华却对云墨反感之极,几人跟着奚落云墨几句,发现云墨并没有把她们怎么样后,几人反而变本加厉,跟着百年华欺负云墨欺负的厉害。此时,明明这样一说换醒了她们潜意识里的害怕。

    明明踱步上前,拿起她们手中没倒完的饮料瓶子,把剩余的饮料都倒在她们自己的头上。

    “你在干什么?你这是在欺负人。”等到明明挨个倒完饮料,百年华此时才反应过来,尖声叫道。

    明明看着她微笑:“原来百校花知道这是在欺负人啊!那你的室友欺负人的时候,你怎么不阻止呢!”

    明明转头看向百年华的室友,抬了抬下巴:“你问问她们,是愿意现在被我欺负,还是愿意以后被云家打击报复!”

    百年华下意识的顺着明明所指的方向看去,她的舍友听了明明的话,都躲闪着不敢直视百年华的眼睛。此时,几人心中都有些后悔。之前不该跟着百年华一起欺负云墨,百年华有云墨的喜欢自然没事,但她们惹怒了云墨,云墨收拾起她们,都不带手软的。

    百年华看着室友的表现,心中觉得失望极了。她冷哼一声,转身就走了。

    百年华一走,她的室友们都不敢留下来独自面对明明,也纷纷头顶着各种口味的果汁跑了。

    云墨看着明明的侧脸,清晨的校园里还带着点白雾。她低垂着头,穿着一件大衣,将玲珑有致的娇躯裹住,一头乌黑顺滑如瀑布的发丝,被她束成一束马尾。

    颊边几缕发垂了下来,间隙间能看到她长而卷翘的睫毛,那挺直秀气的鼻梁,恰到好处的唇,唇角微勾,哪怕是面无表情的时候,也给人一种在微笑的错觉。

    她双手揣着兜,全身带着些慵懒的格调,于刚刚的气氛格格不入,甚至刚才剑拔弩张的气氛,都因为她这气定神闲的态度而软化了许多。

    云墨捂着自己有些不安分的心跳,觉得这会儿异常的心跳声可能是因为自己被她刚才的行为感动了,再加上对面的美人儿确实漂亮。

    貌美而又有气质。

    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都会因为她的美貌而回头看她。

    她却丝毫不受影响,在百年华和她的室友都走了以后,她递给云墨一张纸巾:“擦擦吧!”她指了指云墨还滴着水的头发,脸颊。

    她刚刚还看着百年华几人远去的背影,此时转过头来,她这一瞬间,眼睛是失焦的感觉,雾蒙蒙的,这个时候她给人一种毫无防备的感觉,使云墨的心头大受震撼。侧面看的时候已经很了不得了,正面看她的时候,那种美貌带来的杀伤力更深了。

    云墨接过纸巾,他有些感动又有些委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情绪。还是对着一个陌生的初次见面的貌美女人。

    他从追求的百年华开始,就已经做好了承受一切的准备。他相信百年华终有一天能看到他的真心,被他的心意所打动。所以受再多的委屈和伤害,他都没有选择放弃,初次见面,他就被百年华身上冷若冰霜的气质所吸引,但此时看到明明,他却有种之前喜欢的一直是个赝品的感觉,这种感觉来的突然又强烈,让他自己都觉得荒缪而又不可忽视。

    明明带着他去最近的一家小澡堂,让他先写个澡,换身衣服,以免感冒了。

    衣服是云墨打电话让他哥们送过来的,这家澡堂休息区有个书店,坐在里面可以边看书边点点喝的,明明给自己点了杯拿铁,给云墨点了杯红枣黑糖姜茶。

拯救败家子(四)

    云墨洗漱好,穿着白色的浴袍就出来了。他刚洗完头的发梢还滴着水。

    明明坐在窗边的原木小椅子上,身前同色的精致小圆桌上放着一本没翻几页的书,此时的王明明显然没有看书,她此刻正看着窗外,蹙眉思考,显然沉浸在了自己的思绪中。她的坐姿优雅,尽管此时蹙眉的样子也美不胜收。

    云墨觉得如果要给王明明的美貌打分,满分十分,他给打二十分。美人在骨不在皮,他此刻才真正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

    窗外是一小块草坪,草坪的中间是一条马路,可供学生骑着自行车穿过。马路的两边种着观赏的树,这些树有些年头了,粗壮枝干和茂密的叶子,挡住了一半明明的身影,再加上此时正是上课的时间,所以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窗边的王明明。

    明明此时正在思考,她的任务该如何完成。以前本来打算等到原主的恩人死亡前的那一刻,救回他。明明就不相信,云墨都要被百年华弄死了,又被百年华带了绿帽子,他还能喜欢百年华?只要云墨不喜欢百年华了,百年华就不是问题了。

    但早上看到云墨的处境,觉得他失落的样子可怜巴巴的,虽然这处境都是他自找的,但是明明又不能不管。原本想着云墨好歹是高官之子,再怎么惨,也惨不到哪里去。但没想到云墨过的比她想象的更惨。

    这哥们有点对不起他那高大上的爹妈!

    书的旁边放着一本咖啡,空气中弥漫着咖啡好闻的香味,云墨喜欢咖啡的香味,却不喜欢喝咖啡。

    走到明明的对面坐下,明明听到动静才回头看向他,把桌上的那杯红枣黑糖姜茶推给他:“把姜茶喝了,免得感冒。”

    “这是什么?”说话的却不是云墨,而是云墨的哥们,是云墨打电话让送来衣服的人,叫周少泽。

    明明看了他一眼:“红枣黑糖姜茶。”这个人她认识,确切的说是原主认识,是云墨的一群狐朋狗友中的一个,原本和云墨的关系是最铁的,但后来因为百年华,两个人闹翻了。他因为看不过去百年华高傲的样子,一副高高在上瞧不起他们的神情。而云墨又总是护着百年华,指责他,所以最终两人一拍两散。

    这些思绪只是在一瞬间,明明收回眼神,食指扣了扣桌面,对着云墨冷冷的说:“赶紧把姜茶喝掉!”

    云墨手捧着白瓷茶杯,看着杯中黑乎乎的黑糖水,有点像古装电视剧里的中药,上面飘着切的细碎的生姜。云墨委屈巴巴的把头凑过去,乖乖的喝起糖水来。

    周少泽的眼睛抽了抽,早在云墨让他送衣服来澡堂的时候,他就已经把事情调查清楚了。虽然他对于自家兄弟被百年华这个臭婊子泼了饮料,心中有骂人的冲动。

    但此时,看着王明明催着让云墨喝红枣黑糖姜茶,他的嘴角也忍不住抽了抽,他兄弟的身体虽然不怎么强壮,但是还没娇弱到被泼几瓶饮料就能生病的程度吧!再说她们每人手中的饮料都没泼完,被大佬你给回泼过去了呀!

    此时,云墨看着桌边站着的周少泽,觉得他实在是碍眼,有些后悔自己太快给他打电话了,但是在王明明面前,他还不能表现出来,怕王明明觉得他不友爱兄弟。

    “你怎么还不走?”说这句话的不是想赶人的云墨,而是王明明。

    她看着周少泽语气认真的问道,她带云墨来这,是有私事跟他说的,哪怕周少泽是云墨的好兄弟,她也不想留他在这听她们的谈话。

    她从今天早上遇到云墨起就已经更改了自己的计划,她决定和云墨成为朋友,让百年华不能肆意的欺负云墨,让她有点忌惮。

    但是她现在是真的忙,没有时间打入敌人内部,所以她打算告诉云墨,他是她的救命恩人这件事,这样以后百年华欺负云墨的时候,她阻止,云墨才不会觉得突兀。

    云墨听到王明明的话,心花怒放,赶紧顺着道:“是啊,兄弟你先回去吧!不用担心我了。”

    周少泽看着云墨的样子咬了咬牙,恨恨的转身走了。等看不到周少泽的背影了,王明明才低头从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云墨。

    云墨一脸懵逼的接过,这货完全没有认出来这张卡是他的。脑子里瞬间闪过一千种想法,又被他自己一一否定。

    王明明提醒他:“你看看卡的背面?”

    云墨翻过卡,只见卡的背面龙飞凤舞的写着云墨两个字。

    “卡里的二十万,我用完了。我会在大学毕业前,分期还给你的。”王明明语气认真的看着他。

    “这张卡……?”云墨努力的回忆,他什么时候见过王明明,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如果他见过是绝对不会忘的,突然他睁大了眼睛,惊呼道:“你是那个满身满脸泥的女孩子?”

    云墨看着对面的王明明点了点头,觉得这个世界都玄幻了,随手帮的一个人居然是绝世大美人。

    有种自己是小说里面男猪脚的感觉怎么办?

    云墨回到宿舍还没缓过神。

    他的一只红毛小弟突然的窜了进来:“老大,老大,不好了!嫂子本来排在校花榜第一的冰山校花,现在却掉到第二了。第一的宝座被大一刚入学的小学妹夺走了。”他嘴中的嫂子自然是指的百年华,知道云墨喜欢百年华,几人为了讨好云墨自然是他爱听什么说什么。

    云墨正在想事情,对于红毛在他耳边叽叽喳喳的说了一堆,只是漫不经心的挥了挥手,让他走开。

    红毛却领会错了意思,跟打了鸡血一样的双颊涨的通红,双腿并拢,朝云墨敬了一个军礼:“老大,保证完成任务,我这就带人去教训教训小学妹,让她知道什么是尊老爱幼,居然敢夺了嫂子第一校花的宝座,还夺了嫂子冰山美人的称号,这胆子就有点大了啊!”

拯救败家子(五)

    红毛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压根没看到身后云墨根本和他不在一个频道的表情。

    红毛到了几个小弟的聚集点,黄毛已经等在那里了,红毛四处一看,问道:“绿毛呢?”

    黄毛丢了一颗花生米用嘴接住道:“还没过来呢,估计得等一下。”

    话音刚落,绿毛已经气踹嘘嘘的跑了进来:“查到了,查到了!”他的手上还拿着几张A4打印纸的资料,边给红毛和黄毛看,边说:“哥,你们看王明明每天6点过后会去炸鸡汉堡店做兼职,我们直接怼上门去。”

    红毛戴上桌上放着的头盔:“那还等什么,我们走吧!这次要好好完成大哥交代下来的任务,让大哥知道我们不是个废物。”

    绿毛和黄毛也带上头盔,两人一脸的坚定,颇有些要战死沙场革命军的气势。

    三人一人一辆改装过的摩托车,呼啸着就往明明兼职的地方飞快的奔驰而去。道路的两边闪过一道道残影。

    三人的车在明明兼职的炸鸡汉堡店门口划过一个半圆停了下来。

    红毛一把抓下头盔,嚷嚷道:“在哪呢?人在哪呢?”

    绿毛手里捏着几张A4的打印纸,透过炸鸡汉堡店外面的透明落地窗,指着里面的收银台那边说:“根据资料显示,在那儿呢……”说到一半绿毛愣了一下,他不是没见过王明明,身为新晋的校花,学校一大部分的人都知道王明明。但是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王明明笑,不管是网上别人发的照片还是在学校的时候见到本人,所有人的认知当中都觉得她是个很冷的人,那种气势上的冷意,不是和百年华一样面容冰冷。要不然她也不会那么快取代百年华冰山校花的地位。

    毕竟中国有句古话:衣不如新,人不如旧。从以前到现在海城大学还没有发生这种事情,连称号和首席校花的位置都抢走了,毕竟那太打脸了。

    可此时王明明站在收银台前,露出八颗洁白的贝齿,暖到人心里面去了。再急再暴躁的人看到她的笑容也会缓和情绪,连她们店里的人情绪都明显比平时欢快一些。

    红毛看到绿毛说话说一半没声了,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在哪呢?”问完又疑惑的自言自语:“奇怪,以前这家店没有这么多人的啊?”

    像红毛这种不学无术,天天逃课的人,从小到大,已经摸透整个海城了。这家店的炸鸡汉堡味道是真的好吃,他小时候还迷恋过一阵子,导致后来吃的太多了,听到炸鸡汉堡就想吐。

    他记得这家店没有这么多人!现在的人嘴挑,炸鸡汉堡已经满足不了吃货的味觉了。

    很快红毛不需要绿毛回答他,他自己找到原因了,在炸鸡汉堡店点了套餐的人哪怕吃东西都会忍不住边吃边看向收银台。

    红毛顺着客户的目光看过去,那里有什么?结果他看到了王明明。红毛是属于和云墨一样的人,他这几个月虽然听说过王明明的大名,但是却没有看到过真人。只是,在这之前看到过她的照片,他对于王明明的长相已经心中有数。

    可是,见了真人后。他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是相机对不住她的。

    她的美貌如同祸世乱人的妖精,美的让人心惊动魄。

    红毛三人有些面面相觑,都不忍心进去打扰她了。要知道在来的路上,红毛还在心里建设,逮到人之后该怎么教训她,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打上门去,闹到她的店里,让她丢脸。

    “要不我们等她下班了之后再找她说,在别人上班时间去打扰,有点不道德吧?”首先叛变的是绿毛,他声音弱弱的问道。

    绿毛本来就不喜欢百年华,每次看到他都会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眼里的不屑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

    什么玩意,如果她不是老大喜欢的女人,一个家里开小服装工厂的有什么本事瞧不起他,爷才是让你高攀不起的人好吗?

    红毛沉吟了一下,装作勉为其难的同意了:“行,我们一向是个有道德的人,不能为她破列了。那就等她下班再说。”

    三人如同小迷弟一般,守在店外面透过透明的玻璃墙,看着收银台的一举一动。

    陆续买单的人就没停过,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所以王明明根本没注意到红毛三人。

    八点一到,买单的人也少了,王明明进到后台,红毛三人以为她去喝水了,毕竟工作了两个小时,不停的和客人交流,肯定是需要补充水分的。

    直到从店里出来另外一个收银员,占据了王明明刚刚的位置,三人才觉得不对,冲上去一问,才知道王明明已经走了,从店里的后门走的。

    红毛把手里的烟头砸下,用脚狠狠的碾压了两下,嘴里骂了一句经典国骂。

    居然忘记了这家店后面还有一个门,三人骑着摩托车呼啸而去,炸鸡汉堡店的后门是一条小巷子,他们从马路两边堵过去,结果巷子里面没人。

    还是绿毛眼尖,看到了前方不远处的明明:“——在那里”

    此时的明明身上哪有之前在炸鸡汉堡店里的暖心笑容,一身冷意,强大的气场,看到就让人害怕。她的面容带着一种漠然,潇洒而又不失优雅。

    红毛也不得不承认,跟她比起来,百年华像一个假的冰山校花,眼前这位才是正品。

    三人一时被明明的气势震住,没有第一时间去找茬,反而发现了她的秘密。

    此时,明明已经进了医院。来到叶云的房间,她放下背包,坐在病床前的一把椅子上,认真的为母亲按摩身体,边按摩边讲今天一天发生的事情,一些小事,她能讲出很有趣的意味,食堂里的饭菜经过她的巧嘴描述,人间美味也不过如此。让红毛三人深深的怀疑,他们真的是吃的一个食堂?

    护工小姐姐看到明明进来了,倒了一杯水放在明明旁边的床头柜上。

拯救败家子(六)

    护工小姐姐看到明明进来了,倒了一杯水放在明明旁边的床头柜上。而后,躲在一边听明明和叶母说话,明明说的那些事她也爱听,就是一些日常小事,被她说出来有种暖心的感觉,生活很美好的感觉。

    明明从医院出来,去了一家网吧。红毛三人下意识的尾随在后面,装模作样的在她位置附近也开了一台机,明明最近忙的不得了,她的时间很紧迫,抓紧每一分钟想的都是赚钱的事,叶母的医药费是一笔大开销,她熟练的打开电脑,然后打开七点小说网页。

    红毛三人都偷偷的盯着明明的电脑界面,看着明明一顿熟练的操作,红毛不由问道:“她这是在做什么?”

    黄毛是七点小说网的忠实读者,阅龄已经有5-6年了,只要是能让他喜欢的书,都打赏了黄金盟。

    所以此刻他很是快速的回到:“这个是七点小说网的官方页面,她来网吧难道是现实生活中压力太大,来网吧看小说解压?”

    黄毛也很是不解,毕竟来网吧看小说还不如在家用手机看方便呢!

    然后就看到明明握着鼠标的手,不停的点着什么,一顿操作猛如虎,很快的就进入了作家页面,打开后台,开始打起字来。

    红毛一巴掌拍在黄毛的脑袋上:“你不是说她是来网吧看小说的吗?怎么打起字来了?她现在是在做什么?”

    黄毛作为一个多家作品的黄金盟,曾经跟一些作者混的很熟,有些心大的作者甚至把自己的作家账号告诉过他,让他登陆作家账号,去后台抢先看存稿。

    所以黄毛对作家后台的页面很是熟悉,听到红毛这么问,下意识的回到:“她在写小说。”

    明明之前两个世界一直有在写书,所以她只有前期的时候打字稍微有些慢,早在高考前就已经调整过来了,现在打字的速度快的让红毛三人只能看到手的残影和指尖敲击键盘的声音。很快的4000字就打出来了。明明看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她的打字速度又快了。才用了半个小时就写了4000字,再用不了多久,她就可以恢复她的巅峰状态了,一个小时一万字。

    她按摩了一下双手,稍微放松了一下双手,然后继续码字,她交了一个小时的网费,时间没到,不能浪费钱。

    等到系统提示还有三分钟,让她续费的时候,明明点了保存,退出作家账号,把她的登陆记录删除干净。拎起背包回家,她做兼职的炸鸡汉堡店就在医院附近,选的网吧就在家的附近,所以明明很快就到家了。等她洗漱出来,整理后,已经11点了。

    到了睡觉的时间,明明把叠好的衣服放进衣柜,就关灯睡觉。

    此时,红毛三人在墙边猫着的身影才直立起来。

    这次是黄毛率先说话:“没想到,冰山校花的家住在这个地方啊!”看着眼前破旧的楼房,他眼里还有着震惊。

    “确实不可思议!”红毛直起腰,扔掉嘴中叼着的草,狠狠道:“明天到学校把这个消息放出去,让那些以为冰山校花是白富美的人看清她的真面目,这比去她兼职的店里闹更能打击她。”

    红毛刚说完就接收到绿毛、黄毛一脸:“老大你是魔鬼吧?”的惊恐表情。

    黄毛忍不住大声辩驳:“老大,你没看到冰山校花的妈妈还躺在病床上?她一天需要打很多份工作才能维持日常所需,你都没有一点同情心的吗?”

    “打工?”红毛嗤笑一声:“就凭她每天炸鸡汉堡店打工,然后漫不经心的敲敲键盘,能负担的起她妈妈那么多的医药费?”

    绿毛弱弱的举起手:“我有看到她在炒股?”

    红毛:“……在哪看到的?”

    “就在网吧的时候,我看到过她打开了炒股页面。”这件事连黄毛都没注意到,但被全程盯着的绿毛看到了。

    黄毛继续给了红毛会心一击:“就算她不炒股,她的稿费一个月的收入已经百万了。”说着,黄毛把明明写的小说搜了出来,是女生板块的疼痛青春系列,这样的书其实很难写好,但是明明写的却意外的受欢迎。

    黄毛特地收藏,加书架翻了几页,她都是用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的书,有点类似于散文随笔这样的。

    本来黄毛觉得女生写的书他是不喜欢看的,特别是青春疼痛系列的,可能一些女孩子都不喜欢。但是翻开之后,却觉得满是意外,她虽然写的是青春疼痛系列,字里行间却并不词藻华丽,反而很朴素,乍一看上去有种温馨给人暖暖的感觉,但当你沉迷当中,继续读下去的时候,发现里面裹的都是玻璃渣子,直至人心,刺痛人心的那种。

    黄毛直起身子,按了一下手机侧面的开关键,手机发出“咔”的一声,黑了屏。他不动声色的擦擦眼角溢出的泪水,伸手按住胸腔中揪心般刺痛的心脏,长踹了一口气,似乎想把心痛的感觉通过呼吸呼出来……

    心痛过后反而是释然,曾经心底的死结,似乎都通过长吁的一口气而缓解的心痛一起变淡了。

    他抬头看着黑的没有一颗星的天空,转身朝巷子外面走去,巷子外面街边的的路灯照射进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黄毛背对着红毛绿毛,挥了挥手:“我先走了……”

    绿毛缩了缩脖子,看了一眼红毛,结结巴巴道:“我,我也先走了……”说完,飞快的从红毛身边溜走了。

    黄毛回到自己的专属别墅,躺在屋顶上看着黑亮的没有一颗星星的天空。他从兜里掏出手机,打开王明明写的小说,将页面调到夜间页面。接着没看完的地方看下去,这打破了他从不在晚上看小说的习惯,他一般看小说的时候都是在没逃课的时候,课堂上打发时间用的,已经有好几年的书龄了。

    明明穿越了那么多的世界,当的了皇后,抗的了野人。能许愿献出灵魂来完成任务的人大多都是负能量的人,或者人生不圆满的人,同等能量的人是会互相吸引的

拯救败家子(七)

    同等能量的人互相吸引,所以她们的周围必定也是同等能量的人,这无关她富有还是贫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

    再加上,她写了很多个世界的小说,笔力足够,那种写作手法的老练,用词之精准,不止是很多网文作家不具备的,连很多传统作家都不具备。

    所以,她对于青春疼痛写的特别到位,她写的青春疼痛系文章总是能直击读者的心灵,哪怕是很优秀的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心结,从而释然。

    黄毛点下一章,结果页面显示的是作者努力码字中,不知不觉已经看完了最新章节,他瞄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凌晨四点了,他转了转有些干涩的眼睛。此时已经晨曦微露了,他放下手机,回忆起以为自己早就忘记了的事情,那个时候他还不是一名混混,他的成绩还很好,如果不是那件事的发生,或许……

    黄毛闭了闭眼睛,早已泪流满面,原来他以为千疮百孔,被凉透了的心,竟然还抱有期待,抱有对亲情的期待。

    他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眼神望着晨曦微露的黑夜,熠熠生辉透着坚定,他语气轻而坚定的对自己说:“以后我要走自己的路,不受别人影响的路。”

    太久了,久到他都忘记了他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

    之前他虽然没有说过,但是他把自己的堕落的原因都归结到那件事上了……

    但以后他不会了,再难他都要走好自己的人生路,也许就像王明明书中说的一样他的心结还在,但他可以将它封印起来,不让它成为人生路上的绊脚石,将一切交给时间来解决。

    也许所处的高度不同,所以看待问题的方式也不同。或许当他达到他父亲同等的高度会理解他们的做法,或许不会,谁知道呢?

    这些都不是此时他应该考虑的问题,他休息了一会儿眼睛,下楼找了一本书房装饰用的红楼梦。翻起来边看边做笔记,他打算写一本红楼梦的穿书文,这是他之前看红楼梦的网文时就有的想法。

    他打算写一个现代人胎穿成了贾宝玉逆袭的故事。

    他对于红楼梦的故事并没有完整的看过,影视也没有。他的印象里贾宝玉是一个很可怜的人,看似得宠,却什么都做不了主,一有事情必须发脾气威胁才能达成心愿,看似锦衣玉食,其实心灵空间很小。

    他想写个现代精英胎穿成贾宝玉,一出生他就明白自己的处境,故意表现出脾气很坏,一生气饿死都不吃东西,一个小小的婴儿这么大的气性,让所有人养成他的话必须和圣旨一样有用,当然这只是小范围的作用。

    接下来,步步为营,整个贾府他管不了,但他自己的住处必须是铁桶一样,不能跟原来的贾宝玉一样,一点隐私都没有。

    开始上学后,他回家做功课时,贾老夫人怕他累着,让人把他手上的毛笔拿掉后,他让人打了老叼奴的板子后,没人敢抢他手上的笔了。

    他能让人打贾府叼奴的板子,和他从小养成的性格有关,要是原来的贾宝玉,可能叼奴一闹,贾老夫人一和稀泥,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但他从小养成的强势性格,贾老夫人也不敢在他气头上劝他。

    之后,就没人敢夺他的毛笔了,他写字时,贾老夫人跟他说话,他也不理会,会等到写完后再回贾老夫人的话,久而久之,贾老夫人也就不再去自讨没趣了。

    他这样做并没有让贾老夫人讨厌,反而使他的地位在贾府颇高,哪怕那些贾老夫人身边的叼奴也不敢在他面前放肆。

    当然,他的目光不仅仅局限在一个府……

    黄毛将自己构思的大概轮廓写到纸上后,接下来的时间他要将红楼原著这本书看完,之前他看的都是红楼的同人文,虽然也是红楼,但是夹杂了太多作者自己的思想。

    如今自己想写文了,还是努力看原著的好,他选的红楼梦也是有深意的,之前他不知道在哪本名著上看到过:想写出二流的文字就要看一流的书,想写出三流的文字,就要看二流的书。你看三流的书,写出来的东西一定是不入流的。

    原话他已经忘记了,但意思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而且很多网站大神都说,想要文笔好就看红楼,想要设定好就看三国。

    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文笔,设定他还有点顾不过来。红楼是中国四大名著,他写的同人文肯定不会低于三流文。

    黄毛自信满满的想到。

    明明这边,她再次去炸鸡汉堡店打工,今天她是最后一天来上班,之前她来这兼职纯粹是缺钱,来赚点生活费。现在她的小说稿费也出来了,这次的稿费有点出乎她的意料,毕竟她写的是很小众的青春疼痛系列,以前她也没有尝试过这种类型。

    没想到结果出乎她的意料之外,收入也超乎她的想象,真正的一书成神。编辑也隐晦的跟她说让她好好写,后期发挥稳定会改编成影视或者电影。

    可能,明明都没想到,昨天晚上红毛来堵她没堵到,今天却被一辆豪车堵在了巷子口,这是一辆白色的轿车,车身线条流畅优雅,明明看到这辆车的瞬间想的却是不会是刚拿了稿费就遇到劫财的吧!转而又想到自己的美貌。

    那是劫财还是劫色?结果从车上下来一个女人,很美很优雅的女人。她穿着一套白色的西装,脚上是一双白色的高跟鞋。

    她向着明明的方向走过来,有种步步生莲的感觉。

    一直到坐在咖啡厅里,明明还在不断的回想原主前半身的记忆,她到底什么时候认识的这个贵妇?

    结果,她把记忆搜了两遍,没有找到对面人的信息。

    身穿白色西装的女人率先开口了:“我想聘用你当我的御用秘书,当然考虑到你的学业,只是兼职。”

    明明有些疑惑:“我们认识吗?”

拯救败家子(八)

    白色西装的女人拿出几张资料,显然她查到的信息比红毛查的详细多了。连她父亲是谁,母亲病重,她写小说挣了多少钱,买的哪支股票,手上大概的资金情况,上面都有。

    而且资料上的信息还该死的准确。

    明明简单的看了一下,一言不发就打算走,说实话,她现在的心情很不爽。

    身穿白色西服套装的女子有些急了,她伸手拦住明明,急切道:“我是云墨的母亲,我在这里为调查你的事情道歉?”说着她朝着明明90度鞠躬道歉,明明停了下来,侧了侧身,躲开了她鞠躬的方向。

    她抬头审视的看着对面的女人,这个自称是云墨母亲的女人:“那你调查我的原因呢?”

    白色西装的女人隔着桌子伸手拉着明明的手腕,似乎生怕她跑走了。两个容貌同样出色的女人,站在咖啡厅的桌子旁,窗外路过的人,和咖啡厅里喝咖啡的人都忍不住的频频看向她们。

    自称是云墨母亲的人,看到周围的目光并不在意,她的气质容貌使她的回头率百分百,而明明继承了原主的美貌和性格,所以她也不会在乎周围的眼光。

    在明明的目光下,她低了低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实话跟你说吧,我是因为你跟我儿子接触过才调查你的。”说着,她从包里拿出一张云墨的照片:“你可能还不知道我的儿子是谁?照片上的人就是我儿子,他现在喜欢上了一个女人,但我觉得他们并不相配,我并不在乎她的家世,但我希望我未来的儿媳妇能对我儿子好。”

    “所以,我承认在知道有女孩接近我儿子后,特别是知道你母亲正在住院,需要一大笔医药费的时候,我怀疑你接近我儿子的目的,对你进行了调查,在这里我对我的行为向你道歉。并正式的聘用你当我的御用秘书,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一下。”

    明明还是有些疑惑:“为什么找我?我刚刚也看了贵公司的资料,像您这样全国五百强的企业似乎最不缺的就是人才?”

    云墨的母亲有些赞赏的看了明明一眼,能在巨大的诱惑面前还保持清晰的头脑,关键是她的年龄还这么小,真是后生可畏:“我聘用你还有一个原因是,在学校里适当的护着我的儿子一下,别让人给欺负了,当然这个只是顺带的,遇到了就帮一把,不需要你去天天盯着他。作为回报,我会给你妈请最好的医生,选最好的治疗方案,这点你不亏。”

    明明想到了自己的任务,点了点头:“行,我同意了。boss大人。”说完,她俏皮的眨了眨眼睛,她的动作本来没什么,但配上她那逆天的颜值,让周的人都倒吸了一口气,真是太可爱了,感觉自己要被萌化了。

    Boss走了,留下明明一个人坐在咖啡厅里,面前的咖啡已经凉了,她却一口没动。她的思绪陷入了回忆里,原主后期是见过云墨的母亲的,准确的说还救了她,但当时云墨的母亲丧子又丧夫,已经心存死志了。

    那时候云墨的母亲和现在是天壤之别,也难怪她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

    至于云墨的母亲会来找她,原主没有碰到这件事。估计是原主和云墨没有交集,看来是她的选择导致的蝴蝶效应了。

    此时,云墨的母亲坐在她的专属座位上,司机倒车向家里驶去。她的眼神透过车窗,望着外面,眼神有些复杂难辨。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重生这件事,她死后居然回到了一切都没有发生的时候,对于云墨这个儿子她心里是有些怨言的,如果不是这个儿子,她们一家如何会落到那个下场。

    虽然心里清楚云墨的性格都是她宠出来的,但终究心里有了隔阂,对他没有了往日百依百顺、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的感觉了。

    但云墨终究是她儿子,她还是得好好为儿子打算,如果她的儿媳是明明就好了,她此刻是真的有些羡慕明明的母亲叶云了。

    论出身,她不比叶云差,甚至比叶云还强很多,但是她身上的责任也大,从小要学的东西很多,但叶云从小就被宠着,长大后嫁人,王明明的父亲在没出轨之前也是一个好男人,长的好,能力好,对叶云也体贴。

    叶云离婚后,还有王明明这么一个能力爆棚的女儿,为她遮风挡雨。叶云简直是人生赢家的典范!想到这里,她也忍不住感叹:“同样是人,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开车的司机听到她的感慨,忍不住抽了抽嘴角,这样的话怎么也不应该从董事长的嘴里说出来啊!

    云墨的母亲没有注意到司机的表情,她还沉浸在自己最后那段时日的思绪里,那时候她孤苦伶仃一个人,被逼上绝路。

    被王明明救了,但她那时候丧子又丧夫已经心存死志,对于外界的一切都没有探究的欲望,也不知道,王明明从这个时候就这么厉害了。

    不过,如果不是后来她们家倒闭了,可能王明明不一定查的出来云墨的身份,毕竟权终究大于钱,钱能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情。

    那时候,王明明的母亲叶云经常坐着轮椅过来找她聊天,她也知道了王明明前期因为年轻没经验,请的护工不上心,让她多坐了很久的轮椅。

    所以,她会请最好的医生治好叶云,让明明没有后顾之忧。

    她最希望的就是王明明能当她的儿媳妇,但自己的儿子什么德行,她也了解,她只要一想到明明嫁给云墨的场景,就替明明委屈的慌。

    王明明的能力她了解,前世她一个人拼搏最终走到了高位,这辈子她有她的助力,可能会走的更高更远。

    连百年华那样的货色嫁给她儿子都觉得委屈,那明明嫁给她儿子得委屈成什样啊?

    算了,反正这辈子她已经不指望云墨了。她把王明明培养成她的继承人,她视云墨为恩人,以王明明的人品,肯定是不肯亏待她儿子的。

拯救败家子(九)

    想到这里的云母,给医院的院长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安排人给叶云转最好的病房,并打电话安排专家专机接往海城,为明明的母亲治病,她知道明明的孝顺,她最后那段时间,有时候明明忙到睡觉的时间都没有,还每天都会来医院陪叶云做她喜欢的事情。

    有时候是在叶云修剪花草的时候搭把手,有时候两人一起在VIP病房的厨房里面做一些家常小菜,间歇说着家常话,两人之间温馨的气氛看的她都眼红。

    她回想了一下,云墨哪怕是没搬出去住之前,也是他一回来,她就围着他转,而她的儿子则是拿着手机和他的狐朋狗友聊着天,问的多了还会不耐烦。

    从来没有陪着父母好好的聊会天……从来没有,更不要说像明明这样帮叶云做她喜欢的事情了。

    可能天下父母想要的孝顺也不过如此吧!

    同一时刻,咖啡厅。

    明明坐在咖啡厅里,头靠着玻璃窗出神。原本她以为,原主后期的记忆对她的任务并没有什么影响,所以她看了自以为重要的,就没再关注了。导致故事后期的人物出现,她却没有认出来。

    她好好的看了原主的记忆发现,原主真的是一个很努力的人,如果前期她的升职带着一点运气的成分,因为当时她的顶头上司非常喜欢她,喜欢的有点莫名其妙,可能也是看颜值吧!

    后期,本来应该是她上司升职,却突然被总监不知道什么原因,隔空提拔了原主,原主本来就是一个非常义气的人,她很感恩她的上司,现在自己却抢了原本上司的职位,虽说不是她的本意,但这件事情还是让她心里非常愧疚。

    加上当时原主升职太快,惹得不少人嫉妒,公司里面的流言蜚语如同六月飞雪。

    谣言传的很厉害,都说原主心机深,使了手段抢了原本自己上司的职位,说原主本来是自己上司带出来的,就是典型的白眼狼,还是反咬一口的那种。那段时间公司的人看到原主都退避三舍,谁也不想再被她咬一口,踩着自己上位。

    幸好,原主选的行业是美业。顶头上司都是女的,要不然可能还会出现各种风言风语。

    要是一般人可能就会被这股来势汹汹的流言所击倒,变的平庸。但原主不,她当时所背负的压力也决不允许她后退。

    当时的原主坐在卧室的窗户旁发了一夜的呆,她似乎想了很多事情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想。

    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到很小的时候,那时候她父亲还没有这么富裕,她家隔壁有个邻居买彩票中了500万,在那个时候的她看来,那是一笔巨大的财富,邻居肯定能过的很好。但恰恰相反,那个中了彩票的邻居反而越过越差,越来越落魄。

    原本是不相干的两件事,却让她领悟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匹配。

    当实力不匹配财富,下场是无比凄惨的。

    前有中彩票的邻居,后有升职太快的自己。

    匹配是这个社会为我们制定的规则。

    她想通这个道理后,接到了曾经上司打来的电话,她的上司是个特别有魅力而豁达的女人,在这个时候她竟然反过来安慰原主。

    原主瞬间觉得无地自容,在接收到升职通知后,她一直在逃避。不敢面对曾经对自己照顾有加的上司。

    被流言围攻时她没哭,被众人疏远鄙视时她没哭,反而这个时候她哭的像个孩子,她知道她的上司处境也不好。她听到很多次别人在同情她上司的时候,还会说一句活该。说她眼光不好,被新人抢了职位。背后都在笑话她,说她带出了一只白眼狼。

    上司温和而又冷静的声音通过手机的话筒传了出来,她说:“傻丫头,哭什么!你要相信公司的决定。你只需要知道:你负责出彩,公司自有安排。”

    明明点了点头,又想起上司在电话里看不见,她哽咽着说道:“我知道的,您自己的处境都不好,还特地来安慰我,我真是感到无地自容了。”

    电话那边上司的轻笑声传来:“如果感到无地自容,以后就加倍努力。让此刻看你笑话的人都闭上嘴巴!”

    原主挂断电话后,第二天反而比以往更加努力的学习工作。

    记得有次原主因为工作通宵熬夜,第二天因为时间太紧没吃早餐,导致的低血糖头晕,后面还有个客户洽谈,她一直坚持到会议结束才晕倒。

    在会议期间,她硬是用坚定的意志没有让任何人发现她的不适。一直到送走客户,才晕倒。

    后面大家才从她的助里那里得知,她早上已经开始头晕,但是还是坚持到会议结束,这件事虽然说让议论她的声音小了很多,但并没有阻止她继续前进的脚步。

    专业手法她学会了后,又开始去一线,店里面带店做管理层。

    管理一个店并不容易,特別是第一次带店,店里的人对明明的能力并不认可。加上一个店里大家同处一个小空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心思,同事之间多多少少会有些小矛盾,这些都需要明明来调节。

    加上这家店的业绩并不好,店里的人都很懒散。明明过去后首先抓的就是卫生,店里一定要干净,毛巾清洗消毒,用过的房间客户走了要立马收拾。

    然后就是业绩,俗话说:业绩治百病。店里的所有毛病,根源就在没有业绩。没业绩就没有动力。

    原主先从小客户入手,这时候她前期学的专业就体现出来了,她专业的基础打的牢,看问题比中医还能说到你的痛处,加上她对公司产品了解的很透彻。她能以最划算的搭配解决你的问题。

    客户的问题解决了,增加了客户和美容师对原主的崇拜。

    原主却并没有停下步伐,加紧对店里面的人手法和专业进行培训。因为有业绩,那段时间店里的人几乎住在了店里。晚上忙到十二点,早上六点起来大家也有劲。

拯救败家子 (十)

    那个月原主第一次带店业绩达到百万,震惊了一批人。但是流言蜚语也来了,传她第二个月肯定做不了那么多。这个流言不止是原主听说了,店里面的人都听说了。大家都憋着一股劲,

    实际上店里的人第二个月的业绩反而比第一个月要好做,第一个月,客户的问题都解决了,没解决的也都改善了。客户相比以往更信任店里的美容师,告诉她第二个问题,给到客户解决方案后,很爽快的就掏腰包了。所以,第二个月反而比第一个月业绩更好达标。第三个月的时候就有些难了,客户都是这些人,砍了一次两次总要给她们时间修养生机吧,但第三个月原主依旧业绩百万。

    惊呆了所有人,哪怕是一线城市,一个店的业绩达到50万已经是牛逼哄哄的存在了。她居然一连三个月业绩都达到了百万,还是一个原本不太看好的店。

    三个月后,她被调回了总部。由于她高调的行事,那些中伤她的流言蜚语才渐渐消失,人有时候真的是遗忘的动物。

    此时,所有人都忘记了她曾经的不好,剩下的只有对她的佩服。她成功升任总监,最年轻的总监。

    在一年一度的年会上,公司董事长和总裁特意为了公司之前中伤原主的流言蜚语给出了解释。

    请出了当时的当事人,原主和她的顶头上司,两人同台。之前提拔她的上司对着她微笑着说了一句话:“我就知道我没有选错人,你的优秀超乎我的想象。”

    原主走过去,牵住她的手。与她十指交握。她接过董事长递过来的话筒,对着台下大声道:“这一路走来,我要特别感谢一个人。”

    她举起和上司握在一起的手:“相信你们都知道,这个人就是我的上司。从我来到公司感谢她无微不至的照顾,感谢她在流言蜚语中特地打电话安慰我,大家都知道那个时候,她自己的压力也很大。她独自扛着所有压力,告诉我,你要相信公司的决定!”

    其实,如果不是原主特别的优秀,公司是决对不会特意在年会上给她解释清楚流言。

    公司的流言从来就不缺少,当一个新的人升职上来,往往是伴随着流言蜚语的,那些实力与财富不匹配的人,如果你被流言击倒,你不拼力一博,你将永远冲破不了流言圈,你拿了这个层次的应有的财富,也要努力学习,发挥出与它匹配的实力。

    明明把原主的记忆梳理了一遍,然后背起双肩包,起身走人。

    她的手机上有短信,是她母亲转病房的消息。病房号也发给她了。

    明明先去医院看了母亲,她躺在一尘不染的VIP病房,两个看起来气质很干净的护工正在给她按摩,明明瞄了一眼,手法很专业。

    病房中没有她什么事了,明明难得的早点回家,忙碌的过了几个月,突然闲下来,明明还有点不习惯。她已经习惯每天11点睡觉,此时还真的是有些睡不着。她拿出手机,点开作家后台开始构思小说的剧情,现在写小说对她来说跟喝水一样简单,她脑海中的剧情都不需要转换就已经成文字的形式出现了。

    她手机打字的速度没有电脑快,尽管这样,她也在11点前码出了十万字出来,明明看了一眼还有时间,她把新码出来的剧情,大概的看了看,做了一些修改,然后设置好更新时间,每天两更,加上之前的存稿,她一个月不写文都没有问题。

    明天就要去云氏集团上班,其实这是boss当年为了云墨创建的公司,所以才称为云氏集团。

    修改好文,明明看了一下时间,然后立马就睡了,已经快到十一点了。

    第二天,明明没课的时候就去云氏集团上班,有课的时候,Boos大人会派人开车送她回学校。

    这天,明明刚从车上下来,和司机道完谢,就听到背后的音:“你???”

    明明转过身,就发现云墨站在她身后,此时一脸的疑惑。

    云墨不知道怎么开口和明明说,转而望向司机:“王叔叔,这是怎么回事?她和我们家还是亲戚关系吗?”说着他指了指明明。

    司机看到是云墨,赶紧的下车对着云墨恭敬叫道:“少爷。”

    然后,才解释道:“王小姐是因为出色的能力,被夫人特聘的新私人秘书。而且……”说着,司机抬头小心的看了云墨一眼,语速飞快的道:“夫人说,以后少爷你在学校的一切事情都由王小姐负责。”

    说完这句话的司机以为云墨会发脾气,毕竟这个小祖宗最讨厌的就是别人管着他了。却没想到云墨听了他的话后,只是语气平静的问了一句:“我妈还说什么了?”

    看到云墨没发脾气,司机的胆子大了一些,接着道:“夫人还说,王小姐是她高价聘请回去的,让你不要把她气走了,否则她就不认你这个儿子。”

    云墨听了司机的话,下意识的看了旁边站着的王明明一眼,她侧身对着他,头发垂下一缕,她伸手拂在耳后,那莹白的芊芊玉手在丝滑黑色头发的衬托下更显冰肌玉骨。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刚好看到她纤长的睫毛如同一把精致的小扇子,她低垂着睫毛,云墨觉得如果放一滴水珠上去,她的睫毛也是可以接住的。

    似乎察觉到云墨的目光,明明回头望向云墨:“谈完了?”

    虽然,明明的问话没头没尾的。但是云墨秒懂,云墨明白她问的是他和司机的谈话,他点了点头。突然间就不敢看向明明的眼睛,侧面看已经很精致了,正面看更是美的惊人。

    明明看到他点头,谈谈的道:“既然你和他谈完了,那我们谈谈吧!”说完,率先向学校内走。

    明明向着教学楼的天台走去,云墨意外的发现,她选的这个天台居然在他们秘密基地的上面。

    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明明将天台布置了一番。

拯救败家子 (十一)

    明明将天台布置了一番。放了一张桌子,一把遮阳伞,还有花盆里不知名的绿色植物

    云墨有些膛目结舌的看着这些东西,问着明明:“这里怎么会变成这样?”

    明明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天台上的东西道:“我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带一样东西上来,久而久之上面的东西就多起来了。”

    云墨疑惑的看着她:“你经常来这里?”

    明明抬头看着云墨,挑了挑眉。

    云墨赶紧摆手:“别误会,只是我的地盘就在下面,但我一次都没有看到过你,所以才问问。”

    明明的语气依旧谈谈的:“我每次来的时候都在早上四点到六点,天台的旁边有个半透明的玻璃房,里面有灯,我一般都会呆在那里。”

    明明说着率先在遮阳伞下面的桌子旁边坐下,她一手敲敲桌面,示意云墨坐对面,一手拿出手机,飞快的在屏幕上点着。

    很快,云墨听到‘叮咚’一声,是他自己手机短信的声音,云墨拿出手机一看,发现是一家银行转账20万到账的信息。

    他抬头,刚好看到明明拿着手机冲他摇了摇,她的脸上带着一层清浅的笑意:“看来你收到了,感谢你当时的资助。”说完她站起身,就准备走,走了两步她停了下来,背对着云墨道:“至于王司机刚刚和你说的话,其实你不用放在心上,我不会过于干涉你的校园生活。”

    云墨本来以为王明明叫他过来是谈以后她对于他的校园生活的规划,谁知道她只是过来还钱的,顺便告诉他,她不会管他的事情!

    云墨不知道为什么,心脏突然痛了一下,话语不受他的控制的脱口而出:“你既然答应了要管我,现在怎么能不负责任呢?”

    明明有些诧异的回头看向云墨,她是为他着想才说的这句话啊!毕竟谁愿意被别人管着?

    她看着云墨的眼神,确认了好一会儿,才道:“你是认真的?”

    云墨沉默的看着她,倔强的不说话。

    明明扶了扶额,她有些无奈的道:“不是我不管你,是我真的没有时间。你也知道我成了你妈的秘书,平时我都在你妈的公司上班,现在回来是来上课的,明天周末我又要去工作。”

    说着,她抬手看了一眼手表:“不跟你说了,上课时间到了。我要去上课了。”

    云墨看着她匆匆离开的背影,眼神暗了暗。忽然,他似是想到了什么,飞快的起身跑出了学校。

    他来到云母的公司,这里虽然他来的少,但公司的人都认识他。Boss大人的心肝宝贝,每个新人入职的第一天培训内容就是记住他的长相,最不能得罪的人,没有之一。

    你得罪了Boss,还有改过的机会,你得罪了云大少,等着被辞退吧!云母以前就是这么宠云墨。

    云墨一路走来,并没有人阻拦他。一直到他走到云母的办公室,对正在办公的云母道:“妈,我要到公司来上班。”

    云母办公被打扰,加上她重生回来对云墨也没有之前那么喜爱了,因此她端出平日里董事长的威仪对云墨吼道:“你又在胡闹什么?”

    她下意识的怀疑,云墨是不是又被百年华操控,想要盗取公司机密什么的。

    现在的云墨在云母这一点信用都没有,整个就是一维护百年华的混蛋。

    要不然,好端端的平日里公司都不愿意来的人,居然和她说要来上班了。

    云墨被他母亲吼的一愣,毕竟云母在他的面前一直是个慈母,突然被她气势这么威严的一吼,他也被镇住了。

    但是,毕竟是一直宠着他的母亲,他楞了一会儿,倒是并不觉得害怕,反而耍赖道:“我不管,反正我要来上班,再说你以前不是说要把公司留给我,一直想我来上班吗?”

    云母合上钢笔盖,看了云墨一眼:“我已经找到公司的接班人了,你可能还不知道,她现在是我特聘的秘书,还是你的同校同学。这个人你也认识,她叫……”

    “王明明!”云母话还没说完,云墨就猜到了。

    “哦~”云母挑了挑眉头:“原来你已经知道了,没错,就是她。”

    云墨的心思有些复杂,在自己母亲说特聘秘书,又和他同校的时候,他就猜到是王明明了。

    云母接着说道:“你是我儿子,虽然你不学无术,什么都不懂,但是我也不能给你一个太低的职位,你以后就是公司的总监。反正,大家都知道你的后台,也没有人敢不服你。”

    云墨的内心……妈,你变了,让我当总监就总监吧!干嘛还要说我不学无术,什么都不懂。你以前从来不会说这些的。

    云母的内心也是有些无奈,虽然现在是不待见他了,但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对他好已经成了一个习惯。总监的位置想都没想就给出去了。

    云母虽然内心这么想,但是面上不露分毫,继续道:“明天有个大客户来,你也一起陪着吧!明天除了介绍你的时候,吱一声。其他时候你一句话都不要说,明天的合作要是搞砸了,你以后就不要再踏进公司的门了。”

    “明天跟着我的特聘秘书,好好跟她学学。你要是有她的三分之一,不,十分之一我就满足了。”云母说着,挥了挥手,让云墨赶紧走,越看他越来气。

    云墨本来对明天的大客户没有兴趣的,但是听到明明也在,他瞬间就有了兴趣,他到要看看她是有多忙,忙到连管他的时间都没有。

    因着这好心情,云墨听到他妈数落他连明明的十分之一都没有,他还能开玩笑的说:“她那么厉害,那我把她追到手,让她变成你儿媳妇好了。”

    哪知,云母听了大吃一惊,对他吼道:“我跟你说你别乱来啊?你还想别人当你媳妇,你也不看看自己配的上她吗?”

    “云墨,我在这很严肃的告诉你,这是我高薪聘回来的人才,就算她不来我这,她一个月也能月入百万。如果人因为你的原因,不干了。我以后就没有你这个儿子。”

拯救败家子 (十二)

    云墨看着云母郑重的神情,知道她是来真的了。

    他心里很难受,在他亲妈眼里,他居然配不上明明?但表面上他笑嘻嘻的道:“我还看不上她呢?妈,你也知道我早就有喜欢的人了吧!”

    听云墨这么一说,云母才放心下来。她当然知道云墨对百年华的喜欢达到了疯魔的程度。

    云母点了点头:“对,你也就配的上那样的货色!”

    云墨看着他母亲脸上那满是对百年华不屑的表情……

    云母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了,以后百年华嫁给云墨后。她决定学英国老人的心态。十八岁就让云墨独立,以后不管她们了。

    她绝对不会像上辈子一样给百年华最好的一切,量身定制的衣服,限量的护肤品、化妆品。省的她花自家的钱养出的白嫩肌肤,最后不光给云墨带一顶绿帽子还谋害了他的性命。

    想到这里的云母眸光一冷,犀利的看着云墨:“既然你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上班拿工资了。以前的卡我就收回了,还有你出去一切的消费都自己买单吧!”说完,云母真的打了几个电话,冻结了他的卡。

    云墨带着满肚子心塞回到学校,刚好碰到红毛几人。

    红毛三人看到云墨,从老远的地方就开始跑过来,喊到:“老大!”

    “老大!”黄毛

    “老大!”绿毛

    三人对视一眼,红毛上前道:“哎呀!老大,差点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自家人。听说,新来的校花王明明在你家公司上班,还是你妈特聘的秘书?”

    三人这几天因为没法昧着良心找王明明的麻烦,但不昧着良心又没法对自家老大交代。这几天一直受着心灵的折磨,今天听说王明明去了老大家公司工作,这不就来试探云墨的口风了。

    云墨道:“你们认识王明明?”

    红毛三人疑惑的对视一眼:“老大,你忘记了王明明就是新来的校花,你之前还让我们去对付……”她呢,后面的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被绿毛踢了一脚,给踢回去了。

    绿毛:老大都忘记了,你咋还提呢?这几天良心的拷问没受够?

    幸好,云墨的注意力不在这上面,他问道:“你们去查查王明明的资料,看看她之前是做什么的?怎么当上我妈特助的,听说她在当我妈特助之前月收入百万,去查查这件事是不是真的?”

    红毛听了赶紧回到:“这事我们知道,她月收入百万是真的,在做伯母的特聘秘书之前,她在炸鸡汉堡店当收银。因为她的关系,炸鸡汉堡店的生意都火爆了一些。”

    黄毛也接着道:“对对,她还在网上兼职写小说,她写的书很受欢迎,光她写书的稿费月收入就达到了百万。她现在是我的偶像。”

    绿毛也道:“她还炒股,收入也不错。”

    “不过,她的身世忒凄惨了一些,父母离婚,家里的存款用的差不多的时候,她母亲又发生意外成了植物人,现在还躺在医院没醒来,每天的医药费都是一笔不菲的钱。”红毛眼珠一转,帮王明明卖起惨来,免得他们老大又要他们去找王明明的麻烦,他们是良民,良心会大大的痛的。

    云墨确实如红毛所愿的可怜起王明明来,但他没一会儿就觉得不对劲起来:“你们怎么对王明明的事情这么清楚?”

    红毛三人又面面相觑的对视了一眼,红毛小心翼翼的道:“老大,你忘记了。你之前因为王明明占了嫂子校花的位置,所以要我们去找她麻烦,所以我们查过她的资料。”

    云墨危险的眯了眯眼:“你们去找过她麻烦?”

    红毛三人立马抖了抖,他们都误会了云墨的意思,以为是云墨知道他们去找麻烦没成功,所以发火呢!

    红毛大声的保证道:“老大,上次没找成她的麻烦是我们的失误,你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们会好好去找她的麻烦的。”

    云墨一巴掌拍在红毛的脑门上,边打边骂:“你还想再去找她的麻烦,你不知道她是我妈的特聘秘书啊?我妈已经发话了,她要是辞职了,我妈就不认我这个儿子了,你还敢去找她的麻烦!我都不敢找她的麻烦。你能耐呀你!”

    红毛抱头鼠窜:“老大我错了,老大……”

    听到红毛的惨叫声,黄毛绿毛齐刷刷的抖了抖。

    云墨打完红毛,本来打算离开,想了想又回头道:“以后不准叫王明明以外的人嫂子。”

    红毛三人面面相觑,最终还是绿毛打破了沉静的气氛:“老大他不会移情别恋了吧?”

    黄毛摸了摸下巴:“老大的眼光终于在线了一次。”只是这次的女人可能比上一个更难追,更可能压根就追不到。后一句是黄毛默默地在心里想的,没敢说出来。

    红毛摘下领口挂着的墨镜,遮住被揍过的脸庞,总结道:“别管老大是不是移情别恋,既然老大说了不能叫王明明以外的人嫂子,那我们以后就叫王明明嫂子吧!”

    第二天,云墨到公司的时候,明明已经去接待到来的大客户了。

    云墨有些不以为然,他没觉得接待客户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毕竟,这是行政的工作,是非常简单的。

    中午的时候,云墨跟在云母的后面,跟着一起吃了个饭,一桌人,云墨只在云母介绍他的时候打了个招呼。之后就没怎么开口说话。

    下午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客户那边的一个高层突然有急事赶着要回去,定的是第二天早上六点的机票。云墨觉得他亲妈也是放心,那么大的客户就派他去送。

    等把客户送到酒店后,明明给Boss打开了副驾驶后面车座的车门,Boss上了车,她才关上车门。转到另一边上了车。

    云墨全程看着,等到明明上车后。他才上了副驾驶座,司机开车后,Boss才吩咐道:“明明,对方的高层明天六点钟的机票,你到时候和云墨一起去送他。”

拯救败家子 (十三)

    明明点了点头,回道:“好的,Boss.”

    这时候坐在前排的云墨插了一句:“妈,你以后开车门自己开行不,老剥削别人干嘛?”

    云母抬头瞪了一眼云墨,拆台道:“如果不是你上次亲口告诉我你看不上明明,喜欢的人是百年华。你现在这护犊子的样子,我还差点以为你喜欢上了明明呢?”

    云墨听到他妈这样说,吓得他差点跳起来:“妈,你瞎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了。”云墨边辩解边注意着明明的反应。

    可是让他失望的是,明明从头到尾眉毛都没有动一下,一直抱着手机在发消息。

    一直到公司云母下车,她都懒得再搭理自己儿子。直接对着明明说道:“明天要早起,回家注意休息!我让司机开车送你回去。”

    明明笑了笑:“谢谢Boss.”

    到了明明住的地方,司机停好车,明明下车,敲了敲云墨副驾驶座的窗户,云墨按下车窗,刚刚车上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他此刻还有点不好意思面对明明,只能装冷酷地问道:“什么事?”

    明明也公事公办的说道:“云总监放心,明天送客户的一切我都会准备好的,你只需要4点钟准时到达酒店就好了。”

    云墨一脸懵逼,不就是送个人吗?还需要准备什么?

    第二天,凌晨四点多,云墨到酒店的时候,王明明已经到了。正在车里等酒店里的客户。

    云墨打算坐后排,却被明明阻止了。让他坐副驾驶位。

    不一会儿,客户从酒店里面出来,直接坐到了后排,明明从牛皮纸包装袋里拿出几份早餐,微笑道:“先生,我给您准备了早餐,不知道你喜欢汉堡还是中式早餐,我每样都给您准备了一份。”

    然后从文件袋里掏出了几盒药:“听说您感冒了,我给您准备了一些感冒药。”说完,又从袋子里面拿出眼罩和耳塞给他看:“上了飞机,吃了感冒药刚好可以睡一觉。”说完把东西一一放进文件袋里装好。

    然后又从包里掏出一只黑色的保温杯,还是膳魔师的:“我给您在保温杯里泡了一点枸杞,可以在飞机上喝点热水。”

    云墨明显的看到客户眼睛里面的动容。

    到了机场,明明下车,从后备箱里提出了几大盒礼品,微笑道:“我给您准备了一些海城的特产,已经帮您办理了托运。”

    送走了客户,云墨松了一口气。头一次发现接待客户还有这么大的学问。第二天他就收到了客户发来的消息,说:“那个1.1亿的合作,他签了。贵公司连接机这么小的事情都能安排的这么妥帖,相信贵公司的能力。”

    云墨这才明白原来有些时候,细节真的可以决定成败,因为据他所知,A城有个实力比他们公司还要强一点的公司也在联系这家客户,但客户却跟他们家签约了。

    正是这时候,云墨的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是自己朋友打来的。约他去聚会,他想了想很久没和朋友一起出去玩耍了,就答应下来了。

    他们在一个私人会所聚会,这个地方的菜品口感特别好,所以一般聚会他们都爱来这里,像云母谈客户有时候也会约在这里。

    不过会所的老板把两边人给分开在不同的区域里,像一些二代们一个区域,老一辈一个区域。一般二代们也不会对这个有意见,因为谁也不想在玩的时候还碰到家长。

    酒过三巡,云墨又和几人一起去娱乐场游玩了一番。等到结账的时候,他傻眼了,他妈说冻结他的卡也就冻结了,以往他买单都是直接大手一挥签个字就行,月底自有人把账单送到他妈那里,所以他的银行卡有没有冻结,他根本不在乎,可现在他签不了字,兜里又没钱,一时之间还真有点尴尬。

    收银员也有点尴尬,这可是他们这里的VIP顾客,可不能得罪了,于是,她赶紧给老板打了一个电话,结果没一会儿,老板匆匆忙忙的赶过来。对云墨说:“大少,今天这顿算是我请了,就当是给我个面子。”

    老板知道,云墨哪怕这会儿被冻结了资金,但也不能得罪了,说不定哪天他又回头成了他们店的贵宾顾客,家底在那摆着呢!

    云墨郁闷了一会儿,也就同意了。他没想到他的妈真的做的这么绝,简直跟换了一个人似的。如果不是确定,那真的是他妈,他都怀疑是不是他妈被人调包了,或者被孤魂野鬼上身了。

    几人走到门外,一哥们伸手搭在云墨的肩上,问:“哥们,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啊?”

    云墨看了看这群人,其他人虽然没问,但是都竖起耳朵听着了,云墨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我不是在我妈公司上班了吗?我妈说我现在正式赚钱了,以后要经济独自,所以……”云墨给了他们一个‘你们懂的’的眼神。

    几人心照不宣的对视了一眼,但心里都不怎么相信,他们可都知道云母对云墨的宝贝,那是生怕他没钱花,苦着自己。零花钱都是百万百万的给,所以他们一行人出来玩,一般都是云墨付钱。

    结果,聚会了几次,几人才发现云母是下定决心要整云墨啊!不管他们换到哪个饭店,账单都不给报销了,他们只能自己掏腰包买单了。

    这就导致,这些狐朋狗友中有些看中云墨钱多的人渐渐疏远了云墨,他们追捧云墨本来就图的他人傻钱多,所以愿意哄着他,毕竟能去到自己以往够不着的层次,还能免费吃喝玩乐,谁不愿意?

    后期的云墨因为百年华而心情低落的时候,这些人不仅不安慰,还嘲笑他这些年守活寡,不敢碰百年华,连自己的老婆都不敢碰,简直不是个男人。

    然后这些不怀好意的人本来就只盯着云家的权钱,慢慢的开始给云墨介绍毒品。

    云母可能做梦都没想到,上辈子她怎么都拆不散这几个带坏他儿子的人,这辈子居然因为她无意之中的一个举动完成了。

拯救败家子 (十四)

    云墨这边有条不稳的学习工作,他的职位虽然是总监,但是工作的内容就是给明明打打下手,看着明明处理事情。

    明明看着云墨老老实实的每天跟着她放学上班,也愿意带他。不管他是无聊还是真的想做出一番事业,她不管做什么都带着他,云墨现在相当于是她的贴身助手了。

    明明因为接受了原主的记忆,自然知道云墨一直以来都是不学无术的。所以给到他的工作都是从简单到一点点增加难度的,偶尔会给他出一个难题,让他花个三四天的时间才能解决。

    明明因为心底格外的关注云墨,所以对他的短板一清二楚,制定的工作内容都是以锻炼他的能力为主。

    加上云墨天天和明明一起进出,看着她处理大大小小的事情,也学会很多。

    云墨开始也会因为工作的事情一点点增加去找明明,但是看到她的忙碌程度,又打消了到了嘴边的话。反而默默的做更多的事情,帮她分担一些。

    时间有条不紊的过着,这段时间云墨忙着工作,一点点进步着,身上的气质也发生着变化。

    他剪掉了老上海滩式的发型,衣服也不再穿一些粉色的印花衬衫。这些外在的变化是因为工作需要,最大的变化是他的精气神的变化。

    以往的云墨无所事事,跟着一群狐朋狗友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每天不玩到转钟不回家睡觉。

    现在因为工作,明明给他的工作量大,他看到明明每天5点起床,六点到公司处理事情,为了完成明明给他的任务,他也调整了作息,每天跟着明明一样5点起床,6点到公司工作,这个时候公司的人都没来,所以整个公司都很静,处理事情的时候会感觉头脑很清爽。

    下午他和明明一起吃午餐,然后一起去健身一小时。

    早起的最好的结果就是早睡,因为起的早,每天不到11点,他差不多瞌睡就来了,要睡觉了。

    相比起云墨这段时间脱胎换骨般的日子,百年华就过的糟糕透了。

    本来这段时间云墨因为工作的事情,没有时间纠缠百年华,百年华应该松一口气才是。

    但不巧的是百家的公司出了事情,百父急的焦头烂额,甚至好几次想要寻死,在这样的情况下,百年华如同剧情中的一样想起了追自己多时的云墨,答应和他交往,但前提条件就是要求云墨要帮她父亲的忙。

    云墨看着对面哪怕求自己帮忙的女孩,她眼里对他的不屑是那么明显,那种深深的厌恶却不得不委屈自己的神情都可以去出演一部电影了。

    云墨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些出神。他突然在想,明明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怎么解决?

    她可能更多的是自己想办法去解决吧!如果说真的自己解决不了,时间太紧急。需要求助自己厌恶的人,她会提前想好后果,绝对不会出现自己找别人帮忙,还一副受了很大委屈的样子。她只会在这场谈判中掌握主动权。

    “我说的话你都听进去了吗?”百年华看着自己说了半天话,云墨居然在出神。她对云墨的厌恶更深了。

    云墨回神,淡淡的看了百年华一眼:“我家里已经给我找了未婚妻,不好意思,你的请求恕我不能答应。”

    百年华听了云墨的话,瞬间脸涨的通红。她第一反应不是云墨真的有未婚妻了,而是觉得云墨此举是在故意羞辱她。

    云墨把百年华的反应都看在眼里,他没有停下,继续说道:“看在以往我对你打扰的份上,这次你的难题我帮你解决了,但我希望没有下次。”

    云墨摸摸自己的心脏,觉得他移情别恋了,刚刚百年华同意做他的女朋友,他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心,反而脑海中想的更多的是明明的样子。

    云墨见了百年华后,回到公司就去找云母了,没办法百年华需要的资金太多了,他现在刚开始工作,又被停了零花钱,以往他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现在他压根没有存款。

    云母听了云墨的请求,虽然早就知道依自己儿子对百年华的喜欢,总会有这么一天,但是想到百年华做的那些事情,她心气还是不顺。

    云墨被云母的眼神吓了一跳,他迅速的朝后面跳了一步,有杀气……

    正巧明明过来送文件,云母问明明这件事的意见,云墨没想到他妈居然会拿这件事问明明,顿时阻止都来不及了。

    云墨在边上叹了口气,这都是什么事啊?他刚刚确定自己喜欢上了明明,他妈就给他泼了一盆冷水,让未来的妻子知道了他给暗恋对象送钱,这他还能有机会娶妻生子吗?

    明明听了云母的话,微笑道:“Boos心中已经有了决定不是吗?Boos的决定就是我的答案。”

    云母听了明明的话,难得的笑了,骂到:“这个小滑头!”

    明明走后,云墨顾不上其他,立马问道:“妈,你已经做了决定?是什么决定?”

    云母再次用看垃圾的眼神瞄了一眼云墨,叹了口气。

    “妈,你叹什么气啊?”

    云母道:“我要是再有个儿子就好了,有个优秀的儿子。这样就可以把王明明娶回家当我儿媳妇了。”

    云墨心塞:“……妈,你不是有我吗?”

    “你???”云母一脸的黑人问号,她上下打量了一眼云墨:“你哪来的自信?梁静茹给的吗?你也就适合配配百年华,渣男配贱女!!!”

    云墨一脸心塞的从云母的办公室走出来,他都不知道他的母上大人哪来的那么大的火气,每次一说到百年华就咬牙切齿。

    来到明明的办公室门口,云墨倚着门,敲了敲本来就开着的办公室门,看到明明抬头看他,他自顾自的走进去说道:“我被我母上大人赶出家门了,求收留!”

    明明看了他一眼,继续办公:“可以,生活费一人一半,家务一人一天。如果不同意,请出去!”

拯救败家子 (十五)

    云墨能怎么办,只能同意啊!他回到学校将钱给了百年华,就出了校门。

    他来到海边,望着潮起潮落的海水。思绪纷飞,好似有无数的想法从脑中一闪而过,又好像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想。

    他默默的站了半晌,才动了动有些僵硬的手脚,回到家里。发现自己母上大人把自己的行李都清出来了。云墨看向自己的母亲:“妈,……这是?”

    云母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道:“东西已经清理好了,你可以直接走了。”

    云墨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母亲,有些陌生的感觉。而且莫名的觉得他妈有些霸气的感觉,同时他又有些委屈,他做错什么了,要这么对他。他妈不会是时隔二十多年,发现自己当初抱错了儿子。现在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所以要把他扫地出门,给她的亲亲儿子让路吧!云墨越想越有可能,越想越心酸。他灰溜溜的提起行李,背影萧瑟的走了。院子里的枫叶很应景的在他背后打着圈,更显凄凉。

    在一边看着的云父大气都不敢喘,他也不知道怎么了,平时很宠儿子的妻子今天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云母霸气的样子他当然见过,但说实话,她从来没有在儿子面前露出工作中的样子,平时都是一副宠儿子没商量的架势,连他说几句都不让,妥妥的一个慈母。

    看着儿子萧瑟离开的背影,云父都有些于心不忍了,他清了清有些干哑的嗓音:“那个……就这样把儿子赶出去会不会不太好?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听说你连他的零花钱都停了?”

    云母轻飘飘的看了云父一眼:“怎么你有意见?”

    云父吓得一哆嗦,赶紧摇了摇头。心里又觉得对不起儿子。

    云母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收起你的丧样,你儿子可比你聪明多了。还没搬已经找好住的地方了。”

    云墨拎着行李箱,刚走出家门,就发现明明的车停在他家门口。他顿时惊喜异常,萧瑟的心情迅速回暖。

    他笑着问明明:“你是特意来接我的?”

    明明看了他一眼:“上车,boss大人叫我来接你的。”

    云墨一听,沮丧的心情瞬间阴转晴,他妈虽然嘴上不说,但是还是很关心自己这个儿子的。

    来到明明的家里,云墨的第一感觉就是干净。比他家有佣人还窗明几净。原本他还以为明明说让他打扫卫生是开玩笑的,结果却发现可能不是,她可能是说的认真的,结果自己当作玩笑答应的太快了。

    云墨瞬间有种想时光倒流,穿梭回去堵住自己的嘴巴。

    明明进门后,指着一间房说:“你就住这个房间,这是唯一一个除了主卧自带卫浴的房间。”

    云墨听了笑嘻嘻的看着明明:“你是不是喜欢我,居然把除了主卧之外最好的房间给我住?”

    明明看了云墨一眼,鉴定完毕,渣男一枚。自己已经有喜欢的百年华了,还在撩女生,虽然说不管是她还是原主都不会被他的花言巧语所蒙蔽,但如果换了一个无知少女,说不定就被他撩上了呢?

    想到这里,明明都不想多看他一眼,直接道:“你想多了,我是看在这间房里面有单独的卫浴间,才让你住这间的。你以后洗漱过后就尽量不要出房间了,免得我们彼此尴尬。”

    说着,她已经帮云墨把行李箱拉进了房间,帮他把衣服一件件的挂进衣橱里。

    做完这些,明明看着云墨说道:“床上的被子是新的,我备客用的,你算是到我家的第一位客人。这床被子我昨天刚洗过,爆晒过,你可以直接睡。明天是星期一,我做前半个星期的卫生,你做后三天的卫生就好了,但你前四天得跟我学怎么做卫生。”

    第二天,云墨和以往一样五点起床,多亏了女魔头这段日子里的压榨,否则按他以往的生活习惯,肯定起不了这么早。

    女魔头是公司里的人给明明起的外号,她一上任就给大家布置了繁重的工作量,当时很多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小动作不断,各种不配合,很多人都质疑她的能力。毕竟他妈公司的大多数人都是名校毕业。

    明明一个大学没毕业的学生,一来就空降到他们头上,肯定有人心里不舒服。

    结果,明明直接杀鸡儆猴。把蹦跶的最厉害的、又爱混日子的人直接让他走人。

    云母的公司作为世界五百强,福利一直都是不错的。这种对待工作态度的人出去了,很大可能是找不到更好的待遇的。

    明明开了一批人后,大家都老实了。前期一个月,大家手上的工作多到爆,天天都需要加班加点的赶才能完成。当她们把工作做顺手了,效率提高了之后,明明又减少了点她们的工作量,让大家在忙碌的工作之余可以喝点下午茶和同事聊聊天,不用在加班,到点就可以回家。

    这件事得到了大家一致的暖心评价,过了很久才有人反应过来,明明没来之前,她们的日子过的比现在轻松多了。

    所以明明就有了一个女魔头的称号,增加了她们的工作量,还让她们感恩戴德,不是女魔头是什么?

    但自从明明上任以来,公司里的人效率提高后,大家下班回家做事情也快了很多。

    她们现在做完自己的事情,还能抽出时间进行学习。

    所有的人都记得会议上,明明说的一句话:“我知道在座的各位都是名校毕业,但我想问问有谁在工作之后还保持着十年如一日的学习?”

    “我想是没有的,因为大家都没有被请辞的勇气,在座的各位没有谁,能很自信的说,我离开了这里能找到薪资待遇更好的工作。但我告诉大家,我能很自信的告诉大家我离开了这里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的底气不是因为我是名校大学生,而是我有学习的能力。”

    “废掉一个人最隐蔽的方式是让她忙到没有时间成长。”

拯救败家子 (十六)

    我知道在坐的各位很多人下班后主动加班,甚至周末主动给自己工作加量,更快的推进工作,总之特别忙,工作时间超长。

    这种员工是很多老板喜欢的,但我要说的是大家要注意休息,周末也不要一直干活。每天早点下班,周末也不用这么拼,你空闲出来的时间,除了休息好,就是用来自我成长。

    像我来到这个公司之前,一直从事的是写作,我每天都会抽出大量时间来进行大量

    我写作一年时间,写了一本书,一共700万字。平均每天写2万字。很多作者朋友问我,你一本书写这么长,没有疲惫感吗?不会灵感枯竭吗?

    我为什么越写越好,永不枯竭。永远有新东西可写,永远能提出新观点,因为每天早上5点到7点左右,几乎是我雷打不动的学习时间,不管当天多累,前天晚上我睡的多晚我都没中断过。

    你必须有时间成长,而不是无休止的工作。

    我想问问大家:在过去的一个月,过去一年的忙碌中,大家有多少时间用来成长?你们成长了多少?

    会议室里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都沉默了。

    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些人是真的在努力工作,早上八点出门,晚上十点多回家,累得洗漱完倒头就睡,明天又是这样重复一天,后天又这样重复一天……日复一日。

    但我要说的是这是废掉一个人最隐蔽的方式,因为你会觉得明明自己每一天都特别充实,每天都干了很多活。

    但你没有进步,再小的努力乘以365天都很了不起,你努力的意义在,如果有一天你们被我辞退了,你能大声对我吼:“辞退我将是你的损失!!!”

    而后在新的公司你牛逼到,让我打心底里后悔曾经辞退过你,这就是你学习的意义。

    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让成长成为一种习惯,让精进也成为一种习惯。

    你若是一年两年里都忙到没时间成长,你最终也会习惯了每天不成长的状态,毕竟不成长本身也是人最舒服的状态。

    在女魔头开完会后,公司里的大部分人每天准时下班后。都会回去学习,有的会学一门新的外语,做销售的会看关于营销、品牌的书和文章,抽时间听一些课程,更新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并在之后的销售过程中去运用实践,大部分销售都说:多一点商业知识商业思维,谈客户更有说服力。有的会学一些自己爱好的东西,如:做饭,乐器,舞蹈等等……

    这段时间公司给云墨最大的感受是变得有活力了,以前大家虽然也上班,但走路的步伐,行动之间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毫不拖泥带水。

    云墨心里嘀咕,嘴上却不敢说出来。按照明明告诉他的方法,开始打扫卫生。本来以为会很难打扫,但云墨按照明明教的方法,发现并不难,可能她家本来就很干净吧!

    刷完牙,洗漱完。他将洗漱池包括水龙头都擦干净。明明家的洗漱池本来就一尘不染。所以他做的非常轻松。加上明明墙上贴了一个每天需要做的卫生表,他只需要照着做就好了。家里有机器人扫地、拖地一体机。每天晚上他只需要做一下除尘就好了。

    这天下班,BOSS有一个饭局,这个饭局的意义非同一般。明明和云墨一起随行。云墨看着在场的高手过招,深深的感受到了商战之间兵不刃血的魅力,这让他有种久违了的热血沸腾的感觉。

    明明坐在一边并没有出声,她白皙的手指端着骨瓷白色的杯子,杯子上面晕染着几只简单的水墨画。她垂着眼眸,看着杯中的白水,若有所思。

    她隐隐有些明白了BOSS大人的想法了,当时BOSS大人聘请她的时候有跟她说过以后希望让她接手公司,让她保证确保云墨一生衣食无忧就可以了。她当时拒绝了,但保证过不管她接不接手公司,都会保证只要她有一口吃的,就不会饿死云墨。后期,她进了公司BOOS又隐晦的提了几回。

    直到——

    是什么时候呢?BOOS再也没有提这件事情?

    明明清楚的记得,是云墨来云氏上班后,在她的培养下显现出他的能力之后。

    这样的事情出现在普通人身上可能会很气愤,但明明经历了多个世界,这样的事情在她的心里激不起一丝波澜。

    明明喝了一口茶,云母恰恰这个时候状似不经意的回头,看了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的明明一眼,她正在喝茶,如玉般的手指搭在瓷白的茶杯上说不出的好看。

    云母对于明明今晚的表现很满意,明明是个聪明人,很容易从她的态度猜出她的心思。

    这时的不插话代表了态度,毕竟,她是要培养云墨当接班人的,如果此时明明开口,云墨就知道他和明明的差距有如鸿沟,在云母看来这不利于云墨后期展开工作,怕他会对自己产生质疑,或者做决策的时候过分依赖明明,这都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她带明明和云墨过来旁听,也是为了造成给到云墨一个错觉,他和明明虽然有差距,但差距并不大,加加油就能追回来。

    毕竟,他们在同一张饭桌上,听着同一件事情,都能听懂,并且都不能插话,这样的错觉很容易产生。

    饭局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明明和云墨分别和云母道再见!

    两人回到家洗漱好,已经是凌晨了,云墨又拉着明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给他分析饭局上面的事情,说完话已经是凌晨两点钟的样子了。

    早上六点的时候,云墨迷迷糊糊地起床倒水喝,刚开房门却看到明明已经在客厅埋头苦读了。

    他不得不感叹,有些时候确实越努力越幸运,你所有的努力终有一天会厚积薄发,或许会有人说明明虽然现在贫困,但她的.asxs.高,一出生就是富二代,不愁吃穿。

    但哪怕是富二代,你自己不努力。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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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步步成神介绍:
沈明明以为自己狗带了,被系统忽悠穿越各个世界,后来发现自己没有死,她仰天长叹:“我到底是为什么要来受这份苦啊?”
且看她如何步步成神快穿步步成神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快穿步步成神,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快穿步步成神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