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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北朝全文阅读

作者:红莲素心     逐鹿北朝txt下载     逐鹿北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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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两句感慨

    这段历史,对于大部分来说,应该都比较陌生,除了个别名字,很多人物都不知晓。

    我写这段历史,一方面是想还原出部分历史,让更多人知晓,另一方面是想写出一个新奇的故事。

    但是历史本身就有分量,所以在没有大幅度架空之前,看起来确实有些无聊,尤其是因为陌生而没有代入感,这一点我也很无奈。

    利用兰陵王的由头切入,写的时候要介绍各种人物,还要介绍当时的背景环境,所以有灌水抄书的嫌疑,大家还请谅解。

    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做,但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原因和规律,主角虽然是穿越者,也有金手指,但他毕竟不是神仙。

    从武平元年开始,公元570年,一直到唐朝建立,几十年的时间,发生了太多的事,但史料上却记录有限。

    有限的资料,让作者很难写,却也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只是看历史的杠精太多,我又不敢胡编乱造。

    签约以后依旧一天一章,主要是想好好打磨一下,前期的所有铺垫,都是为了后面的爆发,我的笔力可能有限,但大家的想象力无限。

    所以我希望大家多提意见,和我一起回顾那段历史,一旦我们深入其中,就会发现历史确实很有趣,可以给我们很多启迪。

    心中有千言万语,却只能一字一句的写出来,一直想找一种感觉,不可捉摸,不可所说。

    最后求一下支持,谢谢大家了。

第一章 兰陵王不是刺客

    “丰儿,你在想什么?”

    一个不大的房间内,摆着一张踏,榻上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是一对母子。

    “哦,阿…母,我没想什么,就是有些无聊。”

    眼前这对母子,母亲也就二十多岁,却有了他这个十多岁的儿子,可见这是在古代。

    而那个男孩儿今年十二岁,此时已经换了人,或者说被人鸠占鹊巢,灵魂已经不是本主了。

    高顺,二十一世纪一个普通人,工作是外卖员,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

    高顺小时候学习不错,后来因为看小说耽误了学业,考了一个不入流的大学,混了三年。

    毕业以后,找不到工作的他只能去送外卖,不过高顺并不是一无是处,因为在网络小说没流行的时候,他看的都是经史子集。

    曾经的高顺想当个作家,可是被现实无情吊打,只能先填饱肚子再说,后来他没有放弃学习,始终秉持着一个态度:好读书,不求甚解。

    所以他看过很多书,都是走马观花,并没有记住多少,他觉得需要的时候也许会记起来。

    而此时此刻,他惊讶地发现,他曾经看过的那些书,都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里!

    四书五经,唐诗宋词,二十四史,古文观止,天文地理、周易相术……

    十多年来,他都记不得自己看过这些书,但他的大脑仿佛是一台计算机,曾经的记忆都在,此时都记起来了。

    意外的穿越,让高顺很不适应,幸运的是他这个本主的家境还不错,是个大家族,很多下人都叫他“爹”大王。

    便宜老爹是个王爷,那他岂不是官二代了,高顺对这个出身很满意,想着以后也许可以做个纨绔子弟,享受一下有钱了的生活。

    只是,有钱人都干什么来着?

    只是自己的“生母”,好像不是正室,也就是说他是个庶子,不过这都不要紧,只要是华夏古代,他想赚钱还是有很多办法的。

    今天是高顺穿越的第三天,这两天他一直在观察,听了很多便宜老爹的传说,府上所有人都很尊敬他,他却没见过。

    他和母亲赵氏住在一起,母亲平日不怎么出门,在家督促高顺习文练武,而丰儿并不是他的小名,他的族名叫高顺丰……

    天地可鉴,这时候可没有这个名字,他的老爹是“孝”字,所以他是“顺”字,“丰”字自然是丰收之意!

    就在高顺想着自己以后叫啥的时候,这时传来一阵乐声,这些乐声他从来没听过,不由得有些好奇。

    “阿母,这乐声都是用什么乐器演奏的啊!”

    赵氏放下手里的针线,笑道:“恩,是鼓、钲还有荜蓽和苼,鼓应该有齐鼓和羯鼓。”

    赵氏说的几样乐器,鼓高顺知道,苼他听说过,却从来没有听过,更没有见过。

    乐声苍凉、缓慢而幽沉,给人一种古老神秘的感觉,高顺被乐声震撼,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阿母,我能去看看么?”

    高顺实在是好奇,华夏自古是礼乐之邦,传承几千年的文化,自然十分厚重,让人敬仰。

    “可以,你阿父今日宴请部将,你去见见也好,你虽为长子,却是庶出,日后进入军中,也许更有前途。

    但你去了以后不能胡闹,要给你阿父和他的部将行礼,不过要注意分寸,你身为大王之子,也不能失了身份。”

    赵氏说完,就帮高顺穿衣服,高顺生怕去晚了演奏完了,一穿好就顺着声音跑出去,赵氏无奈地摇了摇头。

    顺着声音,高顺来到了前厅,只见大厅之内坐着两排人,每个人屁股下一个“马扎”,前面是一张“桌子”。

    看到这些家具,高顺觉得有些别扭,但此时他顾不上那么多,他的视线被外面的乐师和中间的舞者吸引。

    高顺没有上前,而是现在远处观看,那些乐器让他很新奇,虽然简朴,却也透着智慧。

    而大堂之上的舞者,身穿铠甲,头带怪兽面具,腰系透雕金带,手里拿着武器,随着伴奏缓缓移步。

    对于这种舞蹈,高顺有点欣赏不来,对他来说,看男人跳舞实在没意思,如果换个小姐姐……

    一曲奏罢,众人齐声喝彩,这时舞者摘下面具,对上座之人行礼道:“大王,这乐舞作成后,每每奏出时,末将都觉得热血沸腾。”

    顺着舞者的视线,高顺也看向了上面的男子,这一看就十分无语,哪怕他是个男人,也被眼前这个男子惊艳了。

    眼前这个男子,用帅都不足以形容,给人的感觉而是美,恐怕他换了女装会迷死无数人。

    “是啊,当日场景,历历在目,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的舞愈发的纯熟了。”

    舞者见男子满意,继续开口道:“皇子诞生,国之大庆,此次大典,我等欲演此舞乐,这支兰陵王入阵曲!”

    男子闻言略一沉吟,点点头道:“善。”

    高顺见他们讨论什么大典,本来已经没什么兴趣了,刚要转身离开,却突然听到“兰陵王”三个字,身子停在原地!

    兰陵王!

    刺客,隐身,串台了……

    这个兰陵王可不是游戏里那个,而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他的经历可谓是传奇,其中最有名的是他的容貌。

    “我那个便宜老爹竟然是兰陵王!古代四大美男子之一!

    等等,他刚刚说什么,兰陵王入阵曲?”

    “兰陵王入阵曲……这个名字秒,当时诸位将士有感而歌,弹弓而奏,现在想来,还让人激动!”

    “大王,我等已经排练好了,打算在大典上为陛下表演,想必陛下看了一定会感同身受,十分高兴的!”

    闻听此言,兰陵王点点头,此时高顺终于反应过来,高长恭,本名高肃,族名高孝瓘,字长恭!

    同时高顺也想起了一段资料:武平四年五月,帝使徐之范饮以毒药。

    长恭谓妃郑氏曰:“我忠以事上,何辜于天,而遭鸩也!”

    妃曰:“何不求见天颜?”长恭曰:“天颜何由可见。”遂饮药薨。赠太尉。

    而高顺以前看过一个电视剧,知道兰陵王之死,伏笔正是这个《兰陵王入阵曲》!

    兰陵王死后,北齐再无济事的将领,仅仅过了四年,就被北周灭亡了,这让高顺有些惊恐!

    “不能让兰陵王死!”

    不知为何,高顺心里出现这样一个念头。

    他看过史书,知道南北朝的事,此时距离隋朝建立还有二十多年,现在还是乱世。

    没有了兰陵王的庇护,他也就失去了生存的资本,皇帝高纬既然要杀兰陵王,那他呢?

    除非他从此隐姓埋名,把自己隐藏起来,否则他要是敢打兰陵王的名头,一定会被灭口。

    想到这里,高顺径直跑到大堂门口,大声喊到:“阿父不可!”

    一时间,所有人都看向他,兰陵王高长恭也有些诧异,疑惑地问道:“丰儿,你怎么来了。”

    对于这个儿子,高长恭为重视却也没刁难,他心里爱的是王妃郑氏,所以对其他女人并不感兴趣。

    “阿父恕罪,我刚刚听到了你们的谈话,我听说你们要在大典上表演乐舞,孩儿以为万万不可!”

    此话一出,所有将领都有些怒容,就连温良敦厚的高长恭也有些不悦。

    被一群大汉虎视眈眈地看着,高顺说不害怕是假的,但是他没法和他们解释,也不能和他们解释。

    “丰儿不要胡闹,这乐舞是将士们的心意,天家会明白的,你赶紧向诸将赔罪!”

    见到高长恭不听劝,高顺额头上的汗下来了,但他顾不上去擦,开口道:“阿父可否换个地方说话,孩儿向你道清原由!”

第二章 阿父,反了吧

    高长恭闻言一愣,忽然发现自己这个儿子好像变了一个人。

    原本他以为,在自己的庇护下,高顺从小没经历什么,所以资质平庸,没什么出彩之处。

    可今日看来,这个资质平庸的庶子,好像并不简单!

    “如此,你就在这里说,诸位都不是外人,你尽管说清原由,如果合理,我且饶你一次,如果无理,家法处置!”

    高长恭说完,诸将都很受用,兰陵王不把他们当外人,也不枉他们出生入死跟着他。

    高顺闻言有些恼火,看向这些人的目光都带着不善,转身对高长恭道:“为人子者,岂能背双亲乎!”

    高长恭闻言一愣,他明白高顺的意思,意思是作为儿子,他怎么可能背叛自己的父母。

    看着高顺认真的表情,高长恭沉吟片刻,摆了摆手道:“你随我来。”

    在诸将的注视下,父子二人进入了里屋,这里是高长恭的书房,高顺还是第一次来这里,父子二人也是第一次如此相处。

    “说吧,这里没有他人。”

    对于儿子的关心,高长恭很高兴,可是得罪诸位将领,是他不想看到的,尤其是高顺以后也许还要去军中。

    “阿父,你可知你今天的决定,恐怕会给王府带来无穷的祸患!”

    “此话怎讲?”高长恭皱了皱眉。

    “阿父应该明白,你之前自秽,故作贪婪,其实就是怕功高震主,受到天家猜忌。

    可是邙山之捷,阿父已然失言,阿父功劳更甚,已经给天家埋下猜忌的种子。

    如果再加上这乐舞,明为庆祝,实为炫耀,天家看到这乐舞会怎么想?”

    虽然高顺有些词语高长恭没听过,但大致意思他明白了,不由得大吃一惊,震惊的看着高顺。

    “这些,都是谁告诉你的!”

    高顺听了沉吟片刻,道:“这些都是孩儿看出来的,想必尉府君也曾提醒过阿父吧!”

    高顺随便说了个理由,没想解释太多,他也没法解释,反正这并不是重点。

    尉府君就是尉相愿,尉相贵弟,代人也,强干有胆略,武平末,开府仪同三司、领军大将军。

    自平阳至并州及到邺,每立计将杀高阿那肱,欲废后主立广宁王,事竟不果。

    高长恭和尉相愿关系不错,尉相愿确实提醒过他,如今高顺提起,高长恭瞬间清醒过来。

    “丰儿,这件事阿父知道了,今日确实是阿父疏忽,险些酿成大错,覆巢之下无完卵,如果我出事,你们恐怕也……”

    高长恭不敢想下去,他一直觉得自己无愧于天家,却不想这样做会惹来杀身之祸。

    “恐怕已经来不及了……”

    高顺苦笑着说了一句,回忆着记忆里的史料,发现皇帝其实早就猜忌高长恭了,乐舞不过是和导火索,而真正的原因还是兰陵王的功绩和威望。

    百姓对他的爱戴,成了他的催命符,而百姓之所以喜欢他,除了他确实有功绩外,就是他的容貌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来不及了?这怎么可能?”

    高长恭有些不解,不知不觉已经把高顺放在同等位置,主要是高顺说的事,让他不得不重视。

    “天家猜心已生,就算这次不出手,日后也会找机会除掉阿父,哪怕阿父退出朝堂,恐怕也无济于事。”

    “这……”

    高长恭显然没想这么多,否则历史上他也不会在家等死,他的忠心是无可挑剔的,只可惜没遇到明主。

    “那么,依你之见,我们该怎么办!”

    也许是高顺之前那句话起了作用,作为父子他们是最可信任的人,否则天底下还能信任谁。

    高顺闻言沉默良久,忽然抬头注视着高长恭,认真的说了八个字:“偷天换日,取而代之!”

    哗啦,高长恭身子一震,差点从榻上跌落。

    无论如何他也想不到,这种大逆不道的话,竟然会从他的儿子口中说出来。

    “阿父,如果你不想死,你就必须这么做,如果我猜的没错,其实朝廷里很多人已经对现在的君上不满,只不过时候不到。

    如今太子诞生,皇帝的地位愈发稳固,但阿父为我齐国宗室、名将,神武帝之孙子,自然也有资格荣登大宝,纵观诸多宗室,有谁又能比得上阿父呢?

    况且阿父就算不想争,也难防其他宗室,就算阿父不想反,天家也不会饶了你。

    如今百姓归心,将士用命,正是阿父雄起之时,哪怕是为了活下去,阿父也应该争一争!”

    高顺说完,安静地看着自己这个便宜老爹,兰陵王一代传奇,按理说也是位英雄。

    但他的结局却是个悲剧,可见他的忠义无双,不过高顺可不想让他死,他还想体会一下纨绔子弟的感觉呢。

    “丰儿,你说的话有道理,但阿父觉得天家应该不会这么做,我戎马多年,没做过对不起天家的事,而且我们还是一家人,他不会如此狠心。”

    “一家人?哼!”

    高顺不屑地冷哼一声:“难道阿父没听说过,最是无情帝王家,为了权利,当权者什么都做的出来。

    就算阿父不忍心同室操戈,也不能坐以待毙,如果阿父实在下不去决心,不如挑选一些心腹,暗中做好准备。

    如果天家要阿父性命,阿父绝不能引颈受戮,如果天家没有出手,阿父就当这件事没发生。

    如此那乐舞倒是可以表演,阿父可以观察一下天家的态度,孩儿也希望是我多心了,孩儿只是不希望看到阿父赴死!”

    高顺说完施了一礼,转身离开了书房,该说的他都说了,高长恭怎么觉定他就管不了了。

    高长恭一个人在书房,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刚才和他对话的是他的儿子,还是个他平日里很少关注的庶子!

    即便高长恭不想承认,可尉相愿有言在先,其他心腹也确实提过,但都是点到为止,毕竟他还是个王爷。

    除了高顺,恐怕没有第二个人敢这么说话,否则一个蛊惑宗室、离间天家的罪名,没有人能受得起。

    有些事就是一层窗户纸,很容易就捅破了,回想这么多年的经历,高长恭心里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是啊,我也是高家的子孙!”

    高顺回到住处,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湿透了,现在回想起来,他才知道自己胆子有多大。

    也就是高长恭脾气好,如果换个人,就算听进去他的话,恐怕也要教训他一顿。

    如今话都说开了,高顺也没什么可怕的了,不过这件事还没结束,他要预防另一种情况,高长恭不听劝。

    “阿母,我们搬出去住吧。”

    赵氏此时正在缝衣服,听到此言一颗心顿时提了起来,有些粗糙的玉手不小心被扎了一下。

    “嘶……怎么了丰儿,是不是你阿父不待见你。”

    高顺去人前露面,赵氏其实也在赌,高长恭常年征战,这样的机会不多,她也是想替儿子找一些机会。

    可高顺忽然提出搬出去住,赵氏第一反应就是高顺受委屈了,高顺见状摇了摇头,拿下赵氏手里的衣服,赶紧吹了吹。

    “不是,我就是觉得府上太无聊,想出去看看。”

    赵氏抽回手,顾不上疼痛,斥责道:“你这孩子,是不是又惹你阿父不高兴了,你现在跟我去给你阿父赔罪!”

    赵氏说着拉起高顺的手,就要去找高长恭,高顺赶紧拉住了他,夸张地说道:“您真是我亲娘,真的不是您想的那样!”

    十二岁的高顺,平日里生活的不错,所以长得人高马大,已经快追上赵氏了。

    赵氏拉不动他,忍不住哭了出来,高顺有些无奈,连忙说道:“阿母别哭,你若不信可以去问阿父,我若是说谎,以后就都听你的!”

第三章 搬出兰陵王府

    听高顺这么说,赵氏还以为他受了委屈,不愿意再去见高长恭,也没有强迫他。

    高长恭离开书房,重新回到大厅,此时诸多将领还等着他喝酒,但高长恭哪里还有心情。

    “诸位,丰儿年幼失礼,打扰了各位的雅兴,本王在这里替他陪个不是。

    这乐舞很好,还要继续准备,大典之上为太子庆生,所以诸位可以接着准备。”

    听到可以继续表演,那个舞者很高兴,高长恭敬诸将一杯酒,然后就让众人离开。

    回到书房,却发现王妃郑氏和赵氏坐在那里,高长恭惊讶地问道:“你们怎么来了!”

    赵氏闻言直接跪下:“夫主,丰儿顽皮惹恼了夫主,都是妾管教无方,夫主怎么惩罚妾都认了,还请夫主不要赶走我们母子!”

    “赶走你们?”

    高长恭一头雾水,他何曾说过这样的话,这时郑氏在一旁劝道:“夫君,丰儿毕竟还年幼无知,不知道那些将领都是夫君的心腹,冒然出头却不可取,但也罪不至此。”

    妻妾二人一唱一和,让高长恭满脸黑线,好像他真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一样。

    “你们说什么?那…小子无知?”

    高长恭本想说竖子,后来想想不妥,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而且还容易误会。

    “好啊,他到底和你说了什么,让你们都为他求情!”

    高长恭有些生气,他觉得自己被耍了,堂堂兰陵王,竟然被自己的儿子牵着走。

    看到高长恭发火,赵氏有些畏惧地说道:“丰儿他说,他要搬出王府。”

    “什么?他……”

    高长恭刚想呵斥,忽然想起父子二人之前的对话,高顺口口声声说天家要对王府下手,那么他这么做就是为了自保。

    “好么,这么不相信你阿父,难道你阿父在你心里就这么不堪?”

    想到这里,高长恭冷静下来,仔细一想,他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还真的保护不了家人。

    一旦朝廷发难,那时候真就是有心无力,有道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这么做,也可以为高家保留一丝血脉,毕竟他也是他高长恭的儿子。

    而且他一个庶子,如果低调一些,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一旦他出了什么事,最起码还有人传承香火。

    不知不觉中,高长恭已经相信了高顺的话,看着自己的妻妾,他也不忍心她们受苦,主要是郑氏。

    “好,既然他想搬出去,那就搬出去吧,不过如果他敢打着王府的名头招摇过市,本王饶不了他!”

    高长恭说完,拂袖而去,好像真的生气了一般,赵氏一下子瘫软在地上。

    “妹妹莫急,我再劝劝夫君,他的脾气你也知道,想必过两日他就会回心转意的。”

    赵氏趴在地上,以泪洗面,她一个妾室,没有生计来源,高顺一个半大的孩子,又哪里会赚钱。

    在她看来,高顺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如果没有王府的接济,他们母子怎么生存都是问题。

    高长恭离开书房,向着军营走去,然而他越想越不对,他好像中了高顺的计了。

    同意他离开王府,岂不是说明他信了他的话,但高顺让他造反,他实在很难做到。

    小小年纪有如此心机,长大了怎么还得了,当年司马懿和诸葛亮在他这个年纪,恐怕也不如他吧。

    想到这里,高长恭嘴角上扬,喃喃自语道:“你小子如果真聪明,我倒是要看你接下来怎么办,离开王府可以,不给你一分钱粮,我就不信你不回来!”

    堂堂兰陵王,此时竟然和儿子置气,他也想不置气,奈何高顺说的事,他不听都不行。

    到了军营,高长恭找来几个真正的心腹,这件事事关重大,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自保,如果泄露出去,那就不是猜忌了。

    ……

    “什么?他真同意我们搬出去住了?”

    赵氏失神落魄地点点头,兰陵王一言九鼎,说一不二,他说让二人走,二人就得走。

    “太好了,阿母你别担心,这件事不是你想的这样,你要相信你儿子,只是有些事不能告诉你。”

    “有些事?什么事?”

    赵氏抬头,看着自己的儿子,从娘胎养到这么大,头一次感觉自己的儿子这么陌生。

    “阿母,你平时让我读书,其实我不知不觉中,已经明白了很多,有道是: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今天我们离开了王府,对我也许是件好事,主母现在是没有子嗣,可你能保证以后么?

    如今我离开王府,自立门户,将来嫡子出生,对我也没什么影响。

    如果孩儿侥幸做出一番事业,阿母也可以母凭子贵,那时候我们再回王府,我看谁还敢瞧不起咱们!”

    高顺这番话半真半假,他只想安慰赵氏,接下来的历史他可是很清楚的,熬到隋朝建立,咋也得混个开国功勋。

    可在赵氏听来,这孩子绝对是伤自尊了,回想自己这些年在王府,虽然没受什么委屈,但也没受什么尊重。

    “好孩子,苦了你了,阿母听你的……”

    赵氏把高顺搂在怀里,抚摸着他的后脑勺,这让高顺十分不自在,却能感觉到这个女人的真心。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让赵氏留下,可这根本不现实,赵氏离不开他,他也不能让赵氏赴险。

    既然决定离开,母子二人开始准备,王府不给钱,但是郑氏给一点,而且赵氏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有存货,二人暂时饿不死。

    十二岁的年龄,其实已经可以成婚了,不过高顺根本没这个打算,况且他现在最好低调。

    母子二人离开王府,这是高顺穿越以来第一次出门,让他有幸见到了这座历史上被毁的古城——邺城。

    邺城,古代著名都城。遗址范围包括后世河北临漳县西、河南安阳市北郊一带。

    遗址主体位于河北省临漳县境内,县城西南20公里处的漳河岸畔,南距安阳市18公里,北距邯郸市40余公里。

    始筑于春秋齐桓公时。东汉末年,曹操击败袁绍,占据邺城,营建王都。

    邺城先后为曹魏、后赵、冉魏、前燕、东魏、北齐六朝都城,居黄河流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长达四个世纪之久。

    古城底蕴深厚,毕竟经营了四百多年,高长恭虽然不给钱,但却给二人安排了住处。

    来到新家,这里是一个小院,面积不是很大,只有三间房,母子二人一人一间,还能有个书房。

    王府的下人离开后,高顺往床上一躺,长出了一口气。

    历史上高长恭被鸠杀,连抵抗都没有,史书里没介绍他的儿子,后来却出现一个孙子。

    也许真实的历史和他现在一样,出事以后儿子藏了起来,等风声过去才出来。

    只是他不是历史上那个神秘人,他已经警告过高长恭了,如果他依旧引颈受戮,他也无可奈何,肯定不会跟着送死。

    现在他暂时离开了漩涡中心,但他的挑战才刚刚开始,要在这个乱世活下去,其实很不容易。

    没有了王府,一切都得靠自己,赵氏那点体己钱坚持不了多久,他也不想坐吃山空。

    头脑中有很多点子,但他现在不能暴露,而且不能打着王府的名头,所以做生意怕是很难。

    除了做生意,他倒是可以写书,只不过他今年才十二岁,就算写出来了恐怕也没人信,而且也容易暴露自己。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高顺这时才发现他根本没准备好,稀里糊涂地逃了出来,还和赵氏说了大话,如果不做点什么,实在对不起自己这个生母。

    不知不觉中,高顺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梦见王府满门抄斩,他在逃命!

第四章 开始自谋生路

    “别杀我,有事好商量,别……”

    高顺从梦中惊醒,刚才的梦,让他心有余悸。

    发现外面天已经黑了,在看自己的身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盖上了被子,一定是赵氏,发现他睡着了没打扰他。

    走出房间,他看见赵氏的房间里还有烛火,高顺不知道现在的时间,但也感觉很晚了。

    “阿母,都什么时辰了,您怎么还没睡。”

    赵氏抬头看了高顺一眼,笑道:“已经亥时了,你怎么醒了,是饿了么,桌子上有饭。”

    “亥时……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

    高顺算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再看赵氏手里的针线,不由得有些于心不忍。

    “阿母,灯光太暗伤眼睛,还是明天再缝吧。”

    赵氏摇了摇头,继续在油灯下缝着:“你还在长身体,衣服没多久就穿不了了,我必须快点赶,否则来不及。

    如今咱们母子离开了王府,以后没有布匹可用,明天我去买一台织机,以后咱自己织布,也能省点钱。”

    听到这句话,高顺眼泪差点掉下来,他不由得想起孟郊的那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阿母……”

    高顺没说什么,默默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没有点灯,站在床边看着外面的星光。

    一夜无话,第二天高顺去街上转了转,发现小说里都是骗人的,古代都是小农经济,商业极其不发达,哪怕在这一国都城。

    由于五胡乱华的影响,北方的商业更是受到打击,而且土地还都在地主手里,所以高顺能做的事真的有限。

    而此时的南方,南朝正属陈国统治,那边的经济倒是发展起来了,可惜高顺过不去。

    虽然商业不发达,却也不是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形成了一些聚集地,市肆。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木兰辞中的四市,就是这个时代的市肆,其中东市不但是市场,还是刑场,有点类似后世的菜市口。

    所以东市多为牲畜牛马,毕竟肮脏,这里多是穷人,富人一般不会去,大多数聚集在西市。

    而西市此时比较纯粹,就是个市场,起源于汉朝,《汉书·惠帝纪》记载:“六年夏六月起长安西市,修敖仓。”

    至于南市和北市,此时并不是很发达,但也会卖一些日常用品,金银饰品等。

    高顺想要赚钱,自然不能去找穷人,所以他一路来到西市。

    市肆存在的意义,是剩余产品的交换,百姓们互通有无,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市。

    而肆的含义是商铺,常见的是酒肆,当然还有当铺,打铁铺,杂货铺等。

    高顺走在市肆中,发现这里人还挺多,他出门时赵氏给了他十枚铜钱,让他买些吃食。

    十枚铜钱,实在不能干什么,而市上卖的东西,主要是粟、米、麦、豆、谷、桑、麻、丝、布、楮、竹、木、蔬菜、果品、禽、畜、柴薪、食盐、农具、耕牛等。

    看了一圈,高顺觉得没有什么操作性,最主要的是他不能暴露身份,最后他只能无奈的蹲在一边发呆。

    “是谁说古代钱好赚的,你出来我绝不打你!”

    高顺郁闷着想着,看着往来的人群,有些庆幸自己没穿越到商周,否则只能以物易物了。

    高顺心里有很多想法,但此时都没法操作,他只有一个人,没有启动资金,还不能动用背景,这绝对是地狱难度。

    闷声发大财,空手套白狼,都是有前提的,奈何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也就是说经商这条路,暂时行不通。

    经商不行,高顺只能剽窃诗文了,除了这两样,其他的他真的不行。

    此时的文坛,可以说十分鼎盛,高纬这个皇帝治国不行,在这方面却很重视。

    此时的北方,崇尚江南的文风,由于南方国内动乱、南北战争频繁,随之而来的是连续不断的南人北迁浪潮的出现,大量的南方民众北迁。

    侯景乱后,东魏、北齐趁机占领萧梁淮南江北大片地区,此地的民众自然被划归北方。

    及江陵陷落后,又有大量的南朝士人被迫流亡东魏、北齐,其中较为著名的文士有:徐陵、荀仲举、明少遐、诸葛颍、颜之推、袁爽、睦豫等。

    此外,还有许多文学才能较为突出的萧梁皇族宗室成员也流入东魏、北齐,如萧渊明、萧抵、萧放、萧退、萧慨、萧勤、萧广、萧悫、萧世怡(泰)、萧子宝、萧庄等。

    在鲜卑化汉人高氏掌权的东魏北齐时期,虽然朝中上下普遍重视武功、不正风教。

    但由于其继承了北魏时期的全部文化遗产以及绝大部分的文学才士,在都城邺下呈现出了一派“邺都之下,烟霏雾集”的繁荣景象。

    既有在北方文坛享有盛誉的魏收、温子升、邢邵、薛道衡、卢思道等本土文学才士,还有一批由南入北的萧梁皇族宗室成员以及颜之推、袁爽、睦豫等南朝文学士人。

    所以,无论从人数还是规模上来说,东魏、北齐文坛的繁荣程度,与同时期的西魏、北周文坛相比都远为繁盛。

    北方本土士人与南来士人齐聚邺下,史载“自梁使至邺,邺下为之倾动,贵胜子弟盛饰聚观,礼赠优渥,馆门城市。”

    武平三年,公元572年,朝廷设置的文林馆中,有不少文林馆学士是由南入北的文人。

    这些待诏文林馆的入北南士与北方本土文士,在文学上有必然会有所交流和切磋。

    尽管有些入北南士的诗作表现出明显的南北文风融合的迹象,但亦不脱萧梁后期南朝文风。

    北齐诗风也明显受到南方文风的影响,语言辞彩多华艳而少兴寄,文学创作在技巧上也比前期要娴熟。

    此时是武平元年,邺城虽然还没有成为文化中心,可已经有了那个趋势,所以高顺觉得他可以凑凑热闹。

    高顺穿越时,正是八月,而后过了几日,便进入九月。

    此时中秋还没有成为正式节日,但没有中秋不要紧,九月还有一个节日——重阳节!

    经过打听,高顺得知了一个消息,重阳节那天还真有一场诗会,而举办的地点,竟然是大名鼎鼎的铜雀台!

    听到这个名字,高顺顿时来了兴趣,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这句脍炙人口的诗句,给后人留下太深的印象。

    时间还有几天,高顺要抓紧时间准备,主要是练字。

    此时的书体以楷书为主,高顺以前的练过几天毛笔字,可惜后来没坚持下来。

    王羲之的帖子他临摹过,但仓促之间,他怎么可能记住那么多繁体字,所以他打算找高长恭帮忙。

    九月初三,高顺离家的第三天,他又回到了王府,见到了高长恭。

    “怎么,觉得外面没有王府好,想回来了?”

    “不是,我要参加重阳诗会,你帮我弄个帖子,同时借我一个会写字的侍女,最好写漂亮一点。”

    “……”

    高长恭震惊过后,有些不悦地说道:“胡闹,你可知去参加诗会的都是什么人,你才读了几本书,就敢去凑热闹!”

    “阿父你都说了,我就是去凑热闹,你不让我打王府的名头,我总得考虑我们母子的生计吧?”

    “生计?去了诗会就能有钱有粮了?”

    “最起码先出个名,阿父放心,我不会用真名的。”

    听到这里,高长恭也不好说什么了,自己这个儿子很有主意,貌似不用他管。

    “那好,我到要看看,你到底有几分本事,如果你给本王丢了人,我就把你逐出王府!”

    高顺闻言撇了撇嘴,丝毫不在意,如果真是那样,反倒是好了。

第五章 重阳诗会(上)

    高长恭答应高顺,要帮他参加重阳诗会,自然是能做到的。

    至于为什么要会写字的侍女,应该是他想记录诗会出现的诗句,所以才带的。

    高长恭让高顺先回去,然后叫过来一个人,开口道:“五本,你跟着丰儿,看看他要干什么,如果他有危险,出手护他周全。”

    不知道为什么,高长恭总觉得自己这个儿子不简单,没准会冒出什么乱子。

    他听从高顺的建议,已经开始暗中布置,目的紧紧是自保,并没有其他想法。

    做完这一切,高长恭也感觉到了危机,高家兄弟一共五人,他排行老四,大哥和三哥都死了,却不是正常死亡。

    最是无情帝王家,高顺一句话触动了高长恭的软肋,河南康献王高孝瑜、河间王高孝琬,全都被先帝赐死。

    虎毒不食子,做父亲的怎么能杀自己的儿子呢?

    更可怕的是,这里面有高纬与和士开的推动,可见这位陛下,根本就没把他们当兄弟。

    以前高长恭从来没想这么多,他虽是宗室,却不是天家一脉,但他毕竟是高家之人,心里想的只有忠于高家。

    如今高顺挑破了伤疤,让高长恭的心里隐隐作痛,难道自己真要那么做么?

    从王府离开,高顺身边多了一位侍女小荷,由于他要会写字的,所以小荷比他大两岁,今年十四岁。

    “公子可是要参加重阳诗会?”

    “对啊,否则我找你干嘛,从今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我保证不会亏待你的。”

    高顺只是这么一说,哪知道小荷的俏脸突然红了,高长恭这话有歧义,小荷不多想都不行。

    要说高顺,虽然是个庶子,可是他毕竟是宗室子弟,是兰陵王的长子。

    而且高顺继承了高长恭的基因,长得十分帅气,此时年纪还小,若是再过几年,不一定迷倒多少人。

    “如果公子肯收我做妾,倒是不错的归宿,只是还要再等两年,我那时已经十六岁了……”

    十四岁的小荷,在此时已经是大姑娘了,此时的女子,十二三岁就可以嫁人,只是进了王府后,他就是高长恭的人。

    王府里侍女很多,都想得到高长恭的宠幸,高顺的生母赵氏就是例子,虽然不如主母身份优越,却也可以衣食无忧。

    先到这里,小荷偷偷看了高顺一眼,高顺此时正在回忆诗词,去参加诗会他不能没有准备。

    第二天,一个陌生的男子来到高顺住处,二人第一次见面,高顺就觉得眼前的男子很不好惹。

    “义父让我把这个交给你,让你好好准备,不要丢了王府的面子。”

    “义父?你是赵五本?哦不对,我应该叫你义兄,义兄请进来坐坐吧。”

    赵五本摇了摇头,对高顺拱了拱手,转身离开。

    高顺见这家伙如此高冷,也不在意,低头看了看请柬,这是一个短小的信札,里面写了邀请某某某,却没填名字。

    这竟然是一个空白的请柬,想想兰陵王的势力,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来到书房,高顺叫来小荷,开口道:“你帮我把这份请柬填上名字吧,就写兰陵笑笑生!”

    这个笔名,高顺早就想好了,他父亲是兰陵王,他是兰陵笑笑生,都是与兰陵有关。

    可兰陵王却不是兰陵人,兰陵是他的封地,他的王府在邺城,他还在朝廷担任录事尚书。

    位高权重,百姓爱戴,还有兵权,还是宗室,如果高顺是皇帝,恐怕也不能放心。

    小荷乖巧的填好请柬,高顺看了看很满意,把请柬放在一边,继续回忆适合的诗歌。

    之所以要选择,那是因此此时的诗歌体裁,和唐宋还是有区别的,主要是山水诗、严延诗和鲍照乐府诗。

    所以他特意搜寻了一番,以备不时之需,如果临场去想,没准一时间还想不出来。

    听说高顺要去参加诗会,赵氏特意给他准备了一身衣服,看起来花里胡哨的,还有个奇怪的帽子。

    “阿母,不用这么麻烦,我只需一身白衣,一个簪子足以!”

    这身衣服,长帽短靴,合裤袄子,朱紫玄黄,就是这个时代的礼服,也不知道赵氏从哪弄得。

    “那怎么行,阿母听说这次会有很多人去,你若是穿的太简朴,恐怕会被人笑话。”

    赵氏还是心疼儿子,特意去求郑氏,高顺有些哭笑不得。

    “阿母,真不用,我这次去,不能暴露我的身份,我只是一个普通百姓,怎么能穿这身衣服。”

    高顺执意不穿,赵氏也没法勉强,她只是不想儿子受辱,殊不知高顺根本不介意,反而觉得自己这样很帅。

    一身白衣,长发用一木簪束起,腰间挂着一块玉佩,唯独手里少了一把折扇。

    想到折扇,高顺眼前一亮,这是一条赚钱的路子啊!

    史书记载,折扇此时已经出现,但却没有流行,如果他把折扇弄出来,那些文人墨客会不会要呢?

    折扇虽然结构简单,制作也不难,但时间已经来不及了,高顺只能暂时放下。

    很快就到了重阳节这一天,早上高顺带着小荷,向铜雀台走去,并没有察觉身后跟着一个人。

    来到铜雀台,此时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台上楼宇连阙,飞阁重檐,雕梁画栋,气势恢宏,人来人往,纵横其间。

    其中高台约十丈,当年曹植、蔡文姬,都曾在此台作赋。

    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高顺也有些紧张,不过想想那些诗赋的知名度,他今天如果登台,想不出名都难。

    而这次诗会,是由朝廷主办,届时会来两个大人物,一位是当朝太子少傅魏收,另一位是颜之推。

    这两位都是朝廷的官员,皇帝的宠臣。

    魏收,字伯起,小名佛助,钜鹿郡下曲阳县人,南北朝时期北齐大臣,文学家、史学家,北魏骠骑大将军魏子建之子。

    魏少傅已年逾古稀,自然是德高望重,而颜之推年轻一点,也深受高纬宠信。

    颜之推,字介,生于江陵,祖籍琅邪临沂。天统二年,高纬因好文艺而调颜之推至京都。

    颜之推聪颖机敏,博识有才辩,长于尺牍,应对迅速,大受祖珽推重,祖珽令他掌理馆事,判署文书。

    有两位官员在场,这场诗会自然很有质量,南北文人汇聚于此,其中最受人瞩目的有两位。

    薛道衡,字玄卿,河东郡汾阴县人,隋朝大臣、诗人,东魏仪同三司薛孝通之子。

    卢思道,字子行,小字释奴,范阳涿县人,北齐到隋朝大臣、著名诗人,隐士卢道亮之子。

    此二人都是后来文林馆的主要成员,只不过文林馆此时还没成立,二人暂时赋闲在家。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人也可能会来,那就是李德林。

    李德林,字公辅,博陵安平人,天保六年进士,很受魏收重视,此时也是官身。

    薛道衡与卢思道、李德林三人齐名,都是隋朝著名诗人,在文坛成就最高。

    如此多的著名人物,高顺虽然并不熟悉,但在这个时代,在齐国,在邺城,绝对不可忽视。

    来到入口,递上请帖,侍卫看到兰陵笑笑生几个字,抬头看了高顺一眼,就让他进去了。

    也许是高顺年龄太小,又或者是他的打扮异于他人,侍卫多看了他两眼,好像想说什么。

    只可惜高顺的请柬是真的,侍卫也没有为难他的理由,高顺进入铜雀台后,随便找了个角落等待诗会开始。

    除了文人士子以外,高顺还看到很多女子,这些都是大家族的女子,住在青楼之中。

    没错,就是青楼。

    此时的青楼,并不是后世的青楼,没有程朱理学的荼毒,此时的女子地位也没有那么低。

第六章 重阳诗会(中)

    青楼这个词,原本指豪华精致的雅舍,有时则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唐朝时才逐渐演变成了烟花之地的专称。

    所谓“南开朱门,北望青楼”,朱门意思即是朱红色的大门,而青楼也是青色瓦片的楼房。

    在两晋时期,士族门阀掌握着朝政的命脉,他们身份优越,故需要在一些地方彰显出优越等级。

    将大门涂成醒目的朱红色,就成了这些王侯贵族表示阶级层次的简单有效手法。

    当然不仅是大门,在住处上面也要营造出尊贵感,所以他们又将楼房顶上的瓦片换成精心烧制带着光滑釉面的青瓦。

    将这种价格不菲的青瓦铺在楼房上,不仅熠熠生辉,而且看起来和朱红色的大门十分相得益彰,极显尊贵。

    所以,朱门和青楼的意思就是帝王将相等贵族所居住的地方。

    而能从两晋时期青楼出来的女子定然是天之贵胄,地位优越,所以这时期出身于青楼的女子,是凡夫俗子可望而不可得的女神。

    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出身于朱门青楼的女子历来都是大家闺秀,不管是气质,还是学识,亦或是长相和家境都是女子中数一数二的。

    尤其是门阀制度高度发展的两晋南北朝时期,娶一个皇室公主有时候还要承担乱世被灭国牵连的危险。

    而娶一位居住在青楼的门阀士族女子,不仅能得到一位贤惠的美女做妻子,还能顺势和门阀贵族结成姻亲。

    而且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大部分政权都是由门阀扶持的,所以不用担心因为战乱而失势遭到牵连。

    由此可见,娶青楼女子堪称百利而无一害,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得两晋南北朝之后,包括隋唐初期都是将这类女子列为娶妻选择第一梯队,此时期青楼出身的女子,几乎包含了女性所有的光辉点。

    如此盛会,来的都不是普通人,所以高顺如此打扮,侍卫怀疑他也在情理之中。

    诗会开始还有一段时间,行令官却是先说了规则:

    诸多文人每人赋诗一首或者多首,交于台上的歌女挑选,歌女如果选中,就会当众吟唱出来。

    歌女一共有九位,都是名门闺秀,当世的才女,此次登台献唱,已经给足了面子。

    被选中最多者,当为魁首,依次排列,最终凑齐七人,进入下一个环节,飞花令!

    第一轮海选自由发挥,第二轮比试固定命题,这个诗会的确有趣,高顺不禁来了兴趣。

    行令官宣布完规则,就让众人准备,在此之间九位歌女还有一场舞蹈表演,算是调动气氛。

    过了辰时,铜雀台短暂的安静下来,高顺此时正低头思考写什么诗,此时不由得抬起头来。

    只见高台之上,九位歌女已经出场,每个歌女大致只有十三四岁,个个姿色绝美,头戴面纱,隐约可见。

    秀丽的长发,纤长的身条,迷人的腰段,虽然还没到成熟的年纪,但清淡的朱唇和润红的脸蛋散发着青春的活力,好象九朵含苞待放的花蕾。

    花容月貌,皮肤肌白,冰清玉洁,好像出水的芙蓉,盈盈走来,微微欠身,芳容泛起红晕。

    迷人的身姿随着悠扬缥缈的琴声,淡雅清幽意境优美,掺合着阳光回荡在寂静的高台上,似风似雨似花似幻似雾似虹似霓又似梦。

    曲调婉转流畅,仿佛瀑布间的高山流水,大漠上落雁平沙;又如盎然一新的阳春白雪,苦寒幽香的梅花三弄,沁人心脾,百感横生。

    只有雪花才是花又非花,洁白素衣清幽淡雅,令世人称赞不已,年年随风飘来,又悄悄消失在天地间。

    一双双眼睛晶莹剔透,眸球乌灵闪亮,满怀芳香,玉成了冰清玉洁的独特风姿,让人哪怕看上一眼,都会有一种消魂蚀骨的感觉。

    所有的笔墨在此都难以形容她们的仙美;真可谓:此女本应天上有,不知为谁落人间。

    所有人都看呆了,就连高顺都失神了,倒不是他没见过美女,只是这样古朴的意境,也着实让人着迷。

    一曲奏罢,行令官再次登台,请出此次诗会的主办官和裁判。

    魏收和颜之推在众人的簇拥下走上高台,李德林在一旁搀扶着老师,魏收年纪确实有点大了。

    三人落座后,诗会正式开始,文人们接下来可以作诗,交与侍者拿到九位歌女处。

    九位歌女选出的诗词,拿给三位裁判看看,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就表示确定。

    高顺早就选好了位置,之前已经吃了不少瓜果,得知开始反而站了起来,让一旁的小荷坐下。

    “我念你写。”

    小荷闻言点头,她早知道她要干这个,于是侧耳倾听。

    “有女妖且丽,裴回湘水湄。水湄兰杜芳,采之将寄谁。瓠犀发皓齿,双蛾颦翠眉。

    红脸如开莲,素肤若凝脂。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常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高顺小声给小荷说着,小荷越听眼睛越亮。

    三首诗,一首美人,一首重阳,一首铜雀台,每一首都赏心悦目,文采飞扬。

    三首诗写完,高顺让他落款兰陵笑笑生,其实他写一首就可以入围,但为了以防万一,所以多写几首。

    高顺写诗容易,但其他人可没有他这么简单,高顺没有急着交卷,而是抬头张望。

    今日参加诗会的文人,他恐怕是年龄最小的一个,而且个个身份不凡,有一定的背景。

    高顺看着这些人,回想这个时期的历史名人,只是这个时期太特殊,很多名人要么去世,要么还未出生。

    时间还有,高顺又开始想飞花令的诗词,飞花令的规则很简单,根据“花”字的位置作诗。

    第一个人首字是“花”,第二个人就要第二个字是“花”,依次排列,直到末尾。

    诗会没有准备酒,应该是淘汰制,其实听起来很难,实际上对高顺不难,因为飞花令的诗词也可以是前人的诗词,只需要背诵出来。

    想了一些带“花”字的诗,一个时辰就过去了,所有人此时都作的差不多了,不交诗就等于放弃。

    九位歌女开始选诗,乐师又开始奏乐,侍者不断上来瓜果点心,以防参会者饥饿。

    参与诗会的文人大概只有四十人,但加上他们的随从和诗会的侍者,还有其他人,所以显得人很多。

    九位歌女每个人都看了一遍,这时两位歌女同时看上了一首,突然争执起来。

    “这首诗是我先看到的!”

    “胡说,明明距离我近一点。”

    两位女子一争执,不由得引起了三位裁判的注意。

    颜之推开口道:“吵吵闹闹,成何体统,拿来我看。”

    两位歌女谁也不想松手,一同把一首诗拿到裁判前,颜之推低头一看,不由得念了出来。

    “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这首赤壁赋,被高顺用在这里,虽然有点不合时宜,但确实很应景。

    前两句描写看似平淡实为不平,沙里沉埋着断戟,点出了曾有过的历史风云。

    这里涉及到历史上著名的赤壁之战,这对于诗人而言是相当清楚的。

    众所周知,赤壁之战吴胜曹败,可此处作者进行了逆向思维大胆地设想,提出了一个与历史事实相反的假设。

    假若当年东风不帮助周瑜的话,那结果会如何呢?

    诗人并未直言战争的结局。而是说“铜雀春深锁二乔”,铜雀台乃曹操骄奢淫乐之所,蓄姬妾歌姬其中。

    这里的铜雀台,让人不禁联想到曹操风流的一面,又言“春深”更加深了风流韵味,最后再用一个“锁”字,进一步突显其金屋藏娇之意。

    把硝烟弥漫的战争胜负写得如此蕴藉,实在令人佩服。

第七章 重阳诗会(下)

    颜之推念完,身旁的魏收和李德林都忍不住点头。

    同一首诗,不同的场景,可以有不同的解读。

    就像杜甫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诗,《赠花卿》:此曲本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这首绝句,字面上明白如话,但对它的主旨,历来注家颇多异议。

    有人认为它只是赞美乐曲,并无弦外之音,而杨慎《升庵诗话》却说:“花卿在蜀颇僭用天子礼乐,子美作此讥之,而意在言外,最得诗人之旨。”

    杜甫这首诗柔中有刚,绵里藏针,寓讽于谀,意在言外,忠言而不逆耳,可谓作得恰到好处。

    而高顺这首赤壁赋,突出的却是铜雀台,表达了一种感慨,和“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有异曲同工之妙。

    怀古伤今,立意高深,难怪两位歌女争抢,这首诗确实是难得的佳作,让三人有些为难。

    二人都想争这首诗,颜之推和李德林都看向魏收,魏收沉吟片刻,抬手召唤另一名歌女。

    “你过来,这首诗你来唱!”

    两位歌女脸色微变,但也不敢说什么,反观那位歌女有些迟疑,这让三人都有些奇怪。

    “怎么?你不愿意?”

    那位歌女犹豫片刻,默默地把手里的诗递给三人,李德林接过一看,不由得沉默了。

    颜之推见他不做声,直接拿过他手中的纸,吟诵出来:“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这首诗,可谓是道尽了思乡之情,人们听见这四句诗,脑海里都会浮现出画面。

    这首诗开头便紧急切题,写异乡异土生活的孤独凄然,因而时时怀乡思人,遇到佳节良辰,思念倍加。

    接着诗一跃而写远在家乡的兄弟,按照重阳的风俗而登高时,也在怀念自己。

    诗意反复跳跃,含蓄深沉,既朴素自然,又曲折有致。

    “每逢佳节倍思亲”千百年来,成为游子思念的名言,不知打动多少游子离人之心。

    又是一首立意高深的好诗,还让在场一些文人感同身受,潸然落泪。

    既然是思乡,那么作者一定不是本地人,颜之推不由得看向落款:兰陵笑笑生。

    “原来是兰陵之人,难怪会有如此悲情。”

    “兰陵?这首诗也是兰陵笑笑生的!”

    李德林此时正品味那首赤壁赋,两首诗可谓是不相伯仲,他正在对比谁的更好。

    结果惊讶的发现,这两首诗作者竟然是同一人,魏收此时也睁开了眼睛,好像之前一直在沉睡一般。

    “好一个兰陵笑笑生,不错,不错。”

    一直没说话的魏收,此时终于开口了,表达出自己的认可,所有文人都在暗自猜测,这个兰陵笑笑生到底是何方神圣。

    然而就在这时,一位歌女突然激动起来,举起手里的诗道:“这一首也是兰陵笑笑生所作!”

    “哦?读来听听。”

    魏收对高顺的作品很期待,直接让歌女诵读,于是歌女诵读了那首写美人的诗。

    三人听了点点头,这首诗立意不如前两首,但确有古风,而且词藻华美,很是应景。

    殊不知这首诗并没有写完,还有下半阙,只不过下半阙曲风突变,有些煞风景。

    “好啊,好啊,美人,重阳,铜雀台,如此才情,老夫都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见一见这位兰陵笑笑生了!”

    魏收如此看好高顺,这让高顺受宠若惊,他写三首是为了以防万一,虽然想出名,却不想让这些大人物盯上。

    可是事情的发展,好像出乎了他的意料,这三首诗威力太大了,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了他。

    高顺心思急转,忽然在小荷耳边耳语道:“一会儿我把诗词准备好,我离开,你留下。

    如果他人问起,你就说我突然有事,注意,绝对不能说我的身份,就说我是兰陵学子,到邺城求学即可。”

    小荷闻言很是不解,但高顺已经开始背诗,都是带有花字的,每个位置准备两句。

    台上的九首诗已经选了出来,高顺一人就有三首,剩下的人高顺都不认识,此时他自己没心情看下去。

    趁着众人听歌的时候,他偷偷离开了铜雀台,九首诗唱罢,反应并不是很剧烈,他们都在等兰陵笑笑生。

    稍作休息,很快就到了下一个环节,然而等人都上了台,众人却发现少了一个人。

    “你们谁是兰陵笑笑生,兰陵笑笑生可在!”

    行令官寻找高顺,然而却没有人回答,小荷感受到人们的目光,忽然有些怯场,站在原地不高上去。

    所有人都期待兰陵笑笑生,行令官见状回头看向三位裁判,三人对视一眼,开始在人群中寻找。

    “如此才情,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名字以前从未听过,一定是位英俊才子。”

    “只是他怎么不上台呢,这可是闻名天下的好机会!”

    所有人都在议论,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这时一个弱弱的声音响起:“我家主人临时有事,所以,所以离开了。”

    小荷虽然害怕,但也不想辜负高顺,鼓起勇气说了一句,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落到她身上!

    走了?

    在这万众瞩目的时刻,高顺竟然走了!

    小荷被众人的目光看的双腿发软,没有力气迈步上前,行令官见她手里拿了几张纸,于是上前查看。

    “这是……”

    十四句诗,都是带花字的,而且都不是前人之作,这岂不是说,这些诗都是他作的!

    行令官把诗拿到三位裁判面前,三人看了和行令官的想法一样,只可惜高顺已经离开,否则绝对无比精彩。

    “少傅,二位府君,你们看这……”

    三人都是读书人,也是聪明人,高顺这么做,明显是不想露面,哪里是有事。

    兰陵笑笑生的名字已经打出去了,高顺的目的其实也达到了,现在高顺虽然离开,但诗会还要继续。

    “既然他不在,那就当弃权吧。”

    魏收直接做主,当高顺弃权,其实所有人都知道,那三首诗和一出,他已经是实至名归的第一了。

    高顺把调子提的太高,其他人的诗听起来就索然无味了,飞花令玩起来也不尽兴,反而所有人都在想那十四句诗。

    诗会草草结束,高顺早已回到家里,名声已经打响了,该开始考虑下一步了。

    黄昏时分,小荷终于回来了,原因是她被众人围住了,先是那些歌女,紧接着就是一些文人。

    高顺的十四句诗都是单句,着实让人好奇,有的人想一探究竟,拜访高顺问出全诗。

    也有人想尝试续作,有道是佳句偶得,浑然天成,有的诗虽然只有一句,却也十分难得。

    所有人抄完了时,又开始询问高顺的情况,小荷记住高顺的诸多,只说他是兰陵学子。

    有人想要登门拜访,小荷说她要问问主人,至于地址她不敢说,但也防不住有心人。

    听了小荷的诉说,高顺点点头道:“做的不错,只要没暴露我的身份,就不怕他们来。

    想求诗可以,不过要等一等,明天你去把赵义兄找来,我有点事请他帮忙。”

    之前在诗会时,高顺的思路还不是很清晰,当他回来以后,忽然又想起了折扇。

    那十四句诗,完全就是十四条广告,有他之前三首诗打底,已经有人相信他的才学。

    如果有人来求诗,他怎么轻易给他们,如果明码标价,那就有点太市侩了。

    既然不能卖诗,那就卖扇子,上面的诗是送的,这样一来,感觉就不一样了。

    想到这里,高顺赶紧进了书房,画了几张简易的图纸,标明扇子的制作方法。

    一切准备完成后,只等着卖出扇子赚第一桶金了!

第八章 刚有点名就要带货

    第二天一大早,高顺就让小荷去找赵五本,他现在实在没有可用之人,只能暂时劳烦这个义兄。

    小荷回到王府,没有见到赵五本,而她走后半个时辰,赵五本自己出现在高顺面前。

    “这么快,义兄你是飞来的吧?”

    高顺没想太多,以为是赵五本腿脚比小荷快,所以才来的这么快,殊不知赵五本一直在他附近。

    “什么事。”

    赵五本一如既往的高冷,他本是刺客出身,几次刺杀高长恭不成,反而被高长恭折服。

    被高长恭收为义子后,他始终忠诚于高长恭,所以高长恭派他来保护高顺,赵五本心里其实有些不乐意。

    “义兄想不想发财,只要你帮我个忙,事成之后,我分你三成,最少一万钱!”

    赵五本闻言皱眉,看高顺亲热的表情,好像不是什么好事,本能的想要拒绝。

    可是他也知道,王府不给高顺钱粮,高顺肯定要自己想办法,只是一个小孩子能有什么办法,他似乎忘了自己其实也不大。

    “什么忙。”

    “义兄随我来。”

    二人来到书房,高顺拿出昨晚的图纸,对赵五本说道:“劳烦义兄跑一趟,找木匠裁缝帮我制作一些腰扇!”

    腰扇,也就是折扇,这个时候已经发明出来了,只不过北方还不是很流行,江南那边拿的人不少。

    “好。”

    赵五本没有废话,直接答应下来,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有钱就行,随即他就伸出一只手。

    “呃,义兄应该知道,小弟我最近并不宽裕,我现在身上只有十个铜钱,这扇子还劳烦义兄帮我垫付一下,事成以后连本带利还你!”

    听到高顺没钱,赵五本的嘴角抽了抽,自从高长恭让他暗中保护高顺,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观察。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高顺好像变了一个人,要说以前的高顺,完全继承了高家的“优良品质”。

    历史上的高家,可没有什么好名声,整个家族的人都十分荒唐,几个皇帝没有活过四十岁的。

    每个人私生活都很乱,而且神精好像有些不正常,包括高顺的便宜老爹,兰陵王高长恭。

    在这种环境下,高顺以前十分顽劣,要不是年龄下,还有赵氏管着,还不一定闹出什么乱子来。

    后来高顺大闹宴会,外人都以为他是胡闹,但高顺在诗会上的表现,赵五本可是看的清楚。

    “好。”

    赵五本犹豫片刻,还是答应了高顺,高顺脸上露出笑容:“多谢义兄,扇骨随便,但扇面一定要白色,先作二十把,做工精细一点。”

    赵五本点点头,见高顺没有其他要求,转身离开小院。

    结果他刚离开没多久,小荷沮丧地回来,一进门就对高顺道:“公子,我没有找到赵大郎。”

    高顺闻言一愣,指着门口道:“义兄刚刚离开啊,难道不是你把他找来的么?”

    小荷摇了摇头,高顺沉吟片刻,就想明白了原因,微微一笑心道:“这个老爹貌似还不错,让义兄跟着我,应该不是监视,毕竟我没什么可监视的嘛。”

    知道高长恭还关心自己,高顺还是很高兴的,也没和小荷解释,让她去找赵氏,准备一套书童的衣服。

    府上多了一个人,赵氏也有个说话的伴,晚上小荷做好了饭,站在一旁看着二人。

    “小荷,过来吃饭。”

    高顺下意识地招呼,一旁的赵氏诧异地看着他,察觉到母亲的目光,高顺一拍脑门。

    “阿母,咱们既然已经搬出来了,以后就不要那么多规矩了,规矩太多没家的感觉。”

    高顺说完,赵氏品味了一下他的话,在看高顺津津有味地吃着粟米,又看了看一旁低头不语的小荷。

    “丰儿,咱们虽然搬出来,可你毕竟是宗室子弟,岂能和普通人家一样。

    况且你在这次重阳诗会上表现很好,你阿父听了也很高兴,其实咱们是可以回去的……”

    “停!”

    高顺放下碗筷,打断了赵氏的话,抬起头看着赵氏,认真地说道:“阿母,有件事我必须嘱咐你们,小荷你也听着。

    从今天开始,没有我的同意,谁也不能告诉别人,我就是兰陵笑笑生!

    如果外人问起,我是他的书童,小荷是他的婢女,阿母是他的随从,总之不能暴露我的身份!”

    高顺今年才十二岁,就算古代的孩子早熟,可依旧与兰陵笑笑生的人设不符,所以高顺干脆编造出来一个。

    但高顺这么说,儿女明显没听懂,高顺想了一下再次开口道:“你们就当我阿父是兰陵笑笑生,但是不能说知道么!”

    有活的人对号入座,二人倒是明白了,虽然不明白高顺为什么这么做,但一定有他的道理。

    “坏了,差点忘了,小荷你快去写个牌子,就写我这几日外出求学,不在府上,谢绝见客,得等扇子回来再说!”

    小荷被说的一脸懵,高顺干脆把他拉到书房,连夜写了牌子挂在门口。

    果不其然,第二天上午,就有人登门拜访,昨天他们都在观望,想着高顺主动传出那些诗,可高顺怎么可能这么做,今天有人忍不住了。

    “对不住,我家公子出去求学了,不在家,诸位如果找我们家公子,过几日再来吧!”

    高顺一身书童打扮,和小荷站在一起,小荷还是有些怯场,见到生人就张不开嘴,还好高顺早有准备。

    “这位小郎好生面熟,我们是不是见过?”

    一位文人开口询问,高顺笑道:“诗会当天,我和公子一起赴会,后来我们主仆二人中途离开,只留下小荷姊姊。”

    “原来如此。”

    有人恍然大悟,对于小荷,他们印象还是很深的,对于高顺,有的人也有些印象。

    可是无论他们怎么想,都记不起兰陵笑笑生的样貌,只记得高顺和小荷,却没有怀疑二人的身份。

    正主既然不在家,他们只能等几日再来,等人们都离开,小荷和高顺长出了一口气。

    “还好没露馅。”

    三日后,赵五本拿着二十把扇子回来了,等了这么久,高顺还以为赵五本没钱跑路了。

    “多谢义兄!”

    事不宜迟,高顺立刻让小荷写诗,可小荷看着这白绫扇面,一时间竟有些不敢下笔了。

    “公子,我不敢写,白绫太精贵了!”

    “你怕什么,放开写就是,别紧张,放轻松,就和在纸上一样,别写错就好。”

    在高顺的鼓励下,小荷最终写成了十六把,有四把写错了,高顺直接扔在一边,也没当回事。

    十几把扇子,十六首诗,都是没出现过的,落款都是他兰陵笑笑生,高顺的脸皮挺厚。

    扇子准备好了,高顺让人把牌子摘了,赵五本一直在暗中看着他,同时他也发现,有不少人也在关注高顺。

    牌子紧紧摘了半天,晚上高顺就又挂上了,结果第二天早上,门口又来了不少人,看见牌子忍不住皱眉。

    “这个兰陵笑笑生,到底是何方神圣,如此神龙见首不见尾,见一面就这么难!”

    “谁说不是呢,我一直派人盯着,就打算他一回来就登门拜访,想必他应该也是知道的,却丝毫不顾我们的感受!”

    “如此清高自傲之人,就算有才又如何,楚某不屑与之为伍,我先走了!”

    高顺一直在门后听着,见有人要走,赶紧打开大门。

    众人听到动静纷纷回头,见出来的是个书童,不由得有些失望,砖头想离开。

    “诸位,请听我一言,其实我家公子,有不得已的苦衷!”

    高顺一句话,成功引起了众人的兴趣,高顺见人都回来了,酝酿情绪继续表演。

第九章 在北齐的第一桶金

    “诸位可能有所不知,我家公子离家多年,四处求学,已经花光了家里的积蓄。

    可即便如此,他依旧没有放弃,为了继续求学,他不得不四处奔波,只为了一口饭食。

    我等身为他的随从,不能为公子分忧,实在惭愧的很,所以还请诸位不要误会我家公子!”

    高顺这么一解释,有的人算是懂了,难怪他们没打听到这个人,原来是寒门子弟。

    “贵公子大才,为何不考取功名,只要入朝为官,又何须为生计苦恼。”

    高顺闻言苦笑一声,道:“我家公子游历四海,却志不在此,他为人清高孤僻,确实有些不好相与。”

    众人闻言点头,自己承认就好,这样他们心里也能有些安慰,最讨厌的是敢做不敢当。

    “既然如此,那也简单,我们这次来都带了礼物,你且收下,等贵公子回来通告一声。”

    当年刘备请诸葛亮,不过三顾茅庐,如今他们要见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学子,已经算是礼遇有加了。

    “这怎么使得,我家公子不会要的,诸位不要为难小可。”

    “哎,些许礼物,不算什么,只要能帮得上贵公子,还未请教贵公子尊姓大名!”

    “哦,我家公子姓吴,名诲仁,字佚名。”

    “吴佚名。”

    “既然如此,你就转告吴公子,就说我等都想见他。”

    “这……小可可以转告,但礼物绝对不能收,如果诸位实在要帮我们家公子,府上倒是有些腰扇售卖。”

    “腰扇?此时已经深秋,腰扇怕是用不上了吧?”

    这时高顺从后腰抽出一把扇子,打开之后扇了扇,故意表现潇洒的姿态,等同于展示。

    有眼尖的人立刻就看到了扇子上的字,走上前来吟诵出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那个人越念越激动,不紧紧是为了见到全诗,同时也被这首诗的豪气打动!

    “这把腰扇多少钱,我买了!”

    高顺闻言收起扇子,伸出一根手指,那人见了询问道:“一千钱?”

    正常情况下,一千钱就是一贯钱,只不过这时候的一贯大多数不足数,所以很多人依旧用具体数字。

    高顺摇了摇头,开口道:“这把腰扇要一万钱,这是我家公子从江南带回来的,一共没有几把,原本没打算卖……”

    “江南……”

    远处的赵五本一阵无语,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扇子的出处。

    而且高顺还真敢要,一万钱一把,那些扇子都卖了不就是二十万,给他三成不就是六万!

    原本赵五本没把高顺的话当回事,此时倒希望高顺能卖出去,像他这种大侠,不是对财帛不动心,只可能是不够多。

    “一万钱,倒是不贵,只是我们出门并没带那么多钱。”

    高顺问言偷笑,开口道:“这是公子的东西,小可也不敢擅自做主,腰扇只有十多把,上面的诗词都是我家公子所作……”

    事到如今,高顺终于露出了真面目,众人听了瞬间明白了,高顺这是借着卖扇子的名头,在这卖诗词呢!

    得知这个情况,有的人虽然心里不屑,可是高顺早就说了,人家也要吃饭。

    他们虽然不事生产,可家里也有人操办,否则他们也不是神仙,也要吃饭睡觉。

    “小郎稍等,我这就回去取钱,这把腰扇我要了!”

    有一个人开头,剩下的人纷纷回去取钱,一万钱其实就是十贯钱,对于一些人来说不算事。

    功夫不大,开始有人送钱过来,一个个箱子摆在高顺面前,高顺强忍着心里的激动。

    “多谢诸位,我家公子若是知道了,一定会记住诸位的恩情的,小可先谢过诸位!”

    众人摆了摆手,纷纷看自己扇子上的诗,十四首诗都在,有长有短,却不不同凡响。

    “这些诗作,都是我家公子多年积累,有的是感怀山水,有的是伤悲古今,还希望诸位爱惜,等公子回来,小可一定告诉他!”

    众人拿到了诗,目的算是完成一大半,既然正主不在,他们也就告辞了。

    兰陵笑笑生虽然有才,可是为人貌似不怎么样,这种人不见也好,免得破坏了心目中的形象。

    有的人这么想,有的人另有打算,高顺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可是这些钱却是真实的。

    把钱都搬进屋子,高顺累的气喘吁吁,赵氏目瞪口呆地看着地上的钱,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怎么样阿母,孩儿说话算话,这些钱应该够咱们生活一段时间了吧!”

    “够了够了,这些钱够买上百亩地,足够咱们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高顺闻言摇头,买地他是不打算买的,毕竟北齐没几年就要灭亡,谁知道到时候什么情况。

    但赵氏的话,也说明这些钱不少,十四万钱,可以买一处不错的宅子,可以买十头牛。

    此时的粟米,大约两百钱一石,梁米四白钱一石,黍米三百钱一石,大麦两百钱一石。

    而其他物品,猪肉、羊肉,一斤只要十几个钱,醇酒五十钱一斗,盐比较贵,一石要八百钱,衣服布匹也不便宜。

    如此物价,难怪赵氏如此算计,实在是她也有心无力,只能精打细算,又不想委屈高顺,那就只能委屈自己。

    如今家里有钱了,三人都很高兴,赵氏和小荷开始藏钱,高顺却把四个箱子搬到院子里。

    “义兄,这里是你的那份,你若是听见,就来取吧!”

    高顺原本说给他一万钱,后来想想还是给他四万,这件事人家毕竟出了力,吃相太难看不好,以后没准还要劳烦人家。

    赵五本在房顶表情复杂,看着院子里四个箱子,就算他是个侠客,一次也带不走这么多钱。

    “你先帮我保管吧,我用时找你来取!”

    “好!”

    高顺闻言笑着回屋,他之前还不确定,但听到赵五本的回答,他终于确定了。

    有一个高手保护,他睡觉也能踏实一些,如今没有了生存压力,他要考虑高长恭的事了!

    ……

    “什么?你说他十四把扇子,卖了十四万钱?”

    “是,那些扇子上都有公子的诗,那些文人才肯买。”

    “这小子……”高长恭也没想到,高顺还真有些手段。

    高顺在诗会上的表现,已经让高长恭很惊喜了,他们高家虽然是宗室,却难得出几个人才。

    如今高顺如此表现,着实让高长恭高看一眼,哪怕高顺不是嫡出,却也可以重用。

    回想起那日的场景,高长恭还觉得像是做梦,高长恭骨子里其实也有不安分的基因,只是之前没人开启。

    “派两个人跟着他,你就回来吧,我有事安排你去做!”

    “是。”

    “还有,我之前安排的一些事,你可以和丰儿说说,毕竟如果不是他,我也不会这么做!”

    “是!”

    赵五本嘴上答应,眼里却闪过一丝惊讶,作为高长恭的心腹,有些事竟然他也不知道。

    赵五本离开后,高长恭望着窗外的残月,一双拳头死死攥着,牙齿咬的咯咯作响。

    他刚刚得到一个情报,胡太后早与和士开私通,二人一起狼狈为奸,把持朝政,简直是令人发指。

    这个胡太后,是武成皇帝高湛的皇后,也算是他的族母。

    这种事他本不应该管,但是他大哥去年刚刚去世,妻骨未寒,胡氏作为太后之尊,竟然如此堕落。

    而高纬的昏暴、荒淫,比他的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封其奶妈陆令萱为女侍中!

    这样,和士开、陆令萱、高阿那肱等一帮奸诈之徒,勾引朋党,擅权误国,着实可恶!

第十章 高长恭的发现

    有些事,高长恭以前知道,却不愿意深想。

    但高顺当日那么一点拨,高长恭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所敬重的天家,竟然是如此不堪。

    “偷天换日,取而代之!”

    这八个字,深深刻印在高长恭心中,只是他还抱有一丝希望,留有一丝幻想。

    ……

    重阳过后,天气就一天比一天冷,高顺也懒得出门,索性在家里习文练武。

    高长恭又派来两个侍卫,对他说赵五本有事要做,虽然高顺觉得还是赵五本好,但还是留下一个,毕竟他确实需要人手。

    留下来的侍卫名叫李虎,今年二十出头,武艺不凡。

    高顺和李虎学习武艺,想要拜师李虎不敢,他的目的是强身健体,有一定的自保之力,李虎没有敝帚自珍,高顺也没勉强。

    小小的院落,一片宁静祥和,这里没有王府那么多规矩,高顺也多次强调别太多礼。

    这一天,高顺在书房练字,重新拾起王羲之的帖子,让高顺有一种错觉。

    回想当初他在家里,这几个字就玩一会儿,他妈妈追着他让他练字,却始终追不上。

    如今没有人逼迫他,高顺却没有了玩的心思,如果当初认真练字,也许他后来也不会混的那么惨。

    不是练字有多重要,重要的是那份恒心,那份毅力。

    邺城地处河北地界,冬天还是很冷的,屋里的火盆温度有限,窗户还漏风。

    主要是高顺怕自己煤气中毒,所以故意没关严。

    高顺在房间里手都冻僵了,只能活动活动热热身子,这时小荷来见他吃饭,看着桌子上的饭菜,高顺没有胃口。

    “哎,又是咸菜、煮肉,哪怕有颗白菜也好啊!”

    冬季没有蔬菜,每次吃饭高顺都发愁,这时的咸菜不像后世,咸味中带着酸味和馊味,原因是盐不行。

    煮熟的羊肉也只加了盐,气味重的很,哪怕高顺不是那么挑剔,吃了几口也觉得腻。

    赵氏和小荷都很无奈,在他们看来这已经很好了,以前没觉得高顺有多难伺候,现在口味怎么这么刁了?

    吃了两口,高顺实在吃不下去了,转身问赵氏道:“阿母,咱们家可有菽?”

    “菽?家里好像有一些,你要你个做什么,那个不好吃,食多了还会涨气。”

    “太好了,快拿来一些,我给你们添道菜!”

    菽,也就是黄豆,五谷之一,作为主食当然不好吃。

    高顺拿到黄豆,来到灶台旁,先是取出一些放在陶罐里,然后交了些水,他要泡豆芽。

    又拿出一些,放在锅里,直接干炒,等过后差不多了,放了些食盐。

    黄豆的香气弥漫,几个人都吸了吸鼻子,感觉差不多了,高顺把黄豆盛了出来。

    “这罐豆子要放在温暖之处,等候他发芽,不用太长,明天我们就又有菜吃了。”

    炒盐豆,后世常见的下酒菜,只可惜没有酱油和茴香,否则茴香豆更好吃。

    就着盐豆,高顺吃了一碗饭,赵氏也尝了尝,发现这盐豆越嚼越香。

    而小荷则是记住了高顺的话,始终等那罐豆子发芽,在她的细心呵护下,第二天豆子就发芽了。

    “竟然这么快,你是怎么做到的。”

    高顺随口一问,小荷的脸红了,为了给黄豆保温,她甚至抱着黄豆入睡。

    黄豆芽加咸菜,再加上几块煮肉,炒熟以后香气扑鼻,就连咸菜都变得美味。

    随手做了两道菜,总算是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为了让肉更好吃,高顺特意去药铺买了些“药材”。

    看着高顺锅里“下药”,小荷的脸色有些发白,颤抖地说道:“公子这是要做什么,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吃药……”

    “你看你吓的,我不是说了嘛,这些不是药,而是香料!”

    跑了几家药铺,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些香料,都是原产于我国,有八角,花椒,木香,白芷,甘松,辛夷,川穹,藿香,草果。

    至于其他的,他暂时没有找到,这些香料现在都当做草药,有的也不便宜。

    事实上,汉代的丝绸之路,应该带过来不少香料,只不过经历了三国魏晋五胡乱华,有很多东西都找不到了。

    有了香料,在无论是羊肉还是猪肉,味道立刻就不一样了,为了祛除气味,高顺还加了酒。

    高顺在家里研究吃食,高长恭那边却没有这个闲情雅致。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自从他开始关注朝廷的情况,传回来的消息越多,他知道的也就越多。

    高顺说的没错,高纬当皇帝,有很多人不满,其中就有他一个弟弟,琅耶王高俨。

    高俨,字仁威,渤海郡蓨县人,北齐宗室大臣,武成帝高湛第三子,后主高纬同母弟,母为武成胡皇后。

    高俨勇武过人,颇有胆气。初封东平王,后任开府、侍中、中书监、京畿大都督、领军将军、御史中丞,迁司徒、大将军、录尚书事、大司马,权倾朝野。

    如此非凡的人物,今年只有十四岁,也许是环境影响,所以高俨小小年纪就懂很多事。

    高湛活着时,十分宠爱高俨,按魏时旧制,让高俨独享中丞的威仪。

    高俨衣食住行的规格也都跟后主高纬完全一样,如果高纬先得新奇的东西而高俨没有,手下的人就要遭殃。

    高湛一直让高俨住在宫里,连大臣朝拜的时候,也让高俨坐在身旁。

    高湛到并州巡视,高俨去为他送行,送到半路高湛还不舍得让高俨回去,干脆父子一起到晋阳,才让高俨回邺,高俨走后不久,高湛又想念得落起泪来。

    河清四年四月,高湛听了和士开、祖珽等人的建议,把皇位让给了高纬,自己做太上皇,对此高俨很不服气。

    他对高湛说:“我大哥性情懦弱,怎能当此大任呢?”

    高湛也感到高纬不如高俨聪明,所以一度想废高纬而立高俨,但由于一些大臣反对,废立之事就暂时放下了。

    天统四年十二月,高湛纵欲而亡,高俨登上皇位的希望也随之成为泡影。

    前后巨大的反差,让高俨难以接受,所以高俨一直想要夺回皇位,而第一个障碍就是和士开。

    高俨和手下密谋,要除掉和士开,然后再把陆令萱引诱出来,一并杀掉。

    在他看来,只要除掉了高纬的爪牙,高纬对他就没什么威胁了,可高长恭却知道,和士开一旦被杀,高纬恐怕不会罢休。

    亲兄弟开始争斗,高长恭犹豫着要不要插手,他有心帮高俨铲除奸臣,又担心高纬翻脸。

    而且高俨的母亲是胡太后,胡太后又和和士开不清不楚,这里面的关系实在太乱,高长恭也有些捋不清。

    ……

    外面大雪纷飞,高顺的屋子里却热气腾腾,主仆五人坐在一起,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陶罐火锅。

    火锅,古代叫古董羹,早在三国时期就出现了,但吃法还很单一,主要是没什么调料。

    为了让味道好一些,高顺特意把肉片提前腌制好,又让李虎出去买了些干菜,有肉有菜才叫火锅。

    至于蘸料,高顺弄了着芝麻做酱,又弄了些韭菜,做成韭菜花,虽然不正宗,却也聊胜于无。

    吃法虽然比后世简单,却也比直接用盐煮好的太多,一家人正吃的热火朝天,忽然传来敲门声。

    李虎闻声前去开门,开门一看是一张熟悉的面孔,李虎赶紧下跪行礼:“大王!”

    高长恭摆手示意他起来,迈步走进院子,他身后跟着两名侍卫,进去院子四处看了看。

    进入屋子,高长恭摘下斗篷,就看到高顺三人坐在一起,小荷和赵氏连忙起身行礼,高顺此时刚要把一片肉放进嘴里。

    “阿父,你怎么来了!”

第十一章 暗中布局

    “你们倒是好兴致,这是古董羹?”

    高顺放下筷子,示意小荷下去,又让赵氏去给高长恭添副碗筷,他也没想到高长恭会来这里。

    “孩儿叫它火锅,其中食材被孩儿改善了,阿父要不要尝尝。”

    “也好。”

    高长恭也不客气,径直坐下,高顺给他弄了些蘸料,又把切好的羊肉放进火锅里涮了涮,然后给高长恭夹到碗里。

    这幅父慈子孝地场景,看的赵氏眼睛有些湿润,高长恭尝了尝羊肉,眼睛不由得一亮。

    “嗯,不错,羊肉这么吃,竟然如此美味。”

    高顺一边涮着羊肉,一边笑道:“这还是香料不全,否则会更美味。”

    高长恭闻言不置可否,低头吃着羊肉,吃了几口觉得缺了点什么,开口道:“如此美味,岂能没酒?”

    “有有有,有酒!”

    听到高长恭要酒,赵氏赶紧回复,立刻让小荷去厨房拿酒,高顺现在不喝酒,买酒是用来做菜的。

    高长恭吃了几口,又喝了杯酒,这才让高顺坐下,赵氏在一旁却不敢落座。

    高长恭看了赵氏一眼,又看了看胖了不少的高顺,点了点头道:“爱妾辛苦了,把丰儿照顾的不错。”

    高长恭突然到访,所有人都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此时突然夸奖赵氏,让赵氏有些受宠若惊。

    “丰儿是妾身己出,岂敢有半点马虎。”

    高长恭点点头,继续低头吃肉喝酒,这吃高顺看出来了,他是有话要说。

    “阿母,你去找小荷,看看咱们的豆芽菜,我陪阿父说说话。”

    赵氏见状连忙点头,她虽然是高长恭的妾室,却很少与高长恭相处,以前都是和高顺一起。

    赵氏离开,屋子里只剩下父子二人,高长恭放下筷子,开口道:“你之前说,最是无情帝王家,这句话你从哪里看到的。”

    高顺闻言精神一震,心道该来的总会来,于是正色道:“是孩儿在一本古籍上看到的。

    那上面有一首诗:泪湿罗巾梦不成,夜深前殿按歌声。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坐到明。

    可怜红颜总薄命,最是无情帝王家。这句话正是出自这首诗,至于什么古籍,孩儿记不得了。”

    “可怜红颜总薄命,最是无情帝王家……”

    高长恭听出了诗里的意思,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过往,他这辈子有过很多女人,最爱的是郑氏王妃。

    至于其他女子,他根本没放在心上,要不是赵氏生了高顺,恐怕他也不会记得他。

    想到这里,高长恭深深看了高顺一眼,高顺这时候读出这首诗,难道是意有所指?

    不过他并不想在这个问题是深究下去,毕竟他自己也有问题,说多了尴尬。

    “琅琊王要除掉和士开,他们已经开始准备,朝廷的事你知道多少,这件事你怎么看!”

    高长恭犹豫不决,终于还是问了出来,高顺听了心里一动,开始回忆这段历史。

    “琅琊王高俨杀了和士开后,他自己也被高纬杀害,就连胡太后也没能保护他。

    阿父问我怎么看,应该是想问他要不要出手,和士开是奸臣死有余辜,但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看着他去死也不太好。”

    高顺心思急转,权衡着利弊,沉默了讲究开口道:“和士开可以杀,但高俨不能死。”

    高长恭眉毛一挑,示意高顺继续说,高顺组织一下语言继续说道:“和士开等人,祸害朝廷,罪孽深重,死有余辜。

    而高俨要杀他,说明他还有良知,知道是非对错。

    但和士开一死,天家一定不会饶了他,所以高俨也是必死无疑,除非阿父出手帮他。”

    高长恭点头,这一点他也知道,要是以前他可能没有把握,但自从他暗中发展实力开始,他的自信一天比一天强大。

    “救高俨可以,但是胡太后不守妇道,与和士开私通,本王如果冒然出手,就怕到时候惹一身骚。”

    “阿父的担心不无道理,所以既然出手,就要一网打尽,把那些蛊惑人心之人全部铲除,除恶务尽!”

    “全部铲除!”

    高长恭有些心惊,如果按高顺这么说,那么这次的动静就太大了,和士开的朋党可不少!

    “不行,这样牵扯太大,很容易引起天家警觉,稍有不慎。也会把我们牵扯进去!”

    高长恭的担心不无道理,高顺也只是这么想,具体操作确实有一定的难度。

    “和士开、陆令萱、穆提婆、高阿那肱,这四个人早晚要除掉,如果一次除不掉,留一两个也好,阿父以后也有名义清君侧。

    至于如何救高俨,阿父肯定不适合出面,不如利用其他宗室,广宁王高孝珩和安德王高延宗,他们俩应该很乐意帮忙。”

    说到这两个王室,高长恭心中有了主意。

    “阿父只需要搜罗和士开的罪状,秘密送到两位王室手里,然后再透露高俨的意图,让他们联手,也许大事可成!”

    无故杀人,就是犯法。

    历史上高俨就是犯了这个错误,被和士开的朋党抓住了把柄,蛊惑高纬杀了他。

    现在高顺提出搜罗和士开的罪状,也就是出师有名了,再加上三王联手,高俨应该不会死。

    “好,就依你所言,本王回去立刻安排。”

    高长恭说完起身离开,高顺还沉浸在历史中,用上帝视角看历史,的确能发现很多东西。

    武平二年初,高俨被下令迁出皇宫,只准五天进宫见太后一次,接着又开始逐渐削弱其职权。

    对此,他手下的治书侍御史王子宜、开府高舍洛、中常侍刘辟疆说道:“殿下被疏远,都是因为和士开在陛下面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所致,不然何至如此呢?”

    高俨闻言点头,也感到这样下去,早晚会被和士开等人谗言所害。

    他跟自己的姨夫侍中冯子琮商量:“和士开秽乱宫掖,惑主误国,罪恶深重,我想杀掉他,为国除害。”

    冯子琮很支持高俨,并一起商量计策,然而就在此时,高孝珩和高延宗都收到了密信,高俨要诛杀奸臣,为国除害。

    在高长恭的操控下,三王聚在了一起,高俨见到二王,还以为事情暴露,就要作罢。

    这时一个神秘人出现,对三人道:“三位殿下不必惊慌,我家主人没有恶意。

    其实我家主人一直想铲除奸臣,只是苦于没有机会,这才把找来三位殿下,如今有三位殿下在,那和士开必死无疑。

    在下这里有一份和士开的罪状,日后天家追究起来,三位殿下也好以此开脱。”

    那神秘人说着把最终交给三人,三人一看表情各异。

    高延宗大喜,高孝珩默不作声,高俨沉声问道:“你家主人是谁!”

    神秘人回道:“大齐之忠臣,和党之仇敌!”

    高俨闻言心里有了些猜测,不管怎么说,朝廷里还是有忠臣的,和士开等人虽然势大,但也不能控制所有人。

    “如果这件事有他人知道,我们必万劫不复,所以我们必须小心行事,以免事情败露。”

    高俨虽然心有警惕,可他对和士开的恨,已经让他忍无可忍,和士开必须死。

    况且有了高延宗和高孝珩的支持,再加上他们手里的罪证,高俨觉得这件事应该成了。

    唯一让他们顾忌的是,有人暗中操控这一切,虽然他们很不爽,但暂时没办法,只能小心一点。

    高俨在宫中待得时间久,知道高纬批阅奏章从来不看内容,一笔勾过完事,就决定让王子宜上表弹劾和士开的罪行请求治以死罪,这份奏章由冯子琮夹杂在其他奏章中交给高纬。

    果如高俨所料,高纬根本没看内容就勾过了。

第十二章 韬光养晦

    高俨拿到批示后,立即找领军库狄伏连说:“奉皇上命令,请你逮捕和士开。”

    库狄伏连感到事情太突然,有些蹊跷,便问冯子琮是怎么回事,并让他再上奏请示一次。

    冯子琮严肃地说:“既然琅琊王奉旨行事,还有假吗?不用复奏了。”

    与此同时,高延宗和高孝珩把陆令萱请出皇宫,陆令萱不知道危险临近,还以为有好事。

    为了以防万一,高长恭还派出心腹,暗中潜伏在高延宗等人附近,另一边关注着高俨的动态。

    这样,和士开在早朝时,在神兽门前被库狄伏连骗至御史台,在那里被逮住绑在桩木之上,高俨怕夜长梦多,令冯永洛一刀结果了和士开的性命。

    而陆令萱,也在王府之中被鸠杀,高纬身边两个罪魁祸首,被三王铲除。

    杀死了和士开,高俨手下的人说:“殿下已经犯了专杀之罪,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干脆把所有的奸臣除掉算了。”

    高俨觉得很有道理,就要带人入宫,这时有人拦住了他。

    “殿下不可!”

    高俨疑惑地看着那人,正是那日三王见到的神秘人,一直跟着高俨,好让他安心。

    “殿下,我家主人早有预言,和士开、陆令萱一死,天家必然震怒,此时殿下当急流勇退,以免留人口实。”

    但高俨此时杀的兴起,除了和陆二人,朝廷里还有几个奸臣,他实在想一网打尽。

    “殿下,我们已经杀了俩人,其他人必然有所警觉,我们现在做的是为国除害,如果带兵进攻,就等同于造反啊!”

    一句造反,点醒了高俨,高俨这才反正过来,虽然他们有有不少人,但朝廷还有一位大将——斛律光!

    斛律光,字明月,敕勒族,北魏到北齐时期名将、军事家,相国斛律金之子,当朝右丞相、并州刺史。

    而且斛律光还是高纬的岳父,一旦兵戎相见,斛律光必然支持高纬,高俨决不是他的对手!

    神秘人看着高俨的表情,心里暗暗佩服高长恭,兰陵王把一切都想到了,提前做出了嘱咐。

    他作为使者,本以为九死一生,殊不知背后操控的是高顺,一个上帝视角的局外人。

    “走!”

    高俨下令收兵,并没有近宫,高纬得知高雅杀了和士开,立刻召来斛律光护驾。

    然而过了不久侍者来报,高俨竟然走了,只留下和士开的人头还有一纸奏书。

    高纬看到奏书,上面有和士开和陆令萱的罪状,还有他的批示,大发雷霆。

    “大胆!真是岂有此理,速宣高俨进宫!”

    斛律光听见高俨走了,也暗自松了口气,在一旁劝说道:“陛下,还是算了吧,琅耶王既然是奉旨行事,他并没有什么罪。”

    斛律光提起奏书,高纬这才想起陆令萱,这时有侍者来报,说高孝珩和高延宗联名送来陆令萱的人头!

    “反了,反了,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陆令萱的死,让斛律光有些意外,同时也惊讶两位王室竟然也参与其中,高俨竟然有如此势力。

    穆提婆得知母亲死了,哭着跪在高纬面前:“陛下,你可要为母亲报仇啊,她可是你的乳母啊!”

    面对穆提婆的哀求,高纬再也忍不住了,直接站起来怒道:“来人,把那些反贼通通给朕杀了!”

    高纬大怒,要杀三王,斛律光见状连忙劝道:“陛下不可,三王是奉旨杀人,并没有什么不对之处。

    况且他们都是陛下的兄弟,死的毕竟是外人,如果同门相残,传出去恐怕让天下人嗤笑。”

    斛律光说完,穆提婆怒道:“胡说八道,我阿母是陛下乳母,从小看着陛下长大,怎么算是外人。

    况且他们的旨意并非陛下本意,他们蒙骗了陛下,如此怎么能说他们没罪!”

    穆提婆一心想为母亲报仇,卖力蛊惑高纬,这时尚书令赵彦深站出来道:“陛下,三王杀害二人,虽然有错,却也是为国除害。

    三王的奏书上写的明明白白,二人皆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二人所为不合于情,却合于理。

    陛下如果妄动刀戈,岂不是寒了宗室的心,以后谁还敢为国家考虑,为陛下考虑!”

    赵彦深这番话,可谓是诛心,把所有宗室都拉进来,穆提婆如果坚持报仇,就要得罪所有宗室。

    见到赵彦深开口,一旁的祖珽本想附和穆提婆,但他却不想得罪宗室,而且他忽然想到了什么。

    和士开和陆令萱死了,那他的机会岂不是来了?

    想到这里,他重新整理思路,站出来支持赵彦深,斛律光、赵彦深、祖珽,这么多重臣力保三王,高纬一时间也没了主意。

    见情况不对,穆提婆把目光看向高阿那肱,高阿那肱心知道他的意思,却闭口不言。

    高阿那肱才能平平,没有读过文史,其见识远在和士开之下,但奸巧算计却不比和士开差。

    和士开、陆令萱、高阿那肱等一帮奸诈之徒,勾引朋党,擅权误国,使得官由财进、狱以贿成,政治一片黑暗。

    这群人本来就没什么交情,聚在一起不过是因为利益,如今二人都被杀害,高阿那肱怕引火烧身,所以根本不敢出头。

    赵彦深一个大帽子盖下来,没有人再敢替二人鸣不平了,高纬虽然愤怒,可没有人替他拿主意,他自己也没什么主意。

    一场风波来的快去的也快,高长恭始终没有说话,他在暗中观察着所有人的举动。

    他这次看的很清楚,如果不是斛律光等人,高纬一定会杀了三王,他根本没想过兄弟情谊。

    虽然朝堂之上没有结果,可穆提婆等人绝不会放弃,一定会继续蛊惑高纬。

    二人一死,高纬失去了左膀右臂,他根本不理朝事,所以需要人接替和士开的位置。

    一时间,所有人都在争,其中祖珽和高阿那肱的呼声最大。

    但高纬念及旧情,让穆提婆接替了和士开,高顺得知后哈哈大笑。

    “干的漂亮,就让他们狗咬狗,穆提婆是陆令萱之子,让他掌权他绝对不会甘心。

    但是他要面对的敌人可不少,这次清君侧,三王在明,咱们在暗,借刀杀人,成功铲除两个奸臣。

    如今穆提婆上位,斛律光、高阿那肱、三王,都会站在他的对立面,所以他们还会接着斗。

    而阿父只需要坐山观虎斗,支持天家,既不为虎作伥,也不助纣为虐,穆提婆如果明事理,自然会亲近阿父。

    到那个时候,阿父只要摆明态度,不偏不倚,自然可利于不败之地,咱们家的危机暂时也就解除了!”

    父子二人继续谋划,商量好下一步的打算,朝廷里打的不可开交,高长恭却已经收买了不少人。

    武平二年,二月。

    朝廷任命兰陵王高长恭为太尉,赵彦深为司空,穆提婆为录尚书事。

    徐之才为尚书令,唐邕为左仆射,吏部尚书冯子琮为右仆射,仍旧执掌吏部对官吏的铨选。

    这个任命,一下子把高长恭推到了台前,高长恭有心拒绝,却被高顺制止了。

    “阿父,如今高纬身边没有信得过的人,正好是你的机会,接下来你只需要附和他,其他的什么事都不要做!”

    “附和他?他如此荒淫无道,狂愚悖乱,毁道败德,任用群小,诛戮谏臣,你让本王怎么附和他!”

    “阿父,有道是小不忍则乱大谋,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所谓的附和,并不是听他的,只需要哄他,什么事都答应他,至于做不做不要紧。

    至于穆提婆之流,暂时不用理会他们,等到他们忍不住之时,自然有人对付他们,阿父不必担心。”

第十三章 流觞曲水(上)

    朝廷那边有高长恭顶着,他只负责出出主意,并不想抛头露脸,虽然他也可以。

    在高顺的影响下,高长恭的改变很大,上朝下朝完全是两个人,对高纬的态度也比以前好很多,而且说话时小心翼翼。

    看到高长恭的改变,再加上没有可亲近的人,高纬渐渐打消了心中的怀疑。

    天气暖和了,高顺终于熬过了这个冬天,阳春三月,万物复苏,高顺并没有出去踏青,因为他准备参加一个诗会。

    三月三,轩辕生。

    上巳节,漳河之畔要举行一场流觞曲水大会!

    上一次重阳诗会,高顺就没有露面,那时候他不想暴露,此时依旧不想。

    可是不暴露身份,他也不能用兰陵笑笑生的名号,自从扇子卖出去后,三天两头有人拜访,高顺不躲不了只能搬家。

    虽然找不到兰陵笑笑生,可他的名号却是在齐国传开了,十多首传世诗作,直接把他推到了文坛顶峰。

    两个名头都不能用,高顺只能重新想身份,有了那十多万钱,他现在已经不太缺钱,只是想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商机。

    流觞曲水,亦称流杯曲水或曲水流觞,是旧时上巳节的一种饮宴风俗。

    其大致方式是众人围坐在回环弯曲的水渠边,将特制的酒杯,多是质地很轻的漆器置于上游,任其顺着曲折的水流缓缓漂浮,酒杯漂到谁的跟前,谁就取杯饮酒。

    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尽兴为止。

    文人则将此俗发展成名士雅集,酒杯停在谁的面前,还得赋诗一首,其乐趣略同后世的“击鼓传花“或“丢手绢“。

    魏晋时,文人雅士喜袭古风之尚,整日饮酒作乐,纵情山水,清淡老庄,游心翰墨,作流觞曲水之举。

    这种有如“阳春白雪”的高雅酒令,不仅是一种罚酒手段,还因被罚作诗这种高逸雅致的精神活动的参与,使之不同凡响。

    东晋永和九年三月初三,大书法家王羲之与名士谢安、孙绰等四十余人宴集于浙江山阴兰亭,作流觞曲水之戏。

    所谓“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如此文坛盛会,自然吸引了不少文人,上一次诗会风头全被高顺抢了,这一次有人摩拳擦掌,打算好好表现一番。

    得知参加的人中没有兰陵笑笑生,所有人的兴致都很高,高顺在水渠旁选了个位置,默默地等待游戏开始。

    然而高顺刚坐在那里,所有人就都有意无意地看他,把高顺看的浑身不自在,心说自己的伪装不会让人看破了吧。

    此时的高顺,满脸黝黑,递上去的名帖名叫李大宝,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读书人。

    然而等游戏开始,高顺好像明白了,原来他坐的位置,是水渠的开头,他还以为是末尾。

    木盘之上摆着酒杯,缓缓地飘到高顺面前,行令官道:“这位公子,请作诗吧!”

    难怪没有人坐在这里,周围也没有什么人,感情坐这里根本没有准备时间,上来就要作诗。

    眼看流觞就要过去,高顺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什么诗,他干脆拿起一杯酒一饮而尽,然后轻轻放下杯子。

    见高顺喝了酒,行令官笑道:“还请公子出题。”

    高顺闻言随口道:“我也没想到我是第一个,如此就以我出题吧!”

    高顺虽然没作诗,但这个面子得找回来,下个书生闻言抱拳道:“敢问兄台如何称呼。”

    “李大宝!”

    反正又不是真名,高顺也不害怕,况且他还乔装打扮了一番,也不怕别人记得他。

    “有了,皮肤黝黑个不高,此公名为李大宝。本应是个书童命,当了书生运气好!”

    那个书生说完,所有人哈哈大笑,高顺听了一愣,随即挤出一个微笑看向众人。

    “好,好。”

    诗会刚开始,气氛就热烈起来,高顺成了场中的笑料,这要是换了别的书生,恐怕不翻脸也被气走。

    但高顺脸皮的厚度,绝不是这些读书人可以比的,高顺心说:“你们跟我玩花的是吧,给我等着!”

    然而悲剧的是,几十人的集会,也就代表要有几十人作诗,每个人出的题难易不同,有人作出来了,也有人喝酒。

    高顺一等就是半个时辰,坐的他腿都麻了,然而这时行令官忽然开口问道:“不知哪位公子作出了序文!”

    此言一出,没有人开口,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这时高顺实在受不了了,想要站起来活动活动腿……

    “呃,你们都看我作什么……”

    除了一开始,高顺始终没什么存在感,这帮人也没把他当回事,根本不带他玩。

    然而行令官请人作序文,高顺突然站了起来,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落在他身上,高顺还是一脸茫然。

    “哈哈,这位公子第一个开始,作诗是有些仓促,但作序倒是有充足的时间。”

    “作序?什么序?”

    高顺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这时有人讥笑道:“说是书童,还真是书童,连序文都不知道,竟然敢参加这集会!”

    “哎,这位仁兄口下留情,我看他年纪不大,也许就是来看热闹的。”

    “哎,想当年兰亭集会,来的可都是有名的文人,如今咱们聚集,怎么什么人都能进来。”

    书生们议论纷纷,骂谁人来不带一个脏字,之前高顺被人嘲笑而出声,他们已经看轻了他。

    现在他突然跳出来,众人还以为他是哗众取宠,但高顺此时满脸通红,有道是叔叔可忍婶婶不能忍。

    “不就是作序文嘛,尔等听着!”

    高顺头脑一热,一句话脱口而出,随即开始回忆他记忆里的序文,像滕王阁序什么的。

    想来想去,结果悲催的发现都不合适,众人见他半天不说话,再次议论起来。

    有人建议继续游戏,再来一轮,给在座之人一些时间;也有人说不必作序文了,直接作诗也很有意思。

    就在众人有些不耐烦的时候,高顺开口了!

    “吾之生也有极,时之过也多绪。

    若夫遭主后之圣明,属天地之武平,得畎亩之相保,以农桑为业,而讬形宇宙者幸矣。

    况乃偃泊山水,遨游风月,樽酒于其外,文墨于其间,则造化之于我得矣,太平之纵我多矣。

    兹以上已芳节,云开胜地。大江浩旷,群山纷纠。出重城而振策,下长浦而方舟。林壑清其顾盼,风云荡其怀抱。

    于时序缠青律,运启朱明。轻荑秀而郊戍青,落花尽而亭皋晚。

    丹莺紫蝶,候芳晷而腾姿;早燕归鸿,俟迅风而弄影。岩暄蕙密,野淑兰滋。

    弱荷抽紫,踈萍泛绿。于是俨松舲于石屿,停桂楫于璇潭;指林岸而长怀,出河州而极睇。

    妍妆袨服,香惊北渚之风;翠幙玄帷,彩缀南津之雾。若乃寻曲渚,历洄溪。

    榜讴齐引,渔歌互起。飞沙溅石,湍流百势;翠崄丹崖,冈峦万色。

    亦有银钩犯浪,挂頳翼于文竿;琼舸乘波,耀锦鳞于画网。锺期在听,玄云白雪之吟;

    阮籍同归,紫桂苍梧之酎。既而游盘兴远,景促时淹。野日照晴,山烟送晚。

    方披襟朗咏,饯斜光于碧岫之前;散发高吟,对明月于青溪之下。

    客怀既畅,游思遄征,视泉石而如归,伫云霞而有自。昔周川故事,初传曲路之悲;

    江甸名流,始命山阴之笔。盖遵清辙,共抒幽襟。俾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一言均赋,六韵齐疏。谁知后来者难,辄以先成为次!”

    这序文他在王勃资料里看过,但却不熟悉,他是照着记忆念出来的。

    但一字一句,十分真实!

第十四章 流觞曲水(下)

    在高顺朗诵序文时,他的声音越来越大,现场的声音越来越小。

    高顺越读越快,好似文思泉涌,尤其是最后几句,等于给这次集会定下了规则。

    众人惊呆了,这首序文,简直不下于王羲之的兰亭集序!

    而且有人参加了不止一次这样的活动,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完美的序文!

    而高顺一口气读了这么多字,只觉得口干舌燥,拿起侍者准备的酒一饮而尽,这才觉得好一些。

    “诸位,我这个序文如何?”

    王勃的《上已浮江宴序》,在这个没有名人的场合,以王勃的文采,绝对秒杀所有人。

    此言一出,有人开始看向别处,目光闪烁,不敢与高顺对视,真的太打脸了。

    行令官此时终于反应过来,赶紧拍手叫好,询问旁边记录的侍者,记下来没有。

    高顺看到这一幕,望着众人不可置信的目光,顿时觉得没啥意思,还不如回去看书呢。

    “诸位,我忽然想起来家里炖着汤,我就先回去了。”高顺说完转身打算离开。

    “小郎君留步!”

    这时一个年轻士子忽然起身,跑到他身边,看见他起来,他旁边的士子也跟了过来。

    二人走到高顺身边,抱拳施礼道:“在下薛道衡(卢思道)有礼了,不知小郎君为何如此急着离开。”

    高顺一见是这俩人,上次重阳诗会就听说了他们,结果也没见到他们露面,这次倒是见到了二人。

    “哦,我就是家里有事,着急离开,而且我不胜酒力,此时有些醉意,所以我还是回去的好。”

    高顺说的和颜悦色,本来他心中确实有些不悦,但在他背出序文之后,就全部消失了。

    自古以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人相轻,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不过是个游戏,非要搞人身攻击,高顺其实不想出风头,奈何这些人非要逼他。

    不得已高顺又出了风头,但也得罪了不少人,如果他此时不离开,弄不好会成为众矢之的。

    二人看着高顺的表情,有心挽留又不知怎么开口,他们都是有学之士,来这里是真心切磋学习,所以更亲近有真才实学的人。

    “要不,我们也离开吧。”卢思道说道。

    薛道衡:“集会还没进行一半,我们此时离开不好吧。”

    卢思道:“都是些附庸风雅之人罢了,就在这里还不如回去温书。”

    薛道衡看了看众人,觉得他说的有道理,转身对高顺道:“小郎君,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如何?”

    薛道衡这是邀请高顺,高顺想了一下点点头,在场除了这两个人外,其他人连龙套都算不上,他们的名字都懒得记。

    三人离开漳河边,找了一家酒肆,初春时节外面还不是很暖和,南方的习俗传到北方,也不是那么太合时宜。

    找了个房间,三人盘腿坐下,一人煮了一壶酒,功夫不大上来一盆狗肉。

    看到眼前的狗肉,高顺眼前一亮,要说狗肉可是好东西,温热滋补,只不过后世舆论压力太大,很少有人吃。

    然而古人却不管这个,尤其是这个时候,狗肉算得上是难得的美食了,高顺是王府公子,自然不觉得什么。

    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猪肉难吃,羊肉太贵,能吃一顿狗肉,已经是难得了。

    陶锅下的泥炉,继续加热着,卢思道举杯道:“之前听小郎君的名字叫李大宝,恐怕不是郎君本名吧!”

    当时那书生嘲笑高顺,高顺丝毫不在意,二人当时也没当回事,后来却反应过来。

    高顺闻言举杯,笑道:“卢大哥果然聪明,李大宝确实不少我的真名。”

    卢思道闻言一笑,看了看薛道衡,眼神里的意思是:你看,我说的没错吧。

    三人喝了一口酒,薛道衡道:“既然如此,不知郎君可否告知我二人真实姓名,郎君的一片序文,着实让我等佩服。”

    薛道衡开口询问,高顺心里左右权衡,此时二人还没有发迹,确实是拉拢的好时候。

    但是他所图谋的事情重大,根据史书上记载,薛道衡为人不错,而且很有远见,可以共事。

    但卢思道比较骄傲,好侮辱人,如果他表明身份,对方会不会因为他是庶子,而瞧不起他呢?

    思来想去,高顺觉得还是不能表明身份,兰陵王的名气已经够大了,如果再有一个优秀的儿子,不知道会遭多少人嫉妒。

    “呵呵,不过是个名字罢了,一个称呼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就是一个读书人。

    倒是二位的大名,小弟早有耳闻,二位饱读诗书,有经世之才,今日能与二位结实,实乃三生有幸!”

    高顺说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敬了二人一杯。

    见高顺不愿说,薛道衡倒是没什么,卢思道眼里闪过一丝不悦,这让他觉得很没面子。

    高顺把他的表情看在眼里,知道这家伙性格有缺陷,好嫉妒别人,好与人攀比。

    想到这里,高顺开口道:“在下听闻,卢兄当年受人讥讽,后来发奋苦读,如此才有了今日之功,如此成就,着实让小弟佩服。”

    听高顺提起当年的事,卢思道脸上谦虚,心里还是很得意的:“不敢当,小郎君过奖了。”

    “呵呵,当年韩信受胯下之辱,大丈夫必有所忍,不与之计较,后来大展奇才,辅佐高祖刘邦囊括四海,平定天下。

    而他自己也拥兵称王,独霸一方,做成大事,是以为后世流传,为我等之典范。

    所以今日他们笑我,我并不在意,有道是:东海广且深,由卑下百川;五岳虽高大,不逆垢与尘。

    二位仁兄,小弟不胜酒力,就先行离去了。”

    高顺说完,起身告辞,出门后顺手把酒钱结了,免得二人说他不地道。

    高顺走后,卢思道忍不住道:“黄毛小儿,竟然还教训起我来了!”

    卢思道哪里听不出来,高顺这是在针对他,当年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他也一直引以为傲。

    就像我们后世朋友在一起喝酒,有人道:“当年谁惹了我,后来我报仇了,真是没劲啊!”

    如此说辞略显浮夸,但却是事实,卢思道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他读书的目的不纯,后来的仕途也十分坎坷。

    高顺知道他的经历,于是出言提醒他,他不听也无所谓,等他知道了高顺的身份,今日之教意义就不同了。

    高顺回到家里,小荷和赵氏都很惊讶,赵氏问道:“丰儿,集会结束了么,怎么回来这么早。”

    “没结束,都是一群沽名钓誉之人,我觉得没意思,所以就回来了。”

    赵氏不懂他的意思,却也看得出高顺不开心,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此时已经过了午时,赵氏关切的问他有没有吃饭。

    吃了点东西,高顺在书房思考,今日在酒肆里,他见识了这个时代的酒店,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简陋。

    此时的北方,依旧动乱不断,北有突厥,西有周国,五胡乱华,经济停滞不前。

    所以此时的邺城,很多地方还有汉时的风格,高顺一直想着做点什么买卖,现在他觉得开酒楼是个不错的选择。

    民以食为天,是人都要吃饭。

    而高顺手里有很多秘方,如味精、酱油、十三香,这些都是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

    哪怕味精简陋,酱油难以提炼,十三香的香料不全,却也可以将菜品的味道提升一个档次。

    至于酒,也可是不能少的,但乱世之中,粮食匮乏,所以高顺不打算酿酒,只打算做菜。

    “想到不到自己到了古代,第一家生意竟然是开饭店,如果弄出个舌尖上的齐国,不知道会有什么效果!”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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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北朝介绍:
魏失其鹿,天下逐之。
北朝末年,中原周、齐、陈三国鼎立,野心勃勃的宇文邕,度量宏广的陈顼,深藏不露的杨坚,他国都人才济济,而齐国却无人可用。
再加上强盛骄傲的突厥,喜怒无常的夸吐谷浑,墙头草的高句丽。原本没有悬念的时代,却因高顺的出现变得充满了变数。
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父子齐心打天下,改变历史逆转未来。逐鹿北朝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逐鹿北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逐鹿北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