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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世界那么大

    时间退回到一月之前……

    周家的楼道里,各种鸡鸭禽类和狗叫声哄传而出,在狭窄的天井中轰响。

    “旺——旺——”

    “咯——咯咯咯——”

    “嘎——嘎——”

    周妈在家里听着越来越响亮,一声大过一声的狗叫声、鸡叫声还有鸭子与大鹅的叫声,这些叫声混作一团,在周易家楼房的天井中回响,比菜市场要热闹十分。

    周妈听着越来越近的叫声,急忙从家里跑了出来,往楼梯口一看,不知什么时候,一黑、一黄还有一黑白花色的小狗蹲坐在地垫上,不时的叫唤一声,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

    三条狗将楼梯口堵住,也将乱糟糟的一群比寻常家禽高上一个头的鸡鸭鹅类堵在了楼梯下面。

    这些鸡鸭鹅们想要往楼梯上走,却被三条狗拦住,不时吠一声,充作警告,同时,晶亮亮的三对眼睛往楼下望着,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

    周妈不知为什么,总在这三条狗的眼神之中,看到如同人一样的灵光和神采,似乎透过那三双眼睛,能传递出一些能让她看得懂的东西。

    她鼻子中闻到一股让人嫌恶的臭味。

    周妈往楼梯底下一望,正瞧见几只随地大小便的鸡鸭,面色一皱,立马大叫起来:“周易——周易!你在搞什么?快点回来,你回来看看?!!”语气之中,充满了责问之意。

    周易听得周妈的叫声,再一回想那充斥耳膜的鸡鸭鹅狗的乱叫,脑袋不由一大,提着几个大袋子,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向楼上,一脚下去,正好踩到一坨鸡屎,当真是臭不可闻,恶心死人啦!

    “下去,都下去,都堵在这里干嘛?!!”

    群兽一见着周易,立马静默下来,几十双眼睛都看着周易,似乎等听他号令。

    众兽未必听得懂周易的“人话”,但看到周易的表情和肢体语言,立刻就秒懂了!

    三只鹅走在最前面,带着三只鸭子“小弟”;一只约莫有七八斤的赤红血冠的大公鸡昂首阔步,带着七只母鸡紧随其后,似乎经过排演一般,排着队往楼下而去。

    周妈瞪大了眼睛,“你这些东西,都是经过军训的?”

    对面楼里伸出头来看热闹的婶子,看着这一幕,也不由奇了一奇,“看来咱家周易读书还是有点用,你看一群鸡鸭都训得这么好,还养什么鸡,早该去弄个马戏团啦!”

    “婶子这主意好,要是混不下去了,就去耍马戏去!”周易笑着道。

    “这也是一条路,该叫‘大学生马戏团’。”周妈也打趣道。

    生性好洁,一天能将家里拖上两遍的周妈,闻着空气中弥漫的那股子屎臭味、骚臭味,再一次皱了皱眉头,冲周易斥道:“你这个畜生崽,快点上来将那些脏东西打扫干净!”

    周易将手中的东西拿了上去,在周妈嫌弃的目光中,放到了厨房里,又将楼梯道口用清洁剂清洗了好几遍,终于在周妈认可的目光中,停歇了下来。

    周妈站在楼梯上风,闻着周易身上那股鸡屎鸭屎的混合气味,非常嫌弃的看了他一眼,笑骂到:“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畜生崽?以后还这么臭,就别进我家门了。”

    “还不赶快去洗洗!”

    “哪有你这样当妈的?”周易不忿的反抗道。

    “我这当妈的怎么了?供你吃供你喝的,还供你上了个好大学,结果没想到供出个养鸡的崽子。”周妈笑骂了一阵,闻着周易身上那股怪味,再次将眉头深皱,“快去洗澡,臭死了!别啰嗦了!也就你自己受得了!”

    “再臭还不是你生出来的?”周易反驳了一句,眼看周妈口中唾沫如黄河奔泻,正要将他淹没,立马乖乖的进浴室冲洗去了。

    周易从浴室出来,刚经过楼梯口的时候,眼光一闪,正巧看见还乖乖的顿在楼梯口处地垫上的三只狗儿。

    三只狗两大一小,乖乖的蹲着,一言不发,眼中带着似要被人抛弃的脆弱与慌乱,让周易心中一软,心疼得也顾不得刚洗完澡的洁净,连忙下了楼梯,将三只狗逐一安慰。

    周小黑、周小黑和周小花经过周易常日用灵液喂养,灵智还要胜过五六岁的小孩子,经常露出人性化的一面。

    由于他们是周易养大,特别是在山上的时候,几乎是一人三狗相依为命,其中感情之深厚,难以与外人相道。

    周易无聊寂寞的时候,就跟狗儿说说话,或者做一些有趣的游戏,心情这才熨帖一些,寥解寂寥。

    远离红尘人世,过那清逸的隐世生活,是周易在大都市之中的一个向往,是一个梦中的想象,但当真正遁入山林的时候,又不得不被各种因缘扰乱,不得安生。

    到了真正清寂下来的时候,十天半月就他一个人独对朗月,那时的寂寞难言,又与谁说?

    他终于还是知道,自己不是一个真正的隐士,也不是一个能修成石头、千年一日的洞中仙,而是一个个普普通通的**凡胎,有一付寻常人的心肠——即便得了个神秘空间,也不能改变这一点。

    至少现在是改变不了的。

    他大约明白,自己是喜欢那种独出尘世、坐观风云的生活,但偏偏又是一颗红尘之心,渴望红尘中的繁华与亮丽,偶尔也渴望那纸醉金迷,没有经历过醉生梦死,没有入得其中,知晓其中的痛苦,哪里又真能下定决心出尘出世?

    周易了解他所谓的返乡种田的安逸,终究只是一种自私的逃避,没有一颗出尘的心,哪里不是红尘?

    有了一个出世之心,哪里又不是南山?

    正因为这样,所以即便在山岭田园之地,即便得了一个神秘奥妙不可言说的空间,周易也终究难逃红尘奔波,折腾得自己劳心劳力又劳神。

    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正常人,作为一个有本欲的人,若没有经历沧桑、看破繁华,哪里会是天生隐士?

    陶渊明若没有“误入樊笼里,一去三十年”,哪里会知道那红尘深处的种种羁绊困楚?若无此经历,又怎会发出“既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的感慨?

    谁能想象,一个一无所有只知种地的农户,能发出这样的感慨?

    隐士,永远是历经繁华、阅遍千人的高士,即便种了田,也与“田舍汉”有根本的区别,这不是身体上的,而是一种精神的超拔。

    周易想了想自己。

    他向往的是一种清闲而安逸的小资生活,而绝非农民式的种田生涯。

    他受了某些思想的影响,一得到空间,第一个想起来的就是回家、就是种田,却没想到,这绝非他所想要的。

    世界那么大,为什么不出去看看呢?

    独居一隅、坐井观天,真的是他所希望的生活吗?

第十六章 三汪

    三只狗儿已经长得足够大了。

    除了周小花因为品种的缘故,仍旧只有周易膝盖高之外,另外一黑一黄两只土狗,都长成了半人来高的大型犬,远远要超过周围寻常的犬类。

    周小黑是天生的猎犬,随着灵泉水的改造,逐渐的返本还源,腰细而腿长,不用奔跑,便能感觉到那条细长腿之中的灵巧与爆发力,长长的犬吻,更让他有足够的空间撕咬猎物。

    周小黄是一条普通的乡村土狗,但却比寻常土狗高上一两个头,比周小黑都要高上不少,粗壮的腰身和四肢、金黄色光滑爽亮的毛发,慵懒而温润的眼神,让人感觉到这条有着“纯正土狗血脉”的大黄狗的不同,极容易感受到它的温和与温驯,远没有寻常犬类的攻击性。

    周易小心的看了看门里,见周母已经进了里屋。

    他手指往嘴前一放,对三狗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将三狗招了上来,带着他们进入并不十分宽敞的卫生间。

    周易向做贼一样,轻轻的将卫生间的门半掩,拿出个拖把,将三狗留下的痕迹小心的拖干净,又轻手轻脚的进了卫生间里面。

    卫生间与周家的客厅、卧室之间有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的中间有一个出口楼梯,连通上下几层。

    周易在卫生间门口看了看客厅和卧房里间,见没有其他动静,小心的阖上了门。

    三狗的皮毛都是极其水滑滋润的。

    周易轻轻的将肥皂水依次往三犬的身上涂抹,细细的搓揉,最后用温水冲洗干净。

    三狗经常跑去周家老屋前面的那个湖泊游泳,甚至学会了“狗抓鱼”的绝技,对于些许水沫,已然习惯,任由周易施为,倒也没有出什么幺蛾子。

    待周易将他们身上的肥皂沫冲洗干净,三狗感觉到身上毛发贴肤的不适,习惯性的晃动着身躯皮毛,一时间,无数水滴随着三只狗的晃动,四散开去,又给周易洗了个澡。

    “周易?在厕所干嘛呢?这么久没出来!”周妈久未见周易,本来准备与他好好的说一会话,但长时间不见他动静,出来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周易又进了卫生间,只听见里面水声哗啦的响,半天也不见人出来,不由一问。

    周易听得周母声音,连忙道:“感觉身上还有点臭,我再淋一下。”

    他刚为三狗洗澡,又脏了一身,再一次抹了全身肥皂,淋了个澡。

    三狗的皮毛经过几次“甩干”,已经恢复了光滑,但水渍仍然未去。

    “呼——”

    吹风机鼓出极大的热风,吹在了周小花的身上,让它淋洗过后、沾黏不爽的毛发很快就熨帖、蓬松了起来,黑白色油光发亮极显生命活力的洁净皮毛,立刻让周小花变成了一只萌萌美美的小犬。

    周小花臭美的照了照镜子,自我感觉不错,感激似的、讨好的用粉红色温润的舌头,为周易洗了个脸。

    周易也不知道周小花什么时候喜欢上照镜子的,或者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狗也不例外么?

    他依次为三条狗吹干毛发,尽力让三条狗都变得干干净净,这才带着他们出了卫生间。

    三狗刚到客厅,正碰上从卧室出来的周妈。

    周妈陡然看到两条大狗,低声惊呼一声,带着百万分的戒备与小心,慢慢的往房间里退去。

    “妈,没事,他们不咬人的!”周易站在后面笑道。

    周妈在楼梯间的时候,已经注意到了三只狗,不过三狗都蹲着,被楼梯遮掩住,没有显露体型,她倒也不害怕,而且也没想到周易会将三狗带上来。

    “小黑、小黄、小花,跟姐姐打个招呼!”

    “姐姐”是周易对于周妈的奉承。

    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永远年轻漂亮呢?

    况且,周妈保养的不错,四十来岁的年纪,看起来只有三十来岁,若忽略这血脉上的关系,叫声“姐姐”也是可以的。

    三只狗听得周易的招呼,人性化的抬起一只前腿,对着周妈摇了摇,跟一般人摇手打招呼没有半点不同。

    周妈微微一讶,看着三只狗的表现,异样的萌态让她稍微忽略了三狗可能的危险,心中的警惕降下了不少。

    “小黑、小黄、小花,跟姐姐握握手,请求姐姐收留。”周易看到周妈逐渐缓和的神色,接着说道。

    在周小花这只萌系的带领下,三只狗依次上前,将狗爪子伸出,和周妈握手。

    周易看周妈仍自愣愣,不由道:“妈,人家要跟你握手呢!”

    “哦——”周妈回过了几分神,蹲了下来,跟那只狗爪子握上,才想明白发生了什么。

    这个时候,另一只狗爪子又递了上来。

    她忍着对于犬类的几分畏惧,又将手与剩下的两只大狗握了握。

    “小黑、小黑、小花,咱们拜托拜托姐姐收留。”

    三只狗看了周易一眼,接受了他的动作指导,依次立起身子,将前脚放在胸前,做作揖状。

    周妈作为一个正常的女性,彻底被这三只大小狗萌翻了,虽然她仍然有些畏惧两只大狗,但心中的警戒值已经降到了最低。

    她双手抱起周小花,轻轻的抚摸着它的脑袋和毛发,喜欢的不得了。

    女性没有几个不喜欢小动物的。

    周妈之所以远离这些东西,一是工作原因,没有时间打理;二是因为天生好洁,家里每天都要拖上两三遍才好,哪里会养狗这样的宠物?

    她抱着周小花,还不住担心道:“不会将屎拉在家里吧?会不会咬坏东西?”

    周易还没来得及回答,周小黑就冲着周易叫了一声。

    “他要大便了,我带他去厕所。”周易对周妈解释道。

    周妈也跟着过去,只见随着周易的指点,周小黑将一泡臭臭准确的拉在了马桶里,更加机灵的是,竟然被周易这么一指点,连冲厕所都能自己动“手”了。

    周妈见此,本来足够惊讶的她,更是惊奇得不得了。

    终于,她试探着用手摸了摸周小黑的头,又摸了摸它的下巴,感受到它的顺和,不由说道:“我现在真的一点都不担心你了。就你这么训狗的本事,到哪里也能有口饭吃!”

    “难道你以前还担心我吃不着饭吗?”周易笑道。

    “以前是不担心的,但前段时间就又有些担心了……”

第十七章 玉

    “你到底赚了多少钱?”周妈有些好奇道。

    有人说周易光靠卖鸡卖鸭还有卖桃子就赚了几十万,但周妈是不十分相信的,毕竟,无论鸡鸭还是桃树的种植,成本就要不少。

    外面流言满天,周妈还是有几分好奇。

    有些话不好在外面问,但家里,关起门来,还是可以说说。

    “二三十万吧。”周易说道。

    “鸡鸭加在一起,就有十几万。”

    “你养了多少鸡?十几万?你没成本的吗?”

    “鸡鸭都是八百多只……至于成本——只有买苗的时候有些成本,后面都是让他们自己找东西吃,哪里有什么成本?”

    “那你那鸡也是长得快的。我虽然没养过鸡,但人家养鸡的,别说各种驱虫打虫的药,饲料钱也要不少,长得倒不比你的鸡快多少。别人说你养鸡一点饲料都不喂,我还以为是假的呢!”

    “你养的鸡我也吃了,味道还真不错!不过,二十五块钱一斤的价格,你还真敢卖!也是现在人有钱了,不在乎那十几块钱……”周妈说道。

    “二十五块钱很贵吗?我只听说土鸡价格是一般饲料鸡价格的两三倍……”

    “人家乡下农户家自己养的鸡,养上年过半年的,也就十七八块钱一斤,你倒好!”周妈笑着,不知道该怎么说周易才好,或者真该是周家祖坟冒烟了,随便捣鼓点东西,都能赚到钱。

    当初周易那十几亩桃林上一团团的虫子,看得她都头皮发麻,谁能想到,就这样一窝虫子林,到了秋天霜后,竟然还能结出大桃子来,被周易卖出十块钱一个——这不是周家祖坟冒青烟了,还能有什么?

    谁也不知道,周易有那么一个神奇的空间,所有的奇特事,当用科学的道理、实际的逻辑无法解释的时候,乡人就会自己编出一个能让自己相信的理由,“催眠”了自己,也“催眠”了周围的人。

    有时候,连周易都会相信,自己得到这么个空间,不是某种偶然,而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当然,无论是不是,都不能成为阻挡周易祭拜宗祖的借口。

    几位老祖宗老爷爷的坟墓,都在周家老屋后头的山林竹林边上,周易有时间的时候,也去照顾一番,常去看看。

    他将祖坟上的杂草都拔除了。

    空间里被他培植到近两人高的金桂树,移植了出来,除了自家房门前侧种上一棵,其余的,每个坟地都被他植上一株,秋季一至,不大的桂花树上,满满的是金黄色的星,浓香馥郁,香飘数里。

    金桂虽然不大,但已经能承载数里之香,承载那一树金冠。

    在空间里的时候,金桂依然是这样的芬芳香郁,但没有被周易在意。

    但当秋风一起,浓厚的金桂之香,被长风一吹的时候,那满地的碎金、那满蓬的芬芳,才终于让人明白桂树之魅力,也难怪在古老的神话之中,最美的女神嫦娥要与月桂相伴了,因为她们都是最美好的象征啊!

    周易与周妈闲聊了一阵,将能交代的都交代了。

    周妈又不知从哪个箱柜里翻出个珠宝盒。

    盒子打开,是一块金镶玉。

    寻常的不甚透明的玉质上面,养出一个金灿灿的菩萨。

    周易倒还喜欢玉佩。

    小时候有一个玉佩,被某个无良的教导主任以不能佩戴珠宝首饰的由头给收取了,带了几十年的感情,也随之而去。

    那主任让周易写一封“自白书”,承认自己的错误,但年少气盛的周易,哪里会理会?那一块观音玉,就此不知去向。

    眼前这块玉佩,或许是因为镶金的缘故,显得沉重而不称手。本来温润的玉佩,被黄金一嵌,似乎也变得庸俗起来。本来就不甚好的玉质,因着这闪闪的金光,愈发的显得浑浊。

    有个词,叫“眼缘”。眼前这块金镶玉,明显就不对周易的眼缘。

    因为是周妈送的,周易也只能“惊喜”的接受,小心的戴上。

    “喜欢吗?”周妈笑着说道。

    “喜欢。如果没有镶这块金子,就更好了。”周易说道。

    这不是一种欺骗。

    周易的喜欢,不在于这块玉,而在于父母的这一份心意,母亲对于自己的这一片纯真的爱心。

    ……

    夜,在不知名的时候降临。

    周易回到卧室,关上门,身躯蓦然一幻,进入了那个神秘的空间。

    一天的忙碌,身体不甚疲累,精神却也倦了。

    他习惯性的脱了衣服,躺倒在那眼碧泉之中。

    碧泉水永远是那么的清澈而宁静,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让她浑浊。她比最美丽的玉石更像一块宝玉。

    周易让碧清的水,慢慢的浸润了他全身,浸润他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清澈而略显冷冽的碧水,缓缓的润进他灵魂的深处,给疲惫的灵魂,一次最彻底的洗礼……

    周易没有看到,当他沉浸在碧泉水中的时候,感受着比往常时候更舒适清爽的全身滋润的时候,方才带上的那一方玉,在更加碧绿的泉水之中,慢慢的融化快来,泛着淡淡的绿意,闪烁着绿光,最后消失殆尽,只留下那一块金光闪闪的庸俗。

    他从碧水的滋润中醒过神来,只感觉全身上下无一处不觉清爽而轻健、无一处不是放松、无一处不觉润泽、无一处不是莹润。

    他感觉身体前所未有的舒坦,似乎从里到外、包括內腑之中的最深处的渣滓都被这一缕缕碧清的泉水给洗净!

    这种感觉,就如同他第一次在体力透支之后,进入泉水之中浴洗一般。

    他抬头看了看,不知为何,总感觉空间高长了一些。

    周易摇了摇头,觉得是自己出现了错觉。毕竟,他长久的期望,空间能像某些小说之中那样,随着植物的丰满,逐渐成长,但显然,现实虽然有时候比小说还离奇,却并不尽然类同。

    他从泉水中起出身子,踩在柔软的土地上,便感觉轻飘飘的,似有无尽的畅快。

    周易总感觉自己身上少了点什么。

    他往身上看了看,往胸前摸了摸,摸到一根红绳,而那绳头系着的一块金镶玉,不知什么时候,失去了踪影。

    周易想了想,他分明记得,在他进空间的时候,还能感觉到那沉甸甸的呢。

    他往那泉洞之中一看,正瞧见那碧绿清澈的泉水之中,一块金光闪耀的东西,在水中沉沉浮浮。

    周易捞起来一看,正是那块玉上镶嵌的那个黄金菩萨像。

    他又往泉水之中看了看,竟找不着那块玉。玉石竟似凭空消失了一般!

    周易看了看明显更富光泽澶润的皮肤,感受着愈发轻健的身躯,又抬头看了看似乎高上了一些的“天空”,最后往四周望了望——不知什么时候,亩许方圆的土地,在混沌色的界壁周围,又“长”出了一圈土地,使得原本并不旷阔的空间,又敞亮了几分。

    玉,是玉。

    周易轻易的想到了带来这一切的,都是玉的作用……

第十八章 清明

    初春的晨,格外的清、格外的冷,还带着冬日料峭的寒,也只有被窝里的温暖,最让人难舍。

    周易半个脑袋伸在外面,感受着渗进屋子里的冷寒,又将被子拉了拉,脑袋缩了进去,继续在暖和中舒眠。

    正是个最好睡觉的时候。

    三条狗不知什么时候,爬到了床上来,爬到了周易的被窝里,带着自己的体温和柔软的皮毛,在相互的依偎中感受到更好的舒适。

    这时候,连狗都想要睡个懒觉。

    狗儿们嘴部的肌肉已经松弛下来,在安眠之中,带起淡淡的微笑。

    “咔嚓——”

    卧室的门锁打开了。

    周小花眼睛眯了眯,继续躺在周易的咯吱窝的安睡。

    周小黄巨大的狗躯动也不动,只抬起头来,看到“滚”进来的一个小萝卜,又将脑袋放下,继续它懒懒的觉。

    周小黑也抬起头来。

    他眼中带着远超过其余俩狗的警惕与清明,向溜进来的那个小萝卜头瞧去,黑大却纤细的狗身轻巧的挪出被窝,跳下床,躲开那个小圆球的一抓,头轻轻一顶,顶得圆球一个踉跄。

    嫩生生的小人也不苦恼,看了周小黑一眼,看着他灵巧的四肢,自觉抓它不住,又想及自己的“使命”,再次往床上瞧去。

    他看着已经酣然入睡的一人二狗,晶亮的眼睛中,带着一丝欢喜,是所有孩子恶作剧之前的喜悦。

    小人轻手轻脚的往前走去,手里还拿着一只水彩笔。

    这时候,四个女孩子走了进来,都是周易的血亲妹妹。最大的那位,叫周婷,二伯家的堂姐;其次是周蓉,圆脸蛋的女孩,是二伯家的堂妹;再小些的,圆脸蛋、西瓜头的可爱女孩子,是三叔家的堂妹,叫周颖;而最小的那位,是姑姑家里的表妹,阙小梦。

    四个女孩子看着那个慢慢爬上床去的、拿着水彩笔的小童,都捂着嘴偷笑。

    周小黑也不忍见自家主人的“惨样”,一拉爪子,轻轻的掩在了眼睛上面。

    周颖看着周小黑的可爱模样,“噗——”的一下,笑出声来,眼看其他几位姐妹投注过来的眼神,又立马捂住嘴巴。

    她蹲下身子,轻轻的抚摸着周小黑头颈处的皮毛,又缓缓的拉开周小黑挡在眼前的一对爪子,小心的摸着周小黑的狗爪,似乎在摸什么新奇的物事。

    周小黑在周家已经有不短一段时间里,对于周家诸人,都已经熟悉。

    他惯常的将头放到周家妹妹的膝上,享受着她的“爱-抚”。

    女孩子都是喜欢宠物的。她们总是富有爱心,而且爱心永远能满溢出来,让周围的生物都感受到。

    很快,小黑就成了四个女孩子的爱宠,连小弟-弟的恶作剧都暂时忘记了。

    周易在半睡半醒之中,总感觉脸上湿湿的,似乎有什么东西划过。

    他手一挥,碰触到一个细长冰冷的硬物,眼睛睁开,正看见握着水彩笔的小堂弟那一对无辜的眼神,整个人立时清醒过来。

    他往脸上摸了摸,看了看挂在手上的浑浊的五彩水色,心中一阵哀叹,看着三四岁的小堂弟,想要生气,最后只能化作一声无奈的长叹……

    四个姐妹看着周易那张紧皱的、悲催欲死的脸,一个个笑开了花。

    “好啊——是不是你们指使的?!!”周易佯怒道。

    他看着周小黑躺在堂妹膝上的孬样,满脸的不爽。

    “周小黑,见着人怎么不打招呼?!!”

    黑狗听着周易的声音,感受着不怎么愉悦的口气,全然放松下来的肌肉猛然一颤,一跃而起,听着周易的吩咐,便往周颖身上扑去,将没有蹲稳的周颖扑倒在地。

    它用带着腥香粘稠的口水的红色的舌头,“用力”的跟周颖打了个招呼,剧烈晃动的尾巴,是隆重的欢迎。

    周颖制住了往她脸上噌的黑狗,好容易站起身来,也不忍教训小黑,只能“恶狠狠”的白了周易一眼,往洗手间奔去。

    其他三个姐妹嬉笑着跑远开了。

    周易一脸郁闷的掀开了被窝,往洗手间走去,却不想,正碰着几个前来瞧热闹的姑婶。

    周易看她们一脸的“贼笑”,便知自己是怪罪错了人,原来是这几位长辈童心大作之下,忽悠小孩子做的恶作剧。

    “你怎么现在才起来?器器都去叫你啦!”小婶子先发制人。

    “咦——周易,你脸上是什么东西?”小姑故作好奇的道,“画得真好看,你不是准备去找媳妇吧。”

    “你们这几个害人精……我就知道……”对于几个赤子童心长辈,周易还真没办法。

    “哎呦,我们好心好意让器器去叫你起床……”小姑笑着喊冤道。

    周易可不想再受几位姑婶的调侃,直往厕所跑去……

    ……

    清明是祭祖的时候。

    在这一日的清晨,所有人都要往老屋去,去祖地拜祭。

    亲戚长辈见周易酣睡未起,便想出了个恶作剧的法子,将周易叫了起来。

    初春的山,冰雪早已融化,空气依旧清冷,连带着山间那绿,都是那冷色的调子,让人清醒,心目明朗。

    满目的绿,给人以无尽的清爽,带着早春的料峭,引着周家众人盘旋着往山上那熟悉又逐渐陌生的地方去。

    越往山上,清冷的山,逐渐被水汽冥迷、被水雾烟笼,如一层淡淡的薄纱,将山间明朗的一切,都代入一个未知的神秘之中。

    依旧是轰隆的水声。

    一条玉带,带着不可挽回的气势,带着生命与生机,砸入一潭碧水之中,水花四溅、水雾纷飞、水汽氤氲而起,在春日渐暖的阳光下,慢慢的晕出虹的颜色,在孩子晶亮纯净的眸子中,映出一片记忆的美好。

    瀑布侧旁的斜道,已经被细细的沙石铺开,不复见光滑而突兀的尖石,变得坦顺平滑起来。

    斜道的尽头,那黝黑的深洞,渐渐的冒出些云气,如同神仙的府邸。

    那并不是云,而是清冷的空气,经过地热的加工,而升腾出来的热雾。

    夏日的洞,是凉的、清的,而在冬日里,这个自然的造化,却反常的和热了起来,给这个天地,带来一丝难得的温润。

    众人穿过山洞,一丝天光猛然照开,湖阔而天空。

    老屋早已夷为平地,起来的,是一栋木石结构的房子。

    房子远没有到建好的时候,只能看到已经平坦的地基与基层之上的青石与泥沙。

    屋侧的一头,十几亩的土地,并不像周围那样,在枯黄的一片中冒出几点嫩芽,而是在嫩绿之中,化出一片又一片,一整片整片的粉红的淡花!

    谁也不知道,在这清冷的还带着料峭寒气的早春,专属于梅的早春,这桃花儿竟然就这么的开放了,而且开得是如此的热烈!

    在淡淡的轻雾之中,在烟霞的淡洒之下,在一片纯黑色的土地上,在一池清湖之畔,近千株的桃树,就在这幽寂的山谷之中,静静的开放了。

    无需人赏、无需蝶舞、无需蜂闹,她就这么静静的开放,开得那么的热烈、那么的浓烈,为早春的清冷,添上这世间最大的热闹与色彩!

    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桃花儿震惊。

    他们不是没有见过桃花,但从未见过如此“庞大”的一片、可得如此静谧而安宁的桃花,不招蜂、不引蝶,只为这一池山水、一壶天地。

    偌大的惊喜,在女孩子的笑声中绽放。

    她们却不像往日那样将最美的桃花攀折下来,待在自己的头上,为自己增上一份美丽。

    实在上这粉嫩的花瓣,这带着露珠的晶莹的花瓣,这开着早春的清净的桃花,让人不忍去打扰,去伤害这份美丽的一丝一毫。

    所有人都静静的在桃林下走过,又静静的离去,只留下一份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情怀与记忆。

    包括最小的什么都不懂的堂弟、包括周易,都只是静静的走过,默默的欣赏这份懂或是不懂的美,这一份值得永远珍藏的美丽。

    过了老屋的地址,继续往后爬,是一座“平缓”的山,一座独属于竹的山。

    苍劲的竹子,随着一阵又一阵的风过,流淌出愈发清净的乐音,为那片桃林的静放,点缀上最后一个音符与最后一片青翠。

    “易伢子,你那些桃树就种得好啊!”大伯走在旁边,苍老的声音感叹道。

    他比周父要大了二十余岁,算是周家整个族脉的大家长。

    周家大伯感叹着,往竹林地深处而去,不久,就看到一片空旷地。

    一片天光在绿竹弥漫的地方冲了下来,照得四周一片光明,将幽幽的绿影驱散。

    眼前所见,并非众人所想的杂草乱蓬,除了那几个隆起的土包和那一块块立起的石碑,就只有几棵并不算大的、还远不能遮阴纳凉的桂树。

    “周易,这是你种的吧?”大伯看了看那树。常年的经验,很容易让他认出这是桂树。

    “回来也要得,你爷爷他们也有人照顾了。”大伯叹了一声,“以后我死了,你也要给我种棵桂花树啊……”

    “只有你呢……大年头的,讲些这些东西……”大伯家的儿子,周易的堂哥,看着自家老父流露出的苍老之气,不由打断道,“周易,你别理他。”

    大伯依旧笑了笑,没有再说。

    受过清寂的桃林洗礼,再感受这几许凄清寂静的气氛,所有人手里,那赤红如血的爆竹显得有几分刺眼。

    炽烈的爆竹带着刺人的火光,在这初春的寂寥里,狠命的炸开,似乎要炸出一个好年景……

第十九章 葡萄

    周易空间里的“葡萄树”,已经长成了。

    它蜿蜒盘桓的金黄色的遒劲的茎干,终于停止了生长。

    一片片绿叶,被一朵朵白云遮盖,那是金龙的脚爪之下升起的云雾。

    一条奇龙,正是要乘云驾雾而去。

    大地是一把最强劲的锁,用力的锁住巨龙的尾翼,将他狠狠的约束在土地之上,让他动弹不得,只能成为大地的一部分,为这片土地开出一束束的花。

    那白云,就是那一束束的白花。

    周易不知道其他的葡萄藤开花是个什么样子,但绝对没有眼前这株葡萄开出花的清淡而纯白,因为这样的花,一旦在世间开放,绝不至向寻常的葡萄花一样,籍籍而无名。

    对于所有的植物而言,空间里的时间,流淌得是那么的快。

    那一朵朵纯白的话,在吸引过一只只明黄而晶透的蜜蜂之后,仅仅在几时之间,便换做了一颗颗碧色而青绿的葡萄。

    葡萄几乎眼见着长大,膨胀成一颗颗枣大的深紫色晶珠。

    一颗颗的紫珠,排成一排,在一片片碧云之下,琳琅而列,尽情的释放着她们风韵的身姿。

    她们是有一点点害羞的,是带着一点点含蓄的,风韵而莹紫的身躯,不能被所有人看去,还要披上那一件白雾做成的薄纱,带着最后的神秘与让人探究的美好,放透而矜持出一种独特的气质。

    这是一株寻常的山间刺葡萄。

    她有一样的藤、一样的刺,一样的长出紫色带雾的、厚皮大籽的葡萄。

    但她又有些不同。

    她有与山葡萄相似的风致,但她不攀附,独树一帜、独立一方,自个儿就攀升成一棵自主的树。她不甚高,但有粗壮的茎干、强韧的枝桠,能开出淡雅而纯净的百花,能长出一样甜蜜但更加丰厚的葡萄。

    周易不自主的、用小小的剪刀,小心的剪下一束紫色的葡萄下来,在碧灵的泉水中漾过,摘下一颗,放到嘴口,轻轻的咬破厚润的紫皮,里面的汁液就带着丰润的果肉,争先恐后的滑入周易的唇中,留下润化的口感,在周易的舌尖之上,释放出浓烈的葡萄果香,释放出最纯正而浓厚的源自于葡萄的甜蜜。

    就如同一个最美的妇人,在她最成熟的时候,被人采摘,在她最热烈的时候,为你绽放出最大的热情,给人最大的甜蜜与温馨。

    她就是那一个熟透的美妇,在周易的口中绽放,浓烈出无与伦比的口感。

    那样的热情,在涌入周易口中的瞬间,让他不由自主的全盘接受,让他的口、他的胃、他的心,全部的接受。

    他将葡萄带出空间。

    浓烈的果香,将周爸周妈都引了过来。

    “这个时候,怎么会有葡萄?”周妈说道。

    春日尚早,天地尚寒,寻常是长不出葡萄的。

    不过现代的社会,反季节的水果并不缺少,也不稀奇。

    其实周妈想说的是:这样的时节,怎么会有这样品相好的葡萄?

    “管他呢,能吃就行!”周易道。

    周妈白了周易一眼,耸动着鼻子,闻着愈发浓烈的香气,再也忍不住,摘了粒圆滚饱满的大紫珠放入口中。

    紫色的厚皮一破,还未用力吸啜,葡萄丰盈的汁肉便已在口中化开,化入心胃脏腑之中。

    周父寻常是不吃水果的,也连吃了几颗,不住叫好。

    “这是刺葡萄吧?!”周爸带着疑问肯定道。

    “感觉是的,也不知这时候怎么长出来的。”周易应和道。他也确实不知,那空间是怎么调节里面的小气候小天地,怎么让这些植物迅速生长的。

    周妈看了周易一眼,笑道:“只允许你种的桃树秋天长桃子,不允许人家春天长葡萄啊……”

    ……

    葡萄是很容易繁殖的,只需将根须、茎须插到地里,便有可能发出葡萄出来。而空间的灵水、黑土地,便将这种可能无限的放大了。

    当春日的阳光逐渐晕照开的时候,当寒冷渐渐被灼热的光离散的时候,周易再一次回到了老屋。

    老屋已经拆了,新屋仍旧在建中,但还有一些没有被拆掉的老房子,收拾收拾一番,还勉强能住得人。

    周易又承包下了八十亩地,他准备全部种下葡萄,在空间里培养出来的葡萄,独立成树的葡萄。

    空间并不大,即便周易后来又买了不少玉石置入灵泉之中,扩大的范围也极其有限。除去已经种植了植物的地方,空余的范围,也不过亩许。

    在亩许的土地上,层层密密的,长出了近两百株葡萄树。

    葡萄树从培育出来,到真正能结果的时间,经过周易计算,至少需要三年以上,有的甚至需要五年才能结果。

    近两百株葡萄树,周易培育了两个月,几等于外界植物生长的两年时间。每一株葡萄树,都是绿云层层,如松塔伫立,形貌曲折奇特,即便不作为挂果的葡萄树,也是极佳的观赏植物。

    周易为了让葡萄树移植到外面的时候,能更快的结出葡萄,已经将葡萄树培育到了近两米高度,而葡萄的根须,更是深深的插-入地底,有些更比地面的枝桠还要曲长得多。

    即便空间里面泥土松软,但当周易花了十来分钟,才勉强挖出一株葡萄树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失策了。

    他只想着要让葡萄树长大些,好移植到外面去的时候,更快的挂果,却忽略了葡萄树在空间里成长的过程中,其根部的发育。

    也幸好空间的改造,让他有了超人一等的体力与精力,这才在十来分钟挖出一株葡萄树,若是往前的亚健康体质,即便挖上一个小时,也未必能将那盘根错节的两米来长的大根挖出来。

    上一次,在拔草的时候,是越干活儿越轻松,而这一次,则是越干越累。

    当他将所有的葡萄树都移植到外界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一月,而八十亩土地,才植满三亩,同时,最后移植的那一株,已经长到了两米多高,其下的根更是粗长盘曲,远比上面的枝桠茎干要长得多,不断的深入地下,扎进地底深层。周易足足挖了一个小时,才勉强将它完全挖出来。

    周易自觉这样干下去不行。

    他也不再贪全求大。

    一亩地培育出好几百株葡萄藤,待它们长到米许高度的时候,将立刻将之移植出去,即便这样,也足足用了几月,才将八十亩地种满。

    周大虎几乎是每天看着周易从屋子里搬运出一株株的奇怪的树苗,而后以超人的体力、耐力,挖出一个个大坑,将一棵棵树苗种下。

    几个月间,一个人,种满了八十亩地。

    周大虎和其他为周易建屋的工友们看了,也是服了,也终于明白周易为什么能半年赚几十万——全是用命拼出来的!

    偏偏,周易每日勤干肯干之后,还能在湖里游上一圈,展示他惊人的体力与精力,让所有人惊讶的同时,再生不出其他的想法。

    也幸亏,周易在林子里挖出一条条沟渠,将老屋侧头的那眼泉水引了过去;等到需要灌溉的时候,只需将空间碧泉混合在泉水之中,便很容易浇灌了。否则,每天八十亩地的浇水,即便是钢铁之躯的超人来了,也不易完成。

    接受了上一次虫灾的教训,这一次,在惊蛰之前,周易就在自家每亩地头上,种上了几株发育成熟的金钟草,特别是林地的边界上,每隔七八米,便种上一棵,当做防虫带。

    他可不想百亩地变成百亩虫林,到时候,也不知道要再养多少只鸡,才能防止果林被虫子啃光。

    有灵泉水的浇灌,不仅是果木长得健壮、发育得迅速,连地下的草,也生长得极快。

    没几日,几乎肉眼可见的,一蓬蓬草就从地里冒出芽子,逐渐发育成长,没多少时候,便有齐膝高下。

    他并不想用什么除草剂,那样对于整个树林的生态产生的影响几乎是毁灭性的。

    一方面,周易不断的买入黄牛、山羊、草兔,甚至在灌溉的水渠里,引入了各种食草食虫的鱼类;另一方面,对于太过顽固强硬得连牛羊都不吃的、嚼不动的草类,从根本上进行摧毁。

    同时,他还从网上订购了一批诸如苜蓿之类的牛羊适口的牧草。

    他准备在果林下面,主动的种植牧草,最终达到以草治草的目的。

    看着一块块的土地整理出来,周易心中的成就感不言而喻,他几乎看到了未来一个自供应、能自我循环的农牧种植业生产基地,而这个基地的动力便是周易手中掌握的空间碧泉水。

    包括周大虎在内的诸多建筑工人,几乎眼瞧着那一块块土地从荒芜变得平整滋润、从杂草丛生到果树生枝、从荒芜人迹到牛羊成群,一日日的变化尽在眼底,所有人都知道,心里都明白,这个“冒失”的跑回来种地的大学生,已经建立起了属于他自己的事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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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金钟草

    刚从土地上赚来的钱,都投入到新房的建设之中。

    在这样的乡村野地,所有的费用都可以降到最低,但这中间,人工是省不了的;材料费因着是山上采出来的大青石块和硬松木,在这样的山区里面,倒也不算昂贵;还有一个需要投入的就是运输的费用,一个是从外面运到山里面的费用,这个是小头,另一个从山下人工担运到洞天的费用,是大头。

    除非周易肯把连通洞天山境和外界的山洞给炸开,不然这一笔费用,是绝对省不了的。

    买牛羊兔子的钱,周易只能从以往工作中的积蓄之中拿出。

    他一共买了三百余只山羊、十八只牛和几十只兔子放养在果林里。

    至于羊舍、牛舍还有兔子棚架,他是不准备做了。

    一是资金不够,二是不想让自己再度陷入忙碌的困境之中。

    至于饲料,也就让它们自己找食吧,反正他将这些东西“请”来,并不在乎他们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而是作为半个“除草机”存在,也给这片果林添上些许生气。

    相信有了沟渠里不时供应的被稀释的碧泉水,这些家伙们健康的成长下去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惊蛰过后,群虫复苏。

    金钟草也随之放出那一股股甜蜜芬芳的气息,吸引着方苏醒的饥饿的群虫的注意力。

    很快,一只接一只虫子不断的涌入鈡形的虫袋之中。

    没多久,零星的虫子,变成了一群群的虫类,最后变成一片片的虫云几以铺天盖地的气势,从天上、地下覆盖而来。

    周易见此,也只能不断的加大金钟草的密度。

    在果林的边界地带,几乎每隔两米,就有一棵颀长健壮的金钟草。

    即便如此,一只只虫子的汹涌而入,从天上飞的,到地上爬的,除了少数进入鸡鸭鹅们的肚子之外,其他都成了金钟草的食物。

    虫子们在金钟草的诱惑下,进入他的食袋之中,很快,就被其中的酸液溶化,化作一滴滴极富蛋白质和其他微量元素的营养液。

    这些释放出蜜香味的、甚至比蜂蜜还有香甜的姑且被称作植物蜜汁的东西,一部分被金钟草自身吸收,壮大自己,结合外界虫类的数量,发育出更多的金钟来捕食虫子。

    另一部分蜜液,被金钟草留在金钟之中,发挥出更浓郁的香甜气息,吸引更多的虫子进去。

    虫子实在太多了,金钟草的消化转化功能也实在是强,但他并不能吸收太多的蜜液,很快,植物蜜液就灌满了整个囊袋,溢出了金钟囊袋。

    这个时候,她就不能继续捕食了。

    无数飞虫爬虫爬到金钟囊袋的边缘,不断的舔食着蜜液,或许等待蜜液再次被舔食到金钟警戒线一下的时候,被金钟消化掉大部分的时候,原本的食物来源又会变成一个虫类的地狱。

    并不只有虫类才向往这种香甜。

    一只相对于虫类大得太多的长着角的巨大头颅出现在了一只蜜汁满溢的金钟囊袋前。

    两只巨大明亮的眼睛,好奇的研究了一番眼前的这些爬满了怪虫的血色小钟,终于受不住蜜香的诱惑,伸出巨大的舌头,轻轻舔舐了一下,不仅将囊袋上的群虫扫落,更将金钟囊袋中的蜜液食进大半。

    剩下的那一部分蜜液,无论他怎么伸出舌头,再也舔舐不到半点。

    很快,这只山羊放弃了这个小小的囊袋,将目标对准了另一个充满了蜜汁的囊袋。

    当然,山羊并不是每一次都那么顺利的吃到蜜汁。

    一只黄黑相间的毒马蜂正在享受着他的美味,这个时候,一只巨大的柔软的粉红色舌头伸了过来,将他扫向一边。

    这一下,可惹恼了这个恶毒的家伙。

    他用屁股上的毒针,狠狠的对着罪魁祸首扎了下去。

    山羊打了个颤,很快,头上就长出了个红包,疼得他直往树上撞,又将剧痛的脑袋埋入稀释了碧泉水的沟渠之中,这才舒坦了一些。

    隔了老久,山羊感觉脑袋没那么痛了。

    他吃了几口青草,享受着青草别样的清甜,又喝了几口泉水,即便被水中的鱼儿扇了个耳光,却也毫不在意。

    当青草填实了肚子,饥饿的力量不再那么强的时候,他对于食物又有了更高的要求。

    鼻间的香气再一次的刺激着他,不过的勾引着他,挑拨着他、挑逗着他,调戏着他舌头上的味蕾,但脑袋上的隐隐作痛又再一次给予他警告。

    当疼痛逐渐退去,痛感带来的理性抵挡不住蜜香的诱惑的时候,他再一次将眼睛瞄上了那一个个幽亮碧绿的枝叶侧旁长出的血红色如地狱生出来的鈡形食囊……

    ……

    阙生是个老单身汉,取了周易的小姑为妻。

    他也是个泥水匠,随着周大虎做活。

    这一次周易修新房,他也跟了过来。

    他也是一日日的看着周易那百亩果林的变化,看着其中或真或奇的各类动植物。

    他并不缺乏好奇心,有时候借着姑父的身份,扯着周易问东问西。

    周易种出的金钟草他自然知道,更从周易口中知道,这是一种原本生活在热带雨林的捕虫草。

    他开始的时候,对于这种能捕食虫类的植物极具好奇心。平时休闲的时候,便寻找一株捕虫草打量。

    但天气还冷,虫子不多,冷天放出的幽淡蜜香,并不能刺激他那并不灵敏的嗅觉,只看着偶尔一只小虫子飞落血色小钟模样的植物囊体之中,而后被一步步的溶化、消化,觉得挺有意思。

    在清山镇这样的亚热带的山区,几乎找不到这样食虫、食荤的植物——这是极有奇趣的东西——若非亲眼所见,在这个封闭的地方、这些秉承着传统的中老年人们,很难想象植物是怎么捕食动物的;事实上,即便见多了外界新鲜的年轻人,也未必见过这样的东西。

    随着天气逐渐变暖,虫子渐渐多了起来,充盈的囊袋之中,蜜汁的丰裕,在热烈的空气融畅下,香气散发得极快,变得浓烈而迷人起来。

    阙生逐渐被这股香气吸引了。

    特别是在临近饭点的时候,干了大半天的活,已经饥肠辘辘的时候,这种香味格外的诱人。

    他看着那些满溢出来的蜜液,被一只只虫子舔食,并没有致死;看着一只只山羊将漏出的蜜液舔舐、啜吸干净,胃液中的小馋虫不由蠢蠢欲动。

    他终于伸出了罪恶的手指,小心的将蜜液上的虫儿驱赶开去,沾了一点,往口中尝。

    阙生小心的看着四周,看看有没有人注意他——毕竟,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总有种自己在像小孩子一样偷食的感觉。

    蜜汁的香甜,不是蜂蜜那只甜到浓腻的感觉。

    它带着一种特有的植物的清香,带着一种爽甜、清郁,浓而淡、淡却浓,初始浓,入口而淡,淡到喉胃之中,又再次浓厚起来,特别是这种浓厚之中酝酿的一丝如同薄荷一般的清凉爽意,在这逐渐酷热的夏,实在是一种极其独特的舌尖美物。

    他跑到一间临时作为工房的老屋子里拿了个小碗,将目光所及的所有金钟里的蜜汁都倾倒出来,装满了小小的一碗,清亮碧绿在边缘泛着金色亮黄的蜜液,如同一块碧清的琥珀、一块软性的玉璧,在碗中轻轻晃动,随着他的步伐而漾起淡淡的细浪。

    “什么东西这么香?”一个工友看着阙生捧着个小碗进来,蜜香四溢,不由说道。

    周大虎闻了闻那股子浓郁的带着淡淡植物清香的蜜香味,不由疑道:“不是那捕虫草里的东西吧?你还真要吃?”

    “那么多羊吃了,也没毒,我就试了试,你别说,味道还真好!”

    众人看了看那一小碗清凉碧冷的蜜液,忍受着那股蜜香的诱惑,看着远没有金钟草上那群虫肆意的恶心,也不由动了心。

    他们可不像一般城里人那样讲究许多。

    做了大半日工,早已饿极的人,只要没毒、尚能入口,就不需考虑那许多了。

    终于有人伸出了手,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伸出了手指,往那一小碗蜜液之中蘸食,一脸的享受滋味。

    周大虎看着众人吃得津津有味,也不由生出好奇心,那股子香味早已逗得他唾液直流。

    他夺过那只小碗,手指头轻轻了沾了一指头蜜液,开始品尝起这新奇的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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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客至

    周易的新房终于建成了。

    经过与周家二伯的商讨,在建筑定型的时候,并没有设计成跃层式的楼房。

    此时的新房,落在洞天幽谷之中,伫立在湖边,利用本地传统的土木式结构,以硬木为骨架,以青石为根基和附肉。

    楼成二层。

    在底下的一层,从无论里外,都只能看到青石筑壁,清光隐隐、莹润而整洁,清冷却还富于人气。

    二楼基本上是用木材制成。

    木石结构的房屋,很难承载太多的重石。

    明黄的木料,被制成梁木,掩盖在群瓦之间;被沥成窗花,零碎了阳光。

    小楼内外均有楼梯登临,由内而入,是古式的堂屋;堂屋进门向左,是一条上楼的木梯。

    噔噔的上了楼,入目所及,客厅宽敞明亮。

    厅房坐东向西,东边摆着一个布艺沙发,西边的墙上,挂了台薄壁电视,南北两边,是两道开窗,明晰的见得山水诸景——它们就是最好的窗花。

    出了客厅,右边是两间卧室;卧室旁边有一条小梯直下,可抵达卫生间。

    左边是一间书房。

    书房坐南而朝北,左右皆是书架,中间一张大案,案上摆着些茶壶茶具,安置着“古今文房四宝”。朝北而坐,开窗之处,是整个山谷中最开阔的地方,是碧湖尽去之处,是群山浩渺之地,是天地山水的交汇之所。

    临此之处,端一壶清茶,在清茶的渺渺清香之中,尽眼前,心中必然窦块全去、龌龊尽消,满心眼间,只剩着一湖风月、满目风怀!

    屋后是竹林荡荡,说是竹林,但当地人都称之为“竹海”,也是绝不为过的。

    谁看见过漫山遍野没有尽头的林?

    当大风一鼓,天地呼吸一至,整个青竹汇成的大海,皆在此息之下垂首昂头、交头错耳,泠泠沙沙之声,不绝于耳,此乃天地之声也。

    屋前是平湖漾漾、碧波粼粼,一时有鱼跃而出,为这平湖山色,带来一抹别样的生机与生气。

    屋前近处,是水泥打制的场坪。平日里晾晒一些农物家什,也都在这上面。

    场坪上,还有几个特制的花草坛,种上了一株腊梅、一树金桂和几根爬架的青藤;场坪左右,有两间小小的杂物间、储物间。

    坪与房屋之间,并非是一平无壑的。

    那是一条小半米宽又小半米深的清水沟渠。

    沟渠之中,青翠的水草舞动着身子,用最好的姿态,迎接着最清澈甘美的泉水爱-抚。

    水草之间,一只只或大或小的游鱼生物在窜动,眼睛都难捕捉到的,是透明色的小虾、是潜藏在泥地里的蚯蚓;而那一群群小鱼、一只只耀武扬威的大蟹,都自由自在,不惧于人。

    这条小渠,亦自由冷泉之中溢出,大半终究要归流入湖,只有小半的水,在周易的引导下,不断的涌向那一片果林的深处,为万果丛林贡献出自己一番甘美的滋润。

    屋事一成,坐在楼上,躺在屋前探出的长廊上的周大虎,瞑目而息,良久才睁开眼睛,看着这座在自己手中点滴筑就的木石小楼,摸了摸长廊上精雕的木栏,感受着山风拂面,颇有些留恋的带着一群工友离开了。

    众工友见得这山水成居,亦是羡慕。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在自己的手下,还能造出如此雅致的美物。

    或者说,这美物并不仅仅因工匠手制,更是顺应自然之造化而成形。

    在这一刻,至少这些工匠的眼里,周易不再是一个发神经病,跑回来受苦受累的大学生,而是一个早有预谋、早有谋划,爱享受、好享受、会享受的家伙。

    如果有可能,如果也能住在这样的地方,而不用为生活困苦的话,想来,没一个人是愿意离开的。

    当这间房屋盖上瓦片的时候,当周易都将家具买回来、将屋子里装扮一新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房屋就建成了。

    或许,从某种意义上说,房屋是成了,因为它已经达成了让人舒适生活、为人遮风挡雨的功能。

    但在周易眼中,在所有乡人眼里,这座房屋,还只是一件半成品——没看见那屋顶上还有一小片没覆盖瓦片的地方么?

    就像一个美人秃了头一样难看!

    但这是故意留的,也是这个地方新房初建必须要留得。

    有一个词叫“添砖加瓦”,在这一片乡土地上,这并不仅仅是一个文学上、文字上的东西,而是一种从地底里长出来,长到庄稼里、长到乡人们心口上的东西,逐渐流淌到血液里的一种传统。

    五月初五,正逢端午佳节,周家众婶伯姐妹,乘着车,绕着山道盘环而至。

    山中山水之瑰丽,他们已久不见,即便周父,自工作以后,也见得少了。

    洞天之气象,本来是熟悉的,但夏日的洞天,却已变得陌生起来。

    沙石铺好的斜道,整整而列,迎接着即将到来的众人。

    周易站在斜道下,等待着到来庆贺的亲人们,将他们手头的重物接过,轻健的领着众人往山上去。

    洞中依旧清冷,清冷得让适应了逐渐严酷天气的女孩子们,打了个寒颤。

    几个堂表妹,笑闹着跑出了黑乎乎的山洞。

    甫一出洞,巨大的天光合着热烈的赤阳,让众人直捂住眼睛。

    一个黑影在周颖微微眯起的眼中无限的放大,在她的惊叫声中,将她扑倒在地,粉红色的舌头,用力的舔舐着她白净的圆脸,将她脸上的“赃物”都舔舐干净。

    周颖经过最开始的慌乱与挣扎,很快就在一众欢笑中,与黑狗玩闹起来,连衣服皱褶、春光乍露,也没发现。

    “你看看你的衣服!这么大一个女孩子了……”周家婶子板着一张脸。

    “周颖啊,你一个女孩子也要注意一点。”周妈说道。

    周妈在家里就跟周易说,他这个堂妹有一种“角色缺失”的症状,这么大一个女孩了,还喜欢跟个小女儿一样撒娇,在衣服穿着、男女事物上,也不知道注意。

    这并不是像风尘女子的不矜持,而是似乎忘记了一些东西,或者因为一直处于父母的羽翼之下,没想到自己已经有这么大了,有些事情不能像小孩子一样那么做了。

    周颖嘴巴撅起,像挂了个酱油瓶,拍打了身上的灰尘,俏立在众人之侧,不说一句话,但谁人都可以看出她“无辜受责”的不悦。

    当面对周小黑的时候,她那拉下的嘴角,又微微扬起,眼神带着略微飘忽的喜悦,似是老友重逢,一人一狗不时挤眉弄眼的,好生有趣。

    其他几个女孩子远比周颖注意形象,但眼神也不住的瞟上那几只蹦来跳去的狗儿。

    特别是跃入周妈怀着的周小花,不仅接受着周妈的爱抚,还要忍受几个女孩的“咸猪手”。

    阿黄是难得沉稳的一条大狗。

    巨大而有力的躯体、沉稳的姿态,反而受了男人们的喜欢。但大男人表达喜欢的方式,除了偶尔的注目与夸赞,并没有太多肢体上的碰触……

第二十二章 添砖加瓦

    阳光普照,而朝露未曦的时候,洞天山境迎来了一群半生不熟的客。

    众人虽在初春时候看过着山中盛景,但到了夏日,又别样的不同。

    本来二十亩的土地,被扩展到了百亩,方方正正、整整齐齐的地块,上面种满了桃树和异种的刺葡萄树。

    一条条沟渠,便是这绿树丛中的玉带环佩,在阳光的照拂下,闪烁着明耀的光,给温润的绿,带来一丝冷冽与滋爽。

    树下的绿草凄凄,偏生齐膝来高,并不像山间杂草的生硬凌乱,反而是一片青嫩的绿色地毯,整齐而翠绿、平高而顺润。

    杂种的紫花苜蓿顶上,已经开出了一蓬亮眼紫,娇俏而可人,成了树底下这一片绿茵毯上最好的点缀。

    桃花尽落,一个个白生生、粉嫩嫩的桃子已经结了出来。桃儿不多,每棵树大抵十个左右,但皆是鼓胀而饱满,比去年晚秋结来的还要大上不少,眼看就要成熟了……

    周易的堂姐,周婷看着那一个个粉嫩嫩挂着清露的桃儿,看中了不高的桃树顶上那最粉玉丰满的一个。

    她跳过绕着桃林和周家新房的清渠小沟,方一进入草地之中,就被脚底下、围着脚丫子蹭蹭而起的脆嫩小草阻住了,不忍践踏。

    “没事吧……”周婷小心的说道。

    她看着绿茵毯上被踩出的几个脚丫,不可避免的生出几分“自责”——多绿的草啊,丰厚的草汁都将脚底染成绿。

    “没事,反正是给牛羊吃的,没几天就长出来了。”周易安慰道。

    既然踩出了个脚印,那就不怕多踩几个了。

    反正周易也说是给牛羊吃的牧草不是?

    周婷如此想着,又看着那棵桃树顶上最鲜亮粉霜的丰桃,似乎都闻到了浓郁的桃香。饱满的桃子,被炽烈的阳光一照,整片粉意都被照透了,几乎照出桃子里晶莹玉肉。

    早饭早已在肚中消化,登山而上的时候,肚中早已空掉,再看着如此莹玉丰满的桃儿,哪里没有食欲?

    她在草地跑着,向前跑去。

    周易正准备叫她小心些,只听见“啪啦”一个水花溅出,周婷整个人都陷了下去。

    一条两个巴掌长的鱼从“草下”跃起,在周婷头上一拍,水色狼藉,又跃入草中,“咕咚”一声响。

    “婷妹子,你这么大了,不知道小心点?!家里缺你这点吃的?!”二伯见此,心疼的责骂道。

    话音未落,他就要往林地里去,看看自己女儿会不会有哪里受伤了。

    “没事呢,我抓到一条鱼啦!”周婷并不在意父亲的责骂,反倒从手里抛了条鱼出来,落到众人近前的草地上,不过尺许身长的鱼,愣是在草地上蹦跳起米许高,很快跳入旁边的水渠之中,尾巴一摆、浪花一涌,消失在众人眼中。

    其他几个堂妹倒没有向周婷那样急于去寻桃子。

    如此绿茵如画,不可辜负,当下或坐或躺,手机咔嚓咔嚓数声连响,也不知拍了多少张照片。

    周婷爬上了不高的树,终于将那个心仪的桃儿摘了下来。

    她捧着桃子,在林下,方才她摔倒的水渠边轻轻的擦洗去细毛。

    只是这么轻轻的一擦,本来粉嫩的桃儿皮,一下子皱了起来,却愈发引人食欲。

    她小心的将桃儿粉皮一撕,里面淡黄如玉的桃肉立刻露了出来,一滴滴的桃汁,如同那清晨的露水一样,慢慢的自桃肉中溢出来,开始是一滴一滴的,逐渐汇成一流,转瞬间,那充溢的桃香,再也掩盖不住的在林子地下冲发出去。

    “怎么这么香?”周妈向来鼻子灵敏,也闻到了桃香。

    众人听周妈这么一说,鼻子抽了抽,似乎也感受到淡淡香气韵韵而至,撩拨着鼻中气息、舌尖味蕾。

    周婷轻啜了一口,桃肉就如果冻一般,整一大块被吸入口中,慢慢化开,成为一口甘液灵泉,润入心田。

    好东西要分享才能更好。

    但太美的东西往往让人沉迷。

    周婷整整吃下一个比她拳头还要大上一两圈的桃子,看着手中那张蔫下去的桃皮,还有那一颗黄润圆球样的桃核,这才醒悟,这么大一个桃子,竟都被她吃光了。

    她又看了看,在树尖儿上摘了三四个差不多成熟的桃子,带了出去。

    “你倒不客气,这么一摘,你弟弟又是五六十块钱没了。”二伯母说道。

    “五六十块钱?那一个桃不是值十几块钱?”周婷诧异道。她去年时候还在外面,没有吃过周易卖的桃子,也不知道行情。

    “怕也是咯!你弟弟去年种出来的桃子,十块钱一个,一下子就卖光了,但看起来,可没有今年的大好。”二伯接口道,语气之中,颇有些对自家侄儿的自豪。说是侄儿,对于没有孩子的二伯父来说,也是大半个儿子了。

    “这么多钱?那我还要提一袋回去才行,不然以后都买不起了。”周婷笑道。

    “你就是得寸进尺。”二伯母笑骂道。

    周易接口道:“今年我准备卖二十块钱一个。”

    “二十一个?你怕是会死吧!有人买你的?”大伯家的大堂姐周娟粗声道。因为周家大伯要比周父大上不少,周娟作为大伯家的大女儿,远比周易要大得多,也就比周妈小几岁。

    “我看我弟弟这桃子,别说二十块钱,运到省城白沙,即便一百块钱一个,也要被人抢光。”周婷在尝过桃子的美味之后,反驳道。

    周易心里知晓,以他这桃子的品相味道,说一百块钱一个也不算夸张。他以前看过市面上几十上百一个的桃儿,无论从品相味道各方面来说,都没有他这桃子好。

    但关键是,人家有一块多年经营起来的牌子立在那里,有足够的销售门路,而他则是没有依靠的野路子。

    不过这也提醒了他,要想物尽其价,还需得早早立一个标志出来,打响名声,以最少的东西,赚最多的钱,贵精而不贵多,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时间去悠游玩乐,而不是将时间困在区区一片土地之上。

    他有一个不大的希望,就是将洞天山境之中,连同近千亩土地、上千亩湖泊还有周围部分山林在内,都承包下来,打造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世外仙境。

    若没有那个神奇的空间,这只是一个想法、一个笑话,但现在,却足够他变成现实。但这首先,要赚取足够的钱。

    是实实在在的赚取,用土地里长成的东西赚取,而不是用空间里的药材人参买卖,因为这样的东西,真拿出来,绝非小说里面那样简单。

    如果自个儿用着还好,换了那么多钱,外面人会怎么猜测?自己家人都说不过去罢!毕竟,他展露出来不寻常的东西已经够多了,实在经不起再多的猜疑与推测。

    这时候,周娟也已将一个仙桃吞下肚子,满脸的回味,手里那明黄色的桃核都舍不得扔,圆鼓鼓、溜滑滑的在手里游荡。

    她还想将周婷手中的桃核要来,却被周婷拒绝了。

    接下来的几个桃儿,借着这满溢的桃香,一一被囫囵的吞了个干净。

    大人长辈尚不太好做声,周易的几个兄弟姐妹倒是叫嚣起来,要先在桃林里吃个饱再说。

    待周易一再保证家里已经备好了一大筐桃子等着,众人这才作罢……

    ……

    桃林掩映间,一栋古意自然的新房突兀而出、矗立而起。

    青石的地壁、古木打造的层楼,让整个房屋的格调一下子凸显了出来。

    对于看惯了一模一样城市、看惯了形制相似的楼房的众人,顿觉眼前一亮。

    周家二伯倒是得意了。

    他将周易的功劳瞥开一边,将此房屋设计之力全赖于己身,俨然以设计大师自居自乐。

    周大虎虽然已经看过这栋房屋,但因着周易的后期装修装饰,几缕碧竹修长、一支腊梅青叶生、一束金桂未香,在加上那逐渐爬上屋顶的藤蔓、从二层廊道垂下来的绿物,生生打造出一个仙意盎然、自然朴素的清事人家。

    自屋外而见,房子清而新、新而古,但到了里头,却又显得宽敞自在。

    在楼下的大堂里,尚看不出什么,只有一张大大的四方桌静立、一块祖宗招牌悬挂,一台电视壁立。

    所说出色,也唯有那花样的窗棂映照屋外的湖光山色,尚有几分风采。

    全在众人的想象之中、期望之内,但见过屋外的古朴素雅,见屋内清素到俭朴的设置,也不由生出几分失望。

    这份失望持续得不久。

    上了楼,一派私人的空间,一个客厅,一张布艺沙发,镂空的木架摆着诸如酒品、珍植、玩饰物,再加上一台壁悬电视、一台侧立的电脑,合适的摆放,让整个空间并不显逼仄又不觉空旷,几乎没有多余无用的东西——即便几样玩饰,看着那光滑水滑的痕迹,也可知道,应当是被经常把玩的。

    客厅之中,被置物的镂空木架隔空的另一个空间,放着一些零食日杂用品,还有一个大冰箱。

    周颖好奇的将冰箱打开,只见里面全是各色的零食酸奶还有各种罐头熟食饮料。

    “我哥哥是个好吃鬼!”周颖大声的宣扬着,也不忘从拿出一大堆自己喜欢的东西。

    周蓉看着周颖一怀抱的吃食,准备去拿上一点,被周颖用手拦住,“要吃自己拿去!”

    “我看你才是个好吃鬼、小气鬼!拿这么多吃的也不给我一点。”周蓉气道,也只好自己去拿了。

    出了客厅,一目便是天际,是旷远朗开的青山绿水,是天空、是地界,是豁然开朗的心胸。

    清风,在这个时候,适时送至,为所有人带来一怀畅爽!

    看过了房屋、吃过了水果,正事就要开始了。

    周易喜欢清静,因为早年出去读书,在家乡,除了亲戚之外,熟悉的人不多,便没有想为新建房屋而办酒席。

    父母不喜热闹,便由着周易,只请几个亲朋好友了事……

    此时云梯一架,直冲到楼顶,周家虎叔熟门熟路的上了楼顶,地下诸人,从上而下,排成一长队,无论男女,即便是周家最小的小弟弟,也站在了队伍中。

    周易捧着一叠黑瓦,递了出去。

    这一片片瓦片,随着周家众人的接力,很快被送上了屋顶,带着亲情与温情的祝福,终于被盖在了久违的一片屋顶上。

    秃去的小半屋顶,终于圆满了。

    新屋,在众人的祝福之下,也终于真正的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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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宴

    一个人如果缺乏野心,那么必定将心思放在其他事情上,在某些人看来,叫“不务正业”,在周易看来,是享受生活。

    当然,这种享受,是在有足够能力的前提下,不需要为生活奔波的前提下,否则,就真是不务正业了。

    喜欢享受的人,摆弄的也不过四样物事,“食住衣行”而已。

    一个吃字,当放在第一位。

    新房初立,这是第一顿饭,也是周易在今年忙活的第一次饭宴,平日里“游手好闲”的他,就免不了将精力放在这上面,来个精益求精,来个“脍不厌细”。

    一道蒸水蛋,用空间中培育出来的数种珍菇,煮制数小时后,滤出汤汁,放凉,再和上蛋液,放锅上蒸;但看面目,除了嫩黄一些,与大街上卖的没什么区别,但真要说区别,也只有吃过的人才知道。

    腊肉是这地方的名菜,在农家挂上一年的腊肉,已经不可多求。

    经过一年的熏制,漆黑的腊肉被刷洗干净,轻轻切开,成片,外围是透明微黄如同琥珀一般的脂质,内中是一段暗红色带细孔的细润瘦肉。说是瘦肉,但被烟渍长熏,已经熏出了细小的孔,塞满了润口的油脂;说是肥肉,但长日的熏制,早已将内里的油脂大部熏出,细透清明,刀片一下,便水滑般的化开,绝不沾腻。

    鱼是熏制过的野生青鱼,选取最好的肉,切成一段段,再被轻油一煎,加自制的辣椒末微炒,便是一道绝佳美味。

    周易是不喜欢吃鱼皮的,至少不喜欢吃那样滑腻腻的鱼皮,但喜欢吃鱼皮的大有人在。他也不浪费,早将滑腻的鱼皮小心滑下,摆在盘底,再放上鱼肉,淋上最后的汤汁。

    在这地方设宴,一般有三大碗离不开。

    一碗“胖肉”,也就是猪大腿上的那一块,连皮带肉割下来,加了盐,或蒸或煮——只要是一整块,显得大方大气就行。

    这肉好做,现将肥肉带皮向下煮制一段时间,而后翻转过来,皮肉朝上,煮制到能轻易插下半根筷子为之,就成了。

    吃的时候,就在筵席上,在众人眼前,用刀子将肉切开,看着那蓬鼓鼓的热气香气冒出来,爱怎么吃就怎么吃。

    一大碗鸡肉,最好用当地火红的干辣椒炒制。

    一碗油汪汪、火辣辣、红滋滋的辣椒鸡一上,满门都是红红火火,好不热闹!

    最后还有一碗清润的猪肚汤是少不了的。结婚的就往里面加“早(枣)生贵(桂)子”狠炖;生小孩的就加进去几个染红的虎皮鸡蛋;至于建新房么,就爱怎么着怎么来了。

    除了这几道费心的菜,其他的倒随意一些,随意炒几个青菜、咸菜,或者再做个汤弄个鱼都是易事。

    待到两桌子二十余人在院子里坐定,一盘盘大菜就如流水般上来了。

    一个个吃的,那叫一个满嘴流油。

    莫提周易费心制作的几道肉菜,便是那几盘素菜,都差点让几个小朋友掐起来,空中筷子与青菜乱飞、汤汁共鸡肉一色,进嘴的只有一半,另一半反倒全洒在了桌面上,也亏得周易赶紧承诺加菜,再加上周围大人劝阻,这才稍稍作罢,但还是免不了蹬鼻子瞪眼的。

    周大虎家最小的男孩,才几岁大,吃得那叫一个欢欣鼓舞。

    他啥菜也不吃,就在众人没注意的当口,盯着一个蒸蛋狠-干。

    很快,他的口中食就被他那个号称“无所不吃”的吃货姐姐给发现了。

    温润嫩黄的蒸蛋在这一桌子大鱼大肉、大青大红的菜色中极不显眼,被众多好菜香菜吸引的众人,并未将这一道菜放在眼里,只有尝过味道的小周浩将之放在了心尖。

    “你怎么只吃这一个菜?”周颖稍稍填了肚子,才有心思关心她这个小老弟。

    小周浩小小的眼珠子一转,舔了舔嘴边上的蛋茸,稚声道:“我也抢不过你们,只能吃这个蛋了……”好似一脸可怜相。

    周颖不为所动。

    她并不是真正的关心她这个小老弟,只是觉得奇怪而已——他这个弟弟因着周家小叔小婶婶老来得子,最是受宠,寻常吃不得亏,怎么今日坐在这里这么久了,没人给他夹菜、也没人喂他吃,就这么安静?

    她看了看小周浩,略微疑惑的将“魔爪”伸向了那一碗蒸蛋。

    周颖伸出的恶魔之爪尚未达到目的,立刻被一只稚幼的小手隔离开去。

    一个白生生、脸上还留着蛋色痕迹的小人,用力的一把将看似平平无奇的蒸蛋抱住,大声的宣布主权,“我的!”

    他一双小眼睛紧紧的如见天敌的盯着周颖,以防不测。

    “好,你要得。这么大一碗,你就自己一个人吃了。”周颖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让周围人听到。

    这般的动静,也引起了另一桌的大人们的注意。

    “周颖你作死啊!吃饭的时候也不管好你弟弟!”周家婶婶首先将周颖狠骂了几句,看周围人都看着,也觉自家小儿子行为不好,又将小周浩狠狠的批了一顿。

    这样重男轻女的做法,在这样的村镇,所有人都习以为常,连周颖也习以为常了。

    她总能用自己的方式回击。

    比如,现在,她正得意洋洋的用小勺将鲜嫩的蒸蛋挑起,而后在自家弟弟一脸悲催的目光中,将水嫩的蛋,小心的放入嘴中。

    不待她继续得意,一股奇异的珍香便在她舌尖爆炸,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

    这股鲜香来得快去的也快,随着蛋液的滑落,慢慢的流逝,只在鼻间,留下一股淡淡的回味,便是那天上流星,炫目至极,给人以震撼,却又极快流逝。

    或许也正是这种不易得的短促的炫目,才能给人以强烈的震撼罢!

    周围人也看中了周颖的表情,看过了姐弟俩的笑闹,不由好奇的将勺子伸向那一碗蒸蛋……

    当周颖再一次将勺子伸向鸡蛋的时候,碗中,早已空无一物……

    小周浩看着转眼间就见了底的蛋末欲哭有泪,大声惨嗷起来,当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周家小婶子连忙跑了过来,狠狠的瞪了周颖一眼,目无表情的抱着儿子,好一阵哄。

    小周浩吃别的不行,一定要吃蒸蛋,不然就“哭给你看”!

    周家婶婶也没办法,她想着另一桌的蒸蛋似乎还没有人吃,便抱着小儿子过去……

    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看到几个叔伯那一张张讪讪的脸,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凄惨百倍的嗷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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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乐

    周家诸位叔伯长辈,逡巡于山野林际,感受着飒飒自然之息,安逸而清净,不由生出,若是老了,在这山间建一栋房子,养老,那是再好不过的。

    当然,这只是想象而已。

    毕竟这山林再好,但交通不便、医疗条件几等于无,即便他们愿意,他们的子女也不会同意的。

    至于几位成了家的哥哥姐姐,看着周易新屋的清妙,看着周围“碧草琼花现玉树”,心中也不由生出一丝向往和意动——若能在这里建一栋房子就好了……

    他们一个个都有工作,容不得清闲,若一年来此住上几日,便建一栋房子,未免太过奢侈!

    很快,这一丝不切实际的想象便打散在脑海。

    “哥哥,你楼上有两个房间,你要给我留一个啊!”周颖抓住周易的手,撒娇道。

    “我也要、我也要。”周蓉听了,不由附和道。

    “楼上就两个房间,我要了一个,你再要的话,我哥哥住哪里?”周颖娇嗔道。

    “让她睡沙发上去!”周蓉“狠”声道。

    “不行、不行,这是我哥哥的房子,怎么能让他睡沙发呢?以后娶了嫂子该怎么办?”周颖担心的说道。

    “那就让他再起一栋。”

    “那要好多钱呢……”

    周易看着两人,只觉好笑,他一句话没说,两人就将他的新屋的未来给决定了。

    周妈也是好笑得紧,不由插话道:“等你们结了婚,让你们哥哥每人给你们在旁边建一栋。”

    “哎呀——那还不知道要多久呢~我现在连男朋友都没有——”周颖依旧拖长了音,嗲声道。

    周蓉斜看了周易一眼,状似不屑道:“我结了婚,还要住他家?”

    几个成了家的老姐老兄到底是精力不济,爬山上来,吃过午饭,就累得瘫倒在沙发上。

    周婷湿了的裤子,拧干之后,在夏日的暖风下,很快就干了。

    寻常时候,她还是一个安静的女孩子,并不像周颖、周蓉那样的闹,一个人躺在外面长廊的躺椅上,慢慢的摇,摇过了时间、摇过了清风,摇出了一段岁月静好的夏。

    王群姐也躺倒在沙发上。

    表姐夫钱良倒显得无事可做,拉着周易道:“有什么玩的吗?”他是喜欢玩闹的性子,常能与周易玩到一起。

    周易想了想,道:“钓鱼怎么样?”

    “钓鱼?这么大的太阳……”

    “没事,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凉快得很!”

    洞天之所以称为“洞天”,并不仅仅是因为在进来的时候,需要经过一个大长的溶洞,更是因为这边溶洞极多。

    周易很容易找着了一个和几人并坐的石洞。

    沿着新屋向左下方去,那里有一个黑咚咚的溶洞。溶洞沿大部而走,拐过几道弯,感觉愈加凉爽到发寒的时候,向左上方而去,不久便可见得一线天光,很快,眼前豁然一开,一片平湖正在眼皮底下慢慢升起。

    左右一看,可不是到了湖边上某个未知名的半露天的石洞中?

    周易小时候,经常和小伙伴们来这样的石洞中探险。

    当然,他们并不是莽撞的不要命,往往带着一根长绳或者拿一块黄色的石头划定标记,这样才能安全的走进走出。

    大人之所以还算放心,全是因为,一般的石洞,里面是个什么样子,有多少岔道,每一条路到什么地方,基本上在这样地方生活了一辈子的乡人都能说个明白,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真正的那些深不见底的洞穴,早已留下了“凶恶的传说”,比如说什么魔、什么鬼、什么妖之类的,这些故老相传的东西流传下来,莫说小孩子,大人一般都不敢过去。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谁知道那里面有什么东西?

    水边这个石洞,正是周易小时候玩乐发现的秘密基地。

    它宽敞得很,足够四五个人平躺下来;凉快得紧,洞后面鼓荡出来的,就是自然空调,无论冬夏,都不冷不热。

    太阳被旁边石崖上横生出来的一怪树给遮住了,留下一片碎光。

    唯一能从外面沁过来的,是拂过湖面的轻轻的风和氤氲的水汽。

    “还有这样的好地方!”钱良一出了溶洞,躺在水边半露的平坦巨石洞中,长长的伸了个懒腰。

    他将鱼饵挂上,将鱼线掷出,将鱼竿固定,随后再一次躺下,懒声道:“我先睡一觉,有鱼来了叫我……”

    在这湖中钓鱼,已大不易。

    或许是常有空间水注入的原因,本来就精怪的野鱼,似乎更加聪明了,寻常不咬钩,只偶尔才能瞎猫碰上死耗子的钓上一条,那便是莫大的欣喜!

    周易已经不再用空间里的饵食作弊了。

    对于钓鱼,他早已进入了另一种境界:哥钓的不是鱼,是寂寞……

    作弊的快感,远没有真正凭本事钓上一条鱼来得高兴,哪怕只是几日才钩上一条,哪怕只是手指粗长的一条,也能让周易美美的做上一碗鱼汤吃了。

    因着空间灵泉的缘故,周易的精神远比寻常人来得好。

    他钓了一会儿,眼看躺在旁边的姐夫已经打起了呼噜,颇觉无趣的他,干脆收了鱼竿,听着一阵阵从湖面传开、在群山回响的明朗笑声,准备回去看看,看看那群小弟弟小妹妹们又在闹些什么。

    不知什么时候,山林里的牛羊们被发现了踪迹。

    小女孩们是不敢太接近这群有角的怪物的。

    但对于男孩子们,这是一群有趣的东西。

    以大伯家的小孙儿为首的几个男孩,带着小周浩这个还需要妈妈喂饭的小屁孩,一路浩浩汤汤的抓羊去了。

    羊才养几月,还不大,被几个孩子追得嘚嘚的跑。

    虽然小,但被周易这个无良的主人放养着,喝着沟渠里稀释的灵水,跑得倒是极快,极其灵巧。

    小孩子们颇通战略,围成一圈,布下天罗地网,想要将一只小羊罩住,但小羊们总能在间不容发的关口跳逃而出……

    一只小羊被一群邪恶的小魔头堵在了一棵桃树下,就在小魔头们带着狞笑,以为小羊在劫难逃的时候,小羊顿时化为飞檐走壁的大侠,一跃到了桃树上,在树干上跳了几跳,最后一跃而下,只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小屁孩。

    “羊会飞!!!”

    “妈妈,你快来看,羊会飞!!!!”

    “爷爷,你来看啊,羊会飞——”

    几个小东西尖叫了起来,本来的惊叹与惊奇,最后变成了比谁的叫声大、叫得人辈分老。

    一个个小脸儿涨得通红,鼓足了劲来喊,气喘吁吁的,已经没人能听得懂他们神奇的语言……

    鸟都被惊飞了,几百只牛羊安静的吃着草,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只偶尔听着这一阵叫喊、看着那几个怪模怪样的小娃儿,目瞪口结。

    站在桃树顶上的“飞鸡”们,此刻也不那么的耀武扬威,它们一只只的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来,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

    ……

    这一片林子实在是孩子们的乐园。

    高高长生出来的草,那么的柔软青绿,即便是孩子们那稚嫩的皮肤,也不会有丝毫的异样感触,除了轻柔,就是柔抚,摔跤打滚,再也不怕摔伤了。

    青草的间隙里,还有明亮的流过的柔柔的水波,里面还有各种鱼儿螃蟹们、有泥鳅细虾,足够他们折腾玩闹的。

    即便没有这些奇怪的小动物,淡淡是清冽的水,也够他们在夏天玩闹的了。

    饿了、渴了、想要吃东西了,树上将熟未熟的桃儿,便是最好的事物。

    即便它们还没到最成熟丰润的时候,但肉质已经柔软了下来,甜度已经起来了,带着一点点的酸爽,更适合孩子们的口味;满口迸溅的汁,是最美的风味……

    当夕阳渐渐落下的时候,劳累的父母们,都清醒过来,伸了个懒腰,感受着整个世界前所未有的清爽,舒适的不由哼出声来。

    他们很快发现了已经变成一个个泥球的孩子们。

    满身是泥、满身是绿色草汁的孩子们,免不了又被大人们一阵好打,哭声震天的响起。

    打,不是最痛的。

    最心痛的是,将要离开这个美妙的无法言语的来自大自然的儿童乐园。

    离开那些高高的站在树梢上的高傲的鸡们;离开那些大摇大摆,但会飞的鸭和鹅们;离开那些“原来也会飞”的羊们;离开那样的清水、那样柔软的草地、那样鲜美的桃儿;离开那水里跳跃的游鱼和耀武扬威的螃蟹还有怎么也抓不住的泥鳅们……

    这才是真正的伤心!

    当夕阳渐渐落下来的时候,还要为明天准备的亲友们,拖着一个个死活不肯离开的孩子们,在一阵又一阵大哭声中,终于离开了这个山水的乐园,继续开始忙碌的生活……

    当一切都落下帷幕,当天际都变得昏暗的时候,明亮的月,又静静的升了起来。

    她的光是那么的柔和,并没有遮蔽那漫天的星辰、那一河的银水,就这么静静的照着、散播着她一夜的温柔。

    累了一日的周易,终于可以歇歇了。

    他躺在长长的躺椅上,闻听着最后一点孩子的清闹在耳边消失,消失在那山洞的外间,淡淡的清寂在心间流淌、流淌,随着这一湖的水,流淌开去……

    ————

    总感觉写得急了一些、快了一些,似乎还应该在细节上再深挖一些,再详细一点……

第二十五章 日常

    当一切都熟悉了之后,当心思都沉淀下来之后,山中的日子,除了感觉少了个人之外,并没有开始的枯燥与寂寞。

    周易虽然是理工科出身,但向来喜欢中国古典文学、喜欢中国的传统文化。

    他将原来初中、高中时候的语文课本以及其他一些文学著作、杂志都翻了出来,闲来无事的时候,细细品味一番,又有一种不同的滋味在里面。

    以往学习的时候,或为了考试,需要嚼要咽,要吞下去,要活生生的消化掉,要能吐出来,那是带着点甜的苦。

    此时,没有了任何压力在身,仔细的体味那被精选出来的一篇篇课文,看着当初的笔记,或喜或乐,又或若有所思,稚嫩的笔写下的未必就全是稚嫩,也总有一些值得成熟的我们去回味和感触的。

    朗朗的清晨,幽幽的山谷间,当初晨的光刚刚在山的那边展露的时候,周易手持一本带着些淡黄的课本,站在二楼的廊道上,迎着新爽的风,一手持书,大声吟诵起来:

    “……月光如流水一般的,静静的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却是恰到了好处——酣眠故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

    声音抑扬顿挫,一如当年在教室里的,那一声声的清澈和明朗。

    就是这么的清澈和明朗的声音,在这幽谷之中,在这碧湖之上,远远的传开了去,传遍了荒野,也传到了周易的心间,滋润着他灵魂深处的干涸。

    若在外面,在人群错杂之间,周易是万万不敢这么朗声而读的。

    以前可以,现在却不敢了。

    他从来不是一个脸皮厚的人,反而敏感得紧,在很多事上,即便故作随意、故作开朗、故作谄媚,但终究还是一个腼腆的人。

    山间的独处,在很多时候,逐渐让他享受。

    有人说,一个人如果能享受独处,那么,就可以说他是一个内向的人。

    周易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内向的人。

    虽然很多时候,很多朋友、很多同学,都觉得他开朗而爱笑,似乎没有什么不高兴的东西。

    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往日读来,多觉扭捏做作,似乎太过雕饰了一些,但今日再这样朗朗读出,周易却感觉到一丝莫名的惆怅,那是掩饰在最美深处的惆怅,独属于那个人、那个时代的惆怅……

    周易无法再如当年做“阅读理解”一样一句句去斟酌、去分析,他也不愿意再去做那样的分析,自己感受到了,就行了,为什么要诉诸于口、诉诸于文字呢?

    他想着,这样一篇文章,或许在某一日、在某个朦胧的月色下读来或许更适合一些,而不是这样明彻的早晨。

    或许,可以的话,如果在那月色之下,在那明湖之畔,真等能再有一些田田的碧叶的荷,那就是再好不过了。

    把酒赏月,再来一壶美酒,用此华章下酒,岂不是妙?

    晨读既过,简单的吃一顿过水面,逗了逗狗儿,看着朗风明日,心中兴致一起,又回到书房,将草黄色印着大格子的纸铺开,用镇纸压住;轻轻的在砚台里化开了墨;一支尖圆挺健的笔头沾入墨汁之中,稍稍用力一压、一提,在砚沿撇去了多余的墨色,目视着正前方某书法名家题写的欧体字书。

    书中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周易久视一二,提笔直下,十二字正如行云流水而出。

    写毛笔字,周易并不是专业的,也没打算往专业上靠,无非是个修身养性而已,至于字写得如何——自己觉得好了、有进步了,那便行了。

    他小学时候,随同舅母学过几年字,到了初中以后,几乎再没提起过笔,但如今写来,或是人生感悟不同的缘故、或是心情心境不同的缘故,只练了几日,待笔法熟练起来的时候,字间风韵竟延展而出,看起来竟也熨帖得紧。

    周易学字,事实上并未学那些书法名家的笔法,只是学了个字法架构的匀称而已,也不故弄玄虚,就心中所想,秉直而写,莫说多好看,总还算清正。

    他看了看十二个字,觉得有不好的,又重复练写多次,直到自感乏累,这才作罢。

    这个时候,太阳才刚刚升起呢!

    这一天的日子,也真长。

    时候极多,哪事儿也就可以做些,比如去看看那些放养的牛羊;往水渠里注些灵泉水;又或者看看桃树、葡萄树的生长情况、看看桃子的成熟状况;与几只狗儿们再胡闹一番;又或是上上网,看看新闻,都是容易且舒坦的。

    有时候,还可以拿出吉他,弹上一弹。

    周易学吉他已经很久了。

    开始的时候,是觉得“酷帅”、“声音听着不错”,“学起来似乎不难、成本不高”,“大家都学了,我也去学学”——抱着这样的想法,本来就没有多少自制力的周易,学了个三五天,就开始打鱼晒网了,到后面,干脆光晒网不打渔,最后的最后,连吉他都丢家里生灰去……

    所以到现在,周易连吉他怎么拿、六根弦是哪几个音都不懂。

    索性还算有几分基础,手里还有一本学习的教程,网上各类教程繁多,再加上虽废置几年,但吉他音色尚好,这么弹着,从不成曲调,只听着个音调还算清澈,到终于可以弹个和弦,跟着音乐,自娱自乐的唱上一首歌,也是一种莫大的成就与喜悦。

    每到歌唱的时候,因为无人,可以放心的大声唱开,无惧好坏,总能敞开胸怀,感受每一个音节、每一段音乐的韵律之美,总能最大程度的展示出自己的情怀与心中的声音……

    日头到了顶上,夏蝉开始鸣叫起来,“知了知了”的,是小的蝉;如电铃一样高声吟叫的,是大个的老夏蝉,鼓噪得很。

    所幸,这些老蝉都在那高山最高的大树上,传到周易的新屋里的时候,声音已经很小了;而那些小知了们,唱不了多久,就被那些邪恶的大公鸡、大母鸡们当零嘴给吃了个干净。

    蝉声合着夏日的热浪,成了最好的催眠曲。

    周易躺在躺椅上,慢慢的摇晃着,感受着暖熏的夏风,静静的入了眠……

    ……

    他是被狗叫声吵起来的。

    不知何时,本来安睡下去的三只狗儿,又充满了电力,大闹了起来。

    即便平日里最慵懒的大黄,被调皮鬼周小黑和机灵鬼周小花一闹,也终于忍不住闹腾起来,嘹亮的狗吠声,传出老远老远,几胜那丛林深处的老狼的嗷叫。

    周易擦了擦眼睛、揉了揉脸,慢慢的醒了神,长长的伸了个懒腰,骨骼啪啦啦的一阵响,只觉全身的精气神都被补足了。

    下午干些什么呢?

    他上了一会儿网,索性无事可做,又拿了一本介绍中国传统文化的书籍,拿了一根钓竿和无数自制的饵,去了水边。

    周易没有去那个近水边的石洞——那里太不开阔,也显得阴暗了些。

    他径自在湖边的一棵大树下坐了,抛了饵钩、固定了钓竿,便拿着书籍,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这样的风、这样的阳光、这样的青草绿树,这样温暖而温和的夏日的午后,总要到外面走走坐坐,才不算辜负!

    时光一如这湖水一般,你未看见它的涨息,却已经流逝。

    那如银色幕布一般倒悬而下的洪流瀑水,那轰响在山谷之外的水声,便是最好的明证。

    周易的午后也不仅仅只是钓鱼看书。

    他或许还去看看那些小牲口们,照看一下那些草木们,又或看到某树开好的野花,免不了要浇些灵泉水予以嘉奖;或者看重了空间里的某株草花,便小心的将她移植出来,移到屋檐底下,移到一个瓷瓦小盆中,摆放在居室里、廊道中……

    似乎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做了,但其实又没什么事必须要做的。

    就这样,日头又偏斜了下去,渐渐的,只露出半个身子,带着那淡红色乃至凄红的如火一般的色彩。

    很多人给它取一个名字:残阳。

    它是美的,即便仅仅是被映红的云霞,也是那么的美;但也意味着一日的过去,意味着无数生命在这一天又落下帷幕……

    这是某一部分人,或者说某一部分生灵,可能看到的最后一次日光。又或者,很多生灵的一生,就只有这么一次,随着太阳的落幕,而落寞。

    一个轮回已经到了最后。

    此处,二胡那苍黄的音调,是最好的东西、最和景致的事物。

    有人说:二胡还是悲了些。

    一说到二胡,很多人最先想到的是一个老人、更或者是一个老去的盲人,在那最落魄的地方,拉响那沙哑而沧桑的音弦。

    但二胡也可以是悠扬一些的、嘹亮一些的、快活一些的声音。

    比如此刻周易拉的这样。

    他的二胡拉的并不好,但足够听出那清晰的音调。

    周易学二胡,开始是因为作为一个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加入了当时那个小学唯一的一个兴趣班,后来,又跟着楼下那个拉二胡的大爷学了些时日,总算还有些模样,不至于像吉他那样,连音调都不知道怎么弹了……

    就在这胡弦的清哑中,太阳终于沉下去了——沉入了山的那边的那边、又或许是海的那边的那边——月渐渐的,也在那边升了起来,清冷而明亮、寂寞而安然。

    这个时候,一个人窝在沙发里,拿着零食爆米花,看一场寂寞的电影,或许是周易最好的选择了。

    山中的夜,是最静的,即便有无数虫儿在歌唱、即便有无数星辰在闪烁,但你能感受到的,只能的静,愈发的寂静,合着那草木的影子,更显得凄清起来。

    或许三只狗儿的叫声,也就是唯一的热闹了。

    每当这个时候,周易就想着,或许,身边,是该有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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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至

    太阳斜挂在天边,带着余晖,肆意的发散着温度。

    西边的云已经烧了起来,火红火红的,就像一朵朵火焰升在天际,将整片天空都映成了鲜艳的赤红。

    一座高架的长桥,不知从哪里延伸而来,又不知要走到哪里去,就这么如长龙一般穿梭在群山万壑之间。

    水泥钢筋精制成的银白坚硬的长龙,凶猛而霸道,遇山则穿山、遇水则踏水,遇到那深渊谷壑则架空飞过,一去也不知有几千里!

    几千年前的人,又哪里能想象今日人力之伟大,人迹之恢宏?!

    这是一条环湘的旅游高速。

    据说预计要在今年建成。

    事实上,去年便说预计要建成了,但到了今年,也不过打全了地墩子,铺平了桥面,真正细致的地方,还没有开始——高速桥路面上,还是坑坑洼洼的一片,两路面相接的地方,还参差出一根根的钢丝铁筋。

    而今年,已经过了大半了,似乎还没有开工的打算呢。

    了解些情况的人都说,今年是肯定完不了工的,看看明年怎么样。不过,听说今年会有上面的人下来视察,或许会完工一段吧。

    高速公路完不完工,对于附近清山镇上的人来说,不过是一个谈资而已。

    但未建成的旅游高速,却是一个进行文体活动、登高望远的绝好去处。

    可以想象,在那两座几百米的高山之间,一座高桥飞架而过,两边都是山风山景、底下是流水潺潺,头上是清风明日,满眼都是开阔朗明,胸怀之中,顿时开阔了不少。

    登山,或许因为山路的崎岖,未免苦困。

    但在这高桥之上,既能享受“千里目”之明阔,又能吹着山风,平直顺畅而行,实在是再好不过。

    于是,跳广场舞的、跳霹雳舞的、游街的、闲逛的、吃宵夜喝酒的,都到了桥上。

    沿着桥走上几里路又走回来,既锻炼了身体,又放宽了视野,实在不错!

    本来,沿山路到进入洞天的路口,不有小十里的路途,但两座小山被高桥穿洞而过,不到三四里的路,便从清山镇上到了入洞天的路口处。

    周易的二伯母周宁氏合着几个老友老伴,沿桥一路走过,不知不觉就到了入洞天的口子处。

    “咦——怎么就到了我们老屋洞天的口子这里?”周宁氏惊奇道。

    路因着山洞隧道的穿凿,本来就近的大半,又因为几人边走边说,浑然没感觉的时间的流逝,不知不觉,便走出了好几里。

    说是好几里,也不过一两千米的路途而已。

    高架桥到了这里,已经不能说是桥了,沿着路平平而去,几乎到了一个坡道上顶点,再往前去,再过了一个低谷,穿过一个黑洞洞的隧道,不知又要往哪里去。

    “听说你们家周易就在老屋养鸡,原来就是这里啊。”旁边一个烫红了长发的时尚骨感的中年妇人说道。这个妇人虽然保养得不错,但微微黯淡的皮肤、眼角处的鱼尾纹,无一不暴露出她真实的年纪。

    “他现在没有养鸡了呢,专门种桃子,好像还种了些葡萄。”二伯母解释道,“你们不知道,我们家的周易,可会享受,那山里面,被他收拾得那叫一个美噢!种出来的桃子,听说要卖二十块钱一个呢!”

    “二十块钱一个?”另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圆脸妇人疑道。她心里还有话没说出来:二十块钱一个,谁买?不是真的种地种傻了罢!

    圆脸妇人身形矮小而丰腴,全身上下,包括那张脸,无一处不是圆的,脸上也常带着笑容,看着颇有喜感。

    周家二伯母听出了对方的意思,也不气,只道:“你们不晓得,去年他那桃子就卖十块钱一个,都被抢光了。今年的桃,比去年还要大还要好,卖个二十块钱有什么稀奇的?外面那些卖桃子的,难吃得要死,就长得好看些,也敢卖几十块钱一斤呢!”

    她说的外面,也就是山外面的地方,那些发达的城市。

    暗红头发的妇人听了周宁氏这么一说,好似想起了什么,也道:“是去年秋天卖的桃子吗?别人也给我吃过一个,那味道……”她还啧了啧嘴,似有回味。

    “嗯咯,去年那个就是我们家周易卖的。”话语之中,带着些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自豪。当日听说周易回来种田的时候,所有人都吃了一惊,谁想到,这个大学生,连种田也能种出一朵花来?

    圆脸的妇人奇道:“秋天里的桃儿——难道他还搭了什么温室大棚不成?”

    温室大棚在现代并不算什么奇特的东西,但在这样的南方山区,却极少有人搭建棚子的。毕竟冬天也不甚冷,没这么个必要。

    “没有呢!也不知道他怎么做的。你们看看,他虽然也是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但又不是学农林专业的,以前也没种过地,怎么就种出这么些好东西来了?”

    “我看他肯定是得了什么新技术,才回来种田的……”暗红色头发的妇人猜测道。

    周宁氏和圆脸妇人听了,也赞同的点了点头——或许还真是这样……

    三人一边说着话,一边继续往山里面去,走不多久,轰鸣声响起,水汽氤氲肆意,夏日的热,一下子就被驱散了,搏得个神清气爽!

    眼前所见,不是那飞泻直下百许米的银瀑,又是什么?

    沿铺平的斜道继续往上,穿过了冷洞,群山万壑立时奔赴而来,千亩平湖坦坦荡荡的平铺在视野之中。

    平湖之畔,绿茵茵的一片铺开,是周易开辟的百亩果园。

    红发妇人指着那绿云叠叠而起的几十亩低矮果树林,怪道:“这是什么树?怎么看起来有点像山上的刺葡萄。”

    “就是刺葡萄!也不知道周易是怎么培育的,就长成了一棵树的样子,听说还省了搭网的麻烦哩。”

    “不会是什么新品种吧。我在这里这么多年,都没见过这样的葡萄藤。”圆脸妇人疑道。

    三人说着话,继续往前,果树林渐渐落到了眼前。

    “哎呀——这草,长得真漂亮!这么整整齐齐的,不会是特意种的罢!”尖脸妇人看见杂种(第四声)的牧草,惊叹道。

    山里的草多得很,但这么绿油油、翠嫩嫩、齐整整的一片草地,可不多见,何况还有那紫色顶花的点缀?

    “听说是什么牧草,养牛羊呢!”

    说道牛羊,一群长出了角的羊,如小鹿一般,不知从哪棵树后灵巧跃出,转眼又消失在草丛树林的深处。

    “哎呦——刚才你们看到没有,那羊跳得老高了!”圆脸的妇人一惊一乍。

    三人继续往前,那一片桃林带着一个个粉嫩嫩的丰满桃儿展现在几人眼前。

    “哎呦——这桃子,真长得好嘞!”圆脸的妇人继续她的惊叹。

    红发妇女也在旁边附和。

    周宁氏满眼的笑意。

    她把周易当做了自家的孩子;如今见周易的成果被人家这么夸赞,心里也是与有荣焉。

    “二十块钱的一个桃子,多贵哟!要不我们偷偷的摘几个走吧——”红发妇人眼睛里带着几分孩子般的顽皮,低声笑着建议道。

    “要的、要的。”圆脸妇人也高兴的符合。

    周宁氏也笑着同意。

    因为相互之间了解,所以她知道这只是一个玩闹而已,几个人不可能真偷了周易的桃儿。

    她可不是一个大方的人呢,寻常吃用都是传统妇人的精打细算,对于孩子的东西,更心疼,若真是这么拿了走人,她可不会愿意。

    十几二十块钱一个的桃儿,可不是别的不值钱的玩意。

    三人说好了,就这么鬼鬼祟祟的往林子里钻。

    还没走进桃林,刚跨过那条水渠,只听见大风呼啦几下,整片草地都被吹得东倒西歪,一个巨大的黑影从天而降!

    这是一只巨大的公鸡。

    几人见过最大的鸡,也就是农家养上几年的,不过**斤而已——那样的公鸡的体型,也极其大了。

    但眼前这只威风凛凛、五彩光耀竟有半人来高的大公鸡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妖怪?!

    公鸡并没有其他动作,就这么站在原地,两只晶亮的眼睛直直的盯着眼前三人,盯得三人毛发倒竖、心中寒气微生,不敢乱动。

    一阵嘶哑而明亮的叫声传来,三只比大公鸡还高上小半个头的大鹅扑拉着翅膀,从草堆里、沟渠里扑拉出来,扑到几人面前,正正好将三人围住,还放长了脖子朝天一阵乱叫。

    林子里,不知从哪里钻出几十只大小不一的羊。

    这些羊身上都被人为的印上了号码。

    它们从林子里钻出,好奇的向这边张望着,也慢慢的围看了过来,就如同人看热闹一般。

    越来越多的羊围过来,牛也过来了,“哞——哞——”的叫着,往三人这边看上几眼,又低头吃几口草,又看上几眼……

    更多的大牲口小动物围了过来,让三人进也不好、退也不是。

    “周易!周易!快来救命嘞!”三人看着面前大大小小百来只动物,心里直发毛,大声叫道。

    “汪——汪——”一阵狗叫声传出,一黑一花一黄三只狗一阵风似的,无分先后飞奔而来。

    百来只动物见着三只飞奔而来的狗,顿时分开两边,留出一条通道,供三狗行走。

    三狗奔到三人面前,三双眼睛滴溜溜的看着面前三人。

    “小黑、小黄、小花,你们还记得我吗?”周宁氏一脸“讨好”的看着三只汪。

    三只狗看着眼前这人,似乎有些熟悉,鼻子轻轻的动几下,闻出了熟悉的味。

    周小黑又飞奔回去了。

    周小黄对着群兽一顿乱叫,谁也听不到他在说些什么,但意思已经很明白了——无论是“咯咯咯”还是“嘎嘎嘎”或者是“咩咩咩”,都隐没入林子中,继续玩闹去了,只在偶尔间,撇过头,往这边好奇的看上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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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桃和鱼

    红发妇人和圆脸妇女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眼前那只半拉人高大的大黄狗,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连眼中也尽是警惕。

    两人往周宁氏身后躲了躲,等待周易的到来。

    没多久,大黑狗一如去时一般,带起一阵风,如一道黑影掠过,跑到几人面前,汪汪的大叫,尾巴摇得那叫一个欢快。

    他大脑袋往周宁氏身上蹭了蹭,往他来时的方向看去。

    周宁氏也试探着摸了摸他的脑袋,一人一狗迅速的熟悉起来。

    他们本来就是熟悉的,只是些许时日不见,又没有周易在场,所以才显得生疏和警惕。

    “周易,你可来了。你养那么大一只的鸡鸭,还有半人来高的鹅,可把我们吓死了!”周宁氏还未说话,红头发的妇人就开口道。

    “手板姨、螃蟹姨、二伯母,你们怎么过来了?”

    周易口中的手板姨就是红头发的妇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叫手板姨,反正是跟着堂妹这么称呼着;螃蟹姨是那个圆脸妇人,因为姓庞,自小就被周易叫作“螃蟹姨”。

    手板姨原名叫作吴红,而螃蟹姨原名叫庞永霞。

    “我们也没事,在高速桥上走走,还没走多远,就到了洞天那口子那里;看天还没黑,就想着进来看看你,偷个桃子吃,没想到被你家的鸡还有那些鸭、鹅、牛羊给围上了。你再不来,就要被他们吃啦!”周宁氏笑着解释道。

    圆胖胖着脸的螃蟹姨站在旁边,直如弥勒佛一样的满脸带笑,也不说话。

    “哎呀——先到屋里去喝杯茶,休息休息吧!走了这么远,也累了。”周易没理会什么“偷-桃子”的玩笑话,拉着周宁氏,便往家里去。

    一栋木石结构的房子,静悄悄的立在果林的一旁,清水绿树环绕,自然而清晰。

    二楼走廊上的植物,已经从上面探出头,垂吊下来,组成一到绿色的帘幕;天竺葵开出红色的锦簇,一团团的,似火般鲜艳,与天边的晚霞映照着,愈发的生动起来。

    三人走进堂屋,便感觉一股清凉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地气的凉润——炎热的夏日,一下子舒顺起来。

    就在堂屋里,几人坐在那张八仙桌上,一人一大碗用门前泉水冷过、用山胡椒煎出来的茶水,一股清凉的味道,从喉口凉到了心尖尖上,将最后一点暑意驱干,也将微微的疲惫冲刷而去。

    “嗯~好久没喝过这样的茶水了。”

    自从搬到镇上去住之后,周宁氏就没再用山胡椒煎过茶;自己都不做,在别人家就更喝不到了。

    茶叶泡出来的茶,适合小口的品、静心的尝;品的不仅仅是味道,还有茶香、茶色、茶具,茶的文化,更深一层次的,从茶里面品出一种传统文化的底蕴,是对人品性的酝酿,也是对人心胸的洗练。

    若说到解渴,只要喝过这样山胡椒煎出来的茶的,无一不称一声好!

    山胡椒是没有太多的底蕴的,不适合文人雅客在熏香之中品茗,但对于田地间劳作的老农,却是绝佳的饮品——消暑解渴、祛劳提神。

    几人喝过茶,歇了一会儿,眼看太阳欲低,便准备告辞去。

    天黑之后,路可不大好走,即便是在这高架桥上;还带着传统属性的妇女,她们还承担着一些家务事,比如做饭。

    不过,带回去几斤桃子是必然的。

    本来只是打算散散步,结果还能看得这田园美景,若再能淘上一袋好滋味的桃子回去,那真是意外之喜了。

    桃,成熟到香气四溢、汁水欲滴的丰腴的桃,三人都已经品尝过,对于周易卖十五块钱一斤别无异议。

    当然,周易是不打算要钱的,但以周宁氏为首的三个妇人,却无论如何也要给钱——毕竟,作为长辈,哪里能贪小辈的便宜?

    周易若是自己种着吃,拿几个就拿几个,也不算什么,但现在是准备拿来卖钱的,就拿不得了。

    镇上,哪户人家不沾亲带故的?若都这么拿,大家都不要做生意啦!

    周易见此,也没坚持。

    三人每人拿着一个袋子,随周易去桃林里摘桃。

    桃香已经极盛,淡淡的香气转浓,已经笼罩住整个桃林。

    三个妇人拿着袋子,亦步亦趋的跟在周易身后,等着他将树上的桃子小心的摘下、递来,然后轻轻的放入袋中收藏。

    吴红受不了这桃香,接过一个桃子,又向不远处果林下边的水渠里走去。

    水清清的、柔柔的,在嫩绿的草丛里闪耀着柔波,一只只鱼儿在水里自在穿行;螃蟹举着两只大钳,凶神恶煞的,似乎不惧任何事物;泥地里的鳅,轻轻的摆动着身子,在泥里窜动;那一个个细小的洞,鼓出一个个气泡,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那里面生活着一只只黄鳝——已经不需要经验了——一只手指头粗细的黑黄色鳝鱼从洞中窜出,脑袋竖立起来,摇呀摇,一只被金钟草漏过的虫儿在空中飞过,只见黑黄色的影子一闪,空中的飞虫便不见了踪影,只剩黄鳝们,继续竖直了身子,在空中摇啊摇……

    吴红并不眼馋这些螃蟹、鳝鱼还有泥鳅。

    鱼她吃得多了,即便这水渠里的鱼要胜过市场上的不少,也不是她的目标。

    她眼睛随着清水渠中那一只只一两个指节长的淡青淡黄色灵动的小虾转动——好久没吃过新鲜的虾了!

    在城里面,某些水产市场上,新鲜的基围虾并不少见,但这样长在淡水里的小虾,却几乎见不着。

    像这样的山区乡镇,晒干的虾米,倒是多得很,但这样鲜活的虾,若非本人到溪湖之中捞取,那也是万万见不到的。

    清水渠中的虾,相对于那些小溪、小河里面的虾米,已经很大了,几近一个半指节的身长,几乎长到了这一类虾的极限——那清润丰腴的肉质,那新鲜虾味的气息,只要想一想,她就流口水。

    “周易!你这些虾也卖吗?”

    周易已经摘完了桃,看着手板姨坐在水边,也不由看了过去,“咦——怎么有这么多虾?都长这么大啦!”

    他也很是惊奇。

    虾没少见,但这么大一只的虾,在山区可是少见得很。平日里没关注这些清渠里的小东西,竟然已经一群群的、长这么大了。

    “姨,你要的话,就捞些回去吃吧。”周易道。

    吴红这才想起,要吃虾,还需要在水里捞呢!

    一只虾就那么大,要捞够一碗,可费时费力得紧!

    她想了想,又看了看天色,最终还是压制下肚里的馋虫,将目光从半透明色的虾身上移开,退而求其次,看上了一只在水里悠游的鲤鱼。

    “这鲤鱼,都是你放养的吧。”吴红问道。

    “嗯——我都没喂过它们,就买了鱼苗,丢在里面,让它们长。”

    吴红看着沟渠里面一两个巴掌长的鱼,道:“你这沟里面,长这么大怕是差不多了罢!还不吃掉,浪费了。”

    周易闻弦音而知雅意,连忙道:“手板姨带两条鱼回去吃?”

    吴红也不推辞,毕竟已经做了他百来块钱的桃子身影,吃条鱼算什么?

    “就要这两条了。”吴红看着游动得特畅快的两条鱼,指点道。

    周宁氏在旁边看着,忙羞道:“这么大一个人了,也是个好吃佬!”

    庞永霞圆滚滚的身材,站在旁边笑着附和道:“周易,这么好的鱼,也要给我两条啊!”

    “都有、都有。”周易应答着。

    他卷起了袖子,明锐的眼光注视着一条游动着的鱼,双手如疾风电闪破入水中,猛的往上一提,水花四溅而起,一条青黑色的鲤鱼自水花飞溅处,鱼跃而出,不断在草地上蹦跳,劲力十足!

    吴红想要将青鲤捉入袋子里面,手刚往地上一抓,鲤鱼猛力一摆尾巴,从地上跳起尺许高,一甩尾巴,一个大耳刮子就甩在了脸上!

    “哈哈哈——你这个好吃脑壳,遭报应了吧!”周宁氏在旁边幸灾乐祸。

    庞永霞看着也哈哈大笑。

    吴红一脸郁闷,但眼中却是兴奋,“没想到这么有力气,真是野生的,味道一定好!”她此刻还不忘了吃呢!

    几只鲤鱼装袋子里,还不忘摇头甩尾、蹦跳出水花。

    三人只好将袋口扎紧,这才免了鱼跃之祸。

    一手拿着鱼、一手提着桃,太阳往西落下,也是到了离开的时候——家里还不知有几张嘴张开着,等她们回去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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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路上(签约啦!)

    这个季节,桃子还不多,更别提有人拿着比拳头还大的水蜜桃招摇过市了。

    桃子馥郁的香气,被轻轻暖暖的山风一吹,淡淡的飘散开去,丝丝缕缕的钻入周围人的鼻息之中。

    本来就是一个镇上的,谁不认识谁?即便叫不出名字,也是脸熟的。

    周宁氏三人提着桃子往回走,一路上,无数人闻着香气,惊讶的转过了目光,待看到那一个个难得的饱满水润的桃,一个个芳香四溢的桃儿,不由惊叹一声,问道:“哪里摘的?”

    三人都极享受周围人的惊叹。

    周宁氏听着众人的问候,连忙答道:“这是刚才在洞天那边摘过来的。”

    吴红补充道:“她侄儿周易在那边种了桃树。”

    认识的人,惊讶道:“噢——是那个周易啊!”

    不认识的人,却知道洞天这个地方,也接口道:“就在洞天那里啊。”

    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要惊奇问话:“怎么现在就有桃儿了?也太赶早了吧。这桃子怎么就结了这么大?没打激素罢!”问与不问,大家都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疑惑。

    桃子的品相太好了,受过太多诱骗的人们,自然的生出几分谨慎。

    周宁氏斜了那人一眼,满不高兴的道:“自家人都吃的,打什么激素?!本地的东西,哪里有那么多激素给你打!”

    “那你给我吃一个——我尝尝就知道了——”这人面皮极厚,转口便道,似乎一直就等着周宁氏答话。

    周宁氏尚未说话,旁边的吴红就拉住了她,“别上他当!十几块钱一斤的桃子,这么大一个,一斤多二十来块钱,尝什么尝?!”

    “二十来块钱一个?”那人惊得直跳,“你们这是买-肾呐!”

    周易卖给她们的自然没有那么贵——价钱是那个价钱,但抹去零头,再送上一两个添头,成本也就低下来了。

    周宁氏虽然心疼桃子,但更不喜欢听人质疑周易种出来的桃。

    她拿出一个桃儿来,粗糙是手掌将桃儿皮摸索了一阵,将桃毛磨光,手用力一扯,发皱的皮立时被扯破出一个口,露出里面晶莹似黄玉如琥珀凝脂一般的肉。

    一阵奇香顿时散发出来,香飘几百米,将周围的人都吸引了过来!

    “你不是说不值这钱吗?来,吃吃,吃吃,不好吃不要钱,好吃我也不要你钱,只要你给我家周易打打广告,做个十来斤的生意,也就算了!”周宁氏平日里也算和和气气的,作一个传统的小妇人模样,但涉及后辈子女的事,她就不退缩了,板着个脸,硬生生的说道。

    那说话的男人虽然无赖了些,但被这么多乡里乡亲的看着,也拉不下面皮。

    若说不吃,看着对面这样子,好似也不行——人家桃子皮都给你“剥”,你说走就走,不是得罪人吗?就这么一个小镇,哪个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他勉为其难的拿起那个桃子,就着那豁口,用力咬下去,“吧哽”一下,上牙对下牙,用力过了头——平日里吃多了硬桃,他没想到,这桃子的肉这么的软爽,简直比果冻还有软上几分,进了嘴就化,根本不需要用咬的——他看哪,这桃子直接可以用跟吸管来吸食了!

    牙齿的微痛,被在嘴里化开的清甜、浓得溢出去的桃香,浓却不腻、浓而反清的汁肉给包裹着,整个胃都暖融融的化成了一片。

    他鼻子微哼,如同一只饿极了的猪吃到丰美的猪食,那舒爽,简直全身都有了力气——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

    他没说话,就在众人的打瞧之中,一口气将这个斤许重的桃儿吃了个干净!

    一张粉红的皮耷拉着,一个不同于寻常桃儿核的圆滚滚的桃核被他握在手里,刺啦刺啦的在掌心上打转。

    这味道,他可算服气了!

    “二嫂,你们家周易这桃子、这味道,我没点话说——只要他有,别管多贵,明天我就去买十斤!”他本来跟周家人就是熟,不然也不可能这么没脸没皮的;这话说出来,众人倒不觉是虚言,也不觉是早安排好的广告。

    大家都看着呢,谁的演技能好过谁去?

    二十来块钱的一个桃,确实贵了些,但按十五块钱一斤算,似乎又在众人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有人看着那桃子的样貌、闻着那股让人垂涎欲滴的桃儿香,肚子里面的馋虫,早已经蠢蠢欲动了。

    眼见天色已晚,太阳都沉到了山的那边,只留下一抹赤红、一线连光仍留恋着这片天地。

    再去一趟洞天,已来不及。

    来不及的众人,将目光瞄上了三个妇人提在手中的袋子。

    “二嫂,你这桃子再卖一个给我尝尝;刚才那一个,我还没尝出味道嘞。”依旧是哪个没脸没皮尖嘴猴腮的男人。

    周宁氏还没说话,吴红就嚷嚷了起来,“你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吧——尝不出味道!”

    旁边人见此,也连连起哄,不管熟不熟的,都跟着嚷起来,“二嫂,卖给我们尝尝吧,要真好,我们也去洞天买。”

    众人这么一说,周宁氏就撑不住了。

    她倒不是想着那几块钱,主要是想为周易做个广告:正好周易准备拉桃子到镇上去卖,若大家都去他那里买了,可不是省了功夫?

    站在旁边的吴红和庞永霞两人,一见群群涌动之势,连忙捂住手中袋子,径自往桥下奔去。

    她们回望着被众人围住的周宁氏,面上满是逃出生天的快意……

    周易晚饭刚做好,就接到了那个“消息灵通”的吃货大表姐的电话。

    “周易,你家的桃子熟啦?上次要你给我留的,你要记得啦!过两天心雨放假,我带她过来摘桃子吃啊!”大表姐就是那日在进洞天的路口处车抛锚了,让周易送吃的的王群;而心雨,便是她女儿,周易的外甥女。

    “好咯、好咯,留着呢!要不要我给你送过来?”

    王群犹豫了一下,想了想,才道:“那你先给我送点过来咯,我最近上班忙呢,不好过来。过两天再带心雨过去你那里玩。”

    随着王群姐这一通电话,接下来,周易静默了很久的手机,接连的响起,都是各个亲戚各路熟人订桃子的信息,甚至还有叫他明天准备好桃子和晚饭,不仅要买桃子,还要蹭一顿饭吃……

    ————

    刚将协议寄出,不出意外,过不了多久,本书就要改状态了——签约啦!!!

    总说谢谢似乎有些矫情,但还是要说一声:谢谢!

    谢谢你们,因为你们的支持,才有此书的今天,才有它的精彩!!!

    另,感谢书友“杜穆棱”的打赏支持!

第一章 电话

    “毛别,最近在干嘛?听说你回家种地去了,真的假的!”

    “哥在家种地,年收入几十万,躺着收钱,羡慕死你!”

    “收入几十万,你种金子吧!”

    “最近有时间吗?我联系了天别还有宣别,准备骑车去xz——车都买好了,你去不去?”

    打电话过来的是陈勃,别名勃哥。

    周易在中学时候,有个外号叫大毛,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叫起的,更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叫起来的,但这个外号,伴随着他整个初中、高中。

    在某人名字中取一个字,后面加一个“别”字,这是在湘中部分地区同年男性之间的称呼,表示亲切与熟悉。

    “天别”叫张楚天,“宣别”叫董宣,都是高中同学。

    “骑车去西-藏,多远啊?这次真去不?别像上次都说好了,结果你把车卖了不走了!”周易问道。

    陈勃与他是高中同学,两人玩得极好。

    上大学的时候,陈勃曾打电话给他,说要去xz,最后因为种种原因而作罢。

    “这次绝对是真的,我车都买好了。你只说你有没有时间吧!”

    “时间大把大把的有!”

    周易静极思动,早想出去走走。

    清寂的大山,无法安置他那颗逐渐躁动不安的心。

    ……

    一周后,大理。

    周易背着个包,出现在大理古城南门口。

    一群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少女在这里走来走去,寻找游客拍照;几只白色的羊驼被人牵着,做的事情,与那几个穿少数民族服装的少女没啥两样。

    它们似乎有些累了,屈腿坐在阴凉的地方。

    大理的天很蓝,云超乎寻常的低,就挂在离人高不了多少的地方,似乎伸手可及。可能是云色黑沉的缘故,低沉低沉的,特别醒目。

    太阳高高的挂着,发散着强烈的光线,看似寻常的阳光,不一会儿,就照得人皮肤发痛,似乎有细细的针在扎一般。

    出乎意料的,太阳还强烈的时候,当白云与乌云同时出现的时候,竟然下起了雨。

    雨下得也有些意思,只有半边天空在下,而且正好以大理古城的南门分界,将晴雨分开。

    周易举起相机,准备给这场奇怪而难得的雨拍上一张照片。

    牵着羊驼了两个小商人紧张的看着周易,一旦他的镜头转向两只羊驼,就准备阻止,或者直接索要钱财。

    电话响起,传来陈勃的声音,“你在哪里,到了南门没有?”

    “我就在南门前,你看到那两只羊驼就看到我啦!”

    陈勃没有看到周易的人影,但已经听到了他的声音,不是在电话里,而是在现实的空气中。

    他循声望去,正好和周易的眼睛对上。

    陈勃拍了拍周易的肩膀,感受着他身上紧实有力的肌肉,看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形,不由笑道:“还真是帅啊,不亏是咱们八十一班的班草。去年见你还是个‘小胖子’,怎么现在连肌肉都练起来了?人鱼线有没有?”

    他说着话,当真就掀起周易的衣服往里看,看到那形状鲜明的八块腹肌,不由惊道,“你不会是当健身教练去了吧!”

    周围人已经投过来异样的目光,几个不知是女人还是女孩的女性,看着两人的样子,心里不由暗叹,好好的香-蕉,又弯了……

    难怪天底下的帅哥越来越少……

    周易也感受到周围投来的奇怪目光,连忙将衣服一压,躲远了些,“你、你、你不会是……”

    “去你吗的!”陈勃看着他避之不及,要划清界限的样子,听着他言语中的意思,气愤的骂出声。

    两人玩笑的闹了一阵,周易看到只有陈勃一个人出现,不由诧异道:“你不是说还有‘天别’和‘宣别’几个人吗?怎么就你一个?”

    “天别昨天准备做飞机过来的,结果前头晚上喝酒喝出了点事,现在还在床上躺着呢!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那宣别呢?”

    “前两天还跟我在大理玩呢,都准备好了,就等你了。结果不知道怎么搞的,被他爸妈发现了,愣是坐飞机过来,将他扯回家去了!”

    周易一听,倒不怀疑陈勃在撒谎,愣了愣,骂了声,“出师不利啊!”

    随即,他跟张楚天还有董宣通了电话,一个在电话里哼哼唧唧,似乎还躺在床上;另一个则对着没人管、还能骑行去西-藏的两人,满是羡慕嫉妒恨,更提前向两人预定了礼物还有纪念品……

    周易在陈勃的带领下,走进古城南门外的一个巷子里面,一间偏僻而安静的青年旅社。

    旅社的墙壁上,画满的各种涂鸦,进门是一排小而软的沙发,充满了温馨的气息;小小的天井里,鲜花正好;草木之间,摆着一个小摇椅,正够两个人坐。

    周易登记完毕,进了房间——这是一个六人间,除了一个空着的下铺,其他全有人占了;二十来块钱一个铺,也算不错。

    陈勃坐在床上,看着周易那简单的只用一个包就能装下的行李,惊怪道:“你怎么什么都没带?”

    “你不是说要带点药吗?药我带了啊……”周易将包打开,拿出里面的yn白药、创口贴、感冒药、消炎药等一些备急药物。

    “衣服呢?厚点的衣服呢?山上很冷的,可能下冰……网上那么多攻略,难道你没去看看?我也是服了你了……”陈勃看着周易,越说越无力。

    “哥有钱,要的时候,买就行!”

    “行,你狠!”

    陈勃已经买了山地车,早已邮寄过来,组装好了。

    他领着周易在大理买辆千来块钱的山地车——这样的高级货,确实比周易曾经骑过的几百块钱的东西好了不知道多少。

    据说千把块钱,也就是个入门级别,但对于周易这样半只脚都没踏进去的家伙,绝对是足够了。

    晚饭,每人出十五块钱搭餐,客栈老板去买菜,其他人,出钱出力,会什么拿手菜就上。

    搭伙的人里面,统共就一个女孩子,其他八个都是大男人,洗菜切菜还勉强胜任,若说做菜,除了周易,都太勉强。

    这是个骑行客栈,基本上来这个客栈的,大半都是为骑行而来的,那个女孩子就是;骑行女孩子基本上都可以定义为女汉子——周易看女孩双手握刀、切菜如杀鸡一样的凶悍模样,直接捂头。

    “还是我来吧!”

    在所有人目瞪口呆中,周易手下银光闪耀,只听得“噔噔噔”一阵刀与砧板碰撞的声音,几乎看不见银色刀锋的形貌,一条条极细而均匀的土豆丝,就在银光闪烁间飞出,径直飞入旁边一个大碗里。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本来还打算上去露一手啥番茄炒蛋、鸡蛋炒饭、小炒肉的几个男性,顿时歇了火,将整个空间都留给周易。

    “哥们,这是专门练过的?”客栈老板问道。

    “没呢,只是自己喜欢在家里做东西吃。”

    客栈年轻的老板趁机从碗里夹了块鸡蛋,丢入嘴里,连赞道:“不错,有我的几成功力了;哪个女孩子嫁给你,肚子肯定亏不了……”

    黑色的云,一团一团的,越来越低,但偏偏留着些缝隙,让已经渐渐西下的太阳,将光芒泻下,在淡灰浓黑之中,泻出一片橙黄与赤红。

    时间已经八点多了,但大理的太阳才刚有点坠下去的意思。

    一丝丝的香气,已经从楼顶上那个简单的玻璃小厨房中飘出,耸-动着鼻子的众人,在一无所有的空气中,奋力的分辨着米饭的香味、土豆丝的香气、鱼的香味、蛋的香味、肉的香味……

    一道道菜被端出,饭也就上了。

    饿极了的众人,再也顾不得什么谦让,一个个打了满满一大碗饭,拿起筷子,伸向早已心仪的一道道菜肴,口中不时哼哼唧唧的,那是在口舌之欲得到满足之后留下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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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夜色倾城荒漠如烟”和“永恒的大学”的打赏支持!

    感谢“dvilk”的肯定与支持!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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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洞天仙境介绍:
周易偶得神珠空间,遁入山中种田,又出山入世,从种植葡萄开始,不断发展葡萄行业,酿制葡萄酒,将葡萄以及衍生品推往全世界! 在他有意无意的引导下,工业化建设的乡镇,逐渐奔向现代化新型农村建设,返还青山绿水,在山中酿造出一条葡萄沟,领着所有人,返回一种古朴自然的生活,引来旅游业的发展。 当他将一个小镇的葡萄种植行业推向全世界的时候,他要做的,仅仅是站在葡萄堆上发酵吗?空间神珠,又会出现什么变化呢? ———————— 走过路过,请投张票…… 养肥的朋友们,记得定期给幼苗施肥哦~都市之洞天仙境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都市之洞天仙境,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都市之洞天仙境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