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书生(1)
爱怜甩了甩趴得有些发麻的胳膊,看着自己这一身的青衫打扮和脚下的皂靴,伸出手看了看修长的双手,骨节分明的大手,这是一双男人的手,一定是,看了看四周古色古香但异常安静的房间中空无一人,爱怜偷偷用手摸了摸前胸,平的,再摸下面,果然——
爱怜淡定地坐在硬硬的木椅之上,闭上眼睛开始接收记忆。
这是一个不在爱怜所知的任何一段历史当中的朝代。
原主名叫连硙,今年十四岁,再过几天就过年了,过了年便是十五岁,孤儿,嗯,爱怜终于穿成了.asxs.孤儿院中的一员。
父亲曾是个小商人,母亲早亡,至于原因,父亲没有说,他也没有再续弦,在县里买了宅子,孤身一人把儿子养了这么大。
直到上个月初,听报信回家的人说,父亲是被妖怪吃掉了,这对原主是一个十分大的打击。
十四、五岁的少年,一直被父亲养在家中,只是让他读书,早日考取功名,所以原主并不怎么通人情事故,所以家产也大半被下面镇子上的大伯和二伯瓜分干净,做为回报,只是草草给连父立了个衣冠冢,然后便不再管他这个侄子。
家中仅余下一个老仆钟叔照顾小公子,钟叔是连家的忠仆,原主因见自己养不活这十几个下人,便把他们发卖遣散了,还余下些银钱,再加上卖奴仆的银两,两人还剩下些积蓄度日。
钟叔是看着他长大的,一直对他极好,原主便把钟叔的卖身契还给了他,还给他拿了些银两,让他也离开连府。
但钟叔说什么也不干,重新把卖身契还给了原主,继续伺候着,不肯离开,怎么劝都不行,原主也只能作罢。
就这样,老仆钟叔这一个来月照顾着小公子,伺候他吃穿,否则这个只知道读书的男孩儿,还不知道怎么活下去呢。
在爱怜的记忆中,原主在十六岁的某日偶然间结识了一个相貌俊美的书生,与之相交甚笃,并把他领到家中小住,整日里与他吟诗作对,好不快活。
钟叔私下里曾经劝过原主,那个书生男生女相,似是女子,身上隐隐有股子狐臊味儿,想必不是什么好东西,让公子远离那书生。
原主并不相信,不过他也注意起这个书生身上的味道,却只闻到了好闻的花香,并没有钟叔所说的狐臊味儿。
但是某天,钟叔却失足落入井中身亡,仅剩下的一个算是半个亲人的人就这么突然离原主而去,这让他悲痛欲绝。
那几天,他夜夜大醉,只觉得这世上,他再无一个亲人,很是伤心,那位书生好友也经常过来陪伴他。
某一天醒来之时,原主发现,曾经的好友书生,却是个美娇娘,躺在他的身旁,虽然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儿,下一刻却被那女子所迷,与她再次行了那周公之礼。
就这样,他整日不再读书,沉迷在了情爱当中,想不起自己曾经的老父,忠仆钟叔,只记得风花雪月、情爱缠绵。
直到有一天,那女子外出半月未归,原主忽然间清醒过来,然后发现伺候他的侍女居然是个妖物,不禁大惊,想要逃出去,却被那妖物侍女关了起来。
直到女子外出归来,原主再次被迷惑,昏昏沉沉地陷入其中,偶尔清醒过来时,便想着逃出去,却怎么也无法达到目的,直到某一天,他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瘦成了皮包骨,想逃都逃不出去了,他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看着那依然艳若桃李的女子,不知道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只能不甘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他后悔不听钟叔的话,引狼入室,落得如此下场,想来钟叔也因为窥得她们的秘密被灭了口吧?只是,为什么?为什么那妖物会找上他?为什么?
于是有了爱怜走上这一遭。
爱怜也有些懵圈,这居然是TM有妖怪的世界,这时,系统的提示音响起:“原主这一世不会回来,望宿主好自为之”。
“不会回来?Why?”
系统:…….
爱怜挠了挠头,想了想原主的情况,心中也有些明白原主为啥不回来了,实在是没啥惦记了,只是他可能还是不明白,那个妖物为何要找上他而已,心有不甘,回来后,却又没有让他惦念的人,所以不如不回。
只要有人给他一个答案就行,同时爱怜感觉得到,原主对于科考还有着一丝执念,他后悔被妖物所迷,荒废了学业,辜负了父亲唯一的期望,不让父亲瞑目九泉,是他的大不孝。
爱怜想通了之后,便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同时也做好了在这个世界过一辈子的准备。
前提是,她得能力在这个有妖怪的世界活到寿终正寝才行。
距离遇见那个妖怪还有一年多的时间,而现在的时间段,正是年关将至,连父刚刚离世,连家自然消消挺挺的,安静地在家过个年,或者说,根本就和平时一样,没什么区别。
这点爱怜也没什么好说的,院试在二月份考,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时间还算充裕。
这期间,爱怜想过她可以习武,有一个修真的呼吸法,但是她不认为那武功和呼吸法可以斗得过那些妖物,她们有什么招数,原主除了知道那迷惑人心的法门外,其它也一无所知。
对于妖物,她在以前也从未遇到过的,前面那么多的世界都还算是正常,包括有重生的,有带‘系统’的,那最起码还算是正常的世界。
但现在——
她心里真没底。
‘笃笃笃’敲门声响起。
“公子,该吃晚饭了,我是给您端到房中,还是您出来吃?”老仆钟叔的声音响起。
爱怜应了一声,道:“我出去吃吧,钟叔。”说罢便站起身来,收拾妥当,披上外衣推门而出,钟叔吹着冷风站在门口等着她,这让她有些不好意思。
现在府中只剩下他们两个了,钟叔还谨守着仆从的本分,尊卑有度。想想,前世原主不听他的劝告,连累老仆命陨,爱怜也是一时有些唏嘘,这一世,保全自己的同时,也尽量保住钟叔的命吧!
第449章 书生(2)
毕竟他算是这世上最后一个真正关心爱护原主的人了。
原主可能对钟叔心存愧疚,也是不愿回来的原因之一吧?爱怜猜测着。
两人来到餐室之中,圆桌之上,摆放着两个菜,一盘肉菜和一盘素菜,两个馒头放在盘中,一壶清茶,很简单,菜也做得很一般,但爱怜丝毫没有异色坐在那里。
不过看到桌上只有一副碗筷时,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自己坐在这里吃饭,钟叔却躲在厨房之中吃,原主也曾劝过钟叔,但钟叔不同意,原主便作罢了。
爱怜说道:“钟叔,再拿一副碗筷来,咱们二人一起吃。”
钟叔:“公子,老仆是下人,不能与主人同食”。
爱怜看着才四十三、四岁却已显老态的钟叔说道:“钟叔,连府现在只剩下你和我了,你是看着我长大的,父亲去世,我便把你当我的亲人了,以后也是咱们两人相依为命,不分主仆,你等我——”。
爱怜也不等钟叔有什么反应,站起身来,出了门向着旁边的小厨房中取了一副碗筷出来,摆放在桌上,钟叔阻拦不及,只能一个劲儿地说道:“公子,使不得啊!老仆只是个下人,当不得公子如此对待”。
前世,钟叔因她这具身体的主人丢了性命,这一世,自己理应做些什么,这也是爱怜所知唯一一名对原主真心相待的人了。
钟叔右手拿筷子的手有些颤抖,双眼隐含泪光,但是他只是低下头,没有让公子看到,开始了他这辈子第一次与主人同桌而食的经历。
爱怜的肉眼虽然看不到老钟的反应,但是精神力却发现了,她没有说什么,偶尔给老钟夹菜,因为老钟只夹他面前的那口菜,甚至大部分时间都只吃着手中的馒头,爱怜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儿。
钟叔看到面前碗中的菜和肉,刚要谢公子,却早一步被爱怜阻止,说道:“钟叔,你就不要谢来谢去的了,连硙现在孤身一人,只剩下您一个还会留在我身边照顾,您又是看着我长大的,今后您就是我的叔叔,您老也没有家人,我就是您的亲侄子,给您养老送终,咱们就不要见外了,否则每天饭都吃不好的。”
钟叔没想到公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他的卖身契公子已经拿到衙门销掉,他如今也是一介白身,不再是奴身。
不过,就像爱怜说的那样,他是看着小公子长大的,早在心里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一样,公子从小到大只会读书,哪里会照顾自己?他怎么能放心离开?
他也是孑然一身,无牵无挂,自愿留在身边照顾他,什么时候公子不需要他了,他再离开。
但怎么也没想到,公子却把他当作唯一的亲人,这种被人依靠,被人相信的感觉是他从未有过的,此刻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心情了。
他不会自大到,因此就觉得自己就是公子的依仗和亲人了,他会记下公子的好,牢记自己的身份,守好自己的本份,今后更加尽心地照顾他......
钟叔慢慢地咀嚼着,觉得这饭菜从未有过的香甜,同时心中也暗自下着决心。
爱怜也不是收买人心,她是真这么想的,看着这个才四十多岁,面相上却如同五、六十岁的中年男人,她也真不忍心看着他还要谨守着主仆的那点礼节。
对待其它奴仆,她没有这种感觉,只是这个全副身心都扑到原主身上的老仆,她却做不到视而不见。
一餐饭,两人都吃得五味杂陈,饭后,爱怜与钟叔一起收拾碗筷,力所能及的事情,她也不介意做的,有些事情,也不是只是说说而已。
钟叔想要阻止,但看到爱怜那不容拒绝的神情,便没有再说什么。
这一晚,钟叔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爱怜却并没有什么异样,不过她却发现了一个让她意外的信息,那就是,这个世界居然有灵气,而且比她空间中的灵气更加浓郁得多,只是习惯性地在睡前开始打坐,修习《养吾诀》,没想到给了她一个惊喜。
一个晚上的修习,居然成功让她引气入体了。
原主的这具身体,居然还是个修行的好苗子,她不懂什么体质,但是肯定资质上佳就是了。
自己现实中的身体,她能够感觉得到,其实应该比原主还要好。
她发现自己的空间中也有着淡淡的灵气,但是比较这个世界来说,差得太多了,这才导致她虽然修行之时很是舒服,但还是没办法引气入体。
而此刻,感觉自己身体内那股循着经脉,最后安然进入丹田的灵气,她觉得今后行事也多了丝底气。
毕竟这是有妖的世界,她一个文弱书生,能不能逃得过那些妖的手段,她心里真的没谱。
第二天,钟叔罕见地起晚了,当他起床时,就看见自家公子穿着单薄的衣衫,在院中空地上打着奇怪姿势的拳法,他没有时间细寻思公子怎么会打拳的,急匆匆地去生火煮饭。
是的,煮饭,都是煮的,不只是钟叔原本也不是后厨的厨子,即使是厨子,这个时代的饭菜几乎都是煮炖出来的,炒菜这时还没有呢。
爱怜虽然说不怎么爱吃,但也没有表现出来,她现在还有些钱财,但也不能坐吃山空,两年后,还要参加科考,如果成的话,便是秀才了。
到时候离得功名又进了一步,她还没想好在这个世界上到底要不要做官,但是先把功名考下来,算是圆了原主的一个隐藏的心愿。
这具身体实在太过孱弱了,想必原来从不锻炼身体,而且还挑食吧?因为爱怜给自己的身体做过检查,有些营养不良。
记忆中,原主父亲还在世的时候,从未让他受过委屈,能把自己整成营养不良,只能归功于他自己了,那就是挑食。
不过,爱怜不存在这个问题,不管好不好吃,先让身体摄入足够的营养物质是最重要的。
第450章 书生(3)
钟叔也没想到,一向挑食的公子,这回居然什么都吃了,只是,他也知道自己做的饭菜实在是不太好吃,但公子也没有嫌弃,吃得挺开心的。
打完拳,大口吃着钟叔准备的早餐,爱怜在心中规划着这段时间应该做的事情。
那妖物大概是一年多以后才能出现,她现在还有一段安全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她主要用来提升自己的实力,还有复习,准备科考。
这段时间,因为父亲的丧事,她一直处于休沐中,毕竟对于古代的知识,她还是在第一个小世界中学过,这么多世界中穿梭,她的精神力十分强大,到也不会忘记多少,但是那时她毕竟只是一个闺阁女儿,再如何学习,也不如一个男儿身学得系统和全面,虽然脑海中有原主学过的记忆,但是那也只是记忆而已,就像看电影一样。若要让那些知识成为自己的,她还需要有一段时间消化。
这就需要她用这两年的时间全部补齐。
原主以十四岁的年龄,已经参加过县试和府试,并全部得以通过,不得不说,原主没有那么多的意外,他的父亲可能真的就得偿所愿了,原主是个学霸,爱怜将继续这个人设。
距离院试仅仅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所以爱怜首先要得过得了这一关。
上午的时间,爱怜耗在了书房之中,翻看着原主的那些书籍,快速记忆和消化着。
中午也是钟叔送过来的,爱怜草草地吃了一口,继续学习。
傍晚时分,爱怜伸着懒腰出了房门,走向小厨房,见钟叔正在生火做饭,爱怜便换了件旧衣,挽起了袖子,还用布带系上,进了厨房帮忙。
钟叔想要推她出去,爱怜却坚持住,终于还是留在了厨房。
看着钟叔在剁着鸡肉,爱怜开始洗些干蘑菇。爱怜抢过来掌勺的机会,在钟叔担忧的眼神中,炖了一锅小鸡炖蘑菇。
其实,有些孝子,在服丧期间吃素,三个月、一年、或三年的都有,但爱怜觉得自己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家中也就一老仆,这些事情做给谁看?孝顺不只是这一种表现方式,比如自己达成原主父亲生前的愿望,这才更孝。
所以,为了自己的小身板儿想,她没有忌口,肉食照常吃。
两个人吃不了多少,这一个炖菜就够了。
当闻着瓷盆里散发出来的香味时,钟叔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他为之困惑的问题:“公子,您怎么会煮饭的啊?老爷一直说‘君子远庖厨’,您打小儿也没有做过这些,为何煮出的饭食竟然这样香味扑鼻?”
“这个,吃得多了,便会做了,吃的时候,便想到了应该这样做才会更好吃啊!”爱怜一副十分自然平淡的样子,让钟叔不禁慨叹,公子不愧是个天才,有才学的人,学什么都比别人强啊!
爱怜也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毛病,边吃边跟钟叔讲解着这菜怎么做才会好吃,钟叔学得认认真真。
接下来几天的晚饭,都是钟叔给爱怜打下手,爱怜边做边教他,包括炒菜。
直到十来天后,钟叔终于把经常吃的一些家常菜学得差不多了,虽然跟爱怜的手艺是没法儿比,但是比之前却好得多了,爱怜也不再下厨,而是专心学习和修炼。
武功、修行、包括精神力都没有落下,这些都是用来保命的,不能轻视,整日里爱怜都把自己弄得忙忙碌碌的,每天时间都安排的满满当当的。
而年也就那么平淡无奇地过去了,连府一直都是静悄悄的,没有鞭炮声,没有喧闹声,没有让任何人注意到。
转眼,来到这个世界就满一个月了,离院试还有一个月时间,爱怜已经把原主之前所学全部融会贯通了。
爱怜也打算给自己放天假,明天便去私塾报道,该学习新知识了,把原来有些模糊的地方拿到先生那里请教一二。
爱怜看看时辰,现在是上午,天气还不错,虽然还是有些冷,但已经有了丝暖意,白天的阳光也不再是冷冰冰的了。
在她的空间中虽然有白天和黑夜,但没有太阳、月亮和星辰,她在空间中享受不到阳光。
而这个世界上灵气居然这么充足,比起现代的空气质量,好得何止百倍?千倍?深深地呼吸了几次之后,她一撩衣袍的前襟,迈开步子向外走去。
钟叔看着自家公子的背影,一脸的欣慰,公子这是长大了。
十五岁的小小少年,将近一米七的身高,在现代也还是个孩子,可是在古代,却有不少都娶了媳妇。
钟叔又暗自叹息了一声,公子娶妻的事情可是有些犯难喽了,可是自己终归是个下人,也没有那个权利对公子的终身大事指手划脚。
公子虽然拿自己当亲人,但自己还是要摆正身份的,不能恃宠而骄啊!但愿公子取得功名,能够娶个好人家的女儿,让连家有后啊!
爱怜若是知道钟叔的思维已经跑出这么远了,不知该作何感想?娶妻?怎么娶?她自己就是个女的好不好?虽然占了一具男子的身体,但灵魂可是女人啊!
在现代,她还有办法留个后,但在这个封建落后的古代,她可真没办法做到,只能跟连家的列祖列宗说声‘对不起’了。
爱怜施施然地出了府,开始在街上溜溜达达,好奇地东看看西看看。
这个名为‘炎’的国家,民风很开放,女子可以随意在街上行走,而不必戴上帷帽,互相嬉笑打闹也偶尔有之,虽然也会遭到一些人的厌恶,但起码不会真的把她们如何。
这个县城名为‘比兹’,比现代中的一个镇子大不了多少,横竖就那么几条主要街道,铺着青石板,有着大大小小的店铺,算是比较热闹,出了这几条街,便都是沙土路和一些普通民宅。
连府在比兹县算是中等人家,不比几个大户有钱,却比一般的人家好太多,起码家中还有一个三进的宅院。
第451章 书生(4)
虽然说现在只住着爱怜和钟叔主仆两人,但是起码也比一般的百姓强得太多了。
原本家中的资产,大半进了连家叔伯的囊中,但还是留下了来一些,那是连父一年前交给原主的一个木盒子里存放的。
盒子里面装着几张银票和一枚玉佩,圆形的玉佩雕刻着奇怪的花纹,爱怜没看懂是什么,只是拿出来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并塞进了衣服里面。
虽然她觉得不管是玉佩,还是银票,放在盒子里面都不安全,但空间里面只进不出,暂时不能往里面放,她也不知道这玉佩是怎么回事儿,有什么说法,所以先贴身戴着吧。
银票和卖掉那些奴仆的银钱都收了起来,当然还给了钟叔一部分,当做家用。
爱怜逛街,没想过要买什么,只是想休息休息,或者看看这个县城。
结果,跟电视剧安排的狗血剧情似的,还碰上了一件恶霸欺压强抢民女的戏码来,爱怜没有仗义出手,只是默默地看着,并听着旁边看热闹的人在窃窃私语,虽然声音极小,但怎么逃得过她的耳朵?
路人甲:“这马家小公子又开始祸害良家了”。
路人乙:“可不是,可怜见那对父女,生生被拆散了。”
路人丙:“你说,这回那姑娘是被收入马家小公子的房中,还是落得个被卖青楼的下场?”
路人乙:“无论哪个下场,都不会得好的。”
路人甲:“听说曾经有两个姑娘就是羞愤之下自尽了的,也不知道这个是不是也那么烈性?”
路人丙:“唉!这世道,谁家要有好颜色的女儿,可得看住了,不能随便出来,这被人盯上,可就是家破人亡的下场啊!”
路人丁:“这对父女一看就是外乡人,否则早应该遮住女儿的容貌才是。”
路人乙:“你来的晚不知道,那父女两个是住在前面客栈中的外乡人,估计是路过我们比兹县,那姑娘本来是遮住了脸的,可能也知道自己长得好,怕惹麻烦,可谁知道遇到了马守财,还是被他耍着玩儿似的揭去了面巾,结果,就这样喽!”
路人甲:“真够倒霉的了,哟!这老父亲被打了”。
爱怜也看着场中事态的发展,马家小公子名叫‘马守财’,此刻正命令着手下的奴才把那少女绑了起来。
这些奴才,居然人手一根绳子,这是随时准备抢人啊!都成标配了。
而还有人开始对那少女的父亲拳打脚踢起来,那姑娘被堵住了嘴,拼命挣扎着,但根本无济于事,只能任由泪水如泉涌。
好在,这次不知道是马守财的心情好,还是怎么着,打了一会儿,便浩浩荡荡地离开了。
爱怜记忆中有马家的地址,回想了一下,便继续逛着,她知道那女孩儿的父亲并没有什么事情,便没再多管。
半路上,看到一家酒楼中踹出一名乞丐,乞丐似是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任由那小二在他身上又补上了两脚,一动不动。
爱怜想了想,便从旁边的包子摊上,买了四个大包子,用油纸包上,来到了那个正慢慢爬起来的乞丐身旁。
把油纸包递给了乞丐,说道:“赶紧找个地方吃掉吧,省得再被人抢走”。
乞丐抬起满是污垢的面庞,眼睛中有着意外和惊喜,接过了包子,扑通一声便跪了下去,‘砰砰砰’给爱怜磕了三个响头后,才起身急匆匆地跑了,虽然脚步有些踉跄,但是速度很快。
爱怜也不在意,继续逛着,体会着这个时代特有的民俗民风。毕竟,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进入过古代的小世界了。
正行间,忽然间便听到有人喊道:“连硙?”
爱怜愣了一下,才转过头,看向侧后方,那里正有一个人也转过身子看向爱怜。
翻找了一下记忆,她才想起,这不是大伯家的那个大堂哥连义吗?连义一直在县城木匠铺中当学徒,今年应该出师了,二十二岁的年纪,已经是一个五岁和两岁孩子的爹了。
当年还是自己便宜老爹给他介绍到那里做学徒的,因为他没上过学,大字不识一个,别的也真做不了什么,只能学一门手艺,以后可以养家糊口。
十年学徒,终于出师,出师后,有条件的话,完全可以自己再开一间铺子,但不可以在这个县里,只能回到镇子中,要不然就是抢师傅的饭碗。
但是就爱怜的记忆,这位堂哥并不感激连父,反之,对自己的叔叔还有些恨意,爱怜不理解他的恨意从何而来?
但是他对自己很嫉妒,却是完全可以体会得到的,从小,那嫉妒的眼神就没有收敛过。
连父曾经低叹过,这也就是自己亲侄儿,否则,他真犯不着吃力不讨好。
这次,连父过世,最高兴的就是他了,爱怜清清楚楚记得,替父亲准备丧事的那几天,连义上窜下跳,跟着他爹,名义帮助这个侄儿办丧事,却是跟着那两个弟弟搜刮着连府,那些摆件物事,都被搜刮得差不多了。
包括连父房中的一个放财物的箱子,美其名曰,办丧事是需要钱的,欺原主年少不懂事,又沉浸在悲痛之中,多亏了大件的家具不好拿,房子不好卖,因为房契和奴仆的卖身契都被钟叔暗中藏了起来,才幸免于难。
连父那个放财物的箱子没有保管好,一直让钟叔十分内疚,老爷去了,他却没有帮助公子看好这个家,这是他许久都没有释怀的一件事。
如今,爱怜被连义叫住了,看到连义那高大,还有些帅气的面容,不禁心中冷笑。
原主的大伯和连父是连家长相最好的,剩下两个弟弟都是那种其貌不扬的外貌,找的媳妇也是下面农户家的女儿。
连家在连家坳也只是稍好一些的家庭,只不过连父婚后便离开老家,来到了县里,开始做些小生意,后来专门倒买倒卖的,从小到大,折腾出了一份看得过去的家业。
第452章 书生(5)
连父一直没有在县里置办什么店铺等固定的产业,所以总是东奔西走的,家里就交给了钟叔,却没想到在这个时候,竟被自己的亲兄弟,最亲的本家之人给哄抢了,这是钟叔怎么都没有想到的,虽然极力保全,但终究失了大半的家产,这让钟叔每每想起,都觉得对不起自己那故去的老爷。
当年连大伯娶了一家铁匠铺的女儿后,搬到了镇上安定下来。
连大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可谓是大家庭了。
老大便是连义,如今也是一对儿女的爹了,连家两个女儿俱已出嫁,嫁的人也都是镇人普通人家。
不过,连父丧事过后,听钟叔说,他们也在县里买宅子搬了过来,这是发了自己亲弟弟的一笔横财,有钱在县里置办产业了,而且他们哥兄弟几个,属他这个老大抢得最多,另外两个弟弟只拿到一小部分,但他们只是普通的农户,根本抢不过这个镇上霸道的大哥,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不过即使这一部分,拿回去也够他们两家好好改善生活的了。
而连义便是继承了连大伯的几分相貌,高高大大的,长得也还行,据说,他如今的媳妇就是看上了他这副相貌,才嫁给当时只是个小学徒的他。
连义这时看着这个两个来月没见的堂弟,有些惊讶他外貌上的变化之大,不但又长高了几分,而且身体显得强壮了不少,原本就十分俊秀的相貌更加出色,这让他眼中的嫉妒更加明显。
不错,他一直就是嫉妒这个堂弟,有个有钱的老爹,不用干活儿,只需要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行,每天读读书,就是他需要做的全部。
更加让人不爽的是,他居然比自己要好看许多,没有他比着,自己已经是老连这一辈儿最俊的后生了,虽然他比自己小了那么多,但是凡是最好的,都被他占了。
在堂弟还小的时候,他就在想,如果自己是二叔家的儿子就好了,可是,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凭什么自己每天都要对着自己的木匠师傅那张老脸,被他喝骂,被使唤,端屎端尿伺候着?凭什么堂弟每天只需要坐在那里拿着本书读读就可以了?凭什么?都姓连,都是老连家的血脉?
所以,他对于连父给他介绍到木匠铺中学徒是很不满意的,他想留在连府,想与连硙一样,可以像个富家公子一样,有着美貌小丫头伺候着,没事儿的时候,还可以暖暖床,但是二叔却直接把他送进了木匠铺中,这让他在心中恨上了连父。
他刚刚老远就看到了爱怜,看到这附近的大姑娘、小媳妇,有意无意的目光,大都看向了那个翩翩少年,他想不注意都难。
“大堂哥,不知道叫住弟弟有何事?”爱怜拱了拱手问道。
“这不,正好看到你了,省得我专门跑一趟去找你了,我爹刚搬了新宅子,乔迁新居,要请家里人吃个饭,这不,告诉你一声,也不用我专门去你家知会了”连义说道。
连义说这事儿,还真有。连大伯寻思着,这侄儿来吃饭,怎么着也不能空手吧?反正也不差他一双筷子了,不过他倒也没着急,连义知道这事儿,但连大伯也没说让他去告诉爱怜,只是提上这么一嘴而已。
但连义今天刚好碰到了爱怜,看他不顺眼,下意识地叫住了他,本想挖苦讽刺他几句,但又一想到,他们都在大街上,自己这样对堂弟,与他自己的名声也有碍,便忍住了没说,只提了一下到家吃饭的事情,糊弄过去就得了。
爱怜轻抬了一下眉头,看着连义问道:“什么时候?在哪里?”
连义答道:“后天,在后街洪兴当铺东边第三个门,门上写着‘连宅’,一找就能找到。”
连义在说这话时,表情也是得意洋洋的,那意思爱怜也瞧得清清楚楚,那就是:怎么着?我们就是用你家的钱,买了宅子,生不生气?难受不难受?
爱怜唇角微勾,笑道:“大堂哥,恐怕弟弟我学业太过繁忙,到时恐怕不能前去,抱歉!”
看到爱怜笑吟吟地拒绝了他,连义微微有些诧异,他以为堂弟还应该沉浸在二叔去世的情绪中才对,这次大街见到,看到他的样子,好像已经恢复过来了,甚至气色比原来还要好得多,最起码原来一副文弱样子,一看就是肩不能提,手不能拎的小白脸儿。
而如今长高了好几分不说,这精气神都不一样了,他明知道,老爹的宅子是怎么买来的,但还是一副平淡自然的样子,他是真不在乎?还是装傻?或是真傻?
不过,答应还是拒绝都无所谓,本就是他情急之下找的托辞,所以他才不管呢!
“那行,反正我消息带到了,去不去是你的事,我还有事,先走了!”连义拍了拍爱怜的肩,一副好兄弟的样子,然后大步离开了。
爱怜看着他的背影,这大堂哥,表面上一副忠厚实成的样子,其实骨子最是好赖不知,自己父亲帮他寻了个营生,他却怀恨在心,真是不知道好赖个东西。
这次参与到了争夺自家财产的事情中来,她岂能不知,连义也没少捞好处?
那日,在自家,连义曾把原主堵在了卧室当中,要翻看他的私人物品,若不是钟叔拦住了,没准儿原主连父亲留下的那个小箱子都留不下。
当时,钟叔大怒道:“如果若再要强抢,老奴就去报官,让青天大老爷判一判,这堂兄趁火打劫到底是个什么罪?”
连义害怕了,才算放过了原主这一遭,当时,拉扯间,他还把原主的手腕都掐青了。
而今,爱怜这一副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样子,着实让连义心中惊疑不定,回去的路上还在思量着,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爱怜岂不知连大伯的小九九,可她为何要顺着他们?
这些日子没时间,等过段时再说。
第453章 书生(6)
爱怜找了家小酒馆,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店小二胳膊上搭着块抹布,笑容满面地来到跟前,招呼着客人。
原主因为读书和性格的原因,是个很宅的人,并没有多少人认识他,所以这小酒馆虽然离家并不算远,小二也对这附近的人很熟悉,但他真不认识爱怜。
爱怜也不在意,不认识好,不认识更自在。
要了个小菜,一碗面,一壶茶,慢条丝理地吃了起来,时不时看看窗外的行人,这种感觉很不错,这是男儿身带给她的好处,无论民风如何开放,现在的时代,对于女人还是有很多限制的,这回可比第一世时,自由得多。
她就好像生活在清明上河图中一样,一切都古色古香,古意盎然,很有趣。
就在这时,她超强的目力看到窗外远处的街角,一个十分妖娆美丽的白衣女子从人群中穿行而过,如此出色的相貌,而周围的人却对她视而不见,很快消失在十字街口的另一端。
爱怜心中疑云升起,不知为什么?她总感觉那女子十分怪异,就她穿过街道那速度,说没有鬼才怪,但她是什么人?
是人?还是——妖?
自从得知是在一个有妖的世界当中后,她就什么事儿都往那儿联想。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女子,即是是人,也肯定不是个普通人。
爱怜这时轻松的心情一下子全没了,三两下吃完了面,招呼小二算了帐,便站起身离开了这里。
再也没有了闲逛的心情,路过药店和脂粉铺子时,买了一堆东西,便直接回了家。
钟叔开了门,见爱怜回来了,忙问道:“吃了午饭没有?”
在听到爱怜说吃过后,才关好了门,跟着爱怜往回走。
主仆二人住这么大的宅院,有些太过空旷了,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暂时先这么着吧,等院试结束后再说。
回到自己房中,接着看起书来,不再理会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夜幕降临,爱怜强大的精神力探知钟叔已经熟睡后,便找了一套深色外衣穿在外面,翻出白天买的那些东西,在脸上涂涂抹抹,没多久,便已经变成了一个干瘦的黄脸中年汉子。
爱怜蒙上黑巾从后窗中跳出离开,在人家房顶运起轻身步法,如同飞鸟一般向一个方向飞纵而去。
不大一会儿,便来到了一处巨大的府邸院墙上,借着大树的掩映,她观察着府中的地形,以及主人的院子应该在哪里?
找准了方向,爱怜一边向前飞纵,精神力也延伸向四周,不大一会儿,她便发现了白天遇到的那个马守财,此刻正在陪着一个马脸的年轻人,还有一个胖子三人在吃酒,马守财的声音老远便传到了爱怜的耳朵中。
爱怜的精神力覆盖下,这三人坐在那里推杯换盏,还有漂亮的小丫头伺候着,时不时被三人动手动脚,小丫头们眼中羞怒,却又不敢表达出来,只能被动承受着。
“我说,马老三,听说你今天又弄个美人儿来,要不是知道你小子每次抢来后,都要找兄弟们吃个酒再上,我们以为你小子都不行了呢!”那个马脸男子一脸的揶揄,眯着眼睛说道。
“三哥,我也听说了,好像,你——那话儿不太好使呀!要不要兄弟给你找个偏方?”瘦小男子坏笑着说道。
马守财不乐意了:“兄弟们,说啥呢?我会不行?不行,我儿子都怎么出来的?你们听谁瞎叭叭的,告诉我,看我不把他们的嘴撕了的”。
马守财被人揭短,羞怒异常,已经因酒泛红的一脸横肉,此刻更加胀红了。
“别急嘛!又不是我们说的,我们也是道听途说,三哥你一定是雄风不减当年,哈哈哈,喝酒喝酒”瘦小男子急忙把话拉回来,端起酒杯,岔开话题。
马脸男叫江胜雄,是县里江家的嫡出二公子;瘦子是县太爷钱俊的庶子,他的母亲是钱县令最得宠的妾氏,只比正房夫人差那么一点点而已,所以连带着钱豪也被县太爷宠上几分。
这三个比兹县的衙内,此刻聚在了一起,推杯换盏间,说些污言秽语,爱怜也不想听了。
小手一甩,三枚绣花针刺入三人的穴道,剩下几枚绣花针,刺入另外伺候的几个下人的穴道中。
正端着杯往口中灌着的三人,杯口已经放在唇边,这时动作定格,杯中酒顺着三人的下巴淌了满身都是。
下人们此刻都昏迷了过去,躺了一地。
但坐着的三个主人的神智都是清醒的,只是动不了而已,三人眼睛惊骇地四处骨碌着乱转,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们看到窗前跃下一个黑衣人,那人摘下面巾,露出一个干瘦的黄脸汉子,三人见此,都有些迷茫,这人他们都不认识啊?
爱怜也不在意,只是上前,拨掉了那三根绣花针,三人也并未因此能动,还是那样僵直着。
爱怜用精神力分别又刺入了三人各处的几个穴道,然后,冲着他们笑了笑,飞身离开。
她的精神力已经发现了白天那个女子被关着的地方。
看着门外把守着的恶奴,爱怜精神力集中成束,试着射向他们周身的大穴,这些人都是恶贯满盈之辈,死不足惜,正好锻炼一下她的精神力。
她原来只是一味地修习精神力,除了观察四周,还从真正用它实战过,这些人就当练手了,也不怕损坏他们的大脑。
看守的两个人扑通一声摔倒在地,爱怜慢悠悠地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房间很大,分为里外间,而且都是灯火通明的,爱怜穿过巨大的厅堂,撩起珠帘,进入里间,也没注意周围那些昂贵的摆设,只看向捆成一团儿,扔在床榻上的少女,少女已经听到了声音,惊恐地睁开双眼,已经哭肿了的双眼看向来人,即使现在的爱怜并没有蒙着面同,但见少女也并不认识,以为和那恶少一样来欺负自己的,不禁往后缩了缩身体,眼睛里也满是惊恐。
第454章 书生(7)
“别怕,我是来救你的,现在给你松绑,你别叫,听到吗?叫出声来,要是把人都招来,我可救不了你”爱怜眼睛弯了弯,语气和善地叮嘱道。
少女愣了愣后,才半信半疑地点了点头。
爱怜上前,拨掉了塞在她口中的布巾,然后解开了绑在她身上的绳子。
女孩儿的身体已经被绑麻木了,两腮因为塞着布巾的原因也是酸胀不已,此刻想要说话,可是又一下子说不出来。
爱怜见状也是理解,忙说道:“先不急,你先缓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背你出这马府,要不然,从大门我们是出不去的,放心,我用棉背包着你,不用直接着碰到你,可以吗?”
少女听到脸色一下子就红了起来,可是转念想想,爱怜说的也对,可是又怕面前这个男人也不是好东西。
她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眼睛,爹爹说,大多数,从一个人的眼睛里,就能够看出他的为人,眼睛能体现出主人的内心来。
面前这个黄脸汉子,虽然相貌普通,但是那双眼睛很清亮,她居然还能看出这双眼睛似乎有些好看。
爱怜的这双眼睛,已经被她改变,但是一双清澈的双眸却无法掩藏,也正因如此,竟然让面前这少女安心了些,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少女便点头答应了。
爱怜拿起床铺上的棉被,包在少女身上,然后转过身去,背起她,用刚刚绑她的绳子,把两人绑在了一起,然后脚步轻快地离开了房间。
修行了一个月,爱怜现在背着一个人飞檐走壁完全不在话下,这具身体无论是练武还修行,都是一日千里,可真是一副好资质啊!
奔行的速度极快,没多久,便已经到达了女孩儿与父亲所住的客栈,在女孩儿的指点下,找到了他们的房间。
没进去之前,爱怜的精神力已经确定的房中之人,正是女孩儿的父亲,此刻并没有点灯,可是精神力下,房中一切纤毫毕现,没进去,爱怜便发现了老人家此刻情况有些不对劲儿。
好在他们的房间是一楼,爱怜解开了绳子,放下了少女,让少女先从后窗钻入房中,然后,她也跃了进去。
关上窗户,点亮了油灯,少女看到躺在榻上的父亲,这时也觉得不对劲儿了,他们这么折腾,父亲居然都没有醒。
借着灯光,二人看到这个男人满脸潮红,浑身瑟瑟发抖,即使是少女也知道,父亲这是生病了。
爱怜上前,手指搭在他的脉门之上,不大一会儿便已经了然,说道:“你父亲因为身上受了伤,再加上对你的担忧,引起的发热,不过,只要退了烧,休养一下就好了,不必担心。”
少女听罢,心也稍稍放了下来,看到父亲为了自己挨了毒打,那一刻她真想就这么死了算了,省得连累父亲。
这一刻,听到了爱怜的话,虽然还是着急,但多多少少心安了些,她轻声问道:“恩公,我该怎么办?”
这一刻,少女很迷茫,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爱怜说道:“不必担忧,我还会些医术,虽然目前不可能出外买药服用,但是我可以先用银针帮他退烧,你在一边看着就行了。”
说罢,爱怜解开腰间围着的包裹,从里面拿出一小堆的瓶瓶罐罐,和一包银针来。
把针包摊开,从里面取出一根根银针扎进了男人穴位之中,轻捻慢弹......
少女看向爱怜的目光带着些许的震惊,没想到这位武功高强的侠士,还是一位杏林高手,可是他为什么要救自己父女二人?
直到爱怜扎好之后,少女才‘扑通’一声,跪在了爱怜的面前,轻声道:“恩公,叶清莲谢谢恩公大恩大德,救了我父女二人,谢谢您”说罢就要磕头。
爱怜急忙挡住了,这古人动不动就跪的行为,也是让她有些头疼,叶清莲这一下子,还把她吓了一跳,唉!
好容易把少女扶了起来,退烧的针法还是很简单的,只十几分钟,爱怜便拨掉了所有的银针,此刻叶清莲的父亲脸上的潮红已经褪去,呼吸也平稳下来。
爱怜想了想后续问题,才说道:“马府的事情瞒不了多久,如果马府的人知晓了这件事,一定会全县捉拿你们父女,这样吧,你们父女二人先到别处安顿一晚,明天我送你们出城如何?当然前提你得信任我才行。”
少女也担心这点,所以才有些迷茫,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应付接下来的事情。
听到爱怜如此说,爱怜这一系列的动作,也获得了她的一些信任,想了一会儿,便点头答应了。
爱怜把叶父绑在自己身上,然后让女孩收拾好自家的东西,跟着自己,在夜深人静,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奔跑。
有爱怜的精神力,很轻易地便绕开了打更人,拉着叶清莲翻入一家院墙,直奔一处房间,这处空宅子,她白天就看好了,这里没有人住,正好暂时安顿他们父女。
房间很大,一床一榻,够父女二人睡下了。
叶清莲还抱着马府的那床被子,她不能把被子扔在客栈,那是个物证,所以此刻正好用上了,爱怜飞快安顿好他们,然后再次消失在夜色之中,这次她自己还带着个大袋子。
马府之中,马守财的院子此刻静悄悄的,酒桌还在那儿摆着,几个人还是一个姿势,好像喝酒一般。
外面并未发现情况。
爱怜之前在动手之前,已经把院子之中的几个下人都收拾了一遍。所以,只要外人不进来,暂时没有人会发现什么,但是凡事是有意外的,爱怜也不敢保证不会出现什么不可预见的事情发生。
马守财的院子中,爱怜的精神力如同雷达一样扫描着,找到了马守财院子中一个房间中的暗室,打开后,不用点灯,精神力之下,这里也如同白昼一样清晰可见。
不过这里,与爱怜之前想的满是宝物的密室有些差距啊!
第455章 书生(8)
马守财的暗室里居然放置大半的是一些女人的小衣、内衣、肚兜等物,此外居然还有好几双绣花鞋,以及好几缕的黑色长发。
当然也有不少的财物。
爱怜把那些贵重首饰等物全部收入了空间之中,这些东西想用,还得典当,麻烦,但也不想给他们留着,所以就都收进了空间之中。
金银和银票都放进了大包袱之中,没办法,放空间之中,放得进去,拿不出来,想用也不行啊!
不过看看只占个包袱底的金银,爱怜怎么会知足,出了暗室,关上了暗室门,又来到三个衙内的酒桌之上,开始搜身,把三人身上的扳指、玉佩、玉带什么的,都摘了下来,收进了空间。
看着三人还在转着的眼珠,爱怜笑得很开心。
出了马守财的院子,爱怜开始在整个马府中扫描,还别说,她找到了马老爷的私库和公库。
公库中多为摆件、家具、一些首饰和金银等物,凡是爱怜看得上眼的,全都收进了空间,只留下金银收进了包袱中,银票揣进怀中。
私库竟然比公库还要丰富得多,名人字画、古董奇珍、金银财宝更是多得很。
爱怜照样把除了金银之外的大多数东西全收走了,金银装进大包袱中,却是装不下了,无奈,爱怜只得往家送了一批。
再回时,看到黑暗的角落里,看守昏迷在那里,爱怜无声笑得欢畅,谁能想得到啊!是她洗劫的马府呢?
再进入马老爷私库中,爱怜又装了一袋子金银,再送回自己家,她如同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般。
最后剩下的便是那一堆的药材,十分珍贵,同样装了一袋子,被爱怜背回了家。
至于马老爷那些姬妾们的小私库,爱怜便没有再动了。
她今晚还有更大的目标呢!
县城中这几家,钱县令和江家同样是比兹县的两大豪门,名声不比马家好到哪里!所以,今晚是爱怜的扫荡夜。
爱怜现在正好缺钱,只能’抢地主’了。
用同样的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再次扫荡了江家,最后进了钱府。
钱县令并没有住在官邸之中,而是另在县里买下一处大宅子,搬了进去。
这宅子不比江家和马家小多少,一样的豪奢华丽,爱怜的行动怎么会惊动别人,悄无声息地清洗了他们的库房,收获相当丰富。
只是在钱县令的私库中,爱怜发现不少好东西,或是奇怪的东西,用不上的,都收进了空间,感兴趣的,或是没弄明白是什么的,就打包带走了。
这一通忙活,天都快亮了,爱怜一夜没睡。
把所有的金银财宝都放进了一处好地方。
这是一个地下室,应该是连父买下这里之前就有的,连父并不知道这里有这么大一个地下空间,要不然家中财物肯定会藏在这里,而不会放在外面,被连大伯他们给搜刮走。
地下室的入口在连父房间中的一处壁橱后面。只需要抬起壁橱里最上面的那块板,整个壁橱就会向后移动,然后像门一样向里靠去,留下一米二左右宽窄的门户出来。
爱怜此刻点亮了地下室墙壁上的油灯,地下室有一套完善的通风系统,并不显得憋闷,不过,在之前,这里面几乎是空的,除了一排排的空架子,什么都没有。
爱怜在白天的时候,就往这里转移了好几个大箱子,她把几家搜刮来的金银都倒在了地上,好大一堆,也来不及清点,转身便出去了,关上壁橱,悄然回到自己的院子。
叶家父女还在那里。
她拿着自己易容的那堆东西和一包点心,来到了那处荒宅,翻进院墙敲了敲房门,里面传出轻声的回应,爱怜才推门进入。
叶清莲脸带倦色,之前的惊吓,让她好久才睡着,此刻的精神并不好。
看着爱怜进门,叶清莲满脸的疑惑,不知道爱怜这么早进门是做什么,天还没亮呢。
两人的声音都很轻,叶父大病初愈,并未醒来。
爱怜轻声说道:“我给你们父女易容,你们必须在城门打开之时就离开比兹县,否则马家那个纨绔和县令家的公子是好友,在救你的时候,我把马守财给弄残废了,他们必定不会轻易罢休,到时弄不好,会全城搜捕你们父女,我必须在城门打开之时,就把你们送出去。”
叶清莲这时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程度。
说这些的时候,叶父也醒了,此刻他也看到女儿坐在桌前,正和一个陌生男人说话,他不知道为何睡了一觉,女儿就出现在了面前,自己又为何出现在这个陌生的房间。
可是刚刚那个男人的话,让他大概明白了事情是怎么回事儿,人家为了救自己女儿,把那个恶少给弄残了,而女儿又不见了,想来也能够联想到女儿肯定脱不开干系,一定会到处找他们父女的,要不然那恶少也不会放过自己女儿。
想到这里,他接着爱怜的话说道:“恩公,我们天亮就离开”。
爱怜已经知道他醒了,所以并不在意,倒是叶清莲惊喜地转身向着父亲奔去,“爹,你醒了,我以为今后再也见不到你了呢!多亏了这位恩公”。
“请问恩公尊姓大名,如有机会,我父女一定会报答您的大恩大德”叶父下床后就往地上跪,爱怜快被他们打败了,别跪了好吗?
连忙扶起叶父道:“是谁都不重要,救你们,也没想过回报,只是你们能平安出城就好。”
接下来,爱怜只用了半个多小时,便把两父女改形换貌,成了一对祖孙俩,叶清莲也由一位美貌少女变成了一个瘦小的少年,面色腊黄,一看就是长年吃不饱的那种。
叶父比他现在至少老了二十岁,一头白发,白眉白须的,与之前判若两人。
哪怕熟悉的人也无法认出他们是之前的那对父女。
爱怜看了看天色,便让二人把棉被扔进了床底下,然后拿起他们自己的包袱,爱怜带着他们来到了早集。
第456章 书生(9)
比兹县的早集这会儿已经有不少人了,卖什么的都有。
爱怜找到了一辆带着车厢的骡车,用银子买了下来,又买了一大包的包子、烧饼和咸菜放在了车上。
买了两个大水囊,灌满了清水带上,又买了两床新棉被,放进两个箱子,并把箱子放入了马车之中,还有一把二尺半长的砍刀放在车把式的座位底下。火石、火折子、好几套粗布衣服、鞋子都塞进了箱子里。往骡子脖子底下的袋子中塞满了青草。
爱怜买得飞快,父女两人想劝他不用买了,都插不上嘴。
爱怜驾着马车,父女二人坐在车箱之中,三人奔向了城门,天色微亮,他们守在城门口不到五分钟,城门便打开了,爱怜让叶父驾着车,叶清莲坐在车中,兵卒打着哈欠拉开了城门,出城的人一个个从他们面前经过,一个兵卒还拉开了车门,看了看里面的叶清莲,叶清莲的全身都绷紧了,表面上还要装出一副谨小慎微的升斗小民的样子。
兵卒撇撇嘴,关上了车门,挥挥手,放他们出去了。
爱怜远远地看着他们出城后,才放下心来,悄悄地转身回家去了。
却说叶家父女离开县城后,这提着的心才算放下一半,还有一半是他们得真正地离开比兹县的地界才行。
所以二人马不停蹄地赶路,一刻不敢停歇,甚至第一晚都是在野外过的,好在这一晚,他们安然无恙,没有碰上什么野兽。
爱怜估计到了他们的情况,给他们准备了充足的东西,他们也是在取出棉被等物过夜时,才发现,箱子里面还有银子。
这对父女没想到,恩公会为他们准备得这么充分,自己是遇到了贵人啊!两人朝着比兹县的方向跪下磕了三个头,真心诚意地感谢恩公的救命之恩。
父女二人虽然有爱怜给的化去易容的解药,但是他们并没有用,就以爷孙两人的这副容貌一直走到目的地,果然少了许多麻烦。
不得不说,他们可能是大难不死吧!在这个有妖的世界中,他们居然一路顺利地到达了目的地。
爱怜当然不知道这些,在她离开城门回到家后,也就不再关心其它了,只是猜测着这马、江、钱家到底什么时候发作?
想来,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是连家那个才刚刚十五岁成了孤儿的小少年做下的如此惊天的大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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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怜吃过早餐,收拾妥当,翩翩少年要去私塾上学去了。
有先生在,果然还是不一样的,爱怜把一些很晦涩的问题问明白之后,也觉得神清气爽的,这一天对她来说,收获还是不小的。
晚上下学归家时,路上看到不时有衙役出没,不过看了爱怜一眼,便没再理他,而是拉过一个汉子盘问起来,街上到处弄得人心慌慌的。
正因如此,也没有几个人还在街上行走的了,除非像爱怜这样,不得不走的。
爱怜回到家后,钟叔把她拉进院门,赶紧关上大门,紧张兮兮地说道:“公子,我看你还是请假在家休沐吧,听说钱县大老爷家、江家和马家,同时遭劫了,县大老爷的那个叫钱豪的儿子,江家老二,还有马家老三都被人给整残了,听说,就眼珠子能动,全身都动不了,还有几个下人和恶奴也是这样的情况,不过听说那些丫鬟婆子到是幸免于难了。这三家的老爷十分震怒,下令封城,挨家挨户地查,誓要查出凶手的,听说跟一对父女有关呢!幸好咱们家没有女儿,要不然有可能就要遭殃的。”
钟叔唠唠叨叨的,不停地叮嘱着,让自家公子小心一些,可别惹上这样的祸事,这两天能不出门就别出门了。
爱怜想了想,也行!自己的问题,今天一天就问得差不多了,明天就不去了,反正束脩也交够了,先生也不会管你来不来呢!
下午,果然,搜查的衙役敲响了爱怜的家门。
钟叔颠颠地去开了门,衙役看到钟叔的相貌,好像不太像,可是岁数却差不太多,于是便问道:“姓名?”
钟叔点头哈腰地答道:“小人姓钟,叫钟桂善,是连府的下人。”
衙役后撤了几步,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牌匾,又接着问道:“家里都有什么人?”
钟叔赶紧答道:“只有小人和我家公子两人。”
衙役四人推开钟叔道:“我们需要进去搜查,看看你们有没有窝藏罪犯,这是例行公事,不得阻拦。”
钟叔看着趾高气昂的衙役,只能无奈地认命让开,让他们进府。
好在家中那些仅有的一点儿值钱东西,钟叔早就藏起来了,他是让连家人吓的,爱怜自然更是把自己房中那些值钱的也都存进了地下室中。
当四个衙役分开搜查这个三进的院子时,其中一个便进了爱怜的书房之中。
爱怜抬头看向连门都不敲的衙役,脸上满是迷茫,怯懦地问道:“敢——敢问这位官爷,您——是有什么事吗?”
这个衙役看到这个拿着一卷书,才十五、六岁,长得很是俊美的少年,也愣了一下,之后才问道:“你就是连家的公子?”
“回官爷,是的,我叫连硙”爱怜带着一丝怯意,轻声答道。
“长得不错啊!没想到连老爷居然有个这样的儿子,可惜喽!”衙役看了看书房,这里除了书,还是书,此外就是桌椅和榻,一目了然,并没有什么人。
衙役摇着头离开了,他同时也看到,这个房间之中没有什么值得拿的。
这家主人出事,老家又来人打秋风,他们这些衙役也多少知道一些,县城并不大,这样的事情正好当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只是没想到,这秋风打得,呵——真干净啊!
四个衙役里外转着,啥也没找到,临走时,钟叔塞给每人一点碎银子,几人才乐呵呵地离开了。
钟叔关上了大门,长呼出一口气,可下走了,幸好,幸好自家的财物都藏起来了,要不然——
第457章 书生(10)
钟叔站在门里,想想刚才那四个衙役贪婪的目光,进门就四处寻找,他们哪里是在找人?分明是在找有没有好东西呢!若是让他们看上了什么好东西,肯定是留不住的了。
看看诺大空旷的连府,钟叔唇角一丝苦笑,其实也真没多少财物了呀!
钟叔来到了爱怜的书房,看到自家公子还在淡定地看着书,不禁寻思着,公子还真是好心性哪!处事不惊,以后必成大气啊!
可惜!老爷看不到了。
却说在钱县令的大宅中,钱县令一脸阴沉地站在钱豪的床前,自己的爱妾在一旁哭哭啼啼让他好不心烦,终于,他还是忍不住了,喝道:“够了,哭,就知道哭,哭有什么用?早就让你好好管教管教这个不孝子,你就是不听,只知道一味地溺爱他,这下子惹下祸事了吧?”
“老爷,哪里怪咱们家小豪,都是那马家老三,要不是马守财那小子强抢民女,又请咱们家小豪吃酒,哪来的这个祸事啊?那民女又不是咱们家小豪抢的,他只是受马老三的连累才这样的啊!”王氏辩解着,不过她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钱县令其实也有这样的想法。
可是,可是为什么他们三家的府库全部失窃了?那么一大堆的财物都运到哪里去了?是怎么运出府的?他们无法理解,因为每家,基本上都只有看守库房的人昏迷了,其它人都安然无恙,如果他们大张旗鼓地运走,一定会惊动别人的,甚至是自己等人,要知道,私库离他的卧房十分近的,可是他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丢失的这些财物,是他这么多年辛苦攒下来了,就这么忽然全没了,他的心都在抽痛着,痛到无法呼吸,儿子的病,他都已经不怎么在乎了,他只想找回他的那些钱财。
库房中空空如也,当时看到这样的场景,他差点没昏过去,差点就暴走了。
三府中的家丁和县衙的衙役全部出动,勒令关闭城门,挨家挨户地搜。
关城门时,钱县令亲自过问守门兵卒,可有一对父女出城,可有沉重的大车经过,回答的自然都是没有,那么可以推断,人和物全都还在城里,所以就算他就算把比兹县全都翻过来,也要找到他的钱。
可是足足一天了,衙役和家丁们回报的结果都是没有,即没找到人,也没有找到物。
钱县令看着自己的这些手下,心中发狠,道:“那就晚上接着查,不睡觉也得查。”
衙役们虽然感觉累得慌,但一想到,搜查每家,他们多多少少都捞些好处,便也欣然接受了。
就这样,比兹县这一晚上都没消挺,就连爱怜家也再次被人查了一遍,同样一无所获。
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全县里几乎所有的人家全都查过了,就连无人的荒宅都一一查看,除了找到马家那床棉被外,什么也没找到。
可是就这一床棉被,除了能证实罪犯确实在这里呆过外,什么用也没有。
比兹县江家。
江胜雄可是江家主母的嫡亲二儿子,看着自己儿子就这样被抬回来,江氏嚎啕大哭,口中还不断咒骂着那天杀的贼父女,就连马老三也被她骂了进去,骂他连累了自家儿子,骂他招来了歹人,不但打残了自家儿子,还把贼人引进了家中,家中库房都被人家清理一空,他们这一大家人,就全指着她们这些妇道人家的小私库了。
江老爷已经让人把她和那些妾室的小私库给收缴回去,只留下自己的嫁妆还在,还好,还有嫁妆呢!差一点儿什么都没有了。
不过,看看一动不能动的儿子了,她再次悲从中来,再一次循环骂。
无论是江家还是钱家,都已经暗地里把马家给恨上了,若不是马老三请他们两家的儿子吃酒,自家哪会惹上这么大的祸事,不但儿子残了,自家的库房都让人给洗劫,这么一大家子人该怎么养啊?
马家呢?马家一样乱糟糟的,江胜雄和钱豪被两人接走,马老三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一向溺爱儿子的马老爷这次破天慌地大怒了。
他不但把自家夫人臭骂一顿外,想想自己的宝库,也同样肉疼得想哭。
如果不是看到儿子已经成了这副样子,他真想亲手胖揍他一顿,可是现在这样,打还有用吗?
他用了和另外两家差不多的办法,都是把自家夫人和小妾们的私库私房都给搜刮出来了,要不然,诺大马府,连下人都养不起了。
爱怜搜走了他们大半的金银财宝,可是他们还有房契、地契、店铺、田产这些固定资产,所以,爱怜的行为,只是让他们肉很痛,却整不死他们。
爱怜也知道,但是暂时,她也只能做这么多了。
两天两夜,比兹县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可是全然无用,那对父女,那个贼人,那些财物,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全都不见了。
无论是怎么搜查也搜不到,这让钱、江、马三家无比头疼,却又无可奈何,他们不可能永远关着城门,只好在第三天时,打开了城门。
爱怜也不管外面的事,只是继续安静地在书房中看着圣贤书,自有一番感悟在心头。
钟叔的饭越做越好吃了,现在每每吃饭时,爱怜都会夸上几句,乐得钟叔眉开眼笑的。
当晚,爱怜在钟叔睡着后,便悄然来到了父亲的房间之中。打开壁橱,进入其中,壁橱关上,爱怜点着了墙壁上的油灯,开始清点和整理这些金银财物。
首先,先把黄金都挑出来,单独存放。
只是黄金,就装了整整三大箱子,满满当当,放射出土豪的光茫,无比耀眼,爱怜‘呵呵’笑了笑,盖上盖子。
三个大箱子一一撂在一边。
爱怜又开始收银子,银子数量最多,居然整整装了十五箱子,爱怜看到这么多银子,不禁有些头疼,太多了。
有了,过几天,过了这阵风声,把它们分给一些贫穷的百姓就好,嗯,就这么办。
第458章 书生(11)
比兹县,连府,密室中——
十五箱子白银,三箱一撂,居然摆了五撂。
剩下的是药材,一盒一盒装的,爱怜把它们摆在架子上面,居然也摆了不少。然后就是几盒奇怪的东西,爱怜打开一个盒子,里面放着一粒珠子,这粒珠子,爱怜可以认出,绝对不是什么珠玉宝石,非金非玉,流光溢彩。
爱怜甚至能从珠子之中体会到一种浓郁的能量,看了半天,也没弄懂,还是把它收进了盒子中。
又打开一个盒子,里面放着一个透明的片状物,大概巴掌大小,同样蕴含着能量,爱怜却认不出那是什么。
还有一个盒子里面,放置着一柄小剑,爱怜认出,那是雷击木制成,而且至少是千年雷击木才能让这柄小剑之中蕴含和承载如此浓郁的雷电能量,这个肯定是个好东西,这个可要好好收着。
以此类推,之前那两个带有能量的东西,也必定不是凡物,只是爱怜也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总之收好就行了。
那些药材,年份也同样都很久,而且含有着丰富的灵气,比爱怜空间中的那些药材更胜一筹,爱怜想,这可能就是在灵气浓郁的环境下生长的药材,灵性也更足吧?
爱怜修行,正好用得上这些药材,所以全都笑纳了。
暂时还不能动这些药材,现在这段时间,比兹县虽然城门大开,可是外松内紧,钱、江、马家并未因此也善罢干休,只不过由明转暗进行调查,爱怜怕这些药材的异引起那些人的注意。
她打量了一番这个地下空间,足足有二、三百平方的地下室,通风良好,看样子,如果熬药,自己应该选在这里进行,才能更安全才是。
有了这样的想法,剩下的便是等待时机成熟了吧!
看了看已经整理得井井有条的地下室,爱怜转身回去了,精神力扫描四周,没有什么情况,她打开壁橱门,出去之后,壁橱门又悄然无息地关上了。
爱怜轻巧无声地回到了自己房间,坐在床上开始修习《养吾诀》。
院试前十多天时,爱怜买了一驾马车,里面都请木匠按照自己的意思重新收拾了一番,并买了两马相当不错的马匹,他们县有些偏,到府城去参加院试,至少要走七、八天的时间,所以她得提前准备好才行。
钟叔驾着马车回到家中,爱怜又重新布置了好久,才算弄妥当。
这次车厢挺宽敞,里面甚至可以拼成一张床,若是困了,完全可以在里面睡一觉。
这是辆大马车。
车身宽两米,长约三米,车地板下有夹层,可以放些物品。
车门在车箱的中央部位,打开车门,进入之后,便能看到左右两侧分别有两个宽约一米左右的座位,宽度即使盘坐在里面,也绰绰有余。两个座位中间放置着一张桌子,这张桌子可以升起和降下。
车上的座位四周全部铺着厚厚厚的棉垫子,爱怜怕硌的慌,尽可能地让它再舒适一些。
座位靠边儿上都有着小卡槽,当桌子晚上不用时,降下来,铺上在车厢底部插着的已经做好的木板,这块木板上已经固定好了一块和车上座位一样的厚垫子,这样直接放在两座位中间的桌子上面,便能形成一张宽两米,长三米的大软床,够钟叔和她睡的了,爱怜为此还在车厢的中间顶部装上一根木杆,一张草帘白天的时候卷起来,一点也不碍事,晚上放下来,便能把车厢分成两个宽一米五,长两米的床来。
两边座位底下都是箱子,可以收纳许多行程中需要用到的东西,一格一格的,分类收纳,整齐好找。
就连车厢两边的墙壁上,爱怜都打造出来一些小壁柜来,里面放上一些格子,可以放置一些茶具、灯笼、蜡烛、火石、火绒等小物件,有格子,好找,好固定。
放茶杯,碗盘的格子里面,都放上了棉垫,以防这些瓷器颠碎掉。
车厢两端都有窗户通风,里面也有草帘卷上去,晚上放下来,也挡风,也能给人以安全感。
就这样,爱怜按照现代房车的要求,把两人一路上的吃喝拉撒都考虑到了,惹得钟叔啧啧称奇,连连夸赞爱怜想得真是全面,他甚至都有些期待和公子一起去考试了。
爱怜对于自家的地下室还是很放心的,所以她是和钟叔一起出发的,一路上,两人可以轮换着赶车。
车把式的座位,爱怜都重新打造的,以舒适为主,也同样铺上了厚厚的垫子,省得长途跋涉的硌屁股。
爱怜用了两天的时间装饰和充实这部古代版的房车,务必做到出门以舒服为主。
车厢里里外外的木料也刷上了用漆树皮制成的棕色天然漆,里面的各种物件也都是全新的,这个马车可是花了不少钱,钟叔开始时还有些心疼,不过看到自家公子居然能把车收拾成这样,寻思着,这钱也花得真值了。
爱怜跟钟叔说,她自己原来也存了不少银钱,所以买下这辆马车并没有什么,钟叔也就不再说什么,而现在呢!就更加不会说什么了。
直到科考前十天时,爱怜和钟叔出发了。
两人驾着马车出了比兹县城,爱怜看着门口兵卒警惕的眼神,知道,那三家的事情还没完呢。
不过到达城门时,兵卒上车开始检查车辆,比叶清莲父女出城时严格多了,甚至每个座位下的厢子都翻看了一下,见没有什么特别的后,才算放他们出城。
爱怜坐在车子中,感受着颠簸程度,幸好自己有先见之明,否则,就这种路况,不得把自己颠出毛病来啊!
怪不得古代考试的学子们,大多提前不少时候到考点,他们得先调整好自己长途跋涉所带来的疲惫,才能让自己有充足的精力应付考试。
钟叔和爱怜也要提前到达目的地,晃晃悠悠地一路前行,速度并不算快,但他们时间还很充裕,所以并不着急。
第459章 书生(12)
爱怜到这个世界里,还是第一次出门,也感觉自己这时更像是放飞的鸟儿一般,有时候还跑到前面和钟叔一起坐在前面边赶车、边聊天,旅途也不那么寂寞。
路两边,青草已经冒出嫩芽,春天要来了,又到了万物复苏的季节,一切都隐隐有了春的气息。
但渐渐的,爱怜便觉得无聊了,中午没有休息,两人边走,边在车上吃着他们从家带出来的食物。
午饭过后,爱怜回到车厢中躺在一米宽两米长的椅子上,盖条毯子睡了一觉,一个来小时醒后,便替下了钟叔,让他进车厢中睡一觉,毕竟他年纪大了,赶一天车也太累了。
好说歹说,才把钟叔撵走,爱怜独自驾车。
钟叔无奈只好回到车厢中,也像爱怜似的,躺下睡了一觉,只不过他是在另一边儿,他已经早早和少爷分好了,谁在哪儿边睡,白天晚上都一样。
钟叔可能是赶车真的累着了,一觉睡了两个多小时才醒,醒过来之后,还一阵自责,这觉怎么就这么大呢,居然睡了这么久,自家公子居然替自己赶了一个时辰的车,这让他如何是好,匆匆忙忙喊停爱怜,替换下来她,自己坐在了座位上开始赶车。
钟叔不得不服,自家公子想得真是够周到的,自己这驾车的座位也这么舒服,一点儿也不颠,里面睡觉的地方也很舒服。
怪不得钟叔会睡了那么久,晃晃悠悠的,像悠车子(摇篮),一会儿就把他给晃悠睡着了。不过现在,睡醒的他,精神百倍,扬起鞭子‘驾’!
马车向前方行去。
晚上还是很冷的,他们无法找到住宿的地方,只能在官道上,把车赶到边儿上,就地宿营。
车驾旁燃起一推篝火,带来了阵阵暖意,随车带有小炉子,拣几根木炭放入其中,放上铁皮壶,烧上一壶开水后,拿下来,再放上小锅,烧上了一锅水,里面放上各种作料。
这些事情都是钟叔做的,爱怜则向着几十米外的林子走去。
“公子,林子里危险,不要去”钟叔看向黑漆漆的树林,很是担心。他们现在停在了荒郊野外,本就已经很危险了,进入未知的林中,更是危机四伏。
“没事,我有武器,再说,我也有练武,今时不同往日了,钟叔,你要对我有信心,我去打个野味来吃”爱怜毫不在意地说道,除了妖怪,她还真不怕什么野兽。
她也没想过自己有够倒霉,能够碰上妖怪,在这个世界中呆了这么久,他也了解了不少这个世界的情况。
有妖,是一定的了,但是妖物并不算多,至少,比兹县上一次妖祸,还是二十来年前的事情了。
爱怜不会因为自己实力强了,又不认为自己会倒霉碰上妖物而大意,她的精神高度集中,精神力也发散到了四周扫描观察。
钟叔见拦不住自家公子,想要代替她去,也被爱怜拒绝了,只得安心呆在原地看着马车,烧水做饭。
爱怜的精神力让她视黑夜如无物,这片树林也少有人迹,没多久,爱怜便拎着一只活兔和一只皮毛完整的野山羊回来了,爱怜手中的利剑都没有发挥作用,她只用精神力便解决了。
自从用过精神力做为攻击的武器后,她似乎找到了锻炼它的另一种方式。
活兔暂时留着,有只野山羊已经足够了,兔子就暂且放在一个竹筐中养着吧!挖了些才长出两寸高的小草芽扔进筐中,然后盖上了盖子,爱怜转身便去处理野山羊。
这只野山羊现如今已经处于脑死亡状态,爱怜拎回来之后,就在林边稍远地方的一处小溪边,彻底杀死野山羊,然后扒皮剔骨,掏出内脏扔掉,清洗野山羊,她不愿吃动物内脏,所以都扔进了小溪中,却没想到,却引来了好几条大草鱼上来,撕咬着山羊内脏。
爱怜用精神力杀死两条,捞上来也一起收拾出来,用草茎拧成一股,把鱼穿了起来,拎着收拾干净的山羊回来。
钟叔这时也拣来一堆木柴,扔在篝火旁边待用。
他已经知道自家公子似乎什么东西都一学就会,会了便比自己做得好许多,他把这些都归功于公子的才气,已经不再感到奇怪,认为这才是正常操作才对。
爱怜从马车底座中抽出一个案板,案板放在折叠支起的桌子上,爱怜拿着磨得飞快的菜刀开始肢解这只羊。
剃下来的好肉,大部分切成一块块架在了篝火旁熏制起来,剩下一小部分肉都被她精湛的刀工切成薄薄的片状放在盘子中码好,切了好几盘子。
骨架也制成羊排,放在一边,大骨斩成一段段放在盆子中。
然后在钟叔垒起来的石头灶里,放进木炭,放上一只大一些的铁锅,把大骨放进去,加上作料,开始炖起羊骨汤。
再从车底座,爱怜拿出了个箱子,里面放着好几个袋子,里面放着各式各样的干菜,干菜是她从县里人家收购上来的,寻常百姓为了使蔬菜能放得更久一些,都有晾干菜的习惯,有些人家并没有吃完,包括爱怜自家也还有些,便收集起来,一样带一些,放在路上吃。
毕竟有时在荒郊野外的,也不太好找蔬菜。
马车上的桌子上放着的一块铁板之上一个小铁炉,铁炉上面是一个小锅,里面不断翻腾着鲜香汤料,当然海鲜是不可能有的了,但是爱怜却往里加入了些羊骨汤。
桌子上摆着几盘羊肉,切得薄如蝉翼,整整齐齐摆在盘中,一盘洗好的干蘑菇、两碟干菜、一盘切好的干豆腐干,摆得桌子满满的。
钟叔倒了一盅烧酒,边吃着涮羊肉,边慨叹,羊肉这么吃,是真好吃啊!他觉得赶路也变成一件快乐的事情了。
爱怜吃着火锅,还啃着烤羊排,忙活得不亦乐乎,好吃,肉好,完全野生纯天然无污染的野山羊。
灯光从糊着窗纸的车窗中透出来,带着暖意和温馨。
第460章 书生(13)
这里来来往往的过路人,大多不会选择露宿野外,而是掐着时间住爱怜目前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非常能吃,哪怕他们准备了不少,到最后也没剩下多少。
也没有闻香而来的人、妖或野兽,他们很顺利地吃完了晚饭,两人收拾所有这些东西,也都把它们各就各位之后,爱怜让钟叔先睡,她先守夜,等到半夜再换钟叔。
钟叔想了想也就答应了,毕竟后半夜是人最容易困倦的时候,到时候由自己来守就行了。他便钻进了马车,关上了门,放下了草帘。
爱怜在篝火中再添些柴禾后,跳上了车驾前的椅子上,椅子很宽大,也很软,很舒服,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坐好,腿上盖着薄毯子,很暖和,旁边放着带有灯罩的灯盏,她借着灯光又看起了书。
钟叔毕竟不比年轻人,赶了大半天的车,也真的累了,很快便睡着了。马车守着篝火,车内也挺暖和的,钟叔睡得挺香。
爱怜确定钟叔睡着后,便轻巧地翻身下车,从窗户的缝隙中,点指如风,点了他的睡穴,让他进入深度睡眠。
坐回了前车驾的座位上,爱怜重新把毯子盖在腿上,便盘膝开始吐纳灵气,修习《养吾诀》。
这黑漆漆的荒郊野外,四周不时有着远处传来的兽吼声,近处篝火燃烧木柴不时发出的‘噼啪’声,构成了自然界和谐的奏鸣曲。
但所有这些都不能扰乱爱怜的修炼。
《养吾诀》为道家正宗的修炼法门,中正平和,不虞走火入魔,所以她完全可以边修炼边守夜,这样钟叔可以安心地睡一宿,休息好了,明天赶车时,也不至于太过疲惫。
爱怜没想到,这野外的灵气居然更加浓郁,她能够切切实实感受到活泼泼的灵气围绕在她的四周,随着她的呼吸,进入口鼻,然后散入周身经脉之中。再随着周天运行,循着特定的路线归于丹田。
如此往复,爱怜却乐此不疲。
天边微微亮起的时候,爱怜结束修练,看了看天色,便知道,天快亮了。她重新把火堆重新弄得旺些,后半夜时,她又去弄了些木柴回来,不够烧了,她害怕钟叔会睡冷,需要一直让火堆烧烧着。
爱怜现在不担心钟叔会被惊醒,她对自己的点穴功夫十分有信心。
在空地之上,修习《庚紫炼体术》,她还要一付好体格呢!让自己不是个脆皮,对吧?
锻炼完之后,爱怜来到河边取水,用铁皮壶烧了一壶水,然后掀开盖子放凉些,随后倒入了水囊中,烧了两壶水,灌满了两个水囊。
把水囊放好,然后才再次烧壶开水,放在一边,取出一口锅放置在垒好的石头灶上,取出米来,煮了一锅粥。
碳火小火慢慢熬着粥,爱怜也不着急,跳到了车上,倚在座位上,看着天边的朝霞,清冷的空气浸着肌肤,此刻,她心情格外放松,这样的感觉真好!
一片荒野之上,一条不算太宽的官道旁边的空地上,一辆有些特别的马车,两匹被栓在旁边树旁的马儿,也已经被爱怜喂饱喝足了,此刻甩着尾马,悠闲地有一搭无一搭地咬着地上嫩嫩的青草芽。
一个少年,斜躺在车驾前宽大的座位上,面朝着东方,目光幽远出神,初升的红日照得少年英俊的脸庞都染上了一层金红色,同时给少年身上镀上一层光芒。
画面安静唯美,可是却没有人能够记录下来。
钟叔醒后,发现天都亮了,十分自责,怎么能让公子守了一夜呢?他恨不得捶死自己,爱怜见状只得解释道:“钟叔,其实我一直瞒着你一件事,我不但开始习武,而且还有修炼内功,而这内功修行起来,已经可以代替睡觉了,而且还能感知到外界的情况。你说我左右也是要修炼的,一边修炼还能一边守夜,两不误,根本就用不着再搭上你。真的,钟叔,你别自责了,是我昨天点了你的睡穴,让你睡到大天亮的。”
爱怜又哄了钟叔半天,钟叔才算好受些,也接受了自家公子已经不是个文弱书生的事实,其实昨天公子提着一只羊回来,就已经让他信了八分,此刻算是十分接受了。
至于爱怜从哪里学会的?书啊!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武功法门的。
爱怜边哄着边把他们带着特意风干的饼子放在粥上面的屉上,盖上了盖子,没多久,饼便被蒸得软软的了。
两人各盛了一碗米粥,吃着饼子和随车带的咸菜,对付着吃了早饭。
这回爱怜没有和钟叔争着洗碗收拾,而是好好洗漱了一下自己,梳好那披肩的长发,撩了一下衣襟,就差一把折扇,便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啦!
爱怜看着钟叔收拾好,把马匹套在了车驾上后,也上了车,关上车门,坐在窗前,饶有兴致地开始观赏起沿路的风景来了。
路途中,钟叔再也不让爱怜帮着赶车了,他觉得,晚上公子都守了一夜,白天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劳动公子了,哪有主子守夜,奴仆睡大觉的?
他觉得自己都快被公子惯坏了,不过,有这样的公子,他可以为之舍了这条命都毫不犹豫的。
有时候,爱怜会在车中与车前的钟叔聊上几句,有时候,她会看看书,打打坐,或是睡上一觉,虽然稍微有些无聊,不过她也能接受。
就她现在赶路这条件,可是极少有人能够达到的,谁能像爱怜能把一辆马车弄出这么多功能来?
第二夜是在一处驿站停留,他们也不用露宿荒野了,爱怜还有点遗憾,对于野外露营她还没过够瘾呢!
之前,因为妖的事情,她还有些担心和害怕,可是昨夜的风平浪静,却给她壮了不少的胆气,居然还想再次露营,现在只能说,爱怜!你膨胀了!
驿站,很破,也很脏,爱怜看着这样的环境,有些皱眉,不过这里起码不用有专人看马车,钟叔也不用总是愧疚没能守夜。
第461章 书生(14)
进驿站,爱怜是随缘,能住驿站,起码钟叔会更放心些,真的没有地方留宿,也只能露宿野外了。
爱怜和钟叔睡的被褥都是自己的,其它的,也不怎么在意了,晚饭在驿站吃的,不怎么好吃,但也能入口。
钟叔这回睡得踏踏实实的了,爱怜精神力看到钟叔睡得很放松,又扫描了整个驿站,驿站差不多住了六成多的客人,这其中应该有像爱怜和钟叔这样,一伙的,却分开要了两间房的,这里一共十二间房,空了四间,人也不算少了,一共十个人,再加上一个掌柜,两个小二,一个厨房的师傅,总共十四个人。
爱怜看看,大部分人已经睡下了,便也自盘膝开始先修习精神力,然后再修行《养吾诀》。
不过,今夜,爱怜总感觉周遭的灵气与往日里不太一样,好像夹杂着什么一样,自己的功法当然不会吸收那其中的杂质,而是把它们排除在外,但速度难免便降了下来。
不知道修炼了多久,爱怜猛然间感觉到周遭灵气之中,那种奇怪的气息猛地增加了许多,让她的修行不得不中断停下来。
他双手抱着肩膀,不知为何感觉有些冷呢?睁开双眼,并未见到周围有什么不一样,但那种阴冷的感觉,明明确确就在自己的周身围绕着。
肉眼无法发觉异样,爱怜的精神力发散出去,呈环形向外扩散扫描。
果然,精神力在虚空之中,居然硬是绘出一个人形的立体形象,爱怜不禁再次睁开双眼,什么也看不见,闭上眼睛,精神力明明感觉那人形生物,已经慢慢走向了他,并伸出一只手抓向了自己。
那东西越是靠近她,在爱怜的感知中,空气之中夹杂的那种让人十分不舒服的气息便越是浓郁。
‘这不是什么好东西’爱怜可以肯定。
爱怜从未见过如此怪异和有些恐怖的东西,下意识用右手扣住那个手腕处的穴位,却没想到,右手却似是从空气中穿过一样,什么也没有握住。
精神力如同一柄利剑刺向那影子的脑袋,下一刻,爱怜看到那影子剧烈震颤着,以极快的速度,身上似流水波纹一般荡漾着飞快化为实体。
爱怜也顾不上这实体长得如何,实体还能让她有着力之处,那半虚影的状态,才让人不知如何是好。
那东西化实之后,速度也是奇快地伸出利爪抓向爱怜的脖子,爱怜也闪身躲过下一刻抓起身边的长剑砍向这长相奇特的怪物手臂。
但是,一剑之下,也只是让这怪物惨叫一声,皮肤也只破开了一个小口,这让爱怜就是一惊,她对自己实力有着清晰的认知,这随手一剑之力何几百斤?可是居然只是破开一个小口子,这东西防御力不错啊!
接下来,一人一怪在这个屋子里面打得你来我往的,爱怜却发现,整个驿站都是静悄悄的,并未有人因此而被惊动,但眼下,她也无暇想那么多。
爱怜再次出剑时,可比之前那随手一剑的力道加重了许多,同时精神力又刺向那怪物的脑子,不过这次她更有针对性,而且力道加重,一心二用,也就爱怜现在精神力强大才能做到。
怪物抱着脑袋,挣扎咆哮,还要躲闪着那砍得它生疼的剑,几个回合,怪物便躲不开了,硬受着爱怜的剑砍,只顾着抱着脑袋痛苦嚎叫。
爱怜对准它的脖颈上同一个伤口不断刺去,终于,破开那层厚皮,一剑穿喉。
那怪物倒地毙命之时,化做了一只穿山甲,躺在地面上。不过与真正的穿山甲又有些不一样,比普通穿山甲更好看一些,外面皮甲也泛着一层幽光,一看便十分不凡。
只是化成人形之后,怎么会那么丑陋?
不过这个穿山甲可是够大的,倒下去化成原形时,差点没砸到她,把整个房间都堆满了,虽然屋子也不大。
这时,从穿山甲的脑袋中飞出一个光球,飞快射向了爱怜,速度让爱怜躲都躲不过去,直接冲入脑海,下一秒便在爱怜的脑海中化为了两本书:《隐身术》《钻山术》。
爱怜都被这番光速的操作整懵了,什么情况,杀怪居然还能爆技能?不过下一刻便是大喜,之前的小世界,捏死了那个修真者的残魂,爆出了两本书,她以为只是个偶然,并不太在意,但是现在,杀了一个穿山甲怪,居然也同样爆出两本技能书,那就确定是系统升级后的功能了。
这个功能,在这个有妖的世界,简直是太棒了。
想想刚刚那个穿山甲的隐身术,居然可以隐身成半虚无的样子,若不是自己有精神力护身,恐怕也着了它的道呢。
她心念微动,点开那个《隐身术》,下一刻,她就感觉自己已经完全掌握了这门术法。心念一动,她看着自己的胳膊很快消失在了空气之中,撞向穿山甲,居然也从它的肉身上穿了过去,似乎真的与空气一样了。
她寻思着,如果停在穿山甲的肚子这里,是不是撤去了隐身术,自己就嵌在了它的身上?她不想尝试,穿了过去,来到了门口。
几步便来到了钟叔的房门前,隐身术不影响精神力,爱怜的精神力早已经进入钟叔房间,见他还是睡着的姿势,呼吸还算正常,不过却是昏迷状态,不禁松了一口气,还好,昏迷她自会救治。
不过扫描整个驿站后,她的心就沉了下去。
驿站之中,连带掌柜和伙计十四个人,如今活着,算上自己和钟叔,也只剩下八个人,死了六个,掌柜死了,那怪物似乎是从后院直接进来的,它不需要走门,掌柜首当其冲,两个伙计稍偏一些,他们并没在怪物进入的路线上,但厨师离掌柜很近,他和掌柜一样,都成了干尸,哪怕这个厨师之前胖得跟个球似的,但是如今也只剩下一团皮囊。
然后怪物直接进入了人更多的客房这边,那一排的客人,挨着个的被怪物吸成了干尸。
第462章 书生(15)
在整个客栈中,除了爱怜自己,所有的活人都昏迷着,这是自己刚刚弄出那么大的动静来,都无法惊动他们的原因。
自己还以为在明年之前,都不会遇到妖怪,不是说妖怪并不是太常见吗?自己可是才出门两天啊!
无暇考虑这些,她来到钟叔床边,仔细探查着钟叔的体征,结果还是好的,钟叔只是被怪物不知道用了什么招数给弄昏迷了,爱怜也没弄明白,这个让所有人都昏迷的招数,自己的脑海中为什么没有形成技能书?
爱怜只是点了他头部的几个穴位后,钟叔便醒了过来。经过了两秒钟的迷茫后,才回过神儿来,慌忙起身,要给爱怜施礼,爱怜阻止了,说道:“钟叔,别这样,你先把衣服穿好,我在外面等你,出事了,你要有心理准备。”
说罢,爱怜便出去了,回到自己房间,看着地上的穿山甲,看小说都说妖怪有内丹的,她的精神力扫描着穿山甲妖的尸体,身上没有,它那相对于整个身体明显偏小的脑袋中竟然有一个鹌鹑蛋大小的珠状物,散发出丝丝能量。
爱怜用手捌开怪物的大口,然后长剑刺向那个圆珠的方向,只几下,便从血淋淋的口中掏出一粒不染一滴鲜血的白色圆珠。
爱怜把它放进手心中,仔细观察着。
后面已经穿好衣服过来的钟叔看着面前这个庞然大物,再看看那个把珠子托在手心里认真观察的公子,他惊骇又迷茫。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又不知道这像穿山甲一样的怪物到底是怎么死的?他不敢相信那是自家公子杀的,他从未想过公子会强到如此程度。
他就杵在那里,张着嘴巴,半天发不出来声音。
爱怜知道他过来了,但没有理会,只是仔细看着手心中的这个应该算是内丹的玩意儿。
只能感觉到了里面的能量,并没有之前妖怪给她的那种很不舒服的气息,很纯净,和之前收集到的那枚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珠子十分相似。
现在她已经想到,那枚珠子也是妖丹,只不过不知道是哪一种妖物的内丹罢了。
她也不知道这东西能做什么,跳过怪物的尸体,来到自己床边的桌上,打开包裹,在里面翻找着,不大一会儿,找出一个玉盒来,看看大小,有些大,但也能凑和着用,把内丹用手帕包裹上,然后放入玉盒中,省得它在里面乱轱辘。
把玉盒扔进包袱中,转身看向钟叔,这时钟叔的表情已经缓和了许多。
虽然不敢相信,但是他也不得不相信,这应该就是自家公子做的好事,这东西都能进得了驿站中,想来自己等人也因公子拣了一条命吧?
找个破布,把剑擦干净,收起来挂在腰间,然后跳了出去,拍了拍钟叔的肩膀说道:“钟叔,这个怪物摸进了我的房间,被我斩了,可是这间驿站的人也死了近半,我现在需要救起那几昏迷着的人,刚刚你也被这怪物弄昏了,救醒他们也不难,走吧!”
爱怜叹息了一声,当先向钟叔西侧的房间走去,自己东边房间中的人已经都死光了,没必要再去了。
幸好钟叔是住在另一侧,否则,两个人的位置若是颠倒的,恐怕等自己反应过来,钟叔早已经成了干尸了。
自己这也是没经验,之前那另人十分不舒服的气息应该就是所谓的妖气,自己之前感觉到了,但却不明白是什么,错过了救下其它人的机会,爱怜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钟叔,这妖物的气息,我之前也有察觉,可是却不知道那应该是妖气,而忽略了,要不然,可以及早发现怪物,那些人就不用死了”爱怜声音有些发闷。
“公子不要这样,你也从未见过妖怪,比兹县还是二十年前出现过妖怪,你才十五岁,哪里知道妖气是什么样的?不知者不怪,能让其余的人活着,已经是那些人,包括老奴的幸运了”钟叔安慰着自家公子,他还没有看到那些干尸,但他已经见过这只巨大的穿山甲了,想来那些死去的人,也是不幸吧!
两人推了推钟叔西边房间的门,门从里面挂上了,爱怜的精神力发现里面只是挡着一个门栓,抽出长剑,伸进门缝一拨,门栓就掉到了地上,两人推门进去,看到一张大木床上,躺着母女两人,此刻也只是正常睡觉的状态,但是人已经昏迷不醒了。
钟叔也才明白,之前的状态大概就是这样了,睡着的话,门栓掉地上的声音,早就会惊醒这对母子,而现在的她们却没有一点动静,所以自己才没有听得到公子斩杀妖物的动静吧?
爱怜无视母女二人身上的亵衣扯过被子把她们盖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脑袋,然后出手如电,迅速在两个人头部连点数下,然后与钟叔都向外走去,关上了房门,不去管地上的门栓。
不大一会儿,两母女衣着整齐,但头发还有些凌乱地打开房门,脑袋向外探去,就看到等在门口的主仆二人。
两母女的脸色十分不好看,那个年纪大约四十来岁的母亲,一把把女儿推进了门内,然后,面色阴沉地走了出来,关好了门,怒视着二人说道:“我想知道,我们房间的门,可是你们二人打开的?”
爱怜面色十分自然,答道:“是的”。
“你这个登徒子,看我报官抓你才是”说罢,也推开房门,对着里面的女儿大声说道:“翠儿,把门栓挂上,娘去找你爹”。
说完就向着东边跑去,爱怜也没叫住她,任由她跑过去,使劲敲着爱怜东侧的那个房门。
但没想到,她敲了半天,门都没有打开,里面无声无息,女人不由脸现怒色,嘀咕着:“这死鬼,睡觉居然睡得这么死”。
现在天还没有亮,客栈厅堂里是有两盏灯的,并不明亮,但是也都可以大致看得清楚,女人继续敲着,可是里面一点反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