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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事,不过一剑事全文阅读

作者:九月二十玖     天下事,不过一剑事txt下载     天下事,不过一剑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天下事,不过一剑事全文阅读

楔子:晚风,晚风,顾晚风

    黑沉沉的夜,仿佛是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没有月亮也没有星辰,有的只是死寂。

    而有一处的景色却独树一帜,似乎有一抹比浓墨更沉重的颜色倒映上天空。

    先是一片淡淡的红色升腾,随后渐渐的彻底染红了漆黑的夜空。

    沉重的狂风开始呼啸,像一把锋利的剑在夜空里肆意挥舞,切割着世间的一切,发出尖厉恐怖的呼啸声。

    在一片一望无垠的平原上,半人高的杂草随着狂风在疯狂晃动,被鲜红天际的映衬得有些怪异。

    不像是杂草,倒像是一排排密密麻麻的血人在不停摇摆。

    此时正直炎夏,夏天的风该是热的,可此时的风却极其寒冷,甚至还带着一丝的血腥味。

    在这样一个怪异的场景中,站着一个人,他在狂风的席卷下纹丝不动,背脊挺拔如松,气势更如同一把冲天而立的剑。

    任凭狂风在如何狂暴,都不能撼动他一分一毫。

    此人的左手正握着两柄剑,一柄锈剑一柄赤剑。而右手,却是抱着一个婴儿。

    这般场景,属实无比怪异。

    离青阳驻足在此地已经有些时间了,他一直面对着东方,默默的望着,不知在看些什么。

    唯有他自己知道,哪怕相隔千里,他都能够听到城池中那凄厉的嘶吼,比世界上任何声音都要令人生寒。

    那是一刀刀划过**溅出鲜血的声音,也是一个个历经绝望命如蝼蚁的声音。

    离青阳的眼神露出一丝悲伤之色,这是他从未有过也不该产生的情绪。

    一个合格的剑客需要斩绝一切情感寄托,全心练剑方能达到剑道巅峰。

    太上忘情,才能成就最终大道。

    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无情这两个字,离青阳以前没做到,现在没做到,以后一样做不到。

    练剑的目的究竟是为何?离青阳突然产生一种疑问。

    手中三尺剑,究竟是杀人剑,还是救人剑?

    现在的他,既杀不了人,也救不了人,只感到一股深深的无力。

    不自觉的紧了紧怀中正在熟睡的婴儿,婴儿稚嫩的脸上早已被鲜血侵染,如同一个血人儿。

    寻常之下熟睡的婴儿早该苏醒,只是离青阳并不想让他现在苏醒过来。

    只是襁褓之中的孩童本不该遭此劫难,只可惜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

    从今以后他便再无亲人了,那自己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吧。离青阳如此想着。

    天色已经很晚了,可天不但没有变回黑暗,反而是越来越红,如同鲜血一般的颜色令人心悸。

    连离青阳的脸上,都被映衬成了红色。

    不仅如此,本身便狂暴的风更是越来越大了,周边杂草早已经呈现半弓型的姿态,哗哗作响。

    离青阳知道该离开了,而且要迅速离开。

    他眯了眯眼,眼中再无悲伤,耳畔呼啸着巨大的风声,看着怀中满脸鲜血,却酣然入睡的婴儿,轻轻说道:“你生来便妄受这离别之苦,汉王把你交给了我,我就要对你的未来负责啊。今晚的风太过于血腥,但却是你无法逃脱的命运。晚风,晚风,顾晚风。天意如此,以后你就叫顾晚风吧。”

    说完随着一声叹息,怀揣着汉国整个希望的离青阳,丝毫不敢再做耽搁。

    随即身形一纵,如同一只展翅大鹏轻松飞跃在杂草之上,又好像一只轻巧林雀体态轻盈。

    足尖略点杂草,便往远处快速挪腾。

    身形速度之快,举世罕见,转瞬之间已在百米之外。

    仿佛他的身体没有丝毫的重量,轻如鸿毛一般,飘忽在杂草之上。

    尤其是他体内的气息源远流长,气势沉稳如山,仿佛内力无穷无尽,腾挪的过程没有丝毫的停滞。

    真可谓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如果此时谁有幸见到如此场景,一定会惊为天人。有此轻功,在江湖上已然立于不败之地。

    ……

    这一夜之后,对持两百年之久的春秋五国,终于迎来了第一个被灭的国家。

    五国之一的汉国,被秦国覆灭。

    汉国都城汉中,被一夜屠尽了城中百姓,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秦国国君秦归海手段无比狠辣,斩草除根。

    无比秉承了古人的‘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之举,手段极其残忍。汉国王族顾家举族上下惨遭灭族,无一人生还,汉王宫内遍地尸骨。

    随后他更是挖掘汉国历代王陵,将汉国诸王骸骨,弃于荒郊,其手段简直令人发指。

    没人能想到,五国之中第一个覆灭的居然会是国力排在前三的汉国。

    秦归海的手段之狠,简直令人咂舌和心悸。三年之内,尽皆蚕食汉国周边境地,最终更是直逼汉中城。

    从此之后,天下人才真正认识了这样一个真正的枭雄。

    秦归海手段之强硬,为人之狠辣,更是淋漓尽致的展现在世人面前。

    手中一柄破海刀亡魂无数,他带领着麾下闻名天下的大秦三军破海军、重铁骑、大戟营三支超强兵种,又在五年之内除汉国之外再灭两国!

    秦归海那嗜血的性格,导致在每一场战争中,就会有成千上万的无辜百姓被杀。

    举止简直就是血腥四溢,令人惊惧。

    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秦军的军功制度以人头论高低。

    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此举彻底激发了将士的士气,提高了秦军的战斗力,却也使得秦军手段血腥无比,令人不寒而栗。

    越来越多的秦军投入到斩杀敌首之中,忘却生死,为了去争夺一个爵位。

    因此,秦军每次战斗获胜后,便将占领地的百姓不分男女老幼,统统杀死。

    这才有了过一城屠一城的行为。秦军所过之处,可谓是万般骸骨皆无首。

    打仗的时候更甚,一个个秦国兵卒如同豺狼虎豹一样斩杀敌军,似乎敌军的首级就是香饽饽一般。

    当彻底无敌军可斩杀之后,便把憎恶的嘴脸对向无辜百姓。

    后人称: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

    能想象到,秦军光着膀子,左手拎着人头,右手夹着俘虏杀敌的时候有多么凶残。

    面对如此凶残的军队,那些半吊子军队如何匹敌?

    要知道,在秦国彻底发动战争之前,五国之间已经有百年没有发生过重大战争事件了。

    五国之间的微妙关系维持了将近百年的时间,小战不断,大战却很少发生。

    所以导致五国很多军队早已名存实亡,更多都是一些酒囊饭袋,苟且废物罢了。

    秦归海灭三国之后,仅剩一国,秦国气势正盛,正要乘胜追击,一举统一大陆。

    本身国力便稍弱的魏国,自然不会顽固抵抗,果断选择投降,免去一死。

    不是任何人都有面对死亡的决心,尤其是那些帝将王侯。

    于是,仅用了八年的时间,灭春秋四国,完成一统,大秦王朝正式成立。

    彻底将中原大陆十五州划于麾下,完成了数百年来无人能够完成的壮举。

    三百年前,大宋王朝动乱,势力减弱,诸侯群雄纷争,相继称霸。

    当宋太皇驾崩之时,群雄彻底造反。宋王朝分崩离析,各国相继踊跃,呈现十国争霸。

    诸侯国之间,开始互相征伐,战争频繁。

    经过百年的战争之后,小诸侯国纷纷被吞并,强大的诸侯国在局部地区实现了统一,形成五国鼎力。

    直到两百年后的今天,最终在秦归海的手中再度完成一统。

    而此时的秦归海,才四十一岁。

第一章:成败皆是命

    青天大陆,极北和极南的交界之地,有一片天寒山脉。

    无数雪山接踵而立,绵绵长长。远远望去,其间仿佛流溢着袅袅颤音。

    从未停止的白雪更是给之套上一层神秘薄雾,朦朦胧胧,无法看清。

    其中一座山峰雪山,更是头顶苍天,似乎是撑住了这个蓝天。

    不论远观近望,这座雪山都是王者一般,气势磅礴,银光灿烂,犹如一条银色天龙横亘天际。

    用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来形容此地,再合适不过。

    极北之地又称为极寒之地,乃是死境,无人可生存。

    常年的大雪纷飞,加之寒冷的温度,对人们来说根本没有生存空间。

    巨大的雪花,如同一张张被剪碎的洁白宣纸从天飘落,骇人听闻。

    此等场景,哪怕是常年待在北境的人听都未曾听闻,更何况是见了。

    突然平静无波的雪山上,一阵猛烈寒风刮过,整片山上寒林随之瑟瑟而动。

    一整片白雪铺就的雪林微微起伏,极其壮观。

    刚才还缓慢降临的寒雪,开始变得急促,着急着落地,好像地心引力更重了似得。

    随着寒风和降雪的变化,温度也开始产生了变化。

    本就冰冷彻骨的温度,居然又下降了许多,连远处被冰雪覆盖的寒树也微微颤抖起来。

    瑟瑟冷风愈发的肆意,呼啸中带出一丝丝凄厉的吼叫。

    如此情景对雪山来说只是冰山一角,气候的变化向来是阴晴不定。

    面前这是一个由白色铸就的世界,只有白色,也只能有白色。

    但凡事总有例外,没有例外反而是最大的例外。

    这句话是老酒鬼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如果真的没有例外,那我又是什么。

    例外嘛,总是与众不同的。

    哪怕不显赫,也总得是个不合群的。

    同样,所以例外总是格外的刺眼,异常的刺眼。

    乞讨要饭的乞丐堆里,一个衣着鲜丽的富贵公子。

    糜烂不堪的妓女群中,一个守身如玉的美丽女子。

    他们总是不合群的,也是被这个环境所排斥的。

    顾晚风站起神来,他穿着一袭青衫,显得异常的显眼。

    虽说这件青衫并不奢华,甚至还有点破旧,因为上面满是补丁。

    可毕竟是青衫,是青色,不是白色。

    他身上的青色仿佛是这个世界中除了白色以外唯一的颜色。

    当然,如果他的头发也是青色的话,那就更完美了。

    只可惜,他的头发乌黑靓丽,哪怕一丝的青色都没有。

    就这样,十分随意的散落在背后,纹丝不动。

    白色、青色以及黑色,组成了这个世界的颜色,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要知道,屋内的一切早已经被冰雪覆盖。

    唯一例外的就是那张低矮床了,那是顾晚风每天睡觉的床。

    这张床和顾晚风一样,都是例外,全体上下都透着青绿色。

    床体是由离青木构造而成,床褥床榻都是青色,也是天地间最美的颜色。

    顾晚风很喜欢青色,就如同他很喜欢剑一样。

    同理,他很喜欢剑,就如同他很喜欢青色一样。

    但要问他更喜欢哪个,他不会回答。

    因为这是个无聊的问题。

    从窗户的缝隙看向窗外,看着那片片巨大的雪花,顾晚风的脸色平静无波,安静而又平和。

    雪花漫天卷地落下来,纷纷扬扬。

    随着风越吹越猛,雪越下越密,雪花也越来越大,像织成了一面白网。

    任何人面对如此场景,你问他是什么感想,他只会说一个字冷。

    如果还要他说一个字,那才是美。

    美一定是在冷的后面,只有当人舒适了才会考虑除自身外的其他。

    已经冷的说不出话来了,谁还有心思去欣赏那美景。

    就像是火山喷发一样,谁都知道那一刻非常美,可谁又敢驻足欣赏呢?

    还不是转头就跑,生怕晚上一秒性命不保。

    当然,这种极冷的情况下,却有人早已经习惯,顾晚风就已经习惯。

    而这种美,看多了也就不美了。

    唯一可惜的是,这屋外的雪和骤降的温度再冷,都不如顾晚风的心冷。

    他知道,老酒鬼可能回不来了。

    但他却则只能站在这里,望着窗外的雪,静静的看,静静的等。

    他还记得,一天前老酒鬼站在他的身前,若无其事的跟他对话。

    还是那一身破烂衣衫,佝偻着老腰,左手拿酒壶,右手执赤剑。

    离不开酒,也离不开剑。

    这身穿着他看了整整十五年,因为顾晚风的记忆只有十五年,两岁之前他还没开始记事。

    两人站在风雪中,寒风萧瑟,冷冽孤寂。

    一人体型消瘦,像个柔弱书生。一人背脊佝偻,像个年迈老人。

    顾晚风语气平淡道:“你会死的。”

    老酒鬼笑了笑,洒然道:“这世上何人不死?”

    顾晚风问道:“你真不怕死?”

    老酒鬼咧了咧嘴道:“怕,当然怕。这世上又有何人不怕死?”

    顾晚风不解道:“那为何还一定要去?”

    老酒鬼抬头望天,片刻后道:“为了那点念想。”

    两人同时沉默,只是安静的听着寒风在耳畔呼啸。

    许久,老酒鬼说话了,语气平静无波,似乎在叙述别人的事,淡然道:“老酒鬼这次估摸着是回不来了,你小子要是真有良心,有空就给我捎点酒喝。下面没酒,也闷的慌,活不自在。”

    顾晚风苦笑道:“活不自在?活着才行。”

    老酒鬼离青阳咧着嘴露出一嘴磕磕绊绊的黄牙,脸上的褶皱更是被狠狠撕扯开来,像是一匹陈年的麻布,笑着道:“十年过去了,人生有几个十年啊。这些年,为了这一步,我挑战了无数人,但始终无法悟透这最后一层。不悟了,也不想悟了。这一次,不再为了别的,就为了我自己个儿,为了存在心底的那点念想。我知道,这辈子酒喝不够,剑也练不完的,既然剑道就到这了,索性不练了,不如去看看。我是真想看看,那传说中的天门究竟是何物。开成,便成了。没开成,也成了。风儿,你懂吗?”

    “我懂。”顾晚风抬起手中的剑,有些事不论成不成,都成了。

    只要迈出那一步,只需要一步,成败皆是命。

    “好小子,老酒鬼这辈子是大事没做了,小事不想做。要说最有成就的事,还得是有你这么一个徒弟。我啊能教你的都教了,以后的路靠你自己走了。你也别拦我,我这次哪怕失败,也要让某些人看一看,迈出那一步有什么可怕的。他们不来,我来!”

    说着,离青阳又灌了一口酒,豪气冲天道:“有些事,总得有人做!”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顾晚风的眼前似乎出现了一柄赤红色的剑,和老酒鬼的手中剑一模一样。

    他当然知道,老酒鬼已经半只脚踏入那个境界十数年,一个恐怖的境界。

    顾晚风知道自己距离那一步还有很远很远很远……但他相信,终有一天他可以。

    “给我来一口。”顾晚风从离青阳手中抢来破酒壶,仰头便喝。

    酒壶是破酒壶,但酒却是好酒。酒壶虽破旧,却也一滴不漏。

    这酒是老酒鬼自己酿的,把天山上的雪化了,加入此地独有的雪梅,以老酒鬼独特的酿酒方式,再埋它个三五年,最后出来的雪梅酒味道可谓极佳。

    酿酒配方是怎么来的,老酒鬼只说是家传的。但说不定,是以前从某家某户里顺来的,不过顾晚风可是把他这酿酒秘方给套到手了。

    喝下一口,一股醇馥幽郁、浓厚香醇的味道,似有一股炽热划过胸腔,又有一股冰凉透过心脏。

    顾晚风跟着老酒鬼喝了这么多年的酒,早就爱上了这个味道。

    “我走了。”离青阳挥挥手,转身离去,“多酿点雪梅酒等我,说不定还能回来。”

    顾晚风看着他的背影,那佝偻的腰不再佝偻,而是越来越直,越来越直……

    直到消失在视野的最后一秒,已然成为了一柄冲天的剑。

    那是一柄精气神凝聚的虚剑,但当虚剑化实的那一刻,他便成功了。

    这是天下所有练武之人共同去追求的境界,一步天涯一步深渊。

    顾晚风叹了口气,这次老酒鬼真是孤注一掷了,连破酒壶都留下了。

    虽说这一次是老酒鬼是去追求剑道,但如果老酒鬼真的回不来,自己说什么也要有点作为。

    这个江湖有些人,有些事,他虽没亲身经历,但却身同感受,因为那是老酒鬼说给他听的。

    可惜自己剑法还不够,而且山上只能再待一年了,因为山上仅有一年的存粮了。

    顾晚风不怕等,他很有耐心,非常有耐心,这是他这么多年最骄傲的事情了。

    哪怕是老酒鬼在这方面,也不得不佩服他。

    有耐心的人很恐怖,因为他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情。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有些事得有人去做,有些人也得有人去杀。

    不过自己没杀过人,真不知道杀人的时候,自己能不能下的了手。

    救人剑还是杀人剑,老酒鬼摸索了一辈子,也没搞懂。

    屋外的风越刮越大,越大越刮。

    顾晚风脸色如同一汪枯井,没有丝毫变化,似乎他的表情就不会有变化。

    他当然不是这样,只是心情不好,自然笑不出来。

    但要让他哭,他却也哭不出来,只能是这样面无表情。

    推开紧闭的木门,一股狂风从外席卷而来,伴随的还有密集的雪花。

    如此狂暴的风,依旧没能让他的脸色发生丝毫变化,唯独他的右手紧握了一下。

    他的右手一直握着剑,一柄藏在剑鞘里的剑。

    只不过这柄剑似乎有些年头,又或者是被人遗弃了很久的旧物。

    因为不论是剑柄还是剑鞘,早已生满了锈迹。

    而剑身则是藏在剑鞘中,无法参透。

    哪怕如此锈迹斑斑,他也是从不离身。

    来到屋外,便是一圈栅栏,他所居住地方不过是一间破旧茅屋,在狂风的侵袭下苦苦支撑。

    这间茅屋早就被风雪覆盖,就如同一间冰雪造就的房间。

    不过看似脆弱的茅屋,顾晚风却从不担心茅屋会被吹倒,因为这里是老酒鬼亲自搭建的。

    老酒鬼是什么人顾晚风从来不知道,但他只知道,他是自己的师父,他叫离青阳。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那便是自己的父亲了。

    雪越来越大,密集的大雪中只有一道孤立的身影,背脊直挺,如同雪中苍松,挺拔矗立。

    当这些雪花落在青衣上时,却丝毫没有停留在其上的意思,而是悄然滑落,坠落地面。

    在雪地中站立许久的顾晚风,身上依旧干净一片,没有丝毫雪花。

    顾晚风抬头望向天空,这时终于能够看见他的眼睛。

    这是一双如剑般锋利的眼睛,若与之对视甚至能感受到剑意的刺痛。

    只要看到这双眼睛的人,就知道他一定是一个剑客,而且是一个不凡的剑客。

    不过今天,这双眼睛似乎产生了些波澜,不再只是有剑的锋利,而是多出了一些其他。

    失落,遗憾,自责以及一丝期待。

第二章:断了脊梁的江湖

    青天大陆历十万三千年,大宋元历六一二年,大秦元历十二年。

    在大陆的生命中,人类的生命总是显得那么短暂。

    十万三千年只是如今人类所能接触到生物的最早时期,而定的一个历年罢了。

    但究竟青天大陆存在了多少年,无人可知。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青天大陆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可对青天大陆来说,人类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份,和那微尘相比,也就好了一点点。

    所以说,做大事要趁早,人生苦短呐。

    九月初九,一个稀疏平常的日子。

    富人的纸醉金迷,穷人的苦命劳作,乞丐的饥劳乞讨,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皇宫内院依旧是可望不可及的存在,可恶的资本家也没有放弃剥削工人的劳动力。

    京都还是富贵繁华,边境依然战乱不止。

    似乎一切都非常正常,事实上一切确实都很正常。

    很少有人有能力去改变世界,但改变世界往往却只是一件事情。

    当然,今天并没有人能去改变这个世界。

    只是那个人的行为,触动了整个江湖。

    九月初九,大梦云山。

    大梦云山,看起来像是对云山的夸奖,但实则不然。

    这是一个挑战书,不过不是对某人,似乎是对准了整个江湖武林。

    因为内容只有一个:在那一天,他会接受任何人的挑战。

    任何人,就是所有人,这是对所有人的承若。也就是那一天,任何人来挑战他,都是来者不拒。

    所以,这八个字,在一年的时间内便传遍了整个江湖武林。

    人都是喜欢热闹的,更何况是大热闹。

    很快,上到武林泰斗,天下至尊,下到地痞流氓,九流混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很多人不理解,一个人究竟要有怎样的气魄,要有怎样的自信和能力,才敢以一己之力接受整个江湖的挑战?

    有人问,这个江湖究竟有多大?

    江湖多大没人能够回答,但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

    所以,整个大秦王朝的江湖人士都知道了九月初九,也知道了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

    在这整个故事中,只有一个主角。

    除了他以外,不论是谁,只能是配角。

    除非是秦大帝秦归海亲自前来,否则无人能争其锋芒。

    更何况那些所谓皇宫内院中的大内高手,各大门派的隐世长老,天下前十的绝世高手。

    不过都是剑魔的手下败将罢了。

    这次结局不论是存是亡,他已然成为江湖上的传奇。

    当然,并不是谁都有资格妄言去挑战整个江湖的。

    否则,传奇就不是传奇了。

    随便一个江湖侠客有这个能力吗,哪怕说出来也只会被人当做笑话。

    如果说一个剑客放话要挑战整个剑道,那无疑是不将天下剑客放在眼中。

    这种目中无人,必会引得无数剑客的愤怒,紧随其后便是无数的剑客找上门来,怒取其命。

    只有当一个人自身的实力足够,名气足够,并且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才能有这种资格。

    可对已经达到了这种高度的人来说,谁还去做这种没智商的事情。

    不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长吗?

    无论如何,九月初九,大梦云山这八个字,已经广传与世,举世皆知。

    是因为这个人的壮举,更是因为这个人的名字。

    剑魔离青阳。

    而要提起云山,天下人说不得如雷贯耳,却也道的上一两句。

    要知道,出名的不仅仅是云山的风景,更是云山上的人。

    风景好的地方大有其在,但真正鼎力的门派却少之又少。

    云山之上云山派,乃是当今武林五大门派之一。实力更是隐隐成为龙首,力压四派。

    其下附庸小道门派不计其数,门中弟子更是多达数十万之众。

    大秦王朝统一中原大陆之后,重整江湖武林,无数武林人士被血洗,冲杀。

    云山派也是第一个附庸在大秦王朝之下,如今更是和朝廷的关系千丝万缕。

    这自然主要归功于秦归海的铁血手段,震慑了无数武林人士。

    当然有人想要以死明志,但最终都是白死了。

    因为那些不怕死的都死了,秦归海丝毫不介意多杀点人,多饮点血。

    所以,最终这些大门派不得不屈居之下,俯首称臣。

    江湖人士向来追求自在,刀口上舔血,个个都称自己是不怕死的主。

    不怕死不代表想死,不要命不代表真就不要了,以铁血手段震慑住他们,已然足够了。

    所以这个江湖的脊梁已经被压断,而那些有脊梁的侠士都在那场颠覆武林的战争中阵亡了。

    那一场战争死的不仅是人,死的更是数百年的江湖。三万有脊梁的江湖人,和破海军展开了一场真正的厮杀。

    哪怕十年后的今天,也无人忘记这场惊世骇俗的江湖脊梁之战。

    而当时鼎鼎有名的书宗宗主徐漠北,在这场战争中身中数十刀,胸中十数箭,仅靠着一股江湖气,又战了半个时辰,最终力竭而亡。

    临死之前,用书宗浩然笔,以鲜血为墨,以大地为纸,用尽最后的一股江湖气写出:江湖还在,脊梁已断。

    八个大字,代表着从此之后,江湖还是那个江湖,只是没了脊梁。

    断了脊梁的江湖,那还是江湖吗?

    要知道,五国鼎力之时,江湖可是有着十大门派,数百世家的。

    如今只剩下五个门派和不到一百的世家。另外五大派和世家尽皆死战不降,最终落得灭门下场。

    秦归海的手段可想而知,不可谓不狠辣。

    成大事者,必有大决心、大狠心。

    他就是这种人,绝不允许任何人阻止他的脚步。

    谁不遵从,就一刀斩之。

    在这点上,他更像是一个江湖人。能用刀解决的事,那就不是事。

    他手中的破海刀,也是鼎鼎有名的大凶之器,位居当今天下名器榜第一名。

    排第一不是因为它的锋利,也不是因为它的罕有。而是因为它斩杀了太多的人,也是因为拥有这把刀的人是秦归海。

    一把武器能否出名不在于他是否锋利,而在于使用武器的人。

    足够的锋利能让它成为利器,但想让它成为名器,远远不够。

    也是天下兵器榜前十中唯一的凶器,可谓是高高在上。

    因为云山是第一个归顺秦归海的门派,自然也是获得了极大的好处,得到了朝堂的大力支持。

    原本一个只是十大门派中后游水准的门派,如今已经稳稳居于五大门派之首。

    云山自然也是水涨船高,随着云山派的名气愈发的增大,云山的名气也越来越高。

    这就是所谓的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和秦归海的破海刀一样,并非天下最锋利的武器,却能高居名器榜第一。

    没有其他原因,就因为它的主人是秦归海。

    不过云山也并非平凡无奇之地,否则堂堂云山派也不会选择在此扎根历代。

    优美逶迤的山体,蜿蜒盘旋,一座座山峰重重叠立,高低起伏,终日云雾笼罩,似带上一层神秘面纱。

    其中最高的山峰上耸立着一栋连绵起伏的殿堂楼阁,其中云雾缭绕,轮廓隐约可见。

    若是登山的樵夫偶然看到,必定认为是上界仙家住所。

    这边是云山派门派所居之地,俯瞰足下,白云弥漫。

    环观群峰,云雾缭绕,一个个山顶探出云雾处,似朵朵芙蓉出水。

    而这最俏的峰也是最陡,危峰兀立,怪石磷峋。

    加上峰上云雾缭绕,山径蜿蜒曲折,十步三转,十分危险,脚下没点功力真无法山上,要知道紧贴着的就是万丈悬崖,掉下去可就尸骨无存了。

    所以这座山略微清净,寻常之人上不来,住在这里的也都是云山派的亲传弟子,真正的中坚力量。

    至于其他地方自然是常年游客不断,总是有无数之人慕名而来,有为了加入云山派的江湖子弟,也有为了游览天下的才子佳人。

    才子佳人的婉转爱情,吟游诗人的深情传唱,应有尽有。

第三章:人活一口气

    云山是个好地方,风景秀丽,人文鼎盛,加上云山派多年的修建,周边可谓是繁华的很。

    寻常就已经足够热闹的山脚,此时早已是人声鼎沸。

    山脚下的小酒馆已经坐满了人,本就不大的酒馆显得更加的拥挤。

    座位毕竟有限,所以能够入座的江湖人士都不普通,在江湖上也算得上有名有姓的了。

    至于其他前来凑热闹的江湖人士,只有站着晒太阳的份了。

    至于那些名门正派、武林世家早已被云山派接入山中,入住林间庄园,享受山峦之间的锦绣壮丽,哪像他们要在这里苦苦等候。

    这个世界是分等级的,树木分等级,花草分等级,牲畜分等级,那么人也该分等级。

    没人想改变这个现状,这毕竟是大家默认的法则。

    于是在下意识的层次里,等级之间的差别就已经徐徐展开。

    能在山脚落座的,都是刀口舔血的主,一个个自然是眼高于顶。

    当然能够活到现在的人没有傻子,面对什么样的人那自然是什么样的态度。

    那远处密密麻麻,拥挤在一起的江湖人士,都是露出满脸期待、十分激动的神情。

    对此在座的人无疑都是面露嘲讽,没见过世面,就是如此了。

    这种级别的人物,在座的各位,随便一个都能进去杀个来回,不伤分毫。

    而且在场的,各个杀气外露,武器从不离手,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主,也没人敢去多事。

    倒也有潇洒的公子哥,翩翩君子,温润如玉。这种大多数是世家出来游历的公子爷,手中招式没有几个,但迷惑小姑娘的把戏倒是不少。

    手中一把人畜无害的折花扇肆意翻转,脸上永远都有令人着迷的微笑,不少女孩为之倾心。

    这让一些人很是不爽,却也没敢多说什么。世家公子大多都是酒囊饭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跟在他身后的高手奴仆。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的狐假虎威,能坐在这里就代表着他们的实力了。

    至少周围的少女们不会考虑那么多,都说少女怀春,那么美人配英雄也是她们心中的期待。

    每个女子都希望自己是美人,那自然也希望自己的男人是英雄。

    而英雄自然是面相越帅越好,越有风度就越是能捕获她们的芳心。

    如今英雄倒是没有,人却是真的挺多。

    都说人多嘴杂,很容易发生混乱,所以这里时不时就会发生一点小摩擦,刀剑相见也实属正常。

    江湖人就该用江湖事解决问题,这也省了很多事。

    不去管江湖中的小摩擦,酒馆中的这些算得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砍头刀李虎,咱们倒是有些年头没见了,最近又在哪落根了?今天怎么没看被你家那凶婆娘追的抱头鼠窜啊?哈哈哈!”一个头顶光头,满脸横肉的大汉,看向不远处一个体型和他相差不多,却虎头豹眼的大汉打笑道,身如响雷。

    “当头棒洪浪,哈哈你他娘的还没死啊!”李虎站起身来,一身横肉让人望而却步,身高居然接近两米,配合他身边那把巨型斩马刀,说话间轰隆阵阵,气势十足。

    “我他娘的都没死,老子必须活的滋润。我还等着你死了,替你照顾那个凶婆娘呢!”洪浪大笑着站起身来,身高将近一米九的模样,虽然没有李虎看起来那么高,但在体格上却更胜一筹。身边一个狼牙棒,反射出丝丝寒光和杀气。

    两个大汉站在一起,场面显得极其壮观,本身这种体格壮硕如蛮子的人就很是罕见,如今一下看见两个,也是比较稀奇的了,自然是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至于酒馆其他就坐的江湖人士见状也只是冷哼了一声,显然不高兴他们抢走了风头,却也没有站起身来指责他们。

    且不说他们实力相差无几,就以斩头刀和当头棒两人的凶名就足够令人生寒。

    斩头刀自然人如其名,杀人之后必斩下头颅带走,放在家中留做纪念。

    据说他的家中此时已有上千个头颅,如此凶人谁敢去怵其眉头。

    而当头棒则在凶名上更盛一筹,斩头刀可以说是李虎将其当做自己的军功章一样保存,但当头棒永远都是拿着他那巨型的狼牙棒,狠狠的砸在人的头颅上,将其砸的稀碎,脑浆迸溅。

    场面极其残忍血腥,死在他手下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据说他当年是从沙场上退下来的。一身横肉上的伤,就是在沙场的经历。

    在座的各位没有半斤八两谁敢在这坐下,能够坐下的人都是大家默许实力相仿的,除非你身世惊人,背后有高人陪衬。

    没看到那些个公子哥的身后都站着一两个奴仆,这些奴仆的实力可都不容小觑。

    哪怕如此,面对此等凶人还是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真正拼杀起来可就不一样了。

    实力只是你代表你有这个资格,但实战的经验又不一样。

    有实战能将自己百分百的能力发挥至百分之两百,而没有经验只能将百分百的实力发挥至百分之五十,甚至更低。

    此消彼长之间,胜负之分其实已经一目了然。

    李虎和洪浪显然都是实战派鼎鼎有名的凶人,这也就导致两人虽是声如洪雷,却无人出面制止。

    “真他娘的没劲。”李虎自然看见这些人的态度,更是肆意咧了咧嘴道。

    不过他这句话说出来,自然是引起很多人的不满,有一些人已经把目光盯在了李虎的身上。

    有人怕他,也有人不怕他,不想出面只是不想惹麻烦罢了。

    “妈的,你小子少说点话,小心惹祸上身。今天和平常不一样,风头出够就行,别给老子树敌。”洪浪倒是比李虎有点头脑,他们本来的目的就是出出风头,但也仅此而已。

    如果真的惹了众怒,哪怕他们是鼎鼎大名的凶人,也可能会留在此地。

    他可不想连山还都没上,就夭折在半路了。

    李虎的神情顿时焉了下去,嘟囔了句‘没劲’就坐下了,也算是听了洪浪的话,没再有别的举动。

    洪浪也是松了口气,冲着周围一抱拳也坐了下来,风头出过就可以安稳的等着了。

    江湖中人讲究的是什么?就讲究一个面。

    如今面子有了,自然也要给别人面子。

    殊不知,这江湖争斗有一半的血案都是因为面子之争引发的。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你不给我一口气,我就要你的命。

    “你们说,这个离青阳究竟会不会来?”

    就在周围安静下来的时候,突然一个声音冷不丁的传出来。

    “原来是霞光剑赵英赵少侠,久仰久仰。”一个身影很快站起身来,冲着赵英抱拳。

    “豹头枪林海,林大侠!哈哈,久仰久仰,请坐!”赵英潇洒起身,腰袢的霞光剑在阳光下耀耀生光。

    江湖上一旦略微有点名气,便会给自己带上一个称号。

    这样行走江湖是倍有面子,尤其是被人认出的那一刻,荣耀感爆棚。

    “哼,这离青阳该不会敢戏耍天下人!否则,哪怕他是剑魔,天下之大也必无他生存之地。”说话此人浑身笼罩在一身黑袍之下,语气也很是阴森。

    身边有人嘲讽道:“怎么,如果他不来,你是想亲自去挑战一下剑魔的威严吗?”

    立刻有人跟风说道:“魔的名头可不是谁人都敢挑战的,如同兄台真有如此勇气,将来必定闻名天下。不过小弟可就没这个胆了,如果离青阳真的没来,我也就当来参观旅行了,不碍事不碍事。”

    黑袍人没再继续说话,只是冷哼一声沉溺下来。

    剑魔这个名头可不是随便说说,能被带上一个魔字的无一不是绝世无双的人物。

    要知道,剑魔可是和剑神是一个级别的人物,平日里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单是一个名号也就足够吸引如此多的江湖人,更何况他今天是接受天下人的挑战。

    这是连剑神都没做出过的盛举,天下仅此一人再无其他。

    至于会不会有人来挑战,这和他们可没关系。

    “可就算他来了,我们要去挑战吗?”又有一个人提出了疑问。

    一旁沉默的李虎突然吼道:“挑战?那不是送死吗!老子可不想死!反正老子话放在这里,老子不上,打死也不上。他妈了个巴子,要上,也是山上那群人上!”

    洪浪赞同道:“老子如今连山都没上去,还去挑战?这次是在云山,云山派可是颜面无存,和老子们可没关系。有热闹看便好,没热闹看就去杏春楼找小娘皮滚床单去!”

    他们的话可不是随便说说,剑魔离青阳的名头是一剑一剑杀出来的,这些年死在他手里的武林泰斗、剑道大家、世家传人已经不计其数了。

    这些人,随便一个都是能轰动武林的人物,但无一例外都死在了他的手中。

    甚至还听说,离青阳和当代剑神约战过一次,至于胜负就无人可知了。

    这等凶人可不是什么斩头刀、当头棒、霞光剑、豹头枪之类能够比拟的。

    哪怕再来一千个一万个什么刀什么剑的,也比不上一个剑魔。

    江湖中人何止千千万,但剑神只有一个,而剑魔也只有一个。

    霞光剑赵英也是站起身来,豪气的冲着周围人抱拳:“我赞同两位大侠的话,在座的各位都算是小有名气的人了,相信也见识过那一次层次的高手,反正小弟是相差甚远,只能怪我学艺不精。所以小弟今日只是来见识见识,绝对不会去送死。或许在十年之后,我会去挑战剑魔,但绝不是今天。”

    “赵少侠豪气,说的好。十年后武功有成,去挑战剑魔那才是真正的壮举。今天我们只需要看看,山上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世家传承的高手们怎么去应对吧。”林海当机也是表明态度。

    几人的发言倒是引起了在座各位江湖人士的共鸣,他们连山门都没上去,显然云山派瞧不上他们这些人,如此他们更希望有好戏可看。

    不过要让他们出手,那绝对不可能。不论是对云山派,还是对剑魔。

    他们相比五大门派要相对弱小很多,但也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鱼肉,更不是一点热血就上头的蠢货。

    蠢货在如今这样的江湖,是活不下来的。别看很多人五大三粗,实则脑子灵光的很,问题看得反而最清。

    剑魔是什么人,那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啊。

    从他近几年突然出现在江湖后的举动,谁都能看的明白,人家什么都不求,只求在剑道上再进一步。

    如今来到云山也是如此,只是他的举动却直接影响到了云山的利益和名望,甚至可以说没把云山放在眼里。

    云山是云山派的地盘,而剑魔则没有打一声招呼,直接将地点定在云山之巅,好像他才是云山的主人,这让云山派的面子往哪搁。

    之前就说过,江湖人都活一个面子,你给我面子我给你面子大家才能相安无事,你不给我面子那就弄死你丫的。

    剑魔显然没给云山派面子,哪怕他提前说上一声,云山派都绝对不愿揽下一个挑战剑神还相安无事的疯子。

    在他们眼里剑魔就是一个疯子,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然后就疯狂挑战天下武林高手,剑挑当今天下前十的高手。

    那位居天下第二的血刀卫无道接下了剑魔的挑战,但从此之后卫无道直接销声匿迹,听说是身受重伤,闭门养伤了。这卫无道,可是真正的凶人,比什么斩头刀、当头棒强了何止千百倍。

    随后剑魔更是去挑战了当今的天下第一,也是号称当今剑神、前代剑神传人的洛九千。

    占据天下第一十年之久的剑神洛九千,在江湖武林人的心中一直都是一个神秘且至高的象征,也是所有剑客所追赶的目标。

    剑魔和剑神之间的战斗何时进行,何地进行,无人知晓,结果也一样没人知晓。

    他们能知道的,就是剑魔依旧潇洒于江湖之间,而洛九千依旧和之前一样,保持神秘,无人知其踪迹。

    于是江湖上便开始传言,有人说这一战以平手收场,两人各有收获;有人说洛九千不敌剑魔,被一剑斩首,死了才没有音讯;也有人说剑魔败在洛九千手下,但因剑神无意于名利,所以没有声张。

    总之传言四起,各有各的说法,也是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事件。

    至于其他天下前九,早就淡出人们的视线,他们在乎的是天下第一,不是第二、第三。

    江湖还是那个江湖,但天下第一可能已经不是第一了。

    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没人知道。

    但是,剑魔此时的地位已经堪比甚至超过当今的天下第一剑神洛九千,说不得这天下武林真是要改朝换代了。

第四章: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都说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此话也是不错。

    在云山之上,一眼望去,皆是小峰耸立,山峦起伏之势。

    此等风景寻常之地难见,但在云山之中却不是何等稀奇的风景。

    虽说云山派所在之地并非整片山脉的最高峰,但也可排在第二,第一便是那云山之巅。

    不过云山之巅的山路太过险峻,陡峭嶙峋,并且峰顶范围很小,百人都无法承受,更何况是整个门派。

    所以只能选择在第二高的山峰上,相隔在两畔,在云雾之间迷离。

    云山正如其名,以云雾出名。山脉常年笼罩在迷蒙云雾之中,给人一种极其神秘之感。哪怕身处其中,依旧无法探索其究竟。

    而云山派的居所也是定在这云雾之中,那宏伟的门派建筑彰显着云山派在江湖上显赫的地位。

    一座座宫殿连贯于这片山脉,又隐匿于云雾之间,忽隐忽现。

    人走在之中,似踏在云雾之上,踏云而动。

    只是此等神仙场景,却没有神仙,也少了仙味。

    云山派毕竟不是道门,不学道法,自然也不学清净,反之他们乃是江湖中人,好争斗狠,一眼不合便是刀剑相加。

    于是在这神仙场景之中,倒是多了些许的萧杀之意。

    门派建筑的风格也是如此,给人一种冷冽无情之感。

    如此一来,云雾里闪烁不定的宫殿,倒更像是一只只蛰伏的凶猛野兽,似乎随时会猛扑出来,一击致命。

    任何人,第一次见到这种建筑风格都会感到惊叹,也感叹天地自然的神奇。

    这些云雾不知从何而起,也不是从何而落,似从天际来,也往天际去。

    对于云山派自己人来说,慢慢也就习惯了,但对于外人来说,却是很震撼了。

    此时在这层层叠叠的宫殿中,一座名为云雾的前殿大厅,正有五人不言而威的坐在当中。

    主座上乃是一中年男子,穿着一件浅蓝色为主调的华贵锦衣,用白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奇巧遒劲的云朵,一根玄紫色的宽腰带勒紧细腰,还给人一种清雅不失华贵的感觉。腰间系着一块翡翠玉佩,平添了一份儒雅之气。

    如若没有手中那柄锋利三尺剑,一定会将此人当成一个书生。

    此人便是云山派掌门苑仞,手中这柄剑也不是凡物,乃是当今武林兵器榜排名第十三的绝世利器。

    离云剑能排在第十三位,便是依靠它的锋利,削铁如泥,吹毛断发。

    除了这位云山派掌门,下方还坐着神态不一的四人,有人衣衫乃是日长月落,有人衣衫乃是山峰海浪。

    每人的衣着都有着独特的风格体系,皆是其门派标志。且都是华贵锦缎精心绣制而成,象征着他们至高的身份。

    他们便是当今武林中鼎鼎有名的人物,也是权利处在顶端的人物。

    江湖五大派的掌门人,竟皆齐聚于此。

    五大门派同气连枝,虽然平时互有竞争,但在对待外敌时却是一致同仁。

    他们如今地位来之不易,坐位置容易,但守位置却难。

    如今齐聚于此,也是因为这次离青阳所谓的大梦云山。

    除了离青阳本人之外,无人知道这大梦是何意思,只知道离青阳必会在今天九月初九这一天,来到云山之地。

    换成他人也就罢了,可偏偏是这行事诡异、荒谬不经的剑魔。

    自从离青阳这个人出现在江湖之上,关于他的事情便成为江湖人的茶余饭后。

    为何说他行事诡异,便是因为他不似寻常江湖侠客都很在乎自己的名誉,反而对这种东西不屑一顾。

    按理来说他这种级别的高手,是不会对寻常武林人士动手的,毕竟以大欺小对他们名誉不好。

    尤其是已在江湖上很有威望的高手,更是不会随意出手。

    可这点在离青阳身上却丝毫没有,只要是他看不顺眼的便一剑杀了,一路以来死在他剑下的人已经不计其数了。

    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都说屠一人为罪,屠万人为王。离青阳便用自己的剑,彻底的解释了这句话的涵义。

    从开始人们对他的笔诛口伐、嗤之以鼻,到最后的栗栗危惧、谈之色变,这是一条血路成就的结果。

    这个世界上不能解决的事情太多,但能解决的事一剑就好。

    对于这些不知死活,想一举成名的人,离青阳可谓一视同仁,不分畛域,皆是一剑斩之。

    不论男女老幼,不分富贵贫贱,都成了他的剑下亡魂。

    最终剑魔这个名号逐渐在江湖上传开,这般恐怖的剑客哪里还敢有人前去招惹。

    中途倒也是有一些不死心,一心想着出名的江湖侠客前去挑战,但始终都没人能接下他一剑,也没人从他的剑下活着离开,恐怖如斯。

    这些江湖中的绝世人物,他们的名号没有一个来历是简单的,无一不是尸骨累累,不杀点人没人会把你当回事。

    当然此名号和彼名号不同,如那霞光剑、豹头枪等等之类的名号,不值一提。

    只是得到了少数人的认可,和那些得到全武林认可的名号绝然不同。

    天下第一洛九千的剑神称号来自于他剑神传人的身份,从他成为上代剑神弟子的那一刻,这个称号就是为他准备的。

    为了这个剑神身份,死在他手下的剑客已然是不计其数,沾染了无数鲜血。

    哪怕如此,每年依旧有无数的挑战者前仆后继,不顾生死,想要去争夺那剑神的称号。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争名夺利是江湖永远的话题,为了名利可以豁出一切。

    而作为剑神传人的洛九千,为了保住这个名号,他的一生也已经注定。练剑,然后杀人。

    剑神的名号只能有剑神传人继承,这不是规矩,而是尸骨累累的教训。

    再看那天下第二的卫无道,他的成就甚至要比洛九千更加赫赫有名,最恐怖的时候光听名字便能令婴儿啼哭。

    此人先由江湖入沙场,从沙场入庙堂,最终从庙堂再转入江湖。

    来来回回,兜兜转转,却取得了惊人的成就,每一个位置都走到了真正的巅峰。

    血刀的名号就是从他那斩杀万人的战绩中得到的,那是从血海中走出的刀。

    要论杀人的成就,恐怕整个江湖都无人与之相比,就因为他曾是秦大帝手下三大名将之一,带领的便是最具杀名的破海军。

    破海军作为秦归海的亲卫军,由卫无道带领,在秦归海的指示下所向披靡。

    每一场战争,每一次屠城,每一次的杀戮,卫无道全部在场,他见过的那才是真正的尸山血海。

    天下归秦之后,他更是位列异姓王,成为当今权利最顶尖的人物之一。

    之后便逐一挑战江湖高手,直到被洛九千击败才止步于天下第二。

    他似乎与第二极其有缘,因为在三大名将之中,他也是名列第二。在异姓王中,也是第二。

    卫无道这等自命不凡的人来说,第二其实是很难接受的,所以也成为了他的禁忌。

    其实总总,都代表每一个名号的来历都可谓是首屈一指,登峰造极,并非是个人能够决定的。

    江湖五大派的掌门虽然都是身处万万人之上,可他们面对这种武学境界已经达到化境的高手,却也是无能为力。

    就算他们门派弟子众多,但苦在留不住人。

    对这样一个打也打不过,留也留不住的高手来说,他们能做的仅仅是放低态度。

    不过也不代表他们就会任人宰割,只是不到万不得已,没人会愿意招惹一个劲敌。

    可一旦真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候,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如今他们能做的,就是等离青阳来到这里,真正弄清楚他的目的之后,再做选择了。

    苑仞也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性格,掌控不了的事情,那就要想办法去解决。

    所以他提前找到了他的师叔祖,如今已经百岁有余的太上长老张叔夜。

    张叔夜是真正的风云人物,也是真正带领他们云山能够隐隐成为五大门派之首的关键人物。

    据说,当初张叔夜和秦大帝有过一场斗争,那一战打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而那一战也是令他们云山派最终存活了下来。

    在张叔夜同意在危险时刻会出手相救之后,苑仞才算是微微松了口气。

    至于张叔夜能否胜过离青阳,这已经不在他的思考范围之内,对他来说只要能活着,比什么都好。

    哪怕是有些牺牲,那也是在所难免的。

    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享受这世上的一切繁华。

    苑仞时刻都记着活着的重要性,所以在和朝廷的交涉中,他永远都是属于听话的角色。

    也正因为如此,云山如今才能在五大派中脱颖而出,越来越强。

    人各有志,苑仞可不想像当初的琴棋书画四宗门一样,自持是有脊梁的江湖人,绝不愿意低头弯腰,拼死抵抗。

    在苑仞的眼中,这就是最笨的选择。他认为,人都死了,还讲什么气概,谈什么风骨,可笑至极。

    有些时候,读书人的脾气要更倔,他们的心志要比许多江湖人更坚定。

    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皆是读书人。

    可谁又能够想的到,江湖最后的脊梁,却是靠着这帮读书人给撑起来的。

    苑仞佩服他们,但并不赞同他们。

    毕竟最终的结果,还不是四宗被灭,门下弟子死的死,逃的逃,如今更是败落的没了踪迹。

    成王败寇,识时务者为俊杰。

    云山派能识时务,所以才有了现在的地位和成就。

第五章:只为讨口酒

    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从艳阳高照转转变成了日落黄昏。

    太阳没有了原先的强势,光芒已经黯淡许多,但洒落的余晖却更加迷人,充斥着一份平静与淡泊。

    这种时候,最适合温一壶酒,弹一首曲,再舞一次剑。

    在云山的山脚下有一汪清泉,此时泉水旁已经聚满了人。

    夕阳透过密闭的树林,透过拥挤的人群,将余光洒向清泉,像是许多金针银线投射,随着水波晃动着。

    不少泉边的人,看到这般场景都是微微的痴了。

    原来不知不觉中,已经临近傍晚了。

    突然,原本拥挤的人物突然散开,从中间硬生生开了一跳细长的小路。

    黄昏的光辉倾洒在这条路上,似乎造就了一条落日大道。

    再看向这条路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正在缓缓的往山上走去。

    这是个瘦弱的老头,白花花的胡子乱糟糟满是灰层,一身衣服破烂不堪,皱皱巴巴,污垢遍布。

    头发更是杂乱不堪,不知多久没有洗过了。

    但就是这样类似乞丐的老头,却佝偻着腰,右手倒提着一柄剑,自顾自的走在这条万人睹目的小路上,如同散步。

    周围的江湖人士平常都是趾高气昂的主,如若是寻常遇到这种乞丐,说不得是一顿拳打脚踢。

    但如今,老头路过他们的时候,他们却连大气都不敢喘上一口,甚至冷汗直流。

    因为他们能够感觉到一股锋芒毕露的气息在紧紧盯着他们,他们知道这便是传说中的剑意。

    在这股剑意之下,他们连动都不敢动一下,更何况出手。

    人群禁止,黄昏铺路,白雾环绕,剑意超然,这便是此时的一切。

    当离青阳走出人群的那一刻,他们感到世界的空气都清新了许多。

    来到云山的阶梯处,看着通往最高云顶的上方,离青阳没有丝毫犹豫,继续迈步走去。

    哪怕他知道,这是一条不归路,也是一条黄泉路。

    很有可能,这次他就要失去所有的一切,和以往的人一样,死在这条通天大路上。

    不过想着自己已经安排好了后事,也就没啥可眷恋的了,走路就更加轻盈。

    别看他只是个佝偻着腰的瘦弱老叟,那一身轻功可却从未落下。

    走着路,想着事,离青阳一步一步从未停止,而那群因为好奇而来的江湖人,也是紧紧跟随在后面。

    他们和五大派掌门一样,没人知道离青阳的目的是什么,所以充斥着的只有好奇。

    不过对他们而言,能见一次这种传说中的高手,也已经足够了。

    “也不知道那小子,现在是在练剑还是在看书。我的那些藏书,可都被他给坑去了。”离青阳想到另一边的顾晚风,不由得咧开了嘴,这些年能让他开心的也只有这小子了。

    “就算今天之后我不在了,至少也不会后继无人。风儿,这江湖很深很深,你的路还很长啊。”

    在心里,离青阳对顾晚风默默说道,他对顾晚风的期待很高很高,高到他自己都无法想象的地步。

    只是他还是担忧未来的顾晚风,这小子的心地太过善良,现在的江湖实在太过人心险恶,不知道他能不能适应这个江湖啊。

    想着想着,下意识就摸向腰间,想提壶喝酒,却发现那破酒壶在来之前,送给顾晚风了。

    没酒喝真是一件令人不爽的事情,就好像手中不拿着剑总是令人浑身不舒服。

    于是他停下了脚步,转过身去,他知道身后有很多人,而这很多人中,一定有人带酒。

    对于离青阳突然的转身,把身后小心翼翼的众人吓了一跳,前排的更是被吓得直接后退两步,引起了后面不小的动荡。

    不过很快,这动荡就消失了,因为离青阳对他们说话了。

    “有没有哪位小友带酒了,小老儿借口酒喝。”离青阳咧着嘴,露出一嘴黄牙,丝毫没有身为高手的行为。

    哪怕他怎么看怎么向一个乞丐,却依旧没人敢小觑,他们只当这是所谓高手的特立独行吧。

    而对于离青阳的话,他们迟疑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原来剑魔找他们借酒喝!

    一瞬间,人群沸腾了,能借传说中的剑魔一口酒喝,这是莫大的荣幸啊。

    他们才不管离青阳杀过多少人,做过什么事,江湖人哪个不是刀口舔血?又有哪个是善良之人。

    如今的时代不同了,以前通往善良的路也走不通了。

    秦朝重武,这对江湖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

    如果你没点真本事,真会被杀。

    江湖事江湖了,所以别妄想朝廷会有人帮你,当然有关系的除外。

    面对突然沸腾的人群,离青阳也有些头痛,他只是想喝点酒罢了,这个时候没酒喝实在太令人难过了。

    “行了,别吵了。把你们的酒打开,然后扔过来。”离青阳对众人说道,他的声音并不大,却清晰的传递在每个人的耳边。

    对于离青阳的要求,他们没有拒绝,虽然不知道离青阳会如何解决漫天的酒囊,但这不就是高手的不同吗?

    仅一瞬间,空中就布满了飞驰的酒囊,酒水从囊口毫不停留的挥洒出来。

    黄昏的光芒照射在这些密集分散的酒水上,倒射出璀璨耀眼的光芒,如同下了一场彩虹雨。

    眼看酒水就要提前酒囊一步落入地面,离青阳有动静了。

    充满着好奇心的众人紧紧盯着离青阳,看到了他们令他们这辈子刻骨铭心的场景。

    只见小老头左手伸出剑指,朝着空中微微一指,一股凝聚到极致的剑气就激射而出。

    随后这一道剑气开始变化,一道变两道,两道变四道,最终变成千百道剑气!

    一气化万千!

    这些剑气最终幻化成肉眼不可见的能量,托住一切正在下降的酒水和酒囊。

    所有正在下降的东西,在这一刻尽皆停止,诡异的停留在了空中。

    这一刻似乎禁止了,人群也好,空中的一切也好。

    如若不是清风拂过树林,带起微微的动荡,还真就以为一切都被禁止了。

    奇异的场景并未结束,随后这些停滞在空中的酒水居然开始自动汇聚,朝着一个方向前进。

    很快便汇成一条由不同好酒而造就的酒流,其中包括了屠苏、荷花蕊、寒潭香、秋露白、竹叶青等等著名的好酒。

    当酒流汇聚完成之后,离青阳微微张嘴,它们便开始朝离青阳嘴中飞去。

    最终这些酒水皆成为离青阳的口中物,空中仅剩下密密麻麻的空酒囊。

    “痛快!这么多好酒倒也别有一番滋味,只可惜差了一味老酒鬼我亲自酿的雪梅酒,可惜可惜啊!”

    离青阳自言自语的转过身去,继续往山顶走去,往那白云深处走去。

    就在他转身的那一刻,空中的酒囊同一时间朝着地面落下,留下的只有噼里啪啦落地的声音以及一群目瞪口呆的人群。

    此时在他们的心中,只有刚才那如同神仙般的一指。这一指,只为讨口酒罢了。

第六章:云山之巅

    要论这世上风景,得有那漠北万里沙,得有那南极寒山脉,也有那西方万丈山和东瑶碧落海。

    奇异的场景向来很多,无一不彰显着世间的神奇。

    人为的力量毕竟有限,想要以一己之力改变上天,那是逆天之道。

    云山虽然不如这四大奇景,但却在中原大陆里算得上鼎鼎有名。

    怪就怪在这不知从何起的云雾,越往山上走,云雾越浓厚,不像是凡间的山,更像是通往天门的阶梯。

    要说中原最接近天门的地方,还是得属这云山之巅。

    中原有七山,山山皆不同。每山自有最,最中有乾坤。

    云山顶最高,蜀山路最险。黎山景最美,暮山日最圆。

    昆山江最险,南山奇最胜,岐山道最多。

    此七山便是中原最著名的七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名山,岳山、巫山、太行山。嵩山,衡山,长白山。

    更有诗歌为证:临水叹浩淼,登山歌石磊。山山皆北向,条条南流水。

    每座山都有其奇特的景和特点,这是无可比拟的。如同此时,离青阳是却身处地的感受到云山上的奇和高。

    白雾笼罩在周身,如同身临仙境,一步一步往顶上走去,使他更能感受到那传说中天门的存在。

    今天他不杀人,也不会杀人。

    有些时候,不杀人比杀人更有意思。

    他这次的目标早已经不在世俗,而是放在那隐匿在空中的天门,传说中仙人的居所。

    离青阳没见过天门,却听过太多,听的耳朵都生茧了。

    所以今天他打算,亲自来看看。

    既然好奇天门是何物,那便自己动手将其打出来。

    还是那句话,任何事都不过手中一剑事。

    能用剑解决的事都不是事,用剑解决不了的才是大事。

    如果离青阳用剑都打不开这天门,那便说明这事比天大,也比登天难。

    都说蜀山难,难如登天。离青阳上过蜀山,便代表登天不难,但他没见过天门,说明这事难。

    这么多年,也没人踏出那一步,还得他这个糟老头子来,说明很多人都怕,怕这一步万劫不复。

    所以他已经提前做了最坏的打算,安排好一切的后路,然后背水一战,孤注一掷。

    云顶之巅虽不是仙境,却胜似仙境。

    鲜艳瑰丽的花朵盛开在悬崖两畔,经受着崖顶的孤绝,在云雾中忽隐忽现。

    一个高达百米的老树倾斜着生长,傲立在崖边经受无尽的风吹雨打,守护着身边那些娇艳的花朵。

    如果没有它的守护,这些花朵能否在这崖顶生存下来也是一个问题。

    除了这棵大树和一些盛开的花朵之外,整个崖顶便再无其他植物生存,连一些石块都没有,一眼望去更像是一个只有数十丈的平台。

    如果从空中望去,此处更像是被一剑削平的平台。

    而事实这里也的确是被一剑斩出的平台,才会如此的光滑如镜。

    三百年前,一代绝世剑客孟青来到此处,一剑削平云山之顶,随后剑开天门,由此踏天飞升而去。

    离青阳选择此地也并非突发奇想,正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他才会选择这个号称距离天门最近的云山之巅。

    此地很少有人能来,因为这里算得上是云山派禁地之一。既然这里号称最接近天门的地方,在这里修行感悟自然也是事半功倍。加上又是绝代剑客孟青的飞升之地,那慕名而来的人自然是数不胜数。

    而且这些年接连都有一些武功达到化境的高手来拜山,拜山的目的就是来此处。

    今天的云山派也有人来拜山,而且比以往要多很多,刨去五大门派之外,其余江湖中颇有地位的帮派、世家也都前来拜山。

    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那个没拜山的人而来,这倒是让苑仞很无奈。

    但没办法,这种级别的人物拜山是给你一个面子,不拜山倒不一定是瞧不上你,但一定是不屑一顾。

    没有必要的事情,自然不用去做。这是很多人的常识,不论对普通人来说,还是对那些站在权力之巅的人来说,都一样。

    苑仞如果下山去那些江湖门派的居所,他也可以不上拜帖,直接上门。

    这是实力给人带来的绝对自信,显然离青阳是绝对有这个自信和实力的。

    所以苑仞和其余四大门派的掌门,外加一些特意拜山的帮派老大、镖局龙头、世家族长等等,都是早早赶来到了云山之巅。

    本就不大的云山之巅,就显得更加拥挤了一些。

    因为没有地方可坐,他们都是堂堂有名的人物更不能坐在地上,那岂不是自降身份。

    于是只能站在这里,静静的等待着离青阳的到来。

    当离青阳来到山脚的时候,他们已经等了足足三个时辰了。

    对他们来说,这绝对是很令人不开心的事情,哪怕对方是剑魔,依旧很不开心。

    只是成年人和孩子不同的就在于,一个会把不开心会放在心里,保持着面不改色。而另一个,会毫无遗漏的把不开心表露出来。

    都是混迹江湖的老油条了,没人脸上会露出一丝不耐。

    终于他们的等待要结束了,虽然离青阳一路在悠闲的观光,可脚下速度却并不慢,此时总算是走过那陡峭嶙峋的狭路,踏上了这座山顶。

    身后跟着一群江湖人士,他们也很想踏上这云顶,但看到那些掌门、族长的眼神之后,却还是硬生生的止步了。

    “恭迎剑魔!”

    当离青阳正式踏上云顶巅峰的这一刻,云顶上的这些人同时冲着离青阳抱拳弓腰,异口同声的喊道。

    此时的他们不像寻常掌控万千人生死的大佬,更像是离青阳训练有素的小弟。

    虽然他们不愿意在江湖人面前丢脸,可当真正看到离青阳的那一刻,他们所有人都心甘情愿。

    离青阳这一路可并不只是悠闲的散步,他每一步的踏出都要比前一刻的精神更加凝聚。

    无论是在赶路的过程中,还是上山的过程中,离青阳没有浪费一分一秒能够提高自己剑意的机会,他要把自己的精气神达到前所未有的顶端。

    所以他每走一步,气息就更强一分,越往山上走,他就越能感受到天上的那股压迫感。

    压迫感越重,离青阳的气息反而愈发壮大,剑意直接呈现在周身,百米之外都能感受到那凌厉的剑气。

    越是有压迫,就越是会反抗。剑客,就是一往无前,用手中的剑斩开面前一切的荆棘!

    当他最终踏上云顶的时候,他的剑意已经凝聚成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已然超越了之前所有时刻。

    等待在云顶的这些人仿佛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柄锋利的剑在朝着他们走来。

    光是看一眼,就能感受到眼睛的刺痛。那是剑意凝聚到极致之后,不经意间散发出的气息。

    单单是散发出的气息就已经令他们感到心悸了,根本无法想象动起手来,那会是怎样的场景。

    原来破四境,成三道的人,真的能够强到这种程度。

    可哪怕已经如此了,却还不是最强。真要是有那一境界的人,又该是如何?

    一股疑惑出现在他们的脑袋里,因为身份地位的不同,他们了解的事情便是不同,同样知道一些传说中的武学境界。

第七章:一剑开天门

    云山之巅又称为云顶之巅,最靠近天门之地又岂是寻常之地。

    站在此地便能够感受到天地之间的气息,当境界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更能察觉到一丝压迫感。

    今天站在云顶的都是江湖之中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每一尊都是跺跺脚能令江湖抖一抖的人物。

    但他们现在的态度却完全没有那般高傲,他们心中的傲气早已经收敛起来。

    对这些人来说,死亡是一件极其恐怖的事情。在身居高位之后,死亡这个词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他们面前。

    可在见到离青阳的那一刻,他们才真正感觉到死亡真的仅有一线之隔。

    如果离青阳真的动手,他们这么些人,一个都活不了。

    苑仞也是紧张的满头大汗,他能感觉到,哪怕是师叔张叔夜出手,他也必死无疑!

    正因为如此,他连一句话都不敢多说,生怕离青阳惦记上他。

    过了片刻,离青阳才缓缓说道:“老头儿这没那么多规矩,都到一边看着吧。”

    随后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只是微微摆了摆手,独自来到了悬崖边缘,望着脚下的深渊。

    对离青阳的话这些人不敢忤逆,更不敢说话,全部迅速的聚集在云顶另外一边,静静等候。

    他们如果现在还不知道离青阳目的的话,那他们也不配坐在如今的位置上。

    能把剑意凝聚到实质,以这种前所未有的程度上山,并且来到这号称最接近天门的地方,那还能有其他目的吗?

    他要开天门!

    数百年来只有两人开过天门,达到天人之境。而上一个,便是三百年前同样选择在此地开天门的剑客孟青。

    想到这里,他们互相望了望,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惊骇。

    这对他们来说,太恐怖了。这一步,对他们来说也太遥远了。因为这一步是他们所有人追求的极致啊!

    于是,他们充满了期待,看着面前这个衣衫破烂的老叟,能否真的创造奇迹,成为数百年来开天门的第三人。

    离青阳静静的站立在崖边,看着面前能让人粉身碎骨的无尽深渊,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盯着自己。

    他不由想起了一句话,当你在凝视深渊的同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那天门呢?

    离青阳又把目光放在近在咫尺的天穹,紧紧盯着空中不停移动的云层,锋利的目光似剑一般想要透过云层,找到那个传说的存在。

    随后他抬起左手,剑指直指空中云层,指下瞬间迸发出一道凌厉剑气破空而出,似大河之水般带出一道匹练,磅礴而上入那厚密的云层之中。

    可这一道剑气,仅仅只是带出了一丝空痕,随后便了无踪迹,消失不见。

    虽然这下看似没有效果,但离青阳却笑了起来,笑的极其张狂,笑的剑意激荡,笑的狂发乱舞。

    所有人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看他朝着空中发出了一道剑气,但随后便没了动静,这是为何?

    “果真有那天门存在,那我今日便开了这天门!”

    离青阳突然一声爆喝,如雷霆滚滚,如狂风席卷,炸响在每个人的耳边。

    天门?真的有天门!

    所有人都激动了起来,看着狂发乱舞、衣衫激荡的老人,那股凌厉的剑意似乎越发的壮大起来。

    他还没有拔剑,那剑意就已经蓬勃如斯,这股浩然弘大的剑意,每一个练剑之人都能够清楚的感知到。

    受到离青阳剑意的影响,凡是带着长剑来观战的人,同一时间都感知到自己的佩剑竟然开始颤抖起来,似乎有了生命一般,随时都要出鞘破空而去。

    随后,连天穹都已经感受到了离青阳的剑意,连云层都被他的气息震荡开来。

    突然间,原本万里白云的天穹瞬间被乌云席卷,整个顶峰开始狂风呼啸,雷声也逐渐从天穹传了出来。

    那闪电更是胡乱开始闪烁起来,一场暴风雨的前奏在一瞬间布满了这号称仙境的云山之巅。

    顶上唯一的那棵大树开始疯狂的摆动起来,好似在狂风下疯狂起舞。

    身后的这些人早已经看傻了眼,他们知道这一切的发生必然是离青阳造成的。

    可人力,居然能够改变天象?这怎么可能!

    离青阳对这一切不管不顾,只他左手猛然抽出一直隐藏在剑鞘中的赤血剑,赤血剑的颜色早已经鲜艳欲滴,如同鲜血一般红艳。

    漫天的剑气出现在离青阳的周围,每一道剑气都细如发丝,那锋利的切割之意连虚空好像都颤动起来。

    只见离青阳猛然将手中长剑抬起,一股更加庞大的剑意骤然席卷了整个云顶,五大门派和各个世家的族长们都无法承受这股剑意,纷纷被逼退下云顶。

    当手中握剑的那一刻,离青阳的实力才是真正的达到了最强的时刻。

    有人说剑道的极致是无剑胜有剑,万物皆为剑。

    离青阳不否认达到这个程度的强大,但他却依然相信,剑客只有真正握住那把专属于自己的三尺剑时,才是最强的时候。

    赤血剑是他的老友,也是他的心血,几十年的陪伴,两者之间早已经达到了人器合一的状态。

    此时的赤血剑在离青阳的手中不停的颤抖着,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激动,似乎在对离青阳说:快,挥出这一剑!劈开这座门!

    于是,那虚化的赤红巨剑再度出现在离青阳的身边,以离青阳为中心不断的扩大。

    不过这一刻的赤剑,和一天前顾晚风所见的略有不同,而随着变化这是越来越不同。

    那时他所见的还是虚剑,但如今已经十分接近于实剑。

    一点的差距,却代表着这一步,离青阳已经踏出一大半,还差最后的一小半!

    紧接着,众人便亲眼望着离青阳踏入那面前的万丈深渊,不过他并没有掉落,而是飞身而起,踏空而行!

    这时,只见那空中的黑云更加压迫,电闪雷鸣,而离青阳握着如血般鲜艳的赤血剑,凌空而立,闪烁着照眼寒光,满头狂发随风飘扬。

    整个人就好似一柄绝世宝剑一般,透漏出的剑意,更是仿佛要将整个天地捅个通透,斩灭一切挡在眼前的事物!

    许久的蓄势,等待的就是这一刻。

    离青阳此时别无他念,全身心意便是要斩开那隐匿于空中的天门,要将天门中的人一剑斩杀!

    微微抬起左手,因为左手持剑,练的也是左手剑,于是全部的剑意都凝聚在手中的赤血剑上,气息达到了极其恐怖的程度。

    “大梦一剑!”离青阳怒发冲冠,脸色有些发白,“给我,开!!!”

    终于,这一剑还是斩出,剑锋下绽出一道红色匹练,化成一道无可匹敌的红色剑气!

    随后这道红色匹练之后一股更加恐怖的气息散发而出,因为那是万千剑气的诞生,密密麻麻的剑气前后组成了一柄血色巨剑。这柄剑气随那天地大势,尽都融入那道红色匹练之中!

    眨眼间,红色匹练便化成了一条红色的剑气长河,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直直冲入那恐怖的黑云密布之中,划过长空留下了一道无法消除的空痕。

    似乎在这一剑之下,连虚空都给斩碎,连天地都无法承受这一剑之威。

    整座云山都开始震动起来,无数的武林中人都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他们的佩剑更是颤抖的无比癫狂,已经无法掌控。

    空中的电闪雷鸣更加的狂暴起来,轰隆之声连贯于耳,好似天地的惨叫,如同这一剑斩入了它们的命脉一样。

    这般奇异的场景仅仅持续了五秒钟的时间,五秒之后空中的乌云骤然间消失,疯狂闪烁的雷电也瞬间没了声息,云山也不再震动,一切都平静下来。

    而在这一刻,在场所有人都感觉自己似乎做了一场梦,摸不着抓不住,好像相隔千年,又好像转瞬之间。

    逐渐从梦幻中离开之后,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空中。

    在望向空中的那一刻,他们尽皆瞠目结舌,荡魂摄魄。

    因为在那似乎遥远却又近在咫尺的天穹之中,已经不知何时出现一座古朴的大门,静静的矗立在云雾之中,日光之下。

    大门两旁有两根巨大的玉柱如同擎天之柱一般,左边上面雕刻缠绕着金鳞耀日赤须龙,右边上面雕刻缠绕着彩羽凌空丹顶凤。

    门中看不见任何东西,只能看见那金光万道,滚滚红霓,瑞气千条,紫雾朦胧。

    这一刻,所有人都呆了。

    天门,开!

第八章:星空璀璨

    天门,谓北极紫微宫是也。

    北极紫微宫在道家中又被称之为中天北极紫微太皇大帝所居之所,乃帝王之门。

    无论是离青阳,还是各大门派掌门、长老,包括遍布云山上下的江湖人士,他们都从未见过天门。

    这从来都是在传说中的神秘之所,今日出现在众人眼前,真叫人无法置信,这天地间居然真有此神秘所在。

    难道跨过这道门,真的能够羽化飞升,登极成仙?

    数百年来,只有两位经天纬地之天才打开了这传说中的天门,而今日再又添一员!

    望着凌空而立,站在天门前的离青阳,众人眼中有着说不出的震撼和崇拜。

    武林中人,都在追求各种武林秘籍,神兵利器,为了破四境,成三道,成就绝世高手。

    这已是他们的最终梦想,但殊不知真的绝世高手,他们所追求的早已不是民间利益,而是真正的破镜。

    天门出现,这是众人亲眼目睹的,做不得假,这就说明离青阳真正的走在了许多人的前面。

    其实在暗中,有着无数的隐世高人也在默默观察着,当天门真的出现在世人眼前之时,没人知道他们心里作何感想。

    真正的绝世高手,都是隐而不露,追求那武学的最高境界,很少出现在世人面前。

    离青阳也是这几年才骤然出现在江湖之上,主要原因便是剑道遇到瓶颈,想要更进一步。

    相比于所有人的震撼不同,只有离青阳自己清楚,这一步果然太难,难倒了无数的绝世天才。

    别看他现在看似状态不错,可刚才那一剑却已经用出了他所有的精气神,现在这一刻他早已是强弩之末。

    而且,天门其实并非真正的开启,而是属于半开的状态。

    不过却是被离青阳真正的从虚空中斩了出来,露出了它那绝世的姿态。

    只可惜,并不能维持多久,而离青阳并不能真正的踏入其中,现在的他能否继续的活下去,也是一个问题。

    天门的出现,那剧烈的压迫噶无时无刻不在冲击着离青阳的心脉,他知道想要踏入这个门,太难。

    但那又怎样?这世间,能逼出天门的又有几人?

    离青阳从不认为自己是天才,反而他的天赋其实并不好,和那些真正的绝世天才比要差了不止一筹。

    但今天站在这里的是他,一剑开天门的也是他!

    天赋和努力,向来不成正比。

    他练一年的剑,不如那些天才练一个月得到的成就高。

    但没关系,笨鸟先飞这一直是离青阳的信念。

    既然他活了下来,那就不能白活。

    望着面前耀耀生辉的天门,离青阳笑的很张狂,今天不论是生是死,我也要试试。

    这半开的门,也足够了!

    一剑在手,天下何事不可为?

    踏入天门,够了。

    于是原本内力已空,而导致面色苍白的离青阳,脸色居然再度红润起来,周身也的衣袍也再度鼓荡起来。

    这说明他的内力居然又再度充满全身,当然并非他的功力真可以瞬间回复,否则他早已经天下无敌。

    而是他真的开始拼命了,不死不休。

    顶着无尽的压力,离青阳浑身都在颤抖,整个人就像是一柄朝天而立的剑锋,然后缓缓向前踏出一只脚,内力的激荡声已然是雷声阵阵,轰隆作响。

    在众人的睹目中,安静的天门中突然散发出一股极其强烈的光芒,瞬间照射在所有人的眼中,造成了短暂的失明。

    数秒钟之后,当众人的视线恢复之时,空中早已没有了天门的踪迹。

    而如同剑仙般凌空而立的离青阳,也消失不见。

    九月初九,云山之巅。

    剑魔离青阳,一剑,开天门!

    这件事早已成为了传说,成为了无数江湖人士口中相互传递的话题。

    而剑魔的威望,早已经超越了剑神洛九千,成为众人心目中最强的剑客。

    只是那天之后,离青阳却离奇的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中,并且再也没有出现。

    如今一年已经过去,也丝毫没有离青阳的消息。

    而更多的人则是愿意相信,离青阳是越过天门,羽化成仙了。

    但具体究竟如何,也没人能说个大概。

    而就在同一天,秦大帝秦归海宣布闭死关,不破境不出关,传皇位与大皇子秦王权。

    这可谓是彻底的震撼了整个天下人,秦归海居然放弃了皇帝的高位,选择闭死关!

    没人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但他的举动,却是彻底带动了整个江湖练武修炼的狂潮。

    剑魔开天门,秦帝闭死关,随后更有无数的大人物宣布闭关修炼,使得江湖愈发沸腾起来。

    引起了一度的练武狂潮,大秦本就是以武为尊,此后更是狂热起来。

    无数年轻的天之骄子也接踵而至,出现在江湖之中,行侠仗义。

    整个江湖,因为离青阳和秦归海两人彻底的动荡了起来。

    只可惜了一直等待在寒山的顾晚风,却再也没能等到这个邋遢的老酒鬼。

    他可不管这个江湖如何,他只在乎老酒鬼能不能回来继续喝酒打屁了。

    在这渺无人烟的寒山之地,顾晚风仅靠着最后的干粮撑过了一年。

    老酒鬼始终没有出现,他便离开了这待了整整十七年的地方。

    没有了老酒鬼说话打屁,本就喜爱沉默的顾晚风,整整一年没说过话了。

    他的世界里,只有看书,练剑,然后继续看书,练剑。

    老酒鬼没有回来,这是最糟糕的结局,顾晚风自然难过,他早就将离青阳当成自己的父亲看待了。

    他从来没有下过山,自然也没有接触过人,唯一接触的只有老酒鬼。

    除了老酒鬼的那些藏书,他没事还会和自己聊一些江湖过往,倒也知道了一些人物,一些事迹。

    包括他的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当年的风花雪月,说起来的时候可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而且还有炫耀的意思,他脸皮可比那城墙还厚。

    当初为了一个风月女子,他也曾横眉竖剑,盛气凌人。也曾夺人所爱,风流倜傥。

    离青阳年轻时候算的上是一代天骄,和现在的邋里邋遢可极为不同。

    类似于这种故事,顾晚风十几年来几乎没有听过重复,这说明离青阳的过往的确很丰富。

    他问什么,离青阳都能够回答,但独独对自己的身份和家人只字不提。直到现在,顾晚风也只知道,自己是个汉国人。

    除此之外,他一概不知。

    但家人是否还活着,他还有哪些亲人,老酒鬼从来不会回答。

    一遇到这个问题就逃避,直到最后顾晚风也放弃了,老酒鬼虽然话多,但嘴却实在是严。

    现在老酒鬼不在了,山上也没有存粮了,顾晚风也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要说他不想离开那是放屁,在这个鬼地方带了整整十七年,再让他待下去,恐怕也得疯了。

    于是少年穿着略微泛白的青衣,带着一件换洗衣裳,拎着一柄锈剑,别着陈旧酒壶,彻底的离开了这里。

    少年走了很远的路,从天亮走到天黑,再从天黑走到天亮,直到下一个月亮出来的时候,顾晚风才总算走出这天寒山脉,看见一个小镇。

    对小镇的第一眼感觉,就是很破旧,很多房屋都是由泥巴堆砌而成,外围的黄土院墙都比较低矮,顾晚风觉得孩童都能轻松的跳过去。

    当然,这里再破旧,也比自己住的茅屋要好。不过那整日摇摇欲坠的茅屋,却也坚持了许多年。

    望了望天空,此时天色已晚,星空璀璨。少年迈着脚步,走进了小镇。

第九章:我从山上来

    夜空中弦月如钩,几许繁星闪烁着冷芒。

    静谧的小镇没有丝毫声音,也没有一丝灯火。洁白的寒雪静静铺垫地面,如同铺了一面雪白地毯。

    少年踏步迈入小镇之后,似乎和他想象中的不同,没有书中繁华的景象,更没有人。

    这里的破旧倒像是个遗弃的村庄,但相比于村庄又要更大一些。

    顾晚风继续往里走去,依旧没看见一个人。

    此时天已经很晚了,可能人们都已经睡觉了吧。

    只是自己该睡在哪呢?而且顾晚风已经感觉有点饿了,包裹中的干粮却吃完了。

    这让顾晚风有点头痛,解决不了吃饭,这是个很大的问题。

    老酒鬼一直说,能用剑解决的都不是事。但吃饭用剑可解决不了,这是大事,弄不好会被饿死的。

    顾晚风觉得自己还有大把的未来,可不能被饿死。只是这种偏僻的地方,就算顾晚风想去打个野味都没有。

    到底该如何是好?

    不知所措的顾晚风有些无奈,却也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算了,找个墙角凑合一晚罢了,其余的明天再说。

    既然不知道怎么办,想也想不出来,倒不如先睡一觉。有什么问题,醒来再说,船到桥头自然直。

    虽说这里温度依然很冷,但和天寒山脉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可以说已经升温了很多。

    天寒山脉的寒冷寻常人是根本接受不了的,更别说居住了。而小镇的温度虽冷,但却令人能够接受。

    所以对于顾晚风这种早已习惯了寒冷的人来说,在这点温度下睡觉是完全不在话下的。

    赶了两天的路,少年已经很累了,也顾不得脏,随意挥了挥地上的灰尘,便往地上一坐,靠着泥墙困意就席卷而来,天为被,地为床,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顾晚风来到小镇的时辰,已经是亥时了,将近夜晚十一点钟,小镇上的人早已进入梦乡了,他们可没有熬夜的习惯。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已经深刻的印入小镇百姓的生活之中。

    刘老二在小镇开着一家小饭馆,也是小镇唯一的一家饭馆,邻里之间关系都很和睦,他们日子过的也算惬意。

    今天的刘老二从饭馆带着女儿刘杜鹃去老李家串门,一聊就是两个时层,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

    小镇很偏僻,住的人并不多,没有打更的,路上显得很是安静。

    不过刘老二和杜鹃都不会感到害怕,因为小镇的每一个夜晚都是如此,只有晚风轻轻拂过,麻雀轻轻叽叫的声音。

    刘杜鹃稚嫩的脸上透漏着一丝好奇和憧憬道:“爹爹,李叔今天说的那些江湖故事,都是真的吗?”

    刘老二轻笑道:“老李说的故事也是他从说书人那听来的,真假你爹我可不知道。”

    刘杜鹃显然有些失望,嘟着嘴道:“唔……那些江湖人士真有那么厉害吗?真想去见识见识。”

    刘老二敲了敲杜鹃的脑袋道:“小女孩家家,整天想着那些江湖琐事干嘛?难不成你还想出去打打杀杀?”

    刘杜鹃不服气道:“难道女孩子就不能行侠仗义了吗?只能怪咱们小镇这么偏僻,都没有来过大侠。”

    刘老二无奈的说道:“咱们边镇这么偏僻,朝廷都懒得来搭理咱们,那些大侠更不会来这种穷乡僻壤。你呀,要是真想见识见识,下次爹去云城的时候,带上你。不过先说好,你可不许乱来,那里的情况不比边镇。那些人啊,瞧不起咱们穷人,不好说话。”

    刘杜鹃喜道:“放心吧爹,我不会乱来的,咱们说好了,下次一定要带我去。”

    刘老二宠溺的笑道:“爹还能骗你吗?走吧,赶紧回家休息,明天还要早起。”

    边镇作为最北边的小镇,算是半个被遗弃的镇落,连朝廷有些时候都会遗忘了这个地方。

    他们这里没有什么资源,加上温度寒冷,靠近天寒山脉,没人愿意远离中原,来到这里居住。

    要知道,中原才是真正富饶的地方。

    所以很多边镇的老居民们,最后也有很多受不了孤寂,离开了这里。

    如今还居住在这的,都是舍不得走的,对家乡有留恋情怀的。

    刘杜鹃和其他许多年轻人一样,到了悸动的年纪之后,听了老李说的那些江湖侠士的故事,便有了对外界的憧憬和向往。

    牵着杜鹃,刘老二加快了回家的步伐。小镇的夜晚没有灯火,但在月光的照射下却并不显得太过黑暗。

    待了数十年的地方,自然是轻车熟路,虽然小镇的弯巷很多,却难不倒刘老二。

    当他来到家门院外的时候,突然借着月光的微芒,似乎看见角落里有着什么东西。

    刘老二心里有点怵,但想着边镇这些年也并未有什么灵异事件发生,便壮着胆朝墙角走去。

    刘杜鹃奇怪老爹的举动,疑惑道:“爹爹,门在这边……”

    刘老二冲着她摇了摇手,示意杜鹃不要说话,蹑手蹑脚的朝着顾晚风睡觉之地走去。

    靠近之后他才松了口气,原来是一个面相稚嫩的少年,正靠在墙角里睡觉。

    在月光和星光的照耀下,显得熠熠生辉。嘴角微翘的顾晚风,看来是睡的很香。

    不过倒是面生的紧,小镇里的每家每户,刘老二可都熟络的很,见面都要聊上两句。

    但从未听说哪家有这等俊俏的少年,而且还睡在这里,身上连个盖的都没有。

    其实顾晚风长相并非很俊俏,但却胜在清秀,因为常年待在寒冷之地,没有太阳,皮肤很是白嫩。

    所谓一白遮百丑,而顾晚风本身就很清秀,相映衬之下就显得俊俏了些。

    小镇里都是劳作的农民,每家的孩子从小就是耕田种地,哪怕在太阳不毒的北边也晒得皮肤黝黑,哪里见过这般皮肤的少年。

    虽然好奇,刘老二却深刻发扬了农民朴素单纯的心思,见到少年睡在这里,他自然是不忍心,便准备将其叫醒,让他在自家留宿一晚。

    这时刘杜鹃也走上前来,看到躺在地上熟睡的顾晚风,一时呆了呆,好俊俏的少年。

    随后她更是微红着脸,轻捂着嘴小声道:“爹爹,他是谁?”

    刘老二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他是谁。”

    刘杜鹃瞪着大眼睛问道:“那怎么办?他睡在院外,不会冻着吗?”

    刘老二道:“把他叫醒吧,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这么睡着肯定会生病。就让他去家里,留宿一晚吧。”

    刘杜鹃点点头道:“好的爹爹。”

    带着好奇的心思,刘杜鹃走到顾晚风的身边,更加近距离的观察这俊俏少年,脸色有些发烫了。

    不由在心里想着:这少年真好看呀,皮肤怕是比我还好吧?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边镇都是穷人,所以干活做事也要比旁人更早一些。

    刘杜鹃的皮肤虽不黑,但也不白,比较中庸,长得倒是很清秀,在小镇是比较出名的女儿家,扎着一头双丫髻,充满着少女的朝气。

    “喂,醒醒……”

    刘杜鹃弯下身子,脸微微靠近了顾晚风,轻轻推搡了一下顾晚风,声音说的也很柔,如同春风拂过,透彻心扉。

    顾晚风的睡眠很浅,不过却睡的很香。被刘杜鹃轻轻一推,便醒了过来,睡眼惺忪的看着近在咫尺的少女。

    两人大眼瞪小眼,持续了三秒钟的时间,刘杜鹃才像一只被惊的小鸟,连忙往后跳开。

    顾晚风连忙站起身来,第一时间拿起锈剑,随后抚了抚身上的灰尘,看着刘老二和他身后好奇探头的刘杜鹃,有些生涩的说道:“你……你们好……”

    这两人是顾晚风十数年来,除离青阳之外看见唯二的人。

    唯一的,便是那微红着脸颊,充满好奇和朝气的刘杜鹃,花一样鲜嫩的少女。

    若非顾晚风没见过杜鹃花,否则定要感叹少女果真如同那杜鹃花。

    刘老二没读过几年书,只懂得一些基本的知识,但也比很多人强了许多了。

    他曾经有幸在云城见过一次杜鹃花,果真是赏心悦目,令人心旷神怡,从此他便在内心记下杜鹃花这个名字。

    当有了刘杜鹃之后,便也希望自己闺女能如同杜鹃花一样,鲜艳盛开,所以取名杜鹃。

    刘老二走上前来,正面看着顾晚风,也看见他手中握着的一柄剑,有些迟疑的问道:“少侠……你是何人?为何会睡在老儿的院门外?”

    老李在说书人那听过的故事,他刘老二也听过,云城经常会有仗剑的侠客行走江湖,就如同面前的这位少年。

    虽然他手中的剑和身上的穿着都有些破旧,面色看起来也很是稚嫩,但毕竟手中持剑,令他有些忌惮。

    顾晚风没有和外人交流的经验,但也必须尝试着交流。

    他读过很多书,但他也明白,不仅要读万卷书,还要走万里路。书中能教人交际方式,但如何交际还需自己体验。

    对刘老二的问题,顾晚风很诚恳的回答道:“伯父好,在下顾晚风,我从山上来。初来乍到,没有地方休息,只能随便找个地方凑合一晚。打扰了伯父,实在不好意思。”

    刘老二听了摆摆手,而是很诧异的问道:“这个不碍事,但你是从山上来的?离这最近的,只有天寒山了。”

    顾晚风认真点头道:“是的伯父,我正是从天寒山下来的。赶了有两天的路,才来到这里。”

第十章:世间有风骨

    众所周知,天寒山脉一年四季处于严寒之中,常年冰雪覆盖,温度极低,常人根本难以生存。

    所以刘老二觉得很是天方夜谭,不敢置信的问道:“少侠,你难道以前真就住在天寒山脉之中?那里可是绝地啊!”

    顾晚风依旧认真点头道:“是的伯父,我在那住了十七年。”

    刘老二还没说话,刘杜鹃便抢着道:“天寒山脉那么冷的地方,我可没听说有谁能在那生存的,你又是怎么活下来的?”

    不论是刘老二,还是刘杜鹃,他们都是朴素善良的农民,远离暴乱,过着最平凡的日子。在这个被遗弃的小镇上,始终保持着最纯真的本性。

    所以对顾晚风的话,他们都毫无保留的相信了,并不觉得顾晚风会欺骗他们。

    同样,顾晚风也的确不会欺骗他们。

    顾晚风对于他们的疑问,只能摇头回答道:“可能是体质原因吧,从我有意识开始,就生活在山中了。我一直和老酒……我师父生活在一起,不过如今我师父不知去向,我也只能下山了。”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没有任何假话。

    看着顾晚风那诚挚的眼神,刘老二点了点头道:“虽然我没读过几年书,但我也知道,这世上奇异的事情最多,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能在天寒山脉活下来虽然很奇怪,但也并非不可能。既然如此,少侠也别睡在外面了,天挺冷的,就先在我这里住一晚吧。明天之后,何去何从你再自己考虑。”

    顾晚风一听有地方住了,便开心也感谢道:“那就多谢老伯了,叨扰了。”

    刘老二看着顾晚风的模样就感到亲切,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如沐春风吧。

    毕竟顾晚风的模样的确令人讨喜,他便笑道:“我叫刘老二,以后,你就叫我二叔吧,亲切。大家都这么叫我。”

    顾晚风点头道:“好的二叔。”

    刘杜鹃也开口说道:“我叫刘杜鹃,杜鹃花的杜鹃,记住了吗?”

    顾晚风点头:“记住了,姑娘叫刘杜鹃,杜鹃花的杜鹃。”

    刘杜鹃开心的笑道:“记住就好。对了,顾晚风,你是不是江湖侠士?”

    顾晚风一愣,随即摇头道:“我不是。”

    刘杜鹃有些失望的说道:“那你拿着剑干嘛,我以为你是李叔口中的那些江湖侠士呢。听说他们都是仗剑行走江湖,可威风了。”

    顾晚风看了看手中的锈剑,笑道:“我的确不是侠士,我只是一个剑客,一个练剑的剑客。”

    刘杜鹃是认准了侠士,至于剑客是何物,她可没听李叔说过,所以她也没有上心,失望的说道:“唔……算了,既然不是侠士那就算了。”

    顾晚风耸了耸肩,也不知道作何回答。

    江湖侠士?离青阳说过,书中也看过。

    这些侠士可以是剑客,也可以是普通人,可以是书生秀才,也可以是王佐士兵。

    不惜身,不惜财,做常人所不敢做之事。

    上忧国,下忧民。见义勇为,道铲不平,都是侠士。

    只要有着一颗向善的心,一颗敢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心,便都可称之为侠士。

    顾晚风知道,自己还没去过江湖,也没见过江湖,还算不得侠士。但他同样知道,自己是一个剑客,一个堂堂正正的剑客。当然,也能算个书生,毕竟他是真正寒窗苦读十数年。

    随着刘老二和刘杜鹃的脚步,走进了这黄泥搭起的低矮围墙内,进入屋内。

    刘老二家里很朴素,地方也不大,但也有一间空房给顾晚风休息,这件房也是平时邻里之间来做客用的,今晚就让顾晚风住下了。

    至于刘老二的妻子刘婶,听他说已经早早休息了。

    顾晚风也不敢有太大动静,蹑手蹑脚的更衣上床,床虽不大但足够顾晚风作息了。

    躺上床没多久,顾晚风困意便又席卷而来,很快沉入梦乡。

    此时屋外晚风轻抚,夜色微凉。

    大秦灭四国,归一统,如今已有十三年的时间。

    不过秦归海此人打仗是好手,可真当了皇帝,治国却是一塌糊涂。

    他本人崇尚武力,便以武治国,反而将文人地位弄得低下。

    不论什么事情,皆是以武力镇压,不服者便杀。

    可以说,把杀伐果断同样的放进了治国之中。

    虽然他依旧执行了大宋时期的科举制度,但科举却也分为文科、武科。

    两科之争,完全不在一个等级。因为秦大帝崇尚武力,那么武科的地位自然要比文科高上许多。

    穷学文,富学武,平凡人是接触不到武功的,而且练武需要药膳,需要很多食物来配合,更需要武功秘籍,内功心法。

    除非天生根骨好,这样才能有加入江湖门派的机会。

    而只有根骨极佳的天才,才能加入江湖中的五大门派,成为外门弟子。

    所以练武,对穷人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他们连温饱都做不到,又哪有多余的资金用来练武。

    唯一的出路便是寒窗苦读,期待能从科举进入朝廷,堪任大用。

    可惜,如今的文举人和武举人的地位差距太大。哪怕中榜,却依旧不会获得重用。

    文人的地位,在秦朝算是越来越低。哪怕是那些大儒和大学士们,对此也毫无办法。

    秦大帝是何人?杀伐果断,意志坚定的人。有大毅力、大恐怖,倒也不是没有学士提出抗议。

    但结局和当初秦归海对待武林中人的态度并无不同,读书人大多数都有风骨,但秦归海最不信的就是风骨。

    若说世间有风骨,秦归海便要斩断这世间一切风骨。

    他不允许任何人在他面前有风骨之说,因为他认为风骨便是反骨,极其偏执。

    霸道、杀伐、果断、狠辣这些无一不展现在秦归海的身上,也因为如此他才能练就破海刀法,统一五国完成壮举。

    他虽然还没做出焚书坑儒这等大恐怖的事情,但如若这些读书人依旧继续反抗,秦归海也未必不会这般选择。

    所以最后这些读书人也放弃和秦归海的理论抗议,默认接受了这个事实。

    毕竟读书人大多数不会武,只是文人,风骨再高,脊梁再挺,都不如一刀锋利。

    当代大儒宋之傅乃是真正顶天立地的读书人,学习儒家之道,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

    何为大儒?通则一天下,穷则独立贵名,天不能死,地不能埋,桀跖之世不能污。

    要说这世上有风骨之人,大儒宋之傅必是其中之一。

    可就算如此,他反对秦归海以武治国的时候,秦归海依旧不留情面。

    先是罢免了宋之傅的太师职位,随后又是欲将其赶出国都汴梁。

    宋之傅毕竟是大儒,是读书人的标志和方向,他不能低头也不会低头。

    于是他手持佩剑,身穿儒服,站在汴京的皇城之下,以死相谏。

    最终秦归海依旧没能改变心意,反而是让宋之傅自刎在了皇城之下。

    那一天,全国读书人放声大哭,大儒逝世本就是读书人的大憾,更何况还是被逼自刎而死。

    可以说,秦归海做的总总事迹,都是属于他的决断,没人能够改变他的决定。

    虽说他也恢复了寒门科举,也同意创建了许多寒门学院,但秦归海心中真正崇尚的依旧是武力。

    如果没有武力,他也不会一统江山,创建了当今的大秦帝国。

    只能说,单单以武治国这方面,算是本末倒置了。武是立国之本没错,可完全用武力去镇压,真的能够令人折服吗?

    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大势,也是大道理。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百姓遭到朝廷的压迫,不能真正的安居乐业,生活在水深火热和担惊受怕之中,早晚会出问题。

    可惜秦归海不懂,或者他也许懂,但却依旧执着的认为武力能镇压一切反抗。

    毕竟文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而外患则是不停的骚扰着大秦的边疆地带,战乱从未停止。

    统一的,不过是中原大陆罢了。

    是好是坏如今无人知晓,压迫和反抗短时间内被压了下来,却也成为了一个暗中的刺。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这根刺就能彻底的扎破大秦的现状。

第十一章:无他,唯熟练尔

    相比于外界的水深火热,尔虞我诈,边镇的状态却要好上太多。

    这里是被大秦遗弃的小镇,在大秦的最边缘地带,根本无人问津。

    住在这里的,都是小镇土生土长的百姓。

    有些人待不下去便离开了,能待下去的也就继续待着,过着平凡的生活。

    平凡的生活并没什么不好,人生的选择有很多,平凡和伟大不过一念之间。

    顾晚风平生第一次离开天寒山脉,边镇是他来的第一个小镇,而刘老二和刘杜鹃也是他唯二见过的人。

    这一晚在刘老二家睡的很香,哪怕他一直睡的都很香。

    老酒鬼说过,睡觉是人生最舒适的时候。而睡觉的时候,也最适合修行。

    当人体沉寂下来,呼吸会变得均匀,内脏会变得安稳,全身的筋脉骨骼都会松懈下来,放松下来。

    而在这一刻运转功法,是能够增强体质的。睡的越香,效果越好。

    所以顾晚风每天睡的都很香,而且睡眠很浅。睡眠很浅,同样是顾晚风修行的方式。

    江湖险恶这四个字深刻的印在顾晚风的脑子里,不是他亲眼见识过,而是老酒鬼说的次数太多太多,多到他根本数不过来。

    离青阳还特意在顾晚风睡觉之际,去训练他睡眠时预防危险的能力,要时刻防备着意外的发生。

    最开始的那段时间,顾晚风想想都觉得可怕。

    因为离青阳是真的够狠,如果他躲不开,是真的会受伤!

    而且受伤程度,还是看他自己的反应程度。

    按照离青阳的说法,如果下手不真,没有真正的威胁,是没有作用的。只有真正的危险,才能激发人最深处的反应。

    可以说是魔鬼训练了,哪怕他现在想起都觉得惊惧。

    毕竟在睡觉的时候,人的精神是最放松的时刻。可当突然危险来临的时候,那种感觉是无法描述的。

    当天色刚要微亮的时候,顾晚风就从睡眠中苏醒过来。

    与此同时,镇里百姓家养的公鸡也开始打鸣。

    顾晚风醒来的时间,比公鸡打鸣的时间还要早上一些。

    闻鸡起舞的典籍他当然从书中看过,但却从没试过,因为寒山上并没有公鸡,公鸡也活不下去。

    所以这也是顾晚风第一次意义上的闻鸡起舞,不过舞要改成武,或者剑更加贴切。

    起这么早,他当然不是为了听鸡鸣,而是起来练武的。

    这是他十年如一日养成的习惯,早起早睡这种作息时间他早已经习惯。

    虽然天寒山脉并无阳光照耀,但天色明暗还是极其明确的。

    从屋中悄然来到院外,没有发出动静,为的也是不影响刘老二一家的休息。

    读书的作用在此刻发挥的淋漓尽致,顾晚风缺少和人交流的经验,但在行事上却有极其明确的方向。

    言行举止中的言行,便是要从人和人的交流中去学习,去积累。这便不是读书,能够学到的了。

    来到泥巴围成的小院内,顾晚风从右手那外形古朴,锈迹斑斑的剑鞘中抽出了锈剑,剑名不争。

    此剑身长三尺三寸,重七斤七两,分毫不差。

    不争的名字是顾晚风给它取的,意欲位: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这倒是符合顾晚风如今的心态,不争不抢不贪不求。

    争的起始是**,是永无止境的**。

    老子说过,无欲则刚。有欲而为,是有为。而无为却并不是无作为,而是无欲而为。

    顾晚风没什么**,也没太大的需求。对如今的他而言,有一碗粥喝,有一卧榻处,再有一把剑,足矣。

    这把剑上满是年久生锈的斑驳纹理,并且看起来丝毫没有锋利的感觉。甚至看起来,都不像是能杀人的剑。

    剑不能杀人,还能称为剑吗?哪怕是个装饰品,也不会用锈迹斑斑的破剑来做装饰。

    看起来是百无一用,但顾晚风却很喜爱它,并且也并不觉得不争剑迟钝。

    他没用剑来杀人,也没用剑削铁,只是用来练剑。所以是否削铁如泥,是否吹毛断发,并不重要。

    有些东西,在有些人的手中是发挥不了作用的,因为他境界不够。

    可有些东西,在有些人的手里,却能够发挥出极大的作用,哪怕它迟钝无锋。

    顾晚风是剑客,而它是剑,这就足够了,也已经不需要其他的理由。

    右手持剑鞘,左手将不争剑拔了出来,拿在手中。

    他修炼的是左手剑,而不是江湖上盛传的右手剑,两者之间完全不同。

    左手剑和右手剑所有的一切招式,都是反向。如镜像一般,很难抵挡。

    当然左手剑练成的难度,要比右手剑高上很多。

    顾晚风斜手持剑,立在庭院白雪中。

    早上的清风拂过黑发,太阳的第一缕阳光也终于洒落在大地,毫无保留的释放出来。

    朝阳代表着希望,代表着新的一天正式开始。

    阳光洒落在顾晚风的身上,带出一道斜影,也带来一股暖洋洋的感觉。

    这种温暖是在天寒山脉上感受不到的,而这也是顾晚风第一次,真正的感受到阳光的照射。

    在阳光下的温暖下,顾晚风的心境又有些变化,随后便开始练剑了。

    他的动作非常简单,可以说是三岁儿童都能做到的动作。

    仅仅是拿着剑,然后缓慢的往前方划出,过程非常慢,简直比年迈之人的速度还慢上许多。

    寻常人是看不出此间的内容,顾晚风练剑自然不会是乱来。

    只要认真仔细看,便能看出,顾晚风整个左肢的力量全部凝聚在手中的剑上。

    他挥剑的速度虽然慢,但却非常的稳,根本看不到一丝的晃动。这种稳已经匪夷所思,因为不论你的力量再精准,都会有晃动的痕迹。

    但顾晚风没有,一丝都没有,极其的稳固。

    要知道,寻常的挥剑再简单不过,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到。

    可真要将全身的力量灌注在一个点上,并且做到速度放慢,一丝不苟,这就太难了。

    顾晚风就是这样,一次一次缓慢的挥出锈剑,收回剑鞘,再抽出、挥出、收回。

    他就像是一个机械,在重复着做一件极其枯燥的事情,可顾晚风知道自己是甘之如饴。

    这是他每日的练剑方式,从三岁拿剑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从未停止过。

    挥剑是基础功,每一个练剑的人都要学会挥剑。因为只有挥剑的那一刻,才是剑最强的时候。

    盾才是用来防守的,而剑是用来进攻的。

    顾晚风深刻知道挥剑的作用性,所以他从来不敢懈怠。

    练剑就是他如今的全部,他喜欢剑,也喜欢练剑,所以不会觉得枯燥。哪怕是这种,最无聊也最简单的招式。

    要知道,他当初三岁开始拿剑,可十三岁的时候才真正学习剑术。

    而这十年,他重复的就只有这一个动作。离青阳告诉他的,也只有一点:打好基础。

    如何才能打好基础离青阳不懂,因为他自己的基础也不是最牢固的。

    顾晚风也不懂,离青阳都不懂他一个连山都没下过的少年又怎么能懂。

    既然不懂,那就练。多练,总归是能牢固的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顾晚风感悟很深,十年如一日的拔剑、挥剑,让他将这个动作已经完全的融入了自己的生活。

    就像吃饭睡觉走路呼吸一样自然,这已经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要论基础的牢固性,哪怕顾晚风不是江湖中最强的,也必然是之一。

    很少有人,会用整整十年的时间,仅仅为了打牢基础。

    人类最强大的也是最恐怖的,那便是适应能力。

    一旦习惯适应了某件事情,做起来就是悠然自得,水到渠成。

    所以离青阳才会说顾晚风最恐怖的不是剑道天赋,而是他的耐心。

    为了剑道基础,顾晚风真正有耐心用十年的磨练将其做到最为牢固的地步,是真正的坚持不懈。

    世间没有捷径可走,真想要牢固基础。

    无他,唯熟练尔。

第十二章:一剑刺向太阳

    平凡和伟大的差距在哪,这始终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伟大的人其实也平凡,因为心系天下,胸怀宽广,所以伟大。

    平凡的人也伟大,一方福田,皆在方寸。种得一方田地,养得一方平安。

    没有平凡的经历,就不能产生伟大的成就,只有却身处地的感受平凡,才能走向真正的伟大。

    古圣人庄子曾曰:“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

    他拒绝了楚王使大夫的邀请,宁愿放弃做楚国的宰相,而只愿做个平凡人。

    很多人不能理解,宰相这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庄子为何会拒绝。

    这就是世人与庄子的差别,能够坚守住自己的内心。

    庄子曾把自己比喻为一棵树,一棵坚守自己心灵的树。

    而只有做个平凡人,才能真正坚守自己的心灵。如果他当上宰相,便不再平凡,那他还能做一棵坚守心灵的树吗?

    对于伟大平凡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法,而是在于行事,也在于内心。

    大智若愚便是如此,平凡的生活中能够拥有足够的时间来三省吾身,使自己能够拥有锐利的眼光和更加睿智的头脑。

    生活的本质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消耗,没有足够的自我来维持漫长的生活,就会很快厌倦生活。

    尤其是那种日复一日的生活,你会觉得每一个微笑,每一个手势都似曾相识。

    你遇见的每一件事好像都曾见过,生活成了无聊的循环,每一天都是前一天的重复,无穷漫长。

    但如果有了足够的自我,你会发现一切都不同了。

    我们没有办法决定自己在哪里出生,也不能决定谁会离开,谁能留下,甚至能做的决定很少很少。

    当时代的车轮碾过,谁都无法螳臂当车,但每个人做出自己的选择尚有腾挪的余地,可以为自己作出选择。

    顾晚风就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也一直过着很平凡的生活。他没想过成为伟大的人,因为伟大需要放弃很多。

    他只想就像现在这样平凡着,练剑看书,然后走出去看看,看看这个偌大的天下。

    书中的世界太大,也太神奇,描绘的事物令顾晚风一直都很向往,但他知道自己还没能力下山之前,却也不会高瞻远瞩。

    所以顾晚风一直在努力充实自己,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些事情,不亲眼看看,总归是一个遗憾。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皆有才能组成真正的人生。

    这十几年来,他从来的生活都是极其单调,连色彩都是单调的极致,白色的世界给人带来的感觉只有寒冷。

    没感受过阳光的人,永远不知道阳光有多温暖。哪怕书中描写的再完美,依然不知道。

    如今他下山了,当真正站在朝阳下练剑的时候,顾晚风感到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希望和未来。

    每天的朝阳,代表着是无尽的希望,代表着新的开始。

    一瞬间内,顾晚风感觉自己停滞许久的剑术居然又有了些许的提升,心境的改变让他的剑术也变得更加圆润。

    虽然现在的提升还小,但他相信持之以恒会将这细微的改变彻底的扩大起来。

    挥剑的速度依旧很慢,追求极致的稳定,把力量控制到微毫,每一次都是用劲全身的力量。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刺激体内的筋脉和肌肉,把身体的每一寸力量都掌控好。

    兵器,手足之延伸。想要练好兵器,首先要能够掌控好身体的力量,如此才能将手中武器发挥到极致。

    练武不能着急,要讲究水到渠成。就如同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火候到了,功夫就练成了。

    所以顾晚风能用十年的时间打磨基础,练习最基本的肌肉锻炼,拳术和剑术也都是最平凡无奇的。

    可最平凡的,往往也是最难练就的。江湖上的那些绝学武功,无一不是从基础秘籍翻新更改而来的,一切都无法脱离基本。

    真正的打好了基础,才能走的更远。

    顾晚风很钟爱剑法,所以他对剑法的野心很大,他不想只学别人的剑法,而是想终有一天能拥有一个自己独创的剑法。

    创新都是很难的,江湖中武功秘籍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但真正出名的功法却并不多。

    否则也不会总出现为了一本武功秘籍,便闹的整个江湖血雨腥风。

    不知不觉,顾晚风站在这里已经有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很短,但此时的顾晚风早已是满头大汗,甚至连手臂都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人可以偶尔的紧绷身体,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适。但如同一直都保持紧绷的状态,便会很累很累。

    更何况要把力量控制在微毫之中,传递在剑上,再以极其稳定的状态挥出,这对身体的要求是非常之高。

    他每挥出一次剑,都是对自身体质极限的一种挑战。

    此时的朝阳已经不再是刚刚之前那般只有微茫了,如今已经开始变的耀眼,令人无法直视,照耀在整片大陆之上。

    顾晚风一剑再度挥出,更像是刺向太阳。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小镇每家每户都已经深入骨髓的作息时间,所以这个时间大家便都开始起床洗漱,准备劳作了。

    最先从屋里出来的不是刘老二,反而是刘杜鹃这个小姑娘。

    带着丝丝倦意从屋中走出,看着黄泥院内朝着太阳站立的少年,刺眼的阳光令她有些睁不开眼。

    刘杜鹃就这么看着少年,顶着阳光,满头大汗,却依旧孜孜不倦的朝着天空挥出手中之剑,一次又一次。

    不知不觉,她竟有些痴了。

    在她眼中,顾晚风本身就长得清秀,此时专注练剑的模样,又更加在她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象。

    只是挥剑的速度这么慢,能有什么效果呢?而且,看他的样子还很吃力。

    刘杜鹃稍微靠近了一些,好奇道:“顾晚风,你这是在干嘛?是在练武吗?”

    顾晚风没有回头,也没有点头,目光依然专注,回答道:“练剑。”

    刘杜鹃瞪了瞪眼睛,似乎想看出点什么,问道:“可是你这样的速度练剑,有用吗?能练出什么啊?”

    顾晚风回答道:“有用,这是我多年来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练剑方式。”

    刘杜鹃俏丽的点了点头,说道:“哦,那好吧。看你这么累,要不要休息一会儿?”

    顾晚风回答道:“不用,一会就练完了。一日之计在于晨,这一个时辰是最好的时辰。”

    刘杜鹃不懂这些,但也读了点书,知道一些知识,点了点头说道:“那你继续练着,我去做饭。待会让你尝尝我做的粥。”

    顾晚风呼了口气,说道:“那就多谢杜鹃姑娘了。”

    刘杜鹃开心的笑了笑道:“你果然记住了我的名字。以后叫我杜鹃吧,大家都这么叫。”

    顾晚风说道:“好。”

    于是姑娘往隔壁的炉灶走去,开始生火做饭。少年继续练剑,一剑一剑刺向太阳。

    阳光照耀在两人稚嫩的脸上,一个目光坚毅,一个笑面似花。

    如诗如画,令人痴迷,与阳光相伴,以黄泥为景,场景似乎定格在这一刻。

    平凡而耀眼,应该描述的就是这般场景吧。

第十三章:君子不食嗟来之食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生之计在于勤。

    春若不耕,秋无所望。晨若不起,日无所办。少若不勤,老无所归。

    古代圣贤的话语时时刻刻提醒着后人,要勤于自己,勤于劳动。

    清晨的时光转瞬即逝,如若把握不住,便又失去了一天之中最充满希望的一天。

    顾晚风从不会浪费清晨的时光,所以他起的最早,练的最勤。

    而刘老二和妻子刘婶没多久也从屋中走了出来,看到正在院中练剑的少年,打着招呼。

    他们这个小镇,可没见过练武的人。虽说少年练剑的方式有些奇特,但他们一样保持着好奇。

    人们对新鲜的事物总是好奇的,不论老少。

    刘杜鹃做好饭,盛入碗中,然后娇声喊道:“爹娘,顾晚风,吃饭了!”

    刘老二用清水洗了洗脸,笑道:“来啦来啦。晚风啊,来洗洗脸,先吃饭了。”

    刘婶端着盆来到顾晚风的身边,笑道:“小伙子,洗把脸吧,一脸的汗可别累坏了。”

    顾晚风挥出最后一剑,呼出一口气,一脸干净的笑容看着刘婶说道:“谢谢婶婶。”

    用清水洗了洗,将汗从脸上擦去,然后走向屋中。

    刘老二笑看着顾晚风,说道:“晚风,来坐这。尝尝我家丫头的手艺,得有他娘七八成的味道了。”

    顾晚风坐下之后,看着面前的粥,笑道:“我很多年没喝过粥了。当年我记得师父唯一一次带来的粥,被我一口就喝完了,连味道都没尝出来。”

    刘婶点头道:“听你二叔说了,天寒山脉那种地方能活着就不容易了。这些粥,恐怕到那边都得冻住了。”

    刘杜鹃这时也走过来坐下,笑道:“赶紧趁热吃吧,不然一会就凉啦。”

    边镇的天气算是很冷的,毕竟已经是中原最边缘的地区了,很热的东西放一会可能就要凉下来了。

    顾晚风喝了一口粥,一股暖意顺着嗓子一路向下,温暖着全身。有粥的暖意,更有人心的暖意。

    “真好吃。”顾晚风由衷的夸赞道,“我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他不是特意夸赞刘杜鹃,而是他真的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粥。

    倒不是刘杜鹃做的有多么的好吃,而是在山上他除了吃干粮,几乎吃不上别的东西。

    干粮的味道更是不用多说,仅是用来填饱肚子罢了。

    刘杜鹃听到顾晚风的话之后,更是开心的很,说道:“喜欢吃就多吃一点。”

    顾晚风点头道:“好!”

    一顿早饭吃完,顾晚风自然要帮着一起收拾。

    刘老二他们都是心智朴素的农民,见到顾晚风这样朴素的性格,就更加的亲切了。

    农民和富人很难走在一起,因为富人总是眼高手低,而农民却更讲究脚踏实地。

    顾晚风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人,很多时候什么都需要他自己做,没人帮他,老酒鬼整天都很懒,他躺着的时间比他站着的时间多了一倍不止。

    对于勤劳的人,大家都很容易产生好感。

    碗筷都收拾好之后,刘老二走到顾晚风身边来,问道:“晚风啊,你有什么打算?是打算留在边镇,还是继续往里面走?”

    顾晚风摇了摇头,说道:“二叔,我也不知道去哪,现在我是身无分文,总得先想办法先活下来再说。而且,我绝不能在你这白吃白喝。”

    老酒鬼总说很多事都能用剑来解决,可如今吃饭和住宿这个问题顾晚风不知道该怎么用剑解决。

    难道要拿着剑去打家劫舍?当然,以他的能力想要打劫还是轻而易举的,可这不是顾晚风能做出来的事情。

    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人虽穷但志不短。

    白吃白喝肯定不行,去打家劫舍更不行,那和土匪有什么区别,岂不是成为行尸走肉,衣冠禽兽。

    人之所以为人,而非行尸走肉,区别大概正在这里。

    可以说离青阳在很多方面能够影响顾晚风,但在心智方面完全影响不了顾晚风。

    主见这个词汇,随着顾晚风的年纪增长,看的书越多,就越是根深蒂固。

    刘老二想了想,说道:“那你不如先留下来,正好我的小饭馆里缺个打杂的。你先来干着,吃住什么的都在我这。然后每月给你几文钱,不要嫌少就是了。”

    顾晚风想都没想,点头说道:“好,那就多谢二叔了。”

    只要能先活着,干什么都行。顾晚风不是迂腐之人,但如果让他为了吃口饭去打劫,他宁愿饿死。

    既然刘老二需要他帮忙打杂,那自然没理由不答应。都已经包吃包住,哪里还在乎给多少钱。

    刘老二咧嘴笑道:“行,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就叫你小风吧,比较顺嘴。”

    顾晚风没意见,说道:“二叔说了算。”

    小镇不大,每家每户的关系都很好,有不少相互之间都是亲。

    刘老二的小饭馆的确很小,满打满算也只能坐下七八个人,但却是小镇唯一的饭馆。

    他们也不招呼外人,来这里吃饭的都是常客,也都是邻里之间。

    饭馆的饭菜都很便宜,因为这里的饭菜都是自家农田种的,小镇里的人没事就会来这里和刘老二聊聊天。

    他们都没什么文化,聊的也自然都是一些家常。国家大事,江湖琐事,他们也都接触不到。

    跟着刘老二去饭馆的路上,顾晚风认识了很多人,大家都很热情好客。

    见顾晚风是新来到小镇的,都毫无例外的想要邀请顾晚风去他们家里做客。也是推脱再三,才推脱掉。

    刘老二和顾晚风并肩走在一起,笑着说道:“边镇里的人都很好客,而且我们这也很少来外人,他们见到你热情是难免的。”

    顾晚风点头问道:“边镇这边很少会有外人来吗?”

    刘老二回答道:“很少,几乎看不见。我们这已经是大秦最边缘的地带了,可以说什么都没有,自然没人愿意来我们这了。”

    顾晚风却摇头道:“我觉得这里挺好啊,大家都很热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和书中描绘的很像。”

    刘老二笑了笑道:“书中的描述吗?这我还真不懂,其实我们镇里人大多都没什么文化。如果不是前两年来了一个教书先生,恐怕我们这读过书的真没几个。”

    顾晚风诧异道:“以前这里都没有教书先生啊?”

    刘老二叹气道:“是啊,没有先生愿意来这里。读书人大多数身子薄,受不了这里的温度。”

    顾晚风点头道:“原来如此。”

    两人聊着聊着,又遇到一个镇上白发苍苍的老人,看着顾晚风热情的问道:“老二啊,这小伙子是谁呀?”

    刘老二喊了声‘黄老’忙着上前搀扶老人,随后回答老人的问题。

    这是第几个发问的了?具体数字是多少,顾晚风也没特意去记,反正挺多。

    从刘老二家到小饭馆不过一壶茶的功夫,但中途却因为要和镇上的人交流,耽误了不少时间。

    到了小饭馆,刘老二说道:“以后你就在这里打打杂,没事扫扫地、擦擦桌子就行,这平时也没什么忙的。来人了,你就帮我招呼一下,然后上个菜就好。这里啊来的都是熟人,等你稍微熟悉熟悉就好了。”

    顾晚风笑道:“好的二叔。”

    小镇中人都有自家田地,自然都是自己种地做饭。而刘老二之所以开这家小饭馆,也是为了万一哪天有外人来到小镇,也能有个吃饭的地。

    其次呢,也是为了找点事做,除了耕地种田,没事还能在小店和镇上的邻里说说话,聊聊天。

    刘婶就喜欢去种地,来小店多数都是吃饭的点。她说她喜欢站在田地中的那种感觉,很踏实也很舒服。

    虽然这里的温度很冷,但并非是那种万物不生,对田地的耕种影响不大,否则小镇没有粮食来源那就真的活不下去。

    下的寒雪不易融化,却能成为地里麦子的一层棉被,反而帮助小麦进行保温。

    至于那小姑娘刘杜鹃是个静不下的性子,每日喜欢做的就是两边都跑。

    有时去地里,有时来饭馆,时不时也会去听教书先生说会书,同样会和小伙伴们去各处玩耍,惬意活泼的很。

第十四章:庭前看雨落

    围堂屋转,鸡鸭鱼鹅。耕田种稻,织布缝衣。鸡鸣狗吠,鸟叫鸭嚷,一切都运行着最自然的规律。

    没事的时候邻里之间会相互串门,下雨的时候会坐在庭前看雨落风停。

    每个人的生活都充实且平淡,没有浮躁没有喧哗。

    在边镇住下之后,顾晚风很快就融入到小镇的生活中。

    小镇每个人脾气都很好,并且很热情,一个月的时间他就已经认识了许多人,而且相谈甚欢。

    别人热情,顾晚风便更热情。对他而言,这样的生活也是非常享受。

    在寒山上十几年来,除了老酒鬼以外没有其他人。而老酒鬼又不是能静下心的人,所以大多数时间都是顾晚风单独一人,这才养成了他比较沉默的性格。

    但他也知道,自己的性格并非是喜欢沉默,更多时候只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静静听着就好。

    此时的顾晚风,便是在小店里静静的坐着,听着刘老二站在门外和隔壁的老许在谈天说地,随意的聊天。

    他们不懂国家大事,没看过多少书,但却不妨碍他们之间的交流。

    讨论着今年庄稼的收成如何,天气如何变换多端,温度越来越冷有些种子是不是无法生存。

    也聊着自家孩子想要离开边镇,又聊了聊两年前来到的教书先生。

    刘老二从不担心自家小店生意如何,哪怕没有生意也没关系。

    钱财对他们而言,果真就是身外之物,因为没有太大的需求。

    对百姓而言,吃饱睡好已经是最好的生活了。而边镇这般也算得上是世外桃源,虽然环境并不是很好,但也已然足够了。

    因为昨天下了一场大雨,导致今天的温度更加的寒冷,也导致小镇的地面更加的潮湿起来。

    原本雪白一片的地面,开始有些湿滑和泥泞了。

    刘老二缩着脖子,哈着冷气,哪怕身体一直在抖,却还是聊得欢快。

    不远处一个须发皆白的老爷爷正倚在门上,端着清明刚好的茶叶,听屋檐下的滴水声。

    茶叶是边镇的特产,靠着每年的茶叶和云城进行物物交换,换取一些边镇没有的钱财物品。

    这个老爷爷叫黄诚,是边镇的老一辈人了。一辈子都待在这里哪都没去,到老了更不愿意离去。

    老伴一年前去世了,往后便每日独自一人坐在这里。

    他的眼中总是充满着怀念,有着许多的故事。

    小镇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的诗人。他们有着最平凡的故事,却也做着最伟大的劳动。

    顾晚风看着屋外滴落的小雨,思绪万千。

    刘杜鹃从不远处快步往小店里走来,路过刘老二和老许,笑着喊道:“爹爹好,许叔叔好。”

    老许笑眯眯的说道:“诶,小杜鹃好。天气冷,别冻着了。”

    刘杜鹃娇声道:“好的许叔叔。”

    刘老二看着闺女,问道:“你娘呢?过会儿该吃饭了。”

    刘杜鹃回答道:“娘还在地里呢,待会就来了。我先一步过来了,还要风哥哥教我练武呢。”

    刘老二无奈的摇了摇头,道:“小女孩家家的,怎么总想着练武。”

    刘杜鹃一挺小胸脯,不服气道:“女孩子怎么了,女孩子一样能练武。”

    刘老二很宠溺闺女,既然刘杜鹃喜欢,他当然不会阻拦,只能叹气道:“去吧去吧。”

    刘杜鹃很傲娇的‘哼’了一声,转身朝着屋中的顾晚风跑去。

    看着刘杜鹃离开,刘老二无奈的对老许说道:“看来真是女大不中留啊。”

    老许也是笑了,说道:“其实小风这个孩子挺好的,知书达理,面相也好看,关键还懂礼貌。小杜鹃跟他在一起,其实还不错。”

    刘老二同意的说道:“小风是挺好的,如果两个孩子能够在一起,我也同意。只是不知道他们又是怎么想的。”

    老许说道:“咱们镇里大多数都没什么文化,但小风这孩子是真的有学问。我问过陈先生,他也是很推崇小风的。”

    刘老二诧异道:“陈先生也很推崇小风?”

    老许点头道:“那可不,陈先生可是咱们这里最有文化的人了。他都这么说,还能有错嘛。”

    刘老二点点头道:“那倒是,陈先生的文化咱们可是都很佩服的。要是没有他来教书,恐怕这些孩子最后也得跟咱们一样,没什么出息。”

    老许扭了扭脖子,说道:“所以咱们真得感谢陈先生,要说咱这一辈子是这么过来了,可孩子们不一定喜欢这种生活方式。如今天下都归秦了,外面应该也算是天下太平了,孩子们也可以出去闯荡闯荡。有了陈先生,他们就有了文化,读了书就有机会从仕了。”

    刘老二道:“是呀,杜鹃现在心思就已经往外面跑了。这里的平淡日子,不适合他们年轻人了。”

    老许道:“随他们去吧,就像是陈先生说过的,人各有命,上天注定。咱们都是寻常人,改变不了什么,只希望他们能平平安安就好了。”

    两人继续在这聊着小镇的事情,而刘杜鹃则已经来到顾晚风面前坐下了。

    刘杜鹃兴奋的说道:“风哥哥,我来了!”

    顾晚风看着刘杜鹃,笑道:“今天来的挺早啊,刘婶怎么舍得放你走的。”

    刘杜鹃俏皮的晃了晃脑袋,道:“那就是我自己的本事了。反正我来了,你得教我练拳!”

    顾晚风点头道:“好好好,肯定教你。”

    从最开始顾晚风每天早上早起练剑开始,刘杜鹃其实就已经打上他的主意了。

    她跟着陈先生读过两年书,知道一些事情,只是开始并不确定,后面她问过陈先生,才知道确定顾晚风是在练功。

    练功就能成为女侠,就能闯荡江湖,行侠仗义,劫富济贫。

    刘杜鹃自从听到外界的江湖传闻,便始终惦记在心里,现在有了机会她当然不想放过。

    开始顾晚风是不同意的,虽说刘杜鹃的身子骨不错,从小耕地导致身体有力,但练武和耕地却又不同,会更累不说,而且更危险。

    从小打基础是最好的,因为小的时候骨骼松,没有定型,从那个时候开始锻炼效果最佳。

    如今的刘杜鹃十五岁了,只比顾晚风小两岁的差距,再练武需要耗费的心神更大。

    只是好坏利弊他都说个遍了,刘杜鹃根本不听,还是不依不挠,最后没了办法顾晚风只好答应教她练拳。

    女孩的体质和男孩的相对来说是要薄弱一些,但刘杜鹃因为常年耕种,一身筋骨劲却并不小,甚至要比一些男孩更强。

    虽说顾晚风并非拳术大家,最擅长的是剑术,可在基础上来说能超过他的人可以说很少。

    练剑先练拳,所以在打基础的过程中,顾晚风的基础拳法也是丝毫不差。

    当然,他也只会基础拳法,其他的离青阳并没教过他。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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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事,不过一剑事介绍:
看得见的江湖,看不见的人心。或许每个人都在负重前行,而你看到的只是他若无其事的表面。江湖人的脊梁被狠狠压断,世间那傲然风骨也已经消逝不见。少年持剑下山,从懵懂无知到立心立志。以手中三尺剑,撑起了这个江湖的脊梁。一人一剑,告知天下人——天下事,江湖事,都不过手中一剑事。天下事,不过一剑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天下事,不过一剑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天下事,不过一剑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