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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凉赋全文阅读

作者:南枯信     大凉赋txt下载     大凉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大凉赋全文阅读

    某日清晨,成都的天气是不阴不晴,灰蒙蒙的浓雾下,流动着微寒。

    一阵风袭过,小区里的树木在落叶飞花,虽无言语,却是愁绪万千。

    “吱”,一只猫踩断阳台前的树枝,我被惊扰,头昏脑胀的打开眼睛,揉着眼在床上坐起来,抬目朝外看去,夹带着灰尘的雾霾从天空压下来,触及高楼大厦,再下沉、散发,飘移进小区、酒店、街道………

    我穿上拖鞋,目光迷糊地走到阳台,想呼吸一下,排出体内堆积了一夜的浊气,不料,吸入的气,也是浑浊的。

    我退出阳台,关上窗,慢腾腾地进卫生间洗漱,发现水是白色的,如是石灰水,我不禁自语:“城市的污染太严重了,水都成石灰色了!”

    我擦着手走出卫生间,打开冰箱,拿出牛奶与面包,在餐桌上吃起来。

    我边吃边打开手机桌面上的酷狗音乐,输入“谭晶”,前两天,我的朋友吴心给我说,著名歌唱家谭晶翻唱了一首《赤伶》,仅一天,点击率破千万,所以,我产生出一听究竟的冲动。

    一听《赤伶》,我沦陷了,惊呼:这是国宝级的戏腔啊!

    谭晶的《赤伶》,我反复听了无数次,其实在之前,我对她唱的《赛里木湖的月光》也是如痴如醉,我还特别写了散文诗进行赞美:

    “赛里木湖的月亮啊,谁从天山脚下走过来?

    我骑着马儿,走过伊利,看见美丽的阿尔古丽,那里有你的歌声!

    你的歌声,空灵如水,走进我的毡房,温暖如情人。但是,我不把它当作玫瑰或火光四射的康乃馨。我爱它,就像爱恋某些幽暗的事物,介于阴影与灵魂之间。

    我想在年轻时候,坐在你的裙角上,随意游乐——因为你的关爱,某种密实的香味,自赛里木湖升起,暗存于我体内。

    你不存在之处,我也将不存在。现实太凄冷,在阿尔古丽住下,穿上月光鞋,行走于欢乐和幸福。

    清澈的黎明——是你的微笑!在最黑暗的时刻绽放,击退邪恶之爪,让光明重现于心间——我开始回味在藤蔓枝头的你,你逐渐变成紫葡萄,节奏分明地从根部升起,吟唱你那树液的乐章。

    在此,你先成为一朵暗香花,变形为吻的雕像,等待太阳与山河授予你喜悦和甜美。

    我将在藤蔓间辨识出你的头发,你那在叶片中丰美熟透的模样,更挨近我的饥渴——我的血液里流淌着你的味道,令你的密实之吻,生生不息!”

    而如今,面对她唱的《赤伶》,我找不到语言来赞美,只能是发自骨髓的喜欢与沦陷。

    话说,最怕见将军白首和美人迟暮。我在想,谭晶要是青春永驻,不会老去,那该多好啊!可是,这不可能的,我们生为人,都会老,都会离开世界。

    谭晶一首《赤伶》,荡气回肠,动人心魄,婉转低回的音,华丽忧伤的景,温柔优雅的人。我忽然觉得人生最美之事莫过于听谭晶歌一曲。

    我放下手机,在书房里久久伫立,依然在回味谭晶的《赤伶》。

    “好想和谭晶谈一场恋爱!”

    我一脸苦笑,知道这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喂,有空没?”吴心打来电话。

    “有空,怎么了?”我坐下来,在靠椅上。

    “我们去图书馆,可以不?”

    “天府广场的省图书馆么?”我咳嗽着问吴心。

    “是的!”

    吴心,我在成都最好的红颜知己,已经有两年了。听她的朋友说,她是在四年前,一个烈日炎炎的夏天独自到成都的,她的朋友只是在她的口音里,知道她来自黄河以北的北方。至于是具体哪个地方,她没有说,我们也没有问。直到后来,在一个只属于我们俩的深夜中,她轻轻告诉我,她出生的地方、她的童年、她的快乐与痛苦………

    “行,你什么时候到?”我边说,边喝茶。

    “下午两点,我到天府广场。”

    “嗯,你坐地铁过来?”

    “对!”

    不知不觉,已是中午,“吃午饭了!”我换上衣裤,踩着运动鞋,坐电梯下楼,准备出去吃饭。

    我走到小区大门,门卫保安嘻嘻朝我笑着,“出去吃饭啊?”

    “嗯!”我点点头。

    “你精神不好哦,昨天晚上干啥子在?”保安眼睛眯作一条线。

    “追剧。”

    “是么?”

    “真的。”

    我在微冷的气流中走进一家宜宾特色的干锅店。我大学是在宜宾读的,所以我喜欢上了宜宾口味的饭食,特别是宜宾的干锅和鱼。

    “老板,干锅五花肉!”我对干锅店老板喊道。

    “小份的?”干锅店老板笑呵呵的跑过来,我是老顾客了,所以相互熟悉。

    “是。”

    “还要什么?”

    “啤酒。”

    “一瓶么?”

    “嗯!”

    干锅店人越来越多,非常嘈杂。因此,我不得不迅速把干锅五花和啤酒一扫而光。

    我挺着饱饱的肚子,走出干锅店,“老板,钱,我微信付了。”

    “嗯,慢走!”

    我在干锅店旁的超市买了个口香糖嚼着,向地铁站走,2号线地铁可以直达天府广场。

    “我来了,你呢?”我在微信上问吴心。

    “我到了。”

    “噢!”

    “我等你!”

    “谢谢!”

    约乘了十五分钟,我到天府广场,一出地铁口,便看见吴心在等我,她朝我挥手,“过来。”

    “抱歉,你久等了。”我跑过去。

    吴心是精心打扮了的,淡妆细眉,乌黑悠长的头发,一件白色如雪的连衣裙显得她身材修长异常,凹凸有致,胸的丰满和滚圆的屁股,让我是心醉神迷。

    “今天上午,你干什么?”吴心微微一笑,如慢慢绽放的桃花。

    “听谭晶的《赤伶》!”我目光一亮。

    “怎么样?”

    “太好了,真是谢谢你的推荐!”

    “我听了好多遍。”

    “我也是。”

    我和吴心肩并肩,边谈论着谭晶的《赤伶》,边漫步向省图书馆。

    “谭晶,她真是厉害!”

    “是啊!歌唱家,国家队的,和普通流行歌手自是不同。”我面露微笑。

    “对,她是歌唱家!”

    “嗯!”

    我跟着吴心的脚步,进入省图书馆。顷刻间,我们俩淹没在庞大的读书人群中………

    当我和吴心出省图书馆的时候,已是天黑,发黄的街灯是铺天盖地,尽显天府之国成都的繁华。可我在其中看不到喜悦与幸福,因为在这灯火缤纷中,掩藏着多少背井离乡的年轻人的痛苦,他们为了生存起早贪黑,他们在迷惘——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在成都安居下来。

    “咱们吃什么?”吴心跟在我背后。

    “你呢?”我轻轻的侧转身,温声笑语。

    “牛排!”

    “好,西餐牛排。”

    我带着吴心到一家西餐厅,我们在二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半拉月来,我身心疲惫,经常失眠。俗务缠身,每天还坚持写作,时间都安排得满满的,还好我出身于农村,所以再忙也不觉得辛苦,可以挺过去。

    写作,我不会放弃,我什么都不怕,我只害怕到最后的结果,会对不起这些年自己所承受的孤独!

    “牛排,再来瓶红酒,怎么样?”我拉开椅子,让吴心坐下。

    “当然!”吴心点头微笑,目光闪闪,“谢谢!”

    “我们平时都忙,今天在一起吃饭,不容易噢!”

    “是呀!”吴心调皮地笑。

    “最近在画什么题材的作品?”吴心是专职绘画的,所以我才一问。

    “山水!”

    “嗯!”我目光一惊。暗想,这吴心什么时候搞山水了,她不是一直专注于花鸟和素描么?

    “你呢?在写什么题材的书?”吴心给我倒酒。

    “藏域题材的,我想写一部关于藏族历史故事的小说。”我边吃牛排,边对吴心说。

    “可以的。我期待着。”吴心端起酒杯。

    “谢谢,”我也端起酒杯,在与吴心手中的酒杯相碰,“过两天,我要去木里采风。”

    “是凉山州的木里县?”吴心轻轻的放下酒杯,用纸巾擦唇。

    “是的。”

    “行!我等你回来,给你接风洗尘。”

    “好,好!”

    我跟吴心吃完饭,就坐地铁回家。轻手轻脚的开门,打开灯,并且将客厅、卧室和书房的窗都打开,通通风。

    我给自己弄了杯咖啡,在书房的阳台上看小区外的夜下街景。我住21楼,交错的街,密集的行人……皆是一览无余!

    看着成都的夜,没有月亮和星星,另外也不静,时刻在车喧人闹中。夜,还是老家的好——大凉山的夜,是墨蓝色的,挂着月,流着星。坐在村口或群山森林中,总有发自骨血的静。

    我记得,在一个盛夏的夜晚,爷爷和我坐在院子里的梨树下,远望星空,在朦朦胧胧中滋生着血肉相连的温馨。爷爷摸着我的头,跟我说:

    “那星空里,有我们的先祖,我们以后也在星空里!”

    在大凉山的群山中,土著居民们认为,一人一颗星,人死了,魂魄会成为天上的星星。

    “好!”我拍手欢语,用清澈如雪的目光看着爷爷,“这么说,我和您会永远在一起!”

    我似乎在爷爷的眼睛里,看见自己老去时的模样;爷爷也在我的眼睛里,看见他童年时的样子。

    这些年,我想回归故乡,却发现早已回不去了,因为故乡变了,我也变了。故乡是用来回忆的,它只能在旧得掉渣的记忆中。

    “什么时候来木里?”我的朋友次仁德吉在微信上问我。

    “后天。”我打字回复。

    “好,到了,联系我。”次仁德吉在微信语音中热情满满。她是木里人,我们有两年时间没见了,我还挺想见她的。

    “到时见!”我语音回复后,放下手机,目光在成都的黑夜中迷离、漂流………

    夜在咖啡淡淡的苦中越来越深重,直接将我淹没、吞噬。

    最终,我坐成了黑夜,直至天明!

    经过一天的休息,我在双流机场坐飞机到西昌,然后转去木里的大巴。

    我的脚在西昌落地时,内心是喜悦而悲伤。西昌,大凉山的重要城市。它给我的感受是复杂的,故乡的情,给我温暖,却因我多年在外,西昌不熟悉我了,我也越来越不认识西昌。

    我微微叹气,登上往木里的大巴车,乘客肤色各异,有白的、黑黄的………语言我听不懂,但我知道是藏语。藏族乘客们肤色粗糙而黑黄,如深色的古铜,在他们的肌肤与眼神中,我看见了紫外线剧强的阳光,千年纵横屹立的高原群山,清澈幽绿的湖河………

    “师傅,几个小时到木里?”我以要确定的口吻问大巴司机。

    “7小时!”司机喝着水回答我。

    “需要这么久?”

    “坐好!”

    我的座位靠前,旁边是一位粗而壮的藏族大爷,他深黄色的脸上,皱纹交错,像深谷河道。

    我系好安全带,翻着微信,吴心在微信上问我:“到西昌了么?”

    “到了,正坐在去木里的大巴上。”我看着窗外,极速敲字。

    “那就好,到木里了,注意安全!”

    “放心吧,我这是回老家。”

    “你多年在外,野性已褪,还是注意些。”

    “谢谢,我会的。”我面流微笑,我明白吴心的意思,毕竟,凉山,我不是很熟悉了。

    “你出发了吧?”我刚要闭眼养神,次仁德吉的微信来了。

    “马上出发了!”

    “嗯,我会到车站接你的。”次仁德吉用掺杂着藏腔的普通话说。

    “好,谢谢,麻烦你了!”我内心异常的高兴,木里,我没有去过,有次仁德吉的热情与接待,我就没有什么担忧了。

    “不客气,朋友嘛!”

    坐在大巴车上,于群山峻岭中穿行,山势峻美,蓝天白云,给人的内心以洗涤,通身宁静。

    群山河谷被大巴车远远的扔在后面,看不见了。我离木里越来越近,进入木里境内时,我肚子开始咕噜,饿的信号,真是不期而至。

    “木里,有什么藏族特色的食物?”我轻轻问身旁的藏族大爷。

    “你外地人?”

    “凉山人,只是第一次来木里。”

    “石板烙饼、生肉浆、酥油汤………”藏族大爷微微道来,他的汉语水平,我听起来显得吃力。

    “谢谢!”我面带微笑,对藏族大爷点头。

    当我到木里县车站时,已是黄昏,天色灰沉中带着蓝,我微微呼吸,空气比成都干净多了。

    我在微信给次仁德吉打语音电话,“我到了。”

    “你到县城了?”

    “我刚刚下车,在车站。”

    “你出来,我在出站口等你呢!”

    我提着行李包,朝出站口走去,人很拥挤,有藏族同胞在身旁擦肩而过,发现有股牛羊的奶味,可能是他们常年饮牛羊奶的缘故吧!

    “嗨!”次仁德吉远远的向我挥手。

    “你辛苦了!”我跑到次仁德吉跟前,发现她是比以前更美了,细而薄的唇,涂着淡淡的口红,如奶脂般雪白的脸,仿佛一触,就会破了似的,惹人小心翼翼的爱。她踩着高跟鞋,微微对我笑。黑色的喇叭裤和洁白的衬衣,显出她的修长身材。

    “累了吧?”次仁德吉挨着我。

    “不累,倒是麻烦你了!”我客客气气的,和她肩并肩走。

    “我看,先到酒店,开房间,然后去吃饭。”次仁德吉问我的意思。

    “可以。”

    次仁德吉带我到木泽雅酒店,她对前台服务员说,“开个房间。”

    “两个人?”服务员问她。

    “一个人!”次仁德吉看了看我,然后回答服务员。

    “是我住!”我掏出身份证,给服务员。

    “标间,还是单间?”服务员看着我的眼睛。

    “单间!”

    “住几天?”

    “5天!”

    “1天268元,5天是1340元,加200元的押金。”

    “嗯。我支付宝付。”

    “可以!”

    我付了房费,提着行李包坐电梯上3楼,次仁德吉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坐着,等我下来。

    “可以了?”我下楼,一出电梯,次仁德吉就站起来。

    “德吉,你久等了!”

    “南宫,我们是朋友,别客气!”

    “对,你是我南宫硕平的朋友!”我跟着次仁德吉走出酒店。

    “我们吃什么?”

    “当然是藏族特色的食物了!”我内心满是期待。

    “好,我请你吃我们藏族的吓打。”

    “嗯,好吃吗?”

    “你吃了就知道了。”

    我跟着次仁德吉到一家藏族风味的饭店,次仁德吉点了四个菜,份量都很足。她重点给我介绍吓打,她说吓打是名贵的菜,选野生的獐、鹿、麂、岩羊肉或家养的精瘦牛肉,去骨、剁细或舂细,混以香料木槿子、海椒、林蒜、盐等拌匀,再倒凉开水混成肉浆。

    “有酒吗?”我喝着水,问次仁德吉。

    “你要喝酒?酒有啊!”

    “我们老友相聚,不可无酒!”

    “对,我疏忽了!”

    “白酒?”次仁德吉眼睛彻亮,问我。

    “嗯,白酒!”我喜欢饮白酒,而且我知道次仁德吉的酒量并不差。

    我和次仁德吉边吃边饮酒,聊得甚欢,不知不觉喝了两斤白酒,我们都醉了——忘记夜色的漆黑,她扶着我回酒店时,已然是深夜,迷迷糊糊中,我看不见自己的影子。

    次仁德吉跌跌撞撞,停停走走,扶着我往回酒店的路上走。我能够感触到她在流汗,湿润湿润的。

    “到了,你躺下!”次仁德吉气喘吁吁的将我放在床上,给我去掉外套和鞋。

    “头晕!”我头昏脑胀的吐字,酒气横飞。

    “我给你泡茶吧,缓一缓酒。”

    “嗯!”我一动不动的躺着。

    “来,张嘴,喝茶!”次仁德吉扶我坐起来,“你酒量不如我!”

    “什么?再喝!”我语言不清的叫嚷。

    “明天,明天我们接着喝。”

    “好,我明天喝赢你!”我大口吞茶水进肚。

    “好,好!”次仁德吉也爬上床,她褪去自己的高跟鞋,拥我躺下。

    我在次仁德吉的怀里睡着了,她抱着我睡进黑夜的远方!

    次日清晨,太阳从高原群山的背后冒出,将光芒洒在木里的街上、楼群、乡村、群山森林和河流深谷………

    我脑袋闷疼,双目未开,扭扭脖子,微微睁目,猛然发现有双手抱住我的脖颈,我的头仿佛埋陷进温暖而柔软的充满弹性的深谷中,其中香气四溢。

    我内心一惊,猛然打开眼睛,看见次仁德吉渐渐地将我拥住,异常温柔。

    “这?我?”我面露惊慌失措,抬起头,坐在床上。

    “醒了?”次仁德吉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昨天晚上?”我看着她的肉肉而美丽的酥胸,内心暗道,“她昨晚跟我,只是裸睡?”

    “怎么了?”次仁德吉腮是绯红的,“不需要你负责,我们都是成年人。”

    “这么说,我们昨天晚上………”

    “昨晚,你醉了,我扶你到酒店的,醉酒迷情………我的身体干旱,需要你那雨露的滋润………所以………”

    “噢!谢谢!”我穿起裤子与衬衣下床。

    “你真厉害!昨天晚上。”次仁德吉在我耳畔低声。

    “真的吗?”

    “是的!。”

    “你满足就好!”

    “我们下楼吃早餐?”我问她,脑袋迷迷糊糊的。

    “可以。我洗个澡。”

    “吃什么?”

    “下楼再说!”她的声音如雾般的朦胧美丽。

    “嗯!”

    我坐在沙发上等次仁德吉,并计划今天去哪些地方采风,是去景区?还是深入山村?

    “你今天是去采风,还是在县城玩?”次仁德吉神清气爽的走出卫生间。

    “采风。”

    “想去哪里?”

    “长海子!”

    我在和次仁德吉吃完早餐后,带着面包、牛奶、笔记本和笔,独自打出租车往长海子,一路是期待的,因为长海子的美景,我早有耳闻。

    我在康坞山脚下车,长海子就在山顶,我抱着朝圣者的心爬山而行,一步步靠近长海子,它是高原积水湖泊,有高原明珠之美誉!

    当我气喘吁吁的爬至山顶,长海子就出现在眼中,四面环山,森林茂密。

    正是6月时节,湖边和山坡上开满着各色高原野花,色彩斑斓!

    长海子,又名情人海,它的藏名是“撒尔脚措”,远远看去,像是遗落在人间的宝石!

    我情不自禁地缓缓步至湖边,看着碧蓝色的湖水,心在瞬间静净了。

    在森林、花草、湖水等气息混合通过鼻口,漫进体内时,我身体一下子舒畅了,仿佛世俗侵染的污浊,皆被洗涤掉。

    我的目光刺插进湖底,有墨色的、黑色的、金红色的、黄色的等诸多色彩的鱼类,在湖中自由飞翔,满是生命的活跃力。

    我盯着飞鱼,暗暗畅想——如果我也变成这长海子湖底的一条鱼,那该多好,无忧无虑,没有人世间的苦恼!

    湖中的鱼,飞游得越来越极速,在聚集,在朝我而来——如洪水与风暴般的猛烈,以至于我心生恐惧,欲退步向后,却是动弹不得,似乎被冰冻住了一样,立在原地。

    我的眼珠在不停的转动,内心在挣扎,突然,湖水如剑,洒刺在我的脸,剧烈的冲击力,使我鼻青脸肿的直冒冷汗!

    是时,鱼群旋转,中间出现黑色的漩涡,漩涡中涌现出一条巨大的白鱼,齿如刀,眼似火,吓得我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

    “你别害怕!”一声响起,粗如巨浪的在天地旋转。

    “谁?谁在说话?”我的声音颤抖异常。

    “是我!”

    “谁?”

    “看你面前!”

    “是你!”我的面前,那巨大的白鱼在昂首飞跃。

    “是的!”

    “你别吃我!”

    “放心,我不会吃你的!”

    “你要干什么?”

    “三千多年前,殷商重臣闻仲亡于云中子所炼的通天神火柱,他的精气元灵散流四方,最后在西南聚集凝固,成为一颗冰光闪闪的圆珠,窜入我腹中,吸取天地日月之灵气,只待有缘人,而今,你就是有缘人!”

    “什么意思?”我愕然问道。

    “今天,你拿去吧!”白鱼张开巨嘴,吐出圆珠,如鹅蛋般大,冰光四烁,在太阳下,光芒刺目。

    “我不要!我不要!”我在发自本能的拒绝。

    “一切皆有定数!拿去吧!”圆珠已经落在我的手里,白鱼飞至湖中央,猛然僵硬,漂浮在湖面上。我知道,白鱼死了,它巨大的躯体,在慢慢等待时光的腐蚀。

    我看着手中的圆珠在退去光芒,时冰时热,上下跳动。

    “啊!”

    圆珠飞跳进我的嘴,涌进我身体的腹海,我身体在冷热交加,难受非常,在地上翻滚,眼炫脑胀的咆哮。最后,我在精疲力尽中陷入昏厥,躺在长海子的湖畔上,不知过了多少个日夜!

    当我睁开目光时,已是深秋时刻,周遭的苍林巨木中有金黄的树叶洒洒飘落,兽鸣鸟叫,亦不绝于耳。蓝天白云,倒映在长海子湖中,微风起,轻轻闪动。

    我被草木包裹,百草齐腰,各色清香扑鼻。

    我暗暗惊奇,怎么这四野的景色变了?草木更深,长海子湖更蓝更大,远山顶白雪皑皑。

    我腹中的圆珠在微微游动,随着它的游动,我逐渐目清神明,充满气力。

    “这圆珠,乃白鱼赐予我的,且叫它鱼灵珠吧!”

    我喃喃自语,摘食着果子,不知名的,却异常的甜。

    “救命,救命!”

    隐隐约约,有人在百米开外的密林中叫喊,距离虽不远,可声音被树木阻扰,飘向我时,减弱了许多,迷迷糊糊。我轻手轻脚的走过去,声音细而尖柔——一个年轻姑娘在叫喊。

    我加快脚步,看见一只大黑熊在移动,大黑熊面前有个身着藏服的姑娘在缓缓后退,目中带泪,浑身颤抖,花容失色!

    我心惊胆寒,心想:算了吧,我还是逃命要紧,万一大黑熊察觉我,我命就休矣!可是,眼睁睁看着一个姑娘将死于非命,葬入虎口,我什么都不做,实在不安。”

    大黑熊已经逼得很近,它粗暴的呼吸,扑在姑娘的头发上,发丝乌黑飘动!

    我脱口而出,“不好。”并迅速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砸过去,石头砸在大黑熊的侧腰上,迸出一注黑红的血,我大惊道:“什么时候,我力气这么大?”

    大黑熊巨哮一声,如山般倒坍在地,激起片片树叶。

    我又试探性的扔了一块石头过去,大黑熊一动不动,“死了?”

    我蹑手蹑脚走到姑娘面前,轻轻说:“你没事吧?”

    “我没事!谢谢你!”姑娘擦着脸上的泪痕。

    “没事就好,我叫南宫硕平,你呢?”我面色温柔,语音柔和。

    “格桑旺姆。”

    “嗯!”

    “你是汉族?”

    “是!”

    “你怎么到这里的?”格桑旺姆目流着疑惑。

    “你呢?”我挨过去,“你一个姑娘家,独自在这深山老林中,太危险了!”

    “我找羊的。”格桑旺姆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噢!”我点点头,然后问她,“你怎么会说汉语?”

    “我曾经学过汉学。”格桑旺姆微微一笑,笑得与众不同,异常美丽,如蓝天上的云朵;似飘飘洒洒的雪花;像温柔流淌的月色。

    格桑旺姆身材修长,发丝乌黑而浓密,且比一般汉族女子高出许多,脸上轮廓明显,五官精致,肌肤白中透着古铜色的黄,丰满健硕。格桑旺姆,我一看,便知她将是生育力较强,体质不错的女人。

    “你家在哪里?”格桑旺姆问我,她满心是好奇,她看我不是本地汉人,自然想知道我从哪里来。

    “我家在很远的地方,千里之外!。”我沉思片刻。

    “噢!那你今天是回不到家了?”

    “嗯!”我咬唇点头。

    “我家就在山下,你若不嫌弃,可到我家借宿。”格桑旺姆热情满满,低垂着眼问我。

    “如此甚好,只是打搅了!”我内心激动,迫不及待的回答。

    “那好,我们走吧!”

    “嗯!”我跟着格桑旺姆下山,山路草木丛生,狭窄弯曲,不易行走——我走起来极是困难,可格桑旺姆走起来却是健步如飞,她会时不时的停下,等我跟近。

    我跟着格桑旺姆走了约半个时辰,一个村庄就出现在眼前,有三四十户的样子,家家房屋皆是泥石建造,屋顶盖着厚厚的茅草。

    “你们这个村叫?”我跟着格桑旺姆走进村子,着各色藏服的村民,进进出出,频频看向我。

    “康坞山村!”

    “噢!”

    康坞村里的路,是泥石相混,偶有尘土飞起,落在人的身上。村中泉溪横流,家禽乱窜,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石上、木上眯着眼晒太阳。

    “到了!”格桑旺姆止步,转头向我。

    “嗯!”我抬目四瞟,格桑旺姆家是两层泥石房,左右各有一厢房,同样是泥石建造。

    “阿妈,阿妈!”

    格桑旺姆朝屋里喊道。

    “旺姆,羊呢?”一位五十岁左右的藏族妇女走出屋来。

    “没有找到。”

    “什么?”格桑旺姆的母亲在叹息,然后放眼向我,问格桑旺姆,“他是?”

    “我刚认识的汉族朋友,南宫硕平。他力气可大了,刚才在山上,有只大黑熊袭击我,他把它砸死了!”格桑旺姆满目笑意。

    “这是我母亲!叫央珍。”格桑旺姆给我介绍道。

    “噢!谢谢!请进屋!”格桑旺姆的母亲央珍给我微微鞠躬,行了个藏族礼,并请我进屋。

    “不客气!”我也同样回礼。

    “你阿爸呢?”我跨进屋,问格桑旺姆。

    “我阿爸十年前就不在了,我们家,只有我和我母亲。”格桑旺姆语气悲伤的回我。

    “对不起!我勾起你的悲伤了!”

    “没事,十年前,有蒙元残余势力败退进西南群山中,洪武皇帝颁旨让我们的木里王出兵将其剿灭。我父亲就是木里王的一名士兵………他战死了。”

    “十年前?洪武皇帝就是朱元璋?”我惊愕得脉搏爆颤。

    “对呀!他就是当今的大明皇帝。”格桑旺姆目光大亮,盯着我的眼脸,“你不知道?”

    我听后,犹如遭受雷电打击,身体一颤,吃惊不已,其中充斥着不解与不信,一时间脑子空白,一动不动,呆愣似木鸡:

    “什么,我现在真是在明朝时期?”

    “请坐!”格桑旺姆的母亲央珍慈目的向我微笑。

    “好,谢谢!”

    我彬彬有礼的落座,目光四瞟,屋内布置得极富藏族特色,家具上独特的纹路,吸引了我,“真漂亮!”我真是第一次见!

    “饿不?”格桑旺姆问我。

    “不饿!”我在故作矜持,其实已经非常饿。在山上摘食的野果,是消化殆尽了!

    “不客气,你肯定饿了!”格桑旺姆打开一木柜,拿出糌粑和酥油茶。

    “对,不客气!”央珍微微一笑,对我说,“我们一起吃!”

    “嗯!”

    “习惯吧?”格桑旺姆见我吃得缓慢,就问道。

    “习惯,好吃!”我微微点头。

    “将就着吃点,晚上我们杀羊,吃羊肉!”央珍呵呵一笑,她的慈心与热情,让我很温暖,如是母亲的关爱!

    “别,不客气!”我立马拒绝,“羊就别杀了!”

    “你是客,况且救了我女儿,杀只羊招待你,是应该的!”

    “对呀!你别客气了!”格桑旺姆给我倒着酥油茶。

    “好吧!”我接过酥油茶,“你母亲也会说汉语?”

    “我外公年轻的时候跑虫草生意,经常去西昌、会理、雅安、丽江………所以通汉学,他教我母亲的。后来,我母亲又教我!”

    “是这样啊!”我在感叹,感叹格桑旺姆外公接受外学的格局与眼界。

    后来,格桑旺姆告诉我,她家在康坞山村算是殷实之家,全赖外公年轻时候跑虫草生意所积攒下的钱财,她外公无子,只她母亲一女儿,所以在她外公和外婆逝去后,钱财皆给了她母亲。她还说,她家现在住的房子,也是她外公出资建造的。

    格桑旺姆说,她的母亲孕育她时充满了诗意或蒙昧,她的父亲叫德热帕甲,是康坞山村人人躲避不及的穷小子,比她母亲小10岁。二十年前的一个深冬,她夫死回居娘家的母亲央珍上康坞山的密林中打野兔,积雪深厚,直过膝盖,央珍箭法不错,半个时辰,便打了七八只野兔。剧冷的雪气,让央珍四肢微颤,她需要食肉,以补充身体的能量,于是,她刨雪挖出枯树枝,再抖掉雪粒,将折断的枯枝置石上生火,待火势旺盛时,她拔出别在腰上的刃比雪亮的刀,将两只野兔宰杀,退去兔皮与兔内脏物,放于旺火上边烤边吃,吃至口干舌燥时,就地抓一把雪,投进嘴中………央珍肚子鼓鼓的,她是吃饱了。她坐在雪地上放目远望,白茫茫一片,太阳从山背后跳出,洒下万丈光芒。而此时,她的父亲德热帕甲也在康坞山的密林中,他饿得前胸贴后背,他想打几只野兔或山鸡回去,填填肚子,他正在四处搜索,且离央珍越来越近。

    “哎呀,要尿尿了!”央珍站起来,走至一棵大树下,轻轻蹲下。

    “女人!姿色不错!”德热帕甲偷偷的在百米处看着央珍在撒尿,并且他慢慢前进,央珍的尿落在雪上的声音,他听得越来越清。

    “别动!”德热帕甲猛然出现在央珍面前。

    “啊!”央珍吓得是失魂落魄,她欲站起来。

    “你跑不了了!”德热帕甲流着哈喇子,压住央珍的肩,将她狠狠推倒。

    德热帕甲像是野兽对待自己猎物一样的将央珍一通撕扯,央珍反抗与挣扎的声音,冲入天空,响彻密林。

    身体久经干旱的央珍最后妥协了,她接纳了德热帕甲,让德热帕甲成为她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

    “你哪个村的?”在酣畅淋漓的结束后,德热帕甲赤胸躺在央珍身旁。

    “嘎得寨!”央珍微喘着气,胸脯波浪起伏。

    “噢,不远,和我们康坞山村非常近!”

    “我走了!”央珍坐起来,抖掉身上的雪,然后穿起衣服,带着久违的满足与快乐远远的走了。

    “我可以来找你么?”德热帕甲在央珍身后喊道。

    “不要来找我!”央珍回头,目光坚定的拒绝。

    德热帕甲带着满足与遗憾下了山,他一夜没睡,一直在回味央珍给他的美好——他很想去嘎得寨找她!

    3个月后,央珍出现在康坞山村,她打听到德热帕甲家,直接破门而入,抓着德热帕甲的胸口,说:“我怀孕了,你必须娶我!”

    “什么?”德热帕甲一头雾水。

    “那次,在康坞山中,你睡了我,让我怀孕了!”

    “真的?”德热帕甲格格一笑。

    “是真的。你娶不娶?”央珍怒目道。

    “我娶,我娶!”

    “你父母呢?”央珍四处看了看。

    “我父母都不在了。”

    “过几天,你去我家提亲!”

    “可是,可是我没钱!”德热帕甲低着头,看着央珍的脸。

    “不要你钱,你去提亲就行!”

    “好,那没问题!”

    就这样,央珍嫁到了康坞山村,6个月后,格桑旺姆出生了,德热帕甲和央珍有了女儿!

    傍晚时分,天色已经灰蒙蒙,央珍生起大火,烟在屋内缭绕,她对格桑旺姆说,“可以杀羊了!”

    “杀哪只?”格桑旺姆问道。

    “杀公羊,最老的那只。”

    “嗯!”格桑旺姆走出屋。

    “我来帮忙!”我也跟着走出屋。

    我和格桑旺姆在屋外的院子里将羊杀死,去皮开肚,处理成一块一块的肉,用木盆装罢,一起将羊肉抬进屋。我和格桑旺姆负责在羊肉上涂洒藏制佐料,央珍是负责烤。

    “你家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去?”央珍问我。

    “很远,不知道具体在哪里?”我啃着羊肉回道。

    “不知道?”格桑旺姆吃惊得看着我。

    “嗯,我只记得很远。”

    “没事,想什么时候回去,就什么时候再回去。你安心住下吧!”央珍边翻烤着羊肉,边对我说。

    “嗯,谢谢!”

    我一脸的高兴。说实在的,我莫名其妙的到了明朝时期,真不知道怎么穿越回去。况且,我也不想回去,现代的都市生活,让人心力交瘁,不如在这里的安逸。

    我对我现代的都市生活,没有什么牵挂,只是吴心在等待着我采风回去。至于令我惊艳的歌唱家谭晶,我是倾慕她——向往与她交流相处,但自古戏子无情,她终究是个戏子,我就算见了她,又能怎样!

    我在现代都市生活中,没有热情的友谊,冰冷冷的,平时除了写作,有空听听歌,就没有什么乐趣。

    我和格桑旺姆、央珍三人边吃烤羊肉,边热聊,竟忘了时辰,准备睡觉时,已是深夜,天上星宿密布,空气中流动着秋雾的微寒,扑在脸上,凉凉的。

    “我去把厢房收拾一下,你睡厢房!”央珍在星宿飘动的夜幕下跟我说。

    “嗯,那麻烦了!”我和格桑旺姆站在院子中,举目远望,算是看深夜的景吧!

    “你愿意我一直在这里——在你家吗?”我透过四野的静谧与朦胧中低声问格桑旺姆,试探性的。

    “当然,我愿意的。”格桑旺姆嘿嘿笑着,“这样的话,我就有伴了!”

    “嗯,谢谢你!”我深情款款的看着她。

    “又客气了!你别客气!”

    “好!”

    我的内心充满了从未有过的暖,甚至是幸福!

    我的眼里偷偷泛着泪光,真是感动——格桑旺姆的贞情和央珍的热情,太珍贵了,这是人类最美的情感品质!

    “我去烧水!我们好洗漱睡觉!”格桑旺姆拿了一些木柴进屋。

    “需要帮忙不?”我关切地问道。

    “用不着!你休息会儿!”

    我看着格桑旺姆的背影,慢慢进入屋,满是温馨。

    我独自立在院里,在希望,希望自己可以永远和格桑旺姆生活在一起,我们可以一起吃饭睡觉,一起劳作聊天………我好想成为她的家人!

    格桑旺姆,她太美好了。

    她与我在现代都市生活中所遇到的女人相比,有的是纯与真,她不要求金钱与资产。

    如果可以,我会疼她入骨,像爱自己生命般的爱她!

    “收拾好了!”央珍从厢房走出来,对我盈笑。

    “嗯,谢谢!”

    “旺姆呢?”央珍四处看了看。

    “她去烧水了!”

    “嗯!”

    在央珍进屋后,我轻手轻脚的走进厢房,想一探我今后将居住的卧室。

    厢房自是比不上正屋那样装饰繁华精美,但也干净。床是实木的,铺着灰白的羊毛垫子,手摸上去,毛柔柔的,软而暖!被子也是羊毛被,另配置有衣柜,平时挂放衣物是没问题的。

    “水烧好了!”格桑旺姆端着一盆温水进来。

    “辛苦了!”我迎过去,接木盆,温热温热的。

    “洗完了,就睡吧!”格桑旺姆缓缓退出,并帮我关上门。

    “晚安!”

    “晚安!”

    格桑旺姆和她母亲一起睡在正屋,她们在二楼,一人一间房,是挨着的,仅隔一堵墙。

    在西康大地上,自古就流传着:“姑娘大了,睡厢房。”的谚语。但是格桑旺姆不同,她一直是睡在正屋,和她的母亲一样。

    后来,我才知道,是她母亲央珍的意思,央珍与女儿相依为命,她爱女儿胜过自己的生命——她离不开女儿,她害怕哪一天她的女儿被某家的小伙子带走!

    我躺在木床上,在黑夜中闭着眼,嘴角扬起丝丝微笑,我脑海中,满是格桑旺姆的身影——我在期盼着,甚至是在预想着我们未来的生活!

    “如果可以,我们会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和一个健壮的儿子!”

    我喃喃自语,充满了期盼。

    在我睡熟的时候,格桑旺姆和央珍仍在忙活,她们在缝制一套藏装,为我缝制的。我身上不伦不类的衣服,确实脏了,不能再穿了,更何况,今后我要生活在这里,方便融群,得穿藏装。

    在她们母女缝制藏装的过程中,央珍问格桑旺姆:“你觉得,他怎么样?”

    “谁?”格桑旺姆看着她的母亲央珍。

    “南宫硕平!”央珍眯着眼回道。

    “挺好的呀!”

    “怎么个好呢?”

    “好就是好!”格桑旺姆嘟着嘴。

    “他以后就在我们家。这样挺好的!相当于是上门女婿!”

    “什么?上门女婿?说什么呢?”格桑旺姆眼睛大睁。

    “竟然你觉得他可以,你们就在一起,明年开春结婚!”

    “不要,什么呢?”格桑旺姆腮红非常。

    “过几天,我问问他,看他喜不喜欢你。”央珍呵呵一笑,流露出幸福的光泽。

    央珍的想法与希望,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个家庭不能没有男人,其中的辛酸,这些年,她深有体会。现在,我来了,说明是冥冥之中安排的缘分,央珍希望我名副其实的和她们母女成为一家人!

    次日清晨,刚刚下过雨的四野是湿漉漉的,坑坑洼洼的泥路积着水,草木上挂着晶莹剔透的露珠,山谷中的河流在暴涨。

    我在一声鸡叫中醒来,微微睁开眼睛,眼皮有些沉重,可能是昨天晚上睡晚的原因!

    我推开门的时候,天地已然大亮——新的一天开始,是我在格桑旺姆家生活的第一天。

    我站在院子中央,伸伸懒腰,压压腿,然后轻轻跳上去,抓住晾衣杆,玩起引体向上,然后骤然落地,开始压腿运动。早上起床后,活动半个小时,是我在现代都市生活中的习惯!

    “起床啦?”格桑旺姆在正屋的二楼走廊上跟我打招呼。

    “嗯,早!”我在喘气微笑。

    “你在干什么呢?”

    “我,活动活动!”我挠着头站起来。

    “活动好!”格桑旺姆呵呵笑着。

    “睡得好吗?”央珍抱着一套衣服下楼来,朝我说。

    “好呀!”我微微鞠躬行藏礼。

    “嗯,把衣服换一下,穿这一套,藏服!”央珍将手中的衣服递给我。

    “谢谢!”

    “这是昨天晚上我和旺姆连夜缝制的,不知道合身不?”

    “啊?谢谢,谢谢!”

    我感激不已,连连给央珍鞠躬,泪水破眼欲出,被我强制压住。我在现代都市生活中是无人过问冷暖的,现在央珍与格桑旺姆如此关爱我——连夜给我缝制衣服,真是意料之外,我与她们非亲非故,却给我纯真的情感与关心,我觉得自己异常的幸福!

    “不客气,以后我们就在一个屋檐下吃饭,我们是一家人!”央珍目光流着母亲般的慈爱。

    “嗯,说的是!”

    “去换衣服吧!”

    “好!”我拿着格桑旺姆与央珍缝制的藏装进入厢房,脱掉身上破旧的衣裤,抱着期待的心情,换上藏装,想不到挺合身的。

    “咩咩,咩咩。”我听见羊的声音,是在门口。

    我跑出厢房,轻轻打开院门,看见两只羊站在门口,通体被深秋的露水浸湿,本来洁白的毛,被泥土粘染得是黄白掺杂,是一只母羊带着一只羊羔,羊羔紧紧贴黏着母羊。

    “羊?”央珍急急忙忙,从正屋跑出来。

    “是,两只羊!”我将两只羊放进院。

    “旺姆,丢失的羊,回来了!”央珍心情激动,朝屋里喊道。

    “什么?”格桑旺姆走出屋,看到两只羊,喃喃道,“还知道自己回来!”

    央珍站在羊圈前看着羊,高兴不已,一共是21只羊。羊是木里藏民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之一,与牛和马同样重要,是一个家庭财力的象征。康坞山村的藏民中,央珍家的羊最多。

    绝大部分的普通藏民家庭,是没有羊的,他们平时放的羊,都是头人的羊,康坞山村与嘎得寨皆是迡玛头人的地盘,迡玛头人平时非常残暴,借着各种各样的名目进行横征暴敛,且肆意屠虐辖区内的藏民和奴隶,惹得是怨声载道,以至于人口锐减,谷物不丰,牲畜不旺。

    “吃饭了!”格桑旺姆在喊我和央珍。

    “嗯,来了!”央珍领着我上正屋,她问格桑旺姆:“吃什么?”

    “糌粑和酥油茶,还有羊杂汤。”

    “好!”央珍让我坐下。

    “羊杂汤,我喜欢!”我对格桑旺姆说,“辛苦了!”

    “你喜欢吃就好!”

    “嗯。”

    “我们开吃吧!”央珍对我和格桑旺姆笑道,“都不要客气了,以后就是一家人!”

    “对,我们是一家人!”格桑旺姆朝我温柔一笑,甜甜的。

    “是,我们是一家人!”

    我吃得舒心、幸福,真感觉是跟自己的血亲家人在一起吃饭。

    格桑旺姆、央珍与我相处,没有什么违和感,很是融洽温馨!

    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将彼此视为亲人——我们是一家人!

    我们吃完了早餐,我和格桑旺姆出去牧羊。

    秋日的阳光,相对于盛夏是温柔了许多,它模模糊糊从远处的群山和天空交接的地方轻轻冒出头,它虽未完全至,但是它已经在预示光明的脚步,天地透白透亮!

    夜晚在凌晨后遗留的露珠,很不情愿的在阳光的强迫下掉落,洒入泥土。

    “我们去放羊了!”格桑旺姆对央珍说,她带着一把匕首,说是防身的,山里大虫野兽多。

    “好,不要走远,太阳西去,就回来!”央珍笑盈盈的挥着手。

    “好!”说罢,我跟着格桑旺姆出了院门去。

    路上湿气已逝,慢慢变得僵硬,微起灰尘。

    我和格桑旺姆紧跟羊群——踩着羊的重叠混乱的蹄印前进。

    “平时都是你放羊?”我挨着格桑旺姆走,问她。

    “是啊!基本上都是我!”

    格桑旺姆说着,微笑的面容上浮现起淡淡的哀伤。

    我见了是一脑的迷雾。格桑旺姆虽没有父亲,但是她家的条件在康坞山村算是宽裕的,不愁吃穿,她内心有什么不悦的?有什么可愁的?

    “怎么了?看你不悦?”

    我非常谨慎的问她,虽说央珍与她皆将我看作是自己人,但是我们毕竟无血亲关系,我不能肆无忌惮。

    “没什么。”格桑旺姆勉强一笑。她不说,我也不好继续刨根问底。

    “嗯!”

    我一言不语的跟着她走,我们来到一座矮壮的山时,四野树木不高,皆是灌木丛,草肥水清。

    “就这里吧!水草不错!”格桑旺姆坐下来,然后眯着眼远望,此时的她,在目光中洋溢着与世无争的心境!

    “好!”我坐在她身边,我分不清是她的体香,还是花草的清香,在我周身环绕,迷人心魄。

    “你想家吗?”格桑旺姆看着我,我不知道她想得到我什么样的答案。

    “不想,我不知道回去的路,想也没有用!”我叹息道。

    “嗯!”她的目光失落的离开我,看向远方。也许,她是想知道一些关于我的家的事情。

    “你有什么梦想?”我嘿嘿笑着,问格桑旺姆,我在打破我们之间的沉寂。

    “没有,没有梦想。”她沉默不语片刻,再懒懒的回答我。

    “真的?”

    “嗯,平平安安就好!”格桑旺姆托腮沉思,她的眼睛一直在追寻远飞的大鸟,以及高空的云朵。

    “我也是,有吃有喝的就行!”

    “是啊,快乐就好,人生不长!”

    “嗯。是的。”

    “活着,已是不易!”

    我听了格桑旺姆的回答,并不觉得奇怪,因为普通的藏民和奴隶,命运不在他们自己手里,而在头人的手里。

    说实话,能够平安度过一生,已是幸福的,普通的藏民和奴隶,在头人眼里,不是人,而是会说话的牲口,和牛、羊、马没有太大的区别。

    我在想,人类的这种三六九等是什么导致的。

    我看皆因自利、贪婪与欲望的人性。这种人性恒古不变,哪怕是在现代都市生活中,也存在着等级森严,只不过没有人提,人们将它隐藏在各自的内心,然后在表面上宣称是平等的社会!

    真是怪哉,有的人租房住,有的人住别墅;有的人腰缠万贯,有的人一贫如洗;有的人位高权重,有的人卑微如土………这就是平等社会乎?

    我认为,人类社会,是不可能出现真正平等的社会的。

    太阳在天地之间的光芒弱了,沉沉西去,余晖却犹在。

    我身心疲惫的站起来,下午的时候,我在一株大松树下躺着,睡着了,虽是大太阳,但是凉飕飕的,有风从森林和河谷吹来,带着水的湿与树木的绿,使原本就不强烈的阳光退解了许多。

    “睡醒了!”

    格桑旺姆音容美丽的对我说,她目不转睛的似有柔情的眼在我身上流淌。

    “嗯!”

    我揉了揉眼睛,嘴有些干。

    “怎么了?”

    “口渴!”

    “我去河里,给你舀水过来。”格桑旺姆从树木上摘了一片如餐盘般大的树叶,慢慢走向流在我们前面的百米之外的河。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喝过野外的生水了,只有在童年的时候,去山里玩或放牧牛羊,渴了,便就地取水饮。

    散落在我们周围的羊群,肚子鼓鼓的,在睡觉,在相互嬉戏………

    “水,来了!”

    格桑旺姆小心翼翼的慢跑过来,水在她的手里一动不动,平如静湖。

    “这么清?”

    我内心嘀咕,目光四瞟,尽是青山和绿树,有这么清的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山是水的根,水是山的血,山无水则无魂,水无山则无源。

    “是呀!这河的水,是来自于雪山的。”格桑旺姆遥指百里之外的大雪山,白雪皑皑,冒着朦朦白雾。

    “噢!”

    我这个时候更觉得渴了。

    “来,喝水!”

    格桑旺姆在树叶的边缘上撕开一个口子,给我喂水。

    “谢谢!”水滴流进我的嘴里,清凉中夹杂着微微的甘甜,确实是雪的味道,更有群山和草木的滋味儿。

    “怎么样?”

    格桑旺姆看我如婴孩吃奶般的饮着她手里的水,忍不住格格大笑。

    “水不错!你也喝!”

    我身体里的细胞一下子活了,仿佛是被来自于雪山的水激活的。

    “我刚刚喝了。”

    “噢,真是辛苦你了!”

    “我们回去吧!太阳要落山了!”

    格桑旺姆的目光飘向远山上那显得有些落寞的夕阳,残红如血。

    “好!”

    我抖了抖身体,粘在衣服上的草叶,轻盈如风,掉落在地。

    我们赶着羊群,慢悠悠地走在回去的路上。我发现,在眼前走动的羊群洁白了不少,如行走的云朵。

    “放羊,怎么样?”

    格桑旺姆问我,她害怕我内心会产生抵触,觉得放羊无聊、辛苦。

    “挺好的!”

    “真的?”

    “和你在一起,干什么都可以!”我在格桑旺姆耳畔微语。

    “是么?”

    格桑旺姆猛地面流暗红的燥热。她第一次面对男人对她这般朦胧的调情,有些不知所措,内心激动而复杂。

    “你真美!”

    我紧挨着她走——闻着她呼吸的味道,对她进行含情脉脉的夸赞与示爱。

    “说什么呢?”

    格桑旺姆对我一番拍打,然后是掐,力道很轻,她怕是弄疼我似的,只是做做样子。

    “真的,我真心觉得你美!”

    “不要说这些了,让人看见了不好。”

    “怕什么,光明正大,我们是哥哥喜欢,妹妹爱的。”

    “谁要你喜欢了?我也不爱你!”格桑旺姆羞涩着道,突然加快步子,走在我前面。

    我和格桑旺姆有说有笑,走到康坞山村口,异常的静,仿佛流透着空气中充斥满紧张和恐惧。

    “我们回来了!”当我们到家门口的时候,格桑旺姆喊道,可是奇怪,没有回应,在往常的日子中,每当格桑旺姆放羊回来,在家门口喊,“我回来了!”她的母亲央珍便会出来迎她,与她一起将羊驱赶至羊圈,然后一同进屋,准备吃饭。可今天,她的母亲没有回应她,她目光四顾,发现在院子周围有十来个穿着牛皮盔甲的士兵昂然直立,她面孔露出不安与惊慌。

    “我们进去!”

    我抓住格桑旺姆的手,给她勇气,让她明白,我与她同在。

    “嗯!”

    格桑旺姆赶着羊群,静悄悄的进了院子,我与她肩并肩走——我可以感受到她连呼吸都是屏住的,她的手慢慢变冷,手心冒汗。

    “我们回来了!”我和格桑旺姆进屋。

    “回来了!辛苦了!”央珍对我说,她的声音在颤抖。

    “来,见过头人府的旺登管家!”央珍对格桑旺姆说,她的目光满是无奈。

    “嗯。”

    格桑旺姆走上前,对满脸漆黑,额上布满皱纹的旺登鞠躬行礼,“旺登管家,您好!”

    “好,免礼。我今天来,是提亲的。”旺登盯着格桑旺姆,连连咽着口水。

    “什么?”格桑旺姆目瞪口呆。

    “迡玛头人看上你了,要娶你做第七房妾。”央珍低声对女儿格桑旺姆道,痛苦、无奈是她此刻的内心处境,她正在暗暗苦思,要找什么理由,才能回绝。

    “央珍,怎么样?”旺登面是微笑,语气却透着强势,他是让央珍明白,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答应。

    “管家老爷,我们藏人自古规定雄鹰在日出时第一次展翅高飞所停息的地方为界;以骏马奔跑一天的距离为界;以人步行三天以上的距离为界。这三种界限之内是不能通婚的。”央珍鞠着躬,回旺登的话。

    “那是为了防止近亲通婚,头人和你家,祖祖辈辈,都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管家老爷,我们平头贱民,实在是不敢高攀。”央珍手脚在颤抖。

    “你说什么呢?头人能够看上你家的姑娘,是几世才能修来的福分。不要不识抬举。”旺登冷冷道,苍老而浑浊的目光,异常阴沉。

    “管家老爷,不是我们不愿意,旺姆已经许配人了。”

    “什么?我怎么不知道?”

    “真的,管家老爷!”

    “许配给谁了?”旺登凶狠狠道。

    “他,南宫硕平。”央珍指了指我。

    “他?”旺登凶神恶煞的看着我,要将我吃了似的。

    “真的,前天定的。两个孩子,是两情相悦,我就欣然答应了!”央珍呵呵一笑,面部暗暗僵硬。

    “骗鬼呢?谁能作证?不要搪塞我。”旺登拍案而起,怒指央珍。

    “管家老爷,息怒。”央珍扑通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

    “过两天,我选个良辰吉日。迡玛头人会亲自来迎娶你家女儿,你就好好准备吧!”旺登甩手而去,怒气冲冲的。

    “管家老爷,管家老爷………”

    央珍起身追过去,到院里止了脚步,她骨头发冷,是心生害怕了,不知所措了!

    “怎么办?过两天,迡玛头人就过来娶旺姆了。”

    央珍六神无主,在屋里不知所措,惶惶不安。

    拒绝迡玛头人,肯定是不会有好下场,说不定惨遭屠杀,可是将旺姆嫁过去,央珍又舍不得,况且那迡玛头人已年过六十,纯属垂垂老矣!将正当如花似玉的青春年纪的旺姆嫁给一个腐朽老人,确实在内心上过不去。

    “阿妈,我……”格桑旺姆滴着泪,欲言又止。

    “唉,怎么办啊?”央珍已经心急如焚,却束手无策。

    “我们跑吧!”格桑旺姆看了看我和央珍,挠头思索道。

    “万万不可,想不通的。就是我们逃出迡玛头人的辖区,迡玛头人,也会飞信给木里境内的各个头人,帮忙追捕我们,到时天罗地网。我们是逃不出的。”央珍绝望得坍坐在地。

    “那没办法了。”我在一旁喃喃自语。

    夜幕已黑,月光如愁水,在四周流动,我缓缓走出屋,站在院里。我想解决,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可是苦思无果。

    我不想让格桑旺姆离开,让她去嫁给一个糟老头子。

    “要不逃进边境深山,投靠土匪,这样,迡玛头人的势力,便涉及不到了!”我想罢,自认为是妙计,身影慢慢靠回屋。

    当我轻手轻脚的走到屋门口时,听见央珍与格桑旺姆在对话,我便止了步,想听听她们母女的想法。

    “阿妈,我不嫁。”格桑旺姆呜呜咽咽的哭。

    “阿妈也不想你嫁过去,可是没办法呀!”央珍用手撑地,沉重的弓着背站起来。

    “怎么办?怎么办?”

    “没办法了!没办法了!”央珍也跟着呜呜的哭。

    “我死也不嫁!”

    “其实,其实女人嫁给谁,都一样,主要是过日子。钱财充实才最重要!”央珍看着格桑旺姆的眼睛,擦着泪,低声的试探她女儿。

    “什么?您说什么?”格桑旺姆激愤不已,她愤怒的看着她的母亲央珍。

    “其实想想,嫁给迡玛头人也可以,以后你若是跟他生个一儿半女的,你就一辈子吃穿不愁了!”

    “可是,他是个老头子。”

    “人间事,哪有十全十美的。他虽老,身体还算硬朗,且他钱财无数,你若嫁给他,以后你就是迡玛头人的小老婆,迡玛头人辖区内的所有农奴皆是你的奴仆,任你驱使。况且,你嫁过去,你在迡玛头人的众妻妾中,属是最年轻。迡玛头人定会最宠爱你。”央珍不紧不慢的劝着格桑旺姆。

    “我才不稀罕他的宠爱呢!”格桑旺姆愤然坐下。

    “男人嘛,年纪越大,就越是喜欢年轻的。图个新鲜、活力!”

    “我不嫁,要嫁,您嫁过去好了!”

    “你说什么胡话?”央珍登时生气,“要嫁人,我早嫁了。当年你阿爸死后,我想过嫁人,可是为了你,我发誓再也不嫁人,害怕人家待你不好,让你受委屈。这些年,我一个人含辛茹苦将你养大,其中的辛酸,只有我自己知道。”

    “阿妈,您别生气!”

    “现在,迡玛头人看上你了。我们没有办法推掉迡玛头人的提亲,我们更不敢得罪迡玛头人,要不然,我和你会身首异处的。所以,你还是嫁过去吧!汉人古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反正,你嫁过去,这辈子就吃穿不愁了。”央珍擦着格桑旺姆的泪痕,不停的劝慰。

    迡玛头人见到格桑旺姆是一个月前的事了。那天,迡玛头人骑着一匹白如冰雪的马,带着十几个卫兵,个个彪悍异常,腰挂钢刀,背负强弓,在蓝天白云的覆盖下,缓缓进入康坞山村,康坞山村的村民,无论男女老少,纷纷跪地迎接。迡玛头人骑在马上,俯视着跪在他面前的康坞山村村民,仰天大笑,“起来吧!”

    康坞山村村民低着头起身,一声不语,弯着腰站着,在古老的藏族等级世纪中有规定,低贱的农奴是不能直视贵族的。

    “我今天来,主要是看看康坞山村怎么样?马上就秋收了,今年的牛羊和谷物,能不能按时按量上交?”迡玛头人用马鞭指着康坞山村村民,进行着询问。他的发白的头发与胡须,在风中浮动,肌肤黄而黑,皱纹密布,没了门牙的嘴,是丑恶无比。他肥胖的身体,压在马背上,远远看去,像是一堆腐肉,让人厌恶。

    “今年,谁家要是上交的谷物牲畜,量不够,就抽一百鞭子。活活打死,你们这些低贱如野草的农奴。”

    “我们会按量交的。”康坞山村的村民吓得瑟瑟发抖,纷纷回迡玛头人的话,声音在颤抖,因为害怕、恐惧。

    “那就好!”迡玛头人眯着眼,仔细的瞧着康坞山村的村民,一个一个的瞧,特别是年轻的姑娘!

    “你过来?”

    格桑旺姆进入了迡玛头人的眼睛,她的乌云鬓发、健康丰满、修长身材引起迡玛头人的注意。

    “抬起头。”当格桑旺姆弓着身子,走到迡玛头人面前时,迡玛头人让格桑旺姆抬起头,不料,迡玛头人一看,就彻底沦陷了。他在惊呼,他认为格桑旺姆美貌绝伦,她双目如湖泊,干净无染,微微似有秋波起……她肌肤雪白中透着古铜色的黄,丰满健硕,迡玛头人目瞪口呆了,暗暗道:“极品,女人中的极品!”

    “你叫?”迡玛头人嘿嘿笑着,充满了邪恶与猥亵。

    “我叫格桑旺姆。”格桑旺姆低声道,她面无表情,目光低垂。

    “谁家的女儿?”

    “头人,她是我女儿,是我和德热帕甲的女儿。”央珍跑上前,跪在迡玛头人的马前。

    “德热帕甲?”迡玛头人觉得这个名字熟悉,却想不起是谁了。

    “十年前,他在剿灭蒙元残余势力的战役中死了!”央珍语速极慢的回道。

    “噢,是英雄德热帕甲?为我们木里王挡箭而亡的德热帕甲?”迡玛头人目光一亮,跳下马来。

    “是!”

    “噢,你起来吧!”迡玛头人对央珍说。

    “谢谢头人!”央珍站起来,弓着身子,一动不动的。

    “竟是英雄的家眷,你不必多礼,抬头,站直!”

    在央珍抬头的那一刻,迡玛头人又一次沦陷了,央珍虽是上了年纪,却风韵犹存,看着别有一番风味。

    “德热帕甲,这个低贱的人,真是有福气,有这么漂亮的老婆和女儿。”迡玛头人暗暗气不过,低声自语。

    “头人,您说什么?”央珍问迡玛头人。

    “没事,没什么。走,去你家看看。”迡玛头人走到央珍跟前,离得非常近,他偷偷将手中的马鞭塞进央珍的怀里。

    在古老的藏域中,贵族男人是可以肆意占用其治下的妇女的,不管是没有结婚的姑娘,还是结了婚有孩子的妇女,只要是他们看上,便可以就地享用。而贵族男人置马鞭给农奴妇女,是暗示她们来服侍自己,不从的,可杀之,或处罚等。

    “你们都不要动。”迡玛头人指着康坞山村的村民,恶狠狠的命令道,其中也包括格桑旺姆。

    “你陪我去,到你家看看。”迡玛头人对央珍猥亵的一笑。

    迡玛头人骑上马,央珍走在马前带路,后面是六个卫兵在跟随。

    “呦,你家不错!”迡玛头人一进屋,苍老的眼在四瞟。

    “请坐!”央珍欲给迡玛头人倒水。

    “别废事了。你脱吧!”迡玛头人在卸刀去衣。

    “什么?大白天的?”

    “脱,快点儿!”

    央珍的手颤抖而麻木的退去衣服,然后是裤鞋,她赤着身体站在迡玛头人面前,凉凉的,热热的。

    迡玛头人哈哈大笑,爆裂而粗鲁抱起央珍,将央珍狠狠放在地板上,开始他的侵略——肆意的享用央珍。

    …………………………

    …………………………

    “头人,以后,我家的赋税就免了吧?”央珍获得了久违的满足,她胸上波澜起伏,美丽温柔!

    “免了不行。就减半吧!”

    迡玛头人边穿着衣,边笑容灿烂的走出屋。他骑上马,带着卫兵,风驰电掣的奔驰出康坞山村。

    我站在门口,静悄悄的听,像一只猫,连呼吸都是极轻的,害怕被央珍和格桑旺姆发现,所以,我身体内的细胞游动,也不得不小心翼翼了。

    “让你嫁,也是为了我们家,另外,对你来说,不吃亏!”

    央珍目光恳求的望着格桑旺姆的眼。她这是没办法,更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

    “好吧!”

    格桑旺姆的声音有力而尖锐。我听不出什么悲伤的色彩,难道是钱财战胜了本心,世俗的理性吞噬了感性?

    我听到格桑旺姆说,好吧!

    我的内心登时抽痛,仿佛整颗心被捏碎了一样的痛。

    我在愤怒与痛苦中沉沦,无力、窒息………我的身体扶着墙,滑坍在地上,想哭一场,我却找不到泪水。噬骨的痛,是无泪的!

    我吃力的站起来,缓缓走向院门,啊,撕心裂肺的咆哮一声,拼命的跑,跑向深夜的远处。

    我不知道方向,我不知道要跑向哪里,只顾拼命的跑,想彻底逃离这个痛苦而绝望的地方。

    我知道,在我咆哮时,格桑旺姆和央珍听到了,可是,她们两个一出屋,已经不见我了,我跑得太快,跑出了她们的视线。

    我边跑,边暗想,你们母女俩已经决定了,你们追上我,又能够怎么样?

    “你们母女俩说,会将我当一家人,我们会永远生活在一起。可是,现在你们食言了,你们在权势和钱财面前,无情的非常自然的抛弃了我。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想办法,总可以解决。我们大不了,就带上家里的钱财,进深山,当土匪去……可是,现在你们母女俩无暇顾及我了,向钱财与权势妥协!”

    我拼命的跑,带着自言自语。最难测是人性,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在意,或者是不去考验的好。

    “我无依无靠了!

    我开始泪目,麻木的血肉,在凝固我的生命,乱无章法的跑,夜越来越深,我跑得越来越远,在黑漆漆的路上,我的脚碰到石头,撞到树枝,却没有感觉,我知道,这是内心的痛,淹没了肉体的痛!

    “以后,怎么办?”

    我精疲力尽,扑通,跪在地上,凌晨时分的风,异常的冷,它是从群山深处过来的,从河谷与雪山中猛烈扑来的。

    我汗流浃背,脑袋下垂,累得昏厥,开始呜呜的哭!

    四野异常的静,只有我的哭声,血淋淋的哭声!

    我恍恍惚惚的站起来,“走吧!”

    这个时候,我将跑,变成了走,认为是已经跑出了迡玛头人的地界——那个让我痛苦不堪的地方,充满铜臭味的国度!

    “我走得远远的。越远越好。不回来了!”

    我继续走,摇摇晃晃,因为风越来越大,越来越冷。

    “我去哪里?没有地方可去了。”我边走边思索,没有目的地走。

    “天亮再说!”

    我目光四顾,密林葱葱,群山交错。

    “哎呀!”

    我一脚踩空,跌入山崖,滚石似的落在一条野草丛生的道路旁边。

    “这是?”

    我看着眼前的道路,阴森森的,令人毛骨悚然,仿佛是置身于墓群一样的恐惧!

    我的脚,划破皮了,正在流血,血在冷热交织,黏糊糊的。

    我伸手去捂住伤口,可是失败了,血依然在流。随着血的滴流,身体渐渐发冷,乏力。

    我拼尽全力,从衣服上撕扯出一块布,将伤口粗略的包扎。

    “啊?”

    我周围稀稀拉拉的散满白骨,有完整的,有支离破碎的。在漆黑的四野中,隐隐的白,异常显眼。

    我挪动身体,爬过去,捡起一个方圆的骨,轻轻拿近一看,是人头,人的头颅骨。

    我惊吓得瑟瑟发抖,手脚冰凉,整个身体缩成一团。

    登时,四周的山,骤然风起,从山顶上压下来,呜呜的,如是人在哭泣,极为丰富,有老人的哭声;有妇女的哭声;有男人的哭声;更有婴孩的哭声。

    “鬼啊!”

    我觉得,我会丧生于此。虽然我从不相信什么鬼神之说,但现在,四周堪比鬼哭狼嚎,我慢慢的将信将疑了,因为这是在明朝,不是在现代都市生活中,未知的世界,我不敢断论!

    “唉,怕什么?死就死吧!在这里,在木里王国,我已经是无处可去了。现代都市生活,我也无法回去。现在,死亡对于我,反而是一种解脱!”

    我喃喃自语,牙齿打架,浑身颤抖,恐惧得无了意识!内心想是不怕死,可身体却很诚实。

    “快点亮啊!老天!”

    我祈祷天亮,希望光明到来,黑暗逝去。

    “我死,也要知道死在什么样的环境,风水怎么样。”

    我是学建筑专业出身的,曾经对建筑风水学情有独钟,渐渐开始笃信风水!

    我曾经想,在我死后,我希望葬自己于山清水秀的地方——一个风水极好的地方!

    “这辈子,我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没有伤天害理的事!难道,我要暴尸荒野,无人收拾?”

    想到这里,我倍感凄凉,为自己的生命,感到凄惨!

    “天要亮了!”

    我目光远处,灰蒙蒙的,有灰白色的光了,正在渐变为彻底的白。

    “风景不错。是个死的好地方!”

    四周亮堂堂,太阳鲜红的冒出头。苍天大树下灌木丛漫布,花草茂密。只是有白骨在伤风景——散落在道路两边,理所当然的。

    “有人的骨,有马的骨!”

    我捡起一根枯树干,作为临时拐棍,支撑着身体,一斜一斜的走动,四处看看。

    “好饿呀!昨天晚上,没有吃饭,现在饿了!”

    我听着肚子在叫喊,咕噜咕噜,似是流水,又似狗在打嗝!

    “想办法。搞点吃的。”

    我在看树木丛,看看有没有什么野果,可以用来果腹。

    “有猴子?”

    我听见猴子在树木上跳叫,内心暗喜。

    “有猴子。有猴子,就有人可以吃的东西,因为猴子吃的东西,人都可以吃,基本上是这样的。”

    我慢慢的,一步一步,朝猴子的声音方向走,希望尽快找到吃的。

    “再不吃东西。我就快饿死了!”

    于是,我爬上一个坡,远远看见猴子在树上跳跃,非常密集。

    “噢,有果子。”

    我隐隐看到有野果树,猴子在摘吃,好像是柑橘,有点小,黄灿灿的挂满了树。

    “我知道木里县有种特产叫皱皮柑,吃起来会有藏木香味,之前我在成都就非常爱吃,想不到,我现在到了明朝时期,也可以吃到皱皮柑,它皱皱的皮,我是熟悉的,它的藏木香味,我更喜欢。”

    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惹着脚上的疼痛,朝野皱皮柑走去,“终于可以大吃特吃了!”我流着口水,肚子咕噜咕噜大叫,“天无绝人之路!荒山野岭的,我找到了吃的。不对,我跑到了一个长有野果的地方,难道是冥冥之中,老天对我的垂怜!”

    “啯!啯!”一个大灰猴在和一个小赤猴争夺食物而大打出手。

    “吉亚!吉亚!”小赤猴明显处于弱势,在恐惧的叫着。

    我止步看着,不禁感慨,“弱肉强食矣!人如此,猴子如此,天地生灵如此!”

    太阳已经冒出头,它的光辉,比往常我记忆里的任何时候都热烈,如血如火,万丈光芒的洒满山坡。

    啪!

    一只小猴子在树上砸过来野橘,狠狠打在我的脑袋上,暗暗生疼。

    “可以吃。”我看着落在面前的野皱皮柑,就蹲下身子,直接捡起来吃。虽然没有熟透,但是甜甜的。

    “小猴子,再来几个。”我边吃,边对小猴子喊!

    “唧唧!”小猴子又砸过来四五个皱皮柑,然后跑了,淹没在猴群中,看不见了。

    “谢谢,小猴子!”

    我疯狂的狼吞虎咽,一个皱皮柑,只两口就解决掉。

    我吃着吃着,饱了,晒着清晨的太阳,坐在石头上养养神,草木上露珠正在掉落,地上斑斑点点的湿。

    我慢慢闭目,隐隐约约听见大河的激荡声,在我面前,应该是巨大的河流,它有滚石的声音,“我现在在哪里?”我在四处看看,却难以确定,“明朝,没有手机,没有导航定位,唉,不行,不行!”

    “还是现代都市生活方便,一部手机,就可以走遍天下!”

    我自言自语,有些苦恼,不知道是在责怪自己到木里采风,莫名其妙的穿越至明朝时期,还是在抱怨央珍和格桑旺姆抛弃了自己,其中复杂交错的心绪,渐渐强烈,独自凄惨道,“现在,我去哪里?”

    “哎呀,如此美丽的风景!有吃的,要不就在这里度过几日,再做打算?”我无奈的目光在低垂,撕扯着柑橘皮。

    “无亲无故兮!哀生命之不幸,叹世事之变故兮!何处是归巢?”天上一只山雀飞过,独自鸣叫。凄凉之味,暗暗袭来,它在无形中勾起我无处可去的凄惨与撩到。

    想着,想着,我睡着了,在太阳与山风的包裹中,巍然不动,像一块石头一样的坐着,慢慢的,我坐进泥土,与天地连接在一起。肥阳与烈风,在我的心骨种下新的生命——我成为了大地上的一份子,我的生命紧紧的与之联系在一起,成为石头、森林、山风、太阳、野草………我的心慢慢平静,天地进入了我的内心,让我的生命异常厚重,底气十足,不再迷惘。

    “不死,便是生命。生命的力量是强大的。”我像一座山一样站起来,“无处可去,便无处可去了!在荒山野岭,我依然可以存活!”

    我缓缓下山坡,身体的力气在野皱皮柑的滋养下恢复、苏醒。

    我冲天一哮“啊”!声如震雷,回响苍穹,若是虎啸龙吟,“我声音这么大?”我内心嘀咕,一脸的疑惑。

    登时,腹中有东西在游动,想一条鱼一样的,飞舞、跳跃……“鱼灵珠?”我抚摸着肚皮,“是鱼灵珠给我的力量!”鱼灵珠一游,我身体就神清气爽,耳清目明,它竟然让我患了近视的眼,可以目视千里了。

    “这鱼灵珠,果然是厉害!不愧是殷商重臣闻仲闻太师的精气元灵所凝集而成。有此宝珠,当可无虞矣!”

    我微微叹气,背手而立,也算是因祸得福吧!失去了格桑旺姆,却发现了鱼灵珠的能量。“我要是继承闻仲闻太师的法力就好了!这样天地任我行!无人可以左右我的生死!”

    “可不可以自我修炼,参悟鱼灵珠的法力?”我想着,挠头思索,随即盘腿而坐,试着运气,几番运气,发现时冷时热,脉搏抖动,腹中有充沛的气流在四肢蔓延,手掌如影如幻,轻盈如叶。身体缓缓升起,悬空盘旋,这个时候,身轻如燕,更如风!“哈哈,看来可以修炼,天不亡我矣!”

    “闻仲闻太师的法力是?”

    我在回忆曾经看过的电视剧《封神榜》和读过的书籍《封神演义》,《封神演义》记载:“金灵圣母门中,有闻仲者,非天仙,乃地仙一流,金木水火土遁变化,黑麒麟须臾千里,执雌雄双鞭,头生三眼,中间一目神通,白光数寸,可辨奸邪忠肝、人心黑白,为商朝太师,截教中颇有人缘。”

    “金木水火土遁变化,双鞭、神通目。若是一一继承,便好了!我南宫硕平,无憾今生矣!”

    啪!

    一块大石砸在我面前,灰黑的,凹槽很深,带着泥土,“谁?”我落立在地,目光四顾,有些惊慌,“这是?”

    “吱吱,啯,啯!”一只黑猴扑来,长牙火眼,身形不大,却凶猛异常,散发着一股子血腥味!

    “畜牲,平日你定是杀了许多性命,今日,我便灭掉你!”我捡一根枯干的树枝,投过去,硬生生刺死黑猴。我走过去一看,是穿肚而死。“我力气这么大了!”我暗自欢喜,“看来以后将鱼灵珠蕴藏的法力慢慢参悟挖掘出来,我的力量就更加是无穷无尽了!”

    这个时候,日光当头,已是正午,四周热气浮动,还好有树木的阻挡,阳光落在我身上时,已经有所减弱,不那么热了,本来秋天的太阳就没有夏天的太阳那般浓烈无情,它相对来说,是温情的,富有人性的世俗圆滑,所以它是丰收的时节——人类喜欢的时节!

    太阳已飘过正午,四野热烈起来,阳光如微白的火在闪动。我擦了擦汗,“热了——!”准备移个阴凉处避避日头的锋芒。

    “不错,就是这里了!”

    我滴着汗,走到几棵大榕树下,榕树遮天蔽日,它密集的枝叶,将阳光阻挡在空中,无法落下。

    我微微闭着眼,想歇息片刻,待下午日头弱了,再四处看看,有无可暂时宿营的地方。正在我的脉动与呼吸松弛,逐渐进入沉睡时,天空响起一声似鹰的巨鸣,声音很大,犹如一道雷闪过天空,冷冷的,让人心惊胆寒。

    我猛然睁开目光,抬头一望,在榕树枝叶密集的缝线中,看见一只雪白的大鹰在惊空遏云,高高盘旋,它身如雪白,应该是雪鹰——终年生活在冰天雪地的高原上的雪鹰。

    “这里又不是雪山,它到此为何?”我步子沉重的走出榕树的遮蔽,许是脑子已醒,可身体的机能未醒,依是在睡眠中。

    我呆立于地,举目看着雪鹰的盘旋——它像是一片云在空中轻盈的旋飞,渺渺高远。我在地上,隐隐感到雪鹰锐利如剑的目光所散发出的寒冷,足以让人瑟瑟发抖。

    站着,站着,我的脚酸了,我落座在一块岩石上,在想,“这雪鹰何时才能退去,让我安心休息?”

    登时,我忽听得不远处有马蹄踩踏的声音,非常密集,应该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我吃了一惊:“这荒山野岭的,有什么人会到此?”

    我异常警觉的伏在坡上,马蹄声,越看越近——在坡下崎岖不平的已经被野草淹没的土路上出现了一群人骑着烈马飞驰而过,人人高大威猛,长得非常粗野,“这是山匪?”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他们劫持了人,是姑娘的叫声。我在想救不救?救,我一个人,怕是不敌他们一群人;不救,也不行,毕竟我力气较大,熊和野猴都抵不过我的致命一击。

    “不管了,救!”我从山坡顶上一下跃,稳稳立在劫匪面前。

    “站住——!”

    我恶狠狠大喝一声。

    “干什么?找死?让开!”其中一个带头的冲我喊道,“走开!”他短头发,毛发根根直立,独眼的,厚唇龅牙,看着真是凶神恶煞的。

    “二当家的,别废话了,弄死他!”一个年轻的匪对他说。

    “好,兄弟,你看好了,看我一拳结果了他!”

    说罢,独眼的带头匪从马背上凌空跃来,他打出一拳,朝我扑击而至,拳风烈烈,果然是好身手。我身体一后仰,避开了他的拳,然后左足点地,右足向上踢出,重重踢在他的腹上,他“啊”一声,飞落在马前,疼得面红耳赤,冲我道,“好小子,厉害!”

    “拿命来——!”

    他猛地从马身上抽出一把刀,是重刀,刀光冷冷,一刀向我头劈来,我伸手接住他的刀,甚是沉重,刀约百斤重,加上他劈出的力道,不少于五百斤。我扑通跪在地上,如被泰山压顶般的双膝跪地。

    “服不服?”他在哈哈大笑。

    “不服,服个屁!”

    我吃力的挣扎,却异常困难,被压制得喘不过气来。

    “绑起来!”他对手下说道。

    “是,二当家!”

    两个年轻的匪跳下马,拿着粗绳在捆绑着我,我在他们以为得手而放松警惕时,毅然出手,将两个年轻的匪打死,然后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对独眼的带头匪说,“再来,我们再打!”

    “呦,小子,你挺狠的。打死我兄弟。”独眼的带头匪怒火隐隐,阴冷的一笑。

    “来,给你兄弟报仇!”

    我偷偷将右手背在后面,慢慢运气,腹中鱼灵珠轻轻旋转,周身的力气在右手掌上汇集,手掌极轻的影动。

    “吃我一拳,金刚拳!”他拼尽全力的打出少林金刚拳,拳风猛烈,震得足下野草微颤。

    “少林金刚拳果然遒劲雄强,凶狠果决。”我暗自道,“不过,我可破之,他倾尽全力击来,后方已然是空虚,我且绕到他背后,击他背,一击解决!”

    “你输了!”我以迅雷的速度,避开他的拳势,以他的身体为圆心,绕了半个圆,在他背后,狠狠一击他的背,他扑趴在地上,昏死过去。

    “二当家的。二当家的——!”

    众匪徒在马背上惊慌失措的落地上,对我跪道,“少侠,饶命——!”

    “快点儿,放人!”我有了几分傲气,在狠冲冲的呵斥道。

    “好,好,放人!”

    他们在马背上解除捆绳,将劫掠的姑娘放下来。

    “恩公,谢谢你!”姑娘跑过来,在我面前磕头跪谢。

    “无妨,起来!”我将姑娘扶起来。

    “恩公,尊姓大名?来日小女子定报答您的救命之恩!”

    “我叫南宫硕平!你呢?”

    “言萍萍。”

    “言姑娘,你何故落入匪手啊?”

    “此事说来话长矣!”言萍萍面流暗暗的凄苦之色。她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的身姿在悲伤中惹人无尽爱怜!灰白的衣裙如云雾般流在她的周身,甚是神秘吸人。

    “嗯!”

    “家父乃成都一小吏,去年牵连进一起贪污案,被腰斩于市。我与母亲被流放会理。途中母亲不堪磨难而横死。我千里迢迢至会理………被一藏族虫草商看中,将我买走。我们在从会理回木里的路上,遇到这伙土匪,他们杀死那藏族商人,将财物与我掠夺至此,幸得恩公所救,我才能逃脱魔掌!”

    “唉!”我微微叹息,非常同情她的遭遇,“原来如此。我们都是苦命人啊!”

    “恩公,何出此言?”

    “没什么,没什么。”我岔开话题,毕竟我与她尚不熟,过多的提及自己的事,显然不妥,“果然,言姑娘非农家女子,生得温柔秀丽!”

    “恩公过奖!”

    “话说,女子若有看过字画的眼和读过唐诗宋词的心,就会异常迷人。言姑娘,你就是这样的女子了!”

    “恩公,您真是羞煞我了。我只是闲时跟着父亲读过几本杂书耳!不是什么博览群书的才女子!”

    “言姑娘,你过谦了!”

    “恩公,您才是少年英雄,身手非常,可单人斗群匪!”

    “运气而已!运气而已!”

    “恩公复姓南宫,也是汉人?”言萍萍暗暗思量片刻,然后言语极柔的问我。

    “嗯。是的!”我面容闪过一丝笑,不冷不热的说,“我们都是汉人。也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嗯!怪不得恩公眉清目秀的,原来也是汉人!”

    “言姑娘,请坐!”我扶着言萍萍在一块花岗石上落座——我先扯了些野草,将石上的泥土灰尘擦去,再轻轻扶她坐着。

    “谢谢恩公!”

    “莫客气!”

    我和言萍萍相互挨着坐,太阳的光,虽然已朝西倾斜,但余热依然。言萍萍娇喘微微道,“恩公,您热吗?”

    “还好!”我目光四顾,树荫的倒影,越来越大。“要不,我们去树荫下坐?”我对言萍萍道,用极其柔软的言语。

    “一去禅关忽五春,异乡惊见眼终清。问师参学今何解,云在青天水在瓶。”

    登时,一个女道人忽立在眼前的树林顶上,如云如影,一身白色道袍随风飘动,自是仙风道骨、一尘不染的方外高人。

    她吟诵的宋朝王之道的诗《赠浮屠道本》,字字如一流春水,飘进我和言萍萍的耳朵,“这师太是?她竟可立于树梢,好强的武功道行!”言萍萍直惊愕得站起来。

    “师太,哪方高人,到此为何?”我抬目问道。只见那女道人用如玉光滑的声音回我道,“玉龙山下洛雪观,蝴蝶飞剑是了因!”

    “噢——!原来是丽江玉龙山下洛雪观的了因师太!”独眼的带头匪昏昏颤颤从地上爬起来,毕恭毕敬道。

    “风眼豹,集水寨的风二当家。多年不见,别来无恙!”了因笑盈盈的回风眼豹。金沙江畔集水寨的人虽是土匪,但一直是杀富济贫,在绿林中颇有道义。在几年前,丽江木府土司木初带兵进剿集水寨,幸得了因暗中相助,集水寨才幸免于难,所以集水寨欠了洛雪观一份大人情。

    “不知师太到此,是何事?”风眼豹鞠躬问道。

    “贫道见你等劫了个姑娘,特赶来相救,不料被这位少侠救下了!”了因声音回响震天,看了看我。

    “噢!这姑娘是………”风眼豹惊愕得一时不知所云。

    “集水寨杀贪官劫巨富,贫道不会插手,可你得若劫杀无辜之人,贫道不会束手旁观的!”了因脸色巨变,冰冷若雪的呵斥风眼豹。

    “师太,误会,误会!下次不敢了!”风眼豹害怕得差点儿要跪下认罪。洛雪观是西南地区武林的泰山北斗,无人不敬仰,了因师太更是威名如雷,她的一套蝴蝶剑法罕见敌手!

    “这姑娘,贫道觉得颇具道缘,欲收其为徒,带她去洛雪观,你可有异议?”

    “没有,没有,一切任凭您处置!”风眼豹擦着冷汗。

    “那便好!”了因像一片云般落立在我们面前。她问言萍萍,“你可愿意?”

    “这?”言萍萍迟疑的看看我。

    “如此甚好啊!有师太的庇佑,言姑娘,就无虞矣!”我上前给了因鞠躬道,“言姑娘家遭巨变,无依无靠,今天遇见师太,成为师太的徒弟,也是因祸得福了!”

    “少侠客气!贫道也是看中她的资质。”

    “恩公——!”言萍萍有些不舍得看着我。

    “我们来日方长!你且跟师太去吧!”我叹息笑道。其实我内心不惹言萍萍离开,但是而今自己都是漂泊荒野之人,无法给她一个安身之所。况且了因愿意收她为徒,也是件好事,说不定日后有大成就,故觉得不能耽误她。

    “那恩公,你去哪里?”言萍萍悲伤道。

    “我?再说吧!”我眼中充斥着迷茫和悲苦。

    “少侠,你无处可去?流落漂泊?”了因问我。

    “是的,师太!”

    “哦!无妨,贫道给少侠一个去处吧!”了因思量片刻,对我说。

    “哪里?”我内心欣喜。

    “集水寨!”

    “啊?”我一番惊奇,想不到了因让我去土匪窝找安身。

    “风二当家,过来。”了因冲风眼豹招呼道,“你带这位少侠去你们集水寨,给你们姚大当家说,是贫道的意思。”

    “嗯,是,是——!”风眼豹点头鞠躬的应着。

    “好,如此便好!”了因猛地携着言萍萍飞跃而上,凌空翻过森林群山,远远而去。

    “好轻功!厉害!”我在叹为观止,满是敬佩与羡慕之心。

    “那是当然。了因师太乃西南武林第一高手,洛雪观的宗师!”风眼豹痴痴地看着了因带言萍萍离开的背影。

    “她是洛雪观的掌门?”我问风眼豹,想着了因这么厉害——西南武林第一高手,应该是洛雪观的掌门人了。

    “不是,洛雪观的掌门人是她的师姐了尘师太!”

    “噢!了尘武功也厉害?”

    “当然厉害,只是比了因师太逊色了一点点!”

    “噢,这样啊!”

    “竟然是了因师太让我带你去集水寨安身,我就带你去。我们走吧!”风眼豹跃身上马,众匪也跟着上了各自的马。

    “你们大当家的,会同意吗?”我也上了一匹马,紧跟上风眼豹。

    “他会同意的。了因师太的面子,他不能不给的!”风眼豹回我,“况且,我们大当家的向来是仁慈的,他是读书人,没办法!”

    “什么?你们大当家的是个读书人?”我惊讶着,一个读书人竟然是土匪窝里的大当家。

    “是啊!我们大当家姚烨,本是元朝举人,不料往大都考进士,元廷腐败,屡试不中,他心灰意冷,上了我们集水寨为匪!”

    “他竟是个读书人,你们怎么会服他?”

    “他可厉害了,文武双全呢!一套阴阳乱刃刀法,是出神入化的!”风眼豹在谈及姚烨的时候,流出佩服之情。

    “噢,是这样啊!”我边策马扬鞭,边对见姚烨慢慢有了期待。

    “加快,在天黑之前到集水寨!”风眼豹冲后面的众匪喊道,他狠狠抽打着胯下的马,马似一阵风般的闪过去。

    “等等我!二当家的!”我在后面喊道。

    “你快点儿!这荒山野岭的,天黑了,大虫虎狼常出没。”

    “等等我!”

    我一路上是紧赶慢赶,骑马确实不如他们,周身劳累疼痛。

    我们到金沙江畔时,天空已经灰沉,夜色快要到了。如滚石般巨响的金沙江水,雾气朦朦胧胧。在金沙江畔一座石木巨寨缓缓出现,寨门前立着一块石碑,上书:集水寨。这三个字是隶书写成,圆润中不失力道遒劲。

    “二当家回寨了!二当家回寨了!”站岗的土匪喊道,一个一个依次往寨里喊。

    “哇,这么多兄弟!个个英武啊!”我挨着风眼豹进寨,目光四顾。我这话是为了奉承讨好的,集水寨的土匪并不是个个英武,有的白发苍苍了,有的傻不拉叽的。

    “嗯!当然!”风眼豹洋洋得意,挥手大喊“兄弟们辛苦了!”

    “二当家辛苦!”众匪山呼震天。

    “二当家,你真英雄!”我对风眼豹嘿嘿笑着。

    “兄弟,你谬赞了!”风眼豹拍了拍我的肩膀。

    “二当家,请下马!”一个高大的土匪从聚义堂前的台阶上跑过来,对风眼豹说。当我们到一个大院,面前有座大建筑物,是聚义堂,这聚义堂是集水寨的中心了,平时仪事都在聚义堂。

    “嗯,大当家呢?他在吗?”风眼豹勒住马。

    “大当家在里面,正在等你呢!”

    “好,好——!”

    “大哥,大哥!”

    风眼豹在聚义堂门口卸下刀,领着我进去。聚义堂非常宽敞,正对门口的是姚烨的寨主宝座,宝座上铺着一张银白色的虎皮,远远看着,让人不禁心生寒意!

    “二弟,你回来了,收获怎么样?”姚烨在宝座前的木台阶上走下来。他身材中等,肤色偏白,身着灰红色的长袍,手中一把纸扇在微微摇动,尽显书生意气。我想,姚烨若是走在街上,无人会相信他是一个土匪头子,他一定会被认为是地地道道的读书人!

    “还可以,打了一些金银珠宝回来!”风眼豹哈哈大笑,在自己的座位上坐着。

    “二弟,这位是?是我们寨中的兄弟么?我怎么看着面生?”姚烨目光扫了一下我,然后问风眼豹。

    “他叫南宫硕平,是了因师太让我带他来见你的。”

    “噢!了因师太!果真是她让你带来的?”姚烨脸色一惊,看着风眼豹。

    “嗯,是的!”

    “大当家的,小弟居无定所,四处漂泊。了因师太让我到贵寨上寻个安身之所,真是叨扰了!”我给姚烨鞠躬,聊做解释。

    “哦!原来如此,竟然是了因师太介绍的,你安心在寨中住下吧!”姚烨点点头,回坐在宝座上,“请坐!”

    “谢谢,大当家!”

    我轻轻落座,挨着风眼豹。聚义堂内烛光摇曳,犹如阳光下的白昼。

    “他可厉害了!我打不过他!”风眼豹对姚烨道。

    “噢,这么厉害?兄弟,你年纪轻轻的,身手却是不错哦,竟然可胜了我二弟!”姚烨猛地惊愕,他看着我年纪轻轻的,身手却不错,风眼豹竟不是我对手,这让他有些不敢相信,毕竟,风眼豹是一个高手,在西南绿林中,恐怕也是少有敌手的。

    “大当家的,您谬赞了。都是二当家他让着我的。”我站起身,立刻谦虚的回姚烨。

    “无妨,请坐,请坐!”姚烨哈哈一笑,“我这风二弟呀,他性子直,不会说谎,他说打不过你,就是打不过你了。如今,你到了寨里,以后我们就是兄弟,不必拘谨!”

    “谢谢!”

    我轻轻坐下,正襟危坐地观察着聚义堂内的角角落落。自认为,我是初来乍到,甚至是寄人篱下,还是拘谨些的好,不说别的,起码不会失了礼数。

    “来人,快快宰羊。招待南宫兄弟。”姚烨冲外面喊道。

    这个时候,姚烨的豪爽一面逐渐流露出来,我就说嘛,一个纯粹的书生,是不可能坐得大当家之位的。

    “大哥,三妹呢?”风眼豹四顾片刻,问姚烨道。

    “她去巡寨了,估计就要回来了!”

    “哦!”风眼豹翘着二郎腿,背靠在椅子上,咕噜咕噜的猛饮酒。

    “他们两个口中的三妹,是谁?莫非是这集水寨的三当家,三当家是个女的?”我暗自心里嘀咕。

    我的内心是复杂的,为自己有了一个安身之所而高兴,可还是寄人篱下,难免有些隐隐的不安。

    “大哥,二哥他回来了吗?”

    一个女子从外面走进来,自带一股英气,身着银白铠甲,外披一件黑色战袍,腰插一对鸳鸯短刀,真是女将风骨!

    “三妹!”风眼豹嘿嘿笑着,站起来。

    “二哥。辛苦了!”她在风眼豹对面的椅子上落座。

    “这是我们集水寨的三当家洛红玉!”风眼豹给我介绍道。

    “噢,拜见三当家的!”我立马起身,恭恭敬敬的给洛红玉鞠躬。

    “这位是?”

    “三妹,他是了因师太介绍的。到我们集水寨寻个安身。南宫硕平。”姚烨对洛红玉道,“以后,我们都是兄弟了!”

    “噢!竟是了因师太介绍的。我们集水寨当收!”洛红玉给我作了个揖。

    是时,外面已经漆黑,淅淅沥沥的飘起了雨,且寒风冷冷,或许冬天的脚步正在来临。

    “言萍萍,她怎么样?在洛雪观?”

    我暗自念叨,内心莫名其妙的对言萍萍有了一丝丝牵挂。按道理来说,我与她仅仅是一面之缘,不至于会将她想念。但是,我此刻的的确确在牵挂着她,难道,我对她产生了情愫么?

    “相见,不知在何年何月?”

    我有些失落,滋生着苦楚。

    “大当家的,羊肉好了!”

    几个打杂的土匪将一些羊肉置于大盘子上端进来。

    “嗯!你们下去吧!”

    姚烨退去长袍,走下来对我们说,“来,吃饭!”

    “好——!”

    我、风眼豹和洛红玉三人起身,在饭桌前落座。

    “南宫硕平兄弟,欢迎你到集水寨,举杯!”姚烨将自己面前的酒杯倒满。

    “谢谢三位当家的热情!”

    我将面前的酒杯灌满,猛地一口而尽。酒精度不高,也就三十几度吧,所以我喝起来,内心欣然,不怕被灌倒。

    “好兄弟!好酒量!”风眼豹亦举起酒杯,咕噜一口下肚。

    话说言萍萍被了因师太带到洛雪观,当即就举行了拜师礼。了因危坐于椅子上,笑容盈盈,对言萍萍道,“徒儿,自今日起,你就是为师的俗家弟子了,为师会细心教导你,授你我们洛雪观的绝学。”

    “谢谢师父!”言萍萍内心怦然激动,连着给了因师太磕了三个头。

    “徒儿,起来吧!”

    “是,师父!”

    “我洛雪观乃西南武林之中流砥柱。今后你当扶贫弱,不可恃强凌弱!”了因语重心长地对言萍萍道。

    “徒儿铭记于心!”

    “嗯,如此甚好!”

    了因师太微微点头,看得出她内心高兴无比,她觉得自己收了一个资质极好的徒弟,在心中暗暗道,“贫道这些年来,想收一个资质极佳的弟子,可谓是东挑西选,却始终无果,真煞费苦心矣!现在好了,言萍萍不错,或可继承贫道一生之绝学!”

    “师叔,师叔!”登时,一个女道童进来。

    “清心,怎么了?何事?”了因问道。

    “师叔,我师尊让您过去!”

    “有什么事?”

    “弟子不知!”

    “嗯,走吧!去长春宫。”了因师太站起来,拉着言萍萍,“徒儿,跟为师去拜见你的掌门师伯吧!”

    “嗯。”言萍萍跟着了因师太朝长春宫走去。长春宫乃洛雪观的主建筑物,是洛雪观日常仪事的地方,亦为掌门居住之所。长春宫占地十余亩,面前是一个铺着大理石砖的大广场,从大广场上走九十九级台阶,方能到长春宫门前。

    “哇,好巍峨的宫殿呀!”言萍萍一脸的吃惊。她挨着了因师太走,目光频频四顾。

    “当然,这是我们洛雪观历代掌门主持事务的地方!”清心在后面低声说,言语中自可看出她为洛雪观骄傲的心。

    “是矣!是矣!”言萍萍目光慢慢抬高,长春宫顶上云雾缭绕,隐隐似有仙气游动。

    “以后,你叫她师姐。”了因师太跟言萍萍说,“她虽比你小,可入门早于你。”

    “嗯!弟子明白!”言萍萍和了因师太肩并肩踏上直抵长春宫的九十九级台阶。

    “哎呦,好累呀!”约走了一半,言萍萍气喘吁吁,微微流汗。

    “你体质不行啊!”清心对言萍萍格格大笑。

    “小师姐,你不累?我们爬了这么高的台阶,你不累?”言萍萍见清心气不喘汗不流,满心的疑惑后是暗暗佩服。

    “不累!”清心傲然道。

    “她跟你掌门师伯学了一年气功,自是不累了!以后,你跟着为师学个两月,爬这台阶,也就轻轻松松了!”了因微微一笑,她拉着言萍萍继续往上走。

    “师父,为什么要爬这台阶?您直接携我飞上去,不就行了?”言萍萍挠挠头问道。

    “飞上去,就是对掌门不敬了。洛雪观祖师规定,人人到长春宫,需一步一步走上去,以示对掌门的尊敬!”

    “噢!是这样啊!”

    当她们走到长春宫门前时,言萍萍已经汗滚满了脸,双脚无力而酸麻。

    “走,进去!”了因师太给言萍萍输了一道真气,温凉凉的,犹如一股清泉进入身体,言萍萍顿时舒服了许多,汗水也渐渐消逝。

    “师妹,你来了!”了尘掌门至门口迎接。

    “师姐!”了因师太微微鞠躬道。她对她的师姐了尘掌门是极其尊敬的。当年,她们两个的师父,也就是洛雪观的前任掌门无垢师太欲让二弟子了因师太在她驾鹤西去后,接任掌门。但是,了因师太推辞了,她认为自己一心沉迷于武学的参悟,根本无心处理繁琐的门内事务。无垢师太见自己的二弟子根本无心于当掌门,也就不再坚持,改由大弟子接任——即是今天的了尘掌门!

    “师妹,这孩子是?”了尘掌门看了看言萍萍,觉得言萍萍带有一尘不染的超凡气质,便暗暗心生着喜欢。

    “她是我刚刚收的弟子!言萍萍。”

    “嗯,的确是不错!恭喜师妹!”了尘掌门徒自羡慕。亘古至今,习武修道,资质是极其重要的。资质千里挑一的人,才能有大造化——最终成为一代宗师!

    聚义堂灯火通明,哪怕已经是后半夜。

    我、姚烨、风眼豹和洛红玉,我们相互之间的酒杯碰撞声,不息不绝。

    风眼豹喝醉了,他的两只耳朵像鸡冠子一样红。他满身酒气,意识恍惚,吃块羊肉都费劲了。

    风眼豹从盘子上拿起一块羊肉,颤颤抖抖的往嘴里塞。

    啪——!

    那块羊肉却如长了腿似的从风眼豹的嘴里逃脱,直落在地上。

    “二哥,怎么了?醉了?”洛红玉拍手而笑。

    “我没有醉,没有!”风眼豹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如是狂风暴雨中的一棵树。

    “行了,你醉了,就醉了嘛,没有什么丢人的!”姚烨的眼皮是不听使唤。他瞌睡很深,而且醉意浓烈。

    “大哥,你胡说!我没有醉!”风眼豹冲姚烨道。

    “二弟,去休息吧!我们改天再喝?”姚烨呵呵一笑,咕噜一口酒进肚。

    “大哥,我没事。南宫兄弟,他都没有醉,我怎么可能醉。”风眼豹抓起我的手。

    “不行了,我不行了!我走了!”洛红玉双腿乱步的走出聚义堂。

    “大当家,二当家。小弟醉了,不能再喝了。我想睡觉了!”我开始脑袋昏昏沉沉,目光模糊。

    “对了,大哥。南宫兄弟,身手不错。他又是了因师太介绍的。让他当我们集水寨四当家,怎么样?”风眼豹把手搭在姚烨的肩膀上,吐着酒气说。

    “这?”姚烨猛然脸色阴沉。

    “二当家,你真会说笑,我初来乍到的,不行。你喝醉了,喝醉了!”我嘿嘿笑着,对风眼豹说。

    姚烨脸色一沉,着实让我暗暗惧怕。因为我刚刚到集水寨,风眼豹就建议姚烨让我坐四当家的交椅。虽然风眼豹是酒话,但我害怕姚烨万一认为风眼豹与我有什么不为他知的秘密,我的生命就难免有危险了!

    “对,二弟啊!你醉了!”姚烨阴冷的笑。

    “不行了,好困呀!我走了!”我被两个年轻的土匪搀扶着走出聚义堂。

    我在迷迷糊糊中睁开目光,暗暗运气,腹中鱼灵珠醒动,我身体里的酒精渐渐退去,意识慢慢清醒。

    “这个风眼豹,真是口无遮拦。他是想害死我乎?”我坐在木床上,看着外面残留的星光,独自嘟啦着。

    我被两个年轻的土匪搀扶进一间不大也不小的木房。

    “谢谢,谢谢!”我边对两个年轻的土匪道,边故作醉如烂泥的爬上木床。

    姚烨在风眼豹离开后,独自坐在聚义堂,忧心忡忡,他自言自语:“这个风眼豹,他想干什么?难道他想拉拢南宫硕平?”

    “不行,不行!南宫硕平若被风眼豹拉拢过去,我在集水寨的地位就动摇了,我不能让这样的情况发生。”姚烨开始坐立不安。

    姚烨在灯火通明中伫立,他是在回忆过往的事。

    当年,姚烨科举考试失败,心灰意冷,他抱着自己以为已经千疮百孔的心,投奔到集水寨,他的博览群书,马上得到当时集水寨大当家雷大通的独女雷慧儿的青睐,并且要非他不嫁。

    姚烨成为大当家的女婿后,在集水寨是一路扶摇直上。当然,这期间,姚烨也非常努力,他硬是学会了武功,从文弱书生,成为西南地区的一个高手。

    想到这些,姚烨暗自落泪,生生将手中的酒杯捏碎道:“为了在集水寨可以服众,我苦练武功,流了无数血,出了无数汗。在集水寨,谁也不能动摇我的位置!”

    风眼豹离开聚义堂,并没有回到自己的住处沐风阁,而是到了洛红玉的住所玉春轩。

    风眼豹扶着石栏杆,经过台阶到玉春轩的门前。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敲门道,“三妹,开门?”

    “是风二哥吗?”洛红玉也没有睡,在屋里独自吃着茶。

    “嗯,三妹,是我!”

    “这么晚了,你什么事?”洛红玉披着长衣,赤着脚过来开门。

    “我心里烦躁,找你聊聊!”风眼豹狠狠叹气,跟随着洛红玉进屋,他的身体像一座山,落在木椅上,木椅微微颤动。

    “二哥,你烦躁什么?”洛红玉让风眼豹坐下,并且给他倒了杯茶吃。退去盔甲的洛红玉,多了几分温柔——那种女人应该有的温柔!

    “我方才,试探了一下那姚烨,他果然是可恨,他将集水寨当是他个人的了!”风眼豹目出怒火。

    “你试探他?”洛红玉有些不解。

    “我刚刚跟他说,让南宫硕平做四当家,他很不高兴。”

    “这样啊!他当然不高兴了!他最忌讳我们在私底下结情。你推荐南宫硕平为四当家,他说不定会以为你想拉拢南宫硕平呢!”洛红玉苦笑着。

    “不管他了!”

    风眼豹将茶一口吃完,便离开了玉春轩,他踩着凹凸不平的石子路,向自己的沐风阁走去。

    我呆呆坐在木床,倍感陌生,到了集水寨,还是找不到归属感。

    身体找到了安置的地方,可心灵不行,它依然在漂泊。

    我双足落地,外面冷风习习,星光黯淡,马上就是黎明了。

    我在屋前行走,走过去,走过来,真是惶惶不安。

    “啊——!”我冲天咆哮。

    “难道,我要生活在无边无涯的孤苦中么?”我目含着泪光,深深的叹气。

    啪——!

    我随手拍了一下身旁的巨石,轻轻松松,我的手掌印刻在了石上。

    “这?我这么厉害了?”我看着自己的手掌印,脸上泛着光芒,内心降临了太阳,带着惊愕的自语,“看来,腹中的鱼灵珠动一次,我的功力便提升一次。”

    我在微微发寒的风中欢喜,现在,唯一可以让我高兴的,也就鱼灵珠了。它就像冰天雪地里的一点星火,温热着我几乎冻僵而麻木的心。

    我相信,只要有鱼灵珠,我的生命会逢凶化吉,它将除去我生命中的一切污垢与胆怯。我现在可能有漂泊无定的苦楚,但这是暂时的。自信与快乐,正在从遥远的地方,一步一步,朝我而来。

    登时,一阵隐隐的黑风吹来,紧接着,是个人影,那人身怀绝技,在屋檐上飞跑,真是如履平地矣!

    “谁?”我呵问道。

    那人一听,加快了脚步,欲逃出集水寨。

    “看来,不是集水寨的人!”我跃身而上,紧紧的追赶过去。

    “站住——!”我运气拍打出一掌,掌风影动,掌力落在男人的背部。真是奇怪,我的掌力仿佛是打在了海绵中,硬是被吸散得无影无踪!

    “找死!”那人猛然转身,朝我踢来一脚,脚力霸道。

    我闪身一躲,不料,直接掉了下去,身体砸在地上。

    “风雷掌!”那人打出一掌,掌气如雷电,着实厉害。

    “小心——!”

    洛红玉飞奔而来,她抽出腰间的鸳鸯刀,双刀寒光凌凌,飞旋着砍向那人。

    “没事吧!”洛红玉从地上将我提拉起来,使那人的掌力落空了,狠狠在地上打出裂缝。

    “谢谢!”我对洛红玉作了揖。

    “集水寨,洛三当家,鸳鸯刀法,果然厉害!”那人格格大笑,声音粗老。

    “你是谁?夜闯我集水寨,意欲何为?”洛红玉冷冷斥问道。

    “天地任我行。何况你一个小小的集水寨!”那人说罢,猛然跃闪出了集水寨。

    “他是何人?如此厉害?”洛红玉满心的疑惑丛生。她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样的高手了。她自认为,她的鸳鸯刀法,已经是炉火纯青,世上无人可挡,想不到方才被轻而易举的破解,因此,她有些失落了。

    “方才,真是谢谢您!”我再次对洛红玉表示感谢,“莫不是您及时来到,我命休矣!”

    “你不睡觉,出来晃荡什么?”洛红玉看了看我,冷漠着脸。

    “睡不着,出来透透气!”我低声道。我知道洛红玉心情不好,所以不敢毫无拘束的与她交谈,毕竟,我对她还不了解。

    “我走了,你早些休息!”洛红玉转身离开。我看着她的背影远远而去,直到看不见。

    “唉,还是回屋睡觉吧!”

    我被黑夜吐出来,又被黑夜吞进去。

    “土匪窝果然不安全,方才我差点儿就完蛋了!以后还是小心些才好!”我躺在木床上,目光睁睁。

    夜色漆黑,从金沙江上吹来的风,携带着毛茸茸的雾,将集水寨严严实实的包裹。幽蓝色的水,又苦又咸,滋生着冷冷的风,湿气黯然。

    我曾经听一位大山里的高僧说,没有湿气的风,是最轻的,也是最单薄的,难道说,明年是个枯水的年景?

    金沙江,穿流在西南群山中的大河,以前我不曾近距离的接触过它,想不到,现在我就生活在其岸畔——我想看看,明朝时候的金沙江是怎样的?

    “明天有空,我去看看金沙江?”我眼睛沉沉的闭上,内心在黑夜中静静的睡!黑夜成为我的呼吸,我睡着的时候,呼吸出的是黑夜的轮廓和骨血。

    我一直相信,宇宙世界中,没有无生命的事物。

    天地之间,黎明的风与光,踩着我心跳的节奏,从东方走来。

十一

    次日,晨阳红彤彤的从东方升起,如血如火,将天地照耀得光芒万丈。

    我一起床,便被叫过去用早餐。早餐吃的依然是羊肉,昨天晚上吃剩的。

    “这羊肉?这么肥?”我看着眼前的羊肉,迟迟不吃。羊肉上粘着白白的脂肪。我对带肥的肉,是极其小心的,生怕自己会发胖。

    “吃呀!兄弟!”风眼豹抓起一块羊肉,边猛吃,边嘿嘿朝我笑。

    “好,好!”

    我应着风眼豹,也捡起一块羊肉,小口小口的吃着。

    姚烨看着我,丢下手中的羊肉,进行一番调侃:“南宫兄弟,你这是小鸡吃米啊?羊肉要大口大口的吃,这样才过瘾!”

    “对,大口大口的吃!”洛红玉在一旁格格大笑。

    昨天晚上,我没有睡好,精神不足,微微犯困,眼皮时不时的打架。而且,我通身在隐隐作痛,可能是昨天晚上与人交手,从屋顶摔落在地所致。

    “怎么了?昨天晚上,你没有睡好?”风眼豹用他的肩膀撞了撞我。

    “二哥。昨天晚上,有人闯我们集水寨,被南宫兄弟碰上了。他在屋顶上被打下来。那人很厉害!”洛红玉苦着脸道。

    “什么?”姚烨大吃一惊。

    这些年,集水寨日渐壮大,在西南绿林中已成威名。可以说,黑白两道,无人敢轻视集水寨的。现在,有人夜闯集水寨,会是谁?有什么企图?

    “那人是个高手,一等一的高手!我的鸳鸯刀,轻而易举被他破了!”洛红玉失落又苦恼。她在想昨天晚上的那人到底是谁,竟如此厉害?

    “会是谁?胆敢闯我集水寨?”风眼豹恶冲冲的将桌子拍碎。一直以来,他在心底里对姚烨接任寨主大位,是排斥抵触的。但如果集水寨遭受损害,他会义不容辞的去捍卫!

    风眼豹是孤儿,被老大当家雷大通收留在集水寨,授他武艺,扶养他成人。他对雷大通的恩情,是感激涕零的。他觉得他与雷大通,不是父子,却胜似父子!因此,守护集水寨,是他的一生之职责!

    “那人用的是风雷掌!甚是厉害!”我对姚烨、风眼豹和洛红玉道。

    “什么?风雷掌?”姚烨大惊失色。

    “是呀!怎么了,大当家?”我有点疑惑。

    “风雷掌,多年前已经失传,是一门厉害的武功,想不到,还有人会此武功!”风眼豹眼神微微不安。

    话说,在多年前,风眼豹在会理古城喝酒泡青楼,与人发生冲突,双方进行一番激烈的打斗,那人使的正是风雷掌,短短两个回合,风眼豹不敌,被伤了一只眼。自此,风眼豹成了个独眼人。所以,风眼豹一听是风雷掌,就心有余悸了。

    “风雷掌!看来,有人要对我集水寨不利啊!我们要早做防备。”姚烨思量着,他似乎已有了打算!

    “嗯!说的是!”洛红玉认同,以为姚烨所言极是。

    其实,姚烨心中的打算,不仅仅是防备外人来侵犯集水寨,他还要借此机会,化解风眼豹与洛红玉在集水寨的势力,方便他将权力收得更加牢固!

    “我们集水寨,要布置防卫,以防不测!”

    姚烨语气沉沉的对风眼豹与洛红玉说,“二弟,三妹,以为如何?”

    风眼豹:“嗯,当如此!”

    洛红玉:“是啊,不得不防啊!”

    “那好!将集水寨的兄弟们,分为四队,豹营、虎营、凤营和鹰营!豹营3千人,由二弟统领,守前门;凤营2千人,由三妹统领,守后门;虎营2千人,我亲自统领,守聚义堂;鹰营1千人,交南宫兄弟统领,守仓库!”姚烨正襟危坐,下了命令。

    “嗯!”风眼豹与洛红玉目光暗露吃惊,相互对视了一下。

    风眼豹与洛红玉,为什么吃惊?因为二人想不到姚烨会让我统领一支队伍。我刚刚到集水寨,可以说,是一步登天。这得益于姚烨对风眼豹和洛红玉的防备心理。

    姚烨认为,我刚刚到集水寨,没有根基,让我带领一支队伍,可以分化和牵制风眼豹、洛红玉的势力,而且我对他也没有什么威胁——他觉得,我若在集水寨立足,需要依靠他。

    我吃了早餐,便兴高采烈的走出聚义堂,觉得自己在集水寨,终于有一席之地了,尽管,我不是四当家的,但实际上,我已经算是四当家了——和风眼豹、洛红玉二人在集水寨是平起平坐的。

    现在,我已经有了自己的队伍,以后慢慢发展壮大,巩固自己在集水寨的地位。

    没有实力,生命无法得到保障。

    这些天的漂泊与恐慌,让我明白,只有自己靠自己,其他的人,根本是靠不住的。

    言萍萍在洛雪观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几天。她慢慢喜欢上了洛雪观,因为了因师太待她是极好的。

    言萍萍早上起来,就开始练功。早上天地清朗,万物更新,正是人的身体进行吐纳的最好时刻。她下午就跟着了因师太一起读经参典。

    所以,言萍萍这几天发现自己在脱胎换骨,她感觉到她的生命已经告白过去,迎来新的开始!

    某日清晨,言萍萍在洛雪观的后山——玉龙雪山上练剑,是玉清剑法!

    “哎呦,师妹,可以啊,练得不错!”一个年轻的白衣女道士跃山而来,她的身法极快,像一片云般涌上来。她正是了尘掌门的大弟子清色,已属西南武林的高手,她在洛雪观,身负守卫之责,有着重要的地位!

    “见过大师姐!”言萍萍毕恭毕敬道。

    “免礼。师妹,你入门不久,玉清剑法练得颇为娴熟,真是不错!只是力道尚浅。”清色笑盈盈的拉着言萍萍的手——她发现言萍萍的手掌上生茧时,在暗暗心疼。

    “师姐谬赞了!”言萍萍微微一笑,非常谦逊。

    “欲速则不达,打好基础,不着急!”清色目光在白茫茫的雪山上浏览,她到洛雪观,已经有二十年。她在五岁的时候,天下纷乱,四民不安,她被父亲送上洛雪观,仅仅是想让她活命不饿死。意想不到的是她天资聪颖,被了尘掌门重视,收为弟子。从此,她就废寝忘食的练功,突飞猛进,招式炉火纯青,唯一不足就是内力不够雄厚。她看到言萍萍日益刻苦,反而有些担忧——害怕言萍萍会步自己的后尘。

    “师姐,你说的是!”言萍萍站在清色旁边,一动不动。她心底里暗想:“我什么时候,才能有和大师姐一样的武功?”

    清色和言萍萍在玉龙雪山上久久伫立,任飘雪与冷风在通身肆掠,自有一种白蒙蒙的美!

十二

    是日晌午,处于深冬的四野,冰雪纷纷,金沙江被冻僵了,失去往日的汹涌,只静悄悄的趴在河谷中。

    我和风眼豹奉姚烨之命,代表集水寨去参加铁剑山庄庄主向旭天的六十大寿。所以天未亮,我们就出门了,冒着冰雪,骑上马在崎岖而冰冻的路上慢慢前行。

    我们临走的时候,姚烨给风眼豹一块绝好的玉佩,刻着一个“寿”字。姚烨特别嘱咐风眼豹道:“二弟,你此去,要和铁剑山庄处好关系,向旭天前辈,乃我绿林前辈。”

    “大哥,你放心!”风眼豹接过玉佩,跟姚烨作了个揖。

    “嗯,辛苦二弟了!”

    然后,姚烨侧身对我说:“南宫兄弟,你如今也是我集水寨的一员了,出去认识认识我们西南绿林的英雄,方便你以后在外行事!”

    “谢谢,大当家!”我给姚烨鞠躬道。因为,我知道,他此次让我去铁剑山庄拜寿,是让我认识一些前辈和同道,他更是要让西南绿林知道,集水寨多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他叫南宫硕平!

    “嗯,你骑我的坐骑去,我重金从西域购来的汗血马。”姚烨让人牵来一匹高头大马,通身火红。他将马交于我手,然后走回聚义堂去了。

    我和风眼豹沿着金沙江源头,一直往西北走,雪越来越厚,掺杂着冰碎子的风扑在脸上,如同针刺,脸上的肌肤剧烈的疼。

    马在胯下吃力的往前挪动,又冷又累的嘶鸣声,听着让人隐隐心软,我擦着腮上雪,对风眼豹说,“二当家。这雪大风烈,马受不了了,要不我们歇息再走。”

    “唉,行吧!”风眼豹跳下马,抖抖身上雪,搓着手。他嘴里吐出一注注白蒙蒙的气,耳朵、脸和手都是冷冻得发白无血色。

    “嗯。那边有个密林,我们去那边休息。”我牵着马,喘着冷气,朝密林走去。

    “等等我!”

    风眼豹跟在我身后,声音颤抖,牙齿格格碰撞!

    “树枝茂密,挡住了不少雪。我们就在这里歇息片刻。”我将马拴在一棵树上,然后取下马鞍置于雪地,轻轻坐上去。

    “嗯——!”

    风眼豹从树上扯断些枯枝,在一块石头上生起火来。

    “饿不?”我摸了摸胸口,看着风眼豹。

    “怎么?有吃的?”风眼豹目光猛然一亮。

    “有,羊肉!”

    我哈哈大笑,掏出一纸包,里面是我今天早上从厨房弄来的羊肉。

    “你小子!”风眼豹眉开眼笑,伸出颤抖的手,在纸包里拿去一块羊肉,置于火苗上烤热起来。

    “我想着,这冰天雪地的。一路上我们需要热量,就拿了些羊肉!”我啃着刚刚烤热的羊肉,对风眼豹大笑。

    “还是你想得周到啊!”风眼豹迫不及待的吞着羊肉块,“要是来口酒,就更好了!”

    我和风眼豹烤着火,吃着羊肉块,身体慢慢温热了,有了热能量来抵御冰雪的侵蚀。

    正当我和风眼豹在树底下闭目养神时,远处有一队人马在雪雾中隐隐走来。

    “这不是江湖和绿林中人啊!难道是官府?”风眼豹嘀咕着,看得出,他的内心开始发怵!

    “官府?”我挨着风眼豹,我们两个伏卧在地,生怕被发现。

    “绣春刀!锦衣卫!”当那队人马越来越近时,风眼豹目光闪出惊慌。

    “什么锦衣卫?锦衣卫来西南偏僻之地干什么?况且这冰天雪地的?”我推了推风眼豹,问他。

    “我怎么知道?”风眼豹冷冷回我。

    俗话说,民不与官斗,更何况是锦衣卫。锦衣卫作为皇帝监视天下的耳目,明朝官员百姓无不对其是闻风丧胆。

    “快点走!这里绿林土匪多!”带头的锦衣卫千户大声催赶着后面的数百锦衣卫士。

    “千户大人。我们休息一下吧!”几个累吁吁的锦衣卫士恳求着道。

    “不行。快点走!雁月刀,有任何闪失,我们都要死的。”锦衣卫的千户怒斥道。

    “什么?雁月刀?”风眼豹吃惊着。

    “雁月刀?”我疑惑的盯着风眼豹。

    “雁月刀,是一把非常厉害的刀,当今武林,人人想得到的。”风眼豹叹息着,“想不到,会在锦衣卫手里。”

    “是这样啊!”

    “是啊!当年,中原第一高手司徒雪,凭着雁月刀打遍天下无敌手!后来听说,他带着雁月刀归隐西藏,已经过去几十年,人们渐渐忘了雁月刀和司徒雪。想不到,今天雁月刀又重现天下了,定会引起天下武林的风波啊!”风眼豹十分惋惜,他是对司徒雪的归隐或人们忘了司徒雪而惋惜。司徒雪是大英雄,富有家国情怀。当年,司徒雪跟着徐达大将军征战北方,力挫无数元蒙高手,一时之间,名满天下!可是,狡兔死,走狗烹。徐达大将军被朱元璋害死后,司徒雪心灰意冷,望北而拜,痛苦数日,提着雁月刀往西藏归隐。朱元璋命锦衣卫在西藏寻找多年,茫茫群山,踪迹不见,慢慢的,也就作罢了。

    “英雄多磨难!司徒雪是雁月刀不离身的。现在,雁月刀在锦衣卫手里,看来这司徒雪是凶多吉少啊!”风眼豹深深感叹,然后是痛心。

    “锦衣卫,乃皇帝爪牙!雁月刀现在锦衣卫手里,司徒雪怕是被锦衣卫所害矣!”我在心底推测着,“但是,司徒雪武艺高强,这数百锦衣卫,应该是杀不了他的。”

    “快点走,夜长梦多,这雁月刀是献给咱们指挥使纪纲纪大人的,不容闪失!。”锦衣卫的千户抖着帽子上的雪,对手下道,“到时,纪纲大人高兴了。我们个个皆有好处的。”

    “是,千户大人!”

    锦衣卫加快了前行的速度,他们用鞭子狠狠抽打着各自的马。马在寒饿交迫中惹着鞭子打在皮肉上的痛,开始阵阵撕心裂肺的鸣叫!

    “原来是给纪纲那匹夫的。”我低声道,“看来,现在是朱棣当皇帝了!”

    “你在说什么?”风眼豹搓着雪,问我。

    “没,没什么!”

    “等锦衣卫走远些,我们就启程!”风眼豹伸了伸腰。

    “嗯,听你的!”

    我从雪地里爬起来,身体上冷冷的,衣服和裤子被雪浸湿了。

    冰雪漫天,我在其中看不见它要停下的节奏。此时此刻,我别无他意,只想快点到铁剑山庄,讨杯热茶吃,然后暖暖的睡一觉!

十三

    我和风眼豹在冰天雪地里行了一个时辰,在天色黄昏的时候,终于到铁剑山庄了。

    铁剑山庄背靠一座石山,前面是一马平川的平地,山庄周围是幽深的护城河,黝蓝的河,绕着山庄流,蓝黑色的气,慢慢升腾,盘旋向天空。

    山庄门口立着一块石碑,石碑上挂着一把巨型铁剑,一看就是铁剑山庄的标志!

    我和风眼豹在铁剑山庄门口下马伫立,等待里面的人出来迎接。这时,随着夜色的慢慢降临,雪落得越来越弱,但是风却越来越冷,冷得让人骨头颤抖,呼吸冻结。

    “这铁剑山庄大啊!比我们集水寨大多了!”我目光频频四顾,高高长长的围墙内房屋重重叠叠,巨树排列,不禁赞叹。

    “当然了!铁剑山庄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而我们集水寨才不到一百年,不可同日而语!”风眼豹咳嗽了几声,面色阴沉,想是他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哦!”

    我嘴有些干,都是一路上雪风吹的。所以,懒懒弯腰,抓起一把白灿灿的干净的雪直接塞嘴里轻轻嚼动起来。

    “喂,你不怕冷啊?”风眼豹目光盯着我。

    “没事。口干。”我嘿嘿一笑。

    这是我来到明朝后第一次在门外等人,而且是在冰天雪地的寒冷时节。确实让我有些气恼,我和风眼豹都等了一刻钟,里面的人还是迟迟未见。

    “铁剑山庄的人,谱可真大!我们站了这么久,迟迟不见!”我冷冷的生气着。

    “是啊!”

    风眼豹重重踩了一下地,他的力气很大,将地踩踏出一条裂缝。雪沙沙的落尽裂缝中,在雪与土的碰撞中生出冷冷的白雾。

    “哎呦,风二当家,久等了!”一个须发尽白的老人带着十几个随从慈眉善目的走出山庄来,他正是铁剑山庄庄主向旭天。

    “向前辈!”风眼豹勉强一笑,对向旭天作揖。

    “实在抱歉,年纪大了,行动迟缓,让您久等了!”向旭天看出风眼豹隐隐不悦,连忙微笑道。

    “没事,没事!”

    风眼豹看了看我,雪铺满了他的身,也铺满了我的身。

    “请进!”向旭天带着我和风眼豹大摇大摆的进入铁剑山庄。山庄内支着火盆,点燃上火焰,所以空气中微微的暖。

    “这位小兄弟是?”向旭天笑呵呵看着我,问风眼豹。

    “他是我们集水寨刚刚入伙的兄弟,武艺了得,所以此次让他与我一起过来给向前辈拜寿,因为路上也好相互照应!”风眼豹回向旭天。

    “噢!少年英雄啊!”向旭天哈哈大笑,“看来,集水寨发达壮大是指日可待了!”

    “哪里,哪里。”风眼豹客气着笑。

    我们到了正屋,向旭天请我们坐下,让下人端来两杯人参茶,给我和风眼豹暖暖身体。铁剑山庄果然是名不虚传,屋内的装饰豪华繁杂,我看帝王将相之家,也不过如此吧!

    我们坐了片刻,饮了人参茶,身体慢慢暖了,寒冷发白的脸,有了血色。

    “前辈,来拜寿的同道呢?”我目光四顾,问向旭天。

    “您们二位是最早的,其他人可能明天到吧!”

    “噢!”我惊讶着。我内心在嘀咕,想不到我们是最早到的,早知如此,还不如路上找个地方休息,明天再慢慢来呢!

    “还是集水寨看重老夫我啊!”向旭天连续咳嗽着道。

    “向前辈,您没事吧!”风眼豹见向旭天面色难受,问道。

    “无妨,前些日子,有人夜闯铁剑山庄,老夫与那人对了一掌,疏忽大意,受了些内伤!”向旭天嘿嘿笑着,唇色暗暗苍白。

    “噢!铁剑山庄也有人夜闯?”我吃惊问道。

    “怎么?”向旭天看着我。

    “不瞒前辈,集水寨也有人夜闯。我与那人交手,他使的是风雷掌,厉害!”我叹息道。

    “啊!风雷掌?”向旭天登时惊愕。

    “是啊!风雷掌!”

    “闯我铁剑山庄的那人也使的风雷掌。看来,是同一个人啊!”向旭天担忧不已。

    “有人闯探集水寨和铁剑山庄。西南怕是要不太平了!”风眼豹唉声叹气。

    “是啊!”向旭天苍老的脸上皱纹浮起,不安和疑惑在风起云涌。

    铁剑山庄和集水寨都是西南武林和绿林中的参天大树,常人不敢侵犯,可是这些天,皆被夜闯暗探,想是有人要兴风作浪了。

    “嗯。现在雁月刀又重现天下了。天下不安矣!”我站起来,目光暗沉。其实,集水寨的生死,与我无关,我只是在担心,自己好不容易有个安身之所,害怕失去,又居无定所的漂泊。

    “什么?雁月刀?”向旭天惊慌不安。

    “我和风二哥在给您拜寿的路上,遇到锦衣卫押送雁月刀,看是往成都,再去紫禁城!”我边看着黑沉沉的天空,边回向旭天。

    “不对呀!几十年前,雁月刀跟着司徒雪绝迹江湖了,说是去了西藏。怎么,现在雁月刀重现天下了?莫非,司徒雪有什么三长两短?”向旭天隐隐不安,心神不宁。当年司徒雪往西藏的途中,经过铁剑山庄,向旭天因为敬仰司徒雪的侠肝义胆,冒着被锦衣卫发现的风险,偷偷收留司徒雪三天,并且给司徒雪百两黄金,送其出云南,进入西藏地域。如今,雁月刀重现,万一他当年收留司徒雪的事,被曝出来,铁剑山庄将遭受灭顶之灾矣!

    所以,向旭天听到雁月刀被锦衣卫押送,他就已经在心里暗暗发怵和恐惧!

    “是啊!我也想不通,司徒雪这么厉害,这雁月刀怎么就落在锦衣卫手里?”风眼豹自言自语。

    “锦衣卫,无孔不入啊!说不定,他们害了司徒雪,夺下雁月刀,毕竟司徒雪年事已高,折在锦衣卫的算计中也未可知!”向旭天颤抖的手在擦着冷汗。

    “向前辈,您所言极是。毕竟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一品大员,甚至是皇室亲王,都躲不过锦衣卫暗害,更何况是孤身在西藏的司徒雪。”我看着渐渐消逝的雪花,回向旭天。司徒雪的生死,我不关心,我只是对雁月刀好奇,它有什么厉害神奇之处?

    雪停了,夜来了。

    风眼豹和向旭天有他们各自的担忧心情。而我,其实是心无惊澜,想着什么司徒雪和雁月刀,什么铁剑山庄和集水寨的兴衰,与我何干?

    所以,我静静的坐着喝茶,看看外面的夜景。

十四

    第二天,铁剑山庄周围不见一丝风,只是成片成片的雪从天而降,加上明亮的晨阳,真是阳雪不能分矣!

    我提起精神,静悄悄的走出屋,是一座不小的别院——向旭天将我和风眼豹安置在此,说是这里安静,无人打扰,我们可以安心休息。

    我在别院里行走,肌肤碰到雪落,是冷冷的,但金灿灿的阳光进入眼睛,心底在暗暗温暖。

    我的目光绕过盖满青苔的假山,直接向上,上面是树枝,它们已经在雪片中沉默,也在失去了自己的颜色,彻彻底底的成为雪的白色。

    我面前百米之外,是一道朱红的门,虽然门上已然褪去曾经的朱红,甚至是有些剥落了,但富丽隐在,人们可以通过这别院,这门………感受到铁剑山庄的厉害繁华。

    我正在院中信步,被一株傲然开放的梅,所吸引沉醉,在雪落与梅香中闭目而立,神情傲游于云霄。

    “这么早就醒了?”

    风眼豹吱吱开门,他嘻嘻笑着,一步一步,向我走来。他的脚印深陷在他背后的雪里,然后,慢慢被雪淹没不见。

    “嗯。我喜欢雪。站在雪中,有种出尘的感觉!”我清俊的脸上浮现一丝笑,身体微微一动,轻松。

    “嗯。”

    风眼豹粗壮的身体,在雪里移动,有些不安,这是我从他的眼睛与背影中判断出来的。

    “难道,要风起云涌了?西南要不安了?”我自语着移动身躯,非常快,在雪与别院之间,我形成极淡的影子闪行,我相信无人可以辨出,在西南地区。

    我知道,我的身法提高了。我现在的身法,在西南武林,已经是足以惊世骇俗的了!

    “鱼灵珠!”

    我越来越感到自己精力充沛,且轻盈如燕。

    我立即运气,打出一掌,落在巨树上,树纹丝不动,一片树叶都没有落。

    “怎么?”我难以置信,“难道,我的功力退化了?鱼灵珠不管用了?”

    吱——!噼啪——!

    树裂了,成为两片,重重折断在地。

    “哟!穿透力!”

    我哈哈大笑,连蹦带跳的在兴奋着。

    “风雷掌,我不怕了!”

    我意念一动,真气行遍通身,身影晃动,仿佛自己像一片云一样的飞起来,我在别院上空盘旋。

    “南宫兄弟,南宫兄弟!”

    风眼豹在叫我,他东张西望的在别院里窜。

    “在这里!”我闪落在门口,太快了,他是没有发现的。

    “走,其他拜寿的人,已经陆陆续续到了。”风眼豹对我说。

    “可是,我还没有吃早饭呢?”我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不管了。忍一忍吧!”

    风眼豹拉着我出别院,往正屋大堂去。我们到的时候,已是座无虚席了。

    “二位,昨晚休息得可好?”向旭天笑盈盈的站起来,对我和风眼豹进行一番寒暄。

    “好!”风眼豹应着坐下。

    我一声不吭的坐着边饮茶边吃点心,以抵御因为不吃早饭而产生的饥饿。

    “向前辈,祝贺!六十大寿!祝您寿比南山!”在场的人纷纷给向旭天说着祝寿词。我相信有的人是真心实意的,而有的人是虚情假意的。

    “我吃我的!其他无关我事!”我依然在吃着点心,根本无心关注周围的人。

    我想的是,我与向旭天又不熟,非亲非故的,他是否寿比南山,跟我没关系。我此次出来到铁剑山庄拜寿,完全是在集水寨无聊,早就想出寨四处走走看看,所以,姚烨让我跟着风眼豹来铁剑山庄拜寿,我欣然答应了。

    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喝着葫芦酒,对在场的人道:“各位,情况不妙,我前天在丽江古城看见东厂的人到木府了!”

    “什么?”向旭天惶惶不安。

    “真的!”

    “难道是朝廷又想剿灭我西南江湖绿林?又让木府土司木初出兵剿灭我们?”向旭天明显害怕了,他的脸上满是恐惧的颜色。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风眼豹拍案而起,“只要我们一心团结,一致对外,木府拿我们没办法。”

    “对,这倒是。除非是朝廷出兵协助木府,要不然,木府想剿灭我们,怕是不容易!”我低声道,不经意的一言,“其实,木府不会将我们剿灭殆尽的。”

    “为什么?”风眼豹看着我,他疑惑重重。

    “当年,朱元璋为了抵御西南边匪,才册封木府,让木府为朝廷镇守丽江。如果,木府将我们剿灭殆尽,木府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朝廷迟早会取缔无足轻重的木府。我想,木府不会这么愚蠢吧?”我懒懒的回风眼豹。

    “嗯。对。”向旭天和在场的人非常认同我的见解。

    “你们这群粗野的武夫,这是笨死了!你们能不能有空的时候读读书?”我目光偷偷的瞄着周围的人,在心底嘀咕,觉得他们是一群乌合之众,若木府想剿灭,他们早就不在了。

    “嗯,还是你足智多谋啊!”风眼豹拍了拍我的肩膀。

    “二当家,你过奖了!”我勉强一笑,对风眼豹。

    我看了看风眼豹,暗自道:“当然了,我的智谋,比你们这群人是厉害的。我博览群书,历朝历代的史书兵法和权谋心术,我都读过。还看不破你们西南这点事情?”

    “为了以防万一,我们要早做准备啊!”向旭天对在场的人说。

    “嗯。我明天就回去,跟我们大当家的商议对策。”风眼豹自信满满。

    “好,好!”我在一旁道。

    “诸位,放心。只要我们戮力同心。一定会打赢木府兵马的。”向旭天给在场的人鼓气,至于他自己有没有信心,就不得而知了。

    “嗯!”

    我随口一应。我对这些江湖绿林和木府之间的对决是充满期待的。我想看看,他们是如何抵御木府的进攻的。因为我看过明朝木府的相关文献,木府军队是骁勇善战的,屡次打得边匪落花流水。

    我不关心西南江湖绿林的存亡,只要我自己可以有吃有喝的安然无恙的度过生命,世间的一切,我不想管,更是与我无关!

十五

    话说,那日东厂的人带着司礼监的手令到木府后,木府土司木初惶惶不安。

    他将自己关闭在书房里,看着手令,迟迟不能决定——要不要出兵剿灭边匪。

    其实,木初他自己也是知道,当年朱元璋册封木府,纯粹是想让木府替朝廷镇守西南而已,如果绿林边匪不在了,他木府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所以,在最后木初决定剿,但是小剿,不是剿灭殆尽!

    我和风眼豹在铁剑山庄拜寿后就马不停蹄的赶回集水寨,顾不得冰雪与冷风。

    我跟着风眼豹匆匆忙忙的走进聚义堂,聚义堂除了姚烨,就别无他人。姚烨在翻读着《资治通鉴》,我看得出来,他异常认真。《资治通鉴》作为帝王必读书,想不到,姚烨也开始在读了,莫非,他有什么志向?不甘当一个土匪头领?

    “二位兄弟!”姚烨看见我和风眼豹走进屋,他放下《资治通鉴》,笑着走下宝座。

    “大当家。”我给姚烨作揖。

    “怎么样,拜寿?”姚烨问我。

    “大哥。前几天,东厂的人到木府了,怕是让木府剿灭我们绿林啊!”风眼豹着急忙慌的不知所措。

    “看来,树欲静而风不止啊!”姚烨仰天长叹。

    我觉得姚烨是想起来几年前木府向集水寨大举进攻的情景,那次,集水寨实力大损,死伤无数。当时,他刚刚接任寨主不久,可以说里里外外皆是风险暗伏,他向西南江湖绿林求救,却等来的是见死不救,包括铁剑山庄。要不是洛雪观的了因师太带着几个武功绝伦的弟子相助,集水寨早已不复存在。

    而今,木府如果再出兵,谁可以就集水寨?集水寨能够转危为安么?

    “怎么办?”姚烨惊慌着,一时之间无了主意。

    “大当家。我们可以联合绿林同道,大家只要齐心协力,木府兵马,我们可以击退的。”我气定神闲的端起茶,对姚烨说。

    “嗯,我倒是希望如此啊!可是别人靠不住,我们只能靠自己了!”风眼豹愁眉苦脸的回我。

    “嗯。二弟所言极是!”姚烨坐在风眼豹旁边,“西南江湖绿林,乃一片散沙啊!我们只能靠自己。”

    “可是,我们只靠自己,可以打退木府么?”我问姚烨与风眼豹,因为我觉得仅仅是凭着集水寨之力,想打败木府,是极度困难的。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风眼豹斩钉截铁道。

    “怎么了?”洛红玉带着冷气走进来。

    “三妹呀,木府可能又出兵剿灭我们绿林了!”风眼豹对洛红玉道。

    “噢!确定?”洛红玉有些怀疑。

    “大有可能。我和二当家去铁剑山庄拜寿,得知前几天有东厂的人到木府,大家认为是让木府剿灭我们绿林。”我回洛红玉。这个时候,已经是凌晨的夜,雪退去,星星在天空上点点亮亮。

    “我们应该派人去丽江一探究竟。”洛红玉看着我、姚烨和风眼豹说。我看洛红玉并不像姚烨和风眼豹那么的慌里慌张,不见一丝恐惧,与往常一样的风采依旧,威风凛凛。

    “对。三妹说的是!”风眼豹哈哈大笑。不过,在风眼豹的笑声里,我还是听见蕴藏在背后的恐惧,表面的笑,难以掩饰。

    “好吧!三妹,这个事,你去办!”姚烨似乎在安心了,不像刚才那么不安和无主意。

    “为了以防万一,甚至是杜绝防不胜防。我们从现在起就严阵以待。在集水寨周围设下伏兵,随时阻击木府大举进攻。”我对姚烨说,是一种建议,也是随口一说吧。毕竟,我刚刚到集水寨,无靠无根,不敢跟姚烨明目张胆的提建议,这不是害怕他,而是不想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我来集水寨,完全是寻个安身之地。所以,寄人篱下的感觉,依然在我的内心中,我不想让自己难堪,就不能过于的干预集水寨的事情。

    “嗯。好,我们现在就布置防卫。”姚烨认同我的看法,他打开集水寨的地形图。

    “二弟,你带豹营守前门。三妹,你带凤营守后山。”姚烨对风眼豹和洛红玉道。洛红玉和风眼豹相互对视片刻,道:“好,听大哥的。”

    “我呢?”我问姚烨。

    “南宫兄弟,你带鹰营直接迂回穿插到木府军背后去,断其退路,怎么样?”姚烨看着我,他对我看来是信任的,要不然,不会将这么重要的任务给我。

    “好。我听大当家的。”我底气十足的回姚烨。

    “我自己带虎营随时支援前门和后山。我们四个齐心协力,保卫集水寨。”姚烨给我、风眼豹与洛红玉敬酒。

    “嗯。保卫集水寨。”

    风眼豹和洛红玉异口同声地回应姚烨道。

    “大当家,放心吧。我一定会成功的阻断木府军的退路!”

    当晚,我从聚义堂离开,回到自己的屋时,激动无比。我可以独自带队伍建功立业了。如果我能够成功的阻断木府军的退路,在集水寨,我的地位会上升,鹰营的人,对我也会五体投地的佩服,想想,真是有大大的好处啊!

    风眼豹和洛红玉在后山散步,踩着雪,披着黑夜。

    “二哥,你说,木府会进攻集水寨么?”洛红玉问风眼豹,她觉得四周冷冷的,内心有些迷茫,集水寨的人,已经承平日久,两三年不曾厮杀过,所以对木府军,洛红玉是没有底的。

    “嗯,我们是天时地利,希望老天保佑我们集水寨。”风眼豹仰天长叹。

    “我们集水寨,能够与敌拼杀的,不到一万人,若木府军大举进攻,怎么办?”

    洛红玉看着黑夜下的雪,感到丝丝落寞。本来,她想好好的过了这个冬天,待到明年春天,自己出钱去购买一批战马,充实她的凤营——她想训练出一支强悍的可以在西南群山中纵横的骑兵。可是,如今木府军若进攻,集水寨的前途就未卜,莫说她想训练骑兵的计划了,真是世事难料啊!

    “我们集水寨人不多,区区不到一万。但我们熟悉地形,可以利用地形。所以,木府军想一口吃了我们,是不容易的。”风眼豹自我慰藉,也是对洛红玉的安慰。他知道,他是不会放弃的,哪怕是同归于尽,他也要捍卫集水寨到最后一刻。

    “嗯。”

    洛红玉听了风眼豹的话,她伫立片刻,看看渐渐消逝的星光,微微一笑,她的笑,藏着一些迷惘与惨淡!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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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凉赋介绍:
“我”去凉山州木里县长海子采风,机缘巧合中得到上古法宝“鱼灵珠”,从而身具异能,穿越至明朝时期的木里王国,然后建立王国,历经权谋、婚恋、战乱等一系列的故事。大凉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凉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凉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