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绣娘(1)
看着举到面前的自己瘦弱且白皙的小手和小胳膊,轻轻用右手又在左手腕上轻轻掐了一下,没敢用劲,害怕万一真的很疼怎么办?
事实证明,她想的没错,左腕上传来了轻微的痛感,她没有体会错,是有点疼的感觉,证明她穿越了,虽然没有身穿、胎穿什么的,但是她看着眼前的这双白嫩嫩的小手,却也能感觉到好小,至多五、六岁的样子。
只是举了这么一会儿的一双胳膊,现在已经很是酸软,爱怜无力地垂下双臂,放在盖在身上的棉被之上,躺着的她,看着头顶的木板,上面有着岁月的痕迹,老旧斑驳,微微转着小脑袋,四周一圈儿的围幔,虽然也是绸缎,但颜色暗沉、面料粗糙,和身上棉被的被面一样,一看便知这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
此刻围幔是放下的,挡住了她的视线,闻着刺鼻的药味儿,她知道这具身体一定是在病中,只是感觉这一方小空间,有些沉闷和压抑。
正在她想支撑起身体,想拉开围幔,看看更多的东西时,脑中一阵刺痛,人已经进入到了一种她形容不出来的状态,似梦似醒中,一段记忆涌入了她的脑海中。
几岁的身体,记忆并不多,但是紧随着这一段记忆之后,又涌出了一大段的似记忆、又似电影回放般的信息,再清醒时,她已经知道了:她现在是谁,这是哪儿、她怎么了。
这具小身体,叫于爱怜,在爱怜前面加个‘于’姓,爱怜却是姓爱名怜,不管怎么说,名字相似,别人叫起她来,她也不至于会没什么反应,小于爱怜今年才五岁半,父亲是本地的一个乡绅于庆安,也是穷人眼中的大老爷、有钱人。
母亲王氏,今年也才不过二十五岁,却是于庆安的妾氏。
原主母亲原本是宫中一名手艺出众的绣娘,却因宫中后妃争宠之事,而被牵连,虽然因为只是被牵连而逃过了性命,却也是被发卖到了宫外,却因为容颜清丽、绣技和女红出色,而被京城附近阳明镇上的乡绅给买了下来,充当他的第五房小妾。
于庆安已经如今已经年近四旬,之前已经有了四房妻妾,但是正赶上宫里这一批发卖宫人,看到了原主母亲年纪二十,容颜也很是美丽,再加上她一身十分出色的技艺,更重要的是于庆安也想让自家沾点皇气,脸上更有面子,虽然原主母亲的年龄在这个时代已经是黄金剩女,但是为了之前这些原因,还是被于庆安买了回去。
原主母亲在宫中多年,对于争宠之事,早已经见怪不怪,她从未想过,也从未指望过男人能够把心留在她这里多久,她只要平平安安地把肚中的孩子生下来,把他(她)抚养长大便知足了。
可是这即使只有五位女人的后院儿,也不是平静的,当家的主母庞氏矮胖如猪,却是刁蛮狠毒,据说她闺阁待嫁时,虽然也不高,但是却并非如此蠢胖,只是连续生了一儿两女,让她的体型如吹了气一般的胀大。
再加上因为体型的原因,老爷对她也是应付和厌烦。
庞氏头胎生的是儿子,生产后,身型便已经有些走型,于庆安虽然高兴后继有人,但是对于发胖的老婆也有些厌倦,于是便把原来的通房马氏抬成了妾,后来陆陆续续地又娶进门了三房小妾,包括原主的母亲。
庞氏的娘家也是本地的豪绅,甚至比于庆安更胜一筹,所以于庆安对于庞家这个嫡长女也是有些忌惮,所以迫于无奈,每月也会与庞氏行那几次应付式的夫妻之事,这才有了后面的两个嫡女的出生。
而小妾们也纷纷地生下自己的庶子庶女,马氏生了一子一女,季氏只生有一子,钱氏生了两个女儿,而原主母亲,一生只生了原主一个女儿。
于庆安嫡庶子女一大堆,更显得原主的无关紧要,再加上庞氏的嚣张跋扈与不容人,其它三个小妾的阴毒与算计,这后院明面上花团锦簇,暗地里却如同一个小型的后宫,争宠、算计和阴毒手段从来都是曾出不穷。
而原主母亲可以说是一个睿智的女人,即使这样,虽然因为她的淡然和不争,导致了她的生活还不如一个当家主母跟前的大丫鬟,但是却也能让原主平平安安的长大。
只是这次原主生病,却是因为于府的庞三小姐于爱倩路过在池边自己玩耍的原主,一脚把原主踢到了池塘里,虽然池塘很浅,但却因为秋意渐浓,池水寒凉而感染风寒,而爱怜也是在这时穿越了过来。
五岁多的小爱怜,虽然不明白比她大四岁的姐姐,为什么会把她踢下水,可是她却能够感受到那股深深的恶意,平日里她也是听从娘亲的话,从来不会在那些哥哥姐姐跟前玩耍,但是她那么小,总会有疏忽的时候,昨日便是她采摘着地上细长的小草,学着娘亲编织着简单的小筐,虽然筐底儿还没编出来,可是她却很是投入,才没有注意到了嫡姐的到来,不过于王氏并没有责怪她,只是在没人的时候温柔地叮嘱她,以后尽量在自己的小院子中玩耍,即使出去,也要注意周围等等。
原主母亲是个极温柔的女人,虽然长年在宫中,只是个绣娘,但是却也被宫中的贵人们长年熏陶得气质端庄娴雅,无论宫中后妃怎么算计争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们是这个国度最优秀的那极少数的女人之一,无论是礼仪、规矩还是才华。
原主母亲是后宫一名宠妃孟淑妃跟前的绣娘,不但长年负责孟娴离的所有绣品的缝制,手下还有五、六个绣娘管辖,算是一个小小的管事。
王氏乳名王允儿,在孟娴离在盛宠之时派到了这位宠妃宫中,这一呆就是七年,如果不是其它宫妃拿着孟淑妃曾经赠予其的,出自王允儿之手的绣品,而陷害其它妃嫔,而孟淑妃和王允儿都属于被牵连其中的。
第2章 绣娘(2)
孟淑妃失宠,王允儿被卖,这件陷害事件本就没有孟淑妃什么事,只因由王允儿多年前的绣品,被孟淑妃当作人情送给了那位妃子,却被人拿此事做了引子,后宫女人众多,各种风格的应有尽有,皇帝有了新宠,自然对孟淑妃也没有了那么宠爱,被牵连,便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王允儿,也就是原主母亲也只是宫斗之中众多炮灰中的一个而已,没有在这高墙内丢了性命,已经是万幸之致,她从入宫之时便已经有了这样的思想准备,所以对此也没有什么抱怨。
不过宫中的生活虽然让她整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但是也不是一点收获没有,宫中女人之间的争斗,各种算计,阴私丑事,她却是了如指掌,跟着的主子孟淑妃,本身性格也是那种温柔娴雅、才气非凡的女子,虽然从不主动害人,但是也是个聪明的女人,否则也不可能在这复杂的后宫立足。
孟淑妃从不拦着宫女和身边的女官们识字看书,甚至因为本身就是才女的关系,她的后宫还有一间很大的书阁,身边几个亲近的丫鬟和女官都可以进去看书习字,孟淑妃常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话的意思是:
读书可以使人明理,开启智慧,从而克服愚昧无知。
孟淑妃是个难得明理的主子,王允儿也有幸能够进入这个书阁,并且孟淑妃左右在宫中也无事,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教导这几个心腹。
也因此孟淑妃不同与其它后宫女人的宫中,除了脂粉香气就是花红酒绿,而这里则是与众不同的书香气。
皇帝大概正因为这个‘与众不同’,而让孟淑妃承宠了这么多年,不得不说王允儿也是个幸运的,能够安然呆在这深宫七年而安然无恙,虽然最后提前被发卖出宫,而不是到二十五岁自行出宫,但是最起码在全身而退的情况下,还习得一身她在外面学不到的本事。
于老爷最开始对于宫里出来的王允儿的好奇和新鲜,可是被刚进府的王允儿一套‘组合拳’下来,对她也失了兴致,再加上她日益渐大的肚子,更是对她毫无兴趣,而投身到了其它的妾氏身边。
本来上好的院子,在王允儿生了一胎女儿之后,也在女儿满月当天,被当家主母庞氏收了回去,她们母女被撵进了这个破落的小院中,只有一个粗使丫头,还能证明她们母女二人还是个主子。
即使这样,原主母亲王氏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她只想平平安安地和女儿过日子,并不想参与后院女人们的争宠,对于男人的劣根性,她清楚的很,现在有一个娇娇软软的女儿伴在身边,她已经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了。
就这样,因为原主母亲的聪明,在加上她的态度,以及身边没有儿子,也没有什么威胁,庞氏和几个妾氏也渐渐不再刻意针对她,放任她们母女成为这个于府中的小透明。
虽然吃穿用度并不好,但是也能保证她们的温饱,也让原主平安长到了十四岁半。
只是在于爱怜十三岁时,王氏因一次风寒,却因庞氏的阻拦而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致使病情发展,病气缠身。
一直到原主十四岁半时,王氏再也支撑不住了。
这一天,王氏把于爱怜叫到了床前,看着眼前虽然布衣素裙,却仍然清丽无比、亭亭玉立的女儿,心中止不住的悲哀,饶是她如此小心谨慎,却还是没能看着女儿长大成人,嫁与一个好人家,她眼看着就要不行了,却没办法给女儿一个安定的后盾和保护。
“怜儿,把头发弄下来吧,记着,不要让人看到你真实的容颜,这只会给招灾惹祸的,娘教给你的方法千万不要忘记,不管你以后嫁到什么样的人家,千万要记得保全自己,不要让自己受到伤害,娘不能看着穿上嫁衣了”王氏举起手臂,瘦骨如柴的手轻轻抚摸着于爱怜的脸颊,眼中晶莹闪烁,全都是不舍与担忧。
于爱怜此时已经有预感,娘亲或许将不久于人世,此时已经泣不成声、泪流满面,轻轻擦去女儿脸庞上的泪珠,王氏轻叹口气:“怜儿,娘要走了,可是真是放心不下你,这个家里,除了娘亲,没有人真的在乎你,包括你那个爹,所以你心中要有一杆称,不要被孝道迷了眼、迷了心,那些不是束缚你的理由,你要学会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不被人所诟病,娘亲这些年教了你很多,但是你还太小,心智、见识还是太少,心思也单纯,哎”。
王氏这时的状态,已经不比正常人差多少,脸庞也出现了少见的红晕,她自己清楚,这是回光返照了,她要把一切都交待清楚再走。
她摸索着从床边某处,掏出一个小木盒出来,按了上面的卡扣,盒盖弹开,里面却是一个铜板大小的玉佩,莹白如玉,玉质通透,一看便是一块上玉的羊脂玉,玉两面有着细致的雕工,泪眼模糊的于爱怜并没有看清楚上面的花纹。
把玉佩拿出来,放在了女儿的手心之中,轻轻说道:“怜儿,娘跟你说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千万不能走露一点风声,你要记住,千万要记住,现在再去门外看看,让小兰去外面买点点心去”此时的王氏在说话的同时,已经有些微微喘息,但是语气却有些急促起来。
于爱怜听话地走出门外,看到小兰正在院中的井边洗着衣服,便柔声吩咐她去买些点心回来,并给了她铜钱。
小兰听话地接过铜钱跑出了门,于爱怜关了院门,又回了王氏房中,关上门窗之后才坐在母亲床前。
看着王氏已经褪去了红晕,苍白泛青的脸庞,于爱怜的眼泪又是止不住地往下掉,娘亲这是要挺不过去了吗?
“怜儿,别哭,听娘说,再不说娘就没机会了:你本不是于家的女儿,娘亲被你爹买回府中之时,便已经怀了身孕,只有将近一个月,是娘使了手段,才在新婚之时蒙混过关,并生下了你,你的亲爹,他是当今圣上,你本是皇家的女儿,可是却因为娘流落到了民间,是娘对不起你,咳咳咳”王氏说到这里便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脸色涨红,额角青筋暴露,让本来柔和瘦削的面庞有些狰狞。
第3章 绣娘(3)
于爱怜急忙轻拍着娘亲的背脊,想减轻她的痛苦,却被王氏摇动的手臂阻止:“怜儿咳咳咳不必咳咳咳你听娘说”好容易挺过这一波儿,王氏缓了缓肺部的不适与痛苦,声音有些嘶哑地道:“我出宫的前一个月,有一次娘亲去织造监去取绣品需要的丝线,贪图近路,走了一条小路,却碰上了带着几个太监并且醉酒的皇帝,就在那片树林里,娘亲被当今幸了,当时醉酒的皇上给了娘亲这个玉佩,说这是他的信物,可以把娘亲抬为后宫的才人,而皇上在酒醒之后却忘了此事,跟着的几个太监不知是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皇上,还是告诉他了,他也不在意了,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谁知道,没几天便传来了孟淑妃被牵连到了后宫争宠的事件当中,娘也爱了牵连,被发卖出宫,没有人知道那一次之后,娘亲便有了皇家血脉,本来这种事情,皇上身边的太监会在事后第一时间给娘亲喝下避子汤之类的,可是那次也没有,所以被于老爷把娘亲买回府时,娘亲已经怀你一个月了”。
微微轻喘了一口气,她的声音更轻了:“成亲时,娘亲骗过了酒醉的于老爷,以为娘亲还是完壁之身,并设计把自己的脸弄伤,毁了这副容貌,让于老爷再没有兴趣碰娘。
为了以防万一,在成亲后的半个多月后,又掩饰了身份去府外看了诊,得知自己已经有了接近两个月的身孕,心中也便清楚,你根本不是于老爷的孩子,便又想尽办法掩盖了月份的事实,再加上你本身就晚了真正预产半个月的时间才出生,便也糊弄了过去,这件事,娘亲已经在心中掩藏了十五年,今日告之与你,也是不想你一直稀里糊涂地把于府之人当成你的亲人,于府之中,如果他能够在你亲事上为你多着想着想,嫁与个好人家做正妻,哪怕是普通人家也好,你便要记着他对你没有生恩,也有养恩,虽然对咱们忽视得彻底,但毕竟没有让咱们母亲流落街头,可是若反之,那你也不必念着他的好,当没有这个爹,然后保全你自己,无论何种情况下,一定要保全好你自己,知道吗?”王氏的担忧全都写在脸上和眼睛里。
于爱怜边哭边点着头:“我知道了,娘,你一定没事的,你不会离开我的,呜呜呜”
“那就好好好照顾好自己,不到走投无路,不要去找你亲爹,不要去宫里,即使是亲生的,可是最是无情帝王家,娘怕你跳出虎穴,又进狼窝,以后便靠你自己了怜儿”王氏不甘地失去了呼吸,带着对女儿深深地眷恋和担忧。
“娘”
王氏的死,没有在于府中掀起一点波澜,一口薄皮棺材就带走了于爱怜所有的依靠,她成了于府中更加可有可无的小透明了,哪怕这样,于爱怜也没有什么可不满的,但是一直到她十五岁及笄后的两个月时,被于老爷许给了京城中的一个六品官员做妾氏,而且是个已经五十多岁的老头子。
这位官员叫刘权,他的原配已经亡故,留下一子两女,大女儿早已经嫁作人妇,小女儿也在去年入宫成了一位美人,刘权大小也算是皇亲,于老爷一心巴结人家,得知刘权贪恋女色,便想起了这个养在家中的小透明庶女,不管颜色好看与否,首先这个庶女年轻,虽不是什么绝色,但也不丑。
于爱怜被于老爷给卖进了刘府,她原本一直用母亲教的方法遮挡着自己的相貌,却在被抬进刘府之时,被刘府派来的嬷嬷们又是净身又是换衣的,也在这时,她们发现了她让人惊艳的容颜。
那时候于老爷后悔了,后悔这样的容颜嫁的太低了,这样的容颜可以给他带来更大的利益,可惜木已成舟,无法反悔了。
于爱怜虽然有几个在府中王氏留下的人脉,得知了自己将被许给一个五十多岁的鳏夫做小妾,而且他已经有了七房小妾和三个通房,她是第八房小妾,这让她如坠冰窟,不知如何是好,而那几个王氏的人脉也只是府中的下人而已,通通消息还行,在大事上却几乎没什么用。
于爱怜想过进皇宫,可是她却被于老爷派人看在了后院,她连府门都出不去,就这样硬是被抬入了刘府。
进入刘府之后,因于爱怜的好颜色,着实被刘权宠过一段时间,而在这其间,刘府中一个庶女也与于爱怜走得很近,可能是由于两人命运相似的关系,都是娘亲过世的庶女,而那位叫刘云曼的庶女的娘亲也是那次从宫中被发卖出来的绣娘之一,而且两人的生日时辰也十分相近,刘云曼只比于爱怜小了十日,一切相似的经历,让两人很快亲密起来,虽然辈份差了,可也没影响两人的私交。
即使于爱怜被王氏从小灌输了不少宫中后宅的龌龊事,让她比较同龄的女孩子更多了几分聪慧和警惕之心,可是却还是在无意中被刘云曼看到了被她戴在脖预上,挂在胸前的那块玉佩,眼尖的刘云曼看到了上面的龙形图案,便放在心上,没有声张,却也存下了歹心。
可是由于于爱怜十分的谨慎,从不乱吃别人送的东西,从不去湖边池边,也从不走近路小径等等,刘云曼始终找不到机会下手,直到她终于找到了机会,在于爱怜的茶水中下了歹毒的药剂,让已经怀孕的于爱怜一命呜呼,而刘云曼趁机摘下了她的玉佩,溜了出去,这个周边没人的机会是她好不容易才找到的。
刘府之中的一个妾氏之死,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澜,刘权虽然还没有厌倦这个小妾,可是刘云曼却把凶手污陷为跟随于爱怜而自尽的丫鬟小兰,虽然如果深究的话,会找到这个结果的漏洞,可刘权虽然猜到应该是这后院的其它妾氏通房所为,但人既然已经死了,想要再娶就是,只是可惜了那副好颜色,他也只是把后院的女人都训斥一遍,象征性地查了查,没有证人,也没有找到明显证据,那就让那个衷心的丫头顶罪吧,一条人命的消失就这样风平浪静地过去了。
第4章 绣娘(4)
于爱怜和她母亲一样,悄无声息地死去了,没有掀起一点波澜,而她的那枚玉佩却在不久之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刘云曼虽然也是个没娘的后宅庶女,但她天生便不是个安份的,后院中的庶子庶女们没少让她算计,还时常女扮男装偷溜出府,对于外面的世界也熟悉异常。
有一次当她看到几个锦衣少年,旁边跟着两位气质阴柔的中年男人,他们衣着华贵,她曾经见过其中的一位,当然是远远地见过,她也是听旁边低声的议论声,才知道那是三皇子,而旁边两位也同样贵气逼人,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皇子,但是身份地位也不会低就是了,于是她使了计,真的用玉佩引起了几人的注意,而赶巧,旁边的一个中年太监的正是当年跟在皇帝身边的小太监之一,由此之后,刘云曼开始了认亲,被接回宫里,被指婚尚书府世子,后被册封为诰命,风风光光地过完了一生。
本该是原主的一切,都被刘云曼代替,她的死没有一点声息。
这后序的一大段电影般的信息,就那么被爱怜接收到脑海中,而现在的爱怜也代替了五岁时的于爱怜。
爱怜静静地躺在床上,没管颈下那硬硬木枕带来的不适感,开始整理脑海中的所有信息,有于爱怜自己的,有后面所有的。
她也清楚地知道此时的自己,算是魂穿到了于爱怜的身上,代替她生活在这个从未在历史中出现的王朝中。
要想自己在及笄之后不被嫁与那个能当她爷爷的糟老头子,首先就不能够让原主的母亲王允儿王氏死去,如果不是因为那场风寒,以王氏的聪明,绝对不会让原主嫁到那样的人家。
不过距离王氏生病的那年还早呢,她如今要做的,就是好好的长大,好好的把自己的身体调养好,虽然没有锦衣美食,但是要保证娘俩基本的营养跟得上。
既然来了,那么便放下前世的一切,好好地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了,即使她很不喜欢这种女人地位十分低下的时代,但是她也没办法别的选择了,最起码她现在活着,并且还有一具健康的身体,这就已经十分幸运了。
想着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便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待她重新醒来之时,已经是掌灯时分,架子床上的帷幔已经被拉开,系在了床两边的立柱之上,于爱怜虽然还是虚弱无力,但是勉强撑着,也能坐起身来,也是在这时,爱怜看到了床以外是什么样子的。
架子床对面四五米处,便是实木对开的花格窗,此时两扇窗是关着的,窗前是一张实木书桌,上面笔墨纸砚齐全,但却能够看出都不是什么值钱的好货。
桌前一张高背木椅,书桌厅边,靠墙处是一张贵妃榻,榻上铺着锻面的褥子,虽然没破,洗得很干净,但也是有些老旧,进门左侧则是一张圆桌,桌上面铺着绣着花样儿的桌布,垂下的一角,可以看出一枝红梅含苞待放,十分逼真,桌上正中心放置着一壶四杯的茶具放在一个圆形木质托盘之上,圆桌四周围着四个圆凳,样式很简单,没什么复杂的雕花。
地面是青条石铺就,没有地毯,让这间屋子,稍嫌冷硬。
爱怜掀开被子,穿上了床边的一双小绣鞋,面料虽然是粗布的,但是上面却绣着精美的花朵,一向对花卉没什么了解的爱怜,只知道很好看,却不知道是什么花儿。
身体有些无力,她扶着床柱上前缓缓迈小腿走了两步,也看到了圆桌的里侧放置着靠墙的边柜,边柜上面摆放着一个瓷花瓶,花瓶中插着几枝小花,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花儿,但也能确定是外面随意采摘的野花,不过却让这个房间有了些许生机和温馨。
正在好奇地左右地看着,却看到门被打开,随之进门的妇人的声音也同步响了起来。
“怜儿,你怎么起来了,这还没好呢,赶紧回床上去,睡了这么久,饿了吧,娘给你炖了粥,你先趁热喝点”妇人几步便来到爱怜身边,弯腰把她抱了起来,放在床上,并手脚麻利地把鞋脱掉,重新给她盖上被子。
“小兰,把粥给我,我来喂就行,你先去烧点热水,一会儿给小姐洗个澡,之前发汗,身上一定粘腻难受了”妇人吩咐着后面跟着的那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丫头。
爱怜目光看向那个小姑娘,小姑娘单眼皮儿,圆脸蛋儿,皮肤有些粗黑,鼻子不高,但也不塌,嘴唇不大不小,但下唇微厚,不是什么美人胚子,但是也不难看,算是个普通的女孩儿。
在记忆中翻找着,小兰一直对她们母女忠心耿耿,即使出嫁于爱怜也带着她,只是在原主死后,一直没有嫁人的小兰也在原主的房间上吊自尽了,她在自责,不应该离开小姐,要不然小姐不能死,虽然她不知道是谁毒死了小姐,但是她知道,如果她没有离开小姐,那么那个人是没机会的,可是……没有可是了,万分愧疚的她,便也跟着去了,没有丝毫犹豫,这个虽然长相普通的丫鬟,却是前世最后一个真正关心爱护于爱怜的人了。
小兰脆生生地应了声,便把粥碗轻轻放在妇人手里,转身跑了出去,小兰虽然长得普通,但是声音真心好听,这是上帝在给她关上了门之后,又给她开了一扇窗啊!
爱怜看向小兰的目光也只有两、三秒,便收了回来,看向眼前这个妇人,她这具身体的娘亲,这个到死都不能瞑目,还在惦记原主的母亲。
王氏身高目测也在一米六十二、三左右,身材纤细、肩膀瘦削,一头如云的发髻上面只插着一朵珠花,别无装饰,耳朵上一边挂着一粒黄豆大小的,色泽发黄的珍珠,一看就是有些年头的,颜色已经不再鲜亮的劣质珍珠。
王氏皮肤白皙柔嫩,此时的王氏也才二十多岁,在现代还是个风华正茂的小姑娘,在这个时代,却已经是个五岁孩子的娘亲。
第6章 绣娘(6)
爱怜既然已经穿越到了原主的身体里,虽然还惦念着前世现代方便的生活,可是对于自己的曾经也是深深的厌恶,如今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之后也能很快调整好心态,很佛系地接受了这一切。
嫁人,那是十年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想这些还有些早,王氏起码这十年里可以护佑自己的安全,她便安心地过好这第二次的童年。
洗澡的地方在隔间,小兰把烧好的水提进那个桶里,小小的她,已经在做着成年的活计,虽然有王氏一旁帮衬着,可是她那泛红的脸上还是沁出汗珠,爱怜心底里有些小小的不忍心,可是这个时代对于下人就是这样子的,她也无意去改变这一切,只是她们母女对小兰也都很好,做的活计比较其它的院子来说,也并不是很多。
在地上溜达两圈的爱怜,几个屋子转了转,好好参观了这古代的建筑,虽然破旧了些,可是却还是让她感觉很是新奇。
洗过澡的爱怜,小脸儿白里透红,粉嫩嫩的可爱极了,湿漉漉的头发被王氏用白巾反复地擦着,尽量让它更干爽些。
爱怜真实的小模样,只有王氏和贴身丫鬟小兰知道,明早起床,便又会被擦上那药膏,掩去这天生丽质。
可是爱怜却不知道自己的这具身体是什么模样的,只是在记忆中知道成年后,铜镜中应该很是美丽,小时候什么样?却是没什么记忆了。
趁着王氏和小兰收拾洗澡水的功夫,爱怜跑到母亲的房间,站在桌上立着铜镜前,好好地看了看现在的模样,果然啊……好萌、好可爱啊!
爱怜差点儿都忘了,这已经是她的身体了。
这个小院子的布局很简单,房子算是正房,一进门是堂屋,左侧是一个套间,里间是王氏的房间,除了架子床和一些边柜、圆桌什么的,没有什么特殊;外间还有一张小床,和几个柜子,陈设都极其简单。
而进门右侧也是一个套间,大小与左侧差不多,里间是于爱怜的闺房,外间是丫鬟小兰的住处,毕竟爱怜的年龄太小,虽然与母亲分房,可也不能把她单独扔在那里不管。
厨房则东厢房,而洗澡的屋子则是厨房里侧隔出来的,虽不大,但也是方便了许多。
西厢房则是分出一个小隔间做了净房,另一部分做了仓房。
院子不大,有一株年份不小的杏树,每年春天时,杏花开时,让整个院子都多了许多生机,美丽生动起来。
离杏树不远还有一口井,井上绑着辘轳,上面还有遮雨的棚,对面靠墙那一块地,被开出来,种了些蔬菜,垄沟整齐,菜苗挺拔,一看就侍弄得很好,其它的地面则都铺着青石板,整个小院儿古色古香的,没见过什么世面的爱怜不禁心中感叹着,前世旅游看到的古建筑有着太多现代人为因素的东西,即使尽量保持原貌,可是也没有这个小院子给她的感觉生动真实。
第二天清晨,当爱怜迷迷糊糊地被小兰收拾妥当之后,才算清醒过来,昨晚洗完澡的爱怜精神大好,精力旺盛地这瞧瞧那看看,没个消挺的,让王氏知道,女儿已然大好。
这不今天一早便把爱怜叫到了跟前说道:“怜儿,娘之前已经教过你识了一些字,这几天你病了,便也没让你继续学,今天娘要继续教你识字、写字和女红,至于古琴,娘会一些,但学得不是那么精通,但是教你进门还是够了的,当然一些礼仪也是要有的”。
王氏仔细看着女儿的表情,一下子和她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接受得了,之前只是教她识了些字,却没有教她写,但是到女儿及笄的时候,也就十年的时间,为了给女儿找个好人间,所以必须教她一些东西,让她不至于让夫家看不起,如果大户人家,也要会管家。
不过看到爱怜那虽然腊黄的脸庞,但是葡萄般晶晶亮大眼睛忽闪忽闪,好奇且带些喜意,便知道,她今儿个说的这些话,并没有引起女儿的反感,才耐心地详细地跟她说起了时间上的安排。
爱怜虽然从现代过来,但是对于繁体字不是太熟悉,但是常用字还是认识的,只是写起来有些难度,不过小小的身体,成年人的灵魂,倒也不怕,让她更加惊喜的是女红和古琴,从记忆得知王氏本就是宫中极为厉害的绣娘,这是她最擅长的技能,古琴前世里,她便很喜欢,可是一直没有机会或时间来学习。
虽然爱怜有原主前世的记忆,但她前世的那些本已经学会的技能,也只是留下的一段刻板的信息,如果没有王氏如今面对面的教导和亲手实践,她想要消化那些技能,却需要很久的时间,所以接下来的十年,她也不会太无聊了,弥补前她只会十字绣和没有机会学古琴的遗憾。
爱怜不但不会觉得王氏让她学的东西太多了,反而很感激她能够把她未来十年的时间填满,而不至于在这方狭小的天地碌碌无为地圈十年。
看着兴致高昂的女儿,王氏很是欣慰,脸上仿佛散发着温柔的光辉,那道疤似乎都没有那么狰狞了。
这几天,于爱倩也没有再赶在这附近转悠,毕竟她也只是个孩子,心存恶意把这个庶妹踹下池塘,看着被救起后,那混身湿透的软软的小身体,那紧闭的双眼,发青的脸颊,她怕了,她只瞧了一眼,便感觉那个庶妹会睁开眼睛向她索命,她带着她的贴身小丫鬟疯一样跑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不敢出来,她怕庶妹变成了水鬼再来找她。
毕竟有时候她也会听一些婆子丫头说一些鬼故事,都说横死或冤死的人会变成厉鬼,向他的仇人索命,于爱怜是她踹下池塘的,那么她就是于爱怜的仇人,死了之后,就会来找她来报仇,脑海中又想起了于家怜刚被捞出水时的样子,她浑身颤抖,脸色苍白地把自己包在被子,不敢露头。
第7章 绣娘(7)
第二天,虽然也听说了那个庶妹没有死,没死也就不会变成水鬼了,她也就放下心来,不过恐惧还是让她尽量避开那个偏远的小院儿远一些,也不敢在附近玩,虽然庞氏后来也知道了这件事,却不以为意,没有这件事,她也不会想起那个丑陋的女人。
要不是于老爷不许,她都想着让老爷把她休了,带着那个拖油瓶离开于府,但是王氏毕竟是宫里出来的,虽然被发卖了,但是她原来的主子还在宫里,虽然没有原来受宠,但还是高居妃位,没有多大影响,于庆安是个乡绅,虽然知道休了王氏也没什么不可以,可是她还怕王氏与孟淑妃还有着一丝主仆情意,到时候再连累到他,反正养着这一对母女也花不了多少银子,就养着吧!
左右只要他不休了她,孟淑妃即使还记得王氏,也不能把他于庆安如何。
而后院里妻妾们互相的算计,他也多少知道一些,但是却也没让王氏如何,偶尔也替她说句话,只是一看到那道疤,便不想再接近她,远远地把她打发到那个僻静的院子,保证她的生活,便也不再多管了。
庞氏她们一开始还把王氏当成了敌人,可时间久了,也看出了王氏无意与她们争宠,又如此落迫,克扣太多,老爷还生气,便也不再多管她了。
每个月的月例少得可怜,只够她们娘俩加个丫鬟勉强吃饱肚子,可是要吃好便也不能,只是她们不知道的是,王氏本就是宫中出色的绣娘出身,绣活儿出类拔粹的,在没有人打扰的情况下,每天除了教女儿,便是绣些绣品卖,日子过得还不错,并且还有富余。
原来于爱怜有的时候呆在院子里还会感觉无聊,时常找机会溜出去玩,这也是为什么于爱倩能够在池塘边上看到她的缘故。
可自从爱怜来了之后,她有大把的时间用在了学习王氏教导的东西,哪里有时间出去浪,只在王氏有时间的情况下,带着她在院子附近走走。
她们的院子位置很偏,并且还有个小门直通府外的后巷,原本这个小门是被封死的,可是自从王氏搬过来之后,从管事婆子那里偷了钥匙,并悄悄又配了一把,所以在所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她们母女是可以自由地出入于府的。
只是王氏轻易不会带爱怜出去,她太小,怕她嘴不严,再说漏了什么,所以之前的几年从未带爱怜出去过,她自己出去,也都是乔装一番,趁爱怜不注意偷溜出去。
出去采购绣线,丝绸锦锻等绣品的材料,同时也卖掉一些完工的绣品,这些小兰一个小丫头都做不了,所以只能她自己来。
几年了,她都做的人不知鬼不觉的,幼小的于爱怜不知道这些,可是穿过来的爱怜却是清清楚楚,只是也当不知道而已。
她前世就是个宅女,只要有事做,她可以宅一辈子不出屋。
看王氏悄悄地从小门出去,爱怜从窗缝看到之后,又把窗户轻轻关上,继续着她的写字大业,人小,胳膊没有力气,再加上她用不惯毛笔,软软的笔头让她很是头痛,现在狗爬似的字,还真配得上她的年纪了。
家里现在的存书并不多,也大多是王氏借出来,自己抄写的,这样子可以省些银钱,还有几本是买来的,这些都是未来爱怜将会用到的,王氏未雨绸缪,早早便想到了,几年前便已经开始收集了。
爱怜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是男孩子就好了,读好了书,可以去考科举,给王氏一个光明的未来,可是……哎!她是个女孩儿,这一切都是妄想。
在她的记忆当中,王氏早在新婚当晚便让醉酒的于老爷毁掉了她的卖身契,第二天便忽悠着于老爷去衙门备了安,王氏现在的身份是良妾,一切妥当之后,回来便想办法让自己毁容了,没给于老爷一点甜头。
若不然,在庞氏知道王氏有这能耐,在进府第一天便能把自己的奴籍给销了,这等手段,她会提一百二十个心来对付她的,可是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有所行动之时,王氏便把自己作成了如同弃妇一般,另外几个小妾也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她们其中季氏,原来是青楼的青倌儿,被于老爷看中,买进了府,至今卖身契还在庞氏手中拿捏着。
可是那新来的王氏,却比她这个从小教训着怎么哄男人的都厉害,一进府便给自己挣得一个平民良妾的身份,可自己呢?自己的儿子再好,却有她这个奴籍出身的娘,也怪不得自己这个唯一可以傍身的儿子仇视着自己,很少来看她,却在庞氏那个蠢猪跟前谄媚孝敬,他也不想想,庞氏人家有儿子,再如何也不会把他这个庶子看重的,除了他这个亲娘,没有人会真正的对他好的,可是哎!
王氏毁容的事情,也间接地让她躲开了这几个后院女人的算计和报复,看到她毁容,也让她们的心平衡了许多,王氏真的很聪明。
爱怜若是个儿子,就可以鼓励王氏和离,然后自己考科举,进朝堂,给自己母亲挣个诰命,而不是利用自己皇帝血脉来获得荣耀,前世王氏早早便死了,可是今世她会护着王氏,不会让她仅因一场风寒便要了命,而到那时皇帝该如何对待已嫁作人妇的王氏?
那场风寒庞氏
爱怜拿着笔,黑已经滴在了宣纸上,晕染开来,她没有注意,脑海中只是想着未来王氏的那次风寒,没有庞氏的阻拦,王氏也不会死,这次可不会再让这件事发生了。
低头看了看宣纸,心下有些心疼和可惜了这纸张,这都是王氏辛苦绣活儿才买来的,又在旁边寻了空位,继续练字。
又是一年初夏时,天气还不算炎热,但是杏花早已经谢了,杏树上的叶子却还是嫩绿色的,生机勃勃,小兰早已经干完她的活儿,此时已经被爱怜逼着去了房间中午睡。
第8章 绣娘(8)
午后的她也是小睡片刻,醒了之后,便在杏树下的一张小椅子上,拿着固定着一块旧布的木质花绷子,一针一针绣着一朵样式简单的杏花儿。
整个小院儿十分安静,爱怜所有的精神都投入到了眼前的绣品之上,虽然上面的花样儿线条十分简单,可她也不敢含糊,学了几天的基础针法,再加上一点点地激活记忆中的信息,一点点地融合着,变成她自己的技艺,杏花已经开始有了雏形。
正在这时,却听到了院门被敲响。
她们的这个小院儿平时都没有什么外人过来的,此时的敲门声,究竟是谁?
爱怜穿越过来,除了记忆,没有任何金手指,自然不可以知道外面都是谁,而记忆里面也不是所有的细节都记得清楚。所以她满心疑惑,放下了花绷子,站起了起来。
小兰在房中睡得很熟,她还是个孩子,早晨起的那么早,又干了不少活儿,所以这时也睡得很沉,并没有听到。
敲门声并不小,伴随着婆子的声音,虽然不算太小,但也不小,她听出来,是庞氏跟前的婆子,庞氏的奶娘李嬷嬷。
爱怜刚要走过去开门,便听到小门之处也传来声响,轻轻地敲门声,让爱怜明白过来,那是王氏回来了,她急忙小跑着去把门栓拉开,王氏闪身进了门来,却看到爱怜守在门前,就是一愣,平日都是小兰守在这里给她开门的。
“娘,你快进屋换了衣服,外面李嬷嬷在敲门,我先去应付一下她,快呀!”扯着王氏,用她的小手使劲儿地往她屋里推,也把王氏推醒了,这些都没时间再说,她急忙反身把门给锁上了,然后跑进了自己的房间之中。
而大门外的李嬷嬷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喊道:“你们都是死人啊!还大白天地关什么门?快开门”。
爱怜脆声声地答应着:“来了、来了,李嬷嬷”,迈着小短腿来到大门前,费劲地拉开大门栓,然后飞快地向后闪身,她知道含怒的老太婆一定不会温柔的开门,可是还是没有快过大力推开门的李嬷嬷。
“啊!”爱怜不由自主地惊叫一声,跌坐在地上,让这个老太婆一愣,随即也并没有在意,面前这个小丫头,可不是王氏那个黑瘦的女儿,脸色蜡黄,厚重的刘海遮住了半张脸,一看就是个其貌不扬的丑丫头,只是可惜了没有随上王氏的好颜色,可是随了于老爷了。
李嬷嬷所有的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然后便反应过来,问道:“六小姐,你娘呢?”
爱怜也是用了几秒钟的时间便把这个胸前饱满、高大且粗壮的婆子,与记忆中那个脾气阴沉且暴躁、贪婪的老太婆对上了号,她的下场好像也并不是很好,只是现在也没时间想这些,赶紧爬起来,答道:“李嬷嬷,我娘在房间午睡,马上就会出来的”。
正说着,王氏已经出现在了房门外,看着李嬷嬷,语气不冷不热地问道:“李嬷嬷,不知夫人有什么事吗?”
本来还有些火冒三丈想继续刚才因为大门天栓门,想要质问的李婆子,不知道因为什么,看到了王氏,不自觉地收回了怒意,回答了王氏的话,不是她不想对这个不受宠的妾氏发火,而是莫名的她有些不敢,这感觉来得莫名其妙,也让她没了之前的嚣张。
“回五娘子,是夫人要奴婢通知你,这个月的十九,是老爷的生辰,要你记得别把自己弄得太寒酸,丢了老爷的人”说到这里,李婆子的眼中又不自觉地带上了一丝不屑,口中的称呼,也没有了敬语。
“我知道了,你回吧,替我谢过夫人”王氏还是不咸不淡的回道。
“那好,那奴婢这就回禀夫人去了”李婆子又看了一眼王氏和已经站到她身边的爱怜,和刚刚出来,还一脸睡眼惺忪的小兰,才转过她那粗壮的身板,气势不减地出了院子远去。
看着李婆子的背影消失,王氏重新把院门关上,这时也没有上栓,只是若有所思地转回房间,坐在了榻上开始思考于庆安生辰的事情。
爱怜看着王氏进了屋子,也没有跟上,她知道王氏这是在考虑怎么解决于老爷生辰的事情。
她重新回到树下,拿起花绷子,接着练习她的刺绣,而小兰这时也去井边打了盆清水,洗了洗脸,让自已清醒过来,然后去厨房干活儿去了,可能是为了晚饭做准备吧?
中午的时候开饭比较早,因王氏有事,也是随便的对付了一口,晚饭自然要好好吃,在这一点上王氏很是注意,只因为爱怜还小,脾胃还太娇弱,吃食上一定注意,不能让她坏了脾胃。
晚饭后,王氏用半个小时,考较了爱怜的功课,以及看了她那稚嫩的绣品,结果很是满意,没想到女儿这么聪明,刺绣的技能比她自己接受的还要快,王氏是下定了决心,要把自己所有的一切技能都传给女儿的,所以这方面管得还是很严格的。
古琴是买的人家淘汰下来的旧琴,虽然破旧,但是音色还算不错,重在便宜,对于刚刚启蒙的爱怜完全够用了,至于以后想要好琴?那是以后的事情了,对于爱怜来说,重要的不是琴好不好,是这项技能能否学得好。
检查完一天的各项功课,王氏吩咐刚洗完碗、收拾完厨房的小兰看好爱怜,便出了门。
爱怜没有问,对于王氏的智商来说,还轮不到她来指点什么,她从不认为自己有前世现代的记忆,便天下无敌了,对于古代文化的缺失,让她谨慎小心,尤其她还是女人,不,是女孩子,生存更是一件艰难的事情,现在有丰富经验的王氏护佑在旁,已经是她天大的幸运了。
她现在的年龄实在太小,什么也做不了,所以她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把王氏教给她的东西全都学到手,不管是技能,还是经验。
第9章 绣娘(9)
她现在的行走坐卧,已经开始按照王氏教给她的礼仪融入到她平时的生活当中,让这些礼仪习惯,成为自己的本能和习惯,王氏看在眼里,也很是欣慰,女儿能够这样懂事,是她没想到的。
毕竟她才五岁啊!
离五月十九,还有半个月的时间,这个半个月,对于爱怜来说过得很快,每天都充实得要命,从不感觉到无聊。
自从被爱怜看到她从小门回来之后,王氏看着她懂事的样子,终于告诉了她一些事情,比如利用小门外出卖绣品之类的,还有一次母女乔装,逛了一回集市,让爱怜大开眼界,也终于一解她对于古代集市的好奇之心。
紧紧拉着王氏的手,不敢稍有疏忽,因为王氏跟她讲过,买卖孩子的事情,在这里也屡见不鲜,买了一些日用品、割了一块肉,给爱怜买了一根木簪,这就是她们一行的全部收获。
王氏要给爱怜买糖人,却被她阻止了,做为一个现代人来说,她并不喜欢吃糖,也不想浪费王氏辛苦赚来的银钱,她只是很好奇糖人和面人是如何做出来的,这要是在现代,她一定会录下来,发朋友圈的,可是现在……
看什么都新鲜的爱怜,可是过足了一次瘾,回到小院儿的时候,还兴奋不已,看得王氏好笑不已,也就这时,女儿才有个小孩子该有的样子。
爱怜:“……”。
不知道王氏怎么解决的,五月十九,于老爷生辰,王氏母女并没有去,还是安安静静地在小院儿内教学和学习,好似她们并不是于府中人一样。
不过这样最好,人多时,事情也一样多,像她们母女,被讽刺和奚落是肯定跑不了的了,于其上前让人捏扁磋圆的,不如压根就不给她们这个机会。
远远的,还能听到那边人声鼎沸,喧闹火热的祝寿现场,王氏悄悄问爱怜:“怜儿,你想不想去参加你爹爹的生辰寿宴?”
“娘,我不想去,如果去了,几位姐姐便总是说怜儿的不好,有那时间,怜儿还不如在家写几个大字呢!”爱怜虽然有些好奇古人的寿宴是什么样子的,可是一想到自己娘俩是不受欢迎的,便熄了这心思,自己还要在这里呆一辈子呢,这些东西早晚会再见到的。
王氏也曾给自己讲过一些寿宴的流程和规矩,还说,像于府这样普通人家的寿宴,还是简陋的很,少了很多礼仪和流程,也没什么意思,学不到什么东西,爱怜更是对这场合没了什么期待。
心中也不禁对王氏的底蕴,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王氏本身就是个宝藏,如今她正以她的方式,把这个宝藏交给她呢。
夜色如水,天上明月,已经有些缺失,大小三个女人此刻坐在小院儿杏树下,一盏油灯挂在杏树枝上,王氏被爱怜磨着,又教起了她古琴,昏黄的灯光做绣活儿,也是伤眼睛,左右无事,母女两个便一个教一个学。
小兰则也是坐在一旁,羡慕地看着夫人和小姐这温馨的场面,王氏也曾教过她抚琴,可是她真的怎么也学不会,笨得要死,不过对于缝制衣服和绣活儿,她倒是有些灵性,学做饭也学得很快,现在她做饭不比王氏做的差多少了。
小兰是王氏自己买回府的,所以卖身契在王氏手中,也才可以不受于府的辖制,王氏母女对小兰也是真的好,小兰从心里往的感激,庆幸自己跟对了主子,也让她对母女俩衷心耿耿,一直到最后。
小院儿里软言细语,琴声叮咚,气氛和谐而美好,而这些都没有影响到远处那热闹的寿宴,整个于府没有关心远处那对母女究竟为何没有出现。
六月份,天气已经很是炎热,爱怜的课时已经避开了中午及午后这段最难熬的时段。
这一天,王氏卖完绣品回来,给爱怜带回来一个惊喜,拎回的篮子中,正趴着一只皮毛油黑的小狗,晶亮的眼睛,更好奇地看着她的新主人,爱怜顿时欢呼起来,抱着王氏的脖子就亲上了她的脸颊。
惹得王氏白皙的脸颊飞红起来,没想到女儿的反应这么大,这也是看她没有课业的时候无聊,给她要来一只解闷的,她一个绣品买主家的母狗,生了一窝小狗仔儿,也是刚刚断奶,便给了她一只。
女儿生活在这一方小院儿内,足不出户,也没有同龄的玩伴,她也很是心疼,可现在生活的状况,她还无力改变,只等女儿再大一些,再多攒些银钱,便找由头和于庆安和离了,才能脱离这个地方,那些都是后话了,眼下还是让女儿在自己有限的能力之下,尽量快乐一些。
爱怜是真心喜欢猫狗之类毛绒绒的动物,她对这些动物完全没有抵抗力,所以看到王氏给她要来的小黑狗,简直乐疯了,小心把小黑狗抱在怀中,用她的小脸儿轻蹭着小狗额头,喜欢得不得了。
女儿喜欢就好,王氏也开心地看着爱怜,拿着包着新买的绣线等材料的包袱便进了房间之中。
爱怜则是在杏树下,逗着小黑狗,看它跑得东倒西歪的,蠢萌蠢萌的,更是让她喜爱极了。
“小兰姐,你说我给这小黑狗起个什么名字?”又把小黑狗抱在怀里,她问向旁边一样兴奋看着小狗的小兰。
“名字?奴婢也不知道哎!它长得这黑,要不然叫小黑?黑子?”小兰也是满脸得问号。
“小黑?这名字太普通了,黑子?也有点普通,我看看它是公的还是母的?”爱怜两手掐着小狗前肢的两边腋窝,把它抱起来,看向它的两条后腿中间。
“小姐,这你也懂?”小兰好奇地问道。
“呃”爱怜也看到了她想看的,也有些尴尬,对于纯真的小兰,她觉得自己的目光都是邪恶的。
“略懂略懂它是母的呢!”爱怜岔开话题,不想继续尴尬下去。
“那起名字,也要像个小姑娘的样子啊!叫小黑和黑子都不适合啊!”果然,小兰的注意力也被爱怜引到了名字上面。
第10章 绣娘(10)
“那起什么好呢?”小兰犯起了愁。
“叫叫叫‘黑米’吧”爱怜说。
“黑米?那是什么?”小兰问道。
“黑色的米呗”爱怜解释着,就这样,小黑狗的名字定了下来,在它那茫然的眼神中。
“于爱怜你开门”‘’的敲门声,再一次在平时幽静安详的小院儿中回响。
此时的已经十岁的爱怜,一脸无奈地摇摇头,脆声跟旁边已经成为一个大姑娘的小兰说道:“去给她开门吧!”
小兰已经长开了很多的稍显清秀的脸庞也闪过一丝厌烦和无奈,应声向院中大门处走去,‘’的敲门声一直没断。
‘吱呀’一声,大门被小兰打开,看见门外的主仆四人,微低着头轻声道:“见过三小姐、四小姐”。
门口站着两个姑娘和两个丫鬟,一个便是那五年前推于爱怜进池塘的于爱倩,此时已经十四岁的小姑娘,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长大了许多,只是吊起的眼尾和薄唇像极了庞氏,白皙的皮肤也随了庞氏,也让她成为几姐妹中颜色最好的一个,当然是除了于爱怜之外,只是现在的爱怜在她们的眼中却还不如于爱倩。
于爱倩旁边的那个女孩子,则是钱氏的大女儿于爱蓉,她不比于爱倩差到哪里,长相上也偏向于钱氏,只是嘴唇稍显厚了,这有些随了于庆安,一身素色衣裙如弱柳扶风似的,她目前显露出的这种柔柔弱弱、我见犹怜的气质,只是这稍厚的嘴唇就有些破坏这白莲花似的气质了。
这五年里,两人每年都要来几次小院儿,于府之大多不太理会这个小院子中母女二人,可是唯独这两个嫡庶的小姐却很是注意于爱怜。
哪怕于爱怜总是用厚重的刘海遮住了小半张脸,脸色也总是腊黄腊黄的,可是那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琼鼻樱唇,还是遮不住的,总感觉这个庶出的六小姐,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可是从小看到大的,她的肤色也没什么变化,显得整个人都暗沉憔悴的,可是女孩子的第六感觉总是两个人不定时来看看,哪怕打击讽刺两句,也能让两人心里舒坦一些。
平日里也面合心不合的二人,难得在这一问题上,默契起来,每次都做伴儿一起来,找找岔、损损人,愉悦一下身心。
于爱怜看着一个傲气十足的于爱倩、一个弱柳扶风的于爱蓉,一点都见怪不怪的了。
“见过三姐、见过四姐”十分标准的福礼,侧身让过两人:“两位姐姐请进”,她把两主两仆让进了院子。
“现在正是暑期,房中闷热,正好咱们在这院中凉快凉快,小兰备好凉茶”爱怜做的中规中矩,让人挑不出错来。
小兰也应声去井边,把束在井里凉着的凉茶吊上来。
院子中摆着一张古朴却老旧的桌案,上面刚刚爱怜练的字、看的书已经被收拾了干净,旁边有几张椅子,那是王氏、爱怜、小兰三人纳凉的座位,此时正好容‘姐妹’三人就坐,丫鬟立在她们的身后,轻轻摇动着团扇,给自己家小姐扇着风。
“你娘呢?”于爱倩随意地问道,眼睛还打量着这个小院儿四周。
每次来,她都是这样,爱怜也纳闷,她家这小院子除了在她来之后多种了不少花草,其它也没有什么变化啊?黑米也被她拴在了洗澡间内,怕再吓着这两位‘姐姐’。
“娘亲她去管事那里去领这个月的月银去了”爱怜老老实实地回答着,左右她们在这里也呆不长,便顺着她们,别挑起矛盾,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给娘亲添堵。
“这一天天的,领月银倒是挺积极的,于府里也就你们这里是白吃饭的了”于爱倩说出的话一贯刻薄。
“三姐不要这样说,不管怎么说六妹也是咱们的亲妹妹,爹爹养着也是应该的”于爱蓉在一旁细声细气地帮忙解释着。
可是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不管如何有心机,还是做不到完美掩盖自己的真性情,爱怜好笑地看了她一眼,便也轻抿了下水润的嘴唇说道:“我娘亲的月银是一两银子,而我只有半两,我听说三姐你身后的丫鬟的月银都有一两银子呢,四姐每月也是二两银子,真羡慕你啊!四姐,我们母女加在一起,还不如你一个人的多呢,每月我们主仆三人都是勉强饱腹,你们看那边种的蔬菜,自己种些也能改善下伙食,若是让外人知道府里的姨娘的待遇,还不如一个大丫鬟,是不是会让于府失了颜面呢?”。
“你”于爱蓉脸色有些胀红,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也是庶女,娘亲也是姨娘,可是她们母女三人的吃穿用度要比于爱怜她们强多了,说于府白养着这她们,那她母女三人也都是仰仗着于老爷于府过活的,又如何去要求别人?想到这里,她看了一眼于爱倩,眼神一丝愤恨一闪而过。
“爹爹不喜欢你娘,能有这样的待遇,你们已经要好好感谢我爹和我娘的善心了,要不然把你娘休回家,看她如何过活下去”于爱倩扬着小脸儿,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在她看来,这于府,有自己娘亲就够了,何必要那么多姨娘和庶姐庶妹的来分享爹娘的宠爱,白拿钱养着她们,包括旁边一脸被人欺负表情的于爱蓉。
恨恨地看了一眼爱怜,又剜了一眼于爱蓉,都是她们那不要脸的娘亲。
“看你们也是个没见识的,昨日我与娘亲去了庞府的游园会,我外祖可是请了好多名流参加,他们的夫人和子女来得可不老少,像你们这样的庶女,是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机会的,看看你穿得这穷酸样,如果带出去了,也只是让人笑话的,你娘回来,别忘了告诉她一声,别忘了于府养了你们的恩典,你家这破院子真是好没意思,不坐了,老四,走了,别一副哭丧脸,一天到晚看你这张脸都倒胃口”于爱倩‘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拽着还没来得起身的于爱蓉就走。
第11章 绣娘(11)
于爱蓉被她拽得一个趔趄,差点儿没摔倒,这让于爱蓉的脸陡地沉了下来,眼中满是恨意,可是再抬头之时,又是一副欲哭不哭的模样:“三姐姐,你慢点儿,我这不是还没反应过来嘛”。
主仆四人来这小破院儿,其实什么事儿也没有,只是来看看她们过得不好,她们就安心了,同样心理的于爱蓉这会儿也是心中恼怒,却也明白自己庶女的身份,敢怒不敢言,只是她下意识地看向了于爱怜。
于爱怜跟着站起身来,静静跟在她们身后,微垂着头,看不清楚表情,当走到门口时,她才开口道:“送二位姐姐”,声音轻柔动听。
再看看她脸颊和脖颈上的腊黄颜色,总给她不应该是这样的感觉。
可是这感觉一闪而过,也没让她抓住什么,转过身来看向早已经松手的于爱倩,又想起她刚才说起的昨日的游园会,那个聚会她也好想去的,可是费了那么多的功夫,也没能去成。
爹爹和夫人只是带了大哥和三姐去了,大姐和二姐已经出嫁了,于府中马上要及笄的姑娘,也就只有她和三姐于爱倩了,可是庞府的游园会,这么好的机会,可以认识很多人,这么好的机会,却没有她什么事情,看爹爹对自己娘亲虽然比王氏好得多,可是轮到自己的婚事,恐怕也难以预料。
只是可惜了这次难得的机会,她如此讨好那个蠢猪,也没能让她带着自己去,她怎么不胖死呢?于爱蓉眼睛盯着于爱倩的背影,眼中闪烁着恨意,很快又收敛起来。
于爱蓉之所以执着去参加这次游园会,是早已经听说,这次庞家老爷这次请到的客人中,有一位最尊贵的客人,而且还带着他的夫人和一又儿女。
听说那位大人的儿子是他的次子,长得很是好看,而且还通过了今年的童生考试,以后也是大有前途的公子,如果能认识这样一位才俊,以自己的这姿色和手段,一定不会空手而归的。
可惜了这样一个机会,前面这个蠢姐姐却没有抓住,只是远远地看了几眼,回来吹牛。
又恨恨地瞪了一眼前方的于爱倩,没有任何一人发现。
爱怜可不管她们姐妹的勾心斗角,她只想平静的生活,来到这个世界,远离刘云曼,远离刘权,远离刘府,不让王氏生病,母女俩好好过完这一生就行了,她没有什么复仇的心,虽然上一世刘云曼害了原主的性命,夺了她的机缘,可是这一世如果有机会的话,她也不会让她好过,可是如果没机会的话,她也不会硬要去复仇。
毕竟这个古代世界,对于女子的束缚简直到了变态一般的境地,她从未想过回到皇帝身边,恢复公主的身份,只想平平安安的生活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有一天身份真的暴露了,她也只能顺应事情发展,顺其自然吧。
她的心境向来是随遇而安,你不惹我,我也不惹你,你若来惹我,那我得还回去,反正除了刘云曼以外,她也没准备挑事,如果只是言语上吃两句亏,能换得平静的生活,那就让她们去说吧,又不少一块肉。
小兰把凉茶放在了院中的桌案上,于爱倩和于爱蓉已经走了,她们是不屑喝她家的茶的,这些爱怜都知道,可是她还会把该做的做到,不让人挑嘴,这是一个人的修养和礼仪。
“小姐,我去做饭了”小兰跟爱怜说了一声,便去做饭了。
文房四宝已经被收了起来,一会又要吃饭,爱怜也懒得再往外拿,便进屋拿出一个簸箩,那里面放着各色绣线和花绷子,现在爱怜的绣艺已经不比王氏差到哪里去了,绣品也已经可以贴补家用。
她和王氏现在也开始分工,爱怜现在绣些帕子、荷包等小件物品,而王氏开始接一些喜袍、喜被、屏风等大件物品,那些绣品大多得需要绣架的,而且母女二人的绣品已经传进了京城之中,卖得很好,着实让母女二人攒了些银钱。
而书籍也是越看越深,王氏已经教不了她了,全靠她自己研读,本来王氏觉得爱怜读这些书,已经足够了,可是贪心的爱怜却还想更加深入地学习这些古代知识,家中藏书已经算是不少,可是自己琢磨,有些书中内容还是看不透,不明白,却无人可以指点,要外出学习的念头早已生出,只是这几日一直磨着王氏答应,而王氏始终没有松口。
爱怜如今写出来的字,也已经能够登得上台面了,一手鹃花小楷写得让王氏赞叹不已。
而古琴也已经练得熟练无比,只是欠缺一些技巧上的东西,而这些王氏也教不了她了,这让王氏暗叹不已,自己所会的那些东西,她现在几乎已经教无可教了。
女儿太聪明了,把自己学了十多年的东西,短短五年便全都学去了,只是去外面私塾学习,风险太大了,她不敢冒这个险啊!
中午三口人吃了饭,剩饭菜给了黑米吃,三个人便都去午睡了,这个习惯已经养成了,再加每天三顿饭,三个人如果都洗去那一脸腊黄的药汁,她们的气色都是非常好的,即使是小兰也是。
从四年前,日渐长大的小兰,也被涂抹上了这种药汁,小兰早已经表明心迹,她一辈子不打算再嫁人,只想守着夫人和小姐过一生,所以也不想被人觊觎,引起事端,还不如这样,少了许多事。
好在这药汁的成本也很小,草药和配料也十分好找,三口人都用,也花不了多少。
此时就连黑米也趴在杏树下眯了起来,它长得膘肥体壮的,毛色乌黑发亮,如黑锻子一般。
燥热天气中,还是有些许微风吹过,整个小院儿静谧下来,恬静而温馨。
一个月之后,终于,在爱怜的软磨硬泡之下,王氏答应了她,去私塾学习,前提是乔装改扮、女扮男装,这让爱怜不自觉得想起了原主前世之时的刘云曼,她就爱女扮男装出去混的,没想到今世的自己却也要如此行事了,不过还是有区别的,自己这么三观端正,上进好学的美女子,可不是女扮男装去玩的,而是去学习的,不管以后如何,起码知识会让自己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在精神上得到巨大的满足。
第12章 绣娘(12)
虽然爱怜女扮男装,外出学习,会冒些风险,可是她也不是去外面找男人,只要用心装扮成男人或者说男孩即可,反正现在才十岁,第二性征还没有发育,还是比较容易的。
为了精神食粮,冲鸭!!!
就这样,王氏把自己打扮成了脸色腊黄,大半刘海挡住了那道疤痕,穿着土布衣服的村妇,她找到了一家人数不多,风评和水平都不错的私塾,交了束。
而爱怜则也同样脸色腊黄,穿着土布衣服,成了瘦瘦小小的男童,十岁的爱怜,打扮下来,看上去只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这间私塾离她们的小院子并不太远,从小门走,每天也可掩人耳目,爱怜也开始了她的学童生涯。
每天的上下学,都是王氏乔装之后接送,由于爱怜的学业十分优秀,让私塾的先生极为看重,对她更是多用了几分心思,每每都会给她多加几锅小灶,而爱怜也常把自己不懂的疑问总结出来,每天都问一些,进度十分喜人。
有先生教,和没有先生教的差别真的很大,往常对她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到了先生那解惑,便能让她感觉如同久旱逢甘霖般的畅快,便是连写字也都更加多了些风骨。
就这样一教一学,每天上学放学,爱怜开启了她古代的求学生涯,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三年。
有一天先生把爱怜叫道跟前说道:“于连啊!你在我这里已经学习了三年,你之前已经有了很厚的根底,这三年里我也已经把自己所学尽数教于你,接下来也没有什么能够教你的了,以你如今所学程度,已经可以参加明年的童生考试了,如果发挥正常,为师有八成的把握你能够考取童生,剩下的时间你可以自行回家学习,再在私塾中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先生捋着他那三寸长的花白胡须,笑得很是慈祥,表情也是满意且得意,这么好的学生,居然是他教出来的,若是哪天高中,也会让他荣耀加身的。
每个老师都喜欢爱学习的学生,这个道理古今通用,教出好学生,会让做为老师的自己得到巨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这可能也是为人师表的最大的乐趣所在。
爱怜现在便是那让先生有着巨大成就感的学生之一,也可能是唯一,所以怎么看爱怜怎么喜欢。
爱怜此时也表现的十分恭敬有加,礼数周全,这样一个把一身所学全部教给自己的老师理应得到她的尊敬,她跪在老师面前,恭恭敬敬给老先生磕了三个头,然后谢过先生,才转身出了私塾。
回到小院儿,脱去一身男装,十三岁的爱怜个子也长了不少,今后再不能去如同一个学生般去私塾了,至于先生所说的科举,她也只能在心里说声抱歉了,这个学生真的做不到啊!
爱怜心情有点郁闷,这万恶的古代,凭什么对女人这么苛刻?可是郁闷完了,该怎么样还怎么样,她这个小人物,可是无法改变这个时代的,安心做她的宅女吧。
一连好几天,爱怜都恹恹的,她还有些不适应不去上学的日子,好在几天后也就好了。
每天照样习字看书、描花样子、刺绣、弹琴,跟着母亲学习管家,礼仪方面早已经融入进了她的骨血中,一行一走一卧一坐一言,所有的所有,处处体现出了大家闺秀的气质。
即使上学的日子里,这样的言行也是私塾先生啧啧称奇,心想着,这孩子恐怕也是哪个大家族流落在外的公子,确实啊!若是爱怜知道,一定会给先生点三十二个赞,果然有眼光,本姑娘虽然不是流落在外的大家公子,但可是流落在外的皇家公主,老师慧眼如炬。
就连小兰如今的气质都变化极大,本就已经长开的清秀容貌,再加上随着小姐一起学习的礼仪,还有宫廷礼仪,随小姐识字看书、做女红,如今若是洗去一脸的药汁,换上丝绸衣裙,也会被人认为是哪家的小姐。
在爱怜看来,这就是内涵和气质的重要体现,她跟小兰说到这些的时候,还详细解释了什么叫内涵,什么叫气质,现在好多现代词汇,小兰都能张口就来,与爱怜无缝沟通。
这样也让爱怜内心中对来到古代的排斥和孤独感,得到些许缓解,虽然这里有小兰,这里有王氏,可是前世现代的生活,还是扎根在她心底里,时不时钻出来,让她神伤一会儿。
好在她天生的,说好听点儿是‘随遇而安’,说不好听的便是心大,否则若是如林黛玉般的敏感心思,她不得把自己给呕死啊?
她把自己每天的生活安排的满满的,让自己尽量精神上充实些,才能尽可能少想那些前世的事情。
行云流水在桌前沏着茶水,动作优美舒缓,爱怜此刻的气质温和娴雅,即使脸色依然的腊黄,可是却还是已经掩饰不住的风华绝代。
茶艺也是王氏教导的,爱怜觉得王氏就是个大宝藏,总是挖掘不尽。
王氏坐在对面,安静地一手执书,一手把茶杯放在鼻间轻嗅慢品,王氏额头的疤痕已经淡了许多,即使这么多年没有刻意除疤,但是天然的愈合能力太过强悍,也有一些她们每天涂抹的药汁,有一些祛疤的功能,反正现在若是平日里不太注意,已经不是太明显了,有时王氏需要去庞氏那里,还要刻意描画一番,才能让它更吓人些。
现在已经是冬日,院子里面的雪已经都清理干净,杏树也已经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房间里面点着碳火,小兰此刻手里抱着铜制的圆形手炉,脚下放置着长条枕形脚炉。
这寒冬季节里,不必要的室外活动已经被取消,王氏和爱怜的脚下也同样踩着脚炉,她可是知道女人最怕的是寒凉,都不敢拿自己的身子开玩笑。
小兰的小床已经搬进了爱怜的里间,外间冬天时还是很冷的。此刻暖过了手,她又放下手炉,捡起放在榻上的鞋子,开始了飞针走钱。
母女两人看书喝茶,小丫鬟做鞋,这时给爱怜一种岁月安好的感觉。
第13章 绣娘(13)
翌日上午,爱怜正伏在桌上画着花样子,小兰进来,轻声跟爱怜说道:“小姐,夫人找您过去呢”。
“哦?那好,就来”爱怜放下笔,洗了洗手,擦干了水份,拿起了手炉,便向母亲房中走去。
小兰则穿好棉衣,揣好银钱,打开小门出去采买了,爱怜则推开王氏的房门,看到娘亲正摆弄着一个小匣子,眼神微微一闪,那是装那枚玉佩的匣子。
黑米跟着爱怜也进来了,一点不外地趴在了王氏的脚边,眯了起来。爱怜则反手把房间关紧,来到床前,坐在王氏身边。
王氏抬起眼,温柔地看向女儿道:“怜儿,你已经十三岁了,再有两年便要及笄了,到了说亲的年纪,你现在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又从小稳重懂事,娘本打算等你到嫁人之前再跟你说这些,可是娘总怕有个万一,来不及和你说,索性就先都和你说了,只要你记得把这些时刻埋在心底里就行了,不要和任何人再说起”。
王氏的表情已经严肃郑重起来。
爱怜也郑重地点头答应下来,王氏想了想,才打开小匣子,拿起了那枚铜钱大小的,雕刻着龙纹的玉佩。
王氏也缓缓讲述起了原主前世即将去世才说起的那段事情。
“我本是宫中的绣娘……”这次,王氏没有生命威胁间的紧迫,讲述的更加有条理,也更详细了些。
“那娘亲想不想我认祖归宗?”爱怜好奇地问道。
“娘亲也很矛盾,既不想让你认亲,不想你进入那个杀人不见血的皇宫,又觉得你本是金枝玉叶,能够找个更好的夫婿,却因为流落在外,嫁给还不知什么样的男人,却是亏待了你,可是你的出生是个意外,不知道是不是一个不受皇家欢迎的生命”王氏的眼中也有些迷茫。
前世王氏临终时主要的意思应该是不想让她入宫,可是现在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怜儿,你自己的想法呢?”王氏收回自己有些放空的目光问道。
“女儿女儿想顺其自然好了,如果没有那个机缘找回身份,那就安心做普通人也挺好,找不到好男人嫁,那就陪娘过一辈子,与其成亲后让男人或男人的妻妾磋磨,还不如咱们娘俩儿开开心心过一辈子呢”这是爱怜真实的想法。
“嗯也好,但娘这几天想到的首先是要跟于庆安和离,过两年你就及笄,到时候于庆安和庞氏就要给你许配人家,就看他们的那性子,十成十不会有什么好人家,所以娘这段时间,趁他们还没往这方面上想,先和离了,并带着你走,让你的婚事不由他们来做主”王氏的语气现在已经十分坚定,和离的事情她已经准备了好长时间。
“娘,能成功吗?”爱怜真心为王氏点赞,做事面面俱到,好像就没有她办不成的事情。她有些羞愧,好像她这八年来,似乎从未帮上什么忙,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娘亲给予的一切。
“应该有六七成的把握,我前一段时间,京城买下了一间院子,这一段时间咱们先悄悄地转移家里的这些东西吧”王氏胸有成竹地说道。
“啊?院子,娘,你简直太厉害了!”原主前世时,王氏可没有做到如此程度,这一切,因为爱怜从小的听话懂事,从未给王氏惹过什么麻烦,所以也让王氏有了更多的精力放在别的地方,再加上最近几年爱怜的绣品也已经出师,母女二人的绣品在京城中也是很出名了,卖出的价格也高出不少,这让两人攒下了不少银子。
“嗯,我买了一辆马车,买了下人赶车,从明天起,每天晚上,车夫都会赶着马车来帮忙搬东西,几天也就搬完了,这样和离之后,咱们娘俩加上小兰,收拾一下就可以走,毕竟这些年咱们赚的银子可不能便宜了于府”王氏温柔的脸上带着一丝狡黠。
“好的,那咱们今天就开始收拾东西吧”爱怜对于王氏能不能够和离从未怀疑过,她信任王氏,王氏那次风寒是两个月的新年之后,如果提前和离搬走了,即使得了风寒也不会因为庞氏的阻拦而不能找大夫。
前世里,王氏没有小门的钥匙,如果找大夫,只能从大门走,爱怜和小兰多次被庞氏的婆子给拦下来,不让寻医,不管两人哭得如何肝肠寸断。
这一世爱怜都不知道自己这只小小的蝴蝶,怎么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扇得不一样了,不过一切目前都是向好的方向就好。
“夫人,我回来了”小兰拎着包袱,小脸儿冻得红彤彤的进了门来,站在门口不肯进来,怕自己的寒气冲着夫人、小姐。
“我买回来二十个鸡蛋,还有赵记糕点铺子的秘制糕点,还有……”小兰兴奋地显摆着她蓝子中的成果。
“把东西都放厨房吧,你也赶紧进屋暖和暖和”王氏温和地对小兰说道。
“嗯,好的,夫人,其实我也不太冷的”小兰笑嘻嘻地转身去了厨房。
这几天,王氏似乎特别忙碌,总是出出进进的,常常会去庞氏和于老爷那边去,爱怜和小兰也每天都抓紧时间收拾她们的东西,在这里住了十多年了,也积攒了许多东西。
她们现在还没有富到可以随意扔掉它们,还有那些书,古琴等等,都要打包装箱。
每天晚上赶车的老周,都会带着几个空箱子过来,怕碰的、怕摔的都放在空箱子里面,其它的就打包成大包袱,五天的时间,就已经把这个家搬得有些空荡荡了,桌上的笔墨纸砚都已经消失不见,博古架上的装饰和书籍也都打包运走了,就连床幔被罩等也都换成爱怜刚刚穿过来的那套旧的,不过她们都洗干净装了起来,没舍得扔。
桌上的茶具也都是放置的原来最破旧的,包括厨房里的碗筷,粮食和碳火也大半被运走,只留下够吃十天半个月的,这个家又恢复到了她们刚搬来的样子。
第14章 绣娘(14)
搬家在悄悄地进行,就连黑米都被老周给运走了,爱怜怕到时出个万一,她再带不走黑米可就糟了。
黑米还不愿意走,那恋恋不舍,像是被主人抛弃的小眼神儿,看得爱怜都心疼了,一个劲儿地安慰它,几天以后,就能够去见它了。
果然有一天,爱怜被庞氏的婆子叫了去,在庞氏那宽敞温暖的厅堂中,便看了几乎所有于府的大小主子和半主子。
于庆安和庞氏端坐在正中间,两侧则是马氏、季氏和钱氏,以及她们的儿女,还有一众的丫鬟婆子们。
于老爷和庞氏的面色都不好看,爱怜猜测应该是因为王氏提出和离的事情引起的。
于老爷看着披着斗篷进来的这个他都快忘了长什么样的六女儿,看着她摘掉了斗篷上的帽兜,露出的那张被厚重的刘海盖上小半边的腊黄的小脸,纤细的身影,并没有因为衣服的厚重而稍显臃肿,这只能说明她太瘦了,这个女儿如果是个出挑的,好颜色的,他可能还不能这样痛快地答应和离,毕竟,一个容貌出众的女儿是会给他换回不少利益的,可是这样一个像是拿不上台面的,畏畏缩缩的样子的女儿,想拿出去交好那些权贵也是拿不出手,走就走吧,正好省了养她的银子和嫁妆了。
爱怜低眉顺眼静静地立在那里,双手也故作紧张地互相绞着,一直到于爷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才用余光看到了王氏站在她的前方,背对着她,脊背挺得笔直,不由得心中有些忐忑,不知道娘亲成功了没有。
“把你们所有人都叫来,是要宣布一件事情,今天老爷我已经与王氏和离,王氏将带着爱怜离开于府,这也不算件小事,所以通知你们一下”于老爷的厚嘴唇中冷冷地吐出了这些字,每个字都咬得很死,爱怜甚至都能在其中听出了他对于这件事,或者是王氏这个人的恨意,可是他却还是无可奈何地接受了。
看着他旁边坐着那个塞满了整张椅子的庞氏,她的脸上同样阴沉无比,却一言不发,如同猪爪一般的双手,搭在两边的扶手上,都攥得死死的,可见她现在得用出多大力气来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发作。
而旁边的那几个姨娘们,表情更是精彩纷呈,羡慕妒嫉恨和不屑等等在她们的脸上轮番变幻。
“妹妹,你怎么这么想不开呢,姐姐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老爷和离,可是你一个女人家,还带着一个半大女儿,在外面生活会很艰难的,不如在老爷的庇护下,还能够安安全全的呢”钱氏的脸上满是不可理解,同时,她的话也让一旁的于老爷的面色好看了一些,可是看到下面此刻沉默不语的王氏,那丝不甘再次袭上心头。
“可不是嘛,难道老爷对你们母女做得还不够吗?让你这样狠心和老爷和离?”马氏抚了一下她那可以让苍蝇都崴了脚脖子的光滑油亮的头发也跟着阴阳怪气地捧艮。
“妹妹难道又有了下家?”这是季氏看似玩笑,实则居心不良挑拨的话,果然于老爷这时的面色更加难看。
斜斜扫了一眼他的那些嫡庶子女们,除了出嫁的两个女儿,都在这里了,她们的脸上更多的是幸灾乐祸,这让于老爷更加气闷,大手一挥:“好了好了,这事儿就这样了,你们都下去吧,王氏明天就离开于府吧!回头到管事那里支上十两银子,也算你在于府一场的缘份”,随即离座,大步离开这里。
王氏也还是温和给庞氏和几个妾氏一一告辞,礼数周全,然后也带着爱怜和小兰离开,并直接却了管事那里,支了十两银子,然后回到了小院儿。
到了小院儿,大门一栓,回到王氏房间之中,往碳盆里又加了碳,然后主仆三人围坐在一起,爱怜和小兰都是满脸兴奋,终于脱离这个于府了,她们有一种自由的感觉,这让她们的小脸儿都仿佛发着光。
“娘,你太厉害了,你是怎么让爹,哦于老爷答应的和离啊!而且还能让于老爷给咱们支十两银子呢?”爱怜对于王氏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且也充满了浓浓的好奇心。
“这个说来话长,以后娘有机会再同你细说,今晚咱们把最后这点东西收拾收拾,明天就离开这于府了”王氏心情也不错,拍了拍爱怜的小脸儿,温柔地笑着说道。
这么美的女儿,却被自己生生掩盖了十几年,也真是亏待了女儿啊!
“嗯,那好,听娘的,小兰,咱们也插好门,休息吧,明天早起离开这个鬼地方”爱怜这时候说话都大胆了许多。
“怜儿,说话还是要注意,有时候错误犯下的时候,可能仅仅只因为一个句话,慎言”王氏点了一下爱怜的额头,稍有些严肃地说道。
“嗯,娘,怜儿错了,不回再也不乱说话了”爱怜嘟着小嘴儿撒娇道,不过也不在王氏的屋子里多留了,回自己房中再收拾一下最后的东西。
翌日,清晨,空气还是那么的清冷,冬日的阳光,一点也没有给人带来温暖,只是照着白雪之上反着光。
小院儿大门被重重地敲响,小兰打开大门,门外站着庞氏的两个婆子,神情凶狠且严肃。
“夫人让我们看着几位离开,如果收拾好了,那么就请走吧”两个婆子进到各个屋子都看了一遍,甚至厨房里的厨柜都翻看了一遍。
两人目光相接,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不屑,这对母女可是够穷的,原来进这小院子是啥,现在还是啥。
再看三人每人都提着一个小包袱,一看就是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两个婆子还上前用手惦量了惦量,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后,一个便头前带路,一个最后押阵,好像在押解三个犯人一样,离开了于府。
王氏带着爱怜和小兰来到一家客栈门口,在那里爱怜见到了老周,老周一看到主母来了,便从车架子跳了下来,急忙冲着王氏和爱怜施礼:“夫人、小姐,咱们现在走吗?”
第15章 绣娘(15)
“路上的吃食,车上都有吧?”王氏很放心老周,但还是问了一句。
“回夫人,都已经准备好了”老周憨厚地笑答道。
“那好,怜儿、小兰,咱们上车吧!老周,咱们回家”王氏回答得干净利落。
“好咧!夫人、小姐,你们上车坐好,马上就走”老周听到这句话,很是开心,把踩脚凳放在车门下,王氏和爱怜、小兰三人踩着凳子上了马车车厢内,老周见她们都上了车,撤了踩脚凳,关上了车门,跳上了车架子,一扬鞭子“驾”,马车迈着轻快的步伐向着自由的方向奔去。
爱怜打量着车厢内的情况,前世今生,她还是第一次坐马车呢,长方形的车厢内,两边各有一排座椅,两排座椅中间放置着一张小几,小几是固定在车厢地板上的,小几里侧是一个简易泥筑小火炉,火炉之上还烧着一壶水,小几上面铺着一层毡垫,毡垫比较滞涩,放在上面的带着茶盘的茶具不会因桌面光滑而随意滑动。拉开小几下方的抽屉,里面放满了各色糕点。
坐在靠后的座椅上,座椅上铺着厚厚的棉垫,爱怜坐上去感觉很舒适,包括靠背上都包裹着同样厚厚的棉垫,怕是夫人小姐们脚底下寒凉,车厢的地板上也铺了毛毡,两边还放置着三个脚炉。
三人上车之后,把三个小包袱放在座椅下面的箱柜里,便各自找地方坐了下来,这时她们怀里抱着手炉,脚下也踩着热乎乎的脚炉,时不时地喝上一口热茶,吃上几口点心,虽然到京城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外面天寒地冻,时间稍久也会十分冷的,这样贴心的准备,让接下来的路途也舒适了许多。
爱怜和小兰都兴奋得很,终于出了于府,那个仿佛要锁住她们一生的小院子,虽然爱怜还有些留恋那棵大杏树,可是为了自由,杏树什么的也可以放弃了。
阳明镇其实离京城并不远,马车的速度不慢,她们也就用了大半日的工夫便已经到了地方。
这么高大的城池,爱怜也就只是在前世旅游时,能够多少看到一点儿,但是远不如现在看到的震憾,前世看古迹遗址之时,大多数都只是看那一座的城门楼子带着一截城墙,可是在这里却真真是用石头围起来的一座大城。
再加上城楼上面来来回回寻视的身穿甲胄的兵士,整齐威严,自有一股军中肃杀之气,当今也是个马上皇帝,贤明的君主,守城的军卒看上去也是纪律严明,爱怜很庆幸没有穿越到乱世。
马车在接近城池之时已经慢了下来,马蹄‘踢踢踏踏’的,顺着人流进入城中,老周已经轻车熟路地奔着自家行去。
爱怜和小兰都时常好奇地掀起一角车帘,偷偷看向京城的街市,这时候的爱怜不比小兰的好奇心少多少,虽然在现代之的街道可比这时热闹得多,可是无论怎样,古代京城的街市却是第一回见。
原来的小镇,地方小,人少,怎么会有京城这样的繁华,两人一会儿掀起厚厚帘角看看外面,一会儿又互相说笑打趣着,宛若姐妹,王氏面带微笑,也难得的没有再教导爱怜要注意礼仪。
再怎么如何,爱怜目前还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从出生到现在,从未出过小镇,即使是小镇的街道集市,每次也都得改头换面地才能出去看看,还不敢多呆,很怕出了什么事故,落下什么不好名声。
王氏从不觉得把女儿只拘在那小院儿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进,是真的对女儿好,她不是个古板愚钝的人,在能够保证女儿名节和名声的前提,让女儿多见识些,以后才能在以后的生活中少走些弯路,不至太过单纯,而上当受骗,她们有时候乔装外出之时,也会在茶楼戏馆中小坐,在集市中购物,在与一些人交往当中,在观察形形色色的不同的人当中,潜移默化地让女儿见识更多不同性格的人,体会不同的人生百态。
上一世其实王氏已经做得很好了,只是还没等于爱怜成年,王氏就先走了,突逢大变的不到十五岁的小姑娘,平日王氏教导得再多,可是在母亲离世的打击下,也消沉了许久,等她回过味儿之时,她已经被嫁进了刘府,成了刘权的小妾。
人在意志薄弱之时,又容易被外因所影响,而刘云曼就是这时趁虚而入,有了后续的因果。
而这一世,因为爱怜比原主于爱怜更要懂事得多,所以王氏教导得比上一世更多更细致,玉佩也提前交给了爱怜,也有时间给她们主仆三人寻了更好更周全的退路。
马车停下后,三人下了车,老周去叫门,爱怜则好好看了看她们的新家。
大门看着似是如意门,两侧与山墙之间砌着砖墙,门口并不宽大,门楣上方装饰着雕镂精致的砖花图案,门楣和两侧砖墙交角处,还有着如意形状的花饰,估计可能是代表着吉祥如意的意思吧!
这不像门大户或官宦人家那样气派,位置离京城的中枢也相去甚远,但是这里街道宽阔且干净,来往之人看上去也都不似那些混乱之地,想来这里更多的是殷实富裕之人居多。
大门向里打开,里面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从里面出来,一看到王氏,便急忙上前几步,弯腰行礼:“夫人,您回来了,奴婢现在就给您把门全打开”。
看到王氏点头,利落地回身两步便转了回去,两下子便把大门全都打开,并垂手立在门后,微弯着腰:“夫人、小姐,里面请”。
三人在便上了台阶,迈入大门之中,这时,里面也出来一个婆子和一个小姑娘,看到王氏三人,也齐齐立在一边儿,弯腰行礼。
“夫人、小姐”。
就在这时,一条大黑狗,撒着欢地跑了出来,一下子就扑向了爱怜,黑米好几天没见到小主人了,想得不行,两条前腿搭在爱怜的腰上,伸着脑袋,就要去爱怜的下巴,爱怜‘咯咯咯’笑着躲着。
第16章 绣娘(16)
“黑米,想我了吧?哟!也没耽误你吃啊!这都胖了不是,你也没想啊?”爱怜低声与黑米笑闹着。
王氏冲着下人们点点头说道:“好了,怜儿,咱们进去吧,别在这里闹了,忘了娘教过的礼仪了吗?”。又转头问了周刘氏:“我们的房间都打扫完了吗?”
婆子躬身道:“回夫人,夫人您和小姐的房间、书房,都已经打扫干净,奴婢这就领您去看看”。
“好”王氏面目虽然柔和,但是声音中也是透露出淡淡的威严,比较她们三个在小院儿时又是不一样了,这让爱怜感觉很是新奇,她从不知道娘亲还有着这样的一面。
十来年中,在小院儿中,王氏一直给爱怜慈母的温柔,可是刚刚她却看到了娘亲在下人们面前则是端庄且严肃的一面,亲亲娘亲简直就是一个宝藏。
爱怜悄悄吐了吐舌头,也放下了黑米,又恢复了她那娴雅端丽的淑女形象。和刚才那个与黑米笑闹的小女孩判若两人,这让旁边的小兰偷偷翘起了唇角‘小姐从来和黑米在一起时,才有一个小孩子的样子’。
在来京城的路上时,王氏便已经告诉爱怜,新家是一个三进的院子,虽然又买了一个车夫老周,一个门房韩东,一个负责洒扫院落,做一些粗活的粗使婆子周刘氏,也是车夫老周的婆娘,一个厨娘和一个小丫鬟小青。
小青负责照顾王氏的起居,小兰还是照顾爱怜,毕竟女儿和小兰相处这么多年,早已经习惯了小兰的服侍。
穿过垂花门,顺着游廊,周刘氏听从王氏的吩咐,给爱怜介绍着东厢房和西厢房,又来到了二进的正房,这里目前是王氏和丫鬟小青居住,西侧耳房改为小厨房,东侧耳房住着厨娘,婆子周刘氏和赶车的老周住在前院。
而爱怜和小兰则住在后罩房,这么大的院子目前就他们主仆八个人住,稍有些空旷,内院的庭院不算小,但也称不上大,只是同样有一口井和一棵几百年的银杏树,冬日里树叶已经凋零,这棵树简直是给了爱怜一个惊喜,银杏树体高大,树干通直,姿态优美,春夏翠绿,深秋金黄,虽然生长得极慢,可是眼前这一棵却是已经生长了几百年了,这要是放到现代,也都将会被保护起来的,可是在这里,却只是一个普通人家庭院中的一株普通的观赏树,爱怜已经能够想像得到,秋天之时,满地金黄的美景了。
后罩房门前的小院中也有一棵树,不过并不大,爱怜不太认识品种,毕竟她前世也就那些比较出名的树种能够认出来,其它的她也是个门外汉。
周刘氏带着她们三人又看了爱怜的房间,卧室是个大套间,外间是小兰住的,里面则是爱怜的卧房,虽然也还是并没有太贵重的装饰,但是却比小院儿强太多了,简陋的架子床换成了拔步床,还有着精美的雕功,可是周刘氏却告诉爱怜,这间卧房是天暖和之后才会过来住的。
现在还是寒冬,睡床会比较冷,所以另一侧才是现在的卧房,同样是里外套间,与之前不同的是,这里不是拔步床,卧具都是火炕,无论里间爱怜的卧房,还是外间小兰的住处,此时这边显然要比刚才那边暖和得多。
这回爱怜还有了自己的书房,单独的洗澡间和如厕的小房间,要知道穿到这个时代,最让爱怜感觉不好的地方就是上厕所和洗澡,真是太不方便了,好在现在洗澡间连着卧房,这样洗完澡可以直接进卧房休息。洗澡间还着火墙,冬日里这里会暖和。
同样的配置,在王氏那里也都有配置。
这回鸟枪换了炮,爱怜心情都爽飞了,没有了及笄之后被于老爷卖掉的危险,不用再每天脸上都糊上药汁,可以看着娘亲不让她生病,或者即使生病了,也不至于看不上病。
炕上的锦被都是崭新的,桌布都是新的,爱怜认识那张桌布,那是自己绣的兰花,没想到让娘新铺到了这里,爱怜感觉心中暖暖的。
书房中的桌案上,文房四宝俱全,爱怜看到了一盏新砚台,博古架上的书籍更多了,除大部分从小院子搬过来的外,又增添了不少新书。
平日里可以躺靠着看书的榻,还有一架崭新的古琴,那把旧琴王氏说已经放进了库房中留做纪念。
黑米在旁边上窜下跳,好像已经感应到了小主人愉悦的心情,更显得气氛欢乐。
一切爱怜都很满意,王氏看到女儿的神情,也由衷地露出温柔的笑容,就连小兰对于自己居然可以冬夏有两个住处,也感到十分的满意。
走走看看,听着王氏的介绍,周刘氏的补充,几人又把这处大房子转了几圈儿之后,小青才通报王氏,可以开饭了,地点也在王氏这边。
母女两人吃饭,两个丫鬟边儿伺候着,现在人也多了,小兰也不能再像在小院儿中那样和主母小姐们一起吃饭,毕竟这时人多,也要立规矩了。
好在小兰本性本就淳朴,再加上这些年在王氏教导爱怜的时候耳濡目染,对这些规矩也就熟悉得很,此刻也不会有什么不平衡的,还是一如往常。
饭后,母女二人在房里溜达了一会儿,便各自回房洗漱后休息了,毕竟这一天折腾下来,也是够累的了。
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天空再次飘起雪花,雪下得不大,飘飘洒洒,但是一早上的工夫也把地面覆盖上一层白霜。
当小兰服侍了爱怜洗漱完后,头一次爱怜觉得这脸总算轻松了许多,擦了些许自制的护肤乳,虽然简陋些,但总比什么也不管强,这护肤乳,还是爱怜通过王氏的一些宫廷配方,再加上现代的一些小方法,改良而成的,原来都只是晚上用,不过现在那黄黄的药汁改良后,可以晚上用来做保养,白天就可以用这种新改良的润肤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