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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玫瑰悠悠     快穿之爱怜txt下载     快穿之爱怜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7章 绣娘(17)

    看着铜镜中模糊不清有的容颜,摸着光滑的肌肤,爱怜傻笑着一摸再摸,总共十八摸,自恋到不行。

    小兰有些看不下去了,终于在她打算第十九摸时说道:“小姐,您这是还打算摸多久?夫人在前面等着您吃饭呢”。

    爱怜被她说的俏脸一红,人家前世虽然也挺好看,可也没这么好看呀,好容易光明正大的露出这张脸了,怎么还不让人家再过过瘾,不过刚才好像真挺那啥地,算了,吃饭去。

    披上淡蓝色的斗篷,领口的皮毛让她被包裹住的肌肤很是舒服,推开房门,外面的冷空气,让她不自觉地打了个喷嚏,‘谁念叨我呢?’爱怜心中嘀咕着。

    “下雪啦!”虽然地面已经被周刘氏扫过一遍,可是又落了下一层薄薄的轻雪,爱怜心情好,感觉这雪都是那么可爱,用手接过飘扬的雪花,雪花调皮地躲了开来,她的手,又带着人追逐着雪花,一时之间爱怜清脆的笑声在院子中响了起来,让一旁的小兰也有些好笑起来,平日里最是稳重的小姐,这两天出奇地活泼起来,这大概是脱离了那个于府的原因吧。

    好在爱怜还知道她们还是要吃饭的,王氏还等着她,所以追了一会儿便带着小兰去了前院儿。

    即使搬进了新家,母女二人的作息规律也没什么大的变化。

    王氏:绣花儿、喝茶看书,偶尔还要出去联系绣活儿。母女二人的手艺高超,才能让绣品在这京城之中的销路极好,都是大家或贵人们购买,已经形成了特定的购买群体。

    而前些日子,王氏便已经联系了一些方便的客户,可以直接派人到家里来取成品,定下需要的绣品。

    现在母女二人接的小绣品的活已经少多了,大多数都是些衣袍、床品、屏风、围幔等大活儿,这样的活儿虽然时间久,但是每一件都能卖出一个极好的价格。

    王氏和爱怜还商量着过一段时间便在附近盘下个铺子,再雇佣一些绣娘,要不然只凭借母女二人,是做不完的。

    而爱怜的生活就更充实了,除了刺绣,还会看书、弹琴,有时候在这后院中还会哼唱几首小兰听不太懂的曲儿,也没太听懂她含糊唱出的歌词,只是听旋律,奇怪又好听。

    这一回有了条件,爱怜打算找一个水平高的古琴老师,这事儿也曾跟王氏提过,只不过今天饭后,爱怜又提了一次,王氏答应着会留心的。

    爱怜知道王氏既然答应了,便真的会给她留心的,对于学习这些技能,娘亲从来都是不会拒绝的,哪怕曾经还帮着她女扮男装去私塾学习。

    可见王氏对她有多宠爱,几乎算是百依百顺,当然前提也是爱怜从不提无礼的要求,从小到大,爱怜要求的东西都很少,从不挑吃不挑穿,只是爱学东西,这一点王氏觉得再不满足她,那就对她太过亏欠了。

    弹琴的时间,一般被爱怜挪到了晚饭后,这时候的天色已经晚了,点着油灯的光亮也并不算亮,这时候绣活儿是很伤眼睛的,所以一般情况下绣活儿都是在白天进行,而清晨则会看半个时辰的书来调剂一下。

    中午的午睡则是雷打不动的,这是健康养生,这四个字,王氏总听爱怜挂在嘴边儿上,好在这么多年来,母女二人,连带着丫鬟小兰也和她们一样,每天必午睡。

    而这个习惯将会传染给新来的小青,爱怜心里暗戳戳地想到。

    今晚抚完琴后,爱怜便在王氏的卧房中,小兰和小青都在王氏确定暂时没什么要伺候的后,便去了后院小兰的屋子里做着衣服,做着鞋,两个人还是个伴儿,本来这个家里的活计就不是太多,所以王氏没事儿也不圈着她们总在身边照顾。

    爱怜也嘱咐她们不要做得时间太长,很伤眼睛的,小兰和小青脆生生地答应着。爱怜也不再管她们,坐在火炕上,炕上热乎乎的,捧了杯茶水,边和娘亲聊着天。黑米这时安静地趴在腿边,似是假寐。

    王氏左右也没事儿,便陪着女儿说说话,爱怜时常如好奇宝宝般地问些她看不懂,或不明白的问题,虽然跟着娘亲学习了不少的规矩和礼仪,虽然她也对有些规矩很是深恶痛绝,但是却也不得注意和遵守,她也怕因为一件小事,把自己弄成万劫不复,王氏也很有耐心,慢声细语地给她解释着刚刚提出的疑问。

    爱怜和王氏坐在火炕上,地上的碳盆里也散发着热气,茶水冒着热气,醺得两人有些相似的面目都有些不太清晰了,轻嗅慢饮,王氏的声音轻柔和缓。

    “于庆安只是一个乡绅,于府院里的规矩立得并不好,否则哪有我说和离就能和离,还能把你一直带在身边抚养,那庞氏做为当家主母,后院里的妾氏们并不尊敬或者害怕她,按规矩礼法来说,我一个妾氏,是不能自己抚养自己的子女的,都要交到嫡母庞氏的跟前抚养长大,可是你看于府,不只是我能够独自抚养你,就连马氏、季氏和钱氏,明面上把儿女交给了庞氏,可其实孩子们还是在他们各自的娘亲身边,这样的事情极少会出现在高官大户人家里的,他们府中的规矩一般都是极严格的,虽然后宅争斗如同后宫争斗一样乌烟瘴气的,但是表面上,或者明面上,规矩还都是要守的,什么孝道、礼法不能废,即使那些后宅女人们,再如何争斗,也首先在明面规矩礼法上是挑不出错来的,否则后果轻则名声尽毁,重则小命都保不了,哎”

    轻叹着气,王氏的眼神有些朦胧,曾经这么多年的经历,一一在她脑海中闪过,那些人生当中的过客的经历也让她不胜唏嘘,自己如今能和女儿在一起,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

    “这些年于庆安和庞氏一直没太敢于折腾我,也是被我的拿孟淑妃的名头吓的,虽然我出宫的时候,孟淑妃和我说过,可以托人给她带信儿,可是我清楚,我和她的主仆缘份也到了头,即使我再难,也不能真的信以为真的去找她的,她对我已经仁志义尽了,因为她的不小心而连累得我们这些绣娘被发卖,也算还了她在宫里面一直的照顾”。

第18章 绣娘(18)

    轻轻叹息了一声,王氏轻声接着说道:“于庆安却不知道这其中的缘故,他信了我的话,虽然没怎么善待我,但是也没把我怎么样,我跟他说,只要我不是正常死亡,孟淑妃的人一定会发现,因为我会定期跟孟淑妃的人报平安,当然这些当时并不会全信,你娘我也是做了一场戏给他,才让他相信”王氏表情自信,整张脸都似发着光。

    “至于和离,他一直以为我是要回到京城继续给孟淑妃效力,他一个乡绅,胆子又小,他不敢赌我的话是真是假,而且我已经毁容,对他来说也没了什么价值,不值得他冒险,而你的样子黑黄瘦弱的,也无法给他带来多少利益,所以他放了咱们母女,而且给了十两银子来示好,为我那可能是真的借口”王氏轻啜了热茶。

    “娘,孟淑妃现在在宫里过得怎么样啊?”爱怜一直想知道孟淑妃的现状。

    “虽然那次事件给了她一些影响,但是毕竟只是牵连,不久之后,她便又恢复了过来,虽然不复原来的盛宠,但因为她的不争不抢,加上她的娘家也很有分寸,没有给皇帝什么威胁,也没让皇帝为难,这些让皇帝很是满意,所以至今还是四妃之一,地位并无波动,何况她还有两个儿子傍身,她是个聪明的”王氏很佩服这个通透的女人。

    “娘,那她知道我的存在吗?”爱怜好奇地问。

    “不知道,因为当时出宫的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怀有身孕了,只是在出宫发卖的过程中,有了些许症状,我素来谨慎,心中有些怀疑,若是真得怀上了,还得给你一个正经的出生理由和身份,何况于庆安本也不是我心仪的良人,更加不敢让于庆安污了我,所以便有了成亲当晚的那场戏,让他真以为和为娘成就了好事,以为你就是他的女儿,哪怕是一个庶女,为了不让我的奴籍对你的出身影响不好,便同时让他毁了我的卖身契,销我的奴籍身份,成为良民。

    于庆安的子女不少,所以注定他也不会如何重视你,我设计毁了自己的容貌,让他没有心思再碰我,借机远离后院女人们的算计和倾轧,你自小就长得粉雕玉琢,能够看出来长大后也必是容貌不凡,于庆安若知道了,定会算计拿你换取利益,所以从小娘亲便不敢让你露出本来容貌,还好,这些年你也够懂事,从未在这方面露出过马脚来,让我顺利与他和离,让我们平安出府,这下子娘亲总算安心了,剩下的就是好好过日子,然后给你物色一个可托终身的良人,娘也就没什么牵挂了。

    至于要不要与皇家相认,那个就听你的,随缘吧,娘亲不知道当今皇上,你的生父对于你的出生是什么态度,是欣喜、是无所谓,还是不喜,甚至讨厌,这些都是未知的,所以娘亲不敢去赌认了亲对你就一定会是好结果,毕竟皇上的后宫女人已经够多了,子女也是不少,你那些兄长姐妹们也够多了,他的亲情爱护是有限的,分给这些人也就没有了多少,即使他对你还有亲情,但是娘也不敢保证会给你多少,所以听你的,顺其自然吧”王氏的声音是轻柔的、不疾不缓,把这些年所有的事情大略给爱怜讲了下,她自己的容貌已毁,再加上曾有过为人妾氏的过往,也不可能陪着女儿再次入宫,如果有一天真的恢复了身份,那她便在这院子中自己过活,只希望女儿有时间能够来看看她这个娘亲也就够了。

    她怕的就是如果成为了皇家公主,那么女儿的未来有一大半便由不得自己了,万一为了联姻,所托非人,那么,这亲还不如不认了好。

    其实这一点爱怜自己也挺担心的,但是如果她的玉佩不露,估计能被认回去的可能会无限小的,她保护好自己的玉佩就行了。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拉下围幔,整个火炕自成一个小空间,火炕里侧的墙壁有着一个四方凹洞,这宽大约二十厘米,高有四十厘米,深也有十多厘米左右,那里放着一盏油灯,剪亮了灯芯,这个小空间之中更亮了些,围幔也不像夏天那么轻薄,这小空间能够给人一种私密感和安全感。

    盖着厚厚的干净被子,靠坐着,爱怜从胸口处拿出来那颗被她挂在脖子上的玉佩,细细看起这个原主前世要了她命的东西,之前她也曾看过,但从未这么仔细地观察过。

    玉佩不大,只有铜钱大小,却精细地雕琢着一整条龙,一面是龙头和龙的上半身,背面则是龙的下半身,上半身与下半身是从玉佩底部相连的,所以这玉佩并不是真的很圆,起码那相连的地方浮凸了出来。

    龙头上的龙须、龙眼有、龙牙、龙角,以及龙身上的每一片鳞片和纹路都异常清晰,龙的形态威风凛凛、张牙舞爪,十分逼真形象。

    轻轻抚摸着玉佩,爱怜对着油灯的灯光,玉佩真的晶莹通透,玉质是极好的,那龙眼活龙活现,仿佛也在看着爱怜一样。

    ‘等等,这眼睛怎么总像是在看着我?’爱怜越是把玩,越是细看之下,感觉那龙眼越是跟活了一样。

    她的全部心神都被那龙眼吸引过去,不知道多久之后,只觉得脑海中‘轰’的一下,她的眼前一黑,便是什么也不知道了。

    待她醒来之时,油灯的灯油已经快要燃烧殆尽,灯火已经有些昏暗不明,外面还是漆黑一片,这还是深夜,也不知道时辰,看这灯油用的,估计是快天亮了吧?

    好半天,她才搞清楚状况,也想起了之前的事情。

    她就是看着那条龙,哦不,是龙眼,然后便什么也不知道了,怎么会这样?为什么?

    再低头看向手里,玉佩呢?再看胸前,除了那根光秃秃的挂绳,什么都没有了。

    ‘玉佩呢?哪儿去了?’她紧张地四处摸索着,被里面外面,身上各处,都没有,正在惊慌的以为是不是被什么人偷去了的时候,感觉脑海中似是有些不对,然后,手心中便多出一物。

第19章 绣娘(19)

    爱怜在自的身上、被子里翻找着玉佩,却不得见,正在懊恼时,玉佩竟然又出现在了手里,没错,就是凭空出现的,已然没有了挂绳,安静地呆在掌心之中。

    那刚才玉佩哪儿去了?

    正寻思着,玉佩似是缓缓融化了一般,最后便成了一滴乳白色的液体,凭空消失,然后再一感觉,它出现在了她的脑海当中,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能够感觉到它就在她的脑海里面。

    ‘这是怎么回事儿?这明明只是个不知道哪个位面的古代,怎么会出现如此玄幻的事情?那玉佩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跑到我的脑海里面?’爱怜一大堆的疑问得不到解答,让她有些抓狂。

    ‘难道,我得到一件宝贝?可这宝贝有什么用?它是干什么的?’爱怜脑袋里面乱成了一锅粥。

    只是想着,这特么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干什么用的?

    就在这时,脑袋一阵眩晕,眼前忽地一亮,她眼前出现了只有前世在小说中才会看到的场景。

    是的,她终于得到了一件穿越第一金手指,这是一个空间。

    爱怜晚上临睡前,被玉佩上的龙眼所吸引,精神高度集中,不知道怎么的,那玉佩就跑进了她的脑海之中,在她有着强烈的想知道这玉佩是做什么的之后,她确定了,她得到了穿越第一神器,一个空间。

    爱怜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还没能从这玄幻的经历中回过神来,她不是在做梦吧?

    一处不大的小空间,但那也是空间啊!一汪泉、一片土地,一座茅屋,空间标配啊!全都有,虽然面积不大,不太规则的圆形空间,直径大约二十五、六米,面积一百多平米,不到二百平米左右,那茅屋就在泉边上,看着占地面积,也就在5*6,大约三十平方米。

    这面积,虽然不如小说中那么夸张,也没有什么天材地宝,面积广阔,可是对于爱怜来说,实在已经不小了,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灵气,她也不懂,可是却能够感觉出来这里空气异常清新,呼吸着十分舒服,泉水、茅屋和黑土地,足够了。

    来到这个时代这么多年,爱怜也曾经想过,为什么别人穿越重生啥的,都有什么金手指,可是自己却啥都没有?没什么安全感的她,只能拼命学习各种她所能够学到的一切知识来武装自己,她不知道对她自己目前的生活有没有用,但是除此之外,她根本就没有能力保护自己,艺多不压身,不管有用没用,先学着,万一能够用到的话,现学可是来不及的。

    是的,这么多年来,虽然一直有王氏守护着她,可是还是让她很没有安全感,所学的一切也都是为了让心里能够好受些。

    直到现在,有了这处空间,才让她心里踏实了许多。

    这地方不大,也用不着她探险,只是那茅屋里有什么不知道,其它的一目了然,于是她便走向了茅屋,这黑土地的土质真是松软,她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两厘米深的脚印,种些什么都不用翻地了。

    推开茅屋的门,没有什么阻碍,室内不大,一目了然,茅屋开了一扇窗,木格窗,普普通通,连点花纹雕刻装饰都没有,只有一桌案一椅一床一博古架,全都不知道用什么木材制作的,很古朴厚重的感觉,上面也都是光洁如新,没有一点灰尘。

    床是光板床,啥都没有,没被没褥没枕头,椅子更不会有坐垫啥的,桌子上到是有文房四宝,看样子也像是珍品的样子。

    博古架上放了些东西和一些古籍,爱怜随意抽出了一本,便一一看去。

    《草药谱》《经穴子集》《医者说》《如意拳经》《毒经》《医理》《药理》《针炙初解》……

    全都是中医古籍,而且看上去都是基础方面的,这让爱怜好奇不已,原来的主人是个医生?

    把几本书放了回去,这些书,爱怜不会让它们放在那儿落灰的,没事儿的时候来看看,来学学,没准儿哪天能用上,还能保命呢,娘亲再有头疼脑热什么的,自己都能治就好了。

    不过现在先把这些放一边,看看那几个盒子装的是什么吧。

    盒子一共有两个,都是样式十分古朴的不大的木质盒子,轻轻打开其中一个,微微有些失望,里面是一张叠放在里面的宣纸,透过纸张,可以看出来,那张上写着字。

    爱怜拿出那张纸,纸张看着像宣纸,可真拿到手里,却又不像,纸制韧性很足,也比宣纸厚一些,纸张一点没有泛黄的迹像,字迹也都十分清晰,字体偏似形楷,字形优美,点画之间相互细若游丝的牵连中,又有一些书写者特有的锋锐,好字!这字写的漂亮!

    爱怜还没看内容,便已经被这字体所吸引,这字可是写得真好啊!对比自己的字,原来还有些沾沾自喜的某人,这时感觉很是羞愧,还是好好地练习写字吧,要不然再不敢拿出来见人了,羞煞某只了。

    好一会儿,她才坐在椅子上细细地看起了这像是书信一样的东西。

    当她放下那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张时,才算知道了个大概,这处空间的来历,这位留书者也不知道,只不过他是一位医者,也是偶然得到了这枚玉佩,又更加偶然地开启了这处空间,不过他在这里时,这里面就已经有了这处茅屋和这些桌椅床铺等一些物品,信和金针则是空间上一任主人所留。

    也就是这位老神医生前所用,做工极为精巧,一整套的金针,放在盒子里面,还崭新无比,不过这东西目前对爱怜并无大用,她目前有想法看医书,也是兴趣居多,目前的学业没有前些年的重,她一届女子也不可能去考科举,所以读书的压力也轻得多,更多的是以一种休闲的状态去自然地汲取这些书中的营养。

    每天她只是拿出固定的时间来练琴、看书,大部分的时间则用在了刺绣上面,生活十分的规律。

第20章 绣娘(20)

    不过今天看到这些专业性这么强的古籍,还是让她多出了一些新的兴趣,适当地换换口味,有助于身心健康不是?

    老神医原本就是他那个时代的神医,有一次因替当时的皇帝,医治好了他身上已被御医判为死刑的病症,结果皇帝一高兴,便赏赐给他一大堆金银财宝,其中就有这枚玉佩,他也是一次无意中的把玩,才得以打开这个空间。

    这个空间里的泉水含有一些生机,对身体的好处很大,再加上他本就是神医,辅以这个空间中的《如意拳经》,让他活到了将到了一百多岁,最后终是泉水也不能再对他老朽的身体起到一点作用了,才最终老死。

    空间中原本应该是有不少药材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都没有了,老神医也没说,是他临死前都拔掉了,还是因为时间太久,无人照料而枯死消失了,这些爱怜都无从得知,只知道,现在外面土地上啥都没有了。

    不过老神医说过,这片土地十分适合种植药材,若是有缘人,千万不要浪费了这块灵田。

    看完了这位署名秋明先生的留信,爱怜也基本算是知道了这个空间的大概情况,她猜测,秋明先生必是临终前清理过这个空间,要不然不能只是留下这些东西,想来也是有儿女的吧,都留给了子孙后代也说不定。

    不再纠结这些前人留下的东西,本就是偏得,她也不会嫌弃人家给她留少了。

    不过想来原来空间之间,应该不止是只留下这几件家俱和这些书才对,只不过,应该都被他使用,或是留给后人了才对,这些古籍中,有七成是偏基础方面的医书,两成为有些深度和难度的,最后一成则是一些偏方、古方和很深奥的医理等知识方面的。

    不过这些也是她大概的看了一下,从书名到一部分内容估算的,这中间肯定误差也会有的,可大可小,毕竟她不懂这些专业性极强的书籍。

    只不过不知道这玉佩怎么又流回了皇家的手里的,从老神医的留信中,大概可以看出,这个空间算她至少应该有三届主人,建茅屋的那一届、老神医一届,加上她自己。

    她只是专心看了那玉佩,便打开了那空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多少年来,能打开的人却又这么少,她不明白,明明不算难的开启方法,为什么别人没打开呢?

    想不出来,就不想了,反正这是她的机缘不是?

    也许老神医也是机缘巧合才进得了空间,至于进入空间的原理他自己也没弄明白,不过也可能是因为自己两世的神魂比较强大,而老神医自己的神魂也比较强大,而他的子孙中再难遇到和他一样天赋异禀的,所以才无法在他的家族中传承下去,让爱怜捡了天大便宜。

    原主那一世,她自己戴了那么久,也没有开启过这个空间;刘云曼几乎戴了它一生,都没见她开启,唯独到了她这里才得能开启,这不是她的机缘是什么?

    爱怜确定她是实体进入的空间后,便出了空间,再也睡不着了,看着天从深蓝,渐渐变亮,心中盘算着该如何利用起来这个空间神器。

    那泉水应该是有利于补充人体的生机,以后家里的饮用水自己应该时常偷偷加入些,让娘亲的身体更健康。

    还有那本强身健体的书,应该好好看看,学会之后每天早晨都锻炼一下,起码要保证自己和娘亲百病不生才好。

    那些医书,自己要每天最少抽出一个时辰还读这些书籍,反正现在自己还小,总会有学会的一天,结果她高估了自己。

    那些黑土地呢?自己还是找一些药材种子或幼苗种植进去吧,尽量选择珍贵一些的品种,其它常见的可以在外面买。

    只是不知道这空间和小说中的空间是不是一样,时间流速也所差异,有时间便试一试。

    爱怜规划着以后的生活,心中充满了希望,只是有一点,却是她一直有着忧虑,但却不愿去想的隐忧,那就是,其实她离及笄的时间其实也没有多少,这个混蛋的古代,初中生的年龄却是要嫁人的,女人到了年龄不嫁人,太另类了,很难被人接受,她一直在自我回避着这个问题,可是忧虑总是每每爬上心头,不管时间和地点。

    混蛋的古代,得到空间的好心情忽然间一下子没了。

    时间荏苒,如白驹过隙,转眼间爱怜便已经到了十四岁。

    京都的春天与往年没有什么不同,现在的国家,由于皇帝的勤勉,百官的辛劳,社会安定,人民生活还算可以,虽然还有不少的贫民,可是起码少有冻饿而死的事情发生。

    虽然边境上不是很太平,总有外邦时不时的骚扰,皇帝虽然政事擅长,但也是个主战派,所以武将的地位并不低,这个泱泱帝国是个强盛的国家。

    爱怜无意政事,可是这些消息,总是在她不经意的外出之时会听到些,这里是京都,不管怎么说,这些消息总是比外面要准确和快速得多。

    爱怜也学起了刘云曼,喜欢上了男扮女装地出门游逛,增长些见闻,虽然她很宅,在网络遍布、手机电脑都有的现代,她可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年代,半个月不出门。可是这古代可不行,所有的消息都是需要人力来传播的,不出门,消息自然就少,虽然她一个闺阁女子知道了这些朝中大事或民间传言也没什么用,可是架不住爱怜她不是原装的古代人。

    再说,她现在离开了于府,也自由了许多,除了怕她这个容貌招灾惹祸之外,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挡住她对这个时代强烈的好奇心了。

    尤其现在已经是春暖花开的时节,风清清的,阳光暖暖的,气温十分舒适,正是外出游玩踏青的好时节,于是爱怜大小姐便与小兰两人经常女扮男装逛街、逛茶楼、逛酒楼、逛青咳咳,这个地方她还不敢去。

第21章 绣娘(21)

    这不,刚过完十四岁的生辰,又一连十来天在家看书习字、刺绣练琴练拳的,爱怜感觉自己自律得都快赶上特种兵了,当然这个形容有些夸张,但是却也是一般人做不到的,这不学累了,她也是要放松一下心情,劳逸结合的,便熟练地与小兰换上男装,迈着方步便出了王宅。

    先是溜达到了王氏刚开业没多久的绣坊看看,这间绣坊也兼营成衣,不过只接受订制,算是走的高端路线,雇佣了十几个绣娘,手艺都十分不错,虽然与王氏和爱怜有些差距,可是一些普通订单还是能够胜任的,再加上有王氏时不时地一些指导,这些绣娘的水平也提升得很快,但是一些特殊绣法,却是王氏的不传之秘,只教给了爱怜一人,有道是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所以王氏也不会傻到对这些绣娘毫无保留。

    绣坊一切照旧,时不时的有顾客上门,生意着实不错。

    爱怜和小兰顶着大黄脸,虽然仪态气质皆不错,可是倒底被这腊黄的皮肤夺去了不少光彩,让爱怜不至于那么显眼。

    两人轻车熟路地摸到了戏园子,给看门的交了银钱,看门的小厮看到小兰多摸出了几枚,本以为会有打赏的,可见小兰数了数手中的铜钱,然后把剩下的四枚重新揣回了荷包,这让小厮看她们的眼神都变了,有懊恼,还有不屑。

    不过小兰早已经唯小姐命令是从,形成了绝不充大款而多给一个铜钱,上酒楼吃饭,饭钱是吃了多少,给多少钱,她可没有打赏的习惯,毕竟,她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虽然现在绣坊的生意已经上了正轨,也由王氏照看着,可是在这之前,她们的每一个铜板都是娘俩儿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常常累得脖子酸疼,眼睛发花的,就为了装那啥,就白白给了别人?这事儿她不干。

    在小厮的不善不喜的目光中,主仆二人全不以为意地踱着方步便进了戏园子,里面一个小厮给她们引到了座位上,端上了茶壶,给两人倒上了茶水,虽然茶叶不怎么样,可若是看得渴了,也是能够解渴的,毕竟主仆二人以前也都是喝的类似的茶叶,可能有时还不如人家的茶叶好呢,所以她们也不挑,渴了就喝点。

    点心什么的,却是要花钱买的了,主仆二人除非真饿了,一般这个钱,她们是不花的,爱咋咋地,她们就是这么抠,就是这么小气。

    爱怜前世的时候,除了黄梅戏,别的戏种除非特别出名经典的曲目,她并不是很喜欢听,那时在她看来,像那些经典曲目当中,也就那么几段挺好听的,其它大多数时候,咿咿呀呀的,能把她看睡着了,她十分不理解那些戏迷们的感受,但是黄梅戏她是真心爱听,还爱学着唱,什么《女附马》《天仙配》啥的,曾经《女附马》中的那段‘为救李郎我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还唱得挺好听的,这曾经一度让她沾沾自喜过。

    但是她们现在看的是京戏,是那种前世看来‘咿咿呀呀’能把唱睡着了的那种,她们也是有一次实在不知道往哪里逛了,也不能真去逛青楼啊!就跑到这里来了。

    虽然她真挺想见识见识这个时代妓女合法化的时代,这个算是正规经营的妓院到底是不是真像电视、电影中表现的那样,老鸨子一喊“姑娘们,接客啦”,然后一堆莺莺燕燕的娇声齐答“来啦”的场景,但是她们是女人,真要穿帮了,可不只是捅了大篓子的问题,还有可能真的会出现生命危险,毕竟她现在还只属于一个商女,没权没势没背景的,真出了事,王氏也救不了她。

    她可不想为了自己的好奇心,而给自己和王氏招来天大的麻烦。

    所以她们在无聊之下,便逛到了戏院,当然头两次去时,并不是为了听戏,而是为了见识见识古时的戏园子到底是什么样的,她在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四处观察台上的生旦净末们的表演,还有台下跟着叫好的观众戏迷,来回穿梭的小厮跑堂们的同时,也便顺道欣赏了一下台上的表演。

    刚开始还是觉得节奏好慢,听不懂他们在唱啥,到后来渐渐有了兴趣,也能坐得住来听了,就连头几次一直打嗜睡的小兰,目前都被培养出来点儿兴趣了。

    这不是,主仆二人又来过瘾了,两人惬意地坐在那里,眯着眼睛,等着好戏开场。

    爱怜的眼睛又是下意识地四处扫了一圈儿,这里常来的人,她都有点印象了,一看他们就是老戏迷了,在这个娱乐匮乏的年代,大概也只有戏园子和青楼是能够让人消遣的了吧?

    不过随意的目光扫过,却猛然间又转了回来,那是刘云曼?

    女扮男装的刘云曼,一看就是个女的乔装打扮,不知道她这种装扮,是想糊弄哪些傻子能够相信?耳朵眼还在,胸前那对刚刚发育的小笼包还在,脸上没有任何化妆,但明显比男孩子秀气很多的脸蛋儿,还有一说话那娇声细气的,哪个男孩是这样的?伪娘?她是自己傻?还是当别人都傻?

    爱怜有着原主前世的记忆,对刘云曼这个对原主前世至关重要的人的印象十分深刻,所以能够一眼在这戏园子陆陆续续快坐满的席位看见了她。

    她们两个人都是十四岁,爱怜的个子要高一些,现在已经有一米六左右,她去年才来葵水,还属于青春期,身体没有发育完全,但是胸部已经开始发育了,如果不束胸是能够看出来的,所以小胸脯也束得平平的,不像前些年在镇上求学的时候,身体还没有发育,各种第二性征还没有出现,扮演一个小男孩儿,除了把脸弄得腊黄,换身衣服外,并不需要什么其它的装扮。

    耳朵眼还是十三岁才扎的,当时还把她疼够呛,不过出门乔装,爱怜也是用脂粉把耳朵眼给堵上,然后再涂上黄色的药汁,可以说不趴在那里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第22章 绣娘(22)

    她和小兰两人也是能少说话尽量少说话,即使说话,也尽量压低和放粗声音,再加上腊黄的脸色,试问哪家的小娘子愿意自己腊黄着脸出门?不把自己那张脸涂上三层漆,直到漏不出底漆,都不出门的那种。

    所以她们两人出门,让人认出的几率是很小的,最大的容易露馅的地方就是声音,这个细听真的有些破绽,而且是她们俩真心伪装不好的。

    不过像刘云曼这样的,只能说‘你高兴就好’。

    让爱怜纳闷的是,她和小兰来这么多次戏园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刘云曼,这可是京城几大戏园子之一,离刘府也是最近的,那她今天来,是有什么意图吗?还是纯粹是像她一样,太无聊了没地方去,才进来的?

    爱怜不知道刘云曼这样乔装出门已经多久了,也许是才开始出来没多久?

    不过不大一会儿,爱怜便有些明白,她为什么要来了,这个可能性真的可以有,因为她看见了二皇子和三皇子也便装进了戏园子,后面跟着的两个奴才,一看便是宫里的太监。

    爱怜认识这两位皇子,是因为有着原主前世记忆的结果,可是这个刘云曼是怎么知道的这件事?还是她真的是无意中撞上的?

    这一世,她没有了自己的玉佩,她要如何搭上这些皇亲权贵?爱怜表示她很好奇。

    不过对于刘云曼的讨厌,却一点儿也没有减少,只是她不是个擅于算计人的人,让她在不知不觉中把刘云曼给弄残了,她还真的不知道从何做起,这时候她感觉到自己的双商不在线了。

    二皇子、三皇子都已是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两人的孩子都已经十来岁了,按说刘云曼不应该关注他们才对,可是现在看向刘云曼此时的注意,显然她是认识两位皇子,眼光一直随着两人的移动而移动。

    两位皇子不出意外被安排进了包厢,他们只是在一进门的时候露了一下脸,随即便被请入包厢,刘云曼的父亲刘权才只是个六品小官,在京都这种地方,实在是太渺小了,皇家子女的关注点起码也大多在二品、三品以及官员上,至于六品官吏,他们真心从未放在眼里。

    刘云曼看着消失的皇子,眼中的失望很是明显,十四岁的小姑娘,还学不会掩藏自己的情绪,尤其是觉得自己乔装得‘毫无破绽’的情况下。

    爱怜倾听着旁边的戏迷看客们的小声议论,不乏有见多识广的认出了两位皇子,也从他们的口中猜测着,可能是因为今天戏园子最近几天新进的一位旦角,据说这位旦角刚来便造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轰动,不但唱腔极为动听婉转,而且其人也是美若天仙,想来这两位皇子也是奔着她来的吧?

    爱怜不禁有些无语,这才几天?就进新人了?还是一炮而红的那种,而且几天的工夫,就能把皇子们吸引过来,也真是这信息传递不比现代差啊!

    不过,也让爱怜升起了浓浓的好奇心,想见识见识这位美女旦角。

    开场锣声响起,大戏正式上演。

    刘云曼在确定见不到两位皇子之后,总算消挺下来,注意力也被锣声吸引了过去,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爱怜慢慢从这‘咿咿呀呀’的唱腔中,渐渐听出了独有的味道,人也沉浸到了台上之人的表演当中,忘却了之前那些小插曲,戏曲艺术,不是流行歌曲,好听不好听,甚至只要第一次听,便能够分辨和确定下来,戏曲不同,它需要你用心去听,去感受他们通过或华丽、或高昂、或婉转等等的唱词和唱腔表达出来的情感,让人回味无穷。

    经典的戏曲却可以流芳千古,而流行歌曲的生命力却非常短暂,这就是古老艺术的独特魅力之所在。

    事后想想,爱怜有时也想笑,自己有时候在听曲中猛然惊醒,想到自己微微摇晃的脑袋,感觉自己颇像前世那些大爷大妈们听戏的模样。

    一直到快一个时辰的时候,在一众戏迷们的欢呼声中,一个身影从后台缓步踱出,这就是新红的花旦水清柔。

    爱怜仔细地看了看,说真心话,就这京戏的妆容,她真心不会看好看不好看的,这满脸的油彩太过浓重,她觉得差不多所有的花旦长得都是一个模样,她真心不知道戏迷们是怎么在台上,就能透过这浓重油彩中看出她本来的长相的,反正自己是做不到。

    除非她能够在看到卸妆的她。

    不过长相看不出来,身高体态却是能够看出大概来的,不知道她里面的鞋子,底儿是多高,不过就如今目测,她大概也有一米六十三、四左右了。

    腰肢纤细,胸emmmm,衣服太多,看不太出来,但能够出是女的。

    好吧!爱怜也对自己的眼光感到有些羞涩,她基本算是没看出来什么的。

    不过,这一开腔,好吧!爱怜的精神一下子就提了起来,确实真的很好听,虽然她只是个初初接爱这种艺术熏陶的菜鸟,但是不妨碍她能够听出好不好听。

    好听!好听!好听!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难怪人家皇子都慕名而来呢!爱怜跟着台下人一起鼓掌,却不敢叫好,也挺憋屈的。

    抽空看了看不远处的刘云曼,却发现这妮子的眼中却满是嫉妒和愤恨,‘啥玩意儿?不会是都不认识人家,便开始妒嫉人家了吧?这女人的心眼儿也太小了吧?’虽然刘云曼长得也不错,但是比她好看的多了去了,她整天这样容易捻酸吃醋和嫉妒,是不是都能把自己气死啊?

    不过原主前世,人家活得可是好好的,皇子们虽然身份尊贵,可是她的身份也是公主,所以与皇子的联姻算是不可能了,所以她嫁给一位世子。

    而这一世呢,她只是一个六品官员的庶女,虽然凭借她的讨巧卖乖,在刘府中过得还算不错,可是不管如何,她庶女的身份是改变不了的,如果她能嫁给一个与刘权同级的嫡次子或嫡三子等,都算她造化大了。

第23章 绣娘(23)

    不过更多的可能是,如果是同刘权同级别,她至多能嫁给一位庶子而已,或是给嫡子做姨娘,这还算是嫁得不错了。

    如果亲事说得不好,那止不定会怎么样呢。

    毕竟这时候还是很讲究门当户对的,就像爱怜自己也是一样,如果她不暴露身份,她宁愿嫁给普通人做嫡妻,而且普通人中大多数还是少有纳妾的,除非条件不错的,才纳得起妾。

    爱怜十分不喜欢这时代的一夫多妻制,如果可以,她更想终身不嫁,哪怕嫁时,他没钱纳不了妾,可是要是条件好了呢?男人又有几个能够守住一个原配不起歪心思的?

    哼!才怪!呵呵呵!男人!

    只是看了一眼刘云曼,就让爱怜有那么一晃的分神,怎么又想到嫁人上面去了?她能不嫁吗?万恶的旧社会,万恶的破古代,干嘛要那么早成亲,晚个十年八年,也让她多些时间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就糊弄过去,爱怜在自欺欺人中。

    溜号的状态,也就那么一会儿,所有的心神便又被台上的那位据说美若天仙的花旦吸引过去了,这声音是真好听啊!

    爱怜享受中

    一直等到水清柔唱完谢幕后,便又听到后面有些躁动,爱怜回过头来看去,果然,是那两位皇子又呼呼拉拉地要离开戏园子了,哎!特权阶级啊!

    果然,刘云曼的注意力也被吸引了过去,并且人也已经站了起来打算退场了。不过却也没有人注意到她,除了闲得发慌的爱怜。

    看着刘云曼起身跟着皇子们的后面也出去了,爱怜的好奇心又发作了,拽了一下小兰,两人也站起身来,向外走去。也没管正从她们身边经过的捧着托盘要打赏的小厮,再一次在小厮的奇特眼神中退了场。

    整整一个多时辰的工夫,爱怜主仆二人,是除了门票钱外一个铜钱都没花的铁公鸡一样的顾客,如果每天只是收门票钱的话,戏园子估计早关门了,而正消失在小厮眼中的这两位,却连个付费的点心都没有点,也真是够了。

    两人出门时,却发现皇子们和刘云曼都不见了,爱怜不由得有些扫兴,还寻思着看看会不会有热闹可看呢,可是却连人都没了,于是她们只好转身去逛逛别的地方。

    正在这时,两个小厮却正从戏园子的后侧绕了过来,刚好经过主仆二人身边。

    小厮甲:“我说,这水清柔也真是够可怜的了,这才登台几天啊,便遇到了这种事情”。

    小厮乙:“可不是呢!怪只怪谁让她长得好呢!不过,也许还不算坏事呢!再怎么那也是皇子啊”。

    小厮甲:“你说,她进了皇子府,真的是幸运吗?要知道,那些贵人可是瞧不起咱们这样的,戏子也就比那青楼的强上一些罢了”。

    小厮乙:“过得好不好,现在也不是她说了算了,也是命啊!刚才在后台听到这消息时,她哭得可真是让人可怜啊!”

    小厮甲:“哎!她可怜,可是谁又不可怜呢?只不过她是个女人更吃亏罢了,好啦,别说她,咱们赶紧干活儿去罢,人家的事情,可不是咱们能够管得了的……”

    两人的说话声越来越小,渐渐没入人群中。

    爱怜站在原地,不由得若有所思,原来是刚刚不知道是哪个皇子,看中了水清柔,这是强行纳入皇子府吗?这水清柔还真是可怜,或者说,这个时代的女人都很可怜。

    小兰看着爱怜那有些郁郁的表情,不禁问道:“小公子,那个水清柔真是可怜啊!她才登台几天啊!不过这都是各人有各人的命数,您也不要为了她伤神,毕竟咱们也是平常人家,什么也帮不了的”。

    “我知道,没事的,只是稍稍有些郁闷,一会儿就好啦”爱怜给了小兰一个大大的微笑,即使顶着一张腊黄的脸,可还是让小兰有了一瞬的失神。

    “小公子,你刚刚,可真是好看啊!”小兰压低了声音,悄悄地对爱怜小声说道。

    “啥?就这副面孔,你还说好看?我晕”爱怜不禁抚额。

    “公子,你头晕啊?那我们赶紧找个医馆看看”小兰听到不禁急了。

    “没、没晕,我那是语气词,意思是很无奈的意思,我没头晕,真的”爱怜不禁有些麻爪儿,这咋还这样呢?一不小心便说漏嘴了,愁人。

    “真的?”

    “真的”得到了爱怜的再三保证,小兰才算放过苦着一张无奈脸的爱怜。却是不知,刚刚那个灿烂的笑脸,不禁惊艳到了小兰,还有不远处另外一个人。

    爱怜知道,其实刘云曼未嫁之前,一直都在想法设法地认识权贵,她有一颗比天还高的心,从不甘心自己只是一个庶女身份,她想出奇制胜,便想出一出女扮男装的梗,那些容易辨识的特征,她也不是不知道,但是就是这样才容易引起一些人的注意。

    原主前世之时,也就在几年后原主嫁过去几个月后,便被她发现了那枚玉佩,才刻意接近原主,最后得以李代桃僵地成为了公主。

    可这一世,爱怜可是不会给她这个机会的,尤其刚刚看到刘云曼的时候,她甚至已经开始琢磨着,自己太佛系了,会不会对不住原主给了她这具健康的身体。

    毕竟,刘云曼可是前世直接害死她的凶手啊!对别人都可以佛系对待,可是对她就这么轻轻松松放过去了,总感觉太便宜她了呢?

    当爱怜带着小青坐在了一家酒楼的二楼窗边,正品尝着这个时代特有的绿色无污染的健康食品时,无意中像窗外撩了一眼,却被酒楼对面墙根下蹲着一人吸引了眼光。

    那是一个乞丐,还是一个年轻的男性乞丐,虽然也是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的,但是她看着还是有些眼熟,双多看了几眼后,才想起,这个男人竟然有七分像那个人,在他的旁边依靠着一个**岁的小男孩儿。

    一条计策在心中慢慢成型了。

第24章 绣娘(24)

    “小兰姐”抬起头,爱怜轻唤。

    “什么事?小姐”旁边的桌位并没有人,小兰也轻声地回问着。

    “你记下楼下那个乞丐的相貌和他的位置”

    “好的”小兰没有问小姐是什么事情,小姐让记,那便记下吧。

    小兰的目光看像窗外,下面那个蹲坐在墙角的那个乞丐,她记下了那人的体貌特征。

    两人吃过饭后,便打道回府了,小兰在家中换了身衣服,还是男装,却被爱怜扣上了一顶帏帽,把她的脸全部遮了起来,然后让她出了王宅。

    小兰重新回到了那处酒楼,那个乞丐没有离开,小兰半蹲着拿出一粒碎银子放入他的破碗中,然后低声对他说道:“想要赚更多,跟我来”。

    乞丐惊讶地抬起头看向面前这个人,却被那帷帽挡住的面容,听声音,看个头,应该是个少年,只是他的愣怔,让小兰以为他没听清,便又说了句:“如果你想赚得更多,便跟着我来”便不再等他,转身向前走去。

    这时那乞丐才回过味来,只是一瞬间便有了决定,领着小男孩儿跟上了小兰。

    小兰领着他来到了一处已经开好房的客栈,直接领着他们进了那个房间,然后关上了房门,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才对还是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乞丐问道:“你们俩叫什么名字?”

    “回公子,小的叫李安,这是家弟叫李乐”

    小兰点点头,你可以让你弟弟到里间去,我有事情不方便他听。

    李安想了想,便领着弟弟到了里间,小男孩儿怯怯地看着哥哥,可还是答应了下来,乖巧地坐在里间的椅子上,没敢坐床上,自己的身上太脏了。

    小兰也没关门,这样可以看到男孩儿在那里有没有偷听,这个套房很大,如果这边低声说话,里间那么远,是听不清楚的。

    她便压低着声音接着问道:“李安,你想不想赚到更多的银钱?”

    李安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不过他除了弟弟,左右啥也没有让人贪图的了,便点了点头。

    “那么,有一件事需要你去做,你答应,当然得你自愿”小兰继续压低着嗓音说道。

    “什么事?公子可否交待一二?”李安有些惊讶,还带有惧怕。

    “勾引一个闺阁女子,毁她清白,并且还要坏她名声,不会让你去杀人放火的,你放心”

    李安听到不用他杀人放火这种蹲大牢的罪,才轻舒了口气,不过又感觉这种坏人名节的事情,有些阴损“嗯”他有些犹豫。

    小兰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丝毫没有怕他不同意地说道:“放心,我先给你四十两银子,你用来置办衣物等,租下一个院子,我给你三个月时间来办这件事,事成之后,再给你六十两,你拿着这些银子大可以出京城,找个地方好好过日子,而且你也不用担心良心上过不去,因为这个女人她害死了家姐,家姐是她府上的姨娘,还怀着我的外甥呢,而她只是一个庶女而已,即使出事了,她的家里也不会为她去报官的,我只是要报仇而已”。

    “还有,毕竟我之前也不认识你,你若是拿了四十两银子跑了,我就会吃亏了,所以你弟弟我会暂时安放在一处地方,等你办完事后,去把他领走,放心,那地方对你弟弟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的”小兰也怕他拿了四十两银子跑了,跑了到是小事,可是若是泄露了风声,可就前功尽弃了,虽然不知道自家小姐的身份,可是引起了那个叫刘云曼的注意可就不好了。

    所以,有些丑话可得说到前头。

    这时,她透过帷帽看向李安的眼睛,等着他的回答。

    李安刚刚因为小兰解释的原因,松了口气,但是回头又是一沉。

    他理解对方不信任的心情,换成是他,他也不会相信一个陌生人的,真拿了四十两银子跑了怎么办?

    可是让他把小弟押上,却让他不甘心,小弟是他最后的亲人了,他也不放心被对方拿在手上。

    “不知道公子把小弟安放到哪里?”先不着急答应对方,先把事情都搞清楚再说。

    “柳苑学堂,那里可以包住宿,不过人我可以带去,你可以在远处看着,但是领出来的时候,也要有我的信函和手印,你领不出来,所以你也不要想着偷偷把孩子领走,然后卷铺盖跑了,那家学堂是出了名的治学严谨,管教严格,我会给他交三个月的束,三个月的今天,你在完成任务之后,我会在学堂门口等你,把你弟弟接走,直接拿走剩下的六十两银子”小兰的目光就没离开过李安的脸。

    听到小兰这么说,李安似乎感觉好受了不少,他想赚钱,他想找个地方买个房子,娶房媳妇,想让弟弟也能上学,考个秀才什么的,他也好好地过日子,可是自己身无分文,都快要饿死了,又没找到做工的地方,再没钱,他都不知道自己和弟弟该如何活下去,可是毕竟这种缺德事他也没做过,不过想想那可是百两银子,就算再如何,只要事情办得好,最后也能剩下六十两了,足够他们可以出京城过上正常的日子了,他听说过那家学堂,在京城非常出名的,束也是非常昂贵的,如果弟弟能够在那里读三个月的书,对他也是莫大的好处,虽然也不是一点风险没有,可是想要赚这么多钱,怎么可能什么都那么美好?

    再加上,那位小姐居然害死了这位公子的姐姐,也是狠毒的女人,不是个好的,自己这也算是伸张正义了,这么想着,心里便好受了很多,而且竟然感觉自己站在了正义的一方。

    于是眼神坚定地看向了这位神秘的公子答道:“好,这位公子,我答应你”。

    客栈中,小兰和李安答成协议,并交待了让他模仿那人的身份地位家世,以及姓名等等信息,那人也是个大贪官之后,是外派出去的官员,所以爱怜也不怕短时间内能穿帮。

第25章 绣娘(25)

    小兰让兄弟二人在客栈中把自己都洗了个干净,并让店家在外面照着两人的身材各买了两套衣服换上,然后便领着两人去了柳苑学堂。

    在那里李安看着小兰把弟弟送进了学堂,并在那里留下了自己的笔迹和手印,当做领出李乐的依据,这才安下心来。

    那间客栈已经包下了一宿,李安今晚可以在那里过夜,小兰给他留下了四十两银子后,便离开了。

    李安这一夜也是辗转反侧,寻思着这一天的巨大变化,既然接下了这个差使,弟弟也进了柳苑学堂,那么自己只能一条道儿走到黑,把这事情给办好了,好在自己上过几年私塾,识文断字,事情也好办得多。他反复想着自己该如何做,甚至每个细节都想到了,才在快天亮时沉沉地睡去。李乐也新奇地在学堂开始他人生中第一次的课程,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小兰则回家复命,她也很奇怪小姐为什么要突然间对付那人,总归小姐是有她的道理的,虽然这样对付一个闺阁女儿是很阴损的,小姐说跟那个叫李安的乞丐说的话是真的,真的有一个怀孕的姨娘,被这个小姑娘害死了,小姐从不撒谎,想来这事儿也就是真的,至于小姐从何处听说的,也没有说,但是小姐说了要去给那个怀孕的姨娘报仇,那就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王氏当年怀孕的时候,若是碰到了这样的庶女,那么就没有小姐的出生了,所以小姐特别痛恨这种事情,也是情理当中的。

    所以小兰毫不犹豫地坚决地执行小姐的命令,并且瞒着王氏。反正小姐什么都是对的。

    刘云曼再一次无功而返地回了刘府,刘府的当家主母张氏也是个厉害的,可是却十分害怕刘权,而刘云曼却把刘权忽悠得挺好,所以她并不怕张氏,只要大面儿上过得去,张氏也懒得找她的麻烦,她还有那么多的小妾通房要收拾呢。

    这一次出去,刘云曼没有带丫鬟,她娘早死了,她也被嫡母管着,加上她会看人眼色,刘权待她不错,张氏对她的苛责也算是少的,所以她还有两个小丫鬟,今天两个丫鬟都有事情,所以她便自己乔装着出了府。

    两位皇子出行,她也是听刘权回家中无意中说起的,她也是碰碰看,没想到真的碰到了,可是两位皇子身边前呼后拥的,愣是没让她找到机会去认识,挺遗憾地回了家。

    心情有些不太好的刘云曼,找个由头,便把两个小丫鬟骂了一通,把她们都说哭了,这才顺过气来,气哼哼地喝了口茶水,才重新开始考虑再想什么办法钓个金龟婿来。

    她是庶女,如果自己不给自己留个心眼儿,到时候张氏指不定能给自己找个什么的歪瓜劣枣来,哎!真是烦恼。

    翌日一早。

    洗濑干净的刘云曼,重新穿回了她的男装,照着铜镜中,看了看镜中自己那如花容颜,很是满意,她要的就是这样,然后便带着一个丫鬟也乔装出了刘府。

    在大街上,看着已经开始热闹起来的街市,她的眼睛乱喵着,寻找着对象。

    李安这时已经起个大早,然后给自己买了一身的行头,然后租了间还算不错的院子,时间不多,就三个月,收拾出一间卧室来,此刻刚把人送走,自己收拾了下,然后关好大门,又出去雇几个临时工。

    刘云曼一上午也没有看到什么值得出手的目标,不禁有些泄气,领着丫鬟,找了一家常去的酒楼,寻了个靠窗的位置,要了两样小菜,便吃了起来,丫鬟就立在身后,看着主子在那里吃得香甜,悄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眼中满是恨意,见有人目光扫了过来,急忙低下头掩饰过去。

    “这位兄台,请问这里还有人吗?”一个温和好听的男声响起,刘云曼转过头看向发声之人,不禁感到有些眼熟。

    看到坐在那里之人转过头来,这男人笑道:“这位兄台,鄙人姓陆,名致远,这里已经没有空桌,不知可否与兄台拼个桌儿呢?”

    刘云曼看着眼前这个高大带着些许俊俏的男人,再加上那人说他叫陆致远,忽然想起她曾经远远见过的那位外放的从二品的应顺巡抚陆清文的嫡三子陆致远,是不是就是他呢,看着好像啊!

    ‘难道自己的机会来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不过他不是随着他爹也去了应顺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看着明显是个女人的刘云曼那亮晶晶、兴奋至极的眼睛,那极力保持镇静的模样,李安心中不禁有些发笑,这跟看到猎物的神情,都没有掩饰下去,看来那位神秘公子所说,有些根据啊!

    虽然他答应了小兰,可是心底里面却并没有完全相信她的话,之所以答应,更多的像是自我催眠一样的选择相信吧。

    看着面前这些英俊的陆致远正满含温润笑意地盯着自己,等着自己的回答,刘云曼掩饰下自己的激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

    “当然可以,您请坐”刘云曼点头,答应下来。

    “不知兄台名讳,相逢即是缘,不若这桌我来请,小二,点菜”李安冲着正端着菜谱过来的小二说道。

    “嗯,小弟姓刘,名云满,乃京府通判之子,能和陆兄相识,三生有幸”刘云曼冲着李安抱拳,行了个不伦不类的抱拳礼。

    “来了,客官点什么?”刘云曼刚介绍完自己,这时小二也把菜谱递给了李安。

    “哪里哪里,陆某也是很荣幸认识刘兄”李安笑着还完礼后,便开始点菜,心中还腹诽着对面这女子的可笑。

    李安点了六个菜,并对刘云曼说道:“我再加六个菜,兄台也让身后的这位随从和我的书童一起坐下来吃吧,没有闲桌,也就不能再给他们开一桌儿了,也不能让他们饿着不是?”

    刘云曼身后的小丫鬟感激地看向对面这位英俊的公子,‘他可真是位好人,还是位好看的好人’,小丫鬟粉面飞霞,然后把期待的目光看向自家小姐。

第26章 绣娘(26)

    刘云曼见李安的书童也被他吩咐坐了下来,便也让自己的丫鬟坐了下来一起。

    李安的书童也是李安刚刚雇来的,原来也曾给人做过书童,不过他只雇佣了三个月,价格还是很便宜的。

    书童也很本分,半句话也不多说,守着自己的规矩,不能给主家添麻烦。

    加上原来刘云曼点的两个菜,八个菜四个人吃绰绰有余了,李安心中心疼着这一顿饭钱,可是明面上还要不能在意这些,只能咬牙忍着点儿了。

    这顿饭李安说话不多,但表现的温文而雅、气质独特,很是吸引刘云曼的目光,再加上她觊觎人家的家世,所以显得主动得多,她本就善言,所以总是能够找出话题来烘托气氛来。

    “哦!原来陆兄乃是应顺巡抚的三公子啊!真是幸会幸会啊!不过,陆兄你不是随陆巡抚去了应顺城吗?怎么会出现在京城啊?”刘云曼假装无意的问道。

    “京中有事,回来处理一下,处理好了便会回应顺城”李安并没有多说,刘云曼见他不多说,便知他不想说,毕竟他们初次相识,不能交浅言深了。于是她便扯上了其它话题。

    一个有意结交,一个顺水推舟,两个人便这样相识了。

    一顿饭下来,竟然让两人似是相识以久一般。

    酒足饭饱后,两人互留了下次见面的方式,便分道扬镳了。

    就这样两人便隔三差五地出来相会,刘云曼怕丫鬟多嘴,第二次便没有带出来了,自己偷偷私会李安,李安也装不知道她是个女的,只要保持好自己温文尔雅的人设就可以了,都不用他做什么,那女人自己就已经开始勾引她了。

    这种人品让李安私下很是不屑,心中对于小兰的说法更加确定了。能够毒杀姨娘的人,品行又能好到哪里去?一个未出阁的女子便经常女扮男装,外出猎艳,给自己物色男人,有了目标之后,便不顾羞耻,自己偷偷与人私会,这样的女子,若自己真的是那巡抚家的公子,也是不敢要的。

    不过听那位神秘公子说,自己扮演的这位陆公子,也不是个什么好鸟,整天招猫逗狗逛青楼的,表面上却一副斯文有礼,背地里却满肚子花花肠子。

    所以自己借他之名,也就没有什么良心不安了,李安现在已经完全投入到了自己的角色扮演当中,有时也会去柳苑学堂,打听一下弟弟的情况,虽然学堂不让学生私自回家,但是却也不隐瞒学生的消息。

    得知弟弟平安,且很是聪慧,先生也常夸奖后,心里更加觉得自己这次做得是对的,有钱把弟弟培养成人,也算对得起死去的爹娘了。

    李安自己也才十七岁而已,父母突然的离世,身无分文的兄弟俩被大伯占了房屋和家产,把他们赶了出来,原本爹娘在时,从未为生计发过愁的他,忽然间没有了收入,和弟弟举步维坚,最后沦落到了乞讨为生,这是他一生中最为落迫的时候,也让他迅速成长起来。

    而这个差使,便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有了这一百两,能安个家,他要把这个家支撑起来,供弟弟读书,给自己和弟弟娶上媳妇,绝不让爹娘九泉之下能够安心。

    李安下定了决心,这个差使,他一定要办好,一定。

    刘云曼最近心情极好,几乎每天都出门,张氏看着这个不着调的庶女,心中冷笑,真正的官家小姐,哪有像她这样不顾廉耻地整天出去抛头露面,她也不管,坐看这姑娘怎么把自己给作废了的。自己只管教养好自己的儿孙就好,若是爱怜知道这事儿,估计也就能够寻思到,这也算是现代的捧杀了。

    而刘云曼自己却根本不知道这些,她认为一切都在她的算计之中,其实如果在原主前世时,若是没有原主的玉佩,刘云曼也能把自己作废了,因为时间久了,她喜欢女扮男装出去找男人的名声已经传出一些了,只是后来成为公主,没人敢再提罢了,有了坏名声,谁人家敢要?

    这也是为什么前世,原主都嫁给刘权,孩子都要有了,而刘云曼还没嫁出去的原因。

    两个小丫鬟虽然私下里面也知道原因,但是她们也不敢说,不过到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们因小姐心情好而少挨了好多骂,心中松了一口气,又有些替那位彬彬有礼的陆公子感到可惜,就这样被她家小姐给勾引了,小丫鬟胆子小,什么也不敢说,不过日子好多了,也要谢谢陆公子呢。

    不管李安与刘云曼怎样的你来我往的相处,却说爱怜过着自己想要的自在惬意的生活,现在每天进行的锻炼、写字看书、弹琴、刺绣等事,都是她喜欢的,无论安排得多么紧凑,都是甘之若饴。

    自从修习了那本《如意拳经》的拳法后,真的感觉自己精力比以前充沛许多,便也忽悠着王氏也加入锻炼身体的行列当中来,继而身边的丫鬟也加入进来,然后是周刘氏两口子,厨娘和门房都加入了进来,每天清晨,王宅中便如早操一般地练起了拳,每个人每天都是精力满满的样子。

    这也导致王家的气氛更加和谐融洽,下人们也都是十分喜欢这个主家,主家大小两位女主人,对他们这些下人从未无缘无故打骂过,虽然做错事也会罚,但是罚得让人心服口服,奖罚分明才能服众,家里虽然没有多少人,但是却是最为团结。

    在李安和刘云曼相识的快两个月时的一天,两人在一家不太大,但是很有特色的小酒馆中吃饭,在李安的特意引导下,刘云曼喝多了,李安把她带进了他租住的院子。

    刘云曼不是毫无知觉,她虽然醉了,但是神志还是清醒的,半推半就地被李安带到了那处院子。

    当李安把刘云曼放在床上时,故意用胳膊蹭了一下她的胸部,没有裹住的胸前软绵绵的,让刘云曼的身子战栗了一下,李安也故意让自己显得十分惊讶,且像是被吓到了一般地闪到一边,然后犹豫了一下才吩咐人做碗醒酒汤,并打盆热水过来。

第27章 绣娘(27)

    关上房门,李安拿起毛巾给刘云曼擦脸,被她一把抓住了那只拿着毛巾的手,借酒装疯地嘟囔着谁也听不清的话,李安想往回抽那只手,却没有抽回来,便轻声对那个装疯的人说:“刘兄,哦不,刘刘小姐,不要这样,男女授受不亲,陆某不知道你是女人,所以多有冒犯,刚刚你的样子,我没办法送你回府,只好回了我这里,我这处院子从未接待到女客,就连下人也都是男人,实在没办法服侍你,请刘小姐见谅,请刘小姐坚持一下,陆某这就离开”李安虽然这样说着,也轻轻挣着他的手,可是人也装模作样地想要起身,却听到这位疯小姐嘴里咕哝着:“不不要走”,然后一扯李安握在她手中的那只手,李安一个站立不稳,便被她带着趴在了她的身上。

    李安也借着这股力道,就趴在她的身上,表现的像是被她引诱到了一般,口中也轻声地说着甜言蜜语:“刘小姐,你真是太美了,但陆某不能如此孟浪”说着还故意向外挣了挣,却又被刘云曼的另一只胳膊给抱住了,还闭着眼睛娇声咕哝着:“别别走,我怕”。

    李安觉得自己表演也得也差不多了,便说道:“刘小姐,现在的你简直太迷人了,今日是陆某对不住了”。

    ......

    刘云曼也清醒了大半,李安吩咐下人们烧的热水,他亲自帮她洗了澡,一身男装重新穿戴起来,然后坐着租来的马车(当然刘云曼不知道是租来的),送她回刘府。

    当刘云曼就要下车,却被李安搂了过来,然后柔声说道:“好好休息,今天辛苦你了”,然后才帮她推开车门。

    刘云曼被这温柔的对待已经给迷得不要不要的,也忘了身体的不适了,恋恋不舍地下了车,稍显别扭地回府去了。

    关上车门,告诉车夫回家,李安坐在车中,一丝冷酷的微笑挂在了唇角。

    接下来的两天,刘云曼还是出来见李安,可是李安也只是把她领回那个院子。还把她感动的够呛,这样的男人正是她最想要的,家世、外貌、性情都无不不好,刘云曼这几天感觉自己幸福得要飞了。

    她每天就这样男装进那处据李安说是她单独买下的院子,心情不好了,会单独出来居住,从未进过其它女人,她是第一个云云,刘云曼深信不疑。

    一直到他们相识的快三个月时的一天,刘云曼在李安的院子吃的饭,然后便感觉自己热得难受。

    第二天的清晨,在刘府附近的一处早市,一声惊呼之声响起,随后,便围上了一堆出早市和逛早市的人,只见一处房屋的角落里,一个女人身下是一堆男装,赤身罗体的躺在那里,人们知道她没死,有好几个男人的眼光都闪着贪婪的光芒,但人这么多,也不好做什么,好一会儿才有一刚过来的妇人,惊叫道:“七小姐”。然后急忙拽出了她身上的男装替她盖上。

    不过旁边看热闹之人,有认识这位妇人的,知道她是刘府厨房的采买管事,而这个妇人又称地上的女子‘七小姐’,那么大家也就都知道了,她是刘府的七小姐。

    于是议论声吩吩响起,而那位管事也恨自己的多嘴,可是事以至此,她也没办法收回去自己说过的话了,便只能急急忙忙找车,把自家的小姐抱上车,拉回了刘府。

    于是刘府引起了喧然大波,府中的庶女七小姐,居然赤着身子出现在刘府附近,就那么光着躺在大街上,被许许多多的男人都看到了,这简直是刘府的耻辱。

    这把刘权给气得,当时就把桌上的茶壶茶杯都摔了,大骂这个伤风败俗的女儿,并且把张氏也一顿大骂,骂她不好管教,让她随意出府,做下这等羞耻之事。

    张氏也万万没想到,这刘云曼居然这么大胆,在未嫁之时便与男子行苟且之事,还让人给这样扔在了大街上,简直丢光了刘家的脸。并且还挨了老爷的一顿骂,这以后刘府的女儿都不好嫁了,出了这么一个败家的女儿,谁家敢娶刘家女了?

    张氏也气得恨不得撕了刘云曼,可现在刘云曼还没清醒过来,也想到了可能是被人给下药了,但是如果她不整天出去乱晃,怎么会给人这个机会?

    刘权到底还是亲爹,没有光着就把刘云曼给扔出去,而是让丫鬟给她穿戴整齐,等她清醒。

    刘云曼是快中午之时才醒过来,醒来之时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在李安的院子,而是在自已的绣床上,她还没明白自己什么时候回来的,身上的衣服也很整齐,还是女装。

第28章 绣娘(28)

    不过一个她不太熟悉的小丫鬟一看到刘云曼醒了,便直接跑了出去,不大一会便有两个婆子把她带到了刘权那里,张氏此刻也坐在上首。

    在两人轮番的喝骂声中,她才知道自己被光着身子扔在了大街,“不可能,这不可能,怎么可能?”不相信陆致远会如此对自己,明明昨晚他对自己还柔情满满的,为什么?不对,她不相信,两个婆子要把她往外架,刘权已经跟她断绝父女关系,把她撵出府,她大哭着喊着:“爹,别不要我,别撵我”。

    都没给她解释的机会,便被丢出了刘府,无论她怎么哭着拍那熟悉的大门,都无人理会。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会这么对自己,自己那么喜欢他,为什么?想到这里,她不顾旁边不少人对她的指指点点,冲向了李安的院子。

    可是她无论如何拍那扇门,那门也不开了,一直到旁边有人经过时,见她一直在边哭边叫门,有些同情她,便说道:“这家人好像今早都搬走了,别拍了,里面没人了”。

    ‘什么?没人了?’刘云曼此刻如同失了魂一般滑坐在地上,眼泪无声地流下来,她怎么也想不明白,陆致远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人见她这样,无奈地摇摇头走开了。

    在刘云曼还在刘府昏迷未醒之时,李安就激动地等在了柳苑学堂的门外,也在那里见到了李兰,那个还带着帷帽的神秘公子。

    神秘公子从学堂接出了已经有些不一样了的李乐,然后拿出一包六十两的银子,交给了李安,双方皆大欢喜,李安领着弟弟坐上了租来的马车,向着城外驶去。

    听小兰讲述着关于刘云曼的所有事情,以及最后的结果,爱怜轻轻一笑,笑得云淡风轻,前世的债今世还,前世的一尸两命,今世名声尽毁,如果是一个自尊自爱的女子,这可能也是个要命的结果,可是以爱怜对刘云曼的了解,她可不会为了名声而去自尽,她是一个只爱自己,并且极度自私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哪怕再落迫,也不会轻易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怜刘云曼,直到离开京城都不知道陆致远为什么要如此对自己,也不知道谁对她下了这样的狠手。

    我们的爱怜也曾经自问,是不是做得有些过了?毕竟今世她还没机会要自己的命呢,可是回头想想,又不可怜她了,能够为了一个尚且还不知道真假的玉佩,就要了一条,哦不,两条人命的人,分明也是个阴狠的毒蛇,不能因为她还没有伤害自己,就否认她有着毒蛇的本能,否定她前世做下的混账事。

    想想,爱怜便平衡了,也不再去想这件事了,反正就连执行人李安都不知道究竟是谁主导了这件事情,大家以后也不会再见。

    据小兰后来听说,有人看见刘云曼好像离开京城,去了哪里也不知道。

    没了这个原主前世仇人,爱怜的身心更加放松起来,她唯一要担心的就嫁娶的事情,可是现在能开心一天算一天吧,咸鱼心态的爱怜这一天,也没有换男装,也没抹成大黄脸,小姐的装扮,带着小兰就去了绣坊。

    绣坊那里,王氏也放开手让爱怜管理着,这也算一个生存技能,亲亲娘亲把自己能想到的,都要做到,在女儿未出嫁前,都教给她,不想让女儿嫁出去吃亏了。

    只要有外人在的时候,爱怜所有的一切都十分符合大家闺秀的定义,扮成男装时,则就随性了很多,而端庄秀雅的某小姐,这时摇摇曳曳地进了自家店铺,进门厅堂内摆着几个爱怜找木匠专门制作的模特,模特上面穿着她们制作的成衣,绣工极是出色,款式也比平时所见新颖一些。

    这算是高端成品了。

    还有其它的绣品,柜台里面小件的绣帕、荷包、腰带、手炉套等等,还有架子上面摆着绣工精美的团扇、桌布等,还有一些落地绣屏错落有致的摆放在那里,绕过绣屏后则是两张架子床,床上则摆放着绣坊新出品的绣被、绣枕和帏幔等等。

    因架子床毕竟在这个时代还属于私密物品,所以便由错落的绣屏隔开了视线,不至于一进门便见到不太好。而有需求的,则可以转过去看看实物。

    这些都是仿现代的店铺的形式,借鉴一些办法。

    绣坊分为三层,二层和三层的一半都是绣娘们的工作场所,同时在三楼也有一间给王氏和爱怜休息的房间,此外绣坊还有个后院,后院还有几间正房和厢房,用于放置一些杂物工具,还有厨房和饭厅,在这里做绣娘是供一顿中午饭的,这当然也是爱怜的主意。

    这些绣娘如同现代的上班族一样,早出晚归的,赚取银钱贴补家用。

    王氏给绣坊起的名字叫‘锦玉’,没什么典故原因,只是自已觉得顺耳便叫了,而锦玉绣坊的生意一如既往的好,绣品的质量高,而且专走高端路线,店铺装修雅致,与众不同,现在已经是京城大户人家首选的店铺。

    娘俩儿也没想着再开分店什么的,赚得钱够花,能够支持和保证她们的生活质量,再略有盈余即可,她们也没有什么大的追求,就这一家店的生意稳稳当当的就行,也不想为了赚钱而降低生活质量,那样她们两个都觉得得不偿失,所以,对于现状,母女二人十分满足。

    爱怜看看生意,看看绣娘们的已经绣完和未完工的绣品,虽然不想再扩大规模,可是对于现有的生意,质量还是让爱怜最为看重的,只有质量一直能够保证,才能让店铺的口碑树立起来,也可以说,她最看重的就是质量和口碑了,所以这些做工的绣娘们也都知道夫人和小姐的意图,她们身为一届妇人,能够有一份稳定的生活来源,并且工钱不低,还能管一顿饭,这样好的东家不好碰,所以大家都怕因为一个疏忽便失了这份工,绣起活儿来,都是极认真的。

第29章 绣娘(29)

    爱怜也和她们说,如果累的话,可以去院子里面走一走,溜达溜达,小姐说的劳逸结合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虽然她们勉强能听懂小姐的话,可也知道这些都是夫人小姐的恩典,别人家的绣坊可没这待遇,恨不得她们趴在绣架上一刻不停地绣才好。

    大家都是讨生活的妇人,知道活得不易,有这样的福气在锦玉绣坊,便希望能够一直在这里做下去。

    所以这里的氛围还是不错的,爱怜也不禁感叹,古代人的工作热情和态度真的比现代人还好一些,人也听话,几乎没有刺头,让人很是省心。

    查巡一遍绣坊的工作,对对帐本,看看已经是临近中午,也不去和那些绣娘们凑热闹,便带着小兰缓步到了绣坊斜对面的一座规模不算大,但装修得很是雅致的一家小酒馆中吃饭。

    这家酒馆的老板和伙计们都已经认识了对面绣坊家的夫人和小姐了,所以爱怜进门,一个个头儿不高,长得很是机灵的小伙计笑着上前道:“于小姐,您来了,那边有空座位,您坐,这回两位想吃点什么?”

    爱怜若是男装时,几乎不来他们家,只有女装时才来,女扮男装的事情,也只有她们家绣娘知道,而附近的商家们是不知道的。

    只有恢复原样儿时,她才会来这家酒馆,毕竟她也不能把乔装的事情广而告之,那不是跟刘云曼一个样儿了嘛!

    爱怜和小兰跟着伙计来到了那个空位上坐了下来,伙计拿着抹布又擦了几遍桌子后,便等着她点菜。

    两个女孩子也吃不了多少,便点了两个小菜和两碗米饭,再加一壶茶。

    伙计笑着应了,便去厨房下菜去了。

    只是这时,爱怜感觉到了好像有视线落在她的身上,便条件反射般地抬起头看向视线来的方向,那是靠窗的一桌上,坐着三个男人,当爱怜看过去的时候,却并没有看到谁看她,但她知道她的感觉没有错,只是当她看过去的时候,那人已经转移了视线。

    她的目光在那三个人的脸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便移开了。

    那三个人中,有两个她在原主的前世记忆中见到过,一个便是当初刘云曼嫁的那个什么尚书府的世子,另一个却是个武将,记忆中,这名武将这时还只是名普通的从六品校尉,但后来他因边关战事,战绩辉煌,官职升得极快,而到了后期甚至已经官拜从一品的大将军之职,不过记忆中并没有他婚配和子女的信息,原主于爱怜也不关心这些,而他在爱怜曾经得到的前世的所有记忆,包括她死后的信息当中,这位秦毅将军都是被一笔带过的,但是信息中却有着他的相貌,刘云曼是见过的,只是她也没有在意过的。

    在刘云曼的眼中,只有像尚书府世子冯连正这样的翩翩佳公子才是她的菜,而像秦毅这样的高大英武的男人,却是野蛮人的象征,所以刘云曼对于秦毅是不屑一顾的。

    秦毅此时也不过十七、八岁,却已经长得十分高大,爱怜目测怎么也有一米八十三左右,这在这个时代是少有的高大了,长得十分符合爱怜的审美观,虽然阳刚十足,但是却不粗鄙,或者说眉眼可以说精致,但一点不显娘气,可在这个时代普遍的审美当中,都偏向于冯连正这样的小鲜肉类型,换爱怜的说法,就是娘里娘气,一点没有男人味的人。

    冯连玉无论是从外貌上,还是实际年龄上,都要比秦毅小上两岁,记忆中冯连玉比刘云曼大两岁,今年应该十六岁。

    另外一个爱怜不认识的男人,年龄就比两人都要大上不少,看上去怎么也有二十三、四岁了,相貌只能还算可以,不丑,只是气质上很特殊,肯定也不是普通人。

    爱怜扫过去的目光被三人捕捉到了,这可是爱怜没有想到的。她只是看到顺着盯着自己的视线找过去,结果又见到了前世记忆中的两位,认出了他们,就多了一丝好奇,目光稍微停留了一下,就已经引起了他们三人的注意。

    不过这时已经收回目光的爱怜,已经转过头去和对面的小兰低声聊起了天,漫不经心地倒了一杯伙计刚刚送过来的茶水,这茶水还可以,爱怜轻吹着热气,闻着茶香,边和小兰聊着一会儿想去看看卖乐器的地方。

    萧的声音是很好听,前世在现代,爱怜就喜欢萧的音色,不过一直没有真正拥有过,来到这个时空,目前的生活有颜有钱有闲的,便想着丰富自己的文化娱乐生活。

    想着现在有的东西,大概也就乐器和绘画能够再引起她的兴趣了。

    爱怜和小兰低声交流着,一会儿要去的目的地,初步定在了乐器店,目标为‘萧’。

    至于画画这份小爱好,平日画画花样子,是爱怜唯一接触绘画皮毛的机会,可是现在时间并不多,她离及笄也没多久了,也没有时间再重头学起,不过乐器里,古琴她已经学了多年,现在又因为找了个不错的老师,古琴技艺已经越发的炉火纯青起来,虽然每天的事情被她排得很满,但是她还是想买一根萧,没想过学成什么样儿,只是当成一个爱好来学,吹萧自己那个现代时空,这个词可不是什么好词,都是带着颜色的,真是白瞎这门古老且珍贵的艺术技能了。

    不管那后世如何歪曲这个词,现在是没有的,咱们脑袋里装点正经东西行不?爱怜小娘子只是想要学一门音乐的演奏方式而已。

    这话题发散的有点远了,却说那三个男人的一桌上,菜已经上全,伙计还上了一壶好酒,三人也是边吃边聊着,声音不大,不过这间酒馆也不大,彼此桌上谈话,只要不是特小,都能够听得到。

    三人说着皇帝一个半月后要进行的秋猎,他们能不能参加,那场面将会如何盛大,吧拉吧拉

第30章 绣娘(30)

    爱怜这时也不说买萧的事儿了,安静地和小兰吃着饭,耳朵却支愣着倾听,她很好奇这时的皇家狩猎是什么样儿的,所以听得挺起劲儿。

    只是听着听着,手下的筷子都快停下,忘记夹菜了。

    “小姐,你在想什么呢?都走神儿了?”小兰极轻声地提醒着她家小姐,好像听墙角的感觉,可是这表现的也太明显了。

    “啊?没想什么,没想什么”爱怜听到小兰的声音,在加上桌下面那一脚,让她回过味儿来,脑袋下意识做贼心虚地看了窗边那桌一眼,结果正看到了一双眸子也看向了她,爱怜的脸‘腾’地一下发起烧来,急忙低下头,埋头夹菜开吃。

    感觉被人抓包了呢?太尴尬了,有木有。

    飞快地吃完饭,然后拉着小兰便离开了小酒馆,这时,脸上的热度才算褪去,只是两人在外面向着乐器行的方向去时,路过小酒馆的那个窗口,爱怜便又是无意识或者说是下意识地往里面看了看,结果又撞上了秦毅的视线,爱怜脸上刚褪下去的热度又上来了,脚下加快了速度,转头飞快离开了。

    就像是人在爬高时,越是怕高,越爱往下瞅的道理,爱怜越是尴尬无比,越是控制不住往人家那里看,结果又被撞上,更加尴尬,然后逃离,很怂很没骨气的那种。

    一直到了乐器店,爱怜才算完全恢复正常,对于刚才自己的反应,她只能给自己一个评语‘丢人,太tm丢人了’。

    爱怜还不会吹奏这件乐器,所以也没想什么太高大上的,所以在老板的介绍下,选了一件做工比较不错的雕着精美花纹的紫竹洞箫,又问了问老板哪里可以学习吹奏洞箫的地方后,才告辞离开。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爱怜又恢复她那怡然自得的生活当中,一直到有一天大清早的,她和小兰没有乔装,去学洞萧,爱怜头上戴着帷帽,走在去老师家的路上,只是转弯就是一条主街,主街再走大概七八百米,再转一个弯进入一条小巷,老师的家便在那里,老师是位女老师,所以爱怜才可以不用避嫌地去学习。

    只是刚刚转弯进入主街之时,便听到前方一片喧闹和大喝之声,前方几百米的地方,百姓纷纷向两边闪避,不一会儿,整条宽敞的主街便被空了出来,百姓们都靠着屋檐下或看着热闹,或是慢慢穿过这有些拥挤的人群。

    爱怜毕竟是个女子,不能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当然在现代时,这就不叫事儿了,可这是在古代,这种行为是不太好的。

    所以爱怜只好拣了个人少的地方站在那里等着,看着官差们清理着街道,这是有大人物通过啊!爱怜在心中猜测着,只是过了好一会儿,爱怜的腿都快站酸了的时候,前方突然有人在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口号,便见随着路中间一队威武雄壮的御林军和御前侍卫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在前开着路,道路两旁呼拉拉的人群一片一片地跪下,那场面真是人山人海、锣鼓喧天、彩旗飘飘啊!不对,宋丹丹不在这里。

    却说看着那飘荡的旗帜,前方开路的军队,那场面气势,再笨爱怜也知道这是皇家出行的仪仗了,只是这样的场面,她是头一回经历,正想好好看个热闹呢,却冷不丁的被小兰拉扯,她寻问的眼神飞过去,却见小兰在冲着自己挤眉弄眼地小声说道:“小姐,跪下,小姐,快跪下”,这把小兰给急的,小姐这是咋啦?

    爱怜也才反应过来,旁边的人都跪下了,她吓得也急吼吼地跪了下去,心中吐嘈着‘这万恶的古代,这万恶的跪礼,哎呀!真是跪不惯啊!早知道不看这热闹,找个背阴的地方躲一躲就好了’。

    边吐嘈着,还想抬头看看皇家的车撵到底是啥样儿的,却被小兰及时给制止了,悄声在旁边嘀咕道:“小姐,别抬头,别抬头”,可把小兰吓坏了。

    爱怜低着头,微微侧脸,用余光看向两侧的百姓们,果然他们也都是低着头的。

    当最豪华的那辆皇帝车驾通过众人面前时,便听到那一片的百姓都在山呼着‘万岁,万岁,万万岁’,爱怜便在其中混水摸鱼,跪下就已经很勉强自己了,再喊着这让人很尴尬的口号,更让她张不开口,索性便摸鱼吧。

    反正低着头,谁也看不见,那么大声,也不差她这点儿小动静了,她已经忘记了自己本来的身份,也是皇家的公主,也应该是这么长队伍中的一位主子,她完全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平头老百姓了。

    队伍很长很长,又是骑马的军队,又是各种豪华马车,爱怜觉得刚才是站得脚疼,现在膝盖也疼了,早知道唉!现在说啥都晚了,跪着吧

    爱怜长长的叹息声又在心底里第n次响起。

    就在她还在心里不停地吐嘈时,却不知道队伍的前方,军队当中有一员小将却将她的所有行为动作看在了眼里,当时正好一阵风儿把她帷帽前的轻纱吹起,露出了她那精致的小脸儿,被他看到了她看皇家仪仗时的好奇,到后来被丫鬟拉着跪下来,还在四处张望时乱动的小脑袋,低下头还开始左右乱瞄的样子,让这位小将的唇角都微微上扬起来,眼睛都弯弯的,含着笑意。

    爱怜却不知道,看着她的那位小将,正是那日小酒馆中遇到的秦毅。

    爱怜总控制不住自己,偷偷地抬起头,看看从面前经过的豪车,以及那些护卫的兵卒们,看他们的穿着,看他们的表情,看豪车到底豪在哪里?哪辆是皇上的车驾?皇上的车驾与别人的有啥不一样?

    强烈的好奇心,让爱怜时不时不顾小兰的阻拦,偷偷地看一下,不过这时候,因为车队太长,有一些百姓们也按捺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也偷偷地偷看着皇家仪仗,倒也不显得爱怜太过突兀了。

第31章 绣娘(31)

    等到庞大的队伍终于全部通过之后,百姓们纷纷起身,基本上大家的动作反应都差不多,跪了这么久,先不说时间长了膝盖会疼痛外,再就是冰凉地面对于膝盖的影响了,不回去好好护理,都有可能落下病根的。

    今日去老师那儿是要迟到了,还迟到了这么久,好在老师也很体谅她,毕竟谁也没想到能够遇到皇帝秋猎的队伍了。

    洞箫老师十分喜欢这个学生,她很聪明,性格也好,当然长得也好,颜值高的孩子到哪里都比别人吃香些。老师教得也是尽心尽力,好在爱怜因学古琴,乐理上基础也扎实,剩下的便是洞箫吹奏的方法和技巧了。

    一个多月的时间,她已经能够吹奏出简单的段落来。

    老师的性格很温柔,说话从来都是轻声细语,教授之时,也是娓娓道来,十分有耐心,即使授完课了,爱怜也爱在老师家里多呆一会儿,老师今年快五十岁了,夫君也是京中一个不大不小的文官,一生只娶了老师一人,一双儿女都已长大成人,女儿早已经嫁人,儿子也已成家,做个县令,外放出了京城。

    老两口,一个每天外出处理公务,一个闲来无事,便在家教授看得顺眼的学生,也让自己的生活不是那么枯燥乏味,看着学生在她这里从一无所知,到学有所成,她的成就满满,就连微笑也是满足而欣慰的。

    这样的生活,已经十分接近现代的生活方式,可是在这个时代却是十分难得,不管怎么说,老师是个有福之人,她那双温柔睿智的双眼,是经过岁月沉淀下来的美丽,让爱怜很是羡慕。

    爱怜也很庆幸,乐器店老板给出的几个可以教授洞箫的老师,而最难入门的便是眼前这位老师,老师很难碰到让她合心的学生,所以一年也就一两个学生,能入了她老人家的法眼,而爱怜便是其中之一。

    午饭是在老师家吃的,饭后便告别老师,与小兰回了家。

    又是一个来月的时间,再有小半年,爱怜就要及笄了,虽然不时的有人上门提亲说媒,可是却让王氏一一回绝,实在是感觉都不合适,这也让王氏有些犯愁,却又无可奈何,她不想让女儿将就,这些说媒的人家中,条件好的是庶子,还有的打听下来,婆婆刁钻,或是给达官显贵作妾氏,或是已经有了通房,或者家里姨娘众多,怕女儿去了陷入后宅争斗中……

    爱怜却不知道娘亲的这些事情,王氏不会同她说,虽然她自己也知道这些都是早晚要经历的,可是却假装自己不知道,得过且过着。

    直到中秋节这天,家里来了一个媒人

    当爱怜知道时,媒人已经离开了,是王氏去了后院和她讲的,唯一一个王氏认为还不错的,比较认可的,所以便过来和女儿商量商量,毕竟家里就母女两个,她不想勉强女儿。

    而这个来说媒的居然还是爱怜认识的,就那个从六品的小将秦毅,这让爱怜大呼不可能,怎么可能?

    再三确认后,证明没有弄错人,确实是秦毅请的媒婆来王宅说媒的。

    “娘,我见过他”爱怜从未想过要瞒着王氏。

    “什么?你怎么会见过他?什么时候的事儿?”王氏惊讶地问道。

    “几个月前了,在绣坊对面的小酒馆吃饭时碰到的”

    “那他到底长什么样儿?”王氏也很好奇,毕竟听媒婆说的话,十句有九句半都当不得真。

    “他长得很好,只不过不知道性子怎么样?”爱怜也不害臊地说,直女的性子前世今生都改不了。

    “哦,长得好就行,就怕那媒婆睁眼睛说瞎话,不过听媒婆说,这个秦毅今年十八岁了,家中父母都已不在了,只有一个爷爷,他是一介白衣出身,入伍到如今从六品的官职,都是他自己打出来、拼出来的,如今在京城中有一处父母留下的宅子,应该也和咱们家差不多大,有几个下人,再加上养着爷爷,家中倒是没有公婆,娘觉得还算清静,成亲后倒是没有婆婆磋磨着”王氏对这个条件还是满意的。

    “只是没有父母,也就意味着这孩子所有的一切都要靠自己去挣,没有姻亲庇佑,没有家族护持,凡事都有利有弊呀!”

    “只是不知道怜儿,你是如何想的?”王氏问着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的爱怜。

    “娘,女儿不想那么早嫁,女儿想多留几年在你身边”爱怜这时才感觉到了出嫁的事情已经不再遥远了,而且离她这么近这么近了。

    看着眼圈红红的女儿,王氏心中也是难受,女儿大了,终于要离开自己了,可是再怎么不舍,她也不能自私地把她留在身边,这个时代,女子不成婚是不行的,也就对小兰这样的奴籍管理松懈一些,像爱怜这样的,基本是不可能一辈子不结婚的,律法也不允许。

    “怜儿啊!你长大了,再过几个月,你就是大姑娘了,大小总要嫁人的,只是娘想给你挑一个你中意的,娘不想你嫁到婆家受委屈”王氏的声音温柔地抚慰着爱怜。

    “娘”爱怜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为啥她感觉这么伤心,仿佛明天就要出嫁一般呢?这时的她又想起前世的爸妈来了,冷漠无情舍弃自己的妈妈,烂赌成性的爸爸,她从来都不会想他们,从小到大,她都没有体会到什么是父爱和母爱,只有爷爷,可是爷爷也早已经过世了,再过些年,她恐怕都记不想爷爷的模样了吧?

    可是自己所年的那个世界,有爷爷的痕迹,她想回去,哪怕看看爷爷的照片也好。

    她强迫自己不再去回忆,要学着适应这个时代,这里有爱她的娘亲,曾经没有的母爱,在这里她都体会到了,她要学会随遇而安,要学会接受现实,可是这又要离开娘亲了为什么她感觉这么难过?

    眼泪沾湿了王氏的衣衫,王氏抱着女儿轻拍着她的脊背,轻声地哄着,尤如小时一样。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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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爱怜介绍:
穿越了三个世界之后,爱怜才知道,原来她还可以回到现实,回到那个错误的起始点。拥有一个不会卖萌和不会调侃等多重属性的系统,其实挺省心的,爱怜表示,她很习惯于听到那个机械声。无CP,无男主,专心穿越快穿之爱怜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快穿之爱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快穿之爱怜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