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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是袁绍全文阅读

作者:孤舟风雅     我爹是袁绍txt下载     我爹是袁绍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二十二章 红颜命多薄

    史书记载,袁术之妻司隶冯方女,国色也,避乱扬州,术登城见而悦之,遂纳焉,甚宠幸。

    这冯氏祖籍司隶,本名冯芸娘,父亲冯方曾经是朝廷的重臣,可惜在这乱世,朝中大臣也不再尊贵,被各路轮流执政的诸侯玩弄于鼓掌之间,随时有性命之忧。

    为了避乱,十六岁的冯芸娘在家仆和婢女的护卫下,避难于扬州。途径寿春城下,恰好四十岁的袁术登上城头巡视,看见了国色天香的冯芸娘,顿时心动不已,不管冯氏是否同意,派人劫进城来,强行纳为妾氏。

    以十六岁的豆蔻年华,嫁给半截入土的袁术,想来一开始冯芸娘是不愿意的,但在这乱世,强者为王,却又去哪里讲理?

    自古红颜多薄命,尤其在这乱世,不至于沦落到坠入风尘,一双玉臂千人枕的地步就算是幸运了,冯氏一介女流,又怎敢和命运抗衡?再加上袁术对她宠爱有加,冯芸娘也只好接受命运的安排,安心做起了他的将军夫人。

    两年之前,得了玉玺的袁术私欲空前膨胀,于寿春自立为帝,建国号为“仲氏”。因正妻杨氏病逝,遂立冯氏为皇后,这冯芸娘也算是过了一段尊贵的日子。

    可惜,在这乱世之中,大多数的红颜终究难逃薄命,冯氏最终的结局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建安四年,袁术兵败于扬州,悲愤而死。冯氏在袁曜的裹挟下。前往庐江投靠刘勋。作为主公的夫人,刘勋、杨弘等幕僚也不敢造肆,把年轻貌美的冯氏供奉了起来。

    可惜好景不长,冯氏和袁曜等人在庐江安稳了不到俩月,席卷江东的小霸王孙策就攻破了庐江,将城中的袁术旧部悉数捉拿。冯氏也没有逃过这一劫,被孙策的兵卒捉了,献给了小“霸王”。从此之后,史书上再也没有冯氏的记载。

    在这乱世,女人就是男人的战利品。面对着美貌的冯芸娘。想必孙策不会拿着当圣女供奉。不是自己享用了,估计就是赐给部将了,抑或是沦落风尘,也不是没有可能。一代美女。终究难逃红颜薄命的归宿!

    但这一次。因为袁买的穿越。冯氏的命运得以改变,没有落到江东群雄的手中,被“儿子”袁曜带着来到了河内。

    刘备没有孙策这么强大的实力。害怕城内的守军负隅顽抗,不敢把庐江围严了,攻城之时自缺一隅,从而让袁曜和张勋得以逃脱。临走之时,袁曜将貌美的冯氏一并裹挟着出了城。

    危急之中,袁曜没有忘记这个年轻漂亮的后娘,在烽火中把冯氏带出了城。但却不是怕别人给他死去的老爹戴有颜色的帽子,而是有自己的如意算盘。

    在袁曜心中,希望能把冯氏作为见面礼,献给将要投靠的主公,好换取自己的富贵。如若不然,他才不会带着这么一个累赘!

    一路上,袁曜翻来覆去的思忖,盘算着怎么处置冯氏?虽然他也垂涎这个比自己还要小的后娘的美色,但终究不敢违悖人伦,只能偷偷咽口水。

    思前想后,袁曜决定把冯氏献给伯父袁绍,作为见面之礼,以便换取荣华富贵。但又不敢直接去见袁绍,所以打算通过袁买的渠道把冯氏献上,以换取自己的富贵荣华。这就是深更半夜袁曜带着冯芸娘来见袁买的原因。

    天上掉下来一个国色天香的婶子,袁买不知道究竟是该喜还是忧?看着冯氏的美貌,那叫一个动人,但身份却是自己的婶子,一时之间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置?

    大脑飞快的转动,在脑海里回忆起了关于冯氏的只言片语,对于她的身世,有了一些粗略的了解。心中暗自感慨,怪不得冯氏能够在史书上留名,其美色不在杜氏之下,而且更加年轻,更有青春活力,绝对是一个人间尤物!

    这样美貌的女人被袁术这糟老头子开了苞,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啊,袁术啊袁公路,睡过这么漂亮的女人,你死也可以瞑目了!

    “哦,原来是婶婶啊,小侄这厢有礼了!”

    稳定了下思绪,袁买对着冯氏作揖施礼。心中可以胡思乱想,但表面上却要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这是为官的基本准则。有谁见过哪个大官见了女人,哈喇子流的多长?

    冯氏嫣然一笑,轻启朱唇道:“刺史大人不必多礼,陛下已经……哦,不,夫君他已经去世半年了,妾身也不再是你的婶子了。我今年二十一岁,比刺史大人大不了几岁,切莫再喊我婶子,你便唤我娘子好了!”

    这时候的娘子和唐宋时期的娘子不同,并非是丈夫对妻子的称呼,而是一种类似于“女士、小姐”的称呼。但让袁买听了,心里却觉得很受用,心中暗道,“称呼娘子好啊,比起喊婶子来让人舒服多了!”

    “既然冯娘子如此说,我便不客气了!”袁买干脆利索的答应了,也不管袁曜心中怎么想。

    你爱叫娘叫你的便是了,老子现在是一方诸侯,手中握有雄兵七八万,将列数十员,岂能称呼这样一个小女子为婶子?也不能和一个惶惶如丧家之犬的人相提并论!

    虽然说起来,这个女人的确是自己名正言顺的婶子,但我就是不叫,你能奈我何?老子不把她睡了,就算是仁至义尽了!

    听了袁买的称呼,冯芸娘盈盈一礼,嫣然道:“公子尽管称呼便是!”

    袁曜站在一旁,看着自己的后娘和小兄弟卿卿我我,心中颇不是滋味,咳嗽一声道:“家父已死,的确是该改口了。不如,从今以后我也喊阿母为娘子吧?”

    “曜公子请自便!”冯氏也不看袁曜的眼神,低头答应了下来。

    被一个比自己年龄还大的男人天天“阿母、阿母”的喊来喊去,冯氏早就够了。自从袁术死后,这个儿子有几次借着母子的关系,想要占自己的便宜,都被自己搪塞了过去。从今以后,自己再也不是他的阿母,你也就没有理由闯进我的闺房了。

    “四弟啊,我这次带着冯娘子从庐江逃了出来,是想把他送到伯父的府上,请他老人家代为照顾。伯父和家父毕竟是同根而生,家父死了,由伯父代为照顾家父的遗孀,让她不至于孤苦无依,我想也是应该的!”

    袁曜再次咳嗽一声,把自己的目的托了出来。把冯氏献给袁绍,他还能接受,毕竟辈分没有差。但要是被袁买这小子霸占了,那可就乱套了!

    “适才袁买这家伙看芸娘的眼神有些不太对啊,这么多年没见,这个小兄弟变了呀?再也不像当初那么老实巴交,再也不像当初那样看见女人就脸红了!”袁曜抱着怀里的包袱,在心里自言自语。

    听袁曜打算把自己献给袁绍,冯芸娘脸色微微有怒意,自己的命运再也不想被人做主。如果让她选择,宁肯选择面前这个伟岸俊朗的侄子,才不要再次嫁给五十岁的老头子呢!

    但冯芸娘摸不清袁买的意思,也不敢胡言乱语。万一惹得这位刺史大人发怒了,把自己送到勾栏之地,就生不如死了。因此双唇紧闭,一言不发!

    冯氏表情的变化没有逃过袁买的眼神,当下微微一笑,对着袁曜道:“既然叔父大人已死,冯娘子便名花无主,由她自己选择好了。家父他志在天下,对于美色并无贪念。况且,阿母刘夫人的小心眼我相信你也早有耳闻?倘若被她知道了你的心思,呵呵……恐怕我也帮不了兄长咯!”

    听了袁买的话,袁曜额头见汗。

    这才想起刘夫人在袁家后宫之中一言九鼎,最喜争风吃醋的传闻。而且他的儿子袁尚隐隐有未来继承人的趋势,倘若伯父撒手人寰,刘氏母子和自己秋后算账,恐怕献冯氏之举,不仅不会给自己带来荣华富贵,多半还会让自己受到连累,死于非命也不是没有可能!

    “是、是……显雍说的极是,倒是愚兄过于多心了!”袁曜从袖子里掏出手绢,擦了下额头上的汗珠,嗫嚅着说道,“我也是为了阿母的未来考虑,并没有其他意思!”

    袁买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嘴角微翘:“呵呵……兄长的意思我明白,我的几位夫人搬到了晋阳,后院闲了几座四合院,名闻天下的蔡文姬就在这里客居,便让冯娘子在我府中暂住吧。等觅得如意郎君,再嫁人不迟!”

    经过袁买刚才的教训,袁曜再也不敢有非分之想,还是老老实实的保住这条小命才是上策,拱手道:“一切但凭显雍做主就是了,毕竟芸娘也是你的婶子,我相信你会妥善安置的!”

    “多谢刺史大人收留!”听了这对兄弟的对话,冯芸娘长舒一口气,向着袁买盈盈一礼,柔声道谢。

    “不必客气,毕竟都是一家人么!”

    袁买报以莞尔,目光落到了袁曜怀中的包袱上,这家伙自从进屋就一直抱着,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宝贝,“兄长怀里抱的什么?抱的如此之紧,不嫌累么?”(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三章 传国玉玺

    听了袁买的询问,袁曜脸上露出不舍的神色,略作犹豫,还是把怀里的包袱放在了桌案上,一脸神秘的道:“这里面可是好东西!”

    “呵呵……不知是什么好东西,可否打开看看?”袁买一副好奇的样子,大惑不解的问道。

    袁曜也不搭话,小心翼翼的把包袱打开,只见一个碧绿色的玉石印玺缓缓的呈现在了袁买面前。袁曜轻轻的拿起印玺,把底部的字体展现在了袁买眼前,赫然写着八个篆体大字“受命于天,既受永昌”。

    “啊……玉玺?”

    袁买吓了一跳,没想到袁曜包袱里面的贵重物品竟然是玉玺,实在是太惊人了!

    关东诸侯讨伐董卓的时候,江东猛虎孙坚率先进入了洛阳,在古井之中寻得玉玺,便私自藏匿了起来,带着回了长沙。

    后来,孙坚在讨伐刘表的时候中了流矢,不幸去世,其子孙策为了东山再起,拿着玉玺向袁术做抵押,借了五千人马,跨江讨伐江东各郡,从此以后玉玺就落到了袁术的手中。

    俗语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塞翁得马焉知非祸”,袁术得了玉玺之后,私欲空前膨胀,自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于建安二年,在群臣的撺掇下登基称帝,弄得诸侯和他纷纷决裂,走上了四面楚歌的地步,并最终一命呜呼。如果袁术没有得到玉玺,也许不会狂妄自大的称帝,结局也许就不会这么悲惨了!

    “对。这就是传国玉玺,愚兄与贤弟多年未见,特地将此宝物当做觐见之礼,还望显雍笑纳!”袁曜狠狠心,把玉玺递给了袁买。

    没想到袁曜的突然到来,不仅给自己带来了美貌的婶子,而且还带来了天子的传国玉玺,袁买的震惊实在无以复加!

    这一刻,心里闪过了一个念头,“难道这预示着我将来有登基做天子的命?要不然这玉玺为何辗转落到了我手中?”

    玉玺乃是质地上乘的和田玉制成。重约五公斤左右。通体碧绿,晶莹剔透,一看就是无价之宝。底部写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体大字。乃是始皇帝统一天下之后。由丞相李斯制作。并且亲自在底部篆刻了这八个字。代表了皇帝的身份乃是“皇权神授,正统合法”的信物。

    自始皇帝之后,历代皇帝都把这块玉玺当做正统的信物。奉若珍宝,视为国之重器。捧着玉玺登基,则代表了“受命于天”,如果遗失了,不免有“气数已尽”的晦气,而皇帝自己也感到底气不足,难免会受世人轻蔑!

    看到袁买露出了震惊的神色,袁曜不免洋洋得意,笑道:“显雍啊,在这战火之中,愚兄能把这块玉玺完整的带到河内来,也算不容易!这便说明我们袁家有问鼎天下,登上九五之尊的气数。家父虽然败亡了,但玉玺仍在我们袁家,你可以上书给伯父,请他登基称帝,必然天下响应!”

    袁曜的话把袁买从纷飞的思绪中拉了回来,急忙把玉玺放在包袱里,小心翼翼的收了起来。瞥了袁曜一眼,厉声训斥道:“休要胡说!”

    袁曜以为袁买想把这玉玺私吞了,改口奉承道:“当然,显雍也可以把玉玺收起来,等伯父百年之后再拿出来加冕称帝。只要显雍你登高一呼,愚兄必然竭力辅佐,开创我袁家八百年的基业!”

    “嘶……”

    袁买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兄长看不出有多大才能不说,胃口倒是不小。袁术登基称帝,八成就有这小子在里面蛊惑的原因!

    当皇帝行啊,哪个不想当个一言九鼎的皇帝?名垂青史,万古流芳!

    但你得先有实力才可以,等你有了曹操那种雄霸天下的实力之时,登基称帝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否则就是自己作死!结局只能像你老爹袁术那样,不作死就不会死,做了就得死!

    现如今,天下至少还有十几路诸侯,中原的曹操、西凉的马腾、韩遂,汉中的张鲁,益州的刘璋,荆州的刘表,淮南的刘备,江东的孙权,还有其他大大小小依附在诸侯下面的小势力,你就蛊惑着我们父子登基称帝,简直是给我们父子掘坟墓啊,其心可诛!

    “砰“的一声,袁买重重的拍了一下桌案,脸色一沉道:“胡说八道,二叔为什么走上了败亡之路,你等就不吸取教训么?汉室虽然衰弱,但气运未竭,谁敢登基称帝就是逆贼!若不是看你是我兄长的面子上,定斩不赦!”

    袁曜吃了个瘪,顿时变得蔫蔫的,低头道:“是、是……愚兄谨记贤弟教诲,再也不敢胡言乱语了!”

    看到袁曜吃瘪的模样,冯芸娘忍不住低头偷笑。对于袁买的表现很满意,这个年轻的男人真是不错,没有被玉玺冲昏了头脑,更没有狂妄自大,这一点比袁术父子强多了!

    “玉玺我暂且收下,命人保管起来,待日后有了真命天子,再拿出来上缴!”袁买抚摸着下巴说道,接着目光一寒,“玉玺在我手上的事情,千万不可走露了风声!”

    “明白,明白哦!”

    “谨遵刺史大人之命!”

    三个人被袁买双眸中的寒光所慑,同时低头应诺,不敢直视袁买的双目。本来还柔声慢语的温柔公子,面色一变 ,竟然变得如此冷酷无情!

    收服人心需要软硬兼施,发了一番威风之后,袁买又变得和颜悦色了起来,对袁曜,张勋道:“我明日即将北征定襄,讨伐黑山贼,不知二位愿意跟我出征呢,还是留在河内治理政务?”

    “大丈夫当征战沙场,马革裹尸而还,勋愿意跟随刺史大人北征!”张勋首先抱腕回答。

    袁曜却受够了奔波之苦,嗫嚅道:“这个……我身体不太好,从……从淮南到河内走走停停,跋涉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疲惫不堪,我就留下来吧!”

    袁买点点头:“那就如此吧,加封兄长为郡丞,从明日起协助太守田畴处理河内的政务。封张勋为裨将军,天亮之后,随我北征定襄!”

    “多谢刺史大人封赐!”袁曜和张勋俱都喜出望外,同时道谢。

    现在是丑时,距离天亮还有一个时辰的功夫,袁买便派人把张勋和袁曜带到驿馆,让他们稍作休息,明日再各自赴任。当下二人告辞离去,一起到驿馆休息去了,议事厅里只剩下了袁买和冯芸娘。

    “时候已经不早,想必娘子已经困了吧?”袁买对着冯氏莞尔一笑,柔声问道。

    冯芸娘报以温柔的一笑:“多谢公子收留,但凭公子安排!”

    听了冯氏的话,袁买的心跳骤然加快,血液也沸腾了起来,忍不住多瞧了冯氏几眼。

    这女人真是漂亮呐,婀娜的身姿,细腻的肌肤,漂亮的脸蛋,毫无疑问的绝世尤物!要是能推到在床,想必胜过神仙。

    尤其是她刚才这番话,更是撩拨人心。什么叫“但凭公子安排”?难道我把你安排到本公子的被窝里,你也没有意见吗?

    当然,这个念头也只是在袁买的脑海里闪过,怎么处置冯芸娘,他还没有拿定主意。对冯氏的美貌既垂涎,又不敢做出悖逆伦理的事情,落人口舌,毕竟这女人曾经是自己的婶子!

    “跟着我回后院吧,那里空了几座四合院,分给你一套,然后再差遣俩婢女给你使唤!”

    袁买抱起玉玺,甩了下袍袖,前面带路。一身小厮打扮的冯芸娘低着头,亦步亦趋的跟着袁买出了议事厅,直奔将军府的后院。

    将军府中灯火通明,十步一盏琉璃灯,照耀的院子里亮如白昼。

    自从袁曹之间战争爆发之后,袁买唯恐有刺客行刺,加强了安保措施,“镇西将军府”的侍卫增加到了一百多人,昼夜巡视,严加戒备。

    不大会功夫来到了后院,袁买把冯芸娘带到了赵芷住过的小院,召唤来了两名婢女,命她们给冯氏准备锦被、枕头等用品,寻找几套女人的服装来帮冯芸娘换下男装,从今以后就跟在她身边伺候。

    “时间已经不早,冯娘子早点休息吧,我回夫人的房间小憩片刻,明日就要出征了!”

    袁买对着冯芸娘一抱拳,慷慨激昂的说了一声,一副不近女色的模样,然后大步流星的离开了这座四合院。

    “多谢公子收留!”

    冯芸娘盈盈施礼,情真意切的道了一声谢。目视着袁买大步流星的离去,器宇轩昂,龙行虎步,不由看的痴了。

    “多好的男人啊,正值血气方刚之时,却一点也不近女色。而且还要自己征战沙场,真是一个出色的男人,比起袁术父子来,强的太多了。老天爷怎么没有让我早点遇上你呢?”

    袁买虽然走远了,但冯芸娘却忘了回头,咬着嘴唇,痴痴的望着袁买远去的背影,心跳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许多。

    “把玉玺送给谁保管合适呢?”

    袁买抱着玉玺在后院里来回踱步,在心中衡量着最合适的人选,这么贵重的宝物,一定要交给最值得信赖的人保管才行!(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四章 戏爱妃

    已是八月时节,夜色深沉,秋风萧瑟。

    袁买抱着玉玺在后院里来回踱步,思考着把玉玺交给谁保管最合适?总不能随身带着玉玺东征西讨吧?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绝世宝物必须交给自己最信赖的女人保管,袁买心中才会感到踏实。杜氏属于再嫁之人,贺兰氏更是异族女子,蔡文姬甚至是个外人;思来想去,袁买还是决定把玉玺交给甄宓保管。

    自己落魄之时,身无半点官职,身体也虚弱得很,美貌的甄宓却不顾一切的和自己私定终身,甚至不惜自毁声誉来对抗袁绍安排的婚姻,这足以说明甄宓的一颗心!

    她是真正爱自己的女人,不贪图自己的容貌,不贪图自己的地位,也不贪图自己的富贵,她爱的是自己的才华,爱的是自己的人,不以贫贱而转移。玉玺交给甄宓保管,自己可以放一万个心!

    打定主意后,袁买快步来到了甄宓居住的宅院,抬手敲响了院门。

    被半夜送来的情报吵醒,甄宓便再也睡不踏实,差遣婢女到前院打听出了什么事情,听说是黑山贼大举围困定襄,袁买已经决定移驾亲征,甄宓就更加难以入睡。

    思量着再有月余,天气就将进入寒冬,甄宓便燃起蜡烛,拿出了给袁买缝制的棉衣继续赶工。这上衣已经做了做了三四天了,就差最后的一道工序。连夜缝制,到天亮的时候估计就可以完工了。

    “深更半夜,是哪个敲门?”

    此刻正是半夜时分,两个婢女不停的打呵欠,甄宓已经催着她们睡觉去了,独自对着烛光给袁买缝制棉衣。此刻听到有人敲响了院门,便推门出了屋子,甜甜的问了一声。

    袁买对甄宓的声音一听便知,高兴的道:“阿宓,是我。怎么你还没入寝么?我找你有事!”

    甄宓施施然走到门前。开门放袁买进屋,一对俏男俊女在烛光下坐了。甄宓继续拿起棉衣缝制,一边干活一边说道:“听说公子明日即将出征,天气寒冷。妾身为你做了一件棉衣。再有一个多时辰就差不多完成了!”

    看着甄宓俏脸如花。在烛光下分外娇艳,低着头一丝不苟的缝制着棉衣,袁买心中一阵感动。看来自己选择把玉玺交给她,实在是个正确的选择。这女人若不是真心疼爱自己,也不不会熬夜为自己缝制棉衣,大丈夫得此红颜知己,死亦无憾也!

    望着惹人怜爱的甄洛,袁买忽然想要和她开个玩笑,晃了晃手里的包袱,嬉笑道:“爱妃,抬头看看朕手里拿的什么?”

    “爱妃,朕?这话可不能乱说哦,传出去会被人称作大逆不道的!”甄宓用手里的绣花针撩了下额前的秀发,很认真的说道。

    袁买却把手里的包袱放在了圆桌上,麻利的打开了包袱,里面的玉玺顿时呈现在了甄宓的眼前,“看看,皇帝的玉玺!你还记得那天酒后我与三兄的谈话么?我可是承诺过要册封你做皇后的,现在玉玺已经到了我手里,这或许说明我有皇帝的气数,当然,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所以我准备交给你替我保管!”

    在这封建皇权年代,帝王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高高在上的,玉玺更是神秘之物,乍看见晶莹碧透的玉玺出现的眼前,甄宓几乎惊呆了!

    “呃……你、你真的得到了玉玺?”半张着嘴唇,甄宓几乎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怪不得哥哥说从你的相貌上来看有帝王之相,难道这是真的?”

    袁买爽朗的一笑,把玉玺重新包了,推到了甄宓面前:“三兄自称会相面之术,若是他这样说,十有**我有皇帝命哦!要不然,他也不会向我讨国舅的爵位了。不过,玉玺落到了我手中的事情暂时不能声张,所以我特地拿来让你保管。”

    玉玺的重要性甄宓自然明白,袁买已经娶了四个妾氏,有两人诞下了子嗣,而他却依然选择让自己保管这贵重的宝物,可见在他心里最信任的人还是自己。

    甄宓心中顿时一阵难以名状的感激,红着眼睛道:“既然公子这么信任阿宓,我便好生的为你保管这玉玺,玺在人在,玺亡人亡!”

    袁买急忙伸手堵住了甄宓的嘴巴,责怪道:“看你这话说的,玉玺乃是死物,就算丢了也不至于玺亡人亡啊?你若死了,谁陪我洞房花烛啊?嘿嘿……你还是处子之身呢!”

    话音未落,从背后抱住了甄宓,一双大手伸进了亵衣之中,在那一对饱满挺拔的酥胸上一阵鼓捣,直把半推半就的甄宓弄得气喘吁吁,连声求饶:“公子不要胡闹了,再过一会天就亮了,若再耽误时间,这棉衣便缝制不好了!”

    袁买充耳不闻,把脑袋伸进了甄宓的衣衫之中,口舌并用,品尝了一顿美味,直到遭到了甄宓坚决的抵抗,这才恋恋不舍的停止了进攻,起身上了床,钻进了甄宓的锦被之中,小憩了一阵。

    听说袁买要亲征晋北,天亮了之后,贺兰氏抱了五个月的袁训,杜氏抱了还不满月的袁立,一起来给袁买送行。

    蔡琰也有心来与袁买道别,但思前想后,觉得自己无名无分,有什么资格去送别呢?只能放弃了这个念头,一个人在屋里写字作画,心中怏怏不乐。

    五个月的袁训已经可以与人交流了,逗弄他的时候会发出“咿咿呀呀”的笑声,挥舞着小手作为响应。而还不满月的袁立则一直在打盹,虽然杜氏极力想让他和父亲互动一下,奈何这个小家伙的眼皮却总是抬不起来……

    “哎呀,我的阿业越来越可爱了!嗯嗯,‘好运’的脸色也是一天白起一天,胖乎乎的,真不愧是你阿母生的儿子!”

    袁买夹在两个女人之间,转着圈的逗弄着俩儿子,慈祥的父爱溢于言表,直到城外响起了悠扬的号角声,这才意识到该出征了!

    “好了,夫君要走了,我不在河内的日子,你们要好生的照顾两位孩儿!”袁买收了脸上的笑容,正色说道。

    “谨遵夫君之命!”两个女人乖巧的齐声答应,一副贤妻良母的模样。

    袁买要走的时候,才想起还没有把冯芸娘介绍给她们,当下便派婢女把冯氏唤来,隆重的向自己的几个女人介绍了一番,让她们互相见礼。

    看到甄宓娴熟貌美,贺兰氏高挑婀娜,杜氏风韵迷人,冯芸娘才知道天外有天,心中不敢有骄傲之意,说话的时候极尽谦卑。感情这刺史大人并非不好色啊,而是她的女人一个个的都是极品,这男人挑女人的眼光真是不赖!

    众美女犹如众星簇月一般,把袁买送出了将军府,依依不舍的挥手道别,叮嘱保重之声此起彼伏,莺声燕语一片。

    “诸位夫人回家吧,休要挂念!”

    袁买腰悬冲霄剑,鞍带“万里起云烟”神弓,翻身上马,带着周仓以及百十名侍卫,扬鞭而去。

    城外旌旗招展,刀枪蔽日,一万军队已经在城下列阵,准备北征定襄。昨夜军议完毕之后,王双已经与徐庶带领了三千骑兵,连夜北上。剩下的这一万步卒,由袁买亲自统率,即日北上讨伐黑山贼。

    沮授率领赵云、田畴、梁习、甄尧等一起前来送行,纷纷抱腕道:“恭祝刺史大人旗开得胜,扫荡黑山贼,肃清并州,还百姓之太平!”

    袁买在马上抱腕还礼:“我走之后,河内就委托诸位了。还望大家齐心协力,共保疆土!”

    众文武幕僚一起领命,齐齐拱手作揖:“谨遵刺史大人之命!”

    “呜呜呜……”

    随着一声悠扬的号角响起,一万人马向北进发,张勋率领三千人在前面开路,袁买与周仓督率中军,一路逶迤,径直向北。

    大军行有两日,进入了高都县境内,石韬和马均兄弟一起来拜见袁买,看到矿山的生产已经走上了正轨,袁买便命马均一起随行。自己要利用他的聪明才智,制造霹雳车和连弩等先进武器,绝不能把这样的人才浪费在采煤上,那样实在太暴殄天物了!

    军情紧急,容不得耽误,大军继续前进,袁买和马均一路上并辔而行。

    “马均啊,我构思了一种武器,你看看怎么才能制造出来,没事的时候你好好琢磨一下?”

    袁买双手控缰,把霹雳车的构思对马均描述了一下,告诉他是一种可以抛射石块的攻城利器,力量巨大,可以将三四百斤的大石头发射到百十丈之外,威力强大。

    听了袁买的描述,马均的双眼之中泛出了光芒:“啧啧……刺史大人真是奇才啊,这种武器造出来之后,一定会震惊世人,我这几天一定会好好琢磨一番,让这霹雳车早日问世!”

    “呵呵……我这人是光说不练假把式,要造出霹雳车来,还得靠你马德衡啊!”袁买自嘲的一笑,把重任推到了马均的肩膀上。

    大军继续北上,次日傍晚抵达了上党境内。

    太守牵招前来迎接,并且抽调了两千人的队伍助阵,袁买询问了些许上党的军政情况,辞别牵招,兵锋直指定襄的黑山贼。(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五章 少年将军

    “全军攻城,谁敢后退,立斩无赦!”

    随着张燕的一声令下,蚁群一般的黑山贼向定襄城发动了最猛烈的进攻,六七万大军将城池围的水泄不通,开始进行疯狂的攻城战。

    虽然分拨出了一万人马迎战郝昭,一万人马迎战王凌,又在之前的攻城战中阵亡了一万士卒,但得到了于毒、白绕、雷公、羝根、五鹿、左校等各部四万人马的助阵,攻城的黑山军人数不降反升,围城的人数达到了八万人,几乎十五倍于城头的守军,战况空前惨烈。

    自从黑山军上次攻城之后,定襄连续下了四五天的秋雨,直到前几日,奉命来援的黑山各部才纷纷聚集到了城下,接受张燕的差遣。看着天气逐渐晴朗,张燕便下令全力攻城,争取一举攻破定襄,斩田豫,屠百姓,以报损兵折将之恨!

    鼓声震天,杀声动地。

    号角声一直鸣叫不停歇,城墙上下变成了绞肉场,蚂蚁一般的黑山军士卒在军官的监督下,扛着云梯度过护城河,向着城头攀登前进。迎接这些血肉之躯的是雨点一般的箭矢,还有人头一般大小的滚石,以及粗硕的像柱子一样,在上面钉了铁钉的擂木……

    流矢所到之处,响起“噗噗”的入肉声音,伴随着的是歇斯底里的惨叫,中箭者纷纷落地或者坠入护城河中,或者落到地面上的兵刃上面,再次被搠穿一个血肉模糊的窟窿。鲜血泉水一般涌出,其惨状令人不忍卒睹……

    而被巨大滚石击中的士兵,或者眼冒金星,或者口吐鲜血,眼前一黑,四肢顿时无力,从四五丈的云梯上笔直的坠落到地面,头盔掉落的无影无踪,然后结结实实的落地,脑袋摔在石块或者铁器上。白色的脑浆顿时飞溅……

    一个多时辰的猛攻下来。定襄城下的护城河已经被血水染成了殷红的颜色,城墙下面的尸体一摞摞的堆成了下山,残肢断壁,无头尸体。残缺不全的人头。遍地皆是。这场景恍如修罗屠场一般血腥!

    而城头上的情形也好不到哪里去,黑山军人数众多,杀之不尽。有人倒下的同时,也有人靠近了城墙底下,向墙上乱箭还射,躲避不及者纷纷中箭;更有悍不畏死的先登死士登上城墙,和城头的守军展开白刃战,尸体就像割麦子一样,此起彼伏,一片片的倒下!

    从清晨鏖战到中午,黑山贼已经在城下伏尸万人,而城头上的军民也有一千五百多人喋血死亡,随着战争的推移,守城的人数逐渐的减少,已经不足五千余人,箭矢也越来越少,滚石和擂木也稀疏了起来……

    看到城上的防御正在减弱,张燕亲自擂鼓,催促全军竭力攻城,今日誓破定襄,屠尽城中的生灵。

    在张燕的威逼鼓动下,黑山军再鼓余勇,齐声呐喊,又向着城头发起了排山倒海一般的进攻!

    “守住,一定要坚守住,再有几天,河内的援军就到了!”

    田豫全副披挂,一手提剑,一手持着长枪,在城头浴血奋战,竭尽全力的鼓舞着士气。

    “贼人破城后会屠城的,我们来帮太守大人守城!”

    危急时刻,郡丞组织了一支三千余人的老弱队伍登上城墙助阵,有六七十岁的白发老翁,有十三岁的髫龆儿童,更有二三十岁的妇女,一个个拿着能当做武器的东西,狠狠的砸向城下的贼兵。这支队伍战斗力虽然微乎其微,但有胜于无,总算能稍微阻滞一些贼兵的攻势。

    就在黑山贼主力竭力攻打定襄的时候,看到定襄危急的郝昭和王凌两只援军也试着向城下靠拢,争取能够进入城中,帮着守御城池。

    只是被王当和孙轻两员张燕麾下的大将各自阻挡住,己方兵力远远落后,难以突破贼兵的阻击,只能尽力掩杀,与城中的军民遥相呼应。

    王当率领一万人,负责拦截王凌的兵力。虽然贼兵人数多,但纪律混乱,装备落后,面对着三千官兵,堪堪打成平手,双方你进我退,态势胶着,一时之间谁也占不到便宜。

    但对于黑山军来说,能够阻止官兵靠近定襄城下,就是胜利,所以王当并不着急。带了四五十名亲信,立马于一座矮坡上,指挥黑山军列阵阻击官兵。

    袁军阵中央,“王”字大旗迎风招展,王凌立于马上,双眉紧蹙,焦虑不安的望着远处的定襄城,不知守军还能坚持多久?

    “兄长,今日贼兵全力攻打定襄,城池已经岌岌可危,如果短时间内不能击破王当,恐怕田太守危矣!”

    一个骑着枣红马,手提单刃戟,面色清癯,身高七尺八寸,约莫十六七岁的少年校尉,大声的向王凌说道。

    “唉,我也看出来了,张燕今日是豁出去了,要不惜一切代价的拿下定襄。我也想突破重围, 进城增援田豫,只是被王当的人马缠着,一时之间过不去呀!”王凌手抚胡须,一脸忧虑的说道。

    少年手中的单刃戟指了指不远处矮坡上的王当,朗声对王凌说道:“兄长你看,那王当正在破上观战,他把士卒都投入了战场,身边只有四五十名士卒。常言道,擒贼先擒王,请兄长借给我一百骑兵,我从山谷后面绕到王当背后偷袭他!”

    “山谷?”王凌疑惑的问道。

    少年点点头,用兵器指了指一条向西的小山谷,自信满满的道:“这几个夜晚我已经悄悄把路摸透了,顺着这条山谷向西,走七八里路,便有一条向东的岔路,顺着一直走到尽头,便可以绕到王当所在的这个矮坡后面,而且地形还要高一些,发动突然袭击,必然会让王当猝不及防!”

    “既然如此,伯济率兵去吧,可千万要小心,如若偷袭不成,速速撤回,再做计议,千万不可恋战!”

    听了少年的话,王凌点头答应,把麾下的一百骑兵拨给了少年,命他偷袭一下试试。

    少年一声呼哨,手中单刃戟一挥,引领了一百名骑士向西而去,迅速的钻进了山谷之中,消失在苍茫的荒山之中,再也无影无踪。

    王当所在的坡地虽然不高,但也比两军对垒的战场高出一些,因此对面王凌阵中的情况看的一清二楚。少年率兵向西进了山谷,也被王当看到了,但他以为是趁机开溜的官兵,因此并没有放在心上。

    王凌军从南面而来,王当由北向南迎战,背后五六里是黑山军的主力,因此王当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把手中的一万兵力悉数的投进了战场,身边只留下了五十六个亲信保护自己。

    反正自己前后都是黑山军,也不怕有什么危险,官兵要想接近自己,首先必须要突破面前的一万兵卒,难不成他们能插翅飞过来?

    少年去了半个时辰后,约莫此刻就要摸到王当后面去了,王凌悄悄传令,让兵卒们且战且退,假装不敌的样子,以麻痹王当的戒备之心。

    果然,看到官兵有败退的迹象,王当露出了笑容,摸着下颌的胡须道:“哈哈……官兵虽然精锐,但兵力不足,又能奈我何?估计再有一顿饭的时间,这支人马就要溃败了!”

    正说话间,侧面忽然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王当急忙扭头查看,顿时惊得魂飞魄散。只见一支百十人的官兵,阵列整齐,马蹄汹涌,正从侧面的高处俯冲了下来,如同疾进的狂飙,来势汹汹,不可抵挡!

    少年将军也不答话,自始至终一言不发,趁着王当和部下惊慌失措的时候,已经率部冲进了他们的阵列之中。

    手起一戟,将王当刺于马下,接着反过兵器,用背面形似月牙的兵刃在王当的颈部切了下去,登时尸首分离,向上一挑,便把王当的头颅拿在了手中!

    “逆贼王当已死,余众还不下马受降?”少年手提王当的首级,威风凛凛的大声叱喝。

    主将既死,这五六十人惊魂失魄,就像无头苍蝇一般乱窜,被官军斩杀了一多半,只有十几骑仓惶向北逃窜,寻找主力大军,报告王当的死讯去了。

    “拿起敌人的号角,鸣号收兵!”

    少年将王当的首级悬挂于马前,挥手亲自砍断了黑山旗和“王”字大旗,然后命令士卒吹响收兵的号角。

    黑山贼正在与官兵鏖战,身后忽然大乱,将旗被砍,又响起了收兵的号角声,顿时惊慌失措,不知道背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些贼兵本来就是乌合之众,没有什么军纪,顿时乱做一团,近万人纷纷溃走,慌乱之下自相践踏,踩死了几百人。王凌趁机掩杀,砍瓜切菜一般收割人头,不大会功夫就斩杀了两千多黑山贼兵,跑的慢的纷纷跪地求饶,大约千余人左右的样子。

    王凌正想接受这些贼兵的投诚,少年将军已经策马下了山坡,高声提醒道:“兄长,这些人只是无奈之下的假降,并非真心。我军兵力微弱,约束不住他们,黑山贼主力就在不远的城下,稍后他们便会溜回去投靠主力,趁着这些贼兵被俘没有抵抗之力,应当斩草除根,全部诛杀干净,消灭黑山贼的有生力量!”(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六章 全城死战 血染定襄

    击溃了王当的人马,摆在王凌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是杀向定襄城下,与黑山军激战,或者延缓贼兵的猛攻,或者冲开一条血路进城,协助田豫守御城池。第二就是向北进军,与郝昭前后夹攻,击溃孙轻所部,再共同援救田豫。

    驻马远眺城头的激战,守军渐有不支的迹象,王凌略作思忖,下令道:“全军向定襄城下进军,誓死冲开一条血路,进城帮助田太守固守城池,等待刺史大人来援!”

    王凌的话音刚落,就被少年将军所阻止:“兄长不可,若是黑山贼舍了城池,反过来围困我们,弄不好会全军覆没!”

    少年的话王凌也不是没有考虑,可是看城头的情形,守军最多也就只能坚持到傍晚,再迟了只怕定襄不保。故此,王凌才选择铤而走险,打算强行突围进城,再登上城墙,协助田豫守城,等待河内的援军。

    看到王凌犹豫不决,少年继续分析形势:“兄长心忧城内的百姓,淮感同身受。可是我军仅有不足三千,而黑山贼多达七八万人,倘若我军向城下进军,黑山贼停止攻城,全力围剿我们;纵算我军精锐,贼兵乃是乌合之众,但众寡悬殊,陷入重围之中,恐怕难逃全军覆没的结果!倘若我军被灭,不但不能解定襄之围,还会重挫城内守军的士气,让他们丧失斗志,继而陷落城池!”

    少年说着话从路边的小树上折断了两根树枝,用力从中间掰了一下。继续侃侃而谈:“我军譬如这树枝,若是和郝伯道的人马合并起来,贼兵要想剿灭我们就不是这么容易了……”

    然后又把两根树枝分开,从中间一折而断:“若是我们与郝伯道各自为战,便如这被分开了的树枝一样,将会被敌人轻易的击败!”

    王凌听后点点头,心悦诚服的道:“我明白了,若是我军独自向前,困难重重;若是与郝昭合并,便会壮大自己的力量。增加胜算。伯济你虽然年轻。但用兵之道却胜我十倍,兄长自叹不如啊!我妹妹选你做婿,真是没有选错人!”

    “兄长抬举淮了,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想兄长是因为心忧城内的百姓。所以才拿不定主意!”少年将军拱手谦虚了一句。继续说道:“唯今之计,我军只有与郝昭合兵一处,先击破孙轻所部。再共同杀到城下从背后袭击贼兵。这样既能化解贼兵的攻城之势,我们又可以全身而退,舍此之外,再无取胜之道,除非河内的援军在天黑之前赶到!”

    “既然如此,只好寄望田豫能固守城池,坚持到我们与郝昭合兵之后,再来救援他们了!”

    王凌仰天叹息一声,祈祷老天能庇佑城内的军民再坚持半天,以待援兵。然后提刀向北,引领着麾下的人马与郝昭会合去了。

    定襄城下人喊马嘶,黑山的帅旗迎风招展,猎猎作响。双方鏖战了大半天,太阳已经西斜。

    张燕听说王凌的人马击溃了王当部,并且阵斩了王当,心中颇感惊讶,这王当跟随自己南征北战十几年,也算是久经沙场了,以一万人抵挡三千官兵,打输了并不可耻,让人意外的是竟然把命丢了!

    “嘶……这王凌真是个将才呐!”

    这位叱咤太行的大头目按捺不住心头的惊讶,倒吸了一口凉气。只是让张燕想不到的是,斩王当并非王凌的功劳,而是另外一位少年将军谋划的。

    说起来,这新任的并州刺史手下真是人才辈出,田豫的守城能力已经让黑山贼吃足了苦头,以十几倍的兵力围城攻打了十天左右,搭上了两三万多人命,并不高大的定襄城仍然屹立不倒。

    而现在又冒出了一个王凌,凭借三千人的兵力就轻易击溃了王当的一万人,并且阵斩王当,此人用兵能力实在让人畏惧!

    “啧啧……这还只是袁买留下看家的将领,本事已经如此出色,想必跟着他去与曹操对决的武将能力更加出众吧?若是他全力征讨我们黑山军,只怕这太行山没法呆了呢?”张燕双眉紧蹙,手抚胡须,一脸焦虑的在心中思忖。

    就在这时,张燕派出去刺探王凌军动向的斥候快马来报,“禀昭烈将军,袁军攻破了王当将军之后,并没有向城下开来,而是北上奔着白狼山方向去了!”

    张燕纵横太行山多年,叱咤风云一时,大小战役历经数百战,对于王凌军的动向一眼便可以洞悉,回顾左右道:“王凌这是想到北面二十里左右的白狼山与郝昭会合,然后一同来救援田豫。或者前后夹攻,击破孙轻;或者逼迫我们分兵援助,分散我们攻城的兵力……”

    “那么我们该怎么做,是否要去援助孙轻?我俩关系不错,要派人支援的话,就让俺于毒去吧!”

    虽然已经是八月深秋,但贼枭于毒仍然**着黑黝黝的胸膛,虬结的肌肉一览无余,听了张燕的话,大声嚷嚷。

    张燕目光如炬,冷哼了一声:“哼,战场之上应该占据主动,岂可任由敌人牵着鼻子走?王凌想让我分兵援救孙轻,我偏偏不出兵!”

    说着话,扫了一眼传令的斥候,厉声道:“传我军令给孙轻,让他拼死拖住郝昭和王凌,那怕战至最后一人,也要在破城之前拖住郝、王二人的兵马!”

    “诺!”

    斥候答应一声,打马离去,马蹄在黄土地上卷起一溜烟尘。

    张燕再次扫了一眼身边的众将领,下令道:“全军拼死攻城,在夕阳落山之前,一定要攻破定襄!先登上城头,站稳脚跟者赏黄金百两,加将军封号!”

    随着张燕一声令下,立刻有十几骑传令兵打着帅旗,绕着定襄城高声悬赏:“张昭烈有令,先登城者赏黄金百两,加将军封号!畏缩不前,贪生怕死者,立斩无赦!”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传令兵的鼓动下,伴随震天动地的隆隆鼓声,在凄凉悠扬的号角助威声中,六万多黑山贼再次向着定襄城墙发起了潮水一般的攻击。

    一天的恶战下来,城头的军民已经阵亡了两千多人,只剩下不到四千疲惫的军卒,以及两千多士族的仆人和平民百姓,再加上两千多老弱妇孺,对城下的抵抗就像灯灭油枯的火苗,越来越微弱……

    更加要命的是城上防御物品越来越少,初始的时候,城内有二十万支箭支,但连续多日的坚守,已经剩下不到四万支弩箭,滚石和擂木更是所剩无几。

    无奈之下,没有兵器的民夫只能从墙上揭下瓦片,推倒墙壁,用砖头、瓦片、残垣断壁来击打城下的敌人,老弱妇孺更是用家里的锅碗瓢盆来砸城下的贼兵,定襄城已经只剩下最后的一口气……

    “我砸死你们这些狗日的贼兵!”

    一个扎着髫角的十二岁儿童,拿着手里的瓷碗,狠狠的砸向登城的士兵。他的名字叫张二狗,是守城的军民中年龄最小的。

    扔下的瓷碗砸中了城下的一个士兵,可惜小孩的力气终究太小,再加上士兵头戴铁盔,瓷碗摔的粉碎,也没有伤到士兵。

    “你这娃儿自己找死!”

    士兵大怒,嘴里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拈弓搭箭,朝着城头的张二狗射出了一箭。

    “噗”的一声,箭支一下子贯穿了孩童的胸膛,鲜血迅速的染红了二狗的衣衫,正是花季的少年身体顿时绵软无力,仰头向后倒去……

    “二狗!”

    张二狗的爷爷今年六十九岁,是守城军中中年龄最大的。看到孙子喋血倒下,满头白发的老人忍不住老泪纵横,颤巍巍的嘶吼一声,从地上摸起一把朴刀,迎着爬上城头的一个悍卒扑了上去……

    率先登城的死士,哪个不是精悍的亡命之徒?又岂是满头白发的老翁可以相提并论?

    “老家伙,自己找死!”

    一个身高八尺,满面虬髯,虎背熊腰的的军候手提红缨枪,向前一枪刺出,便如毒蛇一般戳进了老人的身体,自前胸入后背出;老人惨叫都没来的及发出,便不甘心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哈哈……痛快!”

    虬髯悍卒笑的面目狰狞,手中长枪用力,将老人的尸体挑了起来,恶狠狠的向城下的护城河中抛去,“老家伙,不在家里看孩子,自己来找死,怪不得爷爷!”

    “狗贼,纳命来!”

    看到不遗余力帮着守城的一老一少喋血城头,田豫的眼中喷射着灼人的火苗,手中的佩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的劈向了这个得意的悍卒。

    刀是百炼精钢所铸,兵刃锋利的可吹毛短发,这一刀包含了整个定襄军民的愤怒,这一斩,力量何止千斤!

    只听发出“咄……噗……”的一声,这名适才还凶神恶煞一般的悍卒被从头顶硬生生的分成了两段。

    头盔被劈成了两块,从头顶中间切下,将颈部劈成两段,又切断了上身所有的骨骼,一直从阴.部避开,将整个身体分成了两段

    鲜血“砰”的一下,像炸开的烟花一样,洒满了城头!

    ps:残酷的攻城战,热血沸腾了吗?咬牙切齿了吗?让复仇来的更猛烈一下吧,下一章稍后送上,顺便求个月票啊!(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七章 出奇制胜

    田豫这一刀,生生的把第一个登上城墙的悍卒劈成了两段,周围的人无不为之震撼,一个个睁大了眼睛摒住了呼吸,生怕下一刀就会劈到自己头上一样。

    一时之间,城墙上鸦雀无声。

    一架云梯,高有五丈,从墙角下靠到了城墙上,此刻正有十几名兵卒头顶盾牌,提着钢刀,像爬树的蚂蚁一样向上攀登,最顶端的几人却被田豫生劈悍卒的壮举所震撼,一时间忘了行动,呆呆的望着向城下坠落的两段血尸……

    “嗬吼……”

    田豫一声呐喊,将佩刀别在腰间,跨前一步,双手抓住了云梯, 用尽全身之力,将云梯从墙头上甩了出去,正顺着梯子向城头上攀爬的士卒顿时像下锅的饺子一样,“噼里啪啦”的向地面掉落……

    有人掉进了护城河,被水呛的晕死了过去;有人坠落地面,摔得筋骨断裂,惨叫连天;也有人不幸落到了兵器上,被锋利的刀刃刺破了身体;一命呜呼;更有甚者,头下脚上,在坠落过程中丢掉了头盔,脑袋一下子撞到了坚硬的地面上,摔得白花花的脑浆溅了一地……

    田豫盛怒之下的大爆发,极大的鼓舞了南城门的军心士气,众军民齐齐发一声喊,人人争先,各个拼死,将爬上了城头的黑山贼兵撵了下去。

    定襄城中毕竟只有一个田豫,但却有四面城墙。南门虽然打退了贼兵的一波猛攻,但其他三个城门却已经岌岌可危。定襄已经是危在旦夕!

    就在这时,裨将丁盛领了十几名亲兵,从东门赶到了南门,拉住田豫的胳膊道:“太守,贼兵势大,恐怕定襄是守不住了,咱们突围吧?末将前面带路,太守随后!”

    听了丁盛的话,田豫勃然大怒,须发皆张。怒叱道:“众乡亲舍生忘死。助我守城。年幼者如张二狗,年长者如二狗爷爷,一个个喋血城头。众百姓犹在死战,我田豫身为太守。岂能丢下百姓逃生?我若离去。全称生灵尽皆涂炭矣!”

    看着田豫咬牙切齿的模样。丁盛羞愧的低下头辩解道:“我……我也是为了太守大人好!”

    “还敢狡辩?我再三下令,城在人在,城亡人亡!你身为将军。不在城头死战,却领着兵卒四处乱窜,动摇军心,谁来守城?如此贪生怕死,留你何用?”

    话音未落,刀光一闪,丁盛的一颗人头已经落地。

    田豫手提钢刀,立于城头,任凭秋风吹拂自己的乱发,悲愤的喊道:“众军士听令,丁盛已经随我多年,却贪生怕死,我已经将他就地斩首。哪个若敢临阵脱逃,便是这般下场!今日城在人在,城亡人亡,大伙儿并力杀贼,杀得一个不赔本,杀得一双赚一个。若是能击退贼兵的这次攻城,河内的援兵明日即可赶到,众乡亲们便可以活命!”

    “城在人在,城亡人亡,誓与定襄共存亡!”

    听了田豫的鼓动,城头上七八千军卒民夫,老弱妇孺齐声呐喊,再次鼓起勇气,拼命的阻挡着黑山贼的猛攻,城墙上的白刃战再次陷入了胶着状态。

    血红的夕阳逐渐西沉,天色慢慢的暗了下来。

    张燕立于帅旗之下,远眺城头的争夺,只见黑山军一次次的眼看着就要得手,却总能被田豫鼓动起士气,把登上城头的先登死士赶下城去,不由抚须赞叹道:“好一个田豫,在蛊惑人心这方面的确有一套!不过,再有两轮冲锋,即可破城,我看你又能坚守多久?”

    “报……”

    一名斥候拉着长腔,飞驰着骏马,从南面而来。

    “何事?”张燕目不转睛的盯着城头,一手挽着缰绳,一手提着马鞭,一副稳如泰山的模样,沉声喝问。

    斥候勒马禀报:“回昭烈将军的话,从南面来了一支骑兵,打着我们黑山军的旗号,正由远及近,迅速的向我们靠拢,请将军速做决断!”

    “骑兵?哪里来的?”张燕一脸疑惑的自言自语。

    旁边的于毒插嘴道:“该来的差不多都来了,这支骑兵是不是苦蝤的援兵?”

    张燕双目紧锁,低声道:“苦蝤麾下是有一支两千多的人马,但他一向舍不得派上战场,这次攻城,用不到骑兵,难道他会派遣骑兵来助战?”

    马鞭一挥,下令道:“于毒,率你的人马去看看,来的到底是哪个部落的援兵?”

    “晓得嘞!”

    于毒答应一声,招呼部下道:“小的们,跟着本渠帅去南面看看,来的到底是哪个部落?他娘的简直不把昭烈将军的话放在眼里,咱们在城下死战了这几日,这伙狗日的现在才到,真他娘的混账!”

    随着于毒的一声呼哨,一直在后面护卫张燕的三千人马逶迤向南,跟随着于毒向南而去。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于毒就率领麾下的黑山军与迎面而来的骑兵相遇。

    “喂……对面的兄弟暂时停一下,张昭烈让我来问问,来的是哪个部落?他娘的为什么来的这么迟,简直不把昭烈将军放在眼里嘛!以后还想在太行山上混吗?”

    于毒立马横刀,大声的冲着对面嚷嚷,沙哑的嗓子声色荏苒。

    来的这支骑兵不是别人,正是王双和徐庶率领的从河内赶来的援兵。

    从河内到定襄七百里路,这支三千人的骑兵一路上快马加鞭的赶路,但秋雨连绵,因此走了四五日才来到了定襄城下。

    途径阳曲之时,徐庶向王双献计,命令兵卒们在夜间赶制多面黑山军的旗帜,到时候鱼目混珠,向黑山贼发动突袭。

    进入了定襄境内之后,听探子回报说贼兵攻城甚急,徐庶下令全军在甲胄外面穿上百姓衣装,打着黑山旗号,尽量的骗过黑山军侦骑的刺探。

    黑山军本来就是乌合之众,没有统一的服装,军卒们穿的乱七八糟;王双的人马在外面裹上了普通衣衫之后,打着黑山旗号,一路向着定襄进军,果然成功的骗过了黑山贼的侦骑,让他们以为来的是同伙,并把这个消息报告给了张燕。直到于毒的人马和这支官兵迎面相遇,还不知道这支骑兵从何而来?

    王双一骑当先,引领着队伍向前狂奔。所有人也不答话,径直策马冲锋,杀向于毒的队伍,三千铁骑,卷起漫天的尘土。

    “喂……难道尔等听不见老子的话么?”

    看到对方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于毒有些慌神了。自己身后的队伍全部是步卒,倘若被这支骑兵冲了进来,光纵马踩踏,也够自己喝一壶的!

    “他娘的?难道是官兵伪装的?”

    于毒似乎有所醒悟,下令道:“摆拒马枪,放鹿角、荆棘!”

    只可惜于毒察觉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当先的白羽骑已经和黑山贼相距不过五十丈。

    “全军放箭,给我狠狠的射!”王双手中虎啸大刀一挥,高声下令。

    白羽骑在纵马飞驰之中丝毫不停歇,纷纷拈弓搭箭在马上骑射,伴随着“嗖嗖”的响声,箭矢如同暴雨一般向着黑山贼倾洒了下来……

    随着漫天的箭雨,黑山军如同麦浪一般纷纷倒下。

    距离如此之近,这特制的弓箭威力又远胜一般的弓弩,白羽骑的箭矢几乎例无虚发,一波箭雨射过,倒下了一千多黑山贼,就连渠帅于毒也中了两箭,一箭射中了肩膀,一箭射中而来臀部……

    “不得了啦,官兵来啦!”

    一个照面过去,官兵几乎没有折损一骑,就射杀了一千多黑山军,只把于毒的人马吓得魂飞魄散, 纷纷丢盔弃甲,回头逃命。于毒阻止不住,也只好跟在后面向主力所在的地方靠拢。

    “追袭!”

    王双一马当先,提刀向前。雪里红如同风驰电掣一般冲进了溃败的黑山贼之中,手起刀落,如同砍瓜切菜一般,杀的人头乱滚。

    白羽骑的骑射能力已经日臻化境,一边追袭步兵,一边在马上驰射,弓弦响处,必有贼兵被射倒,惨叫之声此起彼伏。

    王双在贼兵之中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马前无一合之敌,片刻间就追到了于毒的旁边,手起刀落,将这名黑山渠帅砍落马下,再反手一刀,取了首级,悬挂于马前。

    滚滚烟尘,震天蔽日。在三千铁骑狂风骤雨的冲锋之下,于毒带领的三千黑山军猝不及防,几乎全军覆没,不是被乱箭射杀,就是被马蹄踩踏成了肉泥,仅仅只有几十人慌不择路的逃命,才幸免于死。

    张燕身边除了于毒带走的三千步卒护卫他之外,就只剩下两千骑兵在左右拱卫。当听到背后惨叫声连天的时候,就知道情况不妙,急忙下令骑兵出阵迎敌,拦截这支莫名其妙的骑兵。

    两支骑兵还未相接,白羽骑在马上的驰射威力便显现了出来,马匹不停歇,骑士却能在马上驰射,又是一波箭雨过去,将黑山贼的骑兵射落了三百余人,余众胆怯,纷纷倒退,黑山军骑兵顿时乱作一团。

    徐庶夹杂在军中,一眼就看到了张燕的帅旗,大声的提醒王双:“子全将军,那帅旗之下必是贼枭张燕,若能取他首级,黑山贼必然溃败!”

    “好嘞,看俺取张燕这逆贼的首级!”

    王双答应一声,纵马舞刀,手中虎啸山岗刀,胯下雪里红,径直向着黑山军帅旗冲阵而去。(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八章 雳车的威力

    斜阳西沉,秋风肃杀,吹得漫山遍野的旌旗猎猎作响,近十万黑山贼正在定襄的四周和各路官兵激战。

    王双胯下“雪里红”,掌中“虎啸刀”,奔着帅旗所在的位置冲杀了过去;在千军万马之中犹如狼群中的猛虎,所到之处,阻挡者无不落马。

    “嘶……这支骑兵竟然是官兵乔扮的我军,看那南面尘土滚滚,估计是河内的援兵到了,也不知道来了多少人?”

    张燕立马横刀,极目南眺,只见这支冲锋过来的骑兵后面尘土漫天,似乎有数万大军正在杀奔过来。

    王双虽然勇悍,张燕并不畏惧,戎马生涯了大半生,猛将悍卒见过无数,一排弓箭便可以射退,匹夫之勇,不足为惧也!

    让张燕忧虑的是骑兵后面的主力大军,看这尘土弥漫的样子,规模至少有数万人。

    只是却不知道这是徐庶用的计策,看到贼兵势大,徐庶便留下了二百名骑兵,从路边的树木上砍下了树枝绑在马尾上来回驰骋,扬起漫天尘土,用来震慑黑山贼,张燕果然中计。

    另外,这支骑兵的战斗力也让张燕震撼不已,瞪大了眼睛,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能够在马上驰射的兵卒并不罕见,在黑山军的骑兵之中,每百人总能找出三五个。可是像迎面来的这支骑兵,一千四五百人的规模,几乎无一例外的都能做到在马上驰射,而且速度迅疾。箭法精准,弓弦响起,多有本方士卒落马,这样的战力实在让人感到恐怖!

    被南面突如其来的官兵打了个措手不及,而且渠帅于毒阵亡,这大大的挫伤了黑山军的斗志,攻城的力度顿时减弱了下来,鼓声逐渐变得稀疏,而号角声也绵软无力了起来……

    “鸣号收兵!”

    眼见功败垂成,张燕红着眼睛。不甘心的下令收兵。随着两长一短的号角声响起。早就人困马乏的黑山军且战且退,各自争先恐后的返回自己的军营。

    “贼兵退了,贼兵撤退啦!”

    “天佑定襄,天佑大汉子民!”

    “哇喔……我们的援军来了。我们得救了!”

    看到黑压压仿佛蚁群一般的黑山贼终于撤退。定襄城头上的军民一片欢腾。声嘶力竭的妇孺更是喜极而泣,相拥欢呼。阖城上下,四万多条人命。总算避免遭到黑山贼的涂炭了……

    王双向帅旗所在之处冲锋了片刻,遭到了张燕亲卫兵箭雨的袭击,无法前进,只能拨打雕翎,且战且退。

    看到黑山军停止了攻城,收兵回营,袁军也不敢过于逼迫,更不能强攻对方的营垒,同样鸣金收兵。徐庶和王双引领了骑兵,前往白狼山方向与郝昭、王凌的人马会合。

    一整天的鏖战下来,黑山贼在定襄城下抛尸一万五千多人,此外王当的部曲折损了四千余人,孙轻在郝昭、王双两面夹攻之下同样损失惨重,阵亡了六千多,再加上被白羽骑射杀的三千多于毒所部,贼兵可谓死伤惨重,此战毙命接近三万。

    攻方尸横遍地,守军也好不到哪里去,田豫的部曲战死了一千五百多人,加上前些日子阵亡的两千人,城内的守军仅剩两千五百余人。

    协助守城的民夫百姓,老弱妇孺,战斗力低下,对弓箭的躲避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黑山贼密集的箭雨之中,死伤了两千多人。

    漆黑的夜色之中,定襄的野外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漫山遍野随处可见残缺不全的尸体。

    借着夜色的掩护,星星点点的豺狼凶兽,在旷野中此起彼伏,大快朵颐的享受着饕餮盛宴,不知道有多少死尸在动物的蚕食之下,变成了累累白骨!

    三路袁军聚集在一块之后,决定让郝昭和王凌率部突围进城,协助田豫固守定襄。王双和徐庶率领骑兵在外围打游击,袭扰黑山军,让其不得安宁。

    计议完毕,趁着月色,郝昭和王凌率部向定襄城进军。

    黑山贼厮杀了一天,早已人困马乏,张燕也摸不透官兵的虚实,只好闭门不出,放官兵进了城。

    城内一下子增加了五六千援兵,带来了数量可观的弓箭,城内的军民士气顿时高涨了起来,群情澎湃,誓死守护定襄。

    第二天,徐庶和王双后退二十里,让出了定襄周围的战场,留给黑山贼掩埋尸体。

    这个年代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无论双方有多大的仇恨,战役结束后,获胜的一方负责清扫战场,而另一方需要退避三舍。

    这一战黑山军虽然损失惨重,但他们仍然有七八万的兵力,定襄之围仍然未解,黑山军仍然占据着主动,清扫战场的责任自热落到了黑山军的头上。

    毕竟死在野外的大部分都是黑山贼,同伴死了,他们不可能坐视不理,如果死后无葬身之地,黑山军的士卒日后谁还敢为张燕卖命?而官兵也需要黑山贼清理尸体,如果置之不理,尸体腐烂之后将会瘟疫横生,这是双方谁也不想看到的!

    因此,定襄城周围暂时进入了平静状态,双方暂息刀戈。就在黑山贼掩埋城外尸体的时候,田豫也带领城内的军民寻找了一处空旷的场所将战死的英烈掩埋在了土壤之中。

    两三日后,定襄内外的尸体总算被清扫干净了。张燕也摸透了袁军的兵力,原来河内的步卒仍然没有赶到,前番杀来的只有三千先锋骑兵而已!

    不甘心的张燕再次下令攻城,只是城头的守军增加了两倍,又有田豫、郝昭、王凌等善于守城的将军坐镇,一个回合下来,黑山贼又在城下抛尸两千多人,却没有一个兵卒攀上城墙。

    就在黑山军攻城的时候,王双和徐庶率领骑兵从背后袭扰,一番箭雨射过,射杀了四五百黑山兵。等黑山军的主力前来围剿的时候,全军掉头向南撤退,并且边退边射,又杀死了三四百贼兵。

    目睹此情此景,张燕恼羞成怒,下令道:“留下三万人马继续围城,其余各部随我追逐这支骑兵,先灭了这支队伍,再来攻城!”

    当下,黑山军的重心转移,四万多贼兵纷纷掉头追赶袁军的骑兵,一路向南,直追出五六十里路。

    就在王双和徐庶且战且退的时候,南面旌旗招展,一支甲胄鲜明的队伍从南而来,袁字大旗迎风招展,来的正是袁买率领的一万两千人的援军。

    王双和徐庶大喜,立刻前去参拜袁买。略作计议,袁买下令列阵和黑山军对垒。

    滹沱河边,萧瑟的秋风之中,一万五千名官兵与四万多黑山贼各自列阵,相隔一百五十余丈,相互骂阵。

    袁买也懒得搭理张燕,扭头对身边的马均道:“马德衡,这四五万人头聚集在一起,正是你的霹雳车大显神威的好时候,还等什么?”

    “霹雳车?”徐庶和王双同时一脸诧异,“这是什么东西?”

    袁买踌躇满志的一笑:“待会儿你们便见识到它的威力了!”

    马均不好意思的一笑,谦虚道:“这其实是刺史大人的功劳,我只是依样画葫芦而已。幸不辱命,总算造出了两架霹雳车。”

    看到马均瘦小的外表,徐庶和王双俱都有些轻视,嘴里虽然寒暄了几句,但心中却不以为然,不觉得这么一个其貌不扬的人物,能造出什么厉害的兵器来?

    从上党到定襄五百里路,袁买率领队伍走了六七天。马均一路上都在构思霹雳车。

    有了袁买的说明,对于马均这个天才发明家来说,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仅仅用了两天的时间,他便把霹雳车的结构设计了出来,画制出了详细的图纸。然后在剩下的两天里,和韩铁匠师徒,以及十几个木匠,齐心合力,制造出了两架“霹雳车”。

    马均制造的两架霹雳车藏在队伍中间,因此并没有引起黑山贼的注意。在路上试射过几次,最远可以抛石二百多丈的距离,并且能射出五百斤的大石头,而且还能连续发射,频率极快。

    “霹雳车,准备发射!”

    随着传令兵的一声令下,两架霹雳车上装满了石头,随着马均亲手操控机括,一架霹雳车上面一块巨大的石头被扬了起来,像流星一样砸向对面的黑山军……

    “哇……天上掉下了大石头!”

    “轰隆”

    一声惊天动地的响声,这块袁买亲自挑选的大石头砸进了黑山军的人群中,如同泰山压顶一般,立时就把十几个贼兵压在了底下,砸的血肉模糊,白花花的脑浆和血液交织在一起,分外血腥!

    “哇哦……尸体都被砸粘了!”

    黑山军的士兵乱作一团,不知道这天上突然掉下来的石头来自何方?

    “轰隆”一声……

    这些士兵还没弄清楚,又一块大石头呼啸着砸进了人群中,登时又有十几人被砸的血肉模糊。

    霹雳车的发射频率极快,两架车彼此交替,漫天的石块,轰隆隆的砸进了黑山军的阵中,片刻功夫,就砸死了六七百人。

    而更让贼兵恐惧万分的是,对于这些威力巨大的石块他们全无防御之力,不像弓箭那样可以用盾牌抵挡,只能等着挨砸,要么就掉头逃命,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选择!(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九章 刺史大人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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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官兵中有异人会落石妖术,全军速退!”

    仓促之中,张燕没有弄明白这从天而降的大石头因何而来,还以为官兵阵中有能人异士会使用妖术。更让人无奈的是,面对着从天而降的巨大陨石,黑山军完全没有反抗之力,只能下令撤退!

    黑山军大多都是来自各地的黄巾余部,从一开始他们就受到了张角兄弟的洗脑,相信鬼神之说,相信张角是“大贤良师”,因此对于官兵阵中有奇人异士会使用妖术没有任何怀疑。

    被一战乱石狂砸,几万黑山贼惊慌失措,慌不迭的调头就逃。他们本来就是一些乌合之众,惊吓之下更是全无军纪,漫山遍野的向回逃窜,自相践踏,死者无数。

    “全军追袭!”

    袁买手中的冲霄剑一挥,身后的官兵潮水一般尾随贼兵追袭。一场追杀战下来,斩杀了三千多级跑的慢的贼兵,俘获了两千多人。再次大获全胜。

    张燕看到大势已去,军心动摇,人人厌战,只好舍弃了营寨,引兵向东方退去。六万多黑山军一直向东撤到孟县一带,方才扎下营寨,稍作停歇,再从长计议。

    “哈哈……咱们的霹雳车真是厉害,一阵从天而降的石头,就把黑山贼砸跑了。回头德衡要再造他百十架霹雳车。咱们到南面打曹阿瞒去!”

    一战而退贼兵,解了黑山之围,袁买眉开眼笑,伸手抚摸着下巴长出来的稀疏胡须。笑呵呵的把马均夸了一顿。

    马均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霹雳车的出现震慑了黑山军不假。但如果真的认为张燕退兵是被“霹雳车”吓跑的,那只能说智商有问题。

    事实上,连续攻打定襄城池而不下。黑山贼兵已经产生了厌战情绪,再加上各路援军齐聚,张燕自知攻破定襄无望,所以才下令撤退。总之一句话,黑山军撤退和霹雳车的出现有关, 但绝不是主要原因。

    “刺史大人过奖了,黑山贼可不是被吓跑的!”马均腼腆的笑笑,“再说了,这霹雳车也是刺史大人构思的,卑职只是负责制造而已!”

    袁买莞尔一笑,把功劳推给了马均:“我只是空想而已,是个只说不练的假把式,制造出霹雳车来都是你马德衡的功劳。换了别人,就算我对他说一百遍,只怕也造不出这威力惊人的霹雳车来!”

    见识到了霹雳车的威力之后,徐庶和王双这才对其貌不扬的马均刮目相看,别看这人又瘦又小,不到一百斤左右的样子,脑子里却有大智慧。

    齐声称赞道:“哎呀,若不是亲眼见到霹雳车的威力,真是让人难以置信,想不到马德衡竟然有鬼斧神工的制造术,便是鲁国公输班也不过如此啊!”

    贼兵既退,定襄城的军民一片欢呼,袁买率兵入城,犒赏军民。

    野外的庄稼还没有来得及收割,黑山军就兵临城下,在围城的间隙,张燕派人把野外的庄稼收割了一干二净。此时,定襄粮仓已经告罄,阖城军民的吃饭成了个大问题。

    幸好袁买这次带了一个半月的军粮而来,本来想与黑山军打一场持久战,没想到贼兵一战而退,军中尚有两万石粮草。

    袁买派人拨出一万石粮食给定襄的百姓分发,并向百姓许诺,用不了多久,就会从晋阳、上党、河内等地向定襄运输粮草,帮助百姓度过难关,绝不会让自己的子民饿着肚子。

    一万石粮食总计一百二十万斤,分给全城的三万多军民,每口人能分到四十斤,再加上他们家中的存粮,坚持一两个月问题不大,到时候各地援助的粮草便会送了过来。

    领到了黍米之后,百姓们这才松了一口气,总算不怕饿肚子了。对于刺史大人的慷慨仁慈,百姓们无不感激涕零!

    除了向定襄的居民分发粮食之外,袁买又暂缓支付士兵的军饷,把军中的五铢钱和布匹等物资拿出来分给百姓,让他们重建家园。

    这一次,在十几万黑山贼的猛攻之下,定襄能够屹立不倒,除了田豫率领部下的士卒死守之外,定襄城的百姓们也功不可没;很多人不惜拆掉了自己的房屋,用砖瓦阻止贼兵的攻城,若不是军民齐心,定襄根本不可能坚持到各路援兵到来!

    抱着颗粒饱满的黍米,捧着叮当响的五铢钱,定襄的上万百姓无不落泪,纷纷跪倒在街头谢恩:“多谢刺史大人赠粮,多谢刺史大人赠钱,刺史大人万岁!”

    一时之间,群情激昂的百姓们跪在地上齐喊“万岁”,如同山呼海啸,响彻云霄。

    “诸位父老乡亲,快快请起,快快请起……我是你们的父母官,保护你们的生命,维持你们的生活,是我份内之事,我袁买责无旁贷!大家也不要这样喊,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抓住辫子,说我大逆不道的!”

    袁买一身青色长袍,身披红色斗篷,在周仓的护卫下,带着徐庶、田豫、郝昭等人沿街巡视,安抚百姓,穿梭在百姓之中,一边向两边的百姓拱手,一边大声喊话。

    “这一次,黑山贼来势汹汹,十几万人犯境,却未能踏入定襄城一步。除了田太守率兵死战之外,也与诸位桑梓父老舍生忘死的相助密不可分,许多乡亲把鲜血洒在了城头,用生命捍卫了城池。我在这里承诺,凡是家中有伤亡的,一律将会厚厚的抚恤。在未来几年内,将有官府出资为你们修建新的房屋,绝对不会让拆掉了房子的桑梓无家可归!”

    “刺史大人万岁!”

    “刺史大人万万岁!”

    “万岁,万万岁!”

    听了袁买的话,定襄的数万百姓再次齐声欢呼,情绪激动之下又一次山呼“万岁”。

    袁买慌忙举手阻止:“诸位桑梓千万不要这么喊,使不得,使不得!”

    人群中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皇帝自称万岁,却不管我们庶民的生死;刺史大人不仅保护我们的生命,还赠送我们钱粮,在我们心中,刺史大人才是我们的万岁!”

    “说得好,刺史大人就是我们的万岁!”

    “万岁,万岁,万万岁!”

    百姓们的呼声再起,犹如山呼海啸。

    袁买既然阻止不住,只好由着他们喊便是了,反正又不是自己强迫他们。

    上万百姓齐声呼喊,倒是很让人受用,印象中,只有超级领袖才能享受这样的尊容,自己今天也算风光了一回!

    安民完毕,袁买又进了军营犒赏三军,最后才领着一干高级将领进了太守府论功封赏。

    这次能够成功抵御住黑山军犯境,田豫居功至伟,袁买便给田豫加封了一个“破虏将军”的封号,仍然在定襄署理太守之职。其他诸位将领王双、郝昭、王凌等人也逐一加封。徐庶屡出奇谋,功不可没,擢升为参军,授予裨将军的爵位。

    就在袁买觉得没有遗漏的时候,郝昭站了出来,指了下王凌后面一个面貌清癯的少年武将,向袁买施礼道:“禀刺史大人,这次对抗黑山贼,郭伯济功不可没,他先是阵斩了王当,又协助我击溃了孙轻,其功劳远胜于昭和王凌大人,请刺史大人册封!”

    “哦,竟有此事?”

    听了郝昭的话,袁买才把目光投向了王凌后面的少年,只见他相貌清癯,文质彬彬,身高七尺八寸,体格算不上魁梧,反而有些瘦弱;当然这也和他的年龄有关,看起来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而已。

    一开始,袁买还以为这只是王凌的一个亲信,因此并没有特别注意,此刻听了郝昭特别为他表功,这才引起了袁买的注意。

    听郝昭说他的名字叫郭伯济,似乎有些耳熟,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只好微笑着问少年将军道:“郝太守所言是真的么?你姓甚名谁,祖籍何处?现在担任何职?”

    少年将军出列道:“回刺史大人的话,小人姓郭名淮,祖籍太原阳曲,现在王凌太守的麾下担任校尉。郝太守所言不假,但也并非卑职的功劳,只是侥幸而已,再加上全军用命,所以才击破了黑山贼!”

    当听到“郭淮”二字的时候,袁买的耳朵“嗡”的一声,一种莫名的兴奋顿时蔓延全身,以至于郭淮后面的话再也听不进去了……

    自己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愣是没有想起郭伯济就是三国后期大名鼎鼎的郭淮,这可是后期魏国的栋梁,属于可以独当一面的帅才,竟然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麾下,这个天大的收获真是太意外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章 当局者迷

    听说面前的少年将军竟然是三国后期的帅才郭淮,袁买又惊又喜。

    这种感觉,就像一个穷人无意中捡到一块宝贝般让人兴奋!

    比起王凌、田豫来,郭淮的能力更胜一筹,而且能文能武。

    就算和郝昭相比,郭淮也更加全面一些,郝昭擅长的是守御,而郭淮能攻擅守,还可以指挥大兵团作战,绝对是可以独当一面的帅才。

    更重要的是,郭淮比郝昭、田豫等人年轻得多,而且寿命也更长。在人才星落的三国后期,更是显得鹤立鸡群,能得到这样一员优秀将领的辅佐,将会让自己未来的霸途如虎添翼!

    现在想来,自己把王凌拉拢到麾下最大的成功并不是得到了王凌,而是顺带着把他的妹夫郭淮收了,这才是天下掉下来的大馅饼!

    自己根本没有费任何心神,就得到了一个足以成为中流砥柱的人才,实在是三生有幸!

    虽然心中对郭淮十分欣赏,甚至有点爱慕,但袁买也知道自己不能表现的太过分了。郭淮虽然有功,但还不至于到了让自己这个刺史大人眉飞色舞的地步。

    “伯济今年多大岁数?”袁买目光转动,按捺住心中的兴奋,冷静的问道。

    郭淮拱手施礼:“回刺史大人的话,卑职过了八月,便是十六岁了!”

    “甚好,年纪轻轻就能立下如此大功,将来大有可为。大有可为啊!”袁买抚摸着稀疏的胡须,把郭淮夸奖了一顿。

    又扭头责备王凌:“王彦云啊,你也真是的,身边的人立下这么大的功劳,怎么不表奏一声,让我知晓?若不是郝伯道出来给郭淮表功,几乎要把伯济的功劳遗忘了!”

    “呵呵……刺史大人责怪的是,但我是伯济的妻兄,替他表功实在是不方便,难免会落人口舌。认为我王凌是以权谋私。故此把伯济的功劳隐瞒下来。”

    王凌站出来笑呵呵的辩解,虽然受到了责备,但脸上的笑容却是隐藏不住。

    郝昭对郭淮的功劳了如指掌,王凌早就算准了郝昭会站出来替自己的妹夫表功。因此对郭淮的功劳一直缄口不提。自己妹夫的功劳。从郝昭的口中说出来。与自己替他邀功,效果绝对不会一样!

    看到王凌乐呵呵的的笑容,对于他的心思袁买一猜便知。不过能够得到郭淮这样的良才,实在是一大喜事,他王凌要耍点小聪明,由他好了!

    “王彦云啊王彦云,从今以后你要记住一句话,举贤不避亲,知道么?只要是有才能的人,不管是什么身份,都要大力举荐,这样才能对的住他的才能!”

    袁买目光如炬的扫视了众人一眼,这番话不仅仅是说给王凌一个人听得,再次印证道:“诸位记住了么?”

    “谨记刺史大人的教诲!”两旁的文武齐齐拱手领诺。

    王凌拱手致歉:“刺史大人教诲的极是,倒是王凌想得太多,落了下乘。从今以后必然牢记刺史的教诲,但有良才,必然向刺史大人极力推荐!”

    袁买颔首赞许,笑吟吟的对王凌道:“郭伯济年纪轻轻,便长于谋略,不在军伍中大展手脚,实在可惜!王彦云你坐镇晋阳,战事寥寥,伯济在你手下没有用武之地,让他到我麾下来听令吧,不知道你这个大舅兄是否舍得?”

    “舍得,舍得……有刺史大人提携,下官岂会不识好歹!”王凌脸上笑得开了花,推了郭淮一把,“赶紧拜谢刺史大人提携之恩!”

    “多谢使君提携,愿追随大人左右驱驰,郭淮必当誓死相报!”郭淮立刻出列,向着袁买躬身施礼。

    袁买一脸和蔼的嘉许道:“甚好,跟在我身边,必有你郭伯济用武之地!这次阵斩王当,击破孙轻,你立下了功劳,即日起擢升为裨将军,操练军卒,上阵杀敌,不得有误!”

    人人加官,各个有赏,好一场皆大欢喜!

    几百名军厨在露天里支起炉灶,锅碗瓢盆乱响,忙的不亦乐乎,不大会功夫,定襄上空就飘荡着羊肉的香味;疲倦了许久,来不及吃一顿美食的将士们终于可以放松一下,喝上一壶浊酒,大快朵颐一番。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次日,徐庶向袁买进言道:“黑山贼虽退,但元气未损,我军当继续追袭,直到太行山下,就算不能将贼兵斩草除根,也要让张燕元气大损,一时半刻的不敢再犯!”

    “元直所言甚是,我当亲自率兵追袭!”袁买从徐庶之言,决定率兵向东继续追袭张燕。

    当下命郭淮、王双率领三千骑兵为前驱,前往东面的孟县一带寻找黑山军的主力,与之决战;自己与徐庶、周仓、王凌、张勋督率一万五千人马随后进军。留下田豫在定襄善后,修葺民房,安置百姓。

    至于郝昭,身负重任,不能再继续随军征讨了。自从他率兵离开了雁门之后,北面的鲜卑、乌桓、北匈奴等异族便蠢蠢欲动,伺机进入雁门劫掠,因此郝昭率领本部人马,连夜返程而去。

    定襄之战持续了二十多天,黑山军方面可谓损失惨重。张燕初始带来了七万兵马,后来又召集了各部前来支援,有四万人马陆续前来听令,再加上公孙续麾下的七千正规军;攻打定襄的总兵力接近十二万人。

    但自始至终却没有踏入定襄城一步,并且损兵折将,在各路援兵和守城军的阻击下,黑山军死伤无数,折损的兵力达到了四万五千多人,这让张燕如鲠在喉,实在无法咽下这口恶气!

    黑山军的主力虽然是由愚昧的普通百姓所组成,但军中也是有聪明人的。退到孟县之后,张燕召集了军中的智囊,商讨怎么对付袁买的大石头?

    一番讨论之后,得出了结论,袁军的巨石乃是由抛石车所发射,威力强大,射程极远。有智囊建议,缝制无数张巨大的牛皮,临战之时,用水浸泡,增加牛皮的韧性,在战场上便可以阻挡抛石车射出的石头,减少本方士卒的伤亡。

    张燕从其计,命部下宰杀了劫掠到的一百多头耕牛,缝制了无数张巨大的牛皮,浸泡在水中,准备对阵的时候用来抵御抛石车发射的巨石。

    有了对付“霹雳车”的方法,张燕便有了底气,再加上难以咽下损兵折将的屈辱,退到孟县之后就不再继续撤退,纵兵在境内劫掠,打算把袁买的主力吸引过来决战。

    袁买得知张燕在孟县劫掠,催兵疾进,不一日便在广袤的孟县境内与贼兵相遇。两军列开阵势,在旷野之中厮杀。

    “霹雳车,发射!”

    随着袁买一声令下,袁军阵列之中的霹雳车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开始向贼兵阵中抛射石块!

    “支起牛皮来阻挡!”

    看着袁兵再次发射巨石,张燕慌忙传令使用牛皮阻挡。

    贼兵们一声呐喊,前面的士卒抓住缝制在一块的巨大牛皮,撑在头顶上,用来阻挡抛石车投过来的石块。

    果然,随着“噗噗”的声音,投石车抛出的石块落到了牛皮之上,如同击打棉花的拳头一样,力道完全被卸去,虽然也能砸伤砸死几名贼兵,但威力却大不如前。

    “哈哈……这牛皮果然管用,我看你的抛石车能奈我何?”

    张燕得意洋洋,在马上放声大笑。手中大刀一挥,命令全军向前,顶着牛皮前进,直到和官兵白刃相接,然后依仗着人多的优势获胜。

    随着震彻天地的喊杀声,两军纠缠在一起,刺刀见红,血肉纷飞!

    官兵虽然精锐,武器准备也足够精良,但兵力却远远落后与数倍于己的黑山军。一场鏖战下来,双方互有死伤。虽然斩杀了五千多贼兵,但在肉搏战之中,官兵也损伤了一千五百余人, 黄昏之后,双方各自收兵。

    回到军营,袁买闷不闷不乐。没想到霹雳车的优势这么快就被化解了,孟县的黑山军还有六七万人,自己手中的马步军合起来不过一万五六千,纵算能击败张燕,最终也会是个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局面……

    就在袁买门闷闷不乐的时候,徐庶再次来献计:“公子勿忧,我有破敌之策!”

    “哦,元直快说说,你有什么办法能够击破黑山贼?”袁买喜出望外的问道。

    徐庶轻声道:“黑山贼人员复杂,很多渠帅都是来自各州,不能同心协力的拧成一股绳,虽然貌合,实则神离。我们军中俘虏了很多贼兵,可寻找能说善道者,使其悄悄的潜回黑山各部,许以官职,用重金引诱一部分倒戈,在阵前突袭张燕,或许可以大败张燕!”

    “好,此计可行!”

    袁买抚掌赞成,既然当初能诱降眭固,说不定今天也能诱降其他渠帅,自己怎么就忘了这个法子呢?真是当局者迷!

    袁买立刻派人在两千多黑山俘虏中精挑细选了几十个能言善道的聪明人,许以重诺,如果谁能劝服部分贼兵临阵倒戈,将会重重的赏赐,并且册封官职。果然有人自告奋勇,愿意潜回黑山军中劝降渠帅,弃暗投明。(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一章 欲擒故纵 大破黑山

    如此大规模的派遣斥候,机密性自然无法保证。

    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放回去的几十个说客之中,肯定有阳奉阴违,当面答应,一回头就向张燕告密之人。

    但袁买丝毫不以为意,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这些被放回的俘虏彼此并不认识,也没有见过面,只是知道被放回做策反工作的不在少数。这样就达到了袁买的目的,让张燕明明知道黑山各部有人被策反了,却又拿不准被策反的究竟是谁?造成黑山各部互相猜忌的局面,最后争取各个击破!

    “狗娘养的袁崽子,这一招真是狠毒!”

    张燕得了这个消息之后,气的咬牙切齿,拍案怒骂。紧急召集各部渠帅前来军议。

    听了张燕的话,各部渠帅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而且彼此的眼神有些迷离,看谁都像是叛贼一样,生怕站在自己身边的同伴投靠了官兵,在背后捅自己黑刀子。

    一时之间,人人自危,满堂鸦雀无声。

    张燕坐在虎皮座椅上,扫视了一眼两旁站列的渠帅将领,大大小小,一百多人。

    这些人中规模较大的譬如雷公、羝根、张白骑、白绕、五鹿、左校等人,麾下都有四五千人,其他的叫不上名字的,规模不一,多一点的有千把人,少一点的两三百,最少的一个更是只有八十人,但也是自立门户,自称一方渠帅。

    一眼扫下去。营帐内站的黑压压的,一个个面色平静,看着哪个都不像叛贼;再扫一眼,一个个神情古怪,又没有一个让人放心的!

    毕竟贪图荣华富贵是人的本性,只要有路可走,谁愿意落草为寇?面对着袁买送上的橄榄枝,有人扛不住诱惑,变节投降了官兵,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唉……这仗没法打了。退兵!”张燕无可奈何的叹息一声。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决定退兵。

    连张燕都束手无策,其他各路渠帅自然缄口不语。这次攻打定襄,各部损失惨重。人心厌战。绝大部分渠帅早就想撤了。只是张燕不说话,也没有人敢提出来。此刻,既然从张燕嘴里说出退兵来。自然没有人提出异议。

    “昭烈将军所言极是,暂时先退回太行吧,慢慢寻找奸细!攘外必先安内,只有先肃清了勾结官兵的叛徒,才能与袁家一决雌雄!”

    听了各路渠帅的附和声,张燕做出了决定:“传我军令,今夜三更拔营退兵!”

    张燕不知道黑山各部之中哪个做了叛徒,但袁买却知道。天色黑了不久,就有派出的俘虏陆续返回,向袁买汇报劝降的结果。

    徐庶提笔统计了一下,据这些俘虏的回报,被诱降的各部之中,实力最强的当属白绕,他麾下有四千多兵力,算是黑山各部之中的实力派。

    除了白绕之外,还有两个渠帅麾下的兵力超过了一千人,分别是一个叫罗吼的,手中有一千三百人,另外一个叫张天霸的,手下有一千一百精壮。除了这三大股实力之外,其他各部的兵力都在几百人左右。

    黑山各部渠帅的名字之所以稀奇古怪,只因为这不是他们真实的名字,而是自己随口捏造的。造反起义,对抗朝廷,这可是诛灭九族的大罪,所以这些起义军的头目就改名换姓,根据自己的特征随便虚构一个名号,严格说起来,更像是他们的绰号。

    白绕派来的使者还把军情泄露给了袁买,“白渠帅让我告诉刺史大人,今夜三更,黑山军全部拔营撤退,白渠帅希望使君能够率兵追击,渠帅愿意里应外合,在黑山军撤退的路上阻击他们,使君随后追袭,前后夹攻,必可击败张燕!”

    “很好,能够劝降白绕,算你大功一件,下去领赏吧!”

    支走了俘虏,袁买立刻召集徐庶、王凌、郭淮等人商议。倘若白绕所言是真,趁着黑山贼撤退的时候两面夹攻,肯定能重创对手。

    但袁买也有顾虑,万一白绕用的是诈降计,引诱自己半夜去追袭,黑山军在隐蔽之处设下埋伏,可就要遭受损失了。

    不过机会难得,倘若畏首畏尾,又怎能成就大事?众人商议一番,制定了分兵追袭,互相支援的计划。

    由王双率领三千骑兵尾随在黑山军后面主攻,郭淮、王凌、周仓、张勋各自率领三千人分作四路进军,遥相呼应,互为攻守;袁买和徐庶率领余下的四千人殿后接应, 这样就不怕黑山军使诈了。

    这次攻打定襄,一开始的时候,公孙续非常的卖力,但在第一次攻城遭受重创之后,就开始敷衍了事,只出工不出力,这让张燕对公孙续一伙很是不满。

    所以,今夜的撤退,张燕并没有提前通知公孙续,而是等到黑山各部拔营差不多的时候,才派人通知公孙续等人。这样公孙续的人马就落到了后面,断后的重任就自然而然的落到了他们的身上。

    已是九月初的时节,晋北的深秋气候寒冷。

    夜黑风高,北风呼啸。

    六万多黑山军得了张燕的命令,在深夜里拔营向东,一时之间,火把晃动,人喊马嘶之声不绝于耳。

    “什么?黑山各部已经拔营撤退了?”

    公孙续正在睡梦中听到的这个消息,慌忙批盔挂甲出了营帐查看,只见黑夜之中,到处的火把如同满天繁星,旷野中车马辚辚,尘土漫天,各路人马正在向东撤退,唯有自己的一营人马还没有动静。

    “狗娘养的的张燕,这是在阴我们呐!想让我们给他殿后,狗日的真是太损了!”公孙续气的咬牙切齿。破口大骂。

    急忙下令拔营撤退,士兵在睡梦中被唤醒,一个个揉着惺忪的睡眼开始收拾行囊,不明白怎么突然说撤就撤了?

    只是他们的营寨还没拔完,身后就响起了马蹄声,王双率领三千骑兵席卷而来。趁着公孙续的部下不备,“白羽骑”乱箭齐发,一波箭雨射过去,就射杀了七八百个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的兵卒。

    “不好,袁兵追来了。全军速退!帐篷物资都不要了。全军速退!”

    定襄之战过后,公孙续的部曲损失了两千五百多人,只剩下四千左右的兵力。此刻,被袁军的骑兵一阵冲杀。又损失了近千人。倘若不迅速的突围。公孙军只怕将会迎来全军覆没的结局!

    随着公孙续的一声令下,三千多兵卒弃了辎重物品,纷纷跟在黑山军的火把后面撤退。仓促之下,军无斗志,如同溃堤的洪水一般,毫无章法的向东逃命。

    看到黑山军并没有使用诈降之计,王双立刻命人举火为号,向王凌、郭淮等四路人马释放信号,召唤他们一起杀出来,追袭贼兵。

    一时之间,四路官兵同时杀出,漫山遍野的喊杀声响彻云霄。王双也继续催动部下的骑兵紧追不舍,不大会功夫,又收割了上千项首级,直杀得贼兵尸横遍野。

    公孙续自知大势已去,引领着公孙范和单经,带着一千多残兵败卒,尾随着黑山军向太行山仓惶撤退。

    忽然间,撤退的黑山军之中一声呐喊,白绕的部曲突然反戈,挥舞着手里的兵器阻拦撤退的贼兵,大声喊着:“我们已经归降袁并州,放下武器者免死!”

    白绕的部下足足有四千人,行走在队伍的中间,此刻突然倒戈,硬生生的把后面的一万五千多黑山军挡在了后面,急切之间难以通过。

    看到白绕的部曲反戈倒向了朝廷,罗吼、张天霸等各部渠帅也纷纷起事,调转矛头,拦截身后的黑山军。一时之间,叛变的黑山军足足有七八千人,把后面的一万五千多黑山贼赌的死死的,一步也不能通过。

    受到了白绕等叛军的阻击,拖在最后面的公孙续无处可逃,被后面的追兵团团围住。

    乱军之中,王双如同羊群里的猛虎,所向披靡,与公孙续迎面相遇,战无三合,轻舒猿臂,抓住公孙续的腰带,再次把他生擒活捉了,仰天大笑道:“哈哈……你小子又一次落到了爷爷的手中,服也不服?”

    就在王双生擒公孙续的时候,郭淮也率兵杀到,看着公孙范像个重要将领,弯弓搭箭,一箭正中额头,顿时跌下马来死于非命。

    听说白绕、罗吼、张天霸等人反戈背叛,张燕怒不可遏,回军攻杀白绕,誓死铲除这个黑山军中的败类。

    黑夜之中,六七万黑山军自相残杀,还有一万五千多官兵夹杂在其中,战况空前惨烈。血肉纷飞,尸横遍野。

    厮杀直到天亮的时候方才结束,被白绕等叛部阻截在后面的一万五千多黑山贼阵亡了七千多人,剩下的八千人尽被官兵俘虏。而公孙续的人马也全部被灭,公孙叔侄一人被擒,一人阵亡,只剩下单经单骑逃走。

    而白绕、罗吼等背叛了黑山军的部落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被张燕和拖在后面的贼兵两面夹攻,几乎全部阵亡,白绕、张天霸等渠帅尽被斩杀,只有千余兵卒撑到了天明,向官兵缴械投降。

    黑山军进犯定襄的时候十一万多人,撤退之时,已经不足四万。经此一战,黑山军的主力基本被瓦解,元气大伤,再也无力威胁冀、并二州。

    站在高处,望着尸横遍野的黑山军尸体,狼烟缭绕,残破的黑山旗遍地皆是,张燕不由的泪如雨下,捶胸顿足:“我的黑山军呐,这一仗败的好惨,袁买啊袁买,我与你势不两立,我张燕总有卷土重来的一天!”

    战斗结束,狼烟散去。

    徐庶派人把俘虏的八千命黑山贼和归降的整编在一块,让他们清扫战场,然后跟着南下河内,再重新整编。经过这次战役,袁买军也损失不小,急需补充。这些贼兵稍加调教,做炮灰还是可以的。

    猎猎旌旗之下,王双提了公孙续来见袁买,一脚踹倒,叱喝道:“见了我家刺史大人,还不下跪?”

    公孙续咬牙启齿,闭目不语。

    袁买冷哼一声道:“我前番看在子龙的面子上,饶你一命, 你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的侵略我的领土,这次饶你不得!”

    喝令左右道:“来呀,把这厮推下去斩了!”

    片刻之后,随着刀斧手手起刀落,一道寒光落下,公孙续身首两处,一腔鲜血如同泉眼一般喷出。自此,曾经在北方大地叱咤风云的公孙家全灭,彻彻底底的退出了历史舞台!(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二章 未来嫂子

    夜色阑珊,秋风萧瑟。

    晋阳城,刺史府。后院赵芷的卧室。

    有道是“久别胜新婚”,一阵卖力的折腾之后,袁公子总算一泻如注,直把温柔娴静的赵妹妹累的香汗淋漓。枕在自家男人的胳膊上嗔怪道:“夫君,好了啦,这才一个多时辰,妾身都被你折腾两次了,实在吃不消了!”

    “呼……”

    袁买长长的舒一口气,翻了一个身子,用日渐结实的胸肌磨蹭着自己女人的酥胸,另一只手在白皙细腻的翘臀上游走。

    话说这次北伐定襄,连征途加上打仗的时间,已经半个多月没有和女人嘿咻了,所以安顿好了的定襄的军政之后,袁买在返回河内的途中,顺道进了晋阳,盘桓几日。

    况且自从三月份离开晋阳之后,到现在已经半年没有碰赵芷的身体了,一见面之后自然要好好温存一番,要不然怎么对得住面前的红粉佳人?

    在河内的时候虽然有贺兰氏、杜氏、蔡文姬三个女人轮流陪伴,少不了夜夜笙歌,时常留恋往返于巫山之中,享受**之欢;但梅兰竹菊各擅胜场,牡丹有牡丹的妖娆,红梅有红梅的风骨,翠竹有竹子的气节,菊花有菊花的淡雅……

    而女人也是一样,杜氏妖娆风骚,贺兰氏豪爽奔放,蔡文姬欲拒还迎,赵芷却有小家碧玉的羞涩妩媚;谁也代替不了谁,一个女人一种味道。只有于床笫之间亲自品味,才能知道其中的不同滋味!

    大丈夫在世,最值得骄傲的无非就是两件事,江山和美人。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至于拯救天下苍生,解黎民于水火之中。抱歉,袁买不是这么高尚的君子,就算时常会挂在嘴边,也只是演戏骗鬼而已!

    被袁买肆意游走的手逗弄的有些痒痒,赵芷娇笑一声。牢牢的抓住了夫君的手:“不许再乱动了。陪妾身说会话!”

    “好,你说我听!”袁买只好老老实实的把怀里的胴.体抱的结实了,随口说道。

    如果是前世,这个时刻肯定是要点上一根烟。装出一副饱经沧桑的样子。可惜这个年代没有烟草。尼古丁的味道只能在回忆里寻找了……

    “我都大半年没见默儿了,他现在长高了吧?书读的怎么样?你可是他的姑父,一定要好好栽培他。等他长大了,让他做官哦!”赵芷枕着自家男人的胳膊,扑闪着黝黑的双眸,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袁买自然知道赵芷问的是大舅哥赵岐的儿子赵默,但实事求是的讲,这个妻侄实在不怎么样,习武习武不行,读书读书也不怎么样,这是私塾的先生对袁买私下里说的。

    但袁买也不想大煞风景,随口敷衍了一句:“还行吧,默儿挺用功的,长大了或许会有点出息!”

    赵芷冰雪聪明,听自家男人的语气,就知道自己这个侄儿还是如从前一般没有长进,叹息一声:‘好吧,从夫君的话我就知道默儿没有什么长进了,他的性格随我大兄,固执而缺少变化。看来我们赵家想出人才,只能指望着二兄将来传宗接代咯!”

    “嗯,二兄胆识过人,武艺不凡,将来的孩子一定有出息!”袁买若有所思的回了一句。

    据自己所知的野史,赵云娶了马超的妹妹马云禄,生了两个儿子赵统和赵广,只能算是一般的武将,也没有留下出彩的一笔。可见“龙生龙凤生凤”这种说法极其不靠谱,虎父犬子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

    当然,这只是野史而已,根据袁买自己的判断,历史上马超有没有这个妹妹都不一定;而且赵云与马超认识的时候,岁数都已经是四十多的中年将军了,再娶了马超的妹妹生下两个儿子,只怕这事不靠谱!

    按照客观事实分析,赵云有两个儿子叫做赵统和赵广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但娶马云禄为妻就不可能是真了,就算真有马云禄这么一个人,估计也只是被赵云纳做妾氏了。

    “夫君,二兄今年都三十二三岁了,还未娶妻,你见了漂亮女人,一定要帮他寻觅一个贤淑的妻子,可不能一股脑的全收了啊!”赵芷枕着自家男人的胳膊,撒着娇说道。

    袁买“哈哈”大笑:“看夫人这话说的,夫君有这么饥不择食么?不过,也是该给二兄寻一个合适的配偶了,只是他心高气傲,一般的女人入不了他的法眼啊!”

    “我看着蔡琰姊姊就不错呢,人长得漂亮,脾气温柔,又有学问,和二兄很般配呢,要不你撮合一下他们?”赵芷蒲扇着眼睛,一副认真的样子说的。

    袁买心里苦笑一声,心说到底是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这心思真是单纯,我把蔡琰藏在府邸之中,照顾她的饮食起居,难道就是为了做慈善事业吗?说白了,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就是那么一点事情嘛!

    “那怎么行?蔡昭姬已经**于匈奴,再嫁给二兄就属于三嫁之人了,绝对不行!”

    袁买想也没想,就果断的拒绝了。要是让赵子龙知道了自己把睡过的女人许配给他,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此事绝对不可行!而且自己身边也需要一个有才华的女人充门面,风花雪月,弄些诗词歌赋才显得有情调嘛!

    “好吧,既然夫君这么说,只好依你咯!”

    纯真未退的赵芷仍然没有摸清夫君的心思,更不知道这个被自己提名做未来嫂子的女人早就和自己的男人有了床笫之欢。

    又闲聊了一会,赵芷幽幽的道:“夫君,看着吕姊姊的肚子越来越大,人家也想要个孩儿呢?”

    “真的?那夫君趁着今天还在晋阳,可要努力的播种啊!”

    袁买被赵氏的话撩起了心思,刚刚消去的火气卷土重来,小伙伴瞬间就变得斗志盎然。当下不由分说的把小家碧玉一般的赵氏压在身下,一阵闪转腾挪,十八般姿势样样精通,只把赵氏弄得香汗淋漓,连声告饶,方才作罢。半夜的时间,已经是梅开三度。

    过了许久,赵氏幽幽的道:“夫君,你过几天就要回河内了,吕姊姊闺房寂寞,怀孕之时更需要男人陪伴,你下半夜去陪她吧,不要管妾氏了!”

    袁买心中正有此意,对于赵芷的知书达理很满意,一边穿衣服,一边夸了赵氏几句,然后出了房门,直奔吕玲绮的卧室。

    已是子时时刻,吕玲绮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个人孤枕难眠。

    哪个女人不希望阔别半年的男人陪着自己同寝,只是吕玲绮了解自家男人是只爱吃腥的猫,这次北征定襄,已经半个多月没有碰女人了,要是强行把他留在身边,弄不好会不顾自己的大肚子,深更半夜把自己就地正法了,因此才违心的把袁买拱手让给了赵氏。

    “唉……这冤家,几天不碰女人,就像见了腥的猫一样!”吕玲绮透过窗格,呆呆的望着天际的冷月,自艾自怜的抱怨了一句。

    就在这时,响起了敲院门的声音,婢女来报:“禀夫人,是大人来了!”

    吕玲绮转忧为喜,躺在床上不说话,等到袁买进了房间,闭着眼睛佯睡。

    袁买知道吕氏这是在装模作样,丫鬟刚才都说已经通报夫人了,不信你还在睡梦之中?

    当下也不说话,除去衣衫,钻进了被窝里,只见吕氏周身上下只穿了一件仅能遮住酥.胸的亵衣;便一下子把吕玲绮高挑婀娜,凹凸有致的**搂在了怀中,一阵鼓捣。

    经不住袁买上下齐手,吕玲绮被逗得“噗嗤”笑出声来,嗔怪道:“你这冤家,难道赵氏没有把你喂饱吗?大半夜的又跑来折腾妾身,还让人活不活了?”

    “嘿嘿……夫君倒是吃饱了,只怕娘子饿得紧吧?”袁买把手放在该放的地方,继续鼓捣,一边斗嘴。

    吕氏招架不住,急忙告饶:“不许胡闹,我肚子里还有孩儿呢,你要是没吃饱,再回赵氏的房间好了。你在河内有风骚的杜姊姊陪你,难道还缺女人么?”

    “女人自是不缺,但梅兰竹菊,各擅胜场,哪个也不能代替我英姿飒爽的玲绮妹妹呢!”袁买稍稍老实了一点,把手搭在吕氏的肚子上,轻抚着说道。

    嬉闹了一阵,吕玲绮正色道:“不许胡闹了,说件正事,听说这次在白马津,父亲大人阵斩了颜良?”

    袁买故意板着脸道:“可不是呢!你老爹斩了我袁家一员大将,你说这事怎么办吧?老子非得让他女儿给我生他十个八个的小崽子,这笔账才算完!”

    “你当妾身是猪啊?”吕玲绮又是“噗嗤”一笑,娇声嗔怪,“你要生这么多,找杜氏去!她屁股翘,奶.子大,绝对是个生娃儿的好手,估计十个八个的真能生出来!这才怀孕了半年时间,妾身感觉就像坐牢一样不自由,不能骑马,不能射箭,不能习武,真是要让人疯了!”

    “你不给我生十个八个的娃儿,你老爹斩了我袁家大将的这笔账怎么算?”袁买故意板着脸,一副不肯善罢甘休的样子问道。

    吕玲绮嫣然一笑:“若是能劝我父亲来降,岂不是比颜良强多了?夫君以为如何?”(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三章 吕太师

    第二百三十三章 吕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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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劝降吕布?不对……劝降我岳父?”

    吕玲绮的话实在是有点出乎预料,以至于袁买的心情有些小激动。

    “对啊,你觉得我把父亲大人劝降的话,是否能弥补斩杀颜良的罪过呢?”吕玲绮眨巴着漂亮眼睛问道。

    袁买苦笑一声:“白门楼约法三章的事情天下皆知,曹贼用貂蝉和你母亲轮流当做人质,用女人栓住了我这个岳父的心。再说了,曹贼肯定会派人严加监视,想要离开许昌,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个我有办法啊,等貂蝉进曹府做人质的时候,让父亲大人带着我娘悄悄离开,把貂蝉扔在许昌,不就可以了么?”吕玲绮眨巴着眼睛,煞有介事的说道。

    听吕玲绮说的认真,袁买缄口不语,实在不想打击这个怀了自己孩子的女人。凭自己对吕布的了解,只怕他宁肯舍了严氏,也不肯舍了貂蝉!

    “我修书一封,你派人送到许昌,暗中交给父亲大人,让他趁着貂蝉进曹府做人质的时候,带着我娘悄悄离开许昌,来河内投奔我们。如何?”吕玲绮把脸颊贴在袁买的胸膛上,撒着娇央求道。

    “好吧,既然夫人执意如此,那我们便试一试,至于能否成功,我可就不敢保证了!”

    袁买不忍心拂逆自己女人,便答应了下来,反正自己又没有什么损失,最多就是派遣一个斥候给吕布送信而已。倘若成功了,袁家可以得到一员盖世猛将。倘若失败了。也没有什么损失。

    对于吕布这个反复无常的家伙,袁买一点也不感冒;虽然他是自己货真价实的岳父,但这厮连杀两个义父,对待自己这女婿。谁又保证他不会翻脸?

    万一哪天惹怒了他。这家伙雷霆一怒。自己就挂了,还谈什么争霸天下?自己这些如花似玉的后宫就特喵的都成别人的了!

    只要有女儿,他吕布也不怕没女婿。随便把吕玲绮嫁个男人,这女婿不就有了么?待他恩重如山的义父都杀,更何况自己这个外人了!所以,对于吕布这种智商不正常的人,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当然,袁买也只是在心里胡琢磨,绝对不敢把真实想法说出来。

    要是让吕玲绮知道了自己把她老子想成这样的人物,估计这娘们非堕胎走人不可;这样可不行,自己还要借助吕布的优良基因,让吕玲绮这个猛女为自己繁衍子嗣哪!

    自己的武力不行,只好寄望生个勇猛的儿子了,两军对阵之时,像曹操那样唤一声“黄须儿何在”,或者像董卓那样喊一声“吾儿奉先何在”?

    然后阵中一位勇冠三军的少年将军杀出阵来,千军万马之中取敌将首级如探囊取物,又是何等的拉风痛快?更何况,这可是自己亲生的儿子,不用担心像吕布那样出其不意的下黑手!

    夫妻聊了大半夜,直到丑时,才相拥着趁沉沉睡去。

    半夜里,袁买做了一个梦,梦到吕玲绮给自己生了一个身高九尺的儿子,名字就叫做袁卓,胯下赤兔马,手中方天戟,外形和游戏中的吕布几乎没什么区别。

    这个儿子厉害啊,在乱军之中单枪匹马的所向披靡,无人能挡,阵斩关羽、张飞、赵云等猛将,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那唐朝的李元霸在面前也得跪了……

    “不对啊,论起来这赵云你得喊一声舅舅,你怎么能把他砍了呢?”

    “夫君,起床吃饭了,胡言乱语的说些什么呢?谁把子龙将军砍了?”

    外面天色大亮,吕玲绮一手轻揉越来越大的肚子,另一只手把袁买从睡梦中推行了过来。

    袁买睁开眼睛,一骨碌爬了起来,呲牙一笑:“嘿嘿……不好意思啊,做梦了!”

    赵芷亲自下厨,做了一顿色香味俱全的早餐,三个人围着桌子吃了一顿丰盛可口的早餐。

    早饭之后,袁买召见田丰,和他商讨一下并州的军政大事,另外再分析下将来的走势,看看袁曹之战会向什么方向发展?

    袁买去了前院之后,吕玲绮就关了房门,一个人闷在在房间里给吕布写信。为了劝吕布抛弃貂蝉,带着母亲来并州,吕玲绮大开空头支票,给吕布画了一个大大的馅饼。

    在书信里说道,袁家势力滔天,带甲三十万,将列数百员,谋士如林,坐拥冀青幽并四大州,天下唾手可得。

    而袁买又是袁绍最宠爱的儿子,必然是将来的继承人,只要吕布肯来归顺,冀青幽并四州的州牧随便他挑,将来自家男人登基称帝了,他吕布就是太师国丈,大将军,总揽天下兵马大权。

    画完馅饼之后,吕玲绮又在后面把貂蝉诋毁了一遍。说这是一个放荡可耻的女人,为了荣华富贵和董卓上了床,到了吕布手里的时候已经是二手货了,她凭什么和自己知书达理的贤惠母亲相提并论呢?

    在书信的末了,又给老爹勾勒了一副美好的画卷,知道貂蝉为什么长得漂亮吗?

    因为她的祖籍是河东,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美女如云,遍地都是闭月羞花的美人,姿色都在貂蝉之上。如果父亲大人心里放不下貂蝉,到了并州之后,再重新挑选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纳妾就是了,自己和母亲是不会有意见的。

    中午的时候,袁买设宴款待田丰,并且邀请了王凌、王双、张勋、周仓、郭淮、司马孚等人一起赴宴,推杯换盏,喝的酒酣耳热,方才散去。

    夜晚,吕玲绮拿出了写给吕布的书信让袁买观看:“夫君看看我这书信写的怎么样?给妾身指点一下可好?”

    袁买看后不由得拍案大笑:“哎呀……我的大美女啊,看不出来你这吹牛的功夫真是登峰造极啊!”

    “那还不是跟你学的啊?”吕玲绮捂着嘴嗔笑,“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这吹牛的功夫都是跟着你学的!”

    “那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和夫人比起来,夫君我是甘拜下风呢!”袁买很谦虚的认输,男人必须有风度才行嘛!

    第二天闲来无事,袁买又把包饺子的方法教给了赵芷,在赵氏和几个婢女的忙碌之下,一家几口吃了一顿香喷喷的水饺,只把吕玲绮香的赞不绝口,向婢女提出了要求:“你们学会了么?从今以后本夫人每顿饭都不能离了水饺!”

    这个年代,男人吃饭闲聊的时候大多都是盘膝而坐,或者是跪坐,非常不方便。女人做针线活的时候都是坐在蒲团之上,十分低矮,坐久了就会腰疼。而吕玲绮挺着一个大肚子,更是没法坐下,一天除了站着就是躺在床上,要不就是枯燥的坐在椅子上发呆。

    袁买十分心疼自己的女人,灵机一动,发明了“前无古人”的马扎,召集了几个木匠,把自己的创意告诉了他们,一天下来,就造出了十几个马扎。

    “哎呀,夫君你可真是个天才,不仅发明了水饺和包子,竟然还创造出了这么方便舒服的用品,妾身对你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拎着马扎,坐在后花园里赏菊,吕玲绮眉开眼笑,脸上的笑容胜过桃花。有了马扎,终于可以长时间在花园里呼吸新鲜空气,不用担心站的太久,累到身子骨了。

    “是呵……夫君真是厉害,发明的食物既好看又好吃,创造的用品也是方便美观呢!”

    赵芷搬了一个马扎和吕玲绮并排而坐,附和着吕姊姊的话,把自家男人夸的赛过了一朵花。

    袁买坐在两个美女之间,笑逐颜开:“那是,你们的夫君是什么人呢, 我是来自两千年……我是两千年以来最聪明的一个!”

    “你看、你看……说你胖你就喘上了!”吕玲绮笑靥如花的在袁买的大腿上扭了一把,“我就说嘛,吹牛皮的功夫是从你这里学来的,果然没有冤枉你!”

    秋阳西斜,袁买坐在两个女人中间,在花园的鱼塘中垂钓,其乐融融。

    攻伐征战了这许多日子,总算可以忙里偷闲,轻松片刻了。看起来袁公子深谙劳逸结合之道。

    南面战事正酣,袁买可不是胸无大志的凡夫俗子,在晋阳的日子虽然安逸,但在平定天下之前,还有很长的征途要走,此刻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盘桓了几日之后,袁买决定返程,留下田丰、王凌、司马孚等人继续坐镇晋阳,自己带了徐庶、王双、郭淮等人,率领近两万人马南下河内。

    吕玲绮已经有了六个多月的身孕,不能在长途跋涉,只能留在晋阳,心里有些闷闷不乐,对于自己的男人很是不舍。

    “赵氏,你快点拿主意,到底是跟着我去河内呢?还是留在晋阳?”临行之前,袁买双眉紧蹙,催促着赵芷尽快做决定,到底是走是留呢?(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四章 鹤蚌相争 渔翁得利

    已是九月下旬,野外的枯草上已经有了露珠。

    天气阴沉沉的,阵阵秋风吹来,旌旗猎猎,天地间一股肃杀之气。

    晋阳城外响起了悠扬的号角声,两万多将士整装待发,等待着刺史大人出城,然后南下河内。

    刺史府内,夫人赵芷还在为是走是留而犹豫不决。

    在她的心里自然是愿意跟着夫君南下河内,那样不仅可以和自家男人朝夕相见,免除相思之苦,还能与自己的兄长团聚。除了这些原因之外,还可以尽可能的享受鱼水之欢,早日完成造人大业。

    不过看着闷闷不乐,因为有了身孕而不能长途跋涉的吕玲绮,赵芷心中一软,还是决定留下来陪她。

    “夫君,妾身不走了,我留下来陪玲绮姊姊吧,反正在河内有杜姊姊和贺兰姊姊陪你,也不会孤单。而吕姊姊一个人留在晋阳,形单影只,多么可怜呢?她现在有了身孕,需要有人陪着说话解闷呢!”

    听了赵芷的话,吕玲绮心中一阵感激,这小丫头的心底真是善良,毫无争宠之心,心里永远总是先为别人着想,泪珠在眼眶中晶莹,牵了赵氏的手,柔声道:“好妹妹,你若是想跟着夫君便跟着好了,我身边有丫鬟陪着,而且可以拿着马扎到花园里赏花观鱼,不会寂寞的!”

    “姊姊放心好了,妹妹不走,留下来陪你便是了!”赵芷握着吕玲绮的手,很坚定的说道。

    看到自己的女人相处和睦。袁买打心里高兴,这到底是赵子龙的妹妹,有其兄便有其妹,这高风亮节值得称赞!

    “看到你们姊妹相处的这么融洽,夫君我深感欣慰。”袁买颔首嘉许,“就让赵妾留下来陪你吧,夫君保证,到你生产之时,会到晋阳来陪你们!”

    “多谢夫君!”

    听了袁买的承诺,两个女人击掌欢庆。良人还没离去。便盼着归来之时!

    随着一声悠扬的号角。大军启程向南,直卷的尘土漫天飞扬。

    吕玲绮挺着肚子和赵芷一直登上了城楼,远远的目送夫君远去的背影,脸上写满了依依不舍的留恋。不知天下何时才能太平。一家人厮守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

    秋风瑟瑟。大军逶迤,两日之后,便来到了平陶县城之下。

    驻守在此处的张辽亲自迎接。少不了执手寒暄一番,然后设宴款待刺史以及众文武幕僚。筵席之间,袁买把徐庶、郭淮等人向张辽一一引荐,众人互道仰慕。

    一杯酒下肚之后,袁买表扬张辽道:“有文远坐镇太原南端,杀的匈奴蛮夷丢盔弃甲,不敢再觊觎我并州土地也,得文远襄助,买之幸也!”

    “公子过奖,能够大破匈奴,乃是三军用命之功,辽不过是借花献佛而已!”张辽拱手谦虚,“要说大胜,还得数公子这次在定襄大破黑山的战绩,足以彪炳史册!”

    袁买端起酒杯,呷了一口:“呵呵……黑山贼不过乌合之众而已,不值得称道,其兵力多是在攻城之时折损的,非我之功!”

    “刺史大人麾下文臣武将,越来越多,济济一堂,实在是可喜可贺,大业可图啊!”徐庶举杯颂功,“来,诸位举杯共饮一杯!”

    在徐庶的提议下,在座的文武纷纷举杯,共同干了一碗浊酒。

    “报,河内军情送上,请刺史大人过目!”

    就在这时,有从河内赶来的斥候送上了六百里加急文书,递到了袁买的面前。

    袁买接过书信,摊开匆匆浏览一遍,看完之后眉头紧蹙。

    历史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曹军在延津利用郭嘉和贾诩的连环计策,故意丢弃辎重粮草钱财,引诱着袁军哄抢,趁机大败文丑,阵斩了吕威璜、杨宇二将,斩杀了两万五千多袁军,拿下了延津。一战之后,袁军人心惶惶,士气低落。

    与历史唯一不同的是,在延津之战中,本来应该死于关羽刀下的文丑得以幸免一死,只是被徐晃射中了肩膀一箭,在吕旷、吕翔兄弟的护卫之下,突围回到了黎阳。

    又败一场,而且这场惨败不输于白马之战,袁绍高傲自大的神经饱受摧残。决定亲自进击,遂命文丑重整旧部,然后与袁尚分为左右两翼,自己亲率中路人马,总计七万,向着官渡进军,誓与曹操一决死战。

    “嘶……决定北方走势的官渡之战很快就要来临了啊,看来我得抓紧时间返回河内,在官渡一战中帮助这个便宜老爹,官渡之战可以输,但绝不能输的这么惨!”

    看完书信之后,袁买倒吸一口凉气,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众文武问明情况之后,议论纷纷,有说曹操太强用兵入神的,有耻笑颜良、文丑空有河北“四亭柱”之名,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

    听了众人的议论,张辽肃容道:“诸位休要小看曹军,我在温候手下效力之时,与曹军屡次交锋,曹孟德善于用兵,谋略百出,其部下兵马军纪严明,武将骁勇,智囊善谋,这些年来能够屡败各路诸侯,就足以说明其实力非同小可!”

    “是啊,文远说的极是,诸位千万不要瞧低了曹操,他的实力绝不是一般诸侯能够相提并论的!”袁买轻抚下颌的胡须,对张辽的话表示赞同。

    张辽端起面前的酒杯,一口喝干,忿忿的道:“只是让辽没有想到的是,袁公亲征中原,竟然也连遭败仗,让曹操越来越威风!想往昔,辽屡败于曹孟德手下,心中实在不甘,请刺史大人允许张辽到南面前线去,与曹军一决死战,以血往日屡败之耻!”

    听了张辽的请战,袁买双目微闭,陷入了沉思。

    如果现在是自己和曹操决战的话,肯定精锐尽出,一定会派出赵云、张辽、高顺、麴义、徐盛的最强阵容迎战,不过现在和曹操对决的并不是自己,而是袁绍!

    虽然袁绍是自己的父亲不假,但在他心中,未来的继承人选一定是袁尚。

    哪怕自己表现的再出色,再给袁家长脸,也只是拔高自己在袁绍心中的分量而已,要想取代袁尚的地位,只是痴人说梦而已!

    说白了,自己现在的形势就是半独立,虽然在袁绍的管辖之下,但自己手中的队伍是由自己一手创建的,文武幕僚都是由自己一手招募的,他们绝对效忠于自己;虽然称呼自己为刺史,但本质上自己就是他们的主公!

    而袁绍手中掌控的兵马,基本上都是拥护袁尚的,不说十有**,但至少有七成以上是袁尚的嫡系,现在表面上和曹操对决的是袁绍,其本质却是拥护袁尚的文武和曹操之间的对决。

    胜了,袁尚的势力更加强大,将会更加目空一切;败则袁尚实力受损,对袁买利大于弊。

    袁买才不会傻傻的豁出自己的人马去为袁尚打天下,反正就算袁绍得了天下,最终还是会把基业传给这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兄长,自己与袁尚的对决,迟早在所难免。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袁买绝对不会和曹操正面对决。曹操的实力实在太强悍,就算能打赢,必然也是惨胜,最终的结局很可能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所以,对于袁买最好的策略就是既不与曹操正面对决,又要旁敲侧击,从侧翼牵制曹操,让双方斗的两败俱伤,然后从中渔利。趁着双方实力受损的时候壮大自己,这才是最高明的谋略!

    更何况,南匈奴盘踞在并州西南的西河郡境内,尚有三万多骑兵,距离并州的政治中心晋阳不过只有三百多里路,尚且需要张辽震慑蛮夷,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倘若把张辽调走,面前的这些人都不足以独当一面,郭淮现在年方十六,正是弱冠之年,做个副手参谋还可以,真要是让他坐镇一军,经验和资历都不够。

    王双跟了自己两年,现在做到了偏将军,独当一面资历也有点浅;更大的问题是王双武艺虽然出色,但在谋略方面实在欠缺,对付匈奴游骑,光靠勇猛,显然不够!

    至于其他的,徐庶是个文官,虽然也略通剑术,但也只是强过一般的士兵而已;周仓就更不用说了。张勋曾经是袁术手下屈指可数的大将, 资历倒是够了,但本事实在稀松,做个偏将,压个阵打个接应还可以,把军队交给他统率,无异于草菅人命!

    、、、、、、、

    “文远莫急,我军迟早会与曹操一战,到时候你便是不主动请缨,我也会派你最前线!”袁买目视张辽,目光如炬,“但现在,西河的匈奴未灭,整个并州郡的安危系于你一身,身为大将,你绝不可轻举妄动!”

    张辽也明白自己肩上的重任,点头道:“辽明白!谨遵刺史大人的吩咐!”

    宴席散去,袁买带着种文武辞别张辽,率领来时的一万五千人加上收编的黑山军降卒组成的混合队伍,星夜兼程,向着河内匆匆返回。

    官渡的硝烟越来越近,容不得袁买一丝大意,若是一着不慎,输掉满盘,悔之晚矣!(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五章 棒子国的来历

    袁买回到河内的时候,已是十月初,天气日渐寒冷。

    北方的十月已经进入了隆冬,气温与两千年之后相比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一场冷空气过后,千里黄河被寒冰封锁;将士们的双手缩在衣袖里伸不出来,甲胄披在身上,冰冷的刺骨。

    天气酷寒,袁曹两军在官渡附近隔着八十里相拒,暂时停止了军事活动,官渡的局势进入了平静的相持状态。

    军士们缺衣少被,在这寒冷的冬天用兵,非战斗性减员太厉害;一些士兵的手脚冻伤之后,由于得不到及时医治,经常出现截肢的情况。所以,在这个年代,冬天能不打仗就尽量的不打。

    这样的局面让袁买松了一口气,总算没有因为征讨黑山,而耽误了官渡之战;倘若那样的话就得不偿失了,袁曹之间的对决,袁家可以输,但绝不能输的像历史上那样惨!

    房间里生上了火炉,新采掘的煤炭熊熊燃烧,整个屋子里顿时变得春意融融。

    “呵呵……还是煤炭取暖方便啊,夫君我对于这个时代的贡献还是非常巨大的嘛!”

    袁买拎着一个马扎,和自己的女人们围坐在火炉周围取暖。

    想起自己的灵光一现,让这个时代的煤炭开采量翻了一番,让普通百姓人家都烧上了“乌金石”,自豪之情便溢于言表。

    杜月娘抱着袁立,贺兰氏抱着袁训。甄宓端着茶碗,百无聊赖的冯方女也跟着过来凑热闹;每人一个马扎,挨着袁买围着火炉并坐了,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满屋莺声燕语,不绝于耳。

    “夫君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假……”

    听了袁买的话,杜氏一边喂儿子吃奶,一边接过了话茬,“夫君不仅找到了乌金石矿,开采出了大量的石炭。让百姓们的冬天更加暖和;而且还发明了水饺和包子。让我们的嘴巴大饱口福。现在又造出了马扎,让女人们闲聊做工的时候更加方便……这一桩桩、一件件,真是太了不起了,我们的夫君简直就是天才嘛!”

    “是呀。是呀。咱们的夫君简直是天才!”贺兰氏一边哄着儿子“阿业”。一边附和。

    甄宓笑吟吟的端起茶壶,给几个姊姊挨个的斟满茶水,抿嘴娇笑。也附和着夸了袁买几句。

    冯方女是个外人,不好凑热闹,只是坐在最边上,身子在马扎上微微摇晃,体验着这种新颖的家具带来的舒服和方便。漂亮的大眼睛不时的偷偷朝着袁买瞥去,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这些马扎是袁买从晋阳带回来的,一路远征,就当做见面礼送给了自己的女人们,直把这些美女们高兴的眉飞色舞,赞不绝口。

    由此可见,哄女人开心,并不仅仅只是靠着珍贵的珠宝才能做到,动动心思,投其所好,也是可以赢得美人芳心的。

    “不能胡说啊,这水饺是人家张神医发明的,咱们可不能像棒子那样恬不知耻!”听了杜氏的话,袁买一本正经的纠正着这个美妇人的错误。

    “棒子?棒子是什么?”几个女人一脸诧异的问道。

    袁买这才意识到自己失语了,不过也不要紧,玉米在十六世纪才传入了中国,面前的这些女人就算绞尽脑汁也不会猜到“棒子”是一种农作物,更不会知道后来演变成了对一个国家的“尊称”。

    “嗯……这个称呼很代表这个国家的性格,难道还不够尊敬他们吗?”袁买在心里自言自语了一句。

    扭头看看几个女人还在等待自己的答案,袁买只好随口敷衍了一句:“棒子是一个国家的名称,在辽东的东面,等我平定了中原,早晚要率军征讨,把棒子国划入中国的版图!”

    这话虽然是信口拈来,却让袁买说完之后动了心意,望着炉子里面的熊熊炭火,在心中自言自语:“嗯,既然想到这里了,那我就制定一个长远的目标。倘若有朝一日,我真能平定了中原,一定要剑指高句丽,渡海平定扶桑,这样才不枉穿越一回!”

    别的穿越者都打的欧洲去了,更有甚者把地球也统一了,和这样的战争狂人咱比不了,光把鬼子和棒子的领土占领了就行,让他们下去一千**百年之后不至于欺负我的子孙后代!

    高句丽和我大汉疆土接壤,要征服辽东半岛,难度不大。东渡扶桑也不过只有几千海里,在水上漂泊个把月,估计就能到了,只是不知道岛国现在的军事和经济实力如何?我手下的虎将们能否打得过这些东瀛人?

    当然,这件事想想容易,真要做到,距离远买还非常遥远。

    中原大地,目前还是群雄割据的年代,列强纷争,局势不明,鹿死谁手,尤为可知,袁买的宏伟目标只能暂时藏在心底!

    “呃……要是统一不了中国,就算我没说啊!哈哈……做人就应该有梦想才对嘛,不管成功与否,至少得有雄心壮志才对!”

    袁买在心头嘀咕一声,用铁叉端起几块煤炭,填进了炉膛中,让炉子烧的更旺一些。

    看到袁买沉默不语,杜氏却兴趣正浓,追着自家男人刨根问底:“夫君呐,这个国家的名字好奇怪哦,为什么会叫做棒子?这么难听!”

    说着说着,不由得掩面而笑:“棒子棒子的,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男人的那个东西嘛!”

    听了杜氏的话,贺兰氏和冯方女掩口而笑,纷纷道“杜姊姊好没羞臊”,甄宓还未经男女之事,羞得面红耳臊,慌不迭的起身假装去寻找茶叶,往茶壶里面添些嫩叶。

    “你啊你啊,看来夫君不在家的时候寂寞了,今晚决计轻饶不了你!”袁买也被杜氏的风骚逗得哑然失笑,伸手戳了下她的鼻梁,下了挑战书。

    杜氏妧媚的一笑,轻声道:“才不怕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妾身静候夫君便是了!”

    杜月娘喂孩子的时候衣襟聊的很靠上,白花花的酥胸被袁买尽收眼底,望着丰满白皙的秀峰,心里登时痒痒的,若不是碍于冯方女和甄宓在场,少不了鼓捣一番,此刻只能忍着,等到晚上的时候再大展威风!

    “咳咳……”

    旁边的贺兰氏咳嗽一声,提醒这两口子不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打情骂俏,旁边可是还有外人在呢,“说着说着,怎么又扯到这事上面来了?我还等着棒子国的来历呢!”

    袁买抿嘴一笑,知道这是贺兰氏吃醋了。虽然她没有杜氏这般风骚,但在床事的需求上却不遑多让。身为匈奴女子,贺兰芷在床上把西域女子的粗犷豪放发挥的淋漓尽致,每次都是酣畅淋漓,荡气回肠!

    “唉……看来今夜又要受累了!”袁买接过甄宓递来的茶杯,呷了一口,在心底暗自感慨。

    放下茶杯,正色道:“好吧,既然诸位美女要听棒子国的故事,我便给你们讲一下……”

    “夫君,快讲!”

    贺兰氏迫不及待的催促道,其他几位美女也一副洗耳恭听状,等待袁公子的故事。

    话说袁公子泡妞的本事算得上一流,当下侃侃而谈:“很久很久以前,中原大地有个国家,叫做中国。中国有一种农作物叫做玉米,可以当做食物,酸甜可口;因为他的外形看起来比较傻,所以被百姓们称作‘棒槌’也叫做‘棒子’……

    在辽东的东面有个国家叫做朝鲜,有一年,朝鲜的国王来中国拜见皇帝,皇帝很高兴,在皇宫里设宴招待朝鲜国王。准备入席的时候,宫女端来了一盆水,为了消除手掌上面的污垢,宫女在盆里加了盐和玫瑰花瓣。

    朝鲜国王以为是汤,端起来连喝好几口,然后大声称赞好喝。只把在场的人都笑的前仰后合,皇帝也是开怀大笑,指着朝鲜国王说‘你呀,真是一个棒槌’,朝鲜国王不知道呀,以为棒槌是个大官呢,赶紧谢恩。从此之后,这个国家就被我们称作‘棒子’!”

    “哈哈……真是好笑,这个国王真是个棒槌,妾身要笑破肚皮了!”

    袁买的故事刚刚说完,几位美女便开怀大笑,一个个笑的花枝招展,美不胜收。

    甄宓笑罢:“质疑道,夫君这个故事从哪里听来的,我怎么没听过呢?”

    “这是我听皇宫里的人说的,一般百姓可不知道!”袁买故作神秘的说道。心说,难道我会告诉你这是两千年之后的故事?

    袁买的故事讲完之后,房间里莺声燕语,笑意盈盈。

    几个女人嬉闹了一会之后,甄宓提议道:“公子发明的这马扎真是精巧,干嘛不拿到外面去卖呢?”

    “我晕,堂堂的刺史大人,你让我去卖马扎?开什么国际……开什么玩笑?”

    袁买哭笑不得,甄女神你这思维跳跃的也太天马行空了,袁某人甘拜下风啊,“再说了,这东西简单得很,外面的木匠只需要看看,便能够做得出来,赚不了几个钱的!”

    甄宓却一本正经的样子:“没事啊,他们就算要做,也需要几天的时间吧?我们可以先让木匠做一大批,然后一下子拿到集市上去卖,等我们先把钱赚到手了,自然就不怕别人学会了!公子你是刺史大人,自然不便出面,但我可以和几位姊姊利用它赚点脂粉钱,这样也可以给公子你减轻点负担呀!公子以为如何?”(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六章 四世三公

    没想到甄宓的意识这么超前,难得她会想到靠自己赚钱,减轻自家男人的负担,袁买自然也不会拒绝。若是甄宓经营得得当,说不定会替自己赚一笔呢!

    便点头应允道:“难得阿宓这么想,我改天找几个木匠做一批马扎,你让府里的婢女拿到集市上去卖便是了!”

    刚才闲聊的时候提到了神医张仲景,袁买这才想起,自己从七月中旬派诸葛瑾到南阳涅县寻访张机,到现在已经七十多天了,不知道回来了没有?

    “对了,我这段时间北伐黑山,来来回回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不知道诸葛子瑜从南阳回来了么?”

    杜氏抢着道:“哦,夫君回来还没有见到诸葛大人吗?你回来的前几天,诸葛大人就回来了!”

    “真的,张神医请回来了没有?”袁买的一颗心悬了起来,有些紧张的问道。

    “张神医来了啊,前几天‘好运’感染了风寒,还是张神医给看的病呢,真不愧是神医,药到病除,孩儿吃了神医开的药,两三天就痊愈了呢!”提起张仲景,杜氏一脸感激的神色。

    “这真是太好了!”

    袁买大喜,麻利的站起身来,整理了下衣衫道:“你们姊妹几个在房间里慢聊吧,我要马上召见诸葛子瑜和张神医!”

    说完之后,迅速的出了后院,命令侍卫召诸葛瑾和张机前来叙话。

    七月中旬的时候,诸葛瑾领了命令。前往南阳招揽张机。用了七八天的时间来到了南阳涅县,在城中打听张机的所在。

    张机乃是举世闻名的大医,而且在地方做过太守,也在京城做过朝官,在涅阳县城是家喻户晓的人物,自然一打听便知。

    通过前次招募徐庶之事,诸葛瑾知道了自己的主公是个求贤若渴的人,他看上的人物非招揽到手方才罢休,要不然就算自己回去了,一定会被再次撵回来。

    因此。诸葛瑾这次多了个心眼。并没有贸然去求见张机,邀请他跟着自己到并州做官。而是在涅阳县城租了一座宅院,伪装成生病的样子,派人去请张机来看病。

    这个年代的医者大都是菩萨心肠。像后世那种利欲熏心的黑医少之又少。更不用说张机这样的当世大医了。自然是以悬壶济世,拯救世人为己任。

    诸葛瑾的随从来邀请看病,张机欣然前往。一番望、闻、切、问之后。愣是没有诊断出诸葛瑾有什么毛病,但诸葛瑾却一直吆喝难受。

    这让张机郁闷不已,只好给开了一副药方,让诸葛瑾先服用一段时间,看看效果之后再做决定。只是让张机没想到的是,这是一向老实的诸葛瑾和他耍的花招,没病装病,要是能看出来才奇怪了!

    几天之后,诸葛瑾又派人来邀请张机看病,如此的一来二往,两个人便熟络了。

    闲来无事,时常聊些家国天下事,张机这才觉得诸葛瑾谈吐不凡,不像是普通的凡夫俗子,遂询问诸葛瑾到底是什么身份?

    当下诸葛瑾才含笑把自己来南阳的目的托了出来,说是受了并州刺史袁买的委托,邀请张神医到并州去做官,希望他能慨然应允。

    并把袁买大大的吹嘘了一顿,说的是德可比尧舜,貌可胜潘安,智可超管仲,武可胜项羽i,只把张机听得云山雾罩,对这位名门贵胄肃然起敬。

    这两年来,袁买射杀匈奴单于于夫罗,攻占河内、平阳,从曹操手中抢到了高顺、张辽,又攻入洛阳,已经声名声鹊起,张机也有所耳闻。

    更让张机心动的是袁买的身份,身为名门贵胄,四世三公之后,何等耀眼的光环?只要提起袁家,天下的士人大儒无不敬仰,崇拜之情绝对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

    所谓“四世三公”,后世有些人不太懂。并不是说袁家四代出了三个位列三公的大臣,而是袁家连续四代,都有位居三公的朝廷重臣。

    袁家自汉章帝年间开始显赫,也就是距离现在一百五十年之前。

    袁绍的高祖父袁安在仕途中表现出色,先后历任太仆、司空、司徒之职,位极人臣,身份显赫。而且由于袁安品德高尚,以身作则,世人无不敬仰。

    此时的皇后为窦氏,也就是在历史有名的窦太后。她的兄弟窦宪在历史上更是赫赫有名,深入瀚海大漠三千里,大破北匈奴,将其主力几乎歼灭殆尽,逼迫匈奴人向西进入了欧洲去流亡。

    窦宪立下旷世大功,威震天下,又因为其妹乃是当朝皇后,被封为大将军、太傅、冠军侯,权倾朝野。

    这窦宪立下此等大功,本来应该是名垂青史,万民称颂的角色。但他骄傲自大,目中无人,睚眦必报,性格狭隘,为所欲为,与民争利,最终名誉扫地,被皇帝赐死。

    而扳倒窦宪的不是别人,正是当朝司徒袁安,也就是袁绍的高祖父,袁买的先人。

    章帝在位之时,废除酷刑,励精图治,发展农桑,西驱匈奴,维护丝绸之路,开创了“明章之治”,算得上一个好皇帝。

    章帝在位的时候,察觉到窦宪骄傲自大,目无法纪,遂斥责窦宪,将其职责罢免。只可惜章帝盛年之时得了病, 三十一岁便驾崩于洛阳皇宫。

    章帝殁,十岁的太子刘肇继位登基,是为历史上的汉和帝。窦太后以皇帝年幼,临朝执政,将窦宪重新提拔,委以重任,窦宪的权势更甚从前,对待百姓更是变本加厉。

    窦太后不禁提拔兄长窦宪,对于窦家的人都大肆提拔,除了窦宪之外,窦璟、窦瑰、窦笃等兄弟均被委以重任,窦家的权势权倾朝野,再现了西汉末外戚专权的一幕。

    窦氏兄弟把持朝政,培养亲信,清除异己,为非作歹,弄得天怒人怨。窦太后在暗中支持,对于百官的参劾,充耳不闻。

    司徒袁安就是与窦家争斗的中流砥柱,面对着窦氏兄弟,袁安丝毫不惧,屡次在朝堂上与之争辩,厉数其罪状,请太后以法绳之。

    虽然窦家的人对袁安恨得牙根痒痒,但袁安乃是两朝重臣,名重天下,世人敬仰,平日里又洁身自好,毫无把柄。窦家的人虽深恨之,但却抓不到袁安的把柄,只能伺机报复。

    汉和帝刘肇十四岁的时候,窦家之人阴谋篡权,企图效仿王莽,废汉自立。

    年轻的皇帝在司徒袁安、司空任隗等人的辅佐下挫败了窦氏的阴谋,将窦家一网打尽,全部罢黜官职,贬回故乡。之后,又派人逼迫窦宪自尽,自此窦家在历史的长河中灰飞烟灭,政权重新被皇帝刘肇掌控。

    而袁家显赫的名声,就是从一百五十年前由司徒袁安建立的,经过后来数代的发展,四世三公,空前绝后。

    东汉时期,朝廷不设置丞相,以三公九卿领衔群臣,三公乃是百官之首。

    所谓三公,便是太尉、司徒、司空。

    太尉为三公之首,主掌军权;其次就是袁安所担任的司徒,与后来的丞相职责差不多,主掌全国的司法、官吏提拔、以及钱粮府库,相当于把后世的吏部、刑部、户部的三个尚书的职位集于一身,权势显赫。

    袁安死后,其子袁敞在和帝年间被任命为司空,位于三公之末,但也是权倾天下的重臣。主掌水土工事、以及朝廷礼仪,相当于后世把礼部和工部的两个尚书职责集于一身。

    到了桓帝时期,袁安的孙子袁汤日渐显赫,先后历任司空、司徒之职,最后做到了主掌天下大权的太尉,那更是不得了啦!

    袁汤死后,他的两个儿子,袁逢和袁隗也是位极人臣。

    袁逢担任过司空,也就是袁绍、袁术的父亲。而袁逢之弟袁隗更是比兄长先登三公之位,历任司空、司徒、太尉,最后担任了太傅。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当世大儒,最终却被乱政的董卓杀害。

    若是加上现在被曹操以天子名义册封为“大将军”的袁绍,袁家甚至可以称坐“五世三公”,名门贵胄,谁家显赫至此?

    在这封建皇权的年代,士族豪门祖坟冒青烟,得到皇帝的宠幸,家里出个三公九卿,也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但像袁家这样持续不衰的豪门望族,大汉四百年,唯有袁家一族!

    甚至可以说,泱泱华夏,浩荡三千年历史,能够有这份荣耀的也唯有汝南汝阳的袁氏一家!

    古龙的小说曾经描写过李寻欢同学家世显赫,“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但是比起五世三公的袁家来说,简直就是纯正的“diao丝之家”,不值一提!

    言归正传,再说诸葛瑾招揽神医张仲景一事。

    听诸葛瑾把袁买吹嘘了一番之后,又说对自己求贤若渴,准备以太守之位相授 张仲景便欣然允诺,答应跟着诸葛瑾到并州做官。

    事情之所以顺风顺水,除了诸葛瑾的谋略晕用的得当,袁买身上有贵胄之后的光环,更因为张机在朝中做官的时候,曾经是袁绍的叔父袁隗的门生,多次承蒙提拔,心存感激,所以才慨然允诺,跟着诸葛瑾来到了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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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是袁绍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爹是袁绍,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爹是袁绍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