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败家子(十七)
遇到和明明一样的情况,你也得抓瞎。
他记得在他刚上公司上班的时候,有很多东西都不懂,这对于从小不学无术的他来说实在是太难了。当时明明对他说过一句话:“放弃有十五画,坚持有十六画,坚持和放弃之间只是多那片刻,但通往的却是不同的人生。”
云墨倒了一杯水喝了,才看向明明道:“你今天几点起来的?”
明明正在写着什么,她头都没抬,直接回到:“跟以往一样,五点。”
她写完最后一个字,合上钢笔盖:“起于微末,成于自律。”
“嗯?”云墨疑惑的询问了一声。
明明收拾好东西,又重复了一遍:“起于微末,成于自律。自律这个词大抵是与成功最接近的词。”
她将东西放进房间,又进了厨房。云墨端着一杯水跟在她的后面,问道:“你从什么时候五点起床的?就没有赖床的时候?”
明明舀了半碗米,装进淘米工具里,听到云墨的问题,她开始努力的回忆起原主的记忆:“从五岁开始,我外婆教我写毛笔字,每天练习15分钟。没有赖床的时候。”原主确实没有赖床的时候,回顾她的一生,早起已经成了她的一种习惯。
云墨听了明明的话,惊呼:“你这是高度自律啊?”惊呼完,他拿杯子当话筒对着明明道:“请问一下,高度自律是一种什么体验?”
明明愣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到了原主和百年华。如果她们之间的身份互换,可能百年华就不用为了钱,嫁给自己厌恶的人了。
她想了想回道:“大抵就是不再被生活拖曳前进,而是生活在你的方寸之间,未来变得可控,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想要的生活变得触手可及。”
云墨举着水杯,看着明明认真回答他问题的样子,窗外的晨曦给她的睫毛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睫毛煽动间,如同流光若影若现。云墨的心跳忽然不受他控制的‘嘭嘭嘭’跳了起来。
他拿开水杯,带着掩饰性的说道:“我去把杯子放客厅。”说完,他转身走开了。
明明也没怎么在意,她把米淘好后,放进锅里开始熬粥。
回道客厅,她看着云墨道:“昨天那么晚睡,今天怎么起的那么早?”
云墨抓了抓头发:“可能是昨天喝了点酒,渴醒了。”
“那你要不要再去睡会,我熬了粥,一会儿好了,我叫你?”
云墨哪里好意思再去睡,虽然他困的眼睛都睁不开,但他依旧拒绝了明明的诱人提议。
明明挤了牙膏开始刷牙,不知道是在哪个世界,曾经有人告诉过她,早起刷牙要等15分钟到半个小时之后再吃东西,因为牙膏上面有一层保护膜,可以保护牙齿,如果说你刚刷完牙就吃东西,保护膜就会遭到破坏。
明明刷完牙之后,云墨也开始刷牙了,他刷完了牙,自动将水池和水龙头清洗干净,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
云墨做好了今天的卫生,厨房里面就飘来了大米的香味,明明端着锅出来,盛了两碗粥,递给云墨一碗:“没有腌菜,下次有时间我们可以自己腌制一些。”
云墨没有意见,点了点头。
这边云墨过的有条不紊,而百年华这边拿了云墨的钱,云墨却并没有加以威胁,从而得到她。开始的时候,百年华心里是不相信的,她觉得这一定是云墨欲擒故纵的一种手段。她开始心里忐忑不安,这种不上不下的感觉实在是难受极了。
她开始时时关注云墨的动向,防备着云墨。结果她发现云墨在给了她钱后,真的像忘记了她这个人似的,反而跟比她更优秀的明明一起同进同出。
百年华捂着胸口忽略心里的点点不舒服,虽然云墨追她的时候,她觉得烦的要死。但当一个可以为你生为你死的人,突然这样去对别人,心里多多少少会有些落差。
如果说只是这样,百年华也会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毕竟她只要想想云墨纠缠她的样子就会觉得受不了。
但百父的公司虽然有云墨给的钱解决了经济危机,但后期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这也是原主不待见百年华的原因,根据原主查到的资料,百年华后期一边对云墨毫不客气、维持着她的清高,一边又需要云墨帮助她解决家里的难题。所以原主觉得百年华很绿茶,像她的名字一样百年华,白莲花。
这个时候正式百年华百感交集的时候,她自从云墨给她钱后一直关注着云墨,发现云墨是真的对她不感兴趣了。反而和明明越走越近,看着明明在云墨的帮助下,过的越来越好。她这里反而因为父亲公司的事情而焦头烂额。她的父亲是真的不适合开公司,这是百年华这段时间得出来的结论,原主那一世的时候,因为有云墨背后的云家支持,所以百年华一直都认为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只是缺少背景。
而她从不认为明明有多厉害,她觉得外界把明明夸的那么厉害,都是因为云墨的原因。毕竟,明明还比她小,年龄摆在那,再厉害能有多厉害。偶尔她的心里也会闪过一丝后悔,想到当初要是她答应了云墨的追求,是不是就不会陷入这样的窘境。
当然,百年华是个清高的人,云墨让她不要再找他,她心里堵着一口气,就真的不再去找云墨。这个时候,剧情中的小明星出现了。百年华在小明星的介绍下,开始往娱乐圈发展了。
不得不说,百年华长得还是很漂亮的,要不然也不会被评为冰山校花了。加上小明星家里的资源,她很快的火了起来。百年华火了之后,开始穿自己家里工厂生产的衣服,然后又成立了一些小众品牌的女装,女包。在她的带领下,百家的公司有了很大的起色,至少不用再为了订单发愁了。
拯救败家子 (十八)
明明这边在猜到BOSS的心思后,就加快对云墨的压榨。到了后期,她把手头上的事情都交给云墨去处理,自己反而闲下来了。云墨后期虽然偶尔觉得有一丝不对劲,但是每天公司都有很多事情去处理,加上很多事情他都是刚上手,不免有些手忙脚乱。经常早上醒来开始工作,一直到晚上回家倒头就睡,实在是抽不出时间来想其它的事情。
明明对于云墨的忙碌也是有所耳闻的,这只是刚开始才会这样,等到他适应之后就好了,所以她丝毫没有去帮云墨分担一点的意思。云墨的性格就是这样,你一开始给他很多事情,等他做到得心应手之后反而不会觉得事情多,但是如果你慢慢的、一点点的给他增加事情,他反而会觉得事情很多,忙不过来。
明明把自己手上的事情都分出去之后,看着云墨已经慢慢上手。她就去向BOSS递了辞呈。
云母接过明明递过来的辞呈,面上的神情有些复杂。走到这一步是她没有想到的。当初,她许诺让明明来继承公司说的是真心话,结果计划赶不上变化,看到自己的儿子一天天优秀起来,能独当一面。她又想起当初云氏初成立时,之所以取名为云氏就是想着这个公司是为了云墨才创建的,可以说没有云墨就没有现在的云氏。
她的心态就一天天的变了,慢慢的就在后悔当初的承诺说的太早太快了,哪怕她知道云墨的变化都是因为明明的引导!哪怕她知道应该感激明明!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但是看着一天天变得优秀的儿子,她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想法。
人本来就是自私的,她当初承诺让明明继承公司也不过是为了云墨在她不在的时候依旧能活的很好,如今云墨有能力,她为什么要让自己的儿子过着仰人鼻息的生活呢!
明明辞职以后,突然闲了下来。她还有点不适应。她打算把自己的老本行给捡起来,重新开一本书。但是她写了几个世界的书,陡然之间一阵茫然,不知道自己写什么题材好,自己感兴趣的题材她都写过了。
她把网站打开,日常除了上课之外,她就刷榜看小说,首先看的是大神榜,但是大神榜的内容初看挺新颖,但是仔细看发现套路还是那些套路。
要不就是从设定到内容都是自己构思,明明又不想写别人构思的内容。
倒不是说大神榜的书不好看,相反,大神写的书从内容到文笔都比一般的小仆街写的好,小仆街一般都是脑洞大,但文笔撑不起来自己的脑洞,所以大部分读者还是喜欢看大神的作品。
明明把男频和女频大神榜上的书都扫了一遍,都没看完,倒不是说不好看。相反,很多内容都很精彩,但明明是抱着目的来看书的,所以只能说这些书都不符合她的要求。
大神榜没让她找到自己想要的灵感,明明决定去扫新人榜,结果扫了几本大概的翻了翻,明明发现,简直不能入目。
她想了想,放弃新人榜。去扫青云榜,青云榜一般都是新书,里面不乏新作者和大神,一般是新书签约之后就可以申请青云榜,能上青云榜的书都是被编辑挑选过的书,一般来说从各方面都不会太差。
明明刚点开青云榜,就被一本红楼书吸引住了眸光,《穿越红楼之我是贾宝玉》很普通的一本小说名字。
红楼的同人小说,她不是没看过,相反还看过不少,但男频的一般写的都是穿越到一些小配角身上逆袭,很少有人直接写贾宝玉的。
这本书成功的引起了明明的兴趣,她点开书名,出现了作品简介、作品目录,但明明并没有第一时间去阅读正文,她反而第一时间去看了看作者的等级。
点开之后发现这个取名为‘黄毛’的作家,他的等级只是最低的初级等级。
而这本三十多万字的书也只是作家写的第一本书,明明不免觉得有些失望。
但是,书都点开了,她决定看看正文,如果正文吸引不了她,再弃文就好了。
点开楔子,明明发现这本书有些超出她的预期,她一口气把三十万字看完了,然后给笔名为‘黄毛’的作者打赏了一个黄金盟,打赏完她不自觉的又去刷新了一下,结果发现页面显示着大大的几个系统字:作者正在努力码字中
迟疑了会,明明点开下方的评论区,打算写一个评论。
要知道,明明看书都是用的她的作家大号,她并没有小号。因为懒的切换。
所以,她一般刷小说从来都不写评论,写的好还好,如果作家之间某天发生冲突,那她的评论可能被人解读出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含义,毕竟高手在民间嘛!
心里这样想着,但明明打字的手并没有停下来:翻开这本书只是一个偶然,看书之前我先关注的是作家的等级,这是来自一个大神作家的强迫症,看到作家只是网站最初级的等级,我心里是失望的。
倒不是我歧视等级低的作家,确实所有的作家都是从初级开始的,初级作家写的书里也有很多有趣的内容。但不可否认的是初级作家的文笔,还有脑洞大开之后的填坑能力不如大神作家,同样一个坑,大神作家可以很圆满的填回来,做到首尾相应,开头和结尾一样的精彩。
但是初级作家可能开头写的很精彩,但是后面的结尾多多少少会失色很多。
特么的是,这本书居然是这个名为‘黄毛’的作家,写的第一本书。
要不是已经把书点开了,凭一个新人作家的第一本作品,我大概是不会看的,但现在我无比庆幸自己点开了这本书。
先来说说这本书的文笔,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个作家很认真。
如果我的感觉没有出错的话,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在存稿了几十万后才开始发的书。
拯救败家子 (十九)
这个作家很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每写完一部分书,会立马认认真真的修改,修改完了后,就不会修第二次文了。
他后期的文笔长进的很快,但他并没有把前期不完美的地方进行修饰,反而直接开始发书。
我以一个单纯的读者身份来读这本书,这个作家给我的感觉是,他正跟着他书中的主角贾宝玉,一起进步。
在书中我看到了主角强大的自律,他在塑造自己强势的性格之后,又有着职场精英的八面玲珑,使得府中的人对他又爱又恨……
明明洋洋洒洒的写了2000字的长评发表了出去,发完了她就关了网页。所以,她没有注意到评论区快要炸了的评论。
青色雨音灵:想弱弱的问一句,大神你的号被盗了吗?
下面的一溜排的同想问,当然更多的人在惊讶大神喜欢看的书居然和她们一样。
而且,大神还为自己喜欢的书,亲自下场写评论,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穿越红楼之我是贾宝玉》这本书的作者黄毛,就是云墨的小弟黄毛。
黄毛当初注册作者号的时候,取了几个好听的笔名都被人注册了,最后他不耐烦了,随手把自己的外号打上去,结果显示注册成功!
黄毛:……他感觉到了来自宇宙的深深恶意。
此时此刻,黄毛正在书房奋笔疾书,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偶像给自己的书写了2000字的长评。
穿越红楼是他的第一本书,所以他写的格外用心,终日在家写作看红楼原著,很多好朋友的邀约都被他给拒绝了。
为了写出更好的文字,和文章衔接度,他这本书没用电脑,都是用钢笔在信纸上一字一句写出来的。
为了不让自己的一手狗爬字影响自己写作的心情,他特意去报了一个钢笔书法班,学习书法,每天晚上两小时。
学到九点,回家睡觉。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写作,他确实如同明明说的那样,先是写了30-50万字左右才开始发书,因为是手写的,所以具体的字数他还是不太清楚。
此时,他还不知道明明看了他的小说,把他的写作状态全猜出来了。他看着信纸上自己端正的小楷字露出满意的笑容。
相比小说刚开头狗爬一样的字,到现在他可以写出带有自己特色的俊美小楷,中间的心酸已经不算什么了,现在他满满的都是成就感。
在书法班,因为每天写的字多,而且每一个字都是按照要求来写,所以他的书法是进步最快的一个。
刚开始,他一边构思小说情节,一边严格按照书法老师教的书法来写作。
因为初学书法,加上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十多年的书写习惯不是说改就改的,所以他的书写速度奇慢,很多时候写完这一句,灵感都跑了,尽管这样,他也没有改变练习书法的方式。
黄毛觉得他学习书法的过程都可以去写一本心酸史了。
他的小说在网站更新到了贾宝玉出生,作为一个不会说话的婴儿,他对自己本身的狠,在不如意时克制住婴儿进食的本能,进行绝食,哪怕贾母或者王氏强行塞东西进他嘴里,他也吐出来。经历过几次死里逃生终于让贾母和他的母亲王夫人对他言听计从。
但是他自己的手稿写到了尾声,当然中间还有一部分需要填充,他的钢笔小楷练习的不错,最近他打算再去报个毛笔书法班。
因为,他中间要填充的就是贾宝玉要开始练习毛笔字了,他报了毛笔书法班,可以系统的学习笔墨纸砚,这些学习毛笔的时候老师会有到介绍。
学会毛笔之后,他也可以写写贾宝玉是怎么学习毛笔字的,给一些想学毛笔又没有时间去报班或者没钱去学的小伙伴们一个学习的方向。
他的文写到贾宝玉学毛笔这块的时候,确实有一些想学毛笔的人让黄毛录教毛笔书法的免费视频,当然这是后话了。
此时,黄毛正在努力写结尾,把自己中间挖的坑全填了。当然,他这时候写了结局,到后期中间没写的那些部分填充之后,这个结尾得大修。
但尽管这样,黄毛写这个结局依旧很慎重,慎重的像是写完会马上发出去一样。
为了给这本书一个完美的结局,黄毛这个星期每天在书房的写作时间都超过了十个小时,写了将近六七十万字。
为了写这本书,他本来白嫩修长的手指,被磨出了一层层的薄茧,然后慢慢变厚,茧被他剪掉,又长出来,周而复始。
这天,黄毛终于把结尾给写出来了,他想到作家后台的存稿不多了,准备再打一些存到作家后台上面去,然后设置时间自动更新。
他的手稿还没有全部输到电脑上面去,一般他只输一个星期或者是半个月的量到作家后台,每天两章,每章2000字,设置成自动更新。所以,他的作家号并不是每天都登录的。
他一登录作家账号,结果后台一堆的消息全冒了出来,黄毛吓得拍拍自己的胸膛,之前他也不经常登录自己的作家后台,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消息啊……
黄毛懒得管这些,看到存稿箱已经空了,他赶紧第一件事就是新建章节,开始对着手稿打字,他现在的打字速度也是没得说,那是快到飞起。
因为是照着手稿打的,所以不需要构思,黄毛的打字速度很快,短短的三个小时打了6万字。
把存稿箱填满,黄毛才放松了一下,然后去看消息,首先看的是作家咨询,这里一般编辑有什么事情都会发在这里,他点开看到一小条信息,是告诉他,他的小说已经上架,从现在开始是付费小说,让他保持更新。
黄毛看了一下日期发现是一个星期之前的。
黄毛:……所以说,他是错过了一个星期的赚钱机会吗?
拯救败家子 (二十)
黄毛想了想还是有些激动,毕竟是他的第一本书上架。他心里还是有些慎重的,登录了企鹅号准备去古言作家群里问问大家上架有哪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
结果一上线就发现编辑的图像在闪动,黄毛点开一看。最后一条消息显示的时间已经是好几天前的了。是一排燃烧着怒火的小表情。
黄毛把聊天记录往上翻了翻,发现原来编辑说的是他上架的事情,跟他说上架之后开通了VIP卷,让他把书发到VIP卷里面。后面几条消息说的都是他的书发错地方了。因为黄毛又没登录作家后台,又没有登录企鹅号,所以压根不知道自己的书上架了的消息。他点开作家后台看了看果然发现有一个新的VIP章节。
他把存稿箱里面的存稿试着发了两章到VIP章节里面,然后他点开自己看小说的APP软件,打开自己的书。发现这两张果然需要付费才可以看。
黄毛又把自己的定时发稿重新设定,之前他设置的定时的都在免费的公众章节。做完这一切,黄毛给他的留言编辑发了一条消息。告诉编辑自己的情况,以示他知道了。
编辑估计在忙,没回消息。黄毛也不在意。他这才点开自己快要炸了的评论区。因为后期还有很多人评论,黄毛看到大家都在说什么大神,评论太多,他翻了很久才看到明明发的评论,他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毕竟没想到自己的偶像居然给自己写长评了。
仔细看了明明的评论,黄毛不由感慨,不愧是他的偶像大神,居然把他写作的习惯都说出来,而且说的很对。得到了偶像的好评,黄毛跟打了鸡血一样,关了电脑就开始去书房写文了。完全忘记了他还在等编辑的回复消息这件事了。
如今云墨继承了自家的公司,因为忙碌,疏远了曾经的小伙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即使再聚到一起他这会儿也没办法做出曾经他中二时期做出的事情了。更何况,现在他公司忙的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哪有时间出去聚聚。
黄毛又因为写作,好久都没有和他们一起出去玩了,徒留下红毛和绿毛两个人天天灯红酒绿的。周围围着捧着他让他花钱的朋友,之前出去都是云墨付钱,现在云墨没时间出来,他的权限又被云母冻结了。一群人又瞄上了红毛绿毛两人。
两人虽然不差钱,但是天天被人算计着自己的钱,心里总是不开心的。毕竟他们有钱,自己愿意花和别人算计着让你花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加上这群人算计人的手段并不高明,他们花钱花的并不开心。
以前云墨在的时候,这一群人里面有自己的朋友,加上他从小零花钱没有上限,所以选东西理所当然的选最好的、最能让自己舒心的,所以还没觉得什么!但是云墨一走,没人带他们玩,他们生怕红毛绿毛也不带他们玩,所以各种嘴脸、小手段都出来了。
这天,绿毛喝了一杯酒,看着嗨翻天的同伴,有些无聊的对着坐在旁边的红毛说:“真没劲!”
红毛点了点头,本来说好的五人组,结果现在就剩下他和绿毛两个人了。周少泽那个家伙就不说了,他被家里关禁闭,强行学习接受公司。云墨作为他们组的头头,居然跑去自家公司上班了,天天忙成狗。这在以前,打死他们,他们都不相信。黄毛这个家伙更过分,直接跑去写书了。听说他的书得到哪个大神的好评,导致他决定这本书不完结,他就不出来玩。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红毛、绿毛颇有些觉得这个世界有点玄幻了,就好像明明小伙伴们一起约好无所事事,天天斗鸡遛狗,你们却背着我们努力向上的感觉。
两人天天无聊的玩着也觉得没意思,但他们又不像云墨一样有公司可以继承,毕竟他们家里的公司已经有了大哥当继承人,他们也不像黄毛一样从小有个作家梦,让他们去写文估计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两人决定从他们的爱好游戏开始入手,他们打算做一款游戏,但两人天天无所事事惯了,突然开始做游戏还有些不习惯,毕竟设计、编程这些都需要学习。两人摸索着打算做一款全息网游,这是一款巨大的工程,毕竟现在的科技技术还不足以支撑全息网游的面世。
他们在完善全息网游的路上,也会顺手做一些小游戏出来。一个是练手,一个是赚一些钱。毕竟他们的零花钱和小金库的钱不足以支撑他们研发的花费,两人吃了很多苦头,但确实把全息网游做出来了。而且火爆全球。
周少泽回家继承公司,本来对于家里的安排他都是阳奉阴违。但是后期他看到云墨和黄毛的成就,一个在他后面回公司的人居然比他做的好,黄毛这个家伙居然成了大神作家。这让他心里憋了一口气,毕竟本来觉得小伙伴们都在玩,就自己天天被困在公司里面,觉得自己是个无助又无辜的小可怜。
但看到自己的小伙伴们突然这么优秀了,他也不想落后于人,开始积极主动的学习,一直到成功继承公司。
明明在原主的记忆中找了找,并没有关于周少泽的记忆,所以并不清楚在原主那一世,他继承了自己家的公司没有。
相比云墨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进步向上,越过越好,百年华近来的日子就难过多了。
接近她的小明星本来就是因为云墨喜欢她才接近她,捧着她。
等到确认云墨已经不在乎她了,小明星当初有多捧着她,现在对她的打压就有多狠。
小明星可不管当初是他先勾搭的百年华,只会觉得都是因为百年华没用才让他没有完成本家交代的任务,从而遭到了训斥。
百年华红起来的速度太快,遭到许多人的嫉妒。她红起来挡了许多人的路。
拯救败家子 (完)
娱乐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个圈里好的资源就那么多。百年华能快速的红起来必然是占了其她人的机会。
在小明星用家族资源捧着她的时候,大家不敢说什么!
在小明星停了她的资源以后,开始大家试探性的给她一点黑料,百年华被捧着的时候,一点黑料自然有人解决。
但现在小明星不管她了,百年华自己又是个冰美人,平时在剧组也不会人际交往。小明星不捧她,她一点资源都找不到。加上大家试探发的黑料没人处理,之前被百年华抢过资源的人都出来痛打落水狗。
百年华的绯闻满天飞,各种黑料都说她被包养了,才红的这么快,有图有真相的。加上百年华确实是因为小明星给的资源才红起来的。她想辩解却无从下手,她想说她和小明星正在交往,所以才得到这些资源。但没人相信她说的话。
因为她的绯闻在网上满天飞,她家里的服装生意也受到了影响。大家开始抵制她家里的产品。因为这件事她的家人也不理解她了,开始责怪她把家里好好的生意都给毁了。
百年华心里有些心酸,家里的生意都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才好起来,现在她落魄了家里人不说安慰她,反而责怪她。她去找小明星,昔日把她捧在手心里的人此时怀里搂着一个美人,一脸嘲讽的看着她。
曾经围着她身边转的朋友谁也不愿意搭理她,无可奈何之下,她不知道怎么的想起了云墨。她不知道云墨的住址,但她知道云氏集团在哪里?
她已经听说过云墨已经去云氏集团上班了,她正准备去云氏集团的楼下堵人,结果刚到云氏集团,远远的就看到云墨和明明坐在一家咖啡厅的窗边,两人正在说着什么!
此时,云墨把明明约过来,是因为她离职的事情。他曾经听自己的母亲说过,她找了明明当集团的继承人。那时候他还没来集团上班。
他本来想告诉明明他不会跟她争集团的继承权,但看明明是真的不在意。明明说她从前拼命赚钱是没有办法,如今她的母亲醒了,她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过了,打算在毕业之前享受一下这样的悠闲日子,大学毕业之后,她还存有一些积蓄,会挑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创业。
云墨看明明是真的不在意这些事情,倒也没有强求。他相信明明的能力,就像当初她家发生那样的事情,她也能从逆境中破茧而出。听到明明说她母亲醒了,忙表示有时间他会上门去拜访阿姨。
两人正聊着,百年华便冲了出来,楚楚可怜的看着云墨:“我想通了,我答应你的追求。”
她看着此时的云墨,他已经没有了当初她讨厌的模样,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哪怕坐在人来人往的咖啡厅也是最耀眼的存在,能让人从人群中一眼看见他,她一路走过来看见许多小女生都在偷瞄他。她本来找云墨,是迫于压力,此时看着这样的云墨,她发觉自己心跳加快。
云墨无语的看着楚楚可怜的百年华,她的脸上还因为云墨的注视而染上了害羞的红晕。云墨想了想措辞,开口道:“百小姐,我想你可能有一些误会,我记得上次我就告诉过你我对你的喜欢已经是过去式了。”云墨客气的道。
百年华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她转头看到了坐在云墨对面的明明,尖叫道:“是她,都是因为这个狐狸精,你才不理我的对不对?”
本来云墨和明明就长的好看,周围人若有若无的关注着他们,此时听百年华这样一说,大家看向云墨和明明的眼神都变了,觉得这是一对渣男贱女。
云墨也恼了,如果百年华说他,他还不会这么生气,但她一骂明明,云墨就不开心了,怼起人来毫不留情:“百年华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小明星玩腻了的东西,你觉得我会要?还是你以为我是捡破烂的?”
百年华一听云墨这话脸色惨白,此时的她脸色憔悴暗淡,早没了当初的冷傲与冰霜,她一头长发乱糟糟的扎着,开始大家都没认出来百年华的样子,此时听到云墨叫她的名字,大家都惊呆了,没想到被包养绯闻满天飞的人此时在指责别人,一时间大家议论纷纷,都对她投去鄙视的眼神。
就在百年华受不了想走的时候,云母来了。她一身白色的西装,头发斜分盘在脑后,看起来干练又不失优雅。
她看着百年华轻声细语的道:“我知道我儿子在学校的时候对百小姐的追求曾造成过你的困扰,但我儿子在订婚后也向你道歉给了你5000万的补偿。如今我儿子和未来儿媳妇在一起,不希望受到打扰,百小姐应该明白这种感受才是。”
周围的人一阵哗然,只是追求过,还没正式交往就捞了5000万,大家但在感叹百年华的手段高超。
云母说话的声音不高,语气优雅。却让百年华觉得受到了莫大的羞辱,她捂着脸就跑了。
云母看着百年华跑走的背影,眼底一片冷漠‘这就受不了了’想到上辈子自己家破人亡,都是因为这个女人,她就觉得报复的远远不够。
百年华的绯闻出来,小明星的照片都是打了马赛克的,但云母作为一个重生人士,早就有所准备,她让人安排的热搜都是没有打马赛克的,所以大家都知道百年华的金主就是小明星,两人在网上的形象一落千丈,许多人都在抗议让他们滚出娱乐圈。
小明星的家族一看小明星没了利用价值,直接就扔在一边不管他了,他的日子过的艰难,但云母却并没有住手,一直到小明星的家族倒闭,而百年华的家里落魄之后,百父受不了打击住进了医院。
云母这才出了胸中的一口恶气,上辈子百家人因为他儿子追求百年华对云墨非打即骂,她早就看不过眼了。
这个杀手有点冷 (一)
小憩醒来的云悠,看着她自己正坐在一张靠背长椅上,周围绿树成荫恍如仙境。
怎么回事?她不过是在公司午休一下醒来就发现自己换了一个地方。看着自己身上的百褶裙,因为她坐着,此时露出了一节白皙纤细的大腿。白色的打底衫、砖红色的小马甲,身上浓浓的校园风让她愣了很久。
这绝对不是她的衣服,哪怕她读书时也没有穿过这样漫画风、贵族风?的衣服。
腿上还放着一本书,她翻开一页发现上面写着云悠,高一六班。
高一六班配合着身上的衣服,脑中灵光一闪,这不是昨天她看的一本校园言情文里和她同名同姓的一个女配嘛!
如同众多没有逻辑的言情文一样,这篇文同样毁三观。
女配云悠本是云家千娇万宠的富家女,家里有一个哥哥继承家业。可以说哪怕她不上班,天天过着买买买的生活也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
但是,她从娘胎里面就定下了一个未婚夫,两家关系很好,她从小就喜欢迈着小短腿跟在未婚夫的后面,像一个小尾巴。她一直知道未婚夫不是很在乎她,但她不以为意,觉得未婚夫只是性子冷,结婚后,两人培养出感情就好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到她上贵族高中为止,本是学费高昂的贵族高中,却破列招收了一个本省的贫民女孩,那个女孩是本省的中考状元。
她的未婚夫如同着了魔一样喜欢上了这个贫民女孩,她当然不甘心。处处针对贫民女孩,结果她的未婚夫为了给贫民女孩报仇,整垮了她家的生意。
宠她的云爸爸一时急火攻心,就这么去了。她的妈妈和爸爸感情好,如今家逢巨变。顶梁柱又倒了,云妈妈一时想不开跟着云爸爸的脚步就这么走了。
可以说因为女配一人害的家破人亡,可以说整本书里面唯一三观正常的就是女配的哥哥,不过女配的哥哥结局也不怎么好就是了,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居然觊觎他的美色。
女配的哥哥每次都想管教女配的时候都被云父云母阻止了,这对夫妇对于要继承家业的儿子严厉到苛刻,对于女儿则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飞了。
回忆完剧情,云悠抱起书本回到了教室,因为她这个女配一号戏份还是很重要的,从开头到结局一直有她的存在。
所以她的座位书里面也有写,回到教室她直接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教室里并没有人发现她的不同,她一坐下她的同桌拿着手机就凑了过来:“云姐,你看那个穷酸丫头居然敢勾引你的未婚夫,要不要……”说着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而此时的云悠已经完全被她同桌手上的最新款水果机给吸引了。可能同是现代的缘故,她那个世界的品牌,这个世界同样有。在她穿越前用的还是几年前的6代水果机,已经坏的不成样子了。最新款已经11了,她想换一个可惜没有钱,在她穿越前正处于她最贫困的时候。
她喵了两眼水果机,才对同桌摇了摇头:“不用。”
然后她自己登录上校园网,把两人接吻的图片保存。
云悠在现代的时候就是一个普通人,上的普通的学校,而且混了三年中专就出去打工了,所以学的知识早就忘光了,更不要说她现在是读高中了。
她也不知道贵族高中本来就是这样,还是这个世界为了剧情发展,并没有她上学时候的晚自习,比她上小学还轻松,三点多就放学了。
当然,放学后可以参加各种活动,也可以回去,一般来说没有人会回去,但云悠直接回去了。这让关注她的人一片哗然,大家都觉得是校草移情别恋对她造成了打击,毕竟一开学,云悠就公布了校草是她的未婚夫。
回家的云悠并不知道别人的议论,回到家里打开家门,发现云母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到她回来似是有些惊讶,但是并没有说什么,反而朝她招了招手,告诉她:“悠悠,快过来,水果机出最新款了,我给你买了最大内存的,你看看喜欢哪个颜色?”
云悠欢快的蹦过去,选了一个嫩黄色的拿起来,然后对云母说了一句:“我就选这个颜色,我先回卧室了。”说完,她就往二楼蹦。
一打开卧室门,里面的床单被罩全是粉红色的,云悠倒是没有不适应的。她对这些都没有太大的讲究。
她将新手机放在一边,然后拿出她正在用的手机,选了几种心仪的手机壳,又选了一个手持稳定器、三脚架,进行下单。
没错,她打算拍视频记录自己的生活。她下午的时候就已经看了,这个世界也有短视频,不过男女主配角都没有拍过,所以文中并没有提到。
云悠下完单,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看看这张脸长的什么样子,她还是很喜欢原来世界自己的那张脸的。毕竟那张脸,脸型还是很好看的。
梳妆台上,云悠用卸妆水把脸上的妆卸了,又挤了点洗面奶去洗漱间把脸洗干净,照镜子一看,没想说她穿书后的脸跟她现实世界的脸长的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她在青春期开始就已经开始长痘痘了,皮肤不好但也不坏,但并没有现在这张脸一样肤如凝脂、皮肤如同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吹弹可破,可能是年纪还小,满脸的胶原蛋白,这张脸看着就讨人喜欢。
当然相对应的,性格就不怎么讨喜了。
云母端着切好的水果上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家女儿的妆已经卸好了。
“宝贝儿,今天怎么了?”云母把手搭在云悠的肩膀上,云悠没说话,只是把男女主吻在一起的照片给云母看,晚饭的时候,云父就告诉云悠她的婚事解除了,云悠没想到云父云母的速度这么快,但反过来想想,云父云母是真的疼女儿,并没有拿她当家族联姻牺牲品的打算。
这个杀手有点冷 (二)
剧情中的云悠可能知道父母的做法,所以她才会瞒着云父云母吧!毕竟,是自己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要解除婚约,肯定是不愿意的。
或者其中还有不甘心吧!毕竟女主不论家世、长相、都没有她出众,就算男主喜欢,他的家人也不会同意,如果是一般人可能确实两人走不长久,但是谁让他们是男主和女主呢!
所以挡路的未婚妻女配最后只能害的自己家破人亡。
毕竟一个是有预谋的,一个是毫不知情,有心算无心,可不得败了。
而云悠这边解决了一件糟心事,还有一件事堆积在她的心里,还没有想好怎么解决?
这件事,事关她的亲生哥哥,云墨。
她清楚的记得小说里云墨和云悠性格截然不同,云悠肆意妄为,云墨性格严肃古板如同老干部似的。
云家对于两人的教育也不同,云悠是宠着长大,没有任何压力,云墨不同他从小就被当成继承人培养,教养严格。做事一板一眼,极其稳重,文中形容他是一个不让人操心的孩子。
俗话说得好,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云家将云悠这个会哭会闹的孩子捧在手心里宠,但对于云墨这个省心的孩子存在感则很低,文中描述只有寥寥几笔,就是在云悠闯祸要教导她的时候,被云父云母呵斥。
所以兄妹两个关系并不是很亲密,反而很疏远。但这个关系疏远的哥哥在番外为了救妹妹,死前还被自己的好友威胁侮辱,最后听到妹妹跳楼自杀后,自己也割腕自杀了。
云墨死的时候才28岁,到死都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是被自己的糟心妹妹给吓怕了,还是他短暂的一生中糟心事太多。
从小开始为了继承家业,需要学的东西太多,典型的一个没有童年的小孩,后来有了妹妹,父母的爱都给了妹妹。而妹妹又是一个闯祸精,自己想管教一下,还遭到父母训斥。
他也是很委屈,明明是一片好心,反而被当成驴肝肺。从那以后他对于云悠选择眼不见为净,除非是云悠在外面玩被他碰到了,他才会管管。
而自己交的至交好友,那就更操蛋了。典型的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也不知道她那个做事一板一眼,老干部一样的哥哥,怎么把自己的好友从一个直男掰弯成走耽美风。
此时她的哥哥应该是在国外,为了躲避向他告白的好友。
此时的云悠对于觊觎她哥的那个男生一点好感都没有,云家的败落他也在里面插了一脚,就为了逼迫自己的哥哥回国。
她记得小说番外中,云父因为公司倒闭因病去世,云母也跟着走了。云墨在国外接到消息,赶回国却收到昔日好友的消息,说是让云墨当他的情人就帮他……
云墨当时并不知道云家的落败有好友的手笔,加上云悠未婚夫的手段太过狠厉,云墨为了救云悠同意了,云墨虽然活了28岁都没有交女朋友,但他妥妥的是一个直男。
她记得番外中写了那人毫不怜香惜玉的将云墨吃干抹净后还说了一些霸总包养情人式的侮辱,具体的原话怎么说的她忘记了,总之很狗血,就和脑残言情文里霸总的台词一样,有钱就能上之类的。
当时看小说看到这里,云悠简直了,觉得云墨被这样一个人喜欢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当时他刚受父母双亡的打击,作为一个好友不说安慰一下,反而趁人之危,吃干抹净后还侮辱别人。
福利享了还不作为,第二天,云墨接收到自己妹妹跳楼身亡的消息,他也干脆利落的割腕自杀了,可以想象他自杀时有多绝望。那个渣男在云墨死后好像很后悔,还重生了。
而让云悠糟心的远在他国的云墨——清晨,云墨打开房门,一个人影倒了下来。他吓得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人影悄无声息的倒在地上,她的身上穿着一身黑色的皮衣皮裤,包裹着她玲珑娇俏的身躯。她虽然长的瘦瘦弱弱,但此时哪怕昏迷了身上的气势一点都不弱,像是电影里面的特工一样。
如墨的长发披散下来,挡住了她的面容。云墨本能的不想管这件事,这个一看就很麻烦的女人。但是她黑色的皮衣上面血迹斑斑,从皮衣破损的程度来看,伤痕有的像是被鞭子抽的,有的像是被刀划伤的。
从不同武器来看,应该是打群架所伤。
应该是打群架吧!云墨不确定的想,毕竟从她的伤口来看,敌人可丝毫没有心慈手软,很多伤口深可见骨。
他走上前,准备给她简单处理一下伤口。
结果,他刚靠近,本来应该昏迷的人,突然睁开眼睛眼神冰冷的盯着他,她看起来眼神清醒,但是布满眼珠的红血丝暴露了她的状态并不好。
这是一个很警惕的人!云墨心里想着。
虽然此时地上的人看着很虚弱,但云墨本能的觉得危险,他觉得哪怕她此时虚弱的状态,杀死他应该轻而易举。
所以,他机智的停住了脚步,举起双手道:“我没有恶意,只是想帮你清理下伤口。”
“不……要去医院!”地上的黑衣女人挣扎着说了一句,彻底的晕了过去。
云墨上前抱起地上的女人,她如绸缎似的黑发垂了下来。露出一张苍白的精致小脸。
明明再次醒来,身上的伤口已经被处理过了。她看了一下四周,这是她晕倒前的房间,虽然当时她清醒的时间很短暂,但当时四周的环境她匆匆一眼,已经了然于心。看来对方听了她的嘱托,所以没有送她去医院。
卧室里面很安静,明明趁着没有人,接受了原主的记忆。再次睁开眼睛,明明的眼神有些复杂,原主真的是一个很凉薄的人,这种凉薄或许是来源于骨子里的继承。
毕竟,原主的整个家族的兄弟姐妹都和她如出一辙的凉薄淡漠,或许原主是隐藏的最好的一个,
这个杀手有点冷 (三)
毕竟,原主的整个家族的兄弟姐妹都和她如出一辙的凉薄淡漠,或许原主是隐藏的最好的一个,也或许是没有出现让原主在意的人和事。
原主是一个很冷漠的人,但是这样冷漠的一个人却为云墨破了列。
原主的母亲是一个华夏女人,遇到了偷偷溜来华夏旅游的M国英俊男人,两人一见钟情,后来有了原主,原主的母亲随男人回了M国,却发现男子的家世远超自己的想象。
M国夜家,富可敌国。不仅在M国权势滔天,去往世界各地都是被捧着的存在。
如果说这一切让原主的母亲恍如梦中的话,那么原主父亲那一溜烟可以组成一个足球队的私生子,简直让她晴天霹雳。
她摸着肚子里的孩子,看着他私生子最大的已经满了5岁,最小的将将满月,顿时心底一片冰凉。
拖着大肚子连夜回了华夏,不久后生下原主便去世了。
原主是在孤儿院长大的,4-6岁左右的时候才被接回了夜家,跟夜家众多血脉一样,参加养蛊式的继承人选拔。
传说在古时的苗疆人,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它们自相残杀,经年后,视其独存的,便可为蛊害人。
原主在回夜家前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孩子,回夜家后,双手沾满血腥,也没有了一个孩子应有的权利。
在每个杀手营,最后唯一活下来的人会参加继承人的选拔,接着便是一系列的学习和训练,然后出任务,完成继承人最后一次的选拔,成为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原主的父亲如同古时候的帝王一般,拥有的女人遍布世界各地。孩子更是多的如同地上的尘埃一般不值钱。
夜家是一个庞大的百年传承家族,他跟一般的世家不一样,如果说大多世家的继承人母亲一般都是出自世家的话,那么夜家反而把世家女的孩子排除在了继承人之外,也就意味着世家女生出的孩子,不用参加血腥的杀手选拔,这对于纨绔子弟来说,显而易见的是一件好事,但对于一些有上进心的孩子或者说家族,就不是一件友好的事情了。
他们不会放弃成为下一任家主的机会,且身后有着庞大的家族支撑,这样的一般会被称为伪继承人。
成为继承人之后,除了可以享受夜家认可所带来的权利,然后就是来自其他继承人的暗算。
夜家的继承人有八九个,这还不包括伪继承人。但家主的位置只有一个,竞争激烈程度不亚于古王朝时候的九龙夺嫡。
原主这次受伤是来自其他继承人的暗算,和身边人的背叛。这次的受伤算是原主的黑历史,在她刚刚成为继承人的时候躲过了重重算计,没想到这会儿大意失荆州,如果不是被云墨捡了回去,这次可能会要了她的命。
原主躲在云墨这儿,养好了伤。同时也深深的喜欢上了云墨。但因为她身份的问题,身边总是算计重重。
因为太喜欢,她怕云墨成为了她的弱点,被人用来威胁她,而受到伤害。所以连说出口的机会都没有,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开。
对于云墨的好兄弟喜欢他的事情,原主也是知道的。但是原主的兄弟姐妹众多,特别是她熟悉的几个继承人,大众情人不要太多,男主通吃。所以对于外人很难接受的同性恋,原主看的多了反而没有觉得惊奇。
当然,身为她的情敌,原主再大度也不可能去撮合他们,她尊重云墨的选择,也不想对云墨的朋友动手,让云墨知道后怨怪她。
当原主踏着累累白骨,带上王冠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云墨已经身亡多年了。她想过或许云墨会已经结婚生子,或许跟他的朋友在一起了,她想过许许多多的可能就是没有想到他会已经去世了。
原主发了疯一样的派人去查云墨生前发生的事情,资料详细到他每天说过的话,或者别人对他说的话,看到云墨的朋友对他说的话和做的事情,她的眼中闪过一丝血色,当看到云墨的朋友在他去世没多久后消失了,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居然没有把人找出来。
这个世界上没有夜家找不到的人,哪怕那是个死人。
但确确实实那个人消失了,最后在原主的一直追查下才发现他消失在时间裂缝中。
“哼,便宜他了!”明明的脑海中响起原主的一声冷哼,通过声音明明仿佛看到了一张精致的脸上闪过轻蔑而讽刺的神情。
她喜欢的人就被这样几个渺小如蝼蚁的人联手害死了。
这样的家世连让她动动指尖来对付的欲望都没有。
她甚至不需要说话,只需要一个不喜的眼神就自然有人为了讨好她,去刁难他们。
看着那些平日里在这一亩三分地,高高在上的世家一个个破产,却连自己得罪了谁都不知道,原主眼中闪过一阵轻蔑。
哪怕她没有继承夜家,只是身为夜家的继承人,这样的土鳖世家,她都能让他们一一破产,想到云墨就是被这样几个人害的身亡。
原主的心里就一阵痛苦,她悉心保护的人,为了能让他平安活着,她毅然选择黯然离去,却没想到还是没有保护住他,反而让他死的更加凄惨。
可以想象,原主的心中有多痛苦,她一次次的后悔如果当初她做了另一种选择会不会不一样?
她当初如果将云墨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保护起来,虽然会经历重重磨难,但他此刻必然还活着。
原主的心愿有三个,第一个是保护云家,避免剧情中云家家破人亡的结局,第二个是和云墨在一起,第三个是继承夜家。
接受完原主的心愿,明明睁开眼睛,发现云墨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
现在应该是晚上,屋内没有开灯,已经全黑。要不是凭着良好的视力,明明还发现不了完全隐没在阴影中的云墨。
她躺在床上微微偏过头,便能看到站在窗前的云墨,从她的角度看过去,刚好可以看到他微皱着的眉。
这个杀手有点冷 (四)
窗外明明灭灭的灯光,映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他轮廓分明的侧脸。
明明转了转眼珠便明白了,云墨肯定是在为好朋友喜欢他的事情而烦恼。毕竟,不是谁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情的,云墨虽然不说,但是从小到大只有这么一个好兄弟,他还是很在乎这个兄弟的。
这样想着,明明拉开被子,踮起脚尖下了地,她的动作如同猫一样无声无息,等云墨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明明壁咚在了墙角。
“你就是救了我的人?”明明将脸颊贴近云墨,云墨睁眼就可以看到一张放大的精致脸庞,他有些羞又有些恼,他虽然因为云悠的原因有些抗拒交女朋友,女生在他眼里都带着些矫情,无理取闹和不懂事。
以往不是没有人像他告白过,但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大胆的,顶着他的冷脸往上贴。他垂下眼帘都能感受到无限贴近的鼻尖,这导致他一动不敢动,生怕一动就撞到一起了。
明明看他没有回答也不在意,继续道:“你做我男朋友吧?”
云墨似乎瞬间明白了吐气如兰这四个字的意思。
“好。”
云墨:……我是谁?我在哪?话说刚刚那个好,不是他答应的吧?
明明却没有给他纠结的时间,放开他笑眯眯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就说定了哦!”
云墨这才发现他给她包扎的纱布上都渗出血液了,她的伤口裂开了,不过也是她身上很多伤都是深可见骨的,哪有那么快能好起来。
明明注意到他的目光,看了染血的纱布一眼,不在意的挥了挥手,语气有些漫不经心:“放心,死不了!”
窗外的风撩起她的发丝,此刻她有种强大的气场,云墨看她回头认真的看着他:“我叫夜明明,你可要好好记住,这是你将来老婆的名字。”
云墨:……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厚颜无耻的女生,他突然觉得如果云悠有她一半的厚脸皮,就不会这么多年都追不上她的未婚夫了,虽然说他对于云悠的未婚夫一百个看不顺眼,对于他们两个不能成的事情乐见其成。
心里虽然想着明明厚颜无耻,但却下意识的按照明明的话将她的名字一笔一划的刻在心上。
云墨看着明明渗血的伤口,皱了皱眉,上前一步公主抱将她给放回床上,正准备去给她找药箱,结果就看到不科学的一幕,只见本来紧紧包裹在她身上的黑色皮衣不知道明明按了哪里?自动生成了一个空间,然后不知道明明从里面掏出了什么神仙液体,涂抹在伤口处,本来深可见骨的伤口瞬间就复原了。
这样的伤云墨原本估算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半载才能愈合,而且会留下伤疤,结果她复原的伤口处皮肤如同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白嫩。
这样的技术,哪怕他找最好的医生都做不到。对于明明的身份,他有诸多猜测,最终却什么都没有问。
云墨发现自从他交了女朋友后,就很少烦恼朋友的事情了,对于自己兄弟突然爱上他的事情,他是有些措不及防的,甚至烦恼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但是因为有了女朋友,他整天整天的时间都被女朋友占据了,明明总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点子。但确实都很有趣,原本他以为女孩子的爱好只是逛街,护肤,和龙一样喜欢亮晶晶或是粉嫩嫩的饰品。
但明明不是,她对于骑马、射击比他还强,云墨初看到的时候还很惊讶,但随后又觉得发生在明明身上的一切都很正常。
“你交女朋友了?”云墨看着突然收到的一条信息有些沉默,良久他才移动手指回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的?”他和明明在一起的事情虽然没有特意隐瞒,但也没有大肆宣扬。因为察觉到明明的身份特殊,他几乎都没有带明明见过他认识的人。
对面沉默半会才发了几个字过来:“你的朋友圈。”
云墨听了下意识的翻开自己的朋友圈,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照片,这些都是明明发的,美名其曰宣誓主权。
最开始的一张是阳光下两人的手牵在一起的照片,不得不说普通的一张照片被明明拍出了唯美的感觉。最新的一张照片是明明靠在他的肩膀上面沉睡,发丝挡住了她大半张脸,但却挡不住她的倾城绝世。他回头望着明明,眼神深情眷恋,他伸出手指隔着屏幕抚摸明明的脸,从来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也会有这样温柔如水的眼神看着一个人。
突然,云墨的腰间一紧。他回头看到明明露出的小半张脸,那倾城绝世的容颜上满是气鼓鼓的神情:“真人就在你面前,你为什么还要去抚摸照片啊?你想的话,看在你是我男朋友的份上,给你摸一下脸。”说着,她一脸肉痛的将脸侧过来,示意他可以摸了,那小表情仿佛被他摸一下,就会损失十万八万的。
云墨看着她眼里满是宠溺的笑意:“可我觉得照片上的你比较好看呀!所以我更喜欢照片。”
明明顿时气成了一个河豚。
就在两人打闹间,云墨的手机视频响了起来,他随手接了,待看清对面的人,他的身体不动声色的僵了僵。
而视频那边的人,看着他们搂在一起的身躯,顿时危险的眯了眯桃花眼。这也是云墨之前没有察觉出他会喜欢上自己的原因,就是因为好基友这双眼睛,他换女朋友跟换衣服的速度一样,多情而又薄情。
跟他好朋友比起来,云墨简直是片叶不沾身,反而比他朋友更像是一个同性恋。
云墨看到视频对面的人眯着的桃花眼,瞬间有些慌乱。他怕他说些有的没的,让明明误会。
而这个时候,明明还好奇的将头凑了过来:“是谁呀?”
待看清视频对面人的长相,她呀~的一声惊呼出声,似是没想到对面的人长的这么帅,热情的扬手打招呼:“小帅哥,你好啊!”
这个杀手有点冷 (五)
云墨这才反应过来,他的朋友可比他受欢迎多了。尤其那一双桃花眼,半点不显得他的五官轻佻,反而很萌,但又不是那种呆板的萌,他的萌里面又带着自己风流不羁的洒脱,所以哪怕很多女生知道他花心,仍是无可自拔的爱上他。
加上他本人又会说,油嘴滑舍的,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往外倒,以往云墨不认同他花心的行事风格,提了一两次他反而换女朋友的速度更快了。云墨也就没有管了。
以往他觉得自己的兄弟花心,换女人如换衣服的作风不好,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此刻明明跟花花公子热情的打招呼,他瞬间就觉得整个人不好了,万一明明也喜欢上了他的兄弟那怎么办?毕竟他兄弟的女人缘比他好太多了。
云墨在想些乱七八糟的,而视频对面的人却没有搭理明明,相比起明明打招呼的热情,他就显得有些冷漠了,他眯了眯自己的桃花眼,看着云墨走神的脸庞,有些不悦的勾起唇角:“我没有想到你会交女朋友,毕竟我一直以为你喜欢的是我。”
其实,云墨喜不喜欢他,他心里自然一清二楚。他重生回来的时间点不对,如果他重生在没有向云墨摊牌的时候,他可以选择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来感化他,但是他重生回来后,云墨已经在国外躲着他了。
他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上一辈子云墨到死都没有谈过恋爱,这一次又是交了女朋友又是发圈的,于云墨的行事风格一点都不符合,原本他以为云墨也重生回来了,但通过这一通的视频,以他对云墨的了解,他发现云墨还是原来的那个云墨。
想到上辈子的这段时间,云墨确实有段时间是联系不上的,所以上辈子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云墨也有过喜欢的人?所以才会那么抗拒跟他在一起?
他猜测着云墨的情况,嫉妒如同蚂蚁般啃噬他的心。他却从来没有想过问题是出在自己的身上。
上辈子云墨虽然也救了原主,但原主喜欢上了云墨后,不忍心云墨承受跟她一样的分离之苦,所以两人之间一直是原主在暗恋云墨。
他说这句话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离间他们的感情,如果那个女孩子因为他的话,误以为云墨是个同性恋,他们感情不深的话,说不定直接就分手了。
如果他们感情深,他这句话也可以成功的在那个女孩子心里种下一颗怀疑的种子,毕竟以他谈过一卡车的恋爱经验来说,女子本性多疑。给她们一点线索,她们会用各种方式验证出她心中的真相。
看着屏幕中那个和云墨如同连体婴儿连在一起的女子睁大眼睛,一脸惊讶的看着他,他不禁勾了勾唇,鱼儿上钩了。
云墨作为他的好兄弟,当然知道他的打算,所以只能着急的转身看着明明,却因为太着急而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你怎么会这么想?虽然我承认你长得挺帅的,但阿墨喜欢的是男生还是女生,我还是分得清的!”明明说完,望向他的眼神,仿佛在望着一个智障。
明明看着视频中的人明显僵在脸上的微笑,心中略显得意的笑笑,小样这点手段还想用在姐的身上。
屏幕突然一暗,然后页面回到了聊天页面。显然是屏幕对面的人因为太生气而直接挂断了视频。
然后,明明就听到了云墨的故事,当然他的版本和原主记忆中是不一样的。
在他的眼中,他的好朋友还是他的兄弟,而且他朋友的女生缘一直很好,所以这也是他从来没有想到的原因。
自从他来到美国后,他们就断了联系,今天还是云墨第一次回复他的消息。
明明看着他皱眉苦恼的样子,有点于心不忍,她伸手抚平他的眉头:“你为他的事情苦恼,还不如为你自己多苦恼一下呢?”
云墨:“……什么意思???”
明明本来靠在沙发上,她起身披了一件外套,边照镜子边说:“有时候你以为生活已经很苦了,但到最后你才发现更苦的还在后面呢!”
她对着镜子整理了自己的衣领,然后转身看向云墨:“我带你去见我的……”她停顿了一会儿,云墨清楚的看到她的眼里有片刻的迷茫一闪而过,然后才听到她说“家人。”
云墨心里有些疑惑,她刚刚的迷茫不会是针对怎么称呼她的家人吧?随后,他摇了摇头,觉得不可能。
明明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只是叮嘱他道:“他们可能会不太友好,你可要做好心里准备!”
云墨点了点头,表示理解。毕竟他也是有妹妹的人,哪怕他和他妹妹的关系不太好,如果有人想拐走妹妹,他也会不友好。更何况,明明长的这么精致,性格也这么可爱,她家人可能稀罕她稀罕的不行,对他不友好,他是可以想象的。
他点了点头,对明明说:“你放心,我已经做好心里准备了。”
明明:……我还什么都没交待呢!他居然都知道了?
不过知道了也好,免费她多费口舌,想了想,为了避免云墨太紧张,明明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一切有我!不用太担心!”
云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就是有你我才更担心啊!但是看着明明黑亮的眼睛里透出的关切眼神,他又说不出拒绝的话。
只能默默的抗住所有的压力,他都能想象的出待会儿明明的家人刁难他,然后明明护着他,她的家人看他更不顺眼的画面了。
明明又换回了那件黑色的皮衣,这套皮衣也是很神奇,他第一次见明明的时候,明明的身上有很多伤口,皮衣也破损了,但是现在明明的皮衣不仅完好,而且换了个款式,会自动愈合的衣服,跟人的皮肤一样。云墨打了一个哆嗦,被自己的想法恶心到了。
明明将头发在头顶,高高的束成一束。整个人看起来干练又攻气十足。
整理好自己,两人便一起出门了。
这个杀手有点冷(六)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紧张,云墨突然发现自己今天格外失常。以往的成熟稳重,突然消失了一般。
开车到了地方,停好车下车后两手空空,他才想起没有带上门礼物,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他从车前面绕过去帮明明打开副驾驶的门,看着明明下车自然的挽过他的手臂,才开口道:“我们忘记带礼物了,先去挑选点礼物再进去吧!”
明明一听到礼物就想起原主原来给她的兄弟姐妹挑选的礼物都是什么?炸弹,子弹……
虽然她觉得云墨这个主意挺好的,但云墨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为了不吓到他,明明还是摇了摇头:“不用带礼物了,不然你会很危险!”
云墨……为什么带个礼物他会很危险,他瞬间想象成带了一个果篮,苹果劈头盖脸被明明的家人向他砸了过来,我靠,想想就疼。
要不,带牛奶?但是想到牛奶扔到他头上,包装破损,奶白的液体从他的额头往下滑,衣服鞋子上都是,他就有点不寒而栗。
要不带轻点的东西?茶叶?但貌似茶叶包装盒角很尖锐。
虽然说带礼物会很危险,但是不带礼物就太无礼了一些,于是他道:“可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明明打断了:“不用可是了,她们已经看到我们了,赶紧进去吧!否则等我们准备了礼物,她们说不定早就走了。”
云墨顺着明明的视线看过去,果然看到二楼的窗前有一个人影一闪而过,他没有看到具体长什么样子,因为在他抬头的时候,对方已经进去了,只看到了一缕金色的头发。
云墨想到明明的家人连他买礼物的时间都不愿意等,可见是多么不待见他,他迈着千斤重的步伐跟着明明一起走了进去。
两人上了电梯,直奔二楼。在电梯上,云墨还是有点担心的问:“第一次见伯父伯母,空着手去,这也太不礼貌了吧?”
明明侧头看了他一眼:“不用担心,我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我的父亲很忙,甚至连我几年都见不到一次面。”说到父亲时,她的语气有些微微的冷,停顿了一会她才继续道:
“今天带你见的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这次云墨清楚的发现,明明的两次停顿绝对是因为不知道怎么称呼她的兄弟姐妹,因为这几个字挤出来的实在是生疏。
云墨试探着问到:“你跟她们关系不好?”
“嗯,争家产的关系。”
短短的几个字云墨已经明白了她们的关系,他见过太多为了争夺家产闹的头破血流,六亲不认的事情。
电梯很快到了,他跟着明明进去,发现里面乌烟瘴气,里面的人很多不大的一间屋子里面满是人,他一眼就看到了一个金发少女,屋里金色头发的人不少,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眼看过去就知道站在窗前的是她。
可能是阳光下的那缕金发给他的映像太过深刻了吧!所有人的金发里面就数她的最好看。
此刻金发少女懒洋洋的倚在沙发上,左右手各搂着一个少年,看到明明出现。她抬起眼睑看着明明,那眼神有点奇怪。
云墨立马上前挡住了金发少女看向明明的眼神,那眼神有些奇怪,有点类似于他这一生最好的兄弟向他表白时的眼神,其中又夹杂着一些看情敌的眼神,这两种眼神放在两个人身上或许没有什么?但这两种眼神同时在一个人身上,那就有些说不出的怪异。
大厅的气氛很是尴尬,每个人身边或多或少的拥抱着两三个美女或美男,最出格的是他居然看到两个男的抱在一起啃。
明明对于夜家的混乱程度已经从原主的记忆里有所了解了,所以并不惊讶,她径直带着云墨走向一侧的沙发。
两人一路走来,大家看似对他们不闻不问,但是云墨能感觉到很多隐晦的目光,那目光里的忌惮和恶意,几乎令他不寒而栗。
反倒是明明在这样的目光里坦然自若,丝毫不受一点影响。
她拉着他在沙发上坐下来,身体往后仰,一只手搭在沙发背靠上,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
对面的金发少女懒洋洋的开口:“哟~不介绍一下,这位是?”
云墨的身体开始微微紧绷,又来了这种感觉,这种语调,他刚刚的怀疑又升了起来,难道金发少女深爱明明?
倒是明明仿佛没有发现对方的阴阳怪气,落落大方的道:“介绍一下,这是我深爱的男朋友云墨。”
金发少女听了拍着手站了起来,起哄道:“我们夜家就属你最痴情也最洁身自好,大家都有男伴女伴,难得你带着男伴来,必须亲一个。大家说是不是啊?”
周围的人看到金发少女开始起哄,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跟着起哄,起哄声连成一片:“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云墨正准备出声拒绝,就看到明明飒然一笑,歪头,揽过他的脖子就亲了过来。
云墨想要拒绝,却挣脱不了她的力量,明明虽然看起来瘦小柔弱又可怜,但是长年训练出来的力量,真不是一般人能抗的住的。
等到明明放开他,云墨的脸已经嫣红,幸好室内的光线很暗,估计没有人注意到他红的发烫的脸颊。
他跟明明说了一声,明明点了点头。他才起身去了卫生间,捧了两捧凉水拍在脸上,依旧没有让他的脸颊上的红晕散下来。
想到刚刚那个吻他有些控制不住的面红耳赤,但又有些恼明明轻佻的态度,自从进了这个城堡,明明对他的态度就有些不同了,仿佛他和在做的所有玩物一样没有任何区别,但又特别在意他。
就在云墨纠结的时候,女洗手间出来了两个女生,其中一个边洗手边说:“我看夜明明挺在乎今天这个男的,你说我们要不要?”说着,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另一个女生惊呼出声:“你忘了易杨的下场了?曾经,易阳不也是被夜明明宠上了天,可最后到死,她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这个杀手有点冷(七)
“易杨。”云墨无声的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继续竖起耳朵听两人的对话。
先前做抹脖子动作的长发女生听了沉默了一会儿:“是啊!谁能想到呢!当时是明明第一次带男生出席我们的聚会。开始所有人都没有把那个男生放在眼里,结果后来明明对易杨宠上了天,恨不得他要天上的星星都给他摘下来,结果谁能想到呢?”
她对面的女生小声的说道:“听说,易杨是那个人喜欢的男生,本来两人两情相悦,后来明明将人抢走了。结果等到易杨喜欢上夜明明之后,夜明明达成了自己的目的,反而就不管易杨的死活了。”
“你说这一位会不会也和易杨一样的下场?”
短发女生捂嘴笑了:“说不定这位还不如易杨呢?毕竟第一任总是让人映象深刻一些。”
两人洗完手,渐渐走远,声音也慢慢的听不到了,云墨才从盆栽后面出来,他站在男洗手间的洗手池旁,这里有一盆一人高的盆栽,完美的挡住了他的身形,导致两人并没有看到他。
在回去的路上,明明开车,云墨坐在副驾驶上。两人一路无话,直到明明将车停在路边,解开安全带侧过身子看向他:“怎么了,看你回来的路上一直闷闷不乐。”
云墨低头,看着齐自己胸口的小脑袋,她虽然仰头在问问题,眼睑却垂着,露出她涂的浅金色眼影,微微的珠光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流光溢彩。
云墨本来在想的问题就卡壳了,在进城堡后他看到一位大师的字画随意的挂满了整个大厅,那位大师的字画他家里也有一副,被他的父亲花了上亿拍下来,小心收藏在书房里的。
平日里碰都不会让他们兄妹两个碰一下。
但是在夜明明这里,只是随意的一个小型聚会的城堡,装饰用的字画就是这位大师的,甚至对于他来说是很奢侈的挂满了整个大厅的墙面。
以前他被别人称为富二代,但是他发现跟明明比起来,他简直就像是一个贫民。
现在云墨很想问:无意中发现自己的女朋友是神豪怎么破?急
他似乎有些重新理解了门当户对这个成语的意思。
他和明明的关系不对等,在明明那帮并不友善的兄弟姐妹眼里,他就如同她们身边的众多玩物一样,是明明身边一个临时的乐子。
一路上,他想过就这样放弃明明,但他发现他做不到,无论是可爱的她、温柔的她,还是此刻妆后疏离的她。
他发现他都放不下了,他以前总觉得云悠丢人,天天追着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后面跑。
但是他此刻有些理解云悠的感情了,如果是明明,他也愿意追随她的脚步。
他伸出手,紧紧的抱着明明。明明有些疑惑,云墨是一个感情很内敛的人,性格又如同老干部一般古板,跟他相处这么长时间以来,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抱她。
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伸手回报住他,轻轻的安抚他的背。
过了一会儿,云墨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不可否认,洗手间两个女生的一句话,让他如哏在喉。
“明明对易杨宠上了天,恨不得他要天上的星星都给他摘下来。”两人的话不断在耳旁回响。
他推开明明,声音冷漠的问道:“解释一下吧!”
明明:“???”
云墨眯了眯眼睛:“提示一下,易杨。”
明明眯眼想了一会儿,她只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但是真的有点记不清这个人了。
云墨觉得心有点凉,虽然他并不希望易杨是明明心中的白月光,是他永远都超越不了的存在。
但是明明对曾经宠上天的人忘记的这么快,那只能说明她并没有把那个人放在心上。
而他的地位说不定还不如易杨呢?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不得不说洗手间那两个女生说的有道理,第一任总是让人印象深刻。
他虽然28岁,才第一次谈恋爱。但也知道初恋是最让人难忘的。
就在云墨胡思乱想时,明明终于在原主的记忆角落里找到了关于易杨的事情。
因为是发生在原主身上的事情,又与剧情无关,还是已经死了的人,所以明明就没有多在意,忽然听到这个名字才有些懵。
经过明明的描述,云墨终于知道了事情不是他想的那样,但对于夜家这个他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家族,感觉更复杂了。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家族啊?云墨在心里轻叹一声。
原来易杨是从前一个继承者喜欢的人,应该说她们两人互相深爱,那个继承者能力极强,已经是板上钉钉的夜家下一任家主了,在夜家的地位如同古代的太子。
虽然不是每一任太子都能坐上王位,但能在众多继承者中脱颖而出,足以证明她的优秀。
后来,原主出了夜家训练营,遭受到了所有继承者的联手打压,她几乎在绝境中活了下来,好在夜家的规矩虽然变态,但是毕竟不是真的希望出了训练营的人就这样死了。
所以给每个出了训练营的人都留了一线生机,这一线生机极其渺茫,抗不过去就是死亡。
好在,原主抗住了,并且慢慢的后来居上,让当时的太子感到了威胁。那个太子有一个深爱的人,就是当时的易杨。
太子让自己深爱的人,来到明明的身边做卧底,她知道像她们这样的人,感觉都太敏锐,连每个毛孔都仿佛是探测仪。
她让易杨去之前,让易杨把明明当成是深爱的自己。易杨为了深爱之人的王位,也愿意做出这样的牺牲。
可惜,她们都不知道的是,原主早就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当时隐忍不发,不过是为了先解决另一个跟她竞争的继承人。
顺便观察一下两人的感情够不够深,结果还没等她出手,易杨就来到了原主的身边,原主便将计就计……
于是就有了原主宠易杨宠上了天的传闻,大概连原主自己都没想到。
这个杀手有点冷 (八)
原主唯一没有想到的是易杨居然会爱上她,为了她而背叛了前太子。
前太子估计到死也没有想通这一点,她太自信了,所以她从来没有想过易杨会变心,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到死都死不瞑目。
明明因为选定了云墨,所以并没有隐瞒,虽然寥寥数语,但将她所处的危险环境都告诉了云墨
云墨垂眸轻叹一声,轻轻的将明明拉过来,拥抱住。
在明明说的时候,他就想过了,那是一个他不曾踏足过的世界,他不像明明一样从小进行过专业的训练,或许此时两人分开,各归各位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云墨只是这样想想,就觉得自己心痛的无法呼吸,所以28年来,头次他想任性一下。不想其它的,只和明明在一起。
他双手捧起明明的脸,两人双目对视,他直视明明的眼睛:“如果有一天你处于前太子同样的境地,你会做和她同样的决定吗?”
他要问清楚,如果明明有一天处于和前太子同样的境地,是否会做和前太子同样的决定。他不是易杨,绝不同意。
虽然他此时是这样想的,但他的心底隐隐动摇,如果有一天明明真的处于前太子那样进退两难的地步,他真的会只在乎自己的感受,而置明明于不顾吗?
答案是否定的,恐怕到了那个时候,为了明明的安危,他会做出和易杨同样的决定来。
这样也可以看出来,易杨能做出这样的牺牲,他和前太子的感情一定很深,结果最后为了明明却背叛了前太子。
想到这里,云墨低头咬了明明一口,让你招蜂引蝶!
云墨的咬下去的力道可真不轻,明明痛的嘶了一声。无辜的看着云墨,她不就回答云墨的问题慢了一点吗?有必要这么咬她吗?
本来她还打算逗逗云墨的,但是看云墨此时生气的样子,她赶紧把这个念头打消,实话实说道:“我不是前太子,不会做跟她一样的决定。学她干嘛,学她一样把心爱的人送到别人身边,好让自己心爱的人移情别恋,反手给她一刀?”前面明明的语气充满了自负,说到后来,她眼神幽幽的看着他,好像他真的已经喜新厌旧爱上了别人。
说到后来,明明眯了眯眼睛,警告云墨道:“你想都不要想,我不是前太子,不会让自己处于那样的境地。哪怕真的有一天处于那样的境地,我也会奋力一搏,赢了则活着,输了则让你跟我一起陪葬。”
说完,又怕吓着云墨了,所以缓了缓语气道:“当然,如果你不愿意,我在临死之前会安排好你,让你回到华国。”
明明这句话倒不是假话,她是真的这样想的,毕竟云家就靠他继承家业了,他那个妹妹就是一个草包傻白甜,肯定是指望不上的,偌大的一个云家到了云悠的手里,那只有破产的份了。
上一世,云悠有父母哥哥,结果都因为她的作,家破人亡了。更不要说如果没有云墨,云父云母又不知道自己家里有个大杀器,那云家简直是一个大写的杯具……
想到这里,明明是真的一点都没有让云墨和她一块去死的想法了,毕竟人还是要多做点善事。
云墨没有说话,只是抬手抚了抚她的头发。
明明重新启动车辆,但是并没有回云墨的公寓,而是回到了她的家。这个是她跟云墨商量好的,云墨倒是觉得无所谓,他住在哪儿都可以!
明明到家后,管家已经带领着佣人在门口等着了,看到明明的车子停下来了,绅士的打开车门,迎接她出来。
云墨下车,走到明明的身边,管家微笑着打招呼:“云先生,欢迎来到城堡!”
所有的佣人穿着统一的服饰,齐齐向明明九十度躬身欢迎她的归来。
云墨一开始没有防备,被吓了一跳,他家里虽然也有佣人,也有管家,但是并不会像这样,更多的是看到他的家人回来了,大家点头打个招呼,如:“云先生回来了!”之类的,不会像现在这样隆重。
一进城堡,管家风趣幽默的给他介绍城堡,管家是一个头发花白的帅老头,他的语言生动形象,一些小事经过他讲出来,都带着说不清的诙谐。
两人交流了一路,云墨还有点意犹未尽,到了客厅,云墨对于明明的土豪程度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哪怕明明家里豪的超出他的想象,他依旧淡然处之。
两人落座之后,以云墨的眼力桌上有一半以上的菜都看不出名字。但是他试着尝了尝,味道极好,特别是桌上的一碗鸭汤鲜的他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
两人吃完饭,桌上的菜还有一半没有动,云墨虽然想每种菜都尝尝是什么味道,但是无奈桌上的菜太多,他尝了一半就已经吃撑了,这是他28年来,头次把自己吃撑。
看着桌上的剩菜,云墨几乎是本能的说道:“就我和明明两个人吃饭的时候,不要这么多菜,太浪费了!”
站在一边的管家,笑着答应。从头到尾都没有请示一下明明,他家的管家如果有客人提出改变家里习惯的要求,肯定第一反应是先看向他的父亲,他父亲微微点头后,他才会笑着答应。
云墨开始以为是明明提前跟管家沟通过了,正觉得有点暖心的时候,却听到明明的声音:“管家你还是一如既往的贴心,连一点小细节都力求完美,我身边还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管家微微一笑:“了解清楚家主的想法,做出合理的安排,这是我一直保持的最大竞争力。”
云墨就有些吃惊了,明明自己家里的管家居然这么厉害,连明明这段时间出事有关的事情都已经了解清楚了。
要知道,今天去参加聚会的时候,那些继承者对于他跟明明的关系都不是很清楚。
而且,那些继承者用明明的话说都是经过特殊训练,精英中的精英。
这个杀手有点冷 (九)
云墨就这样在城堡里面住了下来,越经过相处他越是发现明明几乎是一个全才,还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吗?
回到了城堡,明明又开始忙碌了起来,他们之间相处的最多时间是晨跑,云墨一直保持着晨跑的习惯,没想到,明明每天早上都有长跑的习惯来保持身体的耐性以及体力的稳定性。
明明每天早上都是五点起床,风雨无阻。每天5点到6点都是她的学习时间,哪怕她此时已经这样全才了,她从没有停止过输入,一直保持着给自己充电。所以一般没有特殊事情,明明一般都会早睡。
跟明明一起住在城堡的日子,云墨发现了明明的很多好的习惯和不好的习惯。
好的习惯:比如说每天都保持学习,锻炼。但同时明明对于护肤等等一系列的事情也一样的看重。
本来坚持护肤也是一个很好的习惯,但是——
明明居然有一个男的护发师,也是一个很牛的人物,在香水界顶顶大名,他调出来的香水,每次都是卖到断货,也是一个很任性的人,每年出的新品不出三款。
这样一个在外界顶顶大名的人,调香只是他的兼职,而他的本职是明明的护发师。
明明的发质确实很好,黑色的长发如同绸缎般披洒下来,黑亮有光泽,而且明明一般出门都会给头发做防晒。
但是看着其他人帮明明护理头发的样子,某个大醋坛子又开始吃醋了。
好在明明敏锐的察觉到了云墨的情绪,于是便把头发交给了云墨护理。
本来明明觉得云墨对于这样枯燥的事情可能会不耐烦,可是没想到云墨居然乐在其中。
每周帮她护理完头发吹干之后,都会把玩她的头发,欣赏自己的杰作。
这天,同样的云墨帮明明护理完头发,明明难得的放松,靠在云墨的肩膀上打着手游。云墨一手抚摸着明明触感良好的头发,一边轻轻的叹息:“怎么办?我发现我每跟你相处多一天,就多爱你一点。”
他的声音很轻,轻的放佛如同风中的叹息,这样的话他平时是不会说出来的,此时是因为明明打游戏很专注,所以他觉得明明不会听见。
哪知道他的话音刚落,明明就放下了手机,她抬头捧着云墨脸颊,在他那艳红的薄唇上轻轻落下一吻,然后认真的看着云墨到:“我也一样,每跟你多相处一天,就多爱上你一点。”
云墨垂下眼睑,白玉般的脸颊如同酒后般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晕,让明明忍不住又亲了亲他的脸颊。
她终于知道文中说的美色误人了,刚刚她对云墨说的也不算是假话,云墨的性格古板,原本这样的人性格是不太讨喜的,但他性格的古板却并不是要求别人怎么样,反而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云墨觉得,他跟明明住在城堡的这一段时间,是他进步最快的一段时间,每天都有新的收货,每一天都在成长。
他虽然对于明明的家族还是了解的不是很多,但是偶尔和明明一起出门的时候,看到一些皇室都对明明客客气气的,甚至明明的态度还有些傲慢。
他心里有种莫名的紧迫感,不想成为拖明明后腿的人。所以他现在的时间都是按秒来计算的,这个习惯也是他跟明明学来的,普通人的一天八个小时能做多少事情,而明明同样的一天却活出了普通人几倍的感觉。
而且她尽管忙碌,但是做事情却显得游刃有余,每个星期还能抽出时间看一部电影,玩两局游戏。
明明结束了一局游戏,其实城堡里面有专门的游戏机室,夜家已经研发出了3D游戏,但是明明玩的次数却屈指可数,她每个星期只玩一两局游戏,而且都是躺在云墨的怀里,然后拿着手机玩。
反倒是云墨刚开始看到3D游戏仓的时候,经常去玩玩。但是后来看到明明的努力后,他也忙碌于他的事业,反而去的次数少了。
云墨也发现了,夜家自己研发的一些东西都是都是不外传的,只给夜家用,但是夜家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把一些在夜家淘汰的技术,拍卖出去,他发现一些世界排名榜上的集团都多多少少有着夜家的影子。
明明打完了一局游戏后,她放下手机,突然对云墨说:“我们明天回华夏吧!我想见见伯父伯母和妹妹了。”
云墨开始还有些懵,因为他知道明明在华夏已经没有亲人了,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明明说的是想见见他的父母和妹妹。
“怎么这么突然?之前都没有听你提到过。”云墨有些诧异的反问道。
明明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怎么?不敢带我回去,别是在家里还隐藏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
明明边说着,边拎起他的耳朵,大有一副不答应,你就看着办的样子。
云墨被明明拎着的耳朵动了动,耳尖悄悄的红了。明明的力气非常的轻,说是拎,但是手只是轻轻的放在他的耳朵上。她的手仿佛柔弱无骨,只是这样轻轻的放在他的耳朵上,他就觉得很舒服,有种希望她一辈子别把手收回去的冲动。
虽然,明明极力隐瞒,但是云墨还是察觉到了她情绪的不对劲。他拥抱住明明默默地安抚,轻轻的吻了吻她柔软的颈侧:“好,我们回华夏,丑媳妇终于要见公婆咯!”
云墨努力的让自己的语气轻松欢快,但是悲伤的氛围却依旧在空气中发酵。
明明将自己的脸埋进云墨的胸口,云墨感觉到自己胸前的衣服湿了,无声无息!他心里隐隐的明白,应该是有什么事情发生。
但云墨此时什么都没有问,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知道明明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她现在不愿意说,他就不问。他此时只是静静地拥抱着明明,安抚着她的情绪。
明明看云墨同意了,她悄悄擦干眼泪,便让管家去准备回华国的一切事宜。
这个杀手有点冷 (十)
明明本来是没有打算这么快就去华国见云墨的父母。
她本来是打算等云墨妹妹的未婚夫和云墨的好兄弟行动之后再回华国的,这样正好可以揭穿云墨好兄弟的真面目。没想到如今计划赶不上变化。
两人到了华国,云父云母早就听到了儿子要回国的消息,而且还把女朋友带回来了。
所以他们早早的等在客厅,只有云悠一脸懵逼,啥?她哥要回来了,而且还带了女朋友回来?
小说里没有这样写呀?她哥在小说里不是一个万年单身狗吗?
云悠突然有点紧张起来,她是一个穿越者冒牌货不会被云墨看出来了吧?
就连面对云父云母的时候,云悠也没有这样紧张过。可能是因为小说中,虽然兄妹两人的关系并不好,但是云墨最后是为了救她才屈辱的死去,所以她才会这么紧张吧!
云悠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云悠你紧张个鬼呀?之前害的云家家破人亡的人又不是你而是小说中的云悠,跟你又没有什么关系。”虽然心里这样安慰自己,但是云悠却还是心跳咚咚的跳个不停。
云墨和明明进家门之后,看到一家人整整齐齐排排坐在沙发上,莫名的有种喜感。
云悠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明明,然后瞬间什么紧张之类的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没有人知道她是个隐形的颜控,在她穿越之前很少有人能让她感到惊艳。
穿越之后虽然学校里的同学普遍颜值比她穿越之前的高,但依旧没有出现过让她惊艳的人。
没想到她哥带回来的女朋友,颜值这么高。果然,万年单身狗,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狠招。
美人在骨不在皮,但是云悠发现,她哥的女朋友不仅气质好,皮肤也是好到爆,经常看学校里面的人化妆,她一眼就发现了明明没有化妆,但是皮肤好到比化完妆之后的还要好。特别是她的唇色,连她这个女人都有种想上去咬一口试试的冲动。
在这一瞬间,云悠定下了一个决心,她要和她哥一样,做一只万年单身狗,然后找一个最帅的人做男朋友。
等到云墨介绍完明明,就发现明明已经被云悠热情的拉过去了,然后简单的寒暄几句之后。云悠就问起了头发、皮肤的保养秘诀,然后云墨发现连他一向高傲的妈妈也在旁边竖起耳朵在听。
原本,云墨还担心明明和他妈他妹相处不来呢!毕竟,她们三个的经历完全不同,结果发现三人相处融洽,云墨无奈的摇了摇头,是他小看女人对于颜值的看中了。
对于保养,明明简直是骨灰级的,她也没有说太复杂的,只是简单的几招,就让云母和云悠几天之内皮肤好了很多。
特别是云悠,毕竟还年轻,加上她之前一直有保养,只不过原主一直化妆,导致皮肤的状态不是很好,但是原主的化妆品都是贵妇级别的,加上云悠穿来之后停止了化妆,云悠的年纪小,正是花一样的年纪,新陈代谢快。
所以恢复的也很快,加上明明的保养方法,皮肤简直嫩的可以掐出水来。
明明只是简单的让她们改变作息,早睡早起,然后让她们早晚化一点蜂蜜喝,真的是一点。毕竟蜂蜜是甜的,年纪大的人喝多了糖容易得糖尿病。
加上吃多了糖是会导致长痘和皮肤老化,所以每天早晚坚持喝少量蜂蜜的同时也要注意戒糖,比如说奶茶和饮料就不要喝了。
当然,明明特别强调,早上喝蜂蜜必须是在吃早餐后,再喝。否则对胃不好。
如果是原小说中的云悠可能并不会在意这一点,毕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学生,家里又有营养师,胃不好会出现哪些危害,可能并没有什么概念。
但是,现在的云悠是穿越过来的,早在穿越之前她工作期间一直吃的是快餐和外卖,导致她的胃不是很好,偶尔还会出现胃胀。
所以,她对自己的胃看的可重了,一听早餐前喝蜂蜜对胃不好,她每天都是老老实实的吃完早餐再喝蜂蜜。
早晚坚持喝蜂蜜,对于云悠和云母来说不是什么很大的事情,家里都有佣人,每天吃完早饭佣人都端来5杯蜂蜜水,在她们的带动下云父也开始早晚喝蜂蜜水了。
晚上的话,云悠把每天晚上的牛奶换成了蜂蜜。要知道她们家的蜂蜜都是直接从一家养峰场买的正宗的蜂蜜。
至于早睡早起,云母和云悠觉得早睡不是问题,她们已经养成了早睡的习惯,但是早起的话也太痛苦了,特别是现在是冬天,正是冬眠的好时候。
如果是换一个人对云悠说想要漂亮必须早起,云悠可能听听就好,并不会去做。
但是明明在的这段时间天天五点起床学习,云悠也被她感染了,本来她觉得自己穿越过来的这段时间已经很努力了,进步很大。但是跟明明比起来,她发觉自己还差的远了。
所以这天云悠特意定了一个五点起床的闹钟,因为明明起床的时间已经形成了生物钟,所以压根不需要闹钟,她每天五点准时睁开眼睛,动作迅速的换下睡衣,然后去书房学习。
明明的动作太快,等到云悠听到闹钟响起,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一道身影开门出去的残影。
等到明明换衣服,刷牙,洗脸后。去到书房意外的看到了她的哥哥云墨,不过两人并没有交流,各占据桌子的一边,他们两个就像是两个电动小马达,拼命的学习着自己需要的知识,并且精力高度的集中。
把全部的力量聚集在一个点上,特别投入,云悠刚穿来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想过要早起学习,但是每次起来的时候就觉得很困,而且勉强爬起来了,也会不由自住的拿起手机刷刷朋友圈、翻几页书,然后回到床上又睡着了。
但是云悠看着明明和云墨却不是这样,他们两个对时间非常吝惜,对时间的使用非常的仔细,做什么事情都争分夺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