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出发
陈勃还有工作在身,需要在一个月之内,赶着回去,两人便没在大理多留,径自往丽水而去。
第一次骑行,天风大好、万里无云,风顺着吹,推助着两人往前去,脚下踏得愈发的快,一阵风是的往前跑,在旁人的目瞪口呆中,超越过一辆辆小货车,目标直指百许公里外的丽水古城。
这么远的距离,一直踩着,自然是累的,但周易这个超人体格的家伙除外——他就这么一直蹬着,踩着风火轮似的,往前飞奔而去。
陈勃并不是一个容易服输的人。
他也是第一次骑行,并不知道,真正的骑行,就是一次马拉松,看着周易毫不费力的往前跑——难道自己就这么差?
在经过最初的畅快之后,骑行的路,变成了一次又一次咬紧牙关的奋力追赶。每一次,快到极限的时候,在他感觉自己的大腿都不是自己的时候,看着做在山顶上等候的人,再一次咬紧牙关奋力向前。
周易觉得这一路都轻松得狠,完全没有传说累死累活的样子。
或许是刚开始的缘故?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一直以这样的速度往前,或许他会疑惑:会不会是自己的体力太好的问题。
但看着陈勃一次又一次,毫不落后的跟上来,心里的疑惑又消失了——大家都是这样子的啊——那些人完全是危言耸听。
他心里又暗暗想着,或许,后面上到高处,会因为高原反应等等原因累一些罢!
周易全然没注意到,陈勃正在不断透支着体力——为了追上周易,他也是拼了老命了——这个第一次骑行的初嫩,可被周易这个变态害惨了。
两人浑然没注意到,不知道有多少同向而行的骑友,被两人风驰电掣的速度给惊住了——哪里跑出来的强人?不会是自行车比赛的运动员吧……
第一日,一百六十九公里,从大理直达丽水,本来准备了两个日程的路,被两个初嫩在一日间跨过……
陈勃喷了云南白药,在大腿上拍打了一阵,僵直直的躺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一身的乌脏、粘稠的头发耷拉着,就这么躺在客栈的床上,一阵呼噜噜的声音传了出去。
周易还准备邀他去同游丽水古城了,看来只能自己去玩玩了。
丽江古城,在高中毕业的时候,周易来过,跟许多同学来的。
在他的映像中,丽江还停留在那个清净的、小桥流水水脉脉的古城;那个流水古树下,孤单的几位乐者在安静的歌唱的古城;还是那个夜色微澜下,那个孤静的可以独自饮风熏醉的地方……
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错,几乎在一日之间,印象中古老而静谧的城,瞬间就喧哗起来,如蒸开的沸水,咕噜噜的冒着泡,往外翻滚;那喧嚣的摇滚与嘶吼的声音,让古树红花瞬间变成了一个个红绿色妖精,奋力扭动着走了样的身姿,愈发的妖异!
宽阔流水的沟渠里面,水青黄浑浊;一只只被人为放入的金鱼锦鲤,已经没了生气,就这么顺水飘零——鱼儿都知道,它们永远逃不出循环的魔掌——从水的这头,到水的那头,又被运到水的这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在这浑浊腥臭中徘徊,再也回不到那清净悠游的时刻。
在小桥之上、流水之间,已经有乐者在轻鼓。
但这个时候,敲打着节拍的鼓舞者,从一个个胡子唏嘘出艺术的吟唱者,变成了一个个搔首弄姿的女人。
她们有让人值得羡慕的身材和面貌,在随着鼓声舞动之中,咋露的风情,让无数心思不良的男人露出异样的目光——口水都滴下来了。
今日的丽水,已经是一滩污水,就如同被工厂污染的那一条条清河碧水一样,没有半点分别。
周易在这古道上,看着人潮汹涌、人头簇簇,只觉不如想陈勃一样,在客栈里睡一觉,尚能保持些美好的想象……
孤单的一人走来,又孤单的一人走去,不需要艳-遇的他——今日的丽水,实在没什么好看的了。
在陈勃的强烈要求下,两人在丽水休息了一日,这才继续上路。
一路观风观景观山看水,更多的是向前、向前,不过两日的时光,很快便要到香-格-里拉了——那是“心中的日月”。
因为丽水的糜烂与恶心,周易对于藏-族人“心中的日月”,并没有太大好的想象;又听说香-格-里-拉的古城,在年前被一场大火焚去了一半,心中的期盼,更降到了最低点。
总算还有一些期盼。
高中毕业后的那场旅行,在香格-里拉,结识了一位开客栈的藏-族姑娘;因为那位藏-族女孩的导游,让包括周易在内的所有同学都玩了个畅快——藏-族的特色、清新的酒吧……——太多东西让人记忆犹新。
希望那个女孩开的那家客栈没有被火焚毁吧——周易企图拾起一片片失散的记忆。
陈勃已经没有力气去想这么多了,甚至,他已经没有了关于拉-萨的念头,唯一的想法,便是几十公里外的香格-里拉。
谁也没想到,本来大好的天气,就快到达香格-里拉的时候,雨突然就下起来。
瓢泼大的雨,直往下倒,好似天被捅开了一个窟窿。
远处的山,朦胧了起来;青绿而旷远的草地,也升起了水雾;那山水云雾之间,朦胧出一片红色的轻雾,谁也不知道为什么雾会是红色的,周易不知道、陈勃也不知道,只看着那一道道的闪电从半空中落下,劈开昏沉的暗,一道接一道的降落在极远但目光可及的地方……
云,沉沉的压下来,周易看着远处的闪电,担心道:“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下吧,等下被雷劈了就完了。”
陈勃坐在一棵树下,很快穿上了雨衣,“走吧!”
话一说完,他便骑着车,在风雨之中电彻疾行,任由雨点打在护目镜上,打得脸上生痛,却仍不管不顾的蒙头往前。
离香格-里拉只有二十几公里了,他一定要过去。
几日的跟随,没有一声叫苦,但他的身体全然不能跟周易相比,已经透支到了一个极限,是该休息的时候了。
如果不是这一场大雨让他清醒一下,说不得他就在某个藏-民家里宿下了。
雨点打在他脸上,不断的清醒着他的念头——陈勃几乎感觉到自己已经到了一个极限——一旦停下,可能就走不动了,在最近几日里都别想走了——倒也要倒在香格-里拉。
周易看着陈勃骑得飞快,连忙跟了上去。
两人你追我赶,你快我更快,将风雨都落在了身后,向着那日月初生的地方前进、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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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变故
风雨愈发的大了,并没有因为两人的疯狂与坚持给予一丝一毫的同情。
一个稍显急迫的弯道上,陈勃只觉车轮一滑,整个车把手不受控制的一甩,连车带人,就着奔驰的速度,摔飞出去。
“砰!砰——!”
铝合金制的车架,如同一块破布一样,冲飞过去,扭曲得不成样子;歪曲的车头,将整个刹车线扯飞;飞出的钢线,卡到高速旋转的车轮里面,瞬间将车轮制动……
变形的山地车,带着人滑出去,在制动的一瞬间,将陈勃整个人抛飞!
陈勃甩出去十余米,脑袋狠狠的撞击在地面上,头盔霎时裂成两半,却幸运的将冲击力抵消,只有沉重的躯体仍然不受抑制的往前滑去。
他感觉脑袋都懵了,整个身子骨都散架了;聚起来的一口气,被这么一撞,给撞飞出去,再没有力气站起来。
他就如同一只上了陆的鱼,在这雨天里,用力的呼吸着湿润空气中的那一抹可能呼吸到的氧气,静静的呼吸着,连跳动的力气都没有。
周易从陈勃身边飞驰而过。
他看着倒地不起的陈勃,心直往下沉。
太快的速度,在这样湿滑的雨天,只能缓慢的减速;待将速度降下来,才转个弯回去。
周易扶着陈勃,看着他无力的身体,如同一条死鱼一般,但终究还在呼吸,给了他一丝希望。
他迅速的检查了陈勃头脑身上——因为头盔的保护,脑袋并没有磕破;全指手套和骑行服虽然已经磨损得不成样子,但身体上,也只磨破了点皮,似乎没有什么大碍。
但情况好像比周易所看到的严重一些。
周易看着陈勃无神张开的眼睛,急切的问道:“怎么样?有什么事没有?”
陈勃呻-吟出声,有气无力的答道:“没……没什么事,只是脑袋里面有个东西在响,耳朵里面有点痛……我休息一下……再走……”
“走、走、走,走你吗!”周易心里担心的气骂道。
对于可能出现的内伤,周易并没有太多的办法。
他看着陈勃无力张开的嘴,看着不断从天上倾泻而下的雨水,手微微抬起,一线碧青色的水液,悄然的混在雨水之中,滴落入陈勃的口中。
空间中碧泉水确实有些效用,也是陈勃伤势不重的缘故,在接受了些微的空间泉水之后,感觉好了许多,似乎有了点力气,人也清醒过来。
“毛别,我……走不了了。”他终于说了一句清醒的话。
几日的透支,已经到了他身体的极限,最后的一口气,都被这么一摔给摔散了。
他感觉自己实在没有力气在往前了——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当脑海里的那根弦崩断以后,力气也就随之而去……
这里已经是藏-区。
藏-民们,多数热情而淳朴。
在这么广阔无际的高原上,很多时候,碰到个人都不容易,能碰上,就是莫大的缘分,对于藏-民来说,绝不吝惜拿出最大的热情去款待。
虽然远没有深入藏地,但藏-民的热情却还保留着。
一辆大越野迎面而来,看方向,是刚从香格-里拉出来的。
车里面的人注意到了这里的情况,连忙停下车,用别扭的普通话,问道:“有没有事?要不要帮忙?”
周易连忙点头。
藏-族,并不是某些人心中想象的野蛮落后,他们也玩手机,也看电视,也娱乐八卦。除非少数的无人区,基本上,移动信号已经覆盖了整片天地。
周易碰到的,就是出来旅游的藏-民一家子。
一家人的皮肤都显得粗糙微黑,穿着藏-族的传统服饰。
男人膀大腰圆,显得极为强壮;孩子略微干瘦,脸颊上映着两朵高原红,说着还算不错的普通话;女人显得老了,穿着藏服,只会说些藏-语,每次交流的时候,还需要小孩子做翻译。
男人下了车,准备和周易一同将山地车固定到车顶上去。
他刚表达了意思,就惊讶的发现,眼前这个看起来瘦弱的汉-族青年,竟然一只手抓着一辆车,举过头顶,稳稳的将车安置到了越野车的车顶上,很快就用弹力绳将车绑缚好。
作为司机的男人发动车了,平稳的往来路回去——回去香格-里拉。
他对女人说了些什么。
藏-族女人从座位底下拿出一个开水壶,壶口插着几根干黄的草,也不知道干什么的。
她手指着周易手中的瓶子,对着周易打着手势。
藏家的小孩子操着半生不熟带着异样气息的普通话,翻译道:“倒掉,里面的水倒掉——喝茶。”
怔愣了片刻,周易才清楚他们的意思,将杯中的水倒掉,接过开水壶,往杯里灌水。
清黄透明的液体,如同茶一样,从壶中涌出。
他尝了一口,咸的,但并不苦,带着一种奇怪的清香,有茶的味道,别有一番意思;对于需要补充糖分、盐分的人来说,绝对是好东西。
他想着: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酥油茶?
不过看着这茶的样子,似乎跟“油”扯不上什么关系,顶多也就是个“咸茶”罢了。
周易小心的将杯中水喂给陈勃,当然,还不忘往里面加些“料”——在所有人都没注意到的时候,一缕碧青色的泉水顺着周易的小指滑入杯中,被稀释开去——依旧是淡黄的茶水,看不到一点痕迹。
陈勃喝了些茶水,感觉好多了;抑闷的胸口,敞开了,舒出一口气,又吸入一口新鲜的空气,终于舒坦下来。
只是脑袋的昏涨,还是让他有些不舒服。
女人又在那里忙碌起来。
她从身上拿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又从座位底下拿出一块还带着暗红色血渍的干僵僵的肉,一刀刀的用力削下,将一大块肉削成小块小块的。
刀锋离她的手极近,而她又那么的用力,周易总觉得刀就要削到她的手指似的;等到女人将肉削完,周易才稍微放下心来。
女人将削好的肉块递了过来,指了指自己的嘴,终于吐出一个汉字,“吃。”
盛情难却。
周易看着手里僵硬的、带着血渍的干肉,强忍着恶心,往嘴里塞了一块——他已经做好生咽下去的打算了。
肉块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难吃。
干干的肉,不知道被怎么一处理,并没有想象中的硬;被牙齿一嚼、被唾沫一润,很快就化成肉沫在嘴里冲化开,一股淡淡的带着些许檀香一般的咸香气息从肉沫之中解离出来,刺激着周易的味蕾、嗅觉。
藏-民家的孩子看着他吃下肉,笑开了花。
“牦牛肉。”他看着周易,解释道。
车继续往前,平坦的原野上逐渐升起了高楼大厦,草地变成了钢筋与水泥的天地,“心中的日月”,与寻常的城镇没有太大区别。
或许有些区别的,还是在人情言语的不同。
不过,藏民家里闪烁的荧屏上,依旧放着芒-果台的娱乐,放着央-视的正能量……
车在一家医院停了下来,做了个简单的检查,随便开了点药,千来块钱就没了个干净——高原上看病,成本可不低。
检查结果出来了,说是轻微脑震荡,还有点高原反应,休息休息就好。
陈勃休息了一阵,除了感觉身体有点凉,没有太多力气,倒也没有其他什么不适,也让周易放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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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算是一个过渡,不会影响主线的发展。
不出意外,今晚还有一章。
第四章 注定的遗憾
香格里-拉的天,特别的清而蓝。
在上京沪海那样的地方,几乎难得一见的纯净的蓝,在这里,司空惯见。
独克-宗古城,被烧掉了一大半,如同一个美貌的姑娘,被烫伤毁了容;而那一栋栋新建起来的房子,就是姑娘脸上用高科技植的皮——一时半会,消不除那新皮旧容之间的隔阂,至于“心里的创伤”,更是只有她自己知道。
周易带着伤病的陈勃,在一家客栈住下了。
因为陈勃身体不适,两人并没有住青年旅社,没有住多人间的铺位,而是花了些钱,住下了一个舒适的双人间。
客栈的环境极好。
进客栈的大门处,无论来去,都要打卡——钥匙上的门卡。进门的左边,是一间悠闲的吧厅,可以在里面上网打桌球,若是要喝些酒水饮料,自然要自己付钱了。
从大门直入,是登记付费的地方,常有人在。
过了那地方,再进去,便是一个长宽皆有十许米的大坪院,坪院里面,布置着包括乒乓球台、秋千、休闲座椅一类的设施;花草树木也是少不了的点缀——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庭院的一侧,一株三米多高的树,洒出无数枝桠,绿叶不多,但紫红色的花一簇簇的随着长长的枝条垂下,如一个满头花色的美人,正在河边梳洗着头——将头发都散开,慢慢的坠入河中,轻轻搓揉着那一蓬青丝。
也就是在云-南,这样少了汽车尾气与雾霾的地方,这样湿润而温和的气候,才能养出这样娇美柔致的花来。
无需打量,她就自然的长出这样的风致。
客栈里多外国人,或者说大部分都是外国人。
作为一个英语四级都没过的学渣,周易听不懂这些鸟语,即便有人打招呼,也就回一句“你好”了事——注意,对方用英文打招呼,而周易说的是中文。
客栈里充满了小资似的悠闲。
这里提供免费的早餐,是西式的吐司和咖啡,还有一些茉莉花茶。唯一与中-国擦点边的花茶,似乎有些淡淡的馊酸的味道,可能是煮得太久或者根本就没换过茶料的缘故。
周易以往吃吐司,就是直接捏着干吃,图个肚子饱而已。
但面前的这些西-方人,似乎会吃一点。
他们将吐司放在专门烤吐司的小机器中烤制到微微焦熟火热,涂上一层果酱和花生酱,轻轻咬上一口,似乎确实比周易那样的diao丝吃法好多了。
周易并不用询问他们。
只需要看着,照做就行。
焦热的香气扑腾出来,抹上的果酱和花生酱带着香甜的气息,夹在吐司中间,确实让干巴巴的吐司片呈现出不一样的风采和特色。
“原来还可以这样。”周易感觉算是学到了一招——只需要买点酱料和小型的烤热机器就能让干巴巴的吐司变成不一样的好吃点。
他并没有理会别人,不断的专心烤着吐司片、不断的涂抹着酱料——很快,面前的碟子上堆起了二十来个厘米高。
“哥们,吃完再来吧。”坐在台面里的青年老板说道。
或许是因为身体强壮了不少的缘故,周易的食量也大增,虽然远没有到变态的地步,但确实比那些“亚健康的常人”的肚量要大上几倍。
平日里倒没这么凸显,但骑行一日,饭量也跟着消耗对应。
他看着叠高的吐司片,也不好跟人解释,对着青年点了点头,端着便往座位上去。
三五口吃下两片合在一起的夹心吐司,抿上一口咖啡,又继续痛吃,如此反复,碟子里的吐司眼见着低矮下来;不过两分钟,所有的吐司进了肚。
那个青年老板一直注意着他,正准备待他吃不下浪费食物的时候,给他说教一二,却不想,看到一个肚量惊人、饮食干脆的大肚王。
等周易再去拿吐司的时候,青年老板只是笑着道:“哥们,你这饭量,是准备吃回来罢!”
他没有再阻止周易拿多少吐司——只要他吃得完。
“就是要吃回来。”周易也笑道。
两人都知道,百来块钱的房费,绝不是吃几块吐司能吃回来的。
旁边的几个外-国人看着周易的肚量,也不由多看了几眼,似乎在以周易这个略显瘦弱的东方人为话题说笑。
至于说什么,反正周易听不懂就是了。
吃过饭,陈勃还没起床。
周易怕他起晚了,早餐没了,便给他端了些东西过去。
他并没有出去。
作为一个朋友,周易还是蛮够格的。看着陈勃这样,也不好一个人出去耍子,便在院子里找起了乐子。
能找的乐子不多。
他瞄上了休闲厅里的台球。
昨晚一直被几个老-外霸占着,他没怎么碰;但喝酒喝到老晚的老外们,现在大多还没起床,就便宜他了。
周易很久没打过台球了。
他并不很会打台球,也不算台球迷,只是无聊的时候找个乐子罢了。
他将球摆好,一杆出去。
“啪!”
所有的石球散开,布满了球台。
以前三五杆打不进一个球,但今日似乎特别有手感,经常一两杆就打进去一个,越打越顺,到了后面,一杆能打进去好几个。
他没注意到,周围几个外国人已经围了过来。
待最后一个黑球入网,他准备去捡球的时候,一只毛茸茸的大手和一只白透得连青色血管都透出来的小手将球捡了出来,摆好了。
周易顺着两只手看去,看到一个高个的男人和一个矮个的女人。
男人典型的西方人特征,高鼻深目,脸上、腮帮、下巴,都布满了黑棕色的胡须,虽然年纪看起来并不算大,但胡须给予了他足够的沧桑与岁月。
女人身形较小、皮肤甚白,典型的金发碧眼,看起来娇俏玲珑。
周易早注意到这个女人。
不是因为她漂亮。
而是在所有的外国人在一起玩闹说笑的时候,她就坐在秋千上,安静的抱着一个莹白色的烂苹果笔记本,也不说话,显出不一样的安静与和其他人不同的特质。
两人对周易说着英文,但周易听不太懂。
无奈的两人,只好放慢了语速、尽量用简易的语言和动作,将想法表达出来。
“我们,一起。”当然是用英语说的。
虽然没过四级,但简单的词汇还是听得懂;毕竟高考的时候,英语也有百来分,还是有几分根底的,只是大学颓废了而已。
于是,言语不通的三人,开始了一场跨国的友谊赛……
……
陈勃已经彻底的颓唐了,似乎那一摔,将他所有的心气都摔没了。
想到离那“圣地”还有千多公里的路程,还有那么多想不到的艰难,再看看那破烂的不成样子的山地车,他心里开始打起了退堂鼓。
周易帮他问过,他那辆山地车如果要修的话,需要回厂,大几百块钱,是免不了的,关键是需要时间!不短的一段时间!
这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成了他放弃的最好的理由。
空间灵液,在陈勃身上,似乎没有那么大的作用。
高原低氧,让他有不小的反应,头昏而微痛,不想动,脑袋都转得慢了几圈,整天就躺在床上,最多就在院子里转转,在客栈的休闲厅房里吃吃东西、看看外面的天……
一日的夜,又开始降临了。
在这里,日头似乎特别的长,总到了晚上**点,夜色才迟迟到来。
从早上起来,就开始喝啤酒的那些外国人,到了夜里,更加的疯狂。
或许,在他们看来,啤酒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一种饮料。
即便那个玩着烂苹果,安静做在秋千上的妹纸,身边也放着一瓶啤酒,不时要抿上一口——她的身旁,已放着有三个空酒瓶。
周易在外面转了一圈,回来的晚些,正好碰上在院子里饮酒的一群老外。
早些一起打台球的那个络腮胡子,俨然就在里面。
络腮胡子看着周易进院子,连忙招呼他一起过去,喝酒聊天。
于是,一场“鸡与鸭的对话”,就开始了……
周易没有出过国,但他对于国外的生活、对于异域的文化,保持着足够的好奇心;而对于这些老外来说,中-国的文化,也带着足够的神秘——所有的人,都因为共同的需求,因为某种冥冥之中不知存不存在的东西聚在了一起,开始述说着自己的见闻。
即便语言不通,但总有些东西是相同的,总能找到一些适合沟通的桥梁。
不过,言语的不通,确实是一个极大的障碍。
周易以往对于学习英语极大的不解——鸟语么,学什么?又用不着!没钱出不了国,用不大着;有钱了,请个翻译就是,要用什么?
但到现在,他才感觉到言语的障碍——这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障碍,更是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一种文化与另一种文化沟通的障碍。
对于使用英语的国家占了整个地球一半以上区域的状态,一个人,如果不会这门语言,那么,他失去的,几乎就是大半个世界!
也只有在真正需要用到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念头。
当然,如果让西方人来学习汉语是再好不过的了;但面对西方文化占据主导地位的现世,改变不了世界的我们,只能去适应这个世界,在适应中,寻求积极的变化……
……
听着屋外的热闹,看着外面的热火朝天和酒气喷洒,陈勃显得愈发的沉闷与无聊;他感觉世界都孤独的只有一人,只有这一个房间。
他并不是一个郁闷而内向的人,但从身体到精神上的打击,却是让他抑郁了不少。
他终于下了决定,一个他知道必将失落、失望而遗憾的决定。
事实上,有些遗憾,会带着一种美好的幻想,在生命的前行中酝酿出奇异的香。
陈勃不会想到,自己会因为这次遗憾孕育出什么——遗憾,在此时做出这个遗憾决定的时候,注定只是遗憾而已。
第五章 艰辛的路
在香格-里拉休息得太久了。
当客栈的老板指着一辆红色的山地车,问他还走不走的时候,周易知道,是该上路了。
周易的山地车也是红色的,但不是老板指的那辆。
“这是去年一哥们落在这里的,说‘明年再过来,一定要骑到拉-萨’,但到了现在,都放在这里。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周易听着青年老板的话,知道自己是该走的时候了。
陈勃的车已经寄回厂家去修了。
他也准备回去了。
……
出了香格里拉,上了一个小土坡,路的两旁,突然就开朗起来。
高原之所以称之为高原,就是很高的平原,广阔而无际崖,青青的草远远的铺开,在最接近天空的地方,草都被天蓝的纯净给沾染了,青翠而碧绿,是牛羊们最好的饲料。
在青绿色的地毯上,蓝幽幽的一眼又一眼的海子星布在其上,成了高山草原最好的点缀;如一面面镜子,映着天空的蓝、照着绿草的碧,给以草原上的生命最温润的关怀,让无尽的原野,多了些亮眼的深邃与幽然。
海子之所以称为海子,即大海的儿子的意思,统称是内陆的湖泊,最好是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的湖,才能配得上这样的称呼。
故老相传的大海,这里的人们,轻易是见不着的,于是,他们将原野里的水眼湖泊,亲切的称呼为海子。
风越来越轻了,轻得人似乎有些喘不过气来。
周易没有这种感觉。
他只感觉到越来越轻的风和越来越凉爽而清净的空气,只感觉到四周自然的寂静与安宁,但看着落在后面一直气喘吁吁的骑友,又不由生出一种似乎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三四千米的海拔,远没有那么夸张,但剧烈运动的开始,在高原上,就避免不了对氧气的追逐。
“我是专业的。”
“你骑得这么快,坚持不了太久的。要想我这样,匀速的骑。”
周易骑着车,一直向前冲——他已经爱上了这种在风中冲刺的感觉!
他张开双手,拥抱着天空、拥抱着大地、拥抱着这片尚处于原始的纯净的自然!拥抱这清朗的风!
他放声的歌唱着,前所未有的用力嘶吼着,发泄着心中的一切;发泄着平日里不好发泄、发泄不出来的东西。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响起。
“我是专业的。”
这是多么逗逼的人,才在跟人第一次招呼的时候,说出这样的话
骑行,在这个时候,不再是一种经历、一种洗练,而是一种炫耀的资本。事实上,大多数时候,大多数东西,都带着多重的属性。
周易看着眼前这个“装备专业”的人——瘦高的身体踩在山地车上,戴着防风镜,身上和驼包都亮闪闪的,卖相确实“十足”。
但就这么第一句话,让周易确认了他的面目:装逼侠。
“嘿!你好!加油!”周易习惯性的招呼道,车已经一阵风一样的,在那人傻眼中往前面去。
面前已经开始上坡了。
是一座大山,滇藏线的一个关口:白马雪山。
那位专业的哥们,就这么看着周易如同扯风似得,绕着山体一圈又一圈的往上——他还在山腰下的时候,隐隐已经看到个人影到了山顶头。
白马雪山,周易是没看到什么雪的,走的山上没有,左右前后几座大山也没有,或许是因为夏日的缘故罢。
面前的这条山路,确实折腾人,一直就绕着一座山盘旋向上,三四十公里路,不仅在身体上折磨着路过的人,也在精神上给人最大的打击——不论走多久,总感觉周围的景致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只有向下看去的时候,才感觉到——哦,我走上来这么远了。
装逼侠一直等着对方受不了停下了的时刻,然后他就可以匀速的、慢腾腾的从对方身边超车而过,顺便“教训”两句,满足自己装逼的愿望,但看着这位一直以超快的速度往上爬的哥们,知道自己真碰上强人了。
他望着那个盘旋直上的身影,只能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低下头,而后看看还在后面慢腾腾爬的家伙,将优越感再次提起,重新戴上挡风镜,继续他专业的装逼之旅。
周易好容易到了垭口。
山顶上起伏的草甸,是最美的风景和最大的鼓励。
远处的云,飘飘浮浮,并不比人高上多少,太阳从云间泻下一线光,将一块块草地照得明明灭灭。
本来就青绿的草,被那一线天光照下,绿得莹人而亮眼,与旁边得不到阳光滋润的绿草的暗淡与颓然,形成了最鲜明的对比。
牦牛们并不放过这些暗淡的绿草,有没有阳光的照射,他们都一视同仁。
牦牛长长的毛发,并不全是沉厚的黑。
恰恰相反,除了黑的浓厚之外,还有一些白色的牦牛,惨白惨白的,在青绿色的草里面,在一片黑厚之中,特别显眼。
最古怪的是那种身体黑而头颅惨白的牦牛怪——周易第一次看去的时候,总感觉心里毛毛的,感觉那黑厚的身体上,挂着惨白的头颅,是一个没有肉的骷髅头。
仔细看过,才知道,只是白色的毛发,显得头颅干瘪而瘦骨嶙峋了,少见多怪。
到了雪山垭口。
有一个帐篷,里面卖着些零食饮料以及一些面食饭菜,都是做骑友生意的。
帐篷里面,干干的牛粪,跟一团团的草没什么区别,并没有想象中的恶心和臭;被塞进炉灶里面,散发出的光热,让这寒颤颤的高原顶上,融合出不一样的温暖。
周易才停下来不久,一场大雨就下来了,很快,柔和的大雨变成了哔哩啪嗒的冰块,重重的打在帐篷上,带来一场寒。
天知道,这是最热的夏,竟然下起冰来!
但周易没有太多的惊愕,因为高原气候的清冷,让他以为到了深秋与冬,下点子冰就不奇怪了。
他不知道今天还能不能走。
高山的美景,实在让他流连;牛粪烧暖的帐篷,是最好的住宿点,熏熏人的,催人睡眠。
“勃别,你在哪里呢?我到了白马雪山山顶上,下冰了!”
“你就到了白马雪山?你开飞机呢!是不是搭车了?”
“哥像搭车的人?哥的速度,你想象不到!”
“我准备在山顶上休息算了,谁知道这冰下得什么时候停?帐篷里有休息的地方,不要钱,暖和着呢!”
“等冰停了,你最好就走,万一明天路上上冻了,你就走不了了!”陈勃劝道。他还有话没说:在山上休息,出点意外,就是**烦!
周易一想也是。
况且山上缺水少食的,也不是个停留的好地方……
冰没多久就小了下来,除了有点冷,有些湿滑,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周易继续上路了。
下一站,德钦,一个大的城镇。
路依旧往前延伸,在山顶上起伏几公里,眼前是一个长而陡的下坡。
或许下了这个坡,就到德钦了。
周易在晚上看攻略说是这样的。
可是,陡直而下了七八公里,看着几乎笔直往上的路、几乎看不到顶点的路,周易想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路愈发的难走——这是一段烂路。
周易在身体上没有问题,但陡上陡下的折磨,特别是心里期望感的跌落,让几公里的山坡路显得格外的艰难。
眼见山头头已经在眼前了,不过几百米的路途就到垭口了。
周易刚刚停下了歇了一口气,舒缓了一下绷紧的神经——他不知道,后面是不是全是下坡,还有没有这样的陡下和直上——他需要一些时间缓一下,在接近最高的地方,给自己鼓鼓气也让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做好最坏的准备。
他走得太快太远了——本来就是滇-藏线上很艰难的一个关口,无论的常人还是强人,一般都要准备两天时间穿越的路途,被他在一日之内穿过,身体上的疲累、精神上的疲倦、高原少氧而带来思维的停滞,还是有几分不好受。
周易没有看见,就在他停歇的时候,本来飘在半空中的白云,渐渐的低垂下来,等到他发现的时候,白色的云雾已经如一张天空上探出的巨兽的口,将整座山头迅速的吞没,并以更快的速度向下延伸!
很快,整个山体都被浓浓的云雾遮罩,能见度不足十米!
更丧心病狂的是,黄豆大小的冰,直直的打下来,打得他面目生痛!
站在道路两边的牦牛们,在迷雾里窜来走去,黑色的影子,直如一只只巨型怪兽在穿梭;路边的藏獒,在云雾的遮掩下,开始喧吠起来——并不像寻常狗那样“汪——汪——”的明亮的叫声,而是低沉而雄浑的巨吼,带给人无与伦比的心灵上的压迫!
幸好周易知道,这些巨型的狗是被极粗的铁链子栓在了木桩上、被钢铁打成的笼子困住的,不然他还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路遥远,上下坡足以折腾死人,退不得;前路如何呢?
只能前进了。
或许,在空间里面躲一晚是最好的办法,但周易并不愿意这样。
路,还是要自己走下去——如果遇到一点麻烦,就躲开去,那人生不免少了许多精彩!
想到这里,周易精神一震——前行,继续前行!前行是唯一的归宿!
车不多,路在到了几百米后的顶头的时候,全都是下坡,倒不费力。
而且周易并不孤单,从后面的雾中,冲出来几辆山地车——又有几个骑友上来了,其中还包括山脚下的那位装逼侠。
装逼侠此时也没有了优雅风范,在冰雨迷雾中折腾,谨慎的看着道路——他确实有不少经验,即便在这样的浓雾中、风雨中,在这样顺直的下坡中,依旧保持着足够的谨慎——谨慎,未必是他本来就有的,或许是见过太多的鲜血与生命凋零的教训之后,不得不为之。
这是一条艰辛的路。
第六章 圣地
有人说,这条路有点苦,周易信了。
但有人说,这条路是朝圣的路,周易不信,开始就不信,现在也不信,他觉得自己以后也不会相信有什么朝圣的路。
朝圣,只对于心中有圣地的人。
拉-萨,是所有人的圣地吗?
不是,周易没看到,至少从周围见过的所有骑友身上没见到过。
他只看到一个个为目标而奔波的人,跟那些大都市里奔走忙碌的人群没有半点区别。
路一直在脚下,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不同,或许是周围的景色美好一些,但事实上,大部分的骑友,都在为每日的行程而奋斗,太多相似的景色,已经让他们麻木了,连相机都开始失焦——有时候,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拍摄的是什么东西。
路上不只有人,还有狗,非常多的狗。
他们和人往一个方向去,似乎也在朝圣。
但周易知道他们不是,他们是在求生;他们在随波逐流——或许连狗们自己也没想过,为什么要跟着一波又一波的人往前走,为什么要往那个方向走。
它们已经麻木了,无精打采的,双腿无力的蹬踏着,和那一个个徒步者一样,盲目的向前、向前。
周易见过太多的狗,双眼无神的死在路边——除了臭味,什么都没有!在这高原寒冷的地方,很多时候,连只苍蝇都找不到。
唯有一种人是朝圣的。
他们五体投地,口中念念有词,身体一起一伏的,像一只人形蛆虫。
这样说来,或许有些极端,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确实是足够虔诚的人,他们虔诚的踏上朝圣之路,一步一拜的前进,为心中的圣地光耀、为家人的幸福祈祷、为自己的来世祈福。
人终究是自私的,据他所见所闻,这些人里面的大多数,都包涵着一颗人的私心,去往圣地,求取那虚无缥缈的“经”。
或许有真正圣洁的人、神灵的人,将自己的一切都无私的奉献出去,比如某些养了几辈子牛都供给寺庙的老藏-民,但那跟周易又有什么关系呢?
纯净、纯洁的信仰,固然让人惊叹,但就如那天上的星辰,永远高高的挂着,除了一下美好的愿景,也就是儿时的想象而已。
走过了这么远的一段,周易终于知道,心灵的纯净,跟外物是没有绝大的关系的,重要的是,在心里,有没有那尊佛、那个人或者神明的灵性。
有了神性的发芽,何处不是神国?没有了一颗舍利,便如这庸庸碌碌的众人——朝圣的路,也就成了一道风景、一个逃避的幌子、一个炫耀的机会,一段不那么普通但其实很简单的经历……
周易双手合十在胸,看着面前无尽光辉的雪山,心胸在合掌的一刹那,敞开了、照亮了,明了了、舒坦了。
在无穷的光耀里,他看到了自己的羁绊、自己的挂碍、自己的背负,看到了心的牵累——那是苦的、是涩的、是甜的。
苦涩时,让人逃避;甜蜜上,让人沉醉而升华。
每一个人,都必须先将这份亏欠支付了,才能真正的放宽心胸,放开胸怀,才能让自己的灵魂达到最纯真的本净,才是真正的:心无挂碍。
路继续往前,但周易明了了心中的牵挂之后,路开始平坦顺畅起来。
心中有了牵挂,但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可以先将这份牵挂放在心上,而后继续走完脚下的路,看完这世界的风景——时间很短又很长,你以为短时,它又长,能让你又足够的时间做足够的事。
周易就这么的敞开的胸怀,吹着凉风,跃过一个有一个的坎、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路,当米拉-山的雪落下来的时候,他才突然醒悟:哦,这么快就要到圣地拉-萨了。
米拉-山有五千多米高,但路还算平顺,几乎找不到山顶,就这么平缓缓的上去了,只有下来的时候,才稍微感觉到山的高耸与路的陡斜。
他还看不到西藏,但他知道,西藏已经在望了。
这一场旅行也到了要结束的时候。
周易心里突然生出一些不舍——我怎么就走这么快呢?是不是要慢些才好?没有轻松,反而是一种难言的留恋以及一种激动。
一种平静的他,难得的在即将到达目的地的时候,生出一些激动。
他也想看看,那传说中的圣地;他也想看看,那布达拉宫是不是真的那么的雄奇;他也想知道,拉萨的风,是不是更加清净一些……
拉萨河缓缓的从旁边淌过,碧绿碧绿的,清澈而见底,流过了漫长的时光,流向远方。
平静的河面上,大风一阵又一阵的鼓吹,在最后一点路途上,吹得自行车几乎难以行进,连人都要车上吹下来。
只有不远的一段路了,周易在微醺的阳光中,看着拉萨河的静谧,慢慢的推行着——他并不着急,还希望再多看看这最后的风景。
高楼大厦、钢筋水泥的森林,终于在这人迹稀缺的地方立了起来。
风,不再刮。
它被这些钢筋水泥挡住了——同样被挡住的还有那碧青碧清的拉萨河的水。
周易再次上了车,问好了布达拉宫的方向,一直向前去……
高大的山体上,一座巨大的红白色古式宫墙高高的耸-起,在夕阳的余晖下,尽显他最好的圣洁,显露出雄浑的体态与岁月的沧桑。
周易将山地车高高的举起。
“咔擦!”
一个画面永远的定格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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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骑行回来,感觉确实需要写点什么,但确实又没什么写的,就当做过渡的一卷吧——可能还有几章,很快就结束了。
最后,感谢大家的推荐票!
谢谢!
第七章 平凡的城市普通的人
拉-萨,也只是一座平凡的城市。
在中国无数城市中,它并没有什么突出的,唯一的不同,或许就是建在高原的深处吧。
一样的钢筋水泥,一样要为生活奔波忙碌。
但绝大多数时候,它的节奏确实要缓慢一些。
布达-拉宫就坐落在城市的中心,将它的圣光洒遍,带来几分虔诚与安宁。
整个城市,也随之静了下来。
周易手上戴满十数串从各种摊贩买来的各类长的、短的、菩提子的、玛瑙石的、鸡血藤制的、狼牙的、檀木的、金丝楠质地的珠串。
他并不懂这些,暂时也没打算去深究其中的真假,只觉得看着不错,价格也还算适合,就买下了。一珠珠一串串,圆滚滚的,温凉的、温润的、顺溜的、干涩的,各类珠子在手上滚来滚去,为周易做着手部的按摩,也给闲适的心,添上一份别样的乐。
酥油茶,是藏族的特色。
偶尔喝上一些,确实也不错,但周易贪心了些,或者真是没有一个值得分享的人,他将一小开水壶的酥油茶一个人坐着喝了个干净。
酥油茶确实香甜,你感觉不到腻——但它终就是油脂和出来的茶饮,喝得太多,喉咙就干涩起来,腻乎乎的,很不好受。
与之相比,周易还是喜欢喝甜茶,也就是寻常说的奶茶。
这里的甜茶很便宜,五块钱就可以买上一小壶;有的地方,也可以按杯卖,几毛钱一杯,可以让你喝个够。
客栈里的义工,已经在拉萨混迹很久了。
他们经常为周易这样的游客介绍各种去处,而报酬,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他们吃一顿简餐,那就很让人高兴了。
周易就在他们的介绍下,来到了这个偏僻的巷子里。
巷子几乎看不到游客,与游客汹涌的八廓街隔了十来米,但却是另一个天地。
巷道里,藏-族的建筑显得孤陋而安静,已经长满了青苔,是时光留下的气息。
周易再往里去一些,在岔路口向左拐,上了石阶,很快就看见一个古老的门洞,那是一间老式而宽阔的木房子,里面的客人不断,但实际上也不算多;客人里面,游客只占了一半,另一半是藏-人。
里面极为清净,暗淡淡,只有少许的光,通过老式的窗棂,慢慢的浸润进来,轻轻的洒在一张张桌面上,斑驳出古老的色彩与痕迹。
周易在柜台提了壶茶,放下一张大钞,而后自己将钱找出,坐到了窗棂边桌子上。
自始至终,藏族的小老头儿都没有抬头看他哪怕一眼,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而顺遂。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在这间宽敞而古老的房子里,得到了最大的认可。
周易摩挲着手上的串串,发出轻轻的如同梵音一般的响声,滚热的甜茶浸润了口唇,慢慢的自喉管泻下,到了胃里,还是热着的,带着它特有的香甜与热汤,还有宁静。
他坐在一张古迹斑斓的长椅上,享受着这难得的安宁。
一个乞讨的藏族老妇人走了过来,伸手要钱。
周易并没有给钱的打算。
他现在很少给以乞讨者钱。
但他的心情不错,并没有完全拒绝。他指了指桌上的甜茶,“喝吗?”或许,并不是全然的好心,而是在孤独处,希望进行一些分享。
第一个乞者走了。
很快第二个乞讨的人过来,一样的故事,他也走了。
又来了第三个乞讨的人,还是不喝周易赠与的奶茶,离开。
到了第四个乞讨的人,这是一个藏-族老人,黑黄色的皮肤裹着高高的颧骨,背已经驼了,戳着一根木棍,走到周易面前,没有要求,指了指桌上装甜茶的小开水瓶,示意:我可以喝一点吗?
周易摇了摇头,“已经没有了,喝完了。”
他将小开水瓶摇了摇,没有一丝水声,表示真的没有了。
第四个乞讨者也失望的离开。
“噗嗤!”
一声嬉笑从旁边桌上传来,虽然极轻,在安静的楼洞里,却那么的明显。
周易闻声看去,看到一个戴着墨镜的时尚女郎。
他有些看不出对方了年龄,但看外表,似乎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少女的花儿还未完全的谢去,但看气质风韵,完全是熟透了的丰腴与柔和,去掉了所有的青涩与微苦。
周易看着她,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但对方却认出了周易。
“是你啊!”微粗的声线摩挲出不一样的性感,在空间中震荡。
“你认识我?”周易惊讶道。
他仔细打量着对方,感觉对方有一种自带的光环,一旦被人注意到,那么在哪里,她都是整个天地的中心,理所当然的耀人眼目。
“你骑车的时候,我还给了你瓶水,你忘了?”女人的嘴角轻轻的向上撅起,带着些少女调皮的不满,却毫不做作,为成熟的风韵,添上了一道亮眼的风致。
周易总是一个人骑,路上碰到不少给水给饮料的,但这样的一个女人,确实不容易忘记。
他之所以没想起来,全是因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仓促的路上,对方一直拿着个摄像机在拍摄,拍摄周围的风景,拍摄她看到的人,拍摄每一个美好的事物。
周易自然也成了她的风景,而且是很独特的一道。
她看过太多骑行的人,但很少见这样阳光、健康、干净而熨帖的大男孩;他踩得极快,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贴着湿透的衫,上下规律的蠕动,充满了力量感。
这样的一位雄性,足以引起任何一位女性的注视。
“哎呀,真是太谢谢啦!”周易笑着说道,“我请你们喝茶!”他也不管坐在旁边的两个女人是不是拒绝,就拿了两壶甜茶来,一壶放在她们桌上,一壶自己留着喝。
他眸光瞥向坐在女人旁边的另一个颧骨微突的女性——这个女性坐在这个满身光彩的女人身边,竟半点不失色彩。
他总感觉这个女人在哪里见过,突然,脑中一道画面闪过,心中一惊,一声轻呼脱口而出——“刘佳玲!”
刘佳玲手放在嘴前,让他噤声,不要引人注意。
事实上,这样光彩的两位女性,早已引起了别人在注目,但大多数传统的藏-人,并不大认识这位明星;而少数的游客,独自享受着午后的清净、享受着这方世界里的安宁,或没有注意到,或看到了,并没有探究的意思。
跟这位大明星坐在一起的女性,自然不简单。
周易看着她的轮廓,想了想,终于想起一个人来,一个**十年代红透的女星,一个在最耀眼的时候,悄然隐退再无声息的女星——钟楚虹。
按道理来说,作为一个九零后,是不应该认识这位女星的。
但钟楚虹却并非一般的女性,即便隐退了,不再流连于娱乐圈,但她的魅力与独特的气质,终究还是有一批人来追逐。
若是说周易对于这样一个女性,多么的一见钟情、多么的“疯狂与追逐”,那是笑话,但在那个污浊的圈子里能清新而出的女性,能在最红的时候悄然隐退,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的女人,实在是值得让人佩服。
特别是在看多了各种各样的乌糟与撕-逼之后,这样独立的个性,这样“决绝”的急流勇退,实在不容易,让人欣赏。
周易也确实喜欢这样稍显成熟丰腴而具有独立个性的女人,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认出这个已经久不露面的女人。
“你认识我?”钟楚虹惊奇的笑着说道。言语之间,还带着几分得意。
一个人认出早已息影的她,对于钟楚虹来说,并不是太值得惊奇的事情。但面对眼前这个大男孩,她还是不由的生出几分惊喜与得意。
或许,在她心里,这个男孩本就是不同的了——当他在不经意间闯入她的镜头开始,某些东西,就发生了变化。
“当然认识,虽然我没看过你的电影,但听过一句话,‘最发发不过周润发、再红红不过钟楚虹’嘛!”
两人说笑一阵,不免将另一位女性冷落在一旁。一直受惯了众人追捧的她,不由有些微微的不适和嫉妒,即便她们现在是朋友,但该有的嫉妒还是擦不去。
十几年前,她身旁的这个女人便被所有人捧在手上;现在哪怕息影了十多年,仍然让人记挂着——想想那些三日不在媒体上露面,就被所有人遗忘的明星吧——这是多么的不公。
刘佳玲并没有将心中那不值得言说的嫉妒表现出来。
她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了,不再是当初只知道争绸斗气的女孩子;多年的历练,即便没有人关注,也自养出一派韵致……
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在一次次意外的相遇中相遇了,分别也预料之中的到来,比想象的还要快。
周易并没有扯着她们合影、签名,只是笑着、轻轻的挥了挥手,各自作别——也只是普通的人,不是吗?
第八章 几日前的事
天地间的最后一丝光线沉默了下去。
拉-萨河,也随之暗淡了,只剩下星月的零光闪烁。
河边的那座圣城,也在这天柱之上,深沉了,不再复他的光明和闪耀。
周易在客栈里要了个单人间,方便他做一些事情,比如:进出空间。
不用打包,他将所有的东西都放入了空间,只留出一些生活必需品和需要随身携带的事物。
眼前一阵变幻,逼仄的房间消失在眼前,首先遁入鼻中的,是干净到极致的空气——即便是青-藏高原这一片世界的净土,也远远没有这样纯澈的空气。
温润的气息,让周易打了个颤,一如以往一般,闭上眼睛,深深的呼吸几口,良久,才吐出一口浊气,缓缓的睁开了眼。
碧树琼花,是应有之意;满天飞舞的蜜蜂,已经异化得比原来大上一倍不止,通体都是金灿灿的黄,还带着几分清毓明透,简直就是自然的精灵!花树千放,在一个枝头上,有尚未开放的花骨朵儿、有绽放的到极致的盛开的花、有青涩的果实,更有成熟欲滴的熟透了鲜果,浓郁的花香、淡淡的果香、清透的草木香氛,营造出一片出脱自然的奇景。
几只兔子、几只羊、几头牛、几只鸟儿,成了这一片静态的风景最好的点缀与活力。
清濛濛的雾,从那眼碧泉之中透出,慢慢的将整片天地轻笼,每当这时候,所有的动物,都打了个激灵,吞云吐雾起来;树木也似乎活了过来一般,枝叶招展着、舞动着、清跳着,而那枝头挂着的那一个个鲜果、一朵朵尽情绽放的花儿,成了这世界最美妙的孕育,是生命缔造的奇葩!
花骨朵儿,就在这一片清灵之雾,肉眼可见的,绽放开来,在蜜蜂的舞蹈中,颤巍巍的跳出一段华丽的乐章。
周易有些不满意。
所有的生机与活力、所有的生命与碧绿,都被聚集在整片土地中央小小的一块,而外面,是大片大片的百许亩干蔫蔫的土地,没有生命盛开的鼓噪、也没有了生命初发的安宁与感动,一切都是死气沉沉的,与中间那一片土地相比,着实碍眼。
并非周易偷懒,不种上些东西,实在是这片空间扩张得太过突然、太过惊喜,而在这高原上,稀缺的物种,并不能让他给这片土地添上太多的色彩。
时间回到几天前。
周易刚从“飞来-寺”出来的时候,品尝过梅里雪山赠上的雪顶咖啡,周易继续往前。
前路并不好走,一路陡直而下,接下来是稍显平静的起伏——在岩洞之下,高高的尖石,在头顶上垂挂着,旁边就是一条金色的大河,水色翻涌,没有一丝生命的气息,当真是“鹅毛飘不起、芦花定底沉!”,人若摔下去,后果几不用想。
河的另一边,是黄褐色的**的土质山体,不知道是水土流失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反正在高高耸起几百上千米高的山壁上,全都是红褐色、黄褐色的一片,几乎见不到一丁点的绿、一丁点的生机与生命的气息,跟河流一样,死气沉沉的。
周易顺着那笔直的土壁一直往上看去,头抬得老高,目光顺势一点点的往上移,终于,看到了光线流泻下的地方,看到了那片湛蓝着的天空,看见了一轮恍惚的阳日,也看到了山顶罩着的那一丛绿,就像一个裸-露着赤红色筋肉的巨人,头顶上戴着鲜青的草制成的帽子——一下子就和蔼有趣起来。
周易终于松了口气。
他不敢在悬石下面太久的停留,加快速度,一路骑过。
一辆车在周易身边慢了下来,一个秃顶戴着金项链长满了肥肉的脸露出来,笑着问道:“朋友,你这一天要骑多远啊!”
周易想着,若说自己一天骑两三百公里,这人保定不信,便按着其他骑友的路程,说道:“百多公里吧。”
肥头大耳的中年人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他想着,自己若一天骑上百多公里,是什么概念?
这么一想,大脑袋就开始摆了,连带着粗大的金链子哗啦啦的响,油脸带笑的说道:“你骑车能走这么远?我开车一天也就走这么远了……”虽然是笑着的,但笑意的底下,全是不信。
话一说完,脚下油门一踩,突突的一股轻烟冒出,车子得意的驶向了远方。
“一百多公里,真的很远?”周易听着那中年人这么一说,确实觉得远了,但又一想,按慢着点的速度,每小时十公里算,十个小时就能骑一百公里,但凡路况稍微好点,速度快上去一些,七八个小时走完算正常了——这么一想,实在不远了——但为什么这人不肯信呢?
继续往前,似乎所有的下坡都在前路下完,一直就开始往上,沿着山道、靠着悬崖往上,从一个山褶子里,蹬到另一个褶子里,在明与暗间穿行、穿行……
太阳越来越烈,到了下午两点的时候,正是最照人的时候。
周易头上戴着条头巾,面上罩着个面巾,长长的衣袖和裤子,将所有的光线都挡在了外头。
别看是夏日,在这高原上,太阳那么的灼人,照得背上热的慌,但一路往上,山风愈来愈冷,背后热乎火辣,前头就冷风铺面,汗还没流下来,就被冷瑟瑟的风给刮了个干净!
周易终于看见了那褐红色山体的顶头,看到了那顶头上一顶顶草帽在太阳底下莹莹的散发着鲜亮的生机与光彩。
看见了那一个个山顶头的人家与牧场。
与此同时,那山顶上,万丈悬崖前的一个凸起的天台之上,一个小小的城镇从天上落了下来,落在那上面。
盐-井,一个奇怪的地名,难道这里产盐?周易不知道以前产不产,但他穿行在街道上,却没看见产盐的地方,只是感觉到那一阵又一阵的风,将树叶吹得哗啦啦的响!
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人捧着个大碗,站在路边扒拉着,看到周易骑过来,不由一惊,筷子抖了一抖,面掉到了地下。
“朋友,挺快啊……过来吃碗面?”
“我吃过了——再走一段。”周易说道。
远远的看着,这天顶之上,一个小镇子,光辉四射的,简直就是天上降下来的一个奇迹。但真进了镇,才发现,原来就一条简单的街道,一大半都被接待旅客的旅馆和酒店塞满,不由生出几许失望。
他不打算多做停留。
继续往前,路越来越陡直,在山里面弯弯曲曲的盘旋着往上爬,路边愈发的荒了,只有极少的一些藏民的屋子,还是极其简陋的木屋。
太阳愈发快速的往下沉了,周易追逐着它,却似乎永远也追不到……
第九章 “美食”
下午五点多,太阳还明媚着。
路旁边,流水轻轻的蔓延下来,挂下一璧清溪。
土石泥壁斜斜着,在山坳里面,凉荫的地方,乘着凉。
乘凉的不止着日渐肥沃的一片土泥壁,不止这一壁的清溪,还有那长在清亮亮的清溪中,一支碧绿绿升长出来,舒缓了被清泉滋润得莹绿的叶子,长出一朵朵蝴蝶似的金黄灿烂的花!
花并不在阳光底下,但稀疏的光斑泄露下来,泄在金黄色的花朵儿上,将整片天地都映得活泼泼的,似乎整个天地间,就剩下这一壁清泉、一丛黄花。
周易在花叶底下,捧起一捧凉滋滋的泉水,浇灌在头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享受似的叹出一声,整个背就这么贴着泉壁,任由泉水滋啦啦的往身子里面沁。
抬起头,一口清泉从头顶泻下,正好落在周易的唇口,甘甜绵软的滋味,在口-舌间泛起涟漪,慢慢的沉浸下去。
周易的心,是静的,也就这样,才能品尝出这极清澈的水中的滋味。
他擦了一把头上的水,任由湿漉漉的头发耷拉着,蹬上山地车,继续往前。
离山顶还有七八公里的时候,一个藏-民开的小卖部出现在周易眼前。
这样荒山野岭的,冒出来个小卖部,想来赚不到什么钱,或许也就是些零花,主要还是为过路的旅客特别的驴友提供方便,当然,或许,主人家想跟过路的人们聊聊天,了解一些这些人心中的世界,查探出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周易确实有些累了。
他将车推过去,横放在门边,人还没进屋,一个藏-族小伙子就迎了出来,手里端着一杯热乎乎的水,用有些拗口的普通话说道:“进来,喝口水。”
周易坐在藏-民家窄小的长条形的床上,一口热腾腾的水自喉口渗入,整个人就放松了下来。
整个房间的陈设很简单,除了一边堆放着一些厨具杂物之类,其余三面,都是些长条形的窄床;中间是一口热炉子,上面还放着一口大锅,白气腾腾的,不知道在蒸煮着些什么。
和周易见过的大部分藏-民家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周易打量了一阵,喝了几杯水,整个人就慵懒了下来。
他摸摸手边,感觉有个硬呼呼的事物、凉凉的、光滑滑的,拿起来一看,却是块石头。
石头蓝绿相间,并没有什么耀眼的光泽,被人摸得透亮,或许是因为没有注意卫生的缘故,石头上还有几块黑乎乎的污渍,显得极为碍眼。
周易仔细瞧了瞧这块石头,不知怎得,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自眉心射出来,将整块石头照透了一般。
石头里面,似乎还包涵着什么,莹莹发光。
“朋友,我能问问,这是什么石头吗?”周易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忌讳,试探着问道。
“一个朋友,从昆仑山带来的,不值钱。”黑红脸蛋的藏-民小伙憨厚的笑着说道。
周易摩挲着这块石头,心中的好奇感挥之不去。
他将自己的充电宝从包里拿出来,说道:“我有点好奇这块石头——我能有这个跟你换换吗?”周易挥动着手中那个黑亮黑亮的小巧玲珑的充电宝。
藏-民们往往因为藏-区的地广人稀,外面物资进来不易,很愿意与别人交换物资、以物易物,其中,充电宝是最受欢迎的东西,因为他们常常要往外面跑,而手机常常找不到充电的东西。
藏-民小伙拿过充电宝看了看,有拿手机试了试,对周易笑着点了点头。
两人刚做完交易,中间的炉子上面,本来淡淡的白雾突然浓烈起来,突突突的往外冒,顶得锅盖直响!
藏-民小伙连忙将锅盖揭开,露出里面蒸着的三个黄面馒头。
“你也,吃饭吗?一起?”
周易闻着馒头的香味,感觉肚子里面一水而晃动,不由意动,点了点头,“那我就不客气啦!”
黑红脸蛋的藏-族青年将蒸锅取下,又在旁边忙活起来。
他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圆球模样的泛着淡黄色的白块子——手不停的动,将白色的块状物一块块的剥离开来,剥成一小片一小片的。
“你这是做包菜吗?”周易被青年的身体当真,看不十分清楚,只看着模样,猜测道。
“奶酪,牦牛奶做的。”青年头也不回的答道。
周易侧过头仔细看去,才发现,那一片片的,确实和固体奶制品相似,乳白色泛着极淡的黄,细细闻去,似乎还有一股子酸**的味道传来。
黑红脸蛋的青年将酸奶酪剥开成片,有从桌面底下,拿出一袋辣椒洗净,从案板上拿起一把精致的银色外套的藏刀,在砧板上“啪-啪-啪!”的斩起来。
那柄藏刀,周易进门的时候,就瞧见过,跟那些什么藏刀博物馆里的精致刀具没什么两样,本来以为是艺术品,但第一次在周易面前出场,比-格就掉尽了!
辣椒切好,上油锅了。
油在大喇喇的火上烧开了,油喷喷的香气散发出来,终于有了一出餐饭的味道。
“噗嗤!”青年将切好的辣椒全下了油锅,油顿时沸腾起来,滋啦啦一片乱溅!与此同时,一股辣椒的香气,扑鼻而来!
对于一个湘人,辣椒总是无法拒绝的东西,油淋辣椒,几乎是一道常菜。周易看着眼前这藏-族青年的做法,心理满是认同,已经想象着在这荒野之际,美餐一顿了。
事实给了他一个很大的打击——藏-民小伙在周易充满幻想的时候,刀锋极快的将砧板上所有酸奶酪啪啦进还在“噗嗤”的油锅——辣椒的香味依旧,但酸吃吃的气味开始不断扰动周易的鼻孔。
他看着那青色的辣椒之间,软趴趴的一团团白色棉絮状的事物,心中在想着,这东西到底能不能吃。
形势所至,那边藏-族同胞已经开伙了,他不能再犹豫下去。
周易睁大了眼睛,夹起一团白色絮状物放入口中,很快,一股带着油辣椒呛味的酸涩味在口中满溢开,满溢到胃里。
那是一种什么味道呢?
不说辣椒和油混和着这股奇异酸味,所产生化学变化带来的复杂的气味和味道吧,单说说那股子酸味罢——就如同一个喝多了酒的人,将胃袋里面各种未消化完全的已经成糜沫的食物反到口中带来的那股子酸味与冲鼻的气味。
周易连忙吃了一口黄馒头。
看似寻常的黄馒头也自有它不同的气味,除了馒头本身的味道,已经是一股子酸味,几乎与油炒酸奶酪的味道相差不离,或许两者本来就同出一源也未可知。
只有强带着笑,不断的点头肯定着食物的“美好”,啃下半个馒头,终于还是吃不下去,又惯了一满肚子的水,才勉强将这股子味道压下去。
藏-民小伙充满了热情,看天色不早,还想要让周易留宿,特意强调了,是不收钱的。
周易吃完这一顿,已经将所有的期望打碎,他心里默默的流着泪,只希望快些逃离这个美食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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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脑袋里事有点多,一更奉上。
第十章 变化
红拉山下,同胞客栈。
两栋房子,一栋用泥石铸成;一栋用木石筑就,雕花刻龙、漆金扑粉,一应传统的家什,琅琅列开,金银闪烁间,闪烁出一个别样的藏-族家庭。
别看房屋建的宽大、布置得富丽堂皇,但睡得还是那样窄窄的床铺,厕所还是一个架开的木门里面的一个加高的木洞;至于浴室,几乎就是给游客使用的——藏-族人洗澡的时候可不多!
并不是他们不喜欢卫生,实在是条件所致。
一则高原大寒,洗个澡,冻感冒了,说不得就是一条命搭进去;寒冷,各种蚊虫病菌也就不那么滋生浓密,洗不洗澡的,也就不怎么影响了。二则是水寒,无论冬夏,都要将那雪山上流淌下来的雪水烧开了才能沐浴,对于植被稀缺、草木不盛的高原高寒地区,绝对是一个麻烦事。三则也是生活条件所限,对于这方面,没有这么强烈的需求。
周易下了红拉山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太阳彻底的沉了下去,淡淡月色,在鱼肚白的天边,静静的悬挂着,等待着最后一丝光芒的剥落。
同胞客栈前,一条狗死死的躺在路边,没有天黑,夜色没有完全降下来,它就一直这么直直的躺着,不动不捺,毛发拉杂,唯有肚面上的起伏,表示着它还活着。
周易从这条大黑狗身边推车而过,黑狗依旧沉沉,没有半丝动静。
同胞客栈的主人是一个身材宽大的藏-族大汉,他比寻常藏-族人喜欢享受,在宽敞的大坪里搭了个搭棚子,摆了几张凳子,坐着纳凉休息,见到周易推着车过来,连忙招呼着,开水也倒好了。
周易喝了几杯开水,觉得不过瘾,又买了一瓶可乐,咕噜噜的喝起来,冰澈了身心。
腹中无食,甚是饥饿,周易也不管众人惊异的目光,在对方的再三确认中,点了一大盆面——指定用大盆子装的面。
别瞧他身体强悍,但消耗也大,空间里的水果不错,可惜完全不顶饿、越吃肚里越闹得慌。至于路上吃的那一顿辣椒炒奶酪,差点让他把肚子都吐出来……
高原上煮面颇不容易。不仅仅是煮面,几乎做什么都得用高压锅,不然根本就煮不熟。因此,寻常喝的所谓开水,也就七八十摄氏度的样子,很多干脆是用洗澡的电热水器烧的——跟洗澡水没什么两样。
周易等了半晌,吃了一袋饼干两个鸡腿,终于把大盆面等来了。
店家的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就蹲在旁边看着周易。
周易也不掩饰,拿起筷子,往盆里一错啦,搅起一大坨面,直接塞嘴里,呼啦了几下,半斤面就下肚了;吃过几口面,又夹起一个煎鸡蛋往嘴里丢,两口就吞下一个圆圆大大的鸡蛋。
整个房子,就只听见周易吃东西的呼啦声;他的嘴就像一个无底洞似的,怎么也塞不满、涨不饱,肚里如同有一只怪兽——周易将一整盆面吞下去,也没见肚子胀起来丝毫,依旧平平坦坦,只有肌肉如柔浪一般的微微起伏,充满了力量的汹涌着。
两个孩子都看傻了,像看怪物似的看着周易。
“你吃饱了吗?”大个点的孩子傻傻的问道。
“还要不要吃点,我给你煮。”小一点的孩子也是一个傻乎乎的模样,两坨高原红,衬得格外的可爱。
周易拍了拍肚子,感觉有七八分饱,再啃几个果子,也就差不多了。
“差不多饱了。”
两个孩子听着周易说饱了,噌的一下跳起来,跑出去,像报喜讯似的,高声叫道:“饱了,他吃了一大盆面,饱了)(*&&……%%%……”周易就听得前面两句疯话,后面用藏-语说的,压根没听懂。
高个子的藏-族女主人又走了进来。
她不会说汉话,安静的走进来,给周易倒了一碗酥油茶,又走了出去。
藏-民很实在,除了那些他们卖给你的,一般来说,其他东西,若没有明确表示要收钱,都是不要钱的——特别是他们主动给你吃的东西,千万不要提钱——既抹人面子又伤情分。
周易坐着喝了会儿茶,没多久,男主人走了进来,还有一个穿制服的瘦削的中老年人,约莫四十多岁的年纪,两人聊着天——一人说藏-语,一人说汉语,有时候夹杂在一起说,好不奇怪。
周易看那中年人面貌,似乎是个汉族人,便搭了几口腔。
藏-族大汉炖了一大锅排骨土豆,又上了酒,顺带给周易带上一份,一起喝了起来。
几人说着话,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那个瘦削的半老头身上。
“你来这边工作多久了?”
周易话一出来,整个气氛凝固半晌,半老头儿脸上的表情的僵硬下来,良久,才怅惘道:“二十多年了罢……”
夜色很沉沉的,空气也似乎凉了下来,菜逐渐变凉了,酒变得苦热起来,一口酥油茶冲淡了口舌上的苦涩,也将一场小宴冲散开去。
夜色深沉,周易借着酒劲,往卧房走去。
这个时候,连月亮都落了下去,只剩下漫天的星光。
明亮的星辰在天上闪了闪,将地面照亮几许,也照出两个火炬般的金炽炽的小灯笼。
两个“小灯笼”金光闪耀的,没一丝感情,将周易那股子酒劲照下去,将心底那一股寒意照了出来。
他打开强光手电筒,往前面一照——一只生物,从石梯上慢慢的滑溜下,黑色的皮毛,如玄光色丝绸缎子,在强光之下,闪闪发亮;皮毛下的肌肉,如流水一般的涌动,蓄满了劲力;特别是一双眼睛,被大光一照,黄澄澄的,如挂起来的两个铜铃,忒的吓人!
寻常的狗,都会叫,周易是不怕的,怕就怕这样根本不叫唤的狗,你永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给你来上一口。
周易对于雄壮的獒犬都没有多少害怕,唯独看到这条大藏狗的时候,心一下子凉了,被那两只大铜铃里吹出来的风给吹寒了——全身的皮毛发肤都惊悚起来,心中扑通扑通的直叫唤!
其实以他现在强壮的躯体,面对这样的一条狗,稳稳的站定了优势,几乎是压倒性的优势,但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五好青年,连杀只鸡都要将鸡灌醉了才杀的“大善人”,面对这样一只凶煞煞的黑狗的威胁,差点就没吓破胆。
作为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异人,周易很快就明白了自己的优势——立于不败之地的优势,也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他没有与这条黑狗斗一斗的想法,果断发挥喉咙大的优势,大叫起来,“救命啊!老板,你家狗要咬人啦!”
依旧是那个沉默而安静的高立立的藏-族女人,拿着个手电筒走了出来,拉着周易就走,不时的回头看一眼。
“似乎她也有些担心?难道这狗有过咬人的前科?”周易担心的想着,不时回头看了看,拍了拍他的小心脏。
他没什么用,很多时候,胆子都不大,即便身体改变了,得了一个神奇的空间,但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见识过,还是改不了的。
至少,他还没有与一只凶狗“拼命”的准备。
或许是他太看重自己的生命了,而显得缺乏一股血勇之气;又或许是想得太多、衡量得太多,不愿意打一场没有价值的仗……
藏-家的两个小孩子这时候嬉笑开了,在那门店里说着话,不再将周易当成一个奇怪的人——是一个连狗都怕的再普通不过的人嘛……
周易静静的躺在窄床上,对着窗边。
窗外,是旷远无际的天空,是黝黑的天空、是幽深的星空。
今夜的星空,特别的亮眼,或许是因为没有月亮的缘故。
满夜空的星,在整块幕布上密密麻麻的绽放,大的、小的,亮的、暗的,成直线排布的、曲线如一把弓箭的……最耀人眼目的,还要数那亿万星辰汇聚而成的银河了——就这么的悬挂在天际,慢慢的流淌,留下无数的岁月传说。
满眼是玄秘的星空,周易脑袋渐渐发沉,累了一天了,想要睡去。
突然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脑袋清醒过来,身体一动,消失在黑洞洞的夜里。
神秘的空间里,周易抱起一块从藏-民家换来的那块有些古怪的青蓝色石头,左瞧右看的,想要发现些什么。
他将石头放在碧泉水里,也没有出现像玉石那样化掉的情况。
周易直愣愣的盯着手中的石头,却再也找不到当初那种感觉——那种将石头看穿的感觉。
他想了想,一狠心,将石头用力的往大青石上掷去。
“砰!”
一声巨响。
极坚硬的大青石擦破了点皮,青绿色石头却裂成两半,露出最里面那一块拇指大小的清白白、莹润润的小石头。
周易将手往这石头上一摸,如油脂一样光滑细腻的触感流泻到神经末梢,很快传递到大脑门子上;本来硬硬冷冷的一块石头,竟如少女的皮肤一样柔滑细润,如同被水洗过一般的润亮清透。
“羊脂玉”,一个词从周易脑海里滑落出来。
他将羊脂白玉从石头里抠出来,在手里把玩了一阵,想了想,略带着几分不舍的将手中的白玉慢慢的放入水中。
玉浸入碧泉水中,便如同凝固的油脂进了热锅,化开了去。
一股淡淡的青雾,从碧泉水眼里翻滚出来,越来越浓,很快,将整片空间都弥漫住,将周易全身上下都覆盖住。
清冷冷的雾,被周易吸入鼻息之中,化作一股清流,滋润全身,将全身的浊物都洗净,慢慢的改善着他早已超人一等的身体;从根子里剔除去那些不适合的,从外到里又从里到外的将整个躯体冲刷了一遍又一遍……
这一刻,周易感觉精神特别的清爽朗明,往日记不起了的、想不通透的东西,在他脑袋里如流水一般慢慢的淌过,如流水一般的清澈无碍;身体亿万个细胞都在欢呼、畅跃,似乎有亿万个按摩大师,在给每一个细胞做着单独的清洗与按摩……
周易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灰色的界壁,已经退出去不知多少米,整片土地,已经有百许亩大小。
土地的中间,一个小小的山包拱起,一段泉水涌出,冲刷出一条沟渠,环绕着土地游走一圈,最终进入那混沌色中——泉水没日没夜的往外流,似乎没有个终结的时候……
山包周围,是无数碧绿的树,黑沉沉的枝干,在一夜之间,粗壮了无数倍,晶莹的绿叶,如同碧玉雕琢而成,玲珑剔透,泛着莹润神光;一个个果实,莹莹爽爽,在枝头荡着秋千;一只只无意中闯入这片天地的生物,眼里泛着不一样的灵光,轻巧的跳着、闹着,如神话传说中的仙兽,充满了无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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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纳-木错
纳-木错,世界上最高的圣湖,是一座咸水湖泊,周易有幸来到这里。
周易在拉萨待了几天,经客栈的朋友介绍,坐车前往纳木错。
拉萨的藏-民,已经跟外面城市的人们差不多了,一样的蝇营苟且,一样的为生活为利益奔波忙碌,碰到极端的藏-人,甚至会向滞留在门前的游客吐口水,乃至做出一些更极端的举动。
周易坐着一位年轻藏汉的车,往纳-木错去。
一路往上,越发的贫瘠,连草头生得少了;走走停停的,没太久,好大一座雪山在周易眼前砰然出现!
周易骑行的这一路上,雪山见得不可谓不多了,但却还是被这一座巨大的、仿佛近在眼前的圣洁大山给惊住了。
念青唐古拉山,有“备过课”的游客在旁边念叨着,啪啦啦的照着相。
车很快驶过。
到了湖边,呼啦啦的一圈房子,简陋而简单,大多数跟建筑工地上的工棚差不多,稍干净点的,八十块钱一个床铺,没水没卫生间,热水勉强提供一些,爱住不住。
周易准备出去在看看其他的房子,被先前看着还算和气的藏-汉司机恶霸霸的一通说教:你们出去,就不要再来了!被狗咬了不要叫我!
汉语生硬粗冷而难听。
周易不知他是处于什么样的心态说出这样几等于诅咒的话,或许是利益的驱使?或许是真的担心,怕出去的几人被咬了?
若是这样担心,难道住这里,周易他们这一窝窝游客就不出去走动了?真被狗咬了,难道他会负责?
周易对于藏-人,总是怀着最大的善意去忖度,因为他一路上遇到过太多良善的藏-人,他们给予过路人最大的善意与欢迎。
一路上,绝大多数时候,只要周围骑友愿意住在那些传统的非盈利的藏-人家中,免费提供饭食,从来没有人说要钱的。只是大多数的人,受得了一路上的苦雨孤阳,却受不了藏家人的饮食习惯,只能婉言的将这种热情拒之于外。
纳木错是西藏的圣湖,但因为游客的到来,将这一泓清水映照出了人心的变幻,逃不脱那红尘沾染。
周易并没有再去寻找住房。
他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从空间中搬出一个大帐篷出来,独自一人,躺在了湖边。
湖,是极静极静的,没有半丝波澜,如同一块巨大的蓝宝石,安静的沉默在这一片宁静之地,静默的叙说着千古的变幻。
它那么的静,如同一个哑女,一个美丽而娴静的哑女,不用说话,一颦一笑间,便将世间万语道尽;它那么的清,即便水底的石子,也能轻易的显露出自己的光辉与色彩,清澈得将湖尽的夕阳、顶头的朗月、天际的淡云、微隆的山峦一一的照现,照尽了世间万物。
周易坐着湖边,心思就随着着碧蓝色的湖,慢慢的沉下去、沉下去,沉静下去、幽深了下去。
他知道,这一切的污浊,都是与清碧的她没有关系的。
众人说她是圣湖的时候,她不笑不语,只是静静的卧在哪里,将自己的美好奉献给这世间;众人说她太寒太冷太孤傲的时候,她仍旧笑而不语,只是静静的卧着,看着云彩的变化,看着那一片片雪花的飘落,将湖面慢慢凝结;当万千游客走过,闲言碎语飘落的时候,她依旧清澈着,照现了每一个人的灵魂……
周易就这么静静的做在水边,将灵魂在这碧蓝的水中洗了一遍又一遍。
清澈而幽深的湖畔,一间小小的寺庙不知何时立起,静静的卧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明明就在人来人往中,却很少有人发现它,很少有人走进去。
周易听着寺庙里的笑声,走了进去。
几个穿着僧袍的半大孩子在踢着足球,在这简陋中显露出他们与寻常人一样明亮的笑声,显露出一样的七情六欲。
周易不由想起一句诗: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想来这圣山上、圣湖边的圣僧们,与旁人也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或又不同的是,日日夜夜经这圣湖的涤洗,多少心思纯净一些、明净一些,少了几许鬼魅魍魉,便是难得了。
周易入了寺。
果然是香火不盛的小寺,入寺的人中,也就周易一个游人,其他都是穿着藏-族服饰、满面红黑的藏-人或者藏家的小孩。
无论大人小孩,都在一个老僧那里将一张大钱化开,大人换成一块五块的,小孩换成一毛五毛的,从这边转进去,每个佛陀菩萨面前都贡上一张纸币,显得虔诚。
整个庙里,除了僧人的念诵和藏人的颂词,都是安静的,没有一丝异样的声音。
周易并不是个信教的人,即便他得了一个神奇的空间,也从未信过神佛,但此时,在香烟缭绕间、在佛词唱诵间,心里只有虔诚。
虔诚对佛,更是虔诚对心。
周易拜得不是木胎泥塑,只有一颗诚心。
佛陀甚恶,你能想象中的各种恶魔妖怪,都在这四面八方的佛陀身上显露出来,但有丝毫异心,便有无数的妖怪将你的心你的肉剥下来、吞下去,等这么一遍走下来,除非是真正铁石心肠、万恶不恕的天恶之人,否则,能剩下来的,只有那一颗清清白白的人心。
这个时候,再无挂碍的一颗明白心,方能照见那庙中堂皇正大的大佛,照见金佛的万丈光明!照去心中所有的鬼魅污秽!终于让遮掩粉饰的灵,得到片刻的安详与端正。
周易默默的在寺庙了转了一圈,这个时候,所有朝拜的藏人都走了。
他也从侧门走出去,重新穿上脱下的鞋子,往门外走。
一个极矮极瘦皮包着骨头的藏僧不知何时,显露在周易眼前。
这个时候,无论是寺庙内的藏僧的吟诵、还是寺庙为的孩子们的笑声,都已经停止了;所有的人都看不见踪影;能见的,只有墙外的一泓碧湖、天上的蓝天白云、夕阳的万丈红光,还有一个在万丈红芒下显露出来的老僧。
老僧浑浊的眼睛,清明又深邃起来,似乎看透了世间万物、看透了宇宙空明,看过是时空来去岁月穿梭,照在了眼前人身上。
他嘴里念叨着周易听不懂的藏文——淡淡的声音传来,将周易心中最后一片污垢揭开,现出一泓清澈得如同纳木错一样的心湖,现出一片明朗和宁静。
老僧不知为何而来,又不知为何而离去,当周易走出寺庙的时候,不知何时,手上出现了一串温润润的莹黑色珠串,看不出是什么质地的,比木头沉了许多,又比石头温润了许多,带在手头,不长不短,行走之间,一粒粒的滚珠,如同那转经的藏-人,发出只有周易听得到的沉音暮鼓,略有些昏沉的神魂,再次清明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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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卷差不多就到这里了;下一卷,言归正传。
谢谢“宇宙f”“永恒的大学”“vv少帅vv”“十二夺命战马”以及其他所有朋友的支持!
另,在此声明,本书娱人愚己,看看就好;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有不同,纯属杜撰,请不必当真。
第一章 聚会
从拉萨到白沙,两天两夜。
狭窄的空间,憋得人一身沤臭。
周易下了火车,感受着南方空气的潮湿与温热,感受着熟悉的气息,整个人就精神了起来。
他提着行李出了火车站,陈勃已经在外面等着。
陈勃本来说要给周易举办一个庆功会,却不想被其他同学听了去,一水儿的要来,正逢时候,大多数同学都在左近,便干脆来了个同学聚会。
同学聚会,周易很久没有聚过了。
聚会每年有,但除了那往常玩得好的哥们,熟悉的依旧熟悉,不熟的,话依然不多,无非就是唱唱歌看看电影啥的,也没什么意思。
在他看来,倒不如几个玩得好的聚一聚得了。
中学的大门口,来得早的已经到了。
穆晨曦打扮一新,早早的在学校的大门口瞧望,看看还会来那些同学。
她在班里,也一贯是小班长的地位,什么活动,大抵少不得她,不过听说前几年出国去了,不知现在这么样。
她看到周易一出现,眼睛一亮,脸上笑容展开,如同往日的那个小女生一样,跳上前来,“哎呦——咱班的学霸这次怎么过来了?真是难得啊!”
周易看着眼前人,往昔之事,如在昨日,本来陌生的气息,瞬间熟稔起来。
他在穆晨曦头上摆弄了几下,将她精心做好的发型弄乱,才道:“听说你回来了,我才特意赶来的。”
“你这个大骗子!”穆晨曦依旧是那副样子,没什么改变,依旧直接戳穿了周易的谎言,“我才是听说你要来,特地从bj赶过来的。”她摆着手,一脸“邀功”的模样道。
周易心中划过一丝暖意,也不由生出几许惭愧。这几年,除了经常联系的几个哥们,倒是与很多朋友生疏了。
穆晨曦没想到周易心中的复杂,用手在周易身上戳了戳,高兴的宣布道:“我哥哥还是那么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就将周易认作了哥哥;周易没有在意,只当是个同学的玩笑,却不想女孩子却认真得清楚。
“听说你去xz玩了,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啊!”
周易听她这么一说,愣了愣,手在口袋里淘-弄了一下,摸出一串老沉香手串出来,递给她。
穆晨曦也不过开玩笑的说说,没想到周易真掏出点东西来,不由愣了一愣,拿过手串看了看,道:“看起来有点贵,是送给我未来嫂子的吗?我就不要啦!”她说笑着,将手串又塞回了周易手中。
“给你的。”周易看着她的眼睛,认真的道。
穆晨曦愣了愣,看着周易的眼睛,看着眼底那依旧的纯净与真诚,不知为何,心跳了跳,鬼使神差的,将伸出的手缩了回来,笑着道:“既然这样,那我就给我的未来嫂子先保管保管吧。”
她看着周易那如朗星般的眉目,如同射电一般的眼睛,心里奇怪:以前她这位哥哥堪称班草,但也没这么帅,怎么现在一说话,弄得她小心脏都扑通扑通的。
穆晨曦这么想着,也就这么说出来了。
她看着周易的眼睛,一脸认真的道:“我是你妹妹,你可不能勾引我……这是乱-伦呢!”
周易被她一脸认真的说笑给雷倒了,又给了她一个巴掌,终于接受了这个依旧可爱的认真的妹妹。
同学陆陆续续的来了,当日四十来个同学,今天竟到了三十几个,还真齐整。
没多久,又一辆小车驶来,下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男人一副成功人士打扮,走了下来,走到一群同学帮里面,挨个打了招呼。
等到周易的时候,他眉头皱了皱,仔细的看了看对方浑身的气质,说道:“老同学,在哪里高就啊。”这一声问话,可没有什么老同学的亲切感。
周易看着这人一身凌人气质,也不由挑了挑眉头,说道:“说什么高就,在家种田呢!”
男人不信。
他看着周易浑身清淡的气质,看着对方依旧白皙的面庞,哪里有半分落魄和劳苦?
“大家都是同学了,这么久没见,没必要说这些虚话吧。”
“这年头,说实话也没人听……”周易不准备跟对方纠缠。
高壮的男人看着周易如今形貌,终于忍不住吐出一口酸气,“你没有去参军吗?”
没头没脑的一句,但周围所有人都听懂了。
一个没来的女孩,公认的班花,去读了军校。在中学时候,所有人几乎将周易与对方看做了一对儿,两人关系也不错,故而高壮男人才有这样的话。
当然,更重要的是,周易眼前这位,当年追班花的时候,被对方发了“好友卡”,一直愤愤不平;即便周易与那位确实没什么关系,但也足以让这个身材高大,但实际上小心眼的男人看做情敌,旧日的情敌。
周易当然没想到对方心思窄小,十年前的事,还能拿出来咕噜,可见用心之深。
不过,听着那酸溜溜的语气,不知为何,周易有些舒坦呢?
“‘不为人忌是庸才’,看来咱还是个人才啊!”周易勾着陈勃的肩背,回忆着当年青春,贱气的想着。
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大家都平平淡淡的同学关系,也没有像啥小说里的狗血一地、面皮撕破。
平平淡淡的探望了旧日老师,逛完了校园,回顾了一番青春年少,叙了一段情谊,终于坐进了饭馆。
班级聚会有一个例行的活动,便是在吃饭前,众人团坐在一起,将各人的发展说一说。
轮到周易的时候,且看他淡淡说道:“俺现在农民一个,回家种田;全部吃喝,都指望着一亩三分地呢。”
“不装-逼你会死啊!”一大坨卫生纸丢过来,穆晨曦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周易手里抓住卫生纸,一脸无奈的诚恳道:“去年就在家里包了田地,开始种了,真不是骗人。”
“哈哈哈哈——这个笑话真是太好笑了!”坐在旁边的一个猴儿脸干瘦的青年捧场道。
“真的,我说真的。我在家包了一百亩地,种了点桃子葡萄,养了些牛羊,以后准备再发展一些。如果有需要,有渠道,大家一定要给我介绍生意啊!虽然现在是小本生意,但很快就要发展壮大了!”
现场一阵冷风吹过,几千万只草泥马在众人头上飞奔而过。
“你是说真的。”猴脸青年也不笑了,问道。
“真的。不信你们问陈勃,他知道。”
“我是听说你去种地了,不过看你这样儿,像个农民头子吗?看看这白净的小脸儿,你说做-鸭,咱信!你说种地,我还真不敢信。这不专业啊!”陈勃拆台道。
一场聚会,就在这样的喧闹中开始,而后结束。
终究有人得意,有人低落,但到底没有失了本性。
白发如新者新,如故者,依是故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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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家
九九重阳日,风依旧。
高爽的秋风,金黄了灿菊,吹透了一树的桂,香风十里人家。
周易从洞口进了谷天,遥望处,一谷清碧,一怀畅爽;那林间的阁栋,深深的藏着,只露出片瓦飞檐,引人探寻。
雾在湖上升了起来,在阳光下清笼朦胧,连同一镜碧水通透,金鳞闪烁;水里的鱼儿,不知何时,从水里面跃了出来,又有那河鲤,长尾立水,双鳍舞动,数不尽的欢快肆意。
周易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任由这清透的山风将全身吹进,吹去满身疲累,带来满怀清逸适然。
他远没有走到家门口,一阵犬吠就响了起来,越来越近,很快就见得一黑一黄一杂白色的三条狗儿从林间窜出,飞奔而至,一齐往周易身上扑去,往他脸上舔舐。
三条尾巴摇得那叫一个欢快亲密,周易直觉久别重逢,甫一受此欢迎,心儿都暖了。
他与三犬亲密一阵,正待继续往前走,一阵阵鸡鸣鸭鹅的叫声从林子上、果林里传出;周易抬头看去,正瞧见那一只身形古拙雄壮的公鸡,着五色彩衣,引颈长鸣,似乎也在欢迎着周易的回来。
一个个羊头牛角从掩映的碧树草林间,探出来,看着站在道旁的那个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人类,听着鸡鸣犬吠,亦随之发出应和之声。
很快,整片山谷都热闹了起来。
香气扑鼻的展开,周易走到房子前,首先看到的是那一树金桂,耸耸而立,芬芳浓郁得要凝成液,将周易全身浸透;黄是金灿灿的黄,是金黄、是明黄色,无数成小爪形的小花儿,被风一吹,随风起舞,连风都染成了金黄,浸染出了香味。
有诗云: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虽然此“金风”未必是彼“金风”,但其中之美好,周易想来,大约也是相若的。
静静的,一丛菊就突然的冲入了周易的眼帘,明媚的黄,因着那脸盘大的金丝花儿,在他注意到的时候,心中猛然一动,再也转不开眼。
这丛菊是长在檐角下边、石泥之间,垂垂坠坠而出,洒洒落落的展开,一丝丝一融融,没有半丝香气,却偏偏的,将满树的桂花给遮寞了——当你注意到他的时候。
有人说,菊是花中隐士,周易是不明白的——菊花就是菊花,为什么偏偏要人为的附加上那些不属于它的东西上去呢?
但看到这一丛菊的时候,周易明白了,原来他真是隐士啊——虽然那么的灿烂,但在你没注意到他的时候,不蕴不香、不争不烈,毫不起眼;也只有你想到他、看到他的时候,他才如那深山中的烈士,将一曲高歌回荡!
久不入屋,长日空寂,周易想着,怕不是满屋尘土了。幸好他早有准备,将床被都用大布罩给罩住。
他噔噔噔的上了楼,随着三狗儿一起上去,看看地上木板,看看桌上、壁橱,竟皆光洁。
“难道他不再的时候,有人来过,帮他打扫了房间?”
他这么想着,便向三狗儿问道:“家里谁来过了?”
周易正说着话,却发现,不知何时,兴奋过的三狗,已然安安稳稳的坐在了布沙发上,又不知何时,打开了电视,看起来的某频道的动物世界。
三狗儿眼里全是认真,好似看懂了。
周易并不觉得奇怪。
在他的影响里,三条狗儿早有了几岁孩童的智慧,而且很懂事,在他的教导下,甚至已经能听懂他的一些话了,开个电视啥的,倒不算什么。
三狗听着他发问,周小黑从沙发上跳下来,下了楼,不知往哪里去;周小花汪汪大叫,使劲的摇着尾巴,很是兴奋——长日的相处,周易甚至能从兴奋中看到得意与骄傲;周小黄也精神了起来,用头碰了碰周易的手,朝着楼下叫唤了一声,似乎在催促什么。
很快,周小黑就上来了,嘴里叼着一块好似漂洗过、拧干过的抹布。
他将抹布摊开在桌子上,而后周小花一跃而上,前后脚将抹布踩住,就这么一挪一挪的擦将起来。
“真是太聪明!”周易高兴的夸赞着,抱着三狗儿,一狗一啵,又给他们挠了会儿痒,以示嘉奖。
若是以往,周易没这么容易将心性表露,但几千里路途走过,心思好似明彻了许多,也坦然了许多,与这些动物们相处起来,愈发的自然了。
面对周易的嘉奖,周小花可是老实不客气的摊开肚皮,嘴里“呜呜”的叫着,不仅是身体上舒服,狗精神上也舒服啊!周小黑那及至周易腰身的巨大身躯人立而起,狗头而一直往周易脸上噌;周小黄就害羞多了,被周易亲了一啵,便转过狗脑袋,一本正经的看着电视,一阵搔挠,可舒服得把舌头都伸出来了,将他那一本正经的模样给出卖了——若仔细注意他的眼睛,便会发现,那焦距,并不完全在屏幕上。
周易从厨房里拿出三个大碗,心中念头一动,三个皮球大小的桃儿就出现在桌面上。
桃儿粉嫩嫩的,前所未有的大,一如那神话传说中的蟠桃,白中透粉、粉中润白,金色的光照来,将真个桃儿身照了个通透,照出里面一样金黄光灿的液-肉来。
蟠桃一经出现,便吸引了几狗的目光。
即便是一直故作深沉沉稳的老大周小黄,那灵敏的狗鼻子也一抽一抽的,发痒痒,涎液就直往外流。
他深怕流出涎液难堪,便微微的扬起头,将津液都吞入腹中,头也转了过去。
随着头这么一转,闻着那愈发浓郁清透怡狗的香,终于忍不住从沙发上跳了下来,走到桌旁,看着周易处置。
周易拿布稍稍将桃儿外表的细毛擦了擦,手轻轻一动,滋嫩嫩的粉白细桃皮儿,就被扯破了一条口。
一道金光乍现,金色的阳光下,愈发的显得金黄明灿,犹如浓稠的蜂蜜一样的灿黄精彩,但偏偏比琥珀还有通透明玉。
就在金光闪现的一刹那,一线清露自绽开出泄出,正好泻在一个大碗里。
与此同时,一股极轻极逸又极其浓郁的桃儿香便百倍的随着这股清液透出,浸透三狗的脾肺脏腑,连狗身都轻了一轻。
周易变本加厉的将破口扯大,随后手抖上一抖,一个桃囫囵着从天顶上落下,如整个儿蟠桃落到了人间,一时间,仙香满布,又似有仙音绕梁。
往大碗中看去,不知何时,一个大桃,竟化作了一泓明黄色的清露,在光明下耀耀生辉;一个明黄色的圆鼓鼓的桃核儿,静静的沉在清露底下,纤纹毕现,寂腴安然……
明透的书房里,一股金红茶汤飞泻,清香馥郁,濛濛茶雾,将光明迷著。
周易拿着个薄壁无纹的窄底宽口玻璃杯,看着清亮茶色、嗅着茶雾真气、圆润一口甘爽茶汤,将一口清气吐出,将整个山水洞天之境吞入腹中;整个人暖暖融融、清清宁宁,只觉此时此刻,心中所感、眼前所见、口中所尝、鼻中所触,比之那路上圣光,好上万倍不止!
圣明虽好,不及吾家啊!
第三章 小香^^江
湘中地带,群山起伏,偌大雪峰山脉,横亘其间。
雪峰主脉所在地域,称县,是平安-县,国-家级贫困-县之一。
说是国家级贫困-县,说的是一个大平均的水平,但这平安-县,实际上分为上乡与下乡。
上乡富裕,交通发达,民生昌兴;下乡绿水青山,偏偏一条水泥小车道在群山间绕来绕去几百公里,经济亦难发展。
雪峰山主脉如一条长龙为此一县之脊柱;龙身敞开,龙爪探出,一爪牙握处,有一镇,称作清山镇。
清山镇正处于上乡与下乡关隘处,其于平安-县之作用,便是未完全开放时期中-国的南珠香-江之于中-国和此外之世界,几乎是枢纽地带;在全县之中,无论经济之发达还是其他各方面,除去县城和少数几镇,便当属清山镇了。
按说清山镇交通便利,在县中,也不算顶顶发达的镇子,但古怪的事,无论哪里来的货物,即便就是从二十余里外运来,不过半拉小时的车程,价钱上也要多上一块几块的,有些事物,甚至翻上一番也不奇怪。
因而,当地人自嘲曰:小香-港。
周易便是这镇上出生的。
他开始也奇怪,明明不算特别发达的一个小镇,怎么偏偏物价就往高处飘了呢?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原因:镇上民风开放,大多好吃玩享受,有钱就撒;除少数人家,都极少存钱。
就说周易自家,虽然父母都是镇上医院里的领导人物,但实际上收入并不算高。收入不高,但镇上消费更低:住的是自家的房子,不用房费;吃的是农家直售蔬菜,价钱比之城里大超市,也要低上不少;作为一家领导,其他好处或许没有,烟酒之类是无需自己备用的;其他必需的费用,更少之又少。
这么一算,即便除去家里每年一两万的房租收入,每月近万的家庭总收入,剩个五六千,也不算问题吧。
但偏偏,除了建房的款项还清之外,家里买了辆车十几万,优哉游哉的开了两年,还有大半款项未还,按周家父母的话说:人家不缺钱用,不急着这几万块钱,你个小孩子急什么?
为啥子借钱买车呢?
周家父母的原话是:存钱存不起来,倒不如先借着,慢慢还。
又为啥子存不起钱呢?
首先,作为一个领导,该有的应酬还是要有,这里就支出去了一部分;其次,出差么,虽然有公款,但看到什么好东西,总要自己买些回来,隔三差五的,总有不少消费;再次么,作为一个女人,周妈很爱美,眼界也高,于是,各种中高档的香水美容产品、丝绸皮毛的衣物开始往家里办,单单那几柜子单价千许往上的衣物,就要占了家庭总支出的不小的一部分;作为一个好享受,讲求金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从不存款的周家父母,其余的吃住交通,在有限的条件下,怎么舒服怎么来,这样,便将最后一部分收入给花了出去。
周家二伯思想传统,总看不过眼,嘴里念叨着,却没大作用,便对周易道:“你跟你爸妈说说,以后你结婚要钱、买房要钱,总有留出些才好罢!”
他却不知道,周妈早给周易打了预防针——以后我们不指望你养老,你买房子结婚,虽然总要给你点钱,但别想太多,基本上还是要靠你自己;你要生了孩子,也别指望让我跟你爸给你带,最好找个喜欢带孩子的岳母……
总之一句话,养你这么大不容易,好吃好喝供着你,以后全看你自己了!
周家父母如此,镇上其他类似人物、类似的思想,不知道有多少。
享受,总不过衣食住行而已,最近,被周易称作“手板姨”的那位红发阿姨,吴红,就一直念叨着周易,念叨着他那林子的鱼、虾、果物,更想着那少少的几只鸡鸭鹅甚至还有那一群牛羊类。
月许前,她就看上了周易那水渠子里的鲜虾,早有意动,但偏偏,那时事儿多,没能去想;等到闲下来的时候,想起来了,却听说周易出去了,也只能虾想着,嘴里念着。
这不,周易刚回来,手板姨就拖着周家二伯母,借着散步的路子,直往周易这林子里奔来。
吃过一次亏,还心有余悸,吴红自然不会再莽撞的往林子里跑。她直走到周易屋前,大声喊道:“周易、周易,你在干什么?你二伯母来看你了。”
“是你这个好吃的手板姨来看你了!有什么好东西,赶紧收起来!”周宁氏笑着说道。
周易走下来的时候,正看见吴红往门前的沟里打瞧,望着那一只只鲜明丰厚的鱼虾流口水。
他看着那一只只虾,正想起来前些时候手板姨说要来捞虾的,便道:“手板姨是来捞虾米吃的吧,等等,我去拿个‘筛几’过来。”
他也喜欢吃虾,特别是鲜虾,不过一时之间,倒没有想起这些小东西,漏了过去,这一次,看着那已经长得极肥腴的淡青色,便也来了口欲,想要捞着吃吃。
吴红没想到周易这么爽快,反倒为自己的口馋生出几分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是不好意思,该吃的还是要吃的。
她拿着筛几,往渠中捞去。
水渠中的虾,长得清新,也极灵快,筛子刚到,小虾就跑完了,唯一捞起来的两只下虾,一蹦三尺高,三两下,筛子还没收回来,虾子就进了水里,再也看不到踪影。
眼看着虾子不少,但偏偏捞不上来,几人只能瞎着急。
周易想了想,领着周红与周宁氏往林中去。
林中的水渠之中,沿水边上,虫草丰厚,正是小虾生活的好地方。
他将筛子放在水中,穿着靴子的脚便往草丛里一阵踩弄驱赶。
这一招果然有效,即便到筛子里的虾子还是跳飞一半,但总能捉到一些,加之这里的虾一只只的灵水丰肥,不多时,便捞足了一小桶,足有几碗的量。
一只山蟹被赶了出去,爬到了筛几里。
周易本来没有在意,却不想,眼角毫光瞥见的蟹,老大一只,足有巴掌大,怕不有好几两重。
山蟹向来凶猛干瘦,或跟品种有些关系,也大抵是山溪之中,油水不足的缘故。
在这水渠之中,得稀释灵水蕴养,也不知是发生了些什么变化或者又是食物富裕的缘故,竟长得前所未有的大!
“你这是自己养的螃蟹?”吴红问道。
她所说的养螃蟹,意思是问,周易是不是从外面引进了螃蟹来养,山里的螃蟹,可长不了这么大。
周易不好解释,毕竟这么大个的山蟹,他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见;听得吴红这么说道,干脆就应下了,“是啊,你要不要抓几只回去吃?”
这边的人,并不大喜欢吃螃蟹,山里到处爬的东西,本来就没大新鲜;即便是吃,因为山蟹没啥膏腴,也都是扒了壳、洗干净,炸了、烤了、炒了吃个嘎嘣脆,除了那块硬壳、肚里肠臭,其余蟹爪、蟹身、蟹肉,一并的入了嘴。
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这里也有了吃蟹的风头——当然是吃从外面进来的大肥蟹。
吴红看着周易抓的那只肥蟹,想着那满腹的蟹黄蟹肉,不由意动,“好!螃蟹也拿几只!”
她看了看水里的鱼,大手一挥,“鱼也给我带上两只!”
她可记得上次周易送她的那条鱼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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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什么都是禁词,“平安-县”这样的词,都写不出来,不知道哪里犯了禁忌!话说,兔子上国对于言语控制,足可以比之某清了!
第四章 虾蟹生香(预补22日章节!!!)
吴红吸取了上次的教训。
这一次,她拉着周宁氏直往家里跑,也不将手中的好东西跟人炫耀了,一路提着好货,有惊无险的回到了周宁氏开的小卖部门前。
这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按往常的习惯,吴红、周宁氏,再加上周家婶婶已经其他几个妇女,打开一个小型扬声器,随着音乐声响起,广场舞跳起来!
“哎呦——这家里面怎么有螃蟹?这么大一只!”
周家二伯父周大军走进房里,感觉脚下踢到了个什么东西,定眼看去,正瞧见老大一只螃蟹张牙舞爪的对着他,那气势,好生凶悍!
山蟹之凶悍,山里人都知道,绝非寻常湖蟹河蟹可比。
周大军一向谨慎,看着螃蟹凶煞,先一脚将大蟹踩住,踩得蟹鳌蟹身动作不得,这才从蟹壳后边摸上去,两只手卡住蟹鳌后跟,用力捏住大蟹黑壳,这一下将大蟹的弱点给抓住了,即便有万般力气,也不好使出;大鳌向前,怎么也碰不到那只可恶的大手。
螃蟹的力气极大,即便被这么拿捏住了,还是使劲的挥动着长鳌、挤压着周大军的手指;其余八根长足,如同蜘蛛一般的舞动,毛茸茸、炸刺刺,稍不注意,若被刮得一下,难免生痛!
“好家伙!”周大军抓住螃蟹,感受着那强大的几乎要将他手挤压出去的力道,暗道了一声。
随着他的一声吆喝,坐在小卖部前的场坪里歇凉的众人,都围了过来。
有眼明的,看见了放在旁边的几个桶子,揭开一看——鲜嫩清淡肥腴肉爽的虾,清闲的在大桶中游荡,只只分明,让人看得眼馋;偌大只青背大鲤,长尾一扫,水花飞溅而出,好生灵动,膏腴鼓胀的清肉,几乎可以想象那入口的弹劲爽滑、鲜香爽嫩;一只只巨蟹,不知何时,一个个叠罗汉似的,从桶里面叠了出来,众人饱眼福的当口,又有一只螃蟹从大桶里掉落出去,在平地里横冲直撞,好不威风!
罗飞,也就是当日去洞天钓鱼的那个青年,看着跑出来的一只大蟹,眼疾手快就要去抓来。
他毕竟没有周易的灵快,也没有周家二伯的谨慎,更小巧了看似愚拙的大蟹两只巨鳌的灵敏与凶狠,手这么一伸,准备捏住蟹壳,尚还没反应过来,一只大鳌就将他的手死死夹住,立时间,鲜血直流!
罗飞退伍而来,也是个硬汉,被这么一夹,虽然叫痛,但立时反应过来,将另一只蠢蠢欲动的大鳌捏住,用力扳断。
“放水里去,放水里去!”旁边人见得场面,连忙叫道。
这只大蟹格外执着,即便放到水里,也倔强的不松开,没有办法,众人齐心合力,献计献策,终于将大蟹的另一只鳌剪下。
大鳌不止大,而且极其锋利,尖端突出如一把锋利小刀,直直的插入罗飞的指肉中,从这边插进入,从另一边露出个头——插了个对穿!
山里螃蟹多,被夹上一夹,出点血,也不算什么。
开始的时候,男人们看着那些女人见血而大呼小叫的,颇为不屑,到清楚望见那几乎穿裂的指头,这才惊然悚然。
“怎么搞的?什么螃蟹,这么厉害?快去医院里看看,消消毒。”
周家房屋本就在医院的大门口,在门前清谈的人物,也多有医务工作者,不由道:“最好去放射科照张片,如果伤到骨头就麻烦了……”
罗飞也是医院里的人,人情关系尽有。
没多时,就在门诊将手指清理消毒完毕。这时,有人将医院放射科的同事叫来,照了张片儿,比照一阵,说是没有伤到骨头,这才让众人松了一口气。
作为安慰,也在罗飞的哀叹声中,吴红和周宁氏奉献出一半的螃蟹,来抚慰罗飞那颗受伤的心灵与躯体。
“干脆咱们就蒸了吃了吧!”罗飞手指虽痛,但仍然不忘吃;特别是那一窝窝张牙舞爪的螃蟹,更生出期待——平日里,可没有这样的好货;况且,秋风起,不正好是吃螃蟹的时候吗?他倒要尝尝这凶厉肥蟹的滋味!
周围众人见此,想着或许也能蹭到一只蟹来吃,齐齐叫好。
大势所趋之下,周宁氏还有吴红不得不放弃螃蟹的独享权,和众人一齐分享……
这边螃蟹方上了架,在几公里外的洞天仙府,周易那座简约的小楼边、厨余室里,一只只大蟹已经上了桌,蒜泥、姜汁、酱味、陈醋、谷酒诸多佐物尽有。
周易对螃蟹无绝大的爱好,一是见得多了,不当回事;二是看着那黄黄惨惨的事物,总想到一些不好的东西,无心下咽。
吃的东西,无论好坏,总要分享才好。
他已吃过晚饭,并不着急嚼食,先拔了几只蟹壳,将蟹脚一并剪除,留下个蟹盘,脱出蟹黄蟹肉蟹膏,拌上酱醋谷酒和泥蒜姜汁,放入早已翘首的三狗的食盘里,这才自个儿开吃。
说道做菜,食材是第一位的。
如这螃蟹,只要蟹好,蒸煮烧烤不要太过,味道就差不离。
鲜香软嫩,蟹肉细细而不腻,蟹黄滋爽而鲜甜,蟹膏腴厚,总算不负周易一番烹蒸的心思,也让周易对着螃蟹滋味大有改观!
大快朵颐之下,三只螃蟹入了腹中,伴着谷酒味道、蒜泥姜醋,满口鲜香,着实让身子轻了个半。
不饱自足,比之于蟹,周易还是更喜欢晚饭时候,醉虾的清甜软爽、鲜嫩得宜……
清山镇、医院门前场坪上,一股股螃蟹鲜香溢出,一只只蟹壳落地,很快,一大笼蟹就入了人腹。
不管吃没吃过这样膏腴螃蟹的人,都不由细细咂嘴、暗里舔手咋舌,将十分的滋味,回味到了二十分。
一大锅的螃蟹,远不够这些人吃的。
众人才方觉有了些味道,整只螃蟹就吃了个干净,连蟹腿蟹螯里面丝丝的金肉也无,再看笼中,除了一席草垫,哪里还有他物?
有大不餍足的,探头探脑的往屋里瞧,始终未瞧见什么剩余的蟹只,不由大是失望!
也有机灵的,瞧上了周宁氏和吴红拿回来的那些虾米。
瞧着瞧着,眼睛都感觉掉了下来。
清山镇这边或者是整个地区的人们,都习惯拜各种干妈干爹的,拜人为干妈干爹是很正常的事;奇怪一点的,拜山上的某块石头、某个山神、某座大山、某棵古树乃至某个未命名的野神或者佛陀菩萨为干妈干爹,乞求佑护,很是常见;更怪一点的,拜自己身上的某个印记、某块胎记或某颗痣为干妈干爹的,更有意思。
周易的干妈,叫黄珍莲,是一位虾的爱好者,也是亿万吃货中的一位。
旁人不好开口,但作为周易干妈、周家半个老亲戚的她,却容易的张了口道:“二嫂,你这虾子,要给我捞一顿吃啊!”
周宁氏还未说话,吴红就气得跳脚大叫起来:“你要死罢!我们累死累活捞了一个小时,就给你吃了?!”
“我买还不成?我出一百块钱,你卖我一餐?”黄珍莲一脸暴发户的口气。为了一口吃的,她也是拼了。
“不行不行!”
“……”
黄珍莲虽然是个厚面皮的人物,但面对对方如此坚决、强烈的拒绝,也无法再逼,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桶明虾流口水,心里暗暗想着:明天就到周易那里去看看,也捞一桶虾回来。
周易那地里长出来的虾蟹,确实好吃,但也未必就到吵着闹着要吃这个地步,特别是对于成年人来说,未免夸张了些。
但事实就是这样,当东西泛滥的时候,没人觉得好;当所有人吃不到嘴、连连叹息的时候,吃物的价值与味道就抬了上去,东西也就不一样了。
炒作,大概也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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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算明天的,先预支了!二十三日晚,应该能回来,最迟二十四日返家,已提前请假。感谢各位书友支持!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第五章 初见
李瑞,芒果卫视某非着名节目主持人。
爱好,各类户外运动,徒步、攀登、骑行,以及摄影。
平安-县的山,在大湘南的知名度,虽然远远比不上张-家界的峰、边-城的水,但在周围县市,也是极其有名的。
作为一个户外运动的爱好者,作为半个摄影爱好者,李瑞早就想往山里看看,看看真正的青山绿水、看看那山中云雾人家。
平安-县,一大名物,便是茶。先有砖茶后有县,说的便是平安-县。
平安-县的茶,名头最大的,便是黑茶,虽然说在品味上、在香头上,各人自有各人的爱好,但不可否认,自从在某博览会上一炮而红,全国各地,有没听过平安-县的,有没听过长阳市的,但少有没听过黑茶的。
黑茶一出,带动着平安-县整个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也为之大大宣传一阵。
接着这阵东风,对平安山水早有闻名的李瑞,更是心动欲往。
环湘旅游高速,正好通过群山万壑白云绕的平安-县;高速即将开通,也给了李瑞一个旅行的契机、骑行的机会。
高速将通而未通,对于汽车来说,是行不得的,但不能阻碍行人与骑客的游赏。无数的骑行爱好者、骑行团队,插着锦旗、带着照相机,呼朋唤友的,一蜂蜂的沿着山水云雾之中那条白银巨龙直入那云雾深处、山灵水秀之所、白云升腾之地。
一架架云桥,自山中生出,从万壑深沟中飞架而起,飞腾到云雾深处,穿过一道道隧道深渊,随着碧绿清水、万顷翠竹,直往群山深处。
常年生活在那一平万里的平原地区的朋友,哪里见过这样群山起伏的奇景、哪里见得这样万壑升云的惊处、哪里见得这样明秀的造化山水?
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只叹叹为何只生了两只眼睛,若能像神话传说中一样,能有三头六臂六只眼睛便大好了!
正是秋景,但山河之间,仍旧明绿,少少的黄叶红枫,只是那万绿之中的一点点缀;风甚轻、天高气朗、太阳也不太晒人,骑行在碧水之上、青山之间,爽爽朗朗的风一阵阵的抚着衣袖、侵入肌肤,嗅着山风水汽,说不出的肆意盎然。
舍不得这山、舍不得那水,走了大半日,到日头西沉的时候,夕阳红红灿澄的时候,才不过五六十公里路。
李瑞下了高速,在群山环抱的一个小镇子上住宿——这里早有骑友发现出价格廉惠、环境舒适的酒家客栈。
他在客栈洗了个早,清爽了全身,掩掩欲沉的日头,在这个时候,依旧在群山之间,万丈光芒。
一日的风、一日的景,精神尚好;几十公里好路,身体也不甚疲累,他打算在镇子里看看,看能不能发掘处一些好东西。
他也不知往何处去,就随着人流往前走,不知何时,竟又上了那条高速。
这时候的高速路桥上,又不同了些,夕阳愈发的红了,但还没显露出真正的颓势;山风愈发的大了,衣袂飘扬,恍如仙人,须乘风而去!云雾从那山岭涧水之间升腾起来,为着群山万壑,笼上一层纱罩,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愈发的神秘可爱起来,山水也就这么的毓秀难得了。
李瑞一路拍着照片,一路随着人流向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离开了那条高速长龙、离开了宽敞的大道,进了一山林小道之间。
这荒山野林的,作为人流中唯一的一个游客、一个“陌生人”,他突然有些害怕起来。
这里的山风,愈发的冷凉,带着一股寒气,让身着短衣短袖的他,身上直起鸡皮疙瘩,直愣愣的打了个寒战。
他看了看周围人,看着周围众人皆面色红润、谈笑风生的模样,没有太多的异常,心中对于未知的恐惧稍去。
“阿姨,这是去哪里啊?”他看着身旁一个较为和善的圆脸儿妇人,不由好声气的问道。
“你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吧?你不知道要去哪里还跟着来?”这位圆脸和气的阿姨,正是月许前曾和周宁氏还有吴红去过周易家的哪位。
平日里,她们常在一起跳广场舞;也就前些时日,她出了一趟远门,才没有跟周宁氏还有吴红去周易家捞到吃的。
她本来也是个好吃好玩的货色,或者应该说,清山镇上绝大多数人,只要手上有些闲钱,便开始想着怎么去玩爽吃喝乐哉。
她早看出了那这个照相机这也好奇、那也奇怪的李瑞并非本地人,那通身上下,并没有本地人的印记;一向热情的她,早有跟对方答话的意思,但李瑞总拿着个照相机卡擦咔擦,让她找不到说话的机会。
“我也是湖南人呢,长沙的,这次跟朋友骑车过来玩;就是从高速公路上骑过来的。”
骑行,在这个小镇上,是一件新奇的事。
骑车不新奇,但几百几千公里骑下来,骑着车千万里的出去玩,那就新奇了。
不过,最近,这种新奇感少了。
因为,近来时日,自高速快开通以来,无数骑友翻山过水而来,倒不新鲜。
但还是有些好奇,特别是庞永霞这样未骑行过,未与这样的人交流的过,便觉奇怪,“你们每天骑多远?骑这么远不累么?怎么不开车出来,可省事!……”
一大溜好奇宝宝一样的问题问下来,李瑞对答如流,这样的问题,他已经经历过太多的排演。
旁边周宁氏听说旁边这人是骑车过来的,便搭话道:“我家周易前些日子也出去骑车了,骑到了拉萨嘞!”
“骑到拉萨?那得多远啊!”庞永霞一惊道。
随即,她又对李瑞介绍道:“我们现在去的,就是他侄子周易的家里。”
李瑞还没来得及问问为什么这么多人要往人家家里去?为什么他侄儿家在这样的山深处的时候,一阵轰然巨响撞破耳际,冲进了脑海之中!
他抬眼望去,一道白色涛浪从天上来,带着冲破一切的气势,轰鸣而下,打破碧潭镜水,溅起万丈雪花!
如雪一般的水,溅在山间林寂,生出白云细雾,洗去了万树千花,也将李瑞的眼界魂灵涤洗个浑沦清澈!
咔嚓一声,奇景入画,初始一见,被这么一架小小的机器,永远的记录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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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有电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