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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爱怜全文阅读

作者:玫瑰悠悠     快穿之爱怜txt下载     快穿之爱怜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494章 书生(47)

    在京城里面,绯娘不敢有什么大的动静,她怕引来修士的围捕,而且在看到了爱怜之后才发现,这少年居然还是纯阳之体,若是与之双修,可以让她的修为大涨,她想起了母亲留给她的一本秘籍中的记载,而连硙,却是最适合不过的炉鼎。

    她的初衷原本是杀掉连母这个亲儿子的,可是,在得知他有这样一副好体质后,便改主意了,一方面可以采阳补阴,提高自己的修为,另一方面,她也可以在榨干连硙之后,让他以最屈辱的方式死去,也是对连母最好的报复。

    想来,不对连母出手,只是对她的儿子如何,父亲即使知道了,也不能对自己如何,又能让那个女人伤心,何乐而不为?

    可是随着爱怜的走马上任后,她身上却出现了一种气息,那种气息与炎国的国运息息相关,那是炎国国运加持在官员身上的,对妖物有着一定的抑制作用。

    另一方面,爱怜本就读了太多的书,原本所有的知识并未对她的实力有所加成,可是,自从进了翰林院之后,院中似乎有什么可以把她自身的底蕴启发出来,渐渐形成了‘浩然正气’的雏形,并且逐日在壮大。

    这样的情形,在这里工作的绝大多数人并不知晓,这种形成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就连爱怜自己都不知道真正的原理,等她发现时,‘浩然正气’已经形成了。

    因为爱怜读过的书太多了,假以时日,她必然会超过其它前辈的,而且会一骑绝尘,甩他们很多很多的,只是现在,还没到那个程度。

    但是官贵之气和浩然正气,都对妖有着天然的克制作用,所以小五也好,绯娘也罢都有些忌惮,不太敢靠近爱怜。

    却没想到,爱怜在知道这种情况后,自行研究起敛息术,居然小有成效,这些气息都被她收敛得已经很微弱了,才能引来绯娘的计划真正实施。

    要不然,爱怜还真没有招儿找出她们。

    但现在,爱怜已经消除了她们曾经存在过的所有痕迹,只等得自己修为足够,再去找鳞信,替原主的父亲把仇报了。

    那么,原主的心愿,爱怜就完成的差不多了,其余的时间,就都是自己的了。

    鳞信的实力非常强,还是不是爱怜现在能够对付的,她庆幸自己做事情够隐蔽,不过,今天见过自己拎人的人,自己还要消除他们的这部分记忆才是。

    爱怜看着脑海中那几本新出现的书籍,呵呵,笑了起来,果然,杀妖,总会爆出点什么来的。

    爱怜暂时不管这些书籍,而是前院后院走了一遭,消除了两个小丫鬟和门房的记忆,只是近期几分钟之内的记忆,还是很容易的。

    对他们也没有什么大影响,当然小影响还是有的,比如明天早上他们会头晕头疼,几天后才能消除。

    这本基础术法,是真的相当基础,她做不到完全没有后遗症地消除记忆。

    不过,以后会有的,她也不急,有了这些术法,做事已经方便了许多不是?人应该学会知足。

    关好门,盘膝坐在床上,看着脑海中的这几本书:《零级功法-**术》《感知天赋-初级》《壹级功法-天妖诀》,通过绯娘的记忆,爱怜知道,小五修习的也是《天妖诀》,只不过,只有上卷而已,绯娘对她有所保留,哪怕是她最信任的手下。

    爱怜没想到除了感知天赋之外,她们只修习这么少的功法。

    不过,绯娘也不是什么勤奋的妖,这也很正常,她想采阳补阴,也是想着走捷径而已,只不过,之前她都没有遇到过好的炉鼎,加上她做为大妖女儿的高傲和爱着自己亲生父亲的龌龊心思,才一直没有修习。

    但这次,为了报复连母,再加上自己现在这副身体是最好的炉鼎,才让她动了这样的心思。

    点击了一下感知天赋的书籍,一股清流滋润着她的神魂,不久后,睁开双眼,她感觉自己的嗅觉和味觉都有了显著的提升,除此之外,并未有别的感觉。

    聊胜于无,有总比没有好。

    不管这些了,爱怜手中轻抖,一簇火苗升起,一把火烧了绯娘的衣物,手一挥,灰尘消逝无踪。

    再翻翻绯娘的储物袋,女妖储物袋果然比老道士保持的干净得多,看上去也比老道的储物袋好看。

    感知了一下其内,居然比老道的储物袋大了五倍左右,老道的储物袋大概两三立方米,绯娘的这个居然可以达到十一、二立方米,好东西啊!

    再看看里面的东西,虽然已经通过绯娘的记忆,这些她已经全部知道,但是还是以亲眼瞧见为真实。

    里面放置着不少女性的衣物,金银自不必说,居然还有几块散发着晶莹光芒,且灵气浓郁的石头,它们被放置在一个玉盒当中,个个都有鹌鹑蛋大小,爱怜知道,那是灵石。

    是鳞信每年在绯娘生日之时,送给她一颗,绝大多数被她用掉了,只余下这七颗,爱怜如获至宝,赶紧扔进了自己的空间中。

    私心里,她扔进空间后,回到现实中便可以用了,而现在用的话,也只是给这副身体用,这个世界灵气充足,完全可以自己修炼,但是现实世界不一样,即使是空间中灵气也比这个世界差远了,所以,有时候便需要使用一些外物来提升实力了。

    虽然她不急着提升修为,但是有办法能让自己更厉害,为什么还停步不前?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修炼吧!还长寿,何乐而不为?

    现在有好东西,她就往空间扔,储物袋中只剩下几件破烂法器和一柄法剑,现在又爆出这么多东西,果然,马无夜草不肥啊!

    接着整理储物袋吧!

    里面还有一副绯娘蜕下来的蛇皮,爱怜也不浪费,同样扔进了空间之中,蛇蜕也是一种药材,更何况是蛇妖的,恐怕药力十分恐怖吧?

    几本秘籍,爱怜居然还发现了两本道家功法秘籍、一本《炼器初解》,此外,还有一本采阳补阴的邪修功法,和《**术》《天妖诀》的全本。

第496章 书生(49)

    果然没多久,便被钱家下人看到并报告给了钱县令,钱县令丢失财产的怒火正无处发泄,突然下人报告,在别人身上居然发现了儿子的玉佩,顿时大怒。

    差人把连义抓了回来,开始时,连义并不承认,只说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出现在他家的,他说的是实话,但是谁信啊?

    后来钱义被打的实在受不了,就签字画押,屈打成招了。

    可当被问起那些财物哪里去了时,他回答说是家人帮他运出了城,又被强盗打劫了,要不然他真拿不出什么财物来了。

    不孝子把他爹娘给拉了进来,于是除了连义没咬出的妻儿外,连大伯和连大娘也被抓进大牢,一样的屈打成招,只是无论如何,那些财物也拿不回来了。

    钱县令知不知道钱义他们根本就不是真凶?知道,当然知道,再明显不过了,钱义他们如果真有钱,哪还会窝在比兹县,早都拿着钱远走高飞了,还等着自己去抓?

    只是找不到真凶,他只能拿他们出气了,于是秋后便被问斩了,这多多少少让钱县令消了消气。

    别怪爱怜当时的做法够狠,她只是留下了个引子,如果连义小心些,不张扬,只是把玉佩收起来放着,传家也行啊!他也可以保一世安稳,毕竟爱怜也没想再分出心神去把他们真的如何。

    他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对自己的亲兄弟儿子落井下石,但是他们是连父的亲兄长,亲侄子,而且罪也不至死。

    爱怜只是给了一个引子,至于什么样的结果,完全靠他们自己去把握了。

    很遗憾,他们选择了最糟糕的那个方式。

    爱怜丝毫不会同情他们。

    再说连义的妻子,见丈夫被斩了,便卖了房子,带着细软改嫁到外地了,一去无踪影,再也没有回来。

    爱怜目前这个义子,却是连义在外面与一寡妇私通后留下的孩子,那寡妇也是被连义的好相貌吸引,偷偷在乡下生下了一个男孩后便扔给了连义,要了些钱财,便不再管这个孩子。

    在连家,连义的妻子怎么可能对这个孩子好?几年光景,也只勉强没被饿死。四岁之时,连义被斩,连大嫂改嫁了,扔下连瑞成为乞儿,被一老乞丐照顾,那老乞丐眼看着连大伯家出事,眼看着皮包骨的连瑞被扔了出来,心善的老人收留了他。

    当连瑞八岁时,老乞丐也不行了,可他正看到了在比兹县体察民情的爱怜,认出了这个年轻人,这个比兹出去的连中三元的状元郎,当年他的消息传回来时,爱怜已经在翰林院上班了。

    她没有回老家的意思,老乞丐做为一个多年流连在比兹的地头蛇来说,怎么会不明白。他知道当年连大伯家做好事,知道一切的始末,爱怜不愿回来也是情有可缘,换做是他,他也不愿回来,回来干嘛?继续被这样的亲戚搜刮吗?

    收养连瑞的这几年,他把这些事情一一告诉了渐渐懂事的男孩儿,男孩儿也对自己亲生父亲一家十分不耻且带着深深的恨意,他觉得,幸好他们都死了,要不然他也不想理会这样的一家人的。

    男孩子被老乞丐教育的很好,起码很明事理,但是老乞丐实在坚持不下去了,临终的前几天,他带着连瑞来到了爱怜的府门……

    当爱怜看着这大小两个乞丐时,也有些懵比,但听完原委之后,并没有把连瑞撵出去,而是把他收留下来,老乞丐这才放心地闭上了眼睛。

    爱怜买了副上好的棺椁安葬了他,无论如何,他都是一个好人,收养了连瑞这么多年,理应有个好去处。

    当然,爱怜也调查了连瑞的来历,老乞丐说的是实情,他没有撒谎。

    连瑞把老乞丐当成亲爷爷,老乞丐死后,小家伙近一个月的时间都沉浸在悲伤之中,直至爱怜把他叫醒才算作罢。

    爱怜一直在观察他,她可不想再收养一个定时炸弹出来,她的精神力可以透过空间,直接观察,包括他的一言一行,每一个表情和眼神。

    一年多的时间,终于让爱怜对他放心了许多,并把他收为了义子,当然,如果他一直在装的话,爱怜随时可以把他清理出去。

    爱怜外放的这几年,在外人看来,她一点娶妻的念头都没有,有人曾抱着试试看的念头,想跟爱怜提亲,被爱怜委婉地拒绝了,她甚至明说:她并不打算成亲了,今后的衣钵也传给义子,然后观察连瑞更加仔细。

    她想知道,在得知自己不娶妻生子的情况下,连瑞做为唯一的义子,该会做何反应?

    结果让她很满意,这孩子心性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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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怜上任第四年,升为正五品的知府,被调任一个离京城不远的州府,皇帝始终没有忘记她,这几年爱怜的政绩卓著,皇帝表示非常满意。

    这一年,爱怜也仅仅二十五岁而已。

    爱怜收拾东西,告别父老乡亲,在街道两旁站得满满的百姓不舍目光中,离开了这里,吴晋虽然还是比兹的县令,但是品阶却由原来的正七品,升到了正六品,在爱怜的任期中,吴晋就已经升过一次品阶了,如今他也是春风得意,下一次升迁,估计可能就会做到爱怜之前的位置上了。

    这也算是升迁得十分快速了,吴晋深知,这一切是借了爱怜的光而已。

    爱怜告别这些依依不舍的百姓后,上路了。

    随行的了四辆大马车上多了两个仆役和一个仆妇,其它的还是原班人马。

    画儿嫁给了其中一个仆役,筝儿则嫁给了连奇,这算是内部消化了,好在这两个男人品性都不错,她们也算是享福了。

    画儿曾经想被自家公子收进房中的念头,在勾引几次未果后,便熄灭了,安心等着公子给自己找个好男人嫁了。

第497章 书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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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的小丫鬟筝儿却和连奇看对眼儿了,两人的小暧昧被爱怜看得清楚,便遂了他们的意,把筝儿指给了连奇。

    这一次他们都跟着爱怜一起先行返京述职。

    半路上,爱怜曾消失了两天,然后才又追上了放慢行程的车队。他们不知道自家公子哪里去了,但是公子归来之时,脸色有些苍白,问过之后,公子说没事,只不过躲在马车之中,好几天没怎么出来。

    去往新辖区的路途,正好可以经过鳞信所在地附近,她只需要稍微拐个弯,便可以找到那个地方,幸好对绯娘搜魂了,若是只用吐真丸,自己就会忽略好多细节上的东西。

    但是有了她的完整记忆,那么寻找鳞信的老窝就变得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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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爱怜脸色苍白地坐在自家马车当中时,对于之前的经历还有些不敢置信。

    看了看自家队伍慢悠悠地赶着路。

    下人们虽然好奇自家公子的去向,但他们也清楚自己是个什么身份,除了觉得自家公子的脸色不太好外,并未觉察出什么异常来。

    爱怜安安静静地坐在马车当中,仔细地检查了一遍身上的伤势,还好,虽然也不轻,但是估计不到一个月就能好利索。

    她感觉有些疲惫,拿个枕头放在一边,倒下后,闭上眼睛回想这几天的经历,还有些唏嘘,她真没想到,事情发展到最后,居然成了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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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怜知道鳞信的老窝中还有着不少的大小妖类,虽然以自己现在的实力,不会把他们当成对手的,但是蚁多咬死象的道理,她还是懂的,所以,一开始她就决定,不以力敌,隐身搞偷袭,消灭了大半的妖类后,却被一个小机灵妖给发现了。

    于是偷袭变为强攻,鳞信自恃身份,命令手下杀了爱怜这个恶客,却没想到把自己的手下几乎消耗殆尽。

    当爱怜一身利落的青色武服,不染半点血渍地站在迟来的鳞信和连母的面前时,连母甚至都没有认出这是自己的儿子。

    鳞信怒视着手中提着的一个萎靡少年的爱怜,压抑着自己的怒气,沉声喝道:“放下我的儿子,饶你不死”。

    是的,爱怜手中提着的正是鳞信唯一的儿子,他之前的张扬跋扈,以及不屑骄傲全都不见了,剩下的只有微弱的求救声。

    鳞信和连母,因人妖结合,能够诞下孩子的几率十分小,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们都没有一儿半女的,鳞信只有绯娘和爱怜手中提着的这个少年两个孩子,少年别看样子只有十七八岁,实则已经一百多岁了。

    就像绯娘一样,对于人类的寿命而言,实则都是老妖怪了。

    连母的容颜并没有多少变化,看上去只有二十六、七岁的样子,看来鳞信还是挺宠爱她的,定是给她服用过延寿驻颜的灵物。

    鳞信外表高大英俊,只是面目阴鸷,带着一股子的霸气。

    其实连父长得也很好,但只是普通人的他,自然没有大妖鳞信这样的气质,连母难道就喜欢这一款的?

    “放下他?好啊!但你得先给我父亲偿了命再说”爱怜没有一点的紧张感,她现在已经炼气八层的修为,现在已经感觉到修炼的速度越来越慢了,感受了下鳞信的修为,他比自己预估的要弱一些,自己还是很有希望斩杀他,为连父报仇的。

    连母站在鳞信的旁边,看着有些眼熟的爱怜,不知在想些什么,不过,爱怜才不关心她在想什么,撇下那么点儿的儿子与别的男人,哦不!男妖私奔,还给他们父子俩惹下这么大的仇家,埋下日后丧命的祸根,她没什么理由还要注意她的感受。

    “你的父亲是谁?”鳞信声音冰寒得似乎能把爱怜给冻住。

    “呵呵!我父亲啊!你得问问你现在的女人啊!你背着她,派人杀了她的前夫,不知道现在,你是不是后悔没有斩草除根呢?”爱怜左手提着鳞信的儿子,右手法剑横在胸前,以防备着鳞信的偷袭。

    鳞信真没想到,居然是自己爱姬与那个男人的儿子找来了,而且还成为修为高深的修行之人,他才多大?也就二十多岁吧?怎么提升的实力?

    而且,面前这个年轻人身上的气息,让他感觉十分的压抑和不舒服,作为一代大妖,他当然知道,这是官贵之气和浩然正气融合在一起的气息,之前他也见到过的,只不过从未见过爱怜这样强大的。

    鳞信这会儿,还真有些后悔当初没有斩草除根了,自己的手下几乎死光了,就因为自己当初的不在意。

    鳞信转过头,深深地看了一眼那个正一脸不可置信看着自己的女人。

    连母张了张口,想要对鳞信说些什么,但是她一时之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她看了看那个长身玉立的男子,英俊中带着英气,英气中带着书卷气,长相与他父亲更相似一些,只是额头和下巴与自己很相似,只是,他却比他父亲当年要出众得太多。

    如果当初他也与这个自己二十多年没见过的儿子一样的气质,也许自己是不会跟着鳞信走的吧?

    可是再看看鳞信英伟的身影,她又不后悔当初的决定了。

    因为,他永远比不上鳞信的一丝一毫,自己是爱眼前这个男人的,至于,他杀了那个男人,那只能说,是那个男人的命吧?

    只是,面前的,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她相信鳞信不会在自己面前杀了自己儿子的,所以自己不用替爱怜担心什么。

    所以这会儿,她居然神奇地平静了下来。

    爱怜的精神力一直有注意到她的表情和反应,从她一开始听说自己是她的亲儿子,前夫被鳞信所杀时的震惊和不可置信,到后来有些迷茫,最后看向鳞信的眼神还是爱意满满的,这样的转变都让爱怜解读不出来是什么意思了。

    她难道对自己就没有一点点的母子之情?她就不担心自己被鳞信给杀了?自己可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骨肉啊?

第498章 书生(51)

    曾不只一次做过母亲的爱怜,实在无法理解连母的脑回路。

    当然,她同样无法理解之前那些世界当中,对自己孩子百般苛待的父母。

    鳞信同样也察觉到了连母神情的变化,眼中的得意一闪而过,他不认为自己会对付不了爱怜,虽然爱怜真的很强,她身上的气息对他有很大的压制。

    因此他没想过用连母来要挟爱怜。

    爱怜脸上并没有愤怒和别的什么情绪,她只是淡淡地笑了笑,看着连母说道:“这么多年了,当年我才一岁多,你便舍下我跟着这个人,哦不!口误,这个妖跑了,你有没有想过,我怎么办?我真的是你亲生的吗?竟然还不如一个异类在你心中的地位更强上一些?”

    “你不理解的,我爱信,你还有你父亲”连母声音很好听,此时眼中一抹愧疚只是一闪而过,很快消失不见。

    “那你当初为何要嫁给我父亲?为何要生下我?你可以一直等着你的真爱出现啊?不要为自己的水性扬花找借口了,放心,我也没兴趣认回一个不把亲儿子当回事儿的母亲,这次来,我只是为了复仇,为我那个可怜的父亲报仇而已,可怜他错爱了一个祸根,可怜他一个人抚养我那么多年,可怜他被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连累,死无葬身之地。”

    “仅此而已”。

    爱怜说罢,左手一甩,鳞信的儿子已经被扔在了半空之中,爱怜右手快如闪电,剑光闪过,眨眼之间,那个少年已经被斩成了两半。

    落地之时,已经变成了一个十几米长的巨蛇,只是却已经是两段了。

    只是上半身还在不住地扭动着,一时之间并未完全死去。

    鳞信这时的眼睛都红了,他没想到爱怜说动手就动手,丝毫没有与他周旋的意思。在连母的惊呼中,怒极的他,直接冲向了爱怜。

    鳞信的天赋技能居然是石铠,防御变态,所以爱怜对他还是多有准备和提防的。

    法剑不断地刺向他的眼睛和七寸等地方,其它地方,法剑也只能破开个小口而已。是爱怜的实力确实是太过强悍,鳞信最后,还是被逼得现了原形。

    一条几十米长的巨蛇,与一个小小的人类,体形上的差距,让两人的反差极大,更显得爱怜的‘弱小’。

    爱怜真的弱小的吗?怎么会?

    一人一妖大打出手,一时之间,所在战斗覆盖下的地方的花花草草全都遭了殃,如同台风过境一般。

    连母早就躲得远远的,很怕被波及。

    只是,渐渐的战局向着爱怜倾斜,即使鳞信的石铠防御力超强,再加上一些术法强横,但是还是让他身上的伤口渐渐增多,鲜血渗进泥土之中,把泥土都染成了棕红色。

    爱怜这时也是衣衫破烂,再不复刚刚的风流倜傥,唇角染血,但是她的眼神却是坚定异常。

    就在上一刻,爱怜挨了鳞信的尾鞭,估计受了内伤。

    但是随即,爱怜以伤换伤,一剑捅瞎了鳞信的左眼。

    爱怜看着痛苦地在那扭曲翻滚的鳞信,并没有因此躲远些,而是辗转腾挪间,忽地身影消失不见了,再次出现时,却已经到了鳞信那巨大的脑袋前。

    没等鳞信反应过来,又一剑刺入了鳞信的另一只眼睛当中,又是冲天的一声惨嚎,鳞信彻底进入了狂暴状态,开始无差别的横扫刚刚爱怜站立的地方。

    一口冲天的毒气,向着他的前方喷去。

    霎那间,方圆百米之内的花草树木全部发黑枯死,这片山坡多年都会寸草不生,虫蚁不存。

    这种毒之烈,爱怜还是头一回见,好在她躲得极快,他们战斗的地方,也已经是在鳞信洞府外侧的山坡之上。

    她此时已经站立在巨大的蛇头之上,狂暴状态的鳞信虽然感觉头顶不太对劲儿,但是现在他的神智因为疼痛都有些不太清楚了。

    在他没有反应过来前,爱怜在法剑上灌注了大半的灵力,猛地刺入到了鳞信的七寸之中。

    只听得鳞信更加痛苦的惊天惨嚎之中,还掺杂着一个女人的惊呼。

    连母在爱怜捅瞎了鳞信的一只眼睛后,便哭倒在远处,哭叫着让爱怜住手,饶鳞信一命,见爱怜无动于衷,再次刺瞎了鳞信的另一只眼睛后,居然开始站在那里破口大骂,骂她是个不孝子,骂她和他那个死鬼父亲一样,不得好死,总之,骂声中,爱怜都听得出来浓浓的恨意,居然没有一丝丝的亲情。

    爱怜只觉得这个女人很让人心寒,自己可是她的亲儿子啊!

    她一直叫着让爱怜住手,之前却没有一句是让她这个大妖丈夫饶了她这个亲儿子的,哪怕爱怜早就知道这个女人的自私,但真的当事情发生在眼前时,还是感觉低估了这个女人的无耻。

    当爱怜一剑刺进鳞信的七寸之时,这个疯女人竟然拿着匕首不管不顾地扑向了她,爱怜抽出鳞信身体中的长剑,一脚把这个疯女人踹向了鳞信。

    鳞信虽然受了致命伤,但是却犹有余威,而且神智也清醒了许多。虽然双眼看不见了,但是他的蛇信子吐出,连母身上的气味他却记得再清楚不过。

    蛇口似乎扬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冷笑,一口咬断了连母的身子,在连母的惨呼声中,她似乎听到了鳞信的声音:“生同衾,死同椁”。

    连母托着连接不多的身体,躺在地上,瞪着不可思议的眼睛,就那么直直看着鳞信,直到最后一息。

    鳞信的头也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再无一点生机。

    爱怜对这戏剧性一幕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

    这都是怎样的两个变态啊?

    一个为了个野男人,想要杀了自己的亲儿子;一个一口咬死了这个为他敢杀自己亲儿子的女人;真是鱼找鱼,虾找虾,乌龟配王八。

    咦?哪里不对?她好像把自己也骂进去了呢?

    爱怜到死也没有告诉鳞信,他女儿绯娘也是被她给杀的,他们一家三口都死在了自己的手中,呵呵!就不说!

第499章 书生(52)

    爱怜没打算给鳞信和连母合葬,她给连母的身体缝合在一起,换上找到的连母的衣裙,挑一套看样子不错的给她换上,并用还算上好的棺椁给葬了,这已经算对得起这个女人了,算是还她给自己这具身体的因果吧?

    至于鳞信,爱怜则是把他那巨大的尸体收进了空间,这可是上好的制药、炼丹等材料,怎么能浪费?还安葬?怎么可能?

    至于说鳞信身边大小几十个妖怪,则都被爱怜给斩杀干净。这是对上鳞信之前就做完的事情。

    收了大小几十颗妖丹,还有不少的功法秘籍在脑海中。

    鳞信有个一百三十多立方的空间戒指,也被爱怜搜刮到手中,里面放着几百枚的灵石,还有几十颗的妖丹,这些都是鳞信几百年的收藏,此时全都便宜了爱怜。

    还有那些他杀掉的修士那里缴获的法器和功法秘籍,即使没有脑海当中形成的那些天赋和秘籍,爱怜此次也是大丰收了。

    这些年来,她也摸索出来规律,那些她杀的人或妖们没有修习的功法秘籍,如同之前绯娘没有修习的道家功法一样,她自己学习和研究透彻后,也会出现在脑海当中形成书册。

    她现在脑海当中已经有了一个壹级功法《养吾诀》和另外两个零级功法,现在手中又多出这么多的功法,待到自己好好研究学习后,想必也会在脑海中形成书册,不知道最后会合成什么来。

    搜刮了鳞信所有的财富,安葬了连母,收了所有的妖尸,这个山谷原本的建筑也差不多被两人战斗所波及,毁得差不多了。

    爱怜刮地三尺,把这里所有能够丰富空间的植物都收进了空间之中。充分殿现了她那‘贪婪的可恶嘴脸’。

    这里被鳞信经营了几百年的时光,早已经形成了洞府,但是当爱怜离开后,这里已经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了,就连那些建筑中的好木料都消失了。

    那些木料可是普通的凡人世界没有的,就建筑材料本身而言,竟然可以令得室内冬暖夏凉,端得是神奇无比。

    爱怜把能收进空间的,全都收了进去,剩下的就放在了戒指当中。

    再加上那块有毒的土地,这里未来许多年里,都应该是快恶地了。

    这件事情,她办得隐密无比,没有任何人知道,鳞信这个大妖居然死在了爱怜的手中,爱怜知道,这个世界上肯定还有其它的大妖,不过数量并不多罢了,但保不齐就有厉害到爱怜对付不了的,所以她得低调,不能太张狂。

    爱怜的思绪在回忆当中渐渐模糊,继而进入了梦乡当中,有时候,睡觉才是解决疲惫的最好办法。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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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一路上风餐露宿,晓行夜宿,风尘仆仆辗转终于到了京城。

    爱怜回京述职,皇帝在第一时间便单独召见了她。

    当皇帝见到了英俊潇洒、气宇轩昂的爱怜走进御书房时,眼睛就是一亮,好出众的年青人啊!

    爱怜若是知道他此刻心中所想,一定给他贴上一个‘颜狗’的标签。

    爱怜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正要下跪行礼时,皇帝一句‘爱卿免礼’,她那微微弯下的膝盖便立刻崩直了。这个礼节,她也是没办法才勉强去做的,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不是?

    对面这个帅大叔,可是这个国家最尊贵的人,她也要识时务不是?

    不过,有皇帝这句话,爱怜借坡下驴,赶紧就站起身来,免了是最好的结果。

    爱怜坐在了皇帝赏赐的下手位置的座位上,屁股只坐了三分之一,腰背挺直,正襟危坐,这是对当今的尊重,皇帝也很满意爱怜的态度。

    接下来,皇帝询问了爱怜任上的一些情况,表达了对她工作的肯定,并寄予了厚望后,才算进入了正题。

    原来皇帝老板,居然打算把一位郡主指婚给她,在这个皇权的年代,爱怜如果没有什么充足的借口,是不能拒绝的。

    好在,皇帝还是挺尊重她的,没有直接下旨赐婚,而是事先征求了她的意见,否则她更加难做。

    被逼无奈,爱怜只得和皇帝摊牌,告之自己是修行中人,并不打算婚配。而今也收养一义子,有着连家血脉,也算给连家留个后人。

    当然连家其实也不缺他这一支的血脉,连家老家的男丁不少呢!但话还是要这么说的。

    皇帝开始时还有些不信,直到爱怜随手使出了几个小法术后,皇帝才算真正的相信了她的话。

    皇帝饶有兴致地寻问了她一些修行上的事情,以及爱怜师门情况,都被爱怜一一应付了过去,并表示一定会尽力辅佐皇上,如果皇上信任她,她最晚可以做到八十岁再退休。

    在开阳任职几年的时间,她所做出的政绩,皇帝心里门儿清的,一个只用了几年的时间,就愣是把一个偏僻落后的直隶州,治理的繁华富裕、百姓安居乐业,这是大才啊!

    所以,虽然对于爱怜是修行中人十分意外,但是结果还是好的。

    他之所以这么热心地给爱怜保媒,也无外乎为了拉拢她而已,既然今天能得到她的一个承诺,那么也算是安了自己的心。

    爱怜做官,其原因也无非就是为了圆原主的一个心愿,当然造福百姓的事情,她也不会拒绝,何况当今还是个不错的皇帝,她自然也没有什么抵触。

    述职其间,她回到了在京城的家中,钟叔见到爱怜时,眼泪都下来了,不断絮絮叨叨地唠叨着,这次再去地方上任,一定要带上他,他想自家公子啊!这一走就是好几年的,虽然中间也回来过,可几乎都是来去匆匆地述完职就走了。

    爱怜也没有拒绝,这次便把连奇一家和画儿他们都留在了京城,她重新选了两个机灵的小厮带在身边,至于丫鬟,就带了一个,主要负责给她梳头的。

    钟叔终于如愿以偿地跟着公子前往任上。

    与前任交接,走马上任,开启了新一轮的从政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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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0章 书生(完)

    这一世,爱怜一直修炼到了炼气十二层巅峰,那一年,她四十七岁,修为便停滞不前,再也无法提升丝毫,她便明白,在这个世界里无法承载更高修为的人或妖了。

    爱怜也明白,自从把鳞信给斩杀之后,到现在,修炼也修到了头,现在,她除了精神力,其它方面,已经没有了再晋一步的可能。

    所以余下的时间,便好好地当官,好好地培养连瑞就行了。

    爱怜在这个世界上活到了三百多岁,这是她活得最久的一次。

    钟叔在爱怜四十二岁的时候,用他那如同老树皮一样粗糙的手抓着爱怜的手,在她的陪伴下,带着不舍和知足的微笑离开的,爱怜还是没忍住自己的泪水,任由它滴落在那只已经渐渐失去温度的手上。

    爱怜完成了原主又一心愿,但她心里并没有开心,这是一个无私的老人,他的一生,似乎都是为了连家,为了原主而活着的,他的满心满眼只有他一个人,如今他也该好好歇歇了。

    八十岁时,爱怜辞去了官职,告老还乡,哪怕那时她的面貌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的样子。

    皇帝自己也活到了一百零一岁,这个世界,皇帝有龙气和官员有官贵之气,文人有浩然正气,这些能量气息,让他们极少会生病,普遍寿命都比较长,但也没有超出正常人的范畴。

    皇帝是在七十来岁的时候退位,成为太上皇,把国事交给了四十多岁的太子。

    是的,太子之位不是给了长子,因长子才疏学浅,无法胜任,所以皇十一子被立为了太子,而后登上了大宝。

    爱怜服务于这新旧两代的皇帝,直至八十岁时请辞。

    对于爱怜的离开,当今皇帝挽留未果,只得准奏。

    连瑞很争气,同样走上了仕途,而且做得很好,并不比爱怜差多少,最后官拜大学士,位高权重,深得皇帝的信任。

    他在八十三岁时去世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连瑞已经很长寿了,但是对于身负官贵之气的人来说,他死得有些早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幼年的时候一直处于饥饿之中,导致他身体底子打的不好,所以这样的结果也算是正常了。

    当身处异乡的爱怜得到了这个消息时,打发出去了报信的人,一个人静静地站在窗前,好久好久……

    连瑞一直对他很尊敬,自己教导他的话,他也一直谨记于心,他这一辈子一直以爱怜为榜样,直到最后一刻。

    曾经那个瘦小的乞儿,仿若还站在她的面前,那个眼中有着希冀和迷茫的孩子,转眼间也消逝了。

    人生——大抵就是这样的吧?不断地在迎接一些人的到来,同时,又不断地在送走一些人,直至自己也成为那个被送走的人。

    爱怜没有见到连瑞的最后一面,心中遗憾和难过,但这是她必经的过程,长生的同时,就要忍受着身边之人的来来去去,放平自己的心态,否则,迟早会因为这样不断的失去,而崩溃。

    没想过要去管连瑞的那些后人,她只收养了连瑞,没有义务管他那一大家子,所以他继续着自己的事情。

    爱怜到处行走,除妖、行医,跟各种各样的手艺人学习各种技艺,再就是到处收集各种植物和动物,这个世界可是有着不少千奇百怪,且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动物和植物,爱怜把它们收进空间,让机器人们打理着。

    她把缴获的那些盗匪和妖怪的财富中大部分散给穷苦人家,一部分用来修建一座很是宏伟庄严的道观,里面供奉着三清道祖。

    道观取名为‘连清观’,取名废的她,把原主的姓氏当做了道观的名字。道观选址在一处风景极为秀丽的名山之上,一条石径蜿蜒一直通到了山顶。

    她还收了好几个徒弟,传给他们道家功法,在最后的几十年中,她就在道观之中安定下来,每日授徒讲课,炼炼器、炼炼丹或是下山行医。

    ‘连清观’清晨早课时,爱怜与她的徒弟们就坐在观后的平台之上,迎着朝霞的第一缕紫气,呼吸吐纳,在这云山雾海之中,他们仿若嫡仙一般。

    那些道童们也都被教授一些适合的零级功法,遇到好苗子,她自然也会重点培养起来,收为正式弟子。

    前二百年的时间里,她的足迹走遍了这个世界的角角落落,也了解到这个世界的全貌,这个世界虽然灵气浓郁,但是也仅仅只能让人类修行到炼气巅峰而已,妖修至大妖巅峰,而鳞信其实只是初入大妖之列而已,否则爱怜没那么容易杀了他。

    爱怜在行走的过程中,不是没有遇到过好妖,他们不杀生,只是靠自身修炼,而这些大妖们,有的成为爱怜的好友,有的与她互不干扰。

    妖修的修炼很艰难,所以爱怜一生都未发现一个真正意义上修炼巅峰的大妖。

    修士的群体,也显得很散乱。

    这个世界里,修士并不是很多,且并没有什么成规模的宗门、派系或是家族。存在的形式更多的是师傅带几个徒弟,家族也没有特别大的和成规模的,这可能跟朝廷的打压有关,朝廷不允许出现实力超出他们控制的家族存在。

    最大的权力机关——朝廷,虽然豢养着一批修行者,但是因为妖的数量有限,所以也并未被上位者太过重视。

    所以,这个世界里,无论是修士,还是妖,都是一盘散沙,爱怜的修为已经可以在这个世界里横着走了。

    几百年的时间,爱怜已经摸透了脑海中形成书籍的规律。

    三本零级功法合成一本壹级功法;七本一级功法,合成一本贰级功法;十二本贰级功法合成一本叁级功法。

    爱怜用了一生的时间,也只把《养吾诀》合成了到叁级而已。但受限于这个世界,无论是什么样的功法,她都无法再更进一步了。

    在她坐化之后,徒子徒孙们为她重塑金身,供奉在《连清观》内,与三清道祖一起日夜接受着香火供奉。

    当然,这些爱怜都不知道了,她早已经回归现实世界,享受她平静的大学生活了。哪管什么死后洪水涛天!

第501章 现实(1)

    爱怜躺在寝室的床上,周围几个规律的呼吸声显示着她们都已经睡着了,她的精神力看向自己的空间,机器人们此刻正在空间的一处空地上处理着爱怜带回来的那些大小妖们的尸体。

    白天回归时,正在课堂之上,接下来一直没有时间处理上个世界中带回来的东西。

    她也没想过自己亲自动手做这些,自从有了机器人后,这些当然都交给他们做。

    皮毛、内丹、血、肉、毒囊、喙、爪、牙齿、骨骼等等,一切可以用的部位,全都分离出来,分类存放。

    需要炮制成药材的,她也把流程和方法输入给机器人,这些它们都可以做。

    这一次,她惊讶地发现,空间内的灵力居然也涨了许多,与上个书生的世界持平了。

    这是空间的另一个功能?还是系统赋予的?她无从知晓。

    不过这一切都是好的结果不是吗?她怎么也没想到去了一次有灵气的世界,竟然给了自己这么大一个惊喜。

    空间中的灵气,自己曾经的修炼经验,再加上收集的那些在书生世界中都没舍得用的资源,那么自己的实力一定会增长得十分迅速的。

    功法的晋级,充足的资源和灵气,现实世界中,她不知道有没有修为实力提升限制的规则,目前的她修为太低,或者几乎等同于没有修为,怎么可能感知到什么禁制?

    所以先修炼着,万一结果是好的呢?人总要有个奔头和希望不是?

    整理好自已的心态,爱怜不再管空间里面的热火朝天,把被子拉了拉,盖住了下巴,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睡一觉先。

    精神力已经修炼完成,刚刚回来,她得倒倒时差,其它的,先等明天再说吧!

    晚上进入空间修炼的话,就点了室友们的睡穴,让她们睡得更沉些,也不会耽误什么事情,这种方式并不会对室友们有什么影响,相反还可以让她们休息的更充分,第二天一天都会精力充沛,自己也是为了她们好。

    爱怜给了自己一个充分偷懒的理由,心安理得地睡着了。

    第二天,一切便走入正轨,白天上课,晚上修炼,中间有时间的时候,还在群里面与艾草和韩超聊几句,韩超的行程十分满,很忙,所以三个人同时在线的时候并不多,爱怜对于这个新朋友还算接受。

    至于庞安,也打过一次电话,邀请爱怜出去吃饭,当然还有邢巧和她男朋友刘南磊,高中同学张承旭,但被爱怜以有事为理由拒绝了。

    庞安也没有说什么,表现的还算君子,爱怜对他无感,不好不坏,比陌生人好一点儿而已,庞安的心思很重,和这样的人做朋友会很累,所以连普通朋友她都不想做。

    周末回家,爱怜进入空间之中炼丹和修炼,两百多年时间,她已经把炼丹这一项技能点亮了。

    空间的面积一直在扩大,爱怜不知道它的尽头在哪里,只知道现在的面积已经赶上了海南岛,好在她是空间的主人,自由在其中瞬移,方便很多。

    这里目前生物链相对完整,动物种类日渐丰富,普通的野兽、妖兽都有,所谓的妖兽也只是有妖类血脉的后代,爱怜只捕捉了些它们的幼崽扔到了空间之中,它们有着些许的灵智,但离进化成真正的妖,还有好大段路要走。

    空间之中原来种植的药材,也因为灵气充裕,向着灵植的方向进化,这一点让爱怜很是欣喜。

    空间的房子也再次扩大了些,似乎是按照爱怜的心愿,形成了一座古堡的样子,她想体验一下城堡中公主的生活,只是她的仆人都是机器人而已。

    古堡中照样有一层专门是爱怜的私人图书馆,放置着她喜欢看的书。

    巨大的地下室,有着酒窖和储藏室,虽然储物柜可以保鲜,但是有些东西,则是需要时间和环境的催化。有的酒类,越陈越香。

    储藏室里,则放置许许多多她从古代淘来的物件,温度和湿度都按照爱怜的心意,调节到最适合。

    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将会成为真正的古董,而不是古代的新物件,它们需要时间的沉淀。

    古堡中的卧室、书房、厨房、餐厅、电影室、茶室、酒吧、健身房等等,已经可以满足爱怜所有的需要了。

    除了在学校,她大多数的时间都留在空间之中,这里灵气充裕,空气清新,修炼起来事半功倍。

    就这样,只是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爱怜便成功进入了炼气一层,速度十分惊人,让她自己都十分意外。

    这一日,爱怜下课,身穿牛仔裤和半袖白色t恤,收起自己的书本放入书包中,被于美玲拉着去食堂吃晚饭,并招呼着王雪和张佳嘉一起走。

    但这时张佳嘉的脸色有些不自然,轻声说道:“你们去吧,我——我今天有事,去不了”。

    “咦?”王雪一把抓住张佳嘉的胳膊嘻笑道:“说,什么情况,最近就看你神神秘秘的?”

    “这——这”张佳嘉脸色发红,看了看四周正陆陆续续往外走的同学,便拉着王雪和爱怜她们往外走。

    几人也不傻,知道她这是不想被别人听到,就跟着她一起出了教学楼。

    走在林荫道上,张佳嘉才在王雪不断促狭的追问当中答道:“我——我有男朋友了,今晚,今晚他带我见他的室友们。”

    “哇!佳嘉,你这不声不响的,就首先解决个人问题了?说好了一起苟到毕业的呢?怎么就抛弃了我们?”王雪夸张地捧心说道。

    张佳嘉脸色更红了,急忙伸手捂住王雪的嘴,急道:“你小点儿声,小点儿声,别被人听见,怪难为情的”。

    于美玲也跟着哈哈笑道:“有什么难为情的,哪天领过来,让我们帮你把把关,看看他能不能配得上我们的佳嘉小美女?”

    几个人嘻嘻哈哈地,一路上洒满了青春飞扬的欢乐。

    张佳嘉被几人调侃的,羞红着脸回了寝室换衣服,而爱怜、王雪和于美玲则一起去食堂吃了饭。

第502章 现实(2)

    张佳嘉九点来钟便回来了,爱怜感知能力的天赋随身,很敏锐地闻到了她身上淡不可闻的酒味儿,显然她喝酒了,不过以她的酒量来看,几乎等同于没喝。

    张佳嘉别看外表柔弱美丽,却有着海量的天赋,具她说过,这是她们家遗传的,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到爸爸妈妈,俱都是酒精沙场的能人。

    她好像天生就没喝多过,这种人,一般人是羡慕不了的,真的很厉害,起码不用担心喝多后被欺负。

    能让她身上散发出淡不可闻的酒气,应该是有两瓶啤酒左右的量,对于她来说,只能说是解渴了。

    王雪和于美玲显然并未闻出来,张佳嘉的脸色正常,丝毫看不出喝酒的模样。

    不过爱怜心中稍有些担忧,毕竟她是第一次陪同男友一起出去应酬,按理来说,男友不应该让女朋友喝酒的。

    只是,这种事也不是绝对的,她无法对其置评,所以只能选择沉默。

    人多的时候,她也不看书了,看也看不进去,去洗了澡后便拿着一块木头开始雕了起来。

    现在,她的木雕几乎不离手,寝室的人也见怪不怪了,大家已经都知道爱怜弄了一个网站,一边帮别人寄卖工艺品等,一边自己也做些小玩意儿放在上面卖,生意十分不错。

    起码,爱怜每周都要出去两次,说是收货和发货。

    张佳嘉开始时因为家庭不错的原因还有些傲气,不过时间久了,这个小毛病也不见了。再加上爱怜自己开网店创业,而且生意还很好,让她也有些佩服。

    没了傲气的小美女,性格还是不错的。

    “佳嘉,你男朋友是做什么的?”于美玲好奇地问道。

    “他啊!也是学生,对面京大的”张佳嘉轻声说道,表情有些小害羞。

    “哪届的啊?什么专业啊?”王雪也跟着问了一句。

    “他在京**学院读大四”张佳嘉也没想着隐瞒,和盘托出。

    “不错啊!”爱怜随口赞了一声,能够考进京大,本身就代表着实力,再加上法学又是京大最好的专业之一,未来前途也是光明一片的。

    “还行——不过,都别说我了,等哪天咱们组织个联谊,我介绍他给你们认识一下,你们就知道了”张佳嘉想结束这个话题。

    “行啊!我们看看,到底是谁那么厉害,把我们的小美女骗到手了”王雪夸张地笑道。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笑着,爱怜手中也没停,木屑纷纷地落在腿上的托盘之中,手中的貔貅渐渐成型……

    爱怜的空间:……

    “怜怜,你怎么总是在雕貔貅啊?我们能不能给你做模特,给我们也雕一个?”于美玲注意力已经从张佳嘉身上转移到了爱怜的手上。

    “可以啊!”爱怜笑着说道。

    “怜怜,你手中的这块木料也挺贵的吧?我看其中还有着金星呢!”张佳嘉的眼光真挺不错的。

    “还行,回头,我送你们一人一个”这种木料虽然珍贵,但爱怜空间中并不缺,再说,给她们雕刻的木雕也都不大,条件好一些的张佳嘉也能弄来一些的。

    所以并不是见不得人的,送给室友来说,也还合适。

    于美玲最近两个月,脸上的痘印消失的差不多了,之前大概也是青春期的症状比较严重,再加上爱怜有时贡献出来的食物,也有着一定的排毒养颜功效,所以宿舍中的这几个室友,皮肤目前保养都不错。

    王雪的身材是没办法了,她太能吃了。但是于美玲却比原来好看了不少,这让于美玲整个都自信了许多,再加上她的身高,总体来说,也算是个美女了。

    在水木,这样的颜值,已经勉强够得上少数人那一列了。

    “那太好了,到时候我们三个,一人请你吃一星期的食堂,说话算数,哈哈哈”王雪喜庆的脸上,笑容都比别人更有感染力。

    “好啊!那你们到时候可不许耍赖”爱怜也笑着答道。

    “那怎么会,一言为定”。

    “说话算数”。

    ……

    第二天,爱怜便开始给室友开始雕刻木雕,而她的早、中、晚餐居然都被室友们包了下来。

    一个星期的时间,爱怜把三个巴掌大的小木雕放在三个普通木材制成的小木盒中,不过木盒也做工精美,上面有着精致的雕刻,对应刻有着她们三人各自的名字。

    小木雕被打磨的十分光滑,三个室友的卡通样子十分形象,活灵活现,这让三位室友十分欢喜,收到礼物时都兴奋异常。

    尤其在被张佳嘉普及了木料的知识,以及她们现查了一些资料,知道这个小木雕不但木料十分好,而且雕工也是精湛异常,长时间的把玩下,木料的包浆被盘出来后,会更加的好看。

    天气已经越来越热,夏季的衣衫已经占据了京城的大街之上。

    六月份的水木,哪怕是这些女学霸们,也都换上了清凉的衣裙,彰显着她们窈窕的身姿和青春的风采。

    而爱怜和她的室友们,也接到了张嘉佳和她那个京**学院的男朋友的邀请,进行一场联谊,地点也确定好,只剩下爱怜三人的点头了。

    三人自无不可,均欣然同意了,她们也挺好奇张佳嘉的男友是什么模样,是怎么追到她们寝小美女的,她们曾不只一次地追问,但都没有得到答案,这更让几人想知道答案了,就看这次聚会,可不可以找到答案?

    日子定在了这个周六晚上,离学校并不远的一处私人会馆。

    显然,爱怜、王雪和于美玲三人均未听说过,更未去过,但据张佳嘉说,是个档次不低的会馆,很有格调。

    爱怜自然不会大惊小怪,她也不是个没见识的人。王雪二人只是听说,目前还没办法想像出什么来,所以三人目前还都挺淡定的。

    只是这只是个小插曲,大家的主业还是上课和学习,建筑学院里,男生多,女生少,像她们宿舍这样颜值高的,还真是凤毛麟角,所以也挺吸引人目光的。

    但她们也习以为常了,外人无法理解,这几个娇滴滴的女孩子,怎么会想到去学建筑类专业的?想像一下,她们穿着工作服,戴着安全帽的样子,让一些男生都有些迷茫。

    爱怜还没等到聚会的时候,便迎来的系统那独有的召唤声音:“现在进行传送,10、9、8……3、2、1”。

第503章 凤凰男(1)

    【今天三章,大年初二的,自己有些昏头了,家人明天就要离家回湖北上班,这几天心情也挺烦躁的,很担心和担忧,愿他一切安好,愿所有人安然渡过这一劫,愿天下人安康喜乐!愿所有病人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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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幼儿园,中班教室内。

    爱怜看着面前这些小朋友,头有些疼,这个哭,那个叫,她的头都要炸了,刚刚穿过来,就给她来了这么一个下马威。

    刚刚一个叫‘天天’的小男孩儿,把一个叫‘小小’的女孩儿的头发拽疼了,‘小小’疼的哇哇大哭,边哭边叫着‘妈妈’。

    ‘天天’则在一边儿一个儿劲儿地在跟爱怜解释着,他没错,他只是不小心而已。那些暂时没人看管的小朋友们看热闹的看热闹,互相打闹的旁若无人的玩闹着,还有个刚入园的小朋友看到‘小小’在哭,也跟着嚎啕大哭起来。

    “啊——”爱怜抓着自己的头发,感觉自己都要原地爆炸了。

    没办法,她只得先叫隔壁班的一个大概只有二十一、二岁的女孩儿来帮她看会儿,她则冲向了不远处的卫生间。

    卫生间很显眼,因为门口上方有着明显的标志牌,不会走错,一个看着就不大的幼儿园,也不会分男女厕的,所以爱怜想都没想,就冲了进去,关上门之后,看着面前这一排三个蹲位,好在还算干净,没什么特殊的味道,可以呆下去。

    站在洗手池旁,爱怜迅速开始接收着记忆。

    很快,她便睁开了双眼,眼中的情绪还算平静。

    说起来,这可能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当然,爱怜穿过的世界,哪有不悲伤的原主?

    原主名叫宋爱怜,今年正好三十岁,身高一米六,偏瘦,已婚,丈夫是个公务员,姓路,叫路森,有一个女儿,叫路甜甜,今年正好虚岁五岁,目前正在她自己教的班级里。

    原主是名幼儿教师,上学时就学的幼师专业,因为专业的关系,在学校便要学习唱歌、跳舞,整天唱唱跳跳的,虽然她的面貌普通,但她的皮肤很白,少女时满脸的胶原蛋白,也是青春无敌,但是婚后的这几年呢?

    爱怜看着镜中的‘自己’,脸色腊黄,隐隐的下眼袋,胶原蛋白几乎不见了,法令纹都过早地出现了。

    这是一副被生活磋磨过的容貌,爱怜即使没有原主的记忆,也无比地肯定。

    原主家是独生女,只有她一个女儿,母亲是小学语文老师,去年刚刚退休,父亲是一家国企小工厂的厂长,属于技术型的厂长,一身的本事,后来工厂却倒闭了,好在那时的他也已经差不多快退休了,对他们的生活倒也没什么影响。

    原主曾经有一个军人的男朋友,那人的部队驻扎在原主所在城市,而她的家就在部队旁边,不知道怎么的,就认识了那个兵哥哥,但父母因为兵哥哥的家远在两千里外,坚决没有同意他们在一起,于是,这对小情侣被家人给搅黄了。

    原主很伤心,但又无可奈何,她不是个很叛逆的人,但有时候却有些倔强,于是,只是职业高中毕业的她,立志要找个大学生做男朋友。

    爱怜不是很理解她这样的想法究竟是出于什么道理,但是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年轻时做的决定,往往有不少都没有什么可以解释的理由,或者当事人回头看看自己当初的想法,都可能有些无法理解当时的所思所想。

    原主终于如愿以偿找了一个‘大学生’,为什么用引号圈上?因为这个男朋友就是原主的现任丈夫路森,是个大专生,毕业后好运地成了一个清水衙门的公务员,刚刚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头几年,制度还不是很健全,他也是运气爆棚了,才会以一个大专毕业生的身份,没花一分钱,成了一名公务员,这不是他最幸运的,最幸运的是娶了原主。

    原主经过**个月的相处,便嫁给了这个男人。路森刚娶了原主,便借着丈母娘的关系转入了一个实权部门。

    本来,这个机会应该是原主的,但是原主的学历是一大硬伤,曾经原主也有机会再考个成人学历的,但是原主的母亲却说没什么用,并没有同意,那时更多的原因其实是因为他们的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起学费。

    按理说只有一个独生女的家庭,经济不能这么拮据的,那时原主的父亲还不是厂长,只是一个车间主任,说穿了,就是一个工资稍微高些的技术工人而已,再加上他们家有个高龄的奶奶瘫痪在家,这个奶奶的医药费几乎拖挎了这个本该很不错的小家。

    那时,尽管一年并没有多少的学费,他们家拿出来都费劲,但就爱怜根据记忆得知,其实家里紧一紧,还是能拿得出来的,只是原主的母亲短视地没有让女儿去考取。

    只有职业高中毕业证的原主,无法达到那个工作的最低要求,所以这个机会被原主母亲给了女婿。

    这是原主母亲的学生回报老师对他当年照顾的恩情,但这样难得的机会,也仅有一次而已。

    因为路森的家是农村的,即使坐火车,还得倒车的那种地方,他是家里唯一考出来的大学生。所以,他在这座上大学的城市里,并没有一瓦遮身。

    结婚了,还是住在丈人家,对门,截止目前都还没有搬出来。等他们自己买房子,孩子都已经止初中了。

    路森身高一米七,或者是一米六九多点儿,胖瘦还适中,但皮肤特别黑,眼睛有些斜视,单眼皮儿,就爱怜看,他的外貌更偏向于越南人那边的特征,其貌不扬的一个人。

    从一开始,路森就没有瞧得起原主,总认为自己一个大学生,居然娶了一个职高毕业且相貌平凡的原主,是他人生之中最大的一个败笔,他心疼自己,若不是原主家是城里的,他怎么瞧得上原主?

    婚后没几个月,原主便怀孕了。

    在怀着三四个月身孕时,她没有再上班,而是在家休息,毕竟孕妇从事幼儿教师的工作是很危险的,孩子们太小,根本不懂得轻重,万一流产便得不偿失了。

    原主在家便当起了家庭主妇,他们虽然和原主父母住对门,但是大多时候也是在自家做饭的,这缘自于路森那可怜的自尊心,认为若是他们自己不开火,整天去丈人家混饭,自己会像个吃软饭的,所以便让原主在自家开火。

第504章 凤凰男(2)

    这一天,原主做的西红柿炒鸡蛋,焖的米饭做为晚饭,本来就是普通人家,这样饭菜自然也没什么,可是路森下班回家后,坐下来吃一口便吐了出去,大怒地掀翻了桌子,怒斥原主做的菜太难吃了。

    爱怜也得承认,原主本就是家中独生女,婚前也没怎么做过家务活儿,做饭真没啥天赋,做得是不太好吃,可是再怎么不好吃,路森这样的行为也是太过分了。

    这要是让爱怜碰上了,当时就能给他两个耳光,惯的!

    但是原主居然忍了下来,只是躲起来哭,很懦弱无能的行为。

    若是爱怜穿到那时候,如果原主没有特别要求,孩子她都不生了,立马去医院做了,然后跟他离婚,这才结婚多久?就能这么耍,已经可以预见她今后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了。

    可是这些,原主竟然都忍了下来,原主母亲也不希望她离婚,说是路森有个好工作,现在他还年轻,等年龄大些自然就会疼人了云云,总之,就是不希望原主离婚。

    爱怜真有些不理解原主母亲是一个怎么样的心态,若说她对原主不好吧?那绝对是昧良心的。原主其实和她母亲几乎是无话不谈的,抛开这件事情不谈,原主母亲真的比一般母亲都开明些。

    但唯独这件事情,她的决定几乎误了原主的一生。

    原主外表风风火火,其实性子并不是多强硬的,嘴上各种狠话都能说,一到做的时候,便退缩了。

    她听了母亲的劝,继续当着忍者神龟,这助长了路森的嚣张,虽然离丈人家太近,能让他收敛些,但是关起门来便不是他了。

    孩子生下来了,可是看到孩子后,原主的心并没有多少开心。

    路森的眼睛有些斜视,这是天生的,但就是这双眼睛的毛病还遗传给了女儿路甜甜。他的遗传基因十分强大,除此之外,皮肤黑也一样传给了女儿,原主的好皮肤一点儿没随上。

    女儿出生后,看到她的眼睛居然和她爸一样时,原主的心情十分沮丧的,她没想到这毛病还能遗传。

    再加上婚后路森的原型毕露,让她心中升起了后悔的情绪,但也只是情绪而已,并没有让她做什么改变,继续当着她的忍者神龟。

    孩子在她和宋妈的拉扯下渐渐长大了。

    不得不说,宋妈为了女儿也挺辛苦的,帮女儿照顾孩子,就连宋爸的工资卡都给了女儿,怕女儿在家看孩子,又不上班,没有收入会受到路森的气。

    但是,这样有用吗?用处并不大。

    路森继续着这样的态度,对原主各种看不上,喝完酒之后更加变本加厉,有时候还会对原主推推搡搡。

    路甜甜三岁那年的冬天,路森带着一身的寒气和酒气回了家。

    家中供暖并不好,很冷,原主和孩子盖着棉被早已经睡熟了。可是路森回家后,却一点没有征兆地突然掀开了棉被,被窝里是他的妻子和孩子,孩子才三岁,只穿着线衣线裤的孩子被这突然的凉气冻得就是一个瑟缩。

    原主也一下子精神了,感受到了孩子的反应后,怒极,飞快地给孩子盖好了被子。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她,抽出床头柜中的一把短刀,开了刃的,猛地向着路森砍去,路森喝多了酒,但是本能的反应还是有的。

    下意识地举手挡了一下,刀刃划过他的手掌,一道半尺长的口子斜斜地出现在他的掌心,顿时鲜血淋漓,原主没有犹豫,第二刀再次挥了上去,并没有因为鲜血而有丝毫退缩,但是路森怂了,他拽过旁边的椅子挡了一下,然后夺门而出,跑了。

    这时他的酒早已经醒了,不敢再呆在家中,怕原主趁着怒气攻心,真把他给宰了,所以他果断地——跑了,一夜未归,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住的。

    原主没有关心这些,只是看着地板上的鲜血,她没有后悔,从这时起,她已经对路森最后一丝的夫妻情分都消磨干净了。

    原主一直到最后的最后,都在说,他若死了,她一滴眼泪也不会掉的,可是她没有熬过路森,先他死于心脏病。

    但自从这件事后,路森再也不敢对原主动手动脚,但是却继续着他各种的谩骂和讽刺,尤其是喝完酒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原主的心脏病就是这么得上的。

    但是,神奇的是,她好像在那一次的事件中,把她一生中仅有的勇气都用光了似的,再也没有做过一件让她直起腰杆的事情来。

    窝窝囊囊地跟了路森一辈子,一直到孩子上班后,突发心脏病离开了,那时路森还没有退休呢!

    爱怜简单回忆了一下原主的一生,叹了一口气,觉得原主即可怜,又不太让人可怜。这一辈子,她一直把自己摆在了委委屈屈的角色里,从未走出来过。

    她听从母亲的话,总寻思着起码路森有个好工作,可以给她一个稳定的生活,总觉得,起码他还能拿出工资来供孩子上学,总寻思着,若是老了,可能性子便能平和些,总感觉……

    这是原主母亲一直劝她的话,说是出一家门进一家门不容易,生活中没个男人不行,他毕竟是甜甜的亲生父亲,再如何也比外人强等等。

    结果,原主一蹉跎便是一辈子,她离开时,她的父母还尚在人世呢!

    爱怜不知道原主的父母那时有没有后悔?有没有觉得是他们的决定和看似为她好的规劝让女儿辛苦了半生?让女儿早早地离开了人世?

    爱怜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后悔,想来他们那么爱原主,应该是后悔的吧?

    在心中重新温习了一遍原主那些看孩子的技能,爱怜才重新出了卫生间,一眼便看到自家的孩子正坐在那里,老老实实地玩着玩具。

    甜甜打小就听话,很老实的一个孩子,但性格当中还是遗传了路森一些性格,有些不讨喜,但是在一个母亲眼中,虽然缺点明显,但是更多的是好的一面。

第505章 凤凰男(3)

    一天的工作,在爱怜快要爆炸的心态中好容易结束了。

    虽然有着原主的工作经验,但是幼儿老师的工作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差事,谁做谁知道啊!

    现在的孩子,不能打不能骂,而且个别的孩子性格乖张、嚣张跋扈,想也知道,这和家庭环境和家长的教育关系极大。

    这样的孩子惹事儿了,一个处理不好,便会引起或大或小的麻烦和纠纷。

    所以,这工作真的很不好干,很容易招来家长的不满或打骂,甚至丢了工作。现在的幼儿老师,有许多在家长来接孩子时,都会说些孩子的好话,‘你家的孩子如何如何乖,如何如何听话……’,想的无非是让他们高兴和开心,少找自己的麻烦而已。

    但什么行业,都不排除那些腥了一锅汤的臭鱼,但大多数的幼儿老师还是不错的,原主就很不错,这一行一直做到五十来岁了,一生从事着这个行业。

    爱怜送走了最后一个接孩子的家长,给女儿穿好棉衣和绒线帽,带上手套。和同事挥手道别,然后领着孩子打车回家了。

    原主没打算等公交车,孩子太小了,那种拥挤复杂的环境下,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被交叉传染什么流感之类的(比如某类病毒)。

    付了钱,爱怜领着孩子回了家,家还是那么冰冷,供暖不好,没办法。进门便开始烧上一壶热水。

    脱了甜甜的棉外套和棉鞋羽绒裤,穿着毛衣和背带棉裤在家里也不会太冷,给她穿上小棉拖鞋,让她先等自己一会儿。

    爱怜放下包包,来到自己的房间,这是她们娘俩儿住的地方,娘儿俩一起住在大床上。屋子小,只有一室一厅,路森不想和她们娘俩挤,一直住在客厅里。

    客厅没有沙发,只有一张单人床,也够他睡的了。

    爱怜把自己大床的电褥子电源插上,打开开关之后,把被子都铺好,这样睡觉时被窝是热乎的。

    原主嫌热水器太费电,都关掉了,爱怜重新打开了,会过日子也不是这么省的。弄好这些,热水也烧开后会自动进入保温档,她也不用特意照看,左右看看没有什么需要现在做的了。

    她没有做饭,而是选择去对门儿吃。

    有钥匙,都不用敲门,爱怜自己便打开了父母家的门。和甜甜进门换上拖鞋时,便听到厨房里做饭的声音,排烟机轰轰地响着,饭菜的香味儿都飘了出来。

    宋爸宋妈做饭的手艺都很不错,原主却是个手残党,这理上哪儿说去?

    原主有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偏要听路森那个混蛋的话,明明和自己爹妈住对门,还要单独立火、自己做饭?和老人在一起吃,他们其实会更高兴的。

    女儿就住在对门,那么近,却关起门来自己做自己的,他们老了,更希望女儿和他们亲近些,不要整的那么生分,可是女婿毕竟不是他们的亲儿子,他们不能说什么。

    就这样,他们不好说,原主又是个没主意的,明明可以团团圆圆、乐乐呵呵的,却弄得别别扭扭的。

    宋爸宋妈对路森可以说非常好了,从来对他不深说一句话,很怕伤了他那颗敏感的自尊心,又怕说多了,影响女儿和他的夫妻感情,但是他们的纵容又是对女儿另类的伤害,这一点,他们想到了吗?

    路森有恃无恐,难道没有他们的原因吗?

    但爱怜来了,也不是为了专门过来批判谁的,虽然宋爸宋妈在这件事情上从头错到了尾,但是大前提是,他们还是很爱原主这个女儿的。

    所以爱怜要做的,便是再不会按照他们给的路线生活下去,其它的,该怎么孝顺就怎么孝顺。

    系统没给她提示,也就是说,这次原主是要回来的,那么她自己早晚还是要离开的,留给原主自己一段她希望的人生。

    原主最后、最后的念头便是:如果有来世,她宁可自己过一辈子,也不要再嫁人了。

    那么,爱怜就按照这个愿望来吧!

    宋母看到爱怜回来了,便笑着说道:“怜怜,回来了,我外孙冻坏了吧?路森呢?回不回来吃?我炖了小鸡炖蘑菇,菜码挺大的,路森不回来够吃了,回来的话我还得再填个菜,炒个有机菜花。”

    宋母絮絮叨叨地念着,菜花她已经都摘好,焯好了,切根尖椒和肉片,炒起来很快就好。其实她每天做晚饭时,都会多准备出一个菜的原材料,就是防备女儿女婿突然过来吃饭的,但用到的时候很少。

    原主没注意,但爱怜读取她的回忆却是看得清清楚楚,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惜啊!却给女儿指了一个错误的方向,误了她的一生。

    虽然原主也有错,但不得不说,宋母的影响太大了。

    “妈,别管路森了,说不定去哪儿喝去了”爱怜不在意地答道。

    “那哪儿说得准,没准就回来了呢”宋母继续絮叨。

    “妈,菜够了,甜甜吃不了多少,我吃的也不多,整多了你们俩明早又吃剩菜,剩菜吃多了致癌的”爱怜领着女儿到卫生间,扭开水龙头,温热的水流出,冲洗着那双柔软肉肉的小手。父母这里有热水,她才把女儿领过来洗手,边洗边大喊着,对宋母说着话。

    宋母最终没有做第三个菜,当两个菜都端上桌时,宋父也下班回来了,进门便笑呵呵地说道:“炖小鸡了吧?我都闻到了,挺香啊!怜怜过来了,我外孙呢?外孙儿,想没想姥爷?姥爷都好几天没看着你了。”

    明明离的那么近,二老居然都好几天没有见到自己女儿和外孙女了,原主也不知道是咋想的。

    “你们先吃着,我给你奶奶喂饭去”宋爸拿着老太太专用的碗,给她挑了一些鸡肉里面放着的几块土豆,倒点鸡汤,把土豆压成了土豆泥拌在早上特意给宋奶奶煮的粥里,老太太岁数太大了,吃不了太硬的食物。

    拌好一碗后,宋爸推开老太太的房间,端了进去。

第506章 凤凰男(4)

    宋奶奶全身瘫痪,在房间也出不来,伺候老太太的工作都交给了宋爸,并不是宋妈或者原主不孝顺,实在这老太太不是个省油的灯,就算是瘫痪在床,但她的嘴没事儿,不耽误说话,不耽误她搞事儿。

    开始的时候是宋妈伺候着她的,那时宋妈还在上班,原主也很小,宋奶奶还能坐起来,身体还没到现在这种程度,老太太不管宋妈回家有多累,做好饭的时间稍微晚了一些,或是不合口味,便会破口大骂,吃到嘴里的饭菜嚼两下就吐出来,经常弄得床上地上全都是吐出来的东西,边吐边骂宋妈不安好心,饭菜都是坏了的,是要吃死她的。

    她才不承认,那些饭菜都是好的,就是胡搅蛮缠。经常把宋妈骂得直哭,而且家中只要有什么好吃的,都可着老太太来,再加上给她治病,一家人生活的紧紧巴巴,也正因为这样,原主的个头才没有长起来,营养没跟上去,后来想读成人教育,也因为缴不起学费而作罢。

    看到女儿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宋妈有一天终于爆发了,向来没脾气的宋妈,那一天和宋爸、宋奶奶大吵了起来,并且坚决不再管这个老太太。

    要伺候,就让自己亲儿子来,她这个儿媳既然伺候不好,那便不管了,管也没管出好来,宋妈彻底放手了。

    宋爸没办法,只得把这活儿接了过去。

    其实宋奶奶是有两个儿子的,原主的大伯也在本市住,可是这两口子一年能来看老太太一回,要是来两回,那么就肯定是有求于宋爸,没有意外。

    可老太太就稀罕大儿子,无论小儿子两口子怎么伺候都没能伺候出好来,到死她都是这个态度。

    但宋爸伺候老太太,受到的待遇终归比宋妈要好很多,毕竟是亲儿子,最起码端过来的饭菜,吃完后不往外吐了。

    这老太太现在八十多了,就这样,她都活到了九十二,十分长寿。

    老百姓中有一个说法,就是:长寿老人中,有两种人特征十分明显,一种是心胸特开阔的人,从不把任何事放在心上,心宽,这样的人能长寿;另一种能长寿的就是特自私的人,什么事儿都只想着自己,别人死活与他(她)无关,这样的人也长寿,因为不惦记别人,就不会很操心,不操心的人,吃得好,睡得香,自然能长寿。

    宋奶奶大概就是那第二类人,她才不管当时还小的孙女吃不吃得上,营养全不全面,她只要自己吃得好就行,吃的不随心便开骂。

    但是作到最后,结果就是宋妈再不管老太太了,老太太整天躺在房间里,关着门,每天都是宋爸给她喂饭和换洗衣裤、尿垫什么的。

    宋妈就是正常做饭,心情好了,会单独给老太太做点什么,但都要宋爸去喂,心情不好了,给老太太做饭的活,就都是宋爸的。

    他是儿子,做这些事情是天经地义的。

    反正到现在,宋妈一步都不进宋奶奶的房间,宋爸的单位离家近,中午都要回家给老太太喂饭吃,晚上有应酬,也要先回家把老太太给收拾利索了才能走。

    其实原主没结婚之时,宋奶奶是住在对门的,宋爸每天过去给老太太做吃的,给她洗澡洗衣换尿垫什么的,宋爸是很孝顺的。

    但女儿结婚没房子,宋妈没办法才把老太太接了过来,把房子腾出来给他们小两口住。幸亏他们家有两套房子,否则原主和路森只能出去租房子了。

    原主从小就不喜欢奶奶,明明是妈妈给自己做的好吃的,可是奶奶闻到了香味儿,便把好吃的抢走了,妈妈忙活着老太太,给她喂饭,还被她嫌弃,吃一口吐一口,弄得到处都是,还得换下来洗干净,总之宋妈下班的时间差不多都被宋奶奶占用了。

    小学老师代班班主任本来就很操心,也很累,回家后又被老太太这么磋磨,精力透支,经常就顾不上原主了,原主饥一顿饱一顿的。

    直到宋妈无法再忍爱老太太的各种刁难后,最终他们便形成了这样一种相处方式。

    宋妈是不去伺候老太太的,但是她也不会拦着宋爸尽孝,这已经是她能做到的极限了,至今,一看到女儿那小个子,她就恨自己当年没把女儿伺候好。

    宋爸一米八,宋妈一米六二,原主才一米六。宋爸年轻时长得高大帅气,宋妈却很普通。结果原主随了宋妈的长相,个子比宋妈还矮,有可能基因就是如此,但宋妈更多的是埋怨自己,所以至今她对宋奶奶都是有怨气的。

    宋爸也没有逼妻子去伺候自己的妈,当年因为自己的疏忽和不在意,已经让宋妈受了太多委屈,那么知道错了后,自然要全力承担起伺候亲妈的责任来,面对女儿当时瘦小的样子,他也同样有些无法面对。

    所以,宋爸无怨无悔地伺候了老太太这么多年,未来还要再伺候七、八年的。

    原主从来不去看老太太,这在宋家已经习已为常,如今她在房间之中,关着门,她和宋妈就当老太太不存在,自己该做什么做什么。

    老太太想捣乱,可是长年卧床,说话声音已经很小了,她再也不像当年声若宏钟地骂人,她也做不到,声音隔着门传出来也很是轻微了,若是客厅里面稍微有些响动,很容易便被忽略了。

    爱怜能听到,却当做听不到。

    宋爸宋妈见爱怜领着女儿回家,他们都很开心,喂完宋奶奶的宋爸,出来之后洗好手,坐了下来吃饭都感觉香甜了不少,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地吃着饭,正吃着,爱怜耳尖地听到了自家房门的响声,精神力延伸出去,便‘看’到路森刚刚开了自家房门,正脱鞋进屋。

    他居然没出去喝酒,真是稀奇了。

    路森沉着脸换上拖鞋,看到了亮着绿灯进入保温状态的开水煲,看了看母女二人的鞋,便知道她们都回来了。

第507章 凤凰男(5)

    但家里黑着,没点灯,只能是一个结果,母女二人都去了对门。

    即使他并没有说什么,但看到他那难看的脸色,爱怜也能了解他心中所想,不过他终究没有过来,而是自己下了点儿挂面,做了一碗热汤面吃了。

    路森会做饭,而且还做得像模像样,一些腌菜都会做,这对原主来说,比登天都难,这让路森很看不上原主,认为原主没长出公主的模样,却非要公主的娇气。

    不过,爱怜会在乎他如何吗?

    不来正好,不来还少给父母添堵了。

    吃好饭后,爱怜负责刷碗,宋母不想让女儿做,她上了一天班,做为曾经做过教师的她来说,很理解女儿工作的辛苦,但终究没能成功,只得回到客厅之中逗外孙女去了。

    收拾好厨房,爱怜和甜甜又在宋爸宋妈这里坐了半个小时后才回了自己家。

    父母家中,因为点了电暖器,所以温度还算可以,比爱怜家暖和许多,宋母让爱怜把电暖器拿去她家中用,他们都是成年人,不怕冷,但孩子不能冻着,但爱怜拒绝了,电暖器,爱怜会自己去买的,怎么可以用父母的?

    一开自家的房门,爱怜就能感觉到凉气扑面,这样的温度卖菜、卖水果正好,保鲜,不容易烂掉。

    她们进门,路森在客厅的角落里面,正开着电脑看着股市的k线图,理都没理她们母女二人,爱怜乐得清静,当他不存在。

    给女儿喝了一杯酸奶后,看到热水器的温度已经足够,便把浴霸打开,便关了卫生间的门,让里面的温度升一会儿……

    看到路森还在看电脑,爱怜便领着女儿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拉好了窗帘。甜甜自己就找来了自己的布娃娃,开始给她梳头。

    爱怜开始收拾起原主这乱七八糟的房间。

    原主不是个利索的人,到处都是衣服和杂物,短时间也不可能收拾好,她只能先把床和床头柜上收拾出来。

    床上之前爱怜插电褥子而铺了被子,床上原来的衣物被她堆在了床角,这时爱怜把这些衣服都分类挪到了地板上,这些都不是干净的,要洗的,原主就那扔在床上,睡觉时,便往窗边的书桌上一扔,第二天,若是用到书桌时,再扔回到床上,没有衣服换时,才会都扔进洗衣机中去洗。

    路森对于原主这一点,简直厌恶到极点,可是他自己还不做,只推给原主。这种只要求别人,却不以身作则的烂人,爱怜很是讨厌。

    但是原主的这种生活习惯,爱怜也不喜欢,所以,她现在把这些衣服都收拾到了地板上,浅色和深色分开,内衣外衣分开,放了好几堆。

    把床单被罩都撤掉,找出一套干净的换上后,抱着一大堆衣物便进了卫生间。

    卫生间这时也热乎了许多,爱怜把第一批次需要清洗的衣物扔进了洗衣机,放好洗衣粉,设定好之后,便让它自己洗去了。

    其它的堆在角落里,她又抱着一撂干净内衣裤,把女儿领了进来,关好了房门,落了锁,把自己和女儿都脱了干净,在浴霸的照耀下,把两人都洗了干净。

    “妈妈,今天一点也不冷,要是天天这样多好”甜甜软糯的声音让爱怜的表情更柔和了许多。

    “是啊!今天妈妈把浴霸打开了好久了,把浴室烘得暖暖的”爱怜看着孩子那有些斜视的双眼,柔声说道。

    “妈妈,你不是说,这样很费电吗?你说冬天冷,不用天天洗澡的”甜甜像个好奇宝宝。

    “以前是妈妈错了,我们应该每天洗澡的,这样才能干干净净,没有臭臭的味道,以后,我们每天都洗热水澡,甜甜做个香香的女孩子,好不好?”爱怜给甜甜身上涂上了儿童沐浴露。

    “好的,妈妈,甜甜要做一个香香的小朋友”童真的话语,让爱怜的眉眼更是弯了弯。当母女二人在卫生间穿好衣服时,爱怜关了浴霸,并没有马上出去,而是用吹风机先把女儿的头发吹干,身上的潮气散干之后,才让她出去,回房间。

    甜甜很懂事,没有在客厅停留,直接回了房间,关上了门。

    小小年纪,已经会趋利避害了,因为在路森面前总是挨骂,让孩子下意识地远离他。

    爱怜见状,暂时先不管她了,吹干自己的头发,然后开始手洗两人的内衣裤和袜子。洗好后,拧干放在盆子里面,随手把卫生间的墙面、地砖的水汽都擦干净,洗漱用品都摆放好,毛巾也都用肥皂搓洗出来,晾在毛巾架上。

    她看了看路森深色的毛巾,冷笑一声,没有动,她是闲的慌呢,才会给他洗?

    路森嫌弃原主洗衣服不干净,他自己的衣服从来都是他自己洗,爱怜对于他的作法倒是很是赞成。

    两人各洗各的,互不干扰,挺好的。

    看看角落里那一大堆的衣服,被单床罩,爱怜叹了口气,慢慢洗吧,不过她的房间之中还有个阳台,上面有升降晾衣架,下面有个折叠的晾衣架,能晾开的。

    对着镜子,擦了些原主的润肤水和乳液在脸上,原主的这张脸疏于保养,不过还有挽救的余地,毕竟她今年才三十来岁,还年轻,没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虽然原主相貌普通,但怎么说也要有个好皮肤和好气色吧?

    头发松松披在肩后,虽然吹过了,但还有些潮气,不能扎起来。爱怜让洗衣机洗着,看了看卫生间,干净整洁明亮,ok!

    抱着刚洗好的一盆内衣和洗衣机洗出来的衣服,爱怜便回了自己房间。

    路过客厅的时候,看到路森回头看了一眼她,目光微微有些惊讶,但是脸色还是沉了下来,扭过头去,不看她。

    呵!你不理我,想和我冷战?求之不得呢!

    路森和原主这样的冷战,或者说是路森对原主使用这种冷暴力都不知道有多少回了,原主从一开始的伤心生气,到后为的渐渐麻木,孩子上大学时,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冷到了冰点,两人像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样。

第508章 凤凰男(6)

    路森不喝酒,清醒的时候,至少还像个人,但若是喝了酒就不一样了,骂原主的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是指着鼻子骂的那种,原主哭过多少回,可是有用吗?

    路森喝酒的次数太多了,甚至每个星期有至少一半的时间是喝了酒的,不管醉没醉,回家都要耍一通。

    有时候原主和孩子都睡了,锁了自己房间门,不想被醉鬼骚扰,可是路森半夜三更醉醺醺地踹门,扰得她根本就无法入睡,孩子也被惊醒,小的时候吓得直哭,大了还是哭,却那是觉得那样的父亲很可怕,像个魔鬼一样。

    母女二人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一年又一年。

    现在爱怜只不过初步开始经历这种路森清醒状态下的冷暴力而已,这都还不算事儿。

    爱怜关好自己的房门,看到女儿在被窝里乖巧地玩着她的布娃娃,便笑道:“甜甜,你该睡觉了,要不然明天早上该起不来了。”

    “妈妈,甜甜还不困呢!”小姑娘想耍赖,不想睡觉,今天的妈妈好温柔,被窝里好暖和。

    “甜甜乖,躺好啊!妈妈给你讲个故事,你睡觉好不好?”爱怜来到床前,也脱掉拖鞋,靠坐在床头,拍了拍小姑娘说道。

    小姑娘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叫道:“真的吗?妈妈,你从来没有单独给甜甜讲过故事呢!”

    原主整天在幼儿园里给小朋友讲故事,却几乎从未单独给女儿讲过故事,这也怪不得原主,每天在单位说话,一天下来,嗓子都是哑的,哪有那个精力再给女儿讲故事?

    爱怜却没有这种情况,她懂得最专业的发声技巧,哪怕平时的说话,她也不自觉地运用起来,所以同样一天下来,她并不觉得声带如何疲累,犹有余力。

    哄着小姑娘躺在被窝里,还抱着布娃娃,睁着眼睛闪着兴奋的光芒看着爱怜。

    爱怜脑子里的故事太多了,于是便开始给她讲起了彼德﹒潘的故事,故事都没讲完,小姑娘便睡着了。

    哄睡了女儿,爱怜便接着之前的活计开始收拾起来。

    洗了抹布把阳台到自己的卧室都擦干净,一会儿还要晾衣服,不能晾在满是灰尘的地方啊!把衣柜里的东西全都掏了出来,开始一点点地整理起来,春夏秋冬的衣物分开存放,叠成一般大小,整整齐齐码放起来,原主这个家里,几乎没有整理箱之类的生活收纳物品,爱怜只能把它们全都叠放整齐,然后在上面盖上方巾或是枕巾之类的遮灰,但起码衣柜在她的巧手之下很快变得清爽整齐起来。

    当时间到了十一点来钟时,路森终于关掉了电脑,来到卫生间洗漱,看到变了样儿的卫生间,不禁愣了一下。

    这时,洗衣机的鸣叫声响起,这是衣服洗完了,他看了看也没管,站在马桶前开始拉开裤子要小便。

    爱怜正走到门口,看到路森这样,很淡定从他身后绕过,弯腰取走了洗衣机中最后一批床单被罩抱了出来,洗衣机的盖子敞着,里面太潮,需要放放潮气。转身便离开了卫生间,去阳台把洗好的床单被罩一一展开、拉平晾好。

    全程爱怜都没有躲闪,有什么好躲的?又不是没见过?除了丑,她想不出别的词儿来形容,不去看就好了,省得长针眼,其它的又怕个球?

    看着满满一阳台挂着的衣服、裤子、床单、被罩,爱怜长舒了一口气,终于心理上舒服了许多。

    睡觉时,爱怜把门锁上了,虽然她不怕他,但是也不想被他恶心到。

    路森以为爱怜会找机会和他说话,没想到,她全程一句话没说,这让他很意外。每次他不理她,她最后都憋不住先和他说话的,他还不理她的话,就会让她更生气,不知为何?这时他就是很开心,心情很舒畅。

    只是,今天她刚洗完澡时,居然还有一点点的吸引人,他想——

    但听到里面门锁上的声音时,他心中升起了一丝愤怒。

    她锁门干什么?防备自己吗?自己可是她的丈夫,她居然这样对自己?这样也好,自己就再晾她几天,他还真就不信了,整不了她?

    这几年下来,路森已经摸清了原主的脾气,只要不把她惹急了,她永远是让步的一方。而且她的极限很有意思,自己只要不动手,怎么说怎么骂,她都能忍下来,这让他更加有信心可以一直拿捏着她。

    只是为什么现在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呢?总有股火气无处发泄呢?

    爱怜盘坐在床上,开始修炼精神力,无论到哪个世界里,这项修行,她是不会中断的,只不过原主这资质,内力肯定是修不出来的。《养吾诀》?更不可能,这个世界和现实世界一样,根本就没灵气这玩意儿。

    所以爱怜只能锻炼精神力,这是她自己的能力,可以带到任何世界当中,其次便是把这具身体锻炼好,可别像原主那样,三十多岁的年纪,便患上了心脏病,坚持了那么多年,终究还是死在了这种病上面。

    这病都是被路森给气出来的,这是肯定的。

    当爱怜结束精神力的修炼后,躺在床上开始寻思着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甜甜小姑娘不到六点便睡醒了,开始鼓捣着爱怜,让爱怜也无法再睡。好在爱怜哪怕睡了三个小时,也休息够了。

    起床后,便教给小姑娘穿衣服,两人也不急,六点半钟,爱怜才带着她去卫生间里洗漱。这时的路森还在呼呼大睡,他离单位并不算远,走路二十分钟也到了,所以每天早上都是七点钟才起床。

    爱怜两人收拾好自己,爱怜便拿着钥匙带着她去了对门蹭饭,两人的动静,在爱怜没有刻意放轻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吵醒了睡在客厅的路森,路森没有睁眼,每天都是这样,他也习惯了,只是每天早上起床后,都吃着原主做好的早餐,然后潇洒上班去就可以了。

第509章 凤凰男(7)

    今天,爱怜并没去做早饭,这让路森不由得有些恼怒,看着刚关上的房门,他想了又想后,还是暂时忍住了。

    在床上又赖了十多分钟后,路森才不情不愿地起了床,收拾好自己,看了看凌乱的厨房,又瞪了眼门口,穿好鞋子,用力狠狠地关上房门下了楼。

    路森也不想做早饭,所以只能去外面吃了。

    这样大力地关门,发泄着心中的不满和怨气,这次不只爱怜听到了,就连宋爸宋妈全都听到了,老夫妻互相了看了眼后,都无声地叹了口气,看向若无其事的女儿,眼中都闪着担忧。

    爱怜的精神力把这些都收入眼底,却没有说什么。

    吃好饭后,娘儿俩也没再停留,直接回家,一会儿就要去幼儿园,不能再耽搁了。

    又是闹哄哄的一天,爱怜对这个工作真的无爱,她虽然经历了这么多的世界,抚养长大了那么多孩子,但却都是自己的孩子,她想怎么管就怎么管,而且还没有幼儿园那么多,虽然她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可是对于这么多才四、五岁的小朋友,打不得、骂不得的小皇帝小公主们,她真心有些受不了,但眼下还没有别的收入来源,只能暂时挺着,想办法另谋生路。

    今天是周末,幼儿园放学比平时早一个小时,有些家长还没下班,所以接得比较晚,爱怜和其它老师一样,只能留在园里等着。

    守着算上自家孩子一共四个孩子,爱怜和另外一个小老师一同留下来等待家长来接,其它人都下班回家了。

    爱怜反正无事,便坐在电钢琴旁开始教这几个孩子唱歌。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咕嘎咕嘎真呀真多呀!数不清到底多少鸭——

    ……”

    爱怜钢琴技能满级,有一世专门学过歌剧,声乐更是不在话下,对付个儿歌,简直一丁点儿的难度都没有。

    她唱一句,几个孩子唱一句,教的有来有往,不亦乐乎的,不知何时,第一个来接的家长已经站在了门口,却没有打断爱怜,静静地站在那里听着,脸上还带着一抹笑容。

    爱怜的精神力早就发现了,本来她想中断,把孩子交给人家的,但见那个年轻的妈妈并没有想要马上接走的意思,但继续着自己的儿歌教唱。

    直到告一段落时,爱怜起身开始把孩子领到孩子妈妈面前,女人虽然穿着普通,笑容却很温柔,看着自己的儿子,抬起头来微笑着问道:“宋老师,小宇今天有没有乖乖的?”

    “林翔宇今天很乖的,睡觉时也省心,今天的饭好像也挺对他的胃口,没少吃”爱怜与别人一样,尽量说着孩子的好,每个家长都爱听到老师表扬自家的孩子懂事,古人云,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延用至今,经久不衰。

    果然,林翔宇妈妈的笑容更加灿烂,两人说了两句客气话后,她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爱怜刚刚就看出她暂时没有想马上走的意思,便知道她这是有事要说,所以便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宋老师,刚刚我听到你弹琴了,很不错,我——想问问您教不教小孩钢琴?

    爱怜就是一愣,没想到会是这个问题,但稍微联想一下,刚刚她注意倾听自己教孩子的样子便明白了。

    她不确定林翔宇妈妈懂不懂得音乐,但是想来她也明白给一个孩子启蒙,也用不着什么大师来教的。

    不过,她正寻思怎么摆脱目前这个职业呢,这位家长倒是给了她一个启示,及时雨啊!

    原主上学时便学过这些,虽然都很初级,但是她很喜欢唱歌弹琴的,所以相对于别的同学,她的技艺还是要强上一些的,这也是大家公认的,但是与专业钢琴老师相比,就差了许多,否则不能这么久了,从未有人想过让她来教钢琴的。

    弹的好坏,相差得多了,即使是外行也能看出个一二来的。

    想来刚刚自己教孩子唱儿歌,给了这位家长一些信心,不过教一个孩子弹琴,也比对着一群孩子强上许多。

    何况在林爱怜的那个世界,她还做过琵琶老师,教小孩子弹琵琶,有过这样的经验,让她对未来的生活初步有了些规划。

    大不了,自己走时,给原主留下钢琴技能就行了,也能让她可以以此继续生活下去。

    这些念头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下一刻她便笑着答道:“可以啊!没问题的,不过,你家里有琴吗?”

    必要的情况还是需要了解一下的,爱怜便询问着。

    “还没有,还不确定小宇能不能学下去,一台钢琴那么贵,不敢轻易给他买的”林翔宇妈妈不好意思地笑着说道。

    “我家里倒是有钢琴,就是不知道你方不方便把孩子送到我家来学习?”有些事情,爱怜必须问清楚,幼儿园里有电钢,可是园里不会允许她用这里的琴来让私课的。

    如果允许,爱怜就要与园里分润教课的利润,这一点可是爱怜不希望的,所以最好的授课地点就是自己家里。

    琴在父母家里,俄罗斯产的钢琴,已经十来年的老琴了,还是那种黄色木纹的外壳,音色算不上好,但总归是一台正儿巴经的钢琴,只不过爱怜回需要重新调音较准,原主原来并不是太懂,所以一直对付着用的,这回要拿它来赚钱,就不能对付用了。

    “方便的,方便的”林翔宇妈妈飞快地答道。

    对于孩子的教育投入,她是完全舍得的,但是家里的条件只是一般。钢琴能不能买得起?能!但是这笔钱,对于整个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也是夫妻二人好久才能攒下来的。

    所以他们不敢轻言买钢琴,一切还要看孩子到底对音乐,对弹钢琴有没有兴趣,能否坚持下来,才能做决定。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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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5382/ 第一时间欣赏快穿之爱怜最新章节! 作者:玫瑰悠悠所写的《快穿之爱怜》为转载作品,快穿之爱怜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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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爱怜介绍:
穿越了三个世界之后,爱怜才知道,原来她还可以回到现实,回到那个错误的起始点。拥有一个不会卖萌和不会调侃等多重属性的系统,其实挺省心的,爱怜表示,她很习惯于听到那个机械声。无CP,无男主,专心穿越快穿之爱怜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快穿之爱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快穿之爱怜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